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叶青玄》 第一章 莫问佣兵团 楔子 “我叫残影,先生要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您就是……我以为只有‘五层’才能见到您。”男人连忙起身,有些惶恐地打量着眼前的女子。 =============== “盼世间,多银钱之奴,少他人之奴”。一块高大的青黑石碑上,刻着两列简洁的文字。没有烫金,也未涂朱漆,只碑身凿挫的凹陷处,经年受风沙吹打而泛出些许灰黄。 一个穿淡紫色绸衫的男人匆匆掠过石碑,瞧也未瞧一眼,径直朝着正面阔大的“桐杉木门”走去。行至近前,厅内的熙攘、喧哗止住了男人的脚步。 四名身形高挑,容色俊秀的男女侍立于厅口处。见来人神色慌张,左手那名侍女不紧不慢走到他身旁,低语道:“正门进去是一层大厅,左手两门通二、三层,右手两门通四、五层。先生去几层?”边说边用内敛、和缓的手势示意。 “四层。”男人轻声应和。说着眼望右手边的廊道,似是急于离开这人多眼杂之地。 那侍女浅笑嫣然,听到“四层”二字立转郑重:“先生随我来。”说罢,以微不可见的幅度欠了欠身,引着男人朝通往“四层”的边门行去。就待客而言算不得有礼,男人却颇感激。侍女显然清楚去“四层”的人在意什么。 “四层接‘一至十万两’的委托,入门需付‘五百两’,先生晓得吧?”侍女边行边问,语调恭谨。 “嗯。”男人应道,嗓音有些微颤。说话间,二人来到一扇低矮的暗红色小木门之前。男人这才发觉,到此根本不必经过正门喧哗处,先行绕到“塔身右侧”即可。 “莫问佣兵团”位于“枯荣城”内城,主体是一座五层高的砖塔,每层入口独立,互不相通。一层正厅,不做见不得光的生意。自二层起,开始涉及“刺杀、窃取、窥探”等隐秘委托。楼层越高,佣兵的品阶越高。 二层为“一百至一千两”的委托; 三层为“一千至一万两”的委托; 四层为“一万至十万两”的委托; 五层为“十万两以上”的委托。 男人拿出五张“百两”的银票,交给值守小木门的侍卫,后由门内的另一名侍卫引领,顺着盘旋、幽暗的石阶上到“四层”,进入一间没有窗的石室。室门为精铁所铸,开合时擦摩地面,声音颇为刺耳。侍卫将男人请入石室后,从外面将铁门关了。 以莫问塔的财力,当然能制出更精巧的铁门,那刺耳摩擦是有意为之。如此当铁门闭合后,室内鸦雀无声,会给人一种“这里非常隐秘”的感觉。 十几根巨烛,将石室映得通明。室内陈设极简:一张木桌配有笔墨;青瓷茶壶和两只茶杯;另有两张藤椅。均不是奢华之物。 男人在藤椅上坐了约半盏茶的工夫,对面一扇没有把手的“窄小石门”被人推开,里面笑盈盈走出一个身着淡蓝色衣衫的女子。 “我叫残影,先生要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顽皮轻佻,近乎调戏。 “您就是……我以为只有‘五层’才能见到您。”男人连忙起身,有些惶恐地打量着眼前女子。 见她身形纤弱,双颊微陷,一副不大吃得饱饭的模样,瞧着竟有些心疼。病容之下,灵动的双眸全无忧怜之色,满眼天真好奇,直像个没见过世面又什么也不怕的小孩儿。一身质料极好的淡蓝色轻衫不知洗过多少次,已隐隐泛出灰白。两柄似比她本人还要纤瘦的“短刀”斜插在左侧腰间,腰带与双刀皮鞘浑然一体,应是特制。 “生意不好时,‘三层’也能瞧见我。”残影说话间拿起瓷壶,斟满两只茶杯。没有颜色,只是清水。“先生坐吧”。 男人落座后,残影却仍站着。半个身子藏入藤椅之后,双手交叠轻搭在宽大的椅背上,全不像“要谈大生意”的样子。 “我们会隐藏雇主的身份,也不要求额外的情报。但一个完整详尽的故事,对任务的达成是极有帮助的。”残影引导男人跳过寒暄的环节。 男人又站起身,躬着身子有些畏缩地说道:“团长大人,在下有个无礼的请教,绝无半分歹意。若冒犯到您,万恳宽宏、恕罪。”望着眼前清瘦、俏皮的女子,男人感受不到丝毫危险的气息。直到此刻他仍不肯相信,这就是“莫问佣兵团”的团长——血筹官-残影。 “先生多虑了,不能答的我不答便是。你是雇主,可别说什么‘团长大人’,喊我名字就行。”残影浅笑着,试图让对方紧绷的身体松弛下来,也没强请他入坐。 “是,残影先生。那在下便斗胆了。我没来过,不懂规矩,敢请教我们在这里谈的事情,最终会有多少人知道?”男人怯生生询道。这个时代,已不是一个只属于男人的时代,却仍残存着“帝国纪元”男尊女卑的风气,称一位女子作先生,算得是极高的敬意。 一声赞许的轻笑:“聪明的问题。‘秘密’这东西,知的人多了还保个屁。” 男人见残影对他的窥探浑不在意,心下稍安,也腼腆笑了一下。 “四层、五层的事,最终会有两人知晓全貌,一个是我,一个是‘莫问塔’的老板。‘佣兵’不会知道‘雇主’的事,‘雇主’也不清楚‘佣兵’是谁,这叫‘双盲保护’。 我的职责,就是根据你讲的故事,来判断谁是最合适的佣兵。我们之间所有约定皆是口诺,不在纸上留痕,更不会叫你签字画押。”残影说完这段,才又做个手势,请男人坐回椅中。她说了个小谎,最终知晓任务全貌的,通常是两人,但也可能是三人。 “多谢先生,这样便安心许多。我要做的事……若隐去太多细节,实不易说得清楚。”男人已不再一口一个“在下”。 听男人这样说,残影本就剔透的眸子更亮了些。她最喜欢“乱七八糟的人”和“稀奇古怪的事”。 “嗯。你说,我听。” “我叫‘陈启’。‘泰然城’莫、裴、梁、陈四家,想来在先生眼中算不得什么人物。不管您听没听过吧,总之我是‘陈家’的独子。” “令尊单名一个‘丰’字,是吗?”残影轻声问道。 枯荣城“木叶家族”虽是“北地以西”无可争议的最大坐寇,却还不敢傲慢到对左近势力不闻不问的地步。残影当然清楚,“泰然城”的城主“邹喻”是个纯粹的武人,行事又极懒散,于“泰然城”而言,更像是“吉祥物”兼“守护神”样的存在。实际掌管城务的,是“莫、裴、梁、陈”四个家族。 “是了。先生既知家父,或许对我的风评也有耳闻。我也的确是个纨绔,父亲年纪大了,我原想着日后接掌家业,便把家里的‘珠宝行、茶庄、药铺、田地’统统卖了,做个富贵闲人。 可半月前,从一个与我亲近的婢女口中得知,‘四姨娘’有了身孕,已快四个月了。她还听四姨娘的贴身丫头说,父亲整日抚着四姨娘的肚子,念‘我儿,我儿……’我却知父亲最大的遗憾,是没个女儿。 这样大的事,父亲竟始终没告诉我。而且近段日子,还将我从‘茶庄’踢了出去,家中账目不逼我看了,与人谈事也不带我了……想来是真动了那样的念头。”陈启缓缓叙述。语中满是忧虑,却无怨毒之意。 “嗯,你担心‘自己的东西’落到旁人手里。”残影暗暗撩拨她的雇主。 “不错。我是独子,又系嫡出。从未想过陈家的东西会有旁人染指。唉,也怪我这些年行事太过荒唐,父亲对我是失望透了。” 残影没有接话,点了点头示意陈启说下去。 “先生莫要误会,我虽不孝,却也绝不敢做那‘天理不容’之事。”陈启急忙解释道。 残影继续点头,眼中只有好奇与探询,并无丝毫赞许或鄙夷的情绪。陈启弑父或不弑父,她都只是听故事的人。 “我想了个不成话的主意,或许……听来忒也可笑,但我实在没别的法子。”快说到紧要处时,陈启自己先胀红了脸。 “说来听听。”残影童心大动。 “若是趁父亲熟睡时,将他一颗牙齿掰松,叫他以为自己到了‘衰老期’,兴许……兴许他念着自己来日无多,会急于将家业塞到我手里。 田地和茶庄好说,珠宝、药材的生意,尤其是药材,涉及到‘东边’和‘西域’的关节,人脉一断,生意也就断了。想等姨娘肚里的孩子长大,是来不及的,只能试着将这些关系传给我。”陈启似是鼓了很大勇气,才当着残影的面说出这离奇的想法。 不是简单的刺杀。残影对这个新故事还算满意,眯眼笑问道:“什么药材涉及东边和西域的人脉,你们换的是‘雪参’和‘梦菇’吧?” “是。”陈启毫不隐瞒。自帝国崩坏,这两样已不是禁品。 “你父多大年纪?”残影不再使用“令尊”这个称谓。 “两百六十三岁。”陈启答道。 “这……早了些吧?这般年纪入‘衰老期’,他能不疑?”残影替雇主操心着。 “家中倒是有短寿的先例。听父亲说,三爷是两百七十岁前后开始‘衰老’的。”陈启补充道。 “行,就算暂时骗过了他,过些年他发现自己没老,你怎么办?” “我会真的开始接管生意,这次用心学,不做戏。待他发觉时,我若已能独当一面,谁又舍得将家业传给庶子呢?最多挨顿板子也就是了。”陈启的神色郑重起来。 “真诚是最好的欺骗。”残影赞道:“多嘴问句不相干的,接掌之后,还卖吗?” “不知道,先得着再说吧。我这法子…可行吗?”陈启有些忐忑。 “能办,三万两。”残影不咸不淡地随口答道。 “三万?不瞒先生,我是咬着牙才上到四层的,手中现银就只一万。就这,还是前些年管‘茶庄’时一点点占下的。如今家里生意不让我碰了,实在拿不出更多。再者,我家中确有不少侍卫,但没什么不得了的高手。这价钱,实在是……”残影的要价,显然比陈启的预想高出太多。 “若是杀他,一万两就行。神不知鬼不觉地弄坏颗牙,你知要难上多少倍?想骗他以为是‘衰老’的缘故,牙得先松、再掉。直接掉了不行,松完又长结实了也不行。需将牙根弄断,牙身留在肉里,且第二天醒了还不能太疼。这些你都想过吗?”谈钱的时候,残影变得严肃许多。 “大致想过,细处我不太懂,也没人可问。”陈启尴尬道:“只是,三万两,我真的拿不出这许多。” “你想等继承了家业再付?”残影全不理会陈启对要价的质疑,直接跳到结算一步。 “这……我若继承不下,三万两是无论如何也拿不出的,到时你会杀我吧?”陈启开始退缩。他当然容不得祖产旁落,却还不至于为此豁出性命。 残影嗤地一笑:“陈公子,你这是瞧不起我呢,还是你自己当真不会做生意?” 陈启一凛,忙道:“在下失言,请先生指教。” “可能付不出银子的事,你并未瞒我,什么情形下付不出,也都坦言相告,可谓赤诚。你得不到家业,我就拿不到佣金。于‘莫问塔’而言这是个风险,咱们给这风险估个价,不就成了?”残影轻描淡写,似乎全不在意这三万两的具体得失。 “您的意思是?”陈启毕竟是个商人,已隐约猜到对方想法。 “待你成为家主,给我六万两就行。” “六万?便把家业全卖了,也未必能清算出二十万。您这一口就吃下三成,可忒也……”想到六万两银钱,陈启在残影面前变得勇敢了些。 “若你不幸被扫地出门,这事就罢了。若你没当上家主,却得了些边角,我也不去吸你落魄公子的血。只你接掌陈家,我才拿钱。这生意做得吗?”又是绝口不提价钱的事。 “四万!可能是女孩儿,也可能根本生不出。”聊到这一步,陈启已确信自己绝无性命之虞,瞬时换了生意人的姿态。 “女孩儿也能夺家产。况且你当上家主,那是多少年后的事了?我的银子你能欠着,佣兵的钱我却得先付。”残影顿了一顿,见陈启又要开口,立即伸手止住对方话头:“行了,就是六万。” 陈启满肚苦水要吐,生生被残影噎了回去,一脸的不甘不忿:“这…先生,这……” “这里毕竟不是菜场。陈公子,你多少尊重一下本座嘛。”残影语调变得楚楚可怜。陈启万没想到,刚一通蛮横之后,这位大人竟忽然撒起娇来。 “呃…那,好吧。”陈家的版图,就这样莫名其妙被咬下一块。 “‘莫问塔’凡经我手的委托,皆是口诺,因此要再和陈公子校对一次:任务内容,是让‘陈丰’的一颗牙齿松动并且缓慢脱落。收取佣金的条件,是‘陈启’正式成为陈家家主。佣金数额是‘银,六万两’。若没有疑义,我们击个掌,这事就算定下了。” 残影说着从桌后转出,将右手伸到陈启身前。其实她并非每次都要与人击掌为誓,只有遇到不够决绝的雇主,才会如此。 陈启犹豫片刻,感觉让对方一直伸着手等自己颇为不妥,只好抬起右手,在对方掌上轻拍了一下,触手微凉。碰到残影肌肤时,陈启心中一荡,生出个下作念头:这是我迄今摸过的最有名的女人。 忽然间陈启想到一事,暗自后悔不该受她蛊惑,这么快便击了掌:“先生,还有一事方才未及讲明,这个……我当了家主后,若是账目上立即亏空六万两银子,只怕…只怕会……而且未必有那么多现银,恐要卖些家产才能凑上。您看能不能……” 残影不待他说完,立即应道:“这个好说。你当了家主后,到‘千金阁’假假赌上几把,写个六万两的借据,日后慢慢还就成,不收息。若是家主日理万机抽不开身,我派人带着借据去‘泰然城’找你也行。” 以“四层”的水准而言,这是一个几乎没有危险的任务。遇到不懂行情的初哥,残影自觉已占了人家极大便宜,不会计较这些细处。 “如此就太感激先生了。”见残影挺好说话,陈启心下稍安。 “陈公子不用紧张。只要你在大节上守信,我们万事皆可商量。下面希望你能给我一些情报:比如宅院的地图、侍卫的数量和巡查路线、陈丰先生的行动日常……越详尽越好。当然,你也可以不说,或有选择地说。只是这些内容,全都关乎任务的成算。”到了这一步,残影已懒得掩饰自己的兴奋。她是真的喜欢这个行当。 “我理会得。只是我手中没有家里的院落图,给您画一张罢。细微处或有偏差,重要的地方不会错。另则,这事最好尽快。趁父亲以为我什么也不知道时动手,我的嫌疑小些。” “嗯,我懂。”整整一个下晌,残影问得极细,直至晚间陈启饿得发晕,才放他回去。 “你不会武,也没带护卫吧?若要夜间赶路,我派人在远处跟着你。”陈启的安危,开始变得重要了。 注:每章末尾的《流亡日记》很重要,不要跳过! 流亡日记-节选(1) “神卫”要来了。他们会烧死所有“洛拉玛”人,包括公主。如果父亲反抗,托托莫的“铁军”就会亲临。 没有人能抵挡铁军,父亲也不能。不,根本到不了那一步。对抗神卫会让父亲失去部下的忠诚,叔叔和堂兄不可能放过这样的机会。 我已做好了自尽的准备,绝不受神卫的凌辱与酷刑。 父亲虽然是个蠢货,但真的非常爱我。所以此刻,本该啃噬父亲心脏的内疚,正折磨着我。我的船,漂泊在无尽海,此生大概再也见不到父亲了。他要怎样面对神卫呢?叔叔、堂兄和那些下贱的贵族又会怎么对待他?永远没办法知道了。 第二章 夜宫 残影自后门离了“莫问塔”,回至“夜宫”。沿着灰砖铺就、寸草不生的宽阔主路,直奔“叶玄”住处。见院门开着,便知他人在这里。院外值守的侍女见来人是她,微微欠身行礼,也不拦阻。 残影急步进门,愕然见到凉亭之中,叶玄将头枕在一位有着“淡灰色眼瞳”的白衣女子腿上。那女子“左手拇指”和“右手食中两指”分抵在他“两侧太阳穴”上,缓缓按揉着。 残影心中暗道不妙:“这时刻,她不应该在‘城主府’吗?” 原来残影急匆匆地赶回,就是算准了此刻“木青儿”不在家里,跟“叶玄”耍赖总是更容易些。然而此时要转头跑掉已来不及了,只得硬着头皮走到距二人七、八步处站定,低声唤道:“少主、青儿姐。”待二人轻声答应,缓步走到近前,算是行过礼了。 “叶玄”枕在“木青儿”腿上也不睁眼,双眉微蹙,显得不甚惬意。残影低声问道:“少主,你怎了?”叶玄半晌未答,木青儿幽幽道:“赌得久了,头痛。”语罢嘴角透出一抹几不可见的浅笑,分不清是嘲讽还是怜惜。甚至分不清她是真的在笑,还是残影自己的想象。 叶玄这才开口道:“小影,何事啊?” 残影蹲下身子凑到叶玄脸旁,兴奋地说:“少主,我给你讲个好玩儿的事。”随即眉飞色舞将方才“四层”的事情说了一遍。 叶玄与木青儿喜静,二人在时,院内不留侍从,倒也不虞旁人听见。待残影讲完,叶玄轻叹一声:“生个孩子,老来勾心斗角,这又何苦呢?我看生不出挺好。” 神情一贯浅淡的木青儿闻言,面上竟浮出明显的悲苦之色。叶玄闭目不知,残影瞧在眼中,却会错了意。她还道青儿姐是因“不能与少主有后”而心下介怀,忙寻了个由头,岔开话题:“我听说书的讲,‘太古先民’寿不足百。也不知是不是真的。” 木青儿不解残影好意,冷淡道:“说书人,怎么能信。” 叶玄缓缓坐起,接口道:“那也未必。你看这世上的动物,大都活不过百岁,有的小虫只一季便死了,猫狗也只六、七十载的寿数,为何偏偏人能活这么久呢? 其实我一直在想,活得久或许是种诅咒。虫子几个月便能生出千百只虫子,母猪一年也能生好几头小猪。人呢?少女便算二十初嫁,到四十岁能怀上的有几个?便是怀了,一胎也只一人。我看呐…这活得越久的东西,就越没用。” 残影轻笑:“我还是做个没用的人好了。”随即复又喃喃:“若‘太古之人’当真连百岁的寿数也无,那未免忒可怜吧。岂不是刚一长大就要死了?” “你就别替古人操心了。这‘治牙’的委托,谈出个什么价钱呀。”叶玄问道。 “六万两!厉害吧。不过要等他接掌了陈家再付。”残影得意道。 “嗯。吃了碳,黑了心呐。”叶玄头痛已渐好转,有了调笑的心情。 残影忿忿地白了一眼:“多收了银子,还不都是你的。我又能分几个铜板了?” 叶玄佯怒道:“现在是什么时辰?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擅离职守,该罚你多少啊?” 残影闻言,忙坐到叶玄身侧,挽着他手臂娇笑道:“我就是来请示佣兵团的事,可不算偷闲。少主,这任务我去做,成吗?” “胡闹,哪有团长亲自出任务的?”话一出口,叶玄自己也觉好笑。佣兵团团长亲自干活,原属寻常之事。只不过自家这个佣兵团,实在是非比寻常,有名无实。 “这种‘没危险又好玩儿’的任务,少见的紧,就让我去一次吧。人家陈公子出了那么多银子,我做团长的亲自办事,也显得有诚意不是。”残影摇着叶玄的手臂,开始胡搅蛮缠。 “放屁。任务是谁做,还能让他知道了不成?”叶玄斥道。 “让我去一次嘛,我都一年多没出过城了,再待下去功夫也要废了。青儿姐,你帮我说句话呗,少主最听你的。” 木青儿听得残影又在胡赖,心中微感厌烦。冷眼瞧着她,不发一语。 残影剔透玲珑般的心思,早就算到只要与叶玄软磨硬泡,此事准成。惟独就是怕木青儿发火,于是先用好话将她挤住。她求木青儿帮她说话,实则是以进为退,只求木青儿不要说话就好。 见木青儿哑火,残影信心陡增,又摇着叶玄说了一大通歪理。叶玄终于拧她不过,无奈道:“非要去的话,你得六百两。” “啊?莫问塔拿两成,佣兵拿八成。你自己定的规矩,怎么能赖?”残影站起争辩道。 “佣兵拿八成,是拿‘报价’的八成,可不是‘总价’的八成。这任务要是不让你做,你打算给佣兵报个什么价呀?再者说,团长大人您不在的时候,谁去值守‘莫问塔’呀?本座的工钱怎么算?六百两,不做就滚。”叶玄没好气地说。 “哼,六百就六百。贪财好色,胆小抠门儿。”残影撇着小嘴嘟囔道。 “你又想挨鞭子了?”一旁的木青儿终于发作。 残影一凛,朝后缩了半步,不自觉地将手背贴在仍隐隐作痛的臀上。旋即展颜一笑:“少主、青儿姐,‘莫问塔’还有事,我先退了。”说罢也不待吩咐,如一阵风般飘出了庭院。 “少主,让她去了?”木青儿并不关心残影的去向,她需要知道哪里能找到叶玄。赌坊还是黑塔。 “唉…”叶玄轻叹一声:“这小贱人,若不由着她惹些小事,时候久了只怕生出更大的事端。任务听上去不怎么危险,让她闹一下吧。” 翌日夜间,残影一人一骑,离了枯荣城。 流亡日记-节选(2) 这是第六天,不会有神卫追来了。哼,我猜那些神棍根本没打算冒着生命危险出海追我,他们只会去找父亲的麻烦。 我们遇到了一座岛,比“昆斯特”王国近海的“渔岛”还要小。不过这至少说明,无尽海中还是有些东西的。我换上崭新的华服,戴上珠宝,领着“安涅瑟”和另外七名女奴登上了这座岛,岛上没有人。 蛇,好多好多的蛇。地上、树上、岩角下,到处都是。还有遮天蔽日的海鸟。我决定在这岛上停留一阵。腌肉、干饼和淡水都还足够,但我实在太想念土地和鲜肉了。我命令一个女奴把抓到的蛇烤熟,喂给另一个女奴吃,连续吃了两天,没有不好的反应。我可以享用了。 蛇肉很鲜美,走的时候要抓一些养在船上。蛇能吃鱼吗? 第三章 潜行者 即便是残影这等已入了“旱境”的武者,想要悄无声息地潜入一座颇多护卫的宅邸,也绝非易事。 “最重要的是天气,其次才是轻身功夫。”残影在“青玄书院”授课时常讲这句。于潜行者而言,最友善的天气是“夜雨”,不是微风细雨,也不是狂风暴雨,是介于两者之间的那种。雨太细,隐不住声息;太狂暴,又扰眠者清梦。不大不小又绵长无尽的梅雨,是潜行者最好的伙伴。 然而北方的冬天,一季也下不得几场雨,残影不能指望运气。她已在“风吟客栈”等了三天。 这一晚,厚重的云层遮住了残月的微光。残影跃窗而出,沿街避着巡夜的城卫,来到陈府近旁。她自视技高,夜行也不更衣,只腰间那一双“纤瘦短刀”换了位置,一下一上斜插于背。背带、刀囊浑然一体,专为潜行特制。 刺骨的夜风顺着衣领、袖口钻入她轻薄的短衫,更直接噬咬着她赤裸的足踝。高阶的练气者,绝不会蠢到因寒冷而穿上笨重的皮棉衣裤,鞋子更是轻巧到仅可勉强藏羞。 哪怕于文人整日惦念的古礼不合,“火境”之上的武者无论男女,是死都不肯以袜裹足的,因为动起手来真的会死。脚掌与地面隔着一层“薄如轻叶”的鞋底,已是他们所能忍受的极限。 陈家宅邸阔大,院墙内、外护卫算得密集,却远未到连绵的地步。趁着星月无光,残影缩身潜到西侧院墙之下,将右耳贴到墙上,凝气细听院内脚步。她的时间不多,若此时院外巡视的“护卫”或巡街的“城卫”走来,她就得退。自远处潜到墙根的步骤,之后便要重来一次。 运气不错,此时外墙可翻。她五指运劲吸住墙壁,灵猫般向上爬去。自“大凉帝国”崩坏后,民间已没了禁忌。豪富之家,“院墙”垒得直似“城墙”般高耸,城主不计较,便无人理会。幸而陈家的院墙只高不厚,墙垛上站不得人,否则这一翻一落,又要增出数倍的艰难。 相较于城中的稀疏零落,陈宅内的灯火稠密许多,虽大都微弱,于残影而言已足够了。陈启画给她的简陋地图,早已印在脑中,她伏在屋顶之上,凭着远非常人所及的耳力,在一队队“巡夜的护卫”间悄无声息地飞掠纵跃,不多时已看见“陈丰”所住的“正院”。 残影伏在距离“正院”最近的一处屋脊上,心中暗暗叫苦。正院四周,有近十六、七丈的宽阔空地。此等制式在“没有太多血仇”的富商之家极不寻常,陈启竟一句未提。 院墙四壁挂满了硕大的“笼灯”,单以风雅而论,丑陋几近粗鄙。然而对于“潜行者”来说,空旷和明亮,正是最深最大的恶意。残影不知这宅邸究竟是与人买的,还是陈家自建。但她确信,建这宅邸之人必定是个行家。 正院四周各有守卫,提灯巡逻的护院也甚密集。自这个世界出现“练气者”以来,“帝国”崩解,“帝宫”沦陷,豪富之家的院落却守得比“帝宫”还严。 没有缝隙,没有漏洞。残影决定等。 翻外墙,最好的时机是深夜,她可欺护卫迟钝; 入正院,最好的时机是白昼,她要等护卫松懈。 残影就这样在屋脊上趴了一夜。天际泛起微白后,她藏不住了,开始在“陈府”中流窜。日头初升,院中人流渐渐稠密,饶是凭借过人的耳力先知先觉,半日下来也是狼狈不堪。更麻烦的是,她有点想尿尿了。 一面东躲xz,一面还要不时绕回“正院”附近查探。终于在午后“日头最暖人最懒”的时刻,被她逮到个良机。光天化日之时,陈丰所住的“正院”除了正门和后门外,院墙下并没无专人值守。 这当口,仆妇、杂役偷懒小憩,护卫巡逻的脚步也慢下来。眼见两名护卫消失在转角后,残影提气纵身,像支“淡蓝色的羽箭”蹿向院墙,只在壁上附耳刹那,听着没有明显响动便飘身翻入墙内,这一把算是赌了。 白天“陈丰”不在院中,残影这下即便给人瞧见,也只当家里闹了飞贼,而非刺客,或许任务还有得补救。 幸而院内无人。她已从陈启口中得知,“陈老板”有着与“青儿姐”相似的习惯,禁止婢仆留宿在自己院中。但家主外出时,婢仆可以入院洒扫。因此她这一翻,还是有被人撞见的可能。 沿院墙溜到北房檐下。凝气静听,知房中无人,偏窗却推不开,正门也上了铜锁。残影自腰间取出细针,熟练地将铜锁捅开,潜入房内立刻翻窗而出,将铜锁扣了,复又跃窗潜回,把自己锁在密室之中,这才长长地嘘一口气,坐在地上靠着墙,闭目歇了片刻。 没有太多时光可以挥霍,至此一步,只算赌赢了一小半。残影起身,开始轻手轻脚地在房中找寻能够藏身的所在。书房没有空隙,柜子也是满的。转到卧室,一个如小房子般巨大的“围廊拔步床”撞进眼帘。残影一直不喜欢这东西,觉得压抑、逼仄,“鬼蛾”却极偏爱,说是妙用无穷。 残影绕着“拔步床”细细观察,发现靠墙一侧,围廊与床架之间的缝隙,勉强可以将自己纤瘦的身子侧着塞进去。除非扒着床栏探头朝下看,否则很难发现这里藏得有人。只是这姿势…实在太难受了,就算真气流转周身,能让筋骨、肌肉不僵,可那狭窄、幽闭带来的恐慌与焦躁,却不知能忍多久。 从床缝间蹭出后,残影站在一个铜制脸盆前,踌躇不决。 铜盆擦得光亮,里面无水。残影呆立良久,终于把铜盘轻放在地,将腹中存了一夜的淡黄汁水蓄入盆中。系好腰带后,狠狠把眼一闭,将盆内温热尽数灌入口中。 最后一口咽下时,一滴珠泪自右眼角挤了出来。此刻她有些后悔,恨自己干嘛非要哭着、闹着抢这任务。不过残影清楚,“潜行者”这行当,有多艰难、多委屈,就有多刺激、多过瘾。她图的既是这个,便得自己受着。 昨夜至此刻,她已有七个时辰没喝过水、没解过手了。高阶的练气者当然可以忍更久,但她不能忍。 一来,她确知自己至少要在夹缝中塞上几个时辰,这会耗尽她的意志。 二来,若今夜没有机会,则此刻不喝、不尿,下次房中无人可能又是五、六个时辰之后的事了,咬咬牙再忍这么久,她自负也能。可明日陈丰要是不出门呢? 没有路的时候可以赌,路在脚下不敢走,她会瞧不起自己。 痛饮之后,残影赶忙拿出手帕将铜盆内的尿渍抹干。而后暗运内息,将手帕捧在掌中烘干,放回怀里。 一切准备妥当,残影靠在窗边闭目等待。听得院内脚步声响,已是傍晚时分。她灵敏地爬至床边,轻柔又迅捷地将自己塞入“围廊”与“床架”的夹缝之中。 “混账东西,又是几天见不着人。收他茶庄也不恼,不让看账也不急,这可真是……真是……干他娘的!” 与陈丰一起入屋的,是个女人:“别气了,老爷,妾给你生一个。” 陈丰不再说话,粗暴地将女人推倒在床上,残影听见衣服被直接撕破的声音。 …… “能行这事的女人,想必不是‘四姨娘’,陈启可千万不能再添个弟弟了。”残影暗暗思忖道。比这更要紧的是,二人谁也没去碰那“妙用无穷”的床栏,她这算是又赌赢了一把。 果如陈启所言,陈丰怕吵,不留人在枕边过夜。云雨之后,女人说了几句闲话便走了。残影却等了一个多时辰,才听见陈丰并不甚响的鼾声。 “早知这么难睡,我带个迷香好了。”残影如一条幽魂般缓缓自缝隙中升起,心中不住暗骂。她当然只是想想,迷香这种下贱东西,用过后余味久久不散,院中护卫不必是什么大行家,稍见过些世面的,一闻便知。 残影离开缝隙,蹭到床沿处,伸出右手食指,用自己并不怎么擅长的“阴风指”劲力,在陈丰脖颈处轻缓摩挲,使他睡得更沉些。 残影瞧着陈丰脸孔,方面厚额,剑眉入鬓,与陈启模样全然不同。抛开“蓄了胡须使人显略微沧桑”这一层,单凭容貌,绝难看出他年纪较“陈启”大着一百多岁。 这个世界的人,约莫二十岁初成男女,四十岁左右步入“壮年期”,这般形貌可维持至三百岁上下,之后极速衰老,至多二十年内油尽灯枯。因此“生出第一缕白发”或“松动第一颗牙齿”的迹象,被称做“冥神的请柬”。 残影捏住陈丰双颊,撬开口唇,塞入一枚小药丸,跪在床边静等了一炷香的工夫,又往他口中放了一枚大药丸。双手并用,含着内劲一塞一顺,才艰难地将大药丸也逼入陈丰腹中。 那小药丸中藏的是“睡莲”的粉末,服用者会如死人般昏睡,醒转之后,多头痛欲裂。大药丸是用“油蜡”裹了六层“忘忧果膏”的蜡丸,油蜡入腹后溶解缓慢,晨间“睡莲”的药效退散后,第一层“忘忧果膏”的药力刚好续上,以解头、牙之痛。 未来几日,“油腊”会在陈丰腹中一层层化开,待到最内层的“果膏”消化殆尽,牙根也已坏死,不会如何疼痛了。 这法子是两年前定居“枯荣城”的名医“云大”教给叶玄的,据说最初是由“大凉帝国”的狱卒所创。帝国兴盛时法度极严,动辄将获罪之人千刀万剐。凌迟之苦,三日方休。狱卒制出这药丸卖给刑犯,可换得重金。 蜡丸塞入后,残影掀开陈丰上唇,手右“食指”指节抵在门牙左侧一颗“切齿”上方的牙龈处滑动。寻到合适的位置后,纤手微抬,使出冷脆劲力,一击震断了牙根。 而后捏住牙尖,轻轻摇了摇,确认“牙体”仍被“厚实的牙龈”紧紧抱着,心下稍慰。随即跪趴在床沿小憩。不敢睡着,却也不急于躲回那狭小的窄缝之中。她知夜间没法悄无声息地潜出“正院”,与昨夜进不来是相同的道理。 天光微蒙,残影依依不舍地告别了舒适的床沿,缩回“拔步床”的夹缝之中。苦熬了近一个时辰,终于听见陈丰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嗓中哼出极惬意的声音。这是“忘忧果膏”开始生效了。陈丰抱着软枕,在暖被中蹭了许久,实在憋得不行,才终于下床掀开便桶小解。 “干你娘嘞!”刚系上裤带的陈丰,陡然发出炸雷般的惊叫。“干你娘嘞!干你娘嘞!”耳听这失了魂的壮汉反反复复叫骂着一句“干你娘嘞!”最后竟边骂边哭,踹开房门跑了出去。天寒地冻,连件外衣也没披。 残影听了第一声骂,险些“噗嗤”笑出声来,后面听他骂声愈发悲戚,忽又不自禁地生出些许酸涩。 衣服没披,门也未锁。残影依旧缩在夹缝中不敢出来。现在她要解决最后一个难题:怎样人不知鬼不觉地从“陈府”溜出去。 此时不能动,陈丰踹门而出,随时可能回来。需待他正式出门。但要想飘过正院之外的空地,大概仍需等到午后。今日陈府算得出了大事,运气不好的话,午后也难。此刻的残影,真希望有个能供她祈祷的神。如果代价可以交换,只要不打脸,她宁可挨上一百鞭,也不想再住那恐怖的夹缝了。 可惜她没有自己的神。陈丰回来了,从里侧掩上了门,不理会外边一群或真或假的关切。独个儿坐在椅上,像个失宠的娇娥般唉声叹气。叹一会儿气,又自言自语地骂一会儿陈启。“忘忧果膏”令他不痛,却没能使他忘忧。 残影突然想到,陈启此时“失踪”是个聪明的决定。包括陈丰在内,人人都以为他又出去耍了。过得几日回来,惊闻噩耗,痛哭流涕,悔过自新……最难演的几天就这么躲了,漂亮! 陈丰在房内坐到正午,心绪稳定了许多。穿戴齐整后对着铜镜照了一会儿,打开房门大步走了出去。开门时,残影又听到一阵熙攘。“咔哒“一声落锁后,屋外渐渐静了下来。 陈丰走后,残影急忙从缝隙中钻了出来,长长吁出一口气,伸了伸腰腿。忽听外边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像是低头躬身行走所发的声息,残影赶忙纵身飘上房梁。 她猜想“陈丰”这次不会很快回来,若接下来有人入屋,最有可能是洒扫的仆妇。她昨日第一次钻进夹缝时,里面并无灰尘,因此仆妇干活时,那缝隙是不能待的。房梁上算不得隐秘,在这房中久待的人迟早会瞧见她,不过仆妇干活时多低着头,残影只能寄望于这一点。 仆妇开锁进屋后,先是转进了左手书房。残影等了一会儿,听见书房中发出像是“抹布抚过木桌”的响动,心道:“这书房昨日我进来时一尘不染,陈丰回来后又没用过,不知有什么可擦。想来这陈府的仆妇已给训得没了心智,全依着规程干活。嗯,这样很好。如果有‘规程’,就意味着干净的书房和脏的一样,会擦很久。” 念及此处,残影轻飘飘自房梁落下,蹑手蹑脚闪出了虚掩的厅门。似陈府这等豪富之家,家主住处的装潢自是极为考究,厚重木门开阖间,并未发出刺耳的吱呀声。 到得院中,更不敢松懈。残影闪出木门,急忙缩入假山的阴影处,屏息凝神,侧耳静听。直等了半个多时辰,仆妇洒扫完毕离开正院,她才附耳贴墙,体察院外响动。 暖阳抚在她侧脸之上。此刻距她昨日翻入“陈丰”所住的“正院”,刚好过了十二个时辰。若自她离开客栈起算,已连续十八个时辰未吃未睡了。残影此时方觉饥饿,从怀中摸出两枚“拇指肚大小的糖块”放在口中嚼了。 溜着院墙听了一圈,残影觉出“北房”后院的“西墙”外人声最稀,大着胆子吸壁上墙,探头向外望去。情景与她所猜想得并无二致,人影稀落,却还不足以让她避过所有目光,径直闯过那一大片空旷。她只好继续留在院中,做着“潜行者”最重要的事情:等待。 残影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夜晚,叶玄在全无因由的情形下,莫名其妙地冒出句话:“这世上最残忍的两件事,一是希望,一是等待。”也不知是同她说,还是自言自语。 当时觉得颇有深意,而今残影确信,叶玄说出那样的话,定是没在夹缝中等待过。此时这种扒着墙沿,不时探出半个脑袋瞧上一眼的等待,哪里残忍了? 良久良久,终于被她逮到一个空当。残影一个翻身,似猿猴般挂在外墙一侧,没往下溜,双脚蹬住墙面,“嗖”地一下将自己射了出去。 饶是再俊的轻身功夫,也不可能一跃飞掠十七、八丈,眼看距目光可及的那片青砖房尚有八、九丈远时,残影像只灵狐般四足点地,两个起落没入砖房的阴影之中。 流亡日记-节选(3) 有个女奴在守夜的时候被蛇咬了,不过没什么大碍,蛇是无毒的。这蠢货一定是睡着了。不可原谅!万一蛇绕过她,咬了我怎么办? 我命令“安涅瑟”将她绑在树上,用马鞭狠狠地抽打。我知道应该轻些,我知道。这里不是王宫,没有可以替换的女奴了。可我真的很气,到现在还没消呢。 第四章 鹊桥 “我们会隐藏雇主的身份,也不要求额外的情报,但一个完整详尽的故事,对任务的达成是极有帮助的。”莫问塔四层,叶玄对着眼前的男子背诵残影的名言。 “让他死,一个月内。”男人对叶玄的勾引全不理会。扔下十张不带“密纹”的千两银票,转身便走。 “若失败,银子如何退你?”铁门开启时,叶玄的声音透过刺耳的摩擦声,清晰地追入男人耳中。 “不关我事。” 叶玄不是个啰嗦之人,那段与“莫问”初衷全然相悖的问话,他原是极嫌弃的。只是这个任务,让他有些在意。一月内,杀陈丰! 叶玄开始忧虑。残影卷入的事情,或许不像她以为的那样简单。 七个月前,“尚云城”城主“邬常安”被杀。据说“邬常安”死时,上身和头脸插满钢针,而真正致死的原因,是颅骨碎裂。被杀的邬常安,与残影一样是入了“旱境”的武者,这个品阶的强者被杀,并非寻常之事。 “尚云城”与“枯荣城”距离不远不近,“邬城主”与“木叶家”关系不咸不淡,这事叶玄原没放在心上。其后数月,“新月城”财税司主办“沈忠”、“锻掌门”门主“诸铁生”、“墨玉商团”主事“解应宗”接连被杀。这三位虽不是什么紧要人物,所在的位置却离“枯荣城”越来越近。念及今日刺杀“陈丰”的委托,叶玄想不出任何关联,但隐隐有种不安的感觉。 “交给木青儿。”离开四层时,叶玄将一张字条随手交给第一个见到的侍从。来到莫问塔的马厩,命马夫牵出一匹上品雪花聪。“装满药。” 马夫有些心痛,他当然知道“药”是什么。 “莫问佣兵团”的马厩中,常备着五、六匹好马,平日没什么用,只必要时赠给“三层”以上的雇主。“药”也是残影安排时时备着的,说是“来时将马跑废的雇主,走时必也焦急,须得替人考虑周全。” “宫主殿下,这是莫问塔送来的。”城主府二层的书房中,一身素色薄衫,黑发如瀑布般垂泻腰间的女人,名叫木青儿。侍官走近时,她正慵懒翻着案卷。纸条上的字迹令她稍稍复了些精神。“去几日,莫担忧。”木青儿心知,莫问塔的事不能落在纸面。可走得如此匆忙,又是为何呢? 木青儿抬头瞧了侍官一眼,精致如雕塑的面孔之上,一双淡灰色眼瞳使她看上去十分漠然,也显得没什么威胁。侍官被她目光一罩,恭顺地将头埋得更低,并不如何害怕。 此时已至正午,叶玄出了“枯荣城”,飞马疾驰。边跑边将“粘着蝇绿色粉末的焦黄枯叶”一片片喂进白马口中。“枯荣城”与“泰然城”相距四百余里。残影不会在日间行动,他要在傍晚前赶到。他要跑死这马! 叶玄并不拥有自己的坐骑,也不许“那几人”有。马就是用来死的,对人关切,已是太过沉重的负累。 “泰然城”的城门将关未关之际,“城卫”远远望见有人走来,于是放慢了关门的速度。待来人走近又加速疾推,同时出一人拦住去路,颇为客气地说道:“城门闭了,明日来吧。”手法娴熟,节奏掌控妙到巅毫。 城门若完全闭合,卫兵不得命令,断不敢再开。但这门关得快些、慢些,却在权限之内。守城的卫兵见这黑衣男子掉了两枚银币浑然不知,心下也觉可怜,便没有与他为难,留了条门缝将他放进城去。 叶玄疾步城中,一身单薄的黑衣之外,披着柔软的纯黑色貂皮斗篷。武人不穿皮棉衣裤,御寒多以此物。斗篷漏风,但妙用无穷。 斗篷不增加“腋肋”和“腿间”的厚度,极易穿脱,可藏暗器。兜头罩向对手再追一把钢钉,更是低阶武者殴斗时百试不爽的神技。故而近些年,各帮派已将此招归入“不讲武德”的范畴。 比武输后寻仇; 争斗累人亲朋; 打架披风兜头。 犯此三条者,群雄共诛之! 这是一个武人的时代,这是一个渐渐被武人扭曲了审美的时代。这是“灾害纪元”六百四十年。 斗篷原只有武人才穿,而今街上每瞧见十个穿斗篷的,却有七、八个不会武。 叶玄已打听到了“风吟客栈”的位置。残影每行至别城,如无特殊紧要,则一定住在该城“最大客栈的西首最高层”。北方客栈中最好的房间,大都座北朝南,选择“西首”是为避开最惹眼的上房。若西首最高层客满,则住次高层,若西首全部客满,则按南、东、北依次而推。 叶玄照此法订了个“西首三层”的客房,果然隔壁房门便留有家族内部的暗记。残影当然不在屋内,叶玄也没指望她会乖乖侯着,不过今晚“泰然城”的夜空对“潜行者”格外地不友善。可以确信她不会选这种天气去做任务。 叶玄用黑针捅开残影的房门,打开窗,又出门扣上铁锁。后经由自己房间,翻窗潜回残影屋内,坐在床上等着吓她。直等了两个多时辰,街上灯火都已渐熄,叶玄终于听见铁锁响动的声音。房门推开,噗噗两响,两枚山楂核从“玄关”处跃入房内,淡蓝衣衫的女子随在楂核之后,悠闲地踱了进来。 “嗖”一声响,“挂着两枚山楂的竹签”飞速射向叶玄左目,眼见这糖葫芦就要从两枚变成三枚,倏忽间竹签向左滑开半寸,“铎”地一声钉进了身后板墙之内。 残影入屋后忽惊得有人,未及细瞧,左手便将竹签甩出。竹签尚未脱手,右手已用更快的速度将短刀拔出,瞥眼间左手又已摸上刀柄。黑暗中看不清对方模样,然而这“破空之音骤然声变”的响动,她却再熟悉不过。是“鹊桥”。 “少主?”残影跃步上前,一把拨开叶玄护于面门的右手。叶玄感到仿佛有只小松鼠钻入怀中,旋即又被两条腾蛇绕住脖颈。 …… 叶玄点起床头一盏蒙着轻纱的烛灯,柔光映染之下,残影抱着软枕,惬意地伏于暖榻,鼻息悠长绵密。背上淡淡隆起的鞭痕仍隐约可见。叶玄瞧着解气,又不免有些心疼,探手极轻柔的抚过,口中却刻薄讽道:“干嘛总招惹青儿,喜欢挨打,找小蛾不就成了。” “谁喜欢挨打了?”残影扭过头,不忿道:“我就看不得她不悲不喜的模样,非要挤出些表情不可。” “哼,你总能成功。”叶玄寻了条最长的鞭痕,手指深深按了下去。 “嘶……我也逗笑过她,不是吗?” “就为这?”叶玄疑道。 “也不全是。总觉得她不喜欢我。”残影语中透出极少见的酸楚。 “她若不在意,你根本惹不怒她。”叶玄替青儿辩解。 “嗯。”残影不置可否,随即转了话头,“你怎会来,出什么事了?” 叶玄闻言,神情严肃了些:“四层接了委托,杀陈丰。” “啊?知道是谁吗?”残影惊讶,翻身跪起,顺手将棉被裹在身上。 “不知道,也懒得管。只是不想你卷入太复杂的事情,要死让佣兵去死。任务做了吗?”叶玄问道。 “要没做呢?不让我去了?”残影有些委屈,她一贯对叶玄的胆小不以为然。 “应了你的事,估计是赖不掉。”叶玄无奈道,“原想着陪着你一起,听你这口气,是办完了?” 残影心头微动,口中仍忍不住讥讽:“哼,这趟若带着你,准成不了。” 叶玄不回话,也不生气。任务已毕,残影无事,他心便安了。 “陈丰的事,还没安排吧?”残影猜出以叶玄心性,定是刚知道此事就立即赶过来了。 “还没。限时一月,团长大人自己处置吧,我就不僭越了。”叶玄懒散说笑着。 “这银子也忒好赚了些。陈丰一死,陈启的六万两就算成了。杀陈丰收多少?”残影赤身裹着棉被,顾盼间却已是一副“团长”的神色。 “一万两,我可没你能骗。”叶玄不太满意她问话的语气,不呛上一句,感觉自己真的像个部从。 “哼,家里的钱,一半都是我‘骗’来的。也不见你对我如何好了。”前半句倒并非虚假,近些年“莫问佣兵团”赚的银子,比“城主府”的财税盈余加上“夜宫”其他私产的净利总和,还略高些。“佣兵团”最初由叶玄所创,残影接掌后的数十年间,“莫问”之名响彻南北,近几年甚至有了来自“西域”的委托。 “身子都给了你,还要对你如何好法?”叶玄佯怒道。 残影翻了个白眼,并未接话,继续念叨起莫问塔的事:“我们接这杀陈丰的活儿,不太妥吧?”像问叶玄,又似自言自语。 “若你不是团长,只是个负责接待的女官,道理上你不该知道另一个任务。我们便是接了十个‘杀陈丰’的委托,只要杀他一次就不算背信。更何况这两个任务还不一样。”叶玄开解道。 “我懂,只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儿。”残影小声嘟囔。 “你这样的人,居然能管‘佣兵团’,也真奇了。”叶玄揶揄道。其实他也清楚,残影做得好,绝非全凭机敏狡黠,她是真心好奇雇主的故事,也是真心钦慕佣兵这行当。她会欺负“陈启”这种不懂行情的初哥,却不肯撮合“必死无疑的任务”和“生无可恋的刺客”。叶玄不同,他只要钱! 残影没有接话,望着烛灯,极罕见地发了会儿呆。 “事已了,明日回吧。”叶玄说道。 “来都来了,不顺道把任务做了?能省八千两呢。”残影闻言,转瞬恢复了常态,又想节外生枝。 “就是不愿涉险,才做‘中间人’的。”叶玄是个很惜命的财迷。 “一月之期还早。我们玩儿几天再走,成吗?”残影乞怜地望着叶玄,一副“主人我就说说,一切全您做主”的小奴模样。 叶玄不会被这假象欺骗,他知若要拒绝,至少还得对后面几十个理由说不,如果不是上百个。 “明日去驿馆,发个信给青儿。”他不想这般辛苦,直接妥协了。 残影喜笑颜开,光溜溜的胳膊从裹身的棉被中滑出,搂住叶玄的脖子在他脸上轻轻啜了一口。随手拔出深陷墙板的竹签,将带出的灰屑在棉被上抹了,张口撸下一颗,余下一枚喂给叶玄,旋即听到一阵比焦糖碎裂更为沉闷的声响。 “楂核是苦的,你干嘛嚼了?” “太甜了,混一下。”叶玄第一次吃糖,是五十九岁。直至今日,他忍受甜味的能力依旧很差。 随地吐出两枚楂核,残影披了薄衫下床,拉动绳铃唤来小二,命他灌满浴桶,又要了宵夜,后撕下一小角金叶打赏。小二双手接过,欢喜地去了。 流亡日记-节选(4) 出航前,我命令女奴们去抓些蛇养在船上,她们居然说想留在这个岛上! 想?这些贱种居然敢在我面前说“想”!而且听语气她们明显是商量过的,这还得了,必须狠狠地惩罚!既然不能都打坏,只好把带头说话的那个打得皮开肉绽。剩下六个拖着那只“血葫芦”,乖乖上了船。 气氛好像有些不对。 第五章 火水旱蝗 第5章 火水旱蝗 翌日清早,二人先后醒转,却贪恋着被中温暖,都不肯起。隆冬最是赖床季。 瘫到正午,叶玄才终于下床,配着冷茶吃了几口昨晚剩下的宵夜。见残影翻了个身又欲睡倒,走上近前捏住她没什么肉的脸皮,伴着一阵娇嗔叫骂,将她揪了起来。残影终是没敢打人,她很想试试,若朝着他肚子狠狠踹上一脚,会有什么后果。 城西宽阔的街道上,深黑、淡蓝两个身影,在冬日的暖阳下缓缓踱步。除非有什么特殊场合必须遮住“插在腰带左侧”的双刃“晏鹊”,残影从不穿斗篷。如此方便的东西,在她看来也是负累。此刻却假装受寒不住,缩在叶玄袍中,双手紧紧环着他右臂,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即便在这样一个被文人斥为“礼崩乐坏”的时代,此等于光天化日之下旁若无人的亲昵,也算得寡廉鲜耻了。更何况叶玄此人,除气度不够出尘外,模样生得勉强算是俊秀。 他继承了母亲的修长身形,和父亲的棕黑色眼瞳,面庞轮廓分明却丝毫不显锋利。浓密的黑发堪堪齐颈,额前草草收拢至“不虞遮避视线”的程度。 帝国以降,尊贵者多蓄长发;贫贱者或蓄发,或干脆剪至极短以便劳作。似叶玄这等不伦不类的模样,只近年来在富家纨绔间风行,真正的豪族子弟绝不会如此。这般“高而可攀又似目中无人”的形貌、作派,从来最是惹人厌憎。 “别碰我,低调些。陈丰不日便死,此时给人在‘泰然城’认出我们,多惹嫌隙。”叶玄说着,轻轻将残影双手从自己臂上抹开。 “我堂堂‘莫问’之首,亲自去刺一个泰然城的商人?再加你一个枯荣城主,咱二人都在此地,更不可能是针对陈丰。鬼鬼祟祟的反倒惹人生疑。”残影说罢,又将叶玄的手臂环了起来。 叶玄抬起左手,狠狠在她额上弹了一下:“巧舌如簧!我叫你低调些,怎么就鬼鬼祟祟了?青儿就是明知你胡搅蛮缠,又一时抓不出你话中漏洞,才气得打你。”训了两句,却没再将右臂抽出。 说话间,二人行至“驿馆”近前。 “你嫌烦就别进去了。”残影对叶玄说罢,走到一处小院门口。小院于繁华的街道中显得有些破败,院门闭着,门口也无人值守,残影直接用暗劲震断了门栓,轻声推门而入。 灾害纪元,诸城各自为政,互建“驿馆”以为“不战声明”,也用于“城主府”间互通有无。实际上,各城商旅本就互通,彼此关系紧密的城主,也都互换过“信鸦”,“驿馆”基本是个闲地,更多起到“明谍”的作用。所在城邑发生什么大事、奇事,“驿官”可及时将消息传回自家。 于“枯荣城”而言,“泰然城”是个不大不小、无亲无怨的左近势力,“驿馆”循常规派驻三人。 “驿官”见有人不请而入,警惕地自屋中走出。一眼认出来人是谁,面带惊疑上前行礼道:“影大人?” “字条给‘宫主’,你与信鸦各送,立刻办。”残影说着递给驿官几张字条,内容一样,均是相隔老远写了两个“安”字。意为“二人安好”。 “是!”驿官肃然领命,全没在意“残影其实无权指挥他”的事实。 “莫问佣兵团”与“忘月楼、千金阁、演武坛、斗兽场”以及“两个书院”一样,均为“夜宫”私产,并非“城主府”直属。至于“夜宫”与“城主府”究竟谁是谁的东家,没人搞得清,也不重要。 众人只知,名义上木青儿是“夜宫之主”,叶玄是“枯荣城主”,然而日常在“城主府”执事的,却是木青儿。叶玄本人分明在赌场、青楼中荒唐,盖着“城主金印”的文书,依旧照常自“城主府”发往城内各处。因此木青儿就是“木叶家族”的最高权力。驿官只需晓得残影是木青儿的人,这便够了。 至于“木青儿”为何将“叶玄”唤做“少主”,各家猜想,均觉应是先辈蒙荫,木家早年或是叶家家臣,木青儿心念旧恩,才将叶玄扶上城主之位。对于贪上这等便宜事的家伙,坊间从不吝惜口舌间的恶意,赠了他一个“裙下之主”的诨名。 残影简单交待后,便转身出了驿馆。“泰然城”地处西北,没什么异于“枯荣城”的景致与吃食,只城郊有一棵“古柏”,据传已活了八千多年。残、叶二人均是“读史不读诗”的乏味之人,对于什么“千万年的古木,亿万年的苍山”,总是兴味索然。更何况那“古柏”所在之地如今已被圈成了私产,叶玄更懒得去与人交道。 随意在街旁吃了两只“油锤”,叶玄便如往日在“枯荣城”一般,寻了间赌场玩儿起“骨牌”。残影日间多忙于佣兵团之事,傍晚或深夜与木青儿、鬼蛾、孤雁等人打“雀牌”居多,“骨牌”玩得不好,倒也颇有兴致。 自“凉帝国”的铁骑踏遍“天河南北”后,八千年的“大一统”使得整个天下语言、文字渐趋单一,赌博之法也在漫长的交融、涤荡后,余下最受世人喜爱的三种。便是骰子、骨牌和雀牌。 豪迈放浪者喜好“骰子”,自负聪慧者偏爱“骨牌”。 “骰子”太过简单,“骨牌”争斗、欺诈之意过浓,因此亲朋间小赌怡情,多打“雀牌”。一些赌坊也有专为“雀牌”而备的雅间,但大体而言总以“骰子”和“骨牌”为主。 叶玄几乎不玩“骰子”,偶尔凑手与家人打打“雀牌”,大部分闲暇都耗在这“骨牌”之上。 “骨牌”通常为“兽骨”或“竹片”所制,也有极豪奢的雅间以金银制牌。骨牌一副共四十张,每张牌面画有一到十个圆点,上下两角依圆点数量刻着数字。代表每个数字的牌各有四张,分“梅、兰、竹、菊”四种花色。 骨牌不由赌坊坐庄,纯是赌客间的争斗,赌坊只在局中抽成。骨牌的玩家围坐一桌,“筹官”居中派牌,二至六人均可开局。 开局后,“筹官”会派给每位赌客两张“暗牌”,而后桌上三张“明牌”依次翻开,最终各人手中“暗牌”与桌面“明牌”合组,牌力最强者胜。六人局中,惯常的牌力便是“对子”或“两对”,“三条、顺子、同花、四条”等均为上品牌,若两副上品牌相撞,较小的一方,通常会输光手中所有筹码。 骨牌的妙处在于:桌面三张公牌,是依次掀开的。每掀开一张,赌客便需重新估算自己的牌力,这其中涉及一些“数术”。 更妙处在于:每一张公牌掀起前后,各赌客依次序投注。翻出的公牌对己不利时,胆大或技高的赌客会将全部筹码押上,以求吓退众人。若余人皆不敢跟,则这位“一手烂牌”的赌客也算赢了。这是“心术”。 骨牌,便是“命数、数术、心术”三者的结合。叶玄极为享受这种“天命之下,犹有可为”的乐趣。 赌坊之中,负责摇骰子、派骨牌、分筹码、判输赢的侍者,称为“筹官”。残影作为“莫问佣兵团”的团长,将旁人的“生死、命运”如“骨牌和筹码”一般在“雇主与佣兵”间派收。血筹官之名,正是因此而得。 派骨牌的“筹官”见桌上只残影一名女子,牌技、手气又均不佳,对她极是友善。却不知这坐在自己对面,流水般给人送着银币的姑娘,正是天底下最恐怖的筹官。 “我瞧这小姐姐挺机灵,给你挖到‘千金阁’去?”残影侧头与叶玄耳语,立即遭到左手边一位赌客斥责。的确是残影不守规矩,叶玄手中有牌,不该与他悄悄说话。叶玄当即弃牌认输,以示公平。那赌客不依不饶,非要筹官罚残影一个“底注”。残影犯了小孩儿脾气,拿起一枚银币摔在那人身上,竟起身走了。叶玄连忙收起二人筹码,追了出去。 余下两人大怒,骂道:“这么大一条鱼给你惊跑了,你他妈脑袋是不是叫驴咬过!” “就是,人家姑娘跟情郎说句话,碍着你什么了?狗拿耗子的玩意儿!现在可好,咱们仨玩儿吧!”另一人附和道。 叶玄追出赌坊,见残影也没走远,就站在入口处等他。 “输急了?”叶玄轻笑道。 “嗯,不想玩儿了。”残影有点委屈地嘟囔道。“哎?那边是不是在说书?”赌坊斜对街的茶馆处,连门外街上都拥得有人,这情形残影熟悉,受追捧的说书人开讲时,都是这番景象。 “这许多人,别过去吧……”叶玄瞧着密集、攒动的人头,有些心慌。 “这许多人,说得准好。”残影连拉带拽,将叶玄拖到茶馆门口。“你在这儿等着。” 茶馆里面有围栏相隔,倒不如何拥挤。残影入内后,发现客已座满,说书人却还未到,心中更添期许。正厅里分成两域,对着小戏台下方有十几张方桌,桌旁坐的,瞧来都是不缺银子的人。墙边视野较差处,有几排长凳,坐在凳上的人只能自己捧着茶碗,显是茶费较低的座位。屋内没人站着,想来外面拥的那些都是蹭客。 叶玄身型较寻常男子高出小半头,惦着脚眺望残影,见她半蹲半跪,跟一个穿着朴素的男子说着话,半晌又往人手中塞了些什么,那男人随后起身离开,给残影腾出位子。残影站上长凳,招手叫叶玄过去。叶玄无奈又颇钦佩地摇了摇头,拔开人群挤进屋去。 残影只换到一个空位,拉了叶玄坐下,自己满不在意地坐到他腿上。旁边一个书生模样的人瞥眼瞧了瞧,残影目光迎上,那书生便即低头。 过不多时,门外传来小阵喧哗。一个身穿灰袍,颌下蓄半尺胡须的男子从外间走进,与坐在方桌上的茶客们打着招呼,显得极为熟络。 小戏台上早已为他备好了长桌和茶水,说书人饮了口茶,又与众茶客们随意闲聊几句,便即开讲。不似其他说书人那般握着扇子,也不拍“醒木”,就这样坐在长桌之后,张口便说。 “头前几日,给列位说了‘尘缘梦’,得诸君抬爱,耐着性子一天天听完了。‘尘缘梦’虽热闹,毕竟是编出来的故事。今日,咱们讲些真的。那些事,想来列位早就听过。或相似或迥异的,甚至已听过无数套。且看我能不能讲出些新意来罢。我们就从‘大凉帝国’的兴衰说起。” 听得要说历史,一些坐在长凳上的茶客露出失望的神情。说书人不为所动,继续讲道:“如今说起‘帝国’,所指的当然是‘大凉帝国’。但在‘凉帝国’之前,这天下…其实并非一直如今日这般群氓并立。 在‘凉’以前,‘天河北、南’是由一个国号为‘顺’的帝国所统辖,那是一个纯粹由‘中原人’建立的帝国,版图中并未包含‘草原’。顺帝国最末一任皇帝,名叫‘蒲禹’,可算得是个雄才伟略之主。他寄望于自己任内,彻底除绝边患。倾一朝之力,开万世太平。 于是举国征索兵民,耗时百载,沿北方‘少雨难耕’之地,修筑起绵延万里的‘边境长城’。这长城阻断了‘草原骑兵’的侵扰,也让‘顺帝’垄断了‘中原’与‘草原’的商贸。然而万料不到,这‘万里边境,利出一孔’的局面,竟给顺帝国埋下了巨大的祸根。 ‘丝绸、铁器’与‘马匹、牛羊’的交换,原是‘中原’与‘草原’最为寻常的边民贸易。长城竖起后,所有草原人的牛马,便只剩‘顺帝’一个买家;中原人的绸、铁,欲通货草原,也只余‘顺帝’一个买家。古人将此等情状,称为‘坐市’。 中原这边,原就一统,帝国‘坐市’后除了价钱压得低些,也无甚变化。草原那边,却是天翻地覆。” 讲到此处,说书人故意停下,极缓慢地饮了口茶,含在口中久久不咽,终于等到有人忍不住询问:“草原出了何事啊?”这才将茶水咽下,肃然语道:“漠褐帝国,从天而降!” 这枚石子丢下,激起一阵窸窸窣窣的低语。“漠褐帝国”的名字,台下有半数茶客是听过的,却也只是听过。 “‘草原牧人’对‘中原耕民’的劫掠,虽万载不休,然而‘顺帝国’自开国以降,也是千年未朽。草原带来不尽烦扰,却并不致命。这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草原人不团结。 中原人相互侵伐,动辄集结数万人众,而草原人却多是十数人至数十人的小股部落,百骑已属大军。原都以为,那是草原人生性不羁,难以约束。后才明白,是因牧人逐水草而居,行踪不定,难以征税的缘故! 待到‘顺帝’及其‘内阁’终于想通此节,为时已晚。由于整个草原的牛马,长年只有‘顺帝’一个买家,草原那边也渐渐冒出几个巨大的‘牛马商团’,毕竟‘顺帝’不可能直接跟每一位牧人交易,为方便行事,也需有人归拢。 最终,天纵奇才的狼王‘髯蓠’,数年内兼并六大商团,成了整片草原唯一有权与‘顺帝’交易之人。至此,草原人终于发现了能让自己内部团结起来的秘密。 中原的耕民,自下而上,供养一个帝国; 草原的王帐,自上而下,泽被万千牧人。 狼王‘髯蓠’很清楚,‘边境长城’是他一统草原最重要的工具,甚至可以说,是顺帝‘蒲禹’集中原万民之力,将他扶上了王座。” 台下的茶客,终于发出了如说书人所期盼那般,不可思议的唏嘘声。这想法实在忒也离奇。众人皆知,现今已是断壁残垣的“边境长城”当初全为抵御草原骑兵所筑。如今草原轻骑又在北地滋扰不断,多少百姓,盼望恢复帝国的荣光与安宁。这说书人却道“长城”才是草原人崛起的根苗。实在是异想天开,信口雌黄! “所以后来‘凉帝国’分明统一了全境,却斥重金修复长城,也是为这个?”残影在一片嘈杂中接口问道。 说书人惊异地望向残影。他入屋时便注意到她,瞧着极不顺眼,心道这小娘好生孟浪,众目睽睽之下靠坐在男人膝头,竟丝毫不以为耻。此时见残影一语中地,几乎破了他后面包袱,心中有股说不出的滋味儿。不知该将她引为知己,还是哀叹世风日下。这分明读过书的女子,怎地也如此不持礼、不自矜呢? 说书人终是没接残影的话,提高了声音继续道:“凭着商贸的丰厚盈余,‘髯蓠’手下豢养了近十万轻骑,然而狼王的野心,不止于此。垄断了‘贸易’,便能令十个‘万人队’马首是瞻,那要是垄断了‘抢劫’呢? 狼王的骑兵撕破了长城,也撕碎了顺帝的边军。凭劫掠而得的‘战利’和顺帝国被迫缴纳的‘贡金’,于茫茫草海之上,豢养起多达数十万的‘轻骑’。全胜时期,甚至拥有超过一万名专门对付‘中原步兵’的‘铁甲重骑’。 草原牧民多擅骑射,那数十万‘轻骑’原是‘兵民一体’,闲时挥鞭放牧,战时挽弓搭箭。而这些‘重骑’,却皆是专司争战的武士。经年累月的熬炼,方能穿得动那‘精铁所铸的全甲’。 ‘重骑’沉重之极,更是昂贵之极。骑士穿脱甲胄,均需专人服侍。这般武装到牙齿的豪奢铁骑,用得却都是‘顺帝国’的银钱。‘掏空国库,奉养敌国,以便对方来日更蛮横地勒索、劫掠自己’,顺帝‘蒲禹’心中的愤懑可想而知。后来,‘蒲禹’未及衰老便一病不起。然而最终…真正令‘顺帝国’灰飞烟灭的,却不是狼王‘髯蓠’,那是一场席卷全境的‘蝗灾’!” “蝗灾”一词落地,在场茶客悚然动容。这个时代,“蝗灾”的涵义,已不是“蝗灾”那么简单。 “那场‘蝗灾’据传始于大漠深处,年深日久,具体的源头已不可考,总之必是出在‘北方以北’。在‘顺帝国’覆灭之前,更早被这场‘蝗灾’撕碎的,却是狼王‘髯蓠’的‘漠褐帝国’。 关于那场蝗灾,野史众说纷纭。正史所遗,却只短短八字——遮天蔽日,寸草不生。 有野史说狼王‘髯蓠’是因不肯吃自己的护卫,才活活饿死的。这等流言怕不可信,以狼王‘髯蓠’之霸蛮,断不会坐以待毙。率部南下劫掠中原,才像他所为。 唉……后面的事,要能知道就好了。蝗灾之下,狼王‘髯蓠’究竟有何举动,顺帝‘蒲禹’又究竟是病死的,饿死的,还是如传闻所说被服侍自己的贴身太监吃了?一点儿线索也无,别说正史、野史,就连个像样的歌谣都寻不见。蝗灾以降,其后近三十载,史料几乎断绝。”说书人讲到此处,言辞悲切已极。 “情报断绝,也是情报。”残影又插嘴道。 “不错!”这次说书人向残影投去赞许的目光,本想与她攀谈两句,可瞧着她放浪形骸的模样,实不知该称她做“夫人”还是“小姐”,更不愿似粗鲁武人那般,将女子称作“姑娘”。犹豫半晌,终得作罢。 “史料一片空白,正是最重要的史料。什么文字也没留下,这说明会写字,愿写字的人,统统饿死了。亦或者,纸和竹片,全吃光了。现今所遗关于‘顺帝国’的记载,多以碑文、甲片为主,想来除了当时‘制纸工艺粗劣,纸张不易保存’外,纸能果腹,也是个极重要的缘故。至于羊皮纸、牛皮纸什么的,那就更不用说了。 史料零星现世,复又渐趋繁密,那已是将近三十载之后的事了。与‘顺末蝗灾’年代上相靠最近的史料,出现在‘丰’城。也就是现如今,南边最大的‘丰临城’。 北‘苍、凉、骆’,南‘丰、沛、榆’。‘凉帝国’六大‘单字城’之中,只有‘丰城’是在大凉横扫六合之前,便已成气候的。 原因也不难推测,若说有什么‘蝗灾’覆盖不到的地方,那便是‘冻土’和‘默海’了。靠着吃鱼,活了不少人,想必也肥了不少鱼。只不过,唉……整片南地,就只那几个能入海的浅滩,当时的‘丰城’,该是幅怎样的光景啊。” 说书人呆了半晌,似是费了些力气,才将思绪从“人群如蝗虫般涌向海边,又似群蚁般相互撕咬”的画面中抽回。 “那次蝗灾,是有史记载以来最大的一次,也是唯一蔓延至‘天河’以南的一次。良田山野,草木尽绝。后世史书中,有说苟延残喘者千不足一,也有说万不足一。具体情形已不可考,但从‘凉帝国’的崛起,却可看出些端倪。 现今‘凉城’以北的‘大雪山’中,那时有一支名为‘罗摩人’的氏族部落,以狩猎为生,偶尔也与‘耕民’交换些物资。那地方天寒地冻,又有连绵高绝的山壁遮挡,似是未受蝗灾侵袭,却也没什么‘耕民’往雪山里跑,都知那处活不得人。 后来,‘罗摩人’为找寻能交换铁器的‘耕民’,走出了雪山,越行越远。中原、草原,沃野万里杳无人烟,‘罗摩人’竟唾手得了这天下。 罗摩部族,丁不满万。中原大小城邑,总有数千之多。罗摩人是如何做到兵不血刃而取天下呢?只怕大多城邑,都是敞着门白送的罢。至少北地多是如此。” 听到这儿,残影身子后仰,对叶玄耳语道:“若有一日,这世上的虫子死得千不足一,只怕不需一年,活下来的又能把丛木填满。当真如你所说,‘人不如狗,狗不如虫’。” 说书人瞧着残影把私话讲完,才继续道:“罗摩人拾取‘北地’与‘草原’的同时,在天河以南,一些中土的原住‘耕民’也渐渐聚集,形成了可与‘罗摩人’分庭抗礼的小股势力。其时整个天下百废待兴,无论南北,皆有取不尽的田地,占不完的山林。双方谁也没有兴趣互相攻伐,就这样理所当然地划江而治,逾千年之久。 罗摩人原只有名,并无姓氏,后全员皆以‘罗摩’为姓,定国号为‘凉’。如今的‘凉城’,就是‘凉帝国’第一个都城。‘凉帝国’的开国皇帝,便是原罗摩部族的大酋长‘苦’。后添姓罗摩,正是凉太祖‘罗摩苦’。史家也称‘苦帝’。 ‘苦帝’深知,罗摩人得天下全凭机缘,根基虚浮已极。因此雇请了幸存的‘中原文士’与‘草原贵族’做帝师,每每受教,竟行叩拜之礼。”说书人讲到此处,面露心驰神往之色。 “那中原文士名为‘安史’,官拜‘大司徒’,主理内政;草原贵族名为‘金拓’,官拜‘大司马’,主理军务。二公位极人臣,又均寿终正寝,后系子孙世代蒙荫,出将入相者众。 苦帝听从‘安史’劝告,懂得‘帝都不可偏安’之理,将国都迁至‘苍城’,便是如今‘吴氏双子’所驻的苍城。后又遵‘金拓’建言,斥重金修补长城缺损,垄断‘中原’与‘草原’之商贸。 这时中原、草原皆握于‘苦帝’掌中,相较于‘顺帝国’末期的尴尬处境,‘苦帝’治下的铁、马交易,才真正是‘利出一孔’! ‘金拓’曾在‘草原王帐’侍奉狼王‘髯蓠’,深知统御草原之术法,指引苦帝掌握了‘以草原骑兵为刀,挟制中原;以中原财帛为饵,归拢骑兵’的权术,开创了‘耕民’与‘牧人’八千年不相往来,不动兵戈的太平盛世。”在说书人看来,“帝国纪元”无疑是个更好的时代,他对此毫不掩饰。 “到了‘凉帝国’第五位皇帝‘罗摩渊’主政之时,将‘天河以南’的丰饶也尽数收入版图。‘北至冻土,南抵默海’的‘大凉帝国’终现全貌。至此,整个天下,除‘西域’以外的每一寸土地,尽归罗摩。 至于那隔着‘霄云山脉’,几乎就是另一个世界的‘西域诸国’,凉帝国从未,也不可能发兵征伐。但在帝国末期,渐有小股商队穿越吃人的崇山峻岭,带回了西域的‘夜光石’和‘梦菇’。 ‘帝国纪元’八千五百二十二年,‘凉帝国’的使者,又带回了西域‘九大王国’的联名国书,拜大凉皇帝‘罗摩斑’为天下共主。不过这事只是笑谈,据后来的驼商所说,‘斑帝’恐怕是叫使者骗了。西域山地崎岖,城邦林立,千百小国各自为政,根本没有什么‘九大王国’的说法。哈哈……便算那国书是真,也是‘大凉帝国’最后一丝光芒了。” 讲到此处,说书人神情落寞,为自己从所未见的“帝国”发出一声慨叹。半晌后,面上又现出一抹嘲讽。 “后面的事情,说起来当真是啼笑皆非。那时‘苍都’帝宫之中,有位失宠的嫔妃与经年服侍自己的小太监渐生私情,宫禁幽深,也属寻常之事。只是那小太监,不知从何处寻得一本古籍,讲到‘只需心无旁骛将意念集于断处,不住幻想有热气自体内升腾,残根便可复原’。小太监信了书中鬼话,整日冥想苦修。 唉……那小太监也当真是个倔狠之人,几十年无果,执念竟丝毫不减。终于有一日,想要的东西没长出,却给他练出‘真气’来了。”这故事,场间茶客们都是听过的。说书人讲得绘声绘色,还是引得哄堂大笑。 “现如今这‘练气’之法,已全不是秘密。不过便是‘全神贯注于小腹丹田处,幻想真气涌现’而已。残根所在距‘丹田’极近,这才给他歪打正着。一本胡说八道的古籍,一个痴心妄想的太监,这机缘巧合,却将好端端一个人世,搅得天翻地覆! 那小太监练出‘真气’后,纵高伏低、飞檐走壁,竟趁着雨夜将皇妃偷出了宫去。‘练气之法’也随着小太监的出逃,流入民间。理路虽不全对,却也能成。只是最早一批‘练气之人’被他坑得甚苦。 现今已知,这世间能练出真气者十不足一,与‘有根无根’没半分关系。当时的武人可不这样想,自断根脉者不计其数。正所谓‘欲练神功,挥刀自宫。” 哄笑声中,残影又插嘴道:“凡练出真气的,无论男女皆不能育,那跟阉了也没什么区别。”此语一出,全场肃然。两个似是身有武功的,朝着残影怒目而视。“闭嘴。”叶玄低声斥道。 说书人讥刺古代练气者,却不愿得罪当世武人,也不想这女子被人为难,于是急忙提高语调,将众人拉回到故事中:“其后百余年,天河北南,强人四起。练气者中品阶较高的,已不是普通官兵所能约束,帝国军方不得不拜‘练气者’为将。可如此一来,只令帝国崩坏得更快。 练气的将官,无论是从民间征得,还是自营中选拔,皆无力以‘军法’约束。要斩人首级,哪怕打人军棍,总要有人将受刑者按住才行。那些练气之人,一言不合便打杀官长,若说寻个更强的‘练气者’作将官之首,则在他之上更高阶的官员,便会遇到相同的麻烦。 总不能指望皇帝自己,刚好就是这全天下最强的武者吧?即便皇帝本人真的将武功练成天下第一,帝国也仍免不了崩溃的宿命。便如当今的帮主、掌门,其实也无法真正约束手下的堂主、弟子们,在这以‘个人武力’为先的时代,处上位者,其实根本无人可选、无人可换。” 听到此处,叶玄施暗手在残影臀尖掐了一下,力道刚好控在她能忍住不叫的程度。残影回头扮了个怒脸,却不当真生气,旋即浅笑耳语道:“无人可换,便要待我好些。” 叶玄轻声讽道:“少废话,你又能寻到更好的去处吗?” 说书人喘了口气,继续说道:“世上强人愈来愈多,惹出的事端也愈来愈大。初时只一城一郡的失控,后来…皇命渐渐送不到天河以南了。 帝国枢密院,私下以‘灾害’之名称呼那些…已不能简单视作贼匪的忤逆者。‘草原’最常见的,是黑灾、白灾;而‘中原’最多的,是火灾、水灾和旱灾。 烈火焚一城;洪水泛滥,可淹数郡;旱灾之恐怖,严重时能使北地粮产减半,若救灾不及,多致流民四起。故而军方上层,将那些最凶恶的武人,冠以‘旱灾’之名。这说法原是贬义,却极受武人喜爱,故而沿用至今。 南方沦陷,帝国失了财源,同时又欲豢养更多‘草原骑兵’以应乱局,致使北方税赋骤增,又激起普通耕民、商贾的仇恨。唉……其实有了更多骑兵,又如何呢?面对高阶武人,笨重的军队根本形不成合力。这只不过,是‘斑帝’的困兽之斗罢了。”讲到此处,说书人面露左右为难之色,似是将自己带入了“罗摩斑”当年的处境。 “正当‘斑帝’一筹莫展之际,又出了一件震动天下的大事,后世称为‘帝国的丧钟’。 一个名叫‘安修’的武者,在疾风骤雨之夜,一人一剑自正门杀入帝宫。三千铁卫,竟不能挡。也不知是帝王的尊严,还是‘安修’太快不及反应,亦或是万念俱灰、自暴自弃,总之‘斑帝’没有逃,生生被长剑钉死在龙榻之上。 翌日禁军清理尸骸,发现四名已入了‘旱境’品阶的护卫,全部死在‘斑帝’寝宫之外。各人身上,均只有一处伤痕,或穿心、或贯脑、或封喉,更有一人被拦腰截断。经此一役,满朝文武再顾不得避尊者讳,公然将这名为‘安修’的男子,斥为‘蝗灾’!” 这段故事,台下茶客皆无比熟悉,然而听得说书人带着满腔悲戚吐出“蝗灾”二字,仍不禁悚然动容。 “据说‘安修’乃是辅佐‘苦帝’开国之重臣‘安史’的直系后裔,若真如此,端的是可悲可叹,可悲可叹呐!‘斑帝’被刺,其后三位继任者,均在登基不后不满一年便死于非命。帝国最后一位皇帝‘罗摩桓’诏告天下,自降为‘苍城城主’。这一年,是‘凉帝国’八千七百零一年,也被后世称为‘灾害元年’。 那时节,武人皆以猎杀皇族为傲,‘桓帝’自贬后不久也遭屠戮,迫得‘罗摩人’隐去姓氏,四散流亡。罗摩自取天下后,与外族‘通房不通婚’,只‘罗摩人’与‘罗摩人’生的孩子,才可继承爵位家业。是以八千多年过去,‘罗摩人’的直系后裔并不甚多。 据说一支进了草原,一支随商队去了西域,一支散于南地,另有一支回了雪山。回雪山之说,怕不可信。一来,享了八千多年的奢靡,在雪山深处存活的本领早已废了;二来,自帝国中叶,医者发现了‘雪参’的效用后,‘大雪山’也早不是什么清净之地了。 帝国崩坏后,中原武人自相攻伐。草原牧人亦群龙无首,顺着薄弱处,逐段撕破了无人维护的长城,又行劫掠之事。一时间内争外攘,民不聊生。”说书人一仰头,饮尽了杯中冷茶,将几片青叶在口中嚼了。 茶博士见状,赶忙将热茶为他续上。说书人点了点头,继续道:“那时的武人,也不知图个什么。无冤无仇,无缘无故地便找人比武。就只‘安修’一人,剑下亡魂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在那一代武人看来,死于‘安修’剑下似乎是一种荣耀。 ‘灾害纪元’一百年,有位名唤‘萧饮’的剑客,与‘安修’相约,于‘冰河’之上一决生死。那是第一次‘蝗灾’与‘蝗灾’的对决,史称‘冰河之战’。 想来列位应知,‘冰河’位于‘草原’与‘冻土’之间,每年至多两月不遭冰封。‘冰河’以北的‘冻土’莫说耕种,就连放牧养活牛马也无可能。萧、安二人约战时,正值隆冬,乃是‘冰河’冻结最厚之季。 二人白衣胜雪,剑如薄霜。艳阳凌空,却宛如坚冰之下冒出的幽冥一般,游走无声,剑过无痕。只偶有泉鸣般悦耳的叮咚之音,传入观战者耳中。 有幸瞧见这场决斗的,具非凡俗之人。‘安修’生性乖戾,扬言若围观者超过九人,他便杀到只剩九人为止。是以无数豪强,在去往‘冰河’的路上,便被同行之人索去了性命。 后据亲见者述,这一战,立于近旁之人,全然感受不到剑气破空纵横。撩刺劈抹间,也不见脚下冰面泛起半缕碎屑。一招一式,具是纤毫之争。无一丝真气被挥霍,无半寸余地可回转。 最终,是‘安修’的白衫缓缓渗出殷红。 ‘安修’右手虚擎长剑,倒卧于竖冰之面,创口很快被严寒冻结。‘萧饮’蹲伏于‘安修’身畔,左掌轻按在他胸膛之上。片晌过后,冰面伴着沉闷的清脆,隐现裂痕。这裂痕如藤蛇般越行越远,直迫得观战者不住倒退。 ‘喀拉’一声骤响,‘安修’身下的冰面,在‘萧饮’最后一次真气吞吐间破碎。二人双剑,顷刻间坠入河中。 那是‘安修’的最后一战,也是‘萧饮’留给这世间唯一的传说。与‘安修’不同,‘萧饮’在那段浴血杀伐的岁月之中,有如昙花一现。 没人知道‘安修’为何会与一个无名之辈约战于遥远的冰河,没人知道‘萧饮’的出身、来历、师承,更没人知道‘萧饮’之后去了哪里,是不是还活着。”说书人眼中,第一次流露出对武人的倾慕。 “坚冰碎裂之后,围观者中竟有一人,紧随‘萧、安’跃入那其寒彻骨的冰河,这也是个痴客,他要去拾‘安修’的剑。良久之后,那人从水下冒出,右手却持着两柄长剑。‘萧饮’将自己的剑,也弃在了河底。那跃入河中拾剑的痴人,名叫‘顾长卿’。” 听得“顾长卿”之名,众茶客一片低哗,只方才瞪视残影的两名武人暗自点头。冰河之战,人尽皆知。其后的情形,却少有人晓。 “不错,便是‘剑湖山庄’的庄主,顾长卿。”说书人扫视面露惊异之色的众人,确凿道。 “‘冰河之战’过后,武人约斗之风更胜。初时比武,后多所仇杀,可谓血雨腥风。其后两百余年,江湖中崛起了四位被公认为入了‘蝗境’的武者。其中一人被‘顾长卿’所杀。另外两人,决斗中一死一伤,伤者又遭群氓围猎而死。 ‘蝗灾’以下,‘旱境’、‘水境’的强者,也几乎拼杀殆尽。要知练气有成,需耗数十载光阴。那时节,武人拼斗太凶,死伤太快。新老更替不及,江湖终渐冷清。 同时间,也有一批隐在暗处,不慕虚名的强者浮出水面,开始瓜分土地、城邑。自此,天河南北,终于渡入较为和平的时期。普通百姓对于自己应向谁缴税,又受谁庇护,也终于勉强算得心中有数。 那段乱七八糟的时期,被武人誉为‘心剑季’;而后至今的岁月,武人渐趋实际,多以武谋利,称为‘权剑季’。不瞒诸位,于我这等普通百姓看来,蝇营狗苟的‘权剑季’倒是可爱得多了。”说这话时,说书人微笑望着两位练武的茶客。 “嘿嘿嘿,整日盼着与人决斗的,都给打死了,剩下碗们这些想赚银子的。”其中一个武人模样的茶客笑道。“碗们”一词,是镖行的黑话,看来这人是个镖客。 “‘顾长卿’作为‘心剑季’最大的残党,也是当时武林中唯一的‘蝗’,以盟主之姿发下号令:‘如无血仇,勿决生死。无端残害武林同道者,吾必亲手诛之。’ 此令一发,天下震动,都道这纷乱的江湖,终于有个话事之人了。后才发觉,‘顾先生’只是随便说说。铿锵之语,余音未止,‘顾先生’便于‘镜湖’之畔封剑归隐,而后至今数百年,再没干预过江湖上的任何事。 上门索战者,也是一概不理。强突他住处的,都被其众弟子合力扑杀。‘顾先生’做事,也当真够绝,座下七名弟子皆是‘旱境’强者,却从不与人比武,也不单独与人动手。遇到不听劝阻的,就是七人齐上,受殴者是非死即残。时候久了,也就无人再敢上门寻衅。 时至今日,众武人不去招惹‘顾先生’,除敬畏之外,已有了更深的理由。”所有茶客皆知是何缘故,又都陷在说书人的故事中,盼着他继续讲下去。 “‘顾先生’如今,已有七百余岁了。帝国纪元的‘旱境’武者,没死于‘心剑季’残杀的,皆于五百岁上下开始‘衰老’,而‘顾先生’作为当世年岁最长的武人,却依旧停于壮年。所有人都想知道,‘蝗’究竟能活多少个春秋。谁敢在这时候去碰‘顾先生’,别说他座下弟子,余下几‘蝗’也不能答应。 ‘顾先生’归隐后,以铸剑为乐,而今‘剑湖山庄’已是全天下最大的‘兵坊’。‘顾先生’变成‘顾老板’,也算得大隐于世了。说起‘剑湖山庄’,那又是一番故事。 据传‘顾先生’归隐时,将‘萧饮、安修’二人的长剑沉于‘镜湖’湖底,这事不知是真是假。便算是真,以‘镜湖’之大,就潜到湖底捞个几百年,也捞不着。后有越来越多钦慕‘顾先生’,或神往于‘萧、安’二位前辈的武者,于封剑或衰老时,乘一叶孤舟将自己贴身兵刃葬于湖心。 时日一久,‘镜湖’也被武人称作‘剑湖’。‘顾先生’那没名字的剑炉,也有了‘剑湖山庄’这名号。虽叫山庄,其实剑湖之畔却是一马平川,要寻个土丘也难。” 杯中茶已不烫口,说书人饮了一口继续道:“说到这铸剑的功夫,‘顾先生’也是惊才绝艳。由他亲手所铸的兵刃,经年累月已不下百件,每一件流到世面上,都可换得数万银两,有的甚至能卖十数万两。 以至有大批工坊,单靠仿制‘剑湖庄’的赝品,便能过得滋润。更奇的是,北方最大的赝品工坊,就开在距‘剑湖庄’不远的‘镜月城’。‘顾先生’是既不恼怒也不清剿,反倒颇有赞许之意,说是‘假的越多,真的越贵’。 ‘顾先生’虽不理江湖之事,对这‘剑湖山庄’却是期许颇深,据说曾发下宏愿: 一盼天下强人,皆死于吾亲铸之兵刃; 二盼未死之人,皆执掌吾亲铸之兵刃; 三盼将死之人,皆葬兵刃于剑湖之心! 有道是:天下神兵,出于剑湖,归于剑湖。 ‘顾先生’这三条宏愿,后面两条倒还可期,第一条怕是难了。如今的江湖,是‘强人愈多,厮杀渐少;九蝗并立,各自安好。’” 说书人饮干了杯中茶水,将茶杯重重往桌上一放,正色道:“诸公,茶已尽,书叙完,今日便到这里罢。”说罢起身朝众人浅浅一礼。台下彩声并不如雷,却是经久方休。 场子渐散,残影蹭到说书人近旁,也不打招呼,开口便道:“你比别人说得都好。” 那说书人笑道:“我是个教书匠,家里孩子多,闲时说书贴补些用度。” 残影只寒暄一句,也不问对方姓名,直奔主题:“如此甚妙,先生可愿到‘青玄书院’讲学?” 说书人一惊,问道:“哪里?”实际是想再听听,对方所说是‘青玄’还是‘玄青’。 “枯荣城,青玄书院。”残影礼貌地将重音放在“书院”二字上。 说书人心中激动,又暗暗后怕。心想对方竟能决定谁可在“青玄书院”讲学,身份必不简单,幸好方才没有对她露出厌弃、鄙夷之意。 念及“青玄书院”之名,荣宠之余又感自卑,谦道:“‘青玄书院’讲学的都是大家,我这点浅墨岂敢卖弄,若是‘玄青书院’的孩子们缺个先生,我倒可在‘耕假’时去讲上一讲,反正‘玄青书院’的孩子也不放假,是吧?” 残影闻言,展颜一笑,应道:“那便说定了,转年耕假,‘玄青书院’给先生留足课时,可不许反悔。‘青玄书院’讲学的事,我还会再纠缠你。”语罢递给说书人一个极轻薄的小铜牌:“先生到了‘枯荣城’后,可去‘莫问塔’寻我,到时我给先生安排住宿。至于这讲学的谢酬,你即不谈,我便瞧着给了,总不会让先生倒贴就是。” 到“青玄”讲学,说书人心中自是想的,只文人腼腆,不好一口应下,听见残影说“会再纠缠”,欣喜已极。接过铜牌,见正面刻着“莫问”二字,才惊觉到她刚说的“莫问塔”是什么地方,当即悚然相询:“在下姓苗,单名一个甫字。不敢请教阁下尊姓。” “我叫残影。是在‘玄青书院’长大的,现在偶尔也去讲学,勉强算得半个先生吧。往后还请苗师多加教诲,我空闲时,也会去听你课。”苗甫拿到铜牌已觉有异,听得“残影”二字更是目瞪口呆,后面的话竟未能全数入耳。良善之人对“玄青书院”的赞许,治学之人对“青玄书院”的钦慕,文人面对武者的自卑和愤懑,以及见到大人物时不由自主的谄媚与局促,一时尽涌。 残影年岁不大,算得阅人无数。对他这般失态,丝毫不生轻慢之意,反倒体贴地浅浅一礼,自己接话道:“今日家中有事,小影先行告辞。我在‘枯荣城’等苗先生,不见不散。” 苗甫赶忙躬身还礼,应道:“耕假前,书匠必到。不见不散。” 残影走后,苗甫拿着铜牌仔细端详,发觉铜牌背面,竟是一张笑脸,样子十分滑稽。苗甫瞧着笑脸,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他想去书院讲学,他不想认识残影。 第六章 书生残影 出得茶馆,已近傍晚。二人随意在街边买了几只驼肉锅盔,残影一手一串拿着两支糖葫芦,楂核沿街吐了一路。 “明日是月初,咱们逛青楼去。”残影显然不是临时起意,她早已盘算好了。 “这儿不是枯荣城,青楼怕没有男伶。你得假假扮个男人才行。”叶玄道。 残影十分懊悔,此次出门太急,没有带身男人的衣服,如今只能去衣坊买新。“趁衣坊没闭,这就去吧,早死早生。”残影咬牙说道。她最怕量体试衣,脱来穿去,叫人好不烦躁。此时身上这套淡蓝衣衫,还是十二年前定制,一批做了二十件。就这么替换着穿,如今每一件都已洗得泛白。 翌日,二人在床上赖到午间,径直去了赌坊。赌坊可以为赌客提供甜饼、浓茶,味道颇难恭维。残影给了侍者一枚银币,遣他去隔壁食坊端了酒菜过来,二人边吃边赌,倒也惬意。 今日的赌坊,较昨日热闹许多。“骨牌”开了三桌,每周都凑满六人,同桌一人便是昨天指摘残影的汉子。这一次,残影更多了些斗志。她牌技差,察言观色却是一流。加之今日运气也好,三个时辰下来竟给她赢了不少银子。只是那汉子赢钱更多,令残影心中快意减了几分。 “穿着男人衣服,手气就是好。”残影用赢来的银子与赌坊换了两枚金币,一下一上,似杂耍般在手中抛着。 “什么乱七八糟的。别在街上玩儿金币。”女扮男装还当街炫金,叶玄总觉得她就是存心要生些事端出来。 残影今日扮了副书生模样,一席内嵌貂绒的淡青长衫,脚踩一双素色短靴,束发方巾,隆冬腊月还装模做样地摇着折扇,倒像极了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病弱公子。如此扮相,她自己也不肯去牵叶玄的手了。 二人走入青楼,龟公一眼便瞧出残影有异,但见她与男人同来,也没拦阻。叶玄也是初来此处,不过北地以西,青楼之内的布局多大同小异。找到垂花门,沿着廊道转了两转,便进到内厅。此时客未上满,二人寻了张视野较好的方桌坐下。 在赌坊中午膳,已是三个多时辰以前的事。叶玄腹中略感饥饿,青楼却只供茶点,没有饭菜。于是他要了满满一桌的桂花糕、枣泥酥和茯苓饼,配着清苦的松萝茶,不紧不慢地嚼着。这般解饱的吃法,于青楼中是极不得体的。残影吃饱喝足后,一脸嫌弃地将座椅挪远了些。 不多时,一楼戏台下的方桌已经座满,伶人依次登台献技,或抚琴谈唱,或起舞弄姿。叶玄瞧得兴味索然,残影却似津津有味。每位伶人演罢,她便填一张“粉单”放在方桌右角。 遥想帝国纪元,逛青楼这事,要比如今繁复百倍。在这个仰赖个人武力的时代,许多事情变得简单、粗暴。最明显的就是礼节,古人大事小情,动辄叩拜尊长,今人多只在祭祖、拜师、请罪、发丧等极郑重的情境下,才行叩拜之礼。 个中因由,说来浅显。当军队“长”在身上,人们便无需通过“礼节”来反复确认自己的位置。随着世间礼节一并简化的,还有青楼的规矩。每位伶人献技后,恩客如欲打赏,便从方桌左角取一张标着桌号的“淡粉色香单”,将赏额写于单上。赏银最高者,可入暖阁私晤。其余粉单作废。未得青的客人,只付“茶花”即可。 打赏并不限于金银,客人写诗、作画赠予伶人也是好的。但诗画作不得价,若伶人相中的恩客并非场间赏银最高者,则伶人自己便要将差额补齐。风尘之地多性情中人。三不五时便有哪个伶人心中一荡,将辛苦陪来的银钱倒贴出去。 好在那些“粉单”都是由龟公暗相归拢,未得青的客,只会自觉是赏银不够所致。至于“卖艺不卖身”之说…如今也只有极少数震得住场的大青楼,可容这般矫情。 桌上茶点已被叶玄吃光,花魁也终于在一阵不怎么有礼的欢叫中登台。血红罗裙伴着灰银长剑,翩然起舞。叶玄身子被撩动得有些燥热,神情却仍显木然。 “一个个的,都比不上我们‘清尘’。”残影偏头瞧着叶玄的模样,忍不住出言讥刺道。 “确是不如‘尘儿’。”叶玄目光被那抹“艳毒的红”吸住,没有转头去看残影。 “你是有多喜欢木青儿,夜夜抱着不够,出去嫖还要找个像极了她的。”残影心中暗忖,这一句却没敢出口。 舞毕,花魁深伏一礼,罗裙如“温血滴于轻纱”般在地面绽开。彩声雷动,打赏者却不甚多。众人均知,赏得少了莫说入不得暖阁,让她瞧一眼也难,不必去当这绿叶陪衬。场中只几个“惯以争风为乐”的豪客填了粉单,残影也例行公事般又写下一张。 花魁退场后,没有打赏的客人便都自行离去,填了粉单的留在桌旁,盼着宠幸。残、叶二人正自要走,一位龟公来到近旁,躬身行礼,旋即一脸阴阳怪气对残影道:“这位公子请了,花魁邀您入阁赏月。” “知道了,你去吧。”叶玄打发走龟公,一脸惊异望着残影:“你给了多少银子?” “就二两,写着玩儿的。”残影也觉奇怪,怔了片刻便即展颜,沾沾自喜道:“定是小爷太过俊秀,害仙子动了凡心。你沿街逛逛,我打发了就出来寻你。” 叶玄皱着眉,一副今日可算长了见识的表情:“你的意思是,你上去嫖,少主在街上候着?” 残影细想也微觉不妥,嘻嘻一笑道:“那要不…你先回客栈歇息吧。” “不准去!堂里那么多人,怎就看中你个娘娘唧唧的东西了?怕不是认出了你身份。‘泰然城’不可久留,我们明日便走。”叶玄见她竟全无戒惧之意,当真有些恼了。 “人家隔的远,没瞧出我是女子嘛!相中我有什么稀奇,有几个男人生得比我好看了?花魁喜欢白净书生,那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怎就成了人家算计我呢?”残影不屑地反驳道。 “别人的地头,万事小心些总没错。”叶玄觉得刚刚语气有些重了,转而温言劝道。 “人家花魁选了我,自己不知要破费多少银子。我若不去,她会给姐妹们耻笑的。”残影见叶玄语气缓了,自己也不再刻薄。她穿着男装,不便摇晃叶玄,只好轻轻摆动着自己身子撒娇。赏了银子,得了青,却不上楼,这的确是对花魁莫大的羞辱。也正因如此,残影的循循善诱反而激怒了叶玄。他最恨家人替不相干的外人着想,尤其是在关乎自身安危的情境下。 “她给人耻笑,关我屁事!跟我走,命令。”叶玄说罢,头也不回快步朝厅外行去。 残影气得泪水在眼中打转,却也只好恨恨地跟了上去。她心中恼他竟在情人拌嘴时甩出“命令”二字,实在忒也无耻。然而此时再去争执,便不是情人拌嘴那么简单了。 残影很快就觉察到是什么原因触怒了叶玄,但她不认为自己有错。她最看不惯,甚至可说看不上叶玄的一点,就是胆小。那是一种常常罔顾事实,杯弓蛇影的胆小。她始终不明白,这样的人怎会想到去做“佣兵”生意。 回到客栈,残影找小二另要了一条棉被,将自己紧紧包裹起来,一夜没跟叶玄说话。翌日清晨,她醒转时见叶玄已在收拾两人的行李,故意不加理会,如前两日般一直赖床到正午。叶玄也没催促,快到中午时跟小二要了饭菜,又吩咐去买两支糖葫芦回来。残影背身侧卧,却都听在耳中,昨日的气也消了大半。 午膳时,叶玄也没刻意搭话,只以“递筷、夹菜、盛汤”等诸般举动,传递着和好之意。残影也不扭捏,就这么大喇喇受了。如此场面若给青儿姐瞧见……心念及此,残影不免有些小小害怕,又觉得颇为刺激。 结了房账,启程归家。叶玄来时骑的那匹“雪花聪”已跑死了,残影骑来的“黑风”还好端端栓在客栈的马厩里。二人共乘一骑,缓缓在土路上溜着。这时残影臀背与叶玄紧紧相贴,心中也消了芥蒂,懒散地靠在他身上,柔声问道:“少主,你赚这许多银子,究竟为得什么?告诉我呗。” “等我花这些银子时,你就懂了。”叶玄悠悠地将这句…不知已对她说过多少次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每次都这样说。你不提前告诉我些事,怎么显出我跟别人不一样啊?”残影不满地提高了音调,语声却仍娇嗔。 “你有什么不一样了?”叶玄说着,未牵缰绳的左手,伸指轻戳在她腰窝之上。 残影感到一阵麻痒,不自主地笑出声来,随后拨开叶玄左手,诺诺道:“总之,要是将来和她们一起知道,我会难过的。” “她们,包括小蛾吗?” “包括。”黑马踱过路旁两棵干枯的大杨树后,残影轻声应道。 流亡日记-节选(5) 昨夜的海风格外清凉。我看过很多次处刑,却从没亲手杀过人,直到现在还有些惊惶。 杀那七个贱种并不顺利,两个在甲板上守夜的,直到后半夜还很精神,这时我倒盼望她们打瞌睡了。我和安涅瑟在主舱中焦躁地偷瞄着,一直到天空泛起微白,两个女奴也没有睡。我不打算等到明天,给了安涅瑟一个眼神后,我们提着长剑,冲出主舱,用最快的速度奔到两个女奴面前,一人一剑捅穿了她们的肚子。长剑刺入的手感很顺滑,拔出时有些费力。惨叫声太大了,钢剑拔出后也没立刻死去,一直在叫。应该刺咽喉才对,以我们的剑技能刺中吗? 尖叫声惊动了睡在储物舱的另外五个女奴,不能给她们反应的时间!我一脚踹开储物仓的门冲了进去,安涅瑟紧随而入。我与安涅瑟先后砍翻了正在从地上爬起的两个。剩下三个彻底醒了。一个伏在地上声嘶力竭地哭喊求饶,一个连滚带爬冲到舱壁旁,抓起钓竿,握在手里乱挥乱打。那只皮开肉绽的血葫芦刚抬起半个身子,就开始撕心裂肺地惨叫。 钓竿又长又软,杀不了人,可抡在手臂上也疼极了。安涅瑟双手握剑,狠狠斩向钓竿。那钓竿应手而断,这下可坏了。钓竿被削出了一个尖,虽然短了一截,但仍比我们的钢剑长出许多。安涅瑟这蠢货,她送了敌人一支长矛! 那女奴也是机灵,钓竿削断后,不再乱挥乱打,而是双手紧紧握着长矛一下一下地刺向我们。我们一边向后躲,一边挥剑去砍长矛,想再削断一截却怎么也削不着了。就这样,我们被逼到了舱门的边沿。就在我犹豫要不要先退出去的时候,那个血葫芦突然狂叫着从地毯上爬起,掀起一个竹罐的盖子,抱着竹罐冲向我。我全神贯注地对付长矛,余光看到却无暇顾及,接着一大坨比拇指还粗的“棕红色的长蛇”泼到了我头上。我抛下长剑,缩在地上凄厉地惨叫,浑身的骨头都软了。 紧接着,我听到安涅瑟的一声痛呼,她被刺中了。“完了”我心想。 随即我的脸被人重重踢了一脚,“蛇没毒,起来!”。这声音,竟比父亲的咆哮还要威严。 我的骨骼好像又能支撑住身体了。那一瞬,我竟没意识到这是一种怎样的忤逆。我站起身子,只拨开遮挡视线的蛇身,任由它们挂在我的脖颈和肩头。那血葫芦正蹲在地上捡我的长剑。 根本来不及思考,我右脚踏前一步踩住剑身,左脚狠狠地蹬在她额上,她跌坐在地,立刻又爬起来冲向我,我来不及拾起长剑,与她扭打在了一起,没几下就被她掀翻在地上,这贱种浑身是伤,力气居然这么大。她骑在我身上,紧紧扼住了我的脖子,我感到浑身的血液都淤积在脸上,传入耳中的打斗声仿佛都被拉长而变得低沉、缓慢。 我知道我的身子还在扭动,知道我的双手还紧紧扣在对方腕上,但这一切似乎已经不是我在控制了。全身上下,唯一还听我使唤的,就是噙满泪水的双眼。我艰难地转动眼珠,乞求地望向安涅瑟,她是我唯一的希望。 透过模糊的泪水,依然能看清安涅瑟的白衣之下,左腿处已浸满鲜红,但她依然站立。长矛一下一下地刺向她的身体,安涅瑟笨拙地挥剑格挡、斜身闪避,背后就是舱门,她没有退出去。 长矛一进一缩,又点中了安涅瑟的左臂,安涅瑟轻叫一声,退了半步。右手紧着握长剑垂向地面,左臂好像抬不起来了。这长剑很重,仅用一只右手举在身前的话,胳膊瞬间就会酸软。那女奴却没有乘胜追击,双手握着长矛停在原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看来也已力竭。 得了片刻喘息的安涅瑟,突然用剑挑起地上的长蛇,撩向持矛女奴。眼见长蛇扑倒面门,那女奴双手回缩掩住面颊,却没有放开长矛。长矛的尖刺随着她缩手的动作指向舱顶。 只有一刹那的机会,安涅瑟拖着伤腿,单臂挺剑刺出,剑锋堪堪扎进她的心窝。安涅瑟撤剑,立刻回身刺向骑在我身上的女奴,长剑从肋下插入,我听到钢铁摩擦骨骼的声音。那全身赤裸的血葫芦“啊”地一声惨叫,滚倒在地,安涅瑟把持不住,长剑被她身子带走了。 血葫芦在地上滚了几滚,不再动了。安涅瑟左腿一软,也跌坐在地。我花了好一会儿工夫疯狂地喘气,然后才艰难地站起身子,拾起长剑。那持矛的女奴蜷缩着身子在地上抽搐,尚未死透。我赶忙抢步过去,踢开落在地上的长矛,提起长剑瞄准她脖颈处,一贯而入。 我拔出钢剑,这才开始清理挂在身上的几条长蛇,就像是一些会动的绳子,也没那么吓人了。不知被咬了多少口,蛇牙尖细,脸上应该不会留疤。我斜倚在木箱上继续调整呼吸,却怎么也调不匀。直到听见嘤嘤啜啜地抽泣,脑中顿时“嗡”一声响。还差一个! 一个“晨光透过舱门覆盖不到”的角落,抽泣声就是从那儿传出来的。定睛细看,果然缩着一个人。我疾步上前,使尽全身最后的气力,把那若隐若现的身影死死钉在了她背靠的舱板上。 “别!”安涅瑟的声音追入我耳中,后面紧跟着一声叹息。 出海前我就告诉父亲,不应该带这些女奴,她们恨我超过恨神卫。同样是洛拉玛人,她们是奴隶,而我是公主。这世上,她们服侍任何人都心甘情愿,唯独我是例外。父亲却不同意,坚持认为只有我和安涅瑟两人不够。 最近几日,那些女奴开始偷偷打量我,待我目光扫去,她们居然直视我的眼睛!虽然很快又会变得低眉顺眼,但毫无疑问这是要造反了。如此危险的念头居然挂在脸上。幸亏她们没读过书,才会犯这种愚蠢的错误。 当初我教安涅瑟打渔、驾船甚至剑技,父亲都只是笑笑,但当我开始教她认字时,父亲大发雷霆。现在我有些懂了。 可是话说回来,安涅瑟是船上唯一一个识字的女奴,却也是唯一忠诚的那个。父亲如果知道了今天的事,他会做何感想呢? 第七章 没用的小洛 几天前,叶玄与残影在“泰然城”的赌坊中与人勾心斗角时,“枯荣城”内发生了一件小事。 “帝国纪元”的“枯荣城”,原是“霄云山脉”近旁一个真正的边陲小邑,如今却已是全天下数进前五的大城。得有今日之势,天赐、人为,缺一不可。 北至冻土、南抵默海,绵延数万里的“霄云山脉”,横亘于“西域”与“东土”之间,将整片陆地一分为二。丛山高耸入云,几成切天之势。 西域诸国中,距东土最近的也有数千里之遥。自古以降,横穿“霄云山脉”的商队说九死一生不足以形容其险,百死一生,或更接近真实。故而东、西两地的往来几乎与断绝无异。也因此两地之间,商贸利润之丰厚亦令人发指。 自帝国末叶,练气之法传入民间,迄今已历七百余载。低阶的“练气者”渐不值钱了。这些武人在中原、草原虽已作不得乱,穿行“霄云山脉”却比寻常“驼商”耐操得多,是以往来东、西商道,也成为众多“低阶武者”的一条出路。 练气之法,最艰难处在于“几乎不可能被人发觉”。一经知晓,播散却极迅速,是以西域诸国,也日益涌现出越来越多的“练气者”。只不过西域自古邦城林立,未似中原一统,“练气者”也未对原有格局造成太大冲击。 总而言之,“练气者”的涌现,使吃人的“商路”变得不再如魔林鬼窟般可怖,东土、西域间的商贸往来逐年增多。霄云山脉脚下的边城,也因此由“世界的尽头”变作“两个世界的桥梁”。此为天赐的繁盛。 话说两头,通西域的商路入口不止一处。靠近商路入口的边城,更不只“枯荣城”一座。然而眼下其他几座边城已渐凋零,“枯荣城”几乎就是唯一的枢纽。东土的商队出发前,西域的商队抵达后,“枯荣城”皆是落脚休整,清敛财货的不二之选。这便是“木叶家族”百余年来苦心经营之功了。 “枯荣城”以“税制洁简、治安良好、缔约自由、纸醉金迷”而闻名。忘月楼、千金阁、演武坛、斗兽场,皆是响彻西北的“消金窟”与“英雄地”。 “枯荣城”不对往来商旅单独课税,内城、外城皆只“一明一暗”两个税种。 明税为“房地税”。城律所规,“枯荣城”内任何一处土地、房产,起初皆视作无主之物,谁为其缴纳税银,谁便是该处的主人。 课税之数,为报价的二分(注:即2%),若一处民宅或商铺,报价为“银一百两”,则该房屋的主人,每年需缴二两银子给“城主府”。 帝国对城民征税时也用过此法,“枯荣城”的新颖处在于,课税基准,即房地总价,由其主人自行填报,并须将报价贴于自家墙柱上公示。“城主府”或城中任意一人,可在报价基础上加价五成,强购该处房产。 若房主仗着身有武艺而拒抗城卫,则他接下来要面对的,便是“鬼蛾大人”的“治安兵团”,甚至“鬼蛾”本人。 暗税则为“娼赌专营”。“枯荣城”内无论青楼、妓馆或是赌坊,除“夜宫”之外便只十个家族或商团,可做此类营生。十张“枯木牌”每五年重新竟购一次,价高者得。 青楼绝无可能暗中经营,赌坊、妓馆,亦是稍具规模便难隐匿,或遭清剿,或被持牌者兼并。而“夜宫”正是“枯荣城”中最大的青楼与赌坊的东家,也不虞各商团串联压价。其实“商人的团结”与“臣子的忠诚”一样,自古便是笑话,即使无任何手段节制,新近崛起的商团也会让串联不攻自破。 “枯荣城”税制虽简,最终所收之数却并不当真轻薄。此“暗税”之法妙处有二:一为不痛,二为不伤。 专营之策实是携刀兵之威,强吞了娼、赌二行半数的盈余,二行得享专营,角力难以充分,价钱也自偏高。然而对城中居民和往来商旅而言,却无切肤之感。此为不痛。 娼、赌之好虽根植于人心深处,耍与不耍却全凭自愿。狂赌滥嫖者家道中落,克己自律者财帛愈丰,税源多由前者所奉,赏勤罚堕,顺天应人。此为不伤。 至于说殷实之家,迟早会落入如“陈启”那样的不孝子手中……强极则辱,盈不可久,那又是另一层的循环果报了。 越来越多的人口,给“枯荣城”带来的最大烦扰,是粮食。一个淤积了二十余万人的边城,断不可能靠左近良田自给自足,只能由“稍远处”或“更远处”购得。运损所致的高价固然是个问题,不过叶玄更担心的是,北地已近百年没有闹过大灾了。 侨居“枯荣城”的,并非全是商贾与匠人。两年前,誉享南北的名医“云大”举家迁住“枯荣城”,算得一桩不小的轶闻。自“灾害纪元”元年起,至今已有六百四十载,不管文人如何抵赖,“练气的武者”是这个世界当然的贵族。 不练气的三教九流之中,唯一能令武者低头的,便是医者。练气的武人虽不生病,家小却是难免;练气的武人不能生育,亲人最是紧要。 “云大”及其众门徒手上,不知活了多少城主、帮主、掌门的亲眷,叫那些武人给他磕几个响头,喊一声“大侠”,多半也是肯的。是以“云大”的迁居,对于“枯荣城”而言也有着颇不寻常的意味。许多人正是自那之后,才终于不再将这里视作一个聚满了贱商与纨绔的糜烂边城。 “云大”迁居“枯荣城”,除了瞧中此处勃勃生机、欣欣向荣之外,更重要的缘故是,这里能够第一时刻得到千奇百怪的西域药食,见到形貌各色的西域男女,甚至还有西域的医者。“云大”不是一个餍足于妙手回春的大夫,用叶玄的话说“野望之猖獗,几近裁天”,他想撕开生命的面纱。 “云大”没有妾室,夫人是已故文豪“鲍鹏”之女“鲍蕊”。膝下育有两女,长女“云溱”,幼女“云洛”。 “云溱”慧秀娴静,亭亭玉立。绰约惊鸿,犹胜其母。 “云洛”同样得承母亲不可方物之容,身形却如父亲般瘦小,只比“云大”高出小半个额头。幸而她自幼习武,身子匀称挺拔,配上一张俏脸倒也算得玲珑。那件“几年之后牵出祸端”的小事,便是由她惹出来的。 自古以降,“南人”对“北人”多厌弃鄙夷,但游山玩水却不会仅止于南地风貌。武人仗剑,云游之风更胜。南人北游,好文史者多喜“苍城”、“凉城”两个旧都,现已成断壁残垣的“骆城”更是文人骚客发诗性、叹古今的快意之地。而好新猎奇者,多愿到“枯荣城”赏玩。 “忘月楼”对街的“异食居”,是个专哄“东土人”的“西域食府”,号称正宗的西域菜肴,实际徒有其形,味道上更多遵从了“东土之人”的偏好,是以店中瞧不见几个西域食客。 此间位于枯荣城“内城”最繁茂的街区,午膳时分,雅间早已订满。三位“夕霞派”的仙子,身上虽带着“兑不尽的银票”和“撒不完的金叶”,却也只能座在大厅之中,与众人一同嘈杂。 “师姐,正宗的西域‘驼唇饼’,味道如何呀?”一个穿着淡粉绸衫的女子嬉笑道。 “恶心死了!”身旁披着湛蓝色丝绒斗篷的女子,一脸嫌弃地骂道。 “烤羊肋倒还吃得。”坐在另一侧长凳上的女子语调温婉,身上装束全不是武人应有的扮相。“米色罗裙”遮住了她的足踝,与那柄“斜倚桌畔,素鞘银格”的长剑极不相称。(注:“格”指剑柄与剑身之间护手) “哼,烤羊肋算什么‘异食’了?”湛蓝斗篷的女子放下碗筷,对这一餐极为不满。“小贝,付账。” “嗯,好。”粉衣女子被她颐指气使地呼喝,不怯也不恼,笑盈盈地招呼小二,也没问价钱,直接撕了小半张金叶下来:“就这样,不用找。” 小二躬身谢了,心中暗骂:“外来的小娘皮,把‘异食居’当什么地方,这小半张也就将够。”(注:一整张金叶,总重约为一两,以极薄的方形金箔多次对折而成。折算成白银,值十两左右。) “师姐、小芸,我们去对面‘忘月楼’瞧瞧如何呀?”小贝一脸坏笑说道。 “你吃驼唇污了脑子吗,去瞧那些下作东西?”被称为师姐的女子冷言讽道,尖刻中却听得出她与小贝关系颇为亲密。 “哎呀不是,听说忘月楼…有男伶。”小贝压低噪音,探头到师姐近前悄声道。 “富贵人家的女子,也未必就高洁到哪里去了。”三女愕然转头,见一个穿着淡黄绸衫的娇小女子,正一脸不屑地瞧向这边。那女子坐在凳上,足尖将将踩到地面,乍看以为是个小孩儿,细辨她声线、容貌,才确知她与自己三人一般。 “你说什么?”被唤师姐的女子勃然大怒,霍地从长凳上站起,居高临下瞪视着云洛。未出鞘的长剑紧紧捏在左手。 “我说,富贵人家的女子,也未必就高洁到哪里去了。”云洛也不起身,仰头迎着对方目光,一字一顿地说道。其实,她原意是“咱们”富贵人家的女子,也未必高洁到哪里去,但此刻瞧着对方心中有气,“咱们”二字,自是隐去了的。话入三位女子耳中,自然而然地解成了“你们”富贵人家的女子……这一下,可是将自己骂做娼妓了。就连一贯温吞、纯善的小芸,也不禁因羞怒而涨红了脸。 刚收了金叶的小二见状,赶忙过来劝解。师姐手腕一翻,真气微吐,长剑当即从鞘中弹出半截,剑柄末端正抵在小二心口。小二见这阵势连忙退了开去,师姐纤秀玉手分毫未动,长剑又乖乖缩回鞘中。 云洛见对方显了这手功夫,全然不为所动:“干什么,骂了人还要动手不成?” 在对方看来,分明是她先寻衅骂人,却不知“云洛”与对面青楼的瓜葛。城中女医甚少,青楼女子又受人轻贱,但凡给青楼女诊过病的女医,便很难再与富贵人家的夫人、小姐们往来了。因此哪怕是“忘月楼”的伶人,问诊也只能去寻男医。 青楼女子身上,自是颇多阴私隐晦。偏生这忘月楼…又是真能容忍伶人拣选恩客,卖艺卖身全凭自觉的楼子。是以“忘月楼”的伶人,比之寻常要矫情许多。“云洛”自父亲“云大”口中闻听此节,便即自告奋勇去给伶人们问诊。为此,父女二人都被“鲍蕊”打了一顿。 东窗事发后,“云大”青楼逛得渐少,“云洛”却上了瘾。她自小仰慕父亲,最是享受那种悬壶济世的崇高之感,尤其喜欢帮助那些“得不到诊治”的病人。原先只能找些“鳏寡孤独”来满足自己,后来发现,替娼妓问诊更能激起一种莫名的欢愉,是以近几个月来,她与“枯荣城”各大青楼、妓馆的莺娥们混得颇为熟络。“忘月楼”作为她的“发祥之地”,更是非比寻常。今日听得有人骂楼中的姐姐们为“下作东西”,心头登时火起。 师姐轻蔑一笑:“你也配让我动手?嘴巴不干不净的丫头,原该割了你舌,今日娘娘慈悲,赏你三个耳光便算,小贝。” 小贝听见师姐呼唤,全不吝对方桌上有剑,上前几步,抬手就扇。云洛仍如小女孩儿般脚尖点地,坐在凳上。掌到脸旁时,学着对方打耳光的姿态,一巴掌抽在小贝手心。 “啊!”小贝捂着右手蹲在地上,被师姐扶起后,大颗大颗的泪水已从宝石般发亮的眼眸中滑出。师姐轻轻拉过她手,捧在掌中看了看:“没断。”说罢两道目光如寒芒般刺向云洛。 云洛终于不情不愿地从长凳上跳下。起身之后,便真正是“矮人一头”了。 “直接动手罢,输了给你扇耳光。”说着拿起桌上配剑,直直朝地面一戳。扑簌一声,带鞘短剑深深陷入脚下幽黑石板。围观人众霎时耸动,最爱瞧女子打架的几个男人,也都自觉地退到墙边。 “夕霞派”三女也是骇然,一直默不作声的“小芸”走近一步,耳语道:“此女衣饰奢华,却不耻富贵。再加这般身手……怕是‘玄青书院’出身,与‘木叶家’或有瓜葛。” “我理会的。”师姐没有侧头,盯着云洛低语道。对方公然寻衅,众目睽睽她已无退缩的余地。小贝称作师姐的女子,名叫“丁兰”,是“榕和城”巨贾“丁秋文”之女,与表妹“童小贝”均是“夕霞派”弟子。 持长剑却穿罗裙的“小芸”,本名“仇诗芸”。是“夕霞派”掌门“仇诗迈”的远房堂妹,辈分上算二女师叔,只她年纪最小,练的也不是“夕霞派”武功,二人并未将她当作长辈。 云洛这边埋剑入石,倒也并非炫技,她是真怕自己动手时,这配剑给识货之人顺了去。云洛的武功承自“无用散人”,可谓尽得真传。“无用散手、有用散手;无用剑法、有用剑法”四路武功,于上次分别时,已大有青出于蓝之势。 她手中配剑乃是“顾长卿”亲铸。剑刃锋锐之极,却故意磨得又短又细,取名“无用”,于寿辰时赠与旧友“无用散人”以做调笑。后“无用散人”将此剑传给云洛,拿在她手中,竟丝毫不觉有异,仿佛量身定制一般。“剑湖庄”的绝品若随手扔在桌上,怕是没有不丢的道理。 此时云洛只将双手懒懒抬到胸前:“进招吧。” 丁兰见对面空手,立时解下斗篷,与长剑一并递给仇诗芸。湛蓝披风之下,裹着一身雪色纯白。她与小贝对练时,常学着大宗师风范说“让你三招。”双掌一错便要脱口而出,又生生咽了下去。 丁兰凝注心神,缓缓向前蹭了两步,右手忽地并指如刀,斜斜朝云洛咽喉刺去。云洛左手一带便即化开,右手凌空一划,迫退了对方埋着后招的左掌。“无用散手”飘逸中暗藏一股莫可名状的端严,却不伤敌。 丁兰连着几次抢攻皆是如此,一招被拆,二招遭破,无数精妙后手卡在半途使不出来,直如鸡骨哽在喉头般难过。 “丁兰,认输吧。”第六次屈辱的倒退,丁兰听到小芸劝降,又瞧对面女子歪头看着自己,神情近乎挑逗。自小众星捧月如她,只觉一股从未有过的委屈,裹着羞耻与愤恨在胸中爆开。倏忽间又退两步,忍着剧痛捏住铜盆边沿,将一盆刚被炭火煮沸的羊汤泼向云洛,竟全不顾身周还围得有人。 云洛见她此等行径,动了真怒,顽皮之相尽敛,虚起双目直冲上去,悍然用头脸破开羊膻味的滚水。“啪”一声脆响,重重一记耳光甩在丁兰脸上。这一掌辛辣之极,更迅捷之极,丁兰只觉有个小东西从水瀑中钻出,左颊便即中掌,竟什么也没看清。 “有用散手”原没如此便宜的招,这一式要旨在于打脸的同时,用中指将左耳戳聋,或直接用食指将眼球带出。得手之际,云洛终是删繁就简,去了其精华。 丁兰瘫伏于地,许久才在二女搀扶下坐起,就着血水将两枚牙齿吐在手心,恨极地喘着粗气,却不敢再抬头瞪视。云洛身后瞧热闹的人,被羊汤烫得哇哇乱叫,幸而隔得较远,没有酿成大祸。 小贝蹲在丁兰身边不住哭泣,仇诗芸缓缓起身,眼望云洛,沉稳说道:“烦请女侠留个万儿下来,我等日后必登门请罪。” 滚水不侵,此为“旱”相。饶是仇诗芸身手更在丁兰之上,也不敢强自出头,只盼用话将对方挤住,今日先脱身再说。 仇诗芸临危镇静,江湖经验却少。打输了问人名号,自己竟不先报。对面云洛也是个雏儿,全未觉出仇诗芸此般有何不妥,只念着不要被母亲责罚就好。她生怕对方上“云府”告状,是以不肯自报家门:“你若不打,那便走罢。” 仇诗芸一袭罗裙,却学着男子模样抱拳浅浅一礼,与小贝一起扶着丁兰走了。临到门边,小贝回过头恨恨道:“你等着,这事没完!”甩下狠话后,三人加紧脚步往城门而去。客栈中的行李也不拿了。 云洛听着对方威胁,并不怎么害怕。她出生时,天下已入“权剑季”日久,武人们早有了共同的“江湖规矩”,无分南北。比武输了就只能再约比武,断不可酿成仇杀,更不能累及亲朋。大不了日后有个更厉害的来找自己,她正乐得如此。 三人走后,云洛赔了半张金叶、几枚银币给掌柜。“异食居”装潢甚豪,也不知够是不够。只是她平日诊病都不收银子,家中又有母亲管着,身上并不富裕。掌柜不知她是谁,但见她如此厉害,态度又颇诚恳,也就不便计较。 云洛赔了银子后,又拉住被烫的几个不住道歉,还絮絮叨叨讲了许多烫伤后要注意的事情。被烫的几人不知她是“云大”的小女儿,对什么“尽量不包扎、包扎要透气;少辛辣、忌烈酒”之类的嘱咐,也不如何在意。只觉这位小姐艺高却不欺人,娇俏玲珑甚是可爱。 走出异食居,云洛心中叫苦。这满头的油腻,一身的羊膻,回到家中定要给母亲责问,打架的事怕藏不住了。抬眼看见对面的“忘月楼”,心下有了主意。 忘月楼,是座乍看有些矮胖的三层楼阁,只因底座过于宽大,瞧着低矮,其实站在三层,倚栏便可平视“莫问塔”五层那排永远不会打开的黑窗。“忘月楼”的“主楼”位于一座占地甚广的院落之内。院落分前、后两域,后院中有许多独立幽闭的小院,是高阶伶人的住所。 午后时分,忘月楼尚自安静,偏门却不关闭。守门的龟公识得她,也不拦阻。“云二小姐,您这是……” “去找小笛。”云洛没有满足龟公的好奇,径自走入主楼。 “小洛?你怎个弄成这样。”云笛已经起了,正无精打采地摆弄着自己的“宝盒”,里面尽是些恩客们送的稀罕物件儿。 “在‘异食居’跟人打了一架,我想洗洗,换身衣裳。”云洛也不与她客套,直接说道。 “瞧你这样定是打输了。受伤了没?”云笛关切地绕着她转了一圈。 云洛小嘴一撇:“我赢得不能再赢,这羊汤是故意没躲。”她说得是实话,云笛却根本不信:“行、行,没伤就好。” 云洛轻轻叹了口气,懒得再去争辩。 云笛拉动绳铃,唤来龟公,让把浴桶蓄满。“忘月楼”的周到远非一般客栈可比,不多时,屋内进了一整队提着热水的龟公,只一次便把浴桶蓄满了。 “后院有温泉,干嘛跑这‘二楼’来麻烦我?”云笛嘴上这样说,心中却甚欢喜。“忘月楼”的高阶伶人日常在“三楼”侍客,自己于“后院”更有单独住所。普通伶人则侍客、起居全在一处,这等地方对良家小姐而言,可算得污秽。云洛在此间沐浴竟不嫌弃,想来是真把她当作朋友看待。 “谁叫你姓云的。”众伶人中,云洛与云笛最是亲近。 云笛一笑,显出浅浅两个酒窝:“我才不姓云呢。”云笛有一半西域血统,本名“笛云扎逸普”,只知是这样发音,没人教过她用西域文字是怎个写法。 “呃……”云洛也不怕烫,龟公刚一出门,便脱去薄衫、绸裤,将整个身子浸入冒着白气的木桶中。云笛此时尚不敢伸手进去,用葫瓢舀着热水,一遍遍为她冲洗被“羊油”腻住的头发。 “有我能穿的衣裳吗?”云洛问。 “一会儿我去找杏儿借。”云笛身形高挑,云洛穿不了她的。 “最好有淡黄色,跟我那身比较像的。可不能叫母亲瞧出来,若给她知道我打架的事……”云洛说到一半便停了口。 “知道了会怎样?”云笛好奇追问。 好在浴水滚烫,云洛小脸早已蒸得通红,没给人瞧出窘迫:“就…家法呗。” “家法,是怎样啊?”云笛自小孤苦,寄人篱下,动辄便遭打骂。她很想知道千金小姐家里是如何。 “哎呀,就…用戒尺打手心什么的。”云洛尴尬应道。 “你还怕这?”云笛总感觉她话中不尽不实。 云洛也不明白,为什么母亲至今还都用戒尺责打自己,她难道不知女儿真气已练到什么品阶吗?云洛更不明白,为什么姐姐犯错时就打手心,自己却总要如儿时一般,被母亲拎到腿上打屁股。或许在母亲眼中,只有个子长高了,才算大人…… 流亡日记-节选(6) 我太冲动了,必须承认这个错误。并且,我已经开始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我得亲自干活了。真不该杀那最后一个女奴! 抓蛇、处理尸体、清洁船舱……这些下贱事,过去几天都是我亲手做的。诅咒厄古斯!搬走最后一具尸体的时候出了些问题,钉在舱板上的剑,我一个人竟拔不出来,那一剑有这么大力气? 安涅瑟流了好多血,但伤口没我以为得那么深,我给她涂了些伤药,然后很仔细地把创口包扎好,休息了三天就能干活了,只是左腿还不太灵便,左手也不能用力。这几天我们就漂在海上随波逐流,没有向北航行。 昨天傍晚,安涅瑟怯生生地对我说,驾船的事,她一个人做不了。她无法在掌舵的同时控制主帆和前帆,船帆的升、收,她自己也有困难,至少主帆肯定不行。我很生气,但我已决定不再随意鞭打安涅瑟了。 第八章 凌迟手-鬼蛾 一瓢热水将云洛的思绪拉扯回来。 云笛看她出神不答,终于没再追问。扶着她出了木桶,用一条宽大的纯白浴巾裹住那小小身躯。“我去借衣裳。”说罢转身出门。 云洛擦干身子,赤条条钻进软被之中。被上香气淡淡,很是怡人。 “搬个新桶进我屋,灌满热水。”云笛捧着新衣回房时,对龟公道。云洛身上的羊膻,一遍水洗不净。屋中那只木桶壁上已沾满了羊油,她懒得叫人清洁,寻思着就不要了。 云笛的卧房不算小,但内、外两室之间却无“木门”,只有一道“珠帘”。龟公抬着新浴桶入屋前,云笛拉起一副不透光的厚重屏风,挡住了大床。棉被、纱幔、屏风、珠帘,隔了四层,云洛仍感觉双颊有些发烫。 “有个事,原用不着你。你既来了,走前顺手给瞧瞧吧。”云洛再次泡入浴桶后,云笛舀着热水,漫不经心地说道。 “嗯,怎么?”云洛问。 “素素,受了点小伤。你一会儿看了便知。” “行啊。”云洛知道“素素”是谁,未给她诊过,也没什么交情。 这时房铃轻响,云笛走到门边,门口龟公道:“云姐,有客找。说是姓冯,见吗?”白日来找的都是熟客,云笛有些犹豫。 云洛耳力好,隔着外间全数听在耳中:“去吧,我自己能行。” 云笛叫龟公应了,回到小洛身边道:“你不用动,我带他去另间。素素也住二层,你到时跟龟公打听就行。”云洛刚刚根本没意识到,小笛可能要用这房间。“直接推门进去,就别叫她下床给你开了。”云笛出门前回头叮嘱道。 云洛这次没有泡很久,身上裹了棉巾,运真气蒸干头发,随即换上从“杏儿”处借来的淡黄衣衫。仍有些大,也只能凑合了。 穿戴齐整,云洛提剑走出云笛卧房,很快找到了素素的暖阁。敲了三响,推门而入。扑面一股热气涌来,素素的暖阁中,炭火生得极旺。拐进里间,云洛霎时愣住。眼见一窈窕女子俯卧在床,身上满是密密麻麻的红紫鞭痕。走近细看,虽算不得血肉模糊,几道较重的伤痕处,皮下鲜嫩却也微微向外翻起,瞧着触目惊心。 见云洛进来,素素心中又惊又气:“你?” 她不喜欢云洛,不喜欢那人畜无害实又高悬云巅的亲和面容,管她是真的还是扮的。 “小笛叫我来瞧瞧你,你这是……谁打你了!”云洛愤怒道。 素素实在厌极了这嘴脸,“萍水相逢,你他娘替我生什么气?”云洛是小笛的朋友,她不愿得罪。云洛的父亲是城主的朋友,她不敢得罪。她只好将想说的话咽下,说她不想说的:“不碍事,已擦过药了,谢谢云小姐。” 这伤也不致命,擦过药就是养着。云洛见创口的处治基本得当,也就没再惦记医她。她知素素是小笛在“忘月楼”中最好的朋友,便起了同仇敌忾之心,有些蛮横追问道:“告诉我是谁打你!” 素素深吸口气,一去“去你妈的”险些脱口而出,心中暗骂:“狗揽八泡屎,你还替我报仇不成?”念及此处,素素灵机一动,想看看这云端仙子的面具下,究竟会不会浮出畏缩、胆怯的真容。 “是鬼蛾大人。”她阴冷地说道。 “啊?她为什么打你!”素素失望之极,云洛似乎并不害怕鬼蛾。至少她的面具是这样。 “哼,我是奴籍,要什么理由啊……”这原是随口的自怨自艾,说得凄楚,云洛便当了真,心中更怒。 “奴籍怎样!这世上就不该有奴!”云洛是真的不怕鬼蛾。她刚到“枯荣城”时,在个虚伪场合见过她一次,没说什么正经话。后来城主叶玄常到家中与父亲饮茶,对己也十分和善。 在云洛眼里,鬼蛾就是父亲朋友的一个部下。倒是叶玄的深黑剪影,如受到潮气润泽的菌菇般在她心中日益滋长。或许也是因为…她从未见父亲如此欣赏一个武人。 素素将嘲讽的嘴角埋入枕中,不再说话。 “你等着,我想办法!”云洛撂下一句仗义,大步走出房去。至于该怎么帮她,其实并没想好。拿钱赎她,母亲定然不给,她根本不许自己和青楼女做朋友。去求叶玄,又显得很没出息,她不想叫叶玄看轻了。 一边发愁,一边往外走着,快到一楼正门处忽听得龟公谄媚:“蛾大人,您慢走啊。” “你站住!”云洛大声朝门外喊道。 一道暗影从门外懒懒踱回:“叫我吗?”语调透着不善。 云洛定睛细看,门口女子身着一袭“紫黑二色斜斜渐变”的及膝长衫,“藏青长裤”与“墨色轻鞋”间未尽遮蔽的赤裸足踝处,泛出一丝诡异的幽蓝。长发凌乱收拢,披散肩背,高挺的鼻梁上方,一双凤目正三分厉煞,七分好奇地打量着自己。正是“鬼蛾”。 云洛见找对了人,快步走到鬼蛾身前稍远处站定,倒并非惧怕,她只是不想抬着头跟人说话:“就是叫你,为什么打素素?” “关你屁事……你是云家的丫头吧?”鬼蛾往前走了两步,云洛不肯避她目光,只好把头扬得更高些。 她最讨厌被人当成小丫头。鬼蛾认出是谁后,语调渐和,透出一副长辈似的包容,这更激怒了本就窝着一肚子火的小洛:“我是云洛。你把素素的奴籍解了!”原本也是想先问明前因后果的,但见鬼蛾这副嘴脸,她索性便把铺垫全省去了。 鬼蛾听着她命令般的口吻,气得笑出声来:“哈哈哈…我要是不呢?”听来更像在逗小孩儿了。 云洛此时屈辱地发觉,自己被一句轻蔑至极的笑问给噎住了。对呀,她要是不呢?她是枯荣城“治安兵团”团长,木叶家族的鬼蛾。现在她拒绝了,我怎么办?难道打她吗? “那你要怎样才肯?”云洛一语出口,立时暗骂自己没用。想不出主意就把话头丢给对方,这架吵得一点气势都没有了。 鬼蛾瞧着云洛手中短剑,思忖片刻道:“让我见见你那些‘有用’‘没用’的,你能赢,就全依你。若输了嘛……”鬼蛾又笑,这一回,笑得云洛有些小小害怕。 “输了怎样?”云洛昂着头,倔强道。 “素素怎样,你便怎样。”鬼蛾望向云洛的眼神,越来越像个猎手。 “好!你说的话,可别反悔。”想起素素的模样,云洛心中一寒,却还是咬牙应了。 鬼蛾轻轻勾起一侧嘴角:“别废话,来吧。”语罢竟不抬手,只左脚上前一步,将身子侧对云洛。二人说话间,远处已稀疏地围了六、七名龟公和仆妇,见是“蛾大人”吵架,没人敢劝。眼看就要动手,更没人敢劝。便是连上楼禀报的胆子也无,都怕得罪了她。 云洛心想这“忘月楼”内,应该不会有人偷剑,一时豪气上冲,学着故事书里的样子,左手将短剑缓缓抬到胸前,目不斜视朝左边一甩,连剑带鞘深深刺入墙壁之中。旋即双掌一错,荡起一股劲风,压着尖细的嗓音说道:“请了。”那一刻,她真希望姐姐“云溱”能在旁边瞧瞧自己的英姿。 “无用散人”在江湖上名头甚大,云洛年纪轻轻,技压其师,自负在这“枯荣城”中不会输给木青儿以外的任何人。但毕竟押了重注,也不敢托大,一招抢攻便是“有用散手”,直取鬼蛾双目。 鬼蛾一惊,当即左掌化刀,斜削对方右腕。眼看切上时,云洛右手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一翻一抖,叼住了她小臂与手腕衔接处,食中两指更直接扣在“腕脉要穴”之上。以鬼蛾之能,竟没瞧出刺目乃是虚招。她当然不信云洛敢在“枯荣城”内戳瞎自己,但比武过手,只要眉眼给人轻轻扫到一下便是输了。 云洛叼住鬼蛾左腕后立觉有异,却不撤手,反而气灌指尖死死捏住,将鬼蛾身子朝自己身前一引,借着后拉之势左膝猛提,直撞向她双腿间最柔弱处。这招本是用来对付男人,也不担心会就此把她废了。“无用散手”旨在退敌自保,“有用散手”则招招阴损,全无底限。插眼、撩阴、咬人、吐痰……师傅原话:“有用,就是不讲武德”。 叼腕已不对劲,一拉之下更是诡异。鬼蛾的身子竟似没有重量,像只纸鸢一般被自己拽了过来。这一拉一撞,原借的是同一道力,拉扯之力卸了,顶膝的速度自也慢了半分。 鬼蛾凭着以“岚步”身法抢出的半分错乱,将自己修长紧实的大腿喂了进去。“啊”一声痛呼,她拼着大腿受撞,右手拿住了对方左侧腰窝。云洛猛力顶膝,左手自然而然甩向身后,此时根本来不及回救。纤毫之差,胜负已分。 “若‘岚步’修到小影那般,能再早半瞬贴上她腿,刚才那一下根本撞不疼我。”鬼蛾忍着左腿剧痛,心中暗悔平日用功不勤。得了便宜的手右却同时使出自己最得意的“阴风指”劲力,将真气“忽缓忽疾”地送入云洛腰窝。 云洛刚要认输,浑身骤然麻痒,如千万支鹅毛伸进自己骨缝、脏腑中瘙弄一般。她知此刻一旦开口便会狂笑不止,只得紧紧咬着贝齿,直憋得涕泪横流。叼着鬼蛾左腕的右手,这时反要紧紧抓扶着她方能站立不倒。鬼蛾瞧着可爱,也就任由她扶,抬着手并不撤力。 终于在云洛心下绝望,准备放弃抵抗的前一刻,鬼蛾右手一松,放脱了她。云洛弯着腰,左手扶着刚刚被拿之处,疯狂地喘气。一面调整呼吸,一面用袖子狠狠抹干了快要淌进口中的鼻涕。 “我输了!”云洛娇喘着,语气仍倔强。 鬼蛾又笑,轻轻慢慢地卷起左袖,小臂上紧紧缠着一条比云洛小指还细的黑色“绳鞭”。她就这样当着云洛的面,一圈一圈,懒懒地将绳鞭解开。黑绳之下,露出骇人的斑斓刺青。 鬼蛾一面解着绳鞭,一面享用着对方神情的变化。 云洛最初还惦念比武之事,心想“果然叼不住她腕脉是这般缘故。”片刻忽又惊觉,暗叫道:“这……这是要打我了?说好输了跟素素一样,那定是不能抵赖,可…衣裳若给打破,我身子岂不叫这几个龟公看了去?”她想求鬼蛾换个地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直到鬼蛾将绳鞭解尽,才恨恨地憋出一句:“素素脸上没伤,你可不许打我脸!”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鬼蛾再也忍受不住,放声大笑。嘲讽中竟夹着几分天真烂漫,与她孤煞之气全不相合。 “你笑什么笑!”云洛羞愤欲哭。她输得很不服气,感觉特别窝囊。可短剑分明是自己主动甩出去的,对方从没答应过不使兵刃。 “叼住我手那刻,你便赢了。后面的戏都是你自己加的。”鬼蛾敛了笑,语调却再也回不去初时的阴刻。她极想收拾云洛,极想极想,但“木叶家族”的骄傲不允许她在比武时占这种便宜。有时她觉得自己很蠢,怀疑是不是只有自己为家族骄傲,家主却丝毫没这种念头。 云洛瞪着大大的眼睛,不可思议地望向鬼蛾,忽然觉得这个姐姐也没那么可恶:“你是说…我赢了?所以你会解了素素的奴籍,对吗?” “是,你赢了。可你为什么觉得,我有权解她奴籍呢?”鬼蛾不解道。 云洛闻言,神色又转愤怒。鬼蛾抬手止住她话头,继续说道:“我只能把她买了,然后烧了奴契。这事你也做得,干嘛要纠缠我呢?就因为我打她?” “枯荣城”是个贸易为主的“商城”。只有奴隶才拥有“按着殷红色掌纹、足印”以明确自己是谁的契约。自由民,反而没有任何用以证明身份的文书。 “枯荣城”的税收,无论“房地”还是“娼赌”,均不针对具体的人。城主府有没兴趣,也没有能力去了解城中每个人“究竟是谁,从哪里来,要往哪儿去”。 云洛听鬼蛾这样说,确知她没耍自己,羞怯一笑道:“我以为你能解的,我…银子不够。” “哼,银子不够不找你爹爹,跑到这儿来敲我竹杠,我一年能有多少薪俸了?” 云洛见事情成了,自己比武又赢,立即恢复了本来的性子,嬉皮笑脸道:“银子算我欠姐姐的,我之后多跟家里讹些,慢慢还你,成不?” “少废话,请我喝酒!”鬼蛾遇到自己相中的女子,从不肯轻易别过。 “请,这就请。异食居行吗?”云洛说完便有些后悔。方才竟全然忘了,自己在异食居打架就是今日正午的事。 “哪里的包房比得上‘忘月楼’清静啊?”鬼蛾拒绝,正合云洛心意。 二人就在“忘月楼”三层的包厢坐了,鬼蛾要了糕点小食,几壶玫酒,吩咐龟公一次上齐,不准反复打搅。二人起先叙了些闲话,桌上摆满五颜六色的点心后,两只“装着淡红枚酒的乳白光杯”轻轻一碰,这才聊起今日因由。 素素的伤,便是今日落下的。鬼蛾最后一鞭扫过素素右腿时,云洛正在对面异食居扇丁兰的耳光。鬼蛾这边打过素素没走,是在后院泡温泉,那时云洛正在云笛的浴桶中浸着。 “你跟那素素,什么关系呀?”鬼蛾好奇问道。 “不怎么熟,她是云笛的朋友,小笛叫我给她看看伤。”云洛坦言。 “就这?”鬼蛾惊讶。 “什么就这?你为何把人打成那样,现在能说了吧。”云洛对鬼蛾的态度颇为不满。 “为了认识你呀。”鬼蛾媚笑着说。 “别闹!我说真的。”云洛动气道。 鬼蛾见她坐在椅中勉强够着地面跺脚的模样,心中又是一荡。饮了杯酒,才抚着那条随手放在桌角的黑绳,幽幽说道:“因为我喜欢用这鞭子打人,没逗你,真的。” 云洛目瞪口呆地望着鬼蛾:“你……这算什么理由,你为何喜欢这种事?” “喜欢就喜欢,哪里来的因由,你又为何喜欢给婊子瞧病啊?”鬼蛾戏弄地回视云洛。 云洛一怔:“这怎么能一样?” “都是些情趣而已,哪里不同了?”鬼蛾继续撩拨道。 情趣?云洛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做的好事,竟被她看作情趣。可转念一想,这的确是自己爱做的事,只是…… “我是帮人,你是害人。”云洛想了半天,发现实在不好反驳“情趣”一说。 鬼蛾又露出那种大姐姐看小女孩儿的神色:“所以说…你是好人,我是坏人?” “我不是那个意思。”云洛低下头,感觉自己话说得重了,但似乎也没什么可道歉的。 鬼蛾给云洛添了酒,又将旁边两个空杯斟满。三只酒杯摆在云洛跟前:“行,把酒喝了,我跟你叙叙这事。” 云洛豪迈地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你说!” 似她们这种品阶的练气者,身体对酒已没任何反应,饮酒也是个情趣,兼有调节气氛的功效。 “素素的卖身契我没见过,据她自己说法,是娘卖了她。那时她跟妹妹已吃不饱饭很久了。忘月楼是朝别的楼子买的她,素素的卖身契是终身的,到了忘月楼,照规矩统一改成五十年,赚够二万两,还能提前变成‘自由民’。至少‘奴籍’这一节上,我们没欺负她。这你认吗?”鬼蛾淡淡地诉说,听不出对素素的命运有丝毫怜悯。 “嗯。”云洛勉强点点头。“姑且不去论她没饭吃是谁的错。”她心中暗想。旋即又道:“可你就因为自己喜欢,把她打成那样,这不恶吗?” “我给的银子多,她自己愿意的呀。她没告诉你吗?”鬼蛾提到素素,仍是一副漠不关心的语调。“我其实更喜欢小笛,可她不干。你跟她关系好,帮我劝劝呗。” “啊?”云洛感觉有些懵。 “我猜猜啊。小笛让你给素素看伤,素素没跟你说什么,又是你自己加的戏,对不?” 云洛给自己斟了一满杯酒,悻悻地啜着。她总觉得还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可一时又说不出来。 “小笛是奴还是自由民,你清楚吗?”鬼蛾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追问。 云洛愣了一下:“我记得她说过,她不是奴。” 鬼蛾一笑:“算你不傻。‘忘月楼’的伶人大半都是自由民,瞧着生意好做,自己来的。” “哦。可我还是觉得,这世上不该有奴。”云洛气鼓鼓地说道。 “还揪着不放是吧?‘粮少人多’的时候,你告诉我,谁死谁活啊?”鬼蛾语调转冷,调戏之意渐淡了。 “有粮的该多帮别人,可总不好趁人之危,把人家买了呀。”云洛说的,确是她心中所想。 “放屁!你这千金小姐,一餐没都饿过吧。知道‘泥饼’是什么滋味儿吗?”豪奢日久,鬼蛾已不怎么仇富,今日却被眼前这株“小白莲”唤起了心底的悲苦。 鬼蛾突然发怒,把云洛吓了一跳:“姐姐,你……你吃过泥饼?”她听父亲说过,倒也明白“泥饼”是什么东西。 “你不知我和残影都是‘玄青书院’出身吗?‘玄青书院’又是个什么地方?”鬼蛾语气渐和了些。 “不知。所以…你是孤儿?”云洛小心翼翼地询道,语气中透着让人恼恨的怜悯。 “我被接进‘书院’的时候,约莫五岁。再小的事记不全了。只记得跟妈妈一起吃泥饼。后来妈妈不见了,也不知是走散,还是不要我了。剩我一个人,连做泥饼也不会,我就吃土,吃完痛得满地打滚。那时候,别说做奴,有饭吃我连狗都肯做。”提到妈妈,鬼蛾不再盯视云洛。望着杯中淡红的酒水,目光有些涣散。 “姐姐……”云洛轻轻握住了鬼蛾右手。 “干什么!”鬼蛾重重甩开云洛的小手。她巴不得云洛摸她,却不是这样。“百年前的事了,你少在这儿滥情。” 云洛悻悻地抽回左手,问道:“那后来呢?” “后来,后来就顺了。我练气‘入门’极快,十六岁入了‘夜宫’。那时家里已有了残影。再后来,我就成了‘鬼蛾大人’。少主从我俩身上尝到了甜头,书院收的孩子越来越多,却再没正经出过人才。”鬼蛾说罢挑嘴一笑,带着股幸灾乐祸的得意。 练气的规律是:“入门”越快,上限越高。这不绝对,但以此为凭,成算颇大。从没有“真气”到涌现出“真气”的过程,称为“登门”,感受到体内第一缕真气的瞬息,称为“入门”。 又见鬼蛾笑容,云洛心下放松了些,也陪着一笑:“嘿嘿,你不生我气了吧。” 鬼蛾已恢复了初时的轻松:“人各有命,原没道理对你发火。我已算是天底下最好命的孤儿了,以后不许可怜我。” “嗯嗯,知道啦。”云洛不住点头,后又半是讨好,半是真心地赞道:“你十六岁就练出‘真气’了?” “厉害吧。”鬼蛾毫不谦虚地炫耀:“哼,残影大我五岁,入‘夜宫’比我只早一年。她二十岁才‘入门’,修到‘旱境’更比我多花了十几年工夫呢。” 云洛发现,鬼蛾总是主动提起残影。说到她时,嘴上还总要讨些便宜。 “哎,不对呀。你说你十六岁才第一次见到…叶玄殿下?‘书院’不是他筹办的吗,先前十几年你都没见过他?” “嗯,他只出钱,不管事。寻常的‘院生’从入院到离院,是一次也见不着他的。青儿姐就更不露面了。”鬼蛾随口解释,没注意到提及叶玄时,云洛浅浅表露出的关切,以及羞怯。 “哦,这样啊……”一丝羞怯引出了三分慌乱,这令她难以忍受极短暂的沉默,也令话头转得有些突兀:“对了姐姐,我还不知你本名叫什么呢。” “朱十九。这名儿你知道就行,不许叫。”鬼蛾说这话时,神色微有些窘迫。 “十九?”云洛惊叹道。“你上面……”说到一半,即刻将后半句吞了回去,生怕又触到她的伤心事。也不知她家中饿死了多少人。 “我不姓朱,也没十八个哥哥姐姐。”鬼蛾瞧着云洛的模样,知她会错了意。“我不知自己原本姓什么,只记得妈妈唤我‘小蛾’。千家姓,缀编号,这是‘书院’给孩子起名的蠢规矩。我运气好才叫十九,你知残影叫什么?”鬼蛾坏笑道。 “叫什么啊?”云洛凑近身子,兴奋地问。女孩儿们一同说人坏话时,总是分外亲近。 “冯二七!”云洛其实并不怎么认识残影,却还是被鬼蛾带着笑得前仰后合。 “千万别说是我告诉你的。”鬼蛾边笑边补充道。 “嗯嗯,谁都不说。” “书院每年收一千个弃婴、孤儿。千家姓缀两个数,迟早有天会不够用。我倒想瞧瞧,到时候是缀三个数呢,还是凭空编些姓氏出来。”鬼蛾自言自语道。中原常见姓氏仅一百出头,早期的残影、鬼蛾,一个姓冯、一个姓朱,这些都属大姓。后来百姓用尽,只好扩到千家。 “嗯,‘书院’这么些年,可是救了不少孩子。叶玄殿下…他是个挺好的人啊。”云洛想多听些叶玄的事情。 鬼蛾全没会意,摆摆手道:“你不懂,那是个生意。”说罢便转了话题,指着斜倚在桌边的“无用”问道:“我能瞧瞧吗?” “那有什么不成。”云洛单手将短剑递给鬼蛾。 剑鞘触手冰凉,也是精刚所铸,打磨得全不反光。鞘上纹路轻浅,灵动顽皮,是云洛得剑后自己订制。鬼蛾缓缓将短剑拔出,剑身不是银色或黑色,而是一种比云洛衣衫还要淡上许多的黄。剑芒柔和,全无厉杀之意,鬼蛾却能感觉到,只要轻轻一舔,自己舌头即刻便会如蛇信般分出双叉。 “好剑呀。你说…你这‘无用’要是跟我的‘鬼哭’一同拿去‘千金阁’拍卖,哪个会得价高些?” “千金阁”是“枯荣城”最大的赌坊,同时也做竞卖生意。赌赢的人,最爱胡乱出价。 “鬼哭?”云洛望着盘在桌角的黑色“绳鞭”,突然感到一阵恶心,之前并未觉得那一团黝黑像条长蛇。她没有伸手索要,鬼蛾却主动将“绳鞭”隔桌抛了过去。正想着蛇的事,蛇突然动了,把云洛吓得一个激灵。 她有些笨拙的将“绳鞭”捧在手中,只觉得这鞭虽细,却结实得紧,分量也比看上去要沉重许多。本想学着鬼蛾的样子赞一声“好鞭”,脑中忽又浮出素素趴在榻上的模样,便没说出口。 “瞧不出哪里好,就不用赞了。”鬼蛾笑道。她一看云洛拿鞭的样子,就知她一窍不通。“也是顾长卿做的。” 鬼蛾归剑入鞘,交还云洛。云洛拿了剑,正要还鞭,听见顾长卿三字,又把绳鞭拽了回来。“我再看看。” 云洛瞧着“鬼哭”,鬼蛾瞧着云洛,一时无声。 “下回咱们比比兵刃。”鬼蛾收回绳鞭时对云洛说。 “嗯。用兵刃,我可未必赢得了。”云洛假装谦虚道。 “真以为姐姐空手治不了你吗?我最厉害的功夫,可没舍得对你使。”想着那武功用到云洛身上的画面,鬼蛾目光变得有些灼热,云洛却丝毫未觉。 “我不信,什么厉害武功啊?”云洛顽皮道。 “你不知‘外城’那些混混私底下叫我什么吗?”鬼蛾阴笑着问。 “不知啊,不是叫鬼蛾吗?‘鬼蛾-朱十九’。”云洛咯咯笑道。云大知道鬼蛾被人叫做什么,却没跟云洛说过。云笛更不敢提。 “去你妈的。”鬼蛾笑骂,左手隔着桌子虚扇了对面一个耳光。云洛听她竟吐脏话,惊了一下。后见她没真生气,又继续笑问:“到底叫什么呀?” “自己打听去。”鬼蛾没好气地说道。她佯扇云洛时,一小截手臂滑出袖口,又露出那骇人的斑斓。 “姐姐,你臂上这是?”云洛瞪大眼睛,望向鬼蛾前臂。 “这叫刺青。西域传过来的。”鬼蛾很愿聊这个话题。 “刺?”云洛马上从这名字中察觉到诡异。 “是。沾了色料,一针一针刺上去的。”鬼蛾说着又将袖口往上拽了拽,享受着云洛的目瞪口呆。此时整个中原,便只“枯荣城”中有一位“刺青师”。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云洛自小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孩子,却也知只有犯了重罪之人,才会往身上刺字。将画刺在身上,更是匪夷所思,闻所未闻。 连云洛都感离奇,其他中原人更觉得“刺青”这事实乃大逆不道,是以那位“刺青师”冒着奇险穿越“霄云山脉”来到中原,以图将此技艺发扬光大,却始终举步维艰。他早已耗尽了从西域带来的金币,现今全靠鬼蛾供养,才将门店维持下去。 “刺的时候…疼不疼啊。我能摸一下吗?” “可疼了,敢试试吗?”鬼蛾伸长手臂搭在桌上。 云洛极谨慎地用指尖触了触鬼蛾手臂,似在测试会不会烫人一样。之后才终于敢将小半只手掌贴在她臂上,像拂拭一块碧玉般轻轻擦过。斑斓之下,触手滑腻。“我也想试试,不过……” 鬼蛾这次终于被摸出了感觉,周身渐热:“刺在臀上,没人瞧得见。”她开始撩拨云洛。 这话云洛实在接不住,总不能告诉对方刺在臀上母亲也能瞧见,于是急忙将话头移到鬼蛾身上:“你臀上有吗?” “有啊,我满身都是。” “真的呀?我能…我能瞧吗?”云洛拿不准,自己与她有没有亲近到如此地步。 鬼蛾心中暗喜:“今日原没想把你怎样,自己送上门来,可不怨我。”旋即假装漫不经心地懒散道:“打架出了汗,左腿只怕也给你撞紫了,我要再泡温泉疗愈。你肯在旁服侍,帮我捏肩擦背,就给你看。” “我肯,我肯的。”云洛兴奋地不住点头。 …… 自温泉小院出来后,云洛低着头,与鬼蛾并肩而行,一路无话。直走出“忘月楼”前院,二人即将分别时,鬼蛾柔声问道:“小洛,咱们是好朋友,对吧?” 云洛将头埋得更低,踌躇良久应道:“嗯。只是……我们以后,还是不要一起泡浴了。” 隔日,云洛打听到了那个诨号,着实惊得不浅——凌迟手-鬼蛾。 流亡日记-节选(7) 安涅瑟真像野草一样顽强,她的伤竟然这么快就彻底好了,我很高兴。蛇必须赶紧吃完,这些畜生不吃我们打到的鱼。不吃鱼也好,离“沃夫冈伽”越来越远,现在打上来的鱼,有很多我都不认识了。万一鱼有毒,毒不死蛇但能毒死人,那就麻烦了。但它们也不吃腌肉,这样下去怕是要饿死了。 沃夫冈伽,有点不愿意提到这个名字。沃夫冈伽是对“所有陆地”的敬称,然而五百多年前,“帝国”的“皇帝”竟然将自己的国名改为“沃夫冈伽”,就连书中也没见过如此狂妄的人,那家伙是想把包括“昆斯特”在内的所有“王国”都鲸吞下肚!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世上最大国家的王,会犯和女奴一样愚蠢的错误。帝国改名之后,所有的王国联合起来,组成了“联邦”。 皇帝的野妄没能实现,联邦也早就是个笑话。我常听父亲私底下咒骂其他国王,说他们贪婪、卑鄙、自私,后来在一次与邻国王族的宴会上,醉酒的“霍森特”国王当面辱骂父亲,用的也是这三个词,连顺序都一样。 这些蛮牛假惺惺地修建图书馆,还互相攀比谁的藏书更多,自己却只喜欢打猎。听他们吵架真是一种折磨,就是那么枯燥的几个词汇不停重复,音量越来越大……他们要是直接像野兽一样对着彼此咆哮,可能会显得更有风度些。 那次与“霍森特”王族的聚会,因需要我的出席,在父亲的蛮横坚持下,改在了“昆斯特”境内举行。那时“洛拉玛人”已被教廷判作“女巫”。回想起来,即将成年的我,出海前从未离开过“昆斯特”的领地一步。 我无数愿望中的一个,就是长大后游遍整个“沃夫冈伽”,甚至“帝国”的领地我也想去看看。可惜永远不可能了。就算我没出海也不可能,以“洛拉玛”人现今的处境,一旦离开“昆斯特”,等待我的恐怕只有“火刑架”和“铁处女”,或者那些变态的神卫研究出的什么新刑罚。 即使是在“昆斯特”境内,最近几年父亲也不许我离开王宫太远,就算带着宫廷禁卫,也还是不放心。因为他不确定“王卫”敢不敢挡在“神卫”面前保护自己的公主。 好在“昆斯特”境内的“神卫”没那么丧心病狂,对王族多少还有些顾忌。 第九章 通汇钱庄 残、叶二人徐徐溜着马,边走边玩,三天才至“枯荣城”。 回城后,残影直奔“莫问塔”,确认自己与叶玄都不在的这几日,四层、五层没再来人,便开始着手安排“陈丰”的事。 照规矩,四、五两层的生意,就只残、叶二人可以过问。木青儿当然有权知道一切,但她不愿管,也不擅管。鬼蛾守不住秘密,寒星、孤雁又都是耿直、倔狠的性子,碰不得这八面玲珑之事。 叶玄来到自己极少露面的“城主府”。此时木青儿书房门口,挂着一只浅灰色的小小木牌,示意“正在午睡,小事勿扰”。叶玄轻轻推门而入,转进内室时,木青儿已被吵醒。自“那一夜”后,她睡得一直很浅。令人安心,也叫人心疼。 “少主。”木青儿掀被起身,正要下床,见叶玄已来到近旁,索性慵懒地靠坐在了床头。 “没事,安心吧。”叶玄在床沿坐下,右手轻握住她的足踝,漫不经心地揉捏着。 “嗯。”木青儿点点头,不再说话。 叶玄也不再言语,拇指轻蹭着足踝下纤薄、滑腻的肌肤。二人对坐无声,叶玄很享受这种无话可说的静逸,尤其是跟残影待了几天之后。 “城中没事吧?”过了良久,叶玄随口一问。 “小蛾…跟云洛打了一架,说没结仇,交了朋友。”木青儿淡淡回道。若叶玄不问,她显然是没打算提。 “云洛?为何呀?”叶玄对那个小丫头印象很深,不光在“云大”家里,“忘月楼”中也碰过面,二人却未在礼节的范畴之外说过什么话。叶玄每次见到“云洛”时,身边或有“云大”,或有“清尘”。 “说没结仇,就…没细问。”木青儿微低着头,寡淡的声音包藏一丝窘迫。 “要敢祸害云家的闺女,看我怎么收拾她!”叶玄恨恨地咬牙道。 ………… 走出“城主府”正门,叶玄穿过主街,来到不远处的“忘月楼”。“清尘”正陪着别的客,他只得转身去了近旁的“千金阁”。常一起玩儿“骨牌”的几个损友也没约过,独自去碰碰运气好了。 “雅室”当然没人,这时刻三层的散桌也颇冷清,只一、二两层还有些热闹,却也是玩“骰子”的居多。忽然间叶玄眼睛一亮,在二楼围坐桌前的赌客中,瞧见一个身着月白色稠袍的背影。 “薛让?”叶玄走到近前,确认自己没看花眼。 被称做“薛让”的男子转头看到叶玄,苦笑着站起:“叶兄。”说着与叶玄走到稍清净处,也没拿桌上筹码。 “你还玩儿这个?”叶玄讽刺道。玩儿“骨牌”的看不起玩儿“骰子”的,便是城主也难免俗。 “散散心。”薛让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怎了?” “你说,要多少个‘旱’,才能弄死一个‘蝗’啊?”隆冬腊月,窗户紧紧闭着,薛让说话时却似遥望着远方的光景。虽不虞有人听见,叶玄还是赶忙将他拉到三楼的雅室之中。 “你要干什么?”二人坐定,叶玄惊疑问道。 “小妹来信,说‘风大矛’又在惹事。父亲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气得病了。”薛让叹道。 “病得重吗?”叶玄关切已极,他这些年赚的银子,有一半都存在薛家的“通汇钱庄”。 “不重。小妹写信用的‘明文’,措辞谨慎。我猜父亲生病这事,八成是装的。可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好好一个‘丰临城’,给‘风家’那帮浑人搅得鸡飞狗跳。” “这回又干什么了?”叶玄显然不是第一次听到类似的抱怨。 “‘风沙雁’,竟卖会喊价,跟‘慕冬阳’的女儿‘慕雪’杠上了。最后不知怎地打将起来,‘风沙雁’吃了亏。‘风家’的人把‘慕冬阳’在城里的铺子砸了个遍。哼,说是砸了,其实就是抢了。 干完这事,还不依不饶,逼着‘慕家’把女儿交出来。‘慕家’早把女儿送走了,‘风家’找她不着,‘慕家’的店铺也开不了张,就这么僵持着。不管这事怎么收场,只怕又有一大批商人要迁走啦。”薛让忿忿地说。 “风沙雁,是谁来着?”叶玄假装对这个名字印象模糊。他不想让人感觉到自己对“丰临城”的人和事有超过正常尺度的关心。 “‘风四矛’的女儿。唉……‘风大矛’是根芒刺,就这么扎在肉里,各家忍着便是。可这‘风四矛’偏生是根搅屎棍。有他在,创口只能越撕越大,越烂越深。”叶玄觉得薛让这比喻很妙。 “薛老板这‘会长’当的,不容易呀。”叶玄同情道。 “你说多少个‘旱’,才能弄死一个‘蝗’呢?”薛让又把刚才的问题重复了一遍。 “你他妈认真的?”叶玄瞪视着薛让的双眼。 薛让偏过头,不言不语,神色肃然。 “豁出性命的话,七到十个或许能行。要是人人想着全身而退,多少都不够。你能凑出七个‘不要性命,没有底线,同时又肯服从命令’的‘旱灾’吗?”叶玄沉声问道。 “不能。”薛让坦诚,“你的佣兵团呢?” “不能。”叶玄斩钉截铁地答道:“就算能,我也不会为了银子,去碰风大矛。” 薛让绝望地叹了口气,又似松了口气。若叶玄说能,他不知会怎样。 当今天下,有四大钱庄。或者说,一大三小,四个钱庄。薛家的“通汇钱庄”正是那“一大”,天河以南,就只此一家。北地的生意则被“宝商、开源、日升”三家瓜分,“通汇钱庄”北进的心愿,经年未成。 三十七年前,距“天河”甚远的“枯荣城”硬顶着与“北地三大钱庄”翻脸的压力,强行将“通汇钱庄”引入,并存入大笔金银。当时除“天河沿岸”外,“通汇钱庄”在“北地深处”就只“枯荣城”一家分号,银钱存进后,在北方诸城根本兑不出来。没人明白“木叶家”为何要干这种事。 “薛家”宗主“薛瑞”欢喜已极,不惜万里迢迢亲至“枯荣城”商谈诸般事宜,后又将与之同行的次子“薛让”直接留了下来。一留便是三十七年。这期间,“薛让”只回过南边两次。 “薛瑞”一行人中,令叶玄印象更深的,是他那坐在轮椅上的义女“余垚”,据传是早年故友的遗孤,“薛瑞”不管走到哪里,都亲自推着她。无微不至,胜似亲生。 以“枯荣城”为根,“通汇钱庄”在“薛让”的执掌下,于北地开枝散叶,渐与南方相接,真正做到了“银币正面”所刻之野望——汇通天下。 流亡日记-节选(8) 我们继续向北航行,但没再见到什么东西。白天的太阳实在太毒了,大部分时间只能待在舱里,傍晚才出来享受一下海风。这段日子经历了太多,我很享受这几日的无聊。 今天傍晚的夕阳,很温柔。安涅瑟穿着蓬松的丝绵睡袍,赤着双脚,惬意地躺在她自己用床单制作的吊床上,任凭海浪轻摇。见我走近也不起身行礼,只慵懒地微睁双目,轻声问:“公主,你要躺吗?很舒服。” “安涅瑟,踢我脸的事,咱们该清算一下了。” 安涅瑟慌忙起身,十分狼狈地试图从吊床上下来,吊床柔软,她整个人深陷其中,越想迅速从里面出来,就越挣扎不出,那样子很滑稽。折腾了一会儿,安涅瑟终于站在了我面前,欠着身子,似乎在犹豫该不该跪。 “公主,当时很危急,我…我……请公主责罚。”安涅瑟还是跪了下来。她一向是个笨嘴拙舌的家伙,但也不至于这么多天还没想好说辞,除非她根本没想。 “你要是主动请罚,说不定我能饶了你,不过看你的样子,像是不打算再提这件事了。” “维泽知错了,请公主责罚。”安涅瑟不再辩解,语气仍显得有些委屈。每次受罚的时候,她会按规矩自称“维泽”,那是我赐予她“安涅瑟”之名前,她的奴名。在昆斯特,大概每一百个女奴就有一个叫维泽,反正她们也不用跟外人交际,只要在各家内部不重名就行。 “拿鞭子来。”我命令道。 “是,公主。”安涅瑟不再矫情,看来已彻底进入了“维泽”的状态。 她走回主舱,拿出一根软鞭双手捧到我面前,然后转过身背对着我,褪去衣袍,随手抱住了前帆的桅杆。 “你什么时候可以自己选姿势了?”我心中暗骂,没跟她计较。 软鞭轻卷,抽在甲板上发出“啪”地一声脆响,安涅瑟身子缩了缩,却没发抖。这贱种根本不怕我! 我从不让安涅瑟流血,从小到大,一次也没有。这条“软鞭”是小时候我特地给她订做的,跟收拾其他女奴用的“马鞭”完全不同。为这事,父亲可没少嘲笑我。 …… “暴风雨”结束后,安涅瑟的身子早已被她自己的汗水浸透,修长笔直的双腿再也撑不起上身的重量,瘫跪在地,双手仍紧紧抱着桅杆。 此时的无尽海,格外沉静。安涅瑟却像刚受过风雨捶打的小野花,颤微微低垂、蜷缩着。 我心情好些了。 流亡日记-节选(9) 今天遇到了暴风雨,我吓坏了。我曾见过更狂暴的飓风,但那时我住在宫殿里,而不是船上。毫无征兆,没有黑云从远处飘来,是头顶的云突然变黑了,这该死的无尽海。 幸亏船帆收得及时,否则我和安涅瑟都要喂鱼了。两天前,如果我像对待其他女奴一样,把安涅瑟打得皮开肉绽,今天她收帆动作慢一点我们就死定了。俗语说得没错,“做善事,得好报”。 我们能活下来的另一个原因居然是“小丑鱼”,就连吟游诗人也编不出这么可笑的故事。 小丑鱼是“昆斯特”近海一种长相很滑稽的鱼,公鱼有父亲的脚那么大,母鱼和我的脚一样大。禁书上说先民时代没有这种鱼,那它们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 小丑鱼的凶暴令人发指,我总觉得这是对滑稽外表的一种报复。从来没有人见过小丑鱼逃跑,面对海中的任何活物,它们只会做一件事,就是撕咬,疯狂地撕咬。 如果渔夫乘小木船出海,划动时船底的水波就会引来大量小丑鱼,也可能是渔夫自身的肉味,我不太懂。总之它们撕咬任何会动的东西,根本不在乎那是什么。渔夫的小木船会被咬穿,然后他自己也会被小丑鱼撕碎。 据说沃夫冈伽的几个“内海”也都有小丑鱼,不知是不是真的,反正昆斯特的“淡水湖”里是没有的,我就是在那里学会游泳。 因为小丑鱼的关系,昆斯特能够出海的渔船,比淡水湖中的渔船要大很多。大船的船底很厚,小丑鱼很难咬穿。父亲的渔船更大些,用得都是最好的木材,且有双层底板和九个“水密隔舱”。 父亲的工作是收税和杀人,他当然不必亲自捕鱼,打猎和捕鱼是他最大的爱好。 我对捕鱼没什么兴趣,但我喜欢跟着父亲出海。之前我总嫌父亲胆小,不敢驶离海岸太远,做梦也没想到我的成人礼竟是一次“不能返航,也不知终点”的远行。如今这艘渔船,是唯一能让我“感觉”到父亲的东西了。 总之,以上种种,在今天救了我的命。感激我的软鞭、我的父亲和小丑鱼。 流亡日记-节选(10) 已经记不清我们在海上漂了多少日子,只知道是在向北航行。还是什么都没有,我开始感到焦躁。安涅瑟似乎很平静。 安涅瑟的淡然让我安心,也令我嫉妒。凭什么她可以享受当下,只有我一个人担心未来! 无论如何,我坚信在“沃夫冈伽”之外,一定还有陆地和人,而且是会写字的人。我比“沃夫冈伽”的任何人都坚信这一点。 这不是毫无根据的,因为我的卧室里有一块黑色的石头,石头上面刻着一种很明显是文字的东西,但没有人认识。那绝对是文字,而且和“沃夫冈伽”的文字完全不同。 沃夫冈伽有很多种语言和一种文字,那很多种语言是极相似的,要我说,其实根本就是同一种。帝国来的商人说什么,即使没有翻译我也能听懂大半,而这块黑石上的文字,是完全不同的。“沃夫冈伽”的文字像“海浪”,黑石上的文字像神卫用的“法锤”。 我第一次见到这块黑石就被迷住了,父亲说,这是比祖父还古老的东西,就连祖父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出现在“昆斯特家”的藏品中。 我向父亲要这块黑石,想摆在我的卧房里。父亲一开始有些担心,他怕黑石上的符号是一种诅咒。我问父亲,它诅咒“昆斯特家”世世代代只能做卑贱的国王吗?父亲爽朗地大笑,把黑石给了我。当父亲想到这块黑石和“无尽海”中生死不明的女儿……以他的愚昧,恐怕会觉得黑石上真有什么诅咒吧。 我房中的东西,能搬上船的,都已经在这艘船上了,这么重要的黑石当然不会落下。从前我只是迷恋它,而现在,它是我的信仰。 第十章 余烬 距“陈丰”醉酒后被鸡骨卡死,已过了两年半。“陈启”欠“千金阁”的赌债,也快要还清了。 这天,“莫问塔”四层来了一位带着枯黄面具的男人。 “我想谈个生意,盼能同时见到‘木先生’和‘叶先生’。”说话间,男人递出一张“一万两”的银票给残影。 “大到不能跟我说的生意?”残影满眼好奇,心痒难耐。 “能与谁说,由二位先生判定,更妥当些。”男人和缓说道,并未刻意遮掩自己沉厚的嗓音。 “若真有惊天之事,您该去五层。”是试探,也是报复。 “我失礼了。”男人说罢,又从怀中取出九张“万两”银票,放到桌上。 万两银票本极罕见,而桌上十张,竟都是“没有密纹,立等可兑”的“灰票”。 “我带您去。”残影确知了事情的分量,不再懊恼于男人的姿态。其实对方也并未有意冒犯她,只是那气度让她很不适应。残影习惯了坐在面对的人故作镇定,而不是真的镇定。 “多谢。”见残影收了银票,男人便摘下面具,露出微黑的脸孔和修剪得十分齐整的络腮短须。 残影与男人一同自铁门走出,对值守的侍卫道:“派人去寻少主,说‘五层’有事。我在‘城主府’书房等他。” 出了“莫问塔”,一个身型高大的陌生男子候在街边,手中持着长条布包,似是裹了字画或兵刃。“这是我儿,可否带他同去?” “可以,不另收钱。”残影的严肃,从来过不了半炷香。 她领着二人,一路以脸当作腰牌,进到城主府内:“二位请在‘客室’稍坐,我去通禀。”残影说罢,上楼去了木青儿书房。入屋后,见“寒星”也在,正与木青儿低声说着什么。 “青儿姐。”残影轻唤一声。与寒星只对视点头,并不互相招呼。 “嗯,有事吗?”木青儿淡然询道。 残影将前因后果简要说了一遍,木青儿听后面无表情:“知道了,等少主来吧。”她只想叶玄来了,自己就能少说话,全没在意将客人晾着是否无礼。 木青儿看了寒星一眼,示意她继续说。残影站在近旁,有些无措。木青儿见残影没有告退的意思,又瞧了她一眼,寒星随即也停了口。 “我在这儿等,可以吗?”雇主的事不肯同她说,残影下去也觉尴尬。更重要的是,她不愿就这样被青儿姐打发走了。 “嗯。”木青儿应允,随即又转头听寒星说话。 残影没趣地找了张椅子坐下。她有些羡慕寒星,能如此自在地与青儿姐相处,甚至…还有点亲近。 “两个凉薄之人同处一室,画面倒挺温暖。”残影心中暗讽。她偏着头,瞧着寒星,没细听她说什么。只觉这贱人容姿端丽,英气逼人,一头黑瀑长发整齐地垂拢于双侧肩甲之内,没有一丝半缕的顽皮。说话间小嘴儿一张一合,薄唇鲜红似曾饮血,贝齿莹白几欲折光。与己相比,直如“冰原上孤傲的灵狐”与“乡野间流落的柴犬”,判若云泥。 “所幸那些高贵玩意儿,都不会舔。”残影这样宽慰自己。 寒星感觉到有人正打量自己,抬眼朝残影望去。没有敌意,却让人寒冷。如果说,木青儿的不可亲近是一种漠然,寒星的不可亲近则是锋利。残影浅浅一笑,避开了那两道令她不适的目光。 没人理她,没人给她倒茶,也没人责骂她。残影感觉自己真的像一条枯木映在墙边的残影,萧索、零落。过不多时,她已有些懊悔,干嘛非要留在这儿自取其辱呢?可青儿姐刚刚已允许自己留下,再走也不大妥,只得百无聊赖地坐在椅中,用指尖揉弄着略有些干枯的头发。幸好叶玄没让她等得太久。 “少主。”寒星和残影见叶玄进来,立即从椅中站起唤道。木青儿在时,残影就规矩许多。 “师姐,客人呢?”叶玄轻声问。 说话间,寒星让出自己的软椅,而后绕到木青儿身旁“远离叶玄”的那一侧站定。 “在客室,我想着…等你一起。”木青儿应道。 “嗯。请他来吧。”叶玄转头对残影道。随即又看了一眼寒星。 “星儿,出去。”木青儿命令道。这是“莫问塔”的事,寒星不能听。 “是。”寒星朝着木青儿与叶玄的方向,微微颔首躬身,旋即昂然走出书房。她无论在哪儿,都不会放下她的高傲,和她手中的寒剑“裁决”。 “木先生、叶先生有礼,在下‘陆烬’。这是我儿‘陆醒’。”陆烬的衣着不是武人扮相。站在身边的陆醒瞧着像个练气之人。 木、叶二人还礼后,请“陆家父子”到厅侧壁炉旁坐下。炉边座椅不只四张,残影未得许可,自觉溜到叶玄身侧站着。没人驱赶,她是绝不肯出去的。 “小影说,阁下有个生意要谈。这便请吧。”叶玄说道。 “有个宝藏,想与先生同取。”陆烬开门见山。 “宝藏?”叶玄觉得有些可笑。但对方已洒出十万两,他不会轻易认为这是个笑话。 陆烬幅度极小地点了下头,旋即用浑厚的嗓音说道:“我知道,要二位相信我不是疯子,并不容易。宝藏,那是说书人口中才有的事,只不过……我父子也算是书中才有之人。初见不诚,还请恕罪,在下‘罗摩烬’。” 叶玄与残影的瞳孔几乎同时闪了一下,木青儿一双浅淡灰眸注视着面前之人,不发一语,神色木然。 “罗摩后裔,确是书中人。”叶玄沉声叹道。“灾害元年”以降,天下便无人敢姓罗摩。 “所以你在家传之物中,寻到了宝藏的线索吗?”残影终于忍不住插口问道。随后,她得到一个比罗摩之姓更令人惊骇的答案。 “不是线索,已找到了。” “那还找我做什么?”叶玄语声淡漠,眼瞳却愈发幽亮。唯一可能的理由,呼之欲出。 “太多了,我取不出。”罗摩烬坦诚道。说书人的故事,总是历尽艰辛,寻得宝藏便皆大欢喜。殊不知“取宝”才是真正的麻烦。 “我做什么?得什么?”叶玄开始谈生意,简单、直接。 “取出金砖,替我看护。直到我将自己那份尽数存入钱庄。宝藏,一家一半。”罗摩烬说出早已想好的对策。 “一半是多少啊?”残影见方才说话没遭呵斥,开始越俎代庖替叶玄提问。 “我估不太准,总重约莫三、四百万两吧,都是帝国制式的金砖。”罗摩烬平和应道。 既知是“罗摩家”的东西,叶玄对其体量已有所准备,心头却还是震了一下。“嗯,权且当你没吃‘梦菇’吧。为何要找我呢?” 罗摩烬瞧了木青儿一眼,缓缓说道:“所有可能的人,我都过了一遍。 ‘苍城’双子‘吴福、吴禄’,好女色,不恋钱财; ‘徐飞’是个豪放之人,我去他的‘凉城’看过,混乱不堪。因此‘上官静’也不用提了; ‘顾长卿’虽称顾老板,实则大隐于市,当年连武林盟主都不肯做,今日更不可能为了宝藏出山。而且他毕竟是‘那一代’人,谁知他听见罗摩二字,会作何反应呢?” “嗯,南边那几位呢?”叶玄听他说话句句直指要害,也想听他评评南方的人物。 “‘风大矛’不可相与;‘墨白’是个诗人,独行独往,连部下也无;‘胡亢’仁侠之名太盛,我信他不过。”罗摩烬饮了口热茶,继续道:“九‘蝗’之中,就只‘木先生’在我心里全无轮廓。也是‘枯荣城’的繁盛、‘莫问塔’的信誉,以及……‘叶先生’的爱财之名,让我决心掷下这一注。” “这一注掷的可不小啊,知我贪财,就不怕我独吞吗?”叶玄语带讥讽地探询道。 罗摩烬苦笑:“找谁都有这层凶险,我没更好的办法。” “既如此,先带我去看。”叶玄沉声道。 “这恐怕不成。”罗摩烬拒绝,和缓而坚定。 “你可知取几百万两黄金,要闹多大动静。我光筹备这事,要费多少心力,耗多少金银。甩下十张银票,再说个故事,就想让‘枯荣城’为你而动吗?”叶玄盯着罗摩烬的双眼,继续道:“再者说,我若要吃你,难道归途就吃不得?” “若注定死于你手,我宁可你当着两千驼队、一千轻骑的面杀我。”罗摩烬迎着叶玄的目光,毫不闪避。 “什么两千,一千?”叶玄不解。 “我还没找到的时候,就已在各种地形上试过了驴子、驮马、骡子、骆驼、驴车、骡车和马车,我甚至还去你的‘斗兽场’看过大象。 大象不行,力气虽大,却不能长途跋涉。车也不行,那地方就算车子勉强能进,载上重物也出不来。 驴、马、骡负重太小,只有骆驼合适。骆驼到了南边脾气暴躁,是以需用‘骟驼’;骆驼在南边容易生病,因此需要两千,更替备用。你‘枯荣城’有一千轻骑,步兵更多。一千轻骑可尽数带走,城防交给步兵,城外农乡若有匪患,交由‘佣兵团’去剿。至于该不该从‘佣兵团’借出更多兵力跟随,我就无力判断了。 总之,两千骟驼,一千轻骑,是最基本的需要。当然,更重要的是,木先生需在队中压阵。”罗摩烬显然已筹谋日久,若宝藏是他的幻想,这可是个不得了的疯子,叶玄心想。 “越说越像真的,可还是不足以让我动。”叶玄相信,一定还能撬出更多内容。 罗摩烬道:“我寻这宝藏的时候,为了得到情报,想必也已泄露了一些紧要的碎片,现只寄望于没人察觉。无主之物,先占先得,天公地道。耽搁久了,若是叫有心的‘南人’将碎片拼凑起来,先行寻到,那时你再去抢可就不是一回事了。‘枯荣城’武力再强,也不可能与整个南方为敌。只有你先拿到宝藏,世人依着公序古法,默认这金子是你的,你才有可能带得回来。” “你何时寻到这宝藏的?”叶玄问。 “不久前。”罗摩烬不给叶玄可以模糊推算出距离的情报,尽管他清楚,给了也无关紧要。“你想要证据,这个行吗?” 没有眼神示意,一旁的罗摩醒闻言,当即从怀中摸出两块“中指长、拇指粗的小金砖”放在桌上,金砖表面生满了丑陋的锈渍。叶玄拿起一块仔细端详,残影弯腰拿起另一块。 确是帝国制式,锈渍不似作伪。黄金原是难腐之物,锈成这般模样,没个几百、上千年怕是难能。 罗摩烬猜到叶玄所想,趁热打铁:“有主的金砖,很难锈成这样。金砖放在南方一湿潮山洞里,没有箱子,也未埋入土中,就这么肆意堆着。那山洞很小,里面却深。我知道位置,也花了很久才寻到,久到我几乎以为自己被耍了。” “我想不通。”叶玄瞧着金砖,幽幽说道:“你说这样的金砖,在洞里有三、四百万两之多,当初是如何把它放进去的?放进去之后,又如何守住这秘密?还有,为何直接扔在洞里,不埋起来呢?” “如何放进去,我不知道。至于为何不埋,倒可猜个大概。地图中所标记的位置,已算得精细,但也只大致寻到一个山谷。谷中大、小洞穴甚多,若不是堆在洞中而是埋于地下,可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找到。那宝藏的位置已足够隐秘,埋藏之法,就不该叫寻者太过为难,毕竟这东西就是用来给后人取的。”罗摩烬道。 残影不自觉地朝“罗摩醒”一直拿在手里的长布包望了一眼,转瞬为脑中一闪而过的念头感到羞惭。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将图随身带着?如换做自己,找到宝藏后会立即将图烧了,想必他也一样。 “这算个证据,但是不够。”木叶家族倾巢而出,不可能仅凭两块金砖。以罗摩烬的心智,也绝不会有如此不切实际的念头。叶玄几乎可以断定,那长布包中藏着更大的蹊跷。 “这个如何?”罗摩烬从儿子手中接过布包,亲自解开,将内里之物双手捧着,交予叶玄。 叶玄接过后当即明白,罗摩烬双手递交,即非敬人,也非敬物。只因这东西重得有些不可思议,罗摩烬若真不是武人,双手能举可算得力大如牛了。 这是一柄长剑,黑衫木所制的“剑鞘”已腐烂到有残渣掉落步,“剑柄及格手”却不见丝毫锈迹。叶玄自椅中站起,右手缓缓将剑拔出。“剑身”通体黝黑,与格、柄浑然一体,在壁炉的火光映射下,泛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猩红。 罗摩烬注意到,木青儿那始终透着事不关己的淡灰色眼瞳里,闪出了些许异芒。 执剑伫立良久,叶玄左脚后撤半步,缓缓抖了个剑花。劲风鼓荡之下,愕然惊觉,这比玄铁还要重逾倍许的凶器,竟是柄软剑! 归剑入鞘,没有交给木青儿,也没有还给罗摩烬。叶玄坐回椅中,等着对方继续。 瞧着木、叶二人的反应,罗摩烬心中多了几分成算:“这剑也是洞中取的。就躺在乱金堆上。”说罢不再言语。双方静默良久,只壁中炉火偶尔劈啪作响。 叶玄几乎信了。这剑,便是“剑湖山庄”也难出,只有“帝国”能铸。倒不是因为此剑锋利亦或坚固,这些他都未测过。 兵刃的冶炼锻造,单以工艺而言,如今的“顾长卿”可谓登峰造极,远非先人可比。但兵刃的另一关节,是材质。 玄铁、精钢、乌金、纯钢、精铁、生铁,世间兵刃,几乎都是这六种料材所铸,便是以“剑湖庄”工艺之精、炼金之妙,最多也只能以此六料为基,略掺些莫名之物。如叶玄不常带于身边的软剑“腥芒”,主材乌金,辅料不明;木青儿的玄竹“墨节”,则纯粹是以玄铁锻造。 六种主材中,“玄铁”的硬度及重量皆远超其余,也是唯一“蝗境”武者不可徒手碎裂之物。“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玄铁沉重又兼昂贵,故而世间刀剑良品,惯常为“精钢”所铸。云洛的短剑“无用”,便是“精钢”辅以某些顾长卿不肯言明之物而成。 世间根本没有“比玄铁更重的柔铁”,这是天外飞石!唯有帝国,方能“集天下之手眼,耗千载之光阴”,归集到此等诡异的料材。“剑湖庄”于天外飞石亦有悬赏,所获却多为废材。 “先生若愿赌上一把,此剑便是信物。”罗摩烬将剑递出时,已不指望对方归还了。 “我拿六成。”叶玄沉声道。对方讲的故事,他已信了八、九分。 “这样的东西,我还有一件。五成。”罗摩烬指着叶玄手中黑剑,缓缓说道。 叶玄很后悔,见到这柄黑剑时没有管好自己的表情。“我们不要像小商贩一般讨价,五成五,就是这样。” “好,就是这样。”罗摩烬痛快地答应下来。 叶玄忽然想到一事,补充道:“你那另一件,我若不拿,就是六成。”二人之间,终是叶玄更像小商贩一些。 “好,就是这样。”罗摩烬又将同样的话重复一次。 这般大事一言而决,叶玄觉得实在有些草率。可此等怪事,以往他从未处理过。今次所积累的经验,日后恐怕也没什么用处:“罗摩兄,既已交接信物,我们便是盟友了。此事的来龙去脉,还请详尽告知。再者,宝藏的具体位置你不肯说与我听,那也罢了,但大致的方位我必须了解。你所要求的‘两千驼队、一千轻骑’,不能就这么明目张胆地横渡天河,挺进南地。” “这一节,我理会得。骆队、轻骑如何隐伏,我心中也有计较,稍后与叶兄详叙。至于此事之原委,我们既已定盟,自然要坦诚相告。只是…烦请叶兄还是唤我‘陆烬’便好。” 叶玄、陆烬互不知彼此年岁,未入“衰老期”的壮年男子,若非同宗、同门,惯常不叙长幼,互称兄台。 “是了,陆兄请讲。”叶玄说罢,残影主动将众人茶杯续满,旋即退回叶玄身侧。她本以为叶玄见她乖巧,会指指右手边的软椅让她坐下,然而并未如愿。 陆烬微微颔首以谢,随后说道:“叶兄,恕我直言。宝藏的事,你当真一丝一毫也不知道吗?” 叶玄愕然:“陆兄,这是何意?” 陆烬轻轻一叹,苦笑道:“是了,你此刻瞒我已全无必要,原来这几年间,都是我自己杯弓蛇影、草木皆兵。真是可笑……” 叶玄一脸茫然,等着对方说下去。 “帝国末年,‘罗摩’一族隐姓埋名,四散流亡,去往西域的一支,便是我的先祖。先父年轻时,随着商队回了中原,我也是在中原出生。几年前,我依着一些风闻,伴上几件家传小物,牵出了几缕与宝藏有关的线头,其后心中便如野草狂生,一发不可收拾。 我顺着线头,摸到‘泰然城’,查出先祖流亡西域时,为减负累,将一些重要线索埋在了‘泰然城’城郊一棵巨柏近旁。而那巨柏,不知从何年起,已被圈入了‘泰然城’富商‘裴家’的马鞍厂内。”听到泰然城三字,残影转头望向叶玄,叶玄却并未侧头与她相视。 “那时正值‘裴家’老主过世,嫡子继承主产,其余几子得了些边角,正争相变卖,‘马鞍厂’便在其中。我原想将其买下,哪料‘陈家’几翻抬价,似乎志在必得。我还道自己摸索途中,不知怎地漏了情报给‘陈家’。后经询查方知,那‘马鞍厂’早年原属‘陈家’,后来由‘陈家长子’代管时,于‘裴家’所营的赌坊之中,将这厂抵了出去。 陈家老主‘陈丰’一直觉得此事是叫‘裴家’给算计了,得机欲将‘鞍厂’购回,不全是为赚钱。这‘鞍厂’总价又低,是以‘陈家’出价甚是随意。我一个外来商贾,若为竞这‘鞍厂’报出匪夷所思的高价,只怕反会惹人生疑。我欲在‘泰然城’行事,也不好公然得罪‘陈家’。正自左右为难时,‘残影团长’现身‘泰然城’,我疑心病又犯,担心‘木叶家族’是不是得了什么线索。” “你认得我?”残影插口问道。 “我初时不知线索埋于‘泰然城郊’,起先调查的是距‘霄云山脉’更近的几座边城,其中自然包括‘枯荣城’。我那时就在思索,寻得宝藏后要怎个取法。既到了‘枯荣城’,当然要瞧瞧你们。 我在‘千金阁’三层,与叶兄玩儿过‘骨牌’。叶兄当然不记得一个只见过两面的散客。那日傍晚,残影团长去寻叶兄,我见你‘腰悬双刃’便猜想你是残影,后来与旁的赌客打听,确知正是‘血筹官’。” “原来如此,本以为见过面的人我全能记得。”残影自嘲轻笑。“莫问塔”中虽颇多阴私隐秘,残影行事却并不昼夜颠倒,傍晚便即休息。放闲后,她常到“千金阁”去寻叶玄,陆烬若有心留意,识得残影倒也不难。 解了残影之惑,陆烬继续道:“见到残影团长现身‘泰然城’,我心下生出一个算计。雇了中间人,去‘莫问塔’买凶,刺杀‘陈丰’。 此中用意有二:一来,给我除了竞购‘鞍厂’的对手;二来,测一下‘木叶家’对‘泰然城’的事做何反应。” 陆烬说罢,意味深长地望向叶玄:“你的反应令我震惊!接到委托后,你立即飞马奔向‘泰然城’。隔日与残影团长一起出现在‘裴家的赌坊’,后日又一起去了‘裴家的青楼’。 ‘泰然城’一桩普通的刺杀,竟引得‘枯荣城主’亲至。而且我刺的是‘陈家’,你查的却是‘裴家’。我当时几乎断定你察觉了宝藏的事,可后来,你这边又没了动静。 过去几年,我一直疑心你们是否隐于暗处窥视着我。最终决定与你们联手,也有这一层的思虑。与其整日担心不知何时会被你阴死,不如大大方方地跟你合作。” 听到此处,叶玄终于忍不住侧头与残影对望。残影眼中闪出一丝邀功似的得意。 “话已至此,叶兄能否解了我心中疑惑?你与残影团长去到‘泰然城’,究竟为得什么?”陆烬说这句话时,语中带着罕有的波澜,显然这事已折磨了他很久。 “抱歉,不能。”叶玄说着抱歉,语气却没有丝毫抱歉:“若说与你听,便要失信于人。我和小影去‘泰然城’与宝藏的事没半分关系,就只能告诉陆兄这些。” “好吧。”陆烬深深地叹了口气,仿佛有个近在前眼的宝藏,骤然间成了海市蜃楼。 交谈持续了整整一个下晌,用过晚膳,又食宵夜,而后相约明晨继续。临别前,叶玄问了陆烬最后一个问题:“我不明白,你为何要寻这宝藏。只今日,你便洒出了十万两银子,算上杀陈丰的一万,是十一万。就算这十一万两是你全副身家。在这世间,你已是万中无一的富家翁,开出那宝藏又如何?难不成…你想复国?” “叶兄说笑了,若钱能复国,又何至亡国呢?其实我也晓得,这宝藏真开出来,财厚德薄,也只惹得无尽烦扰。有时我真的宁肯从未发觉这隐秘。只是……祖宗的东西,不取不孝啊。”陆烬苦笑道。 “只盼这财祸,不要累及子孙便好,能不能留些实惠下来,全依天命吧。”这后半句,陆烬心中念及,并未出口。决定寻这宝藏时,他便遣散了余下二子一女,只留了一个练气的次子在身边守护。 瞧着陆烬笔挺又仿佛佝偻的背影,叶玄心中更增凄惘:“宝藏究竟是有形之物,得与不得,好歹有个始终。我所盼之事,岂不更可笑吗?” 流亡日记-节选(11) 航行真是太乏味了,乏味到我甚至有点想念暴风雨。 必须做点什么来打发时间。我开始教安涅瑟写字。安涅瑟是识字的,能读懂一些简单的故事,但写字不太行。出海前,她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和我的名字。 我知道这有些可笑,就算我们找到了“陆地”和“会写字的人”,“沃夫冈伽”的文字也是没用的。但我必须做些什么。 安涅瑟很不情愿。 从前我教她剑技、钓鱼、架船、唱歌、作画,她都学得挺开心,尤其是作画,她不喜欢色料,只用炭笔,画山桐树、画斑牙象、画我,全都惟妙惟肖。可是教她认字,读书,就好像在惩罚她一样。 我告诉安涅瑟,每天必须写出二十个新词,错一个就打她一鞭。这个贱种,居然问我能不能直接打她。明知她在说笑,我还是很生气,于是把错一个词的惩罚提升到了十鞭,这下她必须认真对待我安排的任务了。 安涅瑟一点也不蠢,比我以为的还要不蠢。十几天了,她连一鞭也没挨过。很显然,她可以学得更多、更快。明天起要增些难度了。 傻丫头,这也是一种蠢呢。你要真不想学,应该主动错几个才对。 第十一章 守秘 送走陆烬父子后,三人回至夜宫。残影返回了自己的小院。 叶玄进到屋内,这才将陆烬送的长剑递入师姐手中。木青儿捏着木鞘,缓缓将剑拔出轻舞了几下,素衣墨剑,烛影飘摇。舞罢,又屈指朝剑身一弹,嗡吟之声,经久不绝。 木青儿归剑入鞘,交还叶玄。叶玄却没有接。 “这是重剑,你用。”师姐难得看中什么东西,叶玄决意将这剑给她。 “好,我练练看。”木青儿生性质朴,武功也是厚拙一路。这剑虽重却软,能不能上手,她实无把握。 “明日用‘精钢’和‘玄铁’试试这剑,莫徒有其表,反将主人坑死。”叶玄嘱咐道。 “别吧,我仍用‘墨节’就是。”木青儿心疼这剑,更因这是叶玄送她的东西。 “剑会断,人也会老。”叶玄刻薄地劝慰道:“这剑比‘墨节’更配你,我想看你用它杀人。” “好。明日测它。”木青儿狠了狠心。旋即又道:“少主,给它取个名字。” “名字,鞘上不是写着吗?”叶玄笑道。 木青儿细看几乎腐烂的剑鞘,复又望向叶玄,摇了摇头。剑鞘的样式颇为古朴,靠近格手处沉雕着二字,那是“帝国宗室”专用的字体。据传是大凉中叶,一个懒于国政,喜好篆刻的帝王所创。此种字体在武人看来,实乃矫情、扭曲到了极致。好在这扭曲有矩可循,在脑中顺着理路将其复位,便能看懂。 “暗水。”叶玄沉声念道。木青儿此时再瞧,便理会了是哪两个字。“这剑鞘反正是用不得了,你若不喜,我再想个新的。” “这名字,挺好的。”木青儿抚着长剑轻声道。 “有了新情郎,今夜同谁睡呀?”瞧着她爱不释手的模样,叶玄心中欢喜,口中假意怨怼。 木青儿踌躇良久,方才应道:“……你吧。”无需说太多话时,她也是可以调笑的。 翌日,叶玄、木青儿、残影三人,又与陆烬父子谈至午夜。这一回,残影有了座位。 城主府书房的壁炉旁坐得虽有五人,实则“木青儿”除见礼与道别之外,一句话也未说。如此这般过了五日,种种细节才勉强商讨已毕。再隔一日,“陆醒”将一柄没什么分量的“柳叶刀”交予叶玄。 ………… 午夜。夜宫,玄院。 叶玄穿着宽松的深黑色睡衣,坐于软榻边沿,赤足陷入铺满整间卧房的白狐皮裘毯中。木青儿跪坐于叶玄侧后,右手搭在他后颈上轻轻按揉着。叶玄的脖子并不酸痛,只是望着对面四人,木青儿感觉手上做点什么更自在些。 叶玄身前约五、六尺处,鬼蛾、寒星、孤雁跪坐于裘毯之上,神色肃然。只残影在鬼蛾右手边盘膝而坐,身子较余人矮出半截。 或许是一种审美上的默契,不管议事的共有几人,她们总会错落而坐,从不坐成一排。 此刻叶玄刚将宝藏之事说与众人,正在排布后续事宜。 “野战兵团千人,每十人一组,分成百组。沿十条不同线路,分批出发。着便装,不骑战马,不携兵刃。于‘谷节’当日,集结于‘汐云城’郊的‘冥神庙’外,各组严禁提前聚集。早到者,迟到者,皆从军法。”帝国破碎,落得满地残片,如今只千百人便敢称“兵团”。“枯荣城”所配之兵力,于这“灾害纪元”已算得豪奢。 “是,少主。”孤雁上身微倾,漠然领命。一身牙白色长衣的她,面容颇似小村镇里略带几分姿色的寡妇,眉宇间却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杀伐。那是一种失去了仇恨支撑的,仿佛无处倾泻又随时可能喷薄的,空洞的杀机。 “治安兵团、禁卫兵团。团长缺位,副执暂领。” “是,少主。”鬼蛾、寒星齐声应道。 “枯荣城”自“城主府”以下,并列“三团三司”。 三团为“野战兵团、治安兵团、禁卫兵团”。 “野战兵团”骑兵一千。高头黑马,长刀轻甲,精弓细弩。是三个兵团中人数最多,装备最贵,也最无用的一个。平日就只在城外清剿些盗匪、流寇,这等闲事若交由“莫问塔”去做,只怕便宜十倍不止。于残影看来,“野战兵团”的存在,纯是叶玄胆小所致。 “治安兵团”步兵五百,并不负责城内治安。这团原叫“宪兵团”,后叶玄觉得此名太过霸道,改为“治安兵团”,仍行宪兵之事。宪兵,就是杀兵的兵。话虽如此,野战、禁卫二团,各由家族成员执领,寒星、孤雁的兵,也轮不到鬼蛾去杀。治安兵团真正的职责,是监管“刑律司”所辖的“衙兵”,同时也在衙兵遭遇强人抗法时,辅以武力支援。 “禁卫兵团”步兵五百,皆为女兵,全部出身“玄青书院”,专司“夜宫”内卫。单以武力而论,甚至不如治安兵团。除去团长、团副和几个执领勉强算是好手外,其余人众皆武技平平。禁卫兵团的主要职责,是“发响箭”。能入夜宫者,敢入夜宫者,绝非凡俗武人所能料理,因此她们只需在“必要时刻”将宫内高手唤醒,就算行了份内之事。 “夜宫墙内,寸草不生。”随着越来越多“禁卫兵团”的武侍届满离退,散于城内变为自由民,夜宫内部的形貌也逐渐为人所知。没有花园、没有凉亭、没有假山、没有池塘。地面皆是灰白二色的砖石所铺。家族六人各有一处宅院,相距并不甚远,院名也是极简:青、玄、影、蛾、星、雁。六处宅院四周,均有超过三十丈的空地。六宅内里,倒是别有洞天,各人照自己喜好装潢布置,每处各有不同光景。 三司为“财税司、刑律司、节吏司。” “财税司”负责税款清收;审定、拨付“三团、三司”的开支;以及城内一些由“城主府”主导的设施修建。 “刑律司”负责断案缉凶、守夜巡查、调纠仲裁,也兼管城防事宜。分理城防的,反而是个清闲衙门。这个时代,极少有成建制的军队攻城略地之事。高手驻防的城邑更不可能,攻不攻得下倒在其次,便是攻下了也坐不住。城墙的存在,主要是为阻隔灾荒造成的流民,偏北的城邑,还需防范草原“小股骑兵”的侵扰。自从帝国崩碎、长城破损,草原牧人们可以“分头贸易,各自劫掠”后,“游骑兵万人队”这种东西,再也没有出现过。 “节吏司”负责城律修订、官吏任免、驿馆铺设、驿官往来等事,也在重要节气时,以“城主府”的名义弄些可有可无的庆典。普通的商旅、匠人,对节吏司的存在并无切身之感,各大商团与内城巨贾却知,这个衙门的人,是非结交不可的。 叶玄交待完“三团”之事,望着眼前纯白裘毯说道:“城主府交‘唐傅’代管。必要时,他有权雇聘佣兵。”唐傅正是“节吏司”的主办。 “是,少主。”木青儿回话时,按揉他脖颈的右手停了片刻。 叶玄说罢望向残影:“你不在时,‘四层、五层’封闭。余下三层交谁管,你自己定。” “是,少主。”残影答得有些敷衍,她心中正盘算着更为紧要的内容。 “雇佣骆队的事,‘陆烬’会办妥。兵团十日后开始分批出发,我们六人两个月后再动。在此期间,鬼蛾禁足,你需时刻待在我、青儿或小影至少一人身边,寸步不离。即使我们在旁,你也不许和家族以外的人说话。”叶玄盯着鬼蛾命令道。 鬼蛾当即瞪大双眼,羞怒已极:“我不会乱说的!” “我不会给你机会证明这一点。”叶玄毫不退让,话语间却没了方才发号施令的蛮横。 “你不信我,干嘛告诉我?”鬼蛾眼中已泛起雾气,透过一片朦胧瞪着叶玄叫道。跪压在小腿上的丰臀也随着身子挺起而拔高。 “小蛾。”木青儿的声息自叶玄身后冷然飘出。只这么轻轻一喝,鬼蛾乍起的身躯,霎时如受惊的小猫般缩了回去。眼泪一滴滴落在自己壮硕的大腿上。 “若我们五人密谈,不让你听,你心里是什么滋味儿啊?”叶玄的声音越来越柔,分不清是质问还是安抚。“本来你也不管具体事,兵团那边,没什么可交接的。” “治安兵团”诸般事宜,皆由团副“季九三”代管,鬼蛾实是个闲人。平日除了在青楼荒唐外,主要的爱好便是学习“刺青”和钻研“刑讯”。衙官遇到难审的滚刀肉,每每押到治安兵团交予鬼蛾,数十年来,从没有她撬不开的嘴。有时衙官为了讨好,会将并不真那么难审的重犯也扔给她。 此时的鬼蛾低头不语,跪坐于地,用手背狠狠抹着珠泪。残影侧头瞧着她委屈的样子,有些幸灾乐祸,又有点心疼。残影与鬼蛾皆是“玄青书院”出身,二人最是亲近。 那时的残影还不是今日的“血筹官”。初进“莫问塔”给叶玄帮手,残影没忍住女孩儿心性,跟好姐妹分享了些“四层”的秘辛,并警告鬼蛾千万不可说与旁人。没过几天,流言便传入叶玄耳中。 那是叶玄第一次,也是迄今唯一一次惩罚残影。也是那一次,残影明白了感情好不该成为信任一个人的理由。后来,叶玄与残影用“假情报”试了鬼蛾许多次,确知她是个很难守秘的人。 “雁,你也给我当心。你麾下千人,看见金砖之前,什么也不许知道。”叶玄警告孤雁。 “是,少主。”柔谧而低沉的嗓音中,透着对叶玄的疏离。“木叶家族”内部隐隐分为两脉。残影、鬼蛾亲近叶玄,寒星、孤雁亲近木青儿,这二人对叶玄或多或少有些厌憎和鄙夷。只因叶玄与木青儿太过紧密,这层隐患始终没酿出什么祸端。 另则,派系之别不显,也因残影和鬼蛾对木青儿实无丝毫恶感。反相,是木青儿对残影左右瞧不顺眼,也为了某些原因刻意疏远鬼蛾。 “今夜就到这里,诸般细节,明日与你们详谈。”叶玄扫视三人说过此语后,目光停在鬼蛾身上,戏谑道:“小蛾,翻个牌子吧。” 鬼蛾没理会叶玄,只朝着木青儿低声言道:“青儿姐,我退了。”说罢拉着残影走出卧房。想到此后两月,自己会像个未断奶的婴孩般,在木、叶、残影三人间被交来递去,鬼蛾心中翻涌着强烈的屈辱,不知要折磨多少人才发泄得掉。 流亡日记-节选(12) 终于又见到一座岛,比我之前见过的都大,但依然是岛,不是陆地。从远处就能看得分明。 虽然不抱什么希望,我又换上公主的华服,佩戴满身珠宝,登上了这座岛。出于恐惧,我左手还是提了剑。钢剑安静地睡在鞘中,即便如此,也能让我稍感心安。安涅瑟的长剑已经出鞘,警惕地护在我身旁。 出海前,安涅瑟问我,就算找到了会写字的人,也不一定是好人,若是他们害你怎么办?我告诉安涅瑟:“这本就是一场赌博,没有绝对的安全。但你如果听我的话多读些书,总能想出一些办法。” 我读过历史,也读过一些编出来的故事,从书中我明白一个道理——你像公主,别人就会当你是公主。你像女奴,别人就会当你是女奴。 山中的贼匪如果抓到一个女奴,会继续把她当女奴使唤,但如果抓到一个公主,贼头会娶她做妻子!哪怕是最桀骜的贼匪,也会主动认可王庭设置的等级。 所以每当我登上一片陌生的土地,哪怕只是岛屿,我也一定要穿上最华美的衣服,佩戴最名贵的珠宝,身旁跟着一身素服的安涅瑟。这样无论遇到什么人,只要对方真的是人,就一定能读懂我的高贵。 当然,如果对方是个粗鲁、下流的贼匪,他依然可能奸污我,打骂我,但他至少会把我当成人而不是牲畜来对待,这就足够了。只要我是人,就有机会学说话,就有机会让人听我说话,未来就有无尽的可能。如果对方认同我的高贵,作为我的女奴,安涅瑟的处境也会更好。 岛上没有人,也没有蛇,至少今天没见到。这岛上最多的东西,是一种胖得像肉球一样的巨鸟,体型比“夏尔狗”还大。这种鸟不会飞,跑得也极慢,而且完全不怕我们。说不怕也不太准确,它们几乎无视我们的存在。我和安涅瑟走近,它们没反应,安涅瑟壮着胆子挥剑斩死一只,另一只明明看到了,却还是没任何反应,依旧按它原本的节奏闲庭信步,不惊慌,不愤怒,不理会。太神奇了,这些鸟是被诅咒过吗? 我和安涅瑟都需要睡眠。没有多余的女奴守夜,单凭一团篝火可不敢在岛上过夜。先回船上去,明天再来看看。 流亡日记-节选(13) 今天仔细观察了一下“肉球鸟”们,它们主要吃岛上的一种果子,这种果子像石头一样硬,会从树上掉落,满地都是。肉球鸟遇到果子,就直接一口吞下去。它们偶尔也啄土里的虫子,似乎是杂食的。 岛上没再见到更大的动物了,看来没有什么东西会捕食“肉球鸟”,也许这才是它们淡漠、蠢笨的原因?嗯,这个理由至少比诅咒要好。 这里离“沃夫冈伽”太远了,动物、植物、虫子,我一样都不认识。 有时我甚至怀疑在“昆斯特”做公主的日子,是不是幻想出来的。会不会整个世界,其实只有我和安涅瑟两个人,在“无尽海”永无止境地漂流。有没有可能连安涅瑟也是我幻想出来的? 不,我不能再胡思乱想了,必须警惕这种倾向!怀疑这个世界是假的,这种想法没出过海的人也会有,书上说这叫“哲思”,只有最肮脏、最邪恶的异教徒才会在脑海中做这件事,以此亵渎厄古斯! 我不是异教徒,我根本不是教徒。也不是信徒。尽管我会把“赞颂厄古斯”挂在嘴边,就像“沃夫冈伽”的所有人一样,但我并不信仰神明。 父亲对此极为愤怒,却还不至于因此撕碎我。他警告我,任何时候不能对任何人暴露这一点,任何知道我有这种想法的人,他会全部杀掉,包括安涅瑟! 我可不是蠢货,我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危险。至于安涅瑟,她当然清楚我真实的想法,也当然不会蠢到说出来。她是个“洛拉玛族”女奴,显然有着比任何人都充分的理由诅咒“厄古斯”。安涅瑟的清醒,让我更加不能理解其他女奴是怎么想的,她们的虔诚似乎不是装出来的! 如果怀疑世界的真实就可以亵渎到“厄古斯”,我当然乐于这样做。但是我觉得根本没有“厄古斯”。在神仆眼中,这种想法比直接诅咒“厄古斯”还要邪恶千万倍。 不关“厄古斯”的事。即便没人告诉我,我自己也能意识到“哲思”这种可怕的行为会将人引向怎样的深渊。沃夫冈伽是存在的!安涅瑟是存在的!毫无疑问! 哦对了,我想说的是:这里离“沃夫冈伽”太远了,动物、植物、虫子,我一样都不认识,所以什么也不敢吃。这“肉球鸟”想想就觉得鲜美,而且“沃夫冈伽”的经验是,所有鸟都是无毒的,只有好吃或不好吃的区别。“沃夫冈伽”的经验在这儿还能用吗?总不能让安涅瑟试毒,我现在更后悔杀那最后一个女奴了。 第十二章 温泉与假药 转眼已过了两月,诸般事宜皆已安排妥当,叶玄忙中偷闲,来到“忘月楼”后院“清尘”住处。 “我要出城一趟,得小半年”。一番云雨后,叶玄浸在温泉池中,随手轻抚着臂弯内的清尘,似有种坐怀不乱的恬静。 “能问吗?”清尘淡淡询道。叶玄愿意相信,她语调中那若有若无的关切不是自己的臆想。 “别问了吧。这事,没道理与你详述。”叶玄信任清尘,但她终是外人。 “嗯。”清尘将头靠得离叶玄更近了些,只极微小的一个动作。 “应该死不了,不是来与你诀别的。”叶玄轻笑。 “嗯。”浅浅一应。 良久相伴无言,只水波微荡。 …… “云家那个丫头,近日还来吗?”朦朦水雾中,叶玄想到了仍与自己赌气的鬼蛾,又忽然想到被她祸害过的云洛。两年多前,得知鬼蛾带云洛去泡温泉的事,叶玄勃然大怒。可鬼蛾坚持说自己没强迫她,不信可以找小洛对质。 这事哪能对质,叶玄只得作罢,却好长一段日子没敢去找“云大”饮茶。后来听残影说,鬼蛾拉着她与云洛一起喝酒,这才放心了些。 “来呀,每月晦日都来。”清尘答道。(注:晦日,指每月的最后一天) “晦日,那不就是今天?”叶玄问。 “是啊,怎么?” “此刻她在吗?要在,我见见她。” “惯常是午后来,应该在吧。”此时正是午后。“我唤人去寻,你在何处见她?” 叶玄有些犯难,包厢全在“主楼”,龟公仆妇,惹他心烦。可若在“后院”见,又显得过于隐秘。转念一想,觉得是自己小气了,云洛这样的人又怕得什么?“就在你院中吧,我单独见她不妥,你陪我一起。”语罢拉着清尘,缓缓自池中站起。 二人穿戴齐整,坐在堂屋中饮茶。不多时,清尘的婢女可儿将云洛领到。 云洛听得叶玄要见自己,心下有些惶乱。近两年,叶玄已不常去家中找父亲闲谈,她与鬼蛾、残影倒是日渐熟络,也从她们口中听到不少叶玄的事。 只是这两个姐姐提到自家少主时,讲得可没什么好话。尤其是残影,有时尖刻得让云洛生气。她不愿叶玄给人说成是个贪财好色,胆小龌龊之人。另有一事让云洛为难,她已有小半月没洗澡,五、六天没换衣了。 “云洛见过城主殿下。”她学着姐姐的样子,行女子礼,手中的短剑“无用”让这一礼显得十分滑稽。看到清尘在旁,云洛有些无措,又侧身对她行了一礼,唤道:“尘姐姐。” 清尘起身还礼,轻声道:“云小姐,请坐吧。”说着又给她倒上茶。这般主人待客的姿态,让云洛莫名有些不悦。她与清尘照面不多,说话更少,此时细细瞧她:一袭素白轻纱,耳、颈、指、腕全无配饰,仅一支古旧木钗插在头顶,约束着垂至腰间的密发。拈着沙壶的手指纤细修长,指甲未蓄,也没染色。方才站起还礼那一刹,双膝微曲后自己仍需仰头望她,如此身形只怕与姐姐和鬼蛾相较,也是长出少许的。这让云洛又多了几分妒忌,在她看来,个子总是越高越好,没有恰到好处一说。 “这里得你照顾,可多谢了。”叶玄见到云洛,却不知要跟她说些什么。一上来就问她父亲,显得托大。想提鬼蛾,又怕脑中浮出那个的画面。 “殿下言重了。”云洛本是跟谁都能几句话聊开的活泼性情,今日见到叶玄却很是拘谨。场间一时有些尴尬。 “小蛾常赞你功夫,得空让我见见?”叶玄实在无话可聊,只好牵出鬼蛾。 “真的?成啊。”云洛只知鬼蛾在自己面前,嘴上始终不服,二人之后也没再较量过,听说鬼蛾背后赞她,心下很是得意:“殿下是要跟我……比武吗?”云洛怯怯询道,她想确认一下叶玄说的“见见”究竟是怎个见法。 叶玄随口一言,没成想云洛竟当了真。他对这曾制住鬼蛾的“有用散手”也颇好奇,于是顺着对方的话头应道:“嗯,我办完事,回城找你比武。” “好,一言为定。”云洛眼中闪着光,拘谨之意去了大半。 “我若胜了,你输些什么给我呀?”叶玄犯了赌徒心性,只觉比武岂能没个彩头?话一出口,立觉不妥,在青楼中跟一个女子说这,实在像极了调戏。 云洛倒是浑然不觉,偏着头想了片刻,顽皮一笑:“我若输了,便加入你们当个‘愈治兵团’团长如何?”这话半真半戏。她与鬼蛾、残影相交后,很是羡慕二人的同窗、同僚之宜,自己随着父亲几度乔迁,儿时的玩伴早寻不见了。姐姐虽亲,却根本玩儿不到一起。 在旁人眼中,她就是云家的二小姐。到处帮人诊病,是“好心”的云家二小姐;与青楼女交朋友,是“荒唐”的云家二小姐;武功练到此等地步,也只是个“挺厉害”的云家二小姐。她想有个属于自己的身份。 鬼蛾、残影虽是“夜宫”之人,却没人叫她们“木叶家的小姐”,鬼蛾就是鬼蛾,残影就是残影。云洛也想这样,她盼着终有一日,云洛就是云洛。另一方面,若与鬼蛾成了同僚,似今日这般和叶玄对坐闲谈,想必会变得很寻常吧。 叶玄闻言笑问:“愈治兵团?名字听着不错,这兵团有何用啊?” “帮人治病疗伤啊。‘外城’有好多治不起病的人,城外更多。”云洛理所当然地说道。 “他们治不起病,关我什么事啊。”他原想说“关我屁事”,话到口边又修饰了下。 云洛一双黑亮的眸子张得更大:“你是城主啊。” “城主应该给不认识的人治病?”叶玄说罢浅浅一笑,心想:“她自己就整日给不认识的人治病,也难怪有这种念头。” “你自己城里的人,总该管吧?”云洛语气中的顽皮之意又减了些。 “‘枯荣城’来去自由,谁是里人,谁是外人呐?要是进了城就能治病,这天底下的病汉岂不全给招来?”叶玄一脸玩味地瞧着云洛。 “治病救人,总是好的。治不完,总好过不管。”云洛反驳道。 “治病救人,自然是好的。花我的钱,不行。”叶玄说的是真心话,同时似也有些莫名地…想将眼前这小丫头惹怒。 云洛眼中涌出许多不满,却没叶玄期盼的那么多:“你要真是如此无情的人,为何‘玄青书院’每年要救一千个孤儿?” 叶玄轻笑,摆摆手道:“你不懂,那是个生意。”她隐约记得,鬼蛾当日好像也说了同样的话。 云洛忽然察觉到,气氛变得有些不妙。她不想跟叶玄吵架,她愿意慢慢了解他,还有他的生意。“哎?不对呀。你还没说你要是输了,给我什么彩头呢。”云洛聪明地绕回到刚刚那个欢快许多的话题。 “你要能赢,‘腥芒’给你。”透过云洛的眼神,叶玄看出她清楚“腥芒”是自己的配剑。这名字少有人知,应该是鬼蛾告诉她的。 那是一柄狭长的“乌金软剑”,归鞘后的样子乍看像根木棍。剑身直通剑柄,中间没有护手,只为多快得半分、多进得半寸。在“枯荣城”内走动时,叶玄身上只藏着几枚“游子”和十几根“青丝”,长剑并不随身。 “游子”和“青丝”是叶玄贴身所携的暗器,均为“剑湖山庄”特制。 “游子”是一种“正四角星”形状的钢镖,乍看与常见的“流星镖”无异,区别在于铸造时,刻意将镖体做了极轻微的扭曲,配以精妙内劲长期磨练,可将钢镖甩出弧线甚至回旋。此等妙到巅毫之法,最艰难处不在于修行,而在于工艺。每只“钢镖”须打造得一模一样,稍有参差,便谬之千里。 “青丝”则是以乌金为主材,添入莫名辅料所制的细针,较寻常绣花针长出倍许,受外力弯曲后瞬时即可复位,配以“阴风指”劲力,夜袭、暗杀,最见奇效。 “这把剑是师傅传的,我若输了,只怕不能给你。”云洛爱怜地抚着桌上的短剑“无用”,有些愧疚地说道。她不能用这个赌,却又拿不出其他对等之物。 “等的就是你这句。”叶玄心中暗忖,假装宽怀一笑:“没关系,你若输了,给‘莫问塔’做个任务就行。” 在“莫问塔”做事的人,自叶玄以下都有一个恶习,遇到武功高强或身怀奇技之人,总要想办法从对方身上讹个“任务”出来。其实叶玄根本没想过要让云洛做什么,他只觉得,高手的许诺,哪怕只有一半机会兑现,也价值万金。这样的许诺攒多了,迟早必有大用。 “啊?这……”云洛垂下头,叶玄因此错过了她眼中闪过的异芒。 “放心,不会让你干杀人越货、欺师灭祖的事。”一个整日给陌生人诊病不收银子的大小姐,叶玄对她没有过多期许,“高手”这种东西,有诸般妙用,未必非得用来杀人。 “那好,就是这样。”云洛心下稍安,也有些小小失落。她的短剑“无用”还一滴血也未饮过。她对弱者滥情,见不得人孤苦困病,于豪强间的快意恩仇却颇为神往。 “小蛾说,你的‘腥芒’也是顾先生做的?”云洛已开始惦记起叶玄的配剑。 “是。我们六人的兵刃,都是顾老板亲铸。着实给他坑去了不少银子。” “枯荣城”与“剑湖庄”生意往来多年,麾下兵团的刀、甲,也均是自“剑湖庄”购得。 “玄竹墨节、柔刺腥芒、双刃晏鹊、长刀鸿湖、寒剑裁决、绳鞭鬼哭。”云洛面带得色,竟如数家珍。 “干什么,你还想都赢去不成?”叶玄饶有兴味地打量着云洛,轻声笑骂道。 “青……宫主殿下的东西可不敢想,其它几样,我倒真想试试。”云洛眼中泛着光。 “哈,好狂妄的丫头。要连输五场,你岂不卖给了我?” 云洛听得此言,面上霎时羞红,忙端起茶杯假假饮了几口,竟没顶撞回去。 “许久没见‘云大夫’,他近日忙些什么呀,还养虫子吗?”叶玄今日见云洛,一来想多了解一下这位奇女子,另则也是想问问“云大”近况。 “虫子没再摆弄了。爹爹最近,在做更奇怪的事。”云洛应道。 “哦?什么事啊。”叶玄对云大所做之事,向来很有兴趣。 “嗯,这个……我若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能说与旁人。”这事父亲不让她说,但云洛想跟叶玄分享些秘密。 “爹爹近日……”话说半截,云洛猛然意识到清尘还坐在旁边。给云洛倒了杯茶之后,清尘再没说话,也未发出什么动静,让人几乎忘记了她的存在。“哼,倒真是和光同尘呐。”云洛心中暗忖。她此时看着清尘,左右为难。 清尘浅浅一笑,想要起身出去,刚离坐半寸,感觉叶玄在她腿上轻按了一下。 “你悄悄说与我听。”叶玄指了指自己右耳,对云洛道。 云洛跳下软椅,绕到对桌,小嘴贴到叶玄耳旁,薄唇轻启,蚊声道:“爹爹在给人吃假药。”说到一半又偷眼瞥了下清尘,确认这个距离应是听不见。“他将患了同一种病的人分成两拔,一拔给真药,一拔给假药。那假药调的比真药还苦。”云洛说完忙回到自己座上,双颊滚烫。 叶玄轻轻饮了口茶,又看看清尘,若有所思。 “我明日要出城办些事,可能挺久才回来,小蛾、小影她们都去。这期间你多在家待吧,万一城中不宁,也好及时照应。”临别前,叶玄嘱咐云洛道。 流亡日记-节选(14) 已经在这岛上玩了五天,虽然一直没敢在岛上过夜,但我猜过夜也没什么危险。这个岛简直太温柔了,似乎一点凶险的东西也没有。如果只是为了活着,其实应该留在这儿。要是“肉球鸟”能吃,我和安涅瑟这一生都能安逸吧。 我问安涅瑟:“如果我决定留在这儿,你愿意吗?”她很认真地点了下头,说这儿挺好的。没出息的东西! 今天遇到一只“肉球鸟”跟其他的不太一样,它总跟着我们。也不知“无尽海”到底有没有尽头,还要航行多久呢?路上多个肉球陪着也不错,先把它抱回船上。嗯,就叫“咕噜”吧。 流亡日记-节选(15) 必须要出航了,虽然有点舍不得这个岛。 腌肉和干饼短时间内是吃不完的,但它们在海上能保存多久呢?什么时候会变质,我实在没有把握。 “咕噜”已经陪了我们三天,白天把它抱回岛上玩,晚上带回船里。我很喜欢它,不知道它是怎么看我的。它跟着我是因为喜欢我吗?这东西有感情吗? 唉……它跟着我们活不久的。还是算了吧。 流亡日记-节选(16) 实在有些舍不得咕噜,又在这里多住了三天。但是今天必须得走了! 临上船时,我抱着咕噜,哭了。安涅瑟很吃惊,她不太理解,跟父亲诀别的时候我都没哭,为什么对咕噜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觉得它像我的孩子吧。真可笑,我又怎么知道当妈妈是什么感觉了? 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病死了,要不是有画像,根本记不清她的面容。父亲表现得很好,他有数不清的情人,这么多年却没有一个如愿变成王后。所以从小到大,我一直是整个“昆斯特”地位第二高的人,也是“昆斯特王国”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原本想着当了女王之后,说不定有机会跟“教廷”打一仗。万一赢了,我会让“昆斯特”收容更多的“洛拉玛人”,管她是什么贵族、商人、平民还是奴隶,只要是“洛拉玛人”,来者不拒! 唉…我也只能在日记里撒撒野,真当了女王,我未必能强过父亲。由于妈妈和我都是“洛拉玛人”的关系,“昆斯特”应该是整个北境对“洛拉玛人”最宽容的王国了。“大清洁”开始后,越来越多的“洛拉玛人”流亡到“昆斯特”,大概是父亲的默许激怒了教廷,这才引来“神卫”。 我粗鲁的,温柔的,野蛮的,淳朴的,爱我的,我爱的父亲呀,如果你没有被我牵连,没有被拉下王座,一定要努力再生个孩子出来。你有那么多女人,却只我一个女儿,真没出息。只有你的种才是真正的昆斯特!不要便宜了叔叔和堂兄。 还有“咕噜”,我们以后不会再见面了,你就好好地留在岛上。要多下蛋呀! 第十三章 诸神与遗产 浩浩荡荡的三支驼队,驮着数不尽的祭品、贡品,分别停驻在“汐云城”西郊的“圣神庙”、“汐云城”北四十里外的“冥神庙”,以及“汐云城”以南七十余里的“万神庙”。 这个世界的宗教,分成三个谱系。 “冥教”信仰“冥神”,认为生命是永无止境的轮回。侍奉者称为“修士”。 “圣教”信仰“圣神”,认为人间是天域与暗域的夹缝。侍奉者称为“僧侣”。 “道宗”信仰“众神”,认为万物有灵。侍奉者称为“散人。” 信仰而不侍奉的,称为“供奉者。” 世间多数人,并无专一信仰。人们希望死后能入“天域”。万一入不得,最好来生投于富贵之家。不过后死、来生,那都是太过遥远之事,人们更希望此生受到山神、河山、谷神、财神的保佑。“灾害纪元”以降,道宗推陈出新、顺天应人,修筑起大大小小无数“武神庙”,保佑供奉者早日练出真气。再后来,女子练气者愈多,庙中又有了“女武神”。 “冥神”没有真容,信奉者需膜拜虚空。 “圣神”有特定的容貌,仅高品阶的僧侣才可雕刻临摹,不容凡俗亵渎。 “道宗”最是缤纷,众神各司其职。小庙多只供一神,大庙则诸神林立,入庙一次,可集齐全套庇佑。 骆驼在“天河以南”原属罕见之物。三支载满贡品的驼队,淤积在三处“神庙”近旁,实在像极了北地土财主的作风。南人笑讽之余,亦有良善者暗生恻隐,心道这老板肯定是遇到了极大的难事。 人人都知,南边的“神庙”比北边的灵,北人自己也是这般想法。是以多有北地商贾乃至城主、掌门,不远万里到南地求神问道,南人于这等事情早已见怪不怪,只觉驼队有趣。 各神庙收了贡品,发现数量虽巨,却不怎么值钱。住持并不因此感到失望,心想“真正的供奉”自然是等正主到了之后,亲手交予自己的。问驼商领队,是哪位老板要来,竟答不出。神秘如斯,只让住持更添期许。万没料想……正主到后,竟直接领着驼队走了!庙门入也未入,只扔下满地狼藉。 “汐云城”郊的“圣神庙”更是热闹,跟驼队一起被领走的,还有一日内忽然聚集庙外的近千名民夫、商旅、书生、匠人…… 木青儿、叶玄、残影、鬼蛾、寒星、孤雁加上陆烬、陆醒父子,一行八人于驼队出发两个多月后,才快马赶往“汐云城”。“木叶家族”倾巢而出,城内竟没留一人坐镇。 “少主,这样真的没事吗?”鬼蛾与叶玄并骑,侧头问道。城外天高地阔,雨后泥土的香气沁人心脾,再加上叶玄两个多月来的劝抚,她心中恶气已基本消了。 “我也不放心,要不你回去?”叶玄笑道。 鬼蛾翻起一对硕大的凤眼,白了下叶玄:“我才不回呢。” “安心吧,只要咱们别死在南边,‘枯荣城’没人敢要。”叶玄安慰着鬼蛾,也宽着自己的心。 “我是怕城中混乱,家里丢东西。”六人当中,就属鬼蛾最是奢靡,院中私藏的奇珍异宝不计其数。叶玄心知,单凭她薪俸是断不可能如此的,只要大节无亏,他也不愿计较。 家族之内,叶玄对“鬼蛾”的娇纵犹胜“残影”,与木青儿谈及此事时,只说“各人有各人的喜好,只不过小蛾所好,恰好比较费银子而已。喜欢珠玉玛瑙的,总比喜欢‘做任务’的让人省心。” “丢东西,也是丢你的东西。别人有什么可丢啦?”叶玄忍不住讥讽道。这话是玩笑,也非全是玩笑。夜宫的财产,五成放在“通汇钱庄”,三成放在另外三个钱庄,还有两成,换成银币堆在夜宫的私库之中。 他故意不要金砖,更不要乌金块,只要银币,堆在库中远看如湖海一般。因此他的财产,不怕有高绝的“潜行者”趁着夜宫空虚来取。若不是担心扰乱兑价,他甚至想全换成铜板。 鬼蛾听得此言,心头微感羞惭,便没好意思还口。那些事…到底算不算贪赃,她自己心中也没个准数。 “你说,这‘枯荣城’是算他们两个人的,还是算咱六个人的呀?”鬼蛾私底下曾与残影念叨过。 “不知道啊,要不你造反吧。一分家就知你有多少了。”这是残影想出的好主意。 八人纵马疾行,也算不得星夜兼程,终于赶在“谷节”当日与驼队、兵团汇合。 在“众神庙”门口领走最后一批驼队后,陆烬与三支驼队的领队结了尾银。两千多只“骟驼”留了下来,驼商尽数欢喜地走了。他们从未接过如此好做的生意,不用穿行危地,也不押送贵重,路上半分凶险也无,银子却给的一点不少,最后还用比市价高出三成的价钱,将骆驼也买了。 众人继续南行,隔日抵达“吟雀城”城郊的“隆昌兵坊”。隆昌兵坊于一个多月前,接到了一桩大生意——轻甲一千两百副;长刀一千两百柄;硬弓两千副;羽箭二十万;良战马一千两百匹,毛色不论。 这桩生意来自北边的“莫问塔”,背后买主不明。“莫问塔”的生意,买主当然是隐的,但兵坊不明白的是,这生意凭什么落到自己头上。来人也不解释,只扔下五成“订银”。仅这五成订银,已能保本不蚀,兵坊自然没理由拒绝。 不知买主是谁也无甚紧要,“通汇钱庄”编号“丁丑仨陆伍伍柒玖捌”的银票,既是尾银,也是取货的凭证。 兵坊更没想到的是,买主验货之后,近千名扮相各异的男子,竟当场将自己武装起来。 这几番怪异举动,终于引起左近诸城的警觉。南地水草丰美,驼、马俯头即食以减缓“干料”损耗,所过之处,如遭蝗害。队伍一路南行,不靠近任何城邑,不招惹任何势力。几日下来,没有人主动前来交涉,但队伍后方坠着的“眼睛”越来越多。 到此地步,已全无隐匿的可能和必要。大队驼、马星夜兼程,直奔宝藏所在的幽谷而去。按照“陆烬”所指方向,愈行人迹愈少,终于踏入一片杂草丛生的荒谷。“让他们当心蛇。”陆烬提醒道。 山谷幽深,崎岖难行,叶玄有些担心骆驼载上重物还能不能走得出。陆烬说行,此刻也只能信他。 木青儿骑在马上,听得丛中响动,探身用手中“玄竹”挑出一条拇指粗的青蛇,怔怔望着,似在想什么心事。“暗水”换了纯黑色钢鞘,紧紧负在背上,她尚不能使这软剑,远远不能。如遇强敌,还需用“墨节”应付。 叶玄拿到那柄“柳叶刀”后,只忙中偷闲浅浅练了两月。这次出城,“腥芒”竟不带了。木青儿对此颇为不解,叶玄却说:“若都带着,临敌时我会犹豫。无论拔出哪一柄,我都会边打边想,是否用另一柄会更好。那样死得更快。” 出城当日,他命残影将“腥芒”交给云洛保管。是寄存,也是撩拨。若说夜宫之中有什么怕丢的东西,也就是这“腥芒”了。 在谷中行进许久,陆烬示意众人停步、下马,自己似也找了一会儿才指向山腰处一个低矮洞窟。叶玄当即命人入洞中察探,半晌后两个兵士拿了四块金砖出来。瞧神情,似是受了极大的震骇。 “把他衣服扒了!”鬼蛾指着一名拿金砖的兵,厉声喝道。 众兵悚然,却没有人动。自“枯荣城”出发的,共计一千零七十九人,“汐云城郊”实到九百九十三人,俱为“野战兵团”部从,这里没有鬼蛾的兵。 “照办。”孤雁下令,语调阴冷。 那兵士已吓得瘫软在地,连求饶也忘了。轻甲并不好脱,两个兵士花了许久才将他赤条条剥光,其实只一块小金砖藏在靴中,衣甲是白扒了。那被扒光的兵士跪伏在地,浑身打颤。孤雁凶厉的目光,扫向一同进洞的另一名兵士,那人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团长大人,小的没拿!” “你瞧见他拿了么?”孤雁冷声问道。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身上仍有衣服的兵士不住磕头,身旁赤裸的那个也复了神智,跟着喊道“大人饶命,大人饶命!” “跪直身子,抬头看我。”孤雁威严地下令。 两名兵士闻言,缓缓正身仰头,先是穿着衣服那人眼中渐露坚毅之色,赤身那个片晌后也不再颤抖。 “不要闭眼。”话中已全无厉煞,竟似带着长姐般的温柔。语罢,长刀“鸿湖”苍然脱鞘,直如湖光映日,一闪间两枚头颅同时落地。长刀饮血后,只凌空停驻一刹,旋即回刀搭于左臂臂窝,夹刀拭血,纳刀归鞘。 “请少主责罚。”孤雁回身,单膝跪地。 “回去再说,先办正事。”叶玄面无表情应道。 “是。”孤雁漠然起身,回头望着地上两颗头颅说道:“睁眼的,以战死论。” 叶玄对这明目张胆的徇私不由暗赞。孤雁是个良帅,却已没有自己的目的。 “取。”简单一个命令,将事情扔给了孤雁。叶玄朝陆烬点了点头,握着柳叶刀,在谷中信步闲逛起来。 “叶兄。”叶玄回头,只见陆烬拂袖抱拳,深深一揖,神色郑重已极。 “陆兄,不必如此。”此情此景,还礼不妥,叶玄赶忙上前相扶。 陆烬是真心相敬。此刻他已无用,木叶家仍不动他,这是要守诺了。日前他已交待陆醒:“若木叶家的翻脸,你便掷刀于地,慨然赴死,休做自取其辱之事。”于武士而言,战死乃是荣耀;而在罗摩眼中,战死亦是屈辱。 “小影,找死啊。”残影随着进进出出,呼哧带喘的人流混到洞口旁边时,叶玄的声音自远处一个小丘上追到。 残影忍不住好奇,非要溜进洞中瞧瞧,然而叶玄早已严令不得入洞。并非针对此事、此地,任何一处山洞、墓穴、地宫、沙漠、戈壁、冻土……凡是能够削弱、消解武人之力的地方,家族成员皆不准入。宝藏也不行,宝藏,尤其不行!在残影看来,这规矩简直荒唐至极,愚蠢至极,怯懦至极。怎奈木青儿盲信叶玄,怎奈木青儿手中有鞭。 尾随入谷的“眼睛”们,终于慢慢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一些瞪目欲裂,一些掉头便跑。跑掉的,也无人追赶。“这事藏不住,莫乱杀人。”叶玄事先已有交待。 千人轮番休息,从正午搬到午夜,从午夜搬到正午,终于将洞中金砖悉数放入骆驼鞍袋之中。一驼能载四千两,竟装满了一千两百六十驼。五百多万两!比陆烬估算的还要多。 “挖。”叶玄又对孤雁下了一个简洁的命令。见到宝藏后,先做什么,再做什么,事先早已安排,此时无需多言。一些骆驼的鞍袋中,藏着短小的铁铲、锤凿,此时方用。 “地底、壁内,没东西。”傍晚时分,孤雁回报。 孤雁的语气,让叶玄感觉有些屈辱,那是一种大姐姐迫不得已陪着小男孩玩泥巴、过家家的口吻。取宝之事,丝毫不能令她兴奋。叶玄也不知道,究竟什么才能让她兴奋,还有没有什么…能让她兴奋。 报了夫仇之后,叶玄再没从她眼中看到过光芒。似乎只有“雀牌”能给她一丝快乐,只有木青儿和残影能让她有些在意。她对叶玄的忠诚,则纯粹是一种“信用”。 “就地休整,明晨出发。”叶玄自己的热情也被浇熄了不少。 (注:孤雁的长刀,外形介于地球人所用的“苗刀”与“太刀”之间。) 流亡日记-节选(17) 今天遇到了一只巨大的……我不知道那算不算鱼。那家伙从我们船下游过,游了好久才过去。 一开始我以为是幻觉,怎么可能有这么巨大的鱼。可是它游过去很远之后,从水下冒了出来,就像海中突然升起了一座岛,那肯定只是它身子的一部分。如果只是这样,我还可以骗自己说是幻觉,可当它潜回水下的瞬间,一道巨浪向我们扑了过来,比那次暴风雨的浪头还要大,船险些翻了。 天那,要是它早一点浮出水面,我们就完了!如果我是骗吃骗喝的吟游诗人,绝对不敢给人讲这个故事,实在太可笑了,连贵族家的蠢小孩儿都不会付钱的。 这东西究竟是什么,是书上说的“龙”吗?不对,书上说“龙”一只爪子就能抓起“沃夫冈伽”最大的“斑牙象”,如果是这样,那“龙”跟这家伙相比,简直就是没长毛的小雏鸡。 该叫它什么好呢,除了“龙”,我暂时也想不出更霸道的名字,就叫“沧龙”吧。以后可千万别再遇到了。 流亡日记-节选(18) “腌肉”和“干饼”果然开始变质,诅咒厄古斯!淡水可以通过下雨来补充,可食物……再这样下去,只能冒死吃不认识的鱼了。 我问安涅瑟愿不愿意当我的储备粮,她立刻答应了。这贱种真是没情趣,不知道犹豫一下再答应才更感人吗? 流亡日记-节选(19) “腌肉”和“干饼”彻底报废,今天中午第一次吃了鱼。残月不怎么明亮,直到目前我们都还没死。 鱼不是乱吃的,就算赌博也要有谋略。我们不吃颜色鲜艳的鱼,鲜艳的东西容易有毒,这是“沃夫冈伽”的经验。另外,尽可能多地捕鱼,然后挑其中一种来吃。下肚的品种越丰富,越容易遇到毒鱼,这是显而易见的。还有,第一次吃的时候,先切下小小一块,比小拇指的指甲还小,用烛火烤焦,吃下去,然后等待。如果一天之后仍没有不好的反应,第二天就可以多吃一点。 接下来就看运气吧。我现在倒真希望有个神明可以供我祈祷,但我宁可葬身无尽海,也绝不祈求厄古斯! 唯一的好消息是,最近天气没那么热了。 第十四章 绳鞭鬼哭 翌日,轻骑伴着驼队向山谷外行去。谷口处有人,很多人。或者说,很多人马。见队首将至谷口,一男一女并肩走入谷内。 男人身形高大,肩宽背阔,双颊、颌下短须浓密。长衫莹白如雪,厚剑通体乌黑,若不是肚子微有些隆起,当真宛如战神一般。 女人一身湖蓝,容色算得端正,顾盼间却透着一股使人瑟缩的冷厉。右侧腰畔悬着一柄弯刀,形如新月,格柄金黄,墨绿刀鞘嵌着暗红宝石。 二人入谷,身后骑手也浅浅跟进。叶玄瞧清二人容貌,已大致猜出是谁。 “诸位英侠有礼了。在下‘燕希城’城主‘焦怀’,这是内子‘甘恬’。不知诸公驾临,未得及时迎候,怠慢之处,还请恕罪。”那男子朗声说道。女人不言,冷冷抱拳,行男子礼。 天河北南,凡“旱境”及以上武者的情报,“莫问塔”都会留意、探听,有时甚至购买。既是生意所需,也是叶玄所命,更是残影所好。 拥有一名以上“旱境”武者的势力,“莫问塔”更会加倍留心。似“焦怀、甘恬”这般成名已久的“旱鸳鸯”,其形貌、宗属、门派、师承,叶玄与残影心中早有轮廓。此次出行前,更将往年积累的有关南方各大城邑、门派、帮会的卷宗,尽数默背于心。 “什么他妈诸位英侠,这是直到今日仍没探清我们身份吗?何等荒唐的情报水准。”叶玄心中暗讽,口中还礼道:“在下‘枯荣城’城主叶玄。焦先生、焦夫人,久仰了。”他故意不引见木青儿,想看看对方是何反应。 焦怀听见“枯荣城”三字,怔了一怔,随即说道:“原来是枯荣城主,失敬,失敬!不知叶先生驾临我境,有何贵干,可有需焦某效劳之处?另敢请教…木先生是否到了?” “师姐。”叶玄侧头唤道。木青儿这才走到叶玄身旁,与对方见礼:“焦先生、焦夫人。”只淡淡念出两个名字,全无寒暄客套之语。口吻中虽无半分恶意,但于对方瞧来仍是倨傲已极。 “久慕‘木先生’英名,焦怀这边有礼了!”焦怀肃穆抱拳,一揖到地。与面对叶玄时的坦然相较,显得拘谨、持重许多。 当今武林,谜团有三: 顾长卿能活多久; 福禄下有没有寿; 木青儿是不是蝗。 百余年前,木青儿驱退上任城主“颜戎”,夺下“枯荣城”。“颜戎”乃是“寒极门”弟子,当年已是入了“旱境”的强手。 那时“寒极门”三位“旱灾”俱未遭人屠灭,正是高手最多,风头最盛的年景。不久后,“颜戎”携师弟“贺镰”、师侄“步衡”回“枯荣城”寻仇,以三围一,仍遭败北。 一旱裁三旱之事,虽极罕见,却也是有的。“剑盟”盟主“楚天穷”就曾以一柄寒剑力杀三名仇寇。木青儿那一战的吊诡之处在于,“寒极门”三人皆只受了轻伤。 当日情形并非比武。是木青儿不讲规矩在先,悍然夺城。也正因此,“寒极门”三个男子才会不顾尊严合围一女,此战实为仇杀。这样的打斗中,点到为止比直接杀死对手要难上无数倍。 更荒唐的是,木青儿以一敌三,使的功夫竟是“金刚掌”和“无极印”!那是连最低阶的“练气者”也瞧不上眼的,极粗浅的入门功法。若传闻属实,则几乎可以断定木青儿是“蝗灾”无疑。 只不过此战之后,“寒极门”三大高手于十数年内接连被杀。一死于决斗,一死于争风,另有一人横尸街头,凶徒未明。树渐倒,人渐散,“寒极门”今日已只是苟延残喘的一间小小武馆。随着“寒极门”的衰败,人们对那一战的骇意,也渐淡去。 坐稳“枯荣城”后,木青儿将叶玄扶正,便即隐于府幕,再无惊人之举。那被木青儿驱退的三人究竟是何品阶,经年日久,似乎也不怎么属实了。 “寒极门”在“北地以西”毕竟曾盛极一时,风头无两。此间高手与“颜、贺、步”三人亦多有相交,是以西北武人们对“木青儿”的品阶并不如何怀疑。南方武人则本就对“寒极门”这透着北人粗鄙、倨傲的名字颇为不屑,又于“北蝗”多过“南蝗”之事不甘不忿,因此南地的流言之中,对于当年一战颇多戏谑。“木青儿”三字,过了天河,便不似在西北那么吓人了。 饶是如此,焦怀亲见木青儿后,仍持礼甚恭,不敢露轻慢、狐疑之意。甘恬不屑地瞥了丈夫一眼,依旧傲然而立,冷冷抱拳。 木青儿见焦怀长揖及地,心中暗苦。她实不愿当众做出如此夸张的动作还礼,只得将两手虚扣腰畔,右腿藏于左腿之后,浅浅屈膝,以女子礼相谢。也顾不得玄竹在手,长剑在背,让此礼显得不伦不类。 还礼之后,木青儿不再言语,望着脚下杂草出神,场间一时尴尬。叶玄接口道:“我与师姐来此,取些家中旧物,惟恐叨扰焦先生及尊夫人,是以未敢登门拜见。于礼有失,先生莫怪。” 焦怀爽朗一笑:“先生说得哪里话,贵客前来,原当远迎,是焦某不周了。若蒙不弃,还请二位先生到我‘燕希城’小住几日,也可让焦某略尽地主之谊,聊表中心歉意。” “焦兄赤诚,叶玄深领。此行来得匆忙,家中尚有人相侯,我们这便要赶路了。”叶玄很想知道,若当真应了这虚伪的邀约,焦怀能不能允他将一千轻骑、两千骟驼全部开进城去。 “叶兄既有事相绊,焦某今次只能抱憾啦。不过叶兄一行自北地而来,想必车马劳顿,我夫妇二人备了些薄礼,万望二位先生不要推辞。”说罢向身后招了招手,谷外有人抬了大大小小十几个箱子进来,里面尽是些“财帛、瓷器、珠玉、美酒”等惯常用于礼赠之物。叶玄瞧那些抬箱之人的装束,分明就是“箭手”,只是长弓和羽箭并未背挂在身。堂堂“燕希城主”,断不会连些正经仆从也无,恐怕这是在暗示些什么。 “焦兄厚谊,叶玄愧领了。怎奈携众远行,身旁并无足以相谢之物。待在下回到‘枯荣城’,定备厚礼以报先生‘雪中送炭’之恩情。这便告辞了。”焦怀所赠之物虽价值不菲,于驼队远行却无丝毫裨益,叶玄故意将“雪中送炭”四字说得阴阳怪气,话语中,实已不加掩饰地透出讥讽与轻蔑。 焦怀面上笑容渐敛,拱手还礼却不让路。 “先生打算就这么走了?”一直站在“焦怀”身旁的“甘恬”,今日第一次开口说话,语调阴冷已极。 叶玄不再言语,盯着焦、甘二人,目光愈发不善。片刻后,焦怀忍气尴尬一笑,向前走上两步,低声道:“叶先生,木先生,两位携一众兵甲到我的地头取宝,事先未与我招呼半声,那也罢了。今日我夫妇亲来拜见,礼虽轻薄,入不得先生眼去,怎地也是一片赤诚相待。两位就这么拂袖而去,往后我焦某人还有何颜面做这‘燕希城主’?”语气诚恳,含义也甚明确,只要“木叶家”假假回赠些东西,这一关便算过了。 “真是好笑,这山谷离燕希城几十里远,哪块牌子写着是你的地头了?”站在木、叶二人身后的残影在鬼蛾臀尖轻掐了一下,鬼蛾当即会意。此等蛮横言语,唯有从她口中说出,最是有种啪啪打人耳光的感觉。 焦怀不识得鬼蛾,更全没料到对面除了木、叶二人外,还会有人开口说话。惊怒交集,一时语塞。 甘恬原就憋着一肚子火,此时一点即燃:“留不下你们,还留不下这些畜生吗?预!”最后一字,声震山谷。只见谷口百余名弩手鱼贯而入,山脊之上,更冒出不知几百名箭手,挽弓拉弦,箭头均瞄向骆驼。 “小蛾。”叶玄轻声唤道。“蛾”字尚未落地,鬼蛾左手“阴风指”已当胸点出,直戳甘恬心窝。甘甜性情悍勇,大惊之下竟半步不退,右手闪电般拔出腰畔弯刀,自下而上撩斩鬼蛾手腕。那弯刀锋锐至极,眼见鬼蛾一只莹白玉手应刀而落,甘恬正拟反手抹她咽喉,只觉眼前一虚,身子向后飞出,未感到臀、背搓地的痛楚,便即没了知觉。 原来那点向心窝的左手“齐腕而断”的画面,只在甘恬脑中一闪,并未真的发生。高手过招,每一式必埋后手,弯刀与手腕将触未触之际,甘恬心绪已提前飘至那“割喉索命”的第二招上。然而甘恬那一刀,正切中紧紧缠绕于鬼蛾前臂的绳鞭“鬼哭”。 “夫人!”直到甘甜倒卧于地,焦怀才愕然惊觉场间发生了何事。潜于谷口、山脊的弓弩手,本是焦怀所备的后手,他原想着只要将骆驼射死大半,对方的东西便带不走了。这一节对方也必心知,故而只是个谈判用的威慑,多半无需闹到那一步。 得知对方是“木青儿”后,这一隐伏的后手已不打算用,未料却被甘恬唤了出来。更令他万没想到的是,堂堂枯荣城“木叶家族”,竟一言不和便下杀手!眼看双方剑拔弩张之时,焦怀正欲忍气再劝,倏忽间一团紫黑魅影自身侧飘过,再一回头,夫人已躺下了。 那焦怀也当真是个憨直之人,到此地步仍没看清情势,竟欲俯身去瞧甘恬死活,直到鬼蛾右爪如利隼般挠向自己面门……焦怀凭着本能伏地一滚,起身时宽剑脱鞘,左颊已烂成一团,血痕透齿。 焦怀终于不再犹疑。眼中冒着困兽般的凶光,劈剑斩向鬼蛾。他手中钢剑名曰“断掌”,剑身较寻常宝剑宽出倍佘,剑招中“劈砍”多过“点刺”,似剑实刀,刀招内又藏剑意。 此时焦怀已蒙必死之念,招招势如疯虎,只求拉上一人同归于尽。鬼蛾见这换命的打法,不敢再伸臂硬接,足下运起“岚步”,绕着焦怀游走同时,以她最擅长的“无痕手”功法,顺着剑影缝隙,一丝丝剔着焦怀周身各处皮肉,却也寻不到机会挑断他手筋,亦或割破咽喉。 焦怀被“无痕手”剐得剧痛惨嚎,招式愈加狂暴。足下长草渐红,鬼蛾却始终没能得手,反被迫得越来越远。 鬼蛾也不急躁,眼见如此下去,焦怀定要不支而倒。此时随着焦怀入谷的数十名轻骑各挺长枪,飞马而上。灾害纪元,“枪骑”极为罕见,骑兵所使的通常是兼顾“步战”与“马战”的长刀。 “寒星。”见枪骑杀到,叶玄口中又吐二字。于陆烬所觉,几乎是在听见“寒星”二字的同时,“铛”一声巨响,一柄冷意森然的长剑,自寒星青嫩宛若葱蕊的玉指间延挺而出,硬生生架住了焦怀手中暴风般狂舞的巨剑。 便是不习武的陆烬也听得出,寒星这一剑使的并非“柔劲”,而是凭着蛮力硬扛下来的。陆烬还注意到,叶玄唤的是“寒星”,不是“星儿”。 见寒星接阵,鬼蛾自觉跳出战圈之外。她丝毫不恼怒于被寒星抢去了眼看便要到手的猎物。此刻,她要去做她更擅长,也更喜欢的事。 听得背后马蹄轰响,鬼蛾头也不回,右手浅浅探入左袖,紧接便是一阵绸布被刃风搅碎的声音。又见那“紫黑魅影”拧腰挥鞭,奔得最近的一骑,马头自双目处齐齐切断。场间众人从未见过这等画面:那枣红战马的头盖,竟随着冲刺之力滑落于地。去了半个头的战马,又朝着鬼蛾方向跑了几步,才跪身扑倒于地,刚好在她脚下停住。马上骑手也随之滚落,肚腹处“锁甲”已被鞭梢撕碎,豁出一条深深的血口,挺了几挺便不动了。 鬼蛾傲然立于场间,左足踏着掀去了头骨的马尸,右手“绳鞭”如墨色长蛇盘于脚畔,左臂袖管尽碎,露出骇人的斑斓刺青。那形貌……真如暗域中的厉鬼破开了虚空,骤临人世。 紧随而来的几骑见这阵势,心胆俱寒,手中“银枪”软了三分、慢了三分,而后更呈屠杀之势。一式慑心,鬼蛾鞭转轻灵,不分人、马,肆意挥扫。此时鞭上减了力道,触者骨碎肉溅,却不立死。一时间人哀马嘶、鬼哭神嚎。 山脊一名箭手领队艺高胆大,借着枪骑避目、哀鸣吸声,羽箭擦着一名骑手的咽喉直射鬼蛾右颈。鬼蛾目不斜视,双足动也未动,只挥打“枪骑”的间隙顺手多抖出半个鞭花儿,震偏了羽箭锥头。 旋即握鞭的右手往腰中一探,小指与无名指拈出一枚“钢刺”甩向那箭手。甩出“刚刺”的同时,绳鞭又扫断了一条马腿。箭手左肩中刺,一人一马同时惨嚎,另伴着马上骑手跌落的惊叫。 那箭手遭“钢刺”透骨,一声惨嚎复又再嚎,叫声竟愈发凄厉,转眼间涕泪横流,下身汤黄肆溢。鬼蛾甩出的“钢刺”名为“毒蛾刺”,那是比残影所用的钢针更粗更长的“三棱刺”。 三棱刺,是诸般暗器中极为歹毒的一种。不同于钢针、袖箭,三棱刺名副其实,有三面刃锋,中刺者创口呈洞,难缝难愈。鬼蛾的暗器,断不会有这般仁慈,“毒蛾刺”棱间喂毒,却不是使人麻痹的“蛾毒”,也非见血封喉的“蛇毒”,而是“蝎毒粉、石灰粉与辣椒粉”混合调制而成,中者痛不欲生,却难立死。 其余自负射术精绝,正欲引弓相助的箭手瞧着领队此等惨状,主公又未发号令,拉满的弓弦全都松了下来。 “不放箭的可以活。” “筒中缺箭者凌迟!” “孤雁”与“残影”悉心观察着场间局势,抓准对方意志薄弱的当口,朝山脊喊话。谷口处百余弩手,闻言也自凛然。叶玄右手食中二指钳着“游子”,木青儿左手紧握一枚“铁莲”,于寒星两侧掠阵。若觉寒星遇险,亦或有人喊出“放箭”二字,当即便要以三围一,扑杀焦怀。 然而叶玄不想如此,他原盼以鬼蛾一人之力屠灭焦、甘,怎奈速杀未果,枪骑又至,只好将寒星也遣入阵中。 其实“焦怀”哪有余暇去管“箭手”如何。正当鬼蛾撤步跃出战圈的一霎,焦怀只感到被一股凶暴之极的罡劲震得目眦欲裂。瞪睛一瞧,竟是个比方才那女纤瘦许多的小娘,隐约间听到刚刚有人唤出“寒星”二字,又觉这长剑寒芒冷厉,这女子目光更冷。当即愤然一笑:“哈哈,‘逆子’韩兮?今日便代你父裁你!”焦怀左颊漏风,说话的样子可怖之极,语罢剑交左手,挺身又上。 寒星对这千疮百孔的壮汉本有半分恻隐,听得此语,杀意陡升。也将寒剑递入左手,斜身避过一剑,手腕一抖,直刺对方肩甲。二人方才只交一招,焦怀震得气血翻涌,寒星也觉虎口巨痛,右臂酸麻。此时剑转轻灵,不再与这将死之人硬拼。她虽厌憎叶玄,却认可他曾假装教训鬼蛾,实则说予自己的那句话:“越是愤怒,越不能硬来。” 寒星不只愤怒于焦怀的恶毒言语,更恨自己不济。她想学木青儿,可她终究不是木青儿,“裁决”也不是“墨节”。 左手剑对左手剑,寒星不再以刚克刚,场面立占上风。与焦怀相较,寒星左手剑的造诣实在精纯太多。倒并非用功更勤,只不过她与木青儿对练时,手臂动辄就被震得抬不起来,左右交替早已成了习惯。而焦怀自成名以来,右臂从未给人震酥过,左手剑就只随意练练,以作消遣。 武学之道,“练气”全凭根骨,师傅再强,半点用处也无。然而到了“临敌实战”一环,一个对练时能死死压制自己的师傅,比任何神功秘籍都更有裨益。 寒星左剑点抹撩刺,修长身形于巨剑光影中进退趋避,顷刻间又在对手身上添了三条血痕。此刻“焦怀”一身如雪长衣…只余几处斑白,终于足下踉跄,以剑杵地。 寒星心疑有诈,不敢直进,探身刺向焦怀左腕。剑锋透骨,瞬息便即拔出。手上没了支撑的焦怀,向前扑跌而倒。寒星后撤两步,长剑一挺,自焦怀后脑贯入。燕希城主,就此了结。地窖中那坛“泡了青蝎的淡红玫酒”,可不知要便宜谁了。 数十名护主的“枪骑”已被鬼蛾扫翻了七七八八,几个绕开“绳鞭”冲到寒星近旁的,都被叶玄用左手黑针点死。谷口处,弩手身后又涌入更多持着长刀的骑兵,似乎不是亲卫,未得命令不肯擅动。 “枯荣城”众兵士,依团长“孤雁”之命,手中弓箭全数瞄着山脊上的“箭手”,对谷口那些“弩手”理也不理。两千骆队,纵向站成三列,正前方的百名弩手射不死几只骆驼就会被木青儿屠尽。真正的威胁,唯有侧方山脊。 “焦怀已死,众兵且住!”孤雁柔谧而低沉的声线,总是莫名的让人想要服从。仍在鬼蛾绳鞭下顽抗的十余“枪骑”被她一喝,立时勒马收缰,鬼蛾杀得性起,眼见枪骑勒马后,又扫碎了一名骑手的铁盔,这才住手。 杀声止,马蹄停。死一般的静默,只衬得“伏地未亡”者惨嚎之声更增凄厉。 “师姐,说吧。”叶玄用只有身畔木青儿能听见的声息低语道。 木青儿朝叶玄点了点头,这不应该,但也无碍大局。紧接着,木青儿的声音如清泉般灌入“方圆二里”内每一个人耳中,谷外听得清清楚楚,谷内却丝毫不觉噪厉。这清冷的音色似有安抚之效,近旁人、马的哀鸣竟随之渐转低缓。 “我,木青儿,到此为取先人遗物,于南地诸公无半分不敬,亦无半分愧歉。有敢仗势欺我者,不吝亲手杀之!愚女一介武人,又兼蛮夷之血,往圣之书却也浅浅读过,知‘受人滴水,当报涌泉’。一路归途,怜我、助我者,来年‘耕节’,枯荣城必有重礼相谢。”说罢对着谷口处,轻浅抱拳一礼。 叶玄相信,谷外一定还有其他势力的“耳目”,即便没有,场间数百爪牙,同时也是“口舌”。“必有重谢”是句屁话,“来年耕节,必有重谢”则是一句承诺。 木青儿原说不出这样的言语,是残影提前写好,教她背诵的。为这“蛮夷之血”四字,残影险些又遭毒打。叶玄却觉此处妙极,南人对北人的不忿,远甚西域番邦。 要说焦、甘二人,虽是不智,也兼不幸。叶玄、陆烬与残影三人均觉,归途中所遇的第一股势力,但凡能杀,就一定要杀!只为让世人知晓:木叶家族进南地取物,心中没有丝毫不安。欲强夺者,需冒死生之险。 他们当然不敢指望以此便将“南人”尽数慑住,这只是一种滤判。之后再来招惹自己的,不是城府极深,就是亡命之徒。那可真要好生斡旋,不能蛮杀硬干了。 在叶玄看来,“焦怀、甘恬”夫妇实在是“杀人立威”最完美的人选:有实力、无人望、没靠山。他们若是“风大矛”或“胡亢”的人,还真不敢就这么宰了。 南地最大的几股势力中,叶玄最不担心的是“薛家”,最不愿碰的是“风家”。好在这山谷的所在,于南地而言不算太南,距离靠海的“丰临城”甚远,“风大矛”应不会跋山涉水来与自己为难。他真正忧惧的,是“航帮”帮主“胡亢”。 天下最大的两个帮会,称“南航、北丐”。 北方“丐帮”建制原就松散,五十二年前老帮主“边岩”寿终正寝,座下弟子、长老,无一人可以服众,自此内斗不休。至今仍是山头林立,群龙无首。 南方“航帮”人数虽不及“丐帮”众多,然而帮主“胡亢”以“蝗灾”之威坐镇“沛城”,又兼“航运”这等生意,原本就比“乞讨”要紧肃得多,是以“航帮”的势力之盛、手眼之长,几乎覆盖“横贯东、西的整条天河”及“南地全部支流”。几条可选的归途中,叶玄毫不犹豫抹去了最为便捷的那条,只为远远避开“沛城”。 “燕希城”一方已无首脑,木青儿语罢,场间无人敢应、无人敢动。片刻后,满地哀号复又渐响。 “还不速退!”孤雁望着山脊,沉声恫吓。众箭手早已失去战意,闻听此语,如蒙大赦,当即回头顺着背侧山脊溜了下去。 这时仰卧于地的“甘恬”身子突然动了一下。幸存的十余“枪骑”见状,赶忙上前救主。鬼蛾左手一扬,霎时将一枚“毒蛾刺”补进“甘恬”咽喉。众“枪骑”怒目瞪向鬼蛾,触到她目光时,复又将头垂下。 “还不速退?”鬼蛾学着孤雁的口吻,阴阳怪气地娇喝道。说话间,右手不动不抖,脚畔“绳鞭”却开始如长蛇般嘶嘶蠕动。众“枪骑”见状,仓惶掉转马头,再顾不得地上主母了。 见“亲卫”都已四散,谷口处的人马,自也随之退走。却不知往后日子,该听谁差遣,又受谁庇护。 “拿了二人兵刃,搜他们身。”叶玄转头对残影道。无论比武亦或仇杀,“胜者取对方兵刃”乃是平常之事,焦、甘二人的刀、剑,定也值得不少银子。至于“搜身”一节,则没有明确图谋,只是叶玄与残影共有的一种习惯:重要人物身上,或许藏有重要的情报。 流亡日记-节选(20) 活到今天真是万幸。每航行一段时间,捞上来的鱼就不一样,这该死的无尽海!至今我们已经吃过四种不同的鱼了。再这样下去,迟早是要完蛋的。虽然有多到无法形容的怨恨与不甘,但我已做好了随时死去的准备。 “如果这就是我的一生,最好的安慰就是有你。”当着安涅瑟的面,我说不出这么恶心的话。也许哪天她会偷看我的日记吧。 第十五章 逆子寒星 众人出了山谷,浩浩荡荡,徐徐北行。“驼队”并骑排成三列,仍绵延数里之距。依着“驼商”所行惯例,每七只骆驼用绳索串在一起,唤做“一把”。 每“一把”首驼之上,需坐一人导引。孤雁麾下千名兵士,有近三百人只能骑在骆驼上。好在驼背高阔,虽难机动,射箭却不妨碍。 叶玄领着鬼蛾、寒星行于队首,陆烬父子也在此间。木青儿领残影、孤雁二人护在驼队中段。说是木青儿领着二人,实则是让二人领着木青儿。 残影机变百出,孤雁杀伐决断,木青儿却无急智。她勉强可理内政,但极其不擅外交,尤其是那种“一言不合就拔刀”的外交。处理此等场面,拔刀前是残影专长,拔刀后是孤雁专长。木青儿随在身侧,则是“残影手中最好的棋,孤雁手中最利的刀”。 分别前,叶玄已暗中嘱咐青儿,一路全听二人调遣。万一万一,遇到二人指令相悖时,听残影的。 木青儿所在的队伍中段,实则已是队尾。再后面的骆驼都是未驮金砖,以备替换的。必要时驼肉也可充饥,驼尿更比人尿纯净许多。 寒星骑马走在叶玄身后,那背影令她烦恶已极。于是轻轻一夹马腹,想要溜到他身前去,眼不见为净。 她不喜欢叶玄的理由,与孤雁全然不同。若说孤雁对叶玄的厌憎尚有三分理直、三分气壮,寒星则是作呕之余,满心歉疚。 如果活着是件好事,那叶玄对她也算有恩。寒星本名“韩兮”,是“冬荫商团”主事“韩仲”最小的养女。“木叶家族”自木青儿以下,名头最大的是“血筹官-残影”,其次便是“逆子-寒星”。 七十六年前,“韩仲”两百岁寿宴之上,十九岁的“韩兮”与两位哥哥、三位姐姐并排跪于父亲足下,叩拜贺福。众多养子、养女之中,“韩仲”对小女儿“韩兮”最是疼爱,竟不依着规矩“自长及幼”依次派赏,而是先将“岁红”递到“韩兮”手里,更不顾端庄地离座俯身,双手将她扶起。 “韩兮”缓缓起身时,裹着金币的艳红绸包忽然掉落,场间包括“韩仲”在内,各路财迷均被溅洒的金币扰了片刻心神。回过眼时,“韩兮”纤弱的右掌已自下而上,刺入了父亲的咽喉。 死寂良久,“韩仲”的侍卫长才回过神,狠狠一脚将“韩兮”踹倒,余下众侍卫一拥齐上,当即将她按在地上绑了。整个过程,“韩兮”未做丝毫抵抗,双臂被反剪、扭曲至几乎脱臼,痛得冷汗如雨,却始终梗着脖子一声不吭。待得臂上麻木,剧痛稍减,煞白的俏脸上又浮出一抹讽笑。这一切都被叶玄瞧在眼中。那一日,他正是坐在首席的宾客。 寿宴之上,素手弑父,这等大逆不道,就只史书中见过。“老而不死谓之贼”,那一次,是皇子等不下去了。这韩兮…却又为得什么? 叶玄回到“枯荣城”后,“韩兮”的面容深深烙印脑中,再也挥散不去。那杀人时的绝决,那忍痛时的倔强,那一抹讽笑透出的惨然……刺痛着他,也撩拨着他。当叶玄放弃抵抗,开始为自己搜寻借口时,才猛然惊觉这姑娘的价值。似他这等精明的生意人,原该第一时刻就想到才对。 “韩仲”武功算不上高绝,然而“水灾”之境于他这等纯粹的商人而言,已甚是难能了。“韩兮”区区十九岁的年纪,徒手格杀“水境”韩仲,哪怕是父女,哪怕是偷袭,也至少得隐隐触到“火境”才行,否则单凭一只肉掌,根本就扎不进去。 练气的规律是:“入门”越快,上限越高。这不绝对,但以此为凭,成算颇大。从没有真气到涌现出真气的过程,称为“登门”,感受到体内第一缕真气的瞬息,称为“入门”。惊才绝艳如残影,二十岁才堪堪“入门”。这名叫“韩兮”的女子若能长大,只怕不可限量。 不久后,“韩兮”的裁决即出:大逆不道,处极刑,腰斩于市。 叶玄掷下重金,在“莫问佣兵团”雇了自己,又以少主之姿裹胁木青儿一起,于死牢中抢出“韩兮”,带回夜宫。 叶玄伙同木青儿,众目睽睽之下悍然劫狱,事后竟抵死不认!硬说木青儿半步未离夜宫,弑父血案之后,自己也从未见过“韩兮”。 众人均知“韩兮”就在夜宫,慑于木青儿淫威,却也无人敢闯,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三十多年后,一个名唤“寒星”的女子接掌夜宫禁卫。 “韩兮”虽蒙死志,莫明被救心下仍存感激。死里逃生固是一番唏嘘,不用再当着男人的面解手,却是她当时更为在意的事。“韩兮”是重犯,兼又会武,是以除了“金针封穴”和“精钢枷锁”外,还有众多狱卒目不转睛地时刻盯守,全无私密可言。 “韩兮”原只念着格毙养父,而后慨然赴死,中间的事情却算漏了。这等千金小姐,自然不知“死牢”中是怎样光景。她想断水绝食,怎奈口枷有缝,防她咬人,兼可灌粥。 住进夜宫,“韩兮”本以为就此重获新生,怎料不久后愈发觉得:这叶玄的背影,以及那喜欢在冬日艳阳下,负着双手悠悠踱步的恶心德行,简直跟父亲一模一样!还有那两个下贱东西,一瞧见她们就想起姐姐! 那时的残影与鬼蛾未成气候,对叶玄尚存着三分仰慕,半分敬畏。眼见二女整日围着他喋喋不休、言笑晏晏,韩兮脑中总会不自觉地浮出那些让她绝望的记忆。 她最恨最恨的,不是父亲在温泉池中弄疼她,而是当她哭着求姐姐们帮她时,长姐抚着她的头,柔声安慰:“等你过了二十岁就好了,到时父亲会有新的养女。” 平日还挺温柔的三姐,竟隔着薄衫狠狠捏住她的胸脯,愤恨地质问:“知不知道你现在有多幸福!好好珍惜父亲疼爱你的时光吧,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和我一样,只有奉节过寿,才能跟父亲说上几句话。” “韩兮”想要呕吐,想将手掌插进自己的咽喉,就像对父亲那样。她谋划良久,隐藏练气进境,还暗自演习“用指甲划破掉落的绸包”,只为在父亲两百岁寿宴上,当着所有哥哥姐姐、叔父姨娘、以及他那些好朋友的面,亲手将他处决!手掌刺入父亲咽喉那一刻,她以为自己逃离了噩梦。万没成想,竟又跌入父亲的背影。 夜宫之中,唯有木青儿,不会勾起她对那个家的任何联想。多少年来,她就只跟着她,武功也只和她学。可木青儿哪会教人,就只打她。因此寒星一身武艺,全凭挨打时自行领悟。她的剑法、掌法,至今连个正经名字也无。 “木叶六式”倒是木青儿手把手教给叶玄的,可叶玄总觉她教的全然不对,越练越歪,最后只得无奈道:“你把每一式练成后的效果说清楚,剩下我自己想吧。” 从木青儿口中得知“韩兮”躲避自己的因由时,叶玄委屈之极:“我跟那姓韩的哪里像了,他那么丑!背影?我他妈又怎知自己背影是什么样了!” “救你的时候,确是存了下作念头。但你莫怕,我不会用强。此刻你出去便死,先在夜宫住下,待你武功担得起‘逆子’之名,再决去留吧。”这是叶玄与韩兮讲的最后一句私话。隔了几日,木青儿告诉叶玄:“那女孩儿说,她谢谢你。”往后数十年,公事之外,寒、叶二人再无往来。 一直到今日,寒星终于主动开口,对叶玄说了句话。 “少主,我能瞧瞧吗?”寒星溜马驰过叶玄身旁时,终是没能忍住,望着叶玄手中那柄柳叶刀,轻声问道。 “若不为这,一辈子也不会理我吧。”叶玄强忍着咽下此语,只淡淡一笑,将刀递给寒星。寒星虽跨坐鞍头,仍勉力向右拧身,双手将刀接过。 这刀与“暗水”一样,换了钢鞘,缓缓拔出时,却不闻金铁擦蹭之音。刀身只露出一半,寒星便懂得了那名字的由来。 此刀名曰“雪脏”。刀身通体污灰,灰得却不甚均匀。深浅斑驳,亦无章法格律,像极了“一片清雪遭人踩马踏”后的模样。刀身轻薄纤细,与寻常的柳叶刀并无不同,分量却似比木刀还轻。若不是木青儿亲口所言,她很难相信这刀与“暗水”一样,可硬碰玄铁而不损。寒星随手将钢鞘插于鞍袋之中,伸指轻弹刀腹,触手非金非木,竟磕得指尖生疼。 “暗水”重逾玄铁,而腰身柔软妩媚; “雪脏”轻如枯木,却倔强不肯低头。 寒星呆望着眼前污刀,只觉还是原来的兵刃更配二人。“墨节”孤梗,“腥芒”阴魅。一似青儿,一似叶玄。这脏东西虽好,握在叶玄手中却是不伦不类。叶玄这人,何时硬过? 流亡日记-节选(21) 好大一条,吓了我一跳,“无尽海”里居然也有蛇!按照“沃夫冈伽”的经验,任何一种蛇,无论有毒还是无毒,它们的身子一定是无毒的。“沃夫冈伽”的经验有用吗?赌一把! 如果死了的话,至少我到过更远的无尽海,见过咕噜,见过沧龙,见过各种奇怪的鱼,见过海之蛇。我还亲手杀过人,体验过并肩作战,生死一线的刺激。也算没有白活一次。 我这精彩又充满怨恨的人生啊,请再长一点,再长一点吧,为此我愿多受些苦。 第十六章 亡命徒 或许是木青儿谷中喊话起了效用,一路有不少城邑、帮派相赠药食、干草、清水,虽不贵重,却比财帛、珠玉实惠许多。叶玄拒绝了所有“入城休整”的邀请,管他是陷阱、虚伪还是诚心。 与此同时,他也命令部下,当着对方使节或首脑之面,将与己为善者的名字全数记在牛皮纸上。“来年耕节,必有重谢”这句话,叶玄已数不清重复了多少次。但他不厌烦,说这话的机会越多,归途的危险就越少。 当然,一路之上遭毛贼哄抢,是不可避免的。驼队绵长,首尾难顾,又兼叶玄胆小惜命,只敢将队中六名高手一分为二,不肯打得更散。因此绵延数里的驼队,薄弱之处颇多。虽有千百轻骑仗长刀、羽箭护持,仍难保周全。 何况有些“毛贼”的身手,明显并不是真的毛贼。一些技艺颇不凡俗的武人,隐于林间、村落,骤然蹿出,切断驼间绳索,骑了便跑。“轻骑”追上“满负金砖的骆驼”虽不为难,却也不敢分出太多兵力去索小股之敌,若只派出三、五骑,常又斗将不过。孤雁于队尾压阵,每每生出“巨蚣遭群蚁欺凌”的无力之感。 叶玄甚至怀疑,那些送他药食的,和扮成毛贼抢他骆驼的,有时根本就是同一伙人。更令叶玄感到不安的是:这一路上,他先后派出的十几名“游哨”没一个活着回来。潜于暗处盯着他们的“眼睛”实在太多,且只会越来越多。 他从没想过派身边的“鬼蛾”和“寒星”去做哨探,虽然她们多半可以活着回来。但万一万一没回来……他承受不起那样的伤痛与损失。到得后来,索性不再派出游哨。破罐破摔,兵来将挡! 自“枯荣城”出发前,叶玄便与陆烬商定,北归之途,应多走较为平坦的陆路,少盘山,少涉水。哪怕这样慢些,哪怕这样慢许多。 南地水系甚广,支流庞杂,在北人看来直如迷宫、蛛网一般。“枯荣城”带来的兵士,至少九成不会水,于水战更无半点经验。故事书中:北方的强人到了南边,有一半都是在水上被算计的。 水路可以不走,渡河却是绝难避免的窘境。每一次渡河,叶玄都如临深渊,心惊胆战,自己领着前队先到对岸,木青儿则于队尾压阵。好在之前两次,没出什么太大的岔子。这日要渡的是条窄河,诸人来到河港近旁,却见港口空空,只停着一叶扁舟,河间也不见船只往来。倒有无数闲人,聚在河畔瞧着自己。叶玄只希望,这些真是闲人便好。 河港无船,定是有人作祟。“叶玄、寒星、陆烬”等队首之人勒马在港前伫足。片刻,一人木杖杵地,缓缓走来。 这人行到近前,摘下笠帽。发秃齿残,老态毕现。老者喘了一会儿,终于开口说话:“将死老儿‘章檀’,叩见诸位了……不知哪位…哪位是木先生,哪位是叶先生?”语罢又喘。 叶玄翻身下马,上前一步,抱拳道:“在下叶玄。此间无船,和您有关吧?” 章檀一笑,满脸褶皱:“是了。这一带,有群名唤‘虬龙帮’的歹人,老儿……恬为匪首。七日前,我跟这一带的船夫说呀,近半月间,谁敢渡人,就……就杀全家。” “你又怎知,我会经此渡河?”归程的大体路线,叶玄与陆烬在“枯荣城”就已定好,细处却多是临时而决。七天前,叶玄自己都不清楚今日要从哪里渡河。 “不…不知道啊,就……赌一下,杀人全家,又不为难。咳…咳咳……”章檀咳了起来。 “屠你全帮,也不为难。”叶玄语调温和,不似威胁,倒像询问。 “今日讹了钱,这帮……就散了。尊驾日后,要肯一个个追,那就……那就是他们该死,我也……管不得啦。” “哼,你这混子,倒也坦荡。想讹多少啊?”叶玄讥讽着问道。他知杀这老人无用,灭人全家的威胁,定是由散于左近的帮众执行。 “可不敢多要,金……二万两,就成。虬龙帮……势力……甚小,尊驾往西行个五、六日,那里船夫,就……不听我话啦。不过我这法子,也教了给些……一并做买卖的朋友,他们敢不敢使,就……就不知了。” 这价钱报的,让叶玄好生为难。渡条窄河,吃下“枯荣城”一整年的财税盈余,实在忒也离谱!然而与自己刚发的横财相比,又不算太多。一路担惊受怕,此时真正是归心似箭。若反过来算,多给他二万两金砖,换途中停留五日,那是定然不肯的。 “八千,别不知好歹。”叶玄阴冷道。 “金,二万两。”章檀说罢,将衣领松了松,随即扑伏于地,来了个“引颈就戮”,只剩几缕银丝的脑袋死死贴在地上,伏地前还捡起一粒小石放入口中,这是铁了心要耍光棍,不肯谈了。 叶玄扭过头,看了看陆烬,见他也是一脸不知进退的神情。陆烬自许是个生错了时局的枭杰,今日在这苍髯老贼面前…也没了主意。 想到金砖也有陆烬一半,叶玄心下稍宽,咬牙道:“好,就是两万。”说罢向鬼蛾使了个眼色。鬼蛾忿忿回身,片刻后牵出五驼。“每驼四千。”叶玄无奈地与这敲诈自己的老混子解释道。 章檀也不说话,颤微微叩了几个头,便要起身查验清点,自己却站不起来了,叶玄叹气,只好招手叫兵士扶他。陆烬也在一旁苦笑。 验过五驼,章檀朝河畔招了招手,人丛中走出五个男子,来到近前向帮主行礼。 “可允这几个…将骆驼牵走?”章檀恭谨地向叶玄询道。 “牵‘三驼’走,余下‘两只’渡河时给你留下。” 章檀也不矫情,示意手下照办,随即又朝人群做了个奇怪手势。片晌后,有人驾着河港处唯一的轻舟,向上游划去。等了约莫半日,无数大小竹筏漂至河港,大的足有十余米长,筏面铺着厚厚的木板。 叶玄瞧着暗自点头。骆驼笨重,又负金砖,站在竹筏上极易滑倒,陆烬毕竟久居北地,机关算尽,却没想到这一节,首次渡河时不少金砖就这么沉入河底。想来这“章檀”是算到,此番已经不是驼队初次渡河,要占这便宜怕是难能,索性卖个好给对方。 章檀与叶玄同筏,先行渡到对岸守候。渡河中途倒没出差池,骑兵伴着骚驼陆续登岸,最后是木青儿一行。 “希望后面抢我的人,都和你一样聪明。要是不那么贪心就更好了。”叶玄轻笑着与章檀说了句闲话。若不知前因后果,多半会以为这二人是老朋友。 “亡命之徒,油尽灯枯。给手下弟兄换条出路罢了。”章檀摆摆手,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叶玄发现,他现在说话不喘了,也不咳了。 “我来,还是你自己来?” 听得叶玄此语,章檀面露惊喜之色:“我这等人若能自裁,可算得寿终正寝啦。先生仁厚,老儿这里谢过。”说罢对着叶玄深深一礼,掏出怀中匕首,“噗”地一声刺入心窝。 “就这么便宜他了?”鬼蛾愤恨道。她有把握让这假装生无可恋的老贼后悔自己的选择。 “走吧。”叶玄没有回答,翻身上马。 流亡日记-节选(22) 终于找到了陆地,有人的陆地!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此时正坐在不摇晃的屋子里书写,脚踏实地的感觉…真好。 发生的事情有点多。今天清早我们远远看见了陆地,是的,陆地!和“沃夫冈伽”一样,与海连成一线,望不见尽头的那种。我又兴奋又紧张,赶忙去舱里换了华服,戴了珠宝。刚刚穿戴整齐,我就从椅子上摔了出去。我们的船撞到一块礁石,破损很严重。诅咒厄古斯! 船在下沉,好在速度不是极快。我和安涅瑟赶忙放下小木舟,弃船的前一刻,我们抢回船舱拿了两把“钢剑”和放着“羊皮本”的皮包,那块刻着文字的黑石,我犹豫了一下,放弃了。现在很后悔,当时应该来得及,我太胆小了。 划着小木舟慢慢靠近海岸,我心里愈发忐忑,接下来会遇到什么?越来越近,我隐约看到岸边有船。船不会凭空出现,有船一定有人。 我们登上了一片浅滩,果然有人! 一个穿着衣服,赤着双脚的男人,好奇又警惕地打量着我们,眼中似乎没有杀意。不一会儿,更多的人聚拢过来。 我命令安涅瑟把“钢剑”收回鞘中,轻轻放地上。随后我也将没出鞘的“钢剑”并排放在了安涅瑟的剑旁。对方人多,而且越来越多,我们两个女人就算有剑也赢不了。 聚拢过来的人们,手中没有武器,显然他们不是战士。我们放下剑后,他们的神色轻松了许多。过了一会儿,有个胖胖的女人走到近前跟我们说话。完全听不懂,可那绝对是语言,不是嚎叫。我不知她在说什么,但语调温和,应该没有恶意。我没那么害怕了。 我鼓起勇气冲她笑了笑,这有点冒险。我不确定“微笑”在这个世界的含义,但我必须做点什么,只能赌一把。 她也笑了,我依旧不能确定“微笑”是不是代表我所希望的那种含义,但她露出笑容之后没有扑上来厮杀,运气不错!至少说明“微笑”不是“挑衅”和“决斗”的意思。 胖女人回过头跟一个男人说了什么,那男人转身奔跑,我猜他是去找更有权势或更有智慧的人。我身边围了许多男人、女人,他们都穿着衣服,手中没有武器,所以这些一定不是蛮人,说不定他们还会写字呢。 那个胖女人指着自己的脸,发出三个音节,过了一会儿又再重复。我想她应该是在告诉我她的名字,如果真是这样就太好了,这说明他们交流的规则跟“沃夫冈伽”是一样的。给我时间,语言不是问题! 我指着自己的脸,念出我的名字——格罗萨-昆斯特。 随后安涅瑟在我的示意下,学我一样指着自己说道:“维泽。” 如果找到新世界,安涅瑟必须先使用奴名,这是事先计划好的。我不知道这里的人能否通过“名字的发音”和“音节的数量”体会到我和安涅瑟地位的悬殊,也不知道这里的人通过什么来判断等级的高下。我只能尝试用各种办法来传递我的高贵。服装、站位、体态、姓名……不知道哪一个有用。 就算他们把安涅瑟当成公主,把我当成女奴,也不是不能接受。最重要的是,必须表达出我们上下有别,必须用低贱来衬托高贵。唯有如此,才能换取与新世界的“高贵者”对话的机会。 互通姓名之后,我们的交流陷入了僵局,一时没法再交换更多内容了。围拢过来的人更多了,但除了胖女人之外,都保持着礼貌而警惕了距离。有个小男孩试图跑过来,被一个像是妈妈的女人拉了回去。 长时间的沉默对望,实在有些尴尬,善意的尤其如此。我收回了目光,看着脚下,这里的沙,是黄色的。 “‘肉球岛’的地面是什么颜色?”我轻声问安涅瑟。 “……不记得了。” 但那个“有很多蛇”的小岛,土地是红色的,那种红,和“沃夫冈伽”一模一样,我应该不会记错。难道“无尽海”的另一边,连土地的颜色都不同吗?“无尽海”这个名字,可能也要改一改了。 胖女人退到了人群中。我知道这个时候不能动,安静地在这里等待,应该会有地位更高的人出现。 果然,过了许久,大约二十个“腰间挂着刀”的男人排成两队,簇拥着一个没有武器的男人来到我们面前。围观的人群自觉让开道路,表现得很恭顺。 这个男人走到我近前站定,望了我好一会儿,又看了看安涅瑟,然后似是有些慌张地,用右掌包住握紧的左拳,冲着我微微躬身,发出一长串音节。他的声音好像有些颤抖。 我们的“钢剑”安静地躺在地上,完全想不出对方有任何理由惧怕我们。也许颤抖的发音是这个世界的一种礼节,就像沃夫冈伽的“敬语”。 此刻我已基本确定,这些人的肢体动作所表达的涵义,与“沃夫冈伽”是相似的。虽然我不清楚抱拳代表什么,但双脚平行的状态下躬身,一定是个友善的动作。如果他要战斗,双脚应该一前一后才对。 我按照“沃夫冈伽”的礼节,右手贴在左胸,右腿躲入左腿之后,微微颔首屈膝,行女子礼。口中随意说了几句外交辞令,“音节数量”跟对方差不多就行,反正也听不懂。随后我站直身子,将右手贴在胸膛正中,轻声说道:“格罗萨-昆斯特。”用手指着自己的脸实在不怎么优雅,这时我已明白,不必刻意模仿那个胖女人的动作。 果然,对方完全明白我的意思,学着我的样子将右手贴在胸前,发音道:“林觉。”他的名字只有两个音节!但从排场上看,这人绝对不是奴隶。难道这个世界取名的规则是相反的?越高贵者,音节越少?对,很有可能,刚刚那个胖女人是三个音节。 他说得很慢,语调温柔。刚才没来得及仔细观察,这时发现,他脸上的线条十分柔和,眉毛很轻,没有胡须。眼瞳的颜色与我的“棕红色”不同,那是一种“近乎纯黑的棕”,和那个胖女人一样。眼前这个男人比我高出小半个额头,身形匀称,算不上强壮。一身挺好看的烟青色长衣,不脏,不臭。 “如果这就是即将奸污我的匪首,我的运气还算不错。”我当时脑中闪过这样的念头。同时我隐约有种感觉:这人未必会奸污我,说不定还会像王子尊重公主一般尊重我。他是王子吗? 互通姓名之后,他用极容易理解的手势,引导我随他走。我当然不会拒绝。 自称“林觉”的男人走在我左侧,与我并肩而行,安涅瑟和林觉的卫队跟在身后。走出不足百步,另一个男人牵着一只“四脚兽”朝我们走来,林觉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那人便牵了畜生退开。 是马!虽然跟“沃夫冈伽”的不太一样,但绝对是马。这个世界有人,还有马。更重要的是,这里的人同样驯服了马!我对新世界越来越有信心了。 林觉应该是乘马来的,此刻与我一同步行。如果发现我会骑马,他会惊讶吗?不要生事,尽可能多的收集情报,尽可能少的暴露自己。 林觉领着我进了一座城。这里也有城,我已经不感到意外了。城里很热闹,街道两旁不时飘来食物的香气。太想吃了,但我必须保持公主的矜持。 走了好一会儿,我们进入一座明显比一路所见更加豪阔的院落,我心中暗喜,这是王宫吗? 宫院很大,但还比不上“昆斯特”的王宫,不过这里似乎更精致一些。脚下的石头很平整,台阶上雕刻着什么图案,院子里的植物好像也是修剪过的。 侍卫们从进院起就不再跟着了。林觉将我和安涅瑟领入一个很大的房间,请我在一张舒服的软椅上座下,指了指桌上“用小小火苗温着的水壶”和“几盘精致的点心”,示意我随意享用,然后对着我躬身行礼。在我起身还礼后,林觉转身离去。 实在太想念“凡间”的食物了。我拿起点心大口吃了起来,简直比“昆斯特”王宫的还要香甜。不过这时的感觉做不得准,我在海上已经憋疯了。吃了几口,我抬头望向站在身旁的安涅瑟,她轻轻摇了摇头。 我怎么可以犯如此愚蠢的错误!居然想把点心分给安涅瑟。万一被人看到我和女奴共享一个盘子里的东西,一定会觉得我是个假公主。做得好,安涅瑟,我会奖励你的。 几个餐盘中的点心各吃下一枚,我万分不舍地停了口。 在“沃夫冈伽”,平民做客的礼仪,是要把主人招待自己的食物全部吃光,若吃不完,就表示看不起对方,认为对方请不起这些食物;而贵族之间的礼仪正相反,做客时把盘中食物全吃光,是一种极无礼的行径,吃光就是讽刺主人家寒酸,招待客人竟不预备多余。情报不足的情况下,应当选择哪种礼节是显而易见的。 不多久,林觉又回,这次他身边也跟了两名女奴。他将我和安涅瑟带到了一个十分幽静的地方,似乎是宫院深处一个独立的小院,院门处有一座小山,绕山而过,别有洞天,感觉十分私密。 他准备在这里奸污我吗?两个女奴低眉顺眼,不敢看我,却总是暗暗打量安涅瑟,这两个瘦小的女奴比安涅瑟足足矮了一头,她们能按住她吗?其实大可不必,只要我没有生命危险,安涅瑟是不会做什么的。被奸污,那原本就是预想中的一部分。 我以为的事情没有发生,这不禁让我有些羞愧于自己的龌龊。林觉将我们送到小院中最大的那个房间门口,行了个礼又退走了,根本没有进屋。两个女奴留了下来。其中一个女奴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对面一排矮小的房子,然后两人一起对我行了个礼,转身走进了刚才所指的那个房间。我猜她们的意思是说:“我们住在那间房里,有事请吩咐我们。” 我和安涅瑟走进“林觉”为我们准备的房间,一股幽香沁入鼻中。我在“昆斯特”的“寝殿”比这里大得多,也雄伟得多,但我在这儿觉不出半点寒酸,心里有种奇妙的感受却说不出来,要是我的“画师”在就好了。 我们带着探秘的心情观览整个房屋。这里似乎是个大厅,左右各有房间。大厅尽头有一道漂亮的屏障,屏障背后果然另有屋室,看来屏障的作用跟门口的小山是一样的。 屏障后有三个房间,其中一个明显是卧房,安涅瑟在床边找到了便桶,此刻我急需这个。这应该是便桶吧,里面有细沙,揭开盖子后还有浓烈到刺鼻的香气涌出。安涅瑟又在旁边一间“陈设简洁”的房中找到了相同的东西,我猜那是给安涅瑟准备的房间。 解决完一些基本的问题,我又在大厅方桌上一个“有提手的暗红色圆桶”中找到了食物。一开始没看出这是用来存食物的。圆桶分很多层,打开盖子后,可以一层一层搬下来,每层都是不同的食物,虽然不太认识,但可以大致看出有肉、蔬菜、面饼和汤。最下面一层是空盘、空碗、汤勺和小木棍,没有“叉勺”。小木棍是干嘛用的?先不管这个,就用勺子吃吧。 没有找到专门为安涅瑟准备的食物。短短的相处,我感觉林觉是个细心的人,应该不会犯这种错误。空盘、空碗和勺子各有三副,我猜想,安涅瑟和我一起吃盘中的食物,在这个世界不是什么大问题,至少吃我剩下的应该没事。我再一次感觉到这些食物的美味不是“昆斯特”可以相比的,如果下一餐还是这样,那就不是错觉了。 饱餐之后,安涅瑟也放下警惕,慵懒地倚在软塌上,看得出她很疲惫,我的精神却还不错。 小憩之后,我们走到院中散步,也顺便查看其他的房间。两个女奴见我们出来,低着头快步走到我面前,随后用探询的眼神望向安涅瑟。安涅瑟又转头看我,女奴只好收回望向安涅瑟的目光,指着自己的脸拉长声音说道:“小月。”她不敢看我的眼睛,但显然是在对我说。接着另一个女奴指着自己说道:“小梅”。 主人的名字是两个音节。女奴的名字也是两个音节。这…… 我点了点头,示意知道了。安涅瑟学着她们的样子,指着自己说道:“维泽。”两个女奴听后,对着安涅瑟欠身行了一礼,安涅瑟也学着她们的样子欠身还礼。这个行为得体吗? 我猜在这个世界的伦理体系中,安涅瑟的地位是高于这两个女奴的,或者说,安涅瑟和小月、小梅谁的地位高,我应该可以绕过林觉自己决定。她们没有第一时刻说自己的名字,可能是因为…在等我给她们取新名? 打发女奴回房后,我查看了院子中的其他房间,有小厅、有卧房、有贮藏室,还有一个看上去没启用过的厨房。了解了小院的基本情况,我和安涅瑟回房休息。林觉没有再来。 傍晚时分,一些女奴送来了新的食物,还有大量的起居用品。有书、画笔和像是乐器的东西。乐器就算了,就连“昆斯特”的乐器我也一样都不会。书,说到书,我进入这个院子后就注意到,这个世界是有文字的! 墙上、石头上、我房中的屏障上,到处都是。我几乎可以确定林觉会写字,虽然没亲眼见过。这些文字和我遗失的黑石上的字有些像,但又不太一样。黑石上的字,每一个都像神卫的“法锤”。而这个世界的文字,只有极个别的像锤子,大部分更像“纹路复杂的盾牌”。 林觉送这么多穿也穿不完的衣服,用也用不完的物品过来,是欢迎我长期住在他家的意思吗?如果是这样就太好了,我暂时没有地方可去。 再晚些时候,小月和小梅分三次端了六盆热水到我房中,离开的时候收走了食桶和杯盘。 安涅瑟用浸满热水的棉巾擦拭我的身体,舒服极了。清洗完毕,我赤着身子缩进被里,床很软,被很暖。在我休息时,安涅瑟也仔细地清洁了自己的身体。林觉身上没有半点异味,我们不能让人嫌弃。 一丝不挂的安涅瑟托着一只大木盘回到我的卧房,木盘里摆了好几套衣服。 “有好多种,我分不清。哪套是你的?”安涅瑟为难地说道。 我拿着几套衣服端详、比对,其中一套的纹路更简单些,但触手细密顺滑,质料也是极好的。 “你穿上自己原来的衣服,去叫那两个女奴过来,让她们帮我穿衣。”我命令安涅瑟。 不一会儿,安涅瑟领着小月、小梅来到我的卧房,她指了指衣服,又指了指赤身端坐在床沿的我,两个女奴立刻会意。小月从被我弄得有些散乱的衣服堆中,快速找出了几件,抱着走到我床边,小梅则更早一步走到我近前,望着我的身体露出艳羡的神色。我有些得意,安涅瑟从未露出过这样的神情,她总是静静地站在我身后,坚定而又淡漠。 两个女奴服侍我穿好衣服后,小梅走出卧房,拿来了一双拖鞋,跪在地上将我的双脚套了进去。穿戴完毕,我有点明白了,这衣服是睡觉时穿的。“昆斯特”也有这种东西,但通常只是件单薄、柔软的袍子,没这么复杂。 我指了指安涅瑟,两个女奴将她领出我的卧房,过了一会儿,安涅瑟穿着相似的装束走了进来。我们终于还是没搞清楚如何区分彼此的衣服,不过不要紧,明天换衣时再找她们就行。 我将安涅瑟拉到床上,贴身耳语,详细分享这一天彼此观察到的情况,虽然我们几乎全部时间都在一起,但记住的东西仍有很多不同。 谨慎起见,最后我还是让安涅瑟回她自己房中去睡。我却怎么也睡不着,这一天的经历反复在我脑中回荡,夜越深,我越亢奋。 于是我不再试图进入睡眠,起身把幽暗的“夜灯”小心翼翼端到桌边,详详细细将这一整天的回忆都倾吐到一路陪伴我的“羊皮本”上。写到这里,我的心情平复了许多,也终于有些困了。 炭笔快用完了,这里的人用什么写字呢? 第十七章 夕霞落叶 第17章 夕霞落叶 为了避开胡亢所驻的“沛城”,北归时不能选择最大的河港“沛港”渡天河。除“沛港”外,回“枯荣城”最便捷的大港,是“宁港”。 要去“宁港”,或经“夕霞山”,或经“鹿鸠山”。两山分别是“夕霞派”和“落叶门”的所在。二者皆是南地举足轻重的高门大派。 “夕霞派”始于近两百年前,开宗立派者,正是现任掌门“仇诗迈”。初创之时,便得“夕霞仙子”之名,不知是人赠还是自封。至少没人觉得她配不上这名号。 “仇诗迈”是“裕山城”巨贾“仇家”现任宗主“仇诗闻”的二姐。当年还是已故老主“仇静水”当家时,“仇诗迈”不知因何缘故与父翻脸,愤然离家,创立“夕霞”。 这仇二小姐风姿绰约,性情豪迈,武艺高绝,又兼诗画。世人都觉她与“墨白”是天造地设的神仙眷侣,怎奈二人相交一场,却是无疾而终。 南地一众城主、宗师、文豪、商贾家的千金们,对“仇二小姐”本多仰慕,知她自立门户,更添神往。这些大小姐们发现:原先跟家中闹别扭时,只能窝在香闺默默抹泪,现在居然有处可去了。 最初“仇诗迈”上山时,就只带了些婢仆。所谓开宗立派,全是赌气,自己并未当真。不久后见“阮家”幼女“阮棋”上山投奔,心中欢喜莫名,却不知是该收她为徒,还是与她结拜。 就这么玩儿着闹着,竟渐渐成了气候。后来没跟家里赌气的小姐也往山上跑,再后来,更有人主动将女儿往山上送。现如今,“夕霞派”几乎成了南地各家豪门千金的第二个“娘家”,就连“通汇钱庄”老板“薛瑞”的幼女“薛棠”也是“仇诗迈”的小徒。 “鹿鸠山”的“落叶门”,是帝国末叶便已成名的古老宗派,二代掌门“宿穆”,正是那位于“心剑季”被“顾长卿”所杀的“蝗”。如今执掌“落叶门”的四代门主“言禾”虽未臻“蝗灾”之境,却也是“旱境”强人中拔群出萃的人物。 一套“落叶掌”,半套“落叶刀”,已数不尽败过多少豪侠。所谓半套落叶刀,另外半套并非失传,只因迄今为止,对他对战之人还没有能撑那么久的。其实“落叶刀法”本身也无甚稀奇,“落叶门”弟子过千,全套的刀法几乎人人会使。无论什么武功,到了凡俗之人手上,都不如“披风兜头”厉害。 聪颖的武人艺高之后,往往会依着本人心性、体格,创出完全属于自己的武功;质朴一些的,学了什么便用什么,但随着功力日深、招法日纯,也会不自觉地凭着本能,将原有的刻板路数略做改动。“顾长卿”与“仇诗迈”明显都是前一种人。而“落叶门”历任掌门,均是后一种。 在“枯荣城”中拟定路线时,叶玄与陆烬起了小小争执。 叶玄认为该走“鹿鸠山”。 “落叶门”弟子过千,“旱灾”三人,“火、水”若干。这实力已经非常棘手,但至少上限可预。而“夕霞山”中有多少强人,则根本无力估算。“夕霞派”半数以上弟子都是带艺投师,“云洛”若一直住在南方,八成也要在“夕霞山”挂个号,混上几年。 要说“云洛”已是“无用散人”之徒,再投别派,按规矩得师傅允肯才行。但如拜得是“仇诗迈”,则多半无需请示。“夕霞派”渊源深广,又兼人畜无害,是以“仇诗迈”这些年间,不知收了多少武功原就高绝的便宜徒弟。这些便宜徒弟究竟有多少在山上,完全搞不清楚。 陆烬则坚持认为应走“夕霞山”。 一来,“夕霞山”地形简单,进出不易遭人暗算,而且选择“夕霞山”这条路线,可以少渡四次河; 二来,“落叶门”素有厉狠之名,门主“言禾”更是嫉恶如仇。若一群北人带着从南地开出的宝藏,又领着全天下最恶名昭彰的“逆子”穿过他的地头,很难想象他会端坐家中,不生事端。 而“夕霞派”名声甚好,又兼豪阔。想必不至于,更不屑于为了金砖与人为难。“仇二小姐”自己也算半个逆子,大概也没兴趣揪着“韩兮”之事替天行道。就算“夕霞派”碍于脸面,偏要给不速之客找些麻烦,有“薛棠”这根线隐隐系着,想来也能善了。 三来,“落叶门”这名字,忒也不祥。 “哼,叶玄这名字,本就不祥。”叶玄全没想到,似陆烬这等人物…居然还信这个。一番嘴硬之后,他还是默默选择了“夕霞山”的路线。 “夕霞山”层叠起伏,却并不高绝,低雾缭绕中淡见一片碧影茫茫。 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夕霞山”脚下。南地湿气甚重,行到此间已有两百余驼病倒。驼队不便翻山,只沿着山下矮坡绕行,并刻意避开了“夕霞派”山门所在的方位。岚气弥漫,又兼崎岖,驼队头尾不能相望,只这如梦似幻的景致与幽幽草木香气,浅浅安抚着叶玄焦躁的心神。 “我想到这些金砖是如何藏进洞中了。”叶玄侧过头,对并骑而行的陆烬说道。 “哦?是如何呀。”陆烬笑问。一路上,他显得格外悠闲,全不似叶玄那般紧张。叶玄也不知…这算是帝王心境,还是无能为力的自弃。 “没有百千民夫,也没有事后杀民夫的兵。一个人,一头驴,一辈子。花了两百多年功夫,一点一点续进去的。你说有可能吗?”叶玄对自己突如其来的念头也没什么把握。 “哈哈哈,这倒是个办法。”陆烬认可叶玄的想法,但他好像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浑不在意。 “可是为何要把刀、剑放进去呢?这是个什么仪式吗,类似镇宅?”叶玄终归是个吝啬且务实的生意人,换做是他,“暗水”、“雪脏”这样的好东西,定然舍不得扔在洞里。 陆烬一笑,面上透出罕有狡黠:“那两样,是我家传之物,并非取自洞中。为取信于你,刀鞘、剑鞘,是专程找了高人给做旧的。也是没法子,叶兄莫怪。” “哼,剑是真,鞘做假。漂亮!”叶玄苦笑,他是真的有些欣赏陆烬。“那两个名字呢,也是你编的?” “那倒不是,这假鞘,就是仿着真鞘做的。我久居干冷北地,真鞘腐败太过缓慢,实在不像从南方山洞中取的。”陆烬解释道。 叶玄回头瞥了一眼跟在身后数丈的陆醒:“我看他也是使刀的,‘雪脏’舍得给我?” “怀璧其罪呀。刀本杀器,太过贵重,反将主人坑死。”陆烬悠悠说道。 “怀壁?你现在是富可敌国。金山你都敢坐,怀壁怕得什么?” “金子可以兑成银票。银票能加密纹,更可分藏各处。刀剑,就只是刀剑。再者,刀剑又与珠玉、字画不同。珠玉引女人,字画惹文人,刀剑却会招来武人。这世上所有‘好东西’中,刀剑是最危险的。”陆烬瞧着叶玄手中“雪脏”,眼里看不出丝毫惋惜,倒似有种送走了瘟神的幸灾乐祸。“你说,这些金砖要多久才能尽数换成银票啊?”提到银票,陆烬又开始思索回城后的事。 叶玄道:“我心里也没数,不过消息总比骆驼快,相信此刻‘薛让’他们已经在准备了。” 无论是“通汇钱庄-枯荣城分号”,还是枯荣城内另外几个“北方钱庄的分号”,谁也不可能一口吃下几百万两金砖。“通汇钱庄”收进的金银,除一批置于“丰临城”总号,其余绝大部分,四散于遍布天下的各个分号中,每家分号所储现银并不甚巨,又通常位于“城主府”近旁,防卫森严。 抢一个分号,得罪的是“当地城主府”及“整个薛家”,所获之数又算不得惊天,于真正的强人而言,此举并不划算。因此被抢之事偶有,却不常见。每年被抢之数,远不及“死”在钱庄里的金额巨大。 除了“看护”和“存兑”的收费,“通汇钱庄”最重要的盈余之源,便是“死钱”。 “通汇钱庄”所印银票,分“白票”和“灰票”两种。 “白票”有密纹,通常是“在哪个分号存,就在哪个分号兑”。兑取时需交还白票,并写下自己当初所设之密纹。万一分号所在的城邑毁于祸乱,持票到“丰临城”总号,或“沛城”、“榆城”、“裕山城”、“枯荣城”等几个大城的分号,也能兑出。 大额银票多为“白票”,主要供储蓄之用,票主若需远行,可先行将“白票”兑成“灰票”。 “灰票”没有密纹,持票在各分号立等可兑。单票银额,通常为一两或十两。百两以上的“灰票”在街市上已属罕见。 每年总有些持“白票”者未将密纹说与家人便即暴毙,亦总有些持“灰票”者横尸荒野,怀中银票或被鸦、鹫啄烂,或被犬、狼撕碎。这些存银,便永远兑不出了。钱庄并不会直接吞掉“死钱”,只不过…超过一百年不曾兑取、不曾换新也不曾更改密纹的银票,从第一百零一年起,“看护”之价逐年递增。长此以往,费用迟早会淹没本金。 这并非盗抢,而是“契约”的一部分。薛家赚“死掉”的钱,对于“活着”的钱是有益的,最直接的好处就是:看护费更加低廉。 叶玄与陆烬这上千驼金砖,就算真能顺利带回枯荣城,也不可能直接堆进几大钱庄在“枯荣城”的分号中,需待钱庄慢慢将金砖散于各地才行。这事颇为繁复,要耗不少时日。在此期间,这千余驼烫手的东西只能由“夜宫”自行看护。反过来说,哪个钱庄敢冒着被抢的风险更早、更多地接手,哪个钱庄就能吃到更大的份额。它们以为是这样。 叶玄与陆烬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闲话,徐徐行了半日。忽见前方岚雾中,影影绰绰一丛妩媚,嫣红姹紫,冷暖缤纷。叶玄霎时间有些迷乱,旋即心头一紧,暗道不妙。 一阵清冷山风退散了岚雾,犹如仙人自画中走出。定睛细瞧,对面一行二十余人,没有马,更没有兵马。这是最坏的情况!怎样的二十余名女子,敢挡在千骑之前呢。 叶玄不敢怠慢。未等对方开口,便即下马。身旁“陆烬”以及随在身后相谈甚欢的“鬼蛾”与“陆醒”也跟着下马。于更远处坠着的“寒星”隐约见到前方有异,当即一踩马头,飘身而至。 “夕霞仇诗迈,恭迎诸位远道。”一袭槿紫纱绸,左手握剑,浅浅抱拳。婉约不娇媚,英气不逼人。一对乍看有些慑心的杏眼,内里透着让人安慰的恬淡。 叶玄瞧得心旷神怡。一时竟有些忘却,自己原是多么不想在此时此地见到此人。片刻后敛了心神,抱拳还礼:“久慕‘夕霞仙子’之名。在下叶玄,这边有礼了。”他见众女站在身后未动,仇诗迈也不引见,猜想这些带刀持剑的娇俏小娘,应该都是夕霞派女徒。 仇诗迈见只叶玄一人还礼答话,便知他身侧两名女子不是木青儿:“叶先生,久仰了。” “归途匆忙,未及登门拜见。失礼之处,仙子莫怪。”望着眼前一众莺莺燕燕,叶玄勉力压下心中不自觉涌起的梦幻,恭谨说道。 “原盼来日到‘枯荣城’拜见,不承想先生亲至‘夕霞山’,迈心下惶恐。又觉择日不如撞日,是以不揣冒昧,领众徒前来请罪。扰了先生归途,更请见谅。”语罢垂目颔首以谢,顾盼端严,又似仪态万千,更惹得叶玄心摇神驰。 饶是如此,他仍从“请罪”二字中辨出不祥的机锋。读过书的人,说话颠三倒四。请罪,就是问罪。 “枯荣城与贵派素无嫌隙,仙子说得哪里话来。”叶玄疑惑道。 仇诗迈见对方装傻,只得温言解道:“三年前,舍妹仇诗芸,小徒丁兰、童小贝三人,心慕‘枯荣城’异彩,一道同去游玩。丁兰在城内遭人掌掴,破了相貌。依三人所述,她们并未在城中生事,纯是受人欺侮。我想着,不能只听她们一面之词,便去信贵府询问因由,至今未得回复。” 一时间,叶玄被乱七八糟的新情报搞得晕头转向。什么丁兰、小贝?什么掌掴?又哪里来的信?他全不知道。怔了片刻才理出半分头绪:不知是哪个跟人打了架,打完不说像是寒星心性,可扇人耳光又似鬼蛾作风。至于那封信,八成是青儿看漏了。 “叶玄并未见过仙子书信,若师姐见过,也定会说与我听。”既然青儿疏漏,叶玄此刻只好一赖到底。“至于贵派弟子在我‘枯荣城’受伤之事,在下实不知情。当然,身为城主,不知情也是失职。”说罢回身望向鬼蛾、寒星。二人看着叶玄,轻轻摇头。 叶玄松了口气,又道:“仙子可知与‘丁兰’姑娘动手的是谁,丁姑娘在此间吗?” 语罢,不待仇诗迈吩咐,一名白衣女子自她身后人丛中走出,正是丁兰。南方温暖,那件湛蓝斗篷今日并未披在身上。 “这是小徒丁兰。”仇诗迈侧头看了下徒弟,复又望向叶玄说道:“至于动手之人是谁,当日舍妹‘仇诗芸’也曾请教,那位姑娘不肯透露姓名。”仇诗迈说话间,丁兰正从头到脚,打量着站在叶玄侧后的鬼蛾与寒星。寒星厌极了那衙判般的目光,双眼如冷剑般逼视回去。鬼蛾也从对仇诗迈的想入非非中收敛心神,怒目回瞪。 “既如此,仙子因何认定是我‘木叶家’的人呢?”这般阵仗,总不会只为叮嘱我奋力缉凶吧。叶玄心想。 “正因不敢妄断,今日才携小徒至此,与先生分说。迈也盼此事与贵府毫无牵连。只是,丁兰虽不成器,浅浅也至‘水境’。枯荣城内能一招伤她的女子,我尚想不出旁人。”仇诗迈悉心阐明因由。 “仙子的意思,叶玄懂了。丁姑娘,你先看看,是她二人吗?”叶玄此刻不想当众念出寒星的名字,“逆子”恶名,对眼下之事有害无益。他只盼这事能以最小的代价收场。 “不是她们!”丁兰冲叶玄喊道。 叶玄眼望丁兰,只觉这出挑的身形、容色,便与“忘月楼”的伶人相较也不遑多让。仇诗迈说她“破了相貌”,一时却瞧不出破在何处,男女有别,也不好一直盯着。鬼蛾无所顾忌,是以看出了些微端倪。 原来那日丁兰在“异食居”遭云洛掌掴,并非只掉了两颗后牙,颌骨也被震裂,虽不致命,却难尽复。伤愈后,左颊处留下极轻微的凹陷,不仔细端详很难看出,因此叶玄并未察觉。但丁兰每日梳妆,均觉自己丑陋至极。于她而言,云洛那一巴掌,真正是“刻骨铭心”了。 “唤青儿、残影、孤雁同来。”叶玄对身后“石六八”下令。 “石六八”出身“玄青书院”,他比“孤雁”更早进入“野战兵团”,现为团副。一路始终伴在叶玄身旁,助他指挥调度。 “是!”石六八领命后,对众兵做出一个奇怪手势。随即响箭之声沿着驼队此起彼伏。不同声音、不同节奏的响箭,代表着“预警、呼唤、休整”等不同含义。 这一轮响箭的含义是“呼唤”,不是“急唤”,意味着如果正在解手,可以慢慢解完;如果正在吃肉,可以嚼完这口。同时,这也意味着三人可以骑马,不必展开轻身功夫疾奔。 叶玄这一唤,有两层用意。 一来,丁兰若真是残影或孤雁打的,今日这情景想赖掉也是不易。 二来,他实在摸不准对面二十余人加在一起,究竟有多少斤两。夕霞派弟子过千,常驻山中的,加上习期未满的,少说也有数百,仇诗迈为何只带这二十几人来?带的人越少,叶玄心里越寒。有木青儿在,他会安定许多。 “薛棠小姐在吗?”等待木青儿三人时,叶玄牵起“薛家”这个线头,希望能将两方关系拉得近些。其实叶玄根本没见过“薛棠”,只听“薛让”提过几次,知她也是夕霞派弟子。 不管“薛家”内部对“木叶家”是何想法,至少表面上,“薛瑞”须得认叶玄这个朋友,“薛棠”也不可能为了什么师姐、师妹,公然与叶玄翻脸。对“薛家”而言,“家族利益”当然是高于“师门利益”的。起码叶玄是这样认为。很可惜,“薛棠”不在。 不过仇诗迈的反应让叶玄惊喜。告诉叶玄“薛棠已期满下山”后,她竟主动问起“薛让”的近况。叶玄心知,薛让与仇诗迈仅一面之缘,基本没有交情。仇诗迈此般叙旧,潜意甚明——她想善了此局。 其实她前面那句“迈也盼此事与贵府毫无牵连”已经是在敲打叶玄,意为“若真是你手下人打的,藏好别出来,咱们滑过便算。”只是此语太过隐晦,叶玄自许狡黠,却全没听懂。 岁月熬炼,盛名浸腐。如今的仇诗迈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一言不合便上门挑人手筋”的辛辣小娘。得知“木叶家族”一行途经夕霞山的消息,仙子愁眉紧锁,左右为难。 她实在不愿管丁兰这破事。原打算就这么拖着,待丁兰期满下山,也就不了了之。没承想这“木叶家”竟全不把自己放在眼中,明知有这未解之结,还偏要走夕霞山,搞得一众女徒同仇敌忾,自己也被裹胁着下山拦路。 不多时,木青儿、残影、孤雁三人赶至队首,下马聚到叶玄身畔。残影一双灵动的眸子,好奇地打量对面诸人。孤雁紧握长刀,观察着周围环境。木青儿的浅淡灰瞳,透着漠不关心又似目中无人,只悠悠踱到叶玄近前,低唤少主。 “师姐,这位是‘夕霞派’掌门‘夕霞仙子-仇诗迈’。仙子,这是我师姐木青儿。”叶玄为双方引见时,左手轻搭在木青儿腰上,真气微吐刺了她一下。意思是“对面这人很重要,你须礼貌些”。 而在对方看来,甚至在背后许多兵士看来,则是叶玄这面首在借机炫耀自己与木青儿的关系。即便是拜过堂的正经夫妻,也不会当着外人的面去触彼此腰身。夕霞众女徒见此情景,只对“裙下之主”更增鄙夷。 “夕霞仇诗迈,见过木姐姐。”仇诗迈对着木青儿,温言抱拳。时年仇诗迈已近两百六十岁,比之“薛瑞”还要稍长一些,此时直接将木青儿唤做姐姐,是为极深的敬意。与男子之间不叙长幼,乱叫“兄台”不同。女子之间若无血缘,则地位更高的那个才是“姐姐”。 “木青儿,见过夕霞仙子。您…唤我名字就好。”木青儿只知对她要有礼貌,也不确定这样说得不得体。 叶玄知道师姐不喜跟外人说话,一个来回便将话头接了过去:“丁姑娘,与你争执的人,可在场间?” “不是她们!”丁兰的焦急,让仇诗迈与叶玄齐齐松了口气。这时童小贝也大着胆子,未得师命便蹭到前排,站在了丁兰身边。鬼蛾瞧见这个眼睛如宝石般透亮的小娘,心中又是一荡。 “一场误会,让叶玄有幸得见仙子真容,也算没有枉受虚惊。丁姑娘的事,左右是‘枯荣城’治理不善,以致辖内出了歹人。待我回城后,定当着力整肃,并备十斗‘雪参’送致夕霞,盼能补丁姑娘伤损之万一。” 鬼蛾惊愕地望向叶玄。十斗雪参,价值至少万金。明明与咱无关,凭什么赔她这些?就算那耳光真是我打的,又如何了!她那脸是什么做的,能值十斗雪参?鬼蛾心中气闷,她不明白叶玄为何如此惧怕这群小娘。 其实叶玄忌惮之余,也是真心想要结纳。若能与夕霞为善,于他所谋之事大有裨益。薛家,是南地最大的豪族;而夕霞,隐隐系着南地所有豪族。 仇诗迈见叶玄处事如此得体,心下也生好感。饶是木叶家发了横财,十斗雪参也算得诚意拳拳,给足了自己颜面。更何况…人还不是对方打的。 “原是我辈唐突,先生不怪,迈已感激莫名。赔补之事,万恳勿要再提。今日是我夕霞未尽待客之礼,先生归城后,还请来信一封,迈当备薄礼以谢。” “仙子美意,叶玄便无耻愧受了。在下的诚意,也望仙子莫要推辞。”耳听对方客套,叶玄赶忙敲钉转角。换过礼物,就算有交情了。他是万没想到,取宝之余还能遇见这等好事。仇诗迈的“薄礼”也必不薄,说不定连银子都不用亏,就能白白攀上仇诗迈这个朋友。 “既如此,先生厚谊,迈这里就代小徒谢过了。”十斗雪参,叶玄说是赔给丁兰,仇诗迈表面只是代领。然而送上了夕霞山的东西,丁兰期满时又岂会真的带走? 那边丁兰听着场间一唱一和,越说越不对劲。似乎自己受辱的事,眼看就这么算了。她当即冲着叶玄喝道:“木叶家,就没有旁人了吗?” “木叶家族”六人尽在场中,仇诗迈瞧得明白。丁兰却搞不清“木叶家族、夜宫、城主府”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只觉对方随便唤出几个不相干的人敷衍自己。 “丁兰,不得无理。宫主、城主俱在场间,还能当面抵赖不成?”仇诗迈侧头朝着丁兰训道。 “她穿着绸衫,发钗镶有宝石。提到富贵之家,却又切齿刻毒,这不是‘玄青书院’的人是谁?”童小贝忍不住插口道。这番剖析,原是“仇诗芸”说给她的,此时她竟原封不动将话背了出来。“仇诗芸”是“仇诗迈”的远房堂妹,并非“夕霞派”弟子,这日不在场间。 “小贝,住口!”仇诗迈羞怒呵斥。她没想到,一贯乖巧的“童小贝”也敢当众给她难堪。 夕霞派与寻常门派大相径庭,说是门派,倒像书院;说是书院,又像商会。门规本不森严,执法更是胡闹,但凡超过“用戒尺打手心”可以解决的范畴,全都踢回家中,由爹娘自行处置。仇诗迈对弟子一贯“赏多罚少”,弟子对她也是“亲近多于畏惧”。平日温情脉脉,今时恶果方显。仇诗迈发现,场面已有些不受自己控制了。 童小贝之言,算不得信口开河,听来却极刺耳。仇诗芸说与小贝,那是私话,小贝却不加润色,直接丢到台面上来。 “玄青书院”的院生,皆是孤儿、弃婴。弃婴倒还好些,像鬼蛾这种挨过饿、吃过土的孤儿,确是极容易仇视那些“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小姐。另则,经这几十年的积淀,如今“枯荣城”内也的确有不少富户是“玄青书院”出身。 叶玄从来不是个名正言顺的正经孤儿,却总觉得自己也算孤儿。 所以他在当年那场小灾荒中,逆着贪财心性,设立“玄青书院”,收了一众快要冻饿而死的脏臭小孩儿。所以他此时听了童小贝的话,怫然不悦。 但他还是强压着怒意,与对面解释道:“这位姑娘,你要拎清楚,不是每个‘玄青书院’的院生,都是‘木叶家族’;也不是每个院生长大后,都在‘夜宫’或‘城主府’执事。更何况,你没有任何实据证明那人与‘书院’有关。” “所以叶城主的意思是,我们去‘枯荣城’收拾那丫头,与您无关。对吗?”说话之人不是丁兰,不是小贝。语调比丁兰阴冷,言辞比小贝刻毒。 叶玄突然有股想拔刀的冲突,这话实在太难接了。他若点头,“城律”何在?他若摇头,这干系又如何撇清? 仇诗迈回头,狠狠瞪视“吕凌”,想要训斥,忽又羞愤欲哭。一个个的,全不把师傅放在眼里。“丁兰、小贝”在外面吃了亏,心中激愤尚情有可原,这“吕凌”却是丈着武艺卓绝,倨傲惯了的。平日也不见她与丁兰有多亲近,当此危局,竟骤然发难,火上浇油! 残影闻言,立即捏住鬼蛾左臂,出手之快,几近偷袭:“别不懂事。”鬼蛾深深吸气定神,随后摔脱了残影右手。 叶玄静默半晌,忍气沉声道:“枯荣城虽是边陲小邑,却非荒蛮之地。城律之下,容不得众位仙子肆意寻拿。不如丁姑娘将凶徒形貌说与我听,那人若还在城中,我定会把她抓来。”叶玄话指丁兰话,目光却望向仇诗迈。 “丁兰,将那人形貌说与叶先生。”仇诗迈冷然下令,语中已全无平日的温存。 “是个小矮子,穿黄衣,持短剑。眼睛挺大,声音很尖。”丁兰恨恨地回忆道。 叶玄心中一寒,是云洛! 他方才初闻此事,脑中也曾闪过云洛的名字,但很快否决了这个念头。云洛本是南方人,与“夕霞派”即便没交情,至少有钦仰。就算一言不合切磋起来,想必也不至于“掌掴”人家。他与云洛相交虽浅,听鬼蛾念叨却多,怎么也不觉得这是个会“当众扇人耳光”的姑娘。“枯荣城”中本多商旅、游侠,又兼“莫问塔”树大招风,城内有些不在自己视野中的高手毫不稀奇。 云洛师承“无用散人”,却从没在江湖上行走过,因此“夕霞派”诸人也根本不知世上还有这样一个小高手。 云洛。这几乎是所有能想到的名字中,最让叶玄难为的一个。怎么办?要装不认识,或者干脆说那不是自己的人吗?若说出这话,往后如何面对“云大”?自己出城前叫残影拿“腥芒”去撩拨她,又算怎么回事? 可是,可是,云洛又算什么人呢?有必要为了她得罪“夕霞派”吗?若是在“枯荣城”中,一冲动、一咬牙,将这烂事替她抗下也罢,可这是在路上,而且是南方的路。 这浩浩荡荡,满载金砖的驼队,有多少人不忿,多少人眼红。偏生“夕霞派”这些小娘,一个个背后深不可测,又盘根错节,他是哪个也不敢伤,哪个也不敢碰。惟恐一招不慎,惹得南人群起而攻。 叶玄思来想去,此时最合理的选择,还是假装不知对方讲的是谁,一切待回城后再说。正欲开口抵赖,忽觉背后有一道灼热的目光炙烤着自己。那是鬼蛾的目光。 在这目光注视下,他发现自己说不出那句最该说的话。他不想让背后那双整日充满欲火的眼眸,透出失望和鄙夷。他不能当着鬼蛾的面,背叛她的朋友。 道理上,叶玄并不认为保护云洛是自己的责任。而情感上,他无比清晰地知道,这就是背叛!如果他说不认识云洛,如果没有了木青儿的淫威,这些小娘…一定会去找她的麻烦。 “是我的人。”背后一道赤炎化做甘泉,身前却有无数寒芒扑面射来!伴着几十道寒芒一并刺向叶玄的,还有仇诗迈目光中,不明所以的怨愤与问责:“不是配合的好好的吗,你这是干什么!”所有女徒都站在身后,仇诗迈眼神的含义无比明晰,懒得做丝毫掩饰。 “她平日甚少出门,今次也不在队中,我没想到会是她。”心乱如麻中,叶玄的瞎话仍是张口就来。 “既是贵府的人,今日需有个了结。”既是贵府的人六字,自仇诗迈口中吐出,冷得几乎连坚冰都能冻结。才受三徒忤逆,又遭叶玄戏耍,她的圆滑,眼看要被怒火烧穿。 “仙子教训得是。叶玄御下不严,以致贵派弟子在‘枯荣城’损伤,这便给仙子赔礼了。”叶玄语罢,双手抱拳,对着仇诗迈一揖到地,躬身良久不起。 仇诗迈胸中几欲喷薄的怒火,随着叶玄将头埋得越来越低,渐渐收敛,而后变得和缓、微弱,最终为寸寸流逝的光阴所熄灭。 “先生不必如此。”仇诗迈伸出右手,虚抬叶玄左臂,并不触碰。叶玄借势起身,眼望仇诗迈,满脸歉疚。夕霞众徒瞧着叶玄诚恳的模样,半数怒气已消。她们哪里知道,叶玄心中歉疚是真,所歉的,却是“搭戏拆台”之事。 仇诗迈没有想到,叶玄不仅舍得赔钱,身段也如此柔软。且不论这“城主”是真是假,既给摆在了台上,那就是“木叶家族”的脸面。他方才所行之礼,已是除跪拜之外最重的礼节。“弟子”挨“部从”一记掌掴,“掌门”受“城主”长揖一拜。就江湖规矩而言,可以认为双方已经扯平,而且更丢脸的是木叶一边。 这仇结的荒唐,解的窝囊。叶玄不用回身,就能看见残影的摇头轻叹,鬼蛾的揪心愤懑,寒星的冷眼旁观,孤雁的嗤之以鼻。只有木青儿永远站在他身边,不悲不喜,不言不语。 叶玄起身后,又朝向丁兰抱拳,浅浅躬身道:“丁姑娘受委屈了。” “冤有头,债有主。你替她赔礼可做不得数!”丁兰就这样大喇喇站着,对叶玄的行礼既不避让,也不回谢。 “去你妈的!”鬼蛾再也忍受不住:“少主给你赔礼,你不跪领,想找死吗!” 叶玄没指望丁兰谅解,只盼她冷哼一声,自己再与仇诗迈谄媚几句,这事兴许还能滑过。见对方不依不饶,心头也自火起。忽闻骂声乍响,一时竟有些恍惚,还道是自己没忍住,将心中言语放了出来。 “小蛾,住口!”平日温情脉脉,今时恶果方显。他刚刚还在心中暗笑仇诗迈御下无能,怎料过不片刻,自己这边也溜了缰。叶玄这时真想回身抱她一下,再狠狠抽她一个耳光!他知四人之中,属鬼蛾对己最是关切、疼惜。可是她这一骂……自己方才之辱,岂不全他娘的白受了? “苍”一声响,吕凌已将长剑拔出,遥指鬼蛾眉心:“贱种。” 吕凌平日话少,开口字字诛心。她只听得一句,便猜出对面这女子不是什么大户出身。见吕凌拔剑,丁兰、小贝也跟着亮出兵刃。转瞬间,金铁擦蹭之音四起,夕霞众女徒几乎全数亮剑,只余一个身着“象牙色长衫”的女子皱眉不动。 木青儿右手紧握“玄竹”,左手中指轻轻划断了系着“暗水”的白蜥皮肩带,背后重剑应手而落。 见木青儿动,仇诗迈眼中寒芒隐现,身形顿时消失在原地。 “啪”一声脆响,众人侧目间,吕凌已扑伏在地,指着鬼蛾的长剑不知何时也到了仇诗迈手中。 “为师是不是管不得你们了?”仇诗迈扫视众徒,看也不看地上捂着左颊吐血的吕凌一眼。众徒悚然低头,没一个敢触师傅目光,便是如此,仍能感到被师傅眼芒扫过时,面上一片热辣,背脊冷汗涔涔。唯有一女,迎着仇诗迈的目光恭敬点头,正是夕霞派首徒“阮棋”。 “收。”令只一字,众徒兵刃慌忙归鞘,金铁相碰尽显瑟缩之音,全不似拔剑时的苍然豪迈。她们以为自己见过师傅发火,却从没见过师傅真正发火。 仇诗迈深深吸气,复又翩然回身,望着叶玄幽幽道:“先生见笑了。”方才电光火石间獠牙一吐,她已瞧清对面情势:一心想要善了的唯有叶玄,木青儿则随时准备动手杀人。 “是我们无礼在先。”叶玄沉声应道。 “丁兰之事,原当两方动手之人对质才算得公允,并非谁手上不济,谁就占理。”说到此处,仇诗迈侧目斜睨丁兰,后继续道:“叶先生未明原委便先行致歉,待我‘夕霞派’可谓诚意拳拳。迈恬为夕霞掌门,绝非不识好歹之人。‘枯荣城’内,贵我两派弟子的口角、嫌隙,今日就此了结。有敢私自寻仇者,以门规论处!丁兰,你可有话说?” “…谨遵师命。”丁兰瞧着倒卧于地,满口鲜血的吕凌,早已吓得不敢抬头。什么切齿仇恨、刻骨怨毒,在师傅冷厉目光的逼视下,全都乖顺地缩回心底那幽暗狭小的角落。 “得蒙仙子宽仁,叶玄谢过了。”叶玄抱拳相谢,心中盘算着后续的应对。他知道,仇诗迈刚打了自己徒弟,绝不可能一回头就放驼队离山。若如此,她这掌门也不用做了。 “陈年小事,说开便算,先生不必挂怀。日半西垂,原不敢再耽搁先生赶路,只是…我瞧今日两边弟子初识,颇为热络难舍,不如就由得她们小小切磋一下,先生以为如何?”仇诗迈下山前便已决心,今日就算非动手不可,自己也绝不下场去碰木青儿。 叶玄终于等来了他极力想要规避的场面,只得苦笑应道:“仙子既有雅兴,小试一场无妨。”二人便如老辣的商贾般,一来一回,询好了价钱。仇诗迈的要价,是头面人物不动手。叶玄的要价,是只比一场。 各路武人于“心剑季”乱砍乱杀数百年,后强人尽废,余者少了血性,多了规矩,天下堕入“权剑季”。 近几百年,门派间的比武争斗,惯常是两个路数:头面人物多决生死;弟子、部从点到为止。两般规矩,均是同一目的,只为避免仇杀。 所谓头面人物,是指一门、一派、一帮、一族的至高战力,夕霞派不必搞清楚枯荣城内“夜宫”与“城主府”究竟是何从属,也不用管宫主、城主是谁。木叶家族的头面人物,就是木青儿。头面不是头衔,头面,是打出来的。 头面人物决生死:意在打破双方战力之平衡。至高战力被灭杀的一方,事后即便想要寻仇,也多飞蛾扑火。头面对决,若有一方败而未死,伤愈后则极有可能率众反扑。 弟子、部从点到为止:意在维持双方战力之平衡,同时力求在少流血,不死人的前提下,拟出全面开战的真实结果。因此门派间“次等战力”的对决,多是三战取两胜,或五战取三胜。 这些经验与规矩,都是“心剑季”的无尽血火换来的。 丁兰这点破事,原是无需动手就能化解。怎奈仇、叶二人没一个当得好家,致使场面失控,夕霞这边还流了血。不管这血是怎么流的,见血拔刀,也是规矩。仇诗迈此时只寄望于:能用对面一点小小伤损,换个“血债血偿”。 叶玄这边更是为难。虽然最恐怖的场面已被“仇诗迈”辣手压住,但接下来这“点到为止”的切磋,却是赢不得也输不得。若说“胡亢”与“墨白”算是南方武林的头脸,在南地武人眼中有如父、兄,那么“夕霞”则是南方武林的腰肋,一众豪强均视之如姊妹,便只轻刺一下,也是非同小可。此战若胜,恐引得护短之人同仇敌忾;若败,或撩得贪妄之徒蠢蠢欲动。 “阮棋,你去请‘木叶家’的高手指点一二。”仇诗迈唤出自己心腹弟子,语声柔和,全无方才与“丁兰”说话时慑心夺魄的冷厉。 “阮棋”是“夕霞派”的第一个弟子,当年正值“仇诗迈”伤心气苦,不知何去何从时,“阮棋”也与家中决裂,上山投靠。 “阮棋”上山时,真气品阶已修至“旱境”,只是未得名师指点,招式乱七八糟。她根骨奇佳,资质却凡。相较气、艺双绝,无师便可自通的仇诗迈,绝难相提并论。如今一身技艺,皆是仇诗迈为她量身所创,更是经年累月,一招一招喂出来的。场间弟子中,阮棋并非武功最高,却是与仇诗迈羁绊最深,最能懂她心意的一个。 “弟子阮棋,拜见木先生、叶先生。”听得师傅呼唤,阮棋缓步走到仇诗迈身旁,持剑行礼。 叶玄同木青儿一并抱拳还礼,未与阮棋答话。假装踌躇片刻,低唤残影。 残影上前拱手,仍是一身陈旧的淡蓝衣衫,身形纤弱,语音清脆:“弟子残影,敬拜夕霞仙子,见过阮棋师姐。”残影之名一出,引得夕霞众女一阵窸窣低诧,眼前这瞧上去颇有些可怜的女子,与她们幻想中的“血筹官”全无半分相符。 鬼蛾知道闯了祸,又见那骂自己“贱种”的女子已被搀走,于是站在叶玄身后垂首不言,没敢争着出头。她也明白眼下这局面,还是交小影去收拾更为妥当。 “要我输给她吗?”趁着与阮棋相互虚伪的空当,残影轻声询问叶玄。是请示,也是讥讽。 “我心绪已乱,情势你自己判断。你不能死,也不能残,就只这个命令。”叶玄低声回应,嗓音透着疲惫。他没有余暇生气,只知道当骰子非掷不可时,应该把注下在残影身上。这是家族中唯一能够帮他决断,替他决断之人。 “知道了。”残影语中透出三分歉疚,七分柔情。说罢走入场间,双刃“晏鹊”拔出时,系着“皮制刀囊”的“腰带”被刃锋划开,坠落于地。强者过招,只争纤毫,是以动手之前,剑鞘要扔,刀囊要弃。 阮棋也持剑走入场中,长剑出鞘前,又对残影行了一礼。残影持刀回敬,恭谨不言。高手对决,若笃定不想杀人,“使兵刃”倒比“空手”更安全些。贴身比拼拳掌,几乎每一式都要朝对方头脸、胸腹招呼,使刀剑时,反而更有机会去损对方手足,伤而不杀。 “切磋参照,点到为止。”仇诗迈淡淡一语,定下场间基调。复又继续道:“依礼,胜负、终始,均由叶先生定判。”这又是个“权剑季”武人琢磨出的虚伪,由于此处是“夕霞派”地头,场间亦无德高望重的外人,故而这场较量的胜负交给“客方”裁决。何时起手,何时休罢,也全听叶玄号令。双方若有伤损,那也是叶玄未能及时叫停之责。 “中招、倒地、损血、认输者负。切磋参照,点到为止。这就开始吧。”叶玄皱眉下令。 二人闻声,均不擅动。温婉、俏皮两道目光交织碰撞,渐渐化成同一道凝重。 残影倒悬双刃,执握掌中,缓缓抬臂护于头脸,宛如“蛇口血张”时倒竖的尖牙。阮棋侧身相对,右手长剑微抬,剑峰斜指着地面,并未直逼残影。 倏忽间,残影身形消失在原地,正与方才“仇诗迈”偷袭“吕凌”时的情状无异。眼力稍差者,只觉她消失的同一刹那便从阮棋左前方冒出,宛如破开了虚空一般。然而又与仇诗迈不同,那淡蓝一现即隐,转瞬又在阮棋侧后出现,如此这般摇闪滑纵,身形始终没有欺进“长剑所及之方寸”。 残影能觉察到,阮棋虽只腰身微拧,剑尖轻颤,却分明跟上了自己的节奏。若想单凭身法将她晃晕,只怕对方还未凌乱,自己先要力竭。 “失礼了。”残影在阮棋身前七步处站定,浅笑着为自己看轻对手而致歉。说罢不待对方回应,持刀抢步上前。这次身形直进,不再取巧。剑长刀短,阮棋根本不理对方手上动作,探身挺剑,直刺残影左膝。 残影却未后撤,轻鞋之下双脚也不见有何动作,身子竟霎时向右“平移”了半尺。阮棋一刺不中,翻腕向内横削,“叮”一声轻响,残影左手短刀不知何时已由“反握”改为“正握”,刚好挡住削向左膝的长剑。刀剑交击之音悦耳绵长,却比旁观众人预想中要小声得多。 右手长剑为左刀所抵,阮棋空门已露,正凝神防她右刀挺进,不料残影并未出刀,右脚闪电般蹬向自己小腹,速度竟似比手还快。阮棋此时已撤步不及,小腹一缩向后坐倒,臀部即将撞到地面时,左手着地一挫,身子向后飞掠,同时长剑直挺,封住身前门户,打了个踉跄方才站定。虽不算输招,场面却是狼狈之极。 叶玄在旁瞧着,面无表情,心底不由暗赞。 “木叶六式”之中,“鬼蛾”主修的是“无痕手”和“阴风指”;“残影”主修的是“岚步”和“鹊桥”。 也是这残影天纵奇才,竟依着自己心性,将“鹊桥”练到了双刃之上,方才挡住阮棋长剑那一刀,绵软阴柔,正是“鹊桥”之劲;“岚步”本是闪避、偷袭为主的功法,招式多为“踩脚趾、踹膝盖、撩阴腿”一类,而今已被残影改成一套攻防有度,肆意开阖的腿法。 “木叶六式”练到她身上后,变化之多,改动之奇,俨然已自成一脉。若有一日叛离夜宫,凭她一人之力开宗立派,也属寻常。 木青儿性情寡淡,甚少思虑,却总感觉终有一日残影会跑。叶玄认为,那是师姐早年间落下的心病所致。 阮棋狼狈后撤,残影并未追击。一则不想冒进,二则也是不屑。她想端端正正地将对方踹倒。阮棋那边化险为夷,也摸清了对方路数,似乎残影的“双刃”主要用作防御,攻敌则以“双脚”为主。 阮棋不再困守,挺剑抢攻。迫近残影身前时,剑尖一抖,三道寒芒分刺双乳、小腹。阮棋心性质朴,剑路端严,这一式仿的是仇诗迈的辣手,有形无神,并不指望以此克敌,只求将对方笼在剑光之内,逼出破绽。 怎奈残影全不判她剑路虚实,直接纵身后掠,将这一招避了。阮棋手腕一翻,挺剑再进,长剑如蛇信般上下颤动,舔向右腿、右膝。这一剑不是虚招,也不为逗出残影短刀,残影却出了刀。 依旧不判对方剑路,双刃一反一正,如摇桨般向下斜划,直接将右腿、右膝全部封住,终于仍是“左刀”荡开了长剑。 剑峰稍一偏转,阮棋“左掌”已从“肋下”迎出,准备硬接残影鞭来的“左脚”,无论是震断了对方脚骨,还是踢折了自己手腕,这一战,就算是没出人命便了结了。 然而这一次,残影没再出腿,荡开长剑后一个滑步,欺进剑圈之内。距离稍一拉近,双刃立转狂暴,如群鸦归巢般扑向阮棋面门。阮棋急忙撤步,回剑横封,欲将残影逼出一剑之距,却感残影身形如鬼魅般粘着自己,怎么退也甩不脱,怎么转也绕不掉。 剑长刀短。身位一近,长剑立显笨拙,左支右绌。却在这时,残影手中双刃突又敛了狂暴之意,刀路顿转轻灵,忽上忽下、忽反忽正。刀影之间竟还包藏肘击。阮棋只觉身前这病弱女子每只手臂似有三节一般,终于眼睛一花,步下一乱,左乳被划开一道浅长血口。 “住!”胜负已分,叶玄立即叫停。残影没等他发令,一招得手便即跃出圈外。阮棋胸上一痛,赶忙将伤处捂住,也不知身子被叶玄轻薄了没有。 “阮棋师姐,承让了。”残影将双刃归入左手,抱拳郑重相谢。 “残影师姐技高,阮棋认输了。”两名各位其主的战将,斗罢后又一次做作地互称师姐。 “残影能得侥幸,全仗仙子爱护。叶玄谢过了。”言下之意,残影此番能赢,全因仇诗迈未将最厉害的弟子派出。其实叶玄哪里辨得清对面深浅。 “先生无需过谦。胜负分明,场间有目共睹。夜宫人才济济,夕霞甘拜下风。”仇诗迈坦然认输,毫无扭捏。一方轻伤了事,输得也不算难看。颜面微损,祸根已拔,虽不如小胜来得体面,也算个不错的终局了。 “仙子言重。天时已晚,我等尚有一段小路要赶,今日就不多叨扰了。还盼仙子闲暇时驾临‘枯荣城’赏玩,好叫在下一尽地主之谊。若来日再渡天河,叶玄也必亲至‘夕霞山’拜望仙子。”叶玄生怕耽搁久了再生祸端,只盼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 仇诗迈也是一般想法,只求尽快将这瘟神送走。至于来日拜望云云…还是别来的好。“枯荣城”虽即富且强,但自己如今只求安逸守成,并无再多野望。这群远在西北的歹人,实无太多结交的价值。“既如此,只好盼来日再叙。迈领众徒恭送诸君了。” 语罢双方众人行礼道别,阮棋不便抱拳,一手护着左胸盈盈下拜,以女子礼相谢。 第十八章 女人才是男人 “我想着,输赢都会招来祸端,那还是赢了吧。免得心里窝囊。”残影胜了比武,怕叶玄找她算账。拜别夕霞众人后,忙驱马蹭到身边解释。 “我不知如何是好,才交你决断。无论引发什么都不怨你。”叶玄应道。 “哼,这还差不多。”残影眼见无事,惫懒之态复现。片刻后忽又敛了顽皮,幽幽劝道:“你别生小蛾的气,她也是心疼你。” 叶玄面色微沉:“这不是生气的问题。” 残影见这情形,也不好再劝,心中暗想:这小娘皮只能自求多福了。 “我跟师姐说几句话,你们就回队尾去。”叶玄说罢将坐骑引向木青儿一侧,残影乖巧地缓了马速,与二人拉开一段勉强可以偷听的距离。 “滚远些。”只成功偷听到这一句。 “师姐,‘仇诗迈’给‘城主府’去过信,你知道吗?”叶玄语声平淡,尽量隐去责备之意。 “不知,何时啊?”木青儿一脸茫然。她的表情总是很浅,眼瞳又淡,只有叶玄能分得清,这神色是茫然还是漠然。 “约莫三年前吧,也可能不到三年。”叶玄当着仇诗迈的面赖掉了此事,也未及问明寄信的具体时日。 “一到耕节、谷节、年节,信就特别多。兴许…是看漏了。”木青儿自责道。表情仍是极浅,只面颊有些微红。 “也是仇诗迈不周。她该派使节求见,将信当面交予你才对。”叶玄安慰道。他自己懒惰,不愿理“城主府”的琐碎,此时也不好指摘青儿。 木青儿平日,原也算不得日理万机,大多具体事宜都有人代管,她更多只是将“城主金印”按在拟好的文卷上。唯有那些指名寄给“城主”的书信,下属不便代阅,只能交她过目。 其实“仇诗迈”那信,写是写了,却根本未曾寄出。她从一开始就想将这事混过去。木青儿当然不知此节,就这样蒙了不白之冤。 陈年小事,问过便算。木青儿很快领着残影、孤雁回到队尾处守护。众人离了“夕霞山”,搭帐扎营已是夜晚。 叶玄只身行至“鬼蛾”那比余人阔大许多的营帐前,低唤道:“小蛾。” “少主?进吧。”鬼蛾轻声应道。 “跪下!”叶玄本想着一进门就喝出这句,不给她任何撒娇使赖的余地。然而…他一入帐便被眼前情景慑住,半个字也说不出。 只见“鬼蛾”背对自己,坐在一只勉强能将自己容纳的“浴盆”之内,透出水面的香肩,炫彩斑斓。驼队远行数千里,也只有奢侈如她,才会携带这等物什。 “能帮我擦背吗?”叶玄正自强敛心神,刚要厉声呵斥,“胡闹”二字又被噎在喉头,伴着口涎吞入肚中。满腔怒意在欲火的灼烧下,灰飞烟灭。 “好。”叶玄如失了魂魄的木偶般走近鬼蛾,自她手中接过棉巾,轻塔在后颈之上。捏着棉巾的右手微一用力,热泉溢涌。 棉巾一次次、一寸寸,自上而下,擦过鬼蛾可怖又极滑腻的背脊,有那么一瞬,叶玄脑中忽然闪过“给一匹枣骝色母马刷毛”的画面,虽然这事他一次也未做过。眼前这“满背幽蓝夹着团簇、丝缕的墨绿、猩红”,引出“通体枣色”的幻想更是莫明奇妙。 也不知过了多久,叶玄手中棉巾全没有停下的意思。更不知停下之后,该做些什么。 猝然间,鬼蛾擒住叶玄轻搭在浴桶边沿的左手,猛地拉入水中。神色丝毫不见娇羞、扭捏,戏谑顽皮之意,更胜柔情。 叶玄一惊,慌忙将手抽出,扔下棉巾走向一旁,敛起凌乱置于藤椅的几件轻薄衣衫,摔到鬼蛾脸上。“不跟我睡,就莫勾引我!” 鬼蛾见几团轻绸扑面袭来,双眼一眯,不接不避,任凭薄衫滑落水面:“我只是对男人没兴趣,并不觉男人恶心。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叶玄转过身背对鬼蛾,深深吸了一大口气。没缓过来,又吸一口:“衣服穿好,我有话跟你说。”鬼蛾道歉的方式,叶玄不能接受。 四人之中,残影与他早有奸情;寒星是一辈子也休想了,为了那荒唐的背影,只怕此生见她对己一笑也难;孤雁,他更是从一开始就没敢动半点下作念头。然而即便全不考虑这些,四人中,他最想得到的仍是鬼蛾。 鬼蛾不及寒星美丽,但鬼蛾那种美,让男人无法抗拒。可偏偏,偏偏让鬼蛾无法抗拒的,唯有女人。 叶玄是个生意人,在他心中,万事万物皆可交换。他不接受鬼蛾这样的道歉,原因只有一个:有些东西,他不舍得换。 叶玄是个赌徒,也是个嫖客。与“薛让”之流相较,他自认勉强不算是个滥交之人。迄今为止,他亲近过三个女人:木青儿、残影、清尘。可他却只有一个朋友,就是鬼蛾。 木青儿毫无疑问是叶玄此生最重要的人,可他却始终不清楚,青儿算是什么身份。是妻子,是姐姐,还是……总之,绝不是朋友。清尘,则是他对木青儿的另外一种幻想。 他曾以为残影算是他的朋友,可后来发现自己错了。残影更像是个命运派来收拾他的冤家。与残影相处时,总是充满了刺激与新奇,却难得片刻安详。 唯有与鬼蛾一起时,叶玄能感觉到真正的轻松。那种轻松,与木青儿带给他的安心不同。安心的背面,是恐惧。 鬼蛾自很早的时候起,就什么事都与叶玄说,包括她对女人的幻想,对木青儿的幻想,叶玄都是比残影更先知道的人。鬼蛾越长大,叶玄就越觉得自己在她心中根本不是个男人。对于鬼蛾来说:女人才是男人,男人都是姐妹。 是的,姐妹。没有任务、没有公事的时候,鬼蛾对叶玄的态度,的确很像是对待一个小姐妹。有时一壶“松茶”,有时一壶“玫酒”,二人靠坐在软榻之上,鬼蛾喋喋不休地说话,叶玄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着,一不小心就至深夜。 鬼蛾说的某些事,叶玄有兴趣,比如她和她的女人们。更多时候,小蛾说的内容叶玄觉得没什么意思,但他很享受与她闲聊的感觉。鬼蛾说话说得累了,就直接卧在软榻上睡去。每当这时,叶玄总想轻薄于她。每当这时,叶玄总是默默走开。 其实他也知道,以鬼蛾之狂放,自己即便做了什么,大概也没什么。但是他不确定,若做了那些事,小蛾还能不能当自己是个“小姐妹”。叶玄也很想与她分享自己的心事,可惜“小姐妹”这种动物什么都好,就是守不了秘。若非如此,他真想把一切都告诉她,然后抱着她大哭一场。青儿不行,青儿心中苦的,与他是同一件事;残影不行,残影对他有要求,要求他像个男人。 “噗”一小声闷响,将叶玄的思绪拉回现实。“你说吧,我跪着听。”叶玄回过头时,鬼蛾已穿好了衣裳,湿淋淋地,赤足跪于软榻之旁。 叶玄气苦,心中暗骂:“大事糊涂,小心思却多!”她不冲着叶玄,也不对着软榻,而是侧身跪于榻旁,右腿几乎紧贴榻沿。这身位,分明是要让叶玄去榻上坐着。帐中软榻低矮,若上了她这当,往下一坐,气氛立马变成“围炉夜话”,哪里还有半分肃杀? 叶玄虽不中招,胜似中招。他满腔怒火初一进帐便被无耻手段浇灭。仅存的一丝余烬,也被这一跪的机巧退散。想要骂她,已没了力气;想要罚她,却不是时候,也狠不下心肠。 “我要说什么,你全清楚。自己反省吧!”叶玄说罢,狠狠一掀帐帘,逃入夜幕之中。 流亡日记-节选(23) 我不敢贪睡,天光蒙亮便挣扎着爬起,因为林觉随时可能来找我。安涅瑟睡得很美,我用力捏着她弹嫩的脸皮将她拎起,也懒得责骂。 领着睡眼惺忪的安涅瑟走到院中,清凉的晨风使她彻底苏醒。两个女奴听到动静,有些狼狈地从对面房中出来行礼,头发还凌乱着,显然是没睡醒。和“昆斯特”的规矩一样,奴隶不可比主人晚起——从她们惶恐的神情中,我收获了新的情报。 我领她们回到卧房,指了指自己的睡衣。小月首先会意,上前为我宽衣解带,小梅见状赶忙小步跑向外房,待我被小月赤条条剥光后,小梅刚好抱着一大摞衣服跑了回来。二人一起服侍我穿好衣裙,然后帮我梳头配饰。 小月梳头的动作有些笨拙,可能我微卷的长发让她有些无措。小月和小梅都是同安涅瑟一样的黑色直发,或许这个世界的绝大多数女人都是如此。严格来说我的头发也是黑色的,只是和安涅瑟那“古井深潭般的漆黑”相比,我的黑少了些坚定,多了些顽皮。 这次穿戴花了不短的时间,我看着镜中的自己,觉得有些陌生。 安涅瑟静静站在一旁,仔细观察。她必须学习如何为我穿这个世界的衣服。将我“打扮”好后,两个女奴没等指示,主动开始为安涅瑟换衣。我起身踱步,想好好感受这套没穿过的新衣,两个女奴竟理所当然地扶着“安涅瑟”坐到我的妆台前。安涅瑟当然可以使用我的妆台,但那是一种需要准许的恩赐,而两个女奴显然并不这样认为。 我心中盘算着“林觉”到来后的各种可能以及应对,没心思观察安涅瑟穿衣。直到她穿戴整齐,我发现她的衣着与我并没有“余光可辨”的明显差异,只是颜色和纹理不同。我是玫粉色,她是浅蓝色。头上和身上的配饰,安涅瑟略少一些。 用过午饭后,林觉又来找我,神色有些郑重。 我随着他来到宫院中另一处独立的院落,比我的小院大许多。守在门口的侍女向林觉和我欠身行礼后,将我们引了进去。 屋内盘膝坐着一个女人,林觉行礼,同时叫了一声什么,声音显得很亲近。我紧跟在林觉之后行了“沃夫冈伽”的女子礼,安涅瑟有些不知所措,望了我一眼,也随着我行了女子礼。 那女人微笑点头,并不还礼。林觉的反应既不愤怒也不尴尬,所以这女人的地位应该比林觉更高。她是谁?跟林觉是什么关系? 那女人知道我语言不通,也不跟我说话,招招手示意我过去。我恭顺地走到近前,她拿出一块温润的宝石放在我右手中,同时轻轻握住我的手。刹那间,我感到一股热泉顺着右臂灌入脏腑,说不清是舒服还是难受。 我不敢动,似乎也不能动。过了一会儿,女人放手,将宝石留在了我掌中。这块宝石是不是有魔力?她用这石头祝福了我,还是诅咒了我?完全搞不清状况。无论如何,在她面前表现得乖巧些,一定是对的。我看看手中的宝石,又看看那个女人,露出甜美的笑容。她依然只是微笑点头。 接着那女人招手将安涅瑟唤到身前,做了完全相同的事,安涅瑟也得到了一块宝石。 那女人向林觉点了点头,林觉似乎很开心,又像是如释重负。 林觉又对着女人行了一礼,随后用手势引我们出去。出门前,我和安涅瑟懂事地再次对女人行礼,她还是点头微笑,一副慈祥却不怎么亲近的样子。 今日林觉的心情极好,领着我们游览整个宫院。这次他开始对着我说话,一边说一边对着各处指指点点。我知道不必跟他对话,只随着他语调的顿挫起落,发出一些“嗯,啊,哦”这样的赞叹,我们聊得十分开心。 最后,林觉带我来到一个小院的门口,指了指院门,又指了指自己,示意这是他的住处,却并不邀请我进去。我们就在门口告别。他怕我和安涅瑟迷路,又派了两个女奴做引导,其实我已大致记住了整个宫院的布局,和通往重要地方的路线。 回到住处后,天色还早。我和安涅瑟带了些点心和一壶清苦的汤水,回到我的卧房交换和讨论今天的情报。 今天的收获如下: 一:从林觉分配给“安涅瑟”的服饰,以及两个女奴对她的态度来看,林觉似乎没把“安涅瑟”当成女奴。另一种可能是,把客人的女奴也当作客人,是这个世界的一种礼节。究竟是哪种情况,需要继续观察。 二:今天走遍了整个宫院,这宫院的规模说是“王宫”也勉强可以接受,毕竟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偏于精致。但院里“带刀的侍卫”实在太少了,所以这里应该不是“王宫”,林觉也不是王子,这让我有些失望。他是贵族还是商人呢? 三:这个世界存在我无法理解的力量。安涅瑟也感受到了宝石的魔力,不是我的错觉。那女人用宝石对我们做了什么?目前还没有任何异样的感觉。她是“女巫”吗?如果真是,那可太讽刺了! “大瘟疫”之后,我们“洛拉玛人”被教廷污蔑成“女巫”,现在整个“沃夫冈伽”几乎没有“洛拉玛人”的容身之处,结果我却在“无尽海”的尽头找到了真正的女巫?诅咒厄古斯!这个女人要真是女巫,我宁可跪在地上亲吻她的脚,也要把巫术学会。 四:林觉带我去见那女人之前,神色有些凝重。从女人的住处出来后,表现出明显的轻松和欢愉,结合女人对我和安涅瑟所做的事来看,或许是女巫通过某种仪式,认可了我和安涅瑟的存在。这种推断是否过于乐观或自欺欺人了呢? 嗯,大概就是这样。情报还不够多,但已经到了可以使用的地步,接下来我要做的事情: 一:尽快学会这个世界的语言,了解这个世界的规则。 二:林觉是个关键人物,他是钥匙,也是护盾。必须近亲他,讨好他。 三:想办法搞清楚女巫的秘密,这可能会有危险。 四:尽量不要让林觉学习我们的语言,如果他执意要学,想办法拖慢他的速度,越慢越好。 五:暂时不要让任何人知道“羊皮本”的存在。以后禁止安涅瑟以外的女奴进我的卧房。写的时候也要小心,尽量在深夜。是不是不该再写了? 第十九章 水龙吟 第19章 水龙吟 离开“夕霞山”后,叶玄感觉到一种微妙的变化。初时他以为是自己多心了,毕竟他在这种事情上,总是多心。直到后来变得愈发明显,他只能不甘不愿地接受了这个实事:一路之上,送他们药食、补给的人变少了,抢他们的毛贼变多了。 叶玄和陆烬,对此均没有什么好办法,只得加紧赶路。便是加紧赶路,也不敢真的减少采买,转而杀驼吃肉,毕竟此处仍距“枯荣城”甚远,归途中不知还有多少骆驼要死。不光不敢杀驼,经过沿途村寨时,还要从乡民处购些骡马以作备用。自村寨处购得的骡马,多枯瘦老迈,然而比村寨更大的势力已经不肯与驼队交易了。 近段时日,叶玄几乎夜不能寐,后来更将木青儿、残影、孤雁三人调回队首。有了木青儿在帐中相陪,才勉强得以安睡。陆烬对这荒唐的战力部署颇为不解,颇为不屑,颇为不满。好在此处已离“天河”不太远了。陆烬只盼到了北边,叶玄的心智能够恢复正常。 ………… 天河之阔,与南地细小支流全然不可同日而语。生长于天河沿岸的人,第一次见到“默海”几乎不会生出骇然之感。 天河水势迅疾,河中又多凶鱼,未练过真气的“素人”一旦落水,多半尸骨无存。是以天河主干的渡船与寻常支流相较,普遍大着许多。便是最小的“板舟”也可乘二十余人。 叶玄一行,自“燕希城”左近“埋着金砖的幽谷”出发,浩浩荡荡行了两月有余,才终于到达“宁港”。 “宁港”是除“沛港”之外,距“枯荣城”最近的大港。饶是如此,绕行“宁港”仍需多走八百里有余。只要能避开“沛城”,避开“胡亢”,便再远出千里,叶玄也是甘愿。 此刻已有三十余艘“大型货船”在河中相候,却无法靠港。这些货船吃水甚深,每船可纳百驼,是枯荣城“刑律司”主办“耿四一”所雇。驼队虽携有少量“信鸦”,消息传递仍难精准。“信鸦”只飞单途,能归巢的也只十之三、四,驼队移动之中,往复沟通更是断无可能。 “耿四一”为求周全,货船已在“天河南岸”侯了半月有余。为防有人对货船动手脚,更带了“禁卫兵团”两百人,“治安兵团”三百人押船,此刻的“枯荣城”强人尽出,“夜宫”与“城主府”亲卫又减,几乎全靠“衙兵”守护,如遇高手强袭,实与空巢无异。 一到“宁港”,叶玄便觉不妙。残影、陆烬神色也转凝重。 “耿四一”所雇的几十艘货船,全数挤在港外。靠港的,是七艘比货船还要巨大的“楼船”。楼船主舱共有三层,目测每船至少可纳千人。桅杆顶端飘动的纯黑旗面之上,一条巨蟒般的白浪蜿蜒。那是“航帮”的旗帜。 古代帝王将天下称为国,又将国称为家。“航帮”之猖狂虽不及昔日罗摩,但这旗帜的含义,分明是将“天河”当成了自家的东西。 “宁港”甚大,至少可容三十余艘大船同时靠港,然而“航帮”这七艘楼船在港中一驻,其余渡廊竟无人敢用。除“耿四一”所雇的货船外,另有百余艘渡船、货船和大型渔船,也都老老实实悬在港外。港内空空如也,港外淤积成坨。这般气派,也当真只有帝王可比了。 待得叶玄一行滞于港口,再难寸进时,自七船“位处正中”那艘的“主舱”里,徐徐踱出一个不算高大的男人,黑衫银衬,步态端严。另有六人随在他身后。见“主船”有了动静,其余六船也各走出三、五人。 七丛人影,零落稀疏,分从七艘巨船中走下,经渡廊而至河岸,最终汇集一处。一行至多不足三十人,叶玄却顿生退却之意,只觉仿佛整座“霄云山脉”横亘在“驼队”与“天河”之间,再也跨不过了。更为恐怖的是:山脉正在移动,正伴着无声的轰鸣,朝自己压将过来。 “航帮‘胡亢’,请木先生说话。”为首的男人抱拳一礼,目光准确地停留在淡灰眼瞳的白衣女子身上。“叶先生”三字,提也未提。木青儿侧头与叶玄对望一眼,叶玄轻轻点头,想给她一些安慰,眼中却难以抑制地透出惶恐之色。 “胡帮主好,我是木青儿。”木青儿上前半步,与胡亢见礼。叶玄此时细瞧胡亢,这人比自己矮着半头,与青儿相较,似也短上几许。浓眉方面,肩宽腰窄,藏黑色眼瞳形如豌豆,比之常人要小上一圈,目芒如炬,不怒而威。三寸来长的髯须,遮蔽了毫无褶皱的嘴角,诉说着年岁,也宣示着辈分。 帝国纪元,未入“衰老期”的男子常以“蓄须”来呈露自己的年岁,如今北地已不盛此风,天河以南仍有沿袭。 胡亢见木青儿听到自己名号,竟不说久仰、不感荣幸,也就略过了一些客套,直言道:“我等已在此处恭候‘木先生’多时啦,容我给先生引见各位朋友。”木青儿望着眼前众人,眉头微蹙,心想:“这许多人要引见到什么时候?” 胡亢侧身,掌心朝上示向近旁一位胡须更长的男子:“这一位,是‘剑盟’盟主,‘楚天穷’楚前辈。” “哎,虚长胡帮主百岁,可不敢称前辈。”楚天穷摆手笑道,随后朝木青儿浅浅一礼,并不叙话。 剑盟。名字越短,来头越大。“冰河之战”前,天下使刀的武人远远多过使剑的,而“萧饮、安修”二人却恰好都是剑客。那一战后,无数武人弃刀用剑,剑盟便是那时节所诞。 剑盟并非一个独立的门派,而是全天下用剑之人聚在一起切磋参照,并一同讥笑使刀之人的一个盟会。“楚天穷”是剑盟的第二任盟主。 叶玄当然知道这个人,凡是成名于“心剑季”还能活到今日的人物,全都不可小觑。如今的楚天穷,已有五百零二岁,于“旱境”武者而言,可算得风烛残年,随时都会“衰老”。 “这一位,是经纬镖局‘桑寿通’,桑总镖头。”经纬镖局是全天下最大的镖局,通汇钱庄的现银流转,九成以上都交经纬镖局押送。莫问塔与此镖局也有生意往来,“残影”与“桑寿通”却无私谊。 “这一位,是‘落叶门’门主,‘言禾’言先生。”叶玄仔仔细细听着胡亢说话,目光却跳过他的声音扫视众人。忽而双瞳一缩,夕霞“仇诗迈”赫然也在其中! 四目相交,仇诗迈面容微窘,歉仄一笑。原来自叶玄一行人离了“夕霞山”后,“夕霞”败于“木叶”的消息,很快便随着“信鸦”传遍南地诸城。此时场间人众,有一小半都是夕霞女徒的父、兄,亦或族中尊长。 今次豪强齐聚,且不论各人心下如何盘算,表面上的理由,一来是给“焦、甘”二人讨个公道,二来便是替“夕霞”出头。又兼胡亢亲笔书信相邀,仇诗迈虽万般不愿,却也不得不来。 “这六人,是我‘航帮’熊清四、柳成荫、余媚儿、孟黄平、江童彦和郁满。就不多费木先生心神了。”场间二十六人,终于一一点过。其中大部分名字,木青儿也是听过的,但只这样浅浅说上一遍,她尚不能将所有脸孔与姓名对照清楚。 叶玄听着胡亢点名,心下越来越寒。“航帮”自帮主“胡亢”以下,六名“旱将”悉数到场。余下一十九人,无一不是成名日久的江湖名宿、武道宗师。 这些人物平日出门,无不前呼后拥。而今日就只孤身站在胡亢身旁,无一人带着弟子、部从。胡亢身边,其他门派只有一个位置。楚天穷也一样,仇诗迈更不必说。 叶玄还注意到,这一十九人中,唯有“楚天穷”在胡亢说话时接了一句嘴,其余人等皆一言不发,只待他念到自己名字时,朝木青儿浅浅抱拳。好在这些名字中,没有人姓薛,没有人姓风,没有人姓墨。 木青儿硬着头皮与众人见礼后,眼望胡亢,不发一语。她只是在等胡亢说明来意。而在胡亢看来,木青儿的淡漠无疑是一种轻慢。她应该谦逊地说“见到诸位名宿不胜惶恐”,她应该主动询问“胡帮主此番前来有何指教”。 然而她什么也没说,就只这样木然地望着胡亢。也不知她听见这些名字,害怕还是不害怕;也不知她这样被人拦路,生气还是不生气。胡亢从木青儿的眼中,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读不出。 更可恨的是,自见面起,胡亢对着木青儿说了不下几十句话,她就只应了一句“胡帮主好,我是木青儿。”之后便再无言语。 叶玄知道,不能再让师姐跟胡亢这么聊下去了。他走到木青儿身边,拱手道:“在下枯荣城主叶玄,拜见胡帮主,拜见诸位英侠。” “叶城主,久仰。”胡亢冲叶玄抱了抱拳,目光又转向木青儿:“先生此番驾临南地,戏诸神、开古墓、屠焦甘、败夕霞,这般风采,场间诸位无不心驰神往。是以相邀胡某,一同前来拜会。” “嗯。”在木青儿看来,眼前这男人还是没讲清楚他要干嘛,于是嗯了一声,示意自己在听,请他说下去。 叶玄未及接话,胡亢心头已然火起,语声渐转冷厉:“我等此番来,为两件事。其一,焦怀夫妇,须有个说法。其二,夕霞之事,当有个了结。” 叶玄握刀的左手捏得更紧。暗道:“‘焦怀夫妇’应该不是‘胡亢’的人,是我的情报错了,还是南方武人当真如此抱团?不对,真正的‘火引’在夕霞,而‘祸根’是这金山,或者说,是北人自南地搬走了金山。”至于渎神、盗墓的泼污,只怕没机会,也没必要解释。 残影与陆烬则从“胡亢”话中听出了更深的含义——焦怀夫妇,有个“说法”就行,真正要“了结”的,是夕霞之事。如此明显的暗示,他们以为叶玄必定听懂了,可惜叶玄没有。他的心智,已被恐惧蚀了大半。 见木青儿薄唇微启,叶玄急忙抢过话头。他很怕木青儿直接问胡亢“你要怎地?” “焦怀夫妇,携一众骑兵、箭手伏于谷口,威逼、勒索于我。我等为求自保,迫于无奈才与之相抗。至于夕霞之事,我与仇师姐的误会早已解了,比武切磋,纯是仇师姐雅兴,双方也未多伤损,胡帮主所说‘了结’,不知所谓何来呢?” 于焦、甘二人之事,叶玄自觉已是当众撒了弥天大谎,站在背后的残影、陆烬却不禁皱眉摇头。其实叶玄只要一口咬定,是“焦怀夫妇”率众偷袭,而后反被己方所戮,这便行了。胡亢此番明显并不针对此事,他只需补上一句“不能仅听一面之词,来日定当细细查明”,这一节便算滑过。然而叶玄的说法,分明承认了那是一场“冲突”,实在愚蠢之极。 叶玄说话时,胡亢微微侧头瞧着他。待胡亢自己说话时,眼光仍只望向木青儿:“夕霞山中,以武会友,自是一番佳话。只不过,我这侄女倔强好强,输了一阵,更添倾仰,想再与木先生请教。又恐云泥霄壤,难望先生项背。我这做伯父的,只好替侄女出一出头啦。” 仇诗迈闻听此语,当即面红耳赤。自己分明是给众人裹胁来的,胡亢这番说法,却成了自己求他来找场子。仇诗迈的父亲“仇静水”在世时,与胡亢相交甚密,她虽与家中翻脸,见了胡亢,仍要称一声“伯父”。 “胡帮主是要比武?”木青儿淡淡询道。 “此番切磋,仍是会友,绝无与先生为难之意。”胡亢温言应道,却似乎比与不比,早已凭他已一言而决,对方根本没有拒绝的余地。 木青儿侧头望向叶玄。叶玄心知,此番情境与当日在“夕霞山”全然不同。胡亢就是来比武的,或者说,就是代表南方武林,来找场子的。又兼身后这般阵仗,此事想躲是断无可能了。“请教胡帮主,是怎样比法。赢了如何,输又如何。”叶玄恭谨询问。 胡亢对于叶玄总是在旁插话,心下极为不满,却又没理由发作,只得应道:“既为会友,自是点到为止。然而刀剑无眼,如不幸有所伤损,按江湖规矩,各方不得寻仇。胡某若败,‘航帮’自帮主以下,定牵马坠蹬,恭送‘木先生’渡河,这‘水龙吟’也请先生取去。另有这七只小船,权当是耽搁‘木先生’归程的赔谢。” 水龙吟,是胡亢的贴身兵刃。至于那七艘楼船,加在一起换个小城,也是不难。 顿了片刻,胡亢继续道:“若胡某侥幸胜得半招,也不取‘木先生’兵刃。只不过,‘焦怀夫妇’虽是无礼在先,或有咎由自取之嫌,可毕竟是死在了贵派手中。不妨二事并做一事,动手杀人的两位朋友,将‘杀人之手’留下便了。” 胡亢早已查得明白,杀人者是“逆子-寒星”和“凌迟手-鬼蛾”,既然叶玄糊涂,没能将此事推脱干净,他此时只好替焦、甘二人要个“说法”。于胡亢看来,“两只手掌”换“两条性命”,这已是近乎偏袒的宽仁。 鬼蛾与寒星闻言相顾而视。片刻,鬼蛾怒目瞪向胡亢,寒星仍是一脸冷峻,只左手微微捏紧了剑鞘。 “枯荣城主就在场间,你却要挑战城主的女人。匹夫胡亢,要脸不要!”脑中闪过鬼蛾、寒星两只肉掌齐腕而断,血淋淋的五指蘸着地上泥土抽搐的画面,叶玄的机巧、狡狯,终于被恐惧的利爪撕破! 漫漫归途淤积在心中的气闷、窝囊、委屈、怨毒,更顺着心防的缺口喷薄而出。“我他妈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带着两千匹臊臭骆驼多行八百里路,为得什么?傻子都能瞧出是在躲你!为顾你颜面,我已经不要脸了,你却追我到此,苦苦相逼。若只讹钱那也罢了,还要残我小蛾、寒星!去你妈的,真当我叶玄怕你不成!”叶玄心底嘶吼,目中怒火直欲烧穿胡亢的眼瞳。 胡亢终于开始正眼看向叶玄,一时惊愕,竟来不及生气。片刻后放声冷笑:“哈哈哈哈……你?” “不敢吗?”叶玄的嗓音,低沉嘶哑。 胡亢的怒意这才缓缓涌出,心中暗道:“以身份论,‘枯荣城主’求战‘航帮帮主’倒也无甚不妥。可世人皆知你是个躲在师姐裙下的纨绔,跟我过手,当真不知死了。” “你想怎个比法?”胡亢睨视着叶玄,毫不掩藏心中鄙夷。 “分胜负,决生死!” 胡亢闻言,脑中“嗡”地一响。他当然不怕叶玄,只是这一步,将得他好生为难。“要真把他宰了,枯荣城的血仇就此结下,可再也解不开了。这木青儿若真是个‘蝗’,就算今日慑于众寡,不敢生事,女人死了姘头,难保日后不来寻仇。找我寻仇也就罢了,若这番邦女子不守中原规矩,去屠我宗族妻妾、杀我门徒部从,那又如何是好?偏生叶玄这面首当众叫嚣出如此决绝之语,若不杀他,我这帮主的脸面往哪里搁去?为今之势,惟有先震断他腿骨,待他在地上打滚惨嚎时,我再居高临下,大发慈悲,方可两全。”胡亢心中暗忖。 场间诸人听得叶玄此语,无不惊骇莫名。鬼蛾朱唇轻颤,双目湿红。就连寒星也微微动容。木青儿眼望叶玄,轻轻摇头,叶玄却不看她,只死死盯着胡亢。 “好,就依你言。分胜负,决生死!”胡亢说罢,转身望向六名航帮部从:“今日,我‘胡亢’或死于‘枯荣城主’之手,有敢寻仇者,如掘我墓,如鞭我尸!” 熊清四、柳成荫、余媚儿、孟黄平、江童彦、郁满。五男一女,齐齐单膝跪地:“尊帮主命!”这六人中,有胡亢的门徒、有胡亢的情人,也有曾与他结拜的兄弟,此间肃穆场合,皆以帮众之姿俯首。 胡亢回身望向叶玄,目意甚明。叶玄冷笑一声,也学着胡亢的样子转身训道:“今日,我叶玄或死于胡亢之手,有敢寻仇者,如掘我墓,如鞭我尸!”残影当即单膝跪地:“尊少主命!” 鬼蛾、寒星、孤雁迟疑片刻,也学着残影模样,半跪领命。寒星、孤雁语声清冷,鬼蛾眼中挂泪,喃喃低语,没人知她说的什么。“石六八”领着众兵士伫立阵中,不跪不应。替城主复仇的事,轮不到他,也用不上他。 木青儿站在叶玄身侧,不动不语。 “师姐,方才所命,你莫能外。我今日若死,往后一切听小影的,明白吗?”叶玄看着木青儿的眼睛,柔声说道,语中竟含诀别之意。 木青儿与叶玄对望,仍只轻轻摇头。这一次,胡亢终于从那对淡灰眼眸中捕捉到一丝情绪。 “跪下,重复。”浅浅四字,音色只比先前更加柔暖,却无半分回转的余地。 静默良久,木青儿垂首屈膝,缓缓跪地:“你若死,我一切听小影的。”语声颤栗,语调决绝。 胡亢站在对面,越瞧越不对劲。这二人演的是哪一出?这叶玄,究竟想干什么? “退吧。”叶玄轻声道,听来却像在说晚安。 木青儿起身,极缓慢地撤步,目光一刻不离盯着胡亢,右手紧握玄竹,左手拈出铁莲,似乎随时准备暴起杀人。一个淡蓝衣衫的女子走到木青儿身边,右手轻握她左臂,低声说了些什么,她这才再退,与那女子一起回入阵中,左手暗器仍紧握不放。胡亢瞧着木青儿这般惶急、焦躁的模样,心下反而安了。方才脑中一闪而过的念头,随即消散。 胡亢右手轻抬,五指微张,转瞬便有人将一根通体幽黑的“铁鞭”递入手中,正是胡亢的兵刃“水龙吟”。铁鞭并非软鞭,也是玄铁所铸的,与木青儿的“玄竹-墨节”同属一类。只是与“玄竹”相较,这“铁鞭”更为短粗,鞭身“骨节突触”也不似“玄竹”顺滑。 无需胡亢多言,接过铁鞭后,身后众人便自觉退至十丈开外。只见胡亢双脚微开,铁鞭斜斜指地,左手虚握背于身后,傲立场间,顾盼睥睨:“叶城主,这便请了。让你三招可够?” “好!” 胡亢、叶玄,相隔七步有余,“好”字方入耳中,一抹灰白直削脖颈。胡亢托大,神未全凝,心中正在盘算“震断叶玄腿骨后,还要不要割那两只手掌”的事。眨眼间竟未看清对面那柄“柳叶刀”是何时脱鞘,又是如何脱鞘! 叶玄斩得快,胡亢撤步更快,颌下“墨色长须”却没能跟上主人疾风般的身法,伴着那一抹灰白,四散纷飞。 胡亢大惊。瞪目之下,那原较常人更小、更亮的两枚豆瞳,如白昼的黑星般射出异芒。此刻他顾不得“美髯在风中凌乱”的狼狈,更顾不得“断人手掌”的裁决,疾退间右手“铁鞭”本能地点向身前,封堵扑面而来的魅影。 随手一点,便是雷霆万钧!叶玄一斩不中,当即借着前扑之势挺身再进,却被当胸点到的“铁鞭”迫得难以近身,只得微一拧腰,向右前方滑去,手中“灰白轻刀”划了个半圆,自下而上斜撩对方擎着“铁鞭”的右腕。 胡亢右臂微缩,“铛”一声闷响过后,雪脏静默,铁鞭龙吟。 木青儿的“玄竹”从来不会发出这种响动,也不知胡亢的“铁鞭”是炼制时于玄铁中添了什么古怪辅材,还是这鞭体本身有什么肉眼难辨的奇异构造。 刀、鞭相撞的一霎,叶玄立时感到手中“轻刀”被一股黏腻的劲力朝着胡亢身子“右后方”引去。胡亢极巧妙地借着“鞭身突触”,顺着那一刀上撩之力,腰身右拧,铁鞭提抹,将敌人手中兵刃引向自己心中所指的方位。 粘引之力,一触即消。下一瞬,胡亢的“铁鞭”顺着提抹之势,在空中划了大半个圆圈,携着山呼海啸般的劲力,自下而上,刚猛无伦地朝叶玄双腿之间抡去! 此时,叶玄手中“轻刀”受方才粘引之力,正悬于胡亢右颈之畔。只要横刀一抹,双方便是个同归于尽。然而胡亢有绝对的把握,对方不会这么做! 胡亢那一抡,已使上十成劲力,想要回转,断无可能。叶玄的轻刀,却可横抹,也可回撤。既如此,他就绝不会横抹。就算他真的想死,电光火石之间,也没有哪个男人能不去护那个地方! 一切全如胡亢预料,叶玄撤刀、沉肩、屈膝,左手握住紧攥刀柄的右手,灰白轻刀横封于双腿之间,所有动作一气呵成,没有半分犹豫,未及半分思索。 “铛!!!”一声惊雷般的爆响,巨震之下,叶玄身子腾空而起。 “无耻!”就在叶玄被震飞之前半瞬,一声尖利、刻薄的咒骂,带着仿若来自深渊的轻蔑,如蚊蝇般钻入胡亢耳中。他猛然惊觉,自己当着群雄、弟子、兄弟、姘头甚至北人的面,信誓旦旦说“让你三招”。然而一抹灰白闪过,刚说过的话,竟比刚放出的屁消散更加迅速,散得连一丝余味也无。 昙花朝露间,二人已拆过三招,胡亢竟是一招未让!所谓让招,是指任凭对方刀剑、拳脚朝自己招呼,让招者可以闪避,可以格挡,不能反击。对方出了第二招,一招才算让完;对方出了第四招,三招才算让完。叶玄横刀削颈,胡亢让身撤步,抬手就点人胸口,对方后招受迫而变,是以算得“一招未让”。 胡亢心神一乱,抡鞭的气力便减了半分,以至叶玄被震飞的速度,也慢了半分。就这半分,留了纤毫之机。 巨震之下,叶玄身子腾空而起,气血翻涌,两臂酥麻。他早已习惯了控制酥软酸麻的手臂,毕竟自小与他对练的人,叫木青儿。身子乍一凌空,叶玄腰身便向左微拧,右手顺势抖出一个刀花,于飘出战圈前的最后一霎,在胡亢“右手腕脉”点出一道寸许长的血口。 他抖的是刀,使的却是剑招中的“点”字诀。更玄妙处在于,即便胡亢劲缓半分,其力仍可崩山,叶玄身子被震起的速度极快,此时无论用刀还是用剑,都很难点到对方手腕。恰是在刀花抖出的同时,叶玄借着惯劲将刀身翻转,刀背朝下,逆刃点出。柳叶刀末端的月牙处,刚好形成一道弯钩,浅浅豁进了胡亢的右腕。 腕上一凉,心下顿寒。胡亢凝神对敌,再不敢惦记让招。叶玄落地一瞬,借着双膝微曲之势,当即扑身而上,半刻也不肯在原地停留。一招得势,步步进逼! 这一次竟舍了阴魅飘忽的“岚步”身法,大开大阖,生劈生拿,硬接硬架。右臂震酥,撤步回转,刀交左手,欺身又上。一柄轻刀,居然使上了玄竹、铁鞭的“抡”字诀。一下下刀、鞭碰撞的巨响间,龙吟之声,经久不绝。胡亢心中更增惊异,这轻薄纤细的“柳叶刀”与自己“铁鞭”硬碰十余下,竟自不断不损!便是“玄铁”所铸,也该蜷曲、凹陷才对。 又一声轰响,鲜血飞溅到脸上,才终于将左手也开始战栗的叶玄迫退。伴着淌入口唇的腥烈与温热,叶玄将刀递回右手,面上浮出一抹阴笑。胡亢腕脉上的小小血口,此时已裂开一道深缝,再也合不拢了。 腕脉初被划破的一瞬,胡亢想将“铁鞭”交到左手,但终没下定决心。他怕左手持鞭挡不住叶玄的快刀。 叶玄刀交左手的一霎,胡亢又想将“铁鞭”交到左手,但那时创口已扩,败势已成,他想趁叶玄左手持刀时,将其速杀。怎奈叶玄左手刀技,并不拙略太多。 胡亢伤后两番思量,全都无错。只错在不该喊出“让你三招”;错在不该见到那一抹灰白后,仍顾及颜面;错在不该给对手…任何机会。 “够了,停手吧!”叶玄用一记轻盈的斩击,拒绝了“余媚儿”的呼恳。 正如胡亢所担心的那样,他的左手鞭,的确挡不住叶玄右手快刀。更何况,他的生命正顺着右腕缓缓流失。片晌之后,胡亢右腿、左臂,又添两条血口,铁鞭的“龙吟之声”却再没响起。叶玄身法复归阴魅,“灰白轻刀”也不肯再与“铁鞭”相碰。 胡亢出手愈来愈慢,周身血痕愈来愈多,围观的一十九位宗主、掌门,却无一人出头叫停。一来,余媚儿已经试过,叶玄明摆不肯罢休;二来,“分胜负,决生死”言犹在耳,强行终了此局不仅得罪叶玄,更是打胡帮主的脸;三来,除非众人一同出手,否则谁先动,谁就得单独面对木青儿。战圈近旁的“一滩污血,一地碎白”赫然警醒着场间每一个人。 胡亢身上出现第三条刀口时,他年轻时结拜的义弟,如今坐“航帮”第二把交椅的“熊清四”终于忍耐不住,拎刀自阵中走出,迫近胡亢与叶玄的战圈,“银背环刀”一挺,指着叶玄暴喝道:“住手!” 几乎同时间,一枚携着罡风、伴着轰吟的“铁莲子”骤然破空,直袭向“熊清四”右颊。 “熊清四”闻声辨势,拧身撤刀横封头脸。一声炸雷般的暴响,刀身挡住了铁莲,却在这一崩之下,压向主人面门。钢肉碰撞的“噗嗤”声,被金铁交击的余音盖住,丝毫传不进众人耳中,场面却瞧得分明。 环刀脱手,“熊清四”仰卧于地,鼻嘴凹陷。满口白牙,小半破碎成渣,就着血水吞入肚中,余下较大颗的,在他被血水、牙渣呛得翻过身子伏地大咳时,伴着粘稠绯浆喷洒于地。 “孟黄平”和“郁满”欲上前将“副帮主”拖走,还未掠到近前,却见“熊清四”身侧半尺处土泥飞溅,又一枚“铁莲”袭到。木青儿用这样的方式发出警告,谁也不许靠近少主!无论杀人,还是救人。 为保“副帮主”性命,也为免重蹈覆辙,孟黄平退。郁满迟疑片刻,也撤回阵中。最终还是“熊清四”心智渐复,自己于天旋地转之中,艰难地爬离了战圈甚远,方被余人架回。 “一起上!救人呀!”余媚儿朝着众人挥手呼喝,自己却不先动。胡亢眼前已开始发虚,似一头千疮百孔,困兽犹斗的黑豹,拼着最后的力气只攻不守,欲与对方换命。“铁鞭”自上而下,砸向叶玄顶门,全然不顾胸腹空虚。黑影一荡,灰芒一闪,擎着“铁鞭”的左手跌落于地。紧接着,一道最深最长的血口,将胡亢拦腰分成两段。 白云之下,掠过一群白雁。黑星般的豆瞳,目芒涣散。胡亢望着最后的光景,用半条身子残存的最后气力,唤出了此生最后一句慨叹:“坑我……” 直到白云、白雁化作一团漆黑;直到连黑也失去了颜色。胡亢至死没有恨过叶玄,没有恨过木青儿。他只觉得,是“那群人”坑了他。 千驼千骑于“汐云城”郊汇聚之初,胡亢便查清了来人是谁,甚至隐约猜出了所为何事,他不想理。见驼队绕行夕霞,退避三舍,他还暗赞木青儿懂事。 可是渐渐的,渐渐的,驼队距“天河”越来越近,胡亢府中访客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夕霞一役过后,本就门庭若市的“航帮”总舵,更加络绎不绝。再后来,居然连“剑盟”的“楚天穷”也到了。 一甘人等,平日听他话的,不听他话的,俨然将他捧成了“天河以南”的“武林盟主”,俨然将这点捞钱的屁事,说成了南北之争。他知道这些人在想什么,三分是贪,三分是妒,另有四分,是他娘的安逸日子过久了,想瞧热闹! 他不想去。那木青儿一来一回,没有招惹自己。人家所选的路线,分明已存着敬畏。他虽不知木青儿生辰,却清楚自己年岁,多半能算得长辈。一脸髯须去跟个小娘约战,成什么话?万一那木青儿真是个“蝗”,万一万一,半招不慎输了给她,一世英名岂不尽毁? 可是,可是,当他终于从某些人眼中捕捉到一丝嘲讽、一丝失望、一丝体恤……他答应了。七艘航帮巨船,破风乘浪自“沛港”开至“宁港”,船的主人,却再也没有回来。至少,没能完整地回来。 叶玄站在身侧,听见胡亢说的什么,却不知他在说什么。蹲下身子,拔开断手五指,取出铁鞭。他没敢去合胡亢圆睁的双目,起身时,木青儿五人已尽数掠入场间,围拢在他身后。胡亢死,熊清四残,航帮余下五人一时面面相觑,不知该由谁上前说话。 叶玄回身将“水龙吟”交到残影手中,又接过鬼蛾自地上捡回的刀鞘,不擦刀上血迹,也略去“纳刀”这个武人收刀前惯常的做作,直接轻缓地将“雪脏”归入鞘中。 此情此景,拭血、纳刀,皆有“挑衅示威”的意味,他不愿再生事端。只是这样一来,内里沁了血污的刀鞘,恐怕过不多久便会发臭。“雪脏”,“血脏”。想到此处,叶玄嘴角不自觉浮出一抹讽笑,又急忙收敛。这时刻万不该胡思乱想,更不该笑! “烦请‘夕霞仙子’说话。”见面对无人出头,叶玄主动收拾起残局。 “仇诗迈”望着“胡亢”尸身,正自骇然,忽闻得自己姓名,心头更是一凛,暗道:“这便轮到我了?”无奈只得硬着头皮走入场间。叶玄在仇诗迈走近时,也领着身后五人向右行出十余步,避开了胡亢尸身。 “仇师姐,我不知场间尚有哪位是胡帮主亲眷。叶玄得以侥幸,不敢受胡帮主所赠兵刃,师姐既是胡帮主的侄女,这铁鞭,就请你保管罢。”语罢叶玄拱手,残影双手托着“水龙吟”行至仇诗迈身前,肃然躬身。 叶玄当然知道“仇诗迈”不是“胡亢”的亲侄女,只是借口将她拉入局中。总归要有一人代表群豪与己方说话。如果可以选,他选仇诗迈。毕竟二人曾搭过戏,他知“夕霞仙子”不是会将事情做绝的人。 “仇诗迈”还道叶玄恼她反复,这便要与她为难。听得此番说话,心下松了少许,当即将自己的配剑“白虹”掷在地上,对着残影手中“铁鞭”深深一揖,而后双手捧过。转身朝向仍能站立的“航帮”五人道:“胡伯父遗物,理应由师兄、师姐保管。”说罢上前三步,复又捧鞭躬身。铁鞭沉重,若是身无内劲之人以这般姿势捧着,非向前栽跌不可。 “航帮”五人悲愤之余,又不得不立即面对这为难之事:铁鞭,由谁去接呢?五人相顾而视,良久未动。航帮、群豪,皆与叶玄几人相对而立,仇诗迈朝着对面躬身,直引得叶玄、鬼蛾二人想入非非。 仇诗迈何等修为,又是何等阅历,便不回身也能察觉,此刻正有无比灼热的目光射向自己臀部。她初一躬身便觉这场面不妥,心下顿生羞怯,见“航帮”五人久久不动,羞怯渐转羞愤:“胡伯父遗物,理应由师兄、师姐保管!”仇诗迈重复先前言语,谦恭遣词中,已夹怨怼之意。 终是女人懂得体恤女人,只听“余媚儿”歉声应道:“多谢仇师姐,媚儿先替几位师兄代领。” “柳成荫、孟黄平、江童彦、郁满”四人中,就只“柳成荫”较“余媚儿”年岁更大,入帮更早。“余媚儿”说替“几位师兄”代领,其意内涵有三: 我虽与帮主有情,却未过门,不敢以长辈自居,此其一; 我虽接了铁鞭,但无心觊觎帮主之位,此其二; 帮主应由谁继任,我心中无数,此其三。 “余媚儿”八面玲珑,“熊清四”忠心赤胆。“航帮”得有今日地位,除却胡亢本人商、武兼通,恩威并举外,此二人于“航帮、沛城”之内政外交、冷暖聚散,亦有不可小觑的作用。 如今“熊清四”已残,尚不知能不能活,更不知神智损了没有;“余媚儿”无心出头,也无心辅佐旁人。“航帮”数百年积淀,眼看便要如那“丐帮”一般,分崩离析…… 叶玄杀了胡亢,惧意已消,心智渐复,一句话便听出“余媚儿”这人心思深邃,全不是“甘恬”那般悍妇可比。她既接了鞭,不管往后如何,当下“航帮”便是由她主事。如此一来,眼前“一绛一紫”两位美妇,便是今日“定纷止争,结了残局”之人。 “余师姐、仇师姐,先前胡帮主金诺,我方若得侥幸,南地诸事便一笔勾消。此刻…我若再多虚伪客套,恐惹诸公厌憎。二位师姐,可允我等渡河北归?”叶玄谦恭地询问道。若不是急于逃遁,他倒想多与眼前这二人聊几句闲话。 “帮主遗令,航帮弟子莫敢不从。余媚儿代帮中众兄弟,恭送先生渡河。”余媚儿暗运内劲,将柔美甜腻的声音颂入场间众人耳中。此时“航帮”余下四名首脑正在捡敛胡亢尸身,闻言不应不答,算是默许了。 仇诗迈这边,却皱眉低语道:“迈人微言轻,不敢代众位前辈、掌门做主,这便回去请示。”说罢朝叶玄一礼,转身欲走。 “仇师姐,可允我等渡河北归?”叶玄再次轻声问询,语带哀恳,却夹相胁之意。他设计将“仇诗迈”自一干豪强中单独拎出,就是为了让她做主!哪会管她能不能做主。叶玄断定,只要当众得她一诺,今日便再无“群氓合纵”之虞。 如今胡亢已杀,强敌去,血仇结。叶玄对仇诗迈也不似先前那般忌惮。虽过后仍盼与她谄媚结交,但此刻,能顺利渡河比什么都紧要。 不等仇诗迈应声,残影伸指轻刺木青儿左腿,口唇几乎未动,以极细微的声息低语道:“重复。” “仇师姐,可允我等渡河北归?”木青儿照做,语声淡漠。 忽见叶玄翻脸,仇诗迈惊惶羞怒,左右为难。余媚儿敢替“航帮”做主,她却不敢替那“一十八位掌门”做主。木青儿清冷一言,终于压倒了恐惧的天平。 在仇诗迈看来,叶玄的行为是可预见的,虽然她完全没有预见到叶玄的行为,但直至此刻她依旧认为,叶玄的行为是可预见的。而这灰眼珠的贱人若被激怒,却不知会做出什么事来。更可怕的是,仇诗迈根本瞧不出她究竟怒是不怒。 “胡伯父遗令,迈不敢不从。先生这便请吧。”仇诗迈朗声言道,却又巧妙地将声音控制在身后群豪仅可勉强分辨的程度。 “多谢余师姐、仇师姐体恤。多谢诸位英侠容肯。今日天时不吉,就不与诸公一一相叙了。枯荣城叶玄、木青儿,这里一并拜过!”语罢抱拳环顾,躬身下拜。木青儿听得话中捎了自己,也上前一步,跟着拜过。 “航帮”几人除“余媚儿”外,皆只恨恨拱手,并不躬身。“仇诗迈”就站在木、叶二人近前,不好失仪。群豪一十八人,还礼深浅不一。更有一人侧身相避,不受二人之礼,正是“落叶门”门主“言禾”。 残影于胡亢为木青儿引见时,便将诸人面孔一一牢记,此时正尝试将各人行止镌刻脑中。 “叩请二位师姐引诸公上船离港,叶玄铭感厚恩,来日任凭召遣!”叶玄躬身以谢群豪,口中却与近旁余、仇二人低声私语。仇诗迈见叶玄顷刻之间威逼、求肯,变脸如此之快,心下有气,又觉好笑,终是浅浅应了声“嗯。” 余媚儿眼见胡亢横死,知“航帮”不日必内争外攘,心下已生退隐之意。原就打算尽快将“帮主尸身”与“存余残党”带离这是非之地,此时却不肯卖叶玄这个顺水人情,礼罢转身而去。 “耿四一”在货船之上等得焦急,却不敢领人登岸。叶玄出城前给他的命令,就只是“雇船、押船”。淤积港外的百余船只相隔甚远,并不知港岸究竟发生了什么,直至见到“航帮”七艘巨船先后驶离港口,或沿河而上,或顺流而下,这才终于迫不及待地“泊船入港,散人卸货”。 “枯荣城”所雇船只虽有“兵甲、箭手”相护,也未敢硬占全部渡廊。直花了小半日,骆队、轻骑才全数登上货船。“木叶家族”六人,齐于港岸压阵,最后一刻方才登船,所幸未再惹纷乱。 第二十章 胜负手 三十余艘货船渡入天河,叶玄紧绷的心神终于得享片刻松弛。 他很庆幸,这个时代已没有“战舰”这种东西。所有昂贵且对制约单个武者没有帮助的军械,过去几百年间都已渐渐腐烂、消失。比如战舰,比如城弩。灾害纪元的战争,是比武和刺杀;灾害纪元的军备,是“火水旱蝗”。 湿腻微风伴着落日余晖映在河中的倒影,安抚着慵懒倚坐船首的六人。就连寒星的腰杆,也不似平日那般端正笔直。 “功高慑主,大恩如仇。就不赏你了。”叶玄靠着船舷,轻轻踹了下残影的小腿。 “无耻。”残影白了他一眼,语带得意地笑骂道。 木青儿就盘膝坐在身边,残影却不担心这般放肆会招致什么惩处。就算木青儿想揍她,待她明白叶玄话中之意,也必不会计较这等小事了。残影相信,在青儿姐被逼到忍无可忍之前,自己应该可以嚣张挺长一段日子。 与胡亢一战,真正的胜负手,正是残影喊出的那一声“无耻!” 胡亢铁鞭点出,残影当即开口讥刺,却直至第三招才惊扰了他。若再晚半瞬,待叶玄身子被崩出战圈,胡亢容得片刻喘息,便会迅速看清场间局势。到了那时,“让招”之诺恐再也扰他不得。 隐蝗奇袭,三招便遭迫退。如果没有残影那及时地、绝妙的一喝,如果没有那条趁势点出的小小血口,叶玄对于后续的战局,实不敢抱太多幻想。 这一战,说是残、叶二人共同杀了胡亢,也不为过。胡亢抡鞭时的半分迟疑,就只与之对战的叶玄感同身受,场间余人均未察觉。残影机敏,听得叶玄一语便明其意。木青儿等人则是待叶玄阐明因由后,方知残影今日竟立下如此大功。 “少主,这事…是不是我惹出来的?”见叶玄决斗未死,鬼蛾心下稍安,上船后情绪却始终低落。刚又听得叶玄叙述,发觉此战远比自己以为的还要凶险,心中更增愧疚、更感后怕。 叶玄不愿当众责备鬼蛾,温言劝慰道:“归根究底,是我惹出来的。不贪财,就什么事也没有了。”鬼蛾摇摇头,垂目抱膝,叶玄的话没能安慰到她。 残影伸手在鬼蛾背上拍了两下,尽量扮出轻快的口吻调笑道:“我若输给阮棋,胡亢也不会来。别把自己想得那么重要。”是否果真如此,残影也不知道。若在夕霞落败,木叶家声威遭损,或引更多撕咬,一路需杀更多贪狼。那样胡亢可能依然会来。 “别把自己想得那么重要。”这本是残影好意开解之语,鬼蛾心下郁郁,平添许多敏感、哀怨。想到残影,一时自惭形秽,只将头埋得更低。自己在夕霞惹事,是小影出手摆平。后引来胡亢,要斩自己左手,叶玄翻脸死战,又是小影急智破局。 同是“玄青书院”的孤苦儿,她比残影后入夜宫,却先至“旱境”,也曾一时自得。后来,小影身法越来越快,路数越来越奇,几乎每次打架都能使出没见过的新招儿,她渐渐有些跟不上了。鬼蛾清楚,少主不会偏袒藏私,那些怪招根本不是叶玄教的。 再后来,自己执掌“治安兵团”,闲散度日。小影入了“莫问塔”,没过几年竟将叶玄赶了出去,嫌他碍手碍脚,不会办事。叶玄成了闲人,“莫问塔”却在残影手中风发泉涌,“血筹官”之名响彻云顶,飘散北南。 鬼蛾很早便觉,自己除美貌胜过小影之外,与她相较实乃一无所长、一无是处。心念及此,大珠大珠的泪水自一对凤目中涌出,擦也擦不干,拭也拭不净。 残影右手一撑,蹭到侧旁,窄臀紧紧贴在鬼蛾胯上,纤弱的手臂将她丰健的身子揽入怀中,像个大姐姐似的,轻抚着她在河风中凌乱的密发。 “为何要决生死?”一阵伴着低泣的沉默过后,孤雁向叶玄发问。她不明白一向胆小、圆滑的叶玄,今日面对强敌,为何要主动将场面激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雁子,你连这都瞧不出吗?”不等叶玄回话,残影抱着鬼蛾插口道。四人之间,残影与鬼蛾最是亲近,与寒星最为疏远。至于孤雁,她入夜宫最晚,武功一半是叶玄所授,另有一半是跟残影学的。 更重要的是,残影诱引并教会了她“打雀牌”,让这生无可恋之人找到了半分情趣。是以孤雁平日虽总摆出一副“生人勿近”的高冷模样,残影心中却将她当作半个徒弟。 “瞧不出。”孤雁漠然应道,不生气,也不斗嘴。 “哼,为师今日就教你个乖。”对面若是鬼蛾,残影定会诱她、逼她说些谄媚言语才肯相教。孤雁不识逗弄,她只好自说自话,嘴上讨个便宜。 “我们是什么兵力?二蝗,四旱;对方是什么兵力?一蝗,二十五旱!若真打将起来,就算青儿姐能顶住胡亢,就算少主一人能抗十旱,还剩十五人,咱四个怎么分? 即便单独拎出来打,你胜得了楚天穷吗?你胜得了言禾吗?我与小蛾,又胜得了桑寿通、仇诗迈吗?”残影说话间,又望了望“寒星”与自己怀中的“鬼蛾”。若有机会,她倒真想与“仇诗迈”较量一番,但对于胜负,实无丝毫把握。 残影故意顿了一顿,她知此刻另外三人,也在幻想自己与那几位宗师对战的情景。“假若估算战力时,认为对面只有‘一蝗,二十五旱’,那就大错特错!除‘航帮’首脑外,余下一十九位大宗师,真的是只身前来吗?那七艘楼船,里面又藏了多高手? 胡亢挑战青儿姐,一个使‘玄竹’的,一个使‘铁鞭’的,打到最后无论胜败,双方多半是个气衰力竭。到那时,船里船外,众人齐上扑杀我们,又如何能挡?就算‘胡亢’不是这样想的,那一众‘宗师’里面,可难保没有下作之人。 对面不知少主品阶,只会更增气焰。屠杀之势一起,少主再动只怕就震不住了。要解此局,最好的办法就是——隐蝗奇袭,速杀胡亢!断其首、破其势、寒其胆。少主那第一刀几乎成了,可惜呀……”残影凝望着虚空处,回想起不久前的凶险与刺激,心中仍自亢奋。顿了片刻继续道: “就算没能速杀,拎出‘胡亢’与‘少主’对决,仍比由‘青儿姐’动手好上百倍。纵然两败俱伤,我们这边也至少是个‘隐蝗乍现,明蝗未动’的场面。你是带兵的,知道什么叫‘不动如山’吗?” 残影考校孤雁,却又自问自答:“不是要像山一样岿然不动,而是‘山不能动’!青儿姐,就是我们木叶家的‘山’,山一动,势就崩。在外人瞧来,一旦‘青儿姐’跟‘胡亢’交上手,我们的底牌就算掀了。 反过来说,我们几人越强,‘青儿姐’在旁人眼中就越恐怖,这就是必须由‘少主’来接‘胡亢’的原因,也是当初想让‘小蛾’一人屠灭‘焦、甘’的理由。”残影说罢眼望叶玄,等他夸赞。 怎料叶玄却道:“你说的道理没错,但我不是这么想的。”他眼中透出深深的余悸与自责,“辱骂胡亢,叫嚣生死,只因我真的害怕了。在枯荣城,人们背后叫我‘裙下之主’,我不生气;你动辄说我贪财好色、胆小抠门儿,我不生气;一路北归,我渡河遭人勒索,夕霞蒙冤受辱,也不生气。唯独今日给胡亢一迫,我就怒了。你说这是为何呀?” 叶玄也学着残影的样子自问自答:“哼,我自许阴柔狡黠、宠辱不惊,现在想来,皆因我自出道起,从未遇过真正的强敌。我以为自己擅权衡、知进退,可实际上,我只有在居高临下、胸有成竹时,才有勇气退。一历生死大险,一遭强人威压,就只会像条疯犬般扑上去撕咬。” 残影望着叶玄,神情复杂。她不愿接受这样的解释,更不愿叶玄如此轻贱自己。 “今日险些累了你们,对不住了。这样的错误,我不会再犯。”叶玄环顾五人,满眼愧歉。 “少主…你别这样说。”鬼蛾敛了泪,带着哭腔劝慰道。 “若重来一次,你怎么选?”残影冷声询问。 “假如我心智尚存,会交待师姐:只硬接胡亢一招,显了蝗境,立即认输。气力不损,威慑不减。届时以败将之姿,诚心与胡亢相谈,将半数金砖赔给南人谢罪,换小蛾、寒星两只手掌。 对面没人真的在意‘焦、甘’之死,却必定不乏贪财之辈,这般谈法,多半可行。要是对方仍不依不饶,我便绕开胡亢,向‘楚天穷’叫阵,扬言我若战败,就将自己双手一并赔了。只要‘楚天穷’敢应,就可凭他显我蝗境。到那时,想要扑杀合围的,都得重新拔拔算珠。”叶玄语气凝重,仿佛眼下战端未启,胡亢未死。 “我们筹备数月,往返半年。耗千人万金,冒空巢之险!这般辛苦取来的金砖,给人恫吓一下,就随随便便赔出一半?”残影在叶玄开口前,听他上文,观他神色,已隐约猜出他要说什么,此时亲耳听见,仍愤恨至极:“那要是他们想全吞呢?要是他们不肯放过小蛾、寒星呢?” “这不太可能,尤其在我示出善意又亮出底牌之后,更不可能。”叶玄没有说出这句。因为残影问的,是如果。 “简单。我们六人当即转身逃跑。胡亢自重身份,绝不会追。只要胡亢不追,群氓便无人敢追。金砖的事,全当是一场春梦。”叶玄坦诚心中所想,也预备好应对残影的发作。 被残影搂在怀中的鬼蛾,此时紧紧握着她的右手,捏得指节发白,这才压住残影几欲脱口而出的咒骂。残影虽没开口,叶玄瞧她神色,其意却极分明:“你要不要脸!” 也是心有灵犀,叶玄索性不等她说话,直接应道:“要脸,还是要命啊?” 残影深深吸气,此时反倒成了鬼蛾将她揽在怀中,一下下顺抚她的背脊,低语劝慰:“回去再说,回去再说。” 残影强压怒火,语调更增坚毅:“叶玄,我唤你少主,就不怕你将我性命押上赌桌。你做家主的,自己也当有此觉悟!” 叶玄伸手止住木青儿,回呛道:“胡亢有此觉悟,他死了。” 听得叶玄讥刺,残影怒意又升:“人在江湖,哪有不危险的道理?你若当真惜命,就舍了这批船,封了莫问塔,弃了枯荣城!去寻个清净之地,做个富贵闲人。你传我一身本事,我替你看家护院,这一世赔了给你,那也认了!是你自己偏要敛财,敛财为得什么,却不跟我说。那也罢了!你要赚钱,我就帮你赚钱,你要取宝,我就随你取宝。只求你有个男人的样子,别总像个小贼似的…瞻前顾后,首鼠两端!” “你是皮又紧了?”木青儿眼望残影,冰冷道。 残影再如何愤怒,也不敢冲着木青儿咆哮。此时胸中一口恶气,当即闭嘴又不甘心,忍了许久,满眼噙泪恨恨憋出一句:“哼,回去再算吧,路上你可打我不得!”说话时也不敢盯着木青儿的眼睛,语罢起身进了船舱,扮出一副愤而离席的模样,实则是与木青儿顶了嘴,吓得赶紧逃了。 叶玄低头不语,仿佛给残影骂亏了心。大战之后难得的轻快一扫而净,空气又转凝重。 其实早在“枯荣城”内,残、叶二人就商讨过“万一胡亢拦路,该当如何应对”的问题。