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已成空》 第1页 《色已成空(出书版)》作者:曼倩天涯【完结】 文案: 林之若,这名字取的正是知其柔弱的意思。可是,大概没有谁认为林之若是个弱质女流。 她强悍无比,挑败过学校的混混头目,撂倒了想非礼她的醉酒流氓; 她智慧超群,课堂上永远在看武侠,考试永远拿第一名; 她平易近人,微微的笑容,温和的言语,使人如沐春风; 她冷漠绝情,同样的微笑,淡淡的几句话,就能让爱慕她的人,心堕冰河。 看起来真像是无数文章里塑造的那种超级无敌女主,可不是? 还真的不是,作者取了现实中好友的真实原型,炮制出林之若这么个宝贝来,让她具备无敌女主的小强表徵, 更有平常十六七岁女孩儿的婉约情思,她也曾辉煌,也知落寞,也会出糗;她也曾为家人愁,为朋友忧,为恋人相思在心头。 虽然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情节,却饱含真挚情感;瞧着文中那些飞扬跳脱的男孩女孩,直让人感觉那么亲切,熟悉得仿佛自己那鲜活的青葱岁月中走过的那些人儿。 【 绿杨影里惊初见 初三开学那一天,恰好是林之若十四岁的生日。 林之若缓缓走进校门。九月的骄阳,仍然毒热。她却穿了一件长袖的棉衬衫,外面又罩了一件薄外套。出门的时候,妈妈一再让她换一件短袖衫,却被她沉默而固执的拒绝了。妈妈无可奈何,嘆道:“这孩子,怎么这么古怪!” 林之若微微苦笑,为着那个说不出口的理由。 十四岁,是一个多么尴尬的年龄。一个暑假过去,胸脯就微微的鼓了起来,硬硬的似乎肿块,一碰就酸痛。为了掩盖身体的这份异样,整个夏天,她都把自己裹在厚棉布衬衣里,躲在家里,反覆读着爸爸书架上的陈列品,尽管那些都是让人望而却步的砖头一样的哲学和历史着作。 第一天开学,一切都乱糟糟的。学校的传统,每一级开学,都要把原来的班级打散重分,然后由老师们拈阄选择,以求公平。新的班级配置在开学的时候,用大红纸贴在教务处门口。林之若挤得满头大汗,终于在四班的红榜上,找到了自己的名字,顺便瞄了一眼教师配置,记住了班主任的名字,便径直来到四班的教室。 大部分同学已经到了,原本熟悉的在说笑打闹,不认识的在彼此介绍。林之若刚找个空位坐下,就有人扯她的衣角。转过头来,见是原来同班的唐馨,被熟识的朋友唤作“唐心儿”的,喜笑颜开的说:“我知道和你分一个班,特意给你占了个座。――你怎么才来,都等了你半天了。” 林之若笑了笑,起身换到唐馨的身边,刚说了个我字,唐馨就凑到她耳边,打断她道:“你知道不?今年我惨了。我老妈好不好居然抽到咱们班,幸亏没当班主任,不然我这个紧箍咒是戴定了。” 唐馨的母亲是本校的语文老师,为人是出了名的和蔼可亲,只是对唐馨管教甚严。唐馨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撞到她妈妈。林之若看着她刚才还万里晴空,霎时间愁云密布的小脸,几乎失笑。拍拍她的手,安慰她说:“大不了以后你的小说,都放在我桌子里。有我给你打掩护,不会让你折在你妈妈手里的,放心吧。” 唐馨闻言大喜,身子贴过来,搂着林之若的脖子:“之若,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林之若的胳膊蹭到唐馨的胸脯,软软的一团,不由得身子一震,轻轻推开唐馨:“别闹了,你看,班主任来了。” 班主任徐文昌果然大步走了进来,班里立刻安静下来。他个子高高瘦瘦,大约三十多岁,声音低沉而威严。先是按名册点了一下名,公布了卫生小组以及值日规则,又例行发表了一通简短的训话。 林之若低着头,老师说什么全然没有听进去,只是在眼角的余光里,端详身边的唐馨。以前竟然没有注意,唐馨已经发育的曲线玲珑,俨然有少女的窈窕之姿。配上玲珑秀气的脸庞,竟然是一个美女呢。自己碰到她的胸口,她似乎全不在意的样子。难道她不痛么? 林之若一向安静内向,既无姐妹,也无挚友。看到别的女孩子相互之间咬耳朵说悄悄话,只有羡慕的份。就算唐馨,因为性子活泼,和她熟一些,但也算不上亲密。这次唐馨落了单,原来的密友都分到了别的班级,才无形中对之若热络起来。唐馨天性容易和身边的人接近,这样的行为在她是自然而然,因而对由此而来的两人之间关系微妙的变化,浑然不觉。但是林之若一向孤单,却因此而心里一热,又掺杂了对唐馨身体发育的好奇,只觉得心思纷乱,有点神不守舍。直到唐馨一把把她拉起,才惊觉同学们正在纷纷行动,原来是要大扫除。 林之若和唐馨抬着一桶水,经过操场旁的小树林。唐馨拉着林之若,非要进去凉快一会儿。林之若在前,这时扭过头来,嗤笑她:“你可真够懒的,”还未说完,一个人影撞了过来,恰好碰到她的胸部,一阵钻心的疼痛,林之若一个踉跄,连人带桶倒在地上,水洒了一身。勉强挣扎着起来,仍然痛得弯着腰,却见唐馨赶上来一手扶着自己,一手指着一个男生,正在斥责:“你走路不长眼睛么?老师让你们扫除,不是让你们玩。撞伤了人,你负责啊?” 那个男生个子高出唐馨一头不止,此刻却低着头,一只脚在地上划来划去,一声不发。后面本来追逐他的几个男同学,这时候都止步不前,远远观望。 林之若强忍着胸前持续传来的酸痛,低声抚慰唐馨:“唐馨,算了。我没事。” 唐馨余怒未消:“你没事是他幸运。怎么,连道歉也不会说一声啊?” 那男生这才略略抬起头来,满面红晕,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真是对不起。” 此时疼痛略平,林之若直起身子,向那男生望去,竟然呆住了。唐馨已经算是一个美人,但站在那男生旁边,竟然如糙花与牡丹比艷,萤火同明月争辉。她一时忘了言语,心中来来去去只有前些天看的洛神赋里的两句话:“皎若太阳升朝霞,灼若芙蕖出渌波”。原来那样美的文字,并非只是诗人的夸张铺比。 唐馨也是怔了一怔,想不到这个鲁莽撞人的男生,竟然生得宛如女孩一样秀丽温雅,原本冲口欲出的责难,竟然噎在喉中。她定一定神,恼恨自己一时的失态,连忙用更加嚣张的口气说:“哼,光对不起就行了?之若被你撞伤了,不能干活,还有三桶水要抬,都归你了。”虽然竭力掩饰,但是自己分明感到那份色厉内荏。 唐馨一向对男生不假颜色,却在这个人面前心软,想来想去,不禁迁怒于面前的肇事者,又狠狠瞪了他一眼。感觉到林之若拉着自己的手摇了摇,生怕她为那个男生开脱,握着她的手用力捏了一下。 男孩听到了具体的惩罚措施,如释重负,上前拎起水桶,如飞跑开。他的那群伙伴迎住了他,低声说了什么,又突然大声闹笑开来。 林之若觉得这样惩罚对方并不妥当。她本来是一个坚定果断,坚持原则的人,可是这一次,竟然任由唐馨处理,自己也觉得异样。是因为对唐馨新近生起的亲密感觉么,还是太过震惊于那男生的美貌? 绿杨荫里,凉风吹拂,全无外面的酷热烦躁。林之若和唐馨并肩缓缓而行,听着她脆语如珠,巧笑嫣然,心中渐渐平定。 无端却被此情牵 和大多数男孩子一样,孟繁星在一片天真混沌中升到了初三。学习上并不用功,但也没有特别荒疏。课下和男同学打打闹闹,追逐嬉戏,最近又喜欢上了篮球,和一群死党泡在篮球场上,时间似乎过的飞快。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女生开始进入他的视野与生活。表面上那种男女老死不相往来的冰层虽然还在,在某种他尚不可解的无可抗拒的春风的吹拂下,底下渐渐融化的溪水,已经暗流汹涌。他篮球场上的哥们中,至少有两个,已经半公开的和女生交往,虽然常常被其他的同学取笑,但他直觉的知道,那些讪笑的言辞下面,其实隐藏着羡慕。 男生们最喜欢谈论的,是给学校里的美女排名。四班似乎这方面人才凋零,唯一一个上榜的女生唐馨,却是语文老师的女儿。她虽然活泼爱娇,却从来不主动和男生说话。这份隐隐的傲气,让班里的男生对她又爱又恨,加上语文老师虎视眈眈,从没有人敢对她有所表示。孟繁星自己,在开学第一天就因为偶然撞倒了她的好友林之若,而领教了她的厉害。 不过,行动上没有表示,不等于没有人想。孟繁星知道,上课的时候,很多男生的目光,都有意无意的留连在唐馨那个方向。而这其中,包括他自己在内。这或许是调节枯燥的学习生活的唯一娱乐吧,谁知道呢。 他不知道自己是何时开始这份关注的。唐馨和林之若同桌,坐在中排靠前的位子。孟繁星在南排后面,望向黑板的时候,自然而然会看到唐馨翘着马尾巴的背影。连那个马尾巴都透着骄傲呢,他有时候苦笑着想。 日复一日,周而复始,一个学期就这样接近了尾声。老师开始大量布置习题,对孟繁星而言,这时最枯燥的时候。听着老师反覆讲解叮咛,他的目光不知不觉又落到前排那一张桌子上了。 马尾巴一高一低,是在做笔记呢。唐馨不仅长得漂亮,学习也很认真,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称得上是才貌双全了。他在心里吐了吐舌头,觉得自己找了一个绝妙的形容词。而旁边,那个留着短短黑发的脑袋,却始终垂着,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又在偷偷看课外书。孟繁星不禁微笑起来。 经过这么多天的观察,他已经发现这个林之若,虽然成绩一向在全年级遥遥领先,却名不符实,并不是一个好学生。她似乎总也睡不够的样子,老师一讲课,她就在下面睡觉,短短的额发垂下来,恰好遮住眼睛。难得清醒的时候,又总是捧着一本课外书看。虽然外面有书皮的掩护,孟繁星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是那种书店里租来的“大书”。书页已经被翻的松软发黄,和课本的挺括坚硬完全不同。这种移花接木的小伎俩,也就瞒瞒老师吧。他有点得意地想,我家里就是开书店的呢。 观察别人,一向是孟繁星一个隐秘的乐趣。他也很自负自己的眼光。比如说,大家都说唐馨和林之若这一对同桌,都同样的骄傲冷漠。开始时他也这样认为。但经过一学期的观察,觉得唐馨其实只是面子薄,不知道如何面对男生罢了。仿佛一只可爱的兔子,不愿意让人家窥破自己的真面目,便装出老虎的样子。其实她很在乎男生对她的看法。有的时候,男生在她身后窃窃私语,她虽然做出专心于功课的样子,但僵硬的背部和颈部线条,还有迟迟没有翻过一页的课本,都显示出她在留心倾听。她和女生说话的时候,目光也常常从男生,包括自己,脸上一掠而过,似无意却有心。 第2页 相反,那个林之若,无论男生在她身边说什么,哪怕是她自己的名字屡屡出现,她也总是埋头于自己的阅读,根本就听而不闻,视而不见。那是一种几乎让人嫉妒的无法打扰的专注,仿佛她自有自己的世界,并且在那个世界里享有美妙的生活,只是迫不得已的时候,才出来一会儿,敷衍这个世界的人和事。唐馨虽然不和男生交往,但是在女生中却朋友众多。而林之若的朋友却寥若晨星,和她说得上话的几个,都是坐在她附近,性格活泼,不惮于主动搭话的那种。不过,一旦开始了谈话,林之若还是很平易近人,和蔼可亲的,经常给身边的同学讲解习题。 老师布置完了习题,宣布放学。同学们纷纷收拾书本往出走。林之若的那本书已经翻到了邻近结尾。她似乎打算看完才走,无视于身边的骚动,依然专注于书本。孟繁星动了好奇心,走到她身边的时候,稍稍停了停,借着身高优势,想看清楚书名。恰好她刚刚翻过最后一页,露出扉页上“萍踪侠影录”几个大字。孟繁星并不特别热衷于武侠小说,只是跟着朋友们看过一些,这一本却没有见过。心想家里的书店一定是有的,倒要找来看看。此时林之若已经敏捷的把桌上的东西塞进书包,站了起来。孟繁星本来正要迈步,见此情景,下意识的停下来,待她走出去了,才紧跟在她身后。却见林之若头也不回地伸出右手,准确地抓住了他的左手。 孟繁星觉得脑袋轰得一声,仿佛就在耳边打了个炸雷般,意识都炸成了碎片,混乱的浮在空中。身后的男同学已经闹笑出声,林之若也已发现了什么不对,条件反射般地缩回手,回过头来。本来平静辽远的目光,仿佛突然着了火,连面颊都映得通红。唐馨笑得伏在座位上,被林之若隔着桌子捉住,连拉带拽地弄出去了。 孟繁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来的,直到出了教室,深冬的晚风一吹,才发觉自己的脸颊烫的厉害。几个死党一路上都不肯放过他,百般调侃,要他描述被林之若拉手时的感觉。他沉默不语,胸中仍然荡漾着那一道惊雷的余波。其实两个人手腕相触,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他太过震惊,根本就来不及感觉对方的手是大是小,是冷是热。 好在由于林之若一向的表现,并没有人真的会认为两人之间有可能发生什么,那件小小的意外,似乎第二天就已经被人忘记了。林之若仍然一如既往的上课睡觉,下课看小说。寒假之后期末考试成绩发表,寄到每个同学家里的年级统一成绩榜上,林之若三个字仍然醒目的列在第一位。 可是,看着成绩单的孟繁星嘆了一口气,对于他而言,有些什么不一样了。本来假期是他最自由快乐的时候,可是现在无论是自己在家,还是和朋友们相约出去,他都少了一份悠闲,多了一点烦躁。仿佛有所期待,有所不满,可又不知道究竟期待什么,不满什么。 因为是中考前最后一个假期了,妈妈一再督促他学习。见他坐不住板凳的样子,干脆把他揪到家里的书店,让他就坐在柜檯后面的桌子前,在她的眼皮下学习。 孟繁星捧着头,看着面前的课本,忽然想起一句话“狗咬刺猬,无处下口”,忍不住嗤的一声笑出来。 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阿姨,我要租一套侠骨丹心,就在这里看。”他讶然抬头,正好对上一双深黑的眸子。那人也明显诧异的样子,脱口而出:“孟繁星,怎么你在这里?” 孟繁星微笑着指了指柜檯后忙着拿书的身影:“那是我妈。”又忍不住加了一句:“原来你知道我的名字。我还以为你从来都不理人呢?” 林之若很诧异:“怎么这么说?” 孟繁星微笑:“咱班男生都这么说。上次劳动,你还把程辉和李凯弄混了呢。” 林之若脸微微红了一下:“实在是他们两个长得太像,又总在一起。我知道我很不称职。不过老师任命了男女生各一个班长,我也不好意思多管男生的事情,所以对男生不是很熟悉。” 孟繁星心想,程辉和李凯一点都不像,只不过是两个人都个子很高,坐在最后排,离你较远罢了。口里却转移了话题:“你经常来看书么?怎么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你。” 林之若仿佛松了一口气:“我本来经常在学校附近那家看的。不过那里的学习资料比较多,闲书少,被我看得差不多了,所以来这里。”又踌躇了一下:“我没带押金,就在这里看,不知道方不方便?” 孟繁星微笑,向已经站在自己旁边的母亲道:“妈,这是我们班的同学,林之若。” 孟母惊讶:“就是成绩单上排第一的那个?哎呀,你进里面来看吧,随便坐就行。我们家小星,成绩要是有你一半就好了,我也不用这么操心。”又对孟繁星道:“你好好做功课,有什么不会的,正好问问林同学。” 孟繁星答应了一声,待母亲转过头去,沖林之若做了一个鬼脸。林之若笑意盈盈,自行拿了书,找了一个角落坐下。 不知道为什么,孟繁星忽然觉得这些天来浮躁的心突然安静下来,清明如外面碧蓝的天空。似乎心思都格外敏捷起来,做起题来格外得心应手。自然也有解不开的,却不好意思当真去问林之若,都放在一边,但并不影响心绪。 整个寒假,林之若每周总有几天,会来孟家的书店看书。她和原来一样,一旦拿起出来,仿佛就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不可触摸,不可寻觅。然而只要她静静的坐在那里,孟繁星做功课就特别顺手,以前似乎不可理解的概念,现在也都渐渐有思路可循。 看见儿子的变化,孟母喜在心头,对林之若也愈发热情,几次三番不肯收她的租费。但林之若都温和但是坚决的拒绝了。 孟繁星有点奇怪,林之若始终不把书带回家看,未免太不寻常。也曾偷偷地想过,是不是为了自己呢。可是仔细的观察,她不沉浸在书里的时候,并没有那种少女若有若无的娇羞和欣喜,反而有一丝淡淡的忧郁。 这个谜,很久以后孟繁星才偶然解开。原来那个寒假,林之若父母在闹离婚。尴尬的少女,是为了避开家里的矛盾,而逃逸到书店这个世外桃源来的。然而他始终不知道,他本人在这个桃源里,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但愿暂成人缱绻 初三的冬天, 是林之若生命中最灰暗的一段时光。父母之间的战争已经白热化,求一天不见硝烟而不可得。 林之若蜷缩着身子,躲在自己的房间里,留神听着客厅里的声音。母亲江蓝的声音越来越尖厉,话语也越来越刻薄,父亲林谦诚却一直没有说话。可是,林之若心里知道,他越不说话,妈妈就越愤怒,越难以自制。如果爸爸肯和妈妈狠狠吵上一架,反而好一些。对于江蓝来说,林谦诚无言的轻视和冷漠,只会让她更难控制自己,说出违背她本意的,狠毒决裂的话来。 不知道是不是旁观者清呢,林之若清清楚楚地看到,爸爸妈妈其实还很在乎对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越是要亲近,就越背道而驰。像大多数忙于事业,身心疲惫的中年男人一样,林谦诚希望从妻子那里,得到宁静和安逸。而江蓝自从自己下岗之后,疑心越来越重,要在小事上无理取闹,藉以证明丈夫对自己的介意和关心。 其实,林之若在心里暗暗嘆息了一声,妈妈要得回丈夫,只要温和微笑就可以。而爸爸要取悦妈妈,只要肯温言软语几句就可以。这么简单的事情,他们是真的当局者迷,看不出来呢,还是明明知道,却不愿意放下身段去做呢?难道曾经相爱的两个人,必要彼此折磨么? “砰”的一声巨响,打断了她的思绪。林之若跳起来,拉开门,见到爸爸面色铁青,原本挂在墙上的林江二人的像框跌在地板上,不知道是摔的还是两人争执时碰到,玻璃封面已经四分五裂。妈妈站在旁边,一时也愣住了。 林之若赶紧去拾。林谦诚盯着妻子,沉声说:“不用捡了,碎了就是碎了。我先出去住几天,你想想清楚。”拉开门就走。 林之若吓了一跳,看妈妈仍然一动不动,赶紧跑过去拉住爸爸。林谦诚轻轻但是坚定地推开女儿的手,砰的一声摔上门走了。 江蓝死死盯着地上镜框的碎片,嘴唇微微动着,却没有发出声音。林之若扶她坐在沙发上。她仿佛机器人一样,任女儿摆布,目光茫然,没有焦点。林之若收拾了地上的碎片,又倒了一杯水,小心翼翼地端了过去,轻声说:“妈,喝点水吧。” 江蓝抬起头来,目光渐渐凝聚在女儿的脸上。那浓黑修长,转折之间毫无圆润之意的眉线,那沉静凝注有如深潭的眸子,那微微抿着的嘴角,那线条刚毅的下颌,都仿佛林谦诚的影子。就连那喜怒不行于色,心意深沉难测的性子都一模一样。林之若很小的时候,如果菜不合口味,就已经和她父亲一样,捧着饭碗干吃米饭,决不指摘抱怨一句。长这么大,她从来没有像别的小孩一样,主动和父母要求过衣服玩具零食什么的。有时候江蓝带她上街,看到她盯着小贩身边稻糙上一串串的糖葫芦,目光里明明充满渴望,却就是不开口。这样一个丈夫,这样一个女儿,朝夕相处,江蓝觉得自己几乎都要窒息了。十八年前,江蓝还是一个明朗直慡的少女,在众多追求者中,选择了当时并不出众的林谦诚,爱上的,正是他聪明沉静含蓄内敛的个性。而十八年后,江蓝切齿痛恨的,也正是这样的个性。 看到妈妈直直地盯着自己,既不动弹也不说话,林之若有点害怕,放下杯子,上前拉起妈妈的手,低声劝慰:“妈,你别担心。吵架时候说的话,都是不能算数的,爸爸冷静下来就会回来了。” 看着女儿目光中明明白白的理解和怜悯,江蓝刚刚被打断的怒气忽然复甦,汹涌着膨胀着,几乎把胸腔都要挣破了。这样的居高临下的目光,仿佛了解一切,直切入对方心中最脆弱阴暗的角落,可是本身却又永远神秘疏离,不屑于与人接近向人展示,正是多年来她天天面对,让她暴躁不安的阴影。林谦诚是这样,现在连只有十四岁的女儿也是这样!难道他们不知道,他们沉默的凝视中所传达的那种谅解和同情,远比诉诸于言语和动作的攻击和咒骂更伤人,更难以忍受么?后者至少还是一场平等的战争,如果必得是战争的话,而前者,却是一个她永远无法理解无法踏足的世界。而那残忍的拒绝了她的世界,却是她最亲的人,她终生的伴侣和亲生的骨肉啊! 她甚至无法向人诉说她的苦闷。丈夫移情别恋,还可以痛斥其负心薄幸,可是她呢,难道能对人说,我不能理解他,不能把握他,而他又不肯让我理解和把握么?委屈无力失望愤慨的感觉再次铺天盖地而来,她一把打开女儿的手,把她拖到门边,打开门,大声吼道:“走,你们都走!走了就别再回来。这样的日子我过够了,再也不想过下去了!” 第3页 林之若被母亲突然的爆发吓了一跳,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江蓝推出了门外。直到铁门砰的一声在身后关上,才回过神来,拍着门叫:“妈,妈!你让我进去啊。”门里面毫无反应。林之若敲了一会儿,终于放弃了,将额头抵在门上,沉声说:“妈,你先一个人静一静,我出去到同学家玩一会儿,吃晚饭的时候就回来。我身上没有带钱,也没有穿羽绒服,你能不能开门让我进去拿一件衣服?”等了一会儿,见仍然没有反响,嘆了口气,慢吞吞地下了楼。 冬天的阳光虽然灿烂,却仿佛没有温度。林之若只穿着毛衣和单外套,走到寒风中,不由自主地瑟缩了一下。街道两旁有许多小吃店,正在午饭时辰,热气腾腾的饭菜香味扑鼻而来,充满了诱惑。林之若摸摸自己裤兜里的几元零钱,苦笑着加快了步伐。生理书上说,肌肉运动可以产生身体所需的百分之九十五的热量,用来抵御这个北方小城的寒冷,应该还是够用的吧。 她的脚步在转角处缓了下来。“星星书苑”,名字很美,就像开学那天撞了自己的那个男生一样,清朗的星光,辉映黑暗的夜空。那个男生的名字中,好像也有一个星字呢。林之若笑了一下,无论如何,租一本小说,沉浸到奇幻惊险的武侠世界中去,倒不失为消磨这个难捱的下午的一个好方法。 刚选了一套“侠骨丹心”,柜檯后坐着温习的男孩抬起头来,是又一次猝不及防的惊艷。冬日的阳光斜着投射在他的脸庞上,竟然透出一种无可抗拒的莹润温朗。一瞬间,那些苦苦逃避却附影随形的琐碎的悲哀,都在这一片温和明朗中蒸发,心灵莫名的清澈轻松起来。门外的喧嚣和寒冷都遥远而不复真切,这个小小的店堂里,因着那温暖有如春天的微笑,那纯净仿佛童年的目光,变成了一个独立美好的世界。 她愿沉浸在这个世界中,不再醒来。 于是那个难捱的冬天,那个小小的书店的一角,就成了林之若避开喧嚣尘世的桃源。虽然大部分时间,她都安坐垂首,沉浸在小说里,纵然清醒,也不敢明目张胆地注视那个少年。然而,五官似乎分外敏感,视野似乎分外开阔,余光里总是有那样一个身影,一个形象。于是,孟繁星明朗的笑容,温和的谈吐,偏着头咬着笔苦苦思索的可爱样子,便如那夹路而生的桃花,缤纷鲜美,让她渐行渐远,迷却归路。 何妨随处一开颜 开学了,一切又恢复常规。林之若依然只是孟繁星视线里的一个背影,只是他的目光不知不觉的,开始在那个短发的身影上长久徘徊。 化学课上,旁边的程辉看到孟繁星百无聊赖的样子,悄悄捅了他一下,把一本漫画书捲成一个圆筒塞过来。孟繁星心不在焉的,没有接住,竟然掉到了地上。虽然程辉马上敏捷的捡起来塞进他的桌子里,这小小的骚动,却在静如止水的课堂上,把化学老师的目光,立刻从镜片底下引了过来。老头子摘下花镜,看了一会儿,突然伸手,“你,你,你们两个上来演示一下这个实验。” 当时正讲到镁的燃烧,是很简单的一个实验。孟繁星走上讲台,往下一看,全班同学都在盯着自己看,坐在前排的唐馨更是大眼睛瞪得圆圆,连一向不怎么听课的林之若,都从书本里抬起了头,突然觉得紧张起来。连平时天不怕地不怕专门惹事生非的程辉,看起来也很窘迫,眼睛望着自己的脚尖,不肯抬头。 程辉从老头子手里接过镁片,用镊子夹着,孟繁星上去拿火柴点燃。昏暗的教室里,刷的窜起一道耀眼的光芒。程辉不知道怎么了,似乎心不在焉,竟然被这白光吓了一跳,条件反射般的一甩手臂,那白光忽的一下向下面的同学飞去。前排中间的唐馨首当其冲,吓得尖叫出来。 孟繁星下意识的拿手臂一挡,力用的猛了,脚下踉跄了一下,身子侧撞在唐馨的桌子上。那道白光恰好落在他身上,一闪而逝,却引燃了他的衣服。旁边的林之若跳起来,用手里的书向他身上一顿乱拍。火熄灭了,书也滚到地上,外面糙糙包着的书皮脱落,赫然露出封面上 “七剑下天山”几个大字。孟繁星偷眼一瞧,书嵴上还盖着“星星书苑”的红色印章,正是自家的东西。 这一切仿佛电光石火一般,还未等大家明白过来,一切已经结束。程辉目瞪口呆,孟繁星手抚伤口,林之若不知何时已悄悄坐下,全班同学的目光,在站着的两人和地上的书之间徘徊。化学老师也反应过来,气得头上灰白的短发根根站立,呼吸急促,口不择言:“混帐,简直混帐。你们究竟有没有听课?”手指再次伸出,依次点过程辉,孟繁星,林之若:“你,你,还有你,还有那本书,都跟我来教研室。” 程辉一向调皮捣蛋,本以为闯了大祸,这时见并没有什么惊人后果,悚惧之心一去,无赖本性自回。居然一脸严肃的对老头子说:“老师,那本书没有脚,不能跟您走。”全班哄堂大笑,老头子气得身子颤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林之若怕进一步激怒老师,赶紧出座去拾书,不想孟繁星已经抢先一步捡在手里,便沖他感激的一笑。 出了教室,林之若抢前一步,对老师低语了一句。老头子回过头来,眼光在孟繁星胸前被烧伤的地方逡巡了一下,让林之若先陪孟繁星去医务室,先把程辉带走了。程辉临去还不忘沖两人做了一个鬼脸。 原来她这样的关心自己。孟繁星心中暖暖的,一种平生从来没有体会过的甜蜜,从心底深处缓缓升起,慢慢浸润,只觉得这个阴郁的早春的下午无比的明媚美好。然而甜蜜之中,却有一种尴尬的自觉,仿佛手脚眉眼,乃至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忽然觉醒,有了自己的意识,让他不知如何安置才好。眼睛一直盯着路面,直到林之若问他:“你怎么样,伤口痛不痛?”才惊觉自己是个病号。他低头检视了一下胸前烧伤的地方,其时春寒未消,衣服不算单薄,虽然烧了一个大洞,但是因扑灭的及时,皮肤只是被略略炙烤了一下,稍有灼热感,并未真的受伤。虽然如此,林之若还是强行带着他去了一趟医务室,让护士处理了一下。当护士解开他上衣的时候,虽然林之若早已转过了身子,他还是羞得脸都红了。从医务室出来,春风一吹,他觉得脸上比伤口更热。 林之若这时候却拿出班长的口气,公事公办的说:“后面的课你就不用上了,直接回家换衣服休息吧。我去教研室和老师说一声就行了。”孟繁星从她的语气中听不出一丝留恋和迟疑,心中微微失望。一低头,看到胸前的破洞,想到自己的狼狈样子都已经被她看在眼里,又恨不得立刻飞出她的视线。 这样稍一踌躇,林之若却误解了他的意思,轻声说:“你放心,不会有事的。这事错不在你,况且,你受了伤,就是老师在这里,也会让你走的。” 孟繁星终于鼓起勇气,凝视她的眼睛:“不,我不是担心这个。你为了救我,要受老师责怪,我……” 林之若定定的看着他,看得他的心狂跳起来,血脉奔流,耳边轰轰作响。在目光的交错中,时间仿佛已经凝固。亿万光年倏忽而过,沧海横流已经变成桑田静谧,才听到林之若温柔的声音:“没关系的。那样的情况下,我那样做只是本能。换了别人也一样。况且,老师不会真的责怪我的。我就坐在他眼皮底下,我干了什么,其实他都清清楚楚。他要怪我,也不会等到今天。”顿了一顿,又微笑着加了一句:“你回去吧,好好休息,明天数学有测试呢。” 孟繁星的心情随着她的话起伏跌宕。那句“换了别人也一样”,虽然是事实,却多少有些刺耳。她的微笑和关心,又让他心中无比熨贴舒适。而最后的提醒,终于把他从云端里拉回到了现实。几分钟以前,他还觉得和她无比亲近。然而,在明天和接踵而来的考试中,他们将被分隔的如此遥远,她将是众人瞩目的明星,前程远大的幸运儿,而他将远远的落在后面,永远无法追随她的脚步,进入她的世界。 他的心酸楚的痛了起来,默默的转过身,向外走去。 林之若注意到了他神情的变化,张了张口,似乎想要叫住他,但终于没有发出声来,只是沉默的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渐渐远去。 一直回到家中,孟繁星才意识到,自己手中一直紧紧握着那本“七剑下天山”。他无意识的翻着那本书,发现里面夹着一个纸条。更确切地说,只是一长条被人随意撕开的普通白纸,折着夹住书的一页,看来是被人当书籤用的。想像着那个人漫不经心放下书,随手撕下一个纸条夹住的样子,一丝微笑浮上他的嘴角。他把纸条小心的取下,展开,这才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两句诗:“要当凌云鬚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挺拔秀逸,正是被语文老师用来教育全班学生的林之若的手笔。看来这个人并不珍惜她的“墨宝”,显然有随处题字的习惯,孟繁星再次微笑起来。 “要当凌云鬚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孟繁星细细咀嚼着这两句话,有一丝困惑。他不善诗词,可是也读得出这两句所包含的似乎截然相反的意思。上句好像是激励人努力进取,下句却含有随遇而安,恬淡为生的意思。自己的个性,应该是更接近于“何妨随处一开颜”吧。从记事以来,每天不过是学习,游戏,按部就班,仿佛生来便当如此,而且永远如此,从来没有考虑过以后的时候,更没有过要当凌云的壮志。以后,也不过是上大学,找工作,成家,生子,平凡的喜怒哀乐,平凡的生老病死,就像祖祖辈辈曾经经历的一样。 可是,真的是一样么?真的甘心一样么?他忽然生出一身冷汗,从父母那里耳濡目染而来的乐天知命的巨大习惯之后,他隐隐窥到另一种色彩,另一种人生。那里有困惑,有不甘,有挣扎,有愤怒。并不是快乐温馨,然而生动,激烈,有异样的诱惑,异样的光彩。 不知道为什么,当他想到这一点,他眼前浮现的,这异样的人生的形象,是林之若,是她常常垂首凝思的侧影,是她忧郁愤怒又带有一丝讥诮的冷笑,是她微微抿着的嘴角,坚定冷静的注视。这些细节,他的眼睛,早已经由千百次的窥望而无比熟悉,而他的心灵,却直到这一刻,才试图去理解其中深蕴的含义。 或者他的理解远不是林之若本人的面目。然而这有什么关系呢?林之若为他打开了通向一个新世界的窗口。那个新的世界如此奇妙广阔,即使那窗子本身是一个错误,也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第4页 孟繁星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胸无限广阔辽远,连呼吸的空气,也前所未有的自由和新鲜。他自己或许也并未意识到,正是在这一刻,他才从心理上,真正的从童年进入少年,开始有少年的梦想,活跃,奋争,激烈,当然,也会经历少年特有的迷茫,焦躁,苦闷,辗转。 男人沉睡的欲望与力量,常常是被一个女性所唤醒,但幸运的是,往往不会为女性所结束,所以才有了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文明与成就。 当然,孟繁星并没有能力和经验,想得那么远那么清楚。那些朦胧的感触,虽然让他激动和兴奋,却还不能化为语言。他此刻心中真正明确的概念,不过是“我要好好学习,不能让林之若落下”这样一个还未脱孩子气的念头而已。但这一点点的孩子气,却已经极大程度的改变了他的人生。譬如此刻,一个人在家,他没有像惯常一样去玩游戏机或者出去乱跑,而是坐在书桌前,把数学课本找出来,开始认真专注的温习。 人们常常说,女孩子前期学习好,男孩子却往往在后期奋起直追,后来居上。这其中的缘由,恐怕即使是当事人,也往往并不能明确地知道罢? 乱花渐欲迷人眼 一下课,唐馨就鬼鬼祟祟地把林之若拉到教室西面的小树林里,一脸神秘地掏出一个摺叠的纸条。林之若已经大概猜到了是怎么一回事,笑着打开来看,上面是粗犷不羁的大字: 唐馨:对不起,我害你受惊了,周六中午在汾阳楼请你吃饭。不见不散。程辉。 林之若看了,赞嘆道:“不错,不错。短短二三十字,时间、地点、人物、事件,面面俱到,好文章!可以给语文老师当范文了。” 唐馨娇羞地推了她一下:“什么跟什么呀?人家是要跟你商量正事的。你说我去还是不去?” 林之若忍住笑:“有什么好商量的?你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呗。” 唐馨白了她一眼:“你这人啊,整个一数学脑筋,啥事让你一说,都成了公式。” “本来就是嘛。这样的纸条,你起码接过一打,虽然每次都这么羞答答的好像有那么点意思,最后还不都是伤害了人家纯洁少男的芳心。不过这个程辉,真亏了他,昨天还被老头子训得灰头土脸,转头就知道利用机会,接近美女,真不简单。最难得文章简明干练,深得你妈妈真传。” 看见唐馨脸上的嗔意,林之若赶紧改口: “不过,程辉几乎把镁片扔到你身上,的确是欠你的人情,吃他一顿饭也不过分。” 唐馨低着头,摆弄衣角,半天说:“如果这样说,孟繁星为我挡住了镁片,还烧伤了,我也欠他的人情。你帮孟繁星扑灭了火,被老师抓住看课外书,他也欠了你的人情。” 林之若噗嗤一声笑出声来:“这么复杂的关系,亏你算得清楚,看来你很有当会计师的天分。如果省略中间项,是不是就是程辉欠了我的人情?你想让我替你去吃这顿饭?” 唐馨终于被她逗笑了:“你当是不等式啊,哪有这样推算的?” 在唐馨的推搡下,林之若终于说:“我知道你不想彻底拒绝程辉,但是也不想单独和他吃这顿饭,授人话柄。我倒是有一个主意,咱们来招借花献佛,也送这样一张纸条给孟繁星,约在一起,这样你既接受了道歉,又报答了恩情,还可以在欠你的人和你欠的人中间左拥右抱,任意选择,怎么样?” 唐馨听了前半段,满意地点头。听到她套用“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的歌词,粉面羞红,又隐隐有丝被点破心事的窘迫,直扑入林之若的怀里,去拧她的脸。 林之若猝不及防,伸出手去,正好揽住她的腰,触手温软,幽香在怀,不禁心里一动,干脆双手环抱,把她拉近自己的身子,鼻子夸张地嗅了嗅:“怪不得书上说软玉温香,原来真的又香又软。这样的美人,不知道将来便宜了哪个男生。” 唐馨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脸:“你这张嘴啊,甜起来是真甜,噎起来人来也真够呛。怪不得班里的同学都怕你,今天我算领教了。不过,”她亲热地搂住林之若的脖子:“我被你占了便宜,你得对我负责。周六的饭局你要陪我一起去。” 一直好奇窥测的女孩的身子心甘情愿地靠在自己身上,她胸前的温软隔衣可触,纤细的腰身俨然在指掌之间,林之若心情大好:“没问题,能为唐小姐效奔走之劳,是我的荣幸。” 晚上躺在床上,林之若还在细细回味白天的感觉。原来女孩的身体是这样子的。而我,她小心摸了一下自己胸前硬硬的,涨涨的突起,直直的没有曲线的腰身,心中有点颤慄,将来也会变得那么软,那么柔和,那么地和以前不同。直到有一天,长成妈妈那样的曲线玲珑的妇人。 她深深地把脸埋到枕头里去,几个月来一直盘旋在心中的疑虑和恐惧渐渐淡了下去。如果必得这样,那就这样吧。可是厌恶之情并不稍减。如果可以选择,她宁愿自己永远保持孩子那样平板板的身材,不必担心这些突如其来,羞人而又莫名其妙的变化。或者,她想,其实她更愿意的,是长成爸爸那样的挺拔伟岸,充满安定人心的力量。 可是,只有一个男孩才会长成一个男人,直接的,坦白的,抽枝拔节,肆无忌惮。 这就是命运啊,尽管她带着一只雄鹰的渴望睡去,一觉醒来,仍然会蜕变成一只蝴蝶,美丽,也许,但是柔弱。 她突然意识到,看了那么多的武侠小说,绝大部分的主角,都是男人,承担着或野心,或道义,书写着生命的传奇。而书中的女人,都不过是围着主角转的衬托,仿佛围绕花的蝴蝶,数目越多,越见这花的芬芳艷丽。一向在阅读的时候自然而然地把自己代入主角,享受众美围绕的感觉,林之若第一次震撼地发现,作为女性,在令她迷醉的大多数书里,自己只能做配角,即使是顶着女主角的名义,而且无论多么地武功绝代,才华倾世,都没有也似乎不想要自己独立的生活,仿佛飞蛾,唯一的和最终的目的,便是奋不顾身地投向那盏名为爱情的幽幽烛火,焚须断翼,在所不惜。 生活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身为家中的独子,老师的宠儿,同学们艷羡敬畏的中心,林之若从来没有意识到,性别,可能意味着社会角色的巨大差别。她忽然明白,为什么自小学到初二,自己一直是唯一的班长,而到了初三,她就莫名奇妙地成了女班长。因为班上打架闹事需要管理的都是男生,她这个班长其实有名无实,根本就是那个男班长的陪衬。小学的时候,她和男孩子打过架,初一的时候,她曾经厉言斥责过调皮捣蛋的男生。现在,她不再和男生有任何冲突或者交往,因为管理男生的权力,已经移交到了他们自己的手中。即使她仍然是最优秀的那一个,老师却已经不认为她有管理男生的能力。 这份隔离,她曾经以为是成长,现在看来,却带着难言的轻蔑和鄙视。 一瞬间,她读过的历史,她经历的生活,她看到的新闻,她观察的社会,她以前觉得熟而又熟的一切,在她新觉醒的性别意识里,突然都呈现出了新的面目。原来历史真的是“his story”,他的故事;原来这个社会,仍然是一个男人的社会;原来“老弱妇孺”,是一个将终身跟随她的标籤;原来电视新闻里,任何一个权力中心的集会,那清一色的西服领带,代表了一种隔离;原来…… 原来…… 原来她一向认同和理解的一切,并不是属于她的一切;原来她为自己构想筹划的未来,不一定是她的未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狂人,看到书里写满了“吃人”。而林之若此刻眼前一串串冒出来的,却是“男权”两个大字。 林之若被自己的新发现震撼,竟然破天荒第一次,失眠了。 第二天上课,自然睡得天昏地暗,居然还作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是一个大侠,风流潇洒,踏雪寻梅。突然,雪地里窜出一个杀手,一柄乌黑的长剑向她刺来。就这点本事敢来惹我?她轻蔑地笑,摺扇轻挥,突然碰到自己的胸膛,突然就想到,我不是女孩林之若么,哪里是什么大侠,哪懂什么武功?那剑冲着胸口而来,却不知道怎么刺中了手臂,钝钝地痛。她蓦然惊醒,发觉唐馨正在拧她的胳膊,看到她醒来,冲着她挤眉弄眼。抬起头,只见物理老师兼班主任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正一头雾水,耳边唐馨轻声说:“老师说上次测试最后那道大题,全年级只有你一个人作对了,让你上去给大家讲讲你的思路。”连忙捞了铺在桌子上的卷子,走上讲台,低头看着题目,清了清嗓子:“这道力学题,看来很复杂,其实关键是找准成对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 忽然觉得班上安静得异常,连记笔记的刷刷声和纸张翻动的悉窣声都蓦然消失。抬起头,看到全班同学都愕然看着自己,而前排的唐馨杀鸡一样地使眼色,做口型。最后还是班主任咳嗽一声,解救了她:“林之若,我们在讲加试的那道电磁学题,不是这个力学题。” 听到下面窃窃的笑声,越来越明目张胆,林之若恨不得立刻变成武林高手,踏雪无痕瞬息千里地逃进深山老林。镇定,镇定,真正的大侠都见于危难之间,存亡之际,用智慧和武功,化不利为有利。她再次清了清嗓子,出语惊人:“其实这道题我是做了弊的。” 果然立刻安静了下来。 她不慌不忙:“这道题单凭初中的知识点,很难推算出结果,因为带电体的形状并不规则,大家找不着头绪,是很正常的。我因为参加数学竞赛,学过微积分,是用微积分的原理先知道了大致的结果,再倒推上去,得出步骤的。其实光用平面几何的知识,也可以解开这道题,不过因为是物理题,大家被局束了。过程是这样……” 林之若越讲越镇定,越讲越流利,把整个步骤在黑板上演示了一遍,回过头来,看到班主任那已经熟悉了的欣赏的眼光,同学们崭新的震惊和崇拜,不由得微微得意。 下课后,唐馨憋了很久的大笑终于爆发出来,指着林之若:“服了你了,推都推不醒,要靠掐的,结果还是一开口就露馅了。要换了我,早找个地洞钻下去了。你居然面不改色,眼睛不眨地就是一通神侃,简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林之若一本正经:“诗人都是这样练成的。” 唐馨揪着她的脸颊:“我看看你脸皮是怎么练成的,居然这么厚。” 第5页 “对了,”唐馨想起什么,转身从书包里摸出一样东西,塞在林之若手里,在她耳边低声说:“这是给孟繁星的。你既然脸皮这么厚,就派你去送给他吧。” 林之若知道是邀请他吃饭的纸条,便揣在兜里,也低声说:“怎么送?就这样走过去递给他?” “那不是全班都知道了?你不想活了?用什么方法我不管,总之这个差事交给你,你要负责安全秘密地送到。” 林之若凝神苦想。放学后以租书为名,去他家的书店找他?不行,开学之后,已经很少在书店碰到他了。这样的纸条,估计是不方便托他家人转交的。偷偷跟踪他,等无人的时候再上去搭讪?怎么听着情境这么耳熟,月黑风高夜,一美女,啊不美男,走在路上,后面鬼鬼祟祟跟着一人,到巷子深处,突然面露凶光扑过去。啊,那是色狼作案。 幸好下午语文老师来叫她发作业,解救了她的难题。发到孟繁星那里的时候,她把他的作业本小心平放在他的桌子上,拿出那时候男女生之间说话惯用的那种冷淡疏离的口气:“老师说你这次的作文跑题了,让你仔细看看评语,以后注意。”说完深深看了他一眼,转身走向下一个同学。果然,周围的同学各行其是,并未觉出一丝异样。 孟繁星摸不着头脑,翻开作文本,只见龙飞凤舞红笔硃批一个“良”字,并无其他评语,却赫然夹着一个纸条,不由得心怦怦跳了起来,环顾四周,见无人注意,连忙攥在手里,想要出去看,偏偏上课铃响了。 放学后,林之若把这件事情告诉唐馨,又惹得她大笑一场。笑过之后忽然诧异:“咦,之若,这么恶搞,不是你一向的风格啊?”同班将近两年,她心目中的林之若,是一个内向冷静,少言寡语的人,虽然一旦惹怒了她,她言辞尖利雄辩滔滔能让最调皮的男生哑口无言。班里的同学,因此一向对她敬而远之。这也是为什么在分班之前,她虽然爱说爱笑,却一直没有和林之若真正接近的原因。 林之若为她理了理鬓发:“以前的确不是。但现在不同了。” “怎么?” “因为我现在和你同桌啊。你没听见过,近墨者黑么?” 唐馨做出捶手欲打的姿势:“你敢说我?” 林之若缩缩脖子,一副害怕的样子:“我错了,我错了。是近朱者赤,不过,是会哼哼的猪,乱发花痴的痴。”话音未落,人已经敏捷地拎起书包,跑出了门口。 唐馨的娇嗔从后面传来:“别跑,有能耐你等着。” 看到唐馨没有追过来,她放慢脚步。街头的柳树,已经抽出鹅黄色的新芽,柔软的枝条,随风上下,烟云满地。墙角路边,已经悄悄绽开了一些各色的小糙花,粉白嫩紫,星星点点,不为人注意地盛放着自己所有的娇艷。 就像我的青春呵。林之若心中忽然柔软地触动。 她内心深处隐隐觉得,这个春天,伴随着身体的改变,一切都不一样了。以前那个宁静安乐,独往独来,自由自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可以不理会全世界,也可以拥有全世界的孩子不见了,而成年人的迟钝的理智和清醒,又迟迟不来。她迷失了自己,只好向身外寻觅。所以,和唐馨这个似乎所有人都喜欢的女孩在一起,参与自己以前不理解也不想加入的女孩子的种种嬉笑打闹,分享让她脸红心跳的小秘密,才那么地重要,那么地顺理成章。 街旁店铺的橱窗中,模特身上一片鲜亮的紫色吸引了她的目光。踌躇了一会儿,林之若走进店铺,做了一件她十五年的生命中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她去银行取了自己的零用钱,买下了那件衣裳。 只是当时已惘然 最后一节语文课。孟繁星正襟危坐,却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脑子乱闹闹的,各种揣测情绪你来我往,纷繁迷乱。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林之若竟然借发作业的机会,给自己传了一个纸条。按当时的惯例,这样的纸条,哪怕里面写的是今天天气不错哈哈哈,也只能意味着一件事情,那就是林之若对他有好感,想和他交往。 可是,据他所知,这样的纸条一向是男生的专利,从来没有听说女生会主动的。 终于熬到了放学,在一个僻静的街角,他颤抖着双手,借着夕阳的余晖,打开了那张已经被他汗水浸湿的纸条。 纸条上是短短一行字:孟繁星:多谢你帮我挡了镁片。周六中午在汾阳楼请你吃饭。不见不散。唐馨。 这正是唐馨的大作,百分百抄袭程辉。 孟繁星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语文课本上总也背不下来的古诗,这时候突然清晰地浮现在脑海里。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 仔细看看,果然,那笔迹纤细圆润,典型的女孩子手笔,和林之若练过硬笔书法的流利飘逸完全不同。 这怎么可能呢?那样巧笑倩兮的为无数男生倾慕的女孩,居然主动邀请他?那么林之若呢,只是为好朋友传递消息么? 他怔怔的走着,若惊若喜,骄傲,惶恐,以及一丝失望一起涌上心头,也说不出什么滋味。 周六中午,孟繁星心怀忐忑的去了汾阳楼。按服务员的指点,进入一个小小的屏风围起的隔间,看到摆满了菜餚的桌子边,一个人转过头来,却是满面惊诧的程辉。两个人还来不及交换情报,两个女孩已经携手而入。 唐馨掏出一个纸条,展开,铺在桌子上,笑吟吟的望着孟繁星。孟繁星拿起来看了一下,在程辉诧异的目光中,掏出了自己的那张,并排放在一起,推向程辉。 程辉读了第二张几乎和自己的一模一样的纸条,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略略尴尬,但是转念间就大笑起来。另外三个人也跟着笑了。 林之若拿起桌上的水杯,向程辉晃了晃:“这个主意是我出的,难得你不介意。就沖你这么宽容大度,我以水代酒,敬你一杯。”程辉慡快地喝了一口。 林之若放下杯子微笑:“唐馨说,你欠了她的,她欠了孟繁星的,而孟繁星欠了我的,现在我又欠了你的,这么一循坏,我们资债两抵,互不拖欠。” 大家都笑了。唐馨道:“大家也别说什么感激道歉的话了,一场同学,都是缘分,这顿饭我们均摊,就算大家交个朋友。” 程辉手按着杯子:“怎么能这样?事情是因我而起的,这顿当然我请。再说,帐不是这样算法。林之若没有欠我的,就算有,我也宁愿不两抵,继续欠着唐馨的,”他顿了顿,似笑非笑:“最好,欠一辈子。” 唐馨羞得低下头去。孟繁星觉得她眸光一转,有意无意的掠过自己,心头一动,赶紧打岔:“辉子,班长和学委在此,你也得收敛点,不能像平时开玩笑一样没轻没重的。” 林之若却道:“这样最好。老实说,听到唐馨说得那么漂亮,我心里可悬着呢。看你点的这一桌子菜,恐怕得不少银子。我现在口袋空空,本来就是打算吃白食来的。你要不推託,我就惨了。”一席话说的大家都笑起来了,解除了唐馨的窘迫。 大家开始吃菜,开头的尴尬过后,气氛越来越融洽。唐馨本来活泼外向,林之若博闻多知,孟繁星随和开朗,程辉又天生诙谐幽默,能言善道,经常逗得大家捧腹不禁,他自己偏偏还一脸严肃。 话题里自然少不了班里的事情。提到昨天发下来的物理测验,程辉说:“物理老师这次出题太变态了,我一大半题都是蒙的。发捲子的时候,万里江山一片叉,上面一个大大的圆圈,我吓了一跳,还以为得了个鸭蛋呢,结果仔细一看,原来前面还有一个六。真是心脏差一点都不行啊。” 孟繁星附和:“我也很惨。交卷的时候,有两道题没有开始答呢。我也是勉强及格。中考要是这样,肯定挂了。” 唐馨也贊同地说:“这次的题是比较偏。我帮老师统计的分,全年级都偏低,百分之四十二不及格。中考应该不会这样。” 程辉说:“不过,好像题越难,越能显示出我们班长大人佼佼不群,一枝独秀。林之若,你究竟是不是人啊,那样的题你都得满分,连加试题都不放过。要不,你给我一张你的照片,我回家拿香火供起来,中考的时候保佑一下我,怎么样?” 林之若笑道:“我也是侥幸而已。哪里有那么夸张啊?” 唐馨嘆道:“咱们不能和之若比。她这个人,题不难不做,不偏不看。我本来是不服气的,自从和她同桌之后,才知道平时那些中规中矩的考试,她虽然都是年级第一,可是根本没有显出实力来,我下辈子也赶不上。” 林之若抱了一下唐馨的肩膀:“心儿你要再这么说,我可真是无地自容了。你不知道我多羡慕你呢,有那么多人喜欢你。” 话一出口,才意识到不妥,马上向程辉看去,程辉也正看着她。她本来不是那个意思,这样一来竟然坐实了,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程辉打趣道:“你要是不介意,我也喜欢你,如何?” 唐馨拍手笑:“好啊好啊,我贊成。” 孟繁星也跟着笑,心中却隐隐泛起一种难言的酸涩。 林之若回眸看着唐馨:“你真的贊成?” 唐馨怔了怔,方才意识到程辉话中的那个“也”,是指他先喜欢了自己,不禁恼羞成怒,习惯性的伸手去揪之若的脸。可是少女的心,对于程辉这样明确的表达爱意,还是不由自主地暗暗欢喜。 程辉一本正经的道:“我本来有一个就心满意足了,现在既然唐馨都贊成了,那我也不介意辛苦一下,连班长大人一併拿下。” 唐馨跺跺脚:“之若,你还让他说。” 林之若笑道:“怕什么,像你这样的美女,护花使者自然是越多越好。哪天你凑足了一个足球队,我给你当经纪人,保证胜过国足的那帮傢伙。” 看到唐馨脸红了,孟繁星赶紧转移话题:“昨天班主任又唠叨了一顿中考,说咱们班真正有把握上一中的,也就不超过十个,你们怎么看?” 程辉笑道:“你别听他危言耸听,那是吓唬咱们呢。咱们四中一向是全市最好的初中,每年至少有一半都去了一中。反而是进去之后,才真正有一关呢。” 孟繁星关切地问:“怎么说?” “听说一中的惯例,开学一个月就要按高考的成绩统一模考,前五十名组成一个快班,教课的难度进度都比其他的班级领先。进一中容易,要进快班就难了。” 第6页 唐馨道:“我妈妈也是这么说。而且据说每学期期末考,都要按成绩重新排班,一旦成绩下降了,就会被调出快班。” 林之若惊道:“这也太残忍了。简直是一进侯门深如海,从此不能后退。我宁可不进。” 程辉道:“就你的成绩,想不进都不可能。唐馨肯定也是会进去的。只怕那个时候,我这个萧郎就真成了路人了。” 孟繁星碰了碰他的杯子:“也别说得那么泄气。咱俩也得给男生争口气,争取在快班里见。”他这两句话说得意态飞扬,竟然大有豪气,平时稍嫌过于柔美的面庞,此刻流转着一种阳刚雄毅的神采。唐馨望着他,微微怔了一下。 程辉受了他的感染,把杯里的水一口干了:“不错。男儿本自重横行,下马五步杀一人。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大家都笑了。林之若贊道:“你的语文水平真不错,在男生中很少见。” 程辉笑:“终于发现我的优点了?其实,这才是冰山一角,你们要是肯细细观察,还会有更惊人的发现。”目注唐馨:“怎么样,要不我给你个发掘的机会?” 唐馨顾左右而言他:“要进快班,光温习初中的资料不够,还得预习一下高中的知识。没有老师,自学是很难的。” 孟繁星道:“我准备中考之后,立刻开始,能学多少算多少。” 程辉道:“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现放着两个老师在这里,我这顿饭,算是下了定金了。” 唐馨略略想了一下:“别说什么老师不老师的,大家一起学习,互相督促,进步快点,也是好的。”侧过头来望着林之若:“你看怎么样?” 林之若笑道:“别看我。这顿饭请的是你不是我,定金也定的是你不是我。跟我无关。” 孟繁星插话道:“正好,这个暑假,我外公要动手术,妈妈要去照顾。我已经和家里说好了,书店就交给我。我们就在那里学习,光线好,地方大,又安静。” 唐馨抱着林之若的胳膊摇了一摇:“听见没有?书店啊,全是你爱看的武侠。你不爱学习,看小说陪我,总成了吧。” 林之若看了孟繁星一眼,微笑不语。 然而,当中考忽忽而过,孟繁星慎重其事的准备了高中课本和学习资料,又精心布置了书店后面的房间,应约而来的,却只有程辉和唐馨。 问起来,唐馨闷闷地道:“别提了,她现在跑去修炼了。说起来,这事都怪我。考完那天,我拉着之若去逛街,后来晚了,又到我家吃了饭。之后她说要回去,我爸爸不在家,本来我妈妈说要给她家里打一个电话,让她家里人来接她,之若说什么都不让,一个劲地说自己走没有问题,她经常一个人晚上走来走去的。我知道她爸爸妈妈关系好象不太好,也没敢坚持。谁知道,居然出事了。有一个男人,好象喝醉了酒,居然就在离小区门口不远的地方,想要……想要欺负她。”最后几个字,唐馨红了脸,声音低不可闻。 孟繁星觉得心怦怦的跳起来,直抵到嗓子口,想要询问,却说不出话来。 程辉却依旧没心没肺的,居然还开玩笑:“不是吧,林之若也有人调戏。那个男人该不会是同性恋吧?” 唐馨瞪了他一眼,把他的笑声噎了回去,接着说:“幸亏之若的爸爸那天晚上加班,刚刚回来,听到之若的声音,才赶过去把她救了。我第二天去看了之若,她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脸上也被打了一个巴掌,肿得老高。我听说这件事都吓坏了,可是她倒好象很平静,还跟我说了一通什么‘将欲翕之,必固张之’,‘柔弱胜刚强’的道理,我以为她是受惊了,有点胡言乱语。谁知道晚上再给她打电话,她妈妈说她去滨洲了。她有一个小舅,在滨洲武术学校当教练,她就是投奔他去了,说要学空手道。她爸爸妈妈拦不住,只好给她拿了钱,让她走了。” 程辉拍桌赞嘆:“高人,真是高人。我以前就觉得,她一个女孩子,整天看什么武侠,透着邪性。现在看来,咱班说不定就出一个当代吕四娘。” 孟繁星看着架上一排排的武侠小说,想起寒假里,她捧着书,坐在角落里,安静而专注的样子,莫名的惆怅起来。 芙蓉折罢带香归 林之若学武的念头,是从童年就开始的。记忆中第一件玩具,就是一把木头削成的大刀,是央求小舅舅给做的,挥动起来威风凛凛,使她成了周围一带小孩的头。每次回外婆家,总是缠着小舅舅学功夫,像模像样的蹲马步,站木桩。小舅舅常常笑说,她得了姥家的遗传,手脚柔软,骨骼坚韧,很有学武的天分。 江蓝觉得一个女孩子家,整天跟着弟弟舞刀弄枪的,虽说是玩,也不太像话,就把之若送去少年宫学舞蹈。舞蹈老师没有看上她,倒是被艺术体操班收去了。小孩子兴趣不定,之若有了新鲜的玩意,也就渐渐淡忘了学武。后来小舅舅去了滨州,离得远了,一年也难得见一面,便把这事放下了。 这次受辱,之若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妈妈总是说女孩子不要这样,女孩子不要那样。她痛恨自己的柔弱。小至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就一定会被人欺负,沦为阶下奴,砧上肉。 鸦片战争,圆明园大火,南京大屠杀,此刻一一在脑海中流过。那是血的教训啊! 女子生而体力不如人,加上生理构造的弱点,难怪千百年来,必须依附于男人的支持和保护,“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呢。现代的城市生活,安逸有序,对体力要求不大,因而很容易给人一种男女已经平等了的假象。可是,一旦脱离了光明和秩序的世界,女性依然会沦为男性暴力的牺牲品,依然需要男性的保护。女性对男性的心理上和生活上的依赖,仍然远远大于男性对女性的依赖。所以,妈妈才会那么不安和焦躁,所以,沿着社会地位的阶梯越是向上,女性的身影就越是稀少。 如果要平等,先要脱离这种被保护的需要。 林之若双拳紧握,把最近正在看的“道德经”捏成了一团。老子说,“强大处下,柔弱处上”,说“牝常以静胜牡”,说“弱者道之用”,说“知其雄,守其雌”,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说“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今天,她就要实践一下。 给小舅舅江越打了一个电话,江越很惊讶,但是很真诚的表示了欢迎。林谦诚和江蓝因为自己的问题,一年来对林之若疏于照管,乃至竟然出了这样的事情,心中都很歉疚。当林之若坚定清晰不容反驳的宣告了自己要去滨州的决定,两个人竟然都没有真正反对,心想让她出去散散心也好。 就这样,林之若顺利地来到了滨州。江越问她要学什么,之若回答,要学“以弱胜强,以小力制大力”的功夫,江越笑道:“其实几乎所有的武术,研究的都是这个啊。如果只是要加强力气,还不如去健身房练肌肉呢。”他带着林之若在学校里走了一圈,最后决定先进他教授的空手道初级班。进教授房之前,江越严肃地道:“小若,我知道你很聪明,加上你小时候练过艺术体操,手脚灵活,底子很好。但是武学之道,在于心意专一,神清志明。你要想短期内有所成就,就要下苦功。从现在起,你吃住在校内,三个月不得出门,做得到么?” 林之若庄重的点了点头。 三个月里,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深夜方睡。开始的一段时间,每天晚上,她累得从卧室门口到床的一段距离,几乎是爬过去的。先是练力,练眼,练肌肉的耐力,爆发力和反应灵敏度,练意,练定,两周之后才真正可以上场实战。饶是如此,江越还夸她家学渊源,进步神速。 三个月飞快的过去了,林之若果然做到了“心不外驰,神不散逸”,连中考成绩都没有过问,江蓝的电话都是江越代接的。三个月后,林之若搬出学校宿舍,小舅舅来接的时候,才知道自己以江城市第一名的成绩,被江城一中录取,已经于三周前开学。为了完成她三个月的封闭训练,林谦诚已经代她去一中报导,并为她请了病假。感受到父母的纵容和慈爱,林之若心头暖暖的。 江越把她送上了返回江城的汽车,临行前问她:“我知道你这次来,是有特殊的原因。但是你学武的天资很好,不继续太可惜了,以后你还来不来了?” 之若笑道:“我本来志不在此,只要能保护自己就行了。不过,学了三个月,我还真有点着迷。原来武学之中,真是‘此中有深意,欲辩已忘言’。我现在觉得特别神清气慡,好像脑袋都灵敏了好多。只要你肯教,以后放假我还来。” 江越挥手:“没有问题。你悟性很高,基本要领掌握得很好,只是缺乏经验和练习。等下次来,我推荐你上中级班。” 林之若笑道:“这倒不用。空手道虽然是从中国传到日本的,但现在却被公认是日本的武术。我还是想见识一下中国武术的博大精深。” 江越笑道:“想不到你的民族荣誉感还很强。” 林之若道:“也不完全是。我越学,越觉得武术和中国道家的许多说法有暗合之处。而且,日本一个岛国,其艺术从文学,到茶道,剑道,总给人一种偏狭霸道的感觉,没有大家气象,王者风范。还是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包容并蓄。反正我练武不为求胜,所以大可以博採众长,不必专精一术。” 江越道:“你这话倒是有点大家的味道。我读书不多,这方面不及你。下次你来,我们好好谈谈。你想学中国武术,我们学校教散打的王师傅,也很有名。” 步入一中的大门,林之若有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直到唐馨爆发出一声尖叫,冲过来抱住她又笑又叫,才找回自己的学生身份。 一中规定所有学生必须在校上早晚自习。本来住在市区的学生是可以走读的,但是因为前两年,有一个女生在晚自习后回家的时候,被人给强姦了,校方规定所有女生,无论家离得远近,都必须住校,男生则自便。林谦诚已经为林之若办了住宿手续,连行李都拿过来了安顿好了,床上铺着印有一中字样的白色床单,正在唐馨的下铺。 两人互问别来情况,之若对武术学校的事情不想多说,问唐馨:“怎么样,你整个暑假和两个男生一起学习,有没有什么实质性进展?” 第7页 看唐馨摇头,林之若研究了一下她的神情,诧异的道:“难道这两个人你都不喜欢?我还以为你对孟繁星有点兴趣。我记得吃饭的时候,你看他的眼神有点异样。” 唐馨羞涩的道:“那是因为他有点像另外一个人。” 林之若更加诧异:“原来你心里早就有人。是谁?谁值得我们的唐馨儿青眼有加?” 唐馨沉默了半晌,轻声道:“这个人你也见过。初三开学不久的物理竞赛,考了第二名的那个。” 林之若想了一下,道:“是了,那个男生好像是五中的,个子很高,长得不错,就是冷冷的,不怎么理人。---果然和孟繁星的脸型有点像,不过孟繁星比他好看多了。放着孟繁星这个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不要,你怎么去喜欢一座冰山?就是程辉,也幽默风趣,比他可爱多了。” 唐馨道:“孟繁星和程辉都不错,可是和他们在一起,我总觉得好像缺少了点什么,就好像……对了,好像一盘菜里,没有放调料,提不起我的兴致。” 林之若道:“小姐,爱情不是请客吃饭。” 唐馨道:“怎么不是请客吃饭?有人喜欢萝蔔青菜,有人喜欢生猛海鲜,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一道菜,纯粹是感觉,没有道理的。” 林之若嘆道:“怎么没有道理?口味也是培养起来的。我看你是追求者太多,生活又太平淡,所以要挑战高难度,寻找刺激。---你既然提起他,想必他也来一中了?” 唐馨点点头:“我已经见过他了,他叫傅青纶,就在我们隔壁班。不过,等下周考过试,他肯定也是会进快班的。他的中考成绩和你只差了五分。” 林之若笑道:“连这都打听到了,小妮子春心动矣。” 果然,模拟考后,傅青纶赫然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了从各班抽出年级前五十名组成的快班中,并且不久之后,因为他出色的成绩,被任命为班长。第一名的林之若,反而只是当了个学习委员。唐馨担任文娱委员。其他的班干部也都是成绩比较靠前的同学。这样的安排,一来是一中一贯以成绩论英雄的习惯,二来快班比较特殊,成绩在中下游的人,随时有可能被替代出去,如果是班干部,这个人也丢不起。 傅青纶果然如林之若所记忆,是一个冷淡高傲的人。课余时间喜欢打篮球,据唐馨辗转打听来的消息,还会弹一种很古典的中国乐器:古筝。这样一个各方面都很出色的人,也难怪他自视甚高。他虽然当了班长,但并不热心。除了男生方面的事情,班里的大部分事务,包括组织各种活动,监督卫生,跑腿安排等杂物,班主任都交给林之若,使得她这个学习委员,事实上成了班里真正的领导者和服务员。 傅青纶似乎对林之若尤其冷淡。每次有事情不得不和她接触,也都言词简短,态度冷漠。连带着对她的好友唐馨,也不假辞色。反而和唐馨的假想敌,班上除了林之若之外,唯一一个进入前十名的女生李碧荷,倒是有说有笑。 唐馨沮丧的和林之若讨论。林之若道:“傅青纶的心情,我倒是可以理解的。他这样优秀的人,听说以前在五中,也是天之骄子,偏偏每次考试,总是被我胜了一筹,心里自然不舒服。尤其是,”林之若微微一笑,“我还是个女的。” 到了高中,女生在学习上,尤其是在理科的学习上,对男生的优势已经消失,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她们所在的快班,一共五十名同学,只有十五个女生,被男生戏称“十五朵金花”。 唐馨皱眉道:“本来这样没有什么。可是那个李碧荷,……简直摆明了要和傅青纶在一起。你看,连名字都是配好的,一个青纶,一个碧荷,又不是对对子。” 林之若失笑:“这你也想到?要不然你干脆改名叫唐紫纱,不但颜色配,连料子都配,岂不是更胜一筹?” 看唐馨仍然郁郁不乐,林之若开解她:“人家都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你又是咱班最漂亮的女生,只要肯主动,肯定手到擒来。再说,有我这个军师帮你呢。” 唐馨道:“你这个狗头军师,自己也没有经验,怎么帮我?” 林之若道:“我有三十六计。” “说来听听。” “第一计打糙惊蛇,你得旁敲侧击,不妨故意和他针锋相对,让他注意你。第二计声东击西,我知道程辉孟繁星和他一个寝室,又常在一起打球,你要多和他们来往,恰到好处的显示出亲密,刺激他的心理。第三计笑里藏刀,和李碧荷搞好关系,力求做到知己知彼。第四计步步为营,摸清楚他的喜好脾气,渐渐给他显示出你最好的一面。第五计上屋抽梯,制造一个困境,只有你们两个相依相偎,共度难关最容易产生爱情。第六计欲擒故纵,等他对你有了感觉,你就开始若即若离,吊他胃口。这个你看的那些小说里常用,你应该比我熟悉。第七计隔岸观火,看他对你的渴望之火越来越大,只添柴,不给水。第八计,树上开花,造出你和他已经在一起的形势来,越暧昧越好,让他疑真疑幻,心痒痒。第九计,反客为主,主导他的喜怒哀乐,等形势成熟,再使出第十计关门打狗,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是香喷喷的肉包子,还怕他不扑上来。” 唐馨怔怔的听着,这时候才知道她开玩笑,噗哧一声笑了。 林之若道:“终于笑了。要是还不行,我还有美人计,苦肉计,空城计,反间计。实在不管用,我送你最后一计,走为上,至少可以全身而退。” 唐馨笑道:“你这张嘴,怎么不去说相声?” 林之若道:“怎么没说?刚才那一串,不是单口相声?而且是专门说给你一个听的。” 唐馨嘆了口气,道:“要用计策来获得爱情,那爱情也变了味道。” 林之若连连点头:“不错,爱情就是天上掉来的饺子,还得正好砸到咱嘴里,那吃起来才慡。” 唐馨道:“你不用笑我,你总也会有这一天。” 林之若道:“我要吃饺子,自己包自己煮。劳动而来的果实,才最甜美。” “怎么劳动?总不成真学港台小说里的女生,给人家递汽水做便当?” “那是自降身价,且予人口实。这第一计打糙惊蛇,现在就有一个绝好的机会。昨天班主任找我,说是下周五是中秋节,虽然学校不放假,但是各班都有活动。咱们班就搞一个中秋晚会,正好咱们班组成的晚,同学之间还很陌生,可以趁此机会相互认识一下。你不是文娱委员么,组织节目的事情我就交给你了。你去找傅青纶,让他负责组织男生那面出节目,每个人都得参与。他不是会弹古筝么,那就给大家表演一下。记住,拿出你当年在四中拒绝那帮愣头小子的姿态来,下巴抬高一点,脸色绷紧一点。他傅青纶不是表演冷漠高傲么,咱就比他更冷漠,更骄傲。” 晚自习之后,林之若给唐馨使了一个眼色,自己一个人回了寝室。刚刚洗漱完,却见唐馨满脸泪痕的回来了。看到寝室其他人诧异的眼光,她把唐馨拉出门外,悄声问询。唐馨很不好意思:“我是按你说的那样去做的。他说既然这事老师交给了我,何必管什么男生女生,让我自己去组织好了,反正他跟男生也不比我熟悉多少。我很生气,就跟他说既然这样,那么至少作为班长,他得带头出个节目,听说他会弹古筝,就弹一个好了。他居然说,他居然说”,唐馨本来已经止了泪水,这时候又激动得有点抽噎起来。林之若抚着她的背以示安慰,半晌,唐馨才道:“他说,他是会弹,但只怕有些人不配听。” 林之若笑道:“他是挺过份。但是你本来是去示威的,也算有备而去,不用两句话就委屈成这样吧。” 唐馨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平时也没有这么脆弱的,可是看着他那样看我,就突然再也忍不住,就……” 林之若道:“女生的眼泪,对男生也是一种震撼吧。咱们打糙惊蛇的目的就算达到了。不过,以后你要牢记,战术上重视敌人,但是战略上要蔑视敌人。” 唐馨很不好意思:“我没有当着他的面哭。当时我觉得好委屈,好难受,鼻子发酸,就捂着脸转身跑了,一直到宿舍门口,才发现自己在哭。” 林之若沉思道:“这样啊?咱们女儿有泪不轻弹,弹了就得物有所值。傅青纶也的确太过分了,咱们也没有得罪他啊,走,我们找他说理去,打糙惊蛇便宜了他,现在我们升级,改成敲山震虎!” 江涵秋影雁初飞 直到在一中重见林之若,孟繁星才发现,原来这三个月,自己一直没有停止想念她。不知不觉之间,那份思念已经沉淀得如此之深,以至于他再也不能将之从心中拂去。 上课的时候,常常不期然地转向窗外。教学楼正对着学校唯一的大门,门口每一个进来的身影,他都不自觉地辨认,想找到那一头黑黑的略略捲曲的头发,那个稜角分明的脸庞。 日复一日的等待,渐渐开始疑惑,她也许转了学,不在江城了。 然而她终于还是来了,他却没有认出她的身影。直到见到唐馨亲热地挽着林之若经过他们班窗前,笑盈盈地向他挥手致意,他才惊觉。 三个月不见,她已经不是原来的模样。 仿佛春天的快杨,短短一个暑假,林之若猛长起来。原本和她几乎一样高的唐馨,现在头顶还碰不到她的鼻子。原来平平板板的身材,似乎也开始有了曲线,但又不是唐馨的那种婀娜柔软,反而透出一种矫捷清慡。原本过于稜角分明,很容易让人误会她的性别的五官,似乎也褪去了以前的青涩黯淡,变得明丽生动。只有微笑之间,还是原来的从容淡定,却也似乎多了点开朗和柔和。 变化最大的,是她的衣着。本来林之若一直喜欢穿深色暗色样式朴素甚至有点老气的衣服,在一群鲜艷亮丽的女孩中间,仿佛混在明珠中间的一块石头。而那一天,因秋风已经略有凉意,她穿了一件紫色的束腰风衣。不是灰紫蓝紫暗紫浅紫,而是闪亮的、鲜艷的,像日出前天际最靠近太阳的云片反射的彩光,像把最娇嫩的紫色花瓣对着阳光透出的那种颜色。秋风吹拂,露出里面的白色长裤,白色衬衫,两种敏感的颜色,强烈地对比却又无比地和谐。 程辉的惊讶似乎毫不逊色于他。晚上回到寝室,就听他感嘆:“女大十八变,果然是颠扑不破的真理。连林之若这样的丑小鸭,居然也被她长成了天鹅。” 第8页 因为家里住得远,程辉和孟繁星都选择了住校。住校的男生少,床位分配比较宽松自由,两个人,还有比较要好的李凯,就住到了一起。另外五个床位,只住了两个人。一个是五中考来的傅青纶,他报到得比较晚,好像也没有什么亲近的朋友,就选了这间比较偏僻,人比较少的寝室,住到了门后的上铺。另外一个叫方为信,是郊区一个中学来的。他们中学就考上两个人,另外一个是女生,他落了单,就也流落到这间宿舍。 傅青纶和方为信都不太喜欢说话,李凯学习很用功,话题很少。只有程辉能说善道,消息灵通,又总是兴致勃勃的样子,是宿舍的灵魂人物,主持每天晚上的卧谈会。这天晚上的主题,是林之若。 孟繁星还没有答话,就听见李凯笑道:“辉子太刻薄了,林之若以前也不算难看,只是你总盯着唐馨,很少注意她罢了。” 程辉慷慨陈词:“女人的美貌,归根结底,是给男人看的。环肥燕瘦,是男人的口味。男人喜欢瘦,楚宫尽细腰,今人多饿死。男人喜欢胖,隆胸又丰臀,波涛相汹涌。自古以来,美貌的定义,就是看对男人的吸引程度。引不起男生的注意,就是难看。” 孟繁星笑道:“那现在呢?林之若引起你的注意了么?” 程辉感嘆道:“早知道她有破茧而出的一天,我应该在她还是毛毛虫的时候下手,她一感激,说不定就顺水推舟,以身相许。也不用像追唐馨那样,千军万马中,浴血奋战,奇计百出,最后还落个没有结果。” 李凯幽幽的道:“怎么,你追唐馨失败了?” 程辉道:“失败,彻底失败。一个女生,要是跟你在一起,亲密相处数十天,好得像哥们似的,不脸红,不害羞,让你觉得再打她念头就像吃自己妹妹豆腐一样无耻,那还有什么指望?” 孟繁星笑道:“你好像也不怎么伤心。” 程辉道:“大丈夫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情场如战场,得屡败屡战,十面埋伏,四方下手。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孟繁星道:“你这意思,是要对林之若下手了?” 程辉道:“现在的林之若,谁敢要她?这女孩子啊,无论多漂亮,多聪明,多能干,男人只要心胸开阔点,都能接受。为啥呢?因为男人有一个优势是无法动摇的,那就是体能优势。这女孩子再厉害,体力活得找男人干,走夜路得男人送,碰到流氓得往男人身后躲。英雄救美女,美女配英雄,才成其佳话。这林之若,本来论智力已经让人望而生畏,性子又烈,不就是有一个男人对他表现了倾慕嘛,虽然方式不太恰当,但是正是等待英雄救美的好机会啊,她居然自己跑去学什么空手道……” 孟繁星喝了一声“程辉”。