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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朝阳太守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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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6章朝阳太守之子


    马车行至城门口,速度慢了下来。


    车内,锦衣公子斜倚在软垫上,那张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昳丽脸庞,难得露出一丝满意神色,“这邺城的路倒是平坦,一路过来都没感觉到什么颠簸。”


    话音刚落。


    一阵异样的气味从帘缝钻进来。


    酸腐、汗臭,混着说不清的怪味。


    他皱了皱眉,随手掀开车帘。


    只见。


    衣衫褴褛的流民挤在城门外,老幼妇孺拖家带口,个个面黄肌瘦,形容枯槁。


    队伍排的歪歪扭扭。


    从城门口一直延伸到远处土坡后。


    “城外怎么全都是流民?程世伯究竟想做什么?听我爹说,邺城不久前刚经历了一场瘟疫,现在多半是已经穷得叮当响,世伯竟还打肿脸充胖子,收容流民?”


    “当真是跟我爹一样老糊涂!”锦衣公子放下车帘,拿帕子掩住口鼻,闷声吩咐外面驾车的护卫,“快,赶紧进城。”


    护卫扬鞭催马,正要往城门方向走,守城兵卒横枪一拦:“后面排队。”


    驾车的护卫见状,从自己怀里掏出一本精致的鎏金拜帖,“这位小哥,我家公子乃是朝阳太守之子,方朔。”


    兵卒压根不看护卫递来的拜帖。


    “你家公子是谁,跟我有什么关系?城外的流民都排了二里地,谁不是等?你们想进城,就得守规矩,后头排着去。”


    护卫闻言,立马会意,从怀里又掏出一袋沉甸甸的银两,递给兵卒,“小哥,你有所不知,我家太守与程太守是故交,可否行个方便让我们先进城?”


    “这进城的规矩就是程太守定下的,大人说了,谁来都得老老实实排队!”


    兵卒冷着一张脸,“把银钱收回去,咱们邺城不兴外面那一套,你要是再敢拿银钱行贿,害我丢了差事,我饶不了你!”


    换作以前,要不是家里揭不开锅,这守城的活是没有人愿意去干的,因为军中不仅捞不到什么油水,还得提心吊胆,哪天被派出去剿匪,成了别人的刀下亡魂。


    但今时不同往日,无论是进了邺城开的那些工坊,还是入邺城军营,太守府都会按时给每一个人发放月俸。


    现在邺城跟信都城都流传着一句话,一人入工坊或军营,全家老小吃穿不愁。


    起初,邺城人员紧缺,只要是能胜任那份差事,无论男女,谁都可以去。


    可随着来邺城的流民越来越多,各行各业的竞争就变得越来越激烈。


    于是,太守府就学着信都城,下达了一条新的政令,城内的各个职位,还有工坊的工人都得参加考核,择优录选。


    他这份守城的差事,那都是在考核中赢了将近两百人,才得到的。


    还记得,他拿到太守府的文书那日,家里人看他的眼神都充满了骄傲,骄傲他得到了一份能拿月俸的好差事,也骄傲他成为了一名守城军,从此受百姓崇敬。


    信都城那两百名义士,不惧生死,为天下苍生,助神女斩恶龙的事迹。


    早已传遍了信都城跟邺城。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事迹在,所以人人都向往着成为像他们那样心怀大义的人。


    护卫拿着银袋子回到了马车,愁眉苦脸地说道:“少爷,这邺城的人真奇怪,不看拜帖,也不收银钱,非要人去排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26章朝阳太守之子(第2/2页)


    方朔眉头紧锁,“那正好,我对邺城这种穷乡僻壤也没兴趣,打道回府吧。”


    护卫劝道:“少爷,咱们还没有见到程太守,就这么回朝阳,老爷怕是要生气,不如小的去排队,您在车里等着?”


    方朔摆摆手,让他赶紧去。


    这一等。


    就是从青天白日等到月朗星稀。


    护卫迟迟没回来,而他又困的上下眼皮直打架,便靠着软垫小眯了一会儿。


    一觉睡到天明。


    方朔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入目是一片陌生的荒郊野外景象,他整个人都懵了


    “我不是在马车里吗?”他喃喃道,猛地坐起来,环顾四周,“我马车呢?”


    周围除了杂草,还是杂草。


    一阵冷风吹过,他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堆干草上。


    锦袍没了。


    玉带没了。


    靴子也没了。


    他身上只剩一件皱巴巴的中衣,脚上套着一双不知是谁的旧布鞋。


    “谁把我的衣服都给扒了?!”方朔的声音在空旷的荒野上回荡,无人应答。


    他像是终于意识到了什么。


    脸色由青转白,又由白转红,嘴唇哆嗦了半天,最后咬牙切齿地吐出一句。


    “真是穷山恶水出刁民!!!”


    *


    与此同时。


    一辆马车正停在一片竹林里,方朔若是能看见,便能看出那就是他的马车。


    马车里,小狐狸将方朔的衣袍通通从车窗扔出去,“宿主,咱俩抢人马车,还把人扔野外,是不是有点不道德啊?”


    这事是挺刺激,但良心在肘击它。


    “朝阳城算得上富庶,又无天灾,想名正言顺去朝阳城赚震惊值有点难。”云姝坐在方朔的马车上,吃着他的点心,“所以得利用这个方朔,先拿下朝阳城,我才有正当理由去朝阳城刷震惊值。”


    按照书中的时间线,朝阳太守差不多快驾鹤西去了,他膝下只有方朔这个独子,太守之位传给他,是铁板钉钉的事。


    书中描写的方朔没什么太大的才能,也没什么坏心眼,就是贪图享乐,遇事主打一个天下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她记得,书中沈诀刚要带兵攻城,方朔就投了,主动开城门,迎他进城。


    小狐狸也有样学样,伸出爪子,去拿白玉盘里的点心,嗷呜一口,“宿主,你要怎么利用方朔拿下朝阳城啊?”


    它一边说,一边吃着糕点。


    诶,还别说,这糕点怪好吃的,比信都城跟邺城的糕点都要好吃。


    “吃你的,别瞎打听。”云姝没打算把自己的计划都告诉系统,省得它添乱。


    “哦,好吧。”


    小狐狸老老实实地吃糕点。


    云姝拿起一旁的鎏金拜帖,翻开看了看里面的内容,又轻轻合上。


    原来方朔还跟程迹沾亲带故啊,那她可真得好好照顾照顾他。


    让他在邺城的体验,一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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