那时最坏的预想,就是直面“整个航帮”外加“三、五个宗门”。万没料到,似“楚天穷、桑寿通、言禾、仇诗迈”这等位格的宗师,竟一口气惹来十九个!这远远超出他们的谋算。如此危局之下,“叶玄”这张“暗牌”该怎么使,二人事后复盘,仍不免生出极大的分歧。 “我们逃了,兵怎么办?”孤雁只等残影吵完,才说出闷在心中的疑问。 “只要他们不抢金砖,四散而逃,场间没人会与杂兵计较。”叶玄漠然道。 “杂兵”二字,让孤雁心里很不舒服。叶玄瞧在眼中,会错了意:“我只是在说事实,并非想要辩解什么。纵然真会被‘胡亢’屠尽,我也顾不了他们。” 叶玄的无耻坦荡,反到让孤雁心下轻松少许。忽而有个问题涌到口边,又咽了回去。她想知道“若我舍不下这些‘杂兵’,抗命不退,你待如何?”念头一闪,孤雁立时暗骂自己下贱,恨自己怎会生出如此荒唐的期许。 她与叶玄,从一开始就只是“生意”。若残影、鬼蛾不退,叶玄或肯死战,不过残影骂得虽凶,却是最不可能临敌抗命的那个;要是寒星不退呢?孤雁拿不准叶玄会不会为她留下;但如换成自己……哼。想到那一袭黑影飘然远去的情景,自己又为什么会生气? 丈夫死后,孤雁自觉不该再对任何男人有任何幻想,无论身体还是情义。如今这是怎么了?回想起来,叶玄对着胡亢喊出“分胜负,决生死”那一霎,自己的心也突然紧了一下。不管有没有叶玄,都不妨碍“守约”,那又为什么要在意他的死活? 正思量间,叶玄已经起身,在甲板之上寻了一桶清水,缓缓拔出“雪脏”,擦拭着尚未污干的血迹。残阳的余辉映在刀身之上,泛不起一丝光亮,只将那一抹灰白衬得愈加惨淡。 “罗摩家的人,渴了你多久啊。百年,还是千年?跟着我,饮下的第一滴血,是航帮胡亢之血。丫头,我也算对得住你了。”叶玄爱抚着“雪脏”清洁后愈显污浊的腰身,喃喃自语。 流亡日记-节选(24) 今天林觉带我和安涅瑟到城中游玩,只带了六名护卫远远跟着,比第一次见到他时还少。 还是和昨天一样,他一边跟我说话一边指指点点。城中有很多商人,这点与“昆斯特”并无二致。他领着我们逛了很久,整整一个白天,这城着实不小。城里很多人都认识他,对他都极尊敬。小摊贩或许是通过“护卫”分辨他的身份,而那些看上去比较豪奢的店铺中的管事人,明显是很熟悉他。 我们在一家“布铺”停留了很久,那店很大,看上去像是老板的男人拿出好多不同颜色和纹路的布,让我看,让我摸。这些布的手感跟我身上穿的有点像,很滑腻,像昆斯特的“丝棉”却又不太一样。我对这个没兴趣,但林觉似乎很期待我的反应。此刻我还不确在林觉面前,可以多大程度上表现自己的好恶,先装一下。不知演得像不像。 安涅瑟好像真有点喜欢这些,没出息的东西!也不能全怪她,从小到大没让她自己选过衣服,都是裁缝给我量身订制时,顺便用残料帮她做几套。就这,别的女奴已经嫉妒得想撕碎她了。裁缝也不情愿,认为给安涅瑟做衣服是一种侮辱,真可笑,谁又有空管匠人的感受了。 终于离开了这些让人厌烦的五彩缤纷,临走时,我看到林觉的护卫给了老板一些东西,像是钱币。他不会要给我做衣服吧? 午间我们在一个很大的酒馆里吃饭,酒馆很喧闹,我们坐在一个单独的房间里,倒还挺安静的。“昆斯特”没有这么大的酒馆,这有点像大贵族家里的宴会厅。当然,比王宫的还差一些。用餐的时候,林觉的侍卫守在门外,安涅瑟站在一旁服侍我们。 我终于知道“小木棍”是干嘛用的了,他们用这东西吃饭。酒馆的侍者给了我三种不同大小的汤勺,我猜是林觉吩咐的。用木棍吃饭应该不难,回去学一下。我也明白没有“叉勺”是怎么回事了,小木棍替代了它的大部分功用。 这里的人也喝酒,我没见过这种,但基本可以确定是酒。林觉把酒端给我的时候有些小心翼翼,可能怕我以为是毒药吧,哈哈。我特意把酒杯放在鼻下嗅了嗅,冲他点点头,让他放心,然后仰起头一饮而尽,不怎么好喝。 林觉有些惊讶,随后露出畅快的笑容,用自己的杯子轻轻碰了一下我的空杯,也一口喝光了杯中的酒。碰杯子应该也是一种礼仪,而且是极其友善的那种。我终于在这个世界遇到了一种和我的常识截然相反的肢体语言。在昆斯特,用自己的酒杯碰别人的,是一种挑衅。之后我主动跟林觉行碰杯礼,他开心极了。 林觉的酒量很差,这么小的杯子喝了二十几杯就有些醉了。父亲开心或者不开心时,都是抱着桶喝。酒足饭饱之后,林觉继续带着我们游玩。我见他身子打晃,伸手扶了他一下,他望向我的神色竟充满感激,好像我刚从“火刑架”上把他救下来一样。 午后,他又带我去参观了一些漂亮的瓶瓶罐罐,依旧没什么意思。接下来是画和字,这个我有兴趣了! 这里的画大多是纯黑的,也有彩色的。画得有人、有物品、有风景,但都不怎么像。林觉带我来的一定是城中最好的店铺,所以我猜“画得不像”是故意的,就像唱歌的时候故意把发音弄乱一样。我希望通过“看画”收集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情报,但今天没什么收获。这些画都不够宏伟,从中看不出王国、宗教之类的东西,甚至这里的画都很少出现“一个以上”的人,连人与人的关系都看不出。 字很有意思,这个世界的人喜欢把字挂在墙上,这家店铺墙上的字甚至多过画,林觉家里好像也是。墙上的字各式各样,有的很臃肿,像是蜷缩的麝鼠。有的很枯瘦,像被小丑鱼啃过的骸骨。有的很规整,有的很躁动,但我总觉得这些就是同一种文字,只是有人故意用各种办法扭曲它们,就像画故意不画清楚一样。如果是这样,黑石上那些像“法锤”的文字,会不会也是这种文字的某种扭曲?该死,我为什么没把黑石上的字临摹在羊皮本上。 我看到这个世界的人写字了,用的是画笔,写起来又蠢又慢。从各个方面来看,这个世界不可能如此落后,我猜这又是艺者的矫情。不过至今还没见到碳笔或是相似的东西。 还有,这些应该能卖挺多钱的字,都写在一种很脆弱的纸上,我根本没用力就扯破了一个角,后来店家把那幅字卷了起来,我猜林觉把它买了。我可能犯了个错误,不过应该无伤大雅,林觉没有半点不高兴的反应,看着我窘迫的样子露出宠爱的笑容。这让我感觉有些屈辱。 我们在画铺停留的时间比布铺更久,从画铺出来后,林觉带我去了一个卖宝石的店铺,店家见了林觉,表现得极其谄媚。不是害怕,是那种商人见到大买主的谄媚,我猜这个人就是店主。同时我发现这个店铺有自己的带刀护卫。 店铺里摆满了“女巫”送我的那种宝石,我还看到了黄金!镶嵌着血色宝石的金镯子安静地躺在一个不起眼的位置,我拿起来感受了一下,重量和质感没错,就是黄金!黄金镶宝石,黄金…镶宝石?“六只雁翅在盘边摆成一圈,中间一坨薯泥”,我心里就是这种感觉。 我可以绕到横木后方随意触碰店里的东西,应该也是跟着林觉的缘故。这次我很小心,不能再碰坏任何东西。 林觉似乎对金器没什么兴趣,于是我也装作不喜欢的样子,把镯子放回了原处。 过了一会儿,林觉对店铺老板说了些什么,老板怔了一下,走进内室,片刻后捧了一个木盘出来,木盘上放着三个精美的小木盒,老板逐个打开,每个盒子里放着一枚宝石,也是“女巫”送我的那种。 老板讨好地将第一只木盒递到我手中,我小心翼翼地接过,取出宝石细细观察,实在看不出和“女巫”送我的那块有什么区别,除了色泽更淡一些。我把宝石放回盒中还给老板,他又递给我第二只,我又耐着性子看了一会儿,然后换来了第三只。 第三只宝盒也被老板小心地放回木盘后,我发现三个盒盖都没有关上。或者说,我交还时明明关上了盒盖,现在它们却都开着。林觉指了指三个盒子,大概是问我喜欢哪一块。我猜林觉要送我宝石了。 果然,我随手指了右边那个盒子,林觉看也不看老板,直接从盒子里拿出宝石,郑重地放入我手中。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触碰我的身体。我当然不会拒绝,无论是宝石还是触碰。我登陆的时候,身上也戴了一些宝石,明天挑一块最好的送给他,我们的关系就更紧密了。 我握着宝石,凝望着林觉的眼睛浅浅一笑。林觉似乎动情想要抱我,却强行克制下来。很好,回赠宝石后再被他抱,会显得更有尊严。 走出店铺后,我握着宝石的右手有些无所适从,林觉体贴地将宝石接过,放到侍卫棒来的木盒中。天色已近傍晚,林觉带着我来到一条人群密集的街道。这里虽然拥挤,但人们看到带刀的侍卫,都自觉为我和林觉让出足够的身位。 走了一会儿,来到一处像是小广场的地方,广场的一处围着一大圈的人,看来是有表演。这次连侍卫也花了些力气,才让人群分立两旁给我们让出一条道路。走到近前才发现,表演还没开始。 艺者们朝我们这边望了望,没有向林觉行礼,但明显加速了准备工作。过不多时,表演开始。 艺者共有五人,三个在旁演奏三种不同的乐器,像是热场,然后另外两个亮相。二人先用做作的语调对话,声音越来越高亢,似乎是在争吵,然后两人同时拔刀向对方斩去,我明知是假打,还是被震住了,二人劈砍腾挪,动作之快从所未见。人群中传出阵阵的喝彩,也并不怎么狂热。 “当”一声炸响,双刀相撞,人群又一阵喝彩。接下来,双刀互击的速度越来越快,就像王庭宴会上的打击乐一样。我全神贯注,目光几乎跟不上刀光,每一次眨眼,都会错过一式精妙。就在我连呼吸都要滞涩的时候,两人突然同时向后纵跃,场中留下了大片的空当。这一跃的距离,不太对劲儿啊! 更大的惊骇冲击着我的心防,应该说,我的常识。左边那人忽地腾空而起,至少有三个我那么高,像鹏鸟一般凌空下击,右边那人刹那间缩成一个球,用一种我不能想象的速度滚到一旁。扑哧一声,钢刀斩入坚土,直没入柄。这真的是表演吗? 那滚倒的人见对方刀身陷入土地,也不进击。另外一人腰身一拧,钢刀从坚土中拔出,两人又斗在一起。后面的表演已经没心思看了,我需要时间消化刚才的情报。更重要的是,我需要时间来平复我的情绪! 神智稍复,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刚才究竟露出了多么没出息的表情呢?这是何等的失态!我鼓起勇气望向林觉,发现他也看着我,又是那种让我感到屈辱的宠溺笑容,好吧,至少比鄙夷要强。 表演的时间并不长,后面也没再出现更加不可理喻的场面。看完表演,林觉带我来到附近小街旁一个有些寒酸的露天店铺,一个棚子,几副桌凳,一口大锅。我明白林觉的意思,有时候平民煮的脏东西格外好吃,在“昆斯特”也是。 凳上坐满了人,侍卫们过去给了每人一枚钱币,挺有礼貌地请走了他们。这家店的老板、厨匠、侍者都是同一个矮小的男人,小摊铺常常如此。林觉没有理他,侍卫对着他说了些什么,那男人恭顺地回到了大祸旁。另一个侍卫拿出手帕,为我们清洁了一副桌凳。我大方地坐在凳上朝林觉笑笑,他露出宽慰的表情,坐到我左边的凳子上。 我拉了安涅瑟在我右手边坐下,她有些惶恐的顺从了我。这是一个大胆的尝试。今天午间安涅瑟侍立在旁伺候我和林觉用餐,自己一口菜也没吃,林觉显然已经清楚了她女奴的身份。而此时林觉对于安涅瑟的入座没有表现出丝毫不悦。 这表示我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自由地处置安涅瑟,对她好些也不算对别人的侮辱。这里的贵族挺好,不像“昆斯特”的那么矫情。事后回想,才第三天就做这样的尝试实在有些冒险,这就叫恃宠而骄。以后我要小心一点。 很快,老板端上三碗热气腾腾的东西,这碗和汤勺绝不是小摊上的,侍卫还带着这些吗?林觉真是体贴。 这是蛇羹!调料的味道太重了,我竟没闻出锅里熬的是我最喜欢的蛇肉。这种质感,绝对是蛇肉,不会错。这个世界有蛇,太好了!除了蛇肉以外,碗里还有别的肉,我认不出是什么。安涅瑟和我对望一眼,显然她也尝出了蛇的味道。 吃完一碗后,我又指了指锅,示意想再要一碗。林觉高兴极了,马上招呼老板又端了两碗过来,另一碗给了安涅瑟。他自己的蛇羹只下去小半,一直在看我吃。我已渐渐摸到了些和林觉相处的诀窍,在他面前不用太过矜持,偶尔犯错、示弱,给他包容我、保护我的机会,在恰当的时候表示出对他的依赖、赞许,这些都能使他欢喜。 我的第二碗蛇羹见底时,林觉的第一碗也吃完了。他见我吃饱,自己也不再续,招手让侍卫付账。林觉自己身上似乎不带钱。我伸手拦住侍卫,指了指他的钱袋,又看看林觉。林觉会意,拿过钱袋递给了我,我摸出一枚钱币仔细观察,是银。我把钱袋交还,侍卫付了一枚银币,老板千恩万谢地行躬身礼。 我感到愕然,一枚银币能买五碗蛇羹,这里的穷人是有多穷啊!很快我察觉到这个想法不对,和贫穷无关,是银的问题。这个世界的银,很贵。所以说林觉在宝石店表现出对金器的冷淡,可能是基于相反的原因,或许“黄金”在这里不像在“沃夫冈伽”那么值钱。 吃完蛇羹,天色已晚,林觉没有再带我闲逛,一天的游玩结束。他送我回到小院,在院门口将装着宝石的盒子交给安涅瑟。 回到卧房后,我和安涅瑟一边喝着清苦的汤水,一边交换今天的情报。这清苦的汤水我越来越喜欢了。 夜晚我让安涅瑟留在了我的卧房。在“无尽海”漂流的日子,我已习惯了有这贱种在身旁安睡,如今登上陆地,这脚下的坚实,并不能驱散深夜里噬咬我的孤独与恐惧。 今天的收获如下: 一:我们所在的城,比“昆斯特城”更大。通过白天的观察,我越发觉得,林觉家应该就是这个城的最高权力。如果这个世界的常识和“沃夫冈伽”一样的话,那么越大的城,就意味着城外有越大面积的附庸领地。所以那个“女巫”就是国王吗? 二:今天进一步确认,这个世界存在我无法理解的力量。表演者能跳那么高,也是“巫术”吗?人们好像对这样的事习以为常。 三:已经三天了,我仍未发现这个世界有任何“神”的痕迹,没见过院子里的人祈祷,城中也没看到像是“圣所”的地方。难道这个世界没有神吗?那可太妙了。 四:善待安涅瑟不会引发林觉的不适。那如果我当着林觉的面鞭打她呢?我能隐约感觉到,这不是个好主意。 五:这个世界有金、银,但金和银的稀有程度与我的常识不符。 六:登陆以来,我所见到的土地都是黄色的,与“沃夫冈伽”的红土截然不同。 七:我最爱的蛇肉,以后仍然可以吃到! 八:最重要的一点,林觉是喜欢我的。 补充任务清单: 一:学会使用这个世界的钱币。这比学说话容易得多。 二:尽快搞清楚“女巫”是不是国王。如果是,为什么侍卫很少,和“巫术”有关吗? 三:尽快弄清楚林觉有没有妻子和子女。 四:找到碳笔或类似的东西,快要写不下去了。 第二十一章 奖赏 天色渐暗,河未渡完。木青儿起身走入船舱,寻着呼吸声找到残影。残影此时正缩在卧舱床角,生着闷气。见木青儿进来,慌忙起身。发现她身后没跟着别人,心中暗觉不妙。 “关键时,还是你最有用。”残影万没想到,木青儿竟柔声念出这样一句。听到青儿姐当面夸奖自己,残影鼻尖一酸,泪水立时涌出。她已记不得木青儿上一次夸她是什么时候,以她之聪颖,若记不得,就是没有过。 残影想哭着扑进木青儿怀里,却又不敢。木青儿也没如她所期盼的那样,轻轻将她拉近,好让她不必勇敢,一抬手便能抱住自己。 狭小卧舱中,木青儿依旧侧身避开了残影,蹭过她身子,坐到床沿之上。残影见状,也跟到木青儿左手边坐下,身子轻轻贴着她的左臂。见木青儿并未推开自己,复又得寸进尺,将双手环在她臂上,侧颊轻靠肩头。 “少主说,他若死了,往后听你的。”木青儿淡淡说道,只是叙述,听不出别的情绪。 “嗯,我听见了。”残影低声应道。她以为木青儿会问“少主若死,你待怎样。”木青儿却不再说话,任凭她依偎在自己身上,似乎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有想要的东西么?”不知过了多久,木青儿浅浅冒出一句。 残影对此全无准备,木青儿不仅夸了她,居然还要奖赏她。无怪木青儿整日冷眼相对,这残影也确是一副“近则不逊,远则怨”的宵小性情。方才忽闻木青儿赞她,多年冷落所淤积的委屈,一时尽涌。此刻又知可以许愿,泪痕未干,脸上立即浮出坏笑:“青儿姐,我说什么都行吗?” “行就行,不行你就换个。”木青儿心性质朴,却也不至上这种恶当。饶是如此,仍然被残影抓住了话中玄机。不行就换,而非不行就算,那意味着她可以先从最无耻的心愿说起。 “我想想,成吗?”残影假装扭捏地询道。她问这话,一来不想太早放脱木青儿手臂,二来这奖赏太过突然,她竟一时想不出什么新奇、刺激的法子。 “嗯。”木青儿应了一声,又转静默。 不一会儿,残影的身子开始微微发颤,她冒出一个连自己都觉不齿的念头,心下兴奋,又极害怕,不知说出来会有什么后果。 “怎了?”木青儿察觉到残影的身子不太对劲儿。 “我有个心愿,说了你别生气,行吗?”残影作死前,想请个免死金牌。 “气就气,不打你便是。”木青儿这时已经有点想打她了,可今日,什么都要容她。 残影得了赦免,仍怕得要命,深深吸一口气,鼓足勇气颤声道:“你陪小蛾一夜,行吗?”说完立即闭了眼睛,死死抱紧木青儿左臂,等着她右手扇到自己脸上。 “行。”只淡淡一声。 残影万没想到,木青儿竟答应得如此迅速,如此平静。“青儿姐,你…听清了吗?” “嗯,小蛾。” “那个,陪她一夜,意思是……不、不是只躺着,你知道吧?”残影越说越怕,总觉得自己欠这世界的一个耳光,不知何时会报应回来。 “嗯。”木青儿答的理所当然,反让残影感觉自己像个傻子。 “你就…就这么答应了?”残影仍觉不可思议,比木青儿主动夸她、主动赏她,还要难以置信。 木青儿侧头看着残影,眼中透着不可理喻:“怎么?”她很不习惯自己的脸与残影靠得如此之近,近到可以用肌肤体察她凌乱的鼻息,旋即将头转了回去。 残影见木青儿完全没有体会到此中的刁难、戏弄之意,微感失望之余,连忙寻了个借口分辩道:“我的意思是,这事…你不用跟少主说一下吗?” “小蛾…不用吧。”木青儿的确没有想到此节,这时答的也不甚笃定。“我还是问问。” “嗯。”残影倚着木青儿,想再跟她说些闲话,伶俐如她,却一时不知能说什么。残影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寒星和孤雁能够亲近木青儿,因为她们待在她身边时,可以一句话都不说。 残影不再试图搭话,闭目享用着冰山带来的片刻温存。只可惜过不多久,冰山动了。 “就这样吧。”木青儿缓缓自床沿站起,走出了狭小的卧舱。 流亡日记-节选(25) 今天午后,林觉带着裁缝来到小院。裁缝用尺在我身上比来比去的时候,林觉却不进屋,只坐在小院里饮着苦汤。很明显,不进我的屋子也是一种礼节。我耐着性子等到裁缝离开,终于有了与林觉独处的时间。 我学着他昨天对我的样子,双手捧过他的右手,将我从“沃夫冈伽”带来的宝石放入他掌心。林觉开心得几乎要哭了,这男人还真好取悦。我确信他的喜悦是来自我,与宝石无关。本以为他会抱我,他却没这样做。 我也不管林觉接下来有什么安排,直接拉着他来到那间有书和画笔的房间,拿出一张薄纸,将画笔递给他,推开窗子指指外边的树,又指指桌上的纸。林觉怔了怔,然后往盘中倒了些清水,拿起一块黑砖在盘中转动,很快盘中浸满了黑色的颜料。又是一件有趣的事,还挺美的。 得到足够的颜料后,林觉开始临摹窗外的树。我温柔地打断他,拿出一本书,指着上面的字。林觉立刻懂了,换了一张纸,在上面写了一个方形的字,念道:“树。”我跟着轻声念:“树。”林觉笑着点点头。随即我尽量维持优雅的体态,在他身侧坐下,拿出吃饭用的小木棍,蘸着颜料模仿他写的字,还真复杂。林觉拿起另一支画笔,蘸好颜料递给我,我摇了摇头,又指指木棍,询问他有没有硬笔。不知他懂不懂我的意思。 林觉没有如我的愿,变出硬笔给我,又在纸上写下另一个字,指着桌子念道:“桌”。我跟着念了,用木棍蘸着颜料模仿。这次他没再试图给我画笔,又流露出那种让我倍感屈辱的包容、宠溺的神色。我有点生气,究竟谁才是蠢货呀。看来这个世界就是用画笔写字的。 一整个下午,都在学习说话和写字。我学得很仔细,林觉也教得极有耐心。转眼已至傍晚,小月和小梅送来饭菜,我示意林觉留下一起用餐,他犹豫了一下,点头答应。小月和小梅端给我的饭菜中都是没有酒的,登陆后唯一一次饮酒,是昨日在城中的酒馆。我对饮酒倒是没什么兴趣,只是不行碰杯礼的话,默默无言有些尴尬。安涅瑟今天没有同席,也没让她在旁服侍。 用过餐后,林觉离开了我的小院。不一会儿,他的女奴送来三支精美的木笔和一摞硬纸。这让我感到困惑。这个世界明明是有木笔的,为什么林觉要用画笔写字?书画铺老板写字也用画笔,所以这并非王族身份的象征。继续学,这世界我不能理解的事情太多。有了木笔,至少我的日记可以继续了。 晚餐后直到睡前,我一直在教安涅瑟说话和写字。她学得很痛苦,也很用心,比我可以鞭打她时还要用心。关键时刻安涅瑟是懂事的,她很清楚,这次不是为了打发时间。 今天收获的情报: 一:每一样物品对应一个字,每个字都是方型,但内部纹理不同。至少今天没有学到锤形的字。 二:今天学到的字,每个字都是一个音节。我猜这是规律,不是偶然。 最近写得有点多,再这样下去,羊皮本会不够用,我得控制一下。藏一个本子容易,多了就麻烦了。 流亡日记-节选(26) 过去的几天,简单又充满挑战。林觉每天上午来小院教我说话、写字,直到傍晚。今日午后,订做的衣服送来了。林觉对我的新衣十分满意,我看不出和他之前送我的有什么太大区别。 我登陆时穿的那套华服,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再没穿过了。那些从“沃夫冈伽”带来的珠宝,也一直安静地睡在木盒里,没机会佩戴。父亲送我的钢剑,住进这小院后更是一次也没敢碰过。 还有,那个大木桶明明就是泡澡用的,我今天指了指木桶又指了指热水盆,小月和小梅立刻去厨房烧水,然后用一盆一盆的热水把木桶灌满了,虽然花了不少时间。桶满后,我挥手赶她们出去,只留下安涅瑟服侍我。全身浸在热水中的感觉实在太美妙了。为什么两个女奴从来没有主动往这桶里倒过水? 第二十二章 安抚 待得皎月低悬半空,船队终于抵达天河北岸。六人先行登岸,千驼千骑在夜幕笼罩之下,徐徐踱下货船。一河之隔,岸边风景几无二致,在叶玄心中却仿佛两个世界。到了北边,心下依然惴惴,但远不似先前那般惶恐。 驼队启程不久,叶玄在道旁低矮山丘处,寻到一棵杉树,轻挥“雪脏”,将树拦腰截断,六丈多高的杉树轰然倒地,月光之下,泥草与木叶飞溅。 叶玄将刀尖抵在年轮正中,内劲暗生,噗地捅进了杉树被豁开的肚腹。随即指掌用并,运起“无痕手”与“烟波刃”的劲力,削骨剥皮,顷刻间制出一柄简陋的木鞘,将“雪脏”赤裸的腰身紧紧包裹于内。 行至后半夜,驼队方在一处极开阔的空地扎营。 主营帐内,夜烛幽微。叶玄侧卧于矮塌,绒被覆盖之下,木青儿饱满、坚挺的胸脯隔着一层轻薄小衣,紧紧贴在他背脊之上,浑不理会压挤带来的轻微胀痛。双臂如蚺蟒般缠抱着他的脖颈、腰肋,越箍越紧,直迫近到窒息的边缘才稍见和缓。每当叶玄害怕时,她便会这样抱着他;每当她自己害怕时,也同样如此。 “冒着如此凶险,只为那梦幻泡影般的蠢事,值得吗?”叶玄轻声询问,又像自言自语。 “少主,我…不会算。”木青儿为难已极,箍着叶玄的双臂更紧了些。 叶玄有些难受,没有丝毫抗拒。他知道这是木青儿的惶乱,而非惩罚。他宁愿这是惩罚。既要做蠢事,就莫再说蠢话了。 叶玄渐渐模糊了意识,分不清是睡眠,还是晕厥。 流亡日记-节选(27) 日子过得挺快,住进林觉家转眼已三个多月了。林觉每天来小院教我说话,每过几天带我去城中游玩一次,但从没出过城。这样单调的生活,他丝毫不感到厌烦。我当然也不厌烦,因为对我来说并不单调,通过学习语言,我几乎每天都能收集到新的情报。 我已经基本能听懂林觉说话了,也能勉强说出完整的话。但我隐藏了这个能力,我是指说话。在林觉看来,我至今只能蹦出一些简单的词汇,比如你、我、他;行、卧、坐;吃、喝、睡;花、草、树之类的。我能听懂他的话,已经让他感觉十分惊喜,为此还总是夸我聪明。我知道这不是讽刺,因为我很清楚这世上除我之外的人是多么蠢笨,比如我的堂兄,还有那些贵族家的孩子。 假装不会说话,妙用无穷。这样我就可以隐藏一切我想要隐藏的情报,而林觉以及这世界上的其他人,会源源不断地输送新的情报给我。侍卫和女奴的说话,城中商贩的说话……都让这个世界的轮廓变得日益清晰。 林觉并不亲自教导安涅瑟,就这样,她的进度居然能勉强跟上我,当然仅限于听和说,认字和写字,她远远落在后面。每晚睡前,我和安涅瑟蒙在被中,悄悄用“黄土大陆”的语言对话,不能让小月和小梅听到。透过林觉的只言片语,我已了解这个世界的土地几乎都是黄色的,不仅是“烟波城”附近如此。 我所在的地方,名叫烟波城。林觉的祖母,也就是那个“女巫”,是这里的王。别人称她为“城主”。 我花了挺长时间,才弄明白黄土大陆语中“王”和“城主”的区别。“王”的含义有点像“沃夫冈伽帝国”的“皇帝”,“城主”比较接近“国王”。 简单来说,林觉的祖母在“黄土大陆”的地位,和父亲在“沃夫冈伽”的地位很相似。林觉还真是个王子。不对,王孙。 林觉说,他的父母在一场针对他祖母的刺杀中陨命,那时他十九岁。说的时候也没见特别悲伤,大概日子久了,该流的泪已经流尽吧。 最近我总缠着林觉给我讲这个世界的历史。涉及到历史的语言还是有些难,我有很多听不懂的地方。林觉初时都会一边慢慢讲一边观察我的表情,确认我能否听懂,但每次讲着讲着,他就渐渐兴奋,而后滔滔不绝。他讲得越入神,我能听懂的内容就越少。 另一方面,假装不会说话的代价是,稍微复杂的问题就问不出来。我只能任由林觉侃侃而谈,听到什么便是什么。比如林觉告诉我,“烟波城”这个名字,是源于很久很久以前,这座城里出了一位名满天下的吟游诗人,那个诗人的绰号叫“烟波居士”,于是这个城改名为“烟波城”。 这又是一个挑战我内心秩序的情报,他们竟然用吟游诗人的绰号来命名一座城,而且看林觉的表情丝毫不觉得屈辱,反而感到某种荣耀。 在沃夫冈伽,“主城”的名字一定是那片领土的“王姓”,比如父亲的主城,就叫“昆斯特”。如果一个国王除了“主城”之外还拥有其他城邑,那么通常会用王后或者王子、公主的名字来命名。我的小时候父亲许诺,要在我四十岁的成人礼上,送我一座名为“格罗萨”的城当做礼物。这个一喝酒就乱吹牛的男人啊。 林觉似乎断定我是从一个叫“西域”的地方漂过来的。我假装听不懂,没有给出肯定或否定的答案。事实上我真的不太明白“西域”究竟指哪里,但应该不是“沃夫冈伽”。 这样很好。我不想让林觉太早知道“沃夫冈伽”的事,至少在我彻底弄明白这个世界的宗教之前。 另外,林觉依着“格罗萨”的发音,用黄土大陆语给我起了个名字,叫“葛栗”。他说这名字很美,很像我,我就假装喜欢吧。这里的语言,我听懂都难,远没有到可以分辨美丑的地步。至于安涅瑟,我当着外人总是叫她维泽,现在林觉常把她唤做“小薇”,听上去跟小月、小梅是一类的。 流亡日记-节选(28) 我的黄土大陆语进步很快,现在即使林觉不特意为我放慢语速、挑拣词汇,我也能听懂他在说什么了。我在林觉面前,也表现出能说一些简单的短语。演戏不能太过,“听”的本领长进了,“说”的本领也要适当长进才行。 相应的好处是,能问出具体的问题,获取情报会容易很多。我已基本掌握了黄土大陆的历史和现状,有几个事实让我震惊。 一:曾经真的有一个叫做“凉”的帝国,统治了整个黄土大陆,除了那个叫西域的地方。所以“沃夫冈伽帝国”的野望,或许并非痴人说梦。 二:西域人的眼睛有很多种颜色,其中一种是与我相同的棕红色,而且西域人半数以上是卷发。所以林觉认定我是通过海路漂到“烟波城”的西域人。而林觉所在的被他称为“中原”的世界,绝大多数人都拥有棕黑色眼瞳和纯黑色直发。幸运的是,林觉对西域的了解似乎仅限于此,如果真是这样,将来我说谎会方便许多。 三:我认为我已经彻底明白“东、西、南、北、中”是什么意思,因此更加迷惑。“烟波城”明明紧挨着“无尽海”,为什么这里叫“中原”? 四:这个世界是有宗教的,而且有各式各样的宗教。更重要的是,无论哪种宗教,都没有力量!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要么不信神,要么信好多种神,那种信法,哈哈,简直就是一种调戏!之后我会让林觉仔细讲讲这里的各种宗教。孱弱的神反而让我想去了解和亲近。 五:这个世界真有巫术!他们称为“真气”。学了这个,能让人的力量强到不可思议。林觉说,之前那个统治全境的帝国,就是在“练气者”出现后,才慢慢枯萎、破碎的。表演者能跳那么高,也是因为“真气”的关系。林觉告诉我,他的祖母就是“烟波城”中真气品阶最高的人。可是林觉却没有真气,这让我极其失望。我急需关于真气的更多情报。但我担心,如果对此表现出过度的热情,可能会引发林觉的不适,只能慢慢来了。 另外,我很想知道林觉有没有妻子和子女,但他不说,我也不敢主动问。林觉家的宫院中,除了祖母之外,不像有其他女主人的样子,不过我也没怎么自己闲逛过。小月和小梅肯定是知道的,可我觉得主动向她们询问不是好主意。 第二十三章 苍城双子 由“宁港”至“枯荣城”,最近的路线会与“苍城”擦肩而过。要擦肩,那就擦肩。千驼千骑直掠“苍城”而过,不绕不避。 “苍城”驻着两个“蝗”,如果不是三个的话。但这一次,叶玄不害怕。 “吴福、吴禄”可说是南北两地最年轻、最温和、最平凡也最特殊的两个“蝗灾”。他们是一对双生兄弟,生于苍城,长于苍城,如今依然住在苍城。 “苍城”是“凉帝国”故都,直到如今,仍是北地最大的城邑。如果没有围墙的不能算城,那么把“丰临城”刨去,“苍城”也是整个天下最大的城邑。 这“天下第一城”数百年来始终没有一个正经的“城主”,而是由十五、六名“旱境”武者及其背后商团、门派、宗族所组成的“苍城商会”共治。 忽有一日,“苍城”的“古校场”,如今的“演武场”中,乍然冒出一位书生模样的瘦弱男子,与人对决数十场,均是一招而胜,对手亦不死不残。后来这男子名头渐大,与他对决之人愈来愈强,百战之后,仍无人能过一招。这般反常之事,终于扰乱了盘口,惹来了宗师。 “旱境者,不得与低阶武人打擂,你不懂规矩吗!” “苍城商会”内堂,许谅、翁宏、朗颌、侯申屠、尹秋,五位“执佬”肃目凝视着眼前这位刚从演武场中“请”来的白衣书生。五人均觉,若传闻不曾夸大,则此人所行之事自己未必能够。是以没人敢托大单独与他问话,相互照应着方觉安心。 “我……我也不知自己是什么,这个…这个……实在不行,花剩的银子退给你们?”五人面面相觑。这书生神色木讷,听他言语显然也不是正经念过书的样子。 “放屁!丹田满没满,你自己觉不出吗?”朗颌脾气暴躁,见对方装傻,当即发作。 那假书生听了,依旧讷讷道:“我初时也以为满了,可后来还在涨……又觉着没满。” 五人闻言,霎时倒抽一口冷气。 “近日还在涨吗?”许谅温言询问,心中却已起了诸般盘算。 “嗯,还在涨。”书生坦言道。 五人望着彼此幽深难测的目光,转瞬便熄了合力扑杀的念头。 “你有师傅吗?”尹秋眼中闪着异色。 “没有,我就照着书上教的,每天晚上打坐一会儿。”果如尹秋所料。 “拜我为徒如何呀?”侯申屠急忙插口,“不是,收我为师!” 尹秋气极反笑:“侯老板,生意不是这样抢的。” 五人争执良久,最后决定:同时收这假书生为徒,师傅不分大小先后,立即磕头!一切商定妥当,才发现尚没问过徒儿的意见…… 这假书生名叫“吴福”,父亲在城西经营一家小小布铺,吴福平日就在自家帮工。 去演武场与人比试,只为赚些银两以供享乐。扮成书生,是因为茶铺老板的儿子告诉他,人们最喜欢看女人打架,其次就是书生。吴福本就纤瘦白净,扮起读书人倒是有模有样。他幼时进过学堂,能勉强识字,但做不得文章,更写不了诗。 听得这五人要收自己为徒,吴福心下也是欢喜。磕完头,敬过茶,忽又想到一事:“几位师傅,能不能把我弟弟也收了?” 五人二话不说便答应下来。徒弟的面子岂能不给?待得问出“吴福”胞弟名为“吴禄”,演武场中有三十多场架,其实是他替哥哥打的,五人却再也生不出捡到异宝的喜悦,背后冷汗涔涔而下。 收徒之事,不多久便在“苍城商会”炸开了祸!余下十一位“执佬”说什么也不接受“吴家兄弟”只拜那五人为师。五人却坚持说:按江湖规矩,不得师傅允肯,徒弟没有另投旁师的道理! 众人争执不下,闹到“吴家兄弟”跟前,让他二人自决。二人毫不犹豫,当场跪在地上给另外十一位师傅磕了头。“朗颌”气得破口大骂,“吴家兄弟”的应对也真光棍:不认错,不分辩,不记仇,不疏远。 一十六位师傅,对这“吴家兄弟”可谓争先恐后、倾囊相授。众人算珠拨得明白,反正教与不教,终是打不过这两位祖宗,索性多教一些。二人日后行走江湖,用谁的招式多,兴许就会跟谁更亲近些。胸有笔墨的则另辟蹊径,武功扔在一旁,尽教些琴棋书画。 二人来者不拒,师傅教什么便学什么。经年累月,终成了文武兼修的风流才子,引无数花魁竞折腰。 学成文武艺,饱暖思淫欲。二人出师成名后,不取妻、不收徒;不行侠、不云游;不揽政、不夺城。青楼、妓馆;妓馆,青楼。 直到十一年前,“徐飞、上官静”的女儿“徐素”嫁给了吴福。四蝗联姻,天下震动! “灾害元年”以降,整片陆地从未出现过如此恐怖的势力。凉城、苍城,帝国两大旧都连成一线,隐隐然便见罗摩鲸吞天下之兆。然而接下来,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吴家兄弟”继续在青楼、妓馆中荒唐,只是“吴福”去得少了。“徐飞”依旧偏安“凉城”,挖他的“雪参”。或者说,仗手中刀,定判着谁有资格入山挖参。 “吴家兄弟”的崛起,没有在沉静日久的江湖激起太大波澜。似乎这二人的出现,只为向世人证明一件事情:一个人能否练出真气,能练至什么品阶,并非纯粹的偶然。 任何人,只要他的身体跟“吴福”完全一样,他就是“吴禄”,他就是“蝗”。只不过,“蝗”究竟是一种怎样的体质,乃至于“练气者”究竟是一种怎样的体质,仍是未解之迷。 不知何时起,一个风闻,几乎一夜之间飘散南北诸城。说是“吴福、吴禄”还有个胞弟,名为“吴寿”。吴氏一族,三蝗并立。据“莫问塔”迄今所收集的情报来看,此为一派胡言。 如果没有后来的那件事,“吴家兄弟”或许真会成为活着时就被世人所遗忘的“蝗”。 流亡日记-节选(29) 过去几天,我一直缠着林觉问宗教的事。我对这个世界的宗教真的很感兴趣,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必须隐藏自己对“真气”的热情。连续很多天听津津有味地听他讲宗教,之后再问他真气的事,会显得自然很多。 黄土大陆的宗教真是挺有趣的。 林觉说,世上信众最多的三个宗教,分别是冥教、圣教、和道宗。 冥教信仰“冥神”。冥神告诉凡人,生命的本质是轮回与转生。当世信奉者,下一世荣耀顺遂。不信奉者,下一世凄苦悲哀。 生于富贵者、建功立业者、儿孙绕膝者、寿终正寝者,皆为前世信奉者。 生于贫贱者、家道中落者、儿孙早夭者、中年暴毙者,皆为前世亵渎者。 冥神的神仆,称为“修士”。修士不留须发,不穿锦衣,不佩珠玉。 然而修士的目的却不是追求下一世的荣华。求来世荣华的,是冥神的“信奉者”。修士的目的,是超越生死,达到一种“不生不灭”的状态。不生不灭者,就是冥神身体的一部分,而冥神的身体,就是世界本身。不知道冥神的世界,包不包括“沃夫冈伽”。 圣教信仰“圣神”。圣神告诉凡人,世界是由“天域”和“暗域”所构成,“人间”是“天域”和“暗域”的夹缝。凡人的一生,就是一场考验。信奉圣神的人,死后会升入天域,异教徒和不敬者统统跌入暗域。升入天域者永沐圣光,跌入暗域者受无尽折磨。 圣教中没有“死亡”的概念,他们相信诞生即是永恒,生命有始无终。人们能选择的,就只有通往“天域”和“暗域”的两条道路。没有轮回转生再选一次的机会,更没有灰飞烟灭的安逸可享。 圣神的神仆,称为“僧侣”。僧侣非常容易辨认,他们不束发,乱发披散周身,但会将盖骨顶端的头发剃光,以沐“天域”偶尔泄出的微弱圣光。 三个宗教中,“圣教”是最像“厄古斯神教”的。但林觉说圣教的僧侣并不杀人,反而时常帮扶病弱,收容孤寡。 道宗信仰“自然神”。这是一个多神的宗教,他们相信“万物有灵”。所以山中有山神,河中有河神,狼群有狼神,森林有树神。还有能帮人赚钱的财神,可爱极了。 自然神的神仆,称为“散人”。也许用神仆这个词来形容他们并不恰当,他们更像是自然神的“寻觅者”和“感受者”。“散人”不像“修士”和“僧侣”那样,执着于某种特定的目的。但散人通常比较潇洒,喜欢到处云游,甚少主动追求财富与权力。但林觉又说,经营神庙的“散人”都很有钱。 “冥教、圣教和道宗”都有遍布于世的殿所,这里叫庙宇。但“冥教”没有神像,信奉者会在庙宇中膜拜虚空。这是何等高妙的境界,是吧厄古斯? “圣教”有统一的神像,而“道宗”的庙宇里有各式各样的神像,有的庙宇专供一神,也有的庙宇同时供奉好多个神。也不知众神的关系好不好,哪个更厉害些。 林觉没有信仰。我想亲吻他! 第二十四章 长刀鸿湖 如叶玄所料,驼队经过“苍城”时,收到了“苍城商会”的赠礼,没有见到吴家兄弟。“如果所有‘蝗灾’都这么安分,该多好啊。”叶玄心中对素未谋面的吴福、吴禄颇增善感。 “枯荣城主”杀了“航帮帮主”的消息,早已随着“信鸦”飘散南北。驼队过了天河后,浩浩荡荡朝西北而行。一路几乎未遭劫掠,连冒死冲阵的毛贼都变得罕见。这倒有些出乎叶玄的预料。对于那些豁出性命,只为抢得一驼的小贼而言,阵中是否多出一“蝗”其实并无太大差别。 陆烬认为,一个重要的理由是:不少草莽之辈对“枯荣城”心生敬意,认为叶玄杀胡亢是给“北人”长了脸,因此不愿再抢他的金子。对于这个听上去有点道理的解释,叶玄十分抵触。他不愿自己成为北人的旗帜。 南北之别,在他看来合情合理,又可笑之极。如果非要选一边站的话,今时今日,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南人”。并非为了南地有“仇诗迈、余媚儿”这般令他心瑶神驰的女子,只因现在…银子大概已经够了。他要做的事,也差不多该开始筹备。 天河南岸,直至“苍城”,与南地仍多有商贸、联姻,往来算得密切。越至西北深处,驼队收获的赠礼越多,礼赠的由头也愈发荒谬。初时还只恭喜他此行收获,后来竟有人直接贺他“入南人腹地大杀四方,肢解胡亢,沥血凯旋”。赞得叶玄好生为难,骂也不是,受也不是。 过了“苍城”,前路再无劲手,也加陆烬多番敦促,叶玄终于将木青儿、残影、孤雁三人遣回队尾押阵,但仍不同意将六人拆得更散。 三人溜着马,朝队尾处缓行,中途“孤雁”被一兵长叫住,似有些琐碎之事要与她请恳、抱怨。孤雁瞧这样子,不知多久方能叙完,便示意木青儿与残影先行。 过得一刻有余,孤雁与兵长谈罢,正欲驰马去追木青儿。蓦然间,路旁稀疏林木中射出一道灰影,迅疾蹿上一匹骆驼,随手一拎,将驼上兵士甩落。 道旁小小树林与驼队相隔十丈有余,那灰影眨眼即至,驼上兵士方惊得有人冲阵,自己便已跌落在地,却不知是如何摔下来的。 那人骑上首驼,竟不割绳索,直接将“一把”七匹骆驼全数牵走。那七驼在他手中,竟似生了同一副心肠般,随着“首驼”牵引发足狂奔。急驰之下,步调有致,全不受绳索扰绊。此等驭驼之术,饶是自小见惯了“驼商”的“枯荣城兵士”也当真闻所未闻。 六名身处近旁的“骑卒”见状,忙拍马急追。那灰衣人头也不回,右手向后一甩,三枚“细长钢锥”刺破附于战马头脸处的薄甲,直贯马脑而入,三骑立时倒毙。另外三骑见队友落马,心生怯意。马步稍缓,“钢锥”又至,仍只毙马而不伤人命。 兵士落马滚倒,正觉天旋地转,又见远处若有若无一道白影闪过。 事发之处距“孤雁”约莫四、五十丈,她见有人抢驼,当即弃马飞身。后瞧对方发锥毙马,手段了得,着地之后不再纵跃起落,只贴着足下短草疾掠,片刻便已追至“尾驼”后方七八步处。 那灰衣人惊觉身后有异,不再背身发锥,左掌轻按驼峰,浅浅跃起,腰身猛然向后拧转,右手两枚“钢锥”爆射而出,直刺孤雁双肩。 孤雁见状,竟不避不闪,疾奔之下脚步骤停,长刀“鸿湖”苍然脱鞘。一道“刃风”携山呼海啸之势,自两锥之间斜掠而过,身前被绳索相连的驼串,自臀至颈,自颈至臀,接连五驼顷刻间斜斜分成两片,肚肠、浆血泻了满地,“刃风”直逼到第六驼,方力竭而散。 那第六驼,臀部被切出二尺深的血口,短尾落地,匍匐哀鸣不止。两枚“钢锥”受“刃风”尾芒一荡,锥头分向左右微偏,险险擦着孤雁双肩而过,切断了几缕因“骤起急停”而在空中飘散的乱发。 “木叶六式”中,孤雁主修的是“烟波刃”。自从改用“长刀”后,烟波缥缈之意尽散,只存杀伐悲怆。方才这一斩之威,实已隐隐触到“蝗境”。可她终究不是“蝗”,是惊才绝艳的“旱”。怒斩之下,后力难继,“长刀”只得横封身前,就地调息。 灰衣人眼见这磅礴、凶暴的一斩,竟自镇定不乱,左掌轻挥,割断系着后驼的绳索,双腿一夹驼腹,狂奔而去。“换命不智,穷寇莫追。”灰衣人明显隐了原声的嘶哑嗓音,在旷野中粗粝地刺入众人耳蜗。 三次吐纳,孤雁的气息已经调均。没有人能在一斩之下,将内体真气尽数喷吐而出,她只是斩得太猛,一时气血凝滞,接续不上。凶险处在于,若那“灰衣人”趁她调息间暴起强袭,长刀恐不能挡。 孤雁明知此节,那一刀仍决绝地斩出。一来,见对方毙马而不伤人,她已知此人不愿结下血仇。二来,数十年间,她心中一直隐有玉碎之念。此时前路已无劲敌,孤雁不再担心木青儿和残影的安危,行事更添出几分恣意张狂。 调息完毕,首驼已奔得老远。可那终究只是骆驼,就算是未驮金、未负人的裸驼,只要肉眼可见,声息可闻,不论多远孤雁都能轻易追上。但她没有动,她决定放过那个刚刚放过了自己的灰衣人。 长刀轻挥,将那匹残喘之驼了结。兵士牵出六只备用的骆驼,将金砖自散落于地的鞍袋中取出,换到新驼身上。五驼遭“刃风”纵贯,分成两片,几只鞍袋压在了骆驼身下。合力将“驼片”拖走的几名兵士满身绛污,伏地干呕。 流亡日记-节选(30) 今天林觉又带我来酒馆喝酒了,还是第一次喝酒的那个酒馆,还是侍卫守在门外,安涅瑟在旁服侍。 这次的聊天让我搞清了一直以来的某个疑惑。我登陆后见到的第一批人是渔夫,第二批就是林觉和他的侍卫们。他是王孙,这不太合理。如果是昆斯特的海边漂来奇怪的东西,渔夫不可能直接禀报给我。这中间差了至少一层。林觉出现得太快了,快到仿佛专程在等我似的。 今天我明白了。身为烟波城的王,他们家不只收税,也做生意。港口的渔船有一多半都是他的,因此他时常过来看看。那天也是刚巧……如果先遇到的是巡兵,我和安涅瑟会经历什么呢? 喝到微醺时,林觉主动提到了“真气”的事,我抓住话头不放,顺着这条线问出了很多情报,其中一些相当惊人。不过我已适应了“黄土大陆”带给我的惊愕。 今天获得的情报如下。 一:不是所有人都能拥有真气,大多数普通人无论怎么用功都练不出。林觉就是这种普通人。 二:练出真气的人,有可能强到非常离谱的程度,但这也得看运气。大多数拥有真气的人,水平就跟那天看到的“表演者”差不多。几百年前,一个名叫“安修”的强者,曾以一人之力刺杀了帝国的皇帝,而且不是暗杀,他是从正门杀进去的。天呐,如果我能刺杀沃夫冈伽的皇帝,刺杀大祭司…… 三:林觉的祖母是这个世界罕有的强者,但远非最强者。我问林觉,祖母究竟有多厉害,他骄傲地说:“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拿着刀,一千个也打不过她,一万个也围不住她。”我没出息的好朋友啊,你打不过一个女人,有什么可高兴的呢。现在我明白林府中的侍卫很少是什么原因了。原来军队“长”在了她一个人身上。 四:练出真气居然可以延长寿命!林觉的祖母已经四百八十岁了。而“黄土大陆”的普通人,和“沃夫冈伽”人一样,通常在三百岁左右开始衰老。不过林觉忧虑地对我说,祖母距离“衰老期”也不远了。林觉只是个普通人,等祖母死了他怎么办?我没敢问。 五:练出真气的人不能生孩子!男女都是如此。这可麻烦了。林觉的祖母是先生下林觉的父亲,之后才开始练气。我在沃夫冈伽看过一本不被教廷允许的禁书,书上有句话说“一切力量,皆是诅咒”,用在这个世界简直太贴切了。好在这“诅咒”还留了缺口。我必须尽快生个孩子!聊到这个时,我随口问了林觉有没有孩子,他说没有。是否有妻子的事,我仍没敢问。 补充任务清单。 一:要尽快生孩子。嫁给林觉是最方便的选择,但要趁祖母尚未衰老时。再晚的话,我和女儿可能得不到足够的保护。如果林觉已有妻子,我做情妇也可以。我确定林觉是喜欢我的,但他好像很有耐心。 二:尽快学会修习“真气”的方法,生下孩子立刻就练!祖母会教我吗?送我宝石之后,就再没见过她了。 流亡日记-节选(31) 今天林觉开始小心翼翼询问关于我的事,问我为什么漂到这里,问我还有没有家人。问完不等我说话,连忙补充说:一直不敢问,是怕触碰我的伤心事,如果我不想说,万万不要勉强。林觉真是个好人。 不过我对这些问题早有准备。我告诉林觉,我的确来自西域,在一个比烟波城小些的王国长大,是那里的公主。我刻意隐去了“昆斯特王国”的名字,虽然林觉看上去对西域所知甚少,但我不清楚祖母或者别人对那里了解多少。 我还告诉林觉,后来我的叔叔为篡夺王位杀害了父亲,我和维泽乘船逃往海中。说到这里,我开始哭,一半是真,一半是戏。我说谎时,脑中浮现出父亲肥胖的大肚子被叔叔和堂兄用长剑刺穿的画面,最后真的放声大哭,想停也停不住。 看到我的样子,林觉惶恐地拼命向我道歉,发誓以后再也不提此事。这正是我最想要的结果:暴露私密,没有细节,点到即止。从今往后,林觉会自以为他清楚我的前史,这一关过了。 谎话是早就编好的。我不想提到教廷和神卫,更不想让林觉知道我的出逃会使父亲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黄土大陆”有一种叫做“孝道”的东西,大意就是说:人应该像奴隶一样尊敬、顺从以及维护自己的长辈。所以我的逃亡是极不孝的,用这个世界的话说,叫“大逆不道”。绝不能让林觉知道我曾做出过这样的事。 “昆斯特”从来不会只守不攻,我嚎啕大哭之后,抹着眼泪,抽抽噎噎地质问林觉:“我的事你现在全知道了,我却根本不了解你。认识这么久,你一直不跟我说你的事。” 一击攻陷!林觉一五一十把他的情况全部告诉了我。林觉是林府的独孙,没有父母,没有叔婶,也没有姊妹。曾有一个哥哥,当年也和父母一起被杀害了。 他没有妻子,但有五个小妾。我问他小妾是什么,他从没教过我这个词。林觉支支吾吾解释了半天,我大概明白了小妾就是情人的意思。 林觉告诉我,他第一眼看到我就被我迷住了,初时想收我做第六个小妾。然而跟我喝酒的那天,他生平第一次有了取妻的念头。后来我送他宝石,他便下定决心,一定要让我做他的妻子,绝不肯委屈了我。 但是祖母不同意他娶一个来历不明的西域女人为妻。这段日子他一直在跟祖母软磨硬泡,还吵了一架。祖母始终没有点头。他说到吵架的时候显得没什么底气,我猜是吹牛的,他应该挺害怕祖母。 他还告诉我,祖母名叫“欧阳桐”,是位天下闻名的大高手,在这个世界地位很高,很受其他强者的敬仰。但祖母年纪太大了,估计再撑不了多久就会进入“衰老期”。 “烟波城”的下任城主已经有了人选,也与附近几个势力达成了共识,应该能够和平移交,不会再流血了。林觉会在祖母死后,继续住在现在的宅院里,但到了那时,他就不是城主家的人了。因此他也有些拿不准我的态度,怕我觉得一个普通的富贵闲人配不上我。刚刚得知我是公主,他一点也不开心。 我轻轻握住林觉的手,望着他的眼睛对他说:“落魄公主想要和富贵闲人在一起。我愿意做你的第六个小妾。”林觉哭了。他咬牙切齿地发誓,就算以命相胁,也一定要让祖母同意他娶我为妻。 我加大力气攥紧林觉的手,蛮横地求道:“不,我偏要做你的妾!我没有土地,没有军队,没有财宝。在你的世界,我无法用任何东西来证明我爱你。让我把公主的尊严给你。”说完这句,我把自己也给感动哭了。 林觉紧紧地抱着我,抱得我几乎窒息。然后他亲吻了我,全然不顾安涅瑟的目光。 我愿做林觉的小妾,这绝无虚假。真正的原因是,我害怕面对“欧阳桐”的盘问。虽只见过她一次,但我确信无疑,那个女人一定很难对付。如果林觉为了娶我而在“欧阳桐”面前寻死觅活,鬼知道她会把我彻查到什么地步。 为了学到“真气”,迟早有一天我要直面“欧阳桐”,但现在绝不是恰当的时机!我要先跟林觉生个孩子,有了孩子,我和“欧阳桐”才有共同的利益,我相信到了那时,她会愿意把修习“真气”的方法教给我,毕竟她不可能亲自保护她的曾孙,她没有时间了。 我的时间也不多,希望这个世界的男人别像“沃夫冈伽”的那么没用,几十年播不下一个种。 离开酒馆前,我再次叮嘱林觉:“我刚才说的话都是认真的,你若执意娶我为妻,我就不跟你了!” 林觉一咬牙,豪迈地说道:“好,我便纳你做妾。但我也对你发誓,这一世绝不娶妻!余生我会像敬重妻子一样敬重你。” 日后我若练不出真气……跟着这个没出息的小男人过小日子,或许也是一种选择。 第二十五章 焰狱 距“枯荣城”只剩十余日路程,禁卫兵团、治安兵团随“刑律司”主办“耿四一”押船的五百兵士,已提前回到城中。鬼蛾强留了十名“治安兵团”的部下在身边候命,队中全是孤雁的兵,她总觉得有些别扭。“野战兵团”众人,早已人困马乏,疲惫面容之上却均浮现喜色。 “你存的那些宝贝一样没丢,可惜呀。”叶玄与鬼蛾打趣道。 鬼蛾此时心情已经好转大半,回呛道:“驼队接不着‘信鸦’,消息比牛还慢,谁知道现在怎样?哼,仔细你那银湖银海,全叫人给抽干了!” “银海?我现在有金山啦。”叶玄说着,扮出一副土财主的惫懒模样。 “少主,你现在……是这世上最豪阔的人了吧?”鬼蛾忽然收敛起寻衅之色,柔声问道。她念着叶玄发了横财,往后就更没理由追究自己贪赃的事。 叶玄摇摇头:“薛家,深不见底呀。知道我为什么不惜得罪北边三大钱庄,也要将‘通汇钱庄’引入‘枯荣城’吗?” “为何呀?”鬼蛾眼中闪出好奇之色。 “舌头比马还长,怎么可能告诉你呀。哈哈哈哈……”小半年来,这还是叶玄头一次无所顾忌地放声大笑。 鬼蛾怒极,伸手在叶玄座下那匹黑马臀上抓出三条血口。黑马剧痛,长嘶狂奔。叶玄骑术不甚精湛,平日骑的都是别人早已驯好的良驹,此刻也是手足无措,只得暗运内劲,将身子紧紧吸在马鞍之上,待坐骑自行平复。瞧着叶玄的狼狈模样,鬼蛾暗自庆幸这一幕未给木青儿瞧见。 忽而念及宫主,鬼蛾惶恐之余又感怅然。只觉自己此生最深、最痒的欲念,怕是永远也不得满足了。这时刻,残影还未将“那件事”说与她听。 在喜欢女人的男人看来,“木叶家族”五位女子之中,最让人把持不住的当属鬼蛾;而对于喜欢女人的女人来说,木青儿则无疑是那“让鱼儿为之癫狂的漩涡,让蛾儿为之飞扑的明火。”叶玄当然是鬼蛾最好的朋友和唯一的主上;但木青儿…是她的魔,是她的神! 叶玄终于驰马归队时,鬼蛾正目光涣散,望着虚空处发呆。叶玄问她在想些什么,鬼蛾目不斜睨,幽幽应道:“怎么可能告诉你呀。” ………… 烈日高悬,冷风刺骨。木、叶一行于仲夏自“枯荣城”出发,归时已至深秋。西北之地,林疏草稀,道路宽阔。两千匹骆驼在失去六百多只伙伴后,终于回到苦寒干燥之处,个个神完气足,步履愈发矫健。 忽见前方道中,有一窈窕女子拦路。叶玄驱马上前,临高而望。不下马,不问礼,也不询话,只待对方开口。入得北地,更近主城,叶玄少了谦恭怯弱,纨绔之气复又上身。 见那女子一袭浅桃色薄衫,身形纤长,发丝微乱,身无缀点,只左手带着一只纯白鼬皮手套,透着三分诡异,七分俏皮。容姿芳艳不及寒星,妖媚丰腴不及鬼蛾,眉眼轻灵不及残影。她很美,却美得毫不出挑,全无锋芒。给人一种莫名的舒适、亲近之感。 “民女‘田雨’,求战枯荣城主叶先生。”女子抬眼望着叶玄,目色温柔如水。 叶玄见她衣衫轻薄,立于寒风之中丝毫不见瑟缩,知这名叫“田雨”的女子定是武人,却不料一开口便向自己索战。 “因何求战?”叶玄终于下马,上前几步凝视着田雨,沉声询道。鬼蛾、寒星也跟着下马。陆烬父子骑马坠在后方,静默相望,不动不扰。 “只因钦慕叶先生英姿。田雨一介民女,若待先生归城后登门拜见,只恐夜宫幽深,万难遂愿。今日斗胆拦路,冒死求战,只盼得先生青眼一顾。”低眉顺眼,语意忧怜,扰得叶玄心中一阵荡漾。 自从杀了胡亢,叶玄感觉所有人望向自己的目光都在变化,陆烬父子,枯荣城的兵士,甚至包括早就清楚自己底细的鬼蛾、寒星。外人更不必说,渡天河后一路归行,沿途赠礼之人,再没一个问他“木先生在何处”,再没一个不意间流露出对“裙下之主”的笑讽。叶玄一直以为,自己享受那样的笑讽,享受那份深藏不露的优越,享受那种众醉独醒的窥探。此时方觉,还是马屁直接拍在脸上更加过瘾。 “田姑娘言重了,未敢请教家门、师承?”叶玄尚不习惯应对真心谄媚之人,尤其这回是个美人。他只好故作镇定,故作清冷。 “田雨武功是爹爹所授,没有师傅。民女今日行止…可谓无礼,亦复无耻。事先未得爹爹允肯,是以不敢辱及家门,‘田雨’亦是化名,万望先生宽宏体谅,恕罪海涵。”语罢目中含泪,盈盈下拜。 叶玄忙欲伸手相扶,旋即又觉不妥,持礼道:“叶玄不敢受此大礼,田姑娘快请起罢。”他唤她作“田姑娘”,就表示不再追究对方背景、来历。 “多谢先生。”田雨又行一礼,终于缓缓起身。双眸凝望着叶玄,不再言语,然而眉目含情,又兼乞盼之色,显是在等叶玄重提比武之事。 叶玄会意,温言相询:“方才姑娘言道,要与叶玄比武。不知姑娘意欲怎生比法,赢了如何,输又如何。” “先生说笑了。盲犬吠日、萤火燎冰,哪有半分侥幸万一。民女败后,任凭先生处置。”语调哀恳,如泣如诉。最后一句“任凭先生处置”更撩得叶玄欲血沸涌,心中暗道:“一口一个民女,却不知是哪家高门大户的小姐。我倒真想把你带走,好生‘处置’一番。可之后又该如何呢?” “田姑娘,要战少主,得先过我。”鬼蛾在旁瞧着楚楚可怜又咄咄逼人的小娘,早已是百爪挠心。 “小蛾,不长记性是吧。”见鬼蛾又乱插口,叶玄有些恼怒,低声斥责道。 “你这次应了,以后如何?”鬼蛾望着叶玄,柔声质问。 叶玄闻言悚然。小蛾说得有理,自己已非昔日“裙下之主”,往后会有多少初生牛犊、不知深浅的家伙上门索战?今日若因垂涎美色而答应了她,以后却又如何推脱?总不好和人说“你长得丑,我不跟你打”吧。 当年夺“枯荣城”时,让木青儿出头,就是为了省去整日被人挑战的麻烦。虽说练气之后,男女体力上的鸿沟轻易便可填平,但世间习武之人仍多为男子。男子登门向一女子索战,毕竟于礼不合、于情不耻。可是这鬼蛾…她若当真出于公心,该设法搅黄了此事才对,又何必揽到自己身上?哼,这小贱人,就是想摸人家! 无论如何,鬼蛾的话已当众说出口去,叶玄总不好在外人面前与她多所争执,只得顺着话头附和道:“田姑娘胜得鬼蛾,在下自会请教。但若田姑娘输了,毕竟你是拦路索战,我们总要有个说法才行。” “民女若败,任凭先生处置。败于鬼蛾大人,也是这般。”田雨对于先战鬼蛾之事,显得不太情愿,话中微带赌气之意。 “‘任凭’之说,太也虚枉,叶玄更不敢如此放肆。姑娘若败,给‘莫问塔’做三个任务。欺师灭祖不会,伤天害理难说。姑娘肯吗?”田雨既说自己没有师傅,则只要不叫她弑父杀母,便不算欺师灭祖。此时叶玄故意不称她“田姑娘”而只称“姑娘”,是在提醒她:名字容你做假,答应我的事,可得当真! “好,就依先生所说。不过……田雨只是化名,先生如何找我呢?”田雨问道。叶玄总觉得,这姑娘话里话外,是盼着自己将她带走。也不知是否自作多情了。 “我会指给你一家店铺,你每隔两年去询一次便可。田雨虽是假名,我却相信姑娘是个一诺千金之人。”叶玄信口胡言道。他当然不清楚这姑娘的为人,只为给彼此系个活扣。若这姑娘身手当真了得,亦或临别时感觉实在舍不下她,当即便可随手指派个“枯荣城内”的任务,顺道将她领走。 “先生想得周全,就是这样。”田雨说罢,转头望向鬼蛾。 “你使什么兵刃啊?”鬼蛾上前两步,与叶玄并肩而立。语声暧昧,全不似将要比武的样子。 “我没有兵刃。”田雨轻声应道,说罢也向前走了几步,似乎急于开始与鬼蛾的较量。 鬼蛾瞥了一眼对方被“纯白鼬皮手套”紧紧包裹的左手,没有翻开袖口,解下绳鞭。这时田雨战意已燃,她望着对方双眼,忽然觉得不能小觑了此人。 叶玄也感受到危险的气息,不待鬼蛾上前,忙侧头厉声训道:“比武过手,点到为止。若闹出性命、残损,我可饶不得你。”眼望鬼蛾,隐意却极分明,这是在警告田雨:鬼蛾若是死了,或者残了……下一场比试,绝难善了! 田雨闻言,会意浅笑:“多谢先生关照。鬼蛾姐姐,这便请了。” “当心她左手。”叶玄低声提醒。鬼蛾点点头,徐徐步入场间,心道:“哼,谁的左手,还没些古怪呢?” “请了。”鬼蛾轻轻抱拳,随即错掌撤步,拉开了架势。 田雨语声柔和,动起手来却极霸蛮。一礼方毕,她纵身前扑,右掌当胸拍向鬼蛾。脚下全无精妙步法,出手也不寻对方两臂间的空隙,就这么硬生生拍将过去。见这气势,鬼蛾不敢出掌硬接,身子向后疾掠,避开了这一式刚猛,却险些撞到叶玄身上。 与天河之畔“叶玄战胡亢”时的情景不同,此时在旁为鬼蛾掠阵的叶玄,站得距二人极近,田雨对这般无耻似也浑不在意,欺身追到,又拍一掌,眼看便要将身前二人一并震飞。鬼蛾足下运起“岚步”,身子向左滑出。叶玄身前没了遮挡,胸腹处肌肤立即感受到这一掌的凛冽,也向后撤出半步。 田雨对叶玄看也不看,仿佛这个人根本不在身前一般。一掌力穷,迅疾向右横扫,携换命之势,迫退了想用“阴风指”袭她腰肋的鬼蛾。 铁沙掌!叶玄心中震惊之意,难用神情道尽。这姑娘使的武功,竟是比“金刚掌”和“无极印”还要更原始的、更古老的“铁沙掌”。这笨拙滞重,易练易破的功法,早在“心剑季”时就已无人肯用,便是初入门径者,也多以“金刚掌”为启蒙。 然而瞧这浑然天成的架势,怎么也不像为隐藏本门功夫而演出来的,尤其是方才千钧一发之际,迫退鬼蛾那一挥,若说是假的,若说她明明还有更好的解法却能在那时忍着不用,叶玄唯有五体投地、顶礼膜拜了。可是这姑娘……她为什么要练“铁沙掌”呢? 几招一过,鬼蛾惊诧之余,隐约看懂了对方路数。虚招又试几次,心下更自了然,怯意顿消。鬼蛾不认识“铁沙掌”,这时节,只有喜欢读书的人才可能认识“铁沙掌”,练武之人是没什么机会见到的。 但不管这田雨使的是什么功夫,套路却极鲜明,唯“硬抗、换血”四字!鬼蛾每次进招,田雨便出掌击她身上另一处,于自己即将被袭的要害全不理会。哪怕是脖颈,哪怕是眼睛! 初时,鬼蛾以为那是极高明的“心战”,就像胡亢抡向叶玄双腿之间的铁鞭一样。此时已渐渐明白,她这么做,是因为躲不开!这姑娘内力深厚,定是“旱境”无疑,可身形、步法却极笨拙,鬼蛾甚至怀疑,便是三、五步外直接用“毒蛾刺”点她,她都有可能挡不下,避不开。 “若当真只有这三板斧,你可是刚好犯到姐姐手里了。”鬼蛾心中暗笑:“‘阴风指’点你,你耍光棍跟我换命,那就莫怪‘无痕手’剔你筋肉”。 鬼蛾晃身上前,接连逗出对方左右两掌,瞅准田雨右掌回撤的间隙,左手无名指极轻柔地自她小臂外沿拂过。待右掌收至胸前,田雨小臂衣衫已被裁破,一丝细肉滑落于地,血水沥沥而下。 一招得手,鬼蛾向后轻盈一跃,等着对方认输,或者哀嚎。怎料这田雨右掌刚撤,左掌立即拍到,对臂上剧痛竟似毫无知觉。说好“点”到为止,一条“线”都剔下来了,她却还不停手! 鬼蛾向后轻掠时,心下已无战意,因此退得不够疾、不够快。待田雨左掌当胸拍到,她已无力闪躲,只好抬左臂格挡。虽一直怀疑对方手套之下必有古怪,但鬼蛾对缠绕在自己小臂的绳鞭“鬼哭”很有信心。 “啊!!!”一声无比凄厉的惨嚎,惊得群鸦飞散。叶玄钳于右手食、中二指间的钢镖“游子”几乎顺着本能脱手而出,全不顾宗师廉耻! 好在脱手前的一瞬,叶玄看懂了场间发生何事,也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撤手却已不及,只得食指轻压,微微偏转了“游子”去向,原本会切开咽喉的钢镖深深嵌入田雨右臂。 烬手!叶玄不禁心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这姑娘是不是从书中走出,专程来给自己长见识的。 鬼蛾与叶玄全猜错了。纯白手套之下,藏着的不是利刃,是火!鬼蛾的“绳鞭”刀枪难入,哪怕是世上最坚、最硬的玄铁,想要瞬时将其割破也是难能。然而内含“乌金丝”的绳鞭,导热最是迅疾。“烬手”灼烧之下,整条小臂便如陷在烙铁中一般! 皮肉之痛,锥心噬骨!鬼蛾全身瘫软,跪伏于地。唯有田雨“燃着暗红赤炎,泛着人皮焦香”的左手如火刑架般毅然伫立,紧紧箍着鬼蛾的前臂,令她无法一边哭号,一边在地上打滚。 鬼蛾的身子就如一只紫黑色的破布袋般“挂”在田雨面前。布袋在寒风中摇摆,是鬼蛾的挣扎、扭蹭;布袋底角一抹湿潮,是鬼蛾失禁的尿水。 “够了!”叶玄的喝止,几近咆哮。残存的一丝理智让他确信,田雨不打算杀死鬼蛾。“雪脏”已在木鞘中雀跃,那是叶玄战栗的左手。他愕然发觉,嵌入田雨右臂的钢镖,没能让她的身子颤动半分,仿佛那右臂根本不是她自己的一般。 随着叶玄一声爆喝,田雨五指微张,放脱了鬼蛾前臂。然而鬼蛾的剧痛却丝毫未减。绳鞭已是通体暗红,火焰顺着袖管蔓延,她上臂的衣衫也开始燃烧。 寒星急抢上前,将鬼蛾死死按在地上,右脚踩住她的左手,以防挣扎翻滚时,再烫伤头脸胸腹。旋即右手轻挥,拂灭她身上火焰。鬼蛾仍在哀嚎,左臂仍呲呲作响。 “封她穴道,再解绳鞭!”叶玄对着寒星冷然下令,试图用厉狠的语调压抑自己的颤抖。寒星闻言,立即伸指点了鬼蛾胸腹、臂膀各处要穴,旋即“啪”一个耳光重重抽在鬼蛾脸上:“静!” 鬼蛾受寒星一掴,惨嚎果然渐小,却仍止不住哀鸣。 叶玄听得撕心裂肺,几乎想要哭着跑过去抱住鬼蛾,但他不敢动。双眼死死盯着自称“田雨”的小娘,却不知是该拔刀斩她,还是该逼问她的来历。 “叶先生,比武之约,还作数吗?”此时的田雨敛了楚楚可人之相,满眼寻衅地望着叶玄。语声仍婉转轻柔,似是本来如此,并非作伪。 叶玄此刻唯一知道的是:这小娘从一开始就是冲自己来的!可她究竟是谁,从哪里来,想干什么?没有半点头绪。难道是胡亢的人,来找自己寻仇?可这姑娘只身一人,武功也不甚济,若当真死斗,只怕连鬼蛾也打不过。就凭一招“烬手”,想与自己换命吗? 烬手……叶玄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种书上才有的荒唐武功,真的有人会练,真的有人敢练。 “烬手”的练法十分简单,比“铁沙掌”还要简单。只是凭着雄浑的真气,将自己的手掌加热,加热,不断加热,直至引燃皮肉,烧穿骨骼。这功法暴烈之极,残忍之极,痛苦之极,与其说是武功,倒更像一种自毁的艺术。 “烬手”和“铁沙掌”于死战中的功效都极平庸,“铁沙掌”因其古老而闻名于世,世上还没有“练气者”的时候,就有这门功夫。“烬手”却是因其荒谬和变态而被史书记载。 旱境以上,“烬手”人人能练,却无人能用。没有人能在“烈火焚烧”之下维持“神智清明”,更不可能维持这么久!然而,田雨可以。并且当她左手抓住鬼蛾前臂那一霎,焰火腾起之快,以叶玄“蝗灾”之境亦是难能。她能做到,唯有一个原因——这功法,不知已练过几千几万遍了。 何等深仇大恨,能让一个人坚毅如斯?那如云朵、如初雪般纯白的手套里,究竟掩盖着怎样的疮痍?此时,田雨手上的火焰已经熄了,她正将五指勉力张开,以防它们融为一体。叶玄只觉毛骨悚然,他不能想象,那是一种怎样的痛楚。 “你是什么人,与我有何冤仇?”叶玄沉声发问。他不认为能得到满意的答复,但仍要问。 “民女若败,任凭先生处置。”田雨优柔轻慢地,将先前之语又重复了一遍。第一次说出时,叶玄以为那是撩拨。心为之摇,意为之荡。此时方知,这是一句何等决绝的挑衅! 原来这话的意思,不是“我想和你睡觉”,而是“你来刑讯我呀”。 田雨虽然倔狠,却也不是疯子。她这般说法,只盼叶玄决意将她活捉。如此……或许还能有半分机会。 忽有那么一瞬,叶玄觉得“田雨”与“鬼蛾”的对决,仿佛是一种宿命。第一阵,鬼蛾输了。输得如此彻底,如此惨烈!叶玄决心,要给她第二阵。 田雨右臂仍嵌着钢镖,血水顺着指尖,沥沥滴落。叶玄此时与她对决,可谓无耻。纯依道理而言,田雨并没有对不住“木叶家”的地方。 战前,叶玄警告她说,鬼蛾不能死,也不能残。现在田雨赢了,鬼蛾没死,也没残废。小臂上的灼伤,养些日子便可痊。然而田雨臂上…钢镖嵌入之深或已透骨。似乎是在回应叶玄的思虑,田雨右臂微抬,轻轻向外一震。钢镖激射而出,血浆喷涌四溢。 “快些吧,趁我手还能动,血未流干。”田雨不耐地催促道,柔声细语中,夹着来自暗域深处的鄙夷。 叶玄心中狂怒!一个无耻之人,只觉受了奇耻大辱。一句“用了双手算我输”几欲脱口而出。话到嘴边,他咽下了。他想起了胡亢。 叶玄深深吸气,深深吐气。他决定撕下所有的廉耻,双手齐出,半招不让,擒下田雨!可惜他终究没能撕下全部廉耻。至少,他没脸拔出“雪脏”。 叶玄很想拔刀,很想很想。并非担心空手会减了胜算——如果他能拔刀斩向一个“左手半残”的女子;如果他能拔刀斩向一个“刚被自己无耻偷袭”过的女子;如果他能拔刀斩向一个“力战衰竭复又再战”的女子……如果他能做到,自今而后,他将百毒不侵!可惜,他不能。 “雪脏”直插于地,叶玄正要抬步走入阵中,鬼蛾惨嚎又起!是寒星在解绳鞭。寒星平素不爱理事,此时心中却一片清明。她知道,必须要在叶玄与田雨动手之前,让鬼蛾发出这声惨嚎。再晚,不定坑死叶玄。 而且鬼蛾的手臂也不能再等了,绳鞭凉透,她只会更惨。残影、木青儿、孤雁,伴着鬼蛾的第二轮哭号,疾纵而至。残影最是心焦如焚,她当先赶到,却只纵掠间浅浅向鬼蛾望了一眼,径直奔到叶玄身旁站定。几乎同时到达的木青儿手握玄竹,站到叶玄另侧,目光却好几次忍不住朝鬼蛾瞥去。孤雁到时,见木、叶、影三人对面仅站了一人,便即俯身去探鬼蛾伤势。 “你们都去护着小蛾,她伤我不得。”叶玄说罢,决然走入阵中。“来吧。” 四目猩红,二人默契地省去了行礼的做作。田雨右掌拍出,还是先前的蛮招,别无二致。鬼蛾的哀鸣忽转低闷,是残影将手帕塞进她口中。残影心思细密,怕解“绳鞭”之事纷扰叶玄心神,这次却帮了倒忙。淤积在喉腔不得释放的凄厉,嘶嘶吟吟钻入叶玄耳中,只令他心头更增压抑,更添揪痛。 田雨右掌袭至胸口,仍是方才那熟悉的凛冽,速度却慢了几分,力道也减了几许。上臂那道“深可见骨”的血痕,终是无法单凭坚毅便能弥合的滞碍。 田雨越慢,叶玄越乱。这一掌拍到,可用“无痕手”挑她手筋,可用“烟波刃”削她手腕,也可出掌硬接,直接将她臂骨震断。但叶玄什么也没做,只凭“岚步”闪身避过。 田雨挥臂横扫,招式直与对阵鬼蛾时一模一样,唯一不同处在于,叶玄没有如鬼蛾一般用“阴风指”袭她腰肋,只静静站在一旁,盯着她触目惊心的左手。叶玄总觉得,那只左手会再次燃起。虽然他完全可以不给她机会。叶玄也不清楚,自己究竟在等待什么。 田雨攻了十几招,叶玄避了十几招。除了一次蹬踏,三次扫腿,余下全是右掌,泛着焦香的左手始终悬于腰畔,再也未动。田雨臂上鲜血越流越多,越流越快。这样下去,不用叶玄出手,她自己就会将生命燃尽。 叶玄不想这样胜,他有怨愤需要发泄。 田雨又至,右手并指如刀,分明是要横削脖颈……她的招式实在太容易看穿。叶玄不再闪避,迎着手刀锋芒欺身直进,宛如一团黑雾飘入田雨怀中。倏忽间,浓雾里探出一只清瘦的手掌,左乳凹陷,烟尘退散。这是“陌掌”。 田雨手刀尚未削到对方脖颈,自己身子已开始向后飞掠,这一斩眼看是空了。胸上并不如何疼痛,双眼却已开始发虚。她感觉自己正在飘散,飘得很慢,散得很快。也不知那一下…中了没有。 “陌掌”当胸按到,骤然间数十枚“钢针”自田雨右乳中暴射而出!叶玄双眼看到了这一幕,却根本不及思索发生了什么。全凭汗毛与肌肤体察到危险的气息,左手前臂真气鼓荡,“鹊桥”本能地护住了胸腹头脸。饶是如此,嘴角、脖颈、肩胛,仍各中一针。 田雨焦烂的左手猛然握拳,复又张开,靠着掌间传来的剧痛清明了神智。不管中了没有,这是最后的机会!落地,翻滚,前扑,不甚灵巧却一气呵成。她根本没有去看叶玄现在如何,只隐约辨着方向,双掌使尽最后的气力击向那团漆黑!她的左手,又开始燃烧。 巨震之下,田雨娇柔的身躯再一次被荡飞,她并未瞧清发生了什么,感觉不是撞到了一堵墙,而是一面厚重的铁壁轰然撞向了自己。这一次,她终于失去了意识。 骨鹊桥!叶玄双臂交叠胸前,掌心朝外。震晕田雨后,良久未动。这是叶玄与木青儿赌气,全然逆着自己心性研习出的招式。面对木青儿如海啸一般的掌力,他不想总是闪躲,总是逃避。他想知道,这一招能不能顶住师姐全力击出的一掌。可是木青儿始终没有给他机会,去做这种危险的尝试。(注:掌心朝内,是“鹊桥”;掌心朝外,是“骨鹊桥”。) 这一式,原就代表愤怒!叶玄终于知道自己迟迟不攻,究竟是在等待什么。他想硬接“烬手”。然而这终归不是真正的勇敢,只是宣泄和欺凌。田雨的左手,根本无法像捏住鬼蛾一样索拿叶玄,焰火也根本欺不进那“由致密真气所铸成的双翼”。 深深吸气,复又深深叹气,叶玄缓缓站直身子,拔去挂在自己脸上的钢针。他一直念着田雨除“烬手”之外兴许还有别的古怪,然而田雨此时正在微微渗血的胸脯,仿佛散发着邪魅狷狂的笑讽:“你的想象,何等匮乏。” 如果方才那一按用的不是“陌掌”,叶玄身上只怕中针更多。“陌掌”是“木叶六式”中最难练的一式,只因其与“力从地发”这个最最基本的拳理背道而驰。 欲修“陌掌”,“岚步”需臻化境,下盘虚浮,如尘如雾。内力忽转忽滞、骤隐骤暴,方能取代双足自大地中所借之力。如此这般倒行逆施,所得之偿补,并非威力更增,只为击敌一瞬,飘身而退。“陌掌”的真意不在杀,在逃。 木叶家族中,能使“陌掌”的就只叶玄一人。残影“岚步”过关,真气暴发不足;孤雁内劲凶暴,“岚步”欠着缥缈;鬼蛾两头不靠;寒星更是连一式也未学过。木叶六式,木青儿表面都会,但这一系功法却与她根骨资质全然相悖,临敌根本使将不出。 然而田雨终归还是判错了形势。她以为自己至少能有半分成算,与叶玄换命。但实际上,她根本没有机会。即便是那枚“刺中了咽喉”的钢针,也只浅浅入肉,再难寸进。即便那钢针刺入眼瞳,致使叶玄方寸全乱,她双掌最后那强弩之末的一击,也绝难索命。 正如没见过田雨的叶玄,不能想象“人”这种东西可以厉狠如斯;没见过叶玄的田雨,也根本不清楚“旱”与“蝗”真正的距离。 田雨昏厥的同时,鬼蛾手臂终得脱解。她周身穴道被封,手足被残影、孤雁死死按着。其间无数次,她想求她们杀了自己,奈何口中有绢,不得呼唤。唯一的安慰是,此刻她正躺在木青儿怀中。 “枯荣城”众兵士,尤其是被鬼蛾留下的那十名“治安兵团”的兵士,瞧着团长今日行止,无不目瞪口呆。原来…这位在他们心中有如地煞恶鬼、暗域魔尊般的大人,也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儿。 “钢针封穴,绳鞭缚手。”叶玄望着倒卧于地的田雨,冷然发令。忽而心头闪过一丝惊惧,忙伸手阻住了持着“绳鞭”走向田雨的寒星:“我来。”他总觉得,这女子还会再一次暴起伤人。所幸这一次的担心是多余的。 绑缚田雨时,叶玄猛然想到一事。几年前“尚云城”城主“邬常安”被杀,据说满脸钢针,颅骨碎裂。会不会是她?“邬常安”与自己,又有什么关联? 这化名田雨的姑娘,不仅强练“烬手”,胸脯里还埋着“钢针”,叶玄根本不能想象她是如何行动的。初见时,她对着自己语笑嫣然,盈盈下拜,是何等的娇柔、何等的妩媚。一想到那时她内体的光景,叶玄站在瑟瑟寒风中,不禁冷汗涔涔。还有,回想那胸针暴射的速度,定然也是练过千万次的。这姑娘心中,究竟藏了多少苦楚…… “我查过她身子了,左乳也有钢针。想是被你‘陌掌’按住,没喷出来。”残影轻声对叶玄说道。 此时田雨周身要穴已被三十六枚钢针阻得水泄不通。粘着鬼蛾血肉的绳鞭将她双手、双足紧紧反绑在一起。 鬼蛾早已昏厥,躺在沿途城邑所赠的马车内休养,叶玄在车中看护。木青儿、残影、孤雁三人也都守在近旁,不再回队尾押阵。陆烬觉得不妥,却知此时不能开口抱怨。 所幸一路再无事端,队首终于遥遥望见枯荣城“外城”的低矮土墙。 七日前,驼队前使已飞马入城,报知城主府。并恳请城中各个商团、宗族、门派不要相迎。叶玄疲惫已极,没有心力与人虚伪。 驼队缓缓入城。城中的“自由民”们,欢呼雀跃,奔走相告。倒不是对城主有什么情分,只是这些日子“木叶家族”倾巢而出,搞得城内人心惶惶。也不知这帮人会不会死在外面,更不知这“枯荣城”会不会乱。 鬼蛾此时已复了神智,叶玄仍缩在车中相陪,入了城门也不肯出来。掀开车帘向外张望,刚好瞥见远处屋顶之上一个小小身影。叶玄目力甚好,瞧得分明:云洛腰畔悬着短剑,手中持着“比她自己身子也短不许多”的长剑,临高眺望,似在寻找什么人。叶玄心头闪过小小感动。“腥芒”寄存给她,想来是放在何处都不安心,只好时时在身边带着。 第二十六章 娘子 “夜宫”之中,从未进过如此多的骆驼。这满地粪尿侵染的腥膻,不知多少场雨才冲刷得净。叶玄瞧着银库里多出的那座小金山,心中犯愁,只想尽早将这些烫手的东西兑成有印有“密纹”的,让人安心的银票。其实银票也不安心,这世上就没有真正让人安心的财产,除了已经挥霍掉的。 “薛让”与另外三大钱庄的主事,早已摩拳擦掌。“枯荣城”内,“长风”、“霄云”两大镖局,更是全员枕戈待旦。 “霄云镖局”本多是西域的生意,无论往东还是往南,路子都不过硬。但总镖头“山均”心里清楚,如此大的生意,“长风镖局”一家是绝对吃不下的。家门口的肥肉,总不能给外人咬了去。便是自家走不成的镖,也要硬接!事后再做分包、担保。风险大些,利润薄些,仍是好的。 残影入城后,家也未回便直奔“莫问塔”。她是真心喜欢拨弄那些带血的筹码。 陆烬父子在“枯荣城”没有自己的宅邸,暂时住进“夜宫别院”的“凤院”。 “夜宫别院”位于“夜宫”与“城主府”近旁,围墙只比“夜宫”稍矮,占地只比“夜宫”略小,分“龙、凤、麟、龟”四院。 “龙院”和“凤院”用于招待木叶家的客人,“龟院”住的是“玄青书院”中已练出真气,或读书极有天赋,亦或拥有其他古怪才能的孩子。“麟院”曾软禁过某些重要人物,如今已经闲置。 “龙、凤、麟、龟”四院呈“田”字型排布,每院均被两层厚厚的墙跺环绕,互不相通。墙跺之上可容三名兵甲并排站立,不过平日跺上无人执守。必要时,四院则是四个独立而又相邻的堡垒。 自“城主府”以下,“三团、三司”论功行赏,“野战兵团”得金最多。“夜宫”中的婢仆既无功劳也无苦功,近水楼台也微有所获。 叶玄已经许久未见“清尘”,许久没玩儿“骨牌”了。另则,他也想知道“云大”这家伙最近又在搞些什么花样。 “少主。”清尘见了叶玄,低声唤道,似也没有太多久别重逢的动容。当着外人,她只称“殿下”,私下里才唤少主。 “早知这般凶险,就不去了。”叶玄将“雪脏”倚在桌旁,身子陷到软椅之中。于“枯荣城”内行走时,叶玄原甚少携带兵刃,如今却将“雪脏”当作半个情人,爱不释手。 小小别离最是撩人欲火,今日叶玄却没有主动。清尘见状,知他心力交瘁,且仍存着余悸。斟了杯热茶,随即走到叶玄身后,双手中指、无名指并于一处,抵在他太阳穴上,缓缓按揉:“我知你要这金子,用意决计不浅。如今得了,总是好的。” “你能猜出我要做甚?”叶玄给她素手一触,心神顿时安逸了些。 “不能。总不是为了喝花酒、玩儿骨牌。”清尘淡淡道。 “可以说得深些。真猜出了,也不会杀你。”叶玄轻笑说道。 “这世上…标了价的东西,不需这许多金子。未标价的,金子换不来。你要做的事,想是在这二者之间。再多,就猜不出了。”语调幽然,浅浅透出好奇。清尘形貌、顾盼像极了木青儿,内里则与木青儿全然不同。机敏细密,善察言色;博闻强记,眉目山河。 清尘初识叶玄,是作为“莫问塔”的雇主。再遇时,已成了奴。而今以“自由民”之身栖于“忘月楼”,炎凉啖尽,肆意红尘。 她挺喜欢现在的生活,挺喜欢与那些同样读了书,却只品出风流的伶人们勾心斗角,这能让无聊的日子多出些许滋味。更重要的是,这种争斗很安全。输赢都不死人,更不会累及全家。 “若有一日,我不在‘枯荣城’待了,你跟我走吗?”叶玄柔声询道。话一出口,他感觉额角的双手滞了半刻,复又行转如常。 “不走。”听得出,这话尘儿是笑着说的。因此叶玄辨不清真意。他不忍逼问,更怕逼出自己无法接受的答案。 “走啦,生气了。”叶玄撑着扶手,自软椅中站起。 清尘毫不理会,探手将桌畔的“雪脏”抄在掌中,兀自走进卧房,坐在床沿赏玩。 “贱人,放开我娘子!”叶玄一把将清尘按倒在床,夺过“雪脏”反手轻抹,划开了她腰间束带。 流亡日记-节选(32) 昨天我又见到了欧阳桐,没想到成为林觉的情人,也有仪式。幸好欧阳桐没问我太多话,她又送了我一个玉镯子,我现在知道那宝石叫做“玉”了。我还见到了林觉的另外五个小妾,她们都挺漂亮,对我也很友善。少来这一套,我可知道父亲的情人们私下是怎样咒骂彼此的。 昨晚是我第一次和男人同房,那滋味儿还不错。以前听人说第一次会很疼,我并未觉得。不过有件怪事,林觉抱着我双足,亲吻了好久好久,仿佛对他而言,我的脚比胸和臀更有加诱人。 林觉整夜都躺在身边,让我很不适应。我早已习惯了身畔卧着安涅瑟。林觉会打呼噜,虽然没有父亲那么大声,但还是扰得我彻夜难眠。以后不会每晚都这样吧…… 流亡日记-节选(33) 林觉每晚都与我同房,有时候白天也……这很好,希望能尽早怀上。然而打呼噜的事我始终没能适应。林觉看出我睡不好,有时候晚上便不在这儿过夜。我也不假惺惺地留他,反正他每天都来。我需要时刻保持机敏,充足的睡眠很重要。按照“昆斯特”的经验,这种情况下我还得时刻防备他另外五个情人对付我。 林觉不在时我就看看书,或在小院里散散步,挺无趣的。小月和小梅无事从不主动和我说话,不干活的时候就待在自己房里。我当然可以在林府内自由走动,但我极少四处闲逛。我害怕遇到欧阳桐。 安涅瑟的情绪最近有些低落。林觉不在时,她还是与我同睡。几次醒来时发现她握着我的手,或者干脆抱着我。这可太没规矩了!但不知为什么,总不忍心为此训斥她。 第二十七章 木叶家族 别了清尘,天色已近正午。叶玄约了“薛让”、“唐谧”等几位牌友,在“千金阁”三层的包厢玩儿“骨牌”。 “唐谧”是“枯荣城”最大的粮商,城内人吃马喂,大半都经他手。“唐谧”不只为“枯荣城”一地供粮,生意遍及整个西北。娼赌专营的“枯木牌”他手中也有一张。对他而言,“枯木牌”不是用来赚钱的买卖,而是与“城主府”的一种交情。 叶玄到时,包厢内五人已激战正酣,中间留了个正对着“筹官”的座位给他。牌池中央、各人身前,均堆着无数一两一枚的金、银钱币,都是“千金阁”自己的制式。只不过在这张桌上,一枚银币等于一枚金币,一枚金币等于十枚金枚。至于“金价”与“银价”不时略微变化的浮差,此间也无人在意。“骨牌”从来不是单纯的“骨牌”,“上桌”比“赢钱”重要百倍。 纯为享乐的话,叶玄其实更愿意跟“互不相识的散客”对赌,但今日有事要谈。“木叶家族”出走的小半年间,“枯荣城”几乎可说是“城主府”与“桌上几人”共治。 若无这几位压住阵脚,城就算不丢,也不定要出多少乱子。叶玄不喜推杯换盏,一些事,就在牌桌上谈,在牌桌上谢。几人闲谈间挥洒着筹码,算计着桌上与桌下的得失,转眼已过了两个多时辰。 “殿下,有位姓云的小姐找您。”侍者轻步走入包厢,与叶玄说道。 “带她去‘雪谷’。”叶玄吩咐。雪谷是千金阁三层另一个雅间的名字。“我去一下。”打完手中一局牌后,叶玄与桌上几人示歉,暂退离场。 “来找我比武的?”见了云洛,叶玄怕她拘谨,先行打趣道。 云洛瞧他如此,果然免去了行礼的啰嗦,但举止仍有些羞怯:“比武可不敢了,‘腥芒’还你。”说罢双手将长剑捧到叶玄跟前。小半年不见,原本算不得熟络的二人,此时更多了些生分。其实云洛是极想照约定与叶玄打一架的,可一见了面,不知怎的就违心地谦逊起来。 “那可不成!说好输了要给‘莫问塔’做个任务,你想赖?”叶玄说着,伸手接过“腥芒”。 云洛闻言,心花怒放:“我才不赖呢,怕你觉得无趣而已。那时我可不知你是…是个……”她尚不习惯说那个字,总觉得像是骂人。 “小蛾没告诉你吗?”叶玄笑问道。 “有次一起喝酒的时候,小影说过。可她那人口中哪有实话,我以为是说笑的,没当真。”云洛嘟着小嘴回忆道。“再说,这也太离谱了吧!” 叶玄从未刻意隐藏自己的品阶,只是他没有愚蠢到为了证明什么而去惹事生非,更没有无耻到在全无战例的情况下,到处吹嘘自己是个“蝗”。若非“取宝”这事动静太大,他就那样默默躲在师姐裙下,只怕再过一百年也不会有人主动招惹他。 叶玄有时不禁会想,若胡亢早知对面有两个“蝗灾”,是否根本不会在“宁港”出现?他想不出答案,但可以确信一点——如果胡亢事先看过所有底牌,仍决定找自己的麻烦,那一战,恐怕会惨烈到不可想象;那一关,可能根本就跨不过去。 “徐飞、上官静可以,吴福、吴禄可以,我与青儿为何不行?”叶玄假装轻描淡写地反问,心中却有种莫名的满足。 “徐飞和上官,是后来才在一起的;吴家双子,是生来就在一起的;你们…是如何呀?”云洛对眼前这个没有背景、没有来历的男子愈发好奇。 “小影、小蛾都不知道的事,怎么可能告诉你呀。”叶玄心中暗想,嘴上却只打岔道:“以后有机会再说与你听。想何时比武啊?” “明日行吗?我……我想先去看看小蛾,听说她受了伤。其实今日找你,是为这事。夜宫我进不去。”夜宫不待外客,便是残影、鬼蛾等人,也无权领人进去。云洛请侍卫通报过两次,鬼蛾心情抑郁,不肯出来。 叶玄踌躇片刻,自腰间摸出一个小木片,递给云洛:“你拿这个去。比武明日不行,再约吧。我近日会去找‘云大夫’。” 云洛接过后,拿在手中端详,那是一个雕成了树叶状的纯黑色木制令牌,纹理极其精细。“谢谢少主,不是……殿下。我这时去成吗?”云洛脸上泛起一阵红晕,不知为何,心中想着鬼蛾,脱口便将叶玄唤作了少主。 叶玄心中也是一荡,暗忖道:“这小东西要是跟了我,那也挺好。老子为了你,连‘仇诗迈’都得罪了,你就连人带剑赔了给我,也是应当。只可惜,唉,可惜呀……” “去吧,不碍的。”叶玄说罢,突然想到一事,又将云洛叫住:“你把这两样也带上。万一凭令牌进不去,再给侍卫看。”说完感觉十分丢脸,给了人家令牌,还要担心令牌好不好使,实在忒也窝囊。 这“木叶令牌”就只他与木青儿两人持有,平日多用来招呼“城主府”及其下“三团、三司”。夜宫“禁卫”照理也受“令牌”调遣,但这许多年来从未有外人入过夜宫,若值守之人见到“令牌”不肯放行,那也不足为怪。此时又不便亲自领她去,只好又将一枚“游子”,一支“青丝”递到云洛手中。 云洛得了三物,行到“夜宫”正门将令牌交予侍卫,果如叶玄所料,侍卫拿着令牌翻来覆去,踌躇不决。云洛又将叶玄所赠两样“暗器”递交,侍卫终是不敢做主,只好入内请示官长。当值的二队执领“程七七”也不敢擅断,最后竟把寒星惹了出来。 寒星识得云洛,也知她与鬼蛾交好,见她握有令牌,当即引她去了鬼蛾住处:“就是这里,进去吧。离开时叫侍卫引你,莫自己乱跑。”寒星说完便即转身离去,令牌、镖、针,一样也没还给云洛。 云洛好生失望,她很喜欢那个“小木牌”,转念一想,那东西也的确不可能留在自己手上,可是“镖”和“针”干嘛也给我没收了呢?她想要抗议,见寒星一脸冰霜之相,退缩了一下,咬了咬牙又欲开口,寒星却已走得远了。 云洛怅然若失地走进鬼蛾所住的“蛾院”,门口侍女见是寒星带来的人,直接引她到了鬼蛾屋前,随即退了出去。云洛只好自己叩门,拍了几下没人应,拉了拉绳铃,仍没人应,壮着胆子自己推门走了进去。想到屋内只鬼蛾一人,孤女寡女共处一室,当真有些害怕。 “是我,云洛。”转入内室前,云洛轻唤一声。 屋内炉火生得极暖,窗门紧闭,又盖着厚重帘布,好大一间屋子仅点着一盏烛灯,这诡异、暧昧的氛围,让云洛感觉愈发不妙。但见鬼蛾身上只穿了件轻薄几不蔽体的蓬松睡裙,抱膝缩在像个小房子般阔大的“围廊拔步床”内。手里揉弄的一颗泛着幽蓝的夜明珠,将她乱发之下“半遮半透一对凤眼”和那“满身满腿的斑斓”衬得可怖之极。若不是“包裹着惨白纱布的左臂”让云洛瞧着有些心疼,她几乎便要转身逃了。 鬼蛾回到“夜宫”后,整日闭门不出。每每回想那日情状,只觉再也没脸见人。初时叶玄还怕她想不开,做出什么蠢事,很快发现这家伙对自己依旧疼惜至极,索财要物、挑酒剔菜,无不变本加厉。 更借着受伤之势,整日粘着“木青儿”又哭又抱,木青儿上了几日当,便不再理她。于是鬼蛾又揪着“寒星”扇她耳光的事不放,闹着要她贴身服侍以做赔补。 鬼蛾心中苦楚、气闷是真,主要在于不知如何面对外人。青楼不逛了,兵团不管了,那家全由自己供养着的刺青小店,回城后也没再去。此时见云洛不请自来,羞怒之余,只对她更增情愫。 “来看我笑话的吗?”动情之时,最是心口不一。 “你…别这样说。”云洛听得这话,非但没恼,反更增同情。恐惧之意瞬时也去了不少。 “我说没说过,不许你可怜我!”鬼蛾双目藏在乱发之后,蛮横地瞪视着云洛。 “对不起。”云洛低下头,尖细嗓音中满是诚恳歉疚之意。 鬼蛾再也忍耐不住,埋头于臂,失声饮泣。 云洛心头一揪,也管不得那许多,坐在床沿的身子向前蹭了蹭,轻轻地将她楼在怀中。“左手拿开,别弄湿了。” 大哭一场后,鬼蛾心情好转许多,却死活不肯放脱云洛。说自己左臂痛得厉害,非要她坐到旁边给吹吹。云洛心中暗骂:“包成这样,吹个鬼呀。”却终是拗她不过,只好脱去鞋子,冒着奇险挪入拔步床里侧,与她一起背靠床头,并肩而坐。 鬼蛾倒也没立即做出什么非礼行径。刚才哭的时候,动作大了些,这时手是真痛。她给云洛说了许多路上发生的事,如何戏弄神庙,如何屠灭焦、甘,又如何阴沟里翻船,被那名叫章檀的地头蛇敲诈……只听得云洛心驰神往,目眩魂摇。她好羡慕,羡慕得有些嫉妒。只觉若能活得这般精彩,就算偶尔被烫一下,那也应该。 说到夕霞之事,鬼蛾一脸奸诈望着云洛:“你知胡亢是如何死的?” 云洛有些诧异,心说怎么不按顺序讲了?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道:“不是被叶玄殿下杀死的吗?” “是被你坑死的。”鬼蛾紧紧盯着云洛面庞,不舍得眨一下眼,不肯放过她脸上一丝一毫的变化。 “啊?”云洛以为这鬼蛾连神智也烧坏了,可瞧她样子,与那些害了心疯的病人又全不相同。 “你是不是打过一个叫‘丁兰’的贱人?”鬼蛾问道。 “谁?”云洛没听过这个名字。 “‘夕霞派’的小娘啊。说是在‘枯荣城’里,被一个拿短剑的小矮子扇了耳光,难道不是你?”鬼蛾心下也自惴惴。要不是云洛打的,这荒唐可忒也大了。 云洛最恨别人叫她矮子,想要发火,可偏偏鬼蛾只是在复述丁兰之语,只好窝囊地将气忍下:“哦,是有这么回事。我不知她们是谁,原来是‘夕霞派’的人啊。对了,跟她们打架,就是跟你打架的同一天。” 那日云洛在“忘月楼”初识鬼蛾,也担心丁兰几人与夜宫或有瓜葛,午间打架之事便隐去了没说,后来渐渐淡忘了。此时又将那日原委与鬼蛾仔仔细细说了一遍。 “可这事……跟胡亢有什么关系?”又洛不解道。 若云洛不打丁兰,夕霞与木叶是否便能相安无事?若不战夕霞,胡亢是否就不会在宁港拦路?这中间一层层的关系,鬼蛾自己也理不顺。而且夕霞之事本来眼看就能了结,后来那一战,分明就是自己骂出来的,这一节她却没打算告诉云洛。此时只想好好吓她一吓。 听得鬼蛾“强牵因果”又兼“添油加醋”的一番说辞,云洛心中又是害怕,又是感动,当场哭了起来。她没想到,叶玄殿下…待自己如此深重。而且这天大的事,他方才见了自己居然绝口不提。这是何等的胸襟,何等的品性! 云洛心思纯善,哪里能懂叶玄的狡狯。“示恩”这种事,自然是交给旁人去做,效果更佳。自己说,那成什么话。叶玄早就料到,云洛见了鬼蛾,必详询一路见闻,鬼蛾也一定会将“夕霞山”的事说与她听。只是没想到鬼蛾竟说得这样好。 鬼蛾见云洛这“小茶客”听自己“说书”听得如此动容,心下也颇满足。柔声安慰道:“虽有些凶险,也都过去了。没事没事。”她左臂不敢再动,只好伸出手右,替云洛抹着脸上泪痕。 “小蛾,我加入你们,如何呀。”被鬼蛾讲的鬼故事所惑,云洛决心以命相报。况且与叶玄相伴,纵横南北、肆意恩仇,本就是她所愿。 “你?不成的。” 见鬼蛾答的如此决绝,云洛有些恼怒:“我为什么不成?” “我武功又高,医术又好,哪里比不上你了?”这后半句,云洛只在心中喊了,嘴上却不敢说。 鬼蛾妖媚一笑:“你若能来,我心中自是一万个欢喜、情愿。可是你有家,夜宫容不得你。” 云洛一愕:“这是什么道理?” “我是孤儿,小影是弃婴,寒星是逆子,孤雁是寡妇。懂了吗?”想到已百多年没见过的妈妈,鬼蛾有些神伤。不知她还活着没有,若听说女儿被人欺负了,会心疼吗? “不懂。”云洛已隐约明白了什么,但她不甘心,非要让鬼蛾说个通透。 “我们叫‘木叶家族’,不叫‘木叶帮’、‘木叶门’。这名字不是随口取的,只有无家可归的人,才会真心以木叶为家。” “我有两个家,不成吗?”云洛做着最后的顽抗,语气已弱了许多。 “若有一日,叫你去杀‘云大夫’,你待如何呀?” “好好的,为何要杀爹爹……” “你觉得,这是个合格的答复吗?”鬼蛾像个要雇聘伙计的掌柜般,笑讽着云洛。 云洛叹了口气,不再说话。她心中难受,觉得自己很可怜,又觉得自己不配可怜。 绳铃轻响,侍女将二人份的晚膳端至鬼蛾房内。 “我先走了,过几日再来看你。”云洛右手一撑,小小身形灵巧地飘起,隔着鬼蛾翻身下了床。双足不偏不椅,刚好钻入方才随意甩脱的轻鞋之内。 鬼蛾怒道:“我都这样了,你不陪我吗?”她特意将云洛骗到“拔步床”靠里一侧,没成想这么轻易便给她跑了出去。 “过几日再来看你。”云洛边说边转身逃向门外,连鞋跟也不及提上。 “朱十九!”鬼蛾正自望着她消失的背影怄气,一道尖细的声音钻入耳中。 “小瓜雀,你找死啊!”鬼蛾回骂时,云洛早已去得远了。 流亡日记-节选(34) 昨夜,林觉问我愿不愿为他……做画上那件事,语气很怯懦。我看过他好多的“春宫”,知道是什么意思。 一些床间情趣,我不觉得有任何问题,但他显然认为这是件极难启齿的事,所以我拒绝了。既然他觉得此事为难,我肯做时他必感激。这是一个有用的筹码。 第二十八章 玄青书院 “你得了那么多金砖,就只给孩子们加一顿肉?”晚膳后,木青儿房内,残影汇报完“莫问塔”的事,随口对着叶玄抱怨道。若不是木青儿在旁,她还会刻薄许多。 “他们有个屁功劳啊,能沾光就不错了。”叶玄漠然回道。 百多年前,木青儿夺下“枯荣城”不久,西北闹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旱灾。这等灾情,于史书之上留一笔一画都不配,然而乡野之中,也是饿殍遍地。 正是那时,叶玄一改本性,于城内设立“玄青书院”,收容了千余名无家可归,眼看便要冻饿而死的脏臭小孩儿。 时至今日,“玄青书院”仍沿袭初创时的生活水准:每日一餐饭,每年一顿肉。 第一批孩子,从婴儿到十几岁的都有。那时书院的“院长”,也就是现下“节吏司”主办“唐傅”心生异想,觉得这些人闲着也是闲着,整日乱跑、打闹,累了还需多耗粮食,于是开始教他们“练气”。二十年后,一个编号“冯二七”的瘦弱女子,脱颖而出。 数百年前便有风闻说:人在饥饿时练气“入门”会更容易,却始终难得证实。饿着练出真气的人,永远也不知道自己若是吃饱会怎样。 玄青书院的孤苦儿,不论几岁入院,到了二十五岁便通通赶走,自生自灭。一个小孩儿即使八、九岁起便能静心练气,二十五岁前得以“入门”也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事。但如有人做到,则多半是个“上限甚高的可造之材”。 百多年来,离院前练出“真气”的院生有十几个,后多至“水境”而止。破了“旱境”的就只两人。一是残影,一是鬼蛾。 叶玄初设“玄青书院”纯是出于善念,或说是自怜引发的滥情。不意间筛出残影,便起了“育苗”的念头,挖出鬼蛾后,心意更坚。自此“玄青书院”开始每年固定收容一千名孤儿,对于入院的年纪,也有了更严苛的要求:不能超过五岁。当然,孤儿的准确年岁是无法知道的,只能估个大概。 初时叶玄还担心不闹灾的时候孤儿不够。后来发现,只在“枯荣城”内或左近搜寻,确是难以足数。但只需扩大些范围,稍用心找……便在丰年,城间、乡野,也是满地弃婴。然而自打他起了生意人的盘算,书院就再没冒出过如残影、鬼蛾这般根骨的奇才,彻底成了亏本儿买卖。 再后来,在残影、鬼蛾的逼迫下,书院开始雇聘先生,教孩子读书识字,真正有了一点点书院的模样。 “玄青书院”最初只叫“孤饿坊”,并无教书育人之意,直到有了先生,才改叫“玄青书院”。 “哎,当真是越豪富,越吝啬。”残影轻声讥刺道。 “书院的娃,必须苟延残喘,绝不能有好日子过。否则城中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主动弃子!如此简单的道理,别说你突然不懂了。”叶玄今日输了大钱,脾气有些不善。 残影最爱跟叶玄斗嘴,毫不示弱诘道:“你别自欺欺人了,还以为是当年的‘孤饿坊’吗。‘玄青书院’的出身,如今在城内都已算得一个派系。想靠伙食筛出真正的孤儿,开什么玩笑?” “所以前些年不是把入院的年纪,压到了‘三岁’吗。不能叫他们长大后认出自己爹娘来,否则定会有人投机。你还有脸说,自从听了你的,开始教读书认字,真假孤儿就再也分不清了!你这就叫过河抽板、上树拔梯,这地方要是一开始就有书念、有肉吃,当初能轮到你?”叶玄决心非要说赢一次不可。 残影偷瞥了木青儿一眼,感觉自己离挨打还差着些距离,薄唇一扁,继续回呛道:“我那时见过什么世面?还不是你同意的?再者说,这事最后便宜了谁,辛苦了谁?我又得了几个铜板哪?” 叶玄又一次被噎得哑口无言。“书院”早年亏着血本给孤儿们聘请先生,致使这些孩子能识字、会算账,许多孩子离院后,便在“枯荣城”内找到了值差。或为徒工,或为店伙,更有些直接在“城主府”执事。 再过些年,徒工、店伙自己做起生意,凭着与“城主府”的藕断丝连,又兼“枯荣城”日益繁盛、水涨船高,不少“书院”出身的孩子变得殷实、阔绰起来。总是清粥冷米最暖人心,渐渐有一些阔起来的院生开始给“书院”捐银子。此风一起,竟成攀比之势。如今的“玄青书院”靠着捐赠,居然变成个赚钱的买卖。 再后来,为了讨好那些捐银较多的人,以“玄青书院”为基,又设立了“青玄书院”,专给那些“捐赠者的子女”讲学。此院聘的都是大家、名士,叶玄与残影偶尔也去授课,瞧得出,人人都更爱听残影说话,弄得叶玄颇为失落。 几年前“云大”一去,“青玄书院”更是声名鹊起,隐隐然便有“小夕霞”之势。近些年给书院捐银子的,已不仅限于“玄青书院”出身的孤苦儿了。 这“青玄书院”的创立,又是残影的主意,更是她凭着执掌“莫问塔”之余暇一力操办。很多时候,叶玄在残影面前真的有点自卑。这小贱人对家族贡献之大,自己如今对她倚赖之深,除了以身相许外,实在不知还能赏她些什么。 “行了,你有正事没有?有就说,没有滚。”眼看今天又吵不赢了,叶玄抢在木青儿发作前,驱退了残影。 木青儿回城后,一直忙于“城主府”淤积的诸般杂务。今日见到残影,才记起曾在船上答应过的那件事。 “少主,我…应了小影件事。” “何事啊?”叶玄见师姐面上竟透出一丝羞怯,好奇问道。 “胡亢那事后,我许她提个要求。她说让我……陪小蛾一夜。”木青儿音色本就清浅,此时更少了几分冰凉,多了几丝柔弱。 叶玄一怔,瞳孔霍然收缩:“你答应了?” “嗯。” 见叶玄良久无声,木青儿开口解释道:“我想着,她立了功,所以……” 叶玄坐在椅中,仍沉默不言。木青儿微感慌乱,诺诺道:“你若不喜,我让她换个。” “我能看么?”叶玄不敢瞧师姐的眼睛,有些怯弱地询道。 木青儿吸了口气,音色转凉:“是命令吗?不是的话,不行。” 叶玄低着头,心中暗自幽怨:“问我是不是命令,也没给我留说话的口子呀。” ………… 木青儿再一次见到残影,已是四天之后:“那事,少主应了。” “哦。那我去…告诉小蛾。还是你自己说?”残影心中一直惦着此事,却又不敢主动再提。 “你说吧。”木青儿淡淡回道。 “要不再等等?近日…先不刺激她。”残影有些惴惴,至今也没瞧出青儿姐到底生不生气。 “嗯。你决定吧。”残影不知是不是错觉,似乎木青儿与她说话时,字数变多了,语调也更柔了些。 流亡日记-节选(35) 今晚林觉没有来我的小院,这是一年多来的头一次。 林觉的心情很差,我心情更差。欧阳桐进入了衰老期。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我还没来得及学“真气”呢,诅咒厄古斯! 欧阳桐快不行了,如果我想跟她学,最多还有十五到二十年的时间,这还得祈祷她衰老期的后半程,脑筋不糊涂才行。可是我还要多久才能怀上孩子? 我焦急欲哭,安涅瑟却很平静。她用那一贯柔柔慢慢的语调对我说:“公主,我可以学。” “你?欧阳桐会教你一个女奴吗?” “林觉…可能也会。” 我感觉一道冰锥被塞进领口,浑身的汗毛瞬时乍起。对呀,我怎么没想到!那次在酒馆,他说自己练不出来,也就是说…他知道怎么练! “你什么时候想到的,为什么不早说!”我真想扇她一个耳光,再狠狠亲她一口。 “我没想过,是他自己说的呀……” 安涅瑟都能想到,我为什么会漏掉。是因为那天喝了太多酒吗?不,别找借口,我有时候也是个蠢货。 “是我疏忽了。你以后要多说些话,多帮我想事情,别总像个小闷瓜一样,明白吗!”我没什么底气地斥责道。 “是,公主。” “我尽量在用餐的时候问林觉,到时你在旁边服侍,他不赶你就别走开。”我渐渐冷静下来,开始筹划细节。 “是,公主”。果然还是个小闷瓜,完全指望不上她。 静思许久,我问安涅瑟:“练出真气,就不能生孩子。你想好了吗?” “嗯,想好了。”安涅瑟笃定地答道。我突然有些心疼她,但不想被看出来,故作轻松地调笑道:“你不生孩子,以后谁来服侍我的女儿啊”。 “我来吧。练出真气,力气大,活得久。”安涅瑟认真应道。 我没忍住,抱着安涅瑟,哭了。 第二十九章 刑讯 “别给我窝在屋里发臭,审田雨!”叶玄对着鬼蛾,假装严厉地训斥道。 半月来,鬼蛾眼里终于闪出一丝凶芒:“我准备一下。” “你打算怎么审啊,一个练‘烬手’的人。”叶玄欣慰于鬼蛾的斗志,同时也有些担心,若再败给田雨一次,不知她能否承受得住。 “哼,你到时看了便知。” 叶玄心下一凛:“我就……不看了吧。” “我都这样了,你不陪我吗?”鬼蛾瞪起一双硕大的凤眼,将那句对云洛全没奏效的要挟,摔到了叶玄脸上。 “那…好吧。”叶玄苦着脸应道。 夜宫之内,除了“青、玄、影、蛾、星、雁”几处院落以及“银库”之外,禁卫最多,巡视最为密集的,就是“刑院”。并非全因这里关着“田雨”,也因它就在鬼蛾所住的“蛾院”近旁。 “治安兵团”团长的身份之外,鬼蛾的另一个职司,是“夜宫刑院”的执领。这差事纯是她自己讨来的,由她接受管后,“刑院”两度扩建,如今占地之大,监房之多,刑具之杂,均远远超出了必要的范畴。其中许多刑具根本就是名贵的古玩,亦或豪奢的藏品。 “刑院”原只用来训诫及关押一些“禁卫兵团”渎职、犯禁之人,也兼惩处一些手脚不干净的婢仆,根本不需多大地方,更无需多少人手。鬼蛾自娱自乐,时常搞出了二十多名禁卫看押两、三婢仆的荒唐局面。 如今这给修成铜墙铁壁般的监牢,终于派上了些许用场。而那摆满整整三间“刑室”的琳琅满目的刑具,就只搬出了一个连叶玄这样的外行都感凡俗的普通木架。 木架普通,木头可不普通。叶玄抚着眼前这产自“草原”与“冻土”接壤处的“墨酸枝”,心中暗想:“恐怕要重新评估一下她这些年所贪之数了。”摸着这“坚硬如铁、温润如玉”的幽黑木架,叶玄总觉得还有什么古怪,良久方才恍然,这东西纯是榫卯而成,通体无一根钢钉。 他不明白,为何鬼蛾要命人将刑架搬到卧房之内。鬼蛾也不回答,只叫他明晚再来。虽茫然不解,叶玄也自稍安,心道鬼蛾屋中宝贝甚多,她既将刑堂设在自己卧房,想来不会是个血浆与屎溺飞溅的场面。 翌日傍晚,“田雨”一身干净、单薄的素白囚服,以跪趴之姿被紧紧缚于刑架之上。左手包了与鬼蛾臂上一样的纱棉,手肘、膝盖、胸腹下方与木架相抵之处,均隔着厚实、致密的软垫。室内炉火生得极旺,窗外寒风萧瑟,此间暖若春深。 田雨不明所以,只觉这样趴着倒挺舒服,除了有些屈辱之外。她无法自尽,也不想自尽,这是她最后的复仇,也是最后的战斗。叶玄是注定杀不得了,她唯一还能享用的,就是对方的痛苦与愤怒。藏着真相的秘匣,就在眼前,却无论如何也咬不碎、撬不开,那该是种怎样的绝望。 按照鬼蛾的要求,田雨周身要穴中的“钢针”已悉数拔出,只靠叶玄以“阴风指”劲力将其内息流转的通路闭塞。照田雨之品阶,只怕两、三个时辰过后,气力便能复原。叶玄在桌案处点了“时薰”,决定每半个时辰就重新“封”她一次。残影、寒星、孤雁早早便在房中相侯。 寒星、孤雁在鬼蛾无赖地胁迫下,轮番照看了她几晚,抹脸擦身、端茶喂饭。恼怒之余,二人竟也对这可恨、可怜的家伙增出了些许亲近。 众人没有想到的是,木青儿也来了。“木叶家族”虽同住“夜宫”,六人齐聚一室的情形却不多见。 “你是何人,与我有什么冤仇?”叶玄例行公事地发问,他当然知道不可能直接得到答案。田雨被擒之后,再没说过一句话。“烬手”燃起的一瞬,叶玄首先联想到“陆烬”,这念头合情,却不合理。弄死叶玄,对“陆烬”没半分好处。 罗摩家的人取名,总是透着股北人北地的苍凉之感。开国祖帝叫“苦”,归拢全境那位叫“渊”,破落之后……索性直接叫“烬”。还是南人的名字听来更顺耳些,比如“诗迈”,比如“长卿”。至于那个叫“大矛”的,就算不调查也能断定,毫无疑问是个北得不能再北的北人。 一次深深的呼吸,算是回答了叶玄的提问。田雨毕竟不是金铸铁打的魔尊,此时要说一点儿不怕,也是骗人。但她对自己有信心。史上受严刑逼供宁死不屈者有,强练“烬手”的也有。临敌能使“烬手”的却一个也无。她不相信这世上还有自己受不住的苦楚。 鬼蛾绕到田雨身后,众目睽睽之下,终是忍住了非礼的念头,只轻轻除下她脚上布鞋。 “牵进来。”鬼蛾侧头对残影道。她选在自己卧房审讯田雨,一是为得此间温暖,对稍后逼供有益。更重要的原因,仍是不愿离开小院,不想见到外人。若去到“刑院”,那些侍卫会用什么样的眼光瞧自己?鬼蛾摇了摇头,退散那些噬咬她尊严的思绪。 不多时,残影自屋外牵进两只洗刷得干干净净的纯白山羊。山羊下颚浓密的白须与那捏呆呆的眼神配在一起,总让叶玄感觉有种莫名的讽刺。鬼蛾拎过一只木桶,用柔软细密的毛刷蘸了桶中盐水,轻刷田雨细嫩的足心。刷毛拂掠间,田雨全身骤然紧绷的样子,让鬼蛾面上浮出许久未见的阴笑。此刻她心中已有了更深的成算。 “舔!”残影全不在意鬼蛾的颐指气使,悉心扮演着一个恭顺的仆从。两只山羊牵到田雨脚边,狂笑声骤然荡满了整间屋室。应激之剧烈,超出包括鬼蛾在内所有人的预料。 场间七人,最震惊的就是田雨自己。她感觉有千万条细长毛虫,顺着足心钻入脚掌,又深入小腿,膝窝,然后是大腿,臀尖,腰肋……最后竟连脖颈与头皮,都被那噬骨撩魂的奇痒所侵袭。 “哈哈哈……停!住手,哈哈哈哈……快停下!”田雨没打算求饶,但她生平第一次发觉,自己的身体,并不如原本以为的那样忠诚。 “开什么玩笑,你这就招了?”鬼蛾瞪着田雨,怒不可遏!她当然想要驯服她,但绝不是这样。 残影不等鬼蛾下令,立即拉开了山羊。田雨跪趴在柔软的刑架上,粗重地喘息着。她当然没有屈服!所以她更需要时间来消化、来理解,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 “你是何人,与我有什么冤仇。”叶玄重复方才的提问,回应他的,仍只有喘息。 “这还差不多,继续!”鬼蛾命令道。 山羊靠近,狂笑又起。寒星依着吩咐,用毛刷不住蘸水,过一会儿便在田雨足心扫上一下,如此交替往复。鬼蛾则绕着田雨缓缓踱步,从各个不同的视角享用着她的猎物。 山羊也觉奇怪,这美妙的咸味,为何总也舔不淡、尝不尽呢?山羊食草,舌头温热灵巧,兼有软刺,比之手指、毛刷恐怖何止千倍。 “哈哈哈停,停,哈哈哈……我说!”田雨坚持了吃完三枚糖葫芦的工夫,终于崩溃。残影又牵走山羊,寒星手上毛刷刚要再续,也停了动作。 田雨此时体内真气滞涩,浑与“素人”无异。花了许久,才终于将呼吸调匀。她也是这时才明白,逼供就逼供,干嘛非要在暖室之中,又为何要拔去她穴道中的钢针。原来全是为了让这麻痒能更好地折磨自己。 “我是……” “啪!”一个耳光重重甩到田雨脸上:“你想说的时候,我就得听吗?” “小蛾!”叶玄站在鬼蛾身后,低声呵斥。 鬼蛾眼中冒着毒火,对叶玄浑不理会:“要么求我听,要么继续。” 田雨此时心志已溃,听得鬼蛾这般羞辱自己,仍感惊怒。她是绝不敢开口骂回去了,但如此下贱的言语,却怎样也说不出。那进退无据、左右为难的神情,正是鬼蛾最想看的样子。 “下一轮,十倍时长。三,二……”鬼蛾眼中,异芒愈来愈胜。心中的创口,似也正在慢慢弥合。 “求你,求你了。”两只呆羊再度迫近之前,田雨的尊严,终于被恐惧击穿。 “谁求我?求什么?如何求?”鬼蛾得势,不依不饶。 “行了,让她说正事!”叶玄终于发怒,伸手拔开了鬼蛾。此时绝不能激怒田雨,万一她再挨一轮,适应了,那他娘的可就彻底完蛋! “田姑娘,你说吧。”叶玄抄过一把藤椅,坐在田雨身前稍稍偏右的位置。 田雨带着哭腔,深深地叹了口长气。她恨极了自己!却也是平生第一次知道:恐惧,竟有能压倒仇恨的时候。 “我叫‘周莲’,是‘尚云城’城主‘周冲’的养女。”寒星听得“养女”二字,眉尖微动。 “尚云城?城主不是叫‘晁恒’吗?上任城主‘邬常安’是你杀的吧?”叶玄对“周莲”发问,探询的目光却望向残影,他脑中完全没有“周冲”这个名字。 “‘周冲’是‘邬常安’之前的城主。”残影解释道。其实叶玄和残影都该知道“周冲”是谁,只不过二人的区别在于,残影从不忘记过去的事,哪怕已经非常久远,哪怕根本就不重要。 “是,‘邬常安’是我杀的。新月城‘沈忠’,锻掌门‘诸铁生’,墨玉商团‘解应宗’,丐帮长老‘何无休’,四通镖局‘郑识’,还有日升钱庄‘雕大宝’,都是我杀的。”叶玄又望残影,“雕大宝”是谁,他又不知道。这次连残影也摇了头。 “雕大宝”是日升钱庄“甘荆城”分号的掌柜,在江湖上没什么名头,身手却不一般。 “原本一年前就该去找你。”周莲继续道:“也是阴沟里翻船,杀‘邬常安’没出事,杀‘雕大宝’时却受了重伤。我所有要杀的人中,你排最后一个。不是因为你厉害,起先我也不知道你厉害。只因你与我爹娘之死,干系最浅。” “我连周冲是谁都不记得,跟我有个屁的干系?”叶玄心中这般想,却没再打断周莲的说话。 “我本孤女,父亲在奴市中买了我,却不将我当作奴仆使唤。他说我长得…像他幼时便病死的小妹,更将我收做养女,取名‘周莲’,母亲待我亦同己出。 七十三年前,一个雷雨夜,父亲、母亲遭人暗害,横死榻中。我立誓要为父母报仇,仇人是谁,却没半点头绪!树倒猢散,那些平日亲近父亲、谄媚父亲的朋友,没一个肯花心力。 父母死后,我只寄宿在父亲远房堂妹家中,堂姑自是无心也无力去管父亲的血仇,对我这没丝缕亲缘的孤女,肯赏口饭吃便是恩义了。我那时年纪幼小,也没别的法子,只能默默练气。 父亲生前讲过谁的恶语,骂过谁的不是,我将能忆出的都记在纸上,想着来日全都杀了,总能有一两个是对的。”叶玄听得背脊发凉,孤雁在一旁暗自点头,面露恻隐之意。 “怎奈我资质愚鲁,待得丹田注满,修至‘旱境’,已是六十五年后的事情。堂姑家的闲饭,也早没脸吃了,只躲在山中茹毛饮血。山中清净,练气倒也适合。真气再也‘涨’不动了之后,我想着拜个师傅,学些杀人的招法。 可那时我却发现,记在纸上的人,有两个已寿终正寝了。我心想不能再等,需找些可以速成的法子。”听得“速成”二字,叶玄等人不约而同地望向她裹着白纱的左手。 “所以,你是依着嫌疑大小,一个一个杀的?”叶玄问道。 “是。”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与周冲,连面都没见过。”叶玄忿忿道。 “七十三年前,你是‘莫问佣兵团’的团长。”周莲恨声道。“邬常安在我手底没活过三招;雕大宝是用计才伤了我,否则他一招也过不去。凭我父亲的本事,我想不出…写在纸上那些,有谁能在睡梦中杀死他。” 叶玄闻听此语,满眼血红地瞪向残影:“你以后,永远不许独自出城!” 残影则若无其事地撇嘴一笑:“你以为她若冲着我来,就能得手?” 叶玄不愿当着外人的面与残影争吵,又转头望向周莲,示意她继续。 “叶先生,我死前,盼能问你一事,求你一事。”周莲的语调,回复了初见时的忧怜与哀恳。这哀恳是发自真心,并非阴谋,也不是受鬼蛾所迫。 “你说。”每当对周莲心软,叶玄便觉对不住小蛾。 “我不肯透露姓名,只因杀人太多,怕有肖小之辈迁怒我父,去碰我爹娘坟冢。不成想,我竟然……如此无能!此刻只能求肯先生,莫要将我姓名宣诸于世。”说到此处,周莲只对自己恨得咬牙切齿。 “我需得想想,不能立即应你。”叶玄是个生意人,从来不肯凭白答应旁人的请求。“你要问的,是你父之死与我有无关联,对吗?” “是。”周莲毫不掩饰语调中的期许。哪怕是求死之人,哪怕是修仙之人,也永远无法寂灭“好奇”这道光火。 “此刻,你的生死,亦或生不如死,都只在我一念之间,我没有任何骗你的必要。‘莫问佣兵团’从未接过有关你父亲的委托,周冲之死,与‘木叶家族’没半分干系。”叶玄语调低沉,透着愤恨。 “唉……对不起了。”周莲叹息,致歉。她只感觉,最后的一丝气力已经用尽,最后的一个仇敌已经消散,最后的一抹微光已经熄灭。此时的周莲,只求速死。 “对不起,可要拿出点儿诚意才行。”鬼蛾幽冥般的声音,在角落中响起。 “别……”周莲被紧紧束缚的身子,悚然轻颤。 鬼蛾仿佛没有听到周莲的哀求,轻抚着左臂,冷然道:“方才只是审讯,后面才是赔补。你将我烧成这样…嗯,就到这两个畜生舔不动了为止吧。” “叶先生,求你慈悲。”周莲语声战栗,深深望着叶玄。她知道,求鬼蛾是没用的。 “唉……对不起了。”叶玄只好将歉意还给了周莲。“师姐,将她周身穴道,再封一遍。” 周莲凄然而泣,不再言语。只等着幽深的暗域再一次从脚下升起,将自己彻底吞噬。 木青儿的“阴风指”力,临敌虽难使出,对着一个静靶却是手到擒来。只片刻,周莲体内隐隐升涌的内息,再次淌入虚空。 此时的周莲,心中再无斗志,再无仇恨,甚至连怨愤也无,只任凭自己放肆地狂笑,放肆地哭号。肺叶每一次收缩,呼出的空气总比吸进的多那么一丝半缕,她感觉自己的生命,正一点点被抽干。 更令她绝望的是,每当自己快要因窒息而晕厥时,那一点点被抽去的生命,都会悍然地、狂暴地灌回她早就剧痛不已的胸腔。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寒星冷漠地依循着鬼蛾的指令,刷刷停停,只盼这满身斑斓的贱人自此复了神采,不要再勒索自己给她擦身、喂饭。残影则满眼好奇瞧着边哭边笑的周莲,跃跃欲试。唯有孤雁面沉似水,仿佛时刻准备拔出长刀,将眼前两只呆羊截断。 “够了,牵走。”叶玄直接对着残影下令,避开鬼蛾怨毒的目光。 周莲眼前的地面,早已被涕泪、口涎浸湿一片。等待良久,她终于调匀了呼吸。叶玄也终于开始,谈他的生意。 将死之人,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将死之人,我能拿你做些什么? “周姑娘,‘田雨’答应我的事,还作数吗?” 周莲扭曲的面庞浮出一丝茫然,此时的她气息已顺,思绪仍乱:“何事啊?”周莲颤声询问,生怕说错一句,羊又回来。 “莫问塔。”叶玄解释道。 周莲紧绷的精神终于松了些许:“作数,作数的。”只要能死,做任务当然是好的。 “很好。只要你肯守信,我承诺不再折磨你。你须做到的是,在我给你安排第一个任务之前,乖乖住在监牢里,不得寻死。若你自戕未遂,那就全凭小蛾处置了。”叶玄说得很慢很慢,他不确定此时周莲的神智究竟复了多少。 “好,就是这样。求先生尽快为我安排。”周莲恳切道。 “不要提这种无理要求!”叶玄厉声呵斥,“必须‘尽快’扔出去的筹码,还值个屁钱。十年你也给我等着,百年你也给我等着,明白吗?” “是,明白。”周莲慌忙应道。只要不再落入鬼蛾手中,她什么事都肯答应。 “好。今日就是这样,明晨还会提你。如何练的‘烬手’,如何杀的那些人,包括你小的时候,周冲如何待你,又与你说过些什么。诸般细碎,明日全给我交待清楚。另则,还要委屈你再受一次‘钢针封穴’之苦。”叶玄有些歉疚地说道。便是他与木青儿亲自看管,也绝不敢让这恐怖的女子内息通顺。 “是。不碍的。”周莲顺从地答道。 鬼蛾缓缓走到周莲身畔,身子慵懒地倚靠在刑架左侧,未受伤的右手轻抚着周莲的脖颈与背脊。周莲浑身汗毛再次耸起,哀怜地望向叶玄:“先生……” 叶玄并未答话,只回以一道安慰的目光。鬼蛾的声音居高临下,自周莲背后飘落。 “你想错了两件事。第一,你以为练成‘烬手’,自己便算得是个人物,实在小觑了天下英雄。这功夫不是没人能练,只是太过蠢笨而已。”这纯是鬼蛾信口胡言,只为朝着周莲早已破碎一地的自尊,狠狠捻上一脚。后一句,方是发自肺腑,也是真正的诛心之语。 “第二,你以为练成‘烬手’,自己就是全天下最坚毅、最勇敢的人。其实,你只是对疼痛的感觉比较迟钝而已。在我手里,你连半盏茶的工夫都没撑过,这可连‘外城’的混混都不如呢。”鬼蛾说着话,右手始终在周莲背脊上游走,透过肌肤的颤动,感受着她的情绪。 “鬼蛾大人,对不起了。”面对已彻底自暴自弃的周莲,鬼蛾的欲火也被浇灭大半,叹了口气,坐回到软榻之中,不再理她。 木青儿押走了周莲,寒星、孤雁也随了出去。叶玄留在房内,想与鬼蛾说上几句。残影也留了下来,却只盯着那早已空空如也的刑架发呆。 “我试试!” 叶玄与鬼蛾同时惊异地看向残影,眼中闪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兴奋。叶玄更多是种“有好戏看”的神采,鬼蛾体内的血液则又一次燥热起来。 残影自小放浪形骸,她虽不喜欢女人,却从不拒绝鬼蛾。男伶宿得,姐妹自也睡得。而且残影很早就发现,鬼蛾比任何男人都懂得怎样令女人快活。 只不过,残影从来不许鬼蛾折磨她,哪怕只是极轻微的。今日她居然主动求虐,这等美事,只撩得鬼蛾心花怒放! “你可别反悔!少主,快封她穴!”叶玄瞧着鬼蛾的样子,心中暗叹:“欲望,真是治心病最好的良药。” 残影原本纯是好奇,见她这般亢奋,忽而灵机一动,斜昵着一脸没出息的鬼蛾,挑衅道:“我要受得住,你输我什么?” 鬼蛾一愣:“你说。” 残影拿起案上一只没点过的“时薰”,折下小半截:“一盏茶。我不求饶,你明日跟我出门。” 鬼蛾听到“出门”二字,当即有些畏缩。 “小蛾,此时若退,还是你吗?”叶玄懂得残影的想法,在旁阴阳怪气在帮腔。 鬼蛾将心一横,叫阵道:“你若受不住,输我什么?” 哪知残影一脸泼皮之相:“受不住就受不住,我凭什么要受这个了?”残影浸淫“莫问塔”数十年,论及谈判之机巧,鬼蛾又哪里是她的对手。 “你……那可不成!” 残影对鬼蛾的抱怨全不理睬,直接将一小截“时薰”扔到她手里:“点不点,不点我走了。” “自然是要开始了才点,你先趴上去!”见鬼蛾中招,残影这时倒突然有些害怕起来。一咬牙,给自己鼓气道:“我就不信,这东西有那么恐怖。”说罢如壮士就义般,除下轻鞋,趴到了刑架之上。“哼,来吧。” 叶玄负责封穴,鬼蛾仅凭一只手右将残影绑了个结实。她不准叶玄帮忙,说松紧也是艺术。太紧了阻断血流,太松则破坏羊的节奏。 两只山羊再一次品味到盐水的鲜美,残影却忍了十几下才开始放声狂笑。“时薰”燃尽后,叶玄与鬼蛾默契地没有作声,残影一直闭着眼,过了许久才发现。“停!哈哈哈……你无耻!” 残影抹着眼角笑出的泪痕,娇喘着被叶玄从架上扶下:“没什么了不起嘛。明日跟我走,可别赖账!” 看着残影被山羊折磨,不知怎的,鬼蛾并未收获如方才欺侮“周莲”时那般强烈的快慰,后面反倒涌起一阵酸楚。此刻只望着残影蚊声道:“我娘说,不怕痒的人,最是心狠……” 残影呼吸尚未调匀,对鬼蛾的反应更是全然不解:“你娘?多少年了,还惦记你娘?” 叶玄轻叹不语,随即面上浮出一抹苦笑。 ………… 残影晚间就留在了鬼蛾房内。叶玄出了“蛾院”正门,夜风残月,孤雁正提着长刀站在门外。即便在“夜宫”之内行走,各人兵刃惯常也不离手,尤其对于孤雁、寒星这两个寂寥之人,刀剑亦是伙伴。 “少主,能和你说几句吗?”柔谧而低沉声音中,透出些许温度。 “当然。”孤雁很少单独与他说话,叶玄猜不出她要谈些什么。也不知是该找个温暖的地方,还是就站在寒风中谈。 “那个周莲,你要如何处置?”果然还是在寒风中谈。 “还没想好,怎么?” “能不能……待她好些。”孤雁有些为难。既然不知周莲会被如何处置,也就不知该怎样替她求情。 “为何呀?”叶玄已知其意,仍明知故问。 孤雁低下头,沉默不语。 “你若不知仇家是谁,会做和她一样的事。”叶玄替孤雁说出了心中所想。 “是。我知道这要求很无理。我已卖给了你,再拿不出能交换的东西,所以只是……求你。”说到后半句,声音越来越低。“求”字出口前,千难万难,真的出口之后,似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尴尬。 “我做决定时,会考虑你说的话。”他没有直接答应孤雁,留了些可进可退的余地。 “谢少主。”孤雁静默而立,总觉得应该再说点什么,却又找不出话头。 叶玄也想找些话说,脑中冒出的第一句竟是:“多谢你照顾小蛾。”初一闪念便即惊觉,这是句什么混账话?小蛾是谁,孤雁是谁,她照顾小蛾,凭什么轮到我谢?自己心中,分明是将她当做了外人。 “嗯。天冷,回吧。”叶玄主动收拾残局,结束了这场艰难。 第三十章 愈治兵团 “出门”倒也不像鬼蛾想象中那般为难,残影只约了云洛,三人一起在“莫问塔”四层,团长的书房中喝酒。“莫问塔”的侍者、护卫们见了她,似乎也没露出什么特异的神色。 也是残影良苦用心,思来想去,只有在自己的地盘能确保诸人口眼干净,不会有什么闲碎言语、奇异目光。 云洛见鬼蛾终于肯出门了,也颇觉欣慰。但她最近情绪有些低落。与鬼蛾、残影同袍无望,她却不甘心再做回那个闲散的云家二小姐,更不愿就这么嫁人。“云溱”已拒绝了“枯荣城”内几乎所有像样的男子,母亲对这眼高于顶的长女也无可奈何,近日开始将心思移到云洛身上。 “我想做些正经事,你们帮我参详一下。”云洛极郑重地对二人说道。 “哦?你说说。”鬼蛾与残影很少见她这副神情,都觉好奇。 “我想设个商团,专门帮助城中那些‘孤苦困病’之人。”云洛对某次聊天时与叶玄随口提到的“愈治兵团”始终念念不忘。只是若自己单干,叫“兵团”恐怕不妥。 “这商团,靠什么赚钱呢?”残影问道。 “不赚钱,就是帮助那些‘治不起病、吃不饱饭’的人。”云洛看着残影,严肃说道。 “那算什么商团呀,这种应该叫……盟会吧?再说,这也能叫‘正经事’吗?”鬼蛾疑惑到。 “这怎么不正经了!”鬼蛾的口吻令云洛有些恼怒。 “且不说正不正经吧。”残影笑道,“不赚钱的话,你这盟会…要如何维持呢?” “我自己出些,然后……再找人捐些。就从你俩开始吧!”云洛打算要钱,只好将心中怨气先行压下,嬉皮笑脸地说道。 残影一脸惊愕,没承想自己今日,竟是攒了这么个局。 云洛见二人面现为难之色,追口道:“我这商团还没起名儿,谁先捐钱,就用谁的名字。” 二人齐齐翻了个白眼,几乎异口同声道:“谁许你用我名字了?” “你们……还是不是好朋友啦!”云洛觉得很委屈。不捐银子也就算了,她更难过的是,二人对自己想做的好事似也打从心底里不屑。 “好了好了,我捐些。”见云洛眼眶湿红,又想到前几日她去探望自己的情意,鬼蛾轻抚着云洛肩头,安慰道。 “不用啦!不要你可怜我!”云洛朝旁边挪了挪,同时抹开了鬼蛾那不知是什么用意的右手。 残影望着云洛的眼睛,神色稍转肃穆,柔声道:“小洛,你当我们是好朋友才同我们商量,我们不该嘲笑你,对不起。” 云洛倒也好哄好劝,闻言抹着眼泪,不再发怒。 残影继续道:“不过既然是好朋友,我就不能在你面前虚伪。你做这事,我是不认的。帮人帮不尽,赚钱赚不完。真正的好事,该有盈余才对。” 云洛见残影说得郑重,泪汪汪看着她道:“怎么这样说?是不是好事,跟盈余有什么关系了?” “我们权且认为,‘帮人’是好事,‘抢人’是坏事吧。那你说这世上,做了最多好事的人是谁呀?”残影笑盈盈望着云洛,准备用那套歪理邪说好好将她欺负一番。 “我不知,你说是谁?”云洛好奇道。 “我想,应是‘薛瑞’。”残影诚恳回答。 “啊?为何呀。” “你生在云家,又修得这般武艺,想来是从未被人欺凌过。可你知这世上,九成九都是没有真气的‘素人’。那些人辛辛苦苦赚得银两放在家中,动辄遭贼人盗取,受强人劫掠。 因此这些‘素人’赚钱之后,只得立即花个精光。吃喝不完,就赌博、宿娼,甚至直接去饮‘忘忧果浆’。要是自觉自愿地及时行乐,那也罢了。但若因为怕丢、怕抢而被迫去做这些,那不凄惨吗?” “嗯。”云洛点头认可,示意她继续。 “如今那些人赚了银子,若想存下,可到‘钱庄’兑成有密纹的‘白票’。这东西即便给贼人偷了去,不知密纹也是废纸。就算有强人抢了‘白票’,又逼他们说出密纹,只要报出一个与‘钱庄’备录的‘正密纹’相反的‘逆密纹’,兑取时‘钱庄’就知这银票是抢来的。你说,如此妙法,让这世上添了多少辛勤之辈,又减了多少横死之人?” “嗯,这的确是件‘大善大好’之事。可与我要做的那些,有什么冲突了?”云洛疑惑道。 “这般天大的好事,倘若没有盈余,整日亏空,那还做得成吗?”残影反问道。 “自然是不成的。可是……薛家赚了这许多银子,若能再拿出来帮扶弱小,岂不是好上加好?” “好个屁!人‘薛家’凭什么呀。”鬼蛾插口道。 云洛瞧了鬼蛾一眼,心道:“你从小挨饿,自私些倒也怨不得你。”只不过这话她是万不敢说出口的。 “就当‘薛家’满门都想成仙好了。”残影嬉笑道:“可既然开钱庄是件‘大善大好’的事,那赚了银子,干嘛不继续开钱庄呢?” 云洛愣了一下,一时却不知如何应答。 残影顿了片刻,继续道:“赚来的银子,一两就是一两,总也凭空变不成二两。同样一两银子,开了钱庄,就不能捐给你。就不能如你所想,去帮助‘孤苦困病’之人。薛家的选择是开更多钱庄。那你说,‘薛瑞’是好人,还是坏人呢?” “是好人。”云洛诺诺答道,但总感觉有什么地方怪怪的:“哎?不对呀。开钱庄是好人,难道捐给我就是坏人吗?捐给我也是好人呀。” “若是银子到了你手中,帮的人反变少了,而你却从‘薛家’将银子要了过来,你就是坏人。”残影说完,感觉这话稍有些重了,没给她回应的空档,连忙补到:“当然,这是按照你的想法推的。我不觉得帮人就是好人,只有帮我,才是好人。抢了别人来帮我,那更是大大的好人!” “可是、可是……”云洛没有理会残影那后半句的无赖言语,只陷在前半句中,感觉有些受伤:“那…我的银票就放在抽屉中,夜宫的金砖都堆在库里。这些钱也没什么用处,拿出来帮人,总是好事吧。” “你凭什么说别人家的钱没用啊?就因为暂时没花?你的短剑暂时也不杀人,送我行吗?再者,金砖堆在库里,并不减少这世间‘有用之物’和‘做事之人’,影响的只是价格罢了。” “你说的这些,我不懂。我只知道,一个人快饿死了,给他一张饼总是好的;一个人快病死了,给他一副药也是好的。你们俩……不就是‘玄青书院’救活的吗?难道叶玄殿下做的这些,不是好事?”云洛不能接受残影的诡辩。 “玄青书院,最初叫‘孤饿坊’,那是用‘枯荣城’的税银供养的。你知不知道‘枯荣城’是少主和青儿姐从别人手中硬抢来的?我方才说‘如果有人抢了别人来帮我,那是大大的好人’,也不全是说笑的。叶玄是我与小蛾的‘好人’,不是你想的那种好人。 要说他真正做过什么好事,那就是‘木叶家’执掌‘枯荣城’的这些年,城里‘偷抢的事变少了,做生意的变多了’。如今这城中地价又高,粮价又贵,外来的人却一年多过一年,也是这般缘故。” 云洛轻轻叹了口气,怅然若失。叶玄殿下竟连个“好人”都不算吗? “我不想跟你争了。”她情绪低落已极。在心中默默将残影从第四好的朋友,调到了第五。 “小洛,那个‘盟会’你还做吗?”残影柔声问道。 “做!”云洛倔强地回答。 “好。那我捐一千两。” 云洛惊异地望着残影,完全不懂她这翻来覆去是在干些什么:“不,不用了。” “我刚说的一些话,可能伤了你。你要还当我是朋友,就让我捐些。这不是可怜你,更不是打发你。我只觉得,不认可的时候仍支持,那才真正算是朋友。”残影望着云洛的眼睛,恳切地说道。她挺喜欢这个一眼就能看穿的小姑娘。下一刻,她会感动。 “小影……谢谢你。”云洛的确有些感动,眼中又泛潮湿。 “那我捐三千吧。”鬼蛾贪赃日久,囊中甚阔。残影闻言瞪了她一眼,没说什么。 “真的呀。”云洛欣喜道。“那加在一起,就有四千一百两啦。” “多少?”残影和鬼蛾怒极,瞬时感觉被人给耍了。“你自己就出一百,要不要脸呀!”鬼蛾痛骂道。 云洛窘迫道:“我…那个,我自己手上只有这些,这次……不想再跟家里要了。” “你下次去‘忘月楼’诊病时,别不收银子。那些贱人可有钱了。”鬼蛾也知云洛想要摆脱“云家二小姐”的阴影,只给她说些能自己赚钱的法子。 “那怎么好意思呀。”云洛为难道。 “怎么跟我要钱就好意思了?我赚钱比婊子还容易吗?”鬼蛾只觉这小东西实在不可救药。 残影白了鬼蛾一眼,心中暗骂:“你还有脸说这。谁赚银子能比你更容易了?” “对了,不许用我名字,也不许跟人说我捐了钱。”鬼蛾提醒云洛道。 “哟,你倒还有些廉耻。”残影阴阳怪气地讥讽道。云洛一脸茫然,不明所以。 流亡日记-节选(36) 我轻而易举地从林觉口中得到了有关“练气”的秘诀。方法简单到让我想扇自己的耳光。我这一年多来的筹谋、算计,原来全是在跟自己演戏。其实我任何时候问,林觉都会立刻告诉我。“练气”的方法,根本就不算秘密! 确认“欧阳桐”进入衰老期已经十多天了,我觉得林觉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于是今天午餐时试探着对他说:“祖母老了,我心里总觉得不踏实。不如我试着修炼一下吧。” 林觉听了还颇感动,望着我的眼睛说道:“栗儿,你有这样的心意,可难为你了,不过我不愿你受这份苦。” 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他:“我都不知怎么练法,会很疼吗?” “疼倒是不疼,练气的方法说来简单,就是心无旁骛地将全部心神凝注在小腹丹田处,然后幻想从那里涌现出力量。” 我等着林觉说下去,他却没了下文。我只得继续追问:“嗯,然后呢?” “就这样,没了。” “什么,就只是这样?”我已尽了最大的努力压制我不可置信的神情,但还是失败了。 林觉苦笑:“练气的难点不在于方法,而在于‘漫长的煎熬’和‘机会的渺茫’。一个人需要‘十数年’甚至‘数十年’如一日的打坐冥想,才有可能在某个瞬息突然得到第一缕真气。 劳作之余顺便练练,通常是不行的。练气的时候,几乎什么也不能做,最好除了吃饭、睡觉,就只冥想,最好连饭也别吃太饱,这才有希望。即便如此,练出真气的机会也只不到一成。 我们站在一旁,看着十几个人练气,可以轻易知道这里面大约有一人能成,可是修行的人自己心中是什么感觉?若十年练不出,还练不练?若三十年练不出,还练不练? 就算练出真气,多半也会在很浅的程度停滞,根本强不到哪里去。你还记得那两个耍把戏的人吧?练出真气的人,大多就是那个水准。那样的人在祖母面前,跟普通人也没什么区别。 所以练气是件很让人绝望的事情。更要命的是,真气这东西无论深浅,只要你体内有了一丝一缕,就绝无可能再生孩子。文人讽刺武者,说他们用数十年的寂寞,修来一个断子绝孙。虽不免阴刻怨毒,却也是一剑诛心呐。” “‘漫长的煎熬’和‘机会的渺茫’”。这句话起先轻飘飘入我耳中,随着林觉的解释,越来越重,最后仿佛有什么东西梗在了喉头。我要的东西近在咫尺,眼前却突然拔起一座山。如果真如林觉所说,那这世间第一个发现真气秘奥的人,会是个怎样的疯子呀。 “那……你练了多久?”我问林觉。 “我从九岁练到十九岁,后来父母和兄长遭仇人杀害,林家剩我一棵独苗,祖母就不逼我练了。这么些年,祖母最大的心愿就是看一眼曾孙。唉…我没用啊。”林觉想到祖母,神色黯然。 “九岁就开始练,那幼时岂不很辛苦?”我握住林觉的手关切道。 “是啊,一个九岁的孩子,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只打坐……小时候我还挺恨祖母的。不过后来我也懂了,祖母是怕她走后,林家无人护持。” “那祖母为何不逼你父亲和哥哥练呐?”我继续维护林觉,当时并未意识到“你父亲”这个说法是极不妥的。 林觉苦笑道:“爹爹怎么肯听祖母的话?祖母说一句,爹爹顶她十句。后来才知,就是爹爹撺掇祖母逼我练气的,他说他不能练,他要开枝散叶,给林家生一百个孩子。至于大哥……这样说吧,练气的通常都是家中‘次子’或者‘幼子’。” 听到“生一百个孩子”,我也笑了。我想到了父亲说这话时的蠢样子。 林觉见我笑,心情也变好些,继续解释道:“不过祖母说,爹爹的想法也并非全是混账,练气这种事,幼童的确更合适些。人见过太多事,心里就不干净了。真气乃至纯之物,心思单纯更易捕捉。” 说到“心思单纯”,我望了望安涅瑟:“让她试试如何,我还是想先为你生个孩子。” 林觉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小薇安静质朴,兴许能成。不过她若开始练气,就没时间服侍你了。” “没关系,我可以服侍她。”我轻笑道。“虽说练气之法就是那一句话,但总还有些细节要注意吧,你得空教教小薇。” “好,我今日便教她。小薇,往后我与栗儿可就靠你护持了。”林觉也笑道。 用过午饭,林觉在房中煞有介事地指点安涅瑟如何打坐,如何内观,如何收摄心神不受外物所扰。又说也不是非要打坐,打坐只是为了方便确认丹田的位置,想躺着练也可以,但最好不要躺着,容易睡着…… 我听来听去,最重要的还是那一句:不断幻想丹田处有力量涌现。其余都可以随心所欲。 我问林觉:“你刚说,要‘十数年’到‘数十年’,才可能练出一缕真气。有没有更快的,或者更久的?” 林觉应道:“据说‘顾长卿’天纵奇才,四年便即‘入门’,不过关于他的传闻太多了,也不知哪些可信。” 顾长卿,这个人林觉之前也提到过。 “至于更久的,我没听说过。几十年还练不出,应该没人会再练了吧。”林觉补充道。 “那如果练出来了,会是什么感觉,自己能立刻知道吗?”我又问。 “应该能,体内会出现一股可以随着心念流转,分不清是凉是热的气。祖母是这样说的。”看林觉的神情,显然他也很向往那样的体验。 “然后呢,练出来之后怎么办?” “之后就容易了,让真气顺着经脉,在体内一圈一圈地循环,出于丹田,归于丹田。可别问我经脉在哪儿,我不知道。祖母说有了真气的人自然会懂,能贯通全身的路就只一条,很容易找的。 万一走岔了,比如到指尖处回不来了,那也不要紧,不管它就行。过段时间,丹田中又会升出真气。总之真气这东西,就像肚里的蛔虫一样,只要有了,想甩也甩不掉的。”林觉教人时,身上总有种师者风范。不得不说,讲得倒是挺生动的。 “一圈一圈的循环,然后怎样?” “到了这一步,后面就跟下苦功没什么关系了。真气游走周身,很容易,也很舒服。以丹田为始终,真气每循环一圈,丹田中所储的真气就多一分。不过绝大多数人的真气,并不能积累太多。” “为什么啊?”我急切地问。 “我也没体会过,这该怎么解释呢?丹田并非脏腑,祖母说有了真气的人都能感觉到丹田的存在,对于没有真气的人,那就只是小腹。每个拥有真气的人,其实丹田的大小都差不多,你可以把它当做一个池塘。 可是多数人的池塘,只倒进一壶水就会开始漏;少数人倒进一盆水才开始漏;还有极少的人,他们的池塘不漏水!只要不漏,池塘早晚会蓄满的。这样的奇人万中无一,祖母就是这样的人。”林觉又露出那种自豪的表情。 “所以说,这世上厉害的人,都是因为运气好?”我心中难受,忍不住揶揄道。我不想靠运气,更别说什么万中无一。 “也不尽然,至少有三处是人力可为的。”林觉完全没听出我的刻薄。 “一来,贫苦之人练不得气,需有足够的财力供养一人几十年不事劳作才行。有些孩子多的人家,甚至会卖掉几个孩子,供另外的孩子练气,可谓豪赌; 二来,便是刚才说的漫长与渺茫,没有决心毅力,是入不了门的; 三来嘛,这天下之大,能把池塘蓄满的,少说也有几百人,然而能胜得了祖母的却没几个。真气的运用,也是一门很大的学问。” “可是你说过,祖母远不及‘顾长卿’。他又有什么不同吗?”这次是真心求教。 林觉似在眺望远方:“一人之力,可乱天下,说的便是那样的人。祖母说,在她之上还有数人,丹田蓄满之后,可将真气贮于经脉之中。如果把祖母比作池塘,那‘顾长卿’就是江河。” “这也是运气,对吗?”我还是有些不甘。 “不知道,我只知祖母把池塘蓄满,没有用过特异手段。”林觉答道。 我与安涅瑟对望一眼,她幽幽说道:“这样挺好的,简单。” 这种丝毫不能取巧的玄妙,或许真的适合安涅瑟。 “那祖母是用了多久,才把池塘蓄满的?” “入门十五年,蓄满…也用了十几年吧,我记不清了。” “嗯,蓄满之后呢,这些水,或者这些气,怎么用啊?” “祖母说,真气就像手足一样,有了自然会用。只是若想用得巧,还得多加练习。” “这些水,会用完吗?”我陷入了“池水”这个方便的比喻。 “每当武者做出一些普通人做不到的事,像是碎砖断石,起落纵跃,池里的水就会减少。如果池水用尽,就会变得跟普通人一样。” “之前就都白练了?”我焦急道。 “哈哈,那怎么会。只要好好休息,至多十天半月,池水会自己涨回来的。” 我松了一口气。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就好像我有真气一样。 今天收获了很多情报,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关于真气的一切情报,全都唾手可得!我决定今天不再纠缠林觉,有什么不懂之后再问他好了。 第三十一章 贪赃与抗命 周莲,审了整整三日。直将她被“周府”收养前的情状、在“周府”时怎样生活、离了“周府”后的日子;堂姑、堂弟、堂妹;烬手、钢针、铁沙掌等诸般细碎全部摸了个底掉。到得第三日黄昏,才终于无话可问。 走出“刑院”正门,紧挨着就是“蛾院”。想到“刑院”中的种种荒唐,叶玄决定就趁今日,去跟鬼蛾谈个明白。也是趁着她臂上伤未痊愈,此时不忍心对她如何。 叶玄一边朝院内走着,一边在心中暗骂“财税司”主办“元沛”玩忽职守。可这事起初,分明是自己叫青儿睁一眼闭一眼的,“城主府”隐隐表了态,“元沛”又怎敢得罪鬼蛾? 进到鬼蛾房内,见残影也在。叶玄想了想,便没有假惺惺地将残影驱退,反正她什么都知道。 “我有些事情,想请教蛾大人。您是站着听,还是跪着听啊?”叶玄尽量使自己的语调显得阴冷一些。 鬼蛾心中一寒,又不禁生出些委屈,心想:“我都这样了,还要说我吗?”然而终是心里有鬼,怯声问道:“少主,什么事啊?”她也不知该不该跪,站在一旁手足无措。 残影见没赶她,乖乖坐得远了些,默不作声,想着关键时如何替小蛾解围。 “你们治安兵团,在城中打了多少架呀?为何兵团的刀,一年补六次缺口,一补就是五百柄?盔甲也是,为何修补一副‘锁甲’用的钢,比一副‘板甲’还重?你们这是叫人砍了多少刀,砸了多少锤呀,我‘枯荣城’的治安,何时恐怖到了这等地步? 还有,刀和甲都是‘纯钢’所铸,为何修补的时候要用‘精钢’啊?你不如直接镶宝石好了!”叶玄越说越怒,深深吸了口气,暗自调息。“后面,还有大概两张羊皮卷的内容,我还说不说呀?你是站着听,还是跪着听啊?” 鬼蛾这才慢悠悠跪到地上,做作地抚着左臂,柔声道:“少主,你听我解释。” “哼,你最好有个像样的解释,要不然……你自己扩建的‘刑院’,可还空着二十多个监房呢。”叶玄观察着鬼蛾的神色:好像有点儿害怕,但远远不如自己期望的那般。 “我是觉得,‘枯荣城’大概也有我一份,只不知是十一,还是百一。想着你比较爱财,我就按百一算的。这些年,确是在薪俸之外,占…占了些银子,但应该不足总数百一,而且你……应该是早就知道吧?”愧歉之中,竟夹幽怨之意。她后面半句完全是信口胡说,几十年下来究竟贪了多少,根本没记过账。就连“木叶家族”总共有多少财产,她心中都没个准数,更遑论什么十一、百一了。 这般胡搅蛮缠,竟一时将叶玄噎在了当场:“啊?你、你是这么算的吗?”她说得好像……挺有道理。不管一开始如何,至少这百多年后,叶玄的确是没将“枯荣城”当作木、叶两个人的东西。若有一日,自己和师姐不管因什么缘故不在了,“枯荣城”也的确是要交到屋内这二人手中。他突然想到,那些只有自己与师姐知道密纹的“白票”,是不是也该跟她俩交待清楚。可是,可是…… “放屁!你要真是这么想的,为何不直接说清楚?为何要在账目上动手脚啊?”叶玄终于将思绪理顺了些。 “我、我又没想分家,说这事,多伤情份呐!”鬼蛾跪在地上,越说越委屈,似是被人欺侮、刁难了一般。 “这、你这……先不管什么十一、百一,你偷摸占了,别人怎么办!”见叶玄已彻底被她带偏,残影在一旁险些笑出声来。 “那就……也不知在你心中,我原占多少。不管如何吧,你心中再给我减些,不就行了。”鬼蛾越说越觉自己理直气壮,后半句竟生出慷慨大度之感。 叶玄坐在椅中,气得浑身发颤:“以后你所有账目,交我亲审。滚出去!” “可……这是我屋啊。”鬼蛾茫然道。 “你屋如何,全是我的!滚!”叶玄嘶声咆哮。 见叶玄这般蛮横,眼看要动手打人的样子,鬼蛾只好先不与他计较,抚着伤臂,悻悻走入残阳与凛风之中。站在院里,又有些彷徨,也不知该去找谁。 鬼蛾出了屋后,残影终于憋不住放声狂笑:“哈哈哈哈……少主,你倒说说,我跟小蛾各占多少啊?” 叶玄却全没有调笑的心情:“唉……则日不如撞日,你的事,也谈谈吧。” “我有何事?”残影惊疑道。 “‘莫问塔’的账目,就当真不怕查吗?”叶玄说话间,语调似比初时审问鬼蛾还要阴冷,或者说,这一次才是真正的阴冷。 残影瞪眼道:“这是何意,你道我也贪赃吗?” “你的事,怕不是‘贪赃’那么简单。” 叶玄说得平缓,残影两条大腿上的肌肉却开始忍不住微微发颤。只片刻思虑,她决定放弃狡辩,深深吸了口气,一咬牙,跪了下去:“我认罚。” “认罚,就是不认错了?”叶玄的声音很低,透出更为明显的怒意。 “是。”害怕,却坚定。 二人极有默契地省略了中间的质问与辩解。自“枯荣城”出发去南方之前,残、叶二人发生过一次争吵。残影认为,应带上与“莫问塔”关系匪浅的两名高品刺客。叶玄断然拒绝,他认为带着外人只会更增凶险。残影则坚持说自己有绝对的把握能控制那两人。二人争执不下,最终以一句“这是命令”收场。 然而一路之上,叶玄感觉有两双完全不同的眼睛,始终盯着自己,盯着驼队。他也不确定这种感觉是哪里来的,想来并非单纯是一个武者的机敏与警觉,毕竟盯着自己的眼睛,何止百双。这种感觉,或许只是源于对残影的了解。 与鬼蛾的贪赃相比,残影所行之事,属于抗命。若按照帝国纪元的律法,这算“战时抗命”,罪加……可不止一等。 残影已经做好准备,承受比“那一次”更为惨痛的后果。家族之中,残影是唯一受过鞭刑的人。上一次,是为了“莫问塔”泄密,回想起来,已是六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的残影,还颇有些纯善;那时的叶玄,也尚存些狠厉。 “男子廷杖,女子鞭笞”是自凉帝国所沿承下来的一种古老传统,如今仍是南、北多数城邑所使用的基础刑罚。简单、方便、直接。 那一次,残影受了十二鞭。与木青儿日常收拾她的“家法”全然不同。鞭鞭见血,皮开肉绽。 也是那一回,残影第一次对叶玄心生鄙夷。分明是他定的规矩,自己却不敢下手,临场将藤鞭扔给了木青儿。 “多少鞭?”残影强压住心头的恐惧,决绝地发问。 叶玄沉默。那十二条如丰唇般翻出嫩肉的血痕,他没有勇气再看一次。更遑论,是二十四条,亦或更多。 “当我没问过吧。”叶玄坐在椅中,直挺的背脊慢慢弯了下来。 “唉……”残影深深叹气,透着一分侥幸,更藏着九分轻蔑。 “这算什么?你要么别问,要么让我知道厉害,这他妈的算什么?你能不能像个男人!我只求你像个男人!就只求你,像个男人……”残影几乎耗尽全部的坚忍,以及浸淫“莫问塔”数十年所沾染、沉积的市侩,才狠狠咽下了这句哽在喉头的刻毒。 一时口舌之快,换半月卧床不起。从前的她,会不管不顾;如今的她,只觉得不值。虽然残影还很年轻,即便不考虑真气修至“旱境”所延出的那些寿数,她依旧年轻,但此刻她仍然觉得,自己老了。老到已经懒得去改变别人;老到已经开始认为……人,是不可改变的。 流亡日记-节选(37) 安涅瑟整日缩在自己的小屋中打坐,服侍我的人变成了小月和小梅。而我也真的开始亲自照顾安涅瑟,当林觉不在的时候。 虽然林觉说练气没什么凶险,我还是不愿让小月和小梅靠近她。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我实在太无聊了。“巫术”的秘密已经探明,“黄土大陆”的格局也已基本理清——就是一个没有“神教”和“帝国”的“沃夫冈伽”。我该做的事也很清楚,专心致志地配种。 连“争宠”的乐趣都没有,林觉每晚都在我这儿,白天也经常来。那五个,就整天聚在一起打雀牌,也不见她们想法子对付我。倒是有一个受排挤的来找过我几次,想教我和安涅瑟打雀牌。她说她的婢女也会打,加上我和安涅瑟,刚好四人可凑一桌,就不用等那四个姐姐赏位了。 真是痴人说梦!我家安涅瑟身上担着多大干系,陪你这闲人打雀牌?我倒是可以学学。 我最近才搞清楚,小月和小梅不是女奴,是婢女。婢女有点像“沃夫冈伽”极少见的“契约奴”,不是和安涅瑟一样的“自然奴”。 再过二十几年,小月和小梅就是自由民,那时她们可以嫁人,也可以继续留在林府做婢女,如果林府还愿意的话。那个想教我打雀牌的小妾叫柳儿,从前也是林觉的婢女。另外四个小妾是青楼出身,她们瞧不起柳儿。我又不懂了,吟游诗人也就算了,难道妓女在这个世界也是很受景仰的行当吗? 流亡日记-节选(38) 这雀牌,还真挺有意思。我拉着小月和小梅一起学的,小月比较聪明,现在已能和我们玩到一起了。最近几天,我和柳儿、小月还有柳儿的婢女小葵常在一起打牌,小梅需要多干活,心情很差,我赏了她一些银币。 真怀念可以随意鞭打女奴的日子,如今我还得照顾这些贱种的情绪。按照林觉的建议,安涅瑟现在每天只吃一餐,每日正午我亲自把饭给安涅瑟送进屋去,不让小梅伺候她。 我怕雀牌的声音打扰安涅瑟,又不愿离安涅瑟太远,就在小院的西屋找了个闲置的空房,我们就在这里玩。有了雀牌之后,日子过得快多了,刚吃过午饭,眨眼就见夕阳。 最近林觉白天很少过来,他要帮“欧阳桐”处理“烟波城”交接的事情。 今日晚膳时,柳儿告诉我说,诗诗她们私底下说了我不少坏话。就是另外那四个小妾。她们说我是西域来的下贱妓女,冒充公主骗了林觉。 我问柳儿,她们自己不就是妓女吗,干嘛说妓女下贱?柳儿解释说,她们不是妓女,是青楼女。我不明白有什么区别,柳儿告诉我,青楼女可以挑选客人,可以“卖身”也可以“只卖艺,不卖身”。 真有意思,有机会要让林觉带我去青楼看看。可惜最近不是时候。 后来,柳儿怯生生地望着我问道:“栗儿,你真是公主吗?”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她。 第三十二章 孤雁 雾气蒸腾的浴池侧旁,婢女“小檀”手中握着一条粗粝的方巾,蘸了暖水,用一种近乎攻伐的力道擦拭孤雁的背脊。一遍过后,又是一遍。直到她整个后背变得像只“蒸釜中的湖蟹”。 紧接着,滚烫的池水一瓢一瓢,不住地浇在身上。最后,是一桶冻在室外,已微微泛着冰碴的冷水,狂暴地泼洒在那血红的背脊之上。 每当“小檀”这样做时,她总觉得那柄斜椅池畔,名唤“鸿湖”的长刀,随时都会脱鞘而出,将自己斩成两截。反正,如果有人对她做出这样的事,她确信自己一定想拔刀。虽然她根本没有刀,也不会武。 即便是用此等苦法交换出的丝缕快慰,也仍令“孤雁”对自己感到深深地不耻。“穆郎”死了,杀他的人也死了。我活着,原该是一具只会拔刀的行尸走肉才对。我怎么可以,怎么可以…… “我给你擦吧。” 相思最是惹人迷乱,迷乱到她竟没有听见身后缓缓而来的脚步。哪怕她的“岚步”比自己更纯熟些,给她潜近到这个距离也断然不该:“谁让你进来的,出去!” 孤雁迅疾地隐入池中,瞪视着眼前这个…用无比诚挚的目光亵渎自己的女人。她想不清,若自己身子被这个女人碰上一下,究竟算不算不贞。 “我被少主赶出来了,没地方可去。”鬼蛾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 “关我何事,滚出去!”孤雁只觉她在信口胡说。而且自己小院分明有人执守,她怎么进来的?唉,她若硬闯,禁卫又怎么敢拦,也总不能为了她“发响箭”吧。 “我都这样了,你还骂我……”鬼蛾全不理会孤雁的威胁,委屈地抱膝坐在地上,一地水渍浸透了臀下绸裤,也浑不在意。 “我都这样了。”半月来,这话孤雁已数不清听了多少次。过去几十年,她一直有意疏远、冷淡着鬼蛾,哪怕一起打雀牌的时候,也不怎么与她说话。当她终于受了伤,终于借此由头撕破二人的边界,开始撒泼使赖……孤雁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将她当成个纯粹的陌生人来对待了。 “蛾院”分明有婢女,却闹着要她陪护,她答应了;右手分明能动,却嚷着要她喂饭,她又顺从;左手不能沾水,逼她帮忙擦身,孤雁不肯,鬼蛾当即便要哭闹“我都这样了,你不帮我吗!” 孤雁没有孩子,也不能有孩子。然而照顾鬼蛾的那几日,她似乎感受到了“孩子”带来的烦扰,以及……烦扰之外的一些东西。 鬼蛾不走,孤雁只得迅速披上浴袍,将自己裹藏在洁白之内:“你要怎地?” “我真的无处可去了,你能收留我一宿吗?”语声低柔,凄楚。 “唉……”孤雁恼怒又无力地叹了口气:“你睡我屋,我去厢房。” “啊?我都这样了,你不陪我吗?”鬼蛾一脸幽怨,全无半分鸠占鹊巢的愧歉。 “你那点小伤,想使多久啊?”孤雁恨恨地甩下一语,将鬼蛾一人留在了那间燥热、狭小的浴室。 流亡日记-节选(39) 三年多了,我的肚子没有任何动静,安涅瑟也没有任何进展。我知道这么短的时间,没进展是正常的,肚子和真气都是,可我还是很着急。我恨这种什么也做不了的感觉! 安涅瑟一如既往地不为未来感到焦虑,漫长的打坐冥想于她而言,似乎也没有林觉描述的那般煎熬和痛苦,她甚至还有点享受。这是唯一让我欣慰的事情了。 每天靠“雀牌”消磨时光,是不是也消磨了我的心志?如果没人陪我打雀牌,我是不是已经想出更多办法了? 还有,孩子的事,指望林觉一个人,是否有些冒险了?万一他不行…… 欧阳桐衰老得很快,牙齿只剩不到一半了。她真能再撑十几年吗? 流亡日记-节选(40) 昨晚睡觉时,安涅瑟蒙在被中告诉我,她练出真气了! 顾长卿四年,安涅瑟三年半?我捏着她的脸恶狠狠威胁道:“小贱种,你要是敢耍我……我可好多年没打你了!“ 安涅瑟侧躺在被窝中,被我捏起半张脸皮,不清不楚地诺诺道:“真的,公主。我没骗你。” “是什么感觉?”我兴奋欲狂。 安涅瑟把食指抵在我唇上。我的声音没大到需要警示的程度吧? “就跟林觉说的一样,有一股气……如果没人告诉我是气,我可能会觉得是水,我能控制它在身体里走。”安涅瑟也很兴奋,说话的速度比平时快了不少。 “怎么可能这么快,不会是闹肚子吧?”我还是不敢置信。 “不是,真的!”安涅瑟有点着急了。 “好好,我当然希望是真的。”我揉揉她被我捏肿的脸颊。这大概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哄她,就好像她怀孕了一样。 “林觉说过,练出岔子也没有任何危险,对吧?”我让安涅瑟帮我回忆。 “嗯,说过。”安涅瑟确认道。 “那就先不要告诉他。” “啊?”安涅瑟不解。 “我也没想好,总之先不说,我们再观察一下。” “嗯!”安涅瑟侧颊贴着枕头,重重点了一下头。 接下来怎么办?真是玩物丧志,我对这种情况居然没有任何预先的准备。 流亡日记-节选(41) 我还得继续打雀牌,继续配种。过了这么些天,我已想清楚了,假装什么也没发生,一如既往地生活,就是现在最好的选择。未来的路怎么走,就看安涅瑟和林觉谁更争气了。 第三十三章 刺青 将养了一月有余,鬼蛾的臂伤已彻底好了,没有留下疤痕,只是那满臂刺青全然缭乱。这丑陋令她心烦,却也不怎么惶急。练气之人,尤其是修至她这等品阶的,除非手足被人“连肉带骨”直接削去,一般的皮肉外伤,皆能以比之“素人”快上数倍的速度痊愈。 与之相对的,高阶“练气者”的身体对外物的消融、排异,也与“素人”不可同日而语。因此鬼蛾的烧伤再如何疼痛,也无法通过服饮“忘忧果浆”来缓解;也因此,随着钢针深入肌理的色料,过得几年,便会消失不见;更因此,那间刺青小店绝不能倒,她这一身斑斓,必须反复的补、反复的补…… “师傅”。臂伤痊愈,又在周莲身上扳回一局后,鬼蛾的心疾也渐淡了些。这日乘着马车,来到许久未至的刺青小店。这小店的名字,就叫“刺青”。正如诞生于“顺帝国”时期,那全天下的第一家镖局,名字也只叫“镖局”。 小店门庭不大,内里别有洞天。这是个只有“一进”的小小院落,庭院正中,伫立着一棵极诡异的雪松。雪松之粗,需三人牵手才能勉强环抱,然而仰头望去,却只堪堪二层小楼的高度。繁密低矮的松枝,如一只巨爪笼罩整座院落,给人一种无比压抑的感觉。 小院位于枯荣城“内城”,原是鬼蛾用脏银购置的私产,她很喜欢这个地方。无需阔大的广场和雄奇的殿宇,只一个逼仄、狭隘的空间,也能让人体会自己的渺小。在鬼蛾看来,这是种艺术。 果然,今日又无别的客人。“粟宓什”端坐屋中,用木笔蘸着色料,在硬纸上画些什么,似又在构想新的作品。可这满室满墙的奇异,又有谁来替他呈现呢? 两名鬼蛾买给师傅的婢女,正穿着厚厚的棉袄仰卧在躺椅上打盹儿,透过雪松的缝隙享用午后最温暖的阳光。也不知这两个娇俏女子师傅享用得如何,已经好多年了,要不要换呢?“粟宓什”不爱说话,更从不跟鬼蛾谈论这些。 “小蛾。听说你受伤,好了没?”粟宓什的“中原语”说得已经很好,近些年,更连发音中的怪异都修正得差不多了。 “嗯,已经好了。”鬼蛾面上微红,师傅既听说自己受伤,想必也听说了受伤时的耻辱。在这个男人面前,鬼蛾倒也不觉得如何。毕竟“补色”时自己那没出息的样子,师傅每隔几年就要见一次。 “只是…现在全乱了。”鬼蛾委屈地掀起左手衣袖,轻轻搭在桌上。 “嗯。‘暗域荆蝰’是通体一幅,改了不妥。等它散尽吧。”粟宓什说。 “圣神教”于“凉帝国末叶”随着商队传入西域,如今已成了西域最主要的七十几个宗教之一,“天域”和“暗域”的概念,在靠近“霄云山脉”的几个商路入口左近,更是人尽皆知。 “好,那再等几年。我‘功课’已荒废好久了,今日继续吧。”鬼蛾轻声求道。在“粟宓什”面前,她总是乖巧得像个小女孩儿。 “粟宓什”走进里间,半晌后拿出一张人背大小的“羊皮”,放在鬼蛾面前:“你上次没完成的。”刺青的基础,是画功。鬼蛾一窍不通,全是从头开始学的。如今画功已能入得师傅眼去,下一步,就是用刺针蘸着色料在“羊皮”上演练。 将未完成的部分补全后,外面天色已经昏黄。 “退步不大。”粟宓什看着羊皮点头道。 鬼蛾也分不清,这算不算是赞许:“师傅,我什么时候能来真的?” “现在已差不多了。只是…我们没有客人。”粟宓什怅然道。这家小店,或者说小院,一年也进不得三、五个外人,即便有,也几乎都是西域人。可正是因为此艺在“西域”日渐凋零,无力回天,“粟宓什”才在绝望之下发了臆想,妄图将此艺带到“东土”开枝散叶。 却没料想,这刺青之法在“东土”犯着大忌。无论“权贵富贾”还是“贩夫走卒”,无论“文人”还是“武者”,皆将此法视做异端邪术。直到金币全数耗尽,即将走投无路之时,他终于遇到一个看见自己身子后,没有恶毒咒骂,也没有转身逃跑的客人。 在那之后的一段日子,刺青小店变得络绎不绝。“粟宓什”以为事情终于有了起色,后来他才明白,原来第二个、第三个乃至第五十个客人,都只是为了攀附那第一个客人。那第一个客人,正是鬼蛾。 那时,“粟宓什”的“中原语”还很生涩。他只能艰难地告诉鬼蛾“我不喜欢这样。”但“这样”究竟是哪样,却没能力说清。之后,那些假客人就不见了,他也不知这中间都发生了什么。再之后,他搬进了这座不用付租金的小院。 “没有客人。但‘人’我有的是。”鬼蛾没敢将这句话说与师傅。“粟宓什”很严肃地告诉过她:艺成之前,不能用真人演练,那是一种亵渎!然而“治安兵团”的监房中,却已数不清有多少死囚遭过蛾大人的“渎手”了。 对于“没有客人”这事,鬼蛾也是爱莫能助。她挑唆过残影,撩拨过云洛,也鼓动过叶玄,均没有像样的收获。残影和云洛倒是来店中瞧过,一个毫无兴趣,一个没胆尝试。叶玄更是不可救药,每次都只烦躁地呵斥:“不跟我睡,就莫勾引我!” “师傅,咱们不急。总有一日……”鬼蛾无力地劝慰。她想起叶玄的讥刺,后半句言不由衷之语,再也出不了口。 “你那‘师傅’若想成事,需先由‘艺人’变作‘商人’才行。那些攀附你的客,他为何要赶走?为何不将他们收做徒弟?”叶玄这话,鬼蛾无论如何也不忍说与师傅听。 回“夜宫”的路上,鬼蛾坐在马车厢内,心情有些沮丧。她不在乎这“刺青”之艺能否在中原兴盛,但想到师傅那落寞的,孤独的,一个人拿着木笔描描画画的侧影,止不住心头酸苦。 出于“防卫”的需要,或者说,由于叶玄“随时随刻都会遭人迫害”的妄想,“夜宫”从来没有“进马车”这回事。更遑论鬼蛾所乘的这种“车厢宽大且密闭”几乎专门就是为了刺客潜藏而存在的豪奢马车。 马车停在距“蛾院”最近的西门,鬼蛾低着头,故作懒散地踱向自己的小院。这些日子,她已习惯了在“夜宫”之内行走的感觉,但总少了往日那女主人般顾盼睥睨的嚣张,更无法去直视禁卫、婢仆们的眼睛。 终于熬完了不算太远的路程,回到自己的“蛾院”后,残影正在她房中小憩,留下一桌凌乱杯盘和每样都被扒拉、挑拣过的冷菜。见鬼蛾伤愈,寒星、孤雁早已罢工。近段日子,每晚都是残影陪着她。 “怎么了?”残影瞧出她神色不太欢喜。 “没,就觉得师傅……挺可怜的。”鬼蛾答道。 “哟,还有心思可怜别人,我瞧你是好得差不多了。为贺你痊愈,姐姐送个‘大恩大德’给你。你是站着听,还是跪着听啊?”残影半卧在拔步床近旁,那副用以饮茶、闲谈,也完全可以小睡的软榻之上,一副示恩、惫懒的模样。 “什么‘大恩大德’呀,周莲可以任我折腾了?”鬼蛾刺了一下午的羊皮,此时神困力乏,没有心情与残影斗嘴。 “整日就惦记一个女囚,你可真有出息呢!是木青儿。”最后三字,残影故意将声息藏得若有若无。 “谁?”鬼蛾半垂的眼帘顿时弹起,放着幽光,几欲望穿榻上残影。“青儿姐,怎么了……” 残影坐直身子,靠在软榻的背垫之上,如召唤宠物般朝着鬼蛾勾勾手指。鬼蛾立马脱了鞋子爬到残影脚边,与她侧对而坐,毫不掩藏目光中的焦急、乞盼。 见这模样,残影反而不想再逗弄她,直言道:“胡亢的事,我立了功。青儿姐许我一个心愿,我说……让她陪你一夜,她答应了。” 鬼蛾闻言,怔怔地坐在榻上,一动不动。残影在一旁,等了很久很久,仍未从她脸上见到半分欣喜,眼中也没有冒出能烧穿整间屋子的欲火。 “小蛾,没事吧。”残影伸指戳了戳她的左肩,鬼蛾身子轻晃,仍呆若木鸡。“你这是……欢喜得傻了吗?”她忽然觉得,自己可能做了件蠢事。 “小影,你先回吧,我想一个人待会儿。”声音柔和,空洞。像只刚刚被抽去了魂魄的木偶。 “你……”残影不敢走,一时竟不知能问些什么,以确认她神智是否清楚。 “我没事,只是忽然有些……没事,谢谢你。”鬼蛾望着残影挤出一个笑容,随后低下头,抱着膝,不再理她。 残影只好悻悻地、怯怯地离去,闭上卧房的木门之前,又偷偷瞧了她好久。 流亡日记-节选(42) 安涅瑟的进境很快,没有任何“漏水”的迹象。练出真气后,“月事”就没再来过,不过我们同住一个屋檐,日子也差不多,倒也没那么容易给人察觉。 另一个难题是,安涅瑟不能自由地测试自己的力量。今早她抠掉了木桌的一个角,希望林觉不要发现什么异常。 现在即使林觉不在,安涅瑟晚上也不跟我睡在一起了,她怕梦里乱动,弄伤了我。我还是会在睡前蒙在被中跟她说一会儿话,再让她滚回自己的小屋。 第三十四章 暗水 夜宫内的“演武场”,是除了“青、玄、影、蛾、星、雁”几个私院之外,唯一一处有土丘、有假山、有树木、有水潭的地方。诸般布置,只为拟出更接近“仇杀”而非“比武”的真实环境。 水潭尤其妙用无穷。隆冬时,可在冰面上切磋;每至盛夏,木、叶二人还能在潭底寻得一些“美好的记忆”。 然而今日,木青儿与叶玄只站在一大片平坦的坚土之上。木青儿手中“暗水”已经出鞘,叶玄的“雪脏”却换成了一柄“白坚木”所仿的“木刀”。 用“玄铁块”试过这一刀一剑的硬度之后,二人不会愚蠢到再让那“黝黑柔软的汉子”与“灰白坚毅的小娘”相互撕咬。正如木、叶二人,永远不会真的生死相搏一样。 这两柄“罗摩家”的遗产,就连“陆烬”也不清楚是何种料材所制,如若损了,那就永远损了,根本无人能补。 叶玄与木青儿的武功,走的是截然相反的路数。一个轻灵,一个厚重;一个阴魅,一个拙朴;一个奇诡,一个端严。 修习新的“功法”与“兵刃”时,往往是叶玄速成,木青儿慢慢追赶,直至叶玄再也占不得她半分便宜。 二人初从“顾长卿”手中换得“玄竹-墨节”与“柔刺-腥芒”时,木青儿持着兵刃,只比空手还弱。数不清被叶玄欺侮了几百次还是几千次,终于有一日,“腥芒”再也无法钻入“墨节”挥舞的缝隙,去挑断木青儿的腰带,或是划破她的衣襟。 而今,“墨节”已练到如臂使指的境地,“暗水”却要从头开始。木青儿并不焦急,她实在很喜爱这柄“即重且软”的怪剑,在手中握得越久,越觉它在诉说着自己。 “木刀断,也算你输。”叶玄说话间,身形缓缓朝木青儿飘去,轻慢优柔,如同调戏。“输”字落地,二人堪堪相隔一斩之距。木刀闪电般削向木青儿垂剑指地的右手手腕,变脸之快,几近偷袭。 “留力不留手;留手不留力。”高阶武者对练时,若为修招式通变,则遵前者;若为修内劲吞吐,则循后者。 二人此番对练,只为让木青儿适应重剑之软,修的纯是招式。因此叶玄斩向木青儿那一刀虽快,所含内劲却不甚济,实乃徒有其表,外强中干。便是真斩到了手腕,也只破得皮肉,难损筋骨。 对于叶玄的无耻伎俩,木青儿早就习以为常。走入演武场后,便时刻凝神防范。眼见白芒乍闪,右腕一提一抹,将木刀封住,顺势荡出。使的仍是“玄竹”的招法。这一式,让叶玄不禁又想起了胡亢。 高手过招,最忌胡思乱想。一失神间,木青儿左手“金钢掌”已当胸按到。叶玄陡惊,左手掌心朝内,小臂迅疾斜封在胸前。木青儿只觉左掌击中了“绵软蓬松”之物,叶玄则如受到劲风鼓荡的蝙蝠般向后飞掠而出,又是“鹊桥”。 叶玄面上浮出一抹自嘲。这还只是对练而已,真到了千钧一发之际,“骨鹊桥”根本是个笑话。他现在有些后悔,何必要用那一招欺负周莲呢?那一招,也就只能欺负周莲。 “好好练剑!干嘛用手?”叶玄像个受了气的男孩儿般,训斥着耍赖犯禁的师姐。 “……没说不让啊。”木青儿有些委屈地辩解,随即挺剑朝叶玄心窝点去,还是“玄竹”的招。 叶玄也不闪避,右腕一抖,刀芒化做一道白圈,硬将长剑震开。“暗水”究竟与“墨节”不同,受击之下,剑身微曲,力量如一道水波般荡漾至木青儿握剑的右手。 木青儿右腕朝下一扣,欲回剑斜撩,怎奈“扣腕”之劲使得过猛,剑尖颤得更凶,这一撩之速缓了半分。“剑身”与“刀锋”相抵时,木青儿手肘处,白衫已被浅浅刺破一个小口。顷刻之间,叶玄出了两刀。 “刀轻剑重,仍需攻我必救之处,这一点与‘玄竹’并无不同。至于那剑身之柔……你就先当手中是根‘木竹’吧。”叶玄原想自己先练练这“暗水”,再教木青儿,后来想想觉得不妥。 师姐传自己“木叶六式”,传得乱七八糟,反过来只怕也是一样。 “暗水”到了叶玄手中,是“腥芒”变重了;到了木青儿手中,则是“墨节”变软了,这中间的差别,实在太过玄妙。“教”,只会适得其反。最好的办法就是打她,不断打她,直到打不过了为止。 “嗯,再来。”木青儿抖了个剑花,欺身又上。这次抖的真正是剑花,不是棒花。 二人自晌午练到深夜,中途只饮了几次冷茶。暗水归鞘时,木青儿全身已破得像个丐帮女徒一般。右腹一条轻浅刀口,月光之下,皎白烂衫微微渗出殷红。 叶玄将事先备好的披风裹在师姐身上,二人携手回了“青院”。 流亡日记-节选(43) 想到一个好办法,我近些日子口味突变,迷上了“棒骨”。 “欧阳桐”现在几乎只喝粥,林觉对食物也不矫情,膳房做什么,基本由我的偏好决定。林觉见我吃肉吃得欢,还以为我怀孕了,空欢喜了一场。 没人会记得“棒骨”的总数,安涅瑟靠感受捏碎“棒骨”的难度来了解自己力量的变化。一根“棒骨”能用挺多天,残片的处理是个问题,暂时找机会埋在花丛里了,但这不是长久之计,谁都知道我不是个摆弄花草的人。 流亡日记-节选(44) “棒骨”残片的问题解决了。安涅瑟现在真是个怪物,她把捏碎的“棒骨”全吃了!这贱种还当着我的面,得意地嚼了一块,骨片碎裂的声音让我汗毛倒束。 我好羡慕。 第三十五章 血筹官 “好几日没见着你,怎又不出门了?”叶玄明知故问。残影其实早将鬼蛾“受了刺激”的事与他说了。 “‘功课’荒废的久了,近日需勤奋些。”鬼蛾放下蘸着色料的钢针,对叶玄道。 叶玄朝桌上看去,确是有大半张“羊皮”已浸满斑斓,想必耗了不少时日。瞧鬼蛾神色,也不见有什么异常,至少表面没有。 “有件事和你商议。准确来说,是必须经你同意。”叶玄在鬼蛾身侧坐下,语气颇为郑重。 “何事啊,还需要我同意?”鬼蛾有些茫然。 叶玄望着桌上羊皮,稍感眩晕,随手将羊皮向对面折了折,说道:“若将周莲收了,你会生气吗?”鬼蛾瞪大了双眼,惊异中似乎没有夹杂愤怒。“你别管我是如何盘算,告诉我你的感觉。” 鬼蛾叹了口气,抚着早已不再疼痛的左臂,低声道:“倒也没那么恨她了。就是觉着…还不太够。” “怎么,非要把羊累死才够?”叶玄轻笑着讽道。鬼蛾的态度在他预料之中。对自己极好的人,通常不会特别记仇。尤其是已经报过的仇。 鬼蛾也笑了。叶玄最喜欢鬼蛾的笑容。残影的笑,总夹着挑衅与嘲讽;木青儿的笑,常透着一丝悲苦;鬼蛾虽整日满眼欲火,笑容却最是纯粹。 “这姑娘倒也有些可怜。”鬼蛾敛了笑,略带同情地说道:“而且…还怪好看的。” “你不恨她,有一半是冲这个吧?”叶玄奚落道。 “哼,别装模作样了。真收了她,不定是便宜我,还是便宜你呢!” “我不打算碰她。”叶玄声音忽转低沉,两道目光滑至鬼蛾饱满的胸脯:“我现在一看见胸,就软。” “哈哈哈哈哈……”鬼蛾笑得无比欢快,那幸灾乐祸的样子倒让叶玄多了几分欣慰。 “那你是不反对了?” 鬼蛾刚要点头,忽又想到一事:“我能放过她,却不知她恨不恨我呀?” “我审了她三日。这姑娘虽有些愚执,倒也恩怨分明。知找错了仇人,对你对我,都存着歉疚。我看不像装的。” “嗯,那我不反对吧。”念及周莲,鬼蛾又开始悸动。“要能再借我玩儿几天,就更好了。” “非要让她恨上你,是吧?”叶玄白了鬼蛾一眼,继续道:“也不是你同意了,就一定能收她。一则,要看她自己意愿;二则,她说的那些事,但凡能核实的,莫问塔都已在查。若是满口胡言,我也容不得她。” “知道你不肯,我嘴上过个瘾还不成吗?”鬼蛾幽怨道。 “你练吧,我走了。”叶玄起身前,将折上的羊皮掀了开。 “少主。”鬼蛾叫住叶玄,终于不再强颜欢笑:“那事……我该如何呀?” 初时,叶玄与残影一样,没料到鬼蛾会是这般反应。此刻他忽然有些理解:若自己所念之事只差一步便成,那个时候,难道不迷惘、不恐慌吗? “‘鬼蛾’这名字,是你自己取的。要扑火,就扑火吧。反正终是忍不住的。”叶玄语罢,没敢回头看小蛾的眼睛,直接推门而出。他实不知,这样说算是帮她还是坑她。更分不清,其中究竟有几成真心,又有几成是为了自己的幻想。 ………… “小蛾不反对。”莫问塔四层,残影书房。叶玄喧宾夺主,揪着残影的胳膊将她拎了起来,自己坐到书桌后的主位之上:“周莲这事,可行吗?” 残影也没生气,右手轻轻一撑,坐到桌上,双脚交叠悬在桌畔,极轻微地摇摆着:“她交代的事还没查尽,到目前为止没有可疑之处。你怎么不问我反不反对?我不喜欢她。” “你去给她烧一下,我就问你。”叶玄轻声讽道:“你也不喜欢寒星,这不是相处得挺好吗?” “你哪只眼睛瞧出我们相处得挺好了?平日连话都不说,雀牌也不打。我和她,根本就只是住在同一个围墙里,有什么‘相处’了?”一想到寒星那副冷傲的模样,残影心中气就不顺。 “同住在一个围墙里七十多年了,竟没结下什么冤仇,这还不算相处得挺好吗?我要没猜错的话,‘周莲’应该比‘寒星’好对付得多。” “除了美色和武功,你还看重她什么?”残影尖刻地质问道。 “这两样还不够啊?”叶玄扮出一脸不可理喻的神情看向残影,复又郑重道:“周莲这个人,坚忍而又脆弱,危险而又简单。一旦倒向我们,她将会无比忠诚。比忠诚更重要的是,她看起来很好控制。知道吗,你最大的问题就是太难操纵,我永远只能祈盼你自觉、自愿的服从。这种感觉,很不好。当然,这或许是拥有一个卓然超群的部从所必须的代价。” “哼,念你用词得当,且先认了你的道理。卓然超群,下次可要当众说呀。”无心之言,最见真心。叶玄为了不想吵架随口找补的一句话,让残影十分受用。“周莲,大概真的会很好用,可你要干什么用呢?知道你不肯说,但别阻止我问。这又攒钱又收集战力的,不是想当皇帝吧?” “原来你的想象,也有如此匮乏的时候。我连你一个人都管不了,还当皇帝?” “但凡你露一点点线头给我,我准能猜出来。”残影不甘不忿地说道:“算了,那你打算如何收她?” “宗旨很简单,给她一个家。关键是怎么让她认可呢?这有怨无恩的,突然对她动真情,我也做不到。你能演好吗?骗得一时就行,只要她认了,就会开始自己骗自己。”说话间,叶玄按住了残影轻摆的双腿,不知为何,这毫无撩拨意味的摇荡,让他有些迷乱。 “男人好骗,女人我没把握;贪心的好骗,求死的更没把握。而且我真的不太喜欢她,别让我演。”残影拒绝。腿不让摇了,只好摇头。 “唉……”叶玄叹了口气,陷入沉思。 “她不还欠你三个任务吗?实在不行,先命令她加入进来。感情什么的,慢慢培养呗。”残影随口出着主意。 “骗都懒得骗,是不是太没诚意了?”叶玄很不满意这个办法。虽说这也是个办法。 “那你再想想吧,我没法子了。”残影不想继续这个话题,索性慵懒地躺倒在书桌上,闭目小憩起来。迷离间,感觉自己腰带越来越松,腹上肌肉一紧,身子骤然弹起:“不能在这儿!” 话没说完,又被一股更大的力道压回桌面:“少废话,要的就是血筹官!” 流亡日记-节选(45) 满了!练出真气不到五年,池塘就满了。 顾长卿四年入门,安涅瑟三年半? 欧阳桐十几年蓄满池塘,安涅瑟不到五年? 没有这么多巧合,其中肯定有什么原因。安涅瑟心性质朴或许是个理由,但这解释不了如此离奇的事。难道“黄土大陆”就没有纯粹之人吗? 我猜真正的理由,是安涅瑟来自“沃夫冈伽”。或许我们的身体与“黄土大陆”的人不同。即便在“沃夫冈伽”,我们也是异种,是“洛拉玛”血统的关系吗?如果这个猜想是对的,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也可以。 还有一件令我在意的事,林觉说所有人的“池塘”都差不多大,“所有人”显然不包括“洛拉玛人”。安涅瑟不到五年蓄满了池塘,是因为水蓄得快,还是因为池塘太浅呢?这要怎么确认,难道去跟欧阳桐打一架吗? 欧阳桐现在“齿掉光,发尽白”,反而显得更有神采。斑白的头发看上去十分凄惨,纯白的头发却有种莫名的圣洁。 第三十六章 云大 内城,云府。 “云大”与叶玄对坐,悠闲地饮着茶,将“给人吃假药”的事告诉了他。叶玄只能假装惊异,不能让云大瞧出云洛已偷偷说过了。对于叶玄所行之事,开宝藏也好,杀胡亢也好,云大没有丝毫兴趣,连假装问一句的礼貌也省去了。 “你说奇不奇,假药也能治病。而且我开的假药,跟我徒弟开的,功效又是不同。我开出的假药,几乎就跟真药一样灵。”云大眼中闪着奇异的光芒。 “哈哈,都道你是名医,不成想,原来是个‘巫’。”叶玄讽道。 “这就说笑了。吃假药的人,当然是自愈的。只不过,我这些年医好的那许多人,尤其是成名之后医好的那些……药占几成,心又占几成,可能得重新估量一下了。” “你这假药……对外伤不管用吧?”叶玄问道。 “那是自然,否则不真成了巫。”云大笑道:“不只外伤,真正侵入脏腑的恶疾,也是无用。轻症、杂症、怪症,最见奇效。 叶玄忽而冒出个奇异念头:“那些吃假药的,如果明知你开的是假药,又会如何?那些被假药治好的,要是现在突然告诉他们真相,病会回来吗?还有,那些吃了真药的,若以为药方是个庸医所开,会不会反而不灵了?” 云大抬起如门缝般细长的眼皮,意味深长地望着叶玄:“你不当我徒弟,真是可惜……” “算了吧,你家那云洛……我可不想喊她小师姐。”叶玄说着饮了口茶,脑中不禁浮出自己此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拜师时的荒唐场面。 “我可以把她逐出家门。”云大开了句完笑,后神色渐转肃然:“近日原要去找你的,刚好你来,问个正事。我想去‘西域’瞧瞧,你那佣兵团,能不能确保我活着回来?” “若多少银子你都肯出,我有九成把握,你穿越‘霄云山脉’途中不被歹人杀害,不被山狼撕碎,不被狮鹫擒走。至于你自己会不会生病,会不会坠崖,就不好说了。另则,你到了‘西域’,要走多深呀?离‘商道出口’越远,我们对那边的了解就越少。你去西域要做什么?”叶玄耐心解释,复又好奇问道。 “看看沿途的禽兽、蛇虫、花木;看看那边的禽兽、蛇虫、花木,还有人。要走多深,我也没想好,能活命的话,自然是越深越好。”云大言道。 “如今‘西域’也有不少练气者,远处完全估不出深浅。你一个‘素鸡’,还是别走太深。”素鸡,就是豆腐的意思。也是武人对“素人”的一种讥讽,说他们就像豆腐一样脆弱。 “嗯,我想想吧。还需准备些时日。”云大有点无奈。但他无论如何,是绝不肯花数十载光阴去修那或有或无的真气。他宁愿花钱买。 “带不带云洛呀?她是个不错的护卫。”叶玄随口问道。 云大摇头:“既然有凶险,还是多花些银两雇旁人的好。你那些佣兵靠得住吗?” “要跟女儿相比,那自然是靠不住的。不过,肯定比你从别处雇来的强些。”叶玄自己也是不太信任佣兵的。这问题若叫残影来答,或许能说出云大更想听的内容。 “路上不要逞强,也别怕丢脸。这许多年的经验:‘素人’想在那穷山恶水中活命,最稳妥的法子,是让队中第二厉害的人背着你,第三厉害的在前边探路,最厉害的那个,永远护在你身边,吃饭、睡觉、解手,寸步不离。”说完后,叶玄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婆婆妈妈,而且现在嘱咐,是不是早了些? “我记下了,谢谢。”云大简洁地应道。 叶玄与云大谈天时,云洛一直在书房门口处游荡,母亲鲍蕊赶了她几次,也没能赶走。 终于等到叶玄与云大一并走了出来,云洛也随着母亲一起迎了上去。鲍蕊在叶玄面前,始终保持着对待“城主殿下”应有的恭谨和距离。 与鲍蕊寒暄了几句之后,虽觉有些不妥,叶玄还是转头对云洛说道:“明日午后,去夜宫的‘演武场’找我吧。”当着云母的面,他刻意将重音放在“演武场”三字上,好让事情显得正经一些。 “嗯,好!”即便母亲在旁,云洛仍难掩兴奋。 察觉到鲍蕊的气息有些不妙,叶玄急忙告辞。刚向外走出几步,云洛喊道:“等一下,小木牌呢?” “不用了,我会交待。” 鲍蕊在一旁听了,神色愈发不善,冷冷盯着云洛,心道:“好啊,这是之前就偷偷去过!”只是当着叶玄的面,不便发作。 对于“云洛”与“城主”之间的不清不楚,云母一直颇为不喜,同时也暗怪叶玄为长不尊。再则,这“城主殿下”表面虽未婚配,可明眼人都瞧得出,他那“师姐”分明就与正妻无异。武人荒唐,不遵礼法也就罢了。自己的女儿,可决计不能去给人做小。 鲍蕊屡次敲打云大,让他提醒叶玄持重些,云大对此却浑不在意。别说是跟叶玄有染,便是宿了男伶,那也是他最最疼爱的小女儿。 流亡日记-节选(46) 我已经不怎么惊讶。池塘胀满水,没能让安涅瑟停下来,她已经开始往河里蓄水了。我问安涅瑟,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她摇摇头,说现在感觉很好。 安涅瑟的进展让我欣喜,也让我焦急。我的肚子,依旧没有任何动静。我向柳儿打听过,林觉二十岁出头便有了第一个小妾,到现在四十多年了,林觉有六个女人,却没让任何一人怀上孩子。当然这也没什么奇怪,父亲还不是一样没用,母亲死后,他有了更多情人,却再没添子。 只不过,我觉得此事不能再指望林觉一人。之前我没有选择,现在不同了。 第三十七章 有用剑法 第37章 有用剑法 入了“夜宫”,云洛直接请禁卫将她带到“演武场”,没有先去寻鬼蛾。 云洛心中,这场比武应只有她与叶玄二人才对,只是不知…叶玄是何想法。到得“演武场”中,却见叶玄与木青儿两人正在对练,心中失落已极,全没有心思去观赏这“两蝗相抗”的绝景。 木、叶二人见云洛到来,停了手中刀剑。叶玄招手示意,请她过去。云洛低着头,走到二人身前,极恭谨地行礼道:“云洛见过城主殿下,见过宫主殿下。”木青儿只淡淡应了句:“你好。”随即侧头向叶玄道:“我先回了。” 云洛闻听木青儿之言,如沐甘霖。愣了片刻,对着木青儿的背影躬身道:“恭送宫主殿下。” 未及起身,背上便给叶玄用木刀敲了一下:“什么乱七八糟的,别尽学那些酸腐。” “啊!你这是偷袭,还讲不讲武德啦?”木青儿尚未走远,云洛已觉场间空气轻盈了许多。 瞧着云洛娇俏叫骂的模样,叶玄心中忽而有些悸动:“少废话,拳脚还是兵刃?” 云洛环顾四周,没有回答叶玄的问题:“小蛾她们,不来瞧吗?”她心中越是欢喜,越偏要装出一副有些失望的样子。 “约战的时候,没说要找人见证。我想着当众揍你也不大妥,就没许她们来。要派人去唤吗?”叶玄瞧出云洛的小心思,故意戏弄道。 “不…不用了,太麻烦了。”云洛心中暗骂自己,好好的干嘛要生事呢? 叶玄看着云洛,笑了。笑得有些歉疚,有些满足。似乎还从来没有哪个女子,在他面前如此真挚地羞怯过。 “好,就我们二人。你既带了这‘无用’,让我见见吧。”叶玄主动选择了用兵刃。也是怕比拳脚的话,自己会忍不住轻薄于她。他很享受云洛的爱慕,却不想有什么进展,至少暂时不想。也不知这算是“发乎情,止乎礼”的高洁,还是一种更为阴晦的下作。 “嗯。你用什么?”云洛望着叶玄手中木刀,轻声问道。她不希望叶玄只用木刀战她,尽管这木刀刚战过木青儿。 “你选。”叶玄将木刀放在身旁一张摆有茶具的方桌上。云洛走入演武场后就只盯着木、叶二人,这时才注意到,除了那柄木刀外,桌上还摆着一刀一剑。 那刀,正是将“胡亢”拦腰截断的“雪脏”,她那日在千金阁、昨日在自己家,共见过两次,但从未看过鞘内的光景;那剑,是跟了自己小半年的“腥芒”,长剑与她身形、路数皆不相配,可她整日练、整日练,归还时早已用得熟了。 见叶玄如此待她,云洛顿时心花怒放,暗道:“他…竟如此看重我吗?” 要说叶玄心中对云洛有丝缕情愫,是真。可这事,却是云洛多心了。叶玄生性胆小吝啬,得了“雪脏”之后,可谓爱不释手,只觉世上所有人都想偷他的宝贝,因此无论走到哪儿,都要带在身边。至于“腥芒”,那纯粹是一种礼貌,二人约战时将“腥芒”定成了彩头,今日比武若连带都不带,岂不是明摆着告诉对方“你连半分侥幸也无”吗? “我选‘腥芒’。” 如今天河北、南,没有任何一个武人不想见见那柄“送走了航帮帮主”的灰刀,云洛当然也不例外,但她更看重“腥芒”。在她心中,那是她与叶玄之间的信物,更是将二人相连的纽带。 “好,就是‘腥芒’。”今日,或许是最后一次使这软剑了,就当是告别吧,叶玄心想。他持起木棍般的长剑,朝场间走去。 “我们去冰上打吧。”云洛方才环顾时,早已看重了那结满坚冰的水潭。与脚下这枯黄坚土相比,她觉得那边更风雅一些。 叶玄没料到云洛还有这般情趣,欣然应道:“嗯,甚好。你是‘萧饮’还是‘安修’啊?” “我是‘没用的小洛’。”俏皮的语调中,伴着几分娇羞。云洛师承“无用散人”,武功也叫“无用散手”,是以鬼蛾取了“没用的小洛”这个绰号讥刺于她。初时她气恼之极,给人叫得多了,也渐渐习惯。此时竟用这绰号开起自己的玩笑来。 叶玄心中微动,随即撩拨道:“你是‘没用的小洛’,我是‘裙下之主’,咱二人倒也般配。” 云洛闻言,双颊霎时滚烫,再也不敢接话,低着头快步走入冰潭。左足与冰面相接时,竟“哧溜”滑了半步。云洛不觉娇嗔一声,脚下急忙运劲,将自己紧紧吸在了冰面上,之后便如履平地。 叶玄跟在身后,只瞧云洛背影,便能感觉到她此时面色是何等尴尬。好歹一个“旱境”武人,若还未动手,自己先在冰上滑倒,那可真是天大的笑话,只怕以后人人都要叫她“没用的小洛”了。 二人依次在面冰上站定,叶玄突然觉得自己离“雪脏”是不是太远了?随即摇了摇头,挥散了心中执念。他爱那刀,已爱得有些痴狂。此时又觉对不住手中的“腥芒”。 叶玄缓缓拔剑,故意让剑身在鞘中弯曲。剑峰弹出时,如一条“尾巴被烧红的铁钳捏住的黑蛇”般,不住颤动。 云洛也随即拔出“泛着淡黄微芒”的“无用”,那拔剑时的轻柔几近惜怜,看得出,她也爱极了自己手中这柄短剑。 二人默契地同时将“剑鞘”朝冰面一戳。一短一长,一钢一木,两柄剑鞘同时陷入坚冰。 “让你三招可够?”叶玄学着“胡亢”那句将自己坑死的言语,又怕云洛理会不了其中玄机,生出什么误解,故意将语调从倨傲改为轻佻。 云洛当然理会得,那日鬼蛾已将她能记住的全部细节,都添油加醋地说给了云洛,自不会落下如此重要的一句。 “那可不够,三十招吧。”云洛顽皮应到。 “哈,原来小洛不光没用,还很无耻。”叶玄也是宵小心性,遇上能容自己轻浮的女子,便得寸进尺,越聊越骚。 “看剑!”云洛面红耳赤,欺身而上,不再容他胡言。 “有用剑法”当真无耻,云洛借着身形矮小,又兼让招之誓,竟直接用短剑削向叶玄足踝,将整个后身暴露于对手剑芒之下。叶玄只得撤步疾退,右腕轻翻,抖了一下斜指冰面的长剑,以示不满。 剑身嗡鸣,剑尖轻颤,却不光没能给云洛丝毫震慑,反令她凭空起了飞智。一招未能得手,右足在冰面奋力一蹬,居然朝着左前方蹿出,身子直直迎着“剑刃”撞了过去! 一退之间,叶玄已经在心中预判了对手所有可能的后招,然而云洛恰恰挺进了“唯一不可能”的那个方位。叶玄大惊,忙将“软剑”甩到自己身后,惶急之下使力过猛,带得自己腰身也向右微拧。 舍身撞向“长剑”的同一时刻,云洛右手“短剑”已闪电般戳向叶玄小腹。叶玄是万没料想,这一脸人畜无害的小洛,出手竟下作到如此令人发指的地步。仅两招,便将自己逼入了死局。 其实云洛那一撞,叶玄只需沿着第一步的线路继续倒退,也能化开。怎奈他算漏了这一招。人在情急之下,“不想杀人”与“不想被杀”所触发的反应是极相似的,正如胡亢抡向两腿之间那一鞭,叶玄想也不想就回刀封挡一样,云洛撞向“腥芒”的一霎,他本能地做出了“最能避免误杀”的应对。 然而“软剑”回甩之下,叶玄拧了腰。拧腰和撤步,是冲突的!他只能向后坐倒,臀部着地前,左手五指深深陷入冰面,猛力一荡,身子沿着冰面向后飞掠,双足在冰上擦出纷飞碎屑。立身站定时,叶玄足跟已靠在冰潭边缘。这一式狼狈,像极了“夕霞山”中,那个名叫“阮棋”的温婉女子。 情势稍定,叶玄心中更感惊愕。这一切,难道全是她提前算好的吗?自己先前是不是完全看错了这个人? “找死吗!”此时的叶玄,全然没了居高临下的宗师风范,开口怒骂道。 云洛一脸得意之极的神情:“这是‘有用剑法’,厉害吧。师傅说了,‘有用’就是不讲武德。此为我派功法要诀,只告诉你一人,可别给我说了出去。” 叶玄苦笑,自己只惦着云洛纯善、萌蠢,一时却忘了“无用散人”是个什么声名。那样的人,又能教出什么干净路数? “还差一招!过了,看我怎么收拾你。”叶玄嘴上发狠,心中已扇了自己无数耳光。真他娘的是不能让招,胡亢都死的,我怎就不长记性呢? “啊?不是说好三十招吗!”云洛隔着长长的冰面,站在远处大声质问道。 “放屁!那是你说的,我可没应过。”不知何时,此战已成了一场比谁更加无耻的较量。叶玄拖着狭长软剑,边说边朝云洛走去。那样子,直如个拎着砍刀的混混一般。 云洛好比武,却从没跟素人打过野架。叶玄像个宗师的时候她不怕,此时目露凶光像个青皮,倒让她有些畏缩。“你…你可要点到为止啊。”云洛举着短剑紧守门户,口中慌忙提醒道。 “谁和你点到为止?还差一招,赶紧攻完了准备受死!”叶玄厉声恫吓道。 云洛听他这样说,知他没动真怒。轻声一笑,挺剑又上。这一剑没使诡计,端端正正,直刺心窝。叶玄闪身避过,这回长了记性,将长剑藏在身后。三招过了又如何,她再撞上来,还是得躲。 避过当胸一剑,只觉云洛后招连绵而至,短剑的淡黄微芒竟似突然变得有些耀眼。叶玄足下运起“岚步”,在剑芒缝隙间翩然摇闪,几次想要伸指点她,又都忍住。他不甘心就这么赢了,一来想将这一路“有用剑法”瞧尽,二来想着需让云洛输得狼狈些,出掉方才那一口恶气。 云洛的短剑既快且准,也不纯是轻灵一路。光影飘忽间,不时便有几下雷霆之击。叶玄心中暗想:若将“劲力”与“速度”强压到与她相近的水准,不以“蝗境”欺她,还真没有必胜的成算。 比“有用法剑”更加麻烦的是,几乎没人有经验对抗一个身形如“小孩儿”般的敌手,而云洛却很习惯对付“大人”。就像惯使“左手剑”的人,临敌时总会稍稍占些便宜。与“左手剑”相较,这“小人剑”更是难防难御。 云洛久攻不下,心中也暗暗焦急。叶玄说让三招,自己漫天要价,叫到三十招。可这已过得快七十招了,人家仍没还手,而且眼见避得越来越从容,初时还伸指吓唬自己,这会儿竟连左手也背到身后去了。 头两招占了便宜,全凭“不讲武德”,他这长剑往背后一藏,连下三路的法子也给堵了。一旦堂堂正正地战起来,我与他的距离当真如此之大吗?不行,不能就么窝囊的败了。师傅说过,只要肯用心,就一定能想出更下作的法子。下作,下…… 一式“提撩剑”划向叶玄腿根,待他侧身避过,云洛小小身躯顺势着地一滚。叶玄没见过此招,料想应是“地趟剑法”一路。“喀拉”一声,脚下冰面破碎!二人身子蓦地同时下沉,叶玄的想象力再一次受到无情地嘲讽。 “淡黄轻衫”伴着“淡黄短剑”骤然坠落,有心算无心,入水的刹那,就是反败为胜之机!叶玄再快,“失重的眩晕”也能惊他片刻,“彻骨的奇寒”也能凛他瞬息。加在一起,总能让他慢上半分。 可是,那通体一身的幽黑并未如云洛所料,与她一起陷入冰冷之中。下坠的一瞬,叶玄两侧臂膀如鹏鸟般爆绽,“鹊桥”鼓荡着劲风,双翼朝斜下一合,磅礴而又迅疾。 借着“振翅”之力,叶玄身子轻盈地飘出战圈,留下云洛一人在寒冷漆黑的冰窟之中。凌空望着身下“湛起的水花”和“漂浮的碎白”,忽觉心尖有些揪痛。 落地前的一霎,叶玄体内真气如奔流一般涌向双足,使之坚逾精钢。他总觉得有柄短剑,会从冰面下陡然刺出。然而等了许久,什么也没有发生。叶玄小心翼翼地走到“边缘参差丑陋”的“冰窟”近旁,浮冰轻荡,水下似乎没有任何动静。 “这小东西,会不会游泳啊?就算不会,以她的品阶也不至于淹死吧?只要闭住气,就会浮起来;只要撞上冰面,就能破开。应该是这样吧?嗯,绝对是个阴谋,想将我骗下去。”叶玄此时对这株小白莲已有了新的认识,他决心不上这个恶当。 “万一这是个蠢货呢?万一呛了水,心神一慌,气息会不会全乱?会不会在水底瞎折腾,手脚乱挥反而浮不上来?史上有没有‘旱境’武人被活活淹死的先例?小影在就好了。”又等了片刻,叶玄开始焦躁起来,他决定还是潜下去看看。 入水前,叶玄使出了他最不擅长,最不喜欢的“金钟罩”,将大量真气凝结在周身“纤络”之中。“金钟罩”是“金刚掌”的一路变种,或者说延展。与“铁沙掌”和“无极印”一样,是个“全无难度,人人可练”的功法。 习练“金钟罩”的人,身子能够“变硬”到什么地步,全凭真气品阶。修与不修没半分差别。唯二的不同在于:经年修习者变硬的速度更快;变硬之后行动更加自如。 可这有什么用呢?无论攻敌还是守御,莫不是让身体“局部变硬”才最见功效。真气凝在全身各处,真正遇到强人,岂不似“蛋壳”般一敲即破?而现在,叶玄终于明白“金钟罩”是做什么用的了。 相比这笨重功法,叶玄更不喜欢的,是自己此刻的想法。他不得不分出一份心神来担忧:这小小云洛,会不会是另一个周莲?虽然这全没道理,可叶玄毕竟刚刚被蛇咬过,怎么能不怕井绳呢。 更何况,他并不真的了解云洛,因此才万料不到,她会在比武时用性命来讹诈自己。那么她在水下,在武人被削弱,在“旱、蝗”之距被缩减的水下,又会干出些什么呢? “金钟罩”、“千斤坠”。叶玄忐忑不安地沉至潭底,却将“腥芒”留在了冰面。坚冰覆盖之下,潭底朦胧幽暗,只身前一尺隐约可见。目不能视、耳不能闻,他唯有凭借身体对水流的感觉,回避潜藏在暗处的偷袭。一面提防,一面找寻。 云洛那边,原想在“破冰入水”的一霎奇袭叶玄。然而对方却没跟自己一起跌落。潭水冰寒,激得她全身一颤,脑中倒还清明。云洛心知,此时若回到冰面之上,定是有败无胜。索性身子一沉,直接降入潭底,又朝后面撤了几步,等着叶玄下来再行偷袭。 就这么单膝跪地,潜伏水中。不知等了多久,仍不见有人。云洛只感身子愈来愈寒,渐渐有些顶不住了。其实以云洛品阶,此时距离身体的极限还十分遥远,不过她根骨虽好,却未曾真正受过磨砺,此番苦楚于她而言,已是远远超乎预料的了。 潭底阴寒噬骨,幽暗压抑,与冰上宛若两个世界,时光的流速仿佛也在错乱。可谓寒潭一日,世上千年。 云洛越等越难受,越等越委屈:“你为何不下来找我?为何不来瞧瞧我死了没有?都已这么久了,你就一点也不担心,半点也不着急吗?好,好!你永远不下来,我便永远不上去,就葬在你这潭中罢了!” 正当云洛自苦自怜、伤心欲绝之迹,一道“分明不是鱼儿荡出”的水波拂过她已无血色的面颊,掠过她娇小瘦弱的身躯。滚烫的泪水顿时涌出双目,转瞬融于无尽寒凉。 此时的云洛,像个被遗弃在“孤饿坊”的小女孩儿,忽然又见到了那丢下自己的家人,带着深深的怨毒与狂喜,想也未想便扑了上去。至于扑上去之后,究竟是要紧紧抱住他,还是继续打他…… 叶玄入水时,云洛正缩在潭底静默。因此她能觉察到叶玄带来的水波,叶玄却只感到“瞬时被夺去了大部分观感”的茫然与恐惧。倏忽间,背后传来一阵异样的波荡,他什么也来不急分辨,拧身发掌,右手朝着水波击了过去。 这一掌,击得很浅很浅,他不想打到云洛。只想凭着掌中劲力,推出更汹涌的水波阻她片刻,同时将自己“震退”到安全的间距。 云洛虽自己也没想好“近到叶玄身旁后”到底要不要打他,但却全未考虑过叶玄的反应,只觉他来得这么晚已是一千个不对,下来之后当然是“任凭自己处置”。万没想到,此时此景,他竟仍会攻击自己。 劲力鼓荡之下,水波如铁锤般砸向胸腹,云洛毫无预料地受击,口中喷出几个气泡。她生于南方,自小家教却严,能偷偷游泳的机会并不甚多,只能算是略通水性,更从未在水中挨过打。受击之后心神全乱,寒冷的潭水疯狂地涌入口鼻。 叶玄一击而退,已辨明了云洛的方位。此时的距离虽然“目不能见”,不远处传来的水波却分明诉说着惊惶。她呛水了! 叶玄急忙朝云洛的方向漂了过去,“如果这还是装的,就认了吧。”他心中这样想着,凝在周身的“罡气”却不敢卸除。 借着冰面透入的微光,终于在朦胧中瞧见云洛,叶玄脑中霎时浮现出“一只淡黄色的蝴蝶,翅膀被点燃后在风中狂舞、错乱”的模样。他心中微痛,一把将那片淡黄揽入怀中。黑鹏的双翼,紧紧包裹着受惊的孤蝶,破水而出。 回到冰面之上,叶玄双手一提一荡,将“怀中”的云洛送至“肩头”。就这样扛着她,朝冰潭边沿行去。 云洛挂在叶玄肩上,头脸朝下,疯狂地咳着,将那些灌入口鼻的“并不如何清澈”的潭水,伴着涕泪、口涎,一点点自肺叶中挤了出来。所幸这个有些羞耻的姿势下,叶玄看不见自己面上情状。 待叶玄小心翼翼将云洛放到潭边一块“低矮宽阔的青石”之上,她腹中的潭水已吐得差不多了,咳声渐转轻缓,仍未停息。叶玄瞧着对面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心中泛起一阵愧疚,忍不住伸出双手,将她两只冰凉的小手轻轻握住。一股致密的真气顺着双臂,缓缓覆盖云洛周身的肌肤,而后慢慢升温。 不一会儿,云洛感觉自己从头到脚浸没在热泉之中,口鼻吐纳却无比顺畅,说不出的舒适、安慰。冻得青紫的薄唇渐转绯红,煞白的小脸也慢慢浮出血色。 直到薄衫、绸裤的湿潮也被蒸发,直到贴在面上的发丝变得蓬松、顽皮,叶玄这才依依放脱了云洛的双手。 “这事她自己分明做得,我这般多此一举,算不算非礼?我体内真气裹住她全身,又算不算轻薄了她?”云洛羞涩地睁开双眼,没有去接触叶玄因胡思乱想而略显涣散的目光。 “好些了吗?”语中的关切与温柔,比叶玄自己以为的要明显许多。却不料这浅浅一言,将云洛在幽暗、冰寒中所淤积的委屈与愤懑,尽数勾了出来。 “你干什么打我呀!”心绪本已平复的云洛,短短一语只说到一半处,泪水又已崩涌而出。 “这……不是在比武吗?”叶玄也不明白自己错在何处,但总觉得这话说出口时,有些亏心。 沉到水下,确是自己一番诡计,云洛左想右想,不知如何驳斥。可越是这样,心尖越觉酸楚,不禁失声痛哭。 叶玄见此情状,极想将她按入怀中狠狠地安抚,就如刚刚在潭底一般。然而此刻光天化日,实有不便,只得无奈又无力地低语轻诉:“是我不好,我不好……” 这般可笑的劝慰,只惹得云洛更加伤心欲绝,哭得越来越痛、越来越悲。她认为自己理应得到一个更深、更暖的拥抱,可是等了许久,什么也没有。到后来,哭声已将那单调、恼人的开解压得听不清了。 终是云洛自觉无趣,而且也实在有些哭不动了,慢慢敛了泪,取出手帕,拭了拭那“本该抹在对方肩头”的一缕涕痕。 “我的剑也丢了。”云洛哽咽着,打破了这尴尬的僵局。呛水的时候,她手中的短剑“用无”已不知落到哪里去了。 “不碍的,我去捞。”叶玄正自手足无措,闻听此语,如蒙大赦一般,又朝着冰窟走去。此时冰窟边缘又已浅浅凝了一层薄霜,尚未覆盖到中心处。叶玄皱着眉,咬了咬牙,左足踩向霜面,伴着清脆的碎裂声,又一次坠入潭底。 饶是体内真气已如“天河之水”般在经络中汹涌,这寒潭的滋味儿也实在不怎么好受。他只凭着记忆,大致行到云洛扑袭自己的方位,伏在地上用力看、到处摸。费了不少工夫,才终于和那短剑相遇。钻出水面时,见云洛抱膝蹲在冰窟近旁,叶玄心下不禁升出一丝暖意。 叶玄浑身湿透,一头浓密黑发软趴趴糊在脸上,显得有些可怖,又有些可怜。云洛接过短剑,歉声道:“原该我自己去捡的,多谢你了。” 叶玄伸手抹开面上遮挡视线的湿发,扮出一副比实际更冷的样子,柔声低语:“不要这样说话。每次隔一段时日不见,你就拘谨。我这下水一趟,也算重逢?” 云洛轻轻一笑,没有回话。向旁跑了几步,将躺在冰面上的“腥芒”捡回,递给了叶玄,又转身去拔插在冰面上的两柄剑鞘。二人没有再到青石上坐着,叶玄一路滴着水,回到平坦的“坚土”之上,回到那摆着“雪脏”与“茶杯”的方桌旁。 “我热茶,你热自己。”云洛对叶玄说道,不经意间竟是一副长姐般令遣的口吻。 “嗯。”叶玄非但不恼,反而升出一丝甜美。仿佛心尖被鹅绒轻轻撩抚了一下,随即听话地坐到椅中,闭目调息。 暖自己,终是比暖别人要容易许多,不一会儿,叶玄衣衫已干,头发也恢复了那一副纨绔的样貌。睁眼时,云洛双手捧着圆滚滚的瓷壶,已将其肚中冷茶烘得滚烫。这般手法用来炙茶,可算无比豪奢的温柔;若反过来炙烤自己,就是“烬手”。 桌上茶杯就只两个,是叶玄与木青儿用过了的。云洛虽才呛过潭水,吐出后更感饥渴,此时微觉尴尬,也不知自己该不该饮。 叶玄这才察觉到自己的不周,明知她今日要来,却忘了另配一只茶杯。只得将木青儿喝剩的半杯清茶倒掉,复又将热茶斟入杯中,但没好意思把茶杯推到云洛身前。 “你为何留这样的头发?”云洛瞧着叶玄“堪堪齐颈”的黑发,好奇道。言下之意:有教养的人,不是该将头发蓄起来吗?这般问法可谓无礼,正是这无礼之中,透着从前没有的亲近。 “再长,就该卷了。”叶玄藏起了真正的答案,扯谎道:“这样好洗呀,垂到背上可多麻烦。人生短短……也不知多少载吧,每日花一盏茶的工夫梳理头发,实在大大不值。不如你也剪短了吧。”顾长卿至今仍未衰老,叶玄也不知道,自己若不横死,最终会是个什么寿数。 云洛闻言,笑骂道:“小蛾诱我刺青,你又教我断发,这是盼着我被逐出家门不成?”说完心中忽然一动:逐出家门,我是不是就能…… “哼,我瞧你就是将‘云府’烧了,‘云大’也不舍得训你一句。”云大很少同叶玄聊到两个女儿。偶尔提及,依然很容易看出,他对于云洛的宠爱远远胜过云溱。 “嘿嘿。”念及父亲对己的宠溺,云洛心中也自温暖、得意,但终是不愿将话题牵扯到家里:“那个,我的功夫…如何呀?比小蛾、小影厉害吗?” “略胜小蛾,远逊小影。”这话叶玄又不敢说,传到小蛾耳中那还得了?她自己心里清楚是一回事,别人说又是另一回事。他只得再次扯谎:“胜负生死,一线之间吧。这‘有用剑法’如此下流,真要搏命的话,我看多半是你的胜算大些。”想起她飞身撞向自己长剑的情形,叶玄仍有些气恼。 云洛怯怯一笑,心中也有些不好意思:“那我也是没法子嘛,换做你是我,你倒说说,这架该怎么打?” 叶玄摇头道:“我想不出更好的法子。得承认,你是个鬼才。舍身、破冰,两次我都险些着了你的道。哼,你若肯杀人,会是个不得了的刺客。” 云洛心中暗忖:“我几时说过不肯杀人了?可是…我究竟肯不肯呢?” “我比武输了,你给我安排什么任务呀?”想到“腥芒”再不能陪伴自己,云洛心中分外难过。但想到有任务可做,又不禁有些兴奋。 “还没想好,你且乖乖等着吧。”叶玄尚没想过能让云洛做些什么,情分越深,能派给她的活计就越狭窄。“对了,还清我的赌债之前,你可少跟人打架。” 叶玄后半句倒没什么深意,纯是一个胆小商人的啰嗦。云洛听了,却不禁想到自己与丁兰的过节,以及之后引出的种种事端:“夕霞派的事,我还没谢过你,更不知该如何还你。原想着…既还不清,干脆就加入你们。可小蛾说,你们不收有家的人。”云洛说得郑重至极,倒让叶玄有些尴尬。 “唉,我是真想收了你呀。若只当个安逸城主,你有爹有娘我也忍了。可后面的事,实在没道理将你牵扯进来。”叶玄心中暗苦,面上却浮出一丝暖意,温言道:“夕霞的事,诸般因果缠杂不清。你今日谢我,我索性就占了这糊涂便宜,无耻领受了。不过说完便算,这事以后不准再提了。” “好,以后不提。但我心里会记着。”语中满是柔情。 叶玄浅笑,一时没接上话。场间的静默令二人有些无措。比武之事已了,若没话说,可就该走了。叶玄端起茶杯,啜了一口,云洛也终于捧起木青儿用过的杯子,轻轻饮了。 “这茶,挺好喝的。”云洛觉着需得说些什么,随口诌了一句。 “这是南边的茶,‘薛让’送的。”二人都不懂茶,叶玄本想提一下这茶的名字,话到口边忽又想不起了,只好提了送茶的人。“你喜欢,我叫人给你送些。”他也觉察出,这不是个很好的话题,但总比“天色不早了”要好。 “好,那我就无耻领受啦?”云洛一脸顽皮地仿着叶玄刚说的话。她根本不想要这茶,但很愿接受叶玄的好意。 “听小影说,你创了一个‘盟会’。起了名字没有啊。” 说到这个,云洛的眼睛又亮了些:“还没有,谁捐的银子多,就用谁的名字。小影捐了一千两呢,你怎个也要比她多些,十万如何?”那日残影教了云洛谈判的法子,说是要价的时候不能怕,一定要喊个连自己都觉过分的数额才成。 叶玄听得连“倒抽凉气”的力气也无:“你这是募捐还是抢劫呀?” “你从南边搬了座小金山回来,十万也不算很多吧?”云洛咬着牙坚持。她感觉小影教的法子很妙,话说出来后,自己也觉得挺有道理,十万确实不多。 “不如这样,我教你个更好的法子。”叶玄说得诚挚,云洛还道真有什么金玉良言,睁着大大的眼睛望着他,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你去‘莫问塔’雇些佣兵,把‘枯荣城’打下来。事成之后,‘夜宫’里的东西全是你的。也不用一千、一万的四处去讹了。” “哼!你不肯就算了,我有别的法子。”听得叶玄讥刺,云洛气鼓鼓地倔强道。 “哦?什么法子呀。” “这世上还是有许多好心人呐。你不捐,我这盟会可就用他的名字了。”瞧着云洛小小得意的神情,叶玄心中忽然泛起一丝妒恨:“这算什么法子,不还是讹人。谁呀?” 云洛小嘴一撇:“不给你说。到时你就知道了。” 叶玄心中越发好奇,暗忖道:“哪个不长眼的,将她胃口养得如此之大,张嘴就敢要十万。那人所捐之数大概不足十万,但也必定是个荒唐之极的金额。若不是‘云大’,就是个想要对她不轨的男子。” “你可莫叫歹人给骗了呀。”话一出口,叶玄便觉得有些酸刻,却也收不回了。她是讹钱的,要骗也是她骗别人。到了她这品阶,药也迷不倒,酒也灌不醉,又有几个歹人能祸害她了? “什么歹人,人家是……哼,你别想诓我。”云洛十分满意于自己的机智。 二人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无话可说时,就假装饮茶。待到大肚瓷壶中的清茶见底,天边已只余一抹残辉,日头落得几要看不见了。 “我……要回去了。”云洛到夜宫比武,云母本就恼怒。若是入夜方归,进门之后会如何,她不敢想。拖到这个时辰,已是十分不妥了。 “嗯,我送你出去。”叶玄起身,将桌上“雪脏”插于腰畔,左手又持起“腥芒”,要引云洛出门。 “不用了,我记得路。”云洛本不是个在意身周目光的人,但不知为何,今日她不想与叶玄一道,不想忍受禁卫们的窥探。“同你打架,很欢喜。”不等叶玄反应,淡黄身影一闪,迅疾向演武场的入口处飘去,几个起落,便即消失不见。 叶玄站在原地,望着云洛隐去的方位,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儿。不是欣喜,也不是辛酸。良久之后,缓缓拔去手中木鞘,释出“腥芒”,看着那黝黑纤细的剑身,自言自语道:“本想最后让你嚣张一次,哪料到……一剑未出,反给人追得到处躲藏。窝囊啊,和你主人一样。行了,睡个长觉吧。” 长剑宛若一条黑曼,乖巧地缩入鞘中。再见天日,也不知是何年月了。 第三十八章 青蛾 经过与周莲一战,鬼蛾始终有些惧怕自己的绳鞭“鬼哭”。然而今日,漫长且精细的沐浴后,她还是鼓足勇气,一圈一圈将“绳鞭”缠绕在左侧小臂之上。 自从定下了那个日子,鬼蛾已有好几夜未能安眠。于她而言,这几乎成了一种折磨,几乎就是一个诅咒。这一天,终于到了。 鬼蛾推开木青儿的房门时,天色仅至傍晚。她知道自己到得太早,但她顾不得那么多。自己的小院,一刻也待不下去了。 木青儿的卧房,几乎与叶玄的一模一样。也可以说,这里才是叶玄真正的卧房。但今日,叶玄不在。今夜,都不会在。 鬼蛾在玄关处除下鞋子,赤足陷入铺满整间卧房的“白狐皮裘毯”中,左足背上一抹碧蓝,与裘毯的纯白一衬,更增幽深可怖。 一袭白衣的木青儿,已坐在床边的软塌上等她。什么也没做,就只是坐着。鬼蛾瞧不出木青儿的忐忑,她只知道自己在抖。 木青儿的床,是一张至少可容三人安睡的“拔步床”,没有围廊。床侧的纱幔敞开着,似是一种引诱,一种召唤。 鬼蛾今日一改紫黑的幽冷色调,着一身暗红衣裤。站在白毯之上,像一滴随时会被裘绒吸进去的浓血,刺目而又无助。 “青儿姐……”鬼蛾颤栗着低唤一声,却不知后面该说什么。 “嗯。”木青儿也是同一般的无措。 二人隔着软榻间的小小矮桌,侧对而坐。忍受着令人发疯的静默。 “不必…等到夜深。”居然是木青儿先开了口。 鬼蛾的血液开始沸腾,但总感觉有股莫可名状的力量,在压抑自己。“青儿姐,我、我能不能……能不能…我……” “不可伤到我脸。”木青儿浅浅一言,划出了底线。这线低的,让鬼蛾不敢置信。 上一次有人折磨自己,是多少年前的事了?有两百年吗?木青儿不确定自己是否怀念那滋味儿,但她永远无法忘记那个带给她痛楚的人。 “站起来。”生平第一次,鬼蛾对木青儿施出命令的口吻,这几乎耗尽她全部的勇气。 木青儿照做,轻缓地站直身子。从她的动作中,鬼蛾看不到丝毫恭顺,也瞧不出半分抗拒,就只是照做。 鬼蛾被暗红绸裤包裹的丰臀,也慢慢自软榻上升起。她伸左手捏住木青儿右肘,将她牵到裘毯正中,复又轻轻一引,令她背对自己。拢住垂至腰间的密发,顺手拔到身前。 这原是一套鬼蛾早已熟练到不需思索的动作。下一步,该是抬起右脚抵住她的膝窝,狠狠踩下。然后抽出臂上黑绳,朝着那跌伏在地的曼妙,肆意鞭挞,让“鬼哭”撕破她的衣衫,咬开她的肌肤……然而鬼蛾抬起一半的右脚,始终没能踩将下去。 她心头忽然涌起强烈的愤恨,恨自己无能、恨自己没用。分明已得了允肯,却还是如此怯懦。她咬了咬牙,又抬起脚,朝着木青儿的膝窝重重踹了下去。木青儿的身子只微晃了一下,没有跌倒,连向前蹭出一步也没。又试一次,依旧如此。鬼蛾这才明白,自己只是在心中发狠,踹向木青儿的右脚却根本不听使唤,绵软得像块豆腐。 “需要我倒下?”木青儿轻声询问道。 这一问,彻底激怒了鬼蛾!她发出一声近乎惨叫的低吼,右手死死掐住木青儿后颈,粗暴地将她推到木床边沿,右脚重重踩了下去。这一次,木青儿终于跪倒。鬼蛾右手掐得更紧,猛力向下一按,将木青儿的头脸深深埋进柔软厚重的棉被之中。这姿态,令木青儿感到耻辱。她没有动,像一只木偶般,任凭摆布。 鬼蛾松开了手,感觉无比疲倦。还什么也未做,似乎便已耗尽了全部心神。 怒意稍敛,神智透出一丝一瞬的清明。她愕然惊觉,自己要折磨一个“蝗”,却竟然忘了封她穴道。 十成劲力的“阴风指”,一处一处封住了木青儿肩、背、腰、腿上所有能触碰到的要穴。究竟是不是真的封住了,鬼蛾心知肚明。凭自己那点道行,至多让她在不想反抗的时候,更容易做到些罢了。 鬼蛾深深吸了口气,自床沿站起,朝着与木青儿相反的方向浅浅行出七步。回过身,望着伏在床沿等待自己享用的珍馐,口干舌燥,烈火焚身。 刺刺声响,绳鞭携着凄厉的长嘶,将鬼蛾左臂袖管搅得稀碎。暗红残绸,满室纷飞。其中一片,落在四周笼着纱罩的油灯之内,灯芯骤然发亮,片刻又复乖巧。 黑蛇盘落,伴着鬼蛾凌乱的鼻息,嘶嘶悸动。不远处,她心中最深最深的欲念,正以近乎低贱的姿态,等候自己的处置。与那些用银币换来的娼妓…别无二致。 绳鞭乍起,呼啸破空。木青儿闻得鞭声,身子悚然微缩。这惊悸,有如一道闪电霹中了鬼蛾抖鞭的右腕,更如一声奔雷轰进她的心房。 “啪”一声利响,绳鞭在半空陡然转向,撕破了悬在床侧,系着纱幔的丝带。半副“纱帘”自床架顶端飘然垂落,堪堪遮蔽了木青儿那一袭素白衫裤包裹下的欣长身躯。 鬼蛾呆望着眼前的光景,狠狠咬破了自己丰满的下唇。“这是干什么?在干什么!我真的想看见她肩背臀腿,满布疮痍吗?我真的想听见她在我鞭下哭叫、哀号吗?我真的想让她变成…无数女人中的一个吗? 不,她是木青儿,是我的神!我应该永远跪在地上仰望她;我应该永远围在她身旁谄媚,趴在她脚边乞怜;我应该永远盼望有朝一日能得到她,但那一日不会来,也不该来。永远都不该来!”丰唇滴血间,鬼蛾在心中嘶吼、咆哮。 绳鞭“鬼哭”伴着强压在喉头的低泣,狠狠摔落于地。鬼蛾如逃命般蹿向房门,一爪撕碎了门栓,赤着双脚飞奔而出。 夜风寒凉,根本无法平息她沸腾的欲血;满月皎洁,更加剧着她失魂后的狂暴。她没有想过要去哪儿,却很清楚这副已全凭“兽性”驱使的肉身,会将自己带往何处。 ………… 忘月楼中,无数道目光凝注在这个“双足赤裸、衫裤暗红、左臂斑斓、披头散发”的女子身上。 “清尘在哪儿!”鬼蛾不知自己正对着谁吼叫,只是吼叫。 “哟,这是蛾大人。尘儿正在、正在……我给您叫素素来,成吗?”忘月楼管事的妈妈“边姨”惶恐地走到鬼蛾身侧,停在四、五步的间距外,不敢再近。 鬼蛾身形陡移,右臂暴涨,四根手指深深扣进“边姨”的颈窝,握着锁骨将她拽了过来。 “啊!”边姨的惨嚎,鬼蛾的辣手,惊得所有客人目瞪口呆。城主家的楼子,居然有这种事? “三楼,还是后院?”鬼蛾不再嘶吼,滚烫的双唇贴在“边姨”耳畔,阴冷地问道。忘月楼的高阶伶人,惯常在“主楼”三层待客,自己亦在后园拥有独立的小院,相熟、相好的恩客,也会带到小院中私晤。 “三楼!三楼!啊……”鬼蛾四指拔出时,边姨又一声惨叫,像块被放脱的布袋般,瘫软于地。 鬼蛾不用问是三楼的哪一处,“清尘”这个位阶的伶人,都有自己专属的暖阁。那是鬼蛾守在门口谄媚过无数次,却始终没能进入的地方。 叶玄曾极严厉地警告过鬼蛾:不准对伶人用强!不光是“忘月楼”的伶人,对“枯荣城”内任何一个伶人,都不准用强。手中有刀而不轻拔,这是“枯荣城”得以繁盛的根本。 叶玄的话,鬼蛾没能做到彻底遵从,但“忘月楼”的伶人,她从没要挟过,更没强迫过。今日,顾不得了! 一掌震断门栓,破门而入。清尘房内,坐了一个有着棕红色眼瞳,容貌十分俊美的西域商人。二人衣衫齐整,杯中竹酒浅半,正是那风月之事最为清雅、曼妙的时刻。 “出去。”只短短二字,口吻分明是在呼喝一条狗。 商人大怒,咆哮站起,骂着鬼蛾听不懂的言语,欲将她推出房去。下一刻,他的心脏已被悍然刺破胸骨的手掌捏住,惊愕,痉挛,然后死去。 清尘没有尖叫,只缓缓从椅中站起,向后退了两步。 鬼蛾眼中布满血丝,她甚至懒得去关那扇已经无法反锁的厚重木门:“衣服脱了!”简单,直接。没有商榷的余地。 “蛾大人,请你自重。” 幽幽一语,却莫名地令鬼蛾想要服从。她死死盯着眼前这高挑的白衣女子,身形、顾盼、音色,无不像极了她,就连那棕黑的眼瞳…似也比常人淡上少许。 “去你妈的!跪下!”鬼蛾歇斯底里地咆哮。 “没人瞧见你杀,还能赖,快走。”清尘喜静,暖阁设在幽暗转角处。鬼蛾上到二楼时,确是无人跟随,也无人敢随。 鬼蛾又是一惊。万料不到此情此景,清尘竟说出这等话来。愣了片刻方才恍然:她这是在拖延,在等叶玄来救! “下贱东西,还敢耍我。”鬼蛾不再废话,几步抢上前去,抬手便是一个耳光! “呼”地一声划过,右手竟打了个空。 “哼,你还会武?”鬼蛾轻蔑一笑,足下“岚步”风起,伸臂要去拿她锁骨。倏忽间肋下一痛、腰窝一麻,气息顿感滞涩,竟险些跪倒在地上。不知何时,清尘已飘到了身后。 鬼蛾抚着腰肋,缓缓转过身子。一双凤目如锥子般盯着清尘的眼瞳,自牙缝中挤出一语:“随风入夜,这是陌掌!” “既认出‘陌掌’,该自知非我敌手。有人来了,跳窗走。”清尘面无表情地说道。 “你是什么东西,你也配学陌掌!”鬼蛾很清楚清尘在说什么。她会使“陌掌”,至少表明她的“岚步”远胜自己;内劲吞吐之功,也绝非己所能及。但鬼蛾不甘心,不服气,更不能接受! 你只是青儿姐的一个影子,只是少主养的一个婊子!为什么连你也强过我,凭什么连你也能居高临下、颐指气使地呼喝我?我输给残影、输给云洛、输给周莲!我守不住秘密、管不好兵团、被人烧得满地打滚还尿了裤子!人人都耻笑我,以为我瞧不出来?人人都看不起我!如今连你也敢…你是什么东西,连你也配! 这些日子压抑着的悲苦、哀怜、怨毒,一时尽涌。 “蛾大人,请您……请您随卑职……”一队刑律司的衙兵,惶恐地走进敞着门的暖阁,赫然见到地上尸身和鬼蛾仍在滴血的右手。 “忘月楼、千金阁、莫问塔”均坐落于“夜宫”与“城主府”近旁,这一带是整个“枯荣城”的中心,也是地价最为昂贵,衙兵巡逻最为密集的地方。 “跪!”全部的羞怒与愤恨,化作一声爆喝,震痛着所有人甚至包括她自己的耳膜。一队衙兵悚然听令,齐齐单膝跪地。纯依法度而言,“治安兵团”团长无权指挥“刑律司”的衙兵。然而衙兵们惧的,不是团长的权柄,而是鬼蛾的疯狂。透过那雌狮般的嘶吼,他们能真真切切地感觉到、预见到:下一瞬仍站立的人,只怕会比死更惨。 “今日,非得你不可。”说罢,鬼蛾五指一曲,又扑向清尘。狂怒之下,“无痕手”少了曼妙,“阴风指”失了诡谲。横冲直撞,破碎了满屋的精致。 “陌掌”原是一路“杀意寡淡,力求自保”的功法,清尘平日只悄悄与叶玄对练,几乎全在屋室之内。咫尺方寸,进退趋避,最是她所擅长。 鬼蛾又是一爪抓向清尘胸口。“岚步”斗转,清尘霎时藏到一张“梨木桌”后。区区木桌,自是挡不得鬼蛾,却可缓她、扰她。鬼蛾提起左脚,狠狠撩向木桌,桌面碎裂的同时,清尘右脚自下方跟着撩到,足尖向上一勾,刚好点中鬼蛾左腿膝窝。“鹊桥”迎着纷飞碎屑,肆意温柔。木桌的残片,竟连清尘一处衣角也未划破。 膝窝挨的一脚并不甚痛,但左腿回收后,却已酥软无力,几乎全凭右腿撑着方能站立不倒。进击不得,鬼蛾回手一抹腰带,没能如愿拈出“毒蛾刺”,她去见木青儿时,身上没带那种东西。 跪在地上的衙兵见“蛾大人”动手竟没能拿下一个倡伶,无不目瞪口呆。有个机灵些的未得指令,躬着腰,自行朝门外跑了出去。余下诸人见状,也急忙跟着蹿出。 鬼蛾此时已自知毫无胜算,面上露出绝望的讽笑:“好啊,‘鹊桥’也会,这是学全了不成?” “快走罢。”眼见自己的“暖阁”已被祸害得不成样子,清尘心中也是有气。 鬼蛾站在原地,瞪视着清尘,一动不动。这时的她已不似先前那般狂暴,击碎无数桌椅、瓷玉,散了些许怒气;膝窝、腰肋的酥软酸痛,也助她复了些许神智。此刻她已不再指望能对清尘如何,但她不能忍受自己遵从她的令遣,更不愿当众一瘸一拐,灰溜溜地被赶出去。 “不走!你有种将我杀了,瞧少主容不容你!”鬼蛾蛮横说道。 清尘秀眉微蹙,心中暗骂:“什么乱七八糟。哪有奸污不成,转争宠的?” “朱十九,别在这儿丢人现眼!”治安兵团团副“季九三”怒气冲冲地闯进暖阁,对着鬼蛾厉声斥道。 “季九三”与“鬼蛾”同是“玄青书院”的院生,比她早入院两年,年纪约大她四岁,那时的书院还叫“孤饿坊”。有次鬼蛾遭人欺凌,被两个男孩儿堵在墙角,朝她头上尿尿,是根本不认识的“季九三”替她打了架,脸上还流了血。 那是鬼蛾迄今唯一一次经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种书中才有事。她没有沾染“季九三”的品格,却记住了他的情分。入“夜宫”后,恃宠相胁,不惜撒泼打滚,逼迫叶玄重于此人。 这“季九三”也当真有些将才,品阶未至“火境”,却能将无数强过他的武人管得服服帖帖。虽然这与鬼蛾的淫威不无关系,但如随便换个庸人,也绝难让一干“火、水”如此驯服。更何况“治安兵团”与“禁卫兵团”不同,团内执领大都不是“书院”出身,而是“演武坛”中厮杀出强人。 见“季九三”到来,不替自己解围,反帮着外人喝骂自己,鬼蛾心中更是委屈,一对凤眼又被溢涌的泪水模糊。只是当着清尘的面,她不肯哭出来。 望着鬼蛾那可怜又可恨的模样,“季九三”无奈地压低噪音,劝慰道:“先跟我离开这儿,把手上的血擦干净。至少别让城主殿下瞧见这副光景。”说着指了指地上尸身和鬼蛾血红的右手。 语罢,也不管鬼蛾是何反应,朝着清尘深深行了一礼,随即大步上前,擒着鬼蛾赤裸的左臂将她拽了出去。鬼蛾左腿不便,不拽倒还可勉强凭着单腿轻盈。这一下,轻身功夫也使不得了,只能随着黑铁塔一般的“季九三”狼狈地跳着脚走了出去。“慢点儿,你不长眼吗!”鬼蛾愤恨地骂道。 待叶玄赶到,暖阁中的尸身已经拖走,清尘斥退了诸人,独自坐在房中欣赏这满室的狼藉。清尘的暖阁,是个三房的套间,被鬼蛾弄乱的是“外室”,“内室”和摆着鸳鸯桶的“浴房”尚未及祸害。 “受伤了吗?”叶玄殷殷关切又满眼歉疚地望着清尘。上楼之前,他已听说了鬼蛾做的好事,也确知了鬼蛾的安危。 清尘缓缓起身,显得有些失神,有些疲倦:“没,你教的那些,挺管用的。” 叶玄上前几步,将清尘抱入怀中,却不敢使太大的力气,仿佛她身子已被“无痕手”剐过一般:“没能护你周全,怨我。” 耳鬓厮磨,看不见清尘面容,叶玄仍能感觉到她浅浅一笑:“这不是周全着吗?” 叶玄将清尘自怀中放脱,牵着她手,进到没有被鬼蛾祸害的“内室”,又引她仰卧于躺椅之上,自己则找了个圆凳坐下,缓缓按揉着清尘的额角,试着安她心神。 “初时带你练气,后又教你武功……原只为占你些时辰,叫你没空接别的客。不承想,终是有了大用啊。”语中满是后怕。鬼蛾今日若没被清尘制住,真不知她会干出什么事来。 “我如将她打死,你叫我偿命吗?”清尘闭着眼睛,口吻像是在问“这钗子多少银两”一般随意。 “你个小狼,怎也开始琢磨这些了。要偿命…也是我偿。”叶玄苦笑着搪塞道。清尘好读史,心中最钦慕的人物,是狼王“髯蓠”,是以叶玄私下里将她唤做“小狼”。 清尘笑了笑,不再言语。叶玄心下惴惴,也不知自己这答复过不过关。他还从未遇过“自己关切之人相互撕咬”的窘境。好在今日这事,曲直太过分明,尘儿、小蛾又均无伤损,想来应结不下什么深仇。 “此番露了底,往后这楼中更没人敢招惹你了,会很寂寞吧?”叶玄不失时机地劝诱道。 “你是觉着,我非要寻个随时会挨鞭子的地方,才过得下去?”清尘知道叶玄在讲什么,淡淡一语,绕开了话中机锋。 “我是说,你这一世,真的就这样了?”叶玄没指望能得回应,只自言自语地轻叹道。 流亡日记-节选(47) 安涅瑟说她能明显感觉到,经脉中可容纳的真气,比丹田多出好多倍。我问她,那是不是要很久很久才能贮满?她说也不一定,“河水”涨得比“池水”快,而且似乎越来越快。到了这一步,“林觉”从“欧阳桐”口中听来的经验已经没用了,只能相信安涅瑟的感觉。 我决定再给安涅瑟一点时间,也再给林觉一点时间。 第三十九章 最后一餐 翌日晨间,“木叶家族”六人齐聚在位于夜宫“银库”近旁,建好后几乎从未使用过的“议事厅”中。叶玄与木青儿均不喜太过肃穆的场合,是以家族议事,多在木、叶二人屋中。 鬼蛾跪在墨绿的孔雀石地板上,已整整一夜。手上血污擦了,衣衫却没换过,仍是赤足裸臂,通体暗红。看到鬼蛾跪在厅间的光景,叶玄不自觉地想起了“甘恬”的弯刀,也是“墨绿刀鞘,镶嵌暗红宝石”。回城后,那柄弯刀已被鬼蛾据为己有。 “议事厅”并不甚大,内里空空如也,就连座椅都是晨间现搬来的。木青儿没有坐,她站在叶玄侧后,右手轻塔在椅背之上,感觉这样自在许多。木青儿不坐,影、星、雁三人也不好坐,索性围拢到二人身边,仍是残影挨着叶玄,寒星、孤雁挨着木青儿。 “兵团交给你,不管事,报花账,我容得你;到了夕霞山,学那丁兰一般,不听号令,肆意嚣张,我也容你;可你昨日竟……竟他娘的干出这等事来,你跟那‘风四矛’有什么区别?若不治你,‘木叶家’迟早叫你祸害的和那‘风家’一般声名狼藉!”叶玄越骂越怒,指着鬼蛾的手指,微微颤抖。 鬼蛾知道这一次叶玄是动了真怒,困饿干渴之下,身子仍跪得比直,只求能得个便宜些的处置:“少主,你别气了。我认错,认罚……”鬼蛾可怜兮兮地偷望了叶玄一眼,目光一触,忙又低头。 “怎么罚,你自己说!” 鬼蛾一时呆住,不知如何做答。独自跪了一整夜,她当然琢磨过这些。只是,自己说实在忒也为难,说轻了或惹得叶玄更怒,万一说重了……至此,鬼蛾对那横死在自己手中的俊美商人,没有丝毫愧疚。 “关她三个月监房!”残影见鬼蛾支支吾吾说不出话,右手指着她鼻尖,恶狠狠斥道。仿佛自己与她有什么深仇大怨,仿佛口中说的是什么令人发指的重刑。 被叶玄怒目一瞪,残影伸出的手臂立即乖巧地缩了回去,动作显得十分滑稽。她就是想将场间肃杀的气氛搅乱。 “革除‘治安兵团’团长之职。鞭二十,监百日!”话一出口,叶玄立时暗骂自己无能。“我有什么脸瞪小影。鬼蛾在‘内城’明目张胆地滥杀,鞭二十?她当众杀人的地方,就在‘城主府’的斜对街,监百日?那跟奖赏有什么区别?可是…我又能拿她怎么办呢?难道依着城律将她斩了?”就这徇私枉法的处置,原下了一整夜的决心,定四十鞭。话到嘴边,又砍一半。 “还有,将她所有财物,除了‘鬼哭’和身上这套衣裳,全数卖了,赔那商人!” 鬼蛾霍然抬头,不可置信地望着叶玄,目中透出怨愤。鞭刑虽也可怖,却已在她意想之中,毕竟有残影前车之鉴。可变卖自己财产却是大出所料。想到这数十年的辛勤贪墨眨眼便成泡影,一时如遭雷电,惊怒交集。 叶玄呼地从椅中站起,上前几步“啪”一个耳光重重甩到鬼蛾脸上。 “怎么?是觉得欺负你了?你他妈再用那种眼神看我试试!”他右手指着鬼蛾,目眦欲裂,暴跳如雷。 残影见状,忙跑上前去拉住叶玄。“少主,你别…别真动气呀。”便是莫问塔泄密那次,也未见叶玄愤怒到如此地步。 叶玄愤怒是真,却跟那个无辜枉死的西域行商没太大关系。一是因为清尘,昨晚那情形,清尘要是被鬼蛾制住…后面会发生什么,他不敢想;二是因为鬼蛾,将来到了那边,她若还如此行事,不定招来杀身之祸。 鬼蛾被那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扇得懵了,呆呆怔了一会儿才捂着肿起的左颊嘤嘤低泣。泪水越涌越狂,却吓得不敢放声。 残影抬起右足,一脚将跪在地上的鬼蛾踹翻,心中暗骂:“平日不是挺会装吗,关键时候怎个蠢成这样?扇你耳光不顺势伏倒,是要拱火还是等着再挨?”旋即小心翼翼地将叶玄半搀半扶引回椅中,好似他是个一阵轻风就能吹倒的老翁。 双足污秽,衣袖破损,斑斓残乱,面颊肿胀;一身暗红伏地颤抖,声声呜咽哽在喉头。望着眼前的鬼蛾,叶玄仿佛看到一个被妈妈弃在街头,受尽欺凌却连哀求也不敢大声的女孩儿,厉狠的斥骂再也喝不出一句。他闭上眼睛,试图调缓内息的流速,以抚平自己的心绪。 “少主,息怒。”寒星毫无情感地念出四字,像是书堂中背诗的小童。 没有人料到寒星会在这样的场合说话。“她这是在安慰我吗?不可能。难道是在求情?”叶玄想不通,但他感激寒星暂时吸去了所有人的目光。 “今晚执刑。打完直接扔进监房,与其他囚犯一般待遇。”叶玄尽量掩藏着情绪,扔出一句冰冷的指令,而后转身逃离了议事厅。 “这次倒瞧你敢不敢亲自动手。”残影望着叶玄那分明修长、比直,然而在自己瞧来却总觉不够挺拔的背影,暗自腹诽。 木青儿也随着叶玄离去,经过鬼蛾身边时,停步看了她一会儿。 “你……”孤雁想跟鬼蛾说些什么,终是摇了摇头,跟在寒星身后走了出去,刻意与前面拉开一段不必寒暄的间距。 叶玄与木青儿走后,鬼蛾终于伏地放声大哭。残影跪在地上,引她将脸放在自己膝头,未说任何安慰的话语,只是极轻缓地揉抚那一头浓密的乱发。 “我去给你拿些吃的。没说让你接着跪,就不用跪了,也别大喇喇坐在椅上,去墙角缩着。”待鬼蛾哭声渐敛,残影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口吻说道。 见残影回来时只拿了一个水袋、一篮面饼,鬼蛾眼中透出失望之意。残影不禁气得笑出声来:“你倒永远知道对自己好,现在是什么情形,还挑肥拣瘦?” 幼时吃“泥饼”的经历,让鬼蛾有些排斥饼状的食物。她最喜欢吃的是“蜜糕”以及各种禽兽的“肉、蛋、奶”,其实也都是些城中普通匠人踮脚可及的奢侈。反而似“霜葵、茸菇”这等能入“薛让”法眼的珍馐,她只觉寡淡无味,吃起来一点儿也不过瘾。 鬼蛾此时腹中饥饿,口中干渴,也顾不得许多,配着袋中暖水,大口嚼起面饼来。 “哎?你把饼咽了再喝水!这样我还怎么喝呀?”残影十分后悔,她只从膳房拿了一个水袋过来。 “本座今日也不去‘莫问塔’了,就坐在这冷石板上陪你吃饼。我屁股上可没你那许多肉,硌得疼死了。这份恩德,你可一定要感激涕零、没齿不忘才行啊。”残影故作轻松地与鬼蛾调笑着,盼能稍稍和缓她心中的恐惧。 残影将第一张面饼的最后一角送入口中时,鬼蛾已拿起了第四张。残影静静坐在一旁,瞧着鬼蛾将第四、第五张面饼送如肚中。她一直挺喜欢看鬼蛾吃东西时没出息的样子,尤其这次…饼是自己拿来的,更让她感到一种“投喂”的快乐。 食篮中的面饼还剩一张,鬼蛾终于不再伸手去拿,只将皮袋中的暖水豪饮似地灌入口中。这一餐,仅仅享受到了咀嚼和吞咽的快感,味蕾却没得到像样的刺激。 鬼蛾靠墙而坐,满足的同时又颇觉沮丧。方才少主说“打完直接扔进监房,与其他囚犯一般待遇”也不知是不是气话。若当真如此,只怕这顿面饼就是百日内最好的一餐了。 想到此处,她又把最后一张面饼从篮中拎了出来,卷成个纸桶一般,将前面一截深深噻入口中。这吃饼的法子,一来是为避免对“泥饼”的联想,二来也是自小在“孤饿坊”中练出来的。“孤饿坊”每日一餐饭,食物粗鄙,倒不限量。只是坊中孩子太多,众人分成若干批次,轮流到伙房用餐。每餐时刻有限,吃得快,才能多吃。 残影饶有兴味瞧着鬼蛾赌气似地将最后一张面饼吞下,心中只觉无比畅快,笑骂道:“你这吃相,不知道还以为是死刑呢?” “吃不饱,还不如死了。”鬼蛾抚着撑得有些难受的肚子,幽怨道。 残影轻轻白了她一眼:“你这就叫自作自受,‘刑院’交你掌管之前,就只是个行刑和监禁的地方,‘管吃不管饱’是你定的规矩吧?还依着各人体形配粥。哼,偏偏自己是个体形和食量全不相符的饿鬼。” 鬼蛾还未开口,残影看着她的神情直接回绝道:“他正在气头上,别指望我给你送吃的。” “那个…是什么滋味儿?”靠着暴饮暴食冲淡了的恐惧,此时又慢慢爬回鬼蛾的五脏六腑。若在平日,以治安兵团“蛾大人”手段之酷烈,区区藤鞭在她的道具室中,就连扔在墙角吃灰都不配。然而这许多年下来,她“忍受痛苦”的能力显然没有随“创造痛苦”的能力一并提升。同“周莲”一战,已毫无疑问地证实了这一点。 残影极力想要回避这个话题,发现终是绕不开的。经年日久,她的肌肤已不记得当时的痛楚是如何剧烈,但那时脑中闪过的一个念头,她这辈子也不会忘记——若有一日我落在敌人手里,恐怕不是个宁死不屈的豪杰。 身为一个拨弄旁人命运的筹官,残影自认为那场刑罚于己而言,是一次极重要的成长。那之后,她对人的意志、人的身体,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但此刻不是跟小蛾讨论这些的时候:“每个人的感觉,不一样的。就像被山羊舔脚底,对周莲来说,那明显是种让她生不如死的酷刑,我却觉得还挺好玩儿的。对了,你是怎么做到一次就猜出她怕这个的?” “我也说不好,就是一种感觉。少主说要审她,我脑中就冒出了山羊。”鬼蛾轻声回道。 “唉,得折磨多少人才能换来这样的直觉。你经这一遭,也算个小小报应吧。”残影尽量扮出轻佻的口吻讥刺道,随即发现当自己真心关切时,情绪这种工具,并不像在“莫问塔”中那样容易驾驭。 “我不知这样说能不能安慰到你,藤鞭……应该没有‘烬手’厉害。”残影不再假装云淡风轻。 “嘶……”鬼蛾深深地倒抽一口冷气:“别说了,一点儿也不安慰。” “对不起。”残影抱歉道。“我知道等待比处刑更苦,你试着睡一会儿吧。能睡着的话,也算少受些罪。”残影觉得,不管晚间是有由谁来执刑,鬼蛾最好老老实实待在议事厅中,等人来领。 残影挪动自己的身子,与鬼蛾并排靠墙而坐。鬼蛾则乖顺地侧身卧倒,将没有红肿的右颊枕到残影伸直的大腿上。残影的小腹当即感受到一股灼热的鼻息。她伸出右手,轻抚鬼蛾的脖颈,用不怎么纯熟的“阴风指”按揉着后颈处两个容易致人昏厥的要穴。慢慢地,鬼蛾凌乱的气息变得和缓、有序,而后进入了睡眠。 流亡日记-节选(48) 林觉现在不是每晚都来了,我要闹一下吗? 我愚蠢的丈夫啊,安涅瑟可不会等你。 第四十章 太阴石 “残影这贱人说鞭刑没有‘烬手’厉害,他妈的骗子!”或许在心中咒骂旁人,能让自己得到一丝丝的慰藉。当疼痛超过了某个限度,鬼蛾根本分不清哪个更痛,哪个比更痛还要痛。对她来说,正在经历什么,什么就是这世间最恶毒的残酷。 二十鞭终于打完,木青儿有些厌倦地将藤鞭扔在地上,推开铁门走了出去。 不多时,四名“刑院”的禁卫随着木青儿回入刑室。其中两人一前一后,抬着已铺好“柔软绒被”的“楠木担床”。另外两个,一人去解鬼蛾束缚,一人与木青儿一起搀扶着她,确保手脚得脱后不至跌倒。随后三人一起将她架上了“担床”。 直到伏上”担床“,鬼蛾口中扔塞着绵帕。木青儿不动,几名禁卫谁也不敢去取这东西,一来总觉得手指会被咬下,二来没有人知道她是否愿意哭得更大声些。 对于见惯了鞭笞的“刑院禁卫”而言,鬼蛾身上的伤痕算不得触目惊心。甚至可以说,放水的痕迹实在太过明显。然而想到今日受刑之人…是这刑院的主子,几名禁卫心中不禁涌出一股莫名的辛快。当然,还有远远压过“窥探隐秘所带来的欢愉”的无边恐惧。看过这一幕,蛾大人能容自己吗? “抬到监房,与其他人一般待遇。”木青儿冷漠地重复着叶玄的指令,自己却也跟着抬“担床”的禁卫走进监房之内。几名禁卫见木青儿跟来,如蒙大赦。 “与其他囚犯一般待遇”的指令,午时刑院已收到过一次,方才宫主又说了一遍。可是……这意味着抬到监房之后,要将蛾大人从“担床”上搬下来,扔到冰冷的石板地上。谁来做这事呢?谁敢做这事呢?此时宫主在场,几名禁卫当着她的面将“担床”轻轻放在地上,急忙躬身告退。只要她亲眼看见却没计较,那就是默许了。 木青儿靠着墙,在“担床”床首近前坐下,左手食中二指探入鬼蛾口中,拈出已经湿透的棉帕,随手扔在地上。此时毛孔中不注溢涌的汗液,被刑室外干冷的空气治得服帖了些,鬼蛾创口剧痛稍减,仍止不住凄哀吟泣。木青儿不知如何安慰她,也不知该不该安慰她,只将微凉的左手轻搭在她头上。 此时的鬼蛾早已精疲力尽,没了平日的娇懒与骄横,只在吟痛的空隙间低声唤着:“青儿姐,青儿姐……”这时她最怕的,就是木青儿半晌便要走了,留她一个人在这冰冷的监房中孤苦。 另有一个恼人之处。这“担床”前端伸出的两根木杆,将青儿姐迫得远了些,她只能感受她左手在自己后脑的轻蹭,却分享不到她的体温,闻不见她身上那淡到要调动一丝幻想才能捕捉的幽香,更不能将头枕在她修长的双腿之上。对木青儿来说,这倒是个比较自在的间距。 木青儿坐了没一会儿,臀下传来一股让人极不舒服的寒凉。同时她感觉“股骨”与“地面”之间相隔的那层臀肉似乎越来越薄。这当然不可能,但她就是有这样的感觉。简单的调息,退散了两种莫名的不适,木青儿这才记起,小蛾好像曾炫耀过,她设计的监房有些不同。 环顾之下,并未发觉明显的异样。这监房比“刑律司”的大些,也干净许多。三面砖墙,一侧铁栅,从外面经过时,内里光景一览无余。她又想到自己押着鬼蛾走往刑室时,经过了几个有人的监房,若没记错的话,里面的人每一个都抱着身子蜷缩在墙角颤抖。 木青儿有些懂了。她靠坐在墙边,臀下传来的寒凉却与背脊所感受到的完全不同,这地上的石板,直如坚冰一般冷硬,不知是从何处弄来的古怪料材。体内没有真气的素人,亦或是被钢针封了穴道的武人,若没有棉衣、被褥,在这样的地方住上十天半月,那该是个什么滋味儿呢? “鞭二十,监百日。与其他囚犯一般待遇。”念及少主对鬼蛾的处置,又看了眼她身下“担床”和厚厚的绒褥,木青儿轻轻摇了摇头。 “我走了。”木青儿缓缓站起身子。鬼蛾创口的血液正在凝结,她一动也不敢动,才转低缓的哭吟立时变得凄哀、急促起来。“你是刑犯,我在这儿守你不妥。”木青儿拒绝,语声带着少有的温度。 再之后,鬼蛾就只听见身后传来铁门的“吱呀”开合,以及冷脆的“咔塔”一声落锁。她想要哭,可如果只能哭给自己听,那还是算了。残存的力气,留着忍痛吧。 昏也昏不去,睡也睡不着。寒夜之中,鬼蛾死死咬着身下的绒褥,瑟瑟发抖。想到这样的苦楚才刚刚开始,她十分后悔当时为何要杀那漂亮商人。轻轻将他手骨捏碎,让他自己哭着逃出去,不也一样吗? 隔着担床和绒褥,鬼蛾仍觉身下传来幽幽冷意。想到那些受了鞭刑还要直接扔在地上,被彻骨阴寒日夜折磨的刑犯,心中泛起一丝同病相怜的恻隐:“这来自‘冻土’的‘太阴石’是不是过于恶毒了?拿这玩意儿对付‘偷窃的婢仆’和‘渎职的禁卫’,有必要吗?” 要穴处的滞涩,被体内不甘寂静的真气一点点冲淡。终又重受主人驱使的内息,退散了身下的寒凉,也挥散了鬼蛾对弱者的怜悯。她感觉好多了,渐渐通畅的经脉,并不能止息背后隐隐传来的痛楚,然而体内真气按照自己心意所示的节奏如清泉般涤荡,却极灵验地抚顺了她的心神。 “身上的痛”和“心中的苦”暂时分离。满身疮痍的鬼蛾,勉强入梦。 流亡日记-节选(49) 今天我告诉林觉:“你如果不能每晚都来,那就不要来了!” 本以为他见我生气,会唯唯诺诺地讨好我,可他居然对我说:“栗儿,我一定要让祖母走之前看到曾孙,这段日子我不能每晚都来。你一向是最识大体的,盼你能体谅我的难处。” 我愤怒极了,厉声骂道:“这是什么混账话!你自己没用,反倒成了我的不是?” “我没用?我没用?好吧,就因为我不知道是谁的问题,所以我才不能每晚都来,你懂吗!祖母已经快走不动路了,你知道吗!”林觉也生气了,这是他第一次和我发脾气。 “怎么?欧阳桐老了也算在我头上吗!” “你叫她什么!”林觉咆哮着抬起了右手。 “你要打我?就因为我念了她的名字,你要打我!”我惊得喉咙打结,泪水霎时从眼角涌出。他还是我认识的林觉吗? 小月和小梅听到我们争吵,一溜烟躲进了房间,安涅瑟却急忙从屋内出来,护在我身旁。安涅瑟的到来让我从暴怒中恢复了神智,不能再激怒林觉了,万一他真动手打我,安涅瑟会不会撕碎了他?我不敢想象。 林觉缓缓放下颤抖的右手,没哄我,也没道歉,重重一甩袍袖,就这么转身走了。 安涅瑟微微张开臂膀,似乎以为我要抱着她嚎啕大哭。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狠狠擦干了眼泪,拉着安涅瑟回了卧房。 第四十一章 苦糠粥 迷离中,鬼蛾梦见叶玄站在自己身后,紧捂着口鼻嘤嘤吟泣,模样像极了那些受了委屈又不敢放声哭闹的娼伶。 无力地睁开双眼时,天光已明。鬼蛾身上,不知何时覆了一条滑腻、柔软的丝绒小毯,堪堪遮住早已不再溢血的伤痕,满是斑斓刺青的小腿与肩头,仍露于毯外。监室中没有窗,但她的汗毛与肌肤能感觉得到日与夜的微妙差别。 叶玄就靠坐在“担床”床首,与昨日木青儿几乎一般姿态,大腿却紧紧贴着她“泛出些许酸腐气味”的乱发。“担床”首端伸出的两根木杆,已沿着床板齐齐切下,断面光滑如镜。 “你这地方,伙食不错呀。”叶玄说着,从右手边一个破木桶中,舀出一碗混了“苦芥菜”的褐色糠粥。轻啜了一口,忍着喉头的粗粝强咽下去。瞧叶玄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鬼蛾更分不清梦中那一幕,究竟是真是幻。 “少主。”鬼蛾低唤一声,旋即又发出痛苦的低吟。 “张嘴。”一勺糠粥递到鬼蛾嘴边。 她尝过这东西,比“泥饼”还难吃许多。那恶心的味道让她十分满意,不想今日却要自食苦果。鬼蛾腹中饥饿已极,也顾不得许多,两眼一闭,自暴自弃地张开了双唇。 “呃……”吞下一口后,鬼蛾皱着眉,发出一声似“幼童咽下汤药”的哼吟,然后又自觉地张开了嘴。“味蕾的折磨”和“饱腹的快慰”相比,还是后者更有力量些。 一碗糠粥见底,鬼蛾闭着双眼浑然不觉,再一次张口等待着木勺的投喂。一大块蜜糕,蛮横地塞入口中。那让人迷乱的甜,在早已被“苦芥汁”浸透的口舌间翻江倒海,鬼蛾瞪大了双眼,贪婪地享受着味蕾的辛快。本就绵软的蜜糕嚼得稀烂,竟不忍心让它顺着喉咙滑入深渊。 双唇带着企盼与惴惴再次分张,换来一个她早有预感的回应:“就一块,别不知好歹。” “是,少主。”鬼蛾乖顺的应对,让叶玄感觉心尖被针狠狠刺了一下。她不是应该说“我都这样了……”吗? 经了昨日一遭,鬼蛾见到叶玄是真有些害怕。尽管她早就知道,但也直到昨日才真正知道:叶玄与残影不同、与云洛不同,他不是一个纯粹的朋友,更不是一个纯粹的“小姐妹”。 “别说这样生分的话。”叶玄左手拔弄着鬼蛾的乱发,心疼地嗔怪道。 “是,少主。”鬼蛾敏锐地察觉到,这句话可以伤害叶玄。于是将所有的委屈和怨毒,都藏进了阴阳怪气的恭顺之中。话一出口便觉懊悔,此时激怒叶玄实在愚蠢,与他离心更非自己所愿。但鬼蛾没能忍住,她有太多情绪需要宣泄,却再也不敢对着叶玄咆哮。 通过叶玄左手的僵硬和急促地喘息,鬼蛾知道自己的报复远远超出了她所预料的效果,更远远超出了她所期盼的效果。她想说些什么补救一下,一时却什么话也说不出。 “好,好!你喜欢这样是吧,我满足你!”叶玄喘着粗气,恶狠狠地说道:“爬过来,抱着我哭。这是命令,是任务!完不成,再打你十鞭。有胆你就试试,看我能不能说到做到!” 鬼蛾伏在“担床”之上,交叠身前的双臂开始随着肩头微微轻颤,创口受到牵扯传来剧痛,“哇”的一声,鬼蛾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越哭身子越抖,越抖创口越痛,越痛哭号越厉……倒让故意将她情绪逼出的叶玄手足无措。 “不是让你爬过来,抱着我哭吗?刚受完刑就抗命,当真不知死了?”叶玄嘴上骂着,伸手解开鬼蛾交叠的双臂,托着她的下巴,自己向左挪了一尺,坐到担床前首,将左腿垫在她头脸之下。 鬼蛾右手顺势自叶玄身后环住他的腰肋,左手前伸,紧紧扣在他右腿膝关节上。力道之大,让叶玄不禁怀疑这小贱人是不是想弄残了自己。体温的交换,只让鬼蛾眼中珠泪涌得更凶,不一会儿,叶玄一侧的裤管便已湿透。 鬼蛾饮泣不止,叶玄心下渐安。他庆幸自己没有失去这个“小姐妹”,至少没有彻底失去。下一刻,发生了一件让叶玄“更加安心”的事。 “啊!”伴着一声惨叫,鬼蛾的牙齿缓缓咬进了叶玄腿左之中。她故意咬得很慢,让他可以选择抵抗,或者不抵抗。叶玄右手五指深深嵌入下方石板之中,用尽全部的毅力,压抑着自行反扑的内劲。“再不松开,我可忍不住了!一……”叶玄全身冒着冷汗,咬牙切齿地威胁道。 没等他数到“二”,鬼蛾的牙齿从皮肉中拔了出来。抬起头时,唾液伴着鲜血牵出一缕粘丝。叶玄忍痛时的震颤,将她创口扯得更痛,然而鬼蛾的哭声却在这一咬之后,渐转低缓。 “你他娘的,是要……造反不成。”叶玄的喘息沉重而急促。 “是,少主。”鬼蛾心中的阴郁,已随着哭泣和噬咬消散大半,此时带着浓重鼻音的寻衅,终于有了往日的刁蛮。 “早晚将你那颗狗牙拔出来。”叶玄恶毒地说道。鬼蛾口中两排贝齿,算得十分齐整,唯独右上“切齿”旁的“尖牙”,形如矛锥一般,与常人相较实再锋利太多,叶玄总觉得那根本不是“人”应该有的牙齿,因此总将那一颗叫做“狗牙”。 “我原谅你了。”鬼蛾没再接叶玄的话,伴着哭泣后特有的沉糯嗓音,幽幽说道。口吻之中,竟夹着一股居高临下的宽仁与怜悯。 叶玄听得此言,如沐甘霖,复又气得发笑:“原谅我?你还有脸原谅我?你……好吧,我接受你的原谅。不过,你的事可还没清算干净。师姐说,昨日至少有六、七下都放了水。你是想现在补呢,还是等养好了再补?” “什么?”她至少有九成九的把握相信叶玄不是认真的。饶是如此,声带仍颤栗不止,额头和背脊更不可抑制地沁出一层冷汗。 “不是不是,我…说笑的。给你安排个任务,完成得好,余下几鞭就免了。”看到鬼蛾的反应,叶玄急忙抚着她的没有鞭痕的肩头安慰道。他很后悔,不该在这种时候戏弄她。 鬼蛾羞怒之极,刚刚生出的一丝亲近顿转森冷,一字一句从牙缝中恶狠狠挤出:“叶玄,你若不想我在你面前恭顺得像条狗,往后就少拿这事吓我!” 短短一言,字字诛心。叶玄听了只觉得自己万般对她不住。不过就是滥杀、贪赃和抗命罢了,怎么能将她欺负成这样呢? “好好,是我不对,我不对。其实呢,只是想跟你说‘有个任务’,可两个话头之间,总得有个衔接不是。而且你刚刚还咬了城主,这按律本来也该……” “少废话!你说清楚,我要完不成任务怎么办?还打我不打!”鬼蛾一朝得理,从来不依不饶。咆哮时胸腹的起伏又一次牵动了创口。她的左手,也又一次如兽夹般锁紧了叶玄的右膝。 “不会,不会。都说了是…说笑的。”叶玄忍着右膝的疼痛,惶恐地劝慰道。“这任务也不是你份内之事,就当是…帮帮我还不成吗?” “哼,什么任务啊?不是还要关我一百天吗?”鬼蛾没好气地问道。 “是,这个不会变。只不过,我想将你和‘周莲’关在一起。” “周莲?”鬼蛾只半刻便懂了叶玄的用意:“好啊,原来你打我是为了这个!” “放屁!你犯的这些事,‘鞭二十,监百日’轻了还是重了,自己心里没数吗?”见鬼蛾开始胡搅蛮缠,叶玄也终于壮着胆子复了些少主的威严。交谈的气氛,渐渐有了二人熟悉的轻快。 “那你就不怕‘周莲’把我害死了?”鬼蛾转了个话头,继续质问道。 “我是何等胆小的人呐。你都想到的事,我能不防?她身上三十六处要穴都埋了钢针,力气连个‘素人’也不如。手上脚上,各扣两副‘精钢锁链’,链上系着二十几个银铃。这样她要能杀了你,只能是因为你想死。我倒是更担心你做梦的时候,把她给拍碎了。”叶玄解释道。 “好吧。就算我去了,能做什么?”鬼蛾当然不讨厌这个差事。 “做你自己。”叶玄似乎胸有成竹。“你对她的怨恨,对她的同情,对她的欲望,甚至包括我让你去的目的,统统不用掩饰。她知道我想用她,应该也很想有个新家,但她需要一个认同我们、亲近我们的理由。” “我就是那个理由?嘶……”鬼蛾不解地问道。她的伤口又开始疼痛。 叶玄没办法替她止痛,只能轻抚她的脖颈以示安慰:“没错,你是她最容易接受的理由。人与人之间呐,不怕有梁子,就怕什么也没有。我们所有人中,你与她的恩怨最深,她对你的歉疚和畏惧,也远远大于对我。更重要的是,除我之外,就只有你是真心想要留她。虽说是为了一些荒唐的理由,但总比不想要好。” “你也是真心留她,干嘛不直接跟她说呢?我要是她,我准答应。”在鬼蛾看来,这完全是周莲的福气,她不懂为何还要做许多算计。 叶玄爱怜地望着鬼蛾,鬼蛾却瞧不见他的神色:“你这是先入之见,旁人可不觉得跟着咱们有什么好,咱们也的确没安什么好心。我想要她,因为她是一把刀。你想要她,是因为她长得美。然而呢……虽说这都是利用,但情欲终归是一种更纯洁的东西。” “所以,我能……” “不行!你不能奸污她,也不能折磨她。”不等鬼蛾说完,叶玄斩钉截铁地喝止了她的念头。 “我都这样了,我能干什么?”鬼蛾狡辩道。 “哼,近几日干不了什么,后面可就难说了。”叶玄刻薄地戳穿道:“记住,派你去,是让你‘收’她,不是让你‘收拾’她。‘做你自己’意思是不用演戏骗她,不是让你为所欲为。”叶玄一边说,一边像敲西瓜一样,从上面轻叩着鬼蛾的头顶,他忽然觉得这样很有意思,说完之后,又敲了几下。 “知道了,知道了。”鬼蛾不耐烦地答应道。“那……我有条件。” “什么条件呀?”鬼蛾借机提些要求,并不出乎叶玄的意料,但他还是装出一副不可置信的口吻。 “我不能整天吃这个。”趁着此刻伤口痛得缓些,鬼蛾松开扣着叶玄右膝的左手,轻轻指向那装着“苦糠粥”的破木桶。“还有,还有……我那些东西,别卖吧。”后半句有些心虚,但还是咬牙说了出来,她实在是太心疼了。 “小蛾,卖你那些宝贝,是惩罚的一部分,这事没得商量。周莲那边,你要是不想去,我不怪你。”叶玄用极尽温柔的音色包裹着自己的不悦。 “我去,去还不行吗?”鬼蛾原就只是对着枣树踹一脚试试,见没有甜枣掉下来,也就算了。“那第一条总成吧?” 瞧着鬼蛾完全不会谈生意的样子,叶玄心下好笑。若换成残影,一定能勒索出很多东西:“我要讨好周莲,怎么会让她吃这个?哼,你到时就捡人家剩的吧。便宜你了。”鬼蛾自手臂烧伤后,一直躲着不愿见人,刑院也不管了,如今是叶玄在主事。周莲是什么状况、什么待遇,鬼蛾全不清楚。 “嗯,那好吧。”鬼蛾当然知道,不会真让她吃人剩的。“几时送我去呀?” “怎么,这是一餐也等不了了?唉…你都这样了,食欲、情欲怎就丝毫不减呢?” “不减有什么用?得不到,更苦。”鬼蛾幽幽叹道。叶玄一时却分不清她说的是周莲,还是木青儿。 “真气全复了吗?复了的话,这就送你过去。”哪怕是凭常识就能推断出的事,叶玄仍要谨慎地确认。 “复了。” “嗯,那她就没有任何机会杀你。虽然我几乎可以断定,她根本不想杀你。” 叶玄顿了顿,继续说道:“下面说的三点,你需牢记。 第一,进去之后先不要理她,等她主动跟你说话; 第二,不用刻意讨好她。疼的时候,心情差的时候,想发脾气就发脾气,想骂人就骂人,但是万万不可辱她爹娘!‘去你妈的’这种话,绝不能说。 第三,百日之后你出狱时,正式邀请她加入我们。” “九十九日!”鬼蛾不满地抗辩道。 “是,蛾大人。卑职说错啦。”叶玄无可奈何地认错,复又扮出严厉的口吻道:“就知道惦记那点儿私利,我刚说的记没记住啊?重复一遍!” “第一,不主动理她;第二,不辱她爹娘;第三,出狱时邀约。你一直觉得我笨,对吧?”鬼蛾幽怨道。 “你不笨,你是又贪又懒。”叶玄笑骂着不肯承认:“行了,我叫人抬你过去,趁着伤口还新鲜。” “干什么,想让她给我撒盐不成?”鬼蛾嗔怒道。 “想让她可怜可怜你。”叶玄讽刺地说:“正愁缺个合适的说客,你就送上门来,我现在不禁怀疑,这一切都是蛾大人的苦肉计呀。深不可测,深不可测。”叶玄斗嘴从来斗不过残影,他最爱跟鬼蛾说话。瞧着她分明气得咬牙切齿,却又怕牵动伤处不敢大骂的模样,叶玄心中涌起一阵像是小孩儿做了坏事的欢快。 “我只担心,你这伤在周莲看来……实在太轻了。她要认定这是个苦肉计的话,会觉得咱们毫无诚意吧。”叶玄一面絮叨着自己的担忧,一面托起鬼蛾的下巴,将挂着血与泪的左腿挪了出去。 离开监室前,叶玄自虐般地又喝了一口桶里的苦糠粥。他自己也不懂这是为什么,似乎那东西有种莫名的诱惑。 流亡日记-节选(50) 大吵之后,林觉已有小半月没来过了。等我去给他认错吗?可笑! 但是安涅瑟突飞猛进,再这样下去,我真的不得不弃掉林觉了。我还是想给他机会。算了,今晚再不来,我就去认个错好了。我这可怜的丈夫,还什么也不知道呢。 第四十二章 生死之交 周莲被关押在一个特殊的监房中。此处位于连排监房的“东北角”,是一个分成“内、外两室”的套间,与其他监房并不相连,甚为隐秘。 套间“外室”有禁卫值守,可容五到七人,专门看押“内室”的囚犯。 “内室”更为空旷。“监牢”的面积,只占得“内室”小半,仍比外面的普通监房宽敞许多,东、北两面是厚重石墙,西、南两侧皆为铁栅。 如此布置,禁卫若在“内室”监看,可从西、南两面透视,确保牢内一个死角也无。若禁卫守在“外室”,里间就只是个“有铁栅的卧房”,囚犯可得私密。 此间暖炉生得极旺,地板也非“太阴石”所铺,除了空气有些浑浊外,倒也勉强算得舒适。周莲一身素白囚服,坐在软床之上百无聊赖,枕边一本《闷葫芦》,一本《剃头匠》都已看完了,跟她自己的故事相比,也算不上有多刺激。 忽觉额角有些瘙痒,轻轻一动,链上“银铃”叮咚作响。好在这银铃质料考究,碎石洒入泉池般的声音,并不特别刺耳。周莲手足之上,各扣了两副“精钢锁链”,脖颈也扣了一个“钢环”。“钢环”靠近咽喉的位置,一条“钢链”自胸前垂下,与双手“横链”相接,手上“横链”正中又垂下一条“钢链”,与双脚间的“横链”相接。 如此一来,她双手可以活动的范围十分狭窄,断不可能绕到身后,去拔埋在腰背要穴中的钢针。只要背上的不拔,胸前的即使拔了,也挡不住禁卫合攻;即使全身的钢针都除了,“旱境”武者也撕不破“精钢”制成的锁链。 更何况,只要银铃响动的时刻稍久,或连续响动的频次过密,都会引来外间七名禁卫的巡查。即便如此,叶玄仍不放心,要求禁卫每隔六个时辰重新摸检一遍,确认她身上“三十六枚钢针”是否仍埋在穴道之中。 周莲觉得可笑,堂堂枯荣城主竟谨小慎微到这种地步。有时却也不禁会想:爹爹要是胆小如厮,是不是就不会死呢?她也觉得那些禁卫有点可怜,整日在风声鹤唳的惊惶中虚度光阴。 周莲终日独处,全不知外面情形。当她发现被抬入监房的人竟是鬼蛾,不禁目瞪口呆。 “你……” 叶玄完全是多虑了,周莲一上来便主动开口与鬼蛾说话。在监房中苦熬的这些日子,周莲心中最怕的就是再次见到鬼蛾,万没料想,她竟以这种情状出现在自己面前。 躲在山野间“练气”的时候,周莲也曾很久很久不跟人说话,那时并不觉得怎样。然而这段时日,关在“灯火通明”又“不见天日”的监牢内,身边分明有人,却谁也不肯理她,那又是另一番不同的滋味儿。她渴望有人能跟她说说话。“你这是…怎了?”周莲缓步走到鬼蛾所伏的“担床”近旁,蹲下身子怯生生问道。 “你眼睛瞎吗?”鬼蛾被抬动时,伤口又开始作痛,嗓音颤抖着将气撒到了周莲身上。 周莲给她一喝,吓得忙向后缩了缩,退回床上,不敢再言。满身银铃叮咚,又将禁卫惹了进来。 “滚出去!”见七名禁卫鱼贯而入,鬼蛾心下怒极,只觉她们都是来瞧自己的笑话。 “大人见谅,我等只是依令而行。城主殿下交代,银铃响动,需入房查探。”为首的禁卫“蔡九一”战战兢兢地回话道。 “我就在这儿,你查探个屁!不唤你伺候就不要进来,滚。” “蔡九一”咬了咬牙,鼓足勇气低声道:“‘城主殿下’交待,今日……不,昨日起,‘刑院’中的禁卫受‘寒星大人’统辖,不再奉‘蛾大人’令,大人恕罪。” “我如将你弄死,你猜会打我几鞭?”鬼蛾越听越怒,越怒越痛,左手五指深深抠入担床的木檐之中。 “卑职只是奉命,大人恕罪!”蔡九一单膝跪地,心中委屈至极。身旁六名部从也齐齐跪地:“大人恕罪!” 见威胁不动,鬼蛾屈辱地闭上眼睛,不再理会。夜宫禁卫都是“玄青书院”出身,鬼蛾再如何,也不能真杀了她们。况且这个时候,她哪里还有胡乱杀人的胆气? “蔡姐姐,是我不好。我之后不再乱动就是。我没拔针,也没自杀,你若不放心可过来察看,原也快到了‘例行’的时刻,是吧。”周莲话音方落,外室“水钟”闷响,确是到了例行查检之时。 “蔡九一”领着另外三名禁卫,打开铁栅走了进去。经过鬼蛾身边时,四人都远远绕开,仿佛一不小心“无痕手”就会拂上自己脚踝。四人八手,探入周莲宽松的囚服内,迅疾而又仔细地摸了一遍。 四人对望点头后,起身朝周莲浅浅一礼,退出了监房。按照叶玄的指令,如无绝对必要,禁卫不可与周莲交谈。没人知道该不该对鬼蛾行礼,“蔡九一”心中有气,也是害怕多做多错,索性避过头不去看她。 “叫残影来!”四名禁卫已快要退到“外室”时,鬼蛾蛮横地命令道。 “影大人……此时只怕不在宫内。”蔡九一诺诺应道。 “去你妈的!‘莫问塔’在哪儿,你不知道吗?”不让辱周莲父母,鬼蛾只好去骂“蔡九一”这没娘的孩子。 “是,卑职这就派人去请。”蔡九一心中,也回了一句“去你妈的。” 半个时辰后,残影腰悬双刃,轻盈地走进监房。 “怎么回事,这么久?”鬼蛾极不满地抱怨道。 “三层有个雇主,我亲自接的,总要说完吧?”残影看了一眼周莲,没有理会,抱膝坐在了鬼蛾身畔。 鬼蛾听了更加委屈:“三层的事也叫事?三层的事,都比我要紧?” “行啦,我这时来瞧你已是擅离职守。你有没有事,没事我走了。”残影心知,此时要是耐着性子哄她,今日只怕回不去了。 “我……我想解手。” “唉,那就解呀,叫我有什么用?”残影怜悯又无奈地应道。 “废话,我动不了!你装什么装,你不懂吗!”鬼蛾不愿给守在“外室”的禁卫听到,只好压着嗓子低声骂道。 残影拔开鬼蛾的乱发,轻轻抚弄着她的耳垂,柔声道:“我懂,但我没法子。伤口在你身上,你只能自己受着。”她抬头看了眼坐在稍远处的周莲,将声音压得更低:“我那时如何,你又不是没瞧见。” “你给我把那些人赶出去,然后回来扶我。”鬼蛾小声说出自己真正的要求。 “那些不是你的部下吗?”话在心头一闪,还没出口,残影已经明白了。“蔡九一”的武功在禁卫之中算得出类拔萃,原不在“刑院”执事。周莲被关押后,叶玄才将她调了过来。何况以鬼蛾现在的情形,只怕“夜宫”内任何一个禁卫她都指挥不动了。 “行,我去说说。” 为便于监看,内、外两室之间那扇“即不隔音,也不防盗”的轻薄木门从不关闭,也不允许关闭。残影脚步极轻,从里间走出时,以“蔡九一”的功力竟半点也没听到,直到亲眼看着她朝自己走过来,走得越来越近,依旧没有声息。其余六人,更是根本没有察觉到“踏步无声”这个古怪,只觉得她跟走进来的时候相比,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一样。 “蔡蔡,你们能出去一小会儿吗?”残影轻轻拉着“蔡九一”的衣袖,走到“外室”一个角落,亲昵地求道。 “蔡九一”已在“夜宫”做了近三十年的禁卫,残影与她并无交情,但也算有几分熟络。 残影的态度令“蔡九一”感到十分舒适,但说出的话却让她为难已极:“影大人,这恐怕不合规矩,换岗前我们不能离开监房。” “小蛾要解手,不想让你们瞧见,或者听见。这里有我盯着,放心吧。”残影劝慰道。 “影大人,职责所在,恳请您…体谅一下卑职的难处。”不得叶玄或寒星的指令,蔡九一仍不敢擅退。 残影扮出一副感同身受的神情,仿佛自己也经常夹在几个上司之间左右为难,轻轻拍了拍蔡九一的手臂:“我懂,我懂。你看啊,小蛾这要求也在情在理,我现在去找少主说明,他必能允肯。只是这一来一回,小蛾憋得久了,难免会记恨你。你也知道,她那人做事……有些乱七八糟,咱们尽量还是别得罪她,你说呢?” “蔡九一”踌躇不知如何作答,残影瞧得出她已有些松动,继续补道:“蔡蔡,我说句不得体的话,你别生我气啊。要是我守着还能出事,多你们七个其实也……没什么区别。小蛾现在是囚,将来不定哪天又要跟你共事,送个人情给她,也是为了以后方便。就一小会儿,求你了。” “蔡九一”这才有些明白,方才残影为何要莫名其妙地在自己面前显功夫。她清楚残影品阶,却从不知她的能耐可怕到这等地步。眼见她行至身前一尺,自己分明看着她脚步落地,竟还听不见任何声息,真如鬼魅一般。有她这样的人在,自己七人确实与摆设无异。 “影大人,卑职问个无礼的问题,如有冒犯请您责罚。城主殿下特意嘱咐过‘要防范周莲,更要防范蛾大人欺负周莲。’我若带人出去,您二位不会……”蔡九一话没说完,停在了一半,含义已十分明确。 残影面上即刻浮出宽和而又清甜的笑容:“放心,不会的。我可不想一起被关进来。” “好吧,那卑职就在门外守候。恳请您稍快些,我们站在外边,给人瞧见也不太妥。”蔡九一恳切道。 “嗯,我会尽量快些,不给你惹麻烦。若真有人问起,我亲自解释。小蛾这刚一进来,没少给你气受吧?我一会儿告诉她,你是担着风险在顾她颜面,她要敢不念你的好,我以后再不来瞧她了。” “可别,蛾大人以为我告她的状,就不好了。多谢姐姐体恤。”几个来回,蔡九一对残影好感倍增,只觉若能调到她手下当差,那也不错。她却哪里知道,“残影团长”在掌管“莫问塔”的时候,心有多狠,脸有多硬。近几十年间,“一层”以上几乎没有泄密之事,那又是多少鲜血换来的规矩。 “安心吧,我知道怎么说。多谢你了,蔡蔡。”残影柔声道。 回到监房内室,残影意味深长地盯着周莲,直到她面上渐渐浮出惊惶之色,噗嗤一笑,走到周莲身畔,俯身将床下便桶拎了出来,拿到鬼蛾所伏的“担床”近旁。掀开木盖,桶内细沙异香刺鼻,什么味道也掩盖了去。便桶每日晨间更换,此时尚没人用过。 残影伸手轻拍鬼蛾肩头:“来吧,这一关,早晚要过的。”左手又自怀中取出一方手帕:“要不要?要就张嘴。” 再次趴回“担床”后,鬼蛾已是满脸涕泪,几缕发丝被汗水腻住,软趴趴贴在额角。残影跪在地上,身子俯得极低,头脸紧挨着鬼蛾,在她耳边说着些安慰的言语。 许久之后,鬼蛾喘息稍缓。残影终于将头抬起,变回了抱膝而坐的姿势,居高临下望着鬼蛾,轻声道:“你这也是自欺欺人,她们站在门外就不知是怎么回事吗?再说还有一百天呢,迟早不都得她们帮你?”残影说着,将鬼蛾口中棉帕取了出来,一脸嫌弃地扔在地上。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都这样了,你不每日来吗?还有,昨夜你干什么去了?今晨你干什么去了?我都这样了,你为什么不来瞧我!”听得残影漫不经心的语气,鬼蛾心中淤积的委屈全数涌了出来,顾不得伤口疼痛,抬起头对着残影哭喊道。 “你别……你别动。”明知她有借故撒泼的成分,残影还是慌了神。“昨夜我在的,只是没打扰你。你觉得他那样的胆小鬼,敢将你一个真气未复的‘素鸡’独个儿扔在监房里吗?” 听残影这样说,鬼蛾心里略微好受了些:“那以后呢,你每日来不来?” “别不知好歹,你是囚犯。我没请示就来看你,已不合规矩了,还想让本座天天伺候你吗?”残影柔声训斥道。 “你少跟我说这些,我不管!我受这些苦,还不都是你害的?”这两日发生的事情太多,又太过激烈,鬼蛾本已经忘了“祸根”埋在何处,这时突然想了起来,气势马上壮了几分。 “……这能怪到我头上吗?”对于此事,残影一直有些亏心,如今被劈面一喝,口齿也变得不那么伶俐了。正自为难、踌躇间,感觉一道幽深的目光似要望穿自己的背脊。回身看去,周莲与她眼神一触,忙将头低下。 周莲一直坐在床边,默默瞧着鬼蛾与残影二人,瞧得好生羡慕。 “不怪你怪谁,还有谁能想出那种下作主意?你自己摸着良心说,你是为了成全我吗?你就是想整青儿姐!” 残影虽觉有那么一两分的冤屈,却也无力反驳:“行行,我每日来,每日都来。今晚我就去请示,还不行吗?” “不行!你现在就去请示,今晚就来伺候!”鬼蛾蛮横地指使道。 残影深深吸了口气,忍住打人的冲动:“是,蛾大人。卑职这就去。”残影说着站起身来,忿忿地向外走去。 “你对看管你的禁卫们,尤其是蔡九一,要客气些。寒星是个护短之人,欺负她的兵,惹得她对你公事公办,你往后日子也不好过,明白吗!”闭上铁栅门时,残影隔着栏杆对着鬼蛾厉声道,语气倒真像是衙兵训斥犯人一般。 见残影忽然对自己凶起来,鬼蛾有些不悦,想到寒星那一双冷眼,又真的有点小小害怕,只得懒声敷衍道:“行啦,知道了。” ………… “青儿姐,又没去‘城主府’执事啊?”在夜宫演武场的冰面上,残影寻到了叶玄和木青儿。 “嗯。近日练剑多,去得少。”残影现在越来越确定,自胡亢一战后,青儿姐对自己说话,字数就是变多了,语调也比以前柔了些。这改变让她无比欣喜,也让她对那件事更感歉疚。 “影大人,又没去‘莫问塔’执事啊?”叶玄学着残影的口吻讥刺道。 残影急着回“莫问塔”,她愿意跟木青儿多闲聊几句,却懒得与叶玄啰嗦:“少主,小蛾不愿当着禁卫的面解手,以后我每晚去守她一会儿。我在的时候让禁卫出去,行吗?” “不行。派小蛾过去是为了收周莲,你整日陪着成什么话?还有,谁允许你去瞧她了?”叶玄不满道。 “想收周莲,就更该让我去。你没见她看着我和小蛾相处时那副样子,羡慕的都快伸舌头的。你让小蛾去勾她,不如直接给她看她‘最渴望’的东西,叫她自己爬过来。”残影的口吻就像给“莫问塔”的部从训话一般,自信而又霸蛮,仿佛她金口一言,这事就已定下了。 叶玄思忖片刻,点了点头:“嗯,说得有理。那你干脆在‘监房’住下吧,白天做血筹官,晚上演姐妹情。有能力的人就该一直干活儿,半刻也别浪费了。” “那是什么鬼地方,我才不住呢。”残影忿忿道:“你要是答应了,今晚前给禁卫下个指令,别再让本座低眉顺眼地求人家了。还有,蔡九一是个挺尽责的人,今日给我逼得没辙,在门外站了一小会儿。你要罚罚我,别找她的麻烦。” “嗯,蔡九一办事牢靠,我心里有数。周莲的事,你有几成把握呀?”叶玄对自己的心机很不满意。为什么小影说的事,自己没想到呢? “九成以上吧。”残影颇有些不情不愿地说道:“你把她弄进家里,真的好吗?虽然用她的次数可以变多,但你很快就舍不得送她去死了。不管你将来要做什么大事,一个可以‘兑掉’的棋子,会比小蛾、寒星更有价值。尤其是在你无子可兑的情形下。 ‘雁子’本来是枚可以兑掉的棋,一起打了这许多年的雀牌,至少在我心里她已不是了。周莲怎么用,你想清楚。现在还来得及。”残影本不想当着木青儿的面讨论这个,话到口边还是没能忍住。 “需要‘兑子’的时候,不是还有‘莫问塔’吗?”叶玄很不满意残影的说法和态度。这不是无礼,不是没规矩,而是真真正正在教训自己了。 残影低着头静默半晌,又抬眼望向叶玄,用比刚才更加肃穆的口吻说道:“少主,今日既然话赶话碰到了这层,咱们索性说得透些。明知我要坑他还肯为我死的佣兵,有。但那几个人,我不想送他们去死。 这些年,你一面重用我,一面担心我不够忠诚,这很有道理。假如对调个身份,我对你也是同样的想法。 我是忠臣,不是忠犬,因此我对你的服从是有限度的。我们也莫要不清不楚地相互试探,明说了吧:我性命是你所救,本领是你所授,在这世上也与你相处最久、共事最深。不管论‘恩’还是论‘情’,我这副肉身,永不叛你!但若为了你的私欲,将我‘朋友’的性命一个个都填进去,我做不到。” 叶玄如望着深渊一般,久久凝视残影毫不闪躲的双瞳,心中几般滋味,交融混杂。五分欣慰,三分失落,另有两分是“占有”和“掌控”的欲望不得满足妒恨。 “我知道,这说法十分混账,毕竟你才是‘莫问塔’真正的老板,我只是个掌柜。当年哭着闹着将你赶出去,只是单纯觉得‘没你捣乱能赚更多银子’。可是后来,慢慢就不一样了。 一直没有勇气和你谈这个,一来不想你生气,二来我也实在舍不得这份差事。少主,你须明白:‘莫问塔’若一直让我管下去,迟早会变成我私人的东西。赚的银子是你的,但‘雇主’和‘佣兵’是我的。他们只认我,也只听我的。 雇主与雇主的合作,佣兵与佣兵的合作,更是只能通过我。只要不断地、不断地接任务,派任务,我与雇主和佣兵,就会渐渐生出情分,甚至成为朋友。 我们一起去谋划这世上最危险、最残忍、最下流的事。可你知道吗,次数多了,时日久了,这叫‘生死之交’。如果……”残影握着拳,狠狠下着决心:“如果随着‘莫问塔’的力量越来越大,终有一日会让你我离心,那这隐患……不如现在就绝了它吧!” “唉……我懂啦。”叶玄强压着心头的郁结,扮出云淡风轻的口吻说道:“有些人,你不舍得让他们为我死。不就这点事吗?搞出一副壮士断腕的模样。还想撂挑子不干?我告诉你,‘莫问塔’你必须给我管好。就算不能‘兑子’,它也有别的用途,不是你说扔下就扔下的! 还有,周莲的事,我意已决。以后只讨论如何做,不讨论该不该。禁卫那边,我会招呼,滚吧。”说罢有些疲惫地冲残影摆了摆手,做出驱赶的样子。 残影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一双灵动的眸子转着泪水,带着浓重的鼻音,委屈之极地说道:“少主,我心里难受,你能抱抱我吗?” “你这贱人,恁的无耻。分明是你伤了我,我还得安慰你吗?”叶玄嘴上这样说着,一把将残影揽进怀中。他以为残影会哭,残影也的确计划自己会哭,但她没哭出来。木青儿清冷的目光,让她这半真半戏的情绪总也奔涌不出。 默默抱了半晌,残影有些尴尬地从叶玄怀里滑出。她此刻无比后悔:青儿姐好不容易才对我亲近了些,干嘛要当着她的面说这个呢?青儿姐是何等质朴的性情,她能接受这种有瑕疵、有条件的忠诚吗?她会不会觉得我是个吃里扒外的叛徒,是条喂不熟的白眼狼? “青儿姐,我说了这样的话,你更不喜欢我了吧?不管怎样,我是喜欢你的。小蛾的事,对不起!”残影说完,手腕抵着鼻尖,真的开始失声大哭。这一次她没有演,却哭得停不下来。她也不敢求木青儿抱她,就只一个人站在原地,不住地哭。 “你不跑,我就喜欢你。”木青儿的声音仍是淡漠中带着一丝丝温度,并没有变回如以前一样,或是更冷。这让残影感到莫大的宽怀,也让她哭得更加声嘶力竭。虽然她完全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跑。 叶玄对着木青儿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乱说。随后对着残影笑道:“你把鼻涕擦干净,师姐就喜欢你。” 残影明知他在胡说八道,还是伸手入怀,却不意摸了个空。那手帕从鬼蛾口中取出后,已被她扔在监房里了。叶玄见状,对木青儿使了个眼色。木青儿会意,取出自己的手帕,递到残影手中。 残影接帕时,故意将手伸得过长了些,指尖轻轻在木青儿掌心滑过。她对木青儿并无鬼蛾那样的欲念,但她从不放弃任何与她肢体相触的机会,以这样的方式,卑微地索取一丝温暖。 流亡日记-节选(51) 安涅瑟已经彻底“满了”,丹田、经脉,再没一丝缝隙可容纳新的东西。这次只用了不到三年。顾长卿有这么快吗? 我告诉安涅瑟,给她一个月的时间适应。安涅瑟却告诉我,她不需要时间。 “我说一个月,就是一个月!”我瞪着安涅瑟怒斥道。 第四十三章 花魁 近段时日,“枯荣城”内两件轶闻,闹得沸沸扬扬。 第一件,是鬼蛾在“忘月楼”争风杀人。没人相信,也没人指望“城主府”会让鬼蛾给一个“西域行商”抵命,但众人也都翘首以盼,想知会是个什么处置。 于城内的匠人、店伙而言,纯是看场好戏。在“薛让、唐谧、管杰、山均”这些与“木叶家”关系匪浅的人物看来,虽不完全掌握内情,也能断出个大概,知道事属偶发,应该无碍大局,不会影响自己在“枯荣城”的利益。 然而对于城内那些无法与“薛家、唐家”等豪族相提并论的小富商、小门阀,以及来来往往的普通商旅,尤其是西域商旅而言,“城主府”对此事的态度,隐隐影响着他们对“枯荣城”的信心。 “鞭二十,监百日”这没有公开宣告,也未刻意保密的消息自“夜宫”传出后,众人很是不满。且不说这处置是否过轻,谁知你鞭了没有,又监了没有呢?反正又不会游街示众。 此类事件若发生在别的城邑,人们也不会觉得有异。但“枯荣城”是个以外来移民为主的“商城”,商人们来到这里,或选择从这里经过,除了税收得少,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里有规矩。 “灾害纪元”毕竟是一个“武人祸乱天下”的时代,秩序再好的城邑,每年也会出不少人命。多一案、少一案,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在这座城里,比在别的城里被歹人杀掉的机会更小,人们就满意。但此次的凶徒“鬼蛾”是城主家的人,这不一样。她杀的是西域行商,这又不一样。 对鬼蛾的惩罚,轻到让人愤怒。对那位“行商”的赔补数额,却高到令人发指。“城主府”以这样的方式,试图挽回一些失去的信任。没有人会带着父母、妻小穿越吃人的“霄云山脉”,如何将银子准确地给到那位“行商”的家人手中,也是个难题。 事到如今,“枯荣城”的税银是不是一年比一年多,叶玄已不怎么在乎了。但他希望这地方继续繁盛下去,他喜欢这个地方。更重要的是,“木叶家族”的名声不能坏,尤其不能坏在这个时候! 第二件,是“清尘”治退“鬼蛾”。一个夜晚,一间暖阁,炸出两道惊雷。那一晚后,鬼蛾便隐于“夜宫”,没有人知道她究竟如何了。清尘,则转瞬被推上风口浪尖。众星捧月,一时无两。 “忘月楼”的伶人,分“素玉、墨玉、碧玉”三个品阶。品阶的划分也极简单,得“恩客”赏银每年超过九千两的为“素玉”;超三千两为“墨玉”;三千两以下为“碧玉”。 若伶人是“自由民”而非奴籍,则所得赏银六成都归自己。玉阶的划分,不问伶人给“忘月楼”带去多少利润,只看赏银总数。 “清尘”得与其他六位惊采绝艳的伶人同栖“素玉”之阶,并非因为叶玄给了她多少银子。很多年前,清尘就已不再收叶玄的银子了。以“清尘”的品貌资质,放在妓馆不够风骚,放在青楼又欠才艺。 她好读史,不擅诗词,也作不得画;弹唱倒是颇为动听,但多少年就是那么几副她自己喜欢的古曲,陈词唱穿也不肯尝新;更从来没有人见她舞过,也不知是不屑还是不会。 然而这许多年来,几代新人换旧人,清尘却从没掉出过“素玉”之阶,只因总有一些恩客,想要“尝尝城主的滋味儿。”尤其当“叶玄杀死胡亢”的消息传回“枯荣城”后,清尘的行情更是水涨船高。 对于那些靠着“刻苦才艺、委屈逢迎”换得声名的伶人来说,清尘的存在,无疑是一种嘲弄。那一晚,得知“蛾大人”要收拾她,许多伶人的窃喜甚至压过了对“坏掉规矩”后自己处境的担忧。万没料想,最后竟是蛾大人被清尘收拾了。 “苏米米”心情十分低落。这一年,她本该是“枯荣城”内所有青楼的伶人中,毫无疑问、当之无愧的“花魁”。眼见“年节”就要到了,“忘月楼”中得赏银第二多的“聂九娘”连自己一半都不到。 得了“花魁”之誉,进可攀龙附凤,退可委身豪门。那做了一辈子锁匠,前年已经开始“衰老”的爹爹,兴许也能不再以己为耻。可是清尘,清尘这贱种,偏偏在这个时候驱退了蛾大人,偏偏这事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 这半月来,她只弹一支曲、饮一杯酒,就引得无数蠢货一掷千金。入暖阁私晤的价码,更是被众人哄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这“清尘”性情倨傲,贪美好色,被她挑中的,往往不是赏银最高之人。饶是如此,今年的“花魁”也非她莫属了。 依眼下这风头,来年得赏最多的想必还得是她。到得后年、大后年,就算清尘过了气,自己只怕也已凉透。而且“苏米米”非常怀疑,清尘这风头,还过得去吗? “旱境”娼伶,全天下也没听说有第二个。钱财、声名和力量,就是春药啊……尤其是力量。这张嘴就能吃人的家伙,干嘛非要跟小猫、小兔到一个锅里抢食呢?有意思吗?有必要吗!就算得了“花魁”,她又能拿去换些什么? 与苏米米一般郁郁的,还有清尘本人。“忘月楼”已经不是一个能让她“好好休息”的地方了。叶玄那边,似乎也会有更大的动作。自己又该何去何从呢? 流亡日记-节选(52) 林觉的价值已经用尽,我们之间所剩的唯有感情。 过去一个月,我每天缠着林觉,几乎卑贱地求他多陪我。 昨夜,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为他做那件“图画中的事”。 “你没用了,勿念。”我用林觉送我的玉佩,将字条压在桌上。突然有点想念咕噜,不知它还活着吗,下蛋了没有。 第四十四章 恶意 距离“木叶家族”领着千驼千骑将那座小金山搬回枯荣城,转眼已过了三月有余。城主缺位引发的诸般杂乱与不畅,如今皆已理顺。枯荣城仍是一副纸醉金迷,生机勃勃的模样。 叶玄又在“千金阁”中赌钱,从午间赌到了下晌。玩儿的又是他最爱的“骨牌”。而且这一次,围坐长桌的赌徒们,是他最喜欢的“散客”。没有生意,没有人情,就是纯粹的勾心斗角,就是纯粹的赌钱。 叶玄右手边隔着一人的软椅上,坐着一位脊背微驼,头上发丝黑、白杂乱的男人,这是已入“衰老期”的迹象。老人精神健旺,赌了两个多时辰也未见丝毫萎顿。然而叶玄分不清这老人的神采是不是一种假象,因为场间飘散着一阵浅淡而又沁人心脾的芬芳,那是“忘忧果”的幽香。 在一把大牌与大牌相撞的“全押”后,叶玄输光了手中的所有筹码。 “留位,补筹。”简单对筹官甩下四字,叶玄起身拉开厚重的木门,行到空旷、寒冷的露台上透气,也同时反省着刚刚那一把有没有押错。 不多时,身后木门又响,老人也跟了进来。叶玄心下感到一阵厌烦:又是借着赌钱来打我的主意?城主就没资格享受一场纯粹的赌博吗? 然而叶玄面对已入“衰老期”的人,心底总是有股莫名的柔软。他没有拂袖而去,回过身望着寒风中瑟缩的老人,等他开口说话。 “你看看这个。”老人递过一张字条,在叶玄捏住后很久,他才小心翼翼地将手松开手,似乎很怕那一纸轻薄被凛风卷走。 叶玄接过纸条一瞥,瞳孔陡然收缩。他懒得掩饰自己面上的惊异,他也无力掩饰。陈旧枯黄的纸条上,不怎么娟秀的六个小字:你没用了,勿念。 “你是……” “你识得这字迹?很好,很好!”老人眼中闪着泪,透出无尽的温情:“我是林觉。” 叶玄望着眼前的老人,千般思绪交织成一团乱麻。想要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 “栗儿…还在吗?”林觉嗓音颤抖着问道。 叶玄强压住所有不合时宜的情感,艰难地梳理着思绪:“我们寻个安稳的地方说话。你先回牌桌,再玩儿上一盏茶的功夫,然后去‘城主府’找我,就是那个地方。”说着朝右手边指去。 “千金阁”三层的露台,可以清楚地望见“城主府”所在的阔大宅邸。 “和正门的侍卫说你姓‘葛’,会有人引你。”叶玄指使着老人。口吻却极温和。 “唉……好。”林觉感到几乎所有的气力,都随这一叹散了出去。他已隐约猜到了答案。唯一支撑他没有倒下的,就是眼前这个黑衣长身的男子。“真像,真像啊。” 叶玄离开“千金阁”,以不至引起路人惊惶的最快速度,疾步行至“城主府”。 “一个姓葛的老人找我时,引他去客室,立即到书房报我。”与值守的侍卫交待后,顺着青石铺就的楼阶,上到“城主府”二层。 “城主府”的“主楼”总共只有两层。叶玄有意让近旁的“千金阁”与“忘月楼”高过这里,用这样的方式向商旅们传达着善意。 二层共有几十个房间,除了“城主书房”皆空空如也。迫得余人全部挤在一层,或被挤出主楼,到其他偏房办差。只因“木青儿”不喜欢自己所在的楼层总有人走来走去。不被打扰,就是木青儿的奢侈。 叶玄有些粗鲁地推门而入,见木青儿正手握“暗水”,隔空刺着烛火。一声嗡吟,剑尖轻颤,七步外的三支明烛霎时寂灭。她适应这软剑的速度,远远快过叶玄的预想。而此时此刻,他没有心情赞她。 “林觉来了。”叶玄焦躁地对木青儿说道。 木青儿的背脊仿佛被什么东西烫了一下,立即收剑回身,望着叶玄惊讶道:“在哪儿?” “稍后到。我在‘千金阁’遇见他,没敢同他一道来。”叶玄急促地低语道:“时间不多,我们需串好说辞。就说她生我时死了。你们逃离‘林府’到入‘玄青谷’之间那段,不必扯谎瞒他。但要隐去具体的逃遁路线,也不要提‘木叶城’。” “嗯,好。”木青儿有些不安地整理着自己的记忆。“他为何会来?” “我猜是因为去南边这一趟,你详尽的形貌被更多人所知,传到了他耳中。”叶玄心下自责,他认为没有预先顾虑到此节是一个极严重的疏忽。 淡灰眼瞳在西域人中十分常见,仅凭这点,林觉不可能猜出木青儿就是“小薇”,否则也不会等到今日才来。 “有危险吗?”木青儿当然知道,林觉了解一些很麻烦的事。当今天下,没有人清楚叶玄与木青儿的过往;当年的林府,也没有人知道“葛栗”和“小薇”的去向。 “有。我们需要弄清楚,危险到什么程度。”与木青儿的交谈,让叶玄慢慢恢复了冷静。 “嗯。”木青儿这才想起将“暗水”归入鞘中。 “他看我的眼神……有些异样,可能以为我是他儿子吧。”叶玄语带悲苦地说道。 木青儿面上露出难得一现的轻蔑,这让叶玄有些意外。他们很少谈论这个人,木青儿似乎也不太愿意提及“林府”的往事。 叶玄又与木青儿确认了一些当年的细节。没说上几句,绳铃轻响,侍卫禀报说,那位姓葛的老人已经到了。林觉显然没有依着叶玄的话,继续玩儿上一盏茶的工夫。 叶玄没有再让他等。当即下到一层客室,亲自将林觉迎了上来。 “小薇,我们多久没见了,有两百年了吗?”林觉望着一身素白衣衫,漠然立于室中的木青儿,嗓音颤动。 “没有。”木青儿冷淡道。 “林先生,坐下说吧。”叶玄说着,将林觉引至壁炉边的软椅中坐了,亲手为他斟上茶。自“千金阁”露台初见,叶玄就开始为难,不知该如何称呼林觉,只好暂时唤他作“林先生”。 木青儿持着长剑,也随了过来,在林觉面对坐下。木青儿得到“暗水”后,几乎从不离身,此时林觉瞧在眼里却十分不是滋味儿。叶玄坐到木青儿身旁,故意将软椅侧了侧,避免与林觉正对的尴尬,也用这样的姿态浅浅示出亲善。 “‘航帮’的势力遍及南地,若有人知道我们的渊源……我担心胡亢的残党会找你麻烦。”入坐后,叶玄没等林觉开口追问“栗儿”的事情,小心翼翼地试探道。 听得叶玄对己如此关切,林觉心下顿生暖意:“放心吧,没人知道。见到你们之前,连我自己也不确实,又怎么敢到处和人说‘枯荣城主’是我儿子呢?” “少主不是你儿子。”木青儿幽冷的声音,夹着不满和厌弃。 “怎么不是!这眉眼,虽不像我,跟我那爹爹……也就是你的祖父,简直一模一样!”林觉初时瞪着木青儿,说到后半句,目光又极爱怜地转向叶玄。 “她…是不是已经不在了?”林觉终于鼓起勇气,又一次颤抖着探询起那个问题。叶玄心头感到一丝揪痛,让他问两次,实在有些残忍。 “是。生下我的当晚,就不在了。”叶玄用沉重的嗓音压抑、隐藏着自己的情绪。 “唉……”林觉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没有哭,没有瘫倒。这样的答案,他有准备。在露台上叶玄不肯回答时,他已有了准备。或者说,是在他打听到“木叶家族”的首脑中并没有一个棕红色眼瞳的女人时,就已经有了准备。 “‘烟波城’有得是名医、有得是产娘。若好生留在家里,她又怎么会死,怎么会死……”噬心的哀痛转为怨毒,迁怒到木青儿身上。 木青儿呆坐椅中望着林觉,不言不语。似也在忆着往事。 “你还住在‘烟波城’吗?”叶玄很关心林觉的境况,但他从来不敢调查。他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自己在意这个人;不能让任何知道,木青儿就是当年林府中的婢女“小薇”。 “不了,早已迁到了‘泉阳城’。祖母过世之后,‘烟波城’很长一段时日都不太平。不对…不对呀,你没见过她,为何识得她的字迹?”林觉想到叶玄方才所言,心生疑窦。 “我出生前,她用木笔给我写过一封长信。我整日看,整日看……”叶玄早已想好了说辞。他讲的是谎话,露的却是真情。林觉瞧着他怅惘的样子,心痛不已,深信不疑。 “玄儿…那封信,能让我瞧瞧吗?”林觉也一直苦恼于不知该将叶玄唤做什么,此时再也顾不了许多。 “少主不是你的孩子!”那带着深切的舐犊之情的一唤,让木青儿恼怒至极。 “不是我的,那是谁的?你告诉我,是谁的!”林觉愤恨地冲着木青儿喊道。 “不知道,反正不是你的。” “你这贱婢,你……”木青儿的说辞,让林觉怒不可遏。同时在林觉看来,这无疑是种蛮横、耍赖的泼妇行径。只让他更加确信,叶玄就是自己的子嗣。 叶玄不满地看向林觉,正要开口请他放尊重些,却发现林觉指着木青儿的手不住颤栗,神色痛苦已极。那不是单纯的狂怒带来的颤栗,叶玄见过这样的场面。 果然,林觉另一只手立即摸向自己腰间,那里挂着三只精美的小木葫芦。叶玄起身过去,将三只小葫芦依次打开闻了闻,取过冒着“忘忧果”香气的一只,同时也确认了另外两只葫芦中,装着“雪参”和“梦菇”。 林觉不光服食“忘忧果”,居然还吃“梦菇”。 叶玄将手中那只小葫芦里的东西倒进林觉的茶杯。不是果浆,而是果粉!林觉用这东西,至少已有几十年了,如果不是百多年的话。这也解释了叶玄心中的另一个疑问:林觉的衰老期,为何来得这么早。 在叶玄的帮扶下,林觉颤微微地饮下混了“忘忧果粉”的清茶,若不是有人喂他,只怕小半杯都要洒到身上。将小葫芦递还林觉,叶玄坐回椅中时,右手轻轻抚过木青儿的左肩,无声安慰。 待林觉喘息平复,叶玄语中夹着丝丝歉疚,低声道:“林先生,你当年做的一切,我很感激。但我不是你的孩子。” “那你是谁的孩子?不会真的姓叶吧?”林觉既知木青儿是假名,自然不相信叶玄的姓是真的。 “名字是随意取的。青儿没骗你,我的确不知自己生父是谁。”叶玄落寞地说道。 林觉不可思议地看了看木青儿,最终仍是望向叶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出生的日子,与你最后一次见她,对不上。她离开林府之后,做过一段时日的……娼妓。”叶玄自己并不以此为耻,但为了顾及林觉的情绪,说到那两个字时,仍将声息压得很低。 “你这贱婢!”林觉霍地起身,将手中带着残水的茶杯重重摔向木青儿。木青儿端坐在椅中,不挡不避。任由汁水和茶叶泼洒到自己身上。浅淡灰眸中,夹着一抹几不可辨的嘲讽。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林觉忽然发出一阵让人毛骨悚然的狂笑,久久不息。以至于叶玄认为他这是吃“梦菇”落下的疯病犯了。然而到得后来,林觉笑声中欣喜、恍然之意渐浓,又不太像是“发病”的样子。 “我懂了,全懂了!玄儿,你让这贱婢骗了,你让这贱婢骗啦!” 叶玄目瞪口呆地望着林觉,此时已顾不得他言语中的无礼:“怎么?” 林觉恶狠狠盯着木青儿:“你以为我瞧不出吗?你心中恨我,以为我瞧不出吗!不,你不是恨我,你恨的,是我与栗儿亲近。你恨我与她有情,恨我与她成家,换成任何人都一样,对吧!你假惺惺跪在地上,扮出一副奴婢模样,实则却想要霸着她、占着她、圈禁着她,让她永远只能伴你一人,对吧!我也是今日才懂,原来……原来栗儿是被你拐走的!” “你没看见那字条吗?”木青儿冷冷说道。 “字条是她写的,却是你逼她写的!我不知你是用什么法子逼迫的她,是折磨了她,还是用我的安危要挟了她,总之那个时候,你其实已经练出真气了,我猜得没错吧? 你原就计划将她掳走,迟或早而已。至于为何选在那个时候……触发你的火引,就是栗儿怀上了我的孩子!她想要孩子,你阻不了,但你不能接受她有丈夫,不能接受她的孩子有父亲,更不能接受她有一个完整的家。因为那样的话……你,就成了真正的奴!”林觉边想边说,越说越怒,语调已近乎癫狂。 “胡说,是公主要我带她走的!”木青儿愤怒地驳斥道。这还是叶玄第一次见到师姐与人争吵的样子。 “带她走?带她走?听听你说得什么话,玄儿,你听听她说的是什么话!你只是个低贱的奴婢,如果真是栗儿要走,为什么你不是‘跟’她走,而是‘带’她走?你算什么东西,你有什么资格‘带’她走! 玄儿啊,你可莫要再被她欺骗了。你的生辰,你自己怎么可能知道呢?全是她告诉你的,对吧?栗儿……她是公主啊,怎么可能去做娼妓,怎么可能去做娼妓!这等荒唐的谎话,只有贱婢才编得出!” 林觉的喉咙已因咆哮而变得嘶哑:“玄儿,你若不信我……我告诉你,我还能猜出一件事。你没有孩子,对吧?你也快两百岁了,为什么没有孩子?因为你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练气,不是你自己要练,是她逼你练的,对吗!” “住口!”喀拉一声,木青儿座椅的扶手被捏得粉碎。 林觉毫不畏缩:“哈哈,你为什么要生气?我如果是在胡说八道,你为什么要生气!玄儿,看见了吗?她就是这样的人,栗儿被她坑死了,她就将自己那变态的欲望移到你身上!她就是这样的人,假装卑微地跪在你脚下,然后牵引你,控制你!为了满足她自己,不惜让你…断子绝孙!” 眨眼间,“阴风指”袭中了木青儿的侧颈。她眼前一阵晕眩,身躯霎时瘫卧椅中。几乎全无知觉,连呼吸都已滞涩的喉咙,艰难地、无声地挤出二字:“少主……” 叶玄急忙起身,轻扶起半身瘫软的木青儿,缓缓揉开了她颈上被封的穴道,也将自己的身子挡在了她与林觉之间,用极尽温柔的语调说道:“我若不动,你会杀了他吧?” 木青儿望着叶玄,满眼绝望,满眼乞怜。她无法否认,只要叶玄再慢得半瞬,林觉的头颅就会粉碎,也可能是胸腔。她没想过,没计划过要用什么手法,但她无比清楚自己想要杀人。 “我送他出去,你在这里等我。莫怕。”叶玄的语气依旧温柔,听不出半分怨怼与责难。这只令木青儿更加不安,她不明白他为什么不愤怒,难道……难道……是要告别吗? 林觉没有听清叶玄轻柔的低语,但他能看懂发生了什么:“小薇,我等着你来杀我。”木青儿的失态,让林觉恢复了理智。语中满是胜者的倨傲与复仇的辛快。 “别说了,我们出去吧。”叶玄引着林觉走出木青儿的书房,在二层随意找了一间空屋:“告诉我你的住处,子时我去找你。” “好,好。我住‘东篱客栈’,三层甲四房。”场间没了木青儿,与叶玄独处的林觉,神色、语调立即变得无比温暖。 “嗯。此间发生的事,还请不要说与旁人。是保护你,也是保护我。”叶玄柔声叮嘱道。他想过要将林觉留在“城主府”,但很快敛了这念头。一个男人到“城主府”谈事,原不怎么稀奇。对他太过特殊,反倒容易引人注目。 “好。”林觉当然听不出叶玄语中更多层的含义,只觉他说的“保护”仍是指“航帮”可能寻仇之事。“她今日被我戳穿,痞性已露。要当心她害你。” 叶玄淡淡一笑:“放心吧。” 林觉见他全没将自己的警告放在心上,焦急补道:“她就算不会杀你,也要防她将你废了,囚禁进来。你相信我,她做得出的!” “好,我会当心。”叶玄不愿与林觉争辩此事,只得郑重地答应道。 木青儿呆坐在“右侧扶手破碎”的软椅上。见叶玄回来,竟似无力站起,或说是不敢站起,只抬眼望着他,目光一触又连忙低头,直像个“孤饿坊”中刚被捡回的孩子般手足无措:“少主,我…我不是,我……”满腔的悲愤、满腹的委屈、满心的惶急,尽数涌上喉头,淤积、哽咽。木青儿从来没有过如此多的话想说,偏偏她此刻一句整话也说不出。 “师姐,我娶你吧。”叶玄分外的镇静,镇静到连他自己也觉诧异。他没有试图安慰木青儿,没有试图让她相信自己相信她。他撕破了真相与谎言结扭交织的心网,直接了当地告诉她——不管怎样,我都认。 木青儿不再试图说话,不再试图解释。将左臂横在鼻下,连衣带肉咬进口中,失声号哭。 叶玄没有俯身去抱她,只坚定地站到她身畔,右手轻搭在后颈之上,缓缓揉捏着,就像她常对他做的那样。 木青儿哭了很久很久,久到仿佛不只是在宣泄今日的委屈。叶玄就这样静静地站着,用指尖不住地温柔告诉她:我没有走,也不会走。 直到喉咙已如含着炭火般滚烫,直到泪水再也流淌不出,木青儿胸脯的起伏终于渐渐和缓。叶玄将杯中早已冷了的清茶端到她口边,喂着她喝了下去,随后牵起她,走进书房里侧那间平日供小憩用的内室。 木青儿像只木偶般跟随着叶玄,任由他摆弄自己靠坐在床头,任由他褪下自己的鞋子,将足踝轻握在手中把玩。直到右手食指的薄甲滑过足心,她才只好有了那绝然不属于木偶的回避与瑟缩。 叶玄在快要抓握不住她的足踝时,停下了手。他只想唤醒她、触动她,而不是挑逗她、戏弄她。至少不是现在。 “少主,我……”木青儿已经不再害怕,但仍想解释。她感激叶玄伸手阻住了她,因为她真的不知该如何解释。 “你心里乱,我替你说吧。有不对处你再纠正。”叶玄温和地体恤道。 “嗯。”她实在爱极了这种只需要说“嗯”的感觉。 “先说逃跑的事。林觉的推断当然不对。入林府,出林府,全是她审时度势,自主所为。林觉不肯接受真相,将对他的算计和利用,全数推到你身上。这样他才能欺骗自己说‘栗儿’是爱他的。 但他对你心中想法的拿捏,也不全错。你的确厌憎他,也的确想要占着她。逃离林府不是你谋划的,但却是你乐见的。”叶玄平静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后,用探询的,不加评判亦不含期盼的目光,望向木青儿。 “嗯。”木青儿避开了叶玄的目光,轻轻点头承认。 “再说娼妓的事。日记里写的分明,全是她一手所谋,还险些连你也搭进去。林觉说,这种事只有贱婢想得出来。哼…他错了,这种事只有公主想得出来。我出生的时日,也的确与林觉所盼不符。至于他说的什么眉眼相似,一个吃‘梦菇’的人,他的记忆是靠不住的,尤其在有执念的时候。除非……”叶玄顿了一顿,语调略微变得深沉:“除非你和她一起骗我。‘欧阳桐’枯萎,‘烟波城’眼看便要易主,她是担心留在‘林府’会卷入什么祸乱?” “不是,没有!”木青儿靠在床头的背脊顿时前倾,焦急地分辩道。 叶玄轻轻挥手,退散了自己荒唐的念头:“是我胡思乱想了。以她的心性,要算计林觉、背叛林觉,即便那真是我的生父,她也会大大方方地写下来,根本不怕我知道。我用自己这‘污秽的下作’去揣度她那‘纯粹的下作’,实在是不该、不敬。”叶玄说罢,自嘲的笑了笑。 “最后说我练气的事吧。前面两事只浅浅将你激怒,这事却击溃了你。”仅仅虚握着木青儿的足踝,亦能感受到她身体的僵硬。叶玄说到此处,也终于不再故作轻松。 “我知道你最想分辩这个,但诸般情愫缠扭在一起,这一丝是真的,那一缕也是真的,连你自己也难梳理明白。就算你能说清,我也不愿听。我只想告诉你,不管林觉点出的那个理由,在此事中究竟占着多大成分,我都不怨你。不管你对我做过什么,我都爱你。” 木青儿将头埋得更深,右手紧紧纂着身下素白棉单,哭红的眼角又溢珠泪:“少主…我该死。” “这种时候你不是应该说:你也爱我吗?好歹算是江湖儿女,恶心的话都让我一个人说,你还讲不讲义气?”叶玄一脸严肃地怨怼道。 木青儿面上终于微现笑容,也终于抬起头望着叶玄。却终是没能与他同甘共苦,说出那句为难之语。叶玄当然也并不真的想让她说,淡灰的眼眸、清冷的面庞,若配上什么甜腻的言语,反倒会令他无所适从。 “我说娶你,是当真的。”叶玄盯着木青儿的眼睛,郑重地说。 “别吧…还是习惯唤你少主。”木青儿有些为难地低声应道。 “也不是非得改口。怎么称呼,还不全是夫人说了算吗。”他刻意将重音放在“夫人”二字上。是戏谑,更是一种尝试。 木青儿面上果然又现尴尬之色,叶玄不确定那尴尬背后有没有隐着一丝羞怯,太淡了,就连他也辨不清。“少主,我们还是……这样就挺好的。” 叶玄依旧看着木青儿的眼睛,也不管她是否与自己对望:“师姐,我说娶你,不是想弄个愚蠢的仪式给旁人看。我想让你明白:在我心里,你不是奴。从来都不是,一天也不是。 这么些年,我早已习惯了指使你、命令你,因为你不喜欢‘想’。我也承认,我享受你的服从。你美丽,又强大,这世上没有人会不享受你的服从。 可是如有一日,你看我的眼睛对我说不……我大概会生气、会争吵,甚至可能撒泼打滚。但我不会认为你背叛了我。更不会如她那般,一面嫌弃你不爱想,一面觉得你不配想。 从前没跟你讲过这些,因为我知道这并不使你欢喜。可又总觉得有些话,一辈子至少要对你说一次才行。” 木青儿终于抬起头,淡淡灰眸,深深对望:“嗯。我懂。” 叶玄亲吻了她。不带有丝毫情欲,就只是浅浅的亲吻。口唇分离后,木青儿找回了那份最让叶玄感到安心的,不悲不喜的恬静。哪管这恬静之下,藏着波澜起伏,惊涛骇浪。 第四十五章 往昔 叶玄脱去了日间所穿的一袭黑衣,换上黑色的夜行衣,在约定的午夜子时划开了林觉的窗格。林觉所住的“套间”位于“东篱客栈”三层的边缘,唯一的隔壁没有住人。叶玄提前预备好的“迷香”于是无处可用。 “你来了。好,好。她没有为难你吧?”林觉有些兴奋,衣衫齐整,目光炯炯。叶玄也不知道他是睡了个好觉,还是服了更多的“忘忧果粉”。 “没有,我们不谈论她吧。”叶玄不想再听到林觉对木青儿说出什么刻毒的言语。“你这些年,是如何过的?” “唉……”林觉坐回椅上,深深叹了口气,陷入回忆之中:“栗儿离开后不久,祖母就过世了。‘烟波城’交到新城主‘方杰’手中,这是早就谈好的事。我派出去的几路人,都没有寻到栗儿,发出的悬赏也是石沉大海。 我也清楚,寻人这种事,日子越久就越渺茫。到得后来也就绝望了。栗儿和祖母先后离我去而……很长一段时日,我什么也吃不下,整晚都睡不着。 我已是这般样子,也不怕你笑我,哈哈…有天夜里呀,我偷着上吊了。 可是我没用啊,栗儿说得一点不错,我没用啊。寻人寻不着,就连寻死也寻不明白,绳扣系得不好,竟从梁上掉了下来,扭断了脚。为了止痛,我开始服饮‘忘忧果浆’,这一服就再也没能停下来,腿上的伤好了,‘果浆’却饮得越来越多。 再后来,有天我捡敛府中财物时,在个小瓷罐中发现了一些风干的‘梦菇’。我知道那东西不能碰,可我已上了‘忘忧果’的瘾,多一个又怕得什么?吃下‘梦菇’的当晚,我梦见了栗儿。 初尝得了甜头,之后便每日吃、每日吃。可这‘梦菇’啊,唉…也不是我想梦什么,就能梦见什么。这么多年…我与栗儿,每年也就见上一两面吧。那也是好的。”说到此处,林觉只流露出淡淡的感伤,叶玄的眼眶却有些泛红。今日之前,林觉这个人就只存在于那个“羊皮本”以及他自己的想象之中,然而他对这个人的情感,无比复杂。 “就这么浑浑噩噩,过了有五、六年吧。‘方杰’有次跟人比武,两条腿全没了,从那以后‘烟波城’也就不安宁了。林府宅深院阔、树大招风,我知道待不住了,只好变卖了祖产,迁到‘泉阳城’苟且。 卖林府的时候,索性将侍卫、婢仆,还有我那五个小妾,全遣散了。自从沾了‘忘忧果’,我早就不近女色了。哈哈,就是想近,也硬不起来。她们几个都年轻,姿色也不赖,就不叫她们跟着我守活寡了。 迁到‘泉阳’的时候,我就只带着‘小月’和‘小梅’,这俩原先是栗儿的婢女,我瞧着她们好有些念想。再后来,她俩也嫁了人。我又买了新的婢仆,蜗在泉阳城‘内城’的一个小宅子里,当个富贵闲人。这一晃眼呐,头发就白了。 我还记得,祖母去世那天,我跪在她床前哭不出来,心里就只想着,一辈子那么长,我可怎么熬啊?嘿,其实也不怎么长。我运气不错,临死临了,还能看一眼儿子。”林觉望着叶玄,眼中透出不尽的宽慰和满足。 “林先生,我……”后面的话他说不出口,他不能想象那是一种怎样的残忍。 “你还是不肯认我,那没关系,真的,没关系。”林觉瞧着叶玄双目潮湿喊他林先生,全然会错了意:“我没抱过你一天,没养过你一日,没道理逼着你唤我爹爹。我只看见你,知道这世上有你,就足够啦。” “你……开始衰老有多久了,‘雪参’管用吗?”林觉只感受到一个儿子对老父的关切,却如何也想象不到,叶玄一面动着真情,一面冷酷地归集着情报,推算着他的死期。 “我日子过得糊涂,约莫五年吧。‘雪参’有没有用,现在瞧不出,反正吃着没坏处。”素人进入衰老期后若持续服用“雪参”,可将残寿由十五至二十年,至多延长到三十年上下。然而这东西只对不到一半的人有效。谁吃了管用,谁吃了不管用,至今也没任何法子提前分辨。饶是如此,“雪参”因其产出稀少,价钱仍贵到令人咋舌。更有不少垂暮之人,为了多残喘几日耗尽毕生积蓄。 “‘雪参’和‘梦菇’都是极昂贵的东西,你服了这许多年,银子还够吗?不管够不够,请你收下这个,就当是……”就当是什么,却说不出口。 林觉笑了笑,没有去碰叶玄放在桌上的一摞灰票:“作为男人,我弱小,也软弱,但我好歹是个男人。所以我不能接受另一个男人的施舍,除非……” 叶玄自椅中站起,面对着林觉,双膝跪地,深深叩拜五次。旋即跪直身子,仰头望着林觉道:“就是这样。” 林觉忍不住掩面而泣:“好,好,就是这样。你肯拜我,不肯唤我……很好,很好了。我收你的银票,我收。”说着将桌上一摞“灰票”小心翼翼地对折,放入怀中。 见林觉欢喜,叶玄心下稍感慰藉。缓缓站起身,坐回到椅中:“你之后,有什么打算吗?” “我心愿已了,明日或者后日,就回‘泉阳’去了。家里有只老黄狗,陪了我七十多年,我出门的时候,它已快不行了。此时大概正吊着最后一口气,等我回去送它。”说到此处,林觉已敛了泪,想着那老黄狗,一副温和慈祥的神色。叶玄的眼泪却终于没忍住流了出来。今日之前,他做梦也没想过,自己会在一个男人面前哭泣。 “哈哈哈…玄儿,你这是做什么。老黄不在了,还有它的崽子们陪我。你今日又给了我这许多银子,回去就再多添上几个美婢,给我揉肩捶腿。你可安心,我在南边日子过得不差。”林觉轻拍着叶玄的肩头,和声安慰道。 “给我讲讲当年的事。”叶玄强压住泪水,对林觉说道。 “好,好……” 从“子时”讲到“寅时”,林觉终于将当年那一段往事叙完。讲到最后“小薇携主潜逃”那段,仍切齿愤恨。 林觉对木青儿的咒骂,让叶玄从深深的恻隐中抽离,恢复了些许冰冷与理智。“护卫带得够吗?回去时,可在城中多雇些。” “在‘泉阳镖局’雇了几个护卫,回去时仍是他们伴我,无碍的。”林觉应道。他享受着叶玄对他最后的关切,也知分别的时候就快到了。叶玄既穿着“夜行衣”溜窗而入,必不会等到天亮才走。 “还有一事难以启齿,盼你莫要怨我。”叶玄无比内疚地说道:“几年之后,我可能会去南边,做些为难事。我不想让人知道我们的渊源,不想让人用你的安危来要挟我。所以到时候…我不会去看你,也希望你不要找我。还有,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青儿’过去的事。” “你放心,爹爹决不给你添麻烦。你到南边,我至少离你更近些,那也是好的。只是……你要做的事情,危险吗?”林觉心中本就认定,今日一别,便是永诀。他只是想看一眼儿子,叶玄能认他,肯给他磕几个头,他已心满意足。 “没有软肋,就不危险。”叶玄低着头,轻声说道。 “好,不危险就好。”叶玄如此郑重,林觉当然听得出是有危险的,但他不是祖母,他无能为力。 “我该走了,再给你……磕个头吧。”叶玄又自跪倒,拜了三拜。 这一次林觉没有哭,只坐在椅中,宽怀地微笑。待叶玄缓缓起身,林觉亲自走到窗边,替儿子掀起厚厚的棉帘,万分不舍地推开了窗格。叶玄深深地与林觉对望一眼,随即如一团黑雾般飘出了窗外。 林觉站在窗沿,伴着阴冷的夜风眺望,早已寻不见叶玄的身影。 流亡日记-节选(53) 我们没拿任何行李,只带了“金叶子”和“钢剑”。“沃夫刚伽”的“钢剑”在这个世界有些扎眼,只好用布裹了起来。 来到城郊,用金叶买了两匹瘦马,我们一路向北疾行。黄土大陆的马可真小啊。 我们彻夜赶路,行了十几日。今天清晨,来到一个荒僻的小山谷,安涅瑟想好好测试一下她的力量。我们把马栓在树上,向山谷深处走去。 很快我们找到一块半人多高的青石,安涅瑟让我退开些,我向左走了十几步,安涅瑟挥挥手,示意再远些。这动作可有些无礼呀,该给她做做规矩了。 安涅瑟挥掌在青石身上拍了几下,看姿势像没怎么用力,可是那几声“砰砰”的闷响告诉我,这力道也就只有青石能承受得住。 接着安涅瑟吸了口气,用力打出一掌。轰隆一声,青石碎了。我清楚地看到青石的残片以极快的速度飞了出去。如果我不是站在她侧面而是正对着她,恐怕我已经死了。 “试试能跳多高!”我对着安涅瑟喊道。 “天哪……”林觉说,那两个耍把式的人,在“欧阳桐”面前跟普通人也没什么区别,当时我觉得他有点吹牛,现在完全懂了。 “还能更高吗?”我激动地问。 “能,我怕摔伤。”安涅瑟也有些兴奋。 直至正午,小山谷中的山石树木已被安涅瑟祸害了大半。她这般折腾也不见累。 “钢剑你也能弄断吧?”我好奇道。 “别试了吧,那是你送我的。”安涅瑟乞求。 晚间,我们来到一个名叫“木叶城”的小城。 林家势力不小,为防追踪,我们一路绕开城镇,只在乡村借宿。村民见我们长相奇怪,都很警觉。但当我们撕下金叶子时,没人拒绝我们。每次付完钱,我都会故意露出裹在布中的钢剑剑柄。 这是我们逃离林府后第一次在城中留宿,没想到城里的客栈居然还得登记姓名。我叫什么好呢,“葛栗”这名字绝不能再用了。我们长相本就奇怪,如果想得太久,定会惹人生疑。迎着店伙的打量,我接过愚蠢的软笔,歪歪扭扭地写下“叶红儿”三字,店家又看向安涅瑟,我紧接着写下“木青儿”。 格罗萨是“红色”的敬语,安涅瑟是“青色”的敬语。不过“黄土大陆”的语言十分朴素,形容颜色时只有“平语”,没有“敬语”和“贬语”。这城名叫“木叶”,我只好用城名加上真名,随便胡诌了两个名字。店家看了看,也没说什么。收我的金叶子时,他指了指余下的一大片,说金叶惹眼,容易招贼,问我要不要换些碎银。不过金换银需收“半成”的费用。 我问他:“半成的意思,是一成的一半,不是总价的一半,对吧?”他点头称是。于是我撕了小半张金叶给他。 我们叫了些饭菜送到房中,安涅瑟现在力大如龙,食量却没见长。“真气”究竟是什么东西,又是从哪儿来的呢? 第四十六章 怀抱 叶玄怅然地回到“青院”。此时天已微蒙,木青儿正坐在床边的软榻上发呆,不知是起得早了还是一夜未睡。她没有开口,只用探寻的目光望着叶玄。 “林觉这一两日就回去了。”叶玄坐在榻上,语声疲倦地说道。 木青儿倚到叶玄身边,左手又习惯地轻轻揉捏着他的后颈:“不杀他吗?” “我又请他说了一遍当年的事。除了一些恩爱处讲得过于梦幻,余下与‘日记’中差别不大。我感觉他完全陷在那段回忆中,对于我们担心的事,大概想也未想过吧。你是‘蝗灾’,你的主人随随便便生出个孩子,也是‘蝗灾’。林觉好像完全没意识到这其中的异常。或者说,他根本就不在意,也懒得去琢磨这些。”叶玄安慰着木青儿,更多是在安慰自己。 “要是之后想到了呢?”木青儿问。一直以来,木青儿极少主动思考“以后”,但这件事太严重了,师姐多些忧虑也是理所当然。叶玄以为是这样。 “我用别的理由唬住了他,他已答应不乱讲当年的事。”叶玄的情绪低落已极,“而且,关于咱们的过去,江湖上已有无数流言。就算他讲了,谁会信一个吃‘梦菇’的人呢?” “嗯。”木青儿点点头,不再多言。 “唉……我这也是自欺欺人。‘真相隐于流言’总不如‘没有真相’来得安全。可是对于林觉,我实在是,实在是下不了手。你知道吗,如果可以选,我真的希望这个人就是我的父亲,而不是什么他妈的写诗白嫖的骗子,或者死在你脚下的混混。”说到此处,叶玄显得有些激动,以至于没有注意到揉捏他后颈的左手忽然僵硬。 “此前,林觉只是一个‘日记’中的人,但我对他所做的一切,是极感激的。若当年遇到的不是他,我很难想象你们还能有更好的境遇。在你们还不了手的时候,他没有欺侮你们;在你们一无所知的时候,他没有欺骗你们。 相反,他给了你们体面的生活和周全的保护,还有强人面对弱者时,最难得的克制和尊重。从头到尾,是你们在算计他、利用他,用完之后,又在他最难过、最无助的时候,丢弃了他。 就算为了自保,亦或为了那虚无缥缈的妄想,我有一万个理由应该杀他,可我就是下不了手。这世上,没有什么万无一失。这一次,就这一次,我还是……做个人吧。”叶玄艰难地挣扎,艰难地说服着自己。林觉知道的事情,实在是太危险了。 迄今为止,“莫问塔”归集到的所有流言中,仍没有人怀疑过木青儿“西域人”的身份,叶玄的“蝗境”暴露之后,流言又分出两叉: 一说木、叶二人是一母同胞的双生姐弟。目色有异,只因其父母一为中原人,一为西域人。这显然是受了“吴氏双子”的误导; 另有一说,认为木、叶二人与“徐飞、上官静”一般,是各自先至“蝗境”,后才结识的。至于木青儿为何将叶玄唤做少主,叶玄又为何将木青儿唤做师姐,更是众说纷纭,什么奇谈怪论都有。 “嗯。你一夜没睡,歇息吧。”木青儿说着,伸手替叶玄解开黑色夜行衣的腰带。 当叶玄赤身钻入被中,刚被木青儿从背后锁紧时,他忽然想到一事,极不情愿地挣出了师姐的缠抱。“我去找下小影,你先睡吧。” ………… 晨光熹微,安睡中的残影被一阵急促地绳铃唤醒。一身几不蔽体的轻薄亵衣,踩着拖鞋,烦躁地开了房门。 “这么早,出什么大事了吗?”残影又不自觉地用上了质询部下的口吻。猜到叶玄有要紧事相谈,仍没示出应有的郑重,慵懒瑟缩着,又钻回暖被之中。只是没再躺下,背脊轻轻靠在了床头。 叶玄没有顺势坐上床沿。他站在床边,临高而下望着残影,用这种令双方都不舒适的视线落差,宣告着自己的不满,以及事情的严肃。 “我知道,城内遍布你的眼线,‘内城’尤其多,‘城主府’和‘夜宫’附近,更多。我不知道的是,昨日那个在‘千金阁’骚扰我,后来又入了‘城主府’的老人,有没有引起你的注目和好奇。谨慎起见,我就当你已经注意到了。” “嗯,所以呢?”残影抬眼望着叶玄,不置可否。 “所以我命令你,如果你愿意,当成是乞求也行。总之,不要调查那个老人,不要让任何人觉得他可能重要。否则,你会害死我和青儿。” 残影终于开始警觉起来:“这世上,有谁能害你和青儿姐?” “只要你好好的活下去,不要冒险,不要找死,我一定会让你知道全部。”叶玄肃然道。 “那……我如果乖乖听话,有什么奖赏吗?比如,是不是能提前知道一些事?”灵动的双眸泛着幽光。 “你这是在威胁我吗?我要不答应,你待如何?”叶玄沉着脸,不悦道。 残影一脸乖巧、祈盼的模样立刻转成委屈:“你都说得如此严重了,我能如何呀!少主,你这般谨小慎微,实在是多此一举。就算我注意到他,也只当成是个找你谈生意的人而已。 如今跟我说了这些,又不让查,这不是活生生折磨我吗?此刻我心里,比被那山羊舔脚底还要痒,你却告诉我,只要好好活着,终有一日那两只羊会停下,这不残忍吗?” 一番楚楚可怜的痛诉,说得叶玄有些亏心。他坐到床沿,轻抚着她袒露在外的臂膀安慰道:“你都没觉得有异,我就更不担心给外人察觉了。好吧,作为弥补,提前告诉你一件事……” ………… 正午,“莫问塔”四层,团长书房绳铃轻响。残影愕然望着一身白衣,手执黑剑的木青儿。 “青儿姐,你怎会来这里?”在残影的记忆中,木青儿从没到过“莫问塔”。至少在她做了团长之后,没有。 转入房内,残影想引木青儿到自己椅中坐下,木青儿却只行到书桌近旁,站立不动,将沉重的黑剑轻放在长桌之上:“小影,我要你…做件事。” “嗯,什么事啊?”木青儿不坐,残影也只好站着。她十分敏锐地察觉到异常,进而感到紧张。有什么事,需要青儿姐亲自来说呢? “昨日晌午,有个花白头发的男人到过‘城主府’,你知道吗?”木青儿询道,声音听不出什么异常。 “知道。”残影乖巧地回答。 “归途杀了他,悄悄的。”语气与平日一般淡漠。 “青儿姐,这是…少主的意思,还是……” “不要让少主知道。”木青儿命令。 残影做梦也想不到,多少年来始终如木偶般服从少主的青儿姐,居然会干这种事情:“不,这不行。我…我不能背着少主……”残影一边说,一边不自住地向后退了半步。 “他活着,少主危险。”木青儿音色转冷,尽管一开始也不怎么温暖。 “那为什么少主不杀他?”残影惶急地追问,却不敢去瞧木青儿的眼睛。 “有恩,不忍。” 木青儿答得简洁。残影只能在全无准备、全无线索的情形下,极艰难地梳理着思绪:“少主不动,定有自己的算计。我不能!” 如有一日,青儿姐与少主下了相反的命令,该听谁的呢?如有一日,青儿姐与少主离心,甚至分离,又该跟着谁呢?残影发现,自己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叶玄的意思,就是木青儿的意思,这是她早已确信无疑的铁则,是家族内部最最基本的常识,怎么…怎么今日突然就不一样了呢? 木青儿双膝一屈,跪倒在残影面前,没有一丝犹豫:“求你。” “青儿姐,你干嘛?”堪堪退出几步的残影,急忙跑上前去搀扶。扶她不起,自己也只得跪倒:“为什么,为什么要逼我!”残影几乎哭了出来。 “因为,你能办到。”木青儿残忍地诉说着一个无法反驳的事实,语调仍听不出明显的起伏。残影更是生平第一次痛恨起自己的才能,羡慕起小蛾的平庸。 “我若不肯,你会怎样。”残影颤抖着抬起头,直视木青儿的双眼。 “求你。”木青儿对着残影,俯身叩拜。 “别……够了!”残影扳住木青儿的肩头,绝望地制止着她:“我要是不从,你就会找寒星、孤雁,甚至自己动手。对吧?” 木青儿沉默,她不知道能不能那样。她只知道,唯有残影能将此事做得悄无声息,不留半点痕迹。 “你说是!说是啊!”残影勉力压抑着嗓音,愤怒地、凄厉地、嘶哑地咆哮:“连一个非做不可的理由,都不肯施舍给我吗?” “那就,是吧。”木青儿不明白这有什么意义,但如果这样就能让残影答应,她不介意。 “好…我给你办。”残影无力地瘫坐于地,仿佛刚经历过一场殊死搏杀。 “谢谢你。”淡灰眼眸凝视着残影,透出她能读懂的感激,而后缓缓起身。 残影却依旧瘫坐在地上,双瞳似没有焦距般,失神说道:“青儿姐,你不该来‘莫问塔’。”她很庆幸叶玄对自己过度的依赖,依赖到身为“木叶家族”的首脑竟不拥有专属于他自己的眼线。木青儿亲临“莫问塔”这等反常的行径,她若不报,他便不知。 “嗯。下次不会了。”木青儿终是不擅筹谋。这才意识到,自己第一步就出了差错。 残影猛得从地上站起:“没有下一次了!青儿姐,求求你,别再有下一次了……”后半句说完,右手捂住口鼻,泫然而泣。 木青儿走上几步,极温柔地伸臂将残影揽入怀中。残影惊异地瞪大了湿红的双眼,片刻后紧紧环住木青儿,放声号哭。 这么多年,这么多年,她一直欺不进、入不得的那个怀抱,今日终于向自己敞开。在此之前,她做梦也不曾料想:一朝得到木青儿的宠爱,竟是因为自己背叛了叶玄。 她贪婪地享用着根本算不清是用何等代价换来的温存,双手在木青儿腰间环得越来越紧,头脸抵着她的肩头,几欲隔着薄衫将口鼻埋进她的肌肤。 渐渐地,渐渐地,残影感觉呼吸有些不畅,试着将口鼻从肩头移开,肺叶的饥渴没有丝毫缓解。她这才惊觉,木青儿裹着自己的纤长双臂,正如蚺蟒般一点点收紧,收紧。“青儿姐…我难受。” 无情的蚺蟒听不懂小兽的哀恳。残影的肋骨开始疼痛,胸腔慢慢感到比窒息更加强烈的压迫,血液在上身淤积,脖颈和双颊憋得绯红、殷红,而后绛红。 残影的忠诚与顺从,终于被求生的本能碾碎,右手五指如雕爪般扎向木青儿的腰窝,却如刺中了一块“柔软而又致密的甲胄”,腰窝处的肌肤只微微凹陷,五指再难寸进。“饶……”。 “不要查他,我会杀你。”泉水般清冷的声音,紧贴着残影的左耳灌入脑中。 索命的环抱如烟尘般散去,残影的身子仿佛一件刚刚被人剥落的衣衫,倾泻于地。她伏在地上疯狂地喘息。一丝口涎,伴着对空气的掠夺侵入肺叶,她又开始剧烈地咳。 再抬眼时,只觉那素衣墨剑,如仙子般微步踱向门边的颀长背影,似散发着来自暗域深渊的幽冷与恐怖。 第四十七章 邀约 当晚,残影并未如每日一般去狱中探望鬼蛾。 此时鬼蛾身上的伤已好得差不多了,只腿根处一条最深的创痕还未收尽,不时隐隐作痛。踱步、解手等日常也已无需旁人帮扶。她早能穿衣,却死不肯着囚服,禁卫无奈,只好容她一袭浅玫色连裙在铁栅中嚣张。 身子堪能行动时,周莲身上各处要穴“每日两次例行摸检”的任务,便被她强行索到自己手中。初时周莲以为,这是要借故折磨自己,却没想到这厉鬼的双手…竟仿佛藏着世间最极致的温柔。 周莲自然也察觉到这温柔中的异样,她不在乎。有人陪她说话,有人让她照料,有人把她当成个活生生的人而非一个不得以的任务。她很满足,甚至有点幸福。 周莲此时更担心的是:似乎挺喜欢自己的鬼蛾出狱之后,不怎么喜欢自己的残影只怕也不会再来。那时又剩下自己一人,面对着冰冷的铁栅、冰冷的禁卫,该怎么熬下去呢? “瞧你也无家可归,怪可怜的。等我出去找少主说说,让你跟着我当个贴身的使唤丫头,你可乐意?”鬼蛾没有遵从叶玄的指示。她提前对周莲发出邀请,而且还擅自做了些篡改。 周莲闻听此言,只觉一股从天而降的甘霖沁入心脾:“蛾大人,我…能吗?” “我也没有十足把握,尽力帮你求吧。”鬼蛾见得了手,欢喜不已,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享受着示恩的快慰。 “谢谢蛾大人,谢谢你了!我对你做出那样的事,你还肯帮我,我……” 见周莲不知如何措辞,鬼蛾好心替她截断了话头:“我脾气坏得很,跟着我少不了要受些打骂,你想清楚了?” “嗯。只要……能不能,别用那个。”想到那两只白山羊,周莲有些退却。她实在分不清,是待在有人味儿的外面,隔三差五受些残酷折磨好呢,还是像个幽魂一般禁在暗室之中,不麻不痒的好呢? 鬼蛾轻轻一笑,阴魅中带着顽皮:“那得看你的表现。你不烧我,我就不舔你,不是…就不让羊舔你。” “不烧,肯定不烧!”周莲如蒙大赦,心中对鬼蛾更增感激。 提前完成了任务,是不是能早些出狱呢?鬼蛾这一夜睡得十分香甜。 ………… 鬼蛾收服周莲的当夜,木青儿坐在卧房的软榻之上,正色望着叶玄:“少主,你罚我吧。” “师姐,这是做什么?”叶玄明知故问。他以为,自己是在明知故问。“我说了不怨你。” “总之,你罚我吧。”木青儿不答,只是坚持。 “好吧…”如果身上的痛真能解心里的苦,好吧。 叶玄以为,仅仅是为了那一抹被林觉点破的阴暗。木青儿则再也分辨不清,也懒得再去分辨,自己究竟为了什么。 她起身行出几步,打开没有被衣裤、斗篷填满的灰檀衣柜,取出那条并非为了残影特制,但几乎只用来收拾残影的软鞭。 “我不想用这个。”叶玄对此物格外抗拒。他很清楚,木青儿当年制这软鞭是在怀念什么。 “小蛾送你那支箫,放在何处啊?”木青儿不知自己生辰,更厌烦过寿、礼赠的搅扰,鬼蛾则坚持在每年的七月十九,送木青儿一件礼物。木青儿被送得恼了,冷言斥责过一次。鬼蛾哭了好些天,来年却依旧坚持。木青儿也没法子,只好忍气收着。 经年累月,“青院”一排北房中,竟不得不腾出一间小室,专门用来堆放鬼蛾送她的礼物。木青儿虽厌,叶玄倒饶有兴趣。每年鬼蛾所赠之物,他都要过目、把玩,并暗自妒忌一番。前年那一支紫竹洞箫握感极佳,还被他当做“短棍”和“点穴橛”练过几日,因此印象颇深。 “记不得了,应该…都在一处吧?我去找。”木青儿应道。 “我去吧。” 木青儿的住处,基本就是叶玄的住处,他对这里比对“玄院”更加熟悉。小室中各色礼物堆得有些拥挤,倒也算错落有致,前年收的东西并不难找。 不多会儿,叶玄握着那支二尺来长,古拙、温润的洞箫回到卧房。却见木青儿已褪去外袍,一身轻薄服帖的素白衫裤,聘婷立于暖室正中,脚下柔软雪白的裘绒,自赤裸双足的趾缝中顽皮地微微探出。 一袭浅墨睡衣的叶玄,握着洞箫站在木青儿身畔,二人都有些无措。 即便在叶玄前面不着半缕,木青儿也并不如何羞怯,然而被他责罚却是从未有过的经历。因此她并未使自己衣衫尽去,仿佛那轻薄的丝绵,不仅堪堪遮蔽曼妙的身躯,也能浅浅遮掩她的窘迫。 叶玄更不知如何是好,一句“你怎样比较舒服”几欲脱口而出,又生生咽了下去。他当然知道,其实怎样都行,可是到底应该怎样呢? “你平日对小影,是如何呀?”这样问,依然十分可笑。他有些后悔,为什么师姐每次收拾小影时,自己都要主动退出去呢?为什么不看一看,学一学?反正小影那人也没什么廉耻。 “也…没个定式,多让她伏在那桌上。”木青儿指了指“妆台”旁延伸出的一截木桌。 木青儿不擦胭脂、不涂香料,妆台却极宽大。她不喜欢梳妆,她喜欢空旷。喜欢原可琳琅满目的妆台只摆着梳子、木钗和发带;喜欢这远远没能物尽其用的妆台侧首又扩展、延伸出一截根本毫无用处的木桌。实际上,这是那种“需在一晚之内换妆数次”的伶人才会使用的妆台。 “你就和她一般。”叶玄心虚地说道。 “嗯。”木青儿顺从地缓步走向妆台,俯身伏于桌面。结实、饱满却不似鬼蛾那般肥硕的臀部微微翘起,修长、比直的双腿垂落于地,两手自然而然又局促不安地在高挺的鼻尖下紧紧相握。这般姿态,令叶玄忍不住生出不合时宜的念头。 …… 直到翌日正午,木青儿方幽然醒转。朦胧间,叶玄正靠坐在床头,深深注视着,或者说…观察着自己。这目光令她微感窘迫:“少主,怎了?” “我都记不清,多少年没见你睡得如此香甜了。”叶玄有些欣慰又有些心疼地柔声道:“难道昨夜那事,能助你安眠?” “我也不知。只记得…公主以前常罚我,后来不了,也不要我了。”语调平淡,却掩不住心中悲苦。 “所以…我以后该多罚你吗?”叶玄轻声询道。 木青儿忍着臀腿上残留的痛楚,艰难地坐直身子与叶玄对望,片刻后轻浅一笑:“公主可不会这样问,你不必学她。” 叶玄怫然不悦,蹙眉道:“我没学她!正因我不是她…所以,我会问。” “嗯。”木青儿避开他的目光,缓缓点了点头。 “你这应的,是哪一句呀?”叶玄苦笑道。 “嗯。”木青儿又应一声,这次他懂了。 第四十八章 冥烛 鬼蛾立下大功,却没能如自己所盼那般提早出狱,仍是住满百日才放出监房。翌日,周莲也被请出。手足镣铐已去,周身钢针尽除,素白囚服也换成了浅桃色薄衫。左手仍带着一只纯白手套,只是鼬皮换成了狐皮。 “烬手”造成的溃烂早已好了。练气之人受些皮肉伤,原不至留下什么疤痕,可周莲这左手实在是“千锤百炼”,伤得太深、太透。只怕那“惨白中泛着斑驳的肌肤”以及“微现扭曲的手骨”均已记不清自己“本来”的样子了。 家族入了新人,是否该有个仪式?叶玄有些犯愁。残影、鬼蛾来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谁都不觉有异。寒星是从死牢里抢的,回想起来,直到今天她也没正式承认过自己是“木叶家”的人,但她当然是。而孤雁,则源于一桩赤裸裸的交易。 叶玄总觉得周莲有些不同。她至少有一半算是“诱”来的,因此她比那四人更需要一个仪式。 可是,弄个什么仪式比较好呢?“木叶家族”不是帮会,歃血为盟不妥;不是门派,磕头敬茶也不妥。周莲离开监房后的第三日,叶玄终于想出一个不那么尴尬的主意。归根到底,周莲就想有个家,那就做些…像是家人会在一起做的事情好了。 夜宫“演武场”的水潭已开始融化。七人或坐或站,挤在水潭之畔的青石旁,正是叶玄将云洛从潭底捞出后,坐过的那块青石。 水潭与青石之间,摆了一只生着炭火的“精铁烤架”,叶玄拿着一副粗长木筷,不怎么熟练地翻动着趴在“铜网”上的牛脊,残影站在一边,手拿一把“竹扇”不时对着炭火扇风,又在火苗腾起时用“花洒”浇些细水上去。 周莲坐在青石边沿,缓慢地咀嚼着油脂四溢的肉片,咽下之后,紧接着又有一片喂入口中。鬼蛾伤好后,整日窝在“监房”里百无聊赖,直闲得抓耳挠腮,又烦她身上银铃响个不停,便开始亲自给周莲喂饭。不成想,这一喂竟上了瘾,现在把食物塞到别人口中,已成了她除“刺青”和“刑讯”之外另一个重要的情趣。场间这几人,除了正在干活的叶玄与残影,也就只周莲肯让她喂。 “行了,别喂啦。也不问人吃饱了没,你这是虐待知道吗?”残影站在一边,实在有些看不下去,她本不愿干这“烟熏火燎”的活计,就是被鬼蛾给喂跑的。 “饱了她自己不会说吗?用你多嘴?”鬼蛾毫不示弱地回呛道。 寒星仍是一脸冰霜。孤雁瞧着二人争执,面上浮起一丝连她自己也未察觉的笑意。 周莲瞄了鬼蛾一眼,悻悻地没说什么。她确实已经撑了,只是这几月养成的习惯,食物一送到口边,嘴就会不自觉地张开。她决定再吃几片,不能在鬼蛾跟人吵架时让她难堪。 叶玄将最后一炉烤熟的牛脊夹入盘中,坐到抱膝望着潭水发呆的木青儿身边,悠闲地一片片吃完后,又饮了一大碗竹茶。酒足饭饱,神思不免有些困倦,刚好伴着这份慵懒,温言对周莲说道:“今日起,你就是木叶家的‘冥烛’了。” ………… “来年耕节,必有重谢。”木青儿在谷中当众喊出的承诺,如今到了考虑如何兑现的时候。此事并非日常城务,属于外交范畴,无法偷懒甩给师姐,叶玄只能自己头痛。 一路归途,谁“帮”过自己,谁又“放”过自己,他翻着当时的笔记,一桩桩、一件件地回忆。 “要给多少银子才合适呢?那两个明明在路上送了补给,后来又跟着胡亢到‘宁港’堵我的家伙,理还是不理呢?那些我无论如何都想讨好的人,比如仇诗迈,要不要也趁此机会表示一下? 还有,‘航帮’的新帮主‘柳成荫’又该怎么对待?是老死不相往来,还是想办法重新结纳?眼下‘航帮’纷乱,‘熊清四’伤重不治,死在了回沛城的路上;‘余媚儿’除名退隐,不理帮务;‘孟黄平’自立门户;‘江童彦’和‘郁满’联手与‘柳成荫’分庭抗礼,据说已成水火之势。我该袖手旁观,还是应该掷下一注呢?唉……千头万绪。算了,还是先去解决眼下的问题。” ………… 周莲成为“冥烛”,住在“夜宫”而非“夜宫刑院”的监牢,已有月余了。 “冥烛”这个刻薄的名字,是残影想出来的。一来讥她对亡父念念不忘,二来讽她“烬手”灼人损己;更阴坏处在于,“冥烛”两字隐隐与“鬼蛾”对账,同时暗述着二人的仇怨。可没想到,这名字入耳后,如有魔性似的烙在了各人心底,尤其是周莲自己。 残影、鬼蛾、寒星、孤雁,名字都是自己取的。周莲也是读过书的女子,让她想个名儿,却怎么也想不出。连《千诗集》都翻了,念来念去,只觉得自己就是“冥烛”。 在狱中的最末一段日子周莲就已知晓,原来让她加入是叶玄的意思,自己纯是被鬼蛾诓了。然而她离开监牢之后,却出人意料地守了诺,真的给鬼蛾当起了婢女。 叶玄逼着她从几个“空置的小院”中任选一座。她选了,却不肯搬进去,始终执拗地住在“蛾院”的“佣人房”中。初时叶玄还担心,是鬼蛾使了什么手段又在欺负她,后来也想明白了,如今这世上与她关系最近的,就是鬼蛾。 叶玄信步走入“蛾院”,见周莲没穿婢仆的服饰,却真的在做婢仆的活儿,持着一把一人多高的大扫帚,正清理着院中的积尘。 “少主。”见叶玄到此,周莲停下了手上动作。 她已适应了唤他少主,而非叶先生。也已知道在夜宫内,无论见到叶玄还是木青儿,都不用正式行礼,只需起身站定,唤一声即可。她还知道了只要木青儿不在,鬼蛾与残影见了叶玄,是不会起身的。 反倒是叶玄,仍不太适应眼前这娇媚女子已成了自家之人,更没能适应她现在的名字:“你真的确定自己就叫‘冥烛’了?那我该叫你‘小冥’还是‘小烛’啊?”叶玄轻笑着问。 周莲羞怯一笑,莞尔道:“都成。‘小烛’好些吧。”每当周莲说话时,叶玄总觉得心里有种酥酥的感觉。 “好,那就小烛。”此前他仍一直将她唤做周莲:“小蛾呢?” “蛾姐姐去刺青了。”冥烛应道。鬼蛾原想带着她一起去瞧,可实在没想好该如何与师傅介绍此人。 “嗯,她不在正好,我单独与你说些话。”叶玄的语气严肃了些。 周莲有点紧张,诺诺道:“是。”她此时对自己的身份尚有些凌乱,也不知该不该,或说有没有资格将叶玄请进“主屋”。 “日头宜人,就在外面说吧。”叶玄瞧出她因何无措,心中暗笑:“活该呀,让你有院儿不住。”随后转入正题。 “那日,你说自己杀孽太多,怕有人掘你父母坟冢,请我对外隐瞒你的姓名、来历,我没答应。如今你已是自家人,这事当然依你。只不过,你孤身一人拦路刺杀我的事,早已闹得满城风雨,连茶铺里的‘说书人’都开始讲了。我不认为你的身份定能隐藏得住。 ‘夜宫’也非净土,从此间透出风去那也难说。你若实在担心,我可以从‘莫问塔’雇些佣兵去守。但你需想清楚,如此做法很容易弄巧成拙。最初我与我小蛾也都恨你,可我们知道你身份后,根本不曾想过去挖你父母的坟,是你自己开口求我,我才知原来这事能要挟你。” 她一直隐隐担心此事,见叶玄仍替她想着,心下不禁感激。现今她已如叶玄所期盼的那般,凡事将木叶家的人往好处去想了:“少主,多谢你了。还请容如想想。” “小蛾是个很难守秘的人,如有一日,从她口中将你想隐藏的事说了出去,我希望你明白,那绝不是有意在报复你。她只是生性不能守秘,就像那两只畜生靠近你的时候,你没办法忍住不笑一样。这些日子,想必她也跟你说了很多我不愿让人知道的事。”其实,这才是叶玄真正想说的。周莲已经接受,并且享受自己“冥烛”的身份,但她身上仍有两个隐患,这是其中之一。 “是,我知道了。”周莲无奈,她只能承认叶玄是对的,毕竟她已数不清…自己在狱中曾问过鬼蛾多少次“这也能告诉我吗?” 叶玄继续叮嘱道:“人的身上有些特质,是不可改变的。我们只能在这样的事实面前,学着与她们相处。比如,你最好不要反复提醒她你在意什么,而是盼着她将这事淡忘。 当然,更重要的是,如果你决定亲近一个人,就只能将她的方方面面全盘接受。”叶玄顿了一顿,用更加低沉、凝重的语气说道:“死去的人,不是活在坟冢里,而是活在惦念他们的人心中。小烛,你能不能答应我,永远不要为了一个家人,去伤害另一个家人?” 周莲缓缓抬头,望着叶玄的眼睛,笃定道:“我已伤害过蛾姐姐一次,决计不会再伤她二次。” 叶玄感激地对周莲一笑:“嗯,此事说开便算,就不必告诉小蛾了。” “明白。少主,我去给你倒杯茶吧。”见叶玄一直站着干说,周莲觉得有些不妥。 “嗯,好。”叶玄不渴,只是在享受周莲的体贴。望着她袅娜的背影,心中暗想:“有些美妙,还是远观的好。” 鬼蛾从来没有细细品茶的习惯,她室中的茶杯,也多是渴饮用的木杯。这倒极合叶玄的心意,他右手握着木杯,走到院中一块二人多高的灰珀色“水冲石”下倚靠着,周莲也跟了过去。叶玄本拟变卖掉鬼蛾经年集藏的所有宝贝,可这“水冲石”实在太过沉重,只好作罢,给她留了下来。 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叶玄终于开始触碰那个让他感到紧张的话题:“那日我说没杀你父。你觉得自己性命在我手中,我没理由骗你,于是信了。你这一信,致使‘木叶家族’添了一个能使‘烬手’的强人。所以我说没杀你父,是真话还是假话呢?” 周莲霍然抬头,与叶玄的目光相接片刻,复又避开。她的身体因愤怒和恐惧开始颤抖,牙缝中挤出刻骨的怨毒:“你既收了我,为何又跟我说这些?”这么多年,她终于有了一个归处,终于有了一份温暖,终于有了一些复仇以外的理由支撑她好好活着,好好生活。于她而言,这是极宝贵、极宝贵的东西。可这美好眼看又要破碎。 “说透无毒。这道理是明摆着的,与其等你自己琢磨出来,或者来日被别有用心之人挑拨,不如我现在给你点破。”叶玄沉声道。 周莲的双眼泛着缕缕红丝,目光中乞怜竟似多过杀意:“那请你再告诉我一次,父亲的死,究竟与你有没有关系?” 叶玄凝视着周莲的双眸,毫不闪躲:“当然与我无关。若真是我将他害死,又怎么敢把你留在身边呢?” 周莲长长的嘘出一口气,如释重负,如蒙大赦。 “你又信了。” “呃!”周莲再也忍耐不住,“裹在雪白中的左手”和“素玉般净美的右手”同时狠狠朝着背靠“水冲石”的叶玄推了过去。一推之下,叶玄手中木杯碎成齑粉,周莲自己的身子却在双掌触到对方胸膛的一瞬被震退两步。 “你到底要干什么!”她瞪着眼前这残忍的黑衣男子,嘶声咆哮:“这是你的复仇吗!” 回应周莲的,是更加粗鲁的凶恶。叶玄双臂暴涨,十指紧紧扣住她的双肩,紧到她感觉肩胛要被捏碎:“我要你认清现实,做出自己的选择!你杀了那么多人,永远也不知杀得对还是不对,说不定真凶一直在偷偷瞧着你阴笑,也可能在你那疯狂的复仇开始之前,真凶早已死了。我们永远活在迷雾中,永远活在阴影里,永远找不到真相,这才是事情的真相!” 叶玄逼视着“血红双目噙满珠泪”的周莲,扣在她肩头的手指慢慢放松了些,语气稍转和缓:“你必须明白一点,那就是‘我永远无法向你证明,你父之死与我无关’,你想相信我,就只能像刚才那样欺骗自己。看看你现在的样子,想必你也体会到了,那样的自欺是何等脆弱。 小烛啊,和你说这些,不是为了折磨你。就算我不说,过不多久你自己也会心疑。一旦起了此念,这心魔就会一辈子缠绕着你,至死方休。 不光如此,我还要告诉你,若有一日我与‘周冲’一般,莫名其妙地死于非命,最先被怀疑的也会是你。你愿意带着我们彼此间永远洗不干净的猜忌,成为‘木叶家族’的一员吗?我要你认清现实,做出自己的选择。” 叶玄双手松脱,周莲的身子蹲了下去。像只泄了气的鱼泡,像个受了欺凌的孩子,抱着膝头,不发一语。叶玄绕到周莲侧后,单膝跪地将她裹在臂弯之内,嘴唇紧紧贴着她的左耳,轻吟道:“今夜,宫门不闭。明晨你若仍在这里,世间便再无‘周莲’。带着那个诅咒般的名字,在阳光下好好生活。你的复仇,结束了。” 第四十九章 欺凌与佣兵 转眼间又至仲夏,自“木叶家族”为取“罗摩遗产”倾巢而出,已过了整整一年。 这一年来,发生的事情太多太多:戏诸神、开宝藏、屠焦甘、战夕霞、杀胡亢、遇田雨、鞭鬼蛾、拜林觉,后来家中又添了“冥烛”。这一切回想起来,叶玄感觉很不真实,唯有伏卧身旁,又一次伴着蝉鸣睡到正午的木青儿那悠长的鼻息,让他于恍惚中触到几分确切。 蝉声扰她不醒,“暗水”缓缓脱鞘时若有若无的哼吟,却撩动了她的眼帘。“少主…”迷离中一声低唤,寒凉的剑锋已抵在木青儿侧颈。“我回来时,暗水在我刀下,需过得百招。” “……没那么快。”木青儿只有在刚睡醒时,嗓音才会带着此般惹人怜爱的软糯。 “办不到的话,瞧我饶不饶你。”叶玄左手中,染得与剑身一般黝黑的“精刚剑鞘”隔着绒被点在了木青儿腰窝,一阵麻痒令她的身子在被中蜷缩起来。 轻笑间,“暗水”重又归入剑鞘,代替叶玄躺在了木青儿身侧:“睡吧,不用送我。” ………… “怎么这时才到啊?”夜宫东门里侧广场处,鬼蛾早已等得不耐。冥烛从鞍袋中取了萝卜,掰得细碎,一小块、一小块如同调戏般喂着一匹纯白的高头大马。 “怎么还有你呀?”叶玄当然知道鬼蛾也会同去,只是借此提醒她:原可不带你,少给我抱怨。 冥烛见叶玄到了,立即将所有碎萝卜全数喂进白马口中,转身低唤道:“少主。” 叶玄点了点头,翻身骑上为他备好的黑马,鬼蛾也跨上一匹枣骝色公马,三人并骑,离了夜宫。 行出“外城”东门后,许久未撒过欢的鬼蛾发泄似地纵马狂奔。叶玄骑术平平,使尽浑身解数才堪堪没有丢失她的背景。冥烛骑马的本领更不济些,追上叶玄倒不觉如何吃力,她不知自己凭着对“形貌”的偏好随意牵出的这匹马白,实是“最擅冲刺而耐力不足”的“西域纯血马”。 有意避开大路,奔入乡野之间,鬼蛾更觉天高地阔,心情畅快已极。这终于是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 过去的一年,连番受挫、连番受辱。败给田雨,又输清尘;烧了手臂,又挨鞭刑。今日的“枯荣城”中,治安兵团“蛾大人”已由一尊煞神变成了一个笑话。当着她的面,人们更敬她、更怕她。可她当然知道,那些恭谨背后藏着什么。 现在到了外面,她终于可以,至少这一路上,她终于可以和以前一样,嚣张地直视旁人的眼睛,坦荡地享受旁人的注目。 带鬼蛾同行,一来是觉得她需要散心;二来她所有职司都已罢免,真正是个闲人;三来若一路无她相伴,自己单独面对冥烛,叶玄还是颇感为难,又怕尴尬无话,又恐忍不住轻薄于她。 木叶家的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件“顾长卿”为己量身定制并亲手锻造的兵刃,“冥烛”自然也应该有。不过选在此时前往“剑湖山庄”,更是因为要与“顾长卿”谈个生意。 “剑湖”原叫“镜湖”,位于“枯荣城”以东,“凉城”以西,“苍城”以北,又比这三城都更加靠近“草原”。“剑湖”北岸两百余里,就是早已千疮百孔的“古长城”。 三人轻装简从,动辄策马飞驰,只半月便到了“剑湖”,若不是冥烛的白马跑一小阵就要停下来喘,大概会到得更快。 “剑湖”之阔,仅凭肉眼观瞧,绝难看出其纵深不及“默海”。三人所到之处,是剑湖“南岸”,距离“剑湖山庄”所在的“东岸”尚有一日马程。沿着湖岸行了两个时辰,明显感觉湖畔处人烟渐渐稠密起来。此间已十分靠近“剑湖”东南最大的城邑——镜月城。 要说“镜月城”中最有名的是什么,北地之人皆能脱口而出:是骗子!其次便是仿“剑湖庄”的赝品。 武人行走江湖,最尴尬的事莫过于遇到一人,与自己持着一模一样却也刻了“卿湖印”的兵刃。 “卿湖印”是“剑湖庄”所铸“上品兵刃”的标识。刻了“卿湖印”并不代表该兵刃为“顾长卿”亲铸,而是表明独此一件,绝非量产。“撞了兵刃”的二人,尤其是“当众撞了兵刃”的二人,通常都要打上一架,强行收了对方手中之物,以证明自己不是那个上了恶当的蠢货。 至于“顾长卿”本人亲铸的兵刃,反而没有任何标识。那是赝品最多,仿冒最为猖獗的一批名器。 不过“顾长卿”亲铸的那些东西,大都握在名宿手中:“双子”是福、禄的;“水龙吟”是胡亢的;“晏鹊”是残影的;“白虹”是仇诗迈的……因此赝品只供收藏、赏玩之用,不会有人当真。 行至一个小码头处,叶玄来了兴致,提议道:“乘船到湖中游游吧。” 仲夏时节,游湖赏景者众。寻个有人看守处寄存马匹,便要付两百文。三人寄了马,想到湖畔找只小舟。没走几步,近旁一个小伙见他三人游客模样,衣着质料颇佳,于是友善地迎了上来,直接对着叶玄说道:“这位官人,可是要雇船吗?” 官人是沿自帝国时期的说法,原指朝廷命官。帝国崩解后,演变为一种对男子的敬称。 “要小舟,不与人同。”叶玄应道。 “是了,您几位这边请。”小伙眉开眼笑,将叶玄引到岸边自家生意处:“官人要不要捞上一把?” 见冥烛面露不解之色,小伙解释道:“夫人可知,这剑湖之中,沉着无数江湖名宿的贴身兵刃,随便哪一件,少说值得数千两银子。到了湖中啊,您随意指定一处,船夫便潜到湖底找寻,要能捞出宝贝,那自然是归您。 您看这舟中还放有‘绳索’和‘坠石’,要是这位官人有兴致,想自己潜下去碰碰运气,那也是成的。不过这湖心处约莫有六、七丈深,若不擅水的话,一下一上还挺难受的。”小伙也不知她与身旁男子是什么关系,只瞧她温婉娴静,就随口称做“夫人”。惯常来说,称陌生女子做夫人,便是错了也不会挨揍。 冥烛听得“夫人”二字,心下有些尴尬,也未解释什么,只笑了笑说:“知道了。” “捞一下,收多少啊?”鬼蛾好奇道。上次去“剑湖山庄”路上也游了“剑湖”,但那时没见有“船家”做这生意。 “船家去捞,收一两。客亲自下水的话,除上面拉绳的船夫,还需多配一人随着潜下去,因此就贵些,收二两半。”小伙耐心解释道。 “船我买了,你们都走。”鬼蛾看着小伙,又指了指小舟上候着的船夫,随手自怀中摸出一张“金叶”递了过去。一张完整的金叶,折合十两银子。金叶可随意撕剪,省却许多找零的麻烦。 一条小木舟,原不怎么值钱。小伙眼见这生意做得,嬉笑着伸了双手去捧,鬼蛾却忽将“金叶”抽了回去,转头看向叶玄道:“你来。” 鬼蛾阔绰惯了,这才想起自己所有财产都已罚没干净,现又没了“兵团”的职司,一文钱薪俸也无,真正是一穷二白。就这几张金叶,还是出门前残影赏她的零花儿。 叶玄苦笑着从怀中摸出一张十两的“黑票”递给小伙。小伙眼中闪过一丝为难,又极快速地重新打量了三人一遍,仍笑着接了。他更愿意收“金叶”,银票可能有假,金叶却蒙不了人。 “黑票”是“宝商钱庄”所印,功效与“通汇钱庄”的“灰票”无差,都是“立等可兑,不需密纹”的银票。在这一带地界,“宝商钱庄”的银票比“通汇钱庄”的要好使许多。 到得舟中,叶玄也懒得去辨方向,只一味朝船影稀疏处划去。过不多会儿,目力可及便只一叶偏舟在湖心孤寂。无风时,湖面光洁如镜,不时又有水雾泛起,润得人心旷神怡。 “要不…我下去试试?”鬼蛾给那小伙撩拨得有些心动,只觉不能白来一趟,需捡些宝贝回去。 “去吧,抓条大鱼上来也行。”叶玄说笑道:“把绳系上。” “还怕我淹死不成?”鬼蛾不满地提高了音调。 叶玄心情甚佳,也不同她吵,娓娓道:“这儿雾气重,你闭气又久,怕你上来时寻不见了。” “寻不见,我喊一声不就成了?”鬼蛾一边说,一边将怀中“金叶”和臂上“绳鞭”交到冥烛手中。 叶玄慵懒环顾:“你看看这仙境似的地方,厉鬼吟哦,不煞风景吗?” “哼。”鬼蛾没理会叶玄的讥刺,脱了鞋子,翻身跌入水中,故意溅出一朵大大的水花,湿了二人衣衫。 过得片刻,水波静默,舟中只剩叶玄与冥烛二人。对坐无言,一时微有些尴尬。 “她没欺负你吧?”叶玄用一个更加尴尬的话题,打破了湖心的寂静。 冥烛脸颊霎时羞红,诺诺道:“没…没有。” 叶玄心中一阵荡漾:“说了两个‘没’,那就是有了。趁她不在,还不赶紧告状?” “真的没有,真的。”冥烛急切地辩解道。 “总之,你有自己的院子,不是非得跟她一起。”叶玄也不好深问,只得勉强给出一句的宽慰。 “是,我晓得。少主,我有一事…想问你。”为了避开此题,冥烛牵出了一个原不打算在这时提及的话头:“那个…莫问佣兵团……啊,我不是想问父亲的事。”半晌没想好措辞,她赶忙摆手解释道:“我是说,我的意思是…无冤无仇的,只要给了银子,让杀谁就杀谁吗?” “嗯,我明白了。虽然‘周冲’的事与‘莫问塔’无关,但你仍然不喜欢这生意,是吗?”叶玄用尽可能轻松的口吻询道。 冥烛面现惶恐之色,她开始后悔自己的莽撞:“少主,我并非不识好歹之人,我…我绝没有别的意思,我……唉,我也不知自己到底想问什么。” “小烛,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叶玄没等她回答,继续道:“至少把我当成一个安全的人,可以吗?我不会因为你说了几句话就生气。就算我生气了,也不会怎样。你能不能不要如此紧张,你这样……弄得我也很紧张,我都想下去和她一起捞剑了。” “嗯。”小烛抿嘴一笑,气氛终于有了几许应景的闲适。“我就是想问‘莫问佣兵团’,可又不知具体想问什么。” “行,那我就随意说说。”叶玄换了个舒服的姿势,手臂搭在船侧舷板之上:“先要承认,我本就是个为赚银子不择手段的歹人,弄这佣兵团,纯是图财。很多事情,我也是做了‘城主’,当了‘团长’之后,才慢慢开始琢磨的。” “嗯。”冥烛身子坐得愈发端正,两手抱着膝,脖子微微朝前探出,像极了茶馆里蹭书听的小孩儿。 叶玄瞧她这般模样,也不自觉地冒出几分“说书人”的顾盼,就连讲话都带了些“说书人”的口吻:“七百多年前,练气之法遍传北南。强人四起,掀翻了‘大凉帝国’。那纵横数万里的版图,被撕成了一块儿、一块儿,大城被‘旱、蝗’占着,小邑给‘火、水’瓜分,就连乡野和村落,也都由‘浅浅练出些真气’的人话事。 后来呢,这成千上万的碎片,又凭着生意往来,勉强织连在一起。‘凉帝国’坐拥中原、草原八千年,不管是有心引导,还是自然而然,总之除了‘西域’以外,整个天下的人,不论耕民、牧民,不论天河北、南,全都说着一样的话,写着一样的字。 这使得‘练气’之法蔓延更快,帝国被撕碎得更快。也使得破碎后的残片,织结起来更容易些。如今的天下,大致就是这般模样:各自为政,藕断丝连。” “嗯。”叶玄觉得小烛是个不错的听客,还知在恰当的时候给上呼应。 “没有帝国,没有王师,自然也就没有统一的法度。各城虽有自己的‘城律’,哈…其实全是笑话。若真依城律办事,你和小蛾,现在都该是死人了。但那又怎么可能呢? 有时我也觉得恍惚。我们抢下‘枯荣城’的时候,城中不足三万人,如今养到二十余万,如果不是更多的话。这‘枯荣城’究竟算什么?是木叶家的私产,还是木叶家的责任?是我们伺候这城,还是这城供奉我们呢?” 说到此处,叶玄摆了摆手:“扯得远了。总之,强人彼此杀伐不断,城邑、门派、帮会,相互间也没有律法约束,只有些可笑的‘江湖规矩’。佣兵团,就是在这样的夹缝里滋长出来的。 我不是指‘莫问’。佣兵团这生意,六百多年前就已有了,‘莫问塔’只是将这生意做了小小改良。我们自己不出人、不出钱,只收集情报。只将‘雇主’与‘佣兵’撮合到一起。 ‘雇主’与‘佣兵’愿意找我们,一来他们不容易寻到彼此,二来‘佣兵怕雇主赖账,雇主怕佣兵反咬’,我们在中间做个担保。说起来,赚的是个伺候人的钱。只不过近些年头,在小影手中做得过于好了,渐有店大欺客之势,可实质并没有变。你刚说,不知自己到底想问什么。那我问你一句:佣兵团的存在,让这世上欺负人的事变多了,还是变少了?” “啊?”冥烛对这问题颇感意外。“自然是多了。可你这样问……说明我答得不对吧?” 叶玄轻声一笑:“问你不是考你,我自己也没想透。但至少,佣兵团的出现,让‘素人’有了一个对抗‘武人’的办法。这世上,能练气的人就那么些,‘火水旱蝗’更少,可银子却是人人赚得,人人使得。 如果银子能买到武人手中的刀,那‘武人’在欺负‘素人’的时候,就得重新掂量一下。一个镇子的‘素人’联合起来,也杀不掉一个‘水灾’,但一个镇子的钱集结起来,却能买死一个‘水灾’。 从这一层上说,‘佣兵团’将‘武人’与‘素人’之间的鸿沟,填得浅了些。当然,‘雇主判而不审,佣兵决而不裁’,这其中一定会有滥杀。‘佣兵团’从来不能主持正义,只能维持平衡。 可这样一个时代,又指望谁来主持正义呢?你为给‘周冲’讨个公道,杀了那么多人。就算不是全部,其中大部分也都是冤杀。如有一日,解应宗、雕大宝的家人来找你要公道,你反不反抗?” “反抗。”冥烛认真答道,听语气似也有些亏心。 “哈,你倒不蠢。其实,残影要是早生些年……周冲的事或许还有另一种解法。” “什么解法?”冥烛的眼睛瞪大了些。 “复仇金。”叶玄一字一顿,将残影的创举念出,毫不掩饰语中赞许之意。“你被复仇之事逼得几乎疯了,不是因为‘仇人不好杀’,而是因为‘仇人不好找’。那我问你,这世上除了凶徒本人之外,最有可能猜到凶徒身份的人,是谁呢? 我想,应是‘周冲’自己。他与谁积怨最深,他做的事会损害谁的利益,谁最希望他死……他至少比你更清楚些。如今的‘莫问塔’,只要雇主存上一笔银子,再写上一份案卷,当雇主没能寿终正寝而是死于非命时,‘莫问塔’就会派出佣兵,去刺雇主指定之人。 复仇金,分‘暗金’和‘明金’两种。 ‘暗金’就是只有‘雇主’和‘莫问塔’知道;若付的是‘明金’,则‘莫问塔’还会专门派人去将此事到处宣扬,亦或直接通报给‘雇主’指定之人。只不过七十多年前,‘莫问塔’是我在主事。我可想不出这等高明的法子。” 冥烛惨然一笑:“就算早些想出来,只怕也赚不到爹爹的银子。” 叶玄没有接话,欲将此事带过,继续道:“另则,‘莫问塔’不是只做刺杀的买卖,‘佣兵’也不都是‘刺客’,护人、救人的事也做,修园子的委托我们也接,采药、打猎的也接。还有一次,有个靠山的村子,说山洞里蝙蝠太多了……只要能寻到干活儿的人,这样的委托我们也接。” 冥烛将目光移向水雾深处:“欺凌弱小的委托,也接吗?” 叶玄轻笑:“你怎问出和‘云洛’一般的问题?而且听你口吻,似是把自己带入了‘弱小’一方。你可不是‘弱小’,你是‘欺凌’。你自己算算,这世上有谁欺凌过你?就只那凶徒一或几人而已。你又欺凌过多少人呐?别人不提,就说我吧,咱们之间,是谁欺凌的谁呀?”冥烛有些不好意思,微微将头低了低。 叶玄继续道:“知道为什么这‘佣兵团’取名叫‘莫问’吗?佣兵是刀、是盾,不是判官。刀和盾不会知道谁强大、谁弱小,更分不清什么是欺凌、什么是复仇。 方才说过,佣兵团从不主持正义。你的事,小蛾的事,还有之前无数我不愿告诉你的事……我连‘枯荣城’一地的正义都主持不了,更别提‘整个北方’甚至‘天河以南’。 小烛,我问个可能会惹怒你的问题。你若真怒了,到了岸上再打我,别弄坏了船。周冲之死,是‘欺凌’还是‘复仇’呢?” 叶玄不知是否与自己的铺垫有关,冥烛没有发怒。只幽怨地探出右手,撩抚着镜面般的湖水:“唉,不管是什么吧……”后半句却说不出,也不想说了。 “小蛾…下去的有点久吧?”瞧着被冥烛拨荡的湖水,叶玄忽然想到,小蛾潜下去,已有约莫一盏茶的工夫了。 “嗯,好像是。” “少主,叶玄!”二人刚刚有些焦急,鬼蛾的呼唤透过缭绕的烟波传入耳中,凭声音而判,似乎离得挺远。 “滚过来!”叶玄发声,助她辨清小舟的方位。 片刻后,一条紫黑色的身影如水鬼钻出镜面,轻盈地翻入船腹。“什么也没有!”鬼蛾愤懑地用手右理着糊在脸上的头发。 “要能捞着,船夫早发财了,能轮到你?”叶玄瞧着她狼狈的模样,心情甚好地讥笑道。 倏忽间左手一扬,暗器自鬼蛾袖管中激射而出,正中冥烛脖颈。 “啊!啊!!”冥烛一面惊叫,一面慌乱地将右手伸入衣襟之内,随即扯出一条比小指还细、比绳鞭还细的一尺来长的墨绿水蛇。“干什么呀!”她冥烛愤怒地将水蛇摔到鬼蛾身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鬼蛾倚在舟侧,笑得前仰后合,对那条摔向自己的“水蛇”全不避让,任由它盘挂在自己因湿透而更显隆起的左胸之上,直到笑声渐息,才随手将蛇拈起,丢入湖中。“你一个练‘烬手’的,还怕这?” 冥烛整理好春光有些外溢的衣襟,“手心的湿寒”和“背脊的冷汗”摧毁着她对鬼蛾本已是半真半假的畏惧,一把抓过盘在脚畔的绳鞭“鬼哭”,作势要往湖中甩去。 “唉!不行!”鬼蛾惊慌地喝止道。 右手扬起的同时,冥烛左手迅速将鬼蛾交给她的四张“金叶”揉捏成团,两近两远,两左两右,以四种不同的力道将金团抛入湖中,最后一枚附的内劲极大,金团斜斜掠出,贴着湖面激起一条白色的水线。 眼见自己全副身家化为泡影,鬼蛾怒目切齿,一把将冥烛按倒在船板上:“贱人,赔我!” “我没有薪俸。”冥烛也不还手,一脸无辜地望着鬼蛾。鬼蛾左手掐着对方脖颈,扬起右掌便要扇她耳光。 冥烛双眼一闭,摆出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嘴角却没忍住泛起一丝得意。 “你……你怎能这样!”冥烛没能得意太久。鬼蛾扬起的巴掌并未扇到脸上,“无痕手”沿着乳沟,如剃刀般划开了前襟。冥烛起身后,急忙将双手抱在在肩头,身子转向船尾,背对叶玄。 “小蛾!”知二人没动真怒,叶玄一直津津有味地在旁观赏着两个美丽女子的嬉闹,此刻再行喝止,什么也都晚了。换洗的衣物全在“马鞍袋”中,仲夏时节也没人披着斗篷。他自己只是“内衬”之外套了件“轻薄长衫”。这时只好将“长衫”解了,兜头扔给小烛。 鬼蛾丢了金叶,冥烛丢了脸。二人赌着气,谁也不肯开口说话。叶玄只好一个人悻悻地摇着双桨,朝南岸去了。 流亡日记-节选(54) 在“木叶城”住了几日。这地方不错,我决定安顿下来。生孩子的事也不能拖延太久。 “就在这城里把孩子怀上。”我咬着牙说道。 “还找城主家的少爷吗?”安涅瑟问。 “我现在有你保护,招惹城主家的人做什么?” “那要…找谁借啊?” “你一点想法都没有吗?只要我不下令,你永远不会主动帮我想事情,是吧?”我不满地盯着安涅瑟。 “我…这就想。”安涅瑟低下头,怯生生答道。 “不用了,早知道指望不上你。我们去妓馆。” “啊?公主,你……不行,不行!”安涅瑟一激动就说不出整话。 “我已经决定了,这是最快的办法。”我决绝地说。 “可……你是公主啊!”安涅瑟似要急哭了。 我双手捧起安涅瑟的脸颊,逼视着她:“正因我是公主,才不能有尊严,你明白吗?