程辉知道自己说走了嘴,尴尬的停了口。林之若遭遇匪徒的事情,同学里面知道的,就他们三个,早就约好了不对其他人说的。一时间,寝室陷入沉默。 黑暗中,孟繁星看到幽幽一双眼睛闪动了一下。却是对面上铺的傅青纶,平时总是闭着眼睛听英语磁带,从来不参与他们的卧谈的。 一直倾听的方为信突然问了一句:“你们说的林之若,就是中考第一的那个?我以前竞赛的时候也见过一次,她竟然是女的?” 程辉道:“当然是女的,你可以置疑我的口味,但是不能置疑我的性取向。” 一片闹笑,让方为信红了脸,也化解了刚才的尴尬。 模考的结果,傅青纶,孟繁星和李凯都进了快班,程辉和方为信却留在了原来的班级。程辉说到做到,果然放弃了唐馨,就地取材,看上了同班的一个女生,并且形容她“不识人间烟火,有小龙女百分之八十的神韵”。上间操的时候,孟繁星和李凯偷偷照着程辉的指点看去,果然看到一个清秀的女孩,肤光胜雪,纤巧裊娜,只是有点弱不禁风的样子。李凯私下评论“三分林黛玉,七分尤二姐”,孟繁星深以为然。 虽然进了快班,孟繁星仍然不敢松懈,每天伏案攻读,几乎快赶上李凯的勤奋了。眼光仍然时时掠过前方那道白色的身影,觉得同学们总是抱怨单调辛苦的学习生活,其实自有其平静和温馨之处。 这天晚上,程辉满脸兴奋地冲进寝室,道: “今天我打听出了一个大秘密。你们知不知道,那个林之若,总穿白衣服,连运动服都是白的,为什么?” 李凯整理着晚上准备看的材料,头也不抬,说:“还能为什么?女孩子家爱美,喜欢别出心裁呗。没听说,要想俏,一身孝。” 程辉摇头。 方为信羡慕地说:“肯定是身材好。我看电视剧里,身材好的人,都喜欢穿白衣服。” 程辉还是摇头。 孟繁星正在洗脚,作出不在意的样子,淡淡的道:“也许人家勤快,喜欢洗衣服。” 程辉失笑:“同学这么久,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林之若勤快。”看到大家都猜错,不禁有点得意:“这个原因你们再也猜不到的。据说这是林之若从滨州武术学校带回来的一种练功方法。学功夫的人,讲究警觉敏锐,任何物体靠近都必须及时发觉。听说那里的学生全是穿白衣服,如果谁的衣服弄脏了,就说明他感觉还不够灵敏。”又降低了声音:“据可靠消息,林之若身上那套衣服都穿了快一个月了,厉害吧。我要是学了这功夫,就不用每周洗衣服,还被老妈嫌我脏的跟泥猴似的。” 李凯比较爱干净,闻言不禁皱眉:“一个女生一个月不换外衣,不太可能吧?她受得了,她身边的人也受不了吧。” 方为信对林之若一向比较崇拜,忍不住替她辩解:“现在天冷,她们女生又不怎么运动,出汗少,只要勤换内衣,也没关系。” 孟繁星问程辉:“这样的事情,你从哪听来的?” 李凯冷冷的道:“还能从哪?自然是唐馨那里。晚饭的时候他不和我们一起吃,却跑去请唐馨吃零食。也不怕你家小龙女不理你?” 程辉满不在乎:“反正小龙女现在还不是我家的,管不到我。再说,唐馨怎么说也认了我做大哥,我这个做哥哥的,偶尔去照顾一下妹妹,也很合情合理。” 孟繁星笑:“人家认你做哥哥,那是拒绝你的意思,你还真是给个梯子就上。” 程辉道:“我又没说还在追她。我们现在是纯洁的兄妹关系,我对她的关心是纯洁的哥哥对妹妹的关心。” 李凯道:“你想不纯洁也不行了。我看唐馨现在有喜欢的人了。” 程辉孟繁星同声惊问:“谁?” 李凯用下巴指了指傅青纶床位的方向:“今天下晚自习,我看见唐馨找他说话。这会儿还没有回来,多半儿……” 外面传来脚步声,他下半截话咽了回去。傅青纶推门而入。孟繁星仔细观察,见他和往常一样,仍然是一副冷淡自矜的样子,也不知道李凯说的有几分真实。 一时间,大家默然无声,各自洗漱。 程辉动作最快,已经开始脱衣服。裤子刚脱到一半,忽然听到走廊外边传来一阵喧譁,转眼间门上传来一声短促的敲门声。还没有反应过来,门已经被推开了,一身白衣的林之若拉着唐馨,旋风一样卷了进来。 暗恨明嗔知为谁 程辉怪叫一声,噌的一下钻到被子里,只露出一个头,叫道:“林之若,你什么意思?要参观裸男,也要事先预约买票啊。” 林之若不理他,拉着唐馨,径直走到傅青纶面前,冷冷的道:“傅青纶,唐馨找你商量中秋晚会的事情,你为什么把她弄哭了?” 此言一出,男生除了傅青纶,都啊的一声,把目光转向唐馨,明亮的日光灯下,果然见唐馨眼睛红肿,泪水虽干,痕迹犹在。 程辉抱着被子坐起来打抱不平:“傅青纶你这就不潇洒了。男生就应该让着女生,无论为了什么原因,把人家弄哭了,都是你的不对。” 傅青纶迟疑的看着唐馨,有点惊讶,过了一会儿,才倔强的说:“她为什么哭,我怎么知道?” 林之若道:“她是因为你才哭的,我要你向她道歉。” “出不出节目是我的自由,我又没做错,凭什么道歉?” 傅青纶语气很坚决。 林之若亢声道:“你不知道自己错了什么,好,我告诉你。第一,你身为班长,协助唐馨搞中秋晚会是你的职责所在。你不积极配合,就是渎职,辜负了老师的期望,全班同学的信任。第二,你身受国家社会人民父母老师的教育培养多年,却没有与人相处的基本礼貌和教养,纵然你科科满分,考上清华北大,也是你父母老师的耻辱!第三,你的态度,已经打击了唐馨同学的自尊心,自信心,挫伤了她对友谊的乐观,对人性的希望,对生活的热爱,对他人的关怀,对她造成了无可估量的心理损失。只让你道歉,那是唐馨同学的宽容大度。” 话音刚落,程辉已经鼓掌喝彩:“说得好!条理分明,出口成章,林之若,我啥时候收了你这个徒弟?”他忘了手还抓着被子,这一下,被子滑落,露出了胸膛。见唐馨害羞得转过身去,才醒悟过来,连忙又抓起来。 傅青纶气得身子发抖,一句话也说不来。最后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句:“林之若,别以为你成绩好,老师宠爱你,就可以任性胡来,仗势欺人。” 林之若微笑:“对同学没有礼貌,出口轻蔑,才是任性胡来。身在其位,不谋其政,才是仗势欺人。我指出你的错误,让你有机会补救,是在帮助你成长,教育你成才。” 这句话仿佛一柄大锤,砸在傅青纶的胸口,他瞬时脸色苍白,盯着林之若的目光里,仿佛燃烧着火焰。 唐馨看得有点害怕,偷偷拉着林之若的手,在她耳边道:“咱们是不是有点过分了?他,他好像不对劲。” 林之若也觉得傅青纶的反应有些过于激烈。事实上,开学以来,傅青纶对她的态度就很奇异,不像仅仅是嫉妒那么简单。她已经疑惑很久了。 “傅青纶,今天我们干脆把话挑明了。你好象对唐馨和我特别有意见。请问我们什么时候得罪过你?你坦白说出来,如果的确是我们错了,我们可以道歉。但是你今天这样对唐馨,也一定要道歉。” 傅青纶倒退一步,眼睛里的火光几乎要冒出来:“你,你居然不记得了?” 第9页 看来真的是得罪过他。林之若苦苦思索,又望向唐馨。唐馨也是满脸疑惑,摇了摇头。林之若坦诚地道:“我们的确不记得得罪过你,也许是一个误会,怎么回事,你说吧。” “误会?”傅青纶声音都嘶哑了:“你欺负人,从来都不觉得自己不对吧?这么多年了,你还是这样,只顾自己快意,动不动就打抱不平,根本不管别人的感受,甚至都不记得被欺负的人。” 林之若双手一摆,表示不解。 “可是我记得。初一下半年,我因为搬家,转学到四中。不到半个月,就是你,害得我被学校开除了。” 林之若啊地一声,指着傅青纶:“你,你是那个进女生厕所的男生?” 除了方为信,其他人也都诧异的盯着傅青纶。这件事曾经轰动校园,身为四中的学生,他们都有一点印象,只不过没有见过这个肇事者罢了。 傅青纶恨恨地道:“我初来乍到,不熟悉地形,是被几个男生骗进去的。他们把写了字的纸盖在原来的标志上,我没有细看,就进去了。里面女生一尖叫,我知道上当,就往出跑。本来她们也没有看清楚我,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你在外面,离厕所挺远,又没吓着你,关你什么事,竟然从厕所一直追到操场。我跟你争论,你却振振有词,说,及时纠正一个小错误,可以避免将来一个大错误。你费尽力气抓住我,就是给我一个机会,是在帮助我成长,教育我成才。我说不过你,又没有证人。那些戏弄我的男生,看到事情闹大了,就悄悄把纸拿掉了,死不承认,弄得我有口难辩。结果事情闹到了教务处,我被学校勒令退学了。” 林之若道:“你那时候好像不是叫这个名字?” 傅青纶道:“当然不是。过了好些天,我天天去找,那几个男生才说了实话,四中也给我撤销了处分。可是这种事,闹开来容易,澄清起来难,我已经臭名远扬,只好改了名字,转到五中去了。” 林之若道:“这样说起来,的确是我冤枉了你。虽然我不是有意的,也连累你受了很多委屈。我的确应该给你道歉。”她上前一步,对着傅青纶深深鞠了一躬:“对不起。” 傅青纶想不到她说做就做,没有躲开,涩涩的道:“既然你知道你做错了,为什么每次见到我都没有反应,还装作不认识我?” 林之若诧异地道:“我的确是没有认出你啊。那次追你,我印象中就是一个瘦瘦小小的男生,好像只有这么高吧,” 她用手平齐自己胸前比划了一个高度,想了想觉得还要低些,就又往下按了按,一直到腰部才停止,程辉忍不住笑出声来,傅青纶本来苍白的脸,涨得通红。 “也就这样子吧,又特别瘦弱,开始我还以为附近谁家的小孩呢,不然也不会被我追上,还一只手就拎了起来。” 程辉暴笑,其他人也忍俊不禁,傅青纶脸更红,插口道:“行了,不用形容了。” “后来竞赛的时候见到你,你已经长了这么多,”林之若把手从一米左右高度,一直拉到傅青纶的眉际,“我得仰视才见,又改了名字,我怎么认得出来?” 傅青纶生性心高气傲,其实他最耿耿于怀的,还是林之若对他的视而不见,遇而不识的轻视。当初冤枉他的那几个男生,一来已经承认了错误,二来成绩平平,并无出色之处,对他们傅青纶或多或少有一种俯视的优越感,反而很容易就原谅了他们。而林之若无论道德上还是成绩上,都和他在同一水平线上,甚至更高,虽然在五中他独领风骚,但是校际的竞赛,交流,时刻提醒他林之若的存在。一个他时刻想要超越的人,一个曾经带给他无限耻辱的人,却根本不记得他,不理会他,仿佛他根本不存在一样,那才是骄傲的傅青纶最无法忍受的。 沉迷于自己的恨意,傅青纶没有想到,原来其中的原因,竟然是自己外貌上的巨大改变。迅速成长的少年,很少意识到自己身体究竟产生了多大的变化。想到自己就因为这样一个可笑的原因,白白恨了她好几年,傅青纶一时茫然若失。 林之若道:“现在我歉也道了,误会也澄清了,该轮到你了吧。是我得罪了你,唐馨是无辜的。你今天那样对他,怎么也得道个歉吧?” 傅青纶嘴唇动了一下,却没有发出声音。 林之若低头对唐馨耳语道:“这个男生外面虽好,但是心眼很小,你真的喜欢他?”唐馨咬着下嘴唇,目光似悲似喜,一直落在傅青纶身上。 林之若嘆了口气,对傅青纶道:“道歉不一定是用嘴说的,用行动表示也可以。如果你真的有心表示歉意,那么这个中秋晚会的准备工作,你就全权听从唐馨的指挥。作为弥补,她让你搬桌子,你不能搬椅子。她让你拿麦克,你不能碰cd,怎么样?” 傅青纶微不可见地点了一下头。 林之若一笑,拉着唐馨就走。 孟繁星突然出声:“你们去哪里?” 林之若一怔,看看了表,想不到已经耽搁了这么久,过了十点,宿舍门已经锁上了。想了一想,道:“我可以去叫楼长开门。” 孟繁星道:“他要是问你们为什么在这里,你怎么解释?” 林之若有点为难。她们是趁着大家打水洗漱那一阵忙乱劲儿熘进来的,原以为突然袭击,几句话震住了傅青纶,逼他道了歉就回去,还赶得及。谁知道扯出往事,就没有注意时间。侧耳听听外面,楼道里面已经静了下来,这个时候再去叫楼长,的确是有点说不清楚。一时间进退两难。 程辉道:“我们这里还有三张空床,不如我们牺牲一下名节,分给你们两床被子,你们就睡这儿吧。” 方为信随声附和,傅青纶虽然没有表示欢迎,倒也没有露出不虞之色。 林之若看了看唐馨,唐馨也望着她,两个人都很犹豫。 程辉道:“要是你还不放心,最多这样了,我们都不睡,陪着你们聊天一直到天亮。反正明天是周末,睡多久都没有关系。” 这个主意有点疯狂。但是他们都正在一个疯狂的年龄,又是在异性面前,闻言都兴奋起来。见林唐二人点了头,方为信从上铺跳下来,拿了一个被子,铺在空着的一张下铺,李凯找出一些瓜子汽水,孟繁星把自己的檯灯移过来,关了大灯,用枕巾把门上面的小窗子掩住,以免引人注目。傅青纶也端出了他的保温杯。几个人分坐在连着的两张下铺上,灯光昏暗,在他们年少的脸庞上投下暗影,每个人都朦朦胧胧的。 春风悠扬欲来时 晚会之后,林之若打趣唐馨:“你真是进展神速啊,同床共枕,情歌对唱,暧昧到极点了。那什么声东击西,笑里藏刀,步步为营什么的现在都用不上了。要不然咱们乘胜追击,直接上屋抽梯,关门打狗,把他拿下?” 唐馨推了她一下:“还说呢?你净出破主意,什么打糙惊蛇,敲山震虎,害得人家好尴尬。以后我再也不听你乱说了,该怎么样就怎么样,顺其自然。” 林之若做出失意的样子:“感情你饺子下锅了,开始赶厨师了。好,我观棋不语还不行吗。” 然而唐馨和傅青纶这一暧昧,竟然就暧昧了大半年。冬去春来,在林之若的有力配合下,两个人共同组织班级活动,共同出去游玩,一起吃过饭,坐过车,出过板报,打过雪仗,看过春花,却依然只是暧昧着,傅青纶没有表白,唐馨自然有着女孩的矜持。 唐馨开始的时候还乐在其中,渐渐的却开始有些不安,自习的时候总是走神。 林之若自然知道她的心思飞到什么地方去了,拿一捲纸敲敲她的头:“哎,醒醒,车到站了。” 唐馨抬起头,看到她抱着一堆作文本,正冲着自己诡异的笑,白了她一眼,低下头继续研究手中的数学题。 林之若俯身在她耳边道:“这期作文题目老套了点,是‘我的理想’,不过某人的理想,也许很值得一看噢。” 唐馨醒悟过来,抢过她手中的卷着的那本一看,果然首页上正是无比熟悉的“傅青纶”三个字,铁钩银划,力透纸背。她顾不得林之若的嘲笑,马上翻开,一目十行读了起来。林之若在旁边笑吟吟看着,等她抬起头来,马上问道:“怎么样?” 唐馨道:“他想做一个建筑设计师,在地球上留下文明和思想的印记。” 林之若笑道:“很伟大嘛。不过做设计,要画图纸,你美术很好,可以做一个出色的贤内助。” 唐馨秀脸飞红:“你胡说什么?” 林之若道:“老师说这一次作文,让同学们互相评改。傅青纶那个,我就交给你了。” 唐馨却不肯:“那不好,显得我多关心他似的。” 林之若道:“你本来就关心他么。哦,我知道了,还在隔岸观火,欲擒故纵。那,给你这个,你哥程辉写的,很有意思噢,我已经先睹为快了。你慢慢看,我要去给其他人发了。” 程辉高一上学期末考进了快班,只是他和小龙女的友谊未免无疾而终,他倒也并不怎么伤心,依然每天嘻嘻哈哈的管唐馨叫妹妹,和林之若开玩笑。 唐馨看到开头的几行,几乎笑出声来。程辉的题目叫:“我的胡萝蔔理想”,开篇写道:“我认为人生就像是驴在拉磨,转过来,转过去。为什么要拉,为什么要转,驴并不知道,也不关心。它所以不停的走,其实只是为了追逐拴在它鼻子前面的那根胡萝蔔。这根胡萝蔔,它看得到,却永远够不着,然而诱惑着它,忘却疲劳和辛苦。这根胡萝蔔,---也可能是一束麦穗,一颗白菜,这并不重要,---人们常常美其名曰理想。理想是远大还是庸俗,是高尚还是自私,有什么关系呢?我们需要的不过是一个诱惑,赋予我们的生活一个目的。胡萝蔔枯萎了,便换上麦穗。麦穗散落了,便挂上白菜。今天追求金榜题名,明天嚮往洞房花烛……” 当老师徵求优秀的作文的时候,唐馨把程辉的这一段念了出来,全班都忍俊不禁。连老师都摇头笑道:“这位同学真是有点偏才。”又敛容警告道:“高考的时候不能这么写,一定要取材积极,求稳之后才能求新。” 从此程辉的胡萝蔔成了班里的经典。大家说起嚮往的学校,心仪的女孩,都会意的以我的胡萝蔔来代指。 另一篇受到老师赞许的范文,是李碧荷评改的林之若的大作。她的题目倒是老老实实叫做“我的理想”,其中写道:我生而有许许多多的困惑。我不知道为什么光有色彩,而水有深度;我不知道星空之外是否还有星空,而时间应不应该也有尽头;我不知道质能如何转化,电子如何超越时空沟通;我不知道混沌如何产生秩序,而秩序究竟有多依赖结构;我不知道血液为何奔流,灵魂可有居处;我不知道生命自何而来,又将去到何处;我不知道生前我是什么,死后我又如何;我不知道是否该相信传说,又该当如何把历史解读;我不知道自由意志是否只是一个口号,社会是否真地在进步;我不知道欲望是否只是假象,生命本是虚无;我不知道成功的意义,我无法解释失败的痛苦;我不知道是否每一个问题都有答案,是否智慧终究能够阐释最终和最初;…… 第10页 李碧荷念了几句,唐馨已经知道是林之若的手笔,在她耳边低声道:“你写十万个为什么呢?” 林之若微笑道:“不,我在阐述胡萝蔔之外的世界。我和程辉不一样,是个不甘心一生追逐胡萝蔔的人。” 唐馨想了想,道:“那我呢?” 林之若道:“你是那个还不知道胡萝蔔其实就是胡萝蔔的人。” 唐馨道:“那你觉得哪种最好?” 林之若道:“程辉最快乐,我最清醒,而你最幸福。” 过了一会儿,唐馨又悄悄问:“那傅青纶呢,他是哪种人?” 林之若道:“他是一个专心追逐着前面的金色麦穗,却不知道那其实就是一根胡萝蔔,更不知道自己根本也是一根胡萝蔔的人。” 唐馨还想说什么,林之若扯扯她的衣角:“stop,我舌头都打卷了。” 唐馨掩口而笑。 短短两年之后,唐馨回想起此刻的少女情怀,清纯天真的欢喜,不知道是该后悔还是庆幸,自己终于吃到了自己的那根胡萝蔔呢? 唐馨身为快班第一美女,自然赢得了不少男生的仰慕。同年级普通班里有一个外号叫“钉子”的男生,也看中了唐馨,忽然写信来要和她做朋友。不知道为什么,大部分中学校园里,都有一些黑社会组织的雏形。那些不爱学习,喜欢打仗闹事的男生,带着青春的叛逆和桀骜不驯,以及对蛊惑仔上海滩的崇拜和模仿,在校园里形成了另一种势力,常常会因为一丁点的小事动拳脚乃至械斗,尤其是为了追漂亮女生,相互之间争风吃醋大打出手那是常事。林之若戏称这些人为“荷尔蒙动物”,认为他们纯粹是青春期激素分泌过旺。钉子就是高一年级中最出风头的一个,他本人倒是长得高而秀气,光看外貌,还以为是一个乖乖男孩。据说他有一点社会背景,很多事情上很吃得开,因而有不少男生追随,还有不少女生青睐。唐馨本来倒也不怎么讨厌他,但她心中已经有了傅青纶,自然是婉言拒绝了。 周六晚上没有晚自习。天气好的时候,林之若很喜欢在傍晚出去,到江边散步,唐馨一般都会陪着她。这天唐馨回家了,林之若自己一个人没有顾忌,便越走越远,天已经黑透了,还不想回宿舍,干脆绕着学校所在的小区转了一个大圈,看宿舍快关门了,才抄近路往回赶。 宿舍区在校园的东面,前后都有树林掩映,晚上黑漆漆的,是情侣的天堂,也是男生们武力解决问题的场所。林之若走在树林旁边的甬路上,突然听到树林里传来一阵沉闷的踢打肉体的声音,还夹杂着低沉的斥骂,立刻知道发生了什么。平时她和唐馨在一起,碰到这种女士不宜的情况,唐馨都拉着她远远避开,顶多在背后偷偷评论一下。今天唐馨不在身边,林之若觉得自由了很多,不由得动了好奇心,想要看看传说中的场面究竟是怎样的,于是放轻脚步,分枝拂叶,沿着声音寻去。 淡淡的月光下,只见一块略为开阔的空地上,两个男生正在踢一个抱着头滚在地上的人影。听他们的秽骂,似乎这个人有眼不识泰山,居然敢抢他们老大中意的人。见只是小规模的争风吃醋,林之若略略失望,正准备转身离去,地上那人被踢得头部转向她。林之若视力甚好,透过那个男生紧紧护住头部的双手和肘部,看到了他的一部分面庞,不禁大吃一惊,不及细想,已经跳了出去,大喝一声“住手”。 那两个打人的男生听见有人,吓了一跳,待发现是一个女生,不屑的道:“这不是女生的事,走开。” 林之若不理他们,分开他们,扶起地上的人,冷冷的道:“你们为什么打人?” 那男生道:“关你什么事?要不是看你是女生,小心我连你一起收拾。” 林之若逼视着其中一个个子较高的男生,道:“你就是钉子,是不是?”见那男生先是惊讶,又有点自傲的笑了笑,接着道:“你打这个人,是为了唐馨,是不是?” 钉子收敛了笑容,道:“你怎么知道?你是……”他这时候才仔细端详了一下林之若,“你是那个总和唐馨在一起的女生。” 林之若道:“不错。你敢打唐馨的心上人,我要替唐馨教训你。” 钉子和同伴彼此对视,似乎不明白林之若的意思。等到他们明白过来,已经两个人都脸朝下被摔倒在地上。 林之若自从上次被歹徒凌辱,胸中早就憋着一股怒火,一直没有机会发泄。这次发硎试剑,居然一击成功,很是得意,负手看着两个人窜跳起来,待他们站稳,手向他们眼前一晃,伸脚一扫,两个人再次扑倒。 这次摔得更为狼狈。钉子和同伴站起来,再也顾不得对方是个女生,恶狠狠向她扑来。林之若微微一笑,上身一侧闪过,伸脚在钉子的小腿上一踹,又把他踢倒了。另外一个男生则被她照着小腹踢了一脚,噔噔噔倒退出去撞到一棵树上。如此几次三番,看两个人也被戏弄的够了,才住了手,直视着两个男生似乎想要吞了她目光,笑道:“你们把傅青纶打成那样,我这还是便宜你们了。你们走吧,以后要是再碰和唐馨有关系的人,我就到你们班里,当着所有的同学教训你们。” 钉子犹豫了一下,想要撂下几句狠话,但对方是一个笑吟吟的清秀瘦弱的女孩子,只觉得怎么说都不合适,只是狠狠盯了她一眼,和同伴走了。 林之若转向扶着树干站着的傅青纶,见他身上沾满了糙泥,衣服也扯破了一块,夜色里也看不清究竟受了多重的伤,但依然腰杆挺的笔直,一脸矜持,不由得暗笑,走上前去,关切地问:“你没事吧,要不要去看医生?” 傅青纶不回答,过了半晌,才道:“程辉说你学过空手道,竟然是真的。” 林之若笑道:“是啊,我怕找不到男朋友,所以苦练功夫,看看能不能有机会美女救英雄。” 傅青纶想到程辉不经意间泄漏的林之若学功夫的真正原因,不敢继续这个话题,苦笑道:“怎么从小到大,我每次丢脸,都能被你碰上?” 林之若知道他指初中时的厕所事件,笑道:“上次是我对不起你,这次算上天给我一个补偿的机会。” 傅青纶道:“其实我和唐馨什么事都没有,都是你和程辉他们总开玩笑,害得我现在受这种无妄之灾。” 林之若道:“祸兮福之所伏,或者你就因为这件事,赢得了美人的芳心也不一定。” 傅青纶恼怒地道:“你还说。”迈步往出走,却突然蹲下去,捧住肚子。 林之若看他眉头紧皱,知道他虽然嘴上要强,其实疼得厉害,怕他留下暗伤,走上去扶住他,坚持要他去诊所看看。 傅青纶甩开林之若的手,自己扶着树慢慢站起来,走出了树林,却没有注意,几乎被甬路边的石块绊倒。 林之若又好气又好笑,赶上来,再次扶住他,不由分说,向学校附近的一个诊所走去。傅青纶挣了一下,没有挣开,也就顺从了。医生在一中附近行医,对这种事情已经见怪不怪,检查了一下,说只是外伤,开了点化淤消肿的药,就把他们打发出来了。 林之若要送傅青纶回去,他别扭着不肯。她察言观色,知道他怕被宿舍的人嘲笑,加上宿舍早已关门,要说服看门的老大爷开门着实不易,只好顺了他的意思,陪他回家。最后一班公共汽车上,几乎没有什么人。傅青纶和林之若孤零零地坐在最后一排,默默地都不说话。路旁的街灯一盏盏掠过,照得车厢内忽明忽暗。林之若为了打破沉默,没话找话:“明天唐馨知道了这件事,还不知道多心疼呢。” 傅青纶怒道:“不许你告诉唐馨。不许告诉任何人。” 林之若道:“好,好,你别生气,我不告诉任何人,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傅青纶默然,过了一会儿,突然道:“那个钉子会不会找你麻烦?听说这些人一旦惹上了,就没完没了。” 林之若道:“你放心,一般情况下也许会,但是像钉子这样的人,最爱面子,被一个女生打了的事情,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吞,我不找他,他已经谢天谢地了。”她自嘲地一笑:“当女生也是有很多好处的。” 傅青纶父母都在外地,他跟着爷爷奶奶住在一栋很老很旧的楼里,楼道又窄又陡,灯十盏倒有九盏是坏的。林之若怕他再跌倒,一直扶着他上了楼,傅青纶出乎意料地没有反对。到了他家门外,林之若道:“你好好休息,明天是周日,没有课。等周一,估计你也好得差不多了,应该看不出来了。” 黑暗中看不清傅青纶的脸色,林之若站了一会儿,见他不动,转身就要下楼。傅青纶忽然摸索着握住她的手,林之若诧异地回过身来,他却不出声。两个人面对面在黑暗中站了半晌,林之若想把手抽开,傅青纶却更紧地握住,低低地说:“谢谢你。” 林之若勉强笑道:“你不用谢我,我也是为了唐馨。” 傅青纶低沉的声音,隐隐透出一丝狼狈:“我们之间,可不可以不说唐馨?” 她顺从地道:“好,不说。”却又忍不住轻笑了一下。 傅青纶听出她的戏嚯之意,过了一会儿,闷闷的问:“林之若,你是不是很看不起我?” 林之若忍住笑,道:“是。你说出这样的话,便是不相信自己。你明明方方面面都很优秀,却不相信自己,我的确看不起你。” 傅青纶条件反射一般松开手,涩声道:“我懂了。你走吧。” 林之若不顾黑暗,快步走下楼去。傅青纶背靠着门站在黑暗里,久久不动。 惜花且趁红满枝 虽然大家都热衷于谈论傅青纶和唐馨的暧昧,孟繁星私下里却认为,相比于唐馨,林之若的一举一动,更能主宰傅青纶的悲喜。虽然名义上,林之若是傅青纶学习上的目标和对手。但是关注一个人时间长了,难免变成一种习惯,久而久之,谁还记得最初的动机和原因呢? 傅青纶不但想要在成绩上超越林之若,在其他的方面,也不肯让她专美于前。比如,林之若有一段时间迷上了诗经,傅青纶便马上去买了一本楚辞。林之若研读黑格尔,傅青纶便转向罗素。林之若为量子理论苦恼,傅青纶便开始谈论相对论。林之若桌上摊着萨缪尔森的经济学,傅青纶便悄悄弄出一本凯恩斯。林之若涉猎人格理论,傅青纶便浏览心理分析。甚至当看到林之若热心于给同学们讲解习题,本来略显孤高的傅青纶都开始主动参与身边关于学习上的讨论,让离他比较近的几个人,包括孟繁星,获益匪浅。 第11页 孟繁星觉得,其实傅青纶这样做,本身已经落了下风。林之若博览群书,是因为旺盛的求知慾,是游刃有余优游自在的享受。而傅青纶涉猎百科,却纯粹是为了和林之若一较高下,以至于不得不在学习上付出额外的时间和精力。可是,他也不得不佩服,傅青纶的智力和精力都是自己望尘莫及的。林之若就像是一块磨刀石,把傅青纶磨砺得精光闪烁,锋利无伦。用程辉的话说,傅青纶这小子,本来就是个人才,现在快变成天才了。 高一下学期,学校组织了一系列学科竞赛,意在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竞赛选拔人才。林之若各科都是第一名,唯独到了最后一科的物理,以数分之差,落在了傅青纶后面。学校的规定,单科竞赛第一名奖励二百元,第二名五十元,第三名三十元。见傅青纶拿了奖励,程辉等几个人便起闹要他请客,簇拥着他去吃冷饮。傅青纶虽然竭力表示漫不在乎,但喜悦几乎从每一个毛孔里洋溢出来,很痛快地答应了大家。 刚进店门,便看到唐馨和林之若坐在靠近服务台的座位上,每人捧着一杯冷饮,有说有笑。程辉做了一个手势,大家便都不言语,小心穿过来往的人群,靠近林唐二人。只听唐馨在问林之若:“你真地没有不高兴?要不这一顿我请?” 林之若笑道:“你还要问多少次?五十块虽然不多,请你喝几次冷饮还是足够的。” 唐馨道:“可是,我知道你一向很好胜的。再说,以前你好像还没有被人超过呢。” 林之若道:“我是很好胜,但是我也很清醒。以前没有,不等于以后没有。江城才有多大?就算我在一中第一,那全国呢,全世界呢?再说,这还只是学习上,别的方面呢?”她嘆了口气:“这个世界上,永远有人比你聪明,比你强大,比你美貌,比你富有,如果发现有人比自己强就不高兴,我还不如一头撞死了呢。” 唐馨小心翼翼地道:“可是傅青纶……” 林之若笑:“好啦,好啦,就算不是因为你,我也不会迁怒他的。这么说吧,咱们一中出的天才越多,我越高兴。如果他傅青纶是爱因斯坦,我就给他当助手;如果他是华盛顿,我就为他奔走效劳。如果他是曹雪芹,我就给他铺纸磨墨,跪求他把红楼梦写完。” 程辉听到这番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孟繁星偷偷看了一眼傅青纶,见他脸色阴晴不定。 林之若和唐馨见到他们,略为尴尬。林之若很快就恢复常态,大方地对傅青纶道:“也来庆祝?一起坐吧。”一指唐馨身边的座位。 傅青纶默默坐下。程辉李凯孟繁星也各自找了椅子坐下,点了冷饮。 程辉对林之若道:“现在竞赛都结束了,你也快成富婆了,不如找个机会,一起出去玩怎么样?这个周末是端午节,人人都出去踏青呢。” 林之若道:“好啊,不如我们去爬清风山。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现在山里的景色一定很好。我知道一个地方,不用买门票,也没有游人。” 程辉道:“好啊,你还真会省钱。不过,你得负责找几个女生,咱们得争取每个男生配备一个。” 大家都同意,结果到了周六,在女生楼前一集合,发现一共有八个人。程辉她们寝室除了方为信回家了,其余的都来了。程辉自己约了他的小龙女,正式介绍叫刘卿卿。林之若又叫上自己寝室的李碧荷,正好男女各半。 坐了半个小时的汽车,又在林之若的带领下走了二十分钟,几个人来到了清风山的脚下。这里已经不是清风山公园的范围,也没有供游人行走的石阶。林之若介绍说是清风山的一个支脉,风景比公园那边还好,只是偏僻了一点。 程辉摩拳擦掌:“不错,不错,这样子才算是爬山,从石阶上去那叫爬楼梯。”他提议八个人分成四组,从不同的路线走,看谁先到山顶。 林之若沉吟了一下,道:“可以。这段山势比较简单,向着高处走就是山顶,向低处走就是下山,还有一条山溪可以指路,应该不会迷路。不过,大家还是要特别小心,不要分散得太远。如果发生了意外,尽量向溪水的地方靠近,那里树比较少,容易被被人发现。” 唐馨问:“我们怎么分组?” 程辉道:“自然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刘卿卿归我,你归傅青纶。李凯你带李碧荷吧,林之若个子那么高,出了事你背不动她。再说,你们两个都戴眼镜,万一谁把眼镜摔碎了,还可以换着戴。” 大家都没有异议。林之若看看了手錶,道:“好,现在是九点过十分,大家出发,每组的男生负责女生的安全。我的经验,快则两个小时,慢则三个小时,就可以到山顶。那里有一块像蘑菇的大石头,我们在那里会合。如果下午一点还有人没有到,已经到达的人就分一些下来沿着溪水找。”她向唐馨作了一个奇特的手势,就和孟繁星走进了左侧的树林。 和林之若分在一组,孟繁星心情分外愉悦,连脚步都特别轻快。他见林之若步履轻捷,毫不吃力的样子,忍不住问:“你以前常常爬山么?怎么好像对这里很熟悉?” 林之若笑道:“这山脚下原来是江城第二酿酒厂所在地。我妈妈曾经是那里的技术员。我小的时候,就跟着妈妈住在酒厂的宿舍里,常常跑来到山上玩。后来酒厂黄了,我们才搬到市区。不过我还是经常偷偷骑自行车来清风山,爬到山顶再回去。这附近一带的山头,我都爬遍了。” 孟繁星道:“你一个人?” 林之若道:“是啊,一个人才好,自由自在,没人管,没人说。” 孟繁星问:“你跑这么远,家里人放心么?” 林之若道:“他们不知道我上哪了啊。我妈总唠叨我,说我心野,一点都没有女孩的样子。她越唠叨,我越往外跑。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孟繁星笑道:“你真是淘气。” 林之若偏着头看他:“你小时候不淘气么?” 孟繁星道:“也淘气,不过没有你这么厉害。” 林之若道:“其实每个人都淘气,不过表达的方式不同。我妈一个同事的女儿特别乖巧,每次我妈一训我,就要拿她做榜样。后来有一天突然不说了,我很奇怪,就悄悄打听,原来那个女孩得了精神分裂,送进了精神病院。我估计是内心压抑得太厉害太长久,终于崩溃了。” 孟繁星道:“这山里林深糙密,你一个人呆在这里,不害怕么?” 林之若道:“其实山里最安全的了,狮子老虎什么的,现在只有动物园里才有,我想遇也遇不到呢。反而是有人的地方才危险。我以前一直天不怕,地不怕,总觉得妈妈管束我是杞人忧天,封建遗毒。后来才发现,”她神情暗淡了一下,缓缓念道:“世上无如人慾险,几人到此误平生。” 孟繁星不知道说什么好。好在林之若很快就开朗起来:“what can’t kill me makes me stronger. ”她伸手拉过旁边一棵野海棠的枝条,低头在白色的花朵上嗅了嗅:“清风山,我胡汉三又杀回来了。” 孟繁星看着她白色的背影,立在白色的花树下,风致楚楚,分明带着阳光的亮丽,却又让他感到莫名的怜惜和温柔的牵动。 太阳还没有到头顶,他们两个人已经到了山顶。林之若跳上那块蘑菇石,手搭凉棚向下看了半天,道:“他们还没有影子呢,看来我们是遥遥领先了。那边有块糙地,我们去那里等他们。” 转过大石,孟繁星眼前一亮。只见一大片糙丛,大概都有两尺来高的样子,中间星星点点地开着各色的野花。林之若拉着他走进糙丛深处,选了一片特别葱郁茂密的,躺了下来,闭上眼睛长吸一口气,无比惬意的样子。孟繁星在她身边坐下,不由得感嘆:“这里真美。我以前从来没有想到,清风山上还有这样的地方。” 林之若道:“这片糙丛,我小的时候就有了。那时候我听多了人参娃娃的故事,每次看到样子特殊的糙,就拿红头绳拴上,然后拿小刀去挖,希望能挖出一个带着红肚兜的小孩来。也不知道祸害了多少糙,挖断了多少刀子,因为满身的泥土,被妈妈骂了多少次。” 孟繁星笑了,学着她的样子躺下来,闭上眼睛,感受阳光的抚摸,糙叶的清香,觉得一切都这么美好。 过了不知道多久,忽然感觉异样,睁开眼,看见林之若正侧头看着自己,不由得脸上一热,道:“你看什么?” 林之若道:“我看你那么安静,以为你睡着了呢,正在欣赏美人春睡图呢。” 孟繁星更窘迫。林之若道:“你怎么这么容易害羞。要是程辉听见我这么说,不知道怎么自吹自擂呢。” 孟繁星道:“程辉他们怎么还不到?会不会出事了?” 林之若看看表:“还早,是我们上来的太快了。再说,程辉有美女陪伴,怎么捨得快走?傅青纶和唐馨也许有许多话要说,李凯做事本来就慢条斯理的,都快不了。”她似笑非笑的看着孟繁星:“你一路上走得那么快,是不是嫌我有碍观瞻啊?” 孟繁星吶吶地说不是。 林之若更好笑了。她平时在男生面前本来没有这么多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孟繁星脸红的样子,就特别想逗他。 孟繁星为了转移话题,决定牺牲兄弟:“林之若,你觉得唐馨和傅青纶,有可能么?” 林之若果然上当,收起了戏嚯的笑容,道:“我也不知道。他们两个性格都比较矜持,没有天时地利人和,很难有突破吧。” 孟繁星道:“程辉本来也很喜欢唐馨。初三那次镁片试验你还记得吧?程辉说,他当时一看到唐馨的大眼睛,就什么都忘了,所以才失态的。可惜唐馨对他没有感觉。” 林之若笑道:“其实我觉得,程辉比傅青纶可爱多了。和程辉在一起,又开心又不会寂寞,那是多称职的一根胡萝蔔啊,不过唐馨恰巧喜欢白菜。” 孟繁星故作不经意地道:“那你呢?你喜欢萝蔔还是白菜?”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都喜欢,不过我更喜欢一个人自由自在。萝蔔白菜看看就好,要是种到自己的院子里,就太麻烦了。”她侧头看着孟繁星,孟繁星以为她要反问自己,正在想怎么回答,不料她盯了半天,忽然一笑:“孟繁星,你知不知道,你很可爱?” 第12页 孟繁星心砰地一跳,道:“怎么?” 林之若道:“你们宿舍的人,傅青纶太矜持,跟他在一起比较累,比较紧张;程辉太活泼,虽然是个很好的玩伴,却不容易深入交流;李凯太沉闷,方为信太老实,只有你,恰到好处。和你在一起,特别放松,会不知不觉说很多心里话,那种感觉,就像,”她歪着头想了想,“对了,如沐春风。” 孟繁星觉得仿佛有一股细细的暖暖的小溪,正从一个小小的泉眼汩汩地溢出,渐渐淹没了心田,涨满了胸臆,让人想要欢呼,想要雀跃,想要生长,想要蔓延着覆盖全世界。 林之若仔细观察他,道:“咦,这次你怎么不害羞?” 孟繁星微笑着道:“为了要对得起你的赞美呀。” 林之若下一句话,却让他几乎跌一个跟头。她看着天空悠悠飘过的浮云,无限神往地说:“我妈妈要是有你这么温柔,该有多好。” 程辉和李凯两组陆续到了,傅青纶和唐馨却迟迟不见。大家忍耐不住,几乎已经要下去找了,他们才出现。原来唐馨扭了脚,傅青纶半拉半扶,才把她带上来。到了峰顶,唐馨的手仍然和傅青纶紧紧相握,脸色绯红,仿佛枝头上盛开的桃花。程辉见状,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傅青纶这才意识到,看了一眼林之若,赶紧松开了唐馨的手。 林之若上前检查了一下唐馨的脚,又微笑着在唐馨耳边低语了一阵,唐馨只是低头不语。最后林之若不知道说了什么,她又羞又恼,握起拳头欲捶。林之若闪身躲开,扬声叫傅青纶:“唐馨重色轻友,现在只要你不要我了。你快来扶她去吃饭吧。” 这时候李碧荷他们已经在大石头下铺了塑料布,摆上了带来的面包香肠汽水等食物,准备午餐。孟繁星见傅青纶居然并不反驳,默默上前扶着满面羞红的唐馨走过来,这才确信他和唐馨的确是在一起了,不禁有几分诧异。程辉早已经起闹,让傅青纶把唐馨抱过来。李凯却冷冷地看着傅青纶,神色很是恼怒。孟繁星心中一动,很久以来的疑心,更加确定了几分。 痴情赢得长咨呀 清风山归来,林之若自然要追问唐馨究竟发生了什么,唐馨自己也有些疑惑,正要和她商量,不待她多问,便把那天的事讲了出来。 那天,傅青纶见唐馨被强行分配给了自己,似乎很不高兴,一路上都绷着脸,也不说话。 唐馨本来很兴奋,见到他这个样子,又恼又羞又委屈,便也作出冷淡的样子,甚至走得双腿又酸又痛,心里万分想要休息一会儿,嘴上也不肯出声示弱。 经过一段比较陡峭的断层,傅青纶爬上去之后,便回过身来,伸手接应唐馨。唐馨恼恨他的冷淡,不但不拉住他的手,反而身子特意向旁边闪了一下,表示拒绝。可是她本来就心不在焉,这样一动,身子便失去平衡,直滑了下去,跌在糙丛里。 傅青纶一把没有拉住,吓了一跳,赶紧下来看视。唐馨脚腕扭伤,虽然不严重,却很疼痛,加上满腹委屈,眼泪便在眼眶里转来转去。她不愿意在傅青纶面前示弱,扭转了身子,用手护住伤处,不让他看。 傅青纶强行搬转她的身子,为她除下鞋袜,见脚踝已经红肿起来,一边柔声安慰,一边要了她的手帕,覆在她的脚腕处,用手轻轻按摩。 唐馨还在闹别扭,想要把脚挪开。可是傅青纶的掌握虽然温柔,却很牢固,她怎么也挣不脱,只觉得他的手掌所到之处,虽然隔着手帕,仍然分明地传来一片滚烫,又是疼痛,又是窘迫,眼泪终于一颗颗地滴了下来,洇湿了身旁的糙地。 唐馨低着头伤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傅青纶的手已经从自己的脚上拿开,身边一片寂静,只有树上鸟儿婉转的鸣唱,远方风吹过枝叶的声音,应和着自己略带抽噎的呼吸声,仿佛天地间只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坐在山林中。难道那个傅青纶竟然扔下她一个人走了?唐馨开始害怕,忘记了怄气,抬头四顾。刚一抬头,朦胧泪眼就对上了近在咫尺一双墨黑深沉的眸子,吓得她几乎尖叫起来。 傅青纶几乎笑出声来。唐馨看清楚了是他,不由得恼羞成怒,问道:“你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离我这么近干什么?” 傅青纶并不回答,也不后退,只是深深注视着她,道:“你怎么这么爱哭?” 唐馨道:“谁爱哭了?人家还不是因为你……”话未说完,已经知道不妥,脸颊上飞起两朵红云,又低下头去。 傅青纶伸出手去,抬起她的脸庞,强迫她和自己对视:“我怎么了?” 唐馨被他的目光罩定,觉得自己三魂七魄,几乎都被吸进了那漆黑的眸子,情急之下,冲口而出:“你不理我。” 傅青纶嘴角动了一下,似乎想要微笑。唐馨盯着他的嘴角,心想如果他笑出来,自己干脆一头撞死在这里好了。正在庆幸那个微笑只是在眼睛里徘徊,终究没有爬到脸上去,就听傅青纶道:“你希望我怎么理你呢?” 唐馨垂下目光,不作声。 傅青纶轻轻牵起她的手,扶着她站起来,在她耳边低声道:“唐馨,希望以后和我在一起,你只会笑,不会哭。” 突如其来的幸福,带着巨大的晕眩感,仿佛龙捲风一样袭来。唐馨低着头,几乎不知道身在何处。 傅青纶温柔地问她脚还痛不痛,唐馨迷醉在手上传来的温度,哪里还记得脚上的疼痛,轻轻摇了摇头,做梦一样,在傅青纶半扶半抱的拥持下,爬上了那个陡坡。两个人是怎样走到山顶的,花了多少时间,她都毫无概念,唯一的印象,就是傅青纶温暖的手臂。 林之若问她途中他们都说过什么,唐馨回想了半天,不好意思的一笑。林之若顿足道:“都说爱情中的女人都是白痴,你智力退化也就罢了,怎么记忆力也下降了?” 唐馨道:“好像后来我们就一直那样走路,中间歇了好几次,他问过我口渴不渴,脚疼不疼,其余好像没有什么了。” 林之若笑道:“也罢,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弄清楚,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你?他突然和你在一起,是一时冲动,还是经过慎重的考虑?” 唐馨低声道:“我觉得他是真心喜欢我的。他那样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灵魂都要融化了。他一时冲动也罢,慎重考虑也罢,只要两个人在一起,是从心底往外的欢喜和愉快,别的有什么重要呢?” 林之若嘆道:“怪不得释迦牟尼最初不许女子出家,说什么女人智慧浅,烦恼重,痴迷情慾,不能解脱。馨儿,我希望你享受爱情的甜蜜之余,不要迷失了自己。” 唐馨怪道:“原来你很支持我和傅青纶的。怎么现在我们在一起了,你反而来泼冷水?” 林之若苦笑:“支持和警告,都是关心你。原来你还没有到手,我这个军师自然鼓励你勇往直前,攻城掠地。现在你得了天下,我就要转而警告你居安思危,戒骄戒躁。” 唐馨道:“对了,说起你的计策,在山上的时候,傅青纶问过我,你那个手势是什么意思?” 林之若惊道:“你告诉他了?” 唐馨笑道:“也没有全说。不过,你那个关门打狗的典故,倒是说了,你没看见他那脸色呢。” 林之若捂住脸:“完了,完了。果然情人之间是没有秘密的,从此以后,我要和你说的话,得先用筛子过滤一遍。” 林之若的担心似乎是多余了。唐馨和傅青纶的感情稳定发展。唐馨甚至趁着高二刚开学,人员混乱之际,拖着林之若,把座位换到了后面,和傅青纶孟繁星前后桌,旁边就是程辉和李凯。林之若本来个子高视力好,是应该坐在后面的,因为迁就唐馨,才坐到前排。现在见唐馨反而催着她往后串,只能苦笑。 有了爱情的滋润,唐馨显得分外容光照人。不能和傅青纶在一起的时候,就扯着林之若絮絮诉说她和傅青纶的琐碎细节。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悲一喜一感一触都可以无限放大,反覆品味。林之若开始的时候还关心地倾听,后来实在不胜其烦,常常敲着桌子半开玩笑地说:“拜託,为了保护我耳朵的健康,请简要概括段落大意。实在幸福得无处发泄,我建议你写日记。” 傅青纶表面上倒看不出来什么,依然有规律地上学放学,成绩也依旧斐然。只是打球的时间少了,自习中间散步由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 反而是林之若的课堂生活,因为靠近程辉和孟繁星,少了很多单调。尤其是程辉,总是安静不下来,不是调皮捣蛋,就是插科打诨,逗得周围笑声不断。因为傅青纶和唐馨公开了关系,他半开玩笑地表示失意,总想方设法让傅青纶补偿,大半个学期下来,让他请了晚饭三顿,冷饮若干次,零食无数。傅青纶表现得很大度,总是微笑着接受。 这天课间,程辉在自己的座位上大声叫:“林之若,删繁就简三秋树,下一句是什么?” 林之若正在看书,头也不抬,答道:“领异标新二月花。” 后面突然爆发一片闹笑。林之若转过身看着程辉,道:“你又搞什么花样?” 程辉故作委屈:“我只是和傅青纶打个赌。” 林之若看了看傅青纶,道:“什么赌?” 程辉道:“刚才我考傅青纶,他答不出来。我就跟他打赌,说你一定知道。如果我输了,就学三声狗叫。如果他输了,就得请大家喝汽水。” 林之若皱皱眉,道:“写这幅对联的人还有一句更着名的话,你知道么?” 程辉道:“我当然知道,难得糊涂么。” 林之若笑道:“哦,原来你知道。”转过身去,继续看书。 程辉沮丧地摊开手:“傅青纶,真不知道你怎么搞的,唐馨护着你也就罢了,怎么连林之若都向着你?算了,汽水不要了。” 唐馨不好意思,起身道:“我去买汽水。” 傅青纶按住她的手:“还是我去吧。”他看了林之若一眼,见她自顾看书,并不抬头。 汽水买回来了,傅青纶亲自给大家分发,最后一罐才递给林之若。林之若手里拿着书,示意他放在桌子上,傅青纶却固执地不肯,拿着汽水的手伸在她面前的空中,一动不动。 林之若看看唐馨,见她正被程辉的笑话所吸引,心中暗暗嘆了口气,只好伸手接过。傅青纶见她打开封口,拿自己手中的汽水罐和她碰了一下,凝视着她的目光,道:“林之若,输在你手里,我心服口服。” 第13页 林之若笑道:“我倒是希望你不服呢。老师不是说,有挑战才有进步么?” 傅青纶眼睛里火花一闪,也笑道:“你怎么知道我不是诈降呢?听说你三十六计学得很好,不知道有没有听说过孙膑减灶而诱杀庞涓这一计?” 林之若心中暗怪唐馨为色相所迷,出卖朋友,脸上却做出毫不知情的样子:“那是抛砖引玉。或者我这块砖,就是用来引出你这块玉的,也未可知。” 傅青纶微微一笑:“或者。” 然而在高中,因为课业很紧,谈恋爱毕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快班,全名叫叫快速提高暨竞赛培训班。上了高二之后,除了一般的课程,还要根据每个人的特长,接受竞赛培训。傅青纶和林之若一样,报了所有的竞赛班,每天各个培训小组跑。唐馨本来只报了英语演讲班,但是为了陪傅青纶,也跟着每个班都上。她的成绩本来属于上游,这样一来,便显出吃力来,几次考试,成绩都有所下滑。 唐馨无法在爱情和学业之间取得平衡,很是烦恼,几次和林之若讨论。林之若建议她像傅青纶一样,以学业为主,爱情为辅,不要去上不必要的训练班。唐馨虽然听从了建议,但是似乎也没有什么效果。傅青纶不在的时候,她总是心不在焉,无论是听课还是做题,都无法集中注意力,每每浪费了很多时间,却事倍功半。 在学业上失意,使得唐馨对感情更加苛求,常常为了一些小事和傅青纶赌气,尤其是当傅青纶为了学习而不能陪她的时候。傅青纶本来就不是能低声下气哄女孩子的人,在他和唐馨之间,唐馨一直是柔顺让步的那一个。这样一来,两个人便常常龃龉。 那段时间,女生中间突然开始流行用毛线织一些小服饰,比如帽子围巾什么。唐馨兴致勃勃地学了许久,经过无数次练习,终于用最时兴的马海毛织出了一条雪白的长围巾,打算送给傅青纶作圣诞礼物,林之若赞赏不已,直嚷着自己也要找一个女朋友。 圣诞前的周六,纷纷扬扬下了一天的大雪。唐馨满心期待着一个只有两个人共度的浪漫圣诞,谁知道傅青纶却约了宿舍所有的人一起出去吃晚饭,还让她叫上林之若。唐馨很是失望,傅青纶偏偏还催促她:“快去啊,趁着时间还早,我们还可以去江边转一圈,在雪中漫步,很有情调的。” 唐馨再也忍不住,大声叫道:“要去你自己去吧,我不想吃饭,不想散步。”转头奔回自己的寝室,看见床上那条精心包装的围巾,越想越恨,撕开包装纸,拿起围巾,扯了两下扯不动,干脆找到线头,开始拆线。 林之若握着一团雪推门而入:“唐馨,外面雪下得很美,你和傅青纶怎么不出去……”忽然看到唐馨在做的事,吓了一跳,一把抢过围巾,却见已经拆了一角,不禁深为惋惜,嘆道:“傅青纶又怎么得罪了你,你要拿围巾撒气?你要拆掉它,还不如送给我呢,起码物有所用,不至于浪费。” 唐馨赌气道:“你要就赶紧拿去,不要让我再看见它。” 林之若婉转问出了情由,不由失笑:“这样也值得生气?你是他女朋友啊,你要和他单独在一起,把程辉孟繁星他们赶走就是了,谁还敢和你争?” 唐馨道:“你不明白。” 林之若道:“呵呵,才谈了几个月恋爱,就我不明白了?不就是傅青纶没有主动提出和你单独共度么?换了我,也未必有这份细腻心思,何况是男生呢?” 唐馨翻过身去,道:“你想不到,是因为你还没有喜欢的人。但是傅青纶想不到,就说明他根本不重视我们之间的感情,没有时时刻刻把我放在心上。” 林之若笑:“他当然不能时时刻刻把你放在心上。不然,他怎么科科培训都参加,而且成绩都那么好?老实说,我都要开始感到威胁了。” 唐馨固执地道:“这是两码事。” 林之若始终没有能够说服唐馨。尽管傅青纶后来在林之若的暗示下,围着缺了一角的围巾来向唐馨道歉,又和她单独出去看了一次电影,唐馨仍然耿耿于怀。几天之后的元旦联欢晚会,说什么也不肯和傅青纶一起主持。林之若无奈,只好接替了她的位置。 领异标新二月花 虽然和以往所有的班级活动一样,孟繁星只是坐在观众席上的普通群众,然而这次由林之若主持的晚会,却让他前所未有地关注。 林之若穿了一件白色套头毛衣,只是胸前和袖口有一道嫩黄的波纹,趁得她稜角分明的脸庞益发生动。她现在身量已经长足,大概有一米七的样子,穿着运动鞋仍然平齐傅青纶的眉际,和修长挺秀,穿着青色开领毛衣的傅青纶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对璧人。连程辉都悄悄在他耳边说:“其实林之若也颇有动人之处嘛,只可惜平时光彩都被唐馨掩盖了。” 孟繁星微笑表示贊同。看着台上言笑晏晏的林之若,他不禁奇怪,怎么从来没有人想过,她和傅青纶才是更相称的一对呢。两个人都修长挺拔,聪明锐利,甚至眉目之间,都有一股勃勃英气。或者唯一不同的是,傅青纶的英气中渗着傲气和矜持,而林之若却是英挺之中带有一点无所谓的淡泊随和,只有对细心的观察者来说,才会在独处的时候,偶然闪现一丝忧郁和愤怒。 或者,他自嘲地笑笑,很少有人真正无聊到仔细观察人家的一举一动吧。虽然林之若一向是众人瞩目的风头人物,但是大家所记住的,也不过就是她红榜上高高在上的名字,和公众场合翩翩自若的风度吧。 林之若言辞便给,学识渊博,兼且从容镇定,反应敏捷,是天生的主持人风范。傅青纶也很配合,在他们的带动下,满场欢声笑语,高潮迭起,热闹非凡。 最出彩的节目,是程辉和李凯表演的越剧“梁祝”。程辉饰演祝英台,不知道从哪里弄了把扇子,夸张地学着女人走路的样子,扭扭捏捏,一摇三摆地走上台,尖着嗓子拉长了声音,刚喊了一声“梁兄啊”,同学们就都忍不住乐了,连本来闷闷不乐的唐馨都破颜一笑。李凯戴着眼镜,把梁山伯的一副书呆子形象演绎得也十分到位。虽然两个人唱腔荒唐走板,还几度临场忘词,大家还是又笑又鼓掌,给予了热烈的欢迎。 节目结束之后,林之若走上前,大肆赞扬了一下程辉和李凯的创意,正要介绍下一个表演者,程辉举手反对,认为林之若身为主持人,有中场示范的义务。林之若早预料到这种情形,不慌不忙地拿起话筒,说:“我来给大家说评书吧,就来一段三国演义的‘群英会蒋干中计’。” 程辉不满意:“你口才好,记性好,江城市教育局已经在国庆演讲比赛中给予肯定,就不用在这里再展示风采了吧。这里都是本班同学,你得表演点新颖的。” 傅青纶附和:“就是。林之若,你学习上科科遥遥领先,也得显露点平凡的方面,让我们这些人感觉还有希望和你平起平坐啊。不如你给大家唱一首歌吧。” 林之若为难:“你明知道我不会唱歌,这不是故意让我献丑么?” 程辉却不肯放过她:“难道只能选擅长的来表演么?怎么当初组织节目的时候,我明明不会唱越剧,你却巧舌如簧,非要我上台?难道你是用双重标准对待同学和自己?” 同学们谁也没有听林之若唱过歌,都跟着起闹,连唐馨都鼓励她:“之若,唱一个吧,大不了有点跑调,有什么关系。这里都是自己同学,谁也不会笑话谁。”甚至一向稳重和蔼的班主任于明雷老师,也微笑着说:“林之若,唱一个吧,我这么大年纪都敢唱,你年纪轻轻的,怕什么。” 林之若无奈,便选择了初中音乐课上曾经教过的“一剪梅”,跟着音乐开始唱。她的嗓音就女声而言略显低沉,即使在高音上也浑厚温润,没有一般女声会变得过于尖细的毛病,别有风味。 一曲既罢,班里鸦雀无声,人人目瞪口呆。许久,程辉拿手里的扇子敲了敲桌子:“绝响啊绝响。今日闻君歌一曲,七窍流血耳半聋。” 大家轰的一声笑了。 程辉却满脸严肃,待笑声稍歇,大声道:“林之若同学的音乐素质就是高,低声部优美动人,高声部履险如夷,把这首一剪梅唱得啊,那叫一个空前绝后。最难得是能够推陈出新,不落俗套,硬是不受伴奏乐的限制。原来曲折婉转变成一马平川,堪称删繁就简三秋树,节奏当快则慢,当慢则快,果然领异标新二月花。俺祝英台送你四字评语,”他刷的一声打开手中的摺扇,露出上面四个大字“难得糊涂”,摇头晃脑,加重了语气道:“的确是糊涂得难得之至啊。” 他越说,同学们越笑,等他亮出扇子,许多女生都扑倒在桌子,有的男生索性站起来跺脚。本来因为身为主持人不能入座,偷空斜靠在桌子边吃橘子的傅青纶忘形之下,往后一靠,连桌子一起翻倒在地,身边的麦克风摔在地上,引起重重回音,更加重了人仰马翻的感觉。男生们高声叫好,一个女生尖叫着道:“天哪,林之若,你不是和程辉事先排练过吧,笑死我了。” 程辉洋洋自得地摇着扇子:“不,这叫‘节目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最好的节目,是不用事先排练的。” 好不容易笑声渐渐低了,林之若拿起话筒,微笑着道:“我的节目能够娱乐大家,是我的荣幸。老实说,其实我很喜欢唱歌,不过怕污染了大家的耳朵,平时不敢唱罢了。既然大家都这么喜欢,以后我会在班级里常常唱,高声唱,以飨大家如此超乎寻常的热情。” 坐在下面的团支部书记高夏悄声道:“我不打你,不骂你,就用我的歌声折磨你。” 大家又笑。林之若转向正从地上爬起来的傅青纶,优雅地做了一个请的动作:“我已经献过丑了,虽然难登大雅之堂,但是总算可以称为抛砖引玉。现在,是不是该轮到另一位主持人了?” 傅青纶拍拍身上的灰尘,捡起地上的话筒,泰然自若地道:“林之若同学太谦虚了。其实她刚才的表演,是当之无愧的美玉。我没有她的水平,只好拿自己这块砖头,来衬托一下。”他摁下重播键,竟然又选了那首“一剪梅”,趁着前奏,沉声说:“同时,我也借这首歌,向一位我很重视很关心的同学表示歉意。我希望她知道,她在我心目中,永远是傲立雪中的一剪寒梅。” 同学们一阵骚动。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傅青纶和唐馨的事情,但这样在公开场合表示,尤其是班主任还在座,还是非常大胆和震撼的。 第14页 唐馨身子一震,咬着嘴唇,深深盯着傅青纶。傅青纶却不看任何人,迳自转过身,对着屏幕,开始演唱。 真情像糙原广阔 层层风雨不能阻隔 总有云开日出时候 万丈阳光照亮你我 真情像梅花开过 冷冷冰雪不能掩没 就在最冷枝头绽放 看见春天走向你我 雪花飘飘北风啸啸 天地一片苍茫 一剪寒梅傲立雪中 只为伊人飘香 爱我所爱无怨无悔 此情长留心间 程辉附耳对孟繁星道:“这小子还真会选。这歌词简直就是为情侣道歉用的,又解释又拍马屁,这下子估计唐馨彻底软化了。” 孟繁星却隐隐觉得有点异样。他怎么想,也无法把唐馨平时温柔可爱的样子,和“一剪寒梅”联繫起来,倒是林之若一身白衣,有点那个味道。他看看林之若,见林之若正笑吟吟地注视着唐馨,而唐馨一副深深感动的样子,觉得也许自己是想得太多了,傅青纶怎么会对林之若道歉呢。 联欢晚会顺利结束了,留下一地的瓜子果皮,班干部都留下来打扫。程辉,孟繁星,李凯等人也借帮忙之名,留下来观察唐馨和傅青纶的动态。 唐馨果然被傅青纶的一首歌打动,却不好意思主动上前和解,悄悄和林之若说:“元旦有三天假期,不如我们组织大家出去玩吧?” 林之若笑着看了她一眼,扬声道:“傅青纶,唐馨说元旦假期要出去玩,让你组织呢。” 傅青纶正在搬桌子,闻言走了过来,笑道:“好啊,你们要去哪里玩?听说郊区新开了一个滑雪场,不如我们去滑雪好不好?” 林之若还没有表示意见,程辉已经应声而来,叫道:“好啊,好啊,我有一个哥们去玩过,回来整天夸口,我早就想去见识一下了。” 林之若皱眉道:“滑雪是有危险性的,而且门票很贵……” 程辉怪叫起来:“林之若,哭穷也轮不到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上次的演讲比赛,第一名有五百元奖金,我没有让你请大家,已经便宜你了。你那套科幻系列的丛书,价值多少,你比我清楚吧?” 林之若抗议:“我又没有请你当管家,你干什么对我的财务状况调查得这么清楚?” 孟繁星走过来分开两人:“好了,好了,你们不要一见面就吵,说点正经的好不好?” 程辉笑道:“这你就不懂了,没听说过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是祸害?我们越吵,感情越甜蜜。” 唐馨闻言,脸腾地一下红了,程辉还不饶她:“实在惹恼了佳人,大不了我牺牲一下,唱唱歌弹弹琴,也就哄过来了。” 李凯也明白过来,恼怒地推推他:“就你会耍贫嘴。等真地逗怒了,看你怎么收场!” 程辉沖他深鞠一躬,拿捏起越剧唱腔:“梁兄啊,青青荷叶清水塘,鸳鸯成对又成双。今日你我把误会解,携手清风山上走一场,啊,走一场。” 李凯啼笑皆非,在大家的闹笑声中,偷眼看看唐馨,见她只是低着头玩弄自己的衣角,倒也并无恼怒之意,只觉得很没有意思,一声不吭地走过去拿起扫帚。 林之若笑过,高声道:“既然这样,那咱们大家就去清风山上走一场。想去的现在报名,门票钱都交给程辉,由他负责一切行程安排,让他过一把当管家的瘾。” 程辉抗议无效,事情就这么决定了。第二天出发,他清点了一下人数,竟然有十余人之多,而林之若果然袖手不理,坐享现成,知道她报复自己晚会上的揶揄,不由得咬牙切齿,对孟繁星道:“最毒妇人心,古人诚不我欺。” 孟繁星笑道:“你是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偏偏和妇人斗气?大不了这样,有什么事情我帮你好了。” 到了滑雪场,租好了滑雪板等用品,程辉才发现,十几个人中,倒有一大半根本就不会滑,只好按捺住驰骋纵横的欲望,在平地指挥大家练习。趁着空暇向山上仰望,却见林之若已经下了吊车,向他挥了挥手,潇洒地微微屈膝,左右一撑,红色的身影在白茫茫的山坡上,呈之字形滑下,仿佛流星飞坠。想像着她得意的笑容,更是郁闷,偶一回首,却见一角,唐馨无比灿烂地笑着,而傅青纶正小心翼翼地牵着她的手带她前行,又觉得自己的牺牲也不算白白浪费。 孟繁星也属于要在平地上练习的一群,好在他有熘冰的基础,很快就操纵自如,便向程辉挥挥手,也上了山顶,小心翼翼地选了一个坡度比较缓和的地方,向下滑去。开始还很如意,不料速度越来越快,渐渐地已经超出了自己的控制,不由得惊慌起来,眼看着自己冲着一个穿黄色防雪衫的女孩撞去,情急之下,滑雪杆拼命一点,想要转变方向,不料失去重心,狠狠一跤跌在雪地里,偏偏双脚还扣在滑雪板里,挣扎了半天也起不来。 正在狼狈,忽听身边有人道:“先把雪板解开。”这才醒悟过来,依言把脚抽出,握住那人伸出的手,微一用力,站了起来,面对着林之若,尴尬地道谢。 林之若笑道:“刚开始都是这样的。我最开始滑的时候,比你摔得厉害得多,差点没有破相。你很不错了。” 孟繁星道:“你什么时候学的滑雪?” 林之若笑:“就是去年冬天啊。我在滨洲小舅舅家,小舅舅带我去的。” 孟繁星重新锁上滑雪板,看了看前后,忽然意识到什么:“咦,我刚才看见你好像已经下去了,怎么会停在半路?” 林之若想了想,道:“你现在闭上眼睛,什么都不想,脑海里要一点念头都没有,绝对的安静空明,试试看,做不做得到?” 孟繁星闭上眼睛半晌,摇头笑道:“不行。按下葫芦浮起瓢,静不下来。” 林之若笑道:“我也试过。结果发现,我们以为完全自己可以掌控的思想,实际上并不真的由我们控制。就像滑雪一样,一旦开始,或者可以轻易扭转方向,但是要突然停下来,却很难。”她笑了笑,“所以刚才我突发奇想,就在速度最快的时候停了下来,居然也成功了。可见有些事情虽然难,却并非做不到。” 孟繁星佩服地道:“你真厉害。” 林之若道:“世界上最难的事情,并不是勇猛前进,而是想停就能停下来。老子总是说‘无为而治’,我以前并不服气,现在才开始有点明白了。”她看着正携手走向缆车的傅青纶和唐馨两个人,面容忧郁,嘆了口气。 孟繁星随着她的目光看去,不解的问:“怎么了?” 林之若道:“其实唐馨和傅青纶在一起,我们都有份促成。那时候我以为这是对唐馨好,可是现在,”她低声说,“我怕她拿得起,放不下。最近她成绩下降了不少,还只是因为一些小小的别扭。如果傅青纶真的和她闹僵了,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孟繁星一向觉得唐馨和傅青纶不会长久,此时见林之若如此说,只好安慰道:“不是说但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么。只要他们自己觉得值得,也就是了。也许多年以后回想起来,我们反而会羡慕他们,曾经有过这样轰轰烈烈的爱情呢。” 林之若摇头道:“我不会羡慕的。你不觉得,爱是一种束缚么?爱得越深,就越不自由,明明没有人拿镣铐锁住你,可是爱情会让一个人自己锁住自己。”她想起自己的父母,低低道:“其实两个人在一起,如果不互相依恋,便不会互相伤害。” 孟繁星诧异道:“你竟然这样想?会不会有点因噎废食?难道要像封建社会那样,婚姻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么?” 林之若笑道:“那不是更不自由了么?我是说爱情是通向完全自由的障碍,但没有让你倒退回连爱情和婚姻自由都没有的社会去啊?” 孟繁星隐隐明白了她的意思,但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可是细想之下,却又不知道哪里不对。 林之若看着他怔怔的样子,不由得笑了:“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古怪?说话行事让人难以接受?” 孟繁星连忙道:“怎么会呢?你做事一向都很有道理。如果我不明白,那也只能说明我太肤浅,跟不上你的境界。” 林之若笑道:“你安慰我也用不着贬低你自己。老实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的想法做法有很多不对的地方,可是我从小这样惯了,自己已经看不清楚。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嘛。”她顿了顿,敛容道:“我总觉得,你身上有一些我不具备,但是很羡慕的品质。也许有一天,你会帮助我指出不对的地方,做我的一言之师呢。”说完嫣然一笑,不待孟繁星谦逊,就滑了出去,居然还好整以暇地回头道:“我下去替换程辉当教练。你没看刚才我下去时他的眼神,恨不得吃了我呢。” 孟繁星赶紧跟上。 林之若和孟繁星都没有想到,她被他教训的一天,竟然来得如此之快,如此猝不及防。 向谁诉尽平生话 等到大家尽兴而归,天已经很黑了。因为中午只在滑雪场上的快餐店随便吃了点东西,在傅青纶的提议下,大家又找了个餐馆,疯狂吃了一顿,才各自作鸟兽散。 程辉居然很尽职地安排几个女生都有男生护送回家。直到最后唐馨挽着傅青纶的手离开了,他才笑嘻嘻地转向林之若。 林之若不等他开口,赶紧摆手:“行了,我知道了,我自己回家行了。” 程辉故作惊讶:“你不是这么不讲义气吧,我刚想开口请你送李凯回家。” 剩下的几个男生都笑了,李凯很尴尬:“辉子,不要乱开玩笑。” 孟繁星向前一步,道:“我来送林之若吧,我家离他家比较近。” 程辉道:“你不是真的认为她需要保护吧?上帝保佑敢骚扰她的男人。” 孟繁星笑道:“我不是保护她。我去保护那些可怜的男人。” 林之若大笑,拉着孟繁星离开,出了饭店,才道:“谢谢你。不过,如果你不方便,我真的可以自己走的。” 孟繁星看着她道:“我知道你可以。可是,我不想你发生任何事情,哪怕仅仅是受到打扰,或者,让你想起你不愿意想起的事情。” 他的语气如此温柔,林之若一怔,笑道:“你知不知道,你毁了我报仇雪恨的机会。不过,耶稣说要爱你的敌人,为了你,我就宽恕那些可恶的人。” 第15页 孟繁星也笑了。两个人上了公共汽车,闲聊了几句。孟繁星不经意地问:“这个寒假你有什么打算?还去滨州么?” 林之若低头想了一下。林之若中考之后的意外事件,让林谦诚和江蓝的关系因为惭愧,暂时和缓了一阵子。可是随着林之若住校,两个人的关系又恢复了原来的紧张。林谦诚已经正式向江蓝提出分居,并且春节之后,就要常驻上海的分公司了。而在这之前,他也会大部分时间都呆在上海,为分公司的开张作准备。这个寒假,林之若很想陪在妈妈身边,可是她又很怕独自和妈妈在一起,成为她满腹怨气和怒火的唯一倾泻对象。因而,最后她说:“还去。”想了想,又加了一句:“也许和我妈妈一起。” 孟繁星见她犹豫半晌,仍然是这样一个答案,很是失望,冲口而出:“那岂不是又有一个寒假看不到你?”看见林之若诧异地望着自己,赶紧解释:“假期里同学们聚会,你总是不在,没有人跟程辉斗口,好像少了很多热闹似的。” 林之若笑道:“唐馨这个妹妹有了男朋友,程辉有点失意,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唐馨又不是我给嫁出去的,怎么整天拿我找事啊?” 孟繁星道:“也不是完全因为那个。程辉向来喜欢贫嘴,只是这么多年来,没有遇上对手,现在发掘了你这个高手,比较兴奋罢了。前两天他看‘镜花缘’,还大叫说找到了你的一家子呢。” 林之若微笑:“就是那个被女儿国王看中,裹脚修眉穿耳眼,因为扯坏了裹脚布,被倒吊起来叫得像杀猪一样的林之洋?” 孟繁星道;“是啊,他恨你伶牙俐齿,咄咄逼人,把他的风头都抢没了,希望你和林之洋一样,有个女儿国王来教训呢。” 两人相对大笑。到了林之若家楼下,林之若转身道:“我家就在二楼,我自己上去好了。谢谢你送我。” 孟繁星手插着兜,看着林之若三步两步跑上楼梯,隐没在扶手之后,好像温暖和光明都随她而去了,寒冷和黑暗霎时间四面拥围而来。抬头看看天空冬日里淡淡的银河,连星星都很寥落的样子,默默站了一会儿,转身走了。 还没有走出几步,突然听到身后上方一声巨响,愕然回头,循声望去,却见二楼的一个阳台上,林之若拿着一个枕头模样的东西,砸破了阳台上的玻璃,探出头来沖他大喊:“孟繁星,去叫计程车。”就又急忙缩了回去。 孟繁星愣了一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所见所闻。林之若家在一个新建的小区里,叫计程车要跑到外面的马路上去。孟繁星踌躇了一下,还是决定先上楼看看。刚跑上一楼,就见林之若吃力地抱着一个人,手臂上还悬着一个女式坤包,跌跌撞撞的沖了下来,见到孟繁星,又叫:“快去叫计程车,我妈妈出事了,要上医院。” 孟繁星见她甚为吃力的样子,伸出手臂,道:“把你妈妈交给我,你去叫车。” 林之若点点头,把手中的江蓝小心地放在他手上。孟繁星抬起头来,只见到白色大衣的一角在楼门口一闪,她已经不见了。 孟繁星抱着江蓝下楼,见她双眼紧闭,脸色倒颇为红润,仿佛睡着了一样,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不敢怠慢,快步向小区出口走去。才走到半路,一辆计程车迎面开来,猛然剎住。林之若跳下车,打开后门,孟繁星把江蓝放进后座,自己刚坐进副驾驶位,林之若已经在后面催着司机开车:“大叔,江城二院急诊部。人命关天,只要不出车祸,有多快开多快,警察开罚单,我双倍付钱。” 江蓝被直接推进急救室,林之若和医生简短讲述情况的时候,孟繁星才知道,林之若到家,发现屋子里都是煤气的味道,江蓝躺在床上,怎么叫都不醒,床头还有一个空的安眠药瓶子。虽然林之若没有明说,但是看这情况,江蓝很可能是试图自杀。 看林之若焦急地在急救室外踱步,孟繁星满腹疑问,也不敢询问。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医生才出来,说江蓝是煤气中毒,但是程度不太严重,没有生命危险。血液里的安眠药浓度并不超过正常用量,不用洗胃,但是病人昏睡不醒,要留院观察。 林之若松了口气,去办理住院手续,把江蓝转入观察病房。孟繁星问她钱够不够,林之若打开手臂上的坤包,拿出一个小巧精緻的钱夹,从里面拿出一叠钞票,数了数,递进窗口,道:“幸亏妈妈喜欢购物,钱包总是满的,不然今天真的麻烦了。” 跟着林之若上了楼,在江蓝的床前坐下,孟繁星小心翼翼地提醒她:“要不要给你爸爸打电话?” 林之若淡淡地道:“不用了,他在上海,告诉他也没用。反正妈妈没有危险了,等他回来再告诉他也一样。”见孟繁星似乎不以为然,又加了一句:“他们已经分居了。” 孟繁星还是觉得她的反应似乎不太正常,轻轻地道:“林之若,你没事吧?” 林之若笑了笑,摇摇头,看了看表:“真是不好意思,这么一闹,都快十一点了。今天是元旦,你赶紧回家吧,不然你家里人该担心了。” 孟繁星走到楼下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又到小卖部买了一些水果和饼干,回到江蓝的病房,见林之若伏在床边,脸埋在手里,以为她在哭,轻轻走到她身后,还没有开口,就听见林之若道:“你怎么回来了?”抬起的面庞上并没有泪痕,很是平静。 孟繁星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床边的小桌上,尽量轻松地说:“我给家里打了电话,说玩得晚了,留在学校,明天才回去。”他看了看林之若,语气温柔而坚定:“不要反对。我不能让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林之若不语,过了一会儿,轻声道:“谢谢你。” 孟繁星拉了一把椅子,在她身边坐下来,问她:“你刚才在想什么?” 林之若道:“我在想,如果妈妈真的出了事,这一辈子我都不会原谅我自己。” 孟繁星宽慰道:“这也不是你的错。这种事情,谁能事先想到呢?” 林之若摇摇头:“我不是怪自己去滑雪,没有及时回家。偶然造成的错误,无论多么可怕,却是无法预防的。可是,这次并不是偶然,而是某种必然,某种我其实下意识的知道,但从来没有仔细去想,更没有做出行动来阻止的必然。我并不是说我知道她会……会有这样的意外,但是我的确知道,她很不快乐,很不幸福,我眼看着她变成今天这样子,却没有试图挽救,就像是看到有人落水,却袖手旁观一样,是一种犯罪。” 看着孟繁星困惑的样子,林之若笑道:“很复杂是不是?长夜漫漫,如果你有耐心,就权当听故事,听我讲讲如何?”她淡淡一笑:“有时候,讲述可以帮助一个人了解自己。” 孟繁星打开一瓶矿泉水,递给她:“只要你想讲,我就想听。” 林之若向后靠了靠,想了想,开始道:“我妈妈是所有人都称赞的那种妻子和母亲,勤劳,善良,为了丈夫和孩子,愿意牺牲一切。可是她的性格,嗯,怎么说呢,不如我给你讲一件我很小的时候发生的事吧,可以让你有一个概念。” 她停顿了一下,似乎在回想往事:“我六岁那年,妈妈带我回乡下外婆家过春节。我和村子里的小孩玩警察抓小偷,他们总让我当小偷,我不干,就吵了起来,一群小孩把我压在地上,往我衣领里面塞了很多雪。我等他们散了,就悄悄跟着领头的最大的男孩,等他落了单,突然冲出去,把他给推进了深沟。” 孟繁星笑道:“你小的时候就那么厉害?幸亏那时候我没有得罪你。” 林之若笑笑,接着道:“我刚到家,那个男孩的妈妈就来兴师问罪。妈妈不问情由,就给了我一个巴掌,让我给那男孩道歉。我不肯,挣脱了妈妈的手,一口气跑到很远的雪地里,躲到一棵大树下。衣服里面的雪早就被体温融化了,浸湿了内衣,又慢慢结成冰碴。我坐在雪地上,觉得好冷好冷,连心口都是冰凉冰凉的。远远地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是大舅和小舅。我不吱声,天快黑的时候,小舅舅才找到我,把我抱回家。妈妈见我居然敢逃,让她在众人面前丢脸,气得更加厉害了,罚我在地上跪着,不许吃晚饭。外公外婆一再阻拦,才让我起来。” 孟繁星安慰她道:“很多家长都是这样的,自己的孩子和人打架,无论多心疼,都要先把自己家孩子骂一顿,以示公允。孩子自然委屈,不过倔强到你这种程度的,也真少见。” 林之若道:“妈妈总是这样,任何事情,只要不符合她的标准,她就直接斥骂惩罚,不问情由,不听解释。其实小孩子的心中,已经有了公平的概念。或者是我特别敏感,特别倔强吧,大人肆意践踏这种公平,在我幼小的心灵中曾经激起过的那种强烈的绝望和痛苦,简直是言语无法述说的。” 