不过正如自己之前想的那样,这案子不收钱都做,所以有这个收入已经很不错了。
想到这里,赵主任笑着开口道:“看来向总是吃定我了啊,行向总,就按你说得来!”
既然对方已经知道了情况,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自己就算是不要钱也得做这个案子,现在能和对方五五分成已经很不错了。
本来他的计划是三七分,自己七的。
对面的向阳丰哈哈大笑道:“好,赵主任果然爽快,那就这么说定了。”
这种事正常是不会签什么合同,因为没法签,不过有时候也会有人签……
那肯定有人好奇,如果赵主任不给这个钱咋办。
正常情况下肯定会给,因为给了这个返点,意味着后面他还可以源源不断的接对方案子,一次饱和次次饱,是个脑子正常的人都能明白。
但现实中也有那些脑子不好的,遇到这种不讲规矩的人那也没什么太好的方法……
谈好了之后赵志鹏就接手了案子,他要好好研究,既要赢,还要赢的漂亮。
而且,他不单单要赢这个庭审,还要在网上再赢一次,他要“双赢”!
老向自己或许也没意识到,他请的这个律师为了利益居然会主动的把这个事捅到网上。
在一个上午,网上突然曝出了一个消息,周云代理的案件莫名起诉四个普通人。
“他们四个人只是在网上做了一些刷单工作,刷单确实不对,但是,且不说那些个商家有没有这么大的损失,就算真的损失这么大,也不能把所有的损失都算在四个刷单的人身上吧!”
“他们四个人哪有那么大本事,还三千多万,怎么想都不可能。”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周云还是接了案子而且毫不犹豫的起诉,我认为这样的起诉就是在仗势欺人。”
“我们很多人都是周云律师的粉丝,他以前做的那些事,那些保护普通人的案子都历历在目,但这次他做的太过分了。”
“为了赚钱,就要抛弃他一直以来贯彻的原则吗?”
没人知道这些言论什么时候出现的,等发现之后就直接爆火了。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绝对有人在后面推波助澜,至少肯定是花了不少钱的,这年头各大平台的流量都很贵。
但是对于普通网友来说那就是一场狂欢,周云就算做的再多,网上依然有不少人讨厌他。
比如现在正在办公室坐着的一个公司老板李红行,他就很讨厌周云。
讨厌的原因很简单,他认为周云这个人太过于伟光正了,一点都不真实。
我们其实很多人都不喜欢这种所谓的“完人”,看电视看到类似的人设都会讨厌,认为太假了。
现实世界是蝇营狗苟的,是藏污纳垢的,哪有什么伟光正,哪有那么好的人,肯定是有什么利益需求,只不过没被人发现而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人想的没错,因为周云确实有利益需求,那就是系统任务。只不过没人知道也不会有人想到而已。
李红行这会就在网上发着评论:“我之前就说过的,周云肯定是为了钱,结果还有那么多人反驳我,现在看到了吧。”
“之前那么做就是为了立人设,现在看到大金额的案子了,直接就重拳出击。”
“他不是为了普通人吗,那咋这次站在了什么资本家那边起诉普通人呢,来来来有人给我解释一下不?”
这些言论的核心就是,你周云说自己是个好人,那既然是好人就不能为了钱做案子,就不能接老板们的案子。
好人就应该被人用枪指着!
同样在网上,有部分群体就是只看身份不看事实,其他的就不说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必须是站劳动者,所有老板都是坏的。
你周云现在居然借老板的案子起诉普通人,那你已经不是那个周云了,我们要脱粉!
“脱粉了,什么也不说了,周云这次让我太失望了,他忘了是谁在支持他,没有这么多人支持他算什么!”
“脱粉+1,周云已经变了……”
反正是人不是人的上来都是直接来一句脱粉,就像是平时看到的“纯路人”一样。
反正就是带节奏,就是要让你周云跌下神坛。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周云这次必输!”
你看,这种言论都出来了。
周云自然也有不少粉丝,这会也在不断和人辩论。
比如董教授直接用大号发言:“大家都冷静点,现在什么情况都不清楚,别着急站队,先让子弹飞一会。”
只能说没去利益冲突后,董教授的脑子还是很清楚的。
但是人家就是为了带节奏的,你说这些根本没人听。
真正的路人都在那里吃瓜呢,路人平白无故的去吵这些干嘛。
这个案子一下子在网上火了,然而仔细看就会发现,案子细节一点都没有泄露,只是知道周云代理了几个老板的案子,被告是几个刷单的人,要几个人赔三千多万。
新闻学的魅力就在这里体现了,几个人是不是刷单的,当然是了,但他们不只是刷单的,他们还是组织刷单的。
这样的新闻你说他有问题也没问题,但你说他没问题也不对,因为隐藏了关键信息,整个新闻意思一下子就变了。
舆论就是这样引导的。
但是老向这边直接炸了。
“踏马的谁干的,啊谁干的!”老向在办公室直接化身桌面清理大师。
他之前一直担心的就是周云用舆论手段,结果现在莫名其妙的就被人弄到了网上,而且还火了!
虽然案件细节没被泄露,但这样搞下去迟早的事。
更关键的是现在他根本查不出究竟是谁发网上,这种溯源追查很难,必须的是专业律师或者是公安机关来查才行。
旁边的向阳丰一言不发,就这么静静地看着老向发火。
终于等到对方冷静了下来,这才上前道:“哥,你说……会不会是周云发上去的啊?”