我为何急着生孩子,为何急着练气,你不会连这个也没想过吧?要是那样,安涅瑟,你可太让我失望了。” 安涅瑟双颊被我捧在手中,仍不敢抬眼看我,低垂着眼帘轻声呜咽:“公主,我懂。” 我缓缓放脱安涅瑟的脸,轻轻抱了抱她。“明天就去。我们的姿色…老板会很满意的。” “我、我们?”安涅瑟惊异。 “怎么,你不跟我去吗?”我怒道。 “我跟你去,但我…只跟着你。” “胡闹!哪有人带着婢女去妓馆找活儿干的?” “我不,我只跟着你。”安涅瑟执拗地重复。 啪!我重重打了安涅瑟一个耳光。“公主做得,你做不得吗!” 安涅瑟捂着左颊,仍低着头抽抽噎噎地嘟囔:“我不,我不做。”边说边向后退,最后抱着膝盖,蜷缩在墙角。 我越来越怒,口不择言:“好,好,你现在厉害了,了不起了!明日我一个人去,你愿意去哪儿就去哪儿,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吧!明日起,我就是个下贱的妓女,再不是什么公主,你也别跟着我受委屈了,走吧大宗师!” “呼”的一下,安涅瑟霍然站起,我分明听见楼板“吱呀”一声。她起得太快,我吓得急忙退后两步,颤声叫道:“你要干嘛?” “公主,我去。”从没见过安涅瑟如此委屈又如此绝决的神情。她口中挤出四字,像四枚钢针,一根一根扎进我心里。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比神卫还坏。 静默良久,我叹了口气坐到椅上:“算了,我再想别的办法。” “我刚说的话,不是真心的。”虽然觉得很丢脸,我还是没忍住补了这句。 安涅瑟又缩回墙边,将左边小臂连衣带肉咬进口中,呜呜痛哭,哭得整个身子剧烈颤抖,久久停不下来。我走过去,坐到旁边紧紧搂着她,也跟着哭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安涅瑟渐渐安静下来,她转头望着我,张口欲言。我立刻将手贴在她还挂着些鼻涕的嘴唇上。我知道她要说什么,此刻我不愿听,也不忍听。 “今天对你发火,不光是因为你违抗我。说真的,我现在有点怕你。我知道这毫无道理,更没想过你会害我。只是……瞧你刚才站起来那下,楼都晃了。” “公主……” “行了,说破更好。你现在知道我怕你,我反倒不怎么怕你了。还有啊,我真没想到你会在乎那个,昆斯特的女奴,不都是任人…任人……你还帮好几个女奴接生过呢。也怪我,小时候把你欺负得太轻了,就应该学学堂兄的手段,犯错时给你扔进兵营里,看你还矫情不矫情了。” “公主,我可以去,真的。”安涅瑟还是很容易掌控,但我这次没想算计她。 “我说了会想别的法子,这件事不许再提。”我命令道。 安涅瑟重重点头,眼中满是感激:“公主,你以后打我,还是用鞭吧。用手,我怕震伤了你。”还真是,好险。 “现在根本打不疼你吧,就别辛苦我了。” “那也不是,我把气往里收一收,就能打疼。”安涅瑟认真地说。 “得了吧,那不跟你赏我的一样。等我练出来,看我怎么收拾你!”唉,但愿吧。 第五十章 镜阁 当晚,三人赶到“镜月城”中寻了间客栈歇息。“镜月城”是一个靠着游客繁盛起来的城邑。与“枯荣城”一样,夜间城门不闭。 翌日晨间,在客栈的厅堂“用早”时,蛾、烛二人已谈笑如常,没有结下隔夜的怨仇,只是“冥烛”对“鬼蛾”的恭顺变得浅淡了些。 距书信中与“顾长卿”约定的时刻尚有五日。三人并不急于赶路,叶玄想带小烛去逛逛这“镜月城”中最有名的“长卿街”。其实叶玄与鬼蛾也只约莫七十年前逛过一次。 “长卿街”是个专营赝品的街市,分“东街、西街”两段。“东街”更像个寻常集市;“西街”两侧,则均是装潢豪奢的店铺。赝品,也分三六九等。 三人所住之处,刚好位于“西街”最西首。然而逛这“长卿街”,尤其是初逛的话,还是自“东街”起步为佳。 三人悠悠闲步,路上又被一家小摊铺飘出的“炸面肠”的香气勾引,吃了第二顿早餐。直花了半个多时辰,才终于绕到“东街”最东。此时虽远不及傍晚热闹,但也已聚了不少人。熙攘而不拥挤,正是“逛集”最好的气氛。 “卖假货”这种事,总是越小的摊铺越狂野。一个衣着陈旧但还算干净的男子坐在凳上,脚下一块方桌大小的白布之上,诸般奇形暗器围绕着两柄长剑。似是怕那些“读书读坏了眼睛”的人瞧不清楚一般,剑鞘之上“瘦长的烫金大字”几乎占了小半个剑身的长度。名字更是骇人:欺君、无名。 “安修”与“萧饮”那一代武人崇尚更加纯粹的力量,并没有“为兵刃取名”的习惯。直到“冰河之战”后,“安修的长剑”也只是“安修的长剑”。 也不知是后世武者沾了文人脾性,还是根本就是文人的矫情,总之“安修的长剑”在主人死后,终于有了自己的名字——欺君。 “欺君”刺死了天下的主人,而萧饮的长剑又刺死了“欺君”的主人。后人为它取了无数或孤高、或悲怆、或风雅、或冷厉的名字,又觉不论哪一个都配不上它。最终,一个透着无奈与作罢的名字脱颖而出,得到了南北武人的一致认可——无名。 “多少银子呀?”冥烛蹲在地上,指着两柄长剑随口问道。她自小听爹爹讲“冰河之战”的故事,对安、萧二人也颇神往。鬼蛾下水捞剑时,她倒真有些盼着她能将“顾长卿”归隐时沉于湖心的两柄名剑摸上来。 “单买的话,二两一柄。要是全要,共三两就成。”卖剑的男子有些兴奋地说道。 听得此语,叶玄起了生意人的心性,市侩询道:“本地人买的话,要多少啊?” 男子望着叶玄,扮出一副遇到行家的心疼模样:“好吧,一共二两。这些暗器你可随意拿两样。” “你这人,不耿直啊。”叶玄丢下一句借口,转身走了。小烛原也没打算买,赶忙站起跟了上去。 “唉,你再看看,再看看呐。”呛啷一声,男子将长剑拔了出来。若不是在这“长卿街”中,路人恐会以为…这是一言不合要暴起杀人了。 一路之上,大致都是这番光景。堪堪行至“东街”西首时,一个蓄着短须的男人,神情诡秘地靠向叶玄,低语道:“兄台,想要‘好东西’不?” “什么好东西呀?”不等叶玄回答,鬼蛾先行问到。 男人用一种瞧着“外行人”的神色看向鬼蛾,对她没有与自己一般压低嗓音很是不满。复又继续对着叶玄说道:“兄台想也知道,此间皆是假物。我有真货。” “怎样的真货?你为何有?”叶玄当然不信。不过要逛此类街市,“暗货”也是趣味之一。 男人装模作样地环顾了一圈:“我侄,是‘剑湖山庄’杂役执领,能得‘顾爷爷’座下七徒亲铸的兵刃。当然,得的只是‘残品’。那些出炉后不过关、不合意的,原当拿去熔了,我侄能截下一二。” 叶玄心想,这人编瞎话倒也用了几分心思,继续与他纠缠道:“残品,卖多少两?” “剑湖庄的东西,残品亦是绝品。五百两,不还价。”男人倨傲地说道。 叶玄忍不住讽刺地一笑:“哈,你倒真敢开口。凭什么觉得我能拿出五百两?”三人衣裳质料虽好,却也不是稀奇之物。叶、烛二人本就没有佩珠玉的习惯,鬼蛾的各种珍奇首饰更是早已罚没干净,如今连发簪都是木的。他倒真想知道,这人是瞧出了什么,还是根本懒得去钓小鱼。五百两,几年蒙上一个傻子,也是够本儿。 男人与叶玄侧对而站,听他发问,目光不自觉地朝他脖颈处扫了一下,没有回答。叶玄当即了然:发短及颈,这是近年来富家纨绔们风行的扮相。更准确地说,是富家混混。对此叶玄颇感委屈,他出道起便是如此,那时短发只是罕见而已,并不象征什么。 “兄台若是有意,可随我去验验成色。”男人劝诱道。 “七徒之中,谁用刀,谁用剑?谁好色,谁又好赌?”叶玄心中盘算,只要他应对得当,就继续陪他玩儿下去。然而望着男人僵硬的神情,三人只好默默走开。 “谁好色,谁好赌啊?”鬼蛾偏着头问道。 “我怎知道。”叶玄轻笑。 “西街”与“东街”间,横着一条两丈来宽的土路,路边摊贩售卖各种小食。假货、佳肴,一纵一横,井然有序。 “西街”脚下道路由狭长的“灰石板”铺就,便是雨天也不泥泞。沿街两侧的店铺,外饰装潢颇为考究,便与枯荣城“内城”售卖珠宝、文玩的店铺相较也不遑多让。 “西街”中段处,赫然一块“马车长短”的巨大浮雕牌匾悬于门庭之上。一家商号,占了六间铺面。 “镜阁?”叶玄狐疑地念出巨匾上“潦草且未涂色”的两个大字:“上次来,有这家吗?” “没有吧?”鬼蛾也在努力回忆着当年的情景。 入得内厅,只觉此处根本不是“兵器铺”,倒像个“古战场陈列馆”。 需四骑并立才能拖拽的黑铁战车;比山牛还要巨大,需用绞盘才能拉开的城弩;用来对付骑兵,也只能用来对付骑兵的近两丈的笨重长枪;还有专破城门的粗圆撞木……总之都是些于“灾害纪元”全无用处,已几乎被人遗忘的古旧军械。 买假兵刃,需上二层。 然而上到二层之后,三人四下闲看,格柄处刻有“卿湖印”的东西,一样也没瞧见。无论“精钢刀剑”还是“乌木硬弓”,均印着“镜阁”自己的标识。 “你们……不卖假货吗?”叶玄把玩着一柄刃锋开得极薄的月牙弯刀,只感觉自己被人耍了,十分不满地对着一个文质彬彬的店伙抱怨道。 “先生要看‘仿品’,请到那边棕红小门处,付三两银子便可入内。”店伙友善而又大方地朝着一个距楼梯很远的不起眼处指去。那是三人还没逛到的地方。 “看假货,还收银子?”鬼蛾一对凤目睁得浑圆,惊异地瞪着店伙。 店伙暖暖一笑:“是了夫人,‘镜阁’所仿,皆是‘顾老板’亲铸之绝品,三两银子能瞧个遍,也是妙的。” “每一件都有吗?”叶玄听他如此说法,更觉得此店颇不寻常。 “小人失言。不全,大半吧。”店伙躬了躬身子,歉仄道。 三人满心好奇,行到棕红木门之前。门楣之上一个小小匾额,端端正正地沉雕着“镜阁”二字。 这般制设,全然不合常理。就如“夜宫”之内不能再有一个小院也叫“夜宫”,哪怕是木青儿的住处。守在门边的,是两名高挑清瘦的女官。叶玄递出一张十两的黑票:“不找了。”他生性吝啬,细处倒是不拘小节。 女官双手接了银票,柔声道:“谢先生。” 只看,每人便要收三两银子,这足以让绝大多数游客望而却步。然而一楼“古器”和二楼“真货”的铺垫,却使得不太心疼这三两银钱的客人更想入那小木门一探究竟。 小木门内,却非小室。墙体、屏风、盆栽,构成几处巧妙的曲折,将阔大的屋室分隔成几块“相通却又互不打扰”的区域。 各种刀、剑及奇形兵刃,或直接悬于墙壁,或摆在桌案、木架之上,亦或斜倚在盆景之畔,甚至被“嵌入墙内的褐黄沙狼”衔在口中。 这光景,与其说是店铺,倒更像是“千金阁”偶邀书画名家或西域珠宝商人所办的“艺展”。只瞧了一件仿品,叶玄便即了然:此处,才是真正赚银子的地方。 便在傍晚人流最密时,小木门内的客仍极稀少。此时未至正午,阁内更只叶玄一批观客。一个身形微胖,留着两撇胡须,瞧来温和而又可靠男人接引了他们,女官叫他“陶掌柜”。 陶掌柜说话不多,只在三、五步的距离外静静跟随着三人。待到三人有所疑问,或在某件兵刃前驻足稍久时,才上前做些解释和介绍。 每一件兵刃近旁,或书或刻,简洁地标识出“名称、执掌者和价钱”。因“比武、杀伐及传承”的关系,有些兵刃的“执掌者”不止一人。有些则已去向不明,执者横死,兵刃再未现世。 浅廊转角处,朱墙凹陷,一颗骇人的头骨半隐半露,眼窝中插了一柄“细短钢刺”,额骨上刻着极小的七字。目力稍差之人,需将脸贴到近旁方能看清,想来这又是一种撩拨:鼠胆、硕硕、三千五。 “镜阁”着实狂妄。除非“顾长卿”亲铸,否则便是那些刻着“卿湖印”的真东西,多半也要不上这个价来。 未经招呼,叶玄探手便将眼窝中的“钢刺”抽了出来。陶掌柜果然没有制止,只温言示道:“刺客‘硕硕’,出道仅二十余年,已裁了七名‘水境’强人,更杀了瑶池城‘董舒’、折花门‘宫纪’两位‘旱境’宗师。 七位‘水境’者,均是左目中刺,贯脑而亡;‘董舒’和‘宫纪’的致命伤,则一在后心,一在后颈。‘硕硕’每次杀人,会在尸身上留下一条鼠尾,至今没人见过他的真容。据说去请‘顾老板’铸这‘钢刺’时,为表敬重,‘硕硕’没有易容,而是带着铁面具。” 叶玄轻轻点了点头,继续把玩着手中的钢刺“鼠胆”,应该说“假鼠胆”。这钢刺有锋无刃,与“腥芒”一样没有护手,长度比之残影的“晏鹊”还要短上几许。钢刺轻盈已极,根本不是“精钢”该有的分量,却分明是“精钢”所铸。难道这细小钢刺,竟为中空? 叶玄没见过“硕硕”,也不知真正的“鼠胆”是什么模样,但手中这钢刺工艺之精、工艺之美,不论用于行刺还是收藏,绝对可算上品。 “这个要了。”叶玄说罢,将“细短钢刺”插回骷髅眼窝之中。 “是了。”陶掌柜微微颔首以谢,全无捕到大鱼的喜色。向着一名米色衣衫的侍者做了个手势后,示意叶玄三人可继续观赏。片刻那名侍者将“鼠胆”连同骷髅头骨一起捧入了后室。 转入由两层屏风分隔的另一区后,周围色调渐转幽暗。叶玄与鬼蛾同时被一物吸住了目光——水龙吟。 叶玄将黝黑“铁鞭”自“嵌入墙体的木架”上缓缓取下,入手沉重,竟真是“玄铁”所铸。单这料材本身,就已非千两能止。撇眼一扫,果然木架上横刻七字:水龙吟、胡亢、七千。 陶掌柜见叶玄单手握鞭并如何不吃力,便知这伴着两位美人的黑衣男子身有武功。 “这‘水龙吟’乃是‘航帮’前任帮主‘胡亢’之兵刃。后胡帮主被‘枯荣城’城主‘叶玄’所杀,此鞭至今未得新主,始终摆在胡帮主牌位之前以供参拜、悼念。 但据说真正的原因,是新任帮主‘柳成荫’威不能压人,德不能服众,因此这在‘航帮’之内如帝玺、如权杖的铁鞭,他未敢独自占下。这‘水龙吟’所以价高,料材昂贵倒在其次,只因这毕竟是‘蝗灾’遗物。且‘航帮’不管往后如何,至少今日仍是南边最大的帮会。” 听陶掌柜口吻,竟仿佛这“铁鞭”根本不是假货一般。“龙吟之声,也仿得出?”叶玄忍不住开口提醒道。 “先生可以一试。”陶掌柜如变戏法般自怀中摸出一只精美的小钢锤,递给叶玄。叶玄疑心锤有古怪,没有接过,伸左手中指朝鞭身重重一弹,嗡吟之声顷刻荡满整间屋室,久久不绝。 凭着那一战的记忆,叶玄感觉此鞭所发之声与“胡亢”手中的真货稍有不同。不是更难听、更刺耳,只是不同。乍闻弹鞭之力沉猛如斯,陶掌柜面上终于浮出一丝惊诧。 将余音未息的“铁鞭”放回木架,叶玄三人继续缓缓观行。瞧得出,其中很多件鬼蛾都极想要,而叶玄每次都只迎着她渴求的目光,颇有些幸灾乐祸地摇头,完全没有买给她的意思。 转入一个盆景甚多,桌、墙色调以浅灰为主的区域。这一次,三人的目光同时被一物吸引。小夜柏宽厚的臂膀下,圆润的白鹅石堆上,赫然盘绕着一条细长黑蛇,那是绳鞭“鬼哭”。冥烛忍不住蹲下身去细细观瞧,只见黑蛇右侧,最大的一块白鹅石上刻着六字:鬼哭、鬼蛾、四千。 “此鞭近日声名鹊……”陶掌柜话未说完,黑衣男子蛮横地伸手打断了他。只见那“紫墨衣衫的妖艳女人”怒目朝自己瞪视一眼,旋即羞愤地偏过头去。拧首侧身间,颈上一抹幽蓝映入眼帘。 那短发、黑衫,那弹鞭的劲力和手中的柳叶刀,当即倒灌回脑海之中!陶掌柜霎时抽了一口冷气,不自觉地想要向后退。终是饱经世故、机敏老辣,一步尚未退出,便已复了心神。左右双手略显夸张地向中间一合,抱拳长揖到地,诚挚且爽朗地吐出二字:“失敬!” 叶玄虚伸左臂相扶,谦道:“陶掌柜言重。” 陶掌柜起身后,体贴地没有再向鬼蛾行礼致歉,也没有询问与叶玄一起的二人是谁。甚至对于叶玄,也依旧只称先生,而非叶先生。 自冥烛手中接过“绳鞭”,叶玄细细打量,心中愈发惊异。那缠拧的理路、阴凉的触感,甚至手腕轻抖之下的顽皮、绕在左臂之上的致密,几乎便与自己经年把玩的“真货”一模一样。 几十年来,除自己的贴身兵刃外,叶玄把玩最多的就是“鬼哭”。可以说,他与鬼蛾这“小姐妹”饮过多少次茶,喝过多少次酒,谈过多少次天,就将这“绳鞭”握在手中抚摸过多少次。他得不到鬼蛾,或说不肯得、不敢得也好……只觉抚摸这鞭身,也是对她的一种轻薄,对己的一份慰藉。 硕硕的“鼠胆”叶玄没见过,不知仿得像不像;胡亢的“水龙吟”世上有太多人见过,那铁鞭亦是无馕、无鞘,经年累月赤身露体地给人观瞧,能仿得极像也不足为奇。 然而这绳鞭“鬼哭”,叶玄却知,除了“取宝时灭枪骑、归途中遇田雨”,它平素没见过太多外人。倒是撕咬过一些妓馆、青楼中的娼伶,可那都是数千里外,“枯荣城”内的事。怎么会仿得如此之像呢?像得直如“镜中倒映”的一般。“镜阁”原来是这个意思。 “‘镜阁’的东家,是剑湖庄?”叶玄一边询问着陶掌柜,一边随手将“绳鞭”抛给鬼蛾,想让正主辨个究竟。 陶掌柜道:“在下只是‘镜阁’的掌柜,严格说来,是三个掌柜之一。‘镜阁’的老板名唤‘宗仁’。至于‘宗老板’背后是否还有老板,在下就不得知了。” 鬼蛾摸着手中黑绳,也是怔怔有些发呆。叶玄没有理她,继续在近旁懒散信步,不一会儿又寻到两件熟物。 灰墙之上,斜斜挂着两柄轻盈、纤细的短刀:晏鹊、残影、四千六; 未刻字的灵牌案前,端放着一柄冷厉的长剑:裁决、寒星、三千二。 “只有这三件吗?”没有见到玄竹“墨节”、长刀“鸿湖”,更没有自己的柔刺“腥芒”,叶玄心下有些不甘。 陶掌柜抱歉地笑了笑:“仿出一件也是极难。易把玩的,更好卖些。”他没有说出,也不敢说出另一个原因:有故事的,也更好卖。 “好吧,都要了。”平日对练时,使这几能乱真的赝品倒也不错。 想必“镜阁”也没料到,原来“赝品”还能卖给“持着真货的正主”。叶玄忍着心疼没有还价,他知道鬼蛾不喜欢如小商贩般计较,更知道鬼蛾此时心情十分不好。 陶掌柜恭谨一礼,伸手招唤侍者。叶玄则从鬼蛾手中接过“绳鞭”,直接撸起袖管,缠在了自己左臂。另外两物,又被捧入后室。 收好绳鞭后,叶玄望向鬼蛾,她摇摇头示意不想走。叶玄更不愿走,除猎奇之外,他心下还有另一番盘算。 许多名宿、名器,耳听过无数次,眼见时却难认出。若“镜阁”所仿之物全如“鬼哭”一般逼真,则室中这些兵刃、注释,具是极有价值的情报。若能将室中画面尽数刻于脑中,来日行走江湖,辨器识人,未通名号先知对方底细,也是妙处无穷。只可惜,叶玄并无残影那种“过目不忘”的本领。 “有想要的,可送你一件。”叶玄低声对鬼蛾说道,盼如此能给她些许安慰。 “嗯。”鬼蛾挤出一个笑脸,却最终也没挑选。 沿着盆景铺就的道路继续蜿蜒,后又见到仇诗迈的“白虹”,桑寿通的“柱杵”,言禾的“破落”,福、禄的“双子”。 离开“镜阁”前,陶掌柜将三人引到后厅客室。“假鼠胆、假晏鹊、假裁决”具已连器带鞘,摆于长案之上。 “没带这许多银两,送到‘夜宫’去吧,我写个手书给你。”叶玄将四张“千两黑票”放在桌面。绕在臂上的绳鞭,不打算解下了。 陶掌柜见到“千两黑票”这等物什,更加确信眼前之人是叶玄无疑。接过手书,见纸上也未交代因果,只浅浅一列小字:一万一千三百两,加镖银。 陶掌柜当即温言道:“区区跑腿之事,‘镜阁’自会处置妥当,断没有再收‘镖银’的道理。另则,这‘鼠胆’细小,随身并无不便,先生带着吧。”说罢捧起裹了“褐色蟒蛇皮鞘”的钢刺,双手递给叶玄。 叶玄也不推诿,谢过后,便领蛾、烛二人离了“镜阁”。 “明晨启程去‘剑湖庄’吧,早几日到也不碍的。”回客栈的路上,叶玄与二人商议。 “这就去吧,我想骑马。”鬼蛾低着头,幽幽道。 ………… 总是策马疾驰最能解心中气苦,奔了小半日,天色已近傍晚,鬼蛾又恢复了爽朗泼辣的模样:“我想好要什么了,回程买给我吧。” “哼,就说你怎么可能给我省银子呢。”叶玄口中讽着,心下安了许多。 三人不走正路,也不沿湖而进,只大致辨着北向,专寻人影稀疏处纵马。日头未尽时,遇到一小片密林。三骑穿林而行,余晖透过木叶的缝隙在泥草上斑驳,幽暗与微芒交杂,显得有些瘆人。 马步稍缓,背后“细长黑绳”忽地卷住鬼蛾腰身,一把将她扯了起来。鬼蛾身在半空,蛮腰向右一拧,左臂袖管中一条黑蛇朝叶玄面上舔去。 叶玄左手同时握着“马缰”与“雪脏”,右手一探一抖,鬼蛾击出的“绳鞭”已缠了两圈在自己手心。迎住鞭梢的一霎,原本握于右掌的那条“假鞭”已然松落。此时猛力一夹马腹,黑马疾纵而出。鬼蛾身子凌空,右手却死死握着自己那条“正货”不放,凶暴地向后拉扯。叶玄不愿使蛮力与她相抗,左手、双腿同时一松,任由鬼蛾将自己从马背上拽了下来。 “换!”对于鬼蛾毫无默契的蛮横,叶玄有些不满。 “早说嘛……”鬼蛾右手一松,转瞬摸向在自己腰间缠了三圈的“假鞭”,稳稳捏住鞭梢尖处。 冥烛坐在马上,竟有些没瞧明白。叶、蛾二人右手分明都捏着对方的“鞭梢”,是如何在自己未眨眼间就握住了“鞭柄”的?只觉得他俩右手都没有动,是两条“黑蛇”自己在游。这光景,直让她感到脏腑内有些瘙痒。 持鞭站定后,鬼蛾率先发难。内劲鼓荡之下,绳鞭自“柄尾”而至“尖梢”,好似“皮管中注满了水银”一般,迅疾变得硬直。如钢针般尖利的“鞭梢”弹抖着、凌乱着迫向叶玄,连她自己也辨不出那“蛇信”终会吐在哪一处。 叶玄双膝未屈,只足踝一动,身子如魅影般飘向左侧一棵杉木。眼看便要撞上时,握着“雪脏”的左臂轻轻一横,仅凭“刀鞘与小臂”的夹角钳住了笔直的树干,稳稳地挂在离地三丈高处。右腕轻抖,“绳鞭”在空中画了个圈,劈面朝鬼蛾天灵盖砸去。 看似夺命的一招,实则既不够狠,也不够快。给鬼蛾留足了在新人面前炫技的余地。 鬼蛾见此情状,也当真不吝做作。就这么站在原地,直等到鞭梢压弯了她头顶两根顽皮耸起的黑发,才学着平日嬉闹时“残影”常使的身法:身子瞬时缩成个圆球,着地向左一滚,避开了“扫落的绳鞭”和“飞溅的泥草”。 鬼蛾不是潜行者,这一式仿效残影,倒非徒有其形,反而将自己的鞭法融了进去。急速翻滚的同时,“黑蛇”陡然缩入球中。地上圆球“爆绽成人形”的一瞬,“绳鞭”随同鬼蛾旋拧的腰臂,啸着撕破虚空的尖厉,扫断了叶玄所栖那棵“足有一抱之粗”的高大杉木。落鞭处,竟不见太多纷飞碎屑,宛如遭利刃削切一般。 冥烛乘马立于稍远处,望着叶、蛾二人相交的几招,尤其互换“绳鞭”后的两招,只感觉眼前这位“蛾姐姐”和那日与自己交手的根本不是同一个人。她若用这鞭法对付自己,“烬手”怕是连她半根头发也燎不到。这样的间距,暗藏在胸脯里的“钢针”也难奏效。那岂不只有任她宰割的份儿? 正惊异于“蛾姐姐”鞭法的玄妙与凶悍时,冥烛又见到另一幅奇景——被齐踝切断的衫树,朝着一个全然不合道理的方向倒了下去,那是鬼蛾所站的方位! 一声呼响过后,叶、蛾二人均已在“不受波及的树根旁”站定,接下去的场面更让冥烛目瞪口呆。这堪堪五、六尺的间距,两条三丈长的绳鞭居然仍在交战!她什么也瞧不清,只觉二人具已身陷“黑色藤蛇所构的囹圄”之内,眼看便要被绞杀、吞没。 终于,经过一段在冥烛看来“于这般艰难之下已久到不可思议”的时长后,两条“绳鞭”紧紧纠缠在了一起,再也泛不起精微。 妙到巅毫的长鞭近战,又变回了蛮力的拼夺。到此一步,意犹未尽的二人也只好默契地同时散去了手上内劲,蹲在地上如挖蚯蚓的两个小孩儿般,仔细拆解起交织结扭的两条细绳。 “如何呀?”叶玄低着头询问道。若不是看到了先前场面,此时跑近的冥烛可能会以为是在问“蚯蚓挖了多少”。 “动起手来,还是有些差别。内劲突转时不如‘鬼哭’灵巧。” 说到“鬼哭”二字,饶是只当着叶玄与冥烛二人的面,鬼蛾心下仍感到一阵不适。她有些后悔,当初干嘛要听“顾长卿”的话,不尽欢喜地将这“黑绳”唤做“鬼哭”呢?原是“绳鞭祭出,鬼哭神号”之意,如今却恰好成了“鬼蛾哭鼻子”的讥讽。 “些微差别,临敌就是生死之别。既然‘顾老板’的东西不是人人都买得起,那赝品还是有点瑕疵的好。咱在他身上花了那么多钱,可他妈不是为了艺术。”说话间,双鞭纠缠最深的地方已经解开。冥烛蹲在旁边,一下也未搭上手。 “姐姐,你用鞭的时候……好厉害呀。”冥烛诚心赞叹,不料反惹怒了鬼蛾。 “我用手的时候不厉害吗!分明是你不讲规矩,说好了点到为止,我划破你手臂,你该认输才是,哪有追过来继续打的道理?我要知你这样,那一步也不会退得那么浅!”灼烧自己的“田雨”如今已经变成小姐妹“冥烛”。仇怨虽已了结,可鬼蛾对那日发生的事,始终耿耿于怀。 “是,是。我不对,对不起……”冥烛原蹲在靠近叶玄一侧,这时急忙蹭到鬼蛾身边,抚着她肩头不住道歉。给人骂了个措手不及,心下也有些委屈,万没料想…连这也能绕到自己那桩亏心事上。 “小蛾,不许再翻这笔旧账了。”叶玄低声斥道。 “还给我呀。”鬼蛾朝叶玄伸出左手,对他的责备全不理会。叶玄这才想起,自己手中这条绳鞭才是真正的“鬼哭”。 简单饮了些水,吃下几块自“镜月城”带出的糖糕,三人上马又行。入夜后抵达“剑湖庄”近旁的一家客栈。 三人沐浴休整,决定翌日入庄。马上便要见到传闻中的“顾长卿”,冥烛心下不免紧张,这一夜未能安眠。 流亡日记-节选(55) 带着婢女去妓馆找活儿干,实在太奇怪了。但若自己单干就没那么惹眼。我和安涅瑟在城中一个不算繁华的街道旁租了间小屋,碎银这会儿派上了用场。金叶这种东西,以后尽量少用。 我们将房子临街一侧的砖石拆掉一块,从外面把脸凑近,就能看见屋内光景。我在屋中只穿着贴身小衣,屋外的人就都懂了。这是我在“林府”时闲来看书学到的办法,故事是瞎编的,但这法子应该不是胡说。 人美价又低,我一天能接十五、六个客人。这些人又脏又臭,还粗鲁,不过这都是预料中的事。我没指望他们像林觉,也不希望他们像林觉。 遇到太过丑陋的,我就只背对着他们,为此还挨了打。 我干活时,安涅瑟就守在隔壁房间听着动静。我反复叮嘱,如果客人只是辱骂我,或者扇我几个耳光,万万不可冲进来伤人。 倒也有个文雅些的,只是从不给钱,每次完事都赠一首诗给我。我不计较他白嫖,但实在受不了他摇头晃脑、一脸陶醉地念诗。我很累,只想休息。 羊皮本快用完了,明日买个新的去。 第五十一章 剑湖山庄 “剑湖山庄”坐落于“剑湖”东岸偏北处。名为山庄,左近却是一马平川,目力所及连一座小丘也瞧不见。 确切说来,那就是一个有围墙的兵器工坊。围墙很矮,只为阻住不时南下侵扰的小股草原游骑。 工坊中是否住着“顾长卿”,游骑兵可未必分得清楚。即便知道,也未必就不敢来抢。草原缺铁,对于宝刀、宝剑,“草原人”有着比“中原人”更加狂热的痴迷。若无围墙阻隔,不定只抢得更凶。 与“夜宫”相较,几经扩建后的“剑湖山庄”大着十倍不止。 初时“顾长卿”归隐于镜湖之畔,“顾大侠”变成了“顾铁匠”,只盼带着几个徒弟打造些稀世神兵出来。后渐渐感受到做生意的乐趣,“顾铁匠”又变成“顾老板”。 他此时的野望,已不光是制出绝品刀剑,同样也很在意“剑湖庄”今年又赚了多少银子,比去年增了还是减了。至于赚了银子要做些什么,倒在其次。他认为,银子是世人对自己另一种才能的认可。摊子铺得越大,这种认可与他“杀人的才能”关系就越小。 当他在镜湖之畔出炉第一件兵刃时,市面上给出几万两银子的要价,可能是因为“顾长卿”这个名字。当他制出第一百一十六件时,仍能卖到几万两,大概是因为东西本身真的不错,可那毕竟还是抹不去“顾长卿”的烙印。 然而,当由“剑湖庄”的“普通工匠”们打造的数十万柄铁刀、钢剑,卖到了北地大大小小数百个城邑、门派,甚至连天河以南的“航帮”弟子腰间都挂上了“剑湖庄”量产的凡品……他心头升涌的欢愉,似比亲眼目睹“冰河之战”时犹有过之。 “你杀了我最大的买主,这还有脸来见我!”见到叶玄,顾长卿劈头就是一顿数落。 “所以现在我是你最大的买主。骂跑了我,你今年的账目只怕更难入眼。”叶玄无赖地回呛道。 “哼,就是那把刀杀了胡亢?给我瞧瞧!”指着叶玄握在左手的“雪脏”,顾长卿显得有些急不可耐。他已不好杀,对兵刃的痴迷却丝毫不减当年。 “现在不行。我有事求你,这是诱你的筹码。”叶玄直言不讳,将自己的小心思袒露出来:“顾老板要是不睡午觉,不如就把正事办了吧。这是冥烛。” “见过顾前辈。”冥烛上前两步,盈盈拜倒。 女子行跪礼,并不会以额贴地,她只能尽量将头埋得更低些,盼掩住目光中难以抑制的失落。天下武人莫不敬仰的“顾长卿”顾前辈,怎个生得如此丑陋呢? 这人瘦得像根竹签,个子比叶玄矮出整整一头,眉眼口鼻十分随意地堆砌在一张狭长马脸之上,瞧着根本不是一套,倒像从不同的人脸上拆下来拼凑而成的。两只眼珠也对不齐,左眼端正盯着前方时,另侧黑瞳却歪向右边。 面色倒是颇为红润。只是那一抹潮红晕染在他脸上,更增出几分猥琐。若是一脸干枯蜡黄,兴许还显得正派一些。冥烛看戏不多,上一次是两个月前,再上一次是七十四年前,但她只望了“顾长卿”一眼,脑中就浮出戏台上的“小丑脸”和“奸佞脸”叠在一起的样子。 “见过顾老板。”鬼蛾也随着冥烛上前见礼,却不跪拜,也不称前辈。 顾长卿伸左手将冥烛扶起:“不要拜我,不吉利。学她一样,叫我顾老板。”说着朝鬼蛾笑了笑:“那鞭,还合用?” 鬼蛾面上一红:“嗯,合用的。” “小烛,稍后可能有些尴尬,忍一下就过去了。”叶玄在旁叮嘱道。 “啊?” 见冥烛一脸懵懂之相,顾长卿不满道:“怎么现在才告诉人家,你这是故意的不成?” 听得顾长卿如此说,又瞧鬼蛾也是一脸奸坏笑容,冥烛心下更是无措。 “总之,不许打人。”叶玄不理会顾长卿的责难,对着冥烛命令道。 “是…少主。” 过了约一盏茶工夫,鬼蛾与冥烛被叶玄遣了出去。只剩他与顾长卿二人,在一间不怎么隔音,还大敞着窗子的小室中,一面下棋,一面闲谈。鬼蛾不愿让人相陪,问“顾老板”拿了腰牌,与冥烛一道在剑湖庄闲逛。 “他那样,真的不是在…非礼我吗?”冥烛回忆方才的情景,对“顾长卿”这位传说中的古侠更增幻灭之感。 鬼蛾一脸无所谓的样子:“那又怎分得清呢,他是铸剑师,也是男人。” “可是…有必要吗?” “反正他摸过我之后,给了我这个。我想不出能有更好的。”鬼蛾抚着缠绕在自己小臂的绳鞭。 “就算是这样,可是他…他……”冥烛总觉得像吃了脏东西一样。 观她神色,鬼蛾便知她心中在想什么:“如果‘触摸’是必要的,那‘腰胯’一带摸得多、摸得久,就有道理。毕竟那一带是身体的枢纽。他摸叶玄的时候,也是如此。这样能安慰你吗?”冥烛的窘迫,令鬼蛾心情十分舒畅。 “你们…全给他摸过吗?”冥烛不甘心地追问道。 “不啊。青儿姐只让他摸了手。寒星更是连指甲、头发都不让碰。后来‘墨节’和‘裁决’,她们也挺满意的。” “那……” “所以我说不知道啊。”鬼蛾不等冥烛说完,截断了她的话头。“除非你有本事叫‘青儿姐’和‘寒星’去给他摸一遍,看能不能打出更合用的。” “你说,他会打个什么给我呀?”想到不久便有专属于自己的兵刃,冥烛倒是满心期盼。“也没问我会什么。” “他才不管你会使什么呢。”鬼蛾轻笑道:“他给你的,就是最适合你的。练就行了。” “嗯。真有那么神,就最好了。”想到顾长卿脸上那一抹潮红,冥烛总感觉此人不怎么可靠。 “鬼裁-顾长卿。”鬼蛾看着冥烛的眼睛,一字一顿说道:“他看过冰河之战;杀过蝗灾‘宿穆’。如今被人记住的却是这么一个诨号,你还对他没信心吗?” “好,那就等等看。”冥烛小声道。 衣服是“贴在身上”的,兵刃是“挥向别人”的。裁出合用的兵刃,比裁出合体的衣衫难上千万倍。因此“顾长卿”被一众江湖名宿誉为“鬼裁”。 “老规矩,四万两。输了免,赢加倍。”顾长卿说着将第一枚白子落下。 “顾长卿”亲铸的兵刃分为两类:一类是凭自己偏好所铸;一类是为雇主量身裁订。前者多拿去“镜月城”拍卖,后者则统一要价四万两。叶玄赌徒心性,有次找“剑湖庄”订购兵团刀、甲时提出此议,之后便成了惯例。但凡他亲自来谈的生意,都要赌上一局。 “好。还是三局取二,免得你凭运气。”叶玄随手将黑子按到木盘之上,发出悦耳的轻响。 “哼,深藏不露啊,叶老板。可别说你棋下得臭也是装的。”两个臭棋篓子,都觉得对方不如自己。然而“顾长卿”此言另有所指,讽的是他奇袭“胡亢”之事。 “怎还念叨这个?‘航帮’帮众数万,我只杀了一人。卖刀剑的事,你跟新帮主谈不也一样吗?” “柳成荫?他连屁股底下那张椅子都坐不稳,哪有心思理这等闲事?”顾长卿忿忿道。 “只要‘航帮’不散,该采买的东西总要采买的,至多不过缓上几年。柳帮主现在如此艰难,你若能帮他一下,即便只是口头上给些虚伪的支撑,还怕他日后不买你的东西吗?‘航帮’不缺银子,只是他现在可能使不动那些银子。” 顾长卿皱着眉,连连摆手:“卖刀就是卖刀,我可不掺和你们武林那些滥事。” 叶玄一脸无趣地摇了摇头,又落下一枚棋子。 “为何撺掇我干预‘航帮’的事?”顾长卿忽然警醒:“刚说有事求我,就是这个?” 叶玄轻笑一声:“我还没能勾搭上柳帮主。‘谷节’过后,‘刀剑大会’又该办了,想邀你去瞧瞧。” “哼。你这一去一返,惹了夕霞,杀了胡亢,将‘南人’得罪个透。要借我这张丑脸帮你缓和,是不是啊?休想。”顾长卿当即回绝。 “你只露个面,虚伪几句就成,又不是与我结盟。来日若真有‘航帮’残党或者其他什么人找我寻仇,你袖手旁观便是。”叶玄继续劝诱。顾长卿归隐后住在北边,却是个如假包换的南人。据说正是因为南人对他太过崇敬,敬得他好生厌烦,这才选在了北边长住。 “我说了,不掺和你们武林那些滥事。我是个匠人。” “匠人?那你让小烛叫你顾老板?你分明是个商人。我跟你谈的,也是生意。”顾长卿假装想棋,没有回应。 叶玄只好自己接话:“枯荣城‘野战、治安、禁卫’三个兵团,用的已是‘剑湖庄’的刀、甲。但‘刑律司’还有三千衙兵,手上尽是些便宜家伙,我这一趟发了财,他们也该换换新了。顾老板去枯荣城,是为了谈这桩生意,恰好赶上‘刀剑大会’,瞧个热闹而已。” 实际上枯荣城的“衙兵”没有三千,他是连“文吏”也算了进去。实数并不重要,这是贿赂。 “哈哈,你安排得还真妥当。”顾长卿气得饮了一大杯茶,嚼着苦叶怒骂道:“少来这一套!我若不去,‘雪脏’就不给看,是不是啊?还有没有别的筹码,一并堆上来罢。” “砰”一声响,“雪脏”重重横放到棋盘之上,盘上黑白震得散乱,这一局算是掀了。 “叶老板,这是何意?”顾长卿的语气愈发不善。 “去不去,都给你看。”叶玄淡淡说道。 顾长卿狐疑地望了叶玄一眼,左手迅疾将“雪脏”抄到身前。他是个率真之人,不去就是不去,想看就是想看,断不会为了“骨气”之类可笑的因由让自己难受。 顾长卿看刀,也不似旁人那般“端举到双目之前,凝视着刀身缓缓褪鞘。”他右手捏住刀柄,一把便即抽出。像个初进暖阁,伸手就撕人衣裳的莽汉,粗鲁而又急切。 “雪脏”的刀鞘几经更换,此时已改成了“致密、温润且颇沉重”的“灰梨木鞘”。经“酸叶”浸透后,那灰色…已腐败得有些接近叶玄身上的纯黑。 “灰白肮脏”的刀身自“灰黑腐败”的木鞘中滑脱的一瞬,顾长卿再度确认了那入手时便已察觉的异样:这刀…实在轻得离谱。 “就是这雪片一般的东西,硬抗了‘水龙吟’十几下?”他毫不掩饰心中的惊诧。如今天下皆知,叶玄用一柄“灰白的柳叶刀”斩了胡亢,却极少有人知晓这“雪脏”握在手里是什么感觉。 “是。”叶玄很满意顾长卿的反应。 “罗摩家的东西?墓中取的?”顾长卿又问。 “是。”他懒得去辩解说那是山洞,自己不是盗墓贼。 灰芒一闪,如削豆腐般,将趴在木盘上的黑白棋子薄薄切分成上下两片。“不怎么锋利呀。” “嗯,以她的硬度而言,是钝了些。我猜想,罗摩家的刀,大概不是杀人用的。如仅供把玩,太过锋锐只徒增凶险。” 顾长卿叹了口气,没再理会叶玄。左手抚着刀身,将“雪脏”灰白污秽的胴体仔仔细细、一寸不落地摸了个遍。摸过一遍,又摸二遍。然后左手捏住刀身,又开始猥亵“护手”和“刀柄”。 叶玄坐在对面瞧着,心中好生不是滋味儿。过了约莫半盏茶时分,“灰白雪脏”终又重新安睡于“灰黑木鞘”之内。 “如何呀?”叶玄问道。 “以工艺论,算得出类拔萃,难说巧夺天工。关键在这料材……唉,当皇帝,也不是全无好处。”顾长卿眼中满是妒意。 “哈哈…哪有人当皇帝是为了铸剑的。遣亿万臣民归集天外飞石,去寻这世间原不该有的料材,那只是罗摩家一次小小任性罢了。”叶玄轻笑道。只觉得顾长卿泛起“匠人心性”的样子倒颇有几分童真。 “小小任性?哼,这小小任性所得,我只怕再过几百年也求不来。”顾长卿的神情有些落寞。他无疑是古今最好的匠人,却制不出古今最好的刀剑。“你为这‘脏东西’弃了‘腥芒’不用,那也怨你不得。” “这样的东西,还有一件。”叶玄爱怜地望着回到手中的“雪脏”,悠悠吐出一语:“青儿为它,弃了‘墨节’。” 正自有些郁郁的“顾长卿”霍然抬头,双瞳泛起异样的光芒:“我说你怎的如此好心。用‘雪脏’诱我,原来是这个意思!” “正是。出席刀剑大会,‘暗水’就给你瞧。”叶玄的语气颇为得意。 顾长卿望着黑白散乱的棋盘,两颗眼珠朝不同的方向乱转着。许多年前,叶玄头回见此情景也是吓了一跳。后才明白,那是他思考时独特的样子。 冥烛只瞧了“顾长卿”一眼,后一直低着头避免与他目光相接,却是高估了他的丑陋。“顾长卿”两只眼珠并非真的对不齐,只是与常人相较有些特异。他的双瞳,可以同时望向两个不同的方位,脑中却毫不混乱。冥烛抬眼瞧他时,他正一眼看着叶玄,一眼打量着鬼蛾的左臂。 “我只去,不说话。”眼珠转了良久,直看得叶玄有些发晕。顾长卿心中的“匠人”终于踹倒了那个扬言退隐的“宗师”。 “不说话,但要坐我身边。” “三千衙兵,每人三副刀、甲。”匠人顾长卿被诱,商人顾长卿开始锱铢以较。 “那绝不行!刚发了横财,一口气买九千副刀、甲,旁人会如何想我?顾老板,你就别再讹我了。镜月城中,我已照顾了你一万多两的生意。‘镜阁’是你开的吧?”此行最重要的目的已经达成,叶玄不愿再被敲诈,忙转了话题。 顾长卿闻言笑道:“你去过‘镜阁’了,都买些什么呀?” “哼,果然是你。卖给我的东西,以后能不能别让人仿啦?”叶玄抱怨道。 “兵刃卖你,图可没卖你。”顾长卿断然拒绝。“‘镜阁’这主意,是我小徒‘南孙’想出来的,也由她一手操办。不纯为赚钱,她跟我说:‘世上恁多朋友想仿咱的东西,总要给人行个方便不是?’仔细一想,确是这么个道理。我打造出的好东西,有大半到了买主手中后,就再不露面了。有点可惜呀。”莫南孙,是唯一一个“顾长卿”归隐之后才收的弟子,也是七徒中唯一的女徒。 “可你这么干,时日一久,有心人凭着兵刃的模样,就能辨出执者身份。日光下行走的还好,阴影里那些怎么办?比如……硕硕。”叶玄说着,从怀中掏出一支没有护手的钢刺,扔到棋盘之上。 “你买了‘鼠胆’?这东西可不大好仿啊。”顾长卿浑不在意叶玄的控诉:“我从没说过‘会对兵刃的形貌保密’,一个刺客若死于此节,那是他自己不周。” “这些东西,是谁仿的?”叶玄好奇道。 “庄里的工匠,谁愿意仿都可以。过了我眼,就入‘镜阁’。”顾长卿漫不经心地说。 叶玄随口道:“你若盼着别人仿,干嘛不直接把‘图’散出去呢?” 顾长卿一脸嫌弃地摇了摇头:“你这人,真是一点儿风雅也不懂。” “哼,那我们…就把这‘风雅’事做完。”叶玄轻笑着将“鼠胆”收入怀中,随手抹落了被切成薄片的黑白棋子。 流亡日记-节选(56) 今日来了个面相凶恶的壮汉,他告诉我:在这儿干活,需每月给他三两银子。 这个好说。我付了银子给他,他又说要我陪,一副无赖模样。那有什么不行,谁都一样。 临走时壮汉告诉我他叫姚二,以后若有人欺负我,可以提他的名字。 “我叫小玫,多谢姚二哥。”我感激地说道。这样挺好,近段日子应该不会有麻烦了。 第五十二章 荒唐事 第52章 荒唐事 叶玄一行三人自“枯荣城”启程当日,旧都“苍城”乍出一条骇人听闻的秘辛。与“枯荣城”相比,“镜月城”距“苍城”更近,然而三人一路少与人交道,却是回城之后方才知晓。 鬼蛾闻听后兴奋不已,叶玄一时却感恍惚。他想不清这传闻若真,当算大事还是小事?对自己的计划有没有影响?应该躲得远远的,还是主动凑上去试着捞些好处?最后那个念头一闪即灭,这种烂事,当然还是躲开的好。 “刀剑大会”得顾长卿口诺出席,叶玄回城之后立即亲笔书信,但凡能说上话的头面人物,皆邀了个遍。南边那些在“取宝归途”中或真或假帮过他的势力,也去了信。还有“仇诗迈”,这位在旁人看来与“枯荣城”有怨,实际却没什么真仇的“夕霞仙子”他也试着邀了。虽没指望她能来,好歹释出一份善意。 然而,所有邀约信函中,叶玄刻意漏掉了“苍城商会”。 “苍城”与“枯荣城”相隔甚远,他与“苍城”任何一位头面人物均无私谊,只“城主府”与“苍城商会”互通过例行公事的虚伪文书。驼队北归时,“苍城商会”赠了礼,之后二城的虚伪变得密切了些。若没有“那件事”,这次原也是打算一并邀请的。 忙至深夜,又睡到日升。尚未起床的叶玄与木青儿被一阵急促的绳铃闹醒。寒星避过叶玄惺忪、迷离的目光,冷冷地告诉他:“吴福、吴禄来了。” “他们来做什么?”叶玄惶惑地询问。 “‘城主府’报到‘夜宫’,禁卫报给我,没说更多。”寒星面无表情地回复。 回城一月有余,始终陷于筹办“刀剑大会”的诸般繁琐,叶玄几乎忘了那个传闻。 此刻他十分后悔:“我竟然没有为‘可能发生的事’做任何准备。怎么可以如此傲慢?怎么可以轻佻到将‘不想掺和’等同于‘与我无关’?残影又他妈在干什么?唉……能帮我想事的人,多些就好了。” “去‘莫问塔’,叫残影立刻到‘城主书房’等我。不管她在干什么,就算‘五层’有事,你也给我闯进去!” “是,少主。”寒星低头领命,疾步走出“青院”。 “这事……严重?”木青儿披上一件乳白色丝绒睡袍,走近站在门口的叶玄。 叶玄闭上房门,深深吸了口气,快速整理着思绪:“处置得当就不危险。梳洗一下。” 二人洗了脸,换好衣衫。叶玄站在宽阔的妆台后,与木青儿一起梳理她睡乱的长丝。木青儿不涂脂粉、不配珠玉,她的梳妆,就只是那一头黑瀑般的密发。 过了约一盏茶时分,素衣墨剑、黑衫灰刀,两道修长的身影快步行出“青院”。 “让二位吴兄久等,实是万分抱歉!在下叶玄,这是我师姐木青儿。”叶玄走进“城主府”一层的客室,先行赔礼,复又见礼。 “二位先生好。”木青儿随着叶玄行礼道。 “吴福、吴禄,见过叶先生、木先生。我兄弟二人未通书信,擅自叨扰,实是无礼之至,万请二位先生宽宏、恕罪!”吴家兄弟语罢,一人对着一人,长揖及地。 叶玄急忙弯腰,伸手相扶:“吴兄,这是作甚!” 木青儿实在厌极了这等情形,无奈却只能学着叶玄的样子,伸手去扶眼前自称“吴禄”的清瘦男子。 叶玄注意到,二人行礼时手中并未持着各自的配剑,两柄长剑也没有放在身畔的方桌之上,而是远远地倚在墙角处。这番于武人之间毫无必要的礼敬,让他对“吴家兄弟”又增了些善感。两柄长剑旁边并排搁置的两柄木剑,也让叶玄对二人的来意有了更为确实的猜想。 一番客套之后,望着眼前两个“白衣方巾,脚踩黑色短靴,腰系银丝鸾带”的男子,叶玄脑中浮出一个词语:病弱书生。同时又忆起一个画面:那是“泰然城”中女扮男装的残影。 福、禄二人面容、身形、服饰皆一般模样,唯一不同处在于,自称“吴福”的男子唇上留着两撇不怎么浓密的短须,或说只是稀疏且齐整的胡茬,瞧来与他自身气度极不相称。 “二位吴兄,请到书房详叙。”不失礼貌地浅浅打量二人片刻,叶玄将“吴家兄弟”引上二楼。 四人入内时,残影已在房中相候,壁炉旁的矮桌上,摆了五只茶杯。此处原放有八张软椅,这时也只余五张,另外三张不知给她搬到何处去了。残影这一回是铁了心非要“入座”不可,绝不肯如上次与“陆烬父子”相谈时那般,只站在叶玄身侧。 “吴家兄弟”与残影见礼时,二人对她的敬重几乎与面对木、叶两位家主时一般无异,这令残影颇为自得,也稍感无措。以身份论,二人毕竟是少主与青儿姐的客人,自己总要显得比对方更恭谨些才算得体。可是,这俩人的腰已弯到如此地步,总不能给他们跪下…… “二位吴兄,不必客气,快请入座吧。”叶玄也觉“吴家兄弟”的礼数有些过了,他瞧出残影的尴尬,伸手引二人入座,将她解了出来。 残影连忙将矮桌上五只茶杯依次蓄满,乖巧地侍立于旁。待四人坐定,又装模作样地探身去挪了挪叶玄的茶杯,而后自己也顺势滑入椅中。 瞧着残影这般机巧心思,叶玄心下好笑,转瞬又增怨责。他总觉得自己与残影之间,至少应有一人预料到“吴家兄弟”可能会向“木叶家”求助,既然自己没想到,那残影就该想到。然而她没有。直到二人找上门来,她仍将一部分心思花在了这等无聊事上。 “福兄、禄兄到此,想必有事与在下相谈。此间私密,二位不妨直言。”叶玄温言说道。他是个虚伪之人,却也不喜浮于表面的虚伪,入座后主动开口引向正题,略去了相互吹捧一环。 福、禄二人互视一眼。与叶玄正对而坐,蓄着两撇胡须的“吴福”开口道:“我兄弟二人,神慕叶先生、木先生久矣,却始终无缘结交。谷节将至,特携一份薄礼前来冒昧。这也是‘十五位师傅’与‘苍城商会’的意思。”吴福说罢,自怀中摸出一张礼单,双手递给残影。吴福、吴禄二人原有一十六位师傅,如今年岁最长的一位已寿终正寝了。 残影接过礼单,强忍着没有翻开,直接交给了叶玄。透过叶玄的神色,大致知晓了这两张“长方硬纸”间所夹的分量。 不等叶玄推辞,“吴福”率先开口道:“叶兄,今次我二人有事相求是真,诚心结纳也是真,‘苍城商会’与‘枯荣城’通好之意,更无半分虚假。我们所求之事,无论方便与否,单上所记这些轻薄之物,万望叶兄莫要推辞。先行将礼单示出,正是惟恐惹出什么误解。若叶兄将这不成话的赠礼会意成我们相求的筹码,那可真让在下汗颜无地了。” “两位吴兄一片赤诚,在下就无功受禄了。”叶玄心知,此事并非财帛珠玉可解,索性不再纠缠,直接将礼单收了。如若帮不上忙,寻个节气回份重礼便是。“不知我能为吴兄做些什么?” 福、禄二人又自对望一眼,面上均现为难、神伤之色。片晌,仍是“吴福”低着头,开口言道:“那事之后,我面上留了胡须,如此便不会…将我兄弟二人错认了。”吴福措辞含混,叶玄一听便即了然。那流言是真,毫无疑问。 ………… “吴福”的发妻名唤“徐素”,是凉城“徐飞、上官静”之女。 “徐素”原名“上官素”,母亲“上官静”是南地豪门宗主“上官阁”的庶女。 “上官静”生母早亡,自幼少人教管。豆蔻初成之年,与家中奴仆暗通,不意有了身孕。“上官阁”震怒,当即将那男仆乱棍打死,“上官静”也遭圈禁,后诞下一女,取名“上官素”。 上官一族人丁甚多。“上官静”身为庶女,又污了名节,幽于家中嫁不得人,更是受尽了冷眼、嫌恶。偏生这“上官静”容姿绝美,园中诸般芳艳,经她一衬便显凡俗,更惹得众姑嫂妒恨、欺凌。 “上官静”性情倔狠,始终不与父亲认错,更不肯与旁人委蛇。无依无靠亦无出路,只得窝在小屋之内,默默练气。却不承想,短短七年便即“入门”,而后更是突飞猛进,一发不可收拾。素手碎裂青砖之后,过不数年,竟又隔空碎裂了花岗石板。 这一切,都被与母亲相依为命的“上官素”瞧在眼中:初时人人都欺负妈妈;后来那些欺负妈妈的人,变得越来越懂礼貌;再后来,就连那些欺负妈妈的人见了都会畏畏缩缩的外公,那个从前一年只能见上一次,妈妈给他叩头他也爱搭不理的外公,也开始围着妈妈谄媚。 “上官素”慢慢明白了一个道理——能把“精钢手杖”掰断的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女儿堪入壮年,自己也终于修至“蝗境”。“上官静”带着出落得亭亭玉立的“上官素”毅然离家,渡天河北上。一路数不清有多少“轻薄了只言片语”者死于非命。 半年多后,漫无目的的母女二人,于古都“凉城”遭衙兵调戏,白雪皑皑中染得殷红满地。被数百“箭手”合围后,惟恐乱战中难护女儿周全,“上官静”弃剑于地,悍然索战“徐飞”。 性如烈火的二人,于天寒地冻之季一战倾心。仅七日后,满城兵士单膝跪地,对着屠了自己兄弟、官长的女人,齐呼“主母”。 “上官素”更名“徐素”,跪在这个苍山般的男人面前,生平第一次唤出“爹爹”二字。“徐飞”自幼习武,膝下无儿无女,对“徐素”的宠溺直比娘亲更甚。 伉俪情深,父慈女孝。转眼间“徐素”已近六十芳龄。诺大一个“凉城”却始终没有半个能入她眼的男子。 有次一家人在“大雪山”中狩猎,“徐飞”拖着被自己活活扼死的白虎,笑问女儿想嫁个怎样的夫婿,只要说得出,自己便去将他掳来。 “徐素”却只幽幽回道:“能被你掳来的人,我要他何用?”言下之意,非“蝗灾”不嫁。 这可叫“徐飞、上官”好生为难。那时“胡亢”早有妻室,“叶玄”仍是裙下之主。天河北南,就只“墨白、风大矛、顾长卿、吴福、吴禄”五人可选。 毫无疑问,“墨白”是最好的选择。毫不意外,“墨白”不肯娶妻,回信婉言谢绝。 “风大矛”是这世上名声最坏的“蝗”。“徐飞”丝毫不因自己是第二坏的那个而对其稍减厌恶。 “顾长卿”的年岁比“徐飞”的祖父还长。就算他愿意,“徐飞”也不肯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去给人尽孝。 余下便只剩“吴福、吴禄”。这二人没什么出息,整日流连青楼,却又作不出“墨白”那般艳绝古今的诗文。怎奈这不尽人意的选择,已是仅有的选择。 这一次,“上官静”汲取了教训,不再让“徐飞”去信,而是携了丈夫与女儿同去“苍城”游玩。 “徐素”没有继承母亲的根骨,练气未臻“火境”便再难进取。然而她继承了母亲的绝美容颜。“上官静”有十足把握,“吴家兄弟”只要见得女儿一面,便不阋墙反目,也必争相谀媚。 果不出“上官静”所料。待得“苍城商会”为己方接风时,“徐飞”隐隐点明来意,后归“凉城”不足半月,“徐家”便收到了“吴家”和“苍城商会”的两份聘礼。 吴家长子,苍城商会十六“执佬”之爱徒吴福,求娶徐素。徐素念着吴福谦谦君子的文弱模样,倒也颇觉满意。虽然她根本分不清楚,哪个才是吴福。 嫁入吴家时,徐素的嫁妆直比“吴家”和“苍城商会”的聘礼加在一起还多出十倍有余。自“凉城”带去的婢仆也比“吴府”原有的更多。大有鸠占鹊巢、喧宾夺主之势。 吴家父母,原只是老实本分的布铺商贩。不意间生出两个连“商会执佬”都争相讨好的厉害儿子,心中惶恐多过喜慰。不顾家中财帛是否堆积如山;也不问那些字画,是否撕下半角便能换自己一年辛劳。仍只起早贪黑,经营着那间小小布铺。 徐家小姐嫁入府中,二人只觉害怕。只盼这漂亮到不可思议的儿媳,不要依着什么规矩、礼法,三不五时来给自己请安。徐素也没让二老失望,一家人相安无事,相敬如宾。 徐素远嫁“苍城”,仍是公主王孙般的待遇。尝过云雨,更绽放得艳丽无伦。丈夫对己亦是百般呵护、千般细腻。唯有嫖妓宿娼的恶习,令她十分不喜。 这吴福瞧来一副病弱模样,于男女之事竟似不知疲倦。她每晚都要,到得白天,他却仍逛得动那些腌臜之地。每晚两次,依旧如此。时日一久,徐素自己有些受将不住,复又退到一次。 回“凉城”探望时,她也曾悄悄问过妈妈。上官静却告诉她,真气修至“蝗境”于那种事情并不如何增益。“爹爹”比之自己还未出世就给外公乱棍打死的“亲爹爹”强些,但也只是强些。 寒来暑往,枯荣交征;过得一年,又是一年。“徐素”对于“吴福”那宿娼的恶习也只例行公事地打骂,懒得再动真怒。 忽有一夜,丈夫在欲仙欲死、魂销玉醉之际,轻唤了一声“嫂嫂”……五雷轰顶不足以形容“徐素”那一刻的震怒,她只觉有万千惊雷在自己脑中同时炸响! 黑暗之中,瞧不清嫂嫂几欲爆裂的双瞳,直到四根手指刺中脖颈,“吴禄”才惊觉自己犯下了一个怎样的错误。然而普通武人与“蝗灾”的差距,终究不是偷袭能够弥补。哪怕是成功的偷袭,哪怕是在他最软弱的一个刹那。 吴禄赤身露体,仓皇逃出兄、嫂的卧房。徐素披了裙衣,提着吴禄落下的长剑赤足追出,早已不见了他的身影。 狂怒之下,徐素只裹着那件单薄到仅可勉强藏羞,却全然掩不住曼妙的裙衣,闯进吴府的每一处院落搜捕。连公婆也在睡梦之中,给她从被褥里揪了起来。 闹醒了全府,遍寻吴禄不到。徐素在众家丁的瞩目下伫立良久,不再叫嚣、咒骂。赤足污秽、衣不蔽体、披头散发,宛若一个跌入凡尘的仙子般,幽幽踱回了自己卧房,窗门紧闭,再无声息。满院婢仆围拢屋外,无一人敢闯。 “吴福”被“吴禄”从妓馆中唤回,震断了门栓闯入内室。徐素污浊的手足早已清洁干净,散乱的长发也梳理整齐,红肿的双目和被泪痕洗过的面宠补了淡淡妆容,破损的裙衣泻落于地,一幅完美无暇的胴体在床间安睡,安详到连呼吸和心跳也不敢扰。 脉息已绝,尸身未冷。吴福惶急地查探徐素周身,找不到一处创痕。直到他满眼噙泪,最后一次深深亲吻妻子的双唇,那浅淡到几不可闻的暗香,终于让他知晓了亡妻的死因。是“黑霜”。 似“徐素”这般浅浅练出真气的普通武人,不会生病,不可生育。但“黑霜”这样的剧毒只要剂量大些,仍可入口封喉。“吴福”没有心思去想“徐素”为什么会有“黑霜”。他当然知道,“黑霜”只不过是她直接的死因。真正害死妻子的,是自己和弟弟的禽兽行径。 这等恶趣,已悄悄行了十余年。吴福心下也常惴惴,却万没料想一朝东窗事发,妻子竟会刚烈到这等地步。 他总觉得自己与弟弟根本就是同一个人。徐素平日也常分不清楚。便在分清楚时,叔、嫂二人笑骂嬉打,也没见如何避嫌。纵然有千般恶、万般罪,可毕竟都是一家人呐,怎么…怎么就不活了呢? 恩爱十余载,夫妻二人却并不真的了解彼此。吴福自记事起,便从未觉得自己是一个完整、独立的人;徐素心底的自卑、自怜,亦被蛮横与高傲包裹得滴水不漏。 当“吴家兄弟”终于开始懊悔,一切都已晚了。他们甚至不敢分出太多心神,让悲痛与自责放肆地折磨自己。因为他们无比清楚:家门、师门,危在旦夕。 南北“蝗灾”之中,“徐飞”的声名之恶仅次于“风大矛”。其实“徐飞”迄今所杀的人,比“风大矛”多得多。之所以“风大矛”更惹人憎,只因他胡乱杀人,行止难测。“徐飞”从来只杀犯他之人——屠全家,灭满门。 ………… 半晌静默,见叶玄神色踌躇,并未接话,吴福继续凝重道:“以岳父、岳母的性情,只怕杀我二人并不算完。若我们兄弟引颈就戮,家门、师门……恐遭屠灭。” “徐爷的手段,远近闻名。所以二位是准备一战了?”残影插口问道。 吴禄眼望残影,咬牙应道:“是!我们兄弟作孽,不可累及爹娘。诸位恩师传我们一身技艺,几十年来,我们没替师傅杀过人,也没帮师傅赚过钱……可至少,总不能害死了师傅。” 叶玄觉得这二人有些啰嗦,“难道没有牵绊,你们就肯死吗?”心中虽这般想,嘴上还是附和了一句:“祸不及家人,在情在理。”复又将话头引向自己最关切处:“所以,我能为吴兄做些什么?” “我二人所求之事,实在忒也唐突,万望叶兄和木先生莫要见怪。吴福、吴禄,这里先行谢过了。”说罢起身避席,再一次长揖而拜。 “又来?”木青儿眉头微蹙,无奈只得再次随着叶玄站起,一并上前相扶。 五人终于重新坐回软椅后,吴福一脸为难,恳切道:“除彼此对练外,我们从未和其他‘蝗境’武者交手过,全不清楚自己斤两。与岳父、岳母对决,实无丝毫把握。因此…因此……” “想拿我们试试。”见吴福故意拖沓,叶玄顺着他意,自己将最为难的后半句说了出来。 “吴家兄弟”闻言,又要起身行礼。叶玄急忙伸手阻住:“容我想想。” “枯荣城”在西;“凉城”在东;“苍城”居中。刨去大隐于世的顾长卿不算,这是天河以北最强的三股势力。吴福、吴禄作为“苍城”头面,上门索战“枯荣城主”,此等行径端的是无礼至极。叶玄与木青儿没有当场发怒,两兄弟已感庆幸。 叶玄心中已有了大致的计较,故意低头不语,扮出踌躇为难的模样。木青儿则保持着一如既往的静默。残影见状,懂事地轻轻提起茶壶,往根本没人碰过的五只茶杯中浅浅续了些水。场间令人窒息的气氛顿时松了些许。 “试招可以,我有条件。”假装思考了足够长的时间后,叶玄沉声说道。 “那是自然,叶兄请讲。”吴福心知此事必不简单。对方肯提条件,总比当场翻脸要好得多。 “两位吴兄,每人为‘莫问塔’做一个任务。欺师灭祖不会,伤天害理难说。” 吴福、吴禄迅速互视一眼,又是吴福开口道:“任务…不能牵扯到‘蝗’。”虽没什么实据,但叶玄确信对面二人方才已换过心思。似乎他们能用目光与彼此交谈。 “吴兄,你说要多少个‘旱’,才能杀死一个‘蝗’呢?”叶玄漫不经心地问道。 “这…至少也得……”终是旁观者清,吴福正思索间,一旁的吴禄赶忙开口截住话头:“叶兄,账不好这样算的。” 叶玄不理吴禄的质疑,自问自答道:“豁出性命的话,十个兴许能行?”说罢,侧头望向左手边的残影,揶揄道:“旱灾,终究是不怎么值钱。” 残影心知此刻不是斗嘴的时候,叶玄也不是真的在挑衅自己,只假假扮了个怒脸,以示不满。 “吴家兄弟”自小在布铺帮工,也是谈过生意的人,想将他们绕晕并不容易。吴福谦逊一笑,温言应道:“叶兄,在下斗胆胡言,也不知是不是这道理。我们初时答应的,是做两个不牵扯‘蝗灾’的任务。因此‘旱’‘蝗’该如何兑换,并不关乎要害……当然,毕竟是我兄弟二人无礼在先,有求在后。不如这样,我们做三个任务,你看如何?” 残影在旁瞧着场间一黑二白,奸商与小贩采买布头似的讨价,心下只觉无比荒诞。尽管这与她自己平日在“莫问塔”所做并无二致。 “少主,我能说句话吗?”残影恭顺地求恳道。 叶玄满眼狐疑地望向残影,心中暗想:“你说话什么时候请示过?别是又憋了什么坏主意吧?”当着外人的面,此语不好出口,只得点头答应。 残影得了应允,当即开始收拾乱局:“二位年纪比我大不了几岁,称吴先生好不生分,叫吴爷又显得谄媚,我唤你们吴大哥、吴二哥成吗?” “当然,那有什么不成?”吴家兄弟欣然应道。 “好,那我不客气了。你们也莫拘谨,叫我小影就好。”初时连座椅都是花了小心思得来的,此刻却俨然成了场间主导。她问叶玄能不能说句话,叶玄还道是有一两句不得体的言语,这时方才惊觉,自己已被她从桌上踢了下去。 “吴大哥、吴二哥,我乱猜的,说错了请别见怪。你们眼下有两个难题:一是‘打不打得过’,二是‘打不打得成’。第一个问题更重要,第二个问题才更麻烦。 单以战力而论,两‘蝗’十五‘旱’。‘苍城’无疑是整个天下最强的地方,徐飞、上官静再怒,也不会蠢到明着上门寻仇。你们当然也不肯去‘凉城’。若约战于不相干处,也是一般。人少的一边总是会有遭合围、扑杀之虞。 换做我是徐飞,欲将你家门、师门屠净,必先隐于暗处,一个个剪除掉你那些麻烦师傅。当然,师傅们也不会像花骨朵儿一样,乖乖挂在枝头等他去剪。你们此番离巢,师傅们是跟着来了,还是各自隐了?” 吴福点头道:“小影团长,目光如炬。此刻‘苍城’已空,三师傅、七师傅、九师傅与我二人同来,其余师傅带同家眷,暂时隐散了。” 吴福、吴禄那一群师傅,并非按照年岁大小排的先后,因此就连残影也分不清“三、七、九”究竟是哪三人。只大致猜想,是那四个“没有父母妻儿”的师傅中的三个。 第四个师傅没来,即便来了也不能说。此时“冥烛”之事尚未传开,“木叶家族”明面上的高阶战力就只“二蝗、四旱”。若未通书信、未得允肯,贸然带着同等甚至更多的高手前来,那就不是“无礼”这么简单了。 “暂时?暂到何时啊?此事若不能尽早了结,‘苍城’会生乱吧?”和声细语,咄咄逼人。 吴福愁苦道:“唉……只能委屈师傅、爹娘多隐一阵。我二人明着,迟早会来找我们索命吧。” “他们暗着,养精蓄锐;你们明着,提心吊胆。消耗得久了,岂有不败不死的道理?”几句话说过,残影已彻底找到了“血筹官”的感觉,将“城主府”的书房,当成了“莫问塔”的五层。 “小影团长说得没错,我们也知这样拖着不是办法。可是…无论如何,我们总不能主动去找岳父、岳母的麻烦。那样当真猪狗不如了。”念及亡妻,吴福心下哀伤,又自摇头叹气。 “不如这样吧。帮人帮到底,两个难题,我一并给你们解了。莫问塔,六个任务。” “如何解法?”听残影语气,似是胸有成竹。吴福、吴禄当即浮出企盼之色。 “少主给徐飞去信,约他夫妇到‘枯荣城’与你们一决。当着顾长卿的面。”纯依谈判机巧而言,原该先说前半句,待“吴家兄弟”质疑叶玄能否劝得动徐飞,再幽幽吐“顾长卿”三字,方能给人最大的震骇。 然而此间局面,“双子”突然到访,残、叶二人均无准备,主意是残影临场想出的,事先未与叶玄商议,更来不及说服他。惟恐说到一半便遭呵止,残影只好将全部筹码一并扔到桌上。 “小影!”叶玄果然发怒。 残影忍着对搅局者的不满,整个身子转向叶玄一侧,恭顺之极地求道:“少主,我这可不是越权擅断,要怪只能怪‘吴大哥、吴二哥’没有提前知会。事出突然,我什么都是当场想的,不及和你请示嘛。”说罢不待叶玄反应,立即转向对面,扮出一副怯生生的模样:“吴大哥、吴二哥,我说了不算的。就只是在一旁想些主意……对不起,我多嘴了。” 这一来可急煞了吴家兄弟。吴福连忙冲着叶玄拱手道:“叶兄,此事到头来终是由你决断,成与不成,不妨先让小影团长说完如何?” 叶玄心下恼怒,感觉自己又给这小贱人耍了。他就这样被对面四道殷殷求切的目光盯在当场,想要说不,却又没办法说不。 见叶玄点头默许,吴福也顾不得谢,立即转向残影问道:“顾老板在枯荣城?”与“剑湖庄”打过交道的人,都知应称顾长卿做“顾老板”,而非顾前辈、顾爷爷。 “此时不在。两月后‘刀剑大会’,顾老板会到。”叶玄那边刚一过关,残影装出的惊惶、怯懦当即消散,又恢复了“团长大人”的顾盼与神采。 “若有‘顾老板’主持公道,岳父或肯前来。” “‘顾老板’不会主持公道,只是会到。因此这信需写得巧妙。”残影坦言道。吴福不清楚,为何“枯荣城”能请得动“顾长卿”,也不敢指望“顾老板”会过问自己家中这些滥事。但“顾长卿”是个象征,是个图腾。 “好,不管如何吧。若能尽早一战,若能侥幸得活,我兄弟二人,欠小影团长六个任务。”叶玄听了好生不是滋味儿,心中暗怒:“不是欠小影团长,是欠莫问塔!”可当着外人的面,他不能发作。 “如此做法,恐有算计‘顾老板’之嫌。我与师姐还需商议,过几日答复吴兄如何?”眼看这事要莫名其妙地定下了,叶玄赶忙插口道。 叶玄问吴福“如何”,吴福却不能如何。虽心中焦急也只好应道:“那是自然,那是自然。” 残影看了叶玄一眼,又将话头接过:“徐飞手下强人,仍只一个‘项养’吗?”此事尚未敲定,她已开始评估后续的诸般隐患。 “是。岳父麾下‘旱境’者,就只项叔叔一人。”徐飞生性蛮霸,对妻女虽不尽柔情,于下属、部从,却少统御之能,亦无容人之量。 “嗯,如此甚好。吴大哥、吴二哥,容我无礼一句:此番约战若成,必是生死之决。你们下得了手吗?”残影眼望二人,轻声说道。 二吴互视一眼,各自低头。片刻后“吴禄”沉声道:“事关父母、恩师性命,那也顾不得了!” “是了!”吴福也跟着艰难应声。 “若真有此觉悟,什么‘岳父、岳母、项叔叔’,就莫要挂在嘴边了。”残影语声顿转严厉,口吻近乎训斥。 吴福、吴禄霎时惊愕,旋即颔首应道:“小影团长教训得是。” 眼见“残影”与这萍水相逢的“吴家兄弟”几成同仇敌忾之势,叶玄决意不能再让他们谈下去了:“二位吴兄,后面这事不论成与不成,试剑之约,决不食言。烦请将住处告知小影,明日正午,在下派人前去接引。” 福、禄二人听得出叶玄潜意,这是要送客了。吴禄自怀中取出印着客栈详址的布牌交予残影,便即起身告辞。叶玄不理推脱,执意将二人亲送出“城主府”正门,一番客套之后,沉着面与青儿、残影一同回到书房。 “你是越来越不将我放在眼里了!”叶玄一脸怒容,倚坐在木青儿的书桌外沿。 “少主,我一贯凡事都跟你请示的,今日……事出突然,措手不及嘛。再说,不是也没答应么。”残影娇声狡辩道。 “放屁!你那些话,明日说不得吗?是真的不及请示,还是盼着不及请示?当着我面先斩后奏,借着‘吴家兄弟’逼我,你他妈究竟想干什么!” 残影小脸一昂,便欲还口。瞧着木青儿提剑站在近旁,心下有些胆寒。她当然知道木青儿提剑不是为了斩她,只是未及放下。但经了“那件事”之后,她是真有点害怕木青儿。 “青儿姐,我能回嘴吗?”残影转头望着木青儿,可怜兮兮地求道。 木青儿给她一问,当即有些懵了,过得片刻方才应道:“你要回嘴,便回嘴。我要打你,便打你。” 残影悻悻地撇了撇下唇,转向叶玄,收敛了险些释出的嚣张,却没有修改刻薄的言辞:“少主,我的确是想着借他二人,助你决断。这等送上门的好生意,若由着你的心性去做,到头来只怕鸡飞蛋打。” “‘助’我决断?哼,今日说不出个道理,瞧我如何‘助’你腿断。”威胁越重,残影越不害怕,只道叶玄这般说法,定是懒得与她计较了。 “好,我们一桩桩拆开了说。青儿姐…你能把剑放下么?” 木青儿皱了皱眉,将长剑轻放到书桌之上。手中没了抓握,又觉不甚自在,随即绕道书桌后的软椅中坐了。 “先说凶险处,你最在意这个。”残影说到此处,面上不自觉地浮出一丝讽笑:“你不愿得罪徐飞、上官。更不想引狼入室,让‘四蝗’决死枯荣。可是在我看来,你答应与吴家兄弟试剑,才是真正触犯徐飞。约他到城中决斗,反而是在帮他。 苍城人多,凉城人少;吴福、吴禄温和,徐飞、上官暴戾;一方心中有愧,一方背着血仇。按照以往的作风,徐飞从来都是先杀正主,再屠对方家门、师门。这次没这么干,纯是实力不济,怕遭合围。 二吴那些麻烦师傅们藏得越好,徐飞越不敢动。一场痛痛快快、干干净净的死斗,正是他此刻求之不得的事。” 叶玄回斥道:“且先不论你后面的道理,吴家兄弟上门寻衅索战,我应了、打了,天经地义,徐飞能说什么?” “寻衅还是求教,决斗还是喂招,明眼人一看便知。徐飞说不出话,不碍他心中恨你。不过这也没什么的,只要他们不是疯子,断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再树强敌。我们惹他一次,帮他一次,就更扯得平了。” 残影漫不经心地翻过此篇,后面一句又转严肃:“再说吴家兄弟。两个蝗灾,六个任务!值多少两银子,值多少个周莲?为这样的买卖担些凶险、惹些麻烦,难道不该吗?” 叶玄虽不喜欢,却早已习惯了被残影这般无礼质问:“哼,我看你就是喜欢凶险和麻烦,接着说。” “牌面明摆着是‘苍城强,凉城弱’,而且相差不是一星半点;两个书生也分明知道自己一死,‘亲生父母’和‘十几位恩师’要么遭人屠戮,要么一辈子缩在土里见不得光。都已到了这等局面,竟还是黏黏糊糊地不肯翻脸! 换做我是吴福,徐素一死,不等徐飞应对,我当即带着弟弟和师傅们去把‘凉城’屠了,让他一家三口去‘冥神庙’团聚。回不了头,就该错尽错绝。”说出这般凶残之语,残影面上却不见丝毫狰狞。 “就算狠不下心做恶人,两兄弟见了徐素尸身,若肯当即自刎,谢罪殉情;或是抬着徐素的棺木去‘凉城’领死,徐飞也未必就放不过他们爹娘、师傅。 全因那两个书生怯懦无决、首鼠两端,既不肯攻、又不肯死。这才轮到我们漫天要价。如此便宜的事,今后只怕再也遇不见了。” 一语言罢,残影轻轻摇了摇头,而后忽然提高了嗓音:“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他们应了任务,就是‘莫问塔’的财产!我们就该想办法帮他们赢,让他们活。 你没瞧见俩人那没出息的德行吗?什么时候了,还一口一个岳父、岳母、项叔叔……这等心境,还有脸跟人决斗?不死在徐飞刀下才有鬼呢!少主,你清醒一点,根本没有‘三个任务’这回事,要么六个,要么一个也无。” 叶玄不得不承认,残影想事情的速度比自己更快。但他无论如何也不肯认为她的眼光更毒、思虑更周:“我细想想,迟些给你指令。就算你说得都对,那也不是你先斩后奏,携外人逼宫的理由。师姐,今晚打她!” “是,少主。”木青儿淡漠的语调中,透出一抹唯有叶玄能够辨出的笑意。 流亡日记-节选(57) “姚二”隔三差五就来白嫖,我也不计较。跟其他人相比,他身上倒还干净些。本以为靠这恶人庇护,可以多太平一阵,可这不知死的东西偏要招惹安涅瑟。 昨日午后姚二过来,正见到安涅瑟端着木盆出去,他拉着安涅瑟非要三个人一起。我劝不住,安涅瑟身子被他摸了几把,手一甩把他弄了个趔趄。姚二也不警觉,反倒更加兴奋,冲上去就撕安涅瑟衣服,安涅瑟双手捏住他两个腕子,“卡啦”一声,姚二像山狼踩到兽夹一样,凄厉地惨号。 房门“砰”的一声被踹开,冲进三个拿着短棍的男人。没想到姚二来干这事还带着人。 “全杀了,动静小些。”到此地步,已难善了,我说着从被褥下翻出“钢剑”护在身前。 姚二滚倒在地,缩成一团不住大声哀号。我的话,对面三人看样子全没听见。安涅瑟左脚在姚二头上踢了一下,也没见用力,姚二便不动了。这是安涅瑟第一次徒手杀人,她楞了一下,迈过姚二疾步上前,伸出双手掐住了两只脖子,却没用力。 短棍狠狠抡到安涅瑟头上,“嘭”的一声闷响。这一棍着实吓了我一跳,也算帮安涅瑟下了决心,她双手分向左右一拧,“咯吱”一声,两颗脑袋歪歪斜斜地垂向两旁。剩下那人扔下短棍转身就跑,他站在刚死的那二人身后,入屋最浅,可还是在逃到门口时被安涅瑟钳住了后颈,这次安涅瑟没有矫情,瞬间掰断了他的颈骨。 安涅瑟做得不错,但还是引发了骚乱。恐怕三人踹门进来那一刻,门外就已经有好事者在围观了。在门口杀掉最后一人时,屋外当即传来惊叫和骚乱的声音。 “快跑,出城!”我将另一柄钢剑扔给安涅瑟。我们临街租的小屋没有马厩,入城时骑的马匹早已卖了。 我们一路狂奔,应该说,是我一路狂奔,安涅瑟焦急地跟在我身边守护。前面没人拦阻,身后也没人追赶,城卫反应果然很慢,跟“昆斯特”的一样无用。奔到城门附近,身后传来金属撞击的声音,非常刺耳,应该是一种警报,城门口的六名侍卫立刻拔出了刀,朝着城内观望。 “你先过去了结他们,快!”身后肯定会有人追来,如果被围住就麻烦了。 安涅瑟眨眼间就冲到了城门处,停在六个侍卫面前,拔出“钢剑”,却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她从未一人面对过六个拿着“钢刀”的男人。六人见她奔跑迅疾,想来也是害怕,双方对峙着,谁也不敢动。这时我也奔到距离安涅瑟十六、七步远的地方,不知道该不该上前帮她。 领头的侍卫率先反映过来,左手做了个手势,六个人慢慢形成一个半圆,眼看要合围安涅瑟。 “别被人围住!”我用“沃夫冈伽语”对安涅瑟喊道。 安涅瑟闻声侧头看了看,手一扬,将握在左掌中的“剑鞘”甩了出去。蹭到她左侧那人距她五六步远,不及反应,“剑鞘”穿透他身上皮甲,贯胸而入,那人向后飞出几步,才跌在地上死了。围上的另外几人立刻向后退开,但最后还是形成一个圈子,将安涅瑟围在中间。 “他们没你快,跑起来刺他们!” 安涅瑟很怕“正对面”那个“领头的侍卫”,听见我的话,立刻向“右后方”蹿了出去,几个侍卫间隔很远,轻易就被她突出了圈子。安涅瑟奔跑中绕着右边一个稍胖的侍卫转了两圈,那被圈住的侍卫大叫着挥刀乱劈乱砍,安涅瑟长剑冲着钢刀舞成的光圈撩了上去,“叮”一声响,钢刀脱手斜飞。安涅瑟见敌人没了兵刃,不再害怕,右脚向前探出半个身位,横剑划开了对方咽喉。 这时城楼上又有更多侍卫下来,我扔下钢剑,用最快的速度奔向安涅瑟:“背上我,强突城门!” 我隔着几步远奋力一跃,蹿到安涅瑟背上,紧紧搂住她的脖子,双脚盘在她腰间拼命往上抬,生怕拌住了她腿。安涅瑟左手回探,拖在我臀腿相接处,右手长剑斜指着地面向城门直冲过去,眨眼间到了门前,那为首的侍卫也真悍勇,举刀便要迎战。安涅瑟可不敢跟他打,长剑脱手飞出,直接在他心窝正中钻了一个洞。 强敌已毙,安涅瑟跑得更快,挥手拨开那侍卫首领时,尸身还未倒地。冲出城门后,我看到地上有个反光的东西,那应该是安涅瑟掷出的长剑,穿透身体后,居然又飞了这么远。 “别跑直线!”我叫道。 安涅瑟听了我的话,晃得我险些吐了。也不知背后有没有人放箭。 我们尽往荒僻无人处跑,许久之后,到了片稀疏的林子中,附近已不见有人的踪迹。 “放我下来吧,休息一下。”安涅瑟也不见喘,我伏在她背上却受不了了。 我们找了一块枯木坐下,安涅瑟低着头,情绪低落之极。 “怎么了?”我问。 “青芒,丢了。”安涅瑟难过地说。“青芒”是我送她那柄钢剑时,随口起的名字。 “就只惦记这个?刚才的事,你一点想法也没有吗!”我生气道。 “公主,我也想了,可以用小石头丢他们。一会儿我去捡些。” “这还差不多。还有呢?”我的语气和缓了些。 安涅瑟睁着无辜的大眼睛看了看了我,立刻又低下头“还,还有……”。 我没指望她能再说什么,安涅瑟不笨,却没有主动想问题的习惯。 “还有,你就算没有兵刃也能轻易弄死那六人,只是你不知道该怎么做。还有,凭你一个人是保护不了我的,你的力量更合适杀人,不是救人。如果有上百人合围我们,或者朝我们放箭,在你杀光他们之前,我就会死。还有,下次背着我跑时身子平稳些,不要颠!” “是,公主。”又是这句,每次我说一大段话,她就回这么一句。哼,真是方便。 “接下来我会训练你。除了飞石之外,奔跑纵跃,徒手格杀,都要练。还有,你要学会背着我一边跑,一边扔石头。” “是,公主。” “行了,我们去找点水喝。” 我们迷路了,找不到人家。安涅瑟又背着我朝北边跑了很久,终于见到一户农家时,已是傍晚了。 第五十三章 游子 翌日正午。艳阳高照,北风徐徐。残影引着吴家兄弟进了“麟院”。 “夜宫别院”分“龙、凤、麟、龟”四院。“龙院”和“凤院”用来招待木叶家的客人,“龟院”住的是“玄青书院”中已练出真气,或读书极有天赋,亦或拥有其他特殊才艺的孩子。“麟院”曾软禁过某些重要人物,如今已经闲置。 “麟院”之中没有专门用来比武的地方,但围墙甚高,内有广场。此时清退了所有无关人等,只余“木、叶、福、禄、影”五人,整个“麟院”便是一座阔大而私密的演武场。 福、禄二人解下自己的佩剑“双子”,恭敬交到残影手中,各持仿“双子”所制的“木剑”走入场间。叶玄与木青儿也将“雪脏的木鞘”和“暗水的钢鞘”递给残影。一时间,残影像个“抱着薪柴的枯瘦女孩儿”,显得颇为可怜。待得将“双剑、双鞘”捧到小广场近旁的凉亭内放好,回头看去,四人已两两一并,分立场中。 残影心中亢奋,更不免自得。眼看便是“四蝗相争”的奇景,木叶家族就只她一人得见。这等纯为切磋参照,不决生死亦不争输赢的比武,若发生在各派头面之间,下属、部从照规矩是严禁观瞧的。 然而残影就是残影,她能在“四蝗”的夹缝中挤出座位,如今更让“吴家兄弟”对她俯首帖耳,言听计从。 昨日临别前,残影对着“二吴”一番训斥,数落得对方唯唯称是。今日再见,还真就大喇喇端出一副师长模样。“吴家兄弟”肯受,也不纯粹因为暂时有求于她。二人总觉得,“小影团长”似乎是真心在为己着想。 那边“小广场”正中,吴福、吴禄两柄木剑垂指地面,拱手抱拳以谢。木、叶二人依样还礼,旋即撤步侧身,灰刀、黑剑虚抬轻握。 对面两柄木剑也已笔直地指向胸口,叶玄瞧着七步开外的福、禄二人,不禁生出一种老迈昏聩的错觉,仿佛眼前根本只有一人,是自己眼瞳聚焦错乱,才看出了双影。 “吴家兄弟”虚伪、啰嗦是真,识礼、懂事亦真。二人登门索战,主动选用木剑,这是将自己性命交到对方手中。“蝗境”武者相争,木剑说是兵刃,倒更像一种封印。 使木剑者,需分出部分真气护在剑上,攻敌之劲便欠着一分。而叶玄这边将劲力压抑到与对方相近的程度,则是全凭自觉。到得纤毫一线之际,决进退、判生死的,必是木、叶一方。 双影合而为一,瞬息又自分离。顷刻间,福、禄二人凭着诡异步法互换身形,挺进到木、叶身前,双剑直逼二人咽喉,快得让人心悸。 黑影一荡,灰刀轻闪。叶玄向左滑开半步,“雪脏”横削吴禄右腹。那边木青儿伫立于地,伸臂挺剑,迎着对方锋芒将“暗水”递了出去。看似不吝换命,实则木青儿与吴福身高相若、臂展相近,“暗水”却比吴福手中“木剑”长出四寸有余。 吴福见此情状,手腕微抖,木剑轻压暗水,欲以柔劲将黑剑引开。却不料这黑剑比自己预想中沉重太多。一拨之下,剑锋只极轻微的朝左偏转,所进、所指仍不离自己咽喉。 堪堪交得一招,眼见便成贯颈之势!情急之下吴福舍了重心,力灌于臂,借着暗水之沉,猛然将身子朝右侧荡出,全不顾及地撞向身旁正与叶玄“千钧一发”的胞弟吴禄。 吴禄一击未果,遭叶玄闪身横削,当即回剑封堵肋下空门。刀剑相撞,发出“嘭”一声闷响。吴禄心头一惊:这声音与其说“金木交击”,倒更像是“木木相碰”,难道对面也是木刀? 叶玄反击不成,正欲回转刀锋去截吴禄右肘。刀、剑相抵,未及缩手之际,吴禄背脊遭吴福一撞,身子和剑刃同时向前压了半寸。叶玄本能地加力相抗,却见吴禄腋下倏然钻出一柄长剑,急忙缩身而退。电光火石间内息突转,叶玄撤身后,胸中泛起一阵烦恶。 正当“吴福”的长剑自“吴禄”腋下穿出,迫得叶玄疾退的一霎,木青儿手中“暗水”追到,却被及时回身的“吴禄”封住剑路。 为胸间那一阵烦恶所扰,叶玄只多喘了半口气,“吴福”双眼紧盯着叶玄,回剑不回身,背对木青儿倒退半步,长剑斜斜撩向右腿,转瞬便成夹击之势。 所幸一时被“吴禄”逼住身形,未能欺得太近。木青儿狼狈撤步间挺剑阻住“吴福”,右腿险险避过那背身一划,素白长衫给“木剑”削去了下摆。 眼见木青儿遭人合击,叶玄心头一紧。“岚步”生风,黑影霎时闪入战圈之内,未及换招,蓦然惊觉有异。此时要退,却已不及。只得携着前扑之劲,逆刃挥刀斩向地面,蛮横地将自己身子朝“右前方”崩去,避开了“二蝗双剑”的锋芒。 “退!”身子腾起的瞬息,叶玄仓促地向木青儿发出指令。若晚得半刻,木青儿怕是又要杀回战圈。 只交得三、四招,木、叶二人便不觉跌入了“双子”的节奏。一退一进间,竟已出现两次“二人合攻一人”的场面。倘若叶玄醒得稍迟,倘若木青儿没能不暇思索地听令,眨眼就是第三次、第四次。如此下去,很快就会有人被对方刺中。 奔逃间,叶玄与木青儿终又合归一处。“吴家兄弟”万料不到对方竟会逃跑,立时愣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他们最习惯的打斗,就是比武。可此战若是比武,事先却没划清楚擂台的边界,也不知对方跑出这么远去,算不算认输;此战若是仇杀,对方这般打法,兄弟二人当真是涨了见识,也当真是不会应对。 二人攻一人,威胁是双倍的;二人追一人,速度却不能累加。游斗,该是怎生斗法,师傅们没教过。 木、叶二人并肩而立,远远望着吴家兄弟,不退不进。叶玄脑中疾速回闪着方才那一口茶的工夫所发生的事:一个对一个的时候,并未觉得对方如何恐怖。战局的倾倒,就在那看似狼狈的一跌一撞。 激斗间给人从背后冲撞了的是吴禄,被扰乱的却是自己。那一撞,是事先算计好的吗?绝不可能!根本没有外人见过木青儿用剑,更遑论“暗水”是柄全然不合常理的怪剑。 假若一切都是他们临场挥洒,那该是一种怎样的默契?难道这二人的心意,真是相通的?一撞之后,“两两对阵”变成了“四人混战”,己方瞬时便落下风。那感觉,直如遇到了一只双头八爪的怪物! 吴福、吴禄看着远处交头接耳的木、叶,面面相觑。 “这是仇杀!对方在盘算如何弄死你们,你们就这样站着?”残影立于场边,对着吴家兄弟怒骂道。 二吴心下凛然。微微侧头只以余光互视一眼,终于不再顾及规矩、脸面,不再思虑对方是何想法。身形一闪,如两支白箭射向木、叶二人。待得迫近到身前十余步远时,复又使出那“曲折交错”的步法,双星斗转般逼将过去。 叶玄左手一扬,两枚“游子”伴着嗡吟之声破空而去,穿过两道白影的缝隙,连二人衣角也未划破。(注:“游子”是一种正四角星形状的钢镖,乍看与常见的流星镖无异。) 便以残影之能,在远处瞧来也只觉“钢镖”脱手后的半瞬,福、禄二人便已欺到木、叶身前,场面与四人初交第一招十分相近。然而这一次,木、叶二人齐齐门户洞开,凶暴至极地砍出四刀、四剑,只攻不守,招招换命!叶玄使的不是“烟波刃”的阴劲,木青儿出的则根本不是剑招。 这般粗鲁的打法,时候稍久,必给法度森严的福、禄二人寻到破绽。叶玄没有发疯,他带着木青儿装疯,只为吓住对方片刻。四招一过,“游子”归家。 钢镖离手时,刃锋指地,纵射而出,归时却平平飞回,以并不奇快的速度切向二人腰肋。身前,是势若疯虎的劈砍;身后,是愈来愈近的寒镖……情急之下,福、禄二人终于分向左、右跃开。 钢镖余势不止,缓缓袭向叶玄与木青儿肚腹。叶玄拧腰挥臂,手中“雪脏”如棍棒斜斜抡出,重重扫在钢镖侧锋之上。“当”一声响,钢镖疾速射向“吴福”胸口。 吴福提剑封挡,小小“游子”,势大力沉。钢镖、剑脊轰然相撞,吴福又退半步。叶玄一招得手,如一只黑鹏般扑身而上。 浑不讲理的悍戾劈砍并未如期而至,叶玄刀招复归轻灵,身形却决然地横亘在吴家双子之间,半步也不肯让。 木青儿已知晓叶玄心意,却不似他那般熟识“游子”脾性,无法精准地将“钢镖”击向朝右跃开的“吴禄”。索性不花心力去瞄,剑脊一翻,将“钢镖”崩向对手大致所在的方位。紧跟着欺身而进,重剑“暗水”携雷霆万钧之势点向“吴禄”胸膛。 吴禄撤步疾闪,欲在木青儿回剑的间隙抢攻,哪知木青儿手臂并未回缩。虽一招刺空,剧震之下,剑身如重金入水,砰然波荡。剑尖颤动之猛烈,更似蛟龙乱海般无伦狂暴。吴禄从没见过如此霸道的剑法,顿时被逼在场间,不敢寸进。 木青儿得“暗水”已一年有余,爱不释手,日夜习练。进境之快远超叶玄所料,亦远超自己所料。时至今日,叶玄已难在两百招内占她丝毫便宜。 见吴禄不攻,木青儿脚步再进。不待“黑龙”怒息,手腕着力一抖,非刺非斩,直将“暗水”如软鞭一般斜斜抽向对方肩头。 吴禄的六师傅“臧青雷”是使软剑的名家,这一招的阴损他早已烂熟于心。此时若举剑上格,对方剑尖必似鞭梢一般咬开自己背胛。这一式的破法他已练过千万次——仍是举剑上格,同时脚步向前滑动,在剑锋与剑脊相交的一霎,避开舔向自己后背的剑尖,趁对方未及撤剑之际,横削腋下空门。 不需半刻思索,心神未动,身形已动。两剑一触,吴禄右手虎口顿感酥麻,抵住“暗水”的“木剑”骤然压向自己左肩。肩头剧痛,前滑之势未止,左腿一软,跪跌在木青儿前身。 这一格一跪,下压之力卸去了大半,剑尖倒是没能扫到吴禄背脊。然而单手单剑,根本格不下那山呼海啸的一记“剑鞭”。 见对手俯身,木青儿左膝猛提,撞向吴禄面门;吴禄左手成钩,直抓木青儿右腿。将触未触,戛然而止。这边胜负分了。 叶玄能感觉到,单打独斗,“二吴”应不是自己和师姐的对手,却料不到木青儿胜得如此之快。叶玄心觉意外,只因他没有似吴禄那般感受过忽遇“暗水”的窘迫。 初握着“暗水”的木青儿笨拙得像个孩子,她一点点熟悉这既重且软的长剑,也给了叶玄足够的时间,适应渐与“暗水”合而为一的她。 实则于外人看来,“暗水”之怪,犹胜“雪脏”。那灰白的“雪脏”虽既轻且硬,也只是让叶玄出刀更快而已。可面对“暗水”却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调整自己的常识。至少吴禄做不到。 两两捉对厮杀,一边分了胜负,另侧绝然无幸。这一阵,双子已经败了。背后剑风止息,叶玄却不肯罢,手中轻刀仍似落雪般向着“吴福”缥缈。这一战虽是“吴家兄弟”求来的,于木、叶而言也是弥足珍贵。 灰芒一闪,虚切左颈,又在剑锋点到自己右腕前疾缩。虚指右腕的“木剑”顷刻变招转向,疾刺心口。刀锋圈转,堪堪在中招前的半霎拨开了长剑,顺势斜撩回斩。 木青儿虽已取胜,叶玄仍当作身后战端未止,横在“吴福”身前不肯退避。他武功原是阴魅轻灵、机变诡谲一路。步法受制,威力骤减。眼见交了二十余招,没能占得对方丝毫便宜。 “你们继续呀!吴二哥,想办法汇合!青儿姐,阻他!”残影此时已缓缓飘至战圈近旁,如教官一般,呼喝着停手罢斗的二人。 木青儿正自凝神观瞧着叶玄与吴福的对决。闻听残影呼喊,也顾不得她言辞、口吻是否无礼,当即拧步回身,横剑挡在吴禄面前。 吴禄心中对残影更增感激,望着木青儿恭敬道:“请了。”二字出口,身形蓦地向右疾掠。木青儿已有防备,足下风起,白影紧紧粘着白影,寸步不离,寸许不让。 她身法虽不似叶玄迅捷,却也慢不太多。吴禄折反了几个来回便即了然,想要一招不交,纯凭身法扯出一人一剑之距,绝无可能。覆车之鉴在前,又不敢与她硬碰,无奈只好边游边斗,仍落得险象环生。 吴福心知,要在叶玄面前晃出身位,更是痴人说梦,只以凌厉剑法进逼,试图将他迫开。叶玄紧闭门户,七分守御,三分攻袭。双方一时僵持不下,心神、气力亦在刀芒剑影中慢慢耗损。 倏忽间,一式撩向腿根的阴损过后,叶玄收转刀身,横于胸前,双手“陌掌”齐出,将“雪脏”刃锋朝外平推了出去!修长黑影,蓦然后掠。 “雪脏”轻如枯木,“陌掌”借不出些许反推之力,身形陡退几乎全凭“岚步”。然而这赌徒般“弃刀舍身”的一式,全然出乎吴福预料。仓促间提剑封挡,虎口一震,立即惊觉不妙! 木青儿与吴禄,如两道素白的帘幕般,沿着一条浅浅的弧线,不尽地折反、游斗。叶玄辨着背后声息飘身疾退,刚好封住二人奔袭的去路。场间情势陡转,又现夹击之态。 吴禄这边本就处在下风,无余暇眼观六路。忽见叶玄闪到身前,骤停不及,足下顿时凌乱。又遭直迫眉心的“阴风指”一扰,腰间软肋终于被“暗水”刺中。待得吴福追到,木青儿已然回身。 “吴福”惨然一笑,与腰间受刺却未跌倒的“吴禄”并肩而立。二人同时将木剑抛给对方,拱手认输。比武斗罢后,主动抛却手中兵刃,于江湖中是一种莫大的礼敬。兼有“心服口服”和“永不寻仇”之意。 叶玄赶忙接过师姐手中木剑,将双剑一并捧还给吴福:“承二位吴兄相让。我们亭中饮茶叙话。”说罢,将二人引至“小广场”近旁一处低矮土山顶上的“凉亭”之内。残影将一直温着的“松萝茶”倒入木杯,自己却不入座,只在叶玄左手旁侍立。 福、禄二人心下奇怪,亭中分明有六把藤椅。想请她座,又不好僭越。 “吴大哥、吴二哥。架打完了,有何想法?”残影虽不便坐,却不妨碍说。当头一语,竟含考校之意。 吴禄忍着腰侧疼痛,凄然道:“唉……两阵全败,怕是难活了。” 残影转向吴福:“吴大哥,你也这样想吗?” 吴福没有去迎残影的目光,只望着她的方位,叹气点头。 “少主,你说呢?”残影像个书院的先生,逐个儿点过座下学子们。 “别废话,你既想清楚了,就直接说出来。”叶玄不耐道。 “同徐飞、上官一战,要能下注的话,我买你们胜。”残影望着对面白净、孱弱的吴家双子,语声笃定而恳切,不似虚言宽慰。 “独个儿拎出来打,你们不及少主和青儿姐;四人混战的话,少主和青儿姐远非你们敌手。此番少主能赢,只因为……不为颜面所累。”她原想说“无耻”,顾及木青儿在旁,只得改了措辞。“吴二哥,你说自己两阵全败,那不对的。少主只‘分开’了你们一次。” 吴福心中稍慰,嘴上仍自谦逊:“叶兄能‘分开’我们,我们却‘合’不起来。” “奇招只能用一回。”叶玄开解道。 “下一次,叶兄会有新的奇招。”恭维之言,却含潜意。 “没有下一次了。”叶玄淡淡回绝:“整日陪你们练,徐飞还敢来?” 吴家兄弟互视一眼,仍是吴福开口道:“叶兄…答应给岳父写信?” “你叫他什么!”残影站在一旁,厉声斥道。 “在下失言,是‘徐爷’。”吴福慌忙改口。 “徐飞!”残影不依不饶,继续相逼:“你们若连他名字都不敢叫,后面的事,我看也不必谈了。” “是。叶兄愿意给…徐飞去信?”被残影一通教训,二人望向她的目光只更增感激。另则,福、禄心知,叶玄答应相帮,也必是残影劝诱的缘故。 “权且试上一试。”方才一战,叶玄虽勉强得胜,对“双子”却是信心大增。二人合在一起时的恐怖,他这个当局者,比在旁观瞧的残影有着更深的体会。就只那“一跌一撞”的绝妙,叶玄几乎断定,他与木青儿便练上一辈子也是难及。应该说,那根本不是靠“修行”所能跨越的鸿沟。 “所以现在就只两个问题。如何确保他们来;如何确保你们赢。”没说几句,残影已开始谈及具体的筹算:“那信是怎生写法,又由谁去送,还需做些思量。” “由谁去送,用不着思量。”叶玄蛮横地打断残影:“我知道你想去,不行!” “小蛾、寒星、雁子,都不适合与人交道。难不成你亲自去?”知今日要战双子,木、叶二人也颇慎重。昨晚打过残影,木青儿与叶玄便早早歇息,以养精神。正午前的一个时辰,残影才终于说服叶玄,答应写信去邀徐飞、上官。诸般细节却还未及敲定,此时又当着外人的面起了小小争执。 “为何非要咱们去?城主府难道无人?” “如此大事,我去才显诚意嘛。”残影分辩道。 “那是他的大事,不是我的。此事无需太有诚意,也不能太有诚意。‘苍城’强,‘凉城’弱,我这是给他机会。‘刀剑大会’不会为他延迟半日,‘顾老板’更不会多坐半刻。来就来,不来就罢。” 残影站在叶玄左手,比坐于藤椅中的四人浅浅长出小半个身子。叶玄微偏着头说完此语,这才抬眼望她,那神色分明在说:“你又想出去玩儿了吧?” 残影说话时本就瞧着叶玄,直直迎着他的目光,回了一个内含轻笑的眼神,叶玄读得确实,她在说:“你只是不敢让我去吧?” “吴家兄弟”显然能用目光交谈更复杂的事,但却读不出残、叶二人之间这一瞧一看之意。 见叶玄态度决绝,残影只得说道:“好吧,送信的事搁下,先说后面。吴大哥、吴二哥,你们见过徐飞、上官出手吗?他二人又见过你们出手吗?” 吴福应道:“算是不曾见过吧。我与‘素素’回‘凉城’那次,徐…徐飞曾说要比试一下,我没敢应。后来徐飞、上官带我和素素入‘雪山’狩猎。住在山中那几日,倒是见过彼此出手。虎豹孱弱,也试不出什么深浅。” “那就当他们与少主和青儿姐差不多,或者稍强些好了。四人混战的话,你们胜算应是不小的。‘刀剑大会’总共七日,‘顾老板’只首日出席。可在开场时安排‘比武助兴’一节。徐飞、上官一到,要想办法引他们在擂台之上动手。这一战虽是仇杀,但众目睽睽之下登了擂台,徐飞应该没脸再主动跳出去。” 说到此处,残影又眼含笑意地望了下叶玄,嘲弄中夹着些许欣赏。“战场越小,想‘分开’你们就越不易。乱斗之势一成,天平就会倾向你们。木叶家不会明着与徐飞、上官为难,我也只能在这不经意处作些小怪。剩下的,就看你们自己了。” 听得残影如此苦心思虑为己,福、禄二人多礼之病又犯,当即从椅中站起,冲着残影抱着躬身,口中不住称谢。残影受揖竟不还礼,只漠然望着二人,冷声道:“杀过人吗?” 二人愕然互视:“不曾。” “随我来吧。”残影言罢,头也不回径自走出凉亭,行到“麟院”中一处屋舍近旁。二吴紧随而至,心下不禁惴惴。叶玄与木青儿也跟了过来,停在稍远处站定。 “将屋中人拎出来。”这已全然是呼喝下属的口吻。 吴福、吴禄惶惶推开木门而入,但见屋内锁枷、钢拷,缚着四男二女。此间并非囚室,六人除手足遭锁外,足上镣铐中段各伸出一条钢链,盘扣于梁木之上。福、禄没有钥匙,只得伸手将钢链扯断。六人未上口枷,却不敢出声,只眼中透出异彩。 不多时,六囚并排跪伏于屋舍门外的青砖地面。瞧这情形,两位素手扯断钢链的大侠又不像是来救自己性命的。 “把这两个杀了。”残影指着最右的两个汉子,淡然下令。仿佛于她而言,取人性命便如折花摘木一般。 福、禄二人虽早已看出端倪,事到临头心中仍感震骇:“这……他们是死囚?” “不许用剑,更不许用剑气!盯着他的眼睛,手掌插进咽喉!”残影不会告诉他们,这六人加在一起,至少背着三十几条性命;她也不会骗他们说,这六人是街上随意掳来的。于这喂给吴家兄弟“铸心”的六人,她什么也不交代,只任凭福、禄二人自己去挣扎。 “吴大哥,你先。”残影走到最右边那名大汉身后,膝盖顶住后脊,右手抓住蓬垢的乱发,一把揪起,使他仰面对着一脸惊惶的吴福。 “你要么睁开眼,死个痛快。要么我先将你眼皮撕下来。三、二……”这手臂几乎比残影大腿还要粗壮的汉子,颤抖着张开双目,满眼乞怜地望着对面留了两撇胡须的温润书生。 吴福缓缓举起右掌,“并指如刀”悬在对方颈畔,不住颤栗。 “干什么,等妈妈哄你么?”病弱孤女鼻中的轻蔑,终于逼出了病弱书生眼中的杀意。洁白纤瘦的右掌,贯颈而入。大汉面目骤然狰狞的一霎,“吴福”还是没能忍住,将眼闭了。手掌拔出的同时,残影也松开了揪着乱发的右手。那大汉扑跌在地,并不立死,像条被扔在烧红铁板上的鳝鱼,蜷缩、翻滚了好一会儿,才终于不动了。 “吴大哥,做得好。”残影望着神魄已有些散乱的吴福,微笑赞许:“不过你杀下一个时若还闭眼,我就让人再送二十个过来。吴二哥,该你了。” 见此情状,跪伏于地的余下五人中,两个男人冲着“二吴”不住叩头、哀求,另有一个挣扎着站起要逃,没奔出两步,便给自己脚上镣铐绊倒。倒是那两个女子心知无幸,垂手默不作声。 残影抓过那瘦骨嶙峋,奔逃未果的男人,按倒在“吴禄”面前。他顶上无发,残影右手如鹰爪般扣在他盖骨之上,仍如先前一般令他仰头瞧着吴禄。“你想第二个死,也由得你,睁眼。”残影不再重复相同的威胁,左手食中二指直接抵在男人眉心,随时准备将他眼皮扯落。 “睁了!睁了!”干瘦男人生怕残影站在背后,瞧不见自己乖巧。便是将死之人,少受一分痛楚也是极重要的。 双生子的心意,也不知是否真能相通。杀第一人之前,“吴禄”面上惨白之色丝毫不比“吴福”更浅,然而当他右掌刺破这干瘦男子的喉咙时,却已没了生平第一次杀人的惊惶。莫不是在“吴禄”心中,方才那名大汉根本就与自己所杀无异? 残影拔出腰间两柄短刀,分别递入“二吴”手中。根本不给他们空隙擦去手上血污,又将磕头如捣蒜的两个“中等身形的男子”薅着头发自地上揪起:“取心脏。” “吴家兄弟”一时有些错愕,也不知这“取心脏”是照武人说法“一刀直取心脏”的意思,还是说真的要将“人心”取出来。二人也不敢多问,齐齐半蹲于地,双刃“晏鹊”透胸而入。两名男囚当即毙命,与咽喉中刺者相较,死得快上许多。 杀人这种事,就只头次最为艰难。此时“初血”已尝,二番手起刀入,心中竟涌出一丝快慰。残影瞧着福、禄面上神色,心知莫问塔那“六个任务”的横财,到手的成算又大了几许。 “你们尝了腥烈,‘双子’也要饮血。”残影取回“晏鹊”,连刃上血渍也不擦,随手插回腰间。 “怎么,瞧不起女人?”已破了杀戒的吴家兄弟,此时面对两个女子,又生踌躇、退却之意。 “上官静会杀你们。杀完你们,杀你们娘。” 银白“双子”,盈然离鞘。二女眉心,一线殷红。 这是残影第一次真正见到“吴家兄弟”的兵刃,那意味很妙:平凡,却又无比相配。这就是两柄寻常的精钢长剑,不似“无用”泛着暖黄微芒,也不似“裁决”透着彻骨森寒。“双子”握在双子手中,浑然一体,浑然天成,浑然不觉。 “这一关过了。我们回吧。”残影满意地引着四人,回到方才饮茶的凉亭内。 “‘苍城’有通‘凉城’的信鸦?”四人重新入座,叶玄浅浅饮了一口杯中微凉的松萝茶,随即开口询道。 “有不少。”徐素的棺木,早已随着陪嫁入“吴府”的婢仆们回到“凉城”,数百只“信鸦”却未曾带走。 “烦请留个信物给我。书信拟好后,我会抄录多份,派几批使者分送。其中一批送至‘苍城’,由信鸦飞渡,徐飞得息或能早些。”场间五人,均不知徐飞、上官是否仍在“凉城”。即便不在,凉城“城主府”想必也有法子知会他二人。距“刀剑大会”之期仅余两月,枯荣城、凉城,一西一东,远隔万里。时日不甚充足,勉强得够。 五人在“凉亭”内谈至深夜,残、叶二人事无巨细,盘问着有关“徐飞”与“上官静”的诸般琐碎。木青儿只安坐静听,不发一语。 残影腰背臀腿满是绛紫鞭痕,藤椅近在眼前,却不得坐。侍立久了,双腿愈发酸痛,心下渐渐生出怨气。送走福、禄二人,回至“夜宫”内园后,终于忍不住冲着叶玄发作:“我一心为你办事,你还叫青儿姐打我!” 叶玄只觉残影满腹委屈,泪眼盈盈的模样,相较平日的尖利、刻薄要可喜许多。被她当面叫嚣也不恼怒,温言道:“莫要胡搅蛮缠。打你,是因你携外人向我‘逼宫’。从前我只苦于制你不住,现在看来,如何才能不被你控制,也是个难题。” “哼,反正家里就是我做事最多,挨打最多!”说罢一滴泪珠顺眼角滑了出来。 叶玄轻笑:“你挨打,有几次是因为做事啊?又有多少次是你跋扈非礼,主动寻衅的?你记性好,不忘事,要不今晚列张单据出来?” 残影此时没有斗嘴的好心情,只站在原地抹泪不语。叶玄瞧着有些心疼,复又柔声叙道:“知道昨日为何非打你不可吗?哼…你又要嘲笑我,那也随你吧。总之,不仅仅因为你做出那等僭越之事,更因为我虽愤怒,却没有自己以为的那般愤怒。” “这是什么道理?”残影呜咽道。 “小影,我说真的。若能再活一世,我挺意愿做你的部下;挺愿意什么也不想,只乖乖听你令遣。我得承认,你或许比我更适合做家主。 然而我们这一世,只能先这样了。我有背景,你一片空白;我有过去,你惟有木叶;我有目的,你要寻刺激。所以这一世,你只好听我的。所以昨天的事,不能饶你。” “我做了家主,定要整日打你。”听叶玄如此说法,残影心中怨气倒也消了大半。撇着小嘴,一边抽泣,一边恨恨道。 “你说什么?”木青儿冰冷的声音,令残影身周、心底同时一凛。 “没…没有啊,说的是下一世嘛。”残影的委屈,只对叶玄好使。因此她也只有对着叶玄的时候,才有更多委屈。 木青儿依旧望着残影,夜色之中,那浅淡灰眸被月光一映,显得幽冷而诡秘。残影被看得愈来愈毛,喉头的抽噎也不敢不愈来愈缓,终于像个犯了错的小女孩儿一般,站在原地低头瑟缩,手足无措。 “师姐,回吧。”叶玄轻轻挥手,是驱赶,也是放走了残影。伴着木青儿,回了“青院”歇息。 残影在寒凉夜幕中,漫无目的的行了一阵。有意无意间,踱到了“蛾院”近前。小蛾大概早已睡了。她不在乎会否扰她清梦,也懒得去管“冥烛”在侧室还是主屋。今晚,她不想一个人。 流亡日记-节选(58) 安涅瑟身上还有几张金叶,我们撕下半张,买了农夫的驴子,一路往北逃去。很快我就发现驴的耐力不如安涅瑟,我骑驴,安涅瑟跑着,驴跑不动时,她却没有半点疲惫的样子。 我问安涅瑟,如果你背着我,我背着水和饼喂你,你是不是能一直跑下去?她说那也不是,驴太慢了,跟着驴跑真气消耗也慢,但是如果不等驴,自己拼命跑,是能感觉到体内真气迅速变少的。 今天安涅瑟还学会一种新的跑法,她身子前倾,两足交替点地,一下下往前跃,一个起落能有七、八个驴身的长度,还有优美的。 这里离天河很近了,我想去看看。 第五十四章 鸩芙 翌日晌午。“吴家兄弟”退了客栈套房,于“枯荣城”中销声匿迹。叶玄不清楚这二人是否真的暂时去了别处,至少残影的眼线没有在城内发现他们。 三日之后,三批使者自“枯荣城”出发。一批去往“苍城”,两批依不同线路去往“凉城”。 饶是武人祸乱天下的“灾害纪元”,情报的远程传递仍只能依靠“马匹”和“信鸦”。 寻常消息的传递,多以“途马”为主。“途马”与“战马”、“驮马”不同,是一个既难冲刺也难负重的马种,其优点在于耐力悠长。 只乘一不高不胖之人,另负干饼、水袋,轻装简从,每日可行四百里。冲刺用的良战马,一日奔行四百里也非不能。但如此跑法,行一日便要歇上几日,否则便会口吐白沫,力竭而亡。 “信鸦”一日可飞六千里。缺欠处在于:只飞归巢单途,不能往返,更无法如马匹般供人肆意驱驰。另则,便是“通体乌黑无半缕杂色、双目暗红如沉血琥珀”的“冥鸦”,释出一笼,真正得以“归巢”的也只十之三、四。这已是最好的信鸦。 另则,“信鸦”对巢穴的记忆,也会随着光阴慢慢损耗。关在笼中时日愈久,归巢便愈发不易。超过三年,就算是废了。 “马匹”、“信鸦”。陆、空两途情报传递之效,于“凉帝国”中叶真正被压榨到极致。 一种名为“鸩芙”的焦黄毒叶,于人迹罕至的密林中被一医者偶然发觉。此药可令服食者腹泻不止,脱水而亡。强喂入马口之中,却能让马匹神气陡增:奔行如风,不知疲累,至死方休。 更奇处在于,马匹服食此药后,全身“骨血筋肉”中的力量,如昙花般透绽,却只微微增出些许狂暴,不会使得寻常“骑手”难节难驭。然而“鸩芙”泛有异香,马匹不肯主动服食。掺在干草之中倒是可行,但总不及“必要时随手喂入几片”来得便捷。 后“凉帝国”军方找到妙法,将“鸩芙”置于烈日之下暴晒成干,再将“麦若叶”的粉末粘抹于“鸩芙”之上,如此便能骗过马匹,使其将毒药当做普通料草,张口即食。 自此,帝国官家、军方的紧要情报,多不再使用“途马”,改由“战马”奔送。驿站之中,亦常备战马、鸩芙。叶玄当年仅半日便自“枯荣城”奔至“泰然城”,正是一匹上品“雪花聪”配以大剂“鸩芙”之效。 几乎同一时期,国库已充盈到足以干扰金、银兑价的“大凉帝国”,一旨皇命,令举国上下所有城邑,不论大小远近,全数豢养“信鸦”,并与左近诸城年年互换。自此,帝都“苍城”中的诸般细碎,皆可由“罗摩”随口一言,诏告天下。荒唐时,南地所贡“荔桃”核儿较去年大了些,惹得“幼公主”不悦之事,也随着“鸦网”传遍全境。 时至今日,“鸦网”仍遍及天河北南,网中“枢纽”却早已各自为政。没有直接互换过“信鸦”的两个不相识的势力,再也无法如“帝国纪元”那般,透过“鸦网”的层层交递互通有无。 在这“灾害纪元”,唯一能使“鸦网”复归如“帝国中叶”那般通畅的,就只有似“吴家兄弟”那样的逸闻。与己相关之事,唯有自己关切;与己无关之事,倒是人人皆可在书信中提上两笔。 “木叶家”与“徐家”无任何交情,无任何交道。信鸦难通,全凭使者奔马递送。“枯荣城”与“凉城”一西一东,远隔万里。南地多山水,北地则是一片苍野。 “凉城”以北的“大雪山”据说绵延而至“冻土”,“枯荣城”以西的“霄云山脉”更如铁幕般纵贯北南。然而除这两脉之外,整个北地极少见“群山起伏”之相,多孤峰零落,亦或数峰错落。全不似“天河以南”的重峦叠嶂。 正是因此缘故,整个天下遭武人分食之前,无论“顺”还是“凉”,皆是先行一统北地,再倾举国之力将“天河以南”的势力各个击破。 吃了“鸩芙叶”的“良战马”,一日可行千里有余。便是“途马”和“驮马”,药力催逼之下,七、八百里也是能够,“骡子”约莫五、六百。 “枯荣城”所派使者,携大包“鸩芙叶”,跨“良战马”而出,奔至傍晚入城邑、村落休整,买换马匹,晨间喂药再奔,如此往复。 即便是平原旷野无垠,自西而东也断不可能真正跑出直线,算上绕道、换马、寻路等诸般滞碍,到得“凉城”需二十日上下,这还仗此番派往“凉城”的两批使者皆有“火、水”之境,臀腿不至磨烂,沿途不虞贼匪。 “凉帝国”末叶,天下武人原分“贼、盗、寇、匪;火、水、旱、蝗”八境,于帝国军方而言,“火境”及以上所指的,是那些无法单凭“更多更狠的素人”解决的强者。其后六百四十余年,“灾害纪元”历“心剑季”而入“权剑季”,练气之人愈多,高阶武者亦不住膨胀。现如今,“火境”以下便再无区隔,统统扫入“杂兵”之列。 另一路去往“苍城”的,如此不惜马的跑法,约莫七日可抵。届时“信鸦”出笼,不日便至“凉城”。即便“信鸦”先至,“枯荣城”的“使节”也非去不可;即便“枯荣城”的“使节”去了,“徐飞”边那相不相信,也是两说。 若“徐飞”人在“凉城”,他有足够的时间赶至“枯荣”。若“徐飞”不在,待部属想法子知会到他,是否仍来得及,又是另一个未知之数。 “刀剑大会”每五年筹办一次,出席、参与者多为武人。但这实际是一个“兵器商人”的集会,或说是“天河以北”各个“兵坊”的展会。 往年的“刀剑大会”并不如何盛大,“剑湖山庄”作为天下兵坊之魁首,也只因“枯荣城”是个不小的买主,才每次假假派一徒出席。更不屑带着“剑湖庄”的绝品与诸般凡俗并列与市,供人品头论足、相较短长。 早在数十年前,“枯荣城”便是“北地以西”最大的势力,既富且强,却始终没什么威望。直至去年夏末,叶玄于天河南畔,众目睽睽之下斩杀胡亢,“木叶家族”终于凶名鹊起。 这“刀剑大会”亦是叶玄早年间于“枯荣城”初露繁盛之相时想出的主意,数十年来弄得不咸不淡,又觉弃之可惜。后自己也不如何重视,只每隔五年例行筹办。 今次搞得如此隆重,皆因“顾长卿”要来,皆因叶玄欲借那位“古侠”的颜面,冲淡一些南人对己的无端怨愤,顺势也给“木叶家族”增些人望,给“叶玄”这个名字增些谈资。他至少希望人们在提及自己时,不要只记着他杀了胡亢;他至少希望“南人”不要将自己看做“北人”的一面旗帜。 “刀剑大会”揭幕前半月,便已陆续有叶玄邀请的客人到了“枯荣城”。 “夜宫”不藏珍宝,所有好物都换成钱。此番来了这许多贵客,叶玄亲手所赠之礼,皆是装了“千金阁”筹码的“青檀木盒”。 “千金阁”二层以上,原就直接以金银为筹。不过盒中这些金银钱币,是“千金阁”自己的制式,相较于“四大钱庄”的钱币,更薄、更大,也更加浑圆。 掀开木盖:一纵十枚,“二金、四银”共六列筹币,紧紧嵌于凹空的“深黑硬棉”之中。最左一列金币乍看之下,上端似是漏放了一枚。定睛细瞧会发现,那处挤着的,是一枚与“硬棉”几乎同色的筹币。拈起之后,凭着触感和分量,多数宾客迅即辨出,此一枚乃是“乌金”所制。 这小小不悦,小小好奇之后的小小惊喜,多少能抵消一些清雅之客“被主人家用金银怠慢”的感觉。 以“筹币”做礼,另一层机巧心思,便是指望将这些金银从“千金阁”收回来。原不好赌之人,得了这些筹币也难免想去试上一把;原不好赌之人,初进赌坊最是容易把持不住。 一副仙风道骨的“燕池派”派掌门“曲崆”,第一日便留了九张千两“灰票”在“千金阁”。带的盘缠输没了,又到处寻着熟人去借。“曲崆”到得早,后他而来的宗主、掌门,但凡认识的,来一个他便借一个,借一个便又输光一次,一时闹得啼笑皆非。不知前因后果的,还道他中邪害了疯病。 眼见大会未开,“曲掌门”便有倾家荡产之势。叶玄是既不敢阻,也不好劝。钱是在自家赌坊中输的,拦着不让人翻本儿,那成什么话? 大会开场前七日,“吴福、吴禄”照先前所约,暗中与残影碰了面。残影却没办法告诉他们“徐飞”究竟会不会来。派往“凉城”的两批使者早已返回,据报:没有见到“徐飞”和“上官静”,书信交给了“项养”。 大会开场前一日,“顾长卿”只带了幼徒“莫南孙”一人,姗姗入城。一个丑陋男子身侧伴着窈窕美妇,这等情形在“枯荣城”司空见惯,倒也不如何引人注目。 生于“权剑季”的武人,见过“顾长卿”的并不多,反倒是“莫南孙”的面容更为江湖熟识。除却找顾长卿“量身订制”的委托外,剑湖庄的寻常生意,多是由她出面商谈。二人有意低调,未给旁人认出。 叶玄心知“顾长卿”不愿与闲杂人等啰嗦,夜宫别院“龙、凤”二院早已人满为患,整座“麟院”就只待他一人。 “先给我看,还是后给我看呐?”顾长卿坐在“麟院”北首的小宅内园,淋着暖阳,隔着茶盘,与木、叶二人相对而坐,随手捻玩着身畔“莫南孙”的发梢,向叶玄问道。 “自然是后看。”答得漫不经心,却又斩钉截铁。 莫南孙似笑非笑地望着叶玄,嫣然轻语:“叶老板,怕我们跑了不成?” “莫师姐,怕我们没有不成?”叶玄装作听不出“莫南孙”语调中的不满,温言调侃道。 顾长卿作为“顾老板”,从未有过言而无信之举,但他也从来都是先收银子。 作为武道宗师,顾长卿于“权剑季”初始,在整个武林拼杀得只剩自己一位“蝗灾”时,以盟主之姿发下号令:“如无血仇,勿决生死。无端残害武林同道者,吾必亲手诛之!”说完转身便于剑湖归隐,再不理江湖之事。 如此作派,当然算不得是骗子。损自己声誉,给当时已杀红了眼的武林换出片刻喘息,在叶玄看来这无疑是个善举。但同时也难免让人觉得:他说过的话,不能当真。 “成。‘雪脏’是头款,‘暗水’算尾银。”顾长卿明知那斜倚在木青儿身畔的“黑鞘长剑”就是“暗水”,近在咫尺,心痒难耐。然而对于叶玄信不过他一节,却不似莫南孙那般愠怒:“你们事忙,不用在这儿陪我。” 叶玄心知顾老板不会与人客套,没说上两句便即起身告辞。留下他师徒二人在园中独处。 “也不知他还有多少日子。”行出老远后,叶玄喃喃低语。说话时,没有朝木青儿侧头。 木青儿却知这不是自言自语,轻声应道:“就这样,也挺好了。” “还是盼他长命千岁吧……” ………… 当晚,叶玄在城主府“主楼”西首的宴厅中,宴请自己邀来了一众宾客,顾长卿当然不在。 “刀剑大会”原是各大兵坊的集会,宴厅之中十余张圆桌,百多把软椅,却只在厅角边缘处的一桌,给“兵器商人”留出六个席位。 “木叶家族”现今已有七人,就只叶玄与残影两个在席间相陪,难免给人落下无礼、倨傲的口实。 可叶玄实在没有法子。木青儿、寒星、孤雁,皆不擅与外客交道。就算木青儿能始终陪自己坐在主桌,能在自己起身去别桌敬酒时寸步不离,于她于己,也都是双份的辛苦,想想还是罢了。 鬼蛾原是泼辣豪迈的性情,但那件事留下的阴影,怕不是三年五载能够消散。冥烛倒是很能虚伪,扮做田雨时,也将叶玄耍弄得不浅。只是叶玄总觉得…此时遣她入席并不甚妥,还是让她好好跟着小蛾吧。 练气者喝不醉,喝不醉便不会酒后失德,也没机会借酒撒泼。与此同时,一群喝不醉的人聚在一起,也让“宴会”这事虚伪得更加彻底。 直至散席前的最后一刻,叶玄也没有明着答复场间众人,“顾长卿会到”的传闻,究竟真是不真。他盼着几个惊雷一同炸响,又怕炸得太响,连自己也抵受不住。 流亡日记-节选(59) 天河果然壮阔,一眼根本望不到对岸,简直像“无尽海”一样。河上漂着大大小小许多船只,有些帆船比我渡海的那只还大。 河水湍急,不过上船下船的人神色从容,乘船渡河应该不怎么凶险。我决定去对岸看看。安涅瑟杀了三个城卫,也不知“木叶城”的主人会花多大力气追杀我们。 渡船宽大,驴也能上。我们用一小角金叶包下了整条船,我要好好享用天河的美景,不愿有人打扰。船家伸出缺了半截中指的右手警告我,千万别把手脚放到水中,河里的鱼极其凶暴。难道这里也有小丑鱼?肯定不是,否则这小船早就咬破了。 过了天河,就算是北方了。我问船家,附近有什么有名的地方,船家说沿大路一直往北走就是“苍城”,那是北方最大的城,也是“大凉帝国”的故都,如今这世道,再也建不出那么大的城了。 “苍城”究竟有多大?真想去看看。不过还是算了,北方最大的城,里面的人得有多厉害?我不想再惹麻烦。 船行到一半,我突然感觉胃里一阵翻腾,早上吃的饼全给吐了。“无尽海”那么大的风浪,我没晕过半次船。难道说……有了? 第五十五章 狼与狐 “刀剑大会”每五年在“枯荣城”筹办一次,每次共计七日。依惯例,开幕首日有个小小噱头:与会大小兵坊,各出一件上品兵刃向众人展示,后由叶玄及场间重要宾客每人投一“暗票”,评出魁首。胜出的兵刃,于第七日大会闭幕时,当场拍卖。 翌日正午,大会揭幕。 顾长卿真的到了!台首宾客和拥在场下围观的民众虽早知有此传闻,看到那张丑陋的马脸,听到那个清雅而又骇人的名字,仍不免震惊。 更让众人意外的,是根本毫无预兆、霍然临场的吴福、吴禄!谁也没料到他们会来。这两兄弟的逸闻,近几个月可算是酒馆、茶舍间最大的热闹。“叶玄杀胡亢、鬼蛾尿裤子”两个脍炙人口的故事,如今在说书人的“单目”中,都已成了昨日黄花。 得以遍传北南之逸闻,要么关乎“血火”,要么关乎“阴私”。今时如此,亘古皆然。“吴家兄弟”的故事,绝妙地同时满足了这两重幻想,更附赠一个尚未揭开的续章。街头巷尾处,人们窣窣窃窃地在口中、心中淫荡着那“败化伤风”的香艳图景,又自预判、企盼着一场“翁婿相残”的惨烈仇杀。 展会的主场,仍循着往年惯例,摆在内城西角“演武坛”近旁的一条长街之上。而揭幕的仪式,以及大会首日“各兵坊炫耀上品”的所在,今次则直接落在了城主府正门外那“宽阔且无用的广场”之上。 广场正中,摆着一张“用青砖临时垒砌”的擂台。擂台周边北、东、西三侧,围着半圈呈“凹”字形的宾台。 “顾长卿”理所当然坐在“北首宾台”正中,左手边依次坐着叶玄与木青儿,右手一边,坐得却不是吴福、吴禄,而是他的小徒“莫南孙”。小徒一说,只因她是“顾长卿”门下最末一位弟子。纯以年岁而言,“莫南孙”比“吴家兄弟”长着百岁不止。 另则,“顾长卿”的弟子出门在外,遇到各派头面,皆不讲辈分、不论主从、不分品阶,默认与场间地位最高者平起平坐。当初“莫南孙”独自去到“航帮”总舵与“胡亢”谈生意时,也是一般无异。这倒并非倨傲,纯是与人方便。如此,对面就无需费心思忖:自己与“顾先生”相较,分量差着几许,辈分矮着几层。 吴福、吴禄兄弟二人,依长幼坐在“莫南孙”右手。北侧宾台共坐有十人,木青儿以左,吴禄以右,分别是:“驼帮”帮主“林漠”、“锭远城”城主“齐逢”、“冻土商团”主事“宠羽”以及那位“不知找多少人借了银子”的“燕池派”掌门“曲崆”。 东、西两侧宾台各有八席。东首坐的,是余下宾客中位分较高的头面。枯荣城内如“薛让、山均”等与“木叶家”交好的要害人物,则聚在西侧宾台。 “西首宾台”最靠北一侧的席位,原是要留给“云大”。然而“云大夫”的西域之行,半月前终于筹备好了,他懒得再等上十几日,答应叶玄的事,转头就不算数。只遣了长女“云溱”代其列席。云夫人本不愿意,转念一想又即答应,“云溱”眼高于顶,在城内已许不到合适人家,此番来的皆是北地“拔群出萃”之人,如得月神眷顾,或能寻个良配。 此时叶玄在外已负着不浅的凶名,又兼“云大”早年声名鹊起,正是因其在“南地”与不少头面人物有过恩义,是以叶玄十分在意这个能够当众炫耀“自己与云大夫交情匪浅”的机会。便是代父出席,叶玄仍将“云溱”放在了西席之首。 “云溱”右边,依次是“通汇钱庄”北地总掌“薛让”、“霄云镖局”总镖头“山均”、“廪粟商团”主事“唐谧”、“长风镖局”总镖头“伏森”、西北最大的药商“管杰”、专营珠宝玉石,触角可及西域的“宗辉”。 还有……叶玄望着那最末一席的嘉宾,忍不住摇头轻笑。那是“云山盟”的盟主“云洛”。 那日,云洛在夜宫“演武场”鼓动叶玄给她捐银,说是“谁捐得多,就用谁的名字。”叶玄没有上当,云洛也没有食言。“云山盟”的“山”,便是“山魁”的“山”,那是“霄云镖局”总镖头“山均”的独子。 “山魁”恋慕“云洛”,又兼诚心认可她所行之事。豪迈之下,竟一次捐出六万两!“山均”十岁练气,五十余岁方才“入门”,其后再不能育,膝下唯此一子。“山均”对待此子已不能称“溺爱”,那几乎就是“孝顺”。 便算假假是个盟主,只凭“云山盟”的分量,远不足以让“云洛”栖身八席之末。将她摆在此处,也是诸般缘故交叠所致。 一来,左边七张座椅均是名副其实,第八席却找不到理所当然之人; 二来,这种整日“白送人好处”的盟会,声名自是极好,又兼这“云山盟”在“山魁”带动下,聚集了一批尚未或根本无力接掌家业的大小纨绔。各家宗主见儿子、女儿所混迹的盟会登了厅堂,自己能没上去,那也说不出什么。 三来,这其实是在讨好云洛。叶玄心知,此生与云洛的缘分,也就仅止于做个不怎么纯粹的好朋友,但他就是想见她欢喜。 云洛众目睽睽坐于宾台之上,春风得意,容光焕发。她极想扮出沉稳持重的模样,奈何城府终是太浅。欢欣、快慰之情,不争气地溢于言表。她终于不再是“云家的二小姐”,终于有了“只属于自己”的位置和身份。当云洛沾沾自喜又含情脉脉地望向叶玄,却见他轻薄的嘴唇正贴在另一人耳边。 宾台另一端,云家的长女“云溱”收获了妹妹求而未得的秋波暗渡;或者说,是“吴禄”得到了哥哥无福消受的嫣然一顾。 “吴福”上唇那两撇稀疏的胡子,让他失去了“病弱书生”的忧怜。“云溱”喜欢病弱书生,但不喜欢真的病弱。她喜欢强大的病弱书生,如果是全天下最强,那就更好。至少至少,不能连妹妹也打不过。 “云溱”这番心思,从未与母亲说起过。她是何等骄傲,怎么可能妒忌云洛,怎么可以妒忌云洛。另有一个万死也不能让人知道的念头——她好生羡慕“徐素”。 自从听到了有关“吴家兄弟”那个逸闻,云溱心中、体内,便似有什么东西忽被引燃。不似赤焰焚城般暴烈,但那一苗影影绰绰的小阴火,却怎么也熄不灭,怎么也盖不住。扰得她夜不成寐、辗转反侧。万没料想,堪堪入席坐定,罪魁祸首竟从天而降! “吴禄”那边原与“吴福”一般,坐立不安、惕然惴惴。蓦然瞥见右手斜对处那一影绰约惊鸿,顿时念起嫂嫂,又霎时忘了嫂嫂。 擂台南首,错落有序排布着百余张木椅,坐的具是“上不得宾台”却可“入得场间”的宾客。会场“北首宾台”以北,便是“城主府”正门。东、南、西三侧围着阻隔人群的木栏。木栏之后每隔六尺站一衙兵,背对席台,持刀侍立。 “治安、野战”二团“火境”以上的高阶兵士也都零落散于场间,不动声色地警觉着。 欲瞧栏内光景,南侧视野最好。此间集聚、围拢的人群最密,已呈水泄不通之状。 木青儿与叶玄坐于台首,席间、椅间,却不见“影、蛾、星、雁”,“冥烛”亦不在场。 鬼蛾在“城主府”主楼的二层,选了个视野最正的房间,推窗临高而望。虽隔得远了些,凭这五人目力仍可瞧得清楚。 “我们这……算是禁足吗?”鬼蛾皱着好看的眉头,不满道。 “无所谓吧,反正你也没脸见人。”残影不咸不淡地应了句,惹得鬼蛾怒目一瞪。 万一万一,出现不可收拾的局面,叶玄希望这五人离得远些。留在场间,就有责任维持秩序。维持秩序,就有可能受到殃及。 众“兵坊”示出各自参展的兵刃前,惯常会有一、二歌舞助兴,今次却改成了比武。这场比武,半真半戏。胜者得银千两,但杀死对手判败。对战双方均是枯荣城“演武坛”中颇有人气的斗士,品阶堪入“火境”。 二人一虎背熊腰,一枯瘦如猴,赤膊空手而决。场间亦有不少宾客并非武人,于看不出门道的外行而言,双方体型相差愈大,就愈觉刺激。 拳如奔雷,掌若流云。二人在看似招招索命的凶险中舞了百余式,四掌一交,枯瘦那人如伶雁掠水般盈盈飘退。身形一定,摆出个“沉沙掌”的起手式,目光忽转肃厉。方才百招,是“演武助兴”的规矩。若初时便动真格,万一两三招就见了分晓,对于看不懂的宾客就太不体恤了。 此刻二人全没了初时的从容不迫与挥洒飘逸,足下踩着不同的桩法,一步一步,极谨慎地朝对方蹭去。 这当口间,南侧木栏外之外,“彩声方止,正自屏息以待”的人群忽又传出一阵惶乱的喧哗。残影几人居高临下,瞧得更加分明。 只见那“早已挤得水泄不通”的人群,如被竹片缓缓剖开的豆腐般,自正中分开一条细线。一个“裹着雪白狼皮斗篷”的魁伟男子,全不管身前情状,顾自走向会场。身周三尺之人被无形的气浪压迫,要么疾步退开,要么一面跌倒一面扭曲着身子被浪头冲走。人群本就拥得致密已极,摔跌、踩踏带来的惊呼、痛骂,霎时此起彼伏。 男人身后,随着一个娉婷袅娜的纤长倩影。宛若“假着狼威的娇狐”,又似“遣着野兽的仙子”。 “不要拦阻。”隔着擂台,伴着嘈杂,叶玄暗运真气,将命令送入衙兵耳中。 话音方落,气浪骤然凶暴。南首木栏,支离破碎。撕开木栏的瞬息,男人足下半步未停,行进之速亦不见稍疾、稍缓。 转眼行至“擂台南侧”百余张木椅近前。木椅纵列之距,分明可容一人轻易穿梭,男人目中却似空无一物,悍然笔直而进。档在身前的木椅被气浪逐一掀翻,不及反应或一时舍不下颜面的,连人带椅一并滚出。 座下品阶较高,不至给气浪迫退的几名“旱境”好手皆坐于前排,凭着更充足的时间和更敏锐的知觉,早早辨出了此人可怖,谁也不愿触这霉头,果断起身相避。 云洛忽见场中有异,不及细思急忙跳下软椅,掠到姐姐身边护持。 到得擂台近前,两名正拟一决高下的斗士,毫不犹豫分从擂台东、西两侧跳下,也顾不得思虑“谁的脚先落地,千两‘花红’便归对方”的事。 北、东、西三侧宾台均垒得甚高。男子从不习惯仰着头与人说话,左踝微一使力,飘身至擂台正中。身后女子以更为轻妙的身法紧随而至,在男人右手边站定。 男人鹰视狼顾,扫看场间诸人。自中而左,自左至右,再自右而中。目光没有在任何一人脸上多停半刻。与他目光一触而未闪躲的,就只“顾长卿”和“木青儿”两人。 “跟这红了眼的疯狼对望,于我所谋之事有害无益。”叶玄如此这般在心中宽慰自己。 台上众人心间,皆是五味杂陈。一时受创最深的,便是“顾长卿”身畔的美徒“莫南孙”。 她自诩早已见惯了这世间一等一的人物,自得与世人敬之如神的“顾长卿”贴心致腹,自负与南人畏之如虎的“胡亢”谈笑风声……然而今日,面对这个男人,自己竟连瞧一下他眼睛的胆量也无。 第一眼猝不及防,那也罢了。当他目芒自左至右,又再扫回来时,自己仍胆怯地低着头,面上一阵热辣。正如幼时读书,被拎着戒尺的女先生察审、打量一般无措,只盼这目光快些移开,快些移开。可自己早已不是书堂中的小小女童,怎么会有这种事?更何况,师傅就坐在自己身边,怎么会有这种事…… “徐飞,给顾爷爷磕头!” “轰”的一声,双膝跪地,“砰砰砰”三响,青砖碎裂,额上鲜血顺着鼻梁沥沥而下。 “徐老弟,这是作甚?”宾台、擂台隔得甚远。顾长卿不及上前相扶,也不愿上前相扶。徐飞更不等他来扶,三头磕罢,傲然起身。 顾长卿假意问他作甚,实则徐飞此举,含义甚明。便是鬼蛾、云洛磕头震碎青砖,也断不会受半分伤损。他故意将额头砸破,就是在警告对方:“敬你是高人前辈。但要敢拉偏手,老子连你一起弄死!” 徐飞对顾长卿的回话理也不理,自顾转头望向叶玄:“叶老弟,你的事缓一缓。”这霸道的口吻,已不是“命令”二字所能形容。命令尚需有人服从,而徐飞此言,根本只是在告诉对方一个事实。 “这就来罢!”不待叶玄回应,也不需叶玄回应,徐飞对着吴家兄弟一声断喝。左手握住“自背后探出肩头”的黝黑刀柄。 玄铁所铸的无鞘巨刀,凭筋绳勒负于背。刀身祭出的一瞬,筋绳崩断,包裹周身的“狼皮斗篷”应声撕裂,泻落于地,露出内里仍是纯白的短衫、长裤。那不是“冰原狼”通体无杂的雪白,是“灵堂”之中才有的煞白! 上官静手中银白长剑,伴着丈夫的一声爆喝盈盈离鞘。前胸“系扣”没有遭受切割乃至任何触碰,碎裂随风飞散。同样雪白却更加柔腻的“狐皮斗篷”无声滑落。 如果说“上官静”那一袭煞白也是丧服……死亡,该是件多美的事情。鬼蛾调动内息,将全副心神凝聚在那几欲喷火的双眸之上,想要瞧得清楚些,再清楚些。 拔剑。这是“上官静”飘上擂台之后,做出的第一个动作。徐飞环顾,她目不斜睨;徐飞叩拜,她冷然伫立。双眼始终死死盯着那“留了两撇胡须”的福吴,管他究竟是不是吴福。不重要,都得死! 福、禄二人互视一眼,缓缓自椅中站起,似已有所觉悟般肃然走向擂台。绕过长桌右沿的顷刻,“吴禄”与“云溱”深深对望一眼,他从未与她靠得如此近过,更不知这一转头,是否便成永诀。 “旱境以下,烦请暂退!”叶玄盯着擂台,没有刻意侧眼看谁,只将声音平稳地送入场内所有宾客耳中。 “吴家兄弟”满眼凝重,朝着擂台缓行。百余宾客,大半绕过擂台、宾台,窸窸窣窣朝着“城主府”内院退去。叶玄临高环视,分明看到一些本事不济的家伙没有动。 叶玄也没去管。该说的话他已说到。这一战,值不值得冒死观瞧,由各人自行决断便了。 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云溱”竟然不退。 “站到我身边来。”恶战一触即发,叶玄顾不得是否无礼,对着“云溱”直接用命令的口吻说道。 直到“云溱”袅娜的身姿,娉婷立于自己与木青儿当间,身前还挡着全不会遮蔽她视线的小小云洛,叶玄仍不放心。双手交叠置于桌面,“鹊桥”时刻准备乍起温柔。 福、禄二人走下宾台的一瞬,长剑“双子”的两柄钢鞘同时跌落于地。对面兵刃已亮,他们不敢到了台上再拔剑。他们不知到了台上,还有没有机会拔剑。“这是仇杀!这是仇杀!记住,这是仇杀!是仇杀!是仇杀!”残影歇斯底里的警告,终于还是在一对谦谦君子心中刻下了印痕。 两身和暖,两身厉煞。四袭白衫在艳阳之下,映散着迥然的异彩。 徐飞的巨刀,没有刀尖。与其说是刀,更像是“一块长方玄铁,开了单侧刃锋”。徐飞的黑刀,亦没有名字。那就是“徐飞的刀”。 上官静的精钢长剑,日光之下耀得骇人。顾长卿瞧得分明,那已不是单靠的“抛光”所能达成的炫目。剑身之上,镀了水银。 “徐爷,请了。”吴福面无表情,漠然吐出四字。 “不要说话,照面就杀!”这一次,他没能遵照残影的嘱咐。然而他们不听残影的话,却非事先筹谋,纯是临时变卦。因此二人遵了前半句“走得近些,让他们以为你有隐情要说。” 不论吴福说什么,徐飞当然放他不过。但闻听这浅浅一言,仍是勃然大怒。左手“无尖巨刀”轰然撞向对方胸口!就在徐飞缩腹、拧腰带动手臂的一霎,上静官右手“银剑”忽地一翻,日光映返,烈芒直刺双瞳。 刀重、剑轻;挺臂慢,翻腕快;更没有什么比光更快。“吴福”正自凝神对刀,卒然间眼前一闪,心神陡慌! 翻腕借“日芒”攻敌,就只半瞬。顷刻间,上官静身子前探,长剑闪电般刺向“吴禄”小腹。银剑后动,却已追上了黑刀。 “吴福”那边双眼辨不清刀路,仓惶间身子猛力向后跃开。这一跃,已全然不是“进退趋避”的范畴,全然不及思虑后手反击与应对,全然不顾此举是将弟弟一人留在战圈之内。 “上官静”那一剑虽辣,想要一招毙敌却也难能,“吴禄”只需将垂指地面的长剑向内轻划,抹开来剑后,顺手就可点对方右膝。然而他若敢如此,不管点不点得中,下一刻便会夹在“上官静”与“徐飞”之间,即便侥幸损得“上官静”一腿,自己性命也在顷刻旦夕。 当真心有灵犀一般,“吴禄”抹开“上官静”袭来的一剑,并未趁势反击。身子与“吴福”几乎同时向后急掠。二人堪堪站定,黑刀、银剑又已追到身前。 徐飞的巨刀,自下而上斜斜撩向吴福。“精钢长剑”不敢硬接“玄铁巨刀”,“吴福”更不敢硬接“徐飞”,一人一剑向左后掠出。 “吴禄”钢剑一抖,半个剑花儿由左至右,击在了银剑侧脊,大力荡开了“上官静”直逼咽喉的突刺,身子借势朝着与“吴福”相同的方位弹了出去。 这一式换过,四人方位偏转。福、禄站定后挨得更紧,二人皆是距“上官”稍近,离“徐飞”稍远。若对方仍如方才一般追逼过来,则“上官静”至少会有半个瞬息单独面对“吴家兄弟”。高手死决,胜负往往就在这昙花朝露、咫尺纤毫。 果如“二吴”所盼,两影煞白同时闪动。 大失“二吴”所望,黑刀银剑同时袭到。 不是徐飞变得更快,是狐放慢自己,等了狼。上官静怀着锥心彻骨之恨,却未见愚蠢、莽撞。 更出预料的是,徐飞左手“黑刀”荡起全身劲力,如巨钟的锤摆一般,拦腰抡转。浑不在意这一招收式不住,会将“眼前恶畜”和“身畔仙子”一并截断。 “上官静”为等“徐飞”,奔袭时足下缓了半刻。身法越慢,变招越快,也是对“徐飞”的路数太过烂熟,听得左边最后一步“踏地之声沉重异常”,心下便已了然。也不顾对面会出什么招法应对,当即顺着前冲之势,着地朝右前滚出,一招阴厉的“地趟剑”划向“吴禄”左腿。 “铛!!!”一声巨响,震骇了包括“顾长卿”在内,场间所有人众。福、禄二人既没有滚倒,也没有再退。迎着巨刀雷霆般的锋芒,正对徐飞的“吴福”居然向前挺出一个身位,双手握剑,拧腰格在了巨刀中段! “吴福”一人,当然架不住“徐飞”的巨刀。就在“吴福”向前欺身的同一刹那,“吴禄”身形忽向右闪,避开“上官静”的银剑,占住了“吴福”本来的位置。兄弟二人,幻出如重影一般的姿态,四手双剑,齐齐格住了“徐飞”左手巨刀!饶是如此,精钢“双子”的侧锋仍崩出两道破口。 徐飞再如何凶横,单人独臂之力,终不能抗二蝗。巨震之下胸间滞涩、虎口迸裂!瞬息间,吴福双手一松,竟弃了长剑。只为撞向徐飞心脏的左肘,能再快得半分。“嘭”一声闷响,骨肉交击,徐飞身子登时向后飞跌出去。手中巨刀握持不住,伴着轰响落在吴福脚边。 “吴福”身子向左弹出,袭向徐飞胸口的一霎,“吴禄”身形朝右拧转,探手抄住了方被“吴福”放脱的剑柄。一人双剑,扫向身后,重重砸开了滚倒之后又自抢攻的“上官静”手中银剑! 忽见丈夫倒地,“上官静”攻伐顿转狂暴,迎着双剑寒芒飞扑而上,只求能在“吴福”欺来之前,换出一条性命。“吴禄”急忙撤身后掠,一退一进间,“上官静”身前又已横着“福、禄”两人。 女儿横死,丈夫眼看又是难活,此刻她已不管不顾,有如徐飞的魂魄上了身一般,门户洞开,长剑抡转,竟妄图一斩截断两人! 然而“精钢长剑”与“玄铁巨刀”路数终不相合。此招徐飞能使,只因那一刀根本硬接不下,对方要么换命,要么闪避。可是上官静这一剑,是能挡的。 “叮”一声响,不知何时已回到“吴福”手中的长剑,稳稳地格住了这一记抡斩。“吴禄”右手单剑,也同时刺中了“上官静”左肩。 煞白之中,透出一点殷红。未及晕染整个肩头,右手“银剑”又斜斜斩向“吴福”左腿。“吴福”剑锋下沉,撤步拧腰一引,将对手重心带得偏了稍许。“吴禄”长剑趁势点破了“上官静”左胯,剑锋浅浅入骨。 “啊”一声轻呼,胯骨剧痛,扰得足下蹒跚。步法一乱,剑招再厉也是全无威胁。叮叮几响后,“上官静”双腿膝窝又被绕到身后的“吴禄”刺破。最后一剑则仿若瞄着标靶一般,点在后腰麻穴之上,连皮肉和衣衫也未划破,沛然的真气却透着剑锋灌了进去。一时之间,“上官静”下身几乎动弹不得。 “没出息的东西!”残影站在窗格之畔,口中恶狠狠骂道。 “上官静”瘫伏在地,仍不肯罢。右手“银剑”或挥或刺,催逼着体内真气,凌空击向身前“留着胡须的吴福”。她当然知道,同品阶的武者想要仅凭“真气喷吐”隔空割伤或刺伤对方,根本就是痴人说梦。“离体真气”撞上“附体真气”,霎时便会消散于无。 可是她不甘心,她不甘心就这样屈辱地闭目待死。哪怕这没有半分机会的“困兽之斗”在旁人看来只令她更增屈辱。 正当“上官静”一剑又一剑地耗损着自己,“徐飞”仰面躺倒的身子突然动了一动,而后不住颤抖着,极艰难地缓缓坐起。“上官静”见到此状,心中顿时好似照进了一道暖光。 她左肩受刺不浅,整条左臂此时已抬不起了。当即舍去长剑,右手五指扣入身下青砖,如在平面攀岩般,一把一把将自己拽往“徐飞”所在的方位。独臂单手,却显得毫不吃力。 “这些练气的,真是怪物。”云溱瞧着远处的上官静,又低头看了看护在自己身前的云洛,心下感慨道。 “徐飞”堪堪坐起身子,尚未挺直腰背,却感再难挪动寸许。衣衫之下,皮肉内里:胸骨纹裂,将碎未碎;心跳羸弱,将息未息。 他知若能好生休养,这伤或可痊愈。但如想要杀人,今生今世,就只能再动最后一下!此刻,他只盼眼前这对害死了女儿的畜生,比自己以为的更加下作。他只盼这二人在杀死自己之前,可以走到近旁,最好蹲下身子,将自己好生羞辱一番。如此,他才有机会暴起雷霆,换得一条性命! “上官静”爬到“徐飞”身畔,二人却谁也扶不动谁。她只将头脸枕在他肌肉虬结的大腿上,贪婪地享用这一世最后的温存。 福、禄二人持剑迎面而立,对望良久。倏忽间,四目厉芒陡现,右手长剑兜转,齐齐削下了对方左臂!双臂坠跌,血浆喷涌如瀑。 二人掷剑于地,咬牙忍着臂上剧痛转向“徐飞”,四膝伴着一声闷响,撞在青砖之上。单臂杵地,重重叩拜九次。抬起头时,脸色似比对面丧服还要煞白,双唇紫绛,如遭霜冻。 “上官静”伏在“徐飞”腿上,没有瞧见那一幕。但她能听到场边的惊呼,能感觉到丈夫紧绷的肌肉骤然泄弱,接着是一声无力的、绝望的叹息。她没有回头,已猜到发生了何事。 此时“上官静”腰间麻穴处的封印,已渐渐被体内不甘滞涩的真气自行冲淡,虽未全复,却已能动了。同品阶的武人,若想真正制住对方,从来没有只封一穴的道理。 “上官静”重新适应着自己的双腿,忍着膝窝、胯骨、左肩的剧痛,单手扶了丈夫,缓缓起身。对面那一滩血污之上,落的究竟是哪个零件儿,她连一眼也懒得去看。两人顺着石阶,一步一步艰难地走下擂台,一步一步蹒跚着走出会场,一步一步,一步一步,消失在人们的目光之中。 据“莫问塔”购买的情报所述,二人绕过凉城,携手入了雪山。那之后,再没有人听过他们的消息。 正当“徐飞、上官”二人颤微微走下擂台的石阶,“云溱”已不顾优雅地从另一侧爬了上去,夹手夺过紧随在身旁的“云洛”手中短剑,割下自己的裙摆,带着不尽的哀怜与温柔,为“吴禄”包裹那条“创口平滑,整齐到不可思议”的断臂。好在暴涌的血浆已被他用更加凶暴的内息强行压住,否则别说一叶裙摆,就算整条裙子脱给他,也无济于事。 一旁不穿罗裙的“云洛”也随手划开自己长衫下摆,轻轻包裹在“吴福”的断臂之上。 一大一小,两位美人;一净一须,两个书生;一裙一衫,两叶绸缎;一胭一黄,两条残臂。这般暧昧,让坐在台上的“叶玄”不禁升出一股莫名的恼怒。 “两位吴兄,先入‘内府’歇息吧。”叶玄走上擂台,蹲下身子对着福、禄二人低语。随后遣人将“吴家兄弟”引至“城主府”内可供休憩的暖室。 “吴禄”断的是手,却如残了腿般勾着“云溱”脖颈,将半身重量压在她的肩头。“云溱”俏面绯红,心口砰砰乱跳,左手环住“吴禄”腰肋,右手紧紧扣着他的右腕。她仗着自己不是武人,扮作全然不知他自己能走的模样,小心翼翼地搀扶着,一步一缓走入“城主府”内院。 “吴福”却没这等福气。创口包好后,“云洛”小而有力的臂膀稳稳将他扶起,随即退到一旁,再无触碰。可是,望着身前那单人独臂,落寞而行的背影,云洛心头泛起一阵揪痛,觉得这人好生可怜。几步追了过去,左手浅浅握在他右肘之上。“吴福”偏过头,俯望那娇俏中带着几分英气的侧脸,满眼感激。 这一战,没有如叶玄所担心的那样,打出擂台之外,殃及池鱼。“吴家双子”也没有如叶玄所盼望的那般,格毙狼、狐,除绝后患。 他望着地上两截残臂,想着现如今“莫问塔”最最宝贵的产财,心中隐隐不安。又看着似是被主人舍弃了的黑刀、银剑,这才忽而忆起:“上官静”好像从头至尾,一句话也没说。 这当口,暂避于“城主府”内的一众宾客,正自鱼贯而出。“山魁”瞧见轻揽吴福,迎面走来的云洛,擦肩一瞬,心中说不出的酸楚。 闹出这等大事,今日自是什么仪式也办不下去了。到场的一众宾客,除了真心想来卖刀的以外,其余诸人既目睹了如此刺激的一场“开幕”,后面的事情如何,哪家的刀剑优胜,已没有谁还提得起兴致。 世间九位“蝗灾”,一次凑足了七个。除“墨白”与“风大矛”外,悉数到场。四蝗相争、翁婿相残、断臂相赔……仅一个午间所见的奇景、所看的好戏,只让众人觉得:这一趟来得太他妈值了! 那些胆小贪生,受叶玄蛊惑躲进“城主府”内院的,此刻早已悔穿了肚肠。 流亡日记-节选(60) 一直在吐,吃什么都吐,月事也没有按时来,太好了!不过这滋味儿可真难受。 必须找个安全的地方好好休养,城里不能住,村子也不合适。我和安涅瑟生得过于漂亮,即使在“洛拉玛人”中也算出挑。“黄土大陆”的人显然很认同“沃夫冈伽”的审美,这在当初登陆时是个好事,现今可成了麻烦。 我和安涅瑟向西北方走,也不知多久能找到合适的容身处,总之要避开“苍城”。我们在一个小镇的市集上,买了干饼、短刀、长绳、小铁锅和几大袋盐,然后骑着驴尽往荒僻处走。哪里山高林密,我们就朝哪里去。安涅瑟的飞石已经练出些准头,遇到猛兽大概也能对付。 今日安涅瑟胸前挂着行李,身后背着我,翻上一座挺高的山,临高下望,发觉这谷不错,有个水潭,林木茂密,还有一小块空地。 第五十六章 顾长卿 “他们要来,你事先知道吗?”麟院内园中,顾长卿颇有些气恼地质问叶玄。 叶玄没搞清楚他所指的是徐飞、上官二人,还是他们翁婿四人。不管如何,答复都是一样:“邀你的时候不知道,后来知了,也不确实。” “哼,不是你谋划的吗?”顾长卿依旧不信、不满。 “是,也不是。二吴求我,我没拒绝。”叶玄不打算透露太多细节给他。 “莫南孙”仍坐在师傅身畔,只双眸中少了昨日的神采。“顾长卿”又开始用手指揉搓她的发梢,似乎是经年养成的一种习惯。“你得了多少好处啊?” “‘坐我身边,袖手旁观’这是你答应我的。‘暗水借给你看’是我答应你的。现在你已兑现了你的承诺,我这就兑现我的。” 叶玄不确定自己是否该对“顾长卿”感到抱歉。他邀他时,的确没想过借他的威望,引今日蝗战。甚至对那“人畜无害”的吴家兄弟,他原本也是敬而远之。但又不得不承认,他后来确实利用了他。 可是,事情不是他预先谋划的,而是“二吴”主动找上来的。“顾长卿”事先没有问过宾客名单,更没要求过可以有谁、不能有谁。今日,他也没做任何额外的事,仍只是“坐在身边,袖手旁观”。 叶玄发现,如此这般安慰自己之后,他面对顾长卿,心下仍感歉疚。但他实在不习惯、不喜欢那一连三个审讯似的逼问。 听得“暗水”二字,原本直直盯着对面叶玄的顾长卿,一只眼珠移向了木青儿左手的黑鞘长剑,紧接着另一只眼珠也追了过去,最后脖颈跟着转动,整张丑脸又将两枚黑亮的瞳仁框在了正中:“就是它吗?” 木青儿没有应声,抬起左手将长剑递了过去。她极少生叶玄的气,但这一次,有点生气。因为她不喜欢自己与叶玄之外的人碰这柄剑。 顾长卿接过“暗水”,仍是如看“雪脏”时那样,一把便即拔出。先前他已看过灰刀,今次对这黑剑“非同寻常的沉重”也不如何惊异。并且这一次他没有猥亵般地在腰身上摸来摸去,只左手捻了个剑诀,用指腹缓缓抹过,以不同的劲力在不同处按压,感受着剑身的柔与韧。 灰袍一晃,顾长卿霎时离座。“枯瘦矮小”的身子轻舞“欣长滞重”的软剑,竟无半分不协。 他舞得很慢。叶玄凝视良久,却想不出自己的快刀若要攻他,该从哪个缝隙欺进。并非那“剑圈”封得滴水不露,而是这如“伶人弄戏”般的剑舞,分明将世上最凶险、最纯粹的残暴……藏入了不尽温柔。 “顾长卿”越舞越慢,越舞越慢。含而不吐的涓滴杀意,似正在那古井深潭般暗黑的剑身之内缓缓淤积,不知哪一刻便会喷涌磅礴! 就是这一刻。长剑沉猛地朝着两丈开外一棵半抱粗的“杏杉”凌空点去,剑身嗡鸣,剑尖狂颤,良久不止。 “暗水”终归静默,场间更无声息。“杏杉”一侧的坚皮尽数剥落,内里细肉完好无痕。宛若一个衣襟脱扣、春光半泄的娇娥,在寒秋中瑟缩袅娜。 “好剑,好剑呐。”顾长卿拾起置于桌面的钢鞘,极缓慢地将黑剑送入,似是舍不得让它重归幽禁。 “方才那一手,师姐再练三十年,能办到吗?若‘暗水’一直留在‘顾长卿’手中,三十年后,又会被他使到何等恐怖的境地?哼,说不定与现在并无二致。天才做事,起手即是巅峰。”叶玄如此安慰着自己,勉力不使心中的震骇浮到脸上。令叶玄感到惊诧的,不光是那一式的高妙,更因他适应这“既重且软”的怪剑竟几乎没有过程。 “丑脸露过,剑也看过。这笔买卖算做完了。衙兵购置刀、甲的事,南孙和你接洽。我这就回了。”顾长卿仍在生叶玄的气,也仍惦记着那笔不小的生意。 一个月后,“莫南孙”回到“剑湖庄”时,带了两笔订银。一笔是“刑律司”衙兵的三千副良品刀、甲,另一笔是“野战、治安、禁卫”三个兵团尚没怎么耗损的装备,全部换新。这算是叶玄对“顾老板”的一份小小歉意。 “徐飞”和“上官静”弃在擂台上的黑刀、银剑,叶玄坚持让“吴家兄弟”将其带走。后由“苍城商会”雇佣镖师,将刀、剑送回了“凉城”。 ………… “啪!”一个耳光重重甩在“云溱”凝脂般的面颊之上:“你要嫁那猪狗般的东西,容易得很,只需叫他一剑将为娘挑了!” “不得嫁,守寡那总成罢!”那日之后,“云溱”真如“上官静”一般,穿起煞白的丧服,再不出云府半步。 家中闹成这般模样,云母治长女不得,更将心中怨愤转洒到“云洛”身上。“云洛”于是更不愿归家,只把全副心思投注到自己一手创建,亦为之骄傲不已的“云山盟”中。 “山魁”自见到“云洛”与残臂“吴福”携手而行的一幕后,更加疯狂地将府中银票一摞摞送入那假假缀着自己姓氏的盟会。让“云洛”不曾想到的是,除却以“山魁”为首的一众纨绔外,给“云山盟”捐银最多的,竟是内城各家青楼、妓馆中的伶人。尤其是“忘月楼”,那些姐姐居然这么有钱! 不过“清尘”一文也没捐过,果然和叶玄一般吝啬。更可气的是“鬼蛾”,她居然将自己先前所捐那三千两给要了回去! 当真是星移斗转,世态无常。如今倒成了鬼蛾囊中羞涩,云洛财大气粗。 “早知如此,那时多捐些就好了。”鬼蛾不止一次与残影抱怨:“往后再占了银子,一定要想办法散出去。不能全存我手里,最后给人一祸端了!” “云山盟”募集的银钱越来越多,白送给旁人的好处越来越多,声名也是越来越盛。终于如叶玄所担心的那样,引来了“枯荣城”以外的困病之人。 “枯荣城”分“内城、外城”两域。要入“内城”,需凭“城主府”所发放的腰牌,无牌者付两百文亦可。“外城”城门则经年大敞,随出随入。(注:一两银=一千文) 据“刑律司”主办“耿四一”所报:“外城”凶杀、强抢、偷盗之案宗,半年之内陡增三倍。叶玄心知,必须得寻个时机,与云洛好好谈一谈了。然而眼下他更关心的,是另一件事。 “你想不想当枯荣城主?”叶玄与薛让这两个赌徒谈事,惯常都是在“千金阁”三层的包厢之内。今日要谈的事虽极郑重,叶玄几番思量,还是觉得没必要刻意换个更加肃穆的场合。 薛让一愕,颇为不满地应声道:“叶兄,这是何意?钱庄近日确是新添了两百护卫,‘刑律司’诘我们未先通禀,不合规矩。文书已经在补了。这点小事,还惊动你?” 叶玄摆手轻笑:“我何时理过这般细碎?”抹去了误会,神色又转严峻:“正经问你,想不想当枯荣城主?” 薛让盯着眼前那熟悉的面孔,瞧了好久,终于相信他是认真的:“你这是要干什么?” “我要将这城卖了,先问问你的意思。咱两家若能谈拢,也不找旁人来抬你的价。‘枯荣城’繁盛不易,百多年了,我对这地方有感情,不愿交接时闹得鸡飞狗跳。” 相较于叶玄一贯的奸商作派,如此谈法可谓赤诚。放眼天河北南,能接得下这桩生意的不出十家;愿意接的只怕不出三家;接了之后能经营好的,倒未必只有薛家,但他还是对薛家最有信心。 “好好的为何要卖?卖了之后,你又去哪儿?”事出突然,薛让不可能当即给出答复,他有太多情报需要归集。 “我去哪儿,是另一个问题。”叶玄不打算一上来就掀开所有底牌:“至于为何要卖……城主这差事,有些做腻了。往后想过过不同的日子。” 薛让听得出,叶玄不想谈论卖城之后的事,至少此刻不想,但他仍坚持问道:“叶兄啊,‘枯荣城’是个二十几万人的大城。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么简单。树大根深、藕断丝连,我不可能连你们的去向都没搞清楚,就贸然将‘木叶家’的‘主城’买下。任何人都不可能。” “那是自然。只不过,事情要一步一步地来,牌也要一张一张地翻。我已亮了张最关键的牌出来——这城要卖。现在轮到你了:请先告诉我,薛家有兴趣吗?” “你也知我是次子,上有父、兄。如此大事,我不能独断。” “嗯,这事最终还要‘薛老板’点头。但在我看来,你的态度更加重要,毕竟你才是薛家最了解‘枯荣城’的人。至于‘薛谦’,我猜他是乐见此事的。”叶玄与薛让,难说是不是朋友,但至少在诸位“盟友”当中,二人交情算得紧密。这等不好明言的话题,私下也不如何忌讳。 薛让略带苦涩地一笑:“那也难说,天河以北的分号掌柜们,半数以上是我的亲信。大哥若想通盘控住全局,我一直待在北边,只怕……他大概希望我回‘丰临’,留在身边帮他吧。” “他就不怕你一旦回去,自己连‘宗主’的位子也接不稳吗?你我都是连‘财神庙’也不进的商人,有些犯忌的话就直说了。‘薛老板’如今,年岁已不小了。‘木叶家’的钱财大半都储在‘通汇钱庄’,薛家来日由谁接掌,我也要大致有个成数,心下才安。” “叶兄莫要说笑。一‘谦’一‘让’,早在取名时就有了定判。薛家的下任宗主就是我大哥,没旁的可能。” “既如此,你是怎样打算呢?真要回‘丰临城’去当个二掌柜吗?”叶玄有意说“二掌柜”而非“二当家”,他想提醒薛让“回去,你啥也不是。” 薛让不想外人看出他的踌躇与不甘,但事出突然,叶玄又问得如此直接,他一时不知如何应付。 叶玄心中也是两头为难。他与“薛让”好歹在一张桌上打过几十年的骨牌,“薛谦”却连面也未见过,更无半分私谊。如果“薛让”能接掌“通汇钱庄”,于他所图之事,定有说不完、道不尽的好处与方便。但同时,他又很怕薛家生乱。如果“薛让”誓死要争,叶玄会开出无比苛刻的条件,然后帮他。但“薛让”不争,他也不愿主动撺掇。 “假如,只是假如,薛家要买枯荣城,叶兄开个什么价呢?”薛让谨慎地探询道。 “枯荣城一年的财税盈余,约莫是‘金,二万两’,就按照盈余的二十倍,‘金,四十万两’吧。”叶玄不自觉地将“银”换算成“金”,说出口时显得数额小些。 “那‘野战兵团’没个正经用处。‘治安兵团’,哼…情况你也清楚,只要没‘小蛾’在中间报花账,也用不了许多银子。这两笔开销一去,真实的盈余其实不止‘二万’。‘千金阁、忘月楼、演武坛、斗兽场’都是夜宫私产。你要的话,一并折价卖你。不想要,我就找‘唐谧’他们。” “这价钱,着实贵了些。不过……也勉强在可谈的范畴之内。”薛让是个极老辣的商人,照说绝不可能这样谈判。但他心中早已认定,大哥“薛谦”才是未来的薛家宗主。如此算来,银子不是他出,“城主”却是他做。崽卖爷田,又哪有心疼的道理? 听得“薛让”如此说法,叶玄心下已大致有数。“薛让”对自己的提议有兴趣,且他不介意拿“薛家”的利益交换一些“私人”的东西。 之后一连数日,叶玄与薛让如“上衙点卯”般,晨间到“千金阁”密谈,晚膳后各自归家。 一个月后,“薛让”带同八名护卫、八名婢仆和两位美妾,离了“枯荣城”。兹事体大,他要当面说与父亲。 护卫虽少,一“旱”七“水”,这些人若肯犯浑,沿途多数城邑都能硬抢下来。更别提什么南边的山贼,北边的马匪…… 八人之中,最强的那个名叫“乔阴”,是父亲派给他的。余下七人是“薛让”到了北边之后,自己觅的。几十年相处下来,他仍不清楚在自己和父亲之间,“乔阴”更忠于谁,但老乔绝不是大哥的人,这一点他无比确信。那也就意味着,这八人基本可算是自己的“私兵”。 来日不论是做“城主”还是“宗主”,这些人……都不太够啊。 流亡日记-节选(61) 我花了十多天时间,指挥安涅瑟在林中搭了个小木屋。砍树难不倒安涅瑟,比较麻烦的是把树皮和藤蔓搓成绳子,我俩谁也没学过,只从书上知道这样可行,试了好久才成。 木屋很简陋,但有了它还是安心。天气越来越凉,听说北方的冬天很冷,越靠北越冷,能活活把人冻死。可是我也搞不清这山谷的具体位置,我们究竟有多靠北呢? 要赶紧再建一个木屋,万一这个坏了,得有个备用才行。 听说到了冬天,水会冻成冰,像石头一样硬。天上还会飘下白色的雪花。我挺期待的,又有点害怕。 水潭里有挺多鱼,空地上时常跑过些山猫、野兔、狐貂什么的,安涅瑟见到就用飞石打死,倒也够吃。林觉说过,黄土大陆的飞禽走兽全都可以吃,不会遇到毒肉,只是有些特别难吃而已。湖中与河中的鱼也极少带毒。我们一开始就只吃走兽,后来安涅瑟打瘸了一只猫,我们喂猫吃潭中的鱼,猫没死,我们也开始吃鱼。吃不完的就熏成肉干留着,日子应该能过得去。 第五十七章 色目 薛让一去,便是小半年没有消息。直到转年“耕节”,叶玄才收到他寄来的书信和茶叶。 信上说,薛家宗主“薛瑞”薛老板,今夏会亲至“枯荣城”商谈。 说服父亲同意这事,薛让花了几个月的工夫。说服他万里迢迢跑到枯荣城去谈,却没费太多口舌。买这么大一个物件儿,总要亲自验验货才行。“薛瑞”上一次去枯荣城,已是四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的枯荣城已勉强算是富庶,但还远不及今日繁盛。 ………… 得到“暗水”之后,除了去南边那一来一回,路上不敢乱耗气力,木青儿几乎所有闲暇都在练剑。近段时日与叶玄过手,已不是次次都要受他欺凌了。 这日,夜宫“演武场”内,又是木青儿一个人在练。如今她也不再拘泥于那些横强的剑招,正试着将杀意“藏”起来。 尖冷的剑锋,刺中一条细长白鱼的肚腹,却没有穿破它柔软的鳞片。那白鱼像被木杵轻轻顶了一下,身子一抖,慌忙逃了开去。 黝黑的长剑缓缓抽离水面,夕阳之下映出微弱的猩红。忽而一只浅淡的青蛾盈盈落于剑身之上。此处距最近的花丛亦有不短的距离,木青儿不懂,是什么将这飞蛾引来的。望着眼前这轻薄、纤弱,经不起任何触碰的曼影,木青儿感觉体内有什么东西…正被唤醒。 此前没有人知道,就连木青儿自己也不清楚,那次对鬼蛾的刑罚,在她心中留下了一些挥散不去的东西。不是那一条条溢血的鞭痕,而是第一鞭落下之前,鬼蛾被绑缚于她自己重金淘来的“古刑架”上的那幅光景: 一丛无根的荆棘,自肩背延展至双臂、腰肋、左臀、整条左腿以及足踝、脚背,右腿却光洁如同皎月一般。 藤蔓如蛇,叶若蜱虫,狂花犹似巨蛛!荆蔓与花叶的色彩,更与这世间的真实全然不符。蝰蛇般盘绕全身的荆棘,泛着恐怖的幽蓝,构成整幅画卷的主色;鸟蛛似的狂花,用一种无比靠近棕褐的墨绿,嘲讽着生命对生命的想象,肆意嚣张;最让人不寒而栗的,是那星星点点,形如蜱虫的殷红荆叶,稀疏零落而又赫然夺目,盯得久了竟仿佛在蠕蠕爬动——这满身的狰狞,就只为衬托右侧臀峰上沿,那只浅淡到若有若无的小小青蛾。木青儿不知自己为何这样认为,但那时的她,就是不可抑制地这样认为。 “青儿姐?”鬼蛾没有想到,这扰了自己“用功”的绳铃,居然是木青儿拉响的。“快…快进来坐。”她有些慌乱地将冷茶倒入木杯,双手捧到木青儿面前。鬼蛾喜欢喝冷茶,也知木青儿不会在意这些小节。 “青儿姐,找我…有事吗?”鬼蛾清楚,若没有事,木青儿是绝不会来找自己闲坐的。 木青儿小口饮着茶,望着桌上一张焕彩斑斓的羊皮,若有所思:“哦。我想再看看…你身上那幅画。”木青儿也知,与鬼蛾提这样的要求,实在有些不妥。如果是残影,那没什么;哪怕是寒星,只当着自己一人的话,也没关系。但小蛾,小蛾她……可是没办法,就只她身上有。 窗缝中透入丝缕斜阳,明亮着屋内的烛光。鬼蛾双颊霎时变得绯红、滚烫。木青儿预见到这般反应,却得到一句意外的回复。 “青儿姐,是命令吗?”鬼蛾的声音颤抖着。 “不是。”木青儿轻声道。 “那我不想给你看,不…不是,我是说,现在不想。现在……太丑了。” 木青儿已猜到是什么缘故,语中略带迟疑:“打坏了,是吗?” “没、没事的。过两年褪尽了,再刺一幅新就成。”创口痊愈,色料却不会复得如肌肤那样齐整。 “那…还是原来的吗?” “是。‘暗域荆蝰’是师傅专为我一人画的。师傅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幅。”鬼蛾有些骄傲,又有些虔诚地说道。 “这一幅是谁的?”木青儿又低下头,瞧着桌上那张羊皮。 “谁的也不是,这是我的‘功课’。”一语言罢,鬼蛾的双眼霍然发亮:“青儿姐,你想学吗?” “嗯。”这边浅浅一应,那边欣喜若狂。鬼蛾鼓动过家里所有人,连不怎么理她的寒星和孤雁都试了,唯独没有劝过木青儿。 “那…那我们明日去找师傅,成吗?”如果不是天色已晚,她真想今日就去。 “嗯。” 知道粟宓什一贯早起,鬼蛾清早便急忙领着木青儿来到师傅住处,似是怕她反悔了一般。这被怪松笼罩的小院,也是鬼蛾用脏银所购的私产,照理该一并罚没了才对。但叶玄有意疏漏了此处。 “师傅。这是,她是……”百多年来,从没有轮到鬼蛾向旁人介绍木青儿的时候,事到临头竟一时语塞,不知怎样措辞才好。 “你好,我是木青儿。”见鬼蛾支支吾吾,木青儿自己开口道。 “原来是小蛾最爱的女人,你好。我叫粟宓什。”粟宓什的中原语已说得极流利,但中原人的含蓄他始终没能学会。瞧着木青儿似也是一副“西域人”的面孔,粟宓什却怎么也辨不出,她的先祖大致是哪个地方的人,身上又含哪个部族的血统。 “师傅,你…别乱说。青儿姐她,也想和你学。”鬼蛾像个懵懂少女般羞红了双颊,急忙扯开话题。 “好。进屋吧。”粟宓什说着将二人引入屋内。 一入屋室,便见满桌满墙的奇异炫彩,木青儿既不询问,也不需导引,自行一幅幅地观瞧起来。她动作柔和,脚步轻缓,但以观赏画作而言,这速度快得近乎无礼。 幸好粟宓什并未生气。鬼蛾知道,如果师傅不高兴,就一定会表现出不高兴的样子。绵里藏针、口蜜腹剑,那是叶玄和残影才有,也是他们才应该有的能耐。 “觉得如何?”等到木青儿看完最后一幅,粟宓什低声问道。 “我想看小蛾身上那幅。”对于室中这些,包括鬼蛾房中那张已基本完成的“功课”,木青儿没有任何特殊的感觉。 “那一幅的‘底彩’已烧掉了。”粟宓什平淡地说道。 “师傅说,相同的图景,不该浮现在两个地方。刺到我身上,就不能留在硬纸上了。”怕木青儿不悦,鬼蛾赶忙替师傅解释道。 “可小蛾身上的坏了。” “不碍事,我记得。” “分毫不差吗?” 木青儿如此较真,倒让“粟宓什”面上浮出难得一见的微笑:“我不知怎样才算‘分毫’,只能告诉你,有没有‘底彩’对我是一样的。” “嗯。我想刺出那一幅,可以教我吗?”木青儿望着粟宓什的眼睛,诚挚地问。 “那幅‘暗域荆蝰’只属小蛾一人。你学会,也只刺在她身。”粟宓什提出条件。 “嗯。”木青儿点头答应:“拜师是怎样?” 见鬼蛾唤他“师傅”,木青儿想着,学艺之前大概会有个什么仪式。 木青儿不喜欢仪式,但自己生命中迄今唯一一次郑重而又荒唐的拜师,却是她一个人呆坐时,最常浮现脑海的画面之一。 粟宓什一时没懂木青儿的意思,探询地望向鬼蛾。 “不用,青儿姐。”鬼蛾学艺之初,曾试图按照中原礼法给粟宓什磕头,却被他打断了。那时粟宓什的“中原语”还很生涩,没办法清楚地告诉鬼蛾,在他的故乡,只有神明才受跪拜。 后来粟宓什渐渐明白了“东土人”是如何行事,也慢慢发现在自己的母语之中,没有任何一个词汇可以直接译成“东土人”所说的“师傅”。 “师傅”大概是“授艺者、父母、恩人、智者、贤者”这些词汇糅在一起的意思,但又都不一样。 “刺青的基础,是画功。你会作画吗?”没有仪式,连过渡也无,粟宓什直接开始授艺。 “只会用木笔。”木青儿答道。 鬼蛾睁着大大的眼睛,惊异地望向木青儿。这么多年了,她只知道青儿姐不喜软笔,偏爱木笔,字写得也挺丑的。从没听说她会作画。 “嗯,只需木笔。”粟宓什说罢将一排粗细不同的木笔、一张硬纸和一盘色料摆在桌上,示意木青儿坐下。又指着墙边一个“小案几上的铜瓶”说道:“画那个瓶。” 他没将那“铜瓶”拿过来摆到木青儿眼前,是有意增些难度。她既说“会”,自然要瞧瞧她“会”到什么地步。 木青儿绘的很慢,只蘸纯黑色料,画上几笔,就扔掉一张硬纸,重新再画。如此反复了很多次。如果不是木青儿,鬼蛾只怕早就不耐烦了。此时她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像只乖巧的小猫般蜷缩在一个不打扰的角落,注视着木青儿的侧影。 “好了。”木青儿放下木笔,清淡的声音似带着些许疲倦。 鬼蛾靠坐墙边,眼光只望着木青儿,这才意识到她已有近两个时辰没换过硬纸了。起身走到近处一瞧,立时瞪目结舌:“青儿姐…这是,你刚画的?”不只铜瓶的“轮廓与光影”惟妙惟肖,就连“瓶身的斑驳”与“墙上的细小裂纹”都纤毫毕现。“你何时学的,我怎从没见你画过?” “幼时学过,已生疏了。”木青儿浅浅应道。自当年进入“林府”,谨慎起见,公主不许她展现任何“奴隶不该有”的技能。其后而至今晨,几经辗转流离,木青儿再没画过。 “画功不差。”粟宓什点头认可。“为什么只用一色呢?” 木青儿看了看桌上那只“一时也辨不清是有数十还是百余小格”的色料板,随后抬头望向粟宓什道:“我不会。” “嗯,我教你。”此时天已过午,木青儿与粟宓什谁也没有要用午膳的意思,鬼蛾腹中饥饿,却不敢提。 粟宓什发现,对于极其相近的颜色,比如杏红和橙红,靛蓝和宝蓝……木青儿很难辨出其中差别。这有些麻烦,而且刚好与鬼蛾的麻烦相反。一些在粟宓什眼中完全一样的色彩,鬼蛾却总坚持说那是不同的。 “你说,想要学会刺小蛾身上那幅‘暗域荆蝰’,而且要分毫不差?”粟宓什望着木青儿淡灰的眼眸,颇为严肃地确认道。 “是。怎么?”木青儿不擅察言观色,仍能听出他的语气有些异常。 “你的眼睛……这样说吧:你能刺出在你眼中一模一样的,但在别人看来,会有些不同。” 木青儿垂下眼帘,静默不语。似乎是在消化“粟宓什”刚刚告诉她的事情。半晌后,复又抬眼迎上粟宓什的目光:“嗯,没关系。” “青儿姐,你就只喜欢我身上这幅吗?”来找师傅之前,鬼蛾完全没想到会是这样。但如果真是这样,那也很好,不…那样最好。 “嗯。”木青儿点头,没有一丝犹豫。 “是不是因为…刺在身上的缘故?你想象一下,这幅,还有这幅,印在我身上的样子?或者别人身上也行。”鬼蛾不懂自己为何要如此追问。是不甘心,还是不放心。 “我不想知道。”木青儿淡漠地回应道。 粟宓什摇头轻叹,却不是那种失落的叹:“有些人,只认自己一眼看中的东西。” ………… “你学这个…脱不脱衣服啊?”得知木青儿日间去了何处,叶玄脑中首先冒出的便是这个问题。 “哪有穿着衣服刺的?”木青儿清浅一笑,面上浮出极少见的顽皮。 “啊?”只一瞬的惊愕,叶玄便知自己是被耍了。泄气般地一叹,语带哀怜道:“唉……原是‘我克你,你克她们,她们所有人克我’。如今连这点平衡也没了,你也开始戏弄我。” 木青儿本不是与人调笑的性情,戏谑之态,一现即敛:“我只想学着…刺出小蛾身上那幅。你看过吗?” 叶玄的神色忽而僵硬,心中暗苦:“这……该说看过,还是没看过呢?” “嗯,看过。”叶玄终是不愿对师姐撒谎,答得有些亏心,又有些委屈。看是看过,但没做什么。应该解释吗? “觉得如何?”木青儿的口吻好像没有什么异常。但这一语,又似双关。 “我觉得……还是‘素玉’更美。”叶玄说得是心里话,也盼木青儿能听出其中的谀媚之意。 “嗯。”木青儿坐在桌边,缓缓铺开师傅布置下的“功课”。她的画功已经过关,色彩方面的问题,粟宓什认为可以直接用“刺针”在羊皮上一边练习,一边改进。 “我跟小蛾,没有过。”为小蛾着想,叶玄决定还是解释一下。这么些年,残影受木青儿鞭打不计其数,除了她本人寻衅挑事,以及那个不可言说的理由之外……有没有那么一两分,是因为自己与她的奸情惹了木青儿不悦呢? “嗯。”木青儿抬头望了叶玄一眼,仍没有什么明显的情绪。随即打开一个小小瓷盒,里面只有九格色料。“师傅说,我的眼睛有问题。” 叶玄一愣,忙问道:“什么问题呀?”说罢自榻上站起,走到了木青儿身边。 “我能分辨出的颜色,比常人少。” “你…只能认出这九种吗?”叶玄看着桌上的小小色盘,惊疑道。他从未感觉师姐在这方面有任何异常。 “那倒不是,只是有些极相近的,我分不清。” “嗯,那应该没什么大碍。”木青儿以为“没什么大碍”是指作画和刺青,叶玄想的却是与人动手时,这小小缺陷会不会让她吃亏。 “这是什么颜色?”叶玄心中忽然升起一个诡异的念头,他伸手指着色盘中一个小小方格,问木青儿。 “蓝色。” “这个呢?”手指向右挪了两格。 “绿色。我能分清。”木青儿淡淡安慰道。 “那如果……你看到的蓝色,在我眼中是绿色,我们能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吗?” “能啊,怎么?”木青儿疑惑地望着叶玄。 “用你手上的针,指红色。” 木青儿不明所以,继续遵循着可笑的指示。 “这是红色?” 给他这么一问,木青儿居然有些心虚,用力眨了眨眼,确认道:“是。” “所以,人受伤后流出的血,也是这个颜色?” “嗯,是。”木青儿不知他要干嘛,索性不再犹疑,问什么就答什么。 “那什么是‘红色’呢?红色是血浆的颜色,血浆的颜色是红色。要是你从小看到的血都是绿色的,从小看到的夕阳也是绿色的,但人人都告诉你,那个颜色的名字叫‘红’,你以后看见血浆和夕阳,也会说那是‘红’,但其实你看见的是‘绿’,身边的人能发现吗?” 木青儿不再作声,淡灰的眼眸凝视着“色盘”中那一格朱红。她好像有些明白了叶玄的意思。 “少主,别想这些吧?”半晌过后,木青儿给出了她自己的答案。 叶玄也觉得,不该将心思放在这种蠢事上,更不该拿它折磨木青儿。“嗯。你练吧。” 羊皮、色盘、银针、素手。烛光映晃之下,又怎不是一幅诡秘的画卷呢。 流亡日记-节选(62) 天气越来越冷,我把四套衣衫裹在身上,缩在小木屋中勉强能坚持住。 我让安涅瑟多打些山猫、野兔,剥下皮洗干净些,自己在屋中试着把皮毛做成一整张毛毯。没有针,只能把木头削尖了将就着用。木屋前的空地没跑来过更大的野兽,安涅瑟也不敢丢下我去远处狩猎。 第五十八章 薛老板 转眼又至仲夏,自“木叶家族”那一次倾巢南下,已过了整整两年。“枯荣城”仍是一副欣欣向荣、纸醉金迷。夏季的午后,让人颓靡、委顿,每致傍晚,“内城”街巷最是熙攘。 “薛家”现任宗主,“通汇钱庄”的老板“薛瑞”在次子“薛让”的伴同下,出了“内城”的北门,他要到“外城”去四处瞧瞧。 “薛瑞”身畔,伴着六名其貌不扬的侍从,随得也不极近,似有些慵懒、倦怠地散漫在四周。有这六个人在,“薛让”只担心“丰临城”的“薛园”防卫是不是有些空虚。 “薛瑞”的双手,极熟练的轻搭在身前“银丝楠木轮椅”的握柄之上,椅中坐着一个罗裙轻纱,般般入画的静秀残女,那是远比长女“薛兰”、幼女“薛棠”都更得他怜惜、宠爱的义女“余垚”。以年岁论,“薛瑞”亲生的四子二女,都要称她做姐姐。 “内城”整洁有序,虚伪奢靡。“外城”则透着粗粝、野蛮的生机。 嘈杂喧嚣,朝彼此排泄着污秽的各式工坊;争相侵占着本不宽阔的街巷,肮脏却极鲜美的露摊小食;涂着如便桶中的香沙般刺鼻脂粉的娼妓,若发现你指甲里没有泥垢,或是在小摊上吃过东西后碟碗之中竟然有剩,便会悠然飘到你身旁艾艾轻蹭。那悠然,不会曼妙到被更远处的姐妹抢先,那轻蹭,也不会冒犯到给自己惹来一顿痛揍,多数时候不会。 一些光着脚丫,或干脆赤着身子的孩童,游荡在小食较为密集的街巷,躲避着摊主的驱打,不住骚扰着或坐或站的食客。运气好的话,可以得到一口吃食,甚至几枚铜钱。一些阴损的食客,故意当众将铜钱塞入更为瘦小的孩童手中,然后站在一旁,享受他们的厮打与争夺。 枯荣城中,四肢健全的壮年乞丐原不多见,近段时日随着“云山盟”的崛起,蔚然成风。 “还记得‘云山盟’第一次在‘外城’施粥,用的是云洛自己喜欢吃的‘黑稻米’。那大釜一熬,香气漫天扑鼻,人群‘轰’一下就围了过去。想也知道,最后是身子结实的人尝了鲜,真正病饿的,哪里挤得进去?啊,云洛就是‘云山盟’的盟主,‘云大’先生的小女儿。”薛让解释道。 “别当个笑话似的讲。容她这般下去,将来祸害的是你。”淡淡一语,薛让当即悚然,唯唯称是。 ………… “我不还价,提三个条件。”翌日,“麟院”一处清池畔的凉亭内,“薛瑞”靠坐在藤椅之上,平静望着叶玄说道。目光澄澈,语调柔和。 “第一,‘木叶家族’需声明天下,除了‘薛家’的人以外,谁做‘枯荣城主’,你们就回来杀谁,这声明由你亲笔手书,刻在‘城主府’门口的石碑上; 第二,为免震荡,‘枯荣城’要徐缓交接。短则三年,最长不超五年。在‘薛家’彻底掌控‘枯荣城’之前,你们不能走; 第三,头银两成,尾银八成,用‘通汇钱庄’的银票支付。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你们之后的动向,不要让我太过为难。卖掉‘枯荣城’后,去哪儿、做什么,你不肯与‘老二’明言,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哈哈,现在‘老薛’已经来了,能否请教叶老板,为何要去‘丰临城’啊?” “薛老板好眼力。”残影可以忍住不坐,却永远忍不住不去插话。此时凉亭之内,就只有叶玄、薛瑞、残影三人。 残影心知,此番情形与“吴家兄弟”那次不同。那时木、叶、福、禄四人在书房之中倚着壁炉而坐,多她一张椅子不多,少她一张椅子不少。而今日,连“木青儿”和“薛让”都已欣然亦或被迫回避了,残影若大喇喇坐到对面,不免显得太过轻忽。 其实这般密谈,原是不带残影更得体些。可叶玄只能无奈又恼恨地对自己承认,不知什么时候起,每临大事若无她相伴,心中便会隐隐不安。不过这一次他长了记性,绝不会任由残影将话头彻底抢去。 “第一,声明可以宣,碑文不能刻。若‘枯荣城’真在‘薛家’手中给人夺了去,就只可能是‘那几个人’干的,那我当然不会管。威慑如明锁,防良不防贼。想必薛老板原也是这个意思; 第二,主城交接,三年为限。交接期间,财税盈余两家平分; 第三,可以。 薛老板,要是大节上没有异议,细碎就交旁人去理。我们开始讨论那件…你真正关心的事。” 这次谈判,筹备了半年之久,相较于先前“陆家父子”和“吴家兄弟”的两次突袭,尽管此刻对面坐的是更加老谋深算的“薛老板”,叶玄仍感觉舒适很多。 “好。如此的话,我仍是先前的问题。叶老板迁往‘丰临城’,是为得什么呢?”金四十万,于薛家而言:伤筋,不动骨。如果只是为这,薛瑞可以来,也可以不来。 之所以非跑这一趟不可,更有两个重要关节: 一来,“薛让”做了“枯荣城主”,就是把“根”扎在了西北。自此,薛家分出二叉,一母同胞的两个嫡子,开枝散叶,分庭抗礼。如此重大的决断,不能只凭一封手书。游子一去,再不归家,便是千里、万里,他也要亲自送这一趟。 想到长子“薛谦”那锋锐的眼芒,“薛瑞”几乎可以断定,“老二”此生再不会回“丰临”了。包括自己死的时候,尤其是自己死的时候。“通汇钱庄”南、北两边的生意若不能相融,那就趁着自己还没有老迈昏聩,用余下的几十年,帮他们两兄弟……切割清楚。 二来,若真如自己所料,若“木叶家族”真的要迁居“丰临”,这些人究竟想干什么?危不危险?能不能合作?他必须确保自己是第一个弄清楚真相的人。 然而,叶玄给了他一个不可置信的真相:“我想做些海上的生意。” “薛瑞”的面容只僵硬了片刻:“叶老板,我相信你说的不是‘捕鱼’和‘晒盐’。所以,你为什么要去做一件,早已被‘帝国’证明了不可行的事情呢?” “大凉帝国”八千年,在那最鼎盛的两千多年中,“罗摩家”的人做过许多匪夷所思之事。其中最为异想天开的两件,皆出自同一位帝王之手。便是“通天塔”和“大探海”。相较之下,“归集天外飞石”和“铺满全境的信鸦网”实不足挂齿。 “塔天通”倾塌后的遗迹,迄今仍瘫卧于“凉城”北郊,忍受着大雪山苍茫的嘲讽。“大探海”的印痕,则只残落于古籍史料的字里行间。 天河北、南的整片陆地,抵呈隆起之状。靠海处多崖峭嶙峋,可容巨形船坞并行而列的浅长海滩,就只“天默、丰临、烟波”三处。“天默城”坐落于大陆东侧“天河入海口”的北岸。“丰临”、“烟波”二城均在大陆南端。 “凉帝国”五千七百八十九年,史上最长寿的皇帝“罗摩夏”于登基之日发下宏愿:“令普天之下无不臣之邦、无未知之域。”誓要在自己任内,镇服西域、探明默海。“罗摩夏”心知,大军穿行“霄云山脉”绝无可能,故而二事并做一事,欲先行探明默海,再以海道图之。 那时的渔人早已知晓:沿岸近海处,礁石密布。明礁已不好躲,暗礁更是难避,别说艨艟巨舰,便是吃水稍深的大渔船,一入默海,多半是个有去无回。是以默海之上,渔人所驶皆是至多可乘四、五人的小叶舟。亘古以降,更从没听说有人入过默海深处。 “夏帝”野望虽猖,细处却也务实。四支船队分别以“天默”、“烟波”为港,朝东、南、西、北四向进发。北、西二向的船队,各驶五千只“红坚木”所制的小叶舟,沿海岸缓行。而东、南二向的船队,则各领两百“巨舰”,以飞蛾扑火之势,强突近海“礁石带”。怎奈海中“礁石”排布即密且广,虽愈远愈稀,却是绵延数百里而不绝。入得深海之舰,十不足一,而后更无片帆归港。一入默海,再无音讯。 “北向”的船队沿着海岸,探至了“冻土冰原”后,无力沿冰岸再探,掉头折返。饶是如此,侥幸归港之舟也只十之二、三。 “西向”的船队确是探到了“西域”,然而当时的“船队执领”们却根本不知自己找到的究竟是不是西域。在那分明不属“大凉”国土的地方,船队见到的是一片“雨林”和穿着兽皮、蛇皮,连耕种也不会、连铁器也没有的“蛮人”。 众人不敢深入密林,小叶舟沿岸再行。岸边地势越来越高,直与崖壁无异,同时愈往西行,近海风浪也愈加狂暴。一路礁石嶙峋,便是吃水极浅,轻缓而行的小叶舟,时日一久也遭破损。又兼食物腐烂,无处补给,“西向”船队亦在船只、海员折损超过七成后,转头铩羽而归。回至“烟波港”时,所余海员只不足一成,竟比去到“冻土”的那一支更为惨烈。 随着往返“霄云山脉”的商旅渐多,现今中原人已知:西域繁盛、文明之邦国,多集于中腹一带。若以中原为标尺,大抵便是“天河以北,冰河以南。” 西域以西,仍是“默海”。与中原一般,沿岸多为高地,甚少浅滩,近海亦是风高浪疾,明、暗礁石奇布。想借“海道”通商,根本就是痴妄。更别说随着近几百年间练气之人愈多,陆上的“商道”早不似以往那般凶险了。 叶玄浅笑应道:“我是说,要做些‘海上’的生意。不是通过海路去做‘西域’的生意。” “薛瑞”不再掩饰面上的不可理喻之色,他知道,此刻假装漠然才更显无礼:“你的意思是,东边和南边?” “正是。” 薛瑞不相信叶玄没读过史料,但仍轻声提醒:“帝国的舰队,一艘船也没回来。” 叶玄正色道:“他们只试了一次,只试了两个方向。你应该知道,如果默海真的很大,那么东、南其实并不是两个方向,而是无穷多个。” 薛瑞冷然道:“无穷多个方向,无穷多条性命,无穷多的银两。” “薛老板,你说当今世上,什么生意最有赚头呢?” 薛瑞看着叶玄,没有应声。 叶玄继续道:“毫无疑问,是钱庄。那么,如果有一门生意,比钱庄更有赚头,你说会是什么?我想,只能是‘根本不存在’的生意。惟无中生有,方能一本万利!当然,这一本万利的‘一本’或许是大了些,也虚了些。可这陆地之上,哪里还有‘闲废的沃野’和‘低垂的果实’呢?” 薛瑞目光幽深地望着叶玄:“叶老板,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是,我知道。我知道每一个说书匠,都在耻笑那个修‘通天塔’的人;我知道每一个修史的家伙,都认为‘罗摩探海’是想寻那痴人说梦的仙岛,求生长之法。 哼,那又如何呢?罗摩一脉,早年因走出雪山,唾手而得天下。后代所行之事,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只是在尝试走出另一座更大的‘雪山’罢了。 你若实在觉得可笑,就当我是挥金享乐也行。我机缘巧合得了罗摩遗产,多少也该做些……只有罗摩才会做的蠢事。” 薛瑞又一次轻轻摇头,语气之中却多了几分郑重:“叶老板,你让我吃惊。不过现在我至少明白了,为什么非得是‘丰临’不可。” “不错,帝国可以把船坞建在‘烟波’和‘天默’,甚至只要他们愿意,任选一处崖壁,把海填了也行。但我只是个普通的商人,除了‘丰临’,我没有第二个选择。” “烟波”和“天默”也都是颇为富庶的城邑,然而“丰临”虽称作“城”,却几乎是个小国。很多城邑,都有自己的特产和专长,比如“枯荣城”擅商贸,“镜月城”擅仿冒。“丰临”不同,“丰临”什么都有! 那是一个没有围墙,也大到根本不可能有围墙的地方;那是全天下人口最多、银钱最多,多到根本无法像“枯荣城”那样估算出个大概的地方;那是一个在“大凉帝国”归拢全境之前就开始繁盛的地方;那是一个靠着“默海”,也连着“天河支流”末梢的地方;那是陆地最南端一十三座大小城邑商贸往来的枢纽,更是一个无需与人勾连便可循环自足的地方。 “好,就算‘丰临’是唯一的选择。可你想必知道,如今的‘丰临城’住着一个叫‘风大矛’的人吧?他认为‘默海’是‘风家’的东西,至少连着‘丰临城’的那一片,全都是。” 与“苍城”一样,“丰临城”没有城主,由各家势力聚拢而成的“丰临商会”共治。又与“苍城”不同,“丰临城”的外延,随着商贸与人流的变化而无休无止地波荡。 “薛瑞”,毫无疑问是“丰临商会”的会长;“薛家”,毫无疑问是“丰临城”的基盘与柱石。然而这一切,在三十多年前随着“风大矛”的出现,变得有了疑问。 “我知道。为了将自己的想法变成事实,他杀了‘梅容’。”淡淡说出这句话后,叶玄温和地望着“薛瑞”,尽量不放过丝微的神情变化。“薛瑞”没有动容,只开口前的沉默变得长了些。 “孤舟客-梅容”是“薛家”的朋友,准确地说,早年间是“薛瑞”的父亲“薛常”的朋友。“梅家”上数几代,皆在“丰临城”做渔、盐生意。自“吴家兄弟”为世人所知以前,“梅容”可算是全天下最与世无争的闲散“蝗灾”。 此人最大的嗜好,便是乘着一叶孤舟去到“深海”处,钓些没人见过的怪鱼。轻舟动辄给浪头掀翻,他就一个人游回岸边,换只小舟再去。 “梅容”做渔、盐生意,但从不干预旁人。哪怕对自家的掌柜也是爱理不理,孤舟海钓之余,多在赌坊中消磨闲暇。奈何赌技极差,赌品又好。祖上传下的家业,经年日久也渐渐给他败光了。 “薛瑞”于是借机将“梅容”引入“丰临商会”,并以会长之姿力排重议,在商会内为他增设了一个“议席”,“梅容”则许诺以己之力,护持“丰临”。 这一手,可谓一石三鸟: 一来,以商会之银供养“梅容”; 二来,那增出的一席,“出票”全依“薛瑞”而决。实则是将“薛家”的议席,由原本的“三席”凭空增至了“四席”; 三来,“梅容”虽不是刀,却是极坚实的盾。得他一诺,本就强盛的“丰临城”日后更无危虞。 千般机巧,终不及一刀凶横。仅仅过得两年,一个干枯高瘦的男人,当着一众“执佬”的面,将“梅容”的头颅掷在了“丰临商会议事厅”那张“五丈来长的沉香木桌”之上。 “你打算怎样说服‘风大矛’,让你用他的海呢?”薛瑞意味深长地问道。 “渔夫和盐客怎样,我就怎样。海是他的,滩是他的,港也是他的。我付银子便是。”叶玄轻描淡写地说道,好似一个仗着家中钱财,目中无人的纨绔。 薛瑞摇头:“怕不会如此简单。” “怎么?” 薛瑞饮了口茶,有意使自己的动作显得滞重、迟缓:“叶老板,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薛老板,此处没有旁人,我们不要打哑迷。你说得清楚,我才听得明白。”言罢,二人直视着彼此的双目。良久良久,不发一语。 终是一旁侍立的残影,再难忍受场间那令人发疯的静默:“你们都不说话,那我来说吧……” 流亡日记-节选(63) 肚子一天天隆起,我却完全不吐了,倒是比先前舒服许多。闲来无事,我开始训练安涅瑟。我体内没有真气,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教她,只能逼着她做些为难的事情。 比如在跑动中激射飞石,单指倒立躲我丢过去的石子,挂在纤细的枝头上不许折断……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些,安涅瑟花些时日也能做到,可我总觉得还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 除此之外,我还继续了一件当初在船上没能彻底完成的事——教安涅瑟写字。 第五十九章 交接 当去往“西域”探奇的“云大”在仆人的搀扶之下,一瘸一拐回入云府时,“枯荣城”将要易主的消息,已从沸涌于街头巷尾的风闻,坐实为“城主府”通示栏中的一纸朱红。确知将要接手的乃是“薛家”,城民的躁动与不安终渐和缓。 “木青儿”与“薛让”的交接甚是简洁,将“城主金印”往书桌一放,欣然而去。“城主府”执理具体事务的官吏们,却是一个个焦头烂额,难得半刻清闲。 去留未定的,心下更是惴惴。“薛老板”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一十二人。然而所有人都清楚,那绝不是唯一的一批。其后一年半载乃至三年五载,“薛家”派出的人,会如浪头般一波一波涌向“枯荣城”。谁将被替换,谁会被排挤,谁又能借势成为“新城主”的近臣?诸人各使手段,各自奔忙。 “薛让”自己的人手实在有些不足,不论文臣还是武将。要镇住“枯荣城”这样一个地方,“一旱七水”显然是不够的。即便父亲又留了三名不知能否绝对信赖的“旱将”给自己,即便来日还会有数十“火水”填到自己麾下,“薛让”时期的“枯荣城”也仍免不了是个“共治”的局面。 山均、唐谧、伏森、管杰、宗辉,甚至包括那个“云山盟”的小盟主云洛,少了木青儿的淫威,这些人在自己辖内,只怕都不会如从前那般安分。 此时的枯荣城,有一个比“薛让”更忙碌的人,她叫“残影”;有一个比“城主府”更难交接的地方,那是“莫问塔”。 准确来说,“莫问塔”不是“交接”,而是“扫尾”。“莫问塔”也不能“交接”,必须“带走”。 麻烦处在于,品阶越低的佣兵,能够行动的范围就越狭窄;那些“人数多、成建制”的大型佣兵团,更是轻易不渡天河。因此,真正能够保留的,只有“三、四、五”层的一部分生意。“二层及以下”是根本带不走的。 带不走,也绝不能留给旁人。哪些案卷要烧,哪些案卷要先背下来再烧;哪些部下要重金遣散,哪些部下绑也要绑到“丰临城”去,都需尽早做出决断。 另则,有些委托要加紧做完,有些委托则根本不可能在几年内做完,比如“复仇金”。那就要在第一时刻派人知会雇主,告诉他们:答应的事,永远作数。三层没了,四层给你办;四层没了,五层给你办;五层没了,团长给你办。 当然,她不会告诉雇主,真到了那个时候,团长可能会被一个胆小鬼软禁起来,可能没办法亲自去做任务;她更不会告诉雇主,如今的“莫问塔”有了“六层”,六层的名字,叫“双子。” 已抹不去“木叶家族”烙印的“玄青书院”,还要不要维持下去?“薛让”至今也没能拿定主意。他不知道在“木叶家”迁走之后,“书院”还能不能得到和以往同样多的捐赠;更重要的是,他不希望在自己的“主城”之内,有这么一脉天然近亲着旁人的势力。但他答应叶玄,“玄青书院”至少不会立即解散,仍会依着原先的规矩,让那些孩子白吃白喝到二十五岁,再一批批地送出去。 “青玄书院”当然要想办法留着。不论为了主城的繁盛,为了内政外交的通润,还是为了钱庄的生意,那都是个价值连城的地方。如果说,日后“薛让”决定将“玄青书院”保留下来,最重要的理由,就是不能让“青玄书院”对“新城主”生出恶感。 “云山盟”正、副两位盟主,各自怀揣着不同的心思。得知叶玄要走,“山魁”欣喜若狂。而“云洛”这些日子却始终憋着两股邪火。 “云山盟”派粥送药,引得流民入城之事,叶玄训斥了她。也可以说,是她与叶玄吵了架。云洛坚持认为,“云山盟”帮助了很多人,自己做得是大大的好事。而维护“枯荣城”的秩序,那完全是“城主府”的责任。治安变得差了,居然赖到自己头上,可真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更加岂有此理的是,“枯荣城”要易主,“木叶家”要迁走,自己居然是通过“城主府”的“通示栏”与旁人一起知道的。云洛恼恨之极,她想冲到叶玄身前,当面问个清楚!问问他究竟将自己当成什么人,是不是连好朋友都不算。 可当她站在“宫夜”近前,望着那黝黑的砖墙和暗黑的木门,又满眼通红、满心怨愤转了回去。她决意等他来找自己。分明就是他的错,他若不来,便再也不理睬他! 叶玄也在暗暗生着云洛的气。“枯荣城”的交接,可说是有条不紊、井然有序。迄今唯一让两方僵持不下,甚至直接令新、旧两位城主起了争执的麻烦事,就是“云山盟”。 “薛家”认为,一个地方得以繁盛,无外乎“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食其力,自生自灭”而已。这世上绝大多数城邑之所以破败,多因做不到前二句。而“云山盟”的存在,则背离了后二句。因此,“薛让”希望在“枯荣城”交接期间,由“木叶家”出面,遣散“云山盟”。 叶玄拒绝了。并且他恳请“薛让”,在自己走后不要对“云山盟”下手,即便非下手不可,也绝不能使“云洛”有任何伤损。求肯之中,竟含相胁之意。 “薛让”怫然而怒,直斥叶玄蛮不讲理:“‘云洛’不是‘山魁’那等普通的纨绔子,她是个‘旱境’武人。万一万一,真的起了冲突,烈度不是单靠我一方收敛就能控制的!” “那就不要起冲突,不要有万一!你们跟‘风家’都能几十年相安无事,我就不信一个小小的‘云山盟’还非得铲除不可。我就不信一个小小的‘云洛’还非得流血不可!你就当她……是‘木叶家’遗在‘枯荣城’的孤女好了。”叶玄出人意料、从所未见的强横,只激得“薛让”如鲠在喉,掷杯而去。 云府那边,因“鲍蕊”和“云溱”的冲突闹得鸡犬不宁。“云大”回来后,叶玄怕惹“鲍蕊”嫌弃,又兼事忙,始终也未得机会去找“云大”聊聊他“西域之行”的所见所闻。 一日,“云大”主动找到叶玄,却只字未提路上的事,看得出心绪不怎么畅快。他只对叶玄说了一句,不待应声,便即转身而去。“走之前,好歹跟她睡个觉啊。两个断子绝孙的练气之人,禁得哪门子欲!” 流亡日记-节选(64) 天气已开始渐渐转暖,林觉这个骗子!水根本不会结冰,天空也没飘过像小白花一样的雪。可是书上也说北方的冬天有冰雪。 肚子每天都在动,乖女儿,再过不久就要见面了。 第六十章 枯荣交征 寒来暑往,暑往寒来。“木叶家”与“薛家”交接“枯荣城”的第二年,北地遭遇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旱。天河以北的耕田,颗粒无收的,竟占十之八九。唯“凉城”一带未受波及。 祸不单行,大旱大冻。一直持续到深秋的炎夏结束后,紧随而至的,便是延至晚春的酷寒。饿殍遍地,流民四起。 中原欠收,草原又遭“白灾”。大雪半月不休,草场化做茫茫白海,偏北之地,积雪厚逾一尺。 牛、羊无寸草可寻,数月之间几乎尽绝。更擅“破雪采食”的马匹,小半残喘得活。眼见必是熬不到来年,不待牛羊吃净,草原以北的牧民大举南侵。这一次侵伐,事关部落存亡,绝非寻常掳掠。回首便是族灭,停步便是族灭,进得缓些,也是族灭! 面对没有退路,势若疯狼的北方牧民,靠近中原一侧的牧民掉转马头,穿过千疮百孔的“边镜长城”,南下劫掠耕民。却见“天河以北”沃野万里之境,能吃的东西,已只剩人。 尚有存粮,不至相食的,只余大大小小,如孤岛般错落的城邑。而后渐有小城断粮,渐有小城陷落。再后,群龙无首又兼人心涣散,“凉城”破。 饥寒交迫之民,如群蚁般涌入一切可能寻到吃食的所在。药铺之内,比黄金还要昂贵的千年雪参,被大口大口,一颗一颗地填进肚中。而后肠溃腹烂,七窍溢血而亡。 旧都“苍城”凭着全天下最高、最厚的围墙;整个北地最丰、最足的存粮,悍然独立于流民最多、最密的中原脐腹之处,静静企盼着血火燃尽后的新生。 “苍城”以南,便是“天河”。 “天河”北岸,细木伐绝;“天河”槽底,骸骨累累。想要素身游度“天河”,亦或抱着横木漂浮而过,非“火水旱蝗”绝无侥幸。 “凉帝国”中叶,酷吏“汤固”专为谤主之臣新设一刑,名曰“水凌迟”。其法便是将受刑者下肢一截截分段浸入“天河”,足见河鱼之凶暴。“天河”奔涌湍急,临时扎成的简陋木筏十有八、九未抵“南岸”便即倾覆。 真正可在“天河”肆意的渡船、渔船、货船,于灾变之初载得一批北民南渡,靠港之后,再不北归。 “南地”靠北一侧,也受大旱波累,粮产不及往年。初时遇北渡灾民还多搭手相救,后觉自身难保,渐将北民同匪盗视之。 “天河”有鱼食人,北岸之人,更争相抢食河鱼。人肥了鱼,还是鱼活了人,一时难分。 “枯荣城”外,淤积万千流民。再向西行,就是“霄云山脉”。 于“素人”而言,入那吃人的“霄云山脉”求活,实于赤身投入“天河”无异。欲转向南行,却见大批困饿褴褛望北而归。人人都想渡“天河”,人人都想捞河鱼,有希望的地方,才是真正的修罗场…… 第一部完 《木叶青玄》第二部《归途莫问》,敬请期待! 第六十一章 孤城(一) 灾害纪元,六百四十七年,夏。 叶玄手握灰刀,肃立于枯荣城“外城”的北墙之上,望着那一地或新或腐,茫无涯际的累累尸骸,眉间微蹙,满眼愁苦。 他愁的,正是那十数或数十“一丛”,如朽木表皮生发的霉菇般,于茫茫尸海之中错落而坐的残喘之民。 他们曾是农人、匠人、伶人、文人……如今他们没有身份,惟有彼此。彼此安慰、彼此温暖,然后在恰当的时刻,吃掉对方。 已经死去一段时间的人,是不能吃的。能够活到今日的流民,无不清楚地知道这一点。最好的食物,是“上一刻仍活蹦乱跳,下一瞬遭利刃割喉”的青壮,吃了不易生病。然而,主动“制造”这种食物的人,多半也会于下个夜晚,在众人的“帮扶”下变成食物。 他们是流民,不是流寇。流民的规则,是“死去的成为食物,活着的守望相助。” 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成为流寇;并非所有人,都有勇气成为流寇。 “陆铁匠”无疑是这一小丛“流民”的主心骨。遥望着城头,抱膝而坐的二十余人,不自觉地将“陆铁匠”围拢在正中。这个分明可以成为“流寇”的汉子,在过去几个月的流亡中,无数次证明了自己是个合格的“流民”。 一个约莫六、七岁大的女童,依偎在他的膝头。她当然知道,这个男人不是自己的父亲。但那宽阔的背脊、黝黑的面庞、粗壮的十指,甚至腋下泛出的刺鼻腥臭,都远比母亲“孱弱的肩头”与“枯槁的臂弯”更令她感到心安。 女孩儿的身子在抖,不是因为寒冷。已断断续续发作了五、六天的腹痛,又在折磨着她。腹痛却不腹泻,陆铁匠知道,这孩子…不长久了。 “我不吃你。”陆铁匠垂下头,低沉的声音,轻送入女孩儿耳中。咬牙忍着剧痛的女童终于不再坚强,终于开始哭泣。她以为自己哭了很久很久,其实并不太久。然后她进入了睡眠,从此再没痛过。 女童的安详,不多时便引发了这一丛人的躁动。铁匠的蛮横,更将躁动推向了躁狂。 “陆大哥,这是什么道理!”一个矮小、枯瘦,背脊有些微驼的汉子,目中透着凶光。这个勤勤恳恳种了半辈子庄稼的老实人,生平第一次,直视另一个男人的眼睛。 另一“长衫短靴,书生扮相”的男子,艰难地跪起身子,四肢着地,爬向距“陆铁匠”稍近的位置。书生爬行时,长衫之下屁股轻扭的模样,像极了最令读书人不耻的“摇尾乞怜”,可他实在没有把握能够像人一样站起,像人一样进行,再像人一样坐倒。 书生“摇尾”而行,神色坚毅,竟还带着些许悲壮。爬至铁匠近旁,书生咬着牙将身子撑起,面对着铁匠,端严跪坐。又花了不少力气,才勉强将喘息调匀,有气无力道:“陆兄于这等情形之下,仍不肯食稚童,令小弟…好生相敬。只不过,陆兄你这般将她锁在怀中,实乃是…慷他人之慨。不食这女童,下一个饿死的人,必不是你。当年,‘圣人’自鹰隼爪下救一雏鸟,而后……” “干你娘!”铁匠不待书生将道理说完,开口喝骂道。嗓音厚重,中气却不甚足。 书生瞪视着眼前这全然听不进“圣贤之理”的莽汉,勃然大怒:“打铁的…你要么将这女孩儿放下,要么立刻将我剁碎了,喂给大伙儿!不敢杀人,你当什么好人!” 铁匠闻言,右手霍然提起横放在身侧的铁刀。残衣垢面的书生近在咫尺,他手中的刀铁,却始终没能递出半寸。 僵持中,铁匠的喘息愈发凌乱,气势渐渐弱了。书生傲然跪坐,享用着众人投来的钦仰目光,享受着胸中升涌的浩然正气,仿佛饥饿带来的苦楚也没那么难捱了。 “她是我的女儿。”气若游丝的一语,终于让“陆铁匠”放脱了手中刀,也放脱了怀中女。说话的,是那女孩儿的母亲。 几人颇为熟练地割落女孩儿干枯的长发,正将剥去麻衣之际,远处隆隆声响,犹似闷雷。 “逃啊!”那矮小、驼背的汉子立时抛下手中女童,朝着与“闷雷”相反的方向跑去。“陆铁匠”紧随其后,眼见“女童的母亲”奔逃中扑跌在地,脚步稍顿了顿,没去搀扶。 跪坐于地的“书生”起身未果,又开始伏地爬行,远远落在了人潮之后。听得马蹄声越来越近,绝望地呼出一口长气,闭目瘫伏于地。是装死,也是等死。放弃挣扎的一瞬,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以至于,当他发觉身侧数不清的马匹呼啸而过,未曾踏碎自己的脊柱,竟觉有些恼恨。 逃得最慢的,或许有病;逃得最快的,或许会武。中间那些,是最好的食材。能够活到今日的“流寇”,无不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这一批,声势有点儿大呀。”叶玄没有侧头,轻声道。 “无碍。”孤雁简短作答。仿佛胸有成竹,又似事不关己。 百人以上的“流寇”并不鲜见,百人百骑,却颇稀罕。百余马匹没遭自己人分食,也未给外人抢去,足见这一队轻骑战力不俗。 披发散辫、弯刀皮甲。是草原“游骑兵”的装束。草原牧人,自古兵民不分。仅在狼王“髯蓠”及“凉帝国”治下,曾有过“大规模,成建制,不事生产,专司征战”的骑兵。 “灾害纪元”以降,迄今六百余年,中原、草原再未一统。城邑之上无州郡;部落之上无汗王。 如今的中原,千人可称“兵团”;如今的草原,百骑已属“大军”。 叶玄远远望向这一队轻骑,弯刀、皮甲皆是相同制式,想来是出自草原上某个“大部落”,绝非多股“散骑”拼凑而成。 只见为首一骑,穿过最外一层奔逃缓慢的病弱流民,战马掠过一个步履迅疾的大汉时,右手弯刀斜举,无需挥砍,借着“前冲之势”轻而易举地割下了那人头颅。那大汉头颅离颈,又奔了两步才向前扑跌而倒,倒地之时,双手却没有凭着本能护在身前,犹如一块肉砖直直拍向地面,瞧来甚是骇人。 紧随其后的十余骑,依着相同手法,斩落十余颗头颅。待血浆喷涌渐缓,便由后面赶至的骑卒将“无头尸身”拎上马背。 余下数十名骑卒不再杀人,只在潮涌般的“流民”中穿来插去,手持套索,寻着可供泄欲的女子。有了十几条青壮汉子,这一日的口粮足够了。此时正值炎夏。吃剩,也存不住。 一名腰肢纤细,穿褐色“粗麻布衣”的农家女子遭拖行数丈之后,方被蛮横地拎起,头脸朝下,横挂马背。女子脸颊已给地面磨烂,血水伴着泪水沥沥而下。那骑卒对女子破相与否浑不在意,自“鞍袋”中扯出“筋绳”,借着“马鞍前侧的挂钩”将她身子栓牢。一面狂笑,一面重重拍打、揉捏着她朝天翘起的屁股。随后又拎起套索,策马去寻别的女子。 百骑冲杀之下,渐有流民踩入“禁区”,引来阵阵箭雨。所谓禁区,是指城墙之上“弓手”羽箭射程所及之域。“枯荣城”以这样的方式发出宣告:城内城外,水火不容;耕民牧民,格杀勿论! 那一队草原游骑,从前虽未到过“枯荣城”,却显然已不是第一次围猎城下流民。一众骑兵默契地游荡在“禁区”边沿,不越雷池。 倏忽间,那“马背上缚了农家女”的“骑卒”只觉左肋被一钝器点中,闷哼一声,跌落马下。右脚却挂在镫中没能滑出,拖拽间,足踝立时脱臼。惨嚎之声被周围的嘈杂淹没,丝毫不显凄厉。 “农家女”回过神时,几乎将她五脏六腑统统震碎的颠簸已经停止,自己正躺在那再熟悉不过的黄土地上,缚着手足的“筋绳”不知何时已被割断。身侧,一个淡黄衣衫的女子正转头看向后方,旋即迅捷地拧身站起,没能瞧清她的面容。 “云洛”谈不上心惊,但多少有些意外。 带鞘钢剑点落骑卒,左手指甲划破筋绳,轻踏马背解下女俘。她自认算是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三招便只刹那。怎么刚一落地,另一骑就冲到自己身后了呢?不是都说骑兵又笨又慢吗? 思忖间,“高头黄马”已迫近到不足一丈之距,弯刀映日,灿然生辉。 惟恐殃及脚下女子,云洛迎着奔马,不闪不避,左掌蛮横地朝着身前推出。七尺开外,战马头骨轰然破裂。两只乌黑的马眼如被车轮碾过的葡萄般,稀碎溅射。竟是“霄云镖局”总镖头“山均”的“大开碑手”。 骑卒胸腹虽有“战马”与“皮甲”相隔,仍受掌力波及。身子崩落马下,脏腑重创,立毙当场。 这是云洛生平第一次杀人,甚至是她第一次杀马。与骑兵对战,更是全无经验。其实那名骑卒策马前冲,是为横刀削她脖颈,只要凝神收拾马上骑手,任凭战马掠过,并不会踏伤地面女子。 反倒是她情急之下隔空毙马,虽击碎了马头,马身前冲之势却未能止住,又兼她与“战马”之间有微小夹角,并非直直正对,一击之下,马匹扑地侧滑,如一座小山般撞到二女身前。 “啊!”那农家女才撑起半个身子,便看到眼前一幕,忙惊呼着将双眼紧紧闭住。片晌过后,预想中的疼痛没有出现,女子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便是“我死了?”旋即又回过神来。她虽没死过,也觉得“死”应该不是这般滋味儿。 她咬了咬牙,深吸一口气,猛地瞪大双眼。盼着方才所遭遇的一切,只是一场噩梦。如果过去半年都是噩梦,那就更好。 然而睁眼之后所看到的情景,更让她分不清是真是幻。只见那小小的黄衫女子双腿微曲,侧对残马,“短剑”连鞘贴臂,双手左上右下,交错护于身前。她虽瞧不见这“女子”与“马匹”之间隔着任何东西,但看那“残马倒卧的姿态”、“地面泥草的印痕”和“血浆流淌的轨迹”,却分明是有一道“铁幕”横亘在人、马之间。 “骨鹊桥。”云洛喃喃念着这一式的名字。汹涌外溢,复又顺着双臂在身前凝结的真气,久久不肯退散。 为首的一骑,口中发出一声长啸,所有骑卒立即停了手上动作,掉转马头,望北而逃。 这名“游骑兵”首领,百余年间屡次南下劫掠耕民,甚至曾到过“剑湖庄”一带,算得上见多识广。远远看到有人“隔空毙马”,便知此战不可恋、此地不可留。 一人一掌,迫退百骑,云洛却不肯罢。当她趁着守军不备,偷偷溜上城头临高而望之时,看到已有三十余骑,马背上驮了刚刚“捕”来的女人。 “把人放下!”淡黄身形如一只小小貂鼠般贴地疾奔,转瞬追上了一名游骑,避过挥砍向自己的弯刀,探手轻推,将骑卒摔到地上。正要跃上马背去解那女俘,数十支羽箭迎面飞至。这一队游骑,实乃真正的大族精锐,“射术”不仅高绝,“协同”亦有章法。 众骑于“错落奔行”间相隔甚远,数十羽箭却能同时袭到。更精绝处在于,这数十箭竟以“几乎相等的间距”如一张蛛网般泼洒而来,笼住“云洛”身周二丈之地。这等境界,比之数十箭全部刺向“靶心”不知要难出多少倍。 云洛闪避不及,只得运起“无用散手”,拨开刺向自己胸脯的羽箭。一拨一挡,足下稍缓,身侧马匹已给另一只羽箭袭中。那“全速疾驰”的战马中箭后跪跌倒地,马背上绑着的女子当即被压断了脊柱,眼看是难活了。 云洛怒极,抬起左手护住双目,只留一道“细小指缝”透光辨路。这是要拼着中箭,去截前方奔马。 顷刻之间,第二轮箭雨又至。云洛紧咬着口中贝齿,悍然前冲。 一只并不如何粗壮的手臂从身后探出,搭在了云洛肩头,却丝毫没有减缓她奔行之速;羽箭破空而来,呼啸而去,又仿佛生出了心窍般,于堪堪刺中二人身子之前,乖巧地侧头避过。 “鹊桥”。在云洛看来,这无疑是世上最温柔的武技。她不明白,一个创出如此功法的人,心肠怎会这般冷硬。 骑队前方,传出又一声呼喝。百骑眨眼间如一副扇叶般张开,朝着不同的方向逃遁。那名“游骑首领”心中亦是有苦难言。 初见那“小女子”隔空毙马,他便没了“杀敌”的念头;后见“小女子”转瞬追上了全速疾奔的战马,那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黑衣人”竟又转瞬追上了“小女子”,他更是连“拒敌、阻敌”的想法也不敢有。 然而,游骑有游骑的规矩:吃进嘴里的东西,就算死,也不能吐!这是掠夺者的尊严。他若下令将那些抢来的女子扔下,这首领也就不用做了。更何况,那些只有短短一个音节的“令语”之中,根本没有“弃”这个选择。 驮着“女俘”的三十余骑“奔”得稍慢,却也“散”得最为果决,没有任意两骑粘在一处。云洛满心焦急,霎时没了主意,不知该向何处追去。 叶玄右手一沉,将云洛按在原地。握刀的左手微松,“雪脏”坠地的同时,左手食、中二指间“青丝”如连弩般不住激射。“乌针”穿透皮甲,刺入了九名骑卒的背脊。余下轻骑越奔越远,于是后面七针,他点得越来越慢。每射出一针,下一针便要花更多心神计算方位、角度。最后一针喷出时,更是丝毫不敢留力,以至失了准头,刺在了那骑卒左臀。 十六支“青丝”用尽,叶玄俯身拾起“雪脏”,右手却仍按在云洛肩头不放。“别再追了。那十六骑没人驾驭,脱出视野之前,去将马上女俘解了。” 云洛愤恨地剐了叶玄一眼,没有说话。旋即纵跃而出,去解最近的一骑。 “先顾远处的。”叶玄说完,无力地叹了口气。与云洛一起,将绑在马背上的女子尽数解下。有三名骑卒死在马上,并未跌落。云洛将他们推开时,赫然发觉这几人背上淌出“紫黑色”的血浆。一个“蝗境”武夫,暗器居然淬毒? 一十六名骨瘦如柴的女子,随在云、叶二人身后,一瘸一拐朝着“枯荣城”方向行去。 云洛走得很慢,不知是要等着流民,还是拖着叶玄。二人并肩而行,静默无言。自从“枯荣城”易主,“木叶家族”将要南迁的消息坐实之后,云洛与叶玄便生了嫌隙,关系愈发疏淡。至少表面是如此。 他们已有许久许久,不曾靠得如此之近。想和对方说些什么,却恐话一出口,只将彼此推得更远。 “你就这样眼睁睁看着?”云洛终于忍耐不住,她宁愿吵上一架,宁愿对他…再失望一次。 “下次,不要顶着箭雨硬上。”叶玄答非所问,语调竟似比“鹊桥”还要温柔。 云洛愣了片刻,下一句怨毒更甚:“你还朝那些流民放箭!” “就算非追不可,也别像刚才那样不留余力地疾奔。会受伤的。” 云洛鼻尖一酸,泪水不争气地湿了眼眶。这分明没有人性的家伙,对自己的关切又似全无虚假。 “没事,死不了。”云洛压抑着哭腔,倔强道。 以“旱境”武者体内真气之浑厚,静立亦或缓行时,凭肉身硬抗强弓劲弩,并不为难。然而全速奔行之下,气机调配难以兼顾,加之自身的奔行愈快,本就无形之中使羽箭威力骤增。此时中箭,难保不被破开皮肉,却也不至肠穿腹烂。 “你个子小。中箭后,伤口也比别人大。”叶玄说得郑重,一时竟听不出是不是讥讽。 云洛又一次偏头瞪向叶玄,目光已不似先前那般凶厉。 二人不再言语,脚步依旧缓慢。待行至“城墙”近旁,日光映照下,两道人影的间距不觉靠得更近了些。 第六十一章 孤城(二) 云洛双膝微曲,毫不费力地跃上城头。她没有求叶玄将那十六名可怜的女子带进城去,知道说了也是白说。叶玄右踝轻弹,紧随而至,望着“已将右手搭在刀柄上”的孤雁,摇了摇头。孤雁面无表情,缓缓撤手。 “你跟我来。”叶玄对着云洛,漠然说道。随后顺着城墙边沿简陋的石阶,徐徐踱了下去。仿佛他走得慢些,城墙就会显得高些。 外城的街巷,依旧肮脏、破败。与往常相较,却少了粗粝、野蛮的生机。大半工坊都已停摆,如“陶、铁、布、纸”这些物什,即便造了出来,也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卖给旁人。 城内之民,有的节衣缩食,有的及时行乐。酒肆、赌坊和妓馆的生意,倒是不减兴隆。只不过灾荒以降,存酒愈来愈少,娼妓愈来愈多,如今的“外城”已到了“杯酒春宵”的地步。 行了半盏茶时分,叶玄领着云洛转入“节吏司”分设在“外城”的一座府衙,未打扰当值的主官,让小吏寻了间安静的“议室”给他。 他没有选择距“北城门”更近的“刑律司”分所,只为不使后面的谈话显得太过肃杀;没有将云洛带到“内城”的“城主府”,只因他心中的怒气快要压不住了。 “便在平日,城头也是禁地。现下锁城,擅闯更是死罪!你偷溜上去观望也就罢了,竟还当着一众兵士的面,公然跳下去杀人。真当‘城律’是言情话本,写来给你看着玩儿的吗!”二人方一入座,叶玄便开口斥道。 云洛心思纯善,但并不迟钝。入城后,那一句“你跟我来”,她便已察觉到气氛的微妙变化。此时面对叶玄的发难,她不觉得惊异,却感委屈至极,心下恨恨道:“明知我杀了人,还要如此骂我。你不问我难不难过、害不害怕吗!” 生平第一次杀人,却没得到应有的安慰。又念及此前种种,云洛一时伤心欲绝、羞怒交集。刚刚撑着扶手坐入椅中,忽又霍地站起。她个子矮小,落坐时足尖堪堪点地,瞧来竟有些分不清是跳下,还是站起:“既是死罪,你斩了我呀!” 近段日子,叶玄原就给灾情之事磨得焦头烂额,此时满腔怒意被对方一句话噎在喉头,更气得薄唇轻颤,哑口无言。 他无力地发觉,或者说确证,自己对眼前这目无法纪的小东西,实在没有任何办法。 云洛不是鬼蛾、不是残影,不可能让青儿用软鞭收拾她;云洛也不是敌人或者随便什么人,她是云大的女儿、是自己的朋友,更不可能让孤雁用长刀收拾她。于是,叶玄就这么生生被将在原地,恼羞成怒、莫可奈何。他已经明白,任何威胁、警告的言语,此刻说出,都是自取其辱。说到底,自己这样的人,其实就不适合做城主。 或是疼惜眼前这个男人的窘迫,赶在叶玄泄气之前,云洛终于大发慈悲,主动打破僵局。尽管声音仍如冰片一般,寒冷而锋利:“你觉得‘流民’根本就不算人,对吗?” 叶玄实在不知,是不是该感激她反客为主的责问。但至少现在,有理由继续说话了:“不,他们是敌人。” “你说什么?”听到那不可置信的混账言语,云洛一对黑亮的眼眸霎时瞪得更大。 “‘流民’一日不净,我们这些苟延残喘的‘孤城’,就一日没办法从‘南人’手中买粮。你心疼‘城外’那些人?我告诉你,时候再拖久些,‘外城’就是‘城外’。” “所以,你瞧着那些蛮兵杀人、掳人,心中是欢喜的,对吗?”云洛继续质问。 或是语中的嘲讽之意刺伤了叶玄,他提高了嗓音,身体不自觉地前倾,愤然低吼道:“知道你最讨人厌的地方在哪儿吗?你永远对那些‘处境不好’的家伙滥情,可对于‘真正在帮忙’的人,却无比刻薄! 过往这些日子,牧民吃耕民、耕民吃耕民、耕民吃牧民,我都亲眼看过无数次。自家门口,没日没夜地上演这种戏码,你告诉我,我身为城主,有他妈什么可欢喜的!”见云洛不自觉地朝后撤了半步,叶玄才察觉到自己的失态。最后半句,他几乎是在咆哮。 叶玄深吸了口气,将音调压低了些,继续道:“你为了那些根本不是被我害死的人指责我,可我问你:时至今日,天河以北,仍没破、没乱的城,还剩几座?我至少勉强护住了城内这二十几万人,没让他们变成‘流民’,更没让他们沦为‘口粮’。你是看不见,还是故意视而不见? 就算我是为一己私利,想将‘枯荣城’卖个好价钱;就算我是怕这城破了以后,‘薛家’赖着我的‘尾银’不给。那又如何?有我在,总比没有好,不是吗?” 瞧着叶玄狂怒之后又转哀怨的样子,云洛忽然觉得他有些可怜。后面的质询,语调便稍微和缓了些:“那…你向那些流民放箭,又怎么说?” “‘外城’城墙才多高?你刚跳过,心里该有数吧。城下尸骨积得多了,他们就能爬上来!泰然城,就是这样破的。你怪我朝他们放箭?可你知道吗,我现在愁的,是‘外城’边沿太长,箭手根本就不够。别说箭手,再这么下去,连箭都不够! 我说‘流民’是敌,却不是我要与他们为敌,更不是他们存心与我为难。‘粮少人多,谁死谁活?’眼下的局面就是如此。这局面不是谁造成的,也不是谁能挽回的。”叶玄分明知道,今日这场谈话不是为了取得云洛的谅解,但他就是莫名地…渴望被她谅解。然而和以往的每一次一样,叶玄的道理,从来不能打动云洛。 “救不了所有人,可总能多救一些。” “行了。”叶玄不耐地伸手将她止住:“带你来此,不是为了听你指摘。原想着狠狠责骂你一顿,但我显然是错估了云二小姐的脾气,更错估了自己的威严。 我也不懂,你如此明目张胆的以武犯禁,究竟是吃准了我不会动你,还是你真的不知道深浅。你以为你跳下去杀骑卒,只是单纯的救人?你这是在擅自替我决定,和一个不知底细的势力开战!” 云洛用力挥起那只“今日第一次杀人”的小手,恼怒道:“你少唬人,不就是马匪流寇吗?” 叶玄怒气本就未消,见好言相劝不果,语声又渐冷厉:“百多名骑兵,装戎肃整、令行禁止,弯刀、皮甲皆是相同制式,就连座下马匹都是清一色的‘姜黄’。那是普通流寇吗?队中有没有武人,有没有高手?是‘孤军’还是‘先军’?这些…你都不看,都不想,都不在乎! 当然,这些事,本来也轮不到你去在乎,因为你根本不该出现在哪里!自今日起,直到灾情结束,你不许离开‘内城’半步!不是和你商量,是命令。” 云洛本想着,今日之事也不再强求叶玄认错。只等他温言安慰几句,自己再冷言回呛几声,就暂时与他和好算了。毕竟他追上去护了自己,又帮自己救了女俘,还算有点人性。却没成想,他竟不知收敛,又开始厉声训斥自己。实在是忒也混账! 心念及此,云洛霍地踏前一步,双眼直直逼视着叶玄,尖声吼道:“我又不是你的部下,你凭什么禁我的足!”云洛不擅吵架,也不会说粗话,只觉充塞胸腔的怒火根本无法顺着那短短一言发泄出去,语罢竟朝着叶玄的小腿狠狠踢了一脚。 叶玄“呼”一声从椅中站起,强压下“探手捏住她脖颈”的冲动,指着她的鼻尖怒骂道:“你犯的是死罪!一天之内犯了两个!而我对你的惩罚,只是让你老老实实在城里待着,你他妈还想要我怎样!” 面对叶玄不足半盏茶时分内的第二次狂怒,云洛丝毫没有退却,“啪”地一声,重重抽开了他居高临下点在自己鼻尖的右手:“这是什么鬼道理、破规矩。杀人、抢人的是骑兵,放箭的是你们,我救人有什么错!” 她越说越委屈,到得后面,已是音色有些粘稠不清的哭喊:“我那时跟‘丁兰’打架,得罪了‘夕霞派’你都回护我。现在怎了?爬个城头也是死罪,阻几个骑兵也是死罪。什么军法、城律?你就是讨厌我了,才处处跟我过不去!” 云洛越是激愤,反而越是显出毫无城府的女孩儿心性。对于这份纯善,叶玄原是极喜爱的。然而此刻,他实在没有足够的心力去欣赏这份可爱,也实在没有足够的温柔去包裹这份娇横。 叶玄缓缓退了半步,坐回椅中,沉声道:“好吧。既然你不识好歹,我也不再跟你啰嗦。‘弄死你’之类的威胁,我做不到,就不说了。但你听好,我接下来讲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锁城’结束之前,你敢踏出‘内城’一步,又或者在‘内城’中做出任何犯禁之事,我会让‘云山盟’彻底消失!到时候,谁敢给‘云山盟’捐银,统统罚没;谁敢在‘云山盟’做事,统统下狱!我倒要看看,这城里还有多少人如你一般,全不将‘城主府’放在眼中。” “你!你敢!”透过帘瀑般的泪眼,云洛惊怒地瞪向叶玄,气急败坏。 “当啷”一声轻响,一枚通体乌黑的“游子”落在云洛脚边:“给你半个时辰,将这个交到‘城主府’正门的侍卫手中。我回去时若拿不到它,今日就对‘云山盟’动手。你如不信,可试试看。”不待云洛应对,叶玄自椅中站起,推门而去。 云洛蹲在地上,望着脚下的钢镖,抱膝失声。她知道,他最后说的那些话,是真的;她也知道,半个时辰的时限,足够让她再多哭一会儿。 叶玄离了府衙,朝着“内城”的方向,踱步徐缓而行。走出约莫两条街巷的距离,身侧屋脊之上,一条小小人影飞掠而过。 流亡日记-节选(65) 是个男孩儿!已经半个月了,我直到现在还不能完全接受这个事实。 难道我不是“洛拉玛人”吗?刚能下地走动,我立刻离开木屋,在阳光下让安涅瑟一寸一寸检查我的身体,一遍又一遍地查。没有痣。 身形修长、通体无痣、只生女孩儿。这是所有“洛拉玛人”的共同特征,绝不会错。我完美地契合前两条,整个“沃夫冈伽”也没有另一个“通体无痣”的种族。可是,我为什么会…… 母亲只生下我一个女儿就死了,可是据说外祖母生了三个孩子,也都是女孩儿。我的血统应该没有问题。但“洛拉玛人”怎么可能生出男孩儿呢?要是能生男孩儿,我们也没那么容易被教廷说成“女巫”了。 目前唯一能想到的理由是——黄土大陆。 这片土地,或者这片土地上的人,可以无视“洛拉玛人”身上的诅咒。不,我不喜欢诅咒这个词,这只是一个没人能解释的现象。“洛拉玛人”不是女巫,更没有被什么古老的力量诅咒过,全是教廷的一派胡言! 这个男孩儿,我的儿子,他算是“洛拉玛人”吗?恐怕再有智慧的人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我自己决定吧。等他长大了,如果还是像“林觉”送我的那块玉石般通体无暇,那他就是这世界上,第一个“洛拉玛族”的男孩儿! 施沃茨-昆斯特。这是我早就为她想好的名字,意外地变成了他,也不妨碍。 “施沃茨”是“黑色”的敬称。我在那个叫“木叶城”的地方,莫名其妙给自己取了“叶红儿”这个假名,如果他也需要一个属于“黄土大陆”的名字,就叫“叶玄”吧。 第六十二章 嫡次子(一) 叶玄心下郁郁,顶着炎热的日头,一步步朝着“内城”的方向行去。 “我为何要帮她杀那些骑卒?为何要帮她救那些流民?与莫名的势力开战、结仇,当然是错的,道理再清楚不过。我当时为何想也不想,就干出这等蠢事?”每当他思虑深重时,脚步便也随之沉重。此时的叶玄,瞧着没半分高手风度,甚至不像个正经武人。 几个在檐下阴凉处养神的泼皮,目光不善地打量着路过的黑衣男子,看他垂头丧气的模样,猜想是个在赌坊输了银子的纨绔。终是有些忌惮那柄“黑灰木鞘的柳叶刀”,几人没有上前寻他的晦气。 “那些骑卒不知云洛是谁,却分明看到她是从城头跳下,那就理应认为,驱赶他们是‘枯荣城’的意思。既如此,还不立退,而是打不过了才退……若不给他们点教训,‘木叶家族’的威严何在?”叶玄给自己找了个借口,转瞬又自摇头苦笑。“唉…莫要自欺欺人了。‘胡亢’或许会这样想,我却何曾顾及过家族的脸面?就是眼看那小东西涉险,一时乱了心神。我就那么在意她吗?” 叶玄不愿再烦心此事,加快了脚步,继续行往“内城”。一路之上,不时便见有“白色布幔搭起的棚帐”,那是“云山盟”用来“施粥”的善铺。 一个简陋的棚帐前,数十名衣衫破烂、瘦骨嶙峋,小半身上还生有烂疮的男女,如行尸走肉般排成歪歪扭扭的两列。 “哼,终于学会往粥里掺沙子了。”瞧着那些领粥者的形貌、数量,叶玄嘴角泛起一丝苦笑,“也不知是真学会了,还是没银子了。” 对于“云山盟”施粥救人的善举,薛让、叶玄新旧两位城主,实是半分善感也无。薛、叶二人均觉,这等危亡之际,“节粮”最好的办法就是“任凭商贾囤积,任凭粮价飙涨”。 而“城主府”要顾的,惟有“城防”与“治安”二事。外拒流民、流寇,自不必说。对内,更要确保“粮仓不遭抢,城民不相害。” “城主府”与“云山盟”最大的分歧便在于此。云洛希望城里的人们“不要死”;而叶玄和薛让,只需要他们“不相害”。 在“城主府”看来,“云山盟”的作为,无疑加剧了城中“谷粮”的消耗与浪费,冥冥中亦是惩罚了那些“节欲克己,自食其力”之人。用家中存银换了酒喝的莽汉,若事后能得救济……居安思危者、蓄谷防饥者,岂不全成了笑话? 然而叶玄始终没有对“云山盟”下手,却不光是念着自己与云洛的情分,或说情愫。更是由于“云山盟”施给旁人的粮,都是她们自己花钱买的,并没有在源头上破坏“价高者得”的规矩。当然,也正因如此,一日高过一日的粮价,已迫得“云山盟”快要撑不下去了。 行至“内城”时,城门已经关了。自“外城”闭锁之后,枯荣城“内城”东、南、西、北四门,就只“西城门”每日正午开放半个时辰。入“内城”所凭的“腰牌”也于锁城之日起全部换新,验身之严,从所未见。 余下三门背后,早已堆满了如小山一般的砂包、垒石。叶玄全不掩饰,也根本无从掩饰自己的态度:“城主府”虽分配了九成以上的“衙兵”和半数以上的“治安兵团”以维护“外城”的秩序,但他实则早已做好了“外城陷落”的准备。 枯荣城,分“内城、外城”两域:“内城”青砖墙,高三丈,厚二丈;“外城”夯土墙,高不足一丈半,厚不足九尺。城头之上,三人并立便显拥挤。 更麻烦处在于,“外城”甚大。一侧边沿,便有九里之距。“野战兵团”千人,加上临时征召的千余兵士,仍远远不足相顾。 另有一则更大的隐患,几非人力可解。“城墙”这等物什,亘古以降,就只两层功用:防贼、防兵。然而这个时代,早已没有大规模、成建制的军队,城墙的作用,仅止于抵御“零星毛贼、小股马匪”的侵扰。 “灾害纪元”的战争,是比武和刺杀;“灾害纪元”的军备,是火水旱蝗。故此,近几百年间,这片陆地上新筑起的城墙无一例外,皆低矮、简陋至极。与“大凉帝国”乃至更古老的“顺帝国”时期所修筑的城墙相较,直与孩提嬉闹无异。“枯荣城”的“外城”如是,“剑湖山庄”亦然。 却不承想……或者说,并非“不承想”,而是计较、盘算过后,主动决定“不想”:正如八千年前,顺帝“蒲禹”和狼王“髯蓠”不曾对那场“遮天蔽日的蝗灾”做出任何预备。今时今日,散落于天河北南的大小城主们,也不曾对这场“史无前例的旱灾”有半点绸缪。毕竟这样的灾情万年难遇,而城主的寿命,就只数百。 叶玄从不认为自己理应提前算到此节,然而却也无比清楚地知道,低矮、轻薄的“外城”城墙,让此刻的“枯荣城”多出了一个额外的隐患:于“旱、蝗”两境的武者而言,削金断玉、开碑裂石,早非难事。那样的夯土墙虽不至一刀、一掌便破,却也只是数刀、数掌,亦或数十刀、数十掌的问题。 只需一个雷雨夜,哪怕一个疾风夜,世间任何一个“旱境”武人都可悄无声息地催破“外城”!届时,流民如群蚁般汹涌而入,绝非几波箭雨能阻。“航帮”的残党若有心寻仇,现下便是绝好的良机。 流民不可怕,高手不可怕。流民与高手汇到一处,却是一道无解的难题。木叶家族,二蝗五旱,那又如何?“北地以西”最大的座寇,此刻惟有困守孤城,坐以待毙。 西城门下,叶玄没有让兵士为他一人再启城门,也不愿于众目睽睽之下飞檐走壁。只循着规矩,乘“吊船”而上。西城门近旁有四座“吊船”,每船可纳五人。持“内城准入腰牌”者,使用一次需付“铜钱五百文”。无腰牌者,不论以何种方式进入“内城”,一次需付“白银二百两”。这意味着,“外城”之民可入“内城”避祸者,百不足一。(注:白银一两=铜钱一千文) 乘吊船进入“内城”后,叶玄轻轻摆手,拒绝了城卫牵出的马匹,径直朝“城主府”行去。 一墙之隔,内里却明显少了些肃杀、萧索的氛围,说是依旧纸醉金迷、秩序井然也不为过。与“外城”相较,“内城”城墙更厚;高阶武人与豪商富贾更多;最重要的是,存粮更足。 虽然除了“残、叶、薛、唐”等寥寥数人之外,多数城民并不清楚“内城”究竟有多少存粮,但比“外城”的状况要好,是毫无疑问的。 如今连“外城”的人都还没见大批大批地饿死,“内城”之民也就不至太过惶恐。 距“城主府”正门不足两里的“通汇钱庄-枯荣城分号”门口,人潮拥挤、淤积成坨。却不是要将“通汇钱庄”的银票兑成现银,而是争先恐后,欲将“宝商、开源、日升”三大钱庄的银票,统统换成“通汇钱庄”的银票。 瞧着眼前一幕,叶玄不禁有些赞许“薛让”的眼光与气魄,但更多地,还是感慨于这厮身为“次子”的狡狯。 三日之前,“通汇钱庄”北地总掌“薛让”在未与父兄商议的情形下,公然以“薛家”的名义做出三个许诺。 其一:“通汇钱庄”的银票,由“丰临城总号”作保,灾情过后,将一文不差地全额兑付。 其二:“北地三大钱庄”的银票,皆可按固定折扣兑换成“通汇钱庄”的银票。“宝商钱庄”的银票,每一百两可兑七两;“开源钱庄”的银票,每一百两可兑六两;“日升钱庄”的银票,每一百两可兑半两。 其三:银票互兑,一月为限。三十日后,“通汇钱庄”不再收其他钱庄的银票。 时至今日,北地诸城之间虽早已是个“信鸦耗尽,途马难出”的局面,但世上几乎人人皆知:天河以北,未破、未乱之城,只怕十不足一,如果不是百不足一的话。 各大钱庄的“现银”,断没有全数堆积在“总号”的道理,不论为了便捷还是安稳,都需分散存贮于各城“大、小分号”之中。现下天河以北,九成以上的城邑都已破败,北地“三大钱庄”的银票,恐怕早与废纸无异。“通汇钱庄”肯兑,那是天大的好事,哪管它七两、六两还是半两。 稍有些见识的,或是读过些史书城民,倒是能透过银票之间的“兑价”猜出些许端倪。然而“薛让”此举纯是“阳谋”。即便有人看懂,也无关紧要。 “一月之限”有如利刃空悬。现下“枯荣城”中所有钱庄都兑不出“现银”,而银票,就只有“通汇钱庄”的还可勉强流通。 家底殷实的豪商还好,可对于普通城民而言,眼见粮价一日高过一日,“锁城”却不知要到几时。每一文钱,都事关生死。生死面前,就算隐约看懂了这位“薛二公子”在做什么,又有几人敢和“薛家”对赌? 不多时,行至“城主府”正门。值守的侍卫赶忙将那枚通体乌黑的“游子”交还叶玄,有些畏缩地禀道:“云山盟的‘云盟主’将这镖甩在门上便走了。也…没留下什么话。” 叶玄抬眼细瞧,城主府的木门之上,果然有一条深深的细缝。 “补好,不许声张。”叶玄接过钢镖,面无表情地自偏门进入府内。到得无人处,才又恨恨低语:“真他娘的不知死活。” 行走江湖,三大禁忌:拔旗、破门、辱先人。这三事,做下任何一件,那便是要与对方“不死不休”的意味。叶玄当然知道,云洛没有这个意思。因此他更加恼怒。这是当着部下和外人的面,公然打他的脸!也不知除了那几个值守的侍卫,还有多少人瞧见了。 回到“城主府”主楼“一层”自己的书房内,便见宽桌“镇纸”下,压着一张白色字条。 “来二层。”是残影的字迹。 第六十二章 嫡次子(二) “再用这种口吻,我就抽你。”推门进入主楼“二层”正中的书房,叶玄没好气地将搓成一团的字条摔在残影身上,全不顾及“薛让”也在屋内。 此间书房,正是木青儿坐了近百年的那间。它如今的主人,是新城主“薛让”。 灾变之初,正值“枯荣城”交接过半。“城主府”的官吏已有近三成换成了“薛瑞”从南边派出,亦或“薛让”在北边亲自挑选之人。余下七成,小半还需替换,大半则已谈妥留任。 眼见流民汹涌,被迫闭门锁城后,“薛让”便将“城主金印”交还给叶玄。并欲让出二层的“城主书房”。 叶玄既没推卸,也没上当。他接过金印,搬入了主楼“一层”位于“薛让”正下方的那间书房。 危亡之际,身为对“枯荣城”掌控之力仍远远强过“薛家”的旧主;也作为财产交割事宜未尽的“卖家”,“木叶家族”重掌“枯荣城”,责无旁贷。但“薛让”要从“城主府”搬出去,是想也别想! 若“枯荣城”破,那“八成尾银”还付不付?付多少?如今两家都暗暗后悔,当初没有商谈清楚。为今之计,叶玄只好将“薛让”死死按在身边。“城主府”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新、旧两位城主”共同的决定。将来真有个万一,那也是两家共同的责任。 “何事啊?”叶玄没有在书桌旁入坐,不掩疲倦地询问过后,自顾走到那无比熟悉,却已不再属于自己的壁炉之侧,深深陷入软椅。正值炎夏之季,壁炉并未生火,但他还是更喜欢坐在炉边的感觉。 残影与薛让见他如此,只好随了过来。薛让很自然地坐到对面,残影则毫无规矩地倚坐在“软椅左侧扶手”之上,右肘抵在叶玄肩头,疏懒而随意。叶玄侧目瞪了一眼,心下反倒松了口气。这般散漫,想必没什么大祸。 “生意的事呗。薛二哥还是想和你一起做。我也觉着该做,而且应该把他踢开,咱自己做。”残影轻描淡写地说道,仿佛“薛让”根本不在场间。 “哎?小影团长,刚讲得好好的,你怎个说变脸就变脸呐?”薛让的怒气,与残影的语气一样,半真半戏。 残影轻瞥了眼叶玄,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口吻,幽幽语道:“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呗。” “我已经决定的事,你能不能不掺和。现在连这点小事我都做不得主了?”叶玄语带不悦,当着“薛让”的面,也不好真的发作。 “怎么是小事?好大一笔银子呢,就平白让他一人赚了?”残影不满道。 对面的“薛让”也顺着话头附和:“是啊。我们一起‘催账’,定能收回更多。那些银票,都是从‘枯荣城’的‘城民’手中购得,你也是城主,没道理由我一人占这便宜。” 叶玄闻听此言,不等薛让说完,立即伸手将他阻住:“少来这一套。‘枯荣城’从来就只一个城主,以前是我,现在是你。” “好好,先不说这个。今日只谈‘收银票’的事。”薛让心中也暗骂自己嘴欠。 万一城破,那“八成尾银”怎么算,现下是“薛家”与“木叶家”之间最敏感的问题。薛、叶二人自锁城以来,一直保持着尴尬的默契:城破之日,再谈这个势必要伤和气的话题。若是没破,那便皆大欢喜。 薛让继续说道:“钱庄收来的金银,照惯例会有‘三成’左右放在‘总号’银库中,余下的散在各个‘分号’。‘日升、宝商’两个钱庄,总号都在‘苍城’。就算‘苍城’以外的银子全都没了,‘日升’和‘宝商’每张一百两的银票,按理也该值三十两才对,花六、七两银子去收,能有数倍的赚头。 至于‘开源钱庄’,虽然总号所在的‘陆月城’已经破了,但有众多高手和兵士守卫的‘银库’却未必真被洗劫一空,毕竟流民又不吃银子。我们花‘半两’去换‘百两’,最后能要回‘二、三两’也是好的。” 叶玄兴味索然,冷淡道:“我先前只是回绝了你,没细说因由。既然你贼心不死,还策反了这小贱人,那咱们索性就说道说道。 旧都‘苍城’,是天河以北‘高手最多、城墙最坚、存粮最足’的地方,就算‘枯荣城’破了,‘苍城’也不会破,这一条,我认;钱庄的现银,三成存在总号,也不会错。 但要指望灾情过后,每张银票真能按‘票值’的三成兑付,那是痴人说梦。这几个钱庄,收了金银,开出银票之后,不老老实实地替人看管,竟将库中金银拿出去‘放贷收息’,借给‘客商’的银子存回钱庄,便又开出一张银票。如此循环往复,以至他们印出的银票远远多过库中金银。至于多出多少…除了他们自己,只有鬼知道。 北边三大钱庄,都是这般混账东西。唯有你们‘薛家’洁身自好。这也是我当初不惜与他们翻脸,也要将‘通汇钱庄’引入‘枯荣城’的理由之一,更是我取回‘宝藏’后,将九成金砖都存入你‘通汇钱庄’的真正原因。” 说到此处,叶玄竟莫名有些义愤难平:“什么他妈‘四大钱庄’。平日并肩而立,全是窈窕淑女,大风一起,才知只有一人裙底穿了亵裤。这些龌龊事,你当然比我更加清楚。所以你宁愿少赚些,也要将我绑到同一条船上。” “叶兄,话不是这么说,你本来就在船上。你们放在‘日升、宝商、开源’的金银虽不占大头,但也绝不是个无足轻重的小数目。就说几年前‘罗摩家’那个宝藏,我既知‘九成’是多少,自然也知道‘一成’是多少。可别说你不打算要了。反正你无论如何都得去苍城‘逼账’,我们两条大船,何不并做一船呢?” 叶玄仍是毫不犹豫地摇头:“我去要账,天经地义。而你做的事,在对方瞧来,难免有趁火打劫之嫌。我们两条船,还是各自沉浮的好。” 薛让无奈,只得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残影。 残影倒是开了口,只是她所说的话,在“薛让”听来仍是在挑唆叶玄甩开自己单干:“银票上又没名字,谁知哪张是你先前存的,哪张又是你私下收来的?你不摸鱼,难道钱庄会念你的好?左右都是翻脸,咱都不在北边待了,怕个什么?” “你少给我胡搅蛮缠。摸没摸鱼,票面看不出来,人家心里难道估不出来吗?什么叫‘左右都是翻脸’,那两个钱庄背后是‘苍城商会’,你还想拔刀见血不成!”叶玄心情本就很差,此时言语愈发不耐。“别靠着我,躲开。” 身子被叶玄从扶手上推下,残影仍不肯乖乖入座,腰肢轻扭,又倚在了“旁边另张软椅的扶手”上:“你怕见血,‘苍城商会’那些钟鸣鼎食的‘执佬’,更怕。这事说穿了,不就是两条恶狗对叫吗?越是不能咬,越要吠得凶些。”说到此处,残影玩味地望了薛让一眼:“先拿‘苍城’那些老家伙练练,指不定将来跟‘薛家’还有一场呢。” 叶玄与薛让面上同时一沉,片刻又都释然一笑。二人小心翼翼、千辛万苦护着的那层窗纸,就这样轻描淡写地给她捅破,倒有些忽而透了口气的畅快。 “退一万步说。”残影从薛让脸上收回目光,复又望向叶玄:“即便咱们不去‘苍城’讨债,‘日升、宝商’两家的银票,也是该收的。灾情过后,只要他们还想维持这生意,又或者说,只要钱庄背后的‘苍城商会’多少还要些脸面,银票就不会真的变成废纸。 当然了,我们若不上门逼债,而是和普通商客一样任其揉捏,想兑回‘三成’或更多,绝无可能。但拿回票面的‘一成’我猜多半是行的。你不想得罪他们,完全可以将这两笔账分开计较:先前存的,上门去讨;后来收的,听天由命。 另外还有一个关节,需算进去:人在饿死之前,会先把银票吃了果腹。因此会有很多‘再也不用归还’的‘死钱’,这能抵消一些‘凭空印出’的银票。” “最后这条,勉强算个道理,但也不怎么周全。”叶玄沉声道:“而且真正大额的银票,要么握在武人手中,要么握在如‘唐谧、管杰’这种有大批武人护持的商人手中,能给人吃掉的都是小票。再者说,就算拿回‘一成’又如何?我没兴趣担着风险又牵着心力,去赚这点碎银。” 残影轻轻翻了个白眼:“哼,大利不敢取,小钱不入眼。我们困守孤城,总要做些什么吧。” “你还知道我们在‘困守孤城’?”叶玄不满地轻斥道。 惯常若有外人在场,残影对着叶玄,总会扮出几分敬畏与恭顺。只是“薛让”这外人实在太过相熟,残影也就懒得去顾及谁的颜面,针锋相对地回呛道:“本座清楚得不能再清楚。可你整日去城头巡视,有什么用呢?那些兵士,守的是自己的家,用得着你一个‘早早把城卖了的奸商’去鼓舞?昨天不是才有个衙兵喊你‘叶先生’么。少主啊…你要认清形势,现下咱们才是外人。” 叶玄冷哼一声,没有说话。一想到那个愣头愣脑的矮胖衙兵,气就不打一处来。 说到此处,残影又一次看向薛让:“倒是薛二哥你,其实最不适合做这桩生意。现下他们哭着喊着将银票卖你,灾情一过,转头就要骂你。你这新城主刚一上任就将满城的人都得罪了,可不太妙啊。” 薛让愁苦一笑,复又叹息:“唉…我哪里还顾得了这些。你道我做这笔买卖,就纯是为了浑水摸鱼吗?实在是前途未卜,蓄谷防饥呀。接下几年,‘枯荣城’税银骤减、‘钱庄’入不敷出,已是我能想象的最好局面。” “哈,‘钱庄’以后还归不归你管,我看难说得紧。”叶玄有些幸灾乐祸地笑讽道:“你这一注,下得可有点儿大呀。” 薛让当然知道,叶玄此时说的已不是“收银票”的买卖。而是指他越俎代庖,不与父兄商议,公然许诺要将“通汇钱庄”的银票“全额兑付”之事。 “不只是大,而且阴损。”残影忙不迭地补充道。谈及此事,她眼中立即闪现出兴奋的光芒,甚至还略带些倾慕:“见了你的手笔,我才算真正明白什么叫‘崽卖爷田心不疼’呢。薛二哥,你别生气啊,我可不是骂你。实在是佩服得有些词穷了。” “身为‘次子’的困兽之斗而已,你们尽管取笑好了。”薛让幽幽说道。 “困兽之斗?你管这叫困兽之斗?能用出这种词,我真分不清你是没有文采还是没有廉耻了。”瞧着“薛家”远隔万里的两个兄弟勾心斗角,叶玄竟莫名地有些开怀: “银票上没有‘票主’的名字,可每张银票是出自哪个‘分号’却写得清清楚楚。北地遭此大劫,‘通汇钱庄’在‘天河以北’的各个‘分号’当然也毁得十不足一。这等情形下,南、北两地开出的银票,是‘一视同仁’还是‘区别兑付’,这二者的差别,何止一天一地? 若是区别兑付,只要盯紧‘日升’和‘宝商’,比他们兑得多些就行;全额兑付的话,世上就没有什么‘四大钱庄’了。只要运作得当,我猜不出二十年,‘通汇钱庄’在北边的体量就会超过另外三家的总和。 说好听些,是‘损在当下,利在千秋’。只是这般做法…代价之大,实在令人发指。你尽可以笑我没见过世面,我也的确估算不出你们‘薛家’几代人加在一起,究竟攒了多少金银。反正我从南边搬回来的那座金山,定是填不起这个窟窿。” “薛家填得起,肯或不肯而已。”薛让毫不掩饰身为薛家“嫡子”的骄傲,正如他同样毫不掩饰身为“次子”的不甘。“嫡次子”,在薛让看来,这无疑是天底下最可笑的身份。 “呵呵,绝妙之处,就在于此啊。除了‘枯荣城分号’之外,‘通汇钱庄’在北边已经不剩啥了,填这窟窿,花的是‘南边’的银子,成全的却是‘北边’的生意。而你,正是‘通汇钱庄’的‘北地总掌’。 我执掌‘莫问塔’这些年,见过太多夺家产的不肖子,与你相比,实在都不值一提。薛二哥,若是你这一把赌输了、输透了,最后被‘薛家’扫地出门,连‘枯荣城主’也做不得。到时候我想邀你做‘莫问塔’的首席客卿。没说笑,真心的。”残影初时轻佻,说到后面,语调渐转严肃。 “哼,我可谢谢你全家了!”薛让瞪着残影,恼怒道。 残影展颜一笑,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倒是叶玄郑重开口道:“说起来,这事我还真得谢谢你全家,不过主要是谢你。我拿命换来的两百多万两‘金砖’,九成储在你们薛家,这笔钱要是不能足数兑出,那我可真要拔刀了。你这一手‘先斩后奏、假传圣旨’的损招,着实省去我好大的麻烦。现在就等着‘丰临城’那边陪你演一出‘兄弟同心、父慈子孝’了。” 见叶玄主动提及此事,薛让忙趁热打铁道:“叶兄,你若真念我这份好,‘收银票’的事,就帮兄弟一把。方才‘小影团长’所言不虚,我这一把要是赌输了,多半会一无所有。到时候,只能靠‘收银票’捞来的那点儿碎银自立门户了。 ‘夺家产’是大赌,‘收银票’是小赌。大赌若赢,小赌输也无妨;大赌要是输了,小赌就非赢不可!否则到了那时…大哥容不下我,我也没脸回去,就真真正正是条丧家之犬了。”说到最后,薛让已是面沉似水。 叶玄漠然摇头,不为所动:“大赌小赌,都是你自找的。我没本事、也没道理给你‘兜底’。‘足额兑付’的事,你要是为了我而做,这份人情我必还你。但你纯是为了一己私欲,捎带便宜了我。这可不能当作筹码来交易。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也不妨跟你交个底。凭着‘吴家兄弟’欠我的人情,也凭着我杀了‘胡亢’的凶名,‘木叶家’储在‘日升’和‘宝商’的那些金银,我有把握拿回五成,甚至更多。可我要是在这当口与你合谋,私收银票、趁火打劫,那就显得有些不识好歹了。 再者说,自古同行是冤家。小影的想法,对,也不对。不对处在于,招惹‘苍城商会’得不偿失。对处在于,即便要干,也应该自己单干,不能与你联手。” “唉……”薛让失望地叹了口气:“好吧。这件事到此为止,我不会再提。”过往数十年间,薛、叶二人可算得相交甚密、协作甚欢。作为同样精明且凉薄的商人,他从不敢太过高估自己与叶玄的交情。可如今看来,还是高估了。 “当真走投无路时,可以找我借一次钱。”叶玄避过薛让的目光,轻轻丢下一语,拉起残影离开了书房。 流亡日记-节选(66) 一个意外的好处是,“安涅瑟”终于可以随我姓了。在沃夫冈伽,平民和奴隶没有姓氏,他们只有名字。平民三个音节,奴隶两个音节。 凭借公主的权势,我赐予我的女奴“维泽”一个“三音节”的名字;凭借父亲的溺爱,我赐给“维泽”的名字甚至完全不合体统。“安涅瑟”是“青色”的敬称,在昆斯特,只有王族才能以“颜色”为名。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不管父亲有多溺爱我,哪怕有一天我继承了他的王国,“安涅瑟”也至多只是“安涅瑟”。她永远不可能有姓,更不可能姓“昆斯特”。除非…… 在沃夫冈伽,平民和奴隶要获得姓氏,唯一的办法就是嫁给贵族或王族。只能“嫁”,“娶”不行。 女人嫁给父亲,男人嫁给我,都可以获得“昆斯特”之姓。如果嫁给我的男人原本有自己的姓氏,他必须改姓“昆斯特”。如果是我改姓,就意味着他“娶”了我。哼,我怎么可能改姓,那会失去继承权的。 在黄土大陆,“男人嫁给女人”有种单独的说法,叫“入赘”。当初跟林觉学说话,我费了好大力气才弄懂这个词的意思——它是“嫁人”的贬语。 总而言之,我无权赐予“安涅瑟”姓氏,也不能娶她。现在好了,这世上多了一个生来就姓“昆斯特”的男人。 他算不算“洛拉玛人”我现在还拿不准,但他毫无疑问是我的儿子,毫无疑问是“昆斯特”。等他到了娶妻的年纪,“安涅瑟”就能变成“安涅瑟-昆斯特”了。 父亲总是不理解,我为什么非要执着于这件事。可在我看来,这是再明白不过的道理:我最信任的人,却不是我的家人,那怎么可以? 第六十三章 荆蝰落,浅草生 “啊!疼!不行。青儿姐,让我歇一下,求你了……” 夜宫,青院。木青儿卧房内,已接连六个晌午准时传出鬼蛾的哀鸣与哭求。 “你这样…几时才能刺完?”木青儿微皱着眉,语气倒不似以往那般冷漠。 “师傅头回给我刺,用了小半年。之后‘补色’就快得多了。”衫绸半掩,露出一侧肩背的鬼蛾伏在软榻之上,娇喘着应声。 “还是绑上吧。”木青儿轻叹道。 “别……”鬼蛾闻言大惊,身子立时朝软榻里侧蹭去,仿佛这样便能逃掉一般。 身后半晌没有动静,鬼蛾缓缓回头,满眼哀怜地望向木青儿:“青儿姐,你生气了?”她生平最怕三件事,一个是饿,一个是痛,再就是怕木青儿不喜欢她。 “没有。只是担心…慢了反而刺不好。”也无怪木青儿心忧,这几日的节奏与她“练习”时相较,实是天壤之别。 于“作画”和“刺青”二事,木青儿的天赋令人咋舌,学艺不足两年,便已遥遥甩脱“下了数十载苦功”的鬼蛾。 半年之前,在得到师傅“粟宓什”的认可后,木青儿开始用活人练功。不过她可没有兴趣坐在师傅的刺青小店中,去苦等那一年也未必能有三、五个的客人。于是“刑律司”监房中的“死囚”开始一个接一个地被人蒙上双眼,送入“夜宫刑院”。 按照“粟宓什”的估计,这通体一幅的“暗域荆蝰”即便是由他亲刺,即便鬼蛾不哭不闹,至少也要小半月才能完成。而木青儿只需七日,她似乎比常人更容易做到“长久地保持专注”。这与“蝗境”无关,纯是心性所致。 那些无辜成为“肉桩”的死囚,也没人问过他们是何感想。按律原当枭首、腰斩、车裂的,受尽“千针万刺”之苦后,皆在木青儿素手轻拂之下,得保全尸。 用死囚练习,另有一则缘故。师傅说:“暗域荆蝰”只属小蛾一人。还说相同的图景,不该浮现在两个地方。木青儿不明所以,却深以为然。死囚过不多时便成枯骨,要是用“客人”练习,就没办法刺她想刺的这幅。 “要不…将我打晕了吧。”鬼蛾带着哭腔怯声道。 “算了,慢慢来。”木青儿无奈一叹,用棉巾拭去了背上的细小血珠。“师傅能适应你,我该也行。” “老远就听见你鬼叫。你这么怕疼的人,怎会迷上这个?”叶玄在一个不合时宜的当口回了“青院”。 “少主,你怎来了?”鬼蛾微微偏头,语带不满,显是怨他回得早了,扰了自己与木青儿独处。对于自己衣不蔽体的春光半透,却是浑不在意。 叶玄走到榻边,随手拿起木盘上的瓷杯,饮尽了杯中冷茶,也懒得去分辨那是谁的杯子:“听你这口吻,是想鸠占鹊巢了?” 灾变以来,叶玄待在“城主府”的时长远远多过“夜宫”,彻夜不归也是寻常。倒是木青儿,自“枯荣城”易主后,潜心“刺青”与“练剑”,再未入过“城主府”一步。风调雨顺、秩序井然的年月,木青儿在文吏辅佐下代行城主之事倒不为难。 如今乱局,叶玄自是不忍心、也不放心,用那些将自己与“薛让”都迫得狼狈不堪的烂事去折磨木青儿。好在“莫问塔”那边已经无事,“城主府”大事小情,都可让残影分忧。 当然,让残影分忧的代价就是,事情可能会脱离叶玄的掌控。“莫问塔”是如此;取“罗摩遗产”时,身后默默尾随的佣兵是如此;枯荣城中“七蝗汇聚、四蝗相残”亦是如此。甚至连那场“蝗战”的胜败,也难说不是她这枚“看似轻盈的小小弹珠”最终左右了天平的倾斜。 “哼…你不在时,也没许我留宿啊。”鬼蛾怯生生幽怨道,声音微弱得如蚊蝇一般。然而叶玄既能听见,离她更近的木青儿当然也听见了。 “住偏房,不算留宿?想睡我床上不成?”木青儿心中这般想着,嘴上懒得说话,只重重一巴掌抽在她臀上。原是小惩之意,怎料鬼蛾却被这略显亲昵的举动惹得满面绯红。 最近几日,见叶玄少归,鬼蛾便总是借口“针刺处疼痛难忍”,赖在“青院”不走。木青儿知道她的心思,也不愿计较,就由着她在偏房住下。只是“青院”中一贯不许婢仆留宿,就连日常洒扫也多趁她不在时。 且“夜宫”向来不待外客,木青儿更没有什么能与她“促膝夜话”的好姐妹,因而“青院”内除了木青儿所住的卧房之外,其余房间…根本没床。 饶是如此,鬼蛾宁愿睡在地上,也想夜晚挨着木青儿近些。又不敢明目张胆地叫人搬床入院,怕如此就连“偏房的地铺”也睡不得了。 “现下我在了,更不许你留宿。赶紧滚吧。”叶玄口中凶着,却难掩面上笑意。近段时日,叶玄的情绪很差,越来越差。这时见到青儿才略感安心;见到小蛾,才稍觉轻快。 此情此景,鬼蛾也不愿赖在此处。她喜欢和叶玄一起,更喜欢和木青儿一起,却不太习惯与二人同时待在一起。当着青儿,她不敢嚣张;当着叶玄,又不便羞怯。 鬼蛾小心翼翼地敛起衣襟,生怕触痛了背上红肿,旋即缓缓起身,规矩地告了一声“青儿姐,我退了。”又恐木青儿责怪,才勉强对着叶玄欠了欠身。随后依依不舍出了卧房。 “昨夜没睡吗?”望着叶玄眼中泛起的红丝,木青儿轻声关切道。 “眯了半个时辰,算睡了吧。”木青儿面前,叶玄没有故作轻松,一脸疲惫地躺在了鬼蛾方才趴伏处,将头枕在木青儿双腿之上。 “‘外城’越来越乱,虽还没到吃人的地步,可杀人、抢人的案卷一日多过一日。‘城外’流民随来随死、随死随来,总数虽已渐少,却不知何时才能死净。更麻烦的是,天气渐热,尸臭越来越重。再这么下去,难保没有瘟疫呀。” “嗯。”木青儿双手抵在他两侧太阳穴上轻轻按揉,修长的手指不时抚过额间,试着熨平他微蹙的眉心。面对叶玄的诉苦,她没有出言安慰,更没有出谋划策,就只安坐榻沿,静默相陪。 对于叶玄来说,这无疑是最好的安慰。她在,便是擎天定海。 ………… “青玄书院”一间中等大小的讲堂内,“苗甫”刚刚做完今日的讲学,正与围坐的学子们闲谈。 曾是“泰然城”说书人的“苗甫”,如今已是“青玄书院”中一位人望颇高、非议颇多的“学师”。初登讲堂时,他独辟蹊径的史学见解便在书院内引发了风波。称其“振聋发聩”者众,指其“哗众取宠”者亦不在少数。直至今日,书院内的学师、学子们仍隐隐分做两派,其间泾渭,便是“苗甫”的“地缘史学”。 不过此时的“苗甫”并没有在谈论他的学问。真真正正是在与这些早已相熟的学子们“闲谈”。正如那时在“泰然城”的茶馆中与茶客们闲谈无异: “当今这世道啊,靠读书,已读不出什么功名、权柄。却不承想,我一个教书匠,靠着‘说书’竟‘说’出了一家七口的性命。要是一直留在‘泰然城’中,我那两个还没长大的女儿,就算我自己不舍得吃,只怕也早就入了流民肚腹。 所以说呀,我一直告诫家中那三个不成器的儿子,包括那两个…长大后多半也不会如何漂亮的女儿:不管什么世道、什么年景;不管文人当道,还是武人当道;也不管是‘中原’说了算,还是‘草原’说了算,多读书,总是不会错的。” 觉察到场间气氛有些凝重,苗甫回过神后,摆手笑道:“哈哈,与你们说这些作甚。” “苗师所言甚是。王朝兴替,不过万载荣枯;武道高手,更如零落孤峰。唯有文脉不朽,可与日月同辉!”一个“身穿白衣,腰悬墨玉”的学子,昂首傲然附和。 “梁璟虞,你激动个屁。苗师哪有这个意思?”说话的学子身形高大,只是坐着,也比身边众人高出半头。那是“陆烬”的幼子“陆铭”。 众人哄笑间,“梁璟虞”满脸通红地瞪着“陆铭”,怒不敢言。“陆铭”入书院不过两年,算是新人,在一众学子当中地位却是颇高。更有不少女学子对其青眼有加。 “青玄书院”不同于“夕霞派”,学子男女皆有。学师授课时,学子们就如今日这般混坐在一起。北地之人于“男女大防”远不如南人看重。更有不少学子坦言,到此求学,就是想寻个良配。 过去几年,“青玄书院”冒出两名“新师”,抢尽了一众学阀的风头。其中一位自然是残影从“泰然城”请来的“苗甫”,另一位非议更盛的,则是凭借先人遗赠,一手搅动江湖的“陆烬”。 如果说“苗甫”入“青玄书院”讲学乃是心之所向;那“陆烬”来此讲学,则更多是想借“学师”美誉冲淡“罗摩余孽”的凶名。 宝藏搬回“枯荣城”后,“陆家”分得的金砖约有两百万两之巨。如此一来,“陆烬父子”的身份便是想藏也藏不住了。现下他只希望人们将他看做一个“富可敌国、人畜无害”的“学师”。 论及学养,“陆烬”可算得博闻强记、博古通今,但他不会如“苗甫”那般,呕心沥血去钻研某一门学问。然而整个书院,没有一个人不愿听“陆烬”讲学,无论喜欢他的,还是厌恶他的。毕竟他知晓太多的“秘辛”。 与叶玄不同,“陆烬”回城后只将半数金砖存入了“通汇钱庄”,另外一半则匀数放在“日升、宝商、开源”三个北地钱庄之内。如今半数身家眼看便要付之一炬,也不见他如何焦急。 先祖连“江山”都可得而复失,一百万两黄金,实在算不上沉重。更何况,即便那“三大钱庄”的存银一文都要不回,只要抛开新、旧两位城主不算,他“陆家”也仍是“枯荣城”无可争议的首富。 “陆烬”虽无复国之野望,满心“制衡术”却是家学渊源。现如今,“陆家”同时是“莫问佣兵团、长风镖局、霄云镖局”在城内最大的雇主。除一直守在身边的次子“陆醒”之外,早年被他遣散的两子一女亦先后回到身边。而今整日在“青玄书院”拈花惹草的幼子“陆铭”,便是最早归家的一个。 随着“枯荣城”易主,“陆烬”与“薛让”二人也由“眉来眼去”变为“过从甚密”,如今已有“沆瀣一气”之势。 正是“陆家”带头将“三大钱庄”的银票卖给“薛让”,引得踌躇、摇摆之民下定决心。私下里薛、陆二人有何勾兑,其余各家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陆家”俨然已凭着家主“陆烬”的长袖善舞,坐实了先祖的遗赠。短短几年工夫,便将那座“金山”消化成了“战力”与“权势”。 “内城”之中,当然也有不肯将银票卖给“薛让”的硬茬子。“霄云镖局”总镖头“山均”便是一个。他仔仔细细掂过自己的分量,只要“苍城”不破,每张“百两银票”他至少有把握能要回“十五两”。运气好的话,“二十两”也难说。可那是以后的事,今时今日,他只好硬着头皮忤逆独子“山魁”的旨意,战战兢兢断了“云山盟”的供奉。 对于那个勾去了爱子魂魄的“云二小姐”,山均并不如何反感。他唯一担心的是“万一这女子学她娘亲一般,不许夫家纳妾可怎么办?”山均十岁练气,五十余岁方才“入门”,其后再不能育,膝下唯此一子。而那云洛与自己一样,是个早已不能生育的武人。山均虽有兄弟子侄,可自己这一脉香火…总不能就这么断了。 更麻烦处在于,那云洛练气习武也就罢了,可她偏偏还是个与自己一般,品阶修至“旱境”的强人。但凡“军队”长在了身上,再温润的男子也难免生出棱角,再温柔的女子也难免藏些厉煞。这个小儿媳,只怕不是什么“家规家法”能约束得了的。日后自己这做父亲的,岂不要眼睁睁瞧着儿子看人脸色、给人欺负? 就这还嫌不够。那百多年如一日,像祖宗般供着的傻儿子,前些时候还逼着自己将压箱底的“大开碑手”传给了云洛。山均有些后悔,现下不光是没过门,连亲都还没定,这聘礼给的……是不是太重了些,也太草率了些? 如果说“山家”有本难念的经,“云府”内的气氛可算得黑云压城,让人想透出半口气也难。 云家长女“云溱”,未嫁先守寡,闺房内竟摆着“吴禄”的牌位。此事现已是个满城尽知的笑话。初时云母怒不可遏,戒尺都打断了数根。终有一次云溱吃痛不住,以额撞桌,求死明志,才迫得云母不敢相逼。 所谓不敢相逼,也只是不去拆那桌上的牌位,不去撕她身上的丧服。“你要嫁那畜生,除非我死!”自打那日,云母丢下半截戒尺,恨恨甩下一语后……一墙之隔的母女二人,再也不相往来。“云大”劝过几次便置之不理,懒得再去两头讨好、两头挨骂。似乎他对“云溱”这个长女并不如何关切,至少远不如对“云洛”那般。 城内倒是有许多女子,尤其是“青玄书院”的“女学子”,对这位离经叛道、敢爱敢恨的“云大小姐”十分倾慕,以至云府正门,不时便有人丢下“素花、祭纸”等物,以为声援。胆子大些的,更会在“祭纸”上留下姓名,不怕云府告状,也不怕家中责罚。哪个“女学子”要是因此被打肿了手心,次日到了书院,反倒可以好生吹嘘一番。 而书院一众“男学子”们,每每提及那“苍城”的“吴禄”,可谓切齿痛恨。这畜生祸害自家嫂嫂也就罢了,更害得他们再没机会与“云溱小姐”同坐一室。若非打不过,定要狠狠揍他不可! 云溱、云洛,原都是青玄书院“不挂名”的学子。不挂名,绝非不入流的意思。而是代表其“地位超然,没有课业;想来就来,想走便走。”只有门第极高,亦或自身名头、本领极大的学子,才有资格“不挂名”。二女的父亲“云大”作为青玄书院“不挂牌”的学师,亦是相同的道理。 “云大”自“西域”回到“枯荣城”后,便隐于家中,深居简出。再不去“忘月楼”寻欢,再不到“书院”讲学,再不替人诊病,甚至连他自己医馆中那些亲传弟子,也难见师傅一面。云洛总觉得,爹爹心中藏了极沉重的东西。可问他时,他每次都说“不清楚,还不清楚。” ………… 落日残辉透过半掩的窗格,温存着一张绝美的面庞。 寒星座在妆台前,轻柔梳理着自己丝毫未乱的长发,双颊晕红渐淡,眉眼脉脉含情。从没有人见过她此刻的样子,包括木青儿。 身后床沿上,放着一册淡青色封皮的《竹亭雨》,那是“浅草生”所着的“言情话本”。寒星读过他写的每一个故事,算上《竹亭雨》在内,共有一十三卷。每一卷,至少都读过不下百遍,如果不是数百的话。她没有残影那般过目不忘的本领,但这些故事她定能默背下来。 “浅草生”写的话本,不算太受欢迎。他的新作,通常能勉强挤入各个“书局”货架的角落,而早先那些,已渐渐寻不到了。对寒星来说,藏在自己床屉中那些绝版的珍本,是比“寒剑-裁决”还要宝贵的东西。 幼时的遭遇,让“肌肤相触、耳鬓厮磨”成为寒星最最厌恶的事情。而“浅草生”的故事,一向“只谈风月,不沾云雨。” 一十三卷话本,不论悲喜、浓淡,从来不曾有任何一个桥段,哪怕是一句话、一个字,令她生出过“作呕”的感觉。 “浅草生”当然是化名。寒星不知道他是谁,甚至不知他是男子还是女子。如果她肯付钱,哪怕只是开口要求,“莫问塔”多半能帮她找到这位笔者。但她不想这样。 “你不要男人,也不要女人。却是整日打扮给谁看呢?”很多年前,残影曾当着寒星的面,这样刻薄地挖苦。那时她没理会,是鬼蛾帮她说话:“你懂个屁!这叫‘为悦己容’。” 只有寒星自己清楚,她每日花大半个时辰仔仔细细地梳妆,是为得什么;哪怕独自在卧房中用膳、沐浴、安睡时也从无不雅之态,是为得什么。她幻想中的那个人,始终坐在不远处,静静地望着她。 近段时日,寒星有些不安,甚至有些后悔不曾请残影帮忙寻他。现下这光景,自是想寻也寻不到了。他活着吗?哪怕是“她”也好,还活着吗? 第六十四章 玄素坊,云山盟 “玄素衣坊”临街的店面,不似往常那般门庭若市。眼下这年景,哪怕是家境殷实的“内城”之民也要将“置办新衣”的闲事往后推一推。 这间衣坊,算是“枯荣城”中的老字号。在“木叶家族”入主前,便已在此落地生根。那时的“城主”是“寒极门”的“颜戎”。那时的“枯荣城”也还没有“外城”。 以衣着色彩而论,南人偏爱“柔暖”,北人多好“冷硬”。正如云洛与寒星都喜穿黄衣,却又截然不同。云洛的黄,是初春第一朵花瓣的“嫩黄”;寒星的黄,则是凛冬之季干冷坚土般的“褐黄”。即便在北方,也几乎没有女子会选这种服色。大概只有明艳冷厉如她,才能压得住这般色彩;也只有这般色彩,才能恰到好处敛藏她的锋芒。 玄素衣坊,更是将北人“单调、冷硬”的偏好发挥到了极致,偌大一个衣坊,就只做黑、白两色衣衫。 叶玄与木青儿平日所穿的衣裤、轻鞋、斗篷,皆出自此间衣坊的裁缝与鞋匠之手。 三年前,为叶玄量体裁衣几十年的裁缝“李四”生出了白发。他衰老的速度很快,短短数载,背驼齿摇,枯萎之态毕现。“李四”不是“玄青书院”出身,他真的姓李,真的叫四。 “眼睛花了没?手艺可还做得?”叶玄望着眼前略感陌生的老人,神色有些恻然。 “殿下派人唤一声就是,何必来这里啊。做得,做得。”见城主亲至,李四颇感惊讶。“锁城前夕,刚好到了一批墨缎,日光之下泛青,烛光之下泛紫。取给殿下瞧瞧?” “不了,这次要白衣。你力气够的话,八十套吧。样式不用换新,料子你瞧着办。” 在李四的印象中,百多年来,城主殿下就只穿黑衣。他没有多问,只是依言确认道:“四款样式,各二十?” “嗯。”四款样式,并非春夏秋冬。通常“火境”以上的武人,不论什么季节都只穿轻鞋、薄衫,“旱、蝗”更是如此。 “款式不变,换色也属‘大改’。另则,针带、镖囊虽在里衬,外衫换色之后能否浑然一体,也不确实。制出四套‘首样’后,还是先送到城主府,殿下试穿看看。”李四对“白衣”仍不太放心。 “嗯,好。” “至于鞋子,换色定要换料,换了料材,也需亲自试过。不过…鞋子的‘料材与样式’,最好等衣裳的‘料材与样式’敲定后,再做取舍。”李四是个十分仔细的匠人,生怕自己制出的东西有半点瑕疵。但他同时又怕城主嫌自己啰嗦,后半句的语速便加快了些。 “嗯,好。”叶玄没有厌烦的情绪,只是不免有些伤感。他知道,这是最后一次请李四帮他制衣了。倒并非做了百多年的衣裳,就能生出怎样深厚的情分。或许更重要的缘故是,叶玄面对“衰老期”的男人,总会有种莫名的恻隐。 敲诈自己的老混子“章檀”是如此;被娘亲误了终生,又将自己错认做儿子的“林觉”是如此;裁缝“李四”亦是如此。 “这个你收下。”叶玄将入屋后随手放在桌上的黑色木匣,轻轻朝李四所站的方向推了推。 “殿下,这是…”李四瞧着眼前的木匣,没好意思伸手去开。 “我不想解释,也盼你莫要推辞。”叶玄本想将木匣递给李四便走,想想还是没这么做。受他一谢,更能使他安心。 李四终于缓缓将木匣打开,匣内并排躺着七只拇指粗细的“雪参”。其实李四方才瞧着木匣的外观,就已隐约猜出里面藏得何物,可见到雪参后,还是表现出在他看来十分必要的惶恐:“殿下,这…这忒也贵重,我……” “盼你莫要推辞。”叶玄又将先前的话重复一遍,语气和缓而坚决。 李四心中一宽,不再推诿,佝偻着背脊,诚挚地一揖到地:“谢殿下厚恩!” 叶玄伸出左手,轻轻将四李扶起。依礼法而言,对长揖之人,应出双手相扶。即便尊卑有别,也当用右手。叶玄惯伸左手,纯是武夫的恶习——他要将杀人之手,留给偷袭之辈。 李四当然不会与城主计较这些。并且他相信,城主殿下若知自己没吃这些雪参,而是将它们换成金子,留给孙儿,也必不会计较。 ………… 自打有了“云山盟”,云洛便不再是个闲人。灾情一起,更忙得不亦乐乎。她早已不再如几年前那般,整日穿梭于城内各大青楼、妓馆,去给染了隐疾的姐姐们诊病,但“忘月楼”作为她的“发祥之地”,每月晦日出诊的规矩,倒是一直沿袭至今。 这日,又是晦日。从清晨起,在“后园、主楼”忙活了小半天,才终于诊过了最后一位。此时已过正午,她腹中饥饿,就想着到云笛房中去蹭些糕点。这个与她同姓,但其实根本就没有姓的混血女子,是她在“忘月楼”中最好的朋友。 然而今日,云笛的房门上挂着一块玫红色的小木牌,这是示意龟公和仆妇们“屋内有客,不要打扰”的意思。白日惯常无客,若有定是熟客。 “唉…”云洛轻叹一声,想着只好下个月再来找她。正转身欲走,忽听屋内一声娇喝:“云洛?进来罢。”竟是鬼蛾。 也难怪是她,隔着如此厚实的门窗,没几个人能听见屋外那一声轻叹,更没几个人能仅凭一声轻叹就辨出她是谁。可怪就怪在,小笛不是一向不接女客,更不接受鬼蛾那变态的嗜好吗?难不成…… “那你倒是开门呀!”只听鬼蛾说话,不见小笛应声,云洛更增了几分焦急,用力拍了拍紧锁的房门,恼怒道。 “来了来了。”鬼蛾不耐烦地拨开门栓,拉开厚重的紫衫木门,低头扫了云洛一眼,转头朝内室走去。云洛随在身后,见她赤着双脚,披头散发,身上只裹了件纯白睡袍。 “小笛,没事吧?”距内室“帘门”尚有几步远,云洛便急不可耐地关切道。 “没事……”云笛气若游丝,仿佛顷刻便要死了一般。云洛心头顿时火起,一闪身,抢在鬼蛾身前闯入内室。只见半透纱帐内,一条欣长曼妙的倩影伏于床榻,就连侧头望向自己都显得那么无力。 云洛惶急地跃到床前,却见几不蔽体的浅粉睡裙之下,小笛身上似乎并无伤痕。至少露在外面的部分没有。“她怎么你了啦!” 云笛轻喘了几声,望着云洛的眼神有些迷离:“没有啊。刚不是说…没事么。” “她是你朋友,我能怎么她呀!把我当什么人了,真是……”伴着云笛有气无力的低语,鬼蛾也慢悠悠走回了内室,坐入椅中时却显得小心翼翼,不敢将背脊靠上椅背。 云洛回过头白了鬼蛾一眼,心道:“你是什么人,干过什么事,自己心里没点数吗?”不过眼见云笛无事,嘴上也就没再刻薄。反而对着云笛有些不满地质问道:“你不是不接女客的吗?”话一出口,自己也觉奇怪。也不知心头那小小莫名的幽怨是源起何处。 云笛给她瞧得有点尴尬,不情不愿地懒懒起身,裹了件更为宽大的“浅白色丝袍”在身上,侧头瞥了眼坐在椅中的鬼蛾,悠悠应道:“她说不付钱,还要收银子。我没忍住,试了一下。” “怎么样,值不值‘一百两’啊?”鬼蛾一脸玩味地望着云笛,戏谑语调中,竟还夹杂着几分“匠人”式的骄傲。 云笛给她一问,才渐浅淡的双颊又现红晕,嫣然道:“往后…可不兴涨价。” “你们、你们……我走啦!”云洛给她二人唱和得好不羞赧,轻一跺脚,转身要走。鬼蛾抄起摊在桌上的绳鞭,随手一个鞭花,拦住她去路。“走个屁!你多久没来瞧我了?云笛是你好朋友,我不是吗!” 云洛停住脚步,没好气地哼了一声:“你也没找我呀!本座日理万机,你是个闲人。不来寻我,倒数落起我的不是了!再说‘夜宫’又不让进,我堂堂云山盟主,还蹲在门口守你不成?”云洛越说越气,似是将对叶玄的不满,也尽数发泄到了鬼蛾头上。 脑中浮出那小小身形抱膝缩成更小一团,蹲在门口等着自己的画面,鬼蛾不禁会心一笑:“等我就等我,干嘛蹲着?” 云洛给她一问,自己也觉好笑,不知方才怎么就说出那样的话来。剑拔弩张的情绪顿时溃散,眼见这架是吵不起来了:“你…你先把前襟合上。” 鬼蛾垂目一望,旋即媚态丛生:“我没露着呀。该遮的都遮上了,遮不住的,你也嫉妒不来。” 云洛实在不怎么擅长斗嘴,朝着鬼蛾狠狠剐了一眼,索性不再理她。转向云笛问道:“有吃的没?” 云笛自己腹中更是饥饿,起身走到“外室”,捧了一个“棕黑色的精美食匣”回来。掀开密封极好的木盖,蜜糕、枣花饯、蝴蝶酥,一列三枚,并排躺于九宫格中。 云笛喜欢甜食,暖阁“外室”长年备着存放糕点的食匣,无分冬夏,每日午间有仆妇帮她换新。 云洛与云笛分别吃下一枚蝴蝶酥时,三块蜜糕都已下了鬼蛾肚腹。鬼蛾其实并不太饿,只是吃着玩儿,在二女看来已有风卷残云之势。 “一人一块,你怎么全吃了?”云洛质问道。 云笛见状,默默将“食匣”朝自己和云洛的方向挪了半尺:“一块糕,一百两。”她先前对鬼蛾尚有些畏惧,云洛一来,便彻底不怕了。 鬼蛾凤眼一勾,娇嗔道:“先欠着吧。过几日连本带息,一并还你。” 云笛闻言,低眉莞尔。就只云洛傻呆呆的,没有辨出二人语中湿潮的潜意。 “什么时候跟‘山魁’定的亲啊?这么大事都不知会我,你是当真不想交我这朋友了?”鬼蛾盯视着云洛,怨责道。提及此事,语调真真切切带了些怒意。 云洛正小口嚼着枣花饯,听了鬼蛾的话,一动一动的小嘴立时停住,过了许久才“咕咚”一声,将口中酸甜咽了下去:“定亲?谁说我定亲了?” 一旁目瞪口呆的“云笛”好似全没听到“云洛”的反问,恍恍惚惚道:“你……跟‘山魁’定亲了?” “没有!”见云笛也跟着乱弹琴,云洛更是焦急。 瞧云洛的模样不像在说谎,鬼蛾也有些蒙了:“没定亲?‘山家’的‘大开碑手’都传你了,没定亲?” 云洛看向鬼蛾,一脸不可理喻的神色:“那又如何呀?我还学了‘鹊桥’呢,难不成…难不成……”说到后面,云洛脸颊羞红,又仿佛有所明悟——所以…他是见到我使“大开碑手”,误会我跟“山魁”定了亲,才故意刁难我、欺负我吗? “别不要脸了,你能学会‘鹊桥’?”鬼蛾一脸不屑地讽道,片刻后神色微变,小心翼翼地询道:“你…没学会吧?” “木叶六式”中,最难练的当属“陌掌”,其次便是“鹊桥”。鬼蛾至今也没能学会这两式,对此始终耿耿于怀。几年前,叶玄是传过云洛一些功夫,可总共也没教几次,二人就因“云山盟”的事闹僵了。她要是这么轻易就能把“鹊桥”学会,那自己得有多没用啊? 云洛小嘴一瘪,显得有些委屈、有些不甘:“‘鹊桥’是没学会……可‘骨鹊桥’我学会了呀。” 鬼蛾噗哧一笑,心下顿时宽了:“骨鹊桥?那功夫没用的。”随即又有点歉疚,她是真心将云洛当作好朋友的。既是好朋友,怎能如此这般“恨人有,笑人无”呢? 对于鬼蛾的讥刺,云洛倒是不以为意,只有些怅然地在心中低语:“没用,也是好的。” 当年,叶玄就只传给云洛两式武功,一是“鹊桥”,一是“骨鹊桥”。其间潜藏情愫,昭然若揭。然而就连未识字的稚童也知,《鹊桥》是个“情深缘浅、易散难聚”的悲苦话本。 鬼蛾、云洛各怀心事,屋内气氛一时有些凝滞。云笛见状,适时开口打破了僵局:“到底怎么回事啊?没定亲,就收人家的礼?”云笛虽不习武,但久居“枯荣城”,也知那“大开碑手”是“霄云镖局”总镖头“山均”的成名绝技。 云洛有些亏心地嗫嚅道:“山伯伯说…我的修为要想再精进,就得多练‘不适合自己’的功夫。”那时山均说要传艺,云洛也觉得不太妥当,但想着自己与山魁是何等要好的朋友,也就没怎么推诿、矫情。此刻给二人一番提点,当真是越想越不对劲…… “这种屁话你都能信?真傻还是装傻呀你。”鬼蛾冷言奚落道。 “可不。那分明就是‘聘礼’呀。”一旁的云笛也附和道:“小洛,你要是没打算嫁给山公子,这可过分了。” “山魁”作为“枯荣城”内一干纨绔的小头目,在风月场中声名极好。出手阔绰、性情温良;皮相俊美、又兼诗赋。正妻是不敢想,却不知曾多少姐妹盼着有朝一日,能被迎入“山府”做个侧室。然而自从城内有了“云山盟”,“忘月楼”中就再没见过“山公子”的身影。 云笛只在数年前,与山魁有过浅浅一夜的露水情缘,身为一个“碧玉”阶的小伶人,她对“山公子”也没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此刻出言打抱不平,当真是替山魁感到憋屈。或多或少,也对这“占尽了天下所有好事,却不自知、不惜福”的好朋友有些嫉妒。 云洛已急得快要哭了:“我…我真的没多想啊。师傅教我功夫,叶玄也教我功夫,都没说是聘礼呀。怎么到了山伯伯,就成聘礼了呢?” “个中微妙,你自己体会吧。”鬼蛾幸灾乐祸,悠悠然轻语道。 终是云笛更加务实,瞧着云洛,颇感为难地关切道:“那你接下来,怎么打算呀?这礼…退不回去吧?” “我找山魁去!”云洛抄起放在桌上的短剑,忿忿离开了云笛的暖阁。 ………… “云山盟”的总会,位于“内城”城西,一处幽静却不偏僻的宅邸之内。这原是“山家”的私产。 副盟主“山魁”的书房内,“案卷”与“账本”错落如小山一般,却又仿佛乱中有序,不似随手堆置而成。 见云洛推门而入,面有怒容,山魁忙从椅中站起,赔罪道:“小洛,实在对不住。爹爹说,家中财产多是‘地契’,现银并不甚足,现下镖局没了流水,地契也不好出手,所以每月给咱‘云山盟’的银子…暂时供不上了。我瞧他说得也不像谎话,你看能不能…能不能……你放心,等这灾情过去,我定让他加倍的赔,加倍的赔!”山魁哪里知道,云洛此番确有“兴师问罪”之意,却不是为了“断供”的事。 “大开碑手,是定亲的聘礼吗?”云洛眼眶湿红,逼视着山魁问道。 山魁闻听此语,立时惊慌失措。双手举在胸前,没有章法地胡乱挥着:“不是,不是的!小洛,你别…你别误会。我……我只想让你……知我心意,绝没有为难你的意思!绝没有!”山魁当然希望云洛将“大开碑手”视作聘礼。可她既然不喜,自己就不能认! 爹爹的“看家本事”,镖局的“吃饭家伙”,那又如何?只需有千一、万一的机会讨她欢心,这就值了。倘若她还是不肯嫁给自己,区区“开碑手”而已,就白送给她,又能怎地! 山魁的应对,显然没能安慰到云洛:“心意?你不会直接告诉我吗!现下人人都说我与你订了亲,我以后怎么办!” “这…这个……你告诉我,谁生了误会,我去同他们解释,成吗?” “不成!不许跟她们解释!”云洛又羞又怒,只觉得这种事情……主动找人解释成什么话?云笛还好,若是鬼蛾见了,又不知会怎样嘲笑自己了。 云洛说不许,山魁这边却会错了意,立时欣喜若狂,口不择言:“小洛,那……既然生了误会,不如你就……干脆我们、我们……我不纳妾,不逛青楼,我也没有师姐!这一辈子,我什么都听你的,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山魁的爱慕,云洛也并非全然感觉不到,只是山魁从不说破,云洛也就乐得蒙在鼓里。她幼时常受姐姐欺负,每次被云溱打了,总是哭着闹着,让娘亲给她生个哥哥出来。跟随父亲迁居“枯荣城”后,她结识了山魁,这些年便感觉自己有了哥哥。此刻山魁终于将窗纸捅破,云洛顿时无措,方才的骄蛮之气也敛去大半。 “山魁哥,我不能嫁你。对不起。”云洛入屋时眼眶已红,此时更是泫然欲泣,大颗的泪水在眼中打着转。 山魁心中,更是大喜大悲,整个人如赘冰窟。然而有些事情一旦说破,就再也回不去了:“你心中…有喜欢的人了?叶玄,还是吴福?” 云洛有些迷糊,她不明白关“吴福”什么事。她更不知道,那日她随在姐姐身后,搀着断臂的“吴福”与“山魁”擦身而过,在他心中留下了何等的震骇。那一胭一黄,分别包裹了福、禄二人两条残臂的衣摆,仿佛预示着某种宿命。 “我不会嫁给叶玄,我也不想嫁人。”云洛哽咽着,没有正面回答山魁。但这分明是个更让人绝望的答案。不嫁你,与旁人无关。 “好,我懂了。”山魁就只颓然了半瞬,立即强做欢颜,说笑道:“今日冒犯了盟主,当真罪该万死。这副盟主的头衔……还请盟主开恩,可千万别给我褫夺了去。” 山魁若是软磨硬泡、寻死觅活,云洛或许还好受些。可见他如此宽和、体贴,云洛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歉疚,“哇”一声哭了出来。透过泪眼,望着书房内一叠叠、一摞摞的案卷和账目,更觉自己实是个刻薄寡恩、不可救药的混账! “云山盟”的银子大半出自山魁,自不必说。就连会中大小事务,也多是由他亲理。云洛直到这时才忽然忆起,她自认对“云山盟”的热情无人可及,不说废寝忘食,好歹也算殚精竭虑。可每日清晨自己到此,山魁便已在了;每晚自己离去时,他总说“还有些琐碎要理。” 而自己这个从头到尾只出了一百两银子的便宜盟主,平日就只管花钱,只管去跟那些孤苦困病的人家嘘寒问暖。银子虽不是用在自己身上、事情虽也需掂量急缓轻重,可总归是花钱、总归是帮人,那总比理账、防人要舒心多了。她这才发觉原来从一开始,自己所做的,就都是自己爱做的事。 可他呢?他做的,是自己爱做的事吗?没记错的话,他是个流连青楼、吟诗作赋的家伙。与他初识,就是自己在“忘月楼”给人诊病,而他白日里去寻相好的女子;没记错的话,他曾说在赌坊中只玩儿骰子,不玩儿骨牌,因为他讨厌数术,不喜欢算来算去的东西。那他现下做的、一直做的,是自己爱做的事吗? 眼见云洛越哭越凶,山魁站在一旁,心急如焚、手足无措。他不知该说什么言语安慰她,更不敢伸手去触碰她。终是云洛自己一头扑进山魁怀里,不住口地说着:“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山魁身子颤抖,他不敢学云洛抱着自己那般,用双臂狠狠将她环住。怕那样的话,就再也不舍得放开。饶是如此,山魁也觉这一切都值得!之前的,和以后的。“傻妹子,我就在此守着。你不嫁,我便不娶。”山魁没有将这话说予云洛,他知道,那样并不使她欢喜。 流亡日记-节选(67) 身体渐渐复原,可以开始练气了。 我很兴奋,也很忐忑。按照林觉的说法,这似乎不是练气该有的心境。 第六十五章 雀牌响,倡伶默 以往晚间闲暇,木青儿、残影、鬼蛾、孤雁四人,不时便会围坐一桌,打打“雀牌”。寒星只窝在房中,一个人反反复复瞧她的言情话本,从不凑手。 自锁城之后,残影留在“城主府”给叶玄和薛让帮手,常彻夜不归。孤雁领两千兵士值守“外城”,也多在营房留宿。现下夜宫内多了“冥烛”,仍欠一人。这几日,都由孤雁不肯带去兵营的贴身婢女“小檀”补缺。 木青儿不喜与外人亲近,更不习惯被人贴身伺候,因此她所住的“青院”中,没有所谓的“大丫头”,只有些来来去去,如做贼一般,只待主人离院时才敢入内洒扫的仆妇。木青儿的卧房更如雷池一般,她与叶玄不在时,便是残影、鬼蛾也不能入。 “小檀”还听说,早在数十年前,一个在“青院”做事十几年的仆妇,有日不知是什么缘故,清扫厅堂时顺手将宫主卧房的“外门”擦了擦。待到宫主自己擦拭时觉察到异样,当即命令“禁卫”将那一批三名仆妇全部处死。 那是木青儿百多年来,唯一一次主动惩罚婢仆。也是那一次之后,人们对这位从不挑刺、从不苛责,甚至有些温吞、木讷的夜宫女主人,真正开始心生畏惧。 因此“小檀”打牌时,总有些战战兢兢。或许真的有“新手气运”一说,她这几日手风极顺,顺到令她不安。她不知道能不能赢“宫主殿下”的银子。孤雁说能,可她还是很害怕。而且这几日,她赢得实在太多了。 “小檀”原想着故意输上几把,反正输赢都是孤雁的钱。但“蛾大人”有个坏习惯,每一把结束后,她总喜欢瞧瞧别人手中都握着什么牌。 小檀学会“打雀牌”不久,很是喜欢这个游戏。但她实在不愿跟“这几位”坐在一桌。她宁愿陪着自己的主子,住在臭烘烘的兵营里。可自从城外的“尸臭”盖过了兵营的“汗臭”,孤雁就命手下兵士将她送回了“夜宫”,不准她贴身服侍了。 直到这次“打雀牌”需要凑手,小檀才忽然意识到,自己好像是“夜宫”之内地位最高的婢女。“宫主”的“青院”没有“大丫头”,与她同住的“城主殿下”自然也没有。 “影大人”院中有几个丫头,但似乎没有很亲近的。“星院”没有长驻的婢女、卧房不准进、主人在时不准洒扫……仿佛“寒星大人”一切的一切都在模仿“宫主”,除了没有男人。 至于“蛾院”,小檀一直没弄明白。好像“蛾院”的“大丫头”是“冥烛”。可“冥烛”分明不是婢女,她甚至还有自己的院子,就叫“烛院”。夜宫里,有“私院”的人都是主子,错不了。 听说这位不分冬夏,左手始终戴着白色狐皮手套的“冥烛”大人,几年前当众烧得“蛾大人”满地打滚,还尿了裤子……不、不,快停下!这件事不能想,尤其不能在这个时候!“蛾大人”就坐对面,若是给她瞧穿了心思,不死也丢半条命啊。 唉,主子什么时候回来,真是累呀…… “摸牌呀,到你了!”猛然听见鬼蛾的声音,小檀吓得一个激灵,急忙应声道:“是,是。” “你紧张什么,怕我输红眼了打你不成?”鬼蛾半真半戏地恼怒道。她虽没输红眼,但的确有点上头。自从靠着“做花账”占下的财货被罚没一空,“治安兵团”团长的职司也被褫夺,鬼蛾便成了一个既没财产,也没薪俸的“富贵穷人”。 这几年就靠着从残影处要些、从叶玄处讹些,一身行头,才终于又有了“紫金钗、琥珀扣”等物什。靠着艰苦度日、涓滴成流,眼看还差五百多两,就能把当初从“甘甜”手中夺下的那柄“墨绿刀鞘嵌着暗红宝石”的漂亮弯刀赎回来了。那弯刀明明是她的“战利品”,并非贪墨所得,当时竟也被叶玄就着其它宝贝一起卖了,这事鬼蛾至今仍耿耿于怀。 然而过去几日,光输给小檀的银子,足足就有二千多两,再这么下去,怕是又要倾家荡产了。 冥烛这几日也输得有些肉疼。她的处境几乎与鬼蛾一样,没有职司、没有薪俸。但她又与鬼蛾不同,她的银子若输没了,定是没脸去蹭叶玄,更不敢招惹残影。 鬼蛾的窘迫,是叶玄有意整她,一来瞧着好玩儿,二来也当真不想再安排什么重要职司给她。但叶玄从没想过要给冥烛“断粮”,是她自己坚持说“有了职司,再拿薪俸”。 她还说,她自己有钱。当初连杀“邬常安、沈忠、诸铁生、解应宗、何无休、郑识、雕大宝”七人,随手在尸身上摸了些“灰票”和“挂件儿”,更收了“邬常安”的“轻眉刺”和“诸铁生”的“折花刀”,加在一起,应值不少银子。 只是行刺叶玄那日,没有随身带着。后来在冥烛所说之处,的确寻到了一摞灰票和不少值钱东西,合计换出九千多两银子。按照鬼蛾打趣的说法,这是冥烛带到木叶家的“嫁妆”。 起初叶玄将这九千多两扣了下来,每月还给冥烛一百两,免得这一大笔银子转瞬给鬼蛾吞了去。后来想想,又觉得这样不妥。她自己的银子,给不给人骗,该由她自己决定。 “小檀”上桌后的这几日,冥烛输的银子比鬼蛾还要多,没记错的话,将近三千两了……刨去数年间被鬼蛾刮去的四千多两,再刨去自己也花了些,她手中存银已不剩多少了。 可自她入了“夜宫”后,叶玄迟迟没有安排给她任何职司,也没交待过什么任务。这让冥烛有些不安。 倒也不是叶玄不想用她,只是她加入之后,准确来说,是带着她从“剑湖山庄”回来之后,吴家兄弟、薛老板、大灾荒……计划中的、意料外的,各种事情接踵而至。因此便没将主要心思放在她身上。 另则,真要安排她也并不那么容易。去莫问塔?残影不喜欢她。去城主府?左右没几年了。更麻烦处在于,众所周知她曾是敌人,瞧得出她自己心中也未释然。几年了,除了与鬼蛾一起时能闹些小脾气、露些真性情,她对谁都很客气,包括禁卫和婢仆。这使得叶玄愈发不敢轻易将她丢入眼下的乱局之中。她很勇敢,又极胆小;她很强大,又极脆弱。 ………… “忘月楼”仍叫“忘月楼”,却再也不是“木叶家”的财产。还有“千金阁、演武坛、斗兽场”,如今都已姓薛。 “清尘”仍是“清尘”,却已再难享受那“清风两袖,肆意红尘”的逍遥。她更愿意旁人当她是个婊子,而非什么“隐于秽浊,不妖不染”的仙子。你们才是仙子,你们全家女人都是仙子。 “清尘”已很少在“忘月楼”露面。她喜欢皮相俊美的男子,可她厌极了他们用那种奇异的目光望着自己。仿佛上了她的床,然后活着下来,才是“真正过瘾”的事。更有人掷下重金入了暖阁后,不解衣带、不掀罗裙……说要比武。 真是荒唐! 清尘讨厌武人。更准确地说,她讨厌“人可以练气”的事实。 她讨厌“灾害纪元”。讨厌这个“一人一剑可欺君,火水旱蝗恣狷狂”的时代。 她倾慕狼王“髯蓠”,那才是真豪杰! 她仰慕“安史、金拓”,那才是真风流! 可现如今,唯有“武人”才是贵族。任你经天纬地、眉目山河,却抵不过那“匹夫一怒”! 丰临城“薛家”,大凉末叶的“皇商”,积淀千载,富可敌国,底蕴何其深厚。被一个连字都不识的“风大矛”搅得灰头土脸、怒不敢言。“薛家”二子夺嫡,一南一北,分庭抗礼,又何尝不是一种默契、一种逃离。 那时她不经事、不甘心,偏要帮着夫家和“武人”扳板手腕儿,终害得满门男丁尽绝。丈夫五马分尸,两个未入壮年的儿子也给当街砍了脑袋。全凭对方只以为她是个宠妾,这才被充入“奴籍”,身陷勾栏,侥幸得活。 后来,印有她掌纹、足印的“奴契”辗转流入“忘月楼”,随即销毁。 起初她不明白,相隔数百里的“忘月楼”为何会注意到她。推窗而望,看见不远处的“莫问塔”,隐约有了猜想。 她又不明白,这分明叫做“莫问”的佣兵团,为何会多管闲事。完成任务之余,还帮忙改善“雇主”的处境。 是万念俱灰,也是无处可去。知晓原委后,清尘便以“自由民”之身栖于忘月楼,醉生梦死、残喘韶光。眨眼间,已过了七十几年。 这期间,莫名其妙地,她自己也成了“武人”,竟然还是“不得了”的那种。对此她并不如何高兴,更从没动过复仇的念头。 丈夫死了,两个儿子死了,多少桶旁人的脑浆也换不回。另则,她其实一直觉得,真正害死丈夫和儿子的是她自己。那个时候,丈夫举棋不定,正妻又是个蠢货。整个家族,忍辱还是顽抗,实是凭她一言而决。她做了错误的决定,一战族灭。 这世道啊,看似百花齐放,实则一潭死水。文人出不了头,武人有不了后;能臣济不了世,枭雄翻不了天。几个破城,争来抢去;一群混混,飞檐走壁。没意思,实在没意思。 流亡日记-节选(68) 我没办法像“安涅瑟”一样耐心打坐。那时她在林府练气,一坐就是四、五个时辰,腿麻了也不动。我做不到! 腿麻不是最严重的问题,我的心静不下来! “将全部心神凝注在小腹丹田处,然后幻想从那里涌现出力量。”哼,说得容易。全部心神?怎么可能凝注起全部心神?不自觉就会胡思乱想啊。 唉……我大概是练不出了吧。 第六十六章 重甲铁骑 去年秋季,大旱焦金。茫茫北地,几近颗粒无收。 今年春天,流民相食。沃野万里,闲废无人敢耕。 转眼又是深秋,凛冬将至。 淤积城外的流民,躺下后还能坐起的,一日少过一日。天时渐冷,飘入城内尸臭也淡了许多。 “入冬前仍不起瘟疫,这一关就算过了。”薛让说这话时,语气却不怎么轻松。南边的“通汇钱庄总号”已受了他的裹胁,承诺南北两地的银票一视同仁,全额兑付。父亲再如何震怒,也不会干出“临阵换帅”的蠢事。待到天河南岸有舟船北渡,对他的审判也会降临。 “粮不多了。万一南边的‘糠米’运过不来……到了‘仲冬’,城里就得吃人。”叶玄仍不放心。虽然散出了十数名“火境”的部从去到各处观瞧、打探;虽然往来“枯荣城”与“薛园”的信鸦还未用尽,但他毕竟是困守孤城,对于外面的状况,尤其是远处的状况,掌握的还是太少,也太粗糙。 薛让对此显得乐观许多:“放心吧,没几个流民能抗过‘初冬’。运粮的事,父亲已和‘经纬镖局’谈妥,就算残喘的流民比我预想的略多,只要不是‘群蚁吞象’的局面,他们都能应付。” “嗯。但愿吧。” 虽然早料到会是如此,但听到“经纬镖局”的名字,叶玄还是略感宽心。 论起南边“银钱最多、部从最众”的几个豪阀,数一数二的,当然是“通汇钱庄”与“航帮”。排第三的,则毫无疑问是“经纬镖局”。 与“通汇钱庄”不同,“经纬镖局”在南边虽算得一家独大,却远远谈不上“独此一家”。 又与“航帮”不同,“经纬镖局”的分号遍及天河北南,是极罕有的北人听到其名号后,不生恶感反生敬畏的南方势力。 不过经此一劫,世上恐怕已不剩多少“北人”了。日后的局面,必有大批“南人”北迁,填满空置的城邑,占尽闲废的田垄。不出千载,他们的后代又会将自己视作“北人”。 ………… “枯荣城”内,三不五时便可见到一幕“复古”的奇景。见得多了,也就不怎么奇。 星月无光,夜雨沥沥。一营三百人的“铁骑”执摇曳火把分做两列,于“外城”主街之上肃穆缓行。弯刀长枪、黑骑黑甲;无弓无弩、铁面獠牙。这是“古战场”才该出现的“重甲骑兵”,而且这一营人马所穿、所负,更是重甲之中最重的“板甲”。 在没有“练气者”横行的“古战场”中,最常见的四种甲胄,由轻到重,分为:皮甲、锁甲、鳞甲和板甲。其中唯“板甲”因过于沉重,无法兼顾骑射。 当年狼王“髯蓠”麾下,轻骑多配皮甲、重骑多配鳞甲。能披锁甲的轻骑皆为草原勋贵。板甲重骑,在狼王眼中更是比妻女还要宝贵的东西。 到了“凉帝国”鼎盛时期,“锁甲轻骑”与“板甲重骑”号称皇皇百万。只可惜,那时的雄兵已没有“横扫天下”的余地。那时的天下,尽归罗摩。 如今,距“重甲”被彻底扫入尘埃,已有六百多个年头。 早在史上第一个“蝗境”武夫“安修”敲响“帝国的丧钟”之前,“凉帝国”的将领们就已发现,“重甲骑兵”面对“练气的武人”,尤其是“火境”以上的那些,几乎毫无用处。就像搬起一块巨石,去砸那胡蜂。能否砸中且不说,即便成了,也得不偿失。铁蹄一响,黄金万两! 起初靠着“重骑”合围,还能扑灭一些脑袋不够灵光的武夫,到得后来,就连正面一战的机会也寻不见了。 话说两头。饶是“重骑”无用,脑筋正常的城主也不会容忍辖内之民公然豢养这样“一营”武装到牙齿的私兵。因此这“铁甲仪仗”便成了“容七五”的独家生意。 “容七五”出身玄青书院,是“禁卫兵团”上一任“团副”。于十二年前“解剑卸任”时,她在“夜宫”执事已足足四十年。 卸任后,“容七五”以自由民之身,在城内做起了婚丧嫁娶的“红白生意”。“枯荣城”繁盛日久,这等门槛不算太高的生意早已被人瓜分殆尽,竞客、压价何其激烈?可谓利薄如纸。 然而“容七五”的店铺开业当日,三百“黑甲铁骑”手执开了刃锋的刀、矛,悍然列阵。自此,“内城”殷实之家的“红白之事”,尤其是“白事”,再无旁人染指。 当然不是靠这“三百铁骑”欺行霸市。只因“重骑开路”原是帝王下葬之礼。灾害纪元,礼崩乐坏,但“重骑开路”的待遇仍非寻常商贾可享。倒不再是因为规矩、礼制所限,只是没有“重骑”。就算有,也没有整整“一营”。 另则,“白事”天天有,富商的爹娘却不是每日都死。整个天河以北,也就只“枯荣城”、“苍城”、“天默城”等寥寥数座大城,才能有足够多的殷实之家“撑住”这盘生意。三百“铁甲重骑”即便不去搏杀、没有战损,单摆在那里,就是条吞金巨蟒。 这日,“枯荣城”最大的药商“管杰”家中老父出殡,享年三百三十四岁,于“素人”而言,这般年岁算得“喜丧”。现下城门紧闭,所幸逝者的“墓园”也在“外城”围墙之内。 北地之民受“草原”风俗浸染,“落叶归根”的执念不似“南人”那般深重。“枯荣城”的富商又多是近百年内乔迁而至,是以许多人家的“墓园”就买在城里。 “内城”寸土寸金,自是没有留给死人的道理。城中最贵的“墓园”位于“外城”西南。那一片园子,是“冥神庙”的私产。 “枯荣城”新、旧两位城主皆不敬神,于“冥神、圣神、道宗”三教,同寻常商贾视之。无禁制、亦不偏扶;无苛政,亦不撤税。 “死人”的生意,从来都是信奉“轮回”的“冥神教”做得最好,南北皆如此。 “道宗”供奉“诸神”,实质乃是“泛灵”。因此“道宗”神明最多,却不怎么厉害。最有人望的几尊神只,如财神、谷神、河神、武神、月神、送子神,都只管得了“活人”之事。 “圣神教”则奉行“苦修”。受捐赠、好施舍,但不交易。至少表面上不。 “管氏一族”是“枯荣城”位列前十的毫阀,说是“一族”,其实主要靠“管杰”一人,其余旁支多是蹭闲饭的。不论如何,“管氏”地位超然,族中死了辈分最高的尊长,便是“城主府”也难置若罔闻。“内城”西城门,破例在“四更”为其敞开。 三百“重骑”平日养在“外城”,出殡当夜,冒雨入城,开至“管府”正门迎棺。后分做两列,护持棺木,徐缓行往墓园。所有“铁骑”均附黑铁面罩,怒目獠牙。是谓“百鬼夜行,魍魉退散。”至于说这般行止与“冥神教”的教义是否相悖,反正“冥神庙”的“修士”是不计较的。 “容七五”本人未披甲胄。骑白马,着丧服,于队前领路。以这等“不合身份、伤损气运”的规格,传达着对银票的敬重。尤其是“通汇钱庄”的银票。 敢如此做,一是她在“夜宫”待得久了,近墨者黑,不太相信“气运”之说。二来她出身“玄青书院”。没有爹娘,也就不怕咒死爹娘。 “仪队”行得极缓,待将亡者棺木送入墓园,时辰已过五更。 天光微蒙雨渐息。“容七五”褪去湿透的丧服,领着已被全身重甲闷得双眼发晕的三百铁骑,准备往“库房”行去。库房处,早有百多人相侯,准备为“重骑”卸甲。着“板甲”的兵士,勉强能够自行上马、下马,但甲胄穿脱,则需专人服侍。“马铠”穿脱也殊为不易。面甲、颈甲、胸甲、背甲再加护腿,总重超过百斤。 队尾转队首,堪堪行出半里。忽而南城墙处,巨钟骤响!随后城内“相隔两百丈一座”的简易“望楼”之上,银锣、艟鼓之声此起彼落。不多时,满城皆惊! 锣、鼓交叠,原可传递极精密、极复杂的情报,但那多是古时候的光景。“枯荣城”的兵士,只会最简单的几种——外城,南墙,破! “容五七”花了片晌去思索:自己究竟是“缴过税银,理应受城主府庇护的商贾”,还是“因玄青书院救济才侥幸得活,永远欠城主一条性命的孤儿”。 “随!”一声压过银锣、艟鼓之音的号令,惊悚了已褪下铁面具的三百重骑,也斥退了她自己心中的犹疑——枯荣城是家,我手上有兵!就这么简单。 三百铁骑,竟真如训练有素的军伍一般,紧紧随在“容五七”身后,朝那巨钟鸣警、焰火腾起的方向奔去。三百铁骑心中,实则也有着与“容五七”类似的天人交战。 所幸“玄青书院”一系,向来有抱团、排外的恶习,这三百份薪俸颇高的好差事,“容五七”自始之终,一个坑位也没便宜了外人。否则今日之势,一个“雇主”要将三百名“伙计”带去“前线”,可当真是痴人说梦了。 枯荣城“外城”,东、南、西、北每一侧城墙之下,等距摆放有二十面“巨钟”,用以遭遇敌袭时示警,并指引遇袭处的方位。城头之上腾起的焰火,也是这般用途。 “外城”周长三十余里,守军就只两千。加之“两班轮换”,各处防卫之稀疏可想而知。此时随着钟鸣指引,城头渐有“弓弩手”汇聚于城墙破损处。城下,亦有披轻甲、持长刀的兵士,随各队官长闻声而至。 钟鸣之处,距“墓园”不足二里,待到铁骑奔至,“容五七”心头顿时一紧。见城脚之下,仅有一处“堪堪一人等高,宽不足一丈”的损毁,却宛如浴桶底侧被猛然敲出个破口般……数之不尽的流民,喷涌而入! 城外越来越多的流民朝破口处淤积,渐成滂沱之势,稀疏箭雨没入人潮,连一声回响也无。城头的箭手们早已慌了心神,就连领头的官长,也不知该先射远处的,还是先射脚下的。 城内“持长刀”的兵士,一小批一小批地陆续赶到。他们来不及结阵,也想不起结阵,砍翻几人之后,便给“浪头”吞没,根本欺不近那破口之处。 在场的两位“兵长”闻听隆隆闷雷声响,眼见身后三百“重甲铁骑”开至,眼中均闪出异彩,随后又相顾茫然。如今只有“读史、治学”的文人,才知“重骑”这兵种该是怎生用法,军人是半点也不懂的。 “容五七”也不懂。那三百副开了刃锋的弯刀、寒枪,连一滴血也没饮过;那三百副每日由专人擦拭、养护的战甲,更是连一丝刮痕也无。她不懂,但可以想。 “容五七”跃下自己所乘那匹“未披甲”的高头白马,她等不及下令,凭着“水境”武者的蛮力,直接将身后距自己最近的一名骑手从马上拽了下来。 “重甲骑卒”铿锵落地,随即懂事地艰难爬起,退到骑队侧旁待命。 “容五七”矫捷地跨上披着“乌黑重铠”的纯黑战马,双腿用力一夹马腹,朝着城墙破口处悍然冲刺! 披“重铠”的高头战马,不算骑手,自重便超千斤。猛冲之下,更是雷霆万钧!绝非“锁甲长刀”的“步足”可以相提并论。似浪头般淹没“步足”的汹涌流民,此时犹如一坨软泥,被锥头破开。 冲至“城墙破口”近旁,“容五七”双足离镫,跃下马背。身形几个起落,回至骑队前首。战马前奔之势不止,马头堪堪擦着“破口顶沿”冲出城外,在淤积成坨的人群中撕开一条深缝。巨力冲撞之下,城外流民朝着“破口处”汹涌的势头稍见滞缓。 “三骑并列,照做!” 首队的三骑,在“容五七”不容置疑的令遣下,忐忑朝着“破口处”奔去。三骑速度不一,未能成阵。饶是最慢的一骑,一路仍撞飞、踏碎肉身无数。奔行稍快的两个骑手,距“破口处”甚远便主动弃马而坠,战马随着惯力直冲出城,其势与“容五七”那一骑相较,弱了许多,最终滞在了城外距“破口”六、七丈处。 奔得最慢那一骑,不知是吓傻了还是如何,始终没有弃马,战马钻入洞口的一瞬,那骑卒一身铁甲与城墙轰然相撞,落地后一动不动,也不知是晕厥,还是死了。 “继续!” 这一次,“容五七”的“军令”没有生效。眼见那坠下马的两人正摇摇晃晃地起身,另一人躺在洞口,遭后续涌入的流民踩踏,生死不知。没有“铁骑”再敢前冲。 与“容五七”不同,他们终究只是到了年纪便被“玄青书院”赶走的普通院生。他们没有在乱局之中保全性命的身手,没有为达目的不惜踏死同袍的狠厉,更没有做好牺牲自己的觉悟。 “容五七,上马!”正不知如何是好的“容五七”,忽而听到一个曾经无比熟悉的声音,不及惊喜,“一黑、一蓝”两道身影已挤掉两名骑卒,跨坐于“重铠黑骑”之上。 “是!”容五七毫不犹豫地领命,毫不犹豫地照做。目光决绝,一如往昔。却不知为何,眼眶有些湿热。 叶玄与残影座下战马,奔得并不甚快。“容五七”维持着相同的速度,不问因由。三骑并行,铁甲几乎相蹭。 “跳!”迫近洞口时,容五七与残影随着叶玄指示,同时跃下马背。叶玄片刻后弃马坠地。灰芒轻闪,“雪脏”脱鞘。几无破空之声的“烟波刃”顷刻卸去一十二条马腿。挤入“破洞”前的一霎,三马轰然而倒,身子伴着前冲之势斜斜打横,重铠与重铠相碰,嘶鸣与嘶鸣交织。钢铁包裹着骨肉,铸成一道浅浅的壁垒。 这“低矮壁垒”没有封堵住那“一人高的破洞”,更远远阻不住那些“方被先前几骑冲撞,即刻便踩着尸身前涌”的流民,只绊得他们脚步稍缓。现下蜂拥之势已成,后面的流民什么也瞧不见,前面那些即便想退,也回不了头! “重复。”残影跃下马背后,没有片刻停留,迅疾回奔向骑队的同时,对着容五七简洁地下令。待她回至骑队前首,已有数名看懂情势的“骑卒”主动下了马。 “战马送至‘破口’五丈处,得银三百两。死了给一万两!”当残影再一次跨上战马朝着破洞奔行,身后除“容五七”外,或疾或缓,已随了三十余骑。重赏之下,必有赌徒! 不知怎地,叶玄竟没有朝那些翻过马身,涌入城内的流民挥刀。亦如方才“烟波刃”的尾芒,在截断马腿之后分明可以扫到更远处,他却在出刀的一瞬,鬼使神差地控住了力道。 他杀过人。也从来不觉得人分好人、坏人;或者该杀的、不该杀的。但他没杀过这么多人,更没亲手杀过。 “干什么!傻了嘛!”呵斥声中,残影座下战马掠过叶玄身侧,朝破口处撞去。而后“被踏断了脊骨”的战马恰到好处地倒毙在先前三马身上,将那“壁垒”铸得更高了些。 随后赶至的“容五七”只将战马停在了叶玄左侧,便即跃下马背。杀马不难,但她没有把握如残影那般,在极短的时刻内,巧妙地将重逾千斤的战马“放”到最合适的位置。胡乱冲击的话,恐将“壁垒”撞得散了。 叶玄给残影一喝,顿时回了心神。“雪脏”归鞘,插于腰间。双手环住左侧战马脖颈,猛地将战马朝破洞处甩去。甩脱战马的一瞬,隔着精铁所铸的“颈甲”以冷脆劲力扼断了马颈。战马摔入破洞后,扭了几扭,不再挣扎。 这当口,数十“铁骑”已陆续开至身后,骑卒仓皇跌撞着下马,随即笨拙地转头奔逃。 叶玄循着相同手法,将负了“重铠”的战马一匹接一匹地摔向破洞,洞口封死后手上依旧不停,直将身侧所有马匹都丢向一处。片晌过后,洞口马尸积成一座小山。 叶玄不住丢马时,残影则游荡在洞口处,或凌空跃起,或腾挪闪转,一脚一脚将逐渐高耸的“小山”踩实。 “容五七”瞧在眼里,心中艳羡。这身形纤弱到瞧来却与“流民”有三分相似的“小影团长”,每一脚盈盈踏出,便闻“精铁凹陷、马骨断裂”之声。 尸山起,溃穴封,狂涌的流民终于暂时被阻在墙外。至于已经进入墙内的那些,叶玄没有派人索拿。枯荣城,一向来去自由;城内之民,本就没有户籍。总不成每抓到一个报不出住所的,就当街杀了。 进来了,是“城主府”的失职;既来了,就当以“城律”约束。只不过如此一来,却不知要给“刑律司”的文吏和衙兵们加多少薪俸才够。 当叶玄掷出第五匹战马时,被满城鸣响从睡梦中惊醒的木青儿,终于用最快的速度奔到了“外城南墙巨钟轰响”之处。见叶玄无恙,便停在不远处静静观瞧。她大致猜出少主在做什么,看上去有些滑稽,但不算危险。她没有上前帮忙,自己这一身装束,实在不太方便。 那一列列覆上“面甲”后直如恶鬼般骇人的骑卒,初瞥见身侧女子时,却当真以为遇到了鬼魅。只见那身形高挑的女人一袭素白睡袍,手执黑鞘长剑,双足赤裸,披头散发,静默无声。 没有人敢去看“女鬼”的眼睛,否则就可凭着一对淡灰色眼眸,更早辨出她的身份。木青儿甚少在城中闲逛,“外城”来得更少。“玄青书院”的孤苦儿,若非离院后进入“夜宫”或“城主府”执事,几乎没有机会见她一面。以至于场间多数骑卒是透过“城主殿下”和“影大人”的反应才猜出她究竟是谁。 “穿个鞋的工夫,我死不了的。”叶玄想尽量让语气显得轻快一些,话一出口,却饱含柔情。木叶二人的羁绊,早已脱离了为一些琐碎而感动的浅薄,但望着她满身狼狈却又一脸平静的模样,叶玄还是忍不住有些感动。 “嗯。”木青儿点了点头,没有什么话想说。 叶玄解下自己的长衫,披在木青儿肩头。二人身高本不相差几许,“黑色长衫下摆”堪堪盖住了“睡袍的下摆”,却丝毫不能遮蔽她欣长的小腿和沾了泥垢的莹玉双足。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在她长大的那个地方,女人的双脚也从来不需藏羞。但身侧无数男人的炙热目光,仍令木青儿感到不适。“雌鬼”微一偏头,一众“雄鬼”顿时低眉敛目、噤若寒蝉,连呼吸也不敢粗重。 “仗没打完呢,将军!”残影不知何时已纵身跃上城头,站在城垛之上翩然回望,瞧见二人不合时宜的亲昵,冷言讥刺道。 城墙另一侧,前端的流民拥在城脚,进退不得。后方的流民不知情状,仍奋力向前挤去。 “松油还剩多少?”此时天光昏暗,流民狂暴有如困兽。驱退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用火。 “引火示警时,已用完了!”这一段守军的官长答道。“松油”原是昂贵之物,“沾星火骤燃,淋细雨不灭”的“精炼松油”更是稀罕之极。城头的兵士,哪怕是原“孤雁”麾下“野战兵团”的那些……他们打从出生起就只知道:欲夺一城,需刺杀城主及其主要部从,或直接找城主比武。从没听说过有“攻城、守城”这回事。忽遇城墙破损,仓促间引火示警,“松油”使得多了。 “去近处取!”残影语中带了怒意。 “已派人去了。”官长惶恐应道。 “别乱放箭!控弦听令,射十丈处!”瞧着城上、城下一片错杂,残影不禁有些茫然。都是按照“古兵书”上训练的,怎么事到临头,就连“孤雁”的兵也乱成这样? 数十波羽箭齐发齐至,悉数落在相同一排的位置,周而复始,终于在距城墙十丈之处,也在十丈外的流民心中,划出一条“死线”。临近“死线”的流民渐有退却之势,虽仍遭背后人潮压迫,但看清情势、住足相抗者,已明显越来越多。 叶玄与木青儿早已跃上头城,却见残影指挥若定。城头兵道狭窄,二人不敢挤了箭手的位置,临风立于里侧垛沿之上,也不知该帮些什么。 “游子,射马臀。破甲入肉,不要透骨!”残影看着墙外人群中耸立的几匹高头战马,冷然下令。 叶玄闻言便明其意,没空计较她的态度,摸出三枚“游子”夹于指缝,右手轻挥,战马哀鸣!巨痛之下,三匹身负重铠的战马,发了疯似地纵跳、奔逃,“死线”与“墙城”之间,几近板结的人群顿时溃乱。片晌后,更有两骑破开了人群,朝东南逃去。 “马能吃,快追呀!”残影内劲暗生,用尖利到几乎划破晨曦的嗓音,对着城下喊道。语气中,竟似有种师长般的怒其不争,极尽蛊惑之能。 闻听残影暴喝,大半流民陡然一愕。对呀,那铁疙瘩里面,包的是肉!人潮边沿当即分出两条支流,淌向马匹奔逃的方位。 仍陷在人群中的那匹,蹄下早已横尸无数。终于精疲力尽,口吐白沫,倒毙当场。战马肚腹处无甲,倒地后尚未死透,顷刻被手中持有利器的流民切割、哄抢。 起初被“容五七”驾驭,冲到最远处的那一骑,臀上没挨钢镖,此时背上驮了一名骑术可称精绝的流民。只见那战马在骑手驾驭之下,人立嘶鸣、蹦跳起落,几个转身便在人潮中撕开一块可供助跑的余地。随后毫不犹豫地破开人群,扬长而去。也不知是要变成马匪,还是寻个无人处宰掉战马,去吃独食。 不多时,左近营房中的“精炼松油”陆续送至城头。随着城脚“破口处”焰火冲天而起,本已现破溃之势的流民,终于退散。 还有些不甘心的流民,退去之后,始终在羽箭射程的边缘游荡。那些封堵着城墙破口的马匹,也是食物!直到不计其数的沙包、檑石自城头落下,在城脚“破洞”的外侧也堆出了一座小山,他们眼中泛起的幽光才终于暗淡。 第六十七章 谁是凶徒 不知什么时候起,城垛上站了一个比木青儿更像鬼的女子。同样披头散发,同样赤着双足,同样一袭睡袍。只不过那睡袍的颜色,是血火般的鲜红!这回真的是鬼,她是鬼蛾。 瞧着与木青儿一样狼狈的鬼蛾,这一次叶玄心中却没泛起太多涟漪。他很清楚,她这副德行,一定是为了追逐木青儿。他甚至能想象那幅…似乎还挺美的画面:鬼蛾惊醒之后,推开偏房木门,白影一闪,红影相随。 倒不是叶玄觉得鬼蛾不在意自己,但若只为了自己,她不至于连鞋也不及穿,更不至于将“绳鞭”落在屋内。武人遇急遇险,可以不穿鞋子,可以不穿衣裳,但绝没有不拿兵刃的道理! 鬼蛾的轻功并不差,木青儿的轻功也算不得甚好。但鬼蛾仍远远落在后面。这是“旱”与“蝗”本身的鸿沟。能在表面上隐隐迈过这道鸿沟的疯子,也不是没有。残影能在五、六里内跟上木青儿;孤雁一刀之威,堪比叶玄“烟波刃”。 然而这些终是假象。残影强追木青儿,超过六里便难望其背,若是总共需跑百里,她不追木青儿反而到得快些;孤雁一刀斩出,三次吐纳之内,没有第二刀!临敌之际,三个吐纳的功夫,死一百回都够了。 听到“望楼”鸣警后,正在“城主府”书房内由“议事”转为“吵架”的残、叶二人,第一时刻赶至“外城南墙”。紧接着是木青儿与鬼蛾。寒星和冥烛以及宿在“城北兵营”中的孤雁,都冷静地留在了原地,等待着另外一侧、甚至另外几侧城墙皆被损毁的消息。“薛让”手下的高手未动,也是这般道理。 “城主府”虽然事忙,倒并非每个夜晚都要如此殚精竭虑。只不过“雨夜不睡”是叶玄在“锁城”之后养出的习惯。 “冯龛,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叶玄询问城南守军的官长,语中暂无责难之意。 冯龛颤声道:“回殿下,五更刚过,有兵士发现城墙破了个洞,未及封堵,城外流民也发觉了,然后……就涌过来了。” “发现?”不等叶玄再问,憋了一肚子火的残影立时察觉到异样:“所以说,城墙是谁弄破的,怎么破的,根本没人看见?” “是。”见残影语气不善,冯龛更增惶恐。他不知该不该补上一句“卑职失察,卑职有罪。” “城墙里侧,每一段、每一寸,半个时辰内必有‘巡兵’经过两次。下雨时盯得更紧,绝不会错!”冷静下来的冯龛没有急于请罪,而是提供了更有价值的情报。 “也就是说,对方能在‘两盏茶’的工夫内,让城墙开出一个‘一人高,一马宽’的破洞。”残影敛了怒意,眼光望向叶玄。 “至少七八个‘水’,或者一两个‘旱’。”叶玄评估着对方的实力,随后疑惑道:“如果是‘航帮’的人,为什么等到快入冬了才动手?几个月前,雨多雷密,城外流民的数量更是如今的十倍不止。那个时候他们干什么去了?” “我也想不通,兴许在内斗吧?也未必就是‘航帮’的人。”残影轻声说。 “咱还得罪过谁呀?”焦、甘?夕霞?寒极门?冬荫商团?燕池派的曲崆,在千金阁输了大半身家,表面不说,心里恨上我了?又或者,是如周莲这种莫名其妙惹上,我们却不知道的家伙?干,别是凉城吧?叶玄在心中将可能的敌人挨个过了一遍。 “空想没用。补那缺口时我去盯着,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残影瞧叶玄神情,猜出他正在罗列以往得罪过的人。 “嗯,我跟你一起。师姐,小蛾,你们先回。” 四人沿着石阶行至城下,却见“容五七”如一名侍卫般,肃立相侯。 “卑职容五七,见过宫主殿下、城主殿下;见过影大人、蛾大人!”容五七的语气有些激动。她早已不是夜宫禁卫,见到四人,仍自称卑职。 “容五七,今日多亏你了。”叶玄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当初准了她三百铁骑的“仪仗”,居然能在今日派上这般用场。 “都是卑职应做之事。”容五七只简短一应,旋即转向木青儿,以极快的语速说道:“宫主殿下,卑职已派人去驾马车,另让手下净空了最近的一间民房,马车到前,宫主与蛾大人可在房内歇息。只民房有些脏乱,宫主见谅。” “嗯。”木青儿点了点头,与鬼蛾一起随容五七去了。 ………… 数十名用吊船坠到城外的工匠,在城头无数箭手的护持下,战战兢兢对外墙做了些简单的修补。之后才开始清理墙体里侧那座用马匹堆城的尸山。 并非城主如何体恤部下,实在是半刻也不敢耽误。叶玄作为场间力气最大的一个,正与众兵士一起,将刚刚好不容易堆成的小山一点点搬开。 “这小娘皮,踩得也忒结实了。”叶玄心中暗骂。更可恶的是…有好多匹,连肠子都给踏出来了。 残影嫌弃马尸脏臭,背着双手站在一旁,不肯帮忙。 终于清空了马匹后,残影踏着一地粘稠血水,悠悠走入破洞之内。 “瞧出些什么?”叶玄用兵士端来的木盆洗了两遍手,回到残影身边,低声问道。 “你之前说,对方至少是‘七八个水’或者‘一两个旱’,不全对。刚才我审过‘巡兵’,冯龛没说谎。那也就是说,城墙是在警钟鸣响之前的‘两盏茶’时分内,才被催破的。但那时候,雨已经很小了。 如果是七、八个‘水境’武人,大刀阔斧、叮叮咣咣的,很难不被察觉。同样是把这土墙搞破,功力越深,动静越小。”残影一边说着,一边将左手五指刺入墙体,破墙之声,没有盖过她的轻语。 “嗯。是‘旱’。”叶玄点头认可,面色凝重,“能猜出是谁吗?”他随口一问,没抱什么期望。就算残影想事情很快,也就比他多看了“洗两遍手”的工夫。更何况,一个“旱境”武人若是铁了心要与他玩这“老鼠打洞”的把戏,最大的可能就是永远都抓不到。 过段时日城墙再破,他们再补,然后再破,再补。直到“外城”失序、陷落。又或者,坚持到灾情和缓,摧城无用。再然后,敌人悄然退走,木叶家族带着一口永远出不了的恶气,黯然南渡——叶玄心中,已做好了这样的准备。 “猜不出是谁,但多少有些痕迹可寻。”残影说到此处停了下来,一对灵动的眼眸顽皮地打量着叶玄。 “想出什么就说,别考校我。”叶玄疲倦地低斥道。 残影撇了撇嘴,旋即又显得认真了些:“你瞧墙体这些伤痕,像是谁弄的?如果是‘孤雁’来做,以她刀意之凶暴,只需四斩就能在这破烂土墙的任意一处,开个‘门’出来;如果是‘小蛾’那蠢丫头,使蛮力照着同一块墙面抽上几百鞭,也能奏效。可是单看这个破洞的模样,倒更像是我干的。 这土墙虽不结实,可毕竟厚度摆在那儿。凭我的火候,一脚定是踏不破的。所以要是我来做的话,会先将墙体削得薄一些。你看地上这些碎块儿,是不是这样弄出来的?” 说着残影拔出腰间短刀挥了四下,转瞬在墙面划出一个正方。刀刀深没至柄,瞧着却不如何费力。四刀斩过,又侧过身子在那“正方的左上角处”斜划了一下,随后一刀捅入墙面,缓缓拔出,如卖瓜汉使“果刀”掏西瓜一般,带出一块“里瓤”。 “你说话就说话,拆墙做什么!不演示一遍怕我听不懂吗?”叶玄用指节在残影额头敲了一下。 残影抬眼扮了个怒脸,随手将插在短刀上的土块甩落,继续道:“那些土块儿,有少量被马铠压碎。余下完好的,多数比我切出的这块大些,但也大不许多。也就是说,对方使的很可能是‘短兵刃’” 叶玄思忖片刻,疑虑道:“这个要做伪,很容易吧?” “很容易,但没道理。混江湖的武夫,八成以上使刀、剑。使刀、剑的,又有八成以上,使的是像‘雪脏、裁决’这样‘中等长度’的刀、剑。所以说,如果对方是个拿‘正常’兵刃的家伙,根本就没必要做伪。 而如果对方的兵刃像‘鸿湖’或‘暗水’一样,比寻常刀、剑长出一截,要做伪,也该往‘中等长度’的方向去做。拆墙这事,毕竟是趁着雨夜偷偷摸摸干的,为了求快,就更不该去仿‘短兵刃’。 我现下能想到的,就两个可能:要么对方真是个使‘短兵刃’的,而且还足够蠢。要么就是处心积虑,想栽赃给某个人。” “柳成荫,要赃孟黄平?”听完残影的话,叶玄脑中闪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如此。“胡亢”时期,“航帮”坐第五把交椅的“孟黄平”与残影一样,使两柄短刀。 不同处在于,“残影”的双刀一模一样,“孟黄平”的双刀一长一短,短的那柄比“晏鹊”略长,长的那柄约莫是“男子前臂加上手掌”的长度,似与残影先前所指的土块儿暗合。 “不对,这不高明啊。”叶玄很快否定了自己的未加思索的闪念。 众所周知,“孟黄平”不蠢。一个蠢人,不可能在脱离“航帮”自立门户后短短几年,便将天河“支流”上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现如今“白帆商团”已不知占了多少原属“航帮”的河道。要说他念念不忘“老帮主”的血仇,暗中与自己为难,叶玄勉强能信。但要说他亲身犯险,还像个傻子一样留了尾巴,叶玄死都不信。 “柳成荫”更不蠢。短短数年,他收拢伤重不治的“熊清四”麾下人手与码头;劝诱明哲保身的“余媚儿”重出江湖;兵不血刃压服联手夺权的“江童彦”和“郁满”。偌大一个“航帮”在他手中得以残喘、保全,渐有重振旗鼓之势。要说他这等人物,用如此低劣的手段构陷“孟黄平”,叶玄更不能信。 “嗯,我就随口一说。应该不是栽赃。”残影在脑中飞快地思索着各种可能。 “那…旱境武人、跟咱有仇、使短兵刃、脑子又笨的,还有谁呀?” “甘甜。”残影就只想到这一个。 “别打岔,那是死人。”叶玄不满道。 “我又没说是她干的,只是回答你的问题。”残影轻轻翻了个白眼儿,继续道:“兴许是自做多情了呢?未必就是冲咱们来的。” 叶玄恍然一惊:“对呀。早不来,晚不来,这时机选的……是‘薛谦’在整治‘薛让’?”有了这个念头,便觉越想越有道理,“灾情一过,就是裁决‘薛让’的时刻。一座城都管不好,还当个屁的‘北地总掌’。” “有这可能。但没法确证,也很难追查。除非那人下次再弄时,当场将他擒住。” “不容易呀。一侧城墙‘九里’长,四侧墙,任意一处,都可能破。普通兵士就算侥幸撞见了他,也擒拿不住。总不能一入夜,咱几个就绕着城墙一圈圈地跑吧。 再说现下只知对方有‘旱境’品阶,不知身手如何。若你们几个单独撞见,还不定谁吃亏呢。”叶玄也算看过不少史书,纸上得来终觉浅。直到此刻,他对于当年“凉帝国”一寸寸被武人“肢解”的过程,才真正有了切身之感。 残影对“你们几个”的说法很不服气。她不觉得天底下哪个“旱境”武人能让自己吃亏。就算有,也屈指可数。 她的底气,并非没来由的自负。武道一途,最终决定一名武者修为高下的,是三个因素。 一是内力:但凡“丹田”中有了真气,哪怕只一丝半缕,那便是“武人”而非“素人”。能将丹田贮满而不漏的,是“旱”。贮满“丹田”后,又胀满“经脉”的,是“蝗”。这一节全凭天赋,半分进取的余地也无。 二是技艺:杀人那一瞬,殊途同归,无外乎“切割、穿刺、钝击”而已。但为了达成“那一瞬”,各家的招式、法门,可谓千变万化。能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找到后,又能精进到何种地步,是“同阶武者”对决时,分高下、判生死的关键。 这一节既看天赋,也看勤勉,还看师承。天赋极好的,如“仇诗迈”,师傅是谁都一样,有没有师傅,也一个样。天赋平平的,如“阮棋”,是仇诗迈教她,还是乱七八糟的人教她,仇诗迈是仔细教,还是随意教…最终的差距,将判若云泥。残影,也是那种“有没有师傅都一样”的天才。 三是临敌:经历过生死搏杀的武人,遇到那些整日与“同门”切磋对练的,往往差之毫厘,谬以阴阳。“权剑季”不比“心剑季”,到了“旱境”还常与人厮杀搏命的,没有几个。似“楚天穷”那种一生杀过十四名“同境”武者的疯子,更是再也找不出了。若想在“对练”时拟出“生死一线”的压迫感,却不当真冒生死之险,惟有依靠“更高品阶”的武人。 也正是这样的奢侈,使得在“技艺”层面天赋平平,至多至多可算中上的“鬼蛾”、“寒星”,临敌时能稳稳压制同为“旱境”的“焦怀”与“甘甜”。而残影……认真起来,她有信心同时杀掉鬼蛾、寒星两人。虽然她没试过,也永远不会去试。 寒星极不合群,她从不与“木青儿”之外的人对练。但残影在嬉闹时,对付过联手合攻自己的“鬼蛾”与“冥烛”。能赢,尚有余力。 这便是残影的底气,她不惧怕单独面对天底下任何一个“旱灾”。但她没有选择在这种时刻与叶玄争执这个问题。 残影挥手唤来主事的工匠,告诉他可以开始补内墙了。折腾了半夜,这时天光已明。“日间不会有事,咱们回吧。”她有些倦了,想好好睡上一觉。后面,还不知有多少个不眠夜。 流亡日记-节选(69) 成了!我练出了,还不到两年半!这感觉太有趣了,果然有了“真气”之后,自然而然就能体会到“丹田”和“经脉”的所在。 林觉说的完全不对。心性质朴,心无旁骛,我一条也没做到。 失败很多次之后,我决定顺从自己的感觉,不再刻意回避“施沃茨”,随着他一天天长大,吵闹倒也越来越少。 说到心性质朴,我至少比“安涅瑟”阴险一千倍,“入门”却比她还快了一年。难道说,“安涅瑟”其实没有我以为的那么单纯?不对,肯定是“林觉”从“欧阳桐”那儿学来的道理对“洛拉玛人”不太适用。也不知“欧阳桐”还活着吗。 到了这一步,后面就全看运气了。我有点紧张,不知道我的“池塘”会不会漏水。 第六十八章 男人的直觉 叶玄、残影回至“城主府”时,木青儿与鬼蛾已换了衣衫,正等在叶玄的书房内。得知木青儿在,残影便没急着回自己书房,尽管她此刻很想缩在那张小床上补觉。 青儿与鬼蛾并无要紧事,只是一番惊吓后,二人谁也没心思再睡,索性到此等个结果。占了原木青儿书房的“薛让”听说她来,并未露面招呼。都知木青儿不喜寒暄。 叶玄饮着冷茶,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对师姐与小蛾讲了一遍,是倾诉、是宣泄,也是对自己思绪的梳理。 “短兵刃…云洛吗?”鬼蛾漫不经心地随口一言,当即令叶玄脑中“嗡”地一响。仿佛女人的直觉,终于唤醒了男人的直觉! “你为什么怀疑是她?”叶玄瞪视着鬼蛾的眼睛。那神情在鬼蛾瞧来,有些可怕。 “我…我没怀疑呀。听你说着,就想起她了。”鬼蛾恍惚应道。 此刻没有半点实据,但不知为何,叶玄几乎断定小蛾的猜测是对的。 “师姐,小影,你们带人盯住‘云府’,先不要动。小蛾,跟我去‘云山盟’。”叶玄说完,即刻转身出了房门,也不去看鬼蛾跟没跟上。 “少主,真是她么?不能吧。”鬼蛾快步追上叶玄,一时却不知该不该拦、该不该劝。只隐隐觉得,自己好像又惹事了。 云洛不在自己的书房。当叶玄推开“副盟主”的房门后,见“山魁”霍然站起挡在云洛身前那一副“誓死护驾”的模样……他甚至都懒得再问了。 “是你做的吗?”叶玄面沉如水,目光仿佛透过山魁的胸膛,死死盯着云洛的双眼。虽不用问,还是要问。 山魁只觉脊柱两侧被什么东西触了一下,随即没了知觉,瘫软下去。云洛一只小手极轻柔地托着他的后颈,缓缓将他平放在地上。“我才告诉他的,不关他事。” 对于叶玄竟能如此快地找上自己,云洛也觉惊讶。但她没有试图抵赖,甚至莫名感到一丝轻松和解脱。 “把她绑了!”叶玄目不转睛瞪视着云洛,但当然是在对鬼蛾下令。 鬼蛾犹豫片刻,从左臂袖管中缓缓抽出绳鞭“鬼哭”,朝云洛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望着叶玄,轻轻张了张嘴,没说出话,那神色分明是要求情。 这一瞬,叶玄忽然感到无比愤怒,却不是“城主遣不动部从”的那种愤怒。准确说来,更像是一种委屈,那种“你到底跟她好还是跟我好”的委屈。 叶玄大步走向云洛,经过鬼蛾身边时,粗暴地将“雪脏”塞入她怀中,随后伸手从自己袖管抽出另一条几乎一模一样的绳鞭,那是几年前自“镜阁”购得的赝品,后来叶玄也学着鬼蛾一般,将绳鞭绕于小臂,藏在袖中。还随口给这假鞭取了个名儿,叫“鬼泣”。 “不想受罪就别乱动。”说罢叶玄左手扣住云洛的肩头,将她身子扭了过去,持着“绳鞭”的右手迅疾在后颈、肩背、腰肋上戳了几指,云洛顿时感觉自己上半身好似瘫了一般。 其实武人遭“封穴”之后,身子仍可活动如常,最坏不过形同素人。只是云洛这个品阶的武人,早已习惯了内息运转,昼夜循环不滞。此刻整个身子只能靠“骨骼与筋肉”支撑,那种溢涌自脏腑深处的不安,直如龟、蟹忽而失了甲壳。 绳鞭反绑住手双,又在脖颈绕了几绕,随后笨拙且毫无美感地一圈圈缠在腰、腹处。叶玄显然从没做过这等活计,捆得全无章法,到得后面更是只想赶快将这又细又长的黑绳用完。终于将云洛裹成个粽糕后,又恨恨地朝鬼蛾瞪了一眼。 鬼蛾没有回应叶玄的目光,一手拎着“鬼哭”,一手抱着“雪脏”,低头不语。 “走!”叶玄捏起云洛的后颈,押着她走出书房。院中,一众“云山盟”的执事与帮工,瞧着这一幕无不面面相觑、目瞪口呆。 叶玄走得很疾,以至云洛有些踉跄。透过“如铁钳般扣在后颈”的沁凉手掌,云洛体察不到丝毫怜惜。若自己真的跌到,他大概也不会停、不会缓,只会像手里拎了只小鸡一样,继续自顾自地往前走吧…… 自小到大,云洛从没当众受过这般羞辱,初时泪水噙在眼中,倔强不肯滑落;快到正门时,已如雨珠难停。只紧紧咬着嘴唇,不肯哭出声来。肩膀好痛、后颈好痛、心头更痛。她已下定决心,再不与他和好了! 站在正门处,叶玄忽觉有些不妥。这地方距“夜宫”说远不远,说近也实在不近,就这么押着她走回去,似乎不成体统。倒并非云洛不该受这“游街”之辱,她做下的事,也根本不是游个街就能了结的。只不过,城主亲自抓人已经很失体面,再亲手捏着一个女人的脖子在街上走,成什么话?更何况,这女人从远处看去,还像极了是个小孩儿。 “马车停到门口,立刻!”叶玄转头对着已然看呆的门房,下令道。 门房愣了半晌,似乎花了些工夫才想明白发生了何事,眼前又是何人。旋即唯唯称是,转身跑走。 过了约莫一盏茶时分,一辆由“两马拉乘的宽厢马车”停在“云山盟”正门之外。 “夜宫。”叶玄对着车夫简单说了两字,拎起云洛,一把将她丢入车厢,自己也跟着进入。随后接过鬼蛾递还的“雪脏”,却将鬼蛾拦在车外。“告诉小影,抓人。”云洛缩着身子侧卧在车内,听在耳中也没多想。抓什么人? 厢外熙攘,厢中静默。二人一路无话。叶玄闭着眼,不看云洛;云洛咬着唇,不瞧叶玄。只是……鼻涕流到嘴边却不能伸手去擦,这样的窘迫,是哭之前没预想到的。否则的话,或许还能再坚强一点。 行至“夜宫”,马车遭禁卫拦阻,不得入内。叶玄原也没打算破例,拎出云洛,径直往“刑院”走去。鬼蛾革职后,夜宫“刑院”明面上已归“寒星”统辖。但真正关心此处的,仍是“鬼蛾”。这个在“寒星”看来根本没用的地方,平日没有太多守卫,甚至没有太多人手。 “玄铁桩,在哪一室?” 执领“刑院”的禁卫“陶三五”怔了片刻,答道:“刑三”。随即引着叶玄,来到一间有着漆黑铁门的刑室。 鬼蛾执掌的那几十年,“刑院”几乎被她弄成了一座“陈列馆”。由鬼蛾购置,甚至订制的各类刑具,摆满了整整三间“刑室”。当初罚没鬼蛾财物时,没有动这些刑具,一来是嫌太过沉重;二来这东西实在不好卖;三来依理“刑院”的财物属“夜宫”所有,并非鬼蛾私产。 “刑一”是古刑具。若鬼蛾没被人骗的话,此间每一件皆属“文物”。 “刑二”中的物件,是“做工精巧、用料豪奢”的藏品,曾用以绑缚周莲的那副以冻土“墨酸枝”榫卯而成的木架,便摆在此间。 “刑三”所藏,则是专门用来对付“武人”的东西。当初周莲那一身系满银铃的“精钢锁链”,这时就挂在墙头。除此之外,还有“封穴”用的钢针,以及同样用于“封穴”但更为阴毒的“生有毛边倒刺的乌金软针”。 叶玄要的不是这些。他指了指墙角处,一桩通体乌黑的柱状刑架:“绑上。” “是。”陶三五领命后,指示两名部下去解云洛身上的绑缚,自己则亲手打开“玄铁桩”的镣铐。不算“雪脏、暗水”那种“集天下手眼、耗千载光阴”亦难得一二的古怪料材,这世上“蝗境”武夫不可徒手碎裂之物惟有“玄铁”;而“旱境”武人不能徒手撕破的,玄铁之下,尚有“精钢”。 咔嗒、咔嗒,几声不怎么清脆的落锁之后,云洛靠着冰冷的玄铁,双手被反扣于铁桩背后,双脚微开至与肩同宽,足踝也分别扣了铁锁。“颈箍”和“腰箍”则是特意调至最矮后,才勉强扣住。这姿势不算太扭曲,她尚能正常站立。 “院门外侯着。”遣走陶三五后,室内又只剩叶、云两人。仍如在车厢内一般,没人开口说话,没人去看对方的眼睛。云洛已不再哭,唇上的鼻涕也已干了。 不多时,寒星闻讯赶至。她看了看云洛,又瞧了瞧叶玄,猜出些许,但没有问。只站在距叶玄甚远处,低声唤了句:“少主。” “调‘蔡九一’入刑院。没别的事。”叶玄面无表情地说道。 “是。”寒星同样面无表情地领命,欠身退了两步,转头走了。 房内再次寂然无声。奇怪的是,这沉默居然不怎么尴尬。奇也不奇,有话想说才会尴尬,此刻的二人,皆无话可说。云洛忽然想到一事,自己视若珍宝、视若伙伴的短剑“无用”,落在了“山魁”的书房中。但这实在不是一个能在此情此景丢出的话头。 约莫半盏茶时分后,残影、鬼蛾双双走入刑室,木青儿没有来。 “云大、鲍蕊、云溱,已在监房了。”残影语声平静,说给叶玄,也说给云洛。 云洛顿时惊怒,带得脚上铁拷也“咣”一声响:“抓我家人做什么!” 叶玄缓缓抬头,二人目光终于相触。瞧着她如遭雷击、目眦欲裂的模样,叶玄心中愤怒之极,又觉荒唐之极。她当然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却又当真不知自己做了什么。 “你说话呀!关我爹娘什么事,关我姐姐什么事!”眼中噙着泪,却仿佛喷着火。 “是我审你,不是你审我。是你的家人在我手上,不是我的家人在你手上。下面我开始问话,你可以选择答,或者不答。”又是那种让云洛感到背脊发寒的平静。虽然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但至少在云洛瞧来,今日的叶玄,自见面起就没有过任何情绪。 “为什么这样做?”叶玄说着从椅中站起,缓缓走近云洛。居高临下,盯着她赤红的双目和俊俏的面庞。 “城外…没多少人了。城里还有好多粮。”云洛避开叶玄的目光,颤声答道。原该理直气壮的她,语调中夹杂着渴望被人谅解的乞怜。在她看来,此刻的叶玄无疑是个疯子。而自己的家人,就在这疯子手上。 “没多少人了,是多少人?好多粮,是多少粮?”叶玄低声追问。 云了一怔,对这心觉混账之极的问题,却也不敢发作:“我…不知具体数目,只看到城外那些……” “啪!”不待云洛讲完,一个耳光重重抽在她左颊之上:“不知道!不知道就敢毁城墙!”突如其来的耳光,打得云洛有些发蒙。一直看似古井无波的叶玄,忽然暴跳如雷,更是将站在身后的鬼蛾也吓了一跳。正要上前劝阻,手腕却被残影捏住。 片晌后,终于回过神来的云洛,再也抑制不住充塞胸臆的委屈与狂怒,扬起头冲着叶玄咆哮道:“城外人都快死绝了!‘西粮仓’还是满的,满的!” “啪!”又一耳光,又是左脸。“谁许你爬城头的!谁许你进粮仓的!” 云洛又挨一掌,嘴角溢出鲜血。她猛地将脸扭转回来,发疯似地叫骂:“我爬了怎样!进了又怎样!去你妈的!” 悬在半空的手掌骤然停滞,落下前的一刻,他惊觉到右掌之上,竟不自主地附了内劲。从来没有人咒骂过他的娘亲,除了他自己。云洛也当然不是在骂叶玄的娘亲,只不过自古以来,这世上一切最最恶毒的言语,统统指向母亲。 叶玄放下手,向后退了几步,有意让自己离云洛远些。他在心中不住告诫自己:“不要失控,这是审讯,是审讯……” 云洛重重地喘着粗气。生平第一次骂脏话,竟有种说不出的畅快、没来由的过瘾!正想等第三个耳光抽过来,自己好再痛快一句,不料叶玄这混蛋却退走了。如此,一句脏话卡在喉头出不了口,只得转成一连串的怨毒: “你不肯救人,那我帮你救!明明你是城主,却总不肯救人,总是我帮你救!城外的人你不管,城里的人你也不管!那么多没饭吃的,要不是‘云山盟’派粥,城里早就乱了!我如此帮你,你还故意‘屯粮涨价’,骗我‘云山盟’的银子!你、你利欲熏心,寡廉鲜耻……去你妈的!”酝酿许久,云洛终于将最想说的那四个字吐了出来。 此刻若不是身边有人,叶玄真想狠狠抽自己一个耳光。都已将自己欺负到了这种地步,方才那一瞬,竟还觉得她有点可爱…… “你少给我胡搅蛮缠!‘枯荣城’的人,一向自食其力,哪儿有那么多讨饭的?那些他妈本来就是你从别处惹来的!没你又怎样,没你能怎样?敢抢,我就剁他们手!杀人,我就要他们命!没你的时候,‘外城’一直都好好的,就是他妈有了你,才弄得鸡飞狗跳! 你还知道‘西粮仓’是满的?那你知不知道,二十多万人,一个冬天要吃多少粮?你知不知道,人在天冷的时候吃粮更多?你又知不知道,城里的‘火炭’和‘木柴’都是不够的!取不得暖,只能硬熬,那就得比往年每一个冬天,多吃更多的粮! 还说我屯粮控价,骗你的钱?那些不识字的这么想也就罢了,你没念过书吗!自打闹灾之后,城里的金银一块没少,粮食却一斛一斛、一石一石被人吃进肚中,再变成屎,一坨一坨地拉出来。你倒给我算算,钱不增不减,粮越来越少,屎越来越多,那粮价到底该不该涨!你吃屎吗!” 叶玄越骂越凶,身后的残影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叶玄后面要说的话便给噎在了喉头。他回过头狠狠剐了残影一眼,转回来时,索性将没说完的内容尽数咽了。“哼,我跟你一个将死之人…讲什么道理?” “将死之人”四字,也惊得云洛喉头一紧,暂时将几欲喷涌的咒骂吞了回去。若是叶玄如先前那般,声嘶力竭地咆哮着说要弄死她,云洛绝不会信。可方才那漫不经心、轻描淡写的一语,倒有点……有点像是真的。 “你要杀我?好啊!来呀!你现在就动手,一掌打死我呀!”云洛认为自己遮掩得极好,但场间三人无不清楚地辨出,她的叫嚣与上一句相比,弱了许多。 叶玄再退几步,坐回椅中,声音又一次恢复了先前的平静与漠然:“一掌?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小影,你告诉她,关于‘谋逆’,城律是怎么写的?” “主犯凌迟,血亲枭首。”残影的声音听不出半分情感,没有恻隐,也没有愤怒。仿佛云洛只是个随随便便的陌生人。 “不成!”一旁的鬼蛾立时惊叫出声。 “不成?”叶玄闻言,抬眼望向鬼蛾。神情冰冷,语调更冷:“我决定的事,你能怎样?” 此时瞧着叶玄的脸孔,鬼蛾感到格外陌生。百多年来,他从没用这样的眼神看过自己,从没用这样的语气说过自己。就连自己在“忘月楼”当众滥杀那次,也不是这样……鬼蛾怕极了眼前这个“不认识”的叶玄,甚至有些不敢再帮云洛求情。 退却、迟疑了片刻,她还是毅然挡在叶玄和云洛之间,“扑通”一声跪了下去:“少主,求你!云洛是我的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她也是你的朋友,是吧……” “是,然后她为了那些……连名字都叫不出的人,背叛了我。”叶玄看着云洛,却又好似望着极遥远的地方。他说着当下,却又好似忆着极久远的往昔。 “也…也没酿成什么大祸,要不,这次就……” “你要是没有造反的觉悟,就不用劝了。”叶玄打断了她,冷漠而决绝。 鬼蛾跪直的身子缓缓瘫坐下去,她不敢再看叶玄,更不忍去看云洛。乞求的目光投向残影,没得到任何回应。 云洛的面容呆滞许久,才意识到残影刚刚说了什么,纤薄的下唇开始不受控地颤抖。她不是没想过自己被抓后会遭遇什么,云山盟被驱散、自己被收入监房,甚至如几年前鬼蛾那次一样,被藤鞭抽上几十下。这些,她都有准备。可是,凌迟?灭门?是不是刚刚那两巴掌,把耳朵打坏了啊…… “主犯凌迟,血亲枭首。”似是瞧穿了云洛的心思,残影又将方才之语重复了一次。语声寡淡,入耳却如重锤轰砸,“你干这事,有没有人指使啊?凌迟之苦,三日方休。你若不是主犯,能死得干净些。朋友一场,我也盼你临了落个体面。”残影凝视着云洛的双眸,信口胡言。就算再供出一千个人,她也是主犯。不过这样的谎话要骗云洛,已足够了。城律是啥?显然她一个字也没看过。 如果说云洛原本还有一丝幻想,鬼蛾的态度和残影的问话,此刻已令她彻底坠入深渊。这时她的脸色像极了比武那日,刚被人从冰窟里拎出的苍白:“没有…没人。” “既如此,就按规矩办吧。”叶玄说着轻轻叹了口气,显得有些不舍,有些惋惜。就只是有些。 “不……”云洛说着话,却好像听不清自己的声音。她只能听见对面的。 “七日之后,游街,行刑。在那之前,你就住这儿,上枷铐,不封穴。想自尽的话,也由得你。但你记住,云家的人,左右都要剐一个。你死,就轮到他们。”平静说完这段使得云洛每一根汗毛都要竖起的言语,叶玄转而看向残影,嘱咐道:“想吃什么,叫膳房给她做;要洗澡,给她热水;写遗书,就给她纸笔。” “是。”残影轻声应道。 “押走吧。”叶玄疲倦地摆摆手,身子往椅中陷得更深了些。 残影走到墙边,取下系着银铃的精钢镣铐,随即先后解开云洛扣在“玄铁桩”上的手足。解了双手,锁双手;解了双足,锁双足。最后才松脱将她紧紧缚在铁桩上的“颈箍”和“腰箍”。 云洛小脸煞白,就连朱红的薄唇也没了血色,如一具行尸走肉般任凭残影摆弄。 “小洛。”刑室的厚重铁门再次打开时,叶玄从身后叫住了她,缓步走到身前,柔声道:“到时候,我就不送你了。这一世,遇见你我是欢喜的。你遇上我…算你倒霉吧。” “我不闹了!别杀我,求求你!我不闹啦!”云洛终于不肯放过最后一丝希望,或说是终于捕捉到了最后一丝希望。内息未复的她,被残影扯着前扑不得,只对着叶玄声嘶力竭地哭喊。 食中二指,深深点入心窝,不疼不痒。云洛眼前一黑,即刻昏厥过去。 “行了,就这样吧。”叶玄看了眼被残影拎着后领轻轻放在地上的云洛,一脸阴沉地离了“刑院”。 第六十九章 省油的灯 “干嘛,劫狱呀?”监房内,躺着昏迷不醒的云洛;监房外,果然等到了有意隐去脚步声息的鬼蛾。 鬼蛾虽蹑手蹑脚地来,自己却也没想清楚,是否要强行将云洛带出去。虽然叶玄今日表现出的冷血完全出乎她的意料,但鬼蛾仍有十足的把握:若放跑了云洛,自己绝对不用抵命。大不了再挨一次鞭刑罢了。 然而……那可不能算是“大不了”的事。太疼了,太他妈疼了!不到万不得已,她实在不想将这祸端引到自己身上。 “啪”一声闷响,鬼蛾将自己的踌躇和胆怯,全数发泄到残影肩头。除了未含内劲,这一巴掌几乎用了全力。 “她是我朋友,不是你朋友吗!你为什么不拦阻,为什么不求情!自打抓了云洛……不对,是从我一不小心念出她的名字开始,你他妈就一脸事不关己的鬼样子!知道你跟她情分不深,可就凭我在乎,你就应该帮她!不是吗!” “是。但凡你在乎的人,我都该救。可除此之外呢?你是云洛的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那你是‘木叶家族’的‘鬼蛾’吗?你的朋友与家族为敌,你该站在哪儿,该做什么?”残影说着很严肃的事,语调却清淡得仿佛在问地瓜多少钱一斤。 鬼蛾怔了一下,有些茫然、有些错愕。论心不论迹,她虽知云洛做了什么,但从没将她划归到“敌人”一列。更从未想过自己该是什么立场。“你少给我拽这些道理。我只知道,眼下城没破,但云洛要死了!我要救她,非救不可。一句话,帮不帮我!” “唉……”望着那一对直勾勾盯着自己的凤眼,瞧着那一副“答错就跟你绝交”的颟顸模样,残影微叹一声,这才开始按轻轻按揉自己生疼的左肩:“我说你是真的傻呢,还是就想借故撒泼,打我这一下?” “啊?什么呀?”残影的答非所问,让鬼蛾不知如何接话,甚至不知该报以何种情绪。 “这么多年了,你还是不了解他呀。就你那不咸不淡的一顿鞭刑,他都能扶着铁栅哭半宿。凌迟?开什么玩笑。”残影勾起一侧嘴角,柔声细语中带着不尽的讥讽与嘲弄。 鬼蛾杵在原地,愣了许久,一双大眼睛数不清眨了多少下:“…骗她的?为什么呀!”忽又想到,那夜迷迷糊糊的,好像是梦见他在哭。不是梦吗? 残影又一次让人恼怒的答非所问:“一开始我还暗赞你演技不错,配合得挺好呢。后来越瞧越不对劲儿,原来不是默契,是真蠢。” 鬼蛾心头一块高悬的巨石刚刚落地,她没有斗嘴的心情,只想喘息。“别废话,到底怎么回事?” 残影正要开口,身后银铃声响,如泉鸣叮咚。“她醒了,进去说吧。” “小蛾,小影……”刚刚醒转的云洛,目光有些模糊。但仍在第一时刻捕捉到了那紫黑、淡蓝两道身影,乞怜地望向渐渐清晰起来的二人。 “别说,别动。”残影的声音如两道无形的符咒,止住了云洛的话语,也定住了她堪堪坐起的身形。她不知道云洛接下来打算干嘛,万一是爬过来抱着腿哭求,往后可就不好见面了。“你先喘口气,醒醒神。觉着脑筋足够清楚了,就点头。” 云洛依着残影吩咐,匆忙地猛力吸了口气,不待吐尽就开始啄米似地点头。鬼蛾在一旁瞧着好笑,可惜还没有恢复到能笑出声的心情。 “刑室中说的话,是骗你的。没有凌迟处死,也不会杀你全家。你得不到这些,并非你不应得,只是因为你欺负了一个好欺负的人。他能想出的最恶毒的报复,就是骗你相信——他会依循‘城律’对你公事公办。听懂了吗?”残影总觉得被“阴风指”点晕的云洛,睁眼后醒得不太彻底。于是她一句一顿,说得很慢。 云洛也的确呆滞了很久,才终于有了残影预想中的反应。她开始哭,从咬着手背嘤嘤吟泣,很快转为撕心裂肺地嚎啕。 鬼蛾见状,不自觉地想要走上前去安抚一番,踏出一步便给残影拉住:“干什么?”残影厉声喝问。 “我…我瞧着生气,要过去踹她一脚。怎了?”鬼蛾躲开残影的目光,低声狡辩。 “我前世要作多少孽,才换得这辈子跟你们两个没出息的色胚共事!”残影愤愤地自言自语,任由云洛将满身银铃哭得叮咚作响。 自从鬼蛾不再执掌刑院,她精心设计的“空无一物”的监房里,便有了床,寒凉彻骨的“太阴石”地板上,也铺了厚厚的棉毯和干草。寒星不喜欢鬼蛾的“艺术”,监房就是监房,刑房就是刑房。眼见自己的杰作被人糟蹋,鬼蛾也是怒不敢言。寒星说:再啰嗦,就把那些没用的“破木架”全砍了。 良久良久,云洛终于哭不动了,抱膝缩在狭窄的小木床上,可怜兮兮地打量着二人:“我能回家了么?” 残影立时露出一副不可理喻的神情,双眼死死盯住云洛:“回个屁!你以为吓唬你一番,这事就过去了?不杀不剐已是最大的宽仁。我告诉你,就算我们容你,薛家也容不得你;就算薛家容你,这满城的兵、民也容不得你!我还告诉你,‘枯荣城’不是叶玄一个人的,‘木叶家族’的脸面,也不是叶玄一个人的。就算他能容你,我也容不得你!” 原就抱膝而坐的云洛,随着残影的呵斥,渐渐缩成更小的一团,低着头不敢再问。 “回家也见不着人,你爹娘和姐姐已关起来了。”鬼蛾柔声补道。 “啊?”云洛惊疑地望向鬼蛾:“刚不是说……” “除了‘杀你们’是假的,其余都是真的。”残影有些不耐烦地解释,“啊,不对。能点菜、能洗澡,也是假的。你就老老实实待在这儿,喝粥、发臭吧。”语罢拉起鬼蛾,转身出了监房。 ………… 残影难得睡了个奢侈的长觉,入夜后,才在“城主府”与叶玄碰头。又是雨夜。好在破城的“凶徒”已经抓到,二人的精神不至太过紧绷。 “得知是她,我还挺高兴的。若真是别人,那可麻烦透了。”残影捧着热气腾腾的松萝茶,临窗赏雨,倒有些惬意。 “我是真没想到她能干出这事,先前可小瞧她了。”叶玄语带忿忿,更多却是无奈:“要没有小蛾,你多久能猜到是她呀?” “确认是‘短兵刃’后,第一时刻我就想到她,可转念又排除了,总觉得应该是城外的人。不过就凭她那点心机,我只要见着她就能瞧出来。”残影说得很轻,伴着沥沥雨声,却听得格外清晰:“对了,有件需要在意的事。” “怎么?”叶玄沉声问。 “苍城,吴禄。”残影尽力拟着当时所见的神情和口吻,“昨日我跟青儿姐、小蛾在云府拿人,说是拿,也没动粗。押着三人走到云府门口时,云溱说了这四个字。那时门口聚着不少人,她目不斜视,看不出在跟谁说。” 叶玄静了半晌,说道:“或许人群中有替她传话之人。也有可能…根本就是说给咱们听的。她在提醒咱们,或者说是警告:她与吴禄的往来,从未断绝;她对吴禄的情愫,更不是一厢情愿。” “嗯,关乎莫问塔‘六层’。动她,是要掂掂轻重才行。”莫问塔“五层”接的是十万两以上的委托。而“六层”是“吴家双子”许诺的六个任务。“六层”没有价码,也不会卖给外人。 叶玄同意残影说的,但对她给出的理由不太满意:“就算没有‘六层’,云家的人也不能碰。‘云大夫’在南方是什么声望?背着‘胡亢’的血债已经够麻烦了,再砍了云家四口……咱到了南边,不变成武林公敌才有鬼呢!” “那也不能就这么放了。云洛做下这么大的事,我们对她、对云家,总要有个说得出口的处置才行。这不光是脸面的问题。”残影今日表现得格外淡泊,她没有在意叶玄的语气,也没有指摘叶玄胆小,反倒让叶玄感觉不太适应。 “唉……事已至此,既然不能做成干尸,那就做成生意。”叶玄望着窗外渐转瓢泼的雨幕,轻声说道。 ………… 翌日午后,叶玄只身来到关押着“鲍蕊”和“云溱”的监室,正是当初关过周莲与鬼蛾的那间。除了不能自由进出,这里大体算是个卧房。对云家除云洛以外的三人,从抓捕到关押,一时一刻也不曾粗鲁、轻慢过。 “云夫人,云小姐。这两日,禁卫可有怠慢之处?”叶玄让守在“外间”的禁卫通报后,确知二人衣衫齐整,才缓步走进监房“里间”,隔着铁栅轻声询道。 “罪民鲍蕊,叩见城主殿下!”鲍蕊对着铁栅外的叶玄,深深下了一个万福,姿态之低,几近跪拜。 这全然出乎意料的行止,令叶玄手足无措。一时也不知该不该还礼,该不该搀扶。纯以法理而论,她此刻自称“罪民”倒是贴切,甚至跪拜也无不妥。但是有必要吗?她难道不知自己身份特殊,难道完全没看懂形势吗? 叶玄正要有所应对,仿佛怕他屈尊搀扶一般,鲍蕊急忙起身,低眉敛目,恭顺得让人心疼。 “云夫人,不必如此……”此情此景,叶玄完全没有准备,想出言安慰几句都不知该说什么。 “罪民教女无方。叩请殿下慈悲,念‘云洛’蠢钝无知,允罪民代她受死;叩请殿下慈悲,放过‘外子’和‘云溱’,他二人一个潜心学问、一个负气守寡,与‘云洛’做下的事…实无半分干系!叩请殿下慈悲!”连说了三个叩请,鲍蕊心神激荡、哽咽难言,终于撕下最后一分体面,伏地叩首。这一次,行的已不再是“女子礼”。 “起来说话!”叶玄也终于不再思量她这般作态究竟是真是戏,甚至已无心顾及男女之嫌,急忙蹲低身子,左手探入铁栅紧紧扣住她的右肘。内息微动之下,看似谦恭,实则不容抗拒地将她“扶”了起来。若不如此,瞧她这阵仗怕是不打算起身了。 “云夫人,你这是做什么!”叶玄莫名地有些恼怒,隐隐约约间,他总感觉自己被人耍了。 听叶玄语气不善,又不肯受自己叩拜,鲍蕊心中更增绝望,凄然哀恳道:“城主殿下见谅。其实……我知云洛所犯,是‘诛满门’的重罪,妄求殿下杀一人,放三人,是罪民无耻了!”鲍蕊哽咽着、颤抖着,不甚平稳地喘了口长气,神色渐转坚毅,“恳请殿下,允我收回适才的荒唐言语。现下,罪民只求殿下一事:盼殿下念在…念在云洛对殿下有情,赐她一个体面的死法。如果定要有人当街受那千刀万剐,以正刑律威严……我来!” 叶玄勃然大怒,手右“嘭”地一声重重按在粗如小臂的铁栅之上:“你他妈到底想干什么!” 鲍蕊吓得倒退几步,狠狠一咬牙,又一次拜了下去:“叩请殿下慈悲!”这回,是连伸手去扶的机会也不给他了。 叶玄呆望着眼前伏地颤抖的美妇,气息凌乱,神情恍惚。他不太明白,自己为何会如此愤怒,如此失态。 叶玄此行,真正的目的是去找云大“谈生意”。鲍蕊是什么态度,并不十分重要。对于鲍蕊和云溱,他只是不太放心,才顺道看上一眼。鲍蕊瞧不清形势、估不准自己的斤两和价码,对叶玄来说,总归不是件坏事。为什么要生气呢? “云夫人,我失礼了。”叶玄后退两步,敛了气息,对着鲍蕊浅浅一揖,转身朝“外间”走去。每行出一步,便觉心如刀绞,将至门口处,终于忍不住回头,望着鲍蕊一字一顿,沉声说道:“没有人会遭罪,也没有人会受辱。我只能向你保证这一点。” 待走出监房“内室”,行至“外间”,鲍蕊止不住的哭泣,隔着轻薄木门一声声刺入叶玄耳中。也是最后一次回头,余光瞥见抱膝坐在床首的云溱,叶玄才忽然记起了她的存在。好像她从头到尾,就那样静静地坐着,一声未出、一字未吐,甚至连一个动作也无。 ………… 离开那间刑院中最不像监房的监房,叶玄不顾禁卫的目光,无力地将背脊重重靠在灰色砖墙之上。莫名其妙的,此刻他很想手中有个烟斗,可惜没有。 “为何别人的娘亲,能如此厚待自己的孩子;为何那个小东西,能占尽天下所有的好事?唉…还是跟小蛾一起更舒心些。至少她的妈妈,也不要她。” 心底哀怨半晌,叶玄喘了口气,直起身子,朝着关押“云大”的监室走去,那才是今日的“正经事”。 名医云大,单独关在一间与“云洛”所住样式相同,但相隔甚远的监房之中。有酒、有菜;热水、新衣。刚刚饱餐过的云大,正坐在入监起第一日便跟禁卫要来的书桌前,伏案写着什么。那神情,不像遗书。 “这事,如何了啊?”室中没有第二张椅子,云大也没有表现出一个“罪民”的自觉,叶玄只好端坐在床首,尽量摆出一个肃穆些的姿态。 “不要牵连到我。”云大想也未想,脱口而出。 “你说什么!”先是云洛,后是云母,再是云大。云家的人一次又一次地,让他目瞪口呆。 “快要触碰到了。仍隔着一层纱,但我总觉得,快要触碰到了。没有比这更重要的,妻子、女儿,任何人、任何事,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云洛是云洛,不要牵连到我。”云大静静地诉说,没有半点愧疚:“如果在这之后,我们的交情还没用尽,我依次恳请你放过鲍蕊、云洛以及云溱。” 对于云家人带给他的震骇,叶玄甚至已有些麻木。那歹事分明是“云洛”做下的,“云大”求情时竟将“云洛”摆在“云溱”前面。 “我不是来跟你谈‘交情’的。想从我手里拿东西,只能‘交易’。”云大令人发指的冷静,也帮助叶玄迅速摆脱了恼人的情感,开始专注于他的“生意”。 “我不会随机应变,你尽可以趁人之危。我全答应。”云大的脑筋分外清明,他提了条件,叶玄说要交易,那就表示自己所图之事已经成了。此时他的心思已飘回到“那件事”上,至于叶玄想要什么,随他拿去。 鲍蕊的迟钝、云大的决绝,对叶玄和他的“生意”而言,无疑都是极好的。但他高兴不起来。似乎在这个比云洛还要矮小的男人面前,自己才是真正的矮子。 “第一笔交易:你可以活,把你的声誉给我。任何时候,我要求你对任何人,说任何话,你必须配合。”叶玄开始交易,语声郑重。 “可以。” “很好。第二笔交易:云洛可以活,但‘云洛’这个名字,必须死。从此以后,她带上面具,夺去姓名,给木叶家做奴。你与她上一次见面,就是最后一面。” “可以。”叶玄以为,他至少会有半瞬的迟疑。没有。 片晌无言,云大抬头问道:“第三笔呢?” “没有第三笔,我不会为难尊夫人和大小姐。”顿了半刻,叶玄仍是没能忍住,说了句在云大看来,必定是毫无价值的屁话,“只觉得……云溱有点可怜。” “嗯。”云大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 叶玄实在有些羡慕眼前这个男人。他与自己一样,都有一个遥不可及的执念。又与自己不同,他无所顾忌、他押上一切,没有半点犹疑。 ………… 离开关押着云家四口的“夜宫刑院”,叶玄在深秋的艳阳下踩着浅灰色石砖,漫无目的地行走。不知不觉,到了“演武场”。这个时辰,木青儿没有在此练剑,大概是在为鬼蛾刺青。 那个“小水潭”此刻尚未结冰,呆望着脚下不怎么清澈的潭水,叶玄脑中却忽然感到一阵清明,随之而来的,是背脊冒出的阵阵森寒。 “去刑院,带‘云溱’到此见我。”演武场中无人,叶玄回至入口处,随手拦住一名禁卫,将一枚“木叶令牌”交到她手中。 不多时,顶替不受叶玄信任的“陶三五”暂领“刑院”的“蔡九一”,与那名持令牌的禁卫一起,将“云溱”送至小水潭边,同时将令牌交还给叶玄。 “回去时我送,你不用等。”蔡九一闻言,行了一礼,领着那名禁卫退出“演武场”。 “‘苍城’那边,用我帮你联络吗?”叶玄坐在潭畔青石上,随手将一粒小石丢入水中。 “云溱”静了半晌,似乎不是在思考如此简单的问题。后轻声应道:“已有人去了。为求周全,你再派个人也是好的。” “你跟吴禄私奔,谁能拦阻?闹出这么大动静,有必要吗?” 静立于潭畔的“云溱”盈盈踱步,悠悠然在叶玄身侧两尺处落座,目光仍望向水面:“我要堂堂正正的嫁。”语声淡漠,波澜不惊。 “一家人的性命、满城人的性命,全都押上赌桌,就换你一个‘堂堂正正’?”云溱虽已认了,叶玄仍觉得不可置信。 “是。”浅浅一字,轻慢优柔。听不出半分愧疚。 “赌这么大,你输得起吗?” “无论‘外城’陷落还是不陷落,你最好的选择都是‘将我卖给吴禄’。万一‘外城’没守住,无非是开出个更高的价码。杀我不智。你是生意人,这几枚算珠,定能拨得清楚。只要母亲知道是‘吴禄’救下我全家性命,待到提亲下聘时,不管她情不情愿,都得乖乖在椅上给我坐着。”说到后半段,遣词用句分明已是满腔怨愤,语调却仍似仙子一般,不染烟尘。 “如此说来,我可能一不小心…已坏了你的大事啊。” “怎么?”云溱侧头望向叶玄,就连惊疑时,也带着几分妩媚。 “不知为何,你千算万算,独独算漏了你父亲的价值。我已和‘云大夫’做了交易,答应不杀你们。吴禄,晚了。”语罢,叶玄强行将目光移开半寸。他发现,说话时只要望着云溱的眼睛,语调就会不自觉变得格外温柔。 此事实在怪不得云溱失算,真计较起来,叶玄也会觉得与“云大夫”相比,“吴禄”的用处更大些。只是云溱并不知道,早在“吴家兄弟”与她初见时,便已经欠了“莫问塔”六个任务。 这一次,叶玄决意要“白送”一个人情给吴家,以求将那“六个任务”坐得更实,而不是讹出更多任务。人心不足,反受其累。若一个人欠得债实在太多,就会盼着债主去死;欠得更多,就会“帮”着债主去死。六个任务,其实已经有点危险。 “爹爹?他跟你换了什么?”云溱柔声询道。 “不重要,回头你自己问他吧。” “叶先生,我想求你件事。不对,应该说,跟你做个生意。别放我们四人出监牢,一直关到‘吴禄’来,成吗?”云溱只是静静地说话,却显得如泣如诉。 “这有什么用?你拿什么换?”叶玄强敛心神,冷淡道。 “我娘,很蠢的。只要时间对得上,我就有办法让她相信,真正救下我们的是吴禄。而爹爹‘以为’是他换出了家人的性命,那也是吴禄好心,为全爹爹颜面,才求你骗我爹爹的。所以,为了方便我说谎,还是希望你能告诉我,爹爹究竟跟你换了什么。 至于说,我拿什么跟你换……我现下拿不出。不过,等我成了‘苍城商会’的‘执佬’,相信总能够帮你些什么。” 闻言,叶玄又没忍住,看了下云溱的眼睛:“哼,以往对你…可真是失敬了。你想不想当‘苍城’城主?” 云溱淡淡一笑:“随缘吧。”说罢,也从地上捏起一块小石,轻轻投入潭中,“你是什么时候怀疑到我的?” “就是今日,见了你娘之后。” “哦。我娘怎了?” “你娘虽蠢……啊,冒犯了,令堂虽有些淳朴,但对情势的判断,应不至于荒唐到如此地步。除非你手里握着‘保命符’的事,刻意没让她知道。我甚至怀疑,你不仅没有安慰她,还存心诱导她将局面往最坏处想。所以她今日见到我,才会表现出那般反常的失态。” 云溱对叶玄的后半句不置可否,只幽幽应了前半句:“我与娘亲反目,满城皆知。暗通‘吴禄’的事不告诉她,有什么不妥吗?” “那是你娘啊。她跪在地上,乞求别人将她凌迟,心里该是什么滋味儿?你呢?你坐在一旁静静看着,心里又是什么滋味儿?”叶玄勉力压住嗓音的颤栗,勉力表现得和身旁女子一样,云淡风轻。他是个生意人,不是“圣人弟子”,更不是“伦理先生”。若一时没忍住,教训起别人家的女儿该如何孝敬娘亲……事后回想,他定会觉得自己恶心。 “寻常的母女赌气,万没有到了‘生死关头’还解不开的道理。当然,还是我反应太慢,跟你说的这些,都是后想的。真正让我感觉到不对劲儿的,是走出监房前,回头那一瞬。你们二人同处一室的画面,实在太不协调。不协到…让我觉得恐怖。 另则,云洛虽一直是个混账东西,但她这次所行之事,实在远远超出了我对她的认识。所以,我始终隐隐觉得此事没那么单纯。说是男人的直觉也好,说是我有意无意,想要为她开脱也行。总之,将线头牵扯到你身上后,我才终于觉得这一切都说得通了。” 云溱莞尔一笑,悠悠轻语:“嗯。她就算做了坏事,也不能是坏人,谁让她是云洛呢。” “哟,听上去…积怨还不浅呐。我很好奇,你是怎么说服她去干那种蠢事的?” “说服?”云溱很不满意叶玄的说法,“没有说服。我只是‘引导’她,去做她自己想做的事。” “好吧,你的引导非常有效。”叶玄不愿再在细微处纠缠,目光望向水面,语调渐转阴冷:“接下来,我们谈些伤情分的话题。虽然你我之间,暂时还没有情分可伤。” “嗯,暂时。”云溱极敏锐地捕捉到叶玄话语中潜藏的一丝善意,也极聪明地回馈了她的。 “依常理,你‘用’完我,应该会盼着我死吧。那我如何放心让你活?又如何放心你在‘苍城商会’翻云覆雨?”如果可以干涉,叶玄绝不会允许“吴家兄弟”身边,或者说“莫问塔六层”之内,有这么样一个人物。但事已至此,他没有办法。 云溱又笑,笑得有些轻蔑:“叶先生,小看我了。你以为,有个把柄落在你手,我就会整日吃不香、睡不好,非要除你而后快?可能在你眼里我是个疯子吧,但你至少应该知道,我不是傻子。 你死了,是还不错,但主动与你为敌,不智;爹爹、妈妈、妹妹,一家人其乐融融,是还不错,但只要我能‘名正言顺’地嫁给我想嫁的人,之后翻脸,无妨;至于吴禄,他若知晓我做了什么,只会感激。”一颦一笑,沁人心脾;一言一语,悚人毛骨。 “针锋相对不智。落井下石,可就难说了。云小姐,我不是小看你,只是对自己没什么信心。既决意与我为善,想必你也不在乎多一个把柄寄存在我这儿。” “你……想要什么?”云溱的眼神,变得有些意味深长。 叶玄发现,云溱似乎错解了自己的意思。但他也并不如何委屈,毕竟他接下去要说的话,只比云溱以为的更加下作:“捕你的时候,残影在你卧房见到一封写给‘吴禄’的书信,信中提及‘吴福’的亡妻‘徐素’,言辞之恶毒……嗯,就恶毒到,足以令‘徐飞、上静官’重出江湖,将你千刀万剐、挫骨扬灰的地步就行。 凭你是‘吴家’第二个儿媳,我猜‘徐飞、上官’对这书信上的内容,应该会深信不疑,或者说,宁信其有。至于说在必要的时候,那封书信中的内容会如何不着痕迹、不显刻意地让‘徐飞、上官’知晓,你就不用操心了。‘莫问塔’会办妥。现下,只劳烦云小姐将那封‘真实存在’的书信,补上。” 云溱望向叶玄,那神情就像遇到了一个更加下贱的婊子:“没做过的事,我不会认。” “你会。只要跟‘鬼蛾’单独待上半盏茶的工夫,你会答应任何事。云小姐,你是极聪明的人,我们把这麻烦又不体面的过程,省了吧。”叶玄温柔地劝慰道。 “叶先生,你也是极聪明的人,莫要将事情做绝!”生平第一次被人如此要挟,还是一个理所当然应该体恤自己的“男人”,云溱终于动了真怒。 叶玄霍地站起,转身直面向云溱。他背对着日光,黑衣黑影,瞧不清面上神情:“你摧我城池,算留了余地?我逼你写信,是将事做绝?云小姐,你真当自己是‘天之骄女’,真当我这‘生意人’没半点儿脾气吗!我告诉你,杀你不智,却非不能!你以为你在‘吴禄’中心是什么分量?你活着,他肯为你死;你死了,他会好好活!你就值这个价钱,只低不高。 我还告诉你,如有一日,‘吴家兄弟’或者‘苍城商会’不管因为任何原因与我翻脸,鱼死网破之际,‘莫问塔’的刺客一定不会漏掉你!想必你听说过,残影独创了一门生意叫‘复仇金’吧。今日起,‘五层’的佣兵会永远记住‘云溱’这个动听的名字。” 云溱没有起身,抬眼瞪视着叶玄。怒火中烧,泫然欲泣。 仿佛是背后的日光,让叶玄有了直视云溱而不迷乱的定力:“我的耐心已经用尽。请你立即告诉我:书房,还是鬼蛾!” 云溱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下升涌的愤怒与屈辱,柔声应道:“我写。” ………… 二人走出书房时,日光已渐转柔暖。叶玄手中,多了两只棕黑色的“硬纸信封”。一封是云溱的“亲笔信”,另一封是由叶玄执笔,云溱口述并签字画押的“供词”,如何萌生的恶念、如何布局与落子、如何唆使的云洛、如何欺骗的鲍蕊……从头至尾,添油加醋,清清楚楚。 “离开监房几个时辰,去了哪儿,做了什么,你自己编个合理的解释,不为难吧?”送云溱回去的路上,叶玄轻声问道。 “嗯。好说。”云溱的心绪早已平复,仿佛二人从没生过半分嫌隙。 “你与我为难,并非针对我;我与你为难,只因忌惮你。相信你能明白,忌惮也是一种敬重。”叶玄尽力修缮着与云溱之间,原本就不存在的友谊。 “索命信、认罪书、复仇金。叶先生,你对云溱,真是好生敬重啊。”语笑嫣然,竟带着几分顽皮与亲昵。 于是叶玄也用格外轻松的口吻,聊着并不那么轻松的话题:“哈哈…我承认,我是胆小了些。用残影的话说,除了家人之外,我永远觉得这世上每一个人都要害我。不管如何吧,迄今为止,真正让我直觉到危险的‘素人’只有三个。薛瑞、陆烬、你。 这其中,‘薛瑞’最强大。但同时,他的危险也最小。因为他在乎什么,我能看懂; ‘陆烬’有些不同,他甘不甘心永远姓‘陆’,我拿不准。但即便他想做些什么,也是‘留存血脉,保全自己,而后谋胜’这么个次序。