孟繁星默默拍了拍她的手,表示同情。林之若感激地一笑,续道:“我天生是个叛逆者,妈妈越是不让我做的事情,我越要去做。她希望我乖巧温顺,我偏偏和男孩子打架闹事。她不许我乱走,我经常放学不回家,跑去爬山,或者索性在街头游荡。在学校里,我是老师们公认的好学生,可是在家里,我是个问题儿童。” 孟繁星道:“你爸爸呢?他不管你么?” 林之若摇摇头:“妈妈说我个性和爸爸一模一样,可能是这个原因吧,爸爸对我的态度更像是一个朋友,而不是父亲。再说,他自己和妈妈的关系也越来越僵。本来他和妈妈是一个单位的,后来酒厂黄了,他转到私企,可是妈妈一直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心情不好,总是挑爸爸的毛病,两个人经常吵架,每次爸爸都离家出走,妈妈便转而向我撒气。你还记得初三的寒假吧,我跑到你家书店看书,就是因为被妈妈赶出了家门。” 孟繁星想起那段温馨的日子,心里还是暖暖的,微笑道:“当然记得。” 林之若道:“妈妈的心事我很了解,可是无法同情。她因为事业上受到挫折,缺少安全感,便对身边的事情分外敏感,动辄得咎。她想要关心爸爸和我,却一次次粗暴地伤害了我们。她总是怪爸爸和我对她沉默疏远,可是她不明白,我们所以这样小心翼翼,只是为了尽量避免触发她的怒火。对于妈妈在丈夫和女儿身上寻找寄託的做法,我一向不以为然。有一次,她和爸爸吵架之后,说如果不是为了我,她早就离婚了。我在那天的日记里写,我希望她能够说到做到,和爸爸离婚,剩我一个人,至少清静自由。” 第16页 孟繁星笑道:“你也太偏激了一点,幸亏你妈妈不知道,不然会很伤心的。” “她知道。她偷看了我的日记,还臭骂了我一顿,说我忘恩负义,冷酷无情,白白养活了我这么多年。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写过日记。”林之若苦笑了一下:“后来,我渐渐长大,了解了一些妈妈的无奈。然而哀其不幸之余,总不免怒其不争。这两年来,每个假期,我都在滨洲度过,一部分原因,未尝不是想躲开家里的争吵。爸爸呆在家里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妈妈其实是很寂寞的。” 林之若看着病床上戴着氧气罩的江蓝,语气低郁,目光迷离:“直到这一刻,我才意识到,我一直在渴望妈妈的爱。我所有的叛逆,冷漠,愤怒,逃离,都出于渴望而不能得到的失落。我爱她,和任何一个小孩子一样,渴望她温柔的爱抚,温暖的拥抱。她打我也好,骂我也好,误解我也好,我不能失去她,更不能让她就这样带着满腔的伤心离开这个世界。” 她的声音渐渐低沉下去,终至于无。仪器的滴答声回荡在这个小小的简陋的临时病房里,仿佛来自某个未知世界的谴责。 过了许久,孟繁星低声道:“你和你爸爸对待你妈妈,的确是残忍了一点。” 林之若惊讶地抬起头,看着他。 孟繁星避开她的目光,看着示波器闪烁的屏幕,幽幽地道:“很多时候,所爱之人的沉默,远比争吵和误会更难以忍受。因为争吵和误会,至少是一种交流,哪怕只是负面的交流。然而面对沉默,你不得不去猜测,去揣度,去想像,并且感觉被遗弃,被隔离。猜测揣度想像出来的情形,往往比现实糟糕的多。而遗弃和隔离,对很多人来说,比仇恨和艰险更可怕。” 见林之若怔怔地望着他,孟繁星温和地一笑:“我并不熟悉你父母。然而就我对你的认识和你刚才的讲述,你和你爸爸,在智力,理解力,以及情绪自制力上,远远超过你妈妈。某种程度上来说,她才是那个小孩子。你们之间的战争,对她而言是不公平的。她不了解你们的想法,她想要关爱你们,可是甚至不知道你们要的是什么。而你们,却能够洞悉她的想法,知道她的需求。如果你们愿意,你们可以满足她,从而最终满足自己。” 半晌,林之若霍的一下站起来:“天啊,孟繁星,你是对的,我多么愚蠢,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没有想到。我只以为妈妈应该爱我,理解我,体贴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可以主动去争取。爸爸也是一样,从妻子那里得不到应得的东西,就只知道沉默忍耐。天啊,他们不用离婚。爸爸只要想通了这一点,可以很容易和妈妈和谐相处。” 孟繁星温柔的道:“你知道的,只是你囿于习惯,不肯仔细去想罢了。开头你说你好象看着妈妈溺水却没有施以援手,正是因为你下意识地知道你有能力扭转你们之间的相处方式啊。” 林之若兴奋地道:“天一亮我就给爸爸打电话。我要和他长谈一次。”她在狭小的空地上走来走去,终于渐渐平静下来,转向孟繁星:“孟繁星,初三开学那天撞到你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温和沉静,却有着敏锐目光的男孩,有一天会对我非常重要,但是我想不到会如此重要,我简直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你怎么能看得这么清楚,想得这么透彻呢?难道真的是当局者迷么?” 孟繁星垂下目光,没有回答。怎么能说:“那是因为我想要进入你的世界,却被拒之门外,从而处在和你妈妈相似的位置上,有着相似的感受啊。而且,我已经观察你那么久,研究你那么久,熟悉你,已经胜过我自己的掌纹。” 沉默再一次笼罩了房间。然而这一次,示波器滴滴答答的节奏,却仿佛来自天国的音乐,明快,轻捷,承载着甜蜜的期待和幸福的渴盼。 有佳人兮思无瑕 回到学校,孟繁星找了个机会询问江蓝的情况。林之若微笑着向他做了一个ok的手势,又悄悄道:“这个寒假我不去滨洲了,我要陪着妈妈。” 无端端地,孟繁星满心欢喜,似乎连窗外懒洋洋的深冬的太阳,都分外明媚起来。 然而,当寒假来临,他才发现,自己实在是欢喜得早了一点。林之若果然没有去滨州,也果然陪着她妈妈,只是地点并不是在江城,而是去了上海。 滨州至少还在本省,这下好,干脆走出了千里之外。孟繁星没有兴致去赴程辉再去滑雪的邀请,留在家里,百无聊赖地翻着书本。 偶然看到一本舒婷诗集,孟繁星略略失神,眼前又浮现起那个明媚的下午,林之若在语文课上朗诵骀谩爸孪鹗鰲钡难樱呋氐雌鹚统猎枚盅锒俅斓纳簦? “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 这些远远算不上缠绵的诗句,从林之若的口中吐出,却听得孟繁星心魄摇动,情难自已。 课后,程辉故意捏着嗓子,在林之若身旁高声吟诵:“我如果爱你,就要像攀援的凌霄花,紧紧地缠住你的身体;我如果爱你,就要像痴情的鸟儿,每天为你演唱同一首歌曲……” 林之若果然被吸引,回身道:“舒婷是我最喜欢的当代诗人,拜託你不要糟蹋她了。” 程辉作鄙夷状:“竖子不足与谋!口味这么低下,喜欢这些唧唧歪歪的女诗人,整天情啊爱啊,目光短浅,幼稚低级。” 林之若微笑:“那么男诗人都目光远大,成熟高级了?请试举一例。” 程辉高吟:“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并附上铿锵有力的点评:“这才是一个真正诗人沉重的反思。剥去社会温情脉脉的面纱,揭露现实赤裸裸的虚伪。” 林之若反驳:“这两句话,只是诗人反思人生社会的过程,不是结果。诗人自己就是矛盾的。”她引用北岛的另一首诗来佐证:“我不相信天是蓝的,我不相信雷的回声。我不相信梦是假的,我不相信死无报应!” 不待程辉搜肠刮肚设辞反击,林之若乘胜追击,趁热打铁:“见到卑鄙就否定高尚,见到破灭就否定理想,那是不成熟的表现。真正的成熟,是否定之否定,是看山还是山,是绚烂归于平淡,是明白在生命和文明的终极高度上,‘高尚是高尚者的通兄ぃ氨墒潜氨烧叩哪怪久d惺嗣窍不锻纯喾此迹穸ㄒ磺校讲皇巧剑皇撬淙挥衅浼壑担屑父龇此济靼琢耍靠纯此亲陨钡钠德剩餚擞诩河谏缁崦裆烤褂泻卫妫颗嗣敲栊锤星橛胱匀唬辽俅嗣敲赖南硎埽睦嗣嵌哉嫔泼赖淖非蟆k侵泄倘挥械氖浅鲇谟字桑腥耸且蛭嬲某墒欤抢斫庵系难≡瘢纯嘀蟮钠骄病!? 程辉终于逮住机会:“原谅我智力有限,不能理解你的哲学论述。请举例说明你所谓的‘理解之上的选择,痛苦之后的平静’ 。” 林之如不假思索,张口道:“山花千万朵,游子不知归。月在青天水在瓶,人间有味是清欢,一沙一世界,一树一菩提……” “停,停!”程辉抗议:“这些都是男诗人写的啊。” 林之若微笑:“局限于男女之见,正是你不够成熟的表现。岂不闻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佛法非男非女,道在干坤之前,天堂不论夫妻,科学没有国界,真理乃无二之法,何况性别乎?” 程辉恨恨地道:“一口气说这么一长套,小心氧气不够,憋死你。” 林之若大笑:“为了将就你的程度,我用舒婷来答覆北岛。听着,”她抽起孟繁星放在桌上的舒婷诗集,翻到中间一页,高声朗诵: “不是一切呼吁,都没有回响; 不是一切失却,都无法补偿; 不是一切深渊,都是灭亡; 不是一切灭亡,都覆盖在弱者头上; 不是一切卑鄙,都可以实现欲望; 不是一切高尚,都将会变成凄凉。 …… 不,不是一切,都像你说的那样! ” 程辉没有意识到林之若擅自加了两句,又篡改了诗句的前后次序,听到这样浑然天成琅琅上口的反驳,垂头丧气,举手投降。 看来单就斗嘴而言,林之若终究还是略胜一筹。孟繁星把玩着书,想起程辉把它从林之若手中夺过来扔回给自己时气鼓鼓的样子,不禁微笑。 他随手翻开,突然怔住了,只见本来空白的扉页上,不知谁用铅笔画了一幅漫画。一个梳马尾巴的女孩坐在窗前,凝望着窗外。她的视线之内,一个男孩手插着兜,在江水边散步,侧影竟然和自己颇为神似。风吹动他的衣角,江边数精芦苇,天上几缕微云,淡淡勾勒,却极为传神。 空白处题着一首小诗: 一幅色彩缤纷但缺线条的挂图 一题清纯然而无解的代数 一具独弦琴 拨动檐雨的念珠 一双达不到彼岸的桨橹 蓓蕾一般默默地等待 夕阳一般遥遥地注目 也许藏有一个重洋 但流出来 只是两颗泪珠 呵,在心的远景里 在灵魂的深处 是舒婷的“思念”。 孟繁星凝神回想,自从自己上次看过,这本书曾经借给过几个人,依次包括得意之余要遍读舒婷诗作的林之若,终于意识到自己被捉弄了的程辉,用汪国珍和自己交换来看的周正阳,以及声称久已想看,偶然经过发现了自己有这本书的李碧荷。李碧荷还给他的时候,已经是寒假前夕,难道…… 他忽然意识到什么,翻查了一遍,发现这本书果然并非原来的那本。书页崭新笔挺,他看的时候随笔写上的眉批,随手摺过的痕迹,都不见了。 翻回到那首小诗,他仔细研究了一下,笔迹柔弱拘谨,显然不是男生的,更不是林之若的。再说,他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是林之若,那么这里可能只有一行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之类的诗句,挥洒不羁,断不会这样密密麻麻规规矩矩地写上一大串。 那么,剩下的就只有一个可能了。 孟繁星跌坐在椅子上,心怦怦乱跳。 李碧荷是班上学习最刻苦的学生,是班主任于明雷一再称扬的学习楷模。她每天总是第一个到达教室,午间和晚饭后其他同学大都在睡觉或者玩闹的时间,她都用来做厚厚的一册又一册的习题集。程辉曾经戏称她是“一班的封面”。 第17页 让孟繁星佩服的是,李碧荷是一个有着坚强的意志力和自制力的人。她一向目标明确,绝不浪费精力在不相干的事情上。比如说,她自知智力并不特别突出,通过竞赛优胜而得到保送的机会很小,便把自己的学习目标严格定位在高考上,竞赛培训只选择了对功课很有帮助的英语,平时则全力为高考作准备。刚上高二,当别的同学觉得高考还是很遥远的事情的时候,她已经开始有计划地做高考模拟试卷了。 那次她和大家去登清风山,孟繁星已经很诧异,以为必然是因为傅青纶的缘故;后来傅青纶明明已经和唐馨在一起,她仍然主动报名去滑雪,他更觉得奇怪,只是并没有深想。 可是,这调换了的书本,扉页上的漫画,人物旁题的小诗,能仅仅是一个误会么? 于是,那个寒假,压在孟繁星心上的,除了对林之若的思念,还多了一份让他不安的秘密。 好不容易盼来了开学,前一天,他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想像着和同学见面的情形,一忽兴奋,一忽烦乱,正在心神不定,忽然有人敲门。推开门,却是一个多月不见的林之若,提着一个大的有点滑稽的许多糕点盒摞成的宝塔,笑盈盈的望着他。 孟繁星又惊又喜,一时有点手足无措。林之若倒是很大方,问了声:“叔叔阿姨不在家?”便自行进了客厅,把手中的东西放在茶几上,对他笑道:“这是我从上海带来的南方的糕点,请你和你家人尝尝。” 孟繁星诧异的指着那摇摇欲坠的宝塔:“你从上海千里迢迢带回来这样一堆东西给我?” 林之若正色道:“这都是我爸爸买的,临行前还一再叮嘱,让我代他送给你,感谢你一语惊醒梦中人,给他和妈妈的关系带来了转机。” 孟繁星不好意思的道:“没有这么夸张吧?我就是随便说了两句话而已。” 林之若道:“一言可以杀人,一言可以活人。苏秦佩六国相印,凭的也不过一张嘴而已。你知不知道,心理学家谈话一个小时,要收费多少?” 孟繁星笑道:“我怎么能和人家相比?” 林之若道:“当然不能相比。哪一个心理学家那么本事,能够正好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在那样的情形下,对我说出那样一番话?” 孟繁星益发窘迫:“好了,你别铺排类比了,我收下还不行?” 林之若这才嫣然一笑:“我爸爸还有一句话,他没有让我转告,不过我想应该让你知道。” 孟繁星问:“什么话?” 林之若粗了声音,学着林谦诚的腔调,嘆了一声:“唉,想不到我林谦诚活了四十年,见识还不如一个未出茅庐的毛头小子。” 孟繁星红了脸,心里却甜甜的,问道:“那你爸爸妈妈是不是和好了?” 林之若道:“一半吧。上次妈妈因为分居的事情,心神不定,要吃安眠药才能睡觉,又忘了炉子上在烧水,结果弄得煤气中毒,差点闹出人命,把爸爸给狠狠震撼了一下。我又向他阐述发扬了一下你的理论,他很受触动,主动提出取消分居,让妈妈到上海去和他一起住。这个寒假他和我协同努力,哄妈妈高兴,成果还是很显着的。不过脾气习惯这东西不是说改就能改的,还要看他们以后相处的怎么样。” 孟繁星道:“那你呢?你和你妈妈现在关系怎么样?” 林之若道:“好得不得了。我有血缘优势啊。”她压低声音,神秘地道:“我新发现了一个万试万灵的法宝,妈妈哪怕前一刻还狂风暴雨呢,只要我往她怀里一蹭,搂着脖子撒个娇,立刻就阳光灿烂,万里无云。” 孟繁星疑惑地问:“难道你以前没有撒过娇?” 林之若摇摇头:“我这还是跟唐馨学的呢。她常跟我用。这招一出,天下无贼,予取予求,所向披靡。” 孟繁星失笑:“怪不得你跟你妈妈关系不好。真不知道你的童年是怎么过来的。” 林之若道:“总之,我和妈妈能重享天伦之乐,多亏了你,我要送你一样谢礼。” 孟繁星道:“那不是已经谢过了么?” 林之若道:“那是我爸爸送你的,是为了他的夫妻之情。我谢你,是为了我的母女之情,不可混为一谈。说吧,你要什么,任何东西,任何事情,只要我有,只要我能。” 孟繁星望着她神采飞扬,满面春风的样子,一时说不出话来。他唯一想要的,是林之若陪在他身边,永不分离,可是这样的要求,能说出口么?况且,开了学,她就会每天坐在他身边不远的地方,读书,玩笑,从清晨到夜晚,还能有比这更亲密的陪伴么? 迎视着林之若恳切诚挚的目光,孟繁星终于发自肺腑的道:“不用了,真的不用了。你快乐欢喜,已经是给我最好的礼物。” 林之若想了想,微笑起身道:“那好,这件事以后再说吧。我还得去看看唐馨,这傢伙现在有傅青纶陪着,估计都快忘了我长啥模样了。” 送走了林之若,孟繁星慢慢地一层层解着那个巨大的点心盒宝塔,端详着盒子上印着的诱人的图案,温暖和甜蜜从密封的盒子里流泻出来,一点点填满了四十多个日夜的分离,在心中留下的巨大空虚。 开学第一天,照例是没有课的。孟繁星到学校比较晚,发现寝室里只有傅青纶一个人。两个人抱了书本前往教室,远远就听见喧闹声。一进门,就见自己座位附近围了一圈人,一个个都探着头向里看。孟繁星知道肯定又是程辉在搞怪,挤进去一看,中间却是林之若坐在一把椅子上,眼睛上蒙着唐馨的围巾。她对面放了一把椅子,李凯正坐在上面,满面尴尬地伸着手,任林之若抚摸研究。程辉和唐馨都站在旁边,目不转睛地盯着林之若。 孟繁星拉了一下唐馨的袖子,问她怎么回事。唐馨低声道:“我也不是太清楚。总之是程辉和之若斗嘴,开始的时候好像讨论什么世界上是否真的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树叶,后来就扯到人身上,什么同卵孪生子啦,dna啦,乱七八糟的。程辉说只要把脸盖上,别看咱们同学了两年,未必认得出彼此。之若坚持说所谓相同,根本就是观察精细度不够时造成的假相。大家靠脸识人,只不过是因为脸部露在衣服外面,又方便注视而已。其实每个人的头发牙齿骨骼肌肉等等都是独一无二的,通过训练或者特定的仪器,都可以用来辨别身份。程辉不服,喏,就想出这个古怪的办法测试之若。他找了五个胖瘦差不多的男生,让之若先仔细摸一遍他们的手,记住特点,现在蒙上眼睛测试呢。谁输了谁请大家吃饭。” 唐馨解释的工夫,林之若已经辨认出了李凯,在程辉的示意下,高夏换下了李凯,不久又换上程辉自己,林之若都成功辨别了出来。 程辉眼看要失败,很是郁闷,一转眼看见站在外围一直没出声的傅青纶,沖他招了招手,指着那张椅子,示意他坐上去。 傅青纶踌躇了一下,便照做了,当林之若碰到他的手时,他身子微微一震。 林之若摸了一会儿,松开手,道:“程辉,你作弊,这不是五个人中的任何一个。” 程辉不慌不忙:“的确不是。咱们班三十七个男生,除去我们五个,还有三十二个。你不是自称观察力敏锐么?我给你五次机会,你要能猜中这个人是谁,我请你两顿。”见林之若摇头,又加重砝码:“不去食堂,去校外的餐馆。” “不用五次,一次就够了。这是傅青纶。”她揭开眼上的围巾,微笑着看着面前凝望她的男孩。 程辉大张着嘴,不敢相信:“这怎么可能?你那围巾是不是有窟窿?” 林之若把围巾递给他,他在自己眼睛上蒙了一下,瞪着林之若:“你既然看不见,是怎么猜出来的?难道你有特异功能?” 林之若笑道:“前面三个我的确是靠手的形状和骨骼结构分辨出来的,至于傅青纶嘛,”她指了指傅青纶胸前垂着的白色长围巾:“我碰到了那个。缺了一角的围巾,在咱们班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再说,那拆开的线头打成的蝴蝶结,还是我亲自动手的呢。” 在场的人大多知道个中情由,轰的一声笑了。 孟繁星没有笑。他恰好站在最佳角度,刚才明明看到林之若的手从围巾旁侧轻巧穿过,直接握住了傅青纶的手,怎么可能是从围巾上辨认出来的呢?可是,若非如此,林之若又怎么会只是握了一下手,便知道那是傅青纶呢? 程辉大叫:“你投机取巧,不算,不算。”又转向唐馨,道:“你这个女朋友怎么当的?这么长时间,也不说把围巾补好,害得我输钱。” 唐馨道:“我想给他补了啊,是他说这个缺角有纪念意义,不肯让我补的。” 傅青纶抚摸着那个蝴蝶结,微笑不语。 高夏跟着打趣:“是啊,不能补。这么别致有创意的围巾,又戴在傅青纶这样的帅哥身上,说不定哪天一不小心,就变成了流行趋势呢。” 好不容易人群散开,孟繁星闷闷不乐地坐到自己的座位上,随手翻开那本神秘的诗集,默默读道: 我的痛苦变成忧伤 想也想不够,说也说不出。 春来风景浑如画 和母亲不再隔膜误会,和喜欢的人同窗共读,林之若觉得生活前所未有的美好。糙地分外翠绿,天空分外蔚蓝,江水分外清澈,花儿分外鲜艷,空气分外清新,春风分外轻软。连上课的时候打瞌睡都少了一些,并且嘴角边不自觉的挂着一丝微笑,以至于讲台上的老师以为她是在表示赞许,讲起课来都格外意气风发。 晚饭后,唐馨拉着林之若出去散步,笑道:“要不是知道内情,我还以为你的春天也来了呢。” 林之若夸张地迎着晚风,做了一个伸臂拥抱的动作:“啊,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唐馨白了她一眼:“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说真的,你说你妈妈出事的时候,孟繁星帮了你很多,你好象对他评价很高。怎么样,有没有可能进一步发展?” 林之若笑:“我只听说结了婚的女人喜欢做媒,没听说过恋爱中的也这样。”见唐馨拉着自己向操场走去,道:“你不是去找傅青纶吧?你说要陪我散步的。” 唐馨微笑:“他们几个说要打球,孟繁星也在哦。” 她们并没有看到傅青纶,只有操场一角的球篮底下,孟繁星在教李碧荷投篮。 第18页 唐馨撇撇嘴:“李碧荷太那个了,原来追傅青纶,现在又看上了孟繁星。” 林之若道:“不能这么说。她向傅青纶请教问题,跟孟繁星练习篮球,都是正常的同学交往。” 唐馨不屑的道:“她怎么不找你请教问题,怎么不跟周正阳练习篮球?周正阳还是体育委员呢。再说,你什么时候看见过她对体育感兴趣?高一年级篮球赛时,咱们班女生少,你动员了多少次,她才勉强上场?怎么这学期一开学,就突然迸发了体育热情,还从英语组转到体育组。体育组那么多人,偏偏只找孟繁星教她打桌球,现在又学篮球,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林之若笑道:“就算是这样,那也是她的自由,你干什么这么恼怒呢?至少从此傅青纶的仰慕者名单减少了一个,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要不然,”她探究地看着唐馨:“你是嫉妒她勇于主动追求爱情,做了你想做却放不下矜持去做的事?” 唐馨恼道:“你不要看了两本心理分析,动不动就拿我实践好不好?我是为你担心。你自己也说,女追男,隔层纱,小心孟繁星被别人捷足先登。” 林之若耸耸肩:“你想我怎么办?孟繁星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李碧荷有权利喜欢他,他也有权利接受。” 唐馨道:“至少,你不能让他和李碧荷单独在一起。你是孟繁星的好朋友,又是咱们班女篮的主力,可以名正言顺去找他练习篮球。” 林之若摇摇头:“我看不出有多名正言顺。正因为我是孟繁星的好朋友,我不能这样做。如果他喜欢李碧荷,他会恨我干扰他的二人世界;如果他不喜欢李碧荷,任何干涉都是枉做小人。”她转向唐馨:“倒是你,应该趁着近水楼台,让傅青纶好好辅导一下你的传球水平。去年第一场比赛,你一共给我传了四个球吧,三个落到对方手里,剩下的一个,还扔出了界外。” 唐馨噘起嘴:“至少比李碧荷抱着球满场跑强吧。” 林之若想起当时的情形,忍不住笑:“我真不知道我们那是在打比赛,还是在演喜剧。你没看当时把场外的那帮男生笑的。老实说,不管李碧荷居心如何,至少今年上场可以不出洋相,说不定因为她,咱们班女篮可以脱掉年级倒数第一的帽子呢。” 唐馨道:“你倒是帮她。难道你真的不介意她和孟繁星在一起?” 林之若望着夕阳下孟繁星举起右手跃起投篮的身姿,道:“我欣赏他,敬重他,希望他幸福。和谁在一起,并不重要。” 唐馨道:“你的三十六计都哪里去了?你不是说你不会等天上掉饺子,要自己包自己煮么?” 林之若笑道:“问题是爱情对我而言并不是饺子,倒更像一块带着迷幻药的石头,砸得人头破血流迷惑本性而甘之如饴。如果可以,我宁愿永远不被它砸到。” 唐馨道:“好了好了,又是你的爱情妨碍自由论。我看哪,你是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看你还笑不笑!” 林之若一眼看见傅青纶正和程辉等几个男生抱着球走过来,推了一下唐馨:“你的他来了。” 程辉老远就喊:“林之若,于老师叫你去一下他办公室。” 他嘴里的于老师就是他们的班主任兼化学老师于明雷,三十四岁,一副敦厚老实的样子,至少林之若这样认为。不过男生都说其实他很精明,班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了如指掌,管理男生也很厉害。只是他对女生一向客气疏远,甚至有点害羞,除了和林之若较为熟悉一点,和其他女生几乎很少说话。因而进了他办公室的门,林之若几乎被他第一句话吓得退了出去:“傅青纶和唐馨的事情,你都知道吧?” 林之若鼓起勇气,走近他的办公桌。于明雷不待她说话,把桌上一张纸推给她:“期中考试的成绩出来了,你看看吧。” 林之若一目十行扫下去,一直到靠近底部,才发现唐馨的名字,无奈地嘆了口气。 于明雷道:“你们这个年纪,应该把精力集中在学习上,谈什么恋爱?你是唐馨的好朋友,怎么不劝她,反而还推波助澜?” 林之若终于知道男生们对于老师的评价并非空穴来风,沉默了一下,道:“老师,你见过用绿豆生豆芽没有?一旦发芽,只要有水,你压得越厉害,它长得越快。” 于明雷瞪了她半晌,笑了:“你形容得很有意思。老实说,这种事情,只要不影响学习,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唐馨这几个月来成绩下降不少,我觉得有必要找她谈谈。由你来说,可能效果比较好。” 林之若摇摇头:“没有用的。我已经跟她说过很多次了,甚至监督着她做题,她并非不想努力,而是做不到,无法集中注意力。我想,”她黯然:“是我错了。如果当初我尽力阻止她和傅青纶在一起,或者不至于像现在这样。” 于明雷道:“那我找傅青纶谈谈,警告警告,让他们冷静一下。” “那可能更糟。”林之若不假思索地道。见于明雷惊讶的样子,觉得很难解释,想了半天,说:“老师,人和人的关系,有点像分子或者原子之间的作用力。有的是极性键,虽然相互吸引,但是并不强烈,可以很容易的分开,分开后也不会留下痕迹。有的是原子键,虽然强烈,但是可以强行分开而不造成严重后果。有的是离子键,分开之后,虽然可以保持稳定,原子本身已经发生变化,会多一些或者少一些什么。还有的则是共价键,如果强行分开,不但发生变化,而且原子会变得很不稳定,甚至,可能有危险。” 于明雷笑道:“照你这么说,傅青纶和唐馨两个人之间,是共价键了?他们这么小,不会吧?” 林之若道:“感情和阅历常常成反比。最激烈的感情,最经常发生在不解世事的少年而不是阅尽沧桑的成年人身上。傅青纶怎么样我不知道,但唐馨,她的确是已经发生了化学变化,很难再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了。如果傅青纶和她分手,只怕她成绩更会一落千丈。” 于明雷颔首道:“我也不是没有经历过你们这个年纪。不过,高考是将会影响你们终身命运的事情,我不希望你们任何一个人将来后悔。既然你这么了解唐馨,你觉得有什么办法能帮助她搞好学习?” 林之若沉思半晌,突然眼睛一亮:“有一个办法,让傅青纶帮助她。” 回到操场,林之若惊呆了,篮球场上一片混乱。钉子带着几个男生,正和傅青纶程辉等人混战,傅青纶嘴角已经挂上了一条血痕。唐馨和李碧荷在旁边,尖声叫着:“别打了,别打了。”越叫男生们打得越来劲,倒好像她们在给他们加油一样。 林之若大步上前,叫道:“住手,不然我立刻报告保卫科。” 傅青纶程辉等人见到林之若过来,向后退开。钉子带来的人也都住了手,只有钉子还恨恨地看着傅青纶,见他目光转开,狠狠一拳向他捣去。旁边的孟繁星手疾眼快,一把拉开傅青纶,那拳却落在他的胸口,痛得他弯下腰。 林之若大怒,快步上前,却见李碧荷已经抢上来扶住孟繁星,唐馨也跑到傅青纶身边,便转身冷冷注视着钉子,叫他的真名:“陈放!你太过分了。” 钉子这才发现是她,气焰立时矮了下去,勉强道:“我怎么了?” 林之若指着傅青纶和唐馨道:“你敢说今天不是你惹事?” 钉子低声嘀咕道:“又不是我先动手。” 林之若眼角余光扫到孟繁星仍然皱着眉,很痛楚的样子,更是愤怒:“陈放,你是男子汉大丈夫,要搏得女孩子的芳心,就应该靠学识,靠风度,靠努力,靠诚意。动不动就动拳头施暴力,和流氓无赖有什么区别?” 钉子见她并不提及往事,略略放心。听她这样说,眼睛一转,嬉皮笑脸地道:“好,从今天起,我就靠努力靠诚意,开始追求你,行不行?” 大家都怔住。林之若微笑道:“你自然有追求的自由。学校这么多美女,你肯选择我,是我的荣幸。不过,我曾经立过誓,学业不就,决不恋爱。让我看看,上完高中上大学,上完大学读硕士,读了硕士读博士,读了博士做博士后,再工作至少两年,这样吧,十五年之后,我接受你的追求。如果你愿意等,我是不会介意的。” 钉子尴尬地笑了两声,说:“好,走着瞧。”便带着人离开了。 程辉大声喝彩:“林之若,连钉子都震得住,我想不佩服都不行了。” 林之若不理睬他,环顾众人,见男生个个狼狈不堪,皱眉道:“怎么回事?” 孟繁星见她目光扫过来,下意识地推开李碧荷。唐馨道:“还不是你说要为春季篮球赛练兵,我就让傅青纶他们带着我一起玩。谁知道,那个钉子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让我们把场地让给他们,还说……”她低下头,红了脸。 程辉接口道:“靠,那小子居然说什么我们不是在打球,根本是在公然调情。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当时就冲上去给了他一拳。要不是你来了,我们一定要给他们点颜色看看,让这帮小子知道,一班的男生,也不是个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 林之若笑:“也不知道谁给谁颜色看?敌强我弱,人家还怕你不动手呢,你怎么就不衡量衡量形势?你们要赢他们,还不如在篮球赛的时候发奋图强,至少还有点希望。” 周正阳道:“其实女生要赢比赛的把握还大一些。去年我看了,各个班级的水平都差不多,基本上没有什么对抗性。只要哪班不犯规,少出失误,就能胜出。林之若,要不你干脆把女队的五个人都拉来,咱们搞一个正式的培训,争取这次春赛拿个冠军?” 程辉雀跃:“这个主意好。咱们不能枉担了虚名。他不是说咱们调情么,咱就调给他看看。”见三个女生齐齐飨他以白眼,他赶紧改口:“不,我是说,咱们男女携手,双管齐下,争取在春赛中一鸣惊人,再鸣惊魂,把钉子他们班打得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林之若忍住笑意,道:“一起训练倒是可以,不过你们现在这副模样,还不赶紧去洗漱,别在操场上给咱们班丢人了。于老师就在办公室的楼上看着呢。”向唐馨道:“唐馨,你和我来,我有话和你说。” 第19页 男生们相互看看,见有的撕破了衣服,有的身上带着淤青,也忍不住笑了,一闹而散。林之若拉着唐馨走了两步,忽然回过头来,对孟繁星道:“刚才那一拳很重吧,你最好还是去检查一下。李碧荷,麻烦你陪他去一下医务室。” 李碧荷闻言,走上来重新扶住孟繁星。林之若望着他们嫣然一笑,和唐馨携手走了。 孟繁星望着林之若的背影,想起初三时镁片事件后,她陪自己去医务室包扎的情形,不由得怔住了,任由李碧荷拉着他走向和林之若相反的方向。 春风从背后吹来,带来两个少女隐约的笑声。 唐馨问林之若:“你刚才说的,只是藉口吧?你不会真的等到三十岁才谈恋爱?” 林之若一本正经:“当然不会。事实是,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这个人啊,秀美温柔,善解人意,独一无二,不可替代。” 唐馨赶紧问:“是谁?是不是孟繁星?” 林之若大笑:“你真是让我伤心。秀美温柔善解人意的,除了我们唐馨儿小姐,还有谁敢当这样的形容?你难道不知道,我一直喜欢着你?” 可怜咫尺成天涯 孟繁星看着面前并排放着的两本书,无限烦恼。 他猜到了李碧荷可能对他有好感,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平时那样拘谨自矜,汲汲学业的女孩,会採取那样大胆的表达方式。 当李碧荷提出请他教她桌球的时候,他惊讶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半晌,才结结巴巴地道:“周正阳打得比我好……” 李碧荷道:“就因为他打得太好,我更不能找他。不然,也许两局下来,我就泄气不想学了。” 孟繁星再也想不出任何藉口,只好换一种方法。 第二天,他拿了那本诗集,试图还给李碧荷。 李碧荷坦然道:“你原来的那本,被我不小心弄脏了,我特地买了这个赔给你。” 孟繁星反而很窘迫:“脏了没有关系,我还是想要我原来那本。上面我做了笔记。” 李碧荷道:“那真对不起,我已经把它给扔了。” 孟繁星道:“那就算了,反正我都看过了。你也不用赔我。” 李碧荷坚定的道:“不行,你不留下这本,就是怪罪我,让我以后还怎么敢跟你借东西?” 孟繁星平生第一次恨自己温和的个性。无论是林之若的机灵,程辉的雄辩,甚至是傅青纶的骄傲,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摆脱这样的困境。而自己,平时连男生的要求都很难拒绝,何况是面对着一个女孩子恳求的目光? 于是,那本诗集仍然留在了他的手上,而李碧荷开始出现在他身边,日复一日。继傅青纶之后,他成为班里男生取笑的对象。他所有的抗议,都只是引来更多的闹笑。每一次,他都偷偷观察那个人的神色,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林之若对他和往常一样温和亲切,偶尔还会和程辉一起打趣他,正如她对傅青纶所作的那样。 一切都正常不过。 可是,他恨这份正常。 在他生日前夕,林之若送了他一本英文原版书,“chesterfield’s letters”(查斯特菲尔德勋爵的书信,又译一生的忠告),是特地托她父亲从上海邮寄过来的,江城尚且买不到。在扉页上,林之若用她流丽飘逸的笔迹写着:“送给我终生感激和尊敬的朋友,为他带给这个世界的阳光和温暖。---林之若” 他反覆地读着这短短的两句话,仿佛要找出其中深藏不漏的秘密。他贪婪地注视着那个签名,简单的三个字,却流转着无限的亲切温馨。 把这本书和那本舒婷诗集放在一起,他不禁苦笑。这两本书正像它们各自的主人。一本渊博深厚,智慧通达,开卷有益,令他被深深吸引,爱不释手,然而其中的英文对他而言却太过艰深,许多单词都不解其意,不得不猜测查证。另一本词句浅白,流泻着不尽缠绵之意,却不属于他而他也并不想拥有。 同学们流行的惯例,过生日的人,都要请亲近的朋友吃饭。周末,孟繁星邀请了自己寝室的全体同学,以及唐馨和林之若两个女生,特意避开了李碧荷。程辉不明白他的心意,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李碧荷,而李碧荷不待他邀请,就带着一份精心包装的礼物,出现在他的生日宴会上。每个人都觉得理所当然,除了他自己。程辉李凯等人甚至有意把李碧荷让到他身边的座位上。孟繁星郁闷不已,既不和李碧荷说话,也不肯应众人要求,和她情歌对唱,只是默默吃菜喝酒,看其他人玩闹。 傅青纶和唐馨合唱了一首粤语歌曲“相思风雨中”。程辉手痒,非拉着林之若合唱。林之若笑道:“我无所谓,只要你不怕被我带跑调。” 程辉拍胸脯:“本人的音乐造诣,足以抵抗任何干扰。跑调一次,你可以罚我一杯啤酒。” 其他人都来了兴趣,在旁边监督。 程辉选了一首“心雨”。一曲下来,唐馨已经笑吟吟地斟了七杯酒,一字排开摆在桌子上。 程辉洒泪饮酒,痛心疾首:“林之若,你唱歌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遇仙杀仙,遇佛杀佛。我看咱们也不用发展什么核武器,洲际飞弹,第三次世界大战如果爆发,只要把你的歌声录下来,向敌军播放,保管他们个个抱头鼠窜,跪地求饶。” 孟繁星忽然站起来,拿起话筒,道:“让我试试。” 林之若关心地道:“算了吧,你已经喝了不少了。寿星醉倒,就不好了。” 孟繁星微笑:“你怎么知道我一定跑调呢?说不定我对你的抵抗力比程辉强呢。” 程辉不服气,一个劲怂恿林之若,她终于微笑默许。孟繁星选了一首“选择”: (男)风起的日子笑看落花 (女)雪舞的时节举杯向月 (男)这样的心情 (女)这样的路 (合)我们一起走过 希望你能爱我到地老到天荒 希望你能陪我到海角到天涯 就算一切从来我也不会改变决定 我选择了你你选择了我 我一定会爱你到地老到天长 我一定会陪你到海枯到石烂 就算回到从前这仍是我唯一决定 我选择了你你选择了我 这是我们的选择 (男)走过了春天走过秋天 (女)送走了今天又是明天 (男)一天又一天 (女)月月年年 (合)我们的心不变 希望你能爱我到地老到天荒 希望你能陪我到海角到天涯 就算一切从来我也不会改变决定 我选择了你你选择了我 我一定会爱你到地久到天长 我一定会陪你到海枯到石烂 就算回到从前这仍是我唯一决定 我选择了你你选择了我 这是我们的选择 一曲既终,大家都鼓掌喝彩。唐馨贊道:“孟繁星,你真是真人不露相,不但一次都没有跑调,之若还被你带得,有几句唱得居然不算离谱呢。” 孟繁星微笑归座,程辉不肯承认技不如人,直嚷林之若偏心,公报私仇。 饭后,因为是周末,除了方为信和林之若,一个因为家太远,一个因为家里没人,留在宿舍之外,大家都要回家。唐馨自然由傅青纶护送,李碧荷期盼地望着孟繁星。孟繁星却不看她,对李凯道:“凯子,你和李碧荷坐一路公共汽车,可不可以先送她回家?” 李凯愕然,尚未回答,李碧荷突然甩下一句“我谁也不用谁送”,转身跑开了。 程辉推推孟繁星:“你看,得罪人家了,还不快追?” 孟繁星犹豫了一下,望向林之若,见她也催促道:“快去,出了事就不好了。”咬了咬牙,沿着江边的碎石路追了下去。 跑出没有多远,就见前面李碧荷独自走着,肩膀还一抽一抽地耸动。孟繁星叫她不停,只好跑到她前面拦住她,却见她满脸泪痕,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李碧荷盯着他,道:“你为什么整个晚上,都故意冷淡我?” 孟繁星诚恳的道:“我不是故意冷淡你。我一直把你当同学,没有别的想法,真的。” 李碧荷不相信:“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以前你对我那么好?” 孟繁星道:“以前我怎么对你了?” 李碧荷道:“高一开学大扫除,我站在桌子上擦玻璃,不知道谁撞了一下桌子,把我摔了下来,是你接住我的。” 孟繁星道:“我只是恰好在附近而已。换了别的同学,也会这样做的。” 李碧荷咬着嘴唇道:“好,就算那次是意外。高一篮球比赛,我持球跑步,成为笑料。一直到回到班里,程辉他们还在那里谈论,是你制止他们的。” 孟繁星道:“我只是觉得,他们这样公然笑话你不太好。你是女生,面子比较薄,不像我们,都习惯了。” “那那次选代表去其他班交流学习经验,大家都倾向于林之若或者傅青纶,你怎么会提名我?” 孟繁星道:“那是因为我觉得论学习上勤奋专注,咱们班没有一个及得上你。林之若和傅青纶学习好,很大程度上是靠天份,别的同学学不来的。让林之若去报告学习经验,还不闹笑话?推荐大家每天至少看一本课外书?开学第一周就把所有课本预习完毕,然后上课睡觉?” 李碧荷沉默半晌,道:“既然你对我没有意思,为什么还答应教我打球?” 孟繁星道:“你是我很敬重和佩服的同学,你的要求又都合情合理,我没有理由拒绝。” 李碧荷看着他,道:“可是,我一直喜欢你,关注你,你难道真的没有一点感觉?” 孟繁星摇摇头:“我一直以为你喜欢的是傅青纶,因为咱们班男生中,你就对他有说有笑。” 李碧荷顿足道:“我问他问题,是因为你是他的同桌啊。”她凝视着孟繁星:“那现在你知道了,你会怎么样?” 孟繁星迎着她殷切的目光,手足无措,忽然想起林之若对钉子的答覆,道:“我想专注于学业,其他的事情,等考上大学再说。” 李碧荷道:“我们可以一起学习,互相促进,争取考进同一所大学。” 孟繁星想不到她这么坚定,无话可答,只好低声道:“对不起,我觉得我们还是保持同学关系比较好。” 第20页 李碧荷凝视他半晌,突然道:“孟繁星,你喜欢林之若,是不是?” 孟繁星猝不及防,身子一震。 李碧荷苦笑道:“看来我猜对了。” 孟繁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沉默。 李碧荷道:“她知道么?” 孟繁星摇摇头。 “她也喜欢你么?” 孟繁星又摇头。 李碧荷涩声道:“你有没有想过,你和林之若可能没有结果?你应该知道,男生们送给她的外号。” 孟繁星道:“我知道。他们叫她女皇,说她高不可攀。” 李碧荷道:“那你知不知道女生们背后怎么议论她?” 孟繁星摇头。 李碧荷冷笑道:“有人猜她可能是同性恋,对唐馨好得过分,走路还总搂着她。” 孟繁星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说法,大吃一惊,反驳道:“可是唐馨和傅青纶在一起。” 李碧荷不屑地道:“那是因为唐馨是正常的。你看林之若除了学生证上性别是女的,还有哪点像女生?寝室里大家讨论服装发型护肤品小饰品什么的,她一句话都插不上,唐馨一再追问,她才承认从来没有自己打理过这些东西。” 孟繁星沉默半晌,道:“你不要说了,以后也不要再说这些。” 李碧荷道:“为什么,你怕是真的?” 孟繁星摇头道:“不,我只是觉得我们不应该背后讨论人家的是非。”他温和地道:“就像当初我阻止程辉他们背后笑你一样。” 李碧荷噎了一下,道:“我是为你好。你和林之若,可能是没有结果的。” 孟繁星缓慢清楚地说:“我喜欢林之若,并不是为了有结果。这只是一个事实,一个纵然我想,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李碧荷说不出话来。 孟繁星温言道:“我们不说这些了。已经晚了,我送你回家吧。” 两个人一路沉默,一直到李碧荷家楼下,李碧荷才幽幽地道:“这是你第一次送我回家,想不到,也是最后一次。” 孟繁星沉默半晌,道:“对不起。” 李碧荷道:“可不可以答应我最后一个请求?” 孟繁星道:“你说。” 李碧荷仰望着他:“你能不能抱我一下?” 孟繁星犹豫了半天,终于点了点头。李碧荷扑进他怀里,头伏在他胸前,双臂紧紧地环住他的腰。过了许久,松开手,后退一步,眼里闪着泪光:“孟繁星,以后我不会再缠着你。可是,我想你知道,我喜欢你,也是一个事实,一个我无法改变的事实。” 话音一落,不待孟繁星回答,她已经转身跑上了楼梯。 孟繁星惘然独立,晚风拂来,依稀感觉衣襟犹有泪痕,怀里尚闻余香。 高二下学期有数理化历史生物英语会考。考试前放了三天假,让大家自由复习,尤其是平时不太重视的不在高考之内的“副科”,需要临阵磨枪。班里一片嘈乱,大家相互考问。这个在复述罗马帝国的没落,那个在讨论孟德尔遗传学说。程辉逮住林之若不放,专门提问古怪刁钻的细节问题。两个人正争得不亦乐乎,突然门口有人叫林之若。 林之若出去后不久,又转了回来,在门口叫孟繁星。孟繁星满腹疑惑,跟她来到外面,却原来是江蓝从上海回来参加外甥的婚礼,顺道来看林之若,并且把带来的一堆东西,大部分是食品,分一半给孟繁星,感谢他在那场意外中的帮忙。 那天晚上在忙乱中,孟繁星并没有看清楚江蓝的外貌。此刻仔细打量,见她修眉秀目,亲切温婉,一举一动,风致嫣然,和女儿毫无共同之处,不由暗暗称奇。 江蓝见到孟繁星如此温和文雅,喜出望外,拉着他细细打量,问长问短,由衷赞许,比对女儿还亲热。孟繁星被她看得很不自在,又不好意思挣脱,弄得面红耳赤。 林之若见状,跺脚道:“妈,你又不是相亲,啰嗦那么多干什么?” 孟繁星更加窘迫。江蓝嗔道:“你这孩子,不许乱说。”又转头邀请孟繁星和她们母女一起吃饭。孟繁星赶紧推辞,林之若笑嘻嘻地上前道:“你就答应了吧,我妈还有十万个问题等着你呢,我可不想都落到我头上。” 走向饭店的途中,孟繁星见江蓝走路有点异样,很高兴终于有了一个比较自然的话题,问道:“阿姨,你的脚怎么了?” 江蓝道:“下火车的时候被人推得跌了一下,小腿磕青了一块。”见孟繁星关切地询问要不要去诊所,连说没关系,又贊道:“这孩子又细心又体贴,你爸爸妈妈真是有福气。若若就没有发现。” 林之若沖孟繁星作了一个悲哀的表情:“你一来,我就失宠了,呜呜。”又搂着江蓝的脖子道:“妈,为了戴罪立功,我陪你去大舅家喝喜酒,好不好?” 江蓝道:“你不是要复习会考么?” 林之若搂着江蓝道:“妈,你女儿虽然又不细心又不体贴,也不是一点优点都没有的。你放心,我陪你喝两天酒,回来保证给你考全a,如何?” 江蓝笑道:“好了,我让你去就是,不用这么自吹自擂了,也不怕孟同学笑话。” 孟繁星微笑着看着两母女亲密,恍惚间有一种错觉,仿佛她们是自己多年的亲人,一切都如此自然和谐,温馨甜蜜。 把江蓝和林之若送上了前往乡下的汽车,孟繁星微笑着走回学校。六月的夕阳温暖而灿烂,把两边的建筑和路上的行人都涂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忽然平地起惊雷 江超家所在的农村,办喜事要摆两天的流水席。第一天招待男方的亲友邻居,第二天才是迎娶新娘的日子。江蓝算得上半个主人,不顾自己腿上淤青未退,跟着忙里忙外,迎来送往。 林之若已经摸到了取悦妈妈的门道,虽然帮不上手,依然跟在妈妈身边,脸上堆着微笑,作温柔乖巧状。江蓝的一群姐妹妯娌见了,都称赞林之若又聪明又懂事,对江蓝艷羡不已。江蓝虽然一个劲儿谦逊,笑容里却分明透着掩饰不住的得意。 第二天下午,好不容易婚礼结束,客人散去,江蓝的一个堂姐邀请她和几个许久没见的姐妹到家里小聚,准备长夜卧谈。江蓝很兴奋,也不顾自己因为两天的劳累伤势加重,步履维艰,立刻跟着大家步行前往邻村。 一群一起长大的女人,中年重聚,回忆起曾经共同度过的青春,几乎有说不完的话题,讲不完的笑料,发不完的感嘆。短短几里路,一直走到太阳下山,天擦黑的时候,才拐上村边的砖路。 林之若无心听她们忆苦思甜,跟在后面在心中默默温习中国近代史。刚总结到国共第一次合作的历史意义,突然听到一阵摩托车的轰鸣,由远至近,瞬间已经到了跟前。她抬头看时,只见暮色中一团巨大的黑影,仿佛一只狰狞怪兽,咆哮着以惊人的速度向她们冲来。 其他人都惊叫着闪开了,只有江蓝,不知道是吓呆了,还是腿脚不便,移动不了,竟然就呆呆站在路当中。眼看摩托车就要撞到她身上,林之若猛扑上前,一手把她推开,自己却被摩托车颳了一下,仰面朝天,重重摔倒在砖地上。 摩托车手见撞到了人,竟然不停,一踩油门,扬长而去。 林之若不顾后脑的剧痛,一跃而起,扶起江蓝,颤声问:“妈,你没事吧?” 江蓝惊吓过度,竟然说不出话来。林之若以为她摔坏了,从头到脚检查一遍,见除了几处擦痕,并无别的伤口,以为她伤在内腑,更是害怕,一迭声叫:“妈,妈,你怎么了?你说话啊?” 其他人也围拢了来,七嘴八舌地询问。江蓝这才缓过劲来,道:“我没事。若若,你没受伤吧?” 林之若拍拍自己的身上:“没事,你看我不是活蹦乱跳嘛。”事出突然,根本没有思考的余地,她全凭本能反应。这时候抱着妈妈,恐惧才如潮水般漫上来。就差一点点,妈妈就几乎和她人天永隔,生死分离。如果不是江蓝扭了脚,如果不是自己坚持要跟来,她才重新获得的母爱,她才刚刚尝到滋味的天伦之乐,就要永远离她而去了。林之若把头伏在江蓝的胸前,想着刚才的惊险,身子微微颤抖。 江蓝的姐妹们见她没事,开始转而谴责那个无良的摩托车手。一团怒火从心底升起,驱散了林之若的恐惧。她抬起头来,看到对面又有一辆摩托车开来,不过这次是开着车灯,速度也很正常,向江蓝道:“妈,给我五十块钱。” 江蓝问:“你要钱干什么?” 林之若不答,自己翻出她的钱包,抽了一张钞票,站在路中间,挥手拦住了对面开来的摩托车,见是一个面目和善的中年男人,把钞票递给他,道:“大叔,刚才有个人撞了我妈妈跑了,麻烦你载我去追。”那男人看看了坐在路边的江蓝和围在她身边的一群女人,愕然半晌,道:“可是……” 林之若不待他说完,把钞票塞在他手里,自己跨上摩托车后座,向江蓝道:“妈,你先跟着孙阿姨去她家,我随后就来。”对中年男子道:“大叔,前面岔路,向左转。” 看着摩托车载着林之若绝尘而去,众人面面相觑。江蓝嘆了口气,仿佛看到林之若两天来苦心营造的淑女形象,正在众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中轰然倒塌,只好摁着伤口,哎呦一声,这才把众人惊醒,把她扶进了村子。 拐弯之后是一条笔直的土路,暮色中前面摩托车后面的红色指示灯非常醒目。林之若他们很容易就跟踪进入邻近的一个村子,看到红灯消失在一扇黑色的大门之后。 摩托车在紧闭的大门前停下。林之若跳下来,对那中年男子道:“大叔,麻烦你进来做个见证。”不待他回答,便拉着他推开大门,进了院子。 借着窗子里泄露出来的灯光,只见一辆红色的重型山叶停在院子中间,前车灯不知道碎了多久,已经积满了尘土。听到他们的摩托声,从屋子里出来一个大约二十六七岁的青年男子,高大彪悍,尚算端正的面容,却满是凶戾之色,满身酒气,不悦地问:“你们找谁?”他身后跟着个女子,牵着一个五六岁的男孩,母子二人一般神情,怯怯地望着他们。 林之若道:“请问这里是不是李文和家?” 男人不耐烦地道:“这是王玉成家,你们找错人了。” 第21页 林之若冷笑一声:“没有错。王玉成,你刚刚差点撞死了我妈妈,我怎么会找错。” 王玉成面色大变:“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我今天一下午都没有出去。” “没有出去?”林之若伸手摸了一下红色山叶:“你的摩托车还是热的。” 王玉成蛮横的道:“我的摩托车是冷还是热,关你什么事?你给我出去。” 林之若不慌不忙,从摩托车的排气管上拈起一缕白色的丝线:“这是从我衣服上撕下来的。刚才那么多人在场,铁证如山,”她转向王玉成:“你逃不了的,我这就走,去派出所报案,告你酒后驾驶,不开车灯,撞人逃逸。” 王玉成窜过来抓她袖子:“他妈的哪儿钻出来的臭丫头,不教训教训,你还不知道天高地厚。” 林之若隔着衣袖,使寸劲把他往前一带,脚下一拌,就着他的来势,把他摔个狗啃屎,伸脚踏在他背上,冷冷地道:“你敢污辱我妈妈,这是你自找的。”转头冲着那牵着小孩的女人,严厉地道:“把孩子带进屋去。”那女人瑟缩了一下,似乎想要向前说什么。林之若厉声道:“进去。”那女子见她神色凛然可怖,赶紧拉着孩子退进屋里,关上门,听着外面王玉成的惨叫,抱着孩子,瑟瑟发抖。 许久,听到摩托车发动的声音。直到声音渐渐远去,不可复闻,她才拉开屋门,只见到院子中,王玉成鼻青脸肿,满身伤痕地躺在地上呻吟。 因为当地镇医院检查的结果,江蓝和林之若并没有什么严重伤害,交警虽然把王玉成及其摩托都拖到了派出所,也只是给了警告,没收牌照,罚了点款,便放回去了。 林之若打了他一顿,已经出了胸头怨气,也并不深究,次日便和江蓝回到江城,把江蓝送上火车,又打了电话给父亲叮嘱他前去接站,自己回到学校,自顾参加会考去了。 会考刚刚结束,班主任于明雷便接到通知,共有五名同学竞赛优胜,被邀请去参加省城大学举办的为期两周的夏令营兼本省竞赛决赛。傅青纶,高夏,李凯三个男生参加的科目是物理,女生王晓晶是化学,而林之若则同时取得了本地区的物理和化学一等奖,在于明雷的劝说下,为了避免和傅青纶的校内竞争,选择了化学。 六月下旬,五个人由于明雷带队,前往省城。 夏令营的时间安排相当宽松,所有学生都住在北校区的一栋摺尺型的宿舍楼里,女生在南翼,男生在西翼。每天上午到南校区一座古色古香的教学楼上课,由省城大学的教授讲授,物理在三楼,化学在二楼。下午和晚上以及周末自由活动。 初来乍到的高中生们都很兴奋,尤其是林之若。她平生第一次不觉得上课烦闷无聊,学习兴趣前所未有的高涨起来,下课之后便津津有味地去自习室自学,短短三天时间,已经翻完了厚厚的几本大学教材。 前来省城的路上,林之若有点晕车,好几天都觉得头晕晕的,也不以为意。不料第四天,突然发起高烧来,带着剧烈的头痛。林之若不想错过上午的课,勉强支持着去了。好不容易熬到下课,一摸额头,满手冷汗。 她一步步挪到楼下,见同来的王晓晶焦急地陪着自己,道:“我不是很舒服,你先回去吧,不然,就要错过午饭时间了。” 王晓晶道:“你确定你没事?” 林之若摇摇头:“只是有点头痛,我慢慢走,一会儿就好了。” 王晓晶离开之后,林之若扶着墙,一步一休息地走到隔开两个校区中间的马路。平时几步就能穿过的路口,此刻却宽阔得像太平洋。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行人,她只觉得天旋地转,站立不住,一跤跌倒。 身子并没有如预料中碰到冰冷的地面,而是落入一双温暖的手臂。耳边喇叭声响成一片,林之若睁开眼睛,只觉得此刻傅青纶焦灼的面容,绝美有如天使。 她有气无力地问:“你们怎么又回来了?” 傅青纶扶着她退到树荫下,关切地道:“我们在食堂碰到王晓晶,知道你不舒服,便过来看看。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林之若眼光转开,见高夏和李凯也赶了过来,正关心地望着自己。她很感动,捧着头,微弱地道:“很糟糕。好像在发烧,头很痛。” 傅青纶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惊叫道:“这么烫!不行,得上医院。李凯,你回去告诉于老师,让他到三院门诊部找我们。高夏,你去拦计程车。”他弯下腰,手伸入林之若腋下,一用力,把她横抱了起来。 林之若大惊,挣扎着道:“快放我下来!” 傅青纶在她耳边低声道:“别动。记得吗,你曾经救过我,就当我报答你,好不好?” 林之若略一挣扎,就头晕目眩,只好安静地伏在傅青纶怀里,任他把自己抱上计程车。 傅青纶和高夏帮林之若挂了急诊,医生简单询问了病情,给开了一些急性退烧药,告诉他们如果高烧不退再回来。于老师赶来,付钱取了药,傅青纶不顾林之若的抗议,又把她从门诊部抱上计程车,下了计程车,又抱上她的寝室,轻轻放在床上。 林之若满面通红,也不知道是因为发烧,还是因为羞惭。 于老师看着她吃了药,让她好好休息,便带着几个男生离开了。寝室的女生都去自习了,林之若一个人躺在床上,又累又痛,渐渐昏睡了过去。 等醒过来时,却见日光西斜,傅青纶正坐在桌子边看书。见到她醒来,赶紧走过来问:“感觉好些了么?” 林之若摸了摸额头,高烧似乎退了一些,只是仍然头痛欲裂。挣扎着坐起,问道:“你怎么还在这里?” 傅青纶温和地道:“我知道你没有吃午饭,怕你醒来饿,给你买了些水果和糕点。要不要吃点?” 林之若摇了一下头,一阵剧痛袭来,赶紧拿手固定住,道:“不用了,我没有胃口。” 傅青纶拿了枕头放在她身后,让她靠得舒服点,自己也在床边坐下,温柔地道:“既然头痛,就不要乱动了。你想干什么,告诉我,我帮你做。” 林之若苦笑了一下,道:“我一向很少生病,想不到一病就这么厉害。小时候有一次,我穿着湿透的内衣在雪地里坐了几个小时,也只不过咳嗽了两声就过去了。” 傅青纶惊讶:“你穿着湿衣服在雪地里干什么?” 林之若微微一笑,并不回答,却道:“那时候我并不知道生病这么难受,还很羡慕别的小孩子会生病,因为这时候,妈妈们就会守在床边,细心照顾,温柔安慰,还会餵他们吃漂亮的水果罐头。” 傅青纶道:“我们小的时候,冬天几乎没有新鲜的水果。水果罐头还真是好东西,只有老人和孩子才有得吃。” 林之若神往地道:“是啊。尤其是橘子的,一瓣瓣晶莹透剔,弯成美丽的弧线,漂浮在糖水里,仿佛春天的花瓣。每次走过商店,我都会趁着售货员不注意,偷偷地扒着货架往里看。可惜我没有得过病,也就从来没有机会吃到那么美丽的水果。后来长大了,自己可以买得起的时候,却发现好像已经没有人还吃那样的罐头了。” 傅青纶忽然道:“你等一下。” 林之若叫了一声,没有叫住,他已经噔噔噔跑下楼去,几分钟后抱了两罐橘子罐头回来。 林之若笑道:“我只说小时候想吃,没说现在也想吃啊。再说,现在是夏天,放着新鲜水果不吃,要吃罐头,人家还不以为我们有毛病。” 傅青纶道:“有些事,并不一定是要合理或者有好处才做。就当圆你一个童年的梦想,有何不可?” 他打开了罐头盖,找到林之若的勺子,坐到床边。林之若伸出手去接,傅青纶道:“乖,你是病人,不要动。”语气温和却不容置疑,用勺子盛了一瓣橘子,小心地送到林之若的口边。 林之若迟疑了一下,张开了口。冰凉的甜甜的汁水,柔嫩的橘子的清香,从舌尖缓缓滑落,慢慢渗入心脾,浸润着她病中的躁热不安,痛苦虚弱。 傅青纶细心地等她咽下,又拿一勺送过来。午后的阳光照在他专注的脸上,温柔而关切的神情,一剎那让林之若有一种错觉。她闭了一下眼睛,似乎想要甩掉眼前的幻像,心想:“唐馨说得对,这两个人还真像。” 傅青纶一直餵她吃了小半罐,见林之若微微摇头表示不要了,才把剩余的收起来,放到桌子上靠近她床头的一侧。 林之若看着他,笑道:“想不到你也会这么温柔体贴,平时真看不出来。” 傅青纶默然,过了一会儿,才道:“我自己也想不到。” 短短几个字,却仿佛带着无限缠绵郁结之意,听到林之若耳朵里,竟然有惊心动魄的感觉。她眼光一转,看到他摊在桌子上的物理教材,笑问:“陪伴我这个病人,会不会耽误了你的竞赛成绩?如果那样,我可就是千古罪人了。” “你不是真的对我这么没有信心吧?”傅青纶半开玩笑:“说不定在你身边学习,效率特别高呢?” 林之若笑道:“如果是真的就好了。我以后就专门当陪读,也不用参加什么高考,找什么工作。只要往高中学生身边一坐,钞票就哗哗地流进来,给我美国总统我都不换。” 傅青纶笑了,忽然想起什么,问:“上次你究竟是怎么认出来我的?就是程辉考你用手识人的那次。我知道你没有碰到围巾。” 林之若道:“这个说穿了毫不稀奇。你平时是不是经常弹古筝?” 傅青纶道:“以前在家的时候经常弹,住校就不怎么弹了,不过假期练习得多一些。可是,”他看看自己的手:“我都是带着指套的,没有留下茧子啊。” 林之若道:“你仔细摸摸,第一指节的皮肤,和别的地方不太一样。” 傅青纶依言抚摸了半天,果然,第一指节的皮肤有点硬硬的感觉,并不粗糙,要细心体会才能分辨。他笑道:“你真是明察秋毫。不过,班里学过乐器的不只我一个人啊,你怎么那么肯定是我?” 林之若道:“你的手指特别修长。我一握你的手,就觉得很熟悉,知道我以前肯定接触过。” 两个人同时想起傅青纶受伤的那个晚上,相对不语。 半晌,傅青纶道:“那个晚上你说你瞧不起我,是不是故意的?” 第22页 林之若笑道:“你不是这么记仇吧?我对你那么大的好处不记得,偏偏记着这一句?” 傅青纶低声道:“你的好处我自然永远记着。你的批评,”他顿了一下:“我也一直放在心上。” 林之若尴尬的道:“我不过是开玩笑而已。” 傅青纶认真地道:“玩笑里也有几分真实。从那之后,我一直很努力的改进自己,希望我在你心目中,不是那么差劲。” 林之若试图让气氛轻松一些:“其实,我那句话一点根据都没有,完全是故意刺激你,好藉机脱身,根本就是金蝉脱壳之计。” 傅青纶想起那晚在家门前,自己借着漆黑的夜色,握着她的手不放,不由得脸火辣辣地烫了起来,勉强笑了一下,藉以掩饰自己的窘迫:“你好像很喜欢兵法啊?”他模仿林之若的样子,双手放在胸前,两手拇指相併,两只手掌外缘划了半个圆形合在一起,其余的手指向胸前弯了弯。 “关门打狗?”林之若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那正是分头登清风山时,林之若临别做给唐馨的动作。“这你都注意到了?” 傅青纶笑道:“当然,你是我的假想敌,一举一动我都要研究。你精研兵法,想当将军啊?” “我那是纯粹的纸上谈兵,叶公好龙。”她故作严肃地道:“事实上,我痛恨任何形式的战争,是一个坚定的、坚决的、坚固的、坚强的、坚持到底的和平主义者。” 两个人相对大笑。那一刻,病痛,猜疑,忌讳,暗涌,仿佛都不存在。两个少年清朗的笑声回荡在小小的简陋而拥挤的寝室里,仿佛微风轻拂着初夏的花朵。 花到红时已成灰 隔着马路看到林之若摇摇欲坠的那一刻,傅青纶热血上涌,不顾一切地冲过马路。其时黄灯已经变成红灯,很多司机已经踩下油门,见他突然冲过来,纷纷忙着剎车,喇叭声,咒骂声,响成一片。和他同来的李凯和高夏站在马路这一边,愕然看着飞奔而去的傅青纶和他引起的这一片混乱。 如果说抱着林之若去医院,为她奔走焦灼,还可以解释为他身为班长和男子汉的责任心,当看着林之若全不见了平时的神采飞扬,虚弱憔悴地昏睡在床上时那种心底深处的牵痛和怜惜,却无论如何不能仅仅用同学友谊来解释了。 望着林之若明媚的笑容,只有偶尔眉头的微蹙和笑声中不易察觉的停滞,显示着她在忍受痛楚,傅青纶觉得就像有一只手在绞拧着他的心脏,让他连呼吸都困难起来。 他终于知道,自己再也不能不面对长久以来的心结,再也不能欺骗自己,说那个清朗飞扬的少女,只是自己要超越的目标。 领悟突如其来,无可逃避。 又或者,那其实是已经在地下郁积许久的熔岩,能量暗暗积聚,压力悄悄增长,直到有一天,大地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热度,这样的压抑,终于迸发而成火山。 林之若病倒的那天晚上,傅青纶躺在床上,听着寝室其他人均匀的呼吸,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长久以来生活在长辈的夸奖,同龄人的艷羡,和异性的仰慕的目光中,傅青纶一直豪情慷慨,志薄青云。关于爱情,他想的甚少。在他的心目中,自己就像是一个出发探险的王子,穿过森林,渡过沼泽,越过高山,驰过平原,斩杀恶兽,夺取宝物之后,总有一天,在某个遥远的古老的城堡里,在驱除某个邪恶的巫婆之后,会有一位美丽动人的公主,娇羞地倾心等待他的轻轻一吻。 而林之若,如果不是他前进路上的妖魔和障碍,至少也是一个和他一样仗剑斩龙,弯弓射虎的武士,是他的伙伴和竞争对手。为了胜过她,他一直密切地观察着她,追随她的脚步,研究她的招式。这一份关注,是什么时候,开始变质了的呢? 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忘记了城堡里的公主,转而爱上身边这位既不美丽也不娇羞,反而常常挑战他的自尊,挫折他的自信的战士呢? 是的,爱上了她。这个字像闪电一样击中了他,让他颤慄不已。他痛苦地掩上眼睛,似乎是想要掩住眼前一幕幕闪过的影子。 她见义勇为,穷追不捨,把他摁倒在四中的操场上的一刻; 她白衣若雪,雄辩滔滔,指责他欺负了唐馨的一刻; 她分花拂柳,踏月而来,把他从钉子的脚下扶起的一刻; 她微笑从容,下笔如飞,一次次在考场上让他自惭形秽的一刻; 她衣袂飘飘,意态悠然,伫立在清风山顶的一刻; 她巧笑倩兮,幽默机敏,应对程辉的挑衅和玩笑的一刻; 她殷勤相询,孜孜劝导,递给他一角结成蝴蝶的围巾的一刻; 她镇定如常,认真专注,在他的提议下荒唐走调地唱着一剪梅的一刻; 她矫健敏捷,突破重围,高高跃起投出篮球的一刻; 她手抚额头,摇摇欲坠,摔倒在车水马龙之前的一刻; 她温柔顺从,安静信赖,从他手里吃着橘子罐头的一刻; 她强忍病痛,谈笑风生,向他解释往事缘由的一刻; …… 傅青纶绝望地松开了手。他捂得上眼睛,却捂不住思绪。他可以控制自己的行动,却不能控制自己的心灵。 可是,这一份感情,却註定了无望,註定了悲伤。 横亘在他们之间的,是无法穿越,无法抹去的唐馨的影子。 林之若只要有他一半的骄傲,就永远不会接受好友的前度男友的追求。 这一点,没有人会比傅青纶自己更清楚。 傅青纶从来没有这么恨自己,恨自己一时冲动,接受了唐馨。 不能说对唐馨完全没有感觉,那样一个甜美温柔,亮丽可人的女孩,又那么痴心地爱着他,可以说,是所有男生梦寐以求的境遇。傅青纶矜持了那么久,才有所行动,已经足以让所有知情人大跌眼镜了。 当唐馨梨花带雨,泪眼朦胧地望着他,无限委屈无限深情地冲口而出“你不理我”的时候,他终于怦然心动。 那时候,他以为这就是爱情,这就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之间,故事的高潮,浪漫的极致。 挽着唐馨的手爬上山顶,看到迎风凝望的林之若,他的心情是矛盾的。一方面,他知道林之若一直尽力促成唐馨和自己在一起,感觉自己终于还是没有能够逃脱她的摆布,不由自主地生出一丝挫败感;另一方面,也有一点幸灾乐祸。因为林之若最亲密的朋友,最珍重的知己,从此之后,将和自己分享更深层的悲欢,结成更密切的同盟。 下意识里,他还有一种向林之若示威的感觉,似乎在向她宣告,那个屡次在你面前出丑,那个你亲口说瞧不起的男孩,在许多人,包括你最好的朋友心目中,却是无可代替的珍宝呢。 和唐馨的大起大落,喜怒不定相比,他的爱情生活轻松而平和,除了偶尔要哄哄唐馨的小脾气,几乎和原来没有什么两样。 唯一的变化,是林之若对他和唐馨在一起,表现出的坦然友好的态度,剥夺了他自觉从林之若身边夺走了唐馨的欣喜。看着林之若和程辉孟繁星等人越来越亲密,他甚至有点嫉妒,怀疑是因为唐馨不再每分钟跟在她身边的缘故。 只有这一刻,在静谧的深夜里回首往事,细察心绪,他才惊觉,原来自己的一举一动,无不受着林之若的影响。他甚至忍不住暗暗问自己,如果林之若送他回家的那天晚上,不是挣脱了自己的手,笑吟吟地说“我的确瞧不起你”,自己还会不会那么快就在清风山上,向唐馨表白? 可是会与不会,又有什么意义呢?既成之事实,已经无法挽回。迷惘的少年啊,为什么一定要待千帆过尽,才发现自己苦苦等待的那只小船,已经悄悄流出了自己的视线? 此后的几天,因于老师住在教工宿舍,王晓晶又忙于应付课程,没有精力照顾林之若,傅青纶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她身边,陪她上课,为她打饭,和她一起自习,她不学习的时候便陪她聊天。 林之若高烧虽然退了,身体不再虚弱,头痛却持续不去,略为剧烈的动作,就捧着头皱眉。看着她咬得发白的下唇,傅青纶心痛不已,去找于明雷,建议再带林之若去医院仔细检查一下。于明雷独自带着几个半大的孩子在外面,责任重大,不敢疏忽,果然带着林之若和傅青纶又去了一趟三院。 门诊的医生听了情况,也觉得很蹊跷,建议他们去挂专家门诊。好不容易排上了一位头痛专家的号,专家简略询问了一番,又要求他们去做ct。一番折腾下来,林之若几乎要崩溃了,于明雷和傅青纶一再鼓励,才又去排队。 专家看了片子,问林之若:“你头部是不是最近曾经过激烈的碰撞?”林之若诧异地点头,紧张地看着他。专家道:“你这个个案比较特别。从病徵上看,是血管神经性头痛和偏头痛的混合,多发于女性,一般而言,都有较长时间的病史,或者家族遗传,像你这样高烧后突然发作的很少见。”他指着片子:“你看,你靠近这个血窦的地方,有一大片淤血,并没有压迫神经,所以本来应该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我推测是造成了颅内压的改变,所以引发了血管性头痛,可能又次生性的引发了激素水平的突然改变,而造成偏头痛。你前面发高烧,可能也是这片淤血引起的。” 林之若看着片子,也分辨不出哪里是淤血,哪里是正常组织。旁边的傅青纶忍不住问道:“那有什么方法治疗呢?” 专家道:“关于偏头痛,目前医学界别说起因,连一个公认的诊断标准都没有。据经验,头痛持续时间从几年到几十年不等。有些患者会在生产或者更年期的时候不药自愈,但也有人本来没有,在这个时候突然得的,因而一般的看法,是由于激素的波动造成的。虽然市面上有很多药,但是没有一种能够通过临床测试证明真正有效。我建议你如果痛的厉害,可以吃普通的止痛药,比如阿司匹林。但注意不能长期或者过量服用。至于淤血,”他提笔龙飞凤舞的写了几行字:“这是一个促进淤血吸收的方子,照着吃,三个月复诊一次,短则半年,长则三年,应该就差不多了。在此之前,注意不能剧烈运动,尽量避免嘈杂和闷热的环境,保持情绪平和,不要大喜大悲,否则都会加重病情。”他抬头从眼镜上看着林之若:“你还是学生吧?几年级了?” “秋季开学就上高三了。” 医生同情地道:“如果学习紧张,我建议你休学一年。以你目前的疼痛程度,很难集中注意力,就算留在学校,成绩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第23页 从医院出来,于明雷和傅青纶担心林之若的病情,都闷闷不乐。林之若勉强笑道:“我妈妈一向想把我塑造成一个淑女,却从来没有成功过。这下好,不能剧烈运动,不能大悲大喜,淑女得不能再淑女了。我妈妈下次见到我,肯定会觉得上帝听到了她的祷告。”江蓝在上海,结识了一群基督徒,经常去教堂参加他们的活动,虽然还没有受洗,也已经是耶稣的半个信徒了。 于傅二人谁也笑不出来。于明雷问林之若要不要中止夏令营的培训,被林之若断然拒绝:“已经上了一半了,不能前功尽弃。再说,反正要痛,回去就不痛了么?” 傅青纶也同意:“林之若父母都不在江城,回去更让人担心,不如留在这里,只要学习上注意放松,至少还有我们可以照顾她。” 在剩下的一周里,于明雷频频看视,其他同学嘘寒问暖,傅青纶更是把林之若照顾得无微不至。林之若一生中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关怀,要不是剧烈的疼痛,几乎要觉得生病实在是很美好的一种经验了。 为了减少震动,除了上课,林之若尽量留在寝室里。傅青纶拿了自己的学习材料,时刻陪伴着她,直到其他同学晚自习归来,才回自己寝室。凝视着林之若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他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已经越来越深地陷入爱慕的无底深潭,却不想也不愿自拔。 周三晚上,夏令营的主办者组织了一场电影,选了年轻人最爱的动作爱情大片,为终日沉浸于紧张学习中的学生们提供一次放松的机会。尽管下午林之若已经一再督促他一定不要错过,晚饭后,傅青纶还是拿了书本,准备去林之若的寝室。 出门前,李凯冷冷地道:“你对林之若还真是关心啊。” 傅青纶一愣,道:“她现在病得厉害,很多事情不方便,需要人陪。” 李凯意味深长地道:“如果唐馨知道了,肯定会很心痛的。” 心痛什么?心痛林之若罹病,还是心痛自己的行为?看着李凯的背影,傅青纶心里一乱。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过唐馨了,甚至当林之若谈笑间说起唐馨,他虽然尽量用正常的态度应和,却不肯真的让那个名字扰乱他和林之若之间难得的和平友好。 甩了甩头,他把这个名字再一次压下去,心绪又一次集中在那个曾经朝气蓬勃得让人嫉妒,现在却连甩头这个动作都不敢做的女孩身上。 林之若正倚在床边看一本武侠小说,见他进来,无限惊讶:“你怎么这么固执?我只是头痛,又不是心脏病患者,一个人呆一个晚上不会有事的。” 傅青纶不想和她争辩,故意去看她手中的书:“《七种武器》?你好像很喜欢看武侠啊,不像别的女孩子,都看言情。” 林之若合上书,微微一笑:“我只是觉得,和言情小说中单纯到脸谱化的世界相比,武侠小说更像现实的世界。” “怎么说?” 林之若道:“你不觉得,嫉妒和贪婪,比刀剑更锋利?偏见和愚昧,比毒药更可怕?靠金钱和权力为所欲为,压榨百姓,比靠武功横行天下,欺男霸女更龌龊下流?” 傅青纶道:“这种说法倒是很新鲜。好像大部分人都觉得刀光剑影的武侠世界,要比男亲女爱的感情世界更虚幻一些,更远离现实一些。” 林之若道:“这不能用和现实的近似程度来衡量。就好像李白说‘黄河之水天上来’,大家都知道那是夸张,不会相信黄河水真的是从银河里掉下来的,但是夸张中另有一种真实,让我们活生生感觉到了黄河万里奔流的气势。如果李白说‘黄河之水从喜马拉雅山来’,倒是离事实更近一些,可是不清楚黄河发源地的人难免受了误导,以为黄河来自世界屋嵴,而不是青海的巴颜喀拉山。” 傅青纶道:“你这么一说,还真的有点道理。要不是高一地理会考,我听了这话,也会弄错的。” 林之若道:“武侠和言情也是一样。武侠小说里,踏雪无痕,剑出人死,大家都知道那是假的,是幻想,不会跟着练。言情小说则不然。爱情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它只是加以夸张和渲染,把爱情写成生命的狂欢,生活的意义,有了它,平凡变成绝美,平淡生出激情,柴米油盐都是浪漫,琐碎庸俗统统绚烂多彩。