老向闻言直接摆摆手道:“不可能,周云那人虽然疯,但他做什么事都是堂堂正正的光明正大的。”
“他要发网上也会光明正大的发,不可能这样偷偷摸摸。”
这算是大家现在的共识了,哪怕是对手也都认可的,周云把一切都摆在明面上。
哪怕要送你进去那也要和你说的清清楚楚,就是我周云一手设计把你送进去。
所以发网上也绝对不会偷偷摸摸。
向阳丰犹豫了一下道:“那会是谁呢,这表面上看起来在攻击周云,但对我们太不利了。”
老向在办公室走来走去,走了半天后开口道:“既然乱了那就再乱点,给我继续带节奏,越乱越好。”
这也是舆论中经常用的手段,当某个言论你无法否认的时候,那就去搅浑水,搅的越乱越好。
网友们每天接触到的信息是有限的,所以如果每一个信息看起来都很真的情况下,自然就会分流大家的注意力。
向阳丰点点头道:“好的大哥,我今天就去安排。”
很快网友们就发现,消息又开始变了。
有的自媒体说这几个人是刷单水军组织者,他们刷单是为了赚钱,现在别人让赔钱很正常,周律师牛逼。
而有的则是说,其实老板们也破产了,现在根本不是什么老板,所以周云才帮忙。
类似的言论层出不穷,而且看起来都很真,有鼻子有眼的。
当然还有一些是在说周云问题的,但基本上没什么言论敢对周云直接展开攻击……
都知道周云专业送人进去,最起码在当下,没人敢第一个跳出来开喷。
网上越发混乱,周云都没有发一句话,就好像根本不在意似的。
但周云咋可能不管呢,于是在一个下午,某个靓仔来到了京南区法院。
案件的承办法官老郑抽出时间来专门见周云,其他律师他可以不给面子不见人,但周云一定要见。
尤其是现在,案子还没开庭呢就已经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那必须的问清楚情况。
比如……这是谁发网上的,目的是什么。
毕竟法官也有自己的想法,基本上看了起诉状和双方证据后就会有一定判断了。
而现在,老郑想的比较多。
办公室内,老郑看着面前的年轻人笑道:“周律师,有日子没见了,来随便坐。”
等周云坐下后开口道:“周律师,咱们也都认识,我就不说那些没用的了,这个案子一下子到了风口浪尖,你有什么看法吗?”
周云闻言开口道:“具体谁发到网上,我其实也不太清楚,不过看对方的意思应该是觉得吃定我了。”
“所以我今天过来是想申请一下庭审直播!”
他当然知道是谁了,绝对是那个接了案子的律师!
用屁股都能猜出来,他这边挖了坑,对方都没有任何犹豫就往里跳,你说这咋办,没办法。
他还能拉着人家不成,拉不住的,所以还是算了吧,不如自己再推一把……
庭审直播?老郑闻言一脸诧异道:“周律师你确定?你不是一向不在意庭审直播吗?”
这个确实是,周云一直不怎么在意,因为直播不直播意义不大。
但不代表直播没用,只不过以前那些案子不合适,而这次他可以趁着这个机会来做一场庭审直播。
“这次可不一样,人家觉得吃定我了,所以提前就发网上,还说什么周云必输。”
“那既然如此就不用想太多,弄的再大一点,把所有的事都放在阳光下,理不辨不明嘛,您说呢郑法官?”
这就是周云的所谓谋划,以不变应万变,堂堂正正之势碾压对方。
在这种光明正大面前,什么样的阴谋诡计都没用。
普罗大众自有自己的一套看法,很多东西真的没必要藏着掖着,该直播就直播,判决书该发网上就发网上,就要让大家都知道。
越藏着掖着越会引发阴谋,质疑也会越来越多。
听了周云的话,老郑都被镇住了,很多人都这么说过,但很少有人能和周云一样,因为周云知行合一!
终于老郑开口道:“周律师,真的要直播?”
“当然要了,都已经这样了还不如干脆来一场辩论。”
说到这里周云突然笑道:“当然,场面可能会搞得有点大,我得提前和您沟通一下。”
果然!老郑就是担心这个呢,平时也就罢了,发生意外休庭就可以。
但是直播庭审可不行,那要是发生点什么事都会成为热搜,尤其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压下心里的想法,老郑开口道:“准备搞成什么样?”
周云很快道:“可能会涉及刑事,我准备这样弄……”
计划赶不上变化,本来打算在庭审中说服法官的,但是现在不行了。
搞庭审直播,这些事最好提前和法官以及法院都沟通好,让法警提前准备好。
“郑法官,你看,几个人是明摆着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刷单的,如果没有指使者的话,那定个非法经营罪没有任何问题。”
用这个说服法官相对比较容易,毕竟是最高法的规定。
“到时候也算是给大家做一场普法直播,有百利而无一害,我认为可以做。”
“您看要不要和院里申请一下?”
老郑开始纠结了,自己究竟要不要答应,这周云的一张嘴把这件事说的什么都好,以至于他都想不到拒绝的理由。
眼见老郑在纠结,周云又道:“您是觉得哪里还不行,刑事方面吗?我相信我的证据已经足够可以证明他们存在有偿的组织批量刷单退货行为。”
有偿,还有组织,还是批量刷单退货,这一个又一个的词把老郑听的更不知道说什么了。
这就是问题所在,理论上来说这种有偿有组织的水军行为就要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但实践中的难点就在于,该罪名本质上是结果加重犯,有行为以及严重后果才可以处罚。
但是,非法经营罪刑法中没有列举水军这情况,因为制定刑法那会还没水军呢。
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说“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是按照非法经营罪的“其他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来定的。
同时最高法又说了,诶你们下面用兜底性条款来定罪的时候必须慎之又慎,所以这类型案件很容易被改判无罪。
就是既要又要,下面就有点不知道怎么弄了,因为怎么说上面都有理。
于是周云又道:“情节方面您也知道了,直接破产,损失严重,这必须得追究刑事责任。”
“除非他们供述出来谁指使他们的,那样或者可能就可以定个不起诉或者缓刑,您说呢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