从初见到今日,他的种种行径已基本确证了这一点; 而你……除了‘驾驭世上最强的男人、染指北地最大的商会’,我不知道你心里还藏着多少欲望,也不清楚你为了那些欲望,肯押上多少筹码。对于你,我唯一能把握的一点就是——你爱自己胜过一切。” “没人疼的孩子,要疼自己。”叶玄印象中,这是云溱语调中第一次流露出悲苦,似乎也是第一次,带了些真情。就连先前受到要挟时她眼中的屈辱与愤怒,叶玄都瞧不出究竟是“真的”还是“扮的”。但这一次,好像是真的。 晚霞映照着两道背影,一胭一玄,半肩之距。后半段路程,二人没再言语,只步调与喘息,渐转融洽。 流亡日记-节选(70) 今天是“施沃茨”五岁生日,“安涅瑟”作了一柄小木剑、一张小木弓,当成我们二人送他的礼物。“施沃茨”很像我,机敏又刻薄,他看出两个礼物都是“安涅瑟”做的,就只对着她又亲又抱。 我的“池塘”仍没有漏水,已经快蓄满了。“池塘”之后就是“江河”,我有预感,最终我会变得跟“安涅瑟”一样。 但愿父亲还活着,就算被囚禁着也好。 至于那边的“洛拉玛人”,应该不会轻易被洗光吧……毕竟世上有那么多愚蠢、好色的男人。 我下贱的族人们,在地窖里、竹笼里、狗棚里,给我顽强地生存,放肆地繁衍吧!烧死多少都没关系,只要留一小把种子给我。 第七十章 私刑 被收入“刑律司”监房后仍一刻也不肯消停的“山魁”,这日收到了一片“轻薄若蝉翼,莹透如素玉”的……极漂亮的指甲。 “不是云二小姐的。你再闹,就是了。” “刑律司”主办“耿四一”冷冷甩下一语,不给山魁任何答话的空隙,拂袖而去。 “山总镖头放心,令公子不会再自残了。” “多谢耿大人!”监院外,满眼血丝的“霄云镖局”总镖头“山均”,面如死灰,长揖及地。 对此早有预料的耿四一忙伸双手相扶,却仍给“山均”狠狠拜了下去。 耿四一口中假装惶恐地不住说着“万不敢当,万不敢当!”心中咒骂道:“他娘的,这就是‘高品武夫’的霸道。想拜谁,就能拜谁!” ………… 抓捕云家四口后仅仅五日,“吴禄”便到了枯荣城。同来的,还有仍蓄着短须的“吴福”。 这说明帮“云溱”传递消息之人用的是“信鸦”,至少包括“信鸦”。还说明“吴家兄弟”没有骑马,是跑着来的! 这是一次颇为微妙的会面,“吴家兄弟”只在“枯荣城”待了一晚,没有与叶玄叙旧,更没有推杯换盏。只临别时,“吴禄”单手捧着双剑,郑重道:“叶兄,‘双子’赠你。万请莫要推辞!” “吴兄,心意我领。几番交道,若认我是朋友,此事就再也休提。来年开春我就要去南边。这一次,真正是‘山长水远,后会有期’了。”叶玄当然不会收下“双子”,但他很满意“吴家兄弟”的态度。 吴禄赠他双剑,其意有二: 一来,于武夫而言,主动将贴身兵刃赠人不仅是至高的礼敬,更是莫大的亲近; 二来,吴禄赠出双剑,就表示记下此情的非他一人。吴家双子,共进退、共荣辱、共恩仇。 “吴禄”闻听叶玄之语,捧着双剑的右手纹丝不动,身侧“吴福”一把将双剑抽出,肃然道:“既如此,剑我们‘借’去,鞘留做信物。” 叶玄一笑,不再推辞,伸手接过两柄“剑鞘”。他也说不清楚,这双双断了左臂的“吴家兄弟”与几年前相较,究竟是更爽利了,还是更矫情了。 最后,无法抱拳的福、禄二人插剑于地,单掌扶于左胸,躬身对着残影行了一礼。这回,残影没有顽皮、嬉笑,恭敬抱拳,长揖回谢。 “莫问塔”佣兵七人,“长风镖局”镖师、镖客十五人,伴着艳阳与凛风,与两名“蝗灾”一起,护送三位“素人”踏上尸横遍野的道路,往“苍城”而去。 “有了这事打底,我应该不用亲自去‘苍城’找那两个钱庄逼债了。哼,算是意外的补偿吧……”叶玄站在城头,望着一行人的背影,喃喃心语道。 ………… 缩在监房床角饮着冰冷稀粥的云洛,对外面发生的一切毫不知情。 “蹲下,手抱着头。” “啊?干嘛呀……”云洛站在监室正中,一脸迷茫地望着残影,又瞧了瞧低头不肯看她的鬼蛾。二人一进监房,就解了她身上镣铐。正当云洛以为自己终于能得自由,四手八指,又转瞬封住了她周身三十六处要穴。 “算了,随你吧。”残影不再啰嗦,右足一闪,重重蹬在云洛胸口!这一脚没附内劲,但使了全力。云洛双足没有离地,却仍感觉自己向后飞了出去,随即“砰”一声坐倒在地,屁股摔得生疼,撑地那一瞬,手腕也辍得剧痛。甚至来不及惊愕,右脸便给如鞭似的一腿扫中,小小的身子立时倒卧在地,而后鼻尖一酸、上唇一麻,面门又挨一脚。涕泪伴着血水,几乎同时淌出。 接下来,是一顿仿佛永远不会结束的殴打,很快云洛的身子就缩成一团,双手紧紧地抱住头脸,与残影初时要求的一模一样。 一声听不清内容的叱骂过后,不住踢打、踩踏自己的鞋子又多了一只。多出的那只,似乎力气稍小些、踹得略慢些,而且全数踢在屁股、大腿这些勉强还算有肉的地方,因此与先前相比,并没有难熬太多。但是先前已经十分难熬了! “啊…啊…饶……啊!”云洛根本说不出整话,肚腹、腰肋,每隔半瞬便传来一阵剧痛,阵阵相连,此起彼伏。若伸手去护,头脸必结结实实挨上一记重脚,已试过好多次,再不敢了。 完全搞不清过了多久,先是臀、腿不再痛了,随即头脸、腰腹的巨震也渐止息。云洛侧卧着缩在地上,不是猛烈地喘,而是疯狂地咳!她早就被口唇淌出的血水呛到了,只不过先前连一次完整的咳嗽都是奢望。 残影面无表情地站在一旁,低头静静看着云洛。看着她一边拼命地咳,一边还不忘像条受惊的小肉虫般,将身子蹭得离自己双脚远了些。 “唉…真是可怜之虫,必有可恨之处啊。”残影险些被这滑稽的举止逗笑,仍勉励板着面孔,心中暗骂道。接着左足一弹,轻轻踹退了站在斜对处,欲上前帮云洛拍背的鬼蛾。 这一动,惊得云洛不顾尚未结束的痛咳,以更快的速度朝后方蹭去。 “不管你咳没咳完,我数到三,自己坐起来。二……” 她没说办不到会怎样,但云洛清楚,哪怕脑子还不清楚,身体也无比清楚,绝对绝对…不能违抗。监房不大,此时已缩到墙根处的云洛,根本记不得她究竟数“一”了没有,一面咳着,一面极艰难又极迅速地倚靠着墙壁坐了起来。 待到云洛痛咳渐止、喘息渐匀,残影入怀摸出一块手帕,缓缓走到她身前,蹲下身子替她轻沾着嘴角的血渍。就仿佛这靠坐在墙边的娇小女子,只嘴角处有那么一丝丝血迹,而非满鼻、满口、满脸都是。 此时此刻,云洛不想要她的温柔,又不敢不要。只要微一缩头,马上就会有一记重到可以撕裂耳膜的巴掌,无情地抽在脸上。虽然这一幕没有发生,但她仿佛知道,就是这么回事。 残影手上动作未停,口中悠悠道:“这一餐,是我俩的‘友情价’。你若不是我的朋友,我会将你十根手指、十根脚趾上的漂亮指甲全拔了。长出来,再拔,再长出来,再拔……你若不是小蛾的朋友,哼,那你就会知道,拔指甲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话落,残影双指一松,只染了一小滴鲜红的白帕,嘲弄般滑落到云洛微微隆起的胸脯。站在身边的鬼蛾从头至尾未发一语,在残影的拉扯下,不情不愿地离了监房。 “镣铐给她带上。”残影经过守在门口的“蔡九一”时,轻声下令。鬼蛾则目光不善地扫了她一眼,加快步子走了。 “蔡九一”心中暗苦,她实在厌极了这桩差事。上一次调入“刑院”,恪尽职守,得罪了鬼蛾。这一回,眼见又要惹上“云山盟”的小盟主了。爹娘、姐姐都给放了,瞧这阵势,里面那小丫头……九成九也是不会死的。 莫名其妙跟两个女“旱”匪结了怨。一个“当街滥杀”不用偿命,一个“公然谋逆”不用偿命!我一个小小禁卫,够死几次?“刑院”又不是没有执领,凭什么她“陶三五”整日拿着薪俸不干活儿,遇事还能躲过去?不对,就因为她不干活儿,才给发配到无事可做的“刑院”;就因为她什么都干不好,“刑院”忽然有了事,才会把她调走!唉,早知如此,以往多懒散些就好了…… 叶玄并不知晓“蔡九一”的心思,他也懒得知晓。 “枯荣城”交接初始,叶玄给了薛让一份名单。只要薛家执掌“枯荣城”一日,名单上的人,就不能被人欺负。这不是额外的人情,是交易的一部分。如今,那份名单上多出了“容五七”这个名字。也不是额外的人情,为此夜宫的私库中少了一摞银票。 流亡日记-节选(71) 如我所料,池塘已满,现在可以往河中蓄水了。 这验证了我一直以来的猜想,“洛拉玛人”在“练气”这件事上有极高的天赋。不过,有天赋的究竟是“洛拉玛人”还是全部“沃夫冈伽人”,依旧无法确定。 第七十一章 浮雨清尘 木叶青玄,枯荣交征。茫茫尸骸滋养出的草木,于初春之季焕发着狂野的生机。 这几日,木青儿的卧房有些凌乱。她与叶玄远不及鬼蛾那般奢靡,哪怕与残影、寒星相较,室内也算得空旷、简洁。然而经年所积,仍遗下不少想要带走的物件儿,装满了三十多只木箱。 木青儿坐在床沿,斜身望着紧挨床首的那一只,怔怔有些出神。三柄不值钱的细刀、几套女子的衣衫、数十本掉渣的书册、拳头大小的一包金币、一十三张“灰票”。 “这些金币和银票抢来,是给咱享福用的。若知你藏到今日,她定要骂你。”叶玄扮出一副轻快的口吻,想将师姐从怅惘的心绪中解脱出来。 但这没能安慰到木青儿,只令她淡灰的眼眸中更增悲苦:“公主走前,早已不愿骂我了……” “她不骂,我替她骂。”叶玄坐到木青儿身后,双臂如两条黑蛇绕住她的脖颈,口唇抵在耳畔,柔声轻语:“骂你这蠢儿媳是个守财奴。出谷之后,自己怀里揣着这么大一笔钱,就只给了我半袋碎银。吃喝住宿,还都从我钱袋里出。天河南、北游了个遍,连草原都去了,硬是一枚金币也不给我。 不给我钱也就罢了,你还不会做贼!‘偷鸡、药狗、牵驴、顺马’害得我全学会了。想去有名的酒楼吃顿好的,还得去抢二层窗边的座位,吃完一起往下跳。你自己说说,你这家当的…混不混账。” 靠在叶玄怀中,给他紧紧锁着脖颈,被迫忆着那段……还挺有意思的往昔,木青儿的眉心渐渐舒展:“后来,不是有钱了么。” “哼,要不是生计所迫,谁愿意在赌坊里出千呀。”叶玄说着说着,自己忍不住轻笑:“还有一次,在北边一个小城,那地方叫什么来着?为了不赢得太过惹眼,我在赌坊里亏亏赚赚,折腾了一个下晌。到了日头快落山时,咱二人在街上闲逛。你说想吃‘烤蜜饼’,我瞧排队的脏汉拥成一团,怕他们趁乱摸你,就让你在稍远处等着。 哪知你傻乎乎的,跟几个站街的娼妓立在一排,人家还以为你这新来的‘西域婊子’要抢生意,抬手就抓你脸……结果‘烤蜜饼’也没吃上,给‘地痞’和‘衙兵’追得一路奔出城去。天寒地冻,还下着雪,城外连只野兔都打不着,咱就只好饿着肚子,在树底下睡了一宿。” “嗯,该抢了烤饼再跑。”木青儿记起了那件事,挺认真地责备道。 “分明是你站错队,怎还成了我的不是?”叶玄饶有兴味地争执。同木青儿吵架的机会实在稀罕,哪怕只是如此清淡的一来一回。 果然木青儿还是不会吵架。她应对不出,索性将头轻枕在叶玄的肘弯内,闭目不再言语。 以这般近乎绞杀的姿态拥着怀中人,叶玄自己也闭目良久,分不清是休养还是疗愈:“日记,也放这箱里吧。你一路抱着,给小影她们瞧见了不妥。”说话间,双臂仍没有放脱木青儿纤细、欣长,又丝毫觉不出脆弱的脖颈。 “嗯。”木青儿缓缓睁开双眼,目光投向那棕红、暗沉的“床格”。里面藏的,是真正重要的东西。比那箱子要重,比这夜宫要重,比整座枯荣城…还要重。 ………… 午后,忘月楼后园,清尘小院。 “尘儿,七日后我就动身去南边,再不回来了。你至今仍没答复我,屋里的东西也没收拾,其实我知道,这就是答复了。可我不死心,我仍要问:尘儿,一起走吗?”入屋前,叶玄遣退了清尘的贴身婢女“可儿”,在窗门半掩的卧房中,沉着声音,祈盼道。 以往,但凡他在屋内与人说话,一贯紧闭门窗,不论所谈之事算不算机密。今日开口前,没有依着习惯去合那半敞的木门,总觉得唯有如此,才有一丝丝机会将她领出去。 “既来了,住一晚吧。今夜我要三次,你行吗?”清尘幽幽开口,语声与平日相较听不出特异。一字一言,却分明透着诀别。 数十年来,这是第一次,叶玄对清尘的撩拨无动于衷:“你还没休息够吗?真要将自己囚在这巴掌大的地方,舔着伤口歇一辈子?我知道你不甘心!” “你也知道,我不甘心的是什么。”清尘没有迎上叶玄的目光,慵懒地望着窗外,只语调变得低沉了些:“我不甘的,是这世上再不会有‘蒲禹、髯蓠、罗摩苦’;我不喜的,是这世上冒出一个又一个‘萧饮、安修、顾长卿’。我留在这儿斗那些婊子,又或随你去南边算计那些‘执佬’,有什么差别吗? 当然,左右都是无趣,你我也算有情。跟着你去南边,也无不可。但我是个女人啊,就算做过囚、做过奴、做过娼,不幸还是残留了些女人的倔强,说是矫情也行。”说到此处,清尘终于将视线从窗外收回,温柔又极坚定地望着叶玄的眼睛,“我不在乎我是木青儿的影子,可我不想在‘正主’身边,当个影子。” 叶玄怔怔地、怔怔地与清尘对视良久,而后一声自弃地叹息,微微垂下眼帘:“我这样说,大概不能取悦到你。可毕竟这许多年了,有些话还是讲清楚。你不是青儿的影子,你是她的‘倒影’。我痴迷于你,不是因为你像她,而是因为你除了像她,就没一处像她。 倒影终究是影,我不奢望你听了这些就改变心意。只不想你临别时,仍不知我。影子……哼,我他妈才是别人的影子。” 清尘听不懂叶玄那最后半句,只觉得语中悲苦无以复加。此刻她不想追问,不想追究。只缓缓站起身子,又盈盈滑入对方怀中:“不说这些。天时尚早,你想先吃荤的,还是素的?” “我想离城那日,你去送我。”叶玄缓慢而又不容抗拒地,将清尘从自己膝头拽下。像个坐怀不乱的伪君子,又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孩子。 “好,送你。”清尘透过窗格,望着那一袭黑衣颓丧的背影,怅然轻语。 未及细细品味心头一抹感伤,那黑影消失在转角,又霎时闪现屋内。只顷刻别离,他身上气息陡变,用仿佛同归于尽的姿态,轰隆几声,将窗门全数闭锁。转过身,居高临下瞪着窗畔软椅中一脸茫然的清尘,低吼道:“你不是一直厌憎这个时代吗?你不是一心想做那‘安史、金拓’吗?跟我走,我给你一个干干净净的世界!” 叶玄身子颤抖,握着“雪脏”的左手抖得更凶。话已至此,若她仍然拒绝,就只有拔刀斩她!然而叶玄清楚,自己当然办不到。一时激愤,覆水难收。此刻,已是进无可进、退无可退! 清尘迷惘的双眸中,渐渐燃起欲火。就如鬼蛾见到美丽的女子一般。良久良久,清尘没有发问。叶玄不知她听懂了多少,又推断出多少。但他相信,已多到能坏他的事,多到能要他的命!所以,她才不问。 “走吧,少主。”行过叶玄身侧时,清尘悠然开口。叶玄已记不清,她曾多少次柔声唤他少主。唯有这次,不是调情。 ………… 午后,夜宫青院,青儿卧房。 绳铃响时,木青儿又仔细望了眼床头那只木箱,确定它紧紧闭着,才开门将鬼蛾放了进来。 此时的鬼蛾,已再次拥有了那幅只属于她的“暗域荆蝰”,更拥有了曾不属于她的……木青儿偶尔释出的寡淡温情。 “青儿姐,师傅昨日…还问起你。去跟师傅道个别吧。”鬼蛾小心翼翼地求道。“粟宓什”不去南边,也不肯收她从叶玄处撒泼打滚闹来的五千两银票。师傅说,他不能一辈子靠着一个徒弟养活。还说,先前欠她的那些原以为迟早能还上,如今看来,怕是难了。 “不了。”木青儿淡淡回绝。行礼归整已毕,她坐在房中有些无聊,随手摆弄着妆台上的木梳和发簪。 “青儿姐,这几日不去,往后可能……再也见不着了。”鬼蛾壮着胆子,坚持道。 “嗯。他已没用,不必见。”轻描淡写,理所当然。 鬼蛾一怔,眼眶霎时湿红,低了头,再不敢劝。只轻声嗫嚅道:“知道了。青儿姐,我先退了。” “嗯。” 行至门边,鬼蛾终于忍不住涌出泪水。也不知哪里偷来的勇气,竟回过身,对着木青儿低吼道:“如有一日,我和小影没用了,你是不是也不见我们!”这似乎也是她生平第一次,主动直视她的眼睛。 木青儿愣了一下,目光落在一旁的某只木箱。并非闪躲,而是……竟真的在思索这个问题。 “还见吧。你们…有些不同。”半晌后,木青儿给出了自己刚刚想出的答案。 早已在心中扇了自己无数耳光的鬼蛾,闻言顿时饮泣失声。 “而且,你一直都没什么用啊。”伴着令人烦躁的呜咽,木青儿还是说出了这句…在她看来可有可无的言语。这是一个她自己不曾意识,却隐约被残影捕捉到的习惯——面对亲近之人,她会说些略长的句子。虽然也是偶尔。 仿佛中了巫咒一般,听见后半句的鬼蛾,手背抵着鼻尖,缓缓躬下身子,跪在地上边哭边笑、又哭又笑…… ………… “不像我呀。”木青儿有些茫然地对叶玄说道。她以前从没见过清尘,清尘却有几次远远望见过她。 尽管清尘不太喜欢这个事实,但自己与木青儿,的确生得极像。就连“眼瞳的颜色”,自己与旁的“中原人”相较也略浅淡一些。可木青儿说不像。 除非木青儿的情绪异常激烈,否则初见之人很难读懂她的神色。清尘仅凭女子的直觉,认为木青儿这样说似乎不是出于厌恶,也不是在和谁赌气。这就奇了。 一旁的叶玄,很快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安置好清尘后,回到“青院”,叶玄极严肃地对木青儿说道:“师姐,清尘像你。这是命令。” 惯常不爱想事,动起心思却并不当真迟滞的木青儿,片刻便也通晓了玄机。“嗯。清尘,像我。” ………… 七日后,“木叶家族”一行两百余人,携着装了一百多辆马车的行李,缓缓穿过“内城”南城门。两百余人中,约莫一百五十人是夜宫的禁卫。到了丰临城,“夜宫、禁卫”这种名字,统统不能再用。这些人,将是“木叶府”的“护卫”。 另外五十多人中,有“治安、野战”两个兵团尚未在“枯荣城”安家的精锐;有“节吏、财税、刑律”三司愿意南迁的文吏。其中另有几位极特殊的,是在“莫问塔”做事的人。 原“治安兵团”团长“季九三”没有成家,也不受新城主信任。他主动辞去了团长一职,却留在城中不肯走。这日前来送行,又惹得“鬼蛾”扑进这黑铁塔般的巨汉怀中,哭哭啼啼了许久才休。 一袭淡金色长衫的“薛让”鲜衣怒马行于队首,与叶玄并骑相送。他的豪赌,最终还是赢了。如今,他是“通汇钱庄”的北地总掌,亦是“枯荣城”真正的主人。 随在薛、叶二人身后,溜着马慵懒徐行的八骑,似是心不在焉又有意无意地将木青儿拢在正中。“扇叶”边沿,有两张“薛让”并不陌生,但也算不上熟识的面孔。准确来说,是一张半。 那“一张”,是“薛让”垂涎了四十多年,也避嫌了四十多年的“清尘”。任何一个有钱且俊秀的男子,都可以入她的暖阁、上她的鸾榻,偏偏最有钱、最俊秀的那个,不行。当然,“薛让”自己清楚,他对“清尘”的垂涎也主要是源于——需要避嫌。 另外那半张,则是令“薛让”提不起半分性趣,只想快些送走、快些送走的瘟神“云洛”。她仍是一袭淡黄绸衫,仍是手持“无用”短剑,仍是那副孩童般娇小的身躯。人人都知她是谁,却并不妨碍她面上覆着半张“银灰色精钢面罩”。透了两孔的面罩,遮住了前额与双目周围的全部肌肤,进而斜斜向下,盖住半座直挺的鼻梁后,堪堪避过右侧嘴角。 直到出了“外城”,下马道别,薛让仍刻意不去瞧云洛一眼。他心知肚明,那副无比滑稽的面庞,半张是“刑律威严”的遮羞,半张是“王在法上”的嘲弄。隐去的半张,丢的是“木叶家”的脸;透出的半张,打的是“薛家”的脸。 “小洛,别怪我没提醒你。这一路山高水深,半途要是有人丢了,我可没力气找。”辞别薛让后,浅浅行出二里,叶玄对着身侧一抹淡黄,冷声训道。 “少主,我叫‘浮雨’。”高头白马,瘦小娇躯。尖细的嗓音,凄苦而炽热。 第七十二章 好人才做好事 “‘剑湖山庄’破了。你的东西,想必要拖延些时日。不过只要‘顾长卿’没死,肯定不会赖账。”行出小半日后,前首的队伍渐渐散乱。鬼蛾寻衅说,残影就只两条腿时够快,四条腿跑不过她,于是二人开始赛马,双双奔得远了。冥烛平日就只跟着鬼蛾,现下落了单,一人一骑,可怜巴巴地溜着土路边沿缓行,直显得比“七日前才入伙的清尘”和“带着奴契入伙的云洛”更不自在、更像外人。 叶玄同她说的,是鬼蛾早已告诉过她的事,不过随意寻个话头,聊上两句。 “嗯。没想到,那里也会……”想着那只去过一次的“剑湖山庄”,心中竟也有些惋惜。那地方,还挺美的。 “遇到这种事,高手没什么用。杂兵多、城墙厚才是关键。‘剑湖庄’那围墙,你也见过,跟花园没什么两样。他们还没有兵,除了高手,就是工匠。”对于剑湖山庄的陷落,残、叶二人于灾变之初已有所预料,“你看‘镜月城’就挺过来了。” “镜月城的‘炸面肠’最好吃。枯荣城的小摊铺也卖,总不是那个味道。”冥烛柔声细语,跟叶玄叙着闲话。 “哈哈,没想到你惦记那个。可惜呀,到了南边,更吃不上。要不咱给‘顾老板’去封信:派人给你送东西的时候,顺带捎个会做‘炸面肠’的师傅到‘丰临’。” 正说笑间,前面一枣红、一纯黑,两匹阉过的骏马疾驰而反,卷起一路扬尘扑向逆风的骑队。 “怎么样,服不服啊?”鬼蛾拿眼角瞧着残影,笑得很是得意。 “哼…跑马、刺青、吃饼。反正什么没用,你就擅长什么。”残影输了阵,嘴上不依不饶。 “别废话!五百两,拿来!”残影不知那日木青儿房中的对话,因而也不晓得“没用”二字有些触痛了鬼蛾。 “吼什么吼。见过输不起的,没见过赢不起的。”残影翻了个白眼,随手从鞍袋里扯出几张银票,揉成一团,摔在鬼蛾身上。 此次南行的队伍中,除“木叶家族”及一众部从外,另有“长风镖局”镖师、镖客一百零六人。 骑队大体分成三截。 前首是“木叶家族”九人。说是九人,其实谁也分不清,那“影、蛾、星、雁、烛、雨、尘”中的“雨”,究竟该算“人”还是“财货”。 照理说,应是财货。就在此刻,身后某只木箱中,正压着印有她掌纹、足印的“奴契”。奴契之上,她不叫云洛,也不叫浮雨。奴隶没有名字,只有掌纹、足印。可叶玄分明知道,那奴契是张废纸。 若算她是人,依次序而言,她堪堪排“清尘”之前。虽然“木叶家族”并不以“上贼船”的先后来排座次,然而每临大事,残影那“先斩后奏、喧宾夺主”气魄,难说与她“入贼窝”最早的事实毫无关系。 “九人”身后,是装着他们各自行李的马车。放着木青儿行李的那一车,理所当然距前队最近。却没人知道,其中一只“大木箱”里的“小木匣”,藏着足以让这世界天翻地覆的东西。 九人的“行李车”两侧及后方,是“禁卫、治安、野战”三团的武人,随后是一众文吏、无数车行李及百多名镖师、镖客混编而成的长队。 此次出行,是真真正正的“倾巢而出”,顷到连巢都没了。却远没有上一次“千驼千骑”那般声势浩大。沿途遇到城邑,也敢入内休养、补给,不再一味扎帐过夜。 为了避免“与人交道”的麻烦,一行人尽量不入大城,选的多是一些“若城主邀约宴请,不受也无不可”的中小城邑。住进客栈时,禁卫每每将五只装着木、叶二人衣物、用品的大木箱搬入房内,其中自然包括“无比重要”的那一只。 在一个名叫“怀宿”的小城休整了两日后,一众人马于日升时分启程,继续南行。昨日下过雨,道路泥泞,马车走得缓慢。约莫行了一个多时辰后,但见远处有一片灰松木林。“灰松”自然是北地之物。 与南方相较,天河以北原就地广人稀。遭天灾洗礼后过,北迁的南民增补不及,松枝簌簌,更显荒凉。 若没有那片松林参照,几乎分不清哪里是路,哪里又算“路边”。松林不大,也不甚小。如无特殊紧要,队伍不会穿林而行,尤其在北方腹地,绕开一片树林通常不是什么难事。 没有路的地方,便处处都是路。车马沿着“松林”左侧约二十丈处,徐缓前行。隐约闻听一阵女子的惊呼,继续前行,叫骂、哭求之声愈发清晰,更伴有男子的喝斥与狞笑,似乎不止一个。 云洛闻声,立时便要飞身入林。双足闪电般脱出马镫后,又顷刻僵住。看看残影,再瞧瞧叶玄,见二人都无动于衷,她小嘴微张,欲言又止。在监牢中住了数月,每日半桶糠粥,没洗过一次澡,没换过一身衣。又加上残影那一顿几乎将她鼻骨踢断、肋骨踏碎却又堪堪没有的痛揍……此时的云洛比以往乖巧了许多,或者说,正处在最乖巧的那个阶段。 叶玄没有奸污女子的经验,不过这事不难想象。凭声音而断,那三个男人还没有得手。 瞧着云洛紧咬下唇,百爪挠心的焦躁模样,叶玄无奈地轻叹一声,黑影飘离了马背,没入林间。云洛没得口头上的允肯,但见这情势,便理所当然地追了过去。鬼蛾好瞧热闹,也是怕那两人又为些小事争执,足尖一点马腹,纵身跟上云洛。骑队暂止,余人未动。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做好事,三位英雄,能不能给几分薄面,寻个我听不见的地方,去奸污别的女子?”随着声音寻到时,那女子的棉裤已被扯到脚踝处。三个男人忽听见身后有异,立时抄起丢在近旁的“直刀”。 见对面黑衣男子手中“柳叶刀”并未出鞘,三个男人也没有拔刀,只右手紧紧攥着刀柄。 有刀,懂规矩,不是寻常混混;耳背,转身慢,不是正经武人。哪怕只是在树林中行下作事的渣滓,叶玄仍依着习惯,评估起对方的危险程度。 “你…你怎能这样!”紧随而至的云洛,清清楚楚听到了叶玄方才的劝诫。不救人也就罢了,这般救法,当真是月可忍,云不可忍!另则,她此时敢偷偷摸摸发个小的脾气,也是因为残影终于不在。她确信只是呛上两句,不会有人揍她。 “那你想怎样啊?”叶玄侧头瞧着身边只有半张脸的云洛,低声道:“今日这事若给你单独撞见,你会杀他们吗?你要阉了他们,或是弄残他们吗?” “啊?我……”云洛能感觉到,叶玄的话里有圈套,但她的确只想阻止眼下的恶行,没打算从那三人身上卸掉什么零件儿下来。 “你会把他们赶走,对吧?那后面不就是我说的那个结果么?”叶玄此时心情不错,继续出言逗弄着云洛:“我现下不光救人,连救的人的手法都跟你一样了,只是‘喊话’稍有些不同,这也要纠正我吗?” 五、六丈外的三个歹人,瞧着对面一男一女旁若无人地闲聊,全不将自己放在眼中,怒意、怯意同时陡升。是第三个女子的出现,彻底压倒了他们心中贪婪与恐惧的天平。“能日这个娘们儿,死了也值!” 鬼蛾刚一站定,便见三柄明晃晃的“直刀”先后砍向叶玄,随即三只脑壳几乎同时被柳叶刀的“灰黑木鞘”砸中,晕厥过去。 云洛见状,忙闪到女子身侧帮扶。鬼蛾瞧着好笑,仿佛没她搭手那棉裤就穿不上似的。 “送他们去最近的‘府衙’,你愿意作证吗?”叶玄走到近前,对着衣衫已经齐整,头发依旧散乱的女子,轻声询问道。他当然不关心陌生人的荣辱与死活,当然仍是在针对云洛。 “不、不成……我不去!”女子一脸惊惶地死命摇头。似乎是南方的口音。 叶玄偏头望向云洛,一副“我没辙了,你说咋办”的神情,无可奈何之中,分明又透着寻衅。 云洛看着倒卧在地的三个男人,左手死死捏着短剑,却不知接下来该当如何。 “赶紧弄死啊,你不是杀过人么?”鬼蛾站在不远处,催促道。 见云洛仍杵在原地,一动不动。叶玄随手拾起地上一块拳头大小的圆石,丢到女子脚边:“这三人,一时半刻不会醒。你自行处置吧。”说罢拽着云洛走了。 “那你说,该如何呀?”云洛边走边转头回望那“双手捧着圆石,举起、放下,又举起、又放下”的女子,不甘问道。 “好人才做好事,我又不是好人。”叶玄将问题丢回给场间唯一一个好人,慢悠悠归了骑队,继续朝着南边缓行。 流亡日记-节选(72) 我开始试着跟“安涅瑟”打架,她力气比我大,速度比我快,却总是打不过我。“安涅瑟”不敢出全力当然是最重要的原因,但另一方面,她在打斗方面真的没什么天赋。我只用些简单的身法和虚招,就能轻易骗过她,抵消她速度快过我的优势。她打我的时候,动作简单笨拙,很容易就能预判来路。 后来我教她出拳要虚实结合,她倒听话,可哪招是实招,哪招是虚招,一眼就能看破。加了虚招,还不如蛮打时厉害。我很担心她,这样的水准回到“沃夫冈伽”,能行吗? 忽然间有个念头,像飞蚊钻入耳蜗一般让我头皮发麻、汗毛耸起。我知道这念头一旦有了,就再也不会放过我。 第七十三章 柳成荫 叶玄与残影难得有想法一致的时候。对于“渡不渡沛港”的问题,居然没起什么争执。 从“枯荣”到“丰临”,渡天河时最方便的大港,毫无疑问是距“航帮”主城“沛城”最近的“沛港”。 上一次北归,“胡亢”活着,“木叶家族”退避三舍,仍遭截阻。这一次南迁,仇视他们的人只会更多。他们必须以这样的方式告诉南人:我们来了。理直气壮,问心无愧! 至于“航帮”帮主“柳成荫”的颜面……渡沛港,不入沛城,已是木叶家族最大的善意。若仍有人不依不饶,叶玄不介意再杀一个航帮帮主。这世上,他最不怕结仇的,就是反正早已结了血仇的“航帮”。 ………… “他妈的,当真不知死吗?”与几年前带着“驼队”从南往北走不同。这一次“木叶家族”派出的哨探可以活着回来。因此这日傍晚,停脚在一条小溪旁,正围着篝火吃烤鱼的九人,得到了哨探带回的情报——天河南畔的“沛港”渡廊上,停了七艘挂着“航帮”旗帜的巨船!虽然不惧,但当叶玄听到这个消息,心头仍是一沉。 “‘航帮’现下实力不济,若有心拼命,不该是这般阵仗。”说话的是清尘。 这让残影很不适应。其实清尘没说什么不得了的内容。叶玄讲了句蠢话,她指出来,仅此而已。 但残影就是觉得别扭,觉得有人抢了自己的话。于是她说了相反的:“那可未必,兴许人家知道咱这边有‘聪明人’,又多想了一层呢?” “小影,别抬杠。咱一个小小家族,不是什么帝国中枢、草原王帐。‘谋士将左右正反的道理全说尽,其实又屁都没说’的那种把戏,咱们玩儿不起。距离‘沛港’还有三日路程。正经问你:这事怎么看?咱该怎么办?”叶玄虽在责备,语声却极温柔。若不考虑轻重缓急,他很珍惜残影此时的小心思、小妒忌。 十年也未必能有一次,残影这回,竟好似真给叶玄说得亏了心,又或许只是满意他的语气……总之,她有些羞赧地撇了撇下唇,随后轻声道:“我同意清尘说的,‘航帮’不是来跟咱玩儿命。我猜这回的情形跟‘夕霞’那次有点儿像:领头的不想来,又不得不来。至于说来了之后,会拿什么事儿恶心咱们,我一时想不出。清尘,你猜到什么就说。刚才对不起。” “我也猜不出更多。”清尘淡淡一笑。她笑的时候最不像木青儿。木青儿很少笑,笑起来,更浅。 ………… 三日后,木叶家族一行在天河北岸,登上了“野战兵团”团副“石六八”于半月前雇好,更由三百兵士肃清了船舱、甲板,靠港相候的三只大船。 “野战兵团”千余人,已于枯荣城“开城”后陆续被新城主“薛让”重金遣散。对于团副“石六八”及余下三百兵士而言,这也是最后一个任务。 “恭送团长大人!”众兵士在家族队伍到港后全数下船,一个“兵长”装束的男人未得令遣,擅自单膝跪地,朝着“孤雁”抱拳呼喊。 “恭送团长大人!”三百兵甲随着那一人的带动,呼啦啦跪了一地,异口同声却又不怎么齐整地,喊出相同的言语。唯有团副“石六八”站在原地未动,看看身后兵士,看看叶玄,又看看孤雁,显得有些无措。 “野战兵团”千余人,大都是招募而来,只有极少数是“玄青书院”一系,加之叶玄也不是那种对部属如何关切的城主,因而该团的兵士几乎只认孤雁。 那擅自“拜别”的兵长性情耿直,没想过此举是否会给团长惹出麻烦。好在叶玄并未上心,孤雁更不在乎叶玄高兴还是不高兴。她持着长刀,缓缓上前几步,出乎所有人预料,对着三百兵士盈盈欠身,行了个“女子礼”。而后不发一语,决然转头,第一个上了渡船。 “恭送团长大人!恭送团长大人!恭送团长大人!”三呼,喝声如雷,犹似喊杀。 三百戎装肃整的兵士,交接渡船后只留在北岸,并不一起向南。从这一刻起,他们是“枯荣城”的“自由民”,与“城主府”再无半分瓜葛。 ………… “木叶家族”于“沛港”登岸时,这整条“天河”之上最大的港口已遭肃清。除了“航帮”七艘巨船与“家族”一行三船外,整整六十条“渡廊”空空如也。而那七艘巨船,叶玄还有印象,正是当年“胡亢”率众拦阻自己时所乘的七艘。物是人非,又似曾相识。 “航帮‘柳成荫’,见过叶先生、木先生。恭迎木叶家族一众英侠!”一个剑眉入鬓、眼眸清澈、长衫墨绿、双手空空的高瘦男子,对着杀死自己恩师的凶徒,慨然抱拳。 “柳帮主,久违了。”只叶玄一人答话。木青儿持剑浅浅抱拳,身后七人更不言语,只还礼之姿倍加恭谨,不敢示出与“航帮帮主”平起平坐的倨傲。 叶玄不咸不淡地与“柳成荫”见过礼,余光扫视他身侧众人,静待下文。毫无意外的,“柳成荫”为木、叶二人引荐了“航帮”之外的九位宗主、掌门。 其中有“当年一役”在场的,也有不在场的。剑盟“楚天穷”、经纬镖局“桑寿通”、落叶门“言禾”、夕霞派“仇诗迈”等几位于南方武林举足轻重的人物,皆不在侧。 而后,是“航帮”现任两位副帮主“江童彦”和“郁满”在帮主点名之下冷漠抱拳。受柳成荫三顾之邀重出江湖,如今在“航帮”无司无职,却分明是一人之下、只手遮天的大客卿“余媚儿”盈盈立于两位副帮主身侧,与木、叶二人相见却不见礼。 同“胡亢”时期相较,“航帮”的阵仗小了许多。 “叶先生、木先生,在下此番冒昧,实有两件小事要与二位相叙。”柳成荫自重身份,也不与对方多所客套。 “其一:当年先师与叶先生比武,曾言倘若叶先生得胜,‘水龙吟’及‘航帮七艘主船’皆归叶先生所有。承蒙叶先生慷慨,借‘夕霞仙子’之手将‘水龙吟’交还我帮。此情此恩,柳成荫及航帮上下,时时感念。亦盼他日有缘,得以相报。” 叶玄闻言,浅浅笑意中透出丝缕杀机。这话体面,滴水不露;这话恶毒,绵里藏针。“盼他日有缘,得以相报。”那是惦记着有朝一日将他弄死,“雪脏”还给木青儿。 柳成荫全不理会叶玄神情的些微变化,指着港口方向,义正辞严道:“只是,那日叶先生走得匆忙,‘枯荣城’近旁亦无水系相连。这七艘主船,在下只好擅作主张,暂替先生看管、养护。今日先生驾临‘沛港’,七船理应物归原主!当然,先生举家南下,想必早已定好了线路,七船不是小物,交接不便。这里只需先生点个头,在下自会派人将七船送往‘丰临’。” “柳帮主周到,叶玄在此谢过了。”叶玄郑重抱拳,不愿纠缠此事。他很清楚,接下来的“其二”才是今日的正菜。 柳成荫也抱了抱拳,算是翻过了这一章:“这其二……在下恬为‘航帮’第二任帮主,数年来却始终难以服众。‘才疏德薄’自是主因不假,‘忘恩负义,不替老帮主复仇’更惹得全帮上下义愤难平。今日在此,当着天下英雄,当着叶先生、木先生,亦当着航帮众弟子的面,我柳成荫,索性便将此事说个清楚、明白。” 话及此处,柳成荫侧身望向“当年在场”的几位掌门。目中含泪,慷慨悲怆:“‘分胜负、决生死!有敢寻仇者,如掘我墓,如鞭我尸!’先师与叶先生战前,曾互有重诺。字字铿锵,言犹在耳! 却不料我堂堂‘航帮’竟有宵小鼠辈,明里暗里,诱我逼我,派刺客行那暗杀之事!更有甚者,欲在‘枯荣城’遭流民围困之际,落井下石,摧墙毁城!端的是寡廉鲜耻,枉立于天地为人! 即便没有此诺在先,‘比武输后寻仇、争斗波累无辜’者,亦为武林正道所不容。航帮弟子,此前种种‘有辱先师清誉、有悖江湖道义’的言行,虽被我强行压下,未酿出什么祸端,可究竟是我柳成荫治帮不力、驭下无能。在此,给叶先生、木先生及‘木叶家族’诸位英侠,赔罪了!”说罢双手抱拳,长揖到地。 “柳帮主,言重了。”叶玄抱拳浅浅躬身,算是受了他这一礼。木青儿紧随其后,保持着与叶玄相同的幅度。 柳成荫起身后,面色一变,话锋斗转:“江湖道义,不敢违。师恩深重,更不敢忘。老帮主与叶先生一战,堂堂正正、光明磊落。先师输了比武、输了性命,仍是震古烁今的大英雄、大豪杰! 我心知,若要‘名正言顺’的为先师找回场面,便只有光明正大,再寻叶先生比武一途!怎奈,我柳成荫根骨不堪,资质更是愚鲁。同‘叶先生’之云泥霄壤,只怕远较‘言掌门与顾老板’更甚。想要凭着侥幸与‘叶先生’拼个两败俱伤,此生怕是无望了。” 残影细细听着柳成荫的言语,面上浮出一抹赞许的讽笑,心中暗道:“这柳帮主真是狡猾。三百多年前,‘落叶门’现任门主‘言禾’的师傅‘宿穆’,于‘心剑季’末叶被同为‘蝗境’的‘顾长卿’一剑贯脑。事到如今,没有谁觉得‘言禾’应该去找‘顾长卿’单挑,更没有谁敢因此对‘言掌门’有半分不敬。柳帮主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扯出这桩陈年旧事来为自己开脱,也真是难为他了。” 只见柳成荫顿了一顿,神色愈加郑重:“今日,我柳成荫以航帮帮主之名起誓:自此刻起,不论是帮中的兄弟,还是帮外的朋友;不论是成名已久的前辈,还是初入江湖的后生。只要堂堂正正与叶先生比武,堂堂正正将叶先生‘送走’,他,就是下一任‘航帮帮主’!天地山河,共为见证!” 此言一出,帮内、帮外无不大哗!叶玄更恨不得当场拔出“雪脏”,将他一刀两断!不,碎尸万段! 柳成荫此刻,猜也能猜出叶玄的神情,他故意不看叶玄,对着邀来的一众宾朋继续道:“众位英雄,大可放心。真有那么一日,我柳成荫不会恬不知耻,在这帮主之位上赖到寿终正寝。也不会留在帮内尾大不掉、指手画脚,碍新帮主的眼。若有哪位豪侠能替在下报还师恩,柳成荫必以‘三退’谢之:退位让贤、退出航帮、退隐江湖! 但是!我丑话说在前头:如若有人胆敢用阴损、下作的手段对付‘叶先生’,那便是侮辱‘老帮主’,便是我‘航帮’不共戴天的仇敌!” 一语言罢,他仍不去瞧叶玄,回过身,对着航帮帮众厉声道:“众位兄弟,有哪个不甘心、不服气的,给我咬碎了牙,咽进肚里!帮主之命,哪怕混账、荒唐、儿戏,那也是帮主之命!老帮主如此,现任帮主如此,日后换了新帮主,亦是如此!”话尽,柳成荫冷眼望着百多名目瞪口呆的帮众,长身而立、不动不语。 “遵帮主命!”几名均匀错落于阵内的帮众,在“余媚儿”无声的令遣下单膝跪地,肃然领命。余下摇摆之人见状,立时呼啦啦跪倒一片。只留“江童彦、郁满”两位副帮主面面相觑。“航帮”人多势大,有资格站在此处的百多名帮众,没一个小鱼小虾。每一人,至少是一条航道、一座码头。 “郁满”正欲开口喝骂,迎上“余媚儿”那双……好似会说话的眼眸,又生生将涌到喉头的言语咽了回去。她带着痛惜与劝慰的目光,分明在问:“小郁呀,此时搅局,你与柳成荫便是‘不死不休’了。值当吗?想清了吗?赢得了吗?” 柳成荫没有理会“不跪”的两位副帮主。他知道自己终究不是胡亢,也永远不会是。那二人此时不闹,已是最好的局面。并不敢僵持太久的柳成荫,终于转向叶玄。他要借仇人之手,将自己死死按在那张象征着“天河共主”的沁凉铁椅上,哪怕只百年也好。哪怕……五十年也好。 “叶先生,在下今日斗胆,当着宗师之面坐井说天、妄言生死。无礼冒犯之处,盼君海涵。若是海涵不了……在下双目、手足,任凭先生摘取。眨一下眼、生半分怨,我柳成荫,便同猪狗!”说完此话,柳成荫再不言语。坦坦荡荡、视死如归般望着眼前这个——莫名其妙给了自己机会,却又让自己在那张梦寐以求的铁椅上…永远坐不踏实的男人。 叶玄更是直勾勾、恶狠狠地,盯视着“柳成荫”那清澈却又深不见底的双瞳,良久不言。 他真想叫冥烛用“烬手”烧烂他嘴,且看他叫是不叫!可他不能;他真想唤残影过来,问问此时该如何答话。可他不能。于是只好在身前、身后数百道目光的注视之下,心焦如焚,慢慢地想…… “柳帮主,你想错了两件事。”当场间空气凝滞到几乎炸裂,叶玄缓缓迈出几步,终于开口: “第一,我是武人,却不是你们江湖中人。我不比武,只做生意。你以为,当着你的部下、我的部下,还有诸位掌门、宗主的面,一番慷慨陈词,就能拿话将我挤住?就能让我老老实实待在‘丰临’,坐等不知什么时候,会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赌徒,一个接一个地向我挑战?” 说到此处,叶玄有意无意,将目光侧向“航帮”之外的一众江湖人物,却又留了余地,没有直直盯着他们:“再说一次。我不比武,只做生意。挑衅我的人,请你开出一个高到让我难以拒绝的价码。否则,视同宣战! 如果不想面对刀、剑合璧的叶玄与木青儿;如果不想被我身后七人扑杀合围;如果不想自己的家门、师门给‘莫问塔’源源不断的佣兵和刺客骚扰一世,请不要两手空空的来找我。” 说完此语,叶玄的目光重新转向站在对面的柳成荫。他也不知道自己临时编造出的一番恫吓,轻了还是重了,得体还是不得体。他只能假装胸有成竹,只能故作镇静。 “第二,并非坐上了帮主之位,你柳成荫的头颅就更值钱。今日你一番言辞包藏祸心,欲借天下赌徒之手取我性命。竟还想着将我坑死之后,你能退隐江湖?” 正欲开口抖个威风,忽然想到这样的场合,自己接下来要说的话可能会令木青儿无措,叶玄回身轻揽住师姐持剑的左臂,柔声道:“你不用说,也不用动。”直到今日,他依然没有梳理清楚,自己与木青儿究竟算是什么关系。但至少,他可以众目睽睽、旁若无人地与她亲昵。 “木叶家族,听令!”嘱咐好木青儿后,叶玄霍然转身,满眼杀意逼视着柳成荫,沉声喝道。 残影左手轻挥,带得衣摆“呼啦”一声厉响,飒然俯身,单膝跪地。余下六人见状,立时效仿。只不似残影那般肃穆,更没弄出做作的声响。 “叶玄死,杀柳成荫!” “遵少主命!”木叶家族偏安西北,极少经历这般阵仗。平日也没专门演练过。所幸这套把戏数年前被“胡亢”逼着做过一次。影、蛾、星、雁四人,此时算是按图索骥、照本宣科。清尘好读史,知道这样的场合该如何表演,只冥烛、云洛二人,应得慢了。 “木青儿死,杀柳成荫!” “遵少主命!”这一次,七人应得齐了,声势立显浩大。 “家族任意一人死于非命,查不出凶徒,杀柳成荫!” “遵少主命!”演到此处,再不会的人也都会了。这一回,七人极默契地在声息中附了内劲,“遵少主命”响彻沛港。而木青儿,在这一浪高过一浪的唱和中,始终手执长剑,静立无声,只衬得场间意境更增肃杀。 柳成荫背负双手,傲然而立。面容沉静,波澜不惊。 “柳帮主,若没别的事,今日就到此为止罢。”话已说到这个地步,没必要再寒暄、客套。 柳成荫倒也爽快,闻言侧身而立,大袖一挥:“送叶先生!”身后航帮人众即时分立两侧,让出足使车、马通行的间距。 叶玄这才意识到,柳成荫今日前来,除了没带兵刃,还特地穿了“文人”的麻烦衣裳。难怪他方才一番慷慨陈词,举手投足间总透着一副“高风峻节”的圣贤模样,原来是他妈这个缘故。 “诸位英雄,少陪了。”叶玄领木青儿对着场间不属“航帮”的一众掌门行了一礼。未与“柳成荫”抱拳,也没跟“余媚儿”点头,径直离了“沛港”。 流亡日记-节选(73) “施沃茨”午睡后,我牵着“安涅瑟”的手走到篱笆院外。可能是动作过于轻柔,她显得不太适应。 “我要为‘昆斯特’和‘洛拉玛’在‘黄土大陆’留一颗种子。”我故作高深望着远处的山林,其实是不忍看她的表情。 “啊?” 事实证明,跟她说话不能太隐晦。她没听懂。 “你们留下,我一个人回去。”这一次说得够直白了,而我也决定勇敢一点,转过身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说了出来。 “不…不行!”安涅瑟猛地抬起头盯视着我,目光与我相触,竟没闪躲。 “你这么笨,带着你也没用。”我想让气氛轻松些,却无疑说了句蠢话。 “公主,我……我好好练功,你别…你别。”她一着急,说话就乱七八糟。 “还记得‘林觉’是怎么说‘顾长卿’吗?一人之力,可乱天下。要真行的话,我一人就够了,要是不行,多你一个也没用。”我用自己不信的话安慰着她。 安涅瑟红着眼,用力摇头:“为什么…要分开?活一起活,死一起死!” “我不想一起死,我不要一起死,你明白吗?”我没有发火,目光柔和地望着安涅瑟。 “不回去,行吗?”安涅瑟哽咽着哀求。 “父亲生死未卜,洛拉玛人被教廷清洗,你要我假装什么也没发生吗?不,我不能。”我的声音也开始发颤,“我已经决定了,安涅瑟,这是命令。” 安涅瑟没有回话,背靠着一块山石慢慢坐下,抱着膝盖缩成一团,将左手小臂咬在口中,压抑着声音,放肆着泪水。每次哭都是这样。 我慢慢跪坐在她对面,伸出右手扶着她的肩膀:“我刚刚乱说的,不是嫌你没用才不带你。回想起来,我可能从一开始就有这样的念头,只是我自己没察觉到。山谷里没有外人,这些年我跟你们说话,却一直都是‘沃夫冈伽语’和‘中原语’混着说,甚至‘中原语’说得还更多些。大概心中有另一个我,早就知道你们会在这里待很久吧……” 安涅瑟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哭得更凶。 “进山打猎吧,情绪缓些再回。”我轻抚着她的头,极温柔地命令道,“还有,从今天起,我们只说‘中原语’。” 第七十四章 酒囊饭袋 绕过“沛城”不入,晚间便只能扎帐歇宿。 入夜前,九人围着篝火坐成一圈,各自饮着皮囊中醉不得人,勉强可以暖暖身子的辛烈“谷酒”。 正对叶玄的鬼蛾,一手握着冥烛的蛮腰、一手揽在云洛肩头,那一副酒足饭饱后又得左拥右抱的惬意模样,直看得叶玄又气又笑。 一枚小石,划成一道优美的半弧,轻轻落向云洛被“精钢面罩”遮挡的前额,将触未触之际,被她挥手扫开。 “摘了吧,不人不鬼的……”叶玄偷袭未果,略带不满地说道。 “不摘!你说戴就戴,你说摘就摘吗?”云洛不想配合,又不敢当真如此回呛。只隔着铁面看了叶玄一眼,随即低下了头。如今只要残影在场,云洛便乖巧得像只小麻雀。对此,残影瞧在眼中,却似不以为意,更没有急着修缮与云洛的关系。 “我的应对,有没有疏漏啊?”叶玄问话时,理所当然地望向“冥烛”左手边的“残影”,随即又无意地瞥了眼坐在“云洛”右侧的“清尘”。 “没什么大错。只最后一句,画蛇添足了。”残影就如一位学师日常品评着学子的课业一般,轻描淡写地说道:“‘叶玄死,杀柳成荫;木青儿死,杀柳成荫’,这两句很漂亮。‘家族任意一人死于非命,查不出凶徒,杀柳成荫’,就显得有些跋扈,而且……怎么说呢,打破了一种微妙的平衡。” “唉…是有些冲动了,怨我。”叶玄颇感自责,望着篝火摇了摇头,“给他打了个措手不及,一时怒火攻心、口不择言呐。” 残影轻轻一笑,灵动双眸透出狡黠:“是怒火攻心,还是得意忘形啊?我们七人跪成一排,望着你的背影三呼‘遵命’,挺过瘾吧?第一遍不够整齐,第二遍不够洪亮,你听得百爪挠心、意犹未尽呐,于是又硬憋出一句狠话,朝我们要了第三遍。是这么回事不?” 残影话落,场间肃然的气氛顿时松脱。大笑的、轻笑的、冷笑的、想笑不敢笑的……就连侧头瞪视残影的木青儿,也没能怒得起来。 叶玄气得狠狠喝了一大口酒,左手捂着额头,不再说话。此刻,他实在恨透了“武人喝不醉”这荒唐又真切的事实。 “那柳帮主,厉害得紧呀。”过得许久,久到连鬼蛾都已笑够,清尘寻了个片晌无声的空档,幽幽开口。语气颇为赞许。 “可不,真正是须眉不让巾帼呢。”叶玄听了清尘的话,转头又看残影。阴阳怪气、余怒未消。 残影只轻轻“哼”了声,没再与叶玄斗嘴,接过清尘的话头道:“能把敌人使唤到这等地步,确是高手。” 鬼蛾几次咸手云洛不成,被弹得有些红肿的右掌,只得老老实实搭在云洛瘦小的肩头。左手指尖,却放肆地享用着冥烛纤细腰肢的紧致。听得残影说话,迷迷糊糊地“嗯”了一声。怎料这一“嗯”给自己惹上了麻烦。 “‘嗯’个屁呀,你懂你说!那柳帮主,高在何处啊?”残影盯着鬼蛾,寻衅道。 “啊?”鬼蛾闻言,立时僵在当场。饱满的双唇微微张着,一脸茫然。 “说呀,高在何处。平日都白教你了!”回过神的鬼蛾,一巴掌拍在冥烛背上,怒目训斥道。 冥烛悚然一惊,更是一副“散步踩到癞蛤蟆”的神情,呆呆瞪视着鬼蛾,心中暗骂:“教…教个鬼呀!” 心头再如何气恼,总之是给人推搡到了台前。众目睽睽之下,又当着两个“新来的”,冥烛也不愿让人觉得,自己跟着谁混,脑筋就是随谁。喘了两喘,悠悠开口道: “我就…边想边说,也不知对是不对。柳成荫的师傅死在少主手里,他接了帮主之位,想来…也挺难的。平日里,该有不少人说风凉话,讥他胆小怕事,不敢找……咱们拼命。”冥烛踌躇半晌,终于鼓足勇气用了“咱们”二字。说出后,没有听见冷笑,只闻篝火噼啪,心间不觉升出一股暖意。 “他不敢拼命,又不能让人瞧出他不敢。咱们来了,他正好借这机会,说些平日里没法开口的言语。今日一番话,他说了好几次‘堂堂正正’。大概是因为,堂堂正正这四个字,只有当着仇人的面说,才显得堂堂正正。私下里说,就不那么堂堂正正了。我瞧柳帮主说那几个字,说得咬牙切齿的,想来他这些年…也是憋坏了。 还有就是……他说,谁能在‘比武’中杀死少主,航帮帮主就给谁做。其实他真正的意思是:在那之前,他都是‘名正言顺’的帮主。是吧?”冥烛说完后,用探询的目光怯生生望向残影。 “嗯,继续。”残影轻轻点头,像个教官一般鼓舞、令遣着她。 “还有……他是觉着少主不好杀,单靠比武,更不好杀,才故意那样说的。柳帮主,并不希望少主死。” “很好。还有吗?”残影继续考校着冥烛,不依不饶。 “还有…还有……”冥烛有点着急,她觉得只要再给些时间,自己定能想出更多。 “清尘,你说。”残影没有给她时间。 清尘不喜欢残影这般盛气凌人的作派,但她告诫自己:我是新人,不能跟这个积威深重的大姐头作对。她又劝慰自己:我是大人,不必跟这个一百多岁的小屁孩儿计较。 “除非我们着众人的面,直接说破他的心思,就如刚才冥烛那样。否则无论怎么应对,都是在增加他的威信。然而当众点破他并不明智。 一来,杀了人家师傅,还用下作心思揣度人家,那会显得我们下作; 二来,柳成荫是航帮帮主,这对我们不算坏事,至少…不最坏。若是他倒了,换个疯子或者蠢货上去,保不齐真会受人挑唆,顷全帮之力跟我们鱼死网破。航帮高品战力虽渐凋零,毕竟人多势大,麾下‘火、水’二境武夫之众,整个天下只有‘通汇钱庄’和‘经纬镖局’可比。论及财力,我们得了罗摩遗产,也未必就比人家豪阔多少。 柳帮主今日种种,高明处在于,他耍的是‘阳谋’。航帮内的主要人物,还有他邀来的那些宗主、掌门,最后也包括我们。人人都知他在做什么,却偏偏又说不出什么。分明瞧出他做戏,却不得不帮他做戏。 少主不肯比武,正中下怀。最后喊出那‘三杀’,更是解了他最大的顽疾。自今而后,柳成荫算是为‘老帮主’冒过生死大险了。 于我们而言,实在也没有更好的法子。少主发怒是真,但也是‘不敢不怒’。给人逼迫到这个份儿上,总不能连点儿火气也无。”清尘说话时眼望篝火,说完,依旧望着篝火。 “哼,总算有个能帮我想事的人了。”残影有些阴阳怪气地赞许道。 “嗯,可不能太嚣张。以后你就没用了。”叶玄知道残影的心思,越是这样说,越能让她少些介怀。 “那可好啊。往后我就管贪赃、花钱和惹祸,你什么也别问我。” “找死啊你!”鬼蛾右手松开云洛,拾起脚边装酒的皮囊朝残影身上砸去。 残影随手接住,假惺惺拿到眼前端详了下:“哟,酒囊啊,还差个饭袋呢?” 窸窸窣窣的低笑声中,鬼蛾隔着两人一跃而起,将残影扑倒在地。左手扼着她的咽喉,右掌悬在半空,咬牙叱骂道:“贱人,抽你信不信!” “青儿姐,饭袋打我!咱还有没有家规了……”残影假装转不动脖子,翻着白眼儿望向木青儿求救。 “都滚。”木青儿不胜其烦,冷然吐出二字。 鬼蛾闻声立时怯了,急忙松脱残影的脖颈,从她身上翻了下来。残影也悻悻起身,回了自己营帐。余人见状,也都自觉散了。 整个世界,终于只剩“笼在头顶的黑夜”、“搭在膝头的黑剑”和“守在身畔的黑衣”。木青儿呆坐半晌,忽而想到一事,有些歉仄地轻问道:“事情…说完了么?” “不差这一时半刻。”叶玄朝篝火中投了几根枯枝,伴着升涌的暖意,温言轻语。 第七十五章 白嫖诗人 “木叶城,瞧这名字就是给咱预备的呀,就住这儿吧。”一间客栈的二楼客房内,残影指着舆图上一座只有名字,没有任何注释的小城,心情欢快地规划着未来八、九日的行程。 “有些绕路啊,没必要。”叶玄假装思量了下,也不知演得像是不像。 “哪里绕了?这几条路分明差不多嘛。‘木叶城’是稍远些,可走这边还少渡一次河呢!我就要住‘木叶城’,我想家了!”残影娇嗔着蛮横道。 “我们全在这儿,你想个屁的家。你家什么时候叫‘木叶城’了?”叶玄伸出右手,作势要敲残影额头,屈起的食指却终是没有弹出。并非出于疼惜,只是惟恐这一下控不好力道,让残影觉察出他此刻的紧张。 “咱们会在‘木叶城’休整两日。你不用刻意掩饰什么,就和以前一样‘懒得出门,谁也不见’。”叶玄回房后,语音轻柔却又一脸严肃地嘱咐木青儿。 “木叶城…不避开那儿吗?”木青儿惊疑道。 “当然应该避开。可残影这小贱人……撒泼打滚儿、不依不饶的,非要住在‘木叶城’。那地方的路线、大小又都合适,挑不出太硬的毛病。我若为了这点小事发火,凭她的机敏,只怕反而给她瞧出异常。”叶玄温言狡辩道。他心知,自己这话想要骗过木青儿多半不难。但为了让谎言更可信些,还是假装恨恨地补了半句:“改日寻个由头,揍她。” “嗯,揍她。”木青儿一脸认真地点头应道。 残影对“木叶城”的往事一无所知。以有心算无心,叶玄若决意避开此处,远在“枯荣城”的时候,甚至早在他决定要卖“枯荣城”的时候,就可以开始谋划。残影再如何机智,叶玄“处心积虑”也断不至于抵不过她“一时兴起”。 叶玄想去“木叶城”,极想极想。但他不能特地去,以“木叶城”的体量和分量而言,如果不是恰好路过,他根本不该知道世上有这么一个地方。 关于这件事,叶玄反复思量过很久,很久很久。 约莫两百年前,两个“西域妓女”杀了木叶城的“四个地痞”和“三名城卫”。知晓那件事的人,如今肯定还没死光。不过叶玄觉得,问题应该不大。 “心剑季”虽不似“权剑季”那般满地血光,但与“帝国纪元”相较仍混乱得多。两百年的尺度上看,“弄死三个城卫”算不上什么大事。 另则,天河以南,城邑数千,名称多半与“水、木”相关。像是“汐云、榕和、烟波。”没有人会认为,百多年前崛起于“西北边陲”的“木叶家族”和南方腹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木叶小城”能有什么关联。更没有人会将赫赫凶名天下知的“木叶家族女主人”与一个“私窑中的低微娼妓”联系在一起。 当初叶玄选择在“枯荣城”落脚生根,也是相近的缘故:一个以“西域女子”为首脑的家族,崛起于一个“西域商旅”聚集的边城,再合理不过了。 因此,“木叶家族”途经“木叶城”,入内歇宿两晚,怎么想都不至于牵连到当年那桩旧事,更不会牵扯出什么“血统之迷”。 当然,这一切理由终究只是借口;这一番“无事生非”更不符合叶玄的本来心性。真正的原因依然是——他太想去“木叶城”看看了。 叶玄是个极胆小的人。然而每当他“太想”要什么、“太想”做什么的时候,也会愿意为之…担上千百分之一的凶险。比如清尘,比如林觉。 原“节吏司”的使官“钟万楼”领着原“治安兵团”的三名武官,提前五日进入“木叶城”。用市价三倍的金银,订下了“银杏客栈”的全部客房,并主动与“城主府”打了招呼。没有征询许可,只是招呼。 入城当日,木、叶二人同这“一路南行”的每一次一样,躲在马车之中,不与任何人交道。马车再如何华奢,仍难免逼仄、颠簸,无风无雨时,二人在路上都更喜溜马缓行,只入城时乘车避目。藏在车中,也是传递一种态度:别来,不见。 临近客栈时,叶玄伸手解开木青儿的“发带”,取下她头顶的“乌木发簪”,又故意逆着发丝垂泻的方向轻轻揉了几下。 木青儿缓缓走出马车时,古井深潭般乌黑的长发,凌乱披散着,遮蔽了大半张精致如雕塑的面庞。客栈的店伙瞥见,更觉她像极了“说书人”口中的那种“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谁也不敢定睛细细瞧她。 对于这个细节,多疑机警的残影倒也不以为意。在她的印象中:青儿姐很爱干净,动不动就洗澡。但她同时又很邋遢,不爱梳妆、不修边幅。 其实,就算“见当年过那一幕”的人活着,多半也早记不清“两个西域妓女”的面容,更何况木青儿还是“不常露面,也不接客”的那个。就算有人隐隐约约记得……两百年岁月浸腐,她已不是当初那个蠕蠕诺诺、垂首敛目的小奴。虽容颜不曾变改,内心深处那份“视生命如草木”的漠然,却早已无所顾忌地由心头浮上眉宇。 “你们当年住过的,是这间客栈吗?”正是在“木叶城”的某间客栈,公主和女奴被要求登记姓名。于是“格罗萨”成了“叶红儿”,“安涅瑟”成了“木青儿”。 “记不得名字了,但不叫‘银杏客栈’。”木青儿忆着往昔,浅淡灰眸中透着股黯然。 叶玄并不担心当年那个歪歪扭扭写着“木青儿”三字的簿册。他在“枯荣城”拥有一间大得多的客栈,那是“木叶家族”很边缘的一个小生意,他理会得不多。但他至少知道:登记住客姓名的簿册,至多一两年,就会变成“生炭的火引”或者“茅房的厕纸”。刑律司为此还找他抱怨过几次。 “嗯。你们‘做生意’的小房子在哪儿,还记得吗?”叶玄小心翼翼地问道。 “在城西。离‘主街’不远。具体……记不得了。” “嗯。我出去随便走走。不会太晚回来。”叶玄不敢再问,他知道这对青儿来说,是那种虽然珍贵,但一点儿也不美好的回忆。 叶玄有理由相信,也大致能瞧得出,“城主府”应该是派了些人在盯着“银杏客栈”。那多半只是一种出于不安的防备,算不上什么监视。 叶玄也能够确信,自己从客栈出来,身后没人尾随。小小木叶城,没这个胆子,更没有不被他察觉的能耐。用江湖上的黑话来说,木叶城是个“水城”。 也就是说,“城主府”所能调动的最高战力,包括城主本人及其麾下部从,至多不过“水境”。这并不代表“木叶城”如何凄惨、如何不济。天河南、北,九成以上都是“水城”。更荒僻处,甚至还有“火城”。 叶玄拎着轻刀,慢悠悠往城西走着。他故意走得比平日散步时更慢,但还是不一会儿就穿了小半个城。城主府、衙堂、酒楼、茶铺、妓馆、赌坊、书舍、学堂,还有各式各样的破败作坊、简陋摊铺……木叶虽小,五脏俱全。 “五张饼的钱,都朝你要三回了!我就不信,几个铜板你真就拿不出吗?”一个身型壮硕的妇人,指着书生模样的男子叫骂道。 “拿……是拿得出,可要是给了你,我今日就没钱买饼了不是。韦姐,你给通融通融。我再写首诗赠你,如何?”那书生一袭陈旧而整洁的青衫,颌下蓄着两寸来长的胡须。如果不是故意扮老的话,依着南地“蓄须以辨长幼”的风气,他年岁应是不浅了。 “通融个屁!不就是夸我漂亮,说我长得像仙子吗?上嘴皮碰下嘴皮,连我儿子都会!你夸得对仗些又能怎地,能当饭吃?一回、两回就得了,我告诉你姓林的,今日还不出饼钱,我掀了你摊子信不!”妇人叫骂声越来越高,周围人看着,倒也不以为意。显然这场面不是头一回了。 书生急忙摆手:“别别,别掀摊子呀。还你,还你。”说着从怀中摸出几枚铜钱。他怀中藏钱,腰上却挂了个钱袋,空空如也,“你看这……钱都还你了,赊我两张饼成不?”书生右手握着铜钱舍不得松,嬉皮笑脸地讨价道。 “一张!日头落了再去,卖剩了有你的,卖不剩就没有。”妇人也不避男女之嫌,直接掰开书生右手,将铜板取了。 “那可多谢韦姐了,我再写首诗赠你啊。”书生对着妇人的背影高声道。那妇人有些厌弃地甩了下手,也不知算是答应,还是拒绝。 “你能卜卦?”妇人离开后,叶玄走到那书生的小摊子前,随口问道。 书生见来了生意,精神陡然一振,腰杆也直了几分:“能。卜卦看相、代写书信。公子若想写诗赠给心仪的女子,也能代笔。” “嗯,卜一卦吧。”叶玄说着,在桌摊对面一张窄凳上坐了。 “问姻缘,还是问前程?”见这面生的男子没问价钱,书生心中暗喜。凭他多年经验,不问价的客要么没想给钱,要么出手豪阔。两番相抵,仍比一上来就问价的要好上许多。 “前程吧。想算算,生意顺是不顺。” “姻缘相面,前程解字。烦请公子将姓名、生辰写下。”书生渐渐回转过心神,开始盯着叶玄仔细观瞧。解字、相面,均是托辞。想要装神弄鬼、窥破天机,全凭模棱两可的话术,和对细枝末节的捕捉。 书生瞧着眼前的男子,忽然觉出不对,背脊一阵发寒。这人…… “木叶家族”入“木叶城”,这在城内是人尽皆知的轶闻。无数人跑去城北观望,却都不敢靠得太近。在北地以西,“木叶家族”的名声还算不坏。虽与“扶危济困,云天高义”扯不上半分干系,但至少“遇事能商量,说话有信用”这两条,基本算是“左近势力”对他们共同的观感。 然而到了南边,尤其是南边的市井、街巷中,“一言不和屠焦、甘;二言不和杀胡亢”就是这群“西北悍匪”的统一脸谱。至少“说书人”都是这么讲的。 回想他刚才的说话……口音似乎不重,没有明显的“干土渣子”味儿。但这也算不得什么。自“凉帝国”中叶起,读书人、生意人乃至军伍中的高阶将领,都说“通语”,也叫“苍城话”。因为方便且显身份,这风气沿袭至今。 口音虽然不显,但眼前这男子“衣黑如墨、发短齐颈”。就算书生不知叶玄是何模样,至少也能看出,这不像是个“南方人”。 “一字可够?”叶玄没有理会“生辰、姓名”的要求,只潦草写下一个“叶”字。 书生望着“粗笺”上墨迹未干的一字,不自觉咽了口唾沫。春寒料峭,冷汗涔涔。 “顺,顺。大吉。公子的生意,一帆风顺。” “微风细雨水潺潺,一叶轻舟下江南。”意识到自己失态,书生急忙补上一句乱七八糟的谶语,以示自己是认真算过的,没有信口胡诌。 叶玄轻声一笑:“江南是何处啊?我去‘丰临’。” “啊,‘丰临城’在‘澜菱江’以南,正是江南。大吉,上上。错不了。”书生急切地解释道。 “江南”一词,是书生自己编造的“切口”。世上本没有“江南”这个说法,因此客人通常会问。他只需由北至南,背下几十条“细江”的名字,则“沛城”以南的任何一处,都是“江南”。若不知对方要去“丰临”,稳妥起见,他会提另一条更靠北的。 “嗯,如此便安心了。”叶玄兴味索然。原是要寻个看着有些年岁的人,旁敲侧击聊些旧事,想想还是算了。他准备付账,却发现身上没带金叶,也没带银币。无奈只得抽出一张“灰票”递给书生。十两,这种地方,这种面额,他觉得自己像个蠢货。但没法子,总不能让人白卜一卦。 书生捧着银票,双手忍不住微微发颤。在他眼中,这不是十只浑圆、硕大的银币,而是满满一箩筐,整整一万枚铜板!恭恭敬敬将银票收入怀中后,他忽然觉得眼前这男人……好像也不怎么可怕。见他起身要走,就更不害怕,反倒莫名地有些不舍:“公子,赠您首诗吧。” “呃…好啊。”正要起身的叶玄听见这话,倒是当真有些好奇。叶玄读书,但不懂诗。琴棋书画诗酒茶,没一样“雅致”下过苦功。不过他很想知道,这给卖饼妇人写诗的书生,是个什么水准。“挺好”和“极好”的区别他辨不出,但押不押韵还是能分清的。 书生笔下生风,只片刻就将一张粗笺递给叶玄。 “虽是没有让客人久等的道理,可这……写首诗比杀个人还快,观感也不太好啊。”叶玄心中暗道。 微风细雨水潺潺,一叶轻舟下江南。 停船坐看丰临晚,默海无涯倚天还。 叶玄瞧着粗笺上的诗句,神情尴尬。卜卦的两句谶语,就这么直接当成诗词给用了,挺会过日子……后两句,也不知是不是现编的,反正有“丰临”,有“默海”,就当是吧。 “嗯,好诗。”叶玄说得有些亏心,可毕竟是白拿了人家东西,总不好当面指摘。更何况真让他说,他也说不出什么。只隐约记得有哪本书上提过:四句诗,每一句都押韵,好像是不对的。 书生自己也没想明白,为什么要赠诗给这人。他虽时常写诗赠人,但从来只赠女子,哪怕是不那么姣美的。他也并没指望这人再给一张银票,只要别把先前的要回去就好。那……这是图个啥呢? “先生见笑了。”书生见叶玄赞得敷衍,笑容有些窘迫。他也意识到不该再称对方做“公子”。这是北人,嘴上没毛不见得年岁就小。 “你姓林?”叶玄收起写着歪诗的粗笺,随口问道。他主动给他生意做,与听见那卖饼妇人喊他“姓林的”不无关系。林是大姓,在南、在北都是。这世上任何一个角落有人姓林都毫不稀奇,但叶玄听见“姓林的”三字,还是不自主地想起了林觉。 他并不知道,此次南渡天河,自己所乘的大船就从林觉的尸骸上方漂过。他并不知道,数年前林觉离开“枯荣城”返家时,所乘的那艘载了几十名渡客的小帆船自天河北岸出发,而后无踪无影。 “是了,在下姓林‘林’,草字‘广远’。”书生见对方竟问自己姓名,心中起了臆想“莫不是相中了我的诗才,要请我去做‘客卿’?” 一想到可以白吃白喝,“林广远”的闲话立时多了起来,也不担心什么木叶家的魔头了:“说来可笑,在下虽名‘广远’,这大半辈子,都没怎么离开过‘木叶城’。最远一次,就是百岁那年,去到百里外的‘诸神庙’。 一众神仙拜了个遍,求声名、求姻缘、求钱财……唉,想是欲念太多,供奉太少的缘故,各路仙人都没理会我。若是当年只拜一个‘诗仙’,说不定混到今日,这街头巷尾的书舍、学堂中,也能摆上一两本我林某人的诗集呢。” 此处已是木青儿所说的“城西”,叶玄到了这儿,也就只是闲逛,并非真的有处可去。见书生不再畏缩,索性就随口与他攀谈起来:“卜卦、写信、卖诗,哪个好赚些呀?” 生意人,开口就问生意。叶玄是真的挺喜欢做买卖,若心中没那执念,他可能不夺“枯荣城”,不起“莫问塔”,但多半也会是个商人。 林广远有些羞赧地一笑:“哈哈,这个……代写书信,稳妥些,每月能有十来个熟客、一两个生客。就是利太薄了,单靠这,吃饱都难; 卜卦的都是生客。哎,可不是因为不准啊,只不过,这一行有一行的规矩。一个卦师,一辈子只能给每个人卜一卦。说到底,这一行抢的是神仙的饭碗,若犯了忌,要遭天劫的……话说回来,这等‘损自身气运’的买卖,确是比写信赚得多些; 至于说卖诗,哈哈,不怕先生笑话,这小小‘木叶城’没有识货之人。在下百千首诗词,迄今还没换出过一钱银子。哎不过,早早年间倒是有个女子,很喜欢我的诗。 那是个…嘿嘿,做勾栏生意的姑娘,二钱银子一回。我哪里拿得出二钱银子呀,可每次,我只要赠她首诗,她就肯陪我。前前后后,赠出十几首吧,如此算来,在下的诗词也算是卖出过……约莫三两银子呢。” 叶玄闻言,身子立时僵硬。那几册“日记”近百年间他已不再翻了,但就算活到顾长卿那般年岁,里面的内容他也能倒背如流。日记中,提到过一个“写诗白嫖的书生”,提了两次。 “你说的…像是‘青楼’里才有的事。勾栏女,能有这种雅兴?”叶玄在桌下紧紧握着拳,故作轻松地调笑道,“别是梦见的吧。” 听了叶玄的讥刺,林广远的目光变得犹疑起来:“唉…有时我自己回想,也怕是撞了狐妖。那女子,脸上妆容浓得瞧不清面目,但身子…漂亮得着实有些不像话呀。那弹软的腰肢、紧实的大腿、雪白的臀儿……” “行了!”叶玄忙伸手将口无遮拦的林广远阻住。望着眼前这个…可能有几十或者几百分之一的机会是自己生父的男人,不知说些什么、不知如何是好。 “在下失言,在下失言……”忽见叶玄不悦,林广远立即惊惶地抱拳赔罪,当“客卿”的事也不敢惦记了。或许还是在这安逸的小城中苟且度日,更轻松些。 “那妇人许给你的饼,该赊还是要赊。”叶玄莫可奈何地丢出一语,留下满脸迷惑的书生,起身走了。 他没有心思再在“木叶城”闲逛,也不打算将今日的遭遇说与木青儿。 流亡日记-节选(74) 近几个月,我一边练气,一边跟青儿打架。打架消耗一些真气,会影响我向河中蓄水的进程,但我觉得这是有必要的。 现在我真气不如她,跟她打是慢对快、弱克强,这种压迫感能让我更好地钻研体内真气的用法。等我的真气练到跟青儿一样充沛时,胜她就太容易了。 青儿也有进步,她的招式还是很蛮横,也没什么虚实变化,但想从她的拳掌间骗出破绽越来越难了。 第七十六章 丰临城 丰临城,没有围墙。也大到根本不可能有围墙。以至于如果没有深入“丰临”内腹,只游荡在其边缘的话,根本没法确定自己是不是到了“丰临”。 “薛一”和“薛五”,就在这样一处说不清是否属于“丰临城”的“圣神庙”外,等候着“木叶家族”一行的到来。 “通汇钱庄-丰临城总号”,有五名“大掌柜”。薛一、薛二、薛三、薛四、薛五。 “薛一”主经营; “薛二”主账目; “薛三”主防卫; “薛四”主监察; “薛五”主政交。 一、二、三、四、五,既是名字,也是职司。任何一个人,不论他先前姓甚名谁,当了“薛一”,就叫“薛一”;当了“薛五”,就叫“薛五”。 这五人在“通汇钱庄”的地位,可说“一人之下。”五大掌柜之间,没有高低从属,皆只听命于“薛瑞”一人。就连长子“薛谦”也调遣不动。 “五大掌柜”只有两种情形下会被替换。要么开始“衰老”,要么被薛家宗主屠尽满门。第二种情形,“薛瑞”的父亲“薛常”在世时发生过两次。“薛瑞”当家后,尚无。 “通汇钱庄薛一、薛五,恭迎叶先生、木先生。”二人对着叶玄与木青儿恭谨行礼,并未与残影等人招呼。腰弯得很低,底气却足。真正是低眉顺眼、不卑不亢。 “见过城主殿下、宫主殿下。”早在枯荣城尚未“开城”时便被叶玄派佣兵护送到此与“薛家”接洽的原“节吏司”副主办“倪辛”,随在“薛一、薛五”之后,与木、叶二人见礼。 这是“三团、三司”中愿随“木叶家族”南迁的职司最高的文吏。这大概也是“倪辛”最后一次将二人唤做“城主、宫主”。入了丰临城,他们就只是“木叶商团”的叶老板和“木叶府”的木先生。 令“倪辛”有些意外的是:从来只穿黑衣的叶玄,今日竟是一袭白衫。除了左手那柄“柳叶刀”依旧是他熟悉的“灰黑木鞘”,城主殿下从头到脚,尽是素白、莹白、雪白,三色冷暖交叠。 叶玄不喜欢白衣。他喜欢木青儿的白衣,不喜欢自己的。但这身白衣他非穿不可。或者说,那一身黑衣非脱不可。与“北人”相较,“南人”穿黑衣的很少。越往南,就越少。他要做的事,绝非一家之力可为,因此他必须获得各方势力的接受和谅解,而且,要快!初来乍到,他不想用那一袭扎眼的黑衣反复提醒众人“我是个北边来的蛮子。” “原来是一掌柜、五掌柜,劳二位大驾,实不敢当。” 以通汇钱庄“薛老板”的位份,除“顾长卿”外,天底下没有谁能让他出城恭候,就算“胡亢”活着,也不能。 依常理,由“薛五”亲自相迎、引路,已是“薛家”所能示出的最高敬意。今日“薛一”也在,这无疑是种破格的礼遇。至于“二、三、四”,叶玄心知,他们是不与外人交道的。 “哈哈,‘木叶家’不只是‘薛家’极重要的朋友,也是‘通汇钱庄’最大的客商之一。于公于私,‘薛一’、‘薛五’没有不一起恭候道理。”说话的,是薛一。 叶玄一面客套,一面细细玩味着此语:也就是说,取了罗摩遗产后,“木叶家族”仍不是“通汇钱庄”最大的客商,只是最大的之一。南人豪富,可见一斑。 叶玄一行,这日午后与“薛一、薛五”碰面。而后溜马并骑缓行,得到傍晚,竟没能走到与“薛园”比邻而建的“木叶府”。 问过“客人”的意思后,“一、五”两位掌柜引着一众人马继续前行,没有伫足晚膳,终于在日头落山前抵达了“木叶府”正门。 “家主说,照礼该当第一时刻与叶老板相叙。但又想贵客一路劳顿,过早叨扰不妥。故此,若先生不怪,家主三日后在‘薛园’设宴,给诸位朋友接风。” 薛五说罢,也没问叶玄意下如何,转身朝不远处一座足有三层高,灯火通明、空无一客的酒楼指道:“那座酒楼名曰‘阑珊阁’,家主说,是个不成话的小小赠礼。稍后楼中店伙会将膳食送到府上。另则,楼中常驻三位‘薛园’的管事,先生有任何需要,随时吩咐他们。待先生一行彻底安顿好后,再将他们驱散了便是。” 谢别了“一、五”二位掌柜,叶玄望着“木叶府”那高阔、厚重的暗红色木门,用低到连自己都听不清的声息喃喃道:“不知要在这里住上多久,但愿…别太快,也别太久吧。” “木叶府”的宅邸原是“薛家”的一座别院,距“薛园”不足三里路程。西南方七里处,是“丰临城”名义上的中枢“丰临商会”。至于说,丰临城真正的中枢在何处?丰临城,没有中枢。 “丰临商会”只不过是一个供豪商巨贾们“吵架”的地方。多吵架,少杀人——这便是“丰临商会”的宗旨。 “丰临城”虽是滨海之城,然而从“丰临商会”到“默海”之畔,尚有二十五、六里的路程,对于生活在“丰临内腹”的自由民,“看海”也算是一次短途的小小旅行。 四十多年前杀死“梅容”,独占了“默海”的“风大矛”,就住在可以听见潮声涨落的地方。出身“大漠”的“风大矛”迷恋“默海”。这对于拥有浅滩的“丰临城”来说无疑是一种不幸,却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为了每日都能听海、看海,“风家”的老巢至少没有设在“丰临内腹”。 木青儿与叶玄一夜未睡。花了整宿的工夫,终于将卧房布置成了还算熟悉的样子。室中需要改动的地方仍然很多,院中更多,但勉强算是能住了。 与“夜宫”相较,“木叶府”小上许多,跟“薛园”就更不能比。但整体而言,内里的结构仍是个“园子”而非“院子”。家族九人,每人独享一个小院还是绰绰有余。 依着以往在“夜宫”中的情形,“青院”是木青儿与叶玄共同的居所,“玄院”主要供家族内部议事之用,而“议事厅”几乎闲废。如今“业大家小”,议事厅就不要了,更没有多余的闲地给鬼蛾玩儿什么“刑院”,她哭着喊着非要搬来的那些“古刑具”,就随便寻个库房堆起来受潮、发霉吧。 但“演武场”必须要有。哪怕填了池塘、推了院子,也要挤出一块足够大的空场。大到可以供“旱、蝗”二境的武人奔袭、游斗。 以“木叶家族”当下的财力,哪怕只凭曾经的财力,在“丰临城”重建一个“夜宫”出来并不为难。但若想建在靠近“薛园”与“丰临商会”的地段,不可能。这一带,早已没有闲地。 木叶府,必须挨着薛园。木叶家,必须时时刻刻在众人面前,表演与薛家的亲近。 ………… 三日后。“薛园”宴厅内。 “木叶家族”九人在“薛瑞”薛老板的引荐下,见过了“丰临商会”十五位“执老”中的九人。算上“薛瑞”的话,是十人。对于木青儿来说,这无疑是个灾难般的日子。每当遇到这样的场合,她总是发自肺腑地觉着:什么木叶家族的家主,还是当奴好。 叶玄与残影则尽可能地挡在木青儿身前,与那早已在心中背得滚瓜烂熟九个姓名推杯换盏、虚与委蛇。鬼蛾的心病,数年下来已好了大半,加之当初烧了她手臂的冥烛,如今只要当着外人的面,必定对她俯首帖耳,乖顺得像只小狗。如此一来,性情原就张扬、外放的鬼蛾,也就能忍着面上热辣,勉强与人交道。 寒星则只在初时露了一面,与众人见过礼后,装作有事的样子同木青儿耳语了几句,便即离场。木青儿是真想跟着她走,可惜今日……不能。 孤雁也不想待,但她没脸说。这么些年,孤雁瞧在眼中,总觉得寒星是个特殊的存在,却始终没明白她特殊在何处。反正…好像人人都哄着她,好像谁也不敢惹她。 清尘应对这般场合,自是炉火纯青、游刃有余。倒是今早出门前给叶玄强行扯掉了面具的云洛,此时被“丰临城”最大的药商“辛夷”谢得百般无措。“云大夫”早年间在南地行医,救活过“辛夷”最亲最亲的小妹,那时世上还没有云洛,连云溱也无。 如今“辛夷”的小妹已做了祖母,辛老板对于此事仍念念不忘。这时见到云家的闺女,当着众人之面,不顾身份、不顾辈分地千恩万谢。云洛只得一边不住还礼,一边一个劲儿地摆手道:“我不是云洛,我叫浮雨。”说到后来,开始想念爹爹、妈妈,忍不住哭了。 场间诸人,皆是消息极灵通的人物。对于枯荣城“锁城”期间发生的荒唐事早有耳闻,云洛、浮雨是怎么回事,也都能猜出个大概。瞧着这一幕小小闹剧,笑而不语。主营“茶、酒”生意的“徐邱骆”更是暗暗冷哼:“亏你‘辛夷’是个武人,拿着‘恩人家小姐’的伤心事跟‘木叶家’示好?下作。” “丰临商会”由“丰临城”中最大的十一股势力组成,共计十五名“执佬”。每临大事,十五名“执佬”便代表十五个可以“出票”的“议席”。 这套“依出票多寡定纷止争”的法子发源于“丰临”,成型于“心剑季”与“权剑季”交叠的岁月。其要旨在于——通过出票的数目,最大限度拟出开战的真实结果。 若各方势力能在开战之前,就对输赢、胜败达成共识,那无疑会少流很多血、少死许多人。因此,每一个“议席”都是战力、财力、威望、信誉等诸多成分的凝结。 然而“梅容”的出现和“风大矛”的到来,打破了“丰临商会”的均衡。正如“吴家双子”现世,打破了“苍城商会”的均衡一样。 如今的“苍城商会”,遇事依然可凭出票多寡而决,只因“吴家兄弟”从不表态,他们甚至连“执佬”都不是。碰上这样两个与世无争的闲散“蝗灾”,实在是“苍城商会”的幸运,更是“苍城”的幸运。 而如今的“丰临商会”,恐怕已处在支离破碎的边缘。 不管如何,眼下“丰临商会”的十五个“议席”中: “薛家”占了三席,三位“执佬”分别是薛瑞、薛兰、薛棠。由两个女儿来做“执佬”,而将注定成为“薛家”下任宗主的嫡长子“薛谦”排除在外,昭示着今日的“薛家”仍是“薛瑞”一人大权独揽,没有旁人说话的余地。 “风家”占两席。“风大矛”理所当然地继承了“梅容”那一席,他可不管“议席”到底能不能通过这样的手段“继承”。而“风四矛”的那一席,则是在“风大矛”的威逼之下,凭空增出来的。他说:不能增也没关系,再杀一个执佬,腾出座位也就是了。 “风大矛”要这“议席”,并非是为了“出票”。他也从不觉得“十三票”比“两票”更大。只不过自己有的东西,弟弟不能没有,就这么简单。 余下十票,分属不同势力的十人。依照他们成为“执佬”的次序,这十人分别是:宿竹、崔吉、辛夷、慕冬阳、伍余元、蓟柏枫、徐邱骆、姚远、古易、汪屠。 宿竹:主营“青楼、赌坊”生意的女老板。她拥有整个“丰临城”最大的,亦是全天下名头最响的赌坊“凤尾竹”。那远不是“枯荣城”的“千金阁”可以相提并论。除了“凤尾竹”外,“丰临城”七成以上的赌坊,三成以上的青楼、妓馆都属“宿家”。旱灾; 崔吉:主营“河运”生意。崔吉掌控的航道,远不止“丰临运河”一条。此人曾是“胡亢”的一枚眼中钉,奈何鞭长莫及,始终没能收拾掉他。如今“柳成荫”主事,航帮势力渐小,更无心力与崔吉计较。旱灾; 辛夷:“丰临城”最大的“药商”,也是天河以南“雪参和梦菇”最大的买主。旱灾; 慕冬阳:拥有一半西域血统,主营“成衣、珠玉、古玩、字画”。当年“薛让”口中,那个“竟卖会”上与“风沙雁”结仇的女子,正是慕冬阳的小女儿“慕雪”。慕冬阳是素人,慕雪则是武人,品阶不明,据说很美; 伍余元:拥有“丰临城”最多的“客栈、酒楼”,还兼有大、小百余座“工坊”。素人; 蓟柏枫:“林枫镖局”总镖头。“林枫镖局”是天河以南仅次于“经纬镖局”的第二大镖局。但并非“不相伯仲”的那种仅次。旱灾; 徐邱骆:主营“茶、酒”,也倒卖“粮食”。他是“丰临商会”中除了“风家兄弟”之外,唯一一个北人。旱灾; 姚远:主营三层以上“楼宇、高塔”的修建,据说拥有满满两大箱的“地契、房契”。素人; 古易:让叶玄与残影倍加留心的“朔月佣兵团”团长。此人自称曾是“莫问塔”的刺客,叶玄对他却毫无印象。“古易”于七十多年前,将“莫问佣兵团”不出人、不出钱的“大掮客”路数完全照搬到“丰临城”。 那个时候,“莫问佣兵团”的团长还是叶玄,“莫问塔”也仅在“北地以西”小有声名。若非“木叶家族”出了“残影”,如今全天下叫得最响的佣兵团,只怕名为“朔月”。 古易在四十多年前,刚好是“风大矛”杀掉“梅容”之前不久,借着一位“执佬”寿终正寝的机会,得到了一个“议席”。按照“丰临商会”的规矩,“一日执佬,一世执佬”。但“执佬”之位不可继承,也不可由上任“执佬”指定。 当上一任“执佬”过世,或主动请求退位时,余下每位“执佬”可提名一人,最终归属“出票”而决。古易在那一次中,正是凭着实际由“薛家”所控的“梅容”那一票,险险挤掉了“宿竹”的亲妹“宿苓”。 “古易”是武人,品阶不明。 汪屠:他是除“风家兄弟”外,今日唯一没有被邀请的“执佬”,也是商会中唯一亲近“风家”的一个。场间诸人戒惧风家,厌憎汪屠,已到了不需遮掩的地步。 汪屠自身并不构成一脉势力,他更像是“风家”的附庸。用“徐邱骆”的话说,这是“风家”的一条狗。还不是“风家”养的,而是自己主动舔上门的那种。汪屠是南方人,极少有南人会用屠夫的“屠”字做名。北地倒是不少,“吴家兄弟”的其中一个师傅就叫“侯申屠”。 没人知道“汪屠”是从哪里冒出来,以前又是做什么的。很多人怀疑“汪屠”根本是个假名,是为了让“风大矛”听着亲近,特地改的。 当年“风大矛”杀了“梅容”,占了默海,想让每一个“渔夫”和“盐客”都交银子给他。浅滩绵延百里,“风家”手中有刀,却没人懂得“慢慢抢”该是怎个抢法。一年多折腾下来,“渔夫”少了九成,“盐客”几乎尽绝。 这档口,冒出一个自称“汪屠”的瘦小男子,他告诉“风大矛”,将渔、盐之事交予他管,每年至少能拿出“比当下多十倍”的孝敬。而“风家”只需在必要的时候,砍死一些他指定的人。 “风大矛”本就不喜这些麻烦事。坐地收钱、偶尔砍人,正合他心意。“渔、盐”也实在不是什么复杂的营生,“汪屠”接手,数月便见成效。那之后,“汪屠”就成了浅滩、近海一带实际的“王”。 中原遍地盐矿,“晒盐”算不得太好的生意,近水楼台、薄利多销而已。但“打渔”不同。天河北、南的整片陆地,抵呈隆起之状。靠海处多崖峭嶙峋,极少能见浅滩。海鱼、海蟹之类,真正算是稀罕东西。一些“肥美海鱼”熏制成干后,甚至卖到远在天边的“枯荣城”和“凉城”。偶有漂亮的“海螺、海贝”,也能换出不少银两。 “汪屠”靠着“风家”手中的刀,硬生生吃下“渔、盐”两业大半的盈余,再从中拿出大半供奉“风家”,几十年积淀下来,自己也成了“丰临城”数进前三十的豪商巨贾。十二年前,商会中一位名叫“娄江”的执佬,见不得好好一个“丰临”弄得乌烟瘴气,愤而变卖家产,迁离此地。空出一个席位,又在“风家”的胁迫之下给了“汪屠”。 据说“风大矛”原没想插手此事。“汪屠”拿下“风家”的特许后,只老老实实如期缴纳供奉,并不如何巴结“风大矛”,而是整日跟着“风四矛”厮混。初时讨好献媚,后来称兄道弟。这便算是死死捏住了“风大矛”的七寸。 与“风四矛”一样,“汪屠”也是素人。 这次“薛家”的宴请,可算让叶玄开了眼界。惯常来说,南地的宴席是“饮汤、吃菜、品茶”三个阶段。这一宴的奇处在于,主菜上齐后,过了约莫半个时辰,“薛瑞”将众人引到另一间更为宽阔的宴厅之中。宴厅各处,错落摆放着上百种各色茗茶、糕点。琳琅满目,却不使人缭乱。 “哈哈…甜咸浓淡,众口难调。自取、自便可好?”薛瑞语罢,也不顾众人惊异,自行走入宴厅,取了杯“雾山岩茶”,配着一块奶白色的“马蹄糕”边嚼边饮。这饮茶、吃糕的作派,倒很有些寻常商贩的烟火气,与方才“正宴”长桌之上判若两人。 主人做了示范,场间众人也自效仿。叶玄这时发觉,还真不是他“北边来的眼窝子浅”,“丰临商会”那九人,明显也是头一次见识。几个不怎么端架子的,更是忙不迭地走马看花、啧啧称奇。 这宴厅之大,长宽足有十数丈。每一处茶点旁边,都有供人休憩处。有的临窗望湖,有的倚廊而靠。可坐可站,亦可一边闲谈、一边闲逛。 这般形式,明显较方才轻快许多,却令木青儿更加不适。她像个害怕被人遗弃的孩子般紧紧跟随着叶玄,惟恐离得远了,自己便要单独与人客套。 身形娇小,容色算不得绝美但极有风韵的女老板“宿竹”拉着“清尘”的纤手,言笑晏晏,好不亲热。叶玄瞧在眼中,心头忽然一紧,暗忖道:“尘儿……应该是不做了吧。邀她加入的时候,没谈这个,但默认应该是不做了吧。嗯,应该是。” “古易”和“残影”倚着窗栏,似是相见恨晚、相谈甚欢。然而真实的情况是:“木叶家”此次携重金迁居“丰临城”,会给场间所有人带来更多生意,惟独会抢占“古易”的生意。此时的叶玄,已不怎么稀罕“莫问塔”所赚的金银,至少家底败光之前暂不稀罕。但“佣兵团”那盘生意,还是要做。 不管叶玄真正的目的是什么、遇到的困难又是什么,“莫问塔”的存在皆妙用无穷。另则,“莫问塔”所拥有的“战力”及“情报能力”属于残影,又不真正属于残影。一旦不再使用,就会彻底消失。叶玄不舍得,残影更不舍得。 “辛夷”已将云洛惹哭过一次,此时不敢再纠缠她,自顾饮着清茶,也没去理会旁人。 鹤立鸡群、面容冷峻,瞧着最难相与的“慕冬阳”瞥见鬼蛾侧颈之上,衣衫难以遮蔽的斑斓刺青,似是很有兴趣,主动与她攀谈起来。随口几句,鬼蛾便发觉这“慕冬阳”真是识货。只凭侧颈那一抹幽蓝、两点猩红,竟能说出这么多道行。若不是此间人多,真恨不得当场脱给他看。 “慕冬阳”生在南地,父亲是“白桦城”富商,母亲是个西域妓女,他记事起便从未见过母亲。因此“慕冬阳”对西域的了解,其实还不及在“枯荣城”混迹了百多年的“鬼蛾”,对“刺青”之艺更全不知晓。只不过此人对于“图案和色彩”眼光极为毒辣。也正因此,他家的“衣舍”能将相同的绸缎卖出百倍的价钱。只凭侧颈处浅浅透出的一角,“慕冬阳”便敏锐地直觉到——这女子身上的东西,绝非凡品! 贼眉鼠眼的“崔吉”和憨态可掬的“伍余元”坐在两张竹椅上与“薛老板”叙着闲话。 由于孤雁摆出了一副生人勿近的面孔,木、叶二人暂时被“蓟柏枫”和“姚远”占着,冥烛又与鬼蛾靠得太近,似在仔仔细细听着“慕冬阳”说话,五大三粗的“徐邱骆”只好去跟那小孩儿模样的云洛搭腔。咧嘴嘿嘿一笑,忽觉自己像个逗弄少女的流氓,又赶忙收敛,一时好不尴尬。 九位“执佬”对“木叶家”的态度冷热不一。总体而言,叶玄没有感受到太过明显的敌意。不知这与他“换了白衣”有没有关系。 流亡日记-节选(75) 下个月玄儿就满六岁了,我决定一个人出谷看看,顺便给他买些青儿做不出的礼物,不能再像去年一样了。我现在行走坐卧都能练气,只要不打架,不消耗,“河水”就能一直涨。青儿当初是不行的,林觉也没提过有这种事。 青儿有些害怕。我告诉她,现在我至少比“烟波城”那两个耍把式的人厉害多了。林觉说过,那两个人在“欧阳桐”面前,跟普通人也没什么区别。如今我回想那日的情景,就是这个感觉。虽然我不知道这世上还有多少人比我厉害,但只要不去大城,应该没有问题。 安抚好青儿后,我轻松地翻出了山谷。已经完全记不得当年是走哪条路来的,只好随便找了个方向往前走。我拿着本子和木笔,仔细标记沿路的景物,绝对不能迷路!身上没有墨石,就算有我也懒得兑水研磨,只划开手指手用血替代。青儿不在,现在也只有我自己能让自己流血了。 我不敢走得太快,花了四天功夫,找到了一个小村子,按照农妇的指点,到了一个名叫“临阳”的小城。金叶子还剩三张半,我不想在城中惹眼,撕下一角跟那农妇换了些碎银和铜钱。进城之前,我把微卷的长发盘了起来,又跟农妇要了条头巾。 我在小城中闲逛,看到一家书铺。玄儿已经识得好多字了,却没见过书,我打算买几本回去送他。 进到店中,店家问我想买什么样的书,我随口问了句:“有教人练武的书吗?”没想到还真有,店家拿出两本挺干净的小册子,封皮上分别写着《金刚掌》、《无极印》,看名字就觉得很厉害。 我问店家:“多少钱一本呀。” 店家答道:“姑娘两本都要的话,一共三百文。” 我本不想在城中生事,但还是没忍住讥讽道:“神功秘籍,就卖三百文?” “姑娘说笑了,这只是最粗浅的入门功法,随便找个拳馆、武堂,里面人人都会的。听姑娘说话,不是武人吧?为何要看这种书啊?”店家脾气极好,笑盈盈对我说道。 听他这样说,我倒有兴趣了:“这两本我要了,还有别的吗,更厉害的。” “抱歉姑娘,小店就只这两本了,真正厉害的功夫,怕是不舍得写在书上的。而且我听一个老拳师说:那些高深的功法,就是想写也写不出,精微之处,需得口传身授,切磋演练才行。” “嗯,说得有理。再帮我挑四本史书,四本故事,史书要不同代的,故事捡好看的就行。”我瞧这店家挺顺眼,多给了他三、四本的生意。 从书铺出来,我去买了些盐,还有针线、剪刀之类的物品,又给玄儿、青儿和自己各买了一套衣裤、鞋子。玄儿出生后一直穿兽皮,青儿也好多年没穿过鞋了。 许多年不穿鞋,她的脚底却没生出硬茧,比贵族家的懒小孩儿还要细嫩。手心也是,青儿的手心原本有些硬茧,不知什么时候起,全消失了。那还是有次她服侍我泡浴时,我才突然发觉的。毫无疑问,肯定是“真气”的关系。 随着体内贮藏的“真气”越来越多,我近段时日也有类似的感觉。肌肤被粗粝的东西剐蹭时,自然而然会生出一层保护。那保护很轻微,我猜完全适应了之后,反而会感觉不到。 再多东西拿不了,我不想在城里雇车。这么多年第一出山谷,心里还是很慌,又怕时候久了忘记来路,在城中待了半日,也没用饭,就回了。 又见到玄儿和青儿,心里踏实多了。 第七十七章 慕衣舍 那日宴会过后,叶玄又与“薛老板”有过两次私晤,连残影也未跟去。转眼间,木叶家族入驻“丰临城”已半月有余。未与前队同行的百多名厨娘和婢仆,也已入了“木叶府”。 这些人,在“夜宫”执事均已超过三十年。此次南下,涨了五倍的薪俸。原就愿意跟来的自是欢天喜地;不愿来的,想想再干个二、三十年,自己就不必嫁人去看婆家脸色,可以直接买宅子、聘家丁、养面首……咬咬牙也就来了。 半月以来,叶玄三入“薛园”,没有见过“薛谦”;六次出府,也没敢去看海。 “薛家”所赠的那座“三层高的酒楼”,在残影的安排下,正忙着改造成“莫问塔”,用的是“姚远”的“工队”。她等不及,也没兴趣再建一座五层高的“黑砖塔”。 “一、二”两层的生意,她带不过来,也不想再做。“四、五”两层的佣兵,全部保持着联络,更有一小批随着她迁到了“丰临”。当然,没人知道这回事,更没人知道他们是谁。“六层”不可与人言,真正需要重建的,只有“三层”。 那酒楼一共只有三层。自今而后,一层就是三层、二层就是四层、三层就是五层。并不是单纯的比喻,她真的在酒楼一层挂了个写着“三层”的巨大匾额,二层写着“四层”,三层写着“五层”。 整个酒楼,或者说整座“莫问塔”,没有挂出“莫问”二字。残影有这样的把握,更有这样的气魄——不懂,就别来了。 叶玄瞧着滑稽,也没多嘴。反正“莫问塔”的事,残影怎么说就怎么算。残影,就是莫问塔。 ………… “你去不合适吧?人也没请你呀。”鬼蛾瞧着叶玄,一脸不情不愿。 “我买票还不行嘛!”叶玄咬着牙根,恨恨道,“这‘慕冬阳’安的什么心呐,请你不请我,算怎么回事儿?” “那是‘艺展’。请你去了,你也看不懂啊。”鬼蛾轻轻翻了个白眼,刻薄道。 五日前,“木叶府”收到一封请柬,邀鬼蛾、冥烛两位去赏“慕衣舍”筹办的“艺展”。请柬寄给“木叶府”,不是寄给“鬼蛾、冥烛”,这是大大方方的告诉叶玄:没请你,别来。 慕冬阳的“冬阳商团”,下辖三个遍布丰临、远播南北的驰名商号:慕衣舍、慕光阁、慕文轩。 “慕衣舍”主营成衣。是“冬阳商团”最主要的生意; “慕光阁”主营珠玉、宝石。慕家当然不卖原材,“价值百两的铂金”和“价值千两的夜光石”,依“慕冬阳”要求的方式捏合在一起,转手便是市价三、四千两的手环、项坠。 “慕文轩”主营古玩、字画。这生意不赚钱,纯是慕老板的个人享乐。 “尾巴给我夹紧了,不许惹事!”叶玄最终还是没有同去。家中这些人,总不能全都禁足在府内,也总不能谁一出门,自己就溜溜跟着,“小烛,她是浑人,你可不是。出了事情唯你是问。” “是,少主。” 见冥烛唯唯诺诺,应得有些勉强,叶玄极严肃地补道:“我可没跟你说笑,丰临城什么都有,更不缺山羊。” “是,是!”隔着一丈多远,还没有直直对视,仍可隐约感觉到冥烛的瞳孔缩了一下。叶玄心中暗笑,想来应该是“嘱咐”得差不多了。 今日的鬼蛾,身着一袭紫黑长衣,铂金钗、琥珀扣、墨玉带,腰畔更悬着那柄离开“枯荣城”前夕,终于被她赎回来的原属“甘甜”的漂亮弯刀,左臂袖管内,当然还缠着一条曾带给过她不尽苦楚,却仍爱不释手的“绳鞭-鬼哭”。 通身宝气,华美无伦。外人却哪里知晓,她这是将自己的全部财产都穿上了。 随在身边的冥烛,则是一袭浅浅的桃色薄衫,除了一支鬼蛾赠她的镶嵌着“淡紫色夜光石”的发簪之外,身上没有太多点缀。然而左手那只雪白的“狐皮手套”在这温暖的滨海之城,比什么妆饰都更加惹人注目。 二人乘着“冬阳商团”早早派去“木叶府”正门迎候的马车来到“慕衣舍”的“展楼”近旁时,“艺展”尚未开始。正门处排了二、三百人,目测女子多些,大都衣饰华贵、气态不俗。 三十来个穿着淡青色短衫,没有带刀却一看就不好惹的护卫,优漫而有序地游荡在“正门”外的小广场中,不时泛出凶厉的目光,扫向几丛“着沙黄短衫、戴沙黄头巾”的混混。那些,是风家的“虾米”。 每逢“丰临城”的重要人物要在公开场合兴办什么重要活动,必有两封纯金打造的厚重请柬,寄给“风大矛、风四矛”二人。只要请了,风家的人就不会出现。几十年下来,这已是一种不成文的默契。 “风家”虽不好惹,却也并非“风家”的随便什么人都敢在“慕冬阳”的地头撒野。这些“虾米”很清楚:凭自己的分量,“慕家”弄死他们,后续只是赔多少银子的问题。“风家”倒是乐得如此,“虾米”给人踩死后的赔偿,亦是“风家”一个挺重要的收入来源。 这些“虾米”今日到此,也不是受了谁的指使,只不过……这里聚着太多漂亮的小娘。 蛾、烛二人由管事引着,先行自侧门进入“展楼”。一入正厅,便开了眼。她们还是头一次见到“丁”字型的舞台,也不知待会儿要演些什么。 鬼蛾见过“艺展”。当年在枯荣城,“千金阁”与西域的珠宝商人们合着搞过挺多次。形式就与“镜月城”中那“镜阁”差不多:好多名贵东西摆在厅内,人们来来去去、停停走走、品头论足…… 但今日的“艺展”好像不是这样。阔大的正厅内,并没有摆出许多“漂亮衣裳”,就是一个舞台,一些座位。 “老板在雅室相候。”管事将两人引到二楼,叩门、推门,随后退走。 一身暖白衣衫的“慕冬阳”坐在窗格之畔,没有起身相迎,大大方方比了个“请”的手势,邀二人入座。 左手边的“窗格”很低,“窗叶”极大,鬼蛾坐的地方,刚好可以完整地俯瞰整个舞台。对“素人”来说,这距离可能稍远了些。于她,恰到好处。 “慕老板,可别嫌我土气呀。以前从没见过这样的‘台子’,怎么用啊?”鬼蛾指着楼下的舞台,笑问道。 面容冷峻的“慕冬阳”也回以轻轻一笑:“先卖个关子,稍后便知。”语罢转头望向冥烛:“冥烛姑娘,今日邀你同来,并非诚心。一为监查,二是陪衬。不敬之处,这里先行告罪了。” “啊?啊…不碍的。”她没有半点生气的意思,只是有些摸不着头脑。 “鬼蛾姑娘。我想看你身上刺青,不知妥不妥当。两番交道,也不知该称你‘夫人’还是‘小姐’。” 依照古礼,未嫁的女子称“小姐”,嫁为人妇的称“夫人”,那时没有哪个女子敢单独出远门的。灾害纪元,离家远行的女子渐多,武人装束又都简洁,单凭穿着瞧不出嫁了没有。于是人们遇到不明身份的女子,便称“姑娘”。 “成啊,妥当的。”鬼蛾爽朗一笑,觉得慕冬阳这人不错,挺磊落,“我不是他的妾,你叫我小蛾就行。” 冥烛此刻终于懂了。原来邀她一起,是这个意思。 “那就多谢蛾小姐了。对冥烛姑娘,也是一般称呼可行?”慕冬阳不太有兴趣跟冥烛说话,但毕竟是自己邀了人家,总不好冷落。 没等冥烛回应,鬼蛾便将话头抢过:“行的。我们都不是妾,只不过残影和清尘同他睡过,余人没有罢了。至于青儿姐……你就当她是正妻吧。”鬼蛾也是说着说着才意识到,她还真不知道青儿姐和少主究竟成婚了没有。不过江湖儿女,也不计较这个。 冥烛轻轻拽了拽鬼蛾的衣袖,提醒她,是不是说得太多了。 鬼蛾扫了冥烛一眼,有些不满:“这…不算机密吧。” “蛾小姐这般洒脱的性子,倒是颇像我那小女儿‘慕雪’。只是…唉,丫头惹上了风家的人。躲到外边,已好几年没回来了。”见鬼蛾似乎没什么心机,慕冬阳临时起意,便想借着她探一探“木叶家”对“风家”的真实态度。 这话套的,实在不怎么高明,不过慕冬阳并不在乎。明摆着所有人都想查探“木叶家”的态度,瞧穿了无妨。 “哦,我知道,她打了‘风沙雁’是吧。后来她去哪儿了?”鬼蛾听说过这件事,但细节处记得不准。入“丰临”之前,残影根据“莫问塔”的情报,给众人讲解各家势力及关系的时候,提到过很多事,其中包括这一件。各家之中,跟“风家”结怨最深的应该是“宿家”。“慕家”这点破事,算不上深仇大恨。 慕冬阳觉察到鬼蛾憨直,却不曾想憨直到这种地步,竟冒出如此不得体的问话,只得无奈一笑:“哈哈,虽然‘风家’早就不追了,但毕竟事关小女安危,还是再让她…隐上几年。” 其实“慕雪”跑是跑了,但并没有特别奋力地躲藏。她更没有打过“风沙雁”,“慕雪”再如何气盛,也不会蠢到去打“风大矛”的侄女。只不过那次竟卖会上,“风沙雁”口头没说过人家,动起手后,也没能如愿将“慕雪”当场扒光了衣服好生羞辱,自己几个护卫还挂了彩……事后砸抢了“慕家”的店铺,“慕家”也赔了大笔金银,这事就算过了。 然而经了此事之后,“慕冬阳”也没敢再让女儿回来。幼女“慕雪”不如长女“慕雨”聪明,帮不了生意,还常常惹事。暂且就让她乖乖在“夕霞山”住着,挺好。 就是“仇诗迈”的“夕霞山”,就是“木叶家族”取罗摩遗产后,途径的那座“夕霞山”。他们不知道的是,那一日挡在“千驼千骑”前的二十几名女子,其中就有“慕雪”。 自从“仇诗迈”创立“夕霞派”,两百年可谓顺风顺水。然而“夕霞仙子”这掌门,近几年当得有些闹心。闹她心的有两人:慕雪、丁兰。 “仇诗迈”事后内省,也是求仁得仁、自作自受。便宜徒弟收多了,难免会惹出自己摆不平的滥事。迟或早而已。 几年前“慕雪”回山,跟师傅说自己在躲“风大矛”。“仇诗迈”顿时感觉脑袋“嗡”地一响。那之后整整两年,她一直暗中派人在“丰临城”紧紧盯着“风家”。一旦信鸦传来消息,说“风大矛”离了“丰临”,她立即便要求助“那二人”中的一个,半刻耽误不得。可是究竟该去找谁,却始终没能决断。 两根救命稻草,一是胡亢、一是墨白。她有绝对的把握,墨白会二话不说,挡在自己身前与风大矛死战!至于胡伯伯…… 她信不过胡亢;她舍不得墨白。也不是没想过同时求他们两人,可那样一来,既是丢自己的脸,更是丢南方武林的脸!万幸中的万幸,风大矛没有动,自己总算不用去做那难煞了人的决定。 见“慕冬阳”闪躲不答,鬼蛾也知自己问了不该问的,歉仄一笑,丢掉了这个话头。 慢悠悠饮着茶,又聊了几句刺青的事,楼下开始有了动静。 “原来是这么玩儿的,有意思。”鬼蛾目不转睛地望着楼下,眼中满是新奇。 只见那“丁”字舞台的两端,陆续有些身形高挑的女子走出。有雍容华贵的“凤冠罗裙”,也有清丽飒爽的“薄靴短衫”。行到“丁”字舞台正中后,摆出个架势停上片刻,或妩媚婀娜,或清冷倨傲。随后从“横台”转入“竖台”,走到“竖台”尽头再摆个架势,然后转身花差不多的工夫再走回去,隐入“横台”尽头的帷幕。 “蛾小姐、烛小姐,有看中的就指给我。要是觉得哪一身丑陋,更请直言。”慕冬阳望着楼下的舞台,轻声说。 “有看中的,你就送我?”鬼蛾笑问道。 “嗯,自然。”他觉得自己前一句已说得足够清楚了。鬼蛾这敲钉转角的问话,实在显得很没出息。不过倒是颇有几分童趣,还蛮可爱的。 “我要那个!今日就领走,成不?”鬼蛾指着一个肤白胜雪、面容淡漠,与木青儿有一两分神似的女子,一脸诚挚地望向慕冬阳。 被眼前这憨直女子摆了一道的慕冬阳,脸上只僵硬片刻便恢复如常:“这…我稍后叫管事问问,尽力而为。” 鬼蛾不再说话,满心欢喜继续赏着艺展。其间“慕冬阳”用绳铃唤来管事,低声交代了几句。 “艺展”并不甚久,约莫一个多时辰便即散场。两天后,今日出现在“丁字舞台”的各色服饰就会挂在“慕衣舍”各家店铺最醒目的展台之上。 鬼蛾站起身,缓缓合上那两扇巨大的窗叶,走到“雅室”正中的空旷处。双脚不知何时已从一对墨色轻鞋中滑出。 “谢蛾小姐。”话音与紫衫齐落,斑斓乍现。 第七十八章 乌金细弩 “不坐车了,我要走走。你回吧。”鬼蛾一脸明媚,笑着对管事说道。 三人离开“展楼”时,日头偏西,将将才至傍晚。那位被鬼蛾“相中”的女子,名叫“江曼曼”。此时她已换了一身寻常的米色衣裙,战战兢兢随在鬼蛾身侧。瞧得出,慕冬阳答应鬼蛾叫管事和她“说说”,只怕说得时候除了动之以情、诱之以利,也没留给她太多拒绝的余地。 “别害怕,不会打你的。” “是,是。” 鬼蛾略微有些失望。此时的江曼曼,面无血色、目光闪躲,连与木青儿那一两分的神似也没了。不过美还是很美的。 “慕衣舍”的“展楼”位于“木叶府”的东南方位,相距约莫十一、二里。鬼蛾并不知道“回家”具体应该怎么走,只朝着大致的方向信步闲游。 “丰临城”没有“城主府”,更没有什么“正南正北、七横七纵”的主街。但是这里有无所不在、无孔不入的商贩。“丰临城”外客甚多,指路、带路,本就是个养着不少人的活计。而且随便哪个客栈、酒楼,只要付了银子,都能派车马或者轿夫将客人送至城内的任意一处。 “丰临城”没有中枢。“丰临商会”左近算得繁华,却绝不似“苍城”那般以商会为核,越近越荣、越远越荒。 “苍城商会”在“苍城”的地位和作用基本等同于“城主府”,只不过没有城主而已。 “丰临商会”之于“丰临”则全然不同。“丰临城”甚至没有“城律”。非要说有的话,也有三条:不可杀人、不可劫夺、不可偷盗。就只是“不可”,如若有人犯了,怎么惩罚?没说。 在丰临城,“不杀不抢”只是人们心中对“正义”的一种共识。至于如何确保“不杀不抢”,则是生意。 这里的一切都是生意。没有“城主府”,没有“衙兵”,没有“税”! 丰临城的自由民,可以雇佣任何人、任何商团、任何门派、任何帮会,使用任意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经年累月的试探与欺骗过后,渐渐沉淀出了为数不多的能被众人信赖的几个,或说几种。 一是“林枫镖局”。“蓟柏枫”的“林枫镖局”与江湖上其他镖局有些不同。“林枫镖局”七成以上的收入并非来自“走镖”,而是靠着“看家护院”。“林枫镖局”的护卫,名声极好。收了雇主银子后,不仅能够持刀巡查、震慑宵小,什么猫挂树上了、狗掉井里了,都能一并帮着解决。 豪阔的人家,当然是以自家宅邸为基,单独与镖局交易。 贫困些的,以“区、片”为基联合雇佣,镖局自也乐意。只是效果定然有差。至于说“区、片”内所居之民相互之间如何商议,有没有人摸鱼、搭车,不肯出钱……镖局不管那么许多,由雇主们自行解决便是。惯常来说,不肯出钱的人家会被左邻右舍欺凌、排挤。但有些时候,不幸遇上孤儿寡母,那他娘的也就算了。 二是“朔月佣兵团”。可以说,近几十年来“林枫镖局”的价格愈发公道,对雇主的态度愈发谄媚,“古易”的“朔月佣兵团”功不可没。 “朔月湖”与“莫问塔”一样,自己并不出人。但胜在消息灵通、花言巧辩,引得各家能做此种营生的势力竞相压价,自己居中收钱,亦负监察、赏罚之责。若有哪家护卫惹得雇主不满,“朔月湖”不仅能帮雇主换人,还能罚没尚未结清的“尾银”。 近些年,想要通过“朔月湖”做“护院”生意的势力,甚至要先交一大笔“保银”质押在“古易”手中。 第三种“护卫”营生,是“宿竹”的“凤竹商团”独家的买卖,“林枫”与“朔月”谁也没能沾手。这桩生意,名曰“伶卫”。顾名思义,“伶卫”既是护卫,亦是娼伶,贴身又暖心。“伶卫”多为女子,也有男伶。“伶卫”的武功大都并不甚高,只比寻常盗匪强些,“火境”已经属极品。这生意虽无旁人染指,但实在忒也刁钻,价高量少,无关大局。 前述三种虽各不相同,但都可归入“佣兵”一类。第四种,则是更接近于“衙兵”的“府兵”。 所谓“府兵”,是指“丰临城”中一些大到不需要,也不太敢单靠“外聘的佣兵”来护持的家族,其府邸左近会有自家护卫常年巡视。那些地方,通常是极安稳的所在,比如“伍余元”的“伍府”、“慕冬阳”的“慕府”、“崔吉”的“崔府”…… “大府”近旁的“小宅、小院”,有些可买,有些可租,但盖有“蓝印”的“地契”通常死死攥在“大府”手中。“府兵”不收税银,地租胜似税银。 在一个没有“城主府”,没有“城律”也没有“衙兵”的地方,对“地契、商契”等各类契约的保护,自然也成了一桩生意。“丰临商会”就是这桩生意的“魁首”。商会的日常开销,也全靠这桩生意维持。 做生意,可以全凭口诺,可以签订契约,若白纸黑字仍不放心,那就找人担保。在丰临城:任何人,都可以为任何人,担保任何事。“保人”可以收钱,也可以不收。问题在于,“保人”究竟有没有能力执行自己所担保的事。 假若“伍余元”和“慕冬阳”私下签了契约,白纸黑字,“慕冬阳”事后却翻脸不认,试问“伍余元”又能如何?两家开战,自己未必讨得好去,就算赢又如何? 但如果契约之上盖有“丰临商会”的“蓝印”,则“慕冬阳”背信,打得就是“丰临商会”的脸。没有人敢打“丰临商会”的脸,至少“风大矛”出现之前,没有。就算到了今日,只要不牵扯到“风家”,“丰临商会”的淫威…仍在。 “给姨说说,左近有什么好逛的地方啊?”得知江曼曼年芳四十出头,鬼蛾便主动给自己升了辈分。 “今日…是月初,往西约莫二里,‘白玉斋’的‘开蛇宴’很有名气的。只是……有些瘆人。”江曼曼诺诺应道。 “怎么个瘆人法儿啊?”鬼蛾话一出口,急忙补道:“哎,别说。领我去。”语罢轻轻牵起了江曼曼的左手。 江曼曼手心给她一握,先是吓得更慌,而后竟觉心底有了着落,渐渐没那么怕了:“今日‘开蛇’,‘白玉斋’的桌位至少半月前就订满了,临时去,只怕吃不上。不过‘开蛇’倒是看得。”三人已行出半里,定了心神的江曼曼才忽然想到这事。怕鬼蛾怪罪,又变得有些紧张。 “没事,那就只看。”鬼蛾柔声慰道。 “您要是…想尝的话,老板应该有办法。我是说,慕老板。”江曼曼仍不死心地替鬼蛾着想道。 “你再啰嗦,姨可打你了。”鬼蛾半真半戏地唬道。她可没脸为这点屁事回去找慕冬阳。 “是,是。”江曼曼不敢再言,低头领着鬼蛾往“白玉斋”走去。 “开蛇”的具体时刻,随季节而变,总是选在堪堪可以直视太阳的那个片晌。路上鬼蛾被旁的东西吸住,驻足两次,三人慢悠悠走到时,刚好赶上“开蛇。” “白玉斋”是座临街的二层酒楼,“开蛇”的仪式就在酒楼正门处。为免伤及客人,酒楼门口的“巨大长桌”被两层“及胸高的木栏”围拢起来,木栏周围已积满了人。 江曼曼不是本地人,来“丰临城”两年,看过三次“开蛇”,都是跟着掌柜宴请其他商团的老板,坐的都是二层临窗处那几个视野最好的包厢。此时站在人群外侧什么也瞧不清楚,她又没想到。 “你先撑着,一会儿换你。”江曼曼还未及道歉,便听鬼蛾对身边的冥烛说了句奇怪言语。随后只见她左手往她右肩一搭,毫不费力地只用单臂将自己整个身子撑了起来。这下可比前面最高的男子还要高了。 而那一眼看去弱不禁风的冥烛,竟仿佛什么也没感觉到一样,就这么站在原地,纹丝不动。不对,比纹丝不动还要恐怖,她在动。就是那种……跟肩上没人时一样,悠悠慢慢,自然而然地动。 江曼曼知道她二人是谁,也知道“高阶武人”能做到这种事并不奇怪。但毕竟头一次在这样的距离亲眼瞧见,还是好生艳羡。同时她也觉得,这比“开蛇”要美得多、有趣得多。 鬼蛾一双凤眼瞪得老大。她生平第一次见到这么粗、这么长的蟒蛇!那蛇头、蛇身,被八九个壮汉用“铁钳”按在将近两丈长的木桌之上,后面竟还有大半条身子垂落在地。“嚯,还真够一整楼的人吃了。” 掌柜的对着人群一番啰嗦后,一个白衣白裤的男子,双手执着一柄形似“鸿湖”的长刀,高举过顶,“唰”地一声将蛇头与木桌齐齐斩断,血浆顷刻染透了白衣,紧接便是人群一阵暴雷般的喝彩。 蛇头斩落的一瞬,蛇身顿时如遭火炙般疯狂地乱颤,没被“铁钳”按住的后半截身子颤动尤为猛烈,蛇尾立时扫翻了“靠里一侧”的木栏。围观的“素人”若离得再近些,真给抽碎了骨头也说不定。 那无头巨蟒扑腾了一盏茶的时分,才终于不动。 其实在蛇头被斩落后不久,围观人众便已散了大半,他们显然不是第一次看“开蛇”了。倒是有不少人回过头时,望见“一紫一桃”两个美人用这般难拿的姿态“一悬一立”,又定下脚步直勾勾瞧了许久。不过人群渐稀后,鬼蛾便松开左手盈盈落地,挤到第一排去看蛇了。“你先撑着,一会儿换你”那句话,早给忘到脑后。 “走吧。”鬼蛾直等到那巨蛇一动不动,才颇为不舍地挪动脚步。她这时有点后悔,有点想吃这蛇,但此刻去求“慕冬阳”已经来不及了。 若是在“枯荣城”,哪怕随便什么别的地方,直接赶走一桌客人也就是了。但这里是“丰临”,入城之前,叶玄千叮万嘱,叫她一定不能生事,就连残影也说了同样的话。 “每月都有是吧?”得到江曼曼的确认后,鬼蛾转头对冥烛道:“下次我要坐二楼看,回去叫人把包厢订上。” “嗯,记下了。”当着外人的面,冥烛像个乖巧的贴身丫头,回应着鬼蛾的令遣。 堪堪行出十几步远,鬼蛾与冥烛同时觉出身后有异,回头间,一只如小水缸般巨大的酒坛,在仅四、五步开外的距离轰然落地!坛身乍破,酒浆四溅。 打起架来根本全无用处的“骨鹊桥”,此刻在江曼曼看来,便如一道肉眼瞧不见的神幕般,隔绝了溅射的酒浆与自己轻柔的裙摆。那一瞬,她忽然觉得身边这个女人,就是自己想要依靠的那种男人。 “哪个不长眼的东西,作死吗!”鬼蛾分不清酒坛是从哪个包厢掷出来的,只冲着大致的方位厉声喝骂。目光扫过二楼临街一侧的五间包厢,其中两间窗叶紧紧闭着,另外三厢中皆有人被巨响吸引,正在临窗下望。 居中那一窗格中探出头的女子,与鬼蛾目芒相交后,发觉对方竟不收敛,还敢用那衙判般的目光打量自己,心头登时火起:“叫你看!”说话间,拔出腰畔一支巴掌大小的“乌金细弩”,瞄着鬼蛾左眼射去。那“细弩”做工极精,说是兵刃,更近“艺品”。弩箭长年在弦,机括处附有“扣锁”,可用拇指搬弄。 那女子拔弩、解锁、放箭,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准头竟也极好,瞄左眼便射左眼,若鬼蛾一动不动,定能直直刺入瞳孔,不向眼白处偏上分毫。 所幸对于鬼蛾来说,这弩箭还算不上快。微一拧腰,侧头避过弩箭的同时,绳鞭“鬼哭”如一条细长的黑蛇般卷向女子面门。当真是一个心狠,一个手辣,这一鞭若是卷中,整长脸孔非给搅烂不可。 那女子不及反应,甚至不及惊恐,一柄比之柔刺“腥芒”还要纤细的“乌金软剑”顺着鞭梢转动的方向卷出一个旋涡,将绳鞭紧紧缠绕在剑身之上。 鬼蛾内劲陡升,正要夺那软剑,却不料换气的瞬息绳鞭脱手而飞。眨眼间,已被那使软剑的男人如拎“套锁”般挂在了手肘臂弯处。 “拿了,都拿了!”一个身形高壮如铁塔的大汉,指着楼下三名女子,兴奋地下令。方才“开蛇”时他就相中了楼下三个小娘们儿,尤其是穿紫衣的那个,真他娘的有味道。 他平日欺男霸女,早已惯了。只不过做爹爹的,总归是做爹爹的,当着亲闺女的面,欺男无妨,霸女……终究还是有所收敛。此时见双方起了冲突,端的是欢喜不尽。现下索拿,可就不是因为自己馋人家身子了。 “四爷,这几个……”使软剑的男子侧头转向风四矛,“恐吃不得”四字尚未出口,身旁一个身形瘦小、肌肤暗黄、背负金锏的光头男子已二话不说跃出窗格。双臂呈猿抱之势,直扑鬼蛾。胸前门户洞开,竟似完全不怕她反击一般。 鬼蛾右手拈起“毒蛾刺”,不及甩出,冥烛已抢到身前,双掌不管不顾地齐齐推出,将那瘦小男子封堵在一臂开外。她比鬼蛾更先辨出了对方的路数,因为她对此更加熟悉——那是“换命”的路数。 “嘭”一声闷响,四掌轰然相撞。一凌空、一着地,却是冥烛退得更多。那瘦小男人所使的,竟是与木青儿一样的笨功夫——金刚掌。而冥烛所使,仍是那比“金刚掌”更为笨拙、更为古老的“铁沙掌”。这些年她已学会了“无痕手”,学会了“阴风指”,学会了“烟波刃”。临敌之际,却还是“现了原形”。 “嘿嘿嘿,有意思。”这皮肤暗黄的男子,嗓音有些尖细。 巨震之下,冥烛双臂酥麻,指掌微颤。对面男子却仿若无事。其实冥烛方才的判断,对也不对。那瘦小男子名为“小金钟”,习武练气以来,便只修三路功法:金刚掌、金刚指、金钟罩。一身横练,可算得刀枪不入。他那般打法,的确是准备受鬼蛾一击,却不是换命。他不想杀鬼蛾,自己更没打算死。“四爷”说要“拿人”,他只想拼个轻伤,一招将那紫衣女人敲晕。 狐皮焦烂,焰火腾起!冥烛坚毅、决绝的目光,迎上的却是“小金钟”那满眼的亢奋。 “来,烧我!”他摊开双臂,身上肌肤似变得更加暗沉。 一旁的鬼蛾不敢擅动。那持弩女子自窗格一跃而下,轻盈矫健。足尖触地一霎,鬼蛾便知她未臻“火境”,不足为虑。她戒惧的,当然是那身着一袭水青色长衫,揽着壮汉悠悠飘落的美丽男子。他那柄没有“剑鞘”、没有“格手”甚至连“剑柄”也无的“细长软剑”已重新环在腰间,夺来的“绳鞭”也收入了袖管。两手空空、长发披肩、眉目含情。鬼蛾再如何糊涂,此时也隐约猜出了对方身份——他是“秀秀”。 秀秀落地的一瞬,“烬手”与“金钟罩”相撞,分不清是谁的皮肉泛出焦香。胸前衣衫和缚着“金锏”的牛皮带,让焰火腾得更烈,金钟笑得更厉。 “小金!”秀秀一惊之下,转瞬朝“小金钟”身后掷出一把钢针。散射的钢针,每一枚都比先前那弩箭凶暴数倍、迅疾数倍,却仍然未能奏效。当钢针尽数穿透对街的砖墙,“小金钟”的咽喉已被他自己的“金锏”点中。所幸金身不坏,对方更未下死手,只身子摇晃着退了几步,胸膛与烬手分离。 秀秀瞧在眼中,不禁倒抽冷气。那赤着双脚的白衣书生,身法竟快到如此地步!隐匿声息的能耐更是令人发指。他分明是从不远处蹿出来的,可究竟是从哪儿,自己竟没能瞧见。 “丫头,了不起呀。”与小金钟相较,秀秀的嗓音动听百倍。媚而不娇,引人迷醉。 “还是姐姐厉害。”白衣束发的病弱书生,右臂缓缓渗出殷红。 白衣书生被唤做“丫头”,青衫男子被称做“姐姐”,二人都欣然而受,谁也不觉有异。 那白衣书生,正是残影。为了打架,假扮书生用的厚底长靴只好脱了。众目睽睽之下就这么光着脚丫,也不如何羞赧。残影十分满意自己的双足,并非因为叶玄觉得,这是她通身上下唯一好看到能跟眼睛媲美的地方;更因为,这纤弱雪白的双脚,是比双刃“晏鹊”更加恐怖的凶器。 “哼,木叶家的?”南方、北方都很少见的古铜色肌肤,身型比鬼蛾略高,腰、腿较鬼蛾略壮。是“风沙雁”。 残影一到,鬼蛾心下大定。此时定睛细瞧这刚刚朝自己放箭的女子,倒真有几分漂亮。不是寒星那种,连女人都觉得漂亮的漂亮;也不是木青儿那种,尤其令女人觉得漂亮的漂亮。“风沙雁”的漂亮,或许只有鬼蛾这样的人才能看懂。“没错,你再放一箭试试?” “闭嘴!”残影强压着嗓音低斥道。她此时有些体会到叶玄的处境,心中暗骂:“我要是家主,藤鞭早就打断几百根了。” “咱们两家,好像都被人算计了呀。”抢在“风沙雁”回骂之前,残影急忙接过话头,望着对面似乎唯一能讲道理的“秀秀”,扮出同病相怜的口吻,苦笑着说道。 秀秀抿嘴一笑,眼波流动:“好像是这么回事儿。” “秀姨,怎么回事儿啊?”风沙雁一脸迷惑地看向秀秀,忽然想到那假扮书生的女子刚喊过他姐姐,心中更增恼怒。自己这一叫,岂不矮了一辈? 前因后果,秀秀自己也需梳理,更不好当众给风沙雁解释,只极温柔地望了她一眼,然后转向那魁梧汉子道:“四爷,误会。” “哼,那还不走!”风四矛极不甘心地瞪了鬼蛾一眼,恨恨转身而去。他再如何蛮横,也知这穿紫衣的小娘今日定是吃不进嘴了。这一阵,己方先动手,对方见了血。没吃亏,没栽面。算来算去,对面能打的好像多出一人……哼,总有一日,要将这几个娘们儿扒光衣服、五花大绑,在我榻上趴成一排,一个接一个地收拾! “姐姐,换一下呗。”残影用没受伤的左手,将“金锏”抛向紧随“风四矛”而去的“秀秀”。 “秀秀”既不回头,也不停步,右手抄住“金锏”的同时,左袖中宛若钻出一条活蛇,贴着地面,游到残影脚边。 流亡日记-节选(76) 那两本书,早些看到就好了。 玄儿在小院中自己读着话本,我把青儿拉到远处。 “书看完了。”我告诉青儿。 “这么快,有用吗公主?” “有用。大部分内容都是废话。但其中有那么几页,有用!”我有点兴奋。 “哪几页呀?” “你不用看了,我教你更快些。”我把左手轻放到一块石壁之上,手掌慢慢陷入石中。青儿起初不怎么惊讶,直至发现掌印边缘轮廓清晰,并非自己蛮力可为,才终于有所触动。 “公主,这是……” “往下看。”我后退一步,右掌微抬运劲,缓缓拍向石壁。岩片、石屑,随着一阵刺刺拉拉的碎裂声,四散纷飞。我右掌收回时,壁上出现一个圆形的深坑,圆心处入石最深,外层边缘长短不一的裂痕,隐约可以看出是朝着同一个方向扭曲。 “从没打出过这种形状,都是书上教的?”青儿惊奇道。 “嗯,这叫‘无极印’,刚才是‘金刚掌’。看出和我们之前胡闹有什么区别吗?”我考校青儿。 “石壁的伤痕,更…更漂亮,而且你好像没怎么用力。”青儿自己显然对这个答案也不满意,缩着脖子似在等我骂她。 “伤痕更漂亮,是因为运劲的方法不同了。没怎么用力……因为我也是第一次,不太敢。” “哦。”青儿语气中,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哦什么哦!下面要说的很重要,你给我听仔细了!卖书的告诉我,‘金刚掌’和‘无极印’是最粗浅的入门功法,练气的几乎人人都会。而这两种功法,我感觉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方向。 ‘金刚掌’是真气的凝结;‘无极印’是真气的流转。这两本书的末页,介绍了‘进阶功法’的名字和效果,还附了拳馆的名称、详址。这两本书,都是一个名叫‘伏虎堂’的拳馆出的。‘金刚掌’的进阶是‘金刚指’和‘金钟罩’,‘无极印’的进阶是‘催心掌’和‘镰风钩’。 从书里对进阶武功的描述看,我猜‘金刚指’就是把凝结的真气压缩到一个点上,‘金钟罩’就是让凝结的真气胀满全身;‘催心掌’是把‘无极印’那种快速旋转的真气推到更远处,‘镰风钩’嘛……说是可以用手指隔空划破敌人的身体,甚至随手一挥就能把人切成好几段。怎么做到我还没想通,但肯定也是真气流转那一路的。 还有,如果书中对‘进阶功法’的描述不是胡编乱造,那就说明‘真气’是可以打出体外的。我们以前从没发现。” “哦。”这次她哦得虔诚了许多。 “我现在有个猜想:这世上所有的武功,本质应该都是真气的‘凝结’和‘流转’。我们之前犯了一个错误,练气的时候,我们发现体内的真气越多,自己的身体就越强悍,跑得快、跳得高、力气大,还能吃骨头。于是我们傻呼呼地以为,真气就只是用来强健体魄的。所以我们一直试图‘呵护’体内的真气,或者说,一直在不自觉地寻求一种平衡。 我们不敢让真气淤积在一处,也不敢让真气流转得太快,包括刚才拍向石壁那两下,我明明已经懂了,却还是不太敢。真气这东西…太强大,完全超出‘沃夫冈伽’的常识,就像身体里住着条恶龙,我们本能地盼望它乖巧、温驯,可是这全然错了!” “哦?”她连说了三个哦,再说一个我就揍她。 “还有,我们也被‘林觉’误导了。我对武学最初的认识,是由‘林觉’启蒙,所以他说的话在我心里扎根最深。他说‘练气时,如果真气走到岔路出不来了,也不用担心,不理它就好。’这让我一直以为,真气流到某处转不回来至少是件坏事。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就们不敢动了,后来对真气的操控日益熟练,不怎么再进岔路,我们还沾沾自喜。” “啊?这不对吗?”青儿一脸懵懂问道。 “不让真气走入岔路,那是‘练气’的方法。而那些‘真气走进去就再也回不来’的岔路,才是打架用的!那些根本不是岔路,是出路。” “啊?”又来,攒够三个就抽你。 “练气的时候,真气的消耗会妨碍我们‘蓄水’的进程,所以我们在练气时养成的习惯,总觉得真气是好东西,要留在身体里。真气一旦走进岔路就算是丢了,所以我们极力避免这种事。岔路里跑进一丁点真气,我们立刻就会停下。 看过书之后我才明白,当你的岔路中淤积了足够多的真气时,身体会变得像钢铁一样坚硬,‘金刚掌’就是这么回事。还有,真气跑进岔路后,只是再也回不到丹田和经脉,但并非不能控制。 这些岔路之间也是贯通相连的,就像天河在南方的支脉一样,纵横交错,而且越靠近身体表皮的岔路就越纤细,也越柔韧,是可以被随意扭曲的。让真气在这些岔路中以极快的速度朝同一个方向旋转,就是‘无极印’。” “公主,这些……都是书上说的吗?”虽然她从不主动想,但听到和打架有关的事,还是很有兴趣。 “书上的情报很散乱,这些是我梳理过的。所以我说你不用看书,听我讲更容易些。哎,练武这种事,还是要有人点拨才行。这两本书,至少能让我们变强十倍。不,远远不止……这些年我们一直把利剑当木棍用。现在,剑终于要出鞘了!” 青儿张口想要说些什么,我没有理会,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继续道:“林觉提到顾长卿时,说一人之力,可乱天下。现在我有点儿懂了。沃夫冈伽,哼,说不定我真能活着回来!” “公主,你不会……就要走了吧。”提到沃夫冈伽,周围的空气瞬间凝重起来。 “还不是时候。”我朝青儿笑笑,以示安慰。但要开始筹划了,后半句我没说出来。 第七十九章 花名与诨名 “你一直都在吗?”马车厢内,鬼蛾神情复杂地望着残影。有些屈辱,有些愤怒;有些温暖,有些感动。 “你说呢?”残影靠着板壁,无所顾忌地将染了纤尘的双脚搭在鬼蛾腿上。右臂被“秀秀”的钢针划破,没有透骨。一进车厢,鬼蛾便为她包扎过了。 “艺展…你也进去了?” “你说呢?”江曼曼也在车内,残影不想讲太多细节。艺展的票,提前十几日就订光了,残影原可从入口处的“票贩”手中买,但她没有,直接在护卫眼皮底下偷了排队的人。 车厢并不甚大,江曼曼就坐在冥烛身边,强忍着不敢哭,也不敢吐,更一眼也不敢去瞧她那焦烂的左手。冥烛的手,还隐隐泛着香气,一时也包扎不得,回去“木叶府”刚好交云洛拾掇。 马车将至“木叶府”正门,鬼蛾才忽然想到一事:这从“艺展”上讹来的“江曼曼”,该安置在哪儿呢?住在“枯荣城”时,“夜宫”向来不许外人入内。来到“丰临”后,似乎变了。前两日“辛夷”还到了府上做客。那江曼曼是不是也能领进去? “带去客室,别让她闲逛。”四人下车后,残影直接把江曼曼交给了护卫。她想着,或许能从她口中问出些什么。有些事情不是机密,也有价值。 百步之外,两道不起眼的阴影,没入更深的阴影。残影没有察觉这一幕,残影知道这一幕。她不禁觉得有些荒唐,“莫问塔”迁到“丰临”之后的第一笔生意,雇主竟是团长本人。 “你…怎么又烧自己啦?”云洛跟着云大学医多年,内外兼修,自然见过烧伤,但她没见过“烬手”。 “嗯,麻烦你了。” “不…不麻烦。”云洛惊得目瞪口呆,不是因为烧伤,而是因为……烧成这样,她居然还笑得出来。 给冥烛处理伤手时,“木叶家族”九人陆续到齐。鬼蛾将今日的遭遇从头至尾详述了一遍,包括“展楼”二层包厢内,残影没瞧见的那一段。 “你虽不是妾,给外人脱衣服是不是也该请示一下?至少打个招呼吧!”叶玄忍住了没说这句,因为有比这重要百倍的事: “所有人都希望咱们和‘风家’冲突。咱们自己更需时刻警醒,不能钻进别人的套子里。”他看着鬼蛾,却不光在看鬼蛾。和声细语,没有训斥的意思。 “是‘慕冬阳’算计我吗?你们提前就猜到了?”鬼蛾抬眼望着叶玄,语声满是懊恼、沮丧。自从木青儿说她“没用”,她就愈发在意这一点。 “大概不是‘慕冬阳’吧。也不排除他狡诈到极致,返璞归真的可能。反正我要是他,我不敢让你折在从‘艺展’回去的路上。”这是叶玄真切的想法,同时他也知道,这对鬼蛾算是个小小的安慰,“我跟小影,也没猜到任何具体的事。于我而言,是胆小;于她,算是坏人的直觉吧。” 残影轻轻一笑,收下了这句在她看来算是夸赞的讥讽。随后“刷“地将脸一沉,盯着鬼蛾训斥道:“你没进过酒楼吗?没坐过包厢吗?你在包厢里,会用那种水缸似的酒坛喝酒吗!事出反常必有妖,遇上奇怪的事,要多想!” “嗯,知道了。”鬼蛾这一次没有争辩、没有争吵,像个犯了错的孩童,受着长姐的教训,“可是……就算那酒坛是旁人丢的,他怎知我会去那儿,又怎知‘风家’的人会刚好坐在窗边呢?” 残影依旧一脸严肃,应道:“慕冬阳的请柬,五日前送到‘木叶府’。他决定请你,定然是在更早的时候。‘白玉斋’的包厢想必也是早就订出去的。‘丰临城’这地方,虎踞龙盘、犬牙交错,不是一两日了。用脚趾想也能知道,各家之内,自然少不了别家的暗桩。想要提前知道你今日会去‘艺展’,风家会去‘白玉斋’,并不太难。 难处在于,没人知道你会不会去看‘开蛇宴’。这一节无法计算,但可以赌!这世上的阴谋分两种:一种是草蛇灰线、丝丝入扣;另一种,是锲而不舍、念念不忘。凭我当坏人的经验来说,前一种更精彩、更刺激,但后一种才更恐怖。很不幸,咱们遇到的…正是后者。 盯着咱们的人,反正都要盯着咱们;盯着风家的人,反正都要盯着风家。这种情形下,他们只需‘假设’你今日会去看‘开蛇’,反正抢个包厢、备个酒坛,也费不了什么工夫。你要不去,那就算了,他们有的是耐心等待下次机会。别忘了,他们忍受风家,已忍了四十年了!” “开蛇宴,是江曼曼引我去的。”鬼蛾的眼神,开始变得阴冷。 “蠢货呀你,不关人家的事!哪个神算子能料到,你这女流氓会将她领走啊?” “哦…”鬼蛾诺诺一应,心下轻松了些。她跟江曼曼虽只半日的情分,但想到要弄死她,还真有点不舍得。 见鬼蛾今日乖巧,残影便有些不依不饶,骂上了瘾头:“你跟那‘风沙雁’,当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混蛋。甭管是‘青皮打架’还是‘江湖厮杀’,哪儿有只骂一句就动手的?但凡多骂几个回来,我就能赶得及拦下!” “这…这不能怪我吧!是她动的手啊!”忍了许久,鬼蛾终于给残影骂出了火气。然而一想到今日被人夺走绳鞭的屈辱,刚刚长起的气焰便弱了下去。又是自己惹的事,又是自己摆不平,又是残影出来收拾……还害得残影和冥烛一个流了血、一个烧了手。给人骂上几句,哪还有脸回嘴呢? “那使软剑的是‘秀秀’,光头的叫‘小金钟’,对吧?”其实鬼蛾对此并不怀疑,只想给自己寻个台阶,换个不会争吵的话头。 “是。这么‘边缘’的情报,难为你还记着。”残影瞧出鬼蛾的心思,又刻薄了一句,随后正经道:“风大矛以下,‘两恶棍、四凶徒’今日算是给咱见识了大半。恶棍究竟有多‘恶’,没瞧出来;凶徒可真是够‘凶’的。那个‘秀秀’,说了你别害怕,一对一我没把握胜他。 ‘小金钟’也不好惹。‘阴风指’透骨钻心,未必能破那一身横练。赤手空拳已有了‘烬手烧不动’的迹象,若背上那支‘金锏’也握在手里,该是怎样的声势啊?‘秀秀’如此,‘小金钟’如此,那‘素包子’和‘老土龙’呢?” “莫问塔”的情报只说“四凶徒”皆为“旱灾”,残影也是今日亲眼见了才知:不是山均、云洛那种旱灾,而是仇诗迈那种! 残影就只见“仇诗迈”出过一次手,只出了一招,打得还是她自己的徒弟“吕凌”,甚至还是偷袭!可残影就是对那一记耳光心驰神往、念念不忘。今日见到“秀秀”出手,她背脊和脖颈上汗毛又升出了相似的快感。 见鬼蛾的情绪愈发低落,叶玄随口寻了个轻松的话头:“两恶棍、四凶徒……这都谁给起的名儿啊。南人读书多,不该更文雅些才对吗?” 江湖人的绰号,分为“花名”和“诨名”两种。 花名是自己取的:比如残影、鬼蛾、小金钟、老土龙。几乎没人知道,其实“叶玄”也是个花名。他的本名,叫“施沃茨-昆斯特”。施沃茨,是“黑色”的意思。 诨名是外人赠的:比如血筹官、凌迟手、裙下之主……还有仇诗迈的“夕霞仙子”、顾长卿的“鬼裁”,这些都是从旁人给取的无数绰号中脱颖而出,最终与各人的本名或花名深深烙印在一起的。 当然,诨名也可以花钱买。很多人怀疑“夕霞仙子”这个名号就是“仇诗迈”自己找人传出去的。此事究竟真是不真,经年日久已不可考。但“莫问塔”的确是接过不少帮人“造势”的委托。 “人这才叫‘拎得清’呢。给‘北人’取些粗鄙名号,才好跟‘南人’区别开不是?”残影随口应声,转瞬露出一脸顽皮,“你‘裙下之主’的名号近几年不怎么响亮了,劝你抓紧这个空当,自己想个好听些的。‘莫问塔’可以帮你造势,价钱好商量。” “哼,我可多谢你了!”叶玄面上生气,心中倒觉残影说得有理,诨名这种东西,还是控在自己手中更稳妥些。好不好听不要紧,至少得是个让“南人”听来没什么恶感的才行。 见冥烛的左手已处理得差不多了,叶玄缓步走到她身边,轻声道:“烬手…还是少用。这个给你。” “这……”冥烛本能地想要站起,伸双手去接。屁股刚一离座,肩头被叶玄按住;左臂刚一抬起,又被云洛按了回去。 “谢谢少主。”她只好坐在椅中,右手接过了那只“做工精巧、有锋无刃、内里中空”的短刺“鼠胆”。或者说,是花三千五百两银子从“镜阁”购得的“假鼠胆”。 “也不知‘顾老板’给小烛做的东西,什么时候能到。”一直以来,鬼蛾似乎比冥烛本人更惦记这事,“对了,尘姐姐……还没有兵刃呢。” “清尘”于“木叶家族”迁离“枯荣城”前七日入伙。一路南行,而至今日,鬼蛾一直没能拉下脸去与她道歉,此时借了这个话头,示好、求和。 叶玄闻言,眼望清尘柔声道:“嗯。照理说,家里每个人都该去找‘顾老板’量身订制一件。可现下到了南边,山高路远,‘新生意’也需你帮衬。暂时委屈一阵吧,日后闲下来,我陪你去‘剑湖庄’。” “不用麻烦,‘腥芒’给我就成。”清尘没有兴趣万里迢迢去见顾长卿,她总觉得那人是个骗子。兵刃这东西,有什么趁手不趁手的?练练都一样。叶玄和木青儿见着更好的,还不是二话不说就换了? “不成!”云洛心中怒喊,嘴上却没出声。见叶玄毫不犹豫就答应下来,更觉委屈至极。在她看来,“腥芒”是自己与叶玄之间的“信物”。虽然谁也没说过,但她就是这样觉得,也认为对方理应这样觉得。 “哎?你怎么啦?”见云洛忽然哭了,鬼蛾忙走近关切道。 “我…我也没有,为什么没人问我呀?”云洛不愿吐露心事,急中生智,编造出个理由。众人也都是这时才意识到,原来她的短剑,是她师傅“无用散人”所赠,虽也是“顾长卿”亲铸,却并非为她“量身订制”。只是那短剑与她太过般配,她自己也爱不释手,因此平日里谁也不会想到这一层。 与云洛不怎么相熟的孤雁、寒星,甚至包括冥烛,听了她的话,都觉得“这丫头真是好矫情啊……” 叶玄此时已隐隐觉出了什么,没有立即安慰,更不打算反悔。 众人各自散去,叶玄单独叫住了鬼蛾与残影:“那叫‘江曼曼’的姑娘被你从‘艺展’上领走,不是自愿的吧?赔一千两,送人回家!小影,你办。”交给残影,一是不放心鬼蛾;二来他不确定鬼蛾手中有没有一千两。 “嗯。我要问她几句话,完事就派车送她回去。”残影轻声应道。 “还有啊,这钱事后不给你补。想收回来,卖她钗子!” 流亡日记-节选(77) 熟练掌握“金刚掌”和“无极印”之后,我不再浪费真气和青儿对战,只专注地往河中蓄水。虽然我行走坐卧都能练气,但总不如专心致志时的进境快,所以我能陪玄儿嬉闹,教他读书的时间还是不多。 这孩子真的像我一样聪慧,刚过六岁,已能读懂我随手买来的故事书。不认识的字当然有,跳过去也是能看的。等故事都看完,他就只能读史书了。 每年生日,我都会仔细检查他的身体,至今仍是白璧无瑕、通体无痣。他是“洛拉玛人”!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可欢喜的,但我就是很欢喜。特别欢喜。 每晚睡前,我会给他讲个故事。 今天讲的,是“封臣之子”爱上“公主”,明知自己永远配不上她,却始终默默守护,最终为“公主的丈夫”挡箭陨命的英勇故事。 听完之后,玄儿问我“爱”与“忠诚”有什么区别。 我告诉他:“如果你或青儿要杀我,我只会逃,不会杀你们,这就是爱;如果你或我要杀青儿,她不会逃,只会跪在地上任我们处置,这就是忠诚。” “我也要对妈妈和青儿姐姐,爱和忠诚!”玄儿语调亢奋,小小年纪似是感受到了这两个词汇的壮丽。 “记住,你可以爱,永远不许对任何人忠诚!”我捧起他的小脸,严厉地教训道。他被我盯得有些怕,最终还是轻轻点了点头。也不知是不是真的懂了。 第八十章 风大矛 就在“鬼蛾”与“风沙雁”冲突的第二日,“柳成荫”终于兑现了他所承诺的事。航帮七艘巨船,齐齐停靠在“丰临运河”东岸。那是“崔吉”的港口。 天河的“源水”不止一处,几支最大的源流皆始于“霄云山脉”。 天河的主干,横贯东西,入海口在“天默”。 天河以北,旷野无垠;天河以南,支流遍布。 然而这些遍布南地的天河支流,却无一条入海。 总体而言,天河的支流“越北越粗、越南越细。”一些“孤流”细到极处,便即消隐于山林。另有一些汇集至低洼、凹陷处,形成无数大大小小的湖泊。这些湖泊大半是死湖。也有一些与地底的水系相连。 距“丰临城”最近的一处湖泊,是“默海”以东两百六十里的“泽聪湖”。帝国纪元中叶,“凉帝国”为商贸与治理之便修建“丰临运河”,引“泽聪湖”之水直通丰临,直入默海。 运河宽阔,航帮巨船行驶其间也丝毫不显逼仄。然而叶玄心知,将这七船从“沛港”弄到“泽聪湖”实是艰难已极。最南端的那些细小支流,就算能勉强容纳巨船通行,也难保不触礁石。如今这七船毫发无损地停泊在港,却不知耗去了“航帮”多少人力、多少金银。 “丰临城”的船只,要么入“默海”捕鱼,要么经“泽聪湖”北上。近海礁石奇布,河道窄浅蜿蜒,是以“丰临城”之民虽然见过大船,却多半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楼船”。七船入港后,引得无数城民蜂拥瞧看。 ………… “莫问塔”的改建并不十分繁复。只不过要让一、二、三层,或者说是被残影指鹿为马的“三、四、五”层相互隔绝,使其各有各的入口。另外就是将“区、片”隔断,窗门改为铁铸,包厢变成密室。再建一条仅供“内员”上下的通道。均不是什么浩大工程。 “莫问塔”的开业没有任何仪式。甚至根本说不清是何时开的业。早在七、八日前,“五层”仍在叮咣作响时,残影便已急不可耐地开始在“三层”谈起了生意。 不过截至目前,还没接到什么“正经”生意。入“三层”的人,大都是想花些银子,看看这传闻中的“血筹官”究竟是什么模样。 “五层”的生意,十万两起步,入楼需付五千两; “四层”的生意,一万两起步,入楼需付五百两; “三层”的生意,一千两起步,入楼需付五十两。 在许多殷实且好事的人眼中:付五十两瞧一眼“血筹官”,还能坐下喝杯清水,聊上几句,实在划算得很。城中各大青楼的花魁,五十两可未必能见。 残影自己也乐得赚这些碎银。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而互相试探,是个极好的开始。 很快,一些真正想与“木叶家”交道的商团,直接拿出五百两,上到“四层”去聊。残影当然也会很懂事地…分配给他们更多笑颜与时间。但茶和酒,是没有的。“莫问塔”只有清水,这是规矩。 “莫问塔”的另一个规矩是:团长一次只见一人。如此,整个天下便只有“一张小纸能写尽的人”可以威胁到残影的安全。 ………… 这日午后,刚刚在自家宴厅与“崔吉”推杯换盏了一个多时辰的叶玄回到“青院”卧房,正要抱着师姐小憩一会儿。未及脱衣,已上了锁的房门便“喀拉”一响,被寒星硬生生推开:“风大矛,进了莫问塔!” 迁居“丰临”后,“夜宫”变成“木叶府”,禀事的流程已简略许多,然而“莫问塔”的执事终究不能直接闯入“青院”,必定已在府门处耽误了些工夫。 “走!”木叶二人,全不顾家主风度地在“木叶府”内纵跃,遇水掠水、遇墙翻墙。惹得不少护卫慌忙中发了“响箭”。 “哈哈哈哈……我连刀都没带,你紧张什么!”铜黄肌肤、沙黄衣裤、干枯高瘦、眼窝深陷的光头男子,摊开双臂放肆地耻笑着叶玄。倒是木青儿浅淡灰眸中透出的漠然,换得了这个男人的几分敬重。 “是风兄吧,在下叶玄。”他终于亲眼见到了这个横亘在他与默海之间的男人,却不是按照他计划的方式——沙暴-风大矛。 “叶老弟,两个娘们儿可都比你刚。”嗓音雄浑,尤甚徐飞。一字一句,声如撞钟。 “木叶家族向来阴盛阳衰。‘裙下之主’的名号,你当是白叫的吗?”见残影无事,风大矛无刀,叶玄心中顿时宽了。谈笑间,也多出几分气定神闲。 “哈哈哈哈哈哈……”叶玄的无耻坦荡,惹得风大矛一愕,随即又放声狂笑。“你这人,倒也爽利。” “小影,风老板来莫问塔,是有什么生意要给你做吗?”借着问话的档口,叶玄极迅速地与残影换了个眼神。 不等残影答复,风大矛抢先接口道:“没有。就来看看,能让‘秀秀’念叨好几天的,是个什么娘们儿。” 透过风大矛的神情与口吻,残、叶二人渐渐懂了:于他而言,“娘们儿”大概不是一句脏话。 “嘻,看过之后,觉得如何呀。是个好娘们儿不?”得知秀秀念叨自己,残影心中不禁升出几分惺惺相惜的欢快。 “哈哈哈,是!可惜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瞧得出,叶玄与木青儿没到时,他俩聊得还不错。 “风兄,没料到你今天会来。就这几日,我正打算去海边找你。”叶玄敛了笑意,有些严肃地说道。 “找我有事?”风大矛语气变得不善。他以为叶玄所指,是那日两家剐蹭之事。 叶玄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这是他以往跟人谈生意时,摸索出的龌龊伎俩:故意引导对方“曲解”自己的善意,如此便能在抖出真相的一瞬,从对方心里讹出一份愧疚。 “咱们北人虽没那许多讲究,但初次登门,总不好两手空空的去。哈,我可不是指摘你啊。”说到两手空空,叶玄指着风大矛连刀没有的双手,轻笑道:“这次来丰临,我给风兄备了份薄礼,前几日才终于到了。” “薄礼?什么薄礼呀?”风大矛闻言,面色果然好转。好奇询问道。 “航帮,七只小船。”叶玄故意说得悠悠慢慢,轻描淡写。 “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就凭这,咱认了你这兄弟!”风大矛放声大笑,极是开怀。 叶玄见此情状,心中暗忖:见过柳成荫后,决定改换给风大矛的赠礼,果然是对的。 这七艘航帮巨船,刚好是风大矛最喜欢,而叶玄最不喜欢的东西! 叶玄不喜欢:因为这东西除了坑人,没有任何用处。留在自己手中,唯一的效果就是不断地、不断地提醒众人:我杀了你们南方武林的魁首“胡亢”。 风大矛喜欢:恰恰因为这是“航帮”的东西,恰恰因为这是杀了“航帮帮主”才能得到的东西。“木叶家”赠“航帮巨船”给“风家”,那意味着:“西北”最大的势力、“天河”最大的势力,一同在他“风大矛”面前——低头! 叶玄没去附和风大矛的豪迈,在他不容抗拒的气场面前,勉力维持着自己的节奏:“成了亲兄弟,更要明算账。风大哥,择日不入撞日,我们谈个生意可好?” “啊。啥生意?” “要么血本无归,要么一本万利的生意。话多,边喝边聊?”屋内四人全都站着,实在没个谈生意的氛围。“莫问塔”原是个酒楼,现下厨房已经没了,地窖中的好酒却还未及搬走。 “好。带着酒,去我船上聊!”叶玄与残影相顾愕然,都觉这风大矛……粗犷之下倒真有几分童趣。这才一口茶的工夫,竟已等不及要去看他的新玩具了。 巨船停泊的河港与“莫问塔”相距甚远。风大矛座下,一匹同样干枯高瘦,与主人神形俱似的“姜黄”,一路风驰电掣、横冲直撞。这是“草原”与“沙漠”交界处常见的马种,名唤姜黄,毛色姜黄;奔行迅猛,耐力极佳。缺欠处在于,此马种性情过于暴烈,即使自幼阉割,仍会时常炸缰。 白衣白裤的叶玄,骑一匹高头白马随在风大矛身后。他不愿剐到路人,又不能落得太远,一时狼狈不堪。四人之中,属叶玄骑术最差,残影和木青儿各乘一匹枣骝色骏马,跟上叶玄并不为难。 四骑奔出十数里后,残影终于断定:这风大矛真的是只身前来,手中无刀、身后无人。何等的自负,何等的狂妄! ………… “嘿,真是他娘的好东西,就当个宅子住也不委屈。”如今的风大矛,早已不是“大漠深处”那个除了“一身蛮力”和“三个弟弟”之外,一穷二白、一无所有的少年。他已住在了全天下最富庶的地方,见过了全天下最豪阔的商贾。然而“航帮”的楼船之大,内里装潢之奢,仍远远超过他的预想。 “嗯,这么好的东西,没捂热就送了人,还真有点儿舍不得。要不你还我一艘?”风大矛、叶玄与残影三人,先后走出楼船三层的“主舱”,来到一处极适合赏景的宽阔甲板之上。说是甲板,几乎像个庭园。木青儿则独自留在一层甲板上,一手持剑、一手扶拦,望着“丰临运河”发呆。 “哈哈,那可不成!我、老四、沙雁、秀秀、包子、小金、土龙,一人一艘,没有多余啦。”这七船的归属,风大矛已在心中分配好了。 残影没有坐在叶玄身边,也没有垂手侍立。她坐在墨色石桌的另一侧,乖巧地为二人斟着酒,自己也饮。其实她根本不用带酒,船中的藏酒与“莫问塔”地窖里的相比,只好不差。七艘巨船,每一船上的水手、仆役便将近百人,这哪里是船,分明是七只吞金巨兽。 “说吧,什么生意?”三人将碗中淡黄“谷酒”一饮而尽,说开了正事。 “海上的生意。”叶玄面色平静,缓缓开口道:“我想弄几只船队,去看看东边和南边究竟有些什么。当然,我自己是不去的。这种送死的事,自然是花银子送别人去死。要探‘默海’,小渔船肯定不行,需在海岸处修建‘船坞’和‘船港’。我虽是新来的,也懂规矩。这事得你同意才行。” 风大矛对此有些惊奇。但他没念过书、没读过史,因而初听此语,并没有惊奇到“薛瑞”那种地步:“不错。海上的事、海边的事,都得我同意。我为什么要同意呀?” “渔夫打鱼、盐客晒盐,都要交租给你。我不特殊,也不例外:每年,一万两黄金。” 风大矛的瞳孔微微缩了一下。“汪屠”每年给他的全部供奉加在一起,也不足此数。但他没有立即答应,他很清楚“木叶家族”和“汪屠”有着怎样的不同。 “叶老弟,你为何要干这事啊?”风、叶二人均不知对方年岁,但风大矛成名晚于叶玄。如果他不是百多岁才开始练气的话,依常理推断,他大概比叶玄小些。然而在“莫问塔”初一见面,他就毫不客气地将叶玄喊成“叶老弟”,叶玄也仿佛理所当然地,在风大矛收下自己的赠礼后,将“风兄”改成了“风大哥”。 “顾长卿,已活了七百多岁。哪怕‘蝗灾’的天限就是如此,哪怕他明日便‘老’,粗算下来,我也还有五百多年可活。五百多年呐,风大哥。五百多年,我该干些什么?就一直蜗在西北,当个枯荣城主?不甘心,实在不甘心…… 可是不甘心能怎样?什么时代了,难不成还能打天下,当皇帝吗?别说我当不了皇帝,就算当上了又如何?‘一统天下’这种事,八千多年前罗摩家的人就已干成过一次。 这世上的福啊,旁人享过一次,自己再享,总归差那么点儿意思。我翻烂了上千本史籍,最后发现,这古往今来,连‘皇帝’也干不成的事就只有两件:通天、探海!通天咱不敢想,那就只剩下‘探海’一事,还能容咱赌上一把!” 风大矛的神情变得凝重了些。自见面起,残、叶二人还是头一次见到他沉默。“叶老弟,小看你了。罚一碗。”说罢,风大矛将碗中谷酒一口喝干。 武人根本喝不醉,原谈不上“罚酒”一说。但后来发现,也谈得上。谁先去尿,谁就丢脸。叶玄与残影没有让风大矛独饮,也随在他之后,喝干了碗中谷酒。 “我要是不同意,你想怎地呀?”说到此处,风大矛外放的豪气陡然收敛,目中透出让人不敢直视的凶光。 叶玄没有针锋相对去迎接风大矛的目光,正如他当年避开了徐飞的。 “哼,当然是想仗着人多,把你弄死。”一语言罢,叶玄自嘲一笑,这才让两道如奸商般精明、市侩的目光与风大矛的眼芒相撞。 “可惜生意人胆小,舍不得本钱啊。自从杀了胡亢,这些南方人…都当我是个亡命徒,可他们却故意忘了我是如何退避,胡亢又是如何逼我。你若详察过那件事,就该知道我不怕低头、不怕丢脸,更不怕绕远! 天下之大,不是只有你一处靠海。我能从‘枯荣’迁到‘丰临’,自然也能搬去‘烟波’或者‘天默’。怎么算,最好的选择都不是跟你玩儿命。只不过……” 叶玄故意沉默了很久,才又重新开口:“风大哥,咱们先不谈钱,也不谈脸面。我只想问你:我不甘心,难道你就甘心吗?当然,我瞧得出,你挺满意现在的日子。可是,如果不用付出太多,就能得到很多,难道有什么不好吗? 我不是说那每年一万两金子。我是说:一万年后,茶铺里的说书人,会讲些什么?永远会有人记得狼王‘髯蓠’、凉祖‘罗摩苦’,后人大概也不会忘记史上第一个‘蝗境’武夫——那个敲响了‘帝国丧钟’的‘安修’。 可一万年后,哪个会知道徐飞是谁、胡亢是谁、梅容是谁、风大矛又是谁!你半点都不想一万年后,甚至五万年后,史书上有你的名字、茶铺里讲你的故事吗?半点都不想吗!” 风大矛的面容有些僵硬,目中的凶芒,渐渐转为混沌。他从来没想过这样的事。 他出生在整个天下最最贫瘠的沙漠腹地。那是一个“草原游骑”连抢都懒得去抢的地方。爹娘死后,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带着三个弟弟离开那个鬼地方。不久后,二矛和三矛被“沙狼”吃了,他抱着四矛钻入荆棘丛内,眼睁睁看着,无能为力。没有人会相信,他最初练气是为了找狼报仇! 后来,他用自己做饵,撕碎了数不清多少只“沙狼”。他吃狼肉、喝狼血、嚼狼骨,连狼毛也吞! 再后来,四矛大了,他也“满了”。二人走出大漠,神挡杀神,蝗挡杀蝗! 如今的日子,比他当年想象中最好的,还要好上千倍。吃不尽的羊肉、饮不尽的清水、干不尽的美人;身边有四矛、有沙雁;有肯为他拼命的包子、小金、土龙,还有肯为他做任何事的秀秀。他很满足! 最远最远,他想过几百年。他希望几百年后,四矛已经老死,自己仍然年轻时,身边围着好多好多四矛的孩子,孩子膝下,还有孩子。 可刚刚,这个穿白衣,叫叶玄的人,问他想不想一万年、五万年……想,还是不想呢? “哎?不对吧。就算成了事,书上也是写你!我一个收租的,跟我他娘的有啥关系呀?”时间太短,风大矛没能想清楚一万年的问题,但他发现了眼前的。 “木风商团。”叶玄沉声,一字一顿:“如果真能画一张新的‘天下舆图’出来,完成这件事的商团,名叫‘木风商团’。木叶家的木,风大矛的风。另则,除了每年旱涝保收的一万两黄金,若海中真能探出什么好东西,赚了银子,你占两成。” 风大矛仰头干掉了碗中的酒,这一回叶玄没有陪。残影帮他倒满,他又喝干。一连三次之后,狠狠将酒碗一摔:“这买卖,干了!” “风大哥,爽快。”残、叶二人也将谷酒喝尽,终是没有学着绿林好汉的样子,将空碗摔碎。 第八十一章 薛园与风寨 “木风商团”的消息炸出,“丰临商会”一众“执佬”们顿觉五雷轰顶! 一个风家,已是如鲠在喉、如芒在背。原想着“木叶家”到此之后,就算不能两败俱伤,好歹换个三足鼎立。哪曾想,短短不足一月,这两股北边来的悍匪竟已是狼狈为奸、沆瀣一气! 一众“执佬”当中,心绪最为复杂的要属“汪屠”。他当然不愿看到“风家”与“木叶家”冲突。然而这两家出乎意料地过从甚密,更让他有种难以言说的不安。像极了一个早已习惯“独宠”的美妾,忽然发现…家中有了正妻。 ………… “早说过外人靠不住,父亲是越来越糊涂了。”一身暖黄色长衫,颌下蓄着短须,面容儒雅,眼芒却极锋锐的男子,语声低沉地说道。 “父亲做事,总归有父亲的道理。大哥,倒是你,近几年愈发焦躁了。那样的话,以往你都是憋在心里,就算对我也不说的。”薛棠平日都是“短衣长裤”的武人装束,今日偷懒不练剑,难得穿了罗裙。 “也就剩你,还能说说心里话。就别教训我了。”薛谦笑得有些苦涩,却透着旁人永远没机会得见的亲近。就连他的妻子,也不能。 “薛瑞”膝下,四子三女:薛谦、薛让、薛温、薛俭;长女薛兰、幼女薛棠、义女余垚。其中薛谦、薛让、薛棠是正妻嫡出,一母同胞。诞下“薛棠”后不久,薛夫人病逝。薛瑞没有续弦,也无侧室得以扶正。 “未必有你想得那么糟。二哥说过,那叶老板是个‘生意人’。精明、凉薄,但不混账。要我看呢,‘木叶家’跟‘风家’合伙,既是迫不得已,也是惦记着两头要价。他那‘探海’的生意,早先跟父亲谈过。来到丰临后,跟辛夷、姚远、崔吉也都谈过,没人理他……换做是我,大概也会气闷吧。” “哼,鬼知道‘木叶家’的人究竟想干什么。早年就不该‘养虎遗患’,后面更不该妄想什么‘驱狼吞虎’。我现在愈发觉得,木叶家卖‘枯荣城’给咱们,实是没安好心。 父亲也不知中了什么邪,前前后后派了‘六人’到‘枯荣城’。硬生生将‘薛园’的战力撕去一半!‘西北’哪里需要那么多人手?‘家里’又怎么够用?‘老二’也不是东西,‘丰临城’是什么状况,他难道不清楚吗?父亲给人,他就敢要?” 薛棠眼望大哥,双眸之中更添忧虑。以大哥的城府之深,他对父亲、对二哥的怨气,竟已到了“非得找人说说不可”的地步。 薛谦讲得隐晦,但她当然知道大哥在说什么: 当年的“风家”,还没凑齐如今的“四凶徒”。而“薛家”麾下“旱灾”十三,“水灾”过百。再加上“丰临商会”中,除“薛家”以外势力最大,对“风家”也最是恨之入骨的“宿家”。咬咬牙,把心一横,未必不能做掉“风大矛”。可是父亲不肯。 后来,老二从北边回来,说想买“枯荣城”,张口就要四十万两黄金!四十万两,父亲连价都没还,就这么给了。给钱也就罢了,竟还多派了三名“旱将”过去。 再后来,北边闹了大灾,秩序全无。存在北地大小分号中的金银,几乎已给抢的毛都不剩了。这档口,老二居然绕过自己,甚至跃过父亲,直接以“薛家”的名义昭告天下:银票全额兑付!他知不知道,自己上嘴皮一碰下嘴皮,父亲过去一百年都白干了!他当然知道。但他仍敢,他仍要。 父亲听到消息,在家中气得摔了茶杯。就连“风大矛”杀死“梅容”那次,父亲都不曾如此。可是最终,老二居然没受任何责罚。父亲对外宣称,甚至对内也宣称:一切都是他的意思。老二办得极好,立了大功劳!那之后,老二不仅彻底坐实了“枯荣城主”和“通汇钱庄北地总掌”的位子,父亲还又增派了两名“旱将”给他。这一来,老二麾下明面上的“旱灾”就有六个,还没算他私底下偷摸养的。 父亲这是要做什么?是不是再过几年,就该“废储”了! “父亲怎么想,我不敢猜。但我相信,父亲只要没‘老’,就不会糊涂。”薛棠不知怎样安慰大哥,只说了她心里想的。 ………… “包爷,您慢用。” 一个满身肥肉,瞧着足有三百来斤的大白胖子,坐在他熟悉的小酒馆内,狼吞虎咽,一脸幸福与满足。木桌上摆了两个瓷盆:稀饭泡饼、水煮白菜。旁边桌上,还摆了四个盆。盛的也是相同的东西。 “看你吃,我都忍不住想来一盆。”伴着呼噜呼噜的饕餮声,酒馆中慢悠悠走进一个……丑陋到能让人觉得“顾长卿”与“墨白”几乎没有区别的男人。他是“老土龙。” “老土龙”并不老,只背脊微有些驼。南方俗语,“土龙”就是“蚯蚓”。人如其名,老土龙五官俱全,瞧着却好似没有脸,尤其在他不笑的时候。 老土龙的面门上有两个小孔,是眼睛,没有眼白;小孔下面还有小孔,是鼻子,没有鼻梁;四孔之下,有个大孔,是嘴,没有下巴;他当然有脖子,却很难一眼瞧出哪里算是脖子,从头顶到锁骨,几乎就是一个“长条”。 老土龙的父亲,干的是“盗墓”的营生。人们都说,他爹生出这样的儿子,是因为损了阴德、招了诅咒。他小时候,会怕那些怕他的人;长大后,会杀那些怕他的人。再后来,他开始享受别人怕他,甚至直接给自己取了“老土龙”这样的花名。 “砰”一声响,“素包子”抄过邻桌的一个瓷盆,放在自己对面:“吃,俺请。” “淡出个鸟来。”老土龙用木勺擓了一口稀饭泡饼,嫌弃地咂嘴道。“鸡!”他只对着店伙说了一字,店伙立即躬身称是,跑往后厨去了。白斩鸡、葱油鸡、碳烧鸡。老土龙每次来这家酒馆,都是这老三样。 这间临海的小酒馆,几乎只做“风家”的生意。并非老板有意想要如此,只是风家的人聚得多了,旁人一般也不敢来。好在风家的“虾米”足够多,而且近些年越来越多。只伺候他们一家,生意倒也兴隆。更好在“包爷”和“龙爷”都喜爱他家的菜品,风家的“虾米”到此吃喝,也就不怎么赖账。 “哎,你说‘木叶家’那些娘们儿,哪个最有滋味儿?”老土龙已不再碰眼前的食盆,对着素包子一脸兴奋地问道。 几日前,“木风商团”成立,“风家”与“木叶家”有过一次颇为尴尬的会面。“风沙雁”与“鬼蛾”又生口角,终被“秀秀”与“残影”一唱一喝地化解。 “都不咋地。俺就觉得‘沙雁’最有滋味儿。每次弄别的娘们儿,俺都闭着眼,就想‘沙雁’。”素包子口中不停,一边吃,一边含混而洪亮地说道。 “找死啊你。”老土龙闻言,侧头看了看坐在稍远处的几桌虾米:“滚!” “怕啥,俺就这么想的,当着大哥也是这么说。嘿,就是‘沙雁’在的时候不敢。那小黑弩,顶着俺肚皮射呀,躲都没处躲去。”素包子满不在意,继续吃他的白菜:“要非得委屈俺从‘木叶家’挑个娘们儿,俺要‘大长刀’那个!你嘞,你稀罕哪个?” 老土龙听着“大长刀”三字,露出一副“道不同,不想为谋”的鄙夷:“大长刀有啥好的。我最想弄那灰眼珠的西域婶婶,弄一下,少活一百年都干!唉,可惜呀……弄她,怕是得少活四百多年。” “嘿嘿嘿……你还说俺。你惦记的婆娘可比‘沙雁’还吓人嘞。哎,你听‘秀姐’说没,那婆娘跟‘小金’一样,使‘金刚掌’的。一巴掌拍碎你脸!”说到后半句,素包子使劲儿将头往前探去,捏着嗓子,像在分享什么绝密。 “你知道个屁!我早打听清楚了,人是一手‘金刚掌’,一手‘无极印’。那叫刚柔并济、内外兼修,懂不?‘小金’那愣子,除了硬,还有个啥?”见素包子将自己相中的女子说得低了,老土龙极不满意地反驳道。 “无极印?那不是也愣子才练的笨功夫?啥刚柔并济呀,一个转,一个不转!不就这样么。”素包子说着,将肥硕的食指放进眼前那盆“水煮白菜”,盆中吃剩的汤水和菜叶立时拧成一个漩涡,围着手指转动起来。 “金刚掌、无极印”在如今的武人看来,都是极粗浅、极笨拙的功夫。“金刚、无极”二词,源自“兴起于凉帝国中叶,销匿于凉帝国末叶”的两个古老宗教。据说那两个宗教与现今的“冥神教”和“道宗”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老土龙”被“素包子”怼得有些哑火,只好故作高深地胡赖道:“哎,你念书少,跟你说不清楚。啥也不懂!” 不多时,素包子已将五个盆中的菜肴吃尽,老土龙的鸡也上齐了:“你还吃不?不吃给俺。”不等老土龙答复,素包子便将仅剩的那盆“稀饭泡饼”端了起来。 “小白,吃饱没。”用极快的速度吃光最后一盆后,素包子抚着自己又白又圆的肚子,无比宠溺地询问道。 “哼哼。”两声像极了幼小猪豚哼叫。素包子决定到此为止,不再加了。 他年少时,养了一只通身雪白的小猪,名叫“小白”。与同龄的孩子相较,他个头更大、开智更晚。由于总是挂着口水和鼻涕,少时的素包子没什么朋友,“小白”就是他最好的朋友。 有天午睡时,他梦见自己将“小白”炖了。乳猪肥美滑嫩,不需任何蘸料便好吃极了。他越吃越香、越吃越香,很快把一整只吃得只剩骨架。抚着肚子,打着饱嗝,觉得差不多可以醒了。可用力醒了几次,总也醒不来。他有些焦急,伸手去摸“火钳”。皮焦肉绽,疼得哇哇大叫,竟还是醒不来。 他这才意识到,好像不是做梦,好像自己真把“小白”吃了。然后他开始哭,声嘶力竭地哭!哭着哭着,又笑了。他知道“小白”没死,“小白”就住在自己身体里,永远长不大,永远不会死。那之后,他每天都用“小白”最喜欢的食物喂它。稀饭泡饼、水煮白菜。 素包子相信,他终有一日会梦到自己与“沙雁”欢好。那是他最期待、最渴望的事。但“沙雁”不喜欢。于是他一个人住在外面,从不在“风寨”中过夜,也不午睡。 “俺吃好了,不等你啦。”素包子说话间,撂下一小枚银币。拾起长凳上那柄与自己身型极不相称的“精钢短斧”,摸着肚子,一颤一颤地走了。 ………… “风沙雁”不喜欢“素包子”,更不喜欢“老土龙”。她跟“秀姨”很亲,与“小金钟”相处得也还不错。女人,总是更容易亲近那些“不喜欢女人的男人”。 “秀姨”平日总是寸步不离地跟着爹爹,那是伯父交待的。只要是伯父交代的事,对秀姨来说,就是比天还大的事。 伯父也说“让小金护着沙雁”,但风沙雁不肯。 她不喜欢时时刻刻被伯父的人盯着,仿佛自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她想带她自己的人,哪怕她们不够强。多带些也就是了。再者说,就算不带人,谁又敢对自己如何呢?伯父早就放出过话去,四矛、沙雁要是死了,他就屠遍整个丰临!从商会执佬开始,然后是那些名头大的、武艺好的、银子多的……一个挨一个,全都宰了! 风沙雁身边,长年随着二十女兵。持长刀、配细弩、披锁甲。身形高壮、马尾垂腰,飒爽之极。另有三名“持长剑、不披甲”的女子,是贴身更近的护卫。这三女皆有“水境”的身手。天下武人,分“贼、盗、寇、匪、火、水、旱、蝗”八境。“火境”以上,无人披甲。披了反会变弱。 然而那日与“鬼蛾”的摩擦,让“风沙雁”多了几分警醒。绳鞭扑面卷到的一瞬,她来不及有任何感觉,“秀姨”已将那鞭子夺了。可事后,越想越觉不安。要不是爹爹与自己一样喜欢吃“蛇宴”,那日就不会去。爹爹不去,“秀姨”就不会去,“小金钟”也不会去。 如果那一日,是此时身后这二十三人跟着,她当然仍会射出那只弩箭。可要是那样的话,自己现在是已经死了,还是变得比“老土龙”更丑了?那还不如死了。 其实数年前在“竟卖会”上,没能凭身后那三名持剑的护卫拿下“慕雪”时,她就已经有些警醒。可事后“慕雪”跑了,至今也没敢露头,慕家还赔了一大笔银子。时日一久,她便将“慕雪双指逼到颈前,后又撤手”的事,忘到脑后了。 这回的“鬼蛾”却不一样。“风沙雁”活到今日,还从没见过能在自己面前“嚣张两次”的人。她心中很不痛快,总觉得“丰临城”不再是自己一个人的“丰临城”了。想着想着,右手不自觉摸上了腰间的“乌金细弩”。今日,必须要找个人,或是找些人,发泄一下。 ………… “小金钟”赤着身子,躺在自己院中那条连接着“池水”与“凉亭”的碎石小径之上。和煦的日光,温暖着他胸腹间被“烬手”微微灼伤的皮肉,有些舒服,也有些痒。 精壮小巧的两排腹肌之下,空无一物。与“秀秀”不同,与“鬼蛾”不同,“小金钟”不知道自己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他还来不及知道,就永远没机会知道了。对此,他并不如何难过。就像看不到光的蚯蚓,不会去艳羡一目千里的鹰鹫。 “小金钟”出生在大漠边缘的一个小小村落。在南地之人看来,那里自是贫瘠得一塌糊涂,但与“风大矛”长大的地方相比,还是好上许多。 年幼时,小金钟见过一名“能从一个屋脊飞到另一个屋脊”的男人。现在回想,那人应该也就和“沙雁”一个水准。不过对于那时的他来说,实与天人无异。 他决心要成为那样的人!爹爹笑着说:“哈哈,要练神功,得先自宫才行。”他兴奋极了,问爹爹:“啥叫自宫?”爹爹没理他,出门干活去了。爹爹走后,他挨家挨户,问了大半个村子的人,终于知道了啥叫“自宫”。 爹爹回来时,小金钟晕倒在自家土屋内,血浆淌了满地。他已将自己“宫”了。 那之后,他和他爹成了全村人的笑柄。以前跟他玩儿的孩子,在他做了那件“很勇敢的事”后,也不跟他玩儿。他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反正以后要专心“练气”,也没空跟他们玩儿了。 当他自己终于也可以“从一个屋脊飞到另一个屋脊”的时候,他才知道了一件事:原来爹是骗他的,不用自宫,也行。 告诉他真相的第二日,爹爹出门干活,不久后家里来了一个同村的小孩儿,给了他一张字条。他看着字条,只认得上面有个“不”字。又是问了村里的人,才知纸上写的是啥:“爹对不起你。爹不能无后。”那之后,就再没见过爹爹了。 又过了些年,他感觉肚脐下面那个叫“丹田”的地方已经塞满了,再怎么费力也装不下更多。那个时候,他已长成了现在的模样,只不过还有头发。 离开村子后,他从一伙马贼口中听说——沙漠中出了个天下无敌的大英雄!他一路打听,一路找寻。路上打了不少架,也遇上好几个比马贼凶悍许多的家伙,但他没输过。 也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在海边那个叫“风寨”的地方,被一个“身披青袍,长发飘飘”,长得如“仙人”一般的高个男子一剑挑翻。他坐在地上,顾不得肩头的血洞,就开始笑。终于见到沙漠的“大英雄”了! 后来他才知道,那“仙人”不是“大英雄”。原来大漠的英雄,比仙人还厉害! 理所当然地,他学着大英雄的样子:剃了光头,穿上黄衣……当他告诉仙人,想要一双和大英雄一模一样的“金刀”时,仙人摇摇头,给了他一支“金锏”。 流亡日记-节选(78) 我的“河”终于蓄满,自开始练气至今,七年半。居然比青儿还快。 现在可以确信无疑,我和青儿的体质与黄土大陆的人不同,我们更适合练气。不能确定的是,合适练气的究竟是“洛拉玛人”,还是全部“沃夫冈伽人”。 这一段好像……之前是不是写过同样的内容? 天呐,还真是!练气…该不会让人变笨吧? 要是全部“沃夫冈伽人”都和我们一样,那练气的方法绝对不能让那边的任何人知道! 要是只有“洛拉玛人”能行……唉,那依然很麻烦。不知有多少“洛拉玛人”直到被绑上火刑架,还在吟唱赞颂“厄古斯”的神曲。 还有件事我一直有些担心。既然我和青儿的体质与“黄土大陆”的人不同,那我们的“河”与“池塘”是更深还是更浅?高阶的练气者,我们就只见过“欧阳桐”一人,而“欧阳桐”究竟有多厉害,也完全没弄清楚。 必须找人测试一下。 林觉说过,这个世界的强者,分为“火灾、水灾、旱灾、蝗灾”几个品阶。顾长卿是“蝗灾”,这一阶的强者,全天下就只有那么几个,欧阳桐是“旱灾”,而那两个卖艺人,连“火灾”也够不上。 我要依次找不同品阶的强者试一试,这有些危险,却是必要的。我很在意林觉说的“一人之力,可乱天下”这句话,如果我能打赢“顾长卿”,或者至少能从他手中逃走……那我就有信心改写“沃夫冈伽”的历史! 不过还是要慢慢来,先从“火灾”开始吧。为了保命,最好只找男人挑战,万一打不过又逃不了,就把面巾扯下来,跪在地上叫师傅。这样活下来的希望比较大,兴许还能骗到一些高妙的功法。只可惜现在即使被奸污,也生不出孩子了。这该死的“诅咒”啊。 再跟青儿打半个月架,就出发。 第八十二章 陌掌与鹊桥 “‘莫问塔’的生意马上就要多起来了,过几日你也要去忙‘商团’的事。趁着有空,打一架呗。”这日小议过后,“残影”当着家中所有人的面,心平气和地对“清尘”发起挑衅。 “小影,好生盯着你的‘酒楼’,不要无事生非。”莫问塔重建后,叶玄总是习惯将那处讽为“酒楼”。 “你猜打过架后,我俩是会结仇呢,还是变得更熟络些?”残影没有正面回应叶玄的责难。若不是木青儿在场,她会直接说“我偏要生非。” “木叶六式”中,残影唯一没能学会的,就是“陌掌”。 眼下“木叶家族”能使“陌掌”的就只两人:叶玄、清尘。木青儿也会,但临敌使不出,等于不会。 撇开木、叶二人不算。家族中,残影一直是毫无疑问的“武功第一,智谋第一”。而今,她自认依然如此。只是有些事,仿佛变得“需要证明”。 “试一下,无妨的。”清尘对着叶玄,淡淡诉说,全没有请示的意思。无奈之下,叶玄惟有装出“只要自己将脸一沉,就能阻止得了”的样子。然后苦笑着应允。 演武场中,围观的几人似比入阵的还要兴奋。鬼蛾押了六百两,赌清尘胜。这是她当下全部的积蓄。冥烛则毫不犹豫,押在了鬼蛾对面,她不相信清尘也能凭一己之力,收拾自己与鬼蛾两人。 云洛略做踌躇,也押在了残影一方。虽然她毒打过自己,而且至今也没道歉,但总觉得还是清尘更讨厌些。孤雁也被逼着下了注,她不相信鬼蛾的眼光,她相信残影。于是场间的赔率变成了“一赔三”。寒星则一如既往,冷眼旁观,不肯和她们一起玩耍。 “‘腥芒’还没练熟吧?不占你便宜,咱们空手。”残影说着,将悬挂双刃“晏鹊”的刀囊解下,远远抛给鬼蛾。 “好。”清尘将手中“木鞘木柄,没有格手”的长剑深深地、缓缓地按入地面。以这样的方式,宣示着自己的郑重。 “点到为止,不许玩儿命。”虽是理所当然之事,叶玄仍觉得要嘱咐一句才能放心。 没有人发令,也没说清楚怎样定判输赢。残影的身形开始摇闪,化作一道诡异的曲线,向着清尘迫近。 出乎意料地,清尘也开始摇闪。不似残影那般,快到眨一下眼就要重新捕捉她的残影。清尘的摇闪更为飘忽。 目光追视残影,总有些辨不清她“这一瞬”双脚踏在何处,只能辨清“上一瞬”;而扫望清晨,总觉得她既在“这一处”,又在“上一处”。至少云洛是这般观感。 云洛一直以为,自己在“忘月楼”小胜鬼蛾,虽未与残影对过,大概也是半斤八两。此刻方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她一直以为,自己的师傅“无用散人”在“旱境”中已属绝顶,此刻方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淡蓝、素白,两道身影如流风回雪,纠而不缠。意境之妙,几乎让人忘了这是一场比武。 终于,是清尘率先探出了右手。“陌掌”与“鹊桥”相撞,温柔撕咬着温柔,不闻半声轰响。一触,清尘退。残影静立,袖管稀碎。 若是文斗,残影已经输了;若是死战,一招堪堪起手。 “小影,干什么!”见残影双脚自鞋中滑出,叶玄忙厉声喝斥。身子微微前倾,将动未动。 “我保证出不了人命,你也拦不了我一辈子。”残影赤着双足,一步步向前,眼望清尘,说予叶玄。 “青儿姐,不管输赢,你事后打我便是。”她敢违抗叶玄,却不敢违抗木青儿。于是她只好算计她,只好尝试着用话讲她挤住。 抢在木青儿回应亦或沉默之前,一抹淡蓝魅影已盈盈飘向清尘。 纤白素手,轻抚蓝衫。残影肩头刮出两条浅浅的血线,是“无痕手”。两道身形交错而过,地面坚土留下一处小小凹陷。只差半寸,清尘右足小趾,便遭踏断。 擦肩一霎,二人同时拧身,只残影快了瞬息。于是残影攻,清尘守。左腿如鞭,横扫胸腹!鞭梢划破了“鹊桥”,划破了衣袖,划破了手臂。血流如注! 那一腿,不是“岚步”。她将“鹊桥”练到了刀上,更将“烟波刃”练到了脚上。 “够了!”叶玄这一吼并不如何急切,只想表达愤怒。他当然知道,已经结束了。 “我尽了力,你赢。”血雨沥沥中,清尘的声息依旧清冷。 所有人中,最讨厌清尘的是云洛。终是医者仁心,见清尘受伤,第一个冲入场间的也是云洛。只是她冲得太快,清尘白衣浸血、长身而立,刚刚升出几分豪迈,便被那尖尖细细的关切声搅扰了心境。 为了便于包扎,也为让鲜血涌得慢些,云洛引着清尘就地坐下。这是她一月内第二次给人疗伤了。随在云洛之后,余人也都走近,只近得或深或浅。 “不管你怎么想吧,在我心里,你算自己人了。”残影俯身蹲在清尘左侧,极郑重地说过此语。不待对方尴尬,立即展颜一笑:“等你伤好了,我陪你练剑。‘残影’和‘清尘’对过,‘晏鹊’跟‘腥芒’可还欠一场呢。” ………… “不弄些事端出来,睡不安稳是吧!‘丰临城’什么环境,你俩伤得起吗!”叶玄捏着残影的耳朵,将她一路拎回了“青院”。木青儿嫌残影聒噪,便没有跟着一道。入屋后,叶玄一面关门、关窗,一面等不及开口斥骂。 “哪儿有那么严重。伤了就在家养着,先别出门呗。”残影此时心情大好,就连回呛的语调也透着股轻快,“哎…先别急,听我说完呀。就因为这里杀机四伏,你最‘有用’的两个部下之间,就更不能有疙瘩。你细想想,是这个道理不?” “有什么疙瘩,非要见了血才能解吗?要是断了骨头怎么办!” “伤了皮肉,养半月;断了骨头,养两月。武人好的快,不妨事。”残影柔声细语,浑不在意,“而且,你就一点儿都不觉得‘残影’和‘清尘’内讧的消息传出去是有好处的吗?你觉得!所以你才拎着我的耳朵,从演武场一路拎回这里。用了人,还骂人,那叫不义。” “你少他妈废话!我让你比武了吗?让你动真格了吗?让你用杀手锏,朝自家人身上招呼了吗!” 见叶玄好像动了真怒,残影小嘴一撇,扮起可怜:“你连声招呼也不打,忽然就领回一个比我漂亮、比我聪明、又比我厉害的。想过我是什么心情么?” 虽然明知她在胡搅蛮缠,叶玄还是略觉亏心,语调便缓了稍许:“怎么就比你聪明、比你厉害了?这不刚输给你了?” “那就是比我漂亮呗!”残影终于抓到把柄,嗓音立时高了。 “闭嘴吧你!一个整日宿男伶的,跟我装什么小姨娘。”叶玄无奈恨恨道。残影的初夜,没给叶玄,也没给鬼蛾,正是给了忘月楼中她最喜欢的一个男伶。如今那男伶仍在楼中待客,算是头牌的名伶,但残影早已不喜欢了。“再提醒你一次。‘丰临’不比‘枯荣’,这里水深,男伶不许玩儿了。” “要不要脸呀你!自己把娼妓领回家,不许我嫖?”残影心中暗骂,嘴上没说。只敷衍应了句:“哦,知道了。”她现下不想争执这个问题,因为她忽然意识到了一个更紧急的。 “青儿姐…也没回来。她还打我不打呀?不打…我可走了。”说罢如偷腥的小猫般,朝紧闭的窗、门处瞄了几下。 “别以为师姐忘了,你就没事!”叶玄说着,转身走向一只灰檀衣柜。 “你…你要干嘛?”残影闻言,不自觉朝后挪了半步。搬家之后,好些东西放得乱了,她也不确定那条软鞭是不是如先前一样,藏在衣柜中。 柜门闭合后,回过身的叶玄手里多了一卷“纱棉”。 “哼,这还差不多……”残影见状,乖巧地走到软榻边沿坐下,缓缓解开衣襟,露出肩头两条早已不再溢血的剐痕。 用蘸着温水的棉巾将伤口擦拭干净,又轻轻吹了几下,叶玄将“纱棉”一圈一圈,慢慢缠上她的肩头。这个品阶的武人根本无需擦药,擦了也不管用。“纱棉”只为了让她动的时候,可以不痛。 “写封悔罪书。既要声泪俱下,又要阿谀谄媚。总之就是最卑微、最不要脸的那种!写完拿给我审。然后把尘儿叫来,你当着我面,一字一句念给她听。”叶玄极轻柔地给“纱棉”打着结,扮做余怒未消的口吻,命令道。 “嘻,那还不简单。要多无耻就有多无耻。我今晚就写,一万字够不够?”于残影而言,这实在算不得什么惩罚。至多是个小任务,还是挺有意思的那种。 “两、三千就行了。本座现在日理万机,没空听你的‘万言书’。” “哦。那我念的时候,是哇哇地哭呢,还是抽抽噎噎、泫然欲泣好些?”残影像个即将登台的伶人一般,与师傅请教着拿捏情绪的火候。 “你…当成耍宝卖艺了是吧。让你干这事什么目的,清不清楚啊?”叶玄不满道。 残影轻声一笑,缠了纱棉的肩头缩入衣中:“清尘是何等聪慧的人呐。明眼人做戏给明眼人看,太真了反而更假。我们俩,你就别操心了。多盯着小蛾、云洛,那是才是能坏大事的货。” 说话间,卧房“外室”木门轻响。 “青儿姐,莫问塔有事,我先退啦。”残影说罢,直接从“内室”窗格中一跃而出,与木青儿连面也未照。 流亡日记-节选(79) 我已经记熟了“临阳城”到“山谷”之间的路线,现在走多远都不怕了。就算迷了路,只要打听“临阳城”在哪儿就行。我们住了八年多的山谷,也没个名字,我不在时就只有“玄儿”和“青儿”在谷里,以后就叫“玄青谷”吧。名字里没我的痕迹,这样也好。 我在“临阳城”饱餐了一顿,买了骡子和干粮,小城没有马卖,就算有我也不买,金叶要省着点用了。我还特意找了找“伏虎堂”,只在门口看看,没敢进去。不能在“临阳城”生事,这里离“玄青谷”太近了。 按照骡子主人的指引,我出了“临阳”一路往东,来到“宁逸城”,这城比“临阳”大很多,也比“木叶城”大些,但是远不如“烟波城”。 我找了间客栈住下,换了些铜钱和碎银。晚间我趁小二来送饭时偷偷跟他打听,这城里谁的武功比较厉害。很快得到三个名字:城主次子“丁朋”、宁远镖局总镖头“林雨常”、寸手堂堂主“莫志梅”。 我确认了一下“莫志梅”的性别,又问小二这三人都是什么品阶,谁更强些。小二明显不知道了,后面的话都像是信口胡诌。我只能自己判断,“欧阳桐”是“旱灾”,宁逸城更小更穷,我猜这个城的高手也比“欧阳桐”弱些。 这三人之中,城主家的应该更强吧。至于剩下两个,没什么头绪,我决定不跟姓林的人为难。 睡前拉动屋内的绳铃,找小二买了些细纸和笔墨,出门在外,本子不便携带,经历的事情只好先记在纸上。这些年积攒的日记,出谷前已用油纸包了藏在林中。我警告青儿不许偷看,更不许让玄儿知道本子的事。我从不担心青儿骗我。她没有说谎的习惯,也没有说谎的本事。而叶玄……小小孩童,我已没把握辨清他话中真伪。回想起来,我大概也是在这样的年纪发觉父亲是个蠢货的。 明天是第一次真正的比武,有点害怕。 第八十三章 鼠胆与鸿湖 第85章 “鼠胆”与“鸿湖” 入丰临城伊始,“木叶家族”便立下一条规矩:在家族被“丰临”各方势力彻底接纳之前,蝗境以下,不得独自一人离开“木叶府”。当然,残影例外。 “剐蹭”了风家之后,又单独为鬼蛾立了条规矩:以木叶府、薛园、丰临商会为基点,她的行动范围,暂时不能超出这个“三角”。与之相应的补偿是,如今她每月有了二百两的俸银,在小三角之内,可以随意地花。 寒星厌憎叶玄,因此从不私下与他说话;寒星感激叶玄,因此从不违抗他的命令。这日,寒星想要出门,于是她去求了…长得最像木青儿的清尘。 清尘右臂的伤,已好了大半。“木风商团”的事,还只处在“银钱调拨”的阶段,叶玄坚持要她先养好伤,再做事。 左右清闲,她便与寒星一道,去了“晓荷书局”。 世间可以淘书的所在,大些的称为“书局”,些小的称为“书舍、书屋、书铺”。更大的叫“藏书馆”。但藏书馆的书通常不卖,有些押了银钱可以借阅,有些则不能带走,只可在书馆内观瞧。与北地相较,南方豪族修建“藏书馆”的风气更盛。若将一个家族比做一人,则藏书馆就像“玉佩、发钗”一类的饰品。 整个“丰临城”中,对“风家”怨气最小的,大概就是一众书局、书铺的老板。那些穿沙黄衣裤的“虾米”们最不会去的,就是这种地方。霸王宴吃得,霸王娼宿得,霸王书……还是免读。油腥的归油腥,清静的归清静。 寒星不愿在清尘面前失态,然而手中这本淡青色封皮的崭新书册,令她的呼吸难以抑制地变得急促。这是“浅草生”的话本,第十四卷! 找遍了整个书局,侍者也帮忙查过,没有“第一卷”到“第十三卷”,独独见到最新的“第十四卷”。他活着!没有死于灾变,到了南边! “你也看这个?”清尘略带惊奇地询道。 寒星的惊奇,何止百倍。也? “一个娼妓,怎会看如此寡淡的东西?”清尘望着寒星的双眼,几乎一字不差地,道出了她的心语。 “对不起。”寒星没有狡辩,低头致歉。 “这人,学问大得很。”清尘没生气,也就谈不上原谅,只轻声解释着寒星的疑惑。 清尘与寒星,都读“浅草生”的话本。看的,却是不同的东西。他的一十三卷话本,讲了一十三个不同的故事,主线皆是男女情爱。但没有任何一对儿进展到拉手的地步。即使拜堂成亲、白头偕老,也绝不会放肆到“执子之手”。仿佛男人与女人,分明共用同一个世界,其间却隔着无尽的虚空。 那一十三个故事,全部发生在“灾害纪元”以前。也就是说,讲的都是“古人”的事。其中更有三个,将背景设在“顺、凉”交替的混乱时期。 清尘好读史。读得越多,越觉这个笔名叫做“浅草生”的人很了不起。胸中所藏史料,说汗牛充栋不足以形容其博;下笔细微处,说举重若轻不足以形容其妙。她不知道的是,“枯荣城”中另有一位“浅草生”的书迷,名叫“苗甫”。正是被残影从“泰然城”挖到“青玄书院”,后写出《地缘史学》的苗甫。 “学问?能…给我说说么?”寒星只觉得故事很美,浅浅淡淡噬人心。却不明白里面有什么“学问”。 一说,便是几个时辰。午膳时说、马车中说……回至“尘院”,见寒星仍不愿走,清尘又请她到卧房里说。入夜后,她竟问“明日还能来么?” 过了三日,寒星终于下定决心,递给残影一册书卷,求她帮忙去寻那笔者。 ………… 这日,人人事忙。就连最闲散的鬼蛾,也主动缠着最不受信任的云洛,要学医术。她不学别的,只想知道“烧伤”怎么弄。若有一日冥烛再使“烬手”,她觉得给她包扎、让她不痛的人,该是自己才对。 “冥烛”并不清楚“鬼蛾”做什么去了,总之演武场中,就只到了她和“孤雁”两人。 一个持着长刀“鸿湖”,一个握着短刺“鼠胆”,面面相觑。也不知拔还是不拔,打还是不打。 “要不…算了吧。”孤雁并非看不起使短兵刃的,残影珠玉在前,也不容她有这般想法。只是,那“鼠胆”实在太短了。 “嗯,好。”冥烛诺诺答道。她进入“木叶家族”的时日已不短了,孤雁却没与她说过太多话。二人独处的情形更是从所未有,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姐姐……”见孤雁要走,冥烛一咬牙,叫住了这个总是拎着长刀,几乎从来不笑的女子:“少主说,我受刑讯那日,姐姐曾替我求情。我……” “我只是,一时想到自己。”孤雁打断了冥烛,不等她说出相谢之语。 “嗯,我从小蛾口中,听过一些姐姐的事。或许是因‘同病相怜’才生恻隐,那并不妨碍我对姐姐的感激,一点儿也不。我知姐姐不爱说话,又觉道谢分量太轻,所以一直没敢啰嗦。今日…今日……总之,姐姐的恩情,小妹时时念着。更盼来日得以报答。”怕惹对方心烦,冥烛一语说完,对着孤雁深深下了一个万福,而后躬身退出两步,转身欲走。 “回来。”低沉而柔谧的嗓音,响起在冥烛身后:“谁告诉你我不爱说话的,你试过吗?谁又同意你来日报答了,我现在要什么,你问了吗?” 两句问话,让冥烛目瞪口呆、惊喜交集。她赶忙小跑着回到孤雁身前,轻柔而又急切地询问:“姐姐…想要什么?” “我要喝酒。” 此时正午已过,“木叶府”的宴厅中,主客皆无。孤雁寻了宴厅内一个私密的小间,要了六壶谷酒,两只酒碗,连下酒的小菜也未点,便将侍者打发走了。 “其实,我以前是爱说话的。”一碗辛烈的谷酒下肚,孤雁语调中便仿佛有了酒意,就好像自己真能喝醉一般,“不光爱说话,还爱吵架。吵急了,还爱打人。” 冥烛当然不会戳穿,当然乐得对方装醉。孤雁想跟她说话,她实在欢喜得有些无措:“这些…小蛾就没跟我说过了。姐姐说得‘以前’,是指很久以前吧?” “嗯,我夫君活着时。”没说几句,孤雁仰头又饮一碗,也不与冥烛的酒碗相碰,说喝就喝。 “我夫君……唉,死都死了,我干嘛学他文绉绉的酸腐。我丈夫,叫‘穆西东’,是我幼时的邻居。小时候我们就总吵架,吵不过,我就动手打他。他也从不让我,每次都会狠狠打回来。 我们每天都一起玩儿,每天都打架。夏日里脾气燥,一天能打好几架。有时候他赢,有时候我赢。我们年岁相仿,女孩儿长得快些,所以我赢得多。”说这话时,孤雁语中竟带着几分骄傲。 “我小时候,以为生活就是这样,永远都是这样。妈妈永远都是妈妈,邻居永远都是邻居。突然有一天,他说他要走了,跟他爹娘和两个哥哥一起,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他还说,让我别嫁人,长大回来娶我。 长大后,事情懂得多了,也就不觉得他会回来。可即便是这样,所有上门说亲的,我还是统统拒了。不是赌气,就是没想过要嫁旁人。娘也不逼我,她也信不过男人。只是一直劝我说:没男人,也没孩子,将来会很寂寞。 我四十一岁那年,出乎我娘预料,也出乎我自己预料,‘穆西东’真回来了。三十年不见,我一眼就认出他来,他也一眼就认出我。后来才知,他爹爹做生意,发了大财。而他,也已练出一身真气,成了很厉害的武人。不过‘发大财’和‘很厉害’,是一个从没离开过小城的女子所觉,并不是真的‘大财’,也不是真的‘厉害’。 不管怎么说,那时的他,娶一个小城里的‘纺纱娘’做‘正妻’是不成体统的。他爹在大城中给他安排了亲事,叫他纳我做妾便好,可‘穆西东’不干。为了此事,他与家中反目,独自跑来找我。 哼,说得挺吓人的,后来我慢慢知道,其实也没反目,他就是跑了而已,想回还能回去。可‘穆郎’跟我说,还是别回去。说我一个蠢妇,入了大户人家定要受气,留在小城挺好。” 孤雁口中“穆西东”变成了“穆郎”,冥烛猜测,她是将“成婚”的事跳了过去。又或者,那时他们已有了夫妻之实。 “说我是‘蠢妇’,我自然又打了他,可心里是欢喜的。他用离家时偷出的银子,买回了他儿时住的那个破烂小院儿,我们又做了邻居。只不过这一回,我成了他媳妇儿,邻院儿住着我娘。就这么过了二十多年,有丈夫、有娘亲,那是最好的日子。 ‘穆郎’从家里偷的银子也不太多,买了小院儿,就没剩几两了。他在院中起了个小作坊,用泥巴制‘陶埙’。他爹早年做生意,几次亏光了本钱,后来就是靠这起的家。可小城中没几人懂得风雅,‘陶埙’一月也卖不出几只。为了卖‘陶埙’,他就出去卖艺。小城中,连个正经青楼也无。他卖艺,就只能去勾栏、茶铺这些地方。 渐渐地,竟真给他闹出了点名声,城中那些读书的、有钱的,都说他吹得极好。我原本听不出什么,旁人都说好,我慢慢也觉着好了。旁人还说,‘穆郎’是城中最俊俏的男子,这我就觉不出了。他就长那个样子,小时候有鼻涕,大了干净些。 后来,城中闹了场瘟疫。不光是城中,好像整个西北都闹了疫,叫‘血眼病’,据说是西域那边传过来的。一旦染上,眼白就变成红色,神仙也救不了。我娘就是在那次瘟疫中染了恶疾,不到三天就死了。 那几日,是‘穆郎’亲自照顾我娘。他将我绑在床上,连最后一面也没让见,娘就烧了。”提及此事,孤雁语气还算平静,只是又饮了碗酒。冥烛这时也懂了,自己不需与她对饮,乖乖当个听客就好。 “我当然知道,这也是娘的意思。可我无处发泄,只整日骂他、打他。有次打得急了,他一把将我按在榻上,掐着我的脖子恶狠狠说:‘整日挨打不还手,老子受不了了!你练武吧。练好了,咱们痛痛快快地打,就跟小时候一样。’ 其实我瞧得出,他不是恼恨我打他。是怕我不知哪天…也忽然病死了。我自小好动,以往从没想过自己能受‘打坐练气’的苦。更何况‘真气’这东西,十个人练,九个半都练不出,凭什么我能练出了?可既是‘穆郎’想我练,那我就认认真真的练。认真到…连打骂他的工夫都少了。而且打坐久了,似乎脾气也变得好些。 七年半。穆郎做梦也没想到,七年半就给我练出来了。他说我是个天才,兴许不出十年,就轮该到我‘打不还手’了。”说完这句,孤雁沉默了很久。冥烛当然知道,接下去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否则,她今日不会坐在这里。 “可就在我练气‘入门’后不久,穆郎给人杀了!他死得荒唐,在勾栏卖艺吹曲儿的时候,眼见有个外客欺侮本地的娼妓,他出手阻拦,给人一拳轰碎了心脏。 我运气比你好些,至少仇人是谁不难打听。杀了穆郎的,是‘驼帮’一个分舵的副主,名叫‘方直’。我当然要报仇,亲手报仇。可我不知‘方直’究竟有多厉害,只知道穆郎说,我是个天才,将来会很强很强,兴许一巴掌就能拍死他。穆郎就是给‘方直’一拳轰死的,所以我当时觉着,自己将来也就跟‘方直’差不多吧。穆郎还说,空有一身真气是不行的,等我力气比他大时,他就教我‘杀人技’。可是穆郎死了,‘杀人技’又和谁去学呢?” “莫问塔?”冥烛已大致知道后面的事,但她当然盼着孤雁说下去。 “嗯。那时候‘莫问塔’仅在西北一带有些名气。当时也没有‘上四层先付五百两,上五层先付五千两’的规矩,我就直接上了五层。椅中坐的是叶玄,残影背着手立在他身侧,像个侍官。” 冥烛愕然发现,孤雁背后竟不喊少主,张口就是叶玄。 “我就直接告诉叶玄,我是天才,将来会很厉害的那种。请他在我练气的空当,教我‘杀人技’。等我亲手宰了仇人,‘莫问塔’叫我杀谁我就杀谁。不收银子,直到我死。 叶玄来了兴趣,让残影给我倒了水,极详细地询问我的事,问了得有一个多时辰。然后他忽地将脸一沉,质问我:究竟是爱亡夫多些,还是爱自己多些。 我一时给他问得懵了,只照实说:为了穆郎,刀山火海我也去得,自是爱他多些。 叶玄‘哼’了一声,他说在他瞧来,我仍是爱自己多些。为了能‘亲手’复仇,我宁愿让仇人多活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他说复仇是件极快意的事,亲手割下仇人头颅那一刹的欢愉,就是连饮十杯‘忘忧果浆’也不能比。他说我想亲手复仇,只不过是为了自己快活,只不过……是因为恨得还不够深! 听他如此说,我当即怒了。不知死活地将茶杯砸到他身上。他坐着没躲,衣裳也没湿。茶杯和清水,都滑到了没站着残影的那一边。 待我撒完了泼,他又问我:若真是仇深似海,你肯不肯让‘方直’死在别人手里?为了让仇人少活几年,哪怕只是少活几月、几天,你肯不肯舍弃‘看着仇人的眼睛,将手掌一寸一寸慢慢刺入他咽喉的快慰?’你肯不肯,就只为了一个‘方直已死’的消息,将自己的后半生抵押给我? 事情交由‘莫问塔’来做,半年之内,‘方直’必死。但你没机会亲眼看着他死,也没机会见到他的尸首。依照你的说法,‘方直’轰杀你丈夫时,你并不在场。那也就意味着,从头至尾,你连仇人长什么样子都没机会知道。你肯不肯,为这样一场虚无缥缈的仇杀,付出一切?” 这话,叶玄当然只说过一次,而冥烛诧异地发现,孤雁竟能背得出来。虽然她不知道是否一字不差,但那绝对是叶玄的口吻。 “那之后,‘方直’后脑中针,死在了驼背上。而我,成了‘木叶家族’的‘孤雁’。记得残影说过,我是叶玄最后一单‘四层’以上的生意。再往后,‘莫问塔’就是残影主事了。” 见孤雁久久不言,冥烛终于怯生生开口:“你好像…对少主挺不满的。是怨他没让你亲手复仇吗?” “不是。”孤雁斩钉截铁地说道,“直到今日,我也认他说的道理。没能亲手杀死‘方直’,我很难受,但不后悔。我厌憎他,是因为相处得久了,我渐渐发觉…说给我听的道理,他自己是不认的。 他那般说法,只是为了早些将我占下,只是怕‘方直’等不到我成事,死在旁人手里。若是相反的道理对他有利,他立即就能说一套相反的给我。 他守诺,我也守诺。‘方直’死,我的性命归他。但我没办法喜欢他,没办法将他视做朋友。对我来说,叶玄只是‘债主’。我入‘木叶家族’,也只是‘莫问塔’的‘任务’。” 冥烛轻轻啜了口酒,还是决意将那番“不知当讲不当讲”的话,极轻柔地讲了出来:“残影跟我说过一句话。同你一样,我也不知她说的道理,她自己认还是不认。但不管如何,我是认的。 她说:‘人与人,一开始都是利用。利用得久了,便生真情。’我在这里待得越久,越觉得此话无错。少主看重我的战力,小蛾贪恋我的…美貌。这些,我都知道。我若不是有些能耐、有些漂亮,他们早该将我杀了。这些,我也知道。 可事到如今,我若是突然废了、或者丑了,那就不同。我相信,他们不会因为我没用了便将我弃掉。我是如此,姐姐比我多出数十个年头,想必更是如此。” “哼。”孤雁轻哼了声,不置可否。接下来的话,让冥烛红了眼眶:“一个没有尽头的任务,也就分不清是不是任务了。这里,至少还有人陪我打雀牌。这么些年了,就算没有契约,我也会护着她们。也包括你。” “姐姐……”冥烛一时哽咽。 不管是真是假,终究是冷着脸孔渡过了数十载光阴,如今的孤雁已不太适应这样的场面:“别叫我姐姐,听着怪别扭的。跟她们一样,叫我‘雁子’就行。还有,我是给你求过情,但凭我对叶玄的了解,你能得自由,跟我那几句话没多大关系。别老觉得我帮过你什么。” “嗯。既是一家人,有恩没恩的,不提也罢。是我见外了,罚一碗。”冥烛动作轻柔,却极畅快地饮干了碗中烈酒,“不过,还是让我叫你姐姐吧。我本来很怕残影,处得久了,也敢叫她小影。可是你……你举手投足、一颦一怒,实在太像‘姐’了。” “什么一颦一怒,不是一颦一笑吗?”孤雁冷声道。 “可…你也不笑啊。”冥烛一脸幽怨,似是受了好大的委屈。 这一次,孤雁笑了。 ………… 与孤雁饮酒后的第六日,冥烛收到了一杆细长的银枪。枪身磨砂,冷硬难曲;枪头雪亮,无缨无穗。 她练了半月也没明白,为什么“顾长卿”觉得这东西适合自己。不过她仍很高兴,自己终于和众人一样,有了独属的兵刃——冥泉。 流亡日记-节选(80) 睡到日头高起,吃过早饭,我盘起头发,带了面巾,徒步来到“寸手堂”门外。这宅院比寻常的大很多,正门开着,偶尔有人进出。我试着直接往里走,还是被拦了。我告诉拦我那人,我想找“莫堂主”切磋一下。那人愣了半刻,转身进去通禀,不一会儿便出来,引我进到了一个空旷的内院。走得不深,我仔细记清了路线。 内院中有三个男人,看架势是在等我,中间那个抱拳一礼,沉声说:“在下‘罗琼’,是家师的二弟子,敢问女侠师承、尊姓,因何来我‘寸手堂’挑战?” 听他说话,用词、语调和寻常聊天有些不同,林觉极少带我见他的朋友,欧阳桐如何跟外人打交道,我更是一次也没见过,因此不太清楚见了武人该怎么说,只好学着他的样子一抱拳: “在下……我叫陈栗儿,人人都说‘莫堂主’武功深不可测,是‘宁逸城’中最了不起的人物,我仰慕得紧,想请‘莫堂主’指点一下。师承嘛,我有没师傅,要是我输了,想求‘莫堂主’做我师傅。” 罗琼脸色和缓了些,也不再叫我女侠:“姑娘言重了,不过家师是不轻易与人过手的。若姑娘执意要在我‘寸手堂’内找人切磋,在下可以奉陪。” “谢谢罗大哥。若我没有输给你,就能向莫堂主请教了,是吗?”气氛不错,我感觉即使打输了,也不会被杀。 “这……我不能替家师做主,若是姑娘胜了,我会去向家师禀报。”他也不自称“在下”了,很好。 “那就请罗大哥赐教啦。”我左脚后撤,摆出一个开打的架势。 “姑娘不肯摘下面巾,也不肯透露师承,这名字恐怕也是假名吧。若罗某侥幸胜得半招,还请姑娘赐下真名。师父问起,也好有个交代。”他很介意我蒙面的事,这也难怪。 “那是自然。罗大哥,我要攻过去啦。”我不想再啰嗦,缓缓向前挪了几步,轻轻慢慢拍出一掌,就像在谷中跟叶玄打闹时一样。罗琼轻松躲过,左脚探出,作势勾我右踝,却分明是在等我闪避。我突然加速把他推了个跟头。 罗琼倒地后急忙打了个滚儿站起来,样子十分狼狈:“姑娘,你……” 一推之后,我对罗琼的实力已经有底了。刚才那一下,青儿就是单指点地倒立着都能避开。 罗琼抖了抖身上的灰尘,开始认真地一拳一脚向我攻来。嗯,正合我意。我一边躲,一边悉心观察。动作连贯紧密,开阖很小。出拳不递肩、弹腿不过膝,就招式本身而言,比青儿严密太多。我试着把身法降低到和他相近的速度,又把真气向内收了半层,这样一来,我肌肤表浅处就没什么防护,不至于给他觉出异样。慢下来后,右肩和左颊立刻挨了两拳,真疼啊。 隔着面巾打了我脸之后,罗琼有些不好意思,进攻不再犀利,我只好又把他推了个跟头,逼他严肃起来。但我也不想再挨他的拳头了,要在挨揍时强行压抑反震的真气,还挺难的。 我连闪带挡,接了罗琼上百招,竟感觉动作没什么重复。很难提前预判他下一招会是什么,几乎每一下都是因为太慢才没打到我的。我突然有点可怜罗琼。慢,纯粹是运气的问题,如果他已经开始“漏”了,这让人心疼的慢,会粘他一辈子。 除了动作精巧细密,真气运行上并未看出罗琼有什么过人之处。也可能是我不懂吧。 我在他小腹上轻弹一拳,赢下了这场难分伯仲的切磋。 “罗大哥,多谢你没用力打我。现在能让我见见莫堂主吗?”我没有讽刺的意思。对待一个上门挑衅者,他的打法实在太宽厚了。 “姑娘稍候,我去禀报师傅。”罗琼忍着腹上的疼痛朝我行了个礼,转身走了。 和“罗琼”对过之后,我对“莫志梅”已经不怎么害怕。在院中寻了张竹椅坐着静等。居然还有人送了茶水过来。我没敢喝。林觉说,若真气练到欧阳桐那般,便是再毒的毒药,哪怕是全天下最毒的“黑霜”,一杯一碗的剂量,也伤不了身。可我真到了那种境界吗? 按我练气之前“喝茶还怕烫嘴”的时候来计算,大概过了“喝完两杯热茶”的工夫,一个穿着棕色长衫的男人,在罗琼的陪伴下走进内院,另外两个跟罗琼一起的男人没有来。我远远听见院外脚步,提前从椅上站了起来。 “姑娘,这位便是家师。”罗琼恭敬地说道。 我赶忙抱拳行了一礼:“见过莫大师。”他比罗琼看上去要瘦弱些。 “莫志梅”盯着我的脚看了好一会儿,这在“黄土大陆”是很无礼的举动,他却全不掩饰。然后也假假抱了个拳:“陈女侠,莫某人已经在此,现在可否告知你的师承、来历?”直截了当,语气不善。 “莫大师,我真的没有师傅,都是自己凭着感觉练的,因此才想找名家指点一下。”我诚恳说道。 “哼,没人教便胜得我徒弟?”他显然不信我说的话。“我若不肯指点,你待如何?” “莫大师,罗大哥,我真的不是来闹事的。若您不肯指点,那我只好走了。”我装做有点害怕的样子,可怜巴巴地说道。 莫志梅见我这样,语气顿时缓了:“切磋一下,倒也无妨。只是,姑娘何故始终带着面巾,莫不是江湖上哪位名宿仙子,跑到这小地方寻莫某开心的吧?” “这个……我生得美貌,怕大师看了不忍教训。待我输了,定以真面目请罪。”见他松口,我赶紧用话把他挤住。 “哈哈。”他被我气得笑了:“那就请姑娘进招吧。”莫志梅脱下长衫,随手抛给身后的罗琼,摆开过手的架势。罗琼接了长衫,自觉退到远处。 我虽猜想莫志梅不怎么厉害,但也不敢大意,双手交错护在胸前,小心翼翼地朝他蹭过去。 莫志梅可不像罗琼那么温和,他猛然加速,眨眼间朝自己“左前方”斜进了几个身位,右拳向我肋下崩来。速度比罗琼不知快了多少倍。我全神贯注,看清倒也不难。 微一拧腰,我挥出右手,要格开他这一拳,小臂碰到他拳背时,被一股大力震了一下,却还是勉强格开了。好奇怪,为什么感觉震我这一下,比那崩拳的力道还大? 拳头被我格开后,莫志梅整个身子像被烫了一样,“噌”的一下向后滑出一人多长的距离,我看得很清楚,轻薄布鞋之内,他双脚根本没动,连脚趾都没动。我能猜出这和“无极印”是相似的原理,但我做不到。 莫志梅望着我,露出极古怪的神情。好厉害,一招就看出我不对劲儿吗? 我跟他对望了很久,他好像不想再动了,身子缓缓直立,双手回缩要做抱拳的姿势。那可不成!我连忙滑步上前,右拳朝他心窝崩去,不自觉地用了他的招式。 莫志梅立即还招,侧身、拔挡、崩拳,以我的速度,竟分不出是哪个动作在先,哪个动作在后。不对,这三个动作是同一招!我身子前倾,撤步来不及了,索性直接向后坐倒,屁股狠狠地砸在了地上。莫志梅也不追击,我急忙向右一滚站了起来。 “行了!”我还想再打,莫志梅抬起右手喝止了我。“你赢了。” 我只好收势抱拳,深深朝他行了一礼。我学到了东西,这是真心感激。 莫志梅也抱拳郑重还礼,随后不满而又警惕地说道:“姑娘,你究竟是什么来头?” 我缓缓扯下面巾露出真容。他们师徒二人的表情,我很满意。 沉默片刻,我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不住地向莫志梅磕头。额头砸在青砖上砰砰作响,倒也不疼。磕到第四下,莫志梅才从惊愕中反应过来,急忙上前扶我。“姑娘,你这是为何?” “我有必须要救的人,求师傅教我!”说罢一滴泪水从我眼角滑了出来。 “起来,起来再说。”他强硬地将我拉起,语气中透出些心疼。 我只是不住地哭,等他开口说话。 “琼儿,出去。”梅志梅命令。罗琼应了声是,行礼后转身出了内院。 “姑娘想让我教什么?”莫志梅明知故问。 “想必师傅也看得出,我空有一身真气,却不会用。求师傅教教我。”我乞怜道。莫志梅是个完美的师傅,他很弱,没有威胁,却掌握很多我需要的法门。 “空有一身真气?哈哈哈哈……”莫志梅的笑声有些酸楚:“你这样天赋异禀的徒儿,人人求之不得。可话说回来,我教你三年,你一招便能毙我,这样的徒弟,却也不是谁都敢要。你方才说,你有非救不可之人,那也意味着,你有非杀不可之人吧?弄不清你的来历,‘寸手堂’是决计不会收你的。还有,叫我莫先生。” “好吧…莫先生。我没有三年的时间,如果可以,恳请您在三天之内,将最重要、最根本的道理教给我。我也不知…日后有没有机会报答您,如果您愿意,我可以现在报答。”我凝望莫志梅的双眼,确认他听懂了我的意思。 “姑娘休要胡言,莫某岂会趁人之危,做这等天理难容之事!”他这样说,定是极想。 “我的危,不是您造成的。您只是救我。”我恳切道。 “够了!”见莫志梅恼羞成怒,我又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 “唉……”他深深叹了口气:“你有什么不懂,现在可以问我。日落前,离开我寸手堂。” “谢谢莫先生!”我又磕了几个头。 “行了,问吧。”莫志梅不耐道。 我请莫志梅坐在竹椅上,自己恭顺地站在他斜对面,身子微倾,用虔诚又崇拜的口吻询道:“我的问题很多,先生不要烦我。刚才您双脚没动,身子凭空滑开,这是怎么做到的?” “控制真气的流动。道理说来简单,具体的做法,我却不能一两句话和你讲清楚,这需经年累月的习练。”莫志梅开始有了林觉教我东西时的那种口吻,非常好。 “‘无极印’是通过真气的旋转撕扯对手,我把无极印练到脚上,反过来撕扯自己,这想法对吗?”我怯生生地问,假装为自己的浅薄感到羞耻,又像在等待师长的责骂。 “嗯,准确地说,是撕扯地面。” “是,多谢先生指正。刚才我挥臂格您拳背,遇到巨大的反震。人的手背上,似乎并没有太多的……我不知这样说准不准,‘主经脉的支流’吧。我的支流更多是在手心一侧,如果您也一样的话,手背怎么可能发出如此大的劲力?” “那一下的力道,于你而言并不算大。你却说力很大,是交了两招就察觉到我的极限吗?姑娘,我小看你了,你不仅仅是个‘练气’的天才。” “先生过奖了,我只是心中有些感觉,却说不出来。”我谦虚着,心底沾沾自喜。 “那叫‘纤络’,称‘支流’也无不可。你是不是听人说过‘经络像河流’啊?那条贯通全身的大河,称为‘经’,河流的支脉,称为‘络’,因其细小,也称‘纤络’。我跟你一样,掌心处的‘纤络’更密,人人都是如此。这也是为什么‘人在练气之前打架都用拳,练气之后便改用掌’的道理。 不过,人的‘纤络’是可以锻炼的。经年累月的熬炼,可以使‘纤洛’变得更粗壮,真气长年冲刷某些特定部位的‘纤洛’,也能让通路变得更顺畅。另外,‘纤络’的末端,是可以‘主动破坏并重新桥接’的,就像河流的各个支脉,可以被挖通,或者阻断。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江湖仇杀中,武者很难冒充别派弟子的原因,用自己不常练的武功与人对决,无异于自断一臂。这一节,再如何惊才绝艳的高手,也解不开。 ‘寸手堂’的宗旨,就在于返璞归真,驯化‘纤络’以服从于人体本身的构造。如果你能用‘拳’打出和‘掌’一样致密的真气,当遇到品阶相近的对手,动起手来,总是‘拳头’更好用些。唉……我啰嗦了,你对‘寸手’本身没兴趣吧?而且你说过,你没有时间,‘寸手’不适合你。” “原来是这样!书上有时候说‘经脉’,有时候说‘经络’,我一直分不清有什么区别,先生一说,我这才懂了。‘寸手’的拳理,质朴端严、堂堂正正。待我的事情办完,若先生不嫌弃…我愿追随先生,潜心修习这门功法。”我可不练这么笨的功夫。 莫志梅动容。他想要我,也想“要”我。不过他最终还是叹了口气,没有接我后半句话。“书?什么书啊。” “《金刚掌》和《无极印》,我就只看过这两本”。我答道。 “什么?这东西,还有书?姑娘你怕是遇上骗子了。”莫志梅笑了,这还是他第一次表现出松弛的样子。 “‘金刚掌’就是真气的凝结,‘无极印’就是真气的流转。书上说的。这道理对吗?” “对,当然对。只是…这也能出书吗?书上还说什么?” “余下是讲…练气如何能够强健身体,高阶的武者有多厉害…之类的。” “哈哈哈哈哈哈……”梅志梅爽朗地大笑。 “先生不要取笑我了,我还有个疑问。”我一脸羞怯地怨声道。 “嗯,你说。”气氛越来越轻松了。 “刚才,我与先生交的第二招,您只要把真气喷吐出来,就能打到我腹,您为何没这么做呢?是怕伤了我,还是有什么别的关窍?”我诚心请教,心中却已经藏了一个答案。 “喷吐出来?哈哈,那岂是我能做到的事。寻常的武者,最多能把真气附着在兵刃上,即便如此,消耗也还是大了些。是以‘寸手堂’近些年已摒弃了‘长兵刃’,只练‘折花短刀’。问得如此理所当然,想来你是可以的了?”果然是这样。 “嗯。”我尽量让声音显得怯懦一些。 “你问了我这许多问题,我也问你一个。你的真气,练到何种程度了?” “我…丹田满了。”我说谎道。 “哼,果然。我那一震,分明撞到了你‘内关穴’,可你居然还能把我的拳拔开,事后也不见有任何异常。想想也知,唯一的可能,就是我们的差距太大了。”他的情绪又渐低落。 “什么学?那是什么?”我奇道。 “这个你也不懂?这可不纯是武学的范畴了。姑娘,你究竟是从哪儿来的?”我是真的不懂,林觉没提过,书上也没见过。 “我、我是在山里长大,后来爹爹……先生,我能不能,不说我的事?”我见势不对,忙又哭了起来。 “罢了罢了,我不问。医者认为,人体周身,有大小七百二十处穴位,也有说七百零二处的。刺激这些穴位,可以愈治疾病,亦或强健体魄。说得颇为玄妙,也不知是不是真的。这无所谓,反正咱们练气之人,也不生病。 不过,人身上至少有‘三十六处’要穴,对我们是有影响的。这些要穴被击或是受制,会阻碍真气的流动,使身体的一部分暂时瘫软。说是瘫软,也并非全不能动,只是变得和没练气的‘素人’一样而已。 三十六处要穴,全部都在‘经’脉之上,‘络’脉是没有的。你刚才受震的‘内关穴’,就是三十六处要穴中的一处。记住,若遇到高手,要像保护眼睛一样,防护这些要穴。”莫志梅极严肃地警告我,大概他已经隐隐盼望我日后回来做他徒弟了。 “那……这三十六处要穴,在什么位置啊?”这又是个极重要的情报。 “如果把经脉当成河流,要穴所在,皆是河流狭窄湍急之处。至于这些要穴的位置,男女有别,我就不便亲自指点你了。‘穴位图’是寻常之物,医馆就能买到。算了,医馆卖的多是全图,七百多处眼花缭乱,我这里有专门给武人看的,你走的时候带一幅吧。”他用嫌弃的口吻包裹着疼惜。 “那就…太感激先生了。”我知道现在即使不用身体,也能从莫志梅手中骗到很多东西。但我有点想用,很多年没有过了。 “还有啊,就算你能喷吐真气,最好也不要养成那种恶习。若遇到跟你相同品阶的敌人,喷吐真气,绝对是取死之道!” “啊?这是为什么呀?” “没人知道‘真气’究竟是什么,但这东西离开身体之后,会急速衰减,哪怕只是很短的距离。‘离体的真气’撞上‘附体的真气’,结果就是消散于无。然而喷吐真气,是个损耗极大的动作,便是家财万贯,也经不起肆意挥霍。这种蠢招,只能对付比你弱很多的人。可就算要对付比你弱的人,‘有形的暗器’也比‘无形的真气’好使多了。” “我懂了,多谢先生。若没先生指点,不定哪日我就会死在这一节上。”喷吐真气的功夫,还是要仔细练一下。到了沃夫冈伽,对付杂兵会很方便。 莫志梅点了点头,对我的谄媚十分受用。 “先生,我有个无礼的问题,若有冒犯,还请先生责罚。”我试着在重要的提问之前做好铺垫。 “哦?有多无礼,说来听听。” “先生您,在这世上的武者中……大概处于什么位置呢?”我扮出极惶恐样子地问道。 “你是想用我做参照,了解你自己的位置,是不是啊?练气这事,由天不由人,我没什么好生气的。‘火、水、旱、蝗’是什么意思,你清楚吗?”莫志梅问。 “大概知道一些,越后面的越强,是吧?” “不错。‘火境’和‘水境’是打出来的,泾渭并不分明。非要强分的话,我勉强算个‘水’吧。‘旱境’和‘蝗境’是生出来的,你丹田满了就是‘旱’,丹田和经脉全满的人,就是‘蝗’。”提到“蝗”时,莫志梅那心驰神往的样子,跟林觉毫无二致。 “若是有人在‘络脉’中也能贮藏真气,那不是比‘蝗’还厉害?”这并不是我预先备好的问题。 “哈哈哈哈,何等疯狂的念头啊。我没听说过有那样的人,若是‘络脉’中常年胀满真气,要么把自己撑死,要么把身边的人全害死,就算能超过‘蝗’,我也不愿变成那样。”我好像是有些贪得无厌了。 后来我又问了些细枝末节的问题,比如怎样破坏和桥接“纤络”之类,他还教了我些无关真气的打架技巧。直到日薄西山,莫志梅也没赶我。 我还是决定主动告辞,又朝他磕了五个头。若此刻求他多教我几天,或许他碍着自己先前说过的话,不肯答应。但要是过段日子我还有什么疑难,攒了跑来问他,他一定不会赶我。 临别前,莫志梅又叫住我:“你这鞋子……习武之人,怎能穿这么厚的鞋?这是找死。” 第八十四章 百岁 “木叶家族”入驻“丰临城”已有半年。酷暑退散,天时渐凉。 “木风商团”的九座船坞,在距离“风寨”不近不远的一处浅滩错落而列。若一切顺利,再过半年,商团的第一艘大船便能入水。当然,远远没有“航帮”主船那么巨大。 时至今日,“木风商团”仍只是“一家出钱,两家占股”的局面。除了“风大矛”和“风四矛”之外……“丰临商会”另外十三位“执佬”,叶玄用了半年的工夫,喝了足有上百斤谷酒,花言巧语、苦口婆心,一个也没能说动。 这日,“薛老板”的幼女“薛棠”,满百岁。这算大事还是小事,全看“薛老板”在意还是不在意。于薛家如此。于外人,更是如此。 “薛棠”似是很得父亲宠爱,因此商会一众执佬除风大矛、风四矛与汪屠外,都收到了请柬。毫不意外地,没请叶玄。自从“木风商团”设立,“丰临商会”的执佬们明显抱得更紧。就连“辛夷”与“徐邱骆”都开始捏着鼻子,把酒言欢。 薛老板今日兴致很高。“薛园”的宴厅自正午开始喧闹,将至傍晚仍未散席。期间,“姚远”挂念重病的幼子,提前告假离场。 眼看再喝便是“晚宴”,蹒跚半醉的“薛老板”神秘兮兮地告诉众人,自己近日得了件“至宝”。赠与“薛棠”之前,要先请诸位到湖心的“阅闻斋”观瞧一番。 众人都感好奇,能让“薛老板”得意忘形,那得是多宝贵的东西?“安修”的剑?还是“安史”的字? 天下最大的赌坊凤尾竹的女老板“宿竹”;主营河运的“崔吉”;药商“辛夷”;慕衣舍老板“慕冬阳”;酒楼、工坊二业巨枭“伍余元”;林枫镖局总镖头“蓟柏枫”;主营茶酒的“徐邱骆”;朔月佣兵团团长“古易”,八名执佬跟随着薛瑞,更是搀扶着薛瑞,一并登上渡船。 场间各家的晚辈、弟子,除了今日的主角“薛棠”外,都乖巧地留在宴厅之中,不敢去凑薛老板的热闹。就算有什么至宝,就算他们能看,也没有跟各家“宗主”一起观瞧的道理。 离船登岸,入“阅闻斋”。薛瑞领着众人进入一间雅室。雅室之内,有密室。 密室无窗,烛火通明。“无价无市”的至宝两件:暗水、雪脏。“有价无市”的七件:晏鹊、鬼哭、裁决、鸿湖、冥泉、无用、腥芒。 “今日,杀风大矛!无议程,不出票。”薛瑞的双颊,依旧泛着酒后的红晕,语气森冷肃杀,无半分醉意,“诸位,没有中立的余地。每人可以问一个问题。” 良久良久,鸦雀无声。 眼尖的“辛夷”第一个发现,“叶玄”一改往日风度,通体黑衣。他靠坐在墙根角落处的地板上,与众人相见,未发一语。满身杀机却丝毫不加敛藏。辛夷猜想,只要此刻有人说一个“不”字,他手中那柄柳叶刀,转瞬就会出鞘。 “你们两家,何时联手的?”徐邱骆对刚刚惊闻之事,没有异议。于是他问了一个不值钱的问题。 “三年前,在枯荣城。”薛瑞简短应道。 “哼,所以‘木风商团’什么的,都是演戏?” “每人,一个问题!”旱境修为的徐邱骆面对薛瑞的逼视,目光竟不自住地朝斜下偏移。 “今日之事,有多少人提前知道?”蓟柏枫不是在抱怨事出突然。正相反,他只盼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他在评估泄密的可能。 “我、叶老板、残影。”薛瑞答得极简,一字不肯多说。事实上,叶玄当然提前告诉了木青儿。但也只有木青儿。 “姚远提前走了。”崔吉的嗓音,尖细而阴冷。 对于这个问题,薛瑞答得郑重许多:“是。强行留他,反会显得有鬼。诸位只好相信我的判断:姚老板不知情,也不是猜出了什么才走的。”薛瑞的口吻,明显不容讨论。姚远的事,一锤定音。 长相最为富态的伍余元开口道:“我和‘老慕’怎么办?”场间除薛瑞以外的八位执佬中,“伍余元”与“慕冬阳”不是武人。生意做到他们这等地步,家中自会豢养,或是供奉一位甚至多位有“旱境”水准的护卫。然而“护卫”并非都是“杀手”,更不全是“死士”。他们未必肯为了自己的老板与“风家”拼命。身为全天下豢养了最多“旱灾”的大老板,薛瑞当然清楚这一点。 “你们负责‘增援’和‘扫尾’。后面会说。”薛瑞道。 “孩子们,是不是送走?”战端未启,慕冬阳已在思虑长女“慕雨”的退路。“薛园”距“风寨”约有三十里路程。拿刀的往南,孩子们往北,完全来得及。“慕雨”此时就坐在宴厅之中,与“薛温”相谈甚欢。 “算上稍后便回的‘薛棠’,宴厅之中,有我‘薛瑞’五个孩子。诸位带来的家眷、弟子,一个也不能动。孩子们就坐在这里,等着‘风大矛’来杀。”越是语惊四座,越是云淡风轻。 静立一旁的“薛棠”面上倒已恢复了稍许血色。她猜到可能会有这么一天,却不曾想,是自己百岁这天。 慕冬阳闭上双眼,不再言语。他此时不免有些庆幸,至少“慕雪”那惹事精提前逃去了“夕霞”。露出獠牙的薛老板,当真比任何奸商都更阴险,比任何盗匪都更凶横。难怪他要借“薛棠”之名将众人聚齐,原来是为了将“孩子们”一并引入薛园! 薛瑞的目光迅速扫过“宿竹”、“辛夷”和“古易”。就只有他们三人还没提问。 辛夷终于迷着眼睛,缓缓开口:“我来薛园,没带兵刃。蓟总镖头也是吧?” “那你们,就多几分凶险。”薛瑞语声平淡,语调决绝。他的意思很明白:不可能让你们回家去取! “十几个‘旱灾’对付四个,大概能行。两个‘蝗灾’对付一个,就算赢了,留得下吗?”终是“朔月佣兵团”团长“古易”对此战真正的凶险处瞧得最为透彻。重点根本不在输赢,风大矛若是跑了,那将意味着——场间众人联手,逼出了一位“蝗境刺客”。 “三个。”薛瑞只吐出短短两字,场间骤然静默。 古易知道,自己没资格再问,只好用双眼紧紧盯着与“木叶家族”一同等在密室,此刻正垂手侍立于“薛瑞”身旁,通汇钱庄“五大掌柜”中,主防卫的“薛三”。 他知道“三掌柜”是位高手,却从没想过,有这么高。他更不曾想过,“薛老板”手中握有这样的底牌,却能面对“风家”忍气吞声,一忍就是四十几年。这是何等的猥琐,又是何等的气魄! 薛老板身后,一幅覆盖了小半张墙壁的水墨,无声碎裂。一同纷飞的,还有画卷之后的乌木隔板。密室之内,有暗室。 除却“木叶家”与“薛家”的高手外,场间“旱境”执佬五名,无一人察觉到水墨背后的心跳与喘息。 一架银丝楠木制成的轮椅,在无人推扶的情形下,缓缓滑出暗室。椅中静秀残女,宛如来自刚刚被她破开的那幅水墨。白衣白裙,白鞋白袜;静若处子,般般入画。不是薛三,是余垚。 “哼,什么故友遗孤,什么胜似亲生。原来是他娘的这么回事儿!”徐邱骆心中暗骂,对“薛瑞”这只老狐狸更增忌惮。 “宿老板。”薛瑞轻声提醒。 “我没有问题。”宿竹语声低沉,阴厉的目光中,透着掩藏不住的亢奋。 “好。下面我问。”薛瑞的语速不快,但句与句之间,停顿极短:“古易团长,什么品阶?” “旱。”自“朔月佣兵团”设立以来,没人见过团长出手。但此情此景,面对此人,古易不再遮掩。 “辛老板、蓟总镖头。需要我提供兵刃吗?” “不必。”辛夷、蓟柏枫几乎异口同声答道。品阶越高,出手越快。出手越快,越争纤毫。除非是“顾长卿”那样的天才,通常“旱境”或以上的武人若不能使自己的兵刃,都宁愿空手。 “诸位,请将能调动自家战力的‘信物’放在桌上。如果没有,就写手书。立刻。”事已至此,箭已在弦,没有人拖泥带水。 “我会在家中守着‘孩子们’。后面,都听叶老板的。”说罢,薛瑞退到墙边檀椅中坐下,闭目不语。他没有帮叶玄托付什么,守着“孩子们”就是最好的托付。 薛老板入坐的一刻,叶玄已站到他方才的位置。时间紧迫,容不得谦虚客套。他与薛老板,都自觉地省略了一段极重要的内容:为何是今日,为何是此刻?没有人问,说明全都清楚。 此时,正值“血乌鳟”回游之季,近一月内,只要没有天大的事,“风大矛”每日傍晚都会坐在浅滩之畔,享用刚刚捕捞上来的鳟鱼。至于其他人在不在,要看运气。多数时候“风四矛”是在的,毕竟赌钱、宿娼通常是在晚膳过后。另则,选在“血乌鳟”开始回游的头几日,风家人在海边聚齐的可能,要更大些。 “援兵,要有。但不能指望。最大的可能是:当你们的部从收到信物,做出决断,一切都已结束。我们必须假定:此间屋内,就是全部战力。 蝗灾三,旱灾十五。远远不够,但也只能如此。不要小看‘虾米’和‘螃蟹’,有将无兵,是我们此番‘奇袭’致命的缺陷。”风家的部从,自“四凶徒”以下,“水、火”二境称作“螃蟹”,“火境”之下以至素人,皆称“虾米”。 无数道目光直直盯着叶玄,没有人说话。 “我们必须同时到达‘风家’的渔港,因此要迁就跑得最慢的一人。照面后,我、青儿、余垚,直扑‘风大矛’; 残影、清尘、薛三,须在第一时刻从‘秀秀’手中擒下‘风四矛’; 宿竹、辛夷、蓟柏枫,擒‘风沙雁’。记住,活捉这两个人,比杀‘四凶徒’更为紧要! ‘崔吉、徐邱骆、古易、老许’,分别盯着‘秀秀、素包子、小金钟、老土龙’。你们的任务,就是弄死对方。不用配合拿人,但绝不能妨碍拿人。” 叶玄极其无礼地,直呼了众位“执佬”的姓名,事先、事后均未致歉。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逼迫所有人进入自己的节奏。黝黑精壮的“老许”,是薛家除“余垚”和“薛三”之外,唯一参与此次奇袭的高手。 薛家麾下“旱灾”十三,六个在“枯荣城”,两个带着隐秘任务暂离“丰临”,另外三个留在“宴厅”守着“薛老板”和“孩子们”。 “鬼蛾、寒星、孤雁、冥烛。你们四人,用最残忍的手段清理虾、蟹,务求哀号之声盖过海浪!让那些未死、未伤的,不敢擅动。”尚未与风家开战,临时拼凑的联盟内部已开始勾心斗角。叶玄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将凶险最小的任务分派给了自家之人。 场间诸人虽有不满,却只能闭口不言。今日一役,木叶家出力最大、出人最多。更重要的是:薛老板的态度,和宴厅里的“人质”。 “崔吉”心知,“秀秀”必贴身护着“风四矛”,因此不会出现自己与秀秀单挑的场面,心中怨愤稍浅。“老许”于薛家而言,可算死士。不管叶玄做出怎样的安排,他都无异议。 “徐邱骆”和“古易”则暗自切齿。他们不知“四凶徒”里的谁,会护着“风沙雁”。运气不好的话,在擒下“二风”之前,自己或有片刻需单独面对“四凶徒”中的一个。不止如此,还要将后背交给“木叶家”的四个女人,她们靠得住吗?能帮自己肃清身后的全部虾、蟹吗? “擒住‘二风’之后,交残影看管。残影会确保‘风四矛’和‘风沙雁’可以看到‘风大矛’。更会确保‘风大矛’知道‘弟弟’和‘侄女’在看着自己!自这一步起,指挥权交予残影。她的命令,我、青儿和余垚也必须服从。 若残影没有额外的命令,默认薛三、崔吉杀‘秀秀’;宿竹、徐邱骆杀‘素包子’;辛夷、古易杀‘小金钟’;蓟柏枫、老许杀‘老土龙’。万一杀乱了,无妨。尽量确保两个打一个,不要形成单挑的局面。清尘,默认保护残影和人质,同时作为‘活子’,随时补缺。” “我呢?”云洛一直竖着耳朵细听,确认所有人都已点过,唯独没念到自己的名字。 “三个‘蝗灾’的性命都交给你,你敢不敢?”叶玄没打算等她回答,只顿了半刻便继续道:“游走在二十步外,肃清所有试图靠近我们的虾、蟹。不许迫近到战圈十五步之内,更不许偷袭风大矛。” 叶玄心知,云洛的心境根本不适合杀人,她只能救人。若是叫她如小蛾那般,无差别地虐杀虾、蟹,只怕砍不番几个,她自己先要崩溃。叶玄还知,自从在枯荣城外,以“青丝连吐”的手法帮她救下了十几个流民,她就一直在偷偷地练“飞针”。如今连发连射,已有了不俗的准头。 只不过,叶玄当然不敢真的将性命交到云洛手上。他自负以三围一,不至没有余暇料理身后的杂兵。但多个小高手护持,总是好的。 任务安排已毕,叶玄回头与薛瑞换了个眼神,随即肃然沉声:“沙地细软,宜赤足相搏。动身!” 蝗灾三,旱灾十五,共计一十八人。离开湖心小岛时并未乘船,提气掠水而过。虎背熊腰的“徐邱骆”许是自重较大的关系,一口气没能到岸,“水上飘”变成“水里游”。恶战在即,竟无人哄笑。 受累于“暗水”的分量,气机最为浑厚、绵长的“木青儿”一入水便湿了裤角。出水时,仍只湿裤角。 “叶玄”持刀踏水,如履平地,没人觉得惊奇。又是“残影”惹人侧目:碧波微荡的湖面之上,竟如灵狐、脱兔般纵跃起落。虽与叶玄同时到岸,双足点水的次数却少他十倍不止。 “余垚”弃了轮椅,一对纤长的“精钢手杖”将身子高高撑起,足尖离地一尺有余。手杖如双桨般荡水飞掠,翩然随在残、叶二人身后,遥遥望去,宛若遣着凡夫的仙子。 她自尾椎以下,全无知觉。若偏要勉强,也能如常人一般站立、行走,甚至还能踹人。但那只是高阶武者的“以气御物”,正如“秀秀”能让臂上绳鞭似灵蛇游动;正如“木青儿”能朝心意所指的方向,逆着惯力逼弯“暗水”的剑尖。然而今日要战的,是与她同为“蝗境”的风大矛,余垚不敢儿戏,她必须请出最强的自己。 回至薛园宴厅,宿竹、崔吉、徐邱骆、古易四人,各自取回寄存的兵刃。木叶家九人和薛家三人,本就持着兵刃。只辛夷、蓟柏枫两手空空。 六名旱境执佬,只匆匆朝自己带入狼窝的家眷、弟子们望上一眼,甚至不及解释什么,身形一闪,便至厅外。再看,已是人影不见。方才那一顾,也不知是不是永诀。 第八十五章 袭杀 “丰临城”不是“苍城”,不是“沛城”,也不是“枯荣城”。它没有如棋盘一般横平竖直的“主街”。 一十八人不肯陷入那丛丛片片,或稠密、或稀疏的街巷之中。遇墙翻墙,朝着“风寨”近旁的渔港笔直纵跃。 距目标不足四里处,叶玄自一个屋脊掠至另一个屋脊的瞬息,留下了紧紧包裹双足的墨色轻鞋。于是下一座青砖房的顶檐上,多出了一十五双大大小小、材质各异的鞋子,皆是“极轻薄又极细密”的武人制式。这些轻鞋加在一起,本身便值百多两银子,又兼一众鞋主身份悚人……这间砖房的租客,事后发了笔不小的横财。 房东则认为,那十五双轻鞋落在房屋顶檐,因归自己所有,与租客毫无关系。两方闹得不可开交。再后来,这事愈演愈烈。丰临城内,上至名流巨贾,下至贩夫走卒,皆在茶余饭后为了“鞋子应该归谁”争执不休。以至于,城中各大“书院”竟专门为此开设“辩坛”。 若干年后,一部名曰《拓殖》的着典横空出世,影响之深远,绝非今日“匹夫殴斗”所能相提并论。那是后话。 “宿竹”没有脱鞋。“余垚”更不必脱,她连裙子都穿。也只有不用腿的人,才敢穿着罗裙去杀人。 渔港不在“风寨”之内,但靠得极近。所谓“风寨”,其边界不过是一些“等人高的木栅”,连视线都不遮挡,更全无防卫之效。“风寨”以风家的阔大宅邸为核,“宅邸”之外,是一排排普通的砖房、街巷,与寨外并无二致。寨里住的,大都是早期归入“风家”的“螃蟹”和“虾米”,其中一些甚至比“小金钟”和“老土龙”还早。 也可以说,“风寨”内住的,才是真正属于“风家”的势力,与后期那些如瘟疫般愈演愈多,纯粹为了白吃白嫖才给“风四矛”的喽啰的喽啰磕了头的喽啰全然不同。 日半西垂,霞光和暖。沙海相接处、海天相接处,尽数瞧得分明,又堪堪不刺人眼。正是最美的光景。 风家的人在,全都在!还有许多“螃蟹”和“虾米”,饮着小酒,尝着海味。好不惬意。 远远望见对方的一霎,众人不再迁就彼此的脚步,各自朝着目标疾扑而上。一十八人,转瞬拉开间距。 “叶玄”可以不顾及“徐邱骆”的速度,但他必须顾及“木青儿”。好在两百丈内,也落不下师姐几步。“余垚”钢杖点地,与木青儿相较竟是丝毫不慢。 “残影”可以不顾及“老许”的速度,但她必须顾及同组的“薛三”。“薛三”也是同样的想法,二人一并稍缓了脚步,只为不甩下“清尘”太远。 “风大矛”见到此状,或者准确说来,面朝“默海”的他,根本就是听到了此状。尚未辨明发生了何事,他已凭着野兽般的直觉,霍然拎起了随手置于沙地的两柄“金黄巨刀”! 待看清来人是谁,毫不犹豫地对冲而上。眨眼间,双刀已如巨蟹的鳌钳一般,拦腰剪向奔在最首的叶玄!身前五尺,神挡杀神。 金芒轰闪,墨影飘退。叶玄不知风大矛的深浅,整个丰临城,没有人真正知道风大矛的深浅。他不敢,也不想硬接,相距二十步时,叶玄的内息早已开始流变。不管风大矛的第一招是什么,他都要退! 饶是刀锋离胸腹最近时尚有尺许之距,叶玄的黑衫仍遭划破,“岚步”全力施为之下,气息受滞的“鹊桥”没能彻底化开破空的刀芒,两条浅浅血线,方现即敛。 一招换过,两道白影飘至“风大矛”侧后。合围之势,已成! 铜黄肌肤、沙黄衣裤、金黄双刀。干枯高瘦的风大矛宛若一尊战神,傲立阵中。对身后二女,瞧也未瞧,只以睥睨之态眯眼望向叶玄:“叶老弟,何意呀?” 灰芒轻闪,“烟波刃”就是答复。 不远处,惨嚎声起。“绳鞭”尚未卷出,两枚“毒蛾刺”已深深钉入三只虾米腿中。力道更劲的那枚,斜斜钻透一人大腿,又埋进身后那人髌骨。 “风沙雁”没和父亲、伯父同坐。她赤脚站于浅滩“干湿交界”处,用手中那支比“铁甲重骑”还要昂贵的“乌金细弩”一下下点杀着破土而出的小螃蟹。十几步外,三名马尾垂腰的持剑女子,慵懒瘫坐在沙地之上,撕着烤鱼,饮酒闲谈。 她们比“风沙雁”更早察觉到异样,长剑出鞘,鱼酒满地。 只一个回合,只擦肩一瞬,“宿竹”的“子母刀”已凭借毫无技巧的凶暴,横割过一女半侧胸脯,随刀而落的,还有大半条左臂。 “蓟柏枫”没有兵刃,面对直刺而来的长剑,竟伸手硬接。右掌轻拔,左掌疾挥,划出一大一小两个半弧,大的那个,霎时扫断了对方右腋之下数根肋骨。“蓟柏枫”手上拆招,足下未停。但一式过后,仍比“宿竹”缓了几个身位。 身形修长,也同样两手空空的“辛夷”则根本不与女护卫纠缠,虚步一晃,绕身而过,直奔“风沙雁”。与“宿竹”一左一右,几乎同时迫近。 “风沙雁”反应稍慢,一时慌乱。刚刚上弦的弩箭只有一发,面对眨眼便至的一女一男,竟不知该射谁。 三枚驴粪大小的“铁丸”呼啸破空,阻住了宿竹、辛夷的脚步。一只手握“精钢短斧”的肉球,以迅疾到不可思议的速度,舍身直扑辛夷。辛夷是来杀人,不是来换命。更何况,自己双手空空,面对一个持着短斧的肉球,就算舍得死,也未必真能换出对方性命,于是辛夷避退。 “素包子”撞过“辛夷”所在的位置,重心微偏,又扑“宿竹”。 却未料“宿竹”之悍勇远非“辛夷”可比。她双足如锥,死死将自己钉在原地,半步不退。一对“子母双刀”,左手短刀反握,右手长刀正握。迎着山呼海啸的冲击,反握的“左刀”竟悍然横至额前,硬生生抗下那“三百来斤的大白胖子”携着“前扑之势”劈头斩下的一斧!抬臂格挡的同一刹那,无分先后,“宿竹”的“右刀”雷霆般横削向“素包子”侧颈,那是一截因肥肉堆积而几乎找寻不见的脖颈。 “当”一声闷响,“左刀”刀背深深嵌入臂骨。剧痛之下,“宿竹”险些晕厥。“素包子”显然低估了这娇小女子的倔狠,而“宿竹”也低估了大白胖子的敏捷。侧颈划破,油腻与血浆迸溅,却没能割到咽喉。 退辛夷、残宿竹,只顷刻瞬息。面对这样一个不合常理的胖子,“蓟柏枫”有些怯了。原就慢了几个身位的他,足下略一滞缓,错过了“宿竹”以“伤残一臂”为代价换出的绝好时机,没能趁势擒下“风沙雁”。 胖子杀回,弩箭飞至。那名被“辛夷”绕过的女护卫,也已悍不畏死地凌空纵跃,挺剑刺向“蓟柏枫”后心。 “蓟柏枫”身子急缩、伏地侧滚,主动用肩头接下激射向自己小腹的弩箭,这才堪堪避过了短斧、长剑的侵袭。所幸凭着气机雄浑,弩箭入肉而未透骨。起身后的“蓟柏枫”,满身沙垢、发髻蓬乱、青衫沥血……他出道以来,从未如今日这般狼狈。此情此景,更与“叶玄的部署”和“众人的预想”全然不符。强凌弱、众暴寡,竟打成了这副局面! 战前被叶玄安排,负责盯杀“素包子”的“徐邱骆”,半途被“小金钟”截下。只一招,“银背环刀”便被“金锏”震飞! 照理应该主动盯杀“小金钟”的“古易”,作风最是油滑。身为“朔月佣兵团”团长的他,也比旁人更加清楚“高手搏命”的凶险。哪怕只是片晌、哪怕只交数招,他也不愿单独面对“小金钟”亦或“四凶徒”中的任何一个。 “徐邱骆”的遭遇,让他愈发确信自己的决断是对的,虽然他同样确信,若换作自己,应该不至如此。左手一记“崩捶”,震退了全然将自己视做无物,只一心想用第二锏将“徐邱骆”轰碎的“小金钟”,右手“钢刺”却始终未动。他不仅担心手中“钢刺”能否破掉对方金身,更怕万一刺了进去,“小金钟”这浑人会抱着自己同归于尽。 薛家的死士“老许”,在自己负责盯杀的“老土龙”手上亦是吃足了苦头。右腿、右肋,已给“老土龙”手中的“玄铁短钩”剐出了两道血口,就在刚刚,左脚足筋更是只差分毫便遭挑断。 “老土龙”的“玄铁短钩”,乍看与寻常“水匪”所使的“船钩”无异。实则钩身扁平,内外开锋。尖处是钩、外侧是刀、内里是镰。 “老土龙”极擅地趟功夫,原就佝偻、矮小的身躯,贴着地面翻滚来去,钩抹脚踹,又兼攘沙,端的是难防难御。“老许”手中一柄“狭长直刀”已在沙地上斩出七、八条深缝,却没一刀能沾他衣角。 终是距“老许”最近的“寒星”见势不妙,匆忙挑翻一只“螃蟹”后,挺剑入阵。好巧不巧,“木叶家”最不擅长应对“地趟功法”的人,正是寒星。她从来只与木青儿对练,而木青儿…高她半头。 “老土龙”避开“寒星”自侧后刺来的一剑,心中一惊,随即一喜。“哟,这不是‘木叶家族’里我第二喜欢的姑娘么?”亢奋之下,“老土龙”在地上滚得愈发欢快。老许、寒星,一刀一剑,不仅未能合壁,反而一并跌入“老土龙”的节奏,两次险些划伤了彼此。 “老土龙”越打越顺,也就越发嚣张行险,一个疾滚自二人中间掠过,铁钩剐破“老许”裤管的同时,左手竟在“寒星”赤裸的足背上摸了一把。 这一触,算是拂了“寒星”的逆鳞!她不再管“老许”的死活,甚至不再管自己的死活,一柄“长剑”生劈猛斩,硬是被她使出了“大砍刀”的气魄。失了方寸,反倒以力破巧,莫名闯出了那只“老土龙”用诡异身法所构陷的樊笼。 叶玄战前的第二句话,便是警告众人不要小看“螃蟹”和“虾米”。他如此说法,是真心忧虑,更是出于私心。他希望这一战中,武功各有缺陷的“鬼蛾、寒星、孤雁、冥烛”四人,不要直接面对“四凶徒”。却不料一语成谶,风寨的“虾蟹”真的比自己想象中更难对付,真的与自己所说一样凶悍。 “毒蛾刺”引发的凄厉惨嚎不仅没能吓退杂兵,反而激怒了他们!顷刻间,七只“螃蟹”和三十多只“虾米”一同围向“鬼蛾”。 三丈来长的绳鞭,舞得如一团黑色的龙卷,迫退了持着刀、剑、斧、锤的“螃蟹”,却挡不住“虾米”射出的无数弩箭。“风沙雁”和这群“虾米”也不知是谁跟谁学,都喜持弩。只不过“风沙雁”的“乌金细弩”要精良百倍,弩身更小,威力更大。而风寨中的“虾米”,惯常装束便是腰悬“直刀”,背负“轻弩”。 遭到一众“虾蟹”合围的鬼蛾,挥鞭、躲箭,一时左支右绌。偶尔于箭雨缝隙中甩出“毒蛾刺”,劲道和准头却都已欠奉,射中“螃蟹”已不可能,就算钉死一两只“虾米”,也于事无补。 另则,这些风寨的“虾蟹”根本不是各自为战的散兵游勇。“虾米”射出的弩箭十分均匀,没有大段间隔、停顿。“上弦”与“激发”,分明是在有节奏地交替。“螃蟹”围而不进,逼迫“鬼蛾”不住挥鞭,耗损气力,更不时便有袖箭、钢钉、铁丸等轻重不一的暗器藏在弩雨之中,奇袭“鬼蛾”身周各处要害。 鬼蛾残忍,但不怎么勇敢。原以为的“跨阶虐杀”,眼下却是自己迭遭凶险。心头渐生惊怖。 如果场间没有“螃蟹”,只有持弩的“虾米”,哪怕再多数倍,哪怕再多十倍,凭着遇到高手全无用处的“骨鹊桥”,她都可以强行冲阵! 如果没有持弩的“虾米”,只有“螃蟹”,一旱灭七水,她也自负绰绰有余。更何况以暗器的劲道而辨,这七只“螃蟹”还不全是“水”。 再退一步说,即便“虾蟹”合围,只要配合得不够好,她都有把握凭着“岚步”与“鬼哭”撕扯出回旋的余地。 然而,没有如果。她面对的,是“秀秀”亲手调教出来的“虾蟹”。 由于“鬼蛾”初时的“辣手”吸引了最多的兵力和仇恨,“寒星、孤雁、冥烛”三人的处境便略微好些。因此“寒星”尚有余暇去搭救“老许”。但当“寒星”抽身去砍“老土龙”后,“孤雁”与“冥烛”顿觉压力陡增。 更麻烦的是,稍远处的“虾蟹”正陆续奔至战场,再过片刻,她们就不止要顾自己,更要照看友军的后背。而“风寨”中的援兵,也不知什么时候会赶来这片海滩。但可以确信,会比各家“执佬”们的援兵早到很多。 “冥烛”手中的细长银枪“冥泉”使得还不太熟。刺入敌人胸腹后,不免陷得过深,几次拔枪都险些被人砍中。焦急起来,便将长枪当作棍棒挥扫。纯以武技娴熟而论,此时的“冥烛”仍远远不及“鬼蛾”,但所幸她也不似鬼蛾那般怜惜自己。 哪个用弩箭射她,她就立即朝着哪边急冲过去,身上中箭流血,宛若全无知觉。也正因此,她没有陷入合围,反倒是那张“人畜无害”的脸孔配以“亡命之徒”的凶悍,当真震慑住了一群“虾蟹”。恍惚中,近处的“虾蟹”只感觉自己见到了一个没有金身的“小金钟”,或是没有肥肉的“素包子”。 捅杀的杂兵越多,“冥烛”越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大对劲。手中这杆银枪,没有用来阻血的枪缨,照理说,血浆早该顺着枪身淌到手上才对,然而并没有。这磨砂枪身,不知是什么古怪料材所制,遇血吸血! 此时正在滴血的枪头,依旧雪亮。枪身自前端而下,猩红、绯红、水红,层层渐变。她没有伸手去摸,但她有种直觉:那枪身上的“红”永远擦不去了。冥泉,原来是这个意思。 长刀“鸿湖”,无疑是除却绳鞭“鬼哭”之外,场间最适合“清理杂兵”的兵刃。“孤雁”却绝非最适合的人。她很强,但用力总是过猛。自战端开启而至此刻,孤雁挥刀七次,杀二十九人、重伤八人,长刀滴血未沾。身周六丈之内,刀芒携着罡气,纵横恣意! 这般打法,若余人久战不下,待到“风寨”中增援的“虾蟹”赶至,只怕她早已气衰。但于孤雁所觉,自己已经十分克制。那斩出之后,需至少吐纳三次才能重新凝聚内息的“狂暴一刀”根本用也未用,甚至想也未想。委实是“顾大局、识大体”到了“忍气吞声”的地步。 战前,叶玄并不知晓己方所有人的深浅。残影、清尘、薛三,是他想象当中,蝗灾以下身手最好的三人。因此,他给这三人安排了最紧要的任务——生擒“风四矛”。 两百多丈开外,残影一眼就寻到了容貌、气度与“风家”迥然不符的“秀秀”。而“秀秀”身边,当然坐着“风四矛”。 晏鹊出,刀囊坠;腥芒颤,长鞘碎。彼此时常对练,也合力战过叶玄的“残影”与“清尘”直扑“秀秀”而去。擒“风四矛”则交由擅使“流星短鞭”的“薛三”。一路奔行中,三人已拟好了计划。 然而计划终究只是计划,哪怕是“血筹官-残影”的计划。 “四爷,别回!”遥遥望见人影的一霎,几乎就在“风大矛”冲向“叶玄”的同一个瞬息,“秀秀”没有片刻犹疑,拦腰抱住正在饮酒的“风四矛”,拧身一个兜转,将他凌空抛起,如一只铅坨般狠狠掷入海中! “干你娘啊!”恼羞成怒到暴出粗口,对残影来说,已是几十年都不曾有过的经历。此刻正值潮汐,是“默海”浪头最为汹涌的时分,即便那“风四矛”过不多时就要将头露出海面换一口气,单凭肉眼也是难寻。 “崔吉,下海!”残影头也不回,对着紧随在自己三人身后,负责盯杀“秀秀”的“崔吉”下令。 “崔吉”不发一语,直奔默海而去。他当然乐得去干这不会危及性命的差事。如果说场间唯有一人可能在“战端结束之前”将“风四矛”捞回来,那也只能是曾被航帮“胡亢”视作眼中钉的“崔吉”。做河运生意的他,无疑是众人当中水性最好的那个。 抛出“风四矛”后,“秀秀”对径直冲向自己的三人看也不看,一枚中指长短的“螺纹钢锥”携着极恐怖的劲道,朝刚刚围住“风大矛”的“余垚”后心打去! 负责替“蝗战”掠阵的“云洛”堪堪奔至战圈近旁,根本来不及去挡那“钢锥”。战圈正中的“风大矛”竟似心有灵犀,并未迎面去接“叶玄”飘忽而至的一刀。他眨眼间向左后疾退,手中两柄“金黄巨刀”随着腰身拧转,风卷狂龙般一上一下朝着“余垚”斩去! “余垚”双杖杵地,比之常人高出小半个身位,“风大矛”那两刀,正是一刀拦腰,一刀及膝。“余垚”双手未动,内劲疾吐,身子骤然腾空。“风大矛”双刀挥至,及膝一刀落空,拦腰一刀如削切豆腐般,毫无阻滞地斩下了“余垚”的双腿。原本打向后心的“螺纹钢锥”直没左臀,嵌入股骨之内! 余垚面上,没有丝毫波澜。尾椎以下,没有半点知觉。双腿齐坠的同时,右手“钢杖”闪电般戳进“风大矛”左眼。杖尾入目一寸,眼看便要贯脑,余垚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仿佛“钢杖”刺得越深,向前挺进就越发艰难,最终竟是全无道理地…被他疾退两步,生生将一颗光头拔了出去! “风大矛”撤步同时,身子后仰,全然不避“雪脏”与“暗水”的锋芒,两柄“巨刀”直挺挺刺向自身后袭来的“叶玄”与“木青儿”。悍然便是“一命换两命”的架势。 风大矛的身型很高,比叶玄更高。风大矛的金刀很长,比暗水更长。 战前,叶玄私下只给了木青儿一个指令:“不许换命!宁可放跑了他,也不许换命!” 于是,木青儿退。叶玄当然也退。 几招换过,仍是三人围住一人。差别在于:“风大矛”左目,腥红呈洞;“余垚”的双腿,血流如瀑! 比之先前,这是更坏的局面。“风大矛”战力稍损,战意更狂。而“余垚”过不多时便要枯萎。她要么分出内息与心神,去强压腿上两道“比酒碗还大”的断口,要么任凭血浆喷涌,速战速决! 至此,叶玄战前的所有安排,全数落空。 “绕开旁人,杀木叶家的!”喊话间,“秀秀”左手轻挥,散射出一把“钢针”。滞缓了“残影、清尘与薛三”脚步的同时,身子朝斜后闪退,根本不与三人正面交锋。扯出回旋的空当后,更是“片刻似灵蛇、转瞬如狐兔”,以极诡异的身法,看似漫无目的地于战场中穿梭。实则奔逃之余,手中“细短钢针”一下下朝着“寒星、孤雁、冥烛”三人点射。 三大高手围追堵截之下,饶是秀秀,手上暗器也失了三分劲道、三分准头。他不求毙敌,只求伤敌、扰敌。终于在射出第五针时,打中了疯狂砍杀“老土龙”的“寒星”。 秀秀很清楚,敌方的主力是木叶家族。敌方的主心骨,更是木叶家族。也唯有“木叶家”的这些人,敢真正将后背交给彼此。只要击垮了木叶,余人貌合神离,根本不足为虑。 战场另一处的“云洛”,也正一面游走,一面用“钢针”一下下点杀着试图靠近那个“恐怖战圈”的“虾米”。持弩的最好杀,他们瞄准时会停住不动;持刀的麻烦些,如果太多,她会先清理“余垚”身后的。毕竟这个姐姐……一直在流血。而且两次惊呼示警过后,她发现对于“叶玄”和“木青儿”来说,自己的保护似乎也没那么重要。 叶玄盯着战圈正中那个只剩一只眼睛的人,看似全神贯注间,左手在腰后轻划出一个小小的半弧,“烟波刃”立时剖开了身后三只“虾米”的肚腹,没有一人的身子被削断,都只到“刚好能死”的地步。这种场合、这种时刻,仍是个斤斤计较的商人。木青儿则根本连躲都不躲,任凭“虾米”手中的直刀砍在自己背上、腰上、腿上,“风大矛”金刀斩落,她才在撤身之际“顺便”撞死了背后两个杂兵。 “螃蟹”需要云洛仔细对付,距离太远的话,“钢针”就射不中。好在“螃蟹”不多,而且极容易辨认。“沙黄衣裤、直刀轻弩”的是“虾米”;其他装扮的,就是“螃蟹”。 正因有了这种印象,当余光瞥见那一抹“水青色”时,云洛依然顾自清理着近处的“虾米”,只分出了对付“螃蟹”应有的心神。 下一瞬,“螺纹钢锥”携着狮虎哼吟般的破空之声,极速飞旋着刺向云洛心口。她意识到危险时,已来不及挥剑格挡。不足二尺的纤细腰肢凭着本能向左疾扭。“钢锥”刮破左肩,旋转的劲道令鲜血夹杂着极细小的肉渣,甚至包括锁骨的碎屑,溅射到云洛侧颈和脸颊之上。 “啊!!!”云洛的惨叫,压过了场间所有“虾蟹”的呼嚎,“旱境”武人的中气总是更加充沛。她跌卧在地,丢了短剑,捂住肩头。从来没有这么痛过!自小到大,从来没有这么痛过!母亲的戒尺,师傅的木剑,甚至包括监房中残影的那顿毒打,从来没有这么痛过!她像是一只被兽夹钳住的小鹿,缩在地上凄声哀鸣,任人宰割。 激射“钢锥”所需的劲力,远远大过“钢针”。因此秀秀慢了。他终于被三人围住,终于被三人中跑得最慢的“清尘”从身后截断了退路。这不是失算,是他主动的选择。一只鼠,避三只猫,又不能真的脱离战场,始终朝一个方向疾奔,时刻一久,他会最先衰竭。他决定不再跑,决定变成猫!那“穿黄衣的小老鼠”就是第一个“猎物”。 “战斗或者自杀,不要拖累我们!”为了喊出这句“或许能救云洛性命”的恶语,“残影”万般不舍地给了“秀秀”喘息、换气的机会。方才的“猫鼠追逐”中,“残影”已经证明了自己比“薛三”更快。因此“残影”不动,“薛三”就不动,“清尘”更加不会擅动。 残影想救云洛的性命,是真。但更重要的是,她怕极了叶玄会被“云洛的惨叫”所扰! 生死关头,最见亲疏。叶玄没有乱。若惨叫的是青儿,他一定会乱。是残影、是鬼蛾,多半也会。而云洛…尚不足以在他与人搏命时,击穿他的心防。 “咔、砰”。脆响过后,是一声闷响。缩在地上的云洛忍着剧痛,踹断了一只虾米的腿骨,随即一脚蹬在头颅之上。尖细的哀鸣转为呜咽,她咬破了嘴唇,拾起了短剑。 第八十六章 混战 第88章 混战 “素包子”肚里,住着最亲近的伙伴“小白”;身后,护着最心爱的女子“沙雁”。此刻他感到无比地欢愉、无比地满足。面对“辛夷、蓟柏枫”两个空手且怕死之人,他招招搏命,只攻不守。 虽是只攻不守,却绝非“寒星”砍杀“老土龙”那般失心狂怒。一只“首尾具呈尖锥之状”的“精钢短斧”握在“素包子”手中,如大人持着稚童的玩具,随心所欲便挥洒出了“短斧、短棍、短刺”三种兵刃的神意。 他身形腾转极快,右手出招更快,左拳却似金铸铁打的重锤一般,不时便见雷霆之击。若不是必须在七步之内守着“沙雁”,那个叫什么枫的总镖头,早给自己一拳轰死了。 卖药的瘦高个儿,难对付些。他跟自己差不多快,小刀儿似的手指,已在自己身上划出了三条血口。要不是他胆小怕死,肯定能划得更深。“沙雁”那个“持剑的女护卫”刚刚也被这“卖药的”一肘顶死了…… 臂骨中嵌着短刀的“宿竹”,嘴唇绛紫,面上已无半分血色。此时她左臂只要微一晃动,立时便是锥心的巨痛!“宿竹”很清楚,自己绝无可能以这样的状态继续厮杀。哪怕抬脚踹死一只“虾米”,保不准都会疼晕过去。 无论如何都要痛,好歹换个能忍受的!她咬紧牙,右手刀“唰”地一声斩落了自己的左臂。另一种痛,果然好受许多。 “宿竹”没有调动内息去压抑血浆的喷涌,只深深吐纳两次,旋即如一只发了疯的母狼般,狂吼着扑向“风沙雁”。她再不管那“叶玄”的什么狗屁部署。风家的人,砍死!全都砍死! “素包子”以一敌二,无暇抽身去挡“宿竹”。但他硬要抽身!为此左腰挨了“蓟柏枫”一记重捶。这家伙虽慢,拳劲却当真不小。一击之后,“素包子”顿觉整条左腿都不太好使了。 “铛”一声响,短斧还是弹开了“宿竹”手右的“子母刀”,然而震荡之下,“素包子”左腿一软,失了支撑,跪倒在半干半湿的沙地上。与此同时,背脊上钉了一支乌黑的弩箭,那原是“风沙雁”射向“宿竹”的。 起身的刹那,一枚“通体莹白的玉佩”半透着火红的霞光破空飞至,击中了他的后脑。素玉稀碎,没能使“素包子”昏厥,只令他心神迟滞了半刻。 “素包子”回过神时,口中已多了些细沙,天地以飞快的速度一圈圈打着转。是他的头颅正在浅滩上翻滚。最后的一瞬,他用尽仅有的力气,扯动右侧嘴角和脸颊,使自己的双眼停留在了能够望见“沙雁”的角度。人们都说,他死前仍在狞笑。 “住!”痛失贴身玉佩的“辛夷”一闪而至,出掌击退了刚刚斩首“素包子”,举刀又砍“风沙雁”的“宿竹”。 “风沙雁”的腰带上,还别着最后一支弩箭。不及伸手去拔,左臂和后颈已被“蓟柏枫”两只铁钳般的大手死死捏住。 秀秀喊出“杀木叶家的”之后,孤雁与冥烛二处,压力骤增。更多“虾蟹”朝她们涌去,场间的,和新至的。 鬼蛾不敢迎着弩箭硬冲,不敢“以鲜血换先机”,于是被越来越多的“虾米”凭轻弩压制在战圈之内,围她的七只“螃蟹”变成了九只,此时就连偶尔甩出“毒蛾刺”回击也已不能。中箭,只是迟早。 “帮我!”心境已处在崩溃边缘的鬼蛾,高声呼救。 孤雁也开始有所警觉:这样下去不行。叶玄那边,没能速杀“风大矛”。“素包子”此时也还未死。十五个旱灾欺凌四个,竟无一处建功。“虾蟹”源源不绝,自己换气的间隙却已越来越长。 “护我!”孤雁虚起双眼,悍然用肉身撞破刀林箭雨,冲至围拢鬼蛾的战圈外沿,“长刀”顺着腰身拧转的方向,兜出一个正圆。 下一瞬,低沉到几不可闻的嗡吟,仿佛压抑了场间所有喊杀。一道半弧的刀芒,断开了鬼蛾身前每一根脊柱,无分虾蟹! 刀芒骤然衰弱,强弩之末,余势不止,直撞上鬼蛾匆忙释出的“骨鹊桥”才终于散入虚空。 焰火在“孤雁”背后腾起!“冥烛”右手握着枪尾,左手持着一个正在熊熊燃烧、凄厉呼号的男人,发了疯似地朝试图迫近孤雁的杂兵们挥扫。一众虾蟹,见状无不胆寒。 “火”这种东西,总是能令敌人恐惧,总是能令同伴勇敢。比火更能使人勇敢的,是“知道自己能行”的底气。望着被“孤雁”撕开了小半的战圈,“鬼蛾”一对凤目之中,凶芒暴涨! “绳鞭-鬼哭”毫无疑问是比“长刀-鸿湖”更适合清扫“虾蟹”的兵刃。突出重围的鬼蛾,再不肯于任何一处多停半步,“紫黑魅影”携着“墨色长蛇”肆意飘忽、纵情挥打。触者骨碎肉溅。 鬼蛾看似在场间乱飘乱打,实则已长了教训。她所祸乱之处连在一起,刚好可以阻碍杂兵再对“孤雁”与“冥烛”形成合围。 蹲伏于地的“孤雁”,身上钉着六支弩箭。在“冥烛”的护持下,焦急却又不敢匆忙地深深做完了“三次吐呐”。内劲升涌,六支嵌在血肉中的弩箭弹跳而出,透着几分顽皮、几分滑稽。 又一次站立起身的孤雁,不再耗损真气以“刀芒”毙敌,老老实实地见招拆招,一个一个将身旁的“虾蟹”砍翻在地。她遇到“排成一排”或“连成一串”的,总是忍不住。但这一次……为全大局,只好强行忍住。 “寒星”的处境丝毫不比“鬼蛾”更妙,但她倔强不肯求援。就在片刻前,她与“老许”刚刚找到了压制“老土龙”的法子。或者说,是“老许”自己找到了。说来也不复杂:就是既不配合、也不干扰“寒星”的砍杀,自己退到稍远处,用“钱镖”随意激射。“钱镖”只求不伤到“寒星”,根本不瞄“老土龙”。 “老许”已经发现:自己预判“老土龙”的动向,总是错的。那索性就去他娘的,索性就不再预判!如此一来,“老土龙”也就摸不准“钱镖”的去向。此法已见奇效,“老土龙”的身法明显钝了,一次险被“寒星”割喉,另有一次如自寻死路般,几乎撞到“钱镖”之上。“老许”手中“钱镖”还剩大半,他相信“家底败光”之前,定能重创“老土龙”。 就在此时,“寒星”持剑的右臂忽被钉入了一枚钢针!那是正与残影三人玩儿着“猫鼠游戏”的秀秀所发。 “呃!”一声不自主的痛呼,寒剑“裁决”脱手坠地。祸不单行,一群虾蟹听到“秀秀”令遣,舍弃了“战圈”更为稳定的“徐邱骆”与“古易”,转头杀向追着“老土龙”奔来蹿去的“寒星”。 “老许”大手一挥,一十七枚“钱镖”全数打向扑击“寒星”的“虾蟹”,几乎同时间,回手一刀斩向趁势偷袭的“老土龙”。这一次,他赌对了!“寒星”受伤,“老土龙”不攻“寒星”而攻自己。到此一步,“老许”终于跟上了“老土龙”的节奏。至少在思绪的层面。 “寒星”只在中针的刹那不经意呼了声痛,而后便再不吭声。她咬着牙,狠狠拔出深没至尾的“钢针”,左手拾起地上长剑,继续追砍。 “寒星”的坚忍有些出乎“老土龙”的预料。臂伤透骨,剑交左手,战力、战意竟丝毫未损!好在她原本并没有很强。 没了“钱镖”,又增“虾蟹”。“寒星”与“老许”这边好不容易才渐扭转的局面,又现颓势。“老土龙”屡遭生死大险,此时也不敢再生轻慢、调戏之意,在“寒星”剑光笼罩下迅疾翻滚,只待寻到机会,一钩挑断她脚筋。忽闻耳后风响,一条细长“绳鞭”劈头甩落。原来是乱滚乱蹿,撞到了“鬼蛾”手里。 “老土龙”急忙侧滚。“鬼蛾”一鞭落空,手腕轻抖,没入沙中的绳鞭当即兜出一道漩涡,细沙如龙卷般四散飞溅,眼耳口鼻贴地最近的“老土龙”知觉立时大损。黑蛇卷地龙,一物降一物。 就在“老土龙”晃神的一瞬,就在沙尘迫得“老土龙”闭目而自己尚未闭目的一瞬,“寒星”抢步探身,长剑终于钉入了“土龙”的背脊。将死未死之际,“老土龙”的左手又一次摸上了“寒星”的脚背。 羞愤欲狂的“寒星”一剑削断了那“不知还有没有痛觉”的左手,随后满脸作呕地退出三步,剑芒隔空喷吐,将地上已然不动的“老土龙”大卸八块。 “徐邱骆”功夫不济,为人却颇讲究。他觉得“古易”救了自己,为此,“环刀”脱手之后,赤手空拳面对着“小金钟”竟是力战不退。徐邱骆不蠢,只是应激之下,没有古易、辛夷那般机敏。回去之后,他一定能想明白,是“古易”怯战坑了自己。如果他能回去的话。 但至少此时,他将“古易”当成了过命的袍泽。 “徐邱骆”没了环刀,更知道了“小金钟”的厉害,自也不会再使蛮力与他对撞。“古易”更不敢硬来。二人绕着“小金钟”边游边斗,战圈却始终压得很小,因为“小金钟”不喜欢追逐与闪避。哪一个打来,他就抡起“金锏”轰砸过去。换了十余招后,背上已给“古易”的“钢刺”点出四个小小血洞,但都刺得不深。 “古易”占得便宜,丝毫不觉喜慰。他很清楚,这般打将下去,虽有可能慢慢将“小金钟”耗死,但对方能抗很久,自己挨一下便死。准确来说,“古易”根本就不想亲手刺死“小金钟”。直觉告诉他,“最后一下”会无比凶险!指望“徐邱骆”用重拳将对方轰杀,绝无可能。他只盼着“另外几处”有人功成,赶快退下来助阵。怎奈却是左等不来,右等不来。 远处“宿竹”那婆娘,已被“素包子”给砍废了;“穿紫衣”的傻妞儿,居然眼睁睁看着自己被人围上;薛老板那张…在众目睽睽之下藏了半辈子的底牌“余垚”,眨眼工夫就没了双腿;“秀秀”和“老土龙”都在满场乱蹿,自己可万万要顾好后背,切莫给这二人阴死! 若说“古易”有什么旁人没有的能耐,那便是“一心多用”。并且他对“距离的远近、色彩的明暗、声息的层次”皆有着极敏锐的感知。这是每一个刺客都渴望,更是顶级刺客所必须的天赋。然而今日,他不是刺客,是战士。 “丫头,可惜不能单独对你。”望着眼前淡蓝轻衫、双目如炬、蓄势待发的残影,秀秀满心抱憾地幽幽吐出一语。 千言万语,唯此一句最能在此时此刻击中残影。她极想有朝一日,能一对一地与秀秀、仇诗迈、楚天穷这样的高手,来一场真真正正的生死搏杀。极想极想。 “嗯,可惜。” 残影的“惜”字刚一出口,秀秀右手“纤长软剑”已如一道黑色闪电,直刺面门。同时间,左手一把“钢针”朝侧后的“清尘”洒去。他欲扰乱“残影”趁势袭杀,是真;恨酒逢知己却难对饮,也是真。残影常说:真诚,是最好的欺骗。 四人初一站定,清尘的“鹊桥”便已笼罩周身。秀秀难施全力的一把钢针,宛若一群开了心窍的小鱼儿般,尽数在她身前半尺偏头避让。只不过,清尘持剑挺进的速度仍在“鱼儿”的侵扰下缓了半分。 秀秀的话,击中了残影,却没能骗过残影。似是心有灵犀一般,“惜”字尚未落地,她左手短刀已脱手而飞,携着极凶暴的劲道,直射向对方胸口。 拦在“秀秀”右后的“薛三”,既无软剑袭面,也无针雨泼身,手中短鞭毫无滞碍地朝“秀秀”头顶挥去。“薛三”的短鞭,名曰“落雷”。长不足一丈,鞭梢缠拧着一枚玄铁所制的小菩提。是软鞭,亦是流星锤。 “软剑”与“短刀”擦身一瞬,剑尖全然不合惯力地朝左轻轻一舔,引偏了“晏鹊”的锋芒。短刀临阵变节,朝着清尘飞去。秀秀若真心想刺残影,那一剑半途绝难回转。软剑、钢针,竟全是虚招! 一头黑瀑般披肩的长发,逆着海风吹拂的方向飘起,无比温柔地抚过短鞭“落雷”的七寸。梢头的“铁菩提”眼看便要砸碎“秀秀”的盖骨,最终斜斜擦过头皮,又斜斜蹭过左肩,深深没入沙地之中。“剑吻晏鹊、发抚落雷”又是同一瞬息,全无先后之别。 忽闻一阵极轻盈、极悦耳的破裂之声。刚刚亲吻过“晏鹊”的软剑骤然甩向身后,没有直刺“薛三”。比之世间最美的女子仍要多出几分妩媚的“秀秀”以狂暴到令人发指的内劲,震碎了手中的“乌金软剑”!一同震碎的,还有握剑的右手。剑片如一窝归巢的蝙蝠,撞入“薛三”胸腹。 这一击,才是他真正的图谋!残影面前有剑,清尘身前有针,二人一招之内都不可能尽全力攻他。唯有“薛三”那一鞭,毫无顾忌。“秀秀”拼着性命,以“四两拨千斤”的手法化开那“胸前一刀”和“脑后一鞭”,只为抢出“薛三”不得不换气的一霎。他赌赢了。 能赌赢的人,从不全凭运气。他显然是了解过“薛三”。其余家人在“丰临城”享乐的这些年间,“秀秀”主动了解过城中每一个厉害人物。他当然也尝试了解过“木叶家的”,但时日毕竟尚短,情报多为传闻,因此他选了更有把握的“薛三”。也是那“三掌柜”命里该有此劫,谁叫他不知死活,站在了自己“右后”呢? 以一只“右手”为代价解决掉“薛三”后,仅过半瞬,“残影”的短刀和“清尘”的软剑同时袭到。同为“旱境”武人,论及内力深浅,即便有差也是半斤八两。然而“秀秀”在祭出雷霆一击后,“调息”之迅速却远非“薛三”可比。更远远、远远不是“孤雁”所能企及。 剑锋与刀尖,没能刺破那一袭水青长衫。眨眼间,“秀秀”已擦着“三掌柜”的尸身飘然而退,又一次使出那鬼魅般的身法,在战场内疾奔。此时他没了软剑、没了右手,钢针也已尽数洒完。仅剩一只的左手中,捏着仅剩一枚的“螺纹钢锥”。 “爷,退吧!”即便秀秀能一心三用,方才也只敢用在残影、清尘和薛三身上,无法如“古易”那般观照全局。突出三人的包围后,他发现“素包子”和“老土龙”已经死了。而“沙雁”落在了“蓟柏枫”手里。 “让她叫!”残影的声音,清晰地传入场间每一人耳中,但她当然是说给靠海最近的“蓟柏枫”。原初的计划中,“风四矛”和“风沙雁”此时都该捏在残影手里。然而风四矛已经丢了。风沙雁…她也只能隔着一个信不过的外人,遥遥掌控。 果不其然,“蓟柏枫”自重身份,不愿做这样的事。哪怕那没了箭头,却仍被这女子死死握在手里的“小弩”之上,早已数不清系了多少冤魂。他仍不愿做这样的事。 “啊!!!” 见“蓟柏枫”不动,一旁的“辛夷”毫不犹豫将左手五指钉入了“风沙雁”的肩胛。 风沙雁的内力,远不及云洛浑厚。因此她的惨嚎没能盖过“海浪”与“喊杀”。但残影相信,她的伯父一定能听见。 “风大矛”不是一个极聪慧的人,更不是一个有远见的人,但他绝对不是傻子。他很清楚:只有自己逃了,对方才有理由留下“沙雁”的性命。然而残影刚刚已经用侄女那一声惨嚎警告了他:沙雁能活,生不如死! 就算没有残影“多此一举”,风大矛也不会跑。那日抱着“四矛”躲入“荆棘丛”中,眼睁睁看着“二矛、三矛”被沙狼一块块撕碎,一口口吃进肚中,他便死死握着长满尖刺的荆条对自己发誓:此生,再也不逃! 要救沙雁,还有一个法子——所有敌人全宰了! 此时面上只余一目,腰、背也在酣战中给“雪脏”划出了两条狭长血口的风大矛,一对金黄巨刀,挥舞得愈发狷狂。 高悬于双杖顶端的“余垚”已是摇摇欲坠。战圈之内,地上“红沙”多过“黄沙”。终于在左杖点中敌人“后心”却没能透体之际…撑地的右杖被霍然回身的“风大矛”一刀扫翻。 面对失重下落的“余垚”,“风大矛”没有抓住良机,将她一刀两断。他毫不犹豫地借着前一刀的惯力再度拧身,两柄巨刀一上一下,回砍向木叶二人!他很清楚,此时“余垚”的手杖已点不穿自己的背脊,那柄“黑剑”却能。他很清楚,此刻最该去换谁的性命! 一如风大矛所直觉的那般,木青儿的“黑剑”果然在他背后刺到。剑尾处,却没有木青儿。“金刀”长过“暗水”,“风大矛”的手臂长出“木青儿”更多。因此每一次风大矛“主动换命”,木青儿都遭迫退。然而这一回,没有青儿,只有剑! 没有青儿,青儿就不用退;没有青儿,剑也不用退。风大矛一刀斩空,右肋被黑剑刺透。只是刺透,没能洞穿。“暗水”失了主人,威力终是大减。 叶玄站在木青儿身旁,没有进击,也没有掷刀。只待“暗水”刺入风大矛右肋的一霎,双手紧握“雪脏”,右脚踏前一步,十成劲力的“烟波刃”以近乎蛮横的姿态凌空斩出。叶玄当然知道,仅凭“真气喷吐”重创风大矛,绝无可能。因此他一刀斩落,刀芒直冲着卡在肋骨间颤动不止的“暗水”撞去。 黑剑剑尾受击,“嗤”地一声,没入风大矛身躯的“剑尖”在他肋下开出一条半尺长的裂缝,血浆迸溅。 木青儿失了“暗水”,风大矛则主动弃掉了右手“金刀”。右肋损了,右刀会慢。慢了,就是废了! “嚯!”风大矛低吼一声,直冲手中有刀的叶玄扑去。空手的木青儿想要如何,他懒得去管,也已无力去管。 “铛!”一声巨震。叶玄双手握刀,硬接了风大矛“左手金刀”雷霆万钧的一记劈砍。整场恶战,叶玄只硬了这么一次!且只是看上去硬,而非真硬。这一接一架,携了“鹊桥”的柔劲。为保护自己,更为了两刀相撞的一瞬,“雪脏”能与“金刀”多缠绵半刻。 就这半刻,为木青儿抢出了“全力一击”的空档。 “嘭”一声闷响,“金刚掌”轰击在风大矛左肩。肩头凹陷,肩周碎裂,余波荡停了心跳!大漠枭杰,就此陨命。 右腕处喷薄着鲜血于场间奔驰来去的“秀秀”,在“残影”与“清尘”追迫之下,左手那枚本拟再次袭扰“余垚”的“螺纹钢锥”始终没能寻到合适的机会打出。眼见“风大矛”身死,他并不显得如何惊怒,就只略带悲苦地…淡淡吐出三字:“爷,等我。” “钢锥”脱手,不再寻觅战机;“秀秀”静立,不再以退为进。 残影没有扑上去厮杀,大局已定。秀秀不动,那些空出来的人才能更好地将他包围。其实包围也是多余,在他随手朝“古易”射出“钢锥”而后转身站定那一霎,残影就知道,秀秀已经没有威胁。 “丫头,别辱沙雁。算姐求你的。”秀秀轻声对残影说过这句,也不看她点头还是摇头,随即满眼温柔地朝稍远处的“小金钟”望去。像是瞧着一个还没长大就要出门远行的孩子:“小金,玩儿个痛快吧。” 包括叶玄、木青儿在内的数名高手围拢过来时,“秀秀”长身而立,已然气绝。 “小金钟”手里的金锏,仍在一下一下抡砸向“徐邱骆”和“古易”,对于场间所发生的事,浑然不觉。他的腰背,已被“古易”右手的“钢刺”扎出了九个血洞。胸腹头脸,也挨了“徐邱骆”四、五记重拳。自己除了初时一锏震飞了“徐邱骆”的环刀,至此寸功未建。 然而越战越惊的是“古易”,越战越疲的是“徐邱骆”。“小金钟”则好似顽童般不知疲倦地…进行着一场欢快至极的嬉戏。 越来越多的“虾蟹”瞧清了状况,开始转身奔逃。除却以“小金钟”为核的那个小小战圈,场间已无人厮杀,只留下“天际的残阳”与“遍地的残肢”。 云洛强忍着剧痛,匆忙包扎了自己。然后一边哭,一边用单手处置着“余垚”的腿伤。确认了秀秀已死后,鬼蛾也跑去帮忙。“余垚”面上没有什么表情,她是真的不痛。但流血太多使她晕眩,更令她的脸色无比苍白。 “老许”默默收敛着“三掌柜”的尸身,瞧不出悲伤还是不悲伤。 “辛夷”的五指早已从“风沙雁”的肩头拔出,正撕下衣摆,为“宿竹”包裹断臂。他刚才打了“宿竹”一掌,虽然没什么好抱歉的,但仍要尽力修缮原就还算不错的关系。为“宿竹”包扎时,“辛夷”极小心地不让自己的手指触到对方肌肤。他知道这“开青楼的女子”实际迂腐得紧,很是介怀男女之别。明知要在沙地上死斗,却连鞋子也不肯脱。 本来“辛夷”的任务是擒住“风沙雁”后,再配合“古易”一起杀掉“小金钟”。此时见“徐邱骆”补了他的缺,近处又有其他高手,“辛夷”便主动将这事忘了。 中了一弩的“蓟柏枫”依然钳着“风沙雁”的后颈,反拧着她的左臂。他有些茫然,不知下一步该做什么。风家的人,未死未逃也没被擒的,只剩“小金钟”一个。现在该算“战时”还是“战后”呢? “风四矛,抓了!”崔吉尖细的嗓音穿破海浪,刺入众人耳中。出水的时机,恰到好处。好到让人很难相信真的是“上一刻”才刚刚抓住。 “孤雁”与“冥烛”最先凑到“小金钟”的战圈近旁,瞧着小金钟一脸欢愉、享受的模样,心头莫名泛起一阵哀怜,长刀、冥枪竟都没出手。紧随而至的寒星不明所以,见她二人不动,自己也就未动。 “徐邱骆”根本无暇顾及这些。“古易”怨念暗生,只觉“木叶家”的人就是在等自己死。 确认“秀秀”不是装死之后,“叶玄”急忙赶至。灰刀轻刺,“雪脏”携着“阴风指”的暗劲,点在了“小金钟”的眉心。这名武痴,全没弄懂发生了什么,心里还在打,身子已不打了。片刻后,只感觉今日无比畅快的“小金钟”眯起双眼,睡了一个再也醒不来的长觉。 送走小金钟后,叶玄回过头,有些不解、有些不满地扫了一眼“袖手旁观”的寒星、孤雁与冥烛,随即对着“徐邱骆”和“古易”抱拳欠身,赔了一礼。他没有解释什么,也不知该如何解释。 以叶玄所站之处为核,场间一十七人,终于渐渐围拢到了一起。外加一具尸身和两名俘虏。 薛三身死、宿竹断臂、余垚断腿。惨胜后的众人,个个心有余悸,尚没有谁透出“大敌终去”的喜慰。 “小蛾、老许先回。尘儿,护送。”叶玄望着“鬼蛾”背上的“余垚”,语速极快地说道。 云洛身形瘦小,本就不便背人,何况这时左肩更痛得不行,因此是“鬼蛾”背着“余垚”。“老许”则恭恭敬敬抱着已然气绝的“薛三”。 “余垚”的流血,已被她自己凭内息强行压住。但瞧她此刻的情状,不知何时就会晕厥,须尽快送回薛园。 “宿老板,你……”遣走了五人之后,准确来说,遣走了四人一尸之后,叶玄有些为难地望向宿竹。她断了一臂,原本也该派人将她送回。但瞧她恶狠狠盯着“风四矛”那几欲将其生吞活剥的表情,显然没有要回家的意思。 “不碍事。”宿竹一张颇有风韵的面庞,白中泛青。 面色同样惨淡的,还有肩头被“辛夷”戳出五个血洞的“风沙雁”。而满身海水的“风四矛”好像直至此刻,还没彻底明白究竟发生了何事。或者说…还没彻底接受。 “没伤的,劳烦清理下战场。”叶玄胸腹间,有两条极浅极浅的血线,自觉也算是力战负伤之人。下令之后,站在原地未动。 所谓清理战场,其实是四件事:捡自己的兵刃、捡敌人的兵刃;了结未死的虾米、活捉未死的螃蟹。 灾害纪元,武夫当道。世面上最值钱的东西,不是珠玉、不是古董、不是字画,而是“上品兵刃”。若被高手用过,更属奇珍。 江湖规矩:人是谁杀的,兵刃就归谁。 因此风大矛的“金刀”归木青儿;小金钟的“金锏”归叶玄;素包子的“精钢短斧”归宿竹;老土龙的“玄铁短钩”归寒星。 秀秀是“自断心脉”而死,他的“软剑”该归谁,有点说不清楚。不过那柄软剑已被他自己震碎,谁也不会去争抢嵌在“薛三”尸身里的残片。 战场清扫已毕,生擒了两只“螃蟹”。其中一人是“风沙雁”的女护卫,她被“蓟柏枫”一掌震断了不知多少根肋骨,奄奄一息。 除此之外,宿竹的残臂、余垚的断腿,也不能就这么弃在海边。 直至此刻,“丰临商会”众位“执佬”家中的高手,终于陆续奔到这片血染的海滩。那些不够“高”的,仍在半途。依照早先与“薛老板”的商定,清剿“风寨”由这些“援兵”负责,叶玄不必再管。 ………… “‘风沙雁’我会带走,没得商量。”薛园入口处,残影与宿竹起了争执。如果没有拔刀互砍就不算“冲突”的话。 “‘风沙雁’归我,‘凤尾竹’归你。”只剩一臂的宿竹,右手垂在腰畔,紧紧捏着“风四矛”的后颈。“风四矛”个头极高,比之“风大矛”也矮不几许,又与“风大矛”的枯瘦不同,“风四矛”虎背熊腰,壮如铁塔。此时被身形娇小的“宿竹”以这般姿态擒在手中,只得像一条巨獒般四肢着地,半伏半跪。 听见“凤尾竹”三字,叶玄瞳孔陡然微缩。这一次,倒不是贪慕那座“全天下最大的赌坊”。而是“宿竹”不惜压上自己大半身家的决绝,让他感到惊骇与不安。然而残影那边,没有丝毫退让、商谈的意思。当着外人的面,叶玄不便问。在他看来,残影铁了心非要夺“风沙雁”不可,必定是在方才的交战中发觉了什么极重要的事。 “没得商量,对不住了。”残影说完,一把从“蓟柏枫”肩头拽下“已被缚了手足,口中塞了棉布”的“风沙雁”,夹在肋下,转身就走。全不顾自己纤瘦的身躯携着高壮出好几圈的“风沙雁”样子有多么滑稽。叶玄发现,她竟不打算随自己与青儿再入“薛园”议事,径直朝着“木叶府”的方向走去。“蓟柏枫”当然乐得如此,他才不想卷入这种莫名其妙的纷争。 叶玄一个晃身,拦下了居然打算拎着“四风矛”去阻截“残影”的“宿竹”。 “残影”要“风沙雁”做什么,叶玄尚不清楚;但“宿竹”要“风沙雁”做什么,他用脚趾都能想明白。“宿竹”会当着“风四矛”的面,将他唯一的女儿千刀万剐。然后用比“千刀万剐”残忍千万倍手段,慢慢收拾“风四矛”。 约莫三十年前,喝醉了酒的“风四矛”在“宿家”的赌坊中大闹,发了狂一般欧打筹官。“宿竹”的亲妹“宿苓”刚好在场,就是那个四十年前以“一票之差”被“古易”挤掉,险些便成为“宿家”在“丰临商会”第二位“执佬”的“宿苓”。她不愿当着手下人的面,就这么怕事地躲藏起来,只得硬着头皮走近,温言劝解。 哪知“风四矛”一见“宿苓”,顿觉欲血沸涌,立即命贴身护持自己的“秀秀”将这娘们儿扛走。“秀秀”心中没什么是非善恶,但他知道丰临城“宿家”的女人如果不是非蹂躏不可的话,那最好还是不要蹂躏。 怎奈“风四矛”就是非蹂躏不可,他甚至因为“秀秀”多劝了几次而动手打了他。“秀秀”其实也不喜欢“风四矛”,他替“风四矛”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风大矛”——那个他心目中“真正的男人”。 将“宿苓”掳回去后,“风四矛”的酒也醒了大半。复了些神智的他,大致也能明白自己其实是个“素人”。那“宿家”在丰临城所拥有的战力,仅次于“风家”和“薛家”,真将她们逼到鱼死网破的地步,也不太妙。更重要的是,酒醒之后,他发现“宿苓”这娘们儿长得……也就那么回事儿,根本没有喝醉时以为的那般漂亮。 当得到消息的“宿竹”带着一众敢战敢死的部从杀到“风寨”准备拼命时,却见“宿苓”孤零零站在“风寨”门口。衣衫齐整,毫发无伤。 “宿家”做的虽是赌坊和青楼的生意,但那只是生意。当家的“宿竹”、“宿苓”姐妹,与寻常“南地大族”中的女子无异,于贞操之事瞧得极重。尤其是不习武的“宿苓”。大自己两百多岁的姐姐已决心不嫁,决心一辈子做“宿家”的家主。但“宿苓”是要嫁的。“宿家”虽有无数旁枝,可已故的爹娘这一脉,就只自己和姐姐两人。能有后的,唯自己一人。 回去之后,“宿苓”逢人便说:“他没将我如何,只是关了一会儿!”然而,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被“风四矛”带走,却根本没人知道“风寨”内发生了什么。 “宿苓”当然瞧得出,没有人相信她。不怕她的人,怜悯宽慰;怕她的人,瑟缩谄媚。就是没有人相信她! “宿竹”相信妹妹,却帮不了她。这世上,“宿苓”最不在乎的,或说唯一可以不在乎的,就是姐姐如何看她! “宿竹”百千次地乞求妹妹:“别再和人说了,别再主动提起这事。放过自己!”但没有用。 后来,“宿苓”找了产娘给自己“验身”。很可惜,也没人相信产娘的话。毕竟天底下有哪个产娘敢得罪“宿苓”呢? 再后来,“宿苓”疯了。直至今日,她依旧逢人便说:“他没将我如何,只是关了一会儿!”姐姐不许她出门,她就和婢女、仆妇们说;婢仆们躲了,她就跟桌子、椅子们说,跟手帕、棉巾们说…… “你们四个也回。”拦下宿竹后,叶玄面无表情地下令。“你们四个”当然是指寒星、孤雁、冥烛和云洛。这四人都在方才那场恶战中受了伤,若“素人”伤成这样,事后难保不死于“高烧”或者“溃烂”。但以武人的尺度而言,都属轻伤。好生将养些时日,必能痊愈。 他原是打算先将四人带入“薛园”,为她们寻个僻静的“客院”疗伤。后面的事,其实已不需她们参与,但恶战方休,叶玄总是不太放心她们单独回去“木叶府”。只要带着伤,哪怕四人一起,在叶玄眼里也算“单独”。不过此时残影出乎意料地回了,他便索性将四人一并遣回。残影能保护她们,她们也保护残影。 “叶老板,你开个价。”宿竹仍不死心。她不相信区区一个“风沙雁”,能抵“凤尾竹”。她觉得叶玄是在讹她,更盼望叶玄是在讹她。她不甘心苦苦忍了三十年,大恨终于将报,却只能杀人,不能诛心。 “宿老板,听我句劝。再拖下去,你连手里这个也带不走。”叶玄极不想让“宿竹”带走“风四矛”,思量权衡之下,还是决定将这“也不知顺不顺水”的人情送给“宿竹”。 “宿竹”闻言一惊。被失血、剧痛和仇恨冲昏的头脑,终于复了些清明。“风四矛”无疑是此战中最有价值的俘虏。如果说,“风家”有些众人“需要知道却还不知道”的秘密,那当然最有可能藏在“风四矛”心中。 此时“木叶家的”不知什么因由,强行带走了“风沙雁”。如此一来,他们当然没脸阻拦自己硬抢“风四矛”。场间余下这些人,大概是带着五分“同情恻隐”和五分“怒不敢言”。慑于“宿家”的淫威,没人愿意第一个出头与自己为难。“薛老板”在的话,可就不一定了。 其实若不是“薛三”横死,若不是“老许”抱着“三掌柜”的尸身提前走了……这二人在场,也不会容她将“风四矛”带回自己家中私刑。 “谢了。”宿竹简短撂下一句,拖了风四矛便走。行至街角处,又一次锲而不舍地将声息送回:“叶老板,我方才说的,七日内都作数。” 入“薛园”后,众人在管事的接引下,又一次回至宴厅。“薛老板”安排过“援兵”之事后,便真的一直守在此处。此刻他当然已经知晓了“余垚”的伤情和“薛三”的死讯。 滞留在宴厅内的一众家眷,终于盼到家主活着回来,几个心思重的、眼窝浅的,已开始忍不住啼哭、抹泪。 过不多时,没有直接参战,而是各自回府调派援兵的“伍余元”和“慕冬阳”也分别赶回。 这一晚,没再谈任何紧要的事。众人自薛园出发,回薛园碰头,只为给今日之事划上句点。对于“宿竹”的缺席,对于“风四矛”与“风沙雁”的失踪,“薛老板”看在眼里,没有多问。 一女一男,两名重伤未死的“螃蟹”,被留在了薛园。 流亡日记-节选(81) 第一次出谷找人打架,我若耽搁太久,青儿定会以为我死了。从“寸手堂”出来后,又在城中采买了些物品,第二天就骑马往“玄青谷”的方向赶路。 路上遇到一辆挺漂亮的马车,有四个带刀的护卫徒步跟着。连马都没有的护卫,应该不怎么厉害,我拉上面巾挡在他们面前,也没说话,探手抢过一个护卫刚拔出一半的刀,运起金刚掌力,轻捏了一下。木鞘碎裂,刀身曲扭。三个拔出刀的护卫见状,连忙把刀收回鞘中。一个护卫把我扔在地上的刀捡起,掀起车帘递进厢内,不一会儿又从车中接过一小包银币,捧了给我。 我转向另一个护卫,指了指他手中的刀,又伸出两指朝自己的方向勾了勾。看那护卫的表情,似是受了极大的侮辱,但还是单手将刀递给了我。我又看了看另外两人,一共收获了三把刀。刀鞘漆黑,刀身狭长,跟“木叶城”的侍卫用的不同。 回到玄青谷,玄儿正蹲在潭边洗衣服。我心中顿时火起,转念又平复下来,绝不是青儿让他做的,准是自己喜欢。唉…没出息的东西。 “妈妈!”玄儿见我回来,扔下湿衣服跑过来抱我。“给我带书了吗?” “也不问妈妈辛不辛苦!”我随手把一大包书丢在地上,砰的一声卷起些沙尘,又将三柄“黑鞘细刀”扔在地上。 “不辛苦。”玄儿解开包裹,望着里面那些书册,满眼饥渴,边上三柄黑刀他只瞥了一眼,都没伸手去摸一下。该不会是那个“写诗白嫖”的穷酸书生的种吧? “公主!”青儿提了只兔子从林中跑出,语调又急又喜。 我笑着朝她挤了下眼睛,示意我没受伤。当着玄儿,她不敢问。 青儿点了点头,帮我把包裹和刀都搬回小院。 吃了兔肉,我们三人坐在小院中休息。玄儿捧着本新书,仔仔细细地读着。 “公主,学到东西了吗?”玄儿知道我出去拜师学艺,只是不知道我和人打架。我们谈论也不避他。 “学到了不得了的东西。”我神秘兮兮地说。 “什么呀?”青儿问。 “谁说要教你了?你知道为了学这些,我给人磕了多少个头吗!”我佯怒道。 “啊?哦。”青儿明知我在逗她,却一时接不上话。戏弄她从来都是这样,既有趣,又扫兴。 “想学吗?跪下给我磕头,叫师傅!”青儿虽然是奴,自小却很少跪我,除了受罚的时候。 “师傅。”青儿怔了怔,旋即笨拙地跪地叩头。 “师傅在上,受徒儿一拜。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叶玄紧跟着跪在地上,说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戏词,砰砰砰冲我磕了三个头。 我跟青儿都瞧呆了,还是我先反应过来:“哈哈哈哈…玄儿,你这头磕得晚了,要是抢先一步,你就是大师兄。现在傻了吧,你只能当小师弟了。给你师姐磕个头吧。” “师姐在上,受师弟一拜。”玄儿转身朝向青儿,说完便拜。 青儿急忙把他扶住:“少主,你别……” 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看着他俩嬉闹,我突然想到玄儿这句不知从哪本书上学来的鬼话,笑不出了。 第八十七章 他死是个交易 月明星稀,夜深人静。 木叶府内,九人个个疲惫,却全无睡意。寒星、孤雁、冥烛、云洛四人身上的伤口,均做了极精细的处置。尤其是云洛,在她自己的帮助和指点下,木叶府的医侍已用细布和沙棉将她的左肩包扎到了“只要不动就不会疼哭”的地步。晚间所有人聚在一起,谈论着今日的事。云洛不肯独自休息,于是坐轿去“玄院”的路上,又疼哭了。 入夜后的“玄院”难得有光。表面上是“叶玄的卧房”,实际用途则是“家族议事厅”的主屋内,九人或坐或靠,懒散地散落于房间各处,就连“冥烛”都不再拘谨。戮力同心、并肩一战后,早已被家族承认的她,也终于承认了自己。 “秀秀?你抢风沙雁,是为了秀秀?”叶玄陷坐在屏风近旁的软椅之中,手里正把玩着风大矛的“金刀”,听见残影的答复,气得险些将刀上金屑扣进指甲缝里。如叶玄所料,那一对“金黄巨刀”果然是玄铁所铸,刀身镀了黄金。 “是。‘秀秀’死前,求我别让‘风沙雁’受辱。我没说话,心里答应了。”残影席地坐在那张铺满整间“内室”的“纯白色狐皮毯”上,背靠着塌沿,姿态慵懒,语气却极郑重。郑重之外,似乎还有些沉痛。 很少看到残影这副模样,叶玄一时也不知该不该继续发火。 “秀秀若继续顽抗,兴许还能重创一人。他死,是个交易。”见叶玄不语,清尘出言替残影开解道。众人围住“秀秀”之前,唯有清尘与残影一起,听清了他的求肯。 残影感激地望了清尘一眼,随即坦言道:“不是为这个。我就想帮他。”白玉斋外,她与“秀秀”轻描淡写又不遗余力地交了半招,那时便生相惜之意。今日一战,对方的机敏与从容、霸道与风度,更令残影心驰神往。 掷“风四矛”入海,只一招便去了己方软肋、乱了敌方部署;在残影、薛三、清尘三大高手围追堵截下,竟能一针、一锥,击伤寒星、云洛两人;身陷合围,以一敌三之际,那一手“剑吻晏鹊,发抚落雷”更是令残影惊为天人的神来之笔! 她庆幸,遇到这样的对手;她荣幸,遇到这样的对手。 “怎么罚我都成。‘风沙雁’不能还给‘商会’。”残影的身姿,由“靠坐”改为“直跪”。语罢,俯身叩首,五体投地。却不是朝向“拿主意”的叶玄,而是转身冲着“一旦惹毛,她当真害怕”的木青儿。残影的赤诚,从来超不过半口茶的工夫。吐了真言,又耍心机。 此时的木青儿,难得未与叶玄腻在一处。她正盘膝坐于残影“方才背靠,此时正对”的软榻之上。配着冷茶,吃着错落摆放在“短脚案桌”上的各色糕点。木青儿吃糕的动作轻缓幽慢,每一口咬得却着实不浅。鬼蛾、冥烛、孤雁也围坐在案桌之旁。傍晚见了太多血,就连嗜血的鬼蛾也坏了食欲,几乎没人用过晚膳。入夜后,都开始饿了。 “你少给我来这套,起来!”不待木青儿反应,叶玄随手抄起软椅左侧小圆桌上一枚核桃,照着残影的屁股砸去,“念你今日有功,‘风沙雁’的事不跟你计较。后日到了‘商会’,照刚才‘清尘’的说法给人解释,明白吗!” 论心不论迹,残影这事,可大可小。按照清尘的说法,那叫“江湖信义”。若按她自己的解释,则毫无疑问算是“通敌”。 “哎哟!知道啦,当我是傻子么……”残影抚着左臀,嘟着小嘴,又变回了先前那副懒散的坐姿。 她心中有着极为赤诚的一面,赤诚到愿意在后续全无回报的情形下,真心帮敌人办事;赤诚到分明能用“清尘”给出的理由搪塞过去,却不愿对叶玄说谎。但她绝没有赤诚到连那些“商会执佬”也不肯欺骗的地步。 “这事…都谁知道啊?”鬼蛾嘴里塞着蜜糕,口齿不清不楚,却又分明带着股幽怨地朝叶玄问道。傍晚的恶战,此时整个“丰临城”都已知道了,她的意思,当然是问有谁“提前”知道。 “我、师姐、小影。”简短答复后,叶玄立即伸手指向鬼蛾:“哎,你可别问出不要脸的话啊。就算提前告诉‘徐邱骆’的通房丫头,也不可能告诉你。” 鬼蛾一脸忿忿地“哼”了一声,自己也没好意思纠缠这个话题:“对了,我一直忙着杀敌,没瞧清你们那几处,给我说说呗。”叶玄正要开口,马上被鬼蛾阻住:“诶,你最后讲!听没听过说书啊…真是。寒星,你先说嘛。” “我不想说。”寒星冷声道。她没与鬼蛾几人坐在一处,也没吃糕点。 “你…要没我那一鞭,你杀得了‘老土龙’吗!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是吧?” “嗯,谢你。”寒星虽不合群,却也没到连话都不肯说的地步。只是今日一战,她被“老土龙”贱嗖嗖地摸了两次脚背,想起便要作呕。 见寒星道谢之后就闭口不言,完全没有要说的意思,鬼蛾只好自己找了个台阶:“那…老土龙的‘钩子’归我,成不?” “好,归你。”寒星当然不会留着那恶心东西。老土龙的“玄铁短钩”被残影捡回,此时正与小金钟的“金锏”及风大矛的另一把“金刀”一起,躺在空空如也的妆台之上。 鬼蛾得了宝贝,心情大好,也不再计较寒星的冷淡,转头对残影道:“她不肯说,那你说吧。” 残影一说,就说了一炷香的工夫。声情并茂、荡气回肠。她不是那种“摔琴谢知音”的人。木叶家很好,很温暖;丰临城很好,很刺激。她会记得那个名叫“秀秀”,一张嘴就喊她丫头的姐姐,然后继续享受自己的生活。这一番倾诉,讲给小蛾,也讲给自己。是宣泄,也是告别。 鬼蛾越听,越觉惊心动魄。白玉斋初见,鬼蛾只一招便给“秀秀”夺去了绳鞭,她当然知道“秀秀”很强。却怎么也料不到,竟可怕到这种地步。 “少主,该你了。”鬼蛾这时有点后悔让残影先讲。“风大矛”虽更厉害,但她不太相信故事还能更精彩了。 叶玄讲得的确不够精彩,但有一处却很惊悚。 “所以说,‘风大矛’是把‘金钟罩’练到眼珠上了?青儿姐,你行么?” 木青儿没有作声,叶玄接口道:“你小看‘余垚’了,人家腿瘸,手可不瘸。她那一记点刺,‘金钟罩’绝挡不下;你更小看了‘风大矛’。不是‘金钟罩’,他是把‘金刚指’练到了眼珠上。” “这么厉害?那…青儿姐,你行么?”相比风大矛,相比任何人,鬼蛾最关心的永远是木青儿。 似是被问得恼了,木青儿终于转头,双眼直直看向鬼蛾。鬼蛾一凛,忙低眉敛目,不敢与青儿姐对视。侧旁的冥烛却隐约瞧见,那一对如琥珀般清浅,又如琥珀般深邃的“淡灰”色眼瞳,顷刻转为“暗灰”。 ………… “不许骂人,也不许叫。”两句简单的警告之后,残影从一个肌肤古铜、身形高壮、手足被缚的女子口中,扯出了一大块浸满唾液的棉布。 被“阴风指”封了穴道的“风沙雁”,就绑在“玄院”偏房的大床上。她的内力实在太浅,因此周身三十六处要穴之中,一根钢针也无。 “木叶府”不比“夜宫”。这里没有“刑院”,没有“监房”。就算有,残影也不放心“风沙雁”离自己太远。她不确定“宿竹”为了复仇,会不会疯狂到胆敢潜入“木叶府”掳人。因此方才议事,就直接将她绑在了“偏房”。也因此她今晚不打算走,更邀了“清尘”同住。就住在“玄院”这间“偏房”里。“风沙雁”又长又重,搬来搬去的太过麻烦。 口上得了自由的“风沙雁”果然没有叫骂。她肩头被“辛夷”戳出的五个血洞虽已包扎仔细,但方才拽出口中棉布时,自己倔强甩了下头,不慎扯动伤处,正痛得嘴唇发颤。 “你要怎地!”风沙雁恶狠狠瞪着残影,尽量不使自己的嗓音透出恐惧。 “我答应了秀秀,不让你受辱。因此接下来的问话,你即使不答,也不会对你用刑。为防‘宿竹’抢你,这两日我与‘清尘’吃住都在这里。两日后,我离开‘木叶府’到‘丰临商会’议事。出发前,会用完全不疼的手法让你死掉。”残影淡淡诉说,语调几乎没有起伏。 “小婊子,装什么好人!你以为用刑我就怕了?” 听到这句蠢话,残影没有用“长久的沉默”迫使她浮出懊悔的神色。答应了不辱,就是不辱。 “我俩会轮流守夜,也会反复封你穴道。相应的好处是,你手脚能得解脱。”残影说着,探手去解她脚上的筋绳与钢链。双足得脱后,“风沙雁”不等双手解绑,立即朝着残影小腹踹了一脚。即便封了穴,即便形同素人,那一脚却分明是“不敢真正激怒对方”的力道。 啪!一个不轻不重的耳光抽在风沙雁脸上:“我只答应不欺负你,可没说你能欺负我。别挣扎了。真受辱时你就会知道,敌人施舍给你的尊严,也是尊严。” 这一句刻薄,彻底击垮了本就处在崩溃边缘的风沙雁。她的双脚不再乱踢,手上束缚解开后,也没有挥打。 “两夜一昼,是给你的最远时限。你要觉着等死难受,想提早解脱,我也答应。不过在那之前,我要跟你谈个生意。你先喘口气,确定自己脑筋清醒了,知会一声。”残影说着,将一杯清水喂到风沙雁嘴边。她没抵抗,接过杯子乖乖喝了。 “你说吧。”就在残影起身将瓷杯放回桌上时,风沙雁无力地开口道。 “你爹落在‘宿竹’手里,一入‘宿园’,神仙也帮不了他。这一节我先说清楚,你别抱任何幻想。不过呢…你那三个还挺漂亮的护卫,其中一个没死,羁押在了‘薛园’。她的性命无关大局,只要我开口,她就能活。如果我的情报无错,你跟这三人还是有点情分的吧。今夜我会问你许多问题,你答得诚恳、详尽,我就帮你。” 想到“宿竹”,想到爹爹接下来可能的遭遇,“风沙雁”胃里止不住一阵翻江倒海。又想到若没有眼前这人,自己此时只怕也已身陷“宿园”,心中竟不可遏制地……对这不共戴天的仇敌生出几分感激。她当然知道这感激是不对的,是下贱的!怎奈“身”不由己之时,“心”又岂能由己? “你怎知…我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大概以这样一句反问作为开头,会比直接答应显得更有尊严一些。她与那三名护卫说不上情同姐妹,但毕竟朝夕相处多年。能救,总是好的。 残影一笑:“你以为‘莫问塔’是做什么用的?日后若发现你骗我,她就算躲到‘西域’,我也弄得死她。”残影这话,就纯属吹牛了。根本用不着跑去“西域”那么远。除非“莫问塔”一直派人盯着,否则行踪一断……那护卫只需随便找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住下,乖乖做个素人,别乱显功夫。大海捞针又谈何容易?不过话说回来,让一个有“水境”品阶武者,终其一生老老实实地泯于众人,不露半点锋芒,同样是谈何容易。 风沙雁默然低头,残影开始问话。此时清尘已侧卧在软榻上睡了。更为舒适的大床,留给了即将“促膝长谈”两人。 还没问上几句,鬼蛾推门而入。 “问话呢,出去。”残影有些不满她的打扰。 “你问话,我也问话呀。她是你一个人抓来的吗?”鬼蛾毫不示弱地回呛。说着自顾走到床边,居高临下、目光玩味地打量着靠坐在床头的“风沙雁”。 “不借。”不待鬼蛾开口,残影直接回绝了她接下来必定要恳求自己的事——借我玩儿两天成不? 被戳破心事的鬼蛾,忿忿地白了残影一眼,随即竟带着股大义凛然的口吻道:“知道你答应了不欺负她。可她要是自愿,那就不算受辱!”说罢又一次望向风沙雁,凤目含情,语声妖魅,“尝过做女人的滋味儿吗?左右都是死。最后几天,我能让你快活。” “呸!”风沙雁周身穴道被封,就连口水也吐不远。一口唾沫,啐到了鬼蛾衣摆之上。 鬼蛾抬手欲扇,被斜坐在床沿的残影一脚踹开:“问好了?” 见残影面色阴沉,似乎真有些动怒,鬼蛾只好暂时放弃了她此行最重要的目的,转向了第二重要的那个:“你那只‘小黑弩’在何处啊?”头回见面时,她便瞧中了风沙雁那只做工极其精细,又极其精美的“乌金细弩”。大战后,鬼蛾背着“余垚”先行赶回“薛园”,没顾上这事。此时“风沙雁”抓了,“小黑弩”却不在。 “别跟她计较,就当是我问的。你答了,我赶她走。”见风沙雁抿嘴不言,残影像安慰一个赌气的好朋友般,手右轻拍着她修长、紧实的小腿,柔声劝慰道。 “绑我的时候,给人夺了。没瞧清是谁,不是‘看门的’就是‘卖药的’。”看门的和卖药的,当然是指总镖头“蓟柏枫”和药商“辛夷”。 “那…你能帮我要回来么?”鬼蛾闻言,识趣地蹭到残影身边,捏起她肩头一小块衣角,轻轻摇晃着撒娇、乞求道。两日后,要去“丰临商会”议事的,是叶玄、木青儿与残影。没有鬼蛾。 “那要看你滚得有多快了。”话落,房中已不见鬼蛾。清尘装睡,全程不曾起身。 流亡日记-节选(82) 我把从“寸手堂”学来的道理嚼得细碎,一口口喂给青儿。她不擅长主动想,学现成的东西倒挺快的。认字是,武功也是。 抢来的刀,我尝试用了一下。这刀远不如我们从“沃夫冈伽”带来的“钢剑”坚硬,用它砍树,没几下刃就卷了,还好一共抢了三柄。后来我按照“莫志梅”教的,试着把真气附着在刀身上,果然有效,这下连山石都能斩开。起初我和青儿都挺兴奋,很快我就发觉不对,根本是我在保护这把破刀!莫志梅说得有理,直接把功夫练到手上比较方便。 通过“莫志梅”的指点,我知道真气是可以“驯化”的。于是我花了一个多月的工夫,把右手练成了刀。左手进境慢些,也快成了。这小小成果让我十分欣喜,真气可以驯化,意味着我可以随心创造自己喜欢的武功。 《无极印》那本书上说,高阶的武者可以用手指隔空将人切成好几段,接下来我要尝试做到这个。 就“切割”本身来说,用“手指”或用“掌缘”应该没有实质的区别,只不过手指更灵巧,也更难练。然而把一个人切成好几段有什么用呢?真正应该练的,是一击之下,同时将好几个人切成两段才对吧。 “莫志梅”那招“双脚不动,身子向后滑”的功法,我也学会了。只是细微之处还欠着火候,有时会一下滑出老远。 第八十八章 因何杀你全家 “你问完了?那我能问问你么?”风沙雁没有想到,残影会问自己这么多问题。此刻已是“五更”了。清尘也从装睡变成了真睡,侧卧如弓、缩膝抱臂,透出几分与她“轻慢悠长的鼻息”不甚协调的防备与不安。 “可以,问吧。”凭着语调和神色,残影已大致猜出风沙雁想问什么。她反正都要守夜,乐得有人相谈。 “你们为什么?‘那些人’恨伯父,我都明白,可你们为什么!我风家没有触犯过你们。你们说要用海,伯父就给你们用海!他私下里还赞过叶玄,说他出手大方、做事讲究,念头也够狂野;秀姨对你更是喜爱的紧,还说‘那丫头要是咱家的就好了’。你们为什么!就因为我用弩箭打了鬼蛾吗?我也没打中啊!”风沙雁越说越急,越说越怒,到最后已不顾伤口疼痛,扯开嗓子凄声嘶吼。 “你那只小黑弩,钉死过多少人呐?几百个有吗?”残影只是问,并未等对方回答,“你别误会啊。我一个佣兵头子,不会无耻到说‘杀你全家是为了正义’。我只想告诉你:杀特定的人,和当街随意杀人,是不同的。 你听说过‘凉城’的‘徐飞’吧?徐飞每次杀人都是灭门。不光灭家门,还灭师门。不光杀主人,还杀婢仆。一杀,就是几百、上千人。出道将近三百年,不算部众所为,只‘徐飞’亲手宰掉的人,保不准都能过万。 ‘风大矛’杀的人,远没有那么多。可论及江湖上的声名,你们‘风家’远远坏过‘徐家’,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哪怕不是‘刺杀’特定的几个人,而是‘屠杀’特定的一群人,那跟‘当街随意杀人’仍是不同的。 人们害怕‘徐飞’,但至少知道怎样才算触犯‘徐飞’;人们害怕你,却根本不知怎样就算触犯了你。薛老板说,你杀人是看心情的。没冤枉你吧?不光是你,风四矛、素包子、小金钟、龙土龙,都是如此。只不过程度深浅不同。反倒是‘风大矛’杀人少些,但他是‘风家’的家主,更是你和‘风四矛’穷凶极恶的底气。 当然,到此为止这些,都跟我们无关。但我接下去要说的,就有关了。要不…边吃边聊?”残影说着,将一小盒“梅子饼”放到风沙雁手边。风沙雁被擒时,腹中还是饱的。然而半宿未睡,又兼惊恐、疼痛,此刻早已饿得发慌。她伸手拿起“梅子饼”,一面吃着敌人的糕点,一面听敌人讲述“为什么要杀自己全家”。 残影没有吃饼,只饮了口清水,继续说道:“你知道‘木叶家’来丰临城是为了‘探海’吧?探海,探海呀。而且是探‘南边’和‘东边’的海,那是何等荒唐的事情! 可你知道更荒唐的是什么吗?更荒唐的是,少主劝诱商会那些‘执佬’们入伙时,没有人问‘近海都是礁石,大船怎么远航’,所有人更先关心的,都是同一个问题:风家怎么办。 后来,我跟少主又撩拨了‘执佬’之外,更小一些的商团。得到的反馈别无二致。海岸控在‘风家’手里。风家不参与,这事没人敢做;风家参与,更没人敢做!没有人相信,风家占股两成,意味着赚了银子只拿两成。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丰临商会’中,风家的‘两票’大过余下的‘一十三票’! 浅滩是风家的、默海是风家的,这事早在四十年前,整个‘丰临城’就已捏着鼻子认了;‘丰临商会’从来没有‘杀执佬,抢议席’的规矩,风家硬是杀了、抢了,他们咬碎满口的牙,也认下了。 抢了议席,又不承认议席;扎根丰临,又不维护丰临。一手好牌,是你们自己打成了今日这副局面。 还有件事,我猜你可能不知道——丰临城,正在枯萎。商人、匠人、诗人、艺人,当然还包括他们手中的金子、银子,都在渐渐流往别处。我没有十成的把握说这一切就是你们造成的。但要说九成九,那定是少了。 提到风家,人们最惧的,当然是‘沙暴-风大矛’,以及包括你在内…那所谓的‘两恶棍,四凶徒’。但要说危害最广、波累最众,还要属‘螃蟹’和‘虾米’,尤其就‘虾米’。 你们风家…名声虽然坏,可好歹也是威震江湖的一方坐寇啊。收人,也忒不讲究了!街上随便一个混混,买身沙黄衣裤,再买条沙黄头巾,一穿一戴,就成风家的人了?就能白吃白嫖了?你们居然也认! 在你看来,这些当然只是‘屁大点事’。但屁事多了,能坏大事。对于这里任意一个讨生活的自由民来说,被你用小弩射死,或被风四矛掳走奸污的机会,其实不大。但只要住得久了,几乎人人都会遇到‘虾米’!用‘崔吉’的话说,‘虾米’之于‘丰临’,就好比莫名多出的‘苛捐杂税’一样。 总之呢,就是自从有了你们,‘丰临城’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会武的、不会武的;有钱的、没有钱的;识字的、不识字的……个个都不得安逸。 木叶家,需要一个繁盛的丰临!我们要干的,是当初‘罗摩夏’倾一国之力都没能干成的事。虽然我们有把握做得更轻巧、更便宜,但那也绝不是一座‘小小金山’能够填满的,更不是一句‘旷日持久、劳师动众’所能形容的。我们需要整个‘丰临城’的帮助。 归根结底,一言以蔽:要探海,就必须杀你全家。说得够清楚吗?” 风沙雁盯着残影,久久没有说话。听到后面时,口中的梅子饼也不怎么嚼了。残影一开口就坦言,袭杀风家绝非善举。而风沙雁,似乎一时也找不出伯父、爹爹以及自己“绝不该死”的理由。 她很少看书,但常听“说书”。说书人讲的故事中,欺男霸女、滥杀无辜的魔头,最终总是会被英雄、女侠什么的…给收拾掉。她听了没觉着哪里不对,也没将自己跟那些“大魔头”划到一起。更多时候,她带入的是“女侠”的角色。 “你们……为什么非要探海?一家在枯荣、一家在丰临,各过各的日子,不好吗?为什么非要探海!”叶玄瞎编的那套说辞,后来“风大矛”也给家里人讲过。“风大矛”和“风四矛”都信了,可“风沙雁”不信。为此爹爹和伯父还一起笑她,说她小女儿家,不懂男人的豪迈。 残影眼望风沙雁,笑而不语。那笑容之中,有兴奋、也有幸福。与风家开战前的七日,叶玄将一切都告诉了残影。包括林觉、欧阳桐;包括木叶城、玄青谷;包括“叶红儿”和那几本“日记”。一切的一切,只说予她一人。 而更早触碰到一些线头的清尘,似乎在享受着另一种游戏。离开“忘月楼”后,她一句也没问过。甚至包括那日,在“忘月楼”后园的小院之中,在叶玄失言、失态的时刻,她一句也没问过。 她在等待,等待一幅宏阔的画卷,在她眼前一寸一寸,缓缓地展开。她想慢慢地知道,当初仅凭“只言片语”在脑海中勾勒出的图景,究竟与真相吻合到什么地步。这可比提前掀开全部谜底,有趣多了。 ………… 两日后。“丰临商会”议事厅。 那张足有五丈来长的“沉香木桌”之畔,仍摆放着一十五张“檀椅”。其中三椅空置,少了“风大矛、风四矛和汪屠”。为了显示“商会”的温和,为了表明前日的那场屠杀绝非党同伐异……场间众人没有去碰“汪屠”。汪屠当然也不会蠢到再一次出现在众人眼前,他早已带着这些年积攒下的银票,销声匿迹。 叶玄、木青儿和残影,规规矩矩地坐在“长桌”下首的“旁席”。然而“旁席”一域,那整整八十张“褐色软椅”之上,除却木叶家的三人外,空空如也。 人人都知,这是做戏。但“肯不肯做戏”至关重要。风家不肯,木叶家是肯的。 “此次,‘丰临城’刮骨祛毒,‘木叶家’出力最多。商会空出的三个‘议席’,照规矩,仍是‘执佬提名,票高者得’。我提三人:叶老板、木先生、残影团长。诸位若有其他人选,烦请依次提名。”薛老板坐于长桌首席,不紧不慢,语声郑重。 “没有”“没有”“没有”“没有”…… “哈哈,每席只一人角逐,这倒少见。”薛老板散去了初时的肃穆,轻笑着打趣道,“即便如此,仍要‘出票而决’。诸位,请动笔吧。”商会议事,执佬出票皆为“明票”。白纸黑字,留档封存。 “呃,那个……坐旁席的人,能说话么?”残影扮作一副懵懂少女模样,假装不清楚商会的规矩,举起右手,怯生生问道。 “照理只可旁听,除非有‘执佬’请你说话。哈哈…那就由我来请吧,残影团长,想说什么?”薛瑞与残影一唱一和,竟是半点也不尴尬。 “谢谢薛老板。”残影闻言,立即乖巧地从椅中站起,“你方才说的,我不同意。剿灭‘风家’一事,‘木叶家’出了九人,但‘薛家’筹谋了四十年!要说我们‘功不可没’,那是无错。可要说‘出力最多’,当然还是‘薛家’。更何况那一战中,‘余垚’断腿,‘三掌柜’阵亡,代价何其惨烈!我们‘木叶家’无论如何认不下这份‘首功’。少主,你说是吧?” 叶玄没有开口,只是点头。他此刻尚不是“执佬”,尚坐在“旁席”。“执佬”没请他说话,他就不能说话!桌上众人瞧着叶玄“守规矩”到了如此做作的地步,既感宽心,又觉好笑。 与叶玄“对过戏”后,残影又回转过头,指着长桌旁最靠近自己的一张檀椅道:“再者呢,这椅子又高又硬,一看就不怎么舒服,我反正是不坐的。要不…你们再找个人呗?” “我提‘薛俭’!还有人说话没有?没有就出票!”宿竹情绪极差,她没有耐心陪这些人演下去了。那条被自己削断的左臂,仍在作痛。更重要的是,风四矛快不行了!他娘的才虐了两日,就不行了!她必须尽早回去,必须亲眼看着他死! 宿竹的发作,破坏了场间气氛,也大大加速了进程。不到一盏茶工夫,“叶玄”、“木青儿”以及根本不在场的薛家幼子“薛俭”,依次成为了“丰临商会”的新任“执佬”。三人皆是满票。 “风四矛审过了,没有值得在意的事。”议程结束,宿竹撂下这句,起身便走。 “风沙雁也问了,没有值得在意的事。”残影望着宿竹的背影,也顺着宿竹的话头,补充道。 “另外,带走风沙雁的原因,还请容我解释一下。那日……”残影添油加醋、绘声绘色地,将清尘说予叶玄的借口讲给了场间众人。在场除了木、叶之外的诸位执佬,大半信了残影的说辞。不信的,也懒得计较。 各家执佬们想要一同审讯“风四矛”与“风沙雁”,并非为了织罗出“十大罪状”之类的东西来粉饰前日那场屠杀。他们想要了解的事情,分主、次两件。 主要的,是确认“风家”有没有不为人知的“残党”。普通朋友不算,只问有没有“交情过命,又很厉害”的那种。 次要的,是了解“风家”有没有不为人知的“财产”。于场间众人而言,若说想要灭掉“风家”的理由共计“一百文”,那么“抢钱”这个动机连“半文”也占不到。但“风家”的人终归已经死绝,或说即将死绝。“风家”的财产成了“无主之物”也是不争的事实。 然而至少残影从“风沙雁”口中得到的情报是:风家,没什么钱。 “风沙雁”不知道这些年“汪屠”孝敬的金银,以及那些“风家”用各种手段刮来、抢来的金银都被谁花了,又花到何处了。自己肯定是花了不少,具体多少,没个准数;爹爹肯定也花了不少,具体多少,更没个准数。算来算去,“风家”最值钱的财产,居然是叶玄赠给风大矛的七艘楼船!至于“木风商团”预付给风家,用于租赁海滩的一万两黄金,自然也找不回了。 “诸位若无急事,不妨听叶老板说说他的生意?”该演的戏,到此已彻底演完。空出的“议席”也已瓜分殆尽。接下来,就是生意人之间,真正的磋商和算计。 今日的叶玄,仍是一袭黑衫。在残影坚决且激烈的主张下,没有换回白衣。为了迫使叶玄穿黑,残影接连甩出了十几个乍听之下极难辩驳的道理,但真正的因由却很莫明。她总觉得:黑衣叶玄是真小人,白衣叶玄是伪君子。虽然这狗屁不通,但也不需要通。她喜欢黑衣叶玄,不喜欢白衣叶玄。这是感觉,不是推理。 一丛柔暖、明艳之中,叶玄像一根扎眼的野草。只得勉力用面容的温和,来遮掩色调的锋利与不协。残影孤零零坐在“旁席”的软椅上,望着眼前的少主,目光透出罕有的欣赏与满足。 这仍是那个在枯荣城内,宿娼、赌钱的叶玄;仍是那个夜宫之中,总爱逆着日光晒后背的叶玄;仍是那个她最习惯、最亲近的叶玄。 “我要做的事,在枯荣城中跟薛老板谈过。来到丰临后,跟伍老板、崔老板、辛老板、徐老板、姚老板、古团长也都私下聊过。至于慕老板、蓟总镖头,还有现下没在的宿老板,我猜三位对我心中那盘生意,也都知晓个大概。 我先前撩拨各位的那些慷慨之词,都是真心。但很显然,这一套只对‘风大矛’好使,真正的生意人是不认的。所以今日,我们只说生意,只说‘代价与报偿’。 ‘探海’这事之所以荒唐,主要在于‘近海一带礁石奇布、深海之处风高浪疾’。因此‘大船出不去,小船行不远’。凉帝‘罗摩夏’解决这个问题的法子,简单、粗暴。他命人造了四百艘巨船,朝着东、南两向,强突近海礁石带。其结果,史书上写得明白:闯出去不到四十艘,然后一艘也没回来。(注:岸上的人如何知道有多少艘船闯出了“礁石带”?后人猜想,船上可能携有“信鸦”。) ‘没回来’不是问题。他们没回来,才能轮到我们;他们没回来,更是一个极有价值的情报。这说明:默海深处,并非什么也无。至少至少,还有‘危险’。 我不知道‘帝国’的船队遭遇了什么,或许只是‘更高更疾的风浪’,或许真的找到传说中‘让人长生不老的仙岛’,不肯走了。当然,前者的可能更大。我只是想说:这桩生意‘下限可知’而‘上限不可知’。下限,就是赔光所有的金银。不对,准确来说,是赔光我们‘愿意压上赌桌’的所有金银。 不妨跟各位交个底。上一次入南地,我们自洞中取出的金砖,约莫五百万两出头。一路被抢、被讹,加之有不少骆驼渡河时不慎落水,回到枯荣城时,还剩四百万二十两。按照事先所约,‘陆烬’陆老板,也就是那宝藏真正的主人,得四成五;‘木叶家’替主人将宝藏取回,得五成五。抹了零头,就算‘两百三十万两’。 ‘枯荣城’卖给‘薛老板’,得黄金四十万两。 我做‘城主’的头几十年……是读书少,又兼脑筋笨,小小一座‘边城’根本管不明白。‘枯荣城’真正繁盛起来,也就是最近三十几年的事。勉强能说鼎盛的,至多十年。 当然,鼎盛是指在‘木叶家’手中的鼎盛。交到‘薛二公子’手上,再好生经营个三十年,人口、税盈统统超过‘苍城’也未可知。哈哈…扯得远了,我要说的是:偏居‘西北’的一百多年,我们积攒下的银子,折成黄金,约莫六十万两。 后来北地遭了大劫,‘木叶家’存在北边‘三大钱庄’的银子,也折成黄金,损失了近三十万两。所幸从南边取回的那批金砖,绝大部分都放在了‘通汇钱庄’。卖枯荣城,更是直接收的‘通汇钱庄’银票。一座大城,转眼变成了一小摞白纸,初时还真有些恍惚。 总而言之吧,一番加减下来,我‘木叶家’带到‘丰临城’的家底,共计:黄金三百万两。这三百万两金子,我愿全数‘洒进海里’。”有件事,叶玄没提,众人也都默契地不问——莫问塔这些年赚了多少金银?那些钱,是否糅在方才所说的数额之中了? “三百万两”之数,众人心下虽有准备,闻言并不如何惊诧。但这般豪赌,仍令他们感觉有些兴奋、有些刺激。 “‘帝国’那次探海,究竟花了多少金银?我翻遍古籍,也没找出个准数。不过我们大致可以知道,‘罗摩夏’登基那年,国库的存银有‘七亿六千万两’。那时‘凉帝国’一年的税收,约是‘白银三千万两’,至于‘税盈’是多少,不清楚。 罗摩夏‘探海’的同时,还在‘大雪山’那边修建‘通天塔’。据说‘通天塔’所耗的人力、料材,绝非‘边境长城’所能相提并论。因此所谓‘通天探海’,大部分银钱,应该是花在了‘通天’上。加之‘罗摩夏’也并未真的疯狂到将国库榨干……那么‘探海’投入了多少?我们姑且认为,是一整年的税收吧。那样的话,折成黄金,刚好‘三百万两’。 为便于心算,我接下去所说数额,就都以黄金计。毕竟是在‘诱’你们上船,这样也显得少些。 罗摩夏洒了‘三百万两’入海。四百艘‘艨艟巨舰’,一万只‘小叶舟’,茫茫多的人命……没能收回半个铜板。 但是,我们这次,有三处不同。 其一:‘罗摩探海’将一半的金子,花到了‘西、北’两个方向,那两处已知就是‘西域’和‘冻土’,我们不去。西域以西是什么,冻土深处又有什么,我也不管; 其二:帝国的四百艘巨舰,九成毁于‘礁石带’。入‘深海’的不足四十,且只探了‘东、南’两个方向。这是一手大大的昏招!要知道,东、南可不是两个方向,而是无穷多个。如果我是‘罗摩夏’,会让舰队‘呈扇叶状’散开,每舰各探一处。不过‘帝王’的心思究竟与‘商人’不同。我猜他给舰队的旨令,除了‘探索’,还包括‘征服’。如此的话,将尽可能多的舰船合在一处,也就说得通了。 其三,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与帝国相较,我们能让‘探海’所需的本钱,降到不足‘十一’。考虑到帝王豪迈,商人市侩。我甚至怀疑,能降到不足‘百一’! 诸位,‘灾害纪元’与‘帝国纪元’最大的差别是什么?当然是‘武人’。那么,武人除了杀皇帝、杀彼此,还擅长什么?还擅长——砍石头! 没错。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探海。而是要在‘近海’处,拓出一条没有‘明礁’也没有‘暗礁’的,干干净净的‘航道’。 很不幸,这条‘航道’可能有数百里长。但没关系,只要有个尽头,哪怕千里也行。尽头之外,就是‘深海’。 我不知道这几百里内,究竟有多少块礁石。我也不清楚凭自己的气力,在水面之下半丈深的地方,一天又能‘铲平’多少块礁石。毕竟有些礁石是尖的,另有一些,是连成片的。但不管如何,礁石不是草木,砍过之后不会再长出来。 这活计,照理也可以花钱雇人来做,实际却不容易。持‘精钢刀剑’的话,能在陆地上切开花岗石,至少得是‘水境’。到了海中,发力受阻。能干这事的惟有‘旱、蝗’。就算我舍得出钱,又有几位高手肯做这个呀?”说到此处,叶玄有些自嘲地轻轻一笑,随即面色又转为郑重。 “啊,对了。有件事情,要请各位老板帮忙。风大矛一死,‘浅滩’成了无主之物。‘木叶家’想占下其中极小的一块,用以修建‘港口’和‘船坞’。但是不能白拿,我必须得花钱买!如此一来,恐要劳烦各位议出个共识,告诉我该朝谁买。” 薛瑞饮了口茶,慢悠悠开口道:“按道理来说,‘无主之物,先占先得。’可那海滩绵延百里,每一处究竟是谁先占的,早已说不清了。我瞧,不如这样:叶老板看重哪一块,可以告诉我。由我薛家出人,查一下‘该处岸滩若被占用,会不会妨碍到哪些渔夫、盐客的生意’。如果碍到了谁,就请叶老板给些补偿。 具体价钱,由薛家出面去谈。放心,保证让你吃大亏。绝不会落下‘灭了风家,又变成风家’的口实。万一万一,叶老板看重的地方,当真谁的事也不碍……我可以捏造一些‘渔夫’和‘盐客’出来。想赔钱,总有法子。” “那就多谢薛老板了。”叶玄坐在长桌末端,对着薛瑞微一颔首,随即又将话头牵回到“探海”的生意上。 “另有件事,也需提前与诸位言明:如薛老板所说,无主之物,先占先得。海滩非我先占,因此要花钱买。可那数百里的‘航道’开出之后,会是‘木叶商团’私属的东西。旁人想用的话,要么‘交租’,要么‘占股’。 日后…万一深海之中,真探出什么值钱东西,‘租费’水涨船高自不必说,‘占股’也当然不是今日的价钱。 近段时日,‘木叶商团’会开始雇佣渔船,坠小坨重物去探近海礁石。一来,评估明、暗礁石之数目;二来,也作港口选址的参照。‘木风商团’那九座未完工的‘船坞’,故意建在了距‘风寨’不算太近,也不太远的地方。那是因为我与‘薛老板’事先谋划的三个方略中,其中一个是‘分两路奇袭’。现下我只盼望那九座‘船坞’的纵线上,礁石不要太过密集,否则那些‘船坞’只好废了。 好像又扯远了。简短截说吧:‘三百万两黄金’折合‘三百股’,算作‘木叶商团’的‘基股’。这些‘基股’永远持在‘木叶家族’手中,不换不卖。在‘港口’的选址落定之前:在坐各位,每‘入金’一万两,可增一股; ‘港口’落定后,‘航道’开通前,‘丰临城’内任意商团,‘入金’一万二千两,可增一股。自由民不能‘入金’,必须通过商团; ‘航道’开通之后,‘木叶商团’每一股,拆分为一万股。自此,任意一位自由民,都可‘入金增股’。增股之价,随行就市。也就是说,届时‘木叶商团’不再为新增之股‘定价’,只依据对方的‘报价’,决定接受还是不接受。接受,就增股;不接受,就退钱。 当然,接不接受‘增股’,或说什么价钱才接受,不是我一人说了算,要由包括‘木叶家族’在内,占股最多的前十位东家,出票而决。” 叶玄依照预先的演练,将这“八字还没一撇”的买卖,硬说成像个“有人争抢的香饽饽”后,便将双手交叉置于长桌之上。面容沉静,不再言语。 “薛家,出‘四十万两’。”在一个有意为之的停顿后,薛瑞迎着除了木青儿之外,场间所有“执佬”探寻的目光,轻声补充道:“我说的,也是金子。” 最喜的,自是叶玄。最惊的,也是叶玄。 一直以来,薛老板对这桩生意表现得十分冷淡。先在“夜宫别院”,后在“薛园”,耐着性子听叶玄讲了三次,主要是为了与他联手,杀风大矛。至少叶玄始终都是这么觉得。很显然,他读错了。 另则,叶玄也没想到,刚刚给“薛让”填了那个“比天还大”的窟窿,薛家竟还能这么轻描淡写地丢出四十万两。白银也就算了,这可是黄金!置产也就算了,这可是赌博!惊喜之余,叶玄心中也暗自有些后悔:枯荣城,可能是卖便宜了。 “我出十万。”姚远第一个开口附和。他这十万两中,至少一半,是为了修缮与“薛家”和“木叶家”的关系。杀“风大矛”那天,姚远缺席了。虽然他没有任何过错,虽然从道理上说,他的缺席完全是因为“薛瑞”与“叶玄”不诚所致,但他毕竟是缺席了。更要命的是,所有人中,就只缺他一个。两日前那个傍晚,要说受惊吓最大的是“汪屠”,那其次就是“姚远”。莫名其妙地,风家就没了……这两日里,姚远心中总有些惴惴不安。 “我也十万。”绵里藏针的“古易团长”,总担心口蜜腹剑的“残影团长”憋着要将自己弄死。毕竟同行是冤家。而且找来找去,偌大一个“木叶家族”在偌大一个“丰临城”中,就只有自己这么一个同行。古易想着,在“木叶商团”占了股,残影再动什么心思,好歹多出几分顾忌。一个佣兵团长,弄死另一个佣兵团长,这种狗咬狗的事,没人会当真计较。可若是“木叶商团”的一个东家弄死了另一个东家……想必“木叶家”的人,能掂出此事的轻重。 “我出十万。” “我出十万。” 除“薛老板”的四十万两之外,姚远、古易、崔吉、蓟柏枫,各出了十万两。余下几人,没有应声。 又过两日,提前离场的“宿竹”找到叶玄,说她出二十万。叶玄当然清楚,这其中至少一半,是谢他在“剿灭风家”一事中出了大力。另有一半……想来这全天下最大的赌坊“凤尾竹”的女主人,自己也是个好赌之人吧。 半月之后,“木叶商团”设立。“基股”三百,“增股”一百。总值共计“黄金四百万两”。 四百张以“浅灰色山牛皮”制成,由“丰临商会”作保,下角盖有“蓝印”的“商票”,被丰临商会的司仪当着一众宾客之面,分别送入叶玄、薛瑞、宿竹、崔吉、蓟柏枫、姚远与古易手中。“商票”既厚且大,不比银票。叶玄的三百张,交递时只好放在箱中,场面蔚为壮观。 第八十九章 我全部的客人 木叶府。尘院,清尘卧房。 “往后,你就是我‘全部的客人’了。身子能行吗?”这日没去演武场,二人只在清尘的小院里浅浅对练了一会儿。入屋后,清尘一扇接一扇,悠悠然闭着窗门,口中微带媚惑地嘲弄道。 “好说。你在‘忘月楼’时,每月也就二、三客,超过五个的月份很少,而且都在春季。现下已是‘晚秋’了。”叶玄面无惧色,胸有成竹道。 “你…监视我?”清尘面上透出些许不悦。 “诶?这可不能乱说。”叶玄一副受了莫大冤屈的模样:“‘忘月楼’的账本,除了‘流水’之外,还有‘附录’和‘明细’。我看账比较用心而已。” “哦。那‘苏米米’每月,大概几位客人?是春天浪些,还是秋天浪些?” “这个……我看了所有人,只记住你,也是人之常情吧。” 清尘一笑,对他这一语双关的辩解与逢迎,还算满意。 八扇敞开的窗叶全数闭锁,饶是午后日头正烈,屋内也顿时幽暗。 “啪!”斜身坐上叶玄膝头的一瞬,清尘左臀忽而吃痛。这一巴掌,当然算不上“攻袭”,但若说是“调情”似乎又重了些。 “谁让你‘抖剑裂鞘’的。‘腥芒’的木鞘,值一千多两呢!”叶玄半真半戏地斥责道。那日在海边袭杀风家,“清尘”疾奔向“秀秀”时,根本懒得拔剑,右腕一抖,直接将鞘碎了。 “雪脏”的刀鞘换了多次,才终于找到“握感”与“色调”都勉强让叶玄满意的。“腥芒”不同,“腥芒”的没有格手,“乌木剑鞘”与“乌木剑柄”浑然一体,顾长卿将剑交给他时就是如此,从没换过。 到了清尘手中,第一战就给毁了。他有些生气,有些心疼。然而“腥芒”已不是自己的东西,他不好指摘新主人使得不够仔细。于是只好拿银子说事,责她败家,不知节俭。其实“腥芒”的剑鞘也没单独买过,值多少银子,哪有准数。 “直接碎开,比较美。”清尘当然知道叶玄在恼什么。她毫无愧疚,碎得理直气壮,“让‘剑湖庄’送批新的过来吧。以后每次杀人,都要碎。”清尘对那柄“匠人临时制出的新鞘”很不满意。在她看来,只有完美的东西,才值得破碎。 “哼。你现下这点薪俸,可买不起‘剑湖庄’的东西。”叶玄终于抓到清尘一个把柄,幸灾乐祸地讽道。 清尘眼下的身份,是“木叶商团”的副主。这职司该领多少薪俸,谁也说不清楚。初时叶玄的想法,是“每月五百两银子”,清尘则坚持“每月十两”。明面上,她给出的理由是:“其他东家都在看着,多了不妥。”而实际上叶玄清楚,这又是清尘自娱自乐,寻找“刺激”的一个法子。她就是故意让自己陷入匮乏,然后再去解决那些因为“缺银子”而造成的困扰。 更加令人咋舌的是:清尘离开“忘月楼”时,除了一些衣裳,什么东西也没带走。数十年积攒下的古书、古画、古器,还有花剩的三万多两银票,全数留给了那名…早年间由“忘月楼”指派给她的贴身婢女“可儿”。当然,这一节并非纯为自娱,也有为那一段“肆意红尘的清闲岁月”划上句点之意。 “今日起,入我暖阁要收银子了。‘尘儿’是什么价,账本上记得可还清楚?”清尘的声音愈来愈低,鼻尖贴得愈来愈近。语罢,薄唇与薄唇相触。 这个午后,清尘赚回了她的剑鞘。 ………… 同一日,已嫁为人妻的“云溱”在“吴府”后园散步时,叫住了一直以来持礼、避嫌,连话也不肯同自己多说半句的夫兄“吴福”。 “大哥,你可以将胡须剃了。”悠然轻语,似是诉着家常。 一个蝗境武夫,顿时如遭天雷轰顶,僵在原地,连眼珠也不敢乱动:“弟妹,你……这是何意?” “你心中何想,我便是何意。”云溱语罢,对着吴福浅浅一礼,转身而去。 ………… 比“苍城”更远的“枯荣城”。“薛让”此时正在“千金阁”三楼的包厢中,与人玩儿着骨牌。被他揽在左手臂弯内,脸贴着脸一同看牌的,却是“忘月楼”那位曾只有“碧玉”品阶的伶人“云笛”。 “薛让”自小风流不定,百多年辗转北、南,早已尝遍了天下“珍馐”。而今能令他心动的,只有一种女子。就是“别人喜欢的女子”。 云笛能入薛让的眼,主要因为薛让后来得知:鬼蛾想要将她带去南边。劝诱了无数次,云笛却不肯走。倒也并非是她眷恋风尘,不肯做那笼中的雀儿。她只是觉得,委身一个女子实在有些荒唐。更何况那女子……瞧着也不怎么可靠。 她拒绝鬼蛾的邀约,更感激鬼蛾的邀约。事到如今,若不出意外的话,云笛将会是“新城主”的第七十九房妾室。这意味着余生只需“不跟别的男人睡觉”便能唾手可得的优裕、富足。或许还意味着……如果薛让不娶正妻,亦或正妻诞不下子嗣,则自己的后代至少有那么一丝丝的机会,有朝一日成为这“枯荣城”的主人。 云笛不知道的是,在自己此刻依偎的这个男人眼中,“枯荣城”早已算不上什么值钱的物件儿。薛让心中所想,是三十年内,鲸吞北地“三大钱庄”。 牌桌上的另外几人,与“木叶家族”时期大致相同。粮商“唐谧”、长风镖局总镖头“伏森”、药商“管杰”、宝石商人“宗辉”。多出的一人,是本名“罗摩烬”的“陆烬”。千年前的“皇族”与“皇商”,如今对调了主次,依旧和气生财。 专走“西域”一路的“霄云镖局”,仍是“枯荣城”的重要势力之一。总镖头“山均”也仍然不会打牌。山均唯一的儿子“山魁”,却不再是“云山盟”的副盟主。枯荣城中,也再不会有“白给人治病、白给人派粥”的“云山盟”。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食其力,自生自灭。 ………… “薛园”中,一处三面临水的凉亭内,“薛谦”的面容一如既往地儒雅、温和,眼芒竟也不似先前那般峰锐。 依稀间,“薛棠”感觉大哥仿佛变回了九十年前,抱着自己上街去买糖人儿的模样。尽管她心里清楚,那其实是不同的。 “我没瞧出也就罢了,你可是‘师出名门’的女剑侠,也瞧不出?” 薛棠当然知道,大哥没有责难自己的意思,只是想找人说说话。她轻轻一笑,破去端庄,露出外人难见的娇蛮: “我上‘夕霞山’学艺那年,大哥非要亲自送我,不就是知我朽木难雕,才想着当面嘱托师父‘多费些心思,但又别太严厉’么?上山时送我也就罢了,最过分的是,下山时……你竟也带着护卫亲自去接。那不是明摆着担心我这‘师出名门的女剑侠’连路上毛贼也收拾不了吗?你可知为了这事,‘慕雪’将我取笑成什么样子? 怕我打不过毛贼是你,责我瞧不出‘隐蝗’也是你。大哥,这是不是忒也蛮不讲理了?”面上虽是斗嘴,薛棠说着,心中却泛起一阵暖意。 “哈哈…是大哥混账了。”薛谦极难得的,语调真的有些轻松,但也只轻松了那短短一句。 “父亲的一些动作,直到今日,我才隐约懂了: 他如此那般的扶植老二,并非为了替代我,也不是为了打熬我、磨砺我。他就是想要‘分家’! ‘木叶家族’的南迁,应不在父亲原本的布局当中,但却是父亲乐见之事。因此他顺水推舟,借‘枯荣城’交割之由,撕去了‘薛家’的一小半战力,喂给老二。起初我还以为,既是帮扶,也是监察。现在终于明白,那六名‘旱灾’,三十多个‘水灾’,就是给了老二。除非他管不了,否则就再没有‘收回来’的一天了。 ‘银票兑付’之事,我不知道父亲有没有暗中提点过老二。但至少,他应该没有自己表现出的那般愤怒。最终顺了老二的意,也并非真的迫不得已。 还有……余垚。早在‘风大矛’出现之前,甚至早在父亲接掌‘通汇钱庄’,正式成为‘薛家’宗主之前,他就整日推着‘余垚’。所以说…如果‘余垚’这张暗牌,原本不是给‘风大矛’预备的,那又是为谁? 另则,‘余垚’从不亲近我们‘兄弟姐妹’中的任何一人,就只黏着父亲。我们一直觉得,是性格使然。父亲也只解释说,她幼时受过些刺激。现在想来,她对我们的疏远,至少还有另外一层缘由。”薛谦没有再说下去,那“另外一层缘由”是指什么,已经再明白不过。就算当着最亲近的小妹,他也不想说破。 薛棠静了半晌,似有些胆怯地开口道:“大哥,我若说了冒犯你的话,你能念在……小时候我的糖人儿只让你咬,不给二哥也不给爹爹的份上,不生我气吗?” “嗯,不生。”薛谦没有调笑,望着小妹颇为郑重地点了点头。他知道薛棠语气中的胆怯有六、七分是扮出来的。他更知道,小妹如此谨慎,接下去定是要说些很重、很重的话了。 “就算生气了,往后有了心事也还找我说。成吗?”这句找补,纯是脱口而出,未藏机巧。终是无心之言最见真心。说完这句,薛棠竟真的眼眶湿红,泫然欲泣。她忽然有些心疼大哥,也心疼自己。 “丫头,你再这样,我可真生气了。”薛谦出言责备,语中满是怜爱。一如当年小妹吃完了糖人儿,将满手糖浆抹在他脸上时一般无异。 薛棠微微低头,笑容里带了几分童真。片晌过后,又抬起头,目光中有了剑客的清澈与坚毅,更有了读过太多书后,难以遮掩的幽深与混沌。 “分家的事,我猜父亲是在‘风大矛’杀死‘梅容先生’后,才开始想的。因为父亲知道,以大哥的性情……待你成为‘薛家宗主’之后,或迟或早,必定会与‘风家’开战。 拔掉‘风家’这根毒刺,当然无错。可如果没有恰当的时机,父亲会等一辈子。你不能,你会在有生之年,自己动手解决所有问题,不管付出多少代价。 但如果是‘二哥’接掌薛家,他可以忍。他可以花一百年、两百年,去等最好的时机,若等不到,就留给子孙去等。大哥,单就这一点而言,你不如二哥。 因此那个时候,为了避免‘薛家’一朝倾覆,摆在父亲面前的,是两个选择:‘废储’或者‘分家’。父亲选了后者。 要说‘保存实力、保留退路’,‘枯荣城’倒真是个不错的地方。若有那么一日,我们在‘丰临城’全军覆没,满门被屠,至少二哥能在收到消息后,第一时刻逃往‘西域’。 ‘枯荣城’交割前后,表面上看,父亲分配了过多的‘战力’去到二哥那边。我猜想,这其中另有两层用意。 一来,绝了你‘孤注一掷、鱼死网破’的念头; 二来,也是跟‘木叶家’的一番勾心斗角。父亲不想将薛家的全部高手,都押到海边那一场决战中。话说回来,也不是所有高手都像‘三掌柜’和‘老许’那般,敢战敢死的。将六位高手派到西北,帮着二哥守护‘枯荣城’,叶老板瞧在眼里,或许心中恨极,却不好指摘。谁叫那‘枯荣城’是他卖给咱们的呢? 现如今,该拔的刺已经拔了,但分家之势已成。父亲派给二哥的人手和银钱,往后只会更多。大哥,在你跟二哥之间,我自是亲你多些。但我决计不想有朝一日,见到你与二哥反目。父亲也决计不会允许那样的事情发生。 自我们这一辈起,薛家要分‘南、北’了。这个事实,大哥你接受得越晚,父亲分给二哥的东西就会越多。因为父亲相信,当二哥更强大时,他不会主动来寻你的麻烦。” 一番洞若观火,甚至微含警示之意的言辞过后,薛棠重新低下了头,像个做了错事,等候训诫的孩子般,惴惴不安。 “哼,你不如挑明了说,我‘隐忍守成’不如老二,‘开疆拓土’也不如老二。要不是凭着嫡长子的身份,我连‘半个薛家’也得不到,连‘划江而治’也是妄想!”薛谦将茶杯重重往石台上一放,逼视着小妹,厉声低吼道。 “大哥,我…没有这个意思。”薛家规矩极严,见兄长斥责,薛棠当即从椅中站起,双手叠放在小腹,躬腰垂首,唯唯听训。 “我发过脾气,再原谅你,你会觉得更安心些?丫头,咱们之间从什么时候开始,也需要这样了?” “大哥,我知错了……”已好多年不曾哭过的薛棠,终于哭了。她好想出言认错时,将脸埋在大哥膝头,将眼泪和鼻涕都蹭到他腿上。但她不能。哪怕四下无人,她也不能。 多年以前,当她知道“慕雪”在家中是如何与“慕冬阳”撒娇耍赖;多年以后,当她知道“鬼蛾”在家中是如何与“叶玄”没大没小……她好羡慕“西域的夷狄”和“北方的蛮子”。但她不能。长大之后,便永远不能。因为她是“薛家”的女儿。 “不能怨你。这些年,是大哥的心思越来越重了。你说我不如老二,我真的很气。可我越生气,也就越开心。家里除了你,谁还肯对我说这些话呢?怕是连父亲也不肯的……怎么还站着听训呀?以后在大哥面前,少来这一套。”薛棠闻言,乖巧地重新坐回椅中。薛谦却站起身,绕到石桌对面,伸手捏了捏小妹的脸颊。他们已有数十年不曾触碰过彼此的肌肤,只因这“不合规矩”。但今日,薛谦不在乎。 流亡日记-节选(83) 我已经可以隔空砍树了,进境还不错。不过又让“莫志梅”说对了,这种隔空的斩击,对同品阶的武者没有用。青儿一抬手就能轻松化开,就算结结实实斩在她身上,也只划开一道细细的血口,这还是她死活不肯练“金钟罩”的情况下。 听我转述“莫志梅”的拳理之后,青儿做了与我完全相反的事,不仅没有想办法研习新的招式,还说“金刚掌”和“无极印”的运气方式不同,以后左手只练“金刚掌”,右手只练“无极印”。彻底掌握之后,再考虑交换。 我起初有些错愕。转念一想,这倒的确符合青儿的心性。可我还是心有不甘,至少嘴上不能认同:“‘金钟罩’和‘金刚指’你总要学会吧。那跟‘金刚掌’完全是同一路功法。你可别想偷懒!” 青儿用一种不可理喻的目光望着我:“既然是同一路,那我先把‘金刚掌’练好,再练后面两个不是更容易吗?”我竟被她挤的哑口无言。 有点生气。要不要找个借口罚她一下? 第九十章 慕雪与薛棠 叶玄赠给风大矛的七艘“航帮巨船”,在屠灭风家后,理所当然地收了回来,虽说真要计较的话,也没那么“理所当然”。同样是赠给风家的东西,数十年间,一众执佬送出的那不计其数的“纯金请柬”就半张也收不回了。 七艘巨船,于叶玄来说纯是累赘。航帮的楼船太大,吃水太深。木叶商团根本没打算用如此巨大的楼船探海。若是非要将这七船扔到海中,则叶玄日后入海斩礁石之际,每一块都要再深上几尺。 于是乎,叶玄又用比“公道”还要低上几成的价钱,将船卖了出去。两艘卖给了做“河运生意”的“崔吉”。五艘卖给了“朔月佣兵团”的团长“古易”。 于崔吉而言,这两艘巨船往南入不得“默海”,往北出不了“泽聪湖”。两船唯二的作用,就是“待客”与“炫财”。 对古易来说,五艘楼船,真正是物尽其用。莫问佣兵团,原是一座五层高的黑砖塔,故而也称“莫问塔”。朔月佣兵团,则位于“朔月湖”湖心处,由五艘常年停泊不动的大船组成。五船的功用,完全照搬“莫问塔”的一至五层。 妙处在于:相较于拔地而起的砖塔,湖中的客船多了一层隐秘。谁也不知靠近大船的“小叶舟”是从何处驶来,舱内坐得又是何人。 不妙处在于:残影在“莫问塔”一到五层流窜,十分便捷。而古易在五船之间摆渡,则要繁琐许多。 当年“凉帝国”开凿“丰临运河”,引“泽聪湖”之水入“默海”。同时也在运河两侧开出十数条支流。十数支流,分别引向三处洼地,形成三个大小不一的湖泊。最大的一湖,取名“云湖”。中、小两湖,取名“满日”与“朔月”。 时至今日,“云湖”仍是云湖,“满日湖”仍是满日湖,而“朔月湖”三字则有了全然不同的含义。“朔月佣兵团”声势之盛,可见一斑。 自从“朔月湖”湖心的五艘大船,换成了五艘“巨型楼船”,湖中来来往往的小叶舟便络绎不绝。这当然不是因为“丰临城”一夜之间多出了无数“买凶杀人”的需要。只是因为:五船之中,那艘功用相当于“莫问塔一层”的楼船,也就是根本不做“见血勾当”的那一艘,只需付“铜钱五十文”便可登船赏玩。 散客们的嚣嚷喧哗,使得小小“朔月湖”不再如往日那般阴气森森。似群鲤一般自“河道支流”鱼贯而入的无数轻舟,也让那些“真正来做生意”的小船变得更难追索。 ………… 就在“木叶商团”设立后不久,对“探海”一事毫无兴趣,也根本没有参股的“慕冬阳”悄然离开“丰临”。六个月后,带回两人。一是躲在“夕霞山”避祸的幼女“慕雪”。另一位,是远在“枯荣城”的西域刺青师“粟宓什”。 “慕冬阳”费了一番唇舌,终于让“粟宓什”相信:只要“慕衣舍”肯花心力,定能让来自西域的“刺青”之艺在民风更为守旧的“南方”落地生根、开枝散叶。 而“慕雪”也成了继“鬼蛾”之后,“粟宓什”在中原的第二个弟子。准确来说,是第三个。但“慕雪”此刻尚不知晓“木青儿”这位“师姐”的存在,“粟宓什”也没有提及。 归途之中,马车厢内,“慕雪”便已决心:一定要将自己最好的朋友“薛棠”变成师妹,虽然她本来就是师妹。“慕雪”当然知道,以“薛棠”家教之严,刺青绝不可能。就因为不可能,才更有趣。 “师父!”慕衣舍总号的包厢内,鬼蛾顾不得“粟宓什”是否窘迫,狠狠将脸埋进他的肩头,喜极而泣:“我以为……要很久很久都见不着你了。” “粟宓什”也想念鬼蛾。他很孤独,因此他对鬼蛾的想念,甚至超过鬼蛾对他的想念。但“粟宓什”与鬼蛾不同,他不擅长用“绘画”与“刺青”之外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他只是伸出右手,拍了拍鬼蛾的后背,轻声问道:“小蛾,你好吗?” 放脱师傅后,鬼蛾感激地望了“慕冬阳”一眼。来不及抹泪,便又看向站在慕老板身侧的“慕雪”。她当然不会错过这个近看之下,漂亮到触目惊心的美人。然而瞧着瞧着,眼中又多了几分古怪。 “小妹慕雪,见过师姐。”慕雪对着鬼蛾,以武人之礼盈盈抱拳。语声清脆,目光明媚。 “见过……咱们是不是见过?”鬼蛾没有回礼,也没有点头。如果那隐隐约约、朦朦胧胧的记忆无错,上次相遇时,这女人朝自己拔过剑。 “嘻,师姐好眼力。我那日一句话也没说,还想着…师姐应该认不出我呢。”慕雪顽皮一笑,眼中没有半分敌意。 “哼,那个骂我贱种的,左数三格,站的就是你吧?”数年之前,夕霞山中,残影记下了场间每一人的面容。而鬼蛾,记住了最漂亮的几个。 “哈?我自己都记不得‘那日’是站在何处了。师姐,咱们一事归一事,分开论好不好呀。‘夕霞山’中,我是拿剑指了你,可那是门派间的冲突,未得师命,我不能擅自给你赔罪。 但是呢…我觉得哈……咱们两派之间,说是有些小怨却无深仇,不过分吧。而且…再者呢,咱俩又不是宗主、不是掌门的,你看这嫌隙…是不是又淡了一层?归根结底,落到咱二人身上,我就是拿剑指了你一下嘛。瞧在师傅面上,师姐你就宽宏大量,认下我这小师妹吧……” 鬼蛾原就没打算为难对方。只要生得美,她连那“烧得自己满地打滚”的冥烛都能容下,更何况是冤仇更浅,皮相更好的慕雪。 慕雪说话时,鬼蛾一直目不转睛地瞧她。心中只觉得:天呐,这简直就是个会笑的“寒星”。其实,慕雪的容貌与寒星并不相近。寒星像狐,慕雪像鹿。但鬼蛾看见慕雪,就是第一时刻没来由地想到寒星。 听着那娇俏可人的央求……扮出一脸怒意的鬼蛾,心神早已摇荡了不知多少个来回。她没能憋到对方再求,终于忍不住嗤地一笑,随即毫无威严地蛮横道:“以后买你家的衣裳,收不收银子啊?” “不收,当然不收啦。” “那珠宝呢?” “不收,不收。”见师姐得寸进尺,慕雪笑得更甜。她理所当然地认为鬼蛾是在逗她。却没承想,师姐是真惦记白拿。 不久之后,当慕雪惊奇地发现“小蛾师姐”真的仅凭几枚宝石、几支珠钗就能收买时,她高兴得不行,只觉再好也没有了。很快她又发现,珠宝可以,字画不行。或者说,师姐对珠宝是真心喜欢,而字画……她只在乎价钱。 ………… 鬼蛾没想到,慕雪居然也逛自家的衣舍,而且逛得十分起劲儿。 “慕衣舍”十三分号,一间如小宴厅般宽阔的包厢内,慕雪几乎试遍了店面中的所有服饰。对她来说,前年的旧款也是新款。“夕霞派”再如何豪阔,毕竟是在山上,要买新衣,还是多有不便。 头次上山学艺时,“慕雪”曾建言将“慕衣舍”与“慕光阁”直接开到夕霞山去,反正价钱再贵个几倍,那些师姐、师妹们也买得起。“慕冬阳”欣然应允,但“仇诗迈”拒绝了。并非“夕霞仙子”不喜欢“慕衣舍”的东西,相反她喜欢极了。只是……这实在不成体统。高门大派,总归还是要有些不近人情的庄严。 “薛棠”靠坐在软椅之中,右拳抵着脸颊,慵懒又饶有兴致地瞧着两人在“换衣室”出出进进。包厢内的“换衣室”有三间。但“薛棠”始终不能习惯在卧房以外的地方脱衣服。因此她看中什么,会直接让人送到家中。试到合意的,再由“顾小莞”去到“薛园”为她量身裁剪。“顾小莞”是“慕衣舍”最好的裁缝之一,她不纯是个干活的工匠,新款“衣饰”与“珠宝”的设计中,也有她的心思。 试衣的那两人,终是内力更为浑厚的“鬼蛾”败下阵来,瘫坐到“薛棠”左手边的软椅中,食中二指揉着眉心,闭目娇喘。试衣这事,耗的不是真气,而是心神。 “真不当我师妹吗?再想想呗。”鬼蛾语带疲惫地撩拨道。方才,在慕雪的撺掇下,薛棠已看过了完整的“暗域荆蝰”。她的反应,跟当年的云洛很像,只是没那么一惊一乍。 鬼蛾与慕雪都瞧得出,薛棠自己也没想掩饰——她的确被那一身诡异的斑斓吸引。但当二人问她想不想尝试,她毫不犹豫,断然拒绝。薛棠的顾虑,与云洛相似,又与云洛不同。云洛怕的,只是母亲手中的戒尺。而薛棠,她自己心中有个方圆,或者说…囹圄。 身为薛家的女儿,她此生最最重要的两个任务,就是“不给薛家丢脸、不给薛家惹祸”。读过太多书的她,当然清楚这是何其可悲的宗旨。然而更加可悲的是——她认同。越长大,就越认同。薛家,作为横跨两个纪元的古老豪族,它的腐朽和沉重,不是压在子孙后代的肩头,而是早在娘胎之中,便已溶进他们的血液与骨髓。 “抱歉,不可能的。”薛棠望着鬼蛾,答得很十分诚恳。仿佛这是她第一次拒绝,而不是一天之内的第四次。 这一日,也是鬼蛾第四次见到薛棠。头一次,是在薛园“阅闻斋”的密室。其后两次,都是商会、宴厅这样的虚伪场合。薛棠总是安分地坐在角落,不怎么说话,更不会出任何风头。鬼蛾对这乍看并不如何漂亮的女子也一直没什么兴趣。 然而今日,几个时辰相处下来,鬼蛾慢慢发觉:薛棠虽不算漂亮,却有种莫名的媚惑。绝非青楼之中,高品伶人最为擅长的“欲拒还迎”。而是那种……因其不可亵玩,反而让人愈发想要亵玩的媚惑。 “我发现,身上有了刺青之后,衣饰的搭配会比先前困难许多。”鬼蛾落座后不久,慕雪满眼兴奋地一边说着,一边坐入侧对二人的另一张软椅。她要试的衣裳还没试完,此时就只穿了一身堪堪遮掩私密的轻薄亵衣,旁若无人、肆无忌惮。慕雪当然知道鬼蛾是个怎样的人,她不在乎。既不蓄意勾引,也不刻意回避。以往同薛棠一起时怎样,如今多了鬼蛾,依然怎样。 “侧颈、手腕两处,动起来时会露出浅浅一抹,如果穿‘武人装’,足踝也会。如此一来,‘刺青’和‘衣裳’的色彩交叠,就极有讲究了。搭得不好,会像个怪胎。若搭得好,那就是画龙点睛的妙笔!” 慕家两个女儿,长女“慕雨”得到了父亲经商才能,而幼女“慕雪”则承袭了父亲对于“图案与色彩”那与生俱来的敏锐,甚至犹有过之。此时慕雪根本没有刺青。但她试衣时,却生生凭着想象,将鬼蛾的“暗域荆蝰”移到了自己身上。 “发型、衣裳、配饰。一套装束,无非是这三样的组合,多了刺青,就变成四样。也可以说,是肌肤与衣裳之间,又多了一层衣裳。”慕雪眼中闪着光,一张小嘴巴巴说个不停,似也不需旁人回应。 “哎…真想知道,是怎样的天才头一个想出这样的主意。可惜师父也不清楚,只说这技艺十分古老,在‘西域’那边已快要绝了。这么了不起的东西,居然快要绝了!那些西域人都是傻子吗?”慕雪说到激昂处,竟全不顾及这一句怨怼同时冒犯了父亲、师傅两人,还顺带剐蹭了自己。 薛棠忍不住轻轻一笑:“慎言呀。这屋内,可就你一个傻子。” “嘿嘿…”慕雪也知自己说瓢了嘴,嬉皮笑脸道,“你俩可不许告我的刁状。” “等师傅画好图,我给你刺,成吗?”鬼蛾没有笑,她望着“慕雪”窈窕到几近妖魔的身姿、细嫩到几乎透光的肌肤,痴痴问道。 “师傅同意就行。”慕雪对“小蛾师姐”的手艺不是特别放心,于是她在心中,默默说了后半句:“反正…万一你没刺好,过些年也能褪尽。” 真正让慕雪忧虑的,是另一件事:她几乎可以断定,父亲和师傅迟早会发生冲突。她坚信父亲的想法是对的,或者说,她确信父亲会有跟自己一模一样的想法。可越是如此,就越心疼师傅。念及此处,慕雪也不再笑。屋内的气氛忽然变得有些凝重。 薛棠察觉到了这份凝重,却不知是什么缘故。见二人一时都没再说话,为免尴尬,她索性换了个新的话题,侧头望向鬼蛾,温声道:“我打算…写一部书。书里有你,可以吗?” “啊?” “啊?” 这话头转得突兀,慕雪、鬼蛾同时一惊。 “啊”过之后,慕雪仍是满眼好奇,鬼蛾心头却猛然一沉,暗叫道:“去你妈的,不会要写我尿裤子的事吧?” “什么书啊?写什么的?”终是慕雪抢在鬼蛾之前,开口询问。 “‘房顶的鞋子应该归谁’。这事,各大书院已论了小半年,延展甚广。两个月前,讨论到‘捡回来的牛粪,是该归牛的主人,还是该归收集牛粪的人’。近段时日,已经开始争辩‘世上第一个拥有财货的人,究竟是如何拥有,又凭什么拥有’。 我琢磨着,‘无主之物的归属’应是个挺重要的问题。而且,这原该是‘商贾’最常遇到的麻烦,现下却主要是‘文人’在吵。咱们都是做生意的人家,我觉得,生意人来谈这些事,会更有着落一些。”薛棠不紧不慢地轻声道。 “这……跟我也没什么关系呀。”得知薛棠要写的内容后,鬼蛾反倒有些失落。她当然容不得薛棠将自己的糗事写进书中,可怎么也没料到,主角竟然是她的鞋子。心中一起一落,总感觉自己被人耍了。 倒是慕雪若有所思:“小棠,你这野心……可不小啊。”慕雪读过的书,远没有薛棠那么多。但她隐隐约约也能觉察到,这事若当真论明白了,此书该有怎样的分量。“这书,得有多厚啊?名字取了吗?” 薛棠浅浅一笑:“都还没动笔呢,哪知会有多厚啊。反正一时半刻是写不完的。名字…没细想过。可能叫《拓殖》吧。” “哈?什么鬼名字呀,叫这…能有人看?”鬼蛾毫不遮掩自己的一脸嫌弃。她不太希望自己的名字,或者说,自己的鞋子,出现在这么难听的一部书中。 “名字,不要紧吧。想有人看的话,手抄一遍给一两,背诵下来给十两,不就成了。”轻描淡写的一语,让鬼蛾这个见过不少银子,也贪过不少银子的人,对“豪富”一词有了全新的认识。 她当然不会想到,正是凭借这部书稿,“鬼蛾”这个名字在几万年后的人世间,依然留有一道浅浅的印记。只不过,没有人在意这名字所代表的那个女孩儿,更没人想知道,那女孩儿是否尿过裤子。 第九十一章 虎饕与锐吻 鬼蛾与慕雪、薛棠在“慕衣舍”的包厢内试衣、闲谈时,叶玄正潜在海中,一刀一刀砍着礁石。倒也并非鬼蛾娇懒,不肯下海帮忙。做半月,休半月,这是她与叶玄商讨出的规矩。同时,她干这苦力所得薪俸之高,已到了“不用再白拿慕雪家东西”的地步。 木叶家族中,从不下海的有两人:残影、清尘。一个执掌“莫问塔”,一个主事“木叶商团”。 常在海中劳作,甚少歇息的有两人:木青儿、叶玄。也并非真有那么迫切,只不过叶玄发现,师姐对这艰苦的差事似有些乐此不疲。 木青儿很喜欢海,虽未到风大矛那般痴狂的程度,但的确很喜欢。又与风大矛喜好“听海、看海”不同,她更愿将自己的身子浸泡在海水之中。 她喜欢在海中与叶玄比武,不论空手对决,还是各执兵刃,十次有九次,都是她赢; 她喜欢在海中与叶玄亲近,不论按在滩底,还是悬停水中,十次有九次,都能尽欢。 这日退潮之际,刚刚闭气了两盏茶时分的叶玄,怀中揽着师姐,拥坐在一块浴盆大小的礁石之上,二人的喘息尚有些粗重。不远处,斜躺着两柄“金黄巨刀”。巨刀的刃锋依旧锐利,然而刀身上的“镀金”已磨损了大半,透出内里玄铁应有的冷硬与黝黑。 斩礁石这事,他们不舍得,也没必要拿出“万一坏了,根本无处去补”的“暗水”与“雪脏”。风大矛的“金刀”刚好合用。虽说他们也很想知道,那两柄不知是由何种“古怪料材”所铸造的兵刃,用得多了究竟会不会损。不过……这样的好奇还是忍住为妙。 “航道”拓至海岸四十里外时,遇到了不小的麻烦。这麻烦在预料之内。严重拖慢了开拓“航道”的进度,也在预料之内。 有个问题,史书上不曾提及,但叶玄很早便有疑惑。“罗摩夏”的四百艘大船,为什么非要强突“礁石带”?既然那四百艘大船,其中有将近四十艘闯入了深海,那就表明,大船是能出去的。为什么不找些小舟坠上重物,领在大船之前,将大船一点点带出去? 一百多年前,叶玄还没有成为“枯荣城主”时,也就是木、叶二人离开“玄青谷”,游历天下的那段日子,他们到过一次“丰临城”,在这里知晓了答案。后来,又在第二次去到“天默城”时验出了相同的答案:风浪、凶鱼。 海岸四十里开外,风浪便已大到寻常舟船无法承受,更远处,风浪更疾。另有一则几不可解的难题,便是“凶鱼”。最多也最麻烦的凶鱼,有两种。细长的叫“锐吻”,扁圆的叫“虎饕”。“锐吻”毁舟,“虎饕”吃人。 “锐吻”名副其实:嘴尖如钢刺、鳍锐如刀锋、游走如飞箭。“锐吻”不食人肉,但会被木舟吸引。成群的“锐吻”如箭雨般呼啸而来、呼啸而去。来去之间,小舟便是千疮百孔。 “虎饕”吃人,也吃“锐吻”。但它们最喜爱的食物,是海鸟。也可能,它们其实分不清“人”和“海鸟”,毕竟距海岸四十里开外的地方,根本不该有人。总之,“虎饕”一旦发觉水面之上有任何活物,便会一跃而出,血口大张。“虎饕”的体形,与寻常南方女子相若,分量却沉重得多。口中六排尖牙,咬力十分骇人。 “天默城”以东的外海,也有“锐吻”和“虎饕”。叶玄由此推想,“东边的海”跟“南边的海”,应该是同一片海。 没有人知道,叶玄与木青儿曾到过“丰临”。更没有人知道,他们曾在默海之滨,见过“孤舟客-梅容”。当然,他们没有随着“梅容”一起泛舟出海,而是在他离去后很久,才偷了另一只渔船。那时的“梅容”也只当与他闲谈的叶玄是个领着“西域妓女”到此一游的纨绔公子。 “继续吧。”鼻尖不再冰凉,身体也不再滚烫的木青儿,慢慢滑了出叶玄的臂弯。她赤脚踩在礁石之上,刚刚站直身子,日光之下,黝黑鳞片隐隐泛着金黄的一只成年“虎饕”呼地一声自海面跃出,直扑头脸。 木青儿左手轻抬,准确地将整条前臂竖直喂入“虎饕”口中。感受着那“兽夹般恐怖的咬合”与“困兽般疯狂地撕扯”,她又一次确认:这种凶鱼若是爬上了岸,变成武夫,大概得有“火境”。 “咱们待在水下它就不咬。真是奇了。”叶玄也站起身,手背朝着鱼头一拍,“虎饕”片刻晕厥,不再摇身甩尾。“我去送吧。”说着掰开鱼嘴,将整条大鱼从师姐手臂上摘了下来。 稍远处,停着一艘“风浪掀不翻、锐吻刮不破、虎饕跃不上”的大船。大船沿着过去半年所斩出的“航道”开至此处。眼下最远最远,也只能开至此处。说是大船,与航帮的“楼船”相比,形同玩具。但比之木青儿逃离“沃夫冈伽”时所乘的“双帆渔船”略大一些。那个时候,她叫“安涅瑟”。 大船之上,除了九位海员,还有“孤雁、冥烛与云洛”。“旱灾”的气力,终是难与“蝗灾”相较。她们三人今天已不能再斩了。 时至今日,世人仍不清楚“真气”究竟是什么东西,又是从何而来。但即便搞不清缘由,人们至少掌握了关于“真气”的一些规律。 比如:武人体内的“真气”耗损之后,会自行恢复。但耗损越多,恢复越慢。耗损一成,只需半个时辰就能全复;耗损三成,便需一天一夜;耗损五成,至少三天;若耗损超过九成,则十天半月也未必能复。 另则:武人体内的“真气”不能一边耗损、一边恢复。不能如一个池塘开出两孔般,边失边得、边出边进。这个特质,使得武人比较容易应付“危险”的环境,比如“霄云山脉”。但很难真正适应“恶劣”的环境,比如“极北冻土”。 同时,这也意味着:武人不可能在没有船的情形下,长期浸泡在“会缓慢腐蚀肌肤”的海水之中。哪怕是“蝗灾”,也不能。 “我不上去了。”一手拖着“虎饕”游到大船附近,叶玄朝坐在桅杆顶上看海的“云洛”喊了一声,随即在海中做出一个近似“背摔”的动作,将大鱼抛掷到甲板之上。 “坐那么高,在偷看我和师姐吗?水面下…应该看不见吧。”叶玄转身游开,心中腹诽道。 “虎饕”能吃,肉质鲜美至极。但“卖肉”并不是叶玄“抓鱼”的主要目的。他只想尽早向更多的人证明:海中,有好东西!如果离岸四十里外有好东西,那么四百里外、四千里外、四万里外呢? 其实“虎饕”的存在本身算不上震骇。当年“梅容”孤舟入海,又只身游回岸滩时,也曾带回过“虎饕”。现下的不同处在于:大型帆船可以在海中走得更远,以至持续地、批量地捕捞“虎饕”成为可能。待“船坞”之中造出更多艘大船,“木叶商团”便会开始这个生意。反正直到真正开始“探海”之前,造出的大船闲着也是闲着。 当初“木风商团”未完工的九座船坞,没有废弃。如今“木叶商团”的港口,就选在船坞近旁。为便宜行事,“木叶家族”也已搬离了靠近“薛园”的“木叶府”。如今,他们住在“风家”的府邸。那里更早之前,其实是“梅容”的家。 现下的住处,当然也是买的。“梅容”没有后人,在“薛老板”的帮忙下,他们找到了早已逃离“丰临城”多年的“梅家一干旁系子侄”。 “风府”之外,“风寨”之内,原住着一众“螃蟹、虾米”的那些房屋,倒并非全是“风家”硬抢来的。但跟“硬抢”也没太大分别。先是最靠近“风府”的屋主自觉搬离。而后是外面一层、再外面一层……再然后,就有了比之“薛园”也小不太多的“风寨”。 曾经的“风寨”,如今变成了“木园”。 本该是叫“木叶园”更为贴切,但中原大地自古以来,只有“单字园”,没有“双字园”。为了迎合文人的矫情,也为了不被南人视做“土鳖”,“木叶园”去掉了“叶”字,称为“木园”。 “风家”首脑死绝,一干“虾蟹”作鸟兽散。“风寨”内的屋舍,原是有主之物。能拿出“房契”的屋主,都按照市价的三倍补了银子。能拿出“地契”的,一个也无。那一片土地,全都是“梅容”家的。 然而“梅容”的子侄们,手中也没有“地契”;寻遍了那座府邸,仍旧找不出“地契”。想来是不知何年何月,早被“风府”的仆人拿去当了厕纸。反正对于“风家”来说,“地契”的价值本就不如厕纸。 无奈,只得在“丰临商会”一众执佬的主持下,强出了一份新的“地契”,然后由“木叶家”买下,再将银子分给那些能找到的“梅家子侄”。 这桩交易,埋着两层隐患。 其一,若日后有人拿了“旧地契”出来,认是不认? 其二,若日后有“现下没能找到”的“梅家子侄”冒出,赔是不赔? 凡此种种,细细纠缠起来,可谓无穷无尽。只有事到临头,再交由“丰临商会”去争吵、决断。 “财货的传承与分割;契约的延续与断裂”,亘古以降便是困扰着无数商贾、官吏乃至帝王的难解之题。亦是“薛棠”所着《拓殖》一书中,呕尽心血、浓墨重彩的篇章。 “风寨”改建成“木园”,动静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首先,是将最外一层的“木栅”改成“围墙”; 接下来,便是推平园内“主府邸”左近二里的所有房屋,留出巨大到“便是蝗境武夫,也难一闪而过”的空地。做“佣兵团”生意起家的叶玄,始终对“刺客”抱有极大的敬畏。 所幸“风府”或者说“梅府”本身的占地大小,与位于“丰临城”内腹的“木叶府”相差无几,内里构造也颇为近似,因此“木园”之中最紧要的一座府邸无须大动,更不必重修。 第三步,便是在“清尘”的主持下,此时正在进行的一步——将“木园”分隔为前、后两园。占地更广的“前园”作为“木叶商团”的中枢,亦为“木叶家族”招待外客之用。 “莫问塔”也随着家族迁到了海边,就设在“木园”近旁。仍是一座三层高的酒楼改建,但比之“薛家”所赠的那座要简陋许多。残影终是没有耐心再起砖塔。同时她也觉得:有些极昂贵的东西,越是平易近人,越显高高在上。 “千两、万两乃至十万两”起步的生意,就在一幢吱呀作响的破败酒楼内商谈。这比黑砖砌成的巍巍高塔更能衬托她“小影团长”的不可一世。 当“朔月佣兵团”还在挖空心思将“大船”升为“楼船”时,她“莫问佣兵团”的选址,就是短短三字:离家近。 “寒星”的官邸,离家更近。就在“木园”之内。到了丰临城,仍是由她总领防卫,只不过她所统辖的那些兵士,不敢再叫“禁卫”,只称“护卫”。 “我找到你问的那个人了。”残影极少与寒星说话,更从不会主动上门找她。今日是个例外。 家里所有人中,残影最不喜欢寒星。因此,当寒星请她动用“莫问塔”的情报网,帮忙寻找那个笔名“浅草生”的作者时……她毫不犹豫地一口应下,却不肯收半两银子。这样,寒星就不是“莫问塔”的雇主,就算是求了自己、欠了自己。 今日残影主动上门,倒并非想要示恩,更多是心中存了几分歉疚。她不认为自己有任何错,但这不妨碍她感到歉疚。其实,寒星将那卷书册交给残影后的第二个月,“莫问塔”就找到了“浅草生”。但残影隐匿了这个情报,没有告诉寒星,也没有告诉叶玄。 那个时候,风大矛还没死。寒星也根本不知道叶玄、残影与薛瑞三人的密谋。在那种时刻,残影不能接受、不能允许作为重要战力之一的寒星因“浅草生”的消息而出现任何变数。哪怕是心头的一丝扰动,也不行。 “必要的时候,寒星须为了‘家族’去死,而不是去见什么‘臆想出的情郎’。”残影心中,就是这样想的。 那时的残影,还不知道全部的事。她已知道少主和青儿姐想要探海,探海为了什么,却不清楚。但这不重要。“少主和青儿姐决心要做的事,重于寒星的性命。”残影心中,就是这样想的。 她出身“玄青书院”,入“木叶家族”最早。在她心中,早已将自己当成了“半个家主”。事实上,六年前她差一点就成了“真正的家主”,如果天河之畔那一战,是叶玄死在胡亢手中的话。 现如今,风大矛已死了半年有余,残影这时才将“浅草生”的事说与寒星,主要是有两层顾虑。 其一:风家有没有残党,其他势力又是否真的友善,都需要一段时日来观察; 其二:也正是残影心中那几分歉疚的源头。若“风家”刚一了结,立即就将“浅草生”的消息说与她听……寒星虽远不及自己聪明,但也不是傻子,一定能够猜出些什么。 “在哪儿?”残影说找到了,寒星当然知道她在说谁。 寒星没能掩饰住“神情和语调”间的急切,残影并不意外。意外的是,她都不先问问那人姓甚名谁、是男是女、多大年岁、娶妻了没……张口就问在哪儿! “付宗元,平江城。他住在一个商人家里,那商人姓秦。你到了城中,打听‘秦府’就行。”残影说着,递给寒星一张纸笺。纸上抄录着与她方才口述相差无几的内容。 “谢谢你。”寒星望着残影的眼睛,极诚挚地道谢。 残影微微偏头,避过她的目光:“你出行前至少十日,要知会我或少主。园中‘护卫’得有人接管。” “嗯。那我十日后动身。” “你……好吧。” 流亡日记-节选(84) 没有外人做参照,我也分不清自己是“惊才绝艳”还是“贪得无厌”。斩击学会之后,我又钻研了指法、步法、腿法、还按照书中对“镰风钩”的描述,改良出一种新的斩击功法,叫“烟波刃”。 每次想出的新招式,总能立即制服青儿,但时候一久,又渐渐占不到便宜。她始终就只“金刚掌”和“无极印”两招,威力越来越大,面对我“时而飘忽,时而滑腻”的身形步法,她出手的“分寸”和“时机”也拿捏的越来越准。 与“莫志梅”过手,已经是一年多前的事了。其间我出谷几次,也只是去“临阳城”买些书和衣裳。有次玄儿闹着非要跟我去,被我拎着耳朵凶了一顿,也就不再提了。 他从小就只见过我与青儿两人,原觉得世界就是如此。书看得多了,对谷外开始有了好奇。不过这好奇还没有达到令他压抑、痛苦的地步,我暂时不打算让他出去,也没完全想好将来要怎么办。 我没有急于去找“旱灾”挑战,只是潜心和青儿对练。一来上次险些给“莫志梅”击中一拳,让我觉得空有一身真气去挑战“旱灾”是很危险的。另一方面…大概也是不自觉想要拖延吧。 第九十二章 独行女 “还回来么?”叶玄没有假装云淡风轻。他不舍得、不情愿,只是无法拒绝。“木叶家族”不是帮会,没有什么“三刀六洞,只进不出”的规矩。更何况,寒星从来没有正式承认过自己是“木叶家族”的一员。