不谙世事的少女,很容易因此对爱情怀有不切实际的期待,把爱情当成生活最重要的目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无论什么样的丑小鸭,一定会有一个人,把你看成最高贵最美丽的天鹅,无比深切的爱你,终生陪伴你,不离不弃,生死以之。而如果她们仔细观察这个世界,或者是亲身经历过世事之后,就会发现,爱情只是人类许许多多欲望需求中的一种,高尚的爱情,只有高尚的心灵才能够享有和保持。而无论什么样的激情,都终将在岁月中归于平淡。两个人不能够永远执手相看,为爱沉醉,而必须携手同行,共同追求下一个目标。” 傅青纶觉得这番议论很是新鲜,来了兴趣:“那你以为,真实的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呢?” 林之若道:“我以为爱情和任何一种事业一样,需要建设和经营,努力和付出,坚持和等待,耐心和智慧,宽容和谅解。当然,也和事业一样,要成功,或多或少都是需要一点运气的。” 傅青纶继续问道:“那你觉得你会喜欢什么样的人呢?” 林之若敏感地看了他一眼,笑道:“其实我本人对爱情是不太乐观的。我觉得如果不是出于感情上或者实际上的需要,比如受不了孤单寂寞,已经爱上身不由己,或者是喜欢家庭和小孩,大可不必主动追求爱情。一个人内心充实,事业圆满,自由自在,无牵无挂,一人吃饭全家饱,到处能安即是乡,多好啊。” 傅青纶坚持:“如果,假设,你必须选择一个人,你会用什么样的标准呢?” 林之若沉思:“首先,这个人必须善良。一个不善良的人,即使为了我抛弃全世界,我也会躲得远远的。因为受激情驱使,违反本性的事情,是不会持久的。其次,他得有一定的智慧和理解力。如果不能交流沟通,别说爱情,就是做朋友也很吃力。” “就这些?” 林之若想了想,又加上:“他最好心胸宽广,能够容纳新事物和新思想,能够不断从经验和教训中提升自己。我相信人随着年龄增长,除了经验和皱纹,智慧也应该随之增加。如果我已经走出很远,伴侣却还在原地踏步,是很痛苦的一件事。” 傅青纶道:“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人很多啊。” 林之若笑:“所以我说,爱情不是唯一,而是一个或大或小的集合。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符合那个集合的标准的任何一个个体,都可能擦出火花。不过,”她想了想又道:“对于我来说,可能还有一个条件,就是这个人必须深切的爱着我。即使我爱上一个人,他如果不爱我的话,我也不会去争取的。可能我内心深处,总是觉得爱上一个人本身并不能赋予我干扰他人生活的权利。就好像自己掉进了陷阱,非要把别人扯下来陪她,是不道德的。而如果是别人掉下了陷阱,我心甘情愿跳下去陪他,感觉至少对他人有所帮助,是一种正当的行为。” 傅青纶听见自己心中有一个声音在说:“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个人,符合你所有的条件,此时此刻就坐在你面前,深深陷入而无法自拔,你真的会跳下来陪他吗?” 他不敢开口,生怕一开口,那个声音就会汹涌而出,再也无法收回。 衣带渐宽终不悔 少年得志,意气风发的林之若,突然得了头痛,仿佛孙猴子戴上了紧箍咒一般,无限郁闷。身体似乎不再属于自己,不再受意志的控制。她想要奔跑,想要蹦跳,想要酣畅淋漓的大笑,想要肆无忌惮的学习,把一本厚厚的教材不间歇地从头看到尾。可是剧烈的震动,长久的思考,都会使头痛变得不可忍受。她只能尽量平稳地移动,尽量交替着学习和休息。 然而,少年的天然的生机,使得她仍然充满希望。她不肯想像这将会是终生的折磨,她宁愿相信这只是一场噩梦,期待着一切的痛苦不过是瞬间的错位,等待着噩梦醒来,天旋日转,世界复原的那一刻。 阴天的午后,灰暗的云层低低地直压到头上,却偏偏不肯下雨,分外地气闷。林之若觉得太阳穴里的血管跳得铮铮作响,单手按着脑袋出了房间,想要买支雪糕解解暑热。刚到楼梯口,就被前来找她的傅青纶拦下,不由分说,自己跑了下去。吃着傅青纶买来的雪糕,她闷闷的道:“才一个头痛而已,我就变得这么没用。要是像张海迪那样全身瘫痪,我肯定活不下去,非得自杀不可。” 傅青纶温柔地道:“你不会的。很多人可能都会,包括我在内,但你一定不会的。我所认识的林之若,是一个面对任何艰难,身处任何困境,都从容自若,积极主动,活得潇洒而且精彩的人。” 林之若失笑:“让你这么一说,我就算做不到,也要努力去做了。” 她望着窗外的阴云,道:“今天晚上的夏令营闭幕酒宴,我是一定要去的,听说每桌酒席都好几百元,我还没有吃过这么高级的酒菜呢。”她转向傅青纶:“要活得主动潇洒,第一件事就是自立。我必须得习惯带着头痛生活,你答应我,以后不要总当我小孩子似的,寸步不离地照顾。” 傅青纶想了一下,答应了:“但是有一个条件,你不能逞强去做不该做的事情。比如说,我知道你以前有晨跑的习惯,但是从此以后,除非得到医生的同意,你不能再跑步。” 林之若痛快地做了承诺,当下便拉着傅青纶下楼去散步。傅青纶反对:“快要下雨了。” 林之若笑道:“管它呢,要不然你带上伞。记得刚来的时候,看到北面有一个公园,里面一丛玫瑰着实开得漂亮。我一定要去探望探望。” 傅青纶被她感染,果然拿了一把伞,监视着她小心地下了楼。才出了校园,几道闪电划破长空,紧接着轰隆隆几声炸雷,仿佛就在头顶滚动,黄豆大的雨点,突然就哗啦啦地漫天撒了下来。傅青纶把林之若拉到伞下,笑道:“你看,你威力多大啊。一下午都没有动静,你一出来,就雷鸣电闪,这等声势。” 林之若得意地道:“没听说过云从龙,风从虎么?说不定我是齐天大圣转世,天上的雷公电母,四海龙神在向我欢呼致意呢!”她把手伸出伞外,任雨水沖刷,高兴地道:“这雨下得真好,把刚才的闷气一扫而光,连呼吸都顺畅了好多。” 第24页 傅青纶见雨越下越大,不由得担心:“要不我们转回去吧。你要是被淋了,再发烧就不好了。” 林之若道:“你没听我说过,从小到大,除了这该死的头痛,我连感冒咳嗽都很少么?况且,”她调皮地一笑:“正因为雨狂风骤,我们才要去问候一下花儿们,是否‘绿肥红瘦’啊。” 傅青纶怔怔地看着她。一场大病,林之若清减了不少,和平时比,似乎多了点楚楚可怜的味道。然而笑意流转之间,又分明是原来飞扬灵动的神采。他心中柔情辗转,又怜又爱,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林之若位置略略靠前,看不见他的神情,只道他不高兴,慢下脚步,恳切地说:“我并不是不知道好歹。我病倒这段时间,你对我的照顾,对我的好意,我都知道,都记着。从小到大,连我爸爸妈妈算在内,从来没有人这样细心这样体贴地对待过我。我不说,只是因为我不知道怎样表达我的感动和感激。这几天你为我做的一切,我一生一世也报答不了。” 傅青纶听着她低沉地诉说,只觉得天上的闪电一条一条,仿佛都连通着自己的神经。苏苏的,麻麻的,让人不能说话,不能动弹,然而无可比拟地舒服,酣畅,令人迷醉。 林之若见他不出声,继续道:“刚才不听你的话,并不是我任性,实在是我不能再委靡不振,任头痛把我局限在三尺卧室之内了。你对我这么好,会明白,会体谅,是不是?” 傅青纶低声道:“是的,我明白。” 林之若听着他声音沙哑而颤抖,诧异地转过身来,看见他目光如醉如痴地盯着自己,俊秀的面孔上,仿佛隐隐流转着一道柔和的光彩,照亮了伞下阴暗的空间。她不敢逼视,赶紧转过身去,情怀激荡,久久说不出话来。 晚上的酒会,果然衣香鬓影,热闹非常。能容纳几百人的大厅里,摆了几十桌丰盛的酒席。除了参赛的学生和带队的老师,教课的教授以及省城大学的几位领导也都出席了,同学们纷纷上前去找给自己讲课的教授表示感谢兼告别。大厅一角,还摆放着卡拉ok,好多同学和老师点歌演唱。mtv的画面和歌词,通过十来台悬在空中的电视机,转播到了每一个角落。 林之若和傅青纶等人也分别去给各自的授课老师敬了酒,才纷纷落座,又敬于明雷老师。于明雷不胜酒力,几杯一过,就脸红红的,说要去外面吹吹风,临走前还不忘了警告林之若不要饮酒。 李凯居然也手持酒杯,大发感慨:“两周一晃而过,好像发生了很多事,仔细想想,却又好像除了学习,什么记忆都没有。” 高夏笑道:“就你这个书呆子才会这么说。我倒是觉得,夏令营生活很丰富多彩呢。”又推傅青纶:“你唱歌好,不如也上去,为咱们江城代表队献唱一曲。” 林之若看着大厅中纵情饮酒玩笑的上百个同龄人,想起自己就在这短短两周内,从一个健康明朗的少女,变成了动辄得痛的病人,不由感慨万千,道:“我倒是想起了一首歌,很能代表我此刻的心情。只可惜我唱不出来。” 傅青纶问:“什么歌?如果我会,我替你去唱。” 林之若看了他一眼,道:“周华健的刀剑如梦。” 傅青纶推开椅子,走了出去。不一会儿,麦克风里传来他的声音:“下面这首歌,献给我心目中最坚强的女孩。她忍着巨大的病痛,坚持全程参加了这次的夏令营。在这里,我祝她早日恢复健康,愿每一天的太阳,都照耀她的笑容。” 大厅里静了一下,随着音乐,傅青纶低沉浑厚的歌声响起: 我剑何去何从,爱与恨情难独钟。 我刀割破长空,是与非懂也不懂 我醉一片朦胧,恩和怨是幻是空 我醒一场春梦,生与死一切成空 我哭泪洒心中,悲与欢苍天捉弄 我笑我狂我疯,天与地风起云涌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恨不能相逢 爱也匆匆恨也匆匆,一切都随风 狂笑一声长嘆一声,快活一生悲哀一生 谁与我生死与共 王晓晶倾慕地望着傅青纶的身影,悄悄在林之若耳边道:“傅青纶唱歌的样子真帅,怪不得唐馨对他那么着迷呢。” 林之若微微一笑,心中却深深不安。自从下午的出行,对傅青纶那天晚上握着她的手不放的那份心意,她已经再无怀疑。当初,她惊讶于清风山上傅青纶对唐馨的突然表白,曾经试图警告唐馨。可是被突然而来的巨大幸福沖昏了头脑的唐馨,哪里听得明白她委婉的提醒?林之若的担心,几个月后才渐渐被唐馨的幸福和甜蜜沖淡。而现在,这份担心终于变成了事实。就算她可以拒绝傅青纶,就算傅青纶不提出和唐馨分手,敏感多疑的热恋中的少女,难道真的会觉察不出异样么?唐馨期期心许、痴痴迷醉的爱情,难道就真的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仿佛一场春梦,醒来一切成空么? 在母亲的悲剧之后,林之若非常地不愿意另一位她喜欢的女子,也被爱情的失意所折磨。可是,她又能怎样做,才可以减缓唐馨将要面对的痛苦呢? 第二天便是决赛。林之若一改以往的雷厉风行,答得特别缓慢。虽然如此,交卷之后,还是觉得支持不住,在桌子上趴了一会儿,才慢慢走出考场。 于老师和其他同学都已经等在那里,焦急地向化学考场里窥视。高夏关心地问:“你们考场里没有冷气么?你怎么出了一头的汗?”林之若举起袖子,擦了擦额头,疲倦地问:“我们是不是可以走了?” 于明雷道:“你再坚持一会儿,还有一些手续要办。” 林之若拒绝了傅青纶要代她办理的提议,行尸走肉般,跟着大家退宿舍,打行李,领取纪念品和文化衫,最后所有夏令营成员集中到主楼前合影。傅青纶一直跟在她身边,关切地望着她的脸色,她却冷淡地沉默着。 从省城到江城有两个半小时的长途汽车。头痛加上刚刚下了考场,比较疲惫,林之若晕得七荤八素,连来的时候没什么事情的王晓晶也脸色苍白。傅青纶坐在她们前面,不时回头观察,见状从自己的书包里拿出一瓶晕车药,让两个女孩就着汽水服下。 于明雷老师称赞道:“这次夏令营,傅青纶表现很好,细心周到,主动帮助照顾同学,很有班长的风范。”傅青纶窘迫不语,听到身边的高夏附和,前排的李凯却似乎冷哼了一声。 药力很快发作,林之若昏昏睡去,一直到了江城,才被于老师摇醒。 林之若并没有像于老师叮嘱的那样,向父母通报病情,因为觉得于事无补,徒然让他们担心忧虑。她藉口要准备秋季开学之后的数学竞赛,独自一个人留在了江城的家中。 她最担心的事情很快发生了。回到江城才两天,唐馨就眼睛红红地来找她,说傅青纶和她分手了。林之若问什么原因,唐馨委屈地抽泣着说:“他说我们根本是一个错误,他对不起我。” 林之若不知道如何安慰,只好搂着唐馨,默然不语。 唐馨伤心欲绝了好几天,也不见有好转的迹象。林之若督促着她学习,她一忽儿乱猜傅青纶变心的原因,一忽哀哀回忆两个人在一起的细节;刚刚还在信誓旦旦要忘掉傅青纶,奋发图强,转头便又咬牙切齿,要报复傅青纶的绝情。 林之若掷笔道:“唐馨,你这样下去,别说报复傅青纶,连大学都考不上。前途都没了,还谈什么爱情,什么复仇?” 唐馨绝望地道:“我也想忘了他,专心学习,可是我控制不住,总是想着他,想着我们在一起的情形。我真恨自己不争气。”她突然一口咬住自己的手臂。林之若赶紧拉开,却见她洁白柔嫩的皮肤上,已经留下了两道紫红的牙印。 林之若嘆道:“罢了,罢了,我不逼你,你想怎么样,便怎么样吧。” 唐馨哭道:“我也知道,这样下去,我的成绩就完了。考不上大学,我不但对不起我自己,更对不起我爸爸妈妈。可是,我真的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啊,怎么办,之若,要不,你打我一个耳光,看能不能把我打清醒一点?” 林之若摇头道:“那怎么成?岂不是成了暴力虐待?”她想了想,道:“唐馨,你留在我家。我出去一下。” 她霍然站起,因速度过快,血液上涌,身子微微一震,几乎跌倒。她一手扶住头部,一手取了钥匙,出门而去。 傅青纶见到林之若,并无惊讶之色,把她让进自己的房间,也不问她来意,只是默然望着她。 林之若道:“我想请你继续为唐馨补习。” 傅青纶平静地道:“我们已经分手了。” 林之若恳切地道:“你们之间的感情问题,我不想管。我只是想请求你,帮助唐馨把学习成绩提上来。无论是作为朋友还是同学,我们不能看着她毁了自己的前途。” 傅青纶道:“辅导同学,你一向比我更合格。” 林之若道:“除了唐馨。如果我能帮助唐馨,一开始就根本不会让她滑落那么多。上次期中考试,唐馨的名次已经落入红线,于老师和我一起商量,认为如果连我也不能帮唐馨,那唯一可能有作用的人,就是你了。事实证明非常有效,这次期末考试,唐馨已经回到中线之上,虽然有五个人没有参加考试,也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傅青纶被她吓了一跳:“于老师也知道这件事?” “当然。所以你帮助唐馨补习,不但是私人友谊,还是官方授意。你得全始全终,不能半途而废。” 傅青纶看着她,沉吟良久,忽然道:“听说当初你给唐馨出了十计,只用了三个,就撮合了我们?” 林之若作了个擦冷汗的动作:“这,这个她都告诉你了?怎么,狡兔还没有死,你不是就想把走狗烹了吧?” 傅青纶道:“你放心,我不是勾践,只是想向你请教一个问题。” “你说。” 傅青纶凝视着她:“如果有一个人,你明知道不该去爱,不能去爱,却不得不爱,该用什么办法?” 林之若踌躇了一下,道:“你这样说,想必是两个人之间有不可克服的阻碍,即使在一起,也未必开心。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不去开始。” 傅青纶道:“如果这个人明明知道不可以,却克制不了自己的感情呢?” 林之若正色道:“任何人的一生,都有不得不克制的愿望,感情并不是一个特殊的理由,可以让人任意而为。我送你孔子的一句话:‘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第25页 傅青纶沉默半晌,道:“你确定你明白我的意思?” 林之若坚定地回答:“我确定。” 傅青纶望着她,神色变幻不定,最后终于道:“好。我答应你,去给唐馨补习。不过,你必须在场。” 还君明珠双泪垂 林之若傅青纶等人离开后,班级里好像突然空落了很多。唐馨固然是神思不属,连程辉也提不起精神,百无聊赖地嘆息:“无敌最寂寞。” 孟繁星虽然表面上一如既往,心中却暗暗嫉妒唐馨和程辉可以那样公然表达他们的失意。而他,有什么资格,有什么理由,可以看着那个空出来的座位发呆,可以肆意思念那个离去的身影呢? 好不容易熬过了期末考试,孟繁星每天计算夏令营队员们归来的日子。李凯回来次日,他便约了程辉去探望。从李凯那里听到林之若生病的经过,他的心都揪了起来,恨不得立刻身生双翅飞到她身边。 连一向没正经的程辉都同情地道:“林之若那个性子,得了这个病,还不生生把她闷死?不如我们去探望她吧。” 李凯摇头:“回来的时候于老师叮嘱林之若去找她父母,看看是否需要休学,林之若已经应承了。这个时候,恐怕她已经去了上海。” 程辉意兴索然:“走了也好。她生着病,一个人在家,万一一时想不开,横剑自刎,那我从此真的变成独孤求败了。” 李凯道:“我们可以去找唐馨。林之若就算走了,也会和唐馨说一声的。” 程辉反对:“你没看着这两周她坐立不安的模样。傅青纶刚回来,让俺妹子好好享受一下二人世界吧。” 李凯嘴角动了动,想要说什么,却终于没有说。 孟繁星回到家中,忐忑不安了好几天。万一她没有去上海呢?万一她不想让父母担忧,独自呆在家中默默忍受呢?万一她真的休学,从此再也看不到她的身影呢?有好几次想找到林之若家去,甚至已经到了她家楼下,终于还是转了回来。如果家里真的没人,还好一些。万一见到了她,说什么呢?我惦记你的病情?我想关心一下你竞赛的情况?我怕你情绪低落,所以特地来陪伴?我希望你不要休学,一直呆在我的身边?还是,直接坦白,说我实在太想念你了,所以忍不住来找你,哪怕百分之八十的机率,迎接我的是紧锁着的铁门? 似乎没有一个藉口是完美的,没有任何嫌疑的。 他恨自己当初怎么没有想过要林之若的电话,否则,一个电话打过去,轻松地不经意地问候一声,该有多么自然。 正在他几乎下定决心,无论如何要去敲一次林之若的家门时,程辉和李凯却找了上来。 程辉一进门就嚷:“傅青纶这小子太不是东西了,唐馨对他那么好,他居然对不起她。” 孟繁星惊诧莫名。李凯赶紧解释:“我前两天给唐馨打电话,她都不在家。后来她妈妈说她在林之若那里,还给了我林之若家的电话,我才知道林之若没有去上海。我给林之若家打电话,好半天唐馨才肯接电话,还带着哭音,说她这几天心情不好,不出来玩了。我又问林之若,她说唐馨和傅青纶闹了矛盾。” 孟繁星暗暗佩服李凯的勇气,问道:“那也不见得他们就分手了啊?以前他们不是也常常闹矛盾吗?” 李凯摇摇头:“这次不一样,我感觉得出来,肯定是很严重的。” 孟繁星道:“就算是严重,你怎么知道是傅青纶对不起唐馨呢?” 李凯胀红了脸:“我知道。夏令营的时候,我就看傅青纶不对劲。” 孟繁星心道:“焉知不是你看傅青纶的眼光不对劲?”这话却不能说,只听程辉在旁边摩拳擦掌:“傅青纶敢欺负我妹子,这分明是不把她娘家人看在眼里,咱不能饶过他。走,你们俩怎么说也是唐馨的老同学,该出手时就出手,跟我一起去揍他一顿!” 一向内向沉静的李凯,居然也有跃跃欲试的样子。孟繁星又好气又好笑:“程辉疯,李凯你也跟着疯了吗?就算是傅青纶对不起唐馨,那也是人家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感情的事本来就没有什么是非,要分要和都是人家的自由。清官还难断家务事呢,你们凭什么去打人?” 李凯嗫嚅道:“我为唐馨不值。” 程辉见打架无望,转而提议:“不如我们去看望唐馨?” 李凯踌躇:“就怕她不想见人。” 程辉忍不住道:“哈,你们都是君子,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揍傅青纶不行,难道安慰安慰小妹子也不行?走,大不了我来叫门。” 按响了林之若家的门铃,来开门的,赫然是傅青纶。程辉怔了一下,挥拳就向他脸上打去。孟繁星赶紧一把抱住,程辉还在挣扎:“别拦我,让我教训教训这个忘恩负义的傢伙。” 林之若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听在孟繁星耳中有如天籁:“程辉,你要么乖乖进来,要么出去撒野,别在我的地盘上闹事。” 程辉虽然天不怕地不怕,唯独对林之若还真有三分畏服,当下住了手,冷冷哼了一声,推开傅青纶,走进了客厅。 孟繁星跟着走进来,一眼看见林之若正从放在地板上的一个垫子上站起来,垫子前散落着一些书籍纸张,似乎比上次见到时略略清瘦了些,精神和脸色倒是都很好。靠窗子的地方,放着一张书桌,唐馨垂首坐在桌边,把玩着自己的钢笔。身边的座位,有人刚刚坐过的痕迹,明显是为傅青纶而设。 李凯打量着桌子上摊着的理化题集,脸色很不好看。 孟繁星迟疑了一下,上前迎住林之若,道:“你不用起来了。听说你生病了,我们特地来看看。你现在还好么?头还是很痛么?” 林之若就势坐回垫子上:“多谢你们关心我,我就不起来了。你们自便,喏,那边有沙发。”又向正趋近唐馨研究她神情的程辉叫道:“程辉,你不要骚扰唐馨。傅青纶正帮她补习呢。” 程辉闻言,果然放过唐馨,走过来弯腰打量着林之若,道:“李凯说你病得很厉害,在大街上晕倒了,怎么我看你犀利不逊平时,风采更胜往昔啊?” 林之若道:“你今天才发觉么?我就是蒸不烂、煮不熟、炒不爆、压不扁,响噹噹一粒铜豌豆。” 程辉直起身来大笑:“怪不得每次和你说话之后,我都牙齿发酸。”他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啧啧赞嘆:“林之若,你家条件很好啊,布置得很有品位。” 位在新区,林之若家是新式的三室一厅格局,客厅和厨房都比老房子的要大。江蓝既有时间金钱,又有上佳的审美眼光,房间装潢得很是独特。 林之若道:“都是我妈妈布置的。” 程辉摇头晃脑道:“我就知道没你什么事。”他抚摸着客厅一角的钢琴:“如果这琴是为你买的,那就不是对牛弹琴,而是捉牛弹琴了。” 连一直垂首不语的唐馨都扑嗤一声笑出来。程辉益加高兴,也不问林之若的意见,自行推开每个房间的门向里窥视。孟繁星好奇,也跟着他去看。从布置上看,一间是林谦诚和江蓝的卧室,一间是书房,最后一间放着单人床和书架,则是林之若的房间。墙壁贴着粉色带白色百合图案的墙纸,床单和窗帘也都是粉色卡通设计,对着床靠墙放了两个带玻璃拉门的沉重书架,上面暗沉沉地摆满了书籍,隔板上还贴着分类目录。靠窗放着一张宽阔简单的木纹书桌,上面只有一个笔筒,一本翻开的书,和一个手提式录放机。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更没有女孩子们通常喜欢的明星画报填充玩具什么的。 程辉道:“看看,这分明是母亲和女儿领地争夺战的牺牲品。看墙壁窗帘,你会以为进了贾宝玉的怡红院;看书桌书架,分明就是贾探春的秋慡斋。” 孟繁星不答,眼睛却在室内的布置上流连不去。这就是她平时生活的地方?她就坐在那张桌子前看书学习?就在那张床上安然睡去?她可会寂寞,可会思念,可会向窗外呆呆凝望,可会做色彩缤纷的梦? 程辉想视察一下林之若的书架,刚要迈步,林之若已经叫:“程辉,你究竟是来探病还是来侦查人家隐私的?”程辉嘻嘻一笑,拉着孟繁星退了出来,来到林之若面前,拿了一个垫子,试图学着林之若的姿势坐下,腿却怎么也弯不过来,不禁佩服地道:“林之若,你在练什么功夫?” 林之若微笑道:“这不是功夫,这是佛教一种打坐的姿势,叫跏趺坐。据说是最容易入定的一种姿势。我能坐,是因为小时候练过柔软体操。一般人虽然开始不容易,但是多加练习也可以做到。” 程辉叫道:“你越来越高深了。怎么突然学佛悟道起来?你又没有死了林妹妹,不用看破红尘吧?” 林之若解释道:“滨州武术学校的名誉顾问南先生很推崇静坐,认为静坐可以通气脉,调经络,长期坚持,能强身健体,益寿延年。他老人家现在已经七十余岁高龄,耳聪目明,无疾无病,而且最厉害的,无论冬夏,只穿一袭长衫,不受冷热之侵。我答应了……答应了医生不做剧烈运动,所以想出这个办法来代替。” 程辉惊嘆:“那不就是传说中的内功?” 林之若微笑:“还不止如此。清心静坐,一念不生,保持意识空明朗照,还可以减轻病痛,开发智慧。如果能够坚持不懈,成仙成佛也是可以的。” 程辉不信:“越说越神了。啥时候你白日飞升,别忘了跟我说一声,让我扯着衣角沾沾光。” 林之若认真地道:“西游记中吴承恩曾经嘆道,世人都是为名为利之徒,更无一个为身命者。真要追求,焉知神仙菩萨不是人做的?岂不闻一念悟时,凡夫是佛;一念迷时,佛是凡夫。只要能割捨爱恨贪嗔,不执着,不痴迷,已经是菩萨境界。”她看看唐馨,见她正伏在桌子上写着什么,也不知道听到了没有。 程辉道:“你是不是看别的方面说不过我,跑来研究宗教了?我就不信,你能完全没有爱恨贪嗔,超然物外?” 林之若嘆道:“正是因为我有爱恨贪嗔,恐惧忧虑,并且为之苦恼,才会试图寻找超越和解脱的办法。如果不是因为头痛,我可能永远都意识不到,在命运的巨轮之下,我是这么地软弱,这么地不堪一击!也永远不会对生命存在的意义和原因提出质疑和反思。真正无坚可摧的意志,一定是来自对自身彻底完全的了悟和掌控,包括能够控制生命基本的欲望和情绪。所谓壁立千尺,无欲则刚;天地所以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第26页 程辉道:“那不就是四大皆空的意思?不过,像你这样的人,出家倒好,免得留在滚滚红尘中,摧残男人们可怜的自尊心。” 林之若凝视着他,道:“你知道四大是什么东西?” 程辉一时噎住。 林之若哈哈大笑,打破了严肃的气氛:“程辉,你先回家多读几年书再来吧。” 孟繁星见他们两个告一段落,关心的道:“林之若,你现在头还痛不痛?我们这么多人,会不会打扰你?” 林之若微笑:“也痛也不痛。” 孟繁星愕然:“怎么说?” 林之若莞尔:“看着满地的学习资料,的确痛得厉害。不过看到你这么关心我,就不痛了。” 孟繁星红了脸,吶吶地说不出话,却听程辉道:“哈哈,你不要欺负我们听不懂。这个又痛又不痛的典故,我可是知道得很清楚。” 孟繁星诧异:“什么典故?” 程辉终于握到了反击的机会,眉飞色舞:“听说过禅宗的六祖惠能吧,就是写下了着名的‘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那个?” 孟繁星和一直默默坐在旁边,心不在焉地翻着林之若地上的书籍的李凯,都点了点头。连本来因为尴尬,装模作样继续学习的唐馨和傅青纶,看他们说得热闹,也都围了过来。 程辉道:“这个惠能后来自己开山立派,有很多弟子来投奔他学佛法。其中有一个只有十二岁的小孩,叫神会,一见到他就问:‘和尚坐禅,还见不见?’惠能看这个小孩这么顽皮嚣张,就用禅杖打了他屁屁三下,问他,‘我打你痛不痛?’神会回答:‘亦痛,亦不痛。’这是禅宗很有名的一段对答,后来这个神会就成为惠能最出色的弟子。” 林之若笑道:“你虽然讲得不错,但未必明白其中真意。我问你,痛是为何,不痛又是为何?” 程辉狡辩:“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痛是不痛,不痛是痛。” 林之若微笑摇头:“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好学而不求甚解,怠矣。” 傅青纶忽然道:“我来试试看。痛是生理的感觉,不痛是心理的反应。修行高的人,不会轻易为外界刺激心动,所以虽然生理上是痛的,心理上却可以仿佛春风过耳,不萦于怀。就好像一个人看小说入迷的时候,对外界发生的一切,常常充耳不闻,甚至腿坐麻了,手烫到了,都不会有感觉。只不过一个是定力比较高,一个是被小说分散了注意力罢了。佛经里有捨身饲虎,割肉餵鹰的故事,应该也是同样的道理,不过更趋于极致一些。” 林之若惊嘆:“傅青纶,想不到你不但聪明,于佛法也大有渊源。” 傅青纶凝视着她,道:“你在省城说过的那个陷阱的比方,也是同样的道理吧?你如果自己落入陷阱,可以毫不在乎,照旧过你的日子,因为你痛可以当作不痛;可是如果别的人落入了陷阱,你就要跳下去救,因为他的痛苦是真正的折磨。” 林之若沉声道:“你既然明白这个道理,那么如果有人就在你面前掉下了陷阱,你会不会跳下去救呢?” 傅青纶苦涩地道:“我自救尚且不暇,有什么能力去救别人?” 孟繁星隐隐猜到了他们正在谈论什么,不禁向唐馨看去,却见她茫然盯着傅青纶和林之若,神情一片惘然,不由得在心底微微嘆气。 李凯进来后一直疑惑,不明白傅青纶和唐馨怎么会在一起,偏偏两个人坐在桌子那边,仿佛专心学习不问世事的样子,这时候逮着机会,问唐馨道:“上次你说心情不好,究竟怎么回事?” 唐馨瞟了眼傅青纶,低下头抚弄着衣角不语。 傅青纶坦然道:“我和唐馨分手了。”见李凯眉毛一挑,好像要说什么,抢着道:“不关别人的事情。是我觉得我们两个并不合适。唐馨只是一时想不明白,她真正需要的那个人,并不是我。” 他深深看着李凯,李凯一腔怒火不知道怎么就熄灭了,咕哝了一声,别过头去,避开他的目光。 程辉却道:“唐馨,是让傅青纶给你赔礼道歉,还是让他缺胳膊少腿,你说一句话,哥哥我给你做主。” 唐馨这两天本来已经渐渐平静了下来,听到他这话,又羞又窘,又伤心又委屈,脱下腕上一串琥珀手鍊,向傅青纶怀中一摔,掩面跑了出去。 林之若顾不得头痛,一跃而起,顿足道:“程辉,你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傢伙。”赶紧追了下去。 程辉犹自振振有词:“伤口化了脓,不捅破引流,怎么能好?我这是休克疗法!” 夏日煮酒话青梅 因为江蓝和林谦诚不在,整整一个暑假,林之若家几乎成了大家的活动基地。虽然名义上大家是在陪伴因头痛而不宜参加室外活动的她兼一起学习,为即将来临的高考厉兵秣马,但事实上更像是一堆蝗虫,呼啸来去,把江蓝精心布置的客厅弄得乱七八糟,把满冰箱的饮料水果变成垃圾果皮。 一起出去吃过几次饭之后,唐馨提议大家自己动手,又经济又有趣。身为主人,林之若义不容辞下了厨房。 第一天,方便面煮香肠。 第二天,方便面煮青菜。 第三天,香肠煮方便面。 第四天,当程辉愁眉苦脸预报菜单“青菜煮方便面”时,林之若却笑吟吟地端出了清水煮方便面,同时宣告,香肠和青菜都已告罄。 程辉发狠道:“我就不信吃不上你林之若煮的菜。”拉着孟繁星去菜市场走了一圈,拎回了十几塑胶袋,从青菜到肉类到鸡蛋到熟食,应有尽有,向厨房的地上一扔:“林之若,你随便选两个人给你打下手,弄出一桌菜来,不成问题吧。” 林之若慡快地答应了,叫了孟繁星和李凯进厨房,把两个人指使得团团转。她倒是快,把运筹学原理发挥得淋漓尽致,不浪费一分一秒,半个小时就弄了六菜一汤出来,卖相居然不错。金黄的是鸡蛋,碧绿的是油菜,辱白的是豆腐,深褐的是烧鸡,青嫩的是黄瓜,绯红的是酱肉,清亮的是莲子银耳汤。 程辉兴奋地搓着手:“就凭这桌菜,林之若要是将来嫁不出去,我无条件接收。” 孟繁星拿了饮料,大家团团坐定,林之若满面笑容,殷勤劝请。程辉先夹了一筷子拍黄瓜,刚放进嘴里,又一口吐了出来:“林之若,你家现在食盐倾销啊?就算想把我腌成咸菜,现在也还不到季节啊。” 唐馨道:“不就是咸了点么,至于这么大惊小怪?之若平时又不下厨,分寸掌握略有差池,很正常。”她尝了一口,不言不语,捂着嘴跑进了厨房,马上传来哗哗的放水声。 大家面面相觑,不敢再动筷子。林之若依然满面笑容,殷勤相让:“来,第一个吃螃蟹的是英雄。”夹了一块鸡蛋放进程辉的碗里。程辉小心翼翼研究半天,只见色做金黄,香气诱人,怎么看都是很完美的一块煎鸡蛋,终于放心,咬了一口,哭丧着脸道:“林之若,拜託你告诉我,你怎么能把一块鸡蛋煎得外表如此美丽,里面却还是原始的液体状态?” 林之若故作诧异:“这不是传说中的煎鸡蛋的最高境界么?居然被我无意中练成了?” 孟繁星审视良久,终于相中了油菜,选了最小的一片,咀嚼了一会儿,咽了下去。程辉喜道:“这个总是没有问题了。”夹了最大的一棵,咬了一口,几乎噎着:“林之若,青菜是要炒熟了吃的。” 林之若满不在乎:“生吃好,不破坏维生素。再说,我还是用热油烫了一下,做足了杀菌过程的。” 唐馨从厨房出来,李凯盛了一碗汤给她,见她拿着汤匙,颇为踌躇,自告奋勇先尝试一下。喝了一口,报告:“很不错,清淡可口。”唐馨受了鼓舞,刚把手中的汤匙送到嘴边,喝了第二口的李凯赶紧摆手阻止她:“喝汤就好了,别碰那银耳,还没煮好呢。” 傅青纶别有见识:“这烧鸡酱肉都是熟食,林之若不过切了切而已,总不至于有什么古怪。”夹了一块酱肉,果然并无不妥,只是味道似乎怪怪的,和以前吃过的不太一样。 林之若察觉了他的疑惑,笑吟吟地问:“我独家制作的酱汁,味道如何?” 傅青纶嘴里塞着肉,说不出话,程辉代他问道:“为什么要加酱汁?” 林之若反问:“没有酱汁,怎么能叫酱肉呢?” 程辉伸往烧鸡的筷子停在半空:“那烧鸡呢?你该不是放火上烧过吧?” 林之若愧疚地道:“没有,我嫌麻烦,只是放在微波炉里烤了烤。” 程辉无语,放下筷子,半晌嘆道:“林之若,你简直不是人。” 林之若微笑接道:“九天仙女下凡尘。” 程辉出离愤怒:“以后你老公不被你饿死,就得被你毒死;不被你毒死,也得被你气死。” 林之若惊讶:“那真是对不起你了,让你英年早逝。” 程辉见大家都笑,这才想起刚才忘形之下,自己打保票要接收林之若,不禁也尴尬地笑了起来。 李凯提议:“要不我们还是吃清水煮面条?其实林之若面条煮得还是恰到好处,很有水平的。” 程辉一拍桌子:“我就不信这个邪!孟繁星,李凯,跟我下厨房,咱们三大高手搞一场清江会战,让林之若看看,饭菜是怎样做成的。” 林之若见目标达到,走到厨房门口,躬身伸手,微笑邀请:“请君入瓮。” 程辉一瞬间觉得有点上当受骗的感觉,但是话已出口,不能收回,只好硬着头皮,昂首挺胸,雄壮慷慨地走了进去。 见三个人进了厨房,林之若笑盈盈地对唐馨和傅青纶道:“你们学习了一上午,肯定很想活动活动吧?” 傅青纶很干脆:“想让我干什么,说吧,我随时待命。” 唐馨则关心地说:“之若,你是不是很累?去歇息一会儿吧,有什么活我帮你干。” “那,你们两个收拾一下客厅,尤其是妈妈心爱的布纹沙发。”林之若微微一笑:“她要是回来发现了一个瓜子皮,非杀了我不可。出于对你们的绝对信任,我就不在这里监督了。” 傅青纶拿着拖布,见她翩然进了房间,又掩上了房门,心头一阵惆怅。从省城回来后,虽然仍然近在咫尺,然而她卧病时两个人同桌共食,促膝共谈的那种亲密无间,却再也没有了。虽然他深深知道林之若的理由无可指责无可辩驳,却仍然忍不住黯然神伤。 第27页 一关上门,林之若的笑容立刻消失,捧着头扑倒在床上。在厨房里呆得时间虽短,被油烟味一薰,头痛却变得几乎不可忍受。她躺了许久,才咬咬牙坐起,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摸出两个药瓶。倒了一杯水,先吃了促进淤血吸收的药。又倒了一片止痛药,放在手心,审视许久,终于还是又放回了药瓶,嘆息了一声,倒回床上。 如果说这世上有什么东西是林之若固执不放的,那就是自由,是她凭藉意志对自己身体和思想的控制。自从回到江城之后,她再也没有吃过止痛药,而是一直靠意志与头痛顽强的对抗。她知道,吃一片止痛药,可以换来两个小时的略带麻木的平静。可是,两个小时之后呢?今后无数个日日夜夜呢?悠闲的暑假已经如此,开学之后,紧张的高三生活怎么办?难道就永远要靠这越服越多的白色药片来维持么? 林之若深深害怕,一旦自己的正常生活需要依赖药物才能获得,她就不再是自己,而是一个虚弱丑陋的怪物,一个命运之手的俘虏。虽然她明知道,止痛药乃是医生推荐,用来暂时遏制强烈的头痛,并非毒品,可是,难道那些吸鸦片吸大麻的人,最初不也是为了从平淡无聊的生活中,求取片刻的逃离,而终于越陷越深,乃至于彻底失去人的尊严与灵性么? 如果有一位医生在那里,可能会对她这样强烈的恐惧觉得好笑。如果江蓝在这里,则会立刻斥骂林之若“牛心古怪,不可理喻”。可是对于十七岁的林之若,对于几乎从来没有生过病,习惯了对自己身体和思想完全控制的林之若来说,这却是一个不可解开的心结,一份无法战胜的恐惧。 林之若陷在对暂时解脱的渴望和对生命自由的追求之间的矛盾中,正在挣扎摇摆,忽听外面孟繁星的声音问:“林之若呢?程辉让我问她有豆瓣酱没有?”她赶紧坐起来,刚把药瓶塞回抽屉,门已经拉开,孟繁星漂亮的脸孔露了出来,鼻子上还不知道从哪蹭了一片灰黑的痕迹。 林之若忍住笑,道:“不用说了,我都听见了,所有罐装调味品都放在冰箱右侧橱柜的第二层。” 孟繁星见她一手扶着头,短短的略略捲曲的黑发被蹂躏得乱七八糟,心疼地走了进来,低声问:“头很痛么?” 林之若直了直身子,勉强笑道:“还可以,已经习惯了。” 孟繁星弯下腰,轻轻拉下她插在头发里的手:“不要硬挺着了。我早就发现,你一痛得厉害,就会把手伸进头发里揉来揉去。如果这样能缓解,我帮你按摩一下,好不好?” 林之若摇摇头:“不用了,用手按着,只是心理安慰而已,让我知道我的脑袋还好端端地长在脖子上,还属于我自己。事实上,有时候我恨不得拿一个锤子,把头骨凿开看看,里面究竟藏着什么样的妖怪。” 孟繁星无限心痛:“我真希望,我能分担你的痛苦,哪怕只是一点点也好。” 林之若鼻子一酸,凝视着他柔和秀美的脸庞,心中千百种念头此去彼来,轮转不定。如果春天必得消逝,如果花朵必得凋零,如果快乐必得短暂,如果生命必得衰残,为什么不应该找一个人,携手共看云捲云舒,花落花开,为彼此在这个凄凉尘世上,编一个美丽的梦幻,在茫茫人海中,结一段甜蜜的情缘? 她忍不住伸出手去,抚上孟繁星的脸庞。手指和他皮肤相接的一剎那,全身一震,头脑突然清醒。近日来心头反覆思量的念头,痛苦辗转中得出的结论,涌奔而出,让她如坠冰窖,刚升起的一点绮思,霎时间消逝得无影无踪。 真的,爱情是什么呢?一个灵魂的挣扎和痛苦,难道能够从另一个灵魂那里得到拯救么?一个心灵的空虚和不完整,难道能在另一个心灵那里得到圆满么?难道两个同样脆弱的生命,合在一起就可以构成一个坚固完整的神话么?难道安慰不是假象,满足不是欺骗,解脱不是空想,欲望不是虚幻么?难道有了爱情,生命便不是短暂虚弱,命运便不是无常轮回么?难道一个人对爱的渴求,能够仅仅因为得到所爱对象的回应而永远满足么? 只要屈服于欲望,人们将永远生活在追求寻觅中。而所得到的一切,无论是健康,金钱,爱情,还是名望,地位,成就,都只能被抛在身后。世界岂能停止运行,人心岂能有所餍足!只要地球还在转动,欲望永将衍生,心灵永将空虚! 孟繁星见林之若怔怔地望着自己,神色变幻不定,目光如痴如醉,全无平时的凌利警醒,心跳不受控制地狂乱起来,然而并没有别开目光,勇敢而温柔地迎视着林之若。林之若的手抚上他脸庞的一刻,仿佛所有的神经都在那一点上汇集,苏苏麻麻的感觉,瞬间传遍了全身。他强自抑制着身体的颤抖,屏息等待着,只有最细微的神经末梢无比活跃,敏感地追随着她手指的移动。 然而,林之若的目光霎时清明,在他鼻尖轻轻抹了一下,给他看手指上乌黑的痕迹:“程辉是指派你做饭,还是让你扮花脸呢?看,鼻子都黑得像包公了。” 仿佛前一刻目光中的缠绵与热切,都只是他的幻觉。看着林之若调皮微笑的面庞,他渐渐不相信自己,渐渐不确定起来。也许,是他自己太过渴望,太过想念,所以从她的神情中,读出了本来没有的含义。 窘迫和失望交集,孟繁星不知如何反应,恰好程辉的喊声从厨房传了过来,给他解了围:“孟繁星,我让你找豆瓣酱,你跑哪去了?就算是从黄豆种起,现在也该生产出来了吧!”他赶紧应了一声,向林之若道:“你躺一会儿,休息休息。”便跑进了厨房。 唐馨整理完了客厅,跑进林之若的卧室探视,见她趴在床上,双手压在脑后,脸孔埋进枕头,关切地问:“之若,你怎么了?头痛得厉害了么?” 林之若不动,声音因为枕头的压迫,显得闷闷的:“我刚刚发现,我并没有自己以为的那样坚强。” 唐馨惊讶不已:“怎么了?发生什么了?你是不是抵不过头痛,开始胡思乱想了?”她上前把林之若强行翻转过来,审视着她的面容,却找不到什么异样。 林之若看着她关切的神情,心中一暖,把她拉着躺倒在自己身边,笑道:“没什么,我只是发现自己说到做不到而已。前些天在省城,我曾经跟傅青伦吹牛,说如果我掉进了陷阱,绝不把别人拖进来陪我。可是刚才,我头痛得厉害,差一点就想要拉一个人来陪我。” 唐馨伸出手臂,揽住她的脖子,安慰地道:“之若,你已经比很多人都坚强了。我要是像你这样头痛,可能恨不得全世界都陪着我呢。” 林之若嫣然一笑,把头抵在唐馨柔软的胸口:“我不要全世界,只要你。” 程辉三人整治出来的饭菜,果然精美很多。林之若从卧室出来,惊讶地道:“你们可真能耐,把我老妈精心珍藏的红酒都找了出来。” 程辉解着围裙,得意地道:“本大侠曾得高人传授,找东西的本领,天下第一。” 李凯撇嘴:“什么高人传授?是和你妈妈整天玩寻找武侠漫画的捉迷藏游戏吧?” 程辉给自己倒了一杯暗红的液体,冲着阳光高吟:“白日放歌须纵酒,红袖添香好读书。” 林之若笑道:“对得倒是工整。红袖书本美酒都全了,你的歌呢?” 孟繁星道:“等他这一杯下去,歌肯定出来了,你管都管不住。” “那我得趁着他还没喝醉多吃点。”林之若尝了一块鱼香茄子,贊道:“程辉,就凭这道菜,将来你找不到老婆,我无条件接收。” 程辉夸张地作了个悲哀的表情:“饶了我吧,我还等着我老婆伺候我呢。” 林之若道:“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有这么迂腐的想法,其行可恶,其心可诛。” 唐馨道:“就是,就是,新好男人的标准,是要出得厅堂,下得厨房。” 傅青纶道:“还有更厉害的说法呢。胡适提出的男人三从四德听说过没有?太太命令要听从,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说错要盲从;太太花钱要捨得,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 程辉嘆道:“我知道男人的辉煌时代已经过去,却想不到竟然已经沦落至此。”他左手舀了一勺豆腐,右手夹了一筷子肉丝,举起来做沉痛状:“让我们深切悼念三妻四妾,佳丽三千,左拥右抱,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黄金时代。” 林之若同情地颔首:“的确应该悼念。” 程辉诧异:“我以为你是女权主义者。” 林之若道:“可是我也是你的朋友啊,怎么也得同情一下你的痛苦。你想想,一个皇帝就占了三千个女人,那些达官贵人,富商恶霸,每个也占几个到几十个不等。像你这样的平头百姓,几十个才能娶上一个老婆,剩下的,要么出家当和尚,要么只好去练葵花宝典。这么悽惨,当然应该致以认真沉痛深挚哀戚的悼念。” 男生莞尔,唐馨却不解地问:“为什么娶不上老婆要去练葵花宝典?” 林之若不慌不忙:“这个么,葵花宝典是一种威力极强的武功,一旦练成,天下无敌,想杀谁就杀谁,想抢谁的老婆,就抢谁的老婆。不过据说真的练成的人,境界也会变得高尚,不但不会乱抢别人的老婆,连自己的原来的老婆,都不想要了。” 唐馨哦了一声,众人暴笑。唐馨迷惑不解,大眼睛瞪得圆圆的,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惹得大家笑得更厉害了。 林之若忍住笑,向唐馨解释:“这葵花宝典啊,跟下厨房一样,在古代是只有女人才能练的功夫。男人练了,会被人家瞧不起,认为他男不男,女不女。” 唐馨道:“这有什么好笑?程辉刚才就下了厨房,难道这样就会不男不女?” 林之若看着程辉扭曲的脸,笑道:“程辉不同。欲练神功,那个,那个,先练刀功。程辉刀功练得不到位,无论下多少次厨房,也还是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程辉脸色铁青。孟繁星笑倒在李凯身上,傅青纶呛着了,一边咳嗽一边给自己倒水。李凯好不容易喘过气来,摇手示意唐馨不要继续追问了。 林之若道:“为了让程辉同学神功早成,一统江湖,东方不败,西方跪服,从此所有厨房工作,都交给他负责。”趁着程辉不注意,拿起他手掌一击:“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个契约自此生效,直到你神功练成,不再是大丈夫为止。” 第28页 话音刚落,众人又是一阵大笑,只除了两个人。唐馨虽然附和着众人微笑,神情却显然还在困惑不已。程辉则恨恨地一会儿看着林之若,一会儿看看自己被她强迫订约的手掌,大脑高速旋转,寻觅着报复的机会。 寄语东风着力吹 望着窗外倾珠泄玉也似的大雨,孟繁星心乱如麻,犹疑不决。 程辉早晨已经打了电话过来,说天气太坏,今天就不去林之若家了。 可是,这雨下得天昏地暗,仿佛苍天在倾泻着所有的悲哀,让人潜藏在心底深处的一些暗淡情绪,莫名其妙地就钻了出来。最初只是一点点的,仿佛明媚蓝天中的一丝丝云影,渐渐地,水气堆积,天风卷聚,不知不觉地,已成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 于孟繁星而言,生活中唯一的阴云,不过是对林之若浓浓的切近的思念,和对前途淡淡的遥远的担忧。压在林之若心头的,会是什么样的忧思呢? 自从林之若罹病以来,除了怜惜和心痛,孟繁星一直下意识地怀着一份忧虑。他细心地观察林之若,密切注意着任何可能的蛛丝马迹。可是,究竟他在担忧什么,想要发现什么,他自己也不是很明了。 他总是隐隐觉得,林之若并不像她外表显示的那样平和淡泊,坚强乐观。他始终无法忘记,初三一年中,林之若独处时偶尔流露出的那种忧愤,讥诮,冷漠,几乎有点愤世嫉俗的微笑。 上一次对这异样神情的清晰记忆,还是高二刚开学的时候,班里的文学诗歌热方兴未艾。有人传抄一首小诗,程辉高声朗诵给大家听: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 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林之若评论道:“格式很新颖。不过精华都在第一段,后面全是画蛇添足。”唐馨反覆低吟,感动得热泪盈眶。程辉笑道:“你的眼泪不是这么廉价吧,这样简单的煽情诗,我要多少有多少!”见大家都惊讶地看着他,得意地吟道: “世上最痛苦的事 不是没有美丽 而是分明眼前站着一个绝代美女 我却无法与你相识 世上最痛苦的事 不是无法与你相识 而是好不容易相识了 你却挽着别人的手臂 世上最痛苦的事 不是你挽着别人的手臂 而是当我终于击败情敌 你却嫌我贫穷卑微 世上最痛苦的事 不是你嫌我贫穷卑微 而是当我拥有了财富和高贵 你却已经不再美丽” 众人闹笑喝彩,唐馨啼笑皆非,林之若冷笑讽刺:“第一个把女人比成花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材。” 程辉漫不在乎:“只要带个才字,我管它是天才还是蠢材?不如咱们就以‘世上最痛苦的事’为题,每人写一首,弄个集子,说不定一不小心,咱们也成现代诗人了呢。” 傅青纶摆手:“得,我们可没有你那歪才。还是让林之若陪你单挑吧。” 程辉也不介意,挑衅地看着林之若。林之若微笑道:“好,你不就是激我当这个蠢材么?” 略一沉吟,低声道: “世上最痛苦的事 不是生老病死 而是生命的旅程虽短,却充斥着 永恒的孤寂 世上最痛苦的事 不是永恒的孤寂 而是明明看见温暖与生机 我却无能为力 世上最痛苦的事 不是我无能为力 而是当一切都触手可及 我却不愿伸出手去 世上最痛苦的事 不是我不愿伸出手去 而是如果渴望从不曾生起 我如何能够判定 痛苦与快乐的分际” 意外地,大家都怔怔地看着她,没有人喝彩。只有程辉评论道:“论功力也将就着有我一半水平吧,就是调子太灰暗了些。” 的确,调子是太灰暗了些。那一天的林之若,情绪似乎有点低沉。额发下半垂的面容,纵然九月灿烂的阳光,也只照出淡淡的萧瑟。 后来孟繁星从唐馨那里悄悄打听,才知道那天是林之若的生日。唐馨曾经鼓动她请客,她却一口回绝,并且严禁她泄漏这个消息。她的理由,是“十六年前的这一天,不过是一个生命痛苦的巅峰,和另一个生命痛苦的开始,有何值得庆祝之处?” 别的同学,只当这是林之若偶然的心情起伏,只有孟繁星,似乎窥伺到了她从容淡定,谈笑风生的表面之下,冰压雪封的内心一角,暗暗疑惑,环绕着她的让同龄人几乎不敢逼视的灿烂光芒,究竟是来自太阳的炽热燃烧,还是南极雪野的冰冷反射? 两年以来,尤其是家庭关系和缓之后,林之若已经很少再有这样的表情。偶然一现,也仿佛夏夜流星,他还来不及捕捉,就已经很快淹没在明朗的笑容里。如果没有意外,他相信有一天,林之若脸上的阳光会渐渐暖透她的内心,会渐渐地真正,而不仅仅是看起来拥有春天的温度。 可是,意外发生了。在有可能引发冰原漂移,雪山崩塌的巨大压力下,林之若却表现得异乎寻常地正常和坚强。她一如往常地说笑,一如往常地照顾唐馨,迎战程辉。她不肯当着他们的面吃药,甚至有意回避任何关于自己病痛的话题。 可是,她看起来越正常,孟繁星就越担心。那个愤而离家,游荡在清风山上,怒而学武,潜居于滨州武院的林之若,才是真正正常的林之若。林之若的性子,小事宽容随和,大事坚定果敢,受到屈折羞辱,坦然直面,刚烈不屈,挫而弥坚。如果她需要回避,需要掩饰,那必然是已经超出了她能够控制的范围。 孟繁星突然下定决心,拿了把伞,迳自出了家门,走进了茫茫雨雾里。 雨下得极密,风极大,方向又旋转不定,吹得雨伞一会儿重如泰山,一会儿又直欲脱手飞去。到林之若家几个街区的距离,孟繁星已经浑身湿透,索性收了伞,以天为花洒,地为浴盆,洗了一个痛快的冷水澡。 站在林之若家楼下,向上仰望,大雨打在眼睛上,虽然勉强睁开,视线中也只是白茫茫一片,什么都模模糊糊的,辨别不清。一阵强风吹来,他打了个哆嗦,忽然想起了林之若给他讲过的那个童年往事,想起了一个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六岁的林之若,受了母亲的委屈,不争吵,不抗议,不哭闹,一个人默默地躲到野地里,穿着冰冷的内衣,坐在茫茫雪地中,对亲人的呼喊寻觅既不感动也不回应,她在想什么,在期待什么呢? 即使林之若曾经坦言,大人的不公平的对待,曾在她幼小的心灵中激起过无法言说的痛苦和绝望,孟繁星却一直以为那是单纯的倔强冲动,孩子式的闹别扭,发脾气。可是此刻,身在茫茫大雨中,整个世界都被雨雾隔开,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了自己一个人,连冷冰冰贴在身上的衣服,仿佛也成了这寒冷寂寞的,只有自己一个人对抗着的世界的一部分,他忽然理解了林之若的那首诗,理解了她当时的心意。 生命的旅程虽短,却充斥着 永恒的孤寂 当一切都触手可及 我却不愿,伸出手去 他激泠泠打了个冷战。六岁的林之若,拒绝对触手可及的温暖和生机伸出手去。她选择了沉默,远离,选择了把生命交付给茫茫雪地。 这,可能么?一个六岁的孩子,怎能对生命有如此之深的冷漠和绝望? 那时候,孟繁星还不知道,人的心理基调基本上是在婴儿和童年期定型的,因而孩子远远比大人更脆弱,一旦留下创伤,便终生难以磨灭。他更加不知道,在多年之后,中国媒体曾经报导过一个七岁的男孩,因为对生命和生活的绝望,眼睁睁看着妹妹落入河水挣扎呼救直至灭顶,始终袖手旁观,既不援手,也不求救。面对他人的责难,他冷冷地道:“活着那么苦,救她做什么?” 可是,纵然仅仅只是一个怀疑,孟繁星已经心魄震动。他呆立雨中,凝望着那扇窗子,想着窗后的那个女孩,忘了滂沱的大雨,忘了其余的整个世界。 直到一个白色的身影,仿佛直接从茫茫雨雾中走出,向他满是雨水的脸庞凝望了一会儿,拉着他的手上了楼。 林之若直接把孟繁星推进了浴室,自己去换了衣服,又从门fèng里把一套林谦诚留在家里的休闲衣裤扔进了浴室。 和林谦诚比,孟繁星要高一些,瘦一些。林之若见他袖口裤腿都短了一截,衣服飘飘荡荡的,很是滑稽,噗哧一笑,坐在沙发上并不起身,招手让他过来。孟繁星疑惑地走近沙发。林之若示意他俯下身,拿了一块大毛巾,给他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动作轻柔而专注。 孟繁星半跪在沙发边上,低着头,看着林之若的一角衣襟,嗅着她身上淡淡的肥皂清香,听着林之若卧室传来的隐隐的歌声,感觉着她手的移动,不敢说话,也不敢动弹,生怕打破了这美好的瞬间。 林之若扔开毛巾,道:“好了。别看是夏天,淋了雨,不及时擦干,很容易感冒。”指指身边,让孟繁星坐下,问:“下这么大雨,唐馨他们都说不出来了,你怎么还是过来了?” 孟繁星想了想,坦白道:“我怕你一个人,心情不好。”见林之若凝视着自己,生怕她说出疑问或是感激的话,赶紧问:“你在干什么,怎么会看到我的?” “我在看书听歌。后来发现雨声很急,便到窗前去望望雨景,谁想到大雨中还站着一个人。”林之若微微一笑:“如今风雨西楼夜,不听清歌也泪垂。既有风雨又听清歌,要不是你来了,说不定我真的会哭呢。” 孟繁星不知如何回答,两个人相对默然。窗外的雨声转缓,卧室的歌声清晰了起来,是phil collins 的“against all odds”: how can i just let you walk away, just let you leave without a trace 第29页 when i stand here taking every breath with you, ooh you’re the only one who really knew me at all…… (我怎能就这样让你离去 不留下一丝痕迹 当我呼吸着你的呼吸,哦 你是我唯一的知己……) 孟繁星听了一会儿,不禁诧异:“这好像是傅青纶的那盘英文经典?” 林之若敬佩地道:“这么远你也听得出?” 孟繁星微微窘迫,道:“其实我对英文歌所知不多。这盘磁带,因为傅青纶曾经在宿舍放过两次,都是经典老歌,旋律特别优美,所以有点印象。” 林之若道:“傅青纶说听舒缓的音乐,可能会缓解头痛,推荐我听古典音乐,什么古琴啊古筝啊洞箫啊什么的。我说又没有人唱,又没有歌词,还不得成催眠曲,他便借了这个给我。旋律优不优美我不知道,歌词倒是挺优美的。” “傅青纶很关心你啊。”话一出口,孟繁星就后悔了。有人关心林之若,自己应当开心才是,这话怎么听都透着点酸意。 林之若沉默了一下,道:“大家对我都很好。”过了一会儿,又道:“你冒着大雨来陪我,我很感激。” 气氛霎时变得客气疏远起来。孟繁星暗恨自己,却想不出什么话来扭转局面。 雨声又急了起来,嘈嘈切切,淹没了音乐。 林之若走到窗边,望着外面的大雨,沉默不语。 孟繁星鼓起勇气,走到她身边,道:“刚才我在雨中站了好久,不知怎么的,想起了程辉让你作的那首‘世上最痛苦的事’,忽然明白了你为什么说‘当一切触手可及,我却不愿伸出手去’。” 林之若转头望着他:“为什么?” 孟繁星道:“你对自己并不在乎,是不是?活也好,死也好,痛苦也好,舒服也好,你都无所谓,是不是?” 林之若沉默半晌,道:“我希望是,但并不能完全做到。” 孟繁星道:“有一句话,我一直想问你。” “你说。” “你不愿伸出手去,祈求温暖。那么,如果有一个人,主动向你伸出手去,你会不会接受?” 林之若避而不答,却道:“六世达赖仓央嘉措曾经写过许多情歌,被认为是佛教的叛逆。其实,他有些诗歌写得还是很有道理的。”她转过身去,在繁音促节的雨声中,缓缓念道:“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如果已经相见,已经相知了呢?” 林之若微笑:“何妨朝暮长相见,如果可以不相恋;何妨两心长相知,如果可以不相思。” 孟繁星苦涩地道:“头痛之前,你并不是这么喜欢佛教的。” “那时候,我年少轻狂。” “可是,你痛得这样厉害,不应该一个人扛着,把关心你的人拒之门外。” “你来之前,我刚刚填了一首卜算子。”林之若曼声吟道:“头痛又何如,生死原是虚。年年月月夜兼日,留不住须臾。” 孟繁星无语可答,想了想,道:“之若,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理智,这么坚强,这么……冷静?” 林之若回望他:“为什么?这样不好么?” “因为,这样的你,不是……”他寻找着恰当的词语,“自然而然的。” 林之若微笑:“你总是能看穿我。五百年前,你曾经在八卦炉里锻造过,炼成了火眼金睛么?” 孟繁星诚恳地道:“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又总是对什么都不介意的样子。在你面前,我一直觉得自己很低微,很俗气。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不敢对你说什么,更不敢干涉你的做法。可是现在,看到你明明那么痛苦,却又那么勉强自己,我,我很心痛。” 林之若动容。沉默半晌,说:“你说得不错,我的确并非真的什么都不介意。所以这首卜算子还有下半阙。”她看着他的眼睛,缓缓念道:“志远恨才疏,翼折怜残羽。堕尽青云不可说,共谁相尔汝?” 孟繁星小心翼翼的问:“这是什么意思?” 看他一脸的困惑,林之若大笑:“这意思就是说,你如果真地伸出手来,我是一定不会拒绝的。” 孟繁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呆呆地站在那里,没有反应。 林之若笑道:“怎么,你的所谓伸出手来,只是嘴上说说么?” 孟繁星大喜,磕磕巴巴地道:“不,不是的。我,我愿意尽我的全力帮助你,什么都行。” “哦,怎么帮?” 孟繁星没想到有这一问,半晌憋出一句话:“我给你做饭。” 林之若微笑不动:“我不饿。” “我帮你拖地板?” “地板很干净。” “我陪你学习?” “我不想学习。” “那,”孟繁星手足无措,“你不是在看书么?我读给你听。” “噢,这个倒是可以。”林之若拉着他回到卧室,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给他:“这是这次我去省城买的,听说是个悲伤的故事,一直还没有勇气看呢。” 孟繁星看时,却是一本英文原版的“荆棘鸟”。他想不到林之若会出这样一个难题给他,见她拉了一把椅子放在床边,自己则拿了枕头靠在床头,正微笑着望着自己,只好硬着头皮,坐下来,从序言读起: “long ago, there was a bird to sang just once in its life. from the moment it left its nest, it searched for a thorn tree. ……” (很久以前,有一种鸟,一生只歌唱一次。 从它离巢的一刻起,它就在寻找一棵荆棘树。 ……) 窗外雨声忽疾忽缓,屋内光线忽明忽暗。那个夏日的午后,那个俊秀的少年,穿着并不合身的衣裤,专注地给床上微笑倾听的少女,读着一个发生在很远很远的地方,缠绵而悲伤的爱情故事。 “……when we press the thorn to our breast, we know…… we understand…… and still……we do it.” (当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 我们是知道的, 我们是明明白白的。 然而,我们依然要这样做, 我们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 刀光如雪月如霜 孟繁星为林之若做了晚饭,陪她一起吃完,又收拾干净,叮嘱她好好休息,才恋恋不捨的离开。林之若站在窗前,目送着他的背影消失,回去接着看那本荆棘鸟,一直到入睡,心中还是暖洋洋的,头痛仿佛也不那么难以忍受了。 睡到半夜,突然惊醒,觉得小腹闷闷地痛,心知不好,到洗手间一看,果然是月经来了。她自从头痛之后,月经便开始不规则起来,上次是延长了一周,这次却提前了将近十天。最糟糕的是,家里的卫生用品都耗尽了,还没有来得及补充。 林之若看了看表,已经过了午夜,这时候所有的便利店和超市都关门了。只有几个街区外,有一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小卖部。然而那一带在江城是出了名的治安差,有很多夜间营业的洗发店按摩部卡拉ok等暧昧不明的娱乐场所,出入的人也三教九流,乱七八糟,是江蓝一向严厉禁止她涉足的地域。可是若不去,这一夜便很难熬。女人似乎总是有许多的难堪和不方便。然而越是如此,便越见自立自强之可贵。林之若自恃能够防身,找了件江蓝的深色衣服,凑和着套到身上,便出了门。 街上一个人影都不见,只有路灯冷清清地照着地上的积水。偶尔一辆车经过,水花四溅,暂时打破夜的沉寂。凉风吹拂,带着雨后特有的清新,扑面迎来,让林之若精神一振。她拉高了外套的领子,小心翼翼的避开积水,快步走向小卖部的所在。 离小卖部越近,便越热闹,路旁霓虹闪烁,渲染出一种和环境极不相称的浮华。这一区的房子都很破,很多都是待拆迁重建的危房平房,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迟迟不动手。头脑灵活的生意人从屋主那里廉价租了来,开始只是卖cd光碟,衣服用品什么的。后来渐渐的搞大了,变成了声色娱乐的集中地。顾客很多是衣冠楚楚的男人,来来往往都隐蔽在不同牌子的汽车里。偶而几个醉汉走过,跌跌撞撞,高声喧嚷,色情下流,旁若无人。 林之若皱皱眉,尽量躲进路旁树木的暗影里,以免引人注目。冷不防路旁一家店里突然走出两个男人,几乎撞到她身上。 那两人衣冠不整,前面的敞着前襟,嘴里叼着烟,流里流气;后面的上身只穿了一件背心,露出肌肉发达的胳膊,头发剃成那时候刚开始流行的板寸,根根直立,很是扎眼。叼烟的傢伙几乎撞到林之若身上,刚想破口大骂,定睛打量了她一下,发现是个女的,把烟扔了,吹了声口哨,对后面的板寸道:“看,这个比里面那些强多了。一看就是刚出道的,还生嫩着呢。” 那个板寸有点愣头愣脑的,伸手就向林之若胳膊抓来:“你哪家店的?强哥看上你了,还不招呼,往哪走呢?” 林之若闪身避过:“我不是做那个的。” 强哥大笑:“还害羞呢?来,跟哥哥走,保管让你大开眼界。”伸手去搂她肩膀。 林之若身上不方便,急于脱身,强忍着怒火,沉肩卸开他的力道,冷冷的道:“我真的不是做那个的,你们再不走开,我要叫人了。” “呦,脾气还不小呢?哥哥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你叫啊,叫得好,哥哥有赏。”强哥依然嬉皮笑脸,贴上来去捏林之若的脸:“看起来倒是挺水灵的,不知道摸起来怎么样?” 林之若大怒,钳住他的手腕,横向一拧,强哥杀猪一样的叫了起来。那个板寸身手倒是很敏捷,见强哥受挫,冲上来一拳向林之若面门打去。 林之若哪里把他放在眼里,急于脱身,上身后仰,让过他的来势,抓住他的手臂一带,又加上一脚,把他噔噔噔踹出去十几步远。刚直起身,听到强哥扑上来,伸臂欲挡,却听他阴森森的道:“别动。”她扫到寒光一闪,赶紧收回手臂,随即感到一样冰凉而锋利的东西顶住喉头,斜眼看时,却是一柄弹簧刀,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幽幽的寒芒。林之若只有过和钉子等人的实战经验,想不到街头的流氓会随身携带武器,一时大意,竟被制住。 第30页 强哥得意地对狼狈走回的板寸道:“靠,这个小妞性子还挺烈,是个上品,啧啧,野战滋味肯定不错,今天便宜你了。不是我拉你出来,你他妈的就跟里面那几个烂货耗上了,哪里有机会尝到这样的野味?”待板寸走近,便持刀威逼林之若一直退到房子后面的阴影里,直到她后背抵到墙壁,才yin亵的一笑,空着的左手向她胸口摸去。 林之若闭了眼睛。身后砖墙的冰冷,隔着衣服,一丝丝的渗入皮肤。头部的血管剧烈跳动,几乎要裂肤而出。小腹依然闷闷地胀痛,血浸湿了内衣,粘粘的很不舒服。这一刻,她意识分外清明。自从意识到男女有别以来,她一直不愿意承认自己天生的柔弱,不愿意屈从于社会默认的女性行为规范,不愿意寻求男性的保护,甚至故意不肯承认,江蓝严禁她夜晚出行,是有其社会现实性的。她相信意志可以战胜软弱,相信努力可以赢得自由,相信自己可以安然无畏的走在这个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可是,冷酷的现实却一次又一次的践踏着她的信念。难道,她十七年来苦苦坚持的一切,她为之反抗了母亲,疏离了几乎整个社会的渴望,竟然终究是错的,终究要受到命运严酷的惩罚? 粗糙的大手撕开了她前襟的扣子,触上了她胸前的皮肤。一瞬间,两年前被那个酒徒侮辱时那种透彻骨髓的愤怒,无力,绝望,她十七年来苦苦压抑的对生命和命运的不甘,决裂,愤恨,犹如火山迸发,大地震动,使得她每一个毛孔都胀痛起来。她闭目不动,右膝骤然上顶,正撞在强哥的下体。这一下乃是林之若积郁多年的屈辱和愤怒之所聚,力量几乎超越了她体能的限制。强哥看她闭目不语,以为她已经认命,放松了警惕,这一下猝不及防,痛得他惨叫一声,捂住下体,滚倒在地,手中的刀子也嘡啷一声,落在地上。 林之若甫得自由,立刻伸手去摸地上的蹲印8胀湎卵透芯跤形锾迤斯础k绫嫖唬闵烈丫患埃缓蒙熳蟊垡坏玻孀乓徽蠹馊竦奶弁矗群鹾醯囊禾逵苛顺隼矗胩跏直哿15搪槟荆丛戳硗庖桓龃跬揭舶纬隽说蹲印a种艟偷仄说梗桓錾ㄌ猛龋叩梗沂置角扛绲袈涞牡蹲樱蛩共亢莺荽塘讼氯ァr簧ず浚鸬锰焐弦煌淅湓拢狗路鹨膊肆讲? 守着小卖部的,是一个五十余岁的老头。他正在日光灯下昏昏欲睡,突然看到一个浑身鲜血的少女走了进来,还以为是做恶梦,把眼睛揉了又揉。 林之若道:“大爷,麻烦你打110报警。”见他怔仲不答,自己夺过电话,报了警,让他们连救护车一併带来。老人仍未反应过来,直到林之若指着货架,连说两遍“大爷,麻烦您给我拿一包卫生巾,蓝色包装那个。”,才战战兢兢拿了出来,远远的放在柜檯上。林之若付了钱,嫣然一笑:“谢谢大爷。能不能借您的厕所一用?” 警车和救护车很快呼啸而来。林之若先是被带到医院,因医生说伤口并不严重,经过消毒处理,已经不碍事,又被带回警局问话。询问的是两个年轻的警察,还有一个女警作笔录。三个人看着她,就像看着一头公然走在二十世纪城市街道上的恐龙。 “姓名?” “林之若。” “性别?” “女。” “年龄?” “这个九月满十七。” “职业?单位?” “学生,江城一中。” “请描述一下今晚事件的经过。” “我走在街上,两个男人持刀挟迫我到屋后,意欲侵犯。我在挣扎中把他们两个打伤,自己也受了伤。” “那两个人你认识么?” “不认识。不过听他们自己相互称呼,其中一个,好像叫什么强哥。” “你知不知道,那两个人受了什么伤?” “不知道。那里黑暗,看不清楚,我都是乱打乱踢。” “乱打乱踢?那两个人,一个下体破裂,医生说从此变成废人;另一个被刀刺破脾脏,造成内出血,现在还在抢救。到现在这两个人还不能问话。” “我是正当防卫。他们失去行动能力后,我没有再碰他们一个手指头。” “嘿,你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倒是弄得很清楚。不过,你不用担心,这两个人的伤势,都是一击而成,并非重复攻击。你一个小姑娘,力气倒大,下手也够狠啊。” “我当时只知道害怕,哪里顾得手上轻重?可能人在极度恐惧之中,会迸发平时发挥不出来的潜力吧。” 警察似信非信,又反覆盘问了一些细节,直到天亮才把林之若送回了家。经过这一番折腾,林之若疲惫不堪,倒头便睡,直到被门铃声惊醒。 她睡眼惺忪的拉开屋门,见唐馨等五人都聚在门前,还来不及拉开铁门,程辉已经叫了起来:“林之若,你怎么回事?不会是入定了吧?我已经按门铃按得手都酸了。” 孟繁星和唐馨却同时惊叫:“之若,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林之若低头,见自己匆忙之间,披上的仍是昨夜的衣服,袖子和前襟上,阳光一照,暗褐色的血痕纵横交错,触目惊心。她苦笑了一下,把他们让进屋,简短讲述了一下昨夜的经历。 众人震惊万分。孟繁星盯着林之若,根本说不出话来。唐馨抚着林之若打着纱布的左臂,心痛不已,连连追问细节。傅青纶曾经见过林之若的身手,对她很有信心,见她安然无恙,笑道:“前两天我们还讨论,说闷在屋子里学习太无聊,要捉摸点新鲜的玩法,你动作倒是快,转眼就来了场午夜惊魂。可惜我们都没有看到。” 程辉围着坐在沙发上的林之若绕了几圈,仔细打量,啧啧称奇:“论容貌,论身材,唐馨比你强多了。怎么人家唐馨一点事都没有,你两年就被骚扰了两次呢?林之若,你是不是该反省一下,从自身找找缺点?” 唐馨嗔道:“之若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不安慰,还乱说。” 林之若经过昨晚血案,出了长期以来郁结心头的一口恶气,仿佛一个长途跋涉的旅人,陡然卸去了背上沉重的行李,心情分外明朗轻快,并不介意,微笑道:“可能我额头上刻了四个大字,‘欢迎骚扰’,也未可知。” 程辉摇头:“不要避重就轻。据我看啊,分明是你不守妇道,才会引来这场祸事。你要是像唐馨一样,天一黑就乖乖呆在家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我就不信色狼能找到你家来。你说你一个女孩子家,大半夜的不睡觉,到处游荡个什么劲啊?这不分明是想勾引男人犯罪么?” 唐馨也疑惑:“之若,那么晚了,你出去干什么?” 林之若不答唐馨,却向程辉招手:“你附耳过来。” 程辉不解的俯下身子。林之若凑在他耳边道:“我去买卫生用品。”见他仍是茫然,又加上一句:“女性卫生用品。” 程辉直起身子,脸涨得通红。林之若还不放过他:“现在既然你知道了,就麻烦你再去给我买一些。小区门口有小卖部。” 程辉推託:“你昨晚不是买了么?” “都被警察留下当证物了。” “那你也应该让唐馨去买。” “不行,我左臂受伤,转动不便,得她陪我洗漱。” 此时唐馨也猜到了林之若要买什么,恨程辉没有同情心,也催促他:“你不去买,干什么要问?既然问了,就得去买。” 另外几个男生还茫然不解。孟繁星起身道:“辉子,我跟你去买。” 程辉大喜:“好。丑话说在前头,到时候得你上前。” 孟繁星尚不明白,但能为林之若买东西,无论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便点了点头,拉着程辉下去了。 唐馨陪着林之若洗漱完毕,又帮她换了一套干净衣服,出来看时,两个男生已经回来了。孟繁星脸红红的,把一个塑胶袋递给唐馨。程辉却拿着一份江城日报,大呼小叫:“林之若,你一战成名了。”原来到了小卖部,他把孟繁星推上去,自己却远远躲到报摊附近,假装买报纸避嫌,不料有了意外的收穫。 大家围过来看,只见社会新闻版头条大字标题“持刀强暴少女未遂,两名歹徒反受重伤”。里面并未提及姓名,只含糊说是某校高中女生路遇歹徒。林之若笑道:“他们消息倒快。” 程辉一目十行扫下去,见文中描述两名歹徒,一名“下体重伤,医生称生殖腺碎裂,终生失去生育能力”,另一名“脾脏破裂,有严重内出血”,放下报纸,感嘆道:“这两个兄弟可怜啊。” 唐馨不满:“他们罪有应得,有什么可怜?” 程辉道:“你们女人哪里知道我们男人的苦处。这百分之九十的女人,都盯着百分之十最优秀最有钱的男人。剩下的百分之九十的男人呢,要花钱买笑吧,不但警察稽查,社会谴责,还要冒着爱滋病毒的攻击。实在按捺不住一时冲动吧,还有林之若这样的色狼杀手虎视眈眈。你看这伤势,哪里是自卫,分明是要命啊。” 唐馨义愤不已,刚想要抗辩,林之若按住她,盯着程辉道:“谁不苦?是个人就有苦处。有苦处就可以为所欲为么?我看你有钱,可不可以抢过来据为己有?你看我不顺眼,能不能无缘无故就杀我泄愤?一个社会,一个文明的建立,就在于其大部分成员能够压抑自己的欲望,遵从既定的道德和秩序。我最恨的,就是男人利用体力优势,用自己的欲望凌辱女人的意志。无论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还是一时冲动的个人行动,欺凌女子的男人,天伐之,地灭之,人神共诛之!” 触及痛处,她不知不觉地激动起来。孟繁星见她脸色苍白,右手扶头,有点熬不住的样子,手动了动,想要来扶,但见她正批判男人,生怕自己也包括在内,终于没有敢动弹。 程辉吓了一跳。他虽然知道林之若一向标榜自己是女权主义者,但是和她玩笑惯了,从来没有见过她真正发脾气。这时见她异乎平时,语气愤慨,言辞激烈,伶牙俐齿都飞到了爪哇国,竟然没有反应。直到唐馨推了推他,才恢复神智,讨好地道:“是,你说得对,这样的男人是社会的恶瘤,活该他恶有恶报。我一向认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对女性应该保护,关注,尊敬,热爱。