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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地密码 > 明晚要去海边吗 > 分卷阅读163

分卷阅读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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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脱下来。


    刚脱下来,她就觉得浑身像被浸透凉水的冰抹布给抹了一把,狠狠打了个寒战。


    卫岚个不怕冷的傻小子,全天就穿着件厚卫衣,现在无衣可赠,只能劝董霄把羽绒服穿上。


    董霄说没事,羽绒服太厚了,穿着也碍事,还影响效果。


    ——纵使此刻场上场下,乃至正式演出时的场上场下,恐怕只有他们三个人在乎这所谓的“效果”。


    负责人在喊他们上场,她正要往台上走,忽然眼前一黑,像是凭空降下一场漆黑温暖的甜梦。


    她把盖在头上的皮夹克摘下来,眼前是很久没有和她对视过的雷启。


    脱下外套的雷启穿着薄薄卫衣,微微皱着眉毛,神情——无论那底色是什么,此刻都被掩饰成了不耐烦。


    她刚想说话,雷启就先行驳道。


    “这件不厚,不影响效果,而且和你现在的衣服也很搭。穿着吧。”


    说罢,似乎怕她再多说拒绝,雷启很干脆地转身走向台上。


    他们排练最熟的《雷雨季节》响起时,灯光如刺,刺得人快要眼盲。


    茫茫一片白之中,雷启缓缓开口,嗓音沙哑而低柔,和平日里的他判若两人,又那么相似。


    【ifalltherain】


    【intheworldflowstoyou】


    【whatyouwantmetodo】


    【tokeepyoustayheretoo】


    于是所有灯光追逐向主唱,连带着董霄的目光一起。


    舞台广阔又局促,破晓般的灯束让人什么都看不清了,目之所及,她只看到雷启的背影。


    幸好贝斯手注视主唱,合情合理。


    她很可以放心大胆,长长久久……无限温柔地凝望下去。


    每一遍都像在背诗,她怎么不知道自己此刻是在半凝固的琥珀中被渐渐定型,又如何忽略掉她的人生即将走入僵局,或永恒的死局。


    她现在作为锈月贝斯手在他身上熨下的每一眼,都可能是最后一眼。


    她爱他,一早就知道,她却仿佛含着甘露沉在水塘中,含住这永不示人,从不出口的。


    秘密。


    第77章虚拟——二


    是夜清冷,回去的深夜里更是成了凄冷,寒风凉阴阴一吹,只觉着骨头缝里都结着冰碴子。


    三人统一觉得彩排效果不错,很对得住足足一天的苦等,路上又被冻得够呛,就在酒店底下的便利店吃了会儿关东煮才上去。


    董霄单独一间,和他们不同楼层,在电梯分别前,冲他们一笑,说回去早点休息,明天……是个大日子。


    二人应下,电梯上行,出电梯后来到房间门口,卫岚刷开了门,雷启却没进。


    卫岚回头,问怎么了?


    雷启做了个举杯仰头的喝酒动作,说是要“下去吹吹风”。


    说这话时,他仍然面无表情,可“面无表情”和“面无表情”间也有不同。他以往没表情,只不过是无情无绪,反应慢半拍,习惯于当块木头石头。


    现在没表情,是仿佛有谁强行将一张皱皱巴巴的纸抹平,什么情绪都被收敛,却收得不好,暗潮汹涌,戳一下就会有苦水流出来。


    卫岚几乎没犹豫,说要跟着一起去。


    馋不馋酒是次要,大冷天的,更没人想下楼受冻,他之所以跟下去,是怕雷启喝大了醉倒路边——或者更坏,干脆跑了,上海天高地远,主唱跑了可没处找。


    甚至还有最坏的情况,他怕雷启喝多了去找董霄。


    董霄看到主唱在“大日子”前一夜喝成酒蒙子,俩人肯定还要战火再起。


    他可不想当两头受气的风箱老鼠,所以还是未雨绸缪,趁现在就把身旁这个预备役酒鬼控制好吧。


    他要同行,雷启无可无不可,俩人就又下楼回到便利店,买了一提子罐装瓶酒,坐到了酒店楼下的花坛边上。


    寒风吹着,冰啤酒喝着,卫岚鼻尖冻得发凉,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奇葩。


    转脸再看雷启,就见这人更怪,正单手扯起皮夹克的衣领,轻轻地不知在嗅什么。


    雷启是在嗅香气,他忽然发现皮夹克上有不属于他的味道,细细嗅来,是浅淡的香水味,凛冽带着花香,无人区玫瑰。


    董霄唯一一瓶正装香水。


    知道气味来自董霄,这香气就愈发萦绕,简直快要阴魂不散,连冬夜纷纷的冷风也没法摘走。


    他索性不管了,专心喝酒,啤酒像冰刀子,从舌尖划到胃里,所过之处透心彻骨的冷,任什么心火焚烧,什么心乱如麻,几听酒下去,好个大半。


    他喝了不一会儿,就听卫岚开口。


    “雷启哥。”


    “嗯?”


    “我能不能问问,你和董霄姐到底怎么了?”


    雷启哑然,他从不是个弯弯绕绕的人,可他自己都没弄清的事,实在没法给别人解惑。


    况且,他答应了董霄,正式演出前对此一字不提,有什么事也等明天上过了台再说。


    于是他摇摇头:“没什么。”


    卫岚连续问了两个当事人,得到的答案都是搪塞,他也就不问了,效仿了雷启,闷头喝酒。


    俩闷葫芦各怀心思,各自喝去大半听朝日,旁边陆陆续续总有人拎着行李进酒店。


    一对搂腰挽胳膊的情侣说笑着路过,雷启的啤酒罐抵在嘴边,脑袋不动,光是眼珠缓缓跟着挪。


    他突然问。


    “之前你说我喜欢她,为什么?”


    卫岚说:“看出来的。”


    “看出来的?”


    “你看向她的眼神,一看就知道。”


    雷启笑了:“即使我们天天吵架?”


    “吵架是嘴上功夫,眼睛才是爱情的器官。喜欢就像沙子眯眼睛,越想眨掉越会流出泪来。”


    “听上去是不是有点恶心。”


    “你用浪漫的方式想想。”


    “ok。所以,你确定你没看错?”


    “没有。绝对没有。你看向她的眼神,和我看向我男……前男友的眼神一样,眼睛骗不了人。”


    雷启顿了顿,卫岚失恋后他和董霄一起去看过,那状态说句半死不活绝不夸张。


    他这块木头短暂开窍,伸手拍了拍卫岚的肩膀,想说几句安慰的好听话,嘴巴却掉了链子。


    “呃,节哀。”


    卫岚也不知是被逗得还是怎样,总之摇头笑了一笑。


    话题继续,雷启问。


    “那假设,假设我真的喜欢她。这能改变什么吗?”


    搁在以前,卫岚太笃信人定胜天,必定要洋洋洒洒说上一堆,当爱情虔诚的传教士。


    可现在,他晾凉了笑意,轻声道。


    “其实……也改变不了什么。相爱却没办法走到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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