当年叶玄劝诱她在“夜宫”住下,原话本就是说:“待你武功担得起‘逆子’之名,再决去留。” 寒星沉默。她不知道去这一趟,会是如何。她也不知道叶玄所说的“回来”是什么含义。自己若是跟了“他”,还能回吗? 真正令寒星感到不舍的“青儿姐”,静静坐在一旁,没有表现出丝毫不舍。木青儿对寒星,自然是有感情的。正如她对残影、对鬼蛾、对孤雁。但那份情感,尚不足以从她浅淡的灰眸中挤出悲伤。 于她而言,“木青儿”只是自己扮演的一个角色。虽然迄今为止所渡过的人生中,她使用“木青儿”这个名字的年头,早已远远超过了“安涅瑟”。但她从未忘记过自己是谁,更从未怀疑过…自己是谁。 十日后,寒星一人一骑,离了丰临,往“平江城”而去。 ………… 此时正值初夏。北地尚有几分凉爽,南方已颇炎热。寒星仍穿着那一身色泽如“冷硬坚土”的褐黄衣裤。坐下一匹性情温顺、耐力极佳的“枣红色母马”奔得有些脱力,正喘着粗气,溜着路沿,徐徐缓行。 过往数年间,寒星随着家族三渡天河,转战南北,算是行过万里路的人。但如现下这般独自出门远行,还是生平头一回。谈不上害怕,只是心中难免有些“没着没落”的感觉。 将至正午,忽而骤雨瓢泼。衣衫湿透的寒星,驱着气力尚未恢复的马匹,沿路小跑了半个时辰,终于在三条道路的交汇处寻到一间客栈。 客栈分上下两层。寒星到时,二楼客房已经住满。一楼小厅之中,尚有三张空着的方桌。 寒星选了墙角的一桌,入坐后才解下遮雨的笠帽:“一荤一素,一碗白饭。”说罢摸出一枚银币放在桌角,将头侧向紧紧闭着的窗格。 店伙很是机灵,这种不在城中的客栈,店伙也必须灵机。见寒星这副做派,已明白了她的意思:别问我点什么菜,看着上。别告诉我多少钱,看着收。 他露出一脸为难的神色,歉疚道:“这位女侠,实在对不住。今日不巧没有肉了,补货的伙计也没回来。您看这……给您换一份‘山菇’可好?” “嗯。”寒星应了一声,没有转头。 店伙悻悻然地欠了欠原就一直躬着的身子,转头报菜去了。 他说没有肉了,是真。见到笠帽之下一副“祸国殃民”的面孔,想要多瞧几眼、多说几句,也是真。但除此之外,不敢动半分下作念头。就算在心中想,也只能等到夜深人静时,偷偷地想,绝不能当着对方的面。那个只因为“眼神太不干净”便给一位女剑客用竹筷戳瞎了右眼的堂哥,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两碟素菜、一大碗白饭上齐,寒星湿透的衣衫已经“不可理喻”地彻底干了。店伙不是武人,见到这等情形也大致明白应该惊骇到何种地步。毕竟这里是南方,那些淋了雨进来,吃到酒足饭饱、待到衣衫半干后,才开始装模作样,盘膝运功的“大宗师”他着实见过不少。 寒星等菜时,一下也没碰店伙倒给她的那杯清茶,只浅浅饮了几口自己水馕之中,刚刚在路上灌满的雨水。一路行来,她已经无数次地确认,几乎所有小店中的清水或茶水,都有些不同的怪味儿。因此她现在只喝“泉水”和“雨水”。 只有当真一个人的时候,才能深切体会到“一个人”的种种不便。 她那匹连名字都没有的“枣红色母马”,离家越远,越显得过于名贵。她一面吃着饭,还要担心马匹是否会给人顺手牵了去; 一摞“银票”揣在怀中,两张“金叶”也揣在怀中。武人衣衫本就单薄,藏不住富,还显臃肿。那只装满银币的“钱囊”悬在腰间,行动时也十分别扭。更麻烦的是,她的腰带内侧,平日里通常别着六支“银梭”,那是她最顺手的“暗器”。然后她发现,别了“银梭”再挂“钱囊”,腰带有些承受不住。于是只好将“钱囊”里的银币倒出大半,放入装着换洗衣物的包裹。 自己孤身在外,寒剑“裁决”更是片刻也不敢离身。用饭时倚在桌畔;睡觉时抱在怀里;沐浴时更要陪着她一起浸泡在河水之中。寒星不肯在客栈中沐浴,她不愿用旁人用过的浴桶,尤其是男人用过的。于是只好在河水中洗、在雨水中洗。洗的时候,不敢脱衣,索性将衣裳和自己一同洗了。 六年前那次自“枯荣城”至“南方腹地”取宝的一去一返,虽也免不了风餐露宿,却绝没有这般狼狈。其实,根本无需什么“木叶家族,倾巢而出”,无需什么“千驼千骑,浩浩荡荡”,只要贴身带着一个武艺平平的女护卫,自己的处境立时便会好上许多。但寒星不肯,她偏要独行。 店伙推荐的“山菇”很是鲜美,菇头弹软滑嫩、菇柄致密紧实,入口竟有“溜鱼片”与“白斩鸡”混同的错觉。一盘“山菇”吃净,身前堆得如小山般的一碗“白饭”也下去大半。旁边那盘“香芹豆干”几乎未动。 寒星尚未吃饱,想再要一盘“山菇”。犹豫片刻,还是懒得与店伙啰嗦。她决定硬着头皮,用那盘芹菜解决掉剩下的白饭。 就在这时,客栈的木门被人粗暴地推开,十五、六个高矮不一的汉子浑身湿淋淋地闯进店中。他们身后,紧随一位背着竹箱,身形干瘦的“步行商”,瞧来并非一路。 那十五、六个汉子人人配刀,左手拇指皆戴有一枚“血红色扳指”。寒星认不出“血红扳指”代表哪家势力,但想来应是某个帮会的象征。 寒星认不出,店伙和掌柜却一眼便知,这些是“赤棘商团”的老爷们。万万不能怠慢。“赤棘商团”原叫“赤棘帮”,把控着方圆百余里的山林。任何人想要入山伐取“红坚木”,须得“赤棘帮”点头。 惯常来说: 靠“维持秩序”谋利的,称为“帮会”。比如“航帮、丐帮、驼帮。” 靠“讨好取悦”谋利的,称为“商团”。比如“冬阳商团、冬荫商团”。 靠传授“杀人技”谋利的,称为“门派”。比如“燕池派、落叶门”。 不谋利,或至少名义上不谋利的,称为“盟会”。比如“剑盟、云山盟”。 “城主府”与“帮会”相似,都提供“秩序”。但又与“帮会”不同,“城主府”统辖“一地”,而“帮会”通常把控着某个“行当”。 无论怎么看,这“占山拥林”的买卖都属“帮会”范畴。只不过相比于航帮的“波涛万里”和驼帮的“横贯东西”,占据一片山林实在容易太多。 约莫半年前,“赤棘帮”新任帮主“房远龄”上位。他总觉得“帮会”一词不如“商团”雅致,于是便将“赤棘帮”更名为“赤棘商团”。改名归改名,所做营生与先前毫无二致。入山、出山时所收“路银”更有水涨船高之势。 见是“赤棘商团”的人入店,掌柜连忙自“柜桌”后走出,点头哈腰,招呼这群“被突如其来的暴雨浇得满脸不悦”的老爷,又转头看向那仅剩的两张…根本不够坐的方桌,心下正感为难,为首的汉子目光已落到“一人占了一桌”的带剑女子身上。 不待对方吩咐,掌柜懂事地走到“寒星”桌畔,陪笑道:“这位仙子……” “不行。”寒星没等掌柜说完,断然拒绝。她不愿与这群男人同坐一桌,更厌极了他们打量自己的目光。 掌柜一脸窘迫地转过头时,为首的汉子已大步走到桌边,执刀抱拳道:“在下姓‘董’,单名一个‘傲’字,在‘赤棘商团’坐第二把交椅。这位女侠,行个方便、交个朋友可好?”第二把交椅,仍是“帮会”中的说法。他显然还没适应“赤棘商团副主”这个换汤不换药的新身份。 “不好。”寒星冷冷吐出二字,左手握住斜倚桌畔的长剑。右手没有去摸剑柄,却在取剑的同时,解下了挂在腰带上的钱囊。 寒星并不想要如何。握长剑、除重物,两个动作皆是“出于忌惮所做的防卫”。然而在“董傲”眼中,对方从言辞到举止都满含寻衅之意。他原以为,这持剑女子听到“赤棘商团-董傲”的名号,不论出于敬重还是畏惧,都会乖乖起身行礼,恭请自己入座。至于对方的芳名、师承,更是想着落坐之后,再慢慢相询不迟。万没承想,她竟当着一众部从的面,回绝了自己。而且回得这般无礼、这般轻慢。 “姑娘,副帮主赏你面子,别不识好歹!”站在稍远处的一个壮汉凶神恶煞般怒斥道。他显然更没适应“赤棘商团”这名号,称呼“董傲”时,说的仍是“副帮主”,而非“副主办”或是“董老板、董掌柜”。 寒星会杀人,不会吵架。见对方既不动手,也不退走,只虎视眈眈地瞪着自己……她一时没了主意,不知接下去该当如何。 见这女子一脸冰霜,静坐不言,“董傲”只得继续开口:“既不肯交我这个朋友,也不肯卖‘赤棘商团’的面子,那就请姑娘留下姓名、师承。山高水远,来日方长,我董傲不会在此为难你一介女流。”这话说得难听,但远远算不得穷凶极恶。意思也很明白:你不让老子坐,那他娘的就算了。日后遇到你师傅、师兄,老子与他们为难便是。 寒星听了,却忍不住怒火中烧,心中暗道:“我好端端坐在这儿躲雨,好端端地吃蘑菇。你们一大群人,进了门就扰我、烦我。我不想跟你同坐、不想跟你说话,表示的还不够清楚吗?我先占的座位,凭什么不让你用,就得告诉你姓名?” “走开!”寒星念着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话到口边,将“滚开”换成了“走开”。 听得对方驱赶自己,那口吻就如驱赶路边一条野狗,董傲勃然大怒。他猛地向前迈出一步,咬着牙根恶狠狠道:“姑娘,当真不留余地吗!” 双方都觉自己已极尽隐忍、克制,都觉对方实在是得寸进尺、逼人太甚。 初一照面,寒星就对这伙“直愣愣打量自己”的男人有着极强烈的恶感。此时更已认定,对方就是有意要找麻烦。她不再废话,右手搭上剑柄,做出迎敌之态。此刻她仍坐在凳上,惟恐贸然起身的一霎会露出破绽。于是身子微倾,双足交错,拟将“拔剑、起身、斩人”融进同一个瞬息。 然而董傲的右手并没有去摸刀柄。他潇洒地将持在左手的配刀丢掷给身后的部从,傲然朗声道:“我空手,让你十招。” 瞧着场间阵势不对,两桌胆小、惜命的客人忙起身上了二楼,避回自己房内。另有几桌没客房的,也跟着上了二楼,缩在廊道中避祸。余下好瞧热闹的虽不肯走,也都默默将坐凳挪远了些,更有几人索性站起身子,贴到了墙边。 “有空位了,你坐不坐?”见董傲抛了刀,余下那十几个带“血红板指”的男人似也没有合围之意。寒星不想错杀,耗尽残存的最后一丝耐性,出言确认。 这么多年,寒星跟着木青儿,却终究不是木青儿。在她心中,人命与草木,到底是不同的;这么些年,寒星弑养父、杀焦怀、斩土龙……她名动江湖,却始终不懂江湖。她不明白,方才那一问,在“江湖中人”听来是种怎样的羞辱。 “少废话,进招!”董傲一声暴喝,震痛了众人的耳膜。 余音未散,寒芒乍闪!木桌的一角、董傲的半身,几乎同时坠地。而后,便是落针可闻的寂静。 似乎过了很久,其实并不甚久。有人开始呕吐,有人开始奔逃。这一回,没人逃往二楼。他们迎着暴雨,冲出客栈。冲在最前头的,正是掌柜。他奔到后院的马厩中,拽出最近的一匹黄马,骑了就跑,也不管这是哪位客人的马。“赤棘帮”的副帮主死在自己店中……这客栈,不能要了;这地方,不能待了。他必须立即赶到家中,带上妻小一同逃命。 “呛啷、呛啷”,一阵不太齐整的金铁擦蹭,十余柄钢刀出鞘。“胆子最小”和“动作最慢”的二人钢刀尚没彻底拔出,已有两位师兄遭“银梭”贯脑。转瞬又是两位,再转瞬…又是两位。寒星不擅暗器,一手双梭,是她确保准头的极限。 六支“银梭”打光,寒星才隐约看懂:对方只是拔刀,根本没往前冲。 寒星持着剑,也没有冲。“银梭”用尽的她,左手缓缓自“筷桶”中拈出两支木筷,但没再打出。此刻她已不再紧张。她已知道眼前这些男人,比刚才那个弱小太多。刚才那个叫“董什么”的,虽也是一剑了结,但寒星瞧得分明:他闪避的时机、方位,全都准确,只是不够快。而后来那六个中了“银梭”的……他们根本就没躲。“银梭”入脑,才知“银梭”已到。 直到寒星停手,余下未死的帮众才终于回过神,抛下钢刀,夺门逃命。 这一架,打得荒唐。这七人,死得荒唐。 若寒星肯交谈,若董傲肯退避,这一架便不用打; 若董傲倒下后,余下帮众不拔刀,后面六人便不用死; 若众人拔刀后,寒星敢多观察片刻,六只银梭便不用射。 但寒星不敢。头回独自一人应付这样的场面,她心里很怕。恐惧之余,就只一个念头:绝不能落在这些男人手里,要么战胜,要么战死!因此她一出手就是杀招。再出手,还是杀招。没有试探,没有余地。 此地已不能留。寒星收起长剑,拎起凳上的“钱袋”和桌上的“水囊”,牵出后院的“枣红母马”,顶着暴雨继续赶路。 “再跟,我会杀你。”声息穿透瓢泼的雨幕,却不知要送往何处。那个“步行商”模样的男人,假装随着帮众一起逃了。但寒星确信,他就躲藏在附近的某处,偷偷瞧着,或是听着自己。 寒星没什么江湖经验,不懂得如何与“江湖人”交道。但她对叶玄和残影,多少还算有些了解。因此她知道“莫问塔”一定派了佣兵跟她。无需判断有还是没有,只需找出那人是谁。今日,那个“步行商”来得太巧,逃得又实在太晚。 她不想再欠残影的人情,更不想被残影监视。 “唉…你当跟着你是什么好差事了?河里洗澡,不脱衣裳也就罢了。杀了人,不拔暗器算怎么回事儿?你这‘漂亮梭子’又不是随便哪个铁匠铺都能打出的飞刀、袖剑。就这么大喇喇留在尸体上,是生怕对方找不出凶手吗? 可你要是不介意泄露身份,刚才干嘛不报出名号?对方知你是谁,就会自己找个台阶溜下去,这架也不用打呀……到底是你脑筋不清楚呢,还是这其中另有什么关窍,我没想透?” 待寒星驱马上路,那扮作“步行商”模样的佣兵转回店中,一边从六具尸体头上拔下“银梭”,一边在口中幽怨地嘟囔着。 暴雨倾盆,寒星一面遛马缓行,一面从行囊中摸出六支新的“银梭”,补进腰带之中。“该省着点用的……”她心中暗想。 这是备用的六支,也是仅剩的六支。再有下次,她仍不会拔。只因不想去触碰沾了男人脑浆的东西。 第九十三章 付宗元 山道崎岖,水系蜿蜒。沿途迷路三次、拔剑两次,四十多天后,寒星终于在一个细雨蒙蒙的深夜赶到了“平江城”。她从家中带出的那匹“枣红母马”已在山中给匪人用弩箭射死,此时坐下所乘,是一匹从山匪手中抢来的“干枯老迈的黄马”。别在腰带内侧“银梭”还剩四支。 “平江城”勉强算是一座大城,但还没大到分出“内城”和“外城”的地步。“平江城”有宵禁,夜间城门紧闭。寒星懒得再去找什么城外的“驿馆、客栈”,更不好意思去敲农家的门,直接找了棵小树,栓上马匹,自己则在稍远处寻了个“草浅石多、蚊虫较少”的空地,盘膝静坐。 天边第一抹朝霞扣了开城门,这日大晴。 入城后的第一件事,当然是找一间最好的客栈,要一间最好的客房,仔细清洁一番。无论如何,要干干净净地去见他。 手捧半张“金叶”的店伙,觉得这位仙子想要一只“没人用过的新浴涌”实在是入情入理,半点也不矫情。 不到一个时辰,残留着“桐油漆”香气的新浴桶已搬入客栈三楼的套房内。 “要滚水。”寒星像是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一般,不敢去瞧店伙的眼睛。这间客栈,已是“平江城”最好的客栈。但“平江”毕竟不是“枯荣”,更不是“丰临”。即便最好的客栈,也没奢侈到配有“女官”的地步。 寒星晨曦入城,沐浴完毕,已过正午。她一夜未睡,丝毫不觉困倦。一面对镜梳妆,一面犹豫着是今日便去找他,还是明日再去。事到临头,反而有些畏缩。抛了三次银币,都是反面。最终她决定……就当没抛过。 下到一楼,朝店伙打听“秦府”所在时,她握着剑鞘的左手止不住微微颤抖。店伙见状,还道她要做什么歹事,竟一时不敢开口。终是一枚浑圆的银币令他茅塞顿开:城中人人都知“秦府”在哪儿,反正是能找着的,这银币我不收,也是便宜别人。 “秦府”距寒星所住的客栈不远,步行就只“一盏茶”的路程。 到得“秦府”,见正门紧闭,偏门开着。门口站了两名不带刀的侍卫。“灾害纪元”以降,刀、剑早非禁品,更没有任何一地的“城主府”敢在自己辖内禁制刀、剑。 富商宅邸的侍卫无刀,通常昭示着此城治安甚好。至少左近这一带,甚好。 “我叫…寒星。求见‘付宗元’付先生。”理所当然被侍卫拦下后,寒星有些胆怯地支吾道。登门求见,不递“拜贴”已是不合规矩。只报姓名,不提家门、师承、来历,更属无礼。可除了“寒星”二字,她实在不知还能报些什么。 “韩兮”这个本名,她宁可死也不会再用。至于木叶家族……她甚至不能确定,自己还算不算家族的人。即便现在还算,可见到“他”之后呢? 好在侍卫没有计较,只依照她的说法,入府禀报。约莫过了半柱香时分,侍卫与一名身穿“淡绿衣裙”的婢女一同回至正门,婢女对着寒星恭谨行了一礼,柔声道:“奴婢‘翠倚’,姑娘请随我来。” 不多时,二人行至一处偏僻、幽静的小院。只见一个文士装束的青衫男子正站在院门处相候。男子望见寒星,略微有些意外。他不记得自己往日相识的女子中有人姓“韩”,但对方却能道出自己姓名,故而猜想是某位旧识,有意化名而来,要给自己惊喜。见到对方后,才确认真的不曾见过此女。 青衫文士随即儒雅抱拳,和声道:“在下‘付宗元’,这边有礼了。”他只浅浅说了一句,没再多言。对方求见时并未自报家门,是以“付宗元”也拿不准何事当问,何事不当问。索性静等对方起头。 寒星踌躇了片刻,还是决定以武人姿态抱拳回礼,面上神情却是羞怯至极:“付先生好。我叫寒星,是…是先生的…书迷。” “付宗元”闻言更觉惊讶,但忍住没有立即发问,只温言说道:“原来如此。韩小姐若不介意,不妨入院饮茶相谈。”非到万不得已,文人是不愿将陌生女子称作“姑娘”的,觉得那样太过粗鄙。“付宗元”推想,对方若已嫁为人妇,断不会只身前来求见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子,因此称“小姐”而非“夫人”应当无错。 “是。打…叨扰先生了。”寒星唯唯诺诺,心中砰砰乱跳。对面男子与她臆想中的“浅草生”不能说一模一样,但形貌、气度的确相差不远:面容清癯、没有胡须;算不上俊美,略带些憔悴。最重要的是,他的目光很干净!特别干净!不是那种视若无睹的漠然,寒星能感觉到,他一眼望见自己时,是被吸引的。但他的眼中,没有让人恶心的东西。 院子不算大,院中有个竹制的个小小凉亭,可以遮阳,却难挡雨。亭边是一片略显不协的“菜圃”。惯常而言,即便主人有种菜的闲情,“菜圃”也在后院。前院待客,应种些美丽而无用的花卉才是。 二人在亭中入座,婢女“翠倚”用木盘端来一杯清茶。亭内藤桌之上已有一只茶杯、一卷书册,脚边驱蚊的香叶也未燃尽。寒星心想,自己求见时,先生大概原就坐在此间。“翠倚”上了茶,正欲退走,寒星将自己的配剑递给了她。 “先生,我…不姓韩。我叫寒星,我没有姓。”寒星用这样的方式,委婉地诉说着自己的来历。 付宗元思忖了片刻,开口道:“是‘枯荣城’的寒星?失敬,失敬。”他口中说着失敬,并未矫情地起身再次抱拳,只微微颔首。语调也十分平和。 或许是一种直觉,他认为此情此景“枯荣城的寒星”是比“木叶家族的寒星”更为妥当的说法。 “是。先生别如此说,我…我……” “你好像有些拘谨。”付宗元体恤地截断了寒星接续不上的话头:“初次见面,其实我也拘谨。但我的僵硬似乎浅些,或者说,我掩饰得好些。既然如此,可否容我问几个问题?就算问得很蠢,总好过‘一人一杯茶,大眼瞪小眼’,你说是吧。” 寒星闻言,如蒙大赦:“是。先生请说。” 付宗元捧着茶杯,轻饮了一口:“在下迁居南地并不甚久。所着一十四卷,用得也都是‘浅草生’这个笔名。寒星小姐,是如何找到在下?” “我在‘丰临城’见到先生的新着,然后…请了‘莫问塔’帮忙寻找先生。我知道这很无礼……对不起。”寒星坐在椅中,将头埋得极低。她知道此刻起身赔罪会显得更有诚意,但她不愿、她不敢。只怕站起之后,就坐不回了。 “这的确很无礼。我最初用笔名着书,也正是因为不想被人打扰。不过很快我就发觉,我写的东西,远不如自己预想的那般受捧。第一卷是如此,写到第十四卷,仍是如此。 这么些年,我写的书只有很少人看。偏偏又没少到让我彻底心灰意冷的地步。写书卖稿所赚的银子,维持生计倒是不难。可若是想买书、藏书,甚至请人帮忙搜寻一些生僻的古籍,就难免拮据。哈哈,终是没能做到‘自食其力’,现下迁到南边,还要赖在‘秦老板’家里白吃白住。 啊…好像扯远了。我说这些,其实只想告诉寒星小姐:写了一十四卷,总算遇到一个如你这般无礼的书迷,我实在没办法假装气恼。” 寒星面上终于有了一丝笑意,坐姿也终于不似先前那般僵硬。但仍不知该说些什么。 “若非小姐相告,我还不知‘话本’已经卖到了‘丰临’。小姐在丰临城看到的,是‘十四卷’吧?” “是。‘丰临城’的书局,只找到第十四卷。先前的十三卷,我都读过,也…都有收藏。”寒星有些难为情,又有些骄傲地解释道。 付宗元轻轻点头,瞧得出很是欣慰,甚至略带感动。似是这样一种无声的接纳,给了寒星莫大的勇气。她缓慢地抬起头,仍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但至少目光已停留在先生的面孔之上: “初次读到先生的话本,是六十一年前了。那时我还在‘枯荣城’,先生应该也还在北边。我没…没探查过,是猜的。在北边的那些年,我不敢打扰先生,也是怕…怕先生与我想的不同。 后来,北边闹了灾,死了太多的人。想到其中…或许也有先生,我后悔了。可那个时候,就算想找…也找不得了。 再后来,我到了南边,看到先生新着的‘第十四卷’。就决心…什么也不管了。哪怕先生不是我想的那样,哪怕先生…是个女子,我也不管了。” “不知我本人,让小姐失望了没有。”依旧轻缓、宽和的语调之中,带了几分郑重。 “嗯!”寒星极诚挚地重重点了下头。旋即一愣,急忙摆手道:“啊不,我、我的意思是,我是说,先生和我想的…是一样的。” “哈哈…那就好,那就好。”他的笑声不大,但听来十分畅快。寒星也随着羞怯一笑。竹亭内的气氛顿时协调了许多,甚至隐隐有了一丝暧昧。 寒星端过瓷杯,轻轻饮了口茶,以为这样能遮掩自己的窘迫。然而双颊泛红的程度,早已不是“妆容”和“酷暑”所能解释。 “先生所写一十四个故事,为何…都发生在上古?您也不喜欢现在吗?”寒星自己也觉,这话头转得有些突兀。但心中惶乱的人,总是无法忍受沉默。 “一个读书人,若说喜欢这个‘读不出功名,更读不成宰辅’的时代,那是假话。但要说我如何厌憎,也谈不上。现下这世道,文人想要‘做官’,至多不过‘为一城谋’,‘治国、平天下’那是痴人说梦了。但话说两头,现下文人要‘做学问’,比之‘帝国纪元’也少了诸般桎梏。虽不乏歪理邪说,也算得百家争鸣。 我的一十四卷话本,尽数将背景放在‘上古’或‘先古’,因为我真正想写的,不是情爱,而是历史。可‘学问’这种东西,不能以‘学问’的面目出现,人们只爱听故事。这是我的老师弥留之际,怀着莫大的悲愤…教给我的道理。 我听了先师的话,但做得并不算好。想来是书中夹带的私货太多,故事又太过清淡的缘故。唉,其实也曾想过,将书中情爱涂抹得更浓烈些……” “别!”脱口一声,仓惶而激愤,“对不起先生,我…失礼了。” 付宗元意味深长地望着寒星:“‘说红尘,偏又不染红尘’。若寒星小姐正是醉心于此,那你大可放心。更浓烈的东西,我不愿写,也写不出。” “先生,我能不能问,这是为何?” “为何…我自己也说不清为何。我心中,很喜欢美丽的女子。并且我眼中的美丽,与旁人也无甚不同。只是,我无法接受那些亲昵的举止,单是想,就觉毛骨悚然。郎中告诉我说,这是病。可我并不以此为苦,也就不曾想过医治。于我而言,似现下这般对坐饮茶,最是恰到好处。”透过寒星方才的反应,付宗元当然能够瞧出,她也不喜与人亲近。具体因由,却不便问。 “对坐饮茶,恰到好处。”像是随声附和,又似喃喃自语。 呢喃过后,又是半晌无言。付宗元于是捡回了刚刚不小心滑过的一个话头:“我若没记错的话,小姐方才问我,是否不喜欢如今的世道。问的时候,前面加了个‘也’字。敢请教小姐,这‘也’字…是何意味?你更向往那个没有‘武人’的时代吗?” “我…自己没想过这些。是我的一个……朋友。” 说到“朋友”二字,寒星有些犹疑。她不清楚自己算不算是“清尘”的朋友,甚至不确定自己心中,到底将“清尘”当做什么。她只知道,过去一年,自己像个稚童缠着大人讲故事一般,每每得了空闲,总会厚着脸皮,捧着“浅草生”的话本到“尘院”找她。从第一卷,捧到第十四卷,然后翻过头来,又是第一卷。 “清尘”总能顺着某个极细微处,比如“衣襟的开口朝左还是朝右”,讲出好多好多书中没写的东西。寒星也不知道,自己想到“清尘”时心中泛起的那丝缕暖意,究竟与“清尘”本人有没有关系。 “她说,如今这世道:看似百花齐放,实则一潭死水。文人出不了头,武人有不了后;能臣济不了世,枭雄翻不了天。一群飞檐走壁的混混打来打去,实在无趣得紧。她喜欢古时候,喜欢狼王‘髯蓠’,喜欢‘安史’、‘金拓’。对了,她也是先生的书迷,她还说……” 提及书中所写,一言一语,便没了尽头。不知不觉,整整两个时辰,几乎就是“清尘”与“付宗元”相谈甚欢。寒星惊讶地发觉,清尘讲的那些,自己竟记得如此清晰;她更惊讶地发觉,自己化作清尘的“传信鸦”后,付宗元清澈的眼瞳之中才真正有了光彩。她不恼恨、不嫉妒,惟有感激。若不是清尘,自己绝难与他一口气说上这么久,更绝难见到他“真正快活”的样子。 日半西垂,血红的晚霞将“寒星”早已不见丝毫冰冷的脸庞映得更美。 付宗元不想散,寒星更不想走。但付宗元身为主人,无论如何不能将一个尚未出嫁的小姐留到日落之后。 寒星站起身,接过了“翠倚”递还的配剑,而后却笔直地立在原地,没有走出凉亭。如此一来,付宗元也只好站在亭中。 “先生,让我跟着你吧。” 这一次,付宗元沉默。甚至没有宽和、暖人的笑容,只是沉默。 “先生,寒星绝没有非分之想,只求和她一样。”寒星说着,望了眼递还长剑后,已经退出凉亭的“翠倚”。 “端茶、研墨、种菜,我都做得。呃…种菜,现下不会。我可以学。” 付宗元还是沉默,面上浮出一丝悲苦。 “我知道,先生喜欢有学问的女子。往后我会多读书,我……” “寒星小姐,还是坐下说吧。”寒星已然如此,付宗元自也不再顾及什么规矩、礼数。 赤霞笼罩着竹亭,笼罩着重新坐回藤椅的二人。 “在下付宗元,生于‘翎瑶城’。三十二岁入‘临渊书院’求学,师承史学名家‘关倨’。后尊先师建言,以文说史,化名‘浅草生’,着书一十四卷。不曾取妻,不曾有子,不曾收徒。于‘灾害纪元’六百四十九年夏,渡入‘衰老期’,时年三百一十二岁。” 一字一句,声如暮鼓,轰砸着寒星的心房。她一人一骑,离开丰临,正是“灾害纪元”六百四十九年,夏。 “先生,让我跟着你吧。”寒星重复,双目湿红。语调中少了惶恐,多了决绝。 “拔去白发,又生白发。今晨,劳碌了‘翠倚’大半个时辰。我已决心,明日起不再自欺欺人。而寒星小姐,刚巧就是今日到此。我素来不信命数、不敬鬼神,此时却愿意相信,这是冥冥中最好的安排。 这么些年,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找上门来’的书迷,是我一生所见最美的女子。而这最美的女子,又恰好出现在我‘枯萎’前的最后一幕。便在书中,我也写不出这样完满的结局。 末章之后强写续章,那会毁掉一本好书。寒星小姐,我感激你到来,也恳求你离去。” 寒星怔怔地坐在椅中,没有说话,也没有动。她不甘心,她不甘心。 “先师‘衰老’的那些年,恰逢书院衰败,婢仆尽散。是我们六名弟子一同照料。寒星小姐,你或许知道,或许不知道:衰老,并非‘发白齿落、背脊佝偻’那么简单。后面的内容,我不想说出口,更不想有朝一日…被你亲眼瞧见。 我年轻时,也爱过人。在‘话本’中,爱过更多的人。因此我大致明白,这种时候,你必须为我做些什么,才能心安。若能做些原本不肯做、不愿做的事,就更心安。但是寒星小姐,我不想在风烛之年,舍去尊严和体面,换你的心安。这份自私,盼你能够体谅。”他的声音很轻,语速很慢。却未留半分余地。 “先生,我懂了。”良久良久,寒星用蚊蝇般的声息,缓缓吐出五字。那份凄然、那份孱弱,直仿佛刚被抽空了魂魄。 和先生一样,她也不信鬼神。但从这日起,从此刻起,她开始盼望世间有鬼神!开始盼望那茫茫大地之下、茫茫云海之上,能有一尊神明,供她祈求,给她来世。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死前,还有力气动笔‘第十五卷’,会将下一个故事中的女子,想象成你的模样。”临别时,付宗元没能忍住,说出了这句在他自己看来,虽是真心诚意,却又无耻至极的言语。他不爱眼前这个美丽的女子,但又盼她……永远念着自己。 流亡日记-节选(85) 我用细刀的“木鞘”斩断了一棵齐腰粗的柏树,断口平滑。这比用手可难多了,我对自己的进步还算满意。 “过几日我去找个‘旱灾’试试。”我抚着分毫未损的刀鞘,对青儿说。 青儿有些焦急地反对:“公主,你现在…连我都打不过,别冒险吧。” 我用刀鞘狠狠在她左腿上抽了一下,怒斥道:“说什么鬼话,你一共赢过几次?” “啊!”青儿用手心捂着大腿,向右蹭了两步,看得出这下挨得极疼,我猜它正在缓慢地肿起。“可你也赢不了我呀。”青儿余痛未消,仍倔强地说道。 “真以为我收拾不了你吗?”我双掌交错,摆出对决的架势。 青儿向前走了一步,白净的双足自然而然地从布鞋中滑出,双肩微沉做出与我相似的姿态,全无退让之意。 我不再废话,右手“食中两指”凌空点出,手臂只堪堪伸直,我身子已朝左前方闪去,左拳直崩她右肋,这是莫志梅的招。这一招青儿已接过无数次,微一侧身,右掌“无极印”似缓实疾,拂了上来。 我可没本事用“手背”上的内劲弹开这几乎撕破虚空的一拂。然而这一拂将到未到时,青儿身子微微一晃,腕脉已被我右手掐实,后颈要穴也被我左手捏住。 青儿已全无反抗之力,我却不停手,抬起左脚轻踹向她膝窝。青儿立刻向前跪倒,我顺势坐在她腰间,左手捏住后颈不松,右手迅速封了她肩、背、腰、腿上的各处穴道。青儿困兽犹斗,左手回探要掐我腰窝,于是整条左臂的穴道也被我封了。 “服不服?”我伸指戳着她腰肋间的麻痒处。 “服了,服了。”青儿忍着笑哀求道。 “哼,你以为凌空点你是虚招,那是一个‘先缓后疾’的小风锥。这招是我新想出的,叫‘阴风指’,厉害吧?”我得意道。其实“阴风指”隔空点出,伤不得青儿分毫,只让她动作迟滞半瞬。不过这已经足够了。 “嗯,我感觉有东西过来,但来不及了。”青儿委屈地说。 “废话,用‘寸手’攻你,就是分你的心。”我训道。 “公主,多来几次我就能对付了。” “真遇到敌人,一次你就死了!谁给你机会多来几次?”我严厉地斥责中,透出忧虑。 “公主,你多打我,用各种招式……我都见过,以后就不怕了。”青儿恳切求道。我知道她想说什么,但我不能让气氛滑往那个方向。 我伸出双手,掐在她腰窝上揉捏,“阴风指”劲力微吐。 “啊哈哈哈哈,饶…饶了我吧……”青儿立即狂笑不止。 “你个贱种敢挡我去路,真是越来越放肆了。不好好治你,我看你迟早要造我的反。”不把她笑哭,绝不算完。 这回…可能有点过分了,我把满脸涕泪的青儿扶起后,她居然甩开了我手。其实我知道,那麻痒的滋味绝不比挨鞭子好过,可这手段……不伤筋骨,也不流血,我就没忍住多折磨了她一会儿。嗯,就是一会儿。 第九十四章 自欺欺人 一路归途,杀山贼十六、水匪十一。拦路的一剑刺死,拔刀的一剑刺死,转身逃命的,也追上去,一剑刺死!贼匪之外,残登徒子七人,一句污秽言语,就戳瞎一只眼珠。“逆子-寒星”,凶芒毕露。 家里大多数人,寒星都不喜欢。但有个可以回去的家,仍是好的。更何况,家中还有瞧不出究竟喜不喜欢自己的“青儿姐”,以及不知道算不算是朋友的“清尘”。 返程时,寒星没再迷路。那匹“老迈到连牙齿都不齐整”的枯瘦黄马,她始终没有弃掉。因此从“平江”到“丰临”所耗的时日,竟比去时还久。黄衣黄马,踩着残阳的最后一抹余晖缓缓踱入“木园”。离家、返家,刚好百日。 这百日间,“丰临城”没再发生剧变。但有件轶闻,沸腾着街头巷尾的每一处角落。 就在寒星归家前的五日,“慕衣舍”筹办了一场规格空前的“艺展”。展程最后,独自一人压轴出场的,是一丝不挂,通体斑斓的“慕雪”。 灰蒙蒙的大雪山,被赤红的落雷剖开肚腹,流淌出淡金色的岩浆。千万片雪花,自大雪山的背脊升腾而起,坠入茫茫天际。与“鬼蛾”的“暗域荆蝰”一样,又是人间不曾有的景致。 “慕雪”身上这一幅刺青,是“粟宓什”为她量身绘制,取名:低语。 然而仅仅过了五日,已没有人记得那幅作品本来的名字。人们只将它称作——慕雪的新衣。 这一身“新衣”,终是由“粟宓什”亲自替“慕雪”披上,“鬼蛾”没能沾手。第一眼见到师傅的绘出的原图,鬼蛾就知道,自己不行。就算她能刺出“赤雷的狂怒与咆哮”,也决然掌控不住那“雪山的无声哀鸣”。 “丁字舞台”之上,慕雪展现出的从容与气魄,更令身为“大师姐”的鬼蛾瞠目结舌,进而有些自惭形秽。她自认与迂腐守旧的南方女子相较,自己的狂放已算得令人发指。第二次见面,她就敢在“雅室”之内脱给慧眼如炬的“慕冬阳”看,可当“慕雪”邀她一同站到台上,展露给更多人观赏时,她退缩了。 于是若干年后,“刺青”这门“上至殿堂,下至街井”都占得一席之地的恢宏技艺,其别名,就叫“慕雪的新衣”。那时候的“刺青师”们,人人讲述着“慕雪”的故事。渐渐少有人知:煌煌东土,第一幅真正镌刻于血肉之身的刺青,名为“暗域荆蝰”。 寒星一去一回,心中有愧。只浸泡在海中,更为奋力地斩着礁石。“木园”的护卫,她不在时已交由“孤雁”统辖。待她回家后,完全没有“物归原主”的迹象。 孤雁的心上人死了,寒星的心上人活着。死去的“心上人”比活着的可爱千倍,也安全千倍。一个在“家族”之外有牵挂的人,不适合总领防卫。叶玄与残影,都是这样认为。 ………… 当人们看到“木叶商团”的大船真的一艘艘下水;“木叶家族”的高手真的经年累月浸在海中,一块块斩着越来越远的礁石,许多在“丰临商会”中没有“议席”却可坐在“旁席”的商团主事们,开始蠢蠢欲动。再后来,那些没资格坐在“旁席”的,也开始动。 商会执佬入股,一股黄金一万两;其余商团入股,一股一万二千两。同股不同价。这是明目张胆的歧视。然而在“丰临城”的商贾看来——“事先说清楚,事后不赖账”就叫公正。 此事中,“清尘”展现出了一位高品娼伶最为致命的才华——勾引。当然,这时身为“木叶商团”副主的她,贩卖的不是“身子”,而是“未来”。 在“清尘”的蛊惑下,短短三年,已有大大小小四十六家商团“入金参股”,皆是“每股一万二千两黄金”的价钱。如此一来,原初以“每股一万两”入金的东家们,账面已开始有了小小的浮盈。 那些“高价入股”的商团,也并非真的将希望全数寄托在“探海”这等虚无缥缈的事情上。只不过,此时眼尖的商贾已隐隐约约察觉到一个前景:“木叶商团”正门外的“通示栏”中早有明文——“航道”拓成后,“木叶商团”每一股,拆成一万股!那意味着,“丰临城”将近一半的“自由民”都买得起。 透过“木叶商团”与“丰临商会”的数十块“通示栏”近旁淤积、攒动的人头,便可瞧出那些“拿不出一万两,却能轻而易举拿出一两、十两、百两”的自由民们是何等的跃跃欲试。能跟着“通汇钱庄-薛家”这样的豪阀参股到“同一桩生意”当中……千百年来,这是从所未闻、从所未见的事情。 另则,“木叶商团”居然在城内各大“藏书馆”中公示了自己的“账目”。就连并未参股之人,也能随意翻看。这更是从所未闻、从所未见之事! 通过公示出的账目,众人发觉“造船”所耗金银虽巨,却还算不得触目惊心。会有这样的感觉,是因为商团所造的第一批大船没有使用上好的木料。更是因为截至当下尚没有人见识过,什么是真正的“泥牛入海”。 相比于“造船”,“开拓航道”所花费的金银更是微乎其微。毕竟“砍礁石”这等活计,耗费的都是“不要钱的真气”。加之干活最多的“叶玄”与“木青儿”分文不取,派给“鬼蛾”等人的薪俸,也就不显得如何高昂。 然而“航道”开拓的进度,却不尽如人意。越到风浪高疾的远海处,想要探明礁石的所在,难度越大,耗时越久。 于是乎,越来越多已经参股的商人,开始向“清尘”施压。所谓施压,当然不是让她以“商团副主”的身份,去敦促“海上那些拿刀的家伙”好好干活。他们是想逼迫“木叶商团”尽早完成“拆股”。 “通示栏”前围拢的人头,眼见一日少过一日,“丰临城”的自由民们,正慢慢磨损着热情、消耗着耐性。 直到“出金十万”的姚远、古易、崔吉、蓟柏枫也加入“逼宫”之列,清尘终于不得不派出一艘大船,押回了在“远海”处躲清静的叶玄。 而“出金四十万”的“商团第二大东家”薛瑞,则自始至终不闻不问。更将“议事、出票”之权直接甩给了叶玄。当然,仅限“拆股”一事。 最终,于“灾害纪元”六百五十三年秋,也就是“木叶商团”设立后的第五年,商团在那条“直通深海”的航道尚未拓成之前,强行“拆股”。自此,“木叶商团”的每一股,变为一万股。每股之价,随行就市。 “拆股”本身,是个颇为浩大的工程。由十分稀罕的“浅灰色山牛皮”制成,代表“木叶商团占股之权”的“商票”,原本只有“数百张”。 “拆股”之后,每一张,变成一万张。自然不能再用“山牛皮”这等厚重之物。拆分后的“新商票”,与“通汇钱庄”的“银票”制式相近。只不过,商票下角所盖是“丰临商会”的“蓝印”,而非“通汇钱庄”的“黄印”。 由于担负了“新商票”的“增信、防伪”之责,“丰临商会”与“通汇钱庄”也赚得一笔为数不小的金银。 为造声势,“新商票”现世当日,“丰临商会”正门前的广场处,数百张“旧商票”当着众人之面,全数焚毁。而数百万张“新商票”——由无数架马车,拉着一只只巨大的灰檀木箱,悍然列阵。 当然,这只是“造势”。“新商票”并未真的印出“数百万张”之多。“旧商票”尽数烧毁,绝无虚假。而“新商票”则与“银票”一样,有面额大小之分。 顺遂所有人的愿景,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半月之后,“商票”的价钱竟被炒高到“每股十二两黄金”。更加让叶玄感到不可理喻的是,那些曾以“每股一两二”入金的“小商团”,并未大举抛售手中“商票”。 更有甚者,竟还推波助澜,面对如此丧心病狂的价钱,砸出了更多金银,大肆抢购流通到市面上的“商票”。要知“拆股”之后,每一张“商票”所对应的账面上的“黄金”只有“一两”出头。 “那些‘小商团’一直逼着我‘拆股’,不就是为了卖给‘看不懂账目的自由民’吗?怎么现如今……他们自己还买上了?” “宿园”的小宴厅内,叶玄一脸探询地扫望围坐圆桌的几人。只见宿竹、崔吉、蓟柏枫、姚远、古易五个,喜慰之余也是满心狐疑。 当年,叶玄绞尽脑汁,憋出“航道拓成后,一股拆成一万股”这种史无前例的荒唐主意,实际只想诱导各个“商团”,让他们觉得:除了坐等“派红”之外,还有“将商票转卖给自由民”这么一条可能的“退路”。叶玄自己心底,其实并不觉得此事可行。万没成想,丰临城的自由民居然如此狂野! 有资格被“宿竹”宴请的这一屋人,脑筋好歹都还算清醒。然而眼见“商票”的价钱一日高过一日,各人心下也不禁怀疑:自己的目光……是不是短浅了?是不是有些连“自由民”和“小商团”都能看懂的事,自己身为“商会执佬”以及“木叶商团占股前十的东家”却没想明白? “不满诸位,升到‘三两一股’的时候,我出手了‘二万股’。原以为这么大的数目会冲垮市价,心下还有些不安。哪料到,就只溅出个小小浪花。‘二万股’不到两个时辰就给吃光了。当时还想,这丰临城中,怎一下冒出这么多傻子?现下回过头看,哈哈…傻子竟是我自己呀。”瞧得出,蓟柏枫一番感慨,场间诸人无不心有戚戚。 叶玄手中,持着“三百万股”。然而这“三百万股”乃是“基股”,不可转让,不可售卖。这是商团设立时便已定下的规矩。此刻,叶玄有些后悔。 今日小聚,主要是为商讨“增股”一事。 “丰临城”内大小商团乃至自由民,想要获得“木叶商团”的“商票”,渠道有二:一是在市面上购买;二是直接将金银交予“木叶商团”,获得“增股”。 只不过,按照先前定立的规矩:“增股”一事,需由“占股前十”的东家“出票而决”。这十票权重相等,不以占股多寡而分大小、先后,十票之中,至少七票同意,方可“增股”。 眼下“木叶商团”占股前十的东家,分别是:叶玄、薛瑞、宿竹、崔吉、蓟柏枫、姚远、古易,以及另外三个并非“商会执佬”的商团主事。 “增股”一事,今日未在席间的“薛老板”已然首肯,“宿竹”也已被“清尘”说动。若“崔吉、蓟柏枫、姚远、古易”四人也尽数点头,算上叶玄,便可凑足七票。如此,就不用再去理会那另外三名“几乎不可能同意增股”的“小东家”。 对于眼下“商票”如此癫狂的价钱,尚没人明白究竟是何缘故。但“增股”一事,道理却清楚得多:增股之价,必定远远低于“市价”,但又必定远远高于“账面所含真金”。 因此越大的东家,越愿意增股;越小的,越不愿意。越是不打算脱手、抽身的,越愿意增股;相反,则越不愿意。 叶玄和薛瑞,毫无疑问属于前者。宿竹踩在二者之间,重心靠前多些。余下四位,则靠后多些。 “我可能…已不在‘前十’之列了。”崔吉略带歉疚的一语,让叶玄如坠冰窟。七票,凑不出了。 “你卖掉多少了?”“什么价卖的?”姚远和蓟柏枫一人一句,忙不迭追问道。 “就……一路升,一路卖呗。叶老板,见谅哈。”崔吉没有正面回应二人,仍是望着叶玄,赧颜笑道。 叶玄无可奈何,只得故作轻松地摆手:“崔老板这是哪里话。” 此时叶玄已知,“增股”的事,多半是不成了。他并非不能亲自出面,或者派清尘出面,去劝诱另外几个“小东家”,但此举十分不妥。 劝诱不成,还好说。万一几个“小东家”一口应下,那更加麻烦。面对弱小太多的势力,他无法证明,自己的劝诱是否带有威逼的成分。就算他自己心知没有,却绝无可能分说清楚。其根源还是在于,“木叶家族”在南方、在丰临,远远没有积累出足够令人安心的信誉。 于是乎,增股之事化为泡影。 转年初秋,包括西域在内,整个大陆唯一一条直通“深海”的航道,终于拓成。航道两侧,耸立着“间距不一、高矮不一”的黝黑砖塔。之所以间距、高矮不一,只因砖塔须以“大块礁石”为基。何处有礁石,礁石有多大,全然不是人力所能规划。 “砖塔”的用法,与古战场的“望楼”大同小异。日间狼烟,夜间明火。 就在“木叶商团”正式宣告“航道”落成的当日,已升至“每股二十五两黄金”的“商票”骤然崩泻。仅三日后,落至“一两二”。 直至此刻,叶玄才彻底明白,这是一场怎样的游戏。自始至终,没有几人相信“探海”这事能成。而不信的人,却相信总有一些傻子是真信的。“每股一两二”,就是“傻子们”心中的底价。在此之上,都是“聪明人骗聪明人”的勾当。 一众“执佬”当中,所持“商票”几乎售罄的“崔吉”获利最丰。 “宿竹”在“商票”升至“每股二十两”后,终是没能忍住,浅浅卖出“一万股”,得金二十万两,尽数收回了本钱。余下“十九万股”决心赌了。然而眼见手中“商票”转瞬缩水超过九成,心中仍难免郁郁。 每当这时,她就会乘着一叶小舟,带上一包饵料,去观瞧自家湖中那万尾锦鲤。一想到“挫骨扬灰”后的“风四矛”就藏在这些鱼儿腹中,“宿竹”便觉豁然。凭这,被“木叶家”骗走多少金银她都甘愿。更何况,眼下还是赚的。 身为“木叶商团”第二大东家的“薛瑞”,从头至尾好似事不关己一般,一动不动。 “灾害纪元”六百五十四年,秋。时隔两千六百余载,“黄土大陆”的白帆,再入“默海”。 第九十五章 吸干他们 “航道”尚未彻底落成时,准确来说,是“航道”开拓堪堪过半时,从不下海砍礁石的“残影”与“清尘”二人,便已开始收集和招募“送死的水手”。 第一批水手,多为“死囚”。虽说此事全凭自愿,但死囚也分三六九等,并非随便哪个死囚,都有机会“到海中去死。”有家人的优先,识字的优先。会武的不要。 至于“船长”和“船副”,其实当今世上,有一个堪称完美的出处——航帮。 这世间,能服从命令的人,很多;敢死的人,也多。但敢死的同时,又能服从命令的,却十分稀罕。这样的人,古时多在军伍,今时多在帮会。 “航帮”的帮规之繁复,堪比城律。但归根结底,令人服从的手段其实相当淳朴:一人背叛,祸及全家。 古战场上,所谓“军令如山”,同样也得是“家眷在后,宪兵在侧”,军令才能如山。据史书所记:“顺帝国”的都城内,半数城民皆为“军属”。后来“凉帝国”的帝都“苍城”更是如此。 哪怕“木叶家族”与“航帮”没有半分交情,凭着银钱开道,“敢死不敢叛”的船长、船副,必能源源不断送至“木叶商团”。只可惜,造化弄人、报应不爽。“航帮”与“木叶”不仅有仇,且仇深似海。 话说两头。即便能与“航帮”合作,叶玄和“已知晓全部真相”的残影也都认为,长远而言“探海”之事假手他人不妥。“木叶商团”须有“完全控在自己手中”的班底,才能安心。至于说,安的是什么心,二人就连“蒙在被中私话”时也没彻底说破。心领神悟,心照不宣。 此时,由“木叶商团”出资设立的“蓝水书院”已初具雏形。但还远远没到“足用”的地步。 “蓝水书院”之所以敢称“书院”,除了残、叶二人都不怎么要脸之外,那份小小的底气,也是来自于“莫问塔”费尽心力,分从南、北二地请到了“茅宣”、“田浩”两位史学巨擘。两位学究,都已近三百高龄,着作等身。 其中,“茅宣”所专研的,是早已消失了数百年的“官家漕运”和“古代水师”;而“田浩”大半生的心力都用来考究“通天探海”那一段历史的诸般细碎及深远影响。 这两位巨匠,站得太高,看得太远,并不能直接帮“木叶商团”培养合格的船长、船副。但这二人的存在,能给“探海”这桩生意注入一些虚无缥缈的价值。 “文人”的恐怖之处,就在于此。他们能让这世上的一些人,为了“家眷和银钱”以外的理由,心甘情愿地去死。更重要的是,他们象征着“高洁”。即便在武夫当道的“灾害纪元”,依旧如此。商人得势,修“藏书馆”;武人得势,修“藏书馆”。 无需他们“奔走疾呼”,只要这二人安安静静在“蓝水书院”讲学,只要这二人大大方方成为“木叶家族”的客卿。“木叶商团”所做之事,就能在度量“低贱”与“高洁”的标尺上,升格半寸。 “蓝水书院”之下,以用途论,实质切割成泾渭分明的两块。 “茅宣”、“田浩”两位师匠,是真的在讲学。座下学子,也是真正的学子。这一部分,算是“门面”。 另一部分,则在培育“将来要去送死”的“船长和船副”。这些人,不是“死囚”。茫茫大海之上,一船首脑,便是那一方小千世界的“王”。这等角色,不可能由死囚担当。 “木叶商团”与这些“主动求死”的“船长、船副”之间,当然也是生意。大船出航后,若超过特定时限仍未归港,他们的家眷会得到一笔极丰厚的补偿,实质就是“买命银”。 若大船顺利归港,且找到了商团“指定”的东西。则船长、船副所得犒赏,将会是“买命银”的十倍,乃至百倍。并且,根据其找到的东西不同,所得“红利”上不封顶。 所谓商团指定的东西,简单来说,就是两类: 一是“岛屿或陆地”; 二是“不曾有记载的海中之物”。 若找到的是“第一类”,则船长、船副必须领着商团的人再次返回,才能作数。这一类发现,犒赏更多,是“买命银”的百倍起步。同时,若探明之处能使商团获利,船长、船副,皆有分红。 若找到的是“第二类”,船长、船副所得犒赏,是“买命银”的十倍起步。而海中所得的“新物种”或“新物件”会被“画师”记录,纳入“图鉴”。之后再有人找到相同的东西,便没有犒赏。同时,若“海中新物”能卖出价钱,或直接被“木叶商团”收藏,船长、船副,皆有分红。 明眼人一看便知:依照这样的规矩,早先出海之人能占很大的便宜。极有可能行不出多远,便找到“图鉴上没有的新东西”。一去一返,可顶旁人一世辛劳。因此“第一批”的船长、船副并不难找。甚至已有“抢破头”的迹象。 这正是叶玄想要看到的情景。万事开头难,因此开头的时候,总要给出足够分量的彩头。 第一批:七船出航,六船归港。皆在海中寻得“新物”,无价值; 第二批:九船出航,九船归港。皆在海中寻得“新物”,无价值; 第三批:十船出航,七船归港。皆在海中寻得“新物”,无价值; …… 第五批:九船出航,六船归港。皆在海中寻得“新物”,无价值; …… 第八批:十船出航,六船归港。寻得一岛,尚无价值,可做路标。 …… 第十二批:十船出航,四船归港。寻得一岛,尚无价值,可做路标。 “木叶商团”账面的金银,有如黄沙、灰屑般一盆盆泼入默海,全无回响。“宿竹”的赌坊却由此多出一桩生意,更多出一桩热闹。每每自深海之中,捞出奇形怪状的新鱼,“凤尾竹”都会开出盘口,赌活人吃了会不会死。 生吃死了,改熟吃;素人死了,换武人。一条鱼,能赌好多次。 迄今为止,最毒的一个鱼种,名叫“黄斑刺豚”。两月前,吃死了一名“火灾”。再往上,“水境”武者日子大都过得不错,重金悬赏之下,尚未找到乐意“赌命”的。 第十四批航船,终于从海中捞出一件值钱东西。说“价值连成”言过其实,最终在“竞卖会”上拍出的价钱,约莫可换“木叶商团”的两艘“航船”。那是一只体型介于“脸盆”和“浴盆”之间的海龟。与“近海”处所能见到的不同,这只雄龟的背甲,黑暗中会泛出淡蓝的柔光。 陆地之上,“鹅卵”大小的“夜光石”已可算稀世奇珍。如此庞大的夜明之物,绝无仅有!之所以只卖出“两艘航船”的价钱,主要是因“藏家”们忧心二事: 其一,与产自“西域”的“夜光石”不同。龟甲无需日晒,自生柔光。而龟甲究竟因何发光,没人搞得明白。那么…等这龟死了,还亮不亮? 其二,“夜光龟”这种东西,“远海”处究竟有多少,尚不清楚。会不会如“锐吻”一般,满海都是? 后来的事实证明: 第一重顾虑是多余的。雄龟死后,背甲依旧发光。只是这东西长期放在卧房之内会让“素人”难以受孕的事实,却要等到几十年后才慢慢被人发觉; 第二重顾虑,确有其先见之明。“夜光龟”虽不似“锐吻”那般密如繁星,但只要大船停在特定的海域等上十天半月,总能收获一两只。 抓得多了以后,“夜光龟”也分出三六九等。淡蓝色最不值钱,其次是淡绿和淡金。而一只淡粉色的“夜光龟”,其价钱堪比“航帮楼船”。 大致确认了“夜光龟”出没的海域之后,“木叶商团”并未分出人手与心力去经营这桩生意。只将“航船”与“航道”租借给其他商团,收些“买路钱”。 “风家”独占“海滩”,“木叶家”独占“航道”,同样是把持着紧要之地,却没人为此觉得“木叶家”霸道。只因那片海滩“千年前”甚至“万年前”就已有人在用,而那“航道”从前并不存在,是“木叶家”花了数年工夫,泡在海里一刀一刀斩出来的。 只不过“夜光龟”这桩买卖,不论自己专营还是与旁人分利,比之“木叶商团”在“探海”一事上的投入,实在杯水车薪。“商团”账面的金银,一日少过一日。象征着“占股之权”的“商票”,价钱一日低过一日。 最惨淡时,每一股只能在市面上卖出“三钱金子”。就这,仍是应者寥寥,若一次卖得多了,还要再折!也因此,“木叶家族”在“丰临城”的声名,随着“商票”的跌价,一日坏过一日。 他们虽未像“风家”一般,被整个丰临视为“盗匪、仇寇”,但在无数买了“商票”却未能及时“脱手”的“自由民”眼中,“木叶家族”毫无疑问是一群无耻至极的骗子! ………… “灾害纪元”六百五十七年,“木叶家族”的声名,又随着“商票”之价急转直上。那是“木叶商团”设立后的第九年,是“航道”拓成后的第三年。东南方向,探出了一座巨大到几乎可以称为“陆地”的岛屿。更为惊悚的是:巨岛之上,发现了“人”! 其实谁也不能确定,这些“银发金眸,塌鼻尖耳,直立行走,身形矮壮”的家伙究竟算不算“人”。若说不算,他们实在比任何动物都像。若说算,那“尖牙利爪”算怎么回事?那“虬结如山石的肌肉”和“手撕红竖木的怪力”又算怎么回事? 但不论如何,那座巨岛足以纳入“天下舆图”,这个事件足可“载入史册”!既如此,“木叶商团”的“商票”岂有只卖“三钱金子”的道理?“三钱”太低,“三两”太低,“三十两”仍然太低! 身为“商团副主”的“清尘”,又一次感受到“身价暴涨”的荒诞。现如今,外人与她见上一面、喝杯清茶的价钱,甚至比当年在“枯荣城”嫖她一次还要贵。这倒并非“清尘”明码标价,做起了“见客”的生意。而是近两月间……莫问塔不止一次接到了“要见清尘”的委托。各个商团的主事不惜砸下重金,只盼能从她口中“提前听到些什么”。 “见你一次,一千六百两。见我,二千两。看来还是我的品相好些。”叶玄洋洋得意地,将残影报给他的“最新价”说予清尘。 “哦,那以后每次…补你四百两银子。”叶玄走入书房时,清尘正处理着手上一份颇为重要的文书,头也不抬地悠悠讽道。 “以后?哪儿有什么以后。就趁今日价钱好,先赚你‘八百两’再说!”话落,不等清尘放下手中毛笔,叶玄弯腰探手,一把将她抱起,走进书房里侧那间平日供“尘掌柜”偷懒、小憩的内室。 …… “不是说…要赚‘八百两’么?这才‘四百’。叶老板,咱们生意人可不能坏了信誉。”仍裹在薄被中的“清尘”侧卧着身子,口唇抵在叶玄耳畔,吐气如兰。 “我说‘趁今日’,可没说‘连着’。尘掌柜,你莫要讹人。”叶玄只觉右耳奇痒难耐,带得半侧身子都感酥麻,索性将上半身从被中滑出,疏懒地靠坐在床头。这才彻底复了神智。 清尘最喜欢在叶玄“坐怀不乱”的那一盏茶时分撩拨他,在“枯荣城”就是如此,几十年下来,只成过寥寥数次。到了“丰临”仍乐此不疲。 眼见“媚术”未果,清尘也不气恼。素玉般不着半缕的身子仍缩在被中,腰肢一扭,侧卧转为趴伏,两截莲藕似的雪白前臂从被下探中,“左手指尖”轻轻抚摸着自己“右手掌心”之上那“浅淡而又细密”的纹理,漫不经意地说起正事:“巨石、矮树、野人、海鸟……那个破岛除了当‘路标’之外,没任何用。 那些买了咱们‘商票’的家伙…花一千多两银子跑来见我,想提前知道岛上的事。我照实说,他们却又不信。旁敲侧击、千方百计地诱导我告诉他们‘之后还会探岛,兴许下次就能探出值钱东西’,然后欢天喜地、一脸满足地离去。每次他们走后,我总感觉……我还是个妓女。” 叶玄轻笑:“拿人钱财,讨人欢心。你要这么算的话,全天的商贾都是娼妓。至于那些花钱见你的人,经了‘上次’之后,我大概也明白一二。‘想骗别人,先骗自己’,也算得至真至诚吧。” “嗯。”清尘应了一声,没有再讲“恩客”们的闲话,语调也变得郑重了些:“眼下这情形,你待如何?” “唉…我能如何呀。卖股、增股两途,全堵死了。当初为引诱各个商团入伙,是咱们自己公然宣称:‘基股’永不转让。后来‘丰临商会’委托‘通汇钱庄’帮咱们印制‘商票’,拆股前也好,拆股后也好,木叶家的‘商票’都与别家做了区分,咱就是想偷着卖,也卖不掉。 ‘增股’的事,怨我嘴欠。‘排名前十的东家,至少七人同意方可增股’这话当初就是随口一说,根本没觉得能有‘增股’的一天。结果‘商团’设立时,这一条写进了‘规程’。现今回过头看,真正是一招不慎,画地为牢啊。”一想到自己是何等的鼠目寸光,叶玄语中满是懊丧。 “那如果,不面向整个‘丰临城’的自由民,而只针对特定的商团‘增股’呢?就针对…排名前十的东家中,不同意增股的那几个!让他们用‘现价的一半’入金。还不同意,那就三成,甚至两成也行。” 饶是叶玄靠坐在床头,本就没什么动作,清尘仍可感觉到他的身子有那么一瞬的僵硬。准确来说,是呼吸有了一瞬的迟滞。 自“航道”拓成后,“木叶商团”正、副两位主事,叶玄的心力更多花在“探海”的具体事宜,像是“航船的改良,船长的培育,气候的记载,海图的更新……”而清尘,主要负责“钱的运筹”和“人的应酬”。因此,关于“商票涨落”、“入金增股”等事,近些年,自然是清尘体察更细、思索更多。 见叶玄半晌没有说话,清尘继续道:“当初,咱们账面上有几百万两金子,现下已花去两成。折算到每一股,账面余存早不足一两。但今日的报价,是三十六两黄金一股。我估摸着,让他们用‘十两一股’的价钱增股,多半能行。” “现如今,排名前十的东家都有谁呀?这整日卖来卖去的,还说得清么?”随口问出这样的问题,叶玄忽而有所警觉:航道拓成之后,自己过度沉迷于“探海”,沉迷到几乎像个“匠人”而非“商人”;沉迷到太久太久,没有理会过银钱与账目;近段时日,更是沉迷到似乎已有大半年,不曾亲自与“薛瑞、宿竹”这些至关重要的人物交到。就连“丰临商会”每月一次的“例行议事”,也都由“清尘”代行。不能这样,下月起,要调拨一些心力回到陆上。 “木叶家、薛家、宿家,还有‘朔月佣兵团’的古易。原初几位最大的东家,现在还能排进前十的,就这四家了。余下六家,懒得背给你听,总之谁家占股更多,是能说清楚的。 当然,不是每天都能说清楚。每月末尾三日,自认为‘占股之数’能挤进前十的,需主动派人来找咱们,要求‘点票’。不来,就算没有。‘点票’的时候,‘木叶商团、丰临商会、通汇钱庄’各出两人。三人点票,三人复核。 ‘商票’不记名,也没有‘密纹’,就跟‘通汇钱庄’的‘灰票’一样,反正在谁手里,就是谁的。这东西面额本就不小,近半年升了百多倍,愈发烫手。不少人遭了偷抢,有的还丢了性命。因此这些日子,许多人将‘商票’当成金、银,存到‘通汇钱庄’去了。 存取‘商票’的单据,钱庄给取了个新名字,叫‘股票’。‘股票’也不记名,但有‘密纹’,更像是钱庄的‘白票’。我估计,往后除了‘宿竹、古易’这些不怕抢的,多数自由民和小商团手里的‘商票’都会存到‘钱庄’去。那样的话,月末‘点票’会容易许多。 简单说吧:排名前十的东家是谁,咱们每月末知晓一次。点票之后,隔月月初的‘例行月议’上,在册的前十位东家有‘议事、出票’之权。 过去三个月‘菱漓、宇啸、茗轩、卧弓’四个商团,占股始终都在‘前十’之列。而且他们一直在买,越升越买。四团加在一起,总数已逼近‘古易’了。增股,就找他们。” “哦。这几位呀。”这四个商团的主事,都有资格坐在“丰临商会”的旁席,叶玄见过他们,见过很多次,“可照你的说法,他们显然已砸出了极多的本钱。‘增股’的事,就算他们愿意,还能掏出多少呢?” “这几人已经疯了。你点个头,我能吸干他们。具体数额…说不太准,保守估计是全副身家。运气好的话,还会举债。”排名前十的东家,要见清尘自然是更容易些。因此过去几月,他们就像四只美丽的公蝴蝶,整日围绕着她。也因此,清尘对他们的心境了如指掌。 清尘的嗓音,像极了木青儿。此刻叶玄靠坐,清尘俯卧,看不见她的面容。恍惚间,叶玄有意无意地将清尘想成了青儿。耳听师姐说出如此言语,又不禁有些毛骨悚然。 “这样…不太好吧。”叶玄也未细想,只是脱口而出。 清尘对这个回答很不满意:“账目全是真的,增股全凭自愿。不骗不抢,哪里不妥了?他们已经开变卖‘茶庄、工坊和地契’,你以为…咱们不增股,他们就不赌了?再者说,你又怎知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你是云洛吗?”最后一句,噎得叶玄哑口无言。然而自己方才那一瞬的反应,的确很像是云洛的心境与口吻。 “哼,也对。上一回,每股升到二十多两,咱一股没增,一股没卖。骂咱的人又何尝少了?”叶玄当然知道,清尘与云洛彼此看不顺眼,已不是一两日了。于是他只应了她前面的话,后面五字,全当没听见。“增股的事,就照你说的办。只要拿得出真金,只要能凑足‘七票’,想要多少,就给他们多少。” “嗯。”清尘浅浅一应,半晌不再言语。静默,也是一种召唤。 叶玄缓缓偏头,望向清尘。目光顺着后颈,一路扫过轻薄绒被难以遮蔽的柔美曲线,最终落在微微隆起的臀上。“尘掌柜…要荤的,还是素的?” 流亡日记-节选(86) 找“旱灾”寻衅,有两个难处。 一是没把握赢,直到现在我也不能确定,我与青儿“满”得快,究竟是不是因为“浅”。 二来,万一我不浅,万一我真是个“蝗”,这世上活着的“蝗灾”总共也没几个,忽然冒出个新的,恐怕会闹出不小的动静。 因此,最好能找个落单的“旱”,在四下无人处比试。若能打赢,就当场杀了。这一节我已经跟青儿讲透:如果这一趟去得久了,那是因为寻找“合适的对手”不易,等待“合适的时机”更难,别总担心我被人宰了。 我决定去南方。惹出的事端越大,就要离“玄青谷”越远。 上一次是在哪儿坐的渡船,我已记不清了。总之只要往南,就一定能见到天河,沿着天河走,就一定有船。 再一次横渡天河,我还是沉沦于这美景。若有机会,真想顺着天河从走头漂到尾,再从尾漂到头。 我包了条小船,一为看景没人打扰,二来也方便跟船家打听些事。 看够了景,我拿出一枚银币递给船家:“跟你打听些事啊。” 这打赏显然过了头,船家眉开眼笑:“仙子尽管吩咐!” “南边有什么厉害人物啊?我是说武功高强的那种。”我懒得装出天真烂漫的样子,我要做什么,想来他也不在乎。 船家没想到我会问这个,愣了一下,陪笑道:“小人是在船上讨生活的,于我们而言,这世上最厉害的人物,那自然是‘航帮’的帮主,‘胡亢’胡爷了。这整条天河,加上南方支脉上所有靠这条河过日子帮会、商会,都得听胡爷号令。 “嗯,我听说过,他是个‘蝗’,对吧?”我随口附和道。 “是了。这天河横贯东西,支流更密密麻麻,像蜘蛛网一样。这是多大的地界,多大的生意,也只有‘蝗’才罩得住啊。” “嗯。只是这等人物,我高攀不起。有没有稍微低一点儿的,比如……旱?” “要说起‘旱境’的武人,我们‘南方’可比‘北方’多出不少。”船家语带傲娇,旋即问道:“仙子您是……是西域来的仙子吗?” “小时候跟着爹爹来的。”他也觉得我是西域人,真想去西域看看。 “仙子既不是北人,那小人可就实话实话了,仙子亲朋中若有北人,小人先跟您谢个罪。”瞧这样子,他要说北人的坏话了。 “你尽管说,不碍事。”我安慰道。 “是、是。我们南方自古富庶,北地自古贫瘠。‘帝国’还在的那些年,有名的文人才子,就大都出自南方。后来‘帝国’没了,可真正厉害的武人,大都也是出自南方。 这全天下最有名的武人,当属‘顾长卿’顾爷爷,不知仙子是否晓得,顾爷爷现今虽然住在北地,可也是咱们南边出身。当今‘五蝗’之中,只有‘徐飞’是真正的北人。‘旱境’的强者,我南方更是数不胜数。”我注意到他只有提到徐飞时,不称“爷”。 “哦?那你数几个离天河近些的,给我听听。” “比如‘沛城’的熊清四、柳成荫、余媚儿、孟黄平、江童彦、项柱梁,单洪、康齐。都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人物。”船家如数家珍。 “怎么这些人……都是沛城的?” “是啊。沛城是‘航帮’总舵所在,也是‘胡亢’胡爷的主城,高手自然是极多的。”船家道。 我闭目狠狠翻了个白眼儿:“所以这些都是‘胡亢’的人啊?” “也不全是,多半吧。” “大城喧哗,我喜静。有没有居荒僻处,独来独往的那种?”我继续询道。 “仙子您这是要……”瞧他神色并不怎么警惕,只是好奇。 “拜师。我想找个高人教我,这高人呢,最好不要有太多徒弟,我可不想当什么九师妹、十师妹。” “哟,瞧不出仙子是个练气之人呐。那还真是巧了,就前几月,裕山城‘仇家’的二小姐‘仇诗迈’,不知什么缘故跟家里翻了脸,跑到‘夕霞山’自立门户,就叫‘夕霞派’。 这仇二小姐可是个厉害人物,早些年为家人出头,楞是一人一剑人打上门去,挑了‘单洪’的手筋。后来据说是胡爷出面,才压下了‘仇、单’两家的事。‘单洪’因为此事在‘裕山城’待不下去了,才跑到‘沛城’投奔‘康总镖头’。 仙子若想寻僻静处找高人拜师,‘夕霞山’再合适不过了。仇二小姐是赌气上山,据说只带了些婢女、仆妇,仙子此时去了,别说九师妹、十师妹,当个大师姐也说不定呢。”船家眉飞色舞地说道。 “嗯,这听着倒是不错。夕霞山远不远呀?” “走水路,约莫五、六天路程。” “好,多谢小哥,我会去夕霞山看看。不过……我更想拜个男师傅,小哥你见多识广,可有合适的人选吗?” 船家的神情变得有些暧昧:“这……容小人想想,想想。”说着不自觉得地瞄了下船棚。 又一枚银币,让船家的目光恢复了澄澈。我虽很想,却不是和他,更不是这样。 “‘榕和城’城郊的‘乌蒙山’,山顶有个‘财神庙’。庙中住持‘清静散人’,不光能施法通灵,更是有名的武道宗师。只不过…这‘清净散人’是个闲云野鹤般的人物,似是没收过徒。” “财神庙?清净散人?闲云野鹤?小哥你莫要耍我呀。”我尽量压制话音中的怒意。 “仙子说哪里话,银币上的指痕小人瞧得清清楚楚。”船家见我语气不善,慌忙说道。“这财神庙的住持,原是另有其人,约莫十几年前吧,老住持仙去,‘财神庙’便由老住持的胞弟‘清净散人’接掌了。 那庙原是在山脚下,散人接掌后,将‘财神庙’搬到了山顶。那‘乌蒙山’比云彩还高,山路更是险极,凡俗之人可再也拜不着了。 山高,门槛也高。现在能给‘乌蒙山’的‘财神庙’供奉银子的,可都不是寻常的豪富之人呐。对了,刚跟仙子提过‘仇家’,那仇家宗主‘仇静水’仇老爷,据说跟‘清净散人’交情不浅呐。” “原来如此,所以那‘财神庙’很清净是吧?庙中还有其他高人吗?我是说武学上的高人。”我忙问道。 “是了,想来是清静得很,似小人这等凡夫,可不敢去攀那险峰。至于庙中的其他高人,就没听说了。‘财神庙’原不是习武练气的所在,上一任老住持也不是武人。”船家耐心解释。 “这清净散人,好女色吗?”孤舟之上,我也懒得矜持。 “啊这……这小人可就不清楚了。” “那我见了散人,应该怎么称呼?” “称‘仙人’或‘真人’都行。您是仙子,称仙人更登对些。”船家又在贫嘴。 我又问了些有关“清净散人”的事。细究之下,船家所知也很有限。目光所及没有其他渡船时,我扭断了他的脖子,轻轻放入河中。撒手前,我感觉有东西在水下撕扯他。 第九十六章 众怒 近段时日,清尘有些忧郁。她自认没有做错任何事,但后续的发展,毕竟与她设想的大不相同。 听闻“折价增股”之事,“菱漓、宇啸、茗轩、卧弓”四个商团的主事无不欢喜若狂。最终商定的“增股之价”,是每股一十四两黄金。 “薛瑞、宿竹、古易”三个不管因什么缘故决心“一条道走到黑”的东家,对于“价钱高出账面十数倍”的增股提议,自是欣然接受。 怎料就在“清尘”以商团副主的身份公开提出此议的当日,“商票”之价骤然崩泻。仅仅半日,由“每股三十六两”落至“不足三两”。其后半月,更一路滑至“半两”上下,方才渐稳。 清尘提出的“增股”之议,最终出票结果:八许二否。顺利过关后,转眼化为泡影。哪怕有悖信约,意图参与“增股”的四个商团,也决计不肯用“每股一十四两”的价钱去买“市价只有半两”的商票。 更为麻烦的是,这一回,几乎所有参与了此事的“商团”和“自由民”,都将矛头指向了“木叶家族”。三年前,“木叶商团”的“商票”也有过一次巨大的起落。但那一次,整个“木叶家族”都泡在海中,一刀一刀拓着“航道”。风起风过,一地鸡毛,事后当然有人咒骂,但也只是咒骂。 这次不同!这一次,那七彩琉璃般的梦幻轰然破碎,罪魁祸首就是提议“增股”的“木叶家族”!不管“真正的原因”是什么,至少“先后顺序”就是如此! 血本无归的自由民,倾家荡产的自由民,债台高筑的自由民……狂怒着,嘶吼着,拥堵在“木园”的正门、旁门、后门;拥堵在“木叶商团”的港口和船坞;甚至围住了“莫问塔”! 围住“莫问塔”的人中,赫然便有那几位前段时日砸出一千六百两银子,只为“与清尘聊上两句”的男人。 一只并不甚大的酒坛,以绝非自然下坠的速度飞快撞向地面。“啪啦”一声巨响,换出片刻寂静。 “去你妈的!哪个敢攻‘莫问塔’,左脚迈进来砍左脚,右脚迈进来砍右脚!”满脸激愤的残影,站在三层北侧露台破口大骂,“你们亏了钱、背了债,关我屁事!木叶商团,往南两里!” “团长大人,您、您这……”身后,一个面容清秀的侍官,手中抱着另一只酒坛,瞠目结舌。 得知“木叶家”各处要址皆被围堵的第一时刻,叶玄并不如何担心身在“莫问塔”的残影,更不担心“官廨”本就在“木园”之内的清尘。他心中,主要忧惧两事:一是时常在街上闲逛的鬼蛾,会不会乱杀人;二是整日在医馆讲学的云洛,会不会乱说话。所幸很快确知,鬼蛾今日并未出门。 冥烛晚间仍睡在“蛾院”,但白日早已没空扮演鬼蛾的贴身丫头。她如今在“商团”做事,心思沉稳、脑筋清明,颇得“尘掌柜”倚重。 孤雁顶替寒星,总领“木园”防卫。这差事比她原先以为的要辛苦些。相较于当年的“夜宫”,“木园”占地更广。而且“木园”现下一分为二,前园商团、后园府宅,护卫也是两套班底。 寒星性情本就孤僻,自“平江城”返家后,愈发沉默寡言、深居简出。 总而言之,此刻落在“木园”高墙之外的,就只残影、云洛两人。 “带小影回来。别听任何借口,不回抽她!”虽说叶玄不相信残影会吃亏,但这等情形下,还是亲眼瞧见她毫发无损站在自己面前,比较安心。同时叶玄也能猜到,残影大概更愿意守在莫问塔。因为那样比较刺激。 “尽量走高处,避开人群。” “嗯。” 与师姐一并跃出“北墙”后,木、叶二人,分向两处而去。破旧酒楼改建而成的“莫问塔”就在“木园”正北两里处。凭着木青儿的身法,转眼便至。轻身功夫更好的叶玄则一路沿着屋脊,掠向更远处的“浮云医馆”。 ………… “谁许你给人道歉的,你……我再晚到一会儿,你是不是就答应赔他们银子了!”木园,雨院。叶玄放开了“头脸朝下,被自己扣锁在肩头”的云洛,一把丢掷在软榻之上,终是没舍得太过用力,而后有些无可奈何地愤懑道。 “谁许你那样抱我的,弟子们都…都瞧着呢。”云洛答非所问地回呛,却是三分恼怒,七分羞赧。 约莫“半柱香”时分前,“浮云医馆”正门口,匆匆赶至的叶玄二话不说,一把将“正在给人作揖赔礼”的云洛拦腰抱起,甩到自己肩头。而后迅疾跃上屋脊,慌忙逃离。饶是这般如影而来,如风而去,仍有不少机敏之人,瞧出或猜出了这黑衣男子的身份。所幸背后那些“鸡蛋”与“球葱”未携内劲,飞得既不够快,也不够远。 时至今日,“木叶家族”迁居“丰临城”已近十年。而“浮云医馆”设立于三年多前,也就是“航道”拓成之后。 叶玄喜欢云洛,但完全信不过她。因此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让云洛沾手“商团”的生意。如果不是“枯荣城”中那场荒唐的“叛乱”,如果没有从天而降的那个难以抗拒的借口,他甚至不会将她带到这里。“天各一方,偶尔思念”才是叶玄原本预想中,他与云洛的终局。 云洛喜欢行医,但不愿意收钱。她喜欢温情脉脉地“白拿、白送”。其实云洛也不明白,这样的自己,为何会喜欢那样一个冷血的商人。或许只是因为…那家伙的血还没冷透? 设立医馆,是叶玄的提议。那时刚刚斩通了“航道”,正觉百无聊赖的云洛自是欣然接受。后面的事,二人又起争执。云洛想不通,为什么叶玄那般霸道,非要将医馆的名字取作“浮云医馆”,而不是遵照自己的意思,叫“浮雨医馆”。虽然钱是他出,可主事的分明是自己呀! 其实,不光是“医馆”的问题。十年了,跟着“木叶家族”从“枯荣”跑到“丰临”,已经十年了。自己叫什么名字,却总也弄不明白。小蛾曾告诉自己,“木叶家族”不收有家的人,因为:只有无家可归,才会真心以木叶为家。 后来,自己在“枯荣城”犯下“株连满门”的死罪。那“法”,当然是狗屁不通的“恶法”,但身为城主的叶玄,至少在最后一刻幡然悔悟,没有依着城律剐了自己,也没有牵连自己的家人。他“杀死”了“云洛”这个名字,然后随随便便将“浮雨”二字安在自己头上。 残影、鬼蛾、寒星、孤雁、冥烛、清尘。这些人,名字都是自己取的,唯独自己不是。照叶玄的混账说法“她们是人,你是财货。再废话,你以后就叫死囚一号。”哼,浮雨就浮雨。自己认下了这个名字,可偏偏,他又始终将自己唤作“小洛”。十年了,还不肯改!也不知…他是适应不了,还是割舍不下。 医馆设立后,叶玄又提了奇怪的要求:“给人治病,可以;不收银子,也由得你。但你必须收徒,只收女徒。第一批,至少二十,至多三十。三十女徒当中,二十个由我指定。另外十个,你可以自行招募。” 对于这个提议,或说指示,云洛并不抗拒,只是有些不明所以。可以选的话,她还是更喜欢“亲自”救助别人,不论是“治病”、“派粥”还是“发钱”。 对此,叶玄解释说:“这世上最稀罕的两份差事,就是‘男伶’和‘女医’。你要能让‘丰临城’的‘女医’数量翻上几番,不说功德无量,至少此城此地,会有一代人念你的好。” 叶玄说的,是实情。但“实情”未必等于“实话”。商人做事,从来都有两个理由。一个“说给别人听的理由”和一个“真正的理由”。 世上的确很缺“女医”,南北皆是如此,自古便是如此。 一女子,左乳生了烂疮,不让男医诊治,后全身溃烂而亡; 一女子,右乳生了烂疮,想让男医诊治,夫家不允,后全身溃烂而亡。 此等惨事,屡见不鲜。 女子一朝学医,终身难嫁。即便“女医”不替男子诊病,仍会被视作“不祥”与“不洁”。相较于北地,更为持礼守旧的南方,桎梏尤甚。 也是因此缘故,“胆敢学医”的女子,多处在人群两极:要么豪阔至极,不论怎么嫁都是“下嫁”;要么贫苦至极,也不在乎能不能嫁。叶玄看重的正是这一点。他想凭借云洛,将“前一类”女子筛选出来、吸引过来。这才是取名“浮云医馆”的真正因由。他要以此提醒众人:开馆收徒的,是我“木叶家族”的“浮雨”,更是名医“云大”的女儿“云洛”。 他才不在乎南方的女人患病后,有没有更多机会得到诊治。他要的,是将“云洛”、“慕雪”这般出身的女子聚到一起,在“丰临城”弄一个类似“青玄书院”甚至类似“夕霞山”的地方出来。这是一步闲棋。将云洛的精力占满,也可少生祸端。 隐隐约约,叶玄总有一种感觉:“夕霞山”这种东西,跟“莫问塔”其实很像。截然相反,但又很像。“夕霞山”就是阳光下的“莫问塔”;“莫问塔”就是阴影里的“夕霞山”。 初听到这个荒诞的说法,残影愣了一愣,而后极难得、极罕见地拍案叫绝。再然后,她说了句无比猖狂的言语:“若是有朝一日,莫问塔、夕霞山合为一体,天下就没有办不成的事。”这当然是仗着没有赌注的胡吹大气,但不管如何,叶玄盼望有那么一日,也相信“浮云医馆”这东西前途无量、妙用无穷。只是好处能不能落到自己手里,就难说了。 果不其然,借着“云大”的金字招牌,凭着“莫问塔”与“朔月湖”动用各种手段推波助澜,再加上早已名满丰临的“慕雪”在“鬼蛾师姐”的鼓动下仗义求学,做了“小云大夫”的第一个弟子……短短三年,“浮云医馆”声名鹊起。“女子公然聚众学医”这等离经叛道的行径,也成了继“慕雪的新衣”之后,又一个沸腾了街头巷尾的热议。 几年下来,那个在“云家”被姐姐欺负,到了“木叶家”仍被姐姐欺负的小丫头,座下已有百多名弟子。不知不觉间,竟也莫名其妙生出了几分“师长的威严”。 现下医馆的学子人人皆知,“小云大夫”虽生得一张娇俏玲珑、人畜无害的面庞,为人却十分严厉。传业授课,动辄便用戒尺打人手心。她们却哪里晓得云洛心中所想:“嘿嘿…总算有我拎着戒尺抽别人的一天了!” 她爱用戒尺打人,原本只是小孩儿心性,却不知这等恶事干得多了,真会生威。实则一点儿也不勇敢的鬼蛾,一双凤眼能将八尺大汉盯得两腿发软,正是以往虐过太多人的缘故。 三年积威,一朝全破。 今日“浮云医馆”正门前,“小云大夫”面对输红了眼、闹上了门的一众男女,临危不乱、镇定自若,尽显大家风范。正当她慨然抱拳,顶着天大的委屈为“叶玄”与“清尘”做下的无良勾当赔礼致歉时,一个不注意,转瞬屁股朝天,给人扛到了肩上,那画面……仿佛是个日头落了还在河边玩儿泥巴的稚童,被终于找到自己的大人拎回了家。想到此处,云洛心中十分恼怒。而更令她羞愤的是,本该有十分的恼怒,偏偏没有十分。本该破口大骂,偏偏骂不出口。 上一次,上一次被他用这般羞人的姿态扛在肩头,是多少年前了?算不清,反正很久了。那时候,还是在‘枯荣城’,还是在‘夜宫’的‘演武场’。他将我从冰窟中抱上来,也是这样…… “那些人,没拿鸡蛋砸你吧?”叶玄本已做好准备,要狠狠吵上一架。却没想过如何应对她突如其来的羞怯。 “没有啊…你要不来,我都不知那些婶婶还藏了鸡蛋。哼,冤有头,债有主。人家还是蛮讲道理的。”云洛坐在榻上,依旧红着小脸,低声道。 “什么冤有头,债有主?那些人,他们……唉,你就不能向着我一次?”叶玄满肚子的道理,想想又咽了回去,只挤出一句叹息。而后一脸颓丧地坐到榻沿之上。他不是一个多么坚强的男人,从来不是。但这却是他头一次,在云洛面前显露出如此程度的虚弱与委屈。以往不曾,一来是还不够亲近,二来…也是不够委屈。 身为“木叶家族”的家主、“木叶商团”的老板,这种时候,他本不该有资格,更不该有闲暇坐在这里委屈。敢于如此,只因当他扛着云洛避开“木园”大门,翻“北墙”跃回时,从守在那处的侍卫口中确知:师姐和残影早已回来了。后园有残影,前园有清尘。于是没有资格委屈的叶玄,觉得自己有资格任性一会儿。 “我、我自然是向着你的。”许是被叶玄从所未见的哀怨激起了怜惜之意,云洛的语调愈发轻柔起来:“你骗了那么多人的银子,我方才…可是一直在帮你开脱呐。” “放…”面对云洛真挚的眼神,后面那个屁字,终是没能出口。“我没骗他们银子!”虽已在用力克制,满腹屈枉之下,声音仍难免有些激愤。 “好、好。没骗,没骗。”云洛伸出小手,轻拍着叶玄的手臂,仿若是在安抚一个“犯错后拼死抵赖”的男孩儿。木叶家所有人当中,云洛形貌最像小孩儿、脾气最像小孩儿,却又偏偏是她,最容易被勾出母性。 这番举止,让叶玄感到如沐甘霖的同时,又仿佛吃了只苍蝇。 他坐在原处,享受着云洛的安抚。直到她缩回了小手,不再轻拍自己,才缓缓抬起头,极温柔地说道:“小洛,你能不问对错跟我站在一边,我很欢喜,也很感激。这么些年了,我知道很多事情,咱们的想法都不一样。也发觉很多话题,只要一碰就会争吵。说实话,今天我很想跟你吵一架的。挺长一段时日不吵了,倒有些怀念。只可惜……现在的气氛像是吵不起来了。要不咱们试着,心平气和地聊一次?” “嗯。”云洛很认真、很用力地点了下头,眼中柔情多过温情。然后毫无防备地,额头被人重重地弹了一下。“嗯什么嗯,就还觉得我是骗子呗!” “啊!你……”云洛刚要发怒,却见叶玄笑了。笑得很干净,没有愚弄,没有嘲讽。片刻迟疑过后,云洛也跟着笑了。屋内的气息顿时轻快了些,情愫似也浅淡了些。 “我赌一枚金币,整件事情,你其实连完整的经过也复述不出,对不对?你只知道,许多人买了‘木叶商团’的商票,赔了大钱,闹得满城风雨。所以你就想当然地认为,是我骗了他们。”叶玄一边说着,一边探出左手,缓缓从云洛头顶取下一支象牙发簪。 一头早已凌乱不堪的青丝,刹那倾泻如瀑。 此时的云洛,头顶只有一支发簪,未系发带。这是“慕雪”教的。她告诉云洛说:去掉发带后,身子微微一动,发丝就会膨松、撒乱,那样才有师匠风度。慕雪还说:讲学授课时,不要穿淡黄色的衣裳,白衫、青衫最佳,非要穿黄,就穿褐黄。至于发簪……要么木制,要么骨制,绝不能用金银,更不能镶宝石。 云洛听从了慕雪的建言,因此这时坐在软榻上的她,一袭青衣,披头散发。相较于叶玄更为熟悉的模样,平添了几分风韵与妩媚。 “那个婶婶说,她丈夫花三十两金子买了咱们的‘商票’,现下只剩半两了。中间那二十九两多,难道…不是你赚去的?你拔我簪子干什么呀?”她手边没有梳子,也懒得跑到妆台去取,只好用纤细的手指一下下理着发丝。 叶玄没有直接回答,手中拈着发簪,轻声道:“假定这支簪子,是你花一两黄金从‘首饰铺’买的。刚走出‘首饰铺’门口,就遇到个傻子……簪子在我手里,就当那傻子是我吧。总之,我给了你三十两金子,把发簪买了。然后我找到小蛾,跟她说:我有好东西,六十两卖你,要不要?她说不要。我又问她:那五十两成不?她还不要。 我一路问,她一路摇头,最后压到一两,她说:那行吧,要了。 这时候,簪子若是卖她,我就实实在在亏了二十九两;若不卖她,我心里仍会觉得,好像是亏了二十九两。那我问你,中间的二十九两,是谁赚去了?” “我呀,怎了?” “那你为何要骂‘首饰铺’的老板是骗子?”刚刚说好的“心平气和”,讲到这句时,叶玄差一点就食了言。 “啊?”云洛眨了眨眼,一时有些犯蒙。 “刚刚的故事中,提到了‘首饰铺、你、我、小蛾’。你仔细想想,在真实的‘丰临城’中,‘木叶商团’该对应哪个角色?” “首饰铺?”云洛当然听得出,叶玄想引诱她说出这三字。但思来想去,好像的确是这个答案更为贴切。 “对呀。所以说,那‘首饰铺’的老板,是不是很冤枉?” “可是…为什么人人都说,钱是给你骗去了?”云洛不服气地追问。 “人人都说,就成真的了?他们还说‘女医不洁,会给家族招来厄运’呢。你信还是不信?” “这……不一样吧。”云洛心知,这二者当然不是一回事,但一时又说不出究竟哪里不同,“对了,他们还说,本来一切都好好的,是清尘……呃,我也没听明白,反正是她干了些什么事,‘商票’才从三十多两,一下子变成半两的。” “增股。”叶玄拉长声音,无奈地帮她将整个句子补齐,“你可真是…话都说不明白,就敢断人是非。所以‘增股’是什么意思,你也不清楚呗?” “嗯。哼!”云洛点了点头,而后不满地将小脸偏向一旁。 “心平气和,心平气和。”叶玄这时也意识到,不知不觉,自己又变作了吵架和训人的口吻。于是忙将“心平气和”四字在心中默念了两遍。 “有天,‘首饰铺’的老板发现,‘一两金子’卖给你的发簪,转手就被你用‘三十两’的价钱,卖给了一个穿黑衣的傻子。这时候,老板就想啊:我手里还有支一模一样的簪子,要不我去问问那穿黑衣的,三十两他还买不?嫌贵的话,二十两也成,十两也成啊。所谓‘增股’,大致就是这个意思。你觉得,‘首饰铺’老板动了这样的心思,算是不讲信义吗?” 云洛很认真地想了想,没什么底气地轻声道:“…不算吧” 不承想这一次,叶玄居然摇头:“不一定。这要看老板卖你簪子时,是怎么说的。如果他当初告诉你说:‘这簪子是孤品,全天下再也找不出第二支。’后来却又拿了支一模一样的出来,那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 可如果老板在你刚刚走进店铺,还没付钱的时候,就已清清楚楚地告诉你,簪子不是孤品。甚至就连‘什么情形下,他可能会拿出第二支’都主动做了说明,那他就不是骗子。即使他拿出第二支簪子的举动,影响了第一支簪子价钱,他也不是骗子。” 至此,云洛已基本明白了叶玄的意思。然而簪子的事,毕竟只是打个比方,真相到底如何,并不确实。可话说回来,什么商票、增股之类的,真要掰开揉碎,一桩桩、一件件地讲给她听,云洛想想也觉头大:“如果…事情真像你说的这样,那你去跟他们解释清楚,不就成了?” “女子行医,其实不会招来厄运。可你能解释清楚吗?很多事情,要旨不在于相信什么,而在于‘愿意’相信什么。你觉得,人们真的相信女子给人诊个病、开副药,就能牵累整个家族遭天谴吗?真正的原因是:男人不喜欢自己的妻子或女儿时常接触外人。 商票的事,也是一样的道理。男人花‘三十两’黄金,买了个只值‘一两’的簪子,盼望着来日用‘六十两’的价钱卖给不识货的傻子。过了几日,发现事情跟自己想得不一样,傻子没找见,簪子…砸手里了。男人回了家,怎么跟夫人说呢?偷鸡不成蚀把米?那也太丢脸了。‘遇上了坏人’是个不错的借口。‘首饰铺老板’是个合适的箭靶。 唉……我何尝不想解释,可‘道理’这东西,没办法说给‘装糊涂’的人听。只有你,是真糊涂;也只有你,真的在意我到底骗没骗人。”说到此处,叶玄犹豫了片刻,继续道:“小洛,谢谢你在意。跟你抱怨一通,我心里畅快多了。” “嗯。你有心事,都可以和我说的。”云洛最终也没想清,他说的道理究竟对是不对。她更在意的是,已许久不曾和他…这样单独坐在一起,好好地说说话了。就连好好地吵架,也许久不曾。不知是不是错觉,自从到了南边,他似乎有意无意地,总是回避。果然,刚一动情,他又起身。 “嗯。你这几日暂时别去‘医馆’。商团还有事,我就…先回。”叶玄说着,将发簪递还云洛。见她并未伸手,只得轻轻放在榻沿之上。 “下个月…我就满八十岁了。”云洛缓缓抬头,望着不肯与自己对视的叶玄,两道目光狠狠灼烧着他的面庞。炽热、悲苦、怨毒。 轻薄的双唇,吻去滚烫的珠泪。一滴入喉,血浆沸涌。 …… 漫长的痛楚,与直到最后一刻才终于压过了痛楚的欢愉,正缓缓消散。被“身侧的臂弯”与“身周的绒毯”紧紧包裹着的云洛,用一声略带不满的哼吟,回应着那句不合时宜的“对不起”。 很多年后,她才终于明白:今日的“对不起”不是为了曾经,也不是为了今日。 第九十七章 拓殖 “要不要脸呀你!我在外头一遍遍地巡查,你就躲在这儿跟她……什么时候不行,非得今日?”残影找到叶玄,并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只为和他算账。 一个时辰前,木青儿到了“莫问塔”时,残影已经驱退了第一批围堵之人,塔下正渐渐聚拢着第二批。她想再玩儿一次,自然不愿跟木青儿走。眼珠一转的工夫,捏造出四个“非留下不可”的理由。 哪料刚说出半句,脸上就挨了一耳光。残影是何等七窍玲珑的心思,她转瞬便想明白:青儿姐虽然很不好说话,但她以往不是这样做事的!准是叶玄那家伙…提前交待了什么。 残影随着木青儿翻墙回入“木园”时,去到更远处捉云洛的叶玄尚未归家。 一刻也不愿清闲的残影重新翻上墙头,绕着“木园”的围墙溜了两个圈子。第一圈溜得极快,兼有评估风险、查漏补缺的念头。第二圈便是闲庭信步,饶有兴致地观瞧着、挑逗着墙外暴跳如雷的自由民。两圈溜完,收获鸡蛋五枚、鹅蛋一枚。 今日这般阵仗,对于曾在“枯荣城”与流民对峙过一整年的残影而言,实在算不得惊悚,也实在不够刺激。人数太少还在其次,更关键的是:与饥饿相比,愤怒赋予人的凶狠委实微不足道。 玩儿够了之后,她又想起找叶玄算账的事。这才在园中侍卫的指引下,气鼓鼓跑到“雨院”。一把推开没有落锁的房门,愕然将一对“狗男女”捉奸在床。 二人此时被绒毯裹得严严实实,只比平日穿着衣服时露得还少。但云洛仍吓得惊叫一声,急忙将头脸缩进毯中,仿佛自己真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仿佛自己根本不是这间屋子的主人。 叶玄也是头回遭遇这样的尴尬,一时有些慌乱、有些错愕。就连发火骂人也显得没什么底气:“你…怎么进来的?滚出去!” “我来都来了,要不一起?”残影一脸戏谑,阴阳怪气地说道。瞧着二人的狼狈模样,心中莫名满足。 “先出去,求你了。”叶玄一口气没能顶上,立时败下阵来。他实在不愿这般姿态与残影争吵。同时也担心,她找到这里…会不会真有什么紧迫之事。 “哼,院中等你。”一耳光的仇,算是报了。她不想让云洛太过难堪,轻轻甩下一句,出门去了。 片刻,叶玄穿戴整齐,来到屋外。院中却根本无人。“小贱人,你给我等着。” 对“木叶家”的围堵、声讨,持续了六、七日。所幸没有闹出人命。 一方骂不还口、死不认错;另一方也极为克制地,没有动用比“鹅卵石”更凶猛的兵器。事情就如叶玄所预料,亦如叶玄所祈盼的那样…不了了之。 “木叶商团”依旧泼洒着金银,将一艘又一艘大船驱往默海的更深处。持着“商票”的自由民,在围过、骂过之后,反而比任何人都更加虔诚地祈祷,盼“木叶商团”鸿运当头、吉星高照。 ………… 另有件事,与“木叶商团”自“巨岛”之上探出“野人”几乎同时发生,也同样令整个“丰临城”为之亢奋。耗时将近十载,“薛棠”呕心沥血着写的那部被“鬼蛾”讥讽为“什么鬼名字”的《拓殖》,终于付梓成书。 城中的“自由民”们,当然没道理去关心这样一部“不淫不乱亦无秘辛”的学典。但这里是“丰临”,没有人不尊重钱。 “手抄一遍给一两,背诵下来给十两。”薛棠原是这么计划。怎奈这部书稿的字数比预想中多出太多,印制成书时不得不分成上、下两卷。为此,薛家预备出的赏银也只好翻上一番。 一时之间,“丰临城”内所有识字、认字之民,几乎人人手捧《拓殖》。街头巷尾处,诵读、默背之音不绝于耳。就连“工坊”中一些不识字的纺纱娘,也一边干活,一边神神叨叨、念念有词。懂不懂得不要紧,背下来就是一年的薪俸。“上卷”全是道理,“下卷”有好多故事,她们只背下卷。而且据说“薛家”的“校考官”并不十分严苛,那些只背出小半的,也能得些碎银。 各大“书院”中,恃才傲物的学师、学子们自不会为了区区十两、二十两的银钱折腰。但若是“一千两”,那就不同。“薛棠”不要他们背诵,要他们看懂! 唯有看懂,才能“评议”。每月末晌,各“书院”会将归集到的“评议”送往“薛园”,凡得“薛棠”应复者,哪怕只字片语,哪怕只回一个“阅”字,即可得银千两。 若“评议”之文章被薛棠认做“有所启示”——可得谢酬一万两,可入薛园为客卿。将于来年印制成版的《拓殖-评议集》亦会援引此文,着者姓名皆以“师长之尊”列于薛棠之前。 一个没有庙堂的时代,此等境遇于“文人”而言可谓“一步登天”。 由此,“薛小姐”渐成“薛大家”。万年以后,再不会有人如今日这般嘲讽、质疑。那时人人皆知、人人皆信:这座由金砖堆砌而成的“高坛”,实至名归。 ………… “依着你定的规矩,是不是书中提了我的名字,也得给我‘一万两’啊?” “提你名字不算,得用了你的文章才行。”不等薛棠开口,路见不平的慕雪当即驳回了鬼蛾的敲诈。 “下一版,将你删了也成。”薛棠望着鬼蛾,一脸诚挚地逗弄道。 “算了…留着吧。姐不计较就是。” ………… 那座发现了野人的巨岛,被叶玄极其敷衍地随口命名为“霓安岛”。只因最先探到了那座巨岛的“航船”,叫“霓安号” 时至今日,“霓安岛”已来回反复,探了许多次,终究还是没有价值。当然,所谓没有价值,纯粹是指不能为“商团”赚到金银。在“茅宣”、“田浩”这样的学匠眼中,此等能够于“史书”上留下笔墨的发现,是多少金山、银山也换不回的。 岛上带回的野人,着实太野。以至于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史学家”、“杂学家”和“医者”都认定这些“银发金眸,两足行走,却如虎豹般拥有尖牙利爪,又如苍猿般满身肌肉虬结”的家伙,并不是“人”。 金瞳猿、立猿、兽人、矮人……众人凭着自己的理解和喜好,为其编造出了不同的名字。迄今还没有哪个名字脱颖而出。不管外面如何称呼,为防歧义、混淆,“木叶商团”内部的文书中,统一称作“霓安兽人”。 “宿竹”不在乎这些,她问了三个问题:打得过花豹吗?打得过山牛吗?打得过蟒蛇吗?至于为什么只问了三个……因为不幸败给了蟒蛇。 “不行!早知你干这个用,当初就不该给你。”叶玄断然拒绝了宿竹“再来一只”的要求。 “这次不白拿,我买还不行吗?你开个价。”宿竹语笑嫣然,对叶玄表现出的愠怒浑不在意。 瞧着桌对面…用仅剩的一条手臂拈起酒杯,笑望向自己的“宿竹”,叶玄实在发不出脾气,只得举杯与她轻碰了一下:“不是银子的问题,竹姐。‘霓安岛’不会再探了。” 话未说透,但“宿竹”当然能听懂他的意思。不再探岛,就是说那岛上带回的任何东西,从此只减不增了。其实“霓安岛”上并非没有好物。至少那里捕来的“岩背龟”和“银鳞巨蜥”都能卖出挺高的价钱。只是远远没有高到能够覆盖“航船往返”的本钱。即便是已经“探明”的航路,也仍避免不了“船毁人亡”的可能。 “唉,可惜呢。我还想着得空时,去那岛上瞧瞧。”宿竹轻叹一声,语调有些幽怨。随即又仰头独饮了一杯。 这一回,叶玄不客气地揶揄道:“劝你‘老了’以后再去。‘海涡’跟‘龙卷’,可不认你‘火水旱蝗’。” 默海深处,现下已知的凶险有三。海涡、龙卷、雷暴。皆与天象有关,并称“三灾”。 雷暴就是“暴风雨”。惯常来说,雷声愈响,风雨愈狂。故而也称“雷暴”。三灾中,雷暴最为常见。也唯有雷暴,可以通过“更大、更坚的航船”勉强抵御。若不幸遇到“海涡”和“龙卷”,任你是“航帮的楼船”还是“帝国的巨舰”,跟“小叶舟”也没太大分别。 据归港的船员所述:远远望见“龙卷”,便是生死由天。那如巨龙一般直通天际的风柱,游走迅疾无伦,且毫无规律可遵。要不要撕碎你的船只,全依巨龙的“心情”而定。 而“海涡”则会莫名其妙地忽然出现,又忽然消失。曾有一船,眼见四周海水如高墙般缓缓升起,一时仿若置身于传闻中的“龙宫”之内。小半个时辰后,高墙消逝。无风无雨之际,顿觉海浪汹涌狂暴,航船险些倾覆。 船长事后推想,并不是海水升起,而是自己“陷了下去”。会做此想,也是因为“近海”处时常可见“忽现忽隐”的漩涡,只不过其体量远远没有大到如此骇人的地步。由此进一步推想,许多销声匿迹的航船或许就是被“海涡”所吞。 作为“只出钱,不出海”的商团主事,叶玄头次获得这样的情报时,也不敢尽信。待逐个问过船上所有人后,信了六、七分。过得一月,再问一次,信了八、九分。若是谎话,一船数十人,供词很难对得如此一致;若是幻觉,各人脑海中的景象,更不可能如此相近。 “嗯。”宿竹不置可否地一应,又捡回了先前的话头:“不舍得给我,还真能教会它们说话不成?” 叶玄苦笑:“没什么进展。‘先生’倒是咬死了一个。” “别费事了,那分明就是畜生。要我说呀……” “哎,免开尊口啊。教不会也不给你。”不等宿竹说完,叶玄很没礼貌地伸手将她打断。宿竹是个很执拗的人,想干的事情,想买的东西,总会锲而不舍。 迁居“丰临”已有十年,在叶玄心里,商会一众“执佬”中,当真算是“有了些交情”的唯有“宿竹”。 叶玄原是“很好交道,但很难亲近”的性情,成了精的商人,大抵都是如此。能在短短十年内将“宿竹”视做半个朋友,这与“宿竹”待他以诚,有莫大的关系。“宿竹”待他以诚,又与他出力屠灭风家有莫大的关系。 没等“宿竹”接口,也是怕她继续纠缠,叶玄自说自话地将话题转了:“说到畜生,我最近…总有个奇怪念头。你说这世上的活物,只要不是人,就得是畜生吗?会不会有些东西,它既不是人,也不是畜生?呃…怎么说呢,我的意思是,人和畜生,到底是怎么区分的?或者说,人和畜生之间……有东西吗?” “当然有了。要没东西隔着,还不全让那些畜生给吃了?” “哈哈哈…竹姐,听我句劝。你不适合讲笑话。”叶玄没被“宿竹的笑话”逗笑,是被“一本正经讲笑话的宿竹”逗笑。宿竹说的,当然是她的“斗兽场”。 “我不讲笑话行吗?你自己想想,你都说了些什么东西,那话我怎么接?”宿竹重重将酒杯往桌上一放,像被恶人告了刁状一般,满脸愤懑。 “是是,我胡言乱语了,罚一杯。”叶玄歉笑着伸长手臂,用自己的酒杯轻轻碰了一下宿竹撂在桌上的空杯,仰头一饮而尽。 之后,二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说了些闲话。乘兴而来的宿竹,空手而归。 流亡日记-节选(87) 我若没练气,这“乌蒙山”还真上不去。 到山顶后,山下景致全被白茫茫一片遮蔽,云层看上去柔软又结实,让人有种往下跳的冲动。 “财神庙”并不在山顶的最高处,我沿着山脊走了许久,见到零零落落几个小木屋,一个农夫装扮的人坐在屋前,用小刀削着块木头,像是在雕琢什么。他见我蒙着面,神色警惕地站了起来。其实我也没想清“蒙面”究竟有没有必要,眼瞳的颜色肯定会出卖我“西域人”的身份,真正要紧的是隐藏“玄青谷”的位置。 “在下糜松,不敢请教阁下尊姓。”听他这样说话,应该不是个农夫。 “你好糜大哥,我叫冯念。请问这里是财神庙吗?”我还是决定好好说话,不学他装模作样。 “正是财神庙,不知冯姑娘来此,求神还是问道?”果然,只要叫他大哥,他就会叫我姑娘。 我取下面巾:“都不是,师傅派我来给‘清静真人’送一封信。”或许这面巾唯一的作用,就是扯下来时会显得很有诚意。 糜松立刻变得亲和又恭敬:“原来如此,请教尊师是哪位前辈?” “对不起,糜大哥。师傅交待,要把信亲手交给‘清净真人’,不可向旁人透露我的来历。”我信口胡说道。 “财迷散人在此,姑娘的信,可当真拿得出啊?”最远处那木屋中笑盈盈走出一个穿着蓬松睡衣的男人。糜松见了忙走到他身后侍立。 “拜见清净真人,您怎么瞧出我说的是假话?”我浅浅行了一礼。 “哈哈哈,这哪瞧得出,只是感觉。”这人形貌邋遢,言语温和,对我全无敌意。 “真人如此厉害,不知能否觉出我此行来意?”我扮出一副顽皮嘴脸,嬉笑道。 “真当我是神算子呐,行,那我算算。”说完闭上双眼,手指做了些奇怪的动作。“找我打架,是吗?” 我背脊生出一阵寒意。不搞清他是怎么知道的,我可不敢轻易跟他动手了。 “真人您……是怎么算出的呀?”我又装出天真烂漫的样子。 “信非亲手交我不可,不见我面,连来历都不能说,想必那是极紧要的事了。可你语气轻佻,全无郑重之意,因此我猜‘信’的事,你是瞎编的。 至于比武…你见我走出来那一霎,做了沉胯、侧身、屈膝三个动作,虽做得极轻微,我还是不小心瞧见了,哈哈…你为何担心我会打你呀?是因为你想打我吧。哪有什么神算子,江湖经验而已。” 原来如此,我松了口气。不过这人着实厉害。 “果然什么也瞒不过您,若是‘算’出来的也就罢了,‘瞧’出来,那才是真正的了不起。”我吹捧道。 “好刻薄的姑娘,你是刺我机敏狡黠,全不合‘清净’之理。不错,我也一直恼于此节。奈何生性如此,再怎么‘清修’也‘静’不下来。啊,对了,既要跟我打架,你的来历能告诉我吗?”面对上门寻衅者,这人放松得就像一滩泥,我是真有些怕他。 “我是山里长大的,没有师傅。一会儿我若输了,求真人收我做徒弟。不过师傅打我之前,弟子还有一事不明,这地方真是‘财神庙’吗?‘财神’和‘庙’在哪儿啊?”我不想被盘问来历,先拿话挤住比武的事,然后岔开话头。 “你不想说,那也罢了,总之来了便是客。乌蒙山下,原本有座财神庙,后来我把它拆了,神像也给碎了。凡人为神灵塑像,本就是种亵渎,他们还建个房子把神关起来,用砖石泥瓦,遮住风雨日月。神在屋里待着做什么?吃饭睡觉生孩子吗?”散人轻描淡写地说。提到神灵时,语气中也没太多谦卑敬畏,我喜欢这态度,也喜欢这说法。 “师傅说得有理,弟子受教了。”我这句,说得很诚恳。 “哎!”散人伸手止住我的说辞:“刚没说完呢,打架就打架,收徒的事免谈。这口子一开,往后还清净个屁?”这散人说话,全没有大宗师或假神仙的样子。 “那好吧。我挨您一顿打,也算受教。真人手下留情,可不要打我脸呀。”我摆开架势,准备动手了。 这散人好不要脸!还没说开始,十几枚铜钱迎面朝我扑来,至少一半的铜钱根本不是打我,只为笼住我身周去路。 铜钱覆盖虽广,却算不上凶暴。我只怕其中有什么古怪,还是伸双手搭了个“鹊桥”,用真气叠出两道屏障,封住身前一尺。七八枚铜钱撞上“鹊桥”,滑向左右两旁。左边几枚,听声音像是击穿了身后木屋。 几乎是在铜钱脱手的同时,散人飞掠而起,居高临下朝我扑来。将到未到的一瞬,忽地分出两个身形,一个正面扑我,另一个闪到我右侧。我双手“鹊桥”未撤,来不及细想,双翼一上一右,分击两个身形。 “砰”的一声,右侧一个赤着上身的男人向后退出几步,上面那个竟只是件睡衣。好妙的招! 赤膊散人双手护在胸前,终于露出惊愕的神色。 见到这神情,我不再害怕,脚下运起“岚步”在他身周游走,同时双手并用,使“阴风指”不住凌空点他。“阴风指”是我极得意的功夫,点出的“风锥”有急有缓,还有的忽急忽缓,迫得他只守不攻,却没一指能点中他。 我步法越来越疾,出指越来越密,真气不要钱似地射向他周身要穴。散人虽给逼得手忙脚乱,却总能抵挡得住、闪避得开。我心下急躁,出指同时,袖中甩出三枚钢针,分击他左眼、心窝和右腹,散人右臂流云似的一拔一带,化开了钢针,小臂终于还是划破了一道血口。 我不再发指挥霍真气,身子腾空而起,朝他扑去。身在半空时,我全身衣裤自上而下,瞬息间分成两片,身前一片朝他兜头盖去。 我不会散人那种“在半空突然转向”的身法,身子继续如箭般向前激射,越过他头顶时用力一拧腰,使尽全身气力将“夹在指间的一枚钢针”向他背心射去,根本没有“认穴”的余暇,只朝一个大致的方位打出。 “啊”一声惨呼,散人扑到在地,钢针钉在了脊柱稍稍偏右的位置。他被“自己的”下作招式慑住片刻心神,闪避慢了半分。 “我认……”不等他输字出口,我疯狂地出指,不断凌空点向他肩背、腰腿,依旧懒得认穴,用得也不再是“阴风指”的暗劲,只是肆意地、狂暴地喷吐真气,朝他激射。几十指后,散人瘫软在地,不动了。我仍不放心,取下束发用的头簪向他后颈射去,头簪贯颈而入,散人应该没可能暴起伤人了。 “住持!”糜松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扑倒在散人身前,随即抬起头恶狠狠盯着我,激愤欲狂。 我浑身上下,就只双脚还穿着轻薄的布鞋。糜松那几乎喷出火来的双目中,有仇恨,也有欲望。我右手自下而上,斜斜轻挥。“烟波刃”将他连肩带头,分成两截。 我不太想杀这两个人,尤其是散人。如果换个不同的际遇,我很愿意做他的朋友,情人也行。 小木屋共有七个,地上只有两人,说不定过会儿还会有人回来。眼下的状况是极好的,船家死了,散人和糜松死了,我确认了我想确认的事,不希望再有新的麻烦。 总不能光着身子下山。我走进散人的那间木屋,找了套不合身的衣裳穿了,又在一个木匣中,翻出一摞灰色银票,和一小包压在银票上的金币。银票共十三张,其中十张是“一千两”的,另外三张,竟然是“一万两”。这种面额的银票对我没什么用,如此大枚的金币也不好换零,我其实更想要“金叶”和“碎银”。但我还是拿了,也许青儿和玄儿以后能使得上。 谨慎起见,我搜寻了全部的木屋,确认没有人躲在里面,其中五个木屋看上去无人居住,大概是给客人的。这样的话,山上只住了他们二人也说不定。下山前,我拔出了钉入散人后颈的簪子,捡走了散落的衣裳。簪子、衣裳虽都是寻常物品,样式毕竟不同,不能留下任何线索。 下山后,我没敢进“榕和城”,不知山上的事会不会很快传下来。系在山下的马匹也找不到了。我信步朝北而行,没去找来时那条水路。在一个村落里朝农妇买了身衣裤,又买了骡子连夜赶路。 这是头一次遇到拦路的劫匪,从他们身上又摸到一些碎银。 行了三天路,渡了两次河,来到一座名叫“银杏城”的小城,我才敢找客栈休息。 三天前和散人打的那场架,路上我一直在想。至少有这么几处教训,得永远记着,回去也要教给青儿。 一:散人打我的十几枚“钱镖”并不凶暴,我因为胆小才用双手搭“鹊桥”去接,其实单手就足够了。即使单手接,也不该使全力。这个差错,致使太多真气灌注到双臂,以至于散人第二招那诡异身法迫近时,我来不及闪避,只能硬接。莫志梅说过,功夫是纤毫之争,确实如此。一招行错,招招受制。 二:散人靠近我的瞬息,我没能立即辨出哪个是真身,于是用双手“鹊桥”分击两个身形。遇到真气品阶更低的人,这样打是对的。但我正是因为不能确定自己的品阶,才上山找人比武的。 要不是因为运气好,内劲上占着极大便宜,那一招我已经输了。假使我和散人的品阶相同,那一招的恰当解法,应该是“赌一把”,凝注全部的真气和心神,去对付其中一个身形。赌错了会输,赌对了就能填平第一招所犯的错误,将双方拉回到相同的起点。另外,同样的境遇下,还有没有更好的解法?不用赌博的那种?我相信一定有!莫志梅说过,要将攻防融进同一个招式中。那种状况下,什么招可以做到? 三:莫志梅警告过我,“隔空喷吐真气”的打法遇到相同品阶的敌人,就是找死,只能用来对付品阶更低的对手。但他没有说透的一点是:这办法对付品阶更低的对手,分外好用。 莫志梅大概没有过这样的体验,“喷吐真气”的利弊,我猜他也只是听别人说的。与散人一战,他唯一的机会,就是用诡异身法靠近我的那一瞬。当我开始用“阴风指”隔空点他,他就不再有任何威胁。那之后于我而言最坏的结果,就是被他逃掉。 我隔空射出的真气,打在青儿身上没什么效果,但对散人却有极大的威胁。不过还是得承认,“喷吐真气”是个过于粗豪的打法,若同时对付好几个散人,就算是我也会枯竭。据说当年有个名叫“安修”的武人,一人一剑从正门杀入帝宫,他肯定不是像我这样打的。 四:人在半空疾速转向,是可以办到的。既知道了,我和青儿也必须要练。 嗯,差不多就是这样。这次上山收获很大,确认了我和青儿的品阶是远远高于“旱灾”的。但是和“蝗灾”相比,我们的“河”究竟浅不浅,现在仍是未知。 以我现在的水准,轻易不敢去招惹“蝗”。回想前面两战,莫志梅和清净散人,我全是仗着“真气充沛”才赢下的。尤其遇上莫志梅那次,输招可谓极惨。第一招被撞了要穴,第二招又摔了屁股。 与清静散人对战虽也输了招,但并未觉得莫名其妙。同时我能觉察到,单以招式而论,散人的“恣意挥洒”相较于莫志梅的“法度森严”应该是种更高的境界。这说明仅在谷中与青儿打架,也是很有用的。 这次行动所耗的时日,比预想中要短很多。我决定奖励自己,玩儿几天再回家。 第九十八章 早衰 天妒英才,人杰早衰。“灾害纪元”六百五十九年,年仅两百七十六岁的薛瑞,老了。 确知自己生出白发后的第二个月,“薛老板”将早已在心中拟好的一份文书落于笔端,昭告天下。 洋洋千字,要旨有三: 其一:“通汇钱庄”天河以北的分号,全数更名为“汇通钱庄”; 其二:“通汇钱庄”与“汇通钱庄”的银票,可以互兑; 其三:自己死后,“通汇钱庄”由长子“薛谦”继承,“汇通钱庄”由次子“薛让”继承。 此信一出,举世哗然。对于“南人”来说,也就只是哗然,反正天河以南根本没有第二家钱庄可选。天河以北,却炸开了锅。 “诸位,不要急,不要急,听我解释!通汇、汇通,只是变个名字而已。各位先前在本号寄存的银子,还是能在本号兑取!不用怕,能在本号兑取!” 汇通钱庄-枯荣城第三支号。掌柜“冯希”沙哑着嗓子,高声劝慰着众人。精于“算学”的他,已数不清这是第多少次喊出同样的话。 ………… 丰临城,丰临商会。 一次例行公事的“月议”结束后,刚刚开始衰老的“薛瑞”当真表现得如一个老人一般,没头没尾、自说自话地叙起了家常: “我薛家祖辈做‘钱庄’生意的第一日起,就立下规矩——永不放贷。什么‘天下第一大钱庄’,说穿了,我们就是‘看库房的’。只不过‘库房’中存的是金银而已。‘通汇钱庄’能有今日的体量,凭得就是‘薛家’一代人接着一代人,老老实实地‘看库房’,从不惦记将‘库房里的金银’拿出去做生意。 七百年前,天河以南有‘九大钱庄’,后来变成‘四大’,最终独剩一家。并非‘薛家’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或出了什么不得了的人,我们就是‘不偷东西’而已。 十二年前那场旱灾,‘北边库房’破了个天大的窟窿,也可以说,就是被老天爷伸手捅了个窟窿。即便那一次,我们也是用‘薛家’几百年积攒下的老底把窟窿填上的,没碰过‘南边库房’里半两银子。 哈哈,人老了就是活多。其实不用我说,诸位自然明白:只要我们不拿‘库房里的金银’放贷,‘现银’对比‘银票’的总数,就绝不会乱。所谓分家,不过是从此以后:南、北两边的钱庄按月‘轧差、补欠’。算不上什么技术活儿。一块豆腐如果是干净的,你从任何一处把它切开,它都是干净的。” “薛瑞”额前的白发没有拔去,也不曾漂染。从他眼中,更瞧不出太多迟暮之人的颓丧,仿佛已坦然接受了“早衰”的事实。薛瑞老了,但当然没有糊涂。他很清楚,今日没人质询,绝不意味着没人忧虑。 ………… 枯荣城,城主府。心力交瘁、满眼血丝的“薛让”实不知该分出多少心神与情感,用以哀伤父亲的早衰。 随着“天河以北”的各个“分号”尽数更名为“汇通钱庄”,那有如星火燎原般的扩张之势,戛然而止。 “只需再给我十五年,哪怕十年也好……父亲,您‘老’得不是时候啊。” ………… 早衰之人,往往枯萎更快。即便考虑到此节,“薛瑞”老去的速度仍有些出乎预料。短短三年,已不能行走。“薛园”之中,再也不见一个身形消瘦、面容沉静的男人,缓缓推着那架由温润的“银丝楠木”制成的轮椅漫步。取而代之的,是两架“银丝楠木”制成的轮椅。 这日清晨,沿薛园“内湖”东畔推着“薛瑞”徐缓而行的,是他的幼女“薛棠”。“余垚”不远不近,随在二人侧后。她的轮椅,其实根本不需要推。 “有件事,原该再想一想。但过不多久,我可能会失去‘想’的能力。小三呐,你心中,有喜欢的男人没有?”不算义女余垚,薛瑞膝下有六个子女。但只有薛谦、薛让、薛棠是正妻嫡出。因此私下里,薛瑞将薛棠唤作“小三”,哪怕当着长女薛兰的面,也是如此。嫡庶之别,近乎主臣。 “还不曾有,父亲。”薛棠微微将头垂下,尽量使自己的口唇与父亲的右耳靠得近些。 喜欢的人,有。他叫“慕冬阳”。但此事没必要说予父亲,也没必要说予大哥,或是任何人。当然更不会告诉“慕雪”,以及……“他”本人。 “嗯,没有最好。有的话,也得舍下。今日起,你来替我照顾余垚。往后,她只听你一人的话。你这一世,就不要嫁了。” “是,父亲。”没有惶恐,没有推脱,没有迟疑。但仍可听出几分悲苦。 薛瑞扯动褶皱的嘴角,浅浅一笑:“你提前猜到,我就不必解释了。小三,委屈你了。” “薛家的女儿不好做。贫苦人家的女儿,更不好做。父亲,我没有什么可委屈的。”薛棠当然委屈,可既已认下了这份委屈,她不想把父亲的内疚当作补偿。父亲的决断虽然冷酷,但无疑是正确的。余垚,不能控在大哥或者二哥手里。 “唉……”薛瑞轻叹一声,不再言语。粼粼波光伴着东升的日头,渐渐由赤红转为淡金。望着湖面的老人,终于可以安心做个老人。 一年后,薛瑞失智。五年后,老死床榻。次子薛让、幼女薛棠、义女余垚,因故皆不在侧。 流亡日记-节选(88) 回到玄青谷,见玄儿与青儿在小院中“闭目盘膝”打坐。我顿时感觉被雷狠狠霹了一下,几乎站立不定。我用力甩了甩头,又睁开眼,确认不是做梦。 我花了好大力气平复心神,才故作轻松地走进小院。青儿也不对劲,她远远就能听见我回来,竟没跑过来问安,直到我进了小院,她才慢慢站起身来,唤了声“公主”。玄儿似是陷入很深,听到青儿叫我才缓缓睁眼。 我看也不看青儿,蹲下关切道:“玄儿,你这是在做什么呀?” “妈妈?师姐在教我练气。你给我带书了吗?”如果我没带书,他见到我会高兴吗? “别练了,先让妈妈抱一个时辰的。”我没回答他的问题,有些蛮横地将他抱起,走入木屋。 我斜倚在床上抱着玄儿,他兴奋地问东问西,我也不答,只用右手柔和地抚触他的脖颈,过不多会儿,玄儿伏在我怀中,沉沉地睡着了。我轻轻将玄儿放在床上,吻了吻他的额头,走出木屋。 “跟我过来。”我面无表情地命令道。 “是,公主。”她的回答很沉稳,也很沉重。我能确定她脑子没坏。 领她来到小院外,一处被切割过的山石旁边:“解释。”我简单地下令。 “公主,你走之后没几天,少主病了。吃什么都吐,喝水也吐,身体一直抖。这样持续了五天,最后连抖的力气也没了。我当时觉得…少主要死了。第六天,他又开始能吃东西,然后渐渐好了。我想…他练了气,就不会再病了。”如此天大的事情,说了这么长一段,几乎没有结巴。我万分确信,这话她一定在心中反复演练过很多、很多次。 听着青儿前半段说话,我惶急地朝木屋望了望,随后回过头狠狠盯着她。待她一整段说完,我强压住打她耳光的冲动,怕忍不住使了内劲:“你想?你想?你什么时候开始会‘想’事了!你又什么时候有资格‘想’这种事了!” 青儿见我发火,居然没有跪下认错:“公主,你没见到他当时的样子,他……” “闭嘴!我不想看见当时的样子,我不需要看见当时的样子!我说过,他是‘昆斯特’和‘洛拉玛’在黄土大陆的种子!”我不敢再听青儿的描述,我不能心软。 “他不是种子,他是叶玄!”青儿抬起头,直视我的眼睛。她竟敢直视我的眼睛。 “你是什么身份?你是什么东西!我儿子是什么,不是什么,几时论到你来多嘴!”我逼视着青儿,歇斯底里地怒骂。 “公主,你在意他吗?你在意我吗?这世上,你有在意的人吗?”青儿望着我的眼睛,毫不闪躲。 我右臂暴起,狠狠捏住了她的咽喉:“这话绝不是你刚想出的,告诉我贱种,你憋在心里多久了?多久了!” 青儿脸颊胀得通红,强忍着不运内劲抵抗。我微微放松手指,让她勉强可以呼吸和说话。 “从你说……不带我走的时候。”青儿艰难地说道。 “哼,所以呢?你想把我的种子废了!你以为这样,我就会带着你们回沃夫冈伽,是吗!” “啪!”我右手小臂一阵剧痛,随即左颊上重重挨了一个耳光。脑中一阵晕眩后,我用手背蘸着嘴角淌出的鲜血,目瞪口呆地望着青儿。 “公主,你杀我吧。我活着,不肯再听你话了。”青儿收回几乎要烧穿我双瞳的目光,慢慢低下头说道。语气中没了刚才的委屈,仿佛只是诉说一个理所当然的事实。 我站在自己的女奴面前,像只找不到家的小鹿,彷徨无措。我就这样,被自己最亲近、最信任的女奴,生生将死在这儿。进不得半分,退不得半寸。 呆立了不知多久,我像个失了魂魄的空壳般,转身走向小院。青儿幽冷的嗓音从背后追到:“杀我可以。带走他,不行。” 我没理她,默默走进自己的木屋。 第九十九章 最后一注 “灾害纪元”六百六十三年,夏。薛家嫡长子“薛谦”接替尚未身死但已然失语、失智的“薛瑞”,正式成为薛家宗主。同月,以“满票”之数成为“丰临商会”会长。 此时距“航道”拓成已近九年,“木叶商团”账面的数百万两黄金,堪堪还剩两成。九年间,失陷了不计其数的航船,探出了不计其数的岛屿,行到了越来越远的海域,也发现了除“霓安兽人”之外,另外五种形貌各异的野人。迄今所见的六种野人,皆茹毛饮血,没有发现使用火的痕迹,亦没有使用木棍或尖石的意识,更没有学会或听懂语言的能力。这与西域“大雨林”中的“蛮人”截然不同。 这些在不同岛屿上被发现,说不清算“人”还是算“兽”的野人,渐渐有了一个统一且洁简的称谓——疑人。也就是,疑似的人。 再后,有学者编纂典籍,发现“疑人”和“人”两词反复出现于同一篇章时,阅读起来颇为吃力,也颇为不美。 后为求对仗,也为防歧义,故将“中原人、草原人、西域人、雨林人”并归一类,统称“智人”。 ………… 木园,青院。 杂物室的角落,摆放着一只不起眼的木箱。每过一段时日,木青儿便会打开瞧瞧。 三柄不值钱的细刀、几套女子的衣衫、数十本掉渣的书册、拳头大小的一包金币、一十三张“灰票”。 晚归的叶玄在这间被三只“淡金色夜光龟背甲”映得勉强可以见物的“杂室”找到师姐时,一柄细刀已经出鞘。锈迹斑驳的铁刀,被随手置于邻近的另一只木箱之上,木青儿抚着手中现出“纹裂”的木鞘,神色凄然。 “时常抹蜡,还是烂了。”她抬眼望向叶玄,委屈得像个丢了小猫的孩子。 叶玄走近,手背轻触她的左肩。木青儿旋即向右挪开半个臀位,一只木箱,堪堪可容二人并坐。“毕竟不是好木,能坚持到今日,不容易了。” “公主最后一次罚我,用的就是这支木鞘。”语调悲苦,尤甚方才。 叶玄静坐相陪,没有出言安慰。唯有此事,他无力安慰、无法安慰。 良久,叶玄探手取过眼前木箱中,那一摞深灰色的“通汇钱庄”制式的银票:“咱们把这些,用在生意上吧。” “别,这是公主的……” “她的什么?”叶玄的声音很轻,却透着难掩的沉重。后面三字并未出口,但以二人的默契,自能心照:“遗物吗?” 木青儿知自己说错了话,右手紧紧扣着膝盖,扣得指节泛白。而握着刀鞘的左手丝毫不敢用力,惟恐这条曾带给她不尽痛楚的“烂木”再添半分伤损。 “这点银子,当然是杯水车薪。唉……说我是鬼迷心窍也好、病急乱投医也行,我就是觉着:用她留下的银子找她,兴许更容易找到。”叶玄一张张翻看着手中银票,其实只是翻,并没细看。他当然清楚这是多少:十张一千两、三张一万两。一十三张,共四万两。这是娘亲从外面带回的最大的一笔银钱,也是怀揣着这摞银票回至山谷的那一次,公主和她的女奴,生出了再也没能弥合的裂痕。 “嗯。”迟疑片晌,淡灰眼瞳盯着深灰的银票,重重点头。 “这个,也用了吧!”刚刚闭合的木箱,又慢慢张开了嘴巴。木青儿跪在箱前,似是下了好大的决心,又像掷出最后一注的赌徒,双手颤微微捧出了那包……当年与银票一起被带回山谷的金币。 ………… “这不是我要传的东西。” “这本来就不是你的东西。” 西域人“粟宓什”和有着一半西域血统却从没到过西域的“慕冬阳”终于起了冲突。“慕雪”侍立在一旁,心中极不是滋味儿。不光因为父亲和师傅之间的裂痕。更因为师傅的忍无可忍,早在父亲的计算之中,也早在自己的预料之内。 在“枯荣城”与“粟宓什”长谈之后,“慕冬阳”就知道,会有这么一日; 对着不肯接受跪拜的“粟宓什”,娇嗔地、虔诚地唤出第一声“师傅”之前,“慕雪”就知道,会有这么一日。 “你答应,守我说的规矩。我答应,到丰临城传艺。”粟宓什不会吵架,他只是不满地重复着十多年前,自己与慕冬阳的约定。粟宓什说的“规矩”,当然是指“同一幅刺青,不能出现在多个人身上。”这是个古老相传的规矩,是西域刺青师的信仰,是粟宓什不能妥协的底线。 “我没有食言。‘彩绘’和‘蚕衣’不是刺青。”慕冬阳理直气壮,毫不退让。 “狡辩!这是亵渎,是玷污!”粟宓什握紧双拳,愤怒道。 “粟宓什大师,你将‘刺青’这门技艺带到了中原,你让我见识到从前不可想象的瑰丽。对此我感激不尽。但这门技艺不是你的,从前不是,以后不是,现在也不是。你没资格决定它该怎样、不该怎样;更没资格独断它是什么,不是什么! “我当然知道它是什么。停止你做的事,否则我不会再教你们了。” “如今,‘雪儿’和‘顾小莞’已尽得你的真传,另外几个天资有限,我看也就止步于此了。大师,你的威胁无效。” 之前的十四年,“慕衣舍”始终谨守“粟宓什”的“门规”,不跃雷池半步。直到“顾小莞”的接连十几幅“成品”已找不出任何瑕疵;直到“慕雪”已能源源不断地构想、描绘出一幅又一幅迥然不同的诡秘画卷……印染着“慕雪”身上那幅“低语”的轻薄“蚕衣”,仿佛一夜之间铺遍了“慕衣舍”的每一家商号。“粟宓什”这才明白,原来“慕冬阳”不是犯了一个错误,而是从一开始就在算计自己。 “慕冬阳,你是个无耻的骗子。” 涉及艺术的争执,慕冬阳尚有些情绪。面对辱骂,则完全无动于衷:“我是个守信的商人。但你要弄清楚,我究竟答应过你什么。 我答应会让‘刺青’之艺在中原开枝散叶,但从没答应过要用‘你认为对’的方法; 我答应‘遵守’你的规矩,但从没答应过要‘传承’你的规矩。因此‘每幅刺青,只能落在一人身上’这种自掘坟墓的师命,跟你学艺的七人,会遵从一辈子。但他们的传人,不会再理。这一节,也希望大师提早有个准备。” 粟宓什怒到极处,反而没了怒容。对于慕冬阳做的事,他无能为力;对于慕冬阳这个人,也已无话可说。“雪,我走了。” 慕雪当然清楚,师傅说的“走了”不是离开这间书房。他要离开这个欺骗了他的地方。 “师傅,别走,求你了。我身上这幅,没人能补得了。”慕雪跑过去,双手握住粟宓什的左臂,轻摇、呜咽。她了解师傅的执拗,不敢认为这样就能将他留下。可如果只因做不到就省去,那也太残忍了。 “小莞可以,不会比我差。”粟宓什能猜到,其实“雪”也骗了自己。但他不愿多说什么,甚至不愿抻手抹开慕雪的抓握,怕那样的话,她会立即哭出声来。他只是默默地、缓缓地朝门口的方向走去,无声诉说着自己的坚决。 慕雪不敢强拉,也不愿放手。就这么握着,跟着……跟至门外,跟出廊道,跟入院中。“师傅,要是知道我把你气走了,小蛾师姐…会打我的。” “别害怕,我会劝她。”粟宓什极认真地安慰道。 慕雪再也忍受不住,双手紧紧锁着粟宓什的左臂,“哇”地哭了出来。“师傅,你为什么不骂我……为什么不骂我。” 粟宓什任由她环着手臂,任由她将脸埋在自己肩头。但他的另一只手没有抬起,没有轻拍慕雪的后背。对于这位天资极好,但为人有些缺陷的弟子,这已经是他能做出的…最狠毒的事。 “雪,我走了。”过了半盏茶时分,慕雪已经不哭了,但双手仍不肯放。粟宓什没有办法,只好重复。 慕雪慢慢抬起头,顾不得入怀拿出丝帕,只用左手袖管抹干了面上残留的涕泪,另一只手仍紧紧握着粟宓什的手臂。她深深吸了口气,又缓缓吐了出去。似是要说什么,却欲言又止。踌躇片晌,终于还是咬牙开口:“师傅,我知道这些话,说出来没有用。说出来…你会更不喜欢我。但我还是想说。是替父亲说,也是为我自己说。 模拟‘刺青’的‘蚕衣’和‘彩绘’,是可以让父亲赚到更多钱,这没有错。但他也是真的爱极了‘刺青’这门技艺,是真心要将它传承下去。‘如此伟大的艺术,不能就这么绝了!’这是父亲的原话,真的,师傅。他讲过好多次,好多次……”就语义而论,慕雪没有说谎。唯一不同处在于,慕冬阳的原话其实是“如此伟大的艺术,不能就这么断送在你师傅手上!” 粟宓什没有回应,只站在原地,静静听着。 “其实父亲想做的事,和师傅是一样的。只是…他的方法有些不同。这一点上,我认同父亲多些。不,不是多些…对不起,师傅,对不起。我完全认同父亲!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这句话,就连不识字的稚童也能背出。师傅,刺青这门技艺,在中原之地,委实太过离经叛道。让人知晓容易,让人接受,千难万难。‘蚕衣’和‘彩绘’,是必要的过渡;‘一幅只落一人身’的规矩,必须废除! 父亲知道…不,是父亲和我都知道,师傅定然不会接受。所以十多年来,一直不敢擅动,只能在每一场‘慕衣舍’的‘艺展’最后,让身有刺青的艺人压轴登台,以此维持人们对‘刺青之艺’的热情。可这并不容易,毕竟能看‘艺展’是只是极少数人。想点燃整个丰临,只能靠口耳相传。时日久了,看的人仍然爱看,看过之后却不怎么‘传’了。 其实,我们推出‘蚕衣’和‘彩绘’最好的时机,应是‘慕雪的新衣’那一次。但是当然不行,师傅当然不会答应。如今,我和‘顾小莞’日臻圆满,‘慕衣舍’也开始……用自己的方法做事。 ‘艺展’只能让人们知道‘刺青’,惟有凭借‘蚕衣’和‘彩绘’,才能将它铺展出去。也只有当足够多的人将它‘穿’在身上、‘绘’在身上之后,才会渐渐有人起心动念,试图将它‘刺’在身上。 ‘蚕衣’瞧着可笑,却最容易引外人‘入门’;‘彩绘’就繁复许多,通身绘完需一整日,两三天就全花了,但胜在逼真。 师傅,咱们这座庙,门槛太高了!想让更多人进来,必须一块一块,将‘垫脚石’给人摆好才行。” 粟宓什紧紧皱着眉,缓慢而坚决地摇头:“不,这不能交换!雪,我很难过。你身上的东西,被你亲手弄脏了。我不该相信慕冬阳,我不该……”他闭住嘴,没有说出最后一句。慕雪知道,师傅是想说“不该收你这个徒弟。” 话已至此,慕雪也不再保留。如果这是此生最后一次与师傅说话,她想说真话: “师傅,从‘契约’上看,父亲的确没有背信。但他也的确是从一开始就在算计您,从一开始就在利用您不懂‘契约’。这一切,从头到尾,我都知道。所以,就算师傅不认我这个弟子,就算小蛾师姐真要打我,我都无话可说。 但是师傅,要传承这门技艺,您之前的做法…是没有希望的。您如果认为,一幅刺青,每多落在一人身上,就多一分污秽。那我只好提前告诉师傅:我身上这幅‘低语’,将会是全天下最脏、最脏的一幅。 就如父亲所说,我和‘顾小莞’不会亲手将这一幅刺到别人身上,但我们的弟子会。我们会有很多很多弟子,他们将不再遵守您的规矩。如果我猜得没错,第一批客人大都是娼妓,她们大会都选我身上这幅‘低语’,毕竟这是整个‘丰临城’最有名的一幅。千针万刺之苦,不能白受,总要确保自己的身价翻上几番。 而我和‘小莞’的弟子们…当然不会拒绝。不管是‘娼妓’,还是‘重复’。客人要什么,我们就给什么。过不多久,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看过‘低语’,摸过‘低语’。看腻、摸腻了之后,就会有新的需要。 我绘出的新作,也会一幅接一幅落在不同的娼妓身上。总有一日,‘丰临城’会出现一位身披刺青,通体斑斓的‘花魁’。若是没有,我们就用银子堆出一位。直到‘丰临城’以外的地方也开始有人效仿,这一脉就算通了。 除此之外,我们还会在很多地方想办法,或者说…动手脚。比如,与‘刺青’有关的画作,会在‘慕文轩’和‘凤尾竹’拍出匪夷所思的高价。擅用‘硬笔’的‘画师’会登堂入室,跟那些画‘水墨’的平起平坐。还有,我会披着这幅‘低语’回到‘夕霞山’,给那里的另一个师傅和所有师姐、师妹们看。 师傅,我会让‘刺青’之艺,传遍整个中原。” 此时,慕雪已不再拉着师傅的手臂。她知师傅不肯接受跪拜,缓缓倒退两步,深深抱拳,长揖不起。是告罪,也是告别。 粟宓什没有说话,也没有伸手去扶。他重重叹了口气,颓丧地绕过院门口的假山,默然离去。 半月后,粟宓什离开“丰临”,去往“天默城”。走时只鬼蛾人一相送。他反复叮嘱:不要欺负慕雪。 流亡日记-节选(89) 十几天了,玄儿若跟师姐睡,青儿必紧紧将他锁在怀中,彻夜警醒。若跟我睡,青儿便成宿在屋外站着,站累了就蹲,从不敢坐,生怕自己不小心睡着了。真是蠢货,我若想抱着玄儿跑,岂是这样就能看住的? 玄儿同我在一起时,总用自己的小脸轻蹭我红肿的左颊,却竟然什么也不问。不问,就是知道;不说,就是难决。 我走出木屋,青儿正蹲在地上打瞌睡,我狠狠捏住她左脸,把她从地上拎了起来,扯着她弹嫩的脸皮快步走到院外。 “让他自己决定。”昆斯特的公主,屈辱地跟女奴交涉。 “少主还不到九岁。”我以为像往常一样狠狠捏她的脸,可以让我们的关系缓和些,但青儿的语气还是如陌生人一样冷淡。 “是,还不到九岁。所以你就可以绕过他的母亲,还有他本人,做出让他断子绝孙的安排。是吗?”我极力压抑心中的情绪。 “他是弃子,我是弃奴。你是什么?”她居然能想出这么恶毒的说辞! “安涅瑟,你别逼我!”我被刺痛,被激怒,用沙哑的嗓音低吼出一句蠢话。 青儿抬起头,无声地望着我,满眼可怖的血丝替她诉说着决绝。我知道这个时候,咒骂她不是个好主意。 “就算你是陪他一辈子的人,我至少还是他的母亲。”我的眼神转为哀怜,语调变得凄苦。 青儿的站姿柔顺了些,微低下头,仍倔强不肯答话。 “公主,你别……”我跪倒在青儿脚下,才终于将她拖入我的节奏。青儿拉不起我,也跪在了地上。 “你可真笨…我怎么可能拐跑他呢?他若几十年结不出果子,我难道等他几十年,护他几十年吗?要是等得起,我晚些练气,多生两个不就成了?怎么看…都应该是我怕你将他拐跑才对。”我凄然说道。 “公主,我……” “这事,你若死硬到底,最终必定是顺了你。所以青儿,算我求你,让他自己选,成吗?”见来软的有用,我便不顾身份哀求道。 “可是…他要是再病……”青儿呜咽。 我轻轻抱过青儿,在双唇紧贴在她耳边,低语道:“所以我才说,让他自己选。你当初为了护我,决定先练;我为了留后,决定晚练。我们都做了自己的选择。现在,轮到他选。” 青儿将脸靠在我肩头,发出一声自弃的叹息,这算是答应我了。 第一百章 不速之客 这一日,莫问塔“五层”来了一个“身着雪白长衣、手执古朴长刀”的男子。这是一个就连残影见了,也只能故作镇静的男子。 当年在“枯荣城”,残影闲极无事,跟着鬼蛾学过一些画功。世间所有画师,都知晓一个最为基本的通识:过于完美的五观强行堆砌到同一张脸孔之上,效果总是差强人意。残影想当然地认为,事情本就如此,也理应如此。 然而此时此刻望着此人,残影当即明白:什么“画师的通识”全是放屁!他们就是功力差,画不出罢了。 “我叫残影,先生要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残影又一次念出这句令她舒适且引以为豪的开场。 “咽喉。”男人语调平顺地吐出两字,而后转身离去,好似是来知会一个无关紧要的消息。 长桌之后,椅中的残影瞳仁里倒映着对方“缓缓纳刀归鞘”的背影,眼眸绝望而空洞。血浆瀑泻之汹涌,堪比呕吐。她右手捂住脖颈,左手扶着右手,却不敢使半分力。她不敢动,不敢呼,不敢吸。仿佛这样……可以死得慢些。 良久良久,窒息的苦楚终于压过了死亡的恐惧。残影“呼”地喷出一口浊气,然后抢在生命的最后一瞬,饥渴地、放肆地、疯狂地喘息! 内劲绵绵生,一瞬又一瞬。吐旧纳新后的残影,神思渐明。若是喉腔真被切破,岂有闭住呼吸就不“呛血”的道理? “团长大人!”接引男人上楼的侍官,感觉他在密室中待的工夫实在太短,短到不可能谈妥或是谈崩一桩生意。侍官心生疑窦,大着胆子叩响密室的铁门,没有回应。踌躇片晌,终于将心一横,推门而入。赫然见到团长大人两手托着脖颈,双眼紧闭,腰背直挺,端坐椅中。那件从没见她换过的淡蓝衣衫,正面已寻不见丝缕淡蓝,取而代之,是隐隐泛着黑紫的暗红。 见到这一幕画面,侍官第一瞬的反应,是向后退,而不是冲过去察探她的死活。因为在他看来,或说,从正面看去,团长大人分明是给人割去了头颅,然后端端正正摆在断颈之上,再用她自己的双手托住。 究竟是残影亲手调教出的侍官,第二瞬的反应,便开始与常人不同。他没有呕吐,没有歇斯底里地喊人,而是回身闭住房门,颤着双腿缓步走向团长的尸身。 “那男人还没走远,以他的脚步计算,约莫刚至一层外的正院。此时大喊大叫,不知会引发什么。团长大人死前,可能留下了线索或者暗示。若真有隐秘情报,更不能贸然喊来多余的人。”侍官强摄心神,一步步靠近残影。他不是武人,听不见她并未刻意隐藏的心跳,更瞧不清她“悠慢到若有若无的呼吸”在胸腹间引动的起伏。因此哪怕残影睁眼的速度并不算快,仍吓得他惊叫一声,险些坐跌在地。 内劲强压之下,残影的脖颈终于不再溢血。收敛后的创痕,竟比血流如注时更显恐怖。那是一抹几乎从“右耳耳根”开到“左耳耳根”的狞笑。 确认自己真的没死,残影的心念开始急速运转。一转方知,并不急速。许是流血太多,亦或惊吓太大的缘故,她发现自己想事比以往慢了。 毫无疑问,那个男人是“墨白”。在他出刀之前,残影就知道这一点。身为“莫问佣兵团”的团长,她当然有能力弄到所有“蝗灾”的画像,虽说画得还不够像,但结合情报与传闻,外加那柄古朴长刀,足以辨个大概。 “墨白”没杀自己,显然是故意的。这一切为了什么,全无头绪。但仅凭方才的遭遇,仍可大致做些推想: “首先,基本可以断定,我是第一个。他没有硬闯莫问塔,而是按规矩付了订银,坐等侍官通禀,然后才上到‘五层’。整个过程需耗时多久,他完全不能把控。因此他必定不是先弄了别人,再来砍我。 其二,如果我是第一个,那么家里其他人应该暂时没有性命之虞。青儿姐不爱出门,几乎一直待在‘木园’。少主白日里要么在‘木园’,要么在‘船港’。如果‘墨白’有暗杀的念头,就该在‘船港’潜伏,没道理先来弄我,打草惊蛇。至于其他几个……日间经常流落在‘木园’之外的,主要是无所事事的‘小蛾’和在医馆讲学的‘云洛’。实在想不出‘留我性命却宰掉她俩’的理由。 其三:他不易容、不遮面、不偷袭,就这么堂而皇之地上门砍我,偏偏还不夺命。这是宣战!一个没有部从、没有势力的诗人,他接下来打算做什么?” “派两组人去‘船港’和‘医馆’。余下所有人,想办法尽快找到鬼蛾。”为防牵动伤口,残影说话时,上下两排牙齿始终咬在一起,只口唇微动。 ………… 木园,青院。九人到齐。 卧房内室,软榻边沿。残影靠坐在木青儿怀中,紧紧抓着她微凉的手掌,浑身颤栗,泪珠溢涌,强忍着不叫出声。云洛正一针一针,缝合着她脖颈处的创口。对于一个无法靠“忘忧果浆”缓解痛楚的“旱境”武人,这无异于一场处刑。云洛的手很稳,但嘴唇在抖。那“形如狞笑”的半月状刀痕,令她毛骨悚然。 “墨白”的诗文,艳绝古今。画功之精纯,更已到了“泼墨描骨,一笔入神”的境地。没有人怀疑那是一抹狞笑,没有人怀疑那张“血口”正在诉说。可究竟…在说什么呢? 其实到了残影这个品阶,她的伤口不缝合反而恢复得快些。但如今的情形,不允许她享用这份专属于“高阶练气者”的实惠。她不能一面与人搏命,一面调运内息去收敛脖颈上的创口。更关键的是,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与人搏命。 铺着“雪白狐皮裘毯”的温暖内室中,二蝗七旱,九个合在一起几乎可以“屠掉这天下任意一座城池、灭掉这天下任何一个门派”的高品强者,人人只觉冷意森然、芒刺在背。 “分享情报,说你的看法。”叶玄瞧着残影的模样,心尖揪痛欲狂。但他没将这种祸乱军心的情绪写在脸上。对此,残影十分满意。 伤口很长,云洛的动作很快。这时,残影颈上已裹了薄薄的一层纱棉。她感激地看了云洛一眼,随即轻轻抹去眼角那几道不争气的泪痕。 残影没什么廉耻心,她不在乎当着家人甚至外人的面哭泣;但她有极强的好胜心,不想因敌人留下的伤口而哭。可泪水这东西,从来不像口水和尿水那般容易掌控。 她的左手,依旧紧紧握着木青儿的左手,虽然木青儿的五指已松开了;她的身子,依旧靠坐在木青儿怀中,赖着不肯滑出。 “从头到尾,只说了‘咽喉’两个字。砍我的因由不曾交代。从他今日的行止,至少可以看出一点,就是骄傲。砍我之前,还得出言示警,以证不是偷袭。这也跟‘情报’中对他性情的描述基本吻合。” 莫问塔会收集所有“高阶武者”的情报,其中当然包括“墨白”。但与“风大矛”和“胡亢”不同,在残影心中那座壮阔的“情报宫殿”内,“墨白”的“卷宗”始终摆放在紧挨着“吴福、吴禄”的那条“抽屉”里。属于“极端强大,却无威胁”一类。 如今,不知因为什么,也不管因为什么。墨白显然要被挪到“最最危险”的那格。 残影的伤口很疼,张嘴的动作很小,望着叶玄轻声继续道:“能杀我却没杀,说明不是针对‘莫问塔’,那就基本可以确定,是针对你或青儿姐;能留话却不留,后续肯定还有动作。但不会是暗杀,事实证明,他已经主动错过了暗杀的最好时机。” “不管如何,所有人住到‘青院’。每晚三人值夜,六人睡觉。”叶玄认同残影的判断,但他不能行险。 “嗯。”残影应了一声。在她看来这没有必要,不过也没什么危害。或者说,与“叶玄整日担惊受怕、无法入眠,连续积累疲劳导致拔刀越来越慢”相比,“九人住在一起,忍受拥挤和不便”危害更小。好在只是“住进同一个院中”,好在叶玄没有丧心病狂到说“睡在同屋”。 “那白天呢?”鬼蛾接口问道。听见“住在一起”的命令,唯一可能欢喜的就是鬼蛾。然而此时此刻,她害怕极了,没有丝毫心力去想那些“天真烂漫“的事。 “白天也在一起!”叶玄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顿了片刻,补充道:“如遇到天大的事情,非得分开办不可,九人至多分成两组。” 没人提出异议,屋内一片死寂。 许久许久,鬼蛾又问出一个……其实她自己也能猜出答案的问题:“那接下去,我们做什么?” “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等他出下一招。”残影的语气,透出极少见的无力。这无力,不是因为她流了太多血,而是因为这一次…即便是她,也暂时想不出更好的办法,“除非他自己现身。咱们找不到他,也逼不了他。” “墨白”是家中独子,已经三百多岁。父母寿终正寝,膝下无儿无女。他父亲“墨齐”、祖父“墨韩”皆是独子,以至于“墨白”在这世间…连个旁支亲眷也无。 母系更是无从下手,情报上说:他娘是个通房丫头,诞下男婴升格成妾。惯常来说,这种高门大户的“独庶子”,幼时绝没有机会接触到“生母”之外的任何母族亲眷,遇到心狠手黑的家主,连“生母”本人都要弄死。因此什么外公、外婆、舅父、姨母、表兄、表妹之类的,他大概连听都没听说过。 他没有师傅,也没有妻子。两百多年前,跟“夕霞仙子-仇诗迈”有过一段情愫。据传“仇诗迈”当年正是因为此事败坏了家风,才与父亲“仇静水”反目,愤而自立门户。然而,与他有过情愫的女侠、花魁,何止数百?妄图用“仇诗迈”的生死要挟于他,除了得罪整个南方武林,只怕毫无裨益。 初出江湖,墨白便说了句混账至极的言语:“不死不休,不老不娶。”此语如今已和他的诗词一样,名满天下。 前半句的意思是:墨白此生,不负发妻,至死不渝。这当然是句屁话,因为要旨在于后半句——不老不娶。人人皆知,高品武夫命长。与他同为“蝗境”的“顾长卿”已活了七百多岁,还没见老。就算真有女子肯花一辈子等他,也得去坟墓里等。 “掘他爹娘的坟,会有用吗?”坐在鬼蛾身边的冥烛,幽幽然冒出一语。 满脸肃杀的叶玄闻听此言,竟险些被她逗笑。她总是担心会有仇人去掘她爹娘的坟,此时将自己的心魔使到了敌人身上。 “三代香火,一脉单传。一个明知如此还要‘练气’的人,能是孝子?”话已出口,叶玄才觉察到此言不妥,可惜收不回了。他猜想冥烛应该不清楚“墨白”的出身,这话既有调侃之意,同时也是在给她解释。然而实际上…叶玄自己也是相似的情况。 靠坐在木青儿怀中的残影,顿时感到背后传来一阵僵硬,耳畔喘息的节奏也略微有些凌乱。 第一百零一章 战还是逃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木叶家族”九人,像是被串在同一根竹签上的山楂,又像被黏到同一块蜜糕上的枣子,就这么形影不离、如胶似漆地苦熬了九天,墨白的第二招,终于祭出。面对墨白的发难,叶玄第一时刻竟有些感激。他若十年不动,自己会被逼疯。 这日晨曦,“上值”的“侍官”愕然惊见,“丰临商会”的“南墙”之上,出现一封“等人高”的书信。墙下灰屑满地,字字入石三分。细瞧那墙身凹陷处,不似刀刻斧凿,竟像是以手指写就。 那“侍官”是自东往西而行,先瞧见的是信尾落款处的“墨白”二字,再读信中内容,怵目惊心之余,又觉有些疑惑:诗仙写信,如此直白的吗? “叶玄听了:七日之后,正午时分。丰临北,演武坛。决胜负,定生死。影、蛾、星、雁、烛、雨、尘,你不来,我挨个杀。墨白。” “侍官”瞧了糊涂,两个有门派背景的“护卫执领”心中却如明镜。“战帖”这东西,分明、暗两种。“暗”的一种,会私下递到府上,措辞通常也较温和,给对方留着“避战”和“低头”的余地。“明”的那种,则就是要逼对方应战,就是要打对方的脸,就是要给所有人看!措辞越简越好。 当然,墨白留下的那几句,已经不是“战帖”的范畴,已经彻底坏了“江湖规矩”。 ………… 木园,青院。 “这是要等决战之前,才告诉我因由吗?还是说,根本就想让我死不瞑目?”叶玄拈着抄写后送来的纸柬,像是自言自语,也是说给身旁二人。 墨白没有留给他任何余地,也没有留给他太多时间。故而这一次,他没有唤进所有人,只叫了残影一人入屋。屋内,当然还有木青儿。 “难道……真是为了‘那件事’?”残影小心翼翼地低声道。这个猜想,她先前已私下说过一次,今日见了墨白的战帖,旧事重提。 叶玄愁眉紧锁,缓缓摇头:“绝不是。” “嗯。”残影没有辩驳,那个理由她自己也觉牵强。顿了片刻,平静问道:“战还是逃?” 这几日,残影吃了好多肉。此时她的脑筋已可运转如常。如常,就是飞速。问话间,她已在同时思索“战”与“逃”两套方略。另外还分出了一小块心神,试图在听见回复之前,想清楚自己真正期待的是哪个答案。 许多年来,她一直不切实际地幻想着…叶玄有朝一日变得刚毅、勇敢,像个男人。唯有那样,自己才能爱他,而不仅仅是亲近和喜欢。事到临头,残影有些畏缩。七步之内,一刀抹她咽喉,残影坚信叶玄也能办到。可是……他能画出那诡秘的狞笑吗? “战。”语调决绝,没有犹豫。和勇敢无关,只因一种恐惧,压倒了另一种恐惧。 百多年以来,准确的说,是自从他与师姐一起离开“玄青谷”,真正走进这片天地、走入这座江湖以来,叶玄始终有意无意地…尽量疏远那些“无力自保”或“可能成为负累”的人。 与师姐相较,叶玄的心性明显更接近“凡俗”,因此这对他来说并不简单。截至当下,他自认勉强算是做到了,除却“云洛”这个小小缺口之外,“木叶家族”几乎可说是铜墙铁壁——无亲、无故、无后。 饶是如此,身为家主的叶玄,今日仍被死死捏住了“七寸”。七个“七寸”! 当对面站着一个“时刻准备没入阴影”的“蝗灾”,这“张嘴就能吃人,吃完还能不吐骨头”的一干“旱境”强手,竟统统成了“软肋”。 “其实…逃也不是不行。我们可以先……” “我难得硬气一回,不要损我心境。”不等残影说完,叶玄蛮横地打断了她。静了片刻,复又温言道:“将你们性命押上赌桌的事情,我干过不止一次,没脸说保护你们。但这次不一样。不管什么缘故,他是冲我来的!我舍得让你为我死,但不能让你替我死。 我相信,不管战还是逃,你都能想出足够下流的主意来对付他。可我也知道,这两条路都不足够好。真有把握的话,你不会问。 如果‘逃’并不‘更好’,只是‘差不多好’,就别告诉我你的计划了。生死相搏,总是有退路的那个更容易死。” “好!那咱们,就堂堂正正地把他阴死。”退散了犹疑的血筹官,眼中泛起异样的神采。这原本,就是她最爱做的事。 “墨白,我杀。”清冷的嗓音,将刚刚转为亢奋的残影惊得一个激灵,同时也将她撩拨得更加亢奋。瞬息间,残影眼前浮现出了“第三条路”。 “不行!”叶玄断然拒绝。残影的印象中,这是第一次见到他对青儿姐示出怒意。 “少主,这或许…” “我说不行!”瞧着叶玄那宛若泛出腥红的棕黑色眼瞳,残影几乎断定,若不是颈上有伤,自己左脸必会重重挨一耳光。 “这或许是个办法。”她不理会叶玄的激愤,迎着他的目光,将没有说完的后半句补全。 叶玄吸深了口气,不再跟残影纠缠,眼光转向木青儿,以不容置疑的口吻沉声道:“此事不许再提,这是命令。” “少主,你娶我吧。我不配做奴。”语声悲楚,全无退让之意。 饶是残影已经知晓许多“过去的事”,仍听得目瞪口呆。“她心里……是这样排序的吗?” 短短一言,有如一道雷矛破开皮肉,轰进叶玄的心房。两百年前,她违抗过她的公主,就只那么一次;两百年来,她从未违抗过自己,这是唯一一次。 叶玄很清楚,当她决心违抗时,会倔强到怎样的地步。 “他是冲我来的。不是你想战他,就能战他。”叶玄说着,将抄录墨白“战帖”的纸柬,拍到木青儿身侧的案几上。命令无效,他开始试着劝服。 木青儿没有辩驳,只缓缓将头转向残影:“帮我办到,不然杀你。” 叶玄猛地攥紧了右拳,强压住用“阴风指”偷袭木青儿的冲动。他知道师姐是认真的,不管残影因为任何原因没能办到,她真的会杀了她。如果说,这世上有师姐不忍心弄死的人,至多两个,其中绝不包括残影。更何况,就算暂时制住了她,然后呢?将三十六枚钢针,一根一根刺进她周身要穴吗? 残影坐在木青儿对面,失失然有些呆怔。入屋后,青儿姐只说了三句话,句句惊心动魄。最后一句,更是……更是……他妈的,漂亮。 残影想不出恰当的词句来形容此刻的心情。转瞬,她又强抑着泪水在心中告诫自己:“不许哭!大敌当前,容不得你矫情!” “师姐…咱们逃吧。”最后一句哀恳,被无声的寂静吞没。良久良久,叶玄身上的气息不再散乱,目光透出从所未有的阴鸷。残影心知,大事已定。 四个时辰后,残影退出卧房,轻轻地、乖巧地掩上房门。而后将额头抵在门沿,蚊声低语:“青儿姐,果然在你心里,我终究不算是亲人啊。” 流亡日记-节选(90) 我抱着玄儿,给他讲了个已听过无数遍的故事。 我早就没有新故事可讲,但我们默契地延续了“睡前故事”这个习惯。 “先别睡,妈妈有事和你说。”我把有些昏沉的玄儿强拉起来,又快步走进另一个木屋,把已经入睡的青儿揪了出来。她这几日终于不再像只幽魂般蹲在屋外。 “近日我和你师姐…有些争执,原委你都了解,是吧?”我柔声对玄儿说道,右手随意地搭在他后颈上揉捏着。 “嗯。”玄儿点点头,简单、清晰地回应。 “明明练了气,就不会再生病,妈妈却不让你练,你是不是觉得妈妈比半夜闯进女巫家里的神卫还坏?”我试图诱导他。 “不啊。”玄儿淡淡说道,丝毫没有被撩拨起维护母亲的情绪。多么愚蠢的计划。 “妈妈不让你练气,是什么原因,你清楚吗?”我柔和的语调变得严肃了些。 “清楚。练出真气,就不能有孩子。”玄儿认真答道。 “你不清楚!你不清楚有孩子是什么感觉。知道‘鸡’是什么吗?”我问道。 “知道啊,你给我讲过,一种特别能下蛋的鸟。”玄儿的表情有些疑惑。 “对,那鸡有什么用?”我追问。 “啊?”玄儿疑惑地望着我。 “鸡,是蛋生蛋的工具。”我一字一句地告诉他。玄儿的目光透着不可理喻,又像若有所思。 我趁热打铁,继续说道:“同样的道理,大人有什么用?大人就是小孩生小孩的工具。鸡如果不能下蛋,就没用了,只能杀了吃掉;小孩如果不能生小孩,也就没用了,只能留着干活,或者干脆扔掉节省粮食。” 玄儿惊恐地看着我,身子开始颤抖,眼圈开始泛红。嗯,情绪终于对了。 “公主,你说什么!”青儿惊怒地喊道。 我沉默片刻,让空气紧绷到破碎的边缘,然后扳过玄儿的身子,深深凝望着他:“可是你啊……我心中问过自己无数次,要是你生不出孩子,也练不出真气;续不了我血脉,又干不了活,我还给你讲故事吗?还给你背大包、大包的书回来吗?我会。这没道理,但我就是会。” 玄儿哭了,我知道这不全是我心思更深的缘故。也因这次,我说得是真话。 我趁势把他紧紧锁进怀中,在他耳边低语:“小时候,家乡的女巫告诉我,孩子不只是血脉的延续,也是生命的完整。有了你之后,我才懂后半句的意思。我不让你练气,是为了延续我的血脉,也为了让你的生命完整。” 我给了玄儿一些时间,然后继续道:“当然,不练气的话,你有可能会再生病,甚至有可能…会死。当初妈妈为了怀上你,也遇到过这样、那样的危险,再来一次的话,我还会做相同的选择。现在,玄儿,你要做出你的选择。” 我不再说话,任由玄儿在我怀中哭泣。 许久之后,玄儿哭声渐缓,轻轻从我怀中滑出,望着我抽抽噎噎问道:“妈妈,师姐说,我要是死了,妈妈和师姐就都没了,对吗?” 我身子一颤,扭过头满眼怨毒地瞪向青儿,知道完了。那一瞬,我突然觉得青儿并不像我一直以为的那样单纯。 我特地选在晚上,玄儿疲乏困倦,将睡未睡时谈这件事;花了好几日,算计该用怎样的话语拨弄他的心神,甚至偷偷躲在后山抱着石头演练。而这一切,分量远远抵不过她轻描淡写的一句。这贱种,平日寡言少语,开口字字诛心! 我机关算尽。跪青儿,激叶玄,则时辰,露真情。我机关算尽!可是我其实,根本没有机会。从我回到山谷,站在小院外热血上冲、激愤欲狂时,我就开始算计。可是我其实,根本没有机会。 我深深地、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无力地说道:“青儿,你出去吧。” “是,公主。”青儿的语气一如往常,我却总觉得有股嘲讽夹在其中。 第一百零二章 斗兽场 第104章 斗兽场 叶玄没有心思卖弄风流,就算有,也写不出那样一手好字。不管在墙上,还是纸上。 翌日,“丰临商会”正门处最大的一块“通示栏”,被一张丹笔写就的“回信”遮盖了其余全部内容。 “墨白听了:欲见雪脏,先过暗水。凤尾竹,斗兽场。全天下的诗仙、花魁,你不来,我一并杀。叶玄。” 此信一出,再次沸腾了整个丰临,当然还有整个武林。事先全不知情的“宿竹”在心中将叶玄骂了一千遍,又谢了一千遍。 墨白原定之地,是“丰临城北”的“演武坛”。那是一片巨大的、荒芜的空地,亦是“丰临城”的“无法之地”。武人死斗、帮派仇杀,若不想其他势力插手,多约在那个地方。 荒地中央那高阔的青冈石擂台,是“丰临商会”出钱修建,也由“商会”定期派人修缮,但并不归谁所有。其目的就是为了将“乖戾之气”聚拢一处,以换得城中其他地界能有更好的治安。 而“凤尾竹”下属的“斗兽场”,则完完全全是“宿竹”自家的生意。那是一座由砖石垒砌而成的“半弧型”建筑,占地并不甚大,勉强可纳千人。观台高耸,内场凹陷,各种喂了“凶药”的猛兽,每日傍晚在此撕咬、相食。 “木叶家的”自作主张,将决战之地放在这里,是送了她一笔“天大的生意”。然而,这银子可不好赚。此时距决战还剩六日,那意味着“天河以南”大半座江湖的各路货色,都来得及赶至“丰临”。门券怎么卖?盘口怎么开?墨白要是不来怎么办?这毕竟是畜生打架的地方。那种高悬云端的人物,肯受此侮?唉…既然拿不准,那就再开一个盘口,赌他来不来好了。 另有两重凶险,几乎避无可避。 一来,那日高手云集,想必混账也是云集。“宿家”虽是整个“丰临城”中除“薛家”与“木叶家”之外高手最多、根底最深的家族,可真遇上那“过江龙比鲤鱼还密”的阵仗,自己这“地头蛇”压得住吗? 二来,墨白会不会由此恨上自己?若恨上了,会干出什么?八十多年前,墨白曾勾搭过自家青楼的花魁。自己身为老板,于情与理,当尽地主之谊,因此与他也算浅浅有过交道。那时只觉他与风闻中一样,俊美如神、温润如玉。可如今,似乎得重新审视一下此人的性情。 叶玄这厮究竟干了什么事情,竟将他得罪到如此地步? ………… 沛城,航帮总舵。 信鸦传来的消息让“柳成荫”十分为难。手底的帮众、道上的朋友,全都认定此事是他一手安排。他百口莫辩。就算辩得清,也不能辩。只好故作高深,叫他们不要多问。 ………… 竹林尽头,小溪畔。 一个“不大却极精致”的小木屋内:嘤咛透出窗格,与泉鸣交奏,而后被潺潺的流水带入山坳更深处。 …… “哼。女人?斗兽场?想用这点小伎俩激怒我?” “你看得穿,可还是生气了。”面颊挂着几丝绯红的女人,慢悠悠撑起身子,紧紧贴着男人已渐微凉的背脊。语声疲惫,也透着仍未退散的欢愉和满足。 她叫“龙玖”,天河南、北数百颗沾染过“墨白”的露水当中,不怎么惹眼的一滴。也是“墨白”不惜花一整夜的工夫潜行、疾奔、渡水,非要在战前见上一面的女子。 ………… 战前两日。斗兽场“乙等席”和“丙等席”的“门券”已经售罄,视野最好也最危险的“甲等席”售出大半,余下的小半被“宿竹”扣留。毕竟有些人物,不能因为“到得晚了”就“不让进来”。也不会因为“不让进来”就“真进不来”。既如此,不如将最好的席位当做人情,送给他们。 叶玄的“回信”示出后,墨白迄今仍没有任何动静。赌他“两日后会不会出现在斗兽场”的盘口,已由最初的“九比一”倒转成了“四比六”。 虽说在赌客们眼中,“墨白不到”的可能已越来越大,但“押胜负”的盘口依然开着。“八比二”,墨白“八”,木青儿“二”。也就是说,花一两银子买木青儿胜,买中可得四两。若打不起来,赌金全退。 当然,这仅是“丰临城”的盘口。越往北,看好“木青儿”的越多。“枯荣城”的盘口,是“六比四”。墨白“六”,木青儿“四”。 于是,薛让在枯荣城买“墨白胜”,薛谦在丰临城买“木青儿胜”。分家却未反目的两兄弟,凭着“信鸦”传书,隔空做了笔“只赚不赔”的买卖。 枯荣、丰临,天各一方,信鸦飞渡来不及多次往复。又是薛让慧眼如炬,他凭借信鸦得知丰临城约战详情后,立即猜出两地盘口有差,于是先行押注墨白,同时飞书告诉大哥:我押了谁,押了多少,赔率几何。你依据丰临的盘口押注对应的金额即可。 薛让赌得很大,对薛家而言又不算太大。以他们的财力,认真起来势必会冲垮盘口、改变赔率。这生意并不是非做不可,但商人的本性又驱使他非做不可。明摆着可以白赚的银子若眼睁睁放过,在薛让看来那无异于丢。 ………… 决战当日。此时距“正午时分”只剩不到小半个时辰。 “子母双刀”中的“右手刀”,被“宿竹”用包裹着细绸的“牛筋皮带”紧紧缚在背上,本该悬于腰间的“左手刀”已经不见,“宿竹”已经没有左手。镂空的袖管,伴着微风栩栩轻摆。远远望去,比之健全时更显宗师风度。她面容平静地扫望着半弧型的“斗兽场”中那早已座无虚席的观台,心底有些不安。 这座砖石垒成的“斗兽场”仅有两个“包厢”,皆位于西首。除了这两个宽阔的包厢之外,“斗兽场”西侧没有“观台”。 三层高的半弧型“斗兽场”,东、南、北三侧是一阶高过一阶的“观台”,而西面则留下一个巨大缺口。 每日傍晚,残阳转为血色,透过缺口洒入“凹陷的内场”,而后从同一处缺口换出野兽的嘶吼与哀鸣。宛如一场献祭。 “木叶家族”九人作为此事的“正主”,理所当然占了仅有的两个“包厢”之一。不远处的另一间,巨窗紧闭,空空如也。“宿竹”谨慎地没有将它售卖,或是白送给任何人。“胡亢”已死,“薛瑞”失智。除非“顾长卿”亲临,亦或另一位“正主”提前到场,否则普天之下,没谁再有资格比“甲等席”那几位高出半头。 包厢靠近“内场”的一侧,窗格之大,已到了无法开合的地步。叶玄卸下一块窗板,任由自己的黑衣吸纳日芒的灼热;任凭千百道目光打量自己的面庞。 临窗平视,正对自己的“东首”观台“甲等席”,两道熟悉的倩影手执长剑,扶栏而立。是“仇诗迈”和她的首徒,曾在“夕霞山”与残影对过一阵的“阮棋”。 叶玄瞧着二人,牙根轻咬,剑眉微蹙。“仇诗迈”现身此地虽与大局无碍,但绝对是件坏事。“夕霞山”与“丰临城”相距数千里,其间群山阻隔,水系蜿蜒交错,并非“凉城”到“苍城”那样一马平川。 就算她通过“信鸦”收到消息,而后立即动身,“骑马、乘船”也决计不能在今日赶至“丰临”。她是“跑着”来的!星夜兼程、翻山越岭、风餐露宿,叶玄不相信她仅仅是来看一场比武。 “甲等席”南首,另一张熟悉的面孔是“剑盟”盟主“楚天穷”。依照剑盟所在的位置反推,他今日能到,很可能是“乘船一大段,奔行一小段”的结果。 “这老东西,挺爱凑热闹啊。”颈上仍缠着“纱棉”的残影轻声讥讽道。从面相上看,“楚天穷”尚未“衰老”,但他如今已超过五百二十岁,史上活得最久的一位“旱灾”,入“衰老期”时也未满五百三十岁。残影帮他算着年纪,怎么都该差不多了。 “但愿只是凑热闹。”叶玄口唇微动,语调阴冷。 正说话间,只见对面一个长须青袍的高瘦男子走近“仇诗迈”,正要抱拳问候,“阮棋”几步上前,将他挡了。叶玄见此情状,心头又是一沉。他不知那灰袍男子是谁,但能坐在“甲等席”的,身份必不简单。瞧他走近、抱拳时的神情,与“仇诗迈”似也并非初见。这“夕霞仙子”本是长袖善舞之人,今日因何如此轻慢?是在凝神养意?还是他妈的根本不打算回去了? “弟子‘慕雪’,叩见师傅。”照规矩,日常伴在身侧的弟子,见到师傅需行“躬身礼”。漂泊在外,经年未见的,行“叩拜礼”。 斗兽场东、南、北三侧观台不可互通,坐于北侧“甲等席”左顾右盼的“慕雪”不意间瞥见师傅、师姐,虽远远相隔,仍起身走到围栏边的过道处,遥对着“仇诗迈”恭谨叩首。拜过师傅,又朝“阮棋”师姐深深一揖。 “仇诗迈”依旧置若罔闻,左手持剑,右手扶拦,不动不语。“阮棋”也未回礼,对着“慕雪”轻轻点了下头,同时扫看“慕雪”近旁的几人,没有见到当初在“山上”与她形影不离的“薛棠”。 “慕雪”叩拜、行礼后,乖巧坐回椅中。她身边几张镶嵌于石阶的“褐红色蛇皮软椅”上,坐得是“崔吉、辛夷、蓟柏枫、徐邱骆和古易”。 “丰临商会”中,有“旱境”身手的“执佬”皆被“宿竹”安排在此处。只有“水境”品阶却偏要在第一排观战的“慕雪”夹在这几人中间,或能少些凶险。 “宿竹”本人,则站在东侧“丙等席”的边角处,居高临下,扫望全场。 包厢之内,双刃晏鹊、绳鞭鬼哭、寒剑裁决、长刀鸿湖、银枪冥泉、短剑无用、柔刺腥芒,七柄“顾长卿”亲铸的凶器,皆时刻准备罔顾信义,合力扑杀墨白。然而叶玄心中明白:该准备的必须准备,可多半没有这样的机会。 与“风大矛”一战后,他比世间任何人都更加清楚地知道,困住一个“蝗灾”是何其艰难。那日“风大矛”若决意要逃,叶玄几乎断定他能逃掉。那时的“缺口”是“余垚”。而今,“影、蛾、星、雁、烛、雨、尘”,又有谁能抵半个“余垚”? 合在一起更强,是没用的。因为根本“合”不到一起,永远“合”不到一起。人的武力若能简单叠加,那就根本不会有“灾害纪元”。 除非“墨白”受到足以滞缓行动的创伤,亦或他体内真气消耗到足以滞缓行动的地步。扑杀或能有一丝希望。 木青儿安静靠着柔软的椅背,没有盘膝打坐,也未闭目养神。与平日旁听议事、闲极无聊时一般,轻轻用指尖摩挲着“暗水”剑鞘与格手衔接处的缝隙。 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者,未必可拜上将军。她或许,只是木青儿。 斗兽场中,没有放置每隔半个时辰便会发出闷响的“水钟”,是以坐在“观台”的众人,并不能准确知晓约定的“正午时分”究竟是堪堪未到,还是已然过了。他们只知道,日头升得越来越高,暖黄的日芒渐转金黄,而后炽烈几近银白。场内氛围,由原本的喧嚣变作鼓噪。片晌过后,又随着一声惊呼,骤然鼎沸。 斗兽场东侧,围墙顶沿之上,一个手执古朴长刀的白子男子长身而立。 引得场内看客尽数转头、尽皆起身之后,他没有如话本、演义中所描绘的那些“云天高义又目中无人”的名侠一般,踏着众人的颅顶或肩头飘然飞落,只是顺着石阶,一步一步、一步一步,缓缓走下。 石阶两侧,手握直刀、五步一岗、神情凶厉的侍卫们,当然不会蠢到问他有没有票。待那飘逸宛若天人的侧影踱过自己身前时,皆不自主地将刀握得更紧、腰杆挺得更直。眼中有敬畏、有艳羡,亦有妒恨。 墨白走得很慢,慢到给人一种错觉,仿佛他每走一步、每下一阶,头顶的白云和云顶的天空也随之下沉。 当他沿着石阶下到“甲等席”尽头,将将触到那“为防看客跌落”而竖立起的坚固木栏时,方才还沸腾到几近炸裂的斗兽场内,已是鸦雀无声。 木栏之前,“墨白”停住脚步,侧头迎上“仇诗迈”那两道几欲将他烧穿又几欲将他融化的目光,眼中透出淡淡柔情和深深的感激。 “女人死后,男人可敢接战?”再次回转过头的墨白,终于正眼看向对面“包厢”内临窗而立的黑衣男子。一语落地,千夫耸然。这言下之意,是要连挑两蝗!何等狷狂,何等豪迈。 “你想当‘航帮’帮主?”叶玄没理会对方的挑衅,沉声发问。他当然不相信这就是答案,只盼墨白将这视作一种侮辱,只盼以此诱导他、逼迫他,给出真正的因由。事到如今,叶玄已不敢祈望这一切只是一场“动动嘴皮就能分说清楚”的误会,但他至少得弄明白,这他妈究竟为了什么! 古朴长刀,一寸一寸,缓慢而无声地出鞘。墨白要他死,要他死不瞑目。 叶玄伫立于高阔的窗格之后,身子一动未动。左右两侧,四块未及卸下的巨大窗板,砰然碎裂。他必须,也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宣泄心头的狂怒、收摄心底的恐惧。他必须,也只能,以宝贵真气的涓滴耗损,换出一个镇静的自己。 木屑纷飞中,一对如琥珀般清浅又如琥珀般深邃的淡灰眼眸,自石室的阴影处浮现。白衣、黑剑,精致如雕塑的异域脸孔,瞧不出一丝悲喜。 待到木青儿的欣长身影缓缓踱至“下沿堪堪及膝”的巨大窗格之畔,彻底曝露于灼烈的日芒之下……躁动的会场,又一次恢复了落针可闻的寂静。 没有多余的说话,没有多余的动作。一道白影飘然落入凹陷的“内场”,长剑脱鞘,长鞘离手。 对面,另一道白影有如天外飞仙一般,以缓慢到不可思议的速度,斜斜坠向这片仅五丈见方,却浸染过万千禽兽的血浆与屎溺的焦黄坚土。 此刻,满场千人,无一人落座。两千道目光,居高临下,兴奋地、饥渴地俯视着“斗场”之内那两头已然露出獠牙,转眼便见生死的“困兽”。帝国以降,这是天河南、北整片陆地的“斗兽”史上,最美丽、最凶悍的两头“困兽”,当然更是古往今来,最昂贵的一场“斗兽”。昂贵到“观台”上的众人,没有谁舍得多眨一下眼睛。 一片死寂之中,墨白身后,忽闻金铁擦蹭。长剑“白虹”,苍然出鞘。剑尖斜指地面,一双杏眼平视着对面包厢内手执“灰刀”,未按刀柄,却分明时刻准备拔刀的叶玄。“仇诗迈”目光中没有半分挑衅的意味,更没有丝毫退让的余地。 “以多欺少,得先过我。”她什么也没说,场间却无一人看不懂“夕霞仙子”的诉说。 “仇诗迈”身侧,当年一念之差,险些便与她结为姐妹的首徒“阮棋”随在师傅之后,轻缓而坚定地拔出了配剑。没有长虹贯日般的磅礴剑意,就连日芒照在剑身上的映反,似也少了几分夺目。 然而,这包藏着乖巧与顺从的一剑滑出木鞘之后,三侧“观台”几乎同时折射出上百道光斑,放眼望去,有如白昼中的点点星辰。 “哼…这就是‘夕霞仙子’的恐怖啊。从来没敢小瞧过你,却终究还是小瞧你了。”残影站在叶玄右手,扫看着全场,喃喃自语。 百多位“帮手”当然不是仇诗迈邀来的。但她就是有本事让那些“看热闹的”站到自己身后。 七步之距,墨白盯着眼前这个…即将死在自己刀下的女人,目中闪过转瞬即逝的犹疑。他当然不曾见过这个长发灰眸的女人,冥冥中,却又仿佛见过。 七步之距,木青儿盯着眼前这个…必须死在自己剑下的男人,毫无预兆地扑身直进。长剑划弧,自上而下,全然不合剑理地斜斜劈砍向对方肩头。这是风大矛的刀招! 墨白左足后撤,沉肩抖腕,犹如挥毫泼墨般,写意地将长刀兜转成半个扇叶。“嗵呜……”一声怪响,大弧与小弧相撞,“黑剑”被“长刀”撕咬,发出压抑而狂暴的颤鸣! 断刃“苍峦”。直到六十年前,墨白才终于亲手锻造出自己满意的兵刃。 身为一个武者,他不能接受重要到足以视做“伙伴”的贴身兵刃出自旁人之手。哪怕那个旁人,名叫顾长卿。 身为一名墨客,他不能接受自己的贴身兵刃仅仅是件趁手的“凶器”。它必须同时是绝顶的“艺品”。 眼下这一瞬“咬”住了“暗水”的“苍峦”,正是一件令“墨白”自觉在“文坛”与“武林”皆拿得出手的妙品。这是一柄极罕见的,以“玄铁”、“精钢”和“乌金”共同熔炼而成的长刀。世间名品兵刃,多选此三种料材之一作为“主材”,绝少有“三材并举”之事。 “玄铁”与“精钢”性相相斥,化而不融,根本炼不成一体。“玄铁”和“精钢”融化之后,倒是都可与“乌金”相融。因此可将“乌金”当做媒介,“炼合”三材。 只不过三材“炼合”后,融出来的那东西……既不够坚硬,也不能弯曲,还不甚锋利。可说是“得其缺欠,去其精华”。 此料“色泽灰暗,遇光不反”,称为“灰金”。熔炼之时,“玄铁”占比愈多,“灰金”颜色愈暗;“精钢”占比愈多,“灰金”颜色愈浅。但无论追求哪种特质,皆不如单取其一。若为求三者均衡,更不如单取“精钢”。 墨白偏不信邪,偏要倒行逆施。人力当然不可胜天,他当然没能炼制出“更坚、更利、更柔”的料材。但他是卓然超群的武夫,画龙点睛的艺者。不能颠倒乾坤,却可变废为宝。 墨白之刀,自然是“灰金”所铸,长短与“暗水”相若,刀身约四指宽窄。精绝处在于,他竟将不同深浅、不同硬度的“灰金”熔铸到了同一柄长刀之上。 近刀背处,色泽暗沉,硬度只略逊玄铁。近刀刃处,反而愈发灰白,容易崩坏。数十年来,每逢“以武会友,切磋对练”,于他而言都是一次“作画”。刃锋之上,大小、深浅不一的二十几处缺损与纹裂,侧看犹如重山复岭,层峦叠嶂。其中最深、最缓的一处山坳,来自“水龙吟”。 至于那场“密林中的切磋”究竟胜负如何,胡亢生前从未说起。墨白每每被人问及,也只笑而不语。 就在脆白刀锋“咬”住黑剑的一霎,墨白也同时惊觉到对方兵刃的诡异。这剑重得不可理喻,薄薄一片,竟似堪比胡亢的“铁鞭”。一剑砍落,刀锋被豁开的缺口之深,与他预想全不相合。更离奇的是,正当他临机而变,顺势欲将黑剑引偏……那日芒照耀下映出暗淡猩红的长剑,宛如被钳住了腰身的毒蛇般,侧头“吻”向自己的左颊。 电光火石间,长刀不及“松口”。墨白左手一扬,“食指”竟恰到好处地弹在了“剑尖”朝下半寸的“剑脊”之上。“蛇首”如遭火烫,猛地甩向另边。墨白手中长刀也乘势往斜下一沉,将黑剑“吐出”。 他没有尝试抢在这一瞬息结果掉对面的女人。可以稳胜的一方,不必行险。墨白退了一步,他只需要一个进退的工夫,回想刚才的感受,消化新得的情报。 而今,木叶家族之外,整个江湖除却已死的“风大矛”,“接”过暗水的就只有“吴家兄弟”,“拿”过暗水的也只有“顾长卿”和本姓罗摩的“陆家父子”。而墨白与“吴家兄弟、陆家父子”皆无交道,上一次见顾老板,亦是将近三十年前的事情。因此,他对木青儿手中这条“黑蟒”的脾性并不熟知。 而“苍峦”是柄什么刀,怪在何处,木青儿却心中有数。这跟“莫问塔”的情报无关,断刃“苍峦”天下闻名。自从此刀出炉,墨白从不吝惜将它当做“诗画”一般与友人共赏。是以就连不习武的文人也能说出其中门道。 墨白撤步同时,木青儿欺身又进。长剑拦腰兜斩,仍是“刀招”。墨白双足未动,右腕倒转,刀尖朝下护住左肋。平平无奇的守御。“咚”一声与先前截然不同的闷响,木青儿只觉像是击中了牛蛙鼓胀的肚腹。 墨白连人带刀,轻盈地向右弹出两丈有余,而后又似没有缓冲地骤然停立。从头至尾,双脚不曾离地。木青儿这一剑兜斩的力道,丝毫不逊上招,然而这一次碰撞,“苍峦”的刀锋却只现出微不可见的细小纹裂。一动一滞、一拨一挡,不是“岚步”,胜似“岚步”,不是“鹊桥”,胜似“鹊桥”。 接下第二招后,暂时将自己“弹”出了战圈的墨白,心中已然大定。这既重且软的怪剑,不过如此。 “速战速决,还有另一个要宰。”身形随心念而动,墨白开始摇晃。不同于残影惯用的那种“摇闪”,他的上身摆动更大,脚步挪移更小,像个蹒跚、踉跄的醉汉般朝着木青儿一步步迫近。 饶是木青儿不擅机变,也能瞧出那是种极高妙的身法。她没敢冒然递出下一剑,而是横剑当胸,悍然将整个身子直直撞了过去! 身陷“斗兽场”的木青儿,当真拥有“野兽般的直觉”和“困兽般的凶厉”。墨白所使,是他近些年才自悟出的一套步法,名唤“仙人醉”。迄今还未在人前显过。这身法飘忽至极,奇诡难辨。木青儿若挺剑直刺,亦或挥剑劈砍,多半会被他滑步绕过,然后因“近身露出空门”死伤在他刀下。 露出空门会死,那就让全身都变成空门,让空门变成凶器!要是“一点”刺不中他,“一线”划不到他,那就化成“一面”墙。撞过去,玉石俱焚! 木青儿当然不会如此推想,也根本来不及推想。这一切更像是身体自己做出的决定。是战心,亦是本心。 猛冲之下,摇摇晃晃的墨白当即身形疾闪、伏地侧滚,避开了这悍不畏死的舍身一撞。白衣染了黄尘,显得颇为狼狈。扮作蹒跚、踉跄的他,虽不是真的蹒跚、踉跄,但如此神鬼莫测的步法使动开来,下盘终是不稳的。 见此情状,场间押了“木青儿胜”的看客心头不禁振奋。然而真正能看懂门道的,心中“胜负的天平”都进一步朝着墨白倾斜。 起身后的墨白,有些恼怒、有些敬佩,但没有半分错乱。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在下棋,而对方在赌命。只不过此情此景,赌命不失为一手好棋。刚刚那一撞,只要他肯,定然可以拼着重伤,剖开对方肚腹。但他不能。木青儿只须杀一人,而他要杀两人、要防九人。他不能赌,不能换;不能死,不能伤! 确认过眼前这灰眸女子“不吝同归于尽”的悍勇,墨白收起了“一招索命”的念头,身法、路数,立转端严。端严到近乎笨拙。他脚踩桩位,步步生根,长刀“苍峦”一下一下与“暗水”对撞,一块一块崩碎着刃锋。 然而刀剑交击之下,木青儿只觉手中“黑剑”仿佛渐渐生出了痞性,颤鸣、曲扭,愈发不顺自己心意。 凭“峰峦起伏”操控“力的流向”,这才是“苍峦”的真意!只不过,对面的黑剑有些不同,对面的黑剑…需要适应。 一男一女,一刀一剑,他们都在“适应”。可毕竟这一方凹陷的斗场之内,只有墨白一个天才。他了解对方更少,但他适应得更快。暗水之重,暗水之柔,现下竟反过来成了墨白对付木青儿的手段。 七、八记或悠长、或短促、或尖利、或低沉,如奏乐般“声息全然不同的鸣响”过后,木青儿脚步未乱,回剑的速度却越来越慢。眼看不出数合,便要给对方撕扯出“一刀透心”的空当。 骤然间“铛”一声巨震,木青儿横剑格下了一记“实则只为将长剑远远荡开”的劈斩。长刀、黑剑,携着刀锋、剑刃之上所附着的雄浑内劲,轰然对撞!三尺之内,二人身前无辜受到波累的空气亦转瞬随之狂暴。 下一瞬,墨白仿佛被无形的暗器袭中,身影一闪,刹那间退开数步。 自从落入“斗场”便宛若化身“凶兽”,半步不曾退过的木青儿,此时浅浅低头,扫了眼左侧那只浑圆、饱满,却不似“鬼蛾”那般能遮挡住自己足尖的胸脯。 满场看客这才悚然,不知何时,木青儿身前的衣衫已遭残损,心房一侧酥胸半透,“雪白肌肤”交映着“素白衣衫”,血宝石般的鲜红若隐若现。 没有人敢当真像观看一场“斗兽”般恣意惊呼、纵声狞笑。居高临下的百千男女,压抑着心中几欲喷薄的亢奋,散发出比喧嚣更令人躁狂的窸窣低语。于墨白而言,这无疑是一种嘲弄、一种羞辱。 低凹内陷的斗场、高高在上的看客、早已和脚下泥土融为一体的腥臊恶臭……从一开始,就在一口一口噬咬着他的自尊。 墨白是个浪子,也是个君子,他更是个无比爱惜自己声誉的诗人。他可以离经叛道,可以邪魅狷狂,但不能下作!为了杀掉“非杀不可的人”,他可以自取其辱、自甘下贱,但不能下流! 不可一世的骄傲,让他闭住了双眼。在大敌当前,身陷重围之际,闭住了双眼。 闭目侧耳间,七步之外的女人又已迫近到身前,剑招内藏刀意,一如所料比之先前更增凶暴。然而主动舍去了视觉的墨白,却没能看到因“势如疯狼的劈砍”而愈显散乱的长发之下……那张古井无波的面宠。 “剑身的颤鸣”伴着“刀锋的破碎”,再一次奏响恢弘。十余击震痛耳膜的音节后过,双目紧闭、眉心紧锁的墨白竟丝毫未落下风。然而再想凭借妙到巅毫的牵引,于凛冽剑芒中一刀刀拨弄出足以索去对方性命的空门,却也难能。 光阴,如象征着死亡的沙漏般,一瞬一瞬,缓慢又飞快地流淌。久战不下的墨白,心头渐感焦躁。这不是一场单纯的比武,也不是一场签了“生死契约”的公平决斗。这是一场没有规矩、没有底线的撕咬!受创损血,必遭扑杀;气力衰竭,必遭扑杀!从一开始他就知道:这一战不能受伤,且必须速胜。可他仍旧闭着双眼,倔强地不肯睁开。 “快睁眼,这是计!”观台东首,仇诗迈终于没能忍住,凄厉而决然地嘶喊出声。她清楚地知道,观“生死斗”,出言指点是江湖大忌。她清楚地知道,若墨白睁眼后斩杀了木青儿,自己与叶玄便是再也解不开的死仇! 她此番来,事先已有为“墨郎”舍命的觉悟,“墨郎”若遭合围,她真会拼死相护。但归根结底,仇诗迈不是木青儿,她和叶玄是同一类人——念念不忘、耿耿于怀;瞻前顾后、首鼠两端。 她不认为在自己“引动百多名南方武人一同拔剑相胁”之后,木叶家的还敢“扑杀合围”。至少至少,触发“扑杀”的那个“界点”会一退再退。 换言之,仇诗迈怀着“拼死”之志,却未抱“必死”之心,更没有“求死”之念。若那灰眼珠的贱人真凭一己之力杀了墨郎……她会束手旁观,听天由命。毕竟,那早已不是“她的”墨郎,从来不是“她的”墨郎。 然而眼见“墨郎”遇险,她没能忍住。热血上涌,脱口而出。其实她自己也不确定那胸前撕破的白衫…到底是不是“计”。毕竟这是一场“更高品阶”的较量。 就算是“计”,那也发生在战圈之内,那也是“墨白”与“木青儿”两个人的事。亘古以降,从来没有打架不让脱衣服的道理。自己这一语叫出,对面便是飞过一支钢锥,钉进自己眼珠,也不算“坏了规矩”。 那牵连着“墨白、木青儿、自己、阮棋”至少四条性命的短短一言喊出后,仇诗迈立即分出大半心神,窥察着对面窗格后黑衣男子的动静。所幸,叶玄没有动,至少暂时没动。 当局者迷。场内的“墨白”闻听“仇诗迈”那有如天外冰泉的一语,脑筋顿时清明。 “不错。她功夫不济,内息流转之速慢我许多。刀剑交击的巨震下,损了衣衫并不稀奇。可她衣衫破损后与我交了十几招,攻守进退间,却无藏羞之态。就算我闭着眼睛……不对!她不仅没藏,对‘那一处’的防护反而少了。若说是羞愤欲狂,为何头颈知道护、腰腹知道护、就连右边胸脯也知道护!是算准了我不会攻‘那一处’吗?好,很好。你自甘下贱,就让你自食其果!” 心念及此,墨白双目霍然开睁,凶芒大盛。右手长刀携着风雷之势,闪电般朝木青儿心脏刺出。 “噗!”一声几不可闻,却足以让天地为之寂静的轻响。 破皮,入肉,透骨,穿心。 白衣被腥红浸染,没入胸膛又钻出背胛的黑剑,血水沥沥。 观台之上,只有“楚天穷”、“仇诗迈”等寥寥数人勉强看清了方才那一幕。故而与旁人相较,更觉不可置信:墨白的长刀分明先至,为何反而是他…被洞穿了心房? 斗场正中,心脉已然断绝,神思尚未寂灭的墨白,怔怔呆望着刀锋停滞处,雪白胸脯上那一列殷红的小字——徐瞳儿。 木青儿没有等他死透,也不肯等他死透。黑剑朝右一拧,浑沛的真气凝成一道漩涡,绞碎了心脏,绞烂了胸腔,绞断了脊柱!是“无极印”。 临高而下,望着断了脊梁的墨白以这丑陋、可怖到近乎滑稽的姿态倒在自己脚边,平素总是“漠然不显悲喜”的木青儿,面上浮出一抹就连站在最远处的“宿竹”也能瞧清的阴冷笑意。虽不知因由,但“宿竹”无比熟悉,那是一种大恨终于得报时才有的狰狞。她从“风四矛”口中拔下第一颗牙齿,从他脚上扯下第一片趾甲的时候,也是同样的笑意。 自从有记忆起,木青儿似乎永远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然而每当“一种以上”的情感交叠、缠扭在一起,她总是弄不清自己“为了什么”。这次不同。这一次,她无比明晰地区分出了“两种”截然不同情感。 七日前,卧房内,她当着残影的面,以残影的性命相胁,逼迫叶玄许自己出战。那当然是为了保护少主,但绝不仅仅是保护。如遇到不相干的旁人,生死关头,她会相信少主的判断,服从少主的安排。正如天河之畔,胡亢那一次。 墨白不是旁人,她恨墨白。这世上,她最恨最恨的人,就是墨白。超过恨林觉,超过恨神卫。超过一百个林觉,加一万个神卫! 观台之上,“仇诗迈”几乎捏碎了长剑“白虹”的剑柄,却再没做出任何多余的举动。心上人已死,她现在,要顾自己。 “退。”一字轻吐,师徒二人迅疾转身,几个起落,飘至“丙等席”后方的墙沿之上,毫不迟疑地纵身跃下,以最快的速度逃离了丰临。夕霞山,不能回了。 叶玄的背脊早已被冷汗湿透,哪有心思去管“仇诗迈”的去留。他身形一闪跃出窗格,疾速落至木青儿身后,脱下自己的黑色长衣披在她肩头,随即紧紧拥着,竟一时松不开手。 他当然知道这不合时宜,腥臭泥土之上、碎烂尸身之畔、众目睽睽之下,他当然知道…不差这一时半晌。但此时此刻,强忍住没哭,已是他最大限度的克制。 “再不会了,往后…全听你的。”木青儿闭起双眼,散去狰狞。靠在结实的胸膛上,缩在颤抖的怀抱中,蚊声低语。 旁若无人、恬不知耻地拥了许久,久到观台之上又一次开始躁动,叶玄终于放脱了师姐,左手握着柳叶刀,右手轻揽在她的肩头,缓缓朝西面的“包厢”走去。待木青儿披着黑衣,持着黑剑,轻盈跃回“包厢”之内,叶玄却没有立即跟上。 他转过身,神情复杂地凝望着倒在黄土之上,死不瞑目的墨白,用微弱到连自己也难听清的声音轻叹道:“唉…本该有机会喊你一声爹爹。不知是你没福气,还是我没福气。” 流亡日记-节选(91) 那一晚,我在青儿面前一败涂地。玄青谷也终于恢复了些许祥和。 玄儿多数时候都在练气,只偶尔看看书,抓抓鱼,居然真静得下心。我和青儿大部分时候都在打架,我们现在…就只有打架时气氛最好。平日里,我不再欺负她,使唤她也少了,有些事情能自己做,我就自己做。也不全是赌气,就是不想欺负她了。 青儿武学上的进境,一直没让我失望,也从来没有惊喜。无论我如何提升,她总能跟上我,无论我创出多么诡异的招式,打得次数多了她总能拆解。青儿已学会了“金刚指”和“金钟罩”,但打架时仍是“金刚掌、无极印”那么两招。 对付“清静散人”那诡异身法的招,我想出来了。 寻常的招式,击中对手身体或迎上对方掌力之后,都试图将对方击退,而我的办法,是让自己退。这一招的难处在于,确保下盘虚浮的同时,还不能让出掌的威力减弱太多。这与“力从地发”的基本拳理不合,好在真气是自丹田生发,内劲越充沛,对大地的依赖越小。 为配合这种新的掌法,我重新调整了“岚步”的轨迹,使得出招的速度相较于那些“需要从大地借力”的掌法更快了半分。但无论怎么努力,出掌的威力仍是有损。不过我认为这种交换是值得的,以后若遇到强过我的人,至少不会被轻易震伤。我给这招起了个名字,叫“陌掌”。 “陌掌”初战青儿,并未像其他阴损招式那样收到奇效,这也在我意料之中。毕竟“陌掌”的真意不在杀,在逃。 算上“陌掌”,我已经自创了六路武功。全都是依着我的心性所创,青儿学得会,却用不好。但我几乎不用测试就能断定,它们适合叶玄。 第一百零三章 分赃 待到回身凝望“墨白”,口唇轻动不知说了些什么的叶玄,也一跃回入窗格后的“包厢”之内,满场千余看客竟一时面面相觑,谁也不清楚接下去该做些什么。 众人也是直到这时,才意识到一个小小的问题:被“粗壮红绳”分隔成大小九个区块的“观台”之上,有着不下两百名“手握直刀”维持秩序的侍卫。台上、场下,却好像缺少一个……活络氛围、把控进程的角色。换言之:这场有史以来票价最为昂贵的“斗兽”,没有司仪。 这也实在怨不得“斗场”的主人不周,毕竟这样一场“斗兽”不是谁能“主持”得了的。莫说“把控进程”,那些离得最近的“甲等席”的看客,就连能不能保住性命,都得各凭本事,亦或自求多福。所幸一场厮杀过后,没人被刀芒、剑气所伤,只几个不知死、不听劝的“素人”此刻正抱着痛到几乎炸裂的脑袋,鼻孔中止不出地溢出鲜血。 刀剑交击数十记,他们一下也没瞧清,几乎全是靠听。最初几下,还勉强能忍,到得后面,便觉有只巨大的铁锤,一下下轰砸着自己的脑壳。双手堵住耳朵,只稍稍得缓,也无大用。早知如此,不如买个“丙等席”的座位。反正离得近也看不清,受这份活罪,真是何苦来哉。 始终站在高处注视着全场的“宿竹”,到此终于深深地吐了口长气。木青儿胜,墨白死;没有殃及看客,没有酿成群战。于她而言,这是最好的终局。 没有司仪,是个事先没空理会,事后也无需烦恼的小问题。然而正当“宿竹”气沉丹田,准备出言退散全场时,深灰、淡蓝,两道身影只一个眨眼的瞬息,几乎同时蹿入场中,又几乎同时停滞在“墨白”的尸身边缘。 二人一起一停,速度之快足以扯断天底下任何一个“水境”武者的脊柱。即便是入了“旱境”,火候稍差些的莫说快不到此等地步,就算做到,也难保不伤筋骨。 “一袭深灰长袍,手执古旧长剑”的男人,是“楚天穷”。 “淡蓝轻衫,颈缠纱棉”的,自是“残影”。 陪木青儿坐回软椅之上,享受着劫后余生的叶玄,见窗格之畔蓝影一闪而逝,这才猛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他满心、满眼都是师姐,竟忘了收墨白的刀!依江湖规矩,胜者取败者兵刃,旁人谁也无话可说。可木、叶二人双双跃回包厢,那就表示将“苍峦”弃了。 “楚前辈,这是我家的东西。”残影说话间,颈上纱棉又染殷红。莫问塔中,墨白那一刀斩得既长且深,但毕竟只是皮肉之伤。“旱境”武人复原极快,残影挨刀是半月前的事,现下已好了八、九分。只是方才那一冲实在太猛,缝线未拆的“创口”扯出了不算严重的撕裂。疼痛的程度,刚好被直面“大高手”带来的亢奋所抵消,或者说……升华。 “无主之物,先占先得。相信木、叶两位先生不会反复无常。”此时全天下的活人之中,“楚天穷”的辈分仅矮于“顾长卿”一人,当年天河之畔,就连“胡亢”见他,也要假假叫声前辈。但他当然不敢仗着辈分高、年岁大,去抢木青儿的东西。只不过在他看来……既然木、叶二人不取,那这小小一方斗场,自是“舍我其谁”了。 虽说“剑盟”的宗旨之一,就是抱团讥笑使刀之人,但眼前这柄,可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好货。 断刃“苍峦”,南方武林公认的“天下第一名刀”,就那么静静地躺在地上。走过去,捡起来,就归自己。实在没有不取的道理! 他万没想到,“仇丫头”退走之后,这场间居然还有人能跟自己一样快。居然还是这个“身上带伤”的妮子。 “残影”令“楚天穷”惊异,却远不足以让他胆怯。他既已从“观台”跃入场内,只要木、叶二人讲规矩,不插手,他绝不可能就这么灰溜溜地退走。这小妮子……若真有不输“仇丫头”的本事,那更是好极。他正乐得酣畅淋漓地战上一场。 就算一招不慎折在她手里,也不可惜。反正今日不死,又还能活几年?自己一代江湖名宿,何必等到发秃齿落、耳聋眼花,连睡个觉都要尿裤子的时候,再全无尊严地死去? 唯一的问题是,这妮子带着伤,打赢她,有些胜之不武啊……唉,不武就不武吧,这一世,能打的架没几场了。 心中这般想着,手中那柄数百年间曾斩杀过一十四位“旱灾”的名剑“谷稻”,伴着秋虫似的哼鸣,一寸一寸,缓缓脱离剑鞘。 残影两只纤瘦的手掌刚要搭上“晏鹊”的刀柄,立时被一条“黑绳”卷住了同样纤瘦的腰肢。随即,一道温柔到仿若微风、仿若云雾的劲力,将她像只纸鸢一般轻盈地提起,拉回到窗格之内。残影不用回头,也知不是“鬼哭”,那是叶玄手中的赝品“鬼泣”。 虽说早就料到这一架多半打不成,但残影还是十分恼火。她没有哭,也没有闹,裹着薄薄一层纱棉的脖颈,缓缓淌落了两滴血珠,仿佛诉说着委屈。云洛没给她时间“委屈”太久,急忙拉着她手到椅中坐下,解开纱棉,细细查检她的伤处。 叶玄站在窗格畔,静静看着已经收起长剑,拾起“苍峦”的楚天穷,没与“前辈”见礼,转头回入包厢深处日光照射不到的阴影之内。一柄死人的刀、一个将死之人……不值得自己反复,更不值得小影犯险。 长椅旁,鬼蛾如一只受了惊吓的小兽般,乖巧地、瑟缩地跪在木青儿脚边,没有请示、未经允肯,壮着胆子将脸颊一侧枕在她的膝头,双臂环抱住她的小腿,紧咬着下唇,无声抽泣。她不敢抱得太紧、不敢哭出声响、也不敢让眼泪涌得太凶,然而时刻稍久,泪水还是浸湿了青儿姐的裤管。 极难得的,木青儿没有冷言斥责,只伸出微凉的右手,轻轻在她肩头拍了两下,示意差不多可以滚了。 包厢外,斗场内。众人在“宿竹”礼貌且不容拒绝的送请下,依循侍卫们的导引,有序地顺着“甬道”离开了“观台”。一场没人知道因由的闹剧,就此落幕。荡起的余波,久久难平。 经此一役,实际至少有一半作用是为“宿竹”个人享乐的“斗兽场”,短短几日工夫,赚下的银子超过了“凤尾竹”过去十年的总和。这钱,定是要分些给叶玄,怎么分、分多少,事先并未谈过。她知道,大战前夕,存亡之际,饶是财迷如叶玄那般,也没力气谈钱。 “不用,竹姐。我们逼着‘墨白’将决死之地改在‘斗兽场’,不是为了照顾你的生意。没同你商量就先斩后奏,更是给你惹了天大的麻烦。该是我跟你赔罪才对,怎么有脸拿你的钱呢?”叶玄望着桌上装了厚厚一摞灰票的“青檀木盒”,这一次,是真的有些感动。 “赔罪是赔罪,分赃是分赃。一码归一码。”宿竹说着,不容回绝地将“木盒”朝叶玄的方向又推了半尺,“你那‘商团’是什么状况,心里没数?” 叶玄苦笑一声,没再推让,心中记下了这份人情。只是不知…究竟有没有报还的一日。黄金,七万两。雪中送炭,杯水车薪。 他此时有些后悔,为何没有将账上仅剩的几十万两黄金全数押在青儿身上?当然,也就只是想想。那几日,他实在分不出半点心力去计较钱财。更重要的是:他心中以为的胜算,与“盘口”全然不符。这一点,无论如何,不能被任何人捕捉到一丝半缕的痕迹。 流亡日记-节选(92) “公主,你不罚我么?”今日在后山打过架,坐在扁石上休息时,青儿怯怯地冒出一句。 我轻叹一声,凄然道:“你对我无礼,我用软鞭打你。你练功不勤,我用刀鞘抽你。可你如今…绝我血脉,我该怎么罚你?我又能怎么罚你?”我知道这样回答,会伤青儿的心。但我实在想不出更温柔的说法,我也无力想。 青儿不再说话,低着头,用手背轻轻蹭了蹭眼角。 “你若觉得有愧,答应我一件事。日后,玄儿要是练功不勤,你别督促太紧。给我存个念想。”不等青儿回答,我说完便回了小院。 第一百零四章 拔剑 木园,蛾院。“鬼蛾”房内。 细长绳鞭,劈面打向慕雪,巧妙地避过了颅顶。“啪!”一声厉响,衣衫破碎。皮未开,肉没绽。一条长长的血痕,自肩头直至臀尖。袒露出的背脊之上“撕咬着灰蒙雪山的赤红落雷”仿佛凭空多出了一道。 “拔剑指我,两次!”鬼蛾一双凤眼,死死盯着不远处那张…即使因剧痛而扭曲,仍美丽到惊心动魄的面庞。这是唯一的一次,她目中怒意竟似压过了情欲。 慕雪的功力,当然不及鬼蛾。但对于一名“水境”武者而言,那一鞭落得绝不算快。她没有躲,没有叫,也没有哭。乖顺得让人心疼,坚忍得让人吃惊。 “师姐,我没指你。只是那日…师傅拔了剑,我做弟子的,没有站着不动的道理。”慕雪立在原地,忍着痛、低着头,无比恳切地解释道。“师傅”当然是指“仇诗迈”。那声“师姐”论的却是“粟宓什”这一系。 “你还有脸叫我师姐!”鬼蛾握鞭的右手轻颤,黑绳嘶嘶悸动,终是没有挥出。慕雪惹恼她的事情太多,一时竟不知该先骂哪一件。 慕雪当然明白,小蛾师姐的怨愤,不光是因为前日“斗兽场”内,自己与“观台”各处“百多名南方武人”一起,随着师傅“仇诗迈”拔出了配剑。更是因为,自己气走了另一位师傅“粟宓什”。 “自从师傅离了丰临,你就再不去家里找我了。我怕你打我,也没敢来找你。原是想着…等过段时日,你气消了再来。可经了‘前日’那事,我知道我要再不来,咱们同门之谊、朋友之义,就真的尽了。 小蛾师姐,谢谢你今日还肯见我,还肯听我说话。不管你认不认我,反正…反正在我心里,你永远是师姐,永远是好朋友。”其实慕雪清楚,这段话哭着说效果更佳。但她不愿如此。 她来,是为告诉鬼蛾:我在意你的感受,我珍惜咱们的情分。可她不是来道歉,更不是来请罪。“慕衣舍”的事、“斗兽场”的事,她心里十分难受,但也坚信自己没有做错。 “你‘指’的是谁,有分别吗?真打起来,还不是站我对面!”鬼蛾手中的绳鞭没再颤动,也没放下。她喘息有些凌乱,脑中有些混乱。“气走师傅”的账还没算完,慕雪提到“前日”,她便也愤愤地说回了“前日”的事。 “真打起来,身边的‘崔吉’和‘辛夷’会把我制住。我帮不上师父的忙,更站不到你对面。”慕雪没有说出心中所想。这是事实,却无关她的立场。 她不会因为“仇诗迈”一道懿旨,千里迢迢跑去别处送死,但若在自家门口撞见了师傅与人搏杀,也绝没有袖手旁观的道理。“夕霞派”弟子对师傅的情感多是如此;对师傅的忠诚,也大抵都在这个程度。 “是。真动起手,我会站在你对面。我当然打不过你,可就算能打过,遇上你,我的剑也会慢。朋友…不就是这样吗。” 听对方说得诚恳,鬼蛾眼中的凶意稍浅了些。可这并不意味着她已原谅了她。对鬼蛾而言,前日“斗兽场”一役,与二十年前“夕霞山”那次全然不同。“慕雪”是她来到“丰临城”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她在“丰临城”中最好的朋友。偏偏是这个最好的朋友,在她最害怕、最恐惧的时候,拔出长剑,站到了敌人一边。 “你走吧。我不需要一个明知我在对面,还能拔出剑的朋友。”鬼蛾不再高声叱骂,将头转向一边。右拳微张,放脱了手中黑绳。 “师姐……”慕雪没有动。她仍不肯哭,也仍不肯走。 “我说了,别叫我师姐!”她本已不想多言。心中两团怨火,刚刚压下一团,又被那一声“师姐”引燃了另一团。 “师傅是多么不爱啰嗦的人,他走的那日,叮嘱我不要欺负你,来来回回说了五遍,五遍!”若绳鞭没有坠地,或许会再一次伴着她的咆哮挥打出去。 听到这个,慕雪终于忍受不住。右手掩住口鼻,强抑着汹涌而出的涕泪,慢慢蹲了下去。没有人可以抱,她只好抱住自己。 鬼蛾站在原处,许久许久。慕雪哭得越来越凶,两条袖管都已湿透,竟不见有停下的迹象。仿佛她真的是个雪人,正在融化的雪人。 心头的怒火,渐渐被融化的雪水浇熄。鬼蛾慢慢走了过去,轻轻一脚,将蹲在地上环抱着自己肩头的慕雪踹倒。随即叹了口气,自己也抱膝坐到地上,幽幽开口: “其实…我从来没认真想过,该怎么帮师傅‘传艺’。我喜欢刺青,就仔仔细细地学。我喜欢师傅,就希望时常能见到他。我喜欢少主、喜欢青儿姐、喜欢小影、喜欢云洛……这才总是撺掇他们一起学。 我不喜欢当着几百个陌生人脱光衣服,所以那次‘艺展’你叫我一起上台,我犹豫很久,还是拒绝。从头到尾,都是为了‘我喜欢’、‘我不喜欢’。作为师傅的弟子,我才是更差劲的那个。” 鬼蛾的声音很低,半是诉说,半是自语。为了听清她说些什么,慕雪难止的饮泣总算收敛了几许:“我伤了师傅的心,师姐,你打我吧。” 鬼蛾摇摇头,微露出一抹自嘲的讽笑:“算了吧。我是很想抽你,可我分不清…那是替师傅出气,还是满足自己。师傅说不让欺负你,我就听他的话好了。”话落,忽又想到了什么,连忙补道,“刚刚打你那鞭,是为‘仇诗迈’的事。一码归一码,可不算违了师命。” 听着对方无礼直呼自己另一位师傅的名讳,慕雪此时也不敢如何计较。她抬眼望着鬼蛾,抽抽噎噎,可怜兮兮地问道:“那以后…还喊你师姐,行么?” “哼,随便吧。反正师傅临走也没说还认不认你。”鬼蛾不置可否地一应,算是留了些弥补的余地。 “那以后…还送你宝石,行么?”慕雪其实是想问:还是好朋友,行么。但她直觉这一问会得到不太妙的答复,临机变了个说法。 “半年之内,我不想看见你。滚!”鬼蛾手一撑地,霍地站起,脱下身上的紫黑色长衣,揉成一团摔到了慕雪脸上,丢下她一个人,忿忿回了“内室”。 “半年不要宝石……当真是生了好大的气啊。”慕雪忍着痛楚,缓慢披上长衣,遮盖住背上的伤痕,悻悻然走出了“蛾院”。 流亡日记-节选(93) 回到玄青谷将近两个月了。我的心绪已渐平复,慢慢接受了玄儿练气的事实。青儿平日一贯浅淡的面容之下,如今总藏着让人心疼的悲苦。哼,我输得那么惨,还要想办法安抚她吗? 近段日子,我减少了与青儿对战,更多时候逼着她习练我的六路武功。尤其是真气运转的精微处,更要她记得烂熟。玄儿尚没有真气,我想教也教不了,只能将来由青儿传他。 这六路武功,大半是为了对付青儿想出来的,我给它们起了个名字,叫“木叶六式”。希望这名字可以安慰到青儿。我再也没办法捏着她的脸,逼她笑了。 第一百零五章 龙玖 第107章 龙玖 自“墨白”斩伤“残影”,直至死于“木青儿”剑下,历时一十六天。事情以叶玄所能祈盼的最好的结局收场,但心中波荡却很难随着强敌的陨命而彻底平息。 经了此事之后,身为一名“武人”的他,仿佛才终于真正地……或说更加真切地体会到了“武人”的恐怖。他原就知道,却又仿佛此事之后,才真正明白了统辖“天河北南”八千年之久的“大凉帝国”在“武人”如毒草般一丛丛冒出之后,究竟是以怎样的方式在极短的时间内支离破碎。 且不管那先前从未见过面的“墨白”到底是因什么缘故突然将自己视作死敌,只要他能再多些阴险、多些隐忍,只要他砍过残影之后不再现身,只要他活着并且让人知道他还活着……他不用做太多事,就能让整个“木叶家族”什么事也做不成。 开拓一条“航道”,将源源不断的“船只”与“性命”填入默海,这需要劳动数以万计的人,耗费数以百万计的黄金。而终结这一切、摧毁这一切,只需一人、一刀。 所幸“墨白”之事威胁虽然巨大,巨大到一招不慎“木叶家族”便会满盘倾覆,但终归“耗时”不算太长。因此“木叶商团”的运转并未受到太大的影响。同时,这也意味着,账面金银流失的速度丝毫没有减缓。商团……快不行了。 “海图”之上,陆地所占之比越来越小,大到可做路标的岛屿越来越多。怪石、怪蛇、怪鸟、怪树……却没有一处能给“商团”补血,没有一处能找出比“夜光龟”更值钱的东西。 即便如此,即便已到了“山穷水尽”的边缘,“木叶商团”仍勒紧腰带,从牙缝中挤出了“白银六万八千两”,大张旗鼓又诚惶诚恐地孝敬给了“子衿诗会”。这是天河以南最有名望的“诗会”,在文坛的地位近似武林中的“剑盟”。 那时为了逼迫无亲无故的“墨白”,想不出更好主意的叶玄只得顺从残影之意,用天下“诗仙、花魁”的性命相挟,只赌这两类人中,必有他“舍不下的朋友”和“斩不断的孽缘”。 而今“墨白”身死,谁也说不清那份“要挟”究竟起了多大作用,但“诗人”和“伶人”这两个行当无疑是得罪透了,必须想办法弥补、修缮。只是…各大青楼的“花魁”姐姐们并没有属于自己的“盟会”。叶玄无奈,只好将全部的“歉意”都宣泄到“诗人”身上。 给“诗会”捐钱的同时,叶玄写了封长帖,意图疏解此事。言辞恳切,遣词拙朴,不敢在文人面前卖弄半点风骚。洋洋千字,要旨一语可蔽:“我就说说,不会真干。” ………… 某小城,某客栈,甲等房。 “当初…就该坚持与你结拜,干嘛要收你做徒弟呢?你若是我妹妹,我就能抱着你哭。” “师傅,徒儿无礼了。”阮棋说着,一把拽过仇诗迈,狠狠将她锁入怀中。片刻,哀痛欲绝的哭声刺破粗劣的门板、砖墙,回荡于小小客栈仅有的一条幽暗廊道之中。惊扰了旅者的安眠,也撩拨着、躁动着那一个个身在异乡,心神和右手皆无处安放的男人。 ………… 距“斗兽场”一役过了一月有余。那全天下最最恐怖的“诗人”究竟为何忽然露出獠牙,迄今仍没有任何头绪。 这日,叶玄没有去港口。这一个多月,叶玄都没怎么去港口。他依然沉浸在“劫后余生”的惊惧与狂喜之中,几乎寸步不离地守着木青儿。两百多年,二人之间早已没太多话可说;更早已有了“相对无言”也丝毫不觉尴尬的默契。 比武,欢爱,精疲力竭后睡上一觉,醒来同她一起蹲在院中,摆弄房前的花草和屋后的菜圃。这段日子,叶玄不时有种错觉,仿佛回到了整片天地就只有他们二人的“玄青谷”。 绳铃轻响,“孤雁”的到来惊扰了午睡。心玄心头一紧,她亲自来报,多半不是小事。 “有个叫‘龙玖’的女人,想见你和青儿姐。她说…是‘墨白’的妻子。”孤雁一脸严肃,语声低沉,口吻中却透着不信。 “妻子?”叶玄也不信。人人皆知,墨白未娶。只不过……人人皆知的事情,经常是错的。且先不管她真假,送上门的情报,没有不听一听的道理,“嗯,带我去。”叶玄尚不清楚是在“前园”还是“后园”。如果是在“前园”,客室共有九处。 孤雁转身带路。走出两步,却被“里间”的木青儿叫住:“我也去。” 虽然那自称“墨白之妻”的女人说要见木、叶两人,但孤雁根本没想过木青儿会理睬。 片刻,穿好了衣裳却未及梳头的木青儿,披散着垂腰的黑发,执握着狭长的黑剑,与二人一道出了“青院”。 见到“龙玖”的一瞬,握剑的左手一紧,木青儿眼中又一次泛起杀意。每当“需要”杀人的时候,视生命如草木的她,眼中从来不见杀意。杀“熊清四”、杀“风大矛”,皆是如此。惟有“想要”杀人时,她浅淡的灰眸中才会真正透出杀意。比如“林觉”,比如“墨白”,还有眼前这个叫“龙玖”的女人。 见到“龙玖”的一瞬,叶玄瞳孔一缩,显出片晌的呆怔。随即心下恍然,眼底尽是悲苦与嘲弄。长发微卷,少了顽皮;眼瞳棕红,缺了伶俐;水蛇般修长的身形,动、静之间却不见水蛇般的灵敏与矫捷。处处像她,又无一处像她。 “你是什么人?”孤雁早已禀过,叶玄故意又问一次,他要亲耳听她说。 见木、叶二人推门而入,等在客室中的“龙玖”立刻站起,棕红的眼瞳一转不转,死死盯视着木青儿。 “我是墨郎的妻子。”问她话的是叶玄,她说话时,却仍盯着木青儿。语调之中满带骄傲与示威。仿佛木青儿是个“争抢”她丈夫的女人,而非“杀死”她丈夫的女人。 “他有几百个妻子,你是哪一个?”叶玄刻薄地讥讽道。这没什么道理,但他就是莫名地想要激怒她。 果然,这一针刺出,收获了她的注视:“你错了。他有几百个女人,唯有我一个妻子。”奇怪的是,从她的话语中,叶玄听不出恼羞成怒,听不出歇斯底里。那是一种居高临下、胸有成竹的笃定。 “哼,好吧。那请问‘墨夫人’,你来此有何目的?”叶玄看得出,这女子不是武人。但他谨慎地没有放松警觉,顶极的刺客,都擅长“表演”。 “你胸前的衣裳,是怎么破的?”龙玖重新看向木青儿,语中透着不尽的轻蔑与鄙夷。 木青儿迎着龙玖的目光,没有回答。 叶玄能够体谅“龙玖”的恨意,但对她此刻看向师姐的眼神十分不满,于是回以了更轻蔑的一笑:“你叫龙玖,西域语中‘宝石’的意思?何等艳俗的名字。真把自己当成‘墨夫人’了吗?就算你是,你以为‘墨白正妻’的身份值几两银子?” “我当然是‘墨郎’的妻子!”龙玖再一次看向叶玄,语中再次透出舍我其谁的骄横和不容置疑的笃信,“不曾三媒六聘迎我入门,是因他四海为家,厌憎繁文缛节。更因他不想让人知道,我是如何不同。这是秘密,也是保护。没有外人的时候,‘墨郎’将我唤做‘夫人’。他此生,就只将我唤做‘夫人’!” 听来可笑至极,只有最下乘的言情话本,才会写出这般无耻的浪子和这般愚蠢的红颜。然而叶玄心中,却至少有七、八分是信的。 “行了。我们不要再纠缠这种的问题。你是‘墨夫人’也好,随便什么人也好。我是商人,只做生意。你想问话…拿出你的筹码。”叶玄相信,相信对墨白而言,这女人真的有些不同;因此叶玄期盼,期盼她真能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 “你可知,‘墨郎’因何想要杀你?” “为何?”叶玄听得分明,自己的心跳在加重。他懒得遮掩神情的变化,这女人显然知道他想要什么。 “我有两个要求。告诉我衣裳破损的原因;然后……用杀死‘墨郎’的那柄剑,杀死我。”龙玖说着,目光落在木青儿左手的黑剑之上。她几乎可以断定就是这一柄,但停顿片刻,还是选择了更为精准的描述。 “冥神教的信徒?”叶玄有些惊讶。 “希望来得及。”言下之意,她原本不是。为续前缘,临时有了信仰。 按照“冥神教”某些“修士”的说法,当世夫妻若死在同一件“凶器”之下,来世还能相遇。 “好,我答应你。”叶玄忽然有些怜悯这个女人。这怜悯一闪而逝,转瞬化作自嘲。“她做着如此可笑的事,半点也不迷茫、半点也不犹疑。就连死……都有本事带着希望去死。我有什么资格怜悯。” “坐下说吧。”至此,三人仍一直在软椅旁站着。叶玄率先坐入“客室”左侧,那张象征着主人的椅子,木青儿、龙玖也先后在他身旁与对面落坐。 “你先。”龙玖望着叶玄,冷声道。此刻她已发觉,那灰眼珠的贱人是不说话的。 “你猜的没错。凹陷的斗场、腥臭的土地、临高下望的看客、临阵破损的衣裳,都是陷阱。我们没有把握胜他,只知道他很骄傲。” “无耻。”龙玖的辱骂并没有夹杂太多怒意。这是她想要的答案。 “一个时刻准备杀我全家的人,我应该跟他堂堂正正?”叶玄不算很用力地忍了忍,没有脱口而出这句心语。眼下自己已经支付了一半的“报酬”,而对方还没开口。这时候与她争辩是非曲直,实在不怎么明智。更何况在他看来,“无耻”也不算是句太脏的话。 “墨夫人,该你了。” “五个月前,‘木叶商团’兑过一笔银票。其中有一十三张‘灰票’,是两百多年前‘薛常’时期的印式。”龙玖说完一句,便即停住。静静观察着对方的反应。 没有反应。 “果然是你们杀的。‘墨郎’没找错人。”龙玖并不蠢,面对这样一句没头没尾的言语,没有反应,才是最不寻常的反应。 叶玄没有反应,实则只是僵硬。实则已在心里抽了自己千百个耳光!干他娘的!这他娘的真是……真是……干他娘的! “清静散人,跟墨白是什么关系?”呆滞良久,叶玄终于发问。所有细节仍是一团乱麻,但最粗的那条绳线,已然分明。木青儿想得稍慢些,听到“清净散人”四字,也立即跟上了节奏。 “‘散人’是‘墨郎’的师傅。没有人知道此事,就像没有人知道我是‘墨郎’的妻子。”墨郎的妻子,这是龙玖最骄傲、最在意的事。哪怕当着仇人的面,能多说一次,就要多说一次。 “‘散人’要修‘清净’,不想旁人知道他收过弟子。因此‘墨郎’也从未对外人提及,就只说予我听。 当年,‘墨郎’独自一人上到‘乌蒙山’去看望师傅,到了山顶,却见师傅倒在木屋之前,已经暴毙。木屋内,装银票的‘钱匣’开着,里面空了。 ‘散人’那时承接了兄长的衣钵,做了住持。为求清静,将‘庙门’升得极高。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供奉。因此‘墨郎’大致能够猜到,哪几人可能会给师傅送钱。 下山后问了三人,确知钱匣中至少有‘四万两’银票是一个……叫童什么的人,小半年前到山上奉的。三张一万两,十张一千两,全是‘灰票’。也全是上山之前,才用‘白票’兑成的。” 叶玄一字不漏、仔仔细细地听着。截至此处,尚没有信口胡诌的感觉。惯常来说,豪富之家若要将“银票”直接当做“赠礼”,尤其是要赠予位格高过己方的尊者,定会事先将“白票”兑成“灰票”。“送白票,附密纹”会被当做没见过世面的土财主。 “那个姓童的,背不出银票的编号。‘墨郎’便直接找到‘榕和城分号’的掌柜,将留存在钱庄的‘底单’逼了出来。万两‘灰票’的兑换本就罕见,那一批‘四万两’兑在同一日,更不难找。 再然后,‘墨郎’去到丰临城,叫‘汇通钱庄’的老板‘薛常’时时刻刻盯着这一十三张‘灰票’,一旦有人动用,立即报他。薛家,怎敢不听‘墨郎’的话?这一盯,就是两百多年。” “所以……是‘薛谦’主动找的‘墨白’?”叶玄语调阴冷地问道。 “是。‘墨郎’不许我对外人提及。他说…答应了‘薛谦’,不会让此事牵连到‘薛家’。” “那你就这么告诉我了?” “哈哈哈……”龙玖仿佛听到了一个愚蠢至极的笑话,“我一个弱女子,怎么替夫君报仇?只能寄望于‘薛家’了。”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 二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 叶玄不是诗人。更没有话说一半,张口吟诗的怪癖。只是心中不自觉地飘过这么一首……根本算不得诗的小调。 “放屁!银票是‘榕和城分号’开出来的,谁又能猜到我刚好会在‘丰临城’兑取?这天底下,大大小小数千家分号,我要是兑在别处,薛谦如何知道?又如何告诉墨白!”叶玄怒目瞪视着龙玖,突然提高了嗓音,厉声喝问。 “这、这我不懂。总之,墨郎就是这样告诉我的!”龙玖一时受惊,而后好似受了极大的冤屈,愈发蛮横地高声道。 这般应对,让叶玄更加相信“龙玖”所言不虚。显然,她并未细想过此事。“墨白”说什么她就信什么。她也不懂“钱庄”是如何运转,更没听出叶玄在信口胡说。 事实上,“万两灰票”这种稀罕东西,并非在任何一个“分号”都能兑取。整个南方,只有几十个“大城”可以,北边更少。“龙玖”不知此节,一来她从未使过这种面额的银票,二来她几乎没去过“小城”。 另则,所有“千两”以上的银票,不论是兑成了现银,还是换成了面额更小的银票,当地钱庄回收、盖印之后,都需按月或者按季送回“丰临城总号”留档,以备查审、追责。 因此那“四万两”的“灰票”,只要“兑过”或是“换过”,只要“总号”还在“盯”,薛家或迟或早,一定可以知道。 “好,那就姑且不管这些。”叶玄诈唬过之后,也不给对方解释,只无赖地滑了过去,“我再问你,就算银票在我们手中,又凭什么认定是我们杀了‘清净散人’?”到此,已基本是明知故问。但出于谨慎,他仍要问。 “时隔两百多年,一十三张‘灰票’全在你们手里。那还有什么可说?总不成是收来的吧。” “‘木叶商团’的流水,折成白银,每年以数百万计。区区‘四万两’,为何不能是收来的?” “这…墨郎说不能,就是不能!你都已承认杀了‘清静散人’,还问这些做什么!”龙玖没想到,这木、叶二人,一个一言不发,一个如此啰嗦。 叶玄也再一次从“龙玖”的反应中得到确认,她先前那句,又是在背诵“墨白”的原话,并未弄清要旨。 其实,除了“一十三张”之外,另一处重点在于“时隔两百多年”。那种印式的“大额灰票”,早在一百五十年前,就已很难直接在市面上流通。但也并不会作废,想要使用,需先到钱庄兑换成“新版”。相比于金银,伪造银票毕竟容易许多,因此不论是通汇钱庄,还是北边另外三个钱庄,都不得不用“定期改换印版”的笨法子来应对。 所以,那些银票不可能是“木叶商团”设立之后才收来的,甚至不可能是在“木叶家”拿下“枯荣城”之后收来的,他们必定是在更早时得到。这就更进一步,大大增加了木、叶二人的嫌疑。配以“一十三张全数在手”的事实,再配以二人日后所展现出的武境……虽不能说铁案如山、万无一漏。但要说杀他们一千次,能有一次以上是冤的,几乎没有可能。至少墨白心中是如此认定。 虽然实际上“清净散人”陨命时,叶玄还不到九岁,但这是只有木青儿和残影两人才知道的事。截至当下,整个黄土大陆尚没有第四个人知晓叶玄的年龄,就连清尘也不清楚。 “我还有很多很多问题。要想死在‘暗水’剑下,你最好有点耐心。”叶玄沉着声音,冷漠道。 “龙玖”早就决意殉情,但“等死”的滋味儿毕竟不怎么好受。因而在将“想问的事情问明”又将“想说的事情说出”后,她开始变得焦躁。叶玄能够体察,但没打算迁就。经过最初的不适与调节,他已能彻底将对面的女子当作陌生人看待。 一多个时辰后,木、叶二人出了客室,与侍卫交代了几句,径直回了“青院”。 流亡日记-节选(94) 也许不该去招惹“蝗”,但我非去不可。 一来,我很在意“一人之力,可乱天下”这句话,林觉第一次说,就深深扎进我心里,如今已成燎天的野草。不拔掉,我会痒死。 二来,若没有这座大山横亘在前,我就再也找不到借口,多留半刻了。 依据早先林觉的讲述,加上几次出门探听到的情报,我知道这世上活着的“蝗灾”大半都是座寇。习惯独来独往的,就只“墨白”和“梅容”两个。但“梅容”总是待在自己的地盘,唯有“墨白”会在天河南、北到处游荡,不过主要是在南边。 好在“墨白”不是个隐士,据说整日和文人混在一起,不是作诗就是逛青楼,找他应该不难。爱作诗的该是个斯文人,常逛青楼说明好女色,我若不济输了给他,想来他不至于杀我。 这次南下,也该问问出海的事了。 流亡日记-节选(95) 出海的事,比我想得更麻烦些。原以为“黄土大陆”的人与“沃夫冈伽”一样,只是理所当然地不朝“无尽海”的方向航行。现在才知道,黄土大陆近海有极多、极密的暗礁。 所以当年我们的船触礁也并非意外。也因此,“天河”中能看到很多巨大的渔船、货船,“烟波城”的海岸上停的,却都是小叶舟。 小叶舟是绝对航行不到“沃夫冈伽”的,我眼下只想到一个蠢办法。可以在“天河”临近入海口的地方,劫一艘大船,逼着他们朝海中航行。沉就沉了,反正近海处我死不了,能游得回。几十次中,只需有一次不触礁,我就能逃离近海。到了深海中,应该就没太多暗礁了。 “天河”中全是凶鱼,谅他们也不敢跳河。近海的情形还不了解,如有必要,用“阴风指”暂废他们双腿也就是了。 到了海上,反正就一直往南,看运气吧。航程漫漫,我会适时用身体作为奖赏,以防他们生出自暴自弃的念头。若抓到自戕未遂的,我会当着所有人的面,让他知道“无痕手”是什么。 流亡日记-节选(96) 我打听到墨白在“巫宗城”。这不是一座特别大的城,在这里找一个不刻意隐匿行踪的名人,想必没什么困难。墨白爱作诗、爱逛青楼,我不知道作诗应去什么地方,城中的青楼却只有两处。 自“烟波城”起,我就想见识一下青楼了,只是青楼不接女客,我也不敢在城中生事,一直没能如愿。 傍晚时分,我扮了男装,摇晃着一把折扇遮住半张脸孔,想随着稀稀落落的人流混进青楼,却还是被拦下了。 “凭什么说我是女人?你瞧过我身子不成?那个人,他怎么就是男人了,你验过他吗!”贿赂不成,我开始耍赖。 拦我的小二倒很客气,一个劲儿陪着笑,求我不要寻他开心。后来我才知道,青楼里的小二,叫做“龟公。” 我今日非要进去不可,打起来也没关系。 “这位公子是与我同来的。”我正要推开龟公硬闯时,有个极动听的声音从我身后飘来。 不及回头,一个穿着白衣的男人站到我右手旁,朝堂内伸了伸手,示意请我先进。修长的手臂,恰到好处地拦在了我与“龟公”之间。我侧头朝他一笑,便往里走。走出几步,才觉出刚刚一瞥间,似乎看到了不可置信的东西,于是停步回身,想再瞧一次。那男人只晚我几步,转眼间又已经走到我身侧。 从没见过这样的男人。若单是俊美也就罢了,那身形、顾盼,就像从“水墨画”中走出的一样。其实这许多年,我一直很难欣赏“黄土大陆”的水墨,这时看到他,有些懂了。若把各色颜料堆在我面前叫我画他,我会蘸些黑,就只蘸些黑。 他见我怔怔望着他,也不说话,又做了个邀我同行的手势。正好,第一次进青楼,我根本不知该去哪儿,做些什么。随着他穿过短廊,转了两转,来到一个宽阔的厅堂,戏台下摆了大概二十张圆桌,桌上已备了茶点。 可能是来得有些早,只五、六桌坐了人,戏台空着。男人主动坐在厅角僻静处,视野不算好,我却暗自有些满意。 “在下墨白,未请教兄台高姓。”这男人开口就吓了我一跳。 “你就是墨白?在下……小弟徐瑾。”我突然不知说什么好。 “哈哈,就不跟你叙年岁了,徐贤弟。”墨白性情倒挺随和。 “那我就叫你‘墨大哥’了。我这是头一次逛青楼呢,要不是你带着,都不知怎么走。”跟他说话,总觉得有些紧张。 墨白笑望着我,目光半是好奇,半是戏谑:“这‘细雨阁’我也是头次来,朝有人的地方随意走就是了,错了便会有龟公指引。徐贤弟你……是如何想到要逛青楼啊?” “我听人说墨白在‘巫宗城’,才特地追过来的。我想找你比武,又不知你在哪儿,只好到青楼碰碰运气。不过嘛…也的确是很早就想看看,青楼里究竟什么样子。”我思绪有些凌乱,索性实话实说。 “哦?贤弟好雅兴。比武不急,我是个闲人,随时都能奉陪。青楼却不是每日都这样热闹的。”墨白听了我的话,没有丝毫戒惧。 “青楼,每日不一样吗?” “嗯,青楼每日迎客,却不是每日都有表演。花魁更只在每月初露面一次,南边的青楼多是如此。”墨白解释道。 “哦,那表演之后呢?” “伶人们表演过后,你若想打赏金银,便在这里写上数额。”墨白指了指桌角的一叠印有桌号的细纸,“写诗也可以。” “写诗?”我惊奇道。 “嗯。也未必是写诗,你想作画也行,送个小物件也行。总之你想打赏什么,龟公都会送去。最终每位伶人只会收一位客人的赏,其余全部退回。得青的客人,可进香阁饮酒。” “平滑青的客人,可去房去。该怎么走。“还真有写诗白嫖这种事!”我压在心里没敢说。饮酒之后怎样,也不太好追问。 墨白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一笑说道:“饮酒就只是饮酒,之后怎样,那要看缘分了。卖艺不卖身之说,倒也并非全是笑话。” 我突然觉得青楼的玩儿法,跟“清静散人”有点像。那些人给“财神庙”捐了银子,却见不着“财神”。 “是这样啊,有趣。墨大哥,你要打赏这位姑娘吗?或者应该叫……伶人?”说话间,一个女人已经开始抚琴弹唱。唱些什么我听不大懂,调子蛮好听的。 墨白看着台上,轻声道:“今日就只听曲。” “那我一会儿可独自进香阁饮酒了。”我坏笑着说。 墨白要了壶淡得像水的酒,我们听曲赏舞,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这一晚共有五位伶人献技。花魁最后出场,一身素色长衣,头发有些散乱地束起,看着颇有英气。她只坐着弹了首淡淡的曲子,我也听不出好坏。只觉得她抚琴的样子很美。每一动间,舒缓、克制,却能让人不自住地跌入她的节奏。精妙之处,近乎拳理。我要是通音律,岂不陷得更深? “墨大哥,你来这儿是为瞧她吧?”一曲弹过,我笑盈盈地问。 “是了。花魁‘清雪’。我来‘巫宗城’就是想看看她,不成想在这儿遇到徐贤弟。”一带而过,不赞不贬,墨白似乎不愿多谈花魁的事。 “你去哪儿都会遇见我的。”唉…干嘛要说这句。 “原来‘命中注定’是这个意思,我书读得浅了。”墨白笑着应道。 我双颊顿时有些热热的,别是红了吧。脸上这种滚烫,用“真气催逼”也能仿个大概,可心中那一下荡漾,却是从未有过的感觉。我想和他睡觉。 “花魁”选定“青客”之后,场子便散了。墨白付了茶酒钱,说顺路送我回去,并肩走了好长一段,也没问我住在哪儿。 “我住城郊,坐船送我吧。”我随口扯谎道。 “好。”墨白在河边寻了条最小的木舟,递给船家一枚金币,船家欢喜地上岸独自走了。 月半初升,河道两旁灯火稀落,人声也渐少了。墨白轻轻摇着木舟,行得极慢。我惬意地坐在舟中,随手抚着微荡的河水。“嗤”地一响,一道凌厉的真气射入水中,没激起什么浪花,我的“右腕”随即被一只微凉的手掌握住、托起。“当心针鱼。” “水里什么都没有,这墨白不是好人。”我心中暗喜。 墨白握着我的手腕,好一会儿也没放开。我感到耳畔悠长的呼吸越来越密,正要顺势靠上他胸膛……一个在站“河沿”探身朝我们张望的矮胖女人,让墨白又变回了谦谦君子。 没有胸膛可靠,我索性直接躺倒在船肚之中,望着皎洁的半月和稠密的星辰,没忍住轻叹了一声。 “你有心事?”墨白问道。 “有。” “若是想说,我愿听。”墨白的声音更温柔了。 “不想骗你,不说了吧。”我忽然有些哀怨,有些自怜。 “好,那我不问。”墨白淡淡安慰。 我闭了眼睛,身子更深地陷入船肚,享受着轻舟划破水面的触感。 半梦半醒间,小舟停了。 “门已闭了,退!”守夜的侍卫不耐烦地斥道。河道贯通南北,穿城而过,城墙处有两道栅门,木栅关了,铁栅或许因为太过沉重,平日并不落下。 “时候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墨白望向我,柔声道。 “我说过住在城郊的,骗你不成?”我半坐起身,冲墨白凶道。这气生的好没道理,但我就是莫名地火了。 “这位兄弟,可否行个方便?”墨白客气而又恳切地求道。 “方便?私开城门是重罪,你有令牌吗?”侍卫警觉起来。 墨白面色尴尬,有些为难。 我从舟中站起,左手斜挥,隔空朝“木栅”左下斩去,嗤地一声轻响,“木栅”纹丝未动。我一惊之后方才恍然,“木栅”下端肯定是扎进河底淤泥,并非悬在河中,我今日怎这么蠢? 墨白在我身后,瞧不见他神情。那侍卫没看懂我做了什么,一脸莫名,像见到个傻子。我恼羞成怒,右手如猫爪般劲疾挠了出去,三道细长的“风镰”顺着手指划破水面,“木栅”的几截“残段”先后浮了出来,露在外面那一截也应手而碎。 侍卫终于开始惊恐,拔出腰刀,不住后退。这小城平日大概十分安逸,侍卫竟一时喊不出同伴。 墨白将小舟缓缓摇出栅门,歉声道:“烦请转告‘廖城主’,墨白会亲去致歉。” 小舟缓缓驶向城外,河道两旁寂静、漆黑。 “徐贤弟,先前可小瞧你了。”墨白沉稳的声音中,多了几丝兴奋与惊奇。 “墨大哥,我不该发脾气。”我低声嗫嚅。发了脾气又怎样,我也不知…为什么要道歉。 “我的不是,答应了要送你出城的。” “让我试试吧。”我说着从墨白手中接过木杆。在南边住过不少年,我知道这东西叫“橹”,自己却从没用过。“沃夫冈伽”的小舟用的都是双桨,也没有这种东西。 我摇了几下,船身立刻在河中打横。墨白趁机握住我手,带着我轻摇橹杆,又见我摇船时身子僵硬,便将左手搭在我腰上,教我如何协调。 月到中天,我摇得越来越好,墨白的身子也贴得越来越近。我松了橹杆,想要推开那只…在我腰间越来越不规矩的手掌,却一不小心推到了腰带结扣处。 …… 天际泛起微白,我脱下属于“墨白”的宽大长袍盖在他脸上。将自己一身书生行头穿戴整齐。 “傍晚还在初见处,我等你比武。”说完,我飘身上岸,潜入道旁的林中。 “傍晚,初见处。”墨白温柔的声音自背后追来。 我在林中藏着,顺便解决了些小问题。半个时辰后回到河畔,墨白已经走了,将小舟留了给我。我已没了摇船的兴致,沿河走回了“巫宗城”。从城门进入时心中有些惴惴,不过侍卫并没增多,也没人向我查问。大概“墨白”已将昨夜的事情解了。 流亡日记-节选(97) 还未到傍晚,我就没出息地去到昨日那间“青楼”附近闲逛。墨白已经在了,几个拿扇子的人围着他,正说些什么。 “墨大哥。”我径直走过去叫他。 “徐贤弟…”他见我今日穿了女装,依然唤我贤弟。 “以后叫我‘瞳儿’吧。”我旁若无人地说道,看也不看旁边围着他那几人。我可没说“瞳儿”是真名,不算骗人。 墨白抱歉地看了看身边几人,随着我走了。“瞳儿,你还是扮成书生的样子,我更习惯些。”墨白笑道。 “你别是个……”我冲他翻个白眼,轻佻地讽道。 墨白浑不在意:“哈哈,龙阳之好,自古有之,那又有什么稀奇了。” 我没再回嘴,与他并肩朝城门处走着。 “瞳儿,我们今日要比武吗?”墨白侧头望着我,柔声问。 “我肚子痛,明日再比吧。”我原是来比武的,事到临头,却又拖延。 墨白像是有些慌了神,低声关切道:“昨夜…伤了你吗?” 我随口编的瞎话,这时却不知怎么回答。昨晚已在他面前露了不浅的身手,我这样的人,能因为什么腹痛呢? “不严重,不碍事。”我羞怯应道。 “你身子不适,我们…找个地方歇歇吧。” “嗯,我想去城外走走。”我也不知想去哪,就想寻个僻静处。 “好,就去城外走走。”说完竟直接牵了我手。一路有不少人瞧我们,我耳力好,能听见一些闲碎的言语,还有人念出墨白的名字。他在“巫宗城”已住了些时日,应该有不少文人、武者都识得他面容。我们就这样懒散地走着,出了西门,一路也没怎么讲话。 “瞳儿,你怕蛇吗?”墨白忽然没头没尾地问了一句。 “不怕呀,怎么?” “我烤蛇给你吃吧。” “好啊。”我兴奋地答应,“我们自己抓,是吗?” “嗯,那边小山上有不少青蛇,我进城之前,独享过一餐。” 我们进山时,天色已经暗了。墨白牵着我手,在草木间缓行,暗运真气护住我周身肌肤,使我不受蚊虫侵扰。墨白昨晚已见过我的身手,明知不必如此,若说真气是武者的第三只手,我这算是从头到脚又给他摸了一遍。 我们没有隐匿声息,有意打草惊蛇,那蠕动的声音很独特,能辨得出。没一会儿,我们抓了一长一短两条蛇青,墨白说长的无毒,短的剧毒。其实对我们而言,没什么差别。 寻了个空旷处,墨白切树、捡枝,熟练地搭出个烤架,有模有样。看来他这只喜欢独来独往的“蝗”,也没少风餐露宿。蛇肉弹嫩,不佐任何调料才最鲜美,这一点上我与墨白的口味倒极相似。我上次到南方也吃了蛇肉,当时在店中不敢放肆,这回大快朵颐,将蛇骨也都嚼了。 墨白看着我痛快的样子,轻笑道:“瞳儿,我随便猜猜,你不必答。你这一身真气,才练出不久吧?日子长了,会觉得还是肉更好吃。” 我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继续享受着蛇骨在我口中碎裂,渐渐与蛇肉纠缠不清的美妙。 饱餐之后,我靠在墨白怀中歇息,轻抚着他贴在我小腹上的“修长五指”和“玉石般微凉的手背”,身子开始燥热。 墨白今晚小心翼翼,轻柔至极。虽说另有一番滋味,却总觉得与昨日相比……欠着些什么。唉,我干嘛要说肚子痛呢? 这一晚缠绵甚久,歇息时夜已深了。 我睁开眼时,地上满是刺目的亮斑,那是日光钻过林叶的缝隙。 墨白正望着我,那神情不是爱怜,也不是好奇。像极了当初“林觉”呆立在书房,欣赏一幅我瞧不出好在哪里的画卷。 “你醒了。”声音轻到仿佛怕将我吵醒。 “嗯,怎睡了这么久,我没打呼吧?”我慵懒地从他腿上坐起。 “打了呀,鼾声很轻,像小狗。”墨白说得诚挚,我几乎信了。 “不可能。”我边赖边站了起来。 墨白也站起身,背靠着树干坐了一夜,却不显得怎么僵硬。我们对望着彼此,谁也不知接下去该做些什么。 “你有要去的地方吗?”墨白轻声问。 “我……是来找你比武的,分出胜负之前,会先住在‘巫宗城’。”我沉吟片刻说道。 “我也没别的要紧事,原就想着在‘巫宗城’住些时日。”墨白会意,决口不提比武的事。 “天色不晚了,先回城去吧。”我心神纷乱,说了句蠢话,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 后面几日,我们每天都约在“傍晚”比武,但总是遇到各种麻烦。 第一日,我的鞋子裂了道缝,墨白陪我去了衣坊。夜间我们一起去攀了座小山,试我的新鞋。当夜无云,山顶无荫,月光毫无阻滞地倾洒在他身上,真美。 第二日,墨白说昨夜冒犯了“月神”,需要寻“月光倒映之潭水”涤清身上的诅咒。 第三日,我感觉身上的诅咒还没洗净,又与他去了水潭一次。 第四日,墨白说是自己生日,我起了恻隐之心,觉得不宜在这日揍他。当夜,墨白讲了他的身世。 他生在“榆城”,父亲是个颇有名望的文士,母亲原是通房丫头,后被父亲收做小妾。他虽是庶子,却是家中独子,自小也是众星捧月。后来未续香火便开始练气习武,父亲气得险些将他逐出家门。 我问他为何要这样做,墨白却说:“香火、血脉这东西,迟早都要绝的,无非自绝或是天绝;无非一世而绝,亦或万世而绝。”我想到叶玄,想到父亲,想到沃夫冈伽,感觉墨白的话像一支冰锥刺入心窝。 第五日,我连借口也懒得找了,一见面就直接牵起他手去了城外。吃了十几只茶杯大小的烤蛙,我靠在墨白胸膛上,身子开始燥热。 墨白的手掌轻轻贴上我的小腹,柔和的真气顺着“丹田”涌入,毫无侵伐之意,像海浪般一波一波抚摸我的经络,渐渐平息了我的欲念。沁入心脾的波荡,慢慢蒸腾出一团祥云,散在胸腹间说不出的安宁、惬意。 从第五日起,接连三天,墨白每晚仍与我一起出城,却再不与我亲近。这夜细雨绵绵,潮湿的空气最是撩人,我右手挣脱了心智,如腾蛇般顺着墨白领口钻入,却被他捏住七寸,温柔而缓慢地拽了出来。 “墨白,你这是何意!”我甩开他手,羞怒交集地骂道。 “瞳儿,我娶你罢。”墨白深深望着我的眼睛,语声诚挚。我虽不可置信,却知他并未耍我。 “不肯碰我,就为了这个?”我嗤笑着讽道,心中却为这幼稚可笑的想法感动。 “是。你愿嫁我吗?”墨白丝毫不为我的刻薄所动。 “哼,你知道我多少事,你就娶我?” “瞳儿,我要娶你,你愿嫁我吗?”他不回答,只坚定地重复。 “我背着血仇,你清楚吗?”我逼视着墨白,凶狠地问道。 “我给你杀。” “我有孩子,你清楚吗?” “多大了,一起养。” “我做过妓女,一枚银币好几次的那种,你清楚吗?”我咬牙切齿,泪水已噙满双眼,竟好像盼着从他脸上读出厌弃、鄙夷。 “瞳儿,我决意娶你,也知道你有很多故事。往后日子长着,你说多少,我听多少。不说,我便不问。”墨白没有半分动容,语声沉稳而坚决。 我再也忍受不住,泪水崩涌而出。墨白蛮横地一把将我按入怀中,无言轻抚着我,安慰着我。我放肆地哭,放肆地哭……也不知有多少委屈蹭在了白衣之上。 双手猛一用力,我重重将墨白推开,决绝地盯着他的双眼,一字一句,狠狠问道:“我要屠一城的人,女人、老人、小孩儿,一个不留。你帮我吗?”我已下定决心,他若毫不犹豫地点头,我就将一切都告诉他。叶玄、青儿、昆斯特、洛拉玛、火刑架、沃夫冈伽……将一切都告诉他,这一世就赖上他! 可是他动摇了。 “这……总不会一城的人都害过你。瞳儿,别说气话,好吗?”墨白柔声劝道。 “我要屠一城的人!女人、老人、小孩儿,一个不留。你帮我嘛!”我用凄厉的语调再次逼问。或者说,乞求。 “瞳儿,告诉我仇人是谁,好吗?我不问因由,给我一个名字,我会灭他满门!女人、老人、小孩儿,一个不留。”墨白紧紧握着拳,发狠地说道。仿佛有什么圣洁的东西正在破碎。 “别废话!我要屠一城的人,你帮我吗!”我狂怒、嘶吼。沃夫冈伽的事,岂是区区“一城”的人命能了结的? “不…这不行。”语声悲苦,却极坚定。 “你不是说香火、血脉这种东西,迟早都要绝的吗?一世而绝,万世而绝,有什么分别!你绝,我绝,还是天绝,又有什么分别!”我知道已经完了,偏要给他机会,偏要自取其辱。 “这不行,瞳儿。这不行。” 我绝望地闭了双眼,不再说话。墨白也静默良久,不发一语。我们就像两枚铁钉,细雨靡靡中扎在这清潭之畔。 “原就是来找你比武的,这事,今日了结了吧”。我缓缓抬起双手,摆出决斗的姿态。 “瞳儿,真的没半分余地吗?”这是我第一次,在墨白语中听出怒意。 我不再多言,手右金刚掌含了六、七成力道,当胸拍去。墨白随意伸手挡下,身子一震,向后退出几步。 “瞳儿,你……”墨白眼中,终于露出了与“莫志梅”和“清净散人”相似的惊异。 “没错,全满了。给我认真些,输了我会杀你!”我撂下狠话,纵身扑上,双手招招攻他要害,没舍得使出“木叶六式”的阴毒功夫。 墨白且退且避,却不反击。几十招下来,我竟没碰到他身子一下。 “最后一刻还要羞辱我吗!”我歇斯底里冲着墨白喊道。 “最后一刻”四个字,或许触痛了他,墨白绝望地深深叹了口气,双掌一错,终于攻了过来。 墨白出掌并不算快,却完全寻不到破绽。每一招攻来,我要反击就只有一条路径,或者说,只留给我一条路径。我要么逃跑,要么跌入他的节奏,别无他法。认真起来的墨白,终于让我感受到“蝗”的恐怖。不,“蝗”其实并不高绝,这是墨白的恐怖。十几招后,我脚步已被他逼得凌乱。一式撤步稍浅,眼见一只白玉般的手掌朝我左心房拍到。 情急之下,我体内真气不受控地激发,一招“陌掌”拍出,却没能逼退墨白。他右掌按到我胸上,力道如同调戏。我的“陌掌”全凭应激,几乎用了十成力,一掌到处,墨白微退半步,我身子如纸鸢般向后飘出,隐入潭边密林之内。茂密的桑叶遮住视线前的一瞬,我看到墨白口中溢出鲜血。 幸好“陌掌”是我近段时日练得最多、最勤的一式功法;幸好“陌掌”的真意在逃,不在杀。 墨白不会死。我刚拍出的若是金刚掌,若是无极印或其他什么,他也必定受了。这是做什么?冒死挨我一掌,是想我留下照顾他?还是让我念他一辈子? 我隐在林中,听着墨白的呼吸渐趋均匀,用袖口重重抹了下眼睛,转身走了。不知他恨不恨我。 我必须要狠下心肠!一个玄儿,一个青儿,已让我无数次动了不管父亲死活、不顾族人存亡的念头。再加一个墨白……我若回头,怕是真走不得了。 陌掌。哼,我当初是怎么想到这个名字?一掌过后,便同陌路。 第一百零六章 威慑 “少主,我听得…有些乱。”一入屋,木青儿便略显急切地望着叶玄低声问道,“‘公主’不知道‘清静散人’是‘墨白’的师傅。‘墨白’以为是咱们杀了‘清静散人’,但他…不知道咱们和‘公主’的关系。对吗?” “嗯,应该是这样。”叶玄拿起桌上喝剩的冷茶,饮了一口:“咱们从头捋一遍吧。”他试着说给她听,也梳理自己的思绪。 “嗯。”木青儿极认真地点了下头。 “当年,她化名‘冯念’,上‘乌蒙山’找‘清净散人’比武。打赢后直接将人杀了。然后她回到‘玄青谷’,悟出‘陌掌’。又过了两个多月,她再次出谷南下,化名‘徐瞳儿’,在‘巫宗城’的青楼遇到‘墨白’。 那个时候,‘散人’的尸身还没被发觉,‘墨白’不知道他师傅已经死了。他们俩在一起,总共待了八天。哼,‘教廷’说你们是‘女巫’,我看也不冤枉。只八天,墨白好像真的‘爱上’了。不过话说两头…那‘墨白’又何尝不是个祸害,这就叫恶人自有恶人磨吧。” 说这一段时,叶玄尽量将诸般细节滑过,尽量让口吻显得轻快一些。他知道,这对师姐而言,不是什么美好的记忆。 “‘墨白’上‘乌蒙山’,应该就在‘徐瞳儿’打了他一掌之后不久。按照‘龙玖’的说法,‘墨白’与父亲关系疏淡,跟师傅倒亲近得很。说不定他上山,就是为了找师傅倾诉‘瞳儿’的事。也可能,想借师傅的阅历和关系,找寻‘瞳儿’的下落。 再然后,他就见到了‘散人’的尸身和被掏空的钱匣。我猜那个时候‘散人’已经烂了,至少腐烂到完全瞧不出背上的伤痕是‘真气隔空激射’所致。否则,墨白就能将‘凶徒’的范围收锁到‘蝗灾’之内。 但即便如此,他应该还是怀疑过‘瞳儿’。一个来历不明,忽然冒出的高手,总归是可疑的。只不过‘瞳儿’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无从查证。 散人曝尸山顶,墨白仅有的线索就是那一十三张‘银票’。唉……我干了件什么样的蠢事啊。”说到此处,叶玄忍不住深深叹了口气,满脸的懊丧与悔恨。 “这…没可能想到吧?”木青儿小声安慰。 叶玄当然没有自负到,认为自己应该提前预判出这种事情。谁能想到两百多年前的命案仍有人追?谁又能想到堂堂薛家会在外人的胁迫下透露雇主的隐私?只不过在他看来,这桩祸事原本不必发生,完全是自己“无事生非”才惹出来的。自己分明不信鬼神,怎么偏偏那一瞬就鬼使神差似的,非要“用她留下的银子找她”呢? 叶玄勉强牵动嘴角轻笑了下:“算了,他死都死了。”话落,目光又转阴鸷,“接下来,得找‘薛家’谈谈了。” 叶玄基本可以断定,“薛谦”并不知晓“龙玖”的存在。为避免打草惊蛇,也为避免鱼死网破,他准备耐心等待四日之后“丰临商会”的例行议事,没有直接上门去“薛园”问罪。 但在此之前,他还是极谨慎地,没让“残影”去莫问塔、没让“鬼蛾”去街上闲逛、没让“云洛”去医馆讲学…总之,将所有人留在了“木园”之内。 毕竟至少有四、五名侍卫知道:有位自称“墨白之妻”的女人来过。 “丰临城”的复杂,远非“枯荣城”可比,他无法确定自家的侍卫究竟可信到什么地步。在“薛家恶意已明,事情尚未谈清”的这几天,还是不要冒险让她们单独行动。 出乎预料地,残影这次竟没有反对,也没再讥讽叶玄胆小。她脖颈上的伤已完全好了,瞧不出半点曾被砍过的痕迹。但那月牙般、狞笑般的一抹创痕,仍深深地烙在心中。 “对不起,小影。我没能护好你。”残影意外的乖顺,令叶玄试图压在心底的内疚与痛惜汹涌难抑。他轻轻地拥过她,仿佛她小小的脑袋微一摇晃就会掉落;然后深深地锁进怀中,仿佛她纤瘦的身子再经不起半点吹打。 “你……别不要脸了,一直不都是我护着你们?”残影勉力维持着倔强,语声还是有些呜咽。扭了几扭,挣扎不出,呜咽转为饮泣。她哭了并不太久,也不如何激烈,但一波涕泪流过,还是感觉十分畅快,“你不该忽然这样,本座…很不适应。下回…最好没有下回,万一还有的话,你至少提前三日…请示一下。” “是。卑职记住了。”叶玄仍没松手,不过二人身周的空气与刚才相较,变得轻盈了些。 ………… 丰临城,丰临商会。 没什么紧要内容的“例行议事”只花了不到半个时辰便即结束。 散议后,对于叶玄“单独谈谈”的要求,薛谦理所当然地答应下来。但他显然已经看出对方的异常。木青儿与叶玄一起现身“议事厅”,参与“商会”的“例行议事”,这本身就很异常。 “木叶家”的“木青儿”,和“薛家”的“薛兰、薛棠、薛俭”一样,都只是“议事桌”旁“空置的座椅”和“被代表的票”。这才是过往十五年间,商会众位“执佬”早就习以为常的惯例。 “请你给我一个解释。”丰临商会二层,一间私密、清雅的小室之内,叶玄开门见山,盯着薛谦的眼睛,冷声质问。 “我能不能先问问,是怎么泄露出去的?”薛谦连“解释什么”都没问,就这样大大方方地承认了。语声平静,听不出波澜。 “墨白将事情说给了一个女人。”叶玄没有详述“龙玖”的事,只给出一个模糊的答案。 “哼,写诗的,果然靠不住。”薛谦冷笑一声,随即端起瓷杯,掀开杯盖,慢悠悠饮了口热茶。盖不颤、手不抖。 放下茶杯,扫了眼木青儿,而后直视着叶玄的眼睛,平稳开口: “薛老板,这一十三张银票,恳请‘薛家’一直帮我盯着。‘一直’的意思,是直到我死,而不是您。如能顺着银票抓出凶徒,我‘墨白’发誓,会为‘薛家’办一件事。刀山火海也行、伤天害理也行,便是叫我屠一城之人,我也做得! 可若有一日,我用别的办法抓出了凶徒,却审出银票已经兑过,没知会我……墨白与薛家满门,便同水火。女人、老人、小孩儿,一个不留。” “这是当年‘墨白’跪在我祖父面前所说的话。无疑,祖父答应了他的要求。于是这段话,像一笔遗产、一个诅咒,传给了父亲,又传给我。然后在我接掌‘薛家’的第一年,那一十三张银票浮了出来。 我该不该冒着跟‘墨白’结上死仇的风险隐瞒此事?该不该押上‘薛家’满门两百多条性命,去保护一个外人?叶老板,一位‘蝗境刺客’有着怎样的分量,这世上,相信没人比你的体会更深。”说到此处,薛谦意味深长地顿了一顿,而后继续道: “当然,将‘墨白在追这些银票’的消息卖给你,也是一种选择。或许在你看来,那才是我更好的选择。但事实已经证明了并非如此。事实证明,招惹了‘墨白’的人,只能被迫豁出性命,下到‘斗场’中死战。而得罪了你的人,正坐在这里,喝茶、谈判。” “暂时。”叶玄语声阴冷地补充道。他极不满意薛谦的态度,但同时,他几乎可以断定,薛谦的复述绝无虚假。“便是屠一城之人……”“女人、老人、小孩儿,一个不留……”只有自己知道,这些根本不属于墨白的乖戾是出自何处。而薛家,不管是薛常、薛瑞还是薛谦,都绝对编造不出。 “叶老板,我希望你不要误会。”不满于对方态度的,不止叶玄,还有薛谦。“原原本本将我所知道的因果说与你听,已经是‘薛家’最大的诚意。设身处地,我能理解你的愤怒。但身为‘薛家’的宗主,对于你们所遭遇的事,我没有任何歉疚,更不会做任何赔补。 如果你们决意杀我,显然我没有半点侥幸的余地;如果你们要屠‘薛园’,现下也是百年来最容易的时候。因为‘余垚’已经不在‘丰临’了。叶老板,一位‘蝗境刺客’有着怎样的分量,这世上,相信没人比你的体会更深。” 叶玄无声地望着对面又一次捧起茶杯的薛谦,这一刻,他安静得有如坐在身旁的木青儿。 避免“鱼死网破”的结局,当然是两家共同的诉求。但“薛谦”的强硬,完全出乎他的预料。“言辞”和“手段”都是。 如果事情发生得再早一些,如果“薛家”的宗主仍是“薛瑞”,叶玄很想知道,上一任“薛老板”会怎样应对。 长久的沉默之后,叶玄重又开口:“不错,哪怕她是残的。薛老板,你的威胁有效。但你也无需装出一副凛然的样子。这件事,你们‘薛家’夹在中间,无辜受累不假。但不论怎么看,都是‘墨白’欺你们更甚。 你选择站在他一边,不光是因为‘诗人’比‘商人’更疯狂;不光是因为你预判到一朝撕破脸皮,‘我们’可以被要挟而‘墨白’不能。更是因为,你本就希望我们消失;你不愿卧榻之侧,盘踞着一股你压制不了的势力。” 既然“薛谦”喜欢赤裸裸地谈,叶玄也不再有所忌讳。他现在明白,“薛谦”时代,两家的交恶已成定局。往后所能谋求的,不再是精诚合作、蛇鼠一窝,而是“高品刺客”相互威慑下“恐怖的平衡”。 “风大矛”一役后,他对“余垚”的深浅大致了然。单打独斗,自己与师姐多半能胜,但绝不轻松。他也曾私下与师姐论过,二人都觉得:若是没有双腿的“余垚”单独对上双剑不能合璧的“吴福”、“吴禄”中的一个,恐怕是“余垚”的赢面大些。 然而这些都没有用,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自己和师姐永远没有机会“正面”对上“余垚”;重要的是,隐没在阴暗里的“余垚”要想弄死落单的“鬼蛾”几人,也就一招的事。或许“残影”能逼她多出几招,根本上也无二致。 “看在上一任‘薛老板’的份上,更瞧在‘余垚’那两根‘精钢手杖’的份上……第一次,我可以忍。话已至此,我不指望我的隐忍能换取你半分善意。只盼你珍惜刚刚得到的一切,别再玩儿火。否则,你会是‘薛家’有史以来,在任最短的一位宗主。也可能,是最后一位。” 薛谦面无表情地听着,仿若一切都在预料之内、都在掌控之中。直到木、叶二人离去很久,直到所剩的半杯清茶已经凉透,他仍静静地坐在原处,手中摩挲着那枚象征“薛家宗主”的“古铜扳指”。口唇未动,心底喃喃:“父亲,我做错了吗?” 流亡日记-节选(98) 这次回谷,我带了好多书,还买了一笼小雏鸡。 玄儿见我回来,高兴地跑过来抱着我,居然就只抱我,没问书的事。我搂着玄儿,朝青儿点了点头,示意我没受伤,身子安好。 “公主,这次如何?”玄儿在院中逗弄雏鸡,青儿趁我在潭水边假装看鱼时,走过来问道。 “我们就是‘蝗’,不更深,也不更浅。”我轻声说。 “嗯。”青儿只应了一声,仿佛理所当然。 “船的事,也想好办法了。”我尽力让语调显得没有情绪。 “嗯。” “我会在谷中多住些日子。” “嗯。”青儿伸出右手,浅浅在我手背一握,转身回了小院。 第一百零七章 漂泊 “魏阳城”是“天河以北”一个勉强还算富庶的城邑。午后街市上,三位并肩缓行的窈窕女子引得众人纷纷侧目。 左手边身穿松绿色短衫的女子带刀,中间米色长衣的女子持剑,皆是明显的武人装扮。右侧的那名女子未携兵刃,一袭素白罗裙,容色静秀,气度出尘。她背上,负了一只半人多高的“乌木琴匣”。 “三位小姐,烦请留步。”四名无所事事,富家纨绔模样的男子一番私议,均不识得这是哪家府邸的小姐,于是四人中较为好事的两个,当即打了个五两银子的赌。 左边拿刀的是护卫,中间持剑的是小姐。二人对此瞧得分明,并无争执。分歧处在于,右边那个“素衣白裙”的,究竟是“琴师”还是“给小姐背琴的丫头”。打这个赌,也不当真是想赢对方五两银子,更是为上前搭讪平添些莫名的理由。 “公子,有事?”回身应话的,是身穿松绿短衫,手执“雁翎刀”的女人。语声清脆,笑容和善。精明干练之中,透着股浓浓的市井气。 中间持剑的小姐,只浅浅侧过小半个身子。握着剑鞘的左手,自然而然地斜垂在自己与四位公子之间。 而那背负琴匣的女子,裙底双足更是动也未动,只微微朝左偏了偏头,像是将耳朵递了出来,又好像只是瞥眼看着中间的小姐。 “在下…‘白石商团’副主‘季贤’。”见对面只有护卫答话,余下二女连个正眼也没赏他,名叫“季贤”的男子话到口边,临时给自己升了位格。看不懂账也管不了事的“少东家”,就这么未经磨砺成了“商团副主”。 “原不敢惊扰三位姐姐,只是…在下自小喜好音律,见这位小姐背上所负‘琴匣’颇不凡俗,是以…是以……”他原不是什么怯场之人,然而被那持“雁翎刀”的绿衣女子静静看着,心中愈发没有底气。 “啊!啊!!!”话说到一半,“季贤”和身后三名男子几乎同时发出惊叫,仿佛大白天撞到了鬼。不,不是仿佛,就是大白天撞到了鬼!真真正正的鬼!他想要倒退,想要奔逃,却只感觉到屁股重重砸在地上。双腿如失了骨头一般,酥软地不听使唤。 说到“喜好音律…颇不凡俗”,正觉后面有些编不下去时,那背负琴匣的静秀女子转过了身,微乱发丝下姣好的面庞、系着琥珀项坠的纤细脖颈、轻薄衣衫内玲珑的胸脯,就这么缓慢却毫无征兆地转了过来,直直正对着自己。 然而裙摆之下,那对“莹白纤巧的绣鞋”一动不动,鞋跟、胸脯、项坠、眉眼,形成一道让人毛骨悚然的竖直。 摔坐在地上的“季贤”惊恐地瞧着眼前的女鬼,绝望地听着同伴们远去……臀下灰砖,染上了一片湿潮。 “姐姐…别在人多处玩儿这个,求你了。” 薛棠至今也没能彻底适应。这位从自己记事起,就一直坐在轮椅中被父亲推着,几乎从不跟别人说话的义姐……内心竟藏着如此恶趣。 背负“乌木琴匣”的女子,正是“余垚”。那足有半人多高的长方琴匣内,放的也不是“瑶琴”,而是两根细长的“精钢手杖”。 轮椅不便,手杖惹眼。此时“余垚”双腿腿根处,分别紧紧缠绑着九条“细长的皮质绳鞭”。于“旱、蝗”二境的武者而言,“以气御物”并不如何艰难,差别只在于“精细到何种地步”以及“能坚持多久时长”。 “余垚”自然能坚持很久。但她对绳鞭的操控还不够精细,尚需裙摆遮掩,才能“行走如常”。 也幸而有裙摆遮掩,站在稍远处的路人并未看清发生了何事。只是被四个大男人突如其来的惊叫所慑,也都慌了心神,本能地朝更远处退去。 “对不起,没忍住。”余垚的声音很小,显得有些愧疚。而薛棠却听得分明,那愧疚之中,透着一股掩藏不住的欢快。就是自己小时候吃过糖人儿,把满手糖浆抹在大哥脸上的那种欢快。 这欢快,也感染着薛棠,令她清澈而幽深的眼眸弯出一抹笑意。这位义姐,出乎意料地让她有些头痛。但同时,她更觉得无比庆幸,庆幸这位义姐不是“自己原本以为”的那种性情。 “走吧,回客栈收拾一下。这城不能待了。”手持雁翎刀,一身松绿短衫的女子,对这般场景似已见怪不怪,轻笑着朝二人说道。 她叫“裴小桥”。“薛家”麾下众多“旱境”强手中,唯一一个女子,唯一一个北人。 ………… “裴姨,是咱们运气好,还是北边真的如此安生?”一条颇显荒僻的古道上,“薛棠”心有不甘地望着“裴小桥”,幽幽开口。 “三小姐,这种事情…就跟顺眼的情郎一样,可遇不可求的。”裴小桥满脸笑意地打趣道。 薛棠很喜欢“裴姨”。在她的印象中,“裴姨”总是像北方的天气一样晴朗。 此时,三匹良马被当作骆驼一般,用缰绳系成一串。而领头的那匹属于“裴小桥”的黄马,其实同另外两匹一样,都是到了北边后才随意买的,并未如何调教。怎料没过几日便能认主,无需伸手牵引,就会自觉跟在“裴小桥”身后。 世上当然没那么多有灵性的畜牲。只不过,对于自小混迹“驼帮”的“裴小桥”而言,操控骆驼、马匹,就跟摆弄刀、剑没什么两样。尤其是这种阉过的。 两百多年前,“裴小桥”便在当时仅次于“航帮”、“丐帮”的天下第三大帮会“驼帮”坐到了第三把交椅。那时的“枯荣城”还是一个普通的小小边城。那时的叶玄还在缩“玄青谷”打坐练气。那时的“驼帮帮主”也还不是如今的“林漠”。 后来“老帮主”过世,“裴小桥”也厌倦了打打杀杀的日子,更不太喜欢自己的“小兄弟们”三不五时便祸害些良家女子。 她不愿留在“驼帮”,给手下弟兄们找好新的靠山之后,自己干脆去了南边。 而后的几十年,她换过许多姓名。做过镖师、做过佣兵、做过教头;做过渔人、做过猎户、做过厨娘;也曾异想天开尝试着做过生意。很快她就发觉:不动刀、不见血的生意,实在太他妈难做了。 也是做生意的时候,她结识了那时还没有接掌“通汇钱庄”的“薛瑞”。过不几年,终于赔光了在“驼帮”攒下的全部积蓄之后,“裴小桥”成了“薛家”的客卿。 入了“薛园”,白吃白住。三进的私宅,十二位婢仆,每年五千两俸银……百多年过去,好像也没给“薛家”办过什么大事。更因为从一开始就讲好了“出力不出命”,风大矛一役,不光没叫她参与,事先根本连一点风声也没透给她。 如今“薛瑞”老迈失智,她陪着“三小姐”走一趟江湖,算是对老友的一份报偿,也算对自己有个交代。即使这一趟没有终点,没有目地。即使这一趟不是远行,而是漂泊。 懒散步行了小半个时辰,“薛棠”跟“裴小桥”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闲话。 “有好多马。”一直侧耳静听,不怎么搭腔的“余垚”忽然开口。 过得片刻,“裴小桥”也有所觉。她听见的更晚,对类似的情景却更为熟悉:“三十多匹,脚步很重,跑得很疾。” 薛棠什么也没听见,但她明显是三人中最兴奋的那个:“裴姨,我来!” 裴小桥噗嗤一笑:“哈…谁说一定是马匪了。就算是,也未必是冲咱们来的。”惯常来说,普通旅人很难直接遭遇到大股马匪,总会先有一个“被盯上”的过程。而如果自己一行被人“盯上”,身为大行家的“裴小桥”自负不可能毫无察觉。 待到“薛棠”也能清晰地听到马蹄声后不久,一股骑队,从一片“在南人看来大概不算是山”的土丘侧方绕了出来。定睛细数,果然如“裴小桥”所言,共有三十来匹。准确说,是三十四匹。高矮不一、毛色各异,且大半驮着货物。 遥遥望见三人,未驮货物的六骑猛然加速,迅疾奔至近前,将三人围住。 “裴姨,我来!”薛棠握着剑鞘的左手轻轻发抖,嗓音微微发颤,又将方才之语重复了一次。自打习武以来,她还从未真正与人对敌过。 “裴小桥”以极快的速度,再次将那些骑手挨个打量了一遍,而后没看“薛棠”,只无奈地朝“余垚”点了点头。 “余垚”会意,快速取下背上那只颇为沉重的“乌木琴匣”抛给了“裴姨”。而后像一个走不动了,撒娇使赖的孩子般,将前胸贴到“薛棠”背上,纤细的手臂缠绕住她的脖颈,裙下两条实际比手臂还要轻盈的“秀腿”也灵巧地盘上了她的腰肋。尽量扮得像“腿”的同时,又尽量不妨碍她可能的剑路和步伐。只能是“尽量”。 “薛棠”立在原地,默默忍受这滑稽而又诡异的一幕,没有任何异议。她当然不会忘记自己是谁,又担负着什么。就算要寻刺激,也只能用这种“不够刺激”的方式。 “裴姨”背上琴匣,“薛棠”也背起“余垚”后,待了片刻,又有两个骑白马的来到“六马围成的囹圄”近旁,瞧着应是的首领。后面驮着货物的二十几骑也紧随而至,无需命令便自觉分出三骑,控住了“薛、裴、余”三人身后的马匹。 “嘿嘿,看来今日拜对了神仙呐。”为首那名黑衣黑裤,持着“宽背马刀”的粗壮男子洪声道。像是说给众人,又像自言自语。 “薛棠”和“余垚”皆不明其意。“裴小桥”到此一步,对眼下的遭遇已大致了然。这些确是“马匪”无疑,但不是冲着自己三人来的。他们刚刚抢下了一支商队,货物凌乱地驮、挂在马上。身上没血、刀都在鞘,说明抢劫很顺利,没开战,没死人。 所谓“今日拜对了神仙”当然是指:抢过商队,又遇上三个落单的娘们儿,运气忒也好了。拜神仙不是说笑,他们真的会拜。由于干的实在不是什么死后、来世能得善报的营生,因此“圣神”和“冥神”是不考虑的。 “道宗”的“诸神”只管“现世”,却也没有一个专门庇佑强盗的“匪神”,故而马匪们下山“干活”之前,多是一通乱拜。“财神、武神、福神”为主,“山神、谷神、月神、送子神”等,偶尔也能沾光。 “大哥,这两个不定扎手,需仔细些。”匪首身旁,一个白白胖胖的男人跨坐在白马之上,侧头叮嘱道。“裴小桥”扫量他们的同时,白胖男人也转瞬从对方身上瞧出不少异样。 其一:仅凭当下的站姿而断,带刀、持剑的两个娘们儿,应该是真的会武。兵刃不是唬人用的; 其二:“持剑小娘”背上的那个女子,不是武人,但金贵得紧。大敌当前,她居然宁可将她负在背上,而不是撇在一边; 其三:“持刀小娘”背着“琴匣”不放,说明那“琴匣”中有极贵重的东西。可能是价值千金的名琴,也可能根本不是琴; 其四:“持剑小娘”害怕,她在抖。“持刀小娘”不害怕。这说明“持刀小娘”武功更强。也说明“持刀小娘”背上的“琴匣”,比“持剑小娘”背上的“女子”更值钱。 “扔下刀剑、财物。放你们走!”为首的男人连刀带鞘,指着三人高声喝道。 裴小桥被这“将人当做蠢货”的言语险些逗笑:“大哥,贴身的小衣算财物吗?” “哈哈哈哈,爹爹今晚先要你!”穿黑衣的匪首狂放一笑,随即将马刀在空中挥了半圈,“全拿下了!”语罢自己并不前冲,先前那六个未驮货物的马匪,闻言取出“套索”,策马游弋于刀、剑砍刺不到的范围之外,意图兵不血刃地擒拿三人。 第一手,居然是这个……这和薛棠幻想中的场面有些不同。 寒芒闪,长剑出。两条粗重的套索在“薛棠”头顶先后断裂。“余垚”抱得极好,像一片荷叶般包裹着她,几乎没有影响到挥剑的动作。 另外四条抛向“持刀小娘”的套索没被斩断,也没能建功。“裴小桥”假装狼狈地踉跄闪身,堪堪避了过去。得喘后,才终于“恼羞成怒”地呛啷一声,拔出了手中的“雁翎刀”。 “放箭!”瞧见刚刚斩断“套索”那凌厉、泼辣的两剑,匪首毫不犹豫地大声下令。同时他胯下那匹白马竟好似开了心窍般,向后缓缓倒退了几步。 “什么?这…这就不打算活捉了吗?”匪首的应对,又一次突破了薛棠对江湖的想象。与此同时,薛棠感觉自己全身的肌肤正以飞快的速度,一寸一寸…被什么极温柔的东西抚摸,然后淹没。她不曾有过这样的体验,但她当然清楚,那是“余垚”掌心溢散的真气。 持“套索”的六骑闻声立即退开,到得足够安全处,才随在同伙之后,开始挽弓搭箭。余下那些马匪,不是人人有弓。有弓的那些,也没在战端初起时便控弦瞄准猎物。 这倒并非疏忽。一来时候久了手臂支持不住,二来若是有人将弓拉满,先前持套索的六人则根本不敢上前。他们信不过彼此的本事,也信不过彼此的为人。 “嗖嗖嗖嗖……”羽箭破空。没有章法,没有节律。二十几人各射各的,但由于准头太差,竟也勉强达成一些“覆盖”的效果。 “薛棠”手腕一抖,不算艰难地拔开两支羽箭,趁着后箭未至的空挡,朝左前方急蹿而出。身形游动起来便不再停,背着“余垚”跑出一条完全没有规则的曲线,几个晃身,迫近到一个弓弦尚未拉满的马匪身侧,提剑撩抹,在对方右肋与胯骨之间,划开一条半尺深的血口。 那马匪“啊”一声惨呼,松脱了弓箭,捂着创口坠于马下。薛棠一招得手却未停步,脚下奔得更疾。 “啊”、“啊”,接连又是两声惨叫,两人坠马。长剑只抹不刺,不求每出一剑必夺一命,只求伤敌一瞬脚步全无滞缓。 到此,二十几名箭手已完全慌了心神。对着静靶都射不太准的他们,眼下更是连瞄都不知该瞄向哪处。 “薛棠”被“余垚”用致密真气包裹住全身,其实中不中箭都没两样,但她仍在心底力求逼真,将戏做得很足。只当做真的是自己在护着“余垚”,只当做一招不慎,自己与义姐真的会沦为任人蹂躏的囚奴。 于是她谨慎且不惜力地,奔跑出更加难以预料的路线。伤过一个之后,并不直接扑向距离最近另一个,而是绕开一个、再绕开一个,去弄“以为轮不到自己”的那个。 终于,在她又划破了一条大腿、切下了一条小腿之后,有人开始胡乱放箭,射伤了自己的匪伴。紧接着,就在“跑晕了敌人,也跑晕了自己”的薛棠收敛心神,想要重新确认一下匪首的位置,试图“擒贼擒王”的刹那,她几乎是与一众马匪同时发觉,那“穿黑衣的首领”跟他的“白胖军师”早已调转马头,跑出老远了。 众匪一哄而散,留下满地箭矢和残肢。属于薛棠的那匹高头白马,不知何时已中箭倒毙。 从头至尾,“裴小桥”一刀没出。那个扬言“今晚要做她爹爹”的匪首,就这么眼睁睁地放了。更脏的话,她自小听过无数。实在没办法因为这个而生气。就是有点儿可惜了那个“白白胖胖”的。那个…合她口味。 只不过,“裴小桥”终究与盗匪不同,就算当年在“驼帮”的时候,她碰见可心的男人也从不用强。如今,就更不能。 美人在背,长剑沥血。此时的“薛棠”若是个男子,倒像极了艳俗话本中那些英侠。呆望着四散而逃的马匹,生平第一次快意恩仇的她,有些失神。 一人一剑,杀退三十多名马匪,她当然很兴奋。只是……这和她听过的所有故事都不太一样。一场厮杀,只有“套索”和“弓箭”,没一人拔刀向她劈砍,没一人策马朝她冲刺,没一人主动与她接战。而且,最厉害的匪首……提前跑了? “裴姨,这不对吧……” “‘匪’就是这样。不会真和你玩儿命的。”裴小桥见怪不怪地解释道。 “哦…”薛棠悻悻地点了点头。忽而感觉包裹着全身的那一层“致密到天衣无缝”又“浅薄到若有若无”的真气,转瞬散于虚空。 放下“余垚”,“薛棠”取出手帕,拭干了剑上血污。而后归剑入鞘,缓步走向倒在地上的白马,要去收捡自己的行礼。行至近前,却见白马尚未死透,当即蹲下身子,运起内劲,一掌击在马头之上。出手干脆利落,白马口中的白沫也没溅起一滴。 裴小桥从“死了主人”的几匹马中挑了匹健壮些的,帮着“薛棠”一起换了马鞍。三人乘马而行,依旧懒散、缓慢。 “裴姨,我若是你徒弟,刚才那一阵,得几分夸,几分骂呀?”薛棠是真心求教,惟恐“裴姨”说不出重话,于是暂将自己扮做徒弟。她故意不问“余垚”,一来知义姐话少,不擅言谈。另则也是觉着“余垚”其实瞧不出什么。她太“高”了,一些细微处,大概没办法设身处地。 “三小姐,以前真没杀过人吗?”裴小桥侧头,满眼玩味地望着薛棠。 “不曾。”薛棠迎着裴姨的目光,语声柔和而笃定。 “哈…我一个自小混在‘驼帮’的,头一次还吓哭了呢。具体应对先不提,你这心境是过关得很呐。” 薛棠一笑:“那就是具体应对,很不过关吧?” “如果只想尝尝血腥,那就无错。但瞧你刚刚的打法,是将‘余垚’想成了不会武的素人;将我想成了勉强自保,帮不上忙的护卫。这样的话,就有几个问题。”裴小桥的面容依旧和煦,只语调稍稍郑重了些: “其一呢,你不该等对方出手。当先那六骑围拢过来,歹意已明。背起‘余垚’之后,两波骑手合流之前,你该以最快的速度出剑,果断将那六骑灭了。是削弱,也是震慑。另则,如果那六骑比你预想的强,首领必定更强。这样你至少可以抢出一口茶的工夫,在被大队合围之前,重新决定‘战’还是‘逃’。 其二嘛,你不该等对方放箭。那领头的喊出‘放箭’二字,但喽啰们弓没拉满的间隙,你就该开始‘游动’。以你‘火境’的品阶,没办法硬抗羽箭,给他们机会瞄准你,是个严重的失误。 要是更严苛一些……你看见对方不少人有弓,就该预判到后面的事,因此动上手的第一时刻,最晚是‘套索’罩向你的那一瞬,就该开始‘游动’。拔剑去斩那两条‘套索’,是多余的。两剑挥出,没能杀伤任何一个敌人,却让那匪首瞧出了你的深浅。这是做了笔‘亏本儿的买卖’。 其三,你斩杀骑卒的时候,太过全神贯注,以至于匪首跑了你都没立即瞧见。那就代表如果他暗算你,得手的机会也会变高。遇到‘以寡敌众’的场面,必须时刻分出心神,去盯对方头领的动作。要是发现想分却分不出……那就说明,该逃命了。 哈,都是些临敌应对的缺欠。至于‘剑招’和‘身法’,我还真挑不出一丁点儿毛病。”最后一句倒并非自谦。“三小姐”究竟是“夕霞仙子”手把手调教过的,一招一剑,可谓“行云流水”而又“涓滴不漏”。 “嗯,谢谢裴姨。我会牢牢记着。”薛棠诚恳地感激,随后莞尔一笑,换了副略显顽皮的口吻,“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我就不下马拜你了,成么?”她刚刚以弟子之姿请教裴姨,此刻受教,按规矩当以弟子礼拜谢。但规矩是规矩……此处天高地阔,三人信马由缰,正自爽朗。若这时矫情起来,不免煞了风景。 “哎呦…那可太好了。”裴小桥明显松了口气的样子。在“薛园”做“客卿”的百多年,她对“薛家”唯一的不满,就是“一切都太他妈有规矩了”。虽然她自身地位超然,没人会在细微处苛求她什么,然而“规矩”这东西带给人的滞重和压抑,从不仅仅来自威胁与惩罚。若有人“命令”她跪下,她当然可以凭手中刀傲然说不。但是当有人“给”她跪下,她就只能、只好低头弯腰,跌入对方的节奏。 这一趟重归江湖,虽暂时没了骄奢淫逸的好日子……久违的漂泊、浪荡,却也是别样的轻松、快慰。 薛棠那边,更是从离家起就表现得格外亢奋。她当然记得,但又仿佛根本不记得,自己是背负着怎样使命,被迫“出走丰临,有家难归”。至少截至当下,她丝毫没有感受到浪迹天涯的辛酸与苦楚。只觉这段日子,才是她“长大后”最快活的一段。其次快活的,是在“夕霞山”那九年。 父亲“衰老”的伤感,四年多的时间早已消化得差不多了。准确说来,一个“永远不能与人言”的事实是:父亲“早衰”带给她的沉重,远远大过伤感。让她完全喘不过气的沉重,让她根本没有余力去伤感的沉重。 自从父亲将余垚“托付”给她……她住在家中,更是坐卧难安,不知该以何种姿态面对大哥。过不多久,万分不幸,又有些万幸地,发生了“那件事”。 她不知道大哥的选择对还是不对,但既然大哥做出了那样的决断,自己提前带着“余垚”离开丰临,无疑是最合理的安排。而这一走,便似游鱼入海、鹰隼出笼,说不尽的酣畅与自在。她只盼,一生一世都能这样活着。她决定,一生一世就要这样活着。 流亡日记-节选(99) 给玄儿讲过故事,哄他睡着。我端着木盆进到青儿房内。 “公主。”青儿还没睡,正抱膝坐在床上发呆,桌上油灯泛着孱弱的幽光。我将木盆放到地上,右掌浸入水中,将水加热到微烫。 “公主,你……”青儿不解地看我。 “这么多年了,让我也服侍你一次。”我懒得遮掩语调中的哽咽,也遮掩不了。 “嗯。”青儿就这么应了,没有半点矫情。 她撑着身子向床沿处蹭了蹭,缓缓将双脚放入木盆之中。我在水中捧着她的双足,十指轻轻摩挲,却弄得她忍不住把脚缩了回去。本以为伺候人有什么难,其实我根本不会。 “太轻,就会痒。”青儿低声道。 “嗯。”我加了些力道,果然她就不乱动了。青儿的脚还挺好看的,十趾修长,趾甲又薄又亮。以前我都没仔细看过。 我跪坐在地上,贪婪地珍惜这最后的时光。水凉了,加热,凉了,再热。 大颗大颗的泪珠终于止不住滴进盆中。青儿足踝上的一层细肉被我双手捏得泛白,几乎没了血色。 一大片衣摆揉成一团,缓慢而又蛮横地塞进我嘴里。“没事,听不见。” 我紧紧咬着衣摆,将头抵在青儿膝上,放肆地、疯狂地哭。青儿右手抚着我的头上的乱发,好像有些颤抖。 不知哭了多久,我感觉身体已被拔干,嗓子燥热到想要去喝盆中的水,这才将青儿的衣摆从口中揪了出来。 盆中水已经凉透,我将青儿的双足捧起,放在膝上,用衣服擦干。然后慢慢站起。 “我今夜走。走时不想看见你,也不许你看着我。”我以为自己所有情绪都已耗尽,此刻说出任何话都能保持冷漠。可我错了。 “是,公主。”青儿就在身旁,声音显得遥远而绝望。 “你去玄儿房里,我最后记些东西。所有日记会放在那处,何时给他看,你自己定。” “是,公主。”青儿答应,人却不动。 “走!”和青儿说的最后一句,竟是这个,竟是这个。 第一百零八章 分家 “我想二哥了,咱们去‘枯荣城’吧。”浅浅入草原游荡了半月,又随着偶遇的驼队,耗时三日,穿过一片不大不小的戈壁后,“薛棠”临时决定了下一站的去处。 半年多来,游历了不少名山大川,也住过一些“舆图上根本没有”的残破小镇,她们始终没有规划过行程、线路,想起一处,就去一处。 “嗯。我带了‘饮芙叶’,不惜马的话,四天能到。”裴小桥闻言敛去笑意,正色说道。 “不用,裴姨。‘叶老板’不会动的。”薛棠当然知道裴姨为什么要使“饮芙叶”。 “枯荣城”虽然已经易主,但“北地以西”那一大片地界,必定仍有很多与“莫问塔”并无从属却随时可凭银钱启用的“眼睛”。己方三人远远未至“枯荣城”时,“眼睛”们便可凭借“行进的大致方向”推断出“最有可能的”那个去处。 薛棠、裴小桥、余垚三人,其实尚不清楚“木叶家”是否知晓了“墨白一役”中“薛家”所扮演的角色。但她们当然要假定对方“知道了一切”,这也是她们此时时刻身在此处,而没有留在“丰临”的缘由。 因此,若以最大的恶意揣度“木叶”,若假定他们念念不忘想要拔掉“余垚”这根悬在背后的芒刺,则“枯荣城”会是个极危险的地方,最好“速去速离”,不给他们收到“信鸦”飞送的情报后星夜兼程赶来“扑杀”的机会。 然而“薛棠”有着无比接近十成的把握,确信“叶老板”不会这么做。 “薛棠”在丰临城见过“叶玄”挺多次,但二人几乎没说过话。不过她对叶玄的了解,远远多过叶玄对她的了解。这归功于父亲、归功于二哥、更归功于鬼蛾。 从父亲处,她了解到叶玄作为“盟友”的一面;从二哥处,她了解到叶玄作为“朋友”的一面;从鬼蛾处,她了解到叶玄作为“家人”的一面,那是更真实,也更软弱的一面。 这段时日,三人行踪不定,没办法及时依靠“信鸦”获知“丰临城”的情报,但如果“丰临”出了大事,比如“薛园遭到血洗”或者“薛家新任宗主殒命”,这样的消息很快就会传到北边,随便一个茶馆都能听着。 然而最近一次她们听到有关“丰临城”的消息,说的是——那边出了一位全身刺满了图案的花魁。 ………… “大哥在想些什么?居然相信一个‘写诗的’!‘叶玄’不是‘风大矛’,我信上讲过,当面也说过,难道还不够清楚吗?亏得父亲将‘余垚’托给了你。若是控在他手,不定干出什么事来。” 汇通钱庄-枯荣城总号。私密的雅室内,见到“小妹”的“薛让”无所顾忌地倾吐着他对“大哥”的不满。而半年来始终行踪无定,收不到消息的“薛棠”,也终于从“二哥”口中获知了“大哥”与“叶老板”那场既不愉快也不友好的对谈。 “如果‘诗人’的要挟是真,那我不认为‘大哥’做了极坏的选择。‘清净散人’的事情上,‘木叶家’能露出‘银票’这一个马脚,往后就难保不露出第二个、第三个。 即便我们主动提醒,即便他们以后更加小心,可谁又能保证‘银票’就是‘第一个’马脚呢?说不定在那之前,他们早已留下过一些‘抹不去的线索’,只是暂时没被‘墨白’揪住。 事关满门生死。在‘能谈判的’和‘不能谈判的’之间,大哥决定去触犯那个‘能谈判的’。事情败露,首当其冲直面‘木叶家’怒火的,也是大哥自己。 如果还是‘父亲’当家,或许能够想出两全的法子。但我想不出。二哥,你要是也想不出,就别数落大哥的不是。”一杯松茶未冷,一盘糕点未尽,久别重逢的兄妹二人间,气氛已变得不太美妙。 “好、好,是二哥不对。咱们先不说他。”薛让收敛起不悦,温言笑道,“眼下这局面,‘丰临城’不好回去,你就在二哥这儿住下。二哥不取妻,到了家里就是你最大,没有嫂子给你添堵。你要喜欢清净,住‘别院’也行。想做学问,‘青玄书院’也不比南边几大书院差着。” 薛让说的“家里”,就是曾经的“夜宫”。“别院”当然是“夜宫别院”。只不过如今这两处早已变了名字,内里的风貌、景致也都焕然一新。 薛棠一笑,顺着二哥的言语转了话头,但没有回应“长住”一事,柔声戏谑道:“不取妻,是怕给你自己添堵吧?小二十年没见了,二哥,不知这边又增了多少位‘小嫂’啊?进了门,就是一家人。小妹既然来了,总要逐个拜见才合礼数。” 通常只有“添了子女”时,薛让才会在寄往“丰临城”的家书中草草提上一句。“纳妾”这种日常,他向来是不费笔墨的。因此薛棠只知二哥膝下,现有“六子、三女”,人丁可谓兴盛。至于其中两位尚没见过面的“小侄”究竟是哪位“小嫂”所生,她完全搞不清楚。 “哈哈,拜个屁的‘小嫂’,这又不是‘薛园’,没那许多麻烦规矩。倒是‘霄儿’那孩子,你非得帮二哥仔细瞧瞧不可。不到十五岁,已能‘写得出像样的文章、理得清钱庄的账目’。比不上你小时候,可与我们相较,究竟是强太多了。”提及幼子“薛霄”,薛让脸上立即透出掩不住的喜慰。 “对了,你知他近段时日,读得什么书?”薛让只等小妹眼中微露探询之意,便迫不及待道:“咱们‘薛大家’的《拓殖》。当然,是我勾引他读的。可我没想到,他不光能懂,竟还问出许多连我也答不上的刁钻问题。刚巧你来,‘授业解惑’那是责无旁贷了。” “聪不聪慧,都是我小侄。若不聪慧,就不给我见了?”薛棠每每见到二哥,总是忍不住想要拌嘴,自小就是如此。只不过碍于规矩,长大后就不敢了。如今没了管束,不自觉便复了些本性。另有一层难以言明的缘故是,她对于“极聪明”的孩子并无天然的好感。相反,她喜欢笨一些的。 “从没见你如此偏爱过哪个孩子呢。‘霄儿’的娘亲是哪位‘小嫂’啊?我识得么?” “你没见过。原是‘忘月楼’的一个伶人。唉……”薛让轻叹一声,“‘霄儿’处处都好,就是娘不好。她这般出身,是如何也‘扶不正’的。”薛霄的娘亲,正是“云笛”。那个本名“笛云扎逸普”,有着一半“西域人”血统的云笛。 “小妹,其实你该知道,我一直不娶,确有浪荡的缘故,也是为待价而沽。若是一直待在丰临,那我娶谁都没分别。可我一个人到了北边,联姻这种事情,必须慎之又慎。如今呢……若是决意‘培养’霄儿,往后我就更不好娶。有了正妻,难保没有嫡子;有了嫡子,难保不是蠢货。急着让你见‘霄儿’,也是想叫你帮我验验,这孩子究竟是几等成色。” “嗯。那晚膳叫上‘霄儿’和‘小嫂’一起吧,就咱四人。”薛棠也不客套,没入家门就开始做主,决定起晚膳的安排。她有几十个“小嫂”,如果尚未增到一百多的话,但此处当然是指“薛霄”的娘亲。 “义姐…真就连面都不能见了?”薛让再一次犹疑地确认道。此时“余垚”正在不远处一家客栈三楼的套房内小睡。陪着薛棠去“汇通钱庄-总号”找二哥的“裴小桥”,与“薛让”草草见过礼后,转头到“千金阁”赌钱去了。 “没什么不能,她只是…不太想。你要见的话,我领你去。”薛棠尽量让自己的口吻显得轻松、随意。自从接替父亲开始“照顾”余垚后,她在“薛家”的身份与处境,变得异常尴尬和敏感。 以往不管在大哥还是二哥面前,她都是“嫡亲的小妹”。而今,她仍是。但与此同时,不管怎么遮掩、怎么假装,她都不再仅仅是那个“喜欢读书、喜欢练剑,人畜无害的小妹”了。 薛让摆了摆手,同样故作轻松道:“算了,义姐不爱说话,我就不去惹她心烦了。只是让她跟裴姨住在客栈…这总归不妥,还是接到家里吧。找个僻静院落,不叫人打扰便是。” “好,晚些我去接她。”薛棠没有迟疑地答应下来。她必须亲自去接,旁人是接不动的,“裴姨…就让她住客栈吧。”薛棠极体贴地补道。住在外面,某些事情终究是方便一些。 ………… 枯荣城,薛园,薛让住处。 “薛棠拜见小嫂。”一身武人装扮的“薛棠”对着头回见面的“小嫂”,以女子礼盈盈下拜。方才听二哥说起“云笛”这个名字,她总觉得莫明有些熟悉,现下看到这张带有“异域风情”的面孔,终于想起:原来是好多年前,听鬼蛾提过。 在“丰临城”的时候,因为师姐“慕雪”的关系,她与木叶家的“鬼蛾”时常聚在一起。也因为“慕雪”有着小半西域血统却从没到过西域的缘故,三人小聚时,鬼蛾便会偶尔说起“枯荣城”中一些有关“西域”的人和事。其中就包括她美丽的小情人,云笛。 薛棠来到“枯荣城”,就连薛让事先也全不知情。“云笛”忽然被府中管事请到“主宅”,更是没有丝毫准备。她这还是头一次见到“婆家人”。给“薛棠”这么一拜,当即手足无措,一时竟不知是该“还礼”还是该“伸手去扶”。 最终,念及自己出身污秽,对方这样的金千小姐多半不愿被自己触碰,她没敢贸然伸手。只两手虚扣腰畔,右腿藏于左腿之后,对着“薛棠”深深地下了一个万福。完全不及细想“依礼是该比对方更深一些,还是更浅一些”,她只知道,放低自己的身段,就是得体。 “薛霄”倒是全不怯场,拜过姑姑之后,主动问起默海是什么样子。 用过晚膳,薛让遣走了“不停与姑姑说话的霄儿”和“从始至终都很拘谨的云笛”,小厅之内,只剩兄妹二人。 “霄儿这孩子,如何呀?” 一餐的工夫,薛棠对这个伶俐的小侄印象颇为不错,除了有些聒噪之外。她觉得“霄儿”的聪慧至少眼下还是比较纯粹的那种,并无太多与年龄不符的狡黠。但薛棠没有谈论这些,没有回答二哥的问题。她全无铺垫地转了个话头,意味深长地问道:“二哥,‘分家’是什么用意,你想过吗?” 薛让愣了一下,疑惑道:“小妹,这怎么说?” 薛棠略微顿了半晌,似乎也是在边想边说:“‘风家’存在的威胁,二哥展现的才能,还有你在北边已然独当一面的事实……这些,自然都是极重要的因由。我是想说,父亲当初决定‘分家’,除了‘情势使然’,是否还有更深一层的想法?” 不等“薛让”再次相询,“薛棠”读懂了二哥的眼色,极轻微地摇头道:“没有,父亲没和我多说什么。也是这一路游荡,我没太多事情可想,才开始胡思乱想。 现如今,是‘灾害纪元’六百六十四年。算上帝国末叶的混乱,‘武人’当道,已有将近八百年的历史了。八百年过去,我们‘薛家’成了整个天下最豪富的家族,也是整个天下最有权势的‘素人’。 我们强大到,能集结整个‘丰临城’的战力屠灭‘风大矛’;我们强大到,能让‘木、叶’两位蝗灾被摆了一道之后,选择忍气吞声。 这样的强大,是不是让我们生出了某种幻觉?是不是让我们想当然地以为,‘薛家’拥有的东西,真能像‘罗摩一族’的王座那样,一代代地传下去,至少再传个几千年?二哥,当今世上,第二强大的‘素人家族’是哪一家?” 薛让一时哑口,却已隐约明白了小妹这一问的涵义。 薛棠和缓而郑重地继续道:“是啊,除了咱们,根本没有真正强大的‘素人家族’,至少没有能和咱们相提并论的。我猜…父亲可能很早就意识到这个问题。在一个不属于素人的时代,‘薛家’拥有太多的东西。多到了不合理、不寻常的地步。 我思来想去,薛家何以拥有这一切?当然与我们祖上是‘帝国’的‘皇商’有关。可千年以前,南边有多少‘皇商’?我们远不是最大的那个。 薛家能有今日,当然也和底蕴深沉、香火兴旺,过往千年几乎代代都出人杰有关。就权且认为,这是咱们自己的本事。 然而‘通汇钱庄’之所以能做到‘汇通天下’的地步,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关节,那就是我们历经千载的积累,中间从未被打断过,一次都没有。我绞尽脑汁,实在找不到借口安慰自己。二哥,我们得承认,这主要是凭运气。 我们有‘余垚’,那是父亲年轻时的机缘,只可遇,不可求。若没有她…莫说挟制‘木叶’,‘风大矛’那一关也许都过不去。那‘风大矛’之前呢?之前的几百年,我们卧榻之侧,最强大的武人是‘梅容’。一个与世无争,喜欢捕鱼,同时又与薛家有些交情的闲散‘蝗灾’。这也是运气。 再往前,‘心剑季’那种的根本不讲道理的乱世,多少豪族给人连根拔起……覆巢之下,区区几枚‘完卵’当中就有我们薛家,那更是运气。 天下最富庶的‘丰临城’有‘梅容、风大矛’; 霄云山脉入口的‘枯荣城’有‘叶玄、木青儿’; 旧帝都‘苍城’有‘吴福、吴禄’; 大雪山脚下的‘凉城’有‘徐飞、上官静’; 天河七寸处的‘沛城’有‘胡亢’…… 天底下‘紧要的位置’和‘值钱的东西’,终有一日会被高品武人染指,这才是历史的必然。钱庄,也莫能外。 ‘帝国末叶’只有‘安修’一个;到了‘心剑季’增至六个;‘权剑季’十二个。虽然他们之间总会为了各种原因‘兑毁’掉一部分。但不管如何,几百年后,这世上的‘蝗灾’应该还会更多,不会更少。 而我们薛家……几乎没可能拥有下一个‘余垚’。相反,随着我们一代代老去,‘薛家’一点点失去她的忠诚和亲近,这已经是我能想象到的最好的结局。 二哥,我认为我们更需要考虑的,不是‘钱庄、祖产’传给哪个孩子,而是将来要以什么方式、和哪些人,共有、共治。我们更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安稳、体面地,失去现在拥有的东西。 这些话…我不会说与大哥,二哥你寄往‘丰临’的书信中,也不必提。”薛棠很清楚,这样的混账道理,大哥是听不进的。万一听进了,也只会“更用力地”去解决这个问题。 薛让手中,习惯地揉捏着一枚鸽卵大小的夜光石,沉默许久才开口道:“所以…若换做你是我,你会如何?” 薛棠缓慢地摇了摇头,微蹙着眉,轻言道:“我也不知具体该当如何,或许……不断地、不断地‘分家’,是个笨拙但有用的法子?” 流亡日记-节选(100) 说给叶玄: 多少遍对不起,也不可能安慰到你,那就不说了。我和青儿的事,沃夫冈伽的事,黄土大陆的事……你自己从日记里看吧。 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下面说的,相信你自己也能想明白。 一:你不找我,重逢的机会更大。我的品阶已修至“蝗境”,一人之力,可乱天下。真正的凶险不是“教廷”和“帝国”,是“无尽海”。你若追着我出航,说不定我回来时,你却陷在海中。 二:不要迁怒于青儿,她瞒你或不瞒你,不会改变任何事。过去几年…我意早决,你不知情,心里最苦的就是青儿。 三:青儿不习惯想事情,不擅与外人交道。日后出了山谷,人心多变,世情繁复,你须凡事替她决断。令行禁止,赏罚分明。她这样寡淡的性情也没什么可赏,以罚为主吧。切不可因她是师姐,就依赖她。 再说些闲话吧。练气的事,由得你们。我这等行径,也不配求你延我血脉。只是你若没练出来,相信妈妈的话:多生几个孩子,你会没那么想我。 这些年虽没出过山谷,但瞧你心性,也不是个清净之人。在这黄土之上做些事情也好,你若闯出点名气,我回来时寻你也容易些。但要切记,保住小命才是最要紧的。必要时,钱财、尊严什么的,要毫不犹豫地舍弃。尤其是尊严,不知有多少男人死在这一节上,你是我的儿子,可别像那些人一样蠢。 你若想藏起来过小日子,那也是好的。我回来寻不到你,会惹出些事端让你找我。玄青谷这地方,不要给旁人知道。 你机敏如我,又爱读书,倒不担心你被人骗。可做了妈妈的人总难免啰嗦,还是叮嘱一句:不要信任青儿以外的任何人,哪怕那人曾帮过你,甚至救过你的命。 还有,如有一日遇到墨白,不想惹麻烦的话,别让他瞧见你使“陌掌”。但要是碰上过不去的难事,倒不妨去找他。当真走投无路,就赌一把,说不定他念着旧情,会肯帮你。那时候,“陌掌”也是信物。 嗯,就这样吧。剩下的,回来说。 说给青儿: 小贱种,好久没捏你脸了。不是生你气,是有点害怕舍不得那美妙的手感。我回来之后,还会像以前一样欺负你的。 沃夫冈伽、无尽海、黄土大陆……从我记事起,就一直充满恐惧。也是从我记事起,身边就一直有你。瞧着你什么也不想的样子,我总生气,却也觉得安心。你就继续这样吧,叶玄是和我一样的人,难事交他去想。 先前你问我,这世上有没有我真正在意的人。虽是明知故问,我还是回答你:有的。一个好吹牛的酒鬼,一个不想事的贱种,一个爱说谎的男孩儿。 你或许永远不能理解,永远不愿理解,但我终归与你不同。除了在意的人,我还有在意的事。 昆斯特的归属,洛拉玛的延续……一些在你瞧来纯属虚妄的东西,我就是没办法轻描淡写地放下。 我要是和你一般想法,今天我们大概还留在“肉球岛”上,一边陪着“咕噜”,一边吃它的家人。没有离别,没有争执;没有烟波城,没有玄青谷;没有真气,没有叶玄。 如今这一切,好的也罢,坏的也罢,皆因我在可以停的时候,选择了进。我相信“肉球岛”之后的故事,即便对你而言也不是全无意义。至少至少,叶玄不是。 和你讲这些,并不指望你原谅我,就只想再跟你说说话。我就是这样的人,我总是这样的人,我又一次在可以停的时候,选择了进。上一次,我没有带走咕噜。这一次,又没带上你们。我相信咕噜在肉球岛活得很好,也盼你们在这片黄土之上,安稳、安逸。 依你的心性,大概乐得在玄青谷住一辈子。不可能了,玄儿读了太多书,这小小山谷关不住他的。 玄儿若没练出真气,到了年纪要找人给他生孩子。一边炼人,一边练气,不妨碍的。他若真练出了,倒可晚些出谷,成了气候再去闹这人间。 我买这些小鸡,就是想干扰玄儿练气。怎么处置,都由得你。 就是这样,回来再收拾你! 第一百零九章 及时雨 “灾害纪元”六百六十四年,夏。此时距“墨白”砍伤“残影”已过了九个多月。 探出了大小数千座岛屿,却始终没有一处觅得真正值钱之物,“木叶商团”距离山穷水尽,只一步之遥。 “派信使去苍城。‘云大’欠咱们的,是时候还了。” 傍晚,木园,“影”院。卧房内,一只足可容纳三人的宽大浴桶中,伴着蒸腾的水气,叶玄以手指做梳,蘸着带有微毒的“丹缨粉”,轻柔而缓慢地替残影梳理着那一头乌黑浓密,却总是略显干枯的发丝。 “嗯,好。”残影两臂交叠,轻搭在浴桶边沿,语声慵懒。瞧得出此刻十分惬意。 “不知凭着‘云大夫’的声名,最后能骗出多少。‘吴家兄弟’的六个任务,怎样尽可能多地换成钱,也得开始琢磨一下……这桩难事,就交你去想了。”叶玄手上不停,口中有些无奈、又有些不甘地轻声道。非到万不得已,他不想轻易用掉“吴家兄弟”欠他的人情和许诺。这东西可以换钱,可一旦用完,却是多少金银也换不回的。 “嗯,好。”残影少见的接连两句,只这般浅浅应答。她喜欢“丹缨粉”的暗香,喜欢头皮和发丝被那修长的十指反反复复极温柔地抚摸。水雾蒸腾中,她不自觉有些昏昏欲睡。 耳听残影的鼻息愈发舒懒、绵长,叶玄不再言语,凭借少量外溢的内息,维持着微烫的水温,双手有如带着使人安魂的巫术,缓慢将她送入了深眠。 两日后,“木园”的“信使”分做三批,沿不同线路去往“苍城”。 “木叶家”与“吴家”当然互有彼此府园的“信鸦”。但那多是维持联络、互通有无之用。除非十万火急,否则没有用“信鸦”请人的道理。依照不成文的规矩,“三批信使”属于“常规邀请”的最高礼敬。 “信使”策马驶离“丰临城”的第六天,莫问塔“四层”迎入了一位“手拎古旧木匣,白色兜帽遮住大半张脸孔”的窈窕女子。 上楼之前,值守的侍官并未察看那只“古旧木匣”是否有异。那“木匣”约莫食盒大小,最坏的结果就是里面藏有一支完整的“暗弩”,而“匣中的暗弩”远不如“旱境武人的暗器”更隐蔽、更凶暴。既然入塔之前并不搜身,刀、剑也不收缴,那查检一只可能藏有凶器的木匣就没有任何意义。 “莫问塔”保护团长的方式很简单,就是“一次只上一人”。真遇到“墨白”那种,怎么防范都没有用。 “我要见叶先生,不想给人知晓。”女子语声和煦,听不出“莫问塔的雇主”常有的慌乱与紧张。 “薛棠?”残影与薛棠照面不多,凭着声音和体态,仍迅速辨出了对方是谁。 薛棠摘下兜帽,礼貌地点了点头。没有因为此处是“莫问塔”的“四层”而做作地掏出一万两银票。这不是“委托”。 “我派人去请,就在这里见。”残影没有再询问薛棠的意见,她说不想给人知晓,那么留在这里不动显然是最稳妥的安排。 “好。多谢了。”薛棠微微颔首,随后重新罩上兜帽,跟着残影进入同在“四层”的团长书房。相比于刚才那处,这里宽敞、明亮了许多。而且不止有清水,还有茶和糕点。“只提供清水”是莫问塔的规矩,即使上了“五层”也一样。但薛棠不同,她不是“雇主”。只要两家尚未彻底翻脸,便要以朋友待之。 等待叶玄的空当,残影与薛棠相对而坐,倒也不会如何尴尬。二人虽不熟络,却有不少能够轻易牵出的话头。比如鬼蛾,比如薛让,比如夕霞。 “夕霞”的话题略微有些敏感,于是残影主动选了这个。为了好玩儿,同时也是试探。不出所料,薛棠一脸轻松地接过了这个话头,娓娓讲述起自己在“夕霞山”学艺的过往。仿佛根本不知道“阮棋师姐”的胸脯曾被对面这女子划过一刀;仿佛根本没听说过“师傅”在斗兽场内,引得上百位好手朝“木叶家”亮了兵刃。 惯常来说,叶玄出门时会在“木园”门禁处留下去向。为节省时间,残影还是派了六名侍从分头去寻。虽然她知道,白天大部分时候少主会在“木叶商团”或“船港”中的一处。但也不排除“蓝水书院”、“浮云医馆”或者“赌坊”、“青楼”的可能。直接去找,总比辗转一次快些。 “青楼”的可能比较小,尽管“宿竹”家的青楼很多都是昼夜无休,但自从“清尘”不做了,叶玄就没再嫖过。偶尔去逛青楼,也只看舞、听曲。 “赌坊”的可能也不大。迁居“丰临城”后,他仍然保持着“玩儿骨牌”的爱好,但多半是在晚间。 过了将近三炷香时分,一袭黑衣、手执灰刀的叶玄终于出现在书房。残影凭此猜想,他刚刚应该是在“船港”。 “薛棠见过叶先生。”残影书房内,薛棠早已解下了带兜帽的轻薄斗篷,一身“短衣长裤”的武人装扮,对着叶玄端庄而持重地行了个女子礼。 “薛大家,有礼了。”叶玄深深抱拳,极郑重地还了一礼。就如当初面对“薛瑞”时无异。入屋前,他并不清楚是“薛棠”在此。寻到他的“莫问塔侍从”更是什么也不知道,只说“团长大人有要紧的事情找您。” 薛棠闻言,礼貌地露出一抹浅笑:“先生莫要取笑。” “《拓殖》上下两卷,《评议集》一卷,我已通读了二十多遍。若能背诵的出,薛家许诺的‘赏银’可还作数?”叶玄猜不到薛棠会来,但能猜出稍后的对话不会太过轻松。此时初见,有意让氛围显得轻快、融洽一些。他说得不是假话,《拓殖》他真的能背,对薛棠也是真心相敬。 “这…得先生错爱,薛棠惶恐。”她依旧彬彬有礼、落落大方。面上浮现出的错愕与惊喜亦有着明显的节制。但在侧对二人的残影看来,薛棠的笑容似是更深了些。 “坐下说吧。”残影在叶玄到后,仍保持着主人家的姿态,将薛、叶二人引到方才饮茶处坐了。给叶玄斟过茶后,理所当然地坐到另张软椅之上,一副“你们可以开始了”的表情。完全不问薛棠想不想自己在场。 叶玄对此早就习以为常,心中苦笑了一下,望向薛棠道:“棠小姐,有任何事情,尽可直言。”他称对方做“棠小姐”而非“薛小姐”,以二人眼下的关系来说,这是“得体”范畴内最大尺度的亲善。 残影同为女子,若是赖皮一些,叫声“小棠”也无不可。但叶玄不能。至于“薛大家”的称谓,初见时唤一次是敬重,入座之后再叫,就是不给人台阶了。 “叶先生,我是来向您致歉。”薛棠开门见山,直言不讳,“当然,我没有资格替‘薛家’说话,只能表示我自己的歉意。”语罢起身避席,两手虚扣腰畔,右腿藏于左腿之后,对着叶玄深深下了一个万福,右膝几乎及地。 这一次,叶玄坐在椅中,没有站起。只身子微微前倾,以示受了此礼。在他心中,薛家当然欠自己一个道歉。而且这远远不够。 薛棠低着头,但她能够察觉到叶玄的姿态。等到叶玄身子前倾,静默了约一口茶的工夫,薛棠缓慢而优雅地起身,大方坐回了椅中。随即以探询的目光做出请示之意,得了允肯后,轻轻探出双手,熟练地拔动锁扣,打开了早就摆于桌案之上的古旧木匣。 木匣之内,并排摆放着三只更小的木匣。毫无疑问,那是存放银票的钱匣:“叶先生,我知道先前之事,不是浅浅一礼所能弥补,也不是区区银钱所能弥补。因此万望先生不要误会。这只是薛棠的一份歉意,不用来交换任何东西。”薛棠诚挚地说完此句后,双手缓缓捧出最左侧一只钱匣,轻轻搁置在桌案上。 “金,二十九万七千两。我分到的家产中,无需变卖就能拿出的,暂时只有这些。”提及金额时,薛棠尽量让自己的语气保持平淡。没有羞赧,没有漠然。 于“薛家”而言,这的确是笔小钱。小到只是分给“不继承主产”的女儿,并且只是“无需变卖”的那一部分。但她同时又很清楚,对“木叶家”来说,尤其是此时此刻的“木叶家”,这是补血续命的甘霖。因此,平淡是最得体的态度。 “好。我收下了。”叶玄此时,与薛棠是同一般的心思。他很清楚这笔钱于她于己,分别意味着什么。因此也只能尽量保持平淡。 “‘需要变卖’的那部分,也卖了给我呗,我可以等。”叶玄很想无耻地说出这句,但也只能想想。他当然知道“薛棠”为什么不将分得的田产、地产也卖了赔给自己,因为那些东西,实际上控在“薛谦”手中。而她通过“莫问塔”联络自己,显然是不想让“薛谦”知道。 在叶玄勉力压抑着企盼的目光中,“薛棠”善解人意地从那“古旧木匣”中取出了第二只钱匣。轻轻放在了第一只钱匣旁边:“金,六十万两。这是‘二哥’借给先生的。” 叶玄面无表情,棕黑色的眼瞳却难以抑制地缩了一下。为这六十万两,更为了一个猜想:第三只钱匣是谁的?她又是按照什么顺序往外拿的?难道…… 薛棠有意不去瞧叶玄的面容,继续娓娓说道:“二哥还让我转述一句话,说先生能听懂。原话是……当真走投无路时,可以找我借一次钱。” 叶玄闻言,与侧对而坐的残影对视了一眼,旋即会心浅笑。这是多年以前,“枯荣城”城主府的书房内,他曾对“薛让”说过的话。 那个时候,薛让刚刚掷下了一笔天大的赌注,尚不知晓自己是能顶着一个“没有任何过错的嫡长子”硬生生咬下薛家的小半家业,还是会被扫地出门,变作连枯荣城主也当不成的丧家之犬。 现如今,薛让将这句“带着几分真情实义,又夹着几分居高临下”话语一字不差地还给了他,并且还附了六十万两黄金。 “他知不知道我在干什么?说没说还不上怎么办啊?”叶玄明知故问地轻佻了一句。 薛棠温婉一笑,她当然能听懂,这就是“谢谢”的意思。只不过相隔万里,叶玄不好动容。 “二哥说,亏了就算借的,赚了就算入股。但不是入‘木叶商团’的股,是入‘木叶家族’的股。往后不管什么事情、什么地方赚了钱,都要分他一份。具体分多少,就凭良心。” “哈,我怎么突然觉得,被他占了好大的便宜呢。”叶玄轻笑一声,心道这的确是薛让的作风。 “二哥还说……”薛棠的语调变得凝重了些,“将来有一日,如果他死了,你还活着,希望你能尽量保护他的孩子们。这不强求,容易时便做,有危险或有难处,就不用理。”这句虽不是背诵原话,但仍是在转述薛让的语意,因此指代叶玄时,薛棠没有使用“先生”或“您”这样的敬称,而是带入二哥的立场,直接说“你”。连口吻也学得很像。 “我知道了。”静了片晌,叶玄沉着声音说道。他不能答应,可薛让的说辞滴水不漏,他又没办法不答应。只好不置可否地回了句“我知道了。” 薛棠只将话带到,没做任何纠缠。她清楚这种“长远且无法约束”的事情,惟有给予对方最大的信任和绝对的自由,最终才有那么一丝丝的可能,真正收获些什么。 交待完二哥的事,她探手捧出第三只钱匣,端端正正,摆在了先前两只的右侧:“金,一百万两。这是‘陆烬’先生的。我也不知这算是赠予、拆借还是入股,先生只让我带了一句话:‘探海,本就是罗摩家的事。’” 狂喜之余,叶玄竟无言以对。“陆烬”这份人情送的,让他想说个“谢”字都难。就仿佛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在帮他做事。 叶玄从一开始就明白,“陆烬”不是一个餍足于钱财的商人,他是个“看清了时局,却不甘心退场”的家伙。可叶玄依旧没有想到,他会将注下在自己身上,而且一次赌这么大。 沉默半晌,叶玄用更加深重的眼光望着薛棠道:“棠小姐,我不能装糊涂。请你告诉我,后面那两只钱匣……有你多少心力?” “二哥那里,我略微起了些作用。陆先生那份,真的不关我事。”薛棠坦然应答,不示恩,也不矫情,“陆先生原想着亲自来‘丰临城’看看,但近日先生刚得了‘嫡长孙’,不舍得离家。恰好我到了‘枯荣城’,于是顺路接了趟‘押镖’的买卖。” “将近二百万两,还是黄金。你这趟镖…可有点儿大呀。就不怕有个闪失?”叶玄随口感慨了句。 薛棠脸上极难得地,透出一抹顽皮与狡黠:“不怕,都是‘白票’。” “哈哈哈…是,我糊涂了。”叶玄闻言立即恍然。白票有“密纹”,一旦丢失,原主和新主谁也取不出,会全数变成钱庄账上的“死钱”,而钱庄……本就是她们家的。肥水不流外人田。 随着叶玄爽朗一笑,书房内的氛围变得更加轻盈。薛棠于是浅浅吸了口气,在她认为恰当的时机,开启了今日最后一个,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话题:“叶先生,我此番来,另有句极要紧的话,定要当面说与您听,才能安心。” “嗯。”叶玄收起笑意,温言道:“棠小姐请说。” “余垚,不会主动伤害任何人。不仅指您的家人,是任何人;她只会在薛家受到侵犯后,才做出必要的反馈。这一点,我可以保证。”即使说到“保证”二字,薛棠的语调依旧和缓而平顺,几乎辨不出重音落在哪处。更像在诉说一个事实,而非勉力地取信于人。 “所以说,‘余垚’是控在你手里的。‘薛谦’和‘薛让’谁也指挥不动?”其实薛棠已讲得十分明白,但叶玄还是谨慎地换了种说法,再次确认。 “是。”薛棠微微颔首,没有迟疑。 “嗯,很好。”余垚不受薛谦驱使,这让叶玄感觉安心很多。他相信薛棠没有说谎。猜想这种“南北分治,利刃空悬”的局面,多半是“薛瑞”失智前做出的安排。 “棠小姐,你可以带着余垚回家。我和师姐不会做你们担心的那件事。”他说不出“墨白之事,一笔勾销”之类的言语,若真咬牙说了,也只会适得其反,让薛棠更增疑虑。双方心知肚明,他心里那根暗刺永远都拔不去。因此只能以这样的方式,表达“木叶家”的善意。 “谢谢先生。”薛棠端坐椅中,幅度不大但极显郑重地颔首欠身。相比于“吴家兄弟”动不动就起立行礼,薛棠的分寸让人舒服很多,“不过……我不会回家,今日之事,还盼先生不要与人提及。要是…能不告诉小蛾,那就更好。”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残影,闻言忍不住苦笑出声:“哈…她跟你说了多少我们家的秘密呀?我是不是该杀了你灭口?” 薛棠侧头浅笑:“灭我一人,只怕不够。”薛棠并不担心自己的话会令鬼蛾受到惩处。连她都清楚鬼蛾是个什么人,叶玄和残影怎会不知?真有需要“灭口”的机密,从源头上就会避开鬼蛾。比如“莫问塔”的事,她就半点也套问不出。 “棠小姐,我有个冒昧的问题,若是为难,你可以不答。你刚刚说‘不会回家’,是眼下不回,还是往后也不回了?”叶玄问得很小心,惟恐惹出不必要的误会。他并没有什么恶意的盘算,只是单纯地出于防备,渴望知道更多。 “偶尔探亲,但不久留。‘丰临’和‘枯荣’都是。”薛棠不假思索地坦言。她有意顿了半刻,后又恳切补道:“叶先生,我展示了我的善意,也收到您所回馈的。不在家中长住,是我先前就已决定了的,并非为了提防什么。我喜欢居无定所、四处漂泊的日子。 这次远游,游得还不够远。往北,只浅浅入了草原,没有看到‘萧饮’与‘安修’决战过的‘冰河’,更没有踩到冰河以北的‘冻土’;往西,只到了‘枯荣城’,没有深入‘霄云山脉’,更没有见到‘西域’。除了这些,我还有好多想去的地方。接下来,我都要去。” 说到这些,薛棠才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悲喜和好恶,也终于表现出与“得体”一词略微有些偏离的兴奋和雀跃。 “你今天…难得废话不多呀。”临窗目送走重新带上兜帽,一出“莫问塔”便入了马车的“薛棠”后,叶玄合上厚重且隔音的窗叶,重又坐回椅中,瞧着残影打趣道。 “嗯…这小娘皮实在太周全了。本座居然没有什么可干预,也没有什么可补充的。”外人离场,残影不再给叶玄倒茶,拎起茶壶给自己续了半杯,翘腿靠着椅背,慵懒说道。 “她说的一切,都可信吗?”叶玄没瞧出任何问题,只担心自己是给银票砸昏了头,遗下什么错漏。 “我暂时没觉出哪里不对。”残影回忆着方才的每一幕、每一句,边想边说道:“唉…早知道‘薛棠’如此重要,我前些年就该找机会多接近她。” “嗯,原以为只是个潜心做学问的,不成想啊……薛大家,实在不简单。这要是咱们的人就好了。”叶玄随口轻叹了句。 残影闻言翻了个白眼,阴阳怪气道:“我跟她换换呗?” “那可不成!”叶玄毫不犹豫,斩钉截铁地回绝,“再搭个小蛾还差不多。”发了笔意料之外的横财,虽不免有些忐忑,但心情终是大好。明知赢不了,他还是主动跟残影斗起嘴来。 “嘁…换来换去的麻烦死了。你直接入赘,岂不更美?当然了,人家‘薛大家’未必能瞧上你。不过嘛……凭你的姿色,我再赔个‘莫问塔’给你当嫁妆,‘做小’应该还是过得。”残影几乎不假思索便怼了回去,仿佛伶人登台之前,早已将戏词对过千百遍,而非眨眼工夫现编、现想的。 “……”叶玄深深吸了口气,感觉“三只钱匣”带来的喜悦,瞬间变做了“两只”。 “派去‘苍城’的信使,追不回了吧?”没脸认输,也无力继续,他只好生硬地转了话头,明知故问地谈起正事。 “六天了,追个屁呀。”残影完全不理会叶玄的用意,只拿出对待一个蠢问题该有的口吻,冷冷回应道。 “那就辛苦‘云大夫’白跑一趟吧。作为补偿,可以让他看一眼云洛。”叶玄无奈而又略显轻松地自语了一句。他也考虑过放出“信鸦”,送去和“信使”相反的消息,告诉“云大”不必来了。转念一想,又觉不必。那桩歹事,眼下虽不必做了,过些年金子花净,指不定还要重启。提前见一见“云大”也好。 “唉……”残影轻叹一声,满脸不甘不愿的样子。他们原本的计划,是借着“云大的声名”加上“海中探得的某些古怪物什”,搞一场关于“延年益寿”的惊天骗局。这事由她主导,已暗中筹谋了许多年,耗在上面的心力,前前后后超过几百个时辰。如此好玩儿又刺激的一件事,眼看做不成了。残影心中的失落,非三言两语所能倾吐。 “不用行骗,总归是件好事。你白费的心思,也未必真的白费。至少你心中已有了个完整、成型的骗局,指不定别处还能用上。”叶玄瞧出残影的苦闷,有些同情,又有些好笑地假假安慰了两句。 当年“商票”的事情,城中许多人骂他是骗子。那一次他问心无愧,还花了不少心力,给云洛解释为什么自己不是坏人。然而这一回,若没有薛棠这场及时雨,自己接下来恐怕只能恬不知耻地诱导云洛,去思索这样一个更加深邃的问题——少主明明可以抢,为何他只是骗呢?这…莫不是一个大大的好人? “交易”好过“欺诈”,“欺诈”好过“硬抢”。叶玄心中,的确是这样认为。薛棠的书中,也是这样说。然而身为一介凡人,“心中认为的正义”和“心中在意的事”总是很难合一。 就像“薛棠”心中,分明认为“墨白”之局“薛家”于“木叶”有愧,但事到临头,她仍毫不犹豫地带着“余垚”隐没于江湖,毫不犹豫地以“杀你全家”为要挟,遏止着潜在的报复,维护着自己的兄长。 人分远近亲疏,事有轻重缓急。对于叶玄来说,“找寻那个地方”远远重过“做个好人”。这执念折磨着他,这心魔纠缠着他,已有两百多年。 无数次、无数次,他曾怀疑自己是不是一开始就错了,他曾质问自己是不是现在就该停下。毕竟这执念…已给自己和家人带来过太多凶险。计划之内的“风大矛”,预料之外的“墨白”、“胡亢”…… 这是已经死了的。而活着的,还有时刻隐于暗处,一朝不慎兴许就变成敌人的“余垚”;极大可能已经恨上自己和师姐,至今仍不明下落的“仇诗迈”;念念不忘,至少表面上必须装做念念不忘要将自己“送走”的“柳成荫”…… 烧掉那些日记,忘记那个女人,舍弃那份念想。就把脚下这片黄土当成整个世界,做一辈子的富贵闲人,不好吗? 可是,富贵闲人该怎么做呢?每天干些什么,想些什么,又盼些什么? 第一百一十章 仇诗闻 “灾害纪元”六百六十四年,秋。 “云大”一行十人,轻车简从抵达“丰临城”。同来的,有“云大”的夫人“鲍蕊”、四名云府的护卫、两名苍城商会的护卫、一个浅浅有些武艺的婢女,以及“吴家兄弟”的“六师傅”,苍城商会执佬之一“臧青雷”。 “云溱”未到,“吴福、吴禄”未到。 照理来说,岳丈远行万里,闲着没事做的女婿“吴禄”该当亲自护送才对。然而……这一路有“鲍蕊”同行,他实在没有脸皮,也没有胆量凑近。只得恳请最为亲近的“六师傅”替了自己。 大婚之后,嫁入“吴府”的“云溱”与爹娘甚少往来。只每逢“年节”才会见上一面。现如今,“云溱”已是“苍城商会”一十六位“执佬”之一。春风得意,日理万机。 叶玄送往“苍城”的请柬中,有意没邀“鲍蕊”。明面上,“鲍蕊”也没有来。各自心照不宣,避免了再次相见的尴尬。二人最后一次说话,是在枯荣城“夜宫刑院”的监房内。那一回……实在不怎么体面。 “你不邀我,我近日原也打算来找你。”木园,木叶商团客室内,听叶玄讲过一遍前因后果的“云大”,似乎很满意可以暂时搁置那个“骗局”。但并非出于良知上的为难。他有件更迫切的事情想要完成:“借我一艘船,我要去‘远海’看看你们探出的那些岛屿。” “远海?那些?”从云大的话语中,叶玄捕捉到两个相当不妙的词汇。 “是。越远越好,越多越好。”云大像是没听出叶玄的疑虑,如同雇主一般补充道。 “你是不是觉得‘已探明’意味着没有危险?这条‘航道’拓成,已有十年了。十年,我一次也没去过‘远海’。最远最远,我只敢去那些‘万一船沉了,我自己能游回来’的地方。 ‘已探明’只是代表去那些‘特定的岛屿’不太容易迷路。遇到海涡、龙卷,或者只是过于狂暴的风雨,该死照样会死。‘默海’不是‘霄云山脉’,有高手护你是没用的。”叶玄加重了口吻,极严正地警告道。 “我知道,没关系。”云大显然已有所了解,甚至没问危险到什么地步。 叶玄眉头微蹙,不满道:“你欠我的债,还没偿还干净。这不是单纯关心你的死活。” “我从没答应过要保重身体。欠你的,活着还,死了就不还。”云大的语调没什么起伏,“这一趟,我非去不可。不想我死,就借我最好的船、最好的人。” “全天下就这么一条‘航道’。不给你用,你能如何?”话到口边,叶玄忍住了没有问出这句。他很清楚云大为了“那件事”夫人可以不要、女儿可以不要、性命可以不要……此情此景,没必要、也不应该去测试他的决心。如果终归拗不过他,还不如妥协得干脆一点。 “好吧……这需要准备。” 两个时辰后,根据云大的种种要求,以及“木叶商团”当前掌握的海图与情报,初步确定此次航程将以“霓安岛”作为终点。抵达之后,原路折反,不再绕行别处。 “霓安岛”是第一座发现“疑人”的岛屿,也是“商团”派遣十数批航船,往返过最多次的岛屿。那里足够远,中途可做“路标”的岛屿也足够密集。 这个时代,人们对世界的理解仍处在“天圆地方”的阶段。海中航行,所能倚仗的只有十分简陋的“罗盘”与“星图”。因此,另外两个于“后世航海者”看来十分可笑,可笑到近乎可怜的辅助,在当前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是沿途岛屿的密度,一是船长本人的“感觉”。 万年后,有人凭借遗存的零星史料,复原出“木叶商团”往返“霓安岛”的路线。落于纸面,像极了一条“丑陋的蠕虫”。所谓“航路”,就是从“丰临城”的“木叶港”出发,朝着某个方向,去寻找临近的某座“标记过的岛屿”,然后再找下一座,再找下一座…… 即便如此,持有“海图”的前提下,想从“一座岛”航行到“另一座岛”也仍要依赖“船长”本人的经验和感觉。上次去的时候是什么季节?天象如何?风有多大?浪有多高?诸般细节,都会被极详尽地记录下来。然而,由于缺少“更深层”的知识,不管记录多么详尽,仍无法替代“个人的感觉”。 如果两个“路标岛屿”相隔太远,“一位船长的死亡”甚至等同于“一条航路的丢失”。愈到后期,探得愈远,问题就愈发显着。对此,“商团”始终没能想出太好的办法,无可奈何之下的两个应对: 一是砸下更多金银,尽量使“蓝水书院”培养出更多的“船长”和“船副”; 二是每探明一条新航路后,同船的“船长”和“船副”从此拆分,不再登上同一艘船。 因此,“云大”所求之事,对叶玄来说当真不是“随手指派一艘航船”那么简单。他的确需要时间,做出严谨的规划与筹备。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哪位船长“既认识路,又可以死”。 十九天后,“云大”登上一艘名为“云吉号”的航船,启程往“霓安岛”而去。筹备期间,“云大夫”依循叶玄的要求,到“浮云医馆”讲学三日。“小云大夫”则从头至尾像个赤诚学子般跪坐静听,一字一言也不肯漏。 ………… 正午。木园“前园”。木叶商团“枢机院”,叶玄的书房内。 “少主,出了件事,有点麻烦。”就在“云大”出海后的第二日,“莫问塔”收到一个让残影不得不在意的消息。 “何事啊?”叶玄最怕看到残影严肃的表情,她郑重时,通常都是坏事。 “‘仇诗闻’被人杀了。死在自己卧房,和他四岁的小儿子一起。尚不知凶徒是谁。”仇诗闻,是仇诗迈一母同胞的亲弟弟,是“裕山城”巨贾“仇家”的现任宗主。 “所以…凶徒是我?”叶玄立即明白了残影的意思,面色愈发阴沉。 “是。那日斗兽场里,仇诗迈先是怂恿百多名看客朝你拔剑,后又在青儿姐与墨白生死相搏时,不顾江湖规矩,出言指点,喊破了青儿姐的‘诡计’。当然不会有人知道,正是她那一喊害死了墨白,她自己更不明白。 因此在她看来,咱们想弄死她是天经地义的事。她从‘斗兽场’逃离后,没再回‘夕霞山’,就这么销声匿迹了一整年。咱们寻她不到,恼羞成怒,杀了她弟弟和侄儿。这说得通。” “仇诗闻,是怎么死法?”叶玄追问道。 “说是怀中抱着孩子,被一支长笛洞穿了胸腹,父子俩串在一起。这个只是传闻,并不确实。但‘仇家父子’死了,绝对是真。” “嗯。‘仇家’现在是什么状况?”仇诗迈这等举足轻重的人物,有关她家人的情报“莫问塔”当然会收集,叶玄也当然看过。因此“仇家”的状况,叶玄心中大致有数。但他没有残影那般过目不忘的本领。更新的案卷,也不会时时察看。出于谨慎,须再跟残影确认一遍。 裕山城“仇家”,是个两百多年前能与“胡亢”称兄道弟的豪族,与他们相关的案卷,“莫问塔”有厚厚一摞。残影眨了下眼,很快想好了哪些事情需要详述,哪些可以省略: “当年,‘仇二小姐’和他爹‘仇静水’翻脸,叛出家门。但根据情报,她与‘姐姐和弟弟’并无嫌隙,之后也有往来。‘仇诗迈’的姐姐‘仇诗鸿’很早嫁人,现已老死,没有遗下子嗣。弟弟‘仇诗闻’是‘夕霞仙子’在世唯一的直系血亲。那个一起被杀掉的男孩儿叫‘仇远博’,是‘仇诗闻’唯一的个孩子。 这仇家…也是香火不济。长姐无后,二姐练气,‘仇诗闻’两百三十六岁才终于得子。据说疼惜到就连‘欢好之事’都统统改在了白天,每晚只抱着小儿子睡。现下‘仇家父子’死于非命,‘仇诗迈’更不能育。也就是说,仇家的‘主脉’,绝了。” “所以‘仇家’偌大的家业,会落入‘旁系’手中?”叶玄发自本能地思索着,此事中获益最多的人是谁。 两百多岁才有第一个孩子,这当然可能。但乍一听来,也总不免有些蹊跷。这种大户人家的公子,必定会有自己的“通房丫头”。也就是说,初沾云雨应是二十岁上下。两百多年播不下种,多半会认为不是“次数太少”,而是“身子不行”,此生无望了。 旁系子弟理所当然,会提前盘算起“仇家”的“主产”。如此情形下,宗主忽而得子,对旁系自是不小的冲击。生出“清理门户”的念头,那也难说……一时之间,叶玄心思飘散,想了许多。 短短一句,残影便听懂了叶玄的想法,或说企盼。当即泼了一小盆冷水下来:“如果真是这种俗套的‘夺产’戏码,当然最好。问题在于,很可能不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刺杀这种事,只要凶徒没当场被擒,大半都会永远成为悬案。就跟‘周莲她爹’一样。 更何况,仇家的‘旁系’共有六支,最后多半是个‘瓜分’的局面,并没有哪一系能完整地获得‘主产’,这就让所有人的嫌疑都变得更小,从而也就更难查证。嗯…也可能不是他们干的。这种繁盛了几百年的大族,明里暗里总会结下不少冤家,谁知道呢。 总之,‘仇诗闻’横死的时机很不妙,非常不妙。如果‘斗兽场’的事刚过,‘仇诗闻’立即被杀,那倒很像是借题发挥、祸水东引的勾当;如果过个十年八年,‘仇诗迈’多半也能瞧出,咱们不打算对她如何。可偏偏发生在这个时候……很难洗脱干净啊。” “唉……干他娘的!”叶玄此时的感觉,就仿佛刚刚吃下去一大碗苍蝇。这事不光是“洗不干净”,而是根本没机会解释,仇诗迈更不会问。她只会从此藏得更深。 其实,只要叶玄能见到“仇诗迈”,能迫近到可以“一刀取她性命”的距离却不动手,基本就能证明“仇诗闻”父子的死与“木叶家”无关。然而这是个死结,“仇诗迈”没任何道理以性命为赌注,去验证“木叶家”的清白。 另则,“仇诗迈”也不是“墨白”,她不会明目张胆地索战。隐于暗处的她,可能查得出真凶,更可能不行;可能会报复,也可能不会…… ………… 傍晚。木园,玄院。 待得九人聚齐,残影将“仇诗闻”的事又仔仔细细说了一遍后,叶玄一如既往坐于软榻边沿,双脚陷入铺满整间卧房的“纯白色狐皮裘毯”中,对着身前或端正跪坐,或懒散盘坐的七人,肃然说道:“明日起…不,就从此刻。无事少出门,离开‘木园’至少两人一起。” 警示的对象,没有包括木青儿。木青儿也没在对面,同样一如既往安静地跪坐在他侧后。长剑“暗水”斜搭在膝头,左手指尖轻轻摩挲着“剑鞘”与“格手”衔接处的缝隙。 “少主,有这么严重?‘仇诗迈’又不是‘墨白’,就算怀疑咱们,她敢怎样?”听到“无事少出门”,鬼蛾立马皱起好看的眉头,反问道。 “正因为她不是‘墨白’,所以不会直接找上我和师姐,所以你们才更须防备。我们不知她在何处,更不知她是怎么想的,暂时只能做最坏的打算。假使她决意要害咱们,你告诉我,最有效的法子是什么?”叶玄没等鬼蛾回答,这也无需回答,“明日起,你就拜小洛为师,正经跟着她学些医术。” “啊?”鬼蛾惊了一声,很快明白了叶玄的用意。“家里都是武人,学那东西何用”的疑问,也就没有出口。他刚说“离开木园,至少两人一起。”这是将自己和云洛凑了一对儿。 “哦。”鬼蛾不情不愿地“哦”了一声,想到木青儿在场,忙又补了一句:“是,少主。” 云洛也是全无准备,一时有些错愕。看了看鬼蛾,又望了望叶玄,也不知该不该应声。 “这是任务,不是玩儿闹。”叶玄盯着正在无辜眨眼的云洛,神色肃然,“小蛾明晨给你磕头敬茶,之后任你打骂。三年之内,她须配得起‘大夫’二字。办不到,唯你是问。”其实叶玄也不知道,让小蛾学医究竟有什么用。或许能进一步丰富她刑讯的手段?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若想让这二人认真地、长久地执行“待在一起”的命令,单靠监督是不行的。须给她俩找件“共同的事情”去做。 “…是,少主。”云洛也学着鬼蛾的样子,诺诺应了一句。鬼蛾三年出师?对此她可没什么信心。不过“磕头敬茶”和“任凭打骂”还挺好的。 “啊?”鬼蛾又“啊”一声,感觉青儿姐的目光扫了过来,悻悻低下头,不再出声。 叶玄没有理她,偏头望向鬼蛾侧后:“寒星。明日起,执领‘莫问塔’防卫。” 在叶玄看来,面前七人之中,最危险的是残影。“仇诗迈”毕竟是位宗师,就算她真的红了眼,只要还残存那么一星半点的骄傲,应该就不屑去拾掇“位格低她甚多”的鬼蛾、云洛等人。唯有“血筹官”是一个配得起“夕霞仙子”的身份。 “是,少主。”寒星领命,没有任何矫情。她很清楚,莫问塔原址,不过是幢三层高的破败酒楼。那处需要“防卫”不假,但实在没有什么可“执领”的。她实际上,就是去充当残影的一名护卫。 寒星不喜欢残影,但她没有怨言。是残影替她寻到了“浅草生”的住处,她自觉欠她一份极大的人情;自己叛离了家族前去找“他”,没能称心如意才又回来,她更深深地觉着对不住叶玄,对不住青儿姐。虽然叶玄并不认为她那次离家算得上背叛,木青儿也并不十分在意她的去留。 片晌无声,一肚子怨气的鬼蛾才忽然意识到,那种“不太对劲儿”的感觉源自何处。这样的安排,小影…居然没反对。也不知她是先前就已争吵过了,还是……总之,自从脖子给墨白抹过一刀,她的胆子好像没以前那么大了。想到此处,鬼蛾有些心疼,更有些后怕。 盘膝坐在毯上的清尘,侧头看了眼身旁端正跪坐的冥烛,复又望向叶玄,默契地点了下头。 看清尘的反应,叶玄便知她二人已经不必多说。最后望向默然跪坐,长刀在侧的孤雁,轻声嘱咐道:“家里也要仔细些。”他知孤雁不喜欢啰嗦,脑筋也足够清楚,便没再叮咛“出门需找人陪”之类的言语。 “是,少主。”孤雁颔首领命,规矩中透着疏离。 “可是……她也可能不来对付咱们呀。如此下去,要‘仔细’到什么时候?”这问题,不止一人想问,但还是鬼蛾忍不住最先开口。 叶玄对此,显然已有过一番思量。没怎么犹豫直接应道:“都说‘君子报仇,百年不晚’。但实际上,复仇的行动绝大部分发生在‘三年’之内。超过十年还没报的仇,多半就不会再报了。这不是凭感觉说的,当年在‘枯荣城’闲极无聊时,我和小影对‘莫问塔’与‘刑律司’的所有案卷做过一次归结。” 话及此处,他不自觉地瞥眼看了下冥烛,苦笑补了一句:“当然,也有极个别的例外。”而后言归正传,继续道:“复仇这种事,说穿了就是鱼死网破、害人害己。害人很容易,害己…心中那团火得足够猛烈才行。时日一久,火光会变得微弱,最后彻底熄灭。 因此,我们的防备,或者说‘仔细’,主要也集中在最初的三年。再往后,可以慢慢松懈。就算我们不想,三年不出事,自然而然也会松懈。小蛾,这是阳谋,不怕给人知道。但你也不要到处去说!” “我…我不会乱说的!”鬼蛾有些气闷,不成想说到最后,又数落到自己头上。 几天后,“莫问塔”收到新的情报。“仇诗闻”出丧之日,“仇诗迈”不曾现身。 第一百一十一章 滴水恩 “云大”出航后的第二日,叶玄从残影处得知了“仇诗闻”横死的事,他只紧急地做出些应对,心中的不安还未及消散。 事情不来则已,来时,便一件接着一件。 这日,是云大出航后的第十五日。一艘“主帆完好,前帆微现破损”的航船缓缓归入“木叶港”。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回,水手们眼中的狂热与饥渴,远不是单纯的“劫后余生”和“想要女人”所能形容。那是一种……近似于遥远的帝国纪元,穷书生霍然得知自己考取了功名的亢奋。 木叶港,可以清楚听见海浪声的一幢二层高的小楼。东首套间,是叶玄的书房。 一张结实、宽大,材质普通的木桌上,摆了三枚“巴掌大小,覆满黑绿色苔藓”的扁石。每一块扁石的肚腹,都有被尖锥刺入的伤痕,内里泛出不怎么明艳的暗黄。 虽与“经过熔炼的金砖”仍有差异,但以“原矿”而论,这纯度足可说令人发指。只有那些初涉江湖、全无经验,技巧最为拙劣的骗子,才敢宣称自己找到了这种纯度的金矿。 那是一座小到没办法当作“路标”的岛屿; 岛上有几个低矮到没办法称之为山的“小丘”; “小丘”近旁,遍布与桌上三枚一样的扁石,“小丘”本身,似乎也是相同的质地。 这是“风平号”的船长“韩吉”刚刚报给叶玄的消息。汇报已毕,船长没有离开,正与另外一人同坐在书房的软椅上歇息。一名船长,一名船副,此刻已重要到值得用“雪脏”去守护的地步。 直到他们分别带领更多的船长、船副重新找到那座小岛之前,他们本人连同家眷,都将是“木园-后园”中,最最尊贵的客人。 ………… “薛棠的‘二十九万七千两’,薛让的‘六十万两’,陆烬的‘一百万两’……我他妈一张也没花出去,就要开始‘报恩’了么?”七批航船,先后、分别、反复确认了那座小岛的方位。默海深处的金矿,开始源源不绝地送入“丰临”。总能从好事中琢磨出坏事的叶玄,手握灰刀赤脚踩在“木叶港”一条废弃无人的渡廊之上,与一同前来观望的“残影”和“清尘”随口抱怨道。 数月之前,“薛棠”曾潜回“丰临城”面见叶玄的事,眼下除木青儿外,就只残影、清尘二人知晓。别人都以为,那些从天而降的银票是“枯荣城的使者”送来的。这是“薛棠”希望保密的关系。 “嘻。”残影轻笑一声,“你也可以把银票退给他们。” “哼,我倒是想。”这当然只是说笑。那时的叶玄,已穷途末路到时刻准备行骗的地步;那时的银票,毫无疑问属于“滴水之恩,当报涌泉”中的“滴水”。 “船好说。蓝水书院那边,需要更多时间。”清尘不用问也能猜到,从深海中一船船运回来的金子,必定要变成更多的“航船”,更多的“船长和船副”,然后重新填入海中。只不过,建更多船坞、造更多船还算容易。培育更多的船长、船副却非朝夕可成。 要看懂“在后世瞧来,简陋到不可救药”的“星图”;要记录“风力、风向、海流和航速”且弄清它们之间的关系……这需要船长掌握一些粗浅的“数术”。当今世上,“数术”能勉强过关的人,与“识字”之人相较不足百一。许多时候,蓝水书院只能从头教起。 “嗯。”叶玄微微朝右偏头,对清尘道:“对未知海域的探索,可以暂缓。当得了‘教员’的船长,尽量调回书院培育新人。三年内,我要蓝水书院每年的‘新出’至少是现在的十倍。水准差些也没关系。” “好。”清尘应了一声,看向远处的码头和水手,不再有新的问题。 ………… “丰临城”内,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记起:自己家中曾有过一种废纸,叫“木叶商团的商票”。这东西早在数年之前已基本不能流通,近日却有传闻说,要“派红”了。也不知……还能不能翻找出来。 由于先前两次的教训,这一回,商票的市价,只浅浅升到了“每股三两黄金”。商团正、副两位主办叶玄和清尘再也不惦记“增股募资”之事,只想着凭借隐蔽渠道,尽量多收一些“商票”回来。再过几个月,到了“公示账目”的日子,就来不及了。 ………… “少主,咱们现在比‘薛家’还有钱了吧?”两个没办法喝醉的人,忙里偷闲对坐饮酒时,鬼蛾满眼兴奋地盯着叶玄问道。 叶玄望了眼对面“连喝酒也要配蜜糕”的鬼蛾,轻笑一声:“这些情报…反正是藏不住,说给你也无妨。 当年在‘枯荣城’的时候,‘薛让’给我打过一个比方。他说全天下的金砖熔炼成一整块,约莫是个‘一丈高的演武坛’。哈,也只有‘薛家’才能估算出这种东西。当然了,就算是他们,估得也必定不准,所以咱们就忽略不同演武坛的具体大小好了。 小岛上那几座小金山,我没亲眼看过,要是他们的测量不出大错,加在一起应该比一个普通的演武坛大得多。而且那岛上的原矿纯度高得吓人。二两原矿,就能熔出一两纯金,陆地上从没听说过有这种事。 如果那小金山‘内腹’跟‘表皮’是完全相同的质地,那就不是‘薛家’的问题了,咱们可能会比‘罗摩夏’还富裕。” “咕咚。”鬼蛾将一块还没嚼完的蜜糕狠狠咽了下去:“这么多!” 其实她心中还另有一个小小的惊异:“原来全天下的金砖加在一起,只有一个演武坛那么大吗?”不过这个非常次要,她没问出口。相比于全天下的金砖共有多少,她更在乎的是:“那以后…我每月的薪俸……” “啊,对了。近日实在太忙,你要不提,我险些忘了。下月起,你的薪俸就直接发到‘云洛’手里。给你多少、克扣多少,或者拖欠多久,全是你‘小云师傅’说了算。” “凭什么呀,不成!”鬼蛾的身形立刻乍起,像是要咬人一般,“小贱人告我状了?” “是,小贱人告你状了。”叶玄完全没有替云洛遮掩的意思,一脸玩味地重复道。“你撅了师傅的戒尺,还叫嚣说要掀了她的医馆,是不是啊?哼,我瞧她也收拾不动你。硬的不行,那就来软的吧。” 鬼蛾恨恨盯着叶玄,气得脸颊通红。这下倒很像是“素人”喝下小半壶谷酒后的样子。 一个失神,便起了情欲。叶玄忙端起暗棕色的桃木杯,吞下一大口酒。就好像那是能压惊、能安神的东西。 一场闲谈,不欢而散。叶玄信步回了“青院”,想着已有挺长一段日子没跟师姐打过架了。墨白死了、风大矛死了、胡亢死了,但自己的功夫可不能懒散荒废。 “蝗灾”这种东西,就跟韭菜一样,是会自行生长出来的。割过一茬,还有一茬。他只能盼着新一茬生得慢些。 鬼蛾背负着双手,右手指尖浅浅探入左臂袖管之内,摩挲着那条细长黝黑的绳鞭,气鼓鼓朝着云洛的住处走去。跨入门槛时,她仍没想清楚,是要狠狠跟这小贱人算上一账,还是看在银子的份儿上…给师傅认个错呢? 第一百一十二章 刻骨恨 “灾害纪元”六百六十五年,夏。 出海已接近九个月的“云大”终于归港。若不是他一早就交待过,可能会在沿途每一座岛屿上停留很久,所有人都会以为他早就死了。饶是如此,云洛见到父亲仍忍不住泪如泉涌,直哭了一炷香的工夫,喘息才渐平顺。 云母“鲍蕊”则早在半年前就依依难舍地离开了“丰临”,回“苍城”去了。她很把当年那桩交易当回事,直到今日,“鲍蕊”依然相信:除了“吴禄”的人情之外,“木叶家”不杀云洛,跟那张实际早已不知丢到了哪里的“奴契”有着莫大的关系。 她怕极了自己待得太久,会使“木叶家”生出恶感,会让寄人篱下的女儿遭受欺凌和虐待。 云洛见母亲如此,很是揪心、难过,但她实在没法儿解释,实在不敢让母亲知道…自己其实可以走。 “云大”头回出海,便在海上漂了九个月。仗着自己医术高绝,归港时仍已是苟延残喘、半死不活的模样。留在“丰临”休养了一月有余,才由“莫问塔”派人护送,回往“苍城”。 仅仅一年多后,一部煌煌百万字的着典横空降世。若放在某些“教宗仍握有权柄”的西域番国,仅二字书名,就够上一千次火刑架。饶是中原腹地,饶是凭着“云大”的声名,众人也都觉得,这书名实在忒也猖狂。“大凉帝国”八千年,“灾害纪元”六百年,亘古以降,还没有哪个狂徒敢将自己写的东西称作《天演》。 提及“灾害纪元”,当世的人们最先想到的,必是那两个人名:安修、萧饮;而后世之人,则更多想到两部书名:《天演》、《拓殖》。越遥远的后世,越是如此。 那时的人们大都已经忘了“灾害纪元”何以称为“灾害纪元”;那时的人们大半已经回答不出“火、水、旱、蝗”究竟代表什么。 几万年后,有位自称“第一公民”的好事者,认为《拓殖》这名字太过随意,也太过小气,实在难与《天演》登对,便妄图凭手中权柄,强修经典,硬要将“薛棠”所着《拓殖》改名《经济》。这件事情,随着“第一公民”女士被叛变的部属丢入“气化炉”而不了了之。 这些,都是后话。 ………… “灾害纪元”六百六十五年,冬。 自“木叶商团”的航船于“默海”深处探得金矿,过了一年零三个月。岛上那几座本就不高的小小金山,已比当初矮了好大一截。源源不断运回“丰临城”的金矿,也已开始冲击到“黄金”与“白银”间的兑价。 这片陆地上的金、银矿脉,于“凉帝国”中叶便几乎开采殆尽。其后数千年,偶有小矿探出,基本无碍大局。金、银兑价始终维持在“一比十”。以至于“金票”和“银票”早已被人们习惯地统一说成“银票”。 好在这只是“说法”上的模糊。好在钱庄内部泾渭分明。存黄金,兑黄金;存白银,兑白银。否则的话…非惹出天大的乱子不可。 自外海运回“木叶港”的金块,在“丰临城”就地熔炼之后,理所当然变成了“更多的船坞”和“更多的航船”,但这远远不能平衡。饶是黄金已经跌价,仍连所得之数的“一成”也没花净。 余下的金子,“商团”并没有全数就近存入“通汇钱庄”,而是不计成本、不计损耗地,将其中大半存入了“薛让”的“汇通钱庄”,以及现下已呈残喘之势的“日升、宝商、开源”这几个曾经所谓的“北地三大钱庄”。 这么一笔足以“扰乱秩序”的钱财,实是放到任何一处都难安心。 “薛让”与“陆烬”先前更是全没想到,送去“丰临城”的银票,或者准确来说,该叫金票,居然这么快就数倍奉还。这虽是极好的结果,却好到有些不够真实。而且看叶玄书信中的言辞,显然没有“就此两清”的意味。不出意外的话,报偿将持续到金矿采净为止。 至于“薛棠”的“二十九万七千两”,因其纯粹是对“木叶家”的赔补,故而没有回馈。 ………… 天默城,城主府的豪华宴厅内。 十几张圆桌,聚了百来号宾客。主桌之上,坐得是“天默城”城主“石越”与六个“大商团”的主办。以“财力、声望”而论,这六个商团,在整个中原相对不算富庶的“北地以东”均可挤入前十之列。而坐落于大陆最东侧“天河入海口”北岸的“天默城”,则是在整个“北地”都能勉强排进前十的大城。 这个时代虽无“海运”一说,但由于整片大陆抵呈隆起之状,浅滩极少,因此“海鱼”始终是稀罕且昂贵的食材。近海处捕捞到的海鱼,经“天默港”顺“天河主脉”逆流而上,可让“沿河两岸”乃至“苍城”、“沛城”的人家享用到还算新鲜的海味。这绝不是“丰临城”和“烟波城”熏制的鱼干所能替代。 又兼西北四十里处,有着全天下最大的一座“铜矿”,故而虽难与“苍城、凉城、枯荣城”相提并论,“天默城”的殷实与繁盛在“北地”也算得屈指可数了。 以“天默城”为首的这七股势力汇集一处,所谋之事,自是“探海”。 “惟无中生有,方能一本万利。”现如今,整个天下都信了叶玄这句鬼话。 觥筹交错间,一名亲信快步来到主桌近前,躬身对城主“石越”耳语了两句。“石越”闻言后,双眼微微虚起,白皙的面宠变得有些凝重。心中极快速地思忖起来: “吴福、吴禄前来道贺?这是何意呀?‘苍城商会’坐不住了?莫说八字没一撇,现下连纸笔都没备好,他们……嗯,是了,‘斩礁石、拓航道’,若‘苍城商会’当真垂涎海上的生意,又自重身份不肯强夺,那的确是从‘第一步’开始参与最为体面。” 不管情不情愿,“吴家兄弟”终究是不能怠慢的贵客。“石越”与一众“主宾”只得放下酒杯,亲自出门相迎。 依礼而言,六位“商团主办”是客,原没有随同主人一起出门迎客的道理。但现下,“石家”与“六大商团”共同占股的“东海商团”已然设立,相对于代表“苍城商会”的不速之客,七人也可说皆是“主人”。 “嘿呀,不知‘双子’大驾,有失远迎,万恳恕罪。在下‘天默城’城主‘石越’……” “石越”做梦也想不到,自己此生念出的最后两个字,就是“石越”。 “双子”手中的“双子”没有出鞘。剑柄朝前,以短棍手法齐齐点出,同时轰碎了“天默城主”左右两侧的心房。 这一击太过突然。突然到场间的武人来不及摸向刀柄;突然到场间的素人来不及发出惊叫。 “叩请诸位,不要沾染‘海上的生意’。”场间尚有七、八位“旱境”强手在侧,说是叩请,二人却极谨慎地没敢低头弯腰。语罢,一须一净,两位独臂的白衣书生转身而去。无人敢拦,无人敢问。 “吴家兄弟”未对杀死“石越”的缘由做出任何解释,这也无需解释。过不多时,整座江湖便都已明白:人,是替叶玄杀的。因为“苍城商会”根本没去探海。 经此,世人对“木叶家族”的戒惧和憎恶,皆攀升至了从所未有的高度。 这伙歹人,短短二十余年,先后弄死了胡亢、风大矛、墨白三个蝗灾; 这伙歹人,居然遣得动吴福、吴禄; 这伙歹人,一直假扮成守规矩、讲道理的商贾…大利当前,凶相毕露! 穷凶极恶如“风家”,也只强占了“丰临城”一地的岸滩。他们,却要占下整片默海! ………… “哼,不见血,留全尸。这心慈手软的恶习,终是难改呀。”面上云淡风轻,实则残影心中很是雀跃。“六层”的力量,还是头回动用。除了“手法”上有些缺欠,“吴家兄弟”的诚信和效率,她都很满意。 “这是你的失职。密信上,为何不把‘恰当的’杀人手法也交代清楚?”手法,当然是“触目惊心”的更好些,不过叶玄原没打算为这种细枝末节责备残影。见她自己提了,这才随口数落一句。没成想,反惹来残影对自己的一通教训: “那是蝗,不是狗。”残影轻轻翻了个白眼,语气却不再轻佻,“对待高品刺客,给他们的情报越清晰越好;给他们的指示越简洁越好。没有哪个大高手喜欢被人指手画脚。除非杀人的‘具体手法’重要到可以算做任务的一部分。否则,不要多嘴。” 这次刺杀,残影给出的唯一一个具体指示,是“当众”。 “嗯…但愿不用再有下一次。”叶玄没空理会残影的态度,做了这样的事,他心中很是不安。但无论如何,不能允许这世上有另一条“不控在自己手中”的“航道”,不能允许这世上有成百上千艘归港之后,不第一时刻向自己禀报见闻的“航船”。那太危险了! “只要‘吴家兄弟’不反水,只要‘顾老板’不掺和……新的‘蝗灾’冒出来之前,‘探海’这桩生意应该是没人敢做了。”残影对此还是很有信心。毕竟“斩礁石、拓航道、扩海港”均是颇为浩大的工程,绝没有可能暗中进行。而“莫问塔”已通过“双子”的行动,明白无误地让所有人知道,干这些事情会遭遇什么。 没有干预、没有示警。待到“东海商团”设立当日,干脆利落地处决“石越”,这是残影和叶玄没有经过争吵便达成的共识。他们相信,事先的威胁与恫吓,只能暂缓对方的动作,只会迫使其割让更多的份额,汇集更多的势力。 “木叶家”声名虽不算好,但也不够恶。远远不够!被威胁的人,会想当然地认为,事情是可以斡旋的,叶玄是可以谈判的。到时候,会流更多的血、结更多的仇。 杀“天默城主-石越”,残、叶之间没有半点争议,但“杀一人”还是“杀三人”,他们却是不同的想法。这一回,反倒是残影主张少杀。 天默城城主“石越”自身并非武人。“石家”所掌握的高阶战力,有“旱灾”两人。一唤“郭沧”,一唤“石伦”。 “郭沧”据传是城主“石越”早年间结交的挚友,在“石家”的地位介于“客卿”与“供奉”之间。 “石伦”则是城主“石越”的次子。也正因“次子”入了旱境,“石家”才有底气于上一任城主衰老后,去争那烫手的“城主”之位。 叶玄认为,应将三人一并杀了,至少“石伦”是不能留的。 残影则反驳说:“杀得越多,越证明我们胆怯。惟有‘对事不对人’,扮出一副‘老子根本不怕你报复’的模样,才能更好地震慑后来者。再说‘石伦’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高手’,咱们反正在防‘仇诗迈’了,多他一个不多。” 另有一层不可言说的理由是:残影实在舍不得一口气用掉“三个任务”。对她而言,“吴家兄弟”在“莫问塔-六层”的欠账,就如同鬼蛾手中的“夜光石、琥珀扣”一样,那是宝贝到不得了的东西。 她当然也不能无耻地将“弄死一位城主、两名旱灾”硬说成是“一个任务”。就像当年“木青儿”曾许过她一个愿望,她再怎么也不敢说:“我的愿望是给我十个愿望。” ………… 凤尾竹,老板“宿竹”的私人包厢内。 “你这事,做得可不讲究。” “是…装了百多年的斯文,终于还是露了痞性。”叶玄没有生气,“木园外,丰临内”如今肯和他说这种话的,只有“宿竹”。叶玄也没解释,他总不能告诉她“我不是怕探出新的金矿”。 其实准确来说,他也怕探出新的金矿。只是如果单纯为这,断不至于去杀一个势力颇不算小的“天默城主”。 他不想探出新的金矿,甚至不想自己的商团探出。最好的结果,是花上几年工夫,将那小岛上的金矿全数采净。然后再也没有新的,再也没有。若是再探出一座、两座甚至更多座更大的“金矿”,他很担心自己会成为全天下的公敌。 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想明白了这一点:外海探出金矿,这世上的粮食一粒也没增、丝绸一匹也没多、牛羊一头也没添……木叶商团,实际是洗劫了所有人。 黄金、白银这种东西,总数不变的话,多些、少些,其实无碍。但总数突然变多,绝对他娘的是桩祸害! 然而事已至此,叶玄并不认为“采得慢些”是个有效的法子。相反,他要加速,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地加速!他要趁着“黄金”这东西还被认可;他要趁着新一茬“蝗灾”还没长出,趁着自己暂时能凭手中刀为所欲为……尽快去完成“那件事”。 见叶玄坦然承认,全不辩解,“宿竹”想要再指摘两句,一时却也说不下去了。木叶商团,她占着“十九万股”,份额仅次于“木叶家”和“薛家”。现如今,与商团的“派红”相比,“风尾竹”这天下最大的赌坊竟成了一桩可有可无的生意。 叶玄的蛮横与杀伐,至少在她看来,完全是一种“护食”的行径,完全是在维护“商团”的利益。也就是…维护她的利益。除非下一次“派红”自己梗着脖子不拿,否则的话……不是“又当又立”么? 第一百一十三章 羊皮本 “青儿姐,我能…再看一次‘日记’么?”木园,青院。木青儿的卧房内。 直接向“木青儿”请求,让残影略微有些不安。此时天色已晚,还未入夜。她觉得这个时候叶玄应该已经回来了,然而值守在“青院”门外的侍女告诉她,并没有。迟疑了两个眨眼的工夫,残影走了进去。她不认为自己所求、所想有任何不妥,没道理就这么灰溜溜退走。 “你不是只看一遍,就能默背吗?”一如残影所直觉的那般,青儿姐果然有些抵触。正因直觉到这一点,以往她每次借阅,都会选叶玄在的时候。 “我…就想再看一遍,可以么?”残影没有回答,只是怯生生地重复。她当然可以默背,但“心中想”和“亲眼看”终究是不同的。 “我就在这儿看,不拿走。你…要是想一个人,我去‘外间’坐着。”木青儿的卧房,分内、外两室。“外室”之外,是“正厅”。“正厅”连通着不常用的“书房”和没人住的“耳房”。 “不必…快些。”打开床格,木青儿捧出装着“日记”的木匣,不大情愿地递入残影手中。她当然不担心残影会将“日记”偷了去,不让她去“外间”,只是出于本能想将“公主的东西”笼在视线之内。 坐到木青儿那空旷的“妆台”旁,残影轻轻打开木匣,小心翼翼解开防水、防潮的“油布”。里面是一个“羊皮本”和两卷“褐黄封皮的薄册”。那羊皮本质料极好,若不运内劲,便是主动想要撕坏也难。可两卷“薄册”用的是普通纸张,已经有了掉渣的迹象。残影每每触碰总是极其谨慎,她可不想知道万一弄坏了,会不会有比“一顿毒打”更严重的后果。 翻开“羊皮本”,残影就这样在木青儿的注视下,又一次沉浸到那个令她神往、令她迷醉的故事当中。 三册日记,通篇以形似海浪的“沃夫冈伽语”写就。残影第一次看见它们,是在十七年前。那是袭杀“风大矛”之前七日的一个夜晚。虽是以众暴寡、以有心算无心,叶玄仍担心自己可能会死,或者残影可能会死。他怕师姐讲不清楚,更怕小影死不瞑目,于是那一晚,他把小影唤到房中,用了一整夜的功夫,将一切的一切,都说予她。 今日的残影,早已在叶玄的教授下掌握了“沃夫冈伽语”。即便在“木叶家族”内部,这也仍是个秘密。听和说,只蒙在被中练;读和写,只在手心上练。残影原以为,用青儿姐的母语和她说话,理应收获到不同以往的亲近。然而四下无人时偷偷试过几次,无一例外,木青儿仍用“中原语”回她。 但不管如何,那一晚后,残影心中真正将自己视作了“木叶家族”的第三位家主。她不再只是因为“喜欢他们”而待在这里;不再只是因为“无处可去”才哪儿也不去。 自作多情也好,一厢情愿也罢,她深深地迷恋起那个名叫“叶红儿”的女人。全然不同于“鬼蛾”对“木青儿”的那种迷恋。于残影而言,那更接近一种图腾,一份原初。她仿佛一下子发现:除了“刺激”之外,这世上还有更值得找寻的东西。更何况……找她,实在比什么都刺激。默海深处的那片“红土”,此生非要亲眼瞧瞧不可! 羊皮本一页一页,缓缓地翻过。残影看得很慢,大致相当于依照她自己平日的语速一字一句地“诵读”,主动忘记了木青儿先前曾命她“快些。” 不多时,她“来到”了那艘漂泊在“无尽海”的帆船之上,与“安涅瑟”各持钢剑,毫不犹豫杀死了七名同族的女奴,只因为一个眼神、一次对视; 几页之后,她手握软鞭,一记接着一记,狠狠抽打着赤身抱住桅杆的“安涅瑟”,只因她拼死从敌人手中救下自己性命的时候,忽略了对待“公主”应有的礼数; 又过俄顷,入“烟波城”,进“林府”。尚没学会说话,便将“城主家的独孙”控在了股掌之间…… 每每读到“木叶城”一段,又总是忍不住因唏嘘而出离:原来堂堂“木叶家族”竟源起于入住客栈时,随手写下的两个假名。 “羊皮本”上的内容,就到“木叶城”为止。当她极小心地翻开记载着后续的“褐黄薄册”,叶玄已回来一会儿了。没打扰、也没打断。就像屋中没她一样。 旁若无人当然只是假装,究竟因为她的存在,叶玄没能与师姐做那件原本想做的事。 残影继续阅读,继续沉浸其中,完全没有因叶玄回来而加快,相反她看得更仔细了。过往二十几次的经验让她确信,叶玄不会在她做这件事的时候催促、驱赶她。日记不能拿走,就坐在这儿,看到天亮也行。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青儿姐不肯将“公主”的容貌用木笔绘在纸上给她看。青儿姐会作画,而且画得极好极好,这她还是从“小蛾”口中听说的。叶玄倒是不介意给她画,可少主的画功……残影想想,觉得还是算了。他画出来,绝不会比口述清楚,顶多也就能再确认一遍,公主是个女人。 “要能活着见面,本座认你做娘。”三更时分,翻过最末一页有字的干枯薄纸,残影望着后面的空白,低声喃喃了句。 第一百一十四章 长草街 “丰临商会”每月一次的“例行议事”,一如既往发生了些小小的争吵,没有特别值得在意的事。如今对叶玄来说,没有大事就是好事。他需要时间,将金矿转化成对他“真正有用”的东西。 散议之后,叶玄与宿竹、辛夷一起用过午膳,婉拒了“傍晚观赏斗兽”的邀约,乘马返家。 “木园”临海而建,距离位处“丰临城”内腹的“丰临商会”直线有二十五、六里。实际走下,还要长出不少。一来一返,颇为耗时。高品武夫,赶路当然是“跑着”最快,但身为“丰临商会”的执佬、“木叶家族”的家主,动辄飞檐走壁实在不怎么体面。 二十五、六里,说近不近,说远也不甚远。一匹好马撒腿狂奔,也就两柱香的工夫。同样的问题是,城内纵马也不体面,比飞檐走壁更惹人憎。 因此若不当真有急,他这一路惯常溜马缓行,或者干脆步行。马车,是不肯坐的。除非雨大。 马有四蹄。不奔跑时,比“素人”也快不几许。大半个时辰后,高头黑马载着黑衫黑裤的叶玄,路过一条嘈杂喧闹的小街。 小街位处“木园”西北约三里处,名为“长草街”。这名儿就跟狗娃、二蛋一样,一听就是胡乱取的。这不是它原本的名字。叶玄只记得,原本那个名字好像更粗鄙些,具体叫什么已经忘了。 这地方曾经萧索,无人敢居,以至道路正中都生满了长草。但叶玄并不认为“长草街”之名是因此而得,因为现在的“木园”原先叫做“风寨”,风寨外方圆数里的所有街巷都是此般光景。良民尽散,商贾难行。 而今,曾经“海边最危险、最荒凉的地方”,已变成了“海边最安全、最热闹的地方”。随着人丛渐密,木园左近自发形成了一个市集。市集不大,胜在“长年无休”。近些年,临街处酒棚、勾栏渐多,已有了“昼夜无休”的迹象。 与“宿家”、“薛家”这些扎根“丰临城”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大族不同,“木园”周边的土地,并不归“木叶家”所有。但叶玄还是下了些本钱、派了些人手,以维护“木园”附近数里范围内的治安。在他看来,这算是“木叶家”的一张“好人牌”。至少说明,有足够多的人认为靠近自己更加安全,而不是相反。 每每自“丰临商会”返家,若无急事,叶玄会顺路沿“长草街”的小市集走上一段。这日也是如此。 小街不算宽阔,但“丰临城”毕竟是一个没有“围墙”的地方,此处又并非“寸土寸金”的丰临内腹。所谓小街,比之“枯荣城-外城”的街巷仍宽敞许多。三辆“一骑拉乘的窄厢马车”并行,也能在不碰撞沿街摊贩的情形下勉强通过。 虽是如此,进入“长草街”后,叶玄仍将座下黑马交给了伴从的侍官。一人一刀,徐缓步行。 不一刻,米香扑鼻。小街左侧,一个身形矮壮的男子双手抡着木锤,一下下轰砸着身前那只半人高的木桶。形似木桶,却不储水。木桶顶端有着半月状的浅浅凹陷,内里放着黏黏糯糯、脸盆大小的一块米糕。叶玄认得,这是北地以东“凉城”一带极有名的一种小食——打糕。 之所以要用“木桶”,是因北方的冬季太冷,为确保天寒地冻时米糕不至凝冻,需在木桶内腹放置炭炉保温,到了南边其实不必如此。摊主仍沿袭了“木桶”的风俗,大概是有意为之。外来的东西,总是要“格格不入”才显正宗。 小街对面,卖“打糕”的斜对处,一片小小树荫之下,有个女人在卖自己。不是站街的娼妓,那女子麻衣缟素、五体投地,后颈插有一根长长的干草,这是要“卖身葬母”。 之所以能辨出是“葬母”而非“葬父”,只因女子身侧,卷着尸身的草席末端,露出两只破烂草鞋。瞧大小,多半不是男尸。 在“丰临城”,卖身葬父或者葬母,是很常见的事。只要尸身还没发臭,左近摊贩通常不会驱赶,遇到女子卖身,有时还会主动凑近。倒并非为了轻薄、非礼,只因“贩卖自己”的女子,常常能引来更多荷包鼓胀的客人。 在“丰临城”以及“天河以南”的多数地方,女子当街卖身葬父、葬母时,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卖身女脸上会遮一块面巾,任何人丢下一枚铜钱,女子就会扯开面巾一角,给潜在的买主瞥上一眼。若是满意,便可详询要价;不满意,铜钱不退。 对于买得起婢仆的老爷、公子们来说,这无异于一场“盲开宝盒”的小小赌局。最坏也不过浪费一枚铜钱而已。 女子沦落到“卖身葬母”的地步,定然是贫苦人家。但也未必真就凄惨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未必真就“无能为力”到了做不得“纺纱娘、浆洗工”的地步。卖身,是一种选择。或说是另一种赌博,也无不可。在丰临城,一切皆是生意,一切皆有兑价。包括自由,包括自己。 在大户人家府中,签了“死契”的奴仆往往比签“活契”的地位更高,吃穿用度更好。这无分男女。道理也很简单,永远属于自己的奴仆,当然要省着用;二十年后就归别人、就得自由的,当然要可劲儿用。 严格来说,“汇通钱庄”所谓一人之下的“五大掌柜”,薛一、薛二、薛三、薛四、薛五,由于掌握了太多隐秘,不老不死不得离任,实质也是奴仆。 其实在“丰临城”这种地方,想要“卖掉”自己并非没有别的渠道,只不过自古以来,准确地说是自“顺帝国”以来,为了安葬自己爹娘而卖身,总是更容易得到同情和善待。对买主而言,领一个“走投无路又孝顺”的可怜女子回家,心中也能得到更多满足,甚至面对家人的责难时也更能理直气壮。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这近乎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以至于叶玄瞧着那一身缟素、匍匐在地的孤女,根本无法分辨她身前那个“娘”是亲生的还是租来的。好在没打算买,辨不清也无关紧要。 他没有为她缓下脚步,但随着越走越近,目光还是忍不住在“孤女”身上扫量一番。粗糙的白麻丧服十分宽松,但仍隐约可见内里玲珑,身段应是不差的。到了下晌仍没将自己“成交”出去,面巾之下…脸蛋多半是不太妙。叶玄忽然有股“递出一枚铜钱,验证一下猜想”的冲动。正犹豫间,一个身穿淡金色绸袍的大黑胖子,摇摇晃晃走到孤女身前,有些费力地蹲了下去。 见被旁人抢了先,叶玄也没脸凑上去白看,只得无趣地收回目光,继续前行。 对面一个头发斑白、背脊佝偻的老人,让他轻轻皱起了眉。 叶玄有病,这一点他自己清楚:一看到“老人”就伤春悲秋、多愁善感的病。但这一回,却不是为人,而是为狗。那老人手中,一条裹着牛皮的破旧锁链,一端握在手中,另一端栓着一只老黄狗。 那黄狗两条后腿全都瘸了,仅有前肢能动。老人弓着背,走得很慢,但是老狗更慢,完全跟不上主人的脚步。两条前腿无力而又拼尽全力地来回捯着,后腿如挂件一般垂在坚硬地黄土地上,发出让人绝望的拖蹭声。 叶玄望着老狗,莫名想要将它买下,给它吃一顿最好的肉,然后用附着内劲的手掌,拍拍它已经掉毛掉到半秃的狗头,让它永远睡去。只是…老成这样的狗,不知还能否吃得下肉,或许只能喝粥了罢。 “老叶?”南方姓叶的人很多,只比姓林的略少。但叶玄完全没有怀疑,背后那一声老叶就是在叫自己。他记得那公鸭似的嗓音。 “小乙?”中等偏瘦的身形,深棕色廉价布衣,稀疏到若有若无的眉毛,腰带上插着“黑柄黑鞘”的细短狭刀……正是他认识的那个小乙。 身为“莫问佣兵团”的“第一任团长”,眼前这个不知真名,自称“小乙”的男人,几乎是叶玄在面对“第二任团长”时唯一的骄傲与底气。 他是叶玄在任时,“莫问塔”仅有的一位“旱境”刺客,是残影接手时能够联络上的最强的佣兵。 “莫问塔”的任务,也是“小乙”佣兵生涯的第一单生意。如果小乙没说谎的话。虽无实据,但叶玄绝对相信,他没说谎。 那时的“小乙”,虽已是个入了“旱境”的武人,但作为刺客,分明是个生瓜蛋子。彼此全无了解的情形下,他从某个镖客口中听到“莫问佣兵团”的名字,想也没想,便亲自上门去“莫问塔”找活干。初次见面,没派替身试探也就罢了,“易容”也易得乱七八糟。不知在哪儿买了副假胡子,往脸上一贴就去了。那完全就是他自己“蓄须”后真正的模样。 叶玄第一次违背“莫问佣兵团”的原则,亲身参与一场刺杀,也是跟“小乙”一起。为了讨好这个自己送上门来的宝贝,也为了确保“四层”的第一桩生意不出纰漏,他不顾“团长”的身份,亲自守在外围给“小乙”充当暗哨。万没成想,最后竟真的需要替他补刀。 叶玄第二次到第十九次违背原则,都是陪着残影。但不管怎么说,第一次终究是给了眼前这个男人。他不知道“小乙”的真名叫什么,可这并不妨碍那时也是个初哥他,对这个“并肩作战”过的家伙生出一丝袍泽之情。 “你不是在北边么?”只一闪念,话未出口,叶玄心中忽地一紧,暗忖道: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憨货,已经做了一百多年的刺客,就算来南边“办事”,就算已经“办妥”,那也不该当街跟一个曾经的“佣兵头子”打招呼,何况还没易容。别是…… 恰到好处,抢在叶玄发觉“对方已错过了最好的出手时机”,正因自己的警惕而生出些许愧疚的瞬息,斜插在“小乙”左腰的“细短狭刀”乍然出鞘! 艳阳之下,因磨砂而毫不反光的刀身,全然不寻脖颈、心脏等人身要害,以“反握刀柄的左手”所能释出的最快速度,朝叶玄右腰上抹去!刺客出刀,不求一击索命,只可能是一个原因。 老狗仍是老狗,拖狗的老人,却不再是个老人。裹着牛皮的“锁链”末端,不知何时已不再系着那条黄狗。牵狗的刺客距叶玄更远,“锁链”比“狭刀”更慢,因此那一鞭没有击向叶玄,而是携着风雷之势,抽向一个莫名的方位,那甚至不是闪避“狭刀”最合理的方位。 叶玄侧后,一柄长剑闪电般刺向他的脊柱,而袭他左腰的另一柄剑…慢了半分。只因她扑击前冲时,撞死了那个大黑胖子。“阮棋”没有选择,那胖子如半座小山般横在身前,“撞开”是比“绕开”更快的办法。但终究,还是慢了。 所幸慢了也不打紧,所幸她的一剑只是辅助。裹在草席内的“师傅”没被胖子妨碍,这就够了。“白虹”没有出鞘,长剑“白虹”早已无鞘。它始终和自己的主人一起,睡在包裹“尸体”的草席之中。名剑忍辱,破席而出,正似白虹贯日! “锁链”挥扫处,恰是可以同时避开“剑尖”与“刀锋”的唯一方位。 如同寻死一般,迎着足以“切割”而非“轰碎”一头山牛的鞭风,叶玄仍退向了那个“唯一”的方位。“锁链”击中了头发,却竟然没有击中头骨。“链梢”顺着齐颈的发丝滑落肩头,又顺着肩头滑向地面。只扫落了“几缕黑发”和“一片黑衣”。 又是“鹊桥”。 残影能将“烟波刃”练到脚上,木青儿能将“金钢指”练到眼珠上,叶玄没有任何理由不能将“鹊桥”练到天灵盖上。胆小如他,实则早已将“鹊桥”这手“保命多于攻袭”的招式练到了身体的每一处。包括骨头最硬的那处,也包括没有骨头的那处。 化去“锁链”一击后,叶玄没有立即拔刀,黑影一荡,转瞬飘忽至十步以外的空旷处,凝神观察着场间局势。他必须先弄清楚发生了什么,自己又面对着什么。 “哈哈哈…早说了偷袭没用,你非要试试。”朗笑声中,一个“长须长发,手执古旧长剑,身穿灰色长袍”的男人,从远处一辆不起眼的“窄厢马车”内走出。随在他身后的,是一个与叶玄一般,通体黑衣,手握“柳叶刀”的男子。只不过相较之下,他同样修长的身子显得有些单薄。手中“柳叶刀”裹着“银白钢鞘”,而非与“雪脏”相近的“灰黑木鞘”。 “楚天穷,你他妈的想干嘛?”此时此刻,此情此景,面对这个年长自己三百多岁的男人,叶玄连一声“前辈”也懒得再唤。 “叶玄!爷爷今日…必杀你!”一字一句,振得屋瓦轻颤。喊话的,不是年岁当真可做叶玄爷爷的“楚天穷”,而是小他将近一百岁的“天默城二少主-石伦”。说话间,手中“柳叶刀”已然拔出,刀尖直指叶玄。那一日,他当着北地诸位大佬之面,眼睁睁瞧着“吴家兄弟”杀死自己的父亲。事先慢得不及拔刀,事后吓得未发一语。醒过神时,“双子”早已去得远了。 奇耻大辱,唯有鲜血才能洗刷。敌人的,或自己的。以六围一,他握刀的手仍在战栗。但不论如何,他已下定决心:两柄“柳叶刀”,今日非有一柄落在地上不可! “你不逃,我就不逃。”楚天穷没有拔剑,一脸轻快地扔出自己的筹码,好似一个“压了全副身家,却对输赢浑不在意”的极品赌客。他言下之意再明白不过:你逃,我就去弄“那几个”。 “你不逃,我就不逃。”重复相同言语的,是仇诗迈。又与楚天穷不同,她的语调,冰冷到仿佛让“地上那具胖大尸身”正狂涌外溢的血浆都为之凝冻。正是那个身穿淡金绸袍,蹲在“卖身葬母的阮棋”面前的大黑胖子。 阮棋从“裹尸草席”中抽出长剑,冲向叶玄的一霎,左半侧身子横在阮棋身前的胖子,哼也没来得及哼一声,如陀螺般旋了半圈,仰面躺倒在地。上臂臂骨断裂,锋利的白骨从淡金色的袖管中斜斜扎出,血流如注,惨不忍睹。 胖子躺在地上,不见挣扎,睡得像头死猪。想是来不及惊恐、来不及疼痛,给阮棋那一冲直接震碎了心房。 也是那一冲一撞间,遮住“阮棋”面容的方巾滑落。此时露给叶玄的,是一张有着明显烫伤痕迹的面孔。这烫伤恰到好处,没有令她丑陋到触目惊心,以至吓到每一位花钱看她真容的过客,但却足以抵消她在这炎炎夏季难以深藏的婀娜身段,让那些意图买下她的老爷、公子们敛去亵玩之意,退而远观。 “她肯为你死,你就舍得她死?”叶玄看着仇诗迈,口中所说的“她”当然是指阮棋。叶玄并不指望这样的小手段,真能挑拨对面师徒的关系。只求用多余的言语,换出些宝贵的时间。 换取时间,不是为了等待援兵。他很清楚,不可能换出那么多时间。虽然“莫问塔”和“木园”距此都不算远;虽然名为侍卫,实际做“杂役”和“通传”之用的两名伴从,见状已毫不犹豫地分头逃离;虽然即使没有他俩,这条街上发生的事也会很快传入残影耳中……但叶玄很清楚,自己不可能等到援兵。敌人,只有十步。 换取时间,只为了更加审慎地做出决断:战,还是逃。 “仇诗迈”没有答,也没有动。余下五人也是,就连“石伦”拔出刀后也没再动。仿佛就是要给他时间,等他决断。 “‘仇天楚’和‘仇诗迈’的要挟,应该是真。但这二人毕竟不是‘墨白’。影、蛾、星、雁、烛、雨、尘七个,现在每每出门必三两成群,更有‘木园低阶护卫前呼后拥围拢出的人墙’和‘莫问塔不计代价雇聘的高品佣兵’护持,想要一击必杀、全身而退,并不容易。 如果情报无错,与我一样穿黑衣,使柳叶刀的,应是‘石伦’。听他言语、瞧他面色,对我切齿痛恨不似作伪。那就更是‘石伦’。 方才四人同时攻我,而非六人。是‘不能’还是‘不愿’?至少石伦应该是‘不能’。他根本藏不住杀意,甚至藏不住恐惧。至于楚天穷,估且认为他是‘不愿’,是放不下大宗师的架子。可如果当真如此……不肯忍辱、不愿偷袭,是否进一步佐证了他与我没有深仇?那他究竟为了什么? 牵狗的那个是谁,毫无头绪。我从没听说过一位使‘链鞭’的高品刺客。这也不稀奇。有些刺客,就是同时拥有很多假名、同时擅用很多兵刃。而且他显然极擅易容,从内到外的易容。出手前,我完全没看出他不是老人。 