那公牛还护着母牛和牛犊呢,咱不能连牲口也不如,是不是?” 第31页 见林之若神色略为缓和,赶紧趁热打铁:“作为你身边为数不多的男人之一,我没有能够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让你独自面对两个持刀的色狼,已经失职之甚。居然还敢同情敌人,讽刺你下手过重,实在罪不可赦,死有余辜。这是我思想长期偏离党的指引,没有和封建遗毒划清界限,不能深刻理解林之若同志身上也压着迫害女性的三座大山的后果。以后我一定迷途知返,悔过自新,痛改前非,拨乱反正,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希望林之若同志允许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将功赎罪,戴罪立功。” 唐馨被他逗笑了:“你怎么戴罪立功?” 程辉起身立正,敬了一个军礼:“报告。程辉听从指令,请领导吩咐。” 见林之若扭头不语,他又故作沉痛地道:“鑑于已经发生的事故不可挽回,我申请参与事后安慰工作。如果林之若同志原谅我的过错,”他张开双臂,“请允许我用自己温暖的手臂,拥抱你受创的身体,用自己宽厚的胸膛,抚慰你受惊的心灵。” 林之若不理他,却向坐在旁边椅子上的孟繁星道:“你站起来。”见他依言站起,又道:“走过来。”待孟繁星走到她身边,也不抬头,迳自起身投入他的怀抱。 青春作伴好还乡 孟繁星伸臂轻轻搂住林之若,身子微微颤抖。 昨天离开林之若之后,他一直都处于一种奇怪的状态。明明极端兴奋,却又极端平静。兴奋得可以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平静得心灵有如明镜,照彻一切,却没有一丝杂念。那种兴奋,仿佛渴求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那种平静,也正如渴求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明明无比清醒,却又如梦如幻。无论是说笑,做事,陪在林之若身边,还是一个人回到家里,都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行走坐卧的那个人并不是自己,因为所有的感觉都如此陌生,如此的不像真实。晚上无法入睡,索性拿了习题来做。头脑竟然异常敏捷,连做了几套模拟试卷,一对答案,成绩好得自己都不敢相信,以至于他疑惑自己是不是把林之若的一部分灵魂带了回来。 睡得特别晚,却又很早就醒了。朝着东面的窗子刚刚迎来那天的第一缕微光,楼前树上的小鸟刚刚开始它的第一次吟唱,他便完全的清醒了。在床上静静躺了一会儿,看着阳光渐渐染红窗帘,听着鸟儿的独吟渐渐汇成合唱,只觉得世界如此静谧,如此美好。父母都还没有起床,他轻手轻脚的走进洗手间。擦脸的时候,才从镜子里,发现自己竟然一直在微笑。 出去晨跑,转过几条街道,在他意识到之前,已经跑进了林之若住的小区,跑到了她的窗下。看着紧紧闭合的窗户,密密垂落的窗帘,想着那个可能还在安恬沉睡的少女,他并没有停下脚步,直接从另一个方向穿回了马路。只是这样一转,心中已经溢满柔情。 怕被别人嘲笑,他吃过早饭,故意磨蹭了许久,眼看到了大家约定的时间,才慢吞吞的再回到那个地址,看着早到一步的程辉不耐烦地按铃,兴奋而又忐忑的期待着那个已经分别了整整一夜的身影。 然而,想像中的温柔甜蜜的目光交聚,会心微笑,都没有发生。来开门的林之若明显尚未清醒,鬓发蓬乱,脸上犹有睡觉时枕巾印下的痕迹。更让他惊骇的是,她身上,居然染着斑斑血痕。 听她轻描淡写的说着昨晚的遭遇,他怎么也禁不住后怕。就在自己微笑着做题的时候,林之若正面对着铮亮的刀锋。如果,林之若动作稍有迟缓;如果,那伤不是手臂而是更关键的部位;如果,歹徒更凶悍一些,警惕性更高一些;如果……如果,林之若再也不能坐在他身边,顾盼神飞,谈笑风生,他简直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勇气活下去。 进门之后,他一直贪婪的注视着林之若,一遍遍的确认,她还在那里,那微笑,那面容,那谈吐,那敏锐,都还是原来的样子。可是,纵然如此,直到林之若扑入他怀里,手臂可以拥围,身体可以触知,鼻端清清楚楚的盘绕着她洗发水的清香,他才终于有了真实的感觉,终于可以相信,这个几乎就失去了的人儿,是完整的真切的存在。 程辉尴尬的收回手臂,见孟繁星身子颤抖,笑林之若道:“这送上门来的你不要,偏偏去挑老实的欺负。看把我们小孟吓的,都哆嗦了。” 林之若也感到了孟繁星身子的颤动,在他怀里抬起头来,迎上他凝望自己的目光,读出了心痛,怜惜,询问,关切,万种温柔,千般疼爱,忽然心情大好,只觉天下事无不可为,思维分外清晰,阳光分外明媚,连头和臂上伤口的痛楚,都变得遥远而模糊。她不好意思呆得太久,移开了目光,轻轻把孟繁星推开。 唐馨见状,立刻跑上来拥住她:“可怜的之若,来,让我也抱抱。”见她微笑不语,踮起脚在她耳边悄声道:“哈,还说不喜欢人家,趁着受伤就吃人家豆腐。看你以后还嘴不嘴硬?” 林之若在她耳边低声答道:“我这叫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唐馨莞尔,放开了林之若,仔细一想,才意识到自己就是被她明修的栈道,望着林之若,又是恼怒,又是好笑。 傅青纶不言不语,突然走上来,紧跟在唐馨之后,紧紧抱了林之若一下,不待她有所反应,已经松开手,走回座位。 林之若和李凯同时向唐馨看去,却见她怔怔的望着林之若,毫无觉察。林之若放下心来,李凯却心里涩涩的,说不上什么味道。 程辉抗议:“明明是我先提出申请的,怎么被你们抢了先?”也走过来想要抱林之若。见林之若侧身躲避,他不敢相强,可怜兮兮的道:“求求你,原谅了我吧。你要怎么惩罚我都可以,就是不要和我冷战。” 林之若果然不再避开,任由他把她拢入怀里。程辉高兴起来:“怎么样,有没有觉得我的胸膛特宽厚,特有安全感?” 林之若抿嘴:“何止如此?你的心跳还特有节奏,跟唱歌似的。” 程辉明知道不是什么好话,但是此刻为了搏林之若一笑,便是刀山火海也硬着头皮上了:“怎么说?” 林之若道:“它是这样跳的:‘噗,噗,我是懦夫。’‘砰,砰,我是狗熊。’” 大家都笑了。程辉慨然道:“其实它还有两句话呢。‘呼,呼,之若胜出。’‘通,通,之若英雄。’” 林之若果然忍俊不禁。程辉退后一步,审视着她的表情:“我的天啊,终于笑了。能搏美人一笑,别说作懦夫作狗熊,便是作牛作马,作细菌作病毒,我也统统认了。” 程辉见哄好了林之若,又活跃了起来,张罗着打开电视,看电视新闻会不会也报导这件事。 唐馨却鼓动李凯也去给林之若一个安慰拥抱。李凯忸怩着不肯,被她硬推着走上来,却只是低着头垂着手站在那里。 林之若暗暗好笑,刚要说话,电话铃响了起来。却是班主任于明雷打来的。原来因为在公安局,她死活不肯给出林谦诚和江蓝在上海的联繫方式,警察今天一早便找到了一中,把正在放假的校领导和班主任都惊动了。林之若惶恐不已,连声应承:“是,是,我会和爸爸妈妈联繫。……是,我以后小心。……是,不严重,只是划了一个口子,医生已经处理过,没有什么关系了。……不,您千万别来,副校长更不用来……不,不是,是我姥爷听说了这件事,要接我去他家里住一段时间。……是,今天下午就走,可能开学才回来。……嗯,我会小心的。……让老师操心了,谢谢老师。……再见。请代我谢谢刘校长。” 她放下电话,见除了程辉,众人都询问的望着她,刚要解释,程辉忽然道:“嘘,别出声。”大家随着他的目光看向电视屏幕。江城电视台午间新闻主持人正在说:“今天凌晨一点左右,本市发生了一起持刀劫持案。两名青年男子在某某街东段,持弹簧刀威逼某校高中女生,欲实施性侵犯。在争斗中,该女生和两名歹徒都受了伤,被送往江城二院。目前,此案仍在继续调查中。”最后说:“有关部门呼吁本市市民出行时,尤其是年轻女性,要密切注意安全,尽量避免夜晚单人出行。”前后不过半分钟,也没有给任何当事人镜头。 程辉嘆道:“这个有关部门太不懂事了。这个案子最大的受害者,分明是那两个色狼。有关部门应该呼吁本市色狼尽量减少作案,即使作案也应该避开单身少女才对,怎么反而呼吁市民小心呢。”见唐馨瞪他,赶紧改口:“我这是背面敷粉,表达我对林之若同志佼佼不群,一枝独秀的强烈崇拜之情。” 林之若此刻心情大好,闻言只是微笑,并不回嘴。 孟繁星关心地问林之若:“你说你姥爷来接你,是真的么?” 林之若道:“是临时编的,但也有一半是真的。姥爷根本不知道这件事,就算知道了,他老人家体弱多病,我接他还差不多,怎么能来接我?刚才于老师打电话,说这件事已经惊动了校方,他要陪同刘副校长来探望我。我哪敢劳动他们大驾啊。再说,这件事现在弄得这么大,要是继续呆在江城,还不知道会有什么人来骚扰呢。反正公安局说他们会落案起诉,有什么事会通知我的监护人,却没说我不可以离开。我今天下午就走,到乡下姥姥家去。那里没有电话,交通不便,偏远闭塞,嘿嘿,是休养生息的好地方。” 唐馨急道:“你身上有伤,又带着病,怎么能远行?” 孟繁星对林之若了解甚深。见她看似随便,罗列的理由却个个有理,知道她去意已定,既担心她的伤病,又捨不得和她分离,冲口而出:“我送你去。” 唐馨踊跃支持:“我也陪你去。” 林之若很感动,但仍然推辞:“没事。去姥姥家我轻车熟路,又是大白天,不会有事的。” 程辉提议道:“前两天你们不是还愁没有好玩的地方么?要不我们大家干脆一起去,既护送了林之若,又可以顺便玩一玩。老实说,我早就想到农村的广阔天地体验一下生活了,可惜没有亲戚在乡下,一直都没有机会。” 此言一出,大家纷纷附和。只有林之若略为踌躇。程辉体察她的心意,道:“我们自己带吃的用的,保证自产自销,自给自足,绝对不打扰你外公家。”他越说越兴奋:“不如我们干脆弄一顶帐篷,就在野地里露营,还可以搞篝火晚会,多有意思。” 第32页 林之若道:“你当那里荒无人烟呢?真支起帐篷,村里人还不围着你当大熊猫看!我姥姥家住的地方倒有的是,不过那里买东西不方便,卫生条件也比城里差很多,你们要去可以,但是遇到困难不许牢骚抱怨。” “哪会呢!”程辉霍然站起:“星子,凯子,咱们这就去买东西。” 林之若叫住他:“青菜就不用了。农村没有冰箱,肉和熟食也不宜多买。可以多带一些滷味,火腿,香肠,午餐肉什么的。你们背得动的话,面包汽水水果也多买一些。我可警告你,下了汽车之后,还要步行十余里,到时候不许叫累。” 大家都很兴奋。几个男生纷纷给家里打了电话,便出去买东西了,过了许久,大包小包提回好多。林之若见他们低估了行路艰难,摇头暗笑。唐馨却回了一趟家,收拾了些衣物用品,因林之若提过她的小表妹也在姥姥家,还细心的买了许多零食糖果,用书包一併装了。开始的时候还背在自己身上,不久就被李凯抢过去了。 几个人随便下了点面条,匆匆吃完,便整队出发了。汽车把他们送到林之若外公家附近的一个镇子。 林之若找到了在镇政府当秘书的表哥,新婚不久的江志学。江志学见到他们很是高兴,拉着他们回家吃饭:“来,你嫂子手艺不错,你还没有尝过呢。”又向林之若道:“你越来越像小叔了,怎么大夏天的穿个长袖衬衫?是不是你妈妈不在家,没人管你了?回头我让你嫂子带你去商场挑一件短袖的换上。” 林之若摇头:“不了,到姥姥家还有十几里路呢,一耽搁,天黑之前就回不去了。再说,嫂子还在上班,特意为这个请假也犯不上。哪天周末你们休息,我再来打扰。” 江志学也不坚持:“那好吧,反正我们回家也很容易。不过,你们这么多东西,步行也不是办法。等着,我去镇子里看看,能不能找个车给你们捎回去。” 车果然找到了,却是老牛拉的木板车。赶车的是个中年人,和江家是一个村子的,来镇上买农药的。农村人住得近的,大都沾亲带故,论起辈分来,林之若还得管他叫声“舅姥爷”。中年人乐呵呵的听着林之若称呼,打量着这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城里来的孩子,笑道:“带你们回去没啥问题。只要你们不嫌这牛车埋汰,又走得慢,我乐得路上多几个伴儿。” 程辉唐馨等人从来没有坐过牛车,新奇的不得了。见舅姥爷点了头,一个个争先恐后的爬了上去。车上铺着稻糙,干慡粗糙,别有风味。程辉兴奋的道:“古人走马观花,咱们赶牛看景,也是一绝。” 林之若不慌不忙,待众人就绪,才在车沿上坐下,两条长腿悬在车外,随着老牛缓慢沉稳的步伐,晃啊晃的。孟繁星怕她一颠簸掉下去,向里移了移,示意她坐进来一些。林之若微笑摇头。 舅姥爷笑道:“你们啊,都没有这闺女有经验。坐在车里一开始挺舒服的,时间长了,那腿会窝得难受。” 程辉道:“没关系。难受了我起来跟着走。就凭这老牛的速度,我单腿蹦跶都跟得上。” 牛车悠然的穿行在乡间的土路上。两边全是庄稼,玉米,高粱,大豆,花生,高低错落,浓淡浅深,大片大片的绿色无边无际的铺展开去,给人一种身在海洋中的感觉。偶而有风拂过,绿色的浪花起伏摇曳,使得这慢腾腾的牛车,仿佛真的成了大海中的一叶小舟。 葡萄满架绿生凉 林之若义不容辞,当了嚮导:“清风山脉在这里断了一下,再往东北一百多里,才又接续起来,不过改了名字,叫魏驼岭。清风江没了阻挡,在这里转了个弯,流向东南,江面变宽,水流变缓。下河湾乡这个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这一带农村因为土地肥沃,可以引河水种稻子,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泡子,可以养鱼,所以相对比较富庶。”她指点远方:“天边那道青色的影子,就是清风山。清风江离这里也不远,不过被庄稼挡住了,看不到。等会儿到了我姥家,就更近了,可以去江边玩。” 众人大多没来过乡下,兴奋的指点着周围的一切,辨认着每一种新奇的植物。唐馨发现了一片向日葵田,高兴的叫:“原来向日葵长得这么高啊,叶子大得像蒲扇。”目不转睛的瞧了半天,突然道:“咦,向日葵的花盘不是应该跟着太阳转吗?现在太阳在西南方,怎么它们什么方向都有,还都耷拉着脑袋?” 林之若失笑:“跟着太阳转的那是刚长出的幼嫩花盘。现在它们都结了籽了,那花盘又大又沉,再转,就扭了脖子了。” 程辉左顾右盼,忽然在林之若耳边道:“我看那玉米棒子个都长足了,要不然我偷偷下去掰几穗,回头咱们煮着吃?” 林之若摇头:“这大田里的玉米熟得晚。你看着个大,其实还没有挂浆,玉米粒还没有鼓起来,不能吃。我姥家后院自种的白玉米,成熟早,又好吃,你耐心等着,不要乱动,白落个贼名。”又指着一片花生地道:“你看这花生叶子开始干巴了,但还没有干透。这个时候拔出来,果实水分最足,还有点软,用火烧着吃,特别香甜。等收穫的时候,花生果已经干了硬了,就差很多了。还有黄豆也正是好时候,等有机会我弄给你吃。”看程辉心驰神往的样子,不禁笑道:“小心,口水要滴到唐馨身上,你没吃上山味,先吃了白眼了。” 十几里路,走了将近两个小时,才进入江家所住的小东屯。林之若谢过了舅姥爷,带着众人走向后街,指着一家庭院:“那就是了。” 大门是粗厚的原木剥了皮制成的,两扇相对,因为风吹日晒,外面已经微微发黑。程辉见并无门闩,虽有一个搭扣,也没有繫上,便伸手去推。林之若看着他,微笑止步。 大门出乎他意外的沉重。程辉暗暗用了点力,才把大门推开,刚要迈步,突然一条黄色的大狗蹭的一下窜了出来,冲着他便是一顿猛吠。 程辉吃惊之下,连连倒退:“靠,还有警卫?就算是柴门闻犬吠,也不用这么嚣张吧?” “大黄,回来。”随着一声稚嫩的呼喝,大黄立刻解除战斗警报,跑了回去。程辉松了口气,循声望去,却见一个大约五六岁的小女孩,矮矮胖胖,穿了一身荷叶样的连衣裙,摇摇摆摆的走了出来。大黄跟在她身边,伸着舌头,摇着尾巴,俯首帖耳,要多谄媚有多谄媚。 看到解救他的竟是这么一个小孩,程辉有点窘迫,站在那里,不知道怎么招呼。 那小女孩并不理他,一人一狗,径直扑到林之若腿边:“姐姐,你来了。我好想你噢。” 林之若单伸右臂,把她抱起,在她的胖脸蛋上猛亲几口:“乖远远,才一个多月不见,你好象又重了几斤哦。”又给她依次介绍:“这都是姐姐的朋友,一起来玩的。” 小女孩从林之若怀里出熘下来,仰起头,依次审视众人,嘴里甜甜的按林之若的指点叫:“傅哥哥,唐姐姐,孟哥哥,李哥哥,程哥哥。”又严肃的自我介绍:“我叫江致远,是姐姐的表妹。”想了想,又加上註解:“她妈妈是我大姑,我爸爸是她小舅。” 程辉感觉江致远叫自己的时候,嘴角似乎有一丝嘲讽,很是不慡,向林之若道:“怎么你的名字是随姥家人排行的?你表哥叫之学,表妹叫之远?” 林之若还没有回答,江致远已经抢着道:“我们不犯一个字。大哥的名字,是孔子‘十五而有志于学’的志学。我的是诸葛亮‘非宁静无以致远’的致远。” 爷爷曾经反覆给她讲过她们兄妹名字的典故。因为每次见到陌生人,第一件事就是问名字,她虽然不解其义,却把这两句话背得滚瓜烂熟。见程哥哥一脸诧异,还可怜他孤陋寡闻,伸出手指在地上把几个字写出来给他看。 林之若制止她:“你统共也就认识这几个字,别炫耀了。哥哥姐姐们走了很远的路,都累了,你去把大黄牵开,我们好进去。” 这时候林之若的外公外婆已经闻声迎了出来,把他们让进院子。两个人都白发满头,外公沉默严肃,外婆却和蔼可亲,张罗着给他们端茶倒水。唐馨赶紧跑去帮忙。林之若则督促着男生们把东西放到厨房收好。 江家院子甚为宽敞,朝南一排四间瓦房,是林之若外公外婆和大舅江超夫妇住的。西面还有三间厢房,是为了江志学结婚盖的,大红喜字仍在。不过江志学婚后单位分了房子,为了工作方便,住在镇上,这三间房子便空着。厢房前栽着葡萄,苍绿的枝蔓,一直爬到房顶上去,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凉棚,下面放着一张木桌,几把椅子,是家人休闲乘凉的地方。众人放好东西,便被让到葡萄架下休息喝水。 林之若只说来玩几天,长袖衬衣盖住了左臂的伤口,两位老人不疑有他,自然没有异议。简短说了一些林谦诚和江蓝在上海的情况,又问起大舅夫妇。外婆道:“他们今年承包了一个果园,现在这个时候,要看园子,两个人就住在果园里,连吃饭也只能轮流回来吃。你们来得正好,回头让他摘些新鲜的海棠果给你们尝尝。” 程辉闲不住,见江致远正襟端坐,跟个小大人似的,眼睛却转来转去,在众人身上肆无忌惮的打量研究,忍不住要去逗她:“远远,你真有学问,连孔子和诸葛亮都知道,在哪学的啊?” 江致远撇撇嘴:“这算什么学问?是个人就知道。” 程辉被呛了一下,坚持不懈地继续问:“你的名字又好听又有意义,是谁给你取的啊?” “是爷爷。大哥的也是他取的。” “那你姐姐呢?” “她不是。爷爷说她不姓江,不归他取名。是姑姑和姑夫给取的。” “那你姐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啊?” 江致远闭嘴不语。程辉逗她:“咦,远远也有不知道的事情呀?” 江致远不服气:“我怎么不知道。爸爸说,姑姑本来是用‘知其柔弱’的意思,可是姑夫不喜欢,就给改了,现在,现在……就没什么意思了。” 李凯偷偷在孟繁星耳边道:“我总算明白林之若是怎么培养出来的了。这简直是家学渊源啊,你看,这么丁点大的小女孩,就把程辉噎得一愣一愣的。” 孟繁星转头看着江致远,试图从她身上拼凑林之若儿时的样子,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小了几号,肥了两圈,一脸严肃,雄辩滔滔的林之若,不禁微笑。 第33页 外公外婆怕他们拘束,聊了几句,嘱咐林之若好好招待,便拉着江致远进屋去。 江致远不肯:“我要和姐姐在一起。”外婆哄她:“乖,你不是有东西要给姐姐看吗?跟奶奶进屋拿去。” 老人一走,程辉立刻撒欢,先是追着大鹅满院跑,想摸摸他们的额头的那抹黄色,看是硬的还是软的。没有得逞,手上还被啄了一口,泄了气。一眼看到东面马棚里拴着两匹马,正在安静的吃糙,学了乖,先问林之若:“它们怕不怕人?”见林之若微笑摇头,才伸手去摸马脸。那马受到陌生人骚扰,很不高兴,扬蹄撂脚,抬头打了个响鼻。程辉吓得赶紧把手缩回来,责怪林之若:“你不是说它不怕人么?” “我是说它不怕人。”林之若故意把那个人字咬得重重的:“没说它见到同类会怎么样啊。说不定它以为你是来和它抢糙料的呢。” 众人大笑。程辉一眼看到江致远手里拿个罐子,站在正房门口,不屑的望着自己,哀嘆自己不幸,到江家才半个小时,居然被这个小屁孩给鄙视了三次。 江致远跑到林之若身边,把手里的罐子举给林之若:“姐姐,看。” 唐馨见是一个精緻的辱白玻璃瓶,只有拳头大小,还有浮凸的花纹,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甚为好奇,凑过来看。 林之若正和傅青纶说话,只是打开瓶盖瞟了一眼,敷衍的说“不错,还挺活泼的。”便递回给江致远,接着向傅青纶道:“我姥爷小时候家里是地主,上过私塾,还当过兵,只可惜是国民党那头的,文革为了这个没少受罪。他的一生,走过大江南北,见过朝代更替,算得上是一部传奇,就是思想有点封建,宗族观念还根深蒂固。不过,这也难怪,这个村子,大部分人都姓江,仍然还是大家族聚居的形式。” 江致远很不满意林之若的表现,转头见唐馨在看自己,便把瓶子举到她面前:“唐姐姐,你看。” 唐馨一向喜欢小孩,见江致远粉嫩圆润,聪明活泼,早就恨不得抱过来亲热。不过江致远人虽然小,却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她不敢轻举妄动罢了。见她主动搭话,受宠若惊,连忙讨好的打开瓶盖,张眼一望,吓得尖叫一声跳了起来,瓶子也跌落在地上,摔成了几瓣。众人过来看时,只见白色的碎片之中,蠕动着爬出一条碧绿的虫子,一寸多长,身子圆滚滚的,前有触角,后有尾须,腹下许多对短足,是当地很常见的一种靠吃树叶为生的害虫,俗称“树狗”。 林之若赶紧俯身,从碎片中把试图逃走的虫子捉回,却无处可放。见她为宠物精心寻觅的别墅眨眼变成了碎片,江致远嘴角扁了扁,就想要哭。程辉总算等到一个讨好小主人的机会,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一个空的水果罐头,做了那只树狗的新家。江致远左看右看,很不满意。林之若哄她道:“你看,这个瓶子宽敞多了,它可以爬来爬去。等会儿我再给你捉一条,让它们两个作伴,就不会寂寞了,好不好?” 江致远转悲为喜:“我现在就去捉。” 唐馨心惊胆战的躲在一边,疑惑江致远要到哪里去,却见她负了手,仰着头,在葡萄架下走来走去。她也跟着抬头看,只见密密的葡萄叶中间,垂着一串串碧绿晶莹的葡萄,并无异状。 江致远找了一会儿,叫林之若:“姐姐,这里。” 林之若走过去,单臂把她抱起,她伸手试了试:“不行,还要再高。” 孟繁星怕林之若扯动伤口,赶紧过去把她换下。他个子甚高,不须高举,江致远已经触到了葡萄架,伸手摘下了一片葡萄叶。 唐馨仔细观察,才发现那片叶子边缘残缺,有虫子咬过的痕迹。叶子背面,果然趴着一只树狗,比刚才那只还要粗壮一些,身体的颜色和葡萄叶几乎一模一样,如果不是江致远摘了下来,她就是盯着叶子看,也未必能发现。她这才知道,这片她欢喜赞嘆,以为大有田园风味的葡萄架上,竟然还潜伏着一个可怕的世界。她越想越怕,不敢再站在葡萄架下,远远的避到院子里去。 江致远把新的树狗连叶子一起扔进罐头瓶里。林之若道:“来,姐姐给你的两个宝贝起个名字,好不好?这个大一点的,绿色里面透着点灰白,就叫小白;那个小的暗一点,叫小青。”程辉听到两只树狗竟然叫了白蛇青蛇的名字,几乎笑出声来,赶紧掩住嘴巴,以免白费了刚才的一番殷勤。 江致远折了一根树枝,摆弄着罐子里的小白和小青,很是满足。林之若体贴唐馨一番苦心,对江致远道:“远远,你唐姐姐给你带了很多好吃的,都在屋里。她叫你去拿呢。” 唐馨急于弥补,把带来的零食糖果一股脑捧出来。这些东西很多在乡下是买不到的。江致远离家很久,见到这么多老朋友,如获至宝,嘴里吃着,手还不停的往兜里划拉,含含糊糊的道:“谢谢唐姐姐。” 唐馨大喜,试探着把她胖胖的小身子抱在怀里,她居然也不挣扎。她得寸进尺,也不怕虫子了,走到桌子边坐下,上下其手,连亲带啃,大肆蹂躏。 江致远看在零食分上,忍受了半天,觉得人情还得差不多了,从她膝头出熘下来,跑到孟繁星身边,拈了一片酸梅干,跷起脚,塞到他嘴里,算是答谢他刚才一抱之恩。孟繁星见她小小年龄,行事大有林之若风范,由衷喜爱,把她抱起来,和她聊天。江致远对他似乎甚有好感,乖乖坐在他怀里,不但有问必答,还主动絮絮讲述自己的趣事,又把兜里的零食拿出来和他分享。 唐馨看得目瞪口呆,跌足嘆道:“我还以为只有林之若精通兵法,谁知道她家连几岁小孩都懂得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林之若伏在桌子上偷笑,暗贊小妹妹眼光一流。悄悄抬眼看着那个认真陪着小表妹聊天的少年,俊秀的颜容明朗柔和,心中温馨流转,嘴角一直向下弯,怎么也收不回来。 孟繁星问江致远:“你怎么喜欢养树狗呢?别人会不会说你淘气?” 江致远奶声奶气的抗议:“我才不淘气呢。爷爷说南方的小女孩,都养蚕宝宝,是很有爱心很有利益的好习惯。我们这里没有蚕宝宝,所以我就养虫宝宝。奶奶说,我比姐姐小时候乖多了。姐姐像我这么大的时候,整天把树枝削尖了当箭射,还拿家里的鸡鸭当靶子。奶奶还说,那几年,晚上圈鸡鸭的时候,都不用费事,只要让姐姐拿着她的树弓树箭出来往院子里一站,鸡鸭自己就跑回窝里去了。不过早上姐姐不能出来,不然它们死活也不敢出来吃食。” 众人笑得不行。程辉捂着肚子,望着林之若:“原来你还有这功能,真长见识啊。你刚才讽刺我是马,至少还是善良的食糙动物。你是什么林子里冒出来的野兽,吓得鸡鸭辟易,牛羊远遁?” 林之若拉着他走向后院:“你不是要吃玉米么?哪,这里还有黄瓜,西红柿,茄子,辣椒,小葱,白菜,全是自家种的,保证绿色无污染。快摘,摘好了我们就做晚饭。” 农村的炉灶,大家都不会使,弄得厨房里浓烟滚滚。外婆想要帮忙,被唐馨给推回去了。几个人舞弄了许久,终于做出了一桌菜。农村习惯了简朴,这顿饭远比江家平常的规格丰盛。江超和妻子轮流从果园回来吃饭,见到外甥女和她的一班青春活泼,又礼貌懂事的同学,很是高兴,热情的邀请他们有时间去果园玩。 其时白昼正长。吃过晚饭,天色仍然很亮。夕阳斜照,晚霞漫天,六个人谁也不想休息,说说笑笑,漫步出了村子,向江边走去。 蛙鸣四野稻花香 到了江边,众人眼前一亮。清风江静静流淌,水面反射着夕阳的光芒和晚霞的彩色,灿烂夺目,仿佛无边绿野里的一道彩绸。 这一段江面特别宽阔,和几个泡子连在一起,简直就像是一个湖泊。有的泡子里长着蒲苇,宽而扁的长叶中伸出一支支青色的蒲棒,丛簇着,拥挤着,仿佛列队的士兵,更像是枪戟的阵列,锋芒整齐地指向天空。 程辉欢呼一声,捲起裤脚,趟进蒲田里去折蒲棒。刚走两步,一只受惊的青蛙扑通一声,从蒲叶上跳进水里。他又惊又喜,捲起袖子,号召几个男生来抓青蛙,为明天的早餐添上一道田鸡腿。林之若远远叮嘱了一句:“蒲叶锋利着呢,小心割破手。”便拉着唐馨沿着江堤走了。 孟繁星折了两只蒲棒,又和程辉李凯傅青纶几个人玩闹了一阵,偶然一瞥,见唐馨一个人弯着腰在江堤下面的河滩上,不知道在干什么,便悄悄走出泡子,沿着江堤寻去。转过一片蒲田,便望见林之若抱膝坐在一块高岗上,沉默地看着江水,若有所思。白色的身影笼罩在斜晖中,仿佛涂上了淡淡的金光。 他慢慢走近,在她身边坐下,轻声问:“想什么呢?” 林之若沖他笑笑:“在想程辉的话。” “程辉的话多了去了,不过值得你这么严肃地回想的……你是说受伤的那两个歹徒?” 林之若点点头:“我在想,当时我是不是真地可以把力道控制得更好一点,确保他们既失去行动能力,又不至于落下残疾。” “有答案了么?” 林之若迷惘的嘆了口气:“我不知道。一切发生地那么快,那么突然,好像所有的行动都是本能。” 孟繁星想了想,道:“先前我光顾着害怕了,其实现在想一想,你下手也真挺狠的。如果这是你的本能反应,那么只可能有两个原因。不是出于极度恐惧,便是出于极度愤怒。” 林之若看着天边火一样燃烧的云彩,苦笑道:“应该是愤怒吧。刀子放在脖子上的时候,我感觉怪怪的,不去想后果,不知道害怕,而是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 “什么事情让你这么愤怒?” “很多很琐碎的事情。大多数当时都是一笑而过,并不介意,可是下意识地注意到了,有一点点不舒服,像树木被压在地底一样,压得太紧了,反而不能腐烂消化,日积月累,越来越多,竟然变成了一片石油。突然碰到一个火星,便成了熊熊大火。” “哦。”孟繁星虽然答应着,其实满头雾水。 他困惑的样子实在可爱,逗得林之若笑出声来:“呵呵,不如我给你讲个故事。” 她身子动了动,略略靠着孟繁星:“从前有一座很大的森林,里面生活着很多动物,最威风的,是狐狸和老虎。” 第34页 林之若的体温,虽然隔着两重衣衫,仍然暖暖的,烘热了他半边身子。孟繁星有一剎那的失神,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好在林之若并没有看他的反应,只是自顾讲下去: “分开来,他们哪个也并不比其他的猛兽厉害。可是狐狸和老虎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关系。老虎需要狐狸的狡猾和风度,狐狸需要老虎的威猛和保护。他们一结合,便战胜了其它的生物,成为了统治者。人们发明了一个成语来形容这种关系:‘狐假虎威’。 可是,这个同盟和世界上所有的同盟一样,是有矛盾和对抗的。狐狸必须紧跟着和自己结盟的那只老虎。如果落了单,碰到陌生的老虎,很容易被吃掉。即使是面对着自己的同盟,它也必须小心翼翼,採取间接的婉转的旁敲侧击的形式来维护自己利益,不敢直接对抗,轻捋虎鬚。所以人们又说:‘狐性多疑’。 小狐狸和小老虎的差别不大,经常在一起玩。有一只小狐狸,天生有点傻呵呵的,不知道狐狸和老虎的区别。因为从小听到的故事,都是威风凛凛的大老虎征战山林,震慑百兽的故事,便以为自己将来也可以长成那样的王者。虽然狐狸妈妈整天耳提面命地教它梳毛啊,打洞啊,设伏啊,迂回啊,这些狐狸的生存技巧。可是小狐狸不喜欢这些,总是偷偷熘出去,和小老虎们一起玩,练习奔跑,追捕,攻击,呼啸等等老虎的游戏,自由自在地快乐了很多年。 可是,随着它一天天长大,它发现自己越来越孤独。狐狸们不把它当同类,因为它一举一动都像个老虎;老虎也不再跟它玩,因为它分明就是一只狐狸。它就像安徒生童话里的丑小鸭,整天独个儿在山林游荡。 人们说,‘上得山多终遇虎’。有一天,小狐狸和一只飢饿的老虎狭路相逢。它多年的练习,还是敌不过天赋的差别。而那些狐狸的手段,别说它没有学会,就是学会了,也当不过暴怒的老虎轻轻一击。当老虎的牙齿咬上它的咽喉的时候,它悲愤的发现,丑小鸭或者有一天会变成天鹅,而一只狐狸,却只能是一只狐狸,无论如何也不能变成一只老虎,不能昂首阔步,啸傲山林。 如果小狐狸足够聪明,也许它会认命,如果侥幸逃过这一劫,从此安心地学做一只正常的狐狸,找一只老虎当护卫,也许可以打许多洞,偷许多鸡。天生万物,各循其性而安其道,不是很好么? 可是,它偏偏是很固执很倔强的一只狐狸。它不明白从小一起玩,一起听故事,一起接受长辈教训的伙伴,为什么会有截然不同的命运;它不明白从小到大被灌输的志向,为什么不能是它的志向;整个山林传颂崇拜的英雄,为什么不能是它的目标;它一直遵循自己的天性,为什么到头来变成了异类;明明那渴望如此真实,汗水如此沉重,为什么却不被命运所承认。 它愤怒了,小宇宙突然爆发,竟然把那只老虎的胸膛撕裂。从此浩浩山林中,多了一只不像狐狸的狐狸。” 晚风拂来,吹动他们的衣襟,略有凉意。 孟繁星默然许久,道:“初三的时候,我曾经看到过你写的两句话:‘要当凌云鬚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那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矛盾的两句诗会写在一起。现在,我明白了。” 林之若怔了怔:“这两句话?后面那句不是陆游说的么?哦,好像我引用过, 是一首律诗,上课的时候实在无聊,随手乱写的。还起了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题目,叫‘赠李白’。”她转向孟繁星,似笑非笑:“我记得那诗写完就被我撕了啊,你怎么看到的?” 孟繁星脸热了一下,不敢看她:“一只不像狐狸的狐狸,总难免引人关注。” 林之若上下打量他:“一只关注着狐狸的老虎,却像兔子一样温良无比,也希奇得很啊。” 霞光映照,孟繁星的脸益发红了。林之若几乎要摸上去,好不容易控制住,听他道:“你有没有想过,其实小狐狸不是傻,不是固执,它只是……只是太优秀了,所以才会孤单,才会与众不同?大部分人,都是浑浑噩噩的,环境把他们塑造成什么样子,他们就变成什么样子。就算发现理想和现实相差甚远,也只是发发牢骚,依旧为衣食奔波。只有很少数真正优秀,真正勇敢的人,才会执着于自己的天性,坚持内心深处真正的渴望,无论遭遇什么样的打击,都不屈服,不后退。” “按照达尔文主义,这样的狐狸,不是应该早就绝种了么?” “这样的狐狸或者已经绝种了,可是这样的人一定存在。适应环境,固然是生存的方式;抗争环境,改造环境,却是一种更高级的适应方式。” “那你是贊同狐狸的愤怒了?” “我同情,但是,也心痛。”他望着林之若:“我希望你既可以凌云举翼,又可以随处开颜。这,也是你当时写这两句诗的原意吧?” 见他这样了解,又这样关心自己,林之若仿佛全身毛孔都被熨过似的,暖洋洋地无比舒服。她定了定神,道:“我也不喜欢自己的愤怒。不过是为了另外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 “我对程辉说,是个人就有苦处。一个人不应该把自己的痛苦,强加于他人头上。我因为愤怒而出手过重,何尝不是把自己的苦楚强加于他人头上?那两个混混,过着那样一种生活方式,也不会很开心吧?也许有一天,他会厌倦,会悔悟,会盼望有一天,能够有一个家,有一个孩子,过一种较为安定健康的生活。”她的声音有点苦涩:“可是因为我曾经受过的委屈,他的这一点点希望,可能就从此永远破灭了。程辉说得对,他们,也很可怜。” 孟繁星见她神情暗淡,很是心疼:“过去的事就算了,不用自责。你能够完整无缺地回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林之若摇摇头:“我不是自责。我只是希望自己能够从经验中成长,从教训中成熟。其实想深一点,所有激烈的情绪,深切的痛苦,大抵都是想自己的苦处太多,太介意得失造成的。如果一个人总想着自己,难免心胸会越来越狭窄,脾气越来越激烈。”她凝望着孟繁星温润如玉的容颜:“希望有一天,我能泯灭所有的激烈偏执,像你这样中正平和,春风和煦。” 心爱的人坐在自己身边,温言软语,细诉衷肠,孟繁星觉得十几年的生命中,从来没有这么明媚,这么美好。他微笑着道:“我哪有那么好?” “虽然你平时火眼金睛,可是这件事上,你没有发言权。”林之若笑道:“你自己当局者迷,我才是旁观者清。老子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你所以目光如炬,常常直中肯綮,就是因为你心中坦荡,既不会挂着自己,又对他人没有成见。而程辉和我,在很多事情上,已经有了强烈的喜好意见,利则利矣,却容易先入为主,有所偏颇。独孤九剑所以天下无敌,正是因为没有一定之招,明察一切,待机而动啊。” 孟繁星明白了她的意思,却对她更加敬佩:“我天生就是这个性子,并不是有意识地选择,更没有经过努力。你看得这样清楚,想得这样明白,有目的地改进自己,其实已经胜过我很多了。” “呵呵,不要乱戴高帽子。”林之若坦诚地道:“我小的时候很狂妄。上小学那会儿,有一次评选优秀少先队员,老师让大家汇报理想。我第一个举手站起来,说我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现在长大了,知道治国平天下是太遥远的事情,可是修身总是近在咫尺,既关乎眼前利益,更涉及长远幸福。况且,”她微笑:“身之不修,何以齐家呢?” 那笑容似乎有着没有说出的含义。孟繁星心里甜甜的,不敢多想,故意道:“你知不知道,你这么聪明好学,其实很可怕?” “怎么可怕?” “怕赶不上你,怕……自惭形秽。”还有一句没有说出的话,怕你一旦拥有了你所羡慕的品质,便不再喜欢曾经因为这些品质而吸引过你的人。 “说说而已,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哪里那么容易就改了呢?”林之若敛了笑容:“其实我也怕。怕爸爸知道我得了头痛,会担心我的前途;怕妈妈听说我半夜出门,还惹下这么大的事情,会对我失望。”她的声音低了下去:“不知道在哪里看过一句话,在所爱的人面前,我们都是卑微的。” 孟繁星心中一痛,握住她的手,低低地道:“他们不会的。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爱你的人,永远爱你。” 不,不是这样的。所有凡人的爱,都是有条件的。一旦爱的条件消失,爱,便也随之消失了。否则,一个人便应该爱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母爱所以伟大,不过是因为它唯一的条件,便是血缘。 可是此刻,晚霞如此美丽,晚风如此温柔,而面前听她细诉心曲的少年如此诚挚,迎着他深情的目光,她心中感动,不忍反驳。 孟繁星心神荡漾,忽见林之若抽出了自己的手,坐直了身子,随着她的目光望去,见傅青纶正转过蒲田,向这边走来,也不知道看见了他们的动作没有。正在忐忑,身边的林之若已经道:“那就是你们的战利品么?怎么只有一只?” 傅青纶举起手中的青蛙,笑道:“就这一只,还是围追堵截摸爬滚打历经三大战役才抓到的呢。”向孟繁星道:“程辉嫌我配合不够默契,叫你这个老搭档去帮忙。” 篮球场上,孟繁星和程辉总是打配合,所以程辉有这一说。孟繁星与林之若互诉情怀,只觉得天上人间,再无此乐,本不愿去抓青蛙,可是疑心傅青纶有话要对林之若说,不好留下来阻碍,答应了一声,看了看林之若,便向程辉的方向走去了。 林之若向傅青纶伸出手:“把青蛙给我。” 傅青纶疑惑的把青蛙交到她手上,道:“小心,它滑熘得很。”却见林之若松开了手。那青蛙甫得自由,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略略呆了一下,便一下子蹿了出去,几个起落,眨眼间已经逃进最近的水泡里去了。 林之若笑道:“我们又不是没有东西吃,抓来玩玩也就罢了,何苦为这个伤生造孽?”她指着附近的稻田:“再说,青蛙专吃农田害虫,这丰收的果实里面,有它们的一份功劳呢。” 傅青纶在她身侧坐下,会心一笑:“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第35页 林之若微笑道:“可不是?程辉一来,就变成扰乱蛙声一片了。” 傅青纶看着江堤下面唐馨的身影,若有所思地道:“唐馨最近心情好像很不错啊。她在下面干什么呢?” 林之若笑:“她在捡河螺。明明都是软体动物,树狗她怕得要命,穿上个马甲她就喜欢得不得了,非拉着我去捡。我嫌弯腰头痛,在这儿给她把风,让她自己去了。” 下河湾一带的清风江水流缓慢,盛产河螺,因当地人并没有吃螺的习惯,任其自生自灭,繁衍壮大,数目非常之巨。不知道是前两天大雨,河水上涨,把水底生物沖了上来,还是河螺本来就喜欢晒太阳的缘故,靠近水线的河滩上密密麻麻地叮着很多螺,小的微不可见,大的仿佛婴儿拳头。唐馨心善,怕它们离开水时间长了会死掉,每只河螺捡起玩了一会儿,便扔进江里。 一阵微风拂过,带来唐馨清脆的笑声。傅青纶凝望着她的笑靥,道:“看来她已经爬出了陷阱。” 林之若随声望去,见李凯不知何时也已经下了江堤,正拿什么东西给唐馨看,有点迟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不过,这么快,我总是有点担心。” 傅青纶道:“唐馨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有很多人喜欢。她不会一直呆在原地伤心的,就算她想,别人也不会让的。” “这倒是。”林之若高兴起来:“唐馨是我所见过的最可爱最温柔最善良最体贴的女孩。就连我,都不忍心见她难过,会想尽办法,逗她开心,何况男生呢?”她斜睨傅青纶:“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这么狠心。” 那次林之若去请傅青纶为唐馨补习的时候,等于已经明白的拒绝了他。这些天来,傅青纶虽然坚持为唐馨补习,和大家一起玩笑,却始终有点尴尬。眼看着林之若在头痛中挣扎,又为歹徒所伤,明明心痛如绞,却依然只能远远守望,默默关注。直到唐馨渐渐变得正常开朗,他的心结才渐渐解开,开始轻松自然起来。此刻见林之若直言相诘,知道她也是因为唐馨的转变,才不再回避这个话题,反而高兴,诚恳地道:“我不是狠心。既然已经知道不可能,只好快刀斩乱麻。我是怕拖得越久,对她的伤害越深。” 林之若果然放过了他,笑道:“我明白这个道理。可是你没见到那些天唐馨的模样,那时候我恨不得拉着你殉葬。” 和你一起殉葬么?求之不得。傅青纶心中思量,却不敢出口。望着林之若,低声道:“我知道我对不起唐馨。以前我总觉得自己挺不错,你屡次指责我,我还不服。现在回头细看,竟然一无是处,既不了解别人,也不了解自己。累人累己,贻害不浅。这些天,我一直都很瞧不起自己。尤其是在你面前,才知道原来一个人,竟然真地可以一直低微到尘土里去。” 林之若很诧异他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安慰他道:“这事也不全是你的错,用不着全盘否定自己。其实你还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很好的朋友的。” “噢?”傅青纶眼睛闪闪发亮:“之若,告诉我你对我的真实看法吧。这对我很重要。无论多么残忍,我都能接受。” “我一向很佩服你,哪里说得到残忍呢?”林之若想了想,道:“你很聪明,领悟力强,闻弦歌而知雅意,和你说话,特别省力;你很有志气,又很有才华,将来一定会很有成就。只是你有时候不愿意和人交往,让人觉得有点难以接近。不过其实你的心地很善良。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对人很好,很照顾,很大度。程辉他们那么对你,你都不计较,还坚持帮助唐馨补习。我在省城的时候,如果没有你,我真地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傅青纶再也想不到,她对自己的评价,如此公允,又如此贴切,低声道:“你不再生我的气了?你愿意继续把我当朋友?” 林之若摇头:“我从来没有真地生你的气,也一直都把你当朋友。不但如此,我还很感激你,感激你照顾我,感激你不介意我以前对你的态度,还对我这么好,这么坦诚。” 傅青纶心中激动,强自抑制,生怕冒犯了她,一时竟说不出话来。林之若笑道:“其实你要问我的意见,就说明你不是一个真正冷漠的人。刚才孟繁星提起以前我曾经写过的一首诗,现在我把那首诗补足了送给你。”她拾起孟繁星留下的蒲棒,倒转来,用连接的一段精秆为笔,在地上一笔一划的写了起来。 傅青纶俯身看去,见是一首律诗,题目是“赠李白”: “劝君莫嗟行路难,日犹升落月缺圆。 观乎昼夜明生死,看罢盛衰见天然。 要当凌云鬚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 淤泥掩覆节历历,不须出水亦青莲。” 他痴痴地看着微笑的林之若,痴痴地咀嚼着她的话。“要当凌云鬚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是在劝我不但要志存高远,更要平易近人,和光同尘么?“淤泥掩覆节历历,不须出水亦青莲”,是说我们之间,虽然只能止乎于友谊,却仍然美好高洁,不逊色于男女情爱么? 然而,他真地能够做到止于友谊么?那是这世上他唯一深切渴望,却无法征服,无法获得的人啊。久久压抑的激情在心中澎湃。他想要伸出手去,想要抱住那个单薄的身影,紧紧地,密密地,没有间隙地,不容喘息地,直到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去。因为过于用力控制自己,他的手指深深抠进了身边的泥土,钝钝的痛楚从指尖传来,却尖锐地在心脏深处,引发了久久不息的回响。 晚霞渐渐暗淡下去,暮色缓缓氤氲而来。经过昨晚的争斗,下午的奔波,林之若有点倦了。她没有察觉到身旁少年的挣扎,把下巴放在膝盖上,望着江水边随风明灭的萤火虫,感受着夏天傍晚的清慡恬静,心旷神怡,默然不语。 番外---林之若的学究风度 因为写这篇文的时候,大家都觉得林之若学究气,不像十六七岁的少女,偶跑去分别问了小唐和小孟的原型(他们不知道这篇文的存在,保密)当年的感觉,下面是他们的回答: 小唐(大眼睛瞪得圆圆的):有么?我不觉得啊。之若说话又有意思,又有道理,我很喜欢听啊。咱们班那时候很多人怕她,我一开始也有点怕,后来走近了,才发现她人其实特别好,特别善良,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怕的。 小孟(狡猾的笑):那是因为我功力高超,胸怀宽广,能忍人之所不能忍啊。不然,怎么能娶得美人归呢。 (程辉在背后跳脚:“小孟,不要抢偶的台词!”) 偶又去访问林之若本人。 林:“你真的想知道我的看法?” 作者:“嗯。” 林:“你确定你想知道我的看法?” 作者:“嗯。” 林(倒了一杯咖啡,调整了成较为舒服的坐姿):“所谓学究,乃是学而不能究竟之谓也。我只是敏言慎行,好学深思。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此处略去500字)。至于大家为什么会怕我,我觉得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有三个原因。第一,……” 作者落荒而逃。 (画外音,小孟:现在知道我的痛苦和伟大了吧?) 中霄风雨扣西窗 一刀刺下,板寸犹自挣扎,手中的刀子亮晃晃的向她面门刺来。她右手下意识的拔出刀子,双刃相交,噹啷一声,板寸手中的刀子落地。刀一拔出,鲜血如箭迸射,喷上胸前,粘粘的,热热的,腥膻味浓重的仿佛有了实质,包围着她,让她渐渐窒息…… 林之若猛然惊醒,发觉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被子蒙到了脸上。她拉开被子坐起来,仍然觉得闷得透不过气来。身旁的唐馨鼻息细细,正睡得香甜。窗外淅淅沥沥,却在下雨,怪不得气压低郁。她轻手轻脚的爬起来,小心地把靠近自己一侧的窗子推开,将头靠上去,大口呼吸了几下新鲜清冷的空气。 昨晚的血案之后,她先是麻木,继而愤慨。待到冷静下来,又有点愧疚。毕竟,从小到大,她虽然常常打架,却从来没有真正伤害过任何人。手上第一次沾满鲜血,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震撼,以至于梦里也是一片浓烈膻腥。她望向几个男生所住的厢房,想起孟繁星温和的容颜,心中略略安慰。 一抬头,却见厢房窗前,葡萄架下,站着一个人影。她凝神看去,借着马棚的微弱灯光,只见那人长身玉立,英气逼人,正是傅青纶。他好像不知道冷似的,只穿着白天的短袖衬衫。虽然葡萄架遮去了大部分的雨水,仍然有滴滴答答的雨滴落下来。他不躲不闪,不知道在想着什么,一双明目,凝望着茫茫夜色,竟仿佛已经痴了。 如此星辰如此夜,为谁风露立中霄? 这一刻,她已经不知道,是梦里的板寸,还是眼前的少年,更让她内疚。 雨声淅沥,如泣如诉。两个少年,一个站在葡萄架下,一个靠在松木窗上,各自痴痴想着心事。马厩里正在吃糙的两匹枣红马,疑惑的抬起头来,望望这个,望望那个,见他们并不动弹,又低头继续咀嚼。 第二天吃过早饭,林之若走到院子里望天,只见阴霾全消,万里一碧,回头对程辉道:“昨晚放了你的田鸡腿,今天我赔你一道野味,如何?” 程辉脸上霎时放光:“我们要出去打猎?” 林之若失笑:“你电影看多了吧?我们去采蘑菇。昨晚下了一夜的雨,蘑菇肯定长出了好多。野生的蘑菇鲜着呢,市场上卖的,根本不能比。” 唐馨欢呼:“好啊,我还从来没有见过长在地上的蘑菇呢。” 程辉搓着手,跃跃欲试:“不错不错,少了点血腥,多了点诗意。老杜夜雨剪春韭,哪里比得上咱们夜雨采鲜蘑。” 众人开始准备。江致远尤其兴奋,两条小短腿跑得飞快,帮着林之若找出几只柳条篮,给众人一一分配,自己拿了最小的一个,挎在肩上。林之若对她道:“路远,又泥泞,你还是不要去了。” 江致远嘟着嘴,很不高兴:“我走得动。奶奶去南坡摘豆角,每次都带着我的。”见林之若仍然摇头,抗议道:“幼儿园老师教的歌里都说,采蘑菇的小姑娘,你们不带我,就不算采蘑菇。” 程辉忍住笑:“是,是。林姐姐和唐姐姐都是大姑娘了,不能算数。”见江致远居然感激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自己有欺哄小女孩的嫌疑,很是惭愧。 第36页 林之若蹲下来哄她:“你在家陪着爷爷奶奶,好不好?爷爷奶奶没有你在身边,会很寂寞的。” 江致远不好反驳,眼珠一转,抱住孟繁星的腿,仰着小小的脸孔祈求:“孟哥哥,你带我去,好不好?我走得动的。我还会唱歌给你听。” 孟繁星不忍心,向林之若道:“我们带上她吧?实在走不动,我抱着她。” 程辉赶紧将功赎罪:“就是,就是,带上她吧,我们几个男生可以轮流抱着。” 林之若屈服了:“好,不过到时候你熬不住,可不许撺叨我们远远减肥。” 一行人浩浩荡荡向村东走去。江致远牵着孟繁星的手,蹦蹦跳跳的在前领路。 唐馨拉了拉林之若的衣袖,故意落在后面,在她耳边悄悄道:“你看你家孟繁星,对小孩多有耐心。将来你们要是有了小孩,肯定特别幸福。” 林之若失笑:“学立体几何的时候,你总抱怨说没有空间想像力,怎么这种事情,你想像力就这么丰富了?一年之后,我们这几个人还不知道都在哪里呢,哪里就谈得到将来?” “以你的能力,还不是想上哪里,就上哪里。”唐馨看着林之若,忽然醒悟:“之若,你是不会为孟繁星改变自己的志愿的,是不是?” 林之若默然不答,过了一会儿,笑道:“你呢?你想上哪里?” “我也不知道。其实只要能考上大学,不让家里失望,上哪里我都无所谓。”唐馨有点黯然:“我大概就是你常常批判的胸无大志的女孩子吧。只要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是天涯海角,也是高兴的。如果喜欢的人不在身边,走到哪里,又有什么意思呢?” 林之若安慰她:“放心吧。像你这样可爱的女孩子,无论在哪,追求者都能排出几条街去,你只愁挑花了眼,还愁没人陪你到天涯海角?” 唐馨望着前面几个男生,低低嘆了口气:“要真是那么简单就好了。我真希望自己能有你的理性和潇洒,不必总为感情的事烦恼。” “像我有什么好?你这样的女孩,才是人间最亮丽的风景。有点烦恼也是正常的,不是说,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剧痛来换取么。”林之若笑道:“不过,这次你做得很不错啊。看你和傅青纶刚分手时那情形,我怎么也想不到,你这么快就能够恢复。有什么秘诀,教教我,说不定我以后用得着呢。” 唐馨低低的道:“说出来你不许笑我。其实,只要他在我身边,哪怕只是讲讲题,说一些无关紧要的闲话,我就觉得很满足,很欢喜了。原来爱一个人,不是一定要拥有他的。” 原来不是爬出了陷阱,而是放弃了爬的努力。林之若心下担忧,却故意调笑:“恭喜恭喜,你的境界又提升了一层。从衣带渐宽终不悔,到相看灯火阑珊处。不知道以后,他喜欢上了别人,又或者是离你很远,你是不是也跟着‘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唐馨苦笑:“我哪有那么厉害?也就是走一步算一步了。毕业之前,他不和别人在一起,就算是我的福气了。” 林之若望望傅青纶的背影,伸手揽住唐馨的腰,郑重的道:“唐馨,你这么善良,这一点福气,肯定会有的。” 在林之若的指引下,几个人转下大路,沿着杂糙丛生的小径向林深处走去。因为刚下过雨,糙叶上都还挂着水珠,把鞋和裤腿都打湿了。江致远早已经爬上了孟繁星的怀抱。程辉一脚踩进了泥中,苦着脸对林之若道:“我们这是上哪里啊?已经过了这么多树林,你怎么不进去?” 林之若笑道:“这一点辛苦你就受不了?还号称仰慕田园风光呢,整个儿一叶公好龙。”解释道:“蘑菇主要长在腐殖质丰富的林子中。这些田地中间的防风林太窄,叶子落下来就被风颳走了,形不成腐殖层,不适合蘑菇生长。我们要去的是连成片的林子,穿过这块地,就可以看到了。” 程辉从来没有在农村生活过,无力和她争辩,只好道:“你的地盘,你做主。不过,走了这么远,等会你得犒劳犒劳大家。你不是说这个时候花生和大豆特别好吃么,等会儿咱们弄点?” 林之若微笑:“没问题。” 当地盛产的蘑菇主要有白蘑和油蘑,每每大逾手掌。除了林之若,众人都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亲手把一柄柄肥硕厚大的小伞摘下来,放进篮子里,那种收穫的喜悦,实在是无与伦比的享受。唐馨尤其喜欢白蘑,鲜亮的颜色,亭亭挺立在绿色的糙地上,简直就是一幅美丽的图画,以至于她常常左看右看,就是捨不得摘,把程辉笑得不行。林之若怕弯腰头痛,只是提着篮子,微笑着跟在江致远的后面,以防她不小心掉进一些树被挪走之后留下的土坑里。 众人兴奋之中,一气穿过了林子,每个人都采了大半篮。依着程辉,还要向北搜索。林之若眼看太阳渐渐升高,摇头笑道:“也不能太贪心了。古人还懂得不能涸泽而渔呢,我们也得给别人留个念想不是?”召集大家到一棵亭亭如盖的老树下休息。因为大部分雨水都被浓密的枝叶挡住了,这里还相当干慡。众人席地而坐,把战利品一一拿出来比较欣赏,争执谁的最大,谁的最完整,谁的色泽最端正。 程辉把最大的蘑菇顶在江致远的鼻子上,见竟然盖住了她的小脸,笑道:“怪不得人们总说田家乐,农家乐。这丰收的感觉,比打游戏机单币通关还带劲。” 休息了一会儿,江致远不耐烦,拉着孟繁星去采野花,捉蜻蜓。林之若站起来,叫了程辉和傅青纶跟她去弄花生大豆,让唐馨和李凯收集一些比较干的枯树枝。 一连好几片花生田,林之若都径直走过,直到看见一片田中,一个农民正在拔糙,她才走进去,示意程傅二人等在地头。程辉远远眺望,只见她和那个农民说了几句话,又掏出钱包,拿了一些钞票塞给他。两个人推让了半天,林之若终于走过来,指着一片干枯的比较厉害的花生,让他们两个拔。自己却到旁边的豆田里拔了一些挂满豆荚的大豆秧,又收集了一些干枯的豆叶,一併抱了,和程傅二人会合返回。 程辉听她说豆叶是用来引火的,不由感嘆:“古人说煮豆燃豆萁,我还以为是类比呢,想不到果然如此。让它们同根相煎,你也太残忍了吧?” 林之若笑道:“这叫物尽其用。天地者万物之盗,万物者人之盗,你总听过吧?只把豆子吃了,剩下光秃秃的豆杆豆叶,就好像一家子中,小孩子都死了,只剩下老人,那才叫残忍呢。” 傅青纶赶紧制止两人:“你们要讽刺类比,好歹等我们吃完再说。这又煮豆又死人的,我们还怎么吃?” 因昨夜刚下过雨,干躁的树枝很难找。林之若把地表的杂糙附土扒开,露出下面一层比较干的泥土来,斜斜挖了一个坑,把豆叶点燃,先放细碎的糙根枯枝,把粗一些的架在外面烘着,居然也慢慢点起了一堆火。傅青纶注视着她一举一动,很是敬佩,问道:“你在这里住过很多年么?怎么好像对野外生活很熟悉的样子?” 林之若笑了笑:“我小学时候,寒暑假常常过来。乡下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表哥就带着我上山弄野味。我们还曾经用铁勺煎过蚂蚱腿呢,苏苏脆脆的,比唐馨那些小食品好吃多了。” 程辉闻言,就要起身去捉蚂蚱。唐馨皱着鼻子道:“你还真去啊。这样噁心的东西,你要是真弄了来,我以后再也不和你说话。” 程辉不服气:“林之若还吃过呢,你怎么还和她这么好?” 唐馨搂着林之若的肩膀,亲热地道:“之若是女孩子,你比得了么?她呼吸重了,那叫吐气如兰;她走路摔了,那叫弱柳扶风;她抓蚂蚱,那叫天真烂漫;她弄野味,那叫蕙质兰心。你跟着学一下试试。” 程辉见她神态言辞,宛然有林之若风范,向林之若道:“求求你,收了你的摄魂大法,把原来那个温柔可爱的唐馨还给我们吧。世上有了一个你这样牙尖嘴利的女孩,还不够悲惨么?” 唐馨摇着林之若,让她反击,忽见江致远奔过来,头上戴着一个杂色花环,手里却拿了一个白白的袋子一样的东西,不由得惊问:“那是什么?” 江致远把东西给林之若看:“姐姐,你看,这是那边大树下捡到的。” 林之若仔细端详,见是一个柳絮和杨花编就的口袋,口圆腹深,有如一个小型的酒罈子,拉了拉,坚韧而有弹性,认出是本地一种俗称“织鸟”的窝。当地人认为用这种鸟窝煮水喝,可以治疗难产及妇科疾病,所以颇有人愿意拿钱来换。不过,织鸟的窝总是安在最高大的树,最高远的枝条上,又牢固结实,很难弄到。估计是这几天接连大风雨,把鸟窝所依附的枝条刮断了,才会落到地上。她侧耳听了听,把手伸进窝的最深处,竟然掏出来一只鸟雏,羽翼未满,嘴角犹黄,虽然虚弱,却仍在呼吸。众人齐声惊呼。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幼鸟竟未摔死,这鸟巢的柔软坚韧,可见一斑。 这时候孟繁星也走了回来,也惊讶道:“原来这里还有一只。我们发现鸟窝的时候,旁边有两只小鸟,都摔死了,我把它们埋到大树底下了。树枝上有两只喜鹊那么大的鸟,一直在那里叫唤,也不知道是不是它们的爸爸妈妈。咦,这只还是活的!” 众人听了,齐齐拥到那棵大树下往上看。果然有两只鸟,似喜鹊而轻灵,在枝头盘旋往复,哀哀鸣叫。江致远拉着林之若的衣襟,乞求道:“姐姐,你把那小鸟送回到上面去吧。它爸爸妈妈找不到它,一定会很伤心的。” 唐馨也道:“好好的一家子,就这么散了,真是可怜。这小鸟离了父母,肯定活不下去。要是能送上去就好了。” 林之若打量着那棵大树,乃是当地最普通的白杨,树干虽然不粗,但是笔直向上,三米以上,才有第一棵枝丫。她小的时候常常爬树折榆钱,学武之后,身手更是敏捷。若在平时,这棵树简直不算什么。但是现在左臂受伤,不方便用力,上去或者不成问题,但下来却有点难度。 几个男生都是在城里长大的,盯着大树,暗自忖量。程辉第一个上来试验:“不会比五十个引体向上更难吧。”不料白杨树本来光滑,雨后略带湿润,更是滑熘熘的用不上力。他攀了几次,都是没多高就出熘了下来。 江致远刮脸羞他:“程哥哥真没用。” 第37页 程辉不服气:“这树根本就不是人能爬的。” 江致远撇嘴道:“狗熊才爬不上去。大哥和姐姐都能爬。我将来长大了,也能爬。”又摇着林之若的手道:“姐姐,姐姐,你爬上去,把小鸟还给它妈妈,好不好?” 林之若想了想,让李凯回去照看一下火堆,要了唐馨的手帕,从装着小鸟的鸟窝口两端穿过,打了个结,叼在嘴里,走到树下。孟繁星拉了她一下:“你胳膊上有伤,不要逞强。”她微笑摇头,示意他放心,伸出手臂,双腿盘住树身,交错用力,迅速爬了上去。 程辉目瞪口呆,见江致远沖自己扮鬼脸,还撑着嘴硬:“你姐姐这是进化不完全,出现了返祖现象。”好在江致远听不懂他的含义,倒也没有反驳。 众人仰头看去,见林之若的身影很快就没入了枝叶中。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重新出现在视野里,用手绢把鸟窝固定在在靠近顶端的一棵较大的枝丫外端。那两只大鸟见有人来,略略飞开,却并不远遁,绕着林之若手中的鸟窝上下盘旋,鸣声转急,大有催促焦急之意。 系好了鸟窝,林之若小心的沿着原路返回。到了最低的一根枝丫上,略略犹豫。根据她多年爬树的经验,向上时双腿承担了大部分力道,向下时却全靠双臂支撑才能控制速度,否则很容易擦伤。她打量着下面的地面,杂糙丛生,雨后尤其松软,见其他人都在看那两只老鸟是否回窝,只有孟繁星抱着江致远,焦急地望着她,沖他眨了眨眼,调皮一笑,双脚一蹬,向上纵起,一个前空翻,竟然直接跳了下来。 傅青纶被程辉拉着分析织鸟的认亲仪式,眼光一瞥,忽见林之若从空中落下,不及细想,冲过去伸出双臂,想要接住。林之若身在空中,无可躲避,结结实实的砸到了傅青纶身上,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好在她已借空翻消了一部分冲力,糙地又柔软,傅青纶只是沾了满身泥土,倒没有受伤。林之若摔在他身上,更是连污迹也不曾沾上一丝。她很不好意思,赶紧挣扎站起。 傅青纶听到程辉大声喝彩:“好个‘细胸巧翻云’!哎呀,变成了罗汉啃泥。”才知道自己做了蠢事,又是尴尬又是好笑,索性手腕一勾。林之若刚要直起腰来,被他一带,踉跄一下,又跌倒在他身上,面孔正压到他的嘴唇。抬眼一望,见他嘴角挂着一丝含义不明的微笑,倒像是小孩子恶作剧成功了一般,大是尴尬,也不管傅青纶仍然躺在泥里,爬起来自顾走开。 野菌山果奉客尝 唐馨踏前一步,似乎想要去扶傅青纶,却犹疑着停下了。程辉幸灾乐祸,袖手旁观。李凯闻声从火堆边赶来,看了一眼,又缩了回去。孟繁星无奈,只好放下江致远,走过去扶起傅青纶,帮他清理后背沾的糙叶泥土。 大家找了一个水潭洗了手,围到火堆边,团团坐定,纷纷拿了花生果和豆荚扔进火里。孟繁星见林傅二人神情异常,心里很不舒服。待第一批花生烧好了,先剥了一些给靠在他和林之若之间的江致远,又剥了一些,却递给了林之若。林之若添柴架火,手弄得很脏,回头找了一片干净的豆叶来接。孟繁星摇摇头,把手伸向她的嘴边,见林之若果然就在他的手里把几颗花生吃了,这才缩回手,倒仿佛那几颗花生都下了自己肚子一样,心中甜滋滋的。看傅青纶时,他正望着火堆出神,怔怔的不知道在想什么。转过头来,却见唐馨冲着他意味深长的笑,不由得脸上一热,赶紧低头拨火。 唐馨笑道:“我们也算得上是野餐了,应该玩个游戏。不如我们成语接龙吧。” 程辉却道:“成语接龙太老套了。我们来个新鲜的,比如……武侠故事接龙。这里有六个人,每人编一个人物。六个人物,用六种武器,相互攻击,看谁能活到最后。” 大家都来了兴趣,公推程辉作了活动总监。程辉沉吟一下,道:“咱们走古龙路线。情节不求真实,只求诡异。” 唐馨问:“什么叫古龙路线?” 程辉道:“七字真言:语不惊人死不休。” 林之若道:“惜字如金,挥行如土。句子越短越好,行数越多越好。” 李凯见唐馨仍然困惑,安慰她道:“很简单的。让程辉先说,等一圈转下来轮到你,你肯定有概念了。” 程辉开头:“风。” 李凯:“大风。” 傅青纶:“捲起黄沙漫漫。” 孟繁星:“沙中有人。” (程辉插嘴:“好,第一个人物,小孟,闪亮登场。”) 林之若:“男人。” 唐馨果然领悟了神髓,顺利接道:“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众人都笑,孟繁星红了脸。 “比人更漂亮的,是他手中的剑。”---程辉。 “剑长三尺三分,正是当年铸剑大师欧小冶的名作。”---李凯。 “色如清水,若有若无,杀人于不知不觉之间。‘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这把剑,便叫春雨。” “剑上一丝血痕,蜿蜒而下,一滴一滴,渗入黄沙。”---孟繁星。 “沙中赫然伸出一只手。” ---林之若故意学了恐怖故事的语气,又伸出一只手,在唐馨面前晃了一晃。 (程辉:“第二个人物。”) “指甲鲜红,腕上悬着一只碧绿的手镯。”---唐馨并不害怕。 “手在风中摇了摇,似乎在感受风向。”---程辉。 “周围黄沙渐渐隆起,突然四下飞溅。漫天黄沙中,飞起一个白衣少女。”---李凯。 “少女腰间,缚着双钩。‘江南飞春雨,塞北落秋霜’。这对钩专克刀剑,正是天下闻名的秋霜钩。”---傅青纶。 “秋霜钩所到之处,无坚不摧,恰如霜降之后,万物肃杀。”---孟繁星。 “吴钩明如霜雪,映出远处缓缓走来的一峰骆驼。”---林之若向唐馨微微一笑。 “骆驼上伏着一个黄衣女子。”---唐馨松了口气,感激的拍了一下林之若的手背。 (程辉:“第三个人物。”) “不见面容,只见一头长发随风飞舞,仿佛一片黑色的纱幕。”---程辉。 “发上缀着一朵金花,灿灿生光。”---李凯。 “骆驼是塞外罕见的白骆驼,鞍具饰品也都是黄金打就,上有西域胭脂国的宫廷标志。 看来骆驼上的女子,便是传闻中国破之后,携带宝库钥匙逃亡的胭脂公主。”---傅青纶。 “公主一动不动,不知是生是死。”---孟繁星。 “那朵看似普通富贵女子发饰的金花,却是武林中少有人知的一件暗器。金花一旦弹出,便会射出千百条细如婴儿头发的金丝,宛如金ju盛放,威力笼罩周围百尺之内。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这暗器,便叫‘百花杀’,是百花山庄的镇庄之宝。”---林之若。 “只是胭脂公主明明不会武功,这样可怕的暗器,怎么会簪在她的发上呢?”---唐馨。 “骆驼后面,跟着一个衣着褴褛的男人。”---程辉伸出了第四根手指。 “看起来明明已经五十岁,一笑却又好像不到二十。”---李凯。 “笑的时候露出一口牙齿,白得诡异,带着金属的闪光。”---傅青纶。 “他似乎生怕没有人注意,在漫天风沙中,还是不肯合拢嘴。”---孟繁星。 “所以江湖中人送了他一个外号:‘开口笑’。‘开口笑’的意思就是,他一开口,对手通常就再也笑不出来了。”---林之若。 “要请他开口一笑,起码要一千两金子。”---唐馨。 “而这次,护送胭脂公主,他却分文不取。”---程辉拍了拍胸脯。林之若低声道:“动机可疑。” “甚至还请来了他的好朋友,关外大侠李一刀。”---李凯。 “李一刀高高瘦瘦,有如一根竹竿,背上却背了一把极大的刀。”---傅青纶。 “这把刀黑黝黝的,毫无起眼,其实却是玄铁打就。”---孟繁星。 “这样一把威猛的大刀,却有一个温柔的名字,‘暗恋’。因为这把刀的刀法,就像未曾出口的爱意,明明在你的身边围绕,你却毫无感觉。”---林之若。 “李一刀一向在关外行侠仗义,若不是为了开口笑,绝不会万里迢迢,来到大漠。”---唐馨。 “李一刀为人谨慎,谦逊退让,一生之中,只拔过三次刀。”---程辉。 “现在,他却把手按到了刀柄上。”---李凯。 “因为一个人拦住了骆驼。”---傅青纶。程辉举起第六根手指。 “那人作书生打扮,头戴方巾,身穿青衫,和这莽莽苍苍的大漠风光,极不协调。”---孟繁星。 “漫天风沙之中,他居然轻挥摺扇,仿佛漫步在江南的杏花芳糙中。扇子上龙蛇飞舞,糙书十个大字:‘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哉’。”---林之若。 “此人正是邪派第一高手,黯然销魂扇。”---唐馨。 “销魂扇所到之处,女人伤心,男人伤命。”程辉拍了拍手:“好,到此为止,六大高手已经聚齐,分别是春雨剑,秋霜钩,百花杀,开口笑,暗恋刀,销魂扇。现在我宣布下面的规则:每个人都必须攻击另外一人,并且必须有合理的理由,直到剩下最后一人为止。”他指了指李凯:“从你开始。” 李凯义不容辞:“销魂扇曾被正派高手联合追杀,本来已经销声匿迹,这次为了胭脂国宝藏,居然现身在大漠。眼见他伸手去拉胭脂公主,暗恋刀倏然出手,乌黑的刀身有如毒蛇,无声无息的缠上了他的脖子。” 傅青纶胸有成竹:“销魂扇并不还手,身子向后疾退,扇子张开,猝不及防的攻向旁边观战的秋霜钩。原来他早已查实,那骆驼上的胭脂公主乃是假的,是为了引开别人的视线。真的公主,却是那个长途独行的白衣少女。” 孟繁星从容应战:“扇子离少女很远,就被一柄色如清水的长剑拦住了。剑如春雨,招如春风,无孔不入,顺着扇柄就滑上了他的手腕。” 林之若加入战团:“寒光乍起,秋霜钩闪电般盘旋一周,漫天黄沙中,飞起一颗大好头颅。销魂扇被春雨剑缠住,无法抵抗,竟然就此送了性命。” 第38页 傅青纶不甘心:“销魂扇临死一击,扇子脱手飞出,箭一样射向春雨剑。” 见孟繁星忙着给江致远剥豆荚,林之若代为应答:“春雨剑百忙之中,一个凤点头,躲过了扇子,头上的毡帽却被掀开。长发披散下来,竟是淡淡的黄色。西域人发色与中原有异。原来他才是倾国倾城的胭脂公主。” 唐馨异军突起:“突然,一朵巨大的金色ju花在空中冉冉盛开,千百条金线四面激射。百花杀名不虚传,众人纷纷倒地。这黄衣少女是中原百花山庄庄主,武林盟主唐文沖的独生女儿。她奉父命假扮胭脂公主,就是为了把这些觊觎宝藏的邪派高手引出来,一举歼灭。连那开口笑和李一刀这样素有侠名的人物,都撕下了虚伪的面具。”她拍手而笑:“战斗结束。正义战胜。” 林之若竖起拇指:“高,真是高。” 程辉嘿嘿一笑:“开口笑从地上爬起来,嘴里咬着几根金丝。这开口笑极其工于心计,他早知道公主乃是假的,只撺叨李一刀上前,自己却全身穿了铁甲,连牙齿都带着银套,躲在一边,静观其变。百花杀出其不意,又沾着剧毒,众人都躲不过,唯有他却是不怕。黄衣少女正在得意,一时不防,被他扑近身子,一口咬住咽喉。”他张牙舞爪,作势扑向唐馨,唐馨赶紧躲到林之若怀里。 林之若搂着唐馨,道:“开口笑杀了百花杀,便去搜胭脂公主身上的藏宝图。胭脂公主躺在地上,眼见是死了。那白衣少女倒在她身上,背上插满金丝,看来是公主的侍卫,临死犹在护主。他咧嘴一笑,暗自嘲弄这侍女的愚忠,弯腰去拉她的尸体。笑容未敛,一丝猩红冒出他的眉心。胭脂公主冷冷看着他倒下,春雨剑上,一丝血痕,蜿蜒而下,一滴一滴,渗入黄沙。” 程辉还想说话,傅青纶摆摆手:“得了,这就算结束吧。要是每个人都再爬起来一次,那得啥时候能完啊。” 程辉不服气:“这要是就死一次,怎么能叫武侠小说呢?” 林之若笑道:“你概括的真精闢。老实说,不到最后一页,我从来不敢判定一个人是好是坏,是生是死。只要作者想让一个人活,跳崖一定有奇遇,中毒一定有解药,筋脉断了可以再续,武功废了可以重练,就算是被大卸八块,乱刀剁碎,那也是带着面具的替身。” 程辉道:“就算到了最后一页,也没有用。指不定啥时候就蹦出来一个续集,原来真死又变成了假死。” 孟繁星道:“好了,咱们又不是真写武侠,太血腥了,还怎么吃东西?这花生大豆还剩这么多呢,再烧,就要糊了。” 众人这才意识到光顾着构思情节,忽略了手边的食物,赶紧用树枝把火里的东西往出扒拉。只有江致远听不懂他们的故事,一直扯着孟繁星给她剥花生,吃得心满意足。 刚成熟的花生黄豆鲜香无比,大家吃得一干二净,仍然意犹未足。程辉让林之若再去弄一些。林之若摇头道:“这又不是正餐,吃个新鲜就算了。如果吃得太多,回头做蘑菇,你们就吃不下了。”众人想起一上午的劳动成果,兴致又高昂了起来,商量着蘑菇怎么个做法。 林之若指挥几个男生把火熄了,看他们拿湿泥压灭了最后一丝灰烬,笑道:“你们那些做法都华而不实。依我说,这些蘑菇放在咱们手上,不过是生生糟蹋了。咱们上果园去找我舅妈,让她按农村的做法,拿白菜和五花肉,炖上一大锅,保管你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咬下来。” 大家都同意,于是各自提了篮子,向江超夫妇承包的果园走去。江致远来的时候精力充沛,回去的时候却无精打采,赖着让孟繁星抱。程辉等人几次要替换孟繁星,她都不肯。程辉忍不住逗她:“你这么喜欢孟哥哥,过两天孟哥哥回江城了,你怎么办?” 江致远道:“我去江城找他玩。” “可是孟哥哥总有一天会娶媳妇,会陪着孟嫂嫂不陪你,怎么办?” 江致远肯定地道:“孟哥哥陪我,不陪孟嫂嫂。” 程辉道:“不会的。你看,你大哥现在不就是呆在镇子上陪你嫂子,不陪你了么?” 程辉随意一个比方,却恰好触到了江致远的痛处。江志学结婚之前,是住在家里的。每次江致远来奶奶家,都是他陪着玩耍。现在江志学搬去了镇上,江致远整天陪着两个老人,甚为孤单,是以见孟繁星温和耐心,和江志学有三分相似,便抓住不放。听程辉这样说,觉得形势大为不妙,低头思量了一会儿,搂住孟繁星的脖子道:“我嫁给孟哥哥,他就只能陪着我了。” 众人大笑。