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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毒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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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所谓老奸马老滑,狡兔三窟,狡兔三窟,狡兔三窟。


    能在荒野中活下去的野兽,都是有两把刷子的。


    要是狩猎这么简单,谁还会老老实实地种田?


    不过话虽如此,萧顺还是想要反驳一下。


    他看了看萧顺的猎刀,又看了看身后打磨的锃亮的霰弹枪。


    “我可不喜欢你这么说,你有猎刀和长枪,狩猎起来肯定会轻松许多。”


    “你要是像我这样赤手空拳的话,肯定会比我差得多!”


    萧凌一听,不由失笑,自家二弟还真倔,他要是不在工地上吵一架,那就太可惜了。


    看样子,不拿出点真功夫,萧顺是绝对不会乖乖听话了。


    就在这时,山洞外又有声音响起,正是小紫在追杀最后一只兔子。


    萧凌知道,这是一个表现自己的好时机,从地面上拿起一块普通的石头。


    就在这时,一道人影从他身边掠过,那块石头被他用力一推,化作一道残影,朝着那道黑影冲了过去。


    “砰!”的一声巨响。


    一道沉闷的声音响起,那只逃跑的兔子被一枪爆头。


    庞大的力量,让他在空中翻滚了几圈,这才停下。


    他的头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窟窿,整个人都在瑟瑟发抖。


    萧顺早在旁边早就看傻了眼,嘴巴差点没合在一起。


    他费了这么大的力气,竟然连一只灵活的兔子都奈何不了。


    然而,萧凌却只用了一块石头,就轻松地将一只怪物给放倒了。


    “三您用的是哪门子的武功?”


    “一颗石头,就能射死一只兔子,这简直比什么小李飞刀都要厉害啊!”


    “怪不得你能猎杀那么多的野兽,还能猎杀一头大的野兽!”


    萧顺的声音,顿时又是多了几分结巴。


    若非亲眼所见,他根本不会相信。


    原来,自己这个自幼病弱的三哥,居然也是一个隐藏极深的高人!


    “二哥,我劝你最好别再去读什么武侠了,有空多去学学打猎,有的时候不光能打猎,在必要的情况下,说不定还能救命呢!”


    萧凌和二哥说了一声,将兔子拿起来,往篮子里一丢。


    萧顺看不到的虚空之中,突然出现了一个虚幻的系统界面。


    像兔子这样的小动物,他的经验值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昨天晚上,萧凌躺在床上,闲着也是闲着,就去了一趟神秘商店。


    最后,他越来越感兴趣,还真找到了一些有用的东西。


    不过当他看到自己账户右上方仅剩的两个数字时,萧凌心中顿时一沉。


    他心中有些郁闷,想要获得这些怪物的经验,还真不容易。


    只有猎杀那些大的生物,或者稀有的生物,才有可能给他带来丰厚的经验。


    不然光凭那些小动物,他什么时候才能达到完全的自由?


    当然,收益越高,危险也就越大,猎杀一头大的生物,就意味着要冒很大的危险。


    留在外面肯定是不可能的,只能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山林,萧凌一个人倒是可以应付,至少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


    如果让他和二弟一起上去,那就是找死。


    他们也没办法,就在这片区域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此时,萧顺依旧处于震撼之中,好半天都没有缓过神来。


    等他定了定神,连忙跑到萧凌面前,询问他发生了什么。


    “三哥,你怎么会这么厉害?你教教二哥好不好,我要学个一两手,将来还不得在村里称王称霸?到了那个时候,再也没有人敢小看我了!”


    萧凌当然不会把真相告诉他,但他也扛不住二弟的纠缠。


    于是,他就随便找了一个借口,说自己在一次狩猎中,不小心救了一个老头,老头为了报答他的恩情,就把一身武功教给了萧凌。


    在离开的时候,老者还特意叮嘱了萧凌一句,让他不要把自己的武功传授给任何人,不然的话,就会被逐出师门。


    所以,就算萧顺要学习,萧凌也不会食言。


    这样的桥段,放在现代,已经被无数的电影和电视剧模仿过了。


    但在70年代,这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潮流。


    尤其是萧顺这样的武林高手,更是被三哥的话给折服了!


    萧顺原本还有话要说,可是到了最后,萧凌却是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任八千随口编了个理由,快步朝着江边走去。


    他打算将这只兔子处理一下,然后煮熟,作为中午的午餐。


    萧凌一边忙着给兔子剥皮,一边回头招呼二弟过来帮忙。


    “二弟,你先在林子里弄些木柴来,记得要弄干的,不然会饿死的。”


    萧凌还想着,二哥应该能把这件事情搞定的。


    只可惜,他还是小看了萧顺这惹事的本事。


    他们刚走进树林,连十分钟都不到,就听到了萧顺的惨叫声。


    “救我!”


    萧凌闻声,心中一动,以为二哥出事了。


    他连午餐都没做,直接把兔子丢在地上,撒腿就往那边冲。


    一入树林,便看到萧顺一脸惊慌的往这边走,还不时地往后看。


    看到他没事,萧凌心里也是一喜。


    她刚想问些什么,就听到了外面传来的声音。


    “嗡嗡嗡!”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声响起。


    一股巨大的黑色烟雾,正从萧顺身后的天空中飞速接近。


    萧凌定睛一瞧,发现那根本不是黑色烟雾,而是一片蜂群。


    因为这些马蜂实在是太多了,而且都是成群结队的,远远望去就好像是一团黑色的烟雾,给人一种巨大的压迫感。


    萧凌顿时面色一白,这种蜜蜂在东北很普通。


    它的学名是“毒蜂”,因为它喜欢在泥土中建造巢穴,所以被人称之为“土蜂”。


    每一年,都会有人被蜇,这也是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威胁。


    眼前的蜂群,足有数千之多。


    别说是萧凌和他的两个哥哥,就算是一头野猪,也得绕道而行。


    萧顺到底是做了什么,居然得罪了这么多的前辈。


    萧顺此时身上多了几个大包,那只蜜蜂也很会挑选地方,准确地扎在了他的右眼上,将他的眼睛都给打肿了。


    他的鼻梁上也挨了一针,红肿一片,活像个杂耍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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