小乙……在枯荣城时,我曾问他:‘若有一日请你去杀顾长卿,你敢不敢?’他回答说:‘一百万两,一次付清。不是顾老板的命只值这点碎银,是我自己的脑袋,卖这个数。’这是个从不拒绝任何委托的疯子。他出刀的速度,比我最后一次见时快了不少。” 心念电转间,叶玄迅速权衡着“应战”所面临的风险,以及“逃走”可能引发的后果。 “‘云洛’和‘清尘’被我拐到‘丰临城’之后,一人单挑六个‘旱灾’,我试过四十几次。她们配合得越来越好,我取胜越来越难,但没输过。可惜‘寒星’不肯参与,否则就能知道对付‘七个’是怎样。虽然‘日常对练’与‘生死搏杀’有天壤之别,但以一敌六,我至少试过。而此刻站在我对面的六人,大概没有‘围猎蝗灾’的经验。 问题在于,眼前这六个,跟我日常对付的那六个不太一样。 成名于‘心剑季’的‘楚天穷’,一生杀同境武夫十四。更曾一人一剑,同时斩杀三名‘旱灾’。‘蝗境以下楚无敌’的说法,传了几百年。有人不服,却始终没人能用一场胜利,甚至一场平局破去这个说法。 ‘仇诗迈’成名时,已是厮杀渐少的‘权剑季’。她有没有‘一剑裁三旱’的本事,我不知道。夕霞山中,我见过她奇袭‘吕凌’;斗兽场内,我见过她转身逃命。只凭那一袭一退,可以确信这婆娘的身手绝不在‘小影’之下。那就意味着,至少得换算成两个‘小蛾’,至少。 ‘阮棋’,当年‘小影’与她战过,可以稳稳压制。她不算太强,但为了帮师傅复仇,可以自毁容颜。虽然‘旱境’者最终能复,以火燎面也必痛不欲生。这等倔狠之人就算身手不济,也不能小觑。 ‘小乙’和‘牵狗的’……刚刚已交过一招。刺客首重突袭,第一招,往往就是最强的一招。正面搏杀,这两人都不算厉害。‘小乙’很快,但也就跟‘小洛’差不多快;‘牵狗的’那一记链鞭,已露了深浅。时机、方位拿捏的无比巧妙,但破不开我惊慌中没能完整施出的‘鹊桥’,若堂堂正正地攻守,多半也破不开‘清尘’的。 至于‘石伦’……” “嗡”一声怪啸。两枚通体乌黑的“游子”带着极快的旋转,竖直飞向最远处的“楚天穷”与“石伦”二人。 灰袍一晃,“钢镖”擦着“楚天穷”右臂飞过,几乎没有声息地洞穿了身后的马车厢壁,随即朝着更远处飞去。最终不知嵌在了何处。 避开“钢镖”的一瞬,楚天穷顿觉右耳钻入一声让人牙酸的厉响。那是“游子”与“柳叶刀”碰撞的声音。紧接着“喀拉”一声,“右手紧攥刀柄、左臂抵住刀身”才勉强接下“游子”的“石伦”身子倒飞出去,撞碎了背后的“窄厢马车”。拉车的马匹受惊,拽着“壁残、轮损”的车厢狂奔出去,拖起一阵沙尘的同时,也让叶玄收获了两个极重要的情报:厢内无人、石伦很弱。 两枚“钢镖”齐射,叶玄没指望“楚天穷”能受半分伤损,他只想试试“石伦”。分出一枚给“楚天穷”,只为扰他无暇援救。 空空如也的车厢、措手不及的石伦,让叶玄增了两分“决一死战”的贪念。如果可以,他也想一口气解决所有问题。但他仍在观察:“目光所及,整条街基本空了。最近的‘窥视者’在两百步外,这样的距离,就算是‘余垚’也没有‘偷袭’我的可能。附近唯一有条件藏人的,是那个‘打糕’用的木桶。至多,可藏一人。” “嗖!”一枚“游子”朝木桶射去,未附着半点使之“划弧”或“回旋”的阴柔之劲,只是蛮横地打出。 “叮……”一声悦耳的轻响,仇诗迈手中长剑看似漫不经心地撩抹,极轻微地偏转了“钢镖”的去向。“游子”擦着桶壁飞过,如削果皮般切下了一小层木片。桶身完好依旧。 没有后招,没有合围,场面又归沉寂。 叶玄正欲拈出身上最后两枚“游子”,以更凶暴、更不可挡的力道击穿木桶时,摸向腰间的右手一滞,忽然有所明悟:“不对……桶内多半无人。就算有人,也绝不是我最担心的那个。方才四人齐攻那一瞬,木桶虽然离得较远,但‘蝗灾’身法更快。如果桶里藏着‘余垚’,必定能赶上与‘仇诗迈’那一剑形成合击。 还有,如果桶内藏着人,哪怕不是‘余垚’,只是随便一个高品刺客,‘阮棋’卖身葬母完全可以跪得离‘打糕人’更近,‘小乙’完全可以更早叫住我…这些,都是能提前布置的。桶里没人,‘仇诗迈’在耍我。是想消耗我随身的‘暗器’?” 这种“跨品阶”的对战,一对一怎么打都是赢,因此很难觉出什么。而一对多的时候,即便“蝗灾”也要顾及真气的耗损。“暗器”的牵制,是“群战”中十分关键且必要的手段。 攻敌时,真气隔空喷吐消耗最大、威力最小;近身劈砍消耗最小、威力最大。暗器的威力与损耗,介于二者之间,胜在范围更大、射程更远。 “雪脏”一柄、“游子”两枚、“青丝”十六。默数着身上凶器,叶玄的右手缓缓摸向刀柄。与此同时,名剑“谷稻”伴着秋虫般的哼鸣,寸寸脱离剑鞘。被“钢镖”震退,又险些被马车带走的“石伦”也已踉跄回至“楚天穷”身侧。 破烂衣衫下,四只“破烂草鞋”被无形的刃风割裂,两对纤足肆意亲吻着黄尘,也任由脚下黄尘肆意亲吻。 死战,一触即发。 第一百一十五章 生死线 “仇诗迈、阮棋”;“楚天穷、石伦”;“牵狗客、小乙”。六人自觉地分成三组,于右前、正前、左前三个方位,一步步同时逼近叶玄。没有谁试图绕到他背后去截退路。 叶玄也在移动。他不会蠢到去攻正前方的“楚天穷和石伦”,他不想主动陷入那个“凹”字型的口袋。 艳阳凌空,墨雨簌簌。九支“黑针”朝着左前方的“仇、阮”二人泼洒而去。“青丝”暴射的同时,黑影擎着灰刀,眨眼间袭向右前方的“小乙”。 迎着灰白刀锋,左手“狭刀”已由反握改为正握的“小乙”求死般直冲而上,刀尖霍然朝着叶玄小腹捅去。日光下的“小乙”出手半点不像刺客,倒似个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泼皮。同一刹那,“小乙”身畔的“牵狗客”腾空跃起,“链鞭”划了个半弧,不留余力地扫向叶玄侧脸。 仗着“旱、蝗”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叶玄能用肉身硬接那条“链鞭”。唯有出刀的瞬息例外!“烟波刃”与“鹊桥”一脉相承,内息的运转却截然相反。 链鞭扫落,黑影消散。小乙左手的狭刀没能换出鲜血,右腋之下却见一柄长剑挺出。原来叶玄袭向小乙的同时,楚天穷也从背后袭向小乙。若叶玄不退,即便腰斩小乙的同时,真能用头脸接下那记链鞭,左胸也必遭长剑洞穿。 被针雨覆盖的“仇诗迈”和“阮棋”眼见先机已失,没有强攻。九支“青丝”也未能伤她二人分毫。“青丝”细软,首重夜袭,胜在阴损无声,正面攻敌不够迅疾,也不够凶暴。 若单对单,叶玄有把握在四针之内点死“阮棋”。然而这一战的难处恰恰在于,没有办法将心神凝注在一人身上。 叶玄撤身的同时,一剑刺空的“楚天穷”与反应不及的“石伦”一退一进,重又并在一处。 失了九支“青丝”,未建寸功,仅验证了一个情理之中的猜想:对面三组敌人,每组中至少有一个是用来死的。 一停步间,攻防倒转。麻衣赤足的“仇、阮”二人已各挺长剑,袭至身前。另侧,慢了半步的“牵狗客”和“小乙”跟着杀到,转眼又呈合攻之势。 本拟再退的叶玄忽觉头顶一暗,当机立断,晃身朝右前斜进。“岚步”斗转,借着“两名刺客”较“夕霞二女”慢出的半步,足下滑出一条“折线”,堪堪从左、右两组的缝隙间闪过,而后如一颗黑星般射向落单的“楚天穷”。 方才头顶一暗,正是气急败坏、凌空下击的“石伦”。算上“游子”奇袭,先前四轮换招,唯有他一人未攻、唯有他一人受挫。本就满眼红丝的“石伦”在仇恨与羞愤交击之下,乱了心神,出了昏招。 顾不得恼怒、叱骂,原只打算在这一回合浅浅迫近战圈“掠阵、补刀”的“楚天穷”,见状毫不犹豫,悍然直进!究竟是“心剑季”血火淬炼出的宗师,危局之下,头脑愈发清明。此刻挺剑向前,只须坚持一、两招,“仇丫头”几人就能杀到。若退,便是将自己与叶玄单独拎出了战圈,那必死无疑。 长剑“谷稻”映着刺目的日芒,端端正正点向叶玄的心窝。 强敌环伺,叶玄当然不肯以伤换命。足下飘忽,身形极轻微地摇闪,却悚然发觉对方的剑锋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跟随自己偏转了三次。没有先后,没有过程。 “隐蝗!”刀尖、剑锋,一人之距。叶玄身子猛地一缩,引动全身气力,顺着摇闪之势朝左前方弹出,险险避过了长剑所及之方寸。炎炎夏日,冷汗涔涔。 只一个纵跃,一个闪避,叶玄马上明白自己想歪了。这世上,有人能跟上自己的身法并不奇怪;有人能预判自己的脚步,提前半瞬将剑尖摆在突进的线路上也不奇怪。但无先无后亦无过程的跟随,绝不可能。没人能拥有那样的速度,“蝗”也不能。是那剑有古怪! 自己狼狈如斯,“楚天穷”却无后手跟进,更加确凿地证实了这一点。然而究竟“怪”在何处,一时之间却难通透。只隐约察觉到,是和“光影”有关。不论如何,良机已失。余下五人俱已折返,羞怒交集、惊魂未定的“石伦”重又站回到“楚天穷”身侧。 趁着双方全都顿住脚步,短暂对峙的间隙,叶玄忙凝神细瞧“楚天穷”那柄名剑,发觉日芒映照之下,剑身各段,反光似有极轻微的不同。轻微到若没有刚才的遭遇,自己定会以为那只是错觉。尽管仍不明白他是配以何种手法,熬练了多少年头才成就那一式古怪,但叶玄心中惧意已消。花样终究只是花样。快过自己的是光,不是“剑客”。 花样虽然只是花样,“同境”对敌却可占先机、可定生死。故而几百年间,有资格体验那一式古怪的高手,全在比武中陨命。而旁观者由于没站在“恰到好处”的方位,便体会不到瞬息间光影迷离的诡异。也正因此,那一式的隐秘才能留到今日,留给叶玄。 左手轻扬,墨雨又至。这一回,叶玄仅剩的七支“青丝”全数射向正对自己的“楚天穷”,没舍得分一支给“石伦”。一如所料,吸取了教训的“石伦”死守在“楚天穷”身畔,半步也不敢离。 针雨暴射的一瞬,黑影陡然朝“左前”蹿出。“仇、阮”师徒两百年喂养出的默契,远非其余二组可比。双剑齐出,皆是有攻无守。合击之下却分明在身前刺出一个夹角,又同时守住了彼此。 黑影扑面,不停不缓。剑锋刺入黑衣,透出黑衣。黑衣之下,却不见血肉。那只是半件黑衣,或者更像一块黑布。研习了两百多年,叶玄仍没想通“清静散人”是如何做到“瞬息之间脱掉整件上衣”兜头罩向敌人。两百多年,他仍只用得出“半招”,正是当初“叶红儿”险些被“散人”衣衫兜头后,当场改良出的“半招”。 无形刃风之下,叶玄的纯黑上衣被切割成前、后两片,扑向“仇、阮”二人的,正是身前那片。 双剑刺穿黑衣的刹那,半身赤裸的叶玄已然转向,挥刀迎向右方袭来的两名刺客。“噗”一声响。“狭刀”未至,“雪脏”贯脑。出刀刺死“小乙”的同一瞬,叶玄硬生生接下了风雷般扫向面颊的“链鞭”。不是“鹊桥”,是“镜阁”的赝品,绕在左手前臂的“绳鞭-鬼泣”。那“噗”地一响,也并非灰刀贯脑之音,而是“链鞭”与“绳鞭”的交击。 七支黑针,笼住“楚天穷”一人,只赌“石伦”这回该动却不敢动;一片黑衣,逗出“仇、阮”双剑,只抢她们回剑护身的空档。叶玄真正想要猎杀的目标,仍是“小乙”。 叶玄不恨小乙。“莫问塔”只是他的雇主,不是主人。“老叶”和“小乙”曾有些情分,仅仅是有些。只要“小乙”接下“刺杀叶玄”的委托时,因念着往昔的情分而要求加钱,叶玄就不恨他。 他针对“小乙”,只是因为对他了解更多,杀他把握更大。 左臂剧痛,筋骨未损。灰白轻刀在“小乙”眉心一点即撤,却已来不及斩杀“链鞭”尚没收拢的“牵狗客”。名剑“谷稻”、名剑“白虹”几乎同时杀到,“石伦”、“阮棋”的一刀一剑,紧随而至。 这一回,叶玄的撤步没能换得半刻喘息。“小乙”方死,如“棋手对弈”般一来一往的场面,立时转为“群狼撕咬”似的砍杀。对面六人,招式上虽不默契,但于战局的走向及应对,事先显然有过商议。 折掉一人后,可互为犄角、两面应缓的“品”字阵再难成势,落单的“一角”必遭屠杀。人多靠“阵”,人少靠“乱”。其间临界,正是“六人”。 这样的乱局,常与家人对练的“叶玄”显然比对面“临时拼凑的联盟”更为熟悉。疾退间,两枚“游子”划着几不可见的弧线,同时飞向持“链鞭”的“牵狗客”。与刀、剑相较,“软兵刃”更难用于格挡、守御。 “牵狗客”显然知道,并且提防着这一点。然而闪避的瞬息,还是被其中一枚“中途骤然偏转,拧身朝右下滑坠”的“钢镖”割伤了腿根。踉跄间,一条细长的“黑蛇”自右肋“扇骨”的缝隙钻入脏腑。无名刺客,就此陨命。 “牵狗客”犯了一个错误。一个单独看来,不能算是错误的错误。“小乙”中刀的刹那,也就是“链鞭”被“绳鞭”弹开的刹那,他凭着本能向“斜后方”跃了半丈。以至于和“随后杀到”的几人拉开了更大的间距,“游子”飞至时,己方武功最高的“楚天穷”没办法挥剑帮他化去“钢镖”。最终还是死于“落单”。 杀掉“牵狗客”之后,叶玄没有再退。他主动冲入敌阵,主动陷入合围,只是左手不住挥舞“绳鞭”,控制着“战圈”的大小。昙花朝露,乾坤电转。此刻不再是对方担心他会逃命,而是相反。 恰在这时,“石伦”又犯了一个错误。眼见鞭风凛冽,一时难进。他左手猛力一挥,三支“袖箭”携着劲风当胸甩向叶玄。初旱便逢甘露,正愁暗器用尽的叶玄右腕一抖,欣然用灰白的刀影卷住了“精钢袖箭”,而后几无时滞地松开左掌,任由“绳鞭”落地,轻刀顺着兜转之势全力朝“左后”劈斩。被“粘劲”吸附在刀身上的三支“袖箭”如电芒般击向“仇诗迈”右胸。只是大致方位,这一击只求凶暴,不在乎精准。 这等力道,便是“夕霞仙子”也不敢硬接。她明知叶玄要干什么,仍只能向左跃开,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一道黑影飘向“阮棋”,迎着长剑,划开了首徒的侧颈。 “师傅…好想一起,去西域。”最后一刻,阮棋什么也说不出。极速流失神采的双瞳中,定格了几分不甘,和几分满足。她有许多话,想亲口告诉她,可是来不及了。 “我不是因为和家里翻脸,才上山找你。是为了上山找你,才和家里翻脸的;你说杀了叶玄,就一起逃去西域,再不回来了。知道吗,我已决心到了那边,就不再喊你‘师傅’。我没说,但…你是知道的吧。” 朝右跃开的一霎,“仇诗迈”便知道下一幕会发生什么。一跃之后,复又再跃,待到“阮棋”倒地,她已和“楚、石”二人站在一处。 叶玄回转身形,眼望对面,一时有些恍惚。仿佛间,一个麻衣赤足的绝美女子、一个仙风道骨的灰袍宗师,分立两侧,拱卫着全身黑衣,手执柳叶刀的少主。莫名有些羡慕啊…… 念头刚起,便见“石伦”拦腰断成两截,双膝未及曲折,上身已如肉砖般砸向地面。出剑的,是“楚天穷”。 “行了,你也退开。”斩了同伴的“灰袍宗师”信步朝叶玄走去,语调依旧轻松,只是和先前相较显出几分不耐。像是随手掀翻了一盘无需再看的残局。 瞧着“仇诗迈”瞠目结舌的神情,叶玄便知她与自己一样,全没料到“楚天穷”会有这等行径。不过到此为止,叶玄也大致猜出“楚天穷”今日所为何来:“他不针对我,就是临老临死,想杀个‘蝗灾’玩玩。干他娘的!” “楚天穷”的姿态已再明白不过——他不打算回去了。 叶玄只想速战速决,只怕“仇诗迈”跑了。 剑起,刀落。“楚天穷”没再玩弄“光影”的花样,堂堂正正、大气磅礴,递出了此生最后一剑。 叶玄则用自己所能释出的最快、最强的一刀,成全了“楚天穷”的剑心。“雪脏”浸血,“谷稻”断折。只有他自己清楚,这一刀没半点敬重的意思。他就是怕“仇诗迈”跑了。 “仇诗迈”没有逃,也不及逃。她退到了小街边沿,那个“打糕”的木桶近旁。长剑微扬,目光犹疑。似乎是在挣扎:要自戕还是死战。 叶玄一步步迫近,在一个确保可以杀死她,但未必能够打晕她的间距,停了下来。再走一步,她就会自断心脉。不管是真是假,至少“仇诗迈”的眼神在传达这样的决心。 “此刻放你走,就能证明‘仇诗闻’的死与‘木叶家’无关。只不过,现在于你、于我,这都已不重要了吧。或者…从一开始就不重要?‘仇诗闻’只是送到你嘴边的一个借口。让你可以骗别人、骗自己:我不是为了一个‘不要我的男人’复仇。我是为了家族,一点也不下贱。”叶玄不知道自己信口胡说的内容是不是真有几分道理。他只想激怒她。激怒了,好活捉。 活捉,不是为了凌辱、泄愤。他只想逼问出这场袭杀背后,还有没有更深的隐情。 “仇诗迈”的反应,让叶玄愈发警惕。他相信,她的愤怒是真的、恐惧也是真的。但与此同时,她眼角余光瞥了“木桶”两次。那个“打糕”用的木桶,两次。 从一开始,叶玄就断定桶中没有埋伏。厮杀中,却还是有意无意地和那木桶保持着安全的间距,这半点儿也不困难,因为完全感觉不到有人试图将他引向那处。随着敌人一个个死去,死到只剩一人,木桶仍没动静,他就更加笃定那里没有古怪。 然而“仇诗迈”的异常,让他觉得有必要验证一下。灰芒轻闪,“烟波”破空。木桶朝向自己的一侧,如豆腐般被斜斜剖开。刀芒的余波,却没能毫无阻滞地延伸至另一侧。那股顺着刀刃喷吐而出的真气似乎撞上了什么东西,霎时在“桶腹”内汹涌、凌乱。 桶壁碎裂,里面跌出一个被乌黑细长的“绳鞭”紧紧绑缚着的,通体血污的,一身紫衣的女人! 瞳孔收缩间,“白虹”直刺心房。 长剑将至,背脊微凉。叶玄身后,赫然立着一个“穿淡金绸袍的大黑胖子”!左臂臂骨支出,血肉模糊。右手一柄“细短钢刺”已有半截没入叶玄后心。全凭自行生发的磅礴内劲,才令“钢刺”进得缓些。但也只是缓些…… 千钧一发之际,生死一线之间,不知哪里偷来的勇敢,叶玄迎着“白虹”的剑锋,悍然向前挺进了半步,抢在“长剑破开皮肉,尚没贯穿心脏”前的半瞬,凝注所能凝注的全部真气在左手指尖,倏地将剑锋向上顶出寸许。长剑擦过心脏,透出肩胛,扎向胖子的咽喉。 小山般的身形无声飘退,迅疾得像只鬼魅,轻盈得像只纸鸢。悬挂在肩头,主骨断折,只以肥肉相连的那条残臂,仿佛根本不能影响他的行动。 长剑透体的瞬息,叶玄手中“柳叶刀”同时豁开了“仇诗迈”的肚腹。这一刀全无思索,全凭本能。因此他也不晓得,灰刀入腹后恰好击穿了脊柱,这其中究竟有几分运气,又有几分是“经年熬炼”以至熔铸在本能中的本领。总之就是这份“恰好”,致使对方来不及拧转长剑,用刃风搅碎他的肩胛、剐蹭他的咽喉与内脏。 “仇诗迈”睁着那双好看至极的杏眼,无声瘫软了下去。身上插着两件凶器的叶玄同时跪倒,倒下的速度丝毫不比尸体更慢。胖子仍在飘退,身后已经无人。但这一刻,叶玄分明感觉自己正遭受前所未有的重创!比胡亢的“铁鞭”更重,比风大矛的“金刀”更重。比二者加在一起,还要重。背上那柄“精钢短刺”的锥头,在摩擦他的心脏! 方才那一击,委实太快。钢刺入背,长剑透胸,灰刀穿腹,几乎发生在同一个瞬息。整个过程,没超过一次完整的心跳。以至于此刻方觉。 又是不及思索的本能,尚没耗尽的内息骤然倒转,如一只无形的大手,紧紧握住了膨胀后再次收缩的心脏。这一刻,他跪在地上,成了一个“只有呼吸,没有心跳”的活人。 仅一个喘息过后,剧痛稍缓,堪堪复了些神智的叶玄,立即回转右手,食中二指拈住“钢刺”尾柄,稍一使力,向外拔了半寸。伤口太深,直通要害,他不敢冒然将“钢刺”彻底拔出。就这半寸,也让双膝杵地的他眼前一黑,险些栽倒。 他忽然庆幸自己不是个胖子,否则左侧肩胛洞穿,左手已不能用的他,可能没办法用右手够到背后那个位置。他忽然又懊恼自己不是个胖子,多出一层肥肉,或许就扎不到心脏。 援兵未至,强敌未死。恢复了心跳的叶玄右手回至身前,重新握住了“雪脏”的刀柄。仇诗迈倒卧于地,刀身嵌入脊骨。运起内劲将刀拔出的刹那,叶玄眼前又是一黑,忙以刀尖杵地,才勉强保持了平稳。 他清楚自己快要衰竭。衰竭的不是真气,而是体力和精神。没有什么比重伤和流血更消耗体力,没有什么比剧痛和生死更消耗精神。 他闭上眼睛,调整呼吸,不再动。甚至没去压制溢涌的血浆。他要用全部的精神,去喂养最后的一刀。如果胖子杀回,他要确保自己有足够的体能和毅力,释出最后的雷霆一击。 惟有如此,才能活命。惟有让“不知隐在何处的胖子”察觉到、直觉到这一点,才有可能不必真的施出那同归于尽的一击。惟有如此,才能活命。 事实证明,给自己加这场戏,是多余的。叶玄再也没见过那个胖子,一生一世,再没见过。 胖子装死,流了比叶玄更多的血。看似身轻如燕,实则已是强弩之末。就算没有受伤、没有失血,胖子也不会回。“成与不成,一击而退”这是他的信条,是他活到今日的因由,也是他继续活下去的倚仗。 叶玄没有等到胖子,等来了一群油滑的赌徒、一群食腐的秃鹫。缩在几百步外窥视这场盛宴的人们,当然是临时撞见,而非事先安排好的。他们不是“仇诗迈”的人,绝大多数甚至不是武人。 就算不是武人,也能看懂这里发生了什么。就算没见过叶玄,也能凭那“一身扮相”加“此处的位置”大致猜出他是哪位。接下去,一个简单的推想就是:能把他弄到奄奄一息的人,有可能是谁?具体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死了。而散落在街上的那些兵刃,任意一件,都极有可能值几万两银子!持着“万两兵刃”的家伙,身上的其他物件儿又值多少? 去捡那些兵刃,去摸那些物件儿,当然危险。可什么也不做,难道就不危险吗?白天在市集上帮工还好,夜里回去,睡在“七百多户人家筹钱雇佣两个护卫”的街区,难道就不危险吗?浑身冷颤、腹痛如绞、上吐下泻的时候,只能他妈的多喝热水,难道就不危险吗…… 一双双泛着幽光,透着贪婪与饥渴的眼睛,谨慎地、试探地一步步靠近。谁都不敢先动,仿佛有种野兽般的敏锐,直觉到先动难得善果,直觉到应该等待混乱。 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只是在靠近。于叶玄来说,却是包围。虽然这些人不是为索命而来,但一个伤重之人,被数百道饥饿的目光笼罩,实在是种难以忍受的煎熬。强烈的孤独与无助,几乎就要将他吞没。 恍惚间,他突然想明白一件事:“不对,我必须动一下。这满地的横尸,满地的财宝,慢慢围过来的那些家伙,干嘛都盯着我?他们没有‘黑胖子’的眼力,他们在观察我死了没有!万一觉得我已不是活人,万一‘哄’地一下涌过来,我现在可无力分辨其间藏没藏着歹人。” 心念及此,正欲抬手提刀,忽而闻听一声天籁般的聒噪:“百丈之内,不活一人。都给我退!” 残影跃过人群,轻盈落在叶玄已不能动的左手旁边,目光急速扫量着身周的人群,口中不带情绪地简短问道:“你会死吗?”她完整的意思是:不立即治疗,你会死吗? “不。”叶玄从没受过如此重的伤,甚至没受过比这轻许多的。但凭着高品武夫的知觉,他能断定只要不再激战,自己就不会死。 “有敌人吗?”瞎子都能看出有敌人,她是在问:附近还有活着的敌人吗? “胖子,左臂有伤。旱。”他只说胖子,没说黑胖子。因为不确定“黑”是真的还是扮的。“胖”很难假装。 二问二答的工夫,与残影一同奔出“莫问塔”的寒星也提着长剑赶到。她看了眼叶玄,没有说话,只手按剑柄,警惕地瞧着四周。 “小蛾…”这时叶玄已经想明白,木桶中血肉模糊的紫衣女人,不太可能是真正的鬼蛾。那样的布置难度太高、变数太大,而且根本就没必要。木桶破碎的一瞬,自己愚蠢到简直活该被人弄死的反应,无疑证明了这一点。但他仍不放心,仍想得到确证。 “假的。”残影到场后的第一时刻就注意到了那个木桶,几乎是注意到的同时,就已猜出是怎么回事。她会走过去察看,但不是现在。 不一刻,持着黑剑的白影飘然而至,飘然得有些仓惶。 “少主!”木青儿想也未想,当即跪倒在叶玄身侧,双手扶住他艰难杵刀的右臂。黑剑“暗水”当啷一声落在地上。 这是一个没有酿成恶果的错误。她未能从“影、星”二人的站姿中,瞧出左近一带可能尚有隐伏的敌人。此时合理的行动是:由最强的人,也就是她自己接过护持之责,再从二女中分出一人,进行医治和照料。 当赤裸的臂膀感受到那两只无比熟悉的,总是有些微凉的素手,叶玄知道,自己终于可以晕过去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弱有理 没能如“话本”中所描绘的那般,重伤后昏迷个七天七夜。叶玄醒来,是在次日清晨。一张轻薄的被单遮住腹脐以下。身上除了绷带,没有衣物。身边除了青儿,没有旁人。 “喝得下粥么?”听了一夜心跳,未觉出有逐渐衰弱的迹象。此时木青儿已经恢复了镇静。 “…想吃肉。”前前后后,总计也就欠了两餐。但昨日失了太多的血。叶玄自有记忆起,从未感受过如此程度的饥饿,饿到仿佛自己的“肠胃”正试图吞掉周围的脏腑。 “嗯。”斜坐在床沿的木青儿起身走了几步,轻轻拉动“绳铃”。 “先…把粥喂我。”他一刻也等不了了。 两碗菜粥见底后,“鬼蛾”捧着汤皿,将一整只连骨头也几乎炖烂的肥鸡端入“内室”。肥鸡是昨日傍晚就开始炖的,没人知道用不用得上。 让鬼蛾送饭,是残影的一份小小用心。与其告诉他小蛾没死,不如让他亲眼看见活的。 其余几人得知叶玄醒了,都依着云洛的嘱咐,没有入屋打扰。昨夜,所有人留宿在“青院”,就和“墨白”未死时一样。 一整只肥鸡下肚,叶玄再一次陷入昏睡。相似的过程循环往复了几次,也数不清具体是几次。待到可以在床头靠坐、可以被搀扶着小心行走,已是第三日的傍晚。其间梦到了一些很羞耻的事,神智渐复清明后,他尽量不去思索“小腹处的鼓胀感”是怎么凭空消失的。 “这东西,眼熟吗?”说话间,残影将一支做工精美、没有护手的“精钢短刺”递入靠坐在床头的少主手中。此时的叶玄,穿着一身不知哪里找来的纯白睡衣…他根本没有白色的睡衣。按照云洛的要求,这是为了伤口渗血时更易发觉。 “我送给‘小烛’的‘鼠胆’。怎么了?”叶玄当然记得,这是当年去往“剑湖庄”的路上,途径“镜月城”时在一个叫“镜阁”的地方,花“三千五百两银子”买的假货。 残影目光玩味地瞧着叶玄,一副“你脑袋果然被打坏了”的表情。若不是木青儿在,她会直接说出来。 “这是‘正品’?”残影寻衅的模样,终于激活了他因昏睡而滞涩的心神。“那个大黑胖子…是‘硕硕’!” “嗯。除非这支也是假的。但我想一个刺客应该没必要扮演另一个刺客。”说完,残影又变戏法似的从左臂袖管中,拽出一条乌黑细长的“绳鞭”。 “这是第三条?”这一回叶玄不再迟钝,用指尖摩挲着眼前的黑绳,确认着它与“鬼哭”和“鬼泣”几乎难分的质感,用询问的口吻说出确定的真相。这条“假绳鞭”当然是从木桶中的“假鬼蛾”身上解的。 “是。应该是为求逼真,专程去‘镜阁’买的。”残影点点头,对叶玄的“恢复”还算满意:“你现在可以大段说话么?” 得到肯定的答复,残影又问:“有没有‘只能告诉我’的事?” 见叶玄摇头,残影出门而去。不多时,家族九人在卧房中聚齐。 叶玄将那日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复述了一遍。从清早出门说起,到“丰临商会”的常规议事,包括与“宿竹”和“辛夷”一起午膳……一步一步说到“长草街”,最后结束在木青儿赶到那一刻。尽量不漏掉任何细节。 许是说得太细的缘故,鬼蛾听到木桶中跌出“紫衣”,而后叶玄险些送命那一段,没忍住哭了出来。初时只是默默抹泪,慢慢地…呜咽声压过了叶玄有气无力的叙述。眼见没法儿安抚,只好等她哭完。叶玄心中很是内疚,觉得自己不配拥有这样的关切和疼惜。他清楚是自己的执念,将家人一次一次带入凶险之中。这一次,恶果绽放在自己身上。下回呢? “我想过可能会有麻烦,但没想到直接冲着你来,更没想到会有这样的阵仗。如此大的一件事,筹划、布置,必定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莫问塔’竟然什么也没察觉到。是我失职。”听叶玄讲完全部之后,残影极罕见地自责道。近一两年,除了派高品佣兵护持小蛾等人,她同时布置了很多战力与眼线,防备着有人去屠“蓝水书院”。事实证明,她搞错了重点,也小看了对手。 “你没想到…不奇怪。就连胆小如我,也没想到。胡亢死了,风大矛死了,墨白死了,余垚也飘在外面……我他妈还以为从此以后,就可以横着走了。不成想啊……唉,可能我的命格,就不适合嚣张。 至于你说的筹划和布置,刺杀我的七人,没一个长驻在‘丰临’。密谋串联,都不在咱们眼皮底下。从‘楚天穷’和‘石伦’之间那生疏到可笑的配合来看,他俩很可能是行动当日才头回见面。‘小乙’和‘牵狗客’略微有几分默契,但‘合击’时的路数过于单调,显然也没有长久磨练过。将这些人捏合到一起的,应该是‘仇诗迈’。 小街上那些‘布置’,其实不算复杂。‘卖身葬母’和‘打糕’都是市集里的寻常事物,那个‘打糕’的摊位我记得从前就有,搞定一个摊主,换个人抡木锤,这没什么难度。‘小乙’和‘牵狗客’现身的时机,取决于我,他们不用持续在街上表演,提前露陷儿的机会更小。真正令人发指的,是‘硕硕’。” 说到此处,叶玄顿了一顿。仿佛每次提到这个人、这件事,都需要重新鼓足勇气:“为了更像个死人,他主动被‘阮棋’撞断臂骨,还故意让臂骨扎出皮肉。就那样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怕死的人,我见过一些,不怕痛的……小烛,同样情景下,你能做到没有任何反应吗?就像身体不是你自己的一样。” “别试啊,凭感觉说就行。”忽然想到冥烛可能没有过“断骨”的经验,叶玄连忙补了一句。 冥烛仔细想了想,很认真地答道:“应该不能。‘烬手’燃起的时候,我的整条左臂连同左半边身子,会微微发颤。打架时不显,装死的话,定能瞧出来。” “嗯…连你都不行,那个胖子是怎么做到的?”这一句,更像自言自语,已不是在问冥烛了。 片晌无声后,大概是九人中读书最多清尘幽幽开口:“我记得有本古籍上写过:‘凉帝国’中叶有个…说不清是‘门派’还是‘教派’的团伙,叫‘灵明会’。他们修行的宗旨,是切断‘痛’与‘苦’的关联。另一种说法,是以‘神识’驯化‘肉身’。 后来,这个团伙被帝国剿灭。起因是有个朝臣因‘谤主’而受‘水凌迟’之刑,天河中的凶鱼,将他从脚趾一寸寸吃到膝盖,整个过程,那朝臣悠然吟唱,声息中没有痛苦、没有颤栗,就好像只是一次普通的吟唱。那位朝臣,暗里就是‘灵明会’的长老之一。 这些都是书中写的,我本不信。但‘硕硕’表现出的特异,倒与那位‘朝臣’有几分像。如果古籍中所记都是真的,说明这奇异的能耐与‘练气’无关,‘素人’也能办到。” “灵明会……”叶玄将这听来有几分邪意的名字轻声念了一遍,没再多说什么。“硕硕”如何办到,如今已不重要了。总之从此以后,他永远不会再信任“尸体”。 “我还有一件事想不明白。”叶玄又将心思转向了刺杀本身,“‘硕硕’故意假死在距‘木桶’不近不远的地方,木桶里藏着假鬼蛾,最后是‘仇诗迈’把我引到木桶附近。问题是…她怎么知道自己能在混战中活到最后? 如果最后是‘石伦’活着,他一定演不好。如果是‘楚天穷’,他大概根本就不屑去演。我甚至怀疑,‘硕硕’和‘木桶’是一条独立的暗线,除‘仇诗迈、阮棋’之外,另外四人并不知道。 那就又回到同样的问题:仇诗迈怎么知道自己或者阮棋能活到最后?她们要是先死,谁引我靠近木桶?” 残影先是点了点头,认可叶玄的判断:“嗯。我也觉得‘硕硕’那条线是单独的。我要是‘硕硕’,绝不会允许足足六个人知道我在装死,两个我都嫌多。 ‘清扫战场’的时候,我在木桶里发现一个已经损毁的小物件儿,损得很严重,多半是先被你砍坏,又给‘紫衣女人’压了一下。不过还是能瞧得出,那是个‘一端连着沙漏,一端连着银锣’的小天平,做工很精细。 也就是说,即便没人勾引你,过会儿‘木桶’也会自己发出响动。我猜发声的时刻,应该不会设得太晚。如果我是‘硕硕’,我会假定刺死你的同时,自己受到重创。会在这样的前提下,预留出足够撤离的时间。 那个‘卖打糕’的,应该就是负责开启沙漏的人。他此时肯定不在‘丰临城’了。”谈起刺杀的细节,残影语气中明显夹杂着一丝兴奋,像是不自觉带入了“硕硕”的角色。 叶玄想了想道:“嗯,这大概能说通,但还是有不小的漏洞。比如,很难保证我从哪个方向靠近木桶,很难保证我看到‘假鬼蛾’的时候,是背对‘硕硕’。” “是,这不能保证。跨境刺杀一个‘蝗灾’,没有天衣无缝的可能。‘硕硕’出手的时机,也不是非要限定在你看见‘紫衣女人’那一瞬。只不过你凭着多疑的秉性,有意无意避开那只木桶,这使得整场厮杀中‘硕硕’一直找不到机会。照你说的,他为了装死躺在地上一直流血,所以于他而言,应该很不想等到‘最后’。嗯…万一沙漏流尽你们还没打完,他直接诈尸跑了也说不定。” 残影已经暗暗决定,等少主伤好之后,她要用自己的方式,认认真真地策划两起刺杀。一起针对叶玄,一起针对木青儿。当然,就只策划,不会付诸行动。既是乐趣,也是保护。 “最大的侥幸,就是‘硕硕’还算惜命。他要是舍得跟我同归于尽……”后半句,叶玄没再说下去。一来不想让关切自己的人再揪心一次,二来…他感觉后心处的伤口,又开始痛。 “行了,退吧。”眼见叶玄额头沁出密密麻麻的细小汗珠,木青儿开始驱逐残影等人。 叶玄幅度极小地抬起右手,轻摇了两下,示意先不用动。转头看向跪坐于床榻里侧的师姐,安慰道:“过一阵…就疼一次,间隔已越来越长了,无碍的。” 过了约莫半盏茶时分,痛楚稍缓,叶玄又能说话,但没再继续“刺杀”的话题。转而向清尘问了些“木叶商团”的事。商团“主事”被刺,致使“木叶商团”的“商票”半日内跌去七成。这两日“叶玄未死”的消息坐实,又升回去不少。更重要的是,商团的运转没受太大影响。 接下去,他又与孤雁说起“木园”内部的防卫。即使他知道这并不紧迫,也不是非他主持不可。众人听叶玄说话,好像气若游丝却又绵绵不绝。许是一连躺了三日的缘故,他总觉得内心有些空洞需要填补。而填补的方式,就是做事。或者说假装有事可做。 假装有事可做,是叶玄本人的自省。在孤雁瞧来,就是无事生非。她不认为“木园”的防卫有什么可改进的,但明面上没表现出任何不满。叶玄…勉强算是半个家人。面对他,也只好遵循家人之间的守则——谁弱,谁就有理。伤口长好之前,他说的全都对。 第一百一十七章 闭口音 “灾害纪元”六百六十七年,冬。 历时三年零三个月,小小岛屿上几座小小金山,地面以上连同地表以下,开采殆尽。也可以说,损毁殆尽。 矿藏这种东西,无分金银铜铁,地表之下部分的采掘都是极考验技艺的。同一处矿坑,懂行与不懂行的工队最终所能有效开采之数,相差十倍以上绝不稀奇。“塌陷”只是其中一个问题,更难处在于“渗水”和“透气”。若初时没将结构弄清楚,一个矿坑采不出多少斤两,就会彻底废掉。 让人不解的是,“木叶商团”对岛上金矿开采手段之粗鲁,近乎掠夺。若给不知情者瞧见,绝不会相信那是他们自家的东西。 对出航采矿的工队,叶玄只有一个要求:要快!别他妈告诉我慢慢来能多赚多少。我只要快! 金矿被一船船运回“木叶港”的同时,“蓝水书院”也以十几倍于先前的数量,不断涌出“勉强能够胜任”的船长、船副。与前辈们相较,他们拥有更好的“航船”,但也势必因为培育时长的不足而遭遇更多危险。这同时意味着更高的薪俸、更厚的赔补。 航船上的水手,早已不再由“死囚”组成。“航道”拓成的第二年,就已不是。 万物有价,人命也莫能外。那些年岁在“两百七十”到“三百”之间,儿女皆已成年,身体尚未衰老,但也自知时日无多的男人当中,总有一些愿意将剩余的生命兑成金银。 这意味着自己的儿孙,哪怕最不争气的那个也能娶到媳妇,延续香火。金银,从来不止是金银。用生命换回的金银,同样能换出更多的生命。 总有人相信这一套,总有人在意身后事。不管对还是不对,蠢还是不蠢,整个天下终会属于他们,属于那些“渴望繁育”胜过“及时行乐”的他们。 或许有朝一日,连“天”都会崩解,或许。但无论如何,在那之前,天下属于他们。 ………… 这日,自“苍城”传回“莫问塔”的一份情报,让“木叶家”的所有人目瞪口呆。这是基本可以确信的情报,不是轶闻。但叶玄相信,用不了多久,这条消息就会以轶闻的形式遍传北南——“云溱”有了身孕。 残影并没有派人监视“吴家”,但派了人驻守在“苍城”。一“监”一“驻”,天壤之别。驻守之人,不会主动窥探隐秘,他们的任务只是将“苍城”明面上发生的事,更及时、更详尽地禀报给“团长”。 这个消息没有紧迫到必须立即告诉叶玄,残、叶二人平日各忙各事,也并非每天都会见面。因此残影隔了两日,待到九人在“木园”的“演武场”中聚齐时,才当众说了出来。自从叶玄伤愈,九人在“演武场”中演练群战、混战的频次较以往高出许多。就连“寒星”也被迫参与进来,因为木青儿极罕见地“命令”了她。 “这……不可能是‘吴禄’的种吧?”一小阵静默之后,满身香汗的鬼蛾第一个沉不住气,开口惊疑道。 “练气者不能育”,这在“灾害纪元”几乎是与“日头东升西落”一样坚固的常识。因此残影没有回答鬼蛾的问题,只是继续丢出了情报的后半段:“‘云溱’依旧是‘苍城商会’的执佬。每次商会议事,‘吴禄’从不参与,但会亲自接送夫人。这一切,在她小腹隆起之后没有改变。” “就是说,‘吴禄’认下了那个孩子?”演武场西南角,叶玄将手中“白坚木”仿制的柳叶刀横放在兵器架上,有些惊讶,又不十分惊讶。吴家那对双子的想法,不可用常理度之,“也可能……他从一开始就知道。” 有剑,有权,有后。不论从哪方面看去,“云溱”都是真正的赢家。她满意当前的局面,却并不真正满意。在她看来,自己赢得还不够彻底。 染指“北地最大的商会”,始终只是染指;驾驭“世上最强的男人”,始终只有一个。直到今日,“吴福”那两撇与自身气度全不相称短须,仍固执地挂在脸上。每日修剪,从未剃光。 “我很快…要有个小侄,或者小侄女了?”场间唯一真正跟此事有关的,就是云洛。武人不能育,姐姐的孩子将是血脉与她最近的后代;武人寿命长,姐姐的孩子迟早有一天,将是她在这世上仅有的血亲。 …………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云溱一事荡出的波澜,转瞬被更为汹涌的巨浪淹没——顾长卿,老了。 自五百岁起,“顾长卿”就再不过寿。然而这世上从来没有人能忘记自己最想忘记的事。对着铜镜,扯下额角的第一根白发时,他清楚地知道:这一年,是七百三十二岁。 奔走相传,信鸦漫天。不多久,人们渐渐发觉,这看似惊天的消息其实远不如“吴家”那事更有嚼劲。就像是一道数百年不曾晃动过的帷幕,搔弄得人人都想探头去看。真掀开了,也不过如此。 “蝗境武人,阳寿有尽。大限七百余。”真正关乎切身,必须去思索这条新情报之内涵的,只有寥寥数人。 自此,“薛谦”和“薛让”可以计算出“余垚”护持薛家,至多还能几代; “云溱”可以推想出自己离世后,夫君再娶几次; 于“木叶”而言,要做的事、要怕的事,都没有变。唯一的不同在于,大致知晓了自己与师姐“最远的死期”后,叶玄在最初一段时日脾气变坏了些。半个月后,复归平常。 ………… “灾害纪元”六百六十九年,春末夏初。 子夜。木园,青院。因没有婢仆居住而长年闲废的“耳房”内,一个身形修长,眼瞳棕红的女人,通身一丝不挂,瑟缩地站立着。烛火映照下,女人望着对面身穿素雅白衣,有着淡灰色双眸和雕塑般面庞的女子,惊异、惊恐、惊喜,几种不同的情绪,笨拙而僵硬地,争抢着浮上她那张早已瞧不出真容的脸孔。 “啊…哇…啊,呃。”女人不会说话,又分明是在说话。棕红色的眼瞳,一只有神,一只无神。无神的那只,像是瞎了;黑发干枯稀疏,头顶满是斑秃,凭借残存的丝丝缕缕,仍可勉强瞧出她的头发带有浅浅水波似的微卷;“门牙”缺损三颗,“切齿”缺损一颗,余下的也不完整;皮肉干瘪褶皱,满是疮瘢与疤痕,双乳像是暴晒后脱水的茄子一般,累赘地挂在胸前;胯骨略显歪斜,左脚没了小趾。 “师姐,是吗?”叶玄的嗓音有些发颤。 “哈拉咕,瓦里西塔!”木青儿紧紧握着右手,语调失去了平素的清冷与淡漠。这是沃夫冈伽语“转过身去,背对我”的意思。面前的女人磨损得太过严重,即使木青儿,也无法单凭肉眼断定她是不是自己的同族。然而见过上千名“洛拉玛人”的安涅瑟,显然比她的少主拥有更加准确的直觉。 棕红眼瞳的女人呆怔了半刻,像是没听懂木青儿的指令,但下一瞬,她的情绪明显变得更加激烈:“啊…呃哇、嗯啊、哦,帕!”女人挥动着双手,嘶叫了许久之后,发出一个“闭口音”。这让叶玄愈发确信,她原本是会说话的。 “她能辨认出这是‘沃夫冈伽语’,但太久没和人说话,一时听不懂了。”叶玄望着师姐,说出自己的判断。话只说到一半,女人立即转身看向叶玄。这个黑发棕瞳的男人,说得也是“沃夫冈伽语”。 带回“棕红色眼瞳女人”的,是船长“霍轩”、船副“宫朋”所执领的“细雨号”。船副“宫朋”是蓝水书院的“新出”。而船长“霍轩”此次归港,已是第十九次返航。 据“霍轩”所述:航船是在一座新探出的“大小勉强可做路标”的岛屿上,捕获了这个“疑人”。与“疑人”一并带回的,还有一筐手腕粗的棕色长蛇,和十几只“外表像熊,体形像鼠”的小兽,以及一些植物和树果。到港的时候,蛇还活着不少,小兽已死光了。树果全部烂透,只剩泛着青黑的细小果核。 “收获‘图鉴’上未曾记载的活物后,尽量确保其存活,不可做额外的测试与探究”。这是“航海守则”第三十七条。其实“后半句”与“前半句”是完全相同的含义。反过来说,面对未知的活物,喂食、保暖以外的测试和探究,基本就是“弄死”的意思。 “守则”上并未专门注明遇到“疑人”有什么特殊,在“蓝水书院”受过完整训练的船长“霍轩”无比清楚,“疑人”是归入“活物”一类。这就意味着要“尽量确保其存活”,同时减少接触。这当然也意味着不可以放任粗暴、饥渴的海员们拿她泄欲。 让船长感到安慰的是,虽然这次发现的“疑人”明显比“图鉴”上的那些都更像“人”,而且明显是个雌性,但她实在太丑了。丑到无需动用武力对海员们进行弹压,就能轻而易举地保护好她。 每每发现新的“疑人”,“老板”都会亲自过问。因此船长“霍轩”对“叶老板”的召见毫不意外。整个“蓝水书院”,整个“木叶商团”,整个“丰临城”的人都知道,多少年来,“叶老板”始终锲而不舍,或说丧心病狂地,企图教“疑人”们说话。从最初的“霓安兽人”开始,到后来的每一批、每一个…… 没人知道叶玄为什么执着于此,“宿竹”问过他许多次:“就算它们听懂人话,会说人话,那又有什么用呢?” 对此,叶玄总是回以讽刺:“你个开赌坊的婆娘,不懂我们‘读书人’的情趣。” 事实上,叶玄当然没有“读书人”该有的风雅和情趣。多少年来,他对“所有”疑人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当然是为了遮掩对“某一类”疑人真正的热情。 一如叶玄所料,不出三日,棕红眼瞳的“洛拉玛人”重新听懂了“沃夫冈伽语”,十几天后,不太完整地恢复了“说”了能力。 “都死…五个…都死,剩我。”语序颠倒,发音含混,但已不妨碍听懂和回答略微复杂的问题。这一句说的是,岛上原本有六个同族,另五个都死了,只剩下她自己。 从她“初时不会说话,甚至听不懂话”这一点推断,她失去最后一名同伴已有不短的时日。 经过这几日断断续续地询问,叶玄知道了这个千疮百孔的“洛拉玛人”名叫“尼斯娅”。按照木青儿所理解的规则:三个音节的名字,没有姓氏,这表明她既非贵族,也非奴隶,是一个平民。后续的问话验证了木青儿的猜想,“尼斯娅”出生在海边,靠打渔维生。 但“尼斯娅”生活的地方,不叫“昆斯特王国”。她们的国王姓“利乌坦”,因此她所在的国家,名叫“利乌坦王国”。 这超出了木青儿的认识,生活在“沃夫冈伽”的三十九年中,她从来只知道自己所在的王国名叫“昆斯特”。如果不是“日记”中有过随口的一句抱怨,提及了宴会上与“昆斯特王”破口对骂的“霍森特王”,她根本不会记得“昆斯特王国”的邻国叫“霍森特王国”。对一个女奴而言,这是毫无意义的内容。 她甚至不记得“昆斯特王”的全名究竟是什么,只知道自己的公主叫“格罗萨-昆斯特”,而少主叶玄自离开“玄青谷”后就从未使用过的本名,是“施沃茨-昆斯特”。 “尼斯娅”也没听说过“昆斯特王国”,对一个渔家女而言,另一个王国的名字,同样是毫无意义的内容。 在“尼斯娅”之前,叶玄所掌握的关于“沃夫冈伽”的全部情报,只来源于那几本“日记”和木青儿的“记忆”。 “沃夫冈伽”这个词,是“全部陆地”的意思。叶玄与残影谈及时,更习惯称它为“红土大陆”。而自己出生的地方,既不是“中原”,也不是“天下”。私下里,他依循娘亲在“日记”中遗留的说法,将这里称作“黄土大陆”。 透过“日记”里的只言片语,叶玄大致知晓“红土大陆”有一个“帝国”和若干“王国”。“王国”具体有多少个,不清楚。 “帝国”想要吞并所有“王国”,为此还将国名改成了“沃夫冈伽帝国”。帝国原本的名字叫什么,不清楚。但根据“日记”中的描述,在此之前“红土大陆”从未有过类似“凉帝国”那样的“一统”。 “红土大陆”的绝大多数人,都信仰一位被称作“厄古斯”的神明。教廷权势之盛,用“黄土大陆”的常识几乎不可想象。七名“神卫”可以毫无阻滞地进出一个“王国”的宫廷;可以命令国王交出自己唯一的女儿,以供剥光衣服,当众烧死。 “教廷”和“帝国”之间是什么关系,“日记”中没有详述,但可以看出并非敌对。帝国的“皇帝”和教廷的“大祭司”,也基本可以确定不是同一个人。 当然,这一切都是两百多年前的记载。 匮乏且支离破碎的情报,使得叶玄无法构想出“红土大陆”的全景。“尼斯娅”的记忆,则是另一个麻烦的问题。 她可以回想起很多事。比如她的母亲由于“洛拉玛血统”的关系,在“大清洁”中被神卫抓捕;比如自己和两个姐姐、三个邻居一起偷了渔船,逃入“无尽海”,而后遇到了一个岛屿。但她说不清这些事发生在什么时候,也不记得在岛上活了多久。 一个起不了多大作用的旁证是:船长“霍轩”告诉叶玄,岛上的“树果”非常酸,有个海员只轻轻舔了一下,鼻涕当即流了满嘴。而“尼斯娅”说自己的牙齿不是打斗或受伤时弄坏的。 “日记”的开篇,也就是“公主”逃亡的时候,“大清洁”并不是刚刚开始,显然也不会立刻结束。因此叶玄甚至无从判断“尼斯娅”逃离红土是在“公主”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之前,那意味着“尼斯娅”距离“衰老”已经很近。 唯一庆幸的是,“尼斯娅”记得自己一行六人,是在一个满月之夜乘渔船离开“红土”,一直向北,太阳第四次升起时,遇到岛屿。关于这件事,叶玄在不同时刻,用不同的态度,换不同的人,反复确认了二十遍以上。有时自己问,有时师姐问。有时温柔,有时凶恶。另有几次半夜将她摇醒,趁着半梦半醒时逼问。每次都得到同样的答案。叶玄愿意相信,也只能相信她的记忆。至少那个时候,“时间”对她还有意义。可万一她记错了,万一错得太过离谱……那或许会要了自己全家人的命。 第一百一十八章 尘掌柜 “这木叶家,近些年真是血光不断呐。也不知‘尘掌柜’能不能活。” “唉…要说那些‘北人’再怎么讨厌,总比‘风家’好些。希望‘丰临城’不要生乱呐。” 正午。“白玉斋”二楼包厢内。三个衣饰华贵的男人,饮着淡绿的“青竹酒”,吃着鲜美的“竹青蛇”,语调随意地谈论着昨夜的血案。客坐下首,一个“身形高挑、肤色雪白、五官精致、面容清冷”的女子从旁服侍,倒酒添菜,又兼陪饮,没有太多言语。她叫“江曼曼”。 许多年了,她仍在“艺展”的“丁字舞台”上走来走去,没能成为最耀眼的宝石;仍隔三差五被“掌柜”唤出来待客,没有遇到可以依靠的男人。“丰临城”有她幻想中的一切。近在咫尺,遥不可及。 “我听说不光是‘尘掌柜’挨了一刀,她手底两个‘执官’昨夜也死在家中。不知是真的不是。‘费老板’可有消息?”带着两、三分醉意的男子,压低嗓音对江曼曼身边“短须微胖”一直没有接话的男人问道。 被称作“费老板”的男人摆了摆手,半真半戏地笑言道:“曲老板,可不敢乱说,我是‘费掌柜’。”费掌柜名叫“费玉”,任“慕衣舍”的“大掌柜”已有四十多年,勤勉尽职,贪墨有度,深得“慕冬阳”倚重。 掌柜就是掌柜,他很忌讳别人叫他“费老板”,虽然这在商贾间的往来中是很寻常的事:“‘尘掌柜’生死不明。两位‘执官’死得悄无声息,清早被家中女眷察觉有异时,身子已经凉透。我听到的消息就是这样。道听途说,不保真啊。” “但凡他说‘不保真’的事,最后都是真的。”另个明显跟“费掌柜”更为熟络的男子,对着方才发问之人解释道。 昨夜的事,“木叶家”没有刻意隐瞒。就像残影当年在“莫问塔”被抹了脖子一样,这种事无法隐瞒,也无须隐瞒。仅仅半日,满城皆知。流言传得快,变得更快,现下已有了七、八套不同的说法。 ………… 木园,尘院。清尘卧房。 刚刚从昏迷中醒转,被叶玄喂下一碗蛋羹的“清尘”面容依旧惨白,只嘴唇略微有了些血色。她俯卧在软床靠外的一侧,一张比指甲还要轻薄的“丝被”覆在膝窝与腰肋之间。春末夏初,丰临城已颇炎热。一层浅浅“丝被”只为顾及伤者的体面。昏迷中的“清尘”已失禁过一次,两名贴身婢女实在不敢翻来覆去地给主人换衣。 “清尘”的上身,一圈圈缠绑着的素白“纱棉”却比她平日穿惯的亵衣厚重许多。 与险些夺去叶玄性命的那一刺相同,“清尘”的伤口也在后心。万幸中的万幸,钢刺入肉透骨,锥头却偏了稍许。 “我没看见刺客,直觉…是个比我矮小很多的人。他刺中我的时候,‘腥芒’的鞘尾也扫到了他。大概……是腿吧。”清尘气若游丝,艰难地回忆,艰难地诉说。唯一还算欣慰的是,醒来时床边没有围着一大群人。贴身服侍的两名婢女已被遣退,屋内只剩叶玄、寒星和孤雁。 “寒星”早已不再缠着“清尘”讲解“浅草生”的话本,但许多年来,她始终将她视做自己唯一的朋友。她不知道“唯一的朋友”是否也将自己当做朋友。她与这“唯一的朋友”平日也不怎么说话。今日朋友受了伤,她要守在朋友身边。 “孤雁”本非好事之人,与“清尘”也没有太深的交往。只是“清尘”在“木园”之内遭遇刺杀,总领防卫的她难辞其咎。前因后果,须亲自问个明白。 “清尘”被刺,是在昨夜四更,处理完积压的文书,自“前园”返回“后园”的路上。并非真的“日理万机”到如此地步,而是“尘掌柜”习惯晚睡,喜欢在夜间做事。照残影的说法:这是仍留存着“婊子”的作息。话是当面说的,反倒没什么恶意。 “比你矮小许多……是女人吗?”孤雁很不习惯这样半蹲半跪在枕前与人说话,但此时伤者最大,头脸凑得近些,她声音就可小些。 小女人,木园内?不知为何,寒星听到这些,脑中首先浮出的竟是云洛。念头只是一闪,她不会真的相信云洛能干出这事。更关键的是,她也不相信云洛能干成这事。七人之中,清尘的武功只稍逊残影,远高于出其余几人一大截。从未受过潜行、暗杀等训练的云洛,就算偷袭,也没可能重创清尘。而且清尘说剑鞘扫中了刺客,云洛却不像受过伤的样子。 “他被我扫中时,轻哼了…一声。像男人,我…不能确认。” 趁着清尘额角的汗珠还浅,孤雁又追了十多个问题。叶玄轻扣着她的手腕,一面察着脉息,一面以刺客的眼光,对孤雁的提问做些修改和补充。叶玄不是个正经刺客,可毕竟曾给“小乙”和“残影”做过把风、放哨的勾当,于细微处,比之孤雁还是略懂一些。 小半个时辰后,“清尘”再一次陷入深眠。孤雁头一个离开卧房,不敢再多打扰。她失望地发觉,除了“矮小、男人”两条之外,几乎不再有可用的情报。即便是这两条,也不确实。刺客是如何潜入、何时潜入,更是全无头绪。 木园“前园”白日虽有外客进出,但绝不会放行到“清尘”书房所在的“枢机院”一带。便在最喧闹的时候,“枢机院”左近也属清净之地,同时更是“前园”中巡视最为密集的所在,很难有“生面孔”混入。日间“清尘”如需会客,也都是在远离“枢机院”的“宴厅”或者“客室”。 另则,“枢机院”的位置并不在“前园”正中,而是紧邻“后园”。从“枢机院后门”回至“后园”,距离不足两百步。“清尘”就是在这段“没有凉亭、没有假山、没有池塘”的宽阔石板路上,被突如其来的“钢刺”扎中了背心。 孤雁想不明白,如何都想不明白。就算自己手下人疏忽,日间放了不该放的人进来,可白天到深夜那么长的工夫,刺客藏在什么地方?又是怎样潜行到清尘身后的?或许,她是困倦极了以至有所松懈…可她不是习惯晚睡的吗?不,不一定。清尘不是单纯的晚睡晚起,而是作息混乱。那是不是意味着,她白天可能精神,可能困倦;夜晚同样可能精神,可能困倦? 皱眉思索间,叶玄也轻轻推门走出。寒星仍留在屋内守护,两名候在院中回避的贴身婢女得到叶玄示意后,立即踩着碎步,迅速而无声地返回。 “是我失职。请少主责罚。”孤雁暂时还没想通,自己具体失职在哪一处。但“清尘”伤在“木园”之内,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站在院中等我,就为说这个?”叶玄的语气有些冷硬。一直以来,孤雁、寒星与他最不亲近,因此他面对这两人,几乎从来不说重话。唯独这次,有些冷硬。 “……” “等等看吧,或许小影那边能查出什么。”孤雁正不知如何接话,叶玄继续开口,略显生硬地将责罚的事滑了过去。 残影去查的,正是“清尘”手下两位“执官”的死因。 “木叶商团”正、副两位主办“叶玄”与“清尘”手下,各配有三位“执官”。其职责近似于“通汇钱庄”的“五大掌柜”。虽然权柄和才能皆不可同日而语,但也是商团中极重要的人物。 叶玄手下三位“执官”,主要负责与“探海”有关的具体事宜,居所与家眷都在靠海的“木园”之内。他们白日常往返于“木叶港”与“枢机院”,晚间住在“前园”西南区域各自独立的宅院之内。与“清尘”遭遇行刺的地方相隔甚远。 清尘手下三位“执官”主司“运筹”与“政交”,其中两位是本地豪族出身,居住在“丰临城内腹”,昨夜横死家中的,正是他们。“尘掌柜”手下另外一位没死的“执官”,是“冥烛”。 “细针贯脑。手法很干净,几乎没有流血。二人都是睡梦中死去,清早才被发现……”傍晚,残影带回了许许多多细节,可惜仍缺少明确指向的线索。 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蓄谋已久的,针对“木叶商团”高层的暗杀。正当人们这样以为的时候,甚至还来不及以为的时候……隐在暗中的势力,又用三十二具尸体宣示了自己的底线。或者说,宣示了自己没有底线! 就在“清尘”遇刺后的下一个夜晚,“木叶商团”三十二名船长惨遭暗杀。说是“暗杀”有些牵强。杀手只是在深夜行动,却根本不管目标睡了没有。翻墙入院,直奔“主屋”,破门杀人,一刀毙命。 与前夜相较,这一晚的行动粗暴得多,也粗糙得多。三十二个目标,竟有九个杀错。事后不难看出,杀手只明白无误地获知了每一位船长的住处,却不清楚他们的样貌。杀手行动的准则也很简单:杀“主屋”里的男人。于是九位与爹娘同住的船长,一夜之间失去了父亲。 据一众目睹惨案的眷属所述,杀手黑衣蒙面,头罩兜帽。入屋时手持短刀,刀身也是纯黑。这是最常见的刺客行头,甚至可说完全是“标准”的刺客行头,没有任何特殊。眷属们对杀手的“身形高矮”说法不一,这证明杀手不止一人;从船长们遇刺的间隔上看,杀手又没有太多,更像是事先规划好线路,趁夜逐个击杀。 如此这般袭杀没有还手之力的“素人”,自然为江湖所不耻。但要说杀手完全没有底线……似乎又还有些。三十二户人家,女眷、孩童无一伤损。据说有个抄起剪刀上前拼命的悍妇,也只被杀手一脚踹翻,皮肉未破、筋骨无碍。 正是那残存的一丝丝底线,让人愈发觉得:行这下作之事的,并非原就声名狼藉的宵小,反倒更像是狗急跳墙的“名门正派”或者“高门大户”所为。 夕霞山、天默城。如果赌坊肯开盘口,这两个名字或排前二。航帮、剑盟、诗仙旧友、风家余孽,多半也在前十之列。只不过,像这种“不知何时能够查明,不知最终能否查明,即便查明了也仍会有人不信”的盲局,赌坊很难坐庄,也很难居中撮合。 叶玄的震怒,暂时无处宣泄。当务之急,他立即将“丰临城”内数百名船长、船副连同家眷,一并接入了“木园”。“蓝水书院”的一众“教员”自然也在其列。 此番迁居,实是避难。人人仓惶至极,两千五百余口,抢在日头西落之前便已全数涌入高墙之内,谁也不想在外边多睡一宿。匆忙间,能够带入木园的贵重之物,只有银票、金银、珠玉和海图。 每一位船长,都有自己独属的“海图”,对他们而言,这几乎是和生命同等宝贵的东西。在这个单凭“工器”和“计算”无法精准定位的时代,每一位长久存活的船长,都必然也必须擅长“时时捕捉并记录”自己的“感觉”。 而“感觉”本身又只是“工器”和“计算”的辅助,因此这种对“感觉”的“记录”通常会直接落在“海图”上。 “船长”手中的“海图”,当然不是“全图”。每位船长,通常只掌握一条“航路”,能同时掌握几条的,在同伴眼中都是疯子中的极品。所谓“探海”,就是沿着一条已知的“航路”,沿着一座座已经探明的“路标岛屿”,去寻找下一座“可做路标”的岛屿。这是无比笨拙,却唯一可行的办法。有些时候“一位船长的死亡”甚至等同于“一条航路的丢失”。 “木园”占地虽广,半日之内增出两千多人,也是措手不及。诸般供应一时难以接续。第一晚最大的麻烦,就是“便桶”不够。 事有轻重缓急,人分三六九等。对“木叶商团”而言,船长和船副,显然比他们的家眷宝贵许多。屋舍有限,可靠的护卫更有限,于是一众船长、船副只得与家眷分开居住。 船长、船副们,住在占地更小,护卫更多的“后园”。“后园”本是禁地,事急从权,顾不得了;眷属们则住在“前园”,享有更加宽阔的庭院,承受相对稀松的防卫。 如此安排,倒没有引发太过激烈的怨怼。他们愿意相信,也只能相信这是暂时的。一墙之隔,并非断绝往来。只“后园”不能擅入。实际每日白天,都可在“前园”相见。 “木叶港”与“蓝水书院”外围,亦分别新增了两百名“白衣护卫”,全数出自“蓟柏枫”的“林枫镖局”。这种时候,委身于特定镖局的镖师、镖客们,比拿钱办事的佣兵更可靠些。 陆续归港的船长、船副们,一下船便被守在港口的护卫接入“木园”。他们的家眷早已在“前园”相候。 “商团”中、高二层连遭重创,运转受滞又兼人心惶惶,原定出港的“航船”几乎尽数搁置。 而“莫问塔”的悬赏,只换来了成百上千条“没有实据且互相矛盾”的线索。暗里对“夕霞山”、“天默城”和“航帮”的调查,也毫不意外地全无收获。其后月余,杀手销声匿迹,再无举动。 正当人们以为,这几桩血案会跟“灾害纪元”绝大多数刺杀一样,无头无尾、不了了之的时候,杀手再一次用突破众人想像的手段,宣告了自己的存在。很多人相信,这一次行动也同时宣告着——事情永远不会结束。 昨夜被杀的,是三位“木叶商团”已经离任的“小管事”。其中一位,还是被辞退的。“木叶商团”的雇员大都出自“丰临城”本地,离任后自然也长居于此。 照这般杀法…一层层推想下去,就连曾经在“木园”做过门房、仆役之人也难幸免。一时人人自危。 “木叶家”断然拒绝了“老管事、老账房、老仆役”们寻求保护的恳请。“木园”之内,日渐焦躁与不满的船长及家眷们,转瞬也都噤若寒蝉。住得拥挤些,总好过身首异处。 过不几日,伤势渐好的“清尘”重又主持起园内大小事务。头件事,便是在已无闲废屋舍的“前园”强行清理出一排砖房,做“客栈”之用。“后园”的船长们知晓此事,无不悲喜交集。往后日子算是能过了,却不知这样的日子…要过到什么时候。 他们不是江湖人,多多少少也懂些江湖事。杀几百人、几千人简单,抓出三两个隐在暗处的刺客,谈何容易? 第一百一十九章 夜火 木园,雨院。 在云洛的记忆中,不穿黑衣的叶玄总是很温柔。但从来不曾像今日这样温柔过。 一张轻薄如翼,却大到足以遮盖整张床榻的暖黄色“丝被”,勾勒出两道浅浅相拥着的身形。二人鼻息轻缓,似有默契般地此起彼落,悠长而平顺。他们伴着“晚霞浸透窗纸”的最后一抹光晕渡入深眠,醒转已是子夜。 “不走,好吗…”她知道,他几乎不在“青院”以外的地方过夜,但绝非没有例外。她相信,只要她开口,今晚就是例外。 “穿好衣服,有任务给你。”鼻尖轻抵着鼻尖,拇指轻蹭着侧颊。语调和暖到让“云洛”一时竟没听懂话语本身的含义。直到叶玄起身穿衣,她才恍惚跟随着,做出同样的动作。 半盏茶时分后,穿戴已毕的“云洛”一身干净爽利的淡黄色武人装束,赤着双脚站在“芙蓉石”铺就的“浅玫色地板”上。以“发带”扎绑过的墨黑长丝顺从地垂拢腰间,只边缘处仍有些凌乱。 此刻的她神思已彻底清明,声音中夹着难以遮掩的不安与兴奋:“什么任务?”这还是头一次,叶玄单独安排任务给她。月黑风高,深更半夜……莫不是要去杀人? “去苍城,将这个交给‘吴福’。”重新穿上黑衣的叶玄,语气变得无比郑重。他递给云洛的,是一只涂着好几层厚重的“火漆”,肚腹鼓胀到似要撑破的深褐色“蛇皮纸信封”。 信封很厚,叶玄的黑衣很薄。下晌入屋的时候,云洛却没注意到他随身带了这个东西。更没看见他何时将这信封藏在了自己的衣柜里。 “这是……” “千万不要打开!如果‘吴福’发现信封拆开过,他可能会不敢救我。” “救你?”云洛忍不住尖声重复道。叶玄的语调与言辞,让她心中的亢奋彻底消散,只剩下深深的惊惧与忐忑。什么事情,会让一个“蝗灾”需要求救?又是什么事情,能让另一个“蝗灾”不敢?前段时日清尘遭遇行刺,事后云洛出入“木园”自也加了小心,但她从没想过这事竟严重到如此地步。 “是,救我。小洛,我没办法解释太多。接下来的话,你听仔细。” “嗯!”云洛重重点头。左手不自觉地握紧,才意识到短剑“无用”没在手中。 “第一:这封信,亲手交给‘吴福’。万一‘吴福’不在,可以给‘吴禄’,其他任何人都不行,包括你爹娘和姐姐。” “嗯!” “第二:路上或有凶险,你要学会避人耳目。最根本的准则,就是‘不要接触人’。不要入城,不要进村,不要走有‘路’的地方,‘小路’也不行。必须渡河的时候,不要雇船,直接游过去。信封内做了几层防水,浸湿没有关系。” “嗯!”云洛继续点头,心中的慌乱被叶玄沉稳的声音抚平了些。她渐渐进入了状态,乌黑清澈的眼眸里,透出“任重道远”的决绝与豪迈。 “第三:如果‘吴福’肯帮我,他或许需要几天工夫准备。你不要急着折返,等他一起结伴赶路。如果他不肯动,你就逼着他、求着他,将你护送到天河以南,最好能一路送到‘丰临’。总之,‘回’时要比‘去’时更加小心。” “嗯!”云洛越听就越发确信:他这是将性命悠关的大事托付给了自己。再点头时,不禁升出几分“士为知己者死”的悲怆。比悲怆更浓烈的,是甘甜。 “重复。”简短的命令之后,叶玄面无表情地听着云洛用全然不同的遣词复述了自己交代的事,基本没有错漏。 “我现在就动身,对吗?”读懂对方认可、满意的目光后,云洛语声轻和,神情肃穆地开口道。 “对。我送你出城。”看着云洛拎起短剑,穿好鞋子,又将十几枚“细短钢针”别入腰带内沿,叶玄轻盈地、爱怜地牵起她的右手,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走出“雨院”,走出“木园”,半点也看不出掩藏行迹的意味。 云洛不懂,也不询问。一路携手无言,任由他牵引着,并肩行到“丰临运河”之畔,跃上一艘有“船棚”的小叶舟。舟尾没有船夫相候。棚内低矮狭小,至多可纳二人。缩在里面,倒有种“裹在被中”的错觉。有点拥挤,有点温馨。 叶玄小心翼翼晃亮火折,点燃棚内矮桌上一盏“凹肚烛灯”。幽暗的船棚中顿时染上昏黄。 “会用这个吗?”说话间,叶玄自怀中摸出三根做工精致的“细长木管”。木管中空,末端有着圆润且顺滑的弯曲,便于含在口中。 “会。”云洛认得这种木管,知道这是“潜行者”长久隐伏水下,用于换气的东西。还是当年泡在海中“拓航道,斩礁石”的时候,“鬼蛾”带去过几根。其实斩礁石用不上这个,纯为玩闹之用。 “这些熏肉,尽量用油布包好。弄湿或者吃完,你就得自己采果、打猎了。” 云洛这才发觉,触手可及的船棚角落里,还藏着一个不大的包袱。里面除了裹在层层油布之内的一块块肉干,再无其它。 捧着这包“坚硬到几乎能当凶器”的沉甸甸的东西,置身狭小船仓中的她,仿佛提前体会到了所谓“江湖之远”。尽管“苍城”并没有“枯荣城”那么远。但这次,她是一个人。 一叶轻船,沿着“丰临运河”逆流北上。直至“丰临城”没有围墙的边沿,仍不止歇。深沉夜色中,皎白月光下,船尾黑衣长身的男子轻摇着橹杆。密闭幽暗的船棚之内,烛火燃尽。短剑、黄衣、密信、布包,都已不见。船底一个铜盆大小的破洞,似被无形而又致密的气息封堵,令河水难以倒灌。 良久良久,黑衣男子怅然地松开橹杆,撤去遮蔽整条船身的“鹊桥”,任凭小舟带着自己,缓缓坠入河底。待到回至岸边,眼角泪痕已被清冷湍急的暗流涤尽。 ………… 木园,后园。血洒遍地,火光冲天! 这是“云洛”潜出“丰临城”后第三个夜晚,距“清尘”遭到刺杀,历时整整三月。 “前园”的眷属见“后园”起火,仓惶奔走,放声疾呼。全不知一墙之隔,对面的男人们在烈焰腾起之前,便已死绝。 “前园”的护卫们,持刀封堵着通往“后园”那三扇高阔厚重的木门。不明所以,但恪尽职守。他们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就是防止任何人擅入“后园”。至于“后园”发生了什么,或者正在发生什么……那不是他们需要理会的事! 大火惊动了“薛谦”,惊动了“宿竹”,惊动了“辛夷”……直到“丰临商会”的每一位“执佬”都亲自或者派人赶到“木园”附近,大火仍未止息。“后园”外墙处各门紧闭,门口执守的护卫仍在,可哪个也说不出里面究竟发生了何事。无人换岗,他们不能擅离。 “宿竹”不顾护卫的喝止,跃上墙头向里张望。却瞧不出,也听不出有任何“扑救”的迹象。悍勇如她,一时也不敢深入。这是“木叶家族”的“后园”,住着“两个蝗灾,七个旱灾”的“后园”。能把这处给点了的,该是个什么人物?或者……是些什么人物? “莫问塔”顶层,千百张信纸似雪片一般泼洒而下,又被微凉的夜风卷入左近的街巷与院落。信纸之上,硬笔写就的小字密密麻麻、张牙舞爪。半盏茶后,“木叶港”的海风与细沙,也翻阅、亲吻了相同的内容。 ………… “‘不准救火,不准任何人进出。’殿下的命令就是这样。” 隔日,“丰临商会”除“木、叶”之外的所有“执佬”在“木园”聚齐。这时答话的,是“后园”护卫执领“程七七”。 这样的名字,以及对叶玄的称谓,都表明她毫无疑问是“枯荣城”过来的人。昨夜火势虽猛,实际却只集于一域。焚毁的屋舍中,全部都是已被杀死的人,还有他们最宝贵的财产——海图。 “你们问多少遍也没用!我知道得不比你们更多。再者说,我要是知道‘殿下’不想让你们知道的事,他能容你们见着我吗?再不信,你们直接用刑好了!”原就茫然无措的“程七七”终于恼了。她比谁都更想知道,从“书院”到“夜宫”,从“枯荣”到“丰临”,自己追随了七十多年的“木叶家族”,怎么就一夜之间没了踪影! “我瞧说得不像假话。把信给她看看吧。”宿竹微微侧头,对薛谦道。遣词像是商量,却分明是已经做出决定的口吻。 宿竹说的“信”,就是昨夜随风散了满地的那些纸片。拾回来的已近千张,落在外面的必定更多。每张纸片,都是相同的内容,要藏住是绝无可能了。之所以“程七七”还没看过,纯粹是从昨夜起就被薛谦等人“软禁”的缘故。 “程七七”接过信纸,一眼就认出了“残影”的字迹。这是“玄青书院”中她最景仰的一位前辈。 字很小,字数不算太多。“程七七”看了很久,看了很多遍。她仿佛明白了什么,却又完全不懂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任务: 筹谋探海者,杀全家;损近海礁石者,杀全家;有大船入海,屠港口;有大船归港,屠全船。船头至船尾超过两丈半,就算大船。 那个谁、那个谁、那个谁、那个谁还有那个谁:我提前给了你们银票,但没说任务是什么,现在清楚了吗?任务期限是永久,接还是不接,你们可想好了。不接的话,银票烧掉,无需退我。 嘻,我有九成九的把握,你们五个当中,至少有四个会接。娘娘叽叽,瞻前顾后的那个,你他妈给老娘像个男人!晚上去赌坊押一把骰子,赢就接,输就不接。万一输了,烧银票之前可以去城中最好的青楼住一宿,算我请你嫖的。 到你了,那个谁:别人能选,你必须接。没有佣金,至死方休。本座的大恩大德,你这一世无论如何也报不完。下辈子,接着还吧。 那个谁:提前给了你那么多银票,当然不是让你亲自干活儿。你的任务,就是不断帮我雇佣新的刺客,去做开头说的那个任务。直到银票用完,或者你死了为止。你可别死太早啊。 那个谁和那个谁:你俩的任务跟那个谁一样。敢吃本座的钱,回来弄死你们!没错,别以为我这一去就不回来了。可能回,可能不回。我也说不准呢。 在“四层”和“五层”存了“复仇金”的雇主大人们,对不起了。超过一万两的委托皆是口诺,从上到下,只我一人心知。我不能提早退你们银子,那会暴露我的计划;也不能事后退你们银子,那会暴露你们的身份。所以,对不起了。 上面的话,仅指存了“暗金”的雇主。存了“明金”的,会有人照原数的十倍,将“白票”和“密纹”分开寄送到你们府上。那个谁:前日给你的银票,就是这个用途。 《拓殖-评议集》通汇书局第一版。” 书信不足千字,“程七七”看了足足一盏茶的工夫,还没放下。薛谦最先失去了耐心,沉声问道:“看完了吧。最后一句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这不是‘薛棠’小姐写的书吗?”程七七的困惑,丝毫不比薛谦更浅。她甚至都不知道那本书是讲什么的。 《拓殖》是“薛棠”所着,《拓殖-评议集》是各个书院的学师、学子们所写,后由“薛棠”编纂。“薛谦”没去纠正“程七七”语中的错漏。那不重要。 “搜检木园,找这本书。”薛谦对自己的部从下令道。 “程七七”闻言,立时涌出一股怒意:“他凭什么搜检木园!”转念细想,又觉荒诞:“我现在又算什么身份?还有资格守护这里吗?” 第一百二十章 唇血 自相识起,云洛几乎从没乖乖听过叶玄的话。唯独这次,分毫不差地执行着他的指示。翻山涉水、风餐露宿,尽寻荒僻无人处行路。直到遥遥望见那“巍巍天下第一雄城”高耸、厚重的外墙,才终于无所顾忌地发足狂奔。 苍城“外城”的城门,日间不闭。三教九流皆可随意进出,除大股车队之外,惯常不会遭遇盘查。然而“那淡黄的小小身影”如貂鼠般蹿进城门的速度实在过于迅捷,迅捷到令“北城门”的“兵长”不得不心生戒惧:“何人,站下!” 云洛没有理会背后的呼喝,奔行间,她只感觉“第一道城门”到“第二道城门”的距离,近得有些不可理喻。“‘苍城’不是北方最大的城吗?不是应该比‘枯荣城’大很多吗?这就到‘内城’了?”她心中迷惑,没空细想,只庆幸下一道城门也是开着的。 如果清尘在场,她或许可以告诉云洛:两道城门,都是“外城”的城门。这东西,叫做“瓮城”。 所谓“瓮城”,就是沿城墙边缘而建的小城,分“内凹”与“外凸”两种,取“瓮中捉鳖”之意。“苍城”的“瓮城”便是“内凹”之形。 上古时代,几乎所有大城都会修筑“瓮城”。这是极重要的“城防”之器。但凡城池,最薄弱处必是城门。而“瓮城”的存在,会令攻破第一层城门的敌军陷入狭小囹圄,遭三侧箭矢合击。 后“凉帝国”崛起于灾变之季。“南抵默海、北至冻土”的每一寸土地,尽归“罗摩”。 鼎盛时,放眼天下已无外敌的“大凉帝国”勒令辖内所有城邑拆除“瓮城”,违者以谋逆论。唯有“帝都-苍城”和“旧都-凉城”的“瓮城”得以保全。再后来,到了武人横行、飞檐走壁的“灾害纪元”,“瓮城”已无任何用处,更不会有哪位城主去修建这种东西。是以从未到过“苍城”的“云洛”不识此物,也在情理之中。 蹿过第二道城门,以为此处就是“内城”的云洛,一时反倒没了方向。她只知“吴府”在内城,却不知具体是在何处。于是只好停了脚步,转头求助追缉自己的那队“城卫”。 “我叫云洛,我找吴福!”不等城卫喝问,云洛抢先开口。 兵长依循惯例,一个简单的手势,先令七名部从将眼前的矮小女子围了起来,但并未拔刀。而后才琢磨起她刚刚说了什么:“云洛?‘云大夫’家的‘云洛’吗?” “是,我找吴福!”云洛焦急地重复。全不想自己跑了那么多天,其实不差这一时半刻。越靠近,就越焦急。 “兵长”这时细瞧眼前女子,衣裤到处都是破口,满头乱发打绺儿,一张小脸也不干不净……乍看根本像个乞儿。饶是如此,女子的话“兵长”还是信了九分。凭那入城时一闪而过的身法,凭那一看就值不少银子的短剑,更凭那个基本已经坐实的传闻。 云洛的轻功很好,却如何也及不上“信鸦”。她听从叶玄的安排,不入城、不进村、不乘船,路上几乎一个活人也没瞧见。 “丰临城”的血案、“木叶家”的失踪以及“残影”那耐人寻味又令人发指的“遗嘱”,早已在“苍城”传得沸沸扬扬。唯有云洛,全不知情。 “兵长”并不知道“云洛”不知情,他理所当然地认为“云洛”是带着绝密的情报回到“苍城”。既然涉及绝密,最好不要多问;既然涉及“吴福”,最好不要拖延。 “请随我来。”兵长无需询问,瞧她神情、举止,便知她没有进出“内城”的“手牌”。浅浅致了一礼后,引着她往设于“外城南区”的“刑律司-四分所”行去。 “杜执领,这位小姐自称是‘云大人’的妹妹‘云洛’,有急事要找‘吴福’先生。”他口中称所的“云大人”,是指“云溱”。此时的“云溱”早已是象征着“苍城”最高权力的“苍城商会-执佬”之一。兵长身为“苍城城卫”,对上司禀报“云洛”自称的身份时,按规矩要以“云溱”为源点,不能说她是“云大夫的二女儿”。而“吴福”虽是“苍城”无可争议的至高战力,但于城内无司无职,亦不是哪个宗派的掌门或哪个商团的老板。故此兵长提及“吴福”时,只称“先生”。 “我是云洛,带我去见吴福!”发现自己没有被带到“吴府”,而是进了“刑律所”,云洛十分恼怒。对着被称为“杜执领”的男人,疾言厉色地重复了自己的来意。 那位“兵长”也并非有意刁难,实是他无权发放出入“内城”用的“手牌”,更无权判断自称“云洛”的女子身份属不属实。带她来见“杜执领”而不是要她“依规程去申领手牌”,这已经是职权范畴内最大的帮忙。同时,以“兵长”的老练、油滑,他能猜出满眼焦急的“云洛”不会满意这种曲折、繁复的处置,惟恐生出什么事端,因此在城门处只说“请随我来”,没告诉她要去什么地方。现下,这枚“烫手的小山芋”总算是扔出去了。 “兵长”禀报时,右手拇指微不可见地划了两个小小圆弧。被称作“杜执领”的男人的见状心知,这矮小女子武功很高,至少在“兵长”看来,很高。 打量了女子片刻,“杜执领”从桌后站起,走出几步,对着云洛和颜悦色道:“在下‘杜驰’,是‘刑律司-四分所’执领。云小姐莫急,我立即派人,骑马前去‘吴府’通禀。小姐可有‘物品’或‘留言’需要一并带给‘吴先生’吗?” “杜驰”没有要求矮小女子“证明”自己的身份。因为不管她拿出什么东西,或说出什么言语,“杜驰”都没有足够的把握分辨真伪。他也没说“云小姐见谅,没手牌不行”之类的话,直接将进程滑到了下个步骤,仿佛“云洛”已经答应过要乖乖在这儿侯着。 “苍城”与“枯荣城”不同。“枯荣城”的“内城”明码标价,持“手牌”能入,没“手牌”的,给钱也能入。“苍城”的“内城”只认“手牌”。唯有一种情形下,没有“手牌”者也能进入“内城”,那就是持有更高阶“令牌”的人亲自将她领进去。比如“吴府”的管事。 “这…把这个给他!”云洛虽然焦急,一时却也想不出更快、更好的办法。而且这姓杜的执领,看上去的确是在帮忙的样子。这般想着,云洛“刷”地拔出短剑,将剑鞘递给了对方。 “杜驰”当然没看过“无用”,但望见那裸露在外,泛着“柔暖的淡黄色微芒”的细短剑身,他对眼前女子的身份又多了几分确信。遗憾的是,对方就只递出了剑鞘。“顾长卿”亲铸的名剑近在咫尺却无缘触碰,这让将大半薪俸都花费在“兵刃收藏”上的他心痒至极。 “等一下。”正当“杜驰”唤来门外的部从,交代他持着信物,快马赶去“吴府”时,云洛开口将剑鞘要了回去,割下一片已沾染了不少污秽的淡黄衣摆,打了个结,系在剑鞘之上,才又递还给那名部从。 她忽然想到,自己与“吴福”只见过一次面。那时虽然也持着这柄短剑,可时隔二十多年,他又怎会记得自己的剑鞘是什么模样?那一日,“吴福”断了手臂,是自己割下衣摆为他包扎。这件事……他多半不会忘记。这事不算秘密,却是独属于他们二人的纽带。 部从带着剑鞘离去,“杜驰”将“云洛”请到客室,命人端上各色茶点,并送来一件比她身形宽大许多的黑色斗篷。云洛一路之上翻了不少山林。手臂、小腿处的衣裳,划破得最多也最严重。有好几处已隐隐透出肌肤。虽说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云洛还是很感激这位“杜执领”的体贴。 狼吞虎咽吃着茶点,心焦如焚等着吴福,云洛还是警惕地察觉到屋内气氛有一丝古怪。抬眼看去,只见“杜驰”正色眯眯盯着“赤身露体”横陈在桌面的短剑“无用”,垂涎欲滴。 云洛吓了一跳,本能地丢下捏在右手的“桂花酥”,闪电般握住了剑柄:“你要干嘛!”她口中不怎么优雅地塞着一大块糕点,仅凭戒惧的目光,也能明白无误传达出心中所想。 杜驰也是一惊,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后,忙抬起双手,尽量将身子靠向椅背,略显慌张也是扮演慌张地快速说道:“不、不,别误会。我……嘿嘿,云小姐莫要取笑,我一看见好兵刃,就挪不开眼。这短剑…是‘无用’吧?” “嗯。”云洛点了点头,慢慢地松开剑柄,重新置于桌面。她爱极了这柄短剑,每每有人称赞,总是欢喜不已。只不过今日,她实在没有心思与这“识货之人”闲谈。 一番插曲过后,“云洛”吃点心的样子矜持了许多。“杜驰”那边更是坐立难安。短剑还摆在桌上,不看肯定是忍不住的。看,又不好意思直勾勾盯着。仿佛间,竟又是“少年时偷瞧邻家姐姐”的那般滋味儿。现如今,“邻家姐姐”已成了“自家媳妇”,整日因不满“收藏刀剑”的嗜好而争吵不休的“自家媳妇”。 顾忌男女之别,客室的正门始终敞着。“杜驰”好几次干脆想要出去,未及离坐,脑中又不自主地编织出“非留下不可”的理由:她若真是“云大人”的妹妹、“云大夫”的女儿,我身为此处的最高官长,怠慢了可不太妥;她若是个假的,我身为此处的最高官长,不时刻盯着岂非渎职?嗯…还是留下。 日间寻找“吴福”,总是比夜晚容易许多。“苍城”有太多妓馆、青楼,“吴府”却只有一座。即便考虑了此节,事情得到反馈的速度仍然超出“杜驰”的预料。马没这么快,“吴福”是“跑着”来的。 “吴大哥!”终于看到独臂、短须的吴福,云洛一时心神激荡。跳下座椅,拖着及地的纯黑斗篷,几个箭步奔到他身前又立即停住。饶是她不太理会“授受不亲”那一套,二人也没有熟络到可以“无故触碰彼此”的地步。 方才一瞬,之所以不自觉地朝着“吴福”扑去,实在是由于这一路累积了太多的孤独、恐惧与委屈。 “小洛…”吴福极轻柔地念着她的名字,伸出仅剩的右手,将短剑“无用”的钢鞘递还。系在钢鞘之上那一抹“沾染了污秽的淡黄衣摆”却早已被他收入怀中。 见“吴福”已到,“杜驰”与他浅浅互行一礼,寒暄了一两句后,自觉退出屋子,将客室留给二人,同时带走了院中值守的侍卫。离开时并未顺手关门。 重任在肩,云洛可没有避嫌的念头,披着一身纯黑斗篷的她当即抢到门边,极迅速地分向左右探望了下,旋即将厚重的“对开木门”紧紧闭合,里侧两副精铁所制的门栓,一别一扣,也全数锁好。这才转过头,从怀中摸出“叶玄”交托给她的“蛇皮信封”,急切中透着哀恳地颤声道:“吴大哥,求你救救他……不、不是!我没看,我没看过!你瞧,火漆封印得好好的,我真没看过!” 话说到一半,云洛忽然想起什么,当即语无伦次地辩解起来。叶玄曾警告说:若知你偷看,吴福或不肯救我。虽然她全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此刻还是惟恐“吴福”误以为自己偷瞧过信中内容。 “不用急,慢慢说。”吴福接过信封,假装察看了下头尾两端“用于封印信口的暗红色火漆”,又假装满意地点了点头。他根本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只隐约感觉如此做能安慰到她。 吴福的镇静,似乎的确影响到云洛。被重新引回椅中坐下的她,呼吸变得均匀了些:“吴大哥,他遇上了难事,请你去‘丰临城’救他。我也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只让我…将这封信交给你。” “救他?木叶家不是已经……小洛是知道更多,还是根本什么也不知道呢?”吴福微皱着带有几分秀气的眉头,满心疑惑地裁开“蛇皮信封”,破去一层层防水用的蜡封、油纸,终于从里面抽出厚厚一摞信纸。 “这是?”吴福用快到根本不可能的速度,将所有信纸浏览了一遍,而后全数递到云洛面前。 吴福拆信时,云洛仍惦着不能偷瞧之事,强忍着好奇将头偏到一旁。此刻只余光轻轻扫过纸面,转瞬就明白了吴福看信为何如此之快。 三十六、九、十二; 四十一、十二、八; 三、六、十; 七十、十、十一; …… 满纸都是数字,每页都是如此。 “《拓殖-评议集》通汇书局第一版。”就在云洛一脸迷惑时,吴福猜出了数字的含义,低声自语了句。“苍城商会”当然已通过信鸦知晓了残影“遗嘱”的全部内容。那莫名其妙的最后一句,就是破解密文的“译本”。 第三十六页、第九列、第十二个字。每三个数,可译出一字。这是个很古老的法子。 “啊?什么呀……” 透过云洛的反应,吴福愈发觉得她是被蒙在鼓里。甚至隐约猜出,这封书信以“密文”写就,其中一个用意正是为了防止云洛偷看。 “没什么,我或许能看懂这信,但要费些工夫。叶兄现下如何了?”吴福假做关切,实为试探地问道。 “现下…反正我动身的时候,他还好好的。只过了半月,应该…不会有事吧。”云洛答得很不笃定。说是答复,倒像祈求,“吴大哥,你能看懂信上写了什么?” 听她如此说法,吴福已彻底明白了云洛的处境。也大致猜出叶玄何故将她诓骗到“苍城”。 “嗯。我要‘解’这封信,需得请人去‘某处’取些东西过来。你是想一起等,还是先回‘云府’拜见爹娘?”不怎么高明,但十分有用的欲擒故纵。吴福借此暂时稳住了云洛,成功将她“禁”在了这间消息闭塞的客室之中。 吴福的算计,不含丝毫歹意:成为“弃子”的事情,必定会刺激到她。密信之上多半另有重要内容。我先弄清楚所有事,才好决定如何劝慰。小洛指名道姓要找我,而我已经接下此事,“弟弟”没跟过来但也已知情,府里的“管事”多半不会专程跑到“苍城商会”去通禀“弟妹”,更不会自作主张跑去“云府”知会“二老”。至于方才见过小洛的那些“城卫”……有可能涉及大事、密事的情形下,“官长”应该会勒令他们禁声。 “小洛,你也许知道,也许不知。总之我还欠着叶兄一份很大的人情。他有麻烦,我不会坐视不管的。” 哄得云洛安下心来,继续饮茶、吃糕后,吴福找到“杜驰”,请他帮忙去取对应的书册。《拓殖-评议集》第一版虽然已是十年前的“旧版”,但一点也不难找,甚至无需去藏书馆。残影的“遗嘱”传开后,当即便有许多好事者,怀着探秘的心思搜寻、求购此书。近几日来,这一“旧版”的《评议集》已经作为“藏品”在市面上明码标价地流通。 回到客室时,“吴福”手中多出一只蓄满热水的铜盆。铜盆很大,常人仅用一手扣着盆沿,怕是连端起都难。到了“吴福”手中却似没有重量一般,行走间,盆中清水也不见如何波荡:“吃饱喝足,把脸洗了。”语调透着七分宠溺,三分笑讽。 “哦…”云洛有些尴尬地应了一声,起身走到铜盆边上,用棉巾蘸了热水,顺着额角在脸上缓缓抹过。只几下,雪白的棉巾便已泛灰。 吴福到来之前,杜驰当然也瞧见云洛面带灰尘,但仍只为她备了用以擦手的干、湿两条棉巾。并非杜驰不够周全,只不过……这样的场合下,主动请一位小姐洗脸是极不得体的行径。吴福做得,杜驰却不敢。 吴福与云洛之间,想找出能够打发时间的话头,实在太过容易。比如爹娘和姐姐的近况,比如已经一岁多的小侄。即便今日的云洛远不似以往那般健谈,小半个时辰的光阴仍无比顺畅地流过,丝毫不显黏稠。 绳铃轻响,书册送到。“苍城”的“刑律司”办事,比“枯荣城”的更麻利些。 “你去小睡一会儿,译好我会叫你。”不知是不是错觉,一直和声细语的吴福,这一句中似乎夹了些令遣的意味。到此一步,云洛当然不会计较这等琐碎。况且她的确困倦极了。这半月来,她一觉也没睡安稳过。 尽管她自己才是山林中最凶猛的野兽,可每到黑夜降临,那不绝于耳的猿鸣、狼嚎、蛇嘶……还是令她汗毛倒竖,冷汗不自觉地顺背脊浸透衣衫。另则,年芳九十一岁,或者说已经九十一岁的云洛,还是入了山林之后才头次发觉,原来…自己怕鬼。 客室内无床,但有软椅。穿着满是泥泞的轻鞋,裹着宽大纯黑的斗篷,缩膝抱臂,侧卧椅中。堪堪十几个呼吸,筋疲力竭的云洛坠入深眠。 然后,她做了个噩梦。如何挣扎也醒不来。直到她狠狠咬破了下唇,血水伴着泪水一同浸湿宣纸,仍没能逃出那不可理喻的虚假。 梦里,一个长得像极了“吴福”的男人将她唤醒,递给她一封刚刚译好,泛着墨香的书信。 致云洛: “‘你没用了,勿念。’起初只留了这六个字给你,后来觉得,这不是一句合格的谎话。因为你对我从来就没有用。不光没用,你有害。 我喜欢你。将一个背叛过我,而且根本没有悔意的小东西留在身边,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我喜欢你。 二十一年零六个月。从你摧破‘枯荣城’的外墙,到我给你写这封信,二十一年零六个月。知道吗,当发现是你毁了城墙,第一时刻我居然是欢喜的。因为我终于有了一个不必尊重你、善待你的理由。我终于有了一个可以想怎样对你,就怎样对你的借口。于是我将你带到‘丰临’。决定不再遮掩对你的喜欢。 尽情享受‘喜欢你’和‘被你喜欢’所能带给我的欢愉,然后在必须离去的时候离去。我本来是这么想的。没能完整地做到,我很后悔。 该离开的时候,我离开。该享受的时候,却总想着终会离开而不能尽情。我很后悔。 你是我见过的最善良的女子,虽然我从不认可你善良的方式。你的善良坑害了许多人,至少比你帮助到的人要多。但我完全确信:那是蠢,不是坏。所以你依旧是我见过的,最善良的女子。 哼,你肯定又不同意我说的。那就当是最后一次吵架吧。和小影吵架,我每次都输。和小蛾吵,每次都赢。唯独跟你吵架的时候,每次我都觉得我赢了,你也都觉得你赢了。我会想念跟你吵架的日子。 小洛,对不起。我要去做一件很坏很坏的事,不能带你一起。善良和忠诚是矛盾的,我喜欢你,但我信不过你。 要是我没记错,他也没骗我的话,‘云大夫’今年,两百六十岁整。自古天妒英才,人杰每每早衰。就算他不是人杰,也没几十年可活了。盼你不要因为恨我而做出太过激烈的事情。若是非做不可,等他死了再说。你的命,我的命,都还长着。 不和你说再见了,保重。” 第一滴朱红的唇血,刚好淹没了最后一句“保重”。半蹲半跪在软椅侧旁的吴福蓄势待发,时刻准备以最快的速度将她制住。所幸朱唇溢血后的云洛,没再有更加激烈的自残。她手中捏着信纸,怔怔地陷在软椅之中,良久未动。血珠顺着尖巧的下巴点点滴落,令那张人畜无害的俏脸平添出几分难以名状的邪魅。 直至唇瓣的创口凝结,颌下温血冷却,云洛终于确信,这梦…是不会醒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公主女奴 厚厚一摞信纸,译出的文字不止一段。唤醒蜷缩在软椅中熟睡的云洛之前,吴福已经读过了写给自己的内容。 致双子: “福兄、禄兄,见信如晤。 君子坦荡荡,小人斤斤计。我是来要债的。二位还欠‘莫问塔’五个任务。我不知回不回得来,存下的,这就一并挥霍了。 任务一:保护云洛。 于情于理,你们本来也会护她,但我还是想为此用掉一个任务。恳请你们护得仔细些,再仔细些。‘丰临城’的血案,必有余波。‘木叶家’的失踪,也藏着隐情。云洛当然什么都不知道,旁人却未必相信。可能的话,近段时日最好别让她离开‘苍城’。 另则,请以‘苍城商会’的名义昭告天下:即日起,‘云洛’与‘木叶家族’再无瓜葛。她是执佬‘云溱’之血亲,受‘苍城商会’庇护。你们当然已经想到此节,我啰嗦了。 任务二、三、四、五:筹谋探海者,替我杀了。‘旱境’以下的,二位不用理会。 按照当年的约定,牵扯到‘蝗灾’的事,不在‘任务’范畴之内。不过当世这一批,死的死、隐的隐、老的老、走的走……新一茬长出之前,天下就只剩你们。这样舒适的环境,说实话,我真有点羡慕。 我如此这般,处心积虑地阻挠旁人探海,当然不是因为找到了更大的宝藏。没有贫困衬托,哪里来的豪富?我当然也没找到能让人长生不老的仙岛,要真有那样的地方,船长、船员们,又怎么可能个个都舍得回来? 火水旱蝗,俱为蝼蚁。我只能提醒到这个地步;探海,会危及所有人,但首当其冲必是你们。我只能提醒到这个地步。 余生漫长,安好、珍重。” ………… 默海深处,“细雨号”。 “木叶商团”标准制式的“航船”上,此时乘有十一人。叶玄、木青儿、残影、鬼蛾、寒星、孤雁、冥烛、清尘、船长“霍轩”、船副“宫朋”,还有棕红眼瞳的洛拉玛人“尼斯娅”。 吃了三个月“正常”食物的“尼斯娅”,已不像刚被带回“黄土”时那样丑陋,但要彻底恢复“洛拉玛人”与生俱来的美丽,显然是不可能了。 一对棕红色眼瞳,未瞎的那只渐渐有了光彩,不再呆滞、浑浊;满是斑秃的头顶上,带有浅浅水波似的微卷黑发浓密了些,但依旧满是斑秃;干瘪褶皱的皮肉变得饱满了些;歪斜的胯骨和失了小趾的左足,却不是果蔬、熟肉、蛋奶之类的东西所能修复。 此时的“尼斯娅”已能比较流利地使用“沃夫冈伽语”同“木、叶、影”三人交谈。她对那个淡灰眼瞳的“洛拉玛人”满心好奇,对于乘船重入“无尽海”满心恐惧。截至今日,关于木青儿、关于木叶家族、关于黄土大陆、关于火水旱蝗……她什么也不知道。 仅有的那三个能和自己说话的人,几个月来不曾解释过任何事。他们只提问,从不回答。直到乘船离开黄土,“尼斯娅”甚至都不清楚那里究竟是“陆地”还是“巨大的岛屿”。最远最远,她只到过“夜深人静时,能直接听见海浪声”的“木园”。 日华初升,海风徐徐。此时甲板之上控帆、驾船的,就只船长“霍轩”、船副“宫朋”、“残影”、“尼斯娅”四人。 “霍轩”与“宫朋”身上的绑缚已尽数除去,残影相信,昨夜一番推心置腹的长谈后,二人不会再有多余的幻想。 “自北向南,找一个小岛,没二位相助我们绝做不到;但是从南往北,找一片纵横几万里的陆地,可就容易多了。别耍花样,否则我回去之后,你们父母妻儿、兄弟姐妹,一个也活不了。”没人敢怀疑“血筹官”的要挟,更何况“航船”已行了一整夜,早已过了遍布“虎饕”与“锐吻”的海域,两个“素人”即使水性再好,也断没有“活着游回去”的可能。 密闭幽暗的“船长卧舱”内,“舷窗”紧扣,“舱门”紧锁。 通体黑衣的叶玄,依旧坐于床榻边沿,赤脚踩着地面,就如以往在“玄院”时一般。只是脚掌之下,再没有“铺满整间卧房的纯白色狐皮裘毯”,取而代之的,是粗糙、坚硬的条形板木。 叶玄身前几人,也像曾经无数次“玄院议事”时一样,有的端正跪坐,有的懒散盘坐。只是缺了“几丈之隔,甲板上的残影”和“千里之外,陆地上的云洛”。 唯一不变的,是安静跪坐于叶玄侧后的木青儿。通身素色白衫,墨剑斜搭膝头。不染脂粉,不饰珠玉,黑发垂腰,灰眸浅淡。 “我一旦开始说,哪怕只说出一个字……反悔可就来不及了。”叶玄说话时,没有假装均匀地扫视身前每一个人,他避过“鬼蛾”与“清尘”,目光只落在“寒星、孤雁、冥烛”三人身上。昨夜,不比任何人知道更多的她们,只收到一个命令,和一只可以负在背上的竹箱:“带上你最珍惜的东西。” 鬼蛾也不知情,但叶玄不会问她。残影、叶玄、青儿,她最亲的姐妹、最好的朋友、最爱的女人。只要这三人没有撕裂,只要这三人往同处去,她就不可能有第二种选择。叶玄唯一不能确定的是:在鬼蛾心中,自己与残影究竟谁是朋友,谁是姐妹。 清尘更不必问,她从“枯荣”随至“丰临”,就是为了今日。 “寒星、孤雁、冥烛”不同,她们在那片“分明两面临海,却被称作中原”的黄土之上有着各自的羁绊,或说执念。 “寒星”最终也没能等到“浅草生”话本“第十五卷”; “孤雁”从来不曾忘记爱吹陶埙的亡夫,大概永远不会忘记; “冥烛”相对好些,她已彻底认同了现在的身份,只是仍总记挂着爹娘的坟冢。 虽然她们牵挂的人都已不在,叶玄却不敢肯定,“木叶家族”在她们心中的分量,能不能与死去的人相提并论。 “我丈夫…葬在那里。我……”片晌静默之后,先开口的是孤雁。语声犹疑,踌躇不决。丈夫死后,她只草草将他安葬,再没去坟头看过。决心报仇的时候,没去告诉他;得到仇人的死讯后,也没去说予他。孤雁不信“坟冢可通冥灵”那一套。死了,就是烂了。对她而言,那只陶埙才是寄托,因此每晚都放在枕边。 然而随着“航船”越行越远,孤雁心底开始发慌。仿佛有条看不见的纽带,被扯得越来越细,崩得越来越紧…… “雁子…我们也是家人,对吧?你不爱跟我说话,但我也是你的家人,对吧?”鬼蛾侧过身,面对着孤雁。二人同样都是“跪坐”,可此情此景,孤雁更像是“坐”,鬼蛾却更接近“跪”。目光幽怨,语声哀恳。 孤雁不是她心中最最要紧的人,但也是很靠前、很靠前的一位。她不能接受从此与她永别,更不愿“木叶家族”就这样分崩离析。“小洛”已经来不及了,说什么也要将“雁子”留下。 “嗯。”俄顷,细不可闻的一应,仿佛抽干了“孤雁”体内的全部气力。端正跪坐的她,脊柱依旧笔直,全身的肌肉却好似只在一呼一吸间,骤然泄弱。 “孤雁”垂下眼帘,不再有说话的意思。一旁的“鬼蛾”长长吐了口气,知道“雁子”不会走了。至少这一刻,她确信自己是在帮忙,确信自己做了好事。 “寒星”一如既往,跪坐在人丛边沿“距叶玄较远,距青儿较近”那一侧。或许是一种审美上的默契,自“枯荣城”伊始,不管议事的共有几人,她们总会错落而坐,从不坐成一排。而“寒星”则永远选择“靠边且靠后”的位置。今日也不例外。 面对叶玄敲钉转角式的询问,“寒星”没有作声。她依然念着那个人,死后念得更深。可她却连一个为他“守坟”的身份都没有,连第一时刻知晓他死讯的资格都没有。“灾害纪元六百六十七年,‘付宗元’寿终正寝,老死榻中,享年三百三十岁。”这还是两年之前,“莫问塔”报给她的消息。 “冥烛”也没作声,这在叶玄的预料之内。“死去的人不是活在坟冢里,而是活在惦念他们的人心中。”二十几年来,叶玄尽量不着痕迹地反复灌输这一观念给她,此时已有了不浅的成效。尽管叶玄自己只相信前半句。 于“鬼蛾”而言,“孤雁”、“寒星”中的任何一人动摇,她都会哭着恳求她们留下。若是“冥烛”动了离去的念头,她会毫不犹豫当场抽她耳光。在她看来,自己与“小烛”的关系不止“情同姐妹”,亦是“恩同再造”。 “默海对面,有一片红色的陆地,叫‘沃夫冈伽’。”叶玄相信,舱内沉默的时长已足够久,久到足以看作是一种答复。于是他开始了诉说。 这一刻起,“木叶家族”的内部,再也没有隐秘; 这一刻起,“木叶家族”的成员,永远失去自由。 “‘沃夫冈伽’的边陲,一个靠海的王国,叫‘昆斯特’。那是‘青儿’出生的地方,也是我娘出生的地方。 在‘沃夫冈伽’,有一个不太寻常的种族,被称为‘洛拉玛人’。这一族的人,有三个共同的特质:身型修长、通体无痣、只生女孩儿。青儿和我娘,都是‘洛拉玛人’,尼斯娅也是。 ‘沃夫冈伽’几乎所有人,都信仰一个名叫……” “唉?你等一下。”幽暗卧舱内,刚刚有了一丝讲故事的氛围,立即就被鬼蛾打断:“只生女孩儿,是怎么生出你的?”仅一个开头,包藏了太多情报。比如青儿姐不是西域人,比如少主有个娘亲……鬼蛾一时消化不掉,只揪住了最关键的。 “哎呀,这么明显的漏洞,我自己怎么两百多年都没发现呢?”叶玄此时欠缺发火的心境,只好用“阴阳怪气”表达自己的不满。 “呃…那我先不问,你继续说嘛。”木青儿没有任何动静,但鬼蛾仿佛直觉到青儿姐的一丝不悦,悻悻地乖巧下来。 叶玄又白了她一眼,重新调整情绪,继续道:“‘沃夫冈伽’几乎所有人,都信仰一个叫做‘厄古斯’的神明。那片红土之上,宗教的权势很大。扮演神仆的那些家伙,可以直接伸手干预世俗。 青儿二十六岁的时候,嗯…按照中原的编年,就是‘灾害纪元’四百二十七年,‘沃夫冈伽’遭遇了一场席卷整片陆地的‘大瘟疫’,‘昆斯特王国’死了将近一半的人,其他地方想必不会更好。瘟疫过后,人们发现‘洛拉玛人’几乎安然无恙。 加之这个种族原本就有‘生女不生男’的特异,因此‘洛拉玛人’被教廷判作‘女巫’,更被认定为‘大瘟疫’的元凶。于是‘大瘟疫’过后,整个‘沃夫冈伽’开始了‘大清洁’。 ‘大清洁’的宗旨很简单,就是烧死所有‘女巫’。但这实施起来不太容易,因为‘洛拉玛人’并不群聚,她们分布在‘沃夫冈伽’各个地方,各个国家、城镇和村落。 身型修长、通体无痣、只生女孩儿。‘洛拉玛人’有这三个特质,反过来说,也只能凭借这三个特质,才能准确分辨出谁是真正的‘洛拉玛人’。当然,‘洛拉玛人’和任何种族一样,在相貌上有一定的相似,但作为判定‘谁该被烧死’的依据,这种相似过于模糊了。 三个特质当中,‘身型修长’和‘只生女孩儿’都不作准。唯有‘通体无痣’可以几乎没有错漏地将‘洛拉玛人’甄别出来。随后的十几年中,街市上时常便有高挑女人被‘神卫’擒拿,剥光衣服,一寸一寸地查检。身上没痣的,如果是平民或奴隶,当天就被烧死。如果是贵族,可以‘享受’一次‘复核’,这样的‘特权’能避免误杀,也意味着死前受到更多凌辱。 我说的这些,都是‘昆斯特王国’内的情形,其他地方如何,我不知道。但有一事可以明确:在已知的势力中,‘昆斯特王国’对‘洛拉玛人’算是十分亲善的。虽然‘昆斯特’也搜捕女巫,但仍有其他王国的‘洛拉玛人’逃往‘昆斯特’。 这种亲善的根源在于,‘昆斯特王’的‘王后’是‘洛拉玛人’。 ‘洛拉玛人’不论跟哪一族的男人结合,生出的后代必然都是女孩儿,也都继承‘洛拉玛人’的三个特质。但眼瞳的颜色会随父亲。 ‘王后’是‘洛拉玛人’,那‘昆斯特王’的孩子当然也是。‘大清洁’开始的时候,‘王后’已经去世很多年,是病死的。所以‘洛拉玛人’其实会生病,只是不知什么原因,恰好能适应那场‘大瘟疫’。 ‘昆斯特王’与‘王后’只有一个孩子,她叫‘格罗萨-昆斯特’。” “啊?”鬼蛾没忍住又啊了一声,这回倒不是刻意打断。 叶玄当然清楚她“啊”的是什么,其他几人眼中也有相似的困惑:“没错,国王是‘昆斯特’,公主也是‘昆斯特’。‘昆斯特王’不姓‘昆’,也不叫‘斯特’。 ‘昆斯特’是个姓氏。我知道这很奇怪,但他们就是这样:名在前,姓在后。所以‘格罗萨’才是公主的名,至于国王的名是什么,我不知道。 总而言之,‘格罗萨-昆斯特’是‘昆斯特王’唯一的女儿。也是‘昆斯特王国’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按照中原的说法,就是‘嫡长女’。 ‘格罗萨’将满四十岁那年,教廷派了七名‘神卫’到‘昆斯特王国’,要求将公主烧死。对,‘沃夫冈伽’的教廷就是嚣张到这种地步。‘教廷’的神卫,和‘昆斯特王国’内原住的神卫不同,强做比喻的话,大概是‘凉帝国’的‘地方官’与‘苍城官’的区别。 但‘教廷’本身,却不能直接比作‘皇帝’。它是一种……中原历史上从没有过的东西,有点像‘太上皇’和‘武林盟主’的揉合,位格比‘太上皇’更高,权势比‘武林盟主’更大。 就是这样的背景下,公主带着她最亲近的仆从,乘船逃往深海。那名仆从,名叫‘安涅瑟’,沃夫冈伽语中‘青色’的意思。”说到这里,叶玄停了下来。给她们时间消化,也等待有人发问。 “所以…公主就是你娘。然后,青儿姐是公主的婢女?”鬼蛾心中,淤积了许多许多问题,初时想问的几个,被后面新冒出的挤占,已经有点忘了。但不管任何时候,鬼蛾最在意的问题永远跟木青儿有关。 “女奴。”先前一言未发的木青儿主动开口,纠正道。叶玄不喜欢这样的称谓,因此方才的叙述中,他用了更为模糊的“仆从”一词。然而木青儿对自己身份的认同,始终死死锚定在同一个位置——公主的女奴。为了更加完整地保有这个身份,她甚至不太情愿在名份上成为叶玄的妻子。当然,这绝不意味着她能容忍别人成为。 “在‘昆斯特’,没有‘婢女’这样的身份,要么是奴隶,要么不是;也没有‘小妾’这样的身份,要么是正妻,要么是情人;更没有‘庶子’这样的身份,要么是‘嫡子’,要么是‘私生子’。”接在木青儿短短二字之后,抢在有人继续发问之前,叶玄插口补充道。 于叶玄而言,这算是一种顽抗。于听者而言,他的解释也的确淡化了“女奴”一词所带来的冲击。 鬼蛾没再纠缠“身份”的问题,转而捡起了初时的疑惑:“可你还是没说清‘只生女孩儿’是怎么回事儿啊。难不成……你…其实是个女人?” “对呀,他馋我身子,馋了这么多年,却一次也没吃过。原来是怕我守不了秘?对、对,我从没见过他脱光衣服的样子,从来没有。他分明爱逛青楼,却永远只嫖‘清尘’一个,我就觉得奇怪,原来…是有这天大的秘密要藏!对,就是这么回事儿,肯定是这么回事儿!”鬼蛾越想越觉通透,越想越觉有理。初时浮上脸庞的惊惧,逐渐转为极强烈的亢奋。仿佛凭着自己的推想,破了一桩惊天巨案。 包括木青儿在内,所有人都被鬼蛾的奇想震住,一时谁也说不出话。 “呃…不对,好像不对。”半晌无声,神捕蛾大人发觉自己的推理有个小小漏洞,眼中光芒立时暗淡了不少。下身虽没见过,上身却瞧过无数次。女人胸脯再平,线条、轮廓终究和男人是不同的。 “哈,你不当‘说书人’真是可惜了。”叶玄又觉好气,又觉好笑地呛了一句,而后语调渐转沉凝:“乘船出海之后,她开始有了‘写日记’的习惯。我先前所说那段,大半是青儿的回忆,小半是凭借‘日记’中的内容延伸出的推想。 后面的事,你们直接看‘日记’就好,我也没办法讲得更清楚。不过‘日记’是用‘沃夫冈伽语’写的,你们看不懂。稍后我和师姐去甲板,把小影换下来,让她一字一句给你们念吧。 你们心中的疑问,听过之后大半能解,但肯定又会生出新的疑问。明天吧,那些‘日记’用‘中原语’完整地读一遍,得花不少工夫。明天这个时候,我和师姐还坐在这儿,任凭你们审问。” 叶玄说罢,起身朝舱门走去。船上没有敌人,但他已习惯了刀不离身。木青儿紧随其后,左手握着“暗水”。 之所以要换残影进来,而不亲自译读,实是因为“日记”中有些桥段不怎么体面。只当着残影一人,叶玄可以毫无顾忌,因为他知道残影这人没什么廉耻。伴着一个没有廉耻之心的贱人,念出什么都不尴尬。但一想到要当着所有人,尤其是“寒星”和“孤雁”的面,他总觉得不太妥当。 “记住,日记不能让‘尼斯娅’看见,说话不能让‘霍轩、宫朋’听见。”拉开舱门的“铁栓”前,叶玄回头对着众人叮嘱了句。 第一百二十二章 木叶前史 第124章 木叶前史 残影回至卧舱,依着叶玄的提示,没怎么费力就翻找出了那只存放“日记”的木匣。其实她无需看着“原本”,也能将“日记”中的内容一字不漏地译成“中原语”讲给众人。只是…那样会显得很奇怪。 “日记”不同于“话本”,没有旁白,全是诉说。她需要借助“她”亲笔写下的文字,才能更迅速、更完整地进入“她”的角色。舱内舷窗紧闭,烛火昏暗,于残影而言,这点微光已足够了。要讲故事,这样的朦胧恰到好处。 残影捧着“日记”,背靠低矮的床沿,面朝五人而坐。翻开羊皮本的第一页,望着荡漾如水波的“沃夫冈伽文”,情绪正自酝酿时,鬼蛾略带幽怨地冒出一句:“除了你,还有谁知道吗?” 残影早就知晓一切,甚至连文字也偷偷学了,对此鬼蛾并不意外。她就想问清楚,蒙在鼓里的……是不是只有自己一人。 残影没有回答,只意味深长地望了“清尘”一眼。目光随即又落回捧在手中的羊皮本上: “神卫”要来了。他们会烧死所有“洛拉玛”人,包括公主。如果父亲反抗,托托莫的“铁军”就会亲临。 没有人能抵挡铁军,父亲也不能。不,根本到不了那一步。对抗神卫会让父亲失去部下的忠诚,叔叔和堂兄不可能放过这样的机会。 我已做好了自尽的准备,绝不受神卫的凌辱与酷刑。 父亲虽然是个蠢货,但真的非常爱我。所以此刻,本该啃噬父亲心脏的内疚,正折磨着我。我的船,漂泊在无尽海,此生大概再也见不到父亲了。他要怎样面对神卫呢?叔叔、堂兄和那些下贱的贵族又会怎么对待他?永远没办法知道了。 …… 本皮羊一页页翻过,残影忘我地诉说,神情语调随着文字内容而变幻,时而愤恨、时而恶毒、时而迷惘、时而决绝……仿佛她的心智与身躯,不知何时已被那个名叫“格罗萨”的女人悄然侵占。 接下去,帆船极幸运地在“近海”触礁,公主和她的女奴极幸运地渡过了“虎饕”与“锐吻”密布的海域……手捧日记的残影好似根本不了解这一点,说及此处,语中满是怨愤,仿佛命运一次又一次捉弄了她,却总是还嫌不够。 再接下去,鬼蛾几人渐渐听到了越来越多熟悉的名字。先是“烟波城”,再是“欧阳桐”。没有人知道“林觉”是谁,“欧阳桐”三字却如雷贯耳。 “毒鸮-欧阳桐”,那是与“顾长卿”同辈的强者,那是死后两百年仍不时被“说书人”提及的女匪,那是极少数几个完整历经“心剑季”还能寿终正寝的“旱灾”之一。 不知不觉,羊皮本翻过最后一页。残影小心翼翼地拿起匣中另一卷已经有些掉渣的“薄册”。话语停顿间,无人发问。几位“茶客”早已被残影的情绪所侵染,深深陷入了那个故事…… “薄册”共有两卷。末尾三篇,纸满尽是诀别。鬼蛾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终于再也无力去妒恨那个“竟敢欺负青儿姐”的恶女人。 ………… 翌日晨曦,“木叶家族”七人再次聚于不算宽敞的“船长卧舱”。甲板上帮忙控帆,同时负责看管“霍轩”、“宫朋”、“尼斯娅”三人的,仍是“残影”。此时的她,一脸不情不愿。对她而言,早已没有半点“新情报”能从叶玄口中获得,可她不想错过任何热闹。 “残影”很想跟“清尘”商量,能不能一人一次,最终还是没好意思开口。她俩都是提前知晓隐秘的人,但相比之下,“残影”知道一切,而“清尘”缺少细节。 “‘日记’末尾,跟‘枯荣城’接不上啊。中间还隔着一大段呢……”刚在船板上坐定,“鬼蛾”便忙不迭地抱怨起来。习惯跪坐的她,今日极少见地选择了盘膝而坐。倒并非嫌弃地上没有软毯,主要是因为…海面上晃来晃去的,时候久了不太舒服。与跪坐相比,盘坐时重心更低。 “寒星、孤雁、冥烛”三人,没受浪头的影响,一如既往,端正笔挺地跪坐。“清尘”与正在甲板上生闷气的“残影”一样,几乎从不跪坐,她们通常会在“盘膝”与“抱膝”两种姿态间任选一种。 “不用急,这就给你补上。”叶玄望了眼鬼蛾,平稳说道:“从‘玄青谷’到‘枯荣城’,时日不短,事情不算太多。 大概是血脉混融的缘故,我练气的进度,比师姐、比我娘,都要缓慢许多。‘入门’花了六年,从‘入门’至‘蝗境’,用了四十三年。 ‘练气’这种事,你们都懂。‘入门’之后,很容易‘陷进去’。因此在我的记忆中,那四十几年就是一晃眼的工夫。 ‘玄青谷’的位置,在天河以北,但远远没有‘枯荣城’那么北。到了冬天,潭水不会结冰,天上也不下雪。我只知道,天气一热一冷、草木一黄一绿,就是一年。一年,就长一岁。 第一次出‘玄青谷’,是五十九岁。第一次吃‘糖人儿’,也是五十九岁。当时只觉得,怎么会有这么难吃的东西! 我在山谷里看过‘日记’,也看过不少乱七八糟的‘话本’。真到了外面,还是跟臆想中大不相同。所有那些没见过的人,都很奇怪。他们看我的眼神,让我害怕。 花了足有一年多的工夫,我才慢慢适应了跟‘不认识的人’交道。 一开始,就是壮着胆子,用‘山谷’里带出来的碎银,跟小村里的人换些东西。后来发现,把碎银切得更碎,还能换出同样多的东西…… 再后来,我学会用吃不完,或者不爱吃的猎物换东西。一只鹰,换十只鸡。头一次我觉得占了好大便宜,鹰肉是最难吃的,十只鹰换一只鸡还差不多。隔了两天,我带去三只野兔。那人说不要兔子,问我有鹰没有,他还有鸡。 我想吃鸡,又去找鹰。找着找着,琢磨出一件事。一只鹰换十只鸡,我可能没占便宜。不久又看见鹰,我把三只野兔放了,鹰追兔子,我也追兔子,等鹰飞得低些,就用石子打下来。 又找到那个人后,我说要换三十只鸡,他想了几个眨眼的工夫就答应了。这下变成我为难。我和师姐两人一天吃六只鸡,当时是夏天,烤熟的鸡一两日就发臭,活着的又不便带走……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赚到钱,也终于知道一小粒碎银能换二十四只鸡。” 说到自己头回做生意的事,叶玄有点兴奋。他是真心喜欢这种换来换去的把戏。 “清尘”的思绪,没有完全被叶玄的话头牵引。她清楚地察觉到,“公主”走后最初的那几年,被轻描淡写地滑了过去。照理说,那该是段“天塌地陷”的日子。“清尘”不想多问,哪怕日后二人单独在一起时,也不会问。叶玄心中的执念究竟何时生根,何以生根,土壤里藏着牵挂多些,还是怨恨多些……事到如今,早已无关紧要。 “很长一段时日,我不敢在有人的地方睡觉。白天换些东西,入夜就拉着师姐躲到树林深处。每过一两个月,还要再跑回‘玄青谷’住上十天半月,感觉只有在那里才能真正得到休息。 我头回‘进城’,去的是‘临阳城’。按照‘日记’中所说,那应该是距离‘玄青谷’最近的小城,《金刚掌》和《无极印》就是在那小城里买的。具体怎么走,我和师姐都不认路,还是跟村子里的人打听才找到。 头回住客栈,也是在‘临阳’。小城里只有一家客栈。想到一墙之隔躺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我怎么也睡不着。抱着师姐的胳膊,闭着眼清醒了一宿。第二晚,我们要了三个紧挨着的客房,住在居中一间。左右两边都空着,这才勉强能睡。 ‘临阳城’里,我知道了酒馆、茶铺是什么模样,听过了‘说书人’讲故事,还在赌坊里学会了玩儿‘骰子’。那里的赌坊太小,没有‘骨牌’,只有‘骰子’和‘斗狗’。我后来才知道,大城里的‘赌坊’跟‘斗兽场’是分开的。 ‘临阳城’没有妓馆。到了傍晚,会有些身上香到刺鼻的女人,在客栈周围走来走去。客栈的掌柜从一开始就认定青儿是个‘西域妓女’,我当然看不出他怎么想,住了几天之后掌柜悄悄问我:这么好的婊子是哪儿找的,一天要多少银子……那天起我才明白,原来正经夫妻是不能在街上拉手的。 ‘日记’里提过的‘伏虎堂’,我们去时已寻不见了。‘书铺’倒还有间,也分不清是不是当年卖《金刚掌》的地方。 那时候,我已经几十年没看过新书了,铺里的书总共也就百多本,在我眼里可算琳琅满目。店伙主动告诉我,书是可以租的。每本书每天五十文,押五百文在书铺,就能将书拿走。若超过十天没还,就不必还了。 我就这么租来租去,把书铺里的书看了个遍,也不管写的什么,反正就一本接一本地看。铺里的书册大都很薄,有时一天能看三、五本。 小城里各种店铺,林林总总加在一起,也不过几十间。最初的十几日新鲜过了,发觉只有茶铺里的‘说书人’每天讲的故事不同;还有赌坊里的‘骰子’每把掷出的点数不同。到得后半月,我也就不怎么在城里闲逛,每日晨起读书,下晌在赌坊押大小,傍晚去茶铺听故事……就是那时候起,我真正开始觉得‘玄青谷’外的世界,也挺好的。 我喜欢赌钱,但适应不了赌坊里的喧闹。青儿更不喜欢人多,所以我们只在下晌赌坊刚开,赌客最少的时候去。下晌也不‘斗狗’,整间赌坊除了‘筹官’和‘护卫’,常常就我们两人,安安静静地坐在桌边下注。 散客跟‘庄家’赌,当然是输多赢少。眼见手里的银子越来越少,我们开始妄想凭耳力去听骰盅中的‘点数’。试了几天,发现根本不行。说来可笑,第一次靠‘出千’赚到钱,是通过‘斗狗’。用的手法也实在粗鄙,就是押那只个头小的赢,然后悄悄用‘阴风指’戳那只大的…… 是为赢钱不假,但更多是一个战战兢兢的测试。‘日记’上说‘真气贮满全身经脉’的人很强;师姐也说她跟‘拿棍的混混’和‘拿刀的城卫’打过架,没受伤就赢了。我当然相信她们,可心里相信是一回事,切身感受是另一回事。 当众使出‘阴风指’没被任何人发觉,顺利领走了‘一赔三’的赌银,我对‘玄青谷’外的世界又多了几分好感。 后面一段时日,就没再‘出千’。还是晨起读书,下晌赌钱,傍晚茶铺。总共在‘临阳城’住了一月有余,先前一年靠打猎换来的银子快用完时,我们回了‘玄青谷’。回去路上,又打了些猎物,在沿途村子中换了小半包碎银。 其实‘玄青谷’中有一摞‘银票’和一小包‘金币’。我们去‘临阳’的时候没带在身上。哼,就算带着,也不舍得给我用。”说到此处,叶玄侧过头,目光有些幽怨地望了青儿一眼。不待木青儿尴尬,复又看向对面几人,继续道: “从‘临阳’回去,我们在谷中住了三个月。再次出谷,又是夏天了。我们把‘日记’一层层包好,放入泥罐,埋在离小木屋很远,只有我们才能找到的地方。然后带上所有银票、金币、碎银和铜钱。这回,一走就是二十多年。 出谷后,先是一路往南到找到‘天河’,随后乘船顺流,自西向东,见到了‘日记’中的‘无尽海’。我更喜欢‘默海’这个名字。 见到‘默海’之前,我们走得疾,一路没怎么停留,也因此错过了‘苍城’。我生平第一次见到的‘大城’,就是紧挨着东海的‘天默城’。那时候,城主还不叫‘石越’。 在‘天默城’里,我头回看见‘三层高的楼’。一楼正门大敞,瞧着是在迎客,我却不太敢进。还是门口的店伙笑着招呼,我们才跟着他上到二层。那是一家酒楼。入座之后,店伙推荐了几道招牌菜,我还记得其中一道,叫‘四季鸡尖’。 那是满满一盘,十六只鸡屁股!油烹、火烤、卤制、清炖,每种味道各四。唉…好吃得我险些哭了。 我爱吃鸡。先前用乱七八糟的猎物跟村里人换了鸡,我和师姐都是跑到没人处,生火烤着吃。我们的食量,每餐大概两只。我总是用我的鸡腿和师姐换,那样一顿就能吃到两份鸡屁股,我觉得已经很美了。到了‘大城’才知道,人还能这样享福。 大城里什么都贵。那一餐,就吃掉三粒碎银。我感觉身上的钱袋应该撑不了几日。师姐的‘银票’和‘金币’既不揣在怀里,也不挂在腰上,都藏在包裹最深一层,根本没有拿出来的意思。 我只好开始琢磨赚钱的法子。城里没处打猎,我又惦记起‘出千’的事。可进了赌坊才发现,没有‘斗狗’。侍者一脸嫌弃地告诉我:‘我们这儿是赌坊,你得去斗兽场’。 到了‘斗兽场’,我发现还是没有‘斗狗’。告示牌上说,傍晚有一场斗兽,是‘一头草原雄狮’对‘九只大漠沙狼。’我从没见过‘狮子’,也不知‘沙狼’跟我以往猎过的那些狼有什么不同。单就‘出千’而言,我觉得该买‘沙狼’赢,毕竟‘狮子’只有一头,点它更容易些。 还有个预想之外的麻烦,看‘斗兽’是单收钱的,不像‘斗狗’,下了注就能围观。‘天默城’的‘斗兽场’没有‘丰临城’的那么大,但也分甲、乙两等区位。甲等席的‘门券’很贵,我跟师姐各买一张,就没有余钱下注了。那个时候,我们一刻也不敢分开、一步也不敢分开。虽然早就说好了‘万一走散,在西城门会合’,但还是一步也不敢分开。 为了始终待在一起,我们买了‘乙等席’的座位,然后押了‘沙狼’赢。一入座我就发觉,离得太远了。那样的间距,我绝没有办法恰到好处地弄出轻伤,还不损皮肉。原本想着‘出千’,最后真是‘赌’了。 ‘狮子’的体型比我想象中还大不少,‘沙狼’的凶猛更远超预料。九只‘沙狼’被咬死七只,但它们几乎一口一口,活活把一头‘雄狮’给撕了。那群畜生跟我以往猎过的‘土狼’完全不同,好像不知道怕,不会躲闪。进攻时也不寻要害,张嘴就咬,一甩头就扯下一块肉。 我们赌赢了,钱袋里的碎银,变成三大一小,四枚银币。这能让我们多撑一阵,也只是多撑一阵。经了这一遭,我放弃了在‘斗兽场’出千的念头。即便坐在‘甲等席’也还是有点远。没把握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鬼蛾”很爱听故事,尤其这故事还涉及木青儿,她只盼讲得越详细越好。“寒星”几人当然也不介意多知道些过去的事,只是不自觉地想到一个问题:他们离开玄青谷,游历了二十多年。照这种讲法,今日…能说完吗? “清尘”默默听着,心中隐约有个猜测:天默城中,叶玄可能遭遇了某件对他影响很大的事。 “大城的客栈,当然也贵。像在‘临阳城’那样包下三间相连的客房,只睡中间,凭那几枚银币肯定是不行的,哪怕不吃不喝,也撑不了三天。好在我对陌生人的恐惧已没那么深了,大客栈的隔墙也更厚实些。 付了钱,有个店伙把我们引到客房。我问他,城里有没有赚钱的事好做?店伙很热心,合上房门,问了我们好些问题。确认我们会武之后,他告诉我们,如果是自己单干,不加入镖局、帮派什么的,有三种活计来钱比较快:抓大鱼、打擂台、杀矿匪。 抓大鱼,就是潜到海里去抓‘个头儿比人更大’的鱼,越大越好。河鱼不值钱,必须是海鱼。河里有大渔船,而海中因为礁石的缘故,渔船都是小叶舟,所以海里的大鱼值钱。不用分辨是什么鱼,遇到大的,抓就对了。 打擂台,我很容易就听明白。其实就是‘斗兽’变成‘斗人’。打的人不用押注,赢了就有赏银。想押注也行,可以买自己赢,不能买自己输。 杀矿匪,我就不懂了。单凭发音,我连‘矿匪’是哪两个字都拿不准。店伙解释说,‘天默城’西北四十里,是全天下最大的铜矿。‘矿匪’就是抢铜矿的盗匪。 我一听就不敢了,但还是忍不住好奇,问他:能抢全天下最大的铜矿,矿匪很厉害吧?店伙又给我解释,他说不是,‘矿匪’不怎么强。那座铜矿太大了,光‘矿坑’就有上千个,根本守不过来。‘矿匪’都是小股小股的。铜不值钱,原矿更不值钱。真有大本领,不会去抢那种东西。那座铜矿是‘城主府’和城中几个大家族共有,之所以‘城主府’不亲自剿匪,是因为‘矿匪’永远都剿不完。 听店伙这么一说,我对‘矿匪’又有兴趣了。哈,你们别笑我胆小啊。其实出谷之后,我也想找人打一架试试。按照‘日记’里的说法,我应该是挺厉害的才对。但当时的我还打不过青儿,嗯…现在也打不过。准确地说,是还打不成平手。师姐这人又不太会装,所以我当时的记忆,就是‘此生打架没赢过’。那样的心境,自然不敢找高手挑衅。 一旦觉得‘杀矿匪’这条路可行,‘抓鱼’和‘打擂’两个选择,我没太多想就放弃了。我那时候只在‘玄青谷’的‘水潭’里游过泳,连‘天河’都还没潜过,别说‘默海’了。至于‘打擂’,我本能地有些排斥。我站中间,一群人围着我看……直到现在我也不喜欢这种感觉。 决定之后,我接着又问店伙,该怎么找‘矿匪’?杀完又跟谁换钱?他告诉我,要先去‘卫所’领个‘手牌’,然后听那里的大人吩咐就行。说完他又推开窗子,主动将‘卫所’的方位指给了我。 我心里挺感激的,觉得‘大城’里真是什么都好。我特别诚恳地跟他道谢,他笑着回礼,但是不走。我抱拳躬身又谢了一次,他脸色立马变了,看看我,又看看师姐,然后很不高兴地摔门走了。后来我才明白,他帮了那么多,我应该给他些铜板。 ‘卫所’是个院子,守门人腰上挂着刀,瞧着有点凶恶。我说要杀‘矿匪’,他就直接把我们带了进去。在一间小屋里,有个拿着笔的人,问了我们一些问题。其实问得不算详细,但我当时完全没想到除了姓名之外,还要说清楚自己是从哪儿来,师从哪个门派……我只好临时瞎编,说是从‘临阳城’来的,门派是‘伏虎堂’。青儿是我师姐,也是‘伏虎堂’的。 问过之后,他让我们各自在纸上按了一个‘掌纹’,又给了我们一人一个小木片。然后告诉我说:出西城门,打听一个叫‘铜黄镇’的地方。到了镇里,把‘手牌’交给那边的‘卫所’就行。 我们在城里住了几天,银币快用完的时候,依着卫所那人的指示,一路边走边问,找到了‘铜黄镇’。我以为‘铜黄镇’是个很小很小的地方,到了才发现,镇里的人好像不比‘临阳城’少。 找到‘卫所’,还是一样被门口‘带刀侍卫’领进院里一间小屋。小屋里的男人草草看了下‘手牌’,又看了眼师姐,就让人带我们去旁边一个小院里等着。 小院有四个膀大腰圆的男人,坐在墙荫底下喝茶、吃花生。见到我们有点警惕。脸最黑的那个主动跟我们说话,得知我们是新手,挺热心地讲了不少事。 我们要等一个绰号叫‘飞鹰’的人。他们四人已经在这小院里住了三天。那个铜矿很大,有上千个矿坑。铜矿东、西两边各有一个镇子,一叫‘铜青镇’,一叫‘铜黄镇’。所有的‘原矿’都是拉到这两个镇子冶炼,炼出的‘纯铜’,会由‘镖局’直接送到买主指定的地方。 敢在镇子附近直接抢‘镖车’的‘矿匪’近十几年已经没有了。如今的‘矿匪’都是小股小股,隐在矿区之内,伺机抢夺从‘矿坑’运往‘冶炼工坊’途中的‘原矿’。我们要对付的,就是这些家伙。 可我们这些外来的刀客,很难找到‘矿匪’的据点,‘飞鹰’就是专门干这事的。‘飞鹰’的轻功极好,刀法据说也强。但他从不亲自杀‘矿匪’,只会远远地把‘矿匪据点’指给刀客们。然后等着其中一方将另一方杀尽。要是刀客输了,‘飞鹰’转头就跑,绝不会出手帮忙。 一颗人头,二十两银子,活着回来的刀客平分。‘卫所’不会问具体哪颗人头是谁斩下的,或者谁又救了谁的性命。二番分配,是刀客们自己的事;如果刀客被杀,‘卫所’不给任何赔补。生死,也是刀客们自己的事。 ‘飞鹰’不分刀客们的赏银,他跟‘卫所’单独结账。 又说了会儿话,黑脸男人忽然问我:‘你俩的兵刃呢?’。我实话实说,告诉他没有兵刃。他脸色变得有点古怪,然后盯着师姐的包裹看了几眼。后来回想,他应该是怀疑里头藏着‘短刀’或者‘暗器’。但师姐当时以为他瞧出里面有‘金币’和‘银票’,呼一下拎着包裹站了起来。把那黑脸吓了一跳。 我们从晌午等到晚上,‘飞鹰’还是没来,这很寻常。院里只有四间房,已经被先前四人占了。又是黑脸、热心的那个,主动让出自己的房间给我们。可入夜之后,我们发现四人躲在窗格下偷听。行迹太过明显,我们想装睡都难。虽说是很生气,但我心中也安了。这样的人,曾经杀过‘矿匪’,而且活了下来。 我们运气不错,没等太久。第二天清早‘飞鹰’到了。‘飞鹰’个子很高,几乎和‘风大矛’一样高;腰上悬着弯刀,比小蛾从‘甘甜’手里抢的那柄大着一倍还多。‘飞鹰’告诉我们,他找到两个‘据点’。一个当日能到,另一个得走两日。黑脸问他‘据点’里有多少人。他说太远了,看不出。 路上黑脸跟我说,‘矿匪’大都是十人左右一股,正常来说‘匪头’是‘武人’,手下都是‘素人’。运气不好的话,一股‘矿匪’中有两个‘武人’也说不定。还说他们四个收拾‘矿匪’其实足够了,但多两个人也没坏处,人在江湖,总要互相帮扶才是。我当时没听懂,这是暗示我不想平分赏银。 ‘飞鹰’见我们不拿兵刃,师姐还背着包裹,好像也觉得挺奇怪。但他只是多瞧了几眼,什么也没问。 进了‘矿区’我就更加明白‘矿匪’为什么难找,只走了半个时辰,我连来时的路都记不清了。将近正午的时候,‘飞鹰’隔着几里开外,把‘据点’指给了我们。那是一片高低错落的小土丘,他说‘据点’就在那一带,具体位置我们得自己找,他没走近过。 我还以为得暗中潜过去,就跟打猎一样。结果四个刀客带着我俩,直接朝最高的那个土丘冲过去了。上到丘顶,四下瞧不见人,我们又跟着刀客爬上更深处的另一个土丘,这回远远看见六个‘跟土地颜色差不多’的帐篷,帐篷周围有几个穿土黄色衣服的人。 黑脸立刻变得紧张,缩下身子,疾言厉色地问我:‘你俩到底使什么兵刃,武功行不行,说清楚点!’ 我的底气,有一半是基于‘我知道刀客不强,而刀客不怕矿匪’。见刀客突然害怕了,我也开始害怕,同样急切地问他:‘怎么回事?不说清楚我俩逃了!’ 黑脸明显是舍不得我们,语气缓和不少,但说话的速度比刚刚更快。他告诉我,‘六个帐篷’说明这股‘矿匪’有三十人左右。这是笔大买卖,但相当危险,他必须知道我俩的深浅,才能决定干是不干。 我说:‘我真的没兵刃,但我俩应该能打过你们四个,这样行吗?’ 他没啰嗦,马上伸出右手到我面前说:‘试一下’。 我猜他是想‘掰手腕’的意思,这个我和师姐在谷里玩儿过。见我真能赢他,黑脸决定干这一票。然后他教我说:‘等会儿冲过去的时候,要大声喊。但不能跑直线,得防备他们手中有弩。’ 我能听懂后半句,但完全不明白‘大声喊’是做什么。黑脸有点着急,还是给我解释说:最好能吓跑他们,我们从背后追着砍杀。那样虽然赚不到所有人头,但危险小得多。要是正面打起来,就只能各凭本事了。 看我终于没有问题,黑脸用手语数了三个数,领着所有人一起冲了过去。我和师姐紧紧跟着,但终究还是没喊出来。 见到我们,‘矿匪’没跑。帐篷外的几个也叫喊起来,很快帐篷里面有更多人拎着刀出来,还有拿锤子和斧子的,但没有弩。 四个刀客很有默契,虽然一路都在跑折线,等双方离得很近时,却全都一股脑冲向‘最左边’的矿匪。‘中间’和‘靠右’的那些匪徒见我俩落单,自然全都冲我们来了。 青儿甩出一把石子,一下打死了五、六个。我冲出来之前也捡了把碎石,一时竟没扔出去。我在路边看见过死人,但从没见过当场死掉的人,这跟我想得不太一样。我以为用小石子打人,跟打鹰、打狼没有区别,可事到临头,我发现我打不出去。其实我猜…如果他们再冲过来一点,我手里的石子就能甩出去。但他们眼见同伙被杀,转头就跑了。 刀客那边还没正经交上手,‘矿匪’们听见同伴逃命,立刻也跟着逃命。黑脸愣了一下,马上挥手招呼我们一起追。我这才反应过来,是按人头算钱的,打赢没用。‘矿匪’们是分头跑的,四个刀客分头追。我和师姐也追过去,但我们不分开。 我弃了手里的碎石,用‘阴风指’挨个点他们。背后杀人,比当面杀容易很多。不用见血,也比穿肠破肚容易很多。我们和四个刀客追不同的方向,最后清点‘战利’,总共二十四具尸体。 黑脸再次开口的时候,我从‘叶老弟’变成了‘叶兄弟’。他主动提出,事后赏银分成‘八份’,他们四人各拿一份,剩下一半全归我们。尸体身上搜出的碎银、铜钱,总计二十多两,也当场给了我一半。 割人头的事,全是刀客们做的。头颅太多,用‘头发’跟‘头发’系成一串,总共系了三串。就这么拖着走了好几里,场面挺吓人的。路上我问黑脸,不是有两处‘矿匪据点’吗?这些人头难道一直带着? 他说不用,人头给‘飞鹰’看过,然后割下右耳带着就行。我又问,那为什么不直接割右耳呢?他告诉我,因为‘飞鹰’信不过我们。只看右耳的话,走投无路的‘矿匪’就会主动割下右耳扔给刀客。刀客也不想拼命,拿了耳朵就会放走‘矿匪’。至于为什么看过人头还要割耳朵,因为‘卫所’也不完全信任‘飞鹰’,不会只凭他口说就派出赏银。 当时真给我听傻了。我一直觉得‘杀矿匪’这事跟以前‘打猎’是差不多的,没想到这么复杂。 我接着又问他:矿匪那么多人,为什么不派几个在土丘顶上望风?黑脸说,那样做的话,‘据点’会更容易被‘飞鹰’这样的人发觉。 往回走了一阵,我们见到等在原处的‘飞鹰’。人头的数目显然也超出他的预想。清点过后,‘飞鹰’提出一个让刀客们非常愤怒的想法。他问我和青儿,愿不愿意甩下四名刀客,用更快的速度赶到下一处‘据点’。带着刀客得走两天,而我们如果能跟上‘飞鹰’的话,傍晚前就能到。‘矿匪’会经常更换据点,两天之后,那个据点可能已经废了。 他还告诉我们,不用担心眼前这批‘战利’被刀客们独吞。‘卫所’派发赏银的条件,是同时见到‘刀客、耳朵和飞鹰’,缺一不可。‘飞鹰’跟‘黑脸’明显不是第一次合作,但他完全不在乎‘黑脸’的感受。 回想起来,那应该是我第一次真正体验到,跟人相处有多麻烦。那一刻我同时冒出好多相互冲突的念头: 我想早点回城,不愿意在‘矿区’多走两天; 又觉得答应‘飞鹰’有点对不住‘黑脸’; 转念一想,‘黑脸’昨天夜里偷听我和师姐睡觉,也不是好人; 转念又想,‘卫所’发钱是按人头平分的,但‘黑脸’答应给我们一半,我要是跟‘飞鹰’跑了,这事还算数吗? 最后我还是决定跟‘黑脸’他们一起。因为我不想亲手割人头,也不想师姐做。 ‘飞鹰’这人,从一开始就冷着脸,不太喜欢交谈的样子。‘黑脸’爱说话,所以路上我又问‘黑脸’:‘飞鹰’留在远处,根本没瞧见动手的过程,为什么一去一回,他忽然就觉得我俩能跟上他了? ‘黑脸’嘿嘿一笑,说这很简单。‘飞鹰’知道他们四人的深浅,如果这次多出的两个‘新人’跟他们差不多的话,六人运气好或许能杀掉二十四个‘矿匪’,但个个毫发无伤就太离谱了。所以‘问题’肯定出在‘新人’身上。 赶到第二个‘据点’时,‘矿匪’果然已经不在了。‘黑脸’有点过意不去,说会再多分我们二十两。现在想来,其实那几天最大的收获就是跟‘黑脸’说了好多话。刚‘出谷’那几年的事,我都记得特别清楚。但那个教了我不少东西的黑脸刀客,我没记住他的名字。 回到‘铜黄镇’的‘卫所’,我们六人总计拿到‘四百八十两’银票。黑脸按照约定,给了我和师姐‘二百六十两’。我还是头回收到‘银票’。算上从‘矿匪’身上摸来了碎银,那一趟总共赚了‘二百七十多两’。当佣兵,果然比打猎来钱快得多。 分好银子之后,‘黑脸’他们几个说要请我们喝酒。我那时还不太懂得虚情假意与人结交这一套。只觉得自己不太想去,师姐肯定更不想去,就编了个瞎话说有事要回‘天默城’,各走各的了。 那几天说的话,比在‘山谷’里好几年还要多。跟刀客们分开后,我突然特别想念‘玄青谷’安安静静的日子。就我和师姐两人,一天只说几句话。 ‘铜黄镇’有股很难闻的味道,比‘矿区’里还要重。我们原本也没计划过后续,既然说了要回‘天默城’,就真的往‘天默城’去了。 回到城里,我马上又去那家‘酒楼’吃了一次‘四季鸡尖’。揣着二百七十多两,觉得酒楼也没那么贵了。 我其实在‘日记’和‘话本’里读到过更奢侈的生活,但那些都太遥远,对我来说过于梦幻。发了横财,我全部的想象力还是集中在‘衣、食、住、行’,从酒楼出来,立即雇了辆马车,让车夫带我们去最好的‘客栈’。那也是头回坐车,又新奇又难受。 隔天,我又和人打听‘城内最好的衣坊’,但没再雇车,还是走路比较舒服。到了‘最好的衣坊’,我立刻感觉到原来‘二百七十两银子’也不算很多。衣架上那些,随便一套就要‘十两’往上,还不包括鞋。 知道为什么我穿黑衣,青儿穿白衣吗?当然是因为我们喜欢,可那是后来。第一次穿上‘纯黑’、‘素白’二色,主要因为那家衣坊中,这两个颜色最便宜。 两套衣鞋,花去近三十两。换上之后,店伙瞧着我俩,很动感情地夸赞了一番,接着又引我们去挑选‘搭配衣裳’的玉佩、扳指、手环、项坠、发簪、袖扣……问了价钱我才知道,原来十几颗‘矿匪的人头’还换不出两身‘体面的行头’。 大大小小十几种配饰,我们一件也没敢要。但师姐换了‘城里富人’的衣裳,还整日背着包裹,实在有些不搭。为此我们挑了一个可以斜挎在肩上的‘白蜥皮软包’。那皮包很小,能装的物件不多,也勉强够了。 师姐真正不肯放下、不肯寄存的,其实就是包裹最底层那‘一摞银票’和‘一包金币’而已。哈…早知道说什么也不肯花,直接跟‘日记’一起藏在‘玄青谷’就好了。”对于师姐有钱却不给自己花的事,叶玄很是耿耿于怀,对此毫不遮掩。 “回客栈放下‘粗布包裹’,再出门时,我俩乍看真有点像‘内城的有钱人’了。也只经得起‘乍看’。 经了‘矿匪’那一遭,我意识到‘武人没有兵刃’在旁人看来是十分古怪的事。想着不管如何,我跟师姐得各有一件才行。其实‘玄青谷’中有几柄‘铁刀’,也正是那几柄一碰就碎的‘铁刀’加上‘日记’中片言只语的误导,让我一直对兵刃不怎么重视。 ‘内城’的‘兵器铺’里,我头回摸到‘精钢’、‘乌金’和‘纯钢’这三种东西。‘兵器铺’的掌柜比我还要惊讶,居然有武人念不出这些料材的名字。也是跟掌柜交谈,我才知道这世上最坚硬的东西叫‘玄铁’。但‘玄铁’制成的兵刃极少人用,因此只能订做,铺中没有存货。 我还知道了‘乌金’和‘玄铁’是极昂贵的东西,二百多两银子,根本买不起。最后,我花了九十多两,换来一柄“精钢长剑”。师姐只花五两,买了柄可以悬在腰带上的普通“弯刀”,没打算练,更没打算用。对她而言,店铺里的每一件都太轻了。 配齐了武人该有的东西,手中能花的银子还剩一百多两。单纯吃住的话,一时半刻花不净。买东西,就难说了。我不想再去杀‘矿匪’,至少不想很快就去。所以暂时要节俭一点。按照‘临阳城’的经验,我知道‘茶馆里听故事、书铺里租书’这两件事,花钱是有数的。大城里就算贵几倍,那也是有数的。 客栈隔街,就有茶馆。大城的茶馆还是不同,午后开始就有‘说书’,四、五个‘说书人’轮番说,一直说到晚上。不听‘说书’只喝茶的,二楼还有专门的包厢。 我跟师姐可没有‘对坐品茶’的雅兴,自然是留在一楼听书。那天最后一场,说的是‘罗摩探海’……”这句之后,叶玄沉默了至少五、六次心跳的工夫,才又继续开口。理所当然,他跳过了那个黄土大陆人尽皆知的故事,没去复述说书人具体讲了什么: “在那之前,我只是怀着满心的怨恨和希望,等待有朝一日她能回来。日子隔得越久,怨恨越深,希望越浅。我从未想过要亲自驾着帆船,出海去找那个叫‘沃夫冈伽’的地方。我不想死!她越不回来,我就越知道出海有多危险。我不想死! 那个时候,我只想留在这边,跟师姐一起,好好生活。 多可恨的说书人呐!多可恨的罗摩夏呀! 这就好比,我都已经决心在‘山谷’里困一辈子,我都已经喜欢上‘山谷’里的一草一木。他们忽然冒出来告诉我说——有一条‘出谷’的路,也许通,也许不通。 ‘希望’是种诅咒。沾上了,就永远甩不脱。 我可以寻找‘我想寻找’的东西,或许九死一生,或许百死一生,但只要有足够多的金银,就能让别人替我去死——自从有了这样的念头,我就再也没办法‘好好生活’。 那天晚上,我给了‘说书人’一张十两的银票,恳请他把‘探海’有关的事全告诉我。说书人眼睛一亮,立马拉着我们去了二楼的包厢。滔滔不绝说了一个多时辰。我越听越不对劲,发现他只是换了不同说法,翻来覆去在讲同一个故事。不过十两银子也没白花,换来三个有用的字——藏书馆。 手头一百多两银子花净之前,我在‘藏书馆’里看了几个月‘探海’相关的‘话本’和‘史料’。‘话本’很多,‘史料’很少。而且大半‘史料’都非常难读,凭我当时的学养,连一小半都看不懂。可不管怎么说,我基本确信了‘罗摩探海’这事不是瞎编的。也明白了这不是师姐把皮包里那‘几万两银票’拿出来就能办的。 离开‘天默城’,我们用所剩不多的银两雇船渡过天河,去南方游历。其后二十多年,我们把整个‘中原’连同‘草原’走了个遍。北边有两个地方没敢深入:草原深处的‘大漠’、冰河以北的‘冻土’。南边有一个大城没敢靠近,是‘烟波城’。 除了‘烟波’之外,天河南北所有‘大城’我们都住过。每到一处,我都会先去‘藏书馆’看看。不同地方归集的史料,还是有不小的差异。相互矛盾的情报越来越多,我脑中对‘探海’这事的图景反而越来越明。 当然,我并不是一心扑在这件事上。游历途中,我没忘记享乐。只是再不像‘临阳城’中那么纯粹,读书就是读书,赌钱就是赌钱。 那感觉就像是……有根无形的细线在牵引着我。那细线很柔和,从不会崩得太紧,却永远也挥斩不断。我要做什么都行,可不管做什么,又都会不自觉地去想:这对‘探海’有什么帮助? 那些年,我尝试过许多赚钱的法子。试过正心诚意地帮人做事,也试过骗、偷和抢。偷抢的过程里,我们当然也在主动选择不同层次的对手,谨慎地测试自己的武功。一般而言,能从一个人手里偷到东西,就意味着可以悄无声息地杀死他。 去过的地方多了,看过的事情多了,我慢慢有点明悟:这世上最豪富的,似乎都是‘手里有刀,但依旧好好做生意’的人。南边最大最富的城、北边最大最富的城,它们的‘城主府’都叫‘商会’。 各种尝试之后,我也明显地感觉到,跟‘出千、劫镖’相比,通过‘好好合作’赚到银子,心里更愉悦些。如果没有那个妄念,我大概会很享受一点一滴的积累。从‘当佣兵’或者‘打猎’做起,一步一步挣下自己的产业。可要是把‘探海’当做目标,这就太慢了。 后面的事,你们或多或少就知道一些了。我们凭着强硬手段夺下了‘枯荣城’,以这笔不义之财为本钱,开始做起生意。说来也怪,路上劫‘镖车’,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抢‘枯荣城’却半点愧疚也无。那时候我才明白,古书上有个圣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原来是这个意思——坏事做得越大,越能心安理得。” “不能这么说吧。”鬼蛾从来都是对“家族”最有归属感的那个,哪怕是叶玄的自嘲,哪怕指向百多年前,她仍要站出来抱个不平,“上任城主,叫颜什么来着,‘枯荣城’本来就是他从别人手里抢的。许他抢别人,不许别人抢他么?” “你看,坏事做得大了,自会有人帮你找借口,说这不算坏事。”叶玄笑望着鬼蛾,戏谑道,“我当时也的确有和你差不多的想法。不过‘强取硬夺’这种事,可一不可二。掀一张桌子,是在江湖上‘立足’,掀多了就会变成‘公敌’。 拿下‘枯荣城’之后,我不想,也不敢再去抢更多的城。可是经营一座城,并不简单。虽然最终的结果是,我们靠着‘更简的税制’和‘更好的治安’,慢慢吸干了周边的商城,吸走了往返‘霄云山脉’的大半行商。但整个过程中,我干了很多很多蠢事,犯了很多很多错误。 浪费了大几十年工夫,我才慢慢发觉,原来想让一个地方繁盛起来,规矩是越少越好。即便某些规矩纯粹出于善意,仍然是越少越好。‘城主府’除了治安,最好什么也别管。 如果重来一遍,我想我能用二十年左右,将‘枯荣城’变成卖给‘薛家’之前的样子,而不是一百多年。唉……”说到此处,叶玄苦笑着长长叹了口气,也不知是自责还是自嘲: “赚钱赚得慢,是我脑筋不够用。花钱花得狠,却是不自觉地想要拖延。理智上,我知道‘探海’这事害人害己,无论如何都不该做。可我又知道我一定会做,这欲念早已是我身体的一部分。 就好像心里有两个自己在较劲,一个奋力找死,一个要拖后腿。设立玄青书院、纵容小蛾贪墨、供养野战兵团,大概都是那个‘没发疯’的我,在想办法拖慢找死的进程。雁子…我可不是说‘你’没用啊。你也清楚,一千个装备精良的‘轻甲骑兵’每年得花多少银子,那绝对是笔血亏的买卖。 当然了,我做梦也没想到,那一千轻骑后来能用在取‘罗摩遗产’上。要是见完‘陆烬’再临时招募骑军,一路归途不定要额外损失多少金砖。回过头来算总账的话,‘野战兵团’这桩生意,其实是赚的。‘玄青书院’也是。 说来真是讽刺,但凡主动想要亏钱,最后都是赚的。唯独‘小蛾’比较争气,贪赃就是贪赃,半点意外的回报也无。” “这……怎么就说到我头上了?”鬼蛾低声怨怼,神情委屈至极。 “取回金砖之后,那个‘没发疯’的我,再也找不到借口拖延。果不其然,后面的凶险一桩接着一桩,一件大过一件。对了,有个事…你们还不知道内情,‘墨白’也是因为‘探海’才惹来的。或者更准确地说,如果我们不‘探海’,有桩两百年前的‘血仇’永远不会被揭开……” 随后,叶玄简短地说明了“墨白”与“清净散人”不为人知的师徒关系,以及那一摞“灰票”与“通汇钱庄-薛谦”所起的作用。近几日,鬼蛾几人已经习惯了惊骇,听过此事,也就不觉得如何惊骇。 “你娘真是个祸害……”鬼蛾只在心里嘀咕,这话她可不敢当面说出来。即使不能骂娘,她仍有话要说:“‘公主’从头到尾就只杀了一个‘旱灾’,刚好就是‘墨白’的师傅,这也太巧了吧!后来又去找‘墨白’比武,再后来‘墨白’又找咱们拼命……真是,命犯‘墨白’呀这是。” “嗯,我一开始也觉得太巧了,是不是老天存心跟我过不去。后来细想,这事巧也不巧。她们还在‘沃夫冈伽’的时候,‘清净散人’和‘墨白’就已经是师徒了。这是个早已定下来的事实,只不过很少有人知道。 她要找人试招,‘旱、蝗’二境是绕不过去的。‘蝗灾’就那么几个,独来独往且好色的,只有‘墨白’。她俩最终对上,半点也不巧合,那几乎是必然的。 至于说‘清净散人’,几百个‘旱灾’里头,偏偏挑中了他,这的确有点倒霉。可按照那些‘准则’层层过滤下来,潜在的人选其实没剩几个:必须离群索居,不能前呼后拥。仅这一条,就筛掉九成九的高手;还必须是公认的‘旱灾’,品阶不能有误;必须在天河以南,但又不能离‘烟波城、木叶城’太近;最好是个男人,必要时可以色诱;不能有乖戾、嗜血的凶名……这么反着想的话,‘清净散人’简直就是专门给她预备的。 命犯‘墨白’。哼,你这说法…倒也无错。”翻过墨白这一篇,叶玄极简略地说了些见到“尼斯娅”后收获的情报,完全跳过了中间“仇诗闻横死,仇诗迈行刺”那段。那事虽然惊险,其间却无隐秘。 “嗯,差不多就是这样。你们想问什么,这就问吧。”叶玄说了很多话,并未觉得口干舌燥。但他还是从摆在右手边的茶盘上拿起木杯,饮了一口。不为解渴,更接近一种收尾的象征。 出乎他的预想,第一个开口的人,是寒星:“所以‘清尘’被刺,是在做戏?”她说话时看着叶玄,说完却望向清尘。 “是。‘钢刺’是我自己扎到背上的。对不起。”清尘语调平静,却极诚恳。养伤的一个多月,寒星执拗地留在身边守她,如何都劝不走,也不肯与人换班。这虽然添了不少麻烦,但清尘还是感念这份情谊。因此她觉得,自己欠寒星一个道歉。 “嗯。”寒星应了一声,没再多说,重又低头看向地面。冥烛和孤雁早在出海那日就已猜出了实情,此刻只鬼蛾的神情略显茫然。她也并非真想不出,只是想得慢些。 “我需要一个合理的借口,将所有船长引到‘木园’之内。也需要一个能说通的理由,让商团的‘航船’在几个月内‘只归不出’。”叶玄看着所有人做出解释,但目光主要还是落在鬼蛾脸上。 “杀死所有船长,烧毁所有‘海图’,是为了隐藏通往‘红土’的那条航路?”冥烛顺着当前话头,小声追问道。这些年她跟着“尘掌柜”做事,为“木叶商团”倾注了不少心血。就这么一夜之间抹去所有,总不免有些介怀。 “算是吧。更准确地说,是要增加‘探海’这件事后续的难度。‘丰临城’熟悉我们的那些人,迟早能够推想出真正的‘转折点’发生在‘从某个岛屿带回了一种新的疑人’。也就是说,他们迟早能推想出我要‘隐匿’的究竟是哪条航路。 抹去所有航路,一来是防止他们反向排除,但更重要的是,我要让那些不想窥探‘木叶家’隐秘,只想凭‘探海’谋利的生意人,知难而退。想从‘默海’深处捞些好东西出来,几百万两黄金的本钱,他们得重新洒一遍。” 叶玄说得不算透彻,但冥烛已完全听懂。最有可能找到“红土”的,不是一心要找“红土”的人,而是那些为了寻宝,在海上到处乱窜的人。只要这样的人足够多,只要持续的时长足够久,他们能找到“航船所及”的任何地方。叶玄出海前做下的事,包括残影留给“佣兵”的那些任务,都是为了让“探海”这桩生意变得更昂贵、更凶险,以至看上去无利可图、得不偿失。 “要是……呃……见到‘公主’之后,咱们接下去做什么呀?”鬼蛾问得吞吞吐吐,甚至有点战战兢兢,全没有先前那副心直口快的模样。 叶玄轻笑一声,尽量使语调不显悲苦:“你是想问,如果见不到‘公主’,接下去做什么吧?” 鬼蛾闻言变得更加无措,一手紧紧握拳,一手攥着衣角,低着头不敢看叶玄,更不敢看木青儿。其实很多事情,她本想先问问残影。让她没想到的是,残影昨天念完“日记”,离开这间卧舱后,又去跟“霍轩、宫朋”二人“谈心”。下午谈到傍晚,傍晚谈到深夜,最后居然同吃同住,直到今晨才见到人影。那时身边聚的人多,想说些私话已来不及了。 “没关系。你一天就想到的事,我跟青儿再怎么自欺欺人,也不至于两百年还想不通。就算到得了‘沃夫冈伽’,咱们九成九也见不着她。哼…说不自欺,本就是种自欺。认命认到九成九,本就是个笑话。可我要干这么蠢的事,总得为自己留一分‘念想’。 至于说,到了那边要做些什么……我们对‘沃夫冈伽’的现状一无所知,先活着上了岸再说吧。希望到时候,不是最坏的那种情况。” “最坏?最坏…是怎么样啊?”鬼蛾犹疑着重新抬起头,一对凤眼半是惊慌半是无辜地望着叶玄。在她心中,只预想了“好”和“坏”两种情况,“好”就是找到了公主,“坏”就是没找到。可刚刚叶玄的意思,分明是说还有更糟的可能。 叶玄开口前,清尘已在心中拟出了自己的答案: “两百多年前,叶红儿在‘天河入海口’附近抢了大船,胁迫满船水手将帆船开入默海,强突‘礁石带’,不管重复了多少次,撞毁了多少条船,最终必定是成了。否则后面的一切都不一样。 嗯,‘日记’里说的未必全是真话。抢船出海要很多次才能成,这意味着可能需要很长时间。她得防备木青儿临时反悔,跑去‘日记’中指明的地方追她。 如果她离开‘玄青谷’单独去南方的那几次,补全了缺失的情报,那她应该知道‘丰临运河’里也能抢到‘大船’,而相比于‘天河’,‘丰临运河’的入海口距离她初登‘黄土’的‘烟波城’更近。不识路的前提下,从‘丰临’入海明显是更好的选择。 即便选择‘丰临’,强行渡海仍是个愚蠢至极的做法。但如果她不肯等,不肯像叶玄一样‘慢慢来’,那这个‘蠢办法’也的确是唯一的办法。 出海之后,盲目向南航行,叶红儿可能的遭遇大概有这么几种: 第一,她没能找到‘红土大陆’,也没能掉转船头,回到‘黄土大陆’,直接死在了海里。没有‘海图’,不识‘航路’的情形下,这是最大的可能。比后面所有的可能加在一起还要大; 第二,她回到‘红土大陆’,解决了那边的所有问题,返回‘黄土大陆’的航程中,死在了海里; 第三,她回到‘红土大陆’,但解决不了那边的问题。或许像当年的‘安修’一样,她能杀掉想杀的任何人,比如‘日记’中提过的‘皇帝’和‘大祭司’。但她重现不了‘火水旱蝗’撕碎‘大凉帝国’的历程。为了维持超然的地位,为了防止族人背叛,她不敢将‘练气’的秘密泄漏给任何人。按照她在‘日记’里的说法,‘红土大陆’几乎所有人都信仰‘厄古斯’,包括被教廷迫害的‘洛拉玛人’。嗯,她的族人愚蠢到令人感动。这种事情没理由瞎编,应该是真的。 按照这个情景往下推演,她有可能已经统治了‘红土大陆’,或者成为了统治者中的一个,比如‘昆斯特王’。凭借‘巫术’的威慑,她也许能保护被‘教廷’追杀的‘洛拉玛人’,也许能让‘昆斯特’成为那片陆地上举足轻重的势力。但一切力量的源头,都藏在她的‘丹田’与‘经脉’中。她不能离开。同样出于‘守秘’的困境,她不敢派遣部下到‘黄土大陆’寻人。 这就是叶玄的那份‘念想’。 除此之外,还有最糟的一种可能。那就是叶红儿已经泄露了‘巫术’的秘密,已经将‘练气’的法门传授给了她的族人。然后她遭到背叛,死在了另外一个‘蝗灾’或者另外一群‘蝗灾’的手里。那样的话,我们登上‘红土大陆’,下场不会比在海中遇到‘龙卷风’更好。” 一如预料,叶玄开口之后,几乎复述了清尘所想,只是措辞柔和许多,更没提‘日记’可能撒谎的事。末了,他又十分郑重地补了句很不吉利的话:“后面的一切,都要以活着登上那片红土为提前。要是陷在海里,我只能提前和你们说一声……对不起了。这一世遇见你们,实在是极好的运气。” 即便“航路”全明,深入默海依旧是件足够危险的事。更何况,从找到“尼斯娅”的那个“岛屿”到“红土大陆”之间,还有一小段航程是半盲的。因此生性悲观的叶玄,忍不住提前说了些近似于诀别的言语。 云洛不在,场间最容易动感情的就属鬼蛾。幽暗卧舱内,仍瞧得出她眼眶微现湿红:“你别说这样的话……”原想安慰少主几句,可琢磨着叶玄刚说的那些,她自己也愈发害怕起来。 余下几人或是动容,或是漠然,均未出声。舱内一时寂静。 片晌,冥烛略显胆怯的声音,自鬼蛾侧后飘起:“是不是‘红土大陆’的所有人…或者很多人,一旦掌握了‘练气’的要诀,就都能修至‘蝗境’? 这样的话,如果‘红土’和‘黄土’有了…有了更紧密的联系,那‘黄土’岂不是……” “是。”叶玄没有等她说完,直接点头确认。他很清楚冥烛的胆怯不仅源于问题本身,更因为这句问话表面像是询问,实质乃是责问。“我做的事情,一着不慎会将中原、草原乃至西域,全都拖进深渊。就为了一个荒唐的执念。如果提前告诉你真相,你会阻止我吗?” “我……少主,我……” “抱歉,小烛,我问了不该问的话。你不用回答,反正现在都一样了。如果她活在‘红土’,见到我和青儿,就更不会有重返‘黄土’的念头;如果她不在那里,我们登陆之后,也会由‘牵系’两个大陆的力量,变成不遗余力‘阻断连结’的力量。” “嗯,嗯!”冥烛啄米似地点头。惶乱的眼神和凌乱的喘息,仿佛刚从难以忍受的酷刑中解脱。她是那种只会对敌人说谎的人。叶玄随口一句反问,令她瞬时感觉心尖被疯狂地撕扯。若给她选择,她绝不想提前知道真相。此刻的冥烛无比庆幸,庆幸少主对自己不够坦诚,庆幸家族对自己不够信任。 冥烛的庆幸发自真心,叶玄却无论如何也没法认为自己的“不坦诚”值得赞许,他觉得这需要更多解释:“我和师姐活跃在‘黄土大陆’的这些年,最大的凶险不是某个具体的对手,而是有关‘红土大陆’的秘密。 我们的‘来历’和‘目的’一旦被人察觉,整个中原的所有势力,极有可能会联手铲除我们。若说有什么事情,能让‘顾长卿’重出江湖与人拼命,这大概是其中一件。因此很多很多年里,我们连‘小影’都瞒着。” “嗯,嗯。”叶玄这段,已不光是说予冥烛一人,但冥烛仍是抢先用力点头。她的惶恐还没散尽,十分后悔问了那个问题。 昏暗卧舱内,又有了一小阵沉默。气氛不太美妙。 “人人都说我和‘青儿姐’长得很像,我自己也觉得像。但初见那日,‘青儿姐’却说不像。这是什么缘故?”这个疑问,清尘在心中埋藏多年,昨日听过完整的“日记”,已隐约有了猜想。这还是清尘第一次将“木青儿”称作“青儿姐”。以往背地里提她,都是直接说“木青儿”,而当着她面,从来只唤“宫主殿下”。是敬重,也是疏远。 然而从昨天起,从残影读完“日记”开始,“木叶家族”的谱系里凭空多出了一位“公主”。虽然“宫主”和“公主”不是同一个“公”,但发音究竟是撞了。两声“青儿姐”念出,清尘两条手臂外侧,不受控地冒出一层细小的鸡皮疙瘩。 尽管念了“青儿姐”三字,她询问的对象仍是叶玄。回答的人,自然也是叶玄:“我们觉得很像,当然是真的。青儿觉得不像,也是真的。我猜根源在于……抛开面目全非的‘尼斯娅’不算,你们迄今只见过一个真正的‘洛拉玛人’,我见过两个,而师姐见过上千个。 换句话说,在你们见过的所有人中,‘清尘’的相貌无疑是最接近‘青儿’的,但‘青儿’曾见过上千个比‘清尘’更像自己的人。 有件事,我也是亲眼看见‘青儿’与‘清尘’站在一起,亲耳听见师姐说‘不像’之后,才意识到。一直以来,我认为师姐和我娘长相完全不同,其实是受到‘眼瞳颜色’和‘头发线条’的蒙蔽。 后来我凭着记忆和想象,在脑海中将她的眼瞳变成灰色,再将微卷的头发拉直……那张脸孔,变得和青儿无比接近。当然,那只是我的感觉。在青儿看来,仍是截然不同的。” “嗯。”清尘点了点头,没有露出恍然的神情。叶玄的答案,和她想象中差不太多。清尘接下去所说的话,却让鬼蛾、寒星这些平素不爱想事的,惊得好几个呼吸的工夫没能眨眼: “也就是说,我们仍然是像的,只不过没那么像。所以她是‘蝗境’,而长得有点像她的我,是‘旱境’; 每一个‘洛拉玛人’都比我更像她,所以每一个‘洛拉玛人’练气之后都是‘蝗境’; 所以如果我们要在‘黄土大陆’甄选‘练气的天才’,最有效的办法其实是寻找那些外表接近‘洛拉玛’的人; 所以你当初因为我长得像她而救下我,后来发现我‘练气’的天赋竟然极好,这并非纯粹的巧合。” “这……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呀!那我们几个长得也不像啊,不是照样很厉害么。”说到自己很厉害时,鬼蛾瞧着清尘,底气有些不足。但她清楚这不是重点。 “所以不像的人,万里出一。像的人,没准个个都行?我只是乱猜,也没机会证实了。”清尘回望向鬼蛾,语声没什么起伏道。 “嗯,或许真有某种关联。”直到叶玄开口,鬼蛾才发觉他对“清尘”的奇谈怪论似乎不怎么惊讶。 “看过‘云大夫’的《天演》,我愈发怀疑‘红土’和‘黄土’两个地方的人,往上可以追溯到同一个源头。或许非常久远,或许比万年前的‘顺帝国’还要早得多,但应该是有一个相同的源头。至少你们和青儿的差别,比和‘霓安兽人’的差别小太多了。”依靠这个类比,叶玄完美地收获了包括木青儿在内,船舱里所有人不满的目光。 其后两个多时辰,仍是鬼蛾问得最多。她提的问题很散乱,似是想到什么就问什么,其中大半指向木青儿。冥烛与清尘也问了几句,全部关于“沃夫冈伽”。寒星、孤雁,未发一语。 众人散去,已是黄昏。 第一百二十三章 归途莫问 “木叶”一行人的运气还算不错,或者至少可以说,运气没有在这段时间为难他们。沿途遇到不大不小的“雷暴”,凭着航船的体量和坚韧抗了过去。没有遭遇更恐怖的“海涡”与“龙卷”,更没见到只在《日记》中出现过的“沧龙”。 自“木叶商团”第一艘航船入海至今,没有任何人提过《日记》中的“沧龙”,叶玄猜想:要么“沧龙”极其罕见,要么见过“沧龙”的人很难生还。另有一种可能是,公主将海中的某种“气候”幻想成了“动物”。 之所以有此猜想,因为当时的青儿没见到“沧龙”,或者说,她看到了相同的情景,但没有联想到“龙”。木青儿的描述是:海面的颜色变暗了一会儿,然后变回原色。再然后远处升起一个水包。水包消失后,打过来一个巨浪。她全程没有看到“龙”,或者“龙身体的某个部分”。 靠着船长“霍轩”、船副“宫朋”的引领,“细雨号”顺利抵达了那座“尼斯娅”曾经住了不知多少年的岛屿。 “手腕粗”的棕色长蛇,“外表像熊,体形像鼠”的小兽,盘旋在天空,张开翅膀后“比浴盆还大”的白色海鸟…… 白鸟要是再大些,说不定能直接把“尼斯娅”拎走。残影望着白鸟,不自觉就想到这个。 几枚酸到让人生无可恋的树果,进一步确认了这个岛屿的“身份”。众人没有在岛上多做停留,将航船绕到岛屿另一侧,拉满风帆,朝着南方开去。到此一步,只能盲信“尼斯娅”的记忆。 “霍轩”和“宫朋”还不能死,万一南边什么也没有,那就只能退回到这座岛上。有他俩在,迷路的机会更小。 ………… 天两半后,一个微风无雨的正午,众人眼前渐渐浮起一条模糊的黑线。所谓“众人”,暂时还不包括“霍轩”、“宫朋”和“尼斯娅”。“素人”的目力比之“旱蝗”,终是弱着许多。 光阴寸寸流逝,黑线渐渐清晰。左边没有尽头,右边没有尽头。黑线、海面、天边,三者于目光所及的最远处汇成一点。叶玄尚没有绝对的把握确认那就是“沃夫冈伽”,但至少这一路航程所见的“路标岛屿”,没一座能与眼前的情景相提并论。 “尼斯娅”说,当初逃到那座岛上,花了四天工夫。“木叶商团”的“细雨号”大概比她和同伴们偷来的“渔船”要快很多。 “带上你们的东西,做好沉船的准备。”按照“日记”和“尼斯娅”提供的情报,“红土大陆”的近海,并不像“黄土大陆”的近海那般礁石密布。但叶玄仍谨慎地提醒了句。礁石这种东西,总是离岸越近就越多才对。 不多时,残影、鬼蛾、寒星、孤雁、冥烛、清尘几人,各自持着兵刃,背负一只“竹箱”回到甲板。神情最为紧张的便是“寒星”,满满一箱的“浅草生话本”,虽然包了油布,却未封油蜡。万一落入海中,难免会有伤损。 黑线越来越粗,逐渐显露出“参差”和“暗红”,船上的人终于看清,那是一片连绵的崖壁。“红土大陆”的临海处,并非全是浅滩。“尼斯娅”的记忆中,却从没见过靠海的崖壁。 看到崖壁,说明航船抵达的不是“尼斯娅”当年出海的地方。对此叶玄并不惊讶。这一段根本没有“海图”,若“尼斯娅”随手一指,就能将航船不偏不倚地带回原点,那才真正是见鬼了。 他们原本的计划,就是在僻静无人处悄悄登陆,崖壁是极好的遮掩。 “细雨号”在离岸四里处下锚停泊。仅“木青儿”与“叶玄”二人乘“小叶舟”渡往崖壁,余人皆留下待命。 “小叶舟”刚一入水,立时便受到冲撞和撕咬,二人暗运内息,以真气裹住船底,木青儿随即将左手探入水中,用肉掌“钓”上一条黑红相间,外表滑稽可笑的东西。“日记”里提到的“小丑鱼”,此处也有。 崖壁之下,叶玄将“小叶舟”拎起,卡在两块露出水面的大石之间。而后彼此帮忙,将刀、剑紧紧绑缚于背,徒手攀援而上。除刀剑外,叶玄背上还系着一只勉强可供二人维持五天的水囊,木青儿肩上则挂着一大包已接近发霉的干肉。 之所以两人先行探路,正是担心“最坏”的那种情况。万一不幸真是那样,则转身逃命时,连“残影”都会是个拖累。自备清水和干粮,是为尽量节省“探路”的时长,避免将精力浪费在“找水”和“打猎”上。拖得越久,船上的人会越焦躁。 崖壁约二十丈高,遇到光滑且陡峭处,叶玄以“鹊桥”的暗劲使手掌紧紧吸附在石面,木青儿则简单、粗暴地将手指刺进石壁。 没花太多气力,二人攀上崖顶。映入眼帘是一片没有边际的密林。树叶深绿近黑,遮天蔽日。树干粗壮高耸,树皮上“褶皱间的缝隙”几乎可以塞进半只手掌。脚下泥土,是沉血般的暗红。叶玄放下水囊,几个纵跃上到树顶,仿佛化作巨大树叶中的一片。临高眺望,眼肉可及仍瞧不清哪里才是尽头。 二人不敢深入密林,也不敢凭“轻身功夫”在茂密的树顶上飘然行进。那样虽更难迷路,却极耗内息。他们尚不清楚自己将要面对什么,尽量确保“神完气足”是唯一能做的防备。 树林与崖壁间的窄小缝隙,既是天然的道路,也是“折返”时的极好路引,于是叶玄决定,沿着密林边缘向右行进。动身之前他拔出“雪脏”,在眼前粗壮树干上斩出一个大大的“十字”,以做标记。 他与残影的约定是“十天为限”。如果十天之后他与青儿没能回来,残影就是“木叶家族”的下任家主。她要带领众人退回到最近的一座“路标岛屿”。 至于接下去如何,是找一座舒适的岛屿茹毛饮血,还是大摇大摆返回中原,亦或在某个岛屿上苟延一段时日,再偷偷潜回中原……那就不是“上一任家主”所能掌控的事了。 他甚至怀疑,即便明知“红土大陆”是连自己与师姐都无法存活,甚至没能逃离的地方,残影仍要不知死活地登上去瞧瞧。“鬼蛾”的存在,让叶玄最大限度地打消了这个顾虑。他清楚“影、蛾”二人的感情深厚到何种地步,她不会带着小蛾深入必死之地,也不会忍心让她重新变成孤儿。 挂着沉重的水囊与干肉,一黑一白两道身影沿着密林边缘轻盈地行进。二人维持着与“公驴全速奔跑”相近的速度。对需要长途奔袭的“蝗境”武者来说,如果既想节约内力,又要争取时间,“驴速”是最好的平衡。二人在“黄土大陆”时已经测试过无数次。即便“驴速奔跑”,每个时辰也最好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很快他们就发觉,自己每个时辰需要更多次休息,而赶路的时段或许安排在晚间更妥当些——这里比“丰临城”最热的时候,还要炎热。 比“丰临城”热,但没那么潮湿。木青儿的肌肤渐渐“回忆”起这熟悉的感觉。 二人就地在巨树的荫凉下歇息,一人看护,一人小睡。就像刚刚离开“玄青谷”时一样警惕。 皎白的半月探出头时,两人结束休整,继续赶路。一个多时辰后,“密林边沿”与“崖壁边沿”渐渐分开,离得越来越远。第二日晨曦,二人站在“密林边沿”已望不到崖壁,听不见海浪。虽然明知沿着“林边”就能原路折返,听不见海浪仍令叶玄感觉十分不安,仿佛自己和“细雨号”之间忽然失去了某种牵连。他没有办法,时间还够,情报尚无,只能继续往前。 此时日头还不够灼热,但二人暂时没再奔跑,手牵着手,缓步慢行。这也是一种休息。其实两人并非每次走路都要拉手,越是害怕,越会如此。比如初到“临阳城”的那几天,叶玄的右手与木青儿的左手,几乎就没松开过。 “你看那儿!”走了一阵,叶玄指着稍远处一块泥草,有点兴奋,同时又不自觉地压低声音,轻喊道。 眨了下眼,木青儿也瞧出异常。两人紧扣在一起的手终于分开,各自缓缓拔出刀、剑,隐去脚步声息,悄然潜行。到得近处,木青儿探出长剑,在那块“杂草形态有些古怪的泥地”上刺了一下,而后翻腕一挑,果然带出一张破旧草席,下面是“将近一丈的深坑”,坑底竖着七、八根尖刺。这是陷阱,附近有人! 叶玄再一次攀上树顶眺望,与“密林边沿”相反的方向,目光勉强可及处,有一小片稀稀落落,不像岩石也不像树木的东西。很可能是个村子。二人小心翼翼地将陷阱复原,隐藏在远处一棵大树后等待。他们决定在这里蹲守,至多两天一夜。如果布置陷阱的猎人没有回来查看,两名鬼鬼祟祟的大宗师,将会在下下个夜晚偷偷靠近村子。 ………… 世人所能想象的绝大多数情景中,“等待”都是一种折磨。一条孤悬海面,进退两难的“航船”,尤其如此。太阳第三次沉入默海后,鬼蛾开始变得暴躁。“霍轩”“宫朋”与“尼斯娅”由残影和清尘看护,寒星、孤雁更不可能容忍她肆意发泄。于是当天夜里,她打了冥烛。 第四日清早,躲到甲板上吹风的冥烛再也忍耐不住,一脚踹翻了为丁点小事不依不饶的鬼蛾。这不寻常,在众人的印象中,这是从没有过的事。二十几年来,冥烛被鬼蛾欺负,早已成为一种习惯。是当事者的习惯,也是旁观者的习惯。愿打愿挨,没人制止,更没人当真。 冥烛这一瞬的反常,绝不可能是因为她忽然有了骨气。事实上已是“船长”的残影,直到此刻才察觉到自己的失职。原来不止是鬼蛾,冥烛也早就开始暴躁,只不过她遮掩得很好,若没人揍她,或许再忍好几天才会显露出来。 “冥烛是这样,那寒星呢?孤雁呢?清尘呢?我自己呢……我自己,我从第二天起,就开始后悔听了叶玄的鬼话,没坚持所有人一起登岸。活一起活,死一起死,有什么大了不的!”残影暗暗生着叶玄的气,更生着自己的气,面上没有丝毫表露。鬼蛾急了可以打人,冥烛急了可以还手,她不能。她连呼吸都不敢急促。叶玄和木青儿没回来,她就是全船的主心骨,必须假装镇定。 尽管约定的期限是十天,但从第五天起,残影已非常认真地开始思索最坏的那种结果。她从来不是悲观的人,自打成为首领,却不由自主地沾染上“前任”的悲观。若一直下去,她无法想象自己还会有怎样的变化。 所幸“前任”没有失踪太久,因此“前任”的阴影也没将她腐蚀得太深。叶玄与师姐一同回来时,残影仍是残影,只是眼圈有些泛黑。 二人登船时正值日落,“霍轩”、“宫朋”与“尼斯娅”三人也都在甲板上透气。叶玄没有多说,只看着残影的眼睛意味深长地点了下头,又摇了摇头,而后独自走入卧舱。 木青儿上船后,未理会任何人的招呼,始终呆呆望着远处,立在船首一动不动。没人敢问。可人人都瞧得出,这不是她一直以来的那种安静。 这样的氛围中,残影无需细想,转瞬就明白了叶玄点头、摇头的含义——红土可以登陆,但公主不在。短暂而又漫长的七天里,他初步打探到的情报应是如此。 残影的猜想大致无错,但她不知道的是:回来的路上,木青儿反悔了。 那件早在“枯荣城”时就已讲好的事;那件出海之前,木青儿当着叶玄与残影两个人的面,又重新答应过一遍的事。事到临头,她反悔了。这才是他们回船较晚的主要原因。 争执、劝慰、安抚,她无动于衷;发怒、下令、哀求,仍倔强摇头。后来,叶玄被彻底击溃,靠坐在巨树下,抱着头失声痛哭,木青儿才有了一丝松动。 “她的字迹,是不是比我的性命还重?你看着我的眼睛说是,一切都听你的!”最终,是这样一句伤人伤己,不留余地的怨毒,让那双淡灰色眼眸涣散了焦距。 过了约半盏茶的工夫,叶玄从舱内走出,右手多了三册日记:“师姐,必须得这样,对不起……” 木青儿侧过头,深深地看了一眼,又将头转了回去。极少见地,在叶玄说话之后,木青儿没做任何答复。众人记忆中,青儿姐的话总是很少,但从不吝惜点头说“嗯”。 叶玄避开师姐,走到船舷另一侧。右手轻抬,三册“日记”在无形刃风搅动下,碎成比米粒还要细小的粉末,轻盈而又顽皮地飞舞、雀跃,随即与海水融为一体。 无需更多解释,知晓“日记”内容的人,都清楚叶玄在做什么。在“黄土大陆”,这些以“沃夫冈伽语”写就的文字万一万一给人看到,最坏的结果是凭此推想出“木青儿或许并非来自西域”,但这并不容易。西域百千诸国,已知的文字有几十种之多,更何况还有未知的。 因此“日记”在“中原”时虽然也可能带来危险,却远远没到“非毁不可”的地步。然而这里是“沃夫冈伽”。 “霍轩”没见过日记。漫漫航程中,每日与他同吃同住的残影,也没告诉过他日记中的任何内容。但“霍轩”是个聪明人,他能感觉到,叶玄“杀掉”日记之后,接下来就是自己。 “老板,我想死个明白。”霍轩的声音很镇定。他的航船曾经与直通天际的“水龙卷”擦身而过;他的航船曾经被“海涡”吸进,又吐了出来;他的航船曾在“暴风雨”中飘摇,曾被小山一样的巨浪凌空抛起……作为一个从未死过的人,他对死亡却已经感到麻木。 叶玄伸出空无一物的右手,指向那片连绵高耸的崖壁:“满满一国的‘蝗卵’,只需一句‘咒语’,就能破茧。”他不可能把“日记”再背一遍,就只解释了这么一句。瞧得出,即便对于“直面生死亦能从容不迫”的“霍轩”来说,这样的情报也足够震骇。 “你有没有想问的事?”叶玄转向船副“宫朋”,面无表情地开口道。他有限的内疚,此刻没必要写在脸上。若对方将他的内疚误解为活下去的希望,那无疑是件更残忍的事。 “我死了,赔钱吗?”这个问题,他在航程中已问过残影无数次,临死还是想听叶玄亲口答应一遍,才能安心。与“霍轩”相比,“宫朋”是个新人。他还没给父母妻儿挣下足够多的家产,因此他关心的内容更加实际。 “木叶商团”的船长、船副,除了极少数真心认为“探海”是件伟业,甘愿为之付出生命,余下绝大部分,都是为了用自己一条性命,换全家人的富贵。 “木叶商团”的契约,只有最初两年比较宽松,后面因为“薪酬太丰,求死者众”的缘故,条件日趋严苛:凡入“蓝水书院”受训者,皆需订立至少三十年的契约;皆需将直系眷属迁至“丰临城”居住。 即便只在“已探明”的航路上小心翼翼地向外拓展;甚至,即便根本不去探索未知的海域,只在“陆地”和几座“路标岛屿”间往返……服役三十年也近乎必死无疑。 “霍轩”早已给妻儿挣下了一辈子也花不完的金银,却仍然在做船长,也是因为“契约”的关系。 身为“蓝水书院”的“新出”,“宫鹏”尚未如“霍轩”那样对死亡感到麻木,但是相比于怕死,他更怕自己白死。 “‘薛让’会处理这件的事。被我害死的人,会比‘正常死去’的多赔十倍。你还没怎么享福,就变成家人手里的银票,对不起了。”借云洛之手送往“苍城”的秘信,实际译出了三封。一封给云洛,一封给福禄,另有一封极简短的,是叫吴福转给薛让,请“汇通钱庄”派人去往“丰临城”负责善后事宜。至于报偿,可说天大,也可说没有。 所谓“天大”,是因为海上那座金矿熔炼出的金砖,半数都存入了“薛让”的“汇通钱庄”。残影出海前,预支了一些银票给她信任的佣兵,也就是信上提到的“那个谁”们。那些钱,多到足以买下一众佣兵的性命,但与存入钱庄的总数相比,不值一提。“木叶家族”一走,会有难以计数的“白票”变成废纸,再也无人知晓“密纹”,再也无人能够兑取。那些“白票”所对应的“金砖”,从此便是永远留在钱庄里的“死钱”。 所谓“没有”,则是因为即便“薛让”不理善后之事,那些“无主的金砖”实际也是归他。但“薛让”当然不会去占这么小的便宜。 “唉,那我就放……”心了二字还没出口,叶玄手右“阴风指”已用极快的速度先后点中了“霍轩、宫朋”的眉心。 除了赔偿,叶玄填补心中歉疚的手段相当匮乏。不见血、留全尸、出手前不喊一二三。他能想到并且愿意做的,就是这些。 自此,“红土”与“黄土”之间,再没有“安全且明晰”的航路。意图跨海者,要么百死一生,要么黄金百万。 “啊!”尼斯娅愣了半刻才开始惊叫,开始后退。而残影早在她瞳孔收缩的一霎便已闪到身侧,紧紧扣住她的肩膀。 “别害怕,不杀你。”残影的沃夫冈伽语,总是带着些许中原口音。这有点怪,但不妨碍“尼斯娅”听懂。于是她慢慢恢复了冷静,也恢复了因胯骨损伤而永远略显歪斜的站姿。 “尼斯娅”不知道“咒语”,因此她可以活着。更重要的是,如果“大清洁”做得足够彻底,那“尼斯娅”就是唯一一个也许还能繁育的“洛拉玛人”。 当然,若真如“日记”所说,“洛拉玛人”整体而言比别族女人更“漂亮”,那叶玄有理由相信,“大清洁”是“洗”不干净的。地窖里、马厩里、狗棚里……总会遗下一些“种子”。 同时,他也相信某些未探明的岛屿上,多半仍零星残喘着其他“洛拉玛人”,如果“安涅瑟”能逃到岛上,“尼斯娅”能逃到岛上,别人也能。 但这些都只是猜想。眼下必须假定“尼斯娅”就是最后一个。 当年,玄青谷中,叶红儿为了远方的“昆斯特”和“洛拉玛”,抛弃了的眼前的。后来叶玄练气,再不能育,断绝了“昆斯特”的血脉。如果今日再杀掉最后一个“洛拉玛”,那无疑是对她最好的报复……望着黑发微卷,眼瞳棕红的“尼斯娅”,叶玄心中不自觉闪过这样的念头。 恶毒的念头令他在绝望之余,莫名有些畅快。但也仅此而已。他回来,或说来到这里,带着怨恨,却不是为了报复。 “休整两日,毁船登岸。” 第一百二十四章 黄土往事 “灾害纪元”六百七十二年,秋。“木叶家族”失踪后第三年。 “枯荣城”的繁盛一如往昔,尤甚往昔。枯荣城主,却已不是“薛让”。于他而言,“钱庄”才是真正的生意。 年仅二十三岁的“薛霄”,无疑是南、北两地最年轻的城主。“薛让”没有正妻,他以这样的方式告诉所有想要联姻的家族:我无嫡子,但传人已定。 “薛霄”的生母“云笛”由于出身的关系,终是不能扶正。因此没有资格与“薛让”一同住在“主宅”。尽管如此,她也绝无可能再与一众“来历各异”的百多名妾室们混居。 “云笛”如今的居所,是一座规格与“主宅”几乎无异,只是位置稍偏的宅院。二十五年前,此处名为“玄院”。 来此探望旧友的“云洛”并不清楚这一点。曾经住在“枯荣城”的那些年,她总计在“夜宫”之内待过一百二十二天,其中半日是在“蛾院”安抚烧伤的鬼蛾,半日是在“演武场”跟叶玄打架。余下时光,全部都在监牢。 “小笛,你不开心?”终于盼走了出于礼数不得不彼此寒暄、客套了好一阵的“薛让”,“云洛”觉得总算能跟这位许久未见的好朋友说些私话了。小笛的脸庞比在“忘月楼”时清瘦了些,除此之外,样貌几乎没变。可她的神情很不对劲儿。从一开始,就很不对劲儿。 “唔…不,没有。‘霄儿’去了‘烽烟城’,赴‘驼帮’副帮主的寿宴。这是‘霄儿’头回独自出远门,我…不太安心。”云笛说得是实话,可当作对上一个问题的答复,却是谎话。“薛霄”独自出门是真,所谓独自,意思是身边只陪着两名“旱灾”以及“火、水”若干。所谓独自,意思是“薛让”没有同去。 儿行千里母担忧。云笛心中确有不安,可真正致使她今日“不对劲儿”的原因,并非如此。 “蠢妇。什么心思都挂在脸上。”薛让转身后,心中暗骂了云笛一句。即使四下无人,他面上也仍留存着与云洛寒暄时的和煦。 薛让不喜欢云洛,甚至可说厌憎。如果她仍是“云山盟”的云洛,或者仍是“木叶家”的云洛,薛让不会对她如此重视。因为“云山盟”完全没用,而“木叶家”的关系也用不着靠她来维系。 时过境迁,现如今她最主要的身份是“云溱的妹妹”,这隐隐象征着“苍城商会”,隐隐牵连着“吴家兄弟”。 更关键的是,“汇通钱庄”与“苍城商会”的关系一直不怎么好。越是如此,他对待“云洛”就越要仔细。至于说“云洛”本人喜不喜欢这样的“仔细”,那是次要的问题。 “哦,‘烽烟城’挨着‘边境长城’,是吧?”气氛仍不太妙,云洛尴尬地没话找话,明知故问。她当然清楚“烽烟城”在哪儿。虽然很想见见那位据说是个天才的小侄,但“薛霄”应邀去了“烽烟城”她也完全不觉意外。 事实上,云洛之所以选在这个时候到“枯荣城”探望云笛,正是因为“驼帮”副帮主近日要办“四百岁”的寿宴。 “驼帮”是“霄云镖局”最大的雇主。但凡“驼帮”的重要宴请,“山均”伯伯一定会去。爱热闹的“山魁”哥,多半也会跟去。 她想念“山魁”,也听舌头比马还长的“鬼蛾”说起过“山魁”曾在狱中为了她而自残的事。正因如此,她觉得自己需要积攒更多勇气,才敢见他的面。 “是…还挺远的。”云笛神不守舍,答得无比敷衍。云洛当年犯下重罪,被人带去南边,这二十几年是怎么过的,都经历了什么,她连问也没问一句。 “小笛,你究竟怎么了?是‘薛让’欺负你吗,还是说…你不喜欢我来?”饶是她不擅察言观色,也能感受到这太过明显的疏离。 不知是被击中了心事,还是被对方的委屈激起了自己的委屈,云笛看向云洛的目光,终于恢复了一丝做娼妓时才有的赤诚:“是,我不想你来。” 云洛怔怔地看着好友,嘴唇微动,最终没有开口。她认为自己有资格不经追问,就得到一个完整的解释。 “小洛,我好不容易才忘记以前的事。”云笛语带怨怒,又透着难以遮掩的歉疚。 “果然是这样吗……”云洛心中暗叹。许多年过去,如今的她其实已不像当初“云山盟”时那样单纯。然而…隐隐约约能够猜出别人的心思,并不是一件令她欣喜的事。方才一瞬,不自觉猜准了小笛的心思,更令她感到说不尽的酸涩与悲哀。曾经她最讨厌被人当成小孩儿。越长大,越不想长大。 “对不起,小笛。我不该不打招呼就来找你,我……你需要我在这儿住几天吗?我可以早睡晚起,尽量少和你见面。”不知什么时候起,云洛渐渐有点学会了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因而她知道事已至此,自己过早离开会让小笛更加难堪。 她恼恨自己没有真正学会“设身处地”,以至于一头撞进这早已物是人非的富丽边城,一头撞破了只属于往昔的美好虚影…… ………… 四天之后,云笛、云洛当着众人的面,依依惜别。这很得体,没人挑剔演得像还是不像。 回至卧房,云笛顾不得宽衣,顶着一身雍容,直接瘫倒在床,用棉被紧紧将自己包裹起来。裹得密不透风,裹得香汗淋漓。强烈的孤独与无助,并未因此得到半分舒解。 她不知自己做对了没有,身边连一个能商量的人也无。差一点,只差一点,她几乎要将真正的心思说与云洛。她甚至觉得,只要对方再多住一天,自己就崩不住了。 那还是八年多以前,“薛棠”第一次来“枯荣城”探望二哥,“云笛”寻了个时机私下见到“小姑”,不分长幼、不顾劝阻地跪求一句指教:“我不想争,也不敢争。我只想知道,如何才能不拖累‘霄儿’。” “在你身上,最好不要发生任何事。”这就是“薛棠”搀起她后,给出的答复。 八年来,“云笛”如遵圣谕般,一丝不苟地执行着“小姑”的教诲,半点也不敢变通。与“木叶家族”和“苍城商会”都有渊源的“云洛”,则毫无疑问属于“任何事”的范畴。 ………… 深灰近黑的斗篷内,藏着朴拙无华的“精钢长剑”,也遮掩着左侧空空如也的袖管。身在“枯荣城”的几日,“吴福”一直保持这样的装扮。他所住的客栈紧邻“忘月楼”,却始终强忍着没去荒唐。 “保护云洛”是“莫问塔”派给“吴福”的任务之一。期限是多久也没说清楚。“吴福”感激这个任务,也感激这样的含糊。如此,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尾随她。 “苍城”与“枯荣城”远隔数千里,“吴福”不是什么追踪、潜行的行家。一路之上,“云洛”当然知道他的存在,也没想着刻意甩脱。相反她觉得有点安心,有点温暖。近些年,她愈发珍视那些善待自己的人。或者说,她愈发在乎“有哪些人愿意善待自己”,而不是只想着“喜欢谁,不喜欢谁”。 “吴大哥,一起走吧。”枯荣城郊,一条偏僻的林间小路。云洛跨坐在一匹与自己身型极不相称的高头白马之上,气沉丹田,将尖细的声音稳稳送至树林深处。 ………… “灾害纪元”六百七十四年,春。 游历多年,再一次回到“丰临城”的“薛棠”,站在“商会”近旁宽阔的主街之上,神情略显错愕。满街满眼,尽是斑斓妖异的“蚕衣、彩绘”。她相信“慕雪”能将事情做成。却不曾想过,居然“成”到这种地步! 得知“薛棠”返家,“慕雪”第一时刻便闯进“薛园”找她,也不管她是否要先和家人相叙。结果就是,“慕雪”在“薛棠”房中坐到日落,独自用了“午茶”与“晚膳”,才终于见到这位同门之中关系最好的师妹。等得稍久,她也不气恼。 “小棠,下月我要回‘夕霞山’祭拜师傅,你和我一起吗?” “嗯,好啊。”游历途中,“薛棠”已回过“夕霞山”一次。她此时漫无目的,也不需再隐匿行踪。师姐邀她,她便应了。 “仇诗迈”死后,“夕霞派”由排行第四的女徒“盛文眉”接掌,声势大不如前,但并未就此倾覆。南地各大豪族们,需要这样的纽带。合适的替代品浮现之前,“夕霞”仍是最方便的选择。 自从杀死掌门的仇敌销声匿迹,祭拜“仇诗迈”便成了夕霞众徒定期相聚的盛会。“慕雪”此次回山,三分为了师恩,七分为了生意。她要将刺青之艺,传遍整个中原;她身上那幅“低语”,要脱给所有人看。 “薛棠”对此心知肚明,看破也不说破。除却“阮棋师姐”等寥寥几人,“夕霞派”弟子对师傅的情感与忠诚,大抵都在这个程度。 离开“夕霞山”后,“慕雪”没有直返“丰临”,而是随着“薛棠”四处游历。每到一地,总要闹出些动静,不遗余力地传播那来自西域的“伟艺”。 爱杀马贼的“薛棠”、爱脱衣裳的“慕雪”、爱说荤话的“裴小桥”、爱扮鬼怪的“余垚”,一行四人,凑齐了“火水旱蝗”。往后十余年,这是江湖上的一道风景;往后百余载,亦是市井中的一段佳话。 ………… “柳成荫”的帮主之位,坐得稳当。三十几年来,他没对“木叶家”做过任何事。一场决斗,一场刺杀,却全被说成是幕后主使。虽然“木、叶”二人最终未死,然而柳帮主“手腕高妙”、“不忘师恩”的声名,已足可使他服众。 同样什么也没做的“江童彦”和“郁满”,在帮中威望一日低过一日。眼见大势已定,早已不再和师兄争斗,假装心悦诚服地沦为附庸。 ………… “灾害纪元”六百七十七年,夏。 这是“顾长卿”衰老后的第十年。他老得不算快,也不算慢。齿掉光,发尽白,走路暂时无需搀扶。 自从生出第一缕白发,“顾长卿”就不再铸剑。他没惦记过“临死前,完成此生最好的一件作品”这样的事。风烛之年,他只想被徒子徒孙们包围、环绕,听他们吹捧,跟他们吹牛。要说与寻常老人有什么差别,无非就是他吹牛时,不用胡编乱造,也不用太过夸大其词。 十年前,“顾长卿”的首徒“郑晨”调集“剑湖山庄”内一众高品工匠,意图在师傅死前,仿制出其一生所铸“一百三十九件”兵刃,一并摆在“镜阁”展出。当时“镜阁”中未卖出的赝品有“八十六件”,全数封存后,还差“五十三件”。 今日“镜阁”重开,“一百三十九件”足可乱真的赝品悉数陈列,引得一众豪侠与巨贾纷至。其中不乏“持着真货的正主”。这是一场盛会,偌大一座“镜阁”落成几十年来,还是头回显得拥挤。 短剑“无用”的前后两任主人,这时都在场间。云洛没料到师傅会来,忽见之下喜极而泣,又伤心欲绝。三十九年前,“无用散人”将“有用、无用”两手绝学和一柄“泛着淡黄微芒的短剑”传给云洛,从此归隐山林,销声匿迹。今日再见,已是鬓发花白,门牙透风。 若非觉察到那位亦师亦友,不知该称“前辈”还是“大哥”的“顾长卿”多半会走在自己前面,“无用散人”大概致死也不会露面。惯常来说,信奉“道宗”的“散人”会在油尽灯枯之前,以自己身躯喂养山川河流,借此重归天地。 “枯荣城”城主“薛霄”不是武人,但他也拥有一件“顾长卿”亲铸的兵刃。那“格柄枯黄,刀身暗金”的匕首,名曰“芥草”,是“顾老板”早期的成品之一,主人已不知换过几任。“薛霄”二十岁生日当天,父亲“薛让”将匕首赠给了他。 得知此事,“云笛”不喜反惊,以为这是暗指“霄儿”生母出身低贱,有如草芥。“薛霄”对娘亲的猜想很是不以为然:“爹爹要想贬我,还用得着‘暗示’?”后来的事实证明,的确是“云笛”想多了。 “小侄‘薛霄’,拜见‘云姨’,拜见‘吴世叔’。”薛霄从没见过“云洛”和“吴福”,但这两人十分好认,凑在一起,就更好认。他不清楚云姨身边那个老者是谁,身为小辈,也没资格乱问。拜过云、吴二人之后,单独转向老者深深行了一礼。 “啊…你是‘霄儿’?”云洛没想到师傅会来,也没想到薛霄会来。她只是自己想瞧热闹,事先根本没去琢磨到了“镜阁”之后,可能会遇见谁。 其实“薛霄”会出现在这里,是很容易猜到的事。身为新晋的“枯荣城主”、“汇通钱庄少主”,他的根基尚浅,不会错过这种可以结识众多“头面人物”的盛会。就算“结识”不了,他也必须常在这样的场合露面,以宣示自己的存在。 “上回去‘枯荣城’没见着你。你娘…呃,小笛好吗?”云洛抬眼望着高自己一头还多的薛霄,轻声询道。她当长辈的经验还少,一时没想清楚与薛霄说话时,该怎么称呼云笛。 “母亲很好,常与小侄念起云姨。”薛霄并不知晓云洛、云笛二人最后一次会面时的尴尬,做了个寻常且得体的答复。 云洛却觉得,小笛应该是不会常常提起自己的:“嗯。回去代我问候,就说…我也很挂念她。” 云姨看向自己的目光很温柔,但也仅此而已。薛霄没有收获预想中的热情,云姨也没为他引荐那位鬓发花白的老者。“镜阁”的展厅甚大,暂时拜别了云姨,薛霄领着一名实是“护卫”的伴从,又去鉴赏下一件兵刃。或者说,寻觅下一位可以拜见的前辈。 “弟子‘慕雪’,叩见师傅!”慕雪手提长剑,笑盈盈看着云洛,嘴上说叩见,实际连腰也没弯一下。当年“丰临城”中,为了帮“浮云医馆”造势,“慕雪”在“鬼蛾”撺掇下做了“小云大夫”第一个徒弟。那时是真磕了头,但纯粹是演给外人看。她从没打算正经学医,心中对“云洛”这位小师傅也从没半分敬畏。 “慕雪?薛棠?你们也在啊。余垚,你…你……”云洛跟余垚只见过一面,说“萍水相逢”也对,说“生死之交”也行。那唯一一次见面,是在默海之滨袭杀“风大矛”。余垚的双腿,是云洛亲眼看着被“风大矛”一刀斩断的。那两个碗大的断口,战后还是她第一时刻帮忙处置的。可眼前这分明就是余垚的女子,正背着琴匣,好端端站着。 同样手提长剑的“薛棠”随在“慕雪”身侧,落落大方地朝“云洛”与“吴福”点头致意,而后对着旁边“不知是谁的老人”欠身行了个女子礼。 “慕雪”和“余垚”也一并对着老者行礼。动作稍大,“云洛”便瞧出了“余垚”的双腿是怎么回事,心中暗自惊叹:“不愧是‘蝗灾’,真气好足啊……” “啊,这位是我师傅‘无用散人’。”三人礼毕,云洛才想起引荐。眼看师傅衰老,她心绪很是低落。也是“慕雪”的明媚,终于让她从阴郁中解脱出来。 “散人”的还礼有些乱七八糟,像是没学过世俗规矩的山民。“薛棠”几人倒也不觉有异。返璞归真,或者假装返璞归真,“道宗”一脉多是如此。因而“散人”也称“真人”。 寒暄数语后,“薛棠”感觉眼前这位“真人”的“真”,不像装的。并非因为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就是纯粹的一种感觉。同样的感觉,“裴姨”身上也有。 “裴小桥”当然也在“镜月城”,但没与三人一起进入“镜阁”。她猜想,那里会遇到一些不太想见的故人。 “前辈,师傅请您到‘后厅’相叙。”轻步走到“无用散人”面前躬身说话的,是“顾长卿”的七徒“莫南孙”。 “师傅,我在这儿等你。你不回来,我可不走。”顾老板没说请她,云洛也很懂事地没有跟去。但她很怕师傅见过顾老板后,会直接没了踪影。 “哈哈…你们接着逛,接着赏。师傅不跑。”散人没打算跟唯一的爱徒玩儿“神龙见首不见尾”那一套。既然又见着了,他会留给她足够的时长,再跟自己告别一次。 “镜阁”后厅,“头发全白的老人”指着“头发花白的老人”;“头发花白的老人”指着“头发全白老人”,相顾放声大笑。笑得指尖狂颤,颤得好似手臂已经孱弱到很难抬起了一般。 “莫南孙”望着眼前这一幕,忍不住捂着口鼻呜呜哭了起来。 第二部完。 《木叶青玄》第三部《蝗蜂漫舞》,敬请期待。 第一百二十五章 黑方 第127章 黑方 沃夫冈伽近海处的风浪,比之“丰临城”要温和许多。千百条盘绕在周围的“小丑鱼”仿佛永远不会知到,自己无力咬开“细雨号”的船底。它们撕咬漂浮在海面的任何东西,不管是船,还是同伴的尸体。 云大所着《天演》中写得明白:这并不蠢,而是一种近乎于大巧的拙。通常来说,漂浮在海面的不是鱼尸,就是鸟尸。“通常”的意思大概是千百万年,乃至更久。 日暮西垂,霞光和煦。有些吃腻了残影和冥烛的鬼蛾,正蜷缩在卧舱的小木床上,自食其力。 发霉的木门传来刺耳吱呀,破坏了舱内的淫靡。紧随在残影身后入屋的少主,显然不具备足够的威严来止息鬼蛾的谩骂。此情此景,能令她将脏话与口水一同咽进肚里的,唯有一人。 “青儿姐,我……”后面的话,她不知如何说。 “我刚刚没想你”像是不打自招。“我再也不敢了”更是句连自己都骗不过的鬼话。而且…只是想,应该没关系吧? 气氛有些不对。残影这贱人居然没有趁机挖苦自己;叶玄窥见了这样一幕,目光居然没有波荡。青儿姐倒是无甚异常,但她出现在这里,本身就很异常。 “你们…有事吗?” 没人回答。却见木青儿缓步走到床首,矮身坐于榻沿,自背后拥住了鬼蛾。上一次,她上一次这样拥着她,还是鬼蛾被“烬手”灼伤了左臂,寒星替她解下烙进肉里的绳鞭时。 木青儿的胸脯和体温令鬼蛾的身子瞬时瘫软。片晌后,鬼蛾才知觉到,这是真正的瘫软,而非心中的荡漾。 没有一处一处点她穴道,强横无匹的真气悍然侵入经脉,霸占了所有通路。 “我得将你的舌头剪了。”鬼蛾迷惑的神情尚来不及转为惊恐,叶玄给了她答案。 “别!唔……”不等鬼蛾指天发誓,残影捏住了她的鼻子。利索得仿佛每天都做。通常而言,滑腻的舌头很难用手指钳住,通常。如果一个练过“鹊桥”,一个被封了经脉,那就不同。 “呃!!!”剧痛只有一瞬,随之而来的,是昏厥赐予的深眠。 ………… “她的舌头,果然比别人更长。”鬼蛾很难分辨,这话是听见的还是梦见的。凤眼迷离的她,用了十几个呼吸的工夫才彻底找回了意识。残影还站在床边,只是没再捏她的鼻子。 像是发自本能,又像发了疯一般,鬼蛾猛力将双手一齐塞入口中。真真切切摸到一根完整的肉条之后才忽然想起,要确认舌头还在不在,根本无需用手。 醒来后的鬼蛾仍靠在木青儿怀中,透入窗缝的赤霞早已不见。孤月高悬,孤船轻荡。 “我们所有人中,就属你最爱吃。要是余生既不能说话,又不能知味,那该多难受啊。对不起,小蛾,我用这种狗屁借口,将守秘的责任丢给了你。其实…只是因为我太自私、太软弱。如果有朝一日,你的片言只语害死了所有人,临死前你要记得,这事怨我。”低矮狭窄的床面坐了三人,显得十分拥挤。一身黑衣的叶玄望着对面裤带松垮的鬼蛾,极难得地,没有生出猥琐之念。 鬼蛾的双手,已从嘴中退了出来。舌头肥了一圈,感觉像被钳子夹过,而非被剪刀剪过。体内真气流转也已畅行无碍。惊魂未定的她终于相信,舌头应该是保住了。 狂喜与狂怒争相喷涌,皆一闪而逝。“片言只语”“害死所有人”……包藏在安抚里的训诫,技巧十分拙劣。拙劣,但是沉重。沉重到足以令她怀疑,舌头留在自己口中,真的是一件好事吗? “在枯荣城的时候,我和小影用假情报试过你上百次。初时是真正的试探,后来就只为了好玩儿。无一例外,你全都说了出去。久而久之,我们对你的了解也更深了些。 你一旦开始说话,就绝无可能控制自己说什么,不说什么,事后也很可能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曾有很多次,至少超过十次,当我们质问你,你发誓赌咒说自己没有漏嘴,我们也基本相信你的赌咒,尤其当你委屈得快要哭出来的时候。真相就是:你说过,又忘了。因此,要是指望你谨言慎行,我还不如现在就抹了脖子。 但是……你可以不说话。你无法控制自己说什么,不说什么。但你能控制自己说,还是不说。取‘罗摩遗产’那次,为防泄密,我把你禁足在我身边。你很生气,整整五天五夜,没跟我说一句话! 小蛾,全家人的性命,就系在你的舌头上。我能不能恳请你……余生,做个哑巴。” 舱内,烛灯昏暗。鬼蛾依旧靠坐在木青儿怀中,凌乱的喘息渐转平顺,进而安静悠长。她用一整夜的沉默,给出了答复。 ………… 青、玄、影、蛾、星、雁、烛、尘八人,分立在两条小木舟上,眼看着“细雨号”的船身一寸一寸被海水吞没。小舟在浪头的冲击下,摇晃得让人难受,八人却似商量好的一般,直待到烈日烧灼的海面之上再也寻不见“细雨”的思缕痕迹,才纷纷坐入舟腹。 仿佛是一场诀别,与那片黄土的诀别。自认为对那片土地从未生出半分情感,更绝不会有半点留恋的木青儿,竟也莫明有些动容。只有“尼斯娅”始终坐着,胯骨歪斜的她在摇晃的小舟里,就算想站也站不住。 蚊蝇般密集的小丑鱼,锲而不舍地追逐、撕咬着被真气包裹的小木舟,发出令人焦躁的哆哆声。若有一日,黄土与红土的文字得以互通互译,“众星捧月”一词,大概会被误认为是种恶毒的诅咒。 划至距崖壁约二十丈处,众人弃了小舟,踏水掠向崖底。小丑鱼会帮忙撕碎小舟,销毁掉源自“黄土大陆”的最后几片木料。 八人带着一个不会武、半残废的“洛拉玛人”攀上崖顶,临高回望。除了刺眼的波光与无尽的苍茫,海天之间,再无他物。 “手中的兵刃”和“背上的竹箱”,这是他们除了彼此之外,仅有的东西。 “找个容易辨认的地方,把箱子埋了。”叶玄简短下令。无需额外的解释,这是在船上就已说好的事。他们不能背着满满八箱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到处招摇。待到进一步确认“沃夫冈伽”没有练气者之后,贴身的兵刃也要埋葬。唯一一件危险到不能埋在土中,必须彻底毁灭的东西,就是《日记》。用“沃夫冈伽文”记载着“巫术”秘奥的《日记》。 寒星的竹箱内,数十册各种版本的“浅草生”裹了六、七层厚厚的油布,没有油蜡封印,仍不放心。清尘只好将自己的油布分了大半给她,至于在丰临城搜购、索贿而得的那些珍本古籍,其实也无大用,烂就烂了吧。 甘甜的“弯刀”、风沙雁的“乌金细弩”、老土龙的“玄铁短钩”也伴着鬼蛾的满箱珠玉一并葬入红土。再见天日,不知是何年月了。 风大矛的“金刀”、仇诗迈的“白虹”以及楚天穷那柄被斩断的“谷稻”则根本没有上船。它们被弃在木园之内,任凭能者得之。 “先打猎吧,熏些肉干出来。落单的‘神卫’怕是没那么好找。”念及今晨和正午的两餐,残影觉得该首先解决食物的问题。发霉的东西,她再也不想吃了。 “不是找到村子了么?抢就行了!”鬼蛾深深吸了口气,将涌到口边的质问咽了回去。不能说话,太他妈难受了!只是这一次,她没有纵容自己。事关全家人的生死,禁言一事,绝非儿戏。她也曾想过,能不能只和家人说话,不跟外人说。但既然叶玄和残影都认为不行,那就是不行。事关全家人的生死,她宁愿相信他们,而非自己。 于是她一把拽过叶玄的右手,用指甲在对方手心狠狠写了一个“抢”字。 叶玄手心被划得生疼,望向鬼蛾的目光满是歉疚。他轻轻握住停留在掌心的指尖,温声开解道:“我们对这边的了解还太少,低调行事。” 毁船登岸前,木叶二人先行探路,趁夜潜入了一个村落。借着稀薄的月光,寻了个外墙最高的院子,翻身而入。制住屋舍中的一对男女后,黑衣蒙面的叶玄命令对方交出所有财物,无甚波折地得到一个沉甸甸的小布袋。这究竟是不是全部财物,他并不在乎。抢劫,是为了遮掩后面问话的意图。 叶玄问了三个问题:附近最有钱的人住在哪儿?距此最近的“圣所”在哪儿?这个王国最强的武士是谁,有多强? 他真正关心的问题,是后两个。第一个问题与抢劫一样,都是遮掩。 对话刚一开始,叶玄就发现自己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每一个音节,都让他确信对方讲的是“沃夫冈伽语”,但所有音节拼凑在一起,他就是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倒是木青儿不怎么费力就听懂了对方的意思,而后翻译给了叶玄。说翻译不太准确,实际只是复述。 当年的“维泽”虽然是奴,但公主走到哪里都带着她。因此木青儿至少听过数千名不同的沃夫冈伽人讲话。而叶玄总共只听过四个人说沃夫冈伽语,其中一个,还是他自己教出来的残影。 一场艰难的对话,套问出这样几条情报: 其一:最近的“圣所”距此约两万脒;“圣堂”没去过,不知道有多远;“圣殿”更没去过,那不是普通人能去的地方。 其二:这个村落属于“歌格舒”王国,王国的“首席武士”名叫“汉萨尔”。至于“汉萨尔”强到什么地步,这问题让被抢的屋主十分为难,他当然没见过“首席武士”大人。直到被黑衣劫匪追问“汉萨尔能一拳打断你院中那棵树吗?”始终保持着惊惧的屋主,神情里透出明显的诧异:“这…怎么可能?” “如果汉萨尔不行,那谁能做到?”黑衣劫匪不依不饶。 “斑牙象?不…不,是您!比汉萨尔更威猛的勇者,求求您,放过我和我的妻子。” 由此,叶玄大致可以推断出“巫术”并未在这个世界泛滥,这片土地也没有类似“安修”那样的传说。 沃夫冈伽计量长度的“脒”,让叶玄感觉很不适应,虽然他从小就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中原人说的“一丈”大致可以换算成沃夫冈伽的“三脒”。但叶玄此时尚不清楚“脒”这种说法的由来。 沃夫冈伽最为常见的一种家畜,叫做“脒脒”。形貌近似于黄土大陆的“羊”。又与“羊”不同,“脒脒”吃草,也吃屎。几乎所有草食动物的粪便,都能作为“脒脒”的饲料,是种极好养活的畜生。“脒脒”之名,是模拟此物的叫声而得。正如中原人也将“羊”称为“咩咩”。叶红儿带到中原的那个羊皮本,实际应该叫“脒皮本”。 一只成年公“脒脒”的体长,大致就是“一脒”。当需要描述较长的间距时,沃夫冈伽人不会像中原人一样,将“丈”换算成“里”,而是直接使用“十脒、百脒、千脒、万脒、十万脒……”总而言之,“脒”就是计量长短的唯一基准。 一根“脒脒毛”的粗细,是一“毫脒”;一只“脒脒碲”的宽度,是一“碲脒”。当然,沃夫冈伽人不会蠢到牵着一头“脒脒”去度量短长,有史记载的数千年前,他们就有了“脒尺”。 “武士”是一个叶玄开口时有些拿不准的词汇,从对方的回答来看,应该是没有用错。按照沃夫冈伽的传统,“武士”和“战士”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身份。战士的职责是战争,武士的职责是“御前决斗”和“比武审判”。 通常来说,“首席武士”象征着一个王国的最强单人战力。如此宝贵的资源,当然不能直接投入战场。他们的责任是——在战争开始前,结束战争。 “御前决斗”用于解决不同“王国”之间的争端。当两国发生分歧,且双方国王都不愿兵戎相向时,就会由两国的“首席武士”进行“御前决斗”。所谓“御前”,最初的意思是指:双方国王共同在场,亲眼见证。后来这种事情越来越多,慢慢演变成了“国王的使者带着信物”也行。“御前决斗”由“圣堂”指派的神卫的主持,战败一方若违背信约,视同渎神。 “比武审判”则用于解决“王国内部”的争端。通常是贵族与贵族间的摩擦,偶尔也涉及贵族与王族的冲突。贵族所豢养的“家族武士”若能在决斗中立下功勋,就有机会“嫁给”贵族的女儿。对平民而言,这是最快的晋升途径。换言之,一个没有女儿的贵族,很难招募到真正强悍的“武士”。 为了尽快捕到足够多的猎物,也为了捕猎时所展现的“不合常理”的手段莫要给人瞧见,木叶一行人小心翼翼走入了巨树组成的林海。如此巨大的树木在中原十分罕见,这里却是寻常。 每经过一棵巨树,叶玄就挥刀划上一下,以防在林海之中迷失方向。没走太久,凭借武人的知觉,便已隐约感受到高处传来的窥视。 粗壮的枝蔓和深绿近黑的叶片后,藏匿着十几对碧幽幽的瞳孔,好奇似乎大过杀意。事实证明,好奇是一种极端危险的品质。这些半人高的“棕毛、碧眼的猿猴”绝非森林中最先遇到“访客”的动物,最终却是它们,变成了访客背囊中焦黑的肉干。 猿肉味道酸苦,九人皱着眉头饱餐一顿后,便依照那日“被抢的男人”所指,朝“圣所”的方向行去。一个大致的方位,脚下没有明显的路,只依稀有些人畜踩过的痕迹。据说“圣所”与村落之间,还隔着许多个村落。 “尼斯娅”被留在了一处陡峭到绝无可能活着蹭下去的山顶上。一张防雨的帐布、烘烤到几乎变成焦炭的猿肉、六只鼓胀的水囊、一柄锋利的匕首。这是留给尼斯娅的全部。猿肉的分量吃上几个月不成问题,会不会变质,没有把握,只能寄望于这里比海上干燥许多。六只水囊,应该足够支撑到下一次降雨。 鬼蛾的舌头,叶玄无论如何也不忍心剪掉。尼斯娅的“哑药”却是早在“丰临城”就备好了的。毁船登岸之前,已经逼着她服下。她不识字、不能开口,就算亲眼看过木叶一行在攀山和狩猎时所展现的特异,如今也很难清楚地告诉别人。万一她落在别人手里的话。 在这山多林密的地方,迷路几乎是必然的。他们只能强行能记住“这座山”相对于那个“被抢村落”和那片“广袤林海”的方位与距离。凭残影的记忆,应该不会将她弄丢。 接下去要做的,就是找人。只要找到有人的地方,就能顺着人的指引,找到人更多的地方。人足够多的地方,必有“圣所”。他们不在乎自己找到的是哪一个“圣所”,只要有穿紫袍的神卫就行。他们要的,是“紫袍。” “这身衣裳太难受了!鞋更难受!”鬼蛾可以忍着不说话,但这不代表她能憋得住抱怨。步行赶路两个多时辰后,坐在树荫下休息的她拉过残影的左手,极快速地在手心写道。 “你一个吃过土的人,还怕硌脚?”残影的心情不怎么好,没有多余的情绪安慰鬼蛾。公主不在这里,她的失落似乎比叶玄更甚。 那日木、叶二人潜入村子,不止抢了钱,还有衣裳。也亏得是选了一户围墙最高的院子,寻常人家只怕未必能刮出整整十套女人的衣裳。还有硬底布鞋,对平民而言这是很奢侈的东西,无论沃夫冈伽还是中原。 其实那“被抢的妇人”身型与鬼蛾最是相近,其余几人的衣鞋更加别扭。然而正是小时候受过最多苦的鬼蛾,长大后,最受不得苦。路上有好几次,鬼蛾试图脱掉鞋子赤脚走路,都被残影勒令穿上。他们必须学会隐藏与“巫术”有关的一切特质,从现在起,就要开始适应。 这一行队伍,绝无可能长久隐匿在人群之中。无论走到哪里都势必会吸引周围的目光。原因在于,残影、鬼蛾、寒星、孤雁、冥烛五个,有着太过明显的“中原人”相貌,沃夫冈伽没有“中原人”。反倒是叶玄、木青儿、清尘三个,若是单独行动或许没那么扎眼。 叶玄有着一半的“洛拉玛人”血统,本地人见了他,大概会强行认为:这个男人只是长得有点奇怪。 木青儿是纯粹的“洛拉玛人”。洛拉玛在红土虽属异类,但再怎么不同,也只是“皮相”的不同。“骨相”层面上,“洛拉玛人”与其他族群的“沃夫冈伽人”并无太大差别。否则当年的“大清洁”也就无需辛苦神卫剥光路人的衣服,一寸一寸察看身上是否有痣了。 清尘的容貌与木青儿有些相似。木青儿觉得不像,但就算是她也不得不承认,至少比残影、鬼蛾等人更像。像木青儿,像洛拉玛,那就意味着她与叶玄一样,可以被强行看做“长相奇怪的本地人”。毕竟,对于那些“不知有黄土”的沃夫冈伽人来说,“长相奇怪”是比“来自异大陆”合理太多的解释。 八人的兵刃,都用粗布裹着。虽然从外观上仍可猜出那是兵刃,但至少藏住了内里的“异域风情”。 令人庆幸的一点是,在炎热更甚“丰临”的沃夫冈伽,草帽、兜帽之类的东西算是寻常之物。偶尔遇到路人,只要对方不走近细瞧,帽檐遮蔽之下倒也看不出太过明显的特异。 “这种山野小路,能混过去。进了城麻烦就大了。”刚刚用凶狠的目光逼退了六个手执钢叉,拎着不知是什么动物的尸体的男人,叶玄语带忧虑地嘟囔道。他不确定刚刚那六个男人有没有歹意,对方喊的话,他又没听懂。“是我太紧张了,应该拿他们练练对话。”叶玄心想。 一门语言,无非“听、说、读、写。”后面三样,叶玄都没问题。唯独听,欠着火候。 “我们五个先不进城。”残影心不甘情不愿地,讲出了自己的看法。若换做从前,她多半会说“她们四个先不进城。” 一行人主动放慢进行之速,寻机与路上遇到的人攀谈,尽量在不引起猜疑的情形下获取更多情报。他们不能揪住一个人问太多问题,否则会暴露出他们对过往两百多年的历史一无所知,那就只好将路人杀了。叶玄不想这样。涉及到自己与家人的安危时,他能够动手杀掉无辜的人,但做不到毫无负担。如果可以,他更愿意用不血流的手段达成目的。 与更多人交谈,也让叶玄逐渐适应了“通俗”的沃夫冈伽语。他已经明白为什么“初时听不懂别人说话”了。不仅仅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节奏”,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格罗萨与安涅瑟都在王宫长大,承袭的是贵族那一套繁复且矫情话语体系。安涅瑟说话虽以短句为主,但这不妨碍她的修辞中包含许多“平民根本没学过”的“敬语”和“贬语”。 而叶玄登陆红土之后,对话的都是平民。若类比成中原语,就有点像是听惯了“不敢请教尊驾高姓”的人,忽然问被“你谁呀”…… 六天后,木叶一行在路人的指引下,找到一座名叫“珂隆陀”的城池。而原本的目标“歌格舒城”也不知偏离了多远。沃夫冈伽“南境”有“帝国”君临;“北境”则诸国林立,“一城即一国”是较为寻常的图景。这样的格局在公主逃离后的两百多年,似乎没有改变。他由此猜想,或许沃夫冈伽的“南境”地势平坦,“北境”则以山地为主。 残影、鬼蛾、寒星、孤雁、冥烛五人,在“珂隆陀城”附近的一座山顶上扎营。说是扎营,根本没带帐篷,只能拔草、砍树以做床榻。那是一座不算太高,但极其陡峭的小山,没练过“巫术”的人几乎不可能攀上去。对她们而言,这是比“密林”更安稳的所在。 “珂隆陀城”的城墙是夯土所筑,呈暗红之色,墙面未附砖石。城墙高九脒左右,厚度更远非枯荣城的“外城”可比。但这并不代表它比枯荣城更大。事实上,“珂隆陀城”比“枯荣城”小好几倍,城墙更高更厚,主要是因为这个世界有“军队”。黄土大陆在“灾害纪元”以前,有记载的近万年历史中,“城墙”也永远是最最重要的军器,比刀枪重要得多。 叶玄、木青儿、清尘三人,当然不敢从正门入城,他们被粗布包裹着的兵刃经不起盘查,那是雪脏、暗水和腥芒。木青儿被粗布包裹着的身体更经不起盘查,那是一副白璧无瑕、通身无痣的胴体。 在城郊候至深夜,三人攀墙而上,纵身跃入城内。只要距城门够远,避过巡查不算太难。毕竟这个世界的常识,尚未被“火水旱蝗”所冲毁。 “珂隆陀城”没有宵禁,不过除了酒馆附近的地方,后半夜街上也没什么人。城内有一处“圣所”,他们需要向人打听具体的方位。进入人多眼杂的酒馆不是个好主意。叶玄与人沟通的本领虽在突飞猛进,但还没有信心听懂醉汉的说话。总不能隔几句就让师姐翻译一句。清尘更开不了口,她再如何聪慧,也绝难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通晓一门语言。 泛着刺鼻腥臊的巷角处,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是个不错的情报来源。拇指盖大小的一枚暗白色钱币,轻易换取到了“圣所”的位置,还附带一条额外的惊喜——两天前,有一批从“圣堂”来的使者入了“珂隆陀城”。使者们来做什么,流浪汉不清楚。 “运气不错。”听过叶玄转述的情报,清尘小声道。 《日记》中没有详细描述过“厄古斯神教”是一个怎样的势力,不过木青儿毕竟在“昆斯特”生活了将近四十年,对于这种在红土大陆属于“常识”的内容还是有所了解。 神教自上而下,分为三个层阶:圣殿;圣堂;圣所。 “圣殿”是“厄古斯神教”的中枢,也称教廷。据说是世间唯一可以聆听到“神谕”的地方,也是距离“神殿”最近的地方。当初就是在那里,“大祭司”经由神明启示,确知了“洛拉玛一族”是散播瘟疫的“女巫”。 “圣堂”是平民、贵族乃至国王们可以前往膜拜、奉献的至高之处,“圣殿”只对极少数受到眷顾的神卫敞开,凡人不可直视。 “圣所”是圣堂的分支。整个红土大陆只有且只能有十三座“圣堂”,这似乎也是很久以前传下的“神谕”。至于为什么是十三,木青儿不懂。“圣所”则可以无穷多,有城的地方,必有圣所。没有城的地方,也可以有圣所。 代表“厄古斯神教”的颜色,是紫色。这片陆地不知什么原因,没有天然形成的紫。没有紫木、没有紫花、没有紫色皮毛的畜生、没有紫色身体的蛇虫、没有紫水晶、没有紫宝石。 依据教廷的宣称:神明取走了紫色,赐予衪的仆役。 因此在沃夫冈伽,只有“神教”的人可以穿紫袍。紫色的染料,更是只有“圣堂”和“圣殿”才有资格调制。就连“圣所”也不行。“圣所”的神卫们穿的紫袍,都是由“圣堂”派发。 叶玄需要紫袍,需要很多套。唯有披上紫袍,他才能带着残影等人,堂而皇之地跋涉尚不知有多远的路程,去到“昆斯特”;唯有披上紫袍,酒馆和旅店中的人们才不敢窥视兜帽遮掩下的容颜;唯有披上紫袍,城中的巡兵才不敢勒令因帽沿拉得太低而完全瞧不清面孔的他们:把脸给我露出来! 如清尘所说,遇到“圣堂”派出的使者,的确是种莫大的幸运。“一群神卫在归途中失踪”和“一个圣所丢了七八套紫袍”所引发的猜疑,不可同日而语。失踪可能是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野兽,比如毒蜂,比如泥流。但丢了七八套紫袍就只可能是一个原因——有人想冒充神卫。 叶玄很喜欢遇事有人商量的感觉,但这件事,实在简单到无需与清尘商量。他们最好的选择,毫无疑问是截杀那批使者。就算只从获取情报的层面考虑,“圣堂”出来的人,也必定对这个世界的历史和现状有更多了解。 如果“黄土大陆”的人情世故对神教中人同样适用的话,那基本可以推断出使者们住在“圣所”而不是“旅店”。正如航帮总舵的人物去到分舵,绝没有住客栈的道理。 麻烦处在于,不知道使者们会在“圣所”住多久。盯梢不是个好主意。在城内,帽沿遮住整张脸是不被允许的,而叶玄和清尘都有着“一旦仔细看,就会觉得奇怪”的容貌。木青儿更是顶着一张血统纯正的“洛拉玛人”面孔。 叶玄直到现在也没搞清楚,两百多年后的今天,“洛拉玛人”究竟是怎样的处境。他曾试着询问路人:“你见过洛拉玛人吗?”路人立即变得十分紧张,然后斩钉截铁地说“没有!”两次询问不同的人,都是这种的反应。如果是一个早已不存在的种族,他们为什么要紧张? 这是否说明,“洛拉玛人”没有在“大清洁”中被彻底洗光? 这是否说明,今时今日的沃夫冈伽,仍有人在窝藏“女巫”? 这是否说明,教廷对此仍穷追不舍,念念不忘? 无论如何,木青儿、叶玄这一个半“洛拉玛人”和清尘这个长得很像“洛拉玛”的中原人,实在不适合游荡在“圣所”附近盯梢。“珂隆陀城”也不像“枯荣城”那样,有着许多三层甚至更高的楼宇可供藏匿。“圣所”周围最高的房子,就是一层。若是大白天趴在屋顶上,那跟自首也没什么区别。 昨夜翻墙入城时并不觉得,到了白天叶玄才发现,城里居然有这么多人!师姐早就说过,“昆斯特城”里人挺多的。当时叶玄自然而然地认为,挺多的意思,就是挺多。现在他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师姐对“量词”的使用向来都很敷衍。略多是挺多,挺多是挺多,很多是挺多,极多也是挺多。 其实严格说来,这里的人不是“多”,而是“密”。“密”到有些违背中原人的常识。一路从海崖之畔走到“珂隆陀”,沿途到处是山,他不觉得有那么多耕地。一夜一日在城中所见,他也不觉得这座城很富裕。 究竟是当过百多年城主的人,他不自觉地开始琢磨:粮是哪儿来的?这样的地形地貌,要从远处运粮过来,得多贵呢?然而这城里的人,衣不蔽体的比比皆是,皮包骨头的好像还真没几个。 虽然很想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但此刻还是要先解决眼前的问题。他们已经绕着“圣所”转了三圈,既不入内也不离去,再这么下去怕是会引起猜疑。 “嗯,有点意思。”转身离开时,清尘喃喃自语。 当年忘月楼中,叶玄答应要给她一个新世界。今日,是登陆后的第十三天,她对这个新世界愈发满意。亲眼看过“圣所”之后,清尘至少可以确信:这不是一个“蠢人驯化了更蠢的人,只需她一剑出鞘,就能海晏河清”的世界。神教…有点意思。 在清尘原本的想象中,“圣所”应该和黄土大陆的“圣神庙”“冥神庙”没太大差别:高高的围墙,庄严的殿宇,假装虔诚却掩不住市侩的神仆……这里的观感截然不同。 “圣所”没有围墙,那是一幢诡异得让人毛骨悚然的建筑。清尘第一眼看去,或者说任何一个中原人第一眼看去,脑中都会浮现出同一种东西——棺材。 那是一个横平竖直,棱角分明的“方”。没有尖尖的屋顶,没有遮阳挡雨的屋檐,就是一个横平竖直,棱角分明的“方”! “方”并不太大。围着“圣所”绕了一圈后,她确定这个“方”的每一面都是相等的长度。“方”也不算太高,目测有两个风大矛叠在一起那么高。 “方”是纯黑色的,坐落在赤红的泥土之上,显得格外扎眼。 当年“风寨”改建成“木园”是由清尘全权主持,她自认于建筑之道略懂些皮毛。要筑起这样一个“方”,可不简单。 “平顶”的房子非常容易坍塌,与“尖顶”相较,内里所需的“撑力”数倍不止。如果“黑方”的平顶与外墙一样,也是砖石所筑,那就还要再增出数倍的艰难。但不知为何,或许是一种审美上的默契,或许是隐约读懂了神教的诉说,她确信“屋顶”与“外墙”是相同的材质。 如果只是这样,还不足以让执掌过“木叶商团”的“尘掌柜”在意到这种地步。同样的事,丰临城“姚老板”的工队也能做到。 真正不可思议处在于:这黑方“横平竖直”到近乎和空想出来的一样精准,“棱角分明”到三沿交汇处给人一种“扎手”的感觉。 真正不可思议处在于:这幢其实不怎么宏伟的“黑方”,乍看之下竟让她这个根本不信鬼神的人…生出了敬畏。 乍看悚人,那也罢了。就当是两个世界的差异,还没彻底适应。然而细细一品,更让她有种透不过气的压抑。 “圣所”没有围墙,那是不是意味着,神卫没有隐私?他们是不是就连出门散个步,都要完全暴露在信众的注视之下?装神弄鬼是件很辛苦的事,他们想喘几口大气的时候,能去哪儿呢? 清尘再如何惊叹于那“黑方”的工艺,也不会真的相信“神迹”。只要那东西是人建的,想都不用想,就知道里面透光、透气绝不会好。装神弄鬼是件很辛苦的事,他们想喘几口大气的时候,会去哪儿呢? 如果神卫的“形貌”真的如木青儿所说的一样,想扮成平民混出去玩玩儿,几乎是不可能的。装神弄鬼是件很辛苦的事,他们想喘几口大气的时候,该去哪儿呢? 要么在棺材里憋屈,要么在人群中演戏。站在人世顶端的神卫,每天就过这样的日子?一生一世,就过这样的日子? 装神弄鬼是件很辛苦的事……除非,他们真的信奉。 第一百二十六章 哲思者 “黑方”带给叶玄的震骇,远不如清尘那么强烈。经由木青儿以往的叙述,他知道“昆斯特城”里的“圣所”也是这样。通过木青儿告诉他的常识,他知道沃夫冈伽所有的“圣所”都一个样。只是这样的情报太过边缘,他还没来得及分享给清尘。 不过亲眼见到“黑方”,对叶玄也并非全无影响。 “使者们真的住在‘圣所’吗?他们会不会更想住在旅店?或者说……在一个有‘圣所’的地方,教规允许他们住旅店吗?”这就是叶玄见到那棺墓般的黑方后生出的疑虑。于是他不抱太大希望地看向木青儿。 “…不知道。” “我们三人,分开潜伏在东、南、西三个城门附近就行。北边是海,无论他们下一站去哪儿,走北门的机会不大。若他们今日不走,入夜我再去山上,把残影带来。明日各守一门。”清尘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最好不要分开。我们还不能断定这个世界没有练气者,万一万一,练气之法只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最有可能的就是‘圣殿’和‘圣堂’。而且…要是他们队伍里人很多,四散而逃的话,一个人未必能杀干净。”叶玄说话的底气有些不足,他知道这两个借口很弱。或许成立,但是很弱。真正的原因是:在没有获得足够的安全感时,他不愿和师姐分开。 “嗯。”清尘点头,不再坚持。这就是清尘比残影美妙的地方,她能看穿,也能体谅。从另一方面来说,她不像残影那么在乎叶玄,因此从没动过改造他的念头。 “我们去打听一下,使者是从哪个城门进来的。既然这里是个边陲之地,那不管他们的行程共有几站,这里很可能就是最后一站。他们来、去走同一个城门的机会更大。”一个漏洞百出的布置。天赐良机若因此弄丢,他一定会后悔。可眼下,他就是不想和师姐分开。 西城门外,一颗孤树之下。这是蹲守的第三天,叶玄有些焦躁。他决定今日若再等不到,夜晚就冒险翻进城去,打听一下使者们是否已经走了,然后趁夜再翻出来。之所以不每夜都去打听,主要是怕翻来复去地次数多了,难免一朝不慎给人瞧见。 在城外蹲守,不用太过讲究。来来往往的路人,不会留意另外三名在树荫下饮水的路人。若有好事者找他们聊天,说上一两句,他们就扮做出城的人,朝远处走上一段。过半个时辰再回来。 正午将至,原本叶玄觉得今日没什么希望了,却在这时凭借远超素人的目力,遥遥望见一丛紫色的斑点。他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要选在一天当中最炎热的时段赶路,莫不是真有神力护体? “九……不对,十个人。有一个没穿紫袍。”光顾着数紫色的斑点,他险些漏掉夹在队伍中间棕色的那个。 “这世上,还有比紫袍更高贵的东西吗?九个紫,护送一个棕?”叶玄有些疑惑地问向师姐。不等师姐回答,他已经想明白了,“不是护送,是押送。” “圣堂使者亲自押人,那个穿棕衣的,该值多少钱啊?”这样的距离,以清尘的目力尚不足以分辨色彩,她只能隐约看到一些小黑点。听了叶玄叙述,心中对这一单买卖又增出几分期待。“神卫,是不是不许骑马?” “应该是。圣堂总不至于买不起吧。”叶玄感觉有用的常识又增加了一些。不骑马,跟踪起来就方便多了,可能连“巫术”都用不上。 沃夫冈伽有马,叶玄和清尘早就知道。沃夫冈伽的马比中原的大,《日记》里也提过。但头回在路上遇到马匹时,没见过世面的尘、叶二人还是吓了一小跳。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话到了红土,可能得改一改了。至少瘦死的母骆驼不一定比马大。 这里的“马镫”是“双环”的。右脚踩镫,左脚踩镫,然后翻身上马。换脚的过程分外娇羞,像极了勾栏中造作的莺娥。叶玄很想知道,这个世界统率千军的将领是否也这样上马。 夜长梦多,因此三人没有等到深夜。傍晚将至,在一行十人的队伍尚未找到歇脚的村落之前,他们动手了。 出于谨慎,叶玄并未直接冲到神卫身前,他迫近到二十步左右的距离,用捡来的石子依次射中了每个神卫的左腿。这样的力道,连紫袍都打不穿的力道,他们避不开,也挡不下。这些人…不是练气者。 这是一个山坳的转角处,此刻四下无人,不代表下一刻也没人经过。三人六手,用最快的速度点中了场间每个人的肘弯和膝窝,包括“穿棕袍、带镣铐”的那个。而后一人看护,两人搬运,分几次将他们扛到了山腰一块凸起的巨石背后。 素人没有真气,因此不存在“封穴”一说。他们只是被戳了麻筋,过不多时就能复原。三人身上没有足够多的绳子,所幸四名神卫背着分拆后的简易帐篷,麻绳刚好合用。 捆绑之后,三人又将“九紫一棕”分批扛到了山顶最高处,以便逐个剥光衣服,或是盘查审问。言语不通的清尘则借着地势,临高窥察周围的人迹。 “他们谁是首领?”为防呼救,十人的嘴里都塞着帐篷的碎片。叶玄从身型高大的棕袍男子口中抽出布片,用沃夫冈伽语平缓地问道。 “戒指最大的那个。”棕袍男子眼中满是惊疑。既惊讶于对方的力量,也惊讶于对方的无知。谁是首领…还用问? 叶玄闻言看了师姐一眼,探询的目光中夹着极轻微的责备。两百多年,他们每天至少说上几句话,多的时候几百句。叶玄却从来不知道神卫是带戒指的。 九枚木戒都是紫色。红土大陆没有紫木,紫戒是颜料浸染而成。圆形戒环,方形戒首,做工十分考究。其中一枚的戒首比其它八枚更大,宣示着戒指主人更高的位阶。 “你是什么人,他们为何抓你?”确认了谁是首领后,叶玄又问。 “渎神者‘泰伯坦-托托莫’。”满脸胡须的棕袍男人笑了一下,分不清是悲苦还是嘲弄,“如果您也被教廷通缉,请允许我修正刚才的说法。我是哲思者‘泰伯坦-托托莫’。” 托托莫,叶玄在《日记》中看到过这个姓氏。《日记》只是草草一提,没有详述,师姐却能凭着记忆说出不少有关“托托莫”的内容。如果某样东西与师姐无关,而她又能记得,就代表它在红土属于“常识”范畴。但叶玄此刻更关心的,是曾在《日记》中出现过的另一个词汇。 “哲思……你认为这个世界是假的?”叶玄始终想不清楚,这个词该怎么翻译成中原语。 这一回,棕袍男人露出真正的笑意:“您的见识令人赞叹。请容我做出微小的纠正,我并非‘认为’这个世界是假的,只是怀疑有这种可能。” “嗯。所以他们要烧死你?” “在我认罪并且忏悔之后。如果我拒绝忏悔,他们会先用残忍的手段折磨我,比如用沾了盐的贝壳刮我大腿上的肉。直到我诚心忏悔,才把我送上火刑架。”泰伯坦似乎很喜欢纠正别人。叶玄不清楚这是他个人的癖好还是哲思者的通病。但叶玄很满意这一点。无需太过用力,就能从他口中得到非常丰富的情报。 另外叶玄发现,与之前对话过的人相比,听懂“泰伯坦”说话要容易很多。他的遣词方式和叶玄自小听惯的那种很像,一句话中“敬语”和“贬语”多过“平语”。虽然零星有些没听过的词汇,前后结合一下也能猜出大概。 “恩人阁下,我是否可以询问您的身份,以及救我的原因?如此我才能精准且礼貌地表达我的感激。” 叶玄的沃夫冈伽语终是欠着火候。他听懂了这句话中的每一个词,但没领会其中的内涵。“身份”是个很微妙的用词,泰伯坦没有寻问对方的“姓名”,因为不确定对方有没有“姓”。 “我的目标是他们,救你是个意外。至于我的身份……”叶玄这才发觉,他不知道该怎么向这个世界的人介绍自己,“凭你的博学,也不能猜出我的来历吗?”答不出来就反问,是个非常好用的技巧。如果对方没力气打人,就更好用。 “我为自己的浅薄感到羞愧,恩人阁下。您刚刚展示出的力量,完全脱离我的常识。我得说,若是经由您之口来宣称‘厄古斯’的存在,或许可以在极微小的程度上动摇我对‘神教’的看法。嗯,极微小的程度上。” “以你所知,这世上还有其他人…或者宣称自己高于人的家伙,拥有相似的力量吗?包括现存的,也包括历史上的。”泰伯坦的言语有种莫名的魔力,才和他说了几句话,叶玄的遣词用句不自觉变得严谨起来。 “不,没有。”泰伯坦极难得地说了个短句。答案令人安心,也让人绝望。 “诅咒厄古斯。”叶玄看向粽糕般捆了一地的神卫,沉声道,“说出这句,可以活。” “赞颂厄古斯!”布片从口中抽出,神卫当即用一种近乎吟唱的口吻,虔诚颂念。脊柱被扭断的一瞬,眼中仍充满狂热。不,那不是狂热所能形容。应该说…狂喜。 “赞颂厄古斯!”第二个。 “赞颂厄古斯!”第三个。 ……第七个。 叶玄也是后来才知,在紫袍的观念中,与“异教徒”争斗而死,是叩响“神殿”之门的一条捷径。只可惜,这个世界已经太久太久没出过正经的“异教徒”了。 活着紫袍还剩两个,当然包括戒指更大的那个。不能再杀了。 “剥光,埋了。”叶玄对木青儿下令,自己也一起动手。 七颗光头,并列躺成一排,脊柱朝不同的方向扭曲着。 头顶无发,胯下无卵。果然神卫都是这样,并非“昆斯特”独有。 即便是两个“蝗灾”,徒手挖出一个“足以埋葬七人的深坑”也花了不少工夫。 几日几夜的潜伏和蹲守,三人都很疲惫。叶玄没再问话,去崖边换下了清尘。一人盯着山下,一人看着俘虏,只有一人能睡。两个时辰的静默,三人轮流小憩。 待到深夜,木青儿、清尘各扛一名神卫,叶玄扛着哲思者,如鬼魅一般疾速赶往残影等人所在的山顶。飞在半空的感觉,不知能否动摇神卫的信仰,在极微小的程度上。 旱境武人在野外生存的本领,着实令人发指。短短几天不到,山顶已堆出一座小小尸山。各种没见过的野兽落在一起,宛如一场献祭。鬼蛾当然不肯只吃一种,她要把最好的试出来。 当年的“昆斯特王”酷爱打猎,公主和青儿也时常跟随。按照木青儿所了解的常识,所有带毛的禽兽都无毒;依据云大所着《天演》的推论,体型越大的动物,带毒的可能越小,“重量”本身是比“毒液”更直接也更有效的武器。 因此,木叶家族登陆红土之后,就只吃野兽,植物暂时不碰。旱、蝗二境的武者并非不能中毒,只是对各种东西的抗性远超素人。黄土大陆最毒的“黑霜”,一杯、一碗的剂量难以致命。但这不代表一盆、一桶也吃不死。红土大陆会不会有比“黑霜”更毒的东西?没人知道。 “你们再不回来,小蛾就该用尿来调味了。”见到叶玄三人,残影略微紧绷的心弦顿时松了。鬼蛾忙跑到木青儿身边,懂事地接过她扛在肩头的紫袍男人。其实就算不接,木青儿也正准备将男人放下。但一接一递之间,可以触碰到青儿姐的身体,这样的机会鬼蛾不想错过。 寒星、孤雁、冥烛三人也围拢过来,对着木、叶二人浅浅行了一礼,谨慎地没有用中原语交谈。 “没关系,都得杀。”叶玄主动当着外人的面说了中原语。雁、烛二人松了口气,知道暂时不用有什么顾忌了。禁言,挺苦。寒星倒是没什么所谓,在中原的时候,她也经常一整天不说一句话。见过“浅草生”之后,话就更少。 “这两个不怕死,交给你了。走远些。”叶玄扫了眼地上两个神卫,对鬼蛾道。 鬼蛾刚把紫袍男人放在地上,闻言立马又扛了起来,疾步朝一块山石背面走去。残影无需吩咐,顺手扛起另一个,紧紧跟随。鬼蛾永远不许单独和外人相处,永远不许!这是毁船登岸之前,立下的家规。 “这是一种……语言吗?”和两个神卫不同,泰伯坦的嘴里没塞碎布,他能说话。手上的镣铐和脚上的麻绳,上山后也被解除。叶玄打开镣铐,用的是神卫身上摸出的钥匙,未使蛮力。 “没关系,都得杀。”这是泰伯坦听到的第一句中原语。起初他想当然地认为,这是一句暗语。由六个“连在一起不构成任何含义”的音节所组成的暗语。军队中常以这种暗语作为口令,但通常只有三到四个音节。 “这两个不怕死,交给你了。走远些。”这是泰伯坦听到的第二句中原语。他马上就意识到不对。十三个毫不相关的音节组在一起……世上绝没有这么蠢的口令。 “对,这是一种语言。所以现在,你能猜出我的来历吗?”沃夫冈伽的午夜还算凉爽,洒在山顶的月光分外明亮。嚼着一块不知是什么,但比猿肉美妙许多的肉条,叶玄再一次考校哲人。 “这很有趣,让我想想……”与手边的肉条相比,泰伯坦显然对眼前的男人更感兴趣。 “早在几千年前,世间的语言就在‘神教’的威压下,凋零到只剩一种。如果您刚才所说的是一种语言,那应该是种更古老的语言,不是‘契策语’的变种。啊,抱歉。‘契策语’就是现在的‘沃夫冈伽语’。 您用沃夫冈伽语和我对话时,我发现您有使用‘敬语’和‘贬语’的习惯,起初我怀疑您是一位贵族。但您不懂得通过戒指来分辨神卫的等阶,这不合常理。 刚刚您一边咀嚼一边说话,这让我更加确信您不是一位贵族。喝了酒的贵族偶尔会有这样的行为,但您没有饮酒。 就算您是平民,也丝毫不会减少我的感激。不过……您的身份或许不能用我所熟知的伦理来定义。如果我没猜错,沃夫冈伽语不是您的母语。” “请继续。”叶玄只好用咀嚼来遮掩自己复杂的心绪。 “您的族人,世代生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因此古老的语言得以延续至今。”说到族人,泰伯坦不加掩饰地望向坐在稍远处的星、雁、烛三人,而后又回过头来,细细端详叶玄的面容。“您的容貌,与您的族人有些不同。我甚至不敢断言她们就是您的族人。和她们在一起,您像她们;和我们在一起,您像我们。所以…会不会有这样一种可能:您的父亲和母亲,分属两个族群?” 泰伯坦并不擅长察言观色,但叶玄的沉默还是给了他信心。停顿了两个呼吸的时长,他继续道:“您的族人,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又或者是,知道,但不愿触及外面的世界。直到一个或者一批外来者,闯入了那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我猜,那一个或者一批外来者当中,有您的父亲或母亲。 我所能做出的推想就是这样。关于您不可思议的力量,我找不出能让自己满意的解释。” “所以…会不会有这样一种可能:与世隔绝的,是你们。”依靠情报上的不对称,叶玄终于令泰伯坦陷入长久的沉思。这让他感觉好受了些。 或许是沉思比说话更消耗体力,也可能咀嚼只是一种厘清思绪的辅助,泰伯坦终于吃起手边那根已经微微变冷的肉条。 咬下第二口肉条的一瞬,泰伯坦忽然加快了咀嚼,囫囵将口中之物吞进腹中,像在完成一个任务,又像是解决一个麻烦。总之,贵族是不会一边咀嚼一边说话的。“她……我的其中一位恩人,是洛拉玛人吗?” 回到山顶的营地后,清尘第一时刻便摘下了兜帽。在泰伯坦的推想中,这个女人和一直与自己说话的男人,应该有着相似的身世。木青儿的兜帽则始终严严实实地罩在头上,帽沿遮挡住大半张脸孔。她不擅长临机应变,只牢牢记着叶玄的指示——兜帽要一直戴着。她不会去想,或说懒得去想,少主的指示在回到营地后是否已经失效?对她而言,等待下一个指示才是最方便的做法。 叶玄没有指示,直接伸手为她摘去了兜帽。月光之下,一张血统纯正的“洛拉玛人”面孔,这就是泰伯坦加快咀嚼的原因。 “是。洛拉玛人这么容易辨认吗?”叶玄有些吃惊。之前在“珂隆陀城”,木青儿混迹于人群之中,兜帽按规矩只遮住小半个前额,并未出什么事。泰伯坦仅仅瞥了一眼,怎么就…… “不。普通的平民或贵族,大概认不出来。我是‘北境’最大的王国第七顺位的继承人,‘巫奴’享用过不少,可惜我自己家里没有私藏。我的父亲是个很古板的信徒。 如果我的记忆没出错的话,这位洛拉玛恩人,她下山的速度和您一样快,上山时跳得和您一样高。这是否意味着,您那不可思意的力量并非族群特质,而是…可习得的?” “你是说…你的父亲是‘托托莫王’?‘托托莫王国’里,有许多贵族在暗中豢养‘洛拉玛人’吗?教廷知道吗?”泰伯坦的一段话里包含了太多情报,叶玄甚至没想好该揪住哪一条,他索性将涌到嘴边的问题全问了。 托托莫是个极庞大的家族,庞大到连生长在边陲的安涅瑟都能听闻。但…泰伯坦居然是那个家族的主脉,叶玄没想到。 “我的父亲不是国王。‘托托莫王’没有子女,所以我才是第七顺位的继承人。啊,抱歉,请容我修正前一句中的错误。我‘曾经’是托托莫王国第七顺位的继承人,被‘圣堂’判为‘渎神者’后,我的继承权就无效了。 关于您的后两个问题:王国中并没有‘许多’贵族私藏‘洛拉玛人’,只有极少数大贵族敢这么做。类似的事情并非‘托托莫王国’独有,‘圣堂’和‘圣殿’肯定是知道的。但他们要掌握具体的细节并不容易,比如谁在私藏,藏在哪一处地室。” “那些大贵族,他们不惧怕‘深渊‘吗?”据叶玄所知,厄古斯神教的“深渊”和黄土大陆“圣神教”的“暗域”是相似的概念。 “‘虔诚奉献者入神殿,愚者永坠深渊’。神教极少对世人宣讲详实的律令,只有寥寥数语的‘神谕’。甚至就连‘虔诚’和‘奉献’这两个词是什么关系都不肯解释。那些信仰了一辈子的人,至死也无法知道,究竟是‘虔诚或奉献’还是‘虔诚且奉献’。 就算是我这样的‘亵神者’也必须承认,这很高明。不说清楚,教廷就永远不会错;不说清楚,那些无力‘奉献’的人会更加‘虔诚’;不说清楚,那些不够‘虔诚’的人也会更用力地‘奉献’。 当然,不说清楚总会带来一些小小的麻烦,比如私藏巫奴的大贵族可以安慰自己说:我‘奉献’了那么多,而这些女巫只是晚一点烧死罢了。” 叶玄正准备继续追问,鬼蛾一脸失落地小步走了回来,拉过叶玄的右手写道:“行了。没劲。”对她而言,单纯不怕死的人算不上什么挑战。残影和两名神卫都没回来,叶玄知道,那边的审问已经开始了。 “泰伯坦阁下…我不太懂这个世界的礼仪,或许应该称你为殿下?先不计较这些吧。我决定,对你坦诚。”鬼蛾的回归让叶玄意识到,自己刚刚与泰伯坦的对话更像是一种审讯,而非交谈。骨子里,叶玄是个商人,他相信与单向的“索取”相比,“交换”能得到更多、更好的东西。哪怕是不平等的交换,也好过纯粹的抢。 “我问了很多问题,却只回答了很少。我为此道歉。你是一位渊博的智者,我理应给你足够的尊重。从现在开始,你问一次,我问一次。我承诺,知无不言。 不过在此之前,有件重要的事,请容我如实相告:我从神卫手中救了你,但你只能多活一小段日子。在我动身去往‘昆斯特’之前,我会杀掉你。你可以选择任何一种有尊严的死法,要是你不在乎,我也能提供一种不疼的。 就让我们之间的坦诚从姓名开始。我叫‘施沃茨-昆斯特’。” 第一百二十七章 神卫 雨后的道路尚有些泥泞,七名身披紫袍的神卫,押送着一个手带镣铐、身着布衣的“洛拉玛人”。布衣明显不太合身,小臂和小腿分别露出一截。木青儿罕见的任性,促成了眼前的一幕。她不想扮演神卫,也不想被剃成光头。 其实叶玄知道,这件事远没有严重到“杀墨白”那种地步,只要他多求一句,或者直接说“这是命令”,师姐就会顺从。但他不想。师姐极少主动要求什么,因此他很珍惜这份任性。 他们所在之处与“昆斯特城”的距离,至少相隔三十个“万脒”,若不是抓到了“圣堂”的神卫,叶玄怀疑就连“昆斯特城”的大致方向都很难轻易打听出来。 下山之前,他们在山顶的“营地”住了足足二十天。泰伯坦的渊博与睿智,远远超出叶玄的预想,他甚至无数次生出了“带他一起上路,到了昆斯特再杀”的念头。 他忍住了。叶玄了解自己,他清楚自己是个很凡俗的人。再相处下去,他会对那个满脸胡须的哲思者生出“师友”的情谊。到了“昆斯特”,他又能找到另外的借口,将他带去下一个地方。 叶玄对泰伯坦感到惋惜,鬼蛾同样对那两名“神卫”万分不舍。她从没见过这样的人。以往落在她手里的家伙,坚持的时间或长或短,但只要崩溃一次,后面从来都是“让说什么就说什么,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然而过去的二十天,两名神卫一次又一次颠覆着她的常识。 撬开他们的嘴,并不需要太丰富的手段。枯荣城里骨头更硬的混混,她至少见过一百个。神奇的地方在于:只要让他们休息,哪怕只是吃块肉干,睡个午觉,醒来之后他们就会重新开始“赞颂厄古斯”。于是鬼蛾只好反反复复与他们“谈心”。少的时候一天两次,多的时候得五、六次。 到了第十天,残影表示已经没有什么话想问了,鬼蛾却不依不饶地在她手心写道:“必须有!” 直到最后,鬼蛾也没能真正取得胜利。每一阵都是她赢,想要的情报、不想要的情报,统统到手。但她就是觉得,自己输了。 身穿紫袍在路上行走,叶玄仿佛感受到权力带来的欢愉,这是做“城主”的那些年不曾有的体验。枯荣城的自由民大都不认识他,就算认出来,也顶多给他让个路,绝不会如此虔诚地行礼,虔诚到直至他的背影在视线中消失,才惶恐地、缓慢地将腰直起。 透过“泰伯坦”和两名“圣堂神卫”的叙述,叶玄进一步确认了这个世界没有“练气者”,因此雪脏、暗水、晏鹊、鸿湖、裁决、鬼哭、冥泉、腥芒、鬼泣九件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兵刃,已经埋葬在“珂隆陀城”附近另一座更高的山峰顶端。 从先前九名神卫手中缴获了两支“短柄钢锤”,“锤头”是“长方”之形,两端皆钝,比成年男子的拳头略小一些。叶玄猜想,这应该就是《日记》中提过的“法锤”。此时两支“法锤”分别悬挂在清尘与孤雁腰间,日芒之下,灿然生辉。另外缴获了两根木棍,左看右看,觉得就是普通的木棍,不像“法棍”。 木棍显然是用来训导不乖巧的罪徒,残影拎在手中,却哪里敢朝带镣铐的女犯身上招呼:“青儿姐,你走慢点。腰杆儿别挺那么直。” 身上的紫袍使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在“大路”上进行,甚至敢于明目张胆入住路旁的“旅店”,但他们终究不敢进城。城中有“圣所”,不能去,又不能不去。通过先前的审讯,他们已经知道一旦入城,住在“圣所”是必须的。“圣堂”来的大人物们,并不是想要怎样就能怎样。 山顶营地中,残影到了第十天就已无话可问。一入尘世,发觉还是遗漏了不少细节。比如:神卫住店,用给钱吗? 好在旅店的老板并未将难题丢给他们,弯腰行礼之后,满怀敬畏地报出了价——每日半枚“铝币”,餐食另计。只收“圣币”,不收“帝国币”。叶玄很想知道,不收“帝国币”的说法,是否仅仅在讨好神卫。 与店家交道,包括与路上的任何人交道,都是叶玄的职责。因为沃夫冈伽没有“女神卫”。残影等人,只好将六颗小光头深深掩藏在兜帽之内,庄严而静默地站在一旁。总体而言,她们身上的紫袍偏大,虽然已做过改动,仍不太合体。更麻烦的是鞋子,脚丫最小的残影甚至只能运起内力,将鞋吸在脚上。好在紫袍够长,勉强能遮住脚。只要别从下往上看。 比残影更难受的是寒星。虽然她踩的那双“质料上好的紫色布鞋”不是直接从神卫脚上扒下来的,而是他们背囊里备用的,是干干净净,没有汗味的……可那毕竟是男人穿过又洗过的东西。万幸中的万幸,神卫的袜子并无特殊,就是普通的白色布袜。因此她可以穿自己的,准确地说,是木、叶从“小村富户”家里抢来的。当初那十套女人的衣裤包括鞋袜,明显“全新”的两套未经争夺,一并给了寒星。寒星也没推让,木青儿穿旧的仿佛理所当然。所有人都承认寒星受委屈了,包括看她最不顺眼的残影。 尽管扮相与姿态透着种种不协,但从来没有人怀疑过她们。毕竟“冒充神卫”这种丧心病狂的行径,远超出这片陆地上绝大多数人的常识。 沃夫冈伽流通的钱币,分为“圣币”和“帝国币”两种。顾名思义,“圣币”是由“圣殿”所铸,“帝国币”是由《日记》中提及的那个,君临“南境”并妄图吞并“北境”的“帝国”所铸。 “帝国币”与“圣币”仅仅在“纹印”上有所差异,成色和分量并无区别。 钱币分三种材质:乌、铝、银。每种材质的钱币,又分大、小两种制式,刚刚店主说的“铝币”是指“小铝币”。而“大铝币”称作“铝元”。 普通的自由民很少用到“乌币”和“乌元”,叶玄仅从神卫身上得了两枚。切割、揉捏之后,他确定这就是“乌金”,与“腥芒”是相同的材质。“铝”是以往不曾见过的东西,分量极轻,色泽暗白。“银”是他最熟悉的银,与“黄土大陆”的毫无差别。 不同处在于,“红土大陆”的“银”非常贱,五十枚“银元”才能兑换一枚“铝币”。由于“银”和“铝”之间缺少合适的“过渡”,那些“品质最低劣的宝石”偶尔也作为钱币的补充。但宝石无法熔炼,大小不一,成色各异,用起来极不方便。 “乌金”也很贱,按照泰伯坦的描述,叶玄感觉“乌金”在“红土”的价值与“黄金”在“黄土”的价值差不多。而在黄土那边,同等大小的乌金,价值是黄金的十二倍。 更夸张的是黄金。在红土,黄金不是一种钱币,甚至不能用“财宝”来形容。当年的“昆斯特”,整个王国就只有两枚“金戒”,国王一枚,王后一枚。 要是能在两个大陆间贸易……他若真敢这么做,到时候黄金不值钱了,蝗灾也不值钱了。 一枚“铝币”,换出两间客房。这让寒星无比郁闷,她不习惯与人同住。叶玄也很郁闷,他已经好多天没和师姐亲近了。可惜旅店太小,剩余的客房只有两间。既然神卫住店需要给钱,那么由此推想,他们多半也不方便“以神之名”驱赶其它房间的客人。 两间客房,木、叶、蛾、尘一间;影、烛、星、雁一间。如果将残影和鬼蛾对调一下,叶玄还能抱有那么一丝丝的希望,想想四人一起的事,当然也只是想想,唯一不介意的大概只有残影。 可是另外一间屋子里,总不能连一个会说“沃夫冈伽语”的人都没有。残影必须留在那边,应对可能的突发状况。残影没练过“口技”,模仿不出男人的声线,但这不是问题。神卫无卵,嗓音尖细或者低沉都属寻常。按照中原的经验,成年之后再行阉割的男子,有些会变声,有些则不变。残影只要用兜帽藏好自己的“异域风情”,与人说上一两句话应该不至于露馅。 沃夫冈伽的男子若想加入神教,成为神卫,需在成年之后到“圣所”请求“净身”。净身的器具和环境都十分“俭朴”,大约每二十个净身者,能活一个。数千年来,“神教”以这样的方式,还算成功地阻挡了“贵族”们的渗透。 有钱有势的贵族们,当然更愿意用“奉献”而非“祭献”的方式,为死后的自己换取“神殿”中的一个“房间”。 木叶一行人所住的旅店,每间客房有两张“勉强能挤下两个人”木床,叶玄怀疑这就是旅店的标准配置。沃夫冈伽的人,比中原更“密”。 房内,一夜无话。叶玄蒙在轻薄的被单里,抚着师姐的身体聊以慰藉。鬼蛾也蒙在轻薄的被单里,抚着自己。她很想摸摸睡在身旁的清尘,然而清尘用另一条被单将自己裹得像只蚕蛹,以这样的方式划出了界线。于是鬼蛾决定强打精神,等清尘睡着。 另一间房内,同样无话。冥烛和孤雁挤在同一张木床,盖着同一张被单,没一会儿就先后进入了睡眠,一点儿也不尴尬。自从在“木园宴厅”的小包厢中一起喝过酒,吐过心事,同病相怜的二人关系愈发亲密。时至今日,如果让冥烛在心中排序,孤雁的位置恐怕还在鬼蛾之前。当然,她是不会说出来的。不管如何,每一位家人她都会豁出性命去维护,哪怕是一年也聊不上几句话的寒星。 两张床,四个人,四副被单。多出来的那副,被寒星铺在地上。她可以容忍被剃成光头,但不接受与人同床,无分男女。残影倒也乐得宽敞,她完全没有谦让的意思,谁忍不了,谁睡地上。 这是启程前往“昆斯特”的第十四天,不能骑马,不使轻功,自然走得很慢,但迷路的情况渐渐少了。他们慢慢熟悉了这个世界的地形,严格来说,是沃夫冈伽“北境”的地形。与黄土大陆“天河以南”相比,这里的山没那么高,但明显更为陡峭。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在中原只用来形容“古战场”上极少的几处关隘,这里却是寻常。 亲眼所见,也让叶玄更加明白了“一城即一国”是怎么回事。在这样的鬼地方,“进攻”与“防御”的困难,实属一天一地。泰伯坦说,他的伯父“伽沃林-托托莫”统辖着十四座城池,要是那边的地形也差不多,叶玄很难想象“托托莫王”有着怎样的王者风度与人格魅力。 对此,清尘给出了一个听上去更合理的解释:“托托莫王国”在“北境”的最南端,那里离“帝国”太近了。是强大的外敌迫使他们团结。纵使你把守着“万夫莫开”的关隘,但如果对面有百万雄兵呢? 正与清尘小声嘀咕,远处隐隐传来呼救与追逐声,不多时,前山转角跑出一个没穿裤子的女人,刚刚进入视线,就被后面追来的男人按倒,接着便是一阵殴打与惨嚎。追来的男人共有八个,落在后面的七人,全都拿着长柄铁叉。 “停手。”叶玄分不清那八个男人是匪徒还是猎户,他也懒得知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从来不是叶玄的作风,何况他手中已没有刀。然而此刻,他不是叶玄。神卫大人当街撞见这样的事,总没有绕开的道理。 男人们远远望见紫袍,当即凛然躬身。按着女人的那个索性没有起身,直接匍匐在地。匍匐的同时,依旧按着女人。 “放了。”言出法随,令行禁止。叶玄觉得神卫大人理应如此。没必要像个判官一样,问什么前因后果、是非曲直。 果然,那“按着女人的男人”像被叶玄的法令收走了力气一般,全身的肌肉顿时松了。女人用满是淤青的手臂一把将男人推开,站起身后,竟不忘光着屁股朝神卫行了一礼,然后才发了疯似的跑开。 紫袍缓缓向前,仿佛路上空无一物。手持铁叉的男人自觉分开,如仪仗般恭送神卫大人离去,久久不敢抬头。手中无叉的那个则始终没有起身,直接爬到路边,继续匍匐。 “这可比拿刀吓唬人过瘾多了。”行出一小段路,见四下无人,叶玄忍不住说了句中原语。 “再多来几次,你真会相信自己有神力吧?”残影小声挖苦到。 “她光着脚,能跑多远?她没有裤子,怎么见人!你为什么不给她衣裳和钱!”冥冥中,有个声音在脑中质问。是云洛的声音。 “那几个男人可能是匪,也可能只是老老实实的猎户。那个女人可能无辜,也可能是个‘四处嫁人’骗彩礼的。这种事中原还少吗?我凭什么知道?我凭什么调查?关我什么事!”叶玄觉得…自己可能有点疯了。用“阴风指”点死泰伯坦的时候,云洛也出来过一次。他没告诉任何人。他享受和那个声音争吵,享受那个声音的陪伴。 身后又一次传来密集的脚步。七个手持铁叉的男人奔来,将他们包围,锋锐的尖刺直指神卫大人的胸膛。另一个没有武器,双手分别握着两块石头。正是刚刚匍匐在地的那个男人。 “你们…不是神卫!。” “跟我们去圣所!放下锤和棍!” 说话间,七柄铁叉颤抖着,朝紫袍们迫近了两步。 “我们错在哪儿?”叶玄正要自暴自弃,正准备杀人灭口前问个明白。不及张嘴,一根木棍带着呼啸的劲风,自下而上朝他双腿间抡了过来! “砰!”一声令场间所有男人只是看到、听到便觉痛不欲生的闷响过后,紫袍岿然不动。 几个男人呆愣半晌,呼啦啦跪了满地!个个伸出舌头,用力抵住被烈日烤得滚烫的红泥。叶玄还是头回见到这样的礼节,一时有些毛骨悚然。这是…沃夫冈伽的“五体投地”? “说出理由。”叶玄故作镇静,面无表情地发问。体内真气仍不受控地朝着“没有骨头”的那处涌去。 一小阵沉默后,八人中似是尊长的那位,痛哭着忏悔道:“神卫…不管世俗。我们以为是这样……对不起,冕下!我们有罪!请惩罚我们!” “忏悔吧。”丢下一句没有实质内容的训导,挨了一记闷棍的紫袍引着另外六名紫袍和一个手戴镣铐的女犯,伴着身后声嘶力竭的哭告,继续前行。 其实泰伯坦说过,神卫不干预世俗的争斗。叶玄想当然地认为,只是不干预王国间的征伐。万没想到,居然“不干预”到这种地步。 “神明之下,人只分两种:信奉者和亵渎者。很干净,很彻底。神教…了不起。”听叶玄阐明因由后,清尘由衷地赞叹道。 ………… “砰,砰……”入夜后,小山顶,篝火旁。残影抱着小光头蜷缩在地,身上已挨了四十多记木棍。每一下,叶玄都咬着牙根,用尽全身的力气! 棍上未着内劲,残影也没被封穴。场间最疼的,就是那根木棍。 “哎哟,痛死啦,饶了我吧。”叶玄已扔下木棍,坐在地上喝了几大口水。侧身缩在地上的残影才终于开始做作地讨饶起来。她很满意自己日间的急智,此时心情大好,也乐得陪叶玄演上一出。 比残影更满意的,是叶玄。他赞叹这个贱人竟能在眨眼间想出如此古怪的主意。那是一条主路,连接两座城池和沿途数十个村落的主路,一条随时可能有人经过的主路。光天化日之下杀人灭口,极有可能引发一连串的杀人灭口。 现在的情形虽然仍有隐患,但相比之下要好太多了。今日发生的只是一场闹剧,而非血案。它多半不会传到附近的“圣所”。就算传到了,“圣所”那边多半也是一头雾水,只凭几个猎户或者匪徒的言辞,很难直接认定“神卫”是假的。毕竟——“非同寻常的答案,需要非同寻常的证据。”这话,是泰伯坦教给叶玄的。 一通倾尽全力却根本不疼的乱棍,就是叶玄表达赞许的方式。这比直接夸赞更令残影自得,因为这乱棍之中,还包含了少主的失心狂怒与无可奈何。 “还是得加紧赶路,做最坏的打算吧。前半夜我守,你们早睡。”叶玄感到庆幸,这个世界没有“信鸦”或者类似的东西,传递情报最快的方式就是骑马。如此,沿途的“圣所”即便能知,至少也不会很快得知:有一批神卫赶了那么远的路,却没在任何一个“圣所”入住。 翌日晨曦,踩灭篝火。七人披上紫袍,一人带上镣铐,下山继续赶路。 第一百二十九章 金戒 为了让审讯更显真实,叶玄追问了许多问题。为了和粉胖子多说说话,又问了更多问题。到了这一步,他已经没有非知道不可的事。因此他想尽量避开那些会令粉胖子伤感的内容,尽量谈些轻松的。然而只要牵扯到女巫,根本就避不开。 “引我去‘内库’。”他已经决定不和粉胖子相认,这就是不相认的退场方式。 据泰伯坦所说,王宫里贮藏财富的地方分为“内库”和“钱库”。也有一些小王国是将两库合在一起的。 “钱库”贮藏钱币。正常来说就是乌元、乌币,或者铝元、铝币。没有哪个王国会藏“银”这么贱的东西。据说“帝国”的钱库还分“家库”和“国库”两类,“王国”没那么矫情,钱也没那么多。 “内库”贮藏珍宝。除了钱币以外,值钱的东西大都锁在内库。 听到神卫的指示,摩巴布愣了一瞬。他已经两百多年不曾走出过这个院子。就连对自由的向往,都成了一种很遥远的记忆。 站在院门外的金甲禁卫看到一众紫袍将摩巴布大人领了出来,似乎想要拦阻,但又识趣地忍住,默默跟随。 两百多年过去,“内库”的位置仍没有变。那是一幢站在“主殿”二层的露台就能望见的小房子。房子只有一层,地面用砖石垫得老高,以防虫吃鼠咬。然而钥匙在国王手里,这一回,就算是圣堂的执事,也只好等待。 国王到得很快,他一直勉励维持着王者的尊严。但很显然,冒犯到神卫才是更严重的事。又一次毫无尊严地…国王被挡在了自己的宝库之外,仿佛只是个送钥匙的。他也想过将钥匙扔给禁卫长,可是…禁卫长告诉他摩巴布被领出来了。 内库没有窗,但进入的一瞬可以明显感受到,这里是通风的。 “把曾经属于‘女巫’的物品指出来。”紫袍命令摩巴布。内库守卫熟练地将屋内“高地错落的几十盏烛灯”点亮,随后恭谨地退了出去。从他们麻利的程度推断,国王大概经常来此“享用”自己的财宝。 清尘注意到,屋内的蜡烛燃烧时几乎没有烟熏。按照中原的常识,“无烟烛”大都是“蜂蜡”所制,造价十分昂贵。就算在“忘月楼”那样的地方,也只有“墨玉”、“素玉”两阶的伶人才用得起。国王当然比妓女有钱,让清尘觉得有趣的是,这些蜡烛的烛身也是微微发亮的。方才入屋时,一片漆黑中仿若透着点点萤火。 鬼蛾的心思,则更多放在宝石上。成千上万颗宝石以这般狂野的姿态泼洒在地上、桌上,哪怕对于见过世面的她来说,也是“话本”里才有的事。地上这些密密麻麻的,虽然不是“夜光石”,且多是未经雕琢的“原石”,但以中原人的眼光看去,随便一件的成色,都足以放到千金阁的艺展上“竞卖”。在这里却只是点缀,用来衬托那些放在盒中的。她几乎迫不及待,想去打开每一个盒子。 冥烛曾因为愧疚与感激,给鬼蛾当过许多年的婢女。相较场间诸人,多出了一份仆人心思:这么多宝石撒在地上,该怎么清洁呢?蹲在地上,一枚一枚地擦吗?还是全部扫到一处,擦干净再撒回来? 满室珠光,实际有资格放在盒里的东西,不过百来件。摩巴布只用了很短的工夫,就寻到了他熟悉的那只盒子。盒子本身就是宝物,上面点缀的七颗淡粉色小石,比地上那些大的值钱许多。掀开盒盖,透出一双碧幽幽的“竖瞳”。 这是一对由乌金丝勾勒而成的,形似眼眸的碧绿耳坠。宝石的深色纹理恰好在正中形成螺旋状的瞳孔,更难得的是,两枚绿宝石的纹理几乎一模一样。依照中原的传说,“竖眼”本身就是妖魔才有的特质,漩涡般的瞳孔更让这一对“竖眼”媚惑到无以复加。 叶玄忍不住去想象祖母“塞薇娅”戴上它们之后的样子。他知道祖母的眼瞳就是绿色,但那副从没见过的面庞,自然而然在他心中替换成了“格罗萨”的。一个身形修长,眼眸碧绿的女子,挂着这样一对耳坠……不是女巫是什么。 “讲述它的来历。”望着失失然有些呆怔的祖父,叶玄假装不耐烦地提醒道。 “啊…这是‘塞薇娅’最喜欢的一对宝石。她在一次宴会上,见到‘图卡卡王国’的女王戴着它们。塞薇娅说:‘那是我的宝石’。两年后我攻下了‘图卡卡城’,把女王和宝石一起送给了她。那是我成为国王之后,攻下的第一座城。后来…又被人抢走了。” 叶玄猜得没错,这对耳坠果然是塞薇娅的。这塞薇娅……果然也是个妖女。迄今为止,叶玄还没能从自己的家谱中找出一个好人。 祖父的父亲貌似也不是善种,透过刚才在小院中的审问得知,曾祖父的名字是“棕色”,他的爱好,是亲自抡着铁斧腰斩刑犯。有次大概是遇到一个身染恶疾的,血浆溅进嘴里,上吐下泻了好几日,不治身亡。因此粉胖子三十岁出头就当上了国王。 “这是塞薇娅的项链……” “这是塞薇娅的手环……” “这是塞薇娅的腰链……” “这是塞薇娅的足环……” “这是塞薇娅的酒壶……” “这是塞薇娅的匕首……” “这是塞薇娅的……” …… 属于塞薇娅东西,一共翻出九件,好在没有浴盆之类的大家伙,否则会有点麻烦。 “只有这一个女巫的物品吗?” “啊,是的。格罗萨…不太喜欢这些玩意儿。” “一件都没有吗?”他假借神卫的质疑,表达自己的不甘。娘亲留下的东西,要么被他毁了,要么被他埋了。他很想拿走一件不那么危险的,带在身边。 “唉…每次我送她珍宝,她都会翻个白眼,说那本来就是她的。啊对了,她朝我要过一件东西,一块刻着符文的黑石头。啊……不不,不是!”尽管摩巴布尚未衰老,但他的神思显然像极了一个老人。喜欢絮叨,且口不择言。 话说出来,他才意识到这可能引发多么危险的误解。他已经没有了妻子,没有了女儿,但他仍有想要保护的人。包括他口中的蠢侄子以及蠢侄子的儿女们,也包括行将老去的他自己。“那块黑石绝不是什么‘禁咒’!它很早很早就在王宫里了,连我父亲都不知道是哪儿来的。说不定…比我的祖父还早。它绝不是什么‘禁咒’。” “石头在哪儿?”逼到这一步,叶玄只好明知故问。《日记》里写得清清楚楚,他当然知道石头在哪儿。就在烟波城的近海,和帆船一起沉了。 “石头……她…带走了。” 神卫沉默。 叶玄需要消耗一些脑汁来思索——怎么把这个话题滑过去。 “我忏悔!”神卫的沉默,被摩巴布当成了最后的警告。这是一个太过拙劣的谎言。一个即将被烧死的女巫,怎么可能在仓皇逃命的时刻还惦记着一块石头?嫌自己跑得不够慢吗?除非那真是禁咒!或者…… “是我把‘格罗萨’放走的,是我给她的船,还让她带走了几个女奴。‘圣殿使者’们还没到昆斯特城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是我的情报官告诉我的。我忏悔!我有罪!那块石头真的不是‘禁咒’,她带走了很多东西,石头只是其中一件。我忏悔!我有罪!” “你有个屁的罪!去他妈的忏悔!你就算有罪,也是因为抢劫!你就算有罪,也不能跪我!”看着小山一样跪倒在自己面前的祖父,他几乎想要扶着他水桶般粗壮的肩膀,哭嚎着咆哮。然而他只能沉默。几个呼吸过后,转身离去。这样的行径,不符合神卫的身份。结束审讯,理应有个恰当的说辞。去他妈的说辞! “我还有机会吗,冕下。我这样的罪人…还有机会吗?”心底最深的恐惧,已经折磨了他两百多年的,用暴饮暴食和疯狂交媾也无法消弭其万一的,最深最深的恐惧,在双膝砸向地面的一刻,终于如毒液一般顺着双眼流淌出来。 叶玄清楚,他说的“机会”是指“神殿”。这样一个曾触犯过教廷又欺骗了教廷的人,他无论再怎么用力,也很难让自己相信:神殿还留有一丝缝隙。 神殿之外,就是深渊。 厄古斯不是一位仁慈的神明。没有轮回,没有湮灭。神殿之外,就是深渊。 “神说:虔诚最好的时刻是从来。其次,是现在。”已经缓步走到门边的紫袍执事停下脚步,诵念出一段胡编乱造、狗屁不通的启示。叶玄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给人希望又任其破碎,分明是件很残忍的事。但此刻,他就是忍不住要安慰他。 两道被养护得极好的厚重木门,几乎无声地缓缓开启。从中走出的七名紫袍,只有为首的那个双手空空,余下六人,有些持着一件珍宝,有些持着两件。都是塞微娅的东西。手心里同样空无一物的,还有那个女囚,她只拥有一身不合体的衣裳和锁着双腕的镣铐。 “我要带走女巫的物品。”圣堂的执事拿几件东西,当然不必跟国王解释,“还差一枚金戒。” 这一刻,国王的愤怒险些就要冲破理智的封锁:“金戒属于我的王后!那不是女巫的物品。尊敬的执事。”他的措辞仍勉强保持恭谨,嗓音已微微发颤。那是一种强压下嘶吼的战栗。 “黄金”是王权的象征。没有“金戒”的国王或王后,会在宴会上成为所有人的笑柄。通常来说,一个王国不会有第三枚金戒,而是会把抢到的所有黄金,熔铸成两枚。一枚属于国王,一枚属于王后。哪怕是“托托莫”那样的王国,也只会把多到无法做成戒指的黄金铸成头冠、手环、项链甚至酒杯之类的物品,不会弄出第三枚金戒。 “感谢你的提醒。请把金戒和王后一起带来,她需要一次‘验身’。” “不…尊敬的执事,我用我的人格发誓,我用昆斯特家族的荣誉发誓,我用妻子和女儿的贞洁发誓!我的王后不是女巫!我知道,我的家族有过无比恶劣的前史,可是那与她无关!我向您致歉,我会把金戒给您,恳请您…不要侮辱她。”他是真的在意王后的尊严,而不仅仅是他自己的。透过他几近失控的情绪,叶玄能体会到这其中微妙的差别。 “你认为这是‘侮辱’?” “不不,请原谅我错误的遣词。我是说…她只是个平凡的王后,没有资格劳驾您亲自为她‘验身’。”对话越多,错漏越多。国王意识到了症结所在,转头对着金甲侍卫厉声道:“去,把金戒取来!” “遵从您的令遣,陛下。”侍卫躬身领命,浅浅倒退几步,而后停住。 提希尔这才想起解下腰间那柄镶满宝石的配剑,掷给了侍卫。没有足够分量的信物,他怎么可能从王后那里取到金戒? 得到一枚“几乎能用来锻炼腕力”的金戒后,神卫没有在王宫停留。他们拒绝了国王献上的清水和食物,当然更不会接受企图护送他们的卫队。 “昆斯特城”的“圣所”内,以“主教”为首的百多名“圣仆”在“忏悔厅”站立了一天一夜,直到有人晕厥,他们仍然相信这是惩戒的一部分。 远处,一座依稀可以望见“昆斯特城”的小山顶上,另一个穿紫袍的男人同样站了很久:“请好好地活着,给我一些时间。我会让你怀着美好的憧憬死去。祖父,这是我欠你。” 第一百三十章 巫风起 紫袍神卫离开“昆斯特城”后的二十天内,接连又有三个的王国遭到“来自圣堂的敲诈”。宫内所藏珍宝,搜刮了无数。最后一个真的窝藏了女巫的国王当场就被吓瘫,他痛哭流涕地许诺“奉献出所有”,更将锁在“地室”中的三个“女巫”牵了出来。这可难煞了叶玄。“所有”是带不走的,只能由当地“圣所”接收。三个累赘却必须带走,不然使者们干嘛来了? 这是残影等人第一次见到除“木青儿”与“尼斯娅”之外的洛拉玛人,见到之后,她们再也不觉得清尘长得像青儿姐了。其实半个月前她们就不太觉得了。沃夫冈伽其他种族的女人,也有一些比清尘更像木青儿,尽管为数不多。 洗劫另外三个王宫,其用意是制造烟幕,避免“粉胖子”被真正的神卫注视。用不了多久人们就会发觉,有一群丧心病狂的渎神者,假冒神卫,堂而皇之地走入王宫,当着国王的面,拿走了他们的珍宝!而“摩巴布”和他的“蠢侄子”以及另外三国的“蠢王”一样,都是可怜的受骗者。 其实这个时候“昆斯特”已经开始通缉这些狂徒。他们不过是仗着情报传递的时差,才得以继续行骗。 见到摩巴布之前,叶玄心中还有另一套计划。如果祖父受人虐待,苟延残喘,他会想办法将他带走。找一处无人的山林,建几座结实的木屋,给他养老送终。他会与他相认,告诉他一切,除了巫术的秘密。 他不敢冒险让他变成史上最胖的蝗灾。“粉胖子”是个信徒,就算没那么虔诚,仍是信徒。上一次,他没有为了信仰出卖自己的女儿。但这一次,叶玄不敢肯定,他会不会为了信仰出卖孙儿。 被救走的粉胖子,依然只能过着“软禁”的生活。区别只在于:山里或者宫里,侄儿或者孙儿。 他现在有妓女,而且很漂亮;他胖成这样,吃得肯定不差。叶玄没有信心给他更好的生活。既然如此,那就不要给他更残忍的真相——你女儿原本活了下来,原本可以在另一个世界征得比“昆斯特城”大得多的领地,过上比“昆斯特王”好得多的生活。她为了回来找你,死在海里。 “走吧。”离开被敲诈的王城,行到一处足够偏僻的山脚,叶玄解开三名“女巫”手上的绑缚,同时塞给她们每人一小把铝币,语带愧疚地说道。如果囚奴的生活比流亡更好,那叶玄就是坑了她们。 这里是行骗的最后一站,从离开王城的那一刻起,叶玄的表演就没那么用心了。路上,他问了三个女巫许多问题。和声细语,神威尽退。 “冕下…慈悲。”叶玄不确定另外两名如何,但这个蓝眼睛的女巫肯定瞧出自己是假的了。语调之中,竟含调侃之意。与旁边瑟瑟发抖的二女不同,这个女人见过世面。 “大清洁”之前,她是一个什么家族的长女。姓氏的发音不像“托托莫、图卡卡”那么顺口,叶玄没记清楚。逃亡了一段日子,她被“赏金猎人”捕获。猎人没将她交给神卫,而是卖入了王宫。旁边两个女巫是她的女儿,就在王宫的“地室”里出生。 叶玄一伙入宫诈骗的行径,意外地使她们得到自由,但也几乎是杀了她们。 “对不起。如果你们能活十年,也许就能活更久。”留下一句莫名其妙的鬼话,神卫、巫女,分道扬镳。 “去接‘尼斯娅’吧。趁你还记得路。” “‘尼斯娅’不是最后一个能繁育的洛拉玛人,她已经没用了。”残影轻声提醒。 “我知道。” ………… “假神卫”的事,在“北境”惹起轩然大波。而那八个骗子从此销声匿迹,再没人见过他们的踪影。 两年后,群山深处的小木屋内。一张如雕塑般精致的面庞缓缓凑近,吻上男人的唇。 师姐极少有主动求欢的时候。若她白天想要,说话的次数会略微变多,语句会略微变长;若她夜晚想要,翻身的次数会略微变多,呼吸会略微变重。这些极微弱的迹象,只能靠叶玄自己去捕捉。 师姐极少有主动求欢的时候。过往两百多年,总共三次。第一次,是他们两人共同的初夜,在玄青谷;第二次,是袭杀风大矛的前夜,在木叶府;第三次,是决战墨白的前夜,在木园。眼下,是第四次。 “没什么危险,也不会特别久。安心。”云雨过后,二人侧卧相依,叶玄抵着师姐的前额,轻声道。 群山深处的小木屋,共十六座。有厨房,有茅厕,有议事间,还有已经废弃的旧舍。 木栅围成的园子里,养着好多鸡。比中原的鸭子还大,但确实是鸡。这些鸡的主人,是“尼斯娅”。两年多的相处,她已经不太惧怕这些能飞的怪人,甚至敢阻止那个男人吃她的鸡,偷她的蛋。只是暂时还不敢用耙子打他。 这一天,尼斯娅忍痛宰了六只鸡,煮了几十枚蛋。因为她知道,未来挺长一段日子,自己又要一个人了。和“山顶上”那次不同,这一回,她不害怕。她有鸡、有球着、有火石、有长矛,还有结实的木屋。只是…又要一个人了。 “木叶家族,听令。”满桌的鸡骨和蛋壳还未收拾,没有外人,就不讲究了。“今日起,残影接任家主之位。是接任,不是暂领。往后…一切都听她的。” “遵少主命。”包括残影在内,七人单膝跪地,六人语声平和地领命,唯有鬼蛾禁声。没人意外,这是已经说好的事,但走个过场还是有必要的。 ………… “往后…该叫你‘少主’还是‘老家主’啊?”山谷外,荒无人烟的野道上,清尘用中原语幽幽调戏着叶玄。登陆红土以来,她的心情一直不错。只是鉴于叶玄没找到妈妈,宫主没找到公主,残影没认成干娘,她的好心情在最初一段日子也没有溢于言表。现在无所谓了,时间过去挺久,身边又只有叶玄。 “你再说中原语,少主可要打你了。”叶玄用沃夫冈伽语警告清尘。 “你再说宫廷语,为师可要训你了。”清尘也换成沃夫冈伽语,反击道。 清尘的“沃夫冈伽语”如今已经非常流利。更神奇的是,残影等人发音中无论如何也抹不去的“中原风味”,对于同样说“中原语”长大的清尘而言,从一开始就不是问题。不光如此,她还能很从容地在“宫廷式”和“平民式”之间来回切换。叶玄花了两年工夫,才只能勉强做到,直到现在,还需要清尘帮他练习。 清尘对“平民式”的掌握,当然是通过与人对话,慢慢摸索出来的。她不是一直住在群山深处的幽谷中,除了“尼斯娅”之外,每个人都不是。那只是他们的一个营地,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 一个固定且隐秘的“营地”,妙用无穷。最直接的好处是:尼斯娅不用杀掉,也不必时时带在身边。最重要的好处是:众人可以分开行动,不用担心失散。 那是一个比当年的“玄青谷”更为险峻的幽谷,群峰环绕,没有进出的道路。叶玄没来得及给那美丽的幽谷取个特别的名字,木叶家族的营地,被残影随口念成“木叶谷”,之后就这样叫了。 清尘与残影,无疑是“木叶家族”最聪慧的两人。相比之下,叶玄觉得清尘长于大略,残影则更擅具体的阴谋诡计。 这也是他选择和清尘一起行动的原因之一:大略已定,清尘就可有可无了。原因之二,是那边除了师姐之外,只有清尘能陪他一起冒充普通的沃夫冈伽人。至于说,叶玄为什么要和众人分开行动……因为在清尘的大略中,这个男人是多余的。他之后几年,或者十几年内要做的事,都属“废物利用”的范畴。 巫风将起。风眼,是木青儿。 ………… “青儿姐,往后没我的允许,你不可以在外人面前说话。一个字也不行。”木叶谷内,残影走进门扉半掩的木屋,对坐在床沿发呆的木青儿说道。 “嗯。”点头,不问因由。 “跪下,重复。” 木青儿照做,没有不满,没有迟疑。 望着双膝着地,腰身直挺,端端正正跪在自己脚边的青儿姐,残影心中并未涌起预想中的快慰。木青儿仿佛有种独特的、出离的气质,哪怕她正在跪你,你也感觉不到她卑微;哪怕她正在杀你,你也感觉不到她残忍。 残影也跪了下来,借着家主的特权,放肆地伸出双手,捧起她的脸;放肆地睁大双眼,凝视她的眸:“青儿姐,你就一直这样,安安静静、不悲不喜。剩下的,交给我。” 第一百三十一章 斗场选拔 得到一个“王国”最快的办法是成为将军,征战凯旋,携兵威窃国;成为将军最快的办法是由国王任命,而非一点一滴的积累功军;身为一个没有背景的自由民,得到国王重用的最快方法是成为“宫廷武士”;成为宫廷武士的最快方法是“斗场选拔”。 赢下比武,是最简单的一步。难处在于,挑选一位时常征战且容易欺骗的国王。如果一个国王经历过很多次战争后仍是国王,他不太可能是个蠢货。 依据过去两年所收集到的情报,叶玄只好在众多不完美的人选中,挑了一个不太差的——达达利王“巴鲁塔-达达利”。他最有名的事迹是,同一个邻国被他征服过三次,如今,仍是邻国。 巴鲁塔不到两百岁,继承王位后的四十多年里,打过至少二十场仗。有大仗,也有小仗。有主动的,也有被迫的。他目前统辖着一大一小两座城池,大的那座,看上去比昆斯特城雄伟不少。 “达达利王国”位处“昆斯特”以南,“托托莫”以北,与两国都不接壤,但相比之下离“托托莫”更近一些。总体而言,“达达利城”在“北境”之内属于“中间偏东”的位置。 现在叶玄已经知道,“沃夫冈伽”是个“长条状”的大陆,“窄”的那一面对着“黄土”。长条大陆的“正北”和“西北”两侧有少量浅滩,浅滩并不相连。浅滩之外,其他靠海的地方和“黄土”一样,也都是“隆起”的。 与“黄土”不同的是,沃夫冈伽的近海没那么多礁石,却有可以撕碎轻舟的“小丑鱼”。因此与“黄土”相反,沃夫冈伽的近海有大渔船,没有小叶舟。 生意人总是不自觉地想到生意。叶玄初时还琢磨过,既然有大渔船,为什么没有大货船呢?浅滩与浅滩之间,不可以运输吗? 在“北境”各处流窜了一段时间后,他有点明白了。一来,那些靠近浅滩的地方物产差不太多。不像黄土,东边有“雪参”,西边有“梦菇”;二来,“北境”只是“关隘”很多且易守难攻,并非没有路。只要没人拦阻,大部分路段马车、牛车都是能走的。这和“霄云山脉”的状况截然不同;三来,沃夫冈伽…其实没那么大,这可能才是最重要的原因。距离越短,海路相比于陆路,就越不值当。 叶玄至今也不清楚沃夫冈伽具体有多大,至今也没见过一张有精准刻度的“天下舆图”,或者说,红土舆图。但叶玄基本可以确定,“红土大陆”比“黄土大陆”小,小很多。 娘亲当年不肯带着师姐和自己上船,有这个原因吗?很难说。一个从没离开过昆斯特领地的边陲公主,她对这片红土,究竟了解多少呢? 巴鲁塔-达达利不是一个愚蠢的王,叶玄之所以选则他,是因为他有一个别人不具备的优点——他没有女儿。 没有女儿,“宫廷武士”就没有机会嫁给他的女儿,因此他很难招募到顶尖的“武士”。这可能也是他经常打仗,却从不发起也从不接受“御前决斗”的原因。为了满足他的需要,叶玄有了妻子。有了妻子,他就无法嫁给国王的女儿,这样一来,“卓越的武士”效忠于一个“没有女儿的王”就说得通了。 这对有名有实的假夫妻,丈夫叫“莫维坦”,妻子叫“巫依洛”。其实就是莫问塔和忘月楼。 他们没有姓,因为假扮贵族很容易露馅儿。哪怕是破落贵族,也得有一段可供吹嘘的“家族史”才行。编得好不好还在其次,万一有人调查,麻烦就大了。平民的身份方便许多,因此叶玄一直很努力地,试图改掉“宫廷式”的恶习。这没那么简单,并不是把“敬语”和“贬语”全都换成“平语”就完事了。平民也说“敬语”和“贬语”,只是频次更低,词汇更少。这其中的差别很微妙,有时候只能凭感觉。 “莫维坦”和“巫依洛”已经在“达达利城”最好的旅店住了半个月。店主大概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忘记那个“每天穿着黑布衣,每餐只吃鸡屁股”的男人。 沃夫冈伽的大多数东西,叶玄觉得都不如中原好。鸡是个例外。这里的“鸡屁股”比中原更肥,更嫩,更油。然而这里找不到“四季鸡尖”之类的菜品,他们似乎没有单吃鸡屁股的习惯。 叶玄不在乎,他每餐要十只鸡,半只吃肉,剩下的只吃屁股。有时在客房里吃,有时在“餐堂”里吃。他不怕惹眼,不怕旁人议论,对于一个准备参加“斗场选拔”男人,把每一餐都当成最后一餐才是合理的行径。 清尘喜欢喝汤,所以她不满意。这里的鸡汤太油了。嗯,是鸡的问题。蘑菇汤也太浓了,是蘑菇的问题。她倒是对“只要点了蘑菇就不要钱、不限量”的“球薯”比较中意,淡淡的香气,糯糯的口感,咽下后有一丝回甘。 清尘喜欢“入口即化”的东西,对此叶玄曾调侃说“实在对不住你,几十年都没化。”如今,已经百多年了。 达达利王国的“斗场选拔”每三年一次。只要国王没亲自带兵去外面打仗,他肯定会到场观看。 登陆红土至今的所见所闻,让叶玄愈发确信“红土”是一个比“黄土”更残忍的世界,当初仅凭《日记》就有这种感觉。这里没有以武会友,没有点到为止。比武,就是决生死。因此这种“选拔”不会有太多人参与,国王没有女儿,愿意来赌命的就更少。 参与“斗场选拔”的人无论多少,最终只活一个。活着的那个如果没残,就可以成为“宫廷武士”。如果残了,给一笔钱。 在一个更残忍的世界,人对自己性命的估价也会更贱。所以“不会有太多人参与”的意思是,一百多人。武器自备,禁弓弩,禁盾牌,禁铠甲。当然,王国本来也不让私藏铠甲,所以禁铠甲的意思是:不准在胸前挂个铁盆,或者背后挂个铁锅。 参与“斗场选拔”的一百多人,其中有竟有小半是当天才到。他们要么是城外的农夫、猎户,要么是从更远处来,却住不起旅店的贫苦人。叶玄注意到,有几个人的武器居然是铁镐、铁耙。这真真正正是来赌命的!叶玄忽然感觉有些对不住他们。转念又想,发现不对。他真正对不住的,是本来会赢的那个。 “哼,每次都有这种蠢货。”斗场甬道里,一个倒拖着“长柄钢剑”的魁梧男人轻蔑道。他目光盯着稍远处那个拿铁耙的,但叶玄知道,他是在和自己搭话。 “怎么,你每次都来?”叶玄不喜欢这人,偏头看着他,讥讽道。身旁的短发男人有一双淡灰色的眼睛,这是叶玄讨厌他的原因之一。他不愿意联想到一个肌肉虬结,满脸胡茬的木青儿,可联想这种事,不由他自己控制。 站在同一个甬道中的,暂时不是敌人。对手是另外一个甬道里的人。 比武的方式,和王国之间“首席武士”进行“御前决斗”一样,是一对一。两个甬道各出一人,进到斗场中央厮杀。赢的那个进入第三条甬道,尸体由卫兵拖走。下一对中,赢的进入第四条甬道,再下一对又是第三条。如此,第二轮对决的两批人也隔开了。 决定出场顺序的办法,随意到让叶玄在心底直呼“长了见识”。甬道中有五名维持秩序的卫兵,领头的卫兵根据心情,随手点出一人,下一场就是他上。连抽签都省了。 斗场中央,已经染了六滩血亏。就在刚刚,一个使长枪的,捅穿了一个使剑男人的肚子,只用了一招,干净利索。叶玄不看好那个精瘦的汉子,或者说,不看好任何一个使长枪的。 长枪是所有兵刃中最容易上手的,即便只练一个动作,也能有不俗的威力。但长枪也是所有兵刃中最危险的,长枪遇到长枪,非常容易同归于尽,或者一死一伤。战场之上,长枪摆开阵列,往往不是刀手和剑手所能匹敌。而眼前这种环境下,兼顾攻防与闪避的剑手更有可能毫发无损地活到最后一战。 叶玄不敢认为自己有多了解“素人”之间的战斗,毕竟他自己练气之前,就只拿小木剑追砍过两个“蝗灾”。但以目前的情报来看,“北境”那些有名的“宫廷武士”几乎都用“双手剑”。这肯定是有原因的。 叶玄的武器,也是双手剑。半年前去到另一个王城收集情报时,师姐在一间兵器铺中替他选的。是的,木青儿偶尔也上街。叶玄会给她简单地化个妆,遮住真容,藏不住皮相。万一有人要验她的身,跑就行了。用不着飞檐走壁,“跑丢”还是很容易的。 这柄剑,和当年的“青芒”有几分像。“青芒”与“赤焰”是青儿与公主从沃夫冈伽带到中原的两柄钢剑,名字是公主随意取的。这两柄剑都在“木叶城”遗失了。木青儿对此很是耿耿于怀,因为那是公主送她的。 叶玄的剑像青芒,意味着这是一柄女人用的剑。长度和男人用的差不多,但剑身更为纤细。当然,所谓纤细是跟“红土”这边的剑相比。若与“暗水”摆在一起,它仍是个腰粗腿壮的胖子。 在沃夫冈伽人的观念中,“单手剑”就不是用来战斗的,而是一种“配饰”。自登陆以来,叶玄从没见过不镶宝石的“单手剑”。 “你。”那个刚刚和叶玄搭话的灰眼男人,被指定出战。卫兵长之所以注意到他,可能就是因为他说话了。 灰眼男人深吸了口气,拖着“长柄钢剑”走出甬道。叶玄猜想,这个男人应该不弱,至少从细节上看,他是专门为了这场“选拔”用过心思的。他的钢剑,剑身和别人的差不多,但剑柄长出一截。可能是为了…万一遇到剑技明显高出自己的人,就把“长剑”当成“短枪”来用? 这也许能行,但最好提前决断。打到一半发现对方更强再临时变招,恐怕来不及。所以每当有别人上阵,他都目不转睛地盯着。场上打完,他就回过头,观察甬道里的人。叶玄觉得,说不定他和自己搭话也是有用意的,他可能是感觉到这个使“女剑”的男人不害怕,才想了解更多。 还有,他走向场地中央时,用左手倒拖着剑,大概右手是他控剑的主手。这是连一丝一毫的体力也要节约。 另一条甬道里走出的,是一个棕黑色眼睛的卷发男人。他的武器是“猎叉”。这种狩猎用的铁叉跟长枪很像,只是多出了一个尖,便于控制尚未死透的野兽。 二人走到场中,相距十步左右的距离站定不动。“观台”上只有很少的人,应该是国王、王子和一些贵族。“宫廷选拔”不是付几枚铝币就能进来看的。 每一场决斗开始前,台上的“裁官”会点燃一根新的“时烛”,放入半透光的纱制“防风罩”内,然后敲响乌钟。“时烛”细短,燃烧极快。如果“时烛”燃尽仍未决出胜者,“裁官”将再次敲响乌钟,台上的箭手会把场中二人全都射死。这样的事已经发生了一次,叶玄掐算着,“时烛”燃尽大约是一百二十次心跳。 “灰眼男人”杀死“棕眼男人”,只用了四个心跳。佯冲,急停,在铁叉的杀伤范围外逗出了铁叉,顺着对方撤手的间隙轻盈而快速地将铁叉扫离中线,抢步再进,一剑穿胸。 整个过程,持铁叉的男人只双手动了一下,两脚如木桩般扎在地上,一步没挪。中原有句古话:教拳不教步,教步打师傅。剑技,也是同理。 “你。”刚刚说话的两人,依次被点。那卫兵长仿佛是个学堂的先生,仿佛不喜欢有人在自己的地盘交头接耳。 叶玄听话地朝场中走去,有点后悔搭理那个灰眼珠的大个儿。如果可以,他希望最后一个上。虽然早就定好要用什么招,但他仍想多观察一下这个世界的武者是如何打斗。他得尽最大努力,让自己赢得合理。 叶玄对面,又是一个使长枪的男人。这个斗场里见到最多的,就是“双手剑”和“长枪”,拿刀的没几个。大概是因为“双手剑”除了击刺之外,本身也兼具劈砍的功能。虽然缺少了弧形刀刃带来的顺滑,直接砍在肉上也没什么分别。 水桶大的“乌钟”在小钢锤的敲击下,发出悦耳又不失庄严的嗡响。 长枪突刺,剑手滚地;黑衣红垢,青芒沥血。叶玄只用一招,划开了对手的侧腹。这样不对等的战斗,他没脸通过戏耍对手来炫耀武技。 击杀对手的方式,是和清尘商量过的。无论对方用什么兵刃,他都会这样杀。一个身形修长的男子该有多大力气,打过仗的人肯定是有常识的,因此他最好不要凭力量取胜;一柄女人用的双手剑能挥出多快的速度,可能有点混乱,但至少不能比单手剑还快。 一个人在地上滚,能滚多快?这个好像不在常识的范畴之内。因此“莫维坦”的杀手锏,就是“地趟剑法”。凭这令人发指的怪招,“莫维坦”一路赢到最后,成为了“选拔”中唯一活下来的那个。 后面的每一个对手都知道他要干什么,然而知道并没有用。如此奇异的战法,不是仅凭知道就能适应的。他希望国王这样认为。 最后一战的对手,不是那个灰眼男人。他在第三战中被刺穿了右腿,第四战开始前,因为失血和疼痛晕了过去。沃夫冈伽是个人命不值钱的地方,“斗场选拔”更不是一场晕过去就能退出的游戏。他被卫兵抬到场中,毫无悬念地落败。 “说你的名字。” “莫维坦。陛下。”叶玄单膝跪地,面向观台上的国王,大声说道。他低着头,不敢直视国王。尽管此前已偷偷打量了许久。巴鲁塔-达达利,一个传闻中和摩巴布-昆斯特一样,穷兵黩武的王。但他不胖也不丑,他很英俊。 与叶玄一样堪堪齐颈的短发,表明了这个世界的贵族并不将“蓄发”看做基本的教养。淡蓝色的眼瞳本该使人显得温柔,然而在“浓密的深黑色直发”与“白皙到有些病态的面庞”映衬下,那两点天空般的淡蓝…宛如鬼火。仅凭身形与面色推断,他就算御驾亲征,也是坐在车辇里发号施令的那种。 国王走了。就在新得到的武士单膝跪地,念出自己的名字后,国王带着几十名衣甲鲜亮的卫兵,走了。 叶玄久久没有起身。他不相信之后就没人管他了,相反他这时的表现应该也会传入国王耳中。 “跟我来,武士。”那个负责敲钟的裁官,刚刚随国王一起离开的裁官,从甬道里走了出来,对莫维坦说。“宫廷武士”在王国中有很高的地位,哪怕是末席。裁官理所当然用“上位者”的口吻对武士说话,这让叶玄迅速明白:他要么是国王的近臣,要么是位贵族,更可能两者都是。他身后,跟着九名卫兵。 裁官上了一辆马车,叶玄被带上另一辆。马车在王宫门口的广场停下,裁官领着九名卫兵和一名武士,顺利地进入王宫,没有受到盘查。自宫门口开始,叶玄就始终处于九名卫兵的包围之内,形似“青芒”的双手剑也交到了其中一名卫兵手里。与“押送”的唯一区别,是没戴镣铐。 叶玄被带进一个院子,送入一个房间。屋内,水气蒸腾的浴池旁,站着两名赤裸的美丽女子。她们身上唯一的配饰,是镶嵌着宝石的项圈。红色眼瞳的那个,深棕色皮制项圈中央有一枚拇指盖大小的红宝石。碧绿眼瞳的那个,绿宝石。 “我们为您沐浴,武士大人。”绿宝石的女子柔声道。语罢未经允肯,便直接将手双探入衣中。叶玄有些慌乱,其中固然有表演的成分,真实也占了小半。 时年两百二十二岁的他,迄今为止亲近过四位女子。木青儿、残影、清尘、云洛。他没有尝试过全无情感羁绊的陌生人,更不曾试过三人一起。这是考验还是奖赏?应该接受还是拒绝? 换上干净的丝绵衣裤后,叶玄觉得自己可能是想多了。两名女奴,应该就是这间浴室的基本配置。她们搓得很用心,也很用力,相比于“有没有服侍好这位大人”,她们好像更关心“身上的泥垢洗净了没?香粉撒得均匀吗,会不会太浓或者太淡了?” 如果武士要做什么,女奴也会顺从,叶玄感觉是这样。自己身上没有痣,一颗也没有。希望小绿和小红不要注意到这一点。 从浴室出来,叶玄又被带到一个有点心和果汁的房间,没有肉,没有酒。这里的点心比“忘月楼”的难吃太多,五颜六色的果汁还不错。初登红土时,叶玄谨慎地不敢吃“兽肉”以外的任何东西,现在没关系了。并非因为确信这里没人会害他,而是过去的两年中,他已经完成了“试毒”。 沃夫冈伽公认最毒的东西,叫“青盐”。青盐并不是盐,是一种“毒蛙”晒干、捣碎后形成的淡青色粉末。青盐也不咸,有着极强烈的苦味。这东西算不上禁品。即便是禁品,在一个“城邦林立、各自为政”的地方,也很容易弄到。 “试毒”花了不少时间。第一次是将“一耳匙”的粉末倒进一只大水桶内,只喝一小口。如果没什么反应,三天后喝两小口。之所以要等三天,是为了防止剧毒在体内淤积。两个月后,他无比庆幸地试出了自己想要的答案——红土大陆的“青盐”并不比黄土大陆的“黑霜”更毒,至少没有差出一个品阶。 这两种剧毒,一个来自动物,一个来自矿物。相比之下,“黑霜”更适合用来害人。“青盐”太他妈苦了,试到“一杯兑一匙”的时候,他必须用真气包裹住舌头,否则根本咽不下去。 他们从远方的黄土而来,没带半两黄金,没带半包黑霜。其实叶玄犹豫过,因为黑霜可能会很有用,但最终他还是决定: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越少越好。 在“点心和果汁的房间”等待了一个“大时”左右,新晋武士受到了国王的召见。沃夫冈伽人将一天分为十二个“大时”,或者二十四个“小时”。每个“大时”相当于中原的“一个时辰”,每个“小时”相当于中原的“半个时辰”。 召见的地点,是国王的寝宫。不是议事厅,不是宴会厅,而是寝宫。这意味着什么?宠幸还是轻慢?如果按照中原人的想法,这毫无疑问是莫大的荣宠。然而这个世界的许多观念和中原不同,叶玄无力解读“寝宫”所代表的含义。与泰伯坦相处的时间毕竟太短,这种细节还来不及请教。 这里是寝宫的“内厅”,不是“外厅”,也不是“寝室”。国王穿着宽松的浅蓝色丝衣,赤脚踩着光滑而清凉的湖绿色石板地,坐在一张宽大到说是王座也不过分的石椅上。洁白的椅面铺着纯白的软毯。椅子这东西,有个悖论:气派庄严的,必不舒适。 国王不是巨人,他靠不到椅背。端严的坐姿配上宽松的丝衣,透着几分不协。寝宫里有这种拿腔拿调的家具,是否表明…国王经常在此召见外人?也不一定,那椅子若当成午睡用的小床,卧在上面应该挺惬意的。 还有更不协的。作为一名新晋的武士,“莫维坦”没有资格跪在“俯身就能亲吻到国王脚背”的地方,他离得很远。国王的座椅两侧,站着六名穿“烟青色鱼鳞甲”的禁卫,四个持矛,两个持剑。 这样的画面,对一个中原人来说无疑是错乱的。“你要么选个更肃穆的场合,要么让这些披甲的出去。这他妈的算什么?” 他当然只敢腹诽一下。国王不可能单独会见一个来历不明且身有武技的陌生人,何况他仇家还那么多。规规矩矩地行礼过后,一个带着绿宝石项圈的女奴搬了张圆凳给他。不是那个帮他搓澡的小绿。 “感激您,陛下。”同样的,他也不清楚以自己当前的身份,坐着和国王说话是恩宠还是寻常。反正…恭敬就对了。 “说你的过去。”达达利王命令道。他不只英俊,嗓音也很动听。 “我出生在‘昂利奥城’。我的父母…卖腌菜,战乱的时候死了。”故事当然是早就编好的,“昂利奥城”过去几十年间被攻陷过两次,现在连名字也改了。一户卖腌菜的人家几乎无法调查。 难点在于表演。不能假装完全没有准备,“莫维坦”的设定不是蠢货,他理应想到会有“盘问来历”这一环。也不能答得太流利,第一次,总会有点紧张:“我做过‘赏金猎人’,也做过一阵…盗贼。” 在沃夫冈伽,“赏金猎人”和“雇佣兵”是两个不同的行当。“雇佣兵”主要负责打仗,“赏金猎人”通常是单干或几人一伙,做的事情和黄土那边“莫问塔的佣兵”比较像——给钱,什么都干。 “说你的野心。”国王的问话十分简略。有关“过去”的盘问,好像就这么结束了。腌菜的功课、赏金猎人的功课、盗贼的功课,都白做了。当然,也可能之后会有别人来做更详细的盘查。 “我想当将军,陛下。”叶玄尽量使自己的语调显得有些亢奋、有些狂热。他原本的计划,是先成为“首席武士”,通过“御前决斗”替国王赢下一些东西,然后再提这个。可国王既然看出他有野心,那也无需掩饰。 “决斗和打仗,是两回事。”读不出国王的情绪。瞧不出他惊讶还是不惊讶,也听不出轻蔑还是不轻蔑。 “我小的时候,打不过比我强壮的人。现在,我能轻易杀掉体重是我两倍的人,徒手也行。打仗…我可以学。”沃夫冈伽人,整体而言比中原人更高、更壮。体重是自己两倍的男人,在中原两百多年叶玄从没见过,即使是“素包子”也欠些斤两。但到了这边,两年来他至少见过十个以上。 “学?你知道那有多贵吗?”反问时,他的语调依然像是陈述。没有起伏。 “‘王军’有多贵,我不知道。‘雇佣军’的价钱,知道一些。我会先为您赢得更多。什么时候可以挑战您的‘首席’,陛下。” “要是我不允许呢?”这个世界没有朕、孤、寡人、哀家之类的说法。上位者面对下位者,称“我”时用敬语;下位者面对上位者,称“我”时用贬语。 第一个难关,来了。 “……我用我妻子的贞洁发誓:无论我向谁效忠,永远会不与您的武士决斗。”这一句,他是真的想了一会儿才说出来,不是演的。话里包含三层意思: 其一:“不让我带兵,我就投奔别人。”武士不是奴隶,不是国王的私产。从伦理上说,只要还没宣誓效忠,他就可以改投另外的王。如果没被杀死的话。 其二:“决斗,就是我赢。”适度的嚣张,也许更能促使国王在自己身上下注。 其三:“我有妻子,我有妻子,我有妻子!”这个太重要了。你出去打仗,万一赢了,转头把关隘一锁,自立为王咋办?有妻子,就有人质。仅有一个妻子,其实不太够,最好父母、儿女、兄弟姐妹全都在,最好连祖父、祖母和孙子、孙女也在,越多越好。可惜叶玄没有,他只能提供一个人质。但他有十足的把握增加这个人质在国王心中的分量。只要别立即翻脸,后面就有把握。 用“妻子的贞洁”发誓并不会显得特别刻意,因为他是个平民。一般来说,只有贵族会用“自己的人格”和“家族的荣誉”发誓,平民不这么说。当然,像“宫廷武士”这种地位很高的平民,就算用“自己的人格”发誓也不会遭到耻笑。但他刚刚成为武士,没这种习惯才是正常的。至于贞洁……国王当然不会知道“巫依洛”是“忘月楼”的意思。 “你刚才说,可以徒手杀掉体重是你两倍的人。我给你机会证明这一点。赢下明天的决斗,你就是‘席首’。”国王终于说了一个长句。叶玄知道,自己赌赢了。 “我,莫维坦,宣誓向您效忠!陛下。”叶玄起身离开圆凳,迈前一步,单膝跪地。 “哈哈…不是这样。”长句之后,又见笑容。国王应该算是初步认可了他。“宣誓效忠”得有个公开的仪式,叶玄其实明白。只不过…这种时刻显露出一些急切和无知是必要的。 当夜,莫维坦被恩准留宿在那个搓澡、喝果汁的小院里——在卫兵的看护下。“宫廷武士”不是禁卫,是臣子。他们不负责保护国王,也没资格保护国王。平日里,武士们和其他臣子一样,住在王宫之外。 次日傍晚,王宫内的“练武场”中,一个棕桐色肌肤的巨汉站在了莫维坦对面。他的分量,目测和“粉胖子”摩巴布差不多,区别在于:钢铁般虬结凸起的肌肉表面,没有层层叠叠的柔腻肥油。观战者除了国王之外,还有包括“首席”在内的另外七名“宫廷武士”。棕桐巨汉名叫“霍里户”,他不是首席,是次席。 “御前决斗”经历数千年的传承,规矩已基本分明:禁弓弩、禁盾牌、禁铠甲,不是哪位国王可以更改。而王国内部的选拔方式,则全凭王的喜好而定。比如“时烛燃尽未分胜负,两人一起射死”的创意,就是达达利王自己加的。 “首席武士”的归属,也是由国王一言而决。打败“次席”就能挤掉“首席”,这听起来无比荒唐。实际上,这的确是对“首席”的羞辱,同时也是保护。 现任“首席”名叫“玛格玛”。他在宫廷武士内部的“竞技”中,以双手剑对双手剑的形式战胜过巨汉“霍里户”。若是徒手对徒手,他连二十个心跳都过不了。这一点,他自己比谁都清楚。 宫廷武士的内部“竞技”允许穿锁甲、戴轻盔,武器也不开刃。国王嗜血好杀,但也会算账。他不能让“选拔”出来的宫廷武士一个接一个死在同僚的手里,那会使之后参与“选拔”的人越来越少。另则,国王也需要确保自己同时拥有七名或以上的“宫廷武士”,虽然一直没什么用。这和金戒一样,是王权的一种象征。 “霍里户”想不明白,对面的小家伙打算怎么徒手将自己杀死。捏卵蛋还是抠眼珠?就算他真能做到其中之一,自己也会同时将他撕碎,那有意义吗?这样想着,“霍里户”不自觉将双腿间的距离收窄了些。 乌钟敲响,小个子果然朝着“霍里户”下身冲去,却不是要拿卵蛋。他借着前冲的惯力将巨汉的左腿撞偏,随即紧紧抱着大树般的左腿猛一拧腰,彻底破坏了对方的重心,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 直到二人双双倒地,“霍里户”仍想着要保护卵蛋。当他开始惊恐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就连场边观战的人也没完全看清发生了什么,倒地后的“莫维坦”极快速地扭蹭了几下,不知怎么就用一种…乍看像是“房术”的姿势,以双腿箍住了“霍里户”的脖子。 然后……就结束了。“霍里户”被箍住之后,几乎没什么像样的反抗。如铁扣般锁住脖颈的双腿,不止阻断了呼吸,更阻断了流向脑部的血液。“失血”造成的晕厥,比窒息要快太多。以至于巨汉还没感受到窒息的痛苦,就彻底失去了意识。 此时松开腿,巨汉能活。但叶玄不会松。这一战,国王的命令是“决生死”。松开腿,他醒来后还会再战。必须,也只能再战。 草原的“摔揉术”,中原的“错骨手”,这两种武技都源起于“灾害纪元”之前,属于没有内力也能习练的功法。叶玄选择了前者。“错骨手”不适合对付体型相差太多的人,那对“指力”的要求太高了。另则,“错骨手”是医家所创,对人体构造的掌握也过于精微了,一个平民出身的赏金猎人,不该懂得怎样将人的肘关节卸下来。 “莫维坦”杀死了“霍里户”,用不可理喻又好像有点道理的方式。没出一拳一脚。 “参加两天后的晚宴。带上你的妻子。” 第一百三十二章 湿地沼泽 “北境”以东,湿地沼泽。 这是沃夫冈伽少有的几块“非地”之一。“非地”的意思,不是说这里无人居住。没人住的地方太多了。 “非地”的意思,是无人争夺。这片沼泽,不属于任何一个王国。更准确地说,与它相邻的每个王国都宣称自己拥有它,但从没有谁为了它发动过战争。这里不宜居住,没有值得开采的物资,也不是去往任何要地的必经之路。 这片湿地很大,超过多数王国实际掌控的领地。如果从高处往下看,会觉得这地方美如仙境。青烟蒙蒙,碧草如波。只不过…人们能以神明的视角俯瞰这片湿地,是几万年后的事了。 眼下的人们,只知道这里山少林稀,水雾障目;湿毒索命,草泽吃人。而且…还有妖怪。 当地人说的“湿毒”,在中原被称为“瘴气”。它不是某种特定的毒,但凡某个地方:人进去走一圈再出来,回家后极易生病,都会被说成“有瘴气”。瘴气通常不是剧毒,它会让人慢慢病死,也可能只病不死,没有“入口封喉”的效果。稍沾即死的毒烟,也是几万年后才有的东西。 水柳、水松、荆棘、灌木、苔藓、蝇草、芦苇、地梅……这是残影心中可以强行安上中原名字的草木,更多奇形怪状的植物,她根本叫不上来。 “已经两天了,一个人影也没见着。这里真的有吗?妖怪什么的,会不会只是他们瞎……”编的两个字还没写完,木青儿已将手掌抽了回去。她确信鬼蛾并没有正经事要说,只是在摸她。 这地方山不多,两天时间就算以常人的脚力,也足以深入腹地。水雾时浓时淡,从未彻底消散过。辨认方向,主要靠太阳。也亏得日光能透进来,如此她们才能确保在想离开的时候真能走出去,而不是莫名其妙地兜圈。 两天多的时间,一起行动的青、影、蛾、星、雁、烛六人,已经踩入过十几片沼泽,没有任何一片是能用肉眼看出来的。有些沼泽可以提前预判,比如脚下的路越走越软。还有一些根本无从预判,前一步还没事,后一步突然就陷下去了。 脖子以下全部陷入泥沼后,残影可以自己挣脱出来,鬼蛾也勉强能够。但孤雁和冥烛不行。这当然是她们主动脱光衣服跳进去试的,否则不至于陷那么深。要挣出湿软的泥沼,最方便的功法是“鹊桥”。“岚步”也管用,麻烦许多。“阴风指、无痕手、烟波刃”则屁事不顶。 因此完全不会“鹊桥”,也不擅长“岚步”的孤雁和冥烛挣不出,最后是用绳子拽上来的。木青儿和寒星不愿尝试,残影也懒得仗“家主”的身份命令她们。她几乎可以断定,青儿姐能出来,寒星不行。 包括“陌掌”在内的“木叶六式”,木青儿全都会,只是这些功法没一样适合她,临敌使用会让她变弱许多。沼泽不打人,“鹊桥”对着静靶,自是手到擒来。残影甚至怀疑,以青儿姐内力之深,她单凭“无极印”也能把自己转出来,只要方向别搞反就行。 陷得越深,挣出来越难。但陷进去之前,凭轻身功夫在“沼面”纵跃,比之“踏水”可容易太多了。所以星、雁、烛三人,仍是仙女。 旱、蝗二境的武者,目力是极好的。可到了水雾缭绕的环境中,便与素人无异。她们在深入湿地后的第五天终于寻到了人迹,是靠木青儿“听”出来的。 “那边…有人说话。”她已经习惯了遇事向残影禀报。顺着木青儿所指的方向,六人展动身形,飞掠而去,对这份奇异完全不加遮掩。几个纵跃之后,残影也能听见了。 “沼泽里的妖怪,就是你们吧?”残影望着脚踩木橇的三女,有点亢奋,有点雀跃。无需剥光她们的衣服验身——长得像木青儿,又住在这种地方,肯定是洛拉玛人! 三名妖女呆呆望着眼前六名真正的妖女,既没有逃,也没有叫。离残影最近的那个,在她说话时朝后退了一步,橇板撞上另外一女的橇板,身子一晃,坐了个屁墩儿。幸好脚下这块地不是沼泽,否则她就该往下陷了。 “这东西不错呀,谁给你们做的?”残影蹲下身子,指着绑在女子脚上那两只长条状的橇板问道。这样的套问其实没有意义,她就是有点兴奋,想多说话。她几乎确定“湿地沼泽”中还有更多人。如此险恶的环境,若只有她们三个,不太可能活下来。 “……”坐倒的女人似乎没听清残影的问话,似乎还在回想她们出现时的速度与姿态。此处水雾较淡,约莫能见二、三十脒的距离。几十脒……跳一下就到了?这怎么可能。 残影不知道的是:这三个女人没有特别害怕,是因为常年生活在雾瘴之中,早已习惯了幻觉。过了一小会儿,她们才终于显出与残影预想相吻合的惊恐。因为她们发现……同伴也看到了这六只妖怪! 逃跑,毫不意外地失败。残影只走着便追上了她们。橇板这种东西,实在不适合心慌意乱时使用。 “带我去营地。”残影收起顽皮,命令道。 不成想,三个妖女还蛮硬气。两个拼命摇头,另有一个竟抽出匕首,一把扎向自己的咽喉!力道之猛,以至于拳头撞上脖颈后,咳了几十下才堪堪止住。匕首,早在半途就落入了残影手中。 “诅咒厄古斯。”凭此一句,六名妖人成功来到营地。以残影的机智,只走了一次的情况下,她也没弄懂对方是如何辨路的。 营地不大,稀疏低矮的林木间,错落着极其简陋的帐篷和木屋。从大小和数量上推断,这里应该有一百来人。营地里的女子,无不惶恐而又好奇地盯着六个陌生来客,尤其是那五个长相奇怪的。不过没人拦阻她们,只陆续有人持着长矛和弹弓围拢过来,默默跟随。长矛,就是削尖的木头。弹弓…是的,弹弓。 从衣着上看,绝大多数人的衣裳都比残影遇到的三个女人更加破旧,甚至还有许多披着树叶。因此那三个女人在营中的地位,应该挺高的。 在一座看上去最大、最结实的小木屋外,残影见到了这一群洛拉玛人的首领。 “她说了,诅咒……”那个试图自杀的女人,畏畏缩缩地向首领解释着将陌生人带来的原因。诅咒什么,她居然不敢说!她敢用匕首扎自己的咽喉,却不敢接在“诅咒”之后,说那个名字。 首领是一位同样身形修长,但比之余人健壮许多的女子。她配着一柄镶嵌淡金色宝石的单手剑。剑鞘已经生锈,宝石依旧璀璨。配剑跟随主人,又仿佛诉说着主人。她脸上有疤,肌肤粗糙暗沉,淡金色的双眸…依旧璀璨。 “你们是什么人?”首领警惕地打量着六人,目光最终停留在一身白衣的木青儿身上。她的白衣,几乎不见污泥;她的容貌,像是洛拉玛人。 “问问自己。你是谁,你们是谁?”木青儿没有开口,说话的仍是残影。 “回答!”首领的右手按上剑柄。同时间,六杆“木矛”和四支拉满的“弹弓”对向了残影。身后原本不敢靠近的人群,也缓缓朝着六个陌生人压迫过来。 “别,她们……”亲眼看过“妖法”的女人想提醒首领,说到一半就被打断。 “区区九万载须臾,你们忘记了自己的源初,忘记了自己的神。”残影的声音越来越沉,神情愈发肃穆。 这个长相奇特,穿淡蓝丝衣的瘦小女人,她没有甲,木矛一下就能刺穿;她没有盔,弹弓一击就能崩碎。但她不害怕。不是那种视死如归的悍勇,也不是献身的狂热,她是…真真正正的视而不见。她说什么?源初? 首领还不知道对方有“妖法”的事,但瘦小女人的举止令她直觉到,拔剑不是个好主意。瘦小女人的言辞同样令她直觉到,刚刚所说的“神”,不是“厄古斯”。 “请给我更多解释。”首领依然按着剑柄,金眸中透出的威压之意淡了许多。 残影不再作声。负在背后的双手微不可见地动了两下。 “我代替我的眼,注视你们;我代替我的心,怜悯你们;我代替我的手,拯救你们。”震耳似天雷,悦耳如泉鸣。从没有人听过这样的声音。这……不是人的声音。 第一百三十三章 首席武士 “宣誓效忠”的仪式算不上繁复,要点是“当众”。 过程中最关键的两个环节:先是武士单膝跪地,宣誓此生只忠于面前的王。之后国王抽出配剑,搭在武士左肩说一段话,主要内容是夸赞。再将配剑从左肩挪到右肩,说另一段话,主要内容是期许。 叶玄觉得,这和在中原加入一个“帮派”有点像,又与拜入某个“门派”不同。门派是师徒制,其内涵更近父子;帮派称兄道弟,其内涵更近主臣。从“莫问塔”经年积累下的情报与委托看去,师父杀徒弟、徒弟杀师傅的案例都是极少的。而大哥杀起兄弟,兄弟杀起大哥,那是真不手软…… “宣誓效忠”过后,是“宫廷晚宴”。宴会是早就定好的,并非为了新晋的“首席武士”举办。但两件事凑在一起,“莫维坦”自然成了这场宴会中最受瞩目的人物。这或许…也是君恩。 如果还有更受瞩目的人,那就是“莫维坦”的妻子“巫依洛”了。准确地说,更受瞩目的是“巫依洛”与“莫维坦”的关系。 “夫妻?他俩要是夫妻,我把右手砍下来自己吃了!”末席宫廷武士“哈方索”仰头喝了一大口果酒,高声又不敢太高声地,对身边一个贵族家的武士说道。 这是叶玄头一次见到沃夫冈伽的宴会,跟中原的感觉有些不同。中原的宴会多用“圆桌”,这里是“长方桌”,很长很长的那种。主桌在宴厅最里侧,横向对着大门。只“面门”的一侧有人,“背门”一侧和两个“窄边”无人。副桌,或者叫陪桌,是纵放在主桌下首两侧,每一侧有好几排,四个桌边中,只有背对国王的那一窄边不可坐人。换句话说,这里的宴会等阶更加分明。 若说是“红土”与“黄土”的区别,也不确切。这更多是“帝国纪元”与“灾害纪元”的区别。在那个没有武人的时代,中原帝王的“宫宴”或权臣的“家宴”,也是叶玄眼下看到的这种形式。只不过粗豪的“长方桌”变成一个个独立的“矮桌”,身份较低的宾客盘坐或跪坐在席垫上,没有长凳。 首席武士和他的妻子,有资格坐在“主桌”边缘。这个世界的各种细节都透着残忍与野蛮,唯独女人的地位比“古中原”更高。在沃夫冈伽,但凡丈夫可以出席的场合,妻子一定可以出席。女人可以做将军,可以做权臣,也可以做国王。要说红土最排挤女人的地方,当属神教。神卫只能是男人,付出过代价的男人。 原首席武士,现任次席的“玛格玛”,看着主桌之上本属于自己的位置,心中有妒恨,更多是确幸。他曾有过气盛的年岁,因此他主动挑战了前前任首席“霍里户”。尽管他知道自己就算穿了锁甲,也很可能被那个巨汉一剑砸死。他曾主动恳请国王为自己安排“御前决斗”,国王夸赞了他,再无后续。他决定效忠一位没有女儿的王,不是为了混吃混喝,只因他不喜欢女人,也没兴趣延续自己的血脉。 后来,不,很快他就发现,混吃混喝的日子其实挺好。城里最好的妓院中最贵的男娼,滋味真是美妙。这样的日子,最好能一直下去。干嘛要挑战“霍里户”呢?干嘛要当“首席”呢?就算只是“末席”,也能喝最好的酒,干城里最美的男人。干嘛要当“首席”呢?“御前决斗”什么的,再也不提了,别来…永远别来。 现在好了,有个蠢货顶了上去。危险的事,离自己越来越远。 “小子,你想打仗?”叶玄右手边,距国王更近的位置,坐着一位将军。他是三位将军中座位离国王最远的那个,是三位将军中唯一当过士兵的那个,也是三位将军中仅有的靠“军功”而非“血统”成为贵族的那个。那座附属于“达达利王国”的小城,就是他打下来的。小城当然属于国王,他的庄园与封地在那座小城的西郊。 叶玄想当将军的真实目的,是窃国。因此他必须有个表面上的目的。对一位平民而言,渴望成为贵族,永远是一个无懈可击的理由。平民晋升为贵族的先决条件,是拥有“封地”。嫁给公主是最方便的选择,她自带封地,用不着抢。如果自家的封地后来丢了,贵族仍是贵族,这就是所谓的“破落贵族”。但次序倒过来是不行的。 破落贵族失去的,不止是尊严和土地,还有“将平民或奴隶变成贵族”的权柄。“破落”之后迎娶的妻子或丈夫,以及“破落”之后所生的孩子,都没有姓。换言之,“破落贵族”的后代,是平民。 成为将军,替国王打下一块领地,然后获封其中的一小部分,是成为贵族的第二条路径。 成为武士,替国王赢下一块领地,然后获封其中的一小部分,是成为贵族的第三条路径。但是,这几乎不可行!靠“御前决斗”通常只能赢得赔款、珍宝、战兽之类的东西,最多最多,赢下一些极边缘的、极小块的、根本无法防守的土地。对国王来说,那还不如要钱;对武士而言,那远不足以“获封”。 除非确信自己在战场必败无疑,否则没有哪个国王会把主城的归属赌在“御前决斗”上。反过来说,如果被侵略的一方在“地形优势”的加持下仍必败无疑,那侵略者又何须冒险“发起”或“接受”决斗呢? 只有在双方都懒得打仗时,“御前决斗”才成为可能。国与国之间,真正解决大问题的,仍是军队。所以,即便是“首席武士”也只能坐在桌边。所以,莫维坦身为顶尖的武士,却哭着喊着要去打仗。 “是,将军。我想成为像你一样的男人。”一个男人拍另一个男人的马屁,这句话基本不会错。当然,绝不能对国王说。 “哈哈哈哈……我欣赏你,小子。”他用狗熊一样的胖巴掌狠狠拍了拍叶玄的肩膀。 被一个八十岁初头的熊孩子如此轻慢,叶玄只得面上陪笑,心中苦笑。为了使自己不切实际的野心显得合理,也为了没有太多前史可供追查,他宣称自己五十九岁。五十九,这是他拉着师姐的手,第一次走出“玄青谷”时的年纪,不折不扣的“毛头小子”。 有着与叶玄一样棕黑色眼瞳的胖将军,名叫“萨林新-墩墩陶”。墩墩陶是他成为贵族后,自己编的姓氏。其实“萨林新”可以嫁给一位贵族家的小姐,以获得“更多的封地”和一个“更古老的姓氏”。他改姓是不用担心“失去继承权”的,因为他没有东西可继承,封地是他自己的。这是“新贵”独有的优势。但他不肯,他偏要姓“墩墩陶”。想到这个,叶玄感觉被拍肩膀的气闷也消散了不少。 叶玄很想跟着“墩墩陶”学打仗。他在中原时读过不少“古兵书”,要论纸上谈兵,肯定比墩墩陶厉害百倍。但叶玄清楚,兵书这玩意儿就跟拳谱一样,光看是没用的。 他此生参与过的唯一一场脱离“打架”范畴的战役,就是枯荣城的守城战。对手不是军伍,是流民。而且最终还是靠着“打架”和“运气”才赢的。若没有烟波刃,没有怪力,没有残影,没有容五七及时送来的铁骑……他根本堵不上那个被云洛搞出的破洞。 “敬你,将军。”叶玄举了下杯,随即将满满一大杯果酒灌入喉中。说是大杯,在中原人看来这几乎是个“有把手的小桶”。 这个世界没有“碰杯礼”,只有“举杯礼”。用自己的酒杯去撞别人的,会被认为是一种挑衅,其恶劣程度仅次于泼人一脸。这个世界也没有“感情深,一口闷”的说法,只有“酒喝干,再添满”的规矩。宴会结束前,杯不能空。至于你喝得快还是慢,没人计较。 尽管如此,叶玄还是觉得这种喝法应该能增加“墩墩陶”的好感。果然,“墩墩陶”楞了一下,跟着也豪爽地举杯,喝光了自己的。后面的一小时,莫维坦与墩墩陶的感情疾速升温,几乎到了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的地步。因为墩墩陶喝醉了。 武人喝不醉,但在中原时,叶玄跟“素人”喝过不少次酒。比如枯荣城的薛让、管杰;丰临城的姚远、伍余元……因此他大概摸清了一个规律:喝酒时增出真情,酒醒后会缩回去一大截,但偏偏又会留个小尾巴。随着喝酒的次数越来越多,这条小尾巴会越来越长,最终,就是实实在在的酒肉朋友。 宴会的后半程,各人可以离开自己的位置,随意走动。唯一的禁区,是主桌的座席。要给国王敬酒,可以。只能站在他对面,不能绕到他侧面,更不能去背后。主桌的宽度,远远超过一剑外加一臂,换言之,给国王敬酒的人,非得拿着长矛才能刺伤他。 国王当然也可以离开座位到处溜达,这时,那六名穿“烟青色鱼鳞甲”的禁卫会随在身边,确保国王的正面只站着一人,也就是国王想与之交谈的那个。侧面和背面,全部隔开。 参加宴会的人,除国王腰上配着单手剑之外,余人是不可以带武器的。“卫兵”有武器,但他们不属于“参加”宴会的人。 在真气催逼之下满脸潮红的莫维坦,举着酒杯,牵着妻子的手,晃晃悠悠走向“武士”们坐的那条长桌,举杯致意后,缠着前任首席“玛格玛”说了许多掏心掏肺的酒话,大意就是初来乍到、诚惶诚恐、请多指教。之后又和桌上每一位“宫廷武士”客套了几句。“巫依洛”也乖巧地随在丈夫身边,依次向各位武士举杯行礼,随即浅浅饮上一口。 这张桌上坐的不止“宫廷武士”,还有很多贵族家的武士。莫维坦没主动理会,有人敬酒,他就聊上两句,小喝一口。 就这么消磨了半小时左右,厨匠为这一桌送来了新的“烤脒脒肉”。这也是宴会的规矩,只要没散场,烤肉会一直换新。吃不完,那就对了。在沃夫冈伽的贵族看来:客人把自己提供的食物吃光,是奇耻大辱。只有丢了封地,没了赋税,连珠宝也变卖一空的破落户,才能干出这种糗事。 “烤脒脒肉”不是切好才送上来,而是好几位厨匠推着一辆内藏碳火的餐车,去到每一条长桌旁,用“餐刀”现切。除了保持烤肉的温度,这也让宴会变得更有气氛。只有国王那一桌例外。国王吃的东西,是在另一间厨室里单做的,多出一道“验毒”的工序。 在整个宴会厅中,除了国王的配剑和卫兵的武器之外,“餐刀”是唯一开过刃的铁器。对国王来说,这没什么危险。餐刀很薄,也很短。只侧面开刃,刀尖是圆的。想用这东西行刺是痴人说梦。 厨匠依着规程,先给这一桌“地位最高者”切最嫩的肉。他认的是座位,不是具体的人。然后,他被不属于这桌的“首席武士”推倒了,餐刀也被夺了过去。 “对不起,大人!对不起!”厨匠吓坏了,他以为自己搞错了次序。 餐刀斩落,一只血淋淋的右掌掉在地上,五根手指像是垂死昆虫的触脚,挣扎了几下,不动了。 “啊!啊!!!”末席武士“哈方索”捏着齐腕而断的右臂,蜷缩在地上打滚、惨嚎。 莫维坦扔下餐刀,一脚踩住哈方索的前胸,蹲下身子,捡起地上的血手,喂到他口边:“吃了。” 哈方索上身动不了,蹬着双腿继续惨嚎,根本分不出心神去想前因后果。 “吃了!!!”莫维坦发出野兽般的咆哮,远远压过惨嚎的咆哮。他死死捏住哈方索的下巴,一把将血手塞了进去。哈方索的手掌又粗又厚,嘴却只有常人大小,一只手很难完整地塞入。莫维坦不管,他撕扯着对方的下巴,发了疯一般,死命地往里塞!死命地塞。 没能彻底成功。在哈方索的嘴角开始撕裂时,莫维坦被两名卫兵从身后锁住了腰和脖子,拖了开去。 剧痛、挣扎和流血,比任何打斗都更耗体力。血掌从口中拽出后,哈方索已经不怎么叫了。 “你在干什么。”人群自觉朝两侧分开,国王走了过来。六名烟青色铠甲的禁卫紧紧随护,其中两人抽出了剑,在国王身前交错出一道隔栏。国王在和莫维坦讲话,他们不能挡住王的视线,也绝不能让莫维坦靠近国王。 “他侮辱我的妻子。陛下。”莫维坦挣开卫兵的束缚,单膝跪地。 国王看了眼站在一旁,默不作声的巫依洛。随即巫依洛也跪了下去,她没有表演惊恐,只在跪姿上显示出自己不懂宫廷的礼节。 “你用了刀。这是重罪。”国王看着莫维坦,冷声道。 “……听凭您的处置。陛下。”叶玄故意沉默了一会儿,才小声开口。他扮演的是个有血性、有野心的年轻人,大好前程眼看毁于一旦,得有点懊悔才行。 “请您斩掉我的右手。陛下。”巫依洛说。 “闭嘴!”这一段没排练过,二人一唱一喝,倒也默契。 巫依洛不理会丈夫的呵斥,更像个不懂规矩的蠢妇一般,抬起头望着国王的眼睛。然后,蠢妇说出了一段令所有人刮目相看的言词:“我的右手,属于我丈夫;我丈夫的右手,属于您。” 国王用淡蓝而幽深的双眸,久久凝视眼前这个穿色白纱衣,跪在地上仰望自己的女人。他仿佛明白了“首席武士”的野心源自何处。想当贵族的,原来是你。 “说你的名字。”宴会开始前,莫维坦介绍过她。国王没记住,这当然是对方的责任。 “巫依洛。陛下。” “我判决:‘莫维坦’身为武士的全部薪俸,归‘哈方索’所有,永远; 我判决:‘莫维坦’首次赢得‘御前决斗’的赏金,归‘哈方索’所有; 我判决:‘莫给坦’首次‘御前决斗’如果失败,‘巫依洛’的右手归‘哈方索’所有。” 国王的判决,完全符合“达达利王国”的律法。宪纲第一条:王在法上。 “感激您,陛下!”谢恩之后,叶玄长长地舒了口气。这口气不是装的,他确实很紧张。还好,赌赢了。事后被清尘敲打,他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他不该当众“感激”,国王是“公正”的,没有偏袒过他。 ………… 次日,国王寝宫。 莫维坦又一次受到国王的单独召见。单独的意思,当然是国王加六名“烟青色鱼鳞甲”的禁卫。 “跟我说实话。”这一次,没有赐座。叶玄跪地行礼后,也没让他起来。 “‘哈方索’确实侮辱了我的妻子,陛下。” “别装傻。”国王说话一般没有语气,但这回有点不耐烦了。叶玄当然知道,他不是在问打架的事。在国王眼中,哈方索和配剑上的一块宝石没什么区别。 “她曾经…是我姐姐。”莫维坦将头埋得更低,难以启齿地小声道。 “哈哈,我知道了。走吧。”国王得到了满意的答案,尽管这再明显不过。他要他说出来,这是忠诚的一部分。 ………… 砍掉“哈方索”的右手,是昨日晚宴上临时决定。“哈方索”说话的声音有点大,“莫堆坦”听到或没听到,都合理。清尘认为这是个机会,于是凑过头,和叶玄耳语了几句。 叶玄握住清尘的手,拇指在她手背上轻滑两下,意思是:没必要。 清尘用力捏了下叶玄的中指,意思是:我坚持。 然后,就有了血腥的那一幕。 终是读史更多的清尘,更懂得揣摩君上的心思。后面发生的事,和她想的几乎一模一样。 在叶玄看来,让国王相信“莫给坦”和“巫依洛”是姐弟或者兄妹,已经足够了。不需要多说什么,只要众人见到他俩一起出现,就一定会这么想——一个人长相奇怪,已经很奇怪了。两个长相奇怪的人在一起,而且还奇怪得如此一致,这不是血亲是什么? “莫给坦”和“巫依洛”是他们此生见过的唯二两个“有黄土血统”的人,而沃夫冈伽人根本不知道“黄土”的存在。他们当然会觉得这两位是一家人。 对国王而言:如果“巫依洛”既是“莫维坦”的妻子,同时又是他的姐姐,那这个“人质”就可靠多了,万一有一天他真去打仗的话。叶玄觉得,这已经足够了。 清尘觉得不够。她认为,要让国王亲眼看看“莫维坦”有多爱姐姐,要让国王亲眼看看,他为了姐姐能做出什么。要是没机会那只好算了。有机会,就别放过。 她不担心国王会用杖刑、鞭刑之类的刑罚处置“莫维坦”,沃夫冈伽人的常识里没有“火、水、旱、蝗”。一个素人的骨头断了再接上,或者肌肉被严重撕裂后再长回来,那必定会有损他的武技。“首席武士”这种工具,要么能用,要么不能。国王不会允许他处在一种“半废”的状态。 除此之外,清尘还有另一层心思:如果国王当众放过了“莫维坦”,他就会更急切地想要证明:这小子是有用的。对别人证明,也向自己证明。如此,“御前决斗”不止从“可以”变成了“应该”,多半也会来得更早,赌得更大。 第一百三十四章 天神之泪 九万年前,阳神“罗摩”与雷神“髯蓠”为争夺海神“洛拉玛”的注视,在苍穹之上开启神战。炎阳与雷芒相撞,天壳破碎。外域“魔煞”侵涌而入。 雷、阳的“神魂”为彼此灼伤,无力驭驶“神躯”。海神“洛拉玛”令默海之水倒灌苍穹,以补天缺。 默海降,红土升。天壳未复。 “洛拉玛”令残余海水与红泥相融,滴上自己的眼泪化做“灵石”,再补天缺。 默海又降,红土又升。神泪将穷,天壳未复。 “洛拉玛”自损“神魂”,幻化“浮空水母”以做天阶,将“神躯”带离“海之神域”。 炎阳与雷芒无神驭驶,依循自然之法灼烧“洛拉玛”的“神躯”。 “海神”行至苍穹之顶,以千疮百孔之“神躯”再补天缺。 三神残损,魔煞漫舞,天壳未复。 阳神“罗摩”、雷神“髯蓠”在陨落前的最后一刻,献出“神魂”。 服食下雷、阳二魂,“海神-洛拉玛”化为“天神-洛拉玛”。以至高之权柄命天壳复原。后左手捧炎阳,右手擎雷电,顷刻将“魔煞”荡尽。 天神入眠,雷阳怒息;海神缺位,波涛狂涌。 补天所余残料:滴入过海神之泪的,幻化成拥有海神容颜的“洛拉玛人”;混融了海水与红泥,未及滴入神泪的,幻化成“女人”;未及滴入神泪,也未及混融海水,只被海神抚摸过的红泥,幻化成“男人”。 补天之水化做云雨,重归默海。百万年后,当天水落尽,红土陆沉。完满吸化雷、阳二魂的“天神”亦将复苏,收回海神之权柄。世间,再无神弃之域。 皆时,“洛拉玛人”的灵魂重归天神怀抱,与天神一起建立“天之国”。“女人”和“男人”的灵魂在深海复苏,助天神建立“海之国”。洛拉玛人、女人、男人,皆为神民,与海天同寿。 沉睡九万年的天神,翻身之即睁眼俯瞰人间。见神民相残,红泥染血。 男人捏造伪神,倒行逆施; 女人信奉伪神,党豺为虐; 洛拉玛人身为万灵之灵,亦彻底遗忘了源初。任凭灵格低于己身的男女,将神的容颜斥贬为“巫”。 再度入眠之即,“天神洛拉玛”降下一滴泪水。 我代替我的眼,注视你们;我代替我的心,怜悯你们;我代替我的手,拯救你们。 …… 这是残影在“营地”中讲给众女的故事。不,神史。 “神史”是清尘写的,其中夹了私货。凉祖“罗摩”,狼王“髯蓠”,她所倾慕的两位古人,在自己笔下升格为“神”。 她们在营地中已住了小半月,木青儿全程只说过一句话。她不能像残影一样絮絮叨叨。她是“天神之泪”。不,是祂。 按照残影的说法,她自己是“神泪”落在地上溅起的尘垢,蛾、星、雁、烛也是。所以她们五个长得和别人不一样。五枚尘垢当中,她的“灵智”最高,因此她刚一落地就掌握了“人语”。其他四枚“灵智”低些,暂时只能“听懂人语”,至于“说”……她们只会说“神语”。抑扬顿挫,字正腔圆的那种。 营地里的百多名妖女,小半已信了残影的鬼话,虔诚地信奉起“天神洛拉玛”。 另有大半畏畏缩缩,将信将疑。她们怀疑的,并非“天神洛拉玛”存在与否,毕竟“神的威能”是她们亲眼所见。人,怎么可能发出那样的声音?人,又怎么可能徒手生出火来?她们怀疑的是:厄古斯…真是伪神吗?神殿与深渊…真的不存在吗? 按照神教的解释,并非所有“女巫”死后,都一定会坠入深渊。当年的“神谕”只说“女巫”是瘟疫的源头,并未包含对每一位“女巫”的判决。因此,可以认为神殿之门仍留有一丝缝隙。也因此,大量的“女巫”主动被神卫捕获,并“奉献”出自己的同伴。 “圣女。关于‘黛弥卡’,您的旨意是?” “没有。” 和残影说话的,是首领。这位淡金色眼瞳的高壮女子,名叫“欧蕾娅-温塞格”。她是所有人中,对“天神洛拉玛”最虔诚的那个。同时残影觉得,她也是最不信的那个。相处越久,残影越确定这一点。 从她谈及“厄古斯”时的态度可以看出,她和叶红儿、泰伯坦一样,根本就不相信有神。若不相信有神,哪怕亲眼见到神迹,也会朝别的方向推想。“异教徒”和“渎神者”哪个更好劝服?毫无疑问,是前者。 “是。”欧蕾娅有点失望。 营地中的律法是欧蕾娅自己制定的,刑罚也是。那是她最厌恶,也最惧怕的一种刑罚,因此她制定了它。 十六天前,也就是残影等人出现在营地前的两天,“黛弥卡”在深夜被发现正以“忏悔”的姿势跪着。是首领亲眼看见,“黛弥卡”无法抵赖。那时的沃夫冈伽还只有一个神,“忏悔”也只有一个可能的对象。这是营地中最严重的罪行之一,和残杀、出卖伙伴同等严重。 欧蕾娅不要求她的同伴们亲口说出“诅咒厄古斯”,这会令她费尽心血建立起的“营地”彻底撕裂,而她自己会被撕到更小的那一片中。欧蕾娅的底线是:不许赞颂!不许忏悔!这条底线守不住会有什么后果……她不想再知道一次! 刑罚的内容,是用木棍将手足打断,然后挖一个浅坑,将受刑者扔进去。湿地沼泽真正的主人,不是水蟒,不是尖嘴鳄,是虫子。这地方随便挖一铲下去,就会冒出成百上千只各式各样的虫子。初时,它们会啃咬受刑者的肌肤,时刻稍久,就会有一些不太灵光的小虫,钻进每一个能钻的地方。 由于残影等人的到来,或者说,神之泪的降临,“黛弥卡”的处刑一直拖延至今。欧蕾娅盼望着,能有更多变化。 可“神之泪”再也没有开口。祂带着圣女蛾、圣女星、圣女雁、圣女烛,居住在很远的地方,几乎不怎么出现。常在营地中的,只有圣女影。 “黛弥卡”已经快要疯了,她一会儿笑着赞颂“洛拉玛”,一会儿哭着向“厄古斯”忏悔,一会儿又央求看守木笼的女兵杀死她。欧蕾娅终于忍不住,询问了圣女影的态度。然而她说……没有。 “希望我阻止你?” “……我以为您会。” “你是不是觉得,往后一切都可以推给我了?”知道欧蕾娅骨子里不相信有神,残影单独与她说话时,也就懒得装神弄鬼。当然,只是措辞和口吻比较随意。承认,是不可能的。 “……”欧蕾娅无言。她愕然发觉,自己好像就是这么想的。 “‘洛拉玛’并非全能,也非全知。‘神之泪’的威能,更不足‘本尊’的亿万分之一。祂需要你的帮助,不是依赖。” “我知道了,圣女。‘黛弥卡’的处置,我会自己决定。”欧蕾娅的语调恢复了沉着,夹着一丝首领所必须的冷酷。 “说了多少次,叫我影。需要命令你吗?”残影很欣赏欧蕾娅,甚至可说敬佩。但也并没有敬佩到非得和她拉近关系的地步。她主要是觉得……圣女这词,像是骂人。奈何“降临”的头一日起,就在营地里叫开了。 “我知道了…影。” ………… “火堆离屋子远些,你们想挨打吗!”离开木屋,走入人群,欧蕾娅在残影面前显出的矛盾与软弱,一扫而空。不止威武,还很霸道:“熟了没有?拿来!”最好的“莓果”,最好的“肉虫干”,永远要给首领吃。现在有了熟肉,也不例外。 她必须确保自己能同时打败四、五个人。她不能受伤,不能生病,拉肚子也要极力避免。所以别人可以吃好几种莓,她只吃一种;别人可以吃几十种虫,她只吃一种。能御瘴气的小毒果,吃完会让人晕眩。别人可以每晚吃一枚,她只敢每隔四个小时吃一小口,已经数不清有多少年不曾睡过长觉了。“影”来了之后,自己的处境大概不像以往那么凶险,但“首领先吃”的规矩可不能变。 这半月来,营地中最大的变化除了“希望”,就是“火种”。据欧蕾娅所说,十七年前一场掀翻了所有帐篷和木屋的暴风雨,浇灭了全部火种。之后营地里就再没有火,直到圣女“烛”给了她们新的。 对欧蕾娅而言,失去火种不算太大的劫难。四十二年前、六十几年前、九十多年前,还有更早的许多次……她都失去过火种。新的火种全部来自“被捕获的男人”,如果他们身上带着火刀、火石,就有火种,不带就没有。 在“湿地沼泽”这种极度潮湿的环境里,火刀、火石无法长久保存,最多一两年就废了。钻木取火更不可行。足以掀翻木屋、折断树木的暴雨风,每过十几年或几十年就有一次,所以住在湿地沼泽的两百多年中,有时候有火,有时候没火,早就习惯了。 “您要焦的还是嫩的?”欧蕾娅把两串刚从同伴手里抢来的烤蛇肉递到“影”面前。残影感觉嫩的那串略微有点没熟透,于是她选了嫩的。吃生肉这种恶趣,还是在“丰临城”养出来的。 刚到“丰临城”时,残影接受不了“吃生鱼”这种事,觉得这些“南人”就是吃得太饱了,撑的。转折来自“风沙雁”,这个北得不能再北的北人,她临死前最后一个愿望,竟然是再吃一次“生鱼”。用南人的说法,叫“鱼生”。那之后,残影咬着牙尝试了几回,觉得也还…可以。再之后,她遇到什么都想分别尝尝熟的和生的。 吃着烤肉散着步,残影忽然有了一种和小姐妹逛街的错觉。这错觉一闪即逝,因为眼前出现了“市集”上不该有的东西。三个木笼,没有铁锁,笼门用绳子捆着。三笼里面,共有四个头发被剃光,手脚被打断的男人。头发剃光,是为了不长虫子,这样就不用经常替他们洗澡。骨头显然不是才打断的,已经长好挺久了,当然,毫不意外地长歪了。从腿骨的形状看,他们基本不可能走路;从臂骨的形状看,也不可能快速爬行。 湿地沼泽周边,偶尔会有男人失踪。这大概就是传闻说“沼泽有妖怪”的原因。妖怪抓这些男人,当然不只是为了“火刀、火石”,妖怪们…需要繁育。 “如果‘一代’就结束了,我们的顽抗有什么意义?”这是几天前,欧蕾娅对残影说的。然而…营地里的一百多人中,没有欧蕾娅的女儿。她是首领,她不敢怀孕。 “如果你想要自己的孩子,现在可以了。”看着木笼里的男人,想着欧蕾娅的年纪,残影险些说出这句,险些。她忍住了。一个只在乎整个“洛拉玛族”而不是牵挂某个“洛拉玛人”的首领,日后用起来,会更顺手。欧蕾娅究竟不是蛾,不是影的姐妹。但如果她要交媾,残影不会阻拦。如果她怀孕了,残影会保护她。 那些在“营地”里出生的孩子,虽然不是欧蕾娅的女儿,却是她身为首领可以相对信任的一股势力。也只是相对。在这种与世隔绝的环境里,她们不会先入为主地认为“厄古斯”必是真神。但时间久了,还是会有人敬畏。毕竟…那是妈妈所敬畏的存在。 欧蕾娅没办法杜绝这种事,她无法禁制人的思想,也不可能杀掉所有在小木屋内偷偷提及“厄古斯”的同伴。更何况她们未必是在传教,可能只是在讲述“营地”的历史,这二者是很难区分的。有时候讲着讲着,孩子就会觉得“首领”才是邪恶的一方,而妈妈并没有这个意思。或者…以为自己没有。 人与神明对抗,永远没机会赢,不论真神还是伪神。只有神能打败神,只有信仰能打败信仰。因此,欧蕾娅引领所有同伴五体投地,叩拜“神之泪”。因此,欧蕾娅对“天神洛拉玛”的信奉,无比虔诚。 “越繁育,人越少。我们得离开这个地方。”欧蕾娅看着笼中的男人,首先想到的不是交媾,而是交媾的代价。 无需解释,因为早就解释过了,残影知道她在说什么。“大清洁”开始的时候,湿地沼泽聚了上千人。环境杀死一批,内斗打死一批,又分裂出去一批,欧蕾娅这边还剩小几百。分裂出去的那一小批,早年偶有往来、争斗,后来就消失了。 凭借“让人晕眩的小毒果”和“能在大部分沼泽上滑行的木橇”,她们勉强得以生存,之后便想到繁衍。一部分人不敢冒险受孕,愿意的那部分,两百多年来大半都没怀上。可能和瘴气有关,也可能只是吃不饱的缘故,不知道。 能怀上的那些,更惨。这样的环境,有非常大的机会将母亲和胎儿一起带走,头胎尤其严重。生下来的孩子,大半也会夭折。总体而言,繁育是个减少人口的行为,但如果不做……就会灭绝。 来到营地半个月了,“影”从来没说过之后的计划,她爱提问,不爱回答。欧蕾娅觉得,得想办法谈得更深入些。既然“影”承认自己仍是首领,也要求自己仍是首领,那么…首领应该有资格知道更多。 “不离开,让他们来。”这就是影的答复。 第一百三十五章 御前决斗 “御前决斗”的到来,比叶玄和清尘所盼望的还要早。赌注是两百头“战象”,比他们盼望的还要大。抛开巨型军械不算,“战象”是几乎是军队所能拥有的最昂贵的武器,根本不是“重甲铁骑”所能相提并论。如果不是在某个极特殊的地方,还有另一种更加令人发指的“战兽”存在,那就连“几乎”二字都要去掉。 据“墩墩陶”所说,整个“达达利王国”总共只有两百三十多头“战象”。当然这并不代表国王在赌身家,“战象”只是军力的一部分。 决斗由“达达利王”发起,接受的一方,是邻国女王“莉莉丝-塞舍尔”。 说“塞舍尔王国”是邻国,其实有些勉强。这两个王国,更准确的描述是“挨着”。“塞舍尔”在“达达利”的东边,中间没隔着别的国。然而“塞舍尔王国”是个“口袋国”,口袋“开口”的那一面也朝东。这就很难说是“邻国”了。 “口袋国”的意思,不是“三面环山,一面开口”。在沃夫冈伽“北境”的腹地,几乎任何一个王国都是“四面环山”。区别在于——有没有路。没有路,那就连“关隘”都不用守,连“要塞”都不用建。 若是“达达利”想派兵攻打“塞舍尔”,就必须先攻下南边或北边的另外一国,然后再攻下“塞舍尔”正东的“罗罗吉”。因此从“远交近攻”的层面,“塞舍尔王国”该划入“远交”的范畴。 “御前决斗”就是远交。叶玄也是后来才明白,“决斗”是可以不结仇的。就跟斗鸡、斗狗一样。只不过赌注大些。“首席武士”即便嫁给了公主,获得了姓氏,也并非一步登天。真正“登天”的,是他和公主的孩子,如果有的话。而武士自己,可能依旧会被扔进斗场中,与人厮杀搏命。“塞舍尔王国”的“首席”正是这种情况。 之所以用“战象”做赌注,而不是直接折算成钱,主要有两个原因。 其一:就和中原的文士打赌,赌注通常是玉佩、字画、古籍一样,这样更体面。一般来说,两个国王直接赌钱就算是撕破脸了。那意味着:我认为如果赌物,你一定会在“品质”上做手脚。 其二:“战象”虽然可以折算成钱,但用钱直接买“战象”并不容易。至少邻国绝不会卖。另一方面,买来的“战象”怎么运到自己的领地?关系差的邻国肯定不愿放行,“劝服”的过程中说不定还要动用已有的战象。如果是“御前决斗”赢来的,那就不同。“御前决斗”由“圣堂”派出的神卫主持、见证。赌注的交付,是“见证”的一部分。 对这个世界了解越多,叶玄就愈发确信,所谓“神教不干预世俗”的说法是不对的。他们只是“不判定是非”。事实上,他们鼓励王国间的争斗,并且谙熟于凭借自己超然的地位从中牟利。 “御前决斗”的完整流程是: 两国国王私下约定好“赌注”、“决斗地”与“决斗日”,然后各自请示“圣堂”。如果“圣堂”确认两位国王请示的内容一致,就会派遣两批使者去到两国,将参加决斗的队伍“送”到约定的地点。这也是“见证”的一部分,有“圣堂使者”在,王国的武士、大臣就不会在半途遭遇任何势力的袭杀。袭杀者想要蒙着面隐藏身份是没用的,因为神说:杀伤圣仆者,永坠深渊。这就微妙了,怎样的程度算“伤”呢?崴脚算吗?受惊算吗? 决斗分出胜负后,“圣堂使者”将武士及队伍“送”回各自的王国,并见证赌注的交付,这是表面的最后一环。 实际的最后一环是:赢得决斗的一方,向“圣堂”奉献赌注的“一成五”。这不是“圣堂”要的,“圣堂”从来没有要求过这种事。只不过恰好每一位国王都很虔诚,虔诚的尺度也十分相近。 决斗的地点没有依循传统,选在中立的第三国,直接定在了“塞舍尔城”。事实上从两千多年前“圣堂”开始染指这盘生意起,“决斗地”的象征意义就已经大于实际。无非是“莫维坦”一行多赶些路,反正战前有好几天可供休养。 队伍中除了“首席武士”和“外交大臣”,还有厨匠、马夫、车夫甚至专门照看莫维坦的医士,再算上随队的男奴、女奴,将近百人。“医士”不是伺候“武士”的,是管束他的。医士说不让吃的东西,他就不能吃。医士说要坐车,他就不能骑马。 队伍中没有“巫依洛”,这是自然的。万一“莫维坦”打赢了,当场给“莉莉丝”跪下说我不回去了,神卫可不会管。“圣堂使者”所能触碰的最低贱、最低贱的事,就是国与国之间的事。再小,就失格了。 “圣堂”派出的使者共有六位。尽管“决斗地”就在“莉莉丝”的主城之内,为了显示公正,还是有三名使者去了“塞舍尔城”,另外三名去到“达达利城”。 派出六名使者,不代表这场“御前决斗”有多重要。对神教而言,这是一个几乎无解的两难。“圣堂使者”出行当然不能由士兵护送,否则跟国王有什么区别?可神卫终究是人,除了虔诚的心,“厄古斯”并未赐予他们更多力量。是人,出门在外总要互相照应。使者远行,路上被野狗吃了,这种事以前真发生过。相比于“被狗吃”和“像国王”,“多带几个人”无疑是更得体的选择。 但是人太多也不行,否则跟国王有什么区别?因此哪怕是“圣堂执事”远行,总共也就九人。 整个神教当中,有资格在出行时配备“教卫”的,只有“大祭祀”、“大主教”、“圣殿七执事”以及十三圣堂的“枢机主教”。 “使者”和武士的队伍一起行进,除了偶尔接受他们奉献的食物,基本没有交流。神卫不骑马,也不坐车,这让行程变得缓慢许多。好在两国相隔不远,哪怕步行、绕山,半月之内也能走到。队伍中有“神卫”的好处是,沿途关隘畅行无阻。 “塞舍尔城”是个已有百多年没被战火摧残过的王城。“口袋王国”的好处就在于此,它只需要集中全部的兵力,守“东面”一个方向。当然,一个方向不等于一个关隘,仅“东面”一侧,就有五条路可以钻进这个“口袋”。这代表女王“莉莉丝”必须同时供养五个“要塞”。办不到,就变成奴。 五个,这已是天赐的福祉。“达达利王”要同时供养十二个。十二个也不算多,背靠一个“口袋王国”,意味着“达达利王”可以少守一面。他北边那个王国要守十六处。 “口袋王国”有利有弊。坏处就是如果它想侵略别人,也只有一个方向。而一旦开始侵略,“商道”就会断绝,没斡旋的余地。由于“红土”的肥沃和“球着”恐怖的生长速度,沃夫冈伽绝大部分王国粮食都能自足。但“铁矿、药材、马场、象园”之类,却不是哪国都有的。各种珍惜的果蔬、禽兽、珠宝、玩器,更不是任何一个单独的王国所能自产。时间一久,“贵族们的不满”可能会比“士兵缺药”更先一步动摇“莉莉丝”的王座。 因此虽然她拥有不比“达达利王”少太多的铠甲、刀矛和战兽,成为女王以来却从没挑起过战争。“打仗四个月,封关十五年”,这种事“莉莉丝”的父亲体验过一回,她记忆犹新,不想再试了。贵族们更不想! 也因此,“御前决斗”是她掠夺别国唯一可行的方式,也是安逸无聊的女王生活中,几个主要的乐趣之一。至于她的女婿会不会在决斗中被人砍死……那有什么所谓?女儿和孙儿安好就行。两百战象,伤筋,不动骨。少了这些畜生,要塞还能失陷不成? “莫维坦”已经在“塞舍尔城”休息了六天,按照大臣和医士的要求,他没有出席女王举办的宴会,也从来没有上街闲逛,就一直住在女王安排给“达达利国使团”的“湖心别墅”里。 “达达利王”给“女王”准备了一件礼物。送出去之前,“首席武士”闹了脾气,非要拆开看!怎么劝都不行。 “我干你祖母!要么给我打开,要么给我酒喝!我是首席武士,我命令你!” “首席武士”当然无权命令“外交大臣”,不过大臣好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这是管得太严,给惹急了。 “莫维坦,我亲爱的朋友,我最尊敬的武士。明天上午就是‘御前决斗’了,为了国王的荣誉,你现在可不能饮酒啊。至于礼物…按照传统,是要在‘决斗’之前当众送给女王的。你提前打开,是对女王的失礼。我看不如这样……”大臣原本想说,我的庄园里有两个酒窖,回去之后邀请你去观赏,你看中哪个,就把哪个改成你的名字。可惜大臣缺少一个常识:和莽夫说话,不能在讲到重点之前,故意摆出太长的停顿。他被打断了。 “失礼?我先看就失礼?你不也看过吗!” “不不,我是代表国王……” 愤怒的武士又没让他把话说完:“你代表国王?好!你代表国王,明天你上!” 大臣保持和蔼的微笑,深深吸了口气。平复心情的工夫,武士又说话了。 “我今天就非看不可了。不给我钥匙,我拿剑把它劈开!你问问女王,礼物没了,‘御前决斗’还算不算数,我跟她女婿还打不打!” 送给女王的礼物,是一座“水钟”。中原和红土都有水钟,连样子都差不多。水钟不值钱,越小越值钱。正常的水钟至少是“浴桶”大小,而这一座,应该叫这一只,只有婴儿大小。测时用的液体不是水,是“水银”。叶玄在沃夫冈伽很少见到如此精致的物品,他觉得即便放到“丰临城”,这东西也是能“竞卖”的。不过“钟”这个玩意儿,在中原可不能当做礼物送人。 “嗯。好看,漂亮。”莫维坦用匮乏的语言,赞美着国王给女王的赠礼,还伸手摸了摸,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 面上满足,心里可是有点忐忑。我做得对么?得罪了“外交大臣兼礼仪大臣”,值当吗?他会记仇吗?清尘说,“不要试图争取国王的信任,要让他觉得你没有城府。”我干出这么不得体的事,应该算是没有城府了吧。 不,不要这样想问题。他们看着我、管着我,这也不让、那也不让。我生气了,我他妈确实生气了。我要发泄,我要报复!就这么简单。 翌日上午,王宫斗场。 六位“圣堂使者”只到了为首的两位,另外四个留在“塞舍尔城”的“圣所”。为首的两位,带紫色木戒。圆形戒环,方形戒首。依“戒首”的大小分辨,二人也都是普通的圣仆。“御前决斗”这种小事,没资格让“执事”亲临,只有“泰伯坦-托托莫”那样的亵神者才配得上。 两名使者单独站在一侧。或者说,单独拥有一侧。他们不坐,也不跟任何人待在一起。身旁身后,空无一人,空无一物。 “外交大臣”拿出一封据说是国王亲笔写给女王的书信,念了好长一阵。叶玄在一旁听着,只感觉上了一堂文学课。他不信这是国王写的,字或许是,但文章不是。就算国王有这种文采,多半也不肯花这份心思,除非他喜欢女王。 王宫内的“斗场”也是凹陷的,和达达利王宫里的“练武场”不同。而且这很明显不是临时挖的。或许…女王平日里就有“斗人”的爱好。从斗场的形态,也能瞧出“中原武人”与“沃夫冈伽的武人”地位何其不同。在中原,只有“斗兽场”才是凹陷的,武人的“擂台”是隆起的。就算城主坐在台观上看人比武,观台和擂台也顶多是平齐,余人都要仰着头看。 念过长信,换过礼物,女王又简短说了一段。双方武士这才终于下到斗场。“莉莉丝”的女婿名叫“旦目亚”,嫁给公主后有了姓,现在是“旦目亚-塞舍尔”。据外交大臣所说,旦目亚嫁给公主已经三十多年,有一个儿子。这让叶玄心中的愧疚之意稍浅了些。不过旦目亚的儿子大概没机会成为下一任或者下下任国王,公主上面,还有两个姐姐。 在沃夫冈伽的伦理中,默认王的第一个孩子是下一任王,无分男女。这也不绝对,王有权指定长子、长女之外的其他孩子继承王位,这需要一个郑重且繁琐的仪式。但私生子或私生女不行。私生子女没有继承权,不是顺位靠后,是没有。私生子女,有名无姓,根本不算家族的人。如果王的“情人”生了孩子,之后嫁给了王,这个孩子依然没有姓。但下一个有。 叶玄假扮成神卫的时候,还专门询问过“粉胖子”,你有没有私生子或私生女。如果有的话,按照中原人的观念,那就是叶玄的亲舅舅或者亲小姨。可惜,没有。叶玄有时候也不禁怀疑,格罗萨真是“粉胖子”的亲女儿吗?塞薇娅有没有可能……不过至少“棕红色眼瞳”这个特征是吻合的。 为了显示公平,避免软甲或暗刺一类的东西存在,“御前决斗”的双方均赤裸上身。为了王家的体面,武士可以穿裤子,但上场前仍要经受一番仔仔细细的摸检。例行摸检的环节,莫维坦又惹事了。 “我干你祖母!那个地方还能藏刀片不成,你藏一下我看看!”沃夫冈伽人喜欢干人祖母,中原人喜欢干人娘亲。这是两个世界最明显的差异之一。好在他并未打人,只是将对方推了个跟头。女王自然是宽仁的,不会跟这个颇有童趣的年轻人计较。 “旦目亚”的身形是完美的,“莫维坦”不够强壮。绝大多数沃夫冈伽人会这样认为。 “莫维坦”的身形是完美的,“旦目亚”不够顺滑。绝大多数中原人会这样认为。 “旦目亚”的武器也是双手剑,格手上镶嵌着两颗红宝石,显示贵族的身份。“莫维坦”手中的,则是一柄素剑。据木青儿所说,曾经的“青芒”和“赤焰”都没有宝石。公主觉得剑就是剑,镶宝石恶心。 除了“禁弓弩,禁盾牌,禁铠甲”之外,御前决斗唯一的规则就是:如果双方都死了,由“神卫”判定先死的是谁。先死者败,后死者胜。要是神卫没看清怎么办?很简单,随便指一个。没有申诉这回事,神卫的手指,就是最终裁决。 乌钟敲响。“旦目亚”将双手剑举在身前,端严地护持着中线,没有进逼,想等对方先动。如果“塞舍尔王国”的情报能力不是太糟,“旦目亚”应该知道“莫维坦”那诡异的战法。叶玄觉得,至少得假定他知道。 于是“莫维坦”前冲四步,将剑掷了出去。在没有副武器,也不能逃命的情境下,将剑掷了出去。抢在“旦目亚”侧身躲避的一瞬,用一个快到不可思议,却又肉眼可见的“前滚”扑到了“旦目亚”脚边,掀翻了他的双腿。 进入地面后,立即以“摔揉术”的手法锁住了“旦目亚”持剑的右臂,然后就不动了。“旦目亚”比“莫维坦”强壮太多,他掰不断对方的手臂。双腿压在对方颈上,也没能形成“绞锁”。长剑就塔在“莫维坦”左脸旁边,“旦目亚”不松手,却也无法转动手腕。双方就这么僵持着,不动了。 一百次心跳,两百次心跳,三百次心跳……女王居高临下,饶有兴趣地注视着,没表现出丝毫不耐。终于,在四百多次心跳过后,剑柄从“旦目亚”的手心滑落到了地上。“莫维坦”没有片刻犹豫,他立即放脱怀中的手臂,一个侧滚拾起了剑,抢在精疲力竭的“旦目亚”起身之前,刺穿了他的胸膛。 两名“圣堂使者”直接走了。如无必要,他们是不会主动和国王说话的。王宫侍卫也无需令遣,自觉地小跑过去,为使者引路。待到“赌注交付”的环节,女王会再派人去城中的“圣所”请他们见证。 决斗后的晚宴并非传统,纯是女王喜好。这一次,“外交大臣”和“医士”再也找不到理由阻止“莫维坦”出席。 “我女儿的丈夫死了。你愿意嫁给她吗?”黑发灰眸的女王看着莫维坦,用略显空灵的嗓音说道。幸好她的长发是卷的,否则叶玄又会将这恐怖的女人联想成木青儿。 “你是认真的吗?你女儿同意吗?你孙儿同意吗?还是说…他们也是你的财产,不用管他们的意见?”叶玄很想问问,但他不敢。这种时候,他只能说他该说的话。 “我有自己的妻子,也有自己的王。陛下。”他故意把“妻子”放在“王”前面,是说给外交大臣听的。这话应该会传到“王”的耳中,传不到,也没什么损失。 直到最后,叶玄也没搞清女王是不是认真的。这就是酒的好处。 “塞舍尔城”东门外,叶玄第一次见到这个世界的“象”。从光洁到近乎发亮的长牙来看,这显然不是《日记》里提到的“斑牙象”。尽管不是沃夫冈伽最大的象,仍比中原最大的象种还要大出一圈。眼前这种象,名叫“雨象”,因为喜欢在雨天交配而得名。据说“北境”的战象大部分都是“雨象”。 叶玄曾问过清尘,中原也有大象,为什么古兵书上从没提过“战象”这种东西?清尘的回答是:“你读书太少。中原有战象,只不过从来都是一个很边缘的兵种,因为圈养的不肯交配,野生的太难驯化。”其实枯荣城的“斗兽场”也有大象,但那都是买的,全是公象,叶玄从没考虑过繁育的事。 也不知道沃夫冈伽人是解决了清尘所说的问题,还是“雨象”根本不存在那种问题。望着眼前两百头尚未武装起来的裸象,叶玄心中愈发没底:就算国王真让我去打仗,大概也不舍得给我战象吧?要是我只有骑兵甚至步兵,遇到这种东西……我能怎么办? “塞舍尔”唯一的邻国“罗罗吉”倒是乐意放行这两百头“战象”,尽管神卫随行之下,“罗罗吉王”也没有第二种选择。但他心里确实乐意。两百头战象一走,背后那个强大的“口袋王国”,其危险程度变得更低了。至于“达达利”,反正它和自己之间还隔着一个“乌坎坎”呢。 “罗罗吉王”怎么都想不到,“达达利王”的第二场“御前决斗”居然约到了自己头上。赌注是: 若“罗罗吉”一方斗败,须承诺三十年内,不主动攻打“乌坎坎城”及其当前拥有的关隘,且不能以获赠、购买等任何方式拥有“乌坎坎城”; 若“达达利”一方斗败,也承诺三十年内,不主动攻打“乌坎坎城”及其当前拥有的关隘,且不能以获赠、购买等任何方式拥有“乌坎坎城”。同时,会赔给“罗罗吉王”四百头战象或等值的乌元。要象还是要钱,由“罗罗吉王”任选。 这份赌约所暗含的野心,可谓昭然若揭。“达达利王”想吃下“乌坎坎城”,他担心“乌坎坎”在战败之前,直接打开另一侧关隘,把“主城”送给“罗罗吉”。 “罗罗吉王”没犹豫太久,甚至没跟大臣们商议,他接受了“赌约”。因为他也想吃掉“乌坎坎”。 西边的“塞舍尔”啃不动自己,自己啃不动西南的“乌坎坎”。过往百多年,“罗罗吉王国”的处境就是如此。眼下“乌坎坎”内乱,国力大损。自己这边若多出四百头“战象”,说不定真能把“乌坎坎城”拿下来。又兼赌约中提到,败方三十年内不得攻城,那自己就有至少三十年时间“消化”新得的领地。有圣堂的使者见证,毁约是不可能的。 在“罗罗吉王”看来,这几乎是个无本万利的买卖。就算自己拒绝了“达达利王”的赌约,“乌坎坎王”战败前也未必会把“主城”献给自己。就算“献城”的事真发生了,极大可能“乌坎坎王国”的一侧“要塞”已经落入了“达达利王”手中。“主城”到“关隘”间的腹地无险可守,接下去就是“野战”了。“野战军”是多么宝贵的财产,不能必胜的情形下放出去跟人兑毁?他可没这种打算。 “六十年不攻城;二百名‘驭象师’。”这是罗罗吉王在回信中增出的要价。在他看来,“莫维坦”不是一个太严重的问题。虽然达达利王敢押这么重的注在他身上,肯定有点道理。但毕竟那个武士只赢下过一场“御前决斗”。自己的女婿,已经赢过六场了。达达利王是个自负的狂人,所以他总打仗。打下来的领地,又总是守不住。现在新得了一个武士,就以为自己瘸的那条腿也硬起来了?来吧,我只需要一半的赢面,就足够了。 两个月后,“罗罗吉王”失去了他的女婿。 第一百三十六章 雾中妖 这是残影一行进入“湿地沼泽”,找到“营地”后的第六个月。 如今,人还是那一百多人,营地从一处变成了三处。原本的那个依旧保留,另外两处皆在山顶。“湿地沼泽”中的山比外面少,排布也更稀疏,但陡峭程度丝毫不逊。对此残影十分满意。 两处“山顶营地”相隔不远,一边住着“洛拉玛人”,另一边住着“天神之泪”和祂落地时溅出的五枚“尘垢”。水雾缭绕中,两个营地望不到彼此,但可以听到对面山顶的呼喊,如果没有暴风雨的话。 其中一枚自称“灵智较高”的尘垢,以代行者的身份,时常在两个营地间流窜。另外两枚尘垢,也就是众人口中的“圣女蛾、圣女烛”偶尔也会露面。烛很少说话,蛾从不说话。 山顶的营地,凭众女自己的力量绝对无法攀上,也绝不可能活着下去。事实上,由于湿气太重,长满苔藓的石壁滑腻至极,就连影、蛾、烛自己上山都要小心翼翼,若背上负着一个活人,就攀得更慢。 尽管已经更慢,可在背上的人看来:手指浅浅刺入石壁,或掌心紧紧吸附在没有任何抓手的壁面……这毫无疑问是沾染了“神明的威能”才有可能办到的事。 将百多人依次送上“山顶营地”的这一天,众人也见到了“圣女雁”。“圣女星”和“神之泪”没有出现。 “圣女雁”攀山的速度最快,手指刺入石壁最深,双脚几乎不用。伏在她背上的人也最安心,不必用手紧紧锁住她的脖子,她的背脊…自带一股吸力。众女也是事后交流才知,好像只有“圣女雁”一个人是这样。 “圣女雁”只背了十六个人上山,之后跟“圣女影”说了句什么,就走了。余下的活,都是影、蛾、烛三位圣女做的。到了山顶后,有个好事的女子在营中嚼舌,说是“圣女雁”跟“圣女影”吵架了,她走的时候,脸都气白了。真实的原因,当然是孤雁既不愿意,也不擅长“精打细算”,早早把内力耗损掉了七成。 众女还发现,“圣女蛾”是“圣女影”的跟屁虫。只要她们二人一起出现,“圣女蛾”永远紧紧随着“圣女影”,两人之间的距离,连超过十步的时候都很少,爬山时也一样。 鬼蛾也不想这样,奈何家规定得分明:她不光禁止说话,也禁止单独行动。必须永远待在木、叶、影至少一人身边。现在叶已经没了,只剩青和影。待在青儿姐身边自然是好的,说话时还能摸她的手。可一直这样总归有点憋闷。然而她不敢违逆。残影成为家主之后,仿佛变了个人。这才几个月呀,已经收拾过自己两回了,下手不是一般的重!尤其第二回,真正是刻骨铭心了。 那些“不见血比见血还疼”的手段,当初在枯荣城,都是鬼蛾百无聊赖时求着残影学的,现在她悔死了。 “记住,只要我还是家主,你就不是我的姐妹。”这是半个月前,一次惨无人道又全无伤痕的刑罚过后,残影望着“全身穴道被封,口里塞着绵布,痛到几乎脱力”的鬼蛾所说的话。“生死面前,你仍是。不管你犯了什么错,就算你要杀我,我也不会杀你。除此之外,就别指望我念着往昔的情谊了。” “山顶营地”的物资,在众女到来之前就已经置备妥当,焦黑邦硬的熏肉干,足够吃上一两个月。若吃完还不能下山,会有圣女再送新的上来。抵御瘴气的毒果不宜腐烂,更是储备了小半年的分量。残影怀疑这么高的地方,瘴气应该是很淡了。不过既然水雾仍在,毒果还是吃着。云洛也曾教过鬼蛾,说是“长服之药,不可骤断。” 当初叶玄逼着鬼蛾,跟随“小云大夫”学了三年医术。如今残影却严禁“圣女蛾”给营地中的洛拉玛人治病,只允许将“看到的病症”和“想到的治法”写在她手心。“圣女烛”沾染了阳的权柄,“取天火”是一定能成的。治病…是哪位神明的权柄?没治好又怎么说? “我出门这段日子,你就跟着青儿姐吧。便宜你了。”残影以家主的身份,简单与青、雁、星、烛交代了些事,最后调戏了一下鬼蛾,只身上路。 按照“欧蕾娅”的指点,她已经学会了如何在“湿地沼泽”辨路。偶尔迷路仍在所难免,但只要在特定的时间,朝着太阳行进足够长的距离,总能找到那几十个“路标山”、“路标湖”或“路标林”中的一个。如果实在不行,那就干脆走出湿地,再从一个特定的方位进来,重复先前的做法……反正总能找到。 一个月后,“湿地沼泽”南边的“卢索索王国”出了大事。 “卢索索城”的“圣所”内,一百零七名“神卫”一夜之间被屠杀殆尽。“黑方”坚硬的外墙之上,深深刻入两行大字——湿地沼泽,天神之泪。 凭残影的指力,徒手在“黑方”之上刻字不难,但她绝无可能用手指划出“沃夫冈伽文”那形似波浪般顺滑的韵味。两行大字,是用“暗水”写就! 这也是残影耗时整整一月才对“圣所”下手的原因。她去到“珂隆陀城”近郊的峰顶之上,取回了“暗水”。雪脏、晏鹊、鬼哭、裁决、鸿湖、冥泉、腥芒、鬼泣八件,也被一并带回。残影的轻身功夫看似登峰造极,其实与她“自身轻盈、武器轻盈”皆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一路归途,她好似一个背着薪柴的孤女,行走于人迹罕至的山林。这严重拖累了她的速度。 神卫出行,偶有失踪不假。圣所被屠,却是史无前例的暴行!依“圣殿”文献所记,上一次有人攻打“圣所”是一千六百多年前;上一次有人攻打“圣堂”是一千七百多年前。按世俗所记,这种事情从来没有! 这是一个没有信鸦的世界,“圣殿”和“圣堂”的震怒传到“卢索索城”需要时间。“卢索索王”更需要时间!他必须抢在“使者”到来之前,赎清自己的罪孽。 三万王军,全数集结!边境“要塞”中的守军,一个不留!