林之若道:“远远,你想清楚,你要是嫁给孟哥哥,就得整天陪着他,像嫂子和大哥一样,不能再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住在一起了。” 江致远反覆比较了一下,觉得还是更捨不得家人,很是遗憾,把脸藏到孟繁星的肩窝里,闷闷地不说话。 程辉向林之若道:“你怎么专门煞风景呢?人家说宁拆三座庙,不破一门婚。远远和星子只差十多岁,正是最佳年龄搭配,将来要是成了,岂不是一桩美谈?”又向江致远道:“远远,你再考虑考虑,要是不嫁给孟哥哥,等孟哥哥回了江城,你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江致远仔细考虑了很久,忽做惊人之语:“我让姐姐嫁给他。那样,我每次看到姐姐,就可以同时看到孟哥哥了。” 大家都忍俊不禁,唐馨更是笑得弯下腰去。程辉却一本正经地称赞道:“远远真了不起,能想出这么聪明的办法。” 孟繁星本来已经酸软的胳膊,重新生出无穷力量,把江致远胖胖的身子又向上抱了抱,觉得怀里这个小大人似的小女孩,实在是世界上最可爱的负担。 到达果园的时候,已近中午。江超夫妇热情地招待了他们。舅妈拿了蘑菇,立刻赶回去做饭,临走嘱咐他们在果园多玩一会儿,尝一尝刚成熟的海棠。 林之若从舅舅手中接过洗好的海棠果,依次递给众人,到程辉时却道:“我有个谜语给你猜。熟透了的海棠果,打一人名。” 程辉拿起一枚果子,一口咬下去,贊道:“果然是糖心啊糖心。” 下河湾一带盛产的海棠,外皮光滑红艷,内里甜美多汁,因为糖分含量极高,靠近果核的部分呈半透明状,当地人称为“糖心”。 林之若微笑道:“你不是让我还你一个唐馨么?现在这里有成千上万个,你随便观赏,任意品尝。” 这个时候正是海棠果成熟的季节。一排排的果树上,挂满了星星点点红艷艷的果实,整个果园,就像大自然精心准备的一场丰盛华美的盛宴,让人心中涌出无可形容的喜悦和满足。果树都不高,伸手就可以摘到。只有顶端的才需要用梯子。一群少年坐不住,纷纷拿了篓子,去帮江超摘果。唐馨甚至拿了一枚海棠果别在头发上,远远望去,仿佛红宝石一样,闪耀着晶莹的光彩。 林之若奔波了一上午,头痛得厉害起来,站立不住,悄悄退到江超看林所住的土屋中去休息。 孟繁星摘了一会儿,发现林之若不见了,向果园边上的小屋望去,却见傅青纶正从里面走出来。他把唐馨和程辉摘的都倒进自己的篓里,藉口去送海棠果,跑到小屋中一看,林之若果然躺在简陋的床铺上,正闭目养神。他一边把篓里的海棠倒进麻袋,一边故作不经意的问:“我看到傅青纶刚才过来了,你们说什么呢?” 林之若坐起身来,从他的篓中摸起一枚海棠,擦了擦,咬了一口,诧异的道:“明明是糖心,怎么这么酸?” 孟繁星大为窘迫,赶紧转移话题:“你是不是又头痛了?还是躺着歇一会儿吧。” 林之若依言躺下。小屋没有窗子,通风甚差,很是闷热。孟繁星见她额头沁出细细的汗珠,拿了旁边的蒲扇,坐在她身边扇了起来。林之若向他感激的一笑,闭上了眼睛。凉风习习,颇为舒适。渐渐的,她鼻息均匀,久久不动,竟然睡着了。 孟繁星停了扇子,仔细端详着熟睡中的少女,见她眉端微蹙,似乎梦中也在忍受着痛楚,又是怜惜,又是疼爱,忍不住伸出手去,指尖从眉心沿着她细长而转折分明的眉线轻轻抚过。刚到一半,林之若忽然睁开眼睛,目光清亮的望着他。他吓了一跳,触电一样缩回了手。林之若却只是向他微微一笑,又闭上了眼睛,恢复到之前沉睡的姿态。 过了许久许久,孟繁星还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怦怦,怦怦,仿佛寂寞千年的山谷,对第一个来访者的脚步,激动而惶恐的绵绵回音。 特大喜讯 公历2007年3月4日,旧历丁亥年元宵佳节,本文人物唐馨的原型之一,喜得千金小猪,特此恭贺! 也藉此机会,感谢各位读者的关注和留言。坦诚地说,没有你们的鼓励,这篇文根本就不可能坚持到现在。鞠躬,再鞠躬,三鞠躬! 最初动念写此文,是在2006年12月某天。夜深忽梦少年事,虽然不至于梦啼妆泪红阑干,却也颇多感慨,不能成眠,遂提笔写下了第一,二,三章。当时正在jj追看所谓新派女子武侠,于是便註册为作者。发泄了心头一点感慨之后,酣然睡去,好多天没有来看。 后来在jj首页搜索过几次,都找不到自己文章,索性放弃了。不料有一次偶然登陆,发现有人留言。记得特别清晰,第一个留言的是ivy,第二个是yin,都温言鼓励。老实说,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她们是怎么从浩浩文海中找到我这篇文的。要知道当时我自己都找不到,唯一的办法是用作者身份登陆。一时游戏之作,居然有人欣赏,我意兴遄飞,不可遏止,一气写了第四到九章,并且一次性发了上来。 因为是半回忆性的意yin之作,一直都是想到哪写到哪,好在情节简单,不至于出大的纰漏。在这里,我集中一次性的回答网友们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 1.关于天才少女:晋江文里的天才少女,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多了去了,已经雷满为患。而且很多文里,除了作者主观的强调和配角的弱智衬托,女主的一言一行,实在看不出究竟有何超人之处,小白乎,天才乎,实难分辨。所以这篇文章里,我特意小心翼翼,避开渲染女主天才的许多描写,包括很多现实中真实存在的细节,以免引致小白之讥。 举几个小例子:竞赛培训的时候,老师碰到棘手的难题,常常课前叫林之若进教研室对答案,乃至上讲台代为讲解。一中传言,如果某位老师上课讲错了,林之若便会冷笑,以至于老师们上课见到林之若微笑,便流冷汗,云云。林之若在街上书摊租小说,会有老人趋近警告,曰如此聪明,不要用在这些杂书上。林之若偶然肠胃感染,在厕所呕吐,一刻钟之后,便被叫到校长办公室,接受校长大人的亲切询问。所以林之若头痛之后,天才折翼,其痛苦和挫折之感也倍于常人。 第39页 但是要写一个真实生动的林之若,便不能完全避开她的聪明,学识,以及独立特行之处。因而女主仍然不免“天才少女”称号,作者也无可奈何,但求虽天才而不小白就是了。 2.关于原型及其结局:虽然文中人物大都有原型,但既然是小说,便有其虚构之处。概括言之,林之若,程辉,李凯原型各一人。唐馨原型有两人。林之若当年曾言,若合此二人优点,则美丽可爱温柔浪漫俱全,可做少女典范。而今此二人各有美好爱情及家庭,其中一人更是新近当了母亲。孟繁星和傅青纶原型各有三人(其中各有一人是美男子,而且长得有点像。呵呵,现在想来,中学时代,美少年还是挺多的)。目前众人都很幸福。 3.关于虐与不虐:有一位网友说得好,现实生活中的故事,哪有不虐的呢?所以虐还是要虐的。有人说,所谓命运的悲剧,就是性格的悲剧。这话很有道理。现实中,每个人被虐的地方都不同。重情的为爱受伤,心高的因志蹉跎。不虐,便不真实。不过,作者写此文目的之一,在于弥补遗憾,所以大概不会虐得太重,也就是轻轻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那个,其实是想带也带不走,汗)。 不知不觉,已经写了十四万字。笔拙意钝,少年情怀,何尝描摹一二? 当年载酒同游,朝夕聚首,而今天涯流落,相逢难期;当年娇红嫩粉,豆蔻春风,而今绿叶成荫,子将满枝。临风怀想,怅然追思,不知今夕何夕。 然而佳人佳事,如何可以埋没尘埃?须知人意,薄于云水,佳会更难重。 双双丽影被斜阳 开学第一周就是地区的数学选拔赛。出了考场,林之若不去食堂,迳自出了校门,从小贩手里买了两个千层苏饼和一瓶汽水,又在附近的书摊上租了一套武侠小说,沿着江边向郊外走去。 一中本来就来江城的边上。她一直走到一片荒野里。这片地虽然靠近江边,但是土质贫瘠,没有经过人工整理,只长了一些奇形怪状的杂树。有一棵老柳树就长在江沿上,粗壮的树身斜斜倒向江水。丝丝缕缕的枝条瀑布一样的垂泻下来,像少女的多情的发丝,临流照影,摇曳生姿。上一中不久,林之若就发现了这个地方。晚饭之后,唐馨不在身边时,常常带了一本书熘出来,坐在柳树的枝丫上看。此处远离大道,人迹罕至,是一个绝好的读书所在。 林之若爬上大树,找到自己最喜爱的宝座,是横斜在江面上的一根粗大树杈,被许多垂下的细枝笼罩,有清风之吹拂,无骄阳之肆虐。她把手中的塑胶袋挂在侧枝上,翻开了书页,一边享受午餐,一边意yin神功盖世,啸傲江湖的武侠世界。 直到翻过最后一页,她才恋恋不捨的抬起头来,看了看太阳的方向,估计下午的课已经上了一半了。刚刚因为专注入神而忽略了的头痛,突然汹涌袭来,益发难以忍受。在小说的麻痹和缓冲之后,她终于不得不面对自己的问题。 卷子一收上去,林之若就知道,自己一向最自负,最引以为傲的数学,将风光不再。她最初头痛,是在化学夏令营期间。她本来就并不喜欢化学,而且化学的学习很大一部分依赖理解和记忆,是以她虽然受了头痛的影响,不能发挥全力,却也不觉得遗憾。直到暑假里温习数学竞赛的资料的时候,她才意识到,头痛带给她的,是怎样天崩地陷的改变。 林之若是一个极其喜欢思考和钻研的人。题目越难,她就越有兴趣。要是一时解不出来,便连吃饭走路都想着,不找到答案,决不罢休。有一次,她盘腿坐在教室前的花坛上想一道空间几何问题。晚自习的铃声响了,同学们纷纷涌进教室,她却泰然高坐,一动不动。前往各班监督自习的老师们都扭头看她。班主任于明雷也不进教室,就站在门口目不转睛的盯着她。 一中的纪律很严,于明雷尤其严格。他以身作则,要求全体同学不得迟到早退。程辉有一次睡懒觉,过了早自习时间还没有到班级,被于明雷冲到寝室,从被窝里揪出来,用路上折的一根鸽蛋粗细的柳条,狠狠抽了一顿。类似的事情发生了几起之后,班上最调皮捣蛋的学生,在于明雷面前,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见于明雷最心爱的学生公然和他对峙,同学们都兴奋起来,一个个扯长了脖子往外看。唐馨觉得要是换了自己,被这么多道目光集体扫射,早就体无完肤了。林之若却恍如不觉,直到终于想通了,才站起来,拂了拂衣上的灰尘,悠悠然走进教室。经过于明雷身边的时候,见他正凝望自己,还向他浑若无事的一笑,仿佛她是踏着铃声进来的一样。更绝的是,于明雷居然回以一笑,跟在她身后走进教室,照常巡视自习,解答问题,而且态度温和,不见一丝愠色。 事后,林之若才从唐馨的口中,知道自己引发了怎样的猜测。而唐馨也无比诧异的了解到,原来让林之若迟了半个小时才上晚自习的,不过是一道连竞赛培训班都还没有讲到的题而已。 可是头痛仿佛一个突然而来的魔咒,改变了一切。王子的灵魂被囚禁进青蛙的身体,大闹天宫的英雄被压倒在五行山下。高强度长时间的思考,曾经是她生命中最自由最惬意的享受,现在却变成了人鱼公主刀尖上的舞步,每分每刻,都是折磨。严重的时候,除了剧烈的痛楚,眼前还会出现闪电一样的白光,甚至是短暂的失明。 从小到大,林之若都是随心所欲,任性而为,不惮于挑战权威,抗争命运。可是直到这一刻,她才知道,在真正的命运的手里,自己不过是即将干涸的水洼里一尾无知的小鱼,蹦跶的越欢,死的越快。 一个暑假下来,无论她怎样努力,预定好的复习材料,才看了不到三分之一。而在考场上,有很多题明明有线索可循,却怎么也无法跟踪糙蛇灰线,找到深藏于世外的古洞镜天。一再强迫自己思考的结果,是意识开始在痛苦的碾磨下抽离,开始产生了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仿佛她不是真正的活着,仿佛那呼吸,那心跳,那痛苦,那辗转,都不是切近的发生在她身上,而是来自一个遥远的,模糊的地方。仿佛呆在教室里的只是她的身体,而她的灵魂已经游离,在冷冷的旁观这一场悲欢离合。 为了抵抗那种深入骨髓的悲哀和挫败感,林之若选了最白痴最意yin的小说来看。文中的主人公孩提时代全家被杀,身负血海深仇逃出,被隐居海外偶履中原的三位高人所救,传了武功,又把三个人和起来二百多年的内力输入他体内。十几岁就成了绝世高手,一出道就天下无敌,手携绝代美少女,把杀父仇人逼迫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她曾经对这样的情节不屑一顾。认为就算意yin,如此成功,全靠运气大神的垂青,并无半分自身的努力,实在没什么意思。 可是,难道她生来就有的聪慧好学,便不是运气的垂青,上天的赐予么?为什么失去之后,却如此痛不可言? 很多幸运,拥有的时候,我们毫无知觉。以为理所当然,以为必然如此,而且永远如此。只有被生生割离之后,才会有一点点领悟。原来剥去命运所赠的华衣,我们都不过是浮在浩渺无涯的时空之海中的一个赤裸的灵魂,一无所有,一无所据。 也只有这个时候,我们才肯仰望星空,才肯谦卑,才愿意向真理和永恒俯首。 而此刻的林之若,突遭巨变,仍在痛苦的漩涡里挣扎辗转,无力抽离。她越想越恨,无法排解,突然捧住树干,用头顶一下下撞上去。她激愤之中,颇为用力,树身震得簌簌发抖,垂在周围的柳枝四下舞动,仿佛女巫毒蛇变成的头发,纷纷复活了一样。 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诧异而焦急:“之若,你在干什么?” 林之若低头望去,扶疏枝叶间,露出孟繁星秀雅的脸庞,正向上凝望。被喜欢的人见到了自己最狼狈的一刻,林之若第一个反应,是一头扎进下面的江水里。要不然,能爬到更高枝叶更密的地方,躲开他的视线也好。残存的一丝理智让她没有动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以攻为守:“你不上课,跑到这里干什么?” 孟繁星沿着倾斜的树身爬了上来,靠在她身边的树干上:“你下午没来上课。我问唐馨,她说你中午就没回寝室。我担心你出事,所以来看看。” “我能出什么事?”林之若自嘲的笑笑:“够胆子骚扰我的,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呢。” 孟繁星道:“他们虽然躺在医院里,可是难保他们的同党不会找你报复。” 林之若笑道:“这个你不用担心。因为是强姦案,警察要保护受害人隐私,我所有的个人资料都是严格保密的。除了有限的几个人,根本就没人知道我牵涉在这件事当中。要不然,我一上学,同学们还不得把我当怪物似的参观欣赏?” 孟繁星道:“还是小心为上。那两个歹徒总是认识你的。他们总有一天会出院,要是万一碰上了,就不好了。” 林之若故意皱着眉道:“真要碰上了,的确是个麻烦。我不知道还能不能下得了手,再把他们送进医院一次。” 孟繁星劝道:“你不要大意。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林之若笑道:“其实能死在他们手上,未尝不是好事。我投胎转世,重新为人,说不定就不会头痛了。再不然,我从现在起勤修佛法,争取临死神智清明,朗鉴万里,还可以超越人道,跳出轮回呢。” 孟繁星道:“你可以不把自己的生死放在心上,可是别人呢?如果你出了事,你爸爸妈妈,外公外婆,还有,……关心你的朋友,会有多伤心,你想过没有?” 林之若敛了笑容,道:“我开玩笑而已。我向党和人民保证,一定贪生怕死,祸害千年。”见孟繁星还想说,赶紧转移话题:“这里这么隐秘,你怎么找到我的?” 孟繁星道:“我找遍了学校,还有附近的几家店铺。后来想起有好几次看见你一个人往这个方向走,就试一试。我没想到你会躲在树上,刚才其实已经走过了,正要往回走。要不是你弄出那么大动静,我还发现不了。” 林之若笑道:“看来你很有当侦探的天分啊。” 孟繁星疑虑的望着她:“你刚才是不是在拿头撞树?” 林之若见躲避不开,索性信口开河:“是啊。我刚刚看了一本武侠小说,在照着口诀,练铁头功呢。” 孟繁星自然不信:“武侠小说里的描写也能当真?拿头撞树,那得多痛啊?” “既然叫武功,肯定是有诀窍的,不会很痛。”林之若狡猾一笑:“要不然我教你,你也试一下?第一步功夫很简单的。” 第40页 孟繁星半信半疑:“好。” 林之若给他腾出空位,指点他坐在靠近主干的树杈上:“挺直腰背,收肩空腹,头前下倾三十度,目光和这道树疤平齐。好,现在开始。先深吸一口气,要用腹部肌肉。屏气凝神,要灵台空明朗照,毫无杂念,专心体会这口气在体内的运行。让这口气沿着身体躯干一路向下,到檀中,气海,丹田。感觉身体鼓胀充满之后,再让气息疏散到四肢,一直到最微细的脉络,让它鼓荡冲击,舒展扩散,以至于上至头顶,下至足心,都微微发热。好,撞!” 孟繁星按她的指示,一一照做,果然一头撞了上去。这个高度,树干虽然细了不少,也仍然有碗口粗细,被他撞得剧烈摇晃。他诧异的摸了摸头,道:“果然不怎么疼。这是什么小说里写的?” 林之若一本正经的道:“小说里也就写个名字而已。还真的告诉你练功方法?这是滨州武术学校一个教练,以前曾经在少林寺呆过,偷偷告诉我的。据说这是少林七十二秘技之一的铁头罗汉功。入门最易,全靠苦练。只要持之以恒,可以练得头顶硬逾钢铁。回头你可以教教程辉他们。没有树,撞床柱也行。”见孟繁星老实的点头,她几乎就要忍不住笑出来,好在头很痛,便把头抵在身边的树杈上,藉机掩住了面孔。 孟繁星道:“你总不会为了这个逃课。是不是上午竞赛累着了,头痛得厉害?” 林之若道:“是啊。所以我逃课,是有正当理由的。你跟着逃课,却不应该。” 孟繁星道:“第七节是政治,第八节是自习,都没什么关系的。” 林之若摇头:“于老师的铁腕政策,无论什么课,无故缺席,一律严惩。你不怕他回头收拾你?” 孟繁星无奈,只好实话实说:“我实在是……太担心你。就算呆在教室里,也没法学习。” 林之若心中感动,却正色道:“我这是第一次逃课,但大概不是最后一次。而你,必须答应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孟繁星低声道:“我不能减轻你的痛苦,但至少可以在你难受的时候陪着你。” 林之若道:“你不要对我这么好。我无以为报。” 孟繁星道:“你能高兴一点,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林之若摇摇头:“你跟着我逃课,我怎么高兴得起来?打个比方,头痛就像是病毒,逃课就是传染性感冒。一个人得了病,应该立刻隔离,才是对自己对他人最负责任的做法。你若是因为我,影响了成绩,岂不是让我负疚终生?” 孟繁星道:“你早就影响了我的成绩。原来在四中,我的成绩只是中上水平。如果不是你,我便不会那么努力,也根本就进不了快班。你想想,咱们四中原来多少比我学习好的人,都挤不进来。” 林之若凝视他半晌,仍然摇头:“那是不一样的。一个人想要向上,总会找到动力。不是我,也会有另外一个人,或是另外一件事。别说我不能居功,就是能,也不代表我就有资格拖累你。父母给予了子女生命,尚且不能收回,何况你的成绩,本是你的努力?” 孟繁星自知口才远不及她,沉默半晌,只是道:“我是心甘情愿的。” 林之若坚持:“你要答应我,以后决不为我逃课,否则,”她想了想,道:“你和我,便作老子所提倡的小国寡民吧。” 孟繁星问:“什么意思?” 林之若正色道:“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孟繁星见她极为认真,只好不情愿地点了下头。 林之若犹不满意:“你发誓。” 孟繁星顺从的道:“好,我发誓,从此以后,决不再为林之若逃课。否则,让她一辈子不理我。” 林之若这才嫣然一笑:“这就好。不过,不逃课也可以帮我。这个周末,我就有一件事要你帮忙。” 周六下午,孟繁星被程辉等人拉去打篮球。林之若在教室找不到他,便来到操场,站在球场边上,向孟繁星招了招手。孟繁星正在篮下防守周正阳,一眼瞥见林之若,赶忙跑过去。周正阳做了一个假投篮动作,不料无人拦阻,假成了真,球进了篮,自己还一脸愕然。 林之若见孟繁星背着阳光跑来,在自己面前立定,额上还挂着一层细密的汗珠,既不询问,也不意外,就那样温和亲切地看着自己,仿佛自己把他从球场上叫出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心中忽然生起一种很异样的感觉。仿佛这个修长俊秀的少年,是自己很亲很亲的一个人。仿佛她可以随时随地,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把他召唤到自己身边。这样的亲密温馨,她即使是和父母关系最好的时候,也没有体会过。 上午落了一点微雨,秋风已经略有凉意。可是,这个错觉,却比最和煦的春风还要温暖,直吹到她心底深处。林之若定了定神,方微笑着道:“我有点事要去市里,你能陪我么?” 孟繁星点了点头,跑去和程辉他们交待了一声,无视他们诧异的目光,拿了自己搭在篮球架上的外衣,和林之若走出校门。 林之若带着他换乘了两路公共汽车,到了城市另一边一处相对贫困的住宅区。她没有说明目的地,孟繁星便也不问。直到拐上一条比较僻静的街道,见前后无人,林之若才道:“被我打伤的那两个人,家就住在这一带。我带你来,是想让你替我给他们每家送五百块钱。” 孟繁星吓了一跳:“为什么?” 林之若嘆了口气:“我下手太狠,心中总是愧疚。回到江城之后,我去过一趟公安局,了解了一下他们的情况,知道他们都是无业游民,家里也都不富裕,光手术费就差不多倾家荡产了。等出了院上法庭,还不知道会怎么判。这些钱是我自己参加各种竞赛赚来的,反正我也用不上。虽然帮不上多少忙,总是我的一点歉意。” 孟繁星道:“既然这样,你怎么不託警方转交?” 林之若道:“那怎么可以?要是让人知道,强姦未遂案的受害者,居然同情匪徒,以后谁还遵纪守法?人们本来就爱捕风捉影,听说这种事情,谁肯相信我是因为下手过重而不安,还不知道传出多难听的话呢?我本来想自己女扮男装来的,怕露出破绽,后患无穷,才叫了你的。” 孟繁星仔细打量,这才发现林之若今天穿得和平常很不一样,是普通的牛仔裤配一件深蓝色男式夹克,加上短短的头发弄得乱七八糟,粗粗一看,宛然就是一个男孩。 林之若从衣兜里掏出两顶当时在社会青年中比较流行的鸭舌帽,自己戴了一顶,把另外一顶按到孟繁星头上,道:“你这气质容貌,一看就是学生。把帽舌压低一点,说话走路,也尽量放粗鲁些。”指着路旁一栋破旧的楼房道:“伤了脾的那个叫蒋志军,住这楼二零四。父母已经离异,跟父亲奶奶住在一起。他父亲是蹬三轮的,这个时候不是在拉客,就是在医院照顾他。他奶奶人老糊涂,你上去按门铃,也不用进门,就说是蒋志军的朋友,听说他现在急需钱,特意来还以前借他的五百块。信封上我写了假名字。你只要把钱隔着铁门递给她就行,别讲礼貌,无论对方问你什么,都别回答。” 孟繁星接了林之若用牛皮信封装着的钱,跑上楼梯。果然如林之若所预料,是一个苍老憔悴的老婆婆来开门。他依计行事,老婆婆倒没起疑,接过钱查了查,就收下了。他本来有点惴惴不安,只是林之若计划周详,不便反驳,只好硬着头皮上阵。见如此顺利,精神一震。 林之若见他不到五分钟就完成任务,很是高兴,拉着他转过街角,道:“另外一人叫王喜强,父母都是下岗工人,开了一家饮料批发部,是夫妻店,两个人估计一个去医院照顾儿子,一个看店。你进去之后,甭管看店的是谁,问明是王喜强的家人,就说还钱,扔下信封就走。他们就算怀疑,信封里装的是明明白白的钞票,不会不要的。” 林之若远远停住,孟繁星进了店,见看店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双眼红肿,神情黯淡,暗暗可怜她的境遇,故意做出莽撞的样子,把信封拍在柜檯上,道:“这是我还强哥的钱,你收好了。”见那女子既震惊又厌恶的望着他,赶紧转身出了门。 了结了一桩心事,林之若很是轻松。回来的时候最后几站地,不肯坐车,要慢慢走回去。见到路边有卖雪糕的冰柜,拉着孟繁星去买。连挑了青苹果,冰红茶,大红果三种口味,贪婪的攥在手上。孟繁星付钱,那摊主见是一张十元的钞票,不愿给找,搭讪着道:“你光给弟弟买?自己也挑一个吧?” 孟繁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林之若忍住笑,向摊主道:“再拿一个和露雪,哈密瓜口味的。”和露雪较贵,一个顶林之若手里的三个,对一般的学生而言属于奢侈品。摊主笑道:“当弟弟的真懂事,知道心疼哥哥。” 林之若待孟繁星拿了找零,拉着他跑出十几米,两个人相对大笑。 她把和露雪塞到孟繁星手上,学着江致远的口气,细声细气的道:“哥哥,你吃。” 孟繁星心神荡漾,微笑着剥开了包装纸。他吃东西甚是文雅。林之若却左右开弓,风起云涌。孟繁星才吃到一半,她三根雪糕已经全部报销。 孟繁星道:“又没人和你抢,吃得这么快干什么?小心冰着肚子。” 林之若抹抹嘴,道:“你不知道,肚子里越冰,越是舒服,好像脑袋都清凉了一些,头痛也不那么厉害了。而且,吃得快还有一个好处。” 孟繁星这才知道她买雪糕的缘由,甚为怜惜,听她说到一半,没了下文,转头问道:“什么好处?” 林之若觑他不备,夺过他手中的半支和露雪,笑道:“就是不但不会被别人抢,还可以抢别人的。” 孟繁星又好气又好笑:“你要是还想吃,我再给你买就是了。用得着出这种招数么?” “你不知道,抢来的东西特别香甜。”林之若三口两口消灭了那半支和露雪,把杆扔进垃圾箱,舒服的嘆了口气:“被纵容的感觉真好。”她偏过头看着孟繁星,一脸顽皮:“以前和妈妈上街,我只敢偷偷流口水,从来都不敢和她要东西,更别提边走边吃了,能被她唠叨死。还是哥哥好,无论弟妹多任性,都忍着受着,宠着惯着。” 孟繁星听着她笑语嫣然,心神震荡,低声道:“只要你不嫌弃,我这个哥哥,会一直,一直,一直宠着你的。” 第41页 林之若望着他,慢慢敛了笑容,道:“我永远,永远,永远也不会嫌弃你的。”想了想,又加上:“就算有一天,我嫌弃了自己,也不会嫌弃你。” 两个人不再说话,默默并肩向校园走去。夕阳从背后照来,在他们身前的街道上,投射出两个长长的偎依着的影子。 晚风吹拂,带来远处隐隐约约的歌声。林之若忽然想起不知道在哪里听过的一首歌里的几句: 长长的长街,一直到未知的天边 长长的故事,一直到未完的童年 长长的辫子,印在你灰色的唱片 常常的要走,常常要伸出手 遮住脸 明日山岳两茫茫 孟繁星不知道,他和林之若之间的关系,究竟该如何定义。 自己的心事,是明明白白的。可是,林之若的心思,却实在难以猜测。如果说她无心,两人单独相对时,那一份甜蜜温馨,难道全是自己的幻觉么?而且,同学们谈笑玩闹的时候,林之若目光流转之间,总是会在他的脸上略略停顿。那样热切凝注而又清澈似水的注视,常常迫得他转开目光,或是低下头去。 可是,如果她有意,却又始终如此疏离。她照常上课下课,散步的时候,不是唐馨陪着,就是独自一个人。偶尔也会逃课,租了小说到校外去看。而孟繁星迫于承诺,再也不敢出去寻找。 两个人之间唯一的秘密,便是帮林之若送钱的那一次出行。回来的时候,程辉等人百般拷问,要他招供林之若叫他出去所为何事。连傅青纶也一反平时大家开玩笑时置身事外的态度,关切疑惑的看着他,驻步等待他的回答。孟繁星因林之若让他保密,闭口不答,心中隐隐有一丝欢喜和骄傲。 程辉追问不出,绕着他转了几圈,又摸又拍,又凑上鼻子来到处嗅。孟繁星失笑:“你警犬啊,闻什么呢?” 程辉出语惊人:“我闻闻你有没有被林之若占便宜。你这样老实的人,落到她手里,万一失了处男之身,我怎么向你父母交代?” 孟繁星红了脸。周正阳惊笑:“没听说处男可以闻出的?” 程辉道:“这你就没有经验了。男女体味不同,有了亲密接触,就不是原来的味道了。”他放开孟繁星,拿手在鼻子旁扇了扇:“比我们连打三场的汗味还臭。难不成林之若叫你去当苦力了?” 傅青纶摇头笑笑,自顾走开。其他几个男生却一哄而上,让程辉交待,他哪里得来的经验,是不是亲身实战过。 孟繁星闻闻自己身上,大热天的,来回挤公共汽车,所去的住宅区又是全城最脏最乱的,身上果然沾了一股难闻的酸臭。见众人都围着程辉听他信口胡吹,赶紧熘出去洗澡换衣。想着刚才的情形,松了口气之余,又有一丝失落。 不知道是他平时的形象太过老实乖巧了呢,还是林之若在众人心目中实在是高不可及,既然林之若没有再单独找过他,也就没有人再怀疑他们之间会有暧昧。尤其是林之若因为头痛,变得懒洋洋的,找不到丝毫沐浴在爱河的痕迹。本来因为练过武,就算打瞌睡的时候都正襟危坐,现在却毫不顾惜自己的一身白衣,不是把脑袋靠在旁边的墙壁上,就是半趴在桌子上。本来就不怎么学习,现在更是公然看起课外书来。连书皮都懒得包,花花绿绿的封面,肆无忌惮的在老师眼皮底下招摇。 班里同学偷偷摸摸看课外书的大有人在。于明雷老师的策略,是一旦发现,立刻没收。偏偏于老师对林之若特别宠爱,竟然视而不见。有一次,程辉看漫画入了神,被于老师突然袭击缴获了,很不服气的道:“林之若还看武侠呢,你怎么不管?” 于老师悍然答道:“林之若看武侠也是学习。你行么?” 全班噤声。的确,林之若明明整天看小说,可是每次考试,不论全校统考,还是临时测验,成绩都好的一塌糊涂。这一点,连傅青纶都不敢和她比,其他的同学,干脆连仰望都懒得仰望了。 自此班里同学被老师没收了象棋小说什么的,往往找林之若前去讨还。其实于老师没收的东西,即使不去要,顶多过几周,也就还了回来。但只要林之若肯承认那是她的东西,于老师即使明知道她在代人受过,也立刻把东西交给她,决不耽搁。 林之若的改变,在其他同学眼里,不过是所有竞赛都完结之后的放松。就连唐馨,也只是认为她不过是熬不住头痛,益发懒散罢了。可是,孟繁星却从她的神态举动上,隐隐嗅出了一丝自暴自弃的味道。 忽然想起在两人之间,最为温馨默契的时候,林之若说过的一些话。 “你对我这样好,我无以为报。” “即使有一天,我嫌弃了我自己,也不会嫌弃你。” 当时只觉得甜蜜,没有注意她神情中那一丝淡淡的忧郁和自嘲。现在细细回味,却让他越来越不安,乃至于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为什么她无以回报他的感情?为什么她觉得有一天,她会嫌弃她自己? 他生活一向平淡,从无大起大落,和身边大多数同龄人一样,最奢侈的愿望,不过是通过诚实的努力,一点点地改善自己的境遇,因而无法体会林之若翱翔云霄,骤然折羽的痛苦。而他随和宽容的个性,更不能理解林之若那种轻蔑生死,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烈。 可是林之若最初和最终吸引他的,正是她身上这种不一样的,带着叛逆性的光芒,让他知道,这世界上,在饮食男女,名利纷争之外,有别一种生活,有别一种嚮往,高尚,激烈,超越平庸和琐碎,仿佛崑崙片玉,折射生命最晶莹和璀璨的光彩。 他无论如何,不能眼看着这片照亮他生命的玉石,被命运的大手,轻轻击碎。 正在他半宿未睡,冥思苦想寻找开解林之若的办法的时候,林之若的生活,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第二天早操,照惯例,先要宣布一些学校的重要通知以及决定,比如本周卫生评比的流动红旗花落谁家,哪些同学打架闹事,予以警告处罚等等。孟繁星因为睡得不好,也不在意,只是低着头等着做操的音乐响起。突然,大喇叭里传出林之若的名字。他精神一震,侧耳倾听,原来是林之若和傅青纶分别获得全省化学、物理竞赛特等奖,接到本省中学生奥林匹克委员会的通知,邀请他们前往省城大学,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冬令营,为全国奥林匹克作准备。 孟繁星的心扑通一下,霎时沉入了万丈深渊。他早就想过,终有一天,林之若会振翅高翔,飞出他的世界。可是,只要这一天还没有真的到来,只要林之若还在他的身边,他便始终不能不存有一线希望。他不是成功考入了一中,成功追随着林之若的脚步,进入了快班么?也许将来,他可以和她到同一座城市,进同一所大学。尽管不肯对自己承认这一点,他却无时无刻,不在为这一目标而努力。 可是所有的努力,抵不过天赋的差别。分别的时刻,竟然来得如此之快,如此猝不及防,让他手脚僵冷,如坠冰窖。难道陪伴在林之若身边,和她比翼双飞翱翔远游的,永远都只能是那个傅青纶,那个他不愿意去比较,却不得不嫉妒,优秀得近乎完美的男孩? 早操一结束,林之若和傅青纶就被于老师叫到了办公室。望着一青一白两个修长的身影并肩隐没在办公楼的大门之后,孟繁星心情低落,黯然神伤。回到座位上,提起笔,盯着刚刚发下来的语文模拟训练题,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下去,反覆几遍,终究没有明白是什么意思。 傅青纶很快就回来了,带回了竞赛培训之后的条件:一旦在全国取上名次,将会保送清华北大相关专业。就算取不上,也会保送省城大学基地班,直读博士。也带来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林之若拒绝前往省城参加培训,理由是她不喜欢化学,宁愿留下来参加高考,不愿意前去培训。 江城是一个过了气的小工业城,经济和教育都不发达。由于师资和设备的限制,一中虽然特别组织了快班,但每年竞赛,至多不过在省里拿个二三等奖。加上虽然年年有人报考清华北大,却十来年都没有人考上过,一中始终不能评上全省重点中学,成了历任校领导的一块心病。 今年居然有两个人竞赛出线,校方自然喜出望外,如何能任由林之若放弃这大好机会?此后的两天里,班主任,校领导,纷纷出动,对林之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胁之以威,诱之以利。 对于江城的大部分学生及父母来说,最大的渴望,不过是能考上大学,能离开这个落后的小城,找到一份衣食无忧的工作。因为专业兴趣这样虚无缥缈的大题目,放弃保送一流大学的机会,对他们来说,简直和食不果腹的饥民,居然还挑剔红烧肉的味道不正一样不可思议。程辉听了林之若的理由,悻悻地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孟繁星关切的询问林之若:“你真的只是不喜欢化学?可是你化学又学得那么好?” 唐馨道:“就是。保送清华北大,那是多少人想都不敢想的啊!”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问你们,如果你家很穷,你偶然结识了一个财雄势大的异性,他/她向你求婚。你并不喜欢对方,但是家里人贪图富贵,一致劝你接受,你干不干?” 大家相顾失笑。傅青纶道:“怎么能这么比方?靠裙带关系往上爬,会被人瞧不起。可是这次机会,你完全是靠自己的能力争取来的,那怎么一样?” 林之若道:“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专业选择本来就和婚姻一样,某种程度上,是影响终身的。咱们不考虑别人怎么看,就说自己的想法。” 唐馨摇头:“我不干。不喜欢对方,过得不会开心,钱再多有什么用?” 孟繁星凝视着林之若,李凯望了一眼唐馨,都跟着摇头。 程辉却道:“当然要娶。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放过?男人奋斗一辈子,为啥?说到底,是为地位和女人。两者得兼,傻瓜才不干。就算不喜欢那个女人,有了财富权势,天下美女,还不是任我予取予夺?” 唐馨道:“你也太功利了,难道对自己的感情喜好一点都不考虑?” 程辉一本正经的道:“就是因为考虑了自己的感情,我才更要这样做。能娶到自己真心爱慕的女人的男人有几个?我喜欢她,她不喜欢我。她喜欢我,我又不喜欢她。好不容易两情相悦,还有种种现实的障碍,不是棒打鸳鸯,就是两地相思。就算排除万难,修成正果,没钱一样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弄不好还得打官司离婚。所以啊,发展才是硬道理。一个男人,没有成功的事业,便不该娶他最爱的女人。如果不能娶最爱的女人,娶谁又有什么分别?当然要挑最有利的了。” 第42页 唐馨笑道:“你总有歪理。但是咱们不是讨论你的婚姻问题,是讨论之若去不去培训的问题。按你的理论,之若应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自己嫁出去再说?” 程辉道:“那又不一定。我刚才说的,是就我自己的情况而言。人穷志短,能有个像样的地方接收就笑得合不拢嘴了,还敢挑挑拣拣,说什么喜欢不喜欢?林之若什么人啊,那是皇帝的女儿,根本就不愁嫁不出去。她喜欢什么专业,就选什么专业,就算不保送,还不是照样考清华北大?” 林之若摇头道:“你太抬举我了。无论是竞赛,还是高考,都是有风险的。不然,校方也不会施加这么大的压力。” 孟繁星关切地问:“那你不同意,校方怎么说?” 林之若苦笑:“还能怎么说?当然是找家长。我爸打电话给校长办公室,说支持我的选择,都不行。校领导非要他亲自来一趟。” 此事一夜之间,轰动一中。林之若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以讹传讹,后来竟然变成“那个不肯保送北大的女生”。林谦诚到达的下午,校领导请他吃饭,于明雷和林之若作陪。一行人从操场穿过,引得万人瞻仰。教学楼里每一层窗子后,都挤着一排黑压压的脑袋。 孟繁星从来没有见过林谦诚,也跟在程辉后面向外看,只见校领导身边,走着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男子,沉静大方,儒雅从容,无论容貌气度,都一眼看得出林之若的影子,虽然素不相识,却让他心中感觉无限亲切。 酒席之上,校领导殷勤劝请。林谦诚久经风浪,不动声色,先详细询问女儿的情况。听说了林之若得病经过,大为震惊,要求立刻带林之若回上海详细检查,竞赛也好,高考也好,容后再说。于明雷赶紧把省城三院专家的诊断结果转述给他。林之若本人也反对,觉得病情并无可疑之处,重在休养,不愿意千里往返奔波。林谦诚本来对女儿是否参加竞赛,并不介意,任由女儿自行决择。此时考虑到她的病情,也支持她放弃培训。因为竞赛培训的学习强度,远较高考复习为重,容易加重病情,反而影响了高考。 校领导见白费了若干唇舌气力,仍是这样的结果,很是失望。最后还是于明雷提出了一个办法,把本年度高考的考题拿来,在教研室对林之若当场测试。她每答完一科,也不必检查,立刻由相应的科任老师判卷。林之若三个多小时答完了五份卷子,累得瘫在桌子上动弹不了。还没有缓过劲来,成绩已经统计出来,她的综合成绩竟然远远高过一中本届状元,超出了全国最好大学的录取分数线。于明雷以此解除了林之若父女的后顾之忧,指出林之若参加竞赛培训只需尽力而为,并非背水一战,就算因为头痛不能取得名次,依然可以回来参加高考,也依然有把握考上最好的大学。而且省城三院就在省城大学附近,林之若要复诊,远比在江城容易得多。 林谦诚被于明雷说服,作为家长拍板同意林之若前去参加培训。林之若回到班级,把经过跟大家说了,嘆道:“于老师真不简单。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绝招啊。” 程辉诧异的看了她一眼:“你才知道?于老师那就是修行千年的老狐狸。” 唐馨拉着林之若的手,道:“之若,那你自己愿意去么?” 林之若摊开手:“愿意,当然愿意。进可攻,退可守,公费去省城游玩三个月,我还有什么理由反对?” 唐馨搂着林之若的脖子,很为她高兴。大家也都受了感染。傅青纶似乎尤其开心。虽然没有说什么,神情间却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 望着微笑的林之若,孟繁星心中空荡荡的。真的就要这样分别,真的就要从此云水相隔了么?那个他默默关注,倾心相爱的女孩,真的就要从此飞出他的世界,走向他无法追随,无法陪伴,甚至无法关心,无法窥伺的别样的天地中去了么? 即将来临的别离,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勇气。第二天下午一下课,孟繁星就守在校门口。见林之若从食堂出来,和唐馨说了两句话,便一个人向校外走来,他插在兜里的手握成了拳头,汗津津的,自己却毫无察觉,脚步顿了一顿,迎上了踏着金色斜晖漫步而来的林之若。 今夕共此灯烛光 林之若依着江边那棵大柳树,看着缓缓东流的江水,和沿着江堤走来的少年。 他手中拎着一个很大的盒子,颀长的身影略略倾侧,映着天边暗红的云彩,四野深碧的糙木,仿佛一卷移动的彩画山水。 一对晚归的燕子从水边掠过,剪刀也似的翅膀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形。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蛐蛐的叫声,如清水般荡漾开来,声声歌着流年短促。 林之若深深吸了一口气。多么美好的傍晚,多么美好的时光!所以才会有夸父逐日的传说吧,耗尽生命中所有的能量与热情,也要挽留那一抹亮色。 孟繁星走到林之若面前,站定,见她目不转睛的望着自己,脸上红了红,低下头,把手中的盒子放在地上,解开包装,却是一个水果奶油蛋糕,上面橘黄色的奶油写着‘生日快乐’。乐字的右下角,还点缀着一朵鲜红的奶油玫瑰花。 林之若有一丝惊讶:“你约我来,是给我过生日?” 孟繁星点了点头,在糙地上面对林之若坐下:“昨天是你的生日,是吧?你不让我逃课,只好今天给你补过了。”见林之若欲言又止,又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过生日,觉得对母亲和孩子来说,那都是痛苦的一天。可是,我希望从今天起,你会觉得,生命的开始和延续,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林之若凝望着他,默然不语。孟繁星接着道:“我过生日时,你曾经在送我的书上留言,感谢我带给这个世界的光明与温暖。同样的,今天,我想要告诉你,你的存在,无论你愿意与否,也已经照亮了许多人的生命,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你过得如何,快乐不快乐,已经不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 林之若望着他,惊奇不已。这么羞涩温和的一个男孩,昨天主动约自己出来,已经让她大感意外;而见面之后,开口就是这么严肃的一篇话,竟仿佛已经知道了这几日她心头萦绕不去的阴影,特地来开解她似的,更让她既感动又尴尬,一时说不出话来。 孟繁星从掏出两盒彩色的小蜡烛,温柔地道:“过去的十七年,我没有能够陪你庆祝。可是,我相信每一年,你都有很多快乐的,值得纪念,值得庆祝的事情。我和你一起回顾,好不好?就算我给你补过以前的生日。” 林之若益发诧异:“怎么回顾?” 孟繁星笑了一下,在蛋糕上插下一根蜡烛:“这是你生命里的第一个年头。那时候的你,还是一个粉嘟嘟的婴儿,和所有的婴儿一样,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感到无限新奇,给父母长辈带来很多的欢笑。” 林之若微笑:“说得老气横秋的。其实你还不是一样?看你现在的模样,小的时候一定跟洋娃娃似的,特别可爱。” 孟繁星笑道:“我没说不一样啊。我妈妈说我小的时候,是小区里所有婶子大娘的宠儿。好多人上赶着跟我订娃娃亲呢。” 林之若想像着他婴儿时代的模样,惋惜地道:“只可惜那时候我不认识你。不然,我爬也要爬过去,先霸占了再说。” 孟繁星笑道:“你现在霸占也不晚啊。” 林之若从来没有听过他这样大胆的玩笑,心中一动,探究的目光落在他脸上。 孟繁星不经意间吐露心声,反而把自己吓了一跳,一霎那,心旌与柳枝齐摇,双颊共晚霞一色。他赶紧低下头去,插上第二根蜡烛:“你开始摇摇摆摆地走路,呢喃不清地学话,开始和身外的世界交流。这个时候的小孩,是妈妈的心尖宝贝。每一个在母亲怀里长大的孩子,都曾拥有过世界上最深切最温柔的慈爱。只可惜我们长大之后,便不记得幼儿时代的一切。” 林之若俯视着那根蜡烛,若有所思,默然不语。 连着插上三根蜡烛,孟繁星柔声道:“在乡下的时候,你外婆说,你小时候特别聪明,三岁能背乘法表,四岁能背唐诗,五岁便会解鸡兔同笼的问题。那时候的你,是全家的骄傲吧?” 林之若侧头想了想:“可能吧。我也不是很清楚。五岁之前的记忆,都很模糊了。唯一有点印象的,好像是有一次在爸爸的办公室,大家都来逗我,给我出各种题目。一位叔叔还悄悄把我的辫子系在椅子上。我要出去找爸爸,一迈步,就被绊倒在地,连椅子都翻了。大家哈哈大笑。我很不高兴,回家就吵着剪头发。其实妈妈很喜欢我留长头发的。她早晨无论多么忙,都会拿梳子细细地给我梳头,编很多可爱的小辫子。” 孟繁星微笑道:“你妈妈是因为喜欢你,才会花很多心思给你打扮啊。只可惜你从小就那么倔强,不对你心意的,便不肯留意,很容易错过生活中一些小小的乐趣。” 林之若想了想,自己也笑起来:“我是有这个毛病。”她调皮地向孟繁星一揖:“多谢孟老师提醒,我以后一定注意。” 孟繁星拿起六根蜡烛,插成一排:“六岁到十一岁,你上小学。你这样的性子,决不会默默无闻,一定有很多趣事。可惜我和你不在一个学校,没有机会知道。希望以后,你会慢慢讲给我听。” 慢慢讲给他听?林之若心中一震,借着暗淡下去的暮色,细细审视孟繁星的面容,却见他毫无异常,看来只是随口说出,并无深意。可是,正因为漫不经心,随口而出,反而让她更加心动神摇,让她觉得,这个少年和自己一样,很久很久以来,已经在心底深处,把对方当成了最亲密的人。那种亲密,已经酝酿如此之久,那个愿望,已经潜伏如此之深,所以在最不经意,最不设防的时候,便自然而然流露出来。 孟繁星没有觉察她的心绪起伏,慎重地插上了第十二根蜡烛:“这一年,我认识了你。” “你认识了我?” “是啊。初一你是在三班吧?我就在隔壁的四班。我们的任课老师都是一样的。不过,我认识你,不是因为老师们上课总提起你的大名,也不是因为你考试竞赛总是第一。那时候,我对成绩还没有什么概念。我认识你,是因为你是学生会的纪律委员,负责检查间操纪律。很多男生因为逃间操,都曾经被你训斥过。同学们给你起了个外号,叫‘灭绝师太’。” 第43页 林之若有点尴尬:“有那么夸张么?当时我还觉得自己很尽职尽责呢。” 孟繁星笑道:“当年你明明个子矮矮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就让人心里打憷。那时候,我一看到你就绕路走,生怕不小心犯在你手里。 “怪不得我不认识你呢。” “是我不敢让你认识。”孟繁星又插了一根蜡烛:“初二你升了职,不再管间操,大家那个高兴。当时程辉分到我们班,用了两句很酷的词来形容,到现在我还印象深刻。” “什么词?” “奔走相告,弹冠相庆。” 林之若嘿嘿笑了:“我就知道他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孟繁星道:“那时候你在一班,我们在八班,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不过还是能听到有关你的传言,都是说你有多拽的。比如说,你不交作业,和老师拍桌子对着吼,考试半个小时交卷,作文没有老师敢给评分,等等。” 林之若骇笑:“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孟繁星道:“虽然是传闻,也可见你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一般而言,女生无论干什么,都是成群结队的。只有你,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我经常看到你一个人在操场上走过,目不斜视,好像什么都看不进眼里去似的。 林之若自嘲地一笑:“不是我不想成群结伙,是没有人肯和我成群结伙啊。” 孟繁星微笑:“现在我当然知道。不过当时,我的确相信你是个极其骄傲自负,难以接近的人。那个时候,我无论如何想不到,有一天,我会和你……靠得这么近。” 林之若心头暖暖的,见他插上了第十四根蜡烛,抢先道:“这个生日,很值得纪念。因为这一天,我认识了你。” “这一天,你认识了我。”孟繁星不由自主地低声重复了一遍,抬眼看着林之若。 林之若听着他语气中无限激荡缠绵之意,竟也失去了一向的镇定从容,微微低了头,双颊也热了起来。 晚风吹拂,暮色渐浓,仿佛厚厚的灰纱,把两个人笼罩在这个小小的,只有对方的天地里。 过了许久,孟繁星才低声道:“原来开学那天,就是你的生日。” 为了摆脱暧昧尴尬的气氛,林之若故意笑道:“是啊。你还送了我一份别致的生日礼物,把我撞了个仰八叉,还洒了满身的水。” 孟繁星也笑了:“当时我别提多害怕了。撞上谁不好,撞上这个全年级最恐怖的人物,以为你不知道怎么惩罚我呢。想不到你一句话都没有说,反而是看起来挺温柔的唐馨,狠狠训了我一通。那时候我就想,这人啊,真是不可貌相。” 林之若想着当日的情形:“是程辉他们跟在你后面吧?你回去的时候,我听到他们哄堂大笑,笑什么呢?” “还能笑什么?程辉他们本来躲得远远的,生怕你一怒,连他们都怪上。看到是唐馨出头,又转过头来,嫉妒我有艷福,后悔自己怎么没有跑在前头。” 林之若抿嘴乐了:“这倒的确是他的作风。” 孟繁星道:“从那之后,我开始仔细观察你,发觉你其实和大家传说的很不一样,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嗯,这话我爱听。”林之若调笑他:“怎么个很好很好法?” 孟繁星想了想,腼腆地笑了:“我不会形容。总之,你心地很好,很纯真,对人也很坦诚,很亲切。不过,你好像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太注意身边的事情,言辞又厉害,观点又奇特,不了解你的人,就很容易产生误会。” 林之若很是感动:“原来那个时候,你已经是我的知己。” “其实,你对我的影响很大。”孟繁星低下头,道:“我本来一直都是混混沌沌的。可是,初三那一年,因为你,我好像突然开始会思考,会想很多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学习上也开始认真起来。” “可惜没有酒。”林之若笑道:“我们这也算惺惺相惜吧,应该干一杯才对。” 孟繁星又插下一根蜡烛:“高一的生日,你是在滨洲度过的。你出了那件事,我很为你担心。后来你回来了,变得更加坚强开朗,我又很为你高兴。其实,听说你去滨州的时候,我虽然很诧异,但是又好像意料之中,仿佛知道你遇到这样的事情,就一定会这样做似的。就算不是去滨洲,也会有别的一种激烈的抗争方式。” 林之若有点意外:“老实说,事情发生之前,我自己都想不到我会这么反应。你怎么判断的呢?” “只是直觉。你即使在最安静的时候,也给我一种刚烈不屈的感觉。就好像一头虎,就算蜷着,你也知道那不是一只大猫。” “厉害,厉害。怪不得我爸都佩服你呢。”林之若打量着他:“识人之明,也是一种天赋吧。我就没有这种本领。你以后应该做和人打交道的工作。商场也好,官场也好,前途都不可限量。” 察觉到她语气中的严肃和诚挚,孟繁星羞赧地低下头,心头却因为这份盛赞,而涌起一股希望的热潮。他又插上一根蜡烛,道:“其实,在大家心目中,你才是真正的前途不可限量。而你,又是那么地意气风发,神采飞扬。我最喜欢看你微笑的样子,好像整个世界都在你手中。你什么都不怕,什么都可以做,又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无所谓。如果能一直看到你的这个样子,即使我就是你并不在乎的世界的一部分,我也会很高兴很满足了。” 林之若头痛之后,一直挣扎在痛苦的漩涡里,还没有机会追思往事。此刻听到孟繁星的描述,想起头痛之前,自己无拘无束,纵横书卷的生活,悠然自得,舒适快意的心境,黯然无语。 孟繁星插上最后一根蜡烛,直视着她:“今天,我陪你一起庆祝你的十七岁生日。你每天头痛,数学竞赛又没有考好,可能会觉得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可是,我想你知道,生命是一个机会,是无限的可能。也许有很多痛苦,却也可能有更多快乐。而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有一个人,愿意,并且恳求,你和他分享,希望以后你的每一个生日,都能陪在你身边,和你一同庆祝。” 鼓起勇气,说完这番话,孟繁星心怦怦乱跳,等着林之若的回答,却见她只是怔怔望着自己,不知道在想什么,既不说话,也不动弹。他暗暗嘆了口气,拿起火柴,把蜡烛一一点燃。一团团小小的橘黄的火焰,在暗沉的暮色中跳跃着,仿佛一颗颗燃烧的心脏,放射着可以照亮整个世界,温暖整个世界的光芒。 摇动的烛光里,孟繁星俊秀的脸庞,忽明忽暗,仿佛午夜盛放的昙花,在最阴暗冰冷的时刻,倾尽生命最美的风华。无可抗拒,不容挽留。林之若深为感动,凝望着他的脸庞,再也不肯移开目光。 孟繁星柔声道:“来,许个愿,吹蜡烛。” 林之若想了想,道:“愿这个世界,不再有生老病死,怨恨贪痴,爱无别离,所求能得。”她长吸了一口气,鼓腮吹出,所有的烛火跳了一下,一同熄灭。 世界霎时沉入黑暗。直到眼睛适应了淡淡的月光,两个人才发现对方正在凝望自己,都不好意思地一笑。 孟繁星道:“你这个愿望,我怎么听着,跟课本上那句‘愿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差不多?你还真有古人风范。” 林之若笑道:“杜甫是穷怕了,以为人有了大屋子住,就会开心。其实,人的欲望复杂着呢。飢思食,渴思饮,饱暖了想空闲,空闲了吧,又嫌寂寞难耐。所以人啊,註定了是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思的什么,反而不重要。” 她仰起脸庞,望着柳枝后的一弯新月,轻轻地道:“你对我的好意,我都清楚。你嫌我对你冷淡,我也知道。我妈妈出事的时候,你曾经说,所爱之人的沉默,比误解和争吵更伤人。这话我一直记着。现在,我可以明明白白告诉你,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渴望亲近一个人,渴望得到他,触摸他,想得心都痛了,要用很大很大的力气,才能控制自己。可是,越是渴望,我就越怕,怕我会辜负了你,怕有一天,你会后悔。” 孟繁星只觉得心一直提上来,以至于喉咙发紧,嘴里有淡淡地腥咸味,连声音都颤抖了:“为什么?” 林之若心疼地看了他一眼,狠了狠心,道:“头痛之前,我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会那么辛苦地追求爱情。我总觉得,一个人多好啊,自由自在。就算是喜欢一个人吧,就像喜欢明月清风,有的时候尽情欣赏,没有的时候也无所谓,何必非要带回家,占为己有呢?”她的声音变得苦涩:“头痛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一个人软弱的时候,总是希望可以抓住什么东西,希望自己喜欢的人,能一直陪在身边。就好像溺水的人,哪怕抓住一棵稻糙,一根浮木也是好的。可是,这对你是不公平的。” 见孟繁星张口欲语,她摆手阻止:“我知道,你会说,你是心甘情愿的。但是,我不能接受你这样的牺牲。如果我把你拖下水,影响了你的成绩,你的前途,我怎么能安心呢?如果我健康时不肯回应你,一生病便滥用你的柔情,抚慰我的伤痛,这样的自私,连我自己都要鄙视自己,又怎么配得上你这么好的人,这么纯的感情呢?” 孟繁星温柔地凝视她:“就这样?” “什么就这样?” “你的顾虑,就是这样?” “这样还不够么?我……”林之若的话遽然中断。孟繁星突然探身过来,嘴唇在她脸颊上轻轻一碰,又闪电般缩了回去。 那一剎那,仿佛电流通过全身,所有的细胞都变得兴奋,所有的感觉都被激活。爱情如此奇妙,只是这一轻触,已经是人世间最美妙最强烈的感觉。 天地忽然安静了下来。江水拍打着江堤的节奏,晚风吹过柳叶的轻吟,糙丛里昆虫的鸣唱,都变得那么清晰,那么响亮。 过了许久许久,孟繁星才平缓了心跳的频率,轻轻道:“之若,我不是想冒犯你。我只是想你知道,并不是只有你,才是那个溺水的人。能陪在你的身边,也是我梦寐以求说不出口的渴望,是我能想像得到的最巨大的幸福。只要你不嫌弃我,无论你走到哪里,哪怕是天涯海角,我也会尽我最大的努力,追随你的脚步,陪伴在你的身边。你在哪里,哪里,便是我的目的地。” 第44页 林之若默然良久,道:“这已经是一个承诺。我们还太小,还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不能支配自己的生活,没有能力,也不应该,承担这样沉重的诺言。” 孟繁星强抑着激动,道:“我不是一时冲动。我想过很长时间了。如果我们现在错过了,将来,我们有能力有承当的时候,却已经没有那个可以承诺的人,又有什么意义呢?”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还是不希望,我们的感情,会给你学业或者生活带来任何影响。不如这样吧,明年今日,我们再讨论这个问题。那时候,我们都过了十八岁,也应该都已经上了大学,可以算是大人了。在那之前,我们在班里,还维持一般的同学关系,好不好?” 孟繁星凝望着她,心神激荡:“好。你想怎样,都好。” 林之若看着眼前的少年,忽然觉得前所未有的放松和惬意:“我现在向你要一样东西,可不可以?” “可以,什么都可以。” 林之若微笑招手:“你坐过来一些。” 孟繁星小心翼翼地挪到她的身边:“你要什么?” 林之若笑道:“我不敢要你的承诺,可是,我也捨不得你把这样东西给了别人。所以,我先拿了再说。”她揽住孟繁星的脖子,示意他俯下头来,轻轻地,缓缓地,把自己的嘴唇,覆在他的唇上。 欲将沉醉换悲凉 一辆轿车,把傅青纶和林之若再次送到了省城大学。随行的校长办公室主任为他们办好了入营手续,便原车返回了江城。 此后的三个月中,这陌生的城市,偌大的校园,便只剩了他们两个人,在森森糙木中,茫茫人流里,相依相对。 和林之若并肩走在从校门通向宿舍的林荫路上,傅青纶不知道自己心中那份忐忑,是惶恐还是欣喜。偷眼望去,林之若衣襟脸庞上,都洒满了树叶间漏下的斑驳光影,摇曳迷离,掩住了她的神情,看不出悲喜。 傅青纶暗暗嘆了口气。 他自从明了了自己的心意,整个暑假,又和意中人终日厮守,相思日深,几成煎熬。可是,林之若无论平时多么春风和煦,只要他略略流露真情,便立刻变成三秋寒霜,九冬深雪。在下河湾,林之若从树上跳下,跌落他身上的时候,他一时冲动,把她勾入自己怀里,林之若当即变了颜色,当着众人的面,不顾而去。后来武侠故事接龙的时候,更是一出手,便取了代表傅青纶的人物的性命。傅青纶在异性面前,因为知道自己的魅力,一向从容自若,游刃自如,突然遭遇林之若这一份凛冽决绝,偏偏又是自己寤寐以求的对象,竟然弄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好不容易等到一个机会,尾随林之若进了江超的看林小屋,想为自己的鲁莽道歉。还没有开口,林之若就端颜正色,转述了唐馨的一片痴情,要求他慎重对待,不可对她再造成伤害。 对唐馨,傅青纶总觉得有所亏负,因而宁可受着程辉的讥讽,李凯的冷眼,也坚持给她补习。对林之若维护唐馨的一片苦心,他更是深为尊重。可是,这样一来,就只能苦苦压抑自己的一番深情。在一中的时候还好,大家混在一起说说笑笑,日子很好打发。可是在省城,单独面对着他渴望而又不能亲近的女孩,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能把握得住。而林之若那个激烈的性子,要是一旦有了越份的举动,后果,是他连想都不敢想的。 骄傲如他,不是没有想过,要挥慧剑,斩情丝,找回以前的自在自如,无牵无挂。可是,相思一旦生发,是那样的不能解释、不可理喻、不能自制。无论做什么,心里总是有一个影子;无论到哪里,想的还是那同一个人。那是不能用理性分析、不能用毅力控制、不能借外力压抑、更不能靠自己解脱的一种思想的病痛,附骨随形,无药可治。更绝望的情形,是单向的相思。因为没有回应,没有交流,所以更加在想像中疯长;因为不能说出,不能道明,所以只有在心底抑郁;因为有所顾虑,有所恐惧,所以在理智的沼泽中挣扎;因为不得不揣度、猜测,所以心情摇摆不定,时时阴转多云,云动成雨。一次次下了决心要忘却要割捨,却一次次轻易地被一个背影、一次偶遇所击碎。 有一首歌唱道:“明明知道相思苦,偏偏为你牵肠挂肚;经过几许细思量,宁愿承受这痛苦”。其实这不过是自欺欺人,就像在苦难中的人,默诵“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一样。真正的相思,是苦到了极处,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你纵然想不要也不可得,所谓“宁愿”云云,不过是阿q式的自慰罢了。 参加物理和化学培训的,各有六个人,却只有林之若一个女生。男生们直接住进了本科宿舍,恰好分学科占了两个房间。到林之若时,却大费周章,让负责接待他们的老师几乎皱破了眉头,先是插进了女生宿舍,连换了两间,都没能住上几天,最后被安排进了进修教师所住的职工楼。傅青纶帮她搬家,见分配给她的是一套带着独立卫生间和微型起坐间的教师宿舍,卧室里虽然有两张床,但是据给他们开门的楼管处大爷说,这个学期都不会再有人住进来,很是羡慕:“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我们六个人才一个寝室,你一个人就独占了这么大一套房子。就是离教学区远了点。” 林之若也很高兴,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笑道:“你这是恭喜我呢,还是诅咒我?塞翁得马,可是祸事啊。” 不知道是林之若有先见之明,还是她运气实在太坏,事态的发展,竟然被她不幸言中。这个特殊的住宿安排,给她带来了许多困扰。 曾经举办过夏令营闭幕酒会的那个餐厅,就在林之若房间的斜对角,虽然是学校后勤部经营的,却对外开放,卡拉ok的声音震耳欲聋,每晚都响到半夜。周五周六还有舞会,更是一直喧嚷到凌晨。林之若头痛之后,本来就容易失眠,自从搬进职工楼,就没睡过一晚好觉,连戴耳塞都不管用。 然而,最让她难受的,还不是生活上的困难,而是人情上的冷漠和排挤。 这次培训和夏令营不同,课程安排和管理都非常松散,基本上是大家自行修选大学课程。听课和本科生一起,实验则集中安排在本科生不需要用实验室的时候,比较机动。傅青纶和林之若自学能力都比较强,很快就适应了这种学习方式。但是因为林之若独自住在职工楼里,管理人员有什么事情,比如实验时间的变动,课程进度通知等等,都是先告诉男生,再让男生通知她。参加培训的学生来自全省各地,互不相识,也没什么组织纪律,两边宿舍相隔又远,那几个男生便懒得给林之若传话。有好几次,林之若跑去实验室,都被告知实验已经改期,甚至已经做过了,不能再为她一个人单独开放一次。林之若几次向管理老师抗议,都没有什么效果,反而弄得另外几个人对她益发侧目而视。 傅青纶很是看不过眼,无奈自己在物理组,帮不上什么忙,只能空言安慰。林之若本来是抱着几分游戏的心态来参加培训的,激愤之下,反而动了好胜之心,不顾头痛失眠,每天早晨上课之前先去实验室确认实验日程,空闲时间就在宿舍自习,大有不破楼兰誓不还的气势。傅青纶担心她的身体,一有空,便去陪她。 这天进了房间,见林之若捧着两页信纸,边看边笑,不禁诧异:“什么事这么开心?” 林之若抬头笑道:“我刚刚收到唐馨的信。她说程辉晚上不睡觉,在宿舍拿脑袋撞床柱,撞得砰砰的,被楼长在楼道里听到了,罚他打扫宿舍楼前的空地一周。程辉现在每天晚饭后拿着扫帚和落叶奋战,还不死心,偷着到树林里练铁头功,惹得全班男生跟在后面看。” 傅青纶笑得捂着肚子,指着她道:“亏你笑得出来。这铁头功是你教给孟繁星的吧?孟繁星转教程辉的时候我也在,当时我憋笑差点没憋出内伤。说来也怪,你那套口诀明明都是胡说八道,怎么他把床都要撞翻了,好像还不知道疼,难道里面带着催眠术?” 林之若笑道:“不是催眠术,但也不是武功心法,其中另有诀窍。你拜我为师,我就告诉你。” 傅青纶想起神鵰侠侣,心中一漾,道:“你是哪派的?古墓派的我才拜。” 林之若撇嘴道:“古墓派不就是一个玉女心经么,有什么了不起?本人乃是信口胡诌派开山鼻祖,自创绝学‘随心所欲经’,非孔孟,篡黄老,舌批少林,齿寒武当,震铄古今,颠覆武林,踏雪无痕冷月无声杀人不见血骗死没商量,要不是天资卓荦,慧根深种的有缘人,求我我还不教呢。” 傅青纶不知道她听懂了自己的含义没有,但无论如何不敢再说,拱手道:“弟子愚钝,有眼不识泰山,这就尾随程大师兄,拜入林大侠门下,还望大侠不吝赐教。” 林之若正色道:“也罢。见你如此诚心,我就指点你这铁头功的秘诀。你仔细听好,这秘诀只有两个字:‘憋气’。”见傅青纶摸不着头脑,大笑道:“你闭上嘴巴,捏住鼻子一分钟,再撞墙试试,就明白了。” 傅青纶冰雪聪明,略一思索,已知究竟:“原来你那些口诀,纯粹是拖延时间,等人憋得不行了,只想着呼气,就算疼也不觉得了。” “这个道理,是我头痛的时候悟出的。人的痛觉感受能力,就那么多。平时你觉得很痛的事情,在遇上更紧迫更强烈的痛苦时,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不过,这个戏法,得练的人对教的人完全信服,一丝不苟地照做才行,一说破了就不好使了。”林之若笑道:“所以像你这样聪明的徒弟,我是不敢收的。” 傅青纶疑惑:“程辉也是一个聪明人,怎么就死心塌地被你给骗了呢?” 林之若道:“其实骗他的不是我,是他自己的愿望。自从上学期你们和钉子打架吃了亏之后,程辉一直愤愤不平,想找回场子。而且,我们离开学校之后,钉子又开始去找唐馨,还和她出去吃过冷饮。程辉要报仇,要保护妹妹,却没有力量,自然病急乱投医。” 傅青纶闻言很是诧异:“想不到还有这么多隐情。这些都是唐馨写信告诉你的?她没说为什么会和钉子出去?” 林之若自知说走了嘴,掩饰道:“唐馨自然不知道程辉的用心。其间的关节,是我自己推测的。和钉子出去的原因,她倒是说了。她对钉子虽然没有什么意思,但也不讨厌他,反正怎么都推不掉,就当是散散心。整天闷在教室里学习,也实在难为了她。” 第45页 傅青纶忧心忡忡:“但愿她成绩不要再下滑才好。” 林之若趁机道:“你既然这么关心她,不如写封信鼓励鼓励她。你一句话,比钉子出尽八宝花样百出还好使得多。” 傅青纶蹙眉看着她:“之若,你不是开玩笑吧?” “怎么是开玩笑?你答应了我要全始全终,帮助唐馨的。” “可是……咱们班是公用信箱。我和唐馨,现在已经不是……这样不好吧?同学们会怎么想?” “没关系。你可以附在我的回信里面。我和唐馨通信,那是天公地道,谁也说不来什么的。”林之若逼视着他:“君子一诺,千金不易。举手之劳,不费你什么事吧?” 傅青纶看了她一眼,干脆地道:“好。我就在这里写。”他取了纸笔,立刻伏案写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写好了,递给林之若:“你看看,这样行么?” 林之若正在把一个玻璃做成的东西小心翼翼地用胶带固定在硬纸板上,并不抬头:“你写什么,是你和唐馨之间的事情,给我看干什么?” 傅青纶想了想,把信纸折上,道:“也好。我放在这里,你回信的时候帮我捎上就行了。” 林之若这才抬起头来,嫣然一笑:“好,为大义不拘小节,干脆利落,这才是真正的男儿本色。” 得她一贊,傅青纶心里暖洋洋的,凑近她身边看她手里的东西:“这是什么?” 林之若得意地举起硬纸板:“这是我做玻璃工时顺便弄的小玩意,好多天了,每天实验之后偷空做一点,今天才算完工。” 傅青纶仔细看去,却是用玻璃棒拉成的四个字“日月昭昭”,日月各是一笔连下,看来是用一根玻璃棒拉成,昭字则分了三笔,起笔圆润,落笔纤细,中间平直,间架结构流畅自然,有些转折的地方,只有头发丝那样细的玻璃丝相连,看来很是用了一番心思。他审视良久,知道这几个字,是林之若受众人冷落,一腔郁气发泄而成,不禁赞嘆:“亏你想得出来这个玩法。说不定能成为书法艺术的一个新流派呢。” 林之若笑道:“哪里有那么夸张?玻璃棒和煤气灯,毕竟不能像笔和墨那样可以细緻入微地控制,勉强连成字就不错了,什么神韵气势都谈不上。不过,这个东西花了我不少功夫是真的。尤其是昭字,为了和其他的字均衡,每一部分都要做得小一点,你看放在这里简单,不知道前仆后继壮烈牺牲了多少玻璃棒呢。好在实验室别的器材都限制,唯独玻璃棒和玻璃管是无限量供应的,而且废品回收,不至于太浪费。” 傅青纶嘆道:“只有你这种人,才想得出这种精緻的淘气。” 林之若把硬纸板小心翼翼地放在桌面上,道:“我可不敢跟宝二爷比。人家吃喝玩乐,那是正业。我这个,是不务正业。”她直起身来,道:“不过有一点倒是相通的。我做化学实验的感觉,和贾宝玉读子曰诗云差不多,都头痛得厉害。那些酸啊硷啊的,放火上一蒸,那股味熏得我恨不得晕过去。要不是有这么个好玩的事情,真不知道能不能挺得住。” 傅青纶凝视着她,无限怜惜心痛。林之若避开他的目光,拉过椅子坐下,手支着头,道:“不要怜悯我。不然我恨你。” 傅青纶走到她身边,道:“我哪敢怜悯你?敬佩还来不及。尤其是你这个玻璃书法,我简直佩服之至。能不能送我一套?” 林之若笑道:“好啊。不过不能多,限两个字,还得笔画简单的。” 傅青纶想了想,道:“不如就用你的名字吧?之若,之若,简单明了,含蓄蕴藉。” 林之若赶紧摇头:“不好。这两个字,文不文,白不白,既无出处,也无意义,挂出来你不觉得寒碜,我还嫌丢人呢。”她想了想,道:“过两天就是中秋。中秋最出名的吟咏,大概是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了。不如这样,我就给你做‘千里’两个字,算是我送你的中秋礼物,祝你鲲鹏展翅,一飞千里。” 傅青纶笑道:“你这个礼物太新奇高雅了,我可没你的本事,只能用最俗的方式回报。中秋晚上,我请你出去吃饭赏月。” 林之若道:“好。后天我下午有实验,五点之前应该可以结束。不过得说好了,地点和方式由我来选。” “没问题。到时候我在楼前等你。” 中秋不是法定假期,学校照常上课。中午放学回来,傅青纶接到于明雷打到宿舍楼传达室的电话,通知他们数学竞赛的结果。傅林二人都得了全省二等奖,地区一等奖,但是没有在省里出线。傅青纶放下电话,颇为诧异。自己数学并不特别出色,这个成绩,可以说是相当理想了。然而对林之若,这却是出人意料的失误。看来这个头痛对她的影响,实在是不能忽视。 和林之若共同参加竞赛培训多年,傅青纶对林之若的兴趣和天赋,可以说了解甚深。物理和化学,林之若虽然学得不错,但不过和自己在伯仲之间,甚至还不如自己努力。然而她在数学上天生的热情和才华,却是自己无法比拟的。她天性喜爱追根究底,思索纷繁现象之后的本质,角度独特,如天马行空,不拘一格,却又根植于对数学规律的深刻了解之中,很多自己冥思苦想毫无头绪的问题,她往往有神来之笔,一举攻破。 这样的挫折,对于那样要强那样骄傲的女孩来说,该是一个怎样的打击啊?要不是记起了她下午有实验,不愿意打扰她宝贵的午睡机会,傅青纶就要立刻去找她,尽自己的所能,为她开解。 好不容易等到约定的时间,却没有找到林之若。本来实验结束得晚了一点,也是常事。可是,傅青纶在楼前一直徘徊了近两个小时,眼看天已经黑透,一轮中秋的满月,从最初地平线上温暖的橘黄,变成了柳梢头上冰冷的皎洁,林之若才拎着书包,从化学楼的方向,晃悠悠走了回来。 傅青纶赶紧迎上去。林之若似乎很是疲倦,望了他一眼,抱歉地道:“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我把实验试剂打翻了,只好重做。本来要给你做的玻璃字,也没有弄完,真是不好意思。” 傅青纶关切地问:“你没事吧?是不是头痛造成的?还是,”他犹豫了一下:“于老师中午也给你打电话了吧?” 林之若点点头:“不过,不是那个原因。今天做的实验要用浓硝酸,还得加热,那个味道实在太呛人了。