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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鹿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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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之前,萧家没饭吃的时候,他们见到萧凌,都是绕道而行。


    现在萧凌杀了一只黑熊,已经成了村子里的明星,老李的妻子也变了,一进门就开始端起茶杯,递给萧凌。


    “大娘,我家李叔在哪?”萧凌拿起一杯水,看了看萧围。


    “我在东边老刘那里采点草药,马上就到,你还没吃过饭吧?婶子,我去帮您弄点地瓜粥来。”


    “那就多谢大娘了,我用完午饭,就想问问李叔一些事情。”


    萧凌并没有说出自己身上有两根人参的事情。


    俗话说的好,有钱就会有小偷!


    过了大概十多分钟,老李就拎着一筐菜走了过来。


    当他看到萧凌正坐在客厅里的时候,不由得奇怪地问道:“你怎么来了?难道是在山林中打了一只黑熊,又或者是一株珍贵的药草?”


    萧凌赶紧摇手:“哪有这么好的福气,这不是正好赶上了采参的时节吗,一直都没有见到野生人参的样子,所以就想问问你。”


    老李找了个椅子坐下,点燃了一根烟袋,将这株人参的特性和萧凌说了一遍。


    “你要是运气好,找到了一朵,直接带到我这里来,我保证给你一个合理的价格。”


    “这东西要卖几个价钱?”


    萧凌曾经在报上看到,野生人参是论克一斤一斤的。


    他这一棵大的起码有一公斤重,于是过来问问老李,这东西能卖个什么价格。


    “一根指头那么长的人参,只要根须完整,就能值上千块钱,就连南边的药铺都要买,我说的是真的!”


    这老头说这话的时候,目光闪烁,显然是做贼心虚。


    萧凌暗骂这头狡猾的家伙,他已经打定主意,等着明日再来一次,顺便将这两个家伙的熊心和熊爪一起处理掉。


    萧凌在老李那里呆的时间并不长,便回到了家中。


    这两只兔子和野鸡还没有宰杀,特别是这只野鹿,如果不及时宰杀的话,里面的血已经渗透到了里面,熬制的时候就会带着一股腥气。


    忙碌到晚上10点,萧凌给小紫、小金喂食完毕,再看看蜂后,便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呼呼大睡。


    ……


    第二日清晨,萧凌匆匆梳洗一番,拿了些熏猪肉给父母请安后,就往镇子里走。


    兴川镇下辖十几个村子,其中有大半都在虎间山附近。


    从沙河村出发,大概有二十多公里的路程,走两个多钟头就到了。


    这个时代,谁都不是有钱人,但镇子里的人显然要好很多,街道很整洁,街道两旁都是两层的泥土建筑。


    进了镇子,萧凌找了个僻静的角落,从系统包裹中取出了一些熊爪,放进了一个布袋中。


    随便问了几句,便来到了一家最有名的客栈。


    “年轻人,你要不要来一份?”


    现在还没到中午吃饭的时候,萧凌走进了客栈,店里并没有客人,不过店小二倒是很热心。


    “你们这里有没有清蒸的熊掌?”


    说到这里,与萧凌年龄相仿的店员忍不住皱眉。


    他们这里确实有清蒸熊掌,但很少有顾客会这么做。


    萧凌看起来年轻,衣着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一开口,就想把那只熊爪子给吞了下去,那店小伙一脸懵逼:“有的!不过,价格也不低。”


    萧凌轻笑一声,看着两人的样子,说道:“有这个就够了,是不是还有熊爪?”


    “这么说,你是卖家了?”店小二顿时明白过来,端着一壶茶水递给萧凌,柔声道:“你先在这里等着,我这就叫掌柜的过来。”


    没过多久,那人就从楼上走了下来,身后还跟着一个挺着大肚子的男人。


    这人个子不高,看起来至少有两百多公斤。


    “小哥,你要出售一只熊掌?”


    萧凌也不废话,将布袋打开,胖子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


    “这些熊掌挺好吃的,怎么卖?我们这小饭馆一般不会有什么富豪来,你要的东西,我可承受不起。”


    胖店主笑得眼睛都要眯起来了,想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借口来压低价格。


    萧凌没有上当,而是拿起了布袋。


    “如果不能的话,我去问别人。”


    “小伙子,不要走,我给你一百元一只,如何?”萧凌摇了摇头,然后就离开了。


    一条龙都能换到一百块钱,这熊爪子可比这东西难得多了。


    “我给你涨30块。”胖子老板也起身,一把抓住萧凌的手臂。


    “那也不够啊。”


    “呃,一百五十块!我的清蒸手抓手只要一百八,年轻人,你可要给我一点利润。”


    黑熊可不是那么好捕捉的,他一般都是这么做的。


    看着胖子店主一脸不情愿的表情,萧凌也就释然了。


    “不错!那就一百五十元吧,四个熊爪六百!”


    萧凌将手中的布包往桌子上一扔,便将自己的手掌递了过去。


    胖子老板点了点头,然后叫来了一位店员,让他给自己准备六百元。


    出了饭店,萧凌直接跑到了一间草药铺,花了二百元,将那只熊胆给买走了。


    “孙先生,我订购的一百多公斤的鹿茸,你准备好了吗?”


    就在萧凌收好银子的时候,一名身材瘦小的男人突然从药铺里走了出来。


    此人长得很尖,一双眼睛里透露出一股狡黠之意,身穿一身黑色的皮衣,手指上戴着一个金色的钻戒,听他的口气,显然是个卖毒品的。


    在东北,有不少的野生草药,特别是鹿茸、人参这些东西,在南方可是非常受欢迎的。


    “金兄,这个季节的鹿茸可不是那么好弄的。”


    掌柜的赶紧走了过来,赔着笑脸说道。


    鹿茸是一种公山羊没有骨化的角,它的主要作用是养阴补阳,所以在南方很多人都会用它来酿酒。


    不过,要等到深冬季节,才是采摘鹿角的好时候,现在已经快冬天了,要找到一百多公斤的鹿角,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好吧!这几天来的人很多,我这里已经没有存货了。”


    金青年走进店内,目光落在一堆麻袋上。


    “鹿血多的是,我可以多拿一些来。”


    药铺的掌柜朝着后面的院子里走去,萧凌清了清嗓子,脸上堆满了笑容,上前推了推那名叫靳叔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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