全数集结! 辖内军伍以最快的速度纷纷归巢,但国王等不了。他亲自率领一千“禁卫军”和三千“野战军”,马不停蹄地开往“湿地沼泽”。 他还没有彻底发疯,至少知道骑兵要等步兵。然而,他对行军速度的要求几乎是在杀人; 他还没有彻底发疯,至少知道要找个向导。然而,沼泽边缘的农夫并不清楚里面的环境,没事谁会进去呢? 三千名被血火洗礼过的精锐,王国最宝贵的财产…只好命令他们强行探路; 一千名世袭罔替的禁卫,国王最忠诚的部从,紧紧随护在王的周围,围得水泄不通。 心急如焚又心惊胆战地,在湿地中进行了四天,一个人影也没见到。不知道该去哪儿,不知道在找谁。 步兵每十人用粗绳系成一串,以避免被泥沼所吞。然而陷入又拔出的双腿,未被战靴覆盖处一小时后便奇痒难忍,隔天就开始溃烂。他们才知道泥沼有毒,必须及时清洗。 驮马跟在步兵身后,骑兵跟在驮马身后。有些地方步兵能走,驮马会陷。三千野战军,一千禁卫军,此时已病倒了六百多人。沼泽一个一个地吃人,瘴气则一片一片地杀人。时间越久,杀得越多。就算没有瘴气,至多再走一天也要折返。行军仓促,他们只带了十多天的水粮。 其实国王想过,出征前就想过,“湿地沼泽”也许是个骗局。但这不能改变他的行动。那些丧心病狂的凶徒,能生擒最好,能歼灭也行。就算湿地沼泽中什么都没有,他也必须让自己的亲卫死在这个地方,大批大批地,死在这个地方。唯有如此,才能给必将到来的“使者”一个交代。 这日的雾气很重,黄昏也来得更早。倒不是时光流速更快,只不过这样的浓雾之下,黄昏真正降临就看不见什么东西了。 千名禁卫,能站能走的还剩八百多,在国王身周结成的“护阵”仍是三层。因此当最内一层的禁卫发觉自己眼前浮现出一个女人……盾手们毫不犹豫在国王身前结出一道密不透风的坚阵,箭手们毫不犹豫地拉满弓弦,为国王牵马的护卫则完全不顾礼数,一把将他拽了下来。 “止步!”禁卫长厉声暴喝。这一声喝止过后,只要她再挪半步,百余支箭矢无需发令,就会射穿她的白衣。 女人的右手摸向剑柄,上百支羽箭呼啸着刺中她的身体,又纷纷崩落。拔剑,收剑。而后如隐隐浮现时一般,悠然退走,消融于雾。 禁卫们什么也没看清,却又瞧得分明。她的剑,没有碰到盾牌,更没有碰到国王。然而盾牌破了,国王死了。破开的坚盾只有一道斜斜的、细长的切痕,盾手也是,国王也是。 “山顶营地”中的女子们,还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除“首领”之外,也没人知道会发生什么。残影离开前,只对“欧蕾娅”简单交代了几句:“他们不会想到往山顶上找。没置备专门的器械,也上不来。但你们不要用火,别自找麻烦。” 群龙无首,王军溃散。过不多久,险恶的环境又将他们重新捏合到一起。没有彼此的帮扶,谁也别想出去。浓雾之中,军队依靠“号角声”传令。于最前沿的步兵所觉,就是号角没了,然后乱了,身后好几个方向一通嗡响。再后,又变回了可以听懂的节奏。 天神之泪,天神之泪……回过神来的禁卫,仿佛忽然想明白自己看到了什么。随即,又陷入更深的迷惘。 “圣所”没有围墙,“黑方”之上所刻的内容,根本无法对民众隐瞒。甚至有流浪汉说:自己在月光之下看到一个女人舞剑,以为是梦。国王也没想隐瞒,他不敢命人用巨布遮挡那两行大字。“黑方”的外墙损了,该怎么办?这不是区区国王有资格决断的事。 “禁军”没了主人,“浓雾”之中所见的奇迹,根本无法在军中隐瞒。甚至有弓箭手说:自己在放弦一瞬受到了诅咒,夜夜惊悸。“禁卫长”也没想隐瞒,他比任何人都想知道,天神之泪……是什么。 王军归途,遇到陆续增补的后援。尚未入城,“神迹”已有万人听闻。国王的尸身、坚盾的断痕,无不确凿地佐证着禁卫长的疯言。将军们甚至无心怀疑是禁卫长谋杀了王。根本没有人能将坚如磐石的“蛇纹木”盾牌砍出如此光洁的断痕,没有人。更遑论…那盾面上镶嵌的铁钉。 禁军回巢,新王继位。“圣堂”和“圣殿”的使者还没到,“卢索索城”已是流言漫天。 第一百三十七章 尼昂要塞 两百头没有“象铠”,没有“驭象师”,但已经训练有素的裸象,其价值至少能折算成两千“全副武装且有骑手的重甲铁骑”。这是莫维坦赢来的; “乌坎坎城”背后的“罗罗吉王国”三十年不可擅动,其价值难以估量。从“达达利王”所掷下的赌注上看,至少值四百头“战象”加两百名“驭象师”。这也是莫维坦赢来的。 如今,莫维坦旧事重提,要去打仗,“达达利王”很是为难。当然不能反悔。莫维坦做武士是为了当将军,这事王国里所有贵族都知道。国王答应过他,当然不能反悔。 国王心里为难的是:要给他多少兵马? “达达利王”不想让自己的“首席武士”死在外面。而且他已经当众承诺,即使做了将军,仍是王的武士。就算有朝一日让他去战“托托莫王国”的“首席”,他也绝无二话。如此,国王就更不想让他死在外面。 “比武和打仗,是两回事。”寝宫内厅,国王座在同样的位置,又一次对莫维坦说了相同的话。上一次,是他成为武士之后,成为首席之前。六名“烟青色鱼鳞甲”的禁卫仍肃立在国王两侧。器重和信任,也是两回事。“‘科摩多’做你的副将。听他的话,军功归你。” 国王几经思量,觉得不能用一个“不可能完成,也不需要完成”的任务来敷衍莫维坦。但国王也不想平白损耗自己的军力,尤其在这种时刻。于是,他给了他一场真正的战争,和一个真正懂行的副将。身型矮瘦,短发灰瞳的“科摩多-依尔德”是个小贵族,但并非三位“王国主将”之一。 三千步兵,三百轻骑,三百重骑。攻下“尼昂要塞”。 叶玄读过一些中原的兵书,因此他立即觉察到“三百轻骑、三兵重骑”是个非常古怪的配置。通常来说,轻骑该是重骑的三倍以上。他不敢在国王面前乱说,也不敢以“通常”为开头询问自己的副将“科摩多”。一个赏金猎人出身的武士,凭什么知道“通常”?他只能回到家中,和清尘请教。 “三百轻骑,是给你逃命用的。重骑…三百配三百,确实很怪。”清尘读过更多的书,但她主要的兴趣不在打仗。相比于具体的战争,她更乐于琢磨“兵制”一类的东西。反过来说,越具体的事,靠“读书”所能获得的增益也越小。就算她真喜欢打仗,没亲眼见过…也是不会。 “达达利王国”经常打仗,因此备战也十分迅速。或者说,它本来就在备战。仅仅十五天后,名义上的主将“莫维坦”率军西征。 是的,西征。“达达利王”要吞掉位处王国“东南”的“乌坎坎”,却将“莫维坦”派去攻打西边“尼巴巴王国”的“尼昂要塞”。他没发疯,也没有戏弄自己的武士。沃夫冈伽的战争,就是这样。 “北境”的王国,势力范围通常分为三层。第一层是“城内”,第二层是“城池到四周的关隘之间”,第三层是“自己的关隘到别国的关隘之间”。 “第一层”和“第二层”是王国的核心领地。“第三层”则经常处于一种不太确实的状态。甚至有的时候,两个王国会同时向这一区域的农民征税。 这种“第三层”的区域通常不是一整片,而是被群山分割成的零散条、块,其中任何一块都不会太大,否则迟早有一天它能把周边的关隘全打下来,自己成为一国。如果它很大,那就一定有致命的缺陷。比如可以耕种的土地太少,或者环境过于险恶。“湿地沼泽”正是后一种情况。 打仗的事叶玄不懂,“达达利王国”的状况,半年多下来倒已了解了十之六七。巴掌大的国土,居然住着一百万人!当然,百万是个虚数,王国没有能力一户一户地记录,完全是根据“耕地”反算出来的。“主城”里有多少人,也是根据房屋的数量和粮仓的账目反算的,大概十七万。这是个比“百万人口”更加令人发指的数字。 在中原,除了“枯荣城”这种靠高价买粮来维持的“商贸枢纽”,其他正常的区域,每一百人能有三、五个住在城里就算多了。红土之上,更肥沃的耕地带来了更多的闲人,然而更多闲人并没有变成更多的读书人。变成了更多的兵! “达达利王国”的兵士,大体上分为四类:王国兵、农匠兵、雇佣兵、奴隶兵。 “王国兵”是专司征战的兵,不打仗时,他们只操练,不干活。 “农匠兵”是从王国领地内征召的兵,不打仗时,他们是农夫、猎户或匠人。 “雇佣兵”是从领地之外雇来的兵,他们的战力或许高于农匠兵,但不可信。 “奴隶兵”顾名思义,就是奴隶兵。 在沃夫冈伽,奴隶是一个极庞大的群体。中原也有奴,数量少得多。有观念的原因,也有“灾害纪元”的原因。毕竟,奴隶最重要的一个来源是“战俘”。武人时代,中原就再也没有“俘获敌军数万”这种事了。 “灾害纪元”的奴隶,多是“债奴”。比如忘月楼的素素,她变成奴,是为了有饭吃。也有极少数近似于“战俘”的“罪奴”,比如清尘的丈夫与人争斗,她是个小妾,对方不知道坏主意全是她出的,因此没有杀她,只将她充入奴籍,扔进勾栏。 不论“债奴”还是“罪奴”,在中原人的观念里,会默认他们的孩子是“自由民”。红土不同,奴隶的孩子仍是奴隶。哪怕是国王的种,也仍是奴隶。如果国王看重自己的血脉,会想办法让他或她嫁给一位贵族。在沃夫冈伽,奴隶想要翻身,这几乎是唯一的出路。军功?那不是奴隶可以拥有的东西。 此次出征,莫维坦对国王提出的唯一请求是:不要“奴兵”。 从情绪上说,自己在世上最亲的人,出身奴隶。他不太愿意大批大批地将奴兵送入死地。这是彻彻底底的伪善,他自己也清楚。若真想保护,反而应该要过来才对。 以理智而论,他不相信奴兵的意志。如果可以选,他宁愿要那些“随时可能反咬一口”的佣兵,反正王国也不是自己的。当年,“忘月楼”之所以在“中原以北”小有声名,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多数青楼喜欢用奴籍女,也只能用奴籍女,而“枯荣城”北靠草原,城里西域人又多,属于整个中原“礼崩乐坏”最严重的地方,很多相貌不错的“自由民”愿意主动为娼。 “忘月楼”也会买一些奴,但买来之后,会把奴契从终身改成五十年,赚够二万两还能提前变成自由民。人一旦有了希望,做事就格外用心。她们开始主动揣摩客人的喜好,从给人逼着背诗,变成自觉自愿地学习作诗。再后来,她们发现若是遇到酸腐文人,拿出几首歪诗求客人指点,然后唯唯听训、茅塞顿开……这比直接用舌头舔,管用多了。 “将军,战马不适宜翻山,已经疲了。咱们在这里扎营,你觉得妥当吗?”副将“科摩多”十分客气地询问道。科摩多懂不懂打仗,叶玄看不出。但他很懂事。明明每一位“营将”、“小营将”都只听他的,他却凡事都和“主将”请示。请示的时候,还不忘把理由也说清楚。 “嗯。”叶玄没道理反对,他还在学习。 刚翻过两座矮山,这是一片较为开阔的地带,有农人耕种。村落的体量容不下这一行人马歇宿。农人见到军队,并不怎么害怕。这里位处“达达利王国”的“要塞”之外,名义上仍是“达达利”的领土。实际上也是。至少过往的三十几年,这里的农人没给“达达利”以外的势力交过税。 如果不是为了奇袭,正常来说,军队行进相比于“神卫”出行时走路的速度要慢不少。神卫可以轻装简从,有人的地方就有补给。而一支数千人的军队,除了敌人之外,什么都要自己带。长枪、刀、盾、弓、箭、铠甲、帐篷、绳子、锅、碗、食袋、水袋、拆分后的攻城器械、用来组装器械的各种工具……这仅仅是步兵。 那时国王说给他“步兵三千”,实际是五千人加一千匹“驮马”。其中两千人是不能作战的民夫。攻打邻国要塞,补给线很短。若按照中原古兵书的记载,一次三万人的远征,动用九万民夫也是寻常。这一路上有太多“大上大下”的陡坡,因此载重只能用马,没有马车。这样的路况,也致使太过巨大的攻城器械很难运送,就算拆了也不行。 三百轻骑,实际是六百匹马。战马一匹,乘马一匹。 三百重骑,实际是九百匹马,九百个人。战马一匹,乘马一匹,驮马一匹,“骑从”两名。“骑从”不是民夫,是“王国兵”。人铠和马铠,都在“驮马”身上。骑兵坐“乘马”,骑从步行。需要冲阵时,两名“骑从”会以最快的速度替人、马披上甲胄。 在开阔处扎营,需要挖壕沟、支木栅、塔箭楼。这一点倒是和中原古兵书上说得一样。一个小小的区别是:兵书上还说,会在营地内部用“辎重车”围出几层更小的防线。这里没有辎重车。 军队是很脆弱的东西,行军路途上尤其脆弱。如果在没有预警的情况下深夜被对方两、三百人偷营……不说全军覆没,但建制崩毁、伤亡惨重、士气尽灭,怕是在所难免。 所以“游哨”是个极宝贵的兵种,和“重骑”一样宝贵。“游哨”通常是三到五人一组,骑快马,不披甲。每组人中,至少有两人擅于攀爬,以便临高眺望。之所以要有两人,是为了攀登时凭“钩索”、“锤钉”等器具相互帮扶,避免坠亡。 “将军,如果不下雨的话,明天翻过那座矮山,就会遇到‘尼昂要塞’的‘支堡’了。‘支堡’里不会有太多兵,更不会出来跟我们野战。但我们不能绕开,必须挨个拔掉。”这是自出征以来,“科摩多”头一次使用“必须”这个词。 “嗯。不拔掉会怎样?”莫维坦首肯,然后询问。叶玄在学习,有些内容是真学,有些是假装在学。这个,他是懂的。 “是这样,将军。我们行进时,载着粮草、辎重的‘驮马队’在队伍的倒数第二段,虽然队尾还有一营殿后,可那些不是精锐。如果不拔掉‘支堡’直接往前走,就会变成‘前后都有敌人’的局面。要是久战不下需要更多补给,主城派出的‘粮队’还有往返主城的‘传讯兵’,都会被袭。 而且,沿途的‘支堡’至少有七座。强行跳过一座就很危险,如果全跳过去,背后就会有好几百人随时准备偷袭我们。 啊,还有。支堡里那点人,面对我们‘前军’的精锐肯定不敢出来,但支堡所在的地方,路都比较窄。万一我们进到一半,他们从侧面杀出来…会很麻烦。” “嗯。支堡难打吗?有没有可能攻不下来。”这次是真心请教。行军打仗,背后不能有钉子,属于“道理”的范畴,书上可以学。支堡怎么打,难不难打,这是细节,只有亲眼见过才能懂。 “‘支堡’比‘要塞’脆弱得多,以我们的人数和器械,肯定能攻下。除非‘尼巴巴王’敢把自己的‘野战军’放出来。我认为这不可能。” “为什么?” “两国的军力悬殊太大,他输不起。如果‘野战军’被我们歼灭在‘要塞’之外,士气一崩,他可能连境内的‘大贵族’都弹压不住。所以,他最好的选择是用沿途的‘支堡’磨损我们,最终凭‘要塞’挡住我们。”科摩多耐心地解释道。 “嗯。‘支堡’里的兵是怎么想的?按你的说法,他们必死无疑。” “‘支堡’里的守军,是‘王国兵’。他们住在‘尼巴巴城’的家人,是上绞刑架还是得到丰厚的奖赏,这取决于‘支堡’失陷的速度。” “‘要塞’也是这样?他们会流干最后一滴血,宁死也不投降?”叶玄感觉前路有些坎坷。 “通常是。不过‘逼降’和‘诱降’也是有可能的。比如,可以威胁他们说:若继续抵抗,待我军攻陷主城,仍会杀光你们的家人。立即投降,你们能得到王宫里的财宝和女人。如果‘要塞’的主将是个平民,甚至可以许诺他嫁给我国某个贵族的女儿。啊…这必须有国王的授权,我们自己不能乱说。 ‘劝降’能不能成,也是取决于军力的悬殊。只有当对方相信我们有能力攻下‘要塞’,之后还有能力攻下‘主城’,这才可能投降。” “所以…这次有机会‘劝降’吗?” “绝不可能。”科摩多措辞向来委婉,这一句却是斩钉截铁。“陛下的‘主军’正准备攻打‘乌坎坎’,所有人都知道。但如果我们攻陷了‘尼昂要塞’,陛下也很乐意掉转兵锋,吞掉‘尼巴巴’。这要求我们攻下‘尼昂要塞’之后,必须坚守一段时间。” 三百重骑是怎么回事,叶玄现在有点懂了。其一,是攻陷“尼昂要塞”前,野战于敌国之外,如果对方敢的话。其二,才是真正的用意,攻陷“尼昂要塞”后,野战于敌国之内。 之所以不给“重骑”配备足够数量的“轻骑”,是因为“重骑”只需要在“尼昂要塞”附近野战。进攻的目的,是防守。 叶玄觉得,国王应该没指望自己这边能打赢。但万一赢了,国王的赚头足够多,主将的功勋足够大,也算没糊弄莫维坦。 整个过程,如果只发生了“攻城战”而没有发生“野战”,那首席武士身为主将,是不太可能丧命的,除非他自己找死。如果发生了“野战”……那相比之下,“首席”的性命也就没那么值钱了。 翌日午后,叶玄终于看到了敌国的第一座“支堡”。支堡修建在一条窄道侧方的山腰上,样子跟自己出关时所见的“达达利王国”的“支堡”差不多。如果把“主城”视为一座大城,“要塞”实质就是个小城,“支堡”是小小小城。 不管身处何地,不管面对什么,用坚硬的东西把四周围起来,自己待在里面,这就是“人”所能做出的最简单、也最有效的防御。凭借这种手段,人一步一步侵占了野兽的领地。然后侵占彼此。 “支堡”不算太高,但很陡峭。一次纯属试探的佯攻过后,科摩多确知对方的“小石堡”中不仅有弓箭,还有滚木。于是“攻城”变为“筑城”。达达利军的“工兵”在盾手的掩护下,沿着“滚木”覆盖不到的死角,筑起极矮小、极简陋的“木堡”,筑完一个,再筑一个,就这么一步一步往上蹭。 对方放火箭,已方就往木头上涂泥巴。叶玄瞧在眼中,觉得哪里像是打仗,这根本就是下棋。但这无疑是正确的。如果拔掉一座小小的“支堡”就弄得人仰马翻,血流成河,士兵会怎么想?“要塞”的影子还没看到呢。 “小木堡”白天修,晚上也修,昼夜不停。队伍里虽然有锅、有碗,但出征以来从没用过,路上只吃“干饼”。这天晚上起了灶,压得像石头一样硬的“菜干”用沸水煮开,“干饼”也能泡着汤吃。行军在外,如此就算美食了。这是步兵。 “将领”和“重骑”可以吃到肉干、奶干。“轻骑”有奶干,两天给一次肉,但不像“重骑”那样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吃过晚饭,开始唱歌。军中的消遣很少,这是最便宜的一种。提振士气的同时,也耗损对方的精神。 隔日清晨,“小木堡”终于修到了“石堡”脚边,对方的“滚木”已基本无用。科摩多仍不强攻,他开始搭“箭楼”。“箭楼”比“木堡”高很多,修建的过程中,盾手不易防护。 科摩多依旧用最纯朴的办法解决问题:给“工兵”的皮甲之外套一层锁甲,同时让箭手一波一波朝“石堡”仰射。 五座“箭楼”修好,又已入夜。“石堡”里的守军仍在顽抗,但射出来的早已不是“火箭”。可能是树油用完了,也可能只是不想白费力气。 箭头上无火,但有屎。只要条件允许,“支堡”的守军一定会在箭头上抹些脏东西。这是常识,也是规矩。“青盐”见血封喉,可惜太贵。一点粪便,已足够将普通的擦伤变成致命伤。“青盐”还有一个缺点:死得太快,会给人一种悲壮的错觉。相比之下,看着自己的同袍一天天萎靡下去,直到被粪便杀死……这实在太伤士气了。 “莫维坦”这边的箭头是干净的。与慈悲无关,只因为他们是人多且必胜的一方。粪便闻多了,会增加染病的风险。万一还是“人传人”的病,那可得不偿失。 到第三日正午,守军的箭已经射不到“箭楼”了。即使轮番休整,几天下来也全数精疲力竭。当天下午,守军从“墙垛”上消失。科摩多这才命人架起云梯,攻入“支堡”。 支堡内,除了被羽箭射死的几十具尸体,还有六个是被刀砍死的,没见着活人。是内讧,活着的守军从“支堡”另一侧逃了。“支堡”临山壁而建,有三侧外墙。“科摩多”只攻一侧,就是盼着他们逃跑。如果守军再扛一天,他将开始在另一侧塔箭楼,但不会把三侧都围上。 “达达利军”的绝大多数兵士根本没有参战,无需休整,直接开拔。一部分“工兵”留下拆卸“箭楼”,一部分“民夫”留下收集箭矢与物资,做完这些,他们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追赶前队。另有二十五名步兵留下占领“支堡”,战役结束前,他们会一直在这儿。 耗时二十九天,科摩多以相似的手法拔掉了八座“支堡”,终于到达了“尼昂要塞”脚下。期间发生过一场范围极小,近乎屠杀的野战——第四座“支堡”里的守军受不住熬,冲出来拼命。 如此漫长的时间,足够“尼昂要塞”做出更加充分的战前准备。科摩多不在乎。三天与半个月或许差别很大,半个月与一个月…是一样的。 “这他妈…怎么打呀。”到处流窜的两年多,加上成为“首席”后的半年多,叶玄早已亲眼看过无数座要塞,然而真轮到自己带着几千兵马迫近到“要塞”脚下,他还是忍不住生出这样的感慨。 从外面看去,“尼昂要塞”就是一道十多脒高、几百脒宽的墙,左右两侧直接与山体相接。但叶玄知道这不是全貌,他看过地图。巨墙后面是一片更开阔的地形,那里横亘着一座不与山体相连的,四四方方的小城,或者叫巨堡。一墙一堡加在一起,才是完整的“尼昂要塞”。 “如果想在这里建一座城,干嘛不直接修两道墙呢?”出征前,莫维坦指着地图,请教过名义上的“副将”科摩多。 “是为了防范那种几乎不可能,又有那么一丁点可能的事情。这两侧的山体,士兵没办法爬上去;就算爬上去,也没那么长的绳索让他们下来;就算有绳索,也无法穿着铁甲下行,那会累死在半途。但是,万一呢? 万一有个发了疯的将军,硬要这么干,那山…也不是真上不去。耗时一个月,或者几个月,沿着山壁一根一要把钢钉砸进去,制一条‘山梯’,然后把足够多的长绳带到山顶,结在一起。士兵穿皮甲,背着单刀蹭下去。全是精锐的话,兴许每千人能活一百多? 一百个‘穿皮甲,拿单刀’的敌兵深夜出现在城防腹地,会惹出怎样的麻烦呢?也许极大,也许没事。反正我绝不想在守城的时候遭遇这个。相比乱七八糟的山体,还是笔直的城墙更好巡视。相比从天而降的皮甲兵,我也宁愿他们穿着铁甲,从外往里、从下往上来打我。 但就算有了城,横贯山体两侧的高墙也是必须的。如果没有,我们的骑兵就能绕过去劫掠庄园、烧毁农田,逼他们野战。” 科摩多说得非常对。叶玄此刻仰望着那道高墙,想野战已经快想疯了。这他妈…怎么打呀。 第一百三十八章 丧心病狂 其实枯荣城“内城”的城墙,比“尼昂要塞”矮不了太多。苍城更是连“外城”的城墙都比这个高。但那时的叶玄是个飞檐走壁的混混,自己能爬,就不觉得高。如今他领着数千兵马,要“攻陷”而非“潜入”眼前的堡垒,这才真切体会到“墙”这种古老军械的恐怖。 看见“要塞”和触碰到墙体,是两回事。这几百步的距离,也不知要走多少天。 “巨墙”与“先军”所在的位置间,错落着上百道十多脒宽的低矮土墙,和数之不尽的明暗陷坑。坑里坑外,泼洒着密如繁星的“铁菱子”,布、皮所制的战靴一踩即穿,更别说民夫们脚上都是草鞋。八座“支堡”为要塞争取了更充足的备战时间,因此有理由相信,铁菱的尖刺上涂了比屎更脏的东西。 拆土墙,可能掉进暗坑;清扫铁菱子,也可能掉进暗坑;工兵队带着特制的器具,一边清扫铁菱一边探坑,却被藏在暗坑里的敌兵用短枪戳死;让全副武装的步兵护在工兵周围,步兵又掉进暗坑里…… 科摩多命工兵从“驮马”上取来“轮子”、“车轴”和“条形板木”,制成简易的“六轮板车”,推着“工兵”一步步往前蹭。工兵趴在车板上,一边清扫,一边探坑。板车前轮即使陷进坑里,也不会翻。超过“二轮”的车很难转向,这是几万年后才被彻底解决的问题。眼下的场景,转向不是重点,“板车”想要几轮,就有几轮。 敌军把地形弄成这样,科摩多就更不担心“要塞”里忽然冲出大股骑兵。他只命四百“兵步”结阵以待,“轻骑”和“重骑”则根本没坐在马上,连“乘马”的体力也不去损耗。 即便有了板车,隐伏在不知哪个暗坑里的敌兵们,仍大幅延缓了推进的速度。另则,“拆土墙”也是一个“不难却极费力”的过程。三天后的一个夜晚,还未清扫到的数不清多少个暗坑中,钻出看不清多少个人头,踉踉跄跄奔到巨墙之下,被吊篮接入墙内。大概是军令所规定的时辰到了。暗坑狭小,透气也差,吃喝拉撒全在里面,憋上几天也就杀不动人了。 此时距要塞四百步开外的地方,已堆起一座土山。站在山顶,堪堪能够平视巨墙顶端“宽阔到可供数骑并行”的“兵道”上的守军。土山顶上的“望台”在对面所有重武器的射程之外,但仍做了极厚实的防护。叶玄站直后,只露出肩膀。科摩多个子矮些,连喉结也遮住。 夜晚除了火把和火盆,其实看不清太多东西。叶玄上来,只为吸两口更清新的空气。见科摩多也在这里,却不知他在琢磨些什么。 “那两座床弩,会摧毁我们的攻城器械,我们造得越大,它们打得越准。”见莫维坦站到身边,科摩多觉得应该说些话,以免尴尬。那是两座至少四十人合力才能拉开的巨大床弩。分设在巨墙“中间靠左”和“中间靠右”两个位置,宛如凶兽的一双獠牙。 “你想赢吗?” 科摩多沉默。相识以来,这是他第一次答不出主将的问题。 “干干净净,没什么伤损地拔掉八座‘支堡’,接着在这里耗上一两个月,磨死几百人、一千人。回去之后,首席还是首席,偏将还是偏将。你是这么想的吗?” “床弩不是最大的阻碍。”科摩多没有说出自己的态度,他依旧在讲打仗的事,“最难的地方在于,守军不会崩溃,也不会枯竭。攻这道墙,比攻一座城还要麻烦。它背后,是整个‘尼巴巴王国’的腹地,军械、粮草,要多少就有多少。” “如果陛下的命令是‘非赢不可’,你会怎么做?” “……挖地道。”科摩多想了一会儿说道。他不是在想怎么攻城,而是在判断说出来的后果。出征前,陛下给他的其中一个命令是:“他要学,你就教他。” “把眼前这条道路推平之后,让‘工兵’带领所有‘民夫’和除了那‘五百精锐’以外的所有‘步兵’一起挖地道,挖很多条。三百‘轻骑’、三百‘重骑’待命。挖得差不多了之后,尽量在同一时刻,只能是尽量,把所有洞口一起挖通,步兵强攻,从内侧打开城门,让骑兵突进。 这很难成功。守军在地面埋入铜缸,能把地底大致的走向听出来。我们的兵士一冒头就会被杀。再朝地道里吹些浓烟,队伍前、中两段来不及逃,都得闷死。 就算有几条地道被听漏了,成百上千的士兵钻出来也需要很久。如果最先钻出的十几人不能在第一时刻结成阵列,护住洞口,这一队就完了。 即使能让几百人集结起来,打开城门的机会也非常小。那是个‘瓮城’,至少要开两道门。如果对方已经决心不打野战,现在两道城门后面,肯定堆满了小山一样的沙袋。沙袋看上去是最简单的问题,搬开就行,但这其实是最致命的一步。搬沙袋需要时间,完全不能取巧。等不到沙袋搬空,对方就能从混乱中恢复,集结兵力剿灭他们。”科摩多讲得很详细,但这只是教学。他不会允许莫维坦真这么干。 “嗯。”莫维坦点头。他只能认可。 工兵带领着民夫,拆墙、填坑,昼夜不停。隔日清晨,推进到对方“投石器”的射程之内。这东西看着吓人,实际效果很差。投石器的攻速极慢,也毫无准头可言。面对临时征召的民夫,它的威慑及不上身后的“督战队”;面对隶属于王国的工兵,它的威慑更及不上住在“达达利城”里的妻儿。 “投石器”扔出的石头,分为“碎石”和“巨石”两种。即便是“碎石”,兵步站着不动也很难打中,而且“碎石”完全可以用过去几天造好的“盾车”抗住。至于巨石……很简单,赌命就行。巨石带来的伤损,甚至及不上那些撒了满地的“铁菱子”。 除了攻速慢和打不准,投石器另一个严重的缺陷,是容易坏。这不是投石器单独的问题,这个时代的水准就是如此。除了“城墙”之外,所有巨型的“军器”都很容易坏。大概也是这个原因,墙顶那两架巨型“床弩”一箭未发。在达达利一方的巨型军器开始推进之前,应该都不会动。而这边的巨型军器,还一件都没造出来。由于巨型军器即便拆散了也无法携带,他们只能就地取材。 又过一日,“达达利军”推进到弓箭的射程之内,伤亡开始增加。科摩多的战法依旧朴素,造更多的盾车,堆更多的土山。他没有直接搭“箭楼”,因为建造的过程中很难防御,而土山本身就是最厚的盾。另则,箭楼可以被床弩或投石器摧破,土山不怕。 再过几日,巨墙外的道路基本推平。当越来越多的弓箭手爬上越来越多的土山,墙顶的守军也开始伤血。叶玄瞧在眼里,学到很多。同时他也愈发确信,这样的相互磨损不会有任何结果。 “停止你的表演,集结所有力量去挖地道,立刻。这是我的命令。”当晚,莫维坦让传令兵将科摩多唤到自己的军帐内。他还是头一次这样做,以往有事请教,他都会亲自去找科摩多。 “将军,这恐怕……”表面吞吞吐吐,实则没有犹豫。科摩多拒绝。 “半个月内,城门后的沙袋会自行消失。我用我的荣誉和人格,向你保证。” “您对王国的贡献不亚于我,不久的将来,必定远超过我。我完全认可您的荣誉,也无比尊重您的人格,将军。”这也是科摩多头一次对莫维坦使用“您”这样的称呼。“但是将军,请原谅我无法想象您所描述的内容。您…要做什么?” “你只需要知道,沙袋会在十五天内消失。”叶玄背靠座椅,面容平静,语声低沉。他努力回忆着做枯荣城主时的感觉,可惜收效甚微。一个把自己的“主城”当做“生意”而非“领地”的家伙,即使久居上位,也养不出什么王气。更何况在做城主的百多年里,只有最后五年别人才真正把他当城主看待。 “将军,这恐怕……”科摩多又开始吞吞吐吐。这一回,是真的有点蒙了。 “挖地道和发起总攻,是两个步骤;攻城失败和全军覆没,更是两回事。你不想冒险我能体谅,但如果…我做到了我承诺的事,而你什么都没做,回去之后,你自己跟陛下解释。”威压不太管用。生意人,最终还是要摆弄利弊。 后半夜,莫维坦从辎重营领了三匹耐力极佳的“乘马”,独自出营,朝来路狂奔跑而去。一个试图劝阻的校官,被他用带鞘的双手剑砸断了左臂。莫维坦是个空壳主将,不是囚犯。没人敢对他用强,袭击主将的名目一旦坐实,杀了白杀不算,更会连累城中的家人。 要论冲刺,乘马的速度不及战马;若是赶路,乘马则远远好于战马。只可惜这个世界没有“鸩芙叶”那种能透支马匹生命的药物,不然他一天就能跑完这段山路,而非两天。 凭借“将符”顺利进入属于“达达利王国”的要塞,叶玄没有回城,他换了三匹新马,直奔距离“要塞”最近的那个“圣所”。 这是一个坐落于几大农庄交汇处的“圣所”,里面总共只有七名神卫。沃夫冈伽的所有“圣所”都由“圣堂”负责修建,全部是相同制式,不会因为人少而节约一砖一瓦。“圣所”与“圣所”没有高低从属,王城内与乡野间,是平等的。 “我控诉,尼昂要塞的守将窝藏女巫!” 乡野间的“圣所”虽然位格上与王城内的平等,见过的世面究竟少些。包括“主教”在内,七人谁也没遇过如此严重的事。不过此时“主教”并不在场,与莫维坦对话的是一名普通的紫袍。祷告、忏悔、奉献,他以为只可能是这三件事中的一件、两件或者全部。 “你的身份。”僵直了片刻,紫袍憋出这样一句。然而当他说出来的时候,控诉的男人已经转身,以极快的步履朝外走去,似乎没听到他的问话。 失踪五天后,主将归营。没人知道他去了哪儿,干了什么。莫维坦离营当夜,科摩多就已下令开始挖掘地道。叶玄归来时见到的土洞,比他预想的还要多。这是明目张胆地“穴攻”,并非奇袭。数十条地道,就在守军的眼皮底下开掘。 “工兵队”毕竟不是“采矿队”,他们挖不出太宽的隧道,就算能也不应该。最划算的做法,是几十条地道同时开掘。其中一部分会被地底的坚石挡住,成为废道。最终有多少能通,要看运气。 “穴攻”究竟有多难,胜算几何,叶玄心里完全没底。他不懂打仗,只记得自己读过的史书。所谓古兵书,现在看来,其实更像史书:拿下一座城池最常见的方式是“劝降”;其次是断绝城内补给,而后“逼降”;再其次就是“穴攻”。 直接用云梯车攻入,或者干脆把城门撞开、城墙凿开的案例也有,但那通常是在“断绝对方补给”很久之后,守军饿得连往下扔石头、泼金汁的力气也无,或者刚吃过城内的百姓,万念俱灰、阳奉阴违,这才有可能眼睁睁看着敌军一点一点凿墙。 眼下没有这种条件,敌方的补给永远不会断绝。反倒是自己这边,粮道虽然畅通,补给线也不长,可陛下愿意支持到什么时候呢?叶玄没有时间,他只能赌。 从“木叶商团”到“达达利军”。从花自己的钱,赌别人的命;到花别人的钱,赌别人的命……叶玄从来是个奸商。唯一的不同,就是他不为了钱。不恋财的商贾,不贪位的权臣,往往会干出比掠夺更恐怖的事。 莫维坦归营后第六天,地道开始挖掘后的第十一天。尼昂要塞的巨墙之下,缓缓走近六名身披紫袍的神卫。说是缓缓,他们行走的速度还是比叶玄见过的那些“圣堂使者”们略快一些。 墙头的守军校官显然对此毫无准备,他们这一路的“游哨”早已断了。校官毕恭毕敬朝墙下喊话,神卫不答。没人可以让神卫仰着头大声叫喊,高墙不能,战争也不能。校官只得派人飞跑着,去请示没有站在墙头的,位阶更高的将官。不多会儿,墙头降下一只可容三人乘坐的“吊篮”,一名穿银灰色锁甲的将官迎着数千敌军的兵威,只带着两名盾手来到墙下。 他不担心神卫是假的,一点儿也不。这个世界但凡脑筋正常的人,都不会怀疑神卫有假。他也不太担心降下来之后会被敌军围杀,没有人敢冒着伤到神卫的风险干这种事。唯一需要防备的,是吊篮降到半途时被人射死,所以他带了盾手。其实连这也是多余,敌军不会在神卫面前放箭,何况他还是神卫即将交谈的对象。 不出所料,交谈无果。将官小心翼翼地邀请神卫乘吊篮进入,神卫沉默,静立不语。他们没见过太大的阵仗,披上紫袍之前所受的训导却分毫不少;他们没见过太大的阵仗,因此更加不要指望他们变通。他们深深地知道,自己最重要的职责,就是任何时刻都不能做出有损“位格”的行止。与此相比,甚至就连捕获女巫都是次要的。 如果眼前是一座山,乘吊篮也无不可。然而这是一道墙,人筑的墙。墙上有门,门就在那儿。 神卫不动,不说。也拒绝将官用吊篮带下来的清水和食物。他们就站在这儿。门不开,就死在这儿。 只有最最忠诚的“王卫”,敢用肉身迎接“神卫”的法锤。哪怕最最忠诚的“王卫”,也不敢把“神卫”挡在门外。他们能做出的最勇敢的举动,就是打开宫门,摆开阵列,排队领死。在“昆斯特”王宫的门口,叶玄已经体验过一次神权的恐怖。他对这些穿紫袍的家伙,很有信心。 科摩多说得没错,把门后的沙袋搬开需要很多时间。就算有六名神卫在烈日下罚站,城门也过了将近一个“大时”才被人从里面拉开。所有城门都是向内的,如果朝外开,承担转轴功能的“户枢”也会露在外面,那样敌军就更容易从外面把门卸掉。 不过对于“尼昂要塞”这种边防重地而言,城门并不是唯一的防护。门后必定会有一道自上而下,用铁皮包裹的实木闸门。轻则千多斤,重则几千斤。这东西就算有战象也很难撞破,只能由墙头的守军用“绞盘”拉开。 对开的城门裂出一道缝隙,而后再裂、再裂,直至大敞。瞧着眼前如此荒诞的一幕,叶玄想笑,又有点笑不出来。 比这更荒诞的是,城外三百轻骑、三百重骑就这么眼睁睁看着,没有趁虚而入,连上马的动作都没有。 叶玄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已经颇深,他当然不会指望此刻。把神卫骗来的用意在于:他们离开时也会走这道门,而守军同样需要一个“大时”的工夫,才能重新把沙袋堆起。 “尼巴巴王国”有十多个要塞。为了弹压王国内部的势力,也为了威慑各个要塞中的守军,“王城”内必须有足够的驻军。所以“尼昂要塞”即使经过备战,里面的守军也不会多到离谱。“达达利王”要攻略“乌坎坎”,人尽皆知。“尼巴巴王”会相信“达达利”攻打自己是一步“闲棋”,这也的确是一步闲棋。 神卫的驾临是突然的。虽然女巫仍是禁忌,但“大清洁”的时代早已过去,通常来说,“圣所”的神卫不会乱动。即使要动,通常也会避开正在打仗的地方。绝非尊重士兵手里的刀,主要是因为…死人多的地方,容易染病。 神卫的驾临是突然的。在这样一个没有“信鸦”也没有“鸩芙”的世界,就算主将认为“瓮城”两道大门后的沙袋被搬开是很危险的,想要报知“王城”并请求增兵,往返也要好几天。 神卫的驾临是突然的。可面对如此不合常理的事,却没有任何一位守军将官疑心这是敌方的计谋。或者说,没人敢这么怀疑。驱使神卫,以助攻城……他们从没学过,从没听过有这种战法。 “神卫离开要塞后,立即发起总攻。五百‘步兵精锐’、一百‘工兵精锐’,走同一条地道。其余步兵、工兵,分散走其它地道。”这是莫维坦第二次以命令的口吻对科摩多讲话。他不懂打仗,但懂赌博。如果己方精锐能集结在对方墙内,那道高墙,就有希望从内部拿下来。 “是,将军。”六名紫袍出现在高墙下的那一刻起,准确来说,是从游哨口中得知有六名“神卫“正朝此行进的那一刻起,科摩多看莫维坦的眼神,彻底变了。这是一个疯子!能干出任何事的疯子! 与墙内守军不同,科摩多当然能猜到神卫出现是怎么回事。将军说过,他会让城门后的沙袋“消失”。 “如果神卫质询,我跟他们走。请你继续执行我的命令,敢退,我就杀你。”说这句话时,叶玄没再试图寻找枯荣城主的感觉。科摩多却实实在在感受到一股令人窒息的威压。“压迫感”这种东西,关键不在于“压迫别人”的一方,它是从“被压迫者”的内心深处自觉涌现出来的。 “是,将军!”左脚跺地,立正领命。这是军人对军人表达服从的方式。科摩多并未认可对方是一名军人,此时在他心里,只觉得“首席”是比“陛下”还要恐怖的东西。他说要杀人,就一定敢杀人。 欺骗神卫,会让“神殿”之门的缝隙变得狭窄,如果不是关闭的话。相比之下,宰了自己只会面临国王的震怒。那算什么…… 基于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叶玄相信“欺骗神卫”不一定会有肉体上的后果。“神教”不是依靠“苛律与严刑”来驯服世人,如果玩儿这一套,那跟国王有什么区别? “神教”的武器是“永恒”;是聆听“神谕”的特许;是对“神殿”与“深渊”的解释。 据“泰伯坦”所说,数千年前,红土大陆曾有过一段“教政合一”的岁月。后来,是“神教”主动退出了“世俗”。划清界限,才能永保高洁。当然,这一段历史是“不存在”的,是“渎神者”对教廷的污蔑。 叶玄愿意相信泰伯坦的一家之言,也不过是因为,那更符合“中原人”固有的常识。其实泰伯坦所说的内容,也没什么证据。 总之,有活人亲眼见证过的历史就是:过往的几百年间,“大祭司”从未发出过明确的指令。“大祭司”聆听到神谕,从而知道“女巫”是“大瘟疫”的源头,仅此而已。 “大祭司”没有下令抓捕“女巫”,那是“圣堂”和“圣所”自发的行为。到了“大清洁”中期,连“圣殿”也参与其内,他们不在南、北两境的腹地行动,只去往一些四面天险的“孤城”和偏远野蛮的“边城”。那依旧不是“大祭司”的指令,至多算是“大主教”的偏执。而且只持续了极短的一段时日,“圣殿”很快就恢复了静默。 “大祭司”没说过“女巫”应该当众烧死,那是“圣堂”和“圣所”的默契。 “大祭司”没说过“保护女巫”会让“神殿之门”的缝隙变窄,会使“永坠深渊”的机会变大。也许是“圣堂”和“圣所”这样理解,进而影响了世人。 “大祭司”没说过“欺骗神卫”会让“神殿之门”的缝隙变窄,会使“永坠深渊”的机会变大。也许是“圣堂”和“圣所”这样理解,进而影响了世人。 “大祭司”甚至没说过“神卫”有权执法,只不过许多代以前的“大祭司”聆听到另一条神谕——杀伤圣仆者,永坠深渊。 因此,神卫对女巫的清洗、法锤对世俗的残害……其实从来没有明文的“律令”可依。据清尘所述,中原的“顺帝国”早期也是如此作风,这叫“刑名不具”。 也因此,叶玄认为就算自己被神卫带走,也不一定会挨法锤,或者上火刑架。具体发生什么,那取决于神卫的心情和自己的说辞。他已经编好了一套漏洞百出的谎话,大意就是: “我奉我王之命,攻打尼昂要塞。到达之后,我连续两晚梦到要塞内的地室中,睡着一个通体无痣的裸女。第一晚我以为是纯粹的梦,第二晚梦到相同的内容,我认为那是一种启示。所以我立即丢下军队,跑废了三匹快马,到距我最近的圣所禀报。启示是我自己梦到的,如果派传信兵转述,我认为那是一种‘不敬’。 什么?没有女巫吗?我只是…如实禀报我的梦境。我觉得连续梦到,应该是一种启示。我无法判断,但我必须禀报。真没有女巫吗?会不会是藏起来了,或者送走了? 不,我对神的虔诚高于一切,怎么可能对您说谎!这世上,怎么会有人为了打仗这种小事,编造梦启,亵渎神明?” 梦启最大的好处,就是线索断绝得干干净净,完全无法查证。而且“女巫”确实是比“打仗”重要太多的事,神卫不能否认这一点。 除此之外,叶玄心里还有另一层侥幸:神卫也许根本不会到军营质询。 神卫不知道控诉者是谁。他们当然能猜到,但猜测和确证是两个步骤。微妙处在于,“猜到”本身就是一种失格。“猜到”就意味着,神卫心中埋藏着另一套叙事规则——一套“军功”重于“信仰”的规则。 一天过去,两天过去……叶玄心里渐渐焦躁起来,他不希望神卫在此停留太久。地道,已经挖好了。之前科摩多告诉他,地道的大致走向可以用埋在土里的“铜缸”听出来,现在他知道这有点夸张了。“铜缸”的主要作用,是防范那种“直接塌陷墙体的穴攻”,也称“挖墙角”。而如果地道挖得更深,挖进墙内,“铜缸”是很难听见的。 但是,那些只剩薄薄一层,随时可以破开的圆洞,只要时间够长,是可以被“工兵”一个个探出来的。这跟盗墓是相似的原理。探出之后,“工兵”不会把洞破开,只会让“长枪队”和“烟火工”在洞口守着。待到敌军冒头,扎死先前几个,然后熏死一串。这是真真正正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什么天险也不能比。等候的时长越久,“穴攻”的成算越小。 第三日清晨,城门再启。六名紫袍押着带镣铐的两男一女,缓缓自“瓮城”凸起的高墙内走出。 叶玄傻了。尼昂要塞…真有女巫! 登陆红土,确认了娘亲已经不在,那之后叶玄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完成她的夙愿——确保洛拉玛人的繁衍,改善洛拉玛人的处境。 什么也没干成,先害死了一个…… 科摩多也傻了。首席,不,莫维坦将军,他究竟是个被神明眷顾的疯子,还是大智大勇的枭杰? 科摩多不知道莫维坦是用什么由头将神卫骗来,或说请来。他不敢问,但也猜出一二。能让神卫离开“圣所”的理由并不多。如果那个女人是女巫,两个男人之一,极有可能就是“尼昂要塞”的主将“科萨伯-班戈恩”。除了积威深重的主将,谁敢私藏“巫奴”?谁又能私藏“巫奴”? “三百轻骑,上马待命;三十重骑,披甲待命;步兵,开始进攻!”军帐内,副将科摩多眼中极罕见地透出凶光。 到此一步,叶玄已经不用管了,但他仍在学习。重骑共有三百,科摩多只让三十骑披甲,这是因为重骑穿上板甲之后,即使待着不动,体力也会快速耗损。 所以,如果城门开了,骑兵突进的顺序是:三十重骑,三百轻骑,余下重骑。若城门很久都没开,就得让三十重骑把铠甲脱了,换另一批。 叶玄心中有些不安。他之前给科摩多的命令是:“五百‘步兵精锐’、一百‘工兵精锐’走同一条地道。其余步兵、工兵,分散走其它地道。”科摩多刚才也的确是这样部署的。现在想来,自己身为外行,是不是管得太细了?他有点后悔。现在重新商量肯定来不及了。骰子,已经掷出。 五百“步兵精锐”,是王军真正的精锐。打过野战,打过胜仗的那种;会用刀抢,也会使弓弩的那种;穿上鳞甲,还能跑步的那种。 一百“工兵精锐”,是王军真正的精锐。能盖楼,能拆楼的那种;会造云梯车、投石器的那种;能筑墙,也能盗墓的那种。 这样的六百精锐,全数豪赌在同一条地道里。他们要是没了,那要塞…也不用攻了。 六百精锐进入的那条地道,是“工兵长”自己选的。几十条地道,其中小半被对方在墙内挖掘的“堑壕”所阻、小半被地底坚石所阻,余下那些,也不知有多少坑口被探了出来。“工兵长”认为自己选的那条机会更大,他只能强行这样认为。 “堑壕”与“地道”,是个“道低一尺,魔低一丈”的较量。总有一些地道,能挖得比堑壕更深。而且堑壕有个天然的麻烦:如果离城墙太近,就不能挖得太狠,否则会影响墙体的稳固。如果离城墙太远,就不管用,若敌军从堑壕与城墙之间冒出来……那就白挖了。 六百精锐,按照“十工兵、五百步兵、九十工兵”的次序,鱼贯进入地道。地道的宽度勉强可容三人通行,穿上鳞甲,就是两个半。洞口附近比地道宽阔许多,可容七、六人并立。穿皮甲的工兵先将洞口摧破,随即侧身贴壁,让穿鳞甲的步兵突进,最后头尾两队工兵汇合,一起出洞。如果顺利的话,就是这样。 先头的步兵背“方盾”,挂“单刀”,持“硬弩”。若论连发连射,弩的速度远不如弓,但若只放一箭,则弩快得多。他们只需在钻出洞口的一瞬,射出一箭。当“盾阵”成型,弩就用不着了。因此三十往后的步兵没有配弩,他们有的背“方盾”,持“单刀”;有的持“短枪”,挂“单刀”;有的背“弓箭”,挂“单刀”。 洞口不是临时挖通,而是早已用十几根“细木桩”撑住,然后一点点将上方的坚土弄松。进攻时砍断木桩,穴口自溃。这对工艺的要求极高:砍断木桩后穴口要崩;同时还要确保砍断木桩前,上面有人行走时,土不能陷。更难处在于,必须得一次成功,不能测试! 穴口崩溃,弩箭飞射。紧接着,就是一大盆早已烧得冒泡的滚油泼面而下! “王军精锐”与“普通士兵”的差别,最在此刻。身后的步兵见状毫不犹豫,踏着惨嚎、打滚的袍泽,悍然直上!他们很清楚,这时掉头逃命,必死无疑。不远处已被全数熏死的另一队,其实也懂,但他们做不到,他们无法抗拒自己的本能。 六支弩箭再一次斜射出洞口,回馈他们的,是几声痛呼和十几支雪亮的枪头。王军精锐的鱼鳞甲,质料非一般片甲可比,长枪一刺不穿,却也将他们顶了回去。 如林的寒枪之下,冒着刺目毒烟的五个“布球”从洞口抛出。这是“工兵”的殊死一搏!出不去,就把敌军和自己的前队都变成瞎子! 兵步跟随“布球”,忍着双眼的剧痛再往外冲。又被长枪顶回。毒烟灼伤了一些守军,可这远远不够。前队伤了,有后队。洞外空旷,且有风。浓烟冒得快,散得更快。五个浸泡了树油用以助燃的毒球,烧得快,灭得更快。 三轮强突,皆遭迫退。这一队眼看完了。不论是怎样百炼成钢、悍不畏死的精锐,也很难抹平“地形”造成的优劣。攻城这种事,貌似与人斗,实际超过九成的力气,是在和天斗。 面对“穴攻”,守城一方如果探到了坑洞,往往不会直接填上,也不会一听见响声就开洞放烟,因为那有可能是敌军的试探。损失几个人,就想确认这条地道能不能用?没有那么便宜的事。 而如果是敌军主动将洞口破开,那几乎可以确定,地道里至少藏着上百人。这时把他们击退,然后放烟,才能造成更多的杀伤。另有一层考虑是:敌军挖出的地道不只一条。对守军而言,永远不清楚有没有未知的,他们只清楚哪些是已知的。 如果让敌军知道自己知道哪些,那敌军就更有可能从自己不知道的洞穴里冒出来。在那些“自己知道”而“敌军不知道自己知道”的洞口守着,是更好的办法。 第六次强突,第九次强突……穿着厚重鳞甲的步兵已渐有死伤,渐感绝望。其实,若不是守军一方怯战怕死,畏惧先前的硬弩和毒烟,地道中的达达利军根本就没机会顶到现在。居高临下,合围一洞,竟然让对方强突了九轮!如此军容,也难怪他们死守高墙,不敢野战。 谨慎通常都是对的,只在某些极特殊的时刻例外。比如,现在。 “用长枪再怼几轮,对方就会崩溃”的想法,也是对的。然而,战场不止一处,地道不止一条。 远处杀来了一队人,不到两百,持刀盾,穿皮甲。是达达利军的“农匠兵”。 刀、盾的造价远高于同等品质的长枪,但“农匠兵”大部分都持刀、盾。因为“刀盾兵”对“结阵”的要求更低。一个长枪组成的阵列,只要其中两三个人乱了,整个阵列就全乱了。而“刀盾兵”可以各自为战。有些训练时长不够的“刀盾兵”,将官干脆就不许他们结阵,阵前喊一声“杀”,所有人直接往上冲。跟土匪一样。硬要说与“匪”有什么不同,那就是“督战队”的存在。最慢的那个,以逃兵论处。 此情此景,督战队的作用已十分有限。敌城之内,没有逃命的余地!不到两百的“刀盾兵”若结成阵列,远看就只小小一块。散开了往前冲,却给人一种声势浩大的错觉。 心里越怕,喊杀声也越大。遇上同样不怎么勇敢的“尼巴巴守军”,倒真有摄人之效。总数不足百人的“长枪队”和“烟火工”立时慌了。原以为的屠杀,转眼变成死战;原本合围一洞,顷刻腹背皆敌。 烟火工,跑了。长枪队,乱了。 一副棕铜色的“鱼鳞甲”从地穴里钻了出来。两副、三副、五副…… 鳞甲刀盾,一人成阵。十人便是一军,百人就敢杀王!这是历史上无数次血淋淋的教训,是所有王储与大贵族的必修之课。在沃夫冈伽的几乎所有地方,铠甲都是除紫袍之外最高等级的禁制。平民家中但凡搜出一副,整条街的人都要绞死。 五百鳞甲步兵堪堪上来三十,便有十人开始进攻。方盾冲击之下,枪林间的缝隙越来越大,没等“农匠兵”们跑到近前,这边已呈屠杀之势。 步兵精锐五百,工兵精锐一百,集结于高墙之内。穴攻伤亡,十五人。 精锐营的将官,对救了自己全营性命的“农匠兵”完全不加理会,也没命令他们做任何事。待鱼贯而出的部众集结完毕,直接率队朝高墙挺进。 路遇敌军箭手,不闪不避,若箭手不在正面,就连追杀和回射也无,任由对方箭矢零星钻入鳞甲的缝隙,杀死己方兵士;路遇敌军枪队,则迎着雪亮的枪尖悍然冲阵,只为了争取时间,不在乎死伤多少。高墙就在那里,拿不下,一个也活不了。 闷雷声响,九十“重骑”奔至。尼巴巴军不敢野战,尼昂要塞却有重甲铁骑。要塞的“方城”与“高墙”之间,有营地,有砖房,但总体而言是平坦的。对于“半数持刀盾,小半持短枪,小半持弓箭”的达达利步军而言,重骑是无法抗衡的力量。地道的限制,使他们无法携带“拒马长枪”;时间的紧迫,让他们无法挖掘足够深的壕沟,或足够多的陷马坑。 步骑相抗,尤其是步兵与重骑的对抗,胜败之关键,在于备战的时长。没有拒马枪、没有绊马索、没有陷马坑的步兵,哪怕穿着鳞甲,哪怕是百战精锐,在重骑面前也和“裸兵”无异。 “散!”军队越强,军令越短。只简单的一个“散”,手下每一个兵长乃至士兵,都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这也是精锐营的将官不在乎“农匠兵”有没有跟上的原因。若带着他们,就得一字一句说清楚:“每十人一小队,每三十人一中队,每九十人一大队,分散朝高墙行进。一定要分得足够散,但又不能太散。到了高墙之下,能汇合就汇合,不能汇合就各自强攻。”等他把命令下完,保不准骑兵都冲过来了。 更麻烦的是,他甚至不能确定这些“农匠兵”是不是每十人就有一个小队长,每三十人就有一个中队长。虽然名义上肯定有,但实际不起作用,这在“农匠兵”里太寻常了。 六百精锐步军边跑边散,边散边进,乱而有序。身后穿着“皮甲”却奔得更慢的“农匠兵”已被“重骑”追上。无论在哪一国,“重骑”必定是精锐中的精锐,不仅在于体魄和骑术,更包括战术素养。自背后“方城”中涌出的他们追上了“农匠兵”,没有屠杀,也没有理会,直奔更前方那些“穿鳞甲”的步军而去。 一道七、八脒深的长长的堑壕,挡住了步军的去路。那是用以对抗“穴攻”而临时挖掘的堑壕。恰是这条看似会将步军逼入绝境的堑壕,救了他们的性命。 堑壕长长的沟体,大部分地方是七、八脒深,其间却有许多处只两、三脒甚至更浅的地方。那些地方被地底坚石挡住,挖不动了。 两、三脒深又未埋尖刺的堑沟,工兵只需在内壁插上几枚“粗钉”,步军就能轻而易举地翻过。但这样的深度却足以挡住“重骑”。更要命的是,供通行用的“板桥”被守军撤走了。撤走“板桥”的守军又已离开原地,去剿杀那些从“未探明”的地道中钻出的敌兵…… 这次的“穴攻”算不上突袭,完全是打明牌。但守军一方却犯了许多错误。那些错误单独来看,可能并没有错。坏就坏在,缺少来自更高层级的调度。 撤掉堑壕上的“板桥”是对的,可撤掉之后没有集结兵力拒守堑壕,反而分兵出去剿杀,显然错了。没有专人守护撤下来的“板桥”以备接应重骑,更是错上加错。 “重骑”放过“农匠兵”,直扑“挺进速度最快的精锐”是对的。可“轻骑”干嘛去了?轻骑仗着自身的敏捷,正在一处一处“打地鼠”。 迈不过眼前沟壑,重骑只能从狭长堑壕的左侧绕道,那里距山壁很近,没有挖掘。这一下不仅失了先机,也失去了前冲的惯力。慢下来的重骑,就没有那么恐怖了。当他们再次“恐怖”起来,鳞甲步兵已经攻到墙下,最先到的几批已在合力攻打六条“城墙兵道”中的一处。同一道高墙,内外两侧防守起来,难度相差何止百倍。“兵道”顾名思义,本来就是通行用的。 此情此景,“重骑”已无法冲刺。对面就是高墙,一旦冲起,根本停不下来。 非到万不得已,“重骑”绝不会主动下马步战。他们总数只有九十,没了战马,也就失去了左右战局的分量。更何况敌军不止一批,未探明的地穴不止一处,眼下正有更多“小股敌军”陆续朝高墙涌来。爱惜自己的理由足够充分,重骑掉转马头,隆隆而去。 更多鳞甲步兵在墙下集结,六条“城墙兵道”中的三条遭遇强攻,每条只不足百人。步军分出了一半的兵力,也必须分出一半兵力,拦阻敌方的步军与轻骑,保护己方的“工兵”。万一升降“闸门”的绞盘被毁,只有他们才能修复。 高墙之外,少量轻骑下马,带领数百民夫登上墙外无数座充当“箭楼”功用的“土堆”,与城头守军对射。民夫不会射箭,但凡当过猎户的,都已编入“农匠兵”序列。大半羽箭飞不到对面墙头便即坠落,能飞那么远的,要么刺在墙上,要么远远高过头顶,守军几乎不用闪避。科摩多不在乎,他只想牵制守军的精力——我这边攻城了,你管不管? “土堆”下方,四架趁挖掘地道的空当草草制成,简陋到只能勉强当“盾车”使用的,“前梯”根本伸不出去的“假云梯车”,在更多持盾民夫的驱使下,缓缓迫近高墙。我这边攻城了,你管不管?四十人合力才能拉开的床弩,你用不用?七、八人合力才能操纵的投石器,你使不使? “嗖!” “嗖!” “嗖!” “嗖!” 第四声划破虚空的巨响,带来一声更为暴烈的巨响。“假云梯车”正面的坚盾如豆腐一般被“孩童小臂粗的弩箭”刺穿,箭头之上悬挂的两枚“婴儿拳头大小的链锤”更将“假云梯车”半侧车体搅得稀烂。 巨箭深埋入土。运气最差的几个民夫,和身侧半人高的车轮一起……碎了。 有生以来,这是叶玄第一次亲眼见识到“巨型床弩”的威力。虽然和预想中差不多,心底的恐惧还是不自觉升涌起来。这玩意儿…就算“风大矛”也抗不住。在“苍城”和“镜月城”的陈列馆里,他见过比墙头那座更大的床弩,它们如同巨龙的枯骨,毫无生气地沉睡着,没有半点狂暴。 海的另一端,“龙”依旧活着。张着血口,龇着獠牙,喷吐着比火焰更为恐怖的钢矛! “每箭之间,间隔三百到五百个心跳。这么巨大的云梯车,打了四次才中,如果打人,至少得几百次。钢矛势大力沉,速度并不极快。嗯,能躲开。”叶玄用理智収摄恐惧的同时,科摩多心中正推算着完全不同的东西:“两座床弩只开动了一座,投石器开了六个,现在又全都停了……墙那边的进展,还不错。” “三十重骑解甲,一百重骑披甲。”他站在床弩射程之外的土堆顶上,对传令兵道。语调平和,实则体内的血液已开始燥热。加注!科摩多不喜欢赌,但不代表他不会。口袋里的筹码,不能等到最后一刻才拿上桌。如果城门从里面打开,又被关上,回去之后别说裂土封疆,他连偏将也不用做了。 到此,叶玄已基本确信,科摩多不再需要自己了。他站在这里唯一的用处,就是让他相信,一旦退缩,“首席”会立刻宰了他。现在连“投石器”都停了,好像也没什么退缩的余地。 叶玄走了。他已经逼出了主将的战心,接下来,要骗取士兵的拥戴。 “现在起,我受你指挥。”莫维坦走下土堆,对整装待发的“轻骑营”将官“波鲁鲁”道。 “……是,将军!”波鲁鲁立正领命,有些惶恐又有些狂热地,收下了这名士兵。 “取锁甲来!”副官就在身边,波鲁鲁却大声呼喊着下令。 “不需要。”莫维坦拒绝。他的皮甲是纯黑的,那种染料的黑,而非自然的黑。他的皮甲是华美的,那种可以出席宴会,又足以凸显军人身份的华美。他不要锁甲,他要所有人都看到这一抹深黑。只属于他“个人”的,一抹深黑。 将有必死之心,士无贪生之念。这是一次无耻的讹诈。有这样一抹不协调的“深黑”混在队中,士兵会表现出疯狂的勇敢。战后,更会对身先士卒的他,表现出疯狂的崇敬。仅指活下来的那些。 跨上高头战马,接过长柄战刀。约一千两百次心跳过后,高墙“瓮城”的顶沿之上,出现了身穿“棕铜色鱼鳞甲”的士兵。两百重骑开始披甲。 又过了五百个心跳,损毁不算太过严重的绞盘被工兵修复,“闸门”缓缓升起,对开的厚重城门裂出一道缝隙。 一百重骑冲锋,三百轻骑跟进。剩下的两百重骑,仍在披甲。依常理而言,轻骑在侧,没有重骑先动的道理。但这是攻城,不是野战。那道缓缓开启的城门,不知什么时候又会关上。而骑兵入城,并非一眨眼的事。为了防止彼此磕绊,骑兵与骑兵之间,必须拉开足够的间距。冲得越猛,所需的间距越大。 因此必须确保战力最强的重骑先入,能全部进去最好,不行的话,有多少算多少。 重骑突入时,“瓮城”内的拒马桩、陷马坑尚未被工兵清理干净,只有一道比城门更狭窄的道路可供通行,且并非完全的笔直。这里面还有“神卫”的功劳,若不是他们来来去去,瓮城里的“脏东西”恐怕更多。 也亏得是重骑先入,此刻“瓮城”外门大敞,内门却眼看要被守军夺回来了。尽管墙顶的两道“闸门”暂时还都在“达达利军”手里,但就算只有一道镶嵌铁钉的木制城门,也绝非“重骑”所能撞破。 被“瓮城”里的脏东西放缓了马速的重骑,再一次开始突进。清理出的窄道只容两骑并进,两骑就两骑。战马、壮汉、铠甲,总重远超千斤的两只铁坨呼啸而出,碾碎了“内门”里侧交战的步兵,无分敌我! 两只铁坨突入所造成的后果,是四只铁坨突入。四只铁驼,带来了百只铁坨,和紧随其后的三百只肉坨。再后,穿戴整齐的余下两百铁坨护持着达达利军真正的主将科摩多,隆隆而入。 身先士足、奋勇杀敌的美梦,戛然而止。入城后的叶玄,没有遭遇像样的战斗。敌军,溃了。那追碾“鳞甲步兵”的“九十重骑”,叶玄只是听说,不曾看见。步军抵达墙下,攻陷高墙,用了约半个小时,重骑根本不可能持续作战这么久,“从地道零星涌出的杂兵”都没扫净,他们早已力竭,退回“方城”去了。 这或许是守军犯下的另一个错误,或许不是。他们总共只有九十重骑,或许不该一次押上。但如果他们那时追上并碾碎了敌方的“精锐步军”,一切都会不同。 真正的错误在于,他们的主将“班戈恩”不该私藏“巫奴”。真正的错误在于,他们的副将“萨里瑟”不该跟主将一起享用“巫奴”。就算有心包庇,也不该一起享用!那样,他就不会被“女巫”指证,不会被一同带走。 真正的错误在于,他们运气不好。遇到了一个丧心病狂,敢拿“神卫”开路的疯子。 高墙已经在手,“方城”仍横亘于前。科摩多狂喜之余又无比担心,他很怕莫维坦将军下令攻打那座“方城”。五百“鳞甲步军”剩下不到三百,他们已经不行了。若不是身陷敌城,全无退路,他们早就不行了。 科摩多哪里知道,那个叫莫维坦的疯子,其实是和自己一样胆小的人。他全部的勇敢都藏在丹田与经脉中,更藏在心底最深处的观念中。他不认为自己会死,也不相信紫袍们宣称的那些…关于死后的事。 修筑工事,拒守高墙,等候王军。科摩多万分庆幸,主将认可了他的想法。 第一百三十九章 一只大肥鹅 这是“卢索索城”的“圣所”被屠之后的第二个月,“圣堂”和“圣殿”派出的使者全数到齐。 “圣殿”位于南北交界处的“癌陀冥山”,而“圣殿使者”却只比“圣堂使者”晚到了十五天。这不禁令人生疑,他们是否违反戒律,使用了比“步行”更快的方法赶路。人分高下,事有缓急,没有人质问他们,也没有人敢。 新一任“卢索索王”名叫“波茨勒”,是老王的次子,二十多年前长子病死,他成了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面对使者的质询,“波茨勒”不像父亲那样惶恐。并非他更加勇敢,只因“卢索索家族”已经用一位国王的战死,证明过自己的虔诚。他也没有再次出兵,贸然进犯那片湿地,只命全部王军枕戈待旦,等候“圣殿使者”的决断。 “圣殿使者”入城,依常理来说,第一站会是当地的“圣所”。“圣所新补的神卫”和先一步到达的“圣堂使者”已透过卢索索的情报官,提前知晓了“上使”抵达的时刻,站在“圣所”正前的广场迎候。“波茨勒”也在,明知使者要来,他怎么敢躺在王宫里等候通传? 圣仆、国王、卫兵以及更外层的民众,纷纷仰头望着“黑方”顶端,一个穿纯白色兽皮短裙,身形纤弱,赤足裸臂的蛮女——这就是“圣殿使者”抵达后,看见的第一幕。 看见之前,远远就已听见。听见那决然不属于“沃夫冈伽语”的吟唱: 一只大肥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一只大肥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一只大肥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婉转悠扬,如泣如诉,又透着莫可名状的庄严。比无法听懂的含义更重要的是,她如何将声音传送这么远的距离? 卫兵不敢放箭,未得神卫允肯,谁敢让箭矢落在黑方之上?六名持法锤的“神卫”自内部登上黑方,却在堪堪触碰到女子肌肤前的一瞬,被一股无形的气浪冲倒。起身又上,抡动法锤,仍只重复先前的狼狈。这一切,都被卫兵与民众瞧在眼里,他们感受不到气浪,只看见六名紫袍围拢、抡锤,然后滑稽地后退、跌到,一次一次,反反复复。那身穿兽皮短裙的蛮女一动未动,自始至终用一对雪白的纤足嘲讽着脚下黑方,婷婷而立。 九名“上使”分开人丛,缓缓来到“黑方”近前。他们早已习惯了仰望黑方,却从未这样仰望过站在黑方顶上的妖人。妖人停止吟唱,微微垂下目光,也看向他们。 “放箭。”持法锤合攻蛮女的六人再一次坐倒之后,为首的“上使”木然发令。即使面对无法理解的东西,他的应对依旧透着冷淡与出离。这便是“圣殿使者”的素养。 身后的国王听懂“上使”的指令,正要传达给卫兵,“上使”的光头已和脖颈分离。与紫袍相连,遮蔽头脸的兜帽,此刻宛如一只布袋,包裹着圆溜溜的光头一同滚落。 赤足裸臂的蛮女,眨眼间已到近前。国王出于本能后退、惊叫的当口,九颗来自“圣殿”的光头已全数坠落。紧接着,是“圣堂”的。至于墙顶那六个,她没有杀,也没理会。 妖女斩人头,用的是手!她实在太快,卫兵眼中只见白影红浆,只能凭借她停下后空无一物的手心,推断她没有刀。 妖女杀人时,卫兵不敢动。不论持矛的还是持弓的,都不敢动。神说:杀伤圣仆者,永坠深渊。误伤怎么算?神没说。不救怎么算?神也没说。 妖女停下后,卫兵仍不敢动。因为国王已经失声。他倒退时撞上了一名卫兵,随即被更多的卫兵扶住、挡住。再然后,所有人都呆呆地看着……包括那些没有被杀的,临时从左近调拨来的“圣所神卫”。 “天神…之泪?”短暂又漫长的沉默,让国王找回了他的勇敢。拨开身前卫兵,他站在了女妖对面。 “你们还能得救。不可信奉伪神。”与前先的吟唱相似,震人心魄,却不刺痛耳膜。又与先前的吟唱不同,这两句,是沃夫冈伽语。遣词优雅而缜密,却带着一股奇特口音的…沃夫冈伽语。 语罢,不等国王应对,残影飞身而起。跃过一众卫兵,又踩着卫兵的盔甲跃过目瞪口呆的民众,沿着距“黑方”最近的屋脊,飘然远去。 飘然是真,远去是假。出城后的她,换上没那么做作的俭朴衣衫,趁夜潜回城内,翻出早已藏好的几只布袋。隔日,“卢索索城”各处人流密集的街巷,播撒了成千上万张残损的纸片。每一张残片的内容皆不完整,却隐约讲述着同一个故事。人们熙熙攘攘,往来交互,亢奋而又满怀恐惧地,拼凑出故事的全貌。 九万年前,阳神“罗摩”与雷神“髯蓠”为争夺海神“洛拉玛”的注视,在苍穹之上开启神战。炎阳与雷芒相撞,天壳破碎。外域“魔煞”侵涌而入。 雷、阳的“神魂”为彼此灼伤,无力驭驶“神躯”。海神“洛拉玛”令默海之水倒灌苍穹,以补天缺。 默海降,红土升。天壳未复。 “洛拉玛”令残余海水与红泥相融,滴上自己的眼泪化做“灵石”,再补天缺。 默海又降,红土又升。神泪将穷,天壳未复。 “洛拉玛”自损“神魂”,幻化“浮空水母”以做天阶,将“神躯”带离“海之神域”。 炎阳与雷芒无神驭驶,依循自然之法灼烧“洛拉玛”的“神躯”。 “海神”行至苍穹之顶,以千疮百孔之“神躯”再补天缺。 三神残损,魔煞漫舞,天壳未复。 阳神“罗摩”、雷神“髯蓠”在陨落前的最后一刻,献出“神魂”。 服食下雷、阳二魂,“海神-洛拉玛”化为“天神-洛拉玛”。以至高之权柄,命天壳复原。后左手捧炎阳,右手擎雷电,顷刻将“魔煞”荡尽。 天神入眠,雷阳怒息;海神缺位,波涛狂涌。 补天所余残料:滴入过海神之泪的,幻化成拥有海神容颜的“洛拉玛人”;混融了海水与红泥,未及滴入神泪的,幻化成“女人”;未及滴入神泪,也未及混融海水,只被海神抚摸过的红泥,幻化成“男人”。 补天之水化做云雨,重归默海。百万年后,当天水落尽,红土陆沉。完满吸化雷、阳二魂的“天神”亦将复苏,收回海神之权柄。世间,再无神弃之域。 皆时,“洛拉玛人”的灵魂重归天神怀抱,与天神一起建立“天之国”。“女人”和“男人”的灵魂在深海复苏,助天神建立“海之国”。洛拉玛人、女人、男人,皆为神民,与海天同寿。 沉睡九万年的天神,翻身之即睁眼俯瞰人间。见神民相残,红泥染血。 男人捏造伪神,倒行逆施; 女人信奉伪神,党豺为虐; 洛拉玛人身为万灵之灵,亦彻底遗忘了源初。任凭灵格低于己身的男女,将神的容颜斥贬为“巫”。 再度入眠之即,“天神洛拉玛”降下一滴泪水。 我代替我的眼,注视你们;我代替我的心,怜悯你们;我代替我的手,拯救你们。 ………… 出现在王城中的,和出现在湿地沼泽中的,不是同一个女人。那些跟随“老国王”进入沼泽的禁卫们,当然没有全部斩首。宫廷禁卫世袭罔替,刚刚继位的“新王”也没那么多可以依靠的新兵。因此有一小批最核心的禁卫,既见过“黑方”之上穿兽皮短裙的蛮女,也见过水雾之中衣袂飘飘的妖仙。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十分笃定地告诉国王:不是同一个女人。 比照那个真假难分…不,应该是荒谬绝伦的“神话”,其实很容易分辨出哪一个才是所谓的“天神之泪”。毕竟天神的名字…不,应该说“秽经”中所宣称的天神的名字,叫“洛拉玛”。那么…穿兽皮短裙的女人是谁?她站在“圣所”顶端吟唱的那些,又是什么? 那日“黑方”之下,残影没有如第一次那样,屠杀掉所有神卫。她凭借紫袍们的站位与手上的戒指,锁定了属于“圣殿”和“圣堂”的那些。六个用法锤砸她的家伙属于“圣所”,她放过了他们。也可以说,故意留下了他们。 她的目的,不仅止于让更多人“见证”天神的威能。她还想看到——王权与神权的对抗。所以她杀光了位阶更高的那些,只留下“圣所”一级。 后面的事,残影没办法亲眼瞧见。仅从一些外部可以观察到的事实看去,自己恶毒的盘算应该没有完全落空。从各个“要塞”调回王城的守军,在她血洗“上使”后的第二日就开始陆续出城。目标,却不是“湿地沼泽”。 那些边防要塞,当初真的被老王国调离到一兵不剩。他就是要让邻国侵吞,就是要让“上使”们看到,自己为神教付出了什么。邻国们也很配合,先是仅凭佯攻试探,兵不血刃便占领了要塞。知晓真相后,又主动将吃进嘴的东西吐了出去。虽说神教不干预世俗,可这事太极端了,实在不敢用常理揣度。“卢索索王”顷举国之力替神卫复仇,你在后面捅人屁股? 更何况,除非国力太过悬殊,否则拿下“边防要塞”与拿下内腹的“王城”是两回事。老国王是个精明的商人,大账、小账,算得十分明白。只可惜,他无法算出“天神之泪”究竟是什么东西。 “新王”面对的情况,比“老王”复杂太多。信仰一旦动摇,“损益”也就乱了。 若邻国知晓了“圣所”前发生的一切,他们会不会把无人驻守的“要塞”吞掉? 若军队知道我放着“神卫”的事情不管,命他们退守边防,会不会哗变? “圣堂”和“圣殿”的下一批使者什么时候来?会是怎样的声势?我如何应付? 还有,更重要的:洛拉玛、厄古斯。死后的事…我该怎么下注? ………… “卢索索王”的信仰只是动摇,尚未崩塌。这样的人,或说人处于这样的心境时,是最软弱的。 他抗不住来自神卫的逼迫,哪怕只是“圣所”的神卫。于是他再度出兵“湿地沼泽”,去清剿迷雾深处的妖邪。 他舍不得“卢索索家族”的基业,哪怕“圣堂”与“圣殿”的使者全数死在自己城中,死在自己眼前。于是他只派出了“战力”与“战意”皆无的“农匠兵”,又给了一千匹“驮马”冒充轻骑。 这一回,连“天神之泪”的虚影也没瞧见。深入迷雾后的第三天,根本不相信自己能赢的数千兵马,自行崩解。原就没有主心骨的队伍,逃散之后也不似王军那般,能够主动聚合、退而不溃。他们是真的各自逃命,为抢夺驮马和物资,互相残杀,死了几百。再然后,这一支队伍就消失了。除了“主将”在亲卫的护送下硬着头皮找国王领罪,没有哪个逃兵会回去“王城”找死。“农匠兵”的家眷本来也多在乡野,只有“王国兵”的妻儿会强制居住在“王城”之内。 “两百八十九人。”沼泽深处,林间营地的小木屋内,首领“欧蕾娅”亲自清点过后,正在向“圣女影”汇报这几日的收获。或者说,捕获。“欧蕾娅”是营地中唯一一个不喊她“圣女”的人。也仅在单独的时候。 全部的捕获,都是影、蛾、雁、烛四个人做的。木青儿不能动,祂是“神之泪”。寒星不碰男兵,她宁可死。于是全部的捕获,都是影、蛾、雁、烛四个人做的。 对鬼蛾而言,这是一次极宝贵的“放风”。动身前,残影警告说:“我会跑慢些,你跟紧了。但凡有一个瞬息,让我听见你落在二十步之外,回去就收拾你!”尽管如此,这仍是一次极宝贵的“放风”。她干得特别卖力。 三十只可以让十个男人把腿伸直了睡觉的,盖着防雨隔层的,宽大而坚固“木笼”,是早已准备好的。“木笼”的门上有铁锁,是残影扮成蓬头垢面的老婆子,护着一个脸孔被环境磨损得比较严重,但又没有明显伤疤的洛拉玛人,去到不同的村落分批买的。 残影找到“洛拉玛人营地”后的第六个月才动身去取“暗水”,第七个月才正式对“神教”下手,她不是在等叶玄攻城,更不是在等少主窃国。木叶家族分割成大、小两片,迄今没有任何联络。 影、青负责神教;尘、叶负责世俗。看似残影这一路比较痛快,飞檐走壁,砍瓜切菜,动辄受人膜拜,出场就是圣女。实际上,残影比叶玄艰难得多。叶玄对抗的,是人;残影对抗的,是人们心底的观念。 叶玄可以犯错,可以重来,不过是人间的小打小闹。残影这边,用中原的古话来说,真正是“一步一重天”。 当初在“木叶谷”的营地中,叶玄曾很认真地想过,是否该让清尘留在残影身边。三人商讨过后,确定了如今的分配。残影与清尘,勉强算是相互欣赏,但彼此不够亲近。她们风格迥异,又多多少少都有些固执。 叶玄和残影,是典型的强臣弱主,他们可以好好相处;公主与青儿,是强主弱臣,她们也能好好相处。叶玄与清尘关系,比和残影之间更加复杂,有点像情人,有点像伙伴,放到“家族”视角下,则是更强的臣和更弱的主。 若是把叶玄拿掉,直接将残影与清尘放在一起,十天半月还好,一年两年、五年十年甚至更久的话,“木叶家族”难保不会从两片碎成三片。叶玄也有私心,既然残影和清尘都觉得分开更好,他便不再坚持。他不想一个人。 六个月的时长,准备铁锁和木笼、开辟山顶的营地,都是重要且耗时但不算困难的工作。其间寒星也稍有贡献,她宁死不碰男人,非到万不得已也拒绝触碰女人,但削石、砍树,捕猎水蟒或貂狐之类,还是愿意做的。残影那条纯白的兽皮短裙,还有纯白的兽皮抹胸,原料就出自她手。性情再怎么孤僻,她终究是个凡人,一直静坐也是受不了的。更何况…浅草生的话本已经埋了。 甄别信奉者,培育传教者。相比于开辟营地,这才是真正重要的事。被“圣女影”认可的传教者,称为“雨露”。 甄别的过程还算简单。“赞颂天神洛拉玛,拔除伪神厄古斯。”敢于大声说出这句话的,就是自己人。只说一次不行,每天早晚要聚集在首领的木屋前,先一起说,再挨个说。 眼下洛拉玛人的营地已有四处:山顶两处,一大一小,不是同一座山;林间两处,一主一副,不是同一片林。这不包括“神之泪”和“圣女”们的居所,如果都算进来,总共就是六处。 “信奉者”和“无信者”分开居住。“无信者”长期住在相对较小的那个“山顶营地”,那里有肉吃,有火种,但下不来。“信奉者”和首领“欧蕾娅”住在一起,也会经常见到“圣女影”。 “信奉者”和“无信者”是残影深思熟虑的考量,也是清尘布局的延伸。不能用“异教徒”或“渎神者”去划定“厄古斯的信徒”。“洛拉玛”必须是一位更温柔、更仁慈的神明,祂必须处处都与“厄古斯”相反。 所有“信奉者”中最虔诚、最狂热的那个,其实是个“无信者”。残影清楚这一点,她不介意。“欧蕾娅”亲眼见证过“神之泪”的威能,但她不接受“力量来自神明”的解释。事到如今,她基本也知道“影”知道这一点。一个造神者,一个渎神者,精诚合作,心照不宣。 她还挺喜欢“影”的。从恐惧,到敬畏,再到依赖,现在有点喜欢。偶尔一个眼神的小小默契,让她觉得“圣女”外壳下的“影”似乎并未将自己视作纯粹的道具,这也让她愈发不信“神泪溅起的尘垢”那套说辞。“影”是个人,不管力量源自何处,她是个人,她有感情。 “影”从没说过她真实的身份和目的,大概永远也不会说。没关系,不会更坏了。 “我是洛拉玛人‘欧蕾娅-温塞格’,这里的王!你们带着弓箭和刀矛入侵此地,是为了杀死我们。如果我们被俘,你们会用比‘杀死’更残忍的手段对待我们。现在,你们成为俘虏。我们理应用对等的严酷予以报偿。”站在木箱堆砌的高台之上,对着三十只木笼发表演说,欧蕾娅感觉这有点滑稽。感受到滑稽,是胜利者的特权,木笼里的男人可没有心情品味这份不协。 “神说:洛拉玛人、女人、男人,皆为神民。神痛惜我们彼此杀戮,因而降下泪水。‘神之泪’予我权柄,不曾要我仁慈。我却知…祂的降临,即是仁慈。 我遵从神明的意志,给你们机会,救赎自己。‘赞颂天神洛拉玛,拔除伪神厄古斯!’高声念诵此句,我赦免你们的罪;毕生奉行此志,百万年后,当天水落尽,红土陆沉,你们的灵魂亦能在‘海之国’复苏。 觉醒吧,被伪神诓骗的心!洗刷吧,被秽念污浊的的魂!神不会抛弃祂的子民,除非…他们自己选择放逐。” 这一段,是欧蕾娅自己写的。残影十分庆幸能得到这样一位助手,或者说,盟友。 一个刻意挑选的,透过木笼缝隙可以被清楚看到的角落中,残影仍维持着那一副兼具狂野与圣洁的蛮女装扮。兽皮短裙,兽皮抹胸,赤足裸臂,通体纯白。她要他们看到,这个大概不是“天神之泪”却又分明沾染了威能的女子,就站在不远的地方,负着双手,默默注视他们。 “赞颂天神…洛拉玛。”稀稀落落,畏畏缩缩的声响,从一只只木笼里钻出。通通只有半句。 欧蕾娅没有进一步逼迫他们,没有强求他们立即做出选择。动摇的情绪在笼中漫延、在笼间漫延。足够了。在这方面,欧蕾娅表现得比残影更有耐心。她训导或诱导别人反叛厄古斯,已经持续了两百多年。残影…才一百多岁。 深夜,笼中的男人被一个个牵引到木屋内、帐篷里,那些被圣女影和欧蕾娅认可的,称为“雨露”的传教者,会无比真诚地与他们“谈心”。 “我知道你很害怕,没关系。你只需要小声说,只需要说一次。就算只有我一个人听见,那也算数。当天水落尽,红土陆沉,每一个洛拉玛人都会回归天神的怀抱。那时,祂会透过我的灵魂,知晓我全部的记忆。祂会看见伪神在你心底种下的恐惧,因为我已经看见;祂会听见你迷途知返的诉说,只要我能听见。 来吧,勇敢一点。 可怜的孩子啊…相信我,你只需要勇敢一次。因为很快你就会发觉,赞颂真神,拔除伪神,根本无需勇敢。 很好,非常好。并没有那么难,对不对?从现在起,我们是一家人了。百万年后,若你在‘海之国’苏醒,请不要忘记‘天之国’的我。” “好吧,让我给你一些……更难忘的记忆。” 最后一个环节,并不是每一间木屋里都有。这完全取决于“雨露”们自己的心意。有些人渴望受孕,有些则不想。 关于这部分内容,残影犹豫了很久很久。最终她的决定是:作为事后的奖励,可以。但严禁当成筹码来交换!并且,这必须是混乱的,无规律的!严禁只和皮相偏好的人亲近!另附,如果一个男兵皮相过于出挑,则严禁任何形式的身体触碰!当然,“圣女影”不适合谈论这些,这完全是“欧蕾娅”的主意。 屋顶之上,残影暗运起内息,凭借非凡的耳力静静地、用力地听着。坐在身旁的欧蕾娅默默无语,只仰头享受着浓雾中根本无法看到,完全由她自己想象出的月光与星辰。 残影不知道自己做对了没有。她心底隐隐有些不甘,左右为难时…自己决断的依凭,竟仍是源自清尘的方略。既然“神卫”是无卵的,那“雨露”不妨沾染些淫靡。但这淫靡必须是居高临下的,正如天空对湖海的泽被。雷霆雨露,俱是神恩。 所以皮相太好的男人绝不能碰! “那句话,我也说了。为啥你有,我没有啊?是因为…我心不诚?”当木笼里的男人思索起这个问题,身边那个更脏、更丑的家伙显然更能引发这样的推想。 “无论如何,一个人,只要亵渎过厄古斯一次,他就再也无法笃定‘神殿之门’会对自己敞开。要是厄古斯对面什么也没有,他就只好更加虔诚、更多奉献。但如果…有呢?”听着几十间木屋和十几顶帐篷中此起披伏的声响,残影只好用这样的心语安慰自己。 极偶尔时,她也会觉得庆幸。“神教”不可一世、不留余地的霸蛮与强横,本身就是缺口。正如覆满全身的“金钟罩”,看似没有罩门,实则任何一处,都是罩门。 若在中原,一个更温柔、更仁慈的神明,根本没有立足的余地。更严酷、更专横的也不行。属于神明的位置,就像菜地里的萝卜坑一样,全部都被占满。而这里,只有一个萝卜。它虽然巨大,虽然夺走了泥土中全部的养分……但同时,它可能已有几千年,甚至上万年,没有遇到过别的萝卜了。 “嗯,我当然会去‘海之国’看望你。”到了第四天夜晚,木屋中已开始传出这样的对话。“默海高天,皆为神域,怎么可能永世隔绝呢?‘海神’必须自损神魂,才能幻化出‘浮空水母’以做天阶,对‘天神’而言,那不过是一抬手就能完成的事。我当然会去‘海之国’看望你。前提是,你能‘苏醒’。” …… “不,没有‘深渊’。神怎么可能允许那样的地方存在?你会用永无止境的酷刑惩罚你的孩子吗?罪孽深重的灵魂会被海水消融,那也是一种‘回归’。只不过…要是你不能‘苏醒’,我就没办法去看望你了。” …… “哈哈,你还想去‘天之国’?我不知道,如果你得到天神的注视,也许可以?” 一个月后,所有说出了“那句话”的人都被释放。兽皮装扮的“圣女影”亲自将他们引出沼泽,没有蒙眼,只是绕了些路。其实一进一出,是根本记不住的。那些不肯亵渎“厄古斯”的同伴是什么下场?没人知道。 “不要回家。伪神不会放过‘一个月后才从这里走出去’的你们。去远方吧,离开‘卢索索王国’的领地,走得越远越好。”沼泽边缘,圣女影说完这句,飘身而起,染了些许污泥的双足踏着麦浪般的芦苇,隐入烟尘。男人们仰着头,窥见兽皮短裙下的风光,眼中只有敬畏,不敢露半缕亵玩。 湿地深处,一阵狂风吹散了几株尚未熟透的蒲公英。种子凌乱着混入高天,四散远去。不知会在何时何地,绽放出怎样的妖异。 第一百四十一章 王后与王后 “巫依洛”衣发凌乱,蜷着双腿,靠坐在床角瑟缩,两手紧握着一只染血的“乌金软钗”;国王仰卧床间,侧颈有个血洞,单被浸满殷红。这就是“依薇尔”从深眠中醒转后所见到的一幕。也是被她的惊叫声引入寝宫的“禁卫们”所见到的一幕。 昏睡前发生了什么?“依薇尔”的记忆有些模糊。她和国王一起,做该做的事。好像已经完成了,然后…然后呢? 王后的医女,也有相似的恍惚。她在照看睡着的“巫依洛”,然后自己也睡着了。 上乘的“阴风指”能让人迅速昏厥,却没有这种迷乱记忆的功效。是“迷蝶粉”。清尘知道医女有“迷蝶粉”,国王不来的日子,王后常用这东西助眠。有时连午睡也用。 弄出这样一幅场景,清尘并不指望能长久地骗过谁。结合莫维坦后面的行径,就算是傻子也能断出因果。她只希望“奸污未遂”的流言暂时扰乱“禁卫”们的心神,如果流言能在宫内传开的话。 更重要的原因是:她希望看到这一幕的禁卫在绑缚她时,下手轻些。如果捆绑过程中,烈度超出她忍痛的极限,反扑的真气就压不住了。好在清尘的身体很柔软,演技也十分到位。双臂反剪到完全可以忍耐的位置时,她就开始惨叫,卫兵也明显感觉到肩轴处的阻滞变强,以为她的关节快脱臼了,于是又稍稍紧了一紧,就此打住。 她就这样被筋绳捆缚双臂,按趴在地上。直到卫兵取来铐链,将双脚也锁住,才终于被拎着坐起。 清尘很庆幸,这个世界有“精钢”,却从没见过“精钢锁链”。百炼精钢造价昂贵,制成镣铐就更昂贵。国王当然造得起,但毫无必要。铁制的镣铐已足够困住世上最强壮的男人。 黄土大陆原本也没有“精钢拷、玄铁桩”之类的东西。后来出了武人,才慢慢应运而生。昨夜和今晨,叶玄絮絮叨叨嘱咐了好多次:见到精钢铐,立刻出戏!清尘也诚恳地答应了好多次,但她心里真实的底线是:万一王宫内真有精钢镣铐,她的双手和双脚可以有一处被锁,一旦开始锁第二处,她就反抗。 为了自己所布置的“大局”,清尘肯冒生死之险。但“莫维坦、巫依洛”这一路只是“闲手”,不值得玩儿命。 旱境以下的武者持精钢刀剑,破不了“鹊桥”。清尘的“烟波刃”也斩不断精钢。如果手足皆困,面对数量众多的兵甲,她有可能会被耗死。 所幸,只是筋绳、铁铐。 清尘不担心自己会被处死,“大王子”回来之前,谁害她性命,谁就是杀人灭口。短时间内会不会有刑讯,这说不准。反正…如果只是讯问,那就是国王欺负她。如果拿出刑具,她就把墩墩陶供出来。一旦开始动刑,不反抗也得反抗。 讯问,说谎;恐吓,招供;用刑,反抗。正常来说,这是有过程的。如果莫维坦那边比较顺利,就能抢在最后一步发生之前。 而且现在“王”已经死了,这种群龙无首的乱局之下,光是“谁来审,如何审”的问题,可能都要纠缠一阵。 除了“王后”之外,应该没有人敢单独审她。你为什么要单独问话?你是想听她说什么,还是要对她说什么?可是王后……她自己的嫌疑就很难洗清。 你为什么要留巫依洛在寝宫过夜?你们两人为什么会一同出现在国王枕边?只凭巫依洛一个女子,杀得了王吗?她杀王的时候,你在干嘛?还有…你贵为王后,为什么喜欢练武? 王后自小好武,嫁给国王之前手心就磨出了茧,这原本不是问题。国王一死,就变成一个无比严重的问题。你谋划多久了? 比这更严重的问题是,由于大剂“迷蝶粉”的干扰,前半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王后说不出来…… 对于“禁卫长”而言,此刻最要命的不是“寻找真相”,而是“向谁效忠”。这原本也不是问题。宫廷禁卫世袭罔替,世代依附于“达达利家族”,直接对“达达利王”效忠。可现在“大王子”不在,“二王子”也出征了,代表达达利家族的,是那个满身疑点的王后“依薇尔-达达利”。怎么办?该把她控制起来吗?还是应该听她的命令? 如果什么事也不发生,王国迟早是“大王子”的,所以…王后是想扶“二王子”吗?那为什么要趁他不在时下手?难道真不是王后干的?巫依洛…莫维坦?是墩墩陶! “封锁宫门,准备迎敌!谁先救驾,谁就是叛贼!”禁卫长决定赌一把。如果王后是主谋,那“禁卫军”中必定有她的人。不控制住她,任何人都可能从背后捅自己一刀。若与叛军对峙时有人从内部作乱,王宫也必然失陷。可若是侮辱了王后,就算没冤枉她,两个王子全是她亲生的,事后能容自己吗?就算没冤枉她,两个亲儿子又能把她如何? 假定王后无辜,是此刻最好的选择。若她真的无辜,则自己此刻所为,就是大忠大勇。 “殿下。不,陛下。请您坐镇中宫,同时审讯这个女人。末将认为,是‘萨林新-墩墩陶’造反!” “去吧,这里有我。”慢慢从药力中脱出的王后,此时已恢复了大半理智。对她而言,推想的过程简单许多。因为她知道最大的嫌疑者“自己”不是真凶。 “每说出一句我不信的话,剜一只眼珠。巫依洛,我的小猫咪,要不要考验一下主人对你的感情?”王后笑得很甜,眼中冒着毒火。 “不用麻烦,殿下。是‘萨林新’和‘科摩多’,当然也包括我丈夫。他们很快会攻打这里。我现在说什么,已经不改变结果了。猫咪想和主人谈一笔生意,主人听完之后,再决定要不要剜猫咪的眼珠,可以吗?” “最好简短些,要是我感觉你在拖延时间……” “拖延时间对猫咪好,对主人也好。”说完这句奶猫般的软语,巫依洛的脸慢慢沉了下来。那是一种王后从没见过的肃穆:“我,巫依洛-施沃茨,以自己的人格起誓:我会确保‘依薇尔-达达利’回到她的长子身边,我会确保她的尊严不被践踏,她的身体不受侵犯。作为交换,我需要安全地活到外面分出胜负。主人,你相信猫咪有人格吗?”最后一句,语调又重新柔腻起来。 王后已做好自尽的准备,于她而言,可以再次见到儿子,诱惑力显然不小:“就算猫咪有人格,她有力量吗?萨林新的想法,你拿什么保证?” “我杀得了国王,就保得住王后。” ………… 宫门外,“萨林新-墩墩陶”亲率一千精锐甲士,二话不说,悍然强攻。与守将的任何对话,都会降低他的威信。因为他给士兵们的理由是:有叛党趁王子出征,造反杀王。反贼已经杀了王,那还有什么可说的! 这千余兵士中,其中一百是他真正的亲卫。要么和他沾亲带故,要么跟他出生入死,或二者皆是。这一百人,就算知道他在干嘛,也会跟他。余下那九百多能来,则很大程度得益于他“日常巡营”的好习惯。隔在中间的将官还想多问几句,士兵已经跟他走了。于是将官也只好跟上,就算怀疑这是造反,逼到这一步也得硬干!你的将反了,你的兵反了,一旦事败,你夹在中间的能有活路? 此时另一名王国主将“雷佩格-伦博恩”还没有动。但他很可能已经得到消息。带兵赶来这里,不会太久。 墩墩陶不需要“将符”,他的胖脸就是“将符”。所以他真正的“将符”给了莫维坦。 依靠自己的“偏将将符”,莫维坦破开宵禁,深夜驰快马出城。墩墩陶的将符、墩墩陶的配剑、墩墩陶的印章、病句连篇的亲笔信。他要凭这四样东西,去调城外的兵。 出城前,莫维坦经过“科摩多”的府邸,示出“将符”后,把一个蛇皮信封连同自己的印章,一并交给了守卫。 “你的名字。” “查布尔。大人!” “我记住了。‘半烛’时限,科摩多看不到信,你死。” 之所以要给印章,一是怕他说不清送信者是谁。二来,叶玄不确定只凭一个信封,他能不能在半夜敲响科摩多的房门。带着印章就不同,即使里面还有另一层守卫,也能看出十万火急。蛇皮信封内,是两枚属于“小科摩多“的红宝石对戒。 宫门外,不及携带足够多“攻城器械”的墩墩陶久战不下,被闻讯而来的雷佩格与墙内守军两面夹击。幸而宫内的“禁卫军”既不信任墩墩陶,也不信任雷佩格,因此只是拒守宫墙,不敢开门野战。这才使墩墩陶得以顽抗。 当“墩墩陶军”不再攻打王宫,转头对付起“雷佩格军”,墙头的“禁卫军”甚至不再放箭。“禁卫长”希望这两支军队全都死光!唯有他们全都伤亡到彻底不是“禁军”对手的时候,“禁卫长”才肯相信,他们的对攻不是骗局,不是演戏。到那时,他会打开宫门,把两位将军一起拿下,交由王后处置。 城门外,更多的“墩墩陶军”与更多的“雷佩格军”先后被城门挡住,进而在城下开启一番乱战。这一路,是“墩墩陶军”获胜。 将符、配剑、印章、亲笔信,这四样东西加在一起,再配上一个众所周知和“主将”关系极好的“莫维坦”,让“墩墩陶军”比“雷佩格军”更加确信自己得到的军令是真的,也更加相信对方才是反贼。 雷佩格的军令和信使,都是知晓墩墩陶动兵的消息后,才临时派出。仓促间,可信的程度差了些许。其实墩墩陶也是今夜才决定起兵,筹备的时长只比雷佩格多一点点。就是这一点点的差距,让他的部队没死太多人,就击溃了装备更好的“雷佩格军” “守城军”与“禁卫军”都是国王直管,不从属于大王子、雷佩格、墩墩陶这三位“王国主将”中的任何一位。他们不会给任何一支军队放行。此时“守城军”的主将“哈力维”比王宫内的“禁卫长”还要惶恐。他得到的情报都是乱的,雷佩格和墩墩陶的传信兵都向他求援。到底谁是叛军?国王还活着吗?他全不知道。 墩墩陶攻打王宫,千余兵士集于一侧,因此“禁卫军”能轻易凭借吊索进出王宫。“禁卫长”派出的传信兵持着“王后手谕”见到“哈力维”,命他拒守城门,同时要他分兵,将宫门外的两军一并剿杀。这样的命令,只让“哈力维”更增惊疑。 虽然“守城”、“禁卫”两军都是国王直管,但这两只队伍也最是泾渭分明,两军主将连私交都被禁止。在“哈力维”看来,如果国王出事,“禁卫军”才是嫌疑最大的叛逆!“禁军”持着王后的手谕,有可能是王后杀了王,也有可能是“禁军”杀了王,胁迫王后。 怎么办?城下集结着“墩墩陶军”。城内三方对峙,谁跟谁都不是一伙。怎么办?是恪尽职守,不得王命绝不擅动,还是选择一方下注?怎么办?该怎么办! “停!你就站在那儿。”城外的莫维坦要求交涉,于是他独自一人,被吊篮升了上来。人人都知道他徒手杀死了巨汉“霍里户”,如今他手中有剑。因此就算在自己的地盘,周围全是自己的兵,“哈力维”还是将他喝止在了十五步外。 “王已被杀,你还在等待王命?”莫维坦先声夺人。要质问对方,不能被对方盘问。 “谁杀了王?”哈力维问。 “我。” “你说什么!” “我亲口承认你都不信,对吧?问问你自己,你真不知道是谁杀了王吗!是不知道,还是不敢知道!”完完全全、彻头彻尾的诡辩。“不知道”和“知道”之间,隔着无数个“不知道”,这才正常,这才合理。但哈力维心里很慌,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只认王命。” “好!那我一个人去杀叛军!到时你自己跟殿下解释。”莫维坦走了,他…推开卫兵,顺着石阶,往城内去了。这好像不太对劲儿,又似乎没什么大碍。他就一个人,不管他是哪边的,就一个人。 直到莫维坦走远,哈力维才发觉这不仅有碍,而且太严重了!莫维坦是代表城下的“墩墩陶军”来交涉的,现在人没了,消失了,找不回了…… 城下一众将官原本还有点忐忑,这他妈到底是不是造反呀?此刻他们心中的天平彻底失衡,或者说,代表忠诚的那一端彻底崩碎。莫维坦将军…下不来了?已经到了连使者都杀的地步,对错还重要吗!墩墩陶将军要是倒了,自己还有几分性命?住在城里的家人还有几分机会不受株连?没有退路,谁输,谁是逆贼! “干你祖母,攻城!”人质是柄双刃剑。军队在边疆拒敌,王城里的家人是他们死战不退的理由。军队在城下作乱,王城里的家人同样是他们死战不退的理由!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王”已经死了。墩墩陶的亲笔信、莫维坦当面的说辞,表面都是要求将领们跟随自己“讨逆”,但真正的用意,是确凿无疑地告诉他们,“王”已经死了。 没有了“王”,放下武器,赦你无罪的承诺,便不可信。这世上还有一个可信的人,只剩一个可信的人。哪怕他刚刚欺骗了我,哪怕他刚刚将我全家人的性命当做筹码,押上赌桌!他仍是唯一可信的人。我的将军——萨林新-墩墩陶。 深夜,通往王宫的主街上没有行人,只有蜷缩在角落里的流浪汉,和与流浪汉抢夺阴影的“巡兵”。巡兵比流浪汉还要恐惧,恐惧得多。他们知道城里出了大事,但不知道是什么事。没人调遣他们,没人理会他们。手中只有一柄单刀,身上连皮甲也无的他们,不是任何一方可以依靠的力量。变起仓促,不论造反的还是平乱的,没有谁想过拉拢他们。于是他们只好继续巡街,不约而同巡到那些蜷缩着流浪汉的角落,然后仔仔细细排查狭窄街缝中的隐患。就查到…天亮好了。 一袭深黑色华贵皮甲的莫维坦,持着那柄强行命名为“青芒”的女剑,在黑夜中奔跑起来,以略微超出常人极限的速度。他必须尽快赶回王宫。萨森新答应了他的条件,承诺了对他效忠。萨森新已没有退路,“进”到什么位置,却只在一念之间。 宫门外,“萨林新”和“雷佩格”的队伍仍在交战。披着铁甲短兵相接,死伤其实是很慢的。战争九成以上的伤亡,来自溃败后的逃杀。此时对阵双方皆是精锐,皆由“主将”亲自指挥,这是最难崩溃局面。 城内远不止“萨林新”和“雷佩格”率领的那两千多兵。但没有第一时刻被“主将”裹胁着参战的,后续就都不再动。不上桌,不下注,事后也许会被问责,但至少不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国王是死是活?王子夺嫡还是将军谋逆?我不管,我没得到王命。我什么都没干,什么也不知道。 禁卫军、墩墩陶军、雷佩格军,主要集结在宫墙一侧。莫维坦没有过去,他只是个“首席”,不该有改变战局的能力。但在没人看到的地方…不妨会点轻功。他吸着砖墙,攀沿而上,悄无声息穿过墙顶只有极少人占守的兵道,潜入王宫。 以“木叶谷”为营,时而聚首,时而流窜的那两年时间,叶玄与清尘花了不少精力,跟残影学习潜行。叶玄原本会些,不够精湛。清尘则是从头学起,其间多次被残影夸赞“天资仅次于我”。 “禁卫军”九成以上都在外沿与叛军对峙,莫维坦凭借不属于莫维坦的身法,潜到王后与巫依洛所在的寝宫附近,几乎没费什么力气。但寝宫周围防守严密,他没有再进。能做的事,暂时只有这些。接下去,就看墩墩陶能不能打赢了。 西城门外,在双方都没有经过充分备战的情形下,“墩墩陶军”以快到不合常理的速度,拿下了城墙。 “守城军”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叛贼;而“攻城军”已经不在乎自己是不是叛贼。一方犹疑,一方疯狂。 “攻城军”输了就死全家。而“守城军”确信,对方绝对不会屠城,也几乎没有大规模烧杀抢掠的可能,因为对方的父母妻儿也在城里。 依律法而言,若城墙陷落,守城军当然要受重责。但通常来说,一旦城门被破,制定律法的那位也会失去权力。所以“要塞难攻,王城易夺”。 尽管如此,地形上占绝对优势的“守军”溃败的速度还是过于快了。“力战不敌”就是守军主将“哈力维”两头下注的无奈之选。接下来,他会严密注视城内的动向,一旦得知“国王未死,墩墩陶缴械”,他会立即自杀。陛下为了他自己的威仪,或许更愿意宣称“哈力维”是战死的。如此,家人的性命还能保全。 “将军,我们护你突围!” “突个屁!出的了城吗!好兄弟们,我多少年没亲自领你们杀人了?今夜,我们一起战死吧……莫维坦,老子干你祖母!干你祖母的祖母!” “将军,你听。号角声…我们的人,我们的人!” 就在墩墩陶准备放弃的最后一刻,援军杀到。 “陛下…外面顶不住了。”毫发无损的“禁卫长”狼狈地奔至寝宫。他已经放弃了督战。 “给她松绑。”依薇尔说。 “……”禁卫长不动。 王后看向双手剪缚、脚带镣铐,坐在地毯上的巫依洛:“多保全一个,能做到吗?” “我的手臂,已经没有知觉了。” 王后回转过头,重新盯着禁卫长。不说话,就这样盯着。 巫依洛,莫维坦的妻子,莫维坦的姐姐。这是禁卫长手中仅剩的筹码。而且很显然,王后已跟她达成了某种契约。趁自己不在的时候。 “你能承诺我什么?”禁卫长蹲下身子,平视巫依洛,沉着声音、板着脸孔问道。 “我承诺,如果我见到我的爱人,却不能伸手抚摸他的脸,我就把你和你的家人挂在头城,一个接一个地个地烧死;我承诺,用最温的柴、最小的火,从脚底开始,慢慢地烧;我承诺,最后一个烧你。”巫依洛回望男人的双眸,眼波清澈如水,不带丁点喜怒。 “布布隆,你知道该怎么做。”王后勉力保持着威仪,训导锁甲发出颤响的禁卫长。她清楚巫依洛的做法是对的,禁卫长正在“投降”与“同归于尽”的选择间摇摆,这时轻易给出承诺,反不可信。提醒他“你还有家人,你的家人不仅可以被杀,更可以被虐杀”,这是对的。但王后又很怕过激的言辞会适得其反,于是她急忙开口,用低沉而有富有磁性的嗓音,令布布隆冷静下来。不得不说,几个月的“摔揉”让二人培养出了相当的默契。 “巫依洛大人,请宽恕我的无礼。”布布隆单膝跪地,切齿道。 “我给你机会,再说一次。” “……巫依洛大人,我为我的无礼和愚昧,向您致歉!”禁卫长终于懂了。只认错,不讲条件。 不远处,潜伏在屋脊之上,借着月光与灯火观望的莫维坦,看到寝宫四周的“禁卫”有了变化。他们不再巡视、不再防卫,他们站成两排,按照“仪仗”的规格,于王后寝宫的正门外列阵。又过一会儿,王后与禁卫长一左一右行出院外,走在中间的,是巫依洛。 此时寝宫三侧外墙皆已无人,深黑皮甲的叶玄几个起落,翻入高墙之内。随即发出一声这样的距离下,唯有旱、蝗才能听清的鸟鸣。 不多时,狗熊般壮硕的“墩墩陶”迈着沉厚而又矫健步履,朝宫殿走来。重兵拱卫,顾盼睥睨。打量巫依洛的神情,完全不是臣下面对王后该有的样子。“依薇尔”和“布布隆”并不觉得有异,在他们心中,叛军首脑本来就是墩墩陶,也只能是墩墩陶。 “王在里面”。巫依洛只说了一句,侧身避让。 卫兵先入,确认了院中没有埋伏,也看到了“达达利王”的尸首。墩墩陶前后呼拥,顺着大敞的高门,阔步走进。 “萨林新,你做的很好。”众兵悚然仰头,萨林新肥硕的熊头仰得更快。 二层的廊台没有人,他坐在更高处,坐在屋顶上。辨清声音的来源,箭手当即拉满弓弦,瞄准黑衣,又仿佛对着黑夜。 几次沉重而又急促的喘息过后,墩墩陶压手。弓弦收拢,羽箭低头。 莫维坦?我的部下说,他被守城军杀了呀。守城军是他的人?还是…难道我的部下里有他的人!我破开宫门就直奔这里,他怎么可能在我之前进来?难道禁卫军里也有他的人?这…这鬼地方到底有多少他的人! “萨林新,你做的很好。”高屋之上,莫维坦又说一次。这一回声音更小,却分明已经带了杀机。完全不加掩藏的…杀机。 “萨林新-墩墩陶,参见陛下。”单膝跪地,右拳抵胸。在墩墩陶听来,莫维坦的第二句话根本不是说给自己。而是说给站在自己背后的…不知道谁。 真实的情况是,墩墩陶背后全是他最忠诚的部下。看到眼前这一幕,全都傻了。 “布布隆-诺罕普,参见陛下!”禁卫长单膝跪地,右拳抵胸。最快接受真相的,永远是最愿意接受真相的人。莫维坦才是新王?这虽然不可思议,甚至不可理喻,但是太好了!这意味着自己只需要被巫依洛一个人原谅,全家就能活命。 布布隆的语调之高亢,情绪之饱满,让墩墩陶愈发确信,他从一开始就是莫维坦的人。所以…在我掉转枪头对付雷佩格的时候,禁军才没有捅我屁股?可是禁军为什么要抗拒我呢?对,因为我是最后一刻才被策反,莫维坦不信任我。是想让我和雷佩格互相损耗?可万一雷佩格没什么伤损就把我击溃呢?他怎么敢? 除非…对,守城军主将哈力维应该也是他的人。万一情况不对,禁卫军和守城军可以里外夹击雷佩格。可是,如果全是他的人,他干嘛还要拉拢我?对,要是我和雷佩格不起冲突,要是我和雷佩格联手讨伐叛逆,他无论如何也活不了。所以,他不是要借我的力量造反,只为了把我摆到雷佩格对面,别妨碍他? 不对,还是不对。守城军为什么只假装抵抗一下,就放我的军队入城?挡在外边不是更好吗?难道守城军又不是他的人?天呐,如果守城军不是,那我的军队里得有多少他的人?我在城外的军队,是他拿着我的信物亲自去调来的,如果不愿意,他完全可以不去。不该让他在我军中传授武技,不该呀…… 不对不对,还是不对!如果守城军不是他的人,他就不知道城外的哪一支军队会先入城,或者能不能入城。那他就不该让“禁军”放任我在宫门外跟雷佩格拼命。难道…难道……雷佩格不是来保护国王的?难道雷佩格跟我的一样,也是被他胁迫着造反的?所以我和雷佩格都以为自己在造反,对方在讨逆吗? 不可能,这不可能!他成为贵族才不到半年,成为首席才不到一年!这么短的时间,他能干多少事?能结交多少人?干你祖母,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墩墩陶的思绪在脑中横冲乱撞时,身后的部下已经跟随主将,呼啦啦跪了满地。带着不可置信的神情。 此刻场间尚有两人站立:王后与王后。“依薇尔”不知道该不该跪,踌躇片刻,膝盖刚一打弯,立即被身旁的“巫依洛”扶住:“你是国宾,无需行礼。” 我杀得了国王,就保得住王后——巫依洛的承诺,她现在信了。彻彻底底的信了。 大王子不在,雷佩格战死,墩墩陶俯首。禁卫军主将布布隆、守城军主将哈力维,也已在情势的逼迫下归服。达达利城,暂时控在了莫维坦手中。当夜,墩墩陶军分派十二路兵马,带着“兵符”,持着盖有“王印”并以拓写的方式临摹国王“亲笔签名”的调令,十万火急奔往归属于“达达利王国”的十二处“边境要塞”。唯有将这些“要塞”全部掌控,“达达利王国”才能真正改姓“施沃茨”。 雷佩格有可能已经派出信使,赶往“奈德拉城”通禀“大王子”。变起仓促,也可能来不及。现在雷佩格已死,审不出了。据守城军所述,昨夜宵禁时凭“将符”出城的共有三人,一个是莫维坦,另外两个都是雷佩格的人。那两人应该是持着雷佩格的将符替他出城调兵,如今下落不明。城外的雷佩格军昨夜被击溃后,暂时也没有任何举动。 收服“失了主将,元气未伤”的雷佩格军,是眼下的当务之急。甚至比拿回“要塞”更加紧迫。清尘对打仗兴趣缺缺,更愿意研究“兵制”,这是很有道理的。“土匪”之所以打不过“王军”,最根本的差别不在于训练和装备,而在于“损益”。 土匪聚散无常,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哪怕你是“大哥”,也休想杀我全家。如果“匪首”有本事将“匪徒”们的家人都迁到营寨中,或者有本事让匪徒们在自己的营寨中娶妻生子,那他就不是匪首,而是“王”。就算他没有城,没有国,也是那一方小天地中,真正的“王”。 “航帮”所有舵主及以上的首脑,家眷全都住在“沛城”,练气者大多无子,那就把父母、兄弟、子侄迁过来,不愿意也行,永远当个小鱼小虾吧。所以“航帮”实际是个“王国”,所以“胡亢”是天河共主。 “通汇钱庄”所有分号及以上的掌柜,孩子大多住在“丰临城”,妻妾随意。分号掌柜是流动的,至多十五年,换一个城。在当地纳了新的小妾,生的新的孩子?恭喜恭喜,薛老板亲自写信贺你,信中附带的银票,是你好几年的薪俸。 孩子长大送来“丰临城”读书,薛家出钱,读最好的书院。你儿子的师兄叫薛温,你女儿的同窗叫慕雪,你愿意吗?“通汇钱庄”行事温和,不会像“航帮”那样直接把“杀你全家”写在帮规里。但你听说,以往那些犯了大忌的掌柜,他们的孩子都莫名其妙地“失踪”了。所以“通汇钱庄”实际是个“白银帝国”,所以“薛老板”并不是一个纯粹的“老板”。 过去几百年,唯一的例外是“薛让”。这个例外,使得“通汇钱庄”的生意终于能在“天河以北”扩张,然后…将薛家撕成了南、北两片。如今北边“汇通钱庄”掌柜的孩子们,大都住在“枯荣城”,大都进过“青玄书院”。枯荣城的各方势力,现下已被“薛让”安排得明明白白,再过几年,“青玄”两个字也该拿掉了。 “驼帮”所有舵主及以上的首脑,家眷想住在哪儿就住在哪儿,想跟谁联姻就跟谁联姻。所以尽管“林漠”拥有“烽烟城”,仍只是座第一把交椅的大哥,他不是王。 “兵制”是个好东西。雷佩格军所有将领的家眷,全都住在“达达利城”。 “兵制”是个好东西。所有要塞守军的家眷,也都住在“达达利城”。 “王城”永远是一个王国最最重要的“军器”,他不仅用来抵挡刀箭,更用来掌控刀箭。 半个月后,两万雷佩格军,十二边防要塞,尽归新王。 新王登基的典礼,又一次让包括国宾“依薇尔”在内的所有人瞠目结舌——施沃茨王:巫依洛。 典礼筹备的过程中,莫维坦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其实是“王后”。相比于解释和劝服,当着众人的面,在典礼的最后一刻直接将妻子扶上王座,将两枚金戒中更大的那枚戴在她手上,这更有效,也更震撼。 她们的根基尚不稳固。令所有人措手不及,是他们成功篡位的要领。让所有人摸不着底,亦是统御臣下的凭依。 真实的情况是,整个谋反的过程中,只有“墩墩陶”一个是“新王”的人,并且是被迫的。而现在,所有人猜疑着所有人。各人都觉得既然自己不是,那对方肯定是。到了这一刻,也没人愿意承认自己不是。 相反,如果承认自己是,说不定还能从新王手中讹一份“拥立之功”出来。这对自己好,对新王也好。新王当然乐于营造这样一种氛围——我不是谋反,而是众望所归。 表现得最主动、最急切的,是科摩多。他儿子还没回来。最容易被人相信的,也是科摩多。尼昂要塞是他跟王后一起打下来的,这是怎样的情分?然而真相如何,只有他自己明白。莫维坦造反那夜,科摩多一动没动。他知道唯一的儿子在莫维坦手里,但还是没有动。 事后回想,他觉得自己愚蠢至极!别人可以不动、可以装傻,他不行。他收到了信,就必须选一边下注。要是莫维坦输了,重刑之下,有什么理由不把自己供出来?自己明知道他要造反,却一整夜都在家待着,那跟造反有什么区别?可他当时吓瘫了,崩溃了,像只受惊的鸵鸟一样把头埋进土里。当他冷静下来,反应过来,事情已经结束了。 巫依洛登临王座后的第五天,科摩多因“立有大功”升任“王国主将”。原属于雷佩格的军队,现全部由他掌控。他儿子也回家了。不对,儿子一直都在家,从来没失踪过!这一回,科摩多真的把儿子关起来了,几年之内,绝不让他跟外人说半句话。科摩多原本是“大王子”手下的偏将,但攻陷“尼巴巴城”后,达达利王没让他跟去。 如今的“施沃茨王国”,“主将”仍有三位:墩墩陶、科摩多、莫维坦。莫维坦本来没有兵,应是国王直管的“禁卫军”和“守城军”现在由他统御。禁卫军必须彻底换血,原先那些可以不杀,但一个也不能留。他成为贵族后被允许招募的三百私兵,大部分都在“奈德拉城”近郊的庄园里,三十个跟随自己的亲卫,就是“新禁卫军”的底子。 这三十人,可说是“人在家中躺,喜从天上来”。谋反的事,他们半分力也没出,根本就不知情。现在摇身一变,成了所有军队中待遇最好,薪俸最高,通常也是危险最小的“禁卫军”。而且还是头目。半年前,他们连军人都不是。但凡当过一天兵,就有自己的官长、袍泽以及原属的势力,叶玄不能接受。这三十人,是他从自己封地中挑选出的工匠和猎户。身体很棒,脑筋还行,军事素养…没有。 “禁卫军”的素质不重要,最重要的素质是忠诚。至于本领…叶玄相信,这世上九成九的差事,随便什么人都干得了。本领,是可以调教出来的,是可以用钱堆出来的。 财政大臣罢免。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因为叶玄当过城主,清尘掌管过木叶商团,这差事他们自己干得了。军权不稳,更得尽快携着兵威,把财权彻底揽过。 外交大臣兼礼仪大臣留任。众所周知,他和莫维坦有过冲突。因此只要没有非整他不可的理由,就一定要对他好。 首席学士留任。不管当城主还是当国王,哪怕是当土匪,遇到有学问的人一定要尊敬。这永远不会错。 法务大臣留任。宪纲第一条:王在法上。只要他不在这一条上动心思,法务大臣,谁干都一样。一般来说,王国统辖的领地越大,法务大臣的分量就越重。对这样一个“一城即一国”的小地方而言,稍大一点的案子国王就能亲自过问。巡兵作威作福的事情稍微多些,国王就能亲自知道。法务大臣…有点小用,没啥大用。枯荣城“节吏司”的主办叫“唐傅”,对应这边的“首相”加“外交大臣”加“礼仪大臣”;“财税司”的主办叫“元沛”,对应这里的“财政大臣”。“刑律司”主办叫什么来着?叶玄已经忘了。 情报总管…留任。有人谋反他不知道,这是重罪,也是大功。关键是找不到合适的人替代他。换的人越多,就越容易暴露出“新王”其实没有自己的班底。还不如让他们各安其位。 首相。达达利王国没有首相。所有首相的活儿,都是达达利王自己干。难怪他睡不好觉。如此重要的位置,清尘就算不想干,也不会在这种时候给出去。而且她想干。因此王与相仍是一体。 “请好好劝慰大王子。两国的根基都不稳固,贸然动兵,只会让第三方得益。”奈德拉城、施沃茨城,如今已是两国。 “放心,我会的。”国王寝宫内,依薇尔握着巫依洛的手,极诚恳地答应道。如果只看画面,这就是一对相交多年的闺中密友。什么挖眼珠、挂城头之类的,谁能想到她们曾说过那些? 就算大王子真想举兵复仇,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虽然“大义的名分”在自己这边,但自己手下将臣的父母妻儿,大半都在对方手里。个别人被允许带着妻子,但父母和子女全都留在“达达利城”,也就是如今的“施沃茨城”。新王会永远善待他们,以软禁的形式。 将军的家眷、文臣的家眷、边关士兵的家眷……各种各样的家眷,这是旧王留给新王最最宝贵的遗产。 但也并非所有人都能被这一招吃住。六天前,“依薇尔城”的守将“马基亚-弗弗洛”杀掉“代政官”,称王自立。一天前,巫依洛收到一封书信,信是写给莫维坦的,显然寄出时还不知道真王是谁。信中的内容很简略,大意就是:我和我部下的家人,你要杀就杀。如果杀了,我就倒向大王子。如果你愿意给我送来,咱们就是一辈子的好朋友!价钱你开,都好商量。 书信的中间一段,清尘觉得有失水准。无法兑现的威胁,不要说出口,说出来就是软弱。就算我把你的家人全宰了,你敢倒向大王子?在我眼中,你是一个浑水摸鱼、乱中取利的王。在大王子眼中,你称过一天王、称过一次王,就永远都是反贼。 收到信的当晚,清尘便回了一封。草草一页,大意有三:第一,我愿意做你一辈子的好朋友,真心实意的那种;第二,家人是世上最最宝贵的东西,价钱我再想想;第三,你有事直接找我,不要撩拨我的王后。 依薇尔感到庆幸,巫依洛还算有点诚信,或者说,猫咪还算有点人格。她真的派兵把自己护送回了长子身边,也没讲更多条件。小儿子…至今没有消息。 清尘也松了口气,最漂亮也最烫手的那枚山芋,终于送出去了。和别的人质不同,王后不能留着。要么杀掉,要么送走。软禁她,只会让大王子一方更容易同仇敌忾。“主母受辱”,这对外交大臣来说可能只是个概念,但武将和士兵的情绪却很容易被这种事煽动起来。 而且清尘亲眼见过,她比任何人都知道:一个儿子为了找妈妈,能掀起多大的风浪。 送走依薇尔后的第四天,清尘得到情报:一番内讧之后,二王子被自己的部下绑了,正在送来的路上。这个筹码,还挺值钱的。清尘琢磨着,是不是可以写一封公开信,让大王子把手里所有的战象都送来?是不是除此之外,还能再讹一笔巨款?不同意是吧,反正信是公开的,要价也是公开的。不同意,你自己跟妈妈解释。 人心是很微妙的东西。 从血脉上说,一母同胞的兄弟,大概跟妈妈差不多亲。但如果大王子为了救妈妈而不顾一切,甚至罔顾部下家眷的安危,将士们可以体谅。救弟弟,不行! 从血脉上说,一母同胞的兄弟,大概跟妈妈差不多亲。但外人不需要任何证据就能断定,大王子一定想救妈妈。想不想救弟弟…难说。 从血脉上说,一母同胞的兄弟,大概跟妈妈差不多亲。但妈妈通常更疼爱小的那个。如果小的没出息,就更疼爱。 “陛下,那时候都以为您被守城军杀了,我突然见到您,一时没反应过来……”墩墩陶思来想去,觉得这件事必须得解释一下。“是,我是想当国王来着。那不是以为您不在了嘛。那个位置…它不能空着,是吧。”墩墩陶是在和莫维坦说,他现在很忌惮巫依洛,根本不敢单独找她。 莫维坦虽是王后,但他参政,所以臣下见到他也称“陛下”。如果国王、王后同时在场,那就称“陛下”和“王后陛下”。 “所以你忽然看见我,欣喜之余也有点失落,对吧?没关系,人之常情。”欣喜之余,有点失落。听到莫维坦的用词,墩墩陶心里安了不少。虽然有可能是敷衍,但他这样说了,总比不说强。 “还摔跤吗?现在不用让着你了,给你见见‘首席’真正的能耐。”莫维坦做了王后,首席武士的身份仍然保留。这大概也是整个沃夫冈伽独一份的荒诞。 “嘿嘿,来!”被按在地上摩擦一番后,墩墩陶更安心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阴谋与阳谋 从叶玄成为贵族,到清尘登临王座,其间耗时半年。 按照黄土大陆的编年,叶玄获封是“灾害纪元”六百七十五年,十二月;清尘登位是“灾害纪元”六百七十六年,六月。 身处“达达利城”的他们首次听到有关“天神之泪”的传闻,是“灾害纪元”六百七十六年,一月。最后一次听到,是二月。在这样一个山高林密、道路崎岖且没有信鸦的世界,情报的传递比中原缓慢得多。但整整四个月没有消息,仍可说明一些问题。至少可以确知,以“天神之泪”为代表的异教徒们,过往一段时间没再惹出大事。 登陆红土至今,已有三年半。叶玄仍记着“黄土大陆”的编年,一方面是习惯使然,另则也是因为……红土的编年是混乱的。 从细微处说,每一个王国有自己的编年,但王国动辄就被倾覆。在更高的层面,以“神”为源点的编年是被禁止的。神没有源点,无始无终。以“神教”为源点的编年也是被禁止的,他们不承认“是先有了人,然后才有人聆听到神的声音”。 这就会引发另一个问题:“人”这种东西,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是从来就有,还是后来才有?世间万物是神造的,还是和神一样根本没有起点的?如“泰伯坦-托托莫”那样的“哲思者”们很喜欢聚在一起争论这个。不过在很久以前,许多代人以前,关于“源初”的探讨就被判定为一种“亵渎”。那是神的领域,凡人不可触及。 据泰伯坦所述,在更久以前,他也说不清具体是多久,总之在更久以前。那时的“神教”有浩如烟海的典籍,非常详尽地记载着神的历史、人的历史、天与地的历史…… 后来那些典籍都被销毁,只剩下寥寥几条“神谕”。 神说:虔诚奉献者入神殿,愚者永坠深渊; 神说:杀伤圣仆者,永坠深渊; 神说:圣堂有十三座; 神说:瘟疫的源头是女巫; 聆听“神谕”是“大祭司”一个人的权柄;对“神谕”的解释,则主要由“大主教”掌控。他解释给“圣殿”一级的紫袍,进而传达给圣堂、圣所,再由分散各地的紫袍们解释给信众。所有解释都是口述,永远不会写在纸上,更不会刻在石头上。没有记载,就不会自相矛盾。甚至可以面对不同的人,给出不同的“点拨”。 但这主要是针对“通往神殿的路径,虔诚奉献的内涵”。总体而言,身处不同层级、不同国度的紫袍们,对“神殿”和“深渊”本身的解释没有出入。 神殿是神明的居所。神殿之外,即是深渊。深渊无穷大,神殿也无穷大。神明不被大小、内外的概念所约束。神殿之内,有无穷多个房间,每一位虔诚奉献者,都可以拥有独属于自己的一间。若被允许,也可以进出别人的。房间无穷大,虔诚奉献者的灵魂进入自己的房间,便是那一方天地的主宰,或者说…神明。在房间内:刹那与永恒之间,无分短长;愿望与结果之间,没有距离。 深渊是无尽的虚空。被神明抛弃的灵魂永远在深渊徘徊。有眼不能见,有耳不能闻,有知不能识,有始不得终。 当然,以上是泰伯坦的叙述。大部分紫袍没读过那么多书,他们的语言更粗糙。但出于保持“位格”的需要,也不能说得太过直白。通常,他们会引导农夫自己推想出这样的结论——在房间里,我可以成为我的国王,拥有他的王后。我可以征服帝国,得到“沃夫冈伽最耀眼的珍珠”。 在当前的背景下,“最耀眼的珍珠”是指“皇帝”的小女儿“烟菲尔-沃夫冈伽”。这是红土大陆唯一一个“四音节”的姓氏,将近八百年前的某一任“皇帝”为宣示鲸吞全境的野望,更改了族姓。也是那一任“皇帝”的威压,促使了“托托莫王国”的崛起。 深渊方面,据说早期的解释包含许多更容易理解的酷刑,后来又被抹除。剥皮、抽筋、下油锅……那跟国王有什么区别?神罚必须是更残酷,也更优雅的。问题在于,这过于优雅了,以至许多人难以共情。于是紫袍们只能不厌其烦地训导信众:不要怀疑,来自神明的惩罚必定超过国王,必定超出你所能想象的极限。 在清尘看来,四条神谕当中,一、二是必须的;四也是危局之下或许不够完美,但比不做要强的合理应对;唯有第三条比较扎眼,莫名其妙。她猜想,这可能涉及神教内部的权利争夺,也可能…只是某一任“大祭司”太寂寞了。 如无必要,勿增神谕——清尘觉得每一任“大祭司”都理应这样告诫自己的继任者。当然,也只是“理应”。她无法知道那些最高层的神棍们,彼此究竟坦诚到什么地步。他们是最虔诚的信奉者?还是最高明的弄权者?也许两者都是。残影有句话说得不错:真诚,是最好的欺骗。 真诚到底是不是最好的欺骗?残影现在没空琢磨这个。她只知道,防守是最好的进攻。这是过往几个月,敌人们教给她的。 卢索索王国的军队曾两度入侵“湿地沼泽”。第一次国王亲征,被“神之泪”一剑斩杀。第二次完全是新王被逼无奈的敷衍,派出的杂兵连妖女的虚影也没见到,直接被沼泽击溃。 第三次,比残影预想中来得更晚,声势也比预想中更加浩大。她无法估计对方有多少人,但这几乎不可能是“卢索索”一国之力,肯定是一支“联军”。 草泽吃人,来得越多,吃得越多;湿毒索命,待得越久,索得越凶。残影本来是这么想的。武人横行的“灾害纪元”让她低估了素人的力量;叶红儿的日记、泰伯坦的哲思、欧蕾娅的清醒加在一起,也让她低估了“信仰”的力量。 已经几个月了,决战仍未发生,联军根本没有寻找她们。数不清多少的联军从四面八方涌来,又在沼泽边缘停下。然后开始修筑堡垒。不找妖人,只修木堡。修好一座,往里推进一小段,接着再修一座。 已经几个月了,沼泽腹地的联军越来越多,大批病死的情形却越来越少。其实沼泽的环境并非征服不了,只是不值得征服。如果征服环境是为了更好的生活,那就不值。但如果征服环境本身就是目的……联军用铁一样的事实教导了她,这根本不难! 带着大量医士的联军,很快就发现了“小毒果”可以帮人抵御瘴气。毒果的数量不够,但医士根据毒果的性相,不久便调制出了可以替代的东西。而且吃完没有眩晕。好多地方会陷下去,肉眼瞧不出来?简单,死一些人和驮马,把危险的地方探出来,然后用木桩围上。 其间残影领着孤雁屠掉过五个营,从营地外观上看、从死者尸身上看,残影确定其中至少有两个是“高阶将领”的营地。但屠了没用,完全没用。联军不溃,甚至不乱。她们屠过的每一个营,包括没有高阶将领的那些,全部驻有紫袍。神卫督战,这还是从没遇过的情景。她现在怀疑,对方“最高层级”的指挥官根本没有亲临。斩首,应该是不可能了。 对将士们而言,和神卫并肩战死意味着什么?以这样的方式死去,神殿之门有多大的机会对我敞开?没有明确的“神谕”讲述这点,但引导起来非常容易。 借着浓雾,残影和孤雁还摧毁过几架巨大的投石车和床弩。那东西很脆,对孤雁来说就一刀的事。然而孤雁砍得越多,残影心里越怕。这些喷石吐箭的巨兽,按理绝不可能打中自己。但如果是在雾气最重的时候呢?也不可能,靠耳力依然可以闪避。如果有暴雨、有雷鸣呢?自己的话,应该…还是能躲开,应该吧。可孤雁能吗?鬼蛾能吗?寒星能吗?冥烛能吗? 当然,浓雾、暴雨和雷鸣,也同时令对方难以瞄准。就算鬼蛾比较笨,孤雁比较慢,打中她们的机会也万不足一。可是…如果没完没了呢?一次是万一,十次就是千一,百次就是百一。 一支浩如烟海,百折不溃的联军,要怎么对付?偷营这种事,不能总干。如果连续好几次都没用,就更需克制。不能让对方觉出:原来…你们也就这点能耐。 时至今日,对方可能已经在这样想了。神卫虽然没有怪力,可要论“怪力乱神”的学问,他们是当之无愧的集大成者。“圣殿”从来不曾否认这世上有邪法或者巫术。相反他们承认,并以此为由清洗过“洛拉玛人”。这场战役拖延越久,将士们就越容易相信——自己面对的,只不过是会点邪术的“女巫”而已。 透过对俘虏的审讯,残影确知联军高估了“异教徒”的人数,但这不是一个可以利用的情报。她甚至怀疑,对方真正的指挥官可能根本懒得去评估,反正不管有多少,打法都一样——用一层一层的堡垒,一步一步侵占妖人的领地,一步一步挤压妖人的活动范围,直到她们无法生存。接下去,就是决战。 你有妖法是吧,隔空斩人是吧?我信了。就要测测你能斩几个!一万够不够?五万够不够?不够,后面还有。 “湿地沼泽”周边的所有王国,残影都偷偷去过。她基本确信,就算它们加在一起有这么多兵,也不太可能有这么多钱。在一片比“王国腹地”还大的沼泽,这样密集地修堡,这样漫长的消耗,王国是撑不起的。如果是“圣殿”出钱,那就不同。“圣殿”的财力也有穷尽,但如果只针对一片湿地,则完全可以认为“圣殿”的钱无穷多。 残影估不出“圣殿”究竟有多少钱。但她知道对“罗摩夏”而言,这种体量的工程不值一提。降一格,对“薛瑞”也一样。再降一格,早期的“木叶商团”也能承受。想凭着隐匿和消耗来打赢这场战争,已经不可能了。 而且自己一方有百多名素人,其中四十多个是花了半年工夫,呕心沥血调教出的“雨露”,她们可不能死。一直藏在山顶也不是办法,迟早会被堡垒围住。到了那一步,就真的一点余地都没有了。 就算安修能闯帝宫,他也是奔着一个人去,顺手杀一些挡路的。就算是安修,也没力气杀光帝宫里所有的禁卫。一个安修领着五个小安修,还要护着一百多素人,面对几万兵甚至更多兵……开什么玩笑?这怎么打呀! 残影以前想过一个问题,没有答案。如今她又开始想,心中的天平朝另侧倾斜了些:如果没有那些雨后春笋般源源冒出的低阶武人,如果从头到尾就只有安修一个,他能敲响“帝国的丧钟”吗?就算他能一个接一个地杀皇帝,那样真能让一个绵延八千载的帝国崩解吗?还有…他真能一个接一个地杀皇帝吗?被杀的经验多了,皇帝们能不能慢慢想出收拾他的法子?无穷多的人对付一个,真就对付不了吗? 残影不是安修,就算她是,也不能去杀“大祭司”。那只会引发新一轮的“大清洁”。“神教”是比“帝国”更难崩溃的势力,因为“皇帝”是终点,往上没东西了。而“祭司”只是神仆,圣堂和圣所效忠的、民众和国王信仰的,并不是“大祭司”,更不是“大主教”。 相反按照清尘的说法,“大祭司”和“大主教”才是遏止“大清洁”的关键。在“神之泪”降临后重启“大清洁”,对“神教”而言是件蠢事,对“洛拉玛人”也绝对是场灾难。“厄古斯”失去位格,“洛拉玛”失去火种,两败俱输。 最好的结果是:“神教”始终保持“外松内紧”,始终表演对“异教”的轻蔑。直到“天神洛拉玛”以这片沼泽为基,开枝散叶,争取到足够数量的信徒。直到大多数人的信仰开始动摇,开始怀疑究竟哪位才是真神……到了那个时候,“清洁”就来不及了。聪明的贵族会阳奉阴违,地室里窝藏的女巫不会交出,也不会马上放走,而是从“圈养”变成“供养”,静观其变。走到那一步,就算赢了。 现在,距离那一步还非常遥远。“白子”才落下一枚,眼前已是黑云压城。 “要保住所有人,只能趁现在。借着浓雾,一个一个背出去,还来得及。”山顶营地边沿,残影望着脚下蒙蒙水雾,对欧蕾娅说。在她面前,残影本来就懒得伪装,此时更没心思。她需要一个和她一起想的人。 “到现在还不肯诅咒厄古斯的,就不能算同伴了。”欧蕾娅也望着脚下的飘渺,目光比身旁圣女更为坚毅。这一刻,只知道很少,也没有力量的她,仿佛才是真正的首领。“我不想她们死。但离开这里之后,她们会更容易背叛。尤其是年纪大的那些,距离衰老越近,就越容易背叛。” “那些人里,有‘雨露’的妈妈。如果放弃她们……”残影不喜欢这样的自己。成为家主之后,她做事愈发瞻前顾后。这不是心软,她确信自己的残忍即便没有增加,起码也没减少。她只是…越来越不敢赌。 “没关系,只要她们相信……”欧蕾娅顿了一下,哪怕没有第三个人听见,还是要注意自己的言辞。心照不宣是一回事,说破,就太不明智了。“百万年后,所有洛拉玛人的灵魂都会在‘天之国’复苏。‘雨露’们…都很清楚这一点。” “唉……本想先逼退这一波,多积些淫威再开始,是我错了。现在只好硬来。”残影不会对欧蕾娅讲这种话。心照不宣是一回事,说破,就太不明智了。这是当天夜里,她将头脸埋在鬼蛾胸间,闷声闷气说的。鬼蛾不能开口,残影反而比以往更愿意和她讲心事。 ………… 卢索索王国的“王宫”很大,王宫内的“议事厅”也很大。 议事厅正中的长桌很大,长桌两侧的宽椅,椅背有一人多高。“大”,是沃夫冈伽人最基本的审美。 长桌之大,让人显得渺小;议事厅之大,让长桌显得渺小。所以即便厅间摆着一只“比好张大床拼在一起还长”的木桌,厅内仍显得空空荡荡。 长桌靠南一侧的“窄边”,独属于国王一人。如果王后参政,则“长边”靠近国王左手的第一个位置属于王后。如果王后不参政,就属于首相。 自古以来,“王”左手边的位置高于右手边,两侧的位置高于更远处。黄土、红土,皆是如此。这是因为,大多数人惯用手右。故而“王”左手边的那个人,要刺杀他会更容易。 议事厅南侧尽头,也就是国王座椅背后很远的地方,有一道巨大的“石屏”。石屏后藏着什么,除国王与王后外,谁也不许知道。看,就是谋反。 后面可能藏着禁卫,也可能没有。那取决于国王的心思。总之对于大臣和将军们而言,不管你有多少朋党、多少兵马,只要你来“议事”,你的命就在国王手里。 即便是法度庄严、杀机暗伏,“王国”与“帝国”相比,例行议事的规程还是显得随意许多。王臣与将军们不需要齐齐守在宫门之外,等到宫门敞开才一起进入。在这里,重臣进出王宫是很容易的,宫门的禁卫认手牌,也认脸。两样全都对上,就会放行。 重臣们可以提前进入议事厅,谁先来,谁就先坐。等国王出现,再起立行礼即可。唯一的规矩是:不能比国王晚到。 这日晨间,第一个进入“议事厅”的是“外交大臣”。然而国王已经在了。国王…跪着。 他双膝跪地,双手交握,面朝南侧石屏。左手边与他摆出相同姿势的,是从不参政的王后。 石屏下方,一个通体白衣的女人坐在国王对面。外交大臣读了太多书,目光不太清明,但脑筋无比清明。他知道不管发生了什么,这时候绝不能跑,也跑不掉。 他壮着胆子,颤巍巍走到近前,这才瞧清了更为惊悚的一幕。国王对面的女人坐着,臀下没有椅子。 女人赤着双足,右腿呈盘膝之态,平放在左腿之下,右踝抵着左侧膝窝。然而她的左腿…是下垂的。全身上下,只左脚拇趾趾尖…触着地面。女人的坐姿很端庄,同时又很松弛。松弛到仿佛臀下就是有一张木椅,而自己双眼昏花,怎么也寻不见它。 白衣女人左后,站着一名瘦小的白衣女人。她腰上悬着两柄短刀,那刀…好细呀。她左手握着一柄黑剑,和寻常的双手剑差不多长,但是…好细呀。 坐着的白衣女人两侧,呈“扇叶状”分立着另外四个白衣女人。左边第一个女人持着长刀,那刀…好细呀;左边第二个女人持单手刀,那刀…好细呀;右边第二个女人持单手剑,那剑…好细呀;右边第一个女人持着一人多高的短枪,枪身自前端而下,猩红、绯红、水红层层渐变…好妖异呀。(注:持单刀的是鬼蛾,她的绳鞭藏在袖中,手里是“雪脏”。) “提诺里,跪下。”国王轻声下令,像是好友的规劝,不带半分威严。此情此景,却比来自先王的怒吼更难抗拒。外交大臣是很聪明的人。就算他是傻子,也能猜出对面坐的是谁。因此他犹疑着,颤抖着,没有动。 国王不再做声。对面的女人也没有动,就用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姿态静静地坐着,目光射在他的胸膛,又穿过他的胸膛,仿佛根本看不见他。 空旷的议事厅内,鸦雀无声。时光寸寸流逝,每一个须臾,都宛如空气凝结成的波涛,没有重量的巨浪挤压着他、拍打着他、轰砸着他…… 一个膝盖,两个膝盖,“提诺里”终于跪了下去。他当然知道这一跪意味着什么,厄古斯…从来不是一位仁慈的神明。可他的双腿,实在撑不住了。 “丝绵轻柔摩擦”与“双膝轻缓触地”的声息过后,议事厅内又一次恢复了寂静。没人给“提诺里”解释。过不片刻,外交大臣无所适从的双手,自觉地仿照国王与王后的模样,于胸前交握。 下一个进来的,是“首席学士”。他挣扎、抵抗的时长,比提诺里短得多。也许是因为他读过更多的书,其中自然包括更多禁书。也可能只是因为…别人跪着。 接着是法务大臣、情报总管、财政大臣……他们的表现与首席学士几无二致。前面跪得越多,后面挣扎越少。身为群臣之首,“首相”通常到得较晚,或许正因如此,他的骨头并不显得更硬、心志并不显得更坚。反过来说,他犹豫的时长和提诺里一样,也可算是一种坚硬。 最重要,也最麻烦的那个,居然迟到了。“赫新根-斯贝特”,三位“王国主将”之一,也是三位主将中唯一留守王城,没有随联军一起去攻打“湿地沼泽”的一个。 “陛下,您在做什么!”议事厅的入口有个回廊,刚进门的人无法直接看到里面的情景。当“赫新根”发觉不对时,他第一个念头是跑出去,带兵来。他忍住了,理智告诉他,那样会死得更快。所以他此刻站在国王身后,站在跪了一地的大臣们身边,训斥着自己的新王。 “赫新根,跪下。”国王的命令依旧温和而平静,如对外交大臣时一样。他也是被迫的,被迫之后,便只能转为自愿。厄古斯…从来不是一位仁慈的神明。 昨天夜里,那个曾穿着兽皮短裙站在“黑方”顶沿吟唱的蛮女,忽然出现在他床边,就在他吸吮王后时。二人的惊叫,被两只纤手遏止,国王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轻轻捏着后颈也能让自己发不出半点声息。很快,恢复了神智的“王”与“后”乖巧地表示出顺从。他们很清楚,就算喊来卫兵,也救不了自己。 将“湿地沼泽”周边的国王们变成信徒,原本就是计划的下一步。只不过残影妄想着,凭借“沼泽的险恶”与“巫女的暗杀”,可以逼退那“势必更加猛烈”的第三波进攻。她想在他们心中那棵…根系已微现始松动的信仰之树上,再狠狠地踹一脚。可惜她算错了。在对方看来,以“神之泪”为首的异教徒们,并未展示出更加恐怖的威能。偷营、偷营,还是偷营…… 步步为营的联军,眼看是逼不退了。残影无奈,只好硬来。 所有能代表一方势力的人物中,信仰动摇最严重的,毫无疑问是如今的卢索索王“波茨勒-卢索索”。他亲眼见过断面光滑如镜的坚盾,和断骨光滑如镜的父王;他亲耳听过蛮女在黑方之上的吟唱,更目睹过如影的身形、如刀的肉掌。 他也已经用实际行动,宣示过自己的摇摆。那“不战自溃的几千杂兵”和“不顾神卫被屠,离城后直奔边防要塞的近万王军”就是证明。 他原本只是动摇,而一旦屈膝跪倒在“神之泪”脚下,便不再有退路。不论他是自觉的,还是被迫的。当他引领、命令自己的王后与臣下一个接一个跪倒在身旁、身后,就更没有退路。不论他是自觉的,还是被迫的。 厄古斯…从来不是一位仁慈的神明。神殿之门,已经对他关闭。那个“海神补天,而后化天”的故事,不,神史,一定是真的!必须是真的!洛拉玛,一定是真神!必须是真神!否则…他就完了。 “陛下…先王死在她们手上,您忘了吗!”听到将军咬牙切齿说出这句,残影信心陡增。大节当前,他不提“神的真伪”,在乎的居然是“杀父之仇”这点屁事。这个人,要么骨子里不敬神,要么信仰动摇的程度比跪在地上那些还要剧烈。 “百万年后,当天水落尽,红土陆沉,若你的灵魂无法在‘海之国’复苏,那才是真正的死去。我的忏悔能拯救自己,我的虔诚能拯救父王。赫新根,快醒悟吧,趁着还没有铸成大错。就算愚昧如你,也能得救。 ‘赞颂天神洛拉玛,拔除伪神厄古斯’,开口诵念此句,你的忏悔将被听见;毕生奉行此志,神恩亦将泽被你的家人,包括未出生的,和已死去的。” 波茨勒-卢索索会是一只很好用的木偶。残影这样觉得。他太急于表现自己的“迷途知返”,用力有点过猛。但将来,悉心调教过之后,他会是一只很好用的木偶。 是木偶,不是盟友。他比欧蕾娅强大的得多,似乎也更聪明,但他需要神。要么信仰这个,要么信仰那个。他无法承担命运的未知,他需要一片触不可及的高天,撑起死后的梦幻。所以他是木偶,不是盟友。 “……” 将军没有说话,左手在空无一物的腰间摩挲着。进入议事厅起,已经是第四次了。练过武的人,害怕时就会这样。尽管明知没有,明知有也没用,还是会不自觉地摸向那里。 “想要一柄剑吗?给你。”站在神之泪左后,身形最为瘦弱的女子用轻缓而动听的嗓音说道。语罢左手一扬,一柄纤细修长的带鞘黑剑,平平落向“赫新根”身前。他本能地探出双手去接,而后“砰”地一声,五体投地。 “暗水”重愈玄铁,力大如牛的素人或许双手能举,接住从半空落下的…绝无可能。 主将“赫新根”忍着巨痛,艰难地将手掌从剑下抽离,双膝却再没离开地面。这柄沉重到“凡人根本不可能挥舞”的细剑,成了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木青儿喜欢的东西很少,“暗水”是其中一件。以往除了叶玄之外,即便残影、鬼蛾,也不是想摸就摸。当着她的面,将暗水抛给外人……残影深知,若非仗着家主的身份,回去必有一顿乱鞭。 就在“联军”终于找到了异教徒栖息的营地,正将粗钉一枚一枚凿进山壁的时候,“卢索索”的王军摧枯拉朽般攻陷了邻国“埃果果”的王城,并轻而易举拿下了属于“埃果果”的全部要塞。 联军的主将不在场战,无法刺杀,“埃果果”的要塞和王城可不是;联军有紫袍督战,直接下沉到营,“埃果果”的守军可没有。主将、副将、偏将接连暴毙,这对军心的动摇……根本不是动摇,而是摧毁。主将死了,副将死了,谁接他们的位置,谁就是下一个。 凭借“卢索索王”提供的情报,残影确知“联军”真正的指挥官有两人:圣殿七执事之一“赫法”、托托莫王国四大主帅之一“塞维格-托托莫”。这两个人的肉身在哪儿,就连卢索索王也不知道。 不过联军主要由“湿地沼泽”周边的五个王国组成,没有托托莫军。神教希望将事情的影响锁死在尽可能小的范围。这场战争也的确如残影所料,是由“圣殿”出钱。能将五个王国的“王军”当成“雇佣军”;能派神卫舍身督战,以确保将士的忠勇;又能外聘更高明的将领,以遥控的方式统筹五国联军。“圣殿”手笔之大,可见一斑。 只不过,正如残影没能算到,被督战的紫袍加持了信仰的“联军”可以强悍如斯。圣殿也没有算到,被巫女腐蚀了心志的“国王”竟会如此不堪。 半个月后,当联军掉转兵锋,赶来援救……亲身体会过“天神之泪”及其眷属威能的埃果果王“歌潽林-埃果果”已经带领自己的一众将、臣,公然改信! 刚刚占下一国,马上去攻另一国,残影的步子迈得有些大。但她没有更稳妥的办法。这不是进攻,是防守。国王、大臣、主将,这些有头有脸的人物,但凡感觉到他们的信仰有丝微松动,就可以按着他们的脑袋,逼他们改信。“议事厅”中的那一幕,就是如此。 国王和重臣可以按头,民众和士兵不行。头太多了,按不过来。自己的国王改信,当然会影响到“卢索索王国”的民众,但这远远不够。可要是邻国的国王也改信了呢?三人成虎,三人为众。残影暂时凑不出三个,即便如此,两个总比一个强太多了。 让刚刚皈依的主将“赫新根”带着城内、城外的士兵去攻打正在清剿“异教徒”的联军,是痴人说梦,不哗变才有鬼呢。可要是去报复“几个月前刚吞了我们要好几处要塞”的“埃果果”,那就不同。虽然“埃果果王”事后把吞掉的要塞吐出来了,但这种虚伪善意,是完全可以在主将的煽动下被淡化,甚至被歪曲的。 那些跟随主将,势如破竹攻陷了邻国王都的兵士,直到最后一刻才知道自己是为谁而战。也直到最后一刻,才明白为什么这一仗打得如此顺畅。原来敌军没有将领…… 明白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你们曾为了“天神洛拉玛”而战,你们功勋赫赫,忠勇无敌!新城、旧都,都在传颂你们的事迹!所以你们觉得…厄古斯听说了吗? 逼迫邻国的国王改信,是为了让“卢索索”的民众更容易接受自己的国王改信;攻陷邻国的要塞与王城,是为了让己方的士兵亵渎厄古斯,从此回不了头! 反过来说,如果士兵们变了信仰,他们住在王城中的家人也就更容易被劝服。 这算阴谋还是阳谋?这算落子还是布局?做事的过程中,残影与清尘的界线,慢慢变得模糊起来。 “‘卢索索’是我们的根基,无论如何都要守住。战后把‘雨露’们派到要塞中去。” “好。如果能赢,我就留在‘埃果果城’。” “嗯。‘烛’和你一起。” “……不,我一个人。你说过,‘洛拉玛’并非全能,也非全知。‘神之泪’的威能更不足本尊的亿万分之一。而你们是‘神泪’落地时溅起的尘垢,那是不是意味着,你们更少?少不如无。区区一个王国,也没有资格让‘圣女’亲驻。” 这是降服“卢索索”后,征伐“埃果果”前,残影与欧蕾娅的对话。出征前,属于“卢索索王国”的十一座“要塞”的守将,就已全数换成了“赫新根”的部从,那时还没人知道“国王”与“赫新根”已经改信。“雨露”自然也不能在那时候跟去。她们入驻的时机,是赶在“要塞”的第二次换防。这一回换入的,全是“为天神洛拉玛征战过的勇士”。不管他们皈依还是不皈依,信奉还是不信奉,反正“厄古斯”是很难宽恕他们了。既然如此,不妨让“雨露”带去恩泽,彻底融化他们。 如今,四十七名“雨露”中的二十二名,分驻在属于“卢索索王国”的十一座要塞之内。另有十二名,分驻在“埃果果王国”的要塞。督战的同时,也是传教。督战本身,就是传教。“雨露”们的首领,“洛拉玛神教”的“首席执事”欧蕾娅-温塞格,带领两名“雨露”驻守在新得的“埃果果城”。她就住在王宫内。原属于“长公主”的寝宫,现在属于“执事”。 起初,欧蕾娅进驻王宫,主要是因为外面不安全。她也没想到,这会在将来演变成“洛拉玛神教”的规制——信徒执政,雨露监国。王宫即圣所。 “洛拉玛神教”的一切,都将与“厄古斯神教”相反。 厄古斯是男神,洛拉玛是女神; 厄古斯严酷;洛拉玛温柔; 紫袍皆是无卵男,雨露多为俊俏女; “厄古斯神教”与权贵割裂,自下而上甄选圣仆。“洛拉玛神教”同权贵亲近,第一批被雨露滋养出的雨露,多是国王与重臣们的妻子、姐妹、女儿、情妇。 埃果果王,如今仍是埃果果王。“圣女影”只逼迫他改信,没有夺去他的王座,更没有依照“国战”的传统,让他的儿子变成尸体、妻女变成奴隶。 当然,埃果果王的权柄还是减弱了些,毕竟有“执事”监国。而且他惊讶地发觉,欧蕾娅居然懂得怎样管理一个王国,虽然不懂细节,却清楚要点所在。他还惊喜地发现,执事有姓,姓“温塞格”。自己的曾祖母在嫁给曾祖父之前也姓“温塞格”。原来是亲戚呀。这一丝浅薄到即使交媾也不算乱伦的亲缘,或多或少给了埃果果王几分安慰。 让“欧蕾娅”而非“圣女烛”监国的决定,似乎是正确的。至少暂时看上去是正确的。“埃果果王”找不到能够椅仗的“外力”,他只能靠自己。“圣女影”没有夺走他的王座,但不代表“联军”不会。为了守护失而复得的一切,他只好殚精竭虑,榨干自己全部的心神。 埃果果的背面和一部分侧面,是卢索索,这使得需要守护的要塞,从十座变成六座。要塞中的兵将,已全数替换成“为天神洛拉玛征战过”的“卢索索军”,用不着他指挥。埃果果王要做的事,有两件:安抚境内的人心,保证要塞的补给。这两件事,其实是一回事。一旦国内有变,不光是补给会断,要塞的守军更会被里外夹击。 截至目前,埃果果王做得还不错。他亲自带领“禁军”推平了城内的“黑方”,以宣示“迷途知返”的决心。此为硬手; 他印制那段“补天缺、荡邪魔”的神史,满城播散,并极力宣扬“天神洛拉玛”的慈爱,他告诉民众“我神不会因你们畏惧伪神而惩罚你们。我神降下泪水而非雷火,这是祂的悲悯,这是为了拯救。”此为软手。 圣所中的紫袍们,不是国王杀的。他不敢,残影也没逼他。埃果果城攻陷后的第二天,残影与冥烛还没走的时候,一众紫袍被绑在“黑方”前的空场之上,“圣女烛”用“烬手”烧死了他们。烬手翻译成沃夫冈伽语,仍叫烬手。有了恰当的引导,从国王到民众都会理所当然地联想——“圣女”动用了“阳”的权柄。 受伪神诓骗者可以被宽恕、被拯救。但伪神的缔造者罪不容诛,没有忏悔的余地。天神洛拉玛的仁慈…是有界限的。 “联军”拥有五倍以上的兵力。刨去那些留在“湿地”中继续清剿的,仍拥有五倍以上的兵力。然而他们没能在短时间内攻陷“卢索索”和“埃果果”的任何一处要塞。那些已经亵渎过厄古斯,身后又有“雨露”温柔鼓舞的守城军,他们壮着胆子、咬着牙根,把要求入内的紫袍挡在了闸门之外。 “联军”拥有五倍以上的兵力,但军心已然大乱。被端了老巢的两国兵将,不知道自己的家人能不能活,更不知自己的父母妻儿会不会改信。毕竟连国王都…… 老巢没有被端的三国,亦是归心似箭。在他们看来,自己的老巢只是“还没”被端。若不及时回去,保不准自己在外面清剿“异教”,自己的家人却成了“异教徒”。 即便是紫袍督战,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有紫袍在,士兵面对强敌可以不退,面对偷营可以不惧。而现在,他们不想打了。有的急着回家,有的则根本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家,或者家还能不能回…… 留在“湿地”中的联军,终于肃清了整片沼泽。除了七十几具“女巫”的尸身之外,没有更多斩获。他们自己也想不清,这一仗,算是打赢了吗? 鬼蛾在“浮云医馆”习得的医术,迄今只发挥了一次功用。不是救人,而是杀人。送给“山顶营地”的最后一批食物中,喂了毒。她中和了毒果的眩晕,淡化了青盐的苦涩。毒药会缓慢发作,确保每一个人都来得及吃下。她们会在轻微且美妙的晕眩中,慢慢死去。她们不知道自己被放弃了,由于不敢亵渎厄古斯,被圣女和首领放弃了。但她们至少不会落在联军手里,不会被严刑拷打,不会被兵将凌虐,不会被烈火焚烧。 残影不同情她们,只是感到惋惜。如果能有更多时间,这些人中,也许还会诞生新的“雨露”。 欧蕾娅并不惋惜,只是同情她们。这些人中,已经连续几个月没有诞生新的“雨露”,就算有更多时间,大概也不行了。 半个月后,联军开始大批大批地涌现逃兵。一觉醒来,营中只剩紫袍的情形,屡见不鲜。 两个月后,联军几乎只剩“卢索索”和“埃果果”两国的兵将,他们的国门锁着,他们回不去。 三个月后,紫袍撤离。“拒守沼泽,负隅顽抗的异教徒已全数剿灭,联军大胜。”他们这样宣称。 第一百四十三章 新贵与旧贵 “巫依洛-施沃茨”登位后的第二个月,尘、叶二人再一次听到了有关“天神之泪”的消息。又过半月,纷繁混乱的情报变得明晰起来——她们丢掉了一枚白子,同时又落下了两枚。 “残影,不错。”如果残影听到清尘这样说她,不知是会喜悦还是愤懑。 “难为她了。”叶玄轻握着清尘的脚踝,随手摩挲着足跟上沿那层纤薄而细嫩的皮肉。“我们要不要做点什么?” “嗯。抓个‘妄议’的贵族,鞭刑示众。”这一回叶玄跟上了清尘的思路。“卢索索城”与“施沃茨城”相距太远了,因此城内虽有流言,热情却不太够。若是有个贵族被剥光衣服,当街打得血肉模糊……这满城兵民,一定会对“神之泪”生出更多好奇。城内的“圣所”也会看到新王的虔诚。 公开处刑引发的后果,当然不是教廷所期望的,但这是隔了好几层的事。“圣所”未必有“圣殿”那么高的视野,就算有,也很难猜到这个不久前刚刚篡位的“新王”跟远方的“异教徒”是同一伙人。最多就是好心办了坏事,总之“新王”是虔诚的。 对于“圣所”而言,低贱的国王由谁来做,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虔诚”,其次是“奉献”。 新王奉献了很多。原属“二王子”的财产和土地,全部献给了“圣所”。当然,“圣所”是禁止拥有土地的。二王子在城郊的“庄园与农田”先被国王抄没,然后“分封”给了“萨林新-墩墩陶”。墩墩陶基于对王国的忠诚,主动捐献了一箱“乌元”作为军饷。约等于那片封地十二年的税盈。再然后,女王亲自带着这箱“乌元”来到“圣所”,当着民众的面,奉献了它。 毫无疑问,这是桩生意。每一个环节,又都不是生意。“封地”不能买卖,所以拆解成了“抄没、分封和捐献”,这一笔,墩墩陶是赚的。“圣所”不能贿赂,所以女王只是“奉献”,不索取任何东西。实际换得的,是“圣所”的善意。 这些紫袍住在城内。他们独立于王,又高于王。他们不干预世俗,但“哪些事情属于世俗,哪些不属于”的解释权,在他们手里。没有明文,就是存乎一心。因此不管谁做国王,获取他们的善意是必须的。 “原属‘大王子’的派系中,谁的嘴比较碎?公布他罪行的时候,可以强调一下:抽他,是因为他四处散播那段‘补天缺’的秽经。但这事最好是真的,我们不能栽赃。”清尘的意思很明白,“散播”的行为需要坐实。这个前提下,如何定义“四处”,那就是国王的权力了。 “您是下大棋的人,陛下。怎么尽搞这些小手段。”叶玄说着,伸指刮了刮清尘的足心。 “放肆。”清尘忍住笑,抽回右脚盘膝而坐,扮起“王”的端庄。 “你这是…演上瘾了?要不要学学先王,把本宫赶到偏殿去住?”叶玄佯怒,一脸怨毒。 “嗯,如此甚好。你侍寝吧,伺候完就滚。” 王后的“服侍”很周全。从深夜,伺候到晨曦。叶玄只凭自己显然没这个能耐,不过“巫依洛”当初给“依薇尔”准备了不少好东西。结果依薇尔比预想中更容易满足,这些好东西一样也没用上。如今…算是自作自受了。 ………… “达达利王国”易主,已满五月。凭着大臣与将军们彼此间的猜疑,尘、叶二人勉强坐稳了窃来的王位。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渐渐培育起真正属于自己的势力。 “宫廷禁卫”已扩充至九百人,除了从自己“曾经的封地”带出的三十人外,其余全部来自“王城近郊的村镇”,仍以猎户和工匠为主。战力堪忧,忠诚可保无虞。确保忠诚的,不是所谓“知遇之恩”,而是几十年内,他们融不进别的团伙。 原属“雷佩格”的两万军队,起初全部划归“科摩多”统辖。一来是因为,那时莫维坦急需收拢城内的“禁卫军”与“守城军”,城外的他管不了。二来也是为了制造烟幕,让众人以为支持他的将领很多。 现如今,科摩多仍是三位“王国主将”之一,但他麾下已有一万兵马划给了另一位主将“莫维坦”。对此,科摩多没有任何反应。从头到尾,他一直都是被动的。对他而言,当将军,带兵打仗,就是份“差职”而已。他不想沾染那些更危险的事。 原主将“雷佩格”在讨逆护驾的过程中战死了,带他的兵,莫维坦心里也怕。于是他把这一万人拆散了。副将、偏将全部解甲,重金遣散。更低层的将官一部分编入“守城军”,另一部分跟“墩墩陶”的手下对调。 “莫维坦”点名向“墩墩陶”要了一批中、低阶将官,全都是曾跟他学过“摔揉术”的。墩墩陶不愿意,也愿意。在他看来,那些被点了名的,就算自己不放,他们也早就跟莫维坦是一条心了。 那些被点名的将官,更是不愿意也得愿意。就算他们原本跟墩墩陶是一条心,被点名之后…将军也很难再信任他们。 禁卫军、守城军、野战军。一个将军同时握有这三军的令符,依常理绝无可能。除非…他是王后。 王后很忙,国王更没闲着。 谁是朋友,谁是敌人;钱从哪儿来,钱怎么分。一个国王可以残暴,可以宽仁,可以昏聩,可以贤明……但无论如何,上面四题必须答对。错了,就变成尸体,或者奴隶。 凭借落在手中的“二王子”,巫依洛从“大王子”处讹出了一笔巨款。大王子说什么也不肯交出“战象”,或许在他看来,那是比“妈妈的感情”和“弟弟的性命”更宝贵的东西。清尘没有坚持,她退了一步,要求加钱。 仅从赎金的数额,就能断定至少七、八年内,大王子是没有能力发动一场“国战”了。这样很好。 透过赎金的数额,清尘还能猜出,大王子多半抢劫了他自己城中的贵族与富商。他统辖的“奈德拉城”曾经是“达达利王国”的领地,因此“内库中的珍宝”和“钱库中的乌元”不会太多。超出“维持”所必须的部分,都要送去“王都”。 曾经的“达达利城”,如今叫“施沃茨城”。曾经的“奈德拉城”,如今叫“达达利城”。 “达达利城”本来就比“施沃茨城”更小,下辖的领地和收缴的税赋本来也比“施沃茨城”更少。去年一场恶战,今年又一番刮骨吸髓……接下去,会不会有内乱呢?清尘如此盼望。 凭借趁乱称王的原“依薇尔城”守将“马基亚-弗弗洛”的家人,以及他部下的家人,清尘讹到了另一笔巨款。不过这笔赎金是分批的,三年付清。人质也是分批送还,三年还尽。曾经的“依薇尔城”,如今的“弗弗洛城”,很小。“弗弗洛王”拿不出清尘的要价,又不能一口回绝。就算他自己可以把心一横,再娶再生,可他还有部下…… “弗弗洛”的情况,跟“大王子”又不尽相同。大王子的部下们多为贵胄,他们有理由相信:自己的家人就算赎不回来,也不至于被杀,顶多过得差些。贵族与贵族之间,总是沾亲带故。比如大王子的谋臣的女儿,管科摩多的儿子叫表哥。“弗弗洛”的核心部从则半数都是平民,如果女王真要下手,阻力会小很多。 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清尘不愿做。她只想用赎金增强自己的国力,同时削弱邻国的。但如果“弗弗洛”过于吝啬,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清尘做得出。她会用行动告诉所有人——我不只依据眼前的利益行事。不让我赢,那就双输。 长远而言,一个能谈判、讲信用且敢翻脸的形象,是最有利的。尽管一个靠“谋逆”上位的王很难说什么“诚信”,但上位之后的吃相仍是极重要的。追根溯源,所有国王的先祖,不是逆臣就是反贼。又有谁家的王城是“禅让”来的?中原顺帝国早期,有个念过两年私塾的反贼留下一句古言,其脍炙人口的程度,比“圣人”所有教诲加在一起还甚——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盘了盘账目,清尘确认仅从财力而言,自己完全可以立即发动一场“国战”。不光因为敲诈了两笔赎金,更因为王城易主前的上一场“国战”本身就是盈利的。 以军力而言,最精锐的那批野战军,在上一场“国战”中折损颇为严重。虽然两个邻国的折损更重,尤其是在攻守战中两败俱伤的前“尼巴巴”,现“达达利”,能野战的力量几乎只剩那批战象。但攻城和守城的难益,究竟是不同的。带着五倍于敌的兵力再打一次尼昂要塞,未必能下。 更重要的原因是,人心不稳。这时候派谁出征都不合适。 派出莫维坦,内腹就会空虚。 派出墩墩陶,也不太敢。他原本没有称王的念头,被逼着造反之后,显然有了。现在憋回去了吗?不好说。反正清尘觉得,如果他带兵攻陷了邻国,多多少少有点“自立”的可能。 派出科摩多,可以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放心。他绝对不会造反!但叶玄觉得,他打不赢。这家伙适合剿匪,不适合攻坚。或者说,他更合适那种“先胜而后战”的局面。墩墩陶这种人,很考验统帅“驭人”的能力,他要是不服,就可能胡来。而科摩多这种人,只考验统帅“用人”的能力,把他放在正确的位置,就是良将。 眼下当务之急,是更加牢固地掌控住这个谋篡而得的王国。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熬着,时间久了,根基自然稳固。但他们不能熬。如果残影太快,他们太慢,这一步“闲棋”就成了“废棋”。 红土、黄土,两个世界的情况不同,稳固根基的思路也就不同。 “枯荣城”之所以稳固,主要是因为军队“长”在了木青儿身上。其次才因为叶玄容得下各方势力,能与他们互利共赢。就算把叶玄换成土匪,枯荣城也只会枯萎,不太可能失陷。 “施沃茨城”想要稳固,则必须双管齐下。巫依洛的存在要让足够多的人受益,莫维坦在军中要有足够高的威望。眼下这两根支柱都不结实。 清尘那一路很难取巧。可供分配的利益是有限的。原属大王子的封地,按照约定给了墩墩陶,原属二王子的封地,也折价卖给了墩墩陶。清尘手中,还控着原属“雷佩格”的封地,以及一些原属“大王子部下们”的封地。她将这些领地拆成小块,分封给了城中那些还不是贵族的富商,其中大部分是跟莫维坦一起赌过钱的,也就是那一批“小科摩多的好朋友们”,或者他们的父母。 平民获得封地,就变成贵族,因此封地不能买卖。名义上不能。于是又拆成“分封、捐献”两个环节。封的是地,捐的是钱。如果将封地拆成房屋大小,能不能把满城平民全都变成贵族?不行。贵族的认定,是有底线的:封地每年种出的“球薯”要能至少养活一千人,农户自己吃的不算。这不是某个王国的“律法”,而是过往数千年延承下的“心法”。或许“大祭司”有能力改变它,区区“女王”绝无可能。 因此原属“雷佩格”及“大王子部下们”的领地,即使拆到最细,也只能换出几十个“新贵”。于城内而言,这已经算是不小的震动。过去四十年,整个“达达利王国”就只出现过三个新的“姓氏”,其中还包括“墩墩陶”与“施沃茨”。 几十名新贵,作为一股被强行扶起的“新势力”,他们弱小,因而会无比团结。曾经的莫维坦立有军功,同时兼任着首席武士;曾经的萨林新不止立有军功,甚至握有兵权。这样两个强大得多的“新贵”都会受到旧贵族的排挤,如今被女王扶起的那些更不必说。受到排挤,会让他们彼此抱得更紧。而抱在一起的最好方式,就是围绕在女王身边。 女王的做法,当然会引发旧贵族的不满。但这并不针对具体的谁,也不会有谁因为这个而造反。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新贵”与“旧贵”将是泾渭分明的两个团伙。有了党争,女王便可超然于上,帮扶、挑唆、劝慰、裁决……这是最原始、最简略的“制衡术”。手法粗糙,但有用。 迟早有一天,新贵将变成旧贵,迟早。清尘不会等那么久。 莫维坦在军中的威望,说有也有,但是不够。他攻陷过尼昂要塞,纯以军功而论,这不亚于拿下一座王城。但将士们普遍认为:那主要是科摩多的功劳。虽然“借女巫之名,遣神卫开路”才是那场战役的“胜负手”,但这不能宣扬,反而要极力淡化。 尽管如此,莫维坦在军中仍有些威望,这更多源于“首席武士”的身份。骨子里,军人是崇尚个人武力的。只不过贵族出身的将领会掩饰这一点。而中、低层的兵将,也包括墩墩陶这种半路出家的“新贵”,他们对“武士”的崇敬会直接写在脸上。 莫维坦若想进一步提升威望,提升到“墩墩陶”甚至已故“达达利王”那种地步,亲自领兵赢下一场“国战”无疑是最好的办法。可眼下的条件不允许。退而求其次,增强“武士”那一面,也是一种选择。 莫维坦成为“王后”已近半年,“首席武士”的头衔仍没拿掉。所有人都觉得,事到如今这仅仅是个虚衔。仅仅是因为新王登位,诸事烦杂,来不及去管“武士”这种微末。 就在此时,一份“御前决斗”的邀约从天而降。口袋王国“塞舍尔”的女王“莉莉丝-塞舍尔”派出她的新女婿,给旧女婿报仇来了。 当然,这种说法只是坊间戏言。官面上的原因是:莉莉丝想赢回她的两百头战象。但女王已经没有战象,因此如果她输了,会用一座等值的矿山抵偿。矿山就在“塞舍尔王国”境内,具体怎么抵法,坊间、军中,都不知详情。民众和兵将也懒得知道。他们关心的是:能打赢吗?他们更关心的是:谁上? 清尘花了小半月时间,调足了“看客”们的胃口,然后给了他们一个热血沸腾的答案——王后上。 塞舍尔王国境内有许多矿山。用来对赌的那座,基本没矿。真实的原因是:两位女王通过密使传信,隔空做了笔交易。莉莉丝用一座不值钱的矿山,对赌巫依洛的两百头战象。她的武士不需要故意输,唯二的条件是:塞舍尔王国必须是主动发起挑战的一方;比武地点要在施沃茨王国境内。 从接战到开战,决斗筹备了两个月。这是一场真真正正的“御前”决斗,喜欢斗人,更喜欢热闹的莉莉丝女王,居然亲自来了!而巫依洛不论出于“对王后的关切”还是“对国宾的礼敬”,当然也会出席。 “万一你女婿真把我杀了,你就不怕自己回不去吗?”得知莉莉丝要来,叶玄的第一反应就是如此。很快他就警醒,自己又在用中原人的观念想问题了。御前决斗是由“圣堂神卫”见证的,莉莉丝在这儿,比在她自己的王宫里还安全。唯一的隐患在于:如果她的老巢被自己人端了,神卫是不管的。她不是第一天当女王了,后院会不会起火,想必心中有数。 贵为王后,亲自下场与武士搏杀。不是王位被篡后的“比武审判”,而是“御前决斗”。这样的事情,翻遍整个沃夫冈伽的历史,也是独一份。因此这事闹得很大,就连邻国的邻国的邻国,也听说了。重石入水,波澜仍未荡尽。这很好,非常好。叶玄需要声名,不止为了军中的威望,更为了清尘的方略,他需要声名。 这是有史以来,唯一一场王后出场的决斗,为此,施沃茨王国耗时二十六天,修筑了有史以来唯一一座“隆起”而非“凹陷”的斗场。沃夫冈伽语中甚至找不到对应的词汇——擂台。 擂台的高度与“观台”平齐,这意味着两位女王可以平视,权臣与主将可以平视,圣堂神卫可以平视。余人…都要仰头看。 擂台不在王宫之内,而是摆在王宫正门的广场。决斗的过程,允许民众观瞧,这又是一个史无前例。民众只能集于一侧,而且隔得很远很远。即使站在第一排,也只能勉强看清。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的热情。翘首观望的人群,将主街拥得水泄不通。按照吟游诗人事后夸张的宣扬:摆出几架投石器,直接就能屠城。 后排的人看不见,却可以透过前排的叫喊与欢呼,即刻知道发生了什么。相比于看戏,这更像是一场规模空前的,没有说书人的说书。 “我曾邀请他做我的女婿。他回答说‘我有自己的妻子,也有自己的王。’后来我才明白,说得是同一个人。” 观台之上,两位女王并肩而坐。她们坐得很近,近到可以窃窃私语。这显然不合体统,可谁又能反对呢。 几天前的宴会,二人便是一副相见恨晚的模样。今晚的宴会,又一次死了女婿的莉莉丝,光彩依旧。她是来游玩的,是来享乐的。她拥有足够多的孙子和孙女,拥有足够坚固的王城与要塞。女婿,战象,都不重要。 决斗持续了一百多个心跳的时长。莫维坦被划伤了小臂,然后剑交左手,单臂持着女剑,又划伤了对方的。再然后,经过无数次惊险的虚刺与闪避,一剑贯穿了对手的胸膛。 他在表演。一场从源头上就不对等的,蝗灾欺凌素人的,可耻的表演。 他要演给将士们看:我不是有必胜的把握才接战,对手很强,我冒了生死之险。为了王的尊严,为了武士的荣耀。 他要演给吟游诗人们看:一招毙敌当然更能显示武技之精湛,但一个有来回、有起伏的故事,更利于传播。 经此一役,士兵和将领们仍不清楚“王后”到底会不会打仗。但至少…他们愿意说服自己去跟随这样一位主将。 经此一役,整个北境都知道“施沃茨王国”出了一位“王后武士”,包括远在昆斯特的“提希尔”。 “强扶新贵,制衡旧贵”是阳谋;“牵引外援,比武做戏”是阴谋。凭着阴、阳二手,尘、叶在较短的时间内,进一步稳固了窃来的王座。但这不是全部。 扶植新贵的同时,巫依洛提拔了一批“女臣”。达达利王国的官吏原就有男有女,女人不多,只占一成。而且女臣地位不高,重要位置的主官皆为男子。 起先,那些因“大王子”和“雷佩格”两大势力被清洗而空缺出的位置,都由副职或者更低阶“暂领”。“暂领”的那些人没有得到祈盼已久的“扶正”,要么退回原位,要么直接罢免。新换上的官吏,十之有八,都是女官。最高的一位,直接替掉了“法务大臣”。 新任的女官,半数出自“新贵”,半数来自“旧贵”。这进一步增强了“新贵”的实力,原本他们只有身份和钱,即使单论钱,也没有旧贵多。而今他们有了公职,真正走入了“王廷”。清尘不能做得太绝,也不想把“新贵”的胃口养得太大。因此新一任“法务大臣”仍是“旧贵”。 与此同时,“女臣”本身也变成一股暧昧不明的新势力。男臣、女臣之间,虽然远不像新贵、旧贵那般割裂,但女臣涌现的数量之多、占据的位置之高,无疑会让一众男臣感到不安。 女王想干什么?她想弄出一个怎样的王廷议会?清一色的女臣吗?应该不会那么极端。而且…分走我权柄的是我侄女,我该为此造反吗?不,我要把我的妻子和女儿,引荐给王。 新贵、旧贵;男臣、女臣;出身新贵的女臣、属于旧贵的女臣;新王上位时出过力的、新王上位时捣过乱的……小小一个王国,各种势力在清尘的搅动下,现已乱了粥。 与男王相比,女王座下通常会有更多女臣,塞舍尔王国亦是如此,这是第一层,众人能看懂,也能体谅;女王想扶植新贵,制衡旧贵,这是第二层,众人能看懂,一部分愿意体谅,另一部分不愿意,也只好硬着头皮体谅;最重要的第三层,暂时无人察觉。 新贵的崛起必须控制在某个限度,但女臣的上位不会终结。在王座不被动摇的前提下,永远不会终结。清尘要的,不止是一个“女臣为主”的王廷。她所谋求的,是一个自上而下,又从下到上,女权彻底凌驾于男权的王国! 这当然也不是最终的目的,不过是“大略”中的一个“小节”。清尘不恨男人,从来不恨。清尘不觉得女人比男人高贵或者相反,从不觉得。如果硬要将人分个三六九等,她可能会觉得读书人高上半格。但也不尽然。大多数人读了书之后反而更蠢。她无比清楚这一点,因为她自己…就曾蠢过。 女权凌驾于男权,说起来容易,要做到,千难万难;女权凌驾于男权,在王廷相对容易,往下渗透,千难万难。 即便是在王廷,她能找出无数女臣,却找不出一个女将。连女将都没有,一线官兵更不用说。 男女之间,存在着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体力。中原的极少数女人靠着“真气”强行跨了过去,但这里没有真气,也不能有。所以尽管这里的女人能做国王,能做生意,能做学问,但只有男人能打仗。男人能穿更重的甲、开更硬的弓,而且不来月事。肌肉、骨骼与脏腑的差异,不是单靠观念所能消解。 两个部落,男人数量一样多的时候,“系母部落”永远打不过“父系部落”。因为父系部落里,男人之间有亲缘,女人是外来的。而母系部落里,女人之间有亲缘,男人是外来的。 既然是外来的,我凭什么为了一个不是我兄弟、不是我叔伯、不是我父亲也不是我儿子的战友拼上性命?除非…我不这么做,回去就有人杀我全家。但我是外来的,我全家不在这里。那我凭什么?眼看对面和我们差不多强,没有必胜的把握,那我为什么不换个部落,去找新的女人睡觉? 清尘觉得,这可能是自古以来“男尊女卑”的根本原因。 沃夫冈伽的女人,伦理上拥有和男人同等的继承权。而实际观察到的情形是:男王远远多过女王。许多国王会绕开“长女”,将王位指定给“长子”。所以总体而言,“红土”仍是一个男人占据主导的世界。 但是为什么沃夫冈伽的女人至少在“伦理”上有着“和男人相等”的继承权而中原没有?清尘忙里偷闲翻阅过一些史料,全无收获。 在她看来,“长子继承制”和“长女继承制”其实各有各的好处。 男人能通过“拥有更多女人”从而“拥有更多孩子”。将家业传给儿子,会导致现任家主拥有更多数量的孙辈。 女人无法通过“拥有有更多男人”从而“拥有更多孩子”。但女人也有女人的优势——她们能确定孩子是自己的。 换言之:男人继承家业,更有利于“家族血脉”的播散;女人继承家业,更有利于“家族财产”的传承。 中原人之所以自“顺帝国”起便确立了“长子继承制”,是因为他们想出了两个恶毒的办法:禁足女人,阉割男人。“宦官”并非帝王专属,只不过民间不这么叫。那些大门阀、大豪族,同样拥有“阉仆”。 所以,反过来想的话,会不会有这样一种可能……沃夫冈伽的女人没有普遍失去继承权,是因为这里除了神明之外,就连皇帝也禁止拥有“阉仆”?是不是因为,无卵是神卫的象征? 无法拥有“阉仆”,禁足女人的效果就差了许多,甚至可能适得其反。毕竟禁足本身,就是最烈的春药。所以…干脆不去剥夺女人的继承权,转而拾起另一份好处? 清尘只能瞎猜,就算真有这层原因,也不太可能是全部的理由。她很想看看没有“神教”之前的沃夫冈伽是什么样子,但相关史料早在“教政合一”的年代抹除一空。如今,就连“教政合一”的历史也被抹除。 神教的存在是天然的,自然的,当然的。没有起点,没有演变,没有过程。 找不出女将,清尘不敢硬来。尽管越高层级的将领对“体魄”的要求反而越低,但无论“出征”还是“守城”,身为一军首脑,每月几天的萎靡仍可能是致命的漏洞。 唯有到了近似于凉帝国“大司马”的位置,才能彻底无视身体的差异。那个位置永远不需要亲临场战,也没有必须“立刻决断”的事。换言之,大司马虽负责“武事”,实际乃是“文臣”。小小一个“王国”,根本没有那么奢侈的官职。就算是国王,也难保不会在深夜被人叫醒。 “女将”的事不可行,也不紧迫。只要“男将”们对“大举扶植女臣”的事保持缄默,清尘就满意。三位“王国主将”中,莫维坦没理由反对。科摩多有理由反对,但是不敢。而墩墩陶历来被旧贵族排挤,他在“文臣”一系根本没有自己的势力,更谈不上要保护谁。 一个贵族女子获得权柄,原本与之交好的其他女子,比如富商的妻子、女儿,在家族中的地位也会立即攀升。 一个贵族女子获得权柄,同一家族内的其他女子,比如母亲、姑母、姐妹,地位也会立即攀升。不光因为裙带,更因为…下一个可能就是她们。 短短半年,施沃茨王国内,贵族、富商二阶已渐显“阴盛阳衰”之势。不管男人们愿意还是不愿意,在妻女身上下注的“潜在回报”终究变得不同了,尤其是原本就读过书、管过事的那些。 与其坐等,不如主动。不甘心被女人分去权柄的男人们无奈之下所做出的应对,又无形中进一步推升了女人的地位。 种子已经播下,种子已经发芽。能否遮天蔽日,且待甘霖雨露。 第一百四十四章 癌陀冥 占据了“卢索索”与“埃果果”两国之后,残影没再妄动。按说联军已退,她携着兵威,仗着潜行暗杀的手段,再多攻陷几国也不为难。然而和“钱”相比,“领地”作为一种财产实在太沉重了,并非任何时刻都是越多越好。 仅仅是现有的两国,周边每个要塞派驻两名“雨露”,已经让她感觉捉襟见肘。眼下领地尚小,任何一处要塞被攻打,她都可以用最快的速度赶去,刺杀对面的主将,扰乱对方的军心。如果她掌控着五国、十国甚至更多,“威能”就不够用了。 一个王国,即便是在“兵威”与“神威”双重压迫下被逼改信,在外人看来仍属“异教之国”。这样的国度一旦给人攻陷,难保不被屠城。若“天神之泪”下辖的城池动辄被屠,往后再想传教,怕是千难万难。因此残影决定安分一段日子,老老实实地闭关锁国,将现有的领地坐实,将现有的民众培育成真正的信徒。 锁国的行径,其实很难说是主动还是被迫。就算国门大敞,信仰“厄古斯”的商旅也不敢来此贸易。好在凭着红土之肥沃,两国的粮产完全可以自足。更加幸运的是,卢索索境内有铁矿,兵刃、铠甲也能勉强自足。但战马和战象如果损耗过快,很难及时填补。残影无可奈何,必要的时候,她只能自己当大象了。 马和象,都是繁育与生长十分缓慢的物种。大部分王国并不拥有自己的草场和象园。战事稍一频繁,马和象就只能从外面买。“北境”最大的草场和象园,都在“托托莫王国”。并非得天独厚,而是因为…唯有那个坐拥十四座城池的大国,才有条件用“普通王国大小”的一整片腹地,专门培育战马和战象。 当然,“帝国”肯定拥有更多、更大的草场和象园,这无需调查,一想便知。 另有一个几乎无解的难题。残影手上虽握有“一蝗五旱”的恐怖战力,但这些战力不可分割。木青儿、寒星、鬼蛾、孤雁四人,性情各有缺陷。让她们坐镇中枢可以,攻城略地不行、拒守要塞不行、传教…更加不行。除自己之外,唯一一个敢单独放出去的,只有冥烛。哪怕是冥烛,她也不太放心。 每每感觉到棋子不够用时,残影都会不自觉生出一个念头:少主和清尘在就好了。 说念头或不准确,那更像是一种情绪。如果给她机会重新选,她还是会选现在的局面。那两个看上去好用,实际最不好用。他们会自己在棋盘上乱动,甚至反过来牵引“下棋的手”。 如今的局促,也不全是坏事。无子可用,会逼迫她尽可能少地动用“威能”,尽可能将宝贵的“威能”用在最关键的地方。保持神秘,是装神弄鬼的核心要诀之一。 “公主一个人都敢回来,你有六个还嫌不够!你要脸吗,你配叫她娘吗!”王宫内湖边,残影对着自己的倒影,狠狠摔下一枚小石。 从各个方面来说,残影这一路比尘、叶艰难得多,唯有一事例外。远方的清尘正绞尽脑汁,想办法将更多“女臣”扶上更高的位置,残影这边却是自然。 留在王城内的雨露,滋养出更多雨露,首批便是国王与重臣们的妻女、姊妹,而后她们理所当然地,染指了所有枢机要害。是染指,不是接掌。她们并未取代自家男人治理王国,她们守在一旁,默默注视,以确保男人的行止不会偏离“神泪”的意志。 信徒执政,雨露监国。洛拉玛神教的最终形态,雏形隐现。 一个新兴的教派想要迅速扩张,绝不能远离世俗;一个新兴的教派想要迅速扩张,尤其不能把国王和贵族变成敌人。权柄、利益,要尽可能地留在原主手里。 “信徒”与“教徒”是不同的。只有教徒才称“雨露”。对国王来说,反正“雨露”要监国,自己的妻子、女儿入教,总好过外人。 名义上,洛拉玛神教也收“男教徒”,称为“甘霖”。但标准十分严苛,唯有做出过极大贡献者,才有资格。怎样算是极大,圣女没说。反正迄今为止,卢索索、埃果果两国,尚没有一位“甘霖”。由此推断,一位国王在被迫的情形下,带领臣民举国改信,是不够的。 “欧蕾娅-温塞格”身为洛拉玛神教的初代“雨露”,也作为神教的“首席执行”,至今仍居住在“埃果果王国”的王宫之内,已有小半年了。期间“圣女影”驾临过两次,皆来去匆匆。她只和“欧蕾娅”一人私晤,跟“埃果果王”连句话都没说。 这样的行止,暗含了许多诉说。 其一,是增加“欧蕾娅”的威望,让所有人知道她是特殊的,被绝对信任的,不可动摇的; 其二,是明确“圣女”的位格。更准确地说,是让国王搞清楚自己的位格。圣女不是你想款待,就能款待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是你能享有的最高殊荣。 单独相处时,残影和欧蕾娅可以没大没小,但表面上,“圣女”是“神泪”溅起的尘垢,而神泪并不“代表”神明,祂就是神明。哪怕祂只是神明的亿万分之一乃至更少,仍是神明。百万年后,当天水落尽,红土陆沉,神民回归到“神的国度”,而神泪和圣女会直接回归到“神的身体”。因此“圣女”和神教的甘霖雨露、世俗的王侯将相之间,有着天然不可逾越的鸿沟。 残影两番来去,埃果果王对欧蕾娅执事愈发恭谨、顺从,对“天神”的信仰也更坚固了些。要是圣女肯参加他的宴会,肯收受他的赠礼,那还真有点…不太安心。 半年来,欧蕾娅的主要心思,就是如何让埃果果境内的民众彻底改信。洛拉玛是位温柔的神明,祂不会、也不能像厄古斯那样,烧死所有异教徒。改信需要强迫,更需要恰当的引导。 与“厄古斯神教”相比,“洛拉玛神教”对于“死后”的阐释,有两个略显薄弱的地方。 百万年后,“洛拉玛人”的灵魂重归天神怀抱,与天神一起建立“天之国”。“女人”和“男人”的灵魂在深海复苏,协助天神建立“海之国”。洛拉玛人、女人、男人,皆为神民,与海天同寿。 虽然同是永生,但“海天之国”的诱惑力似乎比不上“神殿中的房间”。 涉及“神罚”的方面,洛拉玛神教的说法是:罪孽深重的灵魂会被海水消融,无法复苏。这更远远不及“深渊”恐怖。 欧蕾娅对于“教义”的领会,准确来说,是对她根本没听说过的“清尘”所定方略的领会,相当透彻。与残影商议后,她没有在“神罚”的内容上动任何手脚,反相,她死死揪住这一点,反反复复、不遗余力地宣扬——没有深渊!没有深渊!没有深渊!神怎么可能允许那样的地方存在?你会用永无止境的酷刑惩罚你的孩子吗! 她相信,没有谁真的喜欢时时刻刻活在恐惧之中。没有谁真正喜欢一个“行差踏错,万劫不复”的世界。换言之,“没有深渊”可能才是洛拉玛神教最最诱人的地方。 在一个没有深渊的世界,人会不会无所顾及地作恶?欧蕾娅也曾想过这个问题,答案无比明晰——她不在乎。她是洛拉玛人,对于她和她的族人来说…这世道再怎么变,也不会更坏了。 残影两番来去,不只是探望欧蕾娅,也同时为了另一件诛心之事。她披上紫袍,款款走入“埃果果”几个“邻国”的王城,寻一处二层或更高的楼宇,飞身跃起,妖声吟唱: 一只大肥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一只大肥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一只大肥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当聚集了足够多的人众,再将备好的一包记载着“洛拉玛神史”的残片洒下。如今她不杀人、不对抗,洒完就跑,谁也追她不上。 类似的事情,她已在与“卢索索”和“埃果果”相邻的四个王国做过。 当初带着“卢索索”的军队悍然攻打“埃果果”,是防守。“身披紫袍,入城惑众”这样的小打小闹,却是进攻。她不要紫袍的命,只为了让“紫袍”这件物品丧失信用。 从此以后,守城军就有理由把穿紫袍的家伙拦下,详加盘问。甚至…就连验身也可说是对神的虔诚;从此以后,城内的巡兵就有理由勒令“兜帽拉得过低”的紫袍:把脸露出来! 当紫袍开始不被信任,民众对厄古斯的信仰也会随之动摇。这或许很轻微,或许他们自己意识不到,但信仰这东西,只有坚定和不坚定。动摇就是动摇,无所谓轻重。 当紫袍开始不被信任,王权对神权的反扑也会随之显化。这或许很轻微,或许国王们自己意识不到,假装意识不到。“查你,是因为不能确定你是不是你。查你,是你们主教同意了的。查你,是我对圣所的尽责,更是我对伟大的、圣洁的、不容轻慢与亵渎的神明的虔诚。” 如果有一天,神卫入城需要出示紫袍以外的凭证……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神教就完了。 联军破溃后,“圣殿”的眼睛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卢索索”与“埃果果”两个异教之国,当然也包括它们的周边。因此“圣所”错误的应对很快被上层纠正——王国兵,禁止盘查圣仆!宁可错放一千,也不许盘查一个! 联军破溃后,“圣殿”表现得相当克制,没有纠集更多、更大的力量再行攻打。暂时没有。 残影当然知道“圣殿”在盯着自己,无需验证,推想可知。甚至就连自己的主城“卢索索”内部,可能也隐藏着“圣殿”的人。毕竟“卢索索”落入自己手里之前,出过好几次大事。按照莫问塔的作风,肯定会在此埋一些“暗眼”。只是现下国门闭锁,“暗眼”即便存在,在这个没有信鸦的世界,也很难与“圣殿”勾连。 联军破溃后,“圣殿”的沉默反倒让残影有些不安。观察、注视,不妄动,是一种极高的敬重。正如当年的叶玄与云溱,他们都希望对方消失,但最终,整整二十五年,谁也没有动一下。叶玄不动、云溱不动,除了彼此忌惮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们仅仅“希望”对方消失,缺少“非动不可”的理由。 “神教”与“神教”的关系,截然不同。它们不共戴天。所有的“观察、注视”都是为了寻找弱点,所有的“不妄动”都是为了雷霆一击。 残影最大的苦恼在于,她可以屠掉圣殿,如果不在乎“大清洁”的话,但她没办法“观察”圣殿。她只能见招拆招,或者干脆自己打自己的,很难预判对手下一步的行动。比如之前的“五国联军”、“神卫督战”,就很让她措手不及。下一次,会是什么? 过往数十年,早已用惯了“莫问塔情报网”的她,如今感觉自己像个“力气很大的瞎子,跑得很快的聋子”。同叶玄一样,她也开始怀念中原。然而情报网的构建,又岂是朝夕可成? “我再问一次,谁指使你的?字条准备给谁?” “……真的没有,真的。求求你,让我…死。”卢索索王宫,圣女影的寝室内,一个湖绿色眼瞳的俏丽女子被绑在扶手椅上,滴血未流,却早已折磨得不成人样。她叫“荧尼”,王后的女奴之一。 “想去‘神殿’,是吗?赞颂天神洛拉玛,拔除伪神厄古斯。说出这句,我让你死。”残影面无表情,轻声道。 荧尼坚持了很久。在鬼蛾印象中,这样的时长,超过枯荣城里所有的混混。但最终还是屈服,气若游丝地哀号着…说了出来。 “好了,神殿之门已经关闭,你的顽抗没有回报了。我再问一次:谁指使你的?字条准备给谁?” “没有…没有……”女人绝望地呢喃。残影觉得,她其实是在咆哮,只是精疲力竭,喊不出来。 “好吧,我信了。换个问题,你为什么想去神殿?只是惧怕深渊吗?” “……我不甘心。我要…当姐姐。” 残影沉默。她也是今天才知道“荧尼”的另一层身份——王后的父亲的私生女,也就是王后同父异母的妹妹。荧尼被抓后,王后为了撇清干系,主动交代的。残影没有为难王后,她相信王后不是刻意隐瞒,只不过在沃夫冈伽人的观念中,这事太小、太寻常了,没有报备的必要。 妹妹,只是血脉上的妹妹,伦理上不是。奴隶的孩子是奴隶,不管是跟平民生的,还是跟贵族生的。在红土,贵族如果爱惜自己的私生女,通常会做两种安排。一是让她嫁给贵族,二是让她给嫡女做奴。第一条路太昂贵了,不是国王基本玩儿不起。“荧尼”的父亲为她选了第二条,那时姐姐还只是贵族家的小姐,不是王后。 “荧尼”不是王后的贴身女奴,她是浆洗女奴。王后不愿意看见她,但以“红土”的观念而言,让她在宫里洗衣服绝对算不上欺凌。“荧尼”的活儿很少、很轻,平日有大把闲暇。她有肉吃,有果汁喝,自小到大没挨过一次打。身为贵族与奴隶的私生女,她的处境与同等身份的绝大多数人相较,算是优渥。 “荧尼”落到如今的处境,当然和她的选择有关。但残影知道,至少也有一小半是自己害的。“赞颂天神洛拉玛,拔除伪神厄古斯”,所有成为“雨露”的人都必须高声诵念此句,王后也不例外。所有“宫廷禁卫”以及“寝宫内的女奴”也都被国王与王后勒令诵念。不服从并不会死,只会赶出王宫。宫内只有一个群体不曾“过滤”,就是“杂活女奴”。 残影刻意留下她们,是为了近距离观察、比照。她想知道说了“那句话”的和没说的,在细微处有什么不同。这给了“荧尼”走上绝路的机会。 她私藏的那几张字条,并没有记载太过危险的情报。主要就是王宫内的现状;“恶魔之泪”和几位“大巫女”的形貌、居所以及手中的奇怪兵刃。 还有一些是她的猜想:比如“恶魔之泪”和“五大巫女”同住在一座很大的寝殿,却从来不让女奴入内洒扫,可能是在练妖法,害怕给人瞧见;比如“巫女影”可能是“五大巫女”的头子;比如“巫女烛”不管天气多热,左手总是带着手套,那可能是个妖器…… 根据“荧尼”的供述,字条并没有想好交给谁,她只是贴着带着,以备将来找机会立功。厄古斯没有明确的神谕说“提供异教徒情报者,可入神殿”,但在“荧尼”看来,自己的行为理所当然属于“虔诚奉献”的范畴,而且是很了不起的奉献。 残影揪出荧尼,是偶然,也不偶然。起因是残影见到这个女奴的次数,比别的女奴要多。这表明她很闲,而且喜欢闲逛。正常来说,一个女奴就算无事可做,也不会四处溜达。再有就是,残影感觉这个身形娇柔的绿眼小娘,长了一张没受过欺负的脸。出于好奇,残影叫住她闲聊了几句,结果…越聊越不对劲。 并不是“荧尼”说错了什么,而是她太过单纯。单纯到从一开始,就将闲聊假想成了审讯。那副表面谦卑,实则对抗的模样,怎么可能瞒过莫问塔的佣兵头子? 卢索索城内究竟有没有“圣殿”提前埋下的“暗眼”,残影仍未证实。但这已经不重要了,应该说,从一开始就不重要。暗眼是自觉的、自发的。荧尼这样的人,肯定还有许多许多。 “神殿…任何愿望都能实现吗?要真是这样,本座也想去呢。不过…哈,要是在那种地方管她叫娘,她会打死我吧。”面对将死之人,残影没忍住,说了一段荧尼听不懂的中原语。 ………… 当夜,神之泪居住的寝殿内,如常响起“石牌落于木桌”的清脆。入驻王宫的头一个月,鬼蛾便在内湖之畔拆了一块通体不见纹理的奶白色“漱莹石”,凭着卓绝的画功,雕了副“雀牌”出来。 残影没有制止,只不过在她的监查之下,东、南、西、北等文字,统统改成了即非中原语,也非沃冈伽语的古怪符号。油条、烧饼、白板之类的无甚所谓,原封保留了下来。 每每入夜,殚精竭虑一整天的残影回到这里,总不肯倒头便睡,总要把鬼蛾从牌桌上揪起来,自己打上几把。于雀牌本身,她并没有极大的瘾头,对残影而言,雀牌是一种“团聚”。在夜宫是,在木园是,这里仍是。 “团聚”从来不包括寒星,她不打牌。在夜宫是,在木园是,这里仍是。她们六人的居所,原是“王储”的宫殿,一开始国王想让出自己与王后的寝宫,残影拒绝了。“王储”的宫殿也很大,作为一个“外人禁止入内,只能自行洒扫”的居所,应该说过于大了。与麻烦相对应的好处是,寒星可以完全不受雀牌声的打扰。 木青儿很适应这种幽闭的生活。白天洒扫屋舍,种花种菜。晚上打打雀牌,有时候到半夜,有时候一整夜。唯一的问题是,枕边少了叶玄。 星、蛾、雁、烛四人有时被残影带着一起行动,冥烛最多,寒星最少。总体而言,她们都有些憋闷。 残影也为此苦恼。孤雁原是个可以独当一面的良帅,奈何性情耿直,不擅说谎、做戏,残影不在时,她很难独立维持住“圣女”应有的位格。鬼蛾、寒星在残影眼中本就是靠不住的两个,无分红土、中原。唯有冥烛这个骗人精,勉强可堪一用。 ………… “癌陀冥山”位于南、北两境交界处,这是一座沃夫冈伽极罕见的,呈矮胖之形的,并不陡峭的孤山。“帝国”的两万精兵与“托托莫王国”的两万精兵在此对峙,已持续了七百多年。战损,合计六人。 瞎子都看得出来,他们在拱卫山顶的“圣殿”。那是一幢远看不太起眼,近看可说宏伟的黑方。黑方之下,山腰至山脚一带,是漫山遍野的小黑方。小黑们的体型,与“圣所”一模一样。 宏伟庞大的黑方,称为“圣殿”。大黑与小黑加在一起,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教廷”。 “大主教”的房间,在“大黑”深处。空气浑浊,陈设简洁。房内唯一可说奢侈的物品,是几盏内藏“无烟烛”的纱灯。这也不是他个人的奢侈,只为了构成圣殿的黑砖…不被熏黑。 “冕下,‘巫女会’的情报只有这些。‘巫国’闭锁,内部详情难以获知。另,‘坎瑞丝’和‘伽沃林’再次请求增兵。”站在木桌侧首,面无表情,娓娓诉说的,是“圣殿七执事”之一,也是遥控“五国联军”的两位指挥官中的一个——赫法。他依循惯例,将记载“巫女会”情报的纸笺放在桌上,不过已经连续很多次,不曾出现切实有效的新内容了。 “巫女会”是教廷对“洛拉玛神教”的称谓。 “坎瑞丝-沃夫冈伽”是“帝国”现任女皇。“伽沃林-托托莫”是现任“托托莫王”,也就是“泰伯坦”的伯父。 “拒绝。”大主教低声回应,随即打开抽屉,取出三张紫色的纸笺:“发给圣堂”。 “冕下,这是……”赫法当然知道这是什么。大主教提名九人,由“圣殿七执事”和十三圣堂的“枢机主教”以票选的方式,决定下一任大主教的人选。这是延承了几千年的法度。然而,大主教拿出“三张”紫色纸笺,这是要一次选出后续三位继承者。很明显,这不合教法。 “服从,或者审判我。你们自己决定。” “遵从您的意志,冕下。大祭司呢?”赫法说的遵从,是指他会配合大主教,将紫笺拓印,然后分发。至于要不要审判,那不是他一人可以决定的事。 “他没有聆听到神谕。”大主教说。 大祭司是超然的,他的继承者不需要票选,也不允许票选。大祭司唯一的职责,是聆听神谕。神说谁是下一任大祭司,谁就是。大祭司也不被称为冕下。大祭司,就是大祭司。 过往数千年,乃至上万年。依常理很可能出现过大祭司尚未聆听到神谕便突然暴毙的情形。教廷内部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外人无从知晓。对外人而言,这种事没发生过,也永远不会发生。 “冕下,我有个缺少证据的猜想。几年前那些去到‘王宫’行骗的罪徒,是否跟‘巫女会’有关?” “不重要。”大主教真实的想法是,应该无关。生活在沃夫冈伽的普通人,大概一辈子甚至连续几代人都遇不到“假神卫”,然而从“大主教”的位置看去,“冒充神卫行骗”的事其实年年都有,只不过骗到国王头上有点稀罕。可那终究只是骗钱,而且总共加起来也没骗多少。无论胃口还是位格,都与情报上的“巫女会”不符。但大主教不会轻易给出“是或否”的判断,这是“上位者”所必须的修行。 他的想法,对也不对。“行骗”和“造神”的是同一伙人不假,但即使他揪住这条线,也很难摸出真正有用的东西。线的源头在海对面,中间早已断裂。强行摸索下去,最终很可能被链条上的某一处误导,认为“巫女会”和“以泰伯坦为代表”的“哲思者们”有关。 癌陀冥山有两座藏书馆。一个在半山腰,一个靠近山顶。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高处”那座藏书馆的存在,有资格进入的,就更少。 过去一年,大主教有一半时间都在读书。读禁书,读那些“根本不存在”的历史。他有些恼恨,当然,这样的情绪也是不存在的。几千年前,教廷抹除了太多史料,只有极少的遗留。 他迫切地想要了解,在比久远更久远的过去,教廷有没有遭遇过相似的挑战,有没有面对过相似的巫妖。他希望自己能找到,祈求神明让自己找到。因为不管先任们经历了什么,结果都显而易见,教廷胜了。 可惜,他什么也没找到。历史上,教廷曾无数次镇压过邪魔、巫妖、异教,然而那些,那些…… 两百多年前的大瘟疫,难道真是洛拉玛人弄出来的?可是为什么大清洁的过程中,连一次像样的抵抗都没有?一次都没有。巫女会,洛拉玛。巫女会,洛拉玛……不,我坚持最初的判断,巫女会跟洛拉玛人没有任何关系! 她们编造出那样的秽经,因为“洛拉玛”是唯一一个被神谕提及过的异端。捏造一个新神,当然不如将人尽皆知的“巫族”摆上台面。她们很聪明。 “多格”居然提议重启大清洁,这样的蠢材,绝不能让他继承我的位置。好在“赫法”是清醒的,“多格”以外的执事都是清醒的。 巫女会…我不能再有幻想,她们的力量应该不是虚假的。有什么迷幻药,能让一大群人在同一时刻,看到相同的幻境吗?医士那条线不能放弃,但是应该没有。那面盾牌我亲眼看过,顺滑到不合常理的断痕可以用抛光、打磨的方式造假,可是卢索索王死了,一个国王,有必要交出自己的性命,配合她们演戏吗?或者…卢索索王的死,也是假的?不,我不能再有幻想。 巫女会的力量是有限的。哪怕不虚假,也是有限的。基本可以肯定,她们无法从正面对抗王军。所以她们要在藏在浓雾里,所以她们攻打埃果果时,要带着卢索索的兵。 既然如此,那不如…不如冒点风险,容忍她们做大。让她们拥有更多领地,更多信众,再让“坎瑞丝”和“伽沃林”的联军压境。异教之域,满国皆屠!那么天神之泪,你要不要挺身而出,保护你的信众呢? 赫法在后方遥控,前军各自为战的打法,已经证明是可行的。圣仆层层督战,联军就不怕死。 关键的关键在于,“坎瑞丝”和“伽沃林”可千万不能有变。他们要给圣殿增兵,我必须拒绝。这种时刻,尤其不能在“皇帝”与“国王”面前失了位格。癌陀冥是座孤山,如果四万人防不住巫女行刺,那十万也防不住。我可以死,不能失了位格。倒是他们两个要守紧家门,别让巫女潜进去才好。 大祭司…是怎么想的?巫女会的事,他显然跟我一样在意。可他总是这样,只听,不说。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巫女会,究竟是什么来头?那个据说有一副洛拉玛人面孔的“神之泪”,多半是个摆设。真正的“巫女”,是那几个长相奇特的女人。她们…究竟是什么来头? 唉…空想无用,我看书去吧。 第一百四十五章 鹰蜂堡 “按国王之礼水葬。女官负责捡敛,你们谁也不许碰她。”原尼巴巴,现达达利城的王宫内,莫维坦望着“依薇尔”安睡般的尸身,对墩墩陶道。叶玄清楚,如果交给墩墩陶处置,他会趁尸体还热着,抓紧赏赐给某个部下。 叶玄和依薇尔并无交情,说过的话加起来不超百句。但翻脸之前,依薇尔对清尘很好,尽管更像是主人对猫咪的宠爱,那也是一种好。大剂“迷蝶粉”加微量“青盐”,如果她活着落在叶玄手里,同样会是这种体面的死法。 沃夫冈伽没有“死者为大”的传统。当王城被人攻陷,掘坟取宝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有条件的国王,常常选择水葬。有条件的意思是,境内有足够大、足够深的湖。胃里灌注水银,口中含着宝石,身上穿戴华服,腰间悬挂配剑。这就是所谓“国王之礼”。与中原相比,算不上奢侈。 即便是靠海的王国,也没人选择海葬。因为小丑鱼会直接把尸体撕碎。死者倒是不疼,可对生者而言…那实在有点壮观。 “是,陛下。”墩墩陶没空气恼陛下的伪善。他心情很好,自己的封地又要增加了。现如今,他是“施沃茨王国”实实在在的大贵族。可惜贵族没有“首席”一说,要不然,他就是“首席贵族”。什么外交大臣、法务大臣,在你将军爷爷面前,都是狗屁! 莫维坦这个小兄弟,不,小陛下,对他很好。当了陛下之后,不仅愿意继续教他武技、陪他喝酒,而且什么国事都跟他说。说得越多,墩墩陶就越没兴趣当国王……那差事,可真不是人干的。 依照中原的编年,现在是“灾害纪元”六百七十七年,秋。 “巫依洛-施沃茨”登临王座,迄今一年零三个月。因此按照王国内部的编年,现在是“施沃茨二年”,也是“巫依洛二年”。家族姓氏与国王的名字,各享一个年号。不过没人知道巫依洛不能生育,姓氏的编年是多余的。 这是一场计划之内的战争,但开启的时机比预想中要早。原本的计划是在明年春天。那时自己的根基彻底稳固、国力彻底复原,而大王子那边“恢复元气”需要更久。 一场不期而至的内乱,让清尘决定提前起兵。起得有些仓促,打得无比顺利。 说到大王子“领兵打仗”的才能,就连墩墩陶都有点服气。可涉及内政外交,尤其是内政…不知是达达利王自恃年富力强,没来得及培养他,还是他生来欠缺这种天赋,亦或者是他所遭遇的局面远比父亲继位时更加复杂。总之,他的王国内讧了。 输了的人,或许百年后能有美名,当下绝无可能。原“达达利”现“莫维坦”城内,满是一副“箪食壶浆以迎王师”的欢庆场面。叶玄觉得,欢庆的主要原因,不是他们所说的“旧王残暴,民不聊生”,而是因为城破之后,墩墩陶当着自己的面,没敢纵容部下奸淫掳掠。 读过“古兵书”的叶玄非常清楚:攻陷敌城而不行劫掠,这不是仁德,而是奢侈。他能制止,纯粹是因为钱多。要是军饷没发够,你敢不让他们抢?达达利城的内讧,乃至大王子的残暴,恐怕都和“缺钱”有直接的关系。 依照“北境”的传统,王国的主城以“家族姓氏”命名,如果主城之外还拥有第二座城,则以王后或王储的名字作为城名。因此“施沃茨王国”如今坐拥两城:分别是“施沃茨城”和“莫维坦城”。 当初“巫依洛”窃国,“大王子”自立。“施沃茨城”内原属“大王子”派系的将臣被“新王”肃清,少数几个危险人物被逼服毒,大部分夺去权柄和封地,并未赶尽杀绝。 唯一的例外是“科摩多”,原属“大王子”一系且寸功未建的他,直接升任王国主将。后来科摩多发觉,自己的存在并非只为过渡,女王真打算用他。虽然他掌控的军队不如“莫维坦”和“墩墩陶”多,却也完全够得上“主将”的分量。位高权重,噤若寒蝉。这就是科摩多的处境与心境。 如今的局面略有不同。达达利王没了,王后没了,大王子没了,二王子也没了。因此新城之内,原属大王子的势力无需肃清,只需削减一部分权柄,放到没那么要害的位置。 这当然不够稳妥,只是一种必要的取舍。要掌控新得的领地,“旧臣归服”是最快的办法。 叶玄需要快,不需要稳。他弃掉枯荣城,弃掉木叶商团,甚至丢下云洛;他放着中原的好日子不过,飘扬过海跑到这里,不是来当城主和王后。 短短一月,原“王宫”现“城主府”内的每条道路都不及彻底认清,莫维坦与墩墩陶便带同大半兵将,回往王都。半月前,一份出自女王巫依洛的委任,又一次让包括“升迁者”在内的所有人措手不及——莫维坦城代政官:科摩多-依尔德。莫维坦城守军主将:科摩多-依尔德。 军、政二权集于一身,除了家眷不在身边…这根本就是国王啊。 ………… “你疯……啊不,对不起。我的意思是,我是说…陛下,您疯了吗?”墩墩陶的失态,不是为了科摩多。以他粗豪的视角看来,科摩多从“尼昂要塞”起就是莫维坦的死忠,这样安排没啥问题。他之所以激动,是因为莫维坦这不知天有多高的小陛下,刚刚说了件真正惊悚的事。“鹰蜂堡,那是鹰蜂堡啊!您准备用什么对付‘鹰骑’,战象吗?” “我当赏金猎人的时候,到过‘埃博拉城’,也见过‘云鹰’。鹰,就是大鸡,翅膀是肉的,不是铁的。”那个地方,名叫“埃博拉城”。但外人,尤其是军人,都称那里为“鹰蜂堡”。 “鹰不是唯一的麻烦,我的陛下。蜂呢,蜂怎么办?” “别废话。我只问你:如果我命令你去,我陪着你去,你敢不敢?” 有史记载以来,“鹰蜂堡”是北境唯一一座从来没被攻陷过的王城。埃博拉家族拒守鹰巢,稳如磐石。在沃夫冈伽,“有史以来”的意思至多就是几千年,更久远的历史是空白的。 没有女儿,且穷兵黩武的王,北境不止达达利一个。叶玄选择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达达利城”离“鹰蜂堡”比较近。 “达达利”往西是“尼巴巴”,“尼巴巴”往西是“提玛玛”,“提玛玛”再往西,是“埃博拉”。埃博拉的王城,就是墩墩陶口中的“鹰蜂堡”。 有什么办法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让莫维坦这个名字响彻北南?有什么办法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让施沃茨王国的淫威直逼托托莫?拿下鹰蜂堡! 提玛玛王“米尔顿-提玛玛”是个身高超过两脒,和巨汉“霍里户”一样魁伟的男人。区别在于,他的手臂上,没有坟包般凸起的肌肉。 米尔顿手里,拿着一张淡金色的信纸,是邻国新王“巫依洛”的亲笔。米尔顿很为难,尽管他知道自己已经做出了决断,但为难是真实的,那是一种情绪。 若“提玛玛”一方斗败,须承诺保护“施沃茨军”在提玛玛境内的补给线不受侵扰。 若“施沃茨”一方斗败,“莫维坦城”及其当前拥有的关隘,归“提玛玛”所有。并承诺三十年内不主动攻打。 这是一份御前决斗的邀约。“巫依洛”的信很长,言辞温和有礼,字里行间还包藏着女子特有的温柔。她的意思却很明晰:不接受,就是欺负我。欺负我,我丈夫会带着王国七成以上的军队,去找你谈心。 “谈心”的威胁是可信的。他很清楚东边那个“两年之内三度更名”的邻国,是在内讧的情形下被摧枯拉朽般攻陷,这意味着“施沃茨军”没有受到与“国战”等价的耗损。这意味着原就强大、富庶的“施沃茨王国”完全有能力立即发动下一场国战。 达达利王本就是个恶名昭着、欲壑难填的疯子。然而那个窃走他王座的女人,比他还要疯狂。鹰蜂堡,她居然想打鹰蜂堡!而且…她居然急切到不愿先攻打自己,而是要直接“穿过去”。 事出反常必有妖。米尔顿不得不怀疑,这是一场针对自己的阴谋。是为了骗自己打开关隘,放军队进来,然后反咬一口?可是…御前决斗是由“圣堂使者”见证的,她要是敢这么做,圣堂会宣判她“渎神”,那样一来,从士兵到将军、从小吏到大臣,没人敢再对她效忠。这不可能。非要在两个“不可能”中挑一个,米尔顿宁愿相信,她是真要打鹰蜂堡。 她开出的价码太诱人了,一场决斗,赢一片“王国”大小的领地。这太诱人了。怎么会有人肯这样赌?就算我只有一成,不,哪怕只有半成的赢面,也是血赚。米尔顿当然不会想到,他的赢面是零。在他看来,莫维坦只是一个赢过三场决斗的武士。挺厉害,不简单,但也仅此而已。 米尔顿的另一重顾虑是,他不想得罪鹰蜂堡。只不过两害相权,与“施沃茨王国”开启国战的损失显然很大。长久的历史已经证明,坐拥鹰蜂堡的“埃博拉”不是一个喜好侵略、扩张的家族。就算它要报复,也不至于灭了自己的国。就算它想,也未必能。鹰骑的恐怖,是随着飞行距离而衰减的。 当然,如果“施沃茨军”真的拿下了鹰蜂堡,自己夹在“施沃茨王国”的两大片领地之间,处境会很危险。但这怎么可能呢?你非要找死,那就来吧。让我背后那群瘸子告诉你,天有多高。 ………… “米尔顿提了两个条件。”寝宫内,清尘对着巡营归来,刚刚洗去满身红垢的叶玄说道。 “说什么?”叶玄赤着上身,头发还滴着水,半点没有王后的端庄。巡营,跟各个层级的将士们喝酒、摔跤。这是他从墩墩陶身上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可以跳过部下,直接指挥部下的部下;以及部下的部下可以跳过部下,直接找自己告状。这两点,几乎和生命同等重要,如果他没有“巫术”的话。 “他可以确保我们的补给线不受‘地面部队’的侵扰,‘鹰骑’他管不了。还有,他要求铠甲和士兵,分从两个不同的要塞入境。” “去他妈的。”第一条是当然的,叶玄在骂第二条。 “朕没问你的意见,只是知会一声。”沃夫冈伽语没有“朕”这个称呼,她直接音译了。“你是王后,当守好自己的本分。” 叶玄知道,这是提醒他——洗干净之后,该尽自己的“本分”了。 ………… 一个月后,施沃茨王国的军队浩浩荡荡,开入提玛玛腹地。御前决斗与王军入境,前后只相隔三天。米尔顿-提玛玛对此颇为不满,倒不是输赢的问题,他猜到自己的武士输面很大。而是这样一来,从鹰蜂堡的视角看去,很像是“你们商量好的。” 士兵和铠甲当然不会分开运送,“女王”没那么好说话。这支军队,占了施沃茨王国六成的军力。如果按“野战精锐”的占比计算,是七成。领军的,是莫维坦和墩墩陶。三位王国主将,一个在偏城当代政官,两个出征打仗。这意味着王都“施沃茨城”只能靠女王自己的淫威弹压。如果莫维坦和墩墩陶大败亏输、全军覆没…… 依惯例,御前决斗获胜的一方,要将等价于赌注“一成五”的乌元奉献给圣堂。这次的赌注是一座城,缺少可供参照的市价。清尘决定少给一些,少到令大臣们有些不安。不是因为摊牌的日子快到了,这不由她决定,残影也没联络她。 她敢耍赖,是因为她很清楚:有人想打鹰蜂堡,圣堂是乐见的。不止圣堂,连圣殿都很乐意。 清尘猜得没错,圣殿确实乐意。如果不是大主教眼下焦头烂额,他甚至可能亲自过问这件事。鹰蜂堡,是教廷眼中的一根刺。这刺不够长、不够尖利,但扎在眼中,仍是根刺。 当年“大清洁”最为狂热的时候,圣殿派出使者,分几路去到不同王国,督剿女巫。其中一路去往临海的昆斯特,另有一路,卡在了鹰蜂堡。是的,卡在。 比“大清洁”更早,早上很多的年月,紫袍与鹰蜂堡就曾有过摩擦,幸而没有演变为冲突。这是鹰蜂堡的幸运,可能也是很多紫袍的幸运。 鹰蜂堡的人,维持着原始而古老的“图腾崇拜”,他们信奉“鹰神”。图腾崇拜属于“泛灵”,与厄古斯的全知全能并不相冲,也加上这群人太难收拾,因此教廷并没有禁制图腾。 教廷的底线是:你们可以崇拜“鹰王”,若再敢把畜生称为“神”,那就不惜一切代价,剿灭你们!异教之域,满国皆屠。 那之后,鹰神变成鹰王,图腾得以保全。 毫无疑问,教廷有能力灭掉鹰蜂堡,哪怕十换一,三十换一。鹰蜂堡再怎么特殊,也无力对抗整个世界。但教廷也有教廷的考量,轻易不愿蛮干。如果在自己的主持下,剿灭战打得太过惨烈、耗时太过漫长,那对信仰是不利的。 鹰蜂堡不传教,也不闹事。甚至他们也信奉厄古斯,只是不够虔诚。因此教廷一直隐忍,没有主动破坏这种平衡。 两百多年前的“大清洁”,不幸波及到了“鹰骑”。如果说教廷的底线是信仰,鹰蜂堡的底线,就是鹰骑。 你们代表圣殿,代表神明。你们可以在女王的宫殿里放肆,甚至如果你们要求,女王可以当众脱光衣服让你们验身。带走鹰骑,不行! 过往千年,埃博拉家族下辖的“鹰骑”始终维持在一百出头。一百出头的鹰骑,意味着总数超过三百的“云鹰”。 云鹰、雨象。论及沃夫冈伽最为恐怖的战兽,这两个稳进前二。前二,并不代表两者可以相提并论。“战象”不过是重甲铁骑的进阶,而“鹰骑”是无解的。 纯以兽力单挑的话,云鹰未必能打过雨象,至少成年雨象绝不在云鹰的食谱之内。但“鹰骑”对上“象骑”,就是单方面的屠杀。 云鹰通体牙白,翅、尾末端的长羽渐变呈淡灰之色。成年云鹰翼展可达十二脒,近地飞掠时有如云降,故称云鹰。沃夫冈伽全境都有云鹰,但总数稀少,南方更少。依自然之法,一个“王国大小的地方”不太可能同时出现三百只云鹰,若是有人喂养,那就不同。鹰蜂堡是全境唯一一个驯化了云鹰的国度,连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云鹰食量极大,每天要吃一整只成年公脒脒。三百头云鹰,一年就是十多万。也亏得“红土”地小物博,若换成“黄土”,同样大小的领地,光是吃肉就能把国王吃死。 云鹰体型恐怖,骨骼却是中空。供成年女子骑乘,绝无可能。鹰骑自幼斩去双腿,终年只吃菜叶,以限制身体发育。尽管如此,还是有大量鹰骑在二十到四十岁之间超重,超重的鹰骑无法腾空,只能退为“鹰侍”。 鹰骑一旦超重,她的鹰也就废了。云鹰一生只认一个主人,或者说,只认一个“妈妈”。就是它破壳一瞬,见到的那个。无法战斗的云鹰,仍是珍宝,它们还能下蛋。衰老到不能下蛋的云鹰,更是珍宝,它们是信仰、是图腾。 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鹰骑”与“鹰侍”在王国之内,是当然的贵族。她们无需战功,活着,就是贵族。但“鹰骑”与“鹰侍”很难有自己的后代,这是她们除双腿之外,付出的另一个代价。不是断腿的问题,而是她们发育的过程中…吃不饱。 “她们住在鹰巢,请您自己去抓。冕下。”这是两百多年前的大清洁中,上一任女王对“圣殿使者”的顽抗。 正常来说,鹰骑兵是不会住在鹰巢里的。除了饮食受限,她们享有国王一般的待遇。使者的到来,将她们逼入了鹰巢。在紫袍面前,能保护她们的只有云鹰。 当年的埃博拉王国,百余鹰骑之中,有十二个洛拉玛人。 洛拉玛人身形修长,天然矮小的极少,按说培养鹰骑不该优先考虑她们。但洛拉玛人的另一个特质,使得培养她们的收益变高——这个族群中,易胖的几乎没有。鹰骑最大的麻烦就在于:有些人到了发育的年纪,即便只吃菜叶也会长肉。选择洛拉玛人,至少能规避这层隐患。 紫袍不是傻子。圣所一级的可能是,圣殿出来的,通常不是。他们知道自己爬不上鹰巢,更知道云鹰不认识法锤。他们留在王宫,日以继夜对女王施压。不过究竟是圣殿出来的使者,没有下作到用残忍的手法给女王和她的女儿验身,只是谈心。 具体谈了什么,无人知晓。结果就是一个月后,女王在铺展双翼、盘旋嚣叫的数十只巨鹰的阴影下,命禁卫挥动钢斧,齐根斩断了自己的双腿。十二名“洛拉玛鹰骑”读懂了女王的诉说,更读懂了女王的仁至义尽。她们带着自己的“孩子”以俯冲之姿决然撞向崖壁。鹰骑无腿,鹰骑不跪! 红土之上,对厄古斯的敬畏最为寡淡的群体,当属鹰骑。“人”所能企及的最高处就是山峰,唯有她们,日常便以神的视角俯瞰山巅。 断了双腿的女王残喘数月,居然活了。而且活了很久,甚至在二十年后又生下一个女儿。她是“埃博拉家族”最矮小的女王,也是鹰骑眼中最高大的。每当她坐着那副造价堪比云鹰的“灰白色轮椅”出现,都无形中加剧着人们对教廷的敌视。包括鹰骑,也包括敬仰着鹰骑的臣民。这不是女王的本意,却也由不得她。 透过“埃博拉城”的“圣所”按固定比例上呈的“奉献”,“圣堂”当然清楚人心的流变。对他们而言,那地方就像一块疥癣,瞧着膈应,剜去太疼。 “圣堂”一级,包括“执事”在内的绝大多数紫袍都没资格知道:鹰骑,是他们自己调教出来的。在那段根本不存在的“教政合一”的历史中,由数任教皇主持,前赴后继折腾了一千多年,才终于办到的。 鹰蜂堡,是“驭鹰师”创建的国度。他们承袭了驯鹰、驭鹰的手段。然而从源头上,“埃博拉王国”那巴掌大小的一块领地,怎么可能有足够的财力、人力,支撑他们摸索出驯养云鹰的办法? 后来,神教主动退出世俗,又花了几代人的工夫抹除“紫袍执政”的过往。在那个过程中,他们当然不希望“驭鹰之术”留在尘世,连马都没有才好呢。 最终,“驭鹰师”仅存一脉,亦彻底遗忘了源初。驯鹰的人,开始崇拜鹰。她们坚信:自己翱翔于天穹,是因为“鹰神”的眷顾。 ………… “陛下,我儿子真不能嫁给‘茜波丝’吗?”提玛玛王国内腹,距离埃博拉边境很远很远的地方,莫维坦、墩墩陶两位主将,已穿上了笨重闷热的“防蜂服”。哪怕在营地中也不敢脱。幸好“面罩”还是可以扒开的。 “不行!如果你死了,巫依洛会想办法让你的两个儿子嫁给贵族,就是这样。”墩墩陶向来不是个啰嗦的人,然而这件事情,从王都在此处,莫维坦已经反反复复拒绝了十几次。而且…这肯定不是最后一次。 “茜波丝”是墩墩陶的妻子,嫁给他之前是名妓女。那时候,施沃茨城还叫达达利城,墩墩陶也没有姓,他是个小兵,叫萨林新。王国兵的薪俸不低,却也难同时满足酒、色两个欲望。尤其萨林新还特别能喝。有个叫“茜波丝”的妓女对他很好,总是违着妓馆的规矩给他更多时间,好让他多来一次。为此茜波丝还挨过一顿鞭子。 “等我做了将军,娶你!”大丈夫言而有信。九年后,“茜波丝”变成了“茜波丝-墩墩陶”。 茜波丝很好,只有一点麻烦。她吃了太多避胎药,可能生不了孩子。后来,萨林新有了两个私生子,如今一个四岁,一个十六岁。萨林新八十多岁,年富力强,原本没花太多心思考虑身后事。直到陛下告诉他,要打鹰蜂堡……鹰蜂堡,那可是鹰蜂堡啊! 陛下本人也去,萨林新身为主将,无话可说。而且墩墩陶是个有野心的男人,或许“当国王”的念头已经憋了回去,“做名将”却是自小到大,从未改变的梦。带兵的,有哪个没幻想过鹰蜂堡?干你祖母,要真能成,少活两百年也认了! 可是…我的封地怎么办?我要是死了,一切都是茜波丝的,这没话说。可然后呢?茜波丝为我哭几个月,接着再娶个男人回家。老子拼着性命挣下的封地,就这么便宜了外面的野男人? 墩墩陶不甘心,越想越不甘心。灵光一闪,起了飞智——让我儿子嫁给茜波丝,不就成了! 可女王不答应,王后也不答应。别人反对就算了,你俩怎么有脸……唉,私生子就该藏着,不该弄得满城皆知。就算给人知道了,也应该打死不认!我原先还觉得那些旧贵族虚伪,私生子怎么了?有啥不敢认的?现在终于懂了。干你祖母!这么多年,咋就没人提醒我呢。 “王在法上,理在王上,神在理上。你想乱伦,去圣殿求大主教,磨我没用。”墩墩陶不说话,但莫维坦似乎看懂了他的心思。叶玄也挺委屈,那他妈不是我姐姐!可他没法儿解释。大义的名分已经在他手里,无人质问,他就更没机会解释。 在外人看来,莫维坦嫁给巫依洛是乱伦,萨林新的儿子嫁给茜波丝也是乱伦。区别在于,莫维坦从来没有当众承认过,他甚至为此砍掉了哈方索的右手。不承认,就不存在。哪怕所有人都觉得女王和王后长得很像,不承认,就不存在。 “……是,陛下。”墩墩陶低着硕大的头颅,穿着臃肿的蜂服,像只没偷到蜜的狗熊。 “别尽琢磨死后的事,多想想怎么打赢吧。”叶玄有点担心。墩墩陶无疑是他有限的选择中最好的统帅,可这样的心境,能行吗? “啊…我来找您,就是要说这个。”提及正事,墩墩陶委屈的神情立即收敛,眼中闪过一丝凶意:“分兵前,把‘蜂服’烧了。” “…说下去。”叶玄顿了一会儿,掩藏惊愕的同时,也在猜他的理由。 砰、砰。墩墩陶用自己的厚掌拍了拍肚子。“这玩意儿总数不够。王国兵有,农匠兵没有。可是王国兵上阵要披甲,这玩意儿跟铁甲不能一起穿,跑几步就得热死!不上阵的时候,也不该穿。力气、士气,全被这鬼东西耗没了!” “全烧了,不会哗变吗?”莫维坦问。 “所以要烧在‘分兵’之前,这样的命令,只有我能下!啊还有您。” “破釜沉舟啊……”叶玄想说,没说出来。译成沃夫冈伽语就不对味儿了。 “烧给王国兵看,也烧给农匠兵看。”墩墩陶继续道。“现在连一根鹰毛都没见着,农匠兵已经快要哗变了。陛下,这一仗要想打赢,唯一的可能就是速胜!唯一的办法,就是硬顶着鹰骑,端掉鹰巢!” 没有防护的四万兵马,多久会被鹰骑屠净?屠到什么地步,全军会彻底崩溃?军中有墩墩陶或没有墩墩陶,触发崩溃的那条“死线”会偏移多少?叶玄当了两年多的将军,以名义上的“统帅”身份亲历过“尼昂要塞”和“达达利城”两场战争。如今,他还是不会打仗。 “烧到哪一级为止?” “小营。”墩墩陶早就想好了,他是来请示或者劝服,不是来商量的。 “施沃茨王国”毫无改动地延承了“达达利王国”的军制。这也是“北境”最通俗的军制。除特殊兵种外,一个“小营”约三百人,一个“大营”九百至一千人。到了“大营将”这个职级,就是纯粹的指挥官,没有机会亲自杀敌了。但如果战败,还是有机会被敌杀。 “小营将”依情势而定,有时候喊“给我冲”,有时候喊“跟我上”。大军之中,“小营将”一级是承上启下的枢纽。在主将眼里,他们是兵;在士兵眼里,他们是将。 “小营将”敢不敢死、肯不肯死,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军的士气。墩墩陶日常巡营,重点关照的,正是精锐部队的“小营将”以及他们身边的亲随。 烧掉“小营将”的蜂服,就是明确无误地告诉他们——不准备让你们回去了。要么倒戈,要么疯狂地进攻。没有第三条路。 “烧的时候,算我一个。”莫维坦说。 “陛下,‘帅营’里有千来号人,这么多嘴,堵不住的。” “谁告诉你我要演戏了?” “您…不成,不成!” “我把全军的指挥权交给了你。我陪你出征,住在你的营地,连随身禁卫都换成了你的亲兵。萨林新,你以为我是来干什么的?” “……”墩墩陶沉默良久,他没答应,也没拒绝。这样的莽撞他当然不能认可。原属莫维坦的军队现在归他指挥,然而王后个人的行为,不是他所能左右。 “陛下,我儿子真不能嫁给‘茜波丝’吗?您帮我想想办法……求您了。”烧蜂服的时点与细节,墩墩陶禀报了将近一个小时。离开莫维坦的军帐前,他又回过头嘟囔了一遍。 “滚出去!” 第一百四十六章 尾羽(上) 王后当着全军的面,脱掉蜂服,扔进熊熊烈火之中。将帅动容,众兵山呼!话本演义里常这样写。 实际上,王后根本不可能当着“全军”的面做任何事。“小营”一级的将官,从出征前到归城后,全程没见到主帅的面才是寻常。 主帅的行止,通常是由两种渠道传给士兵。一是帅营的宣扬,二是自发的流言。流言是提振士气的重要工具,墩墩陶手下当然有专门负责此事的队伍,只是不叫“流言营”。 除了极少数梦想当将军的人,没有哪个士兵愿意打仗。对王国兵而言,打仗是职责,也是契约。对农匠兵而言,是被迫,也是抵税。但如果“主帅敢死”是真的,并且宣扬得当,倒的确能使前军崩溃的速度慢变一些。 为防鹰骑,墩墩陶尽量将“帅营”扎在密林中。只能是尽量。适合扎营的密林并非随处可见。扎营在林中,不是要让树干阻住云鹰,而是借着遮天蔽日的枝叶,抵挡从天而降的“蜂罐”。 云鹰的巨爪可以轻而易举将“骑兵”连人带马一起撕碎,但“鹰骑”绝不会这么干。面对敌军,她们永远不会降到弓弩仰射的范围之内。鹰骑的战法是全明的,无需诡诈,因为无解。鹰骑的战法是单一的,无需多变,因为无解。 距鹰蜂堡“边境要塞”约两万脒的地方,施沃茨王军兵分三路。红土北境的要塞,多是如“尼昂”那般,横亘于两山之间。无法围城打援,只能正面强攻。面对这种地形,“一万兵马”和“四万兵马”几乎没有区别。甚至一万和五千,也远远没有两倍的差距。 王军分成三路,是因为“将才”不足,只能分成三路。在这样一个靠着骑马传讯的时代,分兵之后,基本就是各自为战。侵略和守城是两回事,和造反更是两回事。国境之外,有能力独领一军的主将,眼下除了墩墩陶,就只有“塔蒂隆”和“巴梅尔”。莫维坦…不行。 “塔蒂隆”是墩墩陶的副将。“巴梅尔”是原王国主将“雷佩格”的副将。王座易主后,雷佩格下属的高阶将领均被解甲,数月前,在墩墩陶几番求恳之下,女王终于点头,允许“巴梅尔”复职。 “那个,是、是鹰骑吗?” “只是…鹰……吧?” 距目标要塞不足一万脒处,分兵后仅余一万五千人马的“墩墩陶军”先锋营,两名行进途中的士兵抬起头,仰望他们的噩梦。 “啊!呃啊!!!”百多次心跳过后,噩梦降临。万幸中的万幸,没落在他们头顶。十二只蜂罐,仅有两只勉强算是命中。薄瓷所制的暗红色蜂罐,在“驮马队”侧方十几脒外爆裂,乌蜂四散。带着红黑相间的螺旋状斑纹的,只比婴儿拳头略小的毒蜂破开黑暗,惶乱地寻找着巢穴。只有寥寥数只撞入人、马组成的长队。只有寥寥数只,顷刻便是人哀马嘶。 乌蜂不是蜜蜂,尾刺带有剧毒,却无倒钩。这意味着一只乌蜂可以连蛰数人,只不过越到后面,毒性越浅。最后一个被蛰,未必是件幸事。运气好能活,运气不好则痛得更久,死得更慢。 蜂毒不比青盐,便是第一个被蛰的人,也不会当场立毙。而是在几个“大时”之内,全身浮肿。向外肿,也向里肿,最终死于窒息。 如果必死无疑,倒也简单。一刀抹了干净。可问题在于,谁也说不清自己是第几个被蛰的。一个伤兵如果有机会活,那就绝不能杀。哪怕他活着会动摇动军心、毁灭士气,也绝不能杀!这是军中的铁则。 自古慈不掌兵,中原、红土皆然。不杀伤兵,从来不是因为主将爱兵,而是杀了更伤士气。 这不是警告,是调戏。叶玄这样觉得。缩在层层加厚,密不透风的辇车中,他没来得及看见鹰骑。但他就是有这种感觉。高傲的鹰骑根本没把这一万五千人放在眼里,也没把全军四万人放在眼里。 后面发生的事,似乎印证了叶玄的猜想。至少他们这一路兵马抵达要塞之前,没有遭到大股鹰骑的袭击。 叶玄的猜想,对也不对。鹰骑的确没将他放在眼里,但放任他们进军,甚至仅仅做了“几轮箭雨”的抵抗就放任他们拿下要塞,却是埃博拉王廷审慎的考量。 埃博拉王国的领地很大。在教廷眼中或许有如疥癣,可从“王国”的尺度上看,很大。比巫依洛目前拥有的领地加在一起,还要大。如果清尘能把当年的“依薇尔城”也就是如今的“弗弗洛城”一并拿下,她的国土可能就跟“埃博拉”差不多大。 埃博拉王国有要塞,当然有。但要塞不是重点。它的边界,是“鹰骑”的行动范围。换句话说,埃博拉的领地是个“正圆”,而这同时也意味着,它没有将要塞建在“真正适合防御”的地方。 鹰蜂堡的作战思路,跟普通王国是不同的。他们不愿在“要塞的攻守”上消耗太多军力。敌军越是深入内腹,己方的优势越大。对鹰蜂堡来说,“要塞”的作用或许更接近“古中原的边境长城”,那是一种用于划清边界、阻拒流匪,同时方便对往来商旅征税的工具。 鹰骑飞行距离的极限,是王宫之上的“鹰巢”到“边境要塞”的一次折返,外加一次冗余。当然,这是鹰骑的极限,不是云鹰的。那一次冗余,意味着她们可以飞到邻国的王宫示威;意味着周边五个王国,永远活鹰骑的阴影之下;更意味着周边五国常常要以“亏本贸易”的体面形式向鹰蜂堡进贡。不是宗主,胜似宗主。与宗主国最大的区别在于,它只接受供奉,不提供庇护。 没费太大力气就突破了“埃博拉王国”的边境,莫维坦和墩墩陶谁也不敢得意。请君入瓮,这实在太明显了。明显到根本就是“阳谋”的地步。 尽管埃博拉的领地有“三个王国加在一起”那么大,但整个王国只有一座城。比清尘坐拥的王都略大一些。 埃博拉境内虽没有别的城,但错落着上百座比“支堡”大很多,又比“要塞”小很多的“石堡”,情报上称为“城堡”。其作用类似于施沃茨王国内“大贵族的庄园”,兼具统治、征税、军防三重功效。不过相比庄园,城堡的“军防”能力显然不可同日而语。 施沃茨王国以及其他所有王国的大贵族们,当然都想拥有自己的城堡,但国王不会允许。在“正常”的王国,承担主要军防作用的是要塞、王城和驰骋于二者之间的野战军。你大贵族建个城堡,想干什么? 埃博拉王国的内政,从根本上与别的王国不同。在这个地方,没有乱七八糟、千奇百怪的姓氏。以人群划分,这里的贵族只有两类:埃博拉家族、鹰骑。以姓氏划分,全国只有一个姓氏:埃博拉。 贵族出身的鹰骑,本来就姓埃博拉。平民出身的鹰骑,直接赐姓埃博拉。这完全不合体统。但埃博拉不管,鹰骑不管。被“赐姓”的贵族,离开了王国就不是贵族。她们永远不会离开。 埃博拉的王廷也与别处不同。有资格参与“议事”的大臣和将军,都是埃博拉家族。因为“王族即贵族,贵族即王族”的关系,也因为埃博拉的“边境要塞”并不是真正的要塞……它硕大的内腹之中,城堡林立。 “绕过城堡,放弃补给线。沿途抢粮,直逼鹰巢!”此处仍是边境附近,在四乘鹰骑的零星侵扰下,以“五命换一命”的惨烈代价强行拔掉一座驻守着两百余兵的城堡后,墩墩陶决定抛下最后一丝战争常识。押上全部筹码,孤注一掷。 鹰骑只来了四个。要么情报有误,对方的鹰骑总数根本没有一百多。更大的可能是,对方希望他进得再深一些。深了,好全歼。而那四名鹰骑的出现,完全是做给将士们看的。否则后面的城堡会觉得:女王…不管我了? 攻打城堡时,叶玄不顾劝阻,换上轻骑的装束,冒着众将以为的“生死之险”溜到一线,只为了缩在远处观察“鹰骑”作战的细节。 没有暴雨和浓雾的环境中,他的目力远超素人。因此他能看清几名“护随”无法捕捉的内容。鹰骑不是“骑”在鹰背上,而是“绑”在鹰背上。骑手与云鹰之间有特制的“鞍坐”相隔,用以平滑振翅时脊骨的起伏,让骑手和云鹰更紧密地“镶嵌”在一起。 鹰骑没有铠甲,穿着厚皮衣,戴着皮面罩。能伤到她们的,只有迎面撞来的风。每名鹰骑携带六只“蜂罐”,蜂罐以厚棉包裹,与鹰骑一起捆绑在鞍坐上。空投之前,鹰骑会有非常明显的降速,小心翼翼将蜂罐取出。 六只蜂罐,每两只用短绳系成一串。从下坠时的形态推断,应该是一轻一重。大的更轻,小的更重。这样即使落在软泥、细沙之上,也能在触地一瞬凭两只瓷罐的相互碰撞而破碎。 如果鹰骑不肯降到弓弩射程之内,则“空投”不易瞄准。一只“乌蜂罐”的有效杀伤范围,大概是十五到三十脒。乌蜂不会主动追着人蛰,只会四处乱撞。 但毒蜂不只一种。除了“婴儿拳头大小的黑红色毒蜂”,这次叶玄还见识到另一种“拇指大小的墨绿色毒蜂”。同等大小的蜂罐显然可以容纳更多绿蜂,而且绿蜂似乎对“会动”的东西感兴趣,因此“绿蜂罐”的杀伤范围比“乌蜂罐”大出一圈。 绿蜂杀不死人,但足以令成年男子因剧痛而丧失战力。而且不论乌蜂还是绿蜂,并非每一只都会在蜂罐爆裂后主动“逃离”战场。总有那么一小搓不够灵光的,始终在人群里徘徊。这是比爆裂一瞬更为恐怖的“二次杀伤”。每一个士兵都感觉自己身边萦绕着“刺客”,冷不丁就是一针索命。 士兵的勇敢,一半来自王城里的家眷,另有一半来自身旁、身后的袍泽。他们知道自己的左边是安全的、右边是安全的、背后是安全的。他们手中的刀矛,只需对着正面。有了毒蜂,一切都变得不同。 所以窜访过前线、观察过鹰骑的叶玄,完全认可墩墩陶“绕开城堡,放弃补给线”的决断。他确信,如果二人对调个位置,如果他是素人墩墩陶,他只会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的部队进得更缓、死伤更多,以此来逼迫王后同意自己退兵。保全性命。 夫战,勇气也。仅从这一点来说,叶玄配不上军人的身份。 城堡有大有小,大的屯兵几百,小的不足一百。一支超过万人的军队如果决意绕行,堡内的士兵是断不敢冲出来野战的。但如此进军不只会让“补给线”断绝,更会让屁股后面的刀子越积越多。 当他们绕开城堡,盘旋来去的鹰骑便不再投掷蜂罐。甚至眼睁睁看着他们侵入农庄搜抢军粮,也无动于衷。抢粮的事,当然不能等随身口粮耗尽时再做。为了求快,他们全军只携带七天的口粮,算上杀马吃肉,至多也抗不过九天。 这是一场阳谋与阳谋的对决。一方明着勾引,一方主地入套。此时的墩墩陶军已深入敌腹,再无退路可言。 ………… “那女人,可真是条毒蛇。让我复职,紧接着就将我送入死地!”右路,巴梅尔军。坐在厚重的营账内,穿着厚重“蜂服”的“巴梅尔-戈萨特”一脸冷峻,心中暗骂。 得知自己要跟随墩墩陶去打“鹰蜂堡”的一刻,巴梅尔当即就开始懊悔自己权欲熏心。干你祖母,我复什么职!可惜一切都晚了。墩墩陶如果害怕,可以推诿、装病、耍赖。他不行,他是罪臣。他以戴罪之身重掌兵权,就是要为女王去死!当着女王的面,当着群臣的面,他自己说的…… 现如今,他的军中全是墩墩陶的人。原属“雷佩格”的部下,连“小营”一级的都找不出。真真正正的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巴梅尔无比清楚,自己并不是这一军的“统帅”,仅仅是“指挥官”。 他不知道手下那几个“偏将”是什么心思,想打还是想退?他不敢问,更不敢说。摆在眼前的路,仿佛只剩下两条:要么战胜,要么战死。赢了是英雄,死了也是英雄。可一旦流露出自保的想法,那几个“莽夫调教出的莽夫”保不齐会直接将自己绑了。 要死…也得死在鹰骑手里,绝不能以“叛逆”的身份冤死在自己军中!美丽的妻子、美丽的女儿和那个若非亲生真恨不得乱棍打死的废物儿子,可都住在王都呢。 “四面强攻!以最快的速度,拔掉沿途每一座城堡!不,不用考虑战损。亏你还是萨林新将军的心腹,泰米宿,我们这一路的作用是什么,你不清楚吗?把尽可能多的敌军,还有鹰骑,给我吸过来!”他只能以这种看上去最最忠勇的方式,挑拨自己的部将。 ………… 右路,塔蒂隆军。 “不打了,退兵。”塔蒂隆-萨隆姆是墩墩陶的亲信中罕有的瘦子。萨隆姆是他妻子的姓。这个出身平民,脸如尖锥,眼眸淡棕的男人,跟着墩墩陶四处争战,成了一名小贵族。然后带着自己小小的封地,嫁给了一位“祖上曾是大贵族的小贵族”,获得了“萨隆姆”这个古老的姓氏。 做了将军的人,至少要能读能写。他和墩墩陶都是后来学的。又和墩墩陶的“勉强够用”不同,他是真正的手不释卷。主要读各种淫靡话本。兵书、史书以及一些教廷不允许的禁书,偶尔也看。 “将军,你说啥?”他的亲信副官“霍罗尼”,是个比墩墩陶还胖的家伙。 “你个蠢胖子,这还不明显吗?”他敢当着好几位胖偏将的面说胖子蠢,足见与墩墩陶关系匪浅,也足见他在军中威望颇高。“埃博拉不想逼退咱们,她想让咱们一个也回不去!臭娘们儿烂婊子,我干你祖母,干你鹰!想全歼老子,行啊。派出你的野战军和鹰骑,到边境来!” “可是…咱跑了,将军咋办?”这时说的将军,当然是指墩墩陶。 “咱们离‘鹰巢’越远,她想留下咱们,派来的军队和鹰骑就越多。懂吗!”塔蒂隆不清楚从鹰巢到边境,鹰骑一天能飞几个来回,但他知道不会太多,否则埃博拉的领地绝不止现在这些。 “那,他们要不来呢?”霍罗尼问。 “不来,咱们就一路退回王都。将军死,我死,我妻子死,我儿子死。你们活着,士兵们活着。” ………… “绕开城堡,放弃补给线”的命令,墩墩陶没有试图传给另外两军。他如果想,传令兵费些时日,也能传到,但他不会这么做。将在外,情势得自己判断。如果遥控得太过具体,弄不好一道军令下去,左右两军集体哗变。那就真是“孤军深入”了。中路军有自己坐镇,又有王后的淫威加持,补给线断绝而不立溃,也只是勉强能够。 事实上,墩墩陶从一开始就不寄望能凭实力打赢。唯一的机会是凭运气,赌赢。分三路进军,的确包含了对地形和纵深的考量,同时也是盼着某一路能憋出个奇迹。局面…越乱越好。 “将军,六营受袭,溃了。”帅帐之内如果只说“营”,均指“大营”。也就是九百到一千人的队伍。行军或驻扎时,每个“大营”是隔开很远的。甚至每个“小营”也要隔开一段距离。叶玄最初只隐约知道这个常识,后来慢慢明白了缘由。 一是为了防止受到突袭时一损俱损,分开了,好策应。这和武人是完全相反的思路,木叶家族每每受到威胁,总会将旱蝗归拢在一起;二是为了防止哗变的蔓延,战争中,某个小点的“营啸”是很寻常的,聚得太紧,容易星火燎原。 “将军,四营被三面合击,退入‘沼泽带’了。” “将军,八营失去联络,已另派游哨探寻。” 隐忍多时的埃博拉军,终于在这个地方露出了獠牙。 这是一大片介乎“丘陵”与“平原”之间的广袤地带,想要逼近鹰巢,绕过它绝无可能。在这里,埃博拉的骑兵神出鬼没,甚至连步兵都神出鬼没! 当然不是骑军与步军自身的能耐。而是鹰骑借助地形,展现了另一种比毒蜂更加恐怖威能——视野。 这里没有足够高耸的山峰可供远眺,对于全员都是“地面部队”的墩墩陶军,无论游哨还是将帅,视线都被凹凸起伏、层层叠叠丘陵阻住。然而正因为丘陵不够高也不够陡,“轻骑兵”可以自由驰骋。“重骑”不行,对方也不需要重骑。当埃博拉军的“轻骑”呼啸着出现,处于“行军”而非“作战”状态的墩墩陶一方根本来不及反应。来不及披甲、来不及结阵,挖陷马坑、拉绊马索,更是想也别想。 鹰骑并不具备指挥作战的才能。她们只会将“看到的情景”汇报给留守在“鹰巢”的统帅,然后带着统帅写下的军令,空投给地面的友军。 兵贵神速。在一个普遍依靠马匹传讯的时代,这就是神速!与神速同样重要的是:鹰骑的情报是精准的。用来欺骗游哨的种种布置,“天空”之下,一览无余。游哨的情报是细碎的,统帅需要判断真伪,然后将它们编织起来。鹰骑不仅快,而且看到全部。 墩墩陶怀疑,尽管“帅营”已经做了掩饰,但对方应该早就知道主帅所在。她们不向这里密集地投掷蜂罐,就是为了让自己坐镇中枢,继续指挥。继续那“永远慢上半拍的”指挥。相比于一哄而散的逃兵,显然是凝聚在主帅身边的部队更好全歼。 “原地坚守,等入夜。”噩耗接踵而至,墩墩陶波澜不惊,一脸平静地下令。身边最了解墩墩陶的亲信,见状满心绝望。他们无比清楚,“暴躁”才是将军最好的状态。没有表情,没有语气……那就是慌了。 等入夜,只是个托辞。他是一军统帅,危局当头,总不能连个命令也无。可是入了夜又能怎样?不管行军还是扎营,能不生火吗?白天,自己是睁眼瞎;夜里,自己是闭眼瞎。鹰骑照样扫看一切。仅有的好处是——大概、可能,不至于被偷营。敌方的地面部队,也看不清。既然白天优势更大,何必冒险夜袭呢? 说是等入夜,其实只能等奇迹。可是就连墩墩陶自己都想不出……能有什么奇迹。 暴雨吗?暴雨天鹰骑不敢飞,自己的军队又能前蹭几步?顶着暴雨行军,又拱不到王城之下。等雨停了,己方精疲力竭,那跟自杀有什么区别? 内乱吗?更是妄想。埃博拉家族拥有这片土地,据说已几千年了。我挖个坑把自己埋在这儿,等到骨头烂了它都未必能乱。 那两路…会有希望吗? ………… 左路,巴梅尔接连拔掉四座城堡后,在逼近第五座城堡之前,首次遭遇了敌方大股的野战军。有重骑、有雨象的野战军。连战连捷,士气却越打越低的巴梅尔军,一触即溃。 崩溃的那一刻,他们还不知道,自己这一军攻陷并占领的那处“要塞”,已被另一支绕行过去的埃博拉军夺回。他们更不知道,之所以自己在此时此刻遭遇到重骑与战象,正是因为退路已经没了。鹰骑传讯的速度,根本不是游哨所能企及。 埃博拉王国从来没有“不杀战俘”的传统,现在没杀,只为了等待“三路会师”的那天,一并血祭! 右路,又是一场阳谋与阳谋的冲撞。塔蒂隆军退兵,退得极快。入了要塞,便不再动。他们进得本来就浅,战损不足百一。加之退兵的时机与节奏,根本就是明着告诉对方:我要在边境打! 于是埃博拉军真就来了。他们疯狂地奔袭,疯狂到罔顾最最基本的兵家大忌——添油。为了将“塔蒂隆军”全歼在国境之内,埃博拉派出了总计三万四千兵马。却是一波一波,分批到的。先到的部队根本不等后援,见面就打!仿佛就是为了让对方的战术起效,就是为了让对方的阴谋得逞。三换一,五换一,没关系。只要你不跑,怎么都行! 鹰骑也来了。整整五十,每天五十。现在塔蒂隆知道,或者说以为,从鹰巢到边境,她们每天只能往返一次。她们锲而不舍,每天朝自己的军营投下三百只“蜂罐”。 塔蒂隆军的“蜂服”那时也被主帅烧了。他是墩墩陶排名前三的亲信,如果不是第一的话。军令面前,没有特殊。“小营”以下,要么是甲兵,要么是祼兵。没有蜂服,没有特殊。 塔蒂隆不是很怕。他的士兵也被毒蜂蛰死、蛰伤,但战损总体可控。因为他不用动。他背靠要塞,修筑工事,建了许许多多的木堡、泥堡。虽不能完全防蜂,毕竟是个有顶、有墙的壳子。毒蜂不是埃博拉民,更不是埃博拉军,它们没有骄傲,没有仇恨。它们本来也不为了蛰人,落地之后无头乱撞,慢慢就会散去。即便略有残余,暂时也无大碍。“驻守在营地的兵”和“暴露在野外的兵”,引发崩溃的难度是完全不同的。 而且他们的“补给线”没断,不止没断,墩墩陶那一路的补给也转给了他们。塔蒂隆当然会对中、下层官兵隐瞒这个消息。二十天,这是确知主帅已经断了补给之后,他给自己划定的底线。断了补给的主帅如果二十天拿不下鹰巢,那就是输了。届时他会真的退兵。至于退兵之后如何,是回到王都,面对女王的震怒,还是倒戈一击,攻下“莫维坦城”?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塔蒂隆-萨隆姆,真真是个鬼才。“攻城战”被他生生打成了“守城战”,“五换一”被他生生扭成了“一换三”。 ………… “派使者传信,我要见女王。”帅账内,一袭深黑色皮甲的莫维坦,对裹在褐黄色蜂服内的墩墩陶说。 “没用的,陛下。已经完了。您相信我,就算国王陛下亲自来,也没用。您退吧,‘芊铎要塞’也许还在‘塔蒂隆’手里,带上五个护卫,往那边跑。运气好还能回去。让我儿子嫁给茜波丝,求您了!” “派使者传信。我命令你。”能直接打赢当然最好,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我走之后,不管发生什么,不要自杀。你还有机会活着见到茜波丝。” 九名使者穿着没有任何防护的白衣,高举没有任何标识的白旗,离开营地,朝着任意一个方向行走。叶玄没有直接沟通女王的渠道,让使者被鹰骑发现、被敌军捕获,这就是传信的方法。 仅三个“大时”之后,莫维坦就被隐匿在附近的“埃博拉军”带走了。鹰骑…真是方便。莫维坦不是国宾,至少也算使者,因此他没受绑缚。三百埃博拉轻骑围拢着他,两夜一昼才至王城。 鹰骑不能落地,因为无法平地起飞。它们需要借着崖壁下坠、滑翔,然后才可腾空。地面部队召唤鹰骑,需在丘陵高处竖起一面特制的巨旗,旗杆顶端插着一颗成年公脒脒的头颅。鹰骑俯冲而下,取走头颅。写着情报的“皮纸”就藏在脒脒的眼窝里。这是一个有点危险的过程,巨旗可能暴露地面部队的位置,俯冲会让鹰骑进入弓弩的射程。若不是万分危急或至关重要,他们轻易不敢召唤。 “敌军统帅、敌国王后请求孤身进入王城谈判”,这属于“至关重要”的情报,值得冒一次险。潜在的最大损失,是一支小股地面部队,和一鹰一骑。 埃博拉要让胆敢进犯的敌军全部死在境内,这层心思透过作战的方式,已传达得无比明晰。“全部敌军”当然包括名义上的最高统帅,“王后”的身份只会令他连半点转圜的余地也无,而不是相反。 不过他要入城,女王乐意之至。毁灭敌人之前,细细品味他的绝望,又何尝不是一种享受? 埃博拉城,临山壁而建,这与大多数王城不同。正常来说,要塞建在险地,王城多在平坦开阔处。因为它要统领四方,交通很重要。对埃博拉而言,最重要的不是交通便捷,而是“鹰巢”。埃博拉城最最核心的用途,就是拱卫鹰巢。 三倍于普通王国的沃土,加上周边五国长年的供奉,让“埃博拉城”无比富庶。一路所见,城内两层、三层甚至更高的楼宇,几乎和枯荣城一样多。 临近城门的阔道上,叶玄还看见一位独行的紫袍。几百人的军队,居然只给一名紫袍让出同等宽的半条道路!几百人,一人,同等宽。这是一种怎样的轻慢!而紫袍居然没有反应,就这么走过去了…… 有幸看到这一幕,原本惶恐惴惴的叶玄,信心陡增。 埃博拉的王宫,在“鹰巢”下方。鹰骑不作战也不训练时,就住在王宫内。如果说王城最主要的职能是拱卫鹰巢,王宫最主要的职能,就是照料鹰骑。 埃博拉王国的王位,自古以来都是“长女继承”。实在生不出女儿,才会暂时找个儿子顶上。儿子生了女儿,还要再传女儿。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女王更方便服侍生病、受伤鹰骑。不是关切和陪伴,是真真正正的服侍。但凡哪位鹰骑闹个小灾小病,女王一定会亲自喂她们吃饭、帮她们洗澡、抱她们解手…… 这或许虚伪。虚伪一辈子,就是真情。 女王如果有两个女儿并且全都在世,则后面的每一个女儿都必须培养成鹰骑。不会问她们愿不愿意,这是族规。 王宫正殿,二十名宫廷禁卫披坚执锐。“索菲娅-埃博拉”穿着一身牙白色丝质睡衣,右拳抵腮,慵懒地倚坐在纯黑色铁王座右端。牙白睡衣的袖口、过膝的下摆,以及透出下摆的裤腿末端…渐变成灰,这是云鹰的色彩。 “说你的请求。”淡灰色眼眸不加掩饰地透出嘲讽,嫩黑微卷的长发明显未经打理,凌乱着披散腰间。 “她的目色很配这身衣裳,这身衣裳…应该也很配青儿。”叶玄想师姐了。 当初达达利王穿着睡衣在“寝宫”召见首席,叶玄不确定算恩宠还是轻慢。这时女王穿着睡衣在“正殿”见他,却是种无比明晰的诉说——你和我,不对等。 环视四周,除了高坐铁椅的女王和二十名禁卫之外,殿中还有四人。或者说,只有四人。三女一男,衣饰华贵。他们分立在铁椅左右,透过站位和站姿,再结合已知的情报,叶玄猜想这四个人应该是王后、长女、次女以及女王的妹妹。情报中不曾提到:王后居然没资格坐。 身为王者,一个最基本的习惯是——尽可能将重要消息垄断在自己手里,然后再决定分享哪些,隐藏哪些。所以初次见面,只有女王和她最亲近的家人,叶玄并不意外。 以往达达利王见他,都是独自一人加六名全甲禁卫。女王配了二十禁卫给他,想来也是对“首席武士”的一份关照。 “让旁人退下。”和诈唬科摩多时一样,叶玄又在努力寻找枯荣城主的口吻。这次他找准了。 闻言,女王眨眼的节奏乱了一瞬。先于恼怒涌现出的,是一丝迷惑。因为男人的语气…不是乞求也不是命令,那是“吩咐”的口吻。 “我拒绝。”女王眼中,透出寒冷的笑意。 “关于神。”说出这个短句前,莫维坦的神情肃穆起来,语调也随之郑重到无以复加。 短暂又漫长的沉默后,女王低声道:“带他去‘那里’”。她的目光始终盯着莫维坦,没有半分偏移。身旁能听到她说话的四人,却都清楚她在跟谁说。除了女王索菲娅,整个王国只有一个人,有资格进入“那里”。 “请跟我来。”在八名禁卫簇拥下走到莫维坦身边的,是女王的妹妹“海柔尔-埃博拉”。和女王不同,嫩黑卷发之下,她有一双玫粉色的眼睛。洛拉玛人的目色都随父亲,其他族群并无这种特质。 穿过层层殿宇,叶玄被带入一座华丽的寝宫,这是海柔尔的居所。海柔尔的宫殿,主堡有三层高。三层角落处有间无窗的石室,叶玄已在这里孤坐了半个小时。石室没有窗,通风倒还不错,待了这么久,也不觉有什么浊气。 叶玄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这里,但他心中庆幸。万一那个玫粉色眼睛的美人带着他去往极深的“地室”,他还真有点儿不敢。在中原时,他曾很认真地和残影讨论过“素人弄死蝗灾”的办法。足够深的地底,加上时机足够恰当的坍塌,是可行的手段之一。 当然,就算海柔尔真把他带去地底,他也不相信对方会为了一个“首席”搞出足以灭杀“蝗灾”的阵仗。只不过,那种对“地表以下”发自本能的恐惧,他实在不想体验。 无窗的石室很大,分内、外两间。内间与外间用一道没有锁的轻薄木门相隔,叶玄进来的时候,木门开着。海柔尔离开时,也没把它关上。理所当然、情不自禁,叶玄怀着窥探的心情走进瞧了瞧。一张足够睡下三人的柔软大床,一套硬棉材质的长沙发,两张轻盈而精致的藤椅,以及…各色各样的酒。 外间是一套一模一样的长沙发,一张至少能换五头战象的“黑金木”短桌和两只相同材质的圆凳。以及…各色各样的酒。 等得时间越长,叶玄心里越慌。她们这是……想干嘛呀? 女王对着银镜,深深地吸气、吐气,强迫自己镇静。三名女奴为她整理妆容、穿戴华服的过程中,这样有失威仪的呼吸,已经反复了十多次。 “我早该想到的。怎么会有人敢凭区区一国之力,攻打埃博拉?教廷……两百多年前的触犯,终究还是要被清算吗? 我…这么多年,我都在干什么?我的王国,从鹰骑到民众,他们崇敬‘鹰王’超过崇敬‘神’,我早该用血与火来遏止这种倾向。就算我遏止不了,就算我不想遏止,至少也该让教廷看到我的虔诚。 ‘施沃茨王国’向‘提玛玛’发起御前挑战的时候,我就该亲自去到圣所,忏悔、奉献。可我什么也没看出来!我还勾引他们入境,妄图一网打尽。我做了什么样的蠢事啊! 不,来得及,还来得及。教廷不能明着干预世俗,他们可以毁灭我,不能毁灭我的家族,还有属于我家族的国。他要和我单独谈,那就说明…还来得及。”鹰骑可以不跪,国王不行。她的母亲用双腿换来两百多年的尊严与和平,现在,轮到她了。 可容三人的大床,满屋满室的美酒。叶玄的桃色幻想当然是种误解,他也希望是种误解,只不过没那么强烈。 女王在心神崩乱之际想到这个地方,是因为她的直觉先于思绪,预见到受辱的可能,或者说,受辱的必要。这间石室,就是她专门用来“不体面”的地方。这是唯一一个她可以彻底剥去女王外壳的地方。与丈夫欢爱时不行,同女儿嬉笑时不行。只有妹妹面前可以,只有这里可以。 每当她想要大醉一场,就会在傍晚时分离开自己的寝宫,去到不远处只比她略小一点的那座,探望妹妹。妹妹会领着她,来到这间无窗的、隔音的石室,用清水与她对饮,然后看着她手舞足蹈地发疯,听着她狂笑、哭嚎、怒骂,这其间很可能包含一些足以将她送上火刑架的亵渎。 接下来,她会不记得后面的事。但她知道,妹妹会清理她的呕吐、清洁她的身体,然后扶着她上床,哄她睡着。在自己醒来之前,妹妹一刻也不敢合眼,她要确保姐姐呼吸顺畅,没被新呕出的污秽封住咽喉。 女王原本想将自己的“酒屋”放在地室,这里的隔音已足够好,但感觉上“地底”似乎更稳妥些。妹妹说不行,烂醉如泥的人睡在通风不畅的地方,容易醒不过来。于是这间石室,就成了她登临王座后…唯一一个专门用来“不体面”的地方。 为确保隔音,石室的外墙与玄关处各有一道铁门。开合时没有明显的噪音,不过以叶玄的耳力用心去听,还是能在女王开启外门之前捕捉到她的脚步。于是他连忙将手中把玩的精致酒壶放归原处,坐回到长沙发上。 自玄关处款款转入的“索菲娅”一改慵懒随意之态,换上了女王应有的妆容:隐现流云纹理的浅灰色塑身衣裤;镶嵌黑宝石的深灰腰带;跟部微微隆起的暗灰长靴;雕刻成羽翼之形的银灰色单侧肩铠之下,乌云色半身披风顺滑地垂至膝窝,以端正笔直的脊骨为界,精准地遮住半侧臀腿。 威严甚于端庄,端庄甚于美丽。与妹妹海柔尔相比,女王算不上绝美。但叶玄觉得长远而言,做她的男人应该会比做海柔尔的更有滋味。那是一种不会腻人的,适可而止的风韵。 与云溱不同,面对索菲娅,叶玄无需调运内息就能収摄心神。很快,他的目光落在了正确的地方——女王腰间,原该悬挂配剑的位置,空空如也。 “莫维坦将军。国战尚未止息,这样称呼你应该不算失礼。”按正常的邦交礼仪,如果对方有多个身份,她应该认准其中最高的那个。莫维坦,是王后。所以正确的称呼是:莫维坦君。“君”就是君主的意思,不算敬称,属于一种对事实的描述。对方代表教廷,女王知道自己接下去必将遭受屈辱,只不清楚会以什么形式、到什么地步。正因如此,一开始的时候,更不能显出软弱。 女王没有坐,居高临下注视着背靠长沙发的男人。身旁身后,禁卫皆无,首席武士眨眼间就能拧断她的脖子。索菲娅不是没考虑过“对方在诈唬”的可能,但既然对方提到了“神”,自己的安危就没那么重要了。她甚至有点希望这是阴谋,希望对方真的只为了刺杀自己。埃博拉王国,不是靠着某一位女王撑起来的。别说自己的长女早已成年,哪怕她是个婴儿,王座也不会动摇。只要…不关教廷的事。 莫维坦起身。站直后的他,仅比女王高出小半个额头:“神眷者埃博拉,渎神者埃博拉。你怎敢将‘鹰神’蔑称为‘王’!” 女王愣神许久,思绪在脑中翻江倒海。她没能把持住端庄,淡灰眼眸不自觉流露出少女似的懵懂。 走入石室前,索菲娅预想了无数种可能,全部围绕“教廷的底线”以及“莫维坦与教廷的关系”。他刚才说…鹰神? “…请你再说一次。”将近十个心跳的沉默,索菲娅甚至没想好如何发问,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再争取十个心跳。 “我是鹰神与凡人的后裔。” “收回你的妄言!”索菲娅悚然惊悟,这是考验。“天上地下,过去未来,唯有一神!” “厄古斯,是伪神。” 不是…不是考验。没有哪个厄古斯的信徒敢说这样的话来考验别人。 “我从未听说鹰神…有后裔。”事实上,神鹰连像样的神史都没有,信众也从不追究。泛灵层面的图腾崇拜,原本就是如此。 “我也是。”莫维坦说。 “什么?” “直到鹰神的血液与残魂,在我体内觉醒。”叶玄开始作弊。他在这间贴满“吸音绵”的石室里,弄出了不该有的回音。 “我无法相信,除非……”莫明的回声触动了她,可这远远不够。 “展现神迹吗?我做不到。但凡我拥有鹰神亿万分之一的威能,岂容得万民蒙昧,伪神横行?”他没有几千乃至上万年的时间,一点一滴入侵人们的心灵。要装神弄鬼,当然得展现神迹。不过在此之前,他必须尽一切努力,将女王的期望压到最低。 “所以,你带着军队入侵我的领地,眼看回不去了,决心放手一搏,用我的信仰…讹诈我。我说得对吗?渎神者,莫维坦。”确知对方与教廷没有勾结,女王的心已放了大半,强行压抑的尊严与傲慢,也重新在胸腔中爆绽。她知道自己的性命仍捏在对方手里,那又如何?假装信了他的鬼话,拜服在自称鹰神后裔的野男人脚下?做梦!动手啊,杀我呀,看谁死的更惨! 至于那莫名其妙的回音,一个赏金猎人出身的家伙,懂些奇技淫巧有什么稀罕? “很好。身为神眷者的首领,你至少没有盲信伪神。但你愚蠢。以为我代表教廷的时候,你委曲求全,孤身一人进到密室里逢迎;以为我是骗子的时候,为什么不能跪下?伪神的位格,比骗子更高吗。” “还不死心?”女王浅笑,饶有兴味地嘲弄,“这份执拗,倒真有点可敬。” 砰!莫维坦挥动右臂。身后墙格之上,十几只形状各异的精美酒罐,轰然破碎。 女王已存宁死不辱之念,乍闻轰响,还是本能地撤了半步。呆愣片刻,又缓缓将左脚挪回原位,恢复了端庄的站姿。她瞧得分明,也是莫维坦做作地维持着右臂悬空的姿态,好让她瞧得分明。手心空无一物,手臂与墙阁之间,四脒有余。这是,看不见的…鹰翼吗? “我收回先前的话,您的确拥有非凡。但我不能向您忏悔,暂时。请向我证明,您的非凡源自我信奉的神。”这就是泛灵的麻烦所在,她们不会理所当然地认为,一切威能皆来自同一份源初。这同时也是泛灵的美妙之处,她们可以嵌入到任意一个神话谱系。 “如果您得到‘神鹰’的认可,我愿受任何惩罚,赎补我的罪。”神鹰,在外人面前将云鹰称作神鹰,这是她以往从未想过的事。 “果然,这一关躲不过呀。”这在叶玄的预想之内,也在清尘的计划之中。但二人的想法稍有不同。如果可以,叶玄希望绕过这个环节,清尘则要求他主动促成。 “卸掉鞍坐。” “…好。在您‘证明’之前,我不能冒险让您靠近鹰巢。烦请在此等待,容我安排。”听莫维坦如此说,女王的信心增了半分。但她还是保持着谨慎。自己的性命可以挥霍,鹰巢不行。 “不可对任何人讲述我的来历,直到我允许。”女王离开石室前,莫维坦叮嘱道。 索菲娅再次现身并诚恳致歉后,将莫维坦带到半山腰一处“向外凸起的巨大石台”之上。从石室到石台,走了一个多小时。血红夕霞映着暗红的山壁,此刻已是黄昏。石台明显有人工修筑的痕迹,叶玄猜想真正的“鹰巢”多半也是如此。 石台边缘,一名鹰骑被鞍座绑缚在鹰背之上,看她的动作与姿态,似乎在和“孩子”交流着什么。巨鹰傲然站立,不时踱上几步,白灰渐变的羽翼收拢在脊骨两侧,乖巧地一动未动。不远处,九个男人身边摆放着各种叫不上名字的器具,大概是拆卸鞍座之用。可以乘鹰飞翔的女人,叫“鹰骑”;可以乘鹰但不能飞翔的,叫“鹰侍”;鹰骑与鹰侍的王,叫“鹰主”;其余一切和鹰有关的人,无分男女,皆是“鹰奴”。 女王示意下,九名鹰奴花了几百个心跳的时长,小心翼翼为云鹰除下鞍具。巨鹰在“妈妈”的引导下顺从地伏下身,但叶玄能感觉到:当鹰奴围拢过去,云鹰开始变得焦躁。如果“妈妈”不在,九个男人恐怕已经碎了。 “鹰骑离开后,神鹰可能飞走。”索菲娅忍住没说,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提醒。如果他体内真的流淌着鹰神之血,应该…不用吧。 正犹豫间,莫维坦已缓步走了上去。在鹰骑离鞍之前。 所幸新的男人靠近,并没有加剧云鹰的暴躁。对它而言,十个和九个是差不多的。“拆分后的一片鞍坐”连同“绑缚其上的鹰骑”被卸下的一瞬,八个男人扔掉手中器具,朝着不同方向发足狂奔。抱着鹰骑的那个则如履薄冰,动作缓慢、轻柔到无以复加。鹰骑抚摸着男人,如同抚摸自己的“孩子”。这当然无关亲近,只是告诉云鹰:他不是坏人,没有欺负妈妈。 片刻,崖壁之畔,只剩一鹰一人。半人长的利喙迅猛无伦地啄向莫维坦!神鹰没有认可他。 女王微觉失望,叶玄却有三分庆幸。无论云鹰的第一个动作是什么,振翅还是攻击,他都必须立即跃上鹰背。鹰低头啄他,免去了一个麻烦。他不想当着外人的面,一跳好几脒高。还不到与教廷摊牌的时候。 密室中展动“鹊桥”,是逼不得以。否则女王连“证明”的机会也不给他。这里有许多人看着,看到他迅疾闪避,侧身抓住鹰羽,借着巨鹰仰头之势将自己抛到了鹰背上。这依旧触目惊心,但相比于直接跳上去,似乎又在可解理的范畴之内。毕竟…是首席武士。 云鹰疯狂地扑扇双翅,口中鸣出摄人心魄的嚣叫。它想将异物甩下,可“那个东西”仿佛一坨粘稠的树脂,紧紧吸附在背上。又扑腾了几十下,云鹰慢慢平静下来。它感觉背上的脏东西已经掉了,女王与鹰骑却瞧得分明,那男人还在原处。 这时鹰骑已解除绑缚,到了女王背上。她们离得很远,可鹰骑依旧爱怜地、一刻不停地抚摸着女王,以这样的方式保护着她。 第一百四十六章 尾羽(下) “万一我摔死了,尘儿,你可千万千万别告诉师姐这是你的主意!”叶玄对清尘的感情,远远超过清尘对他。他很清楚这一点,也从未觉得有什么不妥。同样的话,叮嘱一遍就足够了,其实一遍也是多余,但临行前的几日,他还是反反复复啰嗦了五、六次。残影肯定能猜到,只要她不想害人,就会闭紧嘴巴。 拿下鹰蜂堡,是在“木叶谷”内就商量好的事,那时的木叶家族还没有分割成两片。原本的计划是:从山体的另一侧攀上,潜入鹰巢,暗杀云鹰。他们甚至真的为此演练过,那时候残影也在。但只是趁着夜色攀山,寻找相对合适的线路,没有靠近鹰巢,更没有近距离看过云鹰。 后来尘、叶二人到了“达达利城”,随着时间与情报的堆积,清尘对鹰蜂堡的了解越来越深,她改了主意:“灭掉鹰蜂堡,固然可以得到声望,也仅仅是声望而已。我们这一路既是闲棋,那就不怕行险。赌得越大越好。” “来了。”叶玄心头一紧,凝聚起全部精神。巨鹰朝悬崖冲去,奔跑的样子有些笨拙,利爪深深扣进地面,猛力一蹬,双翼爆绽,如巨石般坠了下去…… “干!这不对吧!”也算筹备了不短的时日,叶玄透过各种模糊的情报,大概知道云鹰是怎么起飞。但坠得如此沉猛,他还是感觉有什么地方出问题了。“鹊桥的方向错了吗?不可能!” 令人窒息的坠落仍在继续,正当他准备把鹰弄死,一股自下而上升涌的气流,延缓了下坠的速度。片刻,巨鹰粘着背上的污点,冲天而起! 叶玄这才明白,原来巨鹰腾空,需借着气流之力。他以为自己明白了,其实还不明白,就算没有气流,云鹰也能起飞,只是需要更多时间。云鹰也不知道,自己没有时间,若不是气流救命,那个黑点已经把它杀了。 以恐怖的速度撞到地面之前,借着重物向上起跳,可保不死不残。这是叶玄敢于行险的最后一道底气。但前提是,那个“重物”不能乱动。所以他不会,也不敢等到最后一刻才杀死鹰。一旦他感觉起不来了,马上就会动手。鹰死得越早,他活命的机会越大。 “威妮安”飞起来了!它背上…有人吗?太远了,女王看不清楚。 “呼……”女王背上的鹰骑深深地松了口气,威妮安没死。太好了,威妮安没死! 如果她早知道“威妮安”会背着一个成年男子冲下悬崖,肯定不会答应女王的请求。除非女王命令她,若只是请求,肯定不会答应!在这位名叫“塔卡丽-埃博拉”的鹰骑看来,女王只是在玩儿一场游戏。那个敌国王后,只是威妮安的一道加餐而已。她唯一有点担心的是,那人干净吗?威妮安可别吃坏了肚子。 “吹哨。”女王对塔卡丽道。 “是。”塔卡丽拽出挂在颈前又埋在皮甲之内的银哨,放入口中。每位鹰骑都有独属于自己的鹰哨,每只鹰哨的声音是不同的。 塔卡丽的哨声并不能立即唤回她的“孩子”,她不停地吹,只能让云鹰飞够了之后,落回到这个露台,而不是直接回入鹰巢。 如果用六万年后的“全视之镜”观瞧,会发现威妮安背上,有一大一小两对翅膀。小的那对,是真气凝成的双翼。不过在人们拥有“全视之镜”的年代,那东西早就不叫真气,也早就没什么用处了。 “行了,别他妈飞了!回家吧。”叶玄从未到过这么高的地方,此时此刻,他没有半分赏景的余暇。他的真气不是覆满全身,而是覆满全鹰。唯有如此,才能让云鹰“感觉不到”他。当初薛棠对战马匪,余垚伏在她背上,也是相似的运劲法门,可薛棠才多小一只…… 覆满全鹰的同时,还需要额外凝出两道隐翼。他的真气,正在以极快的速度耗散。比跟胡亢打架时还快! 再这么飞一会儿,叶玄又得杀鹰。如果鹰摔死了,他还活着,那显然是种恐怖的威能,说神迹也不为过。但这毫无疑问,不能算是神鹰的认可。接下去…怎么圆呢? 万幸的是,覆满全鹰的真气只能让云鹰感觉不到他,只能将重量弥散到鹰身各处,并不能让重量消失。而“鹊桥”凝出的双翼只能改变力的流向,确有减重之效,但减得不够均匀。随着风力忽小忽大,云鹰只感觉“自己的身体”忽轻忽重,飞得很不惬意。它想妈妈了。 “哈,这小家伙,转眼就不认我了。”叶玄故做轻松,希望可以搪塞过去。从鹰背上跳下之后,威妮安又开始啄他,塔卡丽用哨声和手势不住安抚,才终于让它停下。尽管几轮攻势都被叶玄不失体面地避过,仿佛一场嬉戏,可终究还是有点尴尬。 “请跟我来。”再次相见,女王和鹰骑看他的眼神,变得完全不同。鹰骑在背,叮嘱在前,索菲娅知道不能多说。请跟我来的那个“我”,差一点就不自觉用了贬语。 “尊敬的……”回入石室,索菲娅立即跪服,却不知该如何称呼对方。 单膝跪地,右拳抵胸,这是武将对国王的礼仪。文臣对国王,通常是单膝跪地,右掌扶胸。信徒面对神明或神明的象征,则该是双膝跪地,双手交握。 叶玄不清楚她的选择是否有什么用意,单纯为了避开“伪神教”的规矩吗?还是说,“只屈一腿”本就是她对神明的态度? “鹰王。”莫维坦沉声道。“你们用这个称谓亵渎了‘鹰神’几千年,那是属于我的位格。” “是。尊敬的鹰王,鹰神的后裔。请接受我的忏悔,赐予我惩罚。”索菲娅此时的心情无比复杂。有狂喜,也有忧虑。她对鹰神的信仰是真实的,真实到会在醉酒后亵渎厄古斯的地步。 她也曾幻想过鹰神降临到她面前,带着拥有修长而结实的双腿的她,遨游天际。但她从未想过鹰神或祂的后裔,会以“人”的姿态显现。鹰王展现了他的威能,更得到了神鹰的认可。接下去呢?我会受到怎样的惩处?我的家族能被宽恕吗?我…要把王国献给他吗? “你已经通过了考验。”叶玄了解自己,他知道自己不是“达达利王”那种哪怕不动不语,也仿佛自带一股淫威的家伙。所以“严厉”的时间越短越好,他得尽快把自己拔出来。 “考验?”索菲娅不解。她感觉一直都是自己在考验鹰王。 “如果你失去信仰,我会终结你的生命;如果你失去力量,我会剥夺你的权柄。你已经证明,你没有。” “…您率军攻打埃博拉,是对我力量的考验?” “如果你连区区一国的军力都顶不住,我不能让你继续执掌‘鹰神’的尾羽。” “鹰神的…尾羽。您是指,神鹰吗?”叶玄很满意这个答案。自己编的谎话,从对方口中说出来显然更好。 “你们信仰鹰神,却对衪一无所知?” “我很羞愧。”单膝跪地的索菲娅,将头埋得更深了些。 “真神入眠,伪神肆虐。遗忘…不是你一个人的责任。起身。”菲索娅一直跪着,叶玄感觉很不自在。他不是一个合格的骗子,演到国王或王后一层,尚有余力。神明后裔…恐怕还需要很久才能适应。 菲索娅优雅而缓慢地站起,向左跨出半步,双手紧贴小腹,上身微倾,目光低垂。幼时的教导,从没告诉她该以何等姿态面对人形的神明,或者半神。她只知道每当自己犯错,被母亲训话时,就是这样站着。她不能直立在母亲“正对面”,必须让开半个身位。 “能否恳请您…讲述我有资格知道的部分。” “身为神眷者的首领,你有责任知晓全部。”说太多话会有损神格,因此残影极少让木青儿当众开口。叶玄没这个条件。在开始絮叨之前,他得给自己找好台阶。本仙可不是嘴碎,而是你有“责任”知道一切。对,全都是你的责任。谁叫你“遗忘”了呢? “聆听您的教诲。”索菲娅的声音有些惶恐,有些亢奋。 “回答我。伪神横行,已有两万年不止。我为什么在这时出现,我体内的神血又为什么在这时觉醒?”偶尔在“青玄书院”讲学的经历让他知道,相比于长篇大论的自说自话,有来有往的互动效果更好。至于伪神究竟横行了多少年……反正历史都被抹了,她还能求证不成? 索菲娅思绪急转,以至身子有点僵硬。她没想到一上来就考她。鹰王这样问,是不是表明,他的觉醒与最近发生的事有关?快想想,最近有哪些大事。 达达利王国易主?不对,那应该是结果,鹰王那时已经觉醒了吧; 听说帝国最南边有叛乱,接连攻陷了七、八座城。这种事…好像每过一两百年就有一回,跟鹰王…有关系吗。不对,和神有关,和神有关的事。 “天神…之泪?”索菲娅颤颤说出这个词,生怕又用另一个伪神亵渎了真神。 “很好。三位‘正神’的神史,你已读过了?” “我…只听过吟游诗人的讲述。几个诗人的内容,略有不同。您说的三位正神,是指‘雷、阳、海’吗?”流言不是书籍,教廷很难遏止吟游诗人传播他们不喜欢的东西。何况每一位吟游诗人都很虔诚,他们永远是怒不可遏,乃至声泪俱下地,痛斥这段异教徒编造的“秽经”。痛斥之前,总要让听客们知道自己斥的是什么吧。 秽经虽然不长,叶玄也不太方便从头到尾给她背一遍。至少现在不合适。她知道雷、阳、海,这就足够了。 “雷神独目,你可知是何缘故?”她当然不知道了。清尘写的时候,根本没说雷神长什么样。 被鹰神啄去了吗?索菲娅的第一反应是这个,因为云鹰喜欢吃眼珠。不过她很快惊觉这想法可能是罪恶的,更不会蠢到说出来。“我不知道,恳请您赐我答案。” “鹰神,是雷神的坐骑、雷神的伙伴、雷神的左眼。”这样的答案,会令人感到失望吗?叶玄没有信仰,他无法共情、无力揣度。于是他按照自己的心思,找补了一番: “你们的图腾是鹰,那不是鹰神的真容。记住,鹰神没有眼睛,祂不需要用眼睛看,祂本身…就是‘神之眼’。”强调鹰神是神明的一部分,是神明本身,而非宠物。不管对方在不在乎,这应该是没错的。 “我记住了,鹰王。后来…发生了什么?”索菲娅听过略有不同的几个版本的神史,都没提到鹰神。如果鹰神就是雷神,那就说得通了。 “雷、阳神战,鹰神的‘一滴神血’和‘万千神羽’落入默海。 海神将海水与红泥相融,滴入自己的眼泪化做灵石,以补天缺。补天所余残料:滴入过海神之泪的,幻化成拥有海神容颜,且生生世世只诞女婴的‘洛拉玛人’。而其中一个洛拉玛人诞下了男婴,那是我的先祖。她就是那枚…滴入了海神之泪,又混融了鹰神之血的灵石。鹰神的神羽化成了鹰,那些最长的‘尾羽’,就是世人所说的‘云鹰’。 后来,三神合一,海神化天。天神需要百万年的光阴,才能彻底融合雷、阳的神魂。于是衪陷入沉眠。鹰神与雷神共享同一个神魂,因此当天神入眠,鹰神也随之沉寂。那是九万年前的事。”说到这里,叶玄停了下来。他观察着索菲娅,等待她发问。如果她能听懂这一段,就说明吟游诗人讲给她的内容,与原版差异不大。 “所以…天神降下泪水,您也随之苏醒?” “和‘神泪’无关。”见索菲娅已经上道,叶玄急忙撇清自己与神之泪的关系。“鹰神的血液与残魂在我体内觉醒,是因为天神苏醒了一瞬。降泪与否,我都会醒。 说来可笑,觉醒前的我,才是真正的‘伪神信徒’。我还奉献过三枚铝元呢。”气氛绷得太紧了,他希望后面的对话可以轻松一些。既然他是半神,而且还是“半路出家”的半神,那么有“人”的一面也在情理之中。 “我…奉献过更多。对不起。” “维持你的奉献,适当增加一些。不要暴露你真实的信仰,也不要透露我的身份。我的力量还在恢复中,现在不足以正面和‘伪神教’对抗。”还在恢复中,这是个很暧昧的说法。他不能让索菲娅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儿,或者自以为知道。我现在不行,但我不止于此。这样的暗示给人余想,也给自己余地。 “遵从您的意志。接下来…您要做什么?我能为您做什么?” “第一,云鹰对我的‘认可’,是个非常危险的情报,想办法淡化它;第二,不久之后,我会出兵攻打‘提玛玛’,你配合我,两面夹击;第三,‘埃博拉王国’成为‘施沃茨王国’的附庸。” “是!我用我的生命向您保证,会在您要求的日期摧垮‘提玛玛’的王城;我会将钱库的九成奉献给您,之后每年奉献税盈的一半,如果您需要更多,我请求一年的缓冲来调整开支;还有…因为我的愚蠢而给您带来危险,这是不可饶恕的罪!恳请您,降下责罚。”说着,索菲娅又跪了下去。仍是单膝的武将之礼。 索菲娅在国王的位置坐了太久,她的任何一个行为,已经很难明晰地用“虚伪”和“真诚”区分。她的自责是真的,惶恐是真的,狡黠也是真的。透过先前的对话,她基本确信自己的生命和权柄都是安全的。 “钱库两成、税盈两成,做个样子就行。我需要的不是钱,我需要你强大。‘提玛玛’才是你的奉献,之后…还包括它的邻国。” “鹰骑能飞到的地方,都属于您!”鹰蜂堡周边五国,就这么在一间无窗的酒室之中,换了主人。 “这是你喝酒的地方?” “…是。”一股极端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求您了,斩去我的左手吧。右手也行! “戒掉。这就是对你的惩罚。” “……遵从您的意志。” ………… “将军,埃博拉军投降了!” “说什么疯话!你喝酒了?” 莫维坦离开后,墩墩陶军原地拒守,现已是苟延残喘。若非“埃博拉军”摆明了要将来犯之敌屠杀殆尽,就算墩墩陶不降,就算他的部下不降,部下的部下也早就降了。 “使者就在外面,将军。” “带进来!” 帅帐之内,一个灰蓝色眼睛,卷发卷须的高瘦男子傲然站立在墩墩陶面前,穿着一身“降使”专用的白衣白裤,满脸鄙夷望着对面的胖子。 “谁向我投降?”墩墩陶威严地发问。 “别废话。你受还是不受!” “……受。降书呢?”这种情形,墩墩陶实在没有发作的余地。如果投降是真,干他祖母他也只好听着。 “没有!不杀你们,还不算投降吗?”降书是有的,不在使者手里。索菲娅亲笔书写,直接交给莫维坦。而使者并不清楚这一点,鹰骑空投的王命,就是全军投降,将宗主国的王军“护送”至边境。 护送一词,用的是平语而非敬语,因此埃博拉军的几位将领明白,护送是强制的,不用管对方的态度。这一方面是防止施沃茨军在境内施虐,另一方面,如果女王让自己的将士卸甲,就算兵符是真、亲笔信是真、加盖的王印是真……他们也会怀疑王命是假的。 “没有身份,没有降书,你投什么降?”按照以往的脾气,墩墩陶早就把使者煮了。说了好几个来回,他甚至连对方是谁都没搞清楚。投降是分层级的,你是代表你的国,还是某一军,或者仅仅是某个营?墩墩陶全不知道。可他不太相信,也不愿意相信对方是在耍他。只身入帐,就为了羞辱我一下,然后被虐杀吗?不可能,这不合理。 “你自己看吧。”灰蓝眼眸的使者直到这时,才从怀里摸出一个用树脂封印的蛇皮信封,交给墩墩陶的近从。若不是信封盖了女王的印,他会直接扔在地上。 “退到边境等我,你儿子不用嫁人了。”信封盖着女王的印,署名却是莫维坦,内容也是他的亲笔。莫维坦落在敌国手里,单纯的“笔迹”已经无法代表他真实的意志。后面半句,增出了不少信用。如果王后谈判不成,希望自己殊死一搏…就算信是被迫写的,也没必要追加这个内容。更重要的是,埃博拉军似乎没有诈降的理由,先前的行为已经表明,他们不在乎鹰骑以外的战损。 数万埃博拉军,就这么披坚执锐、军容肃整地…降了。 右路,早已退守要塞的“塔蒂隆”也见到了敌军“降使”和王后莫维坦的亲笔信。相比于墩墩陶,另一位使者对“塔蒂隆将军”显得尊敬许多。鹰骑空投下的王命十分简洁,以至于使者和他的将官真的以为:自己的王国是被这一路敌军拖垮了,所以女王才被迫与对方谈判,谈出了一个“投降不缴枪、停战不卸甲”的结果。 左路,还剩九千多人的“巴梅尔军”早已全数被俘,主将巴梅尔服毒自尽。九千多战俘赤着上身,啃着球薯,等待自己的命运。变成奴隶,或者被杀。除此之外,几乎没有人去幻想第三种可能。直到他们被“护送”到边境,与墩墩陶军汇合,才终于接受了这个只敢在梦里祈盼的终局。赢了? ………… “陛下,我服从您的任何决定,不论您让我献出生命还是尊严。但将士们需要一个解释。”王廷议会。因巨大而显空旷的议事厅内,长桌两侧二十张高背椅,整整齐齐坐了二十位埃博拉。索菲娅孤独地占据着一个比“马枪”还长的窄边,淡灰眼眸中既无怒意,也无歉意。 说话的人,名叫“左裴尔-埃博拉”。是埃博拉王国五位主将之一,是先前那场“败仗”的统帅。以亲缘而论,他是索菲娅的远房堂叔,同时也是远房表弟。 “你们在战场上节节败退,我不得不亲自出面与对方谈判。谈判的结果是:我们保住了领地,沦为附庸。左裴尔,你将为你的过失付出代价。我希望你主动请辞,在你安抚好我的将士之后。”女王平静地说。 “陛下…这不是事实。”左裴尔勉力保持着体面,络腮胡须遮掩下的白净面庞,不自主地泛起血色。 “左裴尔,献出你的尊严。”说话的,是女王左手边第一个席位,首相兼财政大臣,海柔尔-埃博拉。她的神情,比女王严峻得多。玫粉色的双瞳,透出寒冷的淫威。 首相兼财政大臣。这两个职司放在同一人身上,就跟“禁卫军主将”兼“守城军主将”一样离奇。海柔尔有孩子,没有丈夫,因此她的孩子没有姓。这是身为埃博拉王国第三顺位继承人的她,对姐姐表达忠诚的方式。 女王有两个女儿,一个丈夫,一个妹妹。伦理上海柔尔是第四顺位,但人人都清楚,她是第三。如果女王和两个女儿同时死了,现任王后会变成国王,然后娶海柔尔为妻,这是他活命的唯一可能。再然后,一切都是海柔尔的。另一种可能的发展是,王后在登基之前便伤心欲绝,服毒殉情。谁是真正的埃博拉,谁不是,那二十张高背椅中的绝大部分,都不会搞错。 “莫维坦乘上了云鹰,这是真的吗?陛下。”左裴尔哑口,坐在他身边的另一位埃博拉问道。 “如果这样宣称能让将士们感到安慰,那就这样宣称吧。”这件事很难彻底隐瞒,按照清尘的想法,也不该彻底隐瞒。让它处于一种“或是或否”的状态,可能是最有利的。 施沃茨兵锋所指,埃博拉节节败退,要塞、城堡,被一个接一个地拔掉,这是事实。虽然真正的原因是诱敌深入,以图全歼。但节节败退就是事实,没能全歼也是事实。沦为附庸、缴纳供奉更是事实。 埃博拉王国为了最后的体面,宣称宗主国的统帅得到了云鹰的认可。清尘希望教廷这样认为。 退一步说,就算莫维坦真的乘上了云鹰,小小飞了一圈,那也未必能和远方的“神之泪”联系起来。莫维坦毕竟是首席武士,而那些整日缩在黑方里的紫袍,应该也不怎么了解云鹰。 清尘再多读一万倍的书,也无法做到全知。她哪里晓得“驯化云鹰”是何等困难?又怎么可能凭借这个,反推出云鹰最初是由教廷驯化?若提早知道这些,她肯定不敢让叶玄去骑鹰。 所幸“关键情报缺失”不止是清尘一方的问题。如今的教廷也的确搞不清楚“一个成年男子乘鹰飞行”究竟不合理到怎样的地步。否则,他们必然能在第一时刻警醒——这是妖法! 他们当然知道鹰骑都是无腿女,就和世上所有人知道的一样。可这具体是什么缘故,早已没了记载。大概…有腿的飞不远吧,许多人都是这样想的。如果见过云鹰却没骑过,那就更容易这样想。云鹰实在太大了,而骨骼中空会带来怎样的问题,又实在太精细了。仅凭肉眼观瞧,人们天然的直觉就是:这东西肯定能载人,说不定驴都可以。 站在城头,望着沥血凯旋的施沃茨军,“提玛玛王”有种极其不祥的预感。或者说,预判。他真想把这支人困马乏,建制却还完整的大军劫杀在自己境内。然而“不得阻碍他们离境”是神卫见证下的契约的一部分。 叶玄也是相同的心境,四万王军还剩三万二,铁甲和战马却比来时多了两倍,他真想直接把这城围了。然而“不得侵犯提玛玛”也是神卫见证下的契约的一部分。 心知彼此必将重逢的一王一后,遥遥对望一眼,擦肩而过。 第一百四十七章 我要验身 自离开沼泽、侵入世俗起算,被称为“巫女会”的洛拉玛神教,与癌陀冥山的“圣殿”遥远而无声的对峙,已经持续了将近两年。期间“巫女会”又拿下了与“卢索索”和“埃果果”相邻的“翁苦苦”,三国背临沼泽,构成一个“品”字型的异教区。而后再未扩张,残影也没再去其它地方吟唱神曲、泼洒纸片,几近乖巧地经营着自己的领地与信仰。 这个地方离“托托莫王国”很远,离“帝国”更远。五国联军溃败后,教廷想要纠集起足以一锤定音的力量,并不简单。“十国联军”很容易凑,但那不会比“五国联军”强一倍。力量的聚合,是有损耗的。势力越杂,损耗越大。 如果用心去找,“湿地沼泽”肯定不是整片红土之上唯一一个群聚着“洛拉玛人”的地方,当初选择这里,也有避开“教廷中枢“和“那两头巨兽”的考量。 残影拥有三座城,托托莫王国拥有十四座城,这绝不意味着托托莫的军力仅比残影强五倍左右。托托莫享有几十个小王国的“供奉”,而残影这边连“通商”都难。她也无法像叶玄那样,凭借“御前决斗”的无耻手段,去讹诈邻国的资源。没人会跟她比武,圣堂也不会主持。她只能闭关锁国,只好自食其力。 最早的时候,她们也考虑过从“上层”入手,用莫问塔那一套阴影手段,躲在幕后,驯服并操控“托托莫王”甚至南边的“女帝”。当从泰伯坦口中确知了“洛拉玛人”的普遍处境,确知了她们以“禁制品”的形式,零星存在于整片大陆的不知道哪些地窖里,“提线木偶”的计划就搁浅了。 且不说“那个位置”的人能不能被操控,更大的隐患在于:那两位加在一起,是完全有能力绕开教廷,直接在“红土大陆”一半以上的土地重启“大清洁”的。先不要招惹他们。这个问题上,叶、影、尘三人不太费力地达成了一致。 跟教廷不共戴天是必然的。而“托托莫”与“帝国”同所谓的“巫女会”并不是有你没我的关系。在一个威胁不到他们的地方作妖,让他们远远地观察自己,说不定看着看着…就动摇了呢?残影如此盼望。就算不能,至少也争取了时间。她需要时间,孵化出足够数量的信徒,还有雨露。 “雨露”未必是洛拉玛人,但洛拉玛人最好全是“雨露”。湿地沼泽中没能做到,在这里,也未必行。残影希望这里会比沼泽更容易些。毕竟这已经是个教区,“神之泪”和“圣女”也凭借种种神迹,在人们心中留下极深的印痕。 从“卢索索”、“埃果果”、“翁苦苦”三城,也包括它们辖地内的庄园中,残影找出了十一个洛拉玛人,或者原本该叫“巫奴”。 窝藏女巫从“重罪”变成“重赏”。如果有平民窝藏,直接赐一小块封地,变成贵族。地窖里的洛拉玛人,不管你曾经善待她也好,虐待她也好,交出来,你就是贵族。此令一出,残影发现平民家的地窖里还真有。十一人中,八个都是平民藏的。 不过平民家里大概也只有这些了。反倒是那些贵族,有继续窝藏的可能。他们怕“巫奴”变成“雨露”,反过来报复他们。对此残影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她不能判“继续窝藏”的人有罪,那会逼他们走上绝路,杀人毁尸。她只能许诺绝不会有“报复”,然而此时此刻,她的信用还远远比不上淫威。 甜枣屠刀,各管一头。早交晚交,或者被人告发了才交,皆是大功,皆有重赏。但如果有洛拉玛人死在你家里,一经发现,全族皆斩。当然,有关株连的律令不是“圣女”亲自发出的,她与贵族之间,隔着国王。 “我是洛拉玛人,我要验身!”卢索索边境一处要塞之下,女人摘下兜帽,搀扶着一个手执拐杖但腰杆还算笔直的老人,高声叫喊。 在洛拉玛神教的教区,国王要见“圣女影”必须有足够充分的理由才行。洛拉玛人要见,则容易得多。整个教区内,算上沼泽中带出的和王国里找出的,再加上肚子里怀着的,洛拉玛人总共不到一百。主动找上门的,这还是头一个。 新人并未求见圣女,她甚至不太清楚“圣女”这个说法。验身后,和衰老的男人一起被送入主城,她只说想见“管事的大人”,想求个容身之处。得知对面这位“长相奇异的女子”竟是整个教区地位最高的几人之一,女人立即扶着身边的男人,想要一起跪下。黑发夹杂着白霜的男人腰杆笔直,右手却握着拐杖,残影猜想,他多半是从“膝盖”开始老的。 “不用跪,坐下吧。说你们的来历。”要塞的人传书报过一次,送他们来的人又报过一次。残影不管,她要听他们亲口讲。 “尊敬的圣女大人,我叫‘德尔霍’,这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呃,你叫什么来着?”残影现在明白,他是从头脑开始老的。 “我来说吧。”女人望着她的丈夫,满是痛惜与爱怜。“尊敬的圣女,我叫‘茵菲尼’。我和我的丈夫来自‘阔格里城’。我们…恳求在您的辖地,寻一个安身的地方。我们带了一些钱,我也还能干活儿。啊,我识字,也能书写。”女人的眼睛是淡粉色,身形与木青儿相近,属于十分“标准”的洛拉玛人。 “嗯,经历过‘大清洁’吗?说说你们的过往,详尽些。”残影温言道。 “是,我们经历过。德尔霍三百一十四岁。我应该是两百九十岁左右,具体生在哪年,我不知道。 我丈夫在‘阔格里城’有间店铺,主要卖纸和碳笔,也卖书。‘大清洁’的时候,我躲在‘地窖下面的小地窖’里,避过了搜捕。啊,店铺就是我们的家。‘阔格里城’在德尔霍小的时候被攻陷过一次,他家里的钱和宝石被抢光了,他的父母也被……所以德尔霍很小心,他在地窖里又挖了一个小地窖,用来藏钱,也藏些食物。那里平时用泥土盖着,没人知道。 大清洁的时候,神卫搜过一遍,巡兵又查过几遍,没发现我。地窖下面的小地窖不通气,我不能一直待在里面,也是运气好,没被撞见过。后来…就没人搜了,大概也相信我是真的跑了。我还是住在地窖里,不敢出来。小地窖修了一下,也稍微能通气了。能点蜡烛,能看看书,没憋出疯病。 再后来,我夜里偶尔出来一会儿,看看星星和月亮。雨特别大的时候也出来,见不着太阳,好歹见见光。德尔霍几乎每天都去妓院,他得把赚到的钱全花掉,才能解释为什么他不再有新的妻子。为防说漏,他还戒了酒。 就是这样。然后…德尔霍老了。我们准备了‘青盐’,想着再过几年,就一起睡过去。 差不多就是德尔霍刚开始衰老时,我们听说了‘天神之泪’。起初我们不敢来,觉得这里应该不久就会……对不起,恳请您宽恕我罪恶的想法。我们太害怕了,从没想过真的有人能对抗神教。我感激您,万分感激。如果您允许我们留下,德尔霍就能慢慢老去,我照料他,也不怕被人发现了。感激您,万分感激。” “你就这样过了两百多年?有孩子吗?” “是,我后来对‘时间’几乎失去感觉,直到他开始衰老。没有孩子,我们不敢。我也劝过德尔霍,把我毒死吧,埋在地窖里,没人发现得了。他不肯,还打了我。我也不是真想,就是觉得……”茵菲尼握着丈夫的手,双瞳泛起水雾。 “你们信仰厄古斯吗?不用怕,你已经验过身,就算你们信仰伪神,也不会驱逐或惩罚你们。但不要对我说谎,欺瞒是重罪。” “明白。我原本是虔诚的信徒,德尔霍不是。他瞒着我,瞒着所有人,直到大清洁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不信仰神。啊…对不起,我是说,厄古斯。因为卖书的关系,他接触过一些禁制的内容。在地窖里,他讲给我听,慢慢地…我也不再惧怕死后的事。” “嗯。你们会得到一小块封地,编个姓氏吧。” “……什么?”惊呼出声的,是德尔霍。他目前还能听懂任何话,只是记忆偶尔出现空白。 “你保护了她,这是你应得的。”如果运气好,你还能拥有一个继承封地的孩子,努力吧老头儿。后面半句,残影憋在心里没说。她是圣女,不好调笑。 “感激您,万分感激。”茵菲尼并没有因为“封地”而太过兴奋,对她而言“收留”才是最关键的。 茵菲尼往后的职责,就是在残影指定的地方,按残影要求的方式,讲述自己的故事。圣女不必当面说,更不必现在说,会有“雨露”替她办妥。 ………… “应该是这里吧。”一个没有太多惊雷的雨夜,叶玄已在“卢索索”的王宫内心惊胆战地流窜了半个多小时。他正在窥视的这座宫院有些不同,周边的禁卫巡逻很密,却又离宫院的围墙很远,而且走得很慢,也没穿锁甲。蝗灾耳力好,师姐睡得轻,怕吵。 尽管这是王宫,叶玄潜入这里的难度,其实比当年残影入“陈府”低着不少。陈府的护卫中有“练气者”只是次要原因,更关键的是:黄土大陆的护卫所受的训练,天然针对武人。他们的注意力和巡查要点,与这边是相反的。 “少主?”正准备和牌的木青儿,头一个有所警觉。 为避免麻烦,翻墙入院后,叶玄微运起内劲,扮了两声鹧鸪,原地等待。宫院很大,他不清楚她们是怎么住的,万一钻进寒星的地盘,就有点尴尬了。 “少主!”印象中,师姐上一次这么用力地叫他,还是被仇诗迈捅穿那回。 叶玄抱着师姐。话本中最最艳俗的雨夜相拥,其实挺美好的。 …… “小影呢?”衣服都还没穿,就开始问另一个女人,这可忒也混账。但他不能耽搁太久。王后失踪是件很麻烦的事,尤其是参政、议政的那种。更何况,他来的路上还走错了一段。 “不知…两天没见她了。”二人的身体已在降温,薄被之下蹭触着彼此的肌肤,亲昵大过情欲。暂时。 “她在城里吗?”叶玄问。 “…在吧。她出城会告诉我。” “嗯。我需要她立刻回来,谁能找到她?” “小烛。” 若纯为省时,这步骤是不对的。应该先让小烛去找,然后再跟师姐回房。但蛾、雁、烛三人见他们雨中拥在一起,都懂事地回避了。到此刻为止,还没说上一句话。叶玄也并未紧迫到那种地步,等一天一夜不行,差个把小时,倒是无妨。 “你去和她说,快些回来。”生死关头,最见亲疏。其次便是久别重逢。叶玄当然知道,小蛾肯定有许多话要写给他,所以他不敢出去。他更想在小影回来之前,与师姐多温存一会儿,多欢爱一回。 半小时后,冥烛未归。叶玄站在那张“散落着雀牌的铜黑色木桌”旁,左手将鬼蛾按入怀中,右手揉乱了她头顶的发。一个全无情欲,一个刚被掏空,蛾、叶二人极难得地,有了一次真正像是小姐妹间的拥抱。 寒星、孤雁同以往一样,浅浅行礼,浅浅问候,随即沉默地站在一旁。叶玄不确定是不是错觉:她俩好像…挨得比以往更近了些。 “‘宗主国’算怎么回事?打不赢呗?”不多时,残影归家,劈头就是一问。她猜到叶玄突然出现可能与这件事有关。 “所以…我骑鹰的事,没有传到这里?”见残影没有要抱抱的意思,叶玄只好收起想念,直接聊起正事。 “哈?”残影只在几年前去过一次埃博拉,她并不清楚当地人对鹰的崇拜已达到可以利用的地步。因为锁国的缘故,她的消息比一般国王还要闭塞。专门派出去的探子,永远比不上往来互通的商队。不过以她的机敏,只听一句,基本就全明白了。“清尘,挺厉害嘛。” “我是这么跟女王说的……你知道就行,传教的时候别坑我。”叶玄将自己在“埃博拉王国”的经历简略说了一遍。 “嗯。既然鹰神是雷神的眼睛,那我没有什么可改动的。” “对,你不用改,也千万不能提到鹰神,那样教廷会醒。只要你传出的内容别和我相冲就行。如果你境内有云鹰,别捕别杀。”由于神史是假的,传教过程中,难免会因时因地有所增补。叶玄冒险跑这一趟,至少表面上的理由是为了消除这层隐患。鹰蜂堡太重要了!有了鹰蜂堡,尘、叶那一路就不再是闲棋。更深的原因,当然是想她们了。 “这还用你嘱咐?没话找话是吧。”打从一见面起,叶玄就感觉残影的气不太顺。 “做了家主,脾气渐长啊。”叶玄的想念远远没有耗尽,他呛回去,是觉得残影可能想要吵架。或者有什么话,得借着吵架的氛围才能说出来。 “酷刑折磨我好几回了,你管管她!”鬼蛾忙不迭地在手心里告状。 “要不还是把舌头剪了吧。”叶玄就这么无耻地…把小姐妹给出卖了。他没在手心里写,直接看着鬼蛾,说了出来。 “我忙,走了先。”残影说罢,起身出门。她是真有家主的自觉,打从木叶谷出来,对木青儿再没行过半个礼,没用过半句敬语。叶玄,更无二致。 “有话要单独说?”不管有没有,他当然要跟出来。 “唉…”残影叹了口气,胀满全身的蛮横,仿佛都随这一叹泄了出去。“有也没有吧,都是屁话。” “我想听。” “按说我现在做的事,比莫问塔刺激得多。但…没有以前那么开心了。” “我知道你有多难。”叶玄带着歉意,疼惜道。 “不是‘难’的问题,而是我开始‘怕难’了。当初入陈府行刺,我得喝自己的尿才能藏住,喝完最后一口我哭了,可我心里不苦,一点儿也不。要是遇到一个非得吃屎才能完成的任务,我只会更爽。我喜欢难,喜欢刺激,你知道的。 但我现在不喜欢了,我只希望越简单越好。最好一觉醒来,教廷自己消失了,人们自觉改信了,我一道难关都没过,一个困局也没解,那才好呢。 少主,我在乎了。 原先再怎么折腾,那都是别人的事。对,你就是别人。我喜欢你,喜欢青儿姐,喜欢小蛾,但你们都是别人。如今我在乎了,当成自己的事了。 原来在乎一件事,比在乎一个人辛苦那么多。少主,你从来就不快乐吧?公主…也从来就不快乐吧。” “你要让我现在想,我会觉得当初在‘玄青谷’里,娘亲没走的那段日子是快乐的。可那是今天的我幻想出的快乐。对当时的我来说,娘亲、姐姐,就和呼吸一样平常。书看完了,没给我买新的,我不高兴;师姐出去打猎,拎回来的是野兔不是野鸡,我不高兴;我想出谷去看看,不带我去我更不高兴。 小贩为几两银子发愁,薛让为几千万两发愁,数目不一样,发愁是一样的。那时在枯荣城,‘冥神教’有个修士糊弄我,他说‘放下’就能快乐。我当场捐了一万两给他。临走时,我叫住他:‘把银票给我放下。’很明显,放下也不快乐。” “哈…什么时候的事儿啊,你没跟我说过。” “记不清具体年月了,应该就是你打不过小蛾那段时间。” “哦,那好早了。” …… 两人说了许多,其实又没说什么。叶玄这才发觉,从莫问塔开始,随着残影变得越来越有权、越来越有用,他总是在跟她谈事,却很少有机会谈心。 他想改善这一点,但没办法“从今日起”。谈心后半程,又是仿佛理所当然的…交换情报。 “你几时走啊?”残影问。 “唉…来时走错路,误了时辰。”叶玄懊恼道。其实就算没走错,他也不敢多待。 “嗯。等会儿给你一袋果子,路上吃。便宜你了。” “什么果子?” “所以…果子的事,也没传到你那边?这没有信鸦的世界,真迟钝呐。总之呢,你要觉得不好吃,就想想钱。我给你的,是世上最贵的果子。” ………… “陛下,萨林新将军出城了。”守城军的传信官与情报总管“里摩拉-西科瑟”分别又几乎同时将这个消息报知了女王。 “去了军营?”巫依洛问。 “是。”情报总管紧张地回道。 “带着妻儿?” “是马车,守城军不敢查。要进到他家确认吗?” “不必。”清尘没有责备。不可与墩墩陶冲突,是她的命令。 “…要锁城吗?”情报总管问。 “不必。”一出一锁,那就是彻底翻脸,回不了头了。若真想翻脸,根本不会让他走。 施沃茨王国表面强盛,论及军力、财力,也的确当得起强盛一词。按说跨境攻打鹰蜂堡,该把自己打穷了才对。然而战争过后,埃博拉王国供奉了“钱库”的两成。埃博拉,那是一个相当于普通王国三倍大小,积淀了数千年,也吸食了周边五国数千年,却从不对外扩张的王国。它供奉的两成,是个极其吓人的数目。 施沃茨王国表面强盛,内部却有一个极大的隐患。王国最重要的将领“萨林新”与篡权登位的女王“巫依洛”之间,始终没能建立起基本的信任。 很难说这是不是清尘犯下的一个错误。萨林新从骨子里惧怕巫依洛,根本不给她“敞开心扉”的机会。女王也不好硬贴上去,按着他的脑袋与他谈心。 莫维坦在,墩墩陶就不是太大的麻烦。从情感上说,他勉强信得过那位武士出身的小陛下。虽然莫维坦坑过他,但也的确信守承诺,让他拥有了“更重的兵权”和“更多的封地”。 另一方面,鹰蜂堡一役后,莫维坦在军中的威望已经蹿升到和墩墩陶差不多的地步,尽管真正懂行的人还是知道他不会打仗,可赢了就是赢了。加之他占着“王后”这层大义的名分,墩墩陶就算想反,应该也压得住。 墩墩陶不想造反,半点都不想,他无比满意现在的处境。他的封地,比当初“雷佩格”和“大王子”加在一起还要多;他在兵权,表面就已经很大,实际比表面还要大。打起仗来,小陛下全听他的;他的威名…尽管他自己明白,可在外人眼中,这是数千年来唯一一位征服了鹰蜂堡的名将! 他不想造反,实在不想造反。可是…小陛下死了。巫依洛那个女人,肯定要对我下手。我活着,军队她就管不了。我要是她,我也要对我下手。宫医说,是寒热病,需要静养。他又不是小公主,生病怎么就不能见人了?就算昏迷着,让人看一眼又怎么了!小陛下…肯定是死了。 这样的局面,墩墩陶心里一丁点准备也没有。尽管他知道莫维坦是个人,可就是从没想过他会病死,甚至都没想过他能得病。 你病死了,我可不能等死。我不杀巫依洛,只要她不自杀,我保证赡养她一辈子。小陛下,小兄弟,我也是逼不得已,你别怪我。 “怎…什么动静都没有吗?”城外军营中,墩墩陶问。 “是。没调兵,也没锁城。”副官笃定地回答。 “这算怎么回事儿……”墩墩陶有些糊涂。回头想想,好像出城也过于顺利了。“别动,先别动。” “将军,等她反应过来就……” “放屁!滚出去。”萨林新用蛮横掩饰着不安。 这绝不可能是个疏忽,绝不可能。那女人或许不懂打仗,可要说整人,祖母的祖母都得叫她祖母。她为什么没反应?我这军营里,该不会有什么“脏东西”吧?她想等我动兵,然后从内部把我弄死,这样…就不失军心了?再想想,到底怎么回事,我再想想…… “叶玄,你要敢贪床乱我的局,尘儿…也是有脾气的。”灭了烛灯的寝宫内,寸缕未着的清尘坐于桌边,右手捏碎了一只骨杯。残片一枚枚放入口中,发出令人不寒而栗的闷脆。 ………… 我调教禁卫时,是不是不自觉沾染了中原习气?为啥我自己的地头,比他妈卢索索还难进? 萨林新出城后的第三晚,跑掉了五成真气的叶玄,终于面色苍白地回入寝宫。当夜,满城乌钟嗡响,庆贺王后病愈。女王连体面也不顾了。 墩墩陶不敢回城,也更加不敢动兵。直到莫维坦站在城头,“巡视”了守城军整整两个小时,墩墩陶这才结束了自己的“巡营”,耷拉着硕大的熊头,回入王城。 “陛下,您没事,可太好了。我…我还以为……”他本想假装雀跃,看看屋内就只自己和莫维坦两人,也就没演得太过。出城干嘛去了?这是心照不宣的事。幸亏自己忍着没动,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就算一剑把自己砍了,对外也是“旧伤复发”,不至于殃及妻儿。往后再有私生子,绝不能让人知道!墩墩陶又一次暗暗发誓。 “嗯,几乎是死了吧。还能站起来,我自己都没想到。”叶玄脸上依旧没什么血色,声音显得有些虚弱。一半是累的,一半是装的。 “怎么会这样?您的身体…不一直很好吗。我就没见过像您这么能喝的人。” “不知道啊,可能鹰身上有病?”骑鹰的事,众说纷纭。索菲娅做得极好,准确来说,是海柔尔的本领,她们宣扬得恰到好处,以至于大多数人都认为那是战败后的说辞。但墩墩陶绝对相信骑鹰是真的,战场是什么局面,他太了解了。所以战场之外,肯定发生了特别离奇的事! “哼,也可能就是喝酒喝坏的,往后你我都少喝吧。”叶玄补道。 “是,是。”墩墩陶大喜。少喝酒是不可能的,重点是“往后”。陛下的意思是,我还能有“往后”。 “我曾经答应过你,如果你能打下依薇尔城,啊,现在叫弗弗洛城,我只要名字,城归你。下个月你就去吧,带着你的妻儿。打赢之后,直接住下就行。等这边有了战事,我再召你。” 墩墩陶一愣,立马从椅中站起,右膝“砰”地一下砸在地上:“陛下,我知道错了!我没想造…我没想,我真没想!我就是太害怕了,就出去…躲一下。 我不…我不去弗弗洛,那屁眼儿大的地方,科摩多就打了,我不去!陛下,往后我的妻儿就住王宫里,住王宫里还不行吗……”惶急之下,墩墩陶开始口不择言。他的心思倒很淳朴,住在女王眼皮底下,自己就偷不走了。 叶玄嘴角一抽,险些就被气笑:“你想干什么,秽乱宫闱吗?” “那就只送我儿子去。” “你……”叶玄这回是真有点生气了。提起秽乱宫闱,他居然首先想到的是王后应该洁身自好。“总之,你给我记住!别再用你那屁眼儿大的胸襟揣度你的王!巫依洛心里装着天,装着地,没装着你。你算个屁!” “是是,是是是!陛下您病刚好,小声说话,小声说话……”墩墩陶心里彻底安了。这么指着鼻子骂,那肯定是真没事儿了。 经他一说,叶玄发现自己的声音太过洪亮,于是赶忙开始喘。“不去弗弗洛?” “不去!爱谁去谁去,我不去!” “那你准备一下,三个月后,把‘提玛玛’给我拿下。没有封地,没有赏。” “是!拿不下我就死在那儿!打不过鹰蜂堡,我还打不过提玛玛么!” “你说什么?”莫维坦的声音又一次变冷。 “啊?我…” “你打得过鹰蜂堡。埃博拉,是在我王的兵威下臣服的,不是因为我他妈的骑了鹰,懂吗。”王后咬着牙根,捏着嗓子,恶狠狠道。 “是,懂!” ………… “下次再有什么消息,我去传吧。”清尘嗔怪道。从昨夜起,就一直在忙活墩墩陶的事,二人这才终于有了闲暇,说些不那么紧急的。 “国王失踪,那不更乱套了?我不在,你防着萨林新一个就行。你要丢了,我得防着多少人?能作乱的…可不是只有将军。” “哼,你就是想去。” “是,这我狡辩不了。难为你了。晚上按摩一大时,给陛下赔罪。” “现在吧,我困了…”她当然知道叶玄更困,她不管,气没消呢。 清尘的作息很混乱,她爱熬夜,却不是规律地熬。有时白天睡,有时晚上睡,有时睡得长,有时睡得短。似乎她的身体不太被日月轮转所影响。清尘喜欢按摩,当初离开忘月楼,清尘将全部财物都留给可儿,除了不愿带走之外,也是对她几十年来按得“好且用心”的一份奖赏。 “萨林新…我们太依赖他了。”清尘伏在床上,享受着阴风指在背脊的滑动,语声迷离道。要说阴风指有什么妙用,其一是力透骨缝,其二…是省油。 “达达利王折腾了四十几年,正经能用的‘主将’也就三个。咱们才三年,我实在找不出别人。‘塔蒂隆’是个鬼才,可那货太邪性了。打仗讲究守正出奇,他从头到脚都是奇的。而且…不光是打仗的问题。墩墩陶是个什么人,我心里大致有数。塔蒂隆,我看不懂他。‘巴梅尔’应该比‘科摩多’强些,可惜死了。” “嗯…你还是不行?”巫依洛问。 “顺风也许可以,逆风肯定不行。逆战,容不下一两个小错,也容不得我慢慢想。从尼昂要塞开始,表面上我打过三仗,其实都不是我指挥的。要不,我拿‘弗弗洛’练练手?可这种欺负人的仗,万一我打输了……” “弗弗洛,他想投诚,当附庸国。”清尘淡淡一句,破灭了“练手”的幻想。 “什么?” “九天前收到的信,我晾着没理他,也没跟大臣们说。” “哦…鹰蜂堡的事惊着他了,这也难怪。你怎么打算?”叶玄问。 “想做附庸,就该在咱们吃掉‘大王子’的时候写信,现在没那么便宜了。代政官。”这和附庸国是一天一地的差别。代政官是拿薪俸的,没有兵权,没有财权,家眷也要送到王城居住。妻子或许能留在身边,儿女绝无可能。父母如果尚未衰老,也得送来。 “他能答应?” “他最好自己提出来。”说过此句,清尘不再言语。没多久便进入了睡眠。 ………… 北境以东,“弥须顿”城。这里与被残影改造成教区的“卢索索”相隔八个王国。直通王宫的“主街”尽头,“平民区”与“贫民窟”接壤的小巷深处,有间破败的珠宝店。昏暗中泛出幽光的鸡蛋大小的各色宝石,凌乱地摆放在货墙之上。店主做梦也不会想到,海对面有片黄色的土地,那里有句古语叫“价值连城”,说的就是这种玩意儿。 “有更小的宝石吗?”一个穿棕袍,带兜帽的男人低声问道。 “小的贵。”店主回答。 “比我左脚的鞋还贵?” 店主打量了男人片刻:“要多少?” “八十枚。” “五十乌。”如果只说乌,就是指乌币,而非乌元。 “四十。我认识黑鸡,别耍我。”棕袍男人阴冷道。 “货紧。”店主很尊重黑鸡,因此他给了陌生男人一个解释。 还价无果,男人不再言语,自袍下摸出一只钱袋,扔在柜桌上。随后又摸出另一只钱袋,数出十枚拇指盖大小的乌片。 “后天晚上取。”店出拿出一张很普通的软纸,用碳笔写上八十,后面添了一个根本不是文字的鬼画符,递给男人。 男人接过,转身走了。取货不在此处,这间破店里,就只有一个瘦小店主,和几十颗破宝石。陌生男人能说出“左脚的鞋”,他肯定知道取货应该找谁。 圣女果。他们交易的禁品,叫圣女果。 ………… “圣女,‘雾都’已经完工了。”带着一脸雀跃向残影禀报的,是二代雨露“西蒙妮-铎尔查”。她是卢索索财政大臣的妹妹,一位狂信徒。几年前她信仰另一个伪神,同样也是狂信。她永远不满意哥哥对教会的奉献,身为财政大臣的哥哥只能不厌其烦地告诉她:国库里的钱不是我的,而且…王国也需要钱。 “嗯,女果呢?”残影问。 “您是指‘欧蕾娅庄院’的女果吧?长得很好,下个月就能收了。”身为一名被赋予了权柄的雨露,西蒙妮各方面都还不错,就是嘴比较碎。她当然知道圣女在问什么。 “先摘一批,不能断供。” “现在摘…入不了口啊。”西蒙妮语调夸张,仿佛听见什么不得了的事。 “我知道。”完全是贵族的矫情,吃禁果,是为了好吃吗?残影这样想,却不便说。王族与贵族,是洛拉玛神教传播的基础。很多时候,她还得违心地赞许这种矫情。不,精致。 残影说的女果,就是圣女果。也就是当初欧蕾娅她们用来抵御瘴气的小毒果。这东西只能在“湿地沼泽”中生长,且数量稀少。好在容易保存,摘后至少九个月不会腐烂。 小毒果没有名字,按照鬼蛾所学的医理划定,其实也不算有毒。它不伤身,更不成瘾。欧蕾娅吃了两百多年,停服之后没有任何症状,其他雨露也都是如此。要说有什么危害,就是一次吃半枚以上会产生眩晕,走路容易跌倒,更无法战斗。对当初的“沼泽首领”而言,这眩晕是致命的。然而到了歌舞升平的城内,它的刺激甚至不如烈酒。残影贩卖的不是果子,是“禁忌”。 圣女果,名字是残影取的。别人想不出来,也不敢。取这个名字的用意,就是要将它变为“禁制品”。她成功了。 禁制来自紫袍,而非国王。禁制的原因不是果子,而是“圣女”。 眩目、圣女、禁忌。这三种元素凝结在一枚市面上从未见过的“淡青色小小硬果”之上,怎不是一种莫可名状的诱惑? 借这小小禁果,“巫女会”破开了商贸的封锁,短短一年半,变成了“暗市”中最大的货主。明面上,还是没有商人敢跟“异教区”交易。不能交易,但可以“被抢”。商队行路,无疑要避开异教区,而非穿过。但避开到什么距离,圣所无法限定。于是…巫女猖獗,她们派出伏兵,在“异区”周边的道路上强取豪夺。商队远远听见贼兵呼和,只能“忍痛”扔下满满几大车的货物,夺路奔逃。 “禁果”难禁。后有些“圣所”起了飞智,妄图釜底抽薪,勒令所在王国直接禁制了“圣女果”这个名字。其结果,当然适得其反。许多原本没当回事的人,也开始痒了。 “巫奴”好禁,因为个头太大了。女果,就跟钱币一样好藏; “巫奴”好禁,因为巫奴是活的,她会把上一任主人供出来,几乎无法交易。女果,从不说话; “巫奴”好禁,因为神明通过大祭司亲口告诉世人,那是坏的。女果,总不能惹出一道“神谕”吧…… 女果销路好极,总量却是稀少。于是早已无人居住的湿地沼泽中,开始出现专门种植女果的庄园。其中最大,也是最后一个建成的,就是西蒙妮口中的“欧蕾娅庄园”。身为初代雨露中的第一位雨露,身为洛拉玛神教的首席执事,“欧蕾娅-温塞格”理所当然,现已是“教区”内最大的贵族。 财产,欧蕾娅并不在乎。她没有后代,自己也快老了。但她必须是最大的贵族,身为初代雨露、首席执事,“富有”是她的职责之一。厄古斯神教崇尚苦行和禁欲,洛拉玛神教…必须奢靡。 圣女果,是解商贸不通的当务之急,同时也是一份长远的布局。眩目,圣女,禁忌。 残影希望“圣女果”能在吃下它的人心中,留下一枚种子——若有朝一日,当你发现自己必须在“洛拉玛”和“厄古斯”之间做出选择,请想想你都干过什么。是的,你早已做过选择。 “厄古斯神教”与权贵割裂,自下而上甄选圣仆。“洛拉玛神教”则反其道而行,首要攻略贵族与富商。禁制之下,买得起、弄得到圣女果的,恰好就是这一批人。 这是阴谋,也是阳谋。挂着“圣女”之名的青果在市面流通,穿紫袍的圣仆大人,你们管不管? “圣女果”是进攻,“雾都”则是防守。残影心里清楚,或迟或早,自己一定会遭遇托托莫的王军,如果不是托托莫与帝国联军的话。打赢,大事可定。但凭眼下的实力,多半是打不赢的。就算“神之泪”与“五圣女”不顾一切,倾泄出全部的威能……信众死绝,两败俱输,也不是她想看到的局面。 雾都。当她不想开启最终的“神罚之战”而又不得不战的时候,那里…或许是能绝处逢生的战场。 什么环境,可以缩减“素人”与“武人”的差距?地底、深海。 什么环境,可以缩减“精锐王军”与“普通王军”的差距?沼泽、浓雾。 湿地沼泽中,白天能见几十脒。夜晚不管有没有月,素人就是瞎子。在那种地方,旱、蝗的耳朵将变成眼睛,那会是一场“明眼人”与“盲眼人”的战争。见过叶玄后,残影得到一个更好的比照——浓雾中,她用耳朵所提供的帮助,近似鹰骑的视野。然而鹰骑过百,旱、蝗加在一起,只有六人。 湿地沼泽中,巨型军械施展不开。有视线的原因,也有重量本身带来的问题。精锐王军与普通王军在“装备”层面的差距,也会大大缩减。 “雾都”得以落成,大大小小的“庄园”得以在湿地沼泽中浮现,当初的“五国联军”居功至伟。他们修建了成千上万的“木堡”,退兵时未及拆毁,大量兵民迁入的过程中,那成了天然的营地。 他们探出了大部分“吃人的泥沼”,用木栅围拢以做示警,退兵时也未拆毁。这替残影节省了大量的钱财。 最最重要的是:瘴气的问题,已被表面是五国联军,实际是教廷派出的顶级医士解决了。药方这种东西,配出来不易,配出之后想要藏住,更是千难万难。那时候,将近六万人每天吃同一种药,不把配方散到全军是不可能的。而五国联军的其中三国,如今正是“巫女会”统辖的“异教区”。 今时今日,湿地沼泽仍不宜居,但环境比之先前要强太多了。这里可以耕种,从来就可以,只是以往住不了人。而当初幸运地解决了瘴气的欧蕾娅一伙,想尝试开垦却带错了种子。这里不能种“球薯”,只能种“角薯”,她们又哪会知道。 眼下这种情景,“教区”内的贫民根本无需强迫,先给地,后缴税,哭着喊着要来的人,多到挤破脑袋。 “避瘴粉”的配方,不止散到了残影的领地。打“湿地“主意的人,也不止残影一个。驱赶其他王国的战损,几近于零。五国联军都搞不定的妖女,如今手上有了兵。轻易谁敢招惹? 这里的农人,当然不会只种“圣女果”,主要还是“角薯”。圣女果养活不了大量的人口,残影也暂时不允许这东西长出太多。禁果,当然是稀缺的。 雾都很大,比卢索索城还大。建这么一个玩意儿很贵。钱,是那些吃禁果的人出。 教区内,越来越多的贵族与富商在“湿地”拥有了自己的庄园,尽管他们本人不住在这儿。每一个庄园,都被要求修建一座城堡,这是“缴税”的一部分。 到此一步,那些聪明的贵族早已看懂“雾都”是做什么用的。他们先人一步,开始在都城内置产。虽然“雾都”里现在什么也没有,但在遥远或不久的将来,那很可能成为他们仅有的东西。 不管以后发生什么,发生还是不发生,趁着便宜多买一些,总不会错。 教廷迟迟不动,给了残影喘息与布局的时间。在摸不清“巫女会”底细的前提下,这很难说是错误。 大主教不敢轻忽。他很明白,如果连“托托莫”都不行,北境民众的信仰会动摇到何种地步;如果连“帝国”都不行…谁是伪神,就真说不清了。代表真神的一方,根本不需要输。平局,就是完败。 姓托托莫的人,不穿紫袍;姓沃夫冈伽的人,不穿紫袍。他们在我面前俯首,最根本的原因是:一旦我宣判他们渎神,他们将失去部下的效忠。从将臣,到平民,再到奴隶,失去所有人的效忠。而如果他们的军队败给伪神,这一点就会改变。那他们究竟是输了,还是赢了?他们真的信奉神明吗?鬼知道他们读过多少禁书。 教廷最恐怖的地方就在于此,它能直接摧毁权力者的根基;教廷最脆弱的地方也在于此,它高悬云端,不在塔顶。 第一百四十八章 雪 “陛下,提玛玛王要跟您决斗。”墩墩陶语调亢奋,同时夹杂着忧虑。 “决斗?你为什么比我先知道,使者找的你?”莫维坦问。 “没有没有,那还了得?没使者,他们士兵叫阵…喊的。” 叶玄想了想道:“他觉得这样死比较体面?叫阵,这是不给我留余地呀。” “陛下,您……”萨林新欲言又止。 “你想看,又怕我死了。” “不不,那不可能。我是怕您受伤。”他是真怕莫维坦再死一回。独自面对巫依洛的状况,最好永远不要发生。 “我不去。他连筹码都没有,决斗个屁。”此时的提玛玛王国,野战军已然尽灭,王城被“施沃茨”与“埃博拉”的联军围了十六天。 围而不攻。自尼昂要塞起,叶玄还从没打过这么富余的仗。 按说从“埃博拉”莫名奇妙变成“附庸国”的那一刻起,提玛玛就开始备战。凭着城里的储备应该能撑很久。只围不打,埃博拉耗得起,施沃茨王国可未必能够。况且红土与中原相较,另有一重麻烦。 据中原“古兵书”记载,所谓围城,从来不是单纯地围着。投石器昼夜不停地轰砸只是其一,更阴损的,还会让提前安插的细作往井水里投毒,或者将染了恶疾,刚死不久甚至尚未死透的尸体用投石器抛进城去。凉帝国早期,天下尚未一统时,几乎每支三万人以上建制的军队都专门配有这样一个营,叫“吉祥营”。 在沃夫冈伽,无论从哪方面看去都比中原更野蛮、更残酷的沃夫冈伽,后两种战法恰恰是不可行的。且不说叶玄自己心里能不能过,“圣所”的存在就使得攻城一方决计不敢胡来。投毒,毒死了紫袍,怎么交待? 另有一种围城之法,中原人用,这里的人也用。就是将大批乡野里的农户逼到城下,不屠杀,也不给吃的。这是你的国民,快饿死了,你管不管?城里的食物如果扔给他们,存粮消耗更快;不给,士气消耗更快。 非到万不得已,叶玄不敢使这一招。他不想考验自己的心志,更不想让墩墩陶看清他的软弱。一旦把农户驱赶到城下,就必须强硬到底。若对方不给食物,就必须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要是对方不出粮,你没抗住自己出了,或者把人放了……从此以后,你还怎么围城、怎么逼降? 万幸,联军的另一路,是埃博拉。每日六十骑鹰,每骑六只蜂罐。每天三百六十只蜂罐,日复一日在提玛玛的王宫内炸响。这比任何肮脏、下作的战法都更容易摧垮人心。且不是“自外及内”的层层挤压,而是直接炸进心窝。 她们不担心毒蜂会伤到紫袍,圣所离王宫很远,这是常识。准确来说,是王宫离圣所很远。王权当然会极力避免与神权的碰撞;圣所不建在贵族区,也同样是厄古斯神教一贯的作风。 尽管如此,女王索菲娅还是选择了不要人命的“绿蜂”,万一呢。她自己早已认定厄古斯是个伪神,鹰骑也从来没把紫袍放在眼里,但“神教”的力量是真实存在的。 王宫内建筑多为石制,也没有密集的大军在宫内结阵。单就毒蜂带来的损伤而言,算不上十分惨重。可这实在是…太让人绝望了。听见“决斗”的事,叶玄一度以为“提玛玛王”是被逼疯了。 纯看眼前利益,叶玄接受决斗显然有助于更快拿下提玛玛城。国王荣耀地战死,联军再表演一番“肃然起敬”,一切就结束了。但他不能。 行险的次数已经太多。面对必胜之局,若还是如此这般地不惜己身,他很怕教廷会生出不好的联想。 “叫阵管用是吧。‘不屠城、不劫掠;不夺爵、不加税。’让士兵们喊,昼夜不停。”前两句,是喊给兵民们听,后两句,是喊给贵族和富商们听。当然不包括王族,姓“提玛玛”的人要想全身而退,只能在开战之前。或至少是打到一半,野战军还没拼光的时候。现在来不及了。 就算早降,“提玛玛王”也当不了“附庸国国主”,连“代政官”都不可能。最好的结局是举家迁入“敌国王都”,当个有封地、没权柄的大贵族。“提玛玛城”的位置太重要了,它是连结“施沃茨”与“埃博拉”两国的桥梁。 “这不妥呀,陛下。”墩墩陶的想法是,上面那四句就算要喊,也必须加个前提——限时开城。就这么没前没后地喊出来,“投降的奖赏”则变成“无论如何都要兑现的承诺”,对方听了,万一抵抗得更凶呢? “就这样。”打仗的事,叶玄基本上全听墩墩陶的,但这次不同。他心里有另一笔账。提玛玛只是起点,鹰蜂堡周边,鹰骑射程之内的五国,他全都要。再往后,鹰骑覆盖不到的地方,他也要。眼前这座城,不管拿下的过程是顺利还是惨烈,前面那“四不”他都会执行。 仁义之师。透过中原的古兵书,叶玄没学到什么正经能用的打仗技巧,但其中有个道理大概是对的:仁义的声名,起初有害。越往后,越有益。 起初,守城军可能会想:就算反抗,我城里的家人也不会死,那还不跟你干到底?可如果提玛玛败了,提玛玛的邻国也败了,打到第三、第四座城的时候,守城军的想法就不一样了:反正我的家人也不会死,那我干嘛要死啊?几十、几百号人这么想,督战队还能震住。要是大部分士兵都这么想,要是连督战队也这么想…… 贵族牵扯的利益要复杂一些。就算封地和爵位不丢,权柄被削减几乎是必然的。但削减到什么地步,肯定是依据反抗的烈度而定。施沃茨王国扩张越快,他们越容易推算出来:对方的“人才”是不够的。想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战场”变成“税源”,想用最快的速度将“新领土”理顺,好去攻略下一国,那就必须仰赖自己。 “是。”墩墩陶领命而去,心底泛起一丝幽怨。战场上,小陛下不像以往那么听自己的话了。 蜂罐不休,喊话不停。又这样过了十九天,城门开启。提玛玛王亲率一百轻骑出城决战。歼敌四十,马革裹尸。 开启后的城门,再未闭合。施沃茨军列成仪仗,拱卫着敌王的尸身,庄严而浩荡地开入王城。提玛玛,沦陷。 ………… “鹰王。”提玛玛王宫内,满身异香的索菲娅-埃博拉单膝跪地,沉声呼唤。肃穆的语调中,夹着一丝亢奋。那浓烈的异香,是驱避残余“绿蜂”的药水。鹰蜂堡的毒蜂有十几种,“空袭王宫”只用了“绿蜂”,她身上的香水也只对“绿蜂”起效。 “你做得很好,起身。”此间仍只两人。若有闲杂在侧,鹰王这名字绝不能提。埃博拉女王御驾亲征,这是提玛玛王事先不曾预料的。否则他会将更多兵力部署在西侧要塞,而非两边各半。 “我的荣耀。”索菲娅起身,侧避半步,叠手敛目。莫维坦也没有坐,他握着一柄奇怪的刀,笔挺而从容地站立着。 “给你。”叶玄的心,疼得快要滴出血来。却只能假装随意。 “鹰王,这是……”索菲娅躬腰,双手捧过。好像是柄…木刀? “神之泪用雪捏的。” “雪?”索菲娅懵懂而又生硬地重复。沃夫冈伽语里,没有这个词。 “默海深处的一种泥。” “这太贵重了!不,我是说…这太神圣了。我配不起这样的奖赏,鹰王。”索菲娅的嗓音因兴奋而颤抖着。这是她头一次触摸到神器。默海深处?神之泪?鹰王和神之泪有交往,神之泪还送祂礼物。鹰王…和神之泪讲了我的事吗?雪刀…也是神之泪对我的奖赏吗? “随手之物,并非法器。”他想骗索菲娅相信一些事,但明说有损位格。最好是引导她自己想出来。比如:做得好,是有奖赏的。比如:这不是法器,那是否表明,神之泪和鹰王是有法器的?又比如:如果我做得更好,奖赏会是什么? 叶玄当然拿不出真正的法器。不过下一次的“奖赏”他已经想好了。忍痛送出雪脏,另有一层极重要的算计——索菲娅得了神之泪的好处。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换成神,道理也是一样。 “拔出看看,没关系。”见索菲娅似乎还要再推辞一回,叶玄直接跳到下步,将她的嘴堵了。 “……是。”在上位者面前拔刀,不论放在哪国都是重罪。索菲娅迟疑半刻,并未在这个问题上矫情。鹰王不是君主,祂是神明。我拔个刀又能怎样? 好轻。这触感…像木头,又像石头。这就是雪吗?神之泪为什么要把雪捏成刀呢,它肯定很锋利、很坚硬吧。好想试试啊……不行,鹰王面前,我得庄重。 雪脏的确锋利,但只比普通料材的上品刀剑锋利一点。它主要是硬。当初与胡亢的水龙吟对撞十几下,后又抗过风大矛一记金刀,未损分毫。若是一千下、一万下呢?叶玄不知道。但可以肯定,凭索菲娅的力气,无论她拿去砍什么,神之泪捏出的东西绝不会破半个口、掉一粒渣。 “感激您的赐予。赞颂鹰神!”索菲娅收刀入鞘,又一次单膝跪地。她不自觉想要表个衷心,话到口边又咽了回去,改为赞颂鹰神。如何扮演神明,是叶玄的课题,没有先人的教导可寻。如何面对神明,也是同样索菲娅的课题,她以前只懂得应付神仆。 眷者面对神明,虔诚奉献是当然的,应然的,自然的,不该挂在嘴上。神明,只需赞颂。 “世上有这样的木头吗?海柔尔,不许再猜疑鹰王,我命令你。”无窗的私密酒室中,海柔尔的“双手女剑”两侧刃峰,现出十七、八道细小的破口。这是埃博拉工匠所能制出的最上品的的双手剑。主材精钢,又因辅料及锻造手法的关系,比寻常精钢更为坚韧。 当国王说出“命令”二字,臣下只能有一种应对,其余皆是重罪。没有外人在场时,这对海柔尔无效。“猜疑一切,包括神明。这是我的职责,姐姐。” “这些…还不够吗?”菲索娅的语气柔软下来。隔空破碎的酒壶,海柔尔认为可能是某种“迷幻药”篡改了姐姐的记忆;骑乘云鹰不止一人看见,海柔尔也承认这做不得假;现在又有了雪刀,还不够吗? “除非你的灵魂在‘海之国’复苏,那之前…永远不够。”海柔尔的声音很轻,仿佛劝导着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我怕醒来的时候,身边没有你。” “猜疑也是一种虔诚。”海柔尔握住姐姐的手,以这微小的动作,回应那几近情话的关切。“真正的神明,会因为我寻找信奉的理由而愤怒吗?祂该奖赏我才对。伪神横行的局面是谁造成的?盲信者啊,姐姐。” “……所以,雪刀有问题吗?”索菲娅很矛盾。当初她恳求鹰王,允许自己和妹妹分享隐秘,给出的理由是:若没有首相的支持,很难控住局面。她真实的想法,的确是希望妹妹帮她猜疑。同时,她又害怕妹妹真的找出疑点。 “没有,这是连书上也没见过的料材。雪的色彩,很配姐姐。” “注意你的言辞。是我配它,如果我配得上。”索菲娅重新握起雪刀,痴迷地望着。 “你和莫维坦有奸情。” 索菲娅仍看着刀,连眼皮也没颤一下:“这样的流言很好,让它传远些。”索菲娅见过莫维坦两次,都是单独。这会引发怎样的非议,她当然清楚。女王淫乱,是太小太小的问题。男人骑鹰,才是真正的隐患。 “如果鹰王真是鹰王……迟早会天翻地覆啊。姐姐,我想醉一次,可以吗?”索菲娅已经过了戒酒最难熬的阶段,近半个月,她的手已经不抖了。石室里的存酒仍在,这正是女王的倔强。不睡在酒堆里,算什么戒酒? “多少次都行,我守着你。” ………… 王国的都城,以国王的姓氏命名,这是规矩。因此“巫依洛-施沃茨”拥有的都城,叫施沃茨城。 王国的第二座城,以王后或王储的名字命名,这是传统。因此施沃茨王国击败大王子后,新城取名“莫维坦城”。 巫依洛没有子女,施沃茨王国没有储君。他们宣称自己六十多岁,尚无子女不算特别大的问题,这很正常。问题在于,“提玛玛城”该换个什么名字? 出征前,为商讨这等末节,竟花了尘、叶二人小半宿的工夫。本来叶玄以为清尘懒得管这种小事,怎料出于审美,她恰好也有自己的主张。最终,叶玄用“总计两百次、每次一大时”的按摩,争得了新城的命名权——格罗萨城。 赤、橙、黄、绿、青、蓝、粉,如此排布下去,娘亲、师姐、祖父,三个人的名字就全有了。终有一日,世上会出现一座以“紫色”为名的城池,那就是与教廷翻脸的日子。 叶玄想不明白,尘儿为什么要反对?这怎么就不美了,怎么就不诗意了?我这…是不是被她给讹了? 相比于城名,“代政官”的人选二人倒没有任何争执。无需特殊的才华,不蠢就行;无需特别的忠诚,不疯就行。格罗萨城的边境要塞,三侧在“施沃茨王国”手里,一侧由“埃博拉王国”掌控。你想封关自立,那就试试? 新城代政官,是原法务大臣“黛西玛-博博桑”。这是被清尘强行扶上高位的第一个女臣,一位旧贵族。如今她空出的位置被新贵族取代,自然还是女臣。 莫维坦领着墩墩陶,或说跟着墩墩陶向西侵略,清尘在境内扶植女臣的进程也从未停止,外面胜仗打得越多,她的动作就越凶猛。如今王廷议会的长桌两侧,已有半数都是女人。 之所以男女各半,是因为武将替换不了。若单论文臣一脉,则除了外交大臣、首席学士和情报总管外,高层职司已全部换血。外交大臣和礼仪大臣原是同一个人,现也拆成了一男一女。 扶植女臣,是大略中的一个小节,是刻意,也是捎带。许多关键职司,反正都要将那些“树大根深的旧臣”逐步换掉,不如直接让女人来做。 “信徒执政,雨露监国”,残影那边可以理所当然、自然而然地滑入这种局面。是因为“雨露”之上还有个“圣女”罩着,是因为“巫女会”的领地内,大半人众都已改信。自己这边可没条件。 捧女人,踩男人。清尘只能用这种更为激进的手段,为将来那件“真正激进”的事争取一些缓冲。哪怕有那么一丝丝的倾向也好,女人,或许更容易接纳一个女神的宗教。 洛拉玛人,已经没剩下多少了。就算在新神的谱系中,女人的地位略高于男人,洛拉玛人的地位远高于女人……同性间的妒恨,应该也构不成致命的问题。应该吧。 “提玛玛”沦陷的消息传出后,“弗弗洛”终于绷不住了。这一回,他用臣下的口吻给女王写了信,请求举家迁入王都,做个小贵族。一个同样没读过太多书的谋臣建议他这样写的,说是“您越懂事,女王留给您的越多”。弗弗洛真实的意图,当然是想做代政官,最好是和科摩多一样手握军、政两权,只将财权与外交权让出。万没成想,那婊子半点余地不留,她直接准了! “这是逼他反呀。你觉得他不敢,还是你已经不在乎了?”叶玄问。 清尘拿着半透明的汤匙,舀起几乎完全透明的鸡汤,慢悠悠送入口中。厨匠知女王口清,滤了好多遍油。 “他‘观察’得太久了。可能他感觉‘鹰蜂堡’的事有鬼吧,接着还想看看我们有没有实力拿下‘提玛玛’。他在观察,他手底那些‘杂兵杂将’也在观察。如今…还剩几分勇敢?” “嗯,但愿他想明白吧,不战最好。现在不需要胜利,需要休养。”叶玄说。 “朕也需要休养,哄睡吧。”放下汤匙,清尘慵懒说道。哄睡,就是要按摩的意思。 “……科摩多等着我呢。”科摩多回至王都,国王、王后已见过他两次,可那是公对公。凭着尼昂要塞的交情,叶玄当然要单独请他喝一次酒。 “提玛玛”改名“格罗萨”后,“敢不敢造反”也已经不再是“莫维坦城代政官”最重要的考量。 格罗萨城的“西侧要塞”由埃博拉军掌控;莫维坦城的“西侧要塞”由格罗萨城的守军掌控,“东侧要塞”由王都施沃茨城的守军掌控,眼下的结构就是如此。于是科摩多卸任,复职。王国缺将,不缺城主。 清尘白了一眼,嗔道:“矜持一点,你是王后。迟到不超半日,都算守时。” 一个半月后,弗弗洛城更名——戴斯摩。橙色。自篡位起,这是清尘首次兵不血刃地拿下一城,尽管小得可怜,还是换得了数日喜慰。 代政官又是女臣,已经没人感到意外了。 “陛下,我舍不得您。”浴池中,一个身形匀称不输依薇尔,面容却远不及她美丽的女子,蜷缩在巫依洛的臂弯内。橙色眼眸里泛着湿潮,半是泪雾,半是水气。她叫“卡蜜拉-提希亚”,一位处在破落边缘的小贵族家的小女儿,也曾是多位贵族小姐的家庭教师。这是清尘最愿意扶植的品类之一:有学识、有口碑,没势力。 “那就不去?”巫依洛嗓音清冷,藏在水下的右手,却分明透着怜惜。 “我去…就是不愿和您分开。”缠抱着女王腰身的双臂,又紧了三分。权力和封地当然是她更大的渴求,对女王的情愫倒也并非虚假。她当初教的是文学与诗歌,在女王面前却总是不自主地…说一些笨拙的车轱辘话。 “嗯,今晚留下吧。”女王一时心软,王后又回不了房了。 心软自然是演的,与常人相较,清尘的情感要寡淡许多。至少从“忘月楼”起就是如此。再往前,叶玄也不清楚。 依薇尔离开后,沃夫冈伽的某种“风尚”被清尘保留下来。她比王宫的上一任女主人还要多情,似乎也更不谨慎,动辄允人留宿。 “上一任国王怎么死的,您心里没数吗?”一些不陪寝的女臣想要提醒,但是不敢。男臣就更不敢。只有墩墩陶喝了酒后,私下跟莫维坦念叨过几回。他不关心“巫依洛”,但身为一个常年领兵在外的统帅,肯定不希望仗打到一半,女王忽然暴毙。那样“补给线”会乱,“王都”也会乱。自己的妻儿可都住在城里呢。 清尘不喜欢女人。但凡有一丁点兴趣,早就便宜了鬼蛾。 百花争艳,雨露均沾。她演得很辛苦,却又乐在其中。“大局”是她所布,这一路“闲棋”也已被她走通。靠着“旱蝗”之力终究不美,但至少摆脱了“安修”那种乱砍乱杀的恶俗戏码。治世、弄权、按摩,清尘最享受的三件事,依次而排。迄今为止所做的一切,都属弄权的范畴。 当初秽乱宫闱,是为篡权;如今宫闱秽乱,是为查审。某些心思,唯有在最亲密、最软弱的时刻,才有那么一丝丝的可能暴露给外人。没有十足的把握也好,哪怕有一部分彻底猜错了,也比不做要强。她必须知道——谁有不敬神的倾向。将哪位女臣扶上更高的位置,这是最最重要的考量。 让卡蜜拉执掌“戴斯摩城”,不是因为她的眼珠恰好就是“橙色”。每次云雨过后,巫依洛都会撑起疲惫的身躯,跪在床头,双手交握,感激神明赐予她欢愉。这不太寻常,却也完全在情理之中。信徒任何时候都可以感激,任何时候都可以忏悔。 女王跪在床头,女伴当然不敢躺着,当然要一起感激。每每在这个时刻,清尘总觉得“卡蜜拉”虔诚的语调中,夹杂着一丝敷衍、一丝不耐。浴池里、被窝内,最慵懒、最温存的两个地方,女王也曾“不经意”提到与紫袍有关的事,“卡蜜拉”的反应同样令人满意。轻忽如此,当以国士待之! “床侦”只是最后一步,在那之前,另有一重过滤:谁去过“圣堂”朝拜,谁没有。即使是“卡蜜拉”这种处在破落边缘的小贵族,硬要去,也是去得起的。她没去过,她的父母、哥哥、姐姐,也没去过。 当然,女王不能做得太绝。她的女伴不能清一色全是没去过“圣堂”的,这规律若给人总结出来,那可麻烦透了。虔诚信奉厄古斯的女伴,也有用处。至少女王跪在床头的表演,会顺着她们的碎嘴传到同样虔诚的人耳中。 ………… “弗弗洛的降军,能行?”近半年来,莫维坦与墩墩陶见面的次数只增不减,但纯粹“喝闲酒”的机会几乎没了。今日胖熊找上门来,说要单独禀报,叶玄猜到与军务有关,却没想到他比自己还急。更多封地对你还有意义吗?你就这么喜欢打仗? “能行。那本来就是……反正我不需要磨合,上手就用。” “本来就是‘达达利军’,你说出来能怎么?” “嘿嘿…是。我当‘营将’那会儿,直管我的偏将就是‘弗弗洛’。”弗弗洛的年龄是墩墩陶的两倍,资历要老得多。 “他那点儿兵,也不够啊。”叶玄忧虑道。弗弗洛占的那个城,实在太小了,守城军加野战军,再把城内的巡兵算上,总数也不过万。身边几个大国各自为政时,它尚能勉强自保。但凡合到一起,它就是嘴里的肉。 “科摩多军不是没动过吗,凑一起足够了。关键是…鹰蜂堡还听您的不?要能跟上回一样,我不敢说稳赢。输了砍一只手,我没二话!”沃夫冈伽语中,“砍”是个闭口音。叶玄感觉有一小粒唾沫飞了过来,忙运起内劲,暗暗用“鹊桥”挡下。 “你是主帅,不是赌场里的光棍。就你这一副兵痞相,我敢让你单独去吗?敢让你跟使者说话吗?想把脸给我丢到国门之外,是吧。” “单独?您不去吗?”墩墩陶已经习惯了每次出征,头顶坐着一个不管事的王后。这对军心还挺有益的。 “不去。我什么时候绑在你身上了?把你惯的。”叶玄是真不好每次都去。自己去了,索菲娅去不去?借人家的兵,还翻来覆去拐着人御驾亲征,这不合适。鹰王现身的次数太多,容易失格,也更容易露馅儿。 “估计‘海柔尔’会出面,让‘梅耶瑟’跟着你吧。见了首相,你少说话!还有啊,人家是‘埃博拉王国’,不叫‘鹰蜂堡’。”梅耶瑟是外交大臣,就是当初代表“达达利王”给“莉莉丝-塞舍尔”送小水钟那位。 “是。您真不去呀。那埃博拉……” “还是七三。”莫维坦打断道,“攻陷敌城后,分账的一切细节交给‘梅耶瑟’去谈。你就记住一点,‘伽镁镁城’是两家共有的东西。你敢抢劫,就是打两位女王的脸。”提玛玛沦陷后,藏宝的内库、藏币的钱库以及往后每年的税收,施沃茨得七,埃博拉得三。索菲娅是附庸国的王,不是代政官。她可以听宗主国的话,但不能给宗主国白干,否则对内不好交待,对外也惹人生疑。 “是,那我这就备战。”墩墩陶没有起身,坐在椅上挺了挺腰杆儿,算是私下场合的立正领命。接着嘿嘿一笑,又把熊头凑了过去:“您帮我跟陛下说说,弗弗洛的兵…我带是能带,可毕竟不是我亲自调教的,战力差着不少。所以装备和给养方面……” “要钱,越多越好。理由就不用编了。”仗着练气者能熬,王权、相权、财权,清尘始终一人把着。如此一来,墩墩陶再也不敢跟“财政大臣”吵架了。 “嘿嘿嘿……” “把最重要的事,给我重复一遍。”王后脸一沉,忽地严肃起来。 “……让梅耶瑟谈,我少说话。”墩墩陶嘟囔着。瞧对面的神情,又感觉哪里不对。“不不,我知道了!不屠城、不劫掠;不夺爵、不加税。您放心,到了要塞就喊,一路喊到城门底下。” 国战这种事,如果打赢,单从钱的层面来算,通常分布于“大赚”与“小亏”之间,具体取决与对方有多少家底。比如打败“大王子”就是亏的,甚至比“小亏”还要略多一点。虽然那一仗几乎没有战损,但那片土地在一年多的时间内,被连续攻占过两次,钱库完全没有积累。不过这是算短账。长远而言,打赢肯定是赚的。 拿下一城之后,只抢“王族”的领地和钱,不动“贵族”与“富商”,短期的赚头自然小着许多,但若考虑到后面至少还有三国,“仁义”就勉强是笔划算的买卖。要是每座城、每个要塞都拼死抵抗,则打完“伽镁镁”后至多再打一个,几年内就完全打不动了。 在沃夫冈伽,“人”是不值钱的。之所以耕地占着大量人口,是因为许多农户在种“产量低、价格贵、害虫怕涝又怕旱”的奢侈果蔬。要是全改成种球薯,则至少有四成农户可以变成兵。然而一个农户变成兵,不代表他就能打仗了。一个合格的农匠兵,至少得训练三个月;一个合格的王国兵,得两三年。 培养新兵需要时间。打过仗的军队要休养,也需要时间。所谓休养,不是单纯地养伤、补充兵源。没伤没病的士兵也需要一段纸醉金迷,或者与家人团聚的日子。这和海员归港是相同的道理。大王子、鹰蜂堡、提玛玛,“墩墩陶军”和“莫维坦军”已经连续打了三仗,中间虽有替换,可仍有许多士兵同时参与了其中两战。因此下一战不能再用他们。 沃夫冈伽“人”不值钱,“粮”不值钱,这当然意味着“兵”也不值钱。但仅指杂兵。你的杂兵能随意补充,对方也一样。能够“破开杂兵,一锤定音”的战力永远是值钱的,“精锐”永远是值钱的。五万年后,人们拥有了“植被塔”和“繁育皿”,粮食、人口,可以无穷无尽地产出,“精锐”反而更值钱了。 “王国兵”贵,不是一般的贵。他们的全部家人都住在城里,都是王国出钱养着。一个“王国兵”不打仗时的薪俸,至少得是全家人种地收入的两倍以上。打起来,就更没边儿了。胜了要赏,依据功劳大小,往往是年俸的数倍到数十倍之间。若战死了,除理所当然的巨额抚恤之外,不管他有多少孩子,王国要养到三十岁。他妻子若不再婚,王国要养一辈子。 反过来说,这也是“弗弗洛”那种小国军力孱弱的原因。不是单纯人少的问题,而是士兵根本不相信王国能“长久保护”自己的家人。 如今尘、叶二人坐拥四城,外加一个实际比“宗主”更强大的“附庸国”埃博拉。饶是如此,真要扩充“王国军”时,也得如寻常的土财主一般,关起门来精打细算。 “咱能不能把打仗的事,彻底做成生意?那个塞尔舍女王‘莉莉丝’,她不是过得挺寂寞么?她不是有好多钱、好多兵,却没仗可打吗?你写封信跟她聊聊,让她入股。”望着手捧总账的清尘和摊了满床的明细,叶玄忽然起了飞智。 极难得地,清尘投去一道微含赞许的目光:“如何担保?” “这是个问题…咱们要翻脸不认,她也没辙。这样,咱先把她出兵的军饷给她,之后打赢了,再从钱库和税收里扣。这样对她而言,最坏的结果就是当了一回佣兵,不亏不赚。 后续咱们当然不会赖账,她收到分成,就知道这不是一锤子买卖。把事情搞大,让更远处的王国也看着。只要第一单成了,愿意借兵给咱的可能不止她一家呢。”至于说莉莉丝会不会拿了钱不干事,叶玄暂不考虑。开拓新生意总是有风险的,不致命就行。而且两番相见,他不认为莉莉丝是个有兴趣骗钱的女人。 “你早点想出来多好,现在萨林新已经带兵走了。等到下一战,咱们自己的兵全都疲着,出是不出?”赞许之后,清尘开始挑刺。 “……你不也没想出来吗,有脸说我。下一战,王军主力已经缓过一阵了,歇没歇够的,硬出吧。头一单,不可能全指着塞舍尔。再说也没那么快吧?你确定三、五个来回就能谈妥?塞舍尔跟咱们不接壤,她要出兵,借道也是个麻烦。”塞舍尔是个口袋王国,口袋的开口朝东,施沃茨王国在西。 “用不了三、五个来回。她只有是或否,不会纠缠细节。”那连续几晚的宴会,加上宴会前后的私晤,终是清尘对莉莉丝了解更深。“借道不是问题,大不了兵和甲分开走,罗罗吉挨着塞舍尔、乌坎坎挨着我们,还敢贪嘴不成?这么简单的事,我早该想到。琐碎缠身终是不妥,得找个财政大臣了。” “诶?这是什么话,怎么我想出来就简单了?”叶玄不满道。 “这不就是莫问塔么?” “……” 叶玄被噎得哑口无言,僵硬片刻,又豁然开朗:“对呀。钱和兵,不一定非得同一家出。这样一下就盘活了!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也不一定非得入股,想做一锤子买卖,也欢迎啊。残影…那小贱人该不会已经接过‘暗杀’的委托了吧?” 清尘一笑:“‘圣女’不能干那个。圣女果…残影比我认为的还要聪明,得空给我讲讲她小时候的事吧。” 小半月前,“圣女果”这种禁品终于流到了清尘的领地。伴随圣女果一起传入的,当然还有各种胡编乱造的“圣女故事”,以及更多版本关于“海神补天”的秽经。 “她是练气初成才入夜宫,我头回见她,已经跟现在差不多高了。如果那算小时候…哈,我先想想哪些事讲出来她能不急眼吧。圣女果,想好怎么用了吗?” “你说的几种都可行,怎么选,还得看‘圣所’的态度有多激烈。先观察吧。”清尘说。 神卫清洗异端、惩戒罪徒,没有明晰的标尺才是常态。像“女巫一律烧死”这种,是极反常的。即便是抓到女巫,当众烧死前有没有别的刑罚,要不要求认罪、忏悔,也是各个圣所自由裁量。所以贩卖和偷尝“禁果”的人一旦被抓会是什么下场,在紫袍行动之前,国王是判断不了的。 “萨林新那家伙很可能会偷尝,回来我得提醒他。圣所为什么还不找咱?要不我去一趟。”圣所无法单凭自己的人手在全城范围内搜捕。要禁制女果,他们得使唤国王。 “不用表现太好。”清尘反对道,“我们忙着征服,疏忽了‘更重要’的事。被圣所训斥一顿再幡然悔悟,这样比较自然。之后要是有什么‘过激’的举动,令禁制适得其反……那就再忏悔一次好了。” 截至目前,王宫与圣所的关系还算不错。篡位以来,国王与王后总共去圣所“奉献”过七次,折合到每年的数额,比达达利王高出不少。女王每次房事过后,都会感激神明赐予欢愉,这肯定也顺着一众女伴的碎嘴传出去了。总体而言,王族的形象是好的,容得下一两个“差错”。 第一百四十九章 自由 “要重新缩进雾里吗?” “新城迁入了大量人口、物资。湿地中的堡垒也在增多,按照当前的数量与布排,可以确定是用于战争而非统治。”圣殿执事赫法站在桌边,对大主教说道。 “女果、雾都。她们想慢慢来,凭软手传教。如果是这样,就不能再‘养’了。”大主教原本的想法,是容忍“巫女会”向外扩张,用多到无法舍弃的信众逼迫她们决战。当然,这是最坏的,最后的,没有办法的办法。开启这一步之前,他从未放弃“情报的收集”和“对历史的探究”。 “上次她们没有兵,现在有了,沼泽的环境会很麻烦。但修建‘雾都’也进一步证实了,巫女本身无法对抗军队。到现在为止,明确脱离‘巫女影’单独展现过邪法的,只有‘巫女烛’。或许不光‘伪神之泪’是傀儡,所谓‘五大巫女’也是虚张声势。”自从禁果流入暗市,教廷与巫女会两方的情报,都变得畅通了些。贸易本身,就是天然的多面间谍。 赫法的猜测有误,但情报无错。泪、蛾、星、雁每一次当众露面,影必在身边。据此反推,伪神之泪剑斩国王那次,巫女应该也在附近,只不过藏在雾里。唯有巫女烛,她曾在同一时刻与巫女影出现在不同的两座城中,分别展现了邪法。 “两个或五个,并不重要。关键是能做什么、极限在哪儿。”大主教说。 “可以明确的有:超过红豹的奔跑速度、超过十脒的跳跃高度、超过千脒的传声距离。不能明确的有:小范围操控火焰、小范围隔空斩刺,这可能是某种戏法。极限…无法探明。” “召‘坎瑞丝’和‘伽沃林’来见我。两人一起。”南帝坎瑞丝、托托莫王伽沃林,这是从所未有的阵仗。 “您认为‘托托莫’不够?”赫法疑道。 “如果托托莫败了,帝国不会再听我召遣。赫法,这是最后一战。”巫女会只拥有区区三国和一片沼泽,与整个世界相比,人口、领地,不足百一。然而大主教无比清醒,教廷…已处在倾覆的边缘。信仰不是土地,而是堤坝,任何一个小小的缺口,都是致命的。 “联军未必更强,冕下。”赫法是敏锐的,联军未必更强。尤其是那两位的联军。 “去吧。”大主教坚持。 “遵从您的意志。” ………… “‘帝国军’接管托托莫的全部要塞。直到‘托托莫军’剿灭巫女会。”癌陀冥山,圣殿,祈礼厅。大主教叠手而立,目光平直。没有冠冕,没有权杖;没有头发,没有胡须。只有身上的紫袍和左手的紫色木戒。方形戒环,方形戒首。 “遵从您的意志。”七步之距,并排站立的一女一男叠手浅躬,奉旨领命。神情、语调,觉不出半点起伏。 坎瑞丝-沃夫冈伽、伽沃林-托托莫。红土之上最有权势的一帝一王,面对紫袍降下的法令,唯有“遵从”一种选择。 “盼君凯旋。” “赞美神。” 圣殿前,宽阔而空旷的广场。这是唯一一段无卫兵随护,也不怕隔墙有耳的道路。并肩行走的女帝与国王,只在即将分离时互道一语,没有半字真心。 赫法说得很对,联军未必更强。比联军更强的,是没有退路的“托托莫军”。女帝接管托托莫的全部要塞,唯有教廷能令她归还。如果托托莫败给了巫女会……神权一旦动摇,谁能约束皇帝? 托托莫军不是联军,又胜似联军。按照大主教的法令,清剿巫女会的全部军饷,帝国与圣殿各出一半。这意味着伽沃林可以掏空帝国的国库,不管他要多少,只要圣殿拿得出,女帝就无法拒绝。圣殿那一半,事后“奉献”回去即可。这一战打赢,南境与北境的攻守之势就将倒转。圣殿不干预世俗?百年干预一次,一次绵延百年。 托托莫何时出兵,大主教只字未提。他只要求三个月内,将全部要塞交给帝国。伽沃林需要多长时间备战,用什么手段清剿,大主教统统不管。“异教之域,不活一人”,这是唯一的要求。若需要圣仆督战,圣殿全力配合。他很清楚自己懂什么,不懂什么。具体事宜,绝不乱命。伽沃林知道战败的后果,这就够了。 ………… “我是洛拉玛人,我要验身!”主动上门求验,这是第二个。与茵菲尼不同,她孤身一人,没有带着丈夫。 就算是洛拉玛人…这也太漂亮了。要塞中为她验身的雨露、将她从要塞护送至主城的官兵、此时坐在她对面的圣女影,都是同一般想法。 “微微卷曲”的长发,在红土比“直发”更为常见。不寻常的,是那画笔难以描绘的黑。即使和中原人相比,木青儿的头发也已经足够黑了。如果木青儿的头发是深井,她的…就是深渊。 白皙细密的肌肤,被深渊般的黑发一衬,剔透的莹白仿佛化为尸骨般的惨白。未经扎绑的长发披散肩背,那在残影看来简直感天动地的发量,让精致如雕的脸孔显得更为尖巧,透出几分孱弱和丝缕邪意。 红色,是红土最为平常的目色之一。血红,却比金和粉更为罕见。这女人…好像鬼呀。然而她的眼神既不阴冷,也不锋利。带着天真与猎奇,不时挑起眼皮,窥一下对面那位不可直视的圣女,而后乖巧地收拢、低垂。 “说你的来历”。和上一位不同,残影知道她必不简单。因为她什么也不肯对雨露说,一入要塞,开口就找圣女。 “圣殿要对您的教区动手了,这将是最后一次。我叫爱莎,我不是皇帝的女奴,一切都是我梦到的。” 果然…不会等我准备好啊。残影对这个最坏的结果并不意外,但提前一点知道总是好的。她没想到的是,皇帝? “还梦到什么?”残影问。 “如果您胜了,陛下会送您一份礼物,我不知是什么。如果圣殿赢了……我不是皇帝的女奴,一切都是我梦到的。”爱莎轻声答道。 “皇帝的女儿改信,是还不错。可等我们胜了以后,你不觉得分量太轻吗?烟菲尔-沃夫冈伽。” 女人起身,右手贴于左胸,左腿躲入右腿之后,微微颔首屈膝,行了一个宫廷式的女子礼。这不是跪礼,腰下得也不很深,她只凭动作的缓慢显示郑重:“请宽恕我拙劣的隐瞒,并再次接受我诚恳的致敬。圣女。” “坎瑞丝要什么?”要扮演神明,或者代表神明,最基本的一步就是直呼权力者的名字。哪怕她的军力是自己的一百倍,乃至几百倍。 “自由。母皇希望‘南境’的民众,可以自己决定信仰什么。”信仰自由,这是几十代皇帝做了几千年,却从未现实过的美梦。 神教希望世俗的权力永不合一,皇帝也期盼云端的神明…不只一尊。即便是读过许多禁书的坎瑞丝,也从未想过云端可以空无一物。她只知道“神权”与“皇权”必须分离,厄古斯神教用那段“不存在的历史”证明过这一点。 “你知道不可能,但你还是来了。说完吧。”烟菲尔这时候来,就表明她不敬神,她母亲也是。从猜出她的第一刻起,残影就只在最低限度维持着“圣女”所必须的冷淡,没有太用力地演。她很清楚,对面是来谈判的。 “我有一点害怕,能否请求先说个轻松的话题?”烟菲尔望着圣女,语声楚楚,一双血瞳泛着若有若无的顽皮。 圣女点头,以示允肯。 “您应该…不是凭眼睛认出我吧?这样的色彩,大概千人就有一个。”千里出一,反而代表“寻常”。帝宫在甄选奴隶时,会倾向于比较稀有的目色。比如血红,比如耀黑。像浅灰、棕红这种太过普通的,除非长相极其出挑,否则没有机会。如果对方仅凭“血瞳”猜出自己是烟菲尔,那说明她不止情报堪忧,就连最基本的常识也无。 “左眼下角的‘泪痣’洗得很干净,几乎没有疤痕。”如果一个女人眼瞳血红、代表帝国、拥有绝顶的医士又不是洛拉玛人…那就不难猜了。 “圣女非凡。常人是看不出的。”她验过身,无比顺利地骗过了雨露。“所以在您眼中,我很丑陋吧?”菲烟尔伸出纤长的食中二指,轻轻摩挲着眼角。似要遮掩难见的斑痕,又像缅怀那颗令她增出几许妩媚的小小黑痣。 就算你只有半张脸,也是美的。圣女不能说这种话,但残影确实是这样想。如果可以,这等容颜她肯用晏鹊交换,鹊桥不行。 “能修好。”如果烟菲尔在乎这个,残影十分乐意骗她,反正她自己看不出来。 抚着疤痕的手指顿了片刻,似乎有点动意。最终烟菲尔没说什么,主动结束了这个话题。“感谢您解除我的疑惑。” “也请你解除我的: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洗掉全身的痣,这并非一两个月就能完成。坎瑞丝决定将你送来,是什么时候的事?”残影没急着询问教廷何时动兵,这是对方迟早会主动说明的内容。 “五国联军退散,母皇就考虑与您接触,最初的人选并不是我。医官为我洗身,是六个月前。”她早已确定巫女并不全能,如今又证实了并非全知。那么…自己的行动是有意义的。 “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令使者升格成你?你又是怎么死的?”烟菲尔肯定是“死了”,如果仅为了传递情报,如果还想让使者回去,那没必要选她。若“巫女会”真能在战火中升格为“洛拉玛神教”,烟菲尔将在雾都“复活”,成为雨露。若“巫女会”被剿灭,则烟菲尔已经死了。残影觉得对方应该是如此计划。 “六个月前,公主失踪。几天后在‘帝宫内湖’里被发现,尸体已经浮肿得不成人样了。”六个月的时间,烟菲尔以为南、北两境早已传遍。她有点失落,原来自己没那么重要。这同时意味着,她作为筹码的价值也得重新评估,如果圣女没说谎的话。 “与您接洽的人选,变更过两次。第一次是因为‘圣女果’,那让母皇相信您不只拥有某种力量,同时也具备善用它的谋略;第二次…是‘鹰蜂堡’。” “继续。”残影不知道自己掩饰住了没有。反正刚刚心跳得很快,是动用内力才压下去的。 “您知道云鹰是教廷驯化的吗?可能连教廷自己都不知道,他们丢失了太多历史。一个有腿的男人不可能骑乘云鹰。施沃茨王国,是您的暗手。” “那不是流言吗?”残影顽抗,同时也在试探。骑鹰的事,女帝不可能亲眼看见,她如何确认流言的真伪?云鹰是教廷驯化的…教政合一那段吗?圣殿多半还没有醒,否则应该尽早宣判施沃茨王“亵神”才对。于他们而言,民众尚未改信的国度只需一句话就能摧毁,拖下去有害无益。如果驯化云鹰是几千年前的事,时至今日有关鹰骑的种种细节,“塔顶的帝国”比“云端的神教”知晓更多,这是可能的。那托托莫知道吗? “我不清楚推断和实据各占多少,母皇没有说明。”烟菲尔确实不知。帝国的情报官可以深入到哪个层面,这不是身为“人质兼使者”的她应该了解的事。 见圣女望着自己,没有追问的意思,烟菲尔转了个话头,继续道:“圣殿使者到帝都传召母皇,这是我提前动身的契机。因此,‘教廷打算决战’是母皇的猜想,手段不明。母皇认为,时间重于详情,也重于是或否。” “她希望我赢,但不会故意输。”烟菲尔的出现完全在残影预料之外。但她既然来了,女帝的心思就不难猜。 “是,母皇不能给将领这样的暗示。而且…有非常大的可能,我们的军队会用于督战,与您决战的主力,是托托莫。” “她只付出一个‘已死’的女儿,却想和神明谈论自由。” “还有她自己的生命。”烟菲尔说,“如果我的身份能隐瞒到您与教廷分出胜负,那样最好。但母皇并不寄望于此。必要时,哥哥会抢在教廷震怒之前杀死母皇,以审判的名义。”坎瑞丝在玩儿火,她自己当然清楚。但远方的星火已经燃起,坐等它燎原或者熄灭,从来不是帝王的风格。 “我要求你改信,立刻。”改信自然是公开的,这不必说。 “我会配合,帝国会否认。”烟菲尔坦言。 “这不能换取她要的。人没有信奉伪神的自由。” “据我所知…绝没有冒犯您的意思,在您的教区内,改信与否是自愿的。” “神给他们时间,反省自己。这无关自由。”残影说得是实话,也是谎话。的确无关自由。神给他们时间,是因为神权不稳。 “请允许我擅自认为,母皇要的也是时间。一百五十年。对神明来说,人的半生只是须臾吧。”契约经不起岁月的磨损,在不信神的人看来,一百五十年和一百五十万年,是差不多的。 “这是赐予,不能交易。”如果帝国只付出这点儿东西,那圣女就是圣女,不会变成影。 “我明白,一切都是神明的赐予,包括时间,包括自由。我是海神捏出的泥娃娃,没有资格和圣女交易。我短暂的生命能有幸被您使用,也只是因为天神需要一场…与永恒相比不算长久的睡眠。”显然,帝国研读过洛拉玛的神史,并且他们很清楚哪个版本是原初的。 “一百五十年。母皇可以保证一百五十年内,南境没有‘大清洁’,不论王座之上是她本人,还是她的长子。当然,前提是您在与教廷的决战中取胜。” “你觉得这个可以要挟我?”残影故作轻松地反问,实则情绪的波荡已到了渴血的地步。 “教廷必须假定您只是在利用洛拉玛人,必须假定您唯一的目标是登临神座,必须假定大清洁对您有益。这关乎立场,对错反在其次。就算您真的在意洛拉玛人的死活…教廷也绝不敢在‘神泪降临’后重启‘大清洁’,那无异于承认了‘洛拉玛’的位格。 帝国不同。皇族自知轻贱,从未觊觎神座。因此我们有机会思索另一种可能。漫长又短暂的睡眠后,当天神复苏,所有洛拉玛人的灵魂都会回归‘天之国’,母皇无法确知她们‘肉身的安全’对您有没有意义,如果您的降临只是为了拔除厄古斯,那我对您的价值也仅限于‘改信’。 但母皇的行为不会改变。送出我的那一刻,她已经赌上了生命。‘我拥有一切,却从未品尝过自由。不管你是谁,感谢你给我机会。’这是母皇对您说的。” “知道了。”如果教廷战败,坎瑞丝会在“南境”维护厄古斯的神格,并允许洛拉玛传播信仰,在可以调控的尺度上。如果新神逼她,她将在厄古斯彻底陨落前,开启大清洁。 残影无法表态,也很难继续表演。演给烟菲尔看是没用的。坎瑞丝掷下这一注,不可能纯粹是“基于盲猜的赌博”,帝国的情报能力远远强过教廷,这一点已经毋庸置疑。 见圣女神色不善,烟菲尔及时又不失优雅地补道:“我会很乖的,恳请您不要将我视做‘帝国’的一部分。我余生的使命,就是虔诚地信奉洛拉玛,忠诚地效命于您。” 确认威能的真伪,窥探威能的源泉。无需点破,她的献身当然包含这两个目的。“很好。你说的‘虔诚’,应该不只是‘用真心’吧?” “以当初的‘五国联军’做为参照,托托莫要集结起‘十倍于它且足以远征’的战力,至少需要五个月。帝国需要两个月,但过往的七百年里,帝国从未深入过北境腹地。他们不适应这里的环境,因此教廷不可能安排‘帝国军’单独与您作战,要么是‘联军’,要么是一色的‘托托莫军’。如果是联军,帝国与托托莫协调,需要的时间远不止五个月。 我动身时,母皇收到传召,还没有去往圣殿,托托莫军也没有集结、备战的迹象。所以即使考虑到我在路上的消耗,您至少还有六个月的时间准备。军队行进的速度,肯定比我个人要慢得多。 六个月是最坏的估计,我认为实际需要更久。即便帝国军只用来督战,那也是需要协调的。而且他们未必敢用‘十倍于五国联军’战力冒犯您,如果更多,那就更久。”巫女会不是莫问塔,没有遍布全境的暗眼。皇女的到来,至少让残影多出了两个月的备战时间,至少。这是除肉身与真心之外,烟菲尔对洛拉玛神教的第一笔奉献。 皇女静静地诉说,不见邀功矫揉之态。紧接着,她拿出了第二笔:“圣殿七执事之一,赫法;托托莫王国四位主帅之一,塞维格-托托莫。这两位是上次‘五国联军’的统帅。他们分别是‘大主教’和‘托托莫王’最信任的人。 联军名义上没有败,他们也未受到实际的责难。相反由于经验的缘故,这一次的统帅多半还是他们。塞维格有个绰号叫‘小输元帅’,小输即赢是他最常说的一句话,这也暗合‘决战’的宗旨。 如无意外,您的全部领地,包括城池与沼泽,会同时遭遇强攻。教廷将处死沦陷区的所有人,无分改信与否。他们希望用这样的方式,逼迫您亲自参与决战。如果不能,至少您‘重来一次’会艰难得多。 上一次‘塞维格’本人没有离开‘托托莫城’,这次他也许会靠得近些,但总体而言,战争一旦开启,有没有他是差不多的。他只会定下一个方略,让前军各自为战。前军主将被刺,由谁接替也会提早定好。我猜将领的数目会远远超过‘正常’的需要。” 烟菲尔所说,与残影猜测的很接近,但她绝不会因此认为这没有价值。两个人想,总好过一个人想。而且这不可能是烟菲尔“个人”的推断,那就更有价值。 “总兵力呢?”残影问。 “应该不会少于三十万。这不能和‘五国联军’的六万人相提并论。装备、训练、意志,都是截然不同的。如果强行比照的话,至少要折算成一百万。”烟菲尔半锁着精致的眉头,仿佛真是个为主上忧心的谋臣。并非仿佛,如今的处境,她比任何人都希望洛拉玛赢。 “没有我的允许,禁止与任何人交流。包括语言和文字、动作和眼神。”你一定不想知道违禁的后果。后半句残影没说,她用行动证明,眼神是可以交流的。 “遵从您的意志。”烟菲尔起身,单膝跪地。代表母皇的话已经说完,此刻起,她是天神洛拉玛虔诚的信徒。 “跟我来。” 对于这种关键且危险的人物,约束将是极严苛的。与此同时,对她的器重也将是最高规格。烟菲尔之前,教区内有资格进入“泪宫”的,除了“神泪”与“圣女”之外就只“欧蕾娅”一人。国王不行,王后不行。 皇女烟菲尔,沃夫冈伽最耀眼的珍珠。不久的将来,她会是雷芒与炎阳之下,最闪亮的雨露。 第一百五十章 洗髓浴 “少主,尘姐姐。”冥烛的潜行能力委实堪忧。险险翻入“施沃茨王国”的宫墙后,她折腾了好几回,怎么都靠近不了国王的寝宫,最终惊动了禁卫。好在月黑风高,禁卫也追丢了她。 宫里闹了刺客,自然要报给国王。换出的,是一道不可理喻的指令。女王将大部分禁卫调到了外围,说是要守好宫门与围墙,绝不能让刺客跑了。自己这边,有王后守着就够…… 凭这,尘、叶、烛三人才终于会面。 “出什么事了?”叶玄问。 “教廷,帝国,烟菲尔……”冥烛一五一十,将情报说了出来。 冥烛见到尘、叶时,坎瑞丝与伽沃林刚离开圣殿没几天。托托莫王国尚未开始备战。如果托托莫有什么大动静,离它更近的“施沃茨王国”会比“洛拉玛教区”更先知道。冥烛此番前来,其中一个次要目的就是告诉叶玄:我们已经开始准备,你别来传信了。 更要紧的,当然是报知与“帝国”和“烟菲尔”有关的详情,并带回尘、叶二人的态度。这一路棋走到了哪一步,现在能不能用,残影必须尽早知道。 ………… “不到六个月,来得及吗?”叶玄皱眉道。紧赶慢赶,还是差了太多。 “七至九个月。如果烟菲尔没说谎,不管作为联军还是督军,我相信帝国有办法在合理的范围内,拖慢筹备的进程。”清尘说。 “那来得及吗?” “来不及。硬来吧。”清尘苦笑。 “嗯。既然‘坎瑞丝’能瞧出鹰蜂堡的事有异,那‘圣殿’也迟早会醒,无论如何都要抓紧了。鹰骑居然是教廷弄出来的,你觉得索菲娅知道吗?”越想脖子越寒。如果索菲娅知道,那她与鹰王之间,就指不定是谁在利用谁了。 “赌她不知道吧。这么短的时间,我没办法整理更复杂的局面了。” “好,她不知道!我这就给她去信。塞舍尔那边呢,莉莉丝能不能头一把就憋个大的?让她的军队主攻‘尤里里’,咱们只做导引;我带上科摩多去打‘格格目’,倾巢出动,家不守了!墩墩陶、莉莉丝、我,如果我们能接连攻陷三国,就有机会逼降‘夏奈尔’。” 提玛玛、伽镁镁、尤里里、格格目、夏奈尔,这是环绕鹰蜂堡,位处鹰骑射程之内的五国。如今“提玛玛城”已改名“格罗萨城”,是清尘的领地之一。墩墩陶正在攻打“伽镁镁”,仍是与鹰蜂堡两面夹击。原计划中的下一个目标是“尤里里”,找莉莉丝借兵也是针对它。如今事态紧迫,叶玄想出更高的价、借更多的兵,让莉莉丝的军队变成主力,自己另起一路去打“格格目”。若三路皆胜,“夏奈尔”不战自降。 仅凭他们自己,三路皆胜是不可能的。叶玄说“去信索菲娅”,是准备以“鹰王”的身份命令她:倾举国之力,三路出击,限时拿下伽镁镁、尤里里、格格目三国! 倾举国之力,谈何容易?若三路皆残、家底拼光,那被攻打的三国会不会顺势组成联军,反手端掉鹰巢?没有陆军,仅凭一百鹰骑是守不住国门的。索菲娅肯为鹰王做到这种地步吗?就算她本人愿意,内部的反弹能压住吗?这是把索菲娅架在火上烤啊…… “不管莉莉丝肯借多少兵,告诉索菲娅,限时三月。”清尘不在乎索菲娅的处境。花她的钱,骑她的鹰,赌她的命。信仰…是如此昂贵。 ………… “姐姐,如果他真是鹰王,你愿意押上你的国吗?” “这是我们的国。”女王回望海柔尔,眼中透出迟疑。她说的“我们”,并没有算上旁系,也没有包括丈夫。埃博拉王国是自己、女儿和妹妹的。此前种种,还都属“奉献”的范畴,强说成合作也不为过,至少表面上埃博拉没吃大亏。