我忍了半天,后来有点晕眩,眼前直冒金星,就把烧瓶碰翻了。” “浓硝酸?”傅青纶吓了一跳:“那是有强烈腐蚀性的啊。有没有溅到身上?” 林之若举起手腕,袖子滑落,露出一片黄色的不规则痕迹,和周围皮肤的白皙泾渭分明:“看,像不像非洲地图?” 傅青纶握住她的手腕,指尖轻抚着那片烧伤,心痛地问:“还疼不疼?要不要去医院?” “实验室老师已经处理过,现在不怎么疼了。”林之若不着痕迹地抽出手:“这一下,紧急事故处理程序算是刻骨铭心,想忘都忘不掉了。” 看着这个倔强得让人心痛的女孩,傅青纶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林之若笑道:“你不是要请我吃饭赏月么,怎么不动?该不是看我的礼物没有及时送到,你就想反悔吧?” “怎么会呢?你想怎么过,你说。”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想喝酒。” 傅青纶颇有同感:“好,那我们去找个饭店。” “不。”林之若道:“这么好的月光,留在室内太煞风景了。我们买了酒,去北面那个公园里喝。那里不是有一大丛玫瑰么?李白的诗,我最喜欢的就是‘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贴近生活,又洒脱自然。” 两个人果然买了月饼水果和一打啤酒,缓步来到公园。玫瑰花大概是耐寒的品种,居然还有一些零星的花朵,在月光下,娉婷摇曳,仿佛已经知道长冬将至,要展示最后的热情与娇艷。英雄白头,美人迟暮,如果已经知道要白头,要迟暮,而尽力成就最后的壮丽与风情,大概也就是那样子了吧。 傅青纶折了一枝玫瑰,别到林之若的衣襟上:“不怕冷的玫瑰,正配你这不怕痛的英雄。” 林之若低头看看,自嘲地一笑:“也好,反正它也开不了几天了。” 傅青纶开了两罐啤酒,递给林之若一罐:“来,难得月圆花好,管它春去秋来。干杯!” 林之若接过来,和他碰了一下:“说得好!”一仰头,竟然长虹吸水般,不换气地把一罐酒都干了,笑着把空罐倒转过来给傅青纶看。 傅青纶见她微现狂态,知道她心中有许多积郁难解,更不说话,也跟着把自己的酒喝干。 街道对面不知哪家酒店里,传来这段时间几乎被唱滥了的谢东的“笑脸”: 常常地想 现在的你 就在我身边露出笑脸 可是可是我,却搞不清 你离我是近还是远 …… 傅青纶一向认为这首歌俗气。可是此刻,在清冷的月光下,在黯淡的玫瑰丛边,他忽然觉得,这曲子,其实挺有味道的。 那堪冷酒入愁肠 数学竞赛的失利,虽然已经在林之若意料之中,然而当真正成为现实,依然还是觉得胸中抑郁,便如夏日大雨之前,明明空落落的,却又仿佛有浓重的压迫,连气也透不出的感觉。恨不得大风如刀,把天幕扯裂一个口子,把这个身子刮成碎片,一直吹到天涯海角无可寻觅之处。又或者干脆埋进大雪里,封在冰川的最深处,千千万万年,再不必呼吸,再不见天日。 她空腹倒了一听酒下肚,只觉得胃里烧烧的,很不舒服,然而竟有一种异样的快意,又开了一罐,向傅青纶举了举:“劝君更进一杯酒,与尔同消万古愁!”又仰头干了。 傅青纶陪了她一口,解劝道:“这次数学竞赛,不过是一时失误,不必放在心上。你实力是在那里的,以后还有很多机会。” 林之若摇头道:“如果是失误,我自然不放在心上。只不过,这次并不是失误。” 傅青纶不解地望着她。林之若笑了笑,拾起一片碎石,在糙地上画了一个平面座标,在其上添了数道曲线,道:“你看,如果用横轴代表时间,纵轴代表世间名利恭敬,这些曲线,便是每个人不同的人生路线。就算我们这样十几岁的少年,发展尚未可知,但是根据各人的性情,志向,才华,背景,也大致可以有个概念。” 第46页 傅青纶俯首看去,越想越觉得有意思,不禁笑道:“前人有‘天下熙熙,皆为名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话,我已经觉得算是狠的了,但还不及你这一个座标囊括苍生,既有概论,又有区别,来得简洁犀利。” 林之若指着其中一道陡峭向上的,“这是指数曲线,一分汗水,十分回报,大概可以称得上是前程似锦的标板罢。你和我,本来都沿着这个痕迹在走。这是我们现在的位置。”她拿石片在曲线靠近零点的地方,画了一个小小圆圈。见傅青纶点头赞赏,又画了一条趋势平缓的曲线,和指数曲线恰在圆圈处相交:“这是对数曲线,成就总是比付出要少。” 傅青纶已经大概知道她的意思,皱眉道:“你是说,这次竞赛,代表了发生在那个圆圈处的转折。从此,你从指数曲线转到了对数曲线?不至于吧?” 林之若自嘲地笑了笑:“我也一直希望,这只是我自己的幻觉,虽然每时每刻,我都在头痛中质疑自己。可是竞赛的成绩,你也看到了。”她凝视傅青纶:“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怎么办?” 傅青纶心潮起伏,设想着自己如果青云折翼,会是怎样一番情形,良久,黯然道:“我会到一个谁也不认识我,谁也找不到我的地方,独自一个人,默默走完我的曲线。” 林之若抚掌而贊:“这话只有你能说出,也只有你敢说出!” 傅青纶心痛地道:“我虽然能理解那种痛苦,可是,我却不希望,你会这么做!” 林之若感激地望了他一眼,道:“其实要想超越,也很简单。”她拿石片轻轻一划,在横纵轴之外,又添了一个座标:“空间不是二维,而人生可以追求的,更远不止于名利恭敬。从这道z轴看去,所有的曲线,前途似锦也好,平庸琐碎也好,都陷在欲望痴迷的泥潭里,为外物所驱,为妄想所蔽,不能自拔。” 傅青纶沉默半晌,道:“你数学比我好,我本来是不服气的。现在才知道,不仅仅是学习的问题。你能在因循琐碎中,横生别路,山穷水尽处,另闢新天,这份本事,这份胸襟,我是无论如何,也学不到的。” 林之若摇头:“哪里有那么好?我是纸上谈兵,知而不能行。否则,两条曲线,便应无二,头痛与否,一般清明,我又何须借酒浇愁?”她冁然一笑,开了一罐新酒,道:“有人陪的寂寞,就不算是寂寞;有人懂的痛苦,也不能算是痛苦。谢谢你的这番话,这片心意。来,人间岂是偏我祟,有酒何妨同醉!”她一仰头,又流水一般倒了下去。 傅青纶一把抢过,却见她已经喝了一小半,皱眉道:“小点口,这样喝很伤身子。”拿了一块月饼,递给林之若:“来,先吃点东西。空腹喝酒容易醉。” 林之若不接月饼,伸指在傅青纶腕上一扣。傅青纶只觉得手腕一麻,她已经夺回酒罐,笑道:“你这个弟子太也没有礼数,竟然敢打断师傅的酒兴。这要在封建时代,你这是忤逆之罪,知道不?” 傅青纶跟着笑道:“弟子知罪。不过,你也不能空口白牙就当了师傅吧?怎么着也得给弟子演示演示本门绝学。” 林之若道:“本门绝学浩如烟海,你想看什么?” 傅青纶想了想,道:“武侠小说里,最神秘最高雅的,好像是剑术。就请师傅练一套剑法给弟子开开眼界罢。” 林之若知他心意,是不想自己连着喝酒,一笑站起,道:“其实真正用于应战的剑法,只是一些基本原则,主要还是看使用者的反应和运用。我现在头痛,不能剧烈运动,使出来也不好看。不过,我小的时候,练过一套达摩剑法,据说是当年禅宗祖师达摩所创,和印度的瑜伽功类似,是给佛家弟子磨练身体,凝定心意之用,倒是可以表演给你看。” 傅青纶很高兴,道:“我给你配乐,你跟着节奏,放慢速度,不会震动头部,我也看得清楚。今天是中秋,咱们不问明月几时有,却何妨起舞对青天。” 林之若到旁边的柳树上,折了一根手指粗细的枝条,去了前面尖细的部分,留下约两尺长的一段,尚带着扶疏翠叶,挥动了两下,道:“秋霜钩没带出来,只好将就用这把柳叶剑了。” 傅青纶笑道:“能得林大侠一舞,这柳条真是三生有幸。” 林之若果然执柳枝如执宝剑,凝神肃立。此时满月当空,寒光匝地,她白衣胜雪,容色如水,在月色下,仿似瑶宫仙子,直欲乘风归去。傅青纶怔了一怔,才轻轻吹起口哨。 林之若凝神细听,却是罗大佑的“童年”,想是傅青纶听她说这套剑法是小时候习得,是以选了这支曲子。她随着节奏,缓缓出招,前击,侧削,低伏,旋转,手逐眼动,身随意转,仿佛月光里的一只仙鹤,悠然适意地舒展着羽翼。 一套剑法舞罢,傅青纶击掌赞嘆:“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这剑舞柔中有刚,动中带静,比普通的舞蹈,果然别有一番风味。” 林之若掷了柳枝,回到他身边坐下,道:“那是你看得少的缘故。我这套剑法,用来比拟公孙大娘,比几个光屁股的小孩看了电视剧,就跑去华山论剑更为可笑。” 傅青纶递过她的酒罐,又拿起自己的,先喝了一口,道:“武功我不懂。不过,我看你练的时候,那种心意凝定,神志空明的样子,倒是和达摩的本意很一致。” 林之若跟着喝了一口,笑道:“其实还是你的口哨吹得好,我听着,就好像看到了以前常常玩耍的糙坡,闻到了野蒿丛被太阳晒过的清香,小时候学过的一招一式,自然而然就想了起来。”她看着傅青纶:“你总说我是你的对手。其实,单就音乐才华而言,我就是把吃饭睡觉的时间都用上,从现在苦练到死,也赶不上你一分。同学们都说,什么歌让你一唱,比原来还更有味道呢。唐馨更是崇拜得不得了,说光是听你唱歌,就已经可以一生一世。” 傅青纶却没有听过这话,低下头,反覆思量。他和唐馨在一起的时候,心思大半倒是放在学习和与林之若争胜上,对唐馨的言语举动,并没有特别留意。而今分开来,自己也饱尝了相思之苦,反而渐渐领悟了唐馨的一番密意深情,既感动又惭愧,一时怅然无语。 林之若知他心意,故意笑道:“你口哨都吹得这么动听,那古筝肯定更是弹得出神入化了,怎么从来不肯在班里表演?该不是怕麻烦吧?只要你说一声,我立刻亲自去你家把古筝扛来。要不然,”她眼光流转,似笑非笑:“是嫌我们粗鄙,听不懂你的阳春白雪?就算我这样五音不全的人不配听,咱们班里集中了全校的才子才女,还没有两个能懂得欣赏的?” 傅青纶很是尴尬,闷头喝了一会儿酒,忽然道:“其实,我最开始学的是钢琴,古筝是很久以后才开始学的。” 林之若略略诧异:“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起过?不过,你手指倒真是特别修长,不会弹钢琴反而可惜了。” 傅青纶笑道:“我七岁开始学琴,那时候手还很小呢,纯粹是家里的意愿。当时好像学点乐器什么的是潮流,尤其是钢琴,好像会弹几下,就算不是艺术家,也入了上流社会似的。” 林之若笑道:“可不是!我妈妈还曾经逼我学琴。音乐老师跟她说我不是那块材料,她还不信,说我背乐谱很快,手也灵巧。老师没办法,教了我一星期,让我弹一个练习曲给她听。才弹了一段,妈妈脸色都变了,不声不响拉着我就走。”她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自嘲地笑了笑:“不是玉,怎么琢磨,也不能成器。” 傅青纶道:“怪不得你家里有钢琴。想是你妈妈在你这里失瞭望,自己跑去学了?” 林之若点了点头,又问:“那你为什么改学古筝了呢?” 傅青纶默然,只是一口口喝酒。林之若以为他不会再回答了,正想转开话题,却听他问:“你最喜欢什么颜色?” 林之若愣了一下:“为什么问这个?” 傅青纶道:“你别管,先回答我。” 林之若满腹疑惑,道:“青琉璃色。” “嗯,超越尘世的颜色。”傅青纶接着问:“你最喜欢的气味?” “青糙和阳光的味道。” “嗯,童年的味道。你最喜欢的花?” “雪莲。” “嗯,孤寒自乐的花朵。”傅青纶望着林之若,悠悠吟道:“谁道高处不胜寒,有人高处成鲜妍。根深不向红尘住,冰为肌骨雪为颜。” 林之若惊诧不已。这首诗分明是自己多年之前写的,连自己也已不能记得完全,怎么他竟然能随口念出? 傅青纶迎着林之若诧异的目光,泰然自若地继续追问:“你最喜欢的诗人?” 林之若心中思索,随口答道:“王维。” “兴来每独往,盛事只自知。的确是你的风格。你最喜欢的文学作品?” “西游记。” “大闹天宫,十万八千里苦行,终于堪破嗔痴,悟空成佛。你这个爱好,很是独特。”傅青纶微笑:“你最喜欢的艺术作品?” “梵谷的向日葵。” “辉煌的吶喊与挣扎,永恒的渴望和追求。明明是来自阳光的色彩,却积聚成惊心动魄的沉痛与不甘。你虽然五音不全,对艺术却很敏感,能捕捉其中最细微的情感。你最喜欢的乐器?” 林之若惊疑不定,上下打量着他,却不回答。 傅青纶低声道:“是古筝,对不对?你喜欢它,因为它有笛之清亮而无其单调,有箫之沉郁而无其缠绵,有琵琶之慷慨而无其粗豪,有古琴之风节而无其闲逸,有胡笳之凛冽而无其苍凉。” 林之若直跳起来,道:“你,你怎么知道?连唐馨都不可能知道这么多。” 傅青纶微微一笑:“我还知道,你所以喜欢古筝,其实纯粹是听磁带得来的印象。事实上,你从来没有听过真人的演奏,也不认识任何会弹古筝的人。”他顿了顿:“当然,除了我。” 林之若镇定下来,凝望了傅青纶半晌,道:“你知不知道一个叫杨雪的女孩?” 傅青纶不回答,却抬头看了看月亮,见已将到天心,道:“天晚了,我们回去吧。公园虽然是敞开式的,但是呆得太晚,终究不太好。” 第47页 林之若见他紧要时刻,偏偏卖起了关子,要不是实在惊疑,几乎要笑出声来。她心中虽然恨不得伸手进傅青纶脑袋里,把答案生生挖出来,面上却淡然不动声色,慢条斯理地整理地上的物品,把空瓶和果皮扔进垃圾筒,和傅青纶提了剩下的东西,踏着满地的月光,缓缓走回了校园。 林之若酒量甚浅,又是空腹,初时还不觉得怎样,这时候冷风一吹,便开始头重脚轻,不由笑道:“原来喝醉的感觉是这样的,好像走在云彩里一样,无论脚下怎么用力,也踩不到实地。” 傅青纶怕她跌倒,轻轻扶住她:“这还不能算醉,顶多是微醺而已。醉了的人,没有这么清楚精确的描述能力。” 林之若推开他,道:“我好不容易有点飘飘欲仙的感觉,你别来捣乱。你见过被人扶着的神仙么?” 傅青纶缩回手笑道:“你再多喝点,还更飘飘欲仙呢。弄不好,还吟诗百篇,创个醉拳醉八仙什么的,文成武就,流芳百世。” 到了林之若所住的楼下,傅青纶立定脚步,向林之若道:“今晚你喝得尽兴么?” 林之若微笑:“尽兴如何?不尽兴又如何?” 傅青纶不好回答,想了想,道:“你回去之后,会干什么?” 林之若道:“干什么都好,总之不能睡觉。你听。” 傅青纶侧耳倾听,二楼酒店的音乐,离着这么远,依然清晰可闻,不由微微皱眉。 林之若道:“今天过节,不闹到后半夜肯定是不会停的了。我等会儿再买点酒,回去吟诗练武,就算不流芳百世,也要酸倒一片才够本。” 傅青纶踌躇了一下,终于道:“我上去陪你吧。” 林之若等的就是这句话,闻言眼珠一转,道:“好。不过,你请客请到底,送佛送到西,再去买一些酒和点心来,今晚咱们不醉无归。”向傅青纶一笑,不待他回答,噔噔噔跑上了楼。 未妨惆怅是清狂 傅青纶买了东西上来,见林之若把本来放在床头的一张小小书桌拉了出来,上面放了带回来的水果月饼,桌边放了一把椅子,她自己却盘膝坐在床上,冲着自己微微笑,不由得半开玩笑地道:“我怎么觉着有点鸿门宴的架势?” 林之若道:“怎么?胆怯了?” 傅青纶微笑入座:“虽千万人吾往矣。” 林之若给两个人各拿了一罐酒,道:“难怪那么多女生喜欢你,果然豪情慷慨。”她开了自己那罐,向傅青纶晃了晃:“干喝酒没意思。要不,我们比比?” “比什么?” “以武会友,显得我是欺负你。我们以诗会友?” 傅青纶望了她一眼,心想以诗会友,何尝不是欺负我,不过他一来性子高傲,二来知道林之若另有所图,不愿示弱,笑道:“怎么个会法?” 林之若胸有成竹:“今天是中秋,我们就对带有月字的诗词,格式韵律不拘,但是字数必须相同,而且月字必须在同一位置上。比如说,‘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可以对‘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对不出来,答的人喝一口。对得出来,出题的人喝一口。” 傅青纶慡快地道:“好。你先说。” 林之若随口道:“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林之若喝了一口,道:“该你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落月满屋樑,犹疑照颜色。” “日色慾尽花含烟,月明如素愁不眠。” “风波不信菱枝恶,月露谁叫桂叶香。” …… 两人这样你一口我一口,对着喝了起来。林之若虽然腹中所记诗词较多,傅青纶却酒量较好,两个人谁也没有能占了上风,渐渐地都有了醺醺醉意,话也多了起来。 林之若晃着手里的酒罐,道:“有你这样旗鼓相当的对手,真是一大快事。我上次和人对诗,还是上初中的时候,和一个朋友,确切地说,应该是笔友。” 傅青纶知道这一关终究逃不过去,也不接口,只是静静看着她。 林之若自顾道:“那是一个女孩,她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左脚落下点残疾。因为这个原因,她可能有点自卑,总是一个人呆着。但是她特别聪明,看过很多书,博闻强志,见解和学识,都超乎同龄人之上。我们通信大概有一年,话题涉猎之广,简直是无所不至。我一开始和她通信,还带着帮助她鼓励她的意思。后来对她却是深深敬服,把她当成我唯一的知己。每天最大的乐趣,便是收到她的来信。甚至等待的时间,也觉得是幸福的,充满期望的。” 她看着傅青纶:“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两个同样寂寞的女孩,突然之间发现了彼此,并且心意相通的那种感觉。热情依慕有似乎恋人,但是那种了解和和谐,又不是异性之间所能达到的。” 傅青纶道:“相信我,我能了解。”他声音低沉,也许是因为酒意,还带着一丝滞涩。 林之若看了他一眼,继续道:“可是,初二下半年,毫无预兆地,她就突然消失了。我们那么好,对方的信晚来一天,都焦急得不行。如果不是发生了什么不可控制的事情,她一定不会不理我的。我给她写了很多信,都没有回音。每天看报纸的社会新闻版,看到涉及少女的事故,我就心惊肉跳。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不顾她曾严厉禁止,偷偷按通讯的地址找去,谁知道,根本就没有这个人!那个地址,从来就没有这个人!” 傅青纶不敢让她看见自己的神色,只是低头喝酒。 林之若道:“我设想过无数可能。最荒谬的一种,是杨雪像卫斯理的一个故事里面讲的那样,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台电脑。可是,一年多的频繁通信,杨雪在我心目中,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智慧有情感,仿佛天山上的雪莲花一样的女孩,别说江城,甚至整个世界上都没有这么聪明的电脑,就是有,它能有人的思想和感情,矛盾和痛苦么?可是,若非如此,她怎么就像空气人一样,突然就无影无踪,连痕迹都没了呢?” 傅青纶依然低头喝酒,心中矛盾万分。 林之若盯着他,道:“你说得出我送给她的诗,我和她讲过的话,一定和杨雪有关系。如果你有难言之隐,我也不会强求。但是,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告诉我,杨雪,她现在……还好么?” 傅青纶听到她声音微微颤抖,心中翻江倒海,挣扎良久,终于道:“杨雪,是我的表妹。她现在很好。” 林之若并不诧异,望着他,等待下文。 傅青纶抬起头,迎视着她,道:“但是和你通信的,却是我。” 林之若惊得从床上站起来,盯着傅青纶,却说不出话。 傅青纶嘆了口气,道:“杨雪最后和你通讯的地址,是江城五中二年十一班,对不对?她最开始写信给你,是因为看了你在江城少年报上发的一篇文章,希望和你探讨关于文学的话题,对不对?她不愿意和你见面,却寄给你一张照片,是穿着白色羽绒服坐在雪地里,你便题了那首雪莲诗送她,对不对?她说她很寂寞,身边的人不是笑她,就是不理她,没有一个可以谈心的人,对不对?你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是一首长诗,写你寻她不得的思念和迷茫,并且接连引用了历史上十八位女子来比喻她在你心中的形象,对不对?” 林之若缓缓坐下:“果然是你?一直都是你?” “一直都是我。杨雪是我姑姑家的表妹,家在双榆县。她的确得过小儿麻痹,照片的确是她本人。我曾经把你的那首诗转告给她。她很喜欢,用毛笔写了出来,挂在墙上。不过,她不知道你的名字,更不知道我们的关系。” 傅青纶既已说出,不再踌躇,喝了口酒,道:“此事说来话长。当初我被迫转到四中,家人朋友还总是拿这事取笑,我一直很不高兴。偶然看到你的文章,想戏弄你一下,就用杨雪的口气写了一封信给你,没想到你真的回了。你在信中,比现实生活中坦诚热切多了,有问必答。开始我还暗中和你较劲。你说在看红楼,我便硬着头皮,去啃那些当时我只觉得唧唧歪歪毫无意义的文字。你说喜欢古诗,我就拼命背诵名句。你开始练硬笔书法,我便赶紧去临帖练字。你说最崇拜音乐家,因为音乐能表达出文字无法描述,语言不能诉说的深层情感,我就很得意,向你炫耀我的音乐知识。你说你最喜欢的乐器是古筝,只是可惜整个江城都未必有人会弹,我便不顾家人反对弃琴学筝。找不到老师,只能恳求爸爸给我从南方带回来一架,自己搜集一些参考资料,摸索着弹。那时候,我纯粹是孩子心性,总想着有一天狭路相逢,你苦苦哀求我弹,我拒绝你的时候,该有多么得意。” 林之若不再怀疑,却更加郁闷:“难怪我觉得和杨雪那么投缘,竟好像心意相通一样。” 傅青纶道:“我有备你无心,自然是我占了便宜。后来我发现自己在你心中的分量越来越重,你越来越喜欢我,依恋我,把我引为平生唯一的知己,就改了想法,觉得让你失去这个唯一的知己,岂不是比想听古筝而得不到的打击更大。” 林之若苦笑:“于是,杨雪就消失了。怪不得我怎么找都找不到。” 傅青纶低声道:“其实,你来五中找杨雪的时候,我就站在旁边。看着你扯住每一个路过的女生打听,又焦灼又失望的样子,我觉得很痛快,很得意。你要找的目标,明明就在几步之外,可是你不知道,你看不见。” “你要找的目标,明明就在几步之外,可是你不知道,你看不见。”林之若心中反覆想着这句话,不由得痴了。人生的事,岂不是大多如此!人们追寻着理想,追寻着幸福,却不知道,追寻的,其实只是自己拟想出来的一个幻象。而真实的目标,其实一直在那里,从未动过。所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众生与佛,等无差别。自己自以为受了命运的打击,狂歌当哭,呼酒买醉,却不知命运本是虚无,烦恼即是菩提,岂不是可笑而复可悲! 傅青纶见林之若怔仲不语,低声问:“你恨我么?” 第48页 林之若摇摇头:“正相反,我应该感谢你,让我知道杨雪,或者我心中的杨雪,并没有发生可怕的意外。我早就想过千百次,只要她还好好活着,其他都不重要。”她顿了顿,略去了后面的话。其实,她还千百次地想过,如果还能见到杨雪,一定要冲过去,把她紧紧抱在怀里,用自己所有的热爱和柔情,去抚慰她身心的伤痛。她下意识里,总觉得杨雪是一个林黛玉似的少女,聪明骄傲,柔弱易碎,必然是在迫不得已的压力下,才会离开自己,因而不由自主地想要保护她,照顾她。然而面前高大英挺的少年,虽然同样聪明骄傲,却和柔弱易碎四个字扯不边。她一时有点茫然若失,无法把两个形象重叠起来。 傅青纶松了一口气,道:“刚才我不肯讲,并不是我故作神秘。我是怕,我一说出来,你就真地瞧不起我了。可是,你问我为什么不肯在班里弹筝的时候,我又忍不住,想要告诉你,我的筝,本是为你而学。” 林之若笑道:“严格地说,是为了拒绝我而学。怪不得那次唐馨邀请你表演,你会说出‘只怕有人不配听’这样的怪话来。” 傅青纶很是尴尬:“现在你心中,只怕是觉得我不配弹。” 林之若斩钉截铁地道:“你的确不配弹。”见傅青纶脸上渐渐浮起悲哀惭愧之色,低头不语,才大笑着道:“傅青纶虽然不配弹,杨雪却是配的。而且,就算她不肯弹,我也一定会泣血哀求,非要她弹不可。” 傅青纶这才知道被她戏弄了,哭笑不得,半晌道:“原来杨雪在你心中,还是很有分量的。” 林之若正色道:“所以,你虽然欺骗了我,我还是要感谢你,因为你给了我杨雪,给了我生命中最深刻最美好的一段友谊。和杨雪通信的那段时间,我正处在青春叛逆期,只觉得世上没有一个人明白我,理会我。我明明很努力地按这个世界教给我的道理去做,可是反而被这个世界遗弃。我明明很真诚地想要尽一点职责,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可是只遭到同伴的疏远和嘲笑。那种茫茫人世孑然独立的孤单感,对一个刚刚长大的孩子来说,是很可怕的。杨雪的出现,让我知道这世界上,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不被父母理解,不被同龄人接受。无论她是谁,怀着怎样的目的,她给我的温暖和慰藉,尤其是两个人之间,那种心意相通,志趣相近的交流,是真真切切,无法伪造,不容置疑的。” 傅青论凝望着她,心中悲喜交集。过了许久,忽然道:“你不恨我,我却恨你。” 见林之若诧异地望着自己,他苦笑着解释:“就像你说的,那种心灵上的交流,是实实在在,无法掩饰的。我虽然骗了你,但是内心深处,何尝不是把你当成唯一的知己。停止通信之后,我还是一直关注着你,并且确信自己,或者准确地说,是杨雪,在你心中有着无可比拟的地位。初三开学不久的那次物理竞赛,我知道能见到你,高兴得好几宿都没有睡好,还想着和你一笑泯恩仇,从此成为真正的朋友。可是,你根本就不记得我是谁。更可气的是,你身边跟着一个女孩,亲亲密密地说笑进出,根本就不像你信中和我说的那样,你没有任何亲密的朋友,只有杨雪一个知己。我觉得自己好傻,自以为报复了你,谁知道结果还是被你骗了。” 林之若笑道:“那个女孩,自然就是唐馨。原来这才是刚上高中时,你冷淡我和唐馨的原因。当时我还想,不就好多年前一个厕所事件嘛,又和唐馨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至于那么对她么?看你后来的表现,不像是胸怀那么狭窄的人啊。看来,你的古筝,我还是有机会听到的了?” 傅青纶低声道:“你一定会听到的。” 林之若很是高兴,拿酒罐和傅青纶碰了碰:“来,我们杯酒释前嫌。” 傅青纶按住自己的酒罐,苦涩地道:“其实,我最恨你的,不是你的才华,不是你的‘欺骗’,而正是你这份潇洒从容,我行我素。你不在乎的事情,哪怕别人苦苦挣扎,觉得惊涛骇浪天翻地覆,你也漫不经心,云淡风清一句话,就统统抹过了。而你在乎的事情,哪怕傻得可笑,哪怕明明大家都知道应该那样做,却就是没有人那样做,你也挺身而出,一往无前。你并不完美,可是就是让人无法比较,无法掌握。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很难心理平衡。如果不想自惭形秽,那就只好冷淡疏远。如果不想爱,那便只能恨。” 林之若放下手中的酒,默然半晌,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今天才真正明白,为什么从小到大,有很多人夸奖我,但却很少有人真正喜欢我;为什么爸爸做得越好,妈妈就越恨他。”她忽然抬头,沖傅青纶笑了笑:“其实,你是老鸹站在猪身上,看不见自家黑。你也不比我招人待见,只不过我是固执,你是骄傲罢了。” 傅青纶低头想了想,自失地一笑:“的确。咱俩彼此彼此,同病相怜。”他举起自己的酒,和林之若碰了碰:“同为天涯沦落人,相逢原是曾相识!干杯。” 林之若痛快地一饮而尽,嘆道:“我们两个这么讨厌,本来活该孤独一世。不过,我们很幸运,碰上了唐馨孟繁星他们这些天性纯真的人。” 傅青纶也感慨道:“唐馨的确很难得,有一颗真正的赤子之心,从来就不会去思量那些阴暗的念头。这样的人,在今天的世界上,比大熊猫都少见了。” 林之若望着他,似笑非笑:“那你又不珍惜?” 傅青纶嘆了口气:“情之所衷,我也无可奈何。” 林之若缓缓道:“你和我,从唐馨那里,一个得到了最美丽的爱情,一个得到了最宝贵的友情。你已经负了她,我无论如何,不能再对不起她了。” 傅青纶明白她的意思,自知这是一个死结,索性不去想它,只是默然饮酒。 室内一旦静默,对面卡拉ok的声音便分外清晰。一个女音正在唱电视剧“渴望”的主题歌,虽然没有怎么跑调,但是声音尖细颤抖,实在难听。 林之若已经颇有醉意,加上本来乐感就差,倒也不甚在意,只是一口口喝酒。傅青纶皱着眉忍了一会儿,突然拿起筷子,敲着桌面,按拍高歌: “悠悠岁月,欲说当年好睏惑; 亦真亦幻,难取捨。 悲欢离合,都曾经有过; 这样执着,究竟为什么?” 他音色醇厚,舒展自如,立刻压住了原来的女音,较之毛阿敏的原唱,更多了几分慷慨悲昂。林之若停杯不饮,听他击节而歌: “漫漫人生路,上下求索。 心中渴望,真诚的生活。 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 问询南来北往的客……” 酒店里的女子唱完了,音乐已经换成了一个轻快的民歌,傅青纶还怔怔地拿着筷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之若笑道:“平时让你唱首歌,你矜持得厉害。原来你醉了,还有这等好处,不用人请,自己就唱。” 傅青纶忽地又喝了一口酒,豪气干云地道:“人生几何,对酒当歌!” 林之若伏在桌上,笑不可抑:“说得好。我也要唱。”她乘着酒兴,把自己能记得一点调子的,东一句西一句地哼了出来,也不管成不成曲。 傅青纶听了一会儿,皱眉道:“真难听。你还是老实喝酒,听我给你唱罢。” 林之若不服气:“歌要让我来点。” 傅青纶傲然:“随便你。” 林之若知道他喜欢比较优雅蕴藉的调子,却偏偏尽点通俗民歌类型的,还强辩曰“对诗带个月字,唱歌也得跟月亮有关的”。 傅青纶也不推辞,她点什么就唱什么,坦然唱着“月亮走,我也走,我送阿哥到村口”,“ 世间熘熘的女子,任我熘熘的爱哟;世间熘熘的男子,任我熘熘的求哟”,“半个月亮爬上来,照着我的姑娘梳妆檯”,“你看你看,月亮的脸,悄悄地在改变”。有记不清楚歌词的地方,就只哼调子。 看着平时那么清高矜持的少年,一本正经地唱着这些俚曲情歌,林之若笑倒在床上,酒意上沖,竟爬不起来。 傅青纶边唱边喝啤酒润嗓子,渐渐地也觉得脑袋沉重,伏在桌子上,声音已经沙哑,犹自坚持:“你再点。你……你点得出,我就……就唱得出。” 林之若已经有点迷糊:“月亮代表,嗯,代表我的心。” 这首歌的歌词除了高潮部分,傅青纶都不记得。林之若听着他含混不清地哼哼,取笑道:“这也算唱歌?我姥家的猪都会。” 傅青纶立时吐字清楚地唱: “……在你耳边轻轻唱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 我爱你有几分 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那么真 月亮代表我的心。” 林之若略略清醒,有点尴尬,道:“真难听。换一个。” 傅青纶颓然倒在身后的空床上,过了好久,突然道:“林之若,我爱你。” 林之若本来已经朦胧睡去,被他惊醒,愣了一下,笑道:“傅青纶,你笨蛋。” “林之若,我爱你!” “傅青纶,你笨蛋!” “我一直爱着你,爱了很久很久,自己却不知道。你知道么?” “我爱的是天上的星星,你知道么?” “我爱的也是天上的星星,看得见,却够不着。你知道么?” “每个人,都是一颗星星,在世界之外寂寞燃烧。你知道么?” “我恨你,也是因为我爱你,你知道么?” “你是笨蛋,你知道么?” “我是笨蛋。你聪明,你说,天上的星星会落下来么?” “它已经落下来了,可是你看不到。” “我为什么看不到?” “因为你还仰着脖子,笨蛋。” …… 此情无奈天分付 曾几何时,李碧荷也是命运的宠儿,也有过蔑视一切目中无人的年代。从小学起,她就因为优秀的学习成绩,超人的美术才华,出色的演讲水平,一直是班里的风头人物。那时候,她很瞧不起男生,觉得他们学习差,觉悟低,就会调皮捣蛋,闯祸惹事,是劣等种族。 可是,才上初中,形势似乎就调转了过来。尤其是傅青纶转来之后,一直稳居榜首,文艺体育,样样出色行当。李碧荷很快就接受了老师和家长一再宣扬的一个现实,那就是男孩子在理化的学习上,有着女生无法比拟的优势。事实上,逐渐长大的过程中,她已经或多或少地意识到,无论成绩如何,这是一个男人主宰的世界。女生和男生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竞争。因而这份妥协,除了扭转了男生在她心目中二等公民的地位,基本上无损于她的骄傲。在女生中,她仍然是综合成绩最好,最令人羡慕的那一个。 第49页 林之若的出现,比傅青纶带给她的打击,要沉重千倍万倍。她不明白,那个头发又短又乱,整天捧着课外书,上课总是打瞌睡的女孩,怎么就能学习那么好。她不服气,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学习,对其他的事情不闻不问,连出板报这种她作为美术特长生以前最得意的工作,都推辞了出去。夜里宿舍熄灯以后,还要打着手电看书做题到深夜。以至于高一上学期一次班级劳动,她踩着桌子擦高处的玻璃时,一阵晕眩,竟然摔了下来。 接住她的,是正和李凯抬水经过的孟繁星。她刚刚从惊恐中回过神来,猛然看到孟繁星俊秀的脸庞,听到他关切的询问,羞窘得满面通红,慌忙挣扎着站起来,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然而,孟繁星双臂的力度,身上那种男孩子特有的气息,却弥留在她的感觉里,久久不散。 从此,那个温和俊秀的男孩,便在她少女的心里,成了骑着白马的王子,勇敢冷静地解救她于危难之间的英雄。 在那之后的岁月里,李碧荷曾经无数次在心中回放那一刻,快镜头,慢镜头,长镜头,近镜头,推前,拉后,旋转,从各个角度,配着不同的音乐和光色,淋漓尽致的抒写着那一生只有一次的觉醒。 是的,觉醒。对李碧荷来说,那是一种宿命式的觉醒。仿佛一缕春风拂过,沉睡的大地忽然睁开了眼睛;仿佛一颗露珠滚落,含苞的花蕾蓦然绽放。仿佛一架沉寂多年的钢琴,在某种神秘力量的驱使下,被一双巧妙的手轻轻按响;仿佛一轴封存许久的画卷,在某个无法预知的时刻,被一个命定的人徐徐展开。 突然之间,她的世界不再只是黑白的单调轮换,不再只是学习与休息,竞争与荣誉。林之若的阴影渐渐淡去。她惊喜地发现,原来叶是绿的,花是红的,天是蓝的,而梦,是七彩的。 一成不变的学习生活,开始鲜活生动起来。 每一次走入教室,总是下意识地,先看向后排他的座位。如果他坐在那里,便有一种无端的满足和欣喜。而如果他不在,便会莫名地空虚,感觉的触角一直提着,直到他回到教室,才松了一口气般,平静下来。 在食堂,她不再固执地呆在自己最爱的临窗座位,而是换到了更为吵闹和阴暗的一边,因为那里,一抬头,便可以看到一个明朗的笑容。 埋头做题的时候,整个世界的喧闹都远去,唯有孟繁星的声音,会自动通过屏蔽,每一个字,每一个音,都真切地传入耳膜。 上课的时候,偶然有一次,她发现眼镜片的反光中,映出坐在后排的他凝神听讲的面容。从此无论座位怎样轮换,她总是能找到一个适当的角度,使得老师板书的旁边,眼角的余光里,常常伴随着一张俊朗的脸庞,照亮她的整个视野。 最沉醉的,是他在球场上矫健的身姿。十几岁的男孩,在课堂上,在异性面前,总是温和沉静甚至有一丝羞涩。只有在运动中,他青春的活力,才得到淋漓尽致地释放,仿佛夏日的阳光,热烈,舒展,烤得人整颗心都滚烫起来。孟繁星的球风并不张扬,然而流畅,冷静,果断,既善于配合程辉侵略性的攻击,也能在处于下风的时候,凝聚和调动己方的力量,扭转局面。本来对体育一向漠不关心的李碧荷,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贪婪地凝视操场上那个修长优美的身形。他跃起投篮的侧影,常常让她的呼吸,有一剎那的停滞。 她有两个好朋友,都是原来五中的,不过不在快班。其中一个,已经有了男朋友,因而大家一起私语调笑的时候,便常常涉及爱情这个话题。李碧荷曾经向她们隐约透漏过自己的心事,也曾悄悄把孟繁星指给她们看。两个人都鼓励她主动一点,帮她出了很多主意。 出于一向的拘谨和矜持,李碧荷选择了一种非常婉转的表达方式。因为和傅青纶来自同一所初中,较为熟悉一些,她屡屡去找傅青纶商讨问题。这时候,和傅青纶同桌的孟繁星大多都会注意倾听。虽然不敢直视他,她的眼角余光,却在在处处,有他的存在。有的时候,即使自己已经明白了,但因为孟繁星神色中还有困惑,她也会藉故和傅青纶多讨论一会儿,直到孟繁星恍然大悟。能对心爱的人有所助益,即使是用这样一种煞费苦心的方式,她的心里,也还是甜甜的。 渐渐的,她不再满足于这种间接的接触,尤其是,随着班里同学们彼此熟识起来,她发现孟繁星在女生面前,也并非总是羞涩,和附近的唐馨林之若等人,甚至还有说有笑。她渴望能走进他的视野,他的生活,能坦然而亲密地,和他交谈。 但是人和人之间的亲密,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做到,真正实行起来,却无处下手。尤其是傅青纶和唐馨好了以后,这唯一的接近他们那个小圈子的途径,似乎也被切断了。虽然一起登过山,劳过动,还分在一个学雷锋小组,可是,她始终无法让那个男孩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她明白,自己不像唐馨,自然而然会得到异性的关注和仰慕。甚至还不如林之若,因为有着男孩子漫不在乎的作派,在男生群里,反而比在女生中更容易得到认同,更舒服自在。 而她,只能遥遥注目,默默渴望。 有时候,李碧荷实在遏制不住心底的悸动,便偷偷地在纸上,画孟繁星的像。他投篮的动作,他走路的姿态,他思索的表情,他微笑的样子,一张又一张。她不敢带回家,更不敢留在学校,只好每画完一张,端详欣赏过无数遍之后,撕成碎片。 那些碎片,她装在一个精緻的空饼干盒里,小心放在自己的床下。 多么悲哀而又甜蜜的秘密!青春的心事,只能以这样一种破碎的方式,来保存和纪念。 也有狂喜的瞬间。比如高一篮球赛时,她因为个子比较高,被林之若强行拖上场,出了糗,回到座位上之后,把头埋在手臂里当鸵鸟,不去听后面男生们的嘲笑。忽然,孟繁星温和的声音响起,制止了程辉等人,转移了话题。那一刻,她的一颗心,突然轻盈起来,仿佛一根小小的羽毛,被春风托起,飞啊飞啊,好久都不能落地。 高二上学期,学校要求快班派出两名代表,到其他班座谈,交流学习经验。虽然没有什么实际利益,这却是一件很出风头的差事。下午上课前,班主任召开临时班会,让大家提名投票。李碧荷觉得这纯粹是走形式。毫无疑问,能作代表的,自然是学习最好的两个人。因而,她自顾看书做题,根本就没抬头。可是,继林之若和傅青纶等人之后,她震惊地听到了自己的名字,而且,还是那个让她魂牵梦绕心动神摇的声音。她脸热烘烘的,益发把头低下去,耳朵里反反覆覆地回响着那个清朗的声音。后面的讨论,根本就没有听进去。 班会的结果大大出乎她的意料。在林之若,傅青纶和高夏三位主要班干部的一致贊同和强烈推荐下,她和李凯被选出来,极其风光地到各班做了一次巡回演讲。 从普通班同学专注的目光和敬佩的神情中,她不仅找回了以前的自信,还生发了新的希望。 那个男孩,这样子对她,难道全无原因么? 也许,当春风唤醒大地,大地也温暖了春风; 也许,当露珠催开蓓蕾,蓓蕾也感动了露珠。 也许,当琴键被按响,那旋律同样激荡着演奏者的心房; 也许,当画卷被展开,那色彩同样牵动着观赏者的目光。 也许,也许,自己的一片痴情,终究还是激起了回响。 她鼓起勇气,向孟繁星借了一本诗集。书本里,他留下的每一处摺痕,每一个字迹,她都看了又看,仿佛里面带着他的气息,无比的亲切和珍贵。她留下了那本书,另买了一本,踌躇良久,最后,在扉页上画了一幅漫画,题了一首小诗,趁着一个没人在旁边的时刻,忐忑不安地还给了他。孟繁星随手收下,并没有细看。她有一点点失望,但是仔细一想,又很庆幸。如果他当时就发现了,自己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此后的整个寒假,她都坐立不安,等待着孟繁星的反应。有好几次,她忍不住,想要去找他,却不敢去他家,只是在附近的商场里徘徊,希望有一次偶遇。 现实生活中,偶遇永远是一件很稀罕的事情。 可是,即便是只有一点点的希望,也比闷坐家中等待,容易捱过。 再也不愿受那样悬而未决的折磨。于是,开学之后,她拿出所有的勇气,转去体育组,来到他的身边。 他依然是温和而礼貌的态度,略略推辞,但是并没有认真拒绝。 他教她打篮球,教她持球的方式,带球的技巧,断球的诀窍,认真而耐心,近在咫尺,呼吸可闻。 那样的时刻,于她,就是天堂。 每一个细节,每一次对望,她都写在日记里,画在簿子上,细细珍藏。 那段日子,所有人都认为他是她的男朋友。谣言传得久了,便难以分清真假。她自己,几乎都当成了事实。 直到在他的生日宴会上,看到林之若和程辉对唱时,他凝视她的目光。 有了对比,她才知道,原来他看着自己的时候,只是尊敬和礼貌,亲切和友好。而他看着林之若的时候,却是热切的,渴慕的。他可以毫无顾忌地直视自己,却不敢迎视林之若的目光,正如自己常常不能自己地避开他的注视一样。 她自欺地想,这也许是自己的幻觉,不然,这么明显的爱慕,他周围的人怎么会毫无察觉。 而这最后一根稻糙,也终于被他明明白白地粉碎。 那一晚,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着日记里的记载和图片,哭了一夜。 爱,是这么辛苦,又这么绝望。 她已经淡下去的对林之若的不甘不愤,又重新涌了上来,并且空前地强烈。 那个学期,林之若不知道有什么喜事,本来挺安静的一个人,突然变得神采飞扬。在班里成天和程辉斗嘴,在宿舍里虽然除了和唐馨,不怎么说话,但是嘴角含笑,走路生风,宿舍里的值日卫生工作,也都抢着去做,就算有人有意往她身上推也不在乎,仿佛她已经拥有整个世界,因而不屑于计较这些小事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李碧荷很讨厌她这个样子。她在上铺,时间又安排得满满的,有时候林之若主动帮助她递一些东西,或是打热水什么的,她都板着脸拒绝。林之若只是耸耸肩,再不干涉她的事情,却也从来不和任何人抱怨,仿佛根本就没往心里去一样。这样一来,倒显得自己心胸狭窄,李碧荷更不舒服了。 如果林之若对孟繁星好,她也许就死心了。毕竟,感情是不能强求的。如果所爱的人却不爱我,那么,当她躲在角落里心碎的时候,至少还可以祈祷他能得到幸福。 第50页 可是,在感情上和在学业上一样,林之若明明什么都没有付出,就得到了别人苦苦追求而不得的东西,却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幸运,更没有珍惜。 每当听到林之若和程辉高声谈笑,她就悲哀地想,林之若究竟知不知道,旁边那个默默倾听的男孩,一直对她怀有一份超乎友谊的情感?如果她知道了,她会感动,会珍惜么?那样一个男孩般粗枝大叶,看似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女孩,就算不是同性恋,能体会孟繁星的好处么?她会像自己一样,把他当成王子来爱慕,当成英雄来崇拜么? 她越思量,就越觉得,林之若根本配不上孟繁星的感情。 她为孟繁星不值,也为他不平。 一个周末晚上,寝室里只有她和林之若两个人,其他人都回家了。她是留下来学习,林之若则是无家可回,靠在床上兴致勃勃地研究易经八卦,还用硬纸板做了一叠卡片,摆弄来摆弄去。 忽然眼前一黑,随即楼里响起一片惊呼声,原来是停电了。李碧荷早有准备,翻出一根蜡烛点上。林之若既没有蜡烛也没有手电,便站起身来,拿了外套,随口道:“我出去走走,你去不去?” 李碧荷见她并没有真的期待回答,已经开门要走,忽然冲动起来,道:“好的。” 林之若略为诧异,没说什么,等她收拾好了书本,吹了蜡烛,和她一起下了楼,沿着操场边的甬道,漫步而行。 因为停电,到处一片漆黑。连星光都被阴云遮住了。只有路旁丁香丛浓郁的芬芳,为她们指引着方向。 两个人默默走了一会儿,李碧荷忽然问:“林之若,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公平么?” 林之若讶然:“为什么这么问?” 李碧荷道:“我们从小就被教导,一分汗水,一分收穫。可是,你觉得,收穫和付出,真的成正比吗?” 林之若想了想,道:“也许一时一地,只看某一个衡量标准,收穫和付出,是不一致,不公平的。但是我相信,所有的努力,最终都会得到应有的回报,只不过方式,未必是你最初希望的那种。” 她的道理,似乎总是这样地无懈可击,这样地冠冕堂皇!李碧荷暗暗撇了撇嘴,道:“你是一个幸运儿,自然容易相信这种话。” 林之若笑道:“你也是相信的。不然,你也不会那么拼命地学习。” 李碧荷无法反驳,低声道:“那又怎么样?我始终还是赶不上你。” 林之若诚恳地道:“同样的成绩,靠努力得来的,和靠幸运得来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当然是不一样的。轻易得来的东西,便不珍贵,不懂得珍惜。”李碧荷心有感触,嘆了口气。 林之若附和道:“是啊。只有发自内心嚮往,又经历很多艰辛得来的,才是真正的收穫。” 李碧荷不相信她真的能有这种体会,问道:“那你呢?你有没有嚮往什么东西,为它而努力过?” 林之若道:“当然有。” “是什么?” 林之若笑道:“我也说不清楚。是一些很虚幻的东西。如果找到它,我会知道。可是,在那之前,我却不知道它是什么。” 这个答案很出乎李碧荷的意料。她想了想,换了一个更具体的问题:“你有喜欢的人吗?” 林之若似乎有点诧异,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坦率地回答:“如果你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喜欢,我喜欢所有对我好的人。如果你是指某个特定的含义,目前还没有。” 李碧荷穷追不捨:“那将来呢?你有没有想过,你会喜欢什么样的人?” 林之若摇头:“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就是没有往那方面想过。” “那不可能。”李碧荷固执地道:“只要是女孩子,就一定会想过这个问题。” 林之若失笑:“的确是没有想过。我想过将来干什么行业,到哪里旅游,但真的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你不是这样就把我归为男孩子吧?”见李碧荷默然不语,她反问道:“你既然会这么问,想必是你自己已经有答案?” 李碧荷低头道:“其实你应该知道的。” 李碧荷和孟繁星无疾而终的那一段,在班里是公开的秘密。林之若“哦”了一声,似乎不知道该如何继续这个话题。 默默走了一会儿,还是李碧荷主动道:“只是,他并不喜欢我。你觉得,我该怎么办?” 林之若诧异地道:“你问我?” “大家都说,你不但学习好,在很多事情上,也都很成熟,很有见地。算我向你请教,可不可以?” 林之若笑了:“当然可以。就怕你发现我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她想了想,一本正经地道:“你这样问,是单纯的困惑呢,还是真的有选择?” “这两样有什么区别?” 林之若解释:“感情上的问题很复杂。很多时候,无论理智上作了什么决定,都还是会因为强烈的情感,身不由己地按某个既定的方向走下去。这样的情况下,犹豫和疑问都只是一种心理上的发泄,并非真的有作出选择的能力。”她笑了笑:“我顶多能帮你澄清一些理智上的困惑。如果完全是感情层面的问题,谁说也没有用。” 李碧荷咀嚼着她的话,觉得似乎很矛盾,但是又好像很有道理。自己对孟繁星,真的有放弃的选择么?为什么一想起那个身影,那张面容,将要远离自己而去,就那么心痛,痛到几乎无法思想,无法呼吸? 许久,她才道:“如果理智和感情总是矛盾的,怎么办?” 林之若道:“说的就是这个问题。我觉得,如果理智能战胜感情,自然是听从理智;如果不能,那就没有选择了。” “可是,明知道没有结果,还要去做,是不是很傻?”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结束的。”林之若温和地道:“得到一直渴望的,固然是一个结果;那份渴望消失了,也是一个结果。” 呵,原来如此。燃烧自己,如果不能引燃对方,便把自己变成灰烬。多么准确,多么残忍! 李碧荷忽然不可抑制地笑了起来,几乎笑出了眼泪。 林之若被她吓了一跳,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话,待她笑声停歇,赶紧道:“我只是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别介意。” 的确,她只是一个旁观者,不但是感情,她是整个生活的旁观者,永远理智而疏离。可是,偏偏是这个旁观者,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两样东西。李碧荷再也控制不住,尖刻地道:“正好相反,你说得很对,太对了。只是你不觉得,像我这样的丑小鸭,渴望消失的机会,比实现的机会大得多么?” “不,你不是丑小鸭。”林之若伸手摺了一穗丁香,嗅了嗅,递给李碧荷:“你是这丁香。也许颜色不是很艷丽,也没有在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开放。但是芳香浓郁,平实悠远,一旦开放,便可以持续整个春天。” 李碧荷不肯接:“如果,如果,我喜欢的人,也同时是你喜欢的人,你还会这样说么?” “会的。”林之若温和但是肯定地道:“因为我相信,在感情上,和在学习上一样,并不存在真正的竞争。能失去的,必定是我未曾真正拥有过的。无论表面的动机是什么,到头来每个人,都不过是被自己的愿望推着在走。我的幸福,终究不会落在别人身上。” 李碧荷虽然心中不服,也不得不承认,她说得有些道理,默然良久,终于接过了那束花,低声道:“无论以后如何,谢谢你今晚的这番话。” 不知道是受到了林之若的鼓励呢,还是如林之若所说的,她根本没有选择,高三的冬天,当课业日益紧张,因为宿舍有准点熄灯的限制,很多男生,包括孟繁星在内,都开始通勤,李碧荷做了一件让全班乃至全年级都瞩目惊讶的事情:她找到于明雷老师,以方便学习为由,要求退出宿舍。最重要的条件是,她晚上有人护送,可以保证安全。 那个护花使者,是孟繁星。 雷霆奋起英雄怒 高三上学期的那三个月,对孟繁星来说,是无尽的煎熬。世界突然变得如此空虚,每一天似乎都是灰濛濛的,没有阳光,也感受不到温暖。 他坐在唐馨的后面。前后两排四个座位,倒空了一半。而剩下的两个人,还都魂不守舍。唐馨坐不住板凳,还能跟一些追求者出去吃个饭看看电影什么的,消遣一下。孟繁星却别无选择,只能把自己埋进题海里,仿佛每做一套模拟题,便可以离那个魂牵梦绕的影子近一步似的。 除了做题,每天最大的乐趣,是给林之若写信。唐馨拆看林之若第一封信的时候,他已经从她的肩膀后面偷看到了地址。可笑唐馨看完了信,还拿着信封向他勒索巧克力,被拒绝之后,还疑惑了好半天。 孟繁星并不善言词,作文一向都得不到高分。更何况,那份无边无际无时不在的思念,因为太过强烈,反而凝结在胸口,怎么也无法从笔尖流泻出来。明明有千万句话要说,结果寄出的,往往只是短短数行,还大都是班里的事情,倒更像是向上级汇报工作。 他不知道林之若是否能从这流水帐一样的信件里,读出自己无可倾诉的深情,也接不到林之若片言只字的回答。然而,他还是每天一封地写。每个晚上,一整天的学习之后,推开满桌的资料卷子,写那封简讯的时刻,是他倾泻情感的唯一出口,是现实和梦想之间的唯一联繫,是鼓舞支持他前行的最大动力。唯有这个时候,林之若才不是一个遥远的不可触摸的影子,而是真切的可以感知的存在。 他单调的生活,在第一次月考过后不久,就被突然打乱了。 因为功课越来越紧张,很多男生都开始通勤,以便晚上可以自由学习。孟繁星和李凯一起,骑自行车往来于家和学校。程辉嫌麻烦,声称“高手放在哪里都是高手”,依然留在宿舍。 一天下午,李碧荷突然找到孟繁星,当着程辉李凯等人的面,落落大方地说自己也想通勤,问他可不可以晚上放学之后顺便送她到家,也就是多转个弯,十来分钟的事。如果他同意,她就去找于老师申请。 孟繁星在极度震惊中点了头。李碧荷嫣然一笑道谢走开之后许久,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究竟答应了什么。 第51页 对李碧荷,孟繁星的心情是复杂的,有伤害了她的歉意,有被爱的感激,更有对她这份不顾一切的勇气的震动和敬佩。而且,就算没有之前的渊源,刚刚开始有男子汉认知的少年,保护女生,几乎是作为男人的一种本能的骄傲,无论如何,也无法开口拒绝这样的请求。 自从一中实行女生必须住校的规定之后,还从来没有女生通勤的。李碧荷此举,无疑让同学们大跌眼镜。而更让大家难以接受的是,于老师只是简单询问了两句,便很痛快地答应了李碧荷的请求。 对于老师的态度,孟繁星倒不是特别惊讶。他早就发现,于老师虽然管理同学很严厉,但是对两种人,是只观察,不干涉的。一种,是林之若傅青纶那样的天才,学习全凭兴趣,对高中教材的内容早已厌烦,自动向更高更深更广发展,管不了,也不用管。另一种,就是像李碧荷李凯这样责任感和自律意识都特别强的,学习对他们几乎就是强迫症,荒废一会儿,就不舒服,就坐立不安。 让他惊奇的倒是,在李碧荷成功之后,女生们居然没有群起效仿。 其实,不是没有人想过。不过,谁也没有李碧荷的勇气,去找一个男生护送。唐馨倒是有人自告奋勇送她,可是她却不愿意通勤,觉得自己能把白天的时间利用好,已经很不错了。 护送李碧荷的事情,就这样成了事实。孟繁星硬着头皮,在大家异样的目光中,开始在晚自习之后,陪同李碧荷一道骑自行车回家。同学们虽然议论纷纭,却反而没有人再当面取笑他,不知道是被李碧荷的勇气所震撼呢,还是这件事太不同寻常,已经超出了暧昧的边缘,不再是可以随便开玩笑的题材。 然而背后的议论,比当面的玩笑更难以忍受。当面的玩笑,至少可以反驳,可以抗议,可是背后的议论,却仿佛色彩和形状都暧昧不清的云雾,明明裹得你透不过气来,却连个可以出拳的目标都没有。 这对习惯了群众和旁观者角色的孟繁星来说,实在是一次空前的心理考验。他只能一次次鼓励自己:“我没有任何私心,只是在帮助一个需要帮助的同学而已。” 这个时候,他特别想念林之若,想念她那双看透一切的眼睛,那个漫不在乎的微笑。任何时候,任何事情,哪怕她只是嘲讽打趣他也好,只要她在身边,他就会觉得心地特别清明,特别平静安稳。他给林之若写信,详细描述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而林之若依然没有回答。想想也是,如果这个时候,林之若突然给他写信,岂不相当于在已经滚烫的油锅里,撒上一勺冷水?难道自己还嫌场面不够热闹? 事实上,关注他的,还不仅仅只是那些好事的同学们。 李碧荷申请通勤的第二天,孟繁星便被于明雷从自习课上叫进了办公室。全班同学齐刷刷聚过来的目光,仿佛森森剑戟,一层层排满了从他座位到门口的那短短几米路。而他就像那些古代的说客,明明正在刀剑之下走向油锅,还得装出若无其事坦然大方的样子。 好不容易出了教室,跟着于明雷走进他的办公室,孟繁星心中忐忑,紧张地设想着他会问怎样的问题,而自己如何辩解,才能既澄清事实,又不至于伤害了李碧荷。 于明雷自顾坐下,隔着书案,打量着垂首而立的男孩,直到孟繁星感觉全身汗毛都站起来了,后背冷飕飕地直冒凉气,才慢条斯理地开了口,却只是简单询问了一下孟繁星的学习情况,并称赞他“成绩一直稳定上升”,“学习上专注刻苦,心无旁骛”,很是难得,鼓励他保持目前的状态,争取考上名牌大学,就挥挥手,把他放走了。 孟繁星反覆咀嚼着于明雷的话,越想越觉得意味深长,打心眼里贊同程辉的看法,于老师实在是修行了千年的一只老狐狸。幸亏自己和李碧荷并非真的有暧昧,否则,这番赞扬,简直比噼面打一个耳光更难受。 很多当初看起来决不可行的事情,一旦真地有人做了,而且成功了,慢慢地,就会变成正常。随着秋风一天天冷下去,卷子一天天多起来,同学们对孟繁星护送李碧荷这件事已经失去了兴趣,他们相伴走出校园,都没有人多看一眼。 其实他们并非绝对的孤男寡女,大部分路程,都有李凯同行。三个人都是比较专注于学习的,谈谈说说,颇为融洽。最后两人单独相对的几分钟,一般都是延续原来的话题,倒也不至于尴尬。 除了林之若和唐馨,李碧荷是孟繁星唯一有过密切接触的女生。他发现,李碧荷和林之若唐馨都不一样,是一个很理智很务实的人。比如说,她随口说的,大都是哪本复习资料比较好,哪些学校的模拟题比较新颖,哪些专业比较热门,学校里哪位老师,讲课特别好,可惜跳槽了,身边哪些朋友,因为什么关系,转到省城大学附中去了,等等。唐馨和她相比,显得太浪漫太感性,对现实利益并不关心,只要感情有所寄託,每个人,每件事,在她眼里,都是美好的,合理的,吃糠咽菜,也是幸福的,心甘情愿的。一旦感情失意,也就没有了继续努力的动力,纵然得到物质上的成功,也无法享受。林之若关心的,却是一些抽象的原则,观念,理论。饮食琐碎,红尘冷暖,于她都不过是数学题中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条件,而她犀利的目光,总是穿透一切纷扰,盯在那些隐藏在深处的,普通人无法触摸无法理解的公理上,对题面显得有点淡漠和超然。 在林之若面前,孟繁星总是有一种鲜明的自我意识,仿佛手足都无处安放似的,窘迫害羞,紧张失措,更是经常的事,而在李碧荷面前,一旦最初的陌生和尴尬淡去,便坦然自若,谈笑风生。 对孟繁星和李凯来说,三个女生中,和他们最相似最有共同话题的,当属李碧荷。可是也许人的天性,便是嚮往自己所没有的。两个男生,一个默默爱着唐馨,一个苦苦想着林之若。自秋到冬,夜夜同行,和李碧荷在熟悉和了解中积累起来的友谊,却远不及唐馨一声低低地嘆息,林之若一个遥远的微笑,更能牵动他们的心。 唐馨对李凯的爱意,虽然有所察觉,但是并不放在心上,反而因为林之若的缘故,对孟繁星特别注意,颇有点代好友监督他的意思。见孟繁星居然真地去护送李碧荷,很是不满。 这天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语文老师来发了月考的卷子,说让大家先自己看一下,明天要讲。老师一走,同学们就开始嘁嘁喳喳起来。唐馨忽然转过头来,对孟繁星道:“我有一个问题想不明白,你帮我看看,好不好?” 唐馨的语文要比孟繁星好。孟繁星很诧异,接过她递过来的卷子,见背面向上,写着两行字:“一位作家说,人们常常爱的是一个人,与之厮守的,却是另外一个人。为什么?”后面的问号画得特别大,特别重。 孟繁星心中好笑,想了想,提笔写道:“爱情是理想,生活是现实。理想不可触摸,现实无可逃避。”递回给唐馨。 唐馨背过身去看,不一会儿又转身把纸条塞了回来,下面多了一行话:“向现实屈服,会失去理想!”并且连着三个惊嘆号。 孟繁星立刻写道:“理想在我心中,永不放弃。现实虽然每天相对,却不会留下印象:你还记得前天中午吃的什么吗?” 这次过了许久,唐馨的纸条才传回来:“答案满分。我替你交卷。”后面画了一个咧嘴而笑的小丑头像,正是唐馨自创的签名图案。 孟繁星留心观察,唐馨果然当天就给林之若写了一封信,第二周就收到回信。偏偏那天信取得晚,唐馨看完,已经打了上课铃,同学们已经安静下来。他只得写纸条去问:“她说什么?” 唐馨把纸条传回来:“她说,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孟繁星莫名其妙。但是老师已经走上讲台,只好强行按捺住焦急,集中心神听讲。好不容易熬到下课,赶紧拉住唐馨问:“你刚才说什么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怎么回事?” 唐馨先向他勒索一盒哈根达斯,见他满口答应,才道:“之若说,理智是经济基础,感性是上层建筑。学习是物质文明,爱情是精神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还称赞李碧荷,说她能把学习和感情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很了不起。我要是能学到她一半功力,她就不用为我担心了。” 孟繁星很是失望,问:“她没有提起我么?” 唐馨笑道:“怎么没有?不过,这个可值钱了,起码也得一条德芙。” 孟繁星皱眉道:“你不是要减肥么?还吃巧克力?” 唐馨道:“吃不吃是我的问题,送不送是你的问题。” 孟繁星故意站起来,做势欲走:“这么贵的理想,我人穷,消费不起。” 唐馨赶紧拉住他:“别,我贱卖还不行?一袋旺旺饼干,不算贵了吧?” 孟繁星心中暗笑,嘴上却道:“什么汪汪,还喵喵呢?就一袋动物饼干,爱要不要。” 唐馨忙不迭地点头:“那也成。” 孟繁星这才回座,听唐馨神秘兮兮地凑过头来,低声道:“她说,如果你能拒绝李碧荷,就不是她所认识的孟繁星了。” 孟繁星只觉得心突然轻了,好像没有重量,在空中欢喜地游来荡去。围裹着他的流言和误解,忽然就透明了,消散了,视野就如秋日的晴空一般自由和宽广。他喜不自禁,向唐馨笑道:“这句话,你就是要十条德芙,我也会买。” 唐馨才知道自己大意,顿足不已。 那个秋天,一班似乎註定了不能平静。孟繁星刚刚从流言中解脱,程辉却又成为新的焦点。 傅青纶走后,唐馨又开始心不在焉,总是对着课本发呆。虽然程辉李凯孟繁星对她都很关心帮助,她还是无法定下心来学习。面对着即将来临的高考,和班里越来越紧张的学习气氛,经常自责自愧,自我折磨。越是这样,越难以学得下去,渐渐形成了恶性循环。她有点自暴自弃,索性常常应了一些追求她的男生的邀请,出去逛街游戏。尤其是钉子,见林之若傅青纶都不在,胆子益发大起来,总是来找唐馨。 程辉很讨厌钉子,几次跟唐馨说,让她不要理他。唐馨虽然答应了,但是禁不住钉子来缠,自己在班里又实在呆得痛苦,终究还是故态复萌。程辉不忍心责备唐馨,一腔怒火便都指向了钉子,偏又打不过人家,便躲在寝室里苦练铁头功,声称要和钉子单挑。李凯戴着高度近视镜,居然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第52页 孟繁星看不过去,劝他们道:“你们和钉子这种人较什么气?唐馨不过和他出去几次而已,也不见得就出什么事。以前她和傅青纶在一起的时候,不也出去过?” 程辉愤愤地道:“那怎么一样?傅青纶虽然有点傲气,但怎么说也是个正人君子。唐馨喜欢他,那是有眼光。钉子算什么东西?整个一痞子。他追过的女生,少说也有一打。就是现在,这边追唐馨,那头还有一个女朋友呢。” “那也不用动手啊。要不然,咱们向于老师反映一下?” “跟老师反映有什么用?老师还能整天在班里看着啊?再说,钉子这种人,只相信拳头,跟他根本没道理可讲。对付他,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 “可是那铁头功,行不行啊?林之若就那么一说,也许她开玩笑呢。” 程辉信心十足地道:“行不行不重要,重要的是气势。我在七班的一个哥们告诉我,有传言说钉子曾经在一个女生手里栽过,不过他自己不承认。我觉得肯定是林之若干的。你没看在操场打架那次,钉子一见到林之若就蔫了?林之若一个女生,都把钉子吓成那样,同样的功夫,换了我,不用使出来,光站个样子,就能震住他。” 孟繁星劝他不动,只得作罢。他总觉得这种争风斗气的事情近于荒谬,并不真地相信程辉会去找钉子打架,还把这事当成笑话,写信告诉了林之若。 不久,林之若给唐馨写了一封信,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唐馨忽然振作起来,开始集中精神学习,几次严词拒绝钉子。钉子死皮赖脸的,经常守在路上等她,强行拉她出去。唐馨不胜其扰,又悔又气,得了重感冒,好几天不能上学。 程辉更加义愤填膺。他冲动起来,是个天都敢捅破的主。也不告诉孟繁星,迳自向钉子下了战书。一个晚自习,他在一帮男生的簇拥下,在学校东侧,江边的一片空地上,和钉子一对一决斗。因为怕孟繁星劝阻,特意瞒过了他。 一班的男生,大都是规规矩矩专心功课的好学生,论学习自然是全校第一,论武力,却是倒属第一。钉子虽然知道程辉练铁头功的事情,也只是当笑话听,根本就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当着双方几十个男生的面,慷慨应承,自己单身迎战,只要程辉打倒他,就不再纠缠唐馨。两人在江边对立,怒目相向,江风吹衣,周围人头攒动,观者如潮,颇有决战紫金之巅的架势。 钉子固然勇猛好斗,却只是街头流氓的胡踢乱打,并无章法,群斗也就罢了,单挑并无优势。程辉却是一板一眼地练过,虽然练得牛头不对马嘴,但是气势如虹,信心十足,连连撞击,居然似模似样。人的头骨本来就非常坚硬,程辉又憋足了气,钉子的拳脚连续几次被他脑袋顶住,见他竟似毫无感觉,反而震得自己手腕生疼,慌了手脚,被程辉寻隙攻入,狠狠一下撞在胸口,仰天摔倒,鬓角恰好碰到一块石头,顿时鲜血横流。他倒也有一股狠劲,伸手抹了一下额头,挣扎着爬了起来,对程辉道:“老子说话算数。今天是你赢了,我要是再去找唐馨,就是王八它孙子!” 程辉哈哈大笑,在一群男生的喝彩簇拥下,得胜回朝。一路上群情慷慨,热血沸腾地讨论着刚才的战斗。程辉被围在中心,尤其得意,正在指手画脚地演示要领,忽然发觉周围变得鸦雀无声,一抬头,才发现于明雷阴沉着脸,堵在校门口。 这件事的后果,第二天就在早操的时候全校宣布了。程辉和钉子因为公然聚众逃课斗殴,各记大过一次。其他参与的学生,也都予以警告。 虽然有官方的明确打击,在同学中间,程辉还是成了英雄,义护美女,勇斗校园黑帮老大的事迹,很快就被添油加醋地传遍了整个校园,成了大家学习之余,调节身心锻鍊脑力放松精神促进团结的最佳消闲话题。因为这件事,一班一洗在普通班同学心目中的书呆子形象,颇有文成武就,一统山河的气势。十几个受到警告的同学,都以见证了那次历史性的决斗为荣,恨不能把警告通知当军功章挂在衣服上。没能躬逢盛事的男生,则明显矮了一截,和女生一样,只有聆听的份。 中午休息的时候,孟繁星见李凯和方为信都留在班里学习,没回宿舍,对程辉道:“你还挺有号召力啊,能找到那么多人。” 程辉嘿嘿地笑:“不是我有号召力,是唐馨有号召力。咱们班男生,得有一半对唐馨有意思。钉子这么嚣张,大家早就看不顺眼了,就等有人出来牵头呢。” 这话虽然有点夸张,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对于唐馨这个一班唯一的美女,男生们或多或少有些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意思,关键时刻,颇能团结起来,一致对外。 孟繁星担心地问:“你不是还对唐馨有幻想吧?唐馨可是心中只有一个傅青纶。” 程辉鄙夷地道:“你不能理解我的伟大情操就算了,请别玷污我的精神境界。早就跟你说过了,我们是纯洁的兄妹关系。我对她的感情,是共产主义的感情,是国际主义的感情,是高尚的,纯粹的,有道德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有益于人民的!” 孟繁星笑不可抑。程辉却道:“你别光说我,你自己呢?” 孟繁星诧异:“我怎么了?” 程辉轻蔑地道:“就你那点心思,谁看不出来,还装?林之若一走,瞧你那样,蔫头蔫脑的,三魂去了七魄。亏李碧荷那傻孩子,还一门心思想着你。” 孟繁星暗藏的心事,突然被点破,虽然是从小长大的好朋友,还是有点窘迫,半晌说不出话来。 程辉道:“别说我没警告你,咱班男生,一半对唐馨有意思,另一半,可就是对林之若有意思。” 孟繁星吓了一跳,迟疑地道:“不至于吧?” “什么不至于?是你不至于,还是别人不至于?” 孟繁星红了脸,期期艾艾地道:“别人不至于吧?我觉得,大家对她,都挺……敬佩的。” 程辉哼了一声:“我看你是当局者迷。我问你,你对林之若是怎么开始的?难道不是敬佩?” 孟繁星低了头,说不出话来。 程辉接道:“不过,谁有意思都白搭。林之若和唐馨不一样。这个人心狠,情薄,主意正,城府深,不容把握。要只是有意思还好,要是真爱上她,不死也脱层皮。” 孟繁星本能地为林之若辩解:“不,不是这样的,她……人很好。” 程辉冷笑道:“这就“她”起来了?你急什么,我又没说她不好。我只是提醒你,林之若要光是聪明也就罢了,她那性子,外热内冷,什么事情,说放就放,从不手软。要和她好,先得有本事她走到哪你跟到哪。别看现在大家在一起,嘻嘻哈哈的,她对谁都挺不错。等到你被落下那天,她瞅都不会回头瞅一眼。我当你是哥们,才劝你一句,能回头时,及早回头。” 这话恰好触动了孟繁星数年来的心结,让他一时心乱如麻。他何尝不知道,林之若于常人看重之处极淡,感情上,更是如春风过耳,不萦于怀;然而于常人不可理解之处,又极烈,为了一个虚幻的理念,便不惜一切,生死以赴。如果不是她被头痛折磨,只怕自己永远没有机会,走进她心里。 可是爱的,不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个性么? 正如一本武侠小说里看到的,自从心里有了她,便觉得天下女儿,都如尘土。 清风江边大柳树下轻轻一吻,她的影子,已经渗入血脉,融入骨髓。就算回头,今生今世,只怕也无法摆脱,无法忘记。 事实上,只是这么一想,就已经痛彻骨髓,心肝俱裂。 程辉盯着孟繁星,见他神情由迷惘而痛苦而坚定,嘆息道:“完了,完了,你彻底陷落了。” 孟繁星既已有了决定,心地清明,忽然想起一件事,反问程辉:“你刚才说,咱们班男生一半对唐馨有意思,一半对林之若有意思。你是哪一半?” 程辉大义凛然地道:“你看你看,又拿你那小人之心,来量我这君子之腹了不是?跟你说,世界是广阔的,机会是无穷的,别以为我和你们一样,就把眼睛盯在窝边这一小丛干巴糙上。” 孟繁星盯着他,似信非信:“那你又分析得这么详细,好像有切身感受似的?” 程辉摇头晃脑地嘆道:“我老程铁肩担道义,辣手着文章,一双冷眼看世人,满腔热血酬知己,却换来如此待遇。唉,斯人去后,琴弦空置,高山流水,难觅知音!” 遥迢金风逢玉露 孟繁星虽然知道李碧荷喜欢自己,却远远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一举一动,是怎样地牵动着身边这个女孩的心。 对李碧荷来说,那个秋天,比春天更明媚;那个冬天,比夏天更热烈。消去了羞涩和拘束的孟繁星,一言一笑,举手投足,莫不带着初夏阳光般的明朗洒脱,让她不由自主地倾心。因着切近的观察,她的画册里,又多了许多无法忘怀的瞬间,让她在入睡之前,一遍遍翻看。 他听人说话的时候常常微笑,嘴角和眼睛都弯弯,而鬓发总是被风吹乱;他在车棚外等她拿车,跨坐在自行车上,单脚支着地面,脸庞微微侧转;他骑车时长腿总也无法伸直,然而并不逼迫,反而有一种不经意的悠闲;三人并行,他总是在人行路的最外侧,单手握把,书包斜挎在身上,任凭身边车流穿梭;他穿白衬衫英俊,他穿休闲服挺拔,他穿运动服活力飞扬,他穿羽绒服亲切温柔。真的,那臃肿厚重色调暗淡的衣服,在他身上,便如此亲切,而又如此温柔。 那年冬天,第一场雪来得很早。刚过重阳不久,早上出门,地上便薄薄铺了一层淡淡的银色。正午的太阳偏又温暖。雪化了,又结成冰,路上行人个个小心翼翼。 尽管孟繁星一再叮嘱,李碧荷还是毫无意外地摔倒了,车子在地上滑出去好远。她坐在地上,并没有受伤,却浑身无力,借着路灯的微光,看着画册上的少年,慢慢向自己走来。戴着手套的手,扶着她的双臂,微微用力,她便仿佛没有重量一样,沿着他的身子站起。 那一秒,恍如千年。最近的时候,她与他的面孔,只隔了三公分,看得清楚少年唇上,细细的绒绒的汗毛,和鼻端淡淡的白色呵气。而她毛线的外套比她更加幸运,紧紧贴着他羽绒服柔滑的质料,亲密依偎,没有距离。 最后那段路,她是推着车,在他的陪伴下,步行走过的。不敢转头,只能高声说笑,满满覆盖时间与空间,不留一丝空隙。他没有察觉她语声中的急促,依旧如常微笑,穿着黑色羽绒服的高大侧影,穿过瞳孔,铭刻在心的底片上。背景是初冬的夜空,北风万里吹来,群星肃穆凝望,月儿将满未满,庄严温柔。 第53页 做底片是多么不幸,一旦曝光,便是一生。 然而如何可以把心永远收在暗房里,永不被命运照射? 日子一夜夜流逝,画册一页页增多,少年的笑容越来越明朗。李碧荷知道,那是因为,冬天最冷的日子,便是另一个女孩,预定的归期。 可是,她还能怎么样呢?她已经得到了他的八十一个夜晚,她已经八十一次在门前与他轻轻道别,八十一次凝望他转身离去。她的日记簿里,已经收集了八十一个期盼,和紧紧相随的八十一个失望,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如果已经不计一切,耗尽每一分热情与勇气,却仍然与你擦身而过,那又有什么法子呢? 她伸出手,抓住一握空气,摊开,看着空空如也的手掌,苍茫微笑。 林之若和傅青纶归来的那天,正是元旦的前夕。班里在准备联欢晚会,一片忙乱。唐馨和程辉是主持人,凑在一起复查节目,核对台词。团支书高夏带了几个男生出去採购水果。李碧荷是生活委员,指挥女生和剩下的男生布置教室。 唐馨最先看到他们,欢呼着迎了上去。 孟繁星正踩着桌子往天花板上粘拉花,按李碧荷的指示,左右挪动着寻找最佳的角度,突然,满屋子的嘈杂里,清晰浮起一个魂牵梦绕的声音。他手一震,拉花滑脱,扯着天花板中心的大朵纸花,纷纷坠落。他从满空彩花中望去,一眼就找到了门口那个白色的身影,依然短发乌黑,微微捲曲,在众人的惊呼中抬头上望,目光清澈明亮,一如旧日。他呆立在桌子上,双手空空,失魂落魄,不能言语。 李碧荷心中酸苦,低了头,不肯看桌上的少年,或是门口的少女。然而满地的大红花,自空坠地,犹自微微颤抖,触目惊心。 教室霎时静了一静。只有程辉大声道:“哇,天女散花,我们这个欢迎仪式够隆重吧?来,班长学委载誉归来,大家给点掌声。” 大家醒悟过来,噼里啪啦地鼓起掌来。 傅青纶微笑谦逊,林之若却在掌声中分开众人,穿过满地红花,径直走向孟繁星所在的桌子。 孟繁星盯着她一步步走来,身子不由自主地微微颤动。 李碧荷也抬起头,看着那少女从容走近。自己苦苦攀登却始终无法逾越的城堡,在她目光碰到的霎那,轰然倒塌,而王子孤单地站在旷野里,惊喜交集,渴望成为俘虏。 这是一场甚至不必交锋的战争。没有悬念,无法抗衡。 林之若走近孟繁星所站的桌子,俯身拾起地上拉花的末端,递给孟繁星,微笑道:“小心点。咱们班十几个姑娘的心血,可都在你手上呢。” 孟繁星伸出颤抖的手,接过了拉花,又仰起头,寻找原来的位置。 班里恢复了喧闹。然而孟繁星的耳朵,却过滤了所有的信号,固定在一个特殊的波段。 只听程辉问她:“你们这次回来,是做主人呢,还是做客人?” 林之若道:“主人怎么说,客人怎么说?” 程辉道:“你们要是主人,我和唐馨立刻把主持人的位子拱手相让。” 林之若道:“那怎么行?节目都是你们组织的。况且,君子不夺人之美。” 程辉嘿嘿笑:“那就是做客人了?那你们可得客从主便,一切听我安排。” 林之若疑惑地道:“你又有什么诡计?” 傅青纶却大方地道:“没问题,我和之若听你分派就是。” 孟繁星心头仿佛突然插上一根细细的针,一丝酸痛,直透内腑。什么时候,他们已经这样亲密。什么时候,他已经可以直接叫她的名字,可以代表她答话? 好不容易粘好了拉花,孟繁星已经仰得脖子都酸了。他跳下桌子,正待加入那谈得最热闹的一群,高夏带着几个男生抬着几筐水果,排门而入,一边掸着肩上的雪花,一边扬声叫:“林之若,傅青纶,于老师让你们收拾好了,立刻到他办公室去一趟。”两个人应了一声,把硕大的书包扔在座位上,便走了出去。 孟繁星走近窗子,只见漫天雪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纷扬而下。两个身影被雪遮得模糊了,只有雪地里两行平行的脚印,清晰而真切,迤逦着伸向教研室的方向。 联欢晚会很精彩。和以往文艺节目占大头不同,程辉组织设计了许多游戏,事前不用排练,人人可以参加,他和唐馨现场随机点人上场,气氛热闹得不得了。程辉偶尔还会搞怪。比如两人三足这个游戏,场上一组男生,一组女生正在紧张前进,他站在旁边加油,突然大吼一声:“老师来了!”那两个男生吓了一跳,两个人力用拧了,一起摔倒在地,半天起不来。女生那组只是微微一怔,又继续前行,轻松赢了这场比赛。 同学们笑得前仰后合。程辉却拿着麦克走上讲台,一本正经地道:“要赢这个比赛,有两个关键。一个是‘两人同心,其利断金’。另外一个就是‘平时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刚才大家都看到了,第一点上,两组做得都不错。第二点,男同胞们却大大不如女同胞,要多向人家学习。” 班主任于明雷坐在第一排,心知他影射自己管理男生比女生严厉得多,却不点破,只是微笑。同学们大半会意,见老师并不介怀,有闹笑的,有小声嘀咕的,高夏笑嘻嘻地道:“大家不用委屈,这叫物以稀为贵。谁叫咱们班只有十二金钗呢。” 程辉道:“岂止十二金钗,现在又回来了一个十三妹,还文武双全呢。这就有请我们的天之骄子罢。” 快班本来十五个女生,到高三只剩了十三个,开学没多久,又走了一个林之若,男生便偷偷把班上的女生按红楼梦十二金钗编号入座。 林之若坐在孟繁星前排,正抓着一把瓜子在磕,听程辉居然把老师比成鬼,转身向孟繁星笑道:“三个月不见,程辉本事见长啊,连老师的毛都敢倒着摩挲。真是山中无老虎,让他猴子称了大王。” 孟繁星整个晚会都瞅着前面的一头黑发出神,没太注意程辉说了什么,见她突然转过面庞,竟然一下子怔住了,吶吶地不知道如何回答。林之若见他傻傻的样子,噗哧一笑,正待说话,程辉却在上面点她和傅青纶的名字,只好把瓜子放下,走上前去。 孟繁星摸着洒在桌上的瓜子,一颗颗胀鼓鼓的,仿佛还带着她掌心的温度,暗恨自己的失态,赶紧收起散乱的心绪,看程辉给她出什么题目。 傅青纶问程辉:“我们也是两人三足么?” 程辉道:“你们两位都是有学问的人,怎么能玩这种下里巴人的玩意?我特地给你们准备了一个文化含量比较高的游戏。老实说,要不是你们两位,别人还真玩不了。” 傅青纶道:“你这么说,我们可担当不起。” 林之若道:“听他胡扯,是在损我们呢。”向程辉笑道:“我偏不怕你。你还有什么花招,尽管放马过来。大不了再唱一次一剪梅,反正受罪的不是我。” 程辉道:“你想唱,我还不给你折磨大家的机会呢。这次请两位玩一个游戏,叫哑剧猜人。” 他解释了一下规则,就是他出一个人名,林傅二人一方表演,一方猜。表演方不得说话,但是可以动用室内的一切道具。 林之若笑道:“这也不算出奇嘛。不过,总得有一个范围吧?总不能街头张三,巷脚李四都算。” 程辉道:“你放心。我出的保证是两位都知道的。你们轮流做表演的一方。谁先来?” 傅青纶道:“我来。” 程辉让林之若背过身去,在一张白纸上写了几个大字,先给傅青纶看了,又给下面的同学看,却是“林黛玉”三个字。大家轰地一声笑出声来。唐馨被男生们公推为十二金钗之首,林黛玉正是她的外号,傅青纶却并不知情。他平素矜持高傲,难以亲近,男生们都幸灾乐祸,等着看他一个大男生如何演绎这位皎花照水弱柳扶风的古典美女。 果然,林之若转过身来,傅青纶却只是低头沉思,良久不动。程辉满心得意,在旁边提示时间:“三十秒,一分钟……只有一分钟了。” 傅青纶忽然大步走上前去,从林之若的衣襟里拉出一块玉佩,小心把穿玉佩的丝绳拉过她头顶,拿在手中端详了一会儿,作势往地上摔,又拿脚虚踩作愤恨状。 林之若凝目瞧着他动作,忽然道:“林黛玉。” 傅青纶把玉佩塞回她手中,微笑着走回。程辉目瞪口呆,向林之若道:“不可能,完全没有道理。就算看明白了他的动作,也应该是贾宝玉才对。你凭什么说是林黛玉?” 林之若道:“我当然是有根据的。第一,傅青纶自己也有一块玉,却偏偏用我的。”她顿了一下,微微一笑。 程辉跺脚道:“被他钻了空子了。林之若戴的玉,可不就是林黛玉嘛。” 林之若接道:“至少说明他演的,不是玉的主人。第二,如果是贾宝玉,他不需要犹豫那么久。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你那么刁钻古怪,大家又笑成那样,如果题目合情合理,反而奇怪了。” 唐馨问傅青纶:“之若猜得出来不出奇。只是你怎么知道你这么演,不会误导她呢?” 傅青纶微笑道:“我也是随便试一试,没想到居然被她猜中了。” 程辉见他得了便宜还卖乖,很是不慡,道:“这次是我失算,给了你们取巧的机会。再来。” 这次是傅青纶转过去。程辉和唐馨低声商量了一下,写了几个字,给林之若看了,却不给同学们看:“大家跟着猜一猜,看他们究竟是表演得好,还是另有蹊跷。”同学们知道他怕泄漏消息,益发好奇,都盯着林之若的动作。 林之若待傅青纶转过身来,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高夏的帽子,扣在头上,又去观众席上,拉了几个女生上来,加上唐馨,一共七个,站成一排。她笑嘻嘻地,挨个抱了一下,到唐馨时,索性在她面颊上亲了一下,波的一声,颇为响亮。 男生中已经有人叫起来:“大功告成。”傅青纶同时道:“韦小宝。” 林之若选择的方式如此巧妙,程辉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看似艰难的题目,实在被她演绎得很明白很简单,想要猜不出来都很难,只好把林傅二人放回座位,继续进行下面的节目。 孟繁星看着两人表演,只觉得起先那丝细细的酸痛,渐渐扩展麻痹了整个心脏。无论林傅二人怎么解释,他清清楚楚看到,两人之间,多了一份以前没有的默契和亲密。他太熟悉太了解林之若了,能读出她眼神中每一个微妙的含义,她姿势中每一点细小的不同。三个月前,林傅二人之间虽然表面友好,却是礼貌多于亲密。而现在,傅青纶靠近她,摘下她的玉佩,这样近于亲昵的动作,两个人却都自然而放松。林之若没有紧张,傅青纶也没有尴尬。 第54页 三个月,九十个日夜,两千多个小时,可以发生多少事,可以改变多少心意? 余下的表演中,他一直沉默,大家笑的时候,只是机械地跟着抽动嘴角。林之若几次转过头来,见他神情异样,似乎要说什么,而终于没有说。 最后的节目,是包饺子比赛,几乎能包的都上场了。程辉事前请学校食堂的师傅们给准备了材料,又借了食堂的锅灶,一路包,一路煮了出来,联欢晚会便在热腾腾的饺子香味中结束,大家纷纷抢了碗筷,各自找了要好的同学,饕餮大餐。 唐馨捧了一盘刚出锅的饺子给林之若:“喏,你最喜欢的酸菜馅,我早就帮你盯着了。” 林之若大喜,抢着塞了一个进嘴,烫得嘶嘶哈哈的,既不能吐出,也咽不下去,一个鼓包从左腮滚到右腮,很是狼狈。 唐馨笑道:“省城又不是沙漠,至于磕打成这样么?” 傅青纶也夹了一个,道:“你还别说,省城大学的食堂,样样都比一中好,可就是不卖饺子。我们要不是厨艺太差,在省城就自己动手包了。” 孟繁星垂着头,筷子蘸了酱油,在碗中漫无目的地画着圈,不知滋味。 程辉看不过去,酸熘熘地道:“你们在省城日子过得挺滋润啊,有什么大场面,讲来听听,让我们这些乡巴佬也借光长点见识。” 傅青纶道:“滋润什么啊,每天就是宿舍食堂教室三点一线,还不如在学校热闹呢。” 林之若终于咽下了饺子,附和道:“就是,你们多热闹啊,这新闻可是都传到省城去了。听说有人华山论剑,一战成名,威震武林,笑傲江湖,不知道是什么功夫啊?” 程辉见她斜睨着自己,似笑非笑,因铁头功是她间接传授的,有点羞惭,转头见唐馨拿着林之若的玉佩把玩,搭讪道:“看什么呢?” 唐馨把玉佩举起来。程辉见其形状近于椭圆,呈半透明的淡黄色,里面有深色的纹路,被灯光一照,有如风菸捲涌,又似云雾流动,问道:“这是什么玩意,哪里来的?” 唐馨也道:“之若,以前没看你戴过,是新买的吗?” 林之若笑道:“这是我和傅青纶在早市淘的,其实就是好看点的石头,十五块钱一个,还负责给刻字呢。” 程辉拿过来仔细一看,一角果然刻着两个小小的篆字,向傅青纶道:“你不是也有一个么?拿出来看看。” 傅青纶果然放下筷子,从脖子上解下一个玉佩,递给程辉。大家看时,大小和林之若的仿佛,却是深碧的颜色,里面有纵向的白色细线,仿佛大雨坠落云层,又似流星划过天际。一角也刻着两个篆字。 程辉拿着两块玉佩翻来覆去看了半天,喃喃读道:“归云,过客,归云过客?过客归云?” 林之若笑道:“不能连在一起读的。他是归云,我是过客。” 唐馨道:“过客我明白,那个绿色带白线的,为什么叫归云呢?” 傅青纶温和地回答:“你看那白线像不像雨点?雨点,就是回归大地的云朵。” 程辉皱眉道:“你们这样酸熘熘的人,起的名字也酸熘熘的。” 林之若道:“你倒是给起个甜蜜蜜的?” 程辉道:“这个容易,黄的叫金风,绿的叫玉露。” 呵,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唐馨怔了怔,一双大眼睛望向傅青纶。傅青纶也楞了一下,眼光却不由自主地投向林之若。 林之若刚刚抽空吞了一个饺子,拿餐巾纸抹了抹嘴,笑嘻嘻地道:“真不吉利!一年才见一次,相见争如不见。还不如叫行云,流水,天上地下,两不相逢,多么干净自在。” 孟繁星痴痴地看着她。程辉说她心狠。她的心真是狠呢,那样美丽的句子,那样哀伤的句子,别人怎么也记不住,就算记住了也说不出来,她偏偏都记得住,也说得出,却又偏偏说得那么轻描淡写,那么漠不关心。 看到傅青纶微微皱起的眉头,他对这个男孩许久以来的嫉妒,忽然就烟消云散了,甚至隐隐涌上一丝同情。 真的,在不在身边,有什么关系呢? 他爱的女孩,是清风,是流水。风会吹着浮云飞舞,水会载着落花飘零。可是那云儿,能缠绕住那清风么?那花儿,能感动那流水么? 自古以来,多情长为无情苦。 曾经多么恨她的这一份无情,可是,也幸亏了她的这一份无情。 多么幸运,漫天红花坠落,她偏偏视而不见,只是含笑走向自己。 想起江边的大柳树下,她微微仰着头,说“你对我的好意,我都清楚”,说“我可以明明白白告诉你,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渴望亲近一个人”,那时候暮色四合,她白衣胜雪,与眼前人,原是一样的眉目,一样的风姿。 林之若目光一转,落到孟繁星身上,见他端着空碗出神,夹了一个饺子放进他碗里,沖他一笑,拿筷子在空中比划了一个夹的动作。 孟繁星下意识地夹起碗中的饺子,送进嘴里。饺子已经放了好一会儿,但依然温热,咬一口,浓香中混着几分酸意,恰好解了肉的油腻,正是她最爱的酸菜馅。 外面雪花纷纷扬扬,把整个世界,染成一片纯白。 老人说,大雪兆丰年。看来今年年景很好呢,他情不自禁地,就跟着微笑起来。 胜却人间痴无数 次日中午,林之若才回到家。刚转过楼梯,便看到倚在门边的少年。黑色羽绒服,藏蓝长裤,双手插兜,额发低垂,安详宁静,宛如希腊图画中走下来的阿波罗。听到脚步声,他微微抬头,深深凝视,不言不动。 视线在空中相遇,大响无声。 冬日淡淡的阳光,自侧面墙壁上的小窗子透入,照出空中无量无数灰尘,回旋飞舞。 然而此刻,就算是竭尽世间所有的变化与姿态,也已不能牵引那女孩的目光,不能阻止她的脚步。 就像没有人,可以阻止冬天走向春天,阻止白雪拥抱黑土。 一阶一阶,一步一步,从不可企及,到伸手可触。 到呼出的气息,轻轻抚上彼此的皮肤。 真想就这样,就这样,在她的目光中老去。无边温暖,无边幸福。 永不他顾。 不知过了多久,林之若终于转开目光,取钥匙开了门。孟繁星拿了她的书包,跟在她身后。 屋子里比外面还要冷,家具都用床单罩着。林之若笑道:“麻烦你了,帮我收拾一下吧。不要脱羽绒服,容易冻着。” 两个人在客厅走了一圈,所到之处,沙发,茶几,桌椅,琴架,渐次露了出来。林之若指派孟繁星去厨房烧水,自己进卧室拿了一床电热毯出来,铺在沙发上,插上电。又找出林谦诚的半罐雨前,泡了茶,和孟繁星对坐在沙发上,各自捧了一个茶杯暖手,道:“没有暖气,只能这样将就了。刚才我去房管处交涉了半天,人家说只有三天,还是元旦,不给开。让你跟我呆在这样的冷屋子里,还要干活,真是不好意思。” 孟繁星微微笑,不说话,心中却有一种隐秘的欢喜。和她一道开启这闲置了三个月的空洞寒冷的房子,忙碌着让房间明亮温暖起来,让他有一种甜蜜的错觉,仿佛他们是刚刚搬入新居的情侣,在为共有的第一个家而并肩努力。 林之若问:“你等了多久?” 孟繁星道:“我吃过早饭就来了。你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林之若道:“我昨晚和唐馨同床,说了大半宿的话,今天就起晚了。她本来还邀请我去她家里过元旦,我坚持回来,被她笑话了好半天呢。” 孟繁星知她是为了自己,才回到这既没人又没供暖的房子来,很是感动,望着她不说话。 林之若打量了他一会儿,道:“今天看来好多了。昨晚怎么气鼓鼓的样子?又不肯说话。” 孟繁星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得低低地道:“你回来了,我,我很高兴。” “真的?”林之若看着他笑:“没有生气?” 孟繁星踌躇半晌,道:“你和傅青纶……好像处得很好。” “哈,果然是酸的。”林之若笑:“昨晚的饺子,味道如何?” 孟繁星这才意识到,昨晚她给自己夹饺子,原来是取笑自己,脸烘烘地热起来,连忙拿起杯子,啜一口茶,遮住面孔。 林之若忍俊不禁,打趣道:“你也不寂寞啊,夜夜有美同行,不知道羡煞多少豪杰呢。” 孟繁星委屈地道:“我写信告诉你了啊。你只要让唐馨传一个不字,我立刻就回绝她。” 林之若道:“我怎么能做这么煞风景的事?平心而论,李碧荷很好,优秀,执着,对你又一往情深,是个不错的选择。也许你会发现,她才是你的真命天子呢。再说,我已经对她表明过态度,不能食言。” “你对她表明过态度?”孟繁星诧异不已:“怎么回事?” “话说啊,那次你过生日之后的某一天,停电,到处一片漆黑。”林之若泯了一口茶,拿出讲评书的派头来,听得孟繁星又是关心,又是好笑:“李碧荷突然要跟我去操场散步。当时星月无光,伸手不见五指,花香温柔如三少爷的剑。李碧荷突然问我,被你拒绝,该如何反应。” 孟繁星紧张地问:“你怎么说?” “本人熟读三国,精研战策,这糙船借箭的小小伎俩,怎能瞒过我的眼睛?” “糙船借箭?” “是啊。那时候,嘿嘿,其实我对你已经垂涎很久,只不过大灰狼肚子不饿,还不忍心吃小红帽而已。大概是我哪里露了马脚,被李碧荷给发现了。她这招狠啊。你想,我要是鼓励她追你,就等于宣布自己永久中立。她追上了还好,要是追不上,我又没忍住,岂不是自打嘴巴,借箭给人来射自己?要是趁机打击她的积极性,未免心胸太也狭窄,岂不有损我泱泱大国谦谦君子的风度?所以无论我怎么反应,她都站稳了不败之地。” 原来她那么早已经喜欢自己。孟繁星忍不住笑意,道:“其实,不是你露了马脚,是我自己告诉李碧荷的,就是过生日我送她回家那次。” “我说呢,”林之若得意地道:“我觉得自个儿表现得很好啊。唐馨都没发现,李碧荷眼光哪里就锐利到这程度呢。” 第55页 你的确表现得很好,简直太好了,好到我只能在自卑中挣扎,眼看你潇洒行来,春风拂过,百花盛开,却不敢伸手去碰哪怕最细微的蓓蕾。 好在,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看着面前得意如顽童的少女,孟繁星满怀温柔爱宠,微笑着追问:“既然借不借箭都是错,你怎么回答的呢?” 林之若笑道:“本大侠只好使出姑苏慕容的看家本领,斗转星移,移形换位,讲出一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大道理来。” “什么道理?” “道理啊,就是,能怎么办,就怎么办。” “那不是废话吗?” “当然是废话。这种场合,重要的不是内容,而是态度。” “你的态度,就是任其自然?” 虽然已经知道答案,见她颔首,孟繁星还是心中微微酸楚。也许自己在她心中,终究是无足轻重,不必争取。得到了,不值得欢喜,失去了,也无所谓悲哀。 当初面对程辉质疑时的那种慷慨激越,心意如铁,真的来到她面前,还是变成了惴惴不安。再谦卑的爱慕,也还是有着希冀的吧?纵然你是东风万里吹来,而我只是新绿的一段柳枝,也忍不住想要将你,缠绕在我的指尖。 林之若看到他低头,想了想,走到他面前,弯下腰,柔声道:“不是那样的。” 孟繁星诧异地抬起头来。 林之若轻声道:“不是你想的那样子的。也许正好相反。我任其自然,不是不在乎你,而是太在乎你,所以给你选择,给你机会。你这么明朗,这么美好,就像……落到人间的星星。你应该得到同样明朗美好的一切。而我……”她神情有一瞬间的黯然,似乎不知道怎么说,想了想,简短地道:“我是黑夜,不值得你这样。如果你可以回头,及早回头,未尝不好。” 这话几乎和程辉的一模一样了。孟繁星既感动又震惊,握住她的手,固执地道:“值不值得,幸不幸福,应该由我来决定。” 林之若凝视着面前的少年。他面孔晶莹,眼睛闪亮,初次觉醒的激情,犹如荒原大火,一旦点燃,席捲一切,势不可挡。 这是世界上最美的光芒,最壮烈的能量。 生命犹如荒糙,与其腐烂,何如燃烧! 她嘆了口气,试图抽出手。孟繁星握紧了不放,目光灼灼,盯着她的眼睛:“我说得不对吗?” 这个平时羞涩温和的少年,固执起来,却有一份惊人的倔强。林之若忍不住笑了,温言道:“你说得对,应该让你自己决定。我只是想给你看一样东西。” 孟繁星这才放手,脸红红地,跟着她走到客厅另一边,看她打开书包,取出一个堆东西,从最下面掏出一个文件盒,打开,里面整整齐齐摆放着两叠信,崭新洁白。林之若沖他一笑:“你看,这是你写的,一共六十五封,全在这里了。” 看到那些苦苦等待的日子里,每晚檯灯下一笔笔写下的相思,孟繁星既甜蜜,又委屈:“你真狠心,一个字都不给我回。” “你怎么知道我没回?”林之若从信封下抽出一个薄薄的本子, “到省城的第一天起,我就开始写信给你。比你的还多呢,只不过没有寄出罢了。” 孟繁星拿过本子,暗蓝的封面,摇曳着一朵淡白的蒲公英。翻开来,扉页上是熟悉的流利的笔迹: 浮生如无边暗夜 何幸而有 漫天繁星 第一页的日期,正是林之若前往省城的那一天,只有短短的几行字: 碧天高远,流云疾走,摇开车窗,烈风扑面而来。 穿过田野,穿过楼群,穿过树木和人群,阳光和色彩,带着未愈的病痛,回到这个风尘浮动的城市。 篱笆上开满细碎的白花,校园里挤满得志的少年,肆意欢笑,豪情慷慨。 而你,不在我身边。 于是,在每一片叶子里,看见秋天。 纸张洁白明亮,底花灰蓝淡雅,仿佛有芬芳暗暗袭来。 孟繁星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不自觉嘴角弯了起来。 林之若找出一个饭盒,站起身来,道:“你先慢慢看。前面不着急,你从十月十九号看起。有些事,写在纸上比口里说得清楚。我带回来一些昨天剩的饺子,去热一下当午饭。” 孟繁星回到沙发上坐下,翻到林之若说的那一天。和前面的简短萧疏不同,这一页,密密麻麻地,写得满满: 五天前,落了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 从实验室出来,正是下班的时刻,天色阴暗,人潮涌动。 头很痛,仿佛要裂开,又酸酸地麻木。这应该是两种矛盾的感觉,却偏偏和谐共存,真是奇怪。 痛不欲生,其实并不是一个形容词。它是一个省略了主语的句子。 走了一段路,麻木的感觉越来越甚,仿佛脑袋里有一个漩涡,越来越急,越来越近,可以看见中心的黑洞,无垠无际的黑暗,无始无终的虚无。 混混沌沌中感觉有人大力扯着我的胳膊,耳边似乎很喧嚷,有喇叭声,有人声,然而一切声音都遥远而漂浮,听不清内容。 神志清晰了一点,意识到自己在迷糊中走出了马路,幸亏身边一位大妈手疾眼快,一把把我扯了回来。大妈大概不着急,感嘆兼教训了我许久。我低着头,说了许多谢谢。 麻木依然一波波袭来,犹如海浪汹涌,随时可能灭顶。 我跌坐在围墙下,枯萎的藤蔓,带着星星点点的雪,在我腮边颤动,粗糙黯淡,沁肤冰凉。 再次清醒,一睁眼,就看到满天星辰,晃阿晃的。 我是被傅青伦摇醒的。 那天晚上,傅没有走。寝室很冷,薄被无法抵御汹涌而来的冬寒。我在他怀里,昏昏沉沉,在明昧之间挣扎。昏昧的漩涡巨大如星云,无可抵御。 来省城之后不久,傅曾陪我去复诊。医生说淤血消除了不少,但是头痛依然不可忽视,又叮嘱要休息,不可紧张,不可激动。 可是,因为被培训小组里的几个男生排挤,我不甘心就这样缴械认输,于是一步步,把自己逼到了绝地。 不是不知道头痛越来越厉害。可是,无法放弃,不能服气。 也许,我真正不服气的,是自己,是命运。我不甘心就这样被疾病支配。我们从小被教育,人的努力,可以战胜天意。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电热毯已经有些烫,益发显得室内的空气寒意逼人。孟繁星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算算日子,那一场雪,原是同时落在省城与江城。那个晚上,李碧荷还摔了一跤,车把摔歪了,正不过来,只好步行。当自己陪着她言笑晏晏漫步而行的时候,几百里之外,心爱的女孩,正在生死之间挣扎。陪着她熬过漫漫长夜的,是另一个男孩。 他并没有嫉妒。此刻占据他心中的,只有那女孩的病痛与折磨。虽然知道她已经安全完好地回来,正在自己身边,他还是觉得心头一阵阵惊悸。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她真正想说的,是生不能做人杰,便当死而为鬼雄吧。 他望了望厨房门里闪出的林之若的一角衣衫,略略安慰,默默翻过一页。 第二天,傅又陪我去了医院。医生强烈建议我休学。他说,头痛虽然不能死人,但是头痛到一定程度,会影响意识及行动能力,容易发生意外。在国外,深度头痛患者,是被禁止开车的。唯一的有效控制方式,是充足的休息,轻松平和的心态。 我问:休学之后呢?我还这么小,总不能就一直休息下去吧? 医生意味深长地说:你要学会适应新的生活方式。 我明白他的意思。 我回到宿舍,足足躺了三天。 自来省城,每天都要写几个字给你。可是,这三天中,我只提过一次笔,却只写了两句,就难以为继。 孟繁星往前翻,果然,好几页是空白的,中间一页上写了几行字: 恨此身不死。 逐日来,美食华衣,都成虚糜。 若道浮生都是梦,梦也须有尽时。 似乎是一首词的开头,却没有写下去。然而短短几句,沉痛绝望之情,直欲破纸而出。那个“死”字,纵横凌乱,更是触目惊心。他几乎不敢再看,翻回原处接着读。 也许你有所察觉,我一直行走在悬崖的边缘。仿佛一架没有线的风筝,风吹向何处,就飘向何处。左边是生,烈火鲜花,烹灼游戏;右边是死,清静空虚,阴阳轮转。 只要目光清静,你便会发现,这个世界,一切之一切,苦、空、无常,琐碎悲哀,反反覆覆地上演。 所谓生,不过是欲望,是留恋,是放不下看不开,是戏中流泪,梦里狂欢。 曾经以为,这生命,至少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如果勇往直前,总会有一天,能抵达极致,永恒,真理。 如果这一个机会都破灭,整日于痛苦虚弱中辗转,虚耗米粮,成为所爱之人的拖累与负担,有何意义? 爸爸,妈妈,还有你,都会说,你们心甘情愿。 我相信,我都相信。可是,我也相信,久病床前无孝子,人必有软弱之时,我又何必去考验?又何须去考验? 她已经把一切都看透了,说完了。在这样聪明冷静的心肠面前,所有的海誓山盟,不过是个并不可笑的笑话罢了。孟繁星痴痴看着那些字,竟不知道当时当地,自己如果在场,能怎样开解那个女孩。 林之若从厨房出来,把热腾腾的饺子放在沙发桌上,摸了摸电热毯,关了电源。 孟繁星伸手把她拉到自己身边坐下,凝望着她,久久不语。 林之若看了看他在读的部分,明白了他的心意,道:“人脆弱的时候,难免乱想。我现在好了。你先吃个饺子,再往后看。”夹了一个,送到他嘴里,笑道“还是酸菜馅的呢,嘿嘿。” 孟繁星咬着饺子,低头继续看。 傅每天下了课便来陪我,照顾我。 当然,也开解我。 他说:你相信塞翁失马的故事吗?你相信祸福相依,高下相成吗?你还记得你说过,空间不是二维,世上的路,不是只能通向名利恭敬吗?也许,一开始我们就错了,所有人都错了。也许,上天慈悲,或是夙世有缘,断绝你这条路,逼你回头,逼你另闢新路? 他说:你不是最喜欢西游记吗?那个孙悟空,闯龙宫,踏地府,大闹天宫,后来被压到五行山下,展挣不得,好不容易出来,又套上紧箍,受制于一个肉眼凡胎唧唧歪歪的唐三藏,看起来是英雄末路,但其实,若没有这些挫折,他便永不能修成正果。 第56页 外婆信佛,我幼年常常为她读经。长大之后,却很少有机会深思。然而此刻,末路回首,当年读过的字句,宛如清澈溪水,缓缓在心头流过。 世间无常,国土危脆。譬如火城,诸子其中嬉戏。 也许头痛便是我的紧箍,拉住我,非要我看破这红尘,打破这迷梦,睁着眼穿过这一生这一世。 头痛之前,轻蔑生死,是淡漠; 头痛之后,轻言生死,便是逃避。 你曾经踏着夕阳而来,告诉我,生命是欢喜,生命值得珍惜。 也许于你,那不过是未经世事的无邪与纯真。然而最初与最终,常常是惊人地相似。 我是无边暗夜,而你,是梦里繁星。 孟繁星伸手把林之若拉到身边,看着她的面容,满心的怜惜与感动,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林之若轻轻偎在他身边,道:“后面还有你更关心的呢。你继续看。” 孟繁星左手搂着她,右手翻了一页,默默读下去。后面每天写的又开始少起来,大多时候只有短短几行,十来页之后,才有比较长的一段: 十一月五日 晴 我稍好一点,傅便拉我出去玩,逛商场,看冰灯,评点这个城市的建筑风情,灯红酒绿,在小吃街上一个店面一个店面地横扫过去,在夜晚的街道上数车灯,赌对面开来的第十五辆车是什么颜色,输了便在夜风里唱歌。 我是把成败得失一切一切都置于脑后了。傅便也陪着我疯狂。我劝他注意功课,他只是微笑。 今天,在一家小店里,我看到一柄摺叠刀,刀柄不知道什么材料做的,是一种明亮浓烈的鲜红。我下意识地拿起把玩。傅走过来问我看刀子做什么,我一怔,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他从那一眼中看出了什么,身子一震,脸色突然苍白,伸手把刀子抢了过去,扔回给店主。 我忽然明白,他怕我自戕。 虽然头痛依然缠绕不去如永不醒来的噩梦,我已经不再做如此想。 就像漫长的冬夜里,如果熬过了最黑暗最寒冷的一刻,便可以望见曙光。 你有过真正的绝望么?在那之后,再没有什么,再没有什么,值得忧伤。 我微笑着告诉他这一点。 傅狂喜,突然就在大街上,把我抱起来,转了好几个圈。 我没有责怪他。 你也不会责怪他,是么? 林之若伸手把日记合上,道:“差不多了。这本子我送给你,剩下的你以后可以慢慢看。”把孟繁星的身子转过来冲着自己,凝视着他,缓缓地道:“你不会责怪他,是么?” 孟繁星沉默良久,道:“我当然不会怪他。我很感激他,在你最困难的日子,能在你身边,陪伴你,照顾你。其实,他……很爱你,比我,更适合你。” “你真的这么想?” “是。”从犹豫而终于肯定。然而心中无限苦涩。爱一个人,是要对方幸福吧?如果她有更好的选择,是不是就应该拱手相让?她对自己,不也是这样么? “你希望我离开你,和他在一起?” “……不。”孟繁星猛地把林之若拉进怀里:“不。”他低头吻着她的头发:“不,若若,我很自私,我不能离开你。” 林之若把脸庞埋进他胸前的衣服,无声地笑了。 孟繁星没有看到,低声仿佛保证似的道:“若若,我知道我没有傅青伦好。可是,我会很努力很努力,跟在你身边,在你头痛时抱着你,陪你逛街,给你唱歌。你想要怎样,我都会努力去做。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林之若仰起脸,道:“可是傅青伦对我这么好,我总觉得很对不起他。怎么办呢?” 孟繁星更紧地抱住她,只是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们以后也尽量对他好,好不好?” 林之若提示他:“把他当成我们最好的朋友吗?” “对,当成最好的朋友。” “再不吃醋了吗?” “再不吃醋了。” 林之若偷梁换柱,反客为主,见对方仍然毫无察觉,再也忍不住,终于笑出声来。孟繁星犹未醒悟,搂着她道:“若若,你吃了那么多苦。我……我真不知道该怎么疼你。” 见他如此诚挚深情,林之若心中感动,收了笑容,道:“那你得好好想想了,我们就能在一起呆这三天。会考之后,我们就要到省城集合,去北京参加竞赛。竞赛之后,我要直接飞去上海,开学才能回来------妈妈非要我在上海检查一下,医院都找好了。” 孟繁星低头想了想,道:“这三天都归我?” “嗯。” “那,”他看了看表,动手去收沙发桌上的饺子:“咱们不吃剩的了。我带你去涮火锅。我知道一家店,羊肉特别新鲜,锅底味也特别正。” 两人走到街上。人行道上的雪还没有铲,好像铺了一层又厚又软的地毯。两个人专挑树下还没有被人踩过的地方走,留下一大一小两对并排的脚印。林之若忽然指着一片树皮上的裂口问:“你看,这像什么?” 孟繁星伸头去看,有点像猫,可是太过臃肿,像鸟吧,却又没有尖嘴。正在端详,林之若猛地摇了一下树干,飞快地跑了出去。树枝上堆着的雪簌簌落下,霎时落了孟繁星一头一脸。 孟繁星失笑。这本是小孩子时常玩的把戏,一时不防,竟上了她一个大当。他作出恼怒的样子,向穿着白色羽绒服的女孩追去,恶狠狠地威胁要把她埋到雪堆里。 然而当长腿的少年三步两步追上了笑得花枝乱颤的女孩,他最恶毒的惩罚,不过是把她没戴手套的手轻轻握住,仔细地放进自己的衣兜里。 泪飞曾化倾盆雨 高三的最后一个春天,似乎来得特别早,也特别悲哀。 刚过了春节不久,天气乍然回暖,偏又连天大雪。雪还没有落到地面,已经开始融化,湿淋淋的,仿佛上天冰冷而缠绵的眼泪。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唐馨走入雪中,仰着头看天空,不知道怎么就想起了这句话。天空是模糊的灰,风打着旋四处流浪,找不到自己的方向,雪落到脸上,湿而且重。 身后有脚步声,之后一柄伞举到了头顶。她讶然回首,见是李凯追了上来,奇道:“你不在里面陪程辉,跑出来作什么?” 李凯低头避开她的注视,喃喃道:“这雪下得很大……你没有带伞。” 他一只手举得高高,似乎生怕碰到她的身子。伞不够大,罩住了唐馨,却把他自己大半漏在了外面。雪水迅速模糊了他的眼镜,让他看起来有点滑稽。 唐馨有点好笑,可是一转念,又全是悲哀,不再说话,转过身,默默前行。 李凯紧紧跟上,一边费力地撑着伞和旋转不定的风向抗衡,一边道:“程辉让我跟你说,这事跟你没关系。你要是再自责,他就自个儿把右面的肋骨也打断。” 唐馨低声道:“他只是安慰我罢了。要不是我,他怎会和钉子结怨,又怎会被打成这样?” 李凯劝解道:“打他的几个人面生得很,也不能一定就说是钉子干的。再说,都过了这么长时间了,他要找程辉报复,应该不会等到现在吧?” 唐馨跺脚道:“你也太老实了。他是怕在学校里生事受处罚,才找人替他动手,又打得这么狠,还等到寒假快完的时候,分明是想让程辉耽误课程。程辉他……”想到躺在病床上面色苍白强颜欢笑的程辉,坐在床头忧心戚戚的程父程母,她难过得说不出话来。半晌,突然恨声道:“我真恨自己。但愿我从来没出生过。”一把推开李凯,如飞跑开。 李凯一把没抓住,偏偏眼镜上全是雨雾,追了两步,被马路中的井盖绊得踉跄了一下,抬起头,只见一个模糊的身影,迅速消失在茫茫雪雨中。 唐馨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要做什么,只是拼命在大雪中奔跑,仿佛身体上的折磨可以减轻内心的苦痛。 往事一幕一幕,涌上心头。 钉子虽然有混黑道的嫌疑,然而风度翩翩,相貌姣好,对女生冷漠矜持而不失恭敬。唐馨看了太多的言情小说,小女儿情怀,难免对黑道、暴力、大哥等等有些铁血柔情的浪漫联想。而钉子平时出入,总是前呼后拥,威风十足,却偏偏对她百依百顺,为博她一笑,不惜一掷千金,烽火戏诸侯。少女的心,总是有点爱慕排场和虚荣的。傅青伦不在的日子,也曾心动于钉子的风度,跟着他出入那些以前她好奇却没有机会踏足的场所,上演了许多只有在小说电视上才看到过的情节。摩托飞驰,夜风呼啸,长发飘扬,落叶旋转。游戏厅,撞球室,卡拉ok,伦巴迪斯科,磊落谈笑,快意恩仇,激昂生动,慷慨壮烈。 这样肆意挥洒的生活,对一向乖巧安份的少女,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要不是她心中念兹在兹有个傅青伦,而傅天生的那一种雅量高致,风流蕴藉,时时衬托出钉子的粗陋少文,唐馨也许就真的答应了他的追求,借他之手,埋葬那一份青春无奈的恋情,也未可知。 然而让她惊讶的是,傅青伦虽然身在省城,却始终惦记着她,托林之若捎信鼓励她专心学业,并且殷殷解劝,高考是一道门槛,只有越过了它,才能海阔天空,实现一切的可能。 那封简讯她反覆读了无数遍,每个字都铭记在心。虽然全文并无一字暧昧之语,却把她的心烤得热烘烘的,前一阵子的颓唐自弃,突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她把信放在衣兜里,宛如揣着一块火炭,鞭策着她伏案学习。 直到这时候,她才知道,很多言情小说中作为浪漫爱情基础的男人的霸气、强硬、执着,真要在生活中出现,并不是那么好受的。渐渐地,带她走马踏遍长安花的豪勇少年,真的变成了一枚钉子,楔入皮肉,无法摆脱,无法拔除。 面对钉子的纠缠,她只能忍气吞声。说到底,这一切恶果,都是自己的冲动和任性所致。身边和她同出同入的女孩,也有为她愤愤不平的,可钉子一来,不是沉默畏缩,就是悄悄熘走。都是良家少女,乖巧学生,谁有那份胆量,那份义勇,肯招惹钉子这样臭名昭着的校园流氓呢?而慷慨任侠的林之若,却偏偏又在数百里之外。 最难受的时候,程辉挺身而出,为她与钉子决斗,被学校记大过一次。对这位挂名的哥哥,唐馨是说不出的感激,取了自己所有的零花钱,买了各式各样的礼物。程辉都不肯收,只留下了一个她自己手打的红色中国结。 第57页 自决斗之后,唐馨一直担心钉子的报复。通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她深知钉子此人狡黠多智,手腕灵活,实在很难对付。好在他非常爱面子,既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立下誓言,就算心里多么不甘心,大概也不至于食言。眼看着好几个月都没来找她,而程辉也安然无恙,她才松了这口气。 可是,钉子终于还是出手了,而且用了这么狡猾残忍的方式。 如果程辉因为这次受伤,影响了成绩,在高考中失利,她将情何以堪! 原来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学业的挫折,不是爱情的失意,不是相爱却分离,而是一个人对你千百样好,你却深深对他不起。 她想却找钉子当面质问,可是却不知道他家的地址。她想扑入一个怀抱,诉说她的悔恨和伤心,可是却没有人可以投奔。 大雪垂落如浸湿的棉絮,天地苍茫,浮生寂寞。 终于耗尽了体力,她扶着路边的栏杆喘息。路边种满白杨,枯瘦干硬如赤裸的灵魂,只有树干上无数的疤痕有如一只只眼睛,大睁着看这人世。 她仰起头来,大雪立刻打上面颊,冰冷粘重,一如她的心事。视野立刻模糊。她本能地抹了一把脸,然而雪水已经渗入眼睑,一阵刺痛,让她紧紧闭上眼睛。 眼泪终于涌了出来,和雪水融在一起,冷与热冲击,咸与苦交汇,再也分辨不出滋味。 林之若与父母在上海过年,将近开学才姗姗归来,听到程辉莫名被人殴打,折断两根肋骨的消息,很是惊诧,约了唐馨孟繁星李凯等一齐去探病。见是去程家而不是医院,不由诧异:“你们不是说他前天才出事吗?怎么这么快就出院了?” 孟繁星李凯和程辉一起长大,对他家情况很了解,当下解释给林之若听。原来程辉的爷爷糖尿病最近转成尿毒症,每个月都要做透析。程辉家里本来就不宽裕,母亲又提前退休在家照顾老人,这样一来更是捉襟见肘,负债不少。程辉就是因为寒假里在一家新开的歌舞餐厅当侍应生,想挣点外快补贴家用,深夜方归,才被人打伤的。这次程辉住院,花销都是借的。程辉不想再给家里增添负担,所以坚持提前出院。唐馨他们几个凑了些钱给程辉,可是几个人都是穷学生,零花钱本来就不多,一共也没多少,无异于杯水车薪。 林之若闻言笑道:“这下你们可找对人了。我上次去省城培训,学校给了三千块;这次去北京,只有十来天,因为路程远,又给了三千。通共算起来,倒剩了将近一半。本来在上海我要上缴给妈妈,妈妈说这是我自己挣的,就自己留着吧,生活费照付。现在钱都在我兜里,还没来得及去银行存呢。” 唐馨高兴得跳起来:“原来大款在这里。我本来打算跟我妈借呢,可是她说我小孩子家,不许掺合钱上面的事。” 林之若道:“还有一个大款呢,咱们不能落下他。听说傅青纶爸爸妈妈在南方开了一个家具厂,很赚钱,应该不会在乎这点钱。”她找到一个公用电话,把这件事告诉了傅青纶。傅青纶听说程辉受伤,吓了一跳,满口答应,立即去银行取了自己名下的积蓄,来和他们会合。 两份钱合在一起,数目已经很大了。林之若掂了掂,笑道:“这些钱,程辉就是再断两根肋骨,应该也够了。” 唐馨拿了自己的手帕,细心把钱包好,用皮筋勒住,向林傅二人道:“这些钱算我借你们的,我会想办法还的。” 傅青纶摇头道:“不用还了。程辉也不是你一个人的朋友。反正这些钱我留着也没什么用处,能帮上程辉,我很高兴。” 林之若却道:“怎么不用还?不是说美人一笑价值千金吗,这些钱起码也得买她几个笑容吧?来,先还一千块,要发自心底的笑才算数。” 唐馨这些天,因为程辉的事情,悔恨交集,寝食不安,形容憔悴,加上总哭,肿眼泡都出来了,见林之若如此说,感动于她的用心良苦,咧嘴想笑,却眼睛一酸,又要掉泪,赶紧抱住林之若,把脸藏进她怀里。 林之若搂着她,嘆道:“这年头,追个债真难。一千块一个笑,还要偷工减料。算了,我们别站大街了,赶紧把钱给程辉送去吧。” 孟繁星担心地道:“程辉虽然整天嘻嘻哈哈的,但是自尊心很强,很要面子。要是他不肯收,怎么办?” 林之若笑道:“这个你不用担心,我早已经安排了一个秘密武器,保管手到擒来。”到程家楼下,把唐馨拉到一边,在她耳边悄悄嘱咐了几句。唐馨微微红了脸,点点头,拿了钱上楼去了。李凯刚要跟上,林之若叫住他,道:“这种事情,人多反而糟糕。我们在这里等一会儿再上去吧。” 傅青纶见她神神秘秘,笑道:“这又是三十六计里的哪一计?美人计?” 林之若道:“错。这是第三十七计,梨花带雨。” 傅青纶疑惑地道:“怎么说?” 林之若道:“呆会儿你就知道了。”不一会儿,唐馨在阳台上隔着玻璃招手,几个人才上楼。 程家是三代同堂,却只住了一套两居,没有客厅,几个人被直接让到卧室。程辉和爷爷同住。房间很小,放了一张大床,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多余的地方了。几个人一拥而进,程辉的爷爷和母亲只好退到另一个房间去。冬天通风不好,屋里瀰漫着一股怪怪的药味。林之若还是头一次来,心想怪不得程辉坚持住校呢,只怕回家也没有什么地方学习。 程辉半躺半靠在床头,不敢移动身子,只能招呼大家在床边坐下,见林之若四下打量,讽刺道:“我家里的条件,公主殿下看不上眼吧?” 林之若走近他,细细审视,见他难得地一动不动,被子盖到胸口,看不出伤势如何, 脸上还带着几处淤青,笑道:“我还以为这下子孙猴子总算翻不了筋斗云了,怎么嘴头上的工夫反而益发厉害起来了?” 程辉哼了一声,道:“派唐馨来送钱,是你的主意吧?也太小瞧我了。我是那种酸不拉唧的人吗?想借钱给我,直说就行了,干嘛还出这种招数?” 孟繁星见他神情奇特,好奇地问:“唐馨怎么说的?” 程辉道:“说什么说?我刚要假意推辞一番,她就给我来了个水淹七军。我老程立刻败走麦城啦。” 大家闻言望去,见唐馨眼圈犹红,泪痕尚在,果然是一朵梨花初着雨,不由得笑了起来。唐馨不好意思,低了头。傅青纶对林之若道:“你这第三十七计实在是高,妙在名字也起得形象。” 林之若笑道:“这也得唐馨对她大哥真心实意才行。换了我,梨花非旱死不可。” 程辉道:“林之若,亏你还是女孩子,怎么长了这样一副铁石心肠。你老实说,你上次哭是多少年前?” 唐馨赶紧道:“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之若?之若只是性格比较坚强,其实心肠很软的。上次在寝室,我还看到她捧着红楼梦在哭。” 林之若看小说也会哭?众人都很意外,一起望向林之若。林之若推唐馨道:“这是什么光荣的事啊?你不说帮我掩饰掩饰,还到处宣扬?” 傅青纶心中一动,问道:“她是看哪部分哭的?” 唐馨道:“就是这点奇怪。你们猜猜看,红楼梦里哪部分最能打动之若?” 孟繁星道:“黛玉之死?” 唐馨摇头。 李凯道:“宝玉出家?” 唐馨又摇头。 程辉道:“探春远嫁?” 唐馨还是摇头。 傅青纶看着林之若,沉吟不语。 众人又猜了几次,也都不对。唐新揭示谜底:“她刚看到第一章,刻在石头上的那两句诗:‘无材可去补青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怎么样,奇怪吧?你们都说我爱哭,我可从来没有为这个哭过。” 傅青纶微皱眉头,孟繁星若有所思,程辉闻言大笑:“好! ‘亦狂亦侠真名士,能哭能笑迈流俗’,林妹妹倒是有大侠风度。” 林之若道:“咱们不是来探病的吗,怎么就扯到我身上了?说真的,程辉,你这次究竟是怎么回事?怎么莫名其妙就遭了毒手?估计劫财你也没有,难不成和我上次一样,有人看上了你,要劫色?” 程辉摇头道:“我也不清楚怎么回事。我从酒店出来,没多远,就眼前一黑,被人套住头拖进巷子里。只知道对方有三个人,可是一个都没看见。不过,他们下手又狠又利索,倒是像专门干这个的。” 唐馨恨恨地道:“还能是谁?肯定是钉子。他总跟我说他在社会上有哥们,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那时我还以为他吹,谁想到竟然是真的。都是我不好,不该惹他们,连累了你。” 程辉见她说着说着声音又有点哽咽,赶紧道:“妹子,你要真认我这个哥哥,就把连累这两个字收回去。咱以后不提这碴,好不好?你不是真的要哥哥把这面的肋骨也打折了吧?” 林之若抽了面巾纸给唐馨,问程辉:“看来真的是钉子了?你怎么说也是我的挂名弟子,怎么样,要不要我帮你报仇?” 程辉翻了翻眼睛:“谁认你做师父了?你给我当徒弟我还不要呢。听听你这话,就没水平。狗咬了我一口,难道我还要咬回来?” 林之若大出意料。当初程辉为唐馨出头挑战钉子,她总觉得是少年意气,冲动的成分居多,以为他这次吃了这么大的亏,肯定咽不下这口气,想不到牵涉自己的时候,他竟有如此胸襟气量,不禁由衷敬佩:“程辉,今天我才发现,你果然是真男子,大丈夫!” 程辉乐了:“感情你以前都拿我当假男子啊?”他装模作样地拿袖子遮住脸,捏着嗓子细声细气地道:“叫声梁兄你听端详,英台我本是女红妆。同窗共学整三载,梁兄啊,你辜负我一片深情不应当!” 林之若笑道:“听听这公鸭嗓,哪里是祝英台在叫梁山伯,分明是黑木崖上东方不败在叫杨莲亭。” 大家想起前事,轰然大笑,连唐馨此时也已经明白其中原故,抿嘴微笑。程辉笑得太厉害,牵动了伤处,痛得手抚胸口,脸色苍白。唐馨赶紧扶住他,嗔怪林之若:“你真是的,一来就要逗他。他现在笑不得的。” 孟繁星看着嘴角含笑的林之若,又是仰慕,又是怜爱。自从程辉受伤,他每天都来看视陪伴,虽然百般开解,程辉却只是嘴头上强硬,情绪始终提不起来。程家的大人也都心事重重,唐馨更不用说,屋子一直笼罩着一层愁云惨雾。林之若一来,阴暗狭小的卧室好像立刻亮堂了很多,程辉也眼见着活泼起来,笑声不断,害得外屋的程母屡屡好奇地探头窥视。想起程辉“班里男生,一半属唐,一半属林”的话,不禁暗暗疑惑。 第58页 傅青纶问程辉:“你什么时候能上学啊?再有几个月可就高考了。” 程辉余痛未消,苦着脸道:“你跟林之若约好了啊?一个逗我笑,一个逗我哭,这不存心把我往死里整吗?” 李凯代答:“医生说,至少要两到三个月,才能正常行动。” 林之若惊道:“要这么长时间?怪不得说伤筋动骨一百天。那这段时间,你就不能上学了?” 傅青纶道:“那岂不会影响高考?最后这几个月可是最关键的。” 这个问题,在过去的几天里,孟繁星李凯唐馨已经讨论过好几次,闻言相互望了一眼,神色黯然。 程辉故意做出满不在乎的神色,道:“考就考呗,大不了复读。老实说,以前我压力很大,总觉得考不上大学,对不起老爸老妈。现在正好,藉口都是现成的。” 林之若笑道:“那也不必这么悲观。我来给你补习如何?反正我晚自习也就是看小说,不如不上,来给你讲讲当天覆盖的要点难点。你虽然不能走动,但是做做题看看卷子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咱们在家学习,也未必就比在学校差多少。” 众人一听,都踊跃起来,纷纷贊好。林之若极有当老师的潜质,讲题旁徵博引,妙趣横生,在班里有口皆碑。她又特别善于从小处统领全局,很多题,同学们听老师完,虽然知道解法,却不能灵活应用,经她一讲,立刻豁然贯通。最难得她不偏科,不论是数理化,还是语文英语,都胸有丘壑,舌灿莲花。 程辉却推辞道:“你的好意我心领。可是这样太麻烦你了。” 林之若道:“应该我麻烦你才对。老实说,我本来对学习就不上心,头疼之后,更是懒散得要命。算我求你,给我一个学习的藉口好不好?说不定因为你,我的成绩也能有一个飞跃呢。” 程辉依然摇头。 林之若激他:“你是不是嫌我不够水平,不配当你的老师?” 程辉道:“当然不是。你教我,简直是屈才。可是,我家的条件你也看到了。爷爷身体不好,学习只能到厨房。再说,你一个女孩子,也不能让你晚上跑来跑去的。要是再出什么事,我可负担不起。” 这倒也是实情。林之若在地上来回踱了两步,忽然停住,道:“不如这样,你干脆搬到我家去住。反正我家的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只要你妈妈每天去给你做饭就行了——从你家骑车只要十分钟。我也不住校了,下午放学就回家,跟你蹭饭吃。听说你做菜的手艺是家传,我有口福了,哈哈。” 这个主意乍听有点匪夷所思,但是仔细一思量,却的确可行。大家都兴奋起来。 唐馨道:“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和之若一起住,照顾你们两个,顺便听之若讲题。” 傅青纶道:“你身体不好,一个人辅导太累了。我可以帮他复习物理和化学。” 孟繁星李凯也都报名要去。林之若摆手道:“咱们这么多人集体逃晚自习,于老师还不得疯掉?除了傅青纶,你们要来,也得上完晚自习再来,或者是周日来。” 程辉心里感动,却仍然摇头:“这太麻烦了。再说,房子是你爸爸妈妈的,你也不能就随便让人去住。” 林之若笑道:“我爸妈那面你放心。我爸根本不管这事。我妈现在是基督徒,恨不得拯救世人一切苦难,要是知道了这事,肯定让我把你押过去。” 程辉道:“你是不是打算下辈子做农民?” 林之若惊讶地道:“怎么说?” 程辉道:“你施这么大的恩情给我,这辈子是还不完了,分明是想让我下辈子做牛做马。” 林之若佯怒道:“刚夸你是个男子汉,你就上演婆婆妈妈。你就算铁了心想复读,也得考虑考虑别人的感受。先别说你爸爸妈妈,”她拉过唐馨:“看看你这个妹妹,为了你,都自责成什么样了?你要是考不好,她非得把自个儿折磨死不可。” 程辉终于让步:“那我得先和家里人商量商量。” 林之若道:“咱现在就商量。” 唐馨跑出去请了程辉的母亲和爷爷进来,把经过说了。两人眼看就要开学了,程辉的学业一直沉重地压在心头,听到这个提议,最初是震惊,但是反覆思量,觉得的确可行,对众人尤其是林之若千恩万谢。 大家正在热血少年的年纪,说干就干,林之若回家收拾了一下,下午就打了车,把程辉弄了过来。 唐馨是最高兴的一个,脸上绽开好多天不见的笑容,跑前跑后,把林之若原来的房间布置了一下,给程辉住。又把闲置已久的主卧室收拾出来,把自己的东西也搬来,和林之若合住。又买了很多程辉喜欢的零食饮料,把冰箱塞得满满。 一阙骊歌长亭暮 开学之后,唐馨不顾林之若劝阻,到底还是去找了钉子质问。钉子时常不在班级,她去了几次,才找到他。钉子很痛快地承认程辉受伤,的确是他找人干的。唐馨虽然心中早已经确信,然而等真的从他口中听到,想起和他相处的一段时间里,他的甜言蜜语,殷勤周到,还是忍不住,既失望又伤心,道:“想不到你会这样!” 钉子看着她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道:“我怎么样?” 唐馨又恨又气:“以前大家说你,我还替你辩护,总觉得不喜欢学习,并不是罪过。一个人只要光明磊落,走什么样的路,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可是你……你居然违背诺言,背后下这样的毒手!” 钉子冷冷地道:“我只是答应了程辉不再去找你,可没有答应不再去找他。” “你……”唐馨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气得身子发抖。 钉子慢慢地道:“唐馨,你不明白,对男人来说,面子,有时候比性命还重要。程辉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砸了我的场子,我要是不找回来,以后还怎么在道上混?” 唐馨怒道:“那也不能下这样的狠手啊。程辉是为了我才找你的。你要来,也沖我来啊。” 钉子盯着唐馨,许久,才道:“唐馨,我是真心喜欢你的,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不会伤害你。我可以忍受你拒绝我,可是,我不能允许别人把你从我手上夺走!” “你!”唐馨气得落下泪来:“陈放,我真后悔认识了你。” 钉子神色一动,向唐馨伸出手来,似乎想要为她擦去泪水。唐馨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幸而这时钉子班里走出来一个高挑的女孩,满是敌意地看了唐馨一眼,挽住钉子的手臂,道:“就这点破事,怎么还没说完啊?” 钉子缩回手,低斥道:“你懂什么?别掺合!” 那女孩很不满,向唐馨道:“你怎么这么贱?人家都说不要你了,你还缠着不放?” 唐馨不料受此奇辱,想争辩,又觉得不值,蓦然转身跑开,一片委屈愤懑之情,都化成泪水,不受控制地流了出来。 钉子脚下动了动,似乎想要去追,被那女孩拉住,也就不再坚持,只是默默望着唐馨的背影。 唐馨回到班里,林之若见她脸上有哭过的痕迹,嘆道:“你到底还是去找钉子了。事已至此,你找他有什么用呢?打人,你打不了;骂人,你又不会骂。反倒白白受了一场闲气。” 唐馨低声道:“其实我也不是想要他怎样。我就是想当面问一问他,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她意态萧索:“之若,你说,红颜是不是当真就是祸水?” “不,不是的。你千万不可自责。”林之若双手扶住她的肩,直视着她的眼睛,认真地道:“钉子和程辉这么做,都有他们认为绝对正确绝对值得的理由。一个人,能做他认为正确的事情,是勇敢。而承担随之而来的后果,则是责任。你大可不必把他们的责任,都压到自己肩上。” 唐馨嘆了口气:“程辉也是这么说。可是我……总觉得对不起他。唉,我要是能替他受伤就好了。” 林之若笑道:“替是替不了了。不过,我看程辉的精神好着呢,倒是因祸得福了。红袖添香夜读书的福气,多少人盼都盼不到呢。” 程辉的精神的确很好。虽然行动不便,但是这一伤,倒让他发觉了自己在周围人群中的地位,并不像他以前所想的那样微不足道。且不说唐馨殷勤照顾,林之若夜夜相伴,孟繁星李凯有空就来探视,高夏李碧荷等人还代表班里同学送来鲜花和礼物,连以前他有芥蒂的人,也都显示出了让他感动的关心和体贴。 于明雷一听说程辉受伤,马上买了水果糕点前来探望,安慰他不要着急,不要为功课担心,并且主动委託林傅二人为他补课。考虑到林程二人同居的确有点不妥,连唐馨在家上晚自习的要求都批准了。 程辉因为顽皮,常常被老师严厉管教训斥,因而颇积累了些怨气,总觉得老师是瞧不起自己的。此刻见老师在病床前谆谆劝导,很是惭愧,讪讪的,低着头不说话。于明雷体谅他的心情,温和抚慰了他几句,又叫过林傅二人,叮嘱他们有什么困难就来找他,务必争取让程辉正常参加高考。 然而更让程辉惭愧的,却是傅青纶。他本来很看不上傅青纶高傲矜持的样子。这份厌恶,如果他愿意对自己坦白的话,或多或少渗入几分嫉妒:毕竟,自己苦苦追求的女孩,那么容易就倾心于他。再豁达的男人,也无法忍受自己生生被人比了下去。傅青纶与唐馨分手之后,他更是冷嘲热讽,颇给了傅青纶许多难堪。 让他想不到的是,傅青纶居然以德报怨,不但大方地借出自己的积蓄,还每天牺牲自习的时间来给他补习。一开始,程辉还以为他只是在大家面前做做样子,不料几个月下来,日日相处,他竟然的确在认真而细緻地辅导自己,不但对他承诺的两科尽力承当,连本来属于林之若的那一部分也分担去了很多。林之若乐得清闲,有空便拿了她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佛经,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看。休息的时候,傅青纶偶尔会弹弹钢琴,唐馨则倾听或跟着轻声哼唱。几个半大孩子的同居生活,倒也舒适悠然。 天气一天天转暖。因为程辉不方便出门,唐馨去早市弄了很多花糙回来,把室内布置得春意盎然。又央求林之若爬上附近一棵早开的杏树,折了一枝含苞的杏花,配了一个画着仕女扑蝶图案的雨过天青瓷瓶,放在程辉学习的书桌上。程辉看着她们忙碌,很是过意不去,抱怨道:“我又不是真的祝英台,你们怎么把这里弄得跟小姐的绣楼似的?” 第59页 林之若笑道:“你还不明白唐馨的心思么?她是盼你早点康复,‘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啊。” 程辉再次走进校园的时候,已经是五月,正赶上一次模拟考试,居然名次比以前还有所提高。他雄心大振,偶然在校园里碰到钉子,昂首走过,大声唱着郑智化的“游戏红尘”: “也许有一天 你我再相逢 睁开眼睛看清楚 我才是英雄!” 钉子见他几个月起不了床,居然还如此强悍,也不禁愕然。 程辉返校不久,便传来傅青纶和林之若双双在全国竞赛中取得名次,被保送北大相关院校的消息。林之若放弃了保送,留校参加高考。傅青纶则入选国家队,要离校去北京参加培训,出席暑假举行的国际中学生奥林匹克,高考之后才能回来。 这个消息如旋风一样席捲了校园,老师们都喜气洋洋的,仿佛过节一样高兴。被高强度的复习生活麻木了的高三学子,则仿佛被打了一针强心剂一样,议论纷纷。 傅青纶离校的时候,他父母特地从南方赶回,按当地的习惯,宴请亲友以及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傅青纶则订了另一个酒店,专门宴请同学。一班几乎所有人都去了,按习俗都送了礼金,只有唐馨特别,送的是一个用彩纸包装得很漂亮的盒子,还用紫色的纱带打了个蝴蝶结,也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 在紧张的学习气氛中,难得有这样的放松机会。席开六桌,酒上三巡,大家觥筹交错,大部分人都喝醉了,只有林之若因近来多读佛经,藉口头痛,滴酒未沾。 程辉借着酒意,摇摇晃晃走到傅青纶面前,和他碰了一下杯,仰脖干了:“这杯酒,算是我向你道歉。” 傅青纶不明白他的意思:“道什么歉?” 程辉道:“我以前总觉得你瞧不起人,想不到你这么大度,我那么对你,你还这样对我。是我小人之心,对不起。” 傅青纶很是诧异,凝目瞧了他一会儿,道:“你也不必结论下得太早。我对你好,也许是别有用心呢。” 程辉捶了他一拳,道:“就算别有用心,我也认了。谁让我受了你的恩惠呢?” 傅青纶微微一笑。他向来没有朋友,听程辉这样说,虽然一向矜持,也不禁心中感动。 这个笑容落到程辉眼中,明明和以往一样,带着居高临下的迫人气度,却不知为何,多了几分温暖。 林之若拉着唐馨走过来,问:“你们说什么呢?” 程辉有点不好意思,曳斜着眼睛,道:“这是男人之间的对话,man to man! 你们来掺合什么?” 林之若道:“那好,你们什么时候说完了,我再来。” 傅青纶叫住她:“什么事?” 林之若笑道:“你眼看就要脱离苦海了,我们可还得在水深火热之中继续奋战。刚才我们那边几个人商量,你得给大家留个纪念。” “什么纪念?” 林之若看看唐馨,道:“我们想再听你唱一首歌。” 傅青纶慡快地道:“好啊,什么歌?” 林之若推推唐馨。唐馨见傅青纶的目光转到自己身上,迟疑了一下,勇敢地道:“张学友的‘吻别’。” 傅青纶深深看了唐馨一眼,没有说话,径直走到麦克风旁边,找到了这首歌的号码,输入,熟悉的前奏立刻响了起来。酒店的音响很好,低音共振尤其分明,很普通的旋律,却入耳惊心,让人神魄摇荡,情难自已。 一曲既罢,好几个女生,包括一向好强的李碧荷在内,都哭了出来,唐馨更是泪流满面。男生们酣醉之后,听着这凄凉而豪放的歌曲,想着茫茫的前途,也都各自黯然。在傅青纶之后,纷纷上去演唱,似乎要借着狂舞劲歌来发泄心中久藏的惶恐与压抑的豪情。 歌声与泪水的混乱中,傅青纶来到林之若身边,道:“以前竞赛,我们总是在一起。这次,我一个人走,你能来送我么?” 林之若问:“你什么时候的火车?” 傅青纶道:“下午三点半。不过,你能早点来么?我有话对你说。” 林之若沉默了一下,问:“什么话?现在不能说么?” 傅青纶道:“今天我喝多了,我怕说出来,你不当真。我要清醒地说,也要你清醒地听。” 第二天,林之若果然逃了课,一早来到傅青纶家里。 傅青纶已经收拾好行李,正在那里抚弄古筝,见她来,把她让进自己的房间。 林之若笑道:“你这都要走了,你的古筝我还没听到呢?” 傅青纶道:“我让你早点来,本来是想给你弹的。不过,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林之若诧异地问:“为什么?” 傅青纶不答,沉吟良久,反问道:“你在省城时用玻璃棒做的那个‘日月昭昭’,是不见繁星的意思吧?” 林之若点头:“是。你终于知道了?” 傅青纶苦涩地道:“其实你早就提醒过我,只不过我当时没有去想罢了。你很喜欢他,是吧?虽然是不见繁星,但是四个字里面,有三个太阳和一个月亮,分明就是满天繁星。” 林之若问:“你怎么想到的?” 傅青纶道:“前些天,你去为班里买篮球,拿到操场的时候,好多男生朝你要。孟繁星没吱声,可是你偏偏沖他一笑,把球抛给了他。” 林之若惊嘆:“这也能被你看出来?怪不得古人说,一念之私,举世皆知。” 傅青纶手指漫无目的地在筝弦上抚过,良久,道:“在省城,你病重那次,我抱着你,一夜没合眼。看着你晕睡在我怀里,我曾有过一个很荒唐的想法。” 林之若默然望着他,没有追问。 傅青纶自嘲地笑了笑:“也许你会认为我卑鄙。但是,你最痛苦的时候,却是我幸福的极致。抱着你,我为你心痛,可是,却忍不住想,如果你一直这样头痛下去,你就会一直这样呆在我怀里,不挣扎,不离开。” 他的语气很是平淡。可是吐出的字字句句,却反而因此更加惊心动魄。 林之若望着他,不能言语。 傅青纶问她:“和我在一起,你快乐么?” 林之若道:“快乐。不只是快乐,还有很多很多。每次我最痛苦的时刻,都是你陪我度过。要不是你,我不知道今天,我是不是能站在这里。”她顿了顿:“你为我做得太多,我甚至不敢说谢谢。” “不要说,也不用说。我总觉得,你好象是我的一部分。你痛,我也痛;你欢喜,我也欢喜。为你做的一切,和为我自己而做,并无分别。” 林之若沉默半晌,道:“早在当初你用杨雪的名义和我通信的时候,我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好像一个人走在街上,迎面走来另一个自己。” 傅青纶低低地道:“我也是。我还一直想着要和你一争短长,多么可笑。我花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才意识到,我其实并不是要胜过你,我只是要你,在那里。”顿了一下,又加道:“在我的视线里,在我的世界里。” 林之若感动至极,好半天,道:“对不起。” “不,不要说对不起。”傅青纶凝视着她:“我并没放弃。我没有办法放弃。”他站起身来,走近林之若:“如果不是唐馨,你会……跳下陷阱来陪我么?” 林之若迎视着他,轻轻摇了摇头。 “为什么?因为孟繁星吗?” “不是。”林之若想了想,道:“正因为你是另外一个我,是一个更好更完整的我,我不能这么做。” 傅青纶苦涩地道:“我不明白。” “不,你明白的。”林之若微微侧转头,目光落到墙壁上挂着的两个玻璃字上:“还记得我们讨论过么?世上的不幸有两种。一种是渴望得不到实现,另一种是渴望得到实现。欲望本身就是陷阱,满不满足都一样。” 傅青纶点头:“所以,这个世界充满不幸和不满。唯一的出路,乃是超越。” “不错。一个人,要想走得远,便要忘掉自身,超越欲望的陷阱。佛经里有一个比喻,说修行的人,好像‘自断其首’,自己割掉自己的脑袋,泯灭一切欲望,连泯灭的想法都没有了。”林之若凝望傅青纶:“我相信,你可以超越这世上的陷阱,振翅高飞,翱翔千里,做一番事业,帮助许多需要帮助的人。” 傅青纶握住林之若的手:“你要我超越爱情的陷阱?那你呢,为什么不跟我一起?却去陪孟繁星?难道仅仅是因为他自己不能超越么?这不公平!” 林之若怅然道:“什么是公平呢?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磨难。对我来说,最大的障碍,不是爱情,而是头痛。”她振作了一下,笑道:“我和你打个赌,怎么样?” “什么赌?” “赌谁先越过自己的障碍。看是你先忘记了我呢,还是我先忘记了头痛?” 傅青纶沉吟不语。 林之若道:“我赌你先。感情,总不会比病痛更难克服吧?” 傅青纶断然道:“好,我赌。我赌你先。” 他把林之若拉进怀里,紧紧抱住,低头吻了下去。 石破天惊,销魂蚀骨。 林之若身子一震,却没有挣扎。 良久,傅青纶才略略松开。林之若轻笑道:“这算是吻别么?” 傅青纶道:“不。这个吻,不是告别,而是约定。既然要赌,就必须有两个人。”他低头在林之若耳边道:“我在北大等你。四个月后,我在未名湖边,给你弹筝。” 五个月后,北京学府路上,几辆大型客车首尾相连,驶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院内。 孟繁星拎着行李,杂在一群穿着迷彩服的学生中间,快步向宿舍楼走去,心中思量着,洗浴换衣之后,立刻赶往北大,也许还来得及在晚饭之前找到林之若。 忽然,路边闪出一个白色的身影,笑盈盈地拦住了他。 孟繁星大喜。一个月的军训,他日思夜想,坐立不安,此刻突然见到意中人,再也忍不住,拉着她退到路边,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孟繁星本来身材修长,面容俊美,只是线条过于柔和,常被人笑话像女孩子。此刻,因为军训,头发剃得短短,皮肤晒得黑黑,又瘦了一些,稜角分明,平添几分冷硬阳刚之气。林之若上下打量,又爱又怜,伸手抚上他的脸庞,问:“军训辛苦么?” 第60页 孟繁星摇头:“不辛苦。我只是惦记着你。原来我说要陪你过生日的,没想到赶上了军训。” 林之若笑道:“这给你一个教训,不要随便承诺。要知道,即使你应承的时候诚心诚意,也未必就能做到呢。” 孟繁星赶紧道:“我承诺是算数的。以后,我每一年都陪着你过。” “看看,刚说完你,又忘了不是?”林之若道:“明年轮到我军训呢。你怎么来陪我过?世事无常,不是你想就可以的。” 孟繁星有点紧张:“若若,你说今年你过生日的时候,会给我一个答覆。你……不会反悔吧?” 林之若调皮地道:“那可不一定啊。反正你答应我的,也没做到。” “啊?”孟繁星一时手足无措,喃喃地不知该怎么说好,天气本来就热,一急,额头上汗水直冒出来。 “不过啊,”林之若嫣然一笑,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盒子:“你虽然没给我过生日,我倒是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孟繁星见是一个精緻的天鹅绒首饰盒,打开看时,里面白色的衬底上,放着一枚核桃大小的玉佩,晶莹透剔,触手温凉,要仔细看,才透出极淡极淡的一点绿意。下面还附有一张中国地质大学签发的玉质鑑定书。 林之若笑道:“这可让我破费了好大一笔呢。不过,我一看到这玉,就觉得它应该属于你。你仔细看,我请人刻了字呢。” 孟繁星把玉佩翻过来,果然在一角发现了两个小小的篆字。他没有学过书法,不认识篆字,看了半天,不得要领。 林之若道:“是‘逆旅’。逆流的逆,旅店的旅。” 孟繁星问:“什么意思?” 林之若指指自己胸前的玉佩:“和我的连起来一起想。” 孟繁星豁然醒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天地者万物之逆旅。”本来他是记不住这句话的。不过,因为林之若玉佩上的字,对这句留了心,便把全文找出来看了,当时还很为她所取的这个名字中所含的出世之意担心。 林之若示意孟繁星低下头,把玉佩挂上他的颈间,后退一步,拉起孟繁星的手,凝视着他的眼睛,缓缓但是温柔地道:“我是红尘中偶然的过客,你是过客休憩的逆旅。我因为你,而留恋这个世界。” 孟繁星狂喜,也不管路上人流穿梭,把她紧紧拥入怀中。林之若把头靠在他胸前,反手揽着他的腰。 那么温暖,那么安宁。这一刻,山川庄严温柔,世界静谧美好。 良久,林之若在他怀里抬起头来,道:“听说军训伙食很差,我和傅青纶在天外天订了座位,今天晚上请你大吃一顿,给你接风。” 傅青纶也来了?孟繁星吓了一跳,抬头从林之若头顶望去,不远处的一株七叶树下,果然站着傅青纶挺拔的身形,依旧青衫如玉,英气逼人,正望着自己,似笑非笑。 他下意识地把怀里的人搂得更紧一些,一时间,又是甜蜜,又是茫然。 (全文完) 作者后记 1996年,暮春。柳絮满天飞舞,丁香遍地盛开。夕阳将落未落,忧伤而温柔。 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听着阿炳的“二泉映月”,失声痛哭。 那时候,香港还没有回归,网络还没有兴起,外资与深圳光耀全国,国企资产大量流失。 那时候,诗人已经死去,富豪闪亮登场。人心浮动如蜜蜂,忙着採集,储存,酿造。花朵开了,没有人欣赏;花朵谢了,没有人感伤。 那时候,高等教育正从国家承担转为个人消费,考上大学不再是鲤鱼跃龙门。然而老师和家长依然声嘶力竭地鞭策他们的孩子,向那激流沖荡的悬崖上,奋身一跳。 无数青涩的少年,就这样,走上这个金鼓齐鸣血肉横飞的战场,逼近这道生死攸关的门槛。 我们不是生来就是战士呵。冰雪的容颜,忐忑而茫然。 在夕阳下,泪流满面的女孩恳求我:请你,有一天,写下这些日子,这些年。那样,当我们老去之后,还可以拿出来,慢慢回忆。原来,我们曾经这样笑过,爱过,痛过,生活过。 我很痛快地答应了。那时候,我以为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后来,我也忙碌起来。 忙着学习,学一些很重要的知识,和更多无关紧要的细节; 忙着思想,想一些很关键的道理,和更多转瞬即逝的悲欢; 忙着攫取,却不知道,所有的得失,其实都是用岁月交换。 然而终于还是写了,终于没有辜负,当年的那个诺言。 能有这么多人喜欢看,实在是很意外的一件事。 曾经有一个朋友批评我,说我的文章,议论比记叙好,标题比内容好,实在是很不适合写小说的。 我得承认,这个批评很中肯。 所以偷偷地写,不敢拿出去见人。每一个留言,每一个点击,都是意外的惊喜。 终于完结了。我把它放在那里,任时间沉淀。 也许有一天,当我们鬓发苍苍,皱纹满面,我终于可以把它展示给那些人看。 看你们的青春,看你们的笑靥,看生命怎样从翠绿,而金黄,而终于,灰白。 天涯,于2007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