这一回如果惨败,那就不是奉献,而是献祭。若仅为防守,即便五国合击她也不惧。但若是自己一方强攻不成、精锐尽毁而对方元气尚存……就难说了。 “如果莫维坦是骗子,我们毁灭他;如果莫维坦是鹰王,我们把一切都献给他。姐姐,没有中间的道路可选。你相信他是鹰王,站在他的一边,就该知道对面是谁。迟,或早而已。” “祂…是鹰王!”索菲娅拔出雪刀,为了让自己坚信。 ………… “塞萨尔,你坚持?” “出兵九万,只为了‘三成’战利。恕我不能理解,陛下。”埃博拉王国五位主将,因“败给”施沃茨军而罢免了一位。王廷议会之上,余下四位中的三位身起离座,单膝跪地。这是兵谏! 女王也从长桌首端的高背椅中站起,缓缓拔出一柄…除海柔尔外尚无人见过的灰白木刀。国王配刀,这比木刀本身更加古怪。 “你可以用重剑,或者钢斧。斩出一道缺口,你就是国王。” 塞萨尔-埃博拉,索菲娅的堂弟。女王没开玩笑,他有继承权。国王有权跳过继承顺位更靠前的八人,将王座禅让给他。 “陛下,我没有这种想法。您杀我吧。”兵谏是真,请死也是真。塞萨尔没想篡位,他真是为了王国。他姓埃博拉,国就是家。他不能冒险让自己的家族倾覆,男丁灭尽、妻女成奴。这是兵谏,更是死谏。 “塞萨尔,陛下没问你的想法,这是王命。”海柔尔提醒。声音冷得像冰,尽管这个世界没有冰。 “是…我会将王位禅让给洛莉塔,以我的人格宣誓。”塞萨尔说。洛莉塔-埃博拉,索菲娅的长女。 “哼。”女王冷笑一声,将出鞘的雪刀放于长桌,转身离去。后面的一切由海柔尔主持。她会让议事厅内的所有人记住雪刀的样子,并让最好的工匠花一天时间制出三副“泥模”。 “鹰王,我做对了吗?”连接王宫与鹰巢的“翼之厅”内,索菲娅望着巨墙之上的图腾,喃喃低语。图腾是错误的,鹰神没有眼睛。海柔尔说,修正的时刻快要到了。 隔日正午,被钢架紧紧箍在石台之上的雪刀,袒露着纤薄的腹,任凭钢斧轰砸。塞萨尔精疲力竭,烈日烘烤下感到有些晕眩。那锋刃朝天的轻刀…不知不觉间仿佛倒转了过来,化做一抹灰白的讽笑。 “陛下…这是什么?” 议事厅内,女王收回了刀,静默不言。关于莫维坦乘鹰,亲历的鹰骑三缄其口,当日在场的鹰奴更是噤若寒蝉,加上女王的暧昧与海柔尔高超的手腕,使得“乘鹰”即便在王廷内部,也处于一种或是或否的流言状态。如今,又冒出一柄明显不是凡物的刀,而且刀的色彩近似云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索菲娅不回答,任由一众将臣浮想联翩。 “塞萨尔,我赐予你荣耀。” “感激您,陛下!”塞萨尔单膝跪地,以武将之礼谢恩。 兵谏者死,这是最最基本的常识,无分堂弟、表弟,无分红土、中原。女王允许他死在战场,这表示他的子女仍可出将入相。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尽一切手段,拿下“格格目”。他要战死,战死在叩开城门的一瞬。 ………… 施沃茨王国的议事厅,静得出奇。长桌两侧,二十二张高背椅中坐了十四人,但是静得出奇。 到此一步,旧贵新贵、男臣女臣,敏锐的、迟钝的,都已直觉到几分异常。女王的穷兵黩武,已经不能用单纯的贪欲来解释。哪个君主会为了征服,不惜将王都变为空巢呢?那三个国…为什么非要一起打?一口一口地吃,怎么就不行呢?陛下到底想要什么? “无事可议?那就退吧。” “陛下,那三国…那三城取什么名,是不是该定一下?”礼仪大臣踟蹰着请示。她本想问:那三国之后,您有何打算。话说到一半,临时改了。 “无事可议,就退吧。”女王不耐烦地重复。王廷议会的氛围还算理想,他们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又无法朝更深处探究。“大变故”降临时…手上没准备,心里有准备,这是最佳的状态。 将“马基亚-弗弗洛”一撸到底,没让他做代政官、没留给他半点权,对主动请降者做得如此狠绝,这应该吗?当时清尘也有些犹豫。如今回过头看,真是万幸。那是条敢钻火圈的毒蛇,实力不济,阴狠有余。空巢最怕的就是这种货色。 至于“正经”的那两个邻国:南边的巫坎坎、北边的格里芬,清尘反倒不太担心。总计超过十次的书信往来让她基本确信,那两位的目光,比“弗弗洛”更长远些。嘴馋是一定的,但他们会考虑吞下“施沃茨城”之后的事。想得越多,动手的可能越小。 前尼巴巴,现莫维坦城的北边也有个小国。对他,清尘更不担心。要塞守军减员,并不是空无一人,且不说他那点杂兵能不能攻陷,敢吃“莫维坦城”,就必须有决心同时吃掉“王都施沃茨”,否则…它会夹在中间。“莫维坦城”西边的“格罗萨城”他更不敢碰,那里现在是施沃茨王国“三路主军”的大本营,亦是施沃茨与埃博拉共有的财产。 “莫维坦城”东南,就是弗弗洛献出的那座小城。正南是一大片山,没有国,没有路。西南是伽镁镁、西北是尤里里,那正是王都成为空巢的原因。 ………… “坐下。握住扶手,贴紧椅背。”尤里里西南,格格目城的王宫内,第三次见到鹰王的索菲娅,被这样命令。 索菲娅坐得很不安。面对神明,这姿态显得过于放肆。 “呃……”食指触及眉心的一霎,索菲娅立刻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坐着。她几乎瘫了。一道分不清是气还是水,也分不清是冷还是暖的洪流,在透入眉间的同一个瞬息,涌遍全身。 那力量无比磅礴,又无比温柔。渐渐地,索菲娅开始感觉不到自己的手指和脚趾,又过片刻,失去了整个身体。包括视线,包括听力。她闭着眼,仍能感觉到光在消失。她不确定自己还有没有嗅觉,甚至无法确定自己还有没有呼吸。有眼不能见,有耳不能闻,有知不能识……这是,深渊!!! “不!请不要,您不能!为什么!为什么!!!”索菲娅咆哮,声嘶力竭。然而她早已失去咽喉。 索菲娅哭泣,没有眼角和脸颊;索菲娅挣扎,没有腰腹和脊柱……索菲娅绝望,从未如此绝望。 不知道过了多久,几百个心跳还是几百万个?她感受不到心跳,直到重新拥有感受。光回来了,声音回来了,空气也回来了。手指、脚趾…慢慢地,好像都回来了。 有眼不能见,有耳不能闻,有知不能识,有始不得终。有始…不得终。不是深渊吗? 索菲娅想要跪倒,双腿还不太灵便。索菲娅想要认错,却不知认哪个错。不该信仰鹰神,还是不该擅自使用刀雪?他是厄古斯的使徒吗?如果那是深渊的话……不,厄古斯是伪神。深渊从来就属于鹰神!属于天神!“我知错了,鹰王!感激您的惩戒,感激您的赦免!” 啥?叶玄懵了,险些就爆出一句中原语。怎么是惩戒了,不舒服吗?这是青楼里最贵的“洗髓浴”呀。五个“火境娼伶”一起伺候才勉强能有刚才的体验,忘月楼都凑不出来的,只有宿竹能办。不舒服吗? 洗髓浴只有素人能享,有内力的人无论强弱,真气会自行反扑。反扑之力败给入侵之力,就是所谓的“封穴”。你…你他妈不会有内力吧!不对,不可能。如果有,我刚刚肯定能觉到。 “你犯了什么错?”不管索菲娅对刚才的事有什么误解,叶玄决定先把她的“知错了”问个明白。 “我…用雪刀……”索菲娅一五一十,把她用雪刀弹压兵谏的事讲了。但没说这是海柔尔的主意。海柔尔认为:假定鹰王真是鹰王,他之所以突然加快征伐的进程,之所以给出那道“一旦事败,足以导致埃博拉灭国”的指令,必定是预感到了某种危机,且万分紧急。 如果是这样,那“埃博拉能否顺利出兵”就比“鹰王的身份能否绝对保密”更加重要。另则,示出雪刀也不代表直接暴露了鹰王,只是让一众将臣浅浅摸到个线头而已。 不动用雪刀,她们也能凭血腥手段弹压兵谏。甚至海柔尔早已算准了参与兵谏的会有谁,领头的又是谁。但如此一来…备战不足又临阵杀将,战争的胜算将变小许多。鹰王的命令是“限时攻下三国”,权衡之后,索菲娅决定拿出雪刀,用一种冒险替代另一种。 “你做得很好。为什么认为我在惩罚你,很痛苦吗?” “我……”索菲娅一时语塞。并非惩罚吗?那就一定不是深渊了。她不敢说,这…太不敬了。刚才的过程很痛苦吗?刚才…的过程,不,一点也不。如果不乱想,不恐惧的话,一点也不。 “对不起,鹰王。我…想到了深渊。”实在编不出像样的借口,七、八次呼吸后,索菲娅决定坦诚。 “……”叶玄的思绪同样卡了一瞬,不知该斥责还是安慰。洗髓浴是什么感觉,他本人并无切身体会,只在某些年间用这一手讨好过清尘。这也不难学,之所以贵,是因为“火境及以上”的武者轻易不伺候人。 清尘说,洗髓浴和自己练气的感受截然不同,也正因此,叶玄才敢用这一手奖赏索菲娅。万没成想,被当做了深渊。有眼不能见,有耳不能闻,有知不能识……尘儿体验过,她能猜到这种联想吗?为什么建议我用这个,她是不是故意的? “没有深渊。”莫维坦肃然道。残影和欧蕾娅不遗余力地宣扬这一点,索菲娅却从未听说。或许因为,这是吟游诗人们不敢触碰的内容。 “是,我知错了。”索菲娅本来也不相信有深渊的,可无论信与不信,心底却早已被种下了这个概念,一触即显。“鹰王,那……” “你不是洛拉玛人,因此你的灵魂会在‘海之国’复苏。我为你种下一个印标,那是通往‘天之国’的凭证。你将得到鹰神的注视。” “请原谅我无法用恰当的言语陈表我的喜悦。赞颂鹰神!”索菲娅用刚刚找回不久的双腿吃力地离开座椅,双膝跪地,双手交握。 叶玄站在原地,沉默无语。这是一个很尴尬的阶段,索菲娅的喜悦和赞颂,他无法回应。如果是国王赏赐封地,臣下诉说感激,那很容易。勉励她再接再厉,然后用庄严、婉转的言辞告诉她“只要你乖,我不必亏你”即可。 然而他们现在的关系,是“虔诚的信徒”与“神明的后裔”。这该怎么回呢?她做得好是应该的,“印标”是馈赠,不是奖赏,更不是交易。叶玄选择沉默,回不出,那就不回。等待对方开启下一个话题。 “鹰王……”长久的默祈后,索菲娅欲言又止。似乎接下去要说的话十分艰难。叶玄仍不出声,用无言示意她继续。 “海柔尔可不可以…我能完成您赋予的使命,全靠她的帮助。”找神明要东西,这需要不小的勇气。天之国,她当然不敢说我全家都去。如果只能选择一个,她选妹妹。至于女儿,她们有自己的姐妹。 “不能。”语调决绝,没有解释。 “是!我不该…鹰王,我……” “‘天之国’不是囚笼,‘印标’通往自由。记住,人的一切情感皆源出于神。你想仰望鹰神,也想和家人相守。难道神明不能体谅?”扮演神明最麻烦的一点,就是不能好好说话。“印标”是进出“天之国”的手牌,来了还能走,走了还能来。是这个意思,但必须端起来说。 “我明白了,鹰王,感激您。赞颂鹰神!”这一次,她的喜悦更真实了。 虚假的神明,能骗出真实的喜悦。那伪神是个好东西吗? 如果喜悦是真的,那喜悦的源头是真是假,有意义吗? 意义这东西,有意义吗?人们给自己编织意义,是不是只为了骗出喜悦? 停,停下!这是哲思,比伪神危险一万倍的东西!洛拉玛人的延续是有意义的。完成娘亲的夙愿是有意义的。娘亲…是有意义的。 “伽镁镁、尤里里、格格目、夏奈尔,都由你接管。四国原属的兵将,全部遣散。有困难吗?” “有。分兵驻守三国,短期内打不动‘夏奈尔’。”索菲娅享受信仰带来的喜悦,但不会喜悦到忘乎所以。有困难就是有困难,打不动就是打不动。 “只出鹰骑即可,他会降。”两个月不降,国王病逝;三个月不降,王廷全员暴毙。后半句叶玄没说。如果可以,他仍希望最后一刻再与教廷摊牌,摊他个措手不及。若条件实在不允,那就去他妈的!但现在绝对不行,还有太多事需要暗地里安排。 “只出鹰骑,就没有困难。埃博拉的兵将不会因‘改信’哗变,就算局部有乱,也能压住。”索菲娅说的改信,当然是指鹰神,而非天神。至于鹰、天二神的渊源,完全可以慢慢解释,甚至不必解释。 十六天后,夏奈尔献城。灰翼笼罩下的五国,尽归鹰王。 第一百五十一章 裁决 “我是烟菲尔-沃夫冈伽,受真神的感召而来!伪神肆虐人间,致兵连祸结、苍生涂炭。幸而真神悲悯,开眼降泪,我辈愚众终见雷阳之光。 万年来,你们和你们的先祖,经历过多少场战争?几百,还是几千?为什么北境民众会永无休止地承受战争与灾厄?因为伪神的黑堡,横亘在癌陀冥! 你们原本只需要一场战争,一场被帝国吹拂的战争。默海高天,皆为神域。神下之民早应一统,神下之民…本应一统!然而伪神的黑堡,横亘在癌陀冥! 紫袍邪众,捏造出‘秽殿’与‘深渊’,撩动你们的贪欲与恐惧,吸食你们的血液与骨髓!帝国,亦遭其戕害。贤明的皇帝不肯助伪神施虐,被污渎神之罪,受绞索禁锢者有、受烈火焚烧者有。我皇受迫,经年供奉乌铝。所奉钱赋,半数供黑堡奢靡,半数武装起托托莫的王军!紫袍邪众,容不得世间半载安息。唯有祸乱,能令魔手取利。 幸而真神悲悯,开眼降泪,我辈愚众终见雷阳之光!你们原本只需要一场战争,现在仍需要一场战争。一场为了神明的战争,一场被神明注视的战争。这将是人间的最后一战。直到天水落尽,红土陆沉。赞颂天神洛拉玛,拔除伪神厄古斯!” 这是烟菲尔第七次在广场的高坛上慷慨。卢索索、埃果果、翁苦苦,短短半月,三城已经游遍。圣女影、圣女星、圣女雁,从未有人在任何时刻受到过如此规格的保护,国王没有,欧蕾娅也没有。当然,圣女的出现永远不会以“保卫”的名目,圣女的位格永远在皇女之上。其间鸿沟,不是任何奉献所能跨越。 烟菲尔讲述的内容,大半是她自己所写,残影只在细微处稍做改动。比如“人间的最后一战”,比如“天水落尽,红土陆沉。” 烟菲尔无法证明自己是烟菲尔,而她最主要的价值,就在于她是烟菲尔。强调信徒身份的同时,以“帝国”的立场讲话,这在残影看来是很聪明的做法。 对教廷的申斥略有夸大,却非纯粹的泼脏。长久以来,南、北两境不曾一统,“横亘在癌陀冥黑堡”起了多大作用,烟菲尔比这偏远教区中的任何人都更加清楚。但“帝国所奉钱赋,半数供黑堡奢靡”,这就属于信口开河了。 另则,帝国一统全境能否带来和平,也完全是她自己的想象。北境纷乱,地形地貌才是最关键的因由。数千年前,连“教皇”都不得不靠“退出世俗以拔升神格”的方式断臂求存,你区区一个“帝皇”之家,敢说和平? 残影不了解那些被抹掉的历史,就算了解,也不会干预烟菲尔的妄言。对错不重要。她是烟菲尔,皇帝的女儿,沃夫冈伽最耀眼的珍珠,这才重要。 顺着石阶,端严地走下石台,在众人目光中缓慢地进入宽厢马车。车帘闭合的一瞬,烟菲尔跪倒在坐垫之前,双腿开张,喘息粗重,优雅之态尽丧。十六天内串行三城,公演七场,这对她的体能与精神都是极大的挑战。更麻烦的是,她虽会骑马,却从未骑过长途。怎奈大部分山路容不得马车疾行,此刻她双腿腿根满是鞍座摩出的血痕,烈日炎炎,那血痕又被溢出的汗液啃咬。 高台之上,痛斥伪神残虐,赞颂真神悲悯…她目中含泪,嗓音高亢又微带几许战栗。听者对“烟菲尔”这个名字无论信与不信,大半都为其赤诚所感。只有她自己知道:赤有多赤,诚有多痛。 “辛苦了。”不多时,一道残影破帘而入。车帘开合之快、缝隙之窄,烟菲尔根本来不及调整,也用不着调整。 “还受得住。”见圣女影来到,烟菲尔并未改变双手扶凳、双膝杵地的窘态,只分张的双腿并得更窄了些。她此时有些后悔,圣女曾表示可以不带卫兵和仪仗,背着她夜行会更省时。烟菲尔则认为卫兵和仪仗是必须的,“行路”也是表演的一部分。 巡演始于卢索索,终于卢索索。雾都尚未安排。此时马车正在回往王宫的路上。 “烛回来后,我带你去雾都。”冥烛在烟菲尔现身后的第二日被派去通禀尘、叶,尚未归巢。残影靠坐在烟菲尔跪扶的椅垫之上,顺手摸了摸她的头。无关亲近,也不用考虑对方如何解读,她就是羡慕那感天动地的发量而已。 烟菲尔最大的专长是美丽,除此之外她是个通才,中原的说法叫杂家,什么都略懂一点。因此残影想让她参与“雾都”及“湿地沼泽”的防御部署。三十万敌军是什么概念,整个教区内,只有烟菲尔从“书本以外”的地方看过。残影只知道,不管站在多高的山上,三十万…一眼是看不完的。 烟菲尔到来后,教区三国的“兵、民、物”迁往雾都的速度明显加快,但由于这是“原本就在进行”的事,许多迟钝者仍未意识到巨变将至。甚至烟菲尔的演说也没能点醒所有人,他们还以为教区向“湿地”扩展之余,又要收纳另一边的“某个邻国”了。 “是。星、雁两位圣女…一起去吗?”烟菲尔犹疑着发问。 “怎么了?”残影不解。虽然一路同行、朝夕相对,但星、雁与烟菲尔几乎没说过话,还能养出情分不成? “没有,只是问问。” “我允许你有自己的目的,但别和我耍心机。你有话要说但是不敢,想让我逼你?可以,手伸过来。” “别…”烟菲尔慌忙道。其实也并不很慌,她能分清这只是警告。而且警告和真格之间,多半还有一个“正式的警告”。 “圣女。”烟菲尔斜伏于坐塌的上身直起,双腿也忍痛并在一起:“如果您判我有罪,我祈求一个完整的尸身,以及水葬。” 圣女没有回答,烟菲尔感觉她的呼吸有些粗重。能被素人觉到,足见残影内心是何等地翻江倒海。凭她的机敏,此题不难。只有想不到,没有解不出…… ………… 泪宫,木青儿屋内。 “你们…多久了?” 惯常寒星的思绪没有这般迅捷。但这一回,她无需追问就知残影在说什么。因为她说“你们”,因为…她哭了。 “山顶上,小蛾败给神卫。”寒星低着头,生平第一次不敢直视残影的眼睛。她说的“败给”,是指鬼蛾没能摧毁神卫的信仰。 残影的嘴角抽了下,看向孤雁。黑瞳两侧布满血红丝线,几乎胀爆了眼白:“你呢?” “我不知道。一点一点,慢慢的吧……”孤雁望着地面,小声道。 她的武功有一大半是残影所授。那时她初入家族,残影对她还没什么感情,训导十分严苛。习武期间,孤雁挨打、受罚不计其数,但她从未在残影面前显出过半分怯弱,从未。瞧着她现在的模样,残影收起眼泪,彻底死心。 “为了你们的男人?就为了男人?”残影想用无痕手把自己的脑子一片片剐了,把叶玄的也剐了! 刹那与永恒之间,无分短长;愿望与结果之间,没有距离。神殿能满足一切,神教能欺骗这世上九成九的人,凭什么骗不到自己家里? 寒星有心病。她终于找到一个能爱的人,默默地爱了几十年;她终于破开心障准备拾起,拾起就是失去……男人老了,不要她。 孤雁有心病。她进入木叶家族,是为了给死去的丈夫报仇。一百多年了,她没有男人,也没有女人,每晚都抱着那只陶埙。木叶是归处,是个有人陪她说话、她陪打牌的地方,不是她真正的家。仅凭刀法,就知她对生命没有眷恋。她进入家族,为了给死去的丈夫报仇;她背叛家族,为了让死去的丈夫复活! “那是骗人的,你不懂吗?”残影已经死心,却仍不甘心。她只问孤雁一人。 “…万一呢。”声音小得像蚊。 “哈,我们所有人加在一起,比不上万一。”残影惨然一笑,不甘化作恶毒。“棋子就是棋子,当初在丰临城…就该把你‘兑掉’。” “对不起,你杀我吧。” “练气的事、黄土的事,透给谁了?”这一次,是问星、雁两人。 “没有。”在自己面前,寒星只有不说的能力,没有说谎的能力。残影强迫自己这样认为。 “还没有…”一个“还”字,让孤雁的“没有”变得可信。残影强迫自己这样认为。 如果不这样认为,就得用最残酷的手段无休无止地折磨她们,彻底摧毁她们的精神。把她们逼成疯子,然后在胡言乱语的疯话中,捕捉可能有用的碎片,织出可能有用供词。就为了一个“万一”,她做不到。她对这二人已经死心,却不代表她自己的心是死的。将她们当成敌人,简单;将她们视为草木,她做不到。 寒星根本想不到这一层。孤雁清楚莫问塔的作风,知道血筹官的手段,她没有自断心脉,等着静坐一旁的木青儿出指点她。她认为,这是应得的。让残影彻底放心,除此之外,已没有什么能偿还给她。 “你俩…是怎么凑到一起的?”她们一年也说不上几句话,没道理分享这种隐秘。 星、雁二人对望一眼,不知怎么回答。 无需回答,残影已经懂了。一个女人是否喜欢女人,鬼蛾一眼就能辨出。同类,是相吸的。 “我可真蠢呢。叶玄问我你俩的关系什么时候变好了,这样我都没醒。他更蠢!觉察到这一步,居然没醒!”一个久别重逢,一个朝夕相对,叶觉更容易感受到变化是合理的。灯下,往往更黑。 星、雁两位圣女有异,是烟菲尔看出来的。“赞颂天神洛拉玛,拔除伪神厄古斯。”包括烟菲尔在内的每一位雨露、有资格保护重要人物的每一名卫兵,每天都要公开诵念此句。 星和雁从来不说。她们是圣女,是神泪落在红土溅起的尘垢。她们生而高洁,无需表忠也是自然。可是,为什么每当别人诵念,她们的神情是痛苦的?因为悲悯吗?可为什么只在“拔除厄古斯”的时候悲悯呢? 除了烟菲尔,没人敢这样观察圣女,更没人敢这样揣度。也因为星、雁近身护她,别人就算想观察,也得不到与她同样方便的距离。 欧蕾娅原本是有机会察觉的,她和烟菲尔一样,从一开始就不相信她们是神。她比烟菲尔离得更近,看得更久。但她没看出来。确定神泪与圣女是教廷的敌人后,她就一门心思地做事,心甘情愿被利用,随时准备牺牲。她在乎的东西,和烟菲尔不同。 “要是我没发觉,你们打算‘奉献’什么?”残影问。 “…没想好。”孤雁回答。有了神明,人依旧是人。奉献自己的同伴,从来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没想好,那就是想了。你蠢,师傅教你。”残影不再流泪,也不再咬牙切齿。“杀掉异教首脑。神殿之门,将为你敞开。” “……”孤雁沉默。寒星沉默。 “清洗异端,是信徒的职责;铲除叛逆,是家主的职责。我们是敌人,有什么好犹豫的?” “……”孤雁沉默。寒星沉默。 “那你想怎样!坐着不动,任我拿刀刺进你的咽喉?我不是个人吗?就这么把你弄死,不用做噩梦吗?”残影的声音委屈至极,像个孤饿坊中没分到糠饼的孩子。怨过孤雁,又看寒星:“还有你,你装什么装!自打青儿姐把你背回来,我就看不惯你,你也从来没喜欢过我。这时候拔不出剑了?你恶不恶心!” “院子里吧。”环境越复杂,越打不过残影。寒星完全没有这种算计,她就是觉得,不能在青儿姐屋里。 残影起身入院。一双短靴,留在了门槛之内。 “如果我死,杀了她们;如果逃跑,杀了她们。否则,你不许动。”这是将星、雁领来之前,残影私下给木青儿的指示。 除非触及到她的心魔,比如林觉、比如墨白,木青儿极少主动思考“一步以上”的问题。残影死了,教区怎么管?教区乱了,那边怎么办?太远了,她都不想。 “选了边,就拿出全力。别辜负你们的神,别让我看不起。”赤足,晏鹊。残影的四柄刀,已然出鞘。 长刀鸿湖,咆哮着碎开禁锢。无论它的主人死于谁手,影或是青,这都是它最后一次离鞘。那银丝楠木筑成的温暖巢穴,从此…不归了。 寒剑裁决,寸寸滑出与它同样冰冷的监房。精钢长鞘,精钢长剑。自铸剑者,到用剑者,再到行将埋葬它的红泥。鞘不曾换,也无需换。 抛开成长与磨砺的岁月,自出道起,残影从没打过“可能会输”的架。要么稳胜,要么必败。必败的一次,是墨白。她想战秀秀,却只能以三围一;想战楚天穷,被叶玄拽了回去;想战仇诗迈,人家手笔太大,没瞧上她。她做梦也未想过,能让她真正畅快一回的敌手,出在家里。 家主的职责、酣战的渴求。如此蹩脚的借口,哪怕只在心里说给自己,她仍觉可笑。然而最合理的选择,她做不到。她做不到直接命木青儿诛杀她们,也做不到在没有抵抗的情形下自己动手。 多少人散尽家财,去治那医不好的绝症?若自己患病,那就等死。若家人患病,就非治不可。多少人都是这样想的、这样干的?什么病能治,什么病不能,真不懂吗?她要死了,我未必痛惜,也未必深爱。但我必须为她付出些代价,心才能安。这就是家人。 双刀反握,右刃斜挥;烟波破空,魅影飘摇。刃风逼向孤雁,魅影摇向寒星。生死反目,仍见亲疏。 寒剑击刺,有攻无守。不惜身,亦不容让。同归于尽,或许是最好的终局。她不想死在青儿姐手上,不想确认那个唯一令自己有些眷恋的人,毫不怜惜自己。更不想那扇通往《浅草生话本-第十五卷》的神殿之门,闭得连一丝缝隙也无。他答应过,会将下一部书中的女子,想成我的模样。他答应过! 同归于尽是寒星最好的终局,不是残影的。刺向心窝的寒剑,最终只划破左肩。当残影化成一个圆球滴溜溜滚向孤雁时,寒星单剑杵地,右脚足筋已断。她的空门在下盘,“老土龙”曾用咸手提醒过她。而寒星回到木园,继续读她的话本,任由空门留到今日。 长刀呼啸,劈星斩影。地上疾速滚来的圆球倏地向左前方弹去。弹出的力道极大,回刀反抹已是不能。这是师傅对她最直接的认可。这一刀不止够猛,而且够快。快到让残影舍弃一切后手,全力闪避。 狂暴的刀芒逼开残影,也迫退了只凭单足追击而上的寒星。 孤雁已死。如果残影没有迟疑,则此刻孤雁已死。倾尽全力的一刀斩出,三个吐纳之内没有第二刀,这是孤雁的命门。寒星补位,是她唯一的活路。唯一的活路,她亲手堵了。她不想让残影被“裁决”钉死,没有人可以裁决她!她也不想用寒星的命,换自己的第二刀。她不愿出第二刀! 孤雁的一刀,貌似不曾容让,也真的没有容让。若残影避不开,她就用师傅的血,叩响神殿之门。在残影看来,孤雁仍是求死。这一刀完全可以换个角度,换种力道。没有名字的狂暴一刀,从来不是孤雁唯一的手段,否则那位做师傅的…也太不济了。 “要不这样?”叮铃两声轻响,双刃晏鹊,跌落在青灰的石板之上。从孤饿坊,到莫问塔;从中原,再到红土,残影从未如眼下这般厌恶自己。懦弱、伪善,她最最鄙视的两种人格,完美地融为一体,烙印在她的额头。 “好。”长刀鸿湖,深深陷入脚下的坚石,宛如一座没有土包的坟冢。心底深处,她很难接受残影“断成两截”的画面。若是心脏隔着衣裳、隔着胸膛被掌力轰碎…或许好些。 寒星没有弃剑。她仅剩一腿能站,剑亦是拐。 弃了双刃,残影更快。岚步九转,骗出六记“沉沙掌”、一记“搬拦捶”,还有寒星凝神敛意、银蛇吐信的一刺! 孤雁的功夫很杂,因为她师傅更杂。枯荣城的武馆、莫问塔的佣兵;能买的、能换的,各种流派师傅都学。 寒星的功夫很纯,比她师傅更纯。木青儿打她,她抵抗,这就的全部。 重捶当胸,芒刺在背。残影不是秀秀,她无力卷动长发,引偏裁决的剑尖。于是岚步又转。 寒星也非孤雁,电闪之击,仍可收放自如。真气凝于剑锋之上,并未如刀芒般喷吐、倾泻。一刺一收,孤雁无需挪步。残影闪向侧首,星、雁仍呈掎角。寒星右足已废,二人与影缠斗,须以她为核,以守待攻。 收剑杵地的一霎,一枚半透明的晶莹薄片飞入寒星咽喉。几乎没有过程的路径之上,一串微不可见的细小血珠被空气摩擦,化成淡淡红雾。 寒星与寒剑,缓缓倾倒向同一个方位。闭目前的刹那,她看清了:残影左足第二趾,少了一枚甲片。 “鹊桥”练到刀上,“烟波刃”练到脚上。这是残影的隐秘之一,与清尘比武时泄了出去。只有叶玄见过…她的第五柄刀。 暗器击杀同境武者,是极难的。必须出奇不意,且卡在“前招”与“后手”的缝隙之间。残影办到了,尝不出半分喜慰。 她不该观察寒星倒下的过程,更不该在她倒下后,看那么久。失去甲片的脚趾,越来越痛。这和肩头那道浅浅血痕不同,脚痛,是致命的。 孤雁攻了过来。脚踩桩位,步步生根;双掌化弧,排山倒海。这是“云手”,枯荣城三流武馆的压箱绝艺,黄金三百两购得。武师不济和功法不济,是两回事。残影从来就明白这一点。“云手”之妙,绝不在“无用散手”之下,更不是山均之流的“大开碑手”所能相提并论。 扣膝夹肘,沉肩收臂。残影摆出一副孤雁从未见过的架势,将自己“钉”在了地上。拳来掌往间,更是一种与她“机变跳脱”全不相符的内敛与端严。 “寸手”。南方小拳种,门徒三百余。同叶红儿打过一架的莫志梅,是这一门的佼佼者。也是莫志梅将这门功法带入北地。北方“寸手堂”与南方“寸手门”并不和睦,小小拳馆,亦有正统之争。残影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用上这门功法,她学这个,纯粹是因为看了《日记》,想体验公主打过的架。 此时脚趾剧痛,飘忽不能。“寸手”取中线,刚好与大气磅礴的“云手”相克。并非克制,只是相克。或说是一种风骨上的悖反。这不是残影最擅长的功法,却是一个孤雁最不适应的残影。 挥扫与横格、冲拳与化劲,仿佛尘与冰的碰撞,十几次换招过后,两种迥异的功法渐渐失去风格,融化成泥,最终转为“揉手”的较量。二人的“无痕手”皆是叶玄所授,习得后,皆弃之不用。那是个一点点将对手磨死的功法,孤雁嫌烦,残影嫌慢。 嫌归嫌,会归会,两人的手指终是剃刀。只不过谁都无意去剃对方小臂,刀刀奔着咽喉!生死相搏,取咽喉合理。可谁又能说这不是默契?不是宁杀勿虐的情义? 一抹胭红,浸透圣女的前襟。 她叫姜妍。平瑶镇的寡妇,莫问塔的雇主,木叶家的债奴,神之泪溅起的尘垢,洛拉玛教会的…圣女。 ………… “终究你还是让我。看不起谁呢…雁子。”没有墓碑,没有坟包。一星一雁、一刀一剑,就埋在木青儿后院的菜园,她不怕,也不嫌。残影坐在孤雁旁边,或说上面。一壶果酒,一壶清水。 就在刚刚,就在前院,夕阳尚未红透的时候。她们望着彼此,拔出了刀。孤雁的每一招都在全心全意地杀她,每一次战法的选择,又都在让她。 狂暴一刀,出在残影最灵活的时候;残影在身周摇闪,她用沉沙掌、搬拦捶,那都是攻守均衡的武技,真想换命,还不如金刚掌实在;残影伤了足趾,她改用云手,那是个不倒翁的功夫,掌力澎湃如云,下盘稳若石浆。 “真以为你两只脚,能快过我一只半吗?哼…都没机会知道了。若人真的有魂,若你魂还没散,今晚来我梦里吧,再打一次。” “你…就不用了,我怕鬼。天上人间,各自安好吧。”侧头看着不远处埋葬寒星的新泥,残影兀自喃喃。“云想衣裳,花想容。你美还不行吗。” ………… 泪宫另处,烟菲尔被拘禁在她自己房内,窗门皆由外侧反锁。她很焦躁,不是因为禁足。靠近巫女当然要付出代价,失去自由仅仅是预想中最不坏的一种。她焦躁,是因为等得太久了。 将自己的观察说给“影”,这样对吗?来到这里快一个月了,她几乎去哪儿都带着我,睡觉也在隔壁的“内厅”,那大概是一个她能听见我,我听不见她的距离吧。 说过星、雁的事,回来就将我锁了。瞧她的神情,多半要去“谈心”。已经过了…快三个大时,那边发生了什么?接下来,我又会遭遇什么? 我的观察正确吗?从影的反应来看,至少她认为有正确的可能。但凡有这种可能,哪怕千一、万一,她们就不是神明。当然不是,洛拉玛不是,厄古斯也不是。然而巫女的威能是真的,她们掌握某种奇异的力量,这是真的。 神之泪有没有威能?是不是傀儡?只见过她一次,还辨不出。两百多年前的大瘟疫,是偶然吗?教廷清洗洛拉玛人,纯粹是为了稳固信仰吗? 那个听上去最最荒谬的传言,会不会有几分道理? 洛拉玛人真有巫术,或者说世间真有巫术,恰好被某些洛拉玛人掌握。大瘟疫可能是个意外,也可能是无法避免的附带。她们真实的目的是……养蛊? 真有这种事吗?人也能做蛊吗?不是只有虫吗?“五大巫女”是时隔两百多年,终于成熟了的蛊吗?她们长相奇特,又奇得几乎一致。同一批蛊吗?神之泪不是傀儡,而是蛊师?这样似乎也说得通,只是…太荒谬了。 如果她们是蛊,那影是不是过于机灵了?星和雁瞧着傻呆呆的,却有能力背叛蛊师?不,童话里得到的常识,不能用。我根本不了解蛊,如果她们真是的话。 不管怎样,我已经站在了厄古斯对面。洛拉玛必须赢。察觉到星、雁异常,必须得告诉影。畏缩是没用的。若我的伪神败给了别人的,那才真正是必死无疑。 我做得没错!可是,好害怕呀。不论你是谁,是什么,影…快点回来,好吗。一只大肥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是这样唱吧?不管这是什么咒语,我祈求你平安。快点回来,好吗? ………… 登陆红土之后,鬼蛾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守秘。除此之外,一切“带她一起”的行动都成了奖赏,而非任务。这很可怜。所以残影让木青儿待她好些。与叶玄的叮嘱不同,残影说的是“我命令你。” 至于怎样算是“好些”,残影也无法深究。更具体的指示,多半会适得其反。几十年前,渡河北归的船舱内,木青儿许她一个愿望。那愿望带来了怎样的后果,她记忆犹新。 若即若离,以若即为主。这是残影所认为的,小蛾待在青儿姐身边时,最幸福的状态。 “打不了。人不够。”一壶果酒,一壶清水。残影在陪孤雁,也在等鬼蛾到来。清理门户这种事,当然不能让她参与。她命令她在午夜之前,将慕雪身上那幅“低语”绘在纸上,绘不完,家法伺候。鬼蛾不明白残影要做什么,但这许多年下来,她早已学会把残影的指令当真。 与中原时相比,鬼蛾的画功略有精进。要说打发时间,没有比这更好的情趣了。严禁画任何中原的东西;画出红土的任何东西也禁止给外人看;还有…不许画神之泪的春宫!对这“有点危险”的爱好,残影上了三道锁。 月上高天,午夜未至。蛾带着“低语”来了。将画递给残影,凤眼呼扇了两下。一些简单的诉说,现在已不用写,对视就能明白。她想打雀牌。 “雁不在家吗?还是你又要走了?打一会儿嘛……”这种长句,仍需写在手心,光用眼睛不行。 残影牵起鬼蛾的手,走入木青儿房内。她坐在内厅,就是连接“正厅”与“寝室”的那间。她在桌前,在吃骨头。 晚膳的餐车,孤零零停在“泪宫”偏门之外,藏在门口的“转廊”内侧。没人有资格目睹“神之泪”或“圣女”推小车的样子。也没人知道她们一餐吃多少,或者某餐吃了没有。这些都是不可谈论、不可窥探的隐秘。 午膳是肋排。脒脒肉比羊肉更嫩,膻味更小。她名叫“维泽”的时候,最常吃的就是这个。后来她变成“小薇”,变成“木青儿”,吃不上了。如今她是“神之泪”,重又享受到做奴时的美味。 午间的肋排吃到一半,被残影打断。此时夜已深了,肉和骨,都已冷透。她在吃骨头。 鬼蛾坐到木青儿身旁,拾起盘中被剥下的冷肉,大块送入口中。作画使人沉静,家法令人胆颤。她缩在自己住处,埋头绘着“低语”,晚膳的餐车也未及去推。此时见了肉,更觉饥饿。 青儿姐深夜用餐,不太寻常;只吃骨头,也不太寻常。鬼蛾察觉到,但没多想。 “雁子死了,我杀的。还有寒星。”将鬼蛾牵到此处,就为了不必说第二遍、第三遍。若没有木青儿在侧,不论说得有多认真,面容有多凝重,鬼蛾一定认为是在耍她。 新入口的肉,越嚼越慢,在明显还没磨碎时,强吞了下去。然后她开始呕吐……青儿姐为什么吃骨头,她仿佛懂了。 鬼蛾上一次呕吐,是因为吃土。是因为妈妈在饥荒中抛弃了她,没有人给她做泥饼了。百多年来,她一直试图告诉自己:那不是抛弃,是走散。她也确实不清楚睡着的那几个时辰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可她就是知道,妈妈不要她了。 “什么时候杀我?”鬼蛾抬起头,嘴角还挂着酸苦的胃液。这一次并非用眼神交谈,她说话了。 “你不问为什么?”残影冷冷道。语调、神情,没有丝毫愧疚。 “去你妈的!”鬼蛾已经六年多没有说话。自双脚踏上红泥,再没说过一句。咀嚼与说话所用到的肌肉,至少有一半是不重叠的。旱灾与素人的差别在于:废置的肌肉,不会萎缩。因此她的咒骂只是僵硬,字句依旧分明。 “锁上。” 后颈一麻,吐了满桌、满地、满身的鬼蛾,转瞬已靠坐在木青儿怀中。木青儿左着环着她的腰,右手自腋下穿出,扣住左肩。 和“剪舌头”那次一样,不曾一处一处点她穴道,强横无匹的真气悍然侵入经脉,霸占了所有通路。 鬼蛾没有反抗,也反抗不了。她像只困在囚笼里的凶兽,恶狠狠瞪视着将自己塞入囹圄的猎户。她最好的朋友,最亲的姐妹。 纤巧的右手捏住咽喉,一寸寸地收紧,收紧。眼前一点点变黑,变黑。胸腔一点点变痛,变痛。她出不了声,肺叶疯狂地咆哮,咆哮! 她不会杀她,她也知道她不会。但生命缓缓流出身体的感觉,是那样真切。 手放松,又收紧。放松,又收紧。直到野兽眼中的凶光变得孱弱,变成乞怜。再放松,再收紧…… “还想死吗?” 鬼蛾不再说话,只是摇头。摇得极快,幅度极小。若不结合先前的问话,甚至分不清那是摇头还是颤抖。 “把你吐出的脏东西,给我舔了!”木青儿松开缠抱,鬼蛾滑到地上的一瞬,残影丢过一条手帕。话说得有点重了,她很怕鬼蛾真的伸舌去舔。那是她最好的姐妹,世上仅有的三个无论如何也杀不了的人之一。这贱东西,自己太了解了。她有多残忍,就有多软弱。 鬼蛾跪在地上,一边哭,一边抹。哭不敢大声,抹不敢用力。小小手帕,又哪里擦得净这么大一滩?残影要的,只是服从。必须在她情绪最激烈的时候把她镇住,否则…后患无穷。 “问我为什么。”残影命令。 停止了无意义的清洁,鬼蛾张开嘴,又闭上嘴;抬起头,又低下头;伸出手,又缩回手,在裤腿未湿处抹了几下,这才颤巍巍将食指抵在残影手心。 “唉…她们……你整天在家,不该是你先瞧出来吗?”残影不再严厉,语调终于显出悲苦。她没提烟菲尔,只说是自己的观察。也的确有一大半都是她自己的记忆,否则不可能醒得如此之快。她只差一个“点破”而已。中原人固有的观念,默认神是工具。星、雁的异常她并非体察不到,只是在此类事情上,比土着迟钝而已。 鬼蛾不是问题。从一开始她就知道,鬼蛾不是问题。真正的难关,在后面。 ………… “娘,我做错了吗?”残影望着桌面的信纸,面无表情地呢喃道。与云洛的声音时常在叶玄脑中发起质问不同,残影的心事,公主从不回应。她问的是:我杀了星、雁,却放过烛,这错了吗? 信纸,没有字。棕黄的皮纸正中,摆着半条舌头。 三十五年。自周莲化名田雨,挡在驼队之前,已过了三十五年。 三十五年。木叶家接纳她,又失去她。 三十五年。莲变成烛,重新拥有家,又失去家。 残影做的事,她无法痛恨,也无法体谅。她要的家…不是这样。 “我走了,会守秘。”这是舌头对残影说的、对叶玄说的。她还有许多话想说给小蛾,也的确写了一封长信给她。临走前,又把信吃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女王和女王 “陛下,咱的兵全撤了,这能行吗?是她给咱干,还是咱给她干呀……”墩墩陶说的“她”,是指埃博拉女王索菲娅。此时,莫维坦军与墩墩陶军,已在“格罗萨城”会师。 表面上,环绕鹰蜂堡的五国已尽归新王。但实际有“施沃茨王国”驻军的,就只“格罗萨城”一处。伽镁镁、尤里里、格格目、夏奈尔,全部由“埃博拉军”掌控。 “闭嘴吧。除了打仗能行,你还会啥?你能算得过我,算得过巫依洛?”叶玄解释不了,他只能耍赖。 “嘿嘿…您心里有数就成。”除了打仗,啥都不会。在墩墩陶听来,这毫无疑问属于赞许。“那咱得抓紧回去呀,都城可空着呢。”墩墩陶有点着急,倒也并非十万火急。这边已经赢了,老巢即使空着,大概也没人敢端。只是这都多少天了?陛下似乎没有要走的意思。 “科摩多已经回了。” “是,我知道。那咱们呢?”科摩多确实回了,可他带走的那点儿兵……王都施沃茨、陪都莫维坦、小城戴斯摩,三处都是空的。五千人,不够啊。 “咱们不动。这里,格罗萨,就是王都。” ………… “迁都?陛下,这是否有些…仓促啊?”施沃茨城,王廷议会。女王新出的议题,让一众将臣措手不及。而且女王要议的,好像不是“迁不迁”,而是“如何迁”。 “你们比下面先知道,就不仓促。”女王这话很重。上面的决定,若是下面先知,那中间就没用了。一锤定音,后面两个大时,讨论的全是细节。至于为何要迁,清尘半个字也没说。只要反对不了,人们就会自己想通事情的合理之处。 施沃茨王国,现统辖八城。王都却在最靠东的位置,用中原话说,这叫“偏安”。 女王雄才大略,且欲壑难填,这是王廷的共识。但他们普遍觉得接下来会是南边的“乌坎坎”或北边的“格里芬”,照女王的狂野作风,也可能两边一起。不过反过来想想,如今家大业大,守成也有道理。 可是将“王都”放在鹰骑射程之内,这合适吗?虽然现在是宗主与附庸的关系,可这稳妥吗?该不会…莫不是……女王还惦记着鹰蜂堡?对呀,这不是明摆着吗!五城环绕一城,内外两个女王,这能长久? 想透这一节,众臣对于迁都之事,也就自认为有了底数。主要的忧虑在于:自己的封地不在那边。迁都之后,施沃茨城兵力大减,千辛万苦挣下的家产…可莫要给人抢了。 迁都,最重要的不是军队,而是军属。王都,最核心的职能不是拱卫王宫,而是让“王国兵”的家眷们生活在国王眼皮底下。边军听话,他们的妻儿在城里就是人上人。 军属的迁徙比贵族简单,比农户简单。他们不种地,包括屋舍在内的全部财产,都能折成钱币,装进包裹。科摩多带回的军队,一半用于补充城防,另有一半是配合女王,确保迁都的过程不出乱子。 在外人看来,王后对墩墩陶的器重远甚科摩多,而女王对科摩多的信任又远胜墩墩陶。许多旧贵们私下议论,都认为:只要女王和王后不生裂痕,墩墩陶绝无善终。 科摩多-依尔德,这个小贵族出身的偏将,在过去四年多的乱局中不曾主动做过任何选择,不曾主动争取任何东西。他将头埋在缸里,闭着眼睛扶摇直上,成了整个北境仅次于“托托莫”的大国之中,权柄和封地仅次于“墩墩陶”的大贵族。 现如今,就连外交大臣梅耶瑟见了他,都会诚心奉承两句。人人都觉他大智大奸,谁也不信他是真的在躺。老国王达达利,就是他跟新王联手干掉的,他没出面,但就是他! “陛下!”白天已在正式场合见过一面的“卡蜜拉”,夜晚再会,仍如久别重逢般扑进巫依洛的怀抱。 卡蜜拉-提希亚,破落贵族出身的家庭教师,巫依洛的宠臣与床伴,戴斯摩城的代政官。她回来了。一个被清尘认为有“不敬神”倾向的女臣,已经在小城历练过几个月。如今女王手中添了四座新城,是时候把她放在更重要的位置。 这段时间的每个夜晚,巫依洛都很繁忙。被选中的女伴,一个个地送别。一送,就是一宿。四座新城,驻兵全是埃博拉军,这已经过分到很难用“权谋”解释,要是代政官、财政官等枢机位置的文臣也让索菲娅安排,那王国内部就真要怀疑…王后究竟是哪位女王的王后了。 ………… “在一起不好吗?你就这么讨厌儿子?” “不是,唉……我说不清,总觉得要出事。” 自从科摩多权柄滔天,原本还算恩爱的妻子反而变得愈发尖刻。刚刚,他一点也不笃定地和妻子提出,想试着将小科摩多留在施沃茨城,给他谋个“礼仪官”的闲职。这又惹怒了妻子。 “算了,陛下多半也不会答应。你不愿意,就当我没说。我是为他想!”科摩多是王国主将,他的妻儿,正常来说是一定要去新都的。如果小科摩多也是王廷官,法理上就有不去的可能。但也仅仅是法理上。儿子是个什么货,就算女王不清楚,王后还能不清楚吗?在这种时候向陛下提这种请求,本来就很冒险。见妻子反应如此激烈,他索性作罢。 科摩多自己也没什么根据,他就是心慌,就是觉得似乎、可能、好像…要出大事。 “科摩多,你确定控得住他?” “我觉得…科摩多可能知道。他不知道我要干嘛,但他知道我对厄古斯的态度。从‘尼昂要塞’起,他就知道。控不控得住,得看乱到什么地步,但他一定不是先反的那个。科摩多的作风,就是服从离他最近的强者。达达利也好,我们也好,谁赢,他就跪谁。厄古斯也好,洛拉玛也好,谁赢,他就信谁。” 清尘握着床栏,享受女伴的服侍,脑海中却在回想有关科摩多的种种。叶玄的判断正确吗,完整吗?科摩多有过“不敬神”的言行吗?或者有显露过“惧怕人”超过“敬畏神”的倾向吗?唉…男臣也能床侦就好了。 ………… 耗时一月半,迁都已基本完成。基本完成的意思是“队长”职级以上的军属,已全部迁入新都。将领和重臣的家眷,当然更不必说。一个月半算不算神速,巫依洛自己也说不清。她只知道为了提速,增出了多少乌的赔补。四座新城之中,至少有一个王国的钱库…算白抢了。 “尊敬的巫依洛君,索菲娅-埃博拉向您问候。”格罗萨城的王宫内,二王首次相见,是私晤,没有弄得大张旗鼓。宗主国的国王,是“尊敬的”,是“您”,不是“陛下”。在“位格”的层面,王与王是平等的。 见面前或许是这样。亲眼看到巫依洛的容貌后,索菲娅再也不敢这么想。她此刻之所以不跪,完全是因为人伦与神伦的错乱,令她无所适从。 她和鹰王…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看来传闻是真的,他们……那她是鹰神的后裔吗?她体内流淌着神血吗?不,不一定。神脉很可能是单传的,否则天神开眼的一瞬,世上该觉醒不计其数的鹰王才对。 “没有人看,就不演了吧。”巫依洛一脸倦怠,在厅内随便找了个能坐的地方坐下。不是正位,甚至不是椅子,那是一个高不过膝,用浮夸的“琉璃砖”筑成,里面种植着“驱蝇草”的圆形小水池。她就坐在池边,手肘搭着池沿。没把索菲娅当王,也没把自己当王。 “他曾经是我弟弟。现在算什么,我已经不懂了。”清尘说不演了,实则为了演这一出,她甚至专门排练过。 这是一对姐弟,寡廉鲜耻又其乐融融的姐弟。不要脸的小日子原本过得挺美,一觉醒来,弟弟突然成了神。姐姐怎么办?宠爱他,还是膜拜他?我好迷茫,好辛苦啊…… 巫依洛和莫维坦是什么关系,和鹰王又是什么关系?她有没有神的威能、有没有王的权柄?透过那一脸倦怠和两句幽怨,索菲娅全都懂了。 “难为您了,巫依洛君。我可以叫你巫依洛吗?”索菲娅见状,也缓缓低下身子,倚在池边。隐现流云纹理的浅灰色王袍,与这般懒散的坐姿很不相称。但两身王袍慵懒侧对,就显得和谐许多。 我该羡慕她,还是同情她?索菲娅一时想不清楚。但此时该做的,毫无疑问是安慰她、亲近她。 巫依洛-施沃茨,索菲娅当然暗中调查过这个女人。得到的情报…乱七八糟。大阴谋家,傀儡陛下;贪得无厌的疯王,秽乱宫闱的贱妇;步步为营的智者,不顾生死的赌徒…… 索菲娅见过鹰王三次,她不敢问。宗主国的王,当然可以随便打听。但鹰神后裔的妻子,她不敢问。 今日所见到的巫依洛,比索菲娅预想中最好最好的还要好。埃博拉,施沃茨;鹰堡,鹰王。原先怎样,就是怎样。巫依洛身上…没有变数。 巫依洛没有威能,这是尘、叶二人审慎商议了许久的结果。如果她有威能,是哪儿来的?天生的肯定不行,若神脉并非单传,觉醒的就不该只有两人。要是索菲娅的“数术”够好,她就会知道一条九万年前的血脉,足以泽被苍生。 如果不是天生,威能是哪儿来的?鹰王赐予的吗?那索菲娅也要。她也许不敢说,但一定想要!因此巫依洛最好就是凡胎,最好没有威能。 而一个既没有威能,也不是神明后裔的女人,却是宗主国的王,是鹰王的妻。索菲娅会有什么感觉?百般滋味中,多少会有三、五分抵触吧。抵触就抵触,让她忍着,有问题吗?清尘也不确定。只不过…能修缮的瑕疵,干嘛不修缮一下呢? 知道鹰王身份的,就你和我。这儿没别人,我不演了!我好迷茫,好辛苦啊……我都坐在水池边上了,你不来安慰我吗? 二人的身份,注定了她们不会经常见面。往后,即使巫依洛展现出某种权谋,传到索菲娅耳中,那也是在执行鹰王的意志。而且清尘此时表演的,是迷茫与疲惫,她没演傻子。就算她本人有些才能,也与今日的演绎并不相冲。 这场池边戏,要旨有二:我跟他是一条心,我甚至没有自己的心;你得让着我、哄着我,因为我弱。 ………… “‘小雌鹰’调教得不错。没想到…你还有这种天赋。”清尘的睡眠从来是如此混乱,如此随缘。背脊与肩头轻慢悠长的起伏,才不足半个大时。她睡醒了。 “还是你调教得好。‘小雌鹰’要是知道‘鹰王’在家整天干这个……”为了将提玛玛城改名为格罗萨城,叶玄欠下了“总计两百次,每次一大时”的按摩账,至今仍未还完。 “你也觉得,她心挺诚?”刚刚已经按到小腿了,说起重要的事,叶玄想凑近些,于是挪了个位置,重新又用阴风指去刮她的脊柱。食中二指,夹着修长的脊骨寸寸下滑,自后颈而至尾椎,换出一声无比惬意的哼吟。 “诚。还想跟你生小鹰呢。”清尘拉长嗓音,揶揄道。 “你们…还聊这个?”叶玄错愕。就算忘月楼出来的比较能撩,这进展也太快了吧。 “没聊,品出来的。其实也不用品,‘图腾崇拜’本来就包含这个。” “我不用来真的吧?”浮想之下,力透脊骨的“阴风指”真气微显散乱。不过远远没到会弄出“事故”的地步,只是有点痒。 “亏着你了?”清尘浅笑。 “不,我挺想的。‘通体无痣’的特征给她瞧去,也有助于增信。但我没办法一边做那个,一边维持住神格。而且…如果现在的关系已经够用,就没必要更进一步,徒增变数。” “嗯。”不置可否的一应,清尘不再说话。倦意仍在,困意却已没了,她又开始想事。 阴风指的滑动几乎无声,房内安静了半小时左右,叶玄用一个至关重要却不紧急的问题,打断了清尘的思绪:“教廷只做不说,这才给了咱们缓冲的余地。但我总觉得咱们过去几个月的行径…还是太明显了,圣殿真没醒吗?” “没吧。糊弄别人的同时,也容易蒙蔽自己。咱们蹦得欢,有雾就不显了。”清尘前额枕着自己的小臂,传到背后的声音有些发闷。 教廷会在“大军出征”前的最后一刻,才装模作样敕令“托托莫”与“帝国”清剿异教,仿佛“备战”根本没有过程,这是当然的。尽管“备战”的道理连大头兵都懂,但教廷依旧会这样做,这是当然的。如果“大主教”开了尊口之后半年,九个月甚至一年,巫女们还在活蹦乱跳,圣殿会更显失格。道理是一回事,信众的感觉是另一个回事。国王才讲道理,神教只要感觉。甚至清尘认为有不小的可能,大主教直到最后一刻也不准备公开表态,假装“巫女会”从来都是蝼蚁,从来就不在眼中。对神明而言,“有敌人”本身就是一种失格。 从装神弄鬼的角度看,圣殿无错。但如此行为,也的确给尘、叶这种“隐在更深处”的叛逆留下了余地,甚至可能…障了紫袍们自己的眼。 托托莫王国在大举备战,这样的动作,当然不可能悄无声息。但圣殿没有明确的说法,唯一的事实,传到远处就变成无数种风闻。有和事实相近的,有相反的,也有无关的。有说托托莫要与帝国开战;有说托托莫已被帝国接管;还有说托托莫出了内乱……猜出真相的自然也有,但在事情真正发生之前,“完全属实的流言”和“胡说八道的流言”,都是流言。 托托莫王国大举备战、施沃茨王国疯狂到不合常理的征伐,这两件事几乎发生在同一时刻。恰是因为圣殿沉默,流言乱飞,没有人能绝对肯定“托托莫”要打“巫女会”。多想一步的人自然更少,因此也基本没人将“施沃茨王国”与“巫女会”联系起来。 “圣殿”有足够的见识却没有足够的心力,世上每天都在发生很多事,更何况近段时日,他们自己也在忙着搞事;“圣所”离得足够近却不够敏锐,而且他们并不掌握更多情报。 夹在中间的“圣堂”其实感觉到“施沃茨王国”有点异常,但终究是离得不够近,“骑鹰”的传闻没太当真,一笑置之。而后在敏感节点上的诡异用兵,确实引发了圣堂的猜疑。但圣堂没有直接派人去王宫质询,问这个…有失神格。人家打个仗而已,属于“世俗”,神教不该干预,甚至不该关心。 “圣堂”的选择,是询问按季到圣堂受诫的“圣所使徒”,然后从低阶紫袍口中,得到了“女王每次房事过后,都会感激神明赐予欢愉”的荒唐情报。这种情报单拎出来,非常像是刻意制造的烟幕,但“女王淫靡成性,女伴过百”,两条对在一起,似乎又通顺了。 这一段,尘、叶二人完全不知,从他们的视角看去,就是不光圣殿没醒,圣堂也没有任何反应。叶玄之所以慌,也跟对面太安静了有关:“但愿吧。再给咱们一点时间把‘新都’理顺,醒不醒的,也就去他娘了。” “那可不成。”清尘反对道:“‘被人揪出来’和‘主动跳出来’,对教廷威信的打击是完全不同的。我最近一直在想,冒险去等那个‘最佳时机’,到底值不值当。” “能和索菲娅商量吗?”那个最佳时机,需要鹰蜂堡的配合。因此叶玄也在考虑,该让索菲娅知道多少。 “不能。”斩钉截铁,微含一丝怒意。“她只能讨论‘如何做’。‘做不做’、‘何时做’,永远轮不到她。”残影可以和欧蕾娅、烟菲尔商讨许多事,因为她们没有信仰。索菲娅信了叶玄的鬼话,就注定她永远上不了桌。 “嗯。我不认为‘主动跳’和‘被揪出’有那么大差别,准备得好不好才是关键。如果你需要我的意见,‘最佳时机’到来前,我不想主动暴露。”叶玄说。 “知道了。”她的口吻,越来越像一位真正的王。 ………… “陛下,这不对呀!‘掺兵’不是这么个掺法,咱这是给人家送!”墩墩陶是真急了,自莫维坦、巫依洛夫妇杀王篡位以来,墩墩陶还是头一次用这种略带训导的口吻对“小陛下”讲话。 环绕“鹰蜂堡”的五城当中,只有王都“格罗萨”一城是由“施沃茨军”驻守,余下四城,无论城中还是要塞,统统是清一色的“埃博拉军”。 这怎么行?这怎么行?不光是将领们担心,哪怕只带过三十人的队伍,也能一眼瞧出这他妈的有问题!对上,墩墩陶几乎每次见面都要提醒一回;对下,只好照搬莫维坦对自己的训斥:“闭嘴吧!除了打仗能行,你们还会啥?就凭你们那几颗装酒的脑壳,能算得过陛下?” 见墩墩陶这样,众将只好忍着。印象中,陛下也确实是个妖孽,两位陛下都是。她们干了好多让人看不懂的事,都干成了。 但是这一回……陛下的脑壳可能真是进了酒了。他把“施沃茨王军”的精锐给拆了,拆成一小股、一小股的,混到驻守在另外四城的“埃博拉军”里面,说是去“管训”他们。开什么玩笑! 不光如此,“重骑、战象”这种需要多兵种配合,无法单独发挥战力的队伍,居然不是成建制地派出,居然也给拆得细碎,混入埃博拉的骑军、象队! 这么多仗打下来,王后莫维坦积威甚重。事情干到这种份上,众将忍了。可他还没玩儿够,往外掺不行,还要往里掺!他要把“埃博拉军”弄进王都来。他说“所有埃博拉军里,都得有咱们的将士。”这…这他奶奶的……王后是不是真跟那个有鹰的娘们儿好上了! “陛下,您说句话呀!您……”墩墩陶停下,深吸口气,警惕地看了看四周。这是王宫内,他怕有耳朵。好在这不是寝殿,是莫维坦处理军务的地方,似乎能说。他将熊头凑近,声音压得极低:“您是不是想给咱换个陛下?我向着您,我全听您的!可军队的事您得信我,咱不能这么弄……” “赞颂天神洛拉玛,拔除伪神厄古斯。” 凑近的熊头顷刻僵住,胖嘟嘟鼓胀的双颊,右脸轻颤,左脸静默。这原本是他喝醉时才有的反应。 这样的场景,似曾相识。上一回是在达达利,在自己的将军府。对面的男人裹胁自己造反,也是这样冷不丁冒出一句让他如遭雷击的逆语。 不同的是,这一次墩墩陶没有起身,没去拿剑。这是王宫,喊人没用,打赢也没用。“陛下。不,莫维坦。你想干嘛!” “念出这句,你将是南北两境、古往今来,最大的元帅。”叶玄非常紧张,他不知接下去会怎样。一直以来,墩墩陶没有表现出对信仰的狂热,但也看不出有不敬神的倾向。除了偶尔去“圣所”奉献,奉献得也不算多,他与神明似乎是一种“各自安好”的状态。这样的人,能撩动吗? “叛国可以,渎神不行。”这是墩墩陶的答案。说出之前,他沉默了很久。因此叶玄觉得,还不到放弃的时候。 “厄古斯,是伪神。” “你不用说了。下手吧。”墩墩陶的嗓音,很重,很苦。他当然知道拒绝意味着什么。他不敢拜托对方善待自己的妻儿,他甚至害怕对方善待自己的妻儿。渎神者……我只求你,不要引诱我的妻儿渎神。他不敢说,不敢让对方知道他在乎。 “担心茜波丝吗?还有你那两个私生子,叫什么来着?我不会伤害,也不会逼迫他们。但是,你应该清楚教廷的作风。一旦我的王国开始讨伐伪神,境内没有第一时刻跟我拼命的人,他们统统不会放过。你读书少,没学过、没见过。但你心里清楚,教廷会这样做。 神明比国王还残虐,这样对吗?我知道‘你们凡人’不会思索这些,我‘觉醒’前也没想过。”他希望以好奇心做为阶梯,把这胖子一步步牵引下来。 “……”墩墩陶不问,但似乎是想等他说。 “你连问我是谁都不敢吗?怕这样也算亵渎?没有厄古斯,没有神殿,没有深渊。那都是紫袍捏造出来的。真神不全能,也不全知,但神明爱人。除了捏造伪神的邪徒,世人皆可得救。” 世人皆可得救,唯有萨林新,最是难救。他们喝过太多次酒,摔过太多次跤。在这个胖子面前扮演神明,太他妈难了! 为了取信,叶玄当着墩墩陶的面,用中指划断了“金铜酒杯”。他呆愣许久,信了威能,不信源出。 妖法、巫术…世上果然有这种东西。我很想信你的鬼话,很想很想。但…你是神?你小子是神?那怎么可能呢! “够了,莫维坦。别白费力气。不管你骗过我多少回,这次成功不了。”墩墩陶准备结束这场对话,结束对话就是结束生命,但他仍要。有些念头,哪怕只在心里过一遍,也是极危险的。不能再和异教徒聊下去了!而且…他好像不是教徒,是教主! “要是我用逼供的手段强迫你说出那句,你能自暴自弃,索性跟了我吗?”话落,莫维坦用巫灵般诡异的速度,按住了墩墩陶的胖手。那只拿起被划断的铜杯,刺向自己咽喉的胖手。 “行了。我他妈说出来,就是不打算做!”自暴自弃的,是教主自己。萨林新不是叶玄的朋友,从一开始就不会是,也不能是。可几百顿酒喝下来,这个胖子终究与别人不同。对他,最下贱的那些手段…用不出。 “给你讲个故事吧。不是紫袍编的那版,也不是我们编的那版。你不用防备,这次不为了骗你什么,就想配着它,最后跟你喝一顿酒。” …… 墩墩陶最大的不幸,是遇到这个男人;更大的不幸,是他永远只能立刻决定。因为他是武将。手握兵符,积威深重,一呼百应的武将。他不能回家慢慢想,没人敢让他回家…慢慢想。 叶玄要做的事,不能太早告诉他,没有他,自己打不了前面的仗。也不能太晚告诉他,他若不干,得抓紧找人替代。 当日傍晚,王国主将“萨林新-墩墩陶”死于王宫,死于醉酒。当然有人不信!然而他身上没有半道新伤,为了取信众将,验毒的医官是王宫与墩墩陶的部下分别找的。共找了四个,将军真没中毒…… 可是,怎么就喝死了呢?怎么就在刚刚迁入新都不久,喝死了呢。 ………… “陛下!王后欲将乱国,已经是明摆着了。您不能因为他是…就坐以待毙呀。如果我的性命能换您警醒,那就请您,溺死我吧!”一番慷慨豪迈地劝谏与表忠发生在浴池里,清尘总觉得有些好笑。新贵出身的礼仪大臣“班苏娜-吉那罗”似乎不是很懂礼仪。 她忠于女王,忠于家族,忠于自己。依她目前的地位与处境,这三者…是一回事。王后欲将乱国,若头顶换了女王,自己算什么东西?礼仪大臣?难道埃博拉没有吗? “知道为什么选你做礼仪大臣吗?”清尘说着,一把将跪在身前的班苏娜拉过,薄唇轻贴上她的左耳:“不是因为你没礼貌。是因为你心中只有盈亏,没有敬畏。” 敏感的耳窝随着口唇开合,涌入股股热息。班苏娜的身子先是酥软,而后忽地僵硬。仿佛池中的水,一瞬间变成了冰。尽管她没见过冰。 班苏娜想要挣出怀抱,想用更符合礼仪的姿态请罪或者抗辩,她也没想好,该请罪还是抗辩。然而她从未发觉,女王柔软的双臂是那样有力、那样牢固。她半卧在池水之中,感觉耳朵很痒,双唇很烫,身子一动也动不了。 “保持你的品格,不要让我失望。” 第一百五十三章 我不甘心 “冕下,据报烛、星、雁三名巫女已经很久没有在‘异教区’现身,异区内的传言是…去了帝国。烟菲尔的真伪,尚无法确认。”执事赫法对大主教禀道。 沃夫冈伽最耀眼的珍珠,这更多是“贵族们的谄媚”和“游吟诗人的传唱”,真正近距离见过烟菲尔的人并不多。烟菲尔仅有的几幅画像也只收藏在帝宫内部,严禁外传。这是当然的,否则,她必将出现在淫靡话本的配图页中。也因此,不管异教区内的哪一双眼睛属于圣殿,那眼睛无法分辨烟菲尔的真伪。 画出来也是没用的。且不说绝大多数人并不拥有木青儿、鬼蛾那种水准的画功,就算能画,也得靠得足够近,看得足够久才行。“眼睛”未必有这样的机会。即使真的画了,那她究竟是真身,还是仿得足够像的赝品呢?以巫女会的能耐,谁能确保她们搞不到有关烟菲尔真容的情报?以及,比上述一切都更加重要的是…… “烟菲尔已死,那是假的。”坎瑞丝已经公开否认,这就够了。在大主教看来,现在不是追究真相,更不是审判皇帝的时候。 坎瑞丝当然会否认。如果这时候承认,长子就得立刻杀掉她。如果长子不动,次子就得杀掉长子和母亲。如果全都不动,那就是满门渎神。一旦神教获胜,家族就完了。 皇储杀掉母亲的恰当时机,是“巫女会”被灭而“圣殿”尚未腾出手来清算坎瑞丝的那个缝隙。谨慎起见,也可能更早一些。但绝不是现在。 如果“巫女会”胜了,坎瑞丝将得到她梦寐以求的,盘桓于两尊神明之间的——自由。 烟菲尔其实有办法证明自己是烟菲尔,只要她当众说出一些…只有帝宫与圣殿才知道的隐秘。但这只能向大主教证明,无法向世人证明。除了坑害母皇,别无他用。 ………… “只能这样了,我们不该将更多心力耗费在防御工事上。”壁炉边说话的,是烟菲尔。“后面几个月,全部用来练兵吧。他们自以为对地形够熟悉了,但是远远不够。我已让‘赫新根’将整个湿地划成了三百个区块,他们必须时刻清楚自己身在哪一区,不论雾有多大;他们必须听到一个数字,就立即知道去往那一区的最优路线,以及次优的另外两条;所有‘沼泽带’的围栏都要拆除,闭着眼睛绕开不算合格,他们必须闭着眼睛,还恰好踩着‘沼泽带’的边缘绕开。” 雾都,泪宫,影殿。这是真正的泪宫,并非卢索索城内,由王族献出的那个。即使在冬天,沃夫冈伽也很少有用到壁炉的地方,雾都是个例外。这里阴湿之气太重,壁炉的作用并非取暖,而是提供这片湿地中最最稀缺的——干燥。 “我们在谈论战争而非文学,收起你的浪漫。” “如果是我哥哥的兵,就能做到。欧蕾娅,你想赢吗?” “你俩给我好好说话。”残影从没想过,欧蕾娅还有如此率性的一面。她居然也会把“我看你小婊子很不顺眼”这样的情绪挂在脸上。欧蕾娅、烟菲尔,洛拉玛神教地位最高的两枚“雨露”,见面不多,嫌隙不少。所幸脑筋都不糊涂,从未在外人面前显出半分不睦。大雨,小雨。这是残影心中取给她们的绰号。 欧蕾娅讨厌烟菲尔,没什么具体的因由,或许只是金瞳与血瞳性相不合,不见面没事,一对眼就想揍她。大概也是发现自己的情绪完全伤害不了这个贱人,她索性不加收敛。 烟菲尔很重要,她当然明白。如果还处在交换筹码的阶段,为求她相助,余生给她做狗都干。但情势已然如此,她来都来了,跑也不跑不了了…… 抛开效用不论,欧蕾娅其实乐得身边有这么个可以针锋相对的贱人。在影面前,她可以赤诚,不能率真。毕竟那是圣女。在其他人面前,她是首席执事,教徒中最接近圣女的存在,别说率真,连喘气都得端着。烟菲尔不怕她、不敬她,分明还有些瞧她不上,这也挺好。 欧蕾娅在雾都待不了太久,圣女和烟菲尔忙于备战,那边的三座城,现在由她主事。神之泪和圣女蛾,这么些年她早已看出来了,那两位…是只出力、不出智的。烛、星、雁的秘密任务是什么?连自己都没资格知晓,想必是至关重要的胜负手了。 湿地沼泽……这个她生活了两百多年,没有半点留恋的地方,如今耸立起一座城。不久的将来,这座灰城就是圣殿,这片浓雾…就是癌陀冥。想到这些,她只感觉鼻尖微酸,喉头微苦。心中是什么滋味?太杂了,品不出。 卢索索、埃果果、翁苦苦。雾都之外的三国,是直接放弃,还是假装抵抗一下再放弃?残影选择了后者。湿地沼泽很大,三国人口尽数迁入,完全可以容纳。但这对于决战未必有利。 “赞颂天神洛拉玛,拔除伪神厄古斯。”到今天还讲不出此句的,就留下吧。且看你们的神明,如何对待你们。三国“要塞”和“支堡”里的守军,当然不会这时就撤。托托莫的王军还没出发呢,闻风而逃?这不行,太损神格。 到此一步,教区内再迟钝的人也已看清,神罚将至。分歧在于…包不包括自己。对教廷抱有幻想,并非全无道理。迄今为止,教廷从未做过无差别的屠杀,从未凌虐过虔诚的信众,从未。他们所知道的历史…就是如此。 哪怕是洛拉玛人,处决前也必有仔细且公开的验身,教廷从不滥杀,从不。他们所知道的历史…就是如此。 选择留下的人,残影没有巧立名目,夺走他们的财产与物资。和善良无关,只因这种行径不够“圣女”。更因为选择留下的人,绝大多数并非贵族与富商。 从“卢索索城”去往“湿地”,有三道关卡。城门、要塞、湿地守军。没有通关的费税,没有禁物的查验。“赞颂天神洛拉玛,拔除伪神厄古斯。”高声诵念此句,是唯一的凭证。不论关口淤积了多少人,每一位,都要单独喊一遍。 他们还专给为数不多的失聪、失语者,准备了特享通道。一块画着厄古斯秽像、刻着厄古斯污名的木板,供唾弃宣誓。只许吐痰,撒尿不雅。 总而言之,天神洛拉玛不会抛弃任何一位虔诚的信众——无论贫穷或富有,无论健康与残障。 湿地入口处的守军,会给每个进入者派发“避瘴粉”,这玩意儿一旦有了配方,量产并不昂贵。但烟菲尔不喝这个,她坚持每晚吃一枚“圣女果”。理由很简单:事实证明欧蕾娅她们吃圣女果两百多年,没出问题。而联军医士调配出的那种药粉,尚未经过岁月的检验。 这时才举家迁往湿地者,无论入城还是务农,都已失了先机。靠近泪宫的街区、靠近雾都的农田,早就是有主之物。屋舍可以买卖,田垄可以买卖,土地…可以买卖。 土地可以买卖。这是“洛拉玛教区”与外界最大的不同。是除却“信仰”之外,最明显的变革。在神之泪统辖的区域,贵族与商人间的屏障不复存在。钱币,更准确地说是“契约”,成了神明之下,最神圣的东西。 土地可以买卖,是“冯二七”在枯荣城种下的固有观念,是“圣女影”操弄教权对王权的腐蚀。这仅指长远而言。 对现阶段的“洛拉玛神教”来说,土地能否买卖,并无实际意义。它只是另一项“更大的变革”附属衍生的产物。真正的变革是——除了信仰,一切皆可买卖。包括兵役,主要是兵役! 王国兵、农匠兵,这是军队的两大支柱。王国兵少,农匠兵多。农匠参军入伍,本质是一种税。税是强制的,分摊到每庄、每户的。渴血的得去,胆小的也得去。一种沿承了数千年,被北境各国所默认的制度,必然有其道理。道理就在于,农匠兵的家眷不住在王城,因此农匠兵不忠! 所以农匠兵的抽选必须是分散的,摊丁入户的。如果兵役能买卖,就会在王城之外,滋养出军人世家。进一步,就是军阀。他们在王城之外,又在要塞之内,是比“邻国”更危险的存在。 残影不在乎。她要的,不是长治久安。她要变强,用最快的速度变强。她要自己手下那些…注定比敌军更少的士兵,全部都是残忍、嗜血,要钱不要命的凶徒! ………… “黛弥卡,赐我恩泽的雨露哟,你过得好吗?我是‘阿休榄’,你记得我吧? 你肯定猜不出我在哪儿。嘿,昆斯特,我逃到昆斯特了。你知道这是哪儿吗?反正我以前没听说过。我活了六十多岁,从没离开过卢索索的领地一步。圣女让我们跑,跑得越远越好。我做梦也没想到,我居然能跑这么远。跑到海边来了。 一起跑的几个弟兄,找到活计,停在了路上,我没停。如果不是你赐予我恩泽,我根本不可能这么勇敢。你说我的灵魂会在‘海之国’复苏,而‘天之国’的你不会将我忘记,你会来看我。 我想你啊。圣女让我们去远方,永远不许回去。可是我想你啊。见不到你,那就去海边吧。我要离‘海之国’近些,离我们再会的地方近些。 海真美呀,和天一样美。这才是属于神明的地方。人住在土上,所以才会受苦,对吧。都会好的,当天水落尽,红土陆沉,一切都会好的,对吧。 我现在…也不算坏。见不到你当然不好了,我是说,跟见到你之前相比,我现在的日子不算好,也不算坏。 我给一个打渔的老板帮工,你知道吗,打渔的都可有钱了。海里有好多凶鱼,叫小丑鱼,能把小船咬烂,所以河里那种小船下不了海,打渔的都是大船,可大可大的船了。海里的事你肯定比我知道,你是雨露啊。 老板挺待见我的,因为我不怕海。别人都是‘出半天,歇一天’,我愿意天天出。老板给我双份的钱,没亏我,但他还是更待见我。他说喜欢我的疯劲儿,只有我问过他:为啥非得看见海岸呢?再远点儿,也回得来吧? 黛弥卡,我不疯吧?真回不来,也没啥吧?海里,才是真正要‘回去’的地方,对吧? 老板对我挺好的,还带我认识财主家的小姐。我知道老板是啥意思,但我不想。我也知道你的恩泽不只给我一人,但我是头一个,我不一样。你会从‘天之国’下来看我,所以我下一次,还要和你。 老板对我真是挺好的。我想把真相说给他,可又不敢。我怕他听不懂,把我烧死。又怕他听懂了,被别人烧死。我…黛弥卡,我不怕死。要是死在海里,我不怕。可是我,我不想烧死,或者砍死、吊死什么的。 对不起啊,你别、别笑话我,别看不起我。我…那什么,我找别的机会,肯定有别的机会。我可以暗地里,暗地里提醒他们。 我攒钱,偷偷买颗‘圣女果’,趁人不注意塞进死鱼肚子里,然后收拾鱼的时候,让鱼把果子吐出来,再假装是件怪事儿说给老板……你说这能行吗?会有用吗? ‘赞颂天神洛拉玛,拔除伪神厄古斯。’我每天都念,真的。主要是心里念。这会儿浪大,边儿上没人,我对着耳螺…出声儿念。你别嫌我声儿小哈,下回再捡着耳螺,我、我就再大声点儿。他们说,冲着耳螺说话,再扔回海里,那些死在海里的人能听见。我觉得吧,说这话的人有救。要真信厄古斯,那死人不是都在神殿或者深渊里吗?咋能听见螺呢。 我不信死人能听。黛弥卡,我盼着你能听见。仍进海里…万一呢,你是雨露啊。听不见也没事儿,反正…先存在海里呗。 我该拾掇鱼去了,黛弥卡,我…我那个……爱唉……都在螺里了!”阿休榄抡圆了膀子,将一枚巴掌大小的“耳螺”抛入海中。这东西要是拿去卖,能换两个月的工钱。 谁是迄今为止,泽被过最多信众的雨露?毫无疑问,是黛弥卡。阿休榄是第一个吗?是的,在数不清的“第一个”中,阿休榄是真正的第一个。所以黛弥卡听不见他的诉说,却记得他的名字。 黛弥卡,洛拉玛神教初代雨露。一个因神之泪降临而逃过了“营地”中恐怖刑罚的洛拉玛人。她被首领欧蕾娅看到以“忏悔”的姿势跪着,依照营地律法,将处极刑。一种近似于中原历史上称为“虿盆”的极刑。 欧蕾娅曾祈望圣女影赦免黛弥卡,圣女拒绝。她要求“首领”自己决定。最终,首领的决定是——废除营地律法,从此刑名不具。圣女之下,营地中所有同伴的赏罚、生死,首领一言而决。圣女让她自己决定,她决定借着圣女的威能,从“首领”变成“王”。凌驾法上的王。 法律、国王、欧蕾娅、圣女、神之泪。时至今日,教区内的权力排布大抵如此。烟菲尔没有权力,她的一切指令,都要经过圣女。没有权力,没有自由。很少的时候,她被单独锁在房中。更多时间,她和影在一起,或者待在影的听觉范围之内。 没有权力,没有自由,没有奴仆。最需要适应的,是第三条。自己穿衣、自己洗澡,她勉强能够。出恭之后自己清洁?这哪是人过的日子! 这最艰难的一项,她在出行前就已开始练习。毕竟原本计划扮演的,是母皇的女奴“爱莎”。实际教她的,是她自己的女奴“依莎”。而她只需要学会自理,不必学怎么伺候人。 抛开情分的深浅不论,“依莎”与“烟菲尔”的关系,有点类似于“维泽”与“格罗萨”。她们都是公主的“首席女奴”。 差别在于,“维泽”需要亲自服侍公主,而“依莎”的工作是驱使那一大群真正用来干活的女奴。“依莎”的职责是让那些女奴把活干了,同时让公主感觉不到她们的存在。 给公主洗澡时,女奴的鼻息不可以喷到公主身上,极轻微的也不行,换气有换气的规程,需要专门练习。 公主方便后,三名女奴要用湿棉巾、半湿棉巾、干棉巾轮流抹过;必须在恭桶撤走、公主起身的片刻间完成,且不能让自己的手指触到公主的肌肤。 服侍公主的女奴,刨去浆洗、洒扫等根本见不到面的之外,总计百来人。对公主而言,只有依莎一人。其余都是依莎的手和脚。 圣女的生活可能会很简朴,这一点烟菲尔倒是想过。可她终究还是被习惯限制了想象。圣女居然一个近身的奴仆也没有。大主教名义上没有,圣女是真没有。她真的会自己擦桌子、扫院子。这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她在我眼前干活儿,我怎么办! 圣女很忙,桌子有时来不及擦,院子有时来不及扫,就那样邋遢着。对此,烟菲尔有自己的坚持。她的底线是:只要圣女不干活儿,我绝不主动干。我是使者,是人质,不是奴仆。 圣女为什么无人伺候?烟菲尔最初的猜想…很梦幻。童话故事里的妖巫会在某些时刻,比如月圆之夜,变成人干,失去力量。 烟菲尔来到“洛拉玛教区”已经快五个月了,月圆、人干之类浪漫的幻想逐渐淡去。尤其到了雾都之后,影一次也没关过自己禁闭,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一起。从没见她有过虚弱的迹象,也没见她吃过奇怪的东西,或摆过什么奇怪的仪式。这是否表明…她的力量是自己的,而非“借”来的?这是否意味着,相比于巫,她更有可能是蛊?这…好还是不好呢? 为节省时间,她背着我、抱着我在湿地中飞行过很多次。我知道那是跳跃,但对我来说已经算是飞行。展现威能前,没有可以观察到的筹备;展现威能后,没有可以观察到的代价。可能代价付在更早之前,比如非人的痛苦?可能代价付在更晚之后,比如缩短寿命?就算是这样,也比我预想中要好。至少在她强大的阶段,这强大是没有缺口的。可如果她真是个蛊,那是不是意味着…我已经来不及了? 烟菲尔是母皇的棋,同时也是她自己。将人间的制衡术用到云端,拨弄神明,获取自由,这是坎瑞丝的目的。将神明的威能窃到手中,破开迷雾,获取力量,这是烟菲尔的目的。或者说,浪漫。 相比于帮她们赢…会不会帮她们输,我看清“威能”底色的机会反而更大些?烟菲尔这样想过,但也从来都只是想想。她是母皇的棋,母皇与家族却不完全是她的棋。母皇被哥哥杀死或者更糟,那不是一件可以无动于衷的事。与“影”相处日久,也让她进一步打消了这“本就尚未发芽”的念头。 圣女影,不管这个女人是巫还是蛊,或者别的什么,总之她不好糊弄。我已经在玩儿火,不能三心二意。 “基本可以确定,决战的主力是托托莫军了。”欧蕾娅离开雾都后的第六天,烟菲尔确知了神罚之战的主要对手是“托托莫王军”,而非“帝国与托托莫联军”。相比于洛拉玛教区,鹰蜂堡的位置离托托莫近得多,但尘、叶二人仅凭观察,完全做不到如烟菲尔这般笃定。 烟菲尔是一枚孤子,她与母皇之间并未保持联络。送她来的一男一女两名护卫,也已在最后一刻当着她的面,吞了青盐。没有联络,不代表无法沟通。周游全境的商队与吟游诗人,会让南境发生的大事流传到北边。异教区虽然闭塞,时日一久也能听说。 “女帝废除整个‘武士’阶层”代表攻打异教区的是联军; “女帝在南境大举选拔新武士”代表攻打异教区的主力是托托莫; “女帝的幼子将要迎娶‘女武士’为妻”代表先前的判断有误,大主教召她去圣殿,并不是为了清剿异教。 “武士”是个很合“吟游诗人”口味的话题,适宜传播。同时,武士对于帝国根本就不重要,沃夫冈伽帝国已经一千多年没搞过“御前决斗”这种蠢事了。决斗意味着平等。世上没有和皇帝平等的存在。神在上,余在下。对皇帝而言,整个武士阶层就和倡伶差不多,用来玩儿的。女帝的幼子娶谁为妻,也不重要,帝国没有联姻这回事,能生孩子就行。 如此方法传讯,能让烟菲尔至少在决战前的两个月得到确切的情报,至少。联军还是孤军,这对于“备战方略”的选择有重大影响。如果是联军,就意味着总兵力远远不止三十万。同时意味着“巫女会”有更充足的时间,用以加固或者修建更多、更密的防御工事。甚至可能来得及从周边王国掠夺一波物资。 “联军”或者“托托莫军”,到底哪个更好?烟菲尔也不清楚。单论刀矛与战兽,联军当然更强。但母皇想输。她不能给将领任何暗示,却不代表她做不了任何手脚。比如统帅的选择,比如和“友军”协作的方式。 托托莫王想赢。不管他原先是怎么想的,现在肯定想赢。帝国军接管托托莫要塞的传闻,九成九是真的。如果我是大主教,我也这么干。托托莫是个拥有十四座巨城的王国;是个只需教廷在暗地里拉偏手,就能在边境挡住帝国铁军的王国;是个强大到几乎不能用“王国”一词所涵盖的势力。伽沃林-托托莫…对于这样一个恐怖势力的首脑,傻子才会单纯寄望于他有信仰。 “嗯。不是联军的话,应该不久就要出征了吧。”残影轻声道。相比询问,更像是闲聊。坎瑞丝从圣殿回到帝都,再大举选拔武士,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没有信鸦的世界。 “一到四个月之间吧。我估不准。”她不是神算子,只是掌握着关键情报,且足够聪明的皇女。 “那就必须假定是一个月。所以除了练兵,我们已经没有太多能做的?” “是。” “所以你的价值,已经用尽了吗?” “……圣女?”纯净到没有一丝杂质的血红色双瞳,极罕见地闪烁出真正而非扮演的惊恐。“我不会乱说,您知道的。” “和星、雁无关。你想窥探我的力量,所有人都想,这原本不是问题。但你不同,你脑筋太灵光,见识太广博,渴求也太强烈。更重要的是,你离我太近了。” “圣女,我什么也没看出来。”烟菲尔顽抗。 “这是你活到今天的原因,不是明天。”刚刚还像同一阵营里的袍泽般热忱地商讨着御敌之法,转眼就宣告对方的死期。莫问塔、血筹官,这两个已经遥远到有些模糊的字眼,又一次浮现在残影脑中。“仅凭刚才那句,你已经猜出我的力量是‘可窃取的’,而且只靠观察或交谈就能窃走,对吗。” “……”烟尔菲无言。聪明人和聪明人在一起,是没秘密的。所以聪明和人聪明人,就不该在一起。 “你不用懊悔什么。从我决定把你栓在身边那一刻起,你就活不了了。替我揪出星、雁,只不过让我对你的忌惮更深一点,不会有根本的改变。决战将至,我没有力气一边想事,一边提防你了。” “监禁我…不行吗。我还有用。”烟菲尔知道这样说很没尊严,也知道对方不可能没想过这点。但她没有更好的办法,生死当头,顾不了了。 “是。就算情报已经榨干,你的见识永远有用。但和你的危险相比,不值当了。”一旦练气之法被窃,没人知道她的上限会有多高,进境会有多快。安涅瑟、格罗萨两个洛拉玛人,从“素人”到“蝗灾”的速度,皆远远快过中原公认最快的顾长卿。没人知道“非洛拉玛血统”的其他沃夫冈伽人能不能行,更快还是更慢。没测试过,也永远不该去测。 “母皇那边……”说了半句不到,烟菲尔自己停住。抛出一个无力的理由等着对方否决,这不是办法。就算大清洁的威胁有效,那也是母皇“驭神”的凭依,不是给女儿报仇用的。“我想不出活路了。念在我先前有所贡献,您帮我指一条,可以吗?” “你见过圣女拉屎,没有活路。烟菲尔,对不起了。” “……”烟菲尔哭了。残影看得出,她仍在用力地想,很用力、很用力地想。但绝望的洪流已冲毁她的端庄。 “很不甘心是吧,我懂。其实我们有点像,只是境遇不同。如果我第一次出任务就被目标给办了,我也会哭的。” “我不甘心。我是烟菲尔-沃夫冈伽,我不甘心!”烟菲尔抬起头,一双血眼透过朦朦泪幕,直视对面的棕瞳。她的记忆,就定格在了这一刻。 “完整的尸身,以及水葬。我记得,放心吧。”残影将瘫软在椅中的烟菲尔摆正,轻吻了一下她的唇。几个月前烟菲尔察觉到星、雁的异常,她要说给影,提出了这两条。那时她不认为自己会死,但这两个诉求显然出自真心。 “你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啊?我自负能看穿你,唯有这点,观察了小半年都瞧不出。那是不是表明,你都不喜欢?你欣赏自己的美丽,但不愿和谁分享,我猜得对吗?‘星’如果知道,说不定愿意亲近你呢。 本座生平第一次,对一个女子生出了丁点情欲。你真是…好危险呀。偷吻了你一下,没伸舌头,不算欺辱吧?嗯,我是圣女,就不算吧。 二十七区的湖,可以吗?我觉得那处还挺美的,晚上抱你去。告诉你个秘密,我的真名,叫冯二七。” 第一百五十四章 鹰袭 “沃夫冈伽最耀眼的珍珠”葬于美丽的湿地内湖,已近四个月。大主教思量反复,终于还是以圣殿之名发出宣告:托托莫王军代行神罚,清剿异教! 圣殿宣言,是神谕之下的最高法令,是仅凭“大主教”一人无法动用的权柄。“圣殿七执事”中至少三人认可,方能颁布。 单以维护神格而论,这不是最好的时机。最好的时机,是在“巫女会”被剿灭之后。比最好时机更好的,是圣殿自始至终,静默无声。 然而大主教思量反复,最终听从了赫法的建议。眼下最紧要的不是神格,而是神座。打不赢,万事皆休。 如果圣殿无声,从“托托莫”到“异教区”,大军会不会在沿途的某处关隘受阻?中间隔着那么多国,会不会有哪个不开眼的蠢王,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样的可能很小,赫法认为不该冒险。 如果圣殿无声,沿途的王国会不会担心托托莫军除了“清剿异教”之外,还存着别的企图?这又会造成多大的磨损?赫法认为不该冒险。 以圣殿之名,这支三十六万精锐组成的军队就不再是“托托莫军”,而是“圣军”。如此,就不用再管沿途的领主是怎么想的,他们没资格“想”。 三十六万圣军,最差的防御是“锁甲”,最钝的刀矛是“纯钢”。就连民夫都穿“皮甲”,就连驮马都吃“干豆”。拖慢备战进程的,不只想输的帝国,还有想赢的托托莫。一切军饷与物资都由帝国供应,若备战过于顺畅,则无法榨干最后一滴。 大主教看在眼里,他全都懂。可他又能如何?联军只会更糟。归根结底,神教的一切权能,从一开始就不是用来收拾另一个神教的。几千年前他们退出世俗以拔高神格,反过来将“教皇”治理不了的百千领主拿捏得服服帖帖。而今,苦果终于浮现。 “适应到极致,则困于环境。”这是《天演》说的。 霄云山脉有一种豹,几乎只吃羚驼,它们的肌肉与骨骼,已扭曲到只适合攀爬而非奔跑;霓安岛上有一种鸟,几乎只吃钩果,它们的喙和羽,已扭曲的只适合防刺而非翱翔。它们适应到了极致,故而困于环境。 沃夫冈伽有一种“教”,他们的权柄与威能,已扭曲到只适合“整人”而非“伐神”。他们适应到了极致,故而困于环境。 冥神、圣神、道宗。中原最大的三个教派,他们有时令城主跪服,有时给城主纳税。他们可以享受一群人的跪服,同时对另一群人低头。他们在凉帝国时期主张一种教义,到了灾害纪元演变出另一种教义。他们神圣而弱小,渊远流长。 重骑、战象。这些“湿地沼泽”难以施展又极奢侈的兵种,亦行走在“圣军”的队伍当中。不甚合理,又理所当然。主战场在湿地,不在三城或郊外,这连傻子都能预判;三城及所属要塞不会有像样的抵抗,这连傻子都能预判。但圣军仍要,圣军不做预判。使蛮力好过精明算计,尤其在算错的时候。 “那是啥?”一名驭象师惬意地半躺在“靠背可以调节的象鞍”之上,对身旁不远不近的另一名驭象师喊道。乘象比乘马舒服百倍,唯一的不便,就是路上聊天有点费嗓子。未开战时,“弓手”和“长戟手”不在象背,象师只能和象师聊。 “鹏雁吧,咋了?”邻座象师抬眼瞅了一会儿,回喊道。 “鹏雁多少钱一只?这么一会儿,给咱瞧见三波。”鹏雁是极奢侈的奇珍,就算驭象师是最高贵的兵种,也只能在打了胜仗后的庆功宴上,被赏赐一两块边角。凭自己的薪俸,绝吃不起。 “前头还有两波?我没看见呀,那不能是鹏雁吧!” “那几个黑点儿都快贴着云彩了,这体型还能是啥,云鹰?”这不可能。云鹰比鹏雁更少见,而且都是单飞,哪有排队的? 天气太热,争执无果,两名象师闭嘴小憩。大约四百个呼吸过后,耳畔响起惨嚎,战象开始奔跑。撞翻驮马,踩烂步兵,完全不受驾驭地…奔跑。 黑蜂漫舞,绿蜂如雾。无论哪种毒蜂都蛰不死雨象,但只要“蜂罐”在恰当的地点爆开,足以将它们变成屠杀友军的肉锤!“贴着云彩的三批黑点”其实是同一批,她们…在瞄准。 雨象的皮肤厚如甲胄,但耳朵、鼻孔乃至口舌,都可能在群蜂环绕下产生剧痛。更麻烦的是,雨象太聪明,比战马聪明得多。聪明,意味着它们更胆小,也更容易与同伴共情。一象哀鸣,群象皆惊;一象炸缰,全队炸缰。 因此战象通常是十到二十只一队,每队相隔很远。因此驭象师并不知道别队炸了没有,他只知道自己的左手,要是不存在就好了!疼痛,令人生无可恋的疼痛。他想拔刀斩掉自己的左手,右手却根本没有握刀的力气,甚至没有摸到刀柄的准头。疼痛,令人天旋地转的疼痛,他完全分不清究竟是象倒了,还是自己歪了…… “呜!呜!!”九只鹰哨在半空中悲鸣,此起彼伏。没听过的人,会以为那是云鹰的嚣叫。 “复仇!复仇!!”鹰骑不是象师,她们永远不可能在盘旋或行进时,听到彼此的叫喊。但她们仍要叫喊,喊给自己,喊给曾经的同伴,和昔日的王! 蜂罐尽失的九只云鹰避开象队,扑进人马丛中。半人长的鹰喙刺穿战马的头骨,巨翼扑扇着、挣扎着,想要回到属于自己的天空。然而这里没有断崖,云鹰落地,再难腾飞。 “妈妈”背叛了自己,但云鹰不会理解背叛,它们只能理解谁是妈妈。妈妈还在背上,妈妈不出声了。九名鹰骑,在驱使她们的孩子冲入敌阵之前,就已咬碎了蜡丸,藏着青盐的蜡丸。鹰骑无腿,鹰骑孱弱,她们根本举不动“足以戳到地面的长矛”,也从不拥有那种东西。她们用临死前最后的神智,将自己的孩子送入绝地,同归于尽。 敌人的血,祭先王。自己的血,祭同袍。神鹰的血,祭鹰神! 这九名鹰骑,是现存的一百一十四骑中,年纪最长的九位。上一任埃博拉女王斩断自己双腿时,她们盘旋在半空;十二名洛拉玛鹰骑撞死在崖壁时,她们强压着冲天的怒意,强忍着噬心的屈辱,继续盘旋。 两百多年后的今日,她们已临近衰老,她们的“孩子”已衰老过三次,又破壳三次。她们带着新生的孩子与尘封的旧恨,飞过可以折返回鹰巢的边界,飞临圣军北进的必经之路,向教廷宣战! 没有信鸦的世界,是迟钝的。进行在半途的圣军,还来不及知道埃博拉王国已经改信。那群异教徒在女王索菲娅的带领下,公然宣称自己信仰畜生!信仰鹰神!还捏造出一个人畜杂交的后裔,将王国献给了他! 极小范围的骚乱,很快致使三十六万圣军驻足不前。这不是九乘鹰骑的问题,而是进军途中、补给线的侧腹,悍然冒出一个拥有八座城池的异教之国!该怎么办,要不要分兵去打? 当初尘、叶盯上达达利,是为了离鹰蜂堡更近。而“鹰蜂堡”与“湿地沼泽”处在同一条纵条,只是个次要的考量。他们预见不了太遥远的事,原初的计划,仅仅是云端、世俗,两头生非;原初的计划,只是一个因征服了鹰蜂堡而声名鹊起的王国,在某个恰当的时刻反叛教廷,改信天神洛拉玛。恰当的时刻是何时?改信之后会不会从内部崩溃?这些细节都不是“木叶谷”中空想出的大略所能覆盖,只能一步步地走,一步步地看。 十天前,格罗萨城。埃博拉女王索菲娅又一次亲临宗主国王都,朝见宗主国的王。与几个月前那一次的轻装简从不同,这回她带了一万亲兵。所有人都确信,这必是造反无疑。然而要塞守将不得不硬着头皮、吞着苦水,眼睁睁看着虎狼之师徐徐涌入。国王巫依洛、王后莫维坦、王军主将科摩多,收到任何一位单独的命令他都会怀疑是假的,哪怕是三人中的头一位,哪怕是亲笔签名加印章再加军符,他都一定会怀疑是假的。 但他同时收到了这三个人的手令。这意味着即使内部有人作乱,也已经干成了,他没有选择。更何况,即便这是属于新都“格罗萨城”的要塞,内部也已陆续掺入了将近半数的埃博拉兵,敢挡他们的女王,别说身前的大军和背后的王都是何态度,就连自己部下那关都未必能过。 王城之上,守城军主将倒是没有丝毫扭捏。他离中枢更近,知晓更多。“开城相迎”,这就是女王和王后共同的意思,当面跟他说的。 一万精兵入城,没有如众人所预料的那般逼临王殿,这个王姓明明是“施沃茨”,新都却叫“格罗萨”的王国,也没有如众人所猜想的那般,换个女王,留下王后。 一万精兵,在基本没有抵抗的情形下,将守城军、禁卫军乃至毫无战力的巡兵尽数缴械,而后分出千人,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围住了“圣所”。 幽秘而圣洁的黑方内,百多名神卫被一个个揪将出来,用麻绳系成几串,集结在圣所正前的广场中央。 索菲娅-埃博拉身着一袭隐现流云纹理的浅灰色王袍,分开亲卫,缓步走入场间,双膝跪地,双手交握,面朝黑方。英俊甚于美艳的面庞之上,满溢着虔诚与狂热,与身前不远处双手反缚、串串相连的紫袍构成一幅诡异至极的画卷。 “默海高天,皆为神域;雷阳雨露,俱是神恩。”黑方顶沿,不知何时出现一位身形修长的黑衣男子。那是中原语,没人能听懂他说得什么。众人只感觉阵阵天雷紧贴着耳膜炸响!饶是训练有素的精兵,大半也在第一声炸雷轰入脑海之即,依循本能将身子蜷缩起来。代表神明的紫袍,也莫能外。早有预备的索菲娅,亦将十指交握的双手拧出青筋,才勉强维持住端庄。 烈日之下十六声惊雷响过,广场与黑方陷入一阵长久的沉寂。众人的耳鸣缓缓消解,听觉慢慢复原的过程中,渐有胆大好事的民众凑近,凑近到士兵包围黑方时刻意留出的巨大缺口边缘。人数不多,但已足够。 神卫、国王、将臣、兵民。这次明目张胆的改信,将由构成一个王国的全部势力、全部阶层,共同见证。 索菲娅-埃博拉面朝黑方,合手而跪。此刻所有人都已明白,她跪的不是黑方,更不是紫袍。千百道目光不约而同,汇集到黑方顶沿那一抹更深的黑衣。 没有人看见出刀的过程,灰白刀身正缓缓归入灰黑色的木鞘。没有人看见刀芒与刃风,唯有黑方脚下百多具残躯,填补着视线未能捕捉的空白。 因不敢放肆倾泻而丝丝缕缕从众人喉头挤出的惊叫过后,又是死一般的寂静。 “赞颂鹰神!”或许是寂静的衬托,或许是王座的浸养。索菲娅没有内力,也并未咆哮。而她的嗓音却带着难以抗拒的魅惑,又夹着不可忤逆的威严,无比清晰地传入场间千余人耳中。很难分辨那短短一语究竟是在赞颂,还是命令旁人赞颂。 “赞颂鹰神!” “赞颂鹰神。” “赞颂……” 先是亲卫。再是伴于索菲娅左右的埃博拉王臣。最后,是稀稀落落跪倒,又颤颤巍巍不知该颂念什么的民众,仅指没有逃跑的那些。实际上,那些跪倒的民众根本来不及想清眼前发生了什么,他们跪倒,纯粹因为别人跪倒。跪下之后就跑不掉了,没人阻挡他们,只不过…跟随别人跪拜者,很难有勇气在别人起身前起身。 黑方顶上的男人如一片枯叶般,极缓慢地飘落到索菲娅身前,将手中刀递给了她。叶玄自己也分不清,这算赐予还是归还。他只知道和第一次相比,心疼的感觉分毫未减。他更知道,这一次,是真的收不回了。 如果说第一次私下赠刀算是赐予,这次表演则属于“仪式”。它昭示着鹰神对埃博拉家族的认可,而不是索菲娅个人。它会作为圣物,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清尘原初的计划里没有“鹰神”,原初的计划是巫依洛和莫维坦被神之泪“赐予威能”,凭此蛊惑人心。对外诱人改信,对内弹压反叛。而今,莫维坦以“鹰神后裔”的身份接受菲索娅献国,这有利有弊。对内,反叛的压力更小,镇压的损耗更低;对外则显得有些混乱,“天神洛拉玛”的名字早已遍传北南,可“鹰神”是个什么玩意儿?谱系越复杂,传播时阻碍越大。 两害相权,永远是眼下的问题更重。圣军已动,当然是打赢再说。 尊敬的大主教阁下,我们改信了,你管不管?鹰骑光天化日把你的圣骑士撕了,你管不管? 你拿什么管?托托莫王军,精锐尽出了吧。剩下的那些杂兵,能啃下鹰蜂堡吗?来呀,铩羽而归甚至全军覆没的消息传出后,且看民众的信仰,有几分动摇。 想让帝国军收拾我?好啊,那你备战呀。六个月?九个月?你猜我会不会老老实实地待着?帝国已经接管了托托莫的全部要塞,算是督军吧?“帝国军不会北进,待托托莫荡平异教,所有要塞会全部归还。”你是不是这样答应过?放屁了呗?来呀,毁约呀,背信弃义呀。且看托托莫的军心,有几分动摇? 在叶玄的坚持下,清尘等来了,或说赌来了那个“最好的时机”。 最好的时机,就是“圣军”出征之后,抵达“洛拉玛教区”之前;最好的时机,就是如长蛇般绵延无尽的圣军,浩浩荡荡擦过“鹰蜂堡勉强能够作乱”的区域;最好的时机,就是圣军来不及重新备战,却来得及分兵攻伐的那一个月。 等他们过去之后再跳出来,从后方侵扰补给线是没用的。那是圣军,大主教钦点的圣军。只要他们开口,沿途的王国都会给他们补给。另则,圣军的补给线不止一条,鹰蜂堡也并非真能轻而易举侵扰到“离自己最近”的那条。最近的那条,在鹰蜂堡以西。所谓更近,并不是紧紧贴着。九乘鹰骑一去不返,飞到精疲力竭才堪堪得以降临。这意味着“地面部队”需要接连拔掉好几座王城才能触碰。 鹰蜂堡的恐怖不在于攻伐,在于不可侵犯。一旦远离鹰巢,失去“天空”的埃博拉军就是普普通通的王军而已。所以,必须让圣军主动来打! ………… “基本可以认定为‘巫女会’的同党,冕下。失踪数月的烛、星、雁三名巫女,很可能就在鹰蜂堡。”赫法没有随“圣军”出征,他坐镇在托托莫的王都,若非十万火急,他绝不会动。但这件事情必须当面与大主教商议,好在癌陀冥山不算太远。 赫法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就在“圣军”遭遇鹰骑的当晚,三个“将营”接连被偷,遇刺将领的头颅…碎成了渣。没有人会拿着重锤去偷营,那必是“巫法”无疑。星、雁、烛的失踪使他更倾向于:情报中所谓“鹰王”展现出的威能,背后也是巫女作祟。 “莫维坦曾骑乘过云鹰的传闻,你怎么看。”大主教问。“莫维坦骑鹰”的传闻发生在一年半之前,相关内容混同在“十三圣堂”例行呈报、浩如烟海的案卷当中。案卷用的是“白卷”而非“红卷”,因此根本没机会入“大主教”的眼,连“圣殿七执事”都没看过。大主教和赫法也是刚刚知道“骑鹰”的事,临时从旧案卷中翻出来的。 “圣堂用‘白卷’呈报,且没有任何脚注,说明当初的判断是‘流言无据,不值得重视’。现在已经很难求证。我认为不论真假,那样的传闻至少是埃博拉王国为‘改信’所做的预备。 我们连夜翻看了‘第九教区’过去十年的所有案卷,莫维坦的履历绝对异常的。要么他是男巫,要么身边藏着女巫。结合先前的情报,‘烛、星、雁’彻底失踪之前,‘星’本来就极少在异教区露面,‘泪’更少。‘泪’和‘五大巫女’同时出现的记录只有一次,在两年前。不排除其中某位是替身。现在看来,部分巫女极少露面的原因,或许是因为她们真的不在。 另,‘烛、星、雁’同时失踪、施沃茨王国不合常理的军事行动,这两件事在时序上紧扣,我认为莫维坦‘不是男巫而是傀儡’的可能更大。” “嗯。”大主教应声,不置可否。“说你对‘伪鹰神’和‘埃博拉’的看法。” “‘伪天神’的谱系中本没有鹰,我认为…这是诓骗、胁迫或者交易,按照‘巫女会’以往的作风,更可能三者兼有。后续的‘秽史’中,她们会把‘伪鹰神’填补进去。‘巫女会’得到‘埃博拉’的力量,‘埃博拉’得到‘信仰伪鹰神’的自由。 无法确定‘交易’起于何时,初步猜想,那场与‘施沃茨王国’的战争也是演戏。‘布诺’已经派人去调查那场战争的细节,我认为没有必要。眼下最紧迫的问题是:圣军已在半途停滞了十九天,是否分兵清缴‘伪鹰神’势力,需要您的命令。” 赫法在请示,也在催促。圣军停在半路进退失据的局面,本身就会丢失信仰。比信仰缓慢流失更严重的是,如此停滞不前,会极速消耗圣军的士气。 “你的建议?”大主教喜欢提问,但极少在重大决策上征询旁人。不是极少,赫法印象中,这是头一次。大主教此时的艰难,可想而之。 “‘分兵’对胜算的影响无法估计,‘不分兵’对信仰和士气的冲击可以预见。我的建议是,请您务必在今晚之前对我下令。”大主教不懂军事,因此作战的具体细节,完全由赫法与塞维格-托托莫二人决定。但“打不打,和谁打”不是一个军事问题。赫法明知道“停滞”是致命的,也必须回来请示。之所以亲自来,就是为了敦促大主教尽快决断。除了自己,没有人敢对他说“务必”。 ………… “分兵,一次。”大主教没让赫法等到晚上,命令也十分简洁。 “分兵十二万清剿鹰巢,缓进。二十四万圣军直取异教区,如沿途再遇侵扰,不可停驻。”这是赫法对圣令的延伸,亦是他本就拥有的权柄。 大主教的法令没有要旨,因其太过简短,要旨就是“字面的全部”。而赫法的延伸,要旨在于“缓进”。鹰蜂堡一路宁可僵持,绝不能输!神之泪在远方,湿地沼泽才是关键。但鹰蜂堡这边也绝计不敢轻忽,神战不是军棋,不是“你吃我一口,我吃你一口”的桌面游戏。无论战场有多少处,既是以圣殿之名,则溃败一处,满盘皆输。 假如分兵五万,若一朝不慎被鹰蜂堡吞了,北境很可能直接变天。要是真发生了那种事,等待赫法的命运只有两种:要么神座崩毁,南、北两境开启针对圣仆的大清洁;要么神座摇荡,自己在圣殿的忏悔厅接受审判,而后处死。 赫法在下棋,也在赌博。分兵十二万,他赌的是沿途之上,不会再有第二个鹰蜂堡;赌的是二十四万圣军足以破开浓雾,荡平湿地。毕竟这是托托莫的精锐,装备、训练乃至饮食,远非寻常军队可比。加之这一战存着“掏空帝国”的念头,装备之豪奢已到了罔顾常识的地步,要说这一军的战力,甚至远不是以往的“托托莫精锐”所能比拟。 “面对普通王国军,保守估计以一当五。”这是塞维格的说法。塞维格不是妄人,他是“小输元帅”,他说保守,那就是很保守了。赫法心里再打个对折,二十四万圣军,无论如何也能换算成近五十万精兵。应该够了。 隐在暗处的叛逆也许不止一个,但“鹰蜂堡外加七城”这种分量的不会再有。这是理智的判断,也是不得已的假设。如果这种层级的反叛势力遍地开花,仗不用打,教廷已经完了。 塞维格不同意分兵,他认为应该集中力量,先行拔掉鹰蜂堡。塞维格也不同意“缓进”,他认为即使分兵十二万,也应该顶着鹰骑、不计战损,用最快的速度端掉鹰巢! 托托莫王国的主帅,分南北。塞维格是北帅,这意味着他没有在“边境以南”对撼过帝国军。打了半辈子富裕仗的他,奉行“小输即赢”的兵道,但这绝不代表他喜欢“慢慢来”。恰恰相反,“小输”意味着强攻!他的风格是“多面强攻,无分主次”,凭借没有技巧的蛮力,用最短的时间让对方全盘崩溃。 在吟游诗人乃至大部分文臣眼中,塞维格只是个仗着家底雄厚,肆意挥霍的纨绔,只有真正懂行的将领明白——所谓蛮力,实为大巧。多面强攻,意味着塞维格麾下的将领能够摆脱中枢,临阵自决。更恐怖的是,他部下的部下,乃至部下的部下的部下,也被要求拥有同样的才能。 一个“营将”临时被调离原军,升格为“偏将”,带着一群自己根本不认识的部下去完成某个任务,比如拔掉某些支堡甚至攻陷一座要塞……这是“塞维格军”的日常训练。 要塞被攻陷的王国,多数情况下不会易主,只会被迫成为附庸;即使易主,通常也不会变成托托莫王国的领地,而是扶植一个新王上位。北境地脉之复杂远非南境可比,直属的领地并非越多越好,这是托托莫王国花了八百年时间,反复验证过的道理。 塞维格-托托莫用这样的方式练兵,或说练将,已百年不止。王国任何一处缺将,首先想到的就是从他军中抽调。现如今,“托托莫王国”的实权将领,半数都出自“塞维格军”。塞维格是托托莫王的弟弟,现任托托莫王没有子嗣,也被医士认定不可能有,加之王后已故,国王不曾另娶,塞维格是法理上默认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塞维格喜欢带兵,拒绝成为王储,于是国王绕过第三、第四和第五顺位的继承人,将“储君”指定为塞维格的长子。也因此,塞维格一脉在军中的势力基本不受王权的打压与节制。 一支“将才”溢出的圣军,一群擅长“偷营”的妖女。哪怕最狂野的吟游诗人喝了最醇、最烈的酒,也很难幻想出如此登对的天作之合, “‘鹰国’的兵会越打越多,他不明白吗?”此时塞维格十分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扮成一名“普通偏将的参谋”,混在圣军的队伍当中呢?如果留在托托莫城,就可以当面与赫法据理力争,而不是窝囊地接收圣令。 索菲娅献国,本质上是“埃博拉王国”与“施沃茨王国”的合并,她从一国之主,变成“鹰神教”的首席执事,“鹰之国”的代政官,权柄有增无减。 八城并归一国,称为“鹰之国”。原“埃博拉城”更名“鹰都”,下辖七城——赤、橙、黄、绿、青、蓝……紫! 实际上“原施沃茨王国”拥有九城,那座原名“依薇尔”,后改叫“弗弗洛”又改叫“橙色”的小小边城,现下已被除名,降格为“堡”。 今日的“橙城-戴斯摩”挨着“赤城-格罗萨”,是与“黄城-亚卡普”、“绿城-伦伯汀”、“青城-安涅瑟”一并环绕“鹰都”的五城之一。 “赫法执事…肯定明白,他不敢冒险。多半是顾虑到我们没有和‘鹰骑’作战的经验。他想先吃一路,回过头来再吃另一路。”塞维格的近臣与奴隶“森里”略带惶恐地应道。即便是在探讨军务,涉及“圣殿执事”也需万分小心。森里是个生来就没有“分身”的天绝,这在禁制阉仆的红土极为珍贵。 “没打过就不会?那我掌什么兵!鹰骑的优势在于视野,在于情报精准和传令迅捷。所以此刻是‘鹰国’最弱的时候。原‘施沃茨国’的将士没有彻底改信,原‘埃博拉国’的将士也尚未熟悉新领土的地形。拖延越久,改信的将士越多,地形摸得越透,两军磨合得越好……算了,牢骚无易。你说,我该在哪一路?” “主人,您……”先前只是惶恐,这一回,森里的嗓音真有些发颤。主从二人两百多年的默契,无需多言。如果元帅留在“鹰之国”一路,那无疑就是准备违抗赫法!“这太冒险了。执事的‘法令’虽然没有对外公开,但圣军高层全都知道,您即使打赢,也难保不被清算。另则,下达指令,很可能暴露您的位置。那女巫的行刺……” “一旦脱离主军,我将不再掩藏。众兵拱卫加上两层暗伏,兴许能试出巫女的极限?捕到一只最好,如果不幸被她们得手…森里,你说何种情形下,我的‘军令’能覆盖赫法的‘圣令’呢?”被刺杀的元帅生前最后一道军令,大概有这样的分量。不是因为死亡可以拔高位格,而是因为赫法懂兵,他清楚:即使只在高层内部,军心也容不得反复揉捏。 “主人,没到那一步,您不必……” “是啊,服从赫法也未必会输,这正是最为难的一点。我可以死,但如果只作为天平两端无数砝码中的一枚,那值得吗?” “主军更需要您。”森里说。 “哈…主军真正需要我多嘴时,恐怕就来不及了。我混在军中,是觉得如此阵仗,不亲临有点可惜。现在看来,是个错误。” ………… 深夜,无风无雨。镰月破开薄云的缝隙,吝啬地洒下微光。一道黑影绕过举着火把的层层巡兵,潜行至一座硕大的“圆顶军帐”近旁,驻足缩身。 圆顶军帐四周,被十几副火架照得通明。帐口有兵,帐侧、帐后有兵,十余脒外,是一座比帐顶高出四倍的简易望楼。 “哼,又是假营?”类似的恶当,叶玄已上过许多次。主帐“内壁”粘着银铃,地面撒满响豆。更可恨的是,不论真营还是假营,主帐内必定有人,想单凭耳力在帐外分辨真伪,绝无可能。主帐附近的“卫帐”里,则藏着早已用“军牛”拉满粗弦的床弩,钢矛般的箭头对着“主帐”的方向,闻声即射,根本不瞄。叶玄即便不躲,射中的机会也微乎其微。 但夜路走得多了,总是难免撞鬼。“运气”这东西,迟早会被“数目”填平。他真正的底气在于:藏在“卫帐”里的床弩,其分量和威力远不能与“尼昂要塞”墙顶那两座相提并论。且不说可凭身法闪避,就算真的挨实了,也能活命。皮开肉绽而已。 这个时代距离人们彻底破解“真气”的奥秘,相隔数万年不止。但黄土大陆的武人清楚一个常识:真气始于丹田,藏于经脉,终年流转不息。如果将真气比做甲胄,则武人最坚实的一层防护,在肌肤之下。又兼“鹊桥”丝柔,抵御钝击的效果也许不如“金钟罩”,面对尖利之物却更容易将凶器或自己滑开,难以穿透。 带着这样的底气,叶玄依旧不敢孟浪。在阴影中暗伏许久,他寻到一个缝隙,先行潜到“卫帐”附近,侧耳细听。可容二十人休憩的卫帐之内,只传出两道勉强还算均匀的鼻息。 人数不对,卫帐里…有床弩。 是正确的推断?还是杯弓蛇影?叶玄决定确认一下。若心中有鬼,则任何迹象都能被当成鬼。卫帐里有两个也许睡了、也许没睡的人,实际有无数原因可能造成这个局面,床弩只是其中一种。如果这样就撤,我还偷什么营?何况每三个“将营”就有一个是真的,更何况即使暴露他们也留不住我。如果这样就撤,我还偷什么营? 无痕手滑破帐帷,银铃作响。比孩童手臂更粗的弩箭挂着拳头大小的三枚链锤,如天雷般狂暴地轰将过来!无需瞄准,小小“卫帐”连同帐内、帐旁的一切,通通似烂泥一样被链锤绞碎! 床弩。比尼昂要塞守城弩更大的床弩,藏在主帐! 凌空跃起的一瞬,叶玄眼中倒映出两团血雾。身下,卫帐中两名士兵的碎肉连同断骨,已和帷帐的布片纠缠在一起……唯有食腐的蛆虫能慢慢将它们分离。 “妈的,再也不偷了!”夜幕之下,万军丛中,据史书所载能凭一己之力敲响帝国丧钟的蝗境武夫,此刻如被农夫驱赶的蝗虫般,夺路飞逃。 双腿的颤抖用内息强行压住,额前的青筋仍不受控地嘣嘣跳动。就在刚刚,他侥幸逃得一命。与谨慎没有半点关系,纯是侥幸。割破帐布的一瞬,他蹲在帐侧的地面,而不是伏在帐顶的横杆。这让他起跳的速度快了半分,否则,他此时已经重伤、残废或者陨命,取决于弩箭的哪个部分击中他身体的哪一处。 之所以“蹲在帐侧”而非“伏在帐顶”,那完全是由巡兵的盲点决定,不是他自己小心。 “如果换成小影,她会死吗?大概…不会。她身法比我略慢,脑筋却快得多。卫帐内壁铃响,她立即就能明白是怎么回事。我是有多蠢才会愣一下神!不,小影应该根本不会中计。偷到‘假营’不是一次两次了,我会想,难道对方不知道我会想吗?我他妈到底在干什么!刚刚…如果换成师姐呢,她能躲开吗?小蛾、寒星、孤雁、冥烛……” ………… “这些够了吧。偷得太狠,保不准适得其反。”叶玄看着桌上七枚只有“小半边”的“兵符”,对清尘道。 “够了。”清尘简短回应。听叶玄讲述过昨夜的遭遇,她也有些后怕。终究是“安修”这个名字太过深入人心,来自黄土的她们,哪怕是不喜欢“灾害纪元”的清尘,面对素人仍不自主地有所轻忽。 圣军已动,尘、叶最不愿意看到两种局面:一是圣军掉转兵锋,集结全部军力先剿鹰之国,再灭巫女会。二是圣军不理睬他们,依着原初计划直扑沼泽。 第一种情况,清尘认为不可能。“清剿巫女会”的法令已然昭告天下,非到万不得已绝难更改。另则“鹰之国”的事一出,教廷多半会严重高估“巫女会”的腐蚀力。他们算不出“全力攻打鹰蜂堡”会耗时多久,因此必更加谨慎地思虑:若再多给巫女们三个月、半年乃至更久的时间,世上会增出多少异教徒?甚至…多少个异教? 第二种情况,清尘认为存在微小的可能。所以在圣军停滞期间,她要求叶玄疯狂地偷营,疯狂地挑衅。她不怕对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做敌人害怕的事”是弱者的特权,圣殿代表神明,代表至高,它必须优先考虑“理应做什么”。 另一方面,偷营也是用近乎作弊的手段,在探查敌军虚实。七枚兵符,是半月以来偷营二十三次所获。对圣军而言,“卡在半途”绝对是意料之外的事。这说明他们有能力在措手不及的情况下,迅速布置起数目惊人的“假将营”,并且每一个假营都足以乱真。 更恐怖的是,比“尼昂要塞守城弩”还大的巨型床弩,他们总共带了多少?没人知道叶玄会去偷哪个营,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守城”级的床弩,在中原早已废弃,叶玄也是进入“达达利军”后才有了更详实了解。这东西…体积大出一倍,造价至少增出十倍,仅指不能拆卸的那种。 袭击叶玄的那架巨弩,绝不可能是临地伐木而得。这意味着…那体型堪比斑牙象的巨型军械,能够分拆成“行军时可以携带”的小块。比不能拆卸的要贵多少?叶玄不知道,这已经超出了他在“达达利军”所能获取的常识。 “得提醒她们。你去,还是派人去?”现如今,鹰王身份的叶玄已不便远行。尤其在这种强敌将至,内部未稳的情形下。 “‘格罗萨城’的内政刚刚从瘫痪中恢复,‘施沃茨国’的兵将有多少能重新启用,也需要我来甄别,你自己搞不定。况且你现在的身份,也不适宜理政。”他是鹰神后裔,以“鹰王”之名统辖“鹰之国”。但与寻常的国王乃至帝王不同,他不是君主,而是图腾。他的职责,是在必要的时刻出现在必要的地点,展现神迹,聚敛人心。 平常的时候,应该只有巫依洛、索菲娅、海柔尔和科摩多能随时见他。他不能和群臣、众将混在一起议事、扯皮。他当众说出的每一句话,都等同于法令乃至神谕。至于早年间,在斗场里面打滚、在国王脚下屈膝的事情,巫依洛和索菲娅自有办法替他说圆。总之,他是神圣的。 “残影那边,你过虑了。她比你、我都要狡猾。如果非要多此一举你才安心,那就这样说吧。”语罢,清尘手中的碳笔也停止了滑动。 肋骨、蚂蚁、毛。递给叶玄的白纸上,娟秀地落着三个以“沃夫冈伽文”写就的词汇。安修、只是、运气。忽略平仄的错乱,三词的发音就是如此。 “嗯。多派几批,分几路走,要快。”鹰神教与洛拉玛神教的勾连,如今已无需掩藏。使者轻装简从,肯定比圣军快得多,如果能到的话。“小影送来的人,能用吗?”安排好报信的事,叶玄又思虑起眼下。 清尘点头:“两百多年前‘鹰蜂堡’触犯‘紫袍’,正是为了保护‘洛拉玛鹰骑’。哼,教廷可真是帮忙。亲历那件事的人,许多都还活着,且身居要职。‘捏合两教’比我以为的还要顺利。修订过的‘神史’在埃博拉军中传诵,基本没人抵触。截至昨天,‘吟游诗人’只打死了两个。雨露们…可以动了。” 一个月前,清尘分两次接到了残影暗地派出的十九名“雨露”,谨慎起见,其中没有洛拉玛人。接收由海柔尔亲自负责,过手的人很少。这些雨露的职责,就是策反…不,拯救那些信奉厄古斯的“施沃茨军兵将”。 如今的“鹰之国”,表面上拥有八座城池和上百鹰骑,雄踞一方、不可一世。但实际能用的兵将,主要来自原“埃博拉”一国。也亏得他们兵多将广,且几个月新就开始征兵、扩军。换做一般王国,单是填满这许多要塞就会耗尽全部兵源,更别说野战了。 原“施沃茨国”的兵将,早先被叶玄拆成小股,分散混入埃博拉军。这是为了防止“改信”时的内乱。“改信”之后,他们被卸去刀、甲,送入“格罗萨城”。 这些兵将能不能重新启用,主要取决于两点。其一是他们能否改信;其二是信仰“鹰神”的埃博拉军,能否接受他们的友军信仰“天神”。 短时间内,想让原“施沃茨国”的兵将直接改信“鹰神”是不可能的。泛灵层面的图腾崇拜,没有这么强的腐蚀力。埃博拉王国的兵民自古以来信仰鹰神,其本质是对肉眼可见的“力量”的膜拜。力量泛化成神明,需要漫长岁月的积淀。鹰是畜生!对外人来说,鹰是畜生。没有几代人的时间,很难扭转。 最具侵略性的信仰,永远是“一神教”。 泛灵;多神;一神。世上万千宗教归根结底,是这三种形态之一。“厄古斯神教”是典型的“一神教”,中原的“圣神教”和“冥神教”也是。而“洛拉玛神教”在谱系上属于“多神”,又被“补天、化天”的神史强行升华为“一神”。 也可以说,厄古斯与洛拉玛,是“创世神”和“救世神”的区别。在“神格”的层面,洛拉玛永远矮对方半头。清尘也没办法,她来的时候,创世神的座位已被厄古斯牢牢占据,妄想捏一个新的出来,用中原话说那叫蚍蜉撼树、盲犬吠日。 她可以说厄古斯是伪神,但不能否认伪神的存在。由此延伸出的问题就是:真神干嘛去了?她必须解释“伪神因何存在;真神因何缺位。” 进一步延伸出的问题是:洛拉玛不能是创世神。不可以全知,不可以全能。当然,如果清尘有一万年的时间,她可以绕开关于厄古斯的一切,重塑真神,重新创世。然而她最多最多只有一代人的时间。唯有借助厄古斯的力量,才能摧毁厄古斯。 无神的世界,凡人可以造神;有神的世界,只有神能造神。洛拉玛,可以说是厄古斯和清尘共同创造的神。今日的洛拉玛,之所以拥有对撼厄古斯的分量,很大程度是靠着厄古斯的馈赠。是两百多年前的“大清洁”将衪抬到了勉强可以碰瓷的位置。毕竟,“洛拉玛”是古往今来唯一一个被“神谕”钦点的宿敌。 清尘不懂造神,她只懂历史。“中原史”演变至她出海前的那一刻,宗教的面貌是:“一神”与“泛灵”各说各话,而“多神”受上下两端撕扯,要么升华为一神,要么降格为图腾。被霄云山脉阻隔的“西域”尚有“多神教”存活,但总数减少的趋势也十分明显。 “一神”与“一神”不容,中原史上几百个“一神教”,到“灾害纪元”只剩“冥神”、“圣神”两个。她怀疑迟早会变成一个,更好奇有没有可能变成零个。 而“泛灵”很难被“一神”抹杀,因为原旨上并不相冲。就连“厄古斯神教”也不否认世上有巫、有灵、有妖。否认没用,神在云端,而巫、灵、妖这些,是如杂草一般从地表生发。禁制它们,就是滋养它们。 神教其实很懂,所以当他们不得不为“大瘟疫”寻找罪源的时候,从没想过将脏水泼给任何一幅小有名气的图腾。他们选中了“洛拉玛”,一个古老但不群聚的种族。一个特征鲜明,却没有共属图腾的种族。 与难以抹杀相对应的是,“泛灵”很难凭自己的力量扩张。一个不住在山里的人,没道理信仰山神;一个从不下水的人,也没道理信仰河神。所以中原的“道宗”实际是无数图腾的杂糅。所以“鹰神”也只能拥有埃博拉一国一地的眷属。 “天神”不同。默海高天,皆为神域。当天水落尽,红土陆沉,“洛拉玛”会用另一种方式,一种与“厄古斯”表面不同实则雷同的方式,赐予人们永恒。 “好。且看那小贱人调教出的妖女…有多大能耐。”叶玄企盼道。 ………… “我是烟菲尔-沃夫冈伽,受真神的感召而来!伪神肆虐人间,致兵连祸结、苍生涂炭。幸而真神悲悯,开眼降泪,我辈愚众终见雷阳之光。 万年来,你们和你们的先祖,经历过多少场战争?几百,还是几千?为什么北境民众会永无休止地承受战争与灾厄?因为伪神的黑堡,横亘在癌陀冥! 你们原本只需要一场战争,一场被帝国吹拂的战争。默海高天,皆为神域。神下之民早应一统,神下之民…本应一统!然而伪神的黑堡,横亘在癌陀冥! 紫袍邪众,捏造出‘秽殿’与‘深渊’,撩动你们的贪欲与恐惧,吸食你们的血液与骨髓!帝国,亦遭其戕害。贤明的皇帝不肯助伪神施虐,被污渎神之罪,受绞索禁锢者有、受烈火焚烧者有。我皇受迫,经年供奉乌铝。所奉钱赋,半数供黑堡奢靡,半数武装起托托莫的王军!紫袍邪众,容不得世间半载安息。唯有祸乱,能令魔手取利。 幸而真神悲悯,开眼降泪,我辈愚众终见雷阳之光!你们原本只需要一场战争,现在仍需要一场战争。一场为了神明的战争,一场被神明注视的战争。这将是人间的最后一战。直到天水落尽,红土陆沉。赞颂天神洛拉玛,拔除伪神厄古斯!” 格罗萨城的军营内,一名拥有血红色双瞳,自称“烟菲尔-沃夫冈伽”的美艳女子,不遗余力地蛊惑着高坛之下,仰望自己的数百军官。此时的“鹰之国”,原属“施沃茨王国”的“农匠兵”已尽数遣散,“王国兵”则只剥夺了武器和铠甲,仍保留着完整的建制。他们仍享有原本的薪俸,城中家眷仍维持原本的特权。军营,成了他们临时的监牢。 “我能演说,无法交谈。”扮演烟菲尔的雨露名叫“温苏娜”,她这样告诉巫依洛。血色眼瞳千里出一,如今洛拉玛神教的雨露已远不止千人。皇女的体态、语气甚至眼神都能模仿,但学识与见闻不能。 圣女教你骗人,你就不怀疑圣女本身也是骗子?清尘心中暗诽,当然没有说出来。“不必,也不准交谈。他们只需要聆听。” 私下里一对一的规劝,由其余的“雨露”负责。温苏娜将以烟菲尔的身份,受到最高规格的保护。皇女,只可远观。 “你问烟菲尔的身份?伪神军团是清一色的‘托托莫军’,这样你还不明白吗?”残影送来了一十九位雨露中,最关键的“温苏娜”其实是身份最低、能力最差的一个。因为“血瞳”限制了选择的范围。余下一十八位,才真真正正是蛊惑人心的行家里手。 她们没有从最高职级的将领开始,而是优先选择营将、小营将一级。这一层级的将官,对上、对下都有足够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学识与见地,远远及不上这些小贵族出身,又经“圣女影”亲自调教过的雨露。 自己的性命仿佛悬于一线,又仿佛只是想象,从头到尾,没听到一句要挟;手里没有刀,嘴上说不过;而且对方是那么温柔,那么漂亮……男人在怎样的情境下最容易软弱,这世上没人比她们更懂。如果“雨露”也算战士,这一十八人,无疑是精锐中的精锐。 让敌人措手不及的代价,就是自己一方也难免仓促。鹰骑突袭的三十一天后,十二万圣军兵分两路,逼临鹰之国。 第一百五十五章 男巫 “所以‘烛、星、雁’三位圣女不是去了帝国,而是…鹰国?”圣女影和欧雷娅,一个在雾都备战,一个在卢索索城坐镇,近几月见面的次数并不太多。如今“鹰之国”反叛的传闻先于圣军抵达“洛拉玛教区”,欧蕾娅坐不住了,她借着禀报的名目前往雾都,想当面问个清楚。 “嗯。那里会更早开战。”残影只好点头。不能告诉她真相,哪怕她是欧蕾娅。其实此刻残影还不能确定圣军是否分兵,这仅仅是她的判断,或者说,是对尘、叶的信心。 没有信鸦的世界,“鹰之国”的消息传到这里需要很久。论传讯之速:旱蝗比信兵快,信兵比流言快,流言比几十万人的圣军快。只可惜,失去了星、雁、烛的“洛拉玛神教”已经享不起这样的奢侈。尘、叶皆不能动,青、蛾不宜放单。残影自己,更是半刻也不敢离。 “那烟菲尔……”温苏娜假扮烟菲尔去往鹰之国,是残影亲自安排,欧蕾娅还不知道。她只听说烟菲尔好像失踪了。 “烟菲尔回帝都了,细节你不要问。” “是。”欧蕾娅眼中闪烁着希望,更准确地说…是燃烧着。雾都,鹰都,帝都。她心中绘出的版图上,“癌陀冥山”已是巨钳缝隙间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黑点。 真实情况是怎样,残影心知肚明。“雾都”和“鹰都”才是黑点,“圣军”才是螯钳。 “弃城的事,都安排好了?”残影问。 “还没有。不宜太早,人心会乱。” “敌军逼近后,会立刻把‘三国’和‘湿地’切成两片。如果你陷在那边,我就算以身犯险也会去把你抢出来。听懂了吗?” “是,明白。”圣女的安危重于一切。所以欧蕾娅会留下足够的冗余,确保自己全身而退。 弃城的准备有二。 其一:是“边境要塞”中的守军大幅减员,并掺入相当数量的死囚与重刑犯。与之对应的报偿是:罪兵的家眷可以在雾都最贫瘠的街区,得到一处最简陋的房产。真正的边军则很难抚恤,他们的家人本来就在雾都。对待他们,第一步是诱以重金,除此之外,儿子许以公职,女儿可成雨露。若不足数,第二步就是抽签。真到了第二步,哗变的可能将成倍增加。 其二:是城内暗伏“毒人”,用以传播瘟疫。这是中原古兵书上十分常见,在沃夫冈伽却从所未有的战法。由于“圣所”的存在,寻常的国战谁也不敢“毒攻”。就连“投石”都不敢抛得太深。 你们说“大瘟疫”是女巫弄出来的?那本座就弄一个给你们看看。成了,实至名归。不成,也是抽你们脸! “毒人”是在鬼蛾的帮助下完成的。残影浸淫莫问塔百年,最不擅长的就是“医”和“毒”。这二者,其实又只隔一线。当年鬼蛾被叶玄逼迫,随云洛学医三载。云洛教的是治病救人,鬼蛾的心思却半点也没往正道上使。如何消除病灶,反过来就是怎样从小病中诱出恶疾;如何阻止疫病扩散,反过来就是怎样投毒可以事半功倍。 残影做了这样的布置,实际也只是以小博大的一步闲棋。她希望这一招起效,却没指望真能起效。中原史上,靠“疫攻”扭转战局的案例不能说没有,但稀罕至极。本质上,这个时代的人包括“云大”在内,并不真正理解“疾病”的深层机理。“疫攻”在场战的有效应用,要等到下一个“文明季候”。 在那个时代的史观下,所谓“帝国纪元”、“灾害纪元”乃至其后更为漫长的“蝗蜂纪元”,都是同一季候中的几段插曲而已。 几千年后的人,认为所谓“木叶家族”是整个世界天翻地覆的起点。而在几万年后的人看来,他们不过是将历史的进程拨快了半格。几十万年后,基本没有人知道“叶玄”是谁。他们知道“云大”,知道“薛棠”,因为《天演》和《拓殖》是每一颗行星、每一艘星舰之上,幼教的基础内容。 ………… “照鹰骑的描述估算,拔给咱们的圣军大概有十多万。这么多兵马只分两路,攻的还是同属‘安涅瑟城’的两处相邻的要塞。他们想干嘛?这不合理呀。”没有外人在场时,叶玄从不介意将讨伐自己的军团称为“圣军”。安涅瑟城在鹰都以西,是环绕鹰都的五城中,距圣军原本的行进路线最近的一处。 “也许…是在防守?我不懂兵,只能从大局上看。我们这一路突然跳反,圣军必须来伐。不理就是畏惧,原路前进就是逃跑。但他们来不及摸清这边的实力,所以不敢冒进。想先把这一路粘住,先解决那边的问题。也讲得通。”清尘不甚笃定地说道。“这样想很危险,你们别被我误导了。” “嗯,谨慎起见,应该假定这是奇招。但我实在想不出来,索菲娅的人也看不懂。与其说是‘攻打’,他们更像是‘屯兵’在要塞附近。”要塞未必都在高处,但通常是挤在两山的缝隙之间,几千人就足以轮番进攻,剩余的几万…只能歇着,连看见都难。 自战端开启,已历七日,场面远不如预想中那般暴烈。六十鹰骑每天例行空巡,例行投下三百六十只蜂罐。要塞之外已建起层层叠叠数百座箭楼,每日例行对射。墙顶的投石器和墙下的投石车也在不断对轰,坏了修,修好再轰。 “投石”这种战法,实际很难对高墙造成有效的破坏。或者说,破坏的速度远远及不上修补的速度。想单靠“投石”破城,两个月的仗能打成两年。守军饿死了,墙还没烂。所以“投石”更多是一种心理上的威慑。运气好时也能砸死人,但效率远远不及羽箭。 一连七日,只有对射与对轰。不曾强攻过一次,也没有穴攻的迹象。 确知圣军开始分兵后,叶玄或说鹰王的居处,就从“格罗萨城”变为了“鹰都”。鹰都被五城环绕,又是鹰巢所在,住在那里便于第一时刻知晓任何一处的军情。他和索菲娅都没想到,战场只有两处。借着鹰骑的眼睛看了七天,战况之温和…匪夷所思。 清尘仍住在“格罗萨城”,负责督导原“施沃茨军”的改信与重启。以科摩多为首,原“施沃茨军”的大部分兵将都集结在此城。拿起刀,就能战斗。拿起刀,就能窃国。 旱、蝗平地奔跑的速度快过鹰骑,若中间隔着许多山,就远远不及。但叶玄确信自己的脚力能快过地面的一切,因此他敢在“要塞没被攻破”的情形下擅离鹰都,只为和清尘见上一面,交谈几句。 “反过来想想,我们折腾了四年多,仅仅替残影引开十几万圣军,用处是不是太小了?”清尘微蹙着眉,不满道。她认为自己犯了个错误,圣军逼临城下,囤而不打,这落在了她的预想之外。之所以自责,因为这并非兵事,而属“大略”与“布局”的范畴。 “削掉圣军三成兵力,还动摇了他们的军心,甚至一部兵将的信仰。划算了。”叶玄说。 “如果我们打赢,天地很可能直接变色;如果我们战败,对‘那边’的影响其实有限。我们不输不赢,拖到‘那边’分出胜负,大局上就是亏了。我猜…这应该是教廷而非军方的决定。”清尘道。 “嗯,可能。单从兵事上看,这的确愚蠢至极。鹰骑的视野是无解的,坐等埃博拉的陆军摸透地形,我们会越来越强。可他们要是决意不打,我们很难主动开启决战。鹰骑的视野,要在双方都‘动起来’的时候才最管用。对方屯兵结阵,补给线又切不断,那鹰骑就成了纯粹的‘蜂罐兵’。毒蜂弥补不了人数、装备和体质的差距。” 偷营二十几次,叶玄确定自己的观察不会错。两军的差距,不仅仅在于“多少人披铁甲;多少人的武器是纯钢”,尽管这已经相当致命。两军的差距,更在于平均看来,托托莫的士兵要壮出一圈、高出半头。更坚固的甲胄、更锋利的刀矛、更强健的体魄……无论单兵还是总体,托托莫军相比普通王军,都是全方位的碾压。 与这样一支军队隔墙对峙,鹰之国或许能坚持挺久。但若想歼灭或者击溃他们,则必须将“主场优势”发挥到极致,才有那么一丝丝的可能。 “那就把要塞打开。”清尘想了一会儿,决绝道。 “现在吗?他们想拖延,我们也需要时间。”原本的计划,正是凭借要塞的高墙磨损对方一部分兵力,为已方的野战军争取更多时间。埃博拉军梳理“鹰都”周边“新五国”的地形,已接近完成。施沃茨军的重启则刚刚开始。叶玄认为“压上全部筹码的决战”不宜发生在一个月内。 “决战的具体时机…你们决定。总之咱们这一路,必须先于残影那边有个结果。必须。” “嗯,我尽力。她那边有雾,多半是‘慢刀割肉’的消磨战。”叶玄的意思很明显,他要再等等。清尘与叶玄的分歧、赫法与塞维格的分歧,本质十分相近。都是“胜算”与“战果”的权衡。 从赫法的角度看去:越早决战越容易赢,但输的后果不可承受。所以他宁愿晚。最好主军吃完一路,回过头来再吃一路。这样相当于只打了一场; 从清尘的角度看去:越晚决战越容易赢,但赢得越晚,回报越小。所以她宁愿早。如果耗到残影胜利,这一路就成了废棋。 另则,所谓越晚越容易赢,前提是残影那边没有打完。如果耗到残影失败,这边的圣军士气必将暴涨。“我军主力大胜,且正在赶来的路上”,抱持这种信念的军队,几乎没有崩溃的可能。 相比于“下大棋”的赫法与清尘,塞维格和叶玄离战场更近,因此他们更多考虑“如何打赢”,而不是“赢又如何”。 三十四天后,属于安涅瑟城的两座要塞仍在“酣战”。墙顶与箭楼的对射,在双方没有商议的情形下,默契地调整到“一日两餐之后”。对射的时长,也默认为“一小时整”。至于投石器和床弩,早已经“养护”了半月有余。 “换防。”鹰军偏将“布里索-埃博拉”带领另一支队伍,替下了自己的堂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沃夫冈伽没有这样的古语,也不习惯用鼓。但道理是相通的。漫长且祥和的对峙,早已耗尽了他们的战心。 “唱!”新军新气象。换防过后,默契的攻守变为诛心的咒骂。 “曝尸阉奴托托莫,拔除伪神厄古斯!” “曝尸阉奴托托莫,拔除伪神厄古斯!” “曝尸阉奴托托莫,拔除伪神厄古斯!” 短短一语,如溃烂的葱球一般,散发出层层叠叠的恶意。 阉奴?托托莫王不是阉人,阉人更不是奴。在这个被“厄古斯”笼罩的世界,阉人从来是神圣的。 墙顶怒唱止歇,换来死一般的寂静。对面是“圣军”,他们不可能、也不允许用歌声与人对骂。 打开要塞,撤除守军,是逼不得已的最后一步。如果可以,叶玄希望要塞是被“攻陷”,希望“攻陷”的过程足够激烈。借地形之利磨损对方只在其次,更重要的是,他必须亲眼看看对方是如何打仗。截至今日,还从未有人见过“圣军”认真起来的样子。 隔日正午,伴着隆隆声响与浓浓的烟尘,数十辆全副武装的“云梯车”以极缓慢的速度朝高墙逼近。 与叶玄攻打“尼昂要塞”时由工兵临地伐木制成的“云梯车”完全不同。这几十只巨兽,皆是散件拼装而成,用料是“坚硬程度只略低于铁”的“蛇纹木”。羽箭射不透,火箭点不燃。更麻烦的是,那条“可伸缩亦可折叠的长梯”完全包裹在木板之内,即便进行途中被投石器击中,“碎石”也难以摧破,非“整石”不可。如果守军敢出城野战,则这几十辆“云梯车”抵到墙脚之前,既是盾车,也是战车。 “云梯车”因排布过于密集的关系,被墙顶的“守城巨弩”轰碎九辆。而后,合计喷吐出四十七支钢矛的两架巨弩先后故障,由工兵上前维修。至少一两个大时之内,用不得了。 羽箭无用,投石不中,野战不敢。在城弩下幸存的三十多辆云梯车,隆隆逼至墙边。板木掀起,绞盘拧转,风箱鼓荡……车顶探出的长臂,不是云梯,是木管。随着风箱的收缩,木管内喷涌出一阵阵淡黄色轻烟。伴着柔和微弱却又绵绵不绝的东风,缓缓腐蚀着墙顶的天空。毒攻! 黄烟并非剧毒。这个时代的人,根本调制不出能在旷野中索人性命的毒烟。黄烟刺人眼目,灼人鼻腔。吸入时的灼痛尚能忍受,但双目难睁,却不是单凭意志所能撑过。 湿布蒙脸,箭手盲射!毒烟之下,墙顶守军只混乱了一百多个心跳的时长便恢复了秩序。这是鹰军的素养,也是“守城”与“野战”的差别。相比于野外的复杂地势,要塞守军就算闭着眼睛也知道自己在哪儿、长官在哪儿、敌人在哪儿。 “这他妈…有必要么?”要塞左侧山腰,一处湿滑、陡峭到素人不可能攀至的秃石顶上,黑衣男人用中原语小声嘟囔道。他说的不是毒攻,争夺神座的战争当然是没有底线的。他说的是战车,那几十辆“以为是云梯车,实际是毒烟车”的战车,居然——还真是云梯车。它们既是毒烟车,又是云梯车。 这他妈…有必要么?两种功用分开不行吗?捏在一起,得贵出多少倍?十五倍打得住吗?打仗就打仗,伐神就伐神。如此炫富,有必要吗。 “怎么回事?”如果说先前只是诧异,此时这一幕,叶玄就真的看不懂了。他躲得太高、太远,不会有人看见他。但蝗灾的目力终有极限,他丢失了一个最关键的细节,因此看不懂了。 千多名圣军兵士攀着数十条“坚固到几乎像桥、宽敞到几乎是路”的云梯,攻上墙头。从叶玄的角度看去,登上墙顶的圣军仿佛摇身一变,都成了以一当百的高手。起初分明是守军更多,然而一经接触,便成屠杀之势。 真正的原因,在于视线。毒烟尚未散尽,一方却能睁眼。 琉璃眼罩。一队队身披暗银色锁甲的精兵,双目处清一色地紧紧箍绑着两片血色琉璃,宛若深渊中爬出的厉鬼。他们顶着毒烟,站在墙顶,狂暴而精准地砍杀。不一刻便肃清了高墙。 城墙内侧的守军拥堵在兵道入口,与圣军对峙。圣军占了地利,居高临下,并不急于强冲兵道。身后越来越多的同袍顺着云梯涌上,送来了强攻时无法携带的长矛、方盾和双人弩。 号角、铜钟,两长三短。守军余部听懂身后传来的指令,弃墙退守。属于“安涅瑟城”的“黎黎要塞”,半日沦陷。 琉璃眼罩固然极尽奢华,但圣军真正的恐怖在于,他们能调制出“刚好可以刺目,吸入却不至狂咳”的毒烟,这才是最显底蕴的一步。 今日份的蜂罐送到时,高墙之内已扎下数百顶军帐。六万圣军,绝大部分仍在墙外。临高看去,如一坨巨大的粘液沿着要塞破口,朝内涌进了小小半滴。 “比预想中更强大,似乎也更僵硬。辱骂厄古斯就能逼迫他们强攻吗?那接下来……”叶玄仍站在山腰,回想方才看到的种种。“不,没那么简单。强攻要塞只有‘是’或‘否’两个选择,‘成’与‘败’两个结果。接下来,更大的纵深会给他们更多自由。 刚刚要是我在,能守住吗?且不管毒烟为什么对圣军无效,要是另一路他们还用同样的办法攻城,我在的话…能守住吗?” 一处要塞攻陷,另一处绝不会等。就算对方仍想要缓进,也必须先把另侧要塞拿下来再说。如此才能进退自如,内外皆可策应。一路陷在里面,一路堵在外面,对圣军而言是最危险的局面。 尽管两座要塞相邻,道理上他们可以退而绕行,但这绝不是优先的选择。十几万人,尾巴太长了。五六万,其实已经太长了。 若是塞维格可以独断,他不会允许任何一路超过万人;也不会允许先打一处,再打另一处;更不会允许自己的军队跌入对方的节奏。可惜塞维格走了,他最终没有下定决心,没有赌上自己的性命。他听了森里的建议,继续隐在某个偏将的队伍中,随主军走了。 ………… “果然,相同的战法。”三天后,叶玄缩在与“黎黎要塞”同属“安涅瑟城”的“黎纳要塞”侧方山脊处,观察着圣军动向。 琉璃眼罩的事他已经知晓,但赶制相同的东西根本来不及。况且对于鹰之国而言,那是一笔巨额的军费,就算世上真有“顷刻将乌铝变成眼罩”的妖法,值与不值,也需仔细掂量。 我能不能做到?该不该冒险?缩在山脊,临高眺望着战场,叶玄清楚,已到了必须决断的时刻。再等下去,“黎纳要塞”会以同样的方式陷落。 尽管这日“鹰骑”没有错过城头的攻守;尽管三种不同品类的“毒蜂”给攻城一方造成了不小的干扰,但这只能拖慢进程,改变不了“要塞将在日内失陷”的终局。这里离鹰巢太远了。鹰骑往返“原埃博拉国”边境,一日至多两次。这里是扩张后的“鹰之国”边境,一日只能飞一次。 拼死保下这要塞,真的有用吗?唉…墩墩陶活着就好了。叶玄已经行动,心中仍在犹疑。论才能,索菲娅手下的将领未必比墩墩陶差。问题在于,他来不及分辨。 “破!”一道黑影自头顶坠下,比落叶快,比石铁慢,同时喝出与体型全不相符的震鸣。 超过九脒长的“乌黑细绳”先于黑影划过城头,近乎“削切”一般断开了搭在墙头的云梯,以及云梯之上身披锁甲、戴琉璃眼罩的一名圣兵。 此刻,恰是毒烟未散,数十架云梯先后搭好的局面。已有十几名“眼罩兵”攀上了墙头,开始对着盲眼的敌军砍杀。更多眼罩兵挂在梯上,或排队守在云梯车下。 黑影落于长墙右端,顺着墙顶垛沿,以快于常人但肉眼可见的速度朝另侧行进,每一步只浅浅跃过一只墙垛,不使双足有超过半个眨眼的凌空。一朝险被蛇咬,如今他只觉得四面八方,甚至头顶脚下,到处都是拉满粗弦瞄着自己的巨弩。 其实圣军的床弩距离很远,就算侥幸没有射偏,他要闪避也无丝毫难度。即使他在空半,也能凭“鹊桥”之劲,转瞬将自己震出数个身位。之所以脚不离地,因为他不止防着远处,也防着近处。不止防着敌军,也防着自己的兵将。除了从黄土带来的家人,他谁也不信。包括死去的萨林新,和活着的索菲娅。 “投石!”黑影自右及左,移动几乎无声。沿途一线,所有已经或者即将触碰到高墙的云梯,皆一鞭两断。圣军将领的反应算是极快,然而军令的传递需要过程。先前数十辆“投石车”为避免伤及友军而悉数停摆,再行开启时,黑影已将墙顶扫完。 十四名“眼罩兵”被钢针洞穿,角度合适的几个没有射死,直接将脚掌钉在了地面。他想要眼罩,也想抓活的。有资格带眼罩的,必是精锐中的精锐。保不准知道些有用的事。 四十六辆“云梯车”主干未损,但统统失去了“最关键的一截”。木梯与墙顶仅隔数脒。这数脒的距离,素人如何也跨不过。 云梯车退,毒烟渐散。叶玄撤去无形真气对双眼的防护,仍感到空气中一丝残余的辛辣。 几十辆“投石车”抛掷出完全不显密集的石雨,轰击向要塞高墙。直到笨重的“云梯车”退到两百步外,尚没有一块石头落在准处。准处的意思,不是指墙头那件黑衣,而是墙顶兵道上的任何东西。 “鹰王!”近处,一个“将官”装扮的男人将身体缩在垛墙之后,亢奋至极地呼喊。他眼上蒙着用水浸湿的“淡粉色半透沙绵”,这只让他比普通士兵多撑了一小会儿。主要的作用,似乎是“强行睁眼”时更容易些。 落石未止,箭雨又至。但透过薄纱看到远去的云梯车,将官便知这一波攻势已然终结,更知闭目时听到的那一声暴响并非天雷。 “哪里来的粉纱?你他妈随军带着妓女?”他是鹰王,只能想,不能问。 “鹰王!”“鹰王!!”越来越多的守军忍痛张开双眼,呼喊着他的名字,幻想着刚刚的神迹。 “送一副眼罩去鹰都。战俘分开审,不要杀。”这是他第一时刻想到的。然而他是鹰王,不宜谈论这么小的事。实际上身为鹰王,他就不该去想这么小的事。骗人先骗己,这一关,他总过不去。 想到的话,不能说;该说的话,想不出。 好在沉默是神明的特权,他不用承诺明天还来,不用承诺永远都在。几个纵跃,黑影变成黑点,顺着山壁,回至不可触及的高峰,隐于岩石与矮树的阴影。 好在沉默是神明的特权,没有人敢问“为什么鹰神的后裔不能飞翔?”没有人敢问“你那条黑绳又是神之泪拿什么捏的?你自己是不是不会?”尽管海柔尔早就这样想过。 镜阁赝品,绳鞭鬼泣。这是他从“泪宫”带回的物品之一。另一件,是赐予索菲娅的“雪”。 “似乎可行,但愿。”避开众人视线,卸去鹰王的外壳,叶玄偷望着仍在泼洒羽箭,但分明已不会有任何结果的战场,心中暗想。 无法断粮、断水的情形下,要攻陷一座要塞,归根结底就只有“攀城头,毁门墙,挖地道”三种办法。 蝗境武夫,力有尽时。叶玄不可能单凭一己之力对撼圣军,那件事后,更是杯弓蛇影,轻易不敢身陷敌丛。但如旱蝗之力仅用来捣毁攻城器械,或许能在局部发挥出比鹰骑更大的效能。 要塞横亘于两山之间,高墙只有一道,对面人多却没有合围的余地。所有能对石墙造成威胁的巨型军械,不论“云梯车、毒烟车”还是用来撞毁门墙的“冲车”,都是木制为主,完全可以在快速游移的过程中以绳鞭摧破,无需耗损太多真气。守军配合下,“一蝗当关,万夫难开”短时间内是有可能的。 此处地质坚硬,穴攻的难度比之“尼昂要塞”高出太多。而且穴攻很大程度上是凭运气,一轮强攻折损几千,十次不成就全军覆没。当年莫维坦敢做,那是“花别人的钱,赌别人的命”,输了没有后果。圣军输不起,非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如此。 “若他们分成十几路,同时强攻多处要塞,就算我和尘儿都上也抗不住。可现在这样对吗?我留在这里…应该吗?”从叶玄,到莫维坦,再到鹰王。他从来不是那种“一经选择便坚持到底”的人。“一边行动一边犹疑”才符合他的本性。用残影的话说,叫“瞻前顾后、首鼠两端”。 根据清尘的意图,鹰军应该逼迫圣军深入国境,在旷野中决战。 按照清尘的推断,圣军不想决战,他们希望将“不胜不败”的局面延续到“巫女会”溃灭。 但圣军没办法做到“无所顾及地拖延”。出于立场,圣殿不能公然下达“缓进”的法令。这只能是圣军高层极少数人知晓的密令。军令层层下传,愈到前线,就愈加隐晦。以至于具体负责攻城的“营将”根本无法理解:明明早就可以毒攻,为什么毒烟车要等到对方“唱歌挑衅”后才开始拼装? 若面对挑衅依然不动,一线官兵难免要开始猜忌,毕竟“渎神”的传闻这几年实在太多,如果鹰蜂堡可以,如果连烟菲尔都可以,那自己的将军…谁又说得准呢?比官兵更麻烦的,是那些分散下沉到“小营”一级,负责督战的紫袍。他们代表圣殿,却没资格知道圣殿真正的想法。 基于以上种种,眼下的局面是:右路圣军被迫吞下了“黎黎要塞”,而左路的圣军依常理也必须同步拿下相邻的“黎纳要塞”,正如剑虎的两只獠牙须同时咬穿犀牛的皮肉。唯有如此,下一步才能攻守有据。进,可于敌国境内合流;退,有两处要塞以做根据。 若拿不下“黎纳”,则相当于六万圣军被寥寥几千鹰军卡住了脖子。不论在兵事层面,还是更高层面,这都是不可接受的。 入夜。高墙内外万千军帐透出点点光火,宛若深渊里的星辰。鹰王独自缩在山顶,皱眉啃咬着事先藏好的,压得如石头般坚硬的肉干。那身为鹰王特制,昂贵到可换两头战象的黑衣用山泉洗过,正湿漉漉裹在身上,一边吃肉,一边以内力烘干。 他暂时不想与守军同住。死守“黎纳要塞”并不是最终的决定,他仍要一面行动,一面观察。若是住在营里,想抽身可就难了。鹰王虽是“半神”,今时今日却面临与圣殿相似的桎梏。住进军营,无疑是一份宣告。一份将“神威”绑定于“黎纳要塞”的宣告。万一守不住呢? 偶尔降临,转瞬失踪,神鹰见首不见尾。这也是某种层面的进退有据,或说首鼠两端。 其后三日,叶玄没有下山。因为能放毒烟的云梯车不曾出现。他不相信自己抽毁的那些就是全部。六万圣军,根本不是攻打“一处”要塞该有的配置,巨型军械也不可能只有这点。叶玄猜想,圣军这几日安分,是因为高层将领正在消化一条极重要的新情报——对面有男巫。 鹰王莫维坦的威能,是在抽毁云梯那一刻首次被敌方目睹。在此之前,那几十次偷营都在深夜,没有人看清是谁。 除了新情报,对方大概也在商讨新的战法。“毒烟车加眼罩兵”的战术已被男巫克制,同样的事情再来一遍,或许圣军认为没有意义。 又隔四日,更多“能放毒烟的云梯车”开至墙下,与之伴随的,还有数倍于云梯车的“投石车”以及浩如烟海的“长弓手”。短暂又漫长的七日,圣军没能想出完美的新战法,他们决定用采最粗暴的方式,以力破巧。 毒烟,放! 云梯,出! 眼罩兵,上! 投石器,开! 长弓手,射! 距高墙最近的云梯车,被全无准头的落石砸毁。没有关系。 攀登到一半的眼罩兵,被弓弦未满的羽箭洞穿。没有关系。 男巫是吧?鹰王是吧?你出来呀。 黑影如约飘落,只是到得略晚。绳鞭呼啸之际,已有几十个眼罩兵上了城头。然而这一次,眼罩兵面对“蒙了湿巾,仍需双目紧闭”的鹰军,没能现实预想中“砍瓜切菜”似的屠杀。 鹰军“刀盾手”每四人一组,背靠而立。他们闭着眼,不寻目标却带着相同的节奏,一下接着一下,朝正面挥砍。他们看不见,只需要凭借军锣与铜钟的声响,分辨出“东、南、西、北;劈砍、立正”六种军令。听见“东”,就齐齐向东迈一大步;听见“劈砍”,就以“每三次心跳两刀”的节奏,不间断地砍向正前。指挥他们的校官,缩在更高处的“石制望塔”之上,戴着七天前缴获到的琉璃眼罩。 如此结阵,相当于鹰军的“刀盾手”直接减少了四倍。但与上次相比,现在至少可以顽抗。上一次,墙顶刀盾手的战力…几近于无。 “破!”在闭着眼睛的鹰军士兵听来,这晴空下的一声雷鸣,远胜过千言万语的激励。 “赞颂鹰神!”狂热的呼喊混乱了劈砍的节奏,进而打乱了“四背相靠”的阵型。七名鹰军士兵在敌人面前露出后背,他们死于鹰王的降临。 飞石、箭雨,这份六亲不认的狂暴,确实放缓了长鞭撕破长梯的速度,但也只是放缓。对于那道曾在“胡亢的铁鞭”与“风大矛的金刀”下生还的黑影而言,投石器和长弓手,数量再多也不足以致命。 自山脊飘落前的一刻,叶玄有过迟疑。他怕的不是眼前的阵仗,而是隐在蛮力外表下的毒计。迟疑带来战损,蛮力之下,却没有毒计。他曾经小看过素人一次,险些赔上性命。那一次的侥幸,怕是要用一辈子的恐惧来偿还。 与上次相较,肃清全部云梯的时长增了五倍。对应的好处是,鹰军一方又添了百多副琉璃眼罩。 小山般的“云梯车”留下的缝隙间,十几辆身形瘦长的“冲车”正一下下轰砸着厚重至极的石墙与木门。紧紧闭合的“对开木门”或许几百下就能撞碎,木门背后包裹铁皮的“闸门”,没有十天半月绝难奏效,这是指守军不加理会的前提下。闸门背后,是数以万计的沙包、垒石。沙包后面,是陷坑。陷坑再后,则是“瓮城”内腹。 即便是代表这个世界至高战力的“圣军”,想要以“破墙”的方式攻城,其难也堪比登天。唯二的通路,只有墙顶和地底。圣军在如此局面下混入“冲车”,多半只为了确认一下城墙的质量。万一是纸糊的呢?鬼知道当年修筑时,工程官贪腐到什么地步。 浩浩圣军,被阻隔在名不见经传的“黎纳要塞”墙外,已将近一月。 以圣军素养之高,军械之多……若不是男巫作法,就算没有“毒烟车”和“琉璃眼罩”,小小要塞也早该拿下七、八遍了。 然而就是“云梯”至“墙头”那短短五、六脒的间距,反反复复,怎么也跨不过。男巫从不冒进,从未跳下过城头一次。他没有眼罩,好像也不怕毒烟。他永远只在“云梯搭上墙头”那一刻出现,永远只用那条貌似是件法器的黑鞭,将圣军堪堪隔离在五步之外…… 这段时日,叶玄对“合在一起的素人”发自本能的恐惧,似乎也得到了些许疗愈。万千素人的力量,终究是只能“聚拢”而无法“叠加”。一个人能用一百次呼吸的时长挖一个坑,一百人却无法用一次呼吸的时长挖一个坑。坚厚的石墙,他们无能为力;数脒的距离,他们无能为力。 鹰王神威大显,那条不知名的“圣鞭”也随之声名鹊起。事迹传回鹰都,传遍七城,眼看即将播撒北境。然而真实的情况是——鹰王也无能为力。六万圣军就屯驻在眼前,烽火连营,绵延到蝗境武夫目力所及之外;南边不远处的“黎黎要塞”还有同样数量的圣军集结在另一路;更远处,比两路加在一起还多一倍的圣军主力,正一步一步逼近“泪宫”,他无能为力。 堵住左路圣军,真的可以迫使右路挺进吗?鹰王不知道; 即使右路挺进,鹰军真的可以在距离“鹰巢”那么远的地方野战吗?鹰王不知道; 大股鹰军奔赴安涅瑟城边境,没问题吗?鹰王不知道; 清尘筛选出的施沃茨军,靠得住吗?鹰王不知道。 他只有一个简陋的方略。一个简陋到如果没能现实,都未必是件坏事的方略。 圣军左路被堵在“黎纳要塞”不得寸进,那么已经拿下“黎黎要塞”的右军会怎么做?浅浅进入敌境,兜个小圈绕到背后,内外夹击“黎纳”,是他们可能的选择之一。 其实“各有六万兵马”的左右两军,完全有能力各自为战。甚至完全有能力一分为六。但如果圣军的战略真是“拖延”,那两军就有“策应”的必要,就有“首尾相接,两头联通”的动机。如果圣军的战略真是“拖延”,他们就更有动力在“边境要塞”这种不太致命的地界作梗。 如果不攻“黎纳”,那已经拿下“黎黎”的右军下一步该做什么?难道一直屯驻在边境休养?“黎纳要塞”刚好是右军不去“安涅瑟城”也不去“鹰都”的借口。“鹰王”在黎纳,就更是天衣无缝的借口。 两处要塞相邻,其间也没有足够分量的城堡,更没有城池,这一点做不得假。但是“浅浅入境,兜个小圈,绕到背后”的那段路,大概比圣军以为的难走一些,同时又不至于艰难到影响他们的选择。大概吧。 耗时一个多月,将属于安涅瑟城的“黎黎要塞”改建成“向内侧防御”的堡垒……连这种荒唐事都已完工,右路的“高阶将领”们再也找不出停驻的借口。以“保护粮道”为名留下一万人占守,圣军终于开拔。在一个小小的边境要塞屯兵一万,不战之心已是昭然若揭。但毕竟大军在往里走,一线督战的紫袍也看不懂兵事。 右军挺进敌腹,目标是左军久攻不下的“黎纳要塞”。不,目标是恶贯满盈的——鹰王莫维坦。 “黎黎要塞”与“黎纳要塞”之间,横着一条“自西向东,不算太长的小小山脉”,这实际是那条“自南向北的中型山脉”的支脉。直插过去并非不能,但考虑到“辎重的运输”和“粮道的安稳”,绕过山脉是更好的选择。客场作战,应尽量减少穿山,这是战争的常识。 尽管“圣军”在很多方面都已强悍到违反常识的地步,比如他们的“工兵团”可以真正做到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比如“战象”这种不适宜远征的“吞粮巨兽”,仅右军一路就带了两千头;比如他们随军携带的“重型器械”即便可以分拆,换做寻常军队也根本无力运送……但常识总归是常识,遵循永远比违背方便。 不算太长的山脉尽头,是一大片没有“吃人泥沼”的“水泽带”。水泽地带相对平坦,或许是山风与季风叠加的关系,大部分时间也没有障人眼目的雾气。唯一的麻烦在于,这一带有着密密麻麻、错落无序的大小水坑。大的勉强可称作湖,小的则仅凭呼喊就能将声音传到对岸。 “水泽带”往东,是最适合大军行进的平原。但平原处距离“安涅瑟城”已经很近,圣军到了那个位置,不攻“主城”反而绕路折回,难免有怯战之嫌。另则,向敌国内腹挺进越深,是否开启决战的主动权,就越难把持在自己手中。 短短一月,在没有主军压阵的情形下,仅凭“游哨”和“先遣队”便能绕开或拔掉沿途小城堡,将地势探查到如此程度,这也不是普通王国军所能完成的事。 然而毕竟是在敌国之内,关于安涅瑟城,圣军只打探到了一些“根本无需打探就能推测出来”的内容。大批鹰军涌入安涅瑟城,这是理所当然的。具体有多少人?圣军不知道,也不在乎。十二万圣军,本来就是“灭国”的配置。若只想不胜不败,那可太富余了。 另有件事,圣军也不知道。但如果知道了,多少会有点在乎:除“安涅瑟城”以外,甚至包括“鹰都”在内,几乎所有步兵变都成了裸兵,几乎所有骑兵都换成了驮马。鹰之国全部的铁甲、全部的战马乃至乘马,都已汇集到了安涅瑟城。事实上,就连大部分留守在其他城池的“骑兵”也是假的,他们只是“会骑马的兵”。 安涅瑟城的兵,总数并没有很多,堪堪四万出头。然而以装备论,这四万人至少凝注了“鹰之国”九成以上的军资。换言之,圣军此时只需分出一两万人,绕行到“鹰之国”的北、东、南任意一侧,完全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破开要塞,拔除卫城,直捣鹰都。 五万圣军,以不算太慢但远远低于自己极限的速度,在“水泽带”中稳步行进。“营将”及以上的将官全部穿着由工兵赶制出的“蜂服”,一些无需战斗的兵种,“蜂服”配到“小营将”。穿蜂服的将官大都乘马,另有一些乘坐简易的“巡车”。 在沃夫冈伽十几种最常见的地形中,“水泽带”不算特别难走。与平原相比,最大的问题是“常常走不了直线”。每遇到一个湖泊大小的水坑,还要尽快决定“渡过去”或是“绕过去”。 不论“渡”还是“绕”,比之崎岖的山地都要轻松不少,至少“工兵团”的压力很小。各兵种当中,相对辛苦的是“游哨”。水泽地虽然平坦、开阔,与山地相比反而更容易迷失。山地难行,可选的道路往往只有几条。平原更简单,忽略敌军城堡的排布,那就是直线最短。 水泽带介于二者之间,可选的路有无数条,哪条最优?这非常考验游哨和先遣队的功力。测绘是门极高深的学问。这个时代,就连守军自己都很难拥有“精确且完整”的地形图,更别说身为“讨伐者”的圣军。 另有一个颇为尴尬的问题,截至此刻尚没有酿成灾祸。圣军,或者说构成这一支圣军主体的托托莫军,他们最恐怖的地方,在于其“各自为战”的能力。 分辨一支军队的强弱,通常有“一实一虚”两个视角。 “实”是指装备:有多少铁甲,多少战马,刀矛是生铁、精铁还是纯钢?士兵吃的是肉干、奶干还是糠饼? “虚”是指意志。一支万人军,死掉多少就会全军崩溃?一千、三千还是五千?这条“死线”是游动的,不稳定的。比如鹰蜂堡突然跳反,就会让整个圣军的“死线”朝着不好的方向偏移。比如“黎纳要塞”久攻不下,也会在“局部”造成相似的效果。 虚实之间,其实还有一个更隐秘,也更高阶的标尺——混编。简单来说,同样五千人的编制,你能塞进去多少个兵种?硬塞不行,这些兵种得真正做到“协同”。托托莫军的恐怖,或者说“塞维格”治下托托莫军的恐怖,就在于它每一个五千人的兵团,都是“全兵种”。 这意味着总计十二万圣军,完全有能力分成二十四路。“破开要塞,拔除卫城,直捣鹰都。”他们可以在“无上层指挥、无友军配合”的情形下,分别、独自去逼近这个目标。与之相比,正常的王军比如达达利军,如果强行捏出十二万兵马,则实际作战中,他们在任意一个时点上,必定有绝大部分兵力是“闲置”的。 当初烟菲尔告诉残影:三十万塞维格军,至少要折算成一百万普通王军,绝不是信口开河。 然而“赫法执事”高屋建瓴的圣令抵消了这一优势。“小兵团,全兵种”的配置,是用来多面强攻,不是用来防守的。抛开留守要塞的一万兵马,现下的局面是“五万”圣军被强拧成一路,就仿佛十乘鹰骑用锁链串了起来。这还不如每个兵团只拥有两、三个兵种来得方便。 按照“塞维格”的思路,兵团与兵团间的配合,原该是战略层面的默契。比如“一团”主将知道“二、三、四团”在合攻安涅瑟城,打了二十天还没拿下,那他就可以判断:敌国的另外某些城池必然是纸糊的。 然而五万圣军,十个兵团被强拧成一路,“战略层面的默契”就被迫变成“战术层面的协同”。比如十个兵团只能共用一个“临时扩充的游哨营”。这还不如每个兵团只拥有两、三个兵种来得方便。“小兵团,全兵种”的配置,是用来各自为战,不是用来战术协同的。奈何大人物总有大人物的想法,总有战场之外的考量。 鹰骑每日骚扰,例行投掷蜂罐是必然的。有紫袍督战,后勤补给又源源不绝的圣军很难因此崩溃。 第一次野战,发生在圣军进入“水泽带”的第三日晨曦。鹰军五百轻骑,突袭了刚刚拆卸完帐篷,刚刚开始赶路的一个步兵营。圣军奢华,几乎每一个步兵都有铁甲。但就算是相对较轻的“锁甲”,步兵行路而非战斗时,也不能一直穿着。 抛开“圣军”这种脱离常识的军队不论,“正常轻骑”的标准配置,是战马无甲,骑士皮甲。而次此突袭的“鹰军轻骑”个个身披锁甲。这是前段时日“物资与精锐汇集到安涅瑟城”的结果。鹰之国拼光全部家底,勉强做到让“四万精锐”拥有和“三十六万圣军中普普通通的四万人”相近的武装。这仅指铁甲和战马的数量,质量则远远不及。 “五百轻骑”没能彻底避过圣军“游哨”的眼睛。但游哨也是轻骑,报信比之突袭并不能快上太多。被袭的兵步来不及披甲、结阵,惨被弯刀屠戮。圣军的反应也是极快,“游哨”示警后,五百轻骑不一刻便赶来支援。“鹰军五百骑”见到“圣军五百骑”,毫不迟疑,掉头便跑。 圣军不怕兑毁,但是不想决战;鹰军想要决战,但是不敢兑毁。“一换一”的买卖一旦做开,用不了多久,鹰军精锐就没了。 同一日内,圣军各部受袭击九次,全是锁甲轻骑,全是一击而退。 即便是行军途中,圣军亦有为数不少的“轻骑兵”和“弓箭手”时刻保持在可以战斗的状态。这两个兵种,也正是能在“武装状态”下维持最久的种兵。然而鹰军总能精准地击中圣军最薄弱处,其中一次甚至完全避开了游哨巡视,以死伤一百二十骑的代价,摘掉了一位偏将的首级。偏将是假的,为防巫女行刺,圣军中有七成以上的偏将都是假的,但偏将层级的防卫是真。这意味着鹰军轻骑“足以威胁到圣军要害的迅捷”也是真。 从鹰巢到边境,鹰骑受体力所限,一天只能往返一次。但这绝不等于往返一次需要一天,更不等于一百鹰骑需要同时行动。事实上,由于战区集于一处,鹰骑传讯是可以做到“交替轮转”的。 鹰比马快。鹰骑传讯比游哨快。快多少取决于地形。平原处快三五倍;丘陵处快几十倍;山高水险处,快几百倍。“水泽带”没有高山,但水潭错乱,溪流庞杂,对“地面传讯”的影响近似丘陵。加之主客有别,地面部队本身对地形的掌握也差着层级。 因而敌方的具体动向,鹰军永远比圣军更先知道。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在身陷重围时,找到逃离的缝隙;也可以反过来顺着某个缝隙,穿插到敌营侧腹,或者背后。 短兵相接时,拼的是装备、训练和意志。两军遭遇前,比的是情报、移动和布局。没有任何一支军队喜欢堂堂正正的对垒,哪怕更强的一方,也希望在对方没准备好时下手。比如“行军”而非“结阵”时,比如“穿谷”而非“靠山”时,比如“渡河”而非“背水”时。 军队是个极僵硬的东西,如果说素人的反应以心跳计,旱蝗的反应以眨眼计,军队的反应…则要以水钟计。鹰骑的存在,使得鹰军的反应速度,由“水钟”变成了“时烛”。 这有一半是尘、叶和索菲娅的功劳,他们在战前的短短几月,完成了对新领土的“划区”与“数编”,并将其转化成了“适宜空投”的令语,清尘更抢在最后一刻,将熟悉地形并已改信的“土着兵”分散派驻到“埃博拉兵”为主的各个兵团;另有一半是赫法的功劳,如果战场有二十处,别说鹰骑看不过来,身在鹰都的总帅“伊书索-埃博拉”也要累瘫。 隔日,品尝到甜头的鹰军愈发嚣张。在鹰骑的令遣下,准确来说,是主帅“伊书索”透过鹰骑的令遣下,连步军也开始奇袭!单独一路步军,很难避过游哨的耳目,但是架不住多。游哨的手眼被步军牵扯,则轻骑更容易建功。紧盯着轻骑,则步军也可能漏网。 与骑轻不同的是,步军死战!偷袭后能跑则跑,一旦发觉自己撤不出去,当即便高呼鹰神,结阵死战!更加令人发指的是,每一队步军都有十几人或几十人背着“蜂罐”。不是鹰骑所使的那种“薄瓷罐”,而是不怕颠簸的“铜罐”。 “蜂罐兵”缩在步阵当中,不与敌军对砍。只在己方步军快被歼灭时,一把将蜂罐的顶盖扯开!奇袭杀一批,对攻杀一批,毒蜂再杀一批……要么全身而退,要么以一博三。伊书索小账算得精明,索菲娅赌注掷得豪迈。谁怜惜悍不畏死的兵,被鹰王骗了信仰,坑了性命。 第三日,第四日…… 代表神明的浩浩圣军,竟如当年的墩墩陶军一般,被逼停在了原地。 “这样下去不行!”外观瞧不出丝毫特异的“偏将营”内,右路圣军高阶将领之一“沙利文-莫索斯”瞪着棕红的眼瞳,朝对面的男人硬声道。“他们永远快一步!只要我们动起来,他们就永远快一步!陆地在天空之下,这根本无解。我们必须主动出击!元帅也会认同我。” “警惕你的言辞,沙利文。谁是天空?”深绿近黑的眼眸,泛着丝缕忧愁。他叫“伽坦杰-托托莫”,右军的最高统帅,也是清剿鹰之国的总计十二万圣军的最高统帅。 “别来这套!你知道我在说什么。”沙利文的暴躁,从来只会在紫袍、元帅和陛下面前收敛。伽坦杰身份很高,不论军职还是血统。沙利文不在乎。 胜利属于全军,亵渎圣令的罪责只归于我,我当然知道你在说什么。伽坦杰心中所念,嘴上却只吐出修饰过的刻薄:“我只是这支临时调拨的军队名义上的统帅。战争已经开启,任何一位‘兵团级’的将领,都不会因为无视我而受到军法审判。” 这是事实。纯以“兵符的纹理”和“将印的大小”而论,伽坦杰所能统辖的,也只是一个五千人的兵团,真正的统帅是塞维格。可这又并非全部的事实,就眼下的情境而言,能够在大局上拨乱反正的人,只有伽坦杰。如果“登高一呼”的人是沙利文,而伽坦杰保持沉默,其结果只会进一步溃乱军心。那还不如干脆捏着鼻子,服从赫法。 僵持,连续十二天的僵持。对鹰军而言,停在原地不进不退的圣军,有如浑身长满了倒刺的“棘背龟”,坚硬而又危险。相比“移动”过程中的防卫与反击,“停驻”状态下防守的难度,低着十倍不止。 不论对将官还是士兵,都是如此。算上“鹰骑投掷蜂罐”造成的伤杀,面对不动如山的圣军,鹰军远远打不出“一命换一命”的战果。就算能,也不可行。但若一直这样不换、不动,就落入赫法的算计。 唱歌挑衅已经没用了。在“黎黎要塞”时,鹰军的目的就是沦陷。现在不同,现在他们想凭借游斗,一口一口将对方吃掉。挑衅的队伍,会因为近距离暴露了自己而被对方扑灭。那挑衅也就失去了意义,甚至会在局部滋长对方士气。 鹰军尝试过去切对方的补给线,一如所料,也无大用。 一来,暴露在鹰之国境内的补给线实在太短,有相当部分跟主军是重叠的; 二来,补给线的路径固定且全明,就算鹰军的某一路轻骑运气好,成功将其捅穿,对方要夺回来也是轻而易举; 三来,圣军的豪奢实在令人发指。补给线上的“民夫”实际有三成左右是具备一定战力的“农匠兵”,这些农匠兵没有归入圣军编制,否则这一路圣军的总数可远不止十二万。 以神之名的战争,仿佛变成了一场比拼耐性的较量。 “黎纳要塞”啃不下,六万圣军被堵在墙外,士气一天天低落;停驻于“水泽带”的圣军咬不动,时光一天天流逝。“洛拉玛教区”那边多半已经开战,留给这边“以小博大”的时间还剩多少?不知道,“湿地沼泽”里的战况完全无法估计。 总体而言,鹰军的士气在涨,圣军的士气在降。普通士兵不可能拥有“赫法”那种层级的视野,在他们看来,甚至在鹰军绝大多数中、高层将领看来,清尘与赫法在“战场之外”的较量根本不存在。战场之内,则明显是鹰军占了主动。 鹰军一方除尘、叶之外,能看懂形势且有权干预的,是两个半人。“鹰神教首席执事”兼“鹰之国代政官”索菲娅、“鹰神教执事”兼“鹰之国首相”海柔尔,另外半个,是“鹰神教教徒”兼“全军统帅”伊书索。施沃茨与埃博拉两国合并前,埃博拉内部有过一次被“雪刀”弹压下去的“兵谏”,伊书索是当时四位高阶将领中,唯一没有参与的那个。 “我们是否不惜一切代价?冕下。”如今的索菲娅已不是陛下。神教执事,称冕下。 “当然。” “包括全部鹰骑?”伊书索低着头。无需直视冕下的双眸,仅凭沉默便能感受到她的迟疑。 “当然!”两问两答,索菲娅全程无声。回答伊书索的,是海柔尔。她对鹰神的信仰远不如姐姐那般狂热,但相比之下,她显然是位更合格的赌徒。也只有她,敢替姐姐做出这样的决断。更只有她,能做出如此程度的僭越。 埃博拉家族的命运,必须、只能由姐姐决定。但姐姐已经做出了决定,当她跪伏在那个自称鹰神后裔的男人脚下,就已经做出了永远无法回头的决定。海柔尔直到此刻才开始僭越,又何尝不是一种承担。 第一百五十六章 云降 十一天后,安涅瑟城。汇集了“鹰之国”九成以上军资的四万精锐,在首席执事索菲娅的率领下,倾巢而出。 御驾亲征。索菲娅已经不是女王,但对所有鹰军将士而言,这无疑就是御驾亲征。 鹰王守国门,鹰主领雄师。此情此景,就算是军中那些不信鹰神也不想为谁而战的老兵油,亦无法自制地升涌出短暂的豪情。女王不在乎短暂,因为这场赌上了全部国力的决战…注定不会长久。 鹰王守国门,可能快要守不住了。圣军在挖洞,好多好多的洞,已挖了好些天。将近两个月的对峙,让左路圣军彻底放弃了“攀城”的念头。对面的男巫,是一种颠覆了兵家常理的存在。 攻城战中,尤其是无法断绝对方补给的攻城战中,“巨型军械”往往是成败的关键,亦是强国与弱国的分岭——道理都懂,你造不出来。就算你造出来,也没我多,更没我好。 巨型军械,难造难破。这是过往万年从未有人怀疑过的常识。然而对面穿黑衣的男巫,颠覆了这个常识。千万枚铝币换出的军械,只值一鞭。杀一个大头兵,是一鞭;毁一辆云梯车,也是一鞭。 左路圣军的主将们,迟疑再三。最后终于在得到“伽坦杰”的书面首肯后,做出决断——强行穴攻。如战损超过七千还未得手,即刻转进,绕行黎黎要塞进入敌境。 单以兵事而论,如此黏黏糊糊的部署可谓荒唐。一个小小要塞根本容不下六万兵马,既然七千止损,则“强攻”与“绕道”完全可以分成两路,同步进行。然而圣军不是寻常军队,非到万不得已,绝不能浩浩荡荡地来,然后灰溜溜退走。就算真的退走,那也不是“退”,而是“转进”。转个头,再前进。 其实“穴攻”与“转进”的首肯,左军主将们早在十几天前就已收到。但他们不接受。并未聚集在一处的他们,默契地几乎同时再一次派出传讯兵,逼迫伽坦杰将“首肯”落于纸面,加盖印章。 实际上,“穴攻”与“转进”或者其他任何决定,根本无需伽坦杰同意。正因如此,他们更要逼迫伽坦杰“签字画押”。圣殿的法令是“缓进”,可没说让“退”。万一圣殿不认可“转进”的说辞,谁来担责? 在塞维格眼中,伽坦杰只是名义上的统帅,但在圣殿眼中,名义上的统帅就是统帅。主将们分别且同时第二次派出传讯兵,实质乃是逼宫。白纸、黑字、红印,我们的“请示”已经拓印留档了,你的“回执”在哪儿?有,你就得负责;没有,你就是渎职。 塞维格元帅当然能看懂这种肮脏,可他事后知道了又能怎样?赫法执事说不定也能看懂,可“大事不决问统帅”有什么错?这是其一。 左军主将们的肮脏,更有其二:虽然圣军安排了三倍数量的“假将营”和十倍数量的“假传讯兵”,可这样反反复复的次数多了,你不怕被巫女找到吗?怕,就赶快回信。白纸、黑字、红印。 如果“伽坦杰”知道后面的全部,他绝不会同意“左军六万人马”堵在那边挖洞!然而事情是一件一件发生的。 得知“安涅瑟城”有大股敌军涌出,他第一时刻并未想到求援。那边的“穴攻”即将开启,“绕行”未必更快。更重要的是:原地据守的圣军根本就是铜墙铁壁,武装到牙齿的圣兵根本就是钢皮铁骨,怎么可能被歼灭呢? 据报对方来军约有三、四万,实数不详。具体数目重要吗?几万大军摆开阵列,明枪明马,鹰骑传讯还有屁用?至于那些蜂罐,每天最多几百只,能命中的也就几十。即便不是圣军,即便是没有神卫督战的托托莫军…难道还怕了这个? 圣军不想决战,那完全是“赫法”的意思,“伽坦杰”可不怕。他想决战,已经快想疯了。只是他永远不会像“沙利文”那样将心思挂在脸上,更不会蠢到说出来。拖得越久,鹰军越强,那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拖得越久,自己越容易犯下“军事以外”的错误,这才是真正严重的问题。 “圣令”永远是对的,如果圣令不对,就是整个世界错了!圣令…永远是对的。您的圣令是“缓进”,我一丝不苟地执行了。现在鹰军主力逼上门来,圣军面对污邪之众,无论如何也没有逃跑的道理。决战,不是我挑起的。 我,伽坦杰-托托莫,竭力执行圣殿的法令,缓进。 我,伽坦杰-托托莫,誓死维护圣殿的荣耀,不退! 伽坦杰懂得太多“战场以外”的事,也因此攫取到很多“军功以外”的实惠。他有一句只说与长子,严禁外传的家训——永远不要将战争的胜利,等同于将军的胜利。 伽坦杰懂得太多“战场以外”的事,因此他能够设身处地,体察到“鹰王”乃至“巫女会”的困境。与“沙利文”不同,他不止明白拖延对圣军的危害,更明白拖延对异教的危害。 伽坦杰懂得太多“战场以外”的事,因此尽管他直觉上隐隐有些不安,还是理所当然的认为:鹰军主动出击,实乃逼不得已。 他的判断无错。鹰军的确是不得已,万不得已!若非万军瞩目,“身披银灰亮甲,端坐高头战马”的索菲娅,这一路恐怕会边走边哭。 他的判断有误。鹰骑,有第三种用法!低飞,在长弓仰射的杀伤范围内,有如云降一般的…低飞。 鹰骑的武器仍是蜂罐,然而近地飞行时,几乎百发百中; 鹰骑的武器仍是视野,然而近地飞行时,她们可以无比精准地捕捉到“军令传递的枢纽”。 百乘鹰骑飞至。目标不是主将,不是偏将,不是营将。是“营”到“小营”之间的“传令班”。万军对垒之际,她们的职责是在极短时间内,同时扰乱敌军各营的指挥! 极短时间,她们只能扰乱极短的时间;同时,她们必须做到同时。否则,就是白死! 即便是笼罩着圣光的塞维格军,即便是整个红土大陆最擅长“各自为战”的塞维格军,也绝不可能擅长到“小营”这种层级。一个小营约三百人,在万人规模的会战中,他们只能知道“现在该做什么”,绝不可能知道“下一步干什么”,更不可能在全局视角下搞清楚“上一刻发生了什么”。他们是利爪,也是末梢。再灵巧的双手,如果每一个节指都被打断,也决计握不成拳。 乌钟、铜钟、号角、银锣、铁哨、军旗。这个时代的战争,传令只能依靠这些东西,所谓“如心使臂,如臂使指”,不过是一具动作更快的僵尸而已。 乌钟、铜钟、号角、银锣、铁哨、军旗。鹰骑需要用眼睛和耳朵寻找的,也仅仅是这些东西。鹰骑与鹰骑之间,有着百年的默契。毒蜂与毒蜂之间,却没有协同一说。因此在圣军的“小营将”听来,军令不是消失,而是乱了、混了、听不懂了。就短时间内的影响而言,这比军令直接消失还要麻烦! 没有军令,“小营将”才有“想”的资格和“想”的余地。有军令,听错了斩!听不懂,亦斩! 以圣军装备之精,战力之强,即便此等情形下,仍有无数的“局部”是圣军歼灭或击溃了鹰军。然而正如“伽坦杰”所言,战争的胜利,不等于将军的胜利。小营的胜利,也不等于战役的胜利。 暂时击退了敌军的小营,往往是侧耳迷乱、四顾茫然;往往在捕捉军令的过程中,又被新冒出的敌军剿杀。亦或者运气极好,成了漏网之鱼,但这同样延误了驰援友军的战机。 “威尼安,不怕。妈妈陪着你。”灰白羽翼被无数箭矢洞穿的雄鹰,名叫威尼安。一年零九个月前,正是这个年仅二十岁的小家伙,载着莫维坦冲破云霄;更是这个年仅二十岁的小家伙,将坑死妈妈的凶徒…送上神座。 “赞颂鹰神!”遣着摇摇欲坠的雄鹰,悍然冲毁敌军重骑前的最后一刻,威尼安的“妈妈”塔卡丽仍不知道:自己和孩子的牺牲,只为了成全另一个男孩儿的妈妈。 “恶妇,烂婊,贱奴!你自己为什么不去!”一种水,养百样人。带着刻骨怨毒俯冲向一顶巨大军帐的,是三年前刚刚成为鹰骑的“莉索妠”。她咒骂的对象,是她曾经的女王,如今的神官,索菲娅-埃博拉。“你不是御驾亲征么?我要死了,我们都要死了!你在哪儿!” 莉索妠不信仰鹰神,包括翼之厅里那个丑陋的图腾,和后来的“雷神之眼”,她统统不信。没有人知道“莉索妠”的想法,更没人听清她此刻的呐喊。她将和“塔卡丽”一样,成为英雄。她的名字将刻上丰碑,受千万人敬拜,然后遗忘。 一种水,养百样人;百样人,归一条路。她是鹰骑,违抗或背叛女王,是永远不存在的选择。别人失去了一层身份,还有另一层。就算失去了所有身份,还能双腿可以逃亡,还有双手可以劳作。她是鹰骑,永远只能是鹰骑。如果不是,就什么也不是。 野战无敌。在中原的古兵书上,这样的说法通常是指凉帝国的“重甲铁骑”;在沃夫冈伽,则指“战象”。水泽地型中,战象是除鹰骑之外,移动最快的兵种。 它们平地冲刺的速度不及轻骑,但能渡水。即使披着象铠,载着驭象师、弓箭手和长戟手三人,仍可轻松渡水。象铠比板甲更厚,相较于雨象的体型,却比皮肤还薄;三个人,对雨象而言也几乎没有重量。这意味着,只要决心舍弃步兵的护持,象兵能在整个战场内“直线穿插”。 舍弃步兵护持,纯以“孤象队”撞入敌阵,是违背战争常理的。但如果对方的指挥已经混乱,如果只为了“加剧这种混乱”或“延长混乱的时间”,则完全合理。如果不在乎战象的死伤,如果不考虑下一场战役,如果把这一战当成“最后一战”,则完全合理。 这当然不会是最后一战。“黎纳要塞”尚有圣军六万,“黎黎要塞”一万。然而鹰骑的陨落已成定局,此战若不能完胜,鹰军将彻底完蛋。逼迫对方退守“黎黎”,是绝对不行的。他们必须凭借水泽带“难进难出”的地型,将五万圣军全歼在这儿!索菲娅连云鹰都已押上,雨象…算得什么? “结阵!守御!”圣军某“小营”下属的三个“步兵旗长”之一,在击退了一波鹰军之后,吹出“一长三短”,代表上述令语的四声军哨。他的长官没听懂来自“大营”一级的号角,于是…旗长也没听到来自“小营”的军锣。 如果旗长知道整个战场发生了什么,尽管这不可能,但如果他知道,那他就会明白:此时正确的选择,是往后退、往回缩。然而就算他开了天眼,看清了全局,那个所谓正确的选择,他也未必敢做! 没听到军令的情况下选择原地固守,如果是真的没有军令,旗长无罪;如果是有军令但没听懂,军法杀他一人;若选择后退,逃兵的罪名一经坐实…会死全家。 逃兵死全家,这是沃夫冈伽的古法,无分圣军、王军,无分南境、北境。然而身为一名士兵,逃与不逃,却不全是自己所能决定。比如,此刻正朝不知道是哪个方向隆隆奔跑的…圣象兵。 转进,是雨象“霍克”对自己下达的军令。刚刚它的表弟“瑞克”不幸被乌蜂蛰伤了鼻孔,发出一声凄厉地惨嚎。“霍克”不知道表弟痛在哪里,但它明白,表弟受伤了,下一个很可能轮到自己。 雨象野战无敌,最大的问题就是太过聪明。或者也可以说,最大的问题是不够聪明。如果它和背上那名正在声嘶力竭安抚自己的“驭象师”同样聪明,一句“杀你全家”就能让它立刻勇敢起来。无知本身…也是一种保护,正因为“霍克”理解不了什么叫做“株连”,它的父母妻儿才永远不会被株连。 战争中,雨象受惊奔逃是常有的,只要能及时归队,驭象师通常不会以逃兵论罪。或者找寻不到原队,随便归入己方另一支队伍,多半也能免死。怎奈和其他雨象相比,“霍克”实在是太聪明了。 如果生在马戏团里,不论多大的团,这个小伙子必是头牌。别的雨象逃命,都只会跑出直线,“霍克”不同。跑到一半,它拐了个弯,游进了左边一个抬眼望不到对岸的大湖里。 “霍克”背着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主人,和另外两个见过但不太熟悉的男人,往对岸游。雨象的目力不及人,耳力却好着许多,快到岸时,它尚未看清,却听清了岸上的喊杀,于是它又一次“转进”,不紧不慢地朝湖心游去。 雨象不能长久生活在水中,但脚不沾地连续游泳五、六个小时毫无问题。如果它没有很用力地游,只想在水里待着,十七、八个小时也不为难。“霍克”登岸时,决战早已结束,就连“清扫”都进入到“第二阶段”。 正常来说,胜方对战场的“清扫”共分三个阶段:补刀、归拢物资、清点尸骸。“霍克”是否聪明到连这个都懂?他的主人也说不清。或许只是因为“第一阶段”的氛围依旧肃杀,或许只是因为“第一阶段”岸上仍零星传来惨叫。总之,“霍克”的决断又一次救了主人的性命。 鹰军的目的是“全歼”,如果“霍克”在“第一阶段”登岸,它自己也许能活,主人必死无疑。唯有到了“第二阶段”,鹰军确认了战场绝对安全,甚至已经不将此地视为战场,霍克的主人才有“被俘”的机会。 “驭象师”的宝贵虽不及鹰骑百一,在军中也属顶尖人才。但凡没有当场被杀,带回去后通常可以活命,假如他肯投降的话。 圣军溃败,对“霍克”而言无关紧要。不论归入哪军,它都是一头聪明绝顶、胆小如鼠的战象。对“霍克的主人”而言,则意味着没人能够分清他到底是逃兵还是英烈,毕竟“清扫战扫,收捡名牌”的永远是获胜一方。 五万圣军,受困于“水泽带”的复杂地势,难以四散,近乎全灭。其中约有四万人死于“混乱中的踩踏”和“溃败后的逃杀”。更有大批穿着铁甲的圣军被逼入水潭,溺毙而亡。 四万鹰军,死伤七千。鹰骑坠亡七十二。其中大约一半死于战场,另有一半死于归巢途中,它们翅膀受伤,没能坚持到家里。“近地飞掠”后仍顺利归巢的二十三只云鹰,亦有六只翼上带有零星血洞。羽箭“穿透了”它们的翅膀而没有挂在上面,这是一种幸运。 去到战场,却未携蜂罐,也不曾低飞的鹰骑,共有六乘。留守鹰巢不曾起飞的,另有四乘。不是抽签决定,因为她们十人是所有鹰骑中最善于观察战场,也是口齿最伶俐、脑筋最清晰,最能将心中图景化成语言,完整表述的十人。她们是包括黄土在内的整个世界最顶尖的游哨,或者叫…鹰哨。她们在领地之内归集、传递情报的能力,远非旱、蝗可比。 ………… 决战同日,黎纳要塞。这是三天之内,圣军发起的第二次穴攻,叶玄并不清楚对方的“停损之线”乃是七千,更不知道无论成败,这次穴攻将会是最后一次。他只知道,或者才知道:上一次折损两千、无功而返的穴攻,仅仅是为这次所做的铺垫。 上一次穴攻仍有“云梯车”和“眼罩兵”的配合,但云梯车总数很少,且全部有过“维修”的痕迹,他以为对方实际已经放弃了“正面”,他以为正面的强推,只为了将“男巫”本人留在墙顶。上一次穴攻,内腹破开了四十几个坑洞,他以为那些就算不是全部,也是大多了。 然而真实的情况是:两天前的那一次,仅仅为了评估“被探明、有伏兵”的洞口大致占比几成。仅仅为了让男巫相信“正面”是安全的。 男巫没有识破,也没有中计。圣军希望第二次“真正的”穴攻开启后,男巫可以跳入墙内,用长鞭去清扫那“突然破开的三十几个”相隔很远的“真正的”洞口。是的,这一次破开的,才是真正的洞口。两天前破开的那些,全部都是工兵故意制造的“脏洞”。 脏洞的意思,就是工艺有着严重瑕疵,非常容易被对方工兵提前探出,然后引兵设伏的,不合格的通道。然而…圣军工兵眼中的“瑕疵品”,其水准甚至还略高于“尼昂要塞”战役中,达达利军工兵所制出的“完品”。 脏洞被探出的比例,堪堪只有七成。这代表那些“真正的通道”大部分都是干净的,这意味着那些“真正的通道”即便曾被标识出来,事后也很可能被敌军认为属于“误判”。如果他们想挖开看看,多半会以为真是误判。圣军工兵“单日掘进”的速度远远超出普通王国军的常识,反过来说,洞口的“厚度”也是。 实际上,这等水准的“精锐工兵”哪怕在圣军中也极罕见,完全做不到每个“兵团”各配一营。只不过眼下的局面是六万圣军,十二个兵团淤积一处,那两个最精锐的“工兵营”之一,就在此间。 男巫没有识破,也没有中计。叶玄对“穴攻”的认知就停留在“尼昂要塞”。他是个很谨慎的人,凡事追求冗余。他认为圣军的工兵肯定比达达利军厉害,厉害一倍,甚至两倍,也就到头了吧。人在地底,还能如何呢?况且这里的土地比尼昂要塞坚硬得多。见识限制了想象,因此他没能识破。 之所以没有中计,只因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去。穴攻的坑洞是分散的,数量难明的。“打地鼠”这种事,一个“蝗灾”比一队“轻骑”强不了太多。一个洞口冒出五十人,谁也不知道后面是一百、三百还是一千。轻骑不知道,蝗灾也不知道。 对付穴攻的唯一办法,就是“迅速扑灭所有洞口”并“剿杀钻出来的所有敌兵”。这是需要“众人”完成的事,混入一个武夫并无大用。相比之下,他还不如守在墙顶,以避免城门从内部被人打开。 他知道自己分身乏术,然而只有事到临头,才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分身乏术”之苦。 正面,能放毒烟的云梯车、不怕毒烟的眼罩兵,比两天前的上一次多出四倍不止。云梯车探出的长臂收放自如、严丝合缝,半点没有临时修补的痕迹,是全新的!当然,如果他清扫过第一批“残车”之后就转身跃入墙内,便没有机会看到眼前这一幕。 扫过二批之后,墙内的情形已然不妙。踌躇良久,他将早已决定的事又重新决定了一遍:原地不动,守着高墙与城门。于是…他有幸见到了第三批云梯车。圣军无法凭借“资源的堆砌”突破某种边界,但他们资源充裕的程度实在令人发指! 男巫被仿佛毁之不尽的巨型军械粘在墙头,不得两顾。第四批云梯车不再喷吐毒烟,攀梯的士兵不再佩戴眼罩。这并非耗竭的缘故。只因叶玄身后,已开始零星冒出完全不属于鹰军制式的“耀黑色鱼鳞甲”。不多时,零星转为汹涌。墙外的巨型军械一如既往被男巫压制,他所守护的高墙却已从内侧失陷。 墙内,三十多个新破开的洞口,已经有六处被乌云一般层层叠叠的“黑甲”包裹起来。他们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掘出了能够“迫使重骑降速”的浅沟,浅沟后面,是“铁壁一般的盾阵”伴以“茂密如林的拒马长枪”。 是的,长枪!狭窄地道内根本不可能携带的…长枪。五脒有余的拒马长枪,可以拆成三截,可以迅速拼装。这本身并不惊悚,恐怖之处在于,以如此方式拼装起来的长枪,竟真有“拒马”之效,真能挑翻重骑而不崩断。圣军没有内力,五脒长枪,必是木杆。拼装衔接处,足以承受重骑降速后的冲力,这是何等精湛的工艺? 被黑甲层层包裹的地洞内,源源不绝溢出更多黑甲,进而幻化成更加浓郁的黑云。“天壳破碎,魔煞侵涌”,一时间,清尘编造的秽史仿若成真,只不过倒转了乾坤,只不过…正在由敌人书写。 紧接着,第七个洞口被黑甲成功占守,第八个、第九个……墙内、墙外乃至墙顶,已是连绵成片的乌黑。 高墙顶端,一枚不属于乌云的黑点仍在顽抗,一条不属于圣军的黑鞭仍在挥扫。钢矛难透的耀黑色鱼鳞甲片,在长鞭兜转下如残羽纷飞。碎甲四散,红浆崩溅。 “天壳破碎,魔煞侵涌;默海倒灌,以补天缺。”若说墙内圣军宛如溢涌之魔煞,则墙顶之上,黑鞭卷出的漩涡才更像天缺,墨色的海水…正在补它。 七十个心跳过后,黑鞭停转,黑影撞破黑幕,飞蹿上左侧山脊。将六万圣军阻挡在国门之外已两月有余的黎纳要塞,沦陷。 “占领”的错觉只维持了不到半个小时,圣军将领们愕然发现,要塞的攻守仍未结束。“男巫克制军械,对汹涌如潮的大军无能为力。”圣军的判断没错,只疏漏了一点:人间最大、最重的军械不是云梯车,而是闸门。 向外凸起的“瓮城”共有两门,与“要塞主墙”平齐的那道,才是真正的门。它的背后,才是真正的敌国内腹。与左右山壁相连的要塞主墙,底厚十六脒,顶宽十二脒。对开的木门内侧,重逾六千斤的“闸门”嵌入地表,深达数脒,妄想凭人力在下面硬抬,绝无可能。唯一的办法是众人合推置于墙顶的“巨大绞盘”。绞盘当然已经毁了,对圣军工兵而言,这不算问题。然而…男巫还在! 男巫缩在山脊,人力不可攀登的山脊。绞盘修到一半,他便以盾阵、枪林、箭雨皆无力阻挡的鬼魅身法欺近中枢,随手几鞭将绞盘毁去,而后又以盾阵、枪林、箭雨皆无力困陷的鬼魅身法…飘忽远遁。头顶烈日由“偏东”变成“偏西”,这样的事情已反复了四次。一巫当关,万夫难开。 城门。高墙内外皆被圣军所占,就是打不开城门!开不了门,高头战马和重型军械就入不了境。圣军并不了解墙内更深处的具体情形,如果只有步军,该怎么办?要强行深入,想办法与另一路汇合吗?会不会被战象和重骑歼灭在半路?没有马匹,只靠双腿,“游哨”也属半废,那就更容易被战象和重骑歼灭在半路! 若要放弃墙顶的“绞盘”,则拉起闸门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在闸门表面,以及闸门上方、侧方的石墙钉入无数枚极粗大的钢钉,让工兵沿着石墙,造一个全新的“外置绞盘”。这对工艺的要求太高了,就算是圣军的工兵,没有十天半月也完成不了。而且这有用吗?外置绞盘也是一鞭即毁。要塞攻守两月,男巫从未跳到过城墙之下,可他真的下不来吗? 挖坑。另一个绕开闸门的可行之法,是挖坑。要塞除了男巫,已没有正经的守军,完全可以明目张胆,挖一个“足以塌陷墙角”的巨坑。六天,这样的工程,至少需要六天。来得及吗? 左、右两军沟通,骑兵传讯需从“黎黎要塞”处兜圈绕行,受马力所限,此时的“左路圣军”只知道“安涅瑟城”有大股军队涌出,并不清楚决战就在今日,就在此刻!他们更不清楚“右军”将在一个大时内全线崩溃,两个大时内全军覆没。 “穴攻”与“决战”同日开启,并不是商量好的。但安涅瑟城“四万鹰军”倾巢而出的时机,与鹰骑察觉到“挖洞”的迹象有着不小的关联。如果可以,他们原本希望与“五万右路圣军”在“水带泽”中的僵持再持续十天。因为十天过后,被“雨露”感化的六千名原施沃茨军轻骑,就能增补进鹰军的队伍当中。 盘坐在山脊圆石上调息的叶玄知道更多,但不包括未来。鹰骑会在每日晨曦将最新的情报空投给他。如果有极重要的事,也可能一天多次。 他不知战况如何,甚至不清楚决战是否已经结束。叶玄必须坚持,坚持到让他“无需坚持”的理由从天空落下。 当日傍晚,一乘鹰骑在残阳的余晖下盘旋嚣叫,将守在山脊观望的叶玄引至山巅。铜罐中的字条,诉说着他所企盼的最好的消息,但这不是“无需坚持”的理由。鹰军溃败才是。 现下鹰军大胜,他更需要确保“黎纳要塞”的闸门紧紧闭合。如此一来,不论对方选择绕行还是挖洞,鹰军都可换出喘息的余地。 隔日下午,三千疲惫不堪的鹰军“轻骑”奔至“黎纳”近旁,停驻不前,他们仅仅是一道用于“滞缓敌军”的防线。鹰骑的情报表明,已有上万名“黑甲步兵”侵入要塞内腹,绝非强弩之末的轻骑所能硬撼。 又过一日,墙底被挖但尚未显出松动的黎纳要塞,被鹰军夺回。哪怕最精锐的黑甲步军,也无法在这种难以迂回的地方,抵抗战象加重骑的碾压,几轮象征着“力战不敌”而非“望风逃遁”的箭雨过后,万余黑甲顺着搭满城头的云梯,悍然转进。 当夜,五万同袍被敌全歼的消息,传至左军。 ………… “步、骑战损合计七千一。由‘格罗萨城’增补的‘原施沃茨军’轻骑六千已按照您的命令…不,遵循您的法令,拆分成三十组,编入主军。 缴获战马六千五百匹,战象一千两百头,是指无伤或轻微伤,立等可用的。总体而言,我军损耗不大,甚至有增。但需要休整。”安涅瑟城,统领四万鹰军精锐的主将“莫扎克-埃博拉”向索菲娅禀道。他说的损耗不大,当然指仅陆军。至于鹰骑,那是女王的心头血,无需多言。 “伪神左军残部正朝着‘黎黎要塞’移动。你要休整多久?”说是左军残部,实际这一路的战损以军械为主,减员十分有限。索菲娅的问话不是反问,也不是责问。敌方的士气跌至谷地,有可能一击即溃;己方的体力尚未复原,若不能一锤定音,只怕没有再战的余地。确是两难之局。 “请至少再给我十五天,冕下。不只是恢复体力,新编入的骑兵,缴获来的战马、战象,都需与主军磨合。”莫扎克是个纯粹的军人,他不会,也不擅长考虑战场以外的事。然而这场战争从一开始就不是纯粹的战争,这是争夺的神座的信仰之战。从地图上看,鹰之国的领土被圣军侵犯,但实际教廷才是防守的一方。 莫扎克是个稳重的将领。某种程度上他与科摩多很像,严谨、周密,从不犯低等错误,亦永远不会乱起飞智。正因如此,索菲娅将最精锐的四万鹰军交他掌管;也因如此,索菲娅必须御驾亲征,不能在鹰巢遥控。 “派出两千轻骑,出‘黎纳要塞’追击,四天之内带回一千个‘军牌’。办不到,正、副营将皆斩。”军牌,是指藏在士兵衣甲之内,标注他们姓名、身份的小木片,也可能是皮纸。索菲娅的目的,是测量敌军士气衰颓到何种地步。 “左路圣军”已放弃“黎纳要塞”,正试图赶往“黎黎要塞”,与占守那里的“一万右军”汇合。索菲娅要求两千轻骑四天之内往返,意味着轻骑绝不可能隐匿行迹,他们必须狂奔,必须在精疲力竭的情况下,明目张胆地砍杀。 以敌军装备之精、战力之强、游哨之多,但凡他们还残余一丁点锐气,别说带回一千军牌,那两千轻骑根本就回不来。返过来看,如此不讲道理的任务若能完成…… “副班领,滤纸找不见了。要不…您再去‘轻资营’领些?”圣军,左军某部,炊食班。一名炊兵畏缩着向官长禀道。圣军后勤分“轻资营”和“辎重营”。辎重营主管粮草和军械,轻资营主管药品与日用。 “滤纸?不是昨天刚发吗!”滤纸是个挺昂贵的东西,神卫喝的水,需用滤纸过滤三遍。他们代表圣殿,下沉到小营一级,入军督战。他们赐福伤患、振作军心。他们绝不能拉肚子。 “是,是。最近…总丢东西。不光是滤纸,还有……”失物清单有好长一串,炊兵胆小,起初只说了事关神卫的滤纸一项。 “行了行了,滚吧。”副班领不耐道。 “那…滤纸咋办?” “等下一批吧!” “啊?这能行?万一,万一……”万一怎么,他不敢说。 “你当我去了‘资营’就能领来?我只能领一顿骂!哼,你当‘资营’不丢东西?”说罢,副班领悚然一惊,忙朝左近环顾一圈,所幸无人。“我啥也没说。敢乱嚼,把你舌头烤了!”资营管不住军资,这是永远不可能发生的事!传这种话…祸乱军心的罪名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你在一线,告诉我实情。”彷徨、惊怖的氛围,不止在末梢蔓延。主脑也无二致,或说…更甚。问话者,是没有参与攻城,所驻之处也根本看不清要塞的兵团主将之一“赫奇伯-奥西多”。矮桌对面,是他的友军同僚、家族堂弟“赫罗墨-奥西多”。 “你不是看过‘云梯车’吗,那就是实情。我还能告诉你什么?”赫罗墨小心翼翼地反问。 “细节,告诉我细节!告诉我…你亲眼看到的一切。”生日只隔三天,交情胜似亲兄弟的两位“奥西多”凝视着彼此同为蓝深的眼眸。他们都想从对方眼中,读出一些不能用言语交谈的内容。 动摇。赫奇伯从堂弟眼中,看到动摇。他不确定那份动摇是因为难以遮掩而浮现,还是有意不加遮掩的诉说。他不确定自己心中的动摇有多大程度是被对方影响,又有多少透过双眼流露给了对方。 如果厄古斯是“全知”的,则此刻堂兄弟二人仅凭目光的交流,已经足可使他们永远徘徊在“神殿”之外。没有方向,没有尽头,“神殿”之外,即是“深渊”。然而……二人对此的恐惧,却远远没有达到“理应”的地步。 信仰的坍塌,从紫袍饮水没有过滤开始;从圣军主将们更加频繁地私晤开始。 军团的崩解,从资营频频失窃,却甚少遭遇问责开始;从侥幸逃出水泽带的“圣军残部”盘桓在山野之间,踌躇着应该“往西”还是“往东”开始。西边,是尚被圣军掌控的黎黎要塞。东边…是安涅瑟城。 “咱们已经死了,没必要再死一次。对不起了,我的兄弟。”匕首刺入副官的后心,拔出前,营将“哈西麦”诚恳致歉。副官是个狂信徒,他认为带着残部与主军汇合是理所当然的唯一选择。哈西麦不能苟同,也不敢讨论。他确信一旦说出真实的想法,被杀的将是自己。 带着一起突出重围的二十多名亲卫投降,哈西麦已经想好了。他不确定投降后会遭遇什么。被处死?或者以奴隶的身份成为某个贵族的财产?后一种的可能更大。一个能识字、能书写且曾经统领过上千人的奴隶;一个曾隶属托托莫军,距成为小贵族仅一步之遥的奴隶,应该挺值钱的。正常来说,这样的奴隶会被安置在某个无法危害到主人的地方,比如农庄、牧园,管理其他奴隶。 另有一种可能,他会被逼改信,而后编入“鹰军”,成为某个偏将或主将的参谋,在不受信任的情形下,替新长官谋算旧主。 无论如何,原圣军营将“哈西麦”已经战死,他的家人将得到王国的抚恤、圣殿的赐福。如果不久的将来,这两者还存在的话。 无论如何,“哈西麦”不能重归圣军。他知道圣军撤退是不可能的,难得死里逃生,且“死”得干干净净的他,没有勇气与鹰军再战一场,没有勇气再死一次。 哈西麦知道很多,但远远不是全部。他并不清楚索菲娅已经拼掉了手中最值钱的一张底牌;他并不清楚那套宛如神降的战法,鹰军没有能力再来一次,至少十五年内没有;他并不清楚…哪一方才是真正的强弩之末。两天前“水泽带”中的遭遇,将一个错误的观念深深烙入他的脑海——鹰军,是无敌的。 另有一个比死更麻烦、也更严重的问题:“水泽带”一役,圣军全军覆没。可下一次呢?还有这么便宜的事吗?士气已然崩毁却又不得不战的圣军,有没有可能大批、大批地被俘?有没有可能战到一半,弃甲投降?万一发生了那种事,住在“托托莫城”里的妻子和女儿将被如何对待?已经晋升到“巡城官”的儿子又将被如何处置? 哈西麦已经死了,英勇而荣耀地战死。他不能复活,不能在如此危险的局面下复活。只要自己死了,将来的“托托莫城”无论是治、是乱,家人总有希望。“巡城官”是个极好的职司。尤其在他愈发笃信“圣军必败”的情形下,“巡城官”更是个好到不能再好的职司。 如果“托托莫城”没事,则妻子和女儿既是英烈的遗孀与遗孤,又是“巡城官大人”的至亲,行走在贵族区外的任何一处,都是妥妥的人上人;如果“托托莫城”沦陷,则“巡城官”这个职位几乎不可能参与沦陷前的守城战,其权柄至少可以维持到沦陷前的最后一刻,毕竟“守城”最重要的,就是城内要稳。 即便到了沦陷之后,“巡城官”仍有不小的机会继续担任“巡城官”。对新主而言,禁卫军、守城军、巡兵总领这三个位置是必须替换的,而正、副加在一起总数超过二十的“巡城官”则属于那种“十分有用,又不够危险”的职阶,暂时留任是最为常见的安排。 “做匪?你想把大伙儿全害死吗!”哈西麦带着浓烈的杀意,驳回了某个亲卫的建言。其实亲卫的建言不无道理,或许没念过书的亲卫自己无力想得太深,或许他只是单纯地害怕改信。但哈西麦知道,入山做匪,是此情此景最有可能两全的选择。一伙总共只有二十几人,短时间内鹰军没空清剿他们。待到战争彻底结束,他们将有更大的机会以“流民”而非“战俘”的身份被“鹰之国”收容,那样他们就更有可能变成平民,而非奴隶或尸体。 但哈西麦不愿,他与亲卫们的处境是不同的。此刻投降,他自己直接被杀的机会远远小于亲卫。毕竟不管从哪一方面考虑,他都比他们更有用。哈西麦也并非完全不替弟兄们考虑,只不过人分轻重、事有缓急。他最怕的,是某一个亲卫趁夜逃回圣军,把自己没死的事给桶出去。那样一来,城里的家人就完了。所以他必须立即投降,事到如今,只有鹰军才能约束自己的亲卫,不管用刀、用牢还是用鞭。 “弟兄们,对不起了。我其实也是在保护你们的家人,只不过…你们想不了那么远,我也不能和你们谈。”举着衬衣制成的白旗,领着二十几个亲兵被鹰军包围的一刻,哈西麦试图用这样的心语,抚平自己的内疚。 在军帐里被单独审问时,被单独押往安涅瑟城之前,以及到了安涅瑟城后又一次被单独审问时……他屡次向鹰军肯求,求他们留下自己亲卫的性命。没有得到是或否的答复。 不久之后,哈西麦果然被编入鹰军,成了一位没有权柄,亦没有行动自由的参谋官。许多年后,凭借碾压同僚们的见识与才能,哈西麦顶着“伪神余孽”的污名晋升到偏将一级。他与妻子重逢,相伴终老。他的女儿嫁给埃博拉,成为了“北境皇室”中无足轻重的一员。他的儿子犯下重罪,经由妹妹的斡旋免于腰斩,充入奴籍,从此成为妹妹与妹夫的财产,毕生苟活在他们的羽翼和阴影之下。无灾无难,狂嫖纵饮,抑郁早亡。 哈西麦至死也没能找到当年护他突围的那些亲卫,一个也没找到。在他有能力查找时,当年接受他们投降的那一路鹰军早已乱了编制。那二十几个战俘…是当场砍了,还是分散变成了某些贵族的奴隶?完全没有痕迹。哈西麦只知道,如果成了奴隶,他们必定是分开的。没有谁会蠢到将二十几个“原托托莫军精锐”扔在一处。 哈西麦余生,厚着脸皮拜访过鹰之国的所有贵族,包括那些鄙视他的,和十分鄙视他的。反反复复,拜访过许多次。他恳请他们替自己寻找,对贪财的许以重金,对心软的声泪俱下……女儿婚礼上,他甚至不分场合、不顾礼数地拦住了代表女帝索菲娅,匆匆来去的海柔尔。枚粉色双瞳带着欢庆场合下标准的笑意,望着躬身瑟缩的哈西麦,轻声应了句“我知道了”,随即将哈西麦的求恳与冒犯,连同这场无关紧要的婚礼一起,抛诸脑后。 ………… “咱们赌赢了,但跟你预想的不一样啊。别说‘变天’,怎么连暗地里过来献媚的势力也没有?”格罗萨城,降格为“城主府”的原王宫内,早已升格为神明后裔,以半神之姿统辖鹰之国的鹰王莫维坦,此时正坐在床边,额头冒着细汗,偿还他欠下的两百次按摩。今晚过后,还差一百五十九次。 “你赢得太晚了。湿地那边的‘捷报’冲淡了鹰军的胜利,尽管那些捷报九成九是假的,但国王们…还是会再观察一阵。如果你赢在‘圣军主力’来不及跟‘巫女会’开战的时候,局面就完全不同。”私下里,清尘从不使用“洛拉玛神教”这个称谓,她觉得“女巫会”很好,贴切得多。 十四天前,未及休整的鹰军再一次倾巢而出,悍然攻打黎黎要塞。领军的,是“鹰主索菲娅”和“鹰王莫维坦”。 黎黎要塞早已被圣军改建成对外、对内皆可防御的堡垒,强攻之即,鹰王再一次释出威能,孤身自山脊跃至城头,摧毁了高墙之上的投石器和守城弩。旱蝗对巨型军械的克制,无分攻守。但“黎黎要塞”在极短时间内迅速沦陷的根本原因在于:一万圣军面对区区四万鹰军,居然不敢野战。若换做从前,别说一万对四万,就算四千对四万,他们也会庆幸自己处在人少的一方。而今他们锐气尽失,妄图死守要塞,等候与“六万左路圣军”汇合。 自黎纳要塞“转进”而来的六万圣军,也的确将在当日傍晚前抵达黎黎。然而迎接他们的,是破壳喷涌的鹰军主力。 疲惫且弱小的一方,相信自己必胜。通常来说,这屁用没有。除非……对方也抱持相同的信念。黎黎要塞的陷落,催破了圣军将士最后一道心防,兵强马壮的威武之师,一触即溃。 这一次,没能做到全歼。圣军折损不足两成,精疲力竭的鹰军在确知已方胜利后,精气骤然泻弱,仿佛连欢呼与追逃都变做一份负担。但彻底崩溃后的圣军,已然无力集结,更无心集结。他们抛弃了紫袍,化做比“小营”更细的支流,款款没入红尘。 未来长达数十年的岁月中,他们中的一小部分,将是“北境”山林间最难清剿的匪患。在绝望氛围的裹胁下抛弃了紫袍,并不意味着他们抛弃了信仰。即使连厄古斯一同抛弃,也不意味着他们愿意改信别神。尤其是在啸聚山林,无人胁迫的情形下。 鳞甲刀盾,一人成阵。何况他们不是一人,不止刀甲。他们有弓弩,甚至有轻骑。更可怕的是,他们大都还保有最最基本的建制。凭“托托莫军”素养之高,哪怕四散溃逃,士兵也能跟紧自己的队长,队长也会呼应自己的士兵。避过第一波最危险的追杀与踩踏后,更有一些小队寻到了自己的“旗长”。所谓四散,相邻的士兵还是会大致逃往同一个方向。 他们所到之处,原本的山匪如同没有训练也没有铠甲的裸兵。不,裸兵与精兵不足以形容他们和山匪的差距,他们是托托莫王国的精兵,对他们而言,山匪…就是农夫与猎户。 失去了补给线的他们,一路逃抢,行进反而比大军快上数倍。他们没有目标,也不敢回家。他们不读历史,但从记事起,托托莫在“国境以北”就没打过败仗;从记事起,圣殿就没打过仗。如今他们败了。他们代表圣殿,代表王国,不止败了,还逃跑了。他们不敢回家。 更久远的以后,他们中的绝大部分或被剿灭,或被招安,或在内讧中消亡。另有寥寥数股,窃走了清剿他们国。 那个时候,“托托莫王国”已经不在,然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源初于托托莫的各脉势力,此后数百年仍举足轻重。托托莫这个姓氏,更绵延到了北境以北和南境以南,生生不灭,万载不熄。 《折叠时空、多维宇宙、量子场论的若干谬误的修正及前述三者的同源性假说》这是六万年后,一部横空出世的着典。它被当时的学界叹为“不属于这个时代”,它被更后的史家公认为“星舰纪元”的起点。它与《天演》和《拓殖》一样,是几十万年后每一颗行星、每一艘星舰之上,“幼教一阶”的基础内容。它的作者,叫“李睡莲-托托莫”。 又与《天演》和《拓殖》不同,它以“灌装知识”的形式直接录入学童脑中,无需思辨,无法排异。之所以《天演》和《拓殖》只能阅读而禁止录入,因为它们被认为是带有“观念”的。 第一百五十七章 决战(上) 洛拉玛教区,埃果果城。因虔诚不肯改信而无权迁入,亦不愿迁入湿地沼泽的民众,拥挤在城门口宽阔的主街之上,箪食壶浆、弹冠相庆。 圣军叩开城门后的第一个动作,就是封锁城门。异教之域,不活一人!圣军的主要敌人并不在此,他们没空去分辨每一位民众的信仰。圣殿更从来没有这等慈悲,生活在异教区的人,就是异教徒。 异教之域,不活一人。话虽如此,真正的实施,还以城内为先。主城到要塞之间的腹地,收拾起来太过耗时,山区更是麻烦。可待剿灭“巫女会”后再行处置。 “女巫会”和大部分军民,早已退入浓雾笼罩的湿地沼泽。阳光下没有像样的顽抗,故而翁苦苦、卢索索两城,几乎与埃果果同时陷落,亦同样在三天之内,完成了彻底的“清洁”。 没有凌辱与劫夺,只有纯粹到近乎割草的杀戮。令人发指的利落,令人发指的军纪。 “你们…干得漂亮。少主,还有清尘,我不会让你们白忙活的。”雾都,泪宫。残影捏着一张只写了三个词汇的奶白色信纸,喃喃心语。她尚未收到鹰军大胜的消息。此时此刻,鹰军也尚未打赢。 近几日,她接连收到两条极重要的情报。其一,是圣军分兵超过十万,清剿鹰蜂堡。其二,便是手中这张信纸——肋骨、蚂蚁、毛。安修、只是、运气。 奶白色皮制信纸上,碳笔写就的三词并不很大,但间距很远。尽管是海浪般的沃夫冈伽文,残影仍一眼看出:前两个词是叶玄的笔迹,后面一个是清尘的。叶玄以这样的方式告诉她:不要小看素人。同时以这样的方式告诉她:我们遇险,都还活着。 他没有详述自己遇袭的过程,那太看不起人了。圣军想弄死巫师,肯定不止叶玄所遭遇到的一种手段。残影需要全方位的小心,而不是防备某种具体的东西。 在残影看来,少主和清尘已经做得足够好,好到远远超过她的预想。至于鹰军能不能胜,那不是她该关心的。她只知道,自己这边打赢,就能解决一切问题。 “修木堡、探沼坑。”将湿地沼泽团团包围后,圣军最初的动作乍看与当年的“五国联军”并无二致。区别在于,他们铺路!遇到小片泥沼,圣军工兵能直接将板桥搭到对岸。遇到无法强渡的大片泥沼,也只能绕开。 铺路不止是为了便于行军,更重要的目的,是标明方位。每一条板路都刻有特定的编号,板路每隔一段,就有一道刻在长板上的“箭标”指向正东。圣军一旦在浓雾中迷失,很快就能根据脚下道路,判断自己身在何处。铺路用的木板数量太多,不便也无需携带,是沿途伐木制成。 理所当然,板路不必也不可能覆盖每一寸湿地。若此处没有浓雾,从天空看去便宛如一张巨大的蛛网,正由外向内编织。 卢索索、埃果果、翁苦苦三城被屠,无疑会加剧雾都军民的顽抗之心,圣军不在乎。那三城,是屠给全天下看。如果伪神治下的顺民能被宽恕,世间何谈信仰? 他们包围了湿地沼泽,没有刻意切断雾都与外界的勾连。这片湿地的体量比普通的王国还要巨大,所谓包围,并非在外沿站出一圏“人墙”,围得蚊蝇难入、蛇鼠难出,那不可能。包围的意思是: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全都有兵。这叫“四面八方”。 依照圣军的兵力和湿地的大小,有效的“包围”能比“四面八方”密上几倍,但其间缝隙,仍大到足可跑马。他们认为封锁情报的部署没有意义,巫女夜行,想阻也阻不住。 某种意义上说,“湿地沼泽”的局面和“鹰之国”很像。她们需要圣军深入国境,依靠环境抵消兵力与装备的差距。又与“鹰之国”不同,“洛拉玛教区”的兵将更多,但家底更薄。 “鹰之国”临战改信,能用的兵将主要出自“埃博拉”一国。然而“鹰军”实际汇集了八国的军资,四万主军装备之精良,已到了勉强可以剐蹭圣军的地步;“洛拉玛教区”经营三载,卢索索、埃果果、翁苦苦三国的兵将与民众大半都已改信。然而她们终究只有三国,靠圣女果赚取的钱财,更远远比不上鹰蜂堡千年积淀。 残影手上,有十一万兵。自从“兵役”可以买卖,教区内“王国兵”与“农匠兵”的界限早已模糊。圣军屠城,更让雾都军民彻底看清了自己的处境。逃兵家眷,根本谈不上株连,根本用不着株连……战败,不活一人。 由于备战充分,这十一万兵训练尚可,但装备参差。他们做不到像“圣军”或“鹰军四万精锐”那般人人披甲,战骑的数目更不能比。即使单论刀、矛这种便宜货,质料也多以精铁为主,纯钢占比不足三成。没钱,这不是“备战”所能解决的问题。 “洛拉玛教区”说不上贫穷,尤其在“圣女果”销路打开之后,她们比周边王国还富裕些。只可惜,她们没有“向下攀比”的余地,包围她们的,是几乎掏空了帝国钱库,武装到牙齿的圣军。 天军。为“厄古斯”而战的军队自称“圣军”;为“鹰神”而战的军队自称“鹰军”;这支代表“天神洛拉玛”的军队,则冠以“天军”之名。尽管装备有点寒酸,天军的名号仍带给士兵们一些额外的勇气,或者说…碰瓷圣军的底气。况且没见过太多世面的天军士兵,也根本觉不出自己寒酸。暂时。 直到第一场遭遇战,准确来说,是“天军”主动出击,“圣军”被迫迎敌的侵扰战,他们才真正意识到…敌我之差距大到何种地步。 初战告捷,小营将“谢里尔”却无丝毫喜悦。他们借着浓雾,仗着对地形的熟悉,以轻骑突袭了正在铺路,只有少量步兵护持的小股圣军。骑兵步兵一换一,从军以来,他从未见过这等局面。轻骑冲刺,弯刀抹过前胸,划出刺耳的金鸣。那是一件“兜头护颈,宛如半袍”的锁甲。 更为惊悚的是,那锁甲前胸与护颈处生有倒齿,锁甲是精铁所铸,倒齿豁口处却是软铜!弯刀划抹过半,竟仿佛被什么东西咬住。步兵被钩倒在地,“谢里尔”自己也险些被步兵的重量扯下马背!所幸弯刀脱手还算及时,否则…在前冲的惯力下坠马,即使不摔断骨头,短暂的剧痛与晕眩也足以令骑手陷入任人砍杀的境地。被带倒的步兵却无大碍,一个骨碌站了起来,悍然迎向下一柄弯刀…… 这是偷袭。避开了哨游预警的,成功的偷袭。抛开“铺路的民夫”与“指挥铺路的工兵”不算,双方战力,是三百对九十。三百轻骑,对九十步兵,居然打出了“一命换一命”的凄惨局面。 幸好在敌方援兵赶到之前,自己勉强完成了任务——俘获至少一名工兵、一名战兵。 如果仅为抓人,圣女亲自去办显然更加方便。但这是一场“十一万天军”对“二十四万圣军”的全面战争,不是打架。各个方位、各个战区的将领们必须独立截取情报,圣女是那个坐镇中枢,将“碎片”编织成“全景”的角色。湿地山少林稀,没有要塞可守,她的“威能”在如此规模的场战根本不堪一用,更何况……安修、只是、运气。 “六天了,一次都没有吗?”塞维格问。 这是圣军包围湿地沼泽后的第六天,由于铺路的关系,他们向“内腹”挤压的速度比之当年的“五国联军”更为缓慢。六天了,没有一处“偏将或以上”层级的将营被偷,真营没有,假营也没有;没有一位“偏将或以上”层级的将领被杀,真将没有,假将也没有。这反而让“塞维格”隐隐有些不安。 塞维格-托托莫,圣军统帅。他混在一个“偏将”身边假扮成“参谋”,跟随圣军来到湿地。每一位“兵团主将”都知道他在军中,但清楚他具体位置的,除身边那位偏将之外,就只有他最信任的两名主将。一线战场的情况,并不会事无巨细地通禀给他。所以当他寻问“是否一次都没有”的时候,也无法第一时刻得到精准、确切的答案。这没关系,或者说,这是应该的。他随军来此,不是为了临阵指挥。他仅仅是不想错过此生最为恢弘浩大的一战。 塞维格军最大的优势,或说真正的恐怖在于——没有中枢。它只有一个战略层面的唯一目标,没有战术层面的指挥调度。每五千人一团的“全兵种”兵团,各自为战。临阵协同,靠协商、靠默契。但协商不重要,默契也不重要。最最重要的是,它们可以在协商不成、默契全无的情形下,各自为战! “异教之域,不活一人”,只有这唯一的目标,没有具体方略。主将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是真正的“群龙无首”。修堡铺路、板木编号,纯粹是各团主将协商的结果。 如果有某团主将不认可这种战法,比如他想直插敌腹、强取雾都,或者他认为敌军主力根本不在雾都……那么他完全可以不受制约地自主行动。他甚至有权去攻打异教区以外的地方,只要他认为这对“目标”是有益的。他可以对友军解释,也可以不解释。如果他错得离谱,塞维格会在战后审判他,但在战争结束前的每一个当下,除了攻袭友军、打杀神卫之外,他可以做他想做的任何事。 鹰之国一路,赫法用一道“圣令”抵消了塞维格军最大的优势。这是不是那一路溃败的根本原因?时光不可倒流,无人能下定论。但如果塞维格有权绞死这世上包括“圣仆”在内的任意一人,毫无疑问,他选赫法。如果有权绞死一百个,他会绞死赫法一百次。当然,此时的塞维格还不知道“那边”的结局。“那边”的决战,也还没有发生。 “是的,元帅。就当前所知,一次也无。”塞维格跟随的那位偏将,并不拥有特殊的权柄,也仅有极少的人知道他是塞维格的亲信。他只能凭借正常的情报网,获知“偏将”应该知道的事。对塞维格而言,这无关紧要。如果不为了干预,只想“切身感受”这场战争的话,“偏将参谋”的职司恰到好处。他能遥望一线,需要一段距离的挪移;他能知晓全局,会有一段时间的滞后。 “圣军果然在铺路,路板果然有编号。烟菲尔…你猜得全都对。”残影心中喃喃,可惜烟菲尔已经不在。沉藏她的内湖在“二十七区”,湿地沼泽的“划区”当初也是由烟菲尔主导,总计三百个区块,离雾都越近,数字越小。 开战仅六日,“二十七区”显然还没有被圣军占领,按照残影的计划,那里也不该被占。她希望能将“五十”到“一百一十”之间那几个圈层的区域当成磨盘,一圈一圈、一层一层地碾杀他们。 那一带,是湿地中环境最为复杂的地段,有着十分密集且排布极其凌乱的“荆棘丛”、“泥沼”与“水泽”。当年“五国联军”也曾迫近到这一区域,但那时残影已经带着一众雨露逃离了湿地。那时她手上没兵,只靠偷营的手段,很难有效使用这种“地利”。 从“五国联军”偃旗息鼓的时间往回反推,残影确信他们没有花心思去“了解”这一带的环境。就算残影猜错了,就算他们耗费了大量人力和人命勘察此地,并且还画了图,那也没关系。荆棘与水泽的分布,是随着季候和降雨而变化的,现在和三年半之前,早已截然不同。只有“最近几个月”一直徘徊、游荡在附近的军队才能真正摸清。 半人多高的荆棘丛,如疤痕与疥癣般,一条条、一块块,毫无规则地错落于湿泥之上。以蛮力破开并非不能,只是耗时太过漫长,代价太过沉重。面对这种玩意儿,刀劈、斧砍、火烧都有用,又都不太有用。 荆棘本身是点不燃的,只能依靠松油、树脂,即便被松油点燃,火势也无法蔓延,有多大一滩松油,就有多大一团火焰。即便是圣军,也不可能携带如此巨量的“燃物”,湿地沼泽…天然就不是个纵火的地方。唯有“干燥”能同时杀死大片荆棘。在湿地沼泽的语境下,干燥就是“雨水不足”的意思。这不是在某个特定季节必然发生的事,完全是随缘的。 荆棘坚韧,却很柔软,刀斧难以着力。藤蔓长刺带毒,内里更是大量“青斑蚊”的巢穴。指甲盖大小的“青斑蚊”远没有“毒蜂”厉害,但数量恐怖,它们无法像“毒蜂”那样当场夺去士兵的战力,却会在密集叮咬后的三、五天内让人腹泻不止,且奇痒难耐。若没有远超常人的意志,大片肌肤会被自己抓破。而湿地沼泽这种环境,“大而浅的破皮”比“细而深的刀口”更加麻烦,极容易引发溃烂。 “我们困在这里两百多年,从一千多人凋零到一百多。当时做梦也想不到,这居然是有意义的。”欧蕾娅曾当着影的面,如此慨叹。她和那一小批“初代雨露”对这片湿地了解之深,非任何人所能相比。 二十四万圣军可以最用短的时间,探查这里的每一寸泥草,但他们不清楚“每年大约两、三次”的“重雾”是什么光景。那种“伸手能见五指,低头不见脚趾”的重雾; 他们更不清楚“可能十几年没有,也可能一年好几场”的“蚊暴”是怎么回事。欧蕾娅告诉过影,随即被影认定为“绝密”,严禁初代雨露们与人提及。不是指应对之法,“蚊暴”这种现象的存在,才是绝密。“蚊暴”这个名字也是残影随口取的,因为欧蕾娅的描述,让她想到了位处中原西北的“枯荣城”曾遭遇过无数次的“沙暴”。 荆棘长刺带毒,藤蔓榨出的汁液却黏稠而又清甜,是“湿地沼泽”的特产之一。半勺入水,满桶回甘。灌装后的“清露”常与“圣女果”一同流入黑市。 由于“清露”在教区内部也极畅销,雾都周边的庄园里便有大量人工培植的荆棘,聪明的农夫们很快发现“清露涂抹全身”有极好的防蚊之效,比热到让人发疯的“防蚊服”方便太多。如果农夫可以发现,圣军的医士们当然也能。 “秘方”无秘可言,重点在于——他们不知道“蚊暴”。这就意味着他们不可能在入侵湿地后的第一时刻,专门榨取并储备足够分量的“清露”。会治病又如何?你没有药。这是战争,不是拓荒。哪怕极短暂的虚弱,也会给敌方留下可乘之机。 “清露”在教区内畅销,当然也与“泪宫”暗中引导不无关系。残影深知,隐瞒“蚊暴”的存在很可能反过来坑害到自己的信众,只盼将潜在的恶果压制在可以忍受的程度。 当初欧蕾娅毅然放弃“营地”中那七十几名不肯改信的同伴,绝没有如此长远且恶毒的考量,但回过头看,如果知晓“蚊暴”隐密的人总共有一百多,且其中大半在“新旧两神”之间摇摆不定……这秘密恐怕无法藏到今日。 饶是机关算尽,残影却不敢、也不可能真的将希望寄托在这种不可琢磨的“天象”之上。“蚊暴”只是一个彩头,摇出来算她走运,不出才是寻常。 正经心思,还是要花在“荆棘、泥沼、水泽”这些已经存在且必然存在的东西上。“重雾”也能指望,凭圣军的情报水准,残影相信他们已经听说过这种天象,但他们没见过,更没有在那种环境下训练过。 眼下,圣军还处在“外围铺路”的阶段,残影不打算阻止,她也阻止不了。“偷营”的事她迄今一次也没干过,倒并非被叶玄的警告吓破了胆,只不过…敌将实在太多,自己又太过紧要。 圣女影,她是洛拉玛教区真正的,更是唯一的首脑。她的安危,容不得半点闪失。“神之泪”深锁泪宫,深不可测。“影”的一切威能、全部智识,皆源初于祂。万一“影”不在了,信众和雨露们很快就会发觉……原来不是这样。 十九天后。雾都,帅府。 “圣女、冕下,‘伪军’已侵入到‘磨盘’边缘,我建议从现在起增加袭扰,目的不在杀伤,要给他们‘向内探索’制造障碍。”说话者,是天军统帅“赫新根-斯贝特”,他是原“卢索索王国”三位主将之一,当年正是这位将军,于王宫内厉声斥责跪伏在神之泪脚下的卢索索王,理由却是杀父之仇,而非渎神。 残影由此断定,这个人对厄古斯没有半点虔诚。随即残影将“暗水”抛给了他。赫新根被“不属于这个世界的重量”压倒,自此归降。后来也正是这位将军,在“圣女影”和“圣女烛”的协助下,以摧枯拉朽之势攻占了邻国“埃果果”。 赫新根是不是一位顶尖的将领?残影无法判断。只能说在她见过的将军里,赫新根是唯一一个让她感觉到“三言两语,直指要害”的人。赫新根之于残影,近似于萨林新之于叶玄,算是军务上的一位导师。“勉强堪用。”这是后来烟菲尔对他的评价。 残影望向欧蕾娅,对方用一个恭谨的眼神示意:没有任何话想说。 “可以。”圣女点头。残影对赫新根,无法做到叶玄对萨林新那种程度的放权。其中有自负的缘故,也有战线长短的缘故。萨林新打的是侵略战,属于“将在外”;赫新根打得是保卫战,圣女在雾都,将军也在雾都。 赫新根离开,欧蕾娅继续起先前被打断的话题:“伪军屠城之后,湿地外围‘失去耕地’的农户变得安分许多。但我担心…下一次躁动会更难安抚。”伪神的军队,被简称为伪军,其实两方都是伪军。 欧蕾娅说的农户,早先大多是“三城”内没有财产的贫民,他们率先迁入无人开垦的湿地沼泽,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土地。然而在圣军抵达前夕,他们又陆续失去了土地,被迫迁往潮气更重、水雾更浓的湿地内腹。那里的土地早已有主,他们从地主变成雇农,尽管雾都宣称这是“暂时的”,但没人能准确告诉他们“暂到何时”。 位处内腹的地主雇佣他们,也半是被迫。虽然更多的人手确实有助于提高农产,但提升的幅度必定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手而递次减弱,“人手”渐渐变为“人口”,多一个人,就多一张口。地主与雇农的关系日益紧张,都觉得对方欺负自己,都觉得对方的存在实属多余。小规模的械斗已发生过多起,出了人命,所幸还没有酿成屠杀。 身为神教的首席执事,雾都实际的“主政官”,欧蕾娅为此夜不能寐,但她没有太好的办法。给人希望又将之夺走,本就是古往今来的为政者们所公认的“取死之道”。 残影的语调一改往日轻灵,阴恻恻道:“伪军压境,动摇了他们本就不太坚固的信仰;伪军屠城,又让他们确认了自己无路可退。这样的情绪确实危险。实在不行,就再征一次兵吧。先别管能不能用…征了再说。告诉他们,训导他们:自己的土地,就该用自己的双手抢回来。 他们想要希望,你就把整个‘北境’许给他们。‘耕地’算什么?一群没出息的东西。你问他们,要不要‘封地’!” ………… 以“雾都”为核,“五十区”到“一百一十区”之间的地界,属于整个湿地“中间靠内”的一圈。当然,雾都并不在湿地正中。它是在那一圈“最麻烦的区域”正中。虽然那一带“荆棘与水洼”的具体形貌会随“季候和雨量”而变化,但大致的区域是基本固定的。正是这个“外沿”与“内轮”都不太规则的圆圈,被残影称做“磨盘”。人肉磨盘。 磨盘的每一区,都有专门负责的守军。他们凭借对地形的掌握,与圣军游战。圣军是外来客,他们的行动范围被“木堡”和“板路”所限。在这视野仅有几十脒的湿地深处,如果脱离后援进得太深,迷失在浓雾里只是时间问题。靠着浩大工程层层压迫、步步为营,是唯一合理的战法。 太古先民征服荒野,也是依靠相同的办法。只不过每前进一步,可能需要三、五代人。他们每走一步就停下来,繁衍生息,终有一日发现人口太多,猎物与果实不够,进而同族相残。输的一方为求活命,才不得以朝“未知的更远处”探索。 从这个视角看去,“教廷”与“太古先民”的处境何其相似。他们为了存活,才不得以跟“未知的势力”决战。 如果可能的话,大主教愿意和解吗?永远没人知道,因为这不可能。“一神”与“一神”和解,唯一的出路在世俗。敢对“神庙”征税的世俗,敢把“残杀异教徒的神仆”送上绞刑架的世俗。这样的世俗,对岸有,未来有。今日的沃夫冈伽,没有。这里只有争夺信仰的伪神,以及…人肉磨盘。 磨盘自身不转,是圣女在转。更确切地说,是残影带着两千轻骑,在转。 这是一路骑兵,也是一路“奇”兵。因沾染了神明的威能而无需守正,频频出奇的兵。这支骑军的编制不属于任何一个兵团。他们由残影亲自调教,由圣女直接统辖。 这支骑军,名为“影骑”。不是“圣女影”的影,是“幻影”的影。在中原语中,这两个“影”是同一种发音,同一种写法。而沃夫冈伽语中,两个“影”泾渭分明。前一个是“敬语”,后一个是“平语”。 这是“洛拉玛教区”最精锐的两千轻骑,率领他们的是“圣女影”,实际上是。明面上率领这支骑军的人,也同时率领着“圣女影”和“圣女蛾”。不是人,也不是她。是祂,天神之泪。 “黑剑出鞘必隔空斩人,通身白衣须不染纤尘。”这是出征前,残影给木青儿的严令。带青儿姐上战场,是残影思量到失眠了无数个夜晚之后,才咬牙做出的决断。这太损神格了! “洛拉玛教区”不是“鹰之国”,“图腾崇拜”和“一神教”对神明的期许是不同的。假使“神之泪”在战场上展现出与“鹰王”同等的威能,鹰军将士会觉得鹰王威武,而洛拉玛的信众……残影拿不准。她担心有相当一部分将士反而会感到失望。神之泪,就这?就这? 不能全怪信众,也不能全怪“一神”。过去几年,是残影自己把信众们的胃口养得刁了。他们已经习惯了圣女凡非,难免对“神之泪”生出更加痴妄的臆想。旱、蝗的差距的确很大,木青儿能在几招之内把残影宰了,收拾鬼蛾只需一招。然而这种差距…很难用对战以外的方式“表演”出来。 回过头看,早年她多次要求“冥烛”当众使用“烬手”,很可能是个错误。现如今,教区内的信众大半都认为“神之泪”兼具“雷、阳、海”三重权柄,即便不能像“本尊”那样毁天灭地,至少也得呼风唤雨吧……更麻烦的是,这样的谣言还不敢公然禁制。信众说你行,你能惩罚人家? 如果说有什么东西比“神格”还重要,就是这场“神战”。只要这一战打赢,“教区的边界”将至少延伸到“整个北境”,至少。而她率领的这支奇军人数虽少,却是胜负天平上很关键的一枚砝码。她要尽可能增加这枚砝码的分量,宁可押上神格,也要增加分量。 带上青儿姐,不是因为她更能打,而是因为她更能“听”。水雾弥漫的湿地内腹,旱蝗与素人的目力都只有几十脒,耳朵才是她们的眼睛。木青儿入队,能让这一支骑军的“视野”扩大三倍以上。 带上青儿姐的同时,也必须带上小蛾。蛾没什么用,就算她的长鞭可以增强这一军的战力,青、影之下,也聊胜于无。关键是永远不能让她处在“无人监管”的状态,永远不能!残影爱她,那是世间最纯粹的爱,绝不包杂一星半点的信任。 “如果内力足继,最好连你的白马也不沾泥。要是有困难,就骑黑马。”这是残影的另一个要求。木青儿选了黑马。若换成中原马,她确信能行,但这里的马太大了,鹊桥覆盖马身,恐怕折腾不了一整天。沃夫冈伽当然也能找出更矮小的“异种”,但“天神之泪”怎么可以当众“矮人一头”呢? 武人体内的“真气”耗损之后,会自行恢复。但耗损越多,恢复越慢。耗损一成,只需半个时辰就能全复;耗损三成,便需一天一夜;耗损五成,至少三天;若耗损超过九成,则十天半月也未必能复。因此木青儿必须将每日的损耗控制在两成以内,如此才能确保“磨盘”长转。 磨盘东南,九十八区。一股总数约一千六,兼有轻骑、重骑、长枪兵、刀盾兵和弓弩兵的圣军,在从一个木堡迁往另一个木堡的途中,遭遇了“影骑”的突袭。湿地内腹,白日能见几十脒。所谓突袭,并非两千“影骑”突然出现在几十脒外,而是圣军听到自远及近的蹄声,却来不及将自己的状态由“行军”转为“作战”。 穿破厚重浓雾,撞入敌军眼帘的一刻,约三十“影骑”中箭,半数被铠甲弹开,半数坠于马下。除青、影、蛾三女之外,全部“影骑”皆是“半甲骑兵”。头戴铁盔、身披锁甲,胸前一块“非战时能够拆掉以节省体能”的护心镜。战马有轻薄的头甲、颈甲,没有腹甲、腿甲和臀甲。骑手持枪,配有马刀、短锤两种副武器,不带弓箭。“影骑”长于奔袭、冲刺,彻底舍弃了“骑射”这种缓慢磨损敌人的战法。 机动最快的“圣军轻骑”迎面对冲,他们总数不过三百,如此短促的时间内,真正凝聚起来的堪堪六十。或者说,竟达六十之多。同样的情景若换做“天军”,恐怕连“辨清方位、掉转马头”两个动作都完不成。 魅影离鞍,长鞭嘶啸。鬼蛾座下的黑色战马感觉背脊失去了重量,惯力之下仍前冲不止。未及降速,黑马便已忽略了方才的错觉,原来自己背上,依旧压着那只不太沉重,但十分讨厌的屁股。只要屁股还在,它就不能去享用左前方那丛鲜美的长草,更不能调过头去,寻找先前看中的更好的那丛。可恶的猴子,可恶的屁股! 黑马的感觉其实没错,屁股确实离开了一瞬。落回时,与它擦身而过几骑,已是骨碎肉溅。 细短钢针,带着令人毛躁的蚊吟,钻入锁甲的缝隙。迎面而来的长枪显出片刻僵直,随即脱手坠地。骑手死于马背,又被紧随在残影身后的影骑挑落。 马头的骨片嵌入锁甲,锁甲的碎屑混入血肉,血肉…没入泥草。木青儿没有出剑,是金刚掌。 青、影、蛾三人,其实无需动手。越是成功的偷袭,越无需动手。但这是第一次,“影骑”需要鼓舞。在残影看来,影骑们不止有必要,也有资格被鼓舞。因为他们中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注定活不到胜利的那天。“人肉磨盘”能不能碾碎圣军,尚未可知。但它一定会累死推磨的人。迟,或早而已。 毫无疑问,这是一次成功的偷袭。木青儿的存在,不止让影骑的“视野”范围变大,也让自己一方变得更加隐秘。残影能在远处听清敌军“部队”的动向,木青儿则能精准地指出“游哨”所在。这使得偷袭的成算大到一个离谱的地步。 她们主要袭击那些“正在移动”的部队。正在移动,意味着敌军四周没有拒马桩、绊马索、陷马坑等“防御工事”;正在移动,意味着“重骑兵”和“重步兵”有超过九成九的可能尚未披甲;正在移动,意味着失去游哨预警的“长枪兵”来不及抢在“影骑”撞入之前结成阵列。 至于弓箭手……就算没有浓雾,就算提前预警,弓箭手也无法单凭自己的力量对抗轻骑。普通弓箭的射程只有百多步,精锐轻骑以冲刺之势跑完这段路程,仅需要两、三次呼吸的时长。箭手对抗骑手,要么多兵种配合,要么占据地利。平面地带要想凭弓箭阻挡轻骑,除非对方是匪,战损达到百一,就一哄而散的匪。 除了“正在移动”的,影骑也会突袭那些“正在交战”的圣军,以“步军”为主。他们会尽量避开已经武装起来的“重骑”,更会极力避免与“战象”冲突。即使遇到,也在圣女令遣下识趣地避让。 但并非每次。木青儿曾在两个视野最好的晴天,当众斩杀过一小队重骑,和三头脱离了主军但没有失去骑手的战象。雨象的长鼻和右腿,被斜飞的剑芒切断,另外两只见状,掉头便跑。所幸木青儿出手够快,抢在两象转身之即划开了它们的侧腹。要是追上去砍屁股,可太不体面了。 灭重骑、砍战象,当然是残影要她做的。木青儿视生命如草木,这意味着她无法从杀戮中得到快慰。家族以外都是草木,相伴多年的“影、蛾、星、雁”是猫狗,后来加入的“烛、雨、尘”算是鱼虫。在木青儿心中,只有公主和叶玄是人。林觉和墨白也是人,仇人。唯有弄死林、墨的时候,她感觉杀戮是美好的。风大矛…仅仅是更加粗壮的草木。 灭重骑、砍战象,是残影认为必须做的。她必须让身后的“影骑”们相信:神之泪是无敌的。不去碰那些“沉重的、巨大的”家伙,只是为了保护我们。 残影从来不曾主动去捣毁对方的床弩和投石器,那是真正有可能伤到她的东西。“影骑”来去如风,从不恋战。因此圣军的“重型军械”也没有机会对准她们。 磨盘转转停停,已近半月。两千“影骑”伤亡五百,增补三百。造成的杀伤,早已远远超过两千。但影骑并不追求歼敌的数目,只追求偷袭的次数。他们像一只盘绕在头顶的毒蜂、一柄悬停在背后的芒刺,让涌进“磨盘带”的每一路圣军惶惶戒备。影骑消灭不了所有敌人,但可以耗散敌军的心神,磨损敌军的士气。 消磨敌人的同时,也在更加快速地消磨自己。消磨的不是士气,而是精神和体力。影骑原本能有三路,以孤雁、冥烛的才能,完全有能力各领一路。尽管木青儿只有一个,意味着“最精锐”的影骑只有一路,但不够精锐的影骑,也是影骑。 然而…孤雁死了,冥烛走了。木青儿无法脱离残影独领一军,鬼蛾更不可能。于是影骑只有一路,他们神出鬼没,他们所向披靡;他们马不停蹄,他们疲于奔命。 影骑并不是一直在跑,当然不是。影骑也不会无差别地偷袭他们“听”到的每一路敌军,当然不会。更多时候,“影骑”会充当“鹰骑”的角色,将“听”来的情报告知附近的友军。与偷袭相比,这才是“影骑”更重要的职能。 单论传讯之速,他们当然及不上“鹰骑”。但遮天蔽日的浓雾让两边都变得迟缓,如此环境,令这支奔行如常的骑军堪比飞鹰。 先一步知道敌军动向,避其锋芒,攻其不备。唯有如此,才能勉强抵消双方在“装备”与“人数”上的巨大差异。攻其不备,靠“影骑”指路,也靠“天军”对地形的熟悉。但后一种优势必定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减弱。不仅指游哨的勘探,不仅指木堡的挤压。随着时间的推移,圣军也在慢慢了解这片湿地的“脾性”。 “影骑”是无解的。只要浓雾还在,“影骑”就是无解的。正如在没有雾气的环境下,“鹰骑”是无解的。但又和“鹰骑”不同,除非像“决战”时那样主动低飞,否则“鹰骑”的战损永远是零,而“影骑”会磨损,随着越来越多的行动,遭遇越来越重的磨损。 又过半月,“影骑”的总数仍维持在两千附近,然而原初的一批已仅剩七百四十一人。增补进来的,固然也是各兵团的精锐,但终究是磨合尚浅,于残影而言,再没有最初那般“如心使臂,如臂使指”的顺畅。两千轻骑,在浓雾中不可能仅靠盯着“军旗”便不掉队,但凡涉及“声乐”,没有在一起长久训练过的将士,临阵反应之速就大不相同。层级越多,越是如此。 号角、银锣、铁哨,残影再怎么极力压缩,两千之众,也至少得划出三个层级。现在“原军”更替过半,突袭之即“后队反应不及,困陷在敌丛中”的状况愈发频繁。圣女只能头也不回地抛弃他们,这使得“影骑”伤亡一日快过一日,人马的缺口一日大过一日,再这么“增补”下去,只怕正面战场的“主军”也要叫苦。 洛拉玛教区,只是三个普通大小的王国拼凑而成,哪有那么多“精锐”给你?可如果不是精锐,如果不是“最快、最好的马”和“曾被战火洗礼过多次的老兵”,又怎么可能发挥出“影骑”该有的作用? 圣女心里苦,对面圣军的将领们心里更苦。人肉磨盘,他们在俘获的“影骑”口中得知了这个名字,无不感同身受。若女巫不是敌人,若磨得不是自己,他们真想拍案叫绝。 “一个半月了,我们死了快五万人,还没见到‘雾都’的影子。元帅,这样下去……”深夜,塞维格的亲信偏将“图图基-库萨克”满眼忧虑,向扮成参谋的元帅低声请教。 依常理,“大略”不是一位偏将该想的事。但除了汇报军情外,图图基的另一个职责,是陪元帅聊天。塞维格是个很喜欢说话的人,是个喜怒形与颜色的人。“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塞维格没读过中原古兵书上的名句,如果读了,也只会觉得那纯粹是文人的臆想。统帅是什么性格,根本不重要。职级越高,越不重要。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 “前些天,‘托罗罗军’不是一次俘虏了三百多‘影骑’吗?以往从没有这种事,他们已经慢了、疲了。更重要的是,成建制的三百多骑,怎么会集体被俘呢?难道有神箭手挨个射他们腿了?他们战心去哪儿了,信仰又去哪儿了?不是‘天水落尽,红土陆沉’么,不是要在‘海之国’永生么?神之泪亲率的兵,被包围就不打了?” 图图基想提醒元帅,“神之泪”这个称谓是不能用的,哪怕是私下,哪怕是讽刺。最终他没有多嘴,就算要提醒,也该是垂手侍立在一旁的“森里”的职责。 “是,元帅。两军的士气都很低落,异教徒们的信仰已经动摇。”图图基附和道。塞维格的判断没错,不光是“影骑”,整个“天军”的信仰都在动摇。 在“圣军”将领们看来,己方的战损已接近五万,而敌军不足三万。向“雾都”压进的速度更远远不及预期。但从“天军”的视角看去,就是“神之泪”已然参战,却没能挡住敌军。 层层叠叠的“木堡”越来越多,敌军占领的区域越来越大,离雾都越来越近。从天而降的雷矛在哪儿;能点燃钢铁的圣火在哪儿;比云朵还大的浮空水母在哪儿?这些…统统都没有吗?天神之泪的威能,不过如此吗? 越高阶的将领,越没有这种妄想。他们从“备战”时的部署就能推出,没有“雷矛、圣火”,没有“水母兵团”,但将领无法阻止士兵们想。 这是一场消耗战,全方位的消耗。消耗兵马,消耗军械,更消耗信仰。残影深知,塞维格也深知,最终的结果绝不是某一方的战士打光,在那之前,距离“最后一滴血”很远很远的之前,必有一方会全盘崩溃。 没有“雾都攻守战”,绝对没有。一旦雾都被围,神之泪就是女巫。到了那时,她要么亲手杀退所有圣军,要么被自己的信众抛弃。投降也活不了,信众们当然知道。然而“战心”这种东西,可以被死亡激发一次,也只能被死亡激发一次。“绝望”是比“死亡”更可怕的力量,它会让无路可退者放弃最后的顽抗,任人宰割。 反过来说,如果圣军溃败,“癌陀冥山”也不会有战火。信仰的崩塌,神明的陨落,当然是从第二步直接跳到最后一步,就算中间还有三四五六,也只在顷刻旦夕。 我让青儿姐参战,错了吗?不,我没得选。军力太过悬殊,我只能,我必须押上全部。青儿姐的加入让“影骑”变强了好几倍,我们依然打成这样。要是没有她的耳朵,“影骑”早就废了,“磨盘”早就转不动了。她维持住神格又怎样,还真能引天雷不成? 到此一步,残影只能强行认为自己是英明的。 如今的局面,远比圣军预想的更坏,也远比残影企盼的更坏。她不知道圣军将领们有多焦躁,只知道自己这边快要崩了。“影骑”的增补开始受阻。不止是“被借兵”的将领面露难色,就连骑兵们也……加入“影骑兵团”原是竞相争夺的荣耀,而今却要靠“军令如山”。 “磨盘”正在变小,一日小过一日。一旦磨盘的“内轮”被敌击穿,转眼便成破竹之势。我想退守雾都,战至最后一卒,这满城的兵民还能信我吗?他们想把我献出去吗?别说那时,便是现在,如果能办到的话…他们会把我献出去吗? “青儿姐,我可能犯了个大错,你得护我。”一场分明成功,战损却眼睁睁超过了两百的突袭后,残影一面策马,一面用只有木青儿能听到的声息低语道。 “怎么?”木青儿面无表情地发问,却没有得到回答。 “怎么?”她提高了嗓音,又一次问。 “先前几日,尤其刚才那一战,我为了‘影骑’少死一些,出手的次数太多了。现在我仅剩三成内力,小蛾大概也好不多少,我这样同你说话,她都没偏头。 万一……虽然不太可能,但是万一‘影骑’造反,想拿咱们投诚,你得用心护着我俩。” 方才一战,可能是不幸袭到了精锐中的精锐,也可能只是“影骑”真的垮了,总之偷袭过后,小半骑军眼看便要陷在敌阵里拔不出来,残影动了肝火,一时失了理智。她没有命令木青儿,自己动手,隔空斩出数十道烟波……木青儿端坐马背,静静地、乖巧地看着,未得指令,她不许主动出手。 于是便有了刚刚的对话,于是木青儿低声回复,残影竟没听见。真气损掉七成,这代表未来几天,她都不是个正经的“旱灾”了。 许是慑于神之泪的淫威,更可能只是残影做了家主后,不自觉沾染了叶玄的多疑。总之“影骑”没有造反。但他们真的跑不动了,换马无用,疲的是人。 残影无奈,缩减了“影骑”的数目,从千多变成三百。全部是她亲自调教过数月之久的“初代影骑”。如此残影一人,仅凭一只铁哨就能引领他们。按理说最疲的该是他们,然而到此一步,真心愿意跟随的也是他们。层级的精简,换回了“影骑”初时的迅捷。他们放弃了突袭,专司传讯。 其实如果只为了传递木青儿“听”来的敌情,三百骑有些多了。但残影认为三百就是下限,绝不能再少。“影骑”不只是工具,更是一种象征。 事实证明,“影骑”频繁的偷袭的确能有效滞缓“圣军”向内压进的速度。那是一种与他们造成的杀伤并不相称的滞缓。 毫无疑问,圣军主要的战损来自“正面战场”以及“恶劣的环境”本身,但“影骑”哑火之后的九天,他们的进程肉眼可见地快了许多,且从第四天起,呈现出“递升”之势。或许、可能的原因在于:磨盘每转一圈,大致需要三天。 “影骑”缩编后的第十天,圣女终于盼来了她心心念念的两种天象之一——重雾。 “后退一万脒,扎营待命。”“弃马,回象园!”乍见天相有变,残影连忙下令。前一句对影骑,后一句对青、蛾。 “重雾”这种天象,欧蕾娅见过几百次,残影只见过几次。尽管欧蕾娅教过很多、教得很细,她对自己此时的预判仍只有不到五成把握。“湿气变淡,视野扩大”,这是“重雾”的先兆。对吗?没关系,猜错的损失可以承受,猜对的好处难以估量。 如果真有“重雾”,此刻就是最后的光明。若不能及时赶回“象园”,就算她们有木青儿的耳朵,也很可能迷路。 弃马,是为了跑得更快,也为了跑出直线。小片的湖泽,大片的泥沼,都可足尖轻点,一掠而过。只有一个大湖必须绕行,因为兜个圈子比游泳更快。武人踏水是有极限的,她们终究不是真正的仙女。这里是“二十七区”,大湖中央沉葬着一具白骨。饱满而整齐的两排贝齿之间,含着一颗硕大的、浑圆的、耀眼的珍珠。她是烟菲尔-沃夫冈伽。 整个洛拉玛教区,只有三百七十头战象。“圣女果”打开了封锁的商路,但黑市里买不到战象,更买不到驭象师。三百七十头战象,被圣女强行扣下一百头,只为了等待一场或有或无的重雾。 残影学过“驭象”,她甚至奢侈地拥有一头属于自己的象。在她的印象中,“驭象”并没有旁人描述得那么难。但所有人都告诉她“驭象”很难,这也绝非虚言。 象比马聪明得多,它们能执行更复杂的指令。麻烦在于,它们有时候听话,有时候不听话。“驭象师”最重要的职责,不是指挥雨象干这干那,而是确保它“一直听话”。 这需要时间,需要慢慢培养感情、培养恐惧。他们说最好的状态,是雨象有点怕你,又有点亲近你。如果惩罚太多,雨象过于惧怕,很可能会在某次情绪激动时把主人弄死。如果亲近太多,雨象则会把命令当成嬉戏,根据自己的心情选择是否服从。 残影粗鲁地跳过了“培养感情”的阶段,第一次见到“海瑟”,圣女将它牵到草场,当着它喜欢的母象还有另外三个情敌的面,揍了它一顿。没有专门针对“象耳”进行惩罚的“象钩”,没有任何刑具。那是一顿“欧打”,拳打脚踢,偶尔也混杂着抽几下巴掌的…欧打。 当天下午,“海瑟”与“圣女”的感情极速升温,从此再没有不和睦的时候。她们见面的机会其实不多,每一次“海瑟”都表现很好。唯一不太听话的阶段,就是残影准备离开。他用长鼻卷着她的腰,不让她走。 雨象是极聪明的动物。那一顿欧打给“海瑟”带去的疼痛,远远不及象钩。但它立刻就能明白,眼前这只瘦小的母猴才是真正的野兽。那些个头更大、曾带给他更多疼痛的公猴…不是。 “海瑟”还看懂了一件事:母猴是猴群的首领!我要这只猴子,这是我的猴子!果不其然,自从讨好了那只名叫“圣女”的母猴,“海瑟”的耳朵就再没痛过。他还在一个美好的雨天,亲近了自己喜欢的母象。那个美好的雨天,偌大草场之上,就只有他和她,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似乎是公猴们在帮忙。 走在“象队”最前的“海瑟”心情很好。那只名叫“圣女”的母猴,今天又来找他,还带了两只不认识的母猴,一起坐在自己背上。开心!只要母猴愿意用屁股蹭自己的背,生活就会一直美好下去。 “海瑟”背着母猴,按照她的指令往前走,一直往前,走了很久。身旁身后,有好多同伴。“海瑟”走过这条路,但从没有跟这么多同伴一起。光线似乎变暗了,越来越暗,暗得很快。到夜晚了吗?不太像。 “海瑟”并不慌张。他的眼睛本来就看不清楚,鼻子和耳朵才是他辨别方向、辨认同伴最主要的依凭。“海瑟”不是残象,所有雨象都是如此。它们拥有略逊于“残影”的听力和远超“残影”的嗅觉。但它们的耳力无法用来“预警”,因为它们不会“说”,远远听见马蹄声响,它们也不害怕。 残影没空庆幸,重雾来了,应该不会有错。她要在彻底暗下来之前,加紧赶路。凭借对地形的熟悉,刚刚经过一座“路标山”的她,现在还勉强知道自己在什么位置,勉强能在迷失方向前找到下一个“路标湖”。 “探路。”圣女勉强识途,但已没有了绝对的把握。从“雾都”到“磨盘”,这条她带着“海瑟”走过好几次的路,如此程度的雾气之下,她已经没有了绝对的把握。 重雾,还远远没到最重的时候。在当前的语境下,“探路”的意思,就是“替死”。另一头名叫“迪安”的雨象换到“海瑟”之前,如果圣女指错了路,“迪安”会代替“海瑟”陷入泥沼。象队三列并行,每一列靠得很近,因此探路替死的象,有一头就足够了。 伸手能见五指,低头不见脚趾。抢在雾气浓郁到这种程度之前,残影带领象队,进入了“磨盘”。磨盘已经很薄,“内轮”到“外轮”之间的区域,已被圣军吃掉七成,恐怕不止七成。 重雾降临,磨盘停转。一个半月以来,这片“湿地”头一次在白天停息了喊杀,头一次在白天显得如此静谧。 第一百五十七章 决战(下) 如果所有人都只能看见身前一脒,世间或许不会有那么多战争?初一闪念,残影便觉可笑。正确的问法应该是:如果只能看见身前一脒,战争会变成怎样的形式?灾害纪元的战争,是比武和刺杀;帝国纪元的战争,是攻城和野战。如果整个大陆都覆满浓雾,是否该叫“盲纪元”?生活在盲纪元的人们,将如何杀戮彼此?残影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不该走神,不该乱想。 每十象一队,如果看不到前象的屁股,可凭哨声跟随;百象共计十队,残影手边有一只银锣。银罗比铁哨传声更远,如果哨声乱了,跟着锣声也不会掉队。每支象队的队长,各有一只铜锣,每只铜锣有代表自己队伍的节奏,残影听着锣声,就知他们有没有跟随。 银锣响后铜锣响,一队、二队、三队……直到十队,然后银锣再响。这是一个循环。每一轮循环过后,会有一百个心跳的停顿,那是神之泪用来“倾听”的空档。之后银锣再响,开始下一个循环。 “停!”十天不曾打架,丹田内真气已然胀满,残影又是个旱灾了。于是她开始作弊。停步的指令完全可以用银锣敲出来,她选择喊。 “三、四,吹哨。”象队停步后,残影用整支象军都能听清的声音命令道。 先三,后四,两声哨响,报知了准确的方位。其实无需吹哨,这是靠近队首的两象,残影当然清楚他们在哪儿。要是连这都听不见,还带个屁的“影骑”。铁哨,不是残影要听。她要他们吹,吹给他们自己。她要他们做好准备,做好牺牲的觉悟。 圣女离座,轻盈地飘往“象三”,每只雨象都有自己的名字,比如海瑟,比如迪安。但对圣女而言,它就是“象三”。每个驭象师都有自己的名字,对残影而言,他也是“象三”。 拿数字给人编号的恶习,始于玄青书院。用在军伍,倒也不违和。“象三”失去本名,却得到圣女的触碰。他的后背轻贴着圣女的胸脯,准确来说,是圣女用胸脯轻贴着他的背。此情此景,害他性命的圣女是何等美好,护他性命的铠甲是何等可憎。 后背和胸脯,有铠甲相隔。纤细与粗糙两双手掌,却是实实在在的肌肤相触。圣女握着他的手,为他调整莹白如玉的长牙所朝向的方位。“七百脒。天神会知道你的名字。” “七百脒。天神会知道你的名字。”九十个心跳过后,圣女对“象四”做了相同的事,说了相同的话。如果以“象三”的心跳计,就是一百六十个。 前冲七百脒,雨象会撞入敌军的营地。拒马桩、陷马坑、绊马索,这些最常规的防御对雨象无用。更深的壕沟能令雨象降速,以便集结弓弩将其射杀,或者引燃焰火将其驱退,然而重雾之下,一切都来不及。真正能把雨象挡在外面的壕沟,是极少的。那通常是两军在同一个地方常年对垒的配置。圣军每天都在死人,却每天都在前进。他们的“前线”是变化的,他们不值得,也没时间挖那么深的沟。 此时临近傍晚,仍是白天。但“重雾”比黑夜更可怕,就算点亮火把,也看不清四周。火光与日光都无法照耀的地方,是最容易滋生恐惧的瘟巢。一点小小的侵扰,一声来自附近却不知具体是哪儿的惊叫……都可能引发极大的混乱。 大喊大叫,抱头乱蹿。这是军营中最大的禁忌,犯者定斩无赦,同伍也要连坐。而眼下的局面,他们谁也看不清谁。个子高的、身子长的,甚至看不清自己。 恐惧达到极致,军纪又变得不那么确实,这是最容易发生“营啸”的时刻。不同于“哗变”,营啸不是造反,营啸没有目的。那是一种会传染的溃乱,比瘟疫快一千倍。 “没有…没有吗?”重雾之下,没人能看清圣女的神情,残影也懒得遮掩自己的焦躁。她听得分明,象三、象四已经撞入了敌营;她听得分明,敌营里确有零星的惊叫。可…为什么零星之后还是零星,为什么没有扩散? 品字型的象鞍之上,只有驭象师一人。身后“弓箭手”和“长戟手”的座位,空空如也。如此重雾之下,别说箭手,就连戟手也无法瞄准。雨象冲撞不为杀敌,只为了“乱营”。雨象如果愿意,勉强能撞碎简陋的木堡,但它们拒绝做那种事,因为会疼。它们能在看不见的环境中,远远辨认出木堡所在,然后灵巧地避过。那是一种这个时代的人们尚无法理解的“知觉”。 对雨象而言,一切超过“嬉戏”范畴的战斗都会引发逃亡;对猴子而言,嬉戏程度的冲撞就是山呼海啸。象三、象四已在敌军中兜了好几个圈子,象师什么也看不见,“每撞翻一顶军帐就换一个方向”,这是他们确保自己仍留在敌营里作乱的依凭。 零星的惊叫,终于演变成零星的惨嚎。有人被踩断了腿?或是被倾倒的帐杆砸伤?象师不知道。但清晰可闻的惨嚎是另一重依凭。惨嚎声远,惨嚎声近;惨嚎再远,惨嚎再近。如此象师就能确定,他们正在“有人”的区域折返。 指引“象三”的惨叫渐渐熄灭,而“象四”左近的惨嚎愈发密集。来回反复的过程中,它伤到了更多人。 零星的惊呼未能燎营,直到“象四”造成的惨嚎引发了比“零星”更多的惊呼,整个军营才终于被恐惧与绝望的情绪点燃。姗姗来迟的“营啸”与“象三”的哀鸣几乎发生在同一时刻。沉重的脚步声引来一波稀疏的箭雨,其中一支,不幸钻进了两瓣粗厚象臀之间,那个比耳朵还要柔软的地方。 象三没有当场死去,它狂暴地奔向一个与剧痛相反的方向,不知奔了多远,而后长卧不起。象三死于溃烂,由内而外的溃烂。象三死于贫穷,无法给战象配置“全甲”的贫穷。“天军”的象铠,只保护最敏感的鼻子,以及暴露面最大的侧腹。阵营决定命运,如果它是“圣军”的象,就能拥有臀铠。 “呼……成了。下一处。”残影长嘘口气,领着象队朝更远处行去。磨盘依旧在转,只不过“影骑”变成“象骑”,敌军由“半盲”转为“全盲”。 “回家!”劫后余生的“象四”,听懂了主人那夹杂着狂喜与叹息的指令,偏转硕大的头颅,朝着一个只有它自己能辨清的方向,小跑而去。“回家”不是指附近的军营,雨象不认识那种地方。“家”是雾都附近的“象园”,一年多的训练,已经让它们把那里认成了家。象师找不到回家的路,雨象可以。 他没有寻找象三,也没有寻找圣女。象师心底,并不期盼归途中遇到圣女。圣女要求的事,他已经做完,不想再做一次。至少…今天不想。 圣女要求的事,他只能确定自己已经“做完”,至于说有没有“做到”,他觉得应该、可能、大概是做到了。雾太重,他无法证实。 雨象撞入敌营,不是骚扰到敌军发生“营啸”为止。重雾之下,象师的判断根本做不得准。他们必须在敌营内连续冲撞半个小时。撞翻的军帐内空无一人?那不是“提前回家”的理由。决定何时回家的,是沙漏。象师没资格“想”。 完全看不见太阳,完全分不清东南西北。木青儿仅凭耳力,要围着“磨盘”兜出一个圆,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能办到,只是和有太阳的时候相比,慢了许多。 重雾之下,圣军的阵线主动回缩,天军也退了少许,以至于两军之间的空地变得极大。这种环境,走出直线比登天还难,一不小心就会原地转圈。每前进一段,她都能听出某个营地所在,但每次都要停下脚步,仔仔细细地听上很久,才能勉强分清这是哪一军的营地。 更有一次,该轮到“象十五”和“象十六”突进的时候,木青儿低声对残影说“那好像…是我们的营。”残影这才知道,原来象队在不知不觉间走了个“半弧”,朝向已然颠倒。 这个世界没有像样的“罗盘”,不光是因为他们没搞过“大探海”,也无需穿越和大海一样广阔的沙漠。真正的原因是,沃夫冈伽的“矿脉”太过丰富,不论地上还是地底。以至于罗盘无法乖巧地指向“正南”。 丰富的矿脉,顽皮的指针。这或许也是这个世界的人甚少主动探索“外海”的原因之一。不过残影相信,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理由:教廷早将那片看不到尽头的水域命名为“无尽海”。你想寻找无尽海的尽头?火刑架就是尽头。 由叶玄充当翻译,当年的影、尘、叶、泰伯坦四人,甚至探讨过这样一种可能:在很遥远、很遥远的过去,在“厄古斯神教”尚未一家独大的过去,或者比那还要久远得多的过去,比如中原没有“凉帝国”也没有“顺帝国”的时候,乃至还没有文字的时候……会不会有一批,或者许多批“沃夫冈伽人”曾经到过黄土?他们漂到了中原,也漂到了西域,极幸运地穿过了礁石带,登上了陆地? 那个时候,“黄土”有人吗?如果没有,那会不会是……人多的那批漂到了西域,人少的那批漂到了中原?人少的那批,全部都是棕黑色眼瞳吗?若真是这样,那绝不可能是几千年前。至少得有几万年,十几万年。 如果“云大”那套学说是正确的,则所有“智人”必有一个共同的源头。但源头在哪儿,很难推想。 清尘指出,那个叶玄臆想出的过程,颠倒之后也完全成立——在一个棕黑眼瞳为主的世界,眼瞳变色的“异种”被同族排挤,正如毛色变异的“白狮”无法融入狮群。他们逃进险恶的霄云山脉,又极幸运地达到西域,在无人的沃野上繁衍生息。而后又有一支,渡海寻到了沃夫冈伽…… 残影提示说,小船不可能漂那么远。清尘又问:几万年前的风浪和现在一样疾吗?几万年前,离岸几十里处有同样多的“虎饕”和“锐吻”吗?十几万年前呢?几十万年前呢? 又或者…有没有可能“黄土”和“红土”都不是源头?默海更深处,还有其它陆地吗?其它陆地上,还有“人”吗? 受时代所限,即便是广博如清尘、如泰伯坦,也无法想象百万年前,“红土”与“黄土”之间并非一整片海域,而是隔着“另一块大陆”和“数以百万计的岛屿群”。他们都亲眼看到过海潮涨落,却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在足够漫长的岁月中,海平面能有多大起伏。 “三九、四十,吹哨!”青儿指明方位,残影遣出战象。她不再细听敌营溃乱与否,直接带着越来越少的象队,赶往下一个目标。 “圣军,了不起。”如果对方不是敌人,她真想大声赞叹出来。从“象三”到“象十四”,每一处她都试图听到对方“营啸”,或者听满半个小时。这会耽误很多时间,但残影认为情报的收集更加重要。 从“三”到“十四”,总计六处敌营,有三处始终不曾崩溃。另外三处,也都在战象撞入之后很久,才发生残影希望的事。如此险恶的氛围,如此精确的突袭,她不能想象对方拥有怎样的军纪。假如某个夜晚,一只失明、失聪的“风大矛”挥舞着两柄金刀冲入“莫问塔”乱砍乱杀,自己的部下会如何呢?尚未被砍中的那些,能不抱头鼠窜吗?能做到吗? 加一或者减一,残影在“象十五”到“象二十六”的过程中做过几番调试,有时派出三象,有时只派一象,没有测出显着的差异。有次反而是被一象冲击的营崩溃了,三象那个…撞入后不久,发出了接连几声不属于人的哀鸣。所幸相隔够远,敌营中雨象的哀鸣不至引发“象队”的窜逃。 “二十六”后,她决定维持原初的方略,加快突袭的进程。每次祭出两象,亦不再驻足倾听。 一百头战象,其中三十头驮着“挤压后如同砖块一般”的干料,这是为了缩短雨象进食的时长。这种东西连续吃上十天半月,雨象就会生病,甚至梗阻而死。但残影从没指望这场“重雾”持续十天,她要抢在雾散之前,把象用完。 雨象每天只需要两个小时的睡眠,却需要十个小时进食。草料改成草砖,也至少要花两小时才能吃饱。除了吃和睡,象队一直在走,磨盘一直在转。雨象吃饭和睡觉都是四脚着地的站姿,象师无需离鞍,也不被允许离鞍。吃、睡、解手,全在鞍上完成。神之泪和圣女也是。好在重雾之下,没人能瞧见这份凡俗。 神泪需要拉屎,圣女需要拉屎。其实从“影骑”开始,这秘密就藏不住了;其实从“泪宫”开始,凭着每日有“餐车”进出就能推断。只不过…此类问题禁止公开议论。也总有一些人,包括影骑和象师在内,不愿承认这个事实。只要没亲眼瞧见,就能一直欺骗自己。至少至少,他们可以强迫自己认为:需要拉屎的只是圣女,毕竟是神泪落地时溅起的“尘垢”嘛。至少至少,神之泪是纯净的。 战象的撞入,有一半机会可以溃乱一营。后面几日,残影强行认为收效更佳,尽管她没再观察,或说“听察”。重雾带来的恐慌会逐渐积累;重雾带来的麻烦会慢慢适应。残影强行认为前者的影响大过后者。她只能强行认为,因为她没有后手了。 战象的撞入,有一半机会可以溃乱一营。“营啸”会不会在各营之间传导,会不会从前军传染到中军?还是说…窜入别营的逃兵会带去经验,使之获得更好的应对之法?残影强行认为前者的影响大过后者。她只能强行认为,因为她没有后手了。 “磨盘”只剩下薄薄一层,当重雾散去,不出七日就将被彻底击穿。环境带来的优势几乎用尽,装备与人数的差距将暴露无遗。那时候怎么办,真要变成刺客吗?那有用吗? 残影当然想赢。赢得越快越好,越简单越好。但她必须承认,自己心底隐隐有一份渴望,或者说,一份致命的好奇——圣军安排了怎样的陷阱给我? 现在想来,叶玄没有坚持让清尘留下,或许也是在警惕这份好奇。如果有另一个能够主持大局的人存在,自己很可能在某些节点上,做出十分冒进的选择。 ………… 营啸。残影心心念念、望眼欲穿,甚至不惜向清尘编造出的神明祈求的营啸,从一个军营传导至另一个军营的营啸,没有发生在磨盘之内,而是从圣军的“补给线”开始。 鹰之国,完胜!十二万圣军,全灭!这样的消息根本无法封锁,它传播的速度,至少和圣军变成流寇后逃亡的脚步一样快。 全灭的说法有些夸张,又半点都不夸张。一支军队,溃散后未能重新集结,就是全灭。 “元帅,只有您才能稳住军心。”同塞维格说话的,不是偏将图图基,而是兵团主将“马尔蒂-纽吉特”。围攻湿地沼泽的二十四万圣军当中,只有两位主将知道元帅的所在,马尔蒂是其中之一。 磨盘击穿;噩耗传至。两件事情几乎发生在同一时刻。 前方已无险阻,不出十日便可直捣雾都。然而……这短短几天,圣军各个兵团究竟在“战斗”之外发生了多少减员,他们甚至不敢详计。各团互通之数有多少水分,更未可知。 袍泽间的信任,基于共同的神明、共同的王国、共同的统帅。而今神明变得不可谈论,谁又知彼此间的沟通…藏着多少虚实? 为防迷失而耗巨资铺设的“板路”,反过来变成逃兵通往自由的指引。这究竟是好是坏?越高阶的将领,心中越难分明。若士兵无法凭自己的力量逃走,他们会咬牙死战吗?还是会为了逃亡纠集在一起,从细流变成洪流?马尔蒂不知道。他只知道,过去几日,凭空减少的不止是兵,还有兵团!就他所知,已有三个兵团彻底失去联络。他自己不是中枢,塞给格军没有中枢,因此肯定还有他没听说的。 “军心?兵和将加在一起才是军。我最多能稳住你们,在极微小的程度上。”说完最后半句,塞维格不加掩饰地透出嘲讽的笑意。并非自嘲,也不是针对神明或者命运。“在极微小的程度上”,直到脱口而出,他才意识到这矫情的修辞源初于谁。他众多侄子中,最聪慧也最麻烦的一个:渎神者——泰伯坦-托托莫。 “将心也好。”马尔蒂焦急道,“您再不出面,恐怕……” “来不及了,马尔蒂。我没能在你们最需要我的时候挺身而出。现在,一切都来不及了。”他说的“最需要”,当然是指“分兵、缓进”的圣令下达后,三十六万圣军分流前。那是他拨乱反正的唯一机会,如果他肯押上自己的性命,和身为储君的儿子的前程。 “速战速决,我们还有机会拿下雾都,老师!”马尔蒂将称呼从“元帅”改为“老师”。战场之上,这不合规矩。他正是透过这种“逾矩”表明自己的态度——于公于私,都应死战到底。 “你没听懂我的话吗,马尔蒂。你是我最看重的学生,如果不出意外,你将是辅佐我儿子的下一任‘小输元帅’。但我似乎没教过你,怎样面对真正的失败。 我不是指‘攻占雾都’来不及了。我是说:不管能不能办到,一切都来不及了。 想想吧,当消息传到我们这里,有多少势力已经归服了‘鹰王’?假设不再有新的逃兵,尽管这根本就不可能,我们逼近雾都再攻陷它,需要多少时间?原本可能是十天左右,原本我们将雾都包围起来,对方就有很大的机会自行崩溃。 可如今,连流浪汉都能看出,时间是他们的朋友,是我们的敌人。他们有任何不顽抗到底的理由吗?就算我们拿下雾都,消息传回去时,又有多少势力已经归服了‘鹰王’? 如果我是‘鹰王’,我会在鹰军胜利后立即派出使者,对北境所有王国下达通牒。要么立即改信,要么褫夺王座。不需要真的动手,每十个王国只要有一个公然改信,圣殿就完了。不管是出于畏惧,还是投机,你认为每十个王国,会有至少一个背叛旧神吗? 每十国当中,有九国不敢作声,那又如何?他们难道会出兵攻打鹰之国吗?鹰王的要挟只是‘褫夺王座’而已,没说要灭王族满门,更没说清洗全部贵族。被通牒的王国,要么公然改信,要么按兵不动。这样的局面一旦成形,我们就算打赢,也扭转不了大势。改信的王国无法回头,暂时拒绝改信的那些,你认为他们的信仰还纯粹吗?有可能拧成合力,为教廷而战吗? 还有,你觉得我们能顺利地把军队开回托托莫吗?沿途有多少要塞、多少关隘?厄古斯的神格已经动摇,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可能信奉祂,也可能不。沿途的所有国王都会这样想,无论他们改信与否。 如果我能想到这些,马尔蒂,你觉得鹰王…或者说‘洛拉玛神教’的首脑们,会缺乏至少不逊于我的权谋吗?” ………… “哪有什么危险?我们的要挟是‘褫夺王座’,又没说要灭满门。他们就算不从,难道还敢发兵不成?每十个王国里,只需有半个公然改信,残影那边就不用赢了。”两百次按摩的欠账尚未还清,清尘难得没有趴在床上与叶玄谈事。可能只是因为…她在喝汤。洛拉玛神教的首脑们,并非个个都拥有塞维格的见识。不过很多时候,劳心者有一两个就够了,太多反而坏事。 “巫依洛”拥有堪比“塞维格”的见识,可终究还是慢了稍许。她决定对所有王国发出通牒,却没能做到“打赢后立即”,而是拖延了小半个月。她在观察,观察“塞维格根本无需观察”就能直接预判的内容——国内各个阶层、周边各个势力的反应。 这并不代表巫依洛更迟钝,与塞维格的区别在于:她的权术是从书本上学的,而塞维格则是家学渊源,外加百多年的实践。 “嗯,我这叫‘例行胆小’。您才是下大棋的人,都听陛下的。”自打成了鹰王,叶玄私下里对清尘的态度愈发谄媚。倒没有安抚的用意,清尘也不是如此小气之人。这是一种平衡。对他来说,在外面扮演神明实在太辛苦了,回到家里,便无比珍惜那个“会冲他翻白眼”的人。 “不过还有个问题,通牒以谁的名义下达?鹰神还是天神?按理说,咱们首先代表鹰神,可毕竟……”说到此处,叶玄有些亏心地顿了片刻,尽管他知道索菲娅不可能听见,“鹰是畜生啊。” “薛小姐的《拓殖》你不是倒背如流么,这时候不会用了?‘天’还是‘鹰’,让他们自己选呗。” “对呀。”叶玄恍然道,“有选择,永远好过没选择。唉…自从当了神仙,我是越来越糊涂了。” “哼…糊涂即逍遥,哪个散人说的来着?”或许是忘月楼中培养出的直觉,自打叶玄成仙,清尘翻他白眼的次数越来越多。“倒是有个游戏人间的婆娘,我想再用她一用。” “你是说…莉莉丝?”原达达利王国以东,口袋王国的女王,莉莉丝-塞舍尔。 “嗯。” “她现在还是女王呢?帮咱们打过仗,当地‘圣所’没收拾她吗?”叶玄一直忙着打仗,关于莉莉丝的近况他并不知悉。 “可能‘圣殿’不想在关键时刻节外生枝吧,也可能是她忏悔得比较到位?总之她没被烧死,不过…卷进这种是非,她恐怕是逍遥不起来了。 派去‘塞舍尔王国’的使者,选个‘雨露’吧。告诉莉莉丝,如果她那个‘唯一的邻国’不肯改信,直接发兵去打。能不能赢倒在其次,我要她做个表率,为真神而战。”派出雨露,是为了将莉莉丝当场点化为新的雨露。别人可以观望,莉莉丝没有选择。教廷不清算她,极大可能只是“暂时腾不出手”。唯有新神登位,她才真正可以缩在“口袋”里安享晚年。甚至破开那个保护着她,同时也禁锢着她口袋,收获更多领土。 ………… “传我的命令,全军转进,十天之内集结‘卢索索城’。”马尔蒂和图图基都在,塞维格说话时却用余光扫向“森里”。 “老师……”马尔蒂当然知道,老师是认真的。他一时难以接受,或者说,他认为自己不该这么快就接受。 片刻,森里有些吃力地拎来一只看上去再普通不过的布袋。哐啷一声,放在矮桌之上。 “你自己找吧。”塞维格指了指布袋,像个懒散的摊贩一般,对马尔蒂道。森里解开布袋,里面凌乱堆放着一大捧“主材乌金,镶嵌无色宝石”的小小将符。 托托莫王国每个兵团的“将符”分为“左上、右上、左下、右下”四片。兵团主将持有“左下”,塞维格持有“右下”,“左上、右上”两片均在国王手中。每当塞维格下达帅令,会让使者持着“右下”去到对应兵团,要求“合符”。“左下、右下”两片将符严丝合缝地拼接在一起的情景,称为“符合”,这就表明帅令为真。 “左上、右上”均代表国王,权限高于元帅。其作用主要在于“绕过元帅,直接调动主将”。国王对主将传令,通常只寄出“左上”,“右上”则始终存于宫廷。反过来说,如果有人集齐了“上下左右”,杀王就是合法的。 对将领而言,王宫、王座、王袍、金戒,都不代表国王。法理上,他们没有资格去判断“铁王座上那个戴金戒的家伙”究竟是不是真王。对将领而言,“将符”高于神明之下的一切。当然,这仅仅是法理。“四片将符”就好像钥匙和锁,管用的前提…是没人拆墙。 “你可以代表神明审判我,你们谁都可以。”塞维格看着马尔蒂。他说的“你们”,当然也包括矮桌另侧的图图基,和站在身后的家奴森里。 无人应答,无人动作。马尔蒂也没去翻找属于自己兵团的“右下”。除却心跳与喘息,世界仿佛静止。 “哈哈…你们允许我暂时活着,那我再多说几句。”良久,塞维格又道。“神教不会容忍一个曾占领过‘圣殿’的势力,无论它所代表的神明是仁慈的,还是严酷的。雾都,就是洛拉玛神教的圣殿。 托托莫王国的存亡,或者说…亡国之后将受到何种程度的清洗,至少有一大半取决于当下,取决于我们。” “异教之域,不活一人。我们已经屠灭了三城,您认为…还有回头的余地?”马尔蒂蹙着眉,忧虑道。他就算不蹙眉,额头也自带几缕褶皱,面相比老师沧桑得多。 “我们屠了三城。城里,全是厄古斯的信徒。”塞维格道。 “……老师,我认为您对‘巫女’抱有的幻想是不切实际的。请原谅我的冒犯。”马尔蒂说。 “我也希望这世间还有第三尊神明可以接纳我们。但是很遗憾,我们只能在‘洛拉玛’和‘厄古斯’之间,选择一个。” “在真神和伪神之间。我不相信真神会败给伪神,绝不相信。”又一阵短暂的沉默后,偏将“图图基”插口补道。单从词面上看,他好像什么也没说。但马尔蒂当然清楚他在说什么,以及说给谁。 “您不能留在这里,老师。”马尔蒂决定服从。尽管还没有完全认同,但他决定服从。马尔蒂是塞维格最器重的学生,王国内的贵族无人不知,这意味着“巫女会”也极有可能知道。因此元帅绝不能隐藏在他的兵团。而今局势倒转,更大的危险来自内部。“帅令”会暴露老师的位置,他无法确定“背弃了神明的老师”会不会遭到“狂信徒”的诛杀。自己的将营,从“最危险的地方”变成了“相对安全的地方”。 “嗯。”塞维格点头。在这种人心崩乱、立场难明的情形下,学生的支持与关切,包括先前不加掩饰的抵触和抗辩,都足以令他欣慰。此时不跟老师绑在一起,马尔蒂更安全,但他主动承担;先前不坦诚自己的反对,假装立正领命再相机行事,马尔蒂更安全,但他毫不犹豫表露了真实的想法。 “派使者去雾都,我要见圣女。”随马尔蒂回到将营后,塞维格命令道。圣军将湿地沼泽团团包围,马尔蒂的兵团在靠近“卢索索城”的一侧,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六、七天后再行拔营。如果圣女肯见,时间足够了。何况他们即使迟到,也不受军法处置。王在法上,军中也是同理。军令如山,元帅是站在山顶的人。不比天高,比山高。 “是。我跟您一起去,老师。” “哈哈…不用。我又不是去打架。” ………… 五天后。雾都,帅府。塞维格没有资格进入“泪宫”,托托莫王,皇帝,大主教,大祭司……谁都不行。 “尊贵的圣女,塞维格-托托莫向您致敬。”单掌扶胸,欠身颔首。如同面见国王一般从容。 “坐吧,说你的奉献。”这一瞬,残影感觉自己输了半招。她的倨傲是扮演圣女所必须,但同时,也是对那股无形气场的顽抗。那是一种……令人如沐春风的,润物无声的气场。若没有十二万分的警惕,不经意间就会被其腐蚀。 相似的感觉,在和“薛瑞”谈生意时有过几次。更准确地说,她吃过这种气场的亏。残影一直以为,那是独属于“成了精的商人”的气场,现在想来,或许是一种书本上难以描绘的…王气? 这种气质是天生的,还是“养”出来的?如果是天生的,“陆烬”身上就完全没有。如果是养出来的,那凉祖“罗摩苦”晚年,是不是也这德行?舒适,令人讨厌的舒适。 “我有五成把握,集结在‘卢索索城’的军队可以归降。如果您不要求他们立即改信,如果您愿意给他们几年时间自省,我的把握能提高到七成。我会尽力劝服,让他们相信‘托托莫城的家人’不会因他们投降而遭到迫害。您当然清楚这是事实,我的王兄不会愚蠢到在‘大势已去’的情形下滥杀自己的臣民。不久的将来,他和他的臣民都将如我一样迷途知返。 只不过…从未经历过战败与投降的‘托托莫军’,会比‘普通的王国军’更难看清真相。他们需要一些点拨,而我…可能是恰当的人选之一。” “不是之一。”谦逊到这种地步,有点儿看不起人了吧。在你眼里,本座…本仙就这点器量吗?后面两句她可以想,却不能说。神明不宜谈论器量。在乎器量,本身就是很没器量的表现。厄古斯何等小气,何等的睚眦必报?可他霸临神座至少几千年了,如果不是上万年的话。 “您的认可令我倍感荣耀。请允许我向您祈求。”尽管是第一次面见圣女,但塞维格很懂得怎样与神教的首脑勾兑。只有奉献和祈求,没有交易。“南境帝皇,北境诸王,皆受伪神诓骗。我谨代表王兄、代表王国,祈求真神庇佑。” “天神降下泪水而非雷火,是为拯救。” “赞颂洛拉玛。”塞维格起身,垂首闭目,双手交握。此处没有神像,也没有神之泪。他在赞颂而非忏悔,因此保持站立是得体的。必要的时候,他当然可以忏悔。但透过圣女的神情和语气,他没有解读出这种必要。能不跪,则不跪。这不是为了什么尊严,而是为以后留出余地。 依照神教的习俗,此时代表神明的一方,也应该回以相同的赞颂。但圣女不是神仆,她是神泪落地时溅起的尘垢,她是神明的一部分的一部分,因此她从不赞颂。“我代替我的眼,注视你们;我代替我的心,怜悯你们;我代替我的手,拯救你们。”按道理,这才是适合她的台词,但她也从来不念这句,只交给木青儿说。这句话里所包含的神性过于浓重,一旦出口,往后就很难再用“人话”交谈了。 将交易拆解为“奉献”与“祈求”,这很体面,也很麻烦。“契约”的条目可以无止境地详尽下去,比如你们投降多少人、改信多少人,可以换取怎样程度的庇佑……但这不是交易,是奉献和祈求。因此其内容必定是模糊的,也只能是模糊的。 天神降下泪水而非雷火,是为拯救——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不血洗托托莫家族”的承诺,但王座和领地能否保留,保留多少,塞维格不知道。为了家族,为了王国,他能做的只有这些,他尽了力。 “塞维格没有直接命令圣军投降,而是要他们退到‘卢索索’。这只是为了跟我谈判吗?还是说…为了缓冲?转进、投降、改信,一步拆成三步,他也是不得已吧。但愿他回营之后,别被自己人烧死才好。”塞维格离开后,残影座在空无一人的房间,用不大不小的声音将自己的心语吐了出来。她有点想念那段…烟菲尔每时每刻都在身边的日子。 第一百五十八章 宽怀(上) “哈哈哈哈哈……去他的深渊,却他的厄古斯!我会受到天神的眷顾,我会成为海之国的王!我保护过最多的洛拉玛人,没人比我更多。我…不只保护,我还创造过一个!我的女儿,格罗萨,我唯一的、我最爱的女儿……你去往深海,正是洛拉玛的指引,对吧。 天水落尽,红土陆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天水落尽,红土陆沉!百万年…区区百万年,就是睡一觉的工夫,是吧,我的女儿。当我在海之国醒来,你就在天之国,对吧。我能去看你吗,你会来看我吗?还有…塞薇娅,我的塞薇娅,你肯定会来的,对吧。 等不及了,我都等不及了,哈哈哈哈……头发,怎么还有这么多黑的,快白了吧,全白了吧!我等不及了,哈哈哈……赞颂洛拉玛!” 昆斯特城,王宫内院。一个头发花白、胡须花白的老人,举着小桶大的酒杯手舞足蹈,癫狂地咆哮。残暴的粉胖子——摩巴布-昆斯特。 致使他跌下王座的神明已经陨落,取代他登临王座的亲侄依然如故。此刻他仍是囚徒,仍被软禁。这丝毫不会影响他的狂喜,丝毫不能阻挡他的狂欢。他站上椅子,爬上木桌,随即跌了下来。软糯的肥肉荡起层层波纹,保护着他孱弱的内脏,摩巴布感到一阵比醉酒更加强烈的眩晕,他眯起双眼,在浸满酒浆的地毯上沉沉睡去。 梦里,他坐在一只比宫殿还要巨大的水母头顶,那是他崭新的王座。树根般虬结的肌肉,又一次隐隐浮现在他肥硕的手臂。右手臂弯内,黑发碧眸的艳丽女子戴着一对妖异的绿宝石耳坠,正爱怜地、仰慕地凝望着他。 另侧,一个眼瞳棕红,长发微卷,面容与塞薇娅有九分相像的女子,乖巧地依偎在他柱石般粗壮的膝头,不时用脸颊轻蹭几下,争夺那本属于自己的宠爱。 “她是塞薇娅,你的母亲。乖女儿,你还认得她吗?” “妈妈……”格罗萨抬起头,有些迟疑,有些瑟缩地轻唤。纤细修长的五指抚过黑发,抚过脸颊,是塞薇娅回以女儿无声的温柔。 曾经有一片红色的陆地,降生过一个棕红眼瞳的女婴。女婴学会叫妈妈的时候,妈妈已经不在。当天水落尽,红土陆沉,一切曾经的美好都将回归,一切曾经的错过…都被挽留。 ………… “妈妈,这是你要的世界。你看不见,那我做这一切…有意义吗?”如果可以选择,叶玄当然不肯交换祖父的人生。但至少这一刻、至少这一夜,远方的囚徒比鹰王幸福。因为他喝不醉,更因为…他知晓了寒星与孤雁的死讯,以及冥烛的诀别。 “你早就看出来了,是吧。那次回去,你问我寒星和孤雁的关系是不是变好了,那时候你就看出来了,是吧!你自己下不了手,就把坏事都留给我做,对吗!”三小时前,从雾都来到鹰都的残影,红着双眼,歇斯底里地朝叶玄叫骂。 “是,对不起。” “干嘛承认,谁叫你承认的!我想吵架,你不懂吗!你不骂我,我怎么发泄…我怎么发泄我的委屈!”当着青儿与鬼蛾的面,她被叶玄按进怀里,放声号哭。 残影当然知道,先前的恶语并非事实。叶玄软弱,鬼蛾也软弱,但二者的软弱是不同的。远近亲疏,他拎得再清楚不过。影、蛾、尘重于星、雁、烛;青儿姐的分量…超过六人之和。如果他发现星、雁有可能害死其余,一定会下杀手。他会犹豫、会内疚,但他一定下得去手! 哭过之后,残影抹干泪水,转头去找清尘。她不是沉湎于悲痛的人。不久的将来,或者很遥远的将来,当她又一次想起星、雁时,可能会再哭一场,但她不是沉湎于悲痛的人。而且她深深地知道,做事,是摆脱悲痛最好的良药。 有个很重要的问题,她必须得和清尘谈个通宵、谈个通透——计划之外凭空冒出的“鹰神教”;俨然已经成势,甚至会跟“洛拉玛”争夺信徒的“鹰神教”,往后该如何摆放。 鹰神教,这是促使“圣女”带同“神之泪”及另外一名“哑圣女”提前离开雾都的主要原因。 包括叶玄在内,三个负责想事的人原本都觉得“鹰神教”只是过渡,原本都觉得对“鹰神”的信仰会局限于“鹰蜂堡”周边,难以播散。 可结果却是…旧神陨落后,“鹰神教”与“洛拉玛神教”几乎对半瓜分了“北境”的信仰。若再不出手干预,眼看便是分庭抗礼。 这是个巨大的隐患。尽管从谱系上看,鹰神与天神同出一脉。但如任其发展,两教必然撕裂。那会是一种由外及内、自下而上的撕裂,绝非“教主”们同心同德所能弥合。 允许“北境诸王”在二神之间任选,如今回过头看,是步错棋。本来叶玄觉得、清尘也觉得,鹰是畜生啊,谁会主动信仰畜生呢?而且但凡读过神史,都会知道洛拉玛位格更高、威能更甚。然而他们忽略了一个最根本的差异——鹰神是男神,洛拉玛是女神。 要说彻底疏忽,也不确实。清尘想过,只是没把它当成一个严重的问题。那时“湿地沼泽”胜负难明,清尘这边发布通牒,自然更看重诸王改信的速度和数量,具体信谁是次要的。只要背弃厄古斯,怎样都好。她以为两尊新神都是自己所铸,日后自可随心摆弄。岂料……事态以极快的速度脱离了自己的掌控。 神权与王权,终究是两种不同的东西;红土与黄土,终究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在这里,信仰…有着自下而上的,蓬勃到令人措手不及的生命力。旧神陨落,是“原厄古斯的信众们”自发争夺起空缺的神座。 塞维格带领圣军投降,不过数月。竟已有“鹰神”和“天神”的信徒将彼此当作异端清洗。截至当下,这种带着几分荒诞的惨剧还只零星发生在“城池之内”或“村落之间”,可接下去呢?考虑到情报传递所需要的时间,会不会…已经有更恐怖的事情正在发生? “你说咱们两个,是不是性相不合?‘木园’里打过一架,到了这边,还得打场仗呗?”深夜,清尘寝殿。残影浸泡在水气蒸腾的浴池内,对侧旁的清尘语道。她在说笑,玩笑的内容却一点也不轻松。 以“雾都”为核,“北境以北”信仰“天神”居多;以“鹰都”为核,“北境以南”信仰“鹰神”居多。只要她们缩在这里静静地泡澡,懒散地生活,吃饱睡,睡饱吃…再过几月,外面的外面,保不准遍地都是鲜血浇灌出的球薯。 “雾都…是这样吗?”清尘抬起右手,散出极微弱的掌风拨弄身前水雾。 “视野上差不多吧。那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唉…辛苦我了。” “换一下呢?”清尘慢悠悠道。 “你是说…鹰王住在雾都,神之泪住在鹰都?哈,有趣,我倒真想看看会发生什么。”五年不见,二人倒显得熟络不少。若是从前,残影不会主动在清尘院里泡浴,清尘更不会陪她下水。 这五年间,隔着数不尽的山脉与河流,她们帮助彼此,猜测彼此,也愈加认可了彼此。清尘不再是一个只会空谈的婊子,残影也不是一个只会搞点小阴谋的贱人。 “鹰王主动归服,‘洛拉玛神教’兼并‘鹰神教’,可行吗?”清尘方才所言,残影觉得很有创意,但她自然不会当真。如果她们比的是“谁能用最快的速度将大好局面搞崩”,那残影可能会承认…是清尘小胜半招。 “兼并,不好。歼灭比较干净。”清尘的语气,寡淡一如先前。但这次没开玩笑。 “……怎么做?”残影还没听内容,直觉告诉她清尘是对的。或者说,对得更加彻底。 “神之泪击败鹰王,‘吸收掉’他体内‘鹰神的残魂’,鹰王变回莫维坦,变回凡人。向所有王国派驻‘雨露’,不肯信仰天神的,就废掉王姓,从国内扶植一个听话的贵族上位。‘信徒执政,雨露监国’,这一条写入教规,违逆者视同渎神。” “神之泪击败鹰王,要当众吗?”残影想了想道,“总感觉不太体面。残魂怎么吸,用嘴?” “细节还没想好,这些…你比我擅长吧。”清尘浅笑道。“先说关键,你的‘雨露’足够吗?投降的‘托托莫军’能用了吗?” 那支由“塞维格”率领的“托托莫军”,如今分驻在被他们亲手屠掉的三城之内。他们由“圣军”变成“天军”,拱卫着雾都。 至于什么时候可以归国,答案是永远不能。每一位将领,每一名士兵都能回家,但兵团的编制永远不能。每调离一万,就要从其他地方调入一万,洛拉玛神教的“圣地”周边,须永远维持不少于二十万“天军”。 新神亲近世俗,不像旧神那样矫情。二十万天军,就是直属神教的势力,实际上是,名义上也是。现任天军统帅,就是原圣军统帅“塞维格-托托莫”。塞维格本人,更是“洛拉玛神教”的第一位“甘霖”。圣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他:尽管托托莫家族的王座必须褫夺,但你们仍可保有某些权柄,在极微小的程度上。 托托莫王国名义上已被拆解,托托莫家族保住了姓氏,保住了除“城池与要塞”之外的一切财产。包括“国库中的乌铝”和“内库里的珍宝”。为了感激真神的救赎,原托托莫王“伽沃林-托托莫”主动将财富的七成“奉献”了出来。 这无疑是“正确”的做法,因此他永远没机会知道,假如不这么做,神教其实不会为此找他的麻烦。信仰、城池、要塞,财富的“根基”已尽归神教,乌铝只是末节。反正真有急用的时候,“拆借”也是一样的。仗打赢了就还得起,万一打输了…南边连一根毛也不会给他留下,连他的性命也要一并收去。伽沃林岂能不懂? 参照“伽沃林”的尺度,托托莫家族散于各城的一众公侯,全部奉献了“财产与封地”的七成。此风一起,便成裹胁之势。托托莫家族奉献了七成,其他贵族怎么办呢?尤其是参与过“伐神之战”的那些…… 信众如此虔诚,神教自没有客气的道理。 托托莫王国名义上已不复存在,“伽沃林-托托莫”仍是十四座城池的“代政官”。这是暂时的,神教困扰于“天、鹰”二神的摆放,委实难顾。 托托莫家族究竟是底蕴深厚,天、鹰之间,他们毫不犹豫选择了“天”,而非地图上离他们更近、性相上亦与“男权”暗合的“鹰”。神教首脑们对此十分满意。 “雨露勉强够用,能力参差。优先把素质高的那些,派给‘选错边’的国王们吧。至于投降的圣军……我有把握能调遣得动,到了战场还剩几分勇猛,就难说了。”不勇猛,有不勇猛的打法。几番交道下来,残影很相信塞维格的才能。只不过…五年来大权独揽的艰难,已让她慢慢养出了“不把话说满”的恶习。她并非提防着清尘,这是惯性使然。 “嗯,能威慑就行,应该不会有什么‘硬仗’。国王们真正的敌人,是想要趁乱夺权的贵族。”清尘捞起一小捧热泉,抚过自己露出水面的左肩。“那些一心要捧‘鹰神’的蠢王,又何尝不是在打神权的主意?‘鹰神教’积淀尚浅,派不出足够多的‘神官’去治他们。他们妄想用自己的人,甚至自己本人把坑占上。哼,那还了得?” “名字都记下。等腾出手来,本仙挨个收拾他们。”中指轻弹,身前破开一道水线。 “哈,”清尘一笑,知道残影也就嘴上说说。小半个北境都是他们,收拾个鬼呀。“腾出手来,还是先拾掇‘南边’吧。” “烟菲尔的妈妈…不好对付。整个‘圣殿’都让她搬走了。”整个圣殿,包括圣殿的钱。帝国棋快一招,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恢复了元气。 托托莫王国十四座巨城,如天堑一般横亘在南北之间,已将近八百年。南北两境虽有零星的商贸往来,贵族之间亦偶有通婚,但总体而言,南境自成一体。帝国一家独大,君临南境数千载,对内掌控之深、积威之重,绝非北境任何一个王国可以相比。在帝国的支持下,于北境输掉了“神罚之战”的厄古斯,得以残喘苟全。只不过,神教再也不是那个“一道法令就能换一任皇帝”的神教了。 怀念了半刻烟菲尔和二十七区的湖,残影又道:“‘在南境重启大清洁’,坎瑞丝能不能做到这种事,我本来还有点怀疑,现在不幻想了。她保得住厄古斯,就洗得动洛拉玛。” “北境不够吗?”清尘并不像木青儿那般惜字如金,她说得短,只因为确信残影能听懂。她的意思是:如果只为了洛拉玛人不被灭绝,整个北境还不够吗?她的意思是:南境那些洛拉玛人,死活还重要吗?她的意思是:我要一统全境,不想给人拿捏。 这个问题上,叶玄的态度已然明确,她想知道残影的。她认为木青儿根本就不在乎,她认为自己加上残影,还有机会跟叶玄“再谈一谈”。 到此一步,尘、叶二的“目标”已经不同。准确地说,他们的目标从来不同,只是到此一步才终于显化。 叶玄想完成娘亲的夙愿,“确保洛拉玛人的延续,改善洛拉玛人的处境”。其实娘亲还有另一个夙愿,她希望昆斯特王国“永远掌握在真正的昆斯特手中”,这一条叶玄无能为力,他是“真正”,却不能“永远”。就算他把王座抢了,迟早还是要交到旁系手里。 清尘不在乎洛拉玛,她想做“安史”、“金拓”,若没有一个如“罗摩苦”那般贤明的主公,她也不介意自己成为。 那么…残影呢?残影想要什么? 仓里有粮、身上有衣、手中有剑。满足了这三点后,一个人的“利益”将开始变得模糊。更多的粮?更好的衣?更利的剑?这很朴实,但往往不是真相。顾长卿做不了武林盟主吗?吴家兄弟做不了苍城城主吗?他们伸手就能得到,却都不伸手。 按照《拓殖》的说法,哪怕一个人没有粮、没有衣、没有剑,他的“利益”仍是由“观念”决定。只不过拥有的越少,人的观念就越趋同。趋同不代表相同,反面的例证不胜枚举。 那么…残影的利益是什么? “叶玄觉得够了,我就够了;叶玄觉得不够,我就不够。嘻,很没出息吧?尘姐姐,我知道你要什么,但我体会不了你的心境。一份比‘家人和朋友’更重的野望,会让人活得更累还是更轻松呢?我也想尝尝啊……”残影喜欢刺激,从莫问塔到巫女会,她始终很满意叶玄交给她的活计,但要说她真正渴望什么…野心、执念这种东西,是需要契机的,真不是想有一个就能冒出一个。 她渴望却不曾拥有的东西,有两件:她希望青儿姐能把自己当成家人,而不是偶尔有用的熟人;她希望可以见到公主,认她做娘。 但这两件事,也没有重要到《天演》之于云大,或“治世”之于清尘那种地步。骨子里,残影是个凡俗的人。才华掩盖了她的凡俗,可骨子里,她就是个凡俗的人。叶、青、蛾,就是她最重要的东西。 公主的遗愿,她当成自己的事情去办,比莫问塔的委托重要千倍。可要让她为此抛下现在拥有的一切,她做不到。叶、青、蛾,就是她最重要的东西。 “懂了。那就慢慢来吧。”一点点失望,清尘坦然接受了这个不算意外的结果。野心家与妄人的区别,最在此刻。她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坚持,什么时候应该妥协。 “嗯,咱们先把‘北边’料理干净。那句古话怎么说来着?先扫屋子…再扫院子什么的。” “没听过,接着演啊。”清尘微偏过头,眼角夹着残影,不肯配合地讽道。 “…嘿嘿,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呗。说起来,屋里倒真有个脏东西呢。”残影讪笑着转了个身,双臂懒懒地搭上池沿,“能帮我擦擦背么?”从雾都到鹰都,圣女一路没洗过澡,说是脏东西也不算错。 果酒凉糕,一夜无眠。二人谈了许多,前半夜关乎神明,后半夜多是闲话。残影套着大她两格的清尘的睡袍,模样倒真真像个女巫。天光微蒙,精疲力未竭的圣女终于窝在长沙发的一角沉沉睡去。清尘犹豫片刻,将她抱到了床上。 正午醒转,尘已不在屋内。发沙、软床,七步之隔。残影会心一笑,自是读懂了这份接纳。 ………… “没必要吧,我嫁给‘神之泪’不就行了?”残影和清尘花了小半夜工夫,将“鹰王如何与神泪冲突,又如何被神泪吸掉残魂”的故事编了个明明白白,隔日五人一碰,叶玄忽地丢出这句……影、尘面面相觑,一时竟没想出有力的反驳。 “你不早说。”率先发难的是清尘。残影三人到鹰都前,尘、叶早谈过无数次,却从没提起这个议案。 “我也是昨天夜里才……”昨天夜里,什么情景下想出来的?叶玄说到一半,略显尴尬地停住。后面的话,其实也不用说了。 “神明…嫁娶。这合适吗?”残影眨着眼,半是犹豫,半是兴奋。 “这倒无碍,只是……”清尘蹙眉道,“不把鹰王灭掉,就难免有人扯这面旗。” “神泪灭了鹰王,也不见得稳妥。除非是天神吃了鹰神,可他俩不都睡着了么?我觉得鹰王留着反而好些,不管诸国奉哪个神,鹰神教不设‘神官’,我们派去的全是‘雨露’,赞颂的全是‘洛拉玛’。谁敢闹事,鹰王亲自判他们渎神。 另则,鹰军还控在索菲娅手里,弄死鹰王会添出许多麻烦。眼下北境初定,虽然我们都认为南边不会打过来,可万一呢?万一帝国没有拿捏住神教,而是神教控制了帝国……总之我们这边的乱子,还是越少越好。” 叶玄没有强装笃定,以商榷的口吻说了这一长段。影、尘皆听得出,商榷之中,还包杂一丝乞求。没有鹰王才是最干净的,叶玄当然知道。他说的理由全都成立,但远没有一锤定音的分量,这只是利弊权衡中“利”的一面。 真正的原因是:他想和师姐成婚。娶也好,嫁也好,他想和师姐成婚。师姐要做公主的女奴,活着也好,死了也好,她要做公主的女奴。为了完整保有女奴的身份,她始终不愿在名分上成为叶玄的妻子。 生而为奴,后登临神座。以世俗的眼光看去,她无疑是这个时代最大的赢家。但这不是她想要的。如果可以选择,她宁愿留在“肉球岛”上,和公主一起。若留在岛上,迟早有一天她和公主都会变成“尼斯娅“那副模样,她宁愿那样。只要能和公主一起。 叶玄知道。从来都知道,从小就知道。因此他没有强求过什么。如今的局面,让他捕捉到一个机会,或说领悟到一种解法。是“鹰王”嫁给“神之泪”,不是叶玄嫁给木青儿,更不是施沃茨嫁给安涅瑟。戏台上的我嫁给戏台上的你,这样…可以吗? “你休了我,还是我休了你?”短暂的沉默后,见残影也未作声,清尘面无表情地开口道。这个世界没有“休妻”或“休夫”一说,不过夫妻在法理上还是可以分开的。若二者都是贵族,则一方改回原姓;若一方是平民,则除掉姓氏。这样的事情极少发生,偶尔有之,那通常是“公主和王子成婚,然后两国翻脸,且交恶到欲将开启‘灭族之战’的地步……” “不用吧,这样不好。”残影抢在叶玄之前插口道:“遵循人间的伦理,会损神格。鹰王娶了自己的姐姐,那怎么了?鹰王娶了姐姐,然后嫁给神之泪,又怎么了?”残影的反应一向很快,刚刚还质疑神明嫁娶是否妥当,这时已想到嫁娶的规程。 “…嗯。”叶玄若有所思地点了下头,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儿。哦,残影说反了。当初,也是巫依洛娶了莫维坦。 清尘侧头看了眼残影,无言默许。她与残影的想法一致。如果鹰王与神泪非要结合……声势越大越好,过程则越简越好。只是她的处境有点尴尬,残影能说的话,她不便说。巫依洛和莫维坦,本来就是假姐弟、假夫妻,她不能让木青儿觉得,自己想霸着某个位置。 鬼蛾不能说话,望向叶玄的神情带着几分艳羡,几分幽怨。 “干嘛,你也想嫁?”叶玄笑骂。借着与鬼蛾打趣,破开了屋内那股…令众人感到压抑的氛围。 鬼蛾白了一眼,又将目光垂下。她才不在乎名义上的嫁娶。团聚当然很好,尽管已不再整齐。几年不见,她当然也想念叶玄,只是往后“假装在青儿姐房里睡着,又极幸运地不被驱赶”的机会,怕是越来越少了。 自从星、雁、烛离去,泪宫的夜晚再没有响起过“石牌落于木桌”的清脆。那之后鬼蛾慢慢发现,其实青儿姐…也需要陪伴。自己是不是真睡着了,她怎么可能听不出呢?就算真睡着了,从前的她,又怎么会在乎呢? ………… 依照影、尘的要求,鹰王与神泪成婚,声势浩大、仪式从简。简单到嫁娶双方根本不曾露面,简单到只有一份“神谕”在浩浩天军的拱卫下,遍传诸国。 神谕中,鹰都仍叫鹰都,雾都改称“圣都”。没有前后对照的翻译,但人人都知“圣都”指代何处,字里行间所暗含之意,更是昭然若揭。 紧随神谕之后,“鹰神教”公示出新晋教徒的入教准则:鹰骑、鹰主。 “教徒”与“信徒”是两回事,正如紫袍与信众,泾渭分明。鹰神人人可信、人人可奉,但入教之门已经关闭,近乎彻底的关闭。按照新示的准则,就连“海柔尔”都没资格成为教徒,不过她已经是了,整个埃博拉家族都已经是了,自然也不会将他们除名。但教徒不可世袭,这意味着三代之后,“有腿的教徒”将只剩“鹰主”一人。 与之相对,“洛拉玛神教”则宽宏地敞开怀抱。世上之人,分为洛拉玛人、女人和男人。洛拉玛人生而入教,自娘胎起便是教徒。女子入教称“雨露”,男子入教称“甘霖”。 圣女之下,教徒共分三阶:执事,摆渡,引者。 “执事”意为“执掌权能,便宜行事者”。当初残影给欧蕾娅安上“首席执行”这一头衔,也没空多想,就是直接剽窃了厄古斯神教的称谓。 “摆渡”意为“摆渡人”,将灵魂带往海之国的“摆渡人”。 “引者”意为“引导者”,为迷途之人指引方向。信徒得到五位“引者”的认可,便有机会成为“教徒”,成为新的“引者”。 洛拉玛神教没有“圣所”,王宫即圣所。庄园、马场、酒馆、妓院,都可以当作“祈礼大厅”。新神亲近世俗,歌舞升平即是修行。 监国的雨露多为“摆渡”一阶。只有雨露可以监国,甘霖不行。如果国王是女人,她可能是雨露,也可能不是。不管如何,“监国”与“执政”不能是同一个人,监国的雨露要么由“圣女”钦定,要么由“圣都”指派。这本来应该是一回事,如今圣女住在鹰都,就不同了。 这也是个生长中遗留下的小麻烦。当初猥琐发育,自然是距“托托莫”和“癌陀冥”很远的“湿地沼泽”更合适。而今北方一统,新神欲腐蚀南境,“鹰都”或“托托莫城”才是更好的中枢。但洛拉玛神教的“圣地”已不可更改,那是“神之泪”降临的地方。 ………… 北境以北,昆斯特城。 “一个都没有?城里找不出,城外的农庄也没有吗?”现任昆斯特王“提希尔-昆斯特”焦急地质问道。 “悬赏一增再增,连封地都许了。几个月都没有,恐怕是…不会有了。陛下。”情报总管低着头,如实禀报。所有王国,须将各自领地内“浮现”出的洛拉玛人送至“圣都支城卢索索”或“鹰都支城格罗萨”,这是“神之泪”的谕令。 将全部洛拉玛人集结到二城,便于计数、便于保护都是末节。真正的目的,是让“巫奴”的原主们安心——鞭长莫及,就算你虐待过她,她也无力报复。交出来吧,去领赏吧。 “有伯父在,圣使应该…不会太为难我们。”王后“依维拉-昆斯特”宽慰丈夫,也宽慰着自己。 她说的“圣使”,就是欧蕾娅派往昆斯特城的“雨露”。这位圣使的身份有些骇人,她叫“凯莉昂-洛拉玛”,是出生在“圣地”,由神之泪亲自点化的“初代雨露”。她是血统纯正的“洛拉玛人”。如今北境的所有“洛拉玛人”都姓“洛拉玛”,如果原本有姓,比如欧蕾娅-温塞格。她可以自称“欧蕾娅-温塞格-洛拉玛”,也可以只是“欧蕾娅-洛拉玛”。 “初代雨露”总共只有几十位,昆斯特之所以享此殊荣,因为这是历史上极少数几个因“保护洛拉玛人”而招致“秽殿”问责的王国之一。然而,这恐怕也是仅有的几个“连一名洛拉玛人都找不出”的王国之一。 在“摩巴布”治下,周边地域数之不尽的洛拉玛人逃往昆斯特以求残喘。到了“提希尔”时代,洛拉玛人被洗光了……他怎能不惶恐,怎能不惊惧呢。 如今,老迈昏聩且有点疯癫的伯父,又一次成了提希尔唯一的倚仗。他当然已经不被软禁,但又早已习惯了软禁。于他而言,“自由”似乎只是一个更大、更好的房间,他依旧待在里面,酗酒、暴食。绿色眼瞳的妖艳妓女们仍伴着他,仅仅是陪伴着而已。他已经没可能给叶玄生个“小叔叔”或者“小姑姑”出来,昆斯特家族的主脉,彻底断绝。 雨露“凯莉昂”出生于湿地沼泽,她起初并不知道“摩巴布”是谁,那段历史是“欧蕾娅”去年讲给她的。之所以去年才讲,因为欧蕾娅也是离开湿地之后,主政三城期间,才听说那个故事。 当然,欧蕾娅并不真正知道“摩巴布”是谁,她甚至不清楚“摩巴布”是否活着,只知道有这个人。残影不可能告诉她:那个胖子不只是曾经的暴君和圣人,更是这一切祸乱与拯救的源头。没有他就没有公主,没有公主就没有叶玄,没有叶玄就没有书院,没有书院就没有影…… 凯莉昂知道很少,她只知道那个如小山般肥胖的老者,是整个昆斯特唯一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凯莉昂知道很少,身为监国者,她甚至搞不清自己的权力有多大,与国王的分岭又在哪里。这不能怪她,是圣女没想清楚。“信徒执政,雨露监国”只是一个大体的方略,具体怎么搞法,还需要慢慢摸索。 目前可以确定的几点是: 一:圣使和随护她的二十名天军士兵不受王法约束。但也无权杀王。 二:圣使有权知道任何事,包括军务和财政;有权进入的任何地方,包括国王的私库与寝宫。 三:圣使有权,也必须将自己知道的一切呈报给“圣都”。如果圣使不会写字,就由她口述,随从代笔。是的,“初代雨露”大半都不会写字,或者无力将词汇拼凑成通顺的文章。由于昆斯特比较特别,欧蕾娅专门派了个“位份高且能书写”的。 换言之,圣使真正恐怖的权能,是“告状”。 就当前的昆斯特而言,“洛拉玛人被清洗殆尽”已是不可更改的事实,就算提希尔想从邻国买几个“巫奴”过来充数,也是千难万难。如今“巫奴”是何等宝贵,哪个国王不想“奉献”出更多呢? 那么,“被洗光”主要是谁的责任?是伪神教监察太紧、施压太重?还是你提希尔为了取悦伪神,主动提升了清洗的烈度?两方面原因当然是并存的,圣使的“说法”将决定国王的命运。至少提希尔自己这样认为。 ………… 弥须顿城。平民区与贫民窟接壤的小巷深处,破败昏暗的宝石店中。曾经“小小一枚能换一箩筐破宝石”的“圣女果”,如今变得和宝石一样轻贱。它们就这样明目张胆地堆放在货墙一角,无人问津。 当“圣女”真的变成整了个北境共同的圣女,当“圣女果”不再是可能将人送上火刑架的禁品……味道酸苦、不够刺激等种种的缺陷,转瞬暴露无遗。拥有六种色彩、六种甜度,又辛辣到足以灼伤肠胃的“醉梅”重新抢回了本属于它的瘾客。只不过…醉梅这东西从来入不了“宝石店老板”的眼,因为它不被禁止。 配有插图的淫靡话本——这是老板的新生意。更准确地说,应该叫“配有文字的淫靡图册”。在一个满街都是妓院的地方,几本淫册何以成为禁制?只因灰白的封皮里衬,隐藏着朴实无华的书名——鹰王、神之泪和衪的圣女们。 老板最大的苦恼在于,管制实在是太宽松了!他甚至怀疑…神教根本不管,迄今所遭遇的那几次“提前三、五天就收到风声”的纠察,完全是王国自发的谨慎。 宝石店的店主,并非真正的老板。老板隐在幕后,与店主之间隔着一个名叫“黑鸡”的混混。“黑鸡”也不是简单的混混,十五年前,不经意得罪了某个连“老板”见了也要侧身避让的大贵族之前,黑鸡是弥须顿城三位“巡城官”中的一个。 店主是用来死的,是用来让巡兵对长官“有个交待”的。可是…这一任店主已经“嚣张”到直接将淫本藏在店里了,他怎么还不死呢? 圣女是真不知道有人画她,就算知道,也只会叫人买一本拿来看看,瞧画得像是不像。或许有朝一日,天神的淫威能渗透进每一条地脉的缝隙。但不是现在,远远不是。 “洛拉玛神教”自立教初始,就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宗教。它的根基不在街巷,圣女有限的心力,也不会浪费在街巷。比淫本麻烦百倍的事,她一条一条写出来,能写一整本。 第一百五十八章 宽怀(下) “莉莉丝-塞舍尔”得到了“以神之名”攻伐邻国的机会,却没能在足够短的时间内成功。当“塞维格率众投降”的消息传至此处,“罗罗吉王”当即派兵掀了城内“圣所”,改信“天神洛拉玛”。 在鹰之国完胜,湿地战况未明时,罗罗吉就有改信的念头。是过往的经历阻退了他。鹰王还叫莫维坦的时候,莫维坦还没有姓的时候,他以达达利王国首席武士的身份,在决斗中杀死了自己的女婿。与仇恨无关,罗罗吉只是无法劝服自己。一个在地上打滚的武士,怎么就…… 尽管他可以反过来看,也试图反过来看。从武士到将军,从将军到国王,而后征服鹰蜂堡,建立鹰之国。若不拥有非凡,怎么可能在短短几年之内做到这些?可他毕竟是一个曾在自己眼前打过滚的武士,怎么就变成了“祂”呢?罗罗吉不能自洽。 塞维格投降,神之泪收服了近二十万武装到牙齿的托托莫军,这是比“歼灭”和“击退”大得多的胜利。从神之泪,到洛拉玛,这个谱系他可以接受。洛拉玛最差最差,也是厄古斯钦点的宿敌。如今她战胜了宿敌。不,是祂。 战损过万,钱库减半。莉莉丝失去了“大义的名分”,只得悻悻退兵。但她的心情并不算坏。新神登位,旧神陨落。不,是真神归位,伪神拔除。没有人可以清算她,没有人。 莉莉丝现在最想知道的是:神明有人性吗?神明…念旧情吗?鹰之国的扩张,我是出过力的。虽然我收钱了,但这不妨碍我是出过力的。即使不能算做贡献,那…交易过后,会留下几分交情吗?神明,念旧情吗? 巫依洛怎么样了?鹰王嫁给神之泪,那她算什么?或者,她“是”什么?她也是鹰神的后裔吗,她真是鹰王的姐姐吗?会不会…根本就没有巫依洛,她只是鹰王仿照自己的样貌,捏出的一个泥娃娃? ………… “会不会…根本就没有巫依洛,她只是鹰王捏的泥娃娃?”冒出同样想法的不只莉莉丝,还有海柔尔。“海神化天,灵石化人。”这段神史可谓深入人心,如果那是真的,如果神泪落地溅出圣女也是真的,那鹰王捏出个人偶也不稀奇。 海柔尔对“神史”抱持着将信将疑的态度,至今仍是如此。但她对神史的研读却比王国内的任何人都更深入。现如今,神史早有了神之泪钦定的“正本”,但她仍以“收缴伪经”的名目归集了能找到的所有版本。透过版本的流变,说不定能看出些什么? “不可能。”索菲娅声音不高,却十分笃定。与巫依洛在小水池边的那次对谈,她至今仍清楚记得每一个细节。巫依洛的迷茫与怅然,话到深处时强压在喉头的哽咽……全是鹰王操控着泥娃娃,逗自己玩儿的吗?不可能,绝不可能。 “嗯,我乱猜的,巫依洛不是关键。关键是…你不能再喝酒了,姐姐。”海柔尔说着,缓慢而坚决地夺走了姐姐手里的骨杯。 “我睡不着。”她睡不着,当然不是因为酒瘾犯了。她无法理解鹰王的行为。在她看来,近几个月间的种种谕令,已不是“妥协”所能涵盖……鹰王根本就是在亲自动手,灭杀鹰神教! “你去问吧,没关系。”其实海柔尔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一半是女人的直觉,一半是首相的推断。“‘人的一切情感皆源初于神’,衪这样对你说过,是吧。那就没关系,你的不解和不甘,衪能体谅。” 两害相权,姐姐这样将所有情绪憋在心里,时间久了会更危险。 ………… “神明爱人,这说法对吗?”鹰王叫她起身,索菲娅则坚持要跪听鹰王训导。叶玄明白,她在以这样的方式表达不满。跪听,就是质询。 “……对。”迟疑片刻,索菲娅答复。 “海神慈爱,雷、阳暴虐。”叶玄早就编好了说辞,每天都在心里默背几遍。索菲娅却让他等得好苦。“海神服食下雷、阳的神魂,升格为天。衪能命破损的天壳复原,能以雷、阳之威扫荡魔煞。衪为何要沉睡百万年的光阴,衪在消化什么?开眼一瞬,衪只降下一滴泪水便匆匆入眠。如果彻底醒转,又会怎样?” “聆听您的训导。” “暴虐。衪在消化雷、阳的暴虐。如果衪在入睡‘九万年’而非‘百万年’后彻底苏醒,雷芒与炎阳,会将整片陆地化为焦土。会让‘伪神’连同‘被伪神诓骗的你们’一起,灰飞烟灭,魂飞魄散。” “……”索菲娅无言。她不知该说什么,甚至不知道此刻该想什么。鹰神暴虐,所以不能被信仰吗?鹰神暴虐,所以鹰王要背弃鹰神吗?鹰神暴虐,可鹰王不正是鹰神的一缕残魂吗?您为什么会有耐心对我解释,说好的暴虐呢? “神之泪来到鹰都前,我险些杀死巫依洛。只因她对我发了点脾气,夫妻间…再正常不过的小脾气。我没有同她争吵,也没有试图劝慰,只想把她按死。就像你会随手按死一只嗡嗡叫的蚊子。就是那种理所当然。 鹰神的残魂在我体内复苏,给我威能的同时,也侵蚀着我的人格。威能动用越多,侵蚀越深。只有‘神之泪’能帮我。只有她,能让我保住属于‘莫维坦’的人格。”提及神之泪,鹰王的用词是“她”而不是“衪”,这是索菲娅从训导中收获的唯一一分慰藉。 “……”静默的时长,已到达无礼的地步。索菲娅强压下心中的狂乱,逼迫自己开口说话:“您是说,只有海神愿意庇佑我们,而鹰神…会带来毁灭?” “这并非限制‘鹰神教’的理由。”如此回答,等同于是。“三神归一,海神化天。对‘洛拉玛’而言,你们信仰鹰神或天神都是一样的。问题的根源在我。 以我为象征,且只能由我执掌的‘鹰神教’会给世间带来什么?现在的莫维坦,甚至必须待在‘神之泪’身边才有能力继续爱他的妻子。这样的‘鹰王’,会把人间变成什么?” “我明白了…鹰王。”她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明白了。鹰王已将话说到这种地步,她没有选择,只能明白。顿一了顿,索菲娅又道:“有两件关于鹰军的事,我…”跟鹰军没有半点关系,她真正想问的是…… “说给影。”鹰王以这样的方式,彻底剥离了除威能之外的一切权柄。包括军权、包括王权、包括教权。 ………… “会当皇帝吗?”跪别鹰王,索菲娅碍于先前的探询,只得硬着头皮去见圣女,禀报那两件她完全可以自行决断的军务。刚见到圣女的面,便遭劈头一问。 “…圣女,我从没有这样的念头。”国王的经验,让她本能地认为这是敲打。但好像…又不太对劲儿。就算真是敲打,索菲娅也不会立即跪下。就算非跪不可,也是单膝。圣女……在索菲娅心中,这个身份尚没有收去她双膝的分量。 “会,还是不会。”不是敲打。索菲娅懂了,圣女是认真的。 “我曾为鹰王‘代政’八城。学做皇帝,比别人快。”曾为,这词用的十分微妙。她现在仍是鹰之国的代政官。可她说…曾为。如果您要拿走我的权力,没关系,那已经不是我的。如果您给我更多权力,没问题,我已经准备好了。 单以才能而论,最合适的人选无疑是塞维格,但他是降帅,这不行。他还姓托托莫,这更不行。 单以才能而论,另一个合适的人选是烟菲尔,但她死了,这不行。她见过圣女拉屎,这更不行。 影没有当场给出许诺,只是询问。相同的内容,圣女问过多少人?索菲娅并不清楚。 ………… 她俩有必要听么?清尘这样想。可她俩都在,不方便说出来。 鹰都,羽宫。青、玄、影、蛾、尘五人,围坐在鹰王“寝殿内厅”的一张“青黑色椭圆石桌”之畔,不能说话的鬼蛾已配着热气腾腾的甜葡萄酒,吃了好几块用井水冰过的凉糕。这个世界很喜欢半透明的东西,青黑石桌是半透的,叫“黑琉璃”。各色瓜果制成的凉糕是半透的,乍一看去,总感觉鬼蛾在吃宝石。 甜葡萄酒和凉糕,都是叶玄叫人备的。凉糕最大的好处不是凉,而是嚼起来没有噪音。他对小蛾始终抱有十二万分的歉疚。但凡是私下场合,不管讨论的内容有多严肃,他都不忍心禁止她吃。甜酒凉糕,总比她自己带一包嘎嘣脆的辣豆要强。 “往后如何,今日便有个定夺。万一半路谈出了分歧,所有的架须在天亮前吵完。若实在吵不出结果,那就一人一票,可以吗?”一人一票,不包括青儿、鬼蛾,所以清尘不太想她俩坐在桌上。一个吃糕的,一个发呆的,有必要吗? “嗯,可以。”叶玄点头道。其实主要的内容早已敲定,今日之局,一来为让师姐、小蛾听个完整;二来是为查遗补漏,保不准有些细节自己单独与影、尘中的一人碰过,另一人并不知情。也可能她俩碰过,未及知会自己。 “咱俩又打不过他,自然是‘出票’最公平了。”残影有些悲伤,所以嬉笑。齐聚在某人卧房里议事,最初只有四人,最多增至九人。而今…还剩五个。 看了眼强作欢颜的残影,清尘开口道:“现下,名义上直属于我们,可视为‘教产’的领地有三块。‘圣都’一带四城,‘鹰之国’八城,‘原托托莫王国’十四城。总计二十六城。 原‘托托莫城’现已更名‘珀瑟’,是我们接下来准备长驻的地方。神之泪不在圣都,鹰王不在鹰都,我们用这样的方式将‘中枢’转移。‘圣地’成为象征,‘鹰之国’慢慢淡化成一个普通王国。 军队方面,名义上由我们直管,可视为‘教军’的力量有三支。‘圣都’一带的天军,共二十五万,其中大部分是塞维格的降军。‘鹰之国’的鹰军,共十七万,其中大部分是原‘施沃茨国’的兵将,少部分是原‘埃博拉国’的兵将。‘原托托莫王国’十四城,兵将六十万,其中大部分是‘农匠兵’和‘守城军’,‘野战军’几乎全在塞维格那边。 以上是现状,可有补充?”清尘望向残、叶,又忍不住扫了眼身旁的蛾。要不是叶玄非得让你俩听懂,我用这么啰嗦吗?你还吃糕。 名义上的百万“教军”,其中约有八成是“原托托莫军”。如此失衡的配比若放在“古中原”,他们不可能安稳地坐在这里讨论“以后”。是神明在帮他们。这个世界超过九成九的人,根本不能想象“头顶无神”的日子。“托托莫王族”威望再高,只要不能在短时间内捏造出一尊新神,就很难煽动士兵造他们的反。 “没有。”叶玄与残影同声道。 “嗯,那就开始。”清尘的面容变得严肃了些,“议题一:政体。‘信徒执政,雨露监国。’这是一种介于‘教政合一’与‘退出世俗’中间的状态。我不清楚‘厄古斯神教’退出世俗的具体过程,也不清楚他们有没有经历这种‘过渡’。 总之,神教绝不是一开始就在云端,退出世俗的前提,是掌控世俗。我们现在的问题是‘掌控’太浅。因此下一阶段的目标是加强掌控,后面几个议题的主旨也在于此。可有疑义?” “没有。” 信徒执政,雨露监国。是残影夺下“卢索索、埃果果”两国后临时摸索出的方略,“人手不足”是最关键的诱因。实际到了后期,诸般政务已是“欧蕾娅”一言而决。国王的权柄甚至不及财政大臣。 而今“洛拉玛神教”几乎在一夜之间扩至整个北境,“人手不足”的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更甚,于是这套政体被清尘看中。试用至今,也尚未捅出太大的篓子。在清尘看来,“雨露监国”有个很大的好处,就是“权限模糊”。雨露的权柄会随着“中枢”日益稳固而慢慢扩张,必要时也留有收缩的余地。 这套政体该叫什么名字,清尘直到现在还没想出令自己满意的。她的要求是:望文生义、规矩雅致、朗朗上口。这还远远不够,将来译成中原语也要满足这三点,包括音译和意译。她希望“音译”和“意译”是相似的发音。这可太不容易了。 红土、黄土,两个世界迟早会知道彼此。既然这两个世界真实存在,那就迟早会知道彼此。没有人怀疑这点。问题是…多久。 如果“莫问塔”水、旱两境佣兵们,真像残影说得一样有诚信,那确实能让中原人至少几百年探不了海。筹谋探海者,杀全家;损近海礁石者,杀全家;有大船出海,屠港口;有大船归港,屠全船……这还怎么经营?刺客隐在暗处,连名字都是假的,如果他们执意作乱,蝗灾出面也不好使。破坏与建设,天然就是不对等的。安修能杀皇帝,却没法当皇帝。 据残影所说,“收钱办事,六亲不认”是刺客的基本信条。做人有底线,当然可以。底线是“一开始就不要收钱”。收了,就得完成任务,直到触发了约定的“终结条件”,或者自己死去。 残影已经走了,他们当然可以不办。但总有一些人需要“对自己交待”。这也是一种信仰。说穿了,水、旱二境…尤其是旱境的强者之所以成为刺客,通常是因为是喜欢。 “世上‘最讲诚信’和‘最不讲诚信’的人,都在‘暗网’。”这也是残影说的。“暗网”是刺客圈的黑话,残影没出生的时候,乃至叶玄还没出生的时候,暗网早已存在。所谓“莫问塔”,只是将一张张互不相连的小网,织成了一张以自己为核的大网。 “议题二:教区。”清尘继续道:“厄古斯神教原有‘十三圣堂’,南六北七。‘圣堂’作为‘圣殿’与‘圣所’间的枢纽,是必要也必须的存在。洛拉玛神教不设圣所,王宫即圣所。是为了精简,也为了揽政。但我们不可能‘直管’分派到各国的所有雨露,雨露也不可能频繁地跑到‘珀瑟城’向圣女述职。原教廷的层级设置,包括圣堂的选址,都是合理的。 我们要在已经推平的‘堂圣’附近,建七座‘圣宫’,代行与原‘圣堂’相近的职能。七位‘圣宫执事’的人选,我跟残影尚有分歧。这是末节,今日不论。 ‘圣宫执事’有权对国王‘降罚’,但圣军调度需经由我们;有权罢黜自己教区内‘负责监国的雨露’,但新任监国仍由我们指派。简而言之,‘执事’之权柄,罚多于赏。可有疑义?” “没有。”叶玄开口,残影用沉默认可。 “议题三,税制。厄古斯神教的收入,主要来自‘奉献’;另有一小部分是‘御前决斗的见证’。 厄古斯信徒的‘奉献’是自愿的,至少表面上是。国王只能凭感觉知道‘奉献太少会有麻烦’,民众则发自内心地向往‘神殿’,惧怕‘深渊’。我们没有深渊,论积威之重,更远远不及旧神。因此税制要摆上台面。 城地税、征伐税。我们只收这两项。当然,对外不能叫‘税’。 城地方面,枯荣城的税法可行,就直接照搬过来。让国王们给自己的主城‘报价’,每年奉献报价的两分(即2%)。‘报价’每五年允许更改一次。任何人可以用‘报价’的五倍强购该城。若国王不从,我们帮买主去打。但‘强购’来的城池二十年内不可改价。交不起税,城归我们。‘五倍’只是最初的宽松,等他们适应了,再慢慢降到三倍、两倍。 征伐方面,‘攻城’与‘决斗’一视同仁。‘抢来的城池’和‘赢来的财物’,按市价缴税‘一成’。厄古斯神教鼓励王国间的征伐,所以决斗有税,攻城无税。我们希望和平,因此对战争课税。 总体而言,新神治下的王贵们若不打仗,实际‘被神明洗劫的钱财’要少于过去。若是打仗,则略多于过去。可有疑义?” 新神必须与旧神迥异,但清尘不敢在“根本”层面做出太大改动。北境诸国相互攻伐,这是一种…用云大的话说,叫生态平衡。想彻底禁制战争,其结果很可能是四处镇压,八面起火。 如果某种现象已经持续了几千年乃至上万年,不管她喜不喜欢,都必须假定那就是“合理”的。尤其在权力尚不稳固的时候。 “我还是觉得‘任何人都能强购’过于危险。”叶玄反对道:“肯定会有些‘富商’联合起来篡国。对国王来说,若‘强购’自己主城的是另一个王,说不定拨拨算盘,索性咬牙忍了。可如果是一群平民……你篡过国,也当过王,应该很清楚贵族们有多看重这个。”虽然“教军”的战力稳压“北境”内任意一个乃至多个王国,但叶玄认为动兵的场景应该越少越好。以神之名,保不齐哪一仗就现眼了呢?到时候怎么办,鹰王和圣女又得亲征? “我坚持。”叶玄反对的理由,正是清尘坚持的理由。她要破坏一些规则,以确立新神的威权。她不敢破坏“生态”,只好对“规则”动手。 起先清尘说“今日须有个定夺,不行就一人一票。”其中就包括这件私下里始终没有谈拢的事。“我坚持”的意思,就是残影你可以出票了。 “我站清尘,你不生气吧?”残影笑问。 “哼,我就知道。下一题吧。”但凡留到今日的议题,叶玄都已做好妥协的准备。在更重要的问题上,比如“南境洛拉玛人的死活还管不管”,残影毫不犹豫站在了自己一边。这时附和清尘,勉强也算一种平衡。 就残影而言,她并不觉得叶玄很错,清尘很对。两边都是道理。只不过…一旦从过去几年那种“大权独揽”的负担中脱离,残影就变回了本来的残影。她喜欢“更刺激”的方案。 “嗯。”清尘满意地望了残影一眼,继续道:“议题四,皇帝。索菲娅-埃博拉是名义上的‘北境共主’,实际统辖范围,是原托托莫王国的十四城。皇帝住在‘珀瑟城’,由我们直接掌控。她是我们干预世俗的代理人,我们犯错时的替罪羊。可有疑议?” “没有。” “没有。” 这一条,其实连清尘自己都有疑议。但三人都没想出更好的办法,眼下的局面,又容不得长久拖延。木叶家族总共只有五人,他们不可能单凭自己治理整个北境。别说北境,连这新到手的十四座城都有困难。必须有人代理,必须予人权柄。唯二的问题是:什么形式,以及找谁。 雨露可以监国,不能治国。能力不够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教权与王权天然对立,中间必须有所缓冲,雨露就是缓冲。“圣宫”与“王宫”之间可由雨露缓冲,那更高的“神之泪”与更大的“世俗”之间,拿什么缓冲呢? 皇帝。圣女不行,圣女是神泪落地时溅起的尘垢,是神泪的一部分。万一干坏了,所有坏事都是皇帝做的。万一前面的税制需要推翻,或者有任何意想不到的事情需要神明做出让步与妥协,那就惩罚皇帝。 可是皇帝由谁来做呢? 塞维格绝对不行,任何姓托托莫的人都不行。那是罪族,因及时悔悟才被赦免的罪族。他们的权柄只能被削弱,不能被加强。哪怕仅仅是名义上的也不行,应该说…名义上尤其不行。 科摩多勉强可以。他是最早跟随鹰王的统帅,是鹰之国崛起的重要功臣,也是“伐神之战”的主将之一。全是别人以为的。但就算“别人以为”的这些全是事实,他的位格还是太低。现任鹰之国三位元帅之一,这算什么身份?跟皇帝差着几层?如果只有这一个问题,花点时间其实可以解决。连神都造了,扶个傀儡皇帝能有多难?科摩多更大的问题是,他太听话了。给他十分权,他喝醉了酒敢使半分都算勇猛。神教需要的,是一个能“顶事”也能“顶罪”的大人物,不是早请示、晚汇报的点头虫。 欧蕾娅够格当皇帝。以身份论,她是初代雨露中的第一位雨露,是洛拉玛神教的首席执事。以资历论,神之泪降临之前,她已在湿地沼泽对抗了伪神两百多年。以才能论,她管理过茹毛饮血的同伴,也管理过被迫改信的三王,更协助圣女掌管神教,直到现在。 欧蕾娅的问题也在于此,她是“圣都”名义上的代政官,影离开后,更是实际上的掌权人;她是被公认为最接近圣女的存在,她身份太高,形象太好,可以“顶事”,不能“顶罪”。 再者,如果她做了皇帝,洛拉玛神教首席执事的头衔要不要摘掉?如果摘掉,这算升还是贬?人家犯了什么错呢? 索菲娅-埃博拉。三人思来想去,这个有巨大隐患的选择,或许才是当下“最不坏的选择”。隐患太明显了,她信仰鹰神。谱系上同出一源,灵魂早已融合的“天”、“鹰”二神,有没有可能发生争端?在天上似乎不能,鹰神就是雷神,雷神就是天神。在地上显然可以,事实已经证明过,显然可以。 可这是“索菲娅当了皇帝”才有的隐患吗?并不是啊。能镇住她的几人,马上就要全部离开鹰都了。把她带在身边,或让她留在这里掌管鹰之国,哪个隐患更大?雨露监国,对别人或许好使,她是开国立教的元勋,鹰神教首席执事,谁监得了她呢? 还是带走吧。还是当皇帝吧。万一真有一天需要拿她顶罪,兴许还是顺手剪除“鹰神教”的契机。往后的事,谁说得准呢。 “索菲娅”愿意当皇帝。她当然不会蠢到以为圣女想让她做“坎瑞丝”那种皇帝。“海柔尔”对于当下的处境,更是早有明悟。“鹰之国”八城,按教规只能由“鹰神教教徒”代政,然而“鹰神教”的教门已经关闭,教徒除了鹰骑,就是鹰主。名为代政,实则“世袭罔替”。虽有雨露监国,那主要是为防“鹰神教”争夺信仰,除此之外,“菲丽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菲丽塔-埃博拉,鹰之国新任代政官。前任代政官“索菲娅”和她的长女“洛莉塔”都将去往“珀瑟城”,于公于私,“海柔而”自然跟着姐姐。她深知…如今“主少国疑”才是最稳妥的。积威深重的海柔尔姑姑帮不上忙才是最稳妥的。菲丽塔性情淳朴,有点软弱。她不喜欢风暴,也掀不起风暴,这才是最稳妥的。 珀瑟帝国。北境凭空出现的新帝国,名为“珀瑟帝国”。珀瑟,就是水的意思。是平语,而非敬语。 洛拉玛神教从一开始就没有遵循这个世界古老的传统,因为神明比传统更古老。阳神叫“罗摩”,雷神叫“髯蓠”,海神叫“洛拉玛”。名字的音节数,与位格毫无关系。 珀瑟是个新帝国,它的名字有含义。这种情况下,用平语还是敬语,就跟位格有关系了。帝国可以荣耀,必须远离神圣。如此才能作为“神明”与“世俗”的缓冲,如此才能在必要时,将皇帝推出来顶罪。 所谓顶罪,正常来说也就是“禅位”而已,将“索菲娅”的长女“洛莉塔”一并带往珀瑟,鹰之国由次女接掌,本身带有“皇权世袭”的隐意。 虽然你是工具,我会一用到底。就算“索菲娅”心中还残留着对神明的几分赤诚,就算那几分赤诚会稍损她的精明,“海柔尔”也会替她读懂圣女的诉说。 鹰蜂堡变为鹰之国,领地由一城变做八城。虽限制传教,但允许信仰鹰神。这是“木叶家族”给“埃博拉家族”的回报。 女王变成皇帝,名义上君临北境。虽不能只手遮天,但也绝非纯粹的木偶。这能不能视作对“索菲娅”的回报,叶玄不敢肯定。从他本人的观感上,会觉得偏安一隅当土皇帝更舒适;从他过往的体验上,待在“枯荣城”的那些年也的确比现在惬意得多。 “可以诱导,不要胁迫。让她自己选吧。”这是叶玄对残影说的。长久以来对索菲娅的欺骗与利用,多少令他有点愧疚。有选择好过没选择,如果索菲娅想干,就将这场欺骗与利用继续下去。如果索娅菲想休息了,那就继续欺骗,不再利用。 其实相比于索菲娅,他更对不起的人是墩墩陶。他给了他的两个私生子每人一小块封地,都在格罗萨城近郊。现在的鹰之国,封地允许买卖。如果两个小墩墩陶败光了家产,就再买两小块给他们……如果总是败光,反复败光,那就锁死他们的封地以保全姓氏,再找个大贵族定期给他们钱。叶玄能做的弥补,也只有这些。 “西波丝娶了个男人,带着你的几大片封地。对不起,我没资格要求她守寡,也不方便安排她娶你儿子。她娶的那人跟你一样,是个棕眼珠的卷毛胖子。我觉得…她心里是念着你的。”迁往珀瑟城前夕,叶玄去了一次格罗萨城,坐在墩墩陶的坟墓前说了会儿话。墩墩陶曾说,自己死后一定要埋在酒窖里。那是喝醉后说的,叶玄觉得应该可以当真。于是墩墩陶的坟墓,就设在格罗萨城南郊庄园的其中一个酒窖之内。如今,这个酒窖的男主人还姓墩墩陶,却已和萨林新没有半点关系。 “议题五,南境。”最后一个议题,也是清尘最上心的一个。“厄古斯神教的‘圣殿’迁到了‘帝都’附近。坎瑞丝在‘南境东南’找了一小片荒废的湿地,划成‘洛拉玛教区’,信仰‘天神’的人可以去那里生活。可那个地方,素人根本走不过去。这就是她说的‘信仰自由’。” “把信仰捏在手里,皇帝才能自由。”残影插口补道。语气中有讽刺,也有钦佩。洛拉玛教区是划给“神明们”看的。两尊神明,终于可称为们。 她告诉厄古斯:别逼我,我能改信。 她告诉洛拉玛:别害怕,没有圣军。 眼下的局面,若帝国军倾巢而出,北边多半是挡不住的。只不过坎瑞丝缺少开战的理由。全境一统,世界将重归一神。那岂不白忙活了…… “皇帝得享自由,南境的洛拉玛人…仍是巫奴。”清尘盯了叶玄一眼,继续道,“她的自由是真,却也岌岌可危。现在的她,靠着近乎‘自毁’的手段挟制神明。改信、大清洁,做出任何一件,都等于将她自己乃至整个家族逼上绝路。 她宁愿担负‘族灭’的风险也要争取自由,这可以理解。但自由与毁灭之间没有丝毫缓冲,她不会满意这种刀刃上的平衡。”清尘确实可以理解,她当年干过相同的事。只是体量小了万倍,且一败涂地。 “如果我是坎瑞丝,我现在一定没有余暇享受自由。我要防着‘新神’向南边腐蚀,还要不住地安抚‘旧神’,防他们跟我鱼死网破。一旦大主教判我渎神,我就只能立即倒向洛拉玛。大主教当然不想,但他知道我也不想。挟制是相互的。 如果我是坎瑞丝,我一定想再造一尊神明出来,最好是两尊、三尊、一百尊……但这绝非一两代人可以完成的事。几千年来,世上只有厄古斯;几千年来,被厄古斯钦点的宿敌只有洛拉玛。能用的坑位已经满了。 如果我是坎瑞丝,我会分出一半以上的心力,回溯‘洛拉玛’崛起的过程,窥探‘神之泪’威能的源头。”说到此处,清尘侧眼扫了下旁边的鬼蛾,复又回正。“守秘,不是‘把嘴闭住’那么简单。无人敢查、无人敢疑,才真正算是稳妥。” “嗯,我懂。”叶玄明白,盘桓于两尊神明之间的“帝国”是比苟延残喘的“教廷”危险百倍的存在。如今的平衡注定不能长久,坎瑞丝也明白,因此她要进取,这就更加不能长久。“一旦察觉到有‘探海’的迹象,我们就将‘扑灭帝国’升为更优先的目标。大清洁…就去他妈的。不管如何吧,现在要做的事都一样,加深对北境的掌控,才能防止她偷用我们的浅滩。” 南境没有浅滩,红土大陆的所有浅滩都集中在“北境以北”那一小条短边。浅滩各不相连,其中一小块是属于“昆斯特王国”的领地。万一万一,坎瑞丝的想象力突破了千万年来烙印在人们心中的“边界”;万一万一,坎瑞丝意识到沃夫冈伽不等于整个世界……要探无尽海,就只有两个办法。要么把海填了,凭人力在南境硬堆一个浅滩出来;要么派出暗谍,去到北境做“打渔”生意。 显然第一种情况威胁更大,但“填海”这种体量恐怖的工程,是不可能藏住的。而打渔……靠着零星失踪的渔船,找到并登陆黄土的机会很小。 当年的公主是极幸运的,她不仅躲过了大部分礁石,更渡过了遍布“虎饕与锐吻”的海域,直至能用肉眼看见海岸的地方才触礁沉船。更幸运的是,她看见的那条海岸正是“烟波城”的浅滩,而非天堑般隆起的崖壁。如果她遇到崖壁,再凭小叶舟沿着崖壁向东或向西行驶……当年“罗摩探海”做过相同的事,帝国精锐,九死一生。 其实过往几千乃至上万年来,主动或被迫出海的,肯定不只公主一行。但最终登上“黄土”的人,是不是只有公主和青儿两个?叶玄觉得还真有可能。首先他们未必会往北行,东边和西边是什么,至今没人知道。其次如果只为逃命,很大可能会像“妮斯娅”那样,遇到一个能生存的岛屿就永远停下。 另则,就算真有人登上了黄土,如果不是近八百年间到的,而是更早,那时候中原还没有“巫术”。假如没在登陆后被杀,他们花上许多年时间通晓中原语,然后告诉别人“我不是从西域漂来的,是从南边。”那又如何?这种民间轶闻,有多大机会上达天听,又有多大可能消弭在村落与巷弄之间? “帝国的情报能力,肯定是强过教廷。但我猜一时半刻还走不到‘探海’那一步。”残影插口道,“我们能干成,是凭着‘罗摩探海’遗下的技术,还有驼队穿行沙漠积累的‘星相术’。坎瑞丝要干,一切都得重头做起。 对我们而言,她的船队找到黄土就足够麻烦。可对她来说,‘船跑远了怎么回来’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红土人不值钱、粮不值钱,舰队是值钱的。探海多贵,咱们心里有数。她不敢轻易把钱洒在这种地方。除非她能笃定,女巫就是从‘外海’来的!可她怎么笃定呢?就算她知道的事跟‘欧蕾娅’一样多,跟‘欧蕾娅’和‘索菲娅’加在一起一样多,她怎么笃定我们是从‘外海’来的呢?这顶多是无数猜想中的一种。强敌在侧,她敢为了一种‘猜想’把国库掏空吗?” 这些内容,尘、叶、影三人私下早已论过。残影说得详细,主要为了照顾另外两人。抢过话头说了这么长一段,同时也是在暗戳戳地提醒清尘——我知道还有另一个隐患,桌上就别讲了。 另一个隐患,是冥烛。不管有没有人调查,她活着本身就是隐患。但当然是有人调查的时候风险更大。基于对冥烛的了解,残影相信她不可能主动出卖同伴,哪怕只是曾经的同伴。但如果她被别有用心的人找到,并加以诱导……残影没有绝对的把握。不杀她,错了吗?这问题始终折磨着残影。 “在尽量保全洛拉玛人的前提下,谋取南境。可有疑义?” 小议结束,鬼蛾的第二盘凉糕刚好吃完。 第一百五十九章 神罚之判 “你们宁可失去一切,也要夺走我的自由。好,很好。” 南境,帝都。坎瑞丝平素几乎没有波澜的面容上,极罕见地浮出现肉眼可见的狰狞。哪怕四下无人,这也是极罕见的。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去,这位有着一对金珀色眼瞳,留着一头齐颈短发的女子都很难算是个美人。烟菲尔的明艳,多半承袭于她的父亲,一个封地偏远的小贵族家的次子,一个除了健康与美丽,没什么显着特质的男人。 千百年来,帝族挑选皇后基本都是类似的准则。形象好、有教养、无根基。帝族没有“联姻”这回事,只是单纯地需要繁衍。托托莫的王储或许是个例外,但这不可能。托托莫家族深知,自己的权柄至少有一半是来自“帝国”对“整个北境”的威胁;帝族也深知,所谓不干预世俗的教廷哪怕动用神谕,也要阻断这种的勾连。 坎瑞丝从来不曾小看过教廷,哪怕他们输掉了神战,失去了北境,靠着自己的扶持才得以在南境苟延,坎瑞丝从来不曾小看过教廷。然而现在她不禁开始怀疑……我终究小看了你们,还是从来就高估了你们? 神罚之判。大祭司居然要在“格林内海”发起神罚之判!愚蠢,下贱。堂堂教宗,竟干出和输红眼的赌徒一样的勾当。愚蠢,下贱! 真是这样吗?真的愚蠢吗?不管如何,这一击是致命的。我押上女儿、押上性命换来的平衡已经打破。自由…一年零两个月的自由,真是昂贵呀。 ………… “神罚之判…这他妈不就是决斗么。不行,不对。肯定藏着天大的阴谋!”北境,珀瑟城。和坎瑞丝一样,叶玄这边也是措手不及。 “避有避的法子,但后果难以估量。先不急着决定吧,问问伽沃林。”涉及木青儿的安危,叶玄一时乱了阵脚。清尘一面安抚,一面提醒道。 “嗯,我们至少得弄清楚…这是为什么吧。”残影附和。叶玄的反应她早有预料,还是忍不住有点失望。要是叶玄再多些杀伐气,青儿姐多些烟火气,那该多好啊。 伽沃林-托托莫,前托托莫王国的王。他当然住在珀瑟城,只能住在珀瑟城。他拥有在城内随意活动的自由,甚至保留了一百名允许穿甲的卫兵,只不过头衔从禁卫变成护卫。他如今的居所是曾经的王家园林,位处城西。这是木叶登陆红土后,见到的唯一一个无论规模还是格调都可与“薛园”媲美的地方,是对伽沃林在“尚能顽抗时”提早归降的小小报偿。 伽沃林改了信仰,没有加入神教,更不会去做索菲娅的谋臣。他住在自己的园林,心灰意懒,颐养天年。所幸休养的时长还不够久,尚未衰老的他依旧敏锐,曾属于托托莫王的经验与直觉,也未因岁月的浸泡而腐朽。 “伪神教的诏令,是由距离‘北境’最近的‘三堂’和‘五堂’同时颁布,而不是从‘中枢’下达,这很蹊跷。” 三堂、五堂,就是“第三教区圣堂”和“第五教区圣堂”,中枢则指迁到了帝都近旁的“圣殿”。伽沃林没有使用秽堂、秽殿之类“正确”的说法,他觉得那样的修辞过于谄媚。 “蹊跷的背后是什么?请放宽心,猜错也没关系。”面对早已不是国王的伽沃林,残影的态度比之对待“权力者”要亲善许多。从“维持神格”的角度这或许不对,神明之下,国王与奴隶理应是平等的。但此时“请教问题”才是更优先的目标。 谈话地点选在王宫偏僻处一间清净的“酒室”,而非肃穆庄严的“议事厅”,更非不久前刚刚落成的“祈礼厅”。从一开始,残影就试图淡化圣女的身份。 伽沃林故意想了一会儿,用不怎么确实的口吻说道:“像是‘大祭司’透过某位‘执事’,绕开了‘大主教’。” “大祭司有权发布‘神谕’以外的东西吗?”残影当然学过,当然知道无权。她继续发问,只为诱导伽沃林多说一些。圣女问话,总不能直接回个“没有”了事。而且圣女直接用了“神谕”一词,就是在告诉伽沃林:您敞开说,百无禁忌。 “对外,大祭司不能以‘自己’的身份表达任何事,他只负责聆听伪神。对内,他是可以开口说话的,分量如何,我不清楚。据我所知,这一任大祭司几乎从不干预教内事务。” “所以,这次是什么缘故?”残影问。 “……”伽沃林又现沉思之色。 “神不全能,也不全知。你的所有言论,都是站在真神的立场,帮助圣女看清伪神教首脑的阴谋,都是对正在沉眠的真神的奉献。”如果昨夜摸索出的两种思路中的一种,正是伽沃林准备说的,那他确实应该为难,应该向圣女索要更明确的免责。 “伪神教…或许有一种错误的猜想。他们错误地认为,‘神之泪’可能是您的木偶。会有这种想法,是因为‘神之泪’从未在远离您的情况下,单独展现过祂的威能。 更进一步,他们可能从一开始就错误地以为,真神洛拉玛并不存在。而您之所以宣称自己代表洛拉玛,只是因为他们曾假借伪神谕令,迫害过以洛拉玛为名的族裔。”伽沃林不会告诉圣女,却也没指望圣女看不出来——他自己就是这么想的。 “所谓‘神罚之判’,他们将地点选在‘格林内海’,将形式明确为‘神之泪’与‘大祭司’单独,大概也是这种误解的延伸。他们以为‘神之泪’只是一位寻常的洛拉玛人,自身并不拥有非凡。进而…他们指望您的威能无法从‘岸边’漫延至‘内海中心’,无法确保‘神之泪’不被凶鱼撕扯。”他说撕扯,更准确的用词,是撕碎。 “嗯,假定他们是对的,请继续。”残影说。 “‘神之泪’可以不理睬‘大祭司’的挑衅,但人们会想,这是一个彻底拔出伪神的绝好契机,祂为什么不?我认为,这也是伪神教最想看到的。就算动摇不了北境,至少在南边,他们可以不再仰赖‘坎瑞丝’的扶持,可以抹除帝国南端那个‘名义上存在’的‘洛拉玛教区’,然后审判她。” 海神化天,天神降泪,神泪怕海……这真的动摇不了北境吗?残影怀疑。 “万一我们接受呢?” “我所知道的历史,未必是真实的历史。”伽沃林说,“过去…曾有一段‘教政一体’的岁月,那时的‘大祭司’、‘大主教’和‘皇帝’是同一个人,称为‘教皇’。后来,伪神教放弃皇权,退出世俗,‘大祭司’和‘大主教’应该也是在那一阶段分化为两职。 ‘大祭司’握有聆听伪神的终极权柄,‘大主教’掌管教务、监查世俗。职能上近似‘王’与‘相’,但国王可以任免首相,大祭司不能任免大主教。‘大主教’由‘中枢执事’和‘枢机主教’共选,‘大祭司’由‘上一任大祭司’指定。 我与‘大祭司’没见过面,只知道他曾经是‘三堂’的执事,没做过‘枢机主教’,直接跳升为‘中枢执事’,之后变成‘大祭司’。 依照我狭隘的理解,‘大祭司’往往比‘大主教’更加虔诚。这是职能的需要,也是‘大祭司’一职单线传承,禁止共选的初衷。” “大祭司…相信他的神明会保佑他?”如果这是答案,那可真是神明保佑了。残影暗想。 “我和‘大主教’有过不少接触,只能说,我认为‘神罚之判’不像是他会做出,或者会认可的安排。至于‘大祭司’,请原谅我无法做出更具体的推断。”伽沃林说得已经够多了。直觉和经验让他相信,圣女真的只是在征询建议,自己不会因为说了什么,或者猜错了什么而受到清算。即便如此,他说得也足够多了。神之泪到底有没有威能,究竟是不是木偶?再深入下去,难免要触及这个层面。 ………… “青儿姐从未在远离我的情况下,单独展现过她的威能。而且当众露面的时候,她几乎不说话。这确实很像木偶。我觉得伽沃林的推测…很可能是对的。”送走伽沃林,残影无需一字一句背诵刚才的对话。隔墙有耳,叶玄与清尘就坐在隔壁偷听,之所以没有现身,只为让伽沃林说话时少些顾及。 “阳谋与阴谋并不冲突。就算伽沃林说得都对,那依然可能是个陷阱。”叶玄凝重道。当初摸入圣军营地,险些被巨型床弩喷吐出的钢矛索去性命的遭遇,已然化成一道挥之不去的梦魇,在无数个夜晚反反复复提醒着他…素人,是何等恐怖。 “从选址上看,他们没有提前部署重型军械的条件。就算放任他们部署,那样开阔的环境也很难伤到我们。”清尘知道叶玄在害怕什么,迄今为止,也只有她亲眼见过叶玄从噩梦中惊醒,见过许多次。木青儿只是知道,不曾见到。似乎睡在师姐身边,他就能逃离那个梦。 格林内海,大祭司将“神罚之判”的地点,选在格林内海。之所以叫“内海”,并非因为它有多大,也不光因为水是咸的。这个世界和黄土一样,在内陆有着为数不少的咸水湖。内海与内湖的差别,在鱼群。格林内海能捕到供观赏的变色水母、供珍藏的巨大海龟以及各式各样的海鱼,且永远捕之不尽。这大概表明它与无尽海是相通的,人们只能这样认为。 各式各样的海鱼,包括给人吃的,也包括会吃人的。比如小丑鱼。而小丑鱼的天敌,正是那些无毒也无刺,仿佛象征着世间最极致温柔的…变色水母。这个时代的人还搞不清楚,水母其实有毒,只是无法作用于人。 如果小丑鱼一靠近水母就立即变成肚皮朝天的模样,人们倒是容易理解。但水母的毒液同样温柔,只会让小丑鱼的性情由凶暴转为祥和。小丑鱼被柔软的触须卷住,缓缓送入半透明的胃囊,再一点点消化、腐蚀。无法闭合的鱼眼会最先溃烂,当眼珠变成黑洞,小丑鱼依然活着。它能感受到痛,它不反抗。 “格林内海”位于“癌陀冥山”以西,相距约十九万脒。它不属于帝国,也不属于曾经的托托莫。红土南、北二境并无天堑阻隔,只有一条自西向东,人为划定的“缓冲带”。也可以认为那是“山地”与“平原”的交界,但交界并不像中原的天河那般分明,更多是以“癌陀冥山”为轴,强行划定。 教廷失去北境,“缓冲带”并未失去它原本的功能与象征。或者说,少了云端的话事人,“缓冲带”的意义愈加凸显。那条横轴内没有驻军,就代表和平。 “坎瑞丝”没有发兵攻略北境的打算,至少短期内没有。她的下一个目标,是将权力渗透进教廷中枢,以及永远不会停歇的,对北境巫神的窥查。可惜的是…只有“大主教”愿意在棋盘上与她来来回回,慢慢地博弈。而那位几乎从不说话、从不露面的“大祭司”,抬手就把桌子掀了。现在,是神明与神明的对决,皇帝没有座位。 “我去。”叶玄思忖良久,沉声道。“小小祭司,有什么资格挑衅神之泪?拿鹰王不当神仙吗!”理智上,叶玄也知道这是千载难逢的良机。然而正因为这买卖太过划算,商人的本性令他不敢置信。 “你不合适。”清尘断然否决,“你去,反而坐实了神之泪是木偶。人们怀疑神之泪,等同怀疑天神。新神立不住,旧神就推不倒。 你试试这样想呢?帝国对我们明查暗窥,本身是一种凶险。下到海中与大祭司对赌,姑且认为是另一种凶险。我们选择第二种凶险,是为了彻底绝除掉第一种。要是承担了二,却没除掉一,这生意还划算吗?叶老板。” “……”清尘是对的,只不过生意上的道理,还不足以给他决断的勇气。 “少主,叶玄,我是你的亲人吗?”残影盯着叶玄的双眼,轻问道。 “当然。”她为何突然说起这个,叶玄一时没懂。她当然是。或许不是最亲的那个,但当然是。 “那我是青儿姐的亲人吗?” 叶玄沉默。他已经明白残影要说什么。残影也看得出他懂了,却依旧说了下去。是劝服,也是宣泄。 “我顶多算是养熟了的小猫小狗吧,哼…还是不怎么讨人喜欢的那种。你想让青儿姐带着小猫小狗过一辈子,还是跟着小猫小狗过一辈子?” 小猫小狗……叶玄忽然想到林觉,和那条陪了他半生的老黄狗。 “你们不觉得‘大祭司’就是这样吗?”清尘无论如何不想错过这次机会,而残影给了她一个更尖锐的视角。“也许连最基本的‘阳谋’都没有,我们三个,包括伽沃林,‘生意人’和‘弄权者’的心窍都太过玲珑。我没有依据,只是直觉…大祭司的本性可能更靠近青儿姐,而我们一直在用自己的心思揣度他。 心底的支柱即将崩塌,他想用这种极端的方式,一次修补好所有裂缝。如若不能,要这世界何用?” 如果公主和她的影子都已不在,要这世界何用?叶玄听得出,清尘在朝这个方向引导自己。不论用心如何,她很可能是正确的。 “先去看看。尘儿,你跟我一起吧。”格林内海是什么模样,须亲眼瞧个明白,不能只凭地图和情报上的描述。 “小影陪你去,这边我能稳住。”如今的巫依洛缺少一个直接发号施令的身份。她不再是国王,外人也不知道她还是不是鹰王的妻子,依照沃夫冈伽的传统,一夫一妻,理所当然。鹰王已经嫁给神之泪,巫依洛算什么?神教不曾提及,自然也没人敢问。但清尘有把握能在圣女缺位时稳住局面,只要别太久就行。至少在索菲娅那里,她比圣女更加代表鹰王的意志。“要真有什么暗藏的杀机,贱人比婊子更容易瞧出来,不是吗。” “是。”叶玄苦笑,笑意中极难得地透出几许宽怀,“这件事结束前,我可能会一直犯蠢,这也是潜在的隐患之一。你们多留心吧。” ………… 当晚,残、叶二人换了便服,凭脚力赶往格林内海。只确保大致方向无错,到了附近再行问路。残影的面容有着太过鲜明的异域风情,因此在人多处她始终带着兜帽。叶玄则扮成了“赏金猎人”的模样,浅棕色轻制皮甲,裸着双臂;深棕色高筒长靴,绑着匕首;左腰插着木鞘单刀,后腰挂着劣质筋绳……这种亡命之徒的扮相,寻常路人也不敢多瞧。 南、北一旦交战,“缓冲带”就是前线。和平时,却似世外桃源。这里没有驻军,也从无大股流匪敢来此嚣张。帝国与托托莫“边军”的战力若用来剿匪,匪兵便有一百条命也不够他们宰的。 非战时期,缓冲带内禁止出现有“高墙”包裹的村镇。墙是军器,谁敢筑墙,谁就是坐寇。 商贸自由,械斗自由;只有秩序,没有律法。仅从表面上看,缓冲带的生态大抵就是如此。械斗的双方或者多方,必须自觉将烈度控制在“打架”的范畴。打赢的一方,也必须小心翼翼控制自己的地盘与威望,成了总瓢把子,也就离死不远了。 久而久之,赏金猎人便取代械斗,成了各方小小势力间“角力”的手段。也可以说,在两头巨兽的夹缝间,这里演化出了平民版的“御前决斗”。 与此同时,帝国与托托莫也通过或真或假的赏金猎人,在这片非地施加影响、探取情报。 有人的地方,必有“圣所”,缓冲带也不例外。如今全部“圣所”早已拆除得一干二净,这是代表“洛拉玛神教”的“珀瑟帝国”与自称代表“厄古斯神教”的“沃夫冈伽帝国”协商的结果。 我们会派雨露到此传教,你们也可以派紫袍过来。紫袍把雨露打死了,或者相反,我们都不计较。但是圣所不行!黑方不行! “这是洛拉玛神教的底线。”几个月前,坎瑞丝以此为由,劝服了其实什么都明白的大主教。 “你这身装扮还蛮不错的,晚上玩儿个‘扮演’如何?嗯…我演被赏金猎人捉住的女巫。不对不对,我不是女巫,是平凡美丽的农家女,赏金猎人以追捕女巫为名将我绑了,然后仔仔细细地‘验身’一番。嗯,这样好。” “验身…不是应该当众吗?” “嘻,那就现在?你敢我就敢。” 格林内海,从外观上看像是一个“柳叶状”的长湖。东岸能勉强望到西岸,南岸望不见北岸。嘴浪手紧的二人,此时就站在东岸边沿,并肩而立,授受不亲。 “大船底舱,有可能藏着床弩。”望着海面上正在捕捞的渔船,叶玄低声道。内海见不到小叶舟,因为小丑鱼会将底板咬穿。 “我们提前肃清湖面,对方找不出拒绝的理由。”残影看着眼前光景,很难将这片水坑称之为海。她只说湖。 “神判日,大祭司要乘船到湖心。”叶玄思虑道。 “用铝舟。接受挑衅的同时,我们把‘神判日’的细节公示出来。民众会默认‘我们公示的内容’就是两方商量好的结果。从立场上说,他们挑衅,我们接战,气势上已经是他们矮了,哪有真神挑战伪神的?若再跟我们纠缠细节,神格岂不丧尽? 神判当日,我们观照全场。但凡有跟‘公示’不符的内容,我会以神之名宣判他们悖约,哼…反正那种场合下,只有旱、蝗能将嗓音传给围观者,先声夺人嘛。然后咱俩一起动手,杀光对方。神判变成闹剧,两边一起丢脸,没关系的。世上没有第三个神了,两神一起降格,等于没降。” 所谓铝舟,就是小木舟底板包一层铝皮,短时间内能经住小丑鱼撕咬。只是造价过于高昂,且不长久,渔夫们宁可建个小港,将渡廊修至水深处,断不会用铝舟在大船与湖岸间往返。 “水底有可能吗?”叶玄又问。 “你说床弩?疯了吧你。且不说如何操持,神之泪入水的具体位置,是他们能控的吗?就算他们全做到了,床弩从水底发射还伤得了青儿姐吗?” “…我就随口一问。”杯弓蛇影如斯,叶玄自己也有点尴尬。当年在丰临城斩礁石、拓航道,再之前是玄青谷的小水潭,叶玄与师姐在水底打过许多架,有刀劈剑刺的,有拳来掌往的,也有缠抱在一起的。水面之下,床弩的威力会衰减到何种地步,他原该比任何人都有更清晰的体悟。可他刚刚却问出那样一句蠢话。 三万七千年后,有人研制出一种名叫“壳枪”的东西,威力比床弩更大。水下杀伤的有效距离,是一脒半……所谓有效伤杀,仅针对素人。 想用床弩杀了木青儿,唯一的可能是趁她悬停在水面时,一艘离她很近的大船从船腹中喷出一支钢矛。围着“内海”走了一圈,残、叶二人终于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格林内海只有一个船港,利润颇为丰厚但体量实在太小的“渔业”,被一个名叫“彼基尼”的胖子所垄断。彼基尼有两百多个手下和四位独家雇佣的赏金猎人,以及三艘渔船。他已经连续很多天要依靠“迷蝶粉”才能入睡,醒着的时候,他反反复复在极度的亢奋与恐慌中摇摆,几乎要被逼疯。 神罚之判,神明…要在我的鱼塘里决斗?逃跑,必须马上逃跑!绝不能搅和进这种事情。可是,可是,这难道不是我一步登天的机会吗?我…但凡我做出一丁点的贡献,啊不…奉献,神明会赏赐我什么?一个王国?不,那算个屁!可是…哪个才是真神呢,我又能为祂做些什么? 拳头大小的一包“乌元”,是彼基尼没有逃跑的第一份回报。尽管不能确定这笔巨款背后暗含着怎样的灾厄,但这依然倾斜了他心中贪婪与恐惧的天平。 拳头大小的一包“乌元”,紧跟着是一记让他天旋地转的勾拳。“有别人找过你吗!” “没有,没有!”彼基尼被拳头抡倒,爬起后直接跪在地上,惶恐而又笃定地回答。这个赏金猎人打扮的家伙,绝对不是赏金猎人!他分不清对方属于哪个阵营,但绝对不是赏金猎人。 “收钱无罪,说谎烧死你全家!再回答一次,有别人找过你吗?” “没有!我用我妻子和女儿的贞节发誓,绝对没有!”旧神,他是旧神一方的人。他说…烧死。 “要一艘船,空船。”赏金猎人说。 霞光落尽,刚刚回港的渔船又一次驶入内海。待至深夜,白日可以遥遥望见对面的东、西两岸,已完全看不到五脒外的任何光景。赏金猎人可以明目张胆去找渔老大,但不想让人看到自己下水。鹰王没来过,鹰王不害怕。 “我会按正常心跳的频次拉绳,一旦节奏不对,你立刻拽我上来。” “嗯,知道了。”这一次残影没嫌叶玄胆小,谨慎是必要的。对方为什么选择格林内海?仅仅因为此处是缓冲带里唯一的内海吗?这当然是残影心中最合理的解释,但谨慎是必要的。他们必须假设这片水域有不正常的东西,尽管情报上并无显示。湿地沼泽有“蚊暴”,当初圣军的情报肯定也没显示。这种细末,谁又说得清呢? 水母的柔软触须抚过猎人赤裸的胸膛,既不舒适,也不麻痒。猎人肌肤上,覆盖着一层比触须更加温柔的东西,猎人的母亲创造了它,用另一个世界的童话命名了它,那是“鹊桥”。 猎人的母亲以为自己创造了它,猎人年轻时也这样以为。后来他才明白,娘亲留下的六件珍宝,只有“陌掌”可以强行视作一种开创,另外五件,世上早有一模一样的东西。 知晓这一切后,他依旧认为那六件宝物同等珍贵,也不在乎燕池派的“曲崆”讽他偷了自己家的东西。那就是“岚步”!“烟云百变”是他妈什么鬼名字,那就是“岚步”!是娘亲留给我的。 水母飘然远去,只片刻,小丑鱼恢复了凶残,争相撕咬起眼前那一坨鲜肉。那坨鲜肉很滑,咬进口中,摆尾甩头,而后两排钢锥似的齿缝间空空如也,半缕肉丝也无。 小丑鱼不会思考,也没有记忆。它们固执地重复着相同的动作,每一次都如第一次般狂热。如果人也是这样,如果每一次重逢都是全新的邂逅,还需要通过“扮演”来重燃被岁月磨损的激情吗?不,与岁月无关,是记忆带来磨损。小丑鱼哪怕撕咬同一块鲜肉一万次,一百万次……鱼生也只如初见。 按照中原的计时,过了约两盏茶的工夫,猎人浮出水面,拎着一只酒桶大小的死水母,和一条半人大小的暗银色的海鱼。 “抱着水母,小丑鱼就不咬。但素人肯定抱不住,太滑了。”这是已知的情报,第二只水母荡漾到身边时,叶玄抓在手上测试了一下。更准确地说法,是“吸”在手上。将水母捣碎涂抹全身,大概也不好使。叶玄杀掉水母后过了约九十个心跳,小丑鱼又开始咬他。 “这种大鱼不怕水母,游速奇快,至少有‘锐吻’的一半。它冲过来咬了我好多下。小丑鱼追不上它,但它好像也不吃小丑鱼。这是什么呀?” “我哪知道。一种…鲨吧?”跟丰临近海处偶尔能捕到的鲨鱼有四、五分像,残影无法确定。 “清晨再试一次。尽量在没人看见时拉我上来。”小丑鱼的活动无分昼夜,视觉、嗅觉、对异常水波的感觉,都是它们撕咬的依凭。但不能排除某些物种只在日光下出没。因此天亮后,得冒着给人瞧见的风险再试一次。清晨比傍晚更好,不打渔的人们有自己的生计,晨起散步,那是少数有钱人的奢侈。 确认了小丑鱼在白天仍是这片水域的霸主,赏金猎人同那个身形臃肿、长袍兜帽的神秘男人一起,在唯一的港口登岸,归还了渔船。是的,彼基尼一直以为残影是个男人。宽大长袍下若隐若现的肚腩,以及肥胖男子走路时特有的步态……变装与扮演,是刺客的基本修养。真正困难的是易容,低头看路时几乎遮住整张脸孔的兜帽解决了这个问题。 神卫。彼基尼觉得,那应该是厄古斯神教的一名神卫。厄古斯神教疏远权贵,神卫大都出身贫苦,吃球薯长大的人,普遍比吃肉、蛋、奶的要矮小一些。吃球薯长大的人变成神卫后,很容易控不住身材。厄古斯神教崇尚苦行和禁欲,主要指珍馐与美色,他们的餐堂里不会有“鹏雁”那么离谱的东西,肉蛋奶是无限的。肥胖会阻碍他们晋升,但仅限“枢机主教”和“圣殿执事”那种绝高的层级,顶层以下的权力者,小胖子比比皆是。 残、叶二人并不想给教神泼什么脏水,任何一方提前来此调查,本就是理所当然的。他们诸般遮掩,只为让猜想远离鹰王本人。这实在有点掉价,他毕竟象征着某位神明。 “深更半夜出没在这种地方,没有太阳你却带着兜帽。还说不是女巫?” 山腰处,小溪畔,穿着宽大棕袍的瘦弱女子,被一条劣质筋绳悬吊在歪脖树上,愤怒而又惊恐地挣扎、叫骂:“都说了是来采蘑菇的!我不是女巫,放开我!” “蘑菇呢?装蘑菇的筐呢?”赏金猎人嗤笑着,戳穿了漏洞百出的谎言。 “……我、我来找哥哥,不行吗!”女子的声音弱了下来,已经踢掉了一只布鞋的双脚也不再乱蹬。 “偷奸呐,这理由很正当。戴着兜帽,是觉得没脸见人?” “你…是,行了吧。快放开我,我哥哥要来了。”每每提及哥哥,农女的语调总不自觉带着几分轻柔。 “哼,是不是,验过才知道。” “你干嘛,别碰我!我哥哥要来了,别碰我,滚开!”噗,一口唾沫正中眉心,喷得猎人有些出戏。采蘑菇的小姑娘,能吐这么准吗?吹箭打穴呀这是…… 出神半刻,猎人左手抹过前额,凑到鼻尖深深地嗅了一下,随即露出不加遮掩的狰狞:“果然是女巫的味道。” …… “你演的不对呀,赏金猎人哪有这么温柔的?”女巫靠坐在猎人怀中,嗓音透着疲倦与满足。而正是因为得到了那种…没有千百次磨合,绝难如此恰到好处的满足,她才不满意。 “…你不是不喜欢疼么?” “唉,你要入戏呀,淫贼。你是猎人,我是猎物,你管我喜欢什么?”欢愉唾手可得,所以才寻找别的刺激。 “这种角色不适合我。要不下回…你演索菲娅试试,鹰王骗你双修。” “哈,”残影一笑,眼珠转了两转,“你心里演过无数遍吧?嗯…索菲娅,有点儿意思。”演一个和自己完全不像,却又真实存在的人,这是她以往从未尝试过的挑战。难度很高,有点儿意思。 第一百六十章 神降纪元 “图布,你有信仰吗?”坎瑞丝-沃夫冈伽。她做了一件从前不敢,往后也再没有机会的事。她派人把大主教请进了帝宫。问了一句从前不敢,往后也再没有机会的话。 “当然。”大主教平和地迎接对方的目光,平和地给出答复。 “那你看禁书吗?”坎瑞丝同样平和。至少她的神情和口吻,与内容的尖锐完全不符。像是老友间的闲谈。 “当然。”同样单调的三个音节,比之先前,似带了几分宽怀的笑意。 “大祭司被巫女刺杀,会怎么样?”神罚之判绝不是大主教的安排,事先绝没有跟大主教商议,坎瑞丝无比确信。 “已经和大祭司无关了。”图布漠然道。神判已经发起,后面就和大祭司无关了。是大祭司本人去,还是新入教的普通圣仆去,没有差别。这是神明的对决,重点在于神之泪会不会被小丑鱼撕碎,或者说…厄古斯会不会降下神罚,让伪神变成彻头彻尾的小丑。 “她们还没回应。”坎瑞丝认为这是把水搅浑的最后机会。若能与图布达成一致,也许还来得及。刺杀大祭司,仅凭她自己是办不到的。教廷没有军队,不代表没有防卫。她能找出不敬神明的死士,可死士并不拥有巫术。 “很遗憾…我有信仰。”浅浅一言,封死了坎瑞丝全部的出路。他说很遗憾,这表示他对神判的结果并不乐观。然而…他有信仰。 ………… 灾害纪元,六百八十一年,春。 这个春天,沃夫冈伽南、北两境,又一次拥有了共同的编年,史称——神降纪元。 在几乎所有的沃夫冈伽人眼中,这不是又一次,而是头一次。上一段“全境共享年号”的历史早已被教廷抹除。神明的起点、神教的起点,也包括人的起点,都属于不可议论的范畴。 一只铝舟,一只木舟,自东、西两岸缓缓渡向湖心。 围观者有数千之众。准确来说,是那些赌对了位置,可以遥遥望见两只木舟的围观者,只有寥寥数千。“格林内海”并未因“神罚之判”而成为禁地,帝国军亦没有做出让残影认为“需要警惕”的动作。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动作。 少了大主教的配合,坎瑞丝的任何挣扎都毫无意义。她要么倒向某个神明,要么同时站在两个神明对面。倒向某个神明,她将失去自由;站在两神对面,则失去全部臣民。 近段时日,“缓冲带”之所以不曾陷入完全的混乱,主要是赏金猎人们的功劳。当然也包括假扮成猎人的谍官。神判前夕,“格林内海”周围扎起了一圈距海边十脒有余的“木栏”,实际是边军提供的“拒马桩”。若神判当日有大批前排的围观者被挤下海去,那可太难看了。 坎瑞丝的军队没有进入缓冲带,索菲娅这边就不好擅动。“内海”虽然不大,用木栏将它围上也是个颇耗人力的工程。谍官以高出市价几十倍的重金,雇佣了左近的几个村落。重金是诱惑,也是威胁。验收不合,村长抵命。害怕可以不接,这反正是个抢破头的买卖。 格林内海的渔老大“彼基尼”没有逃跑,于是在那包拳头大小的“乌元”之后,他又得到了第二笔回报——同样大小的两包乌元。一包是工程款,一包是看护费。边军的“拒马桩”都是上品,木料本身值些小钱,若半夜给人锯了可有点麻烦。彼基尼有三艘渔船,两百多个弟兄。打渔不需要这么多雇工,弟兄们主要是打人用的。 神明与神明对决,其影响远远超出当年斗兽场中“木青儿”与“墨白”一役。然而此处不是丰临城,没有“宿竹”那种分量的地头蛇来控制观众的数目。木栏围拢后,这里自发形成了一个“卖场”。接下工程的几股势力,在安装好木栏后没有退走,直接住了下来,占领了最前几排的位置。如此一来,“偷木头”的隐患倒是小了。 拱卫“圣桩”。彼基尼一伙儿借着大义的名分,在谍官默许下抢到了最值钱的两个区域之一。柳叶状的格林内海,两条侧边的中央位置是最贵的。没人知道“大祭司”与“神之泪”会从哪里入海,人们只能认为“中间”的可能更大。 “彼基尼”与“宿竹”的差距,不仅在于战力,更在于信用。宿竹可以卖票,甚至能动用“丰临商会”的蓝印以做防伪。彼基尼是个什么玩意儿?从南、北两边涌来的贵族与富商们,没人听过他的名字。四名独家雇佣的赏金猎人,就是彼基尼的“票”。他们凭着自己的脸,引领贵客们到己方所占位置,让那些凶恶的混混们滚开。若一切顺利,客人便支付订金,等到“神判”当日再付全款。票是提前卖的,城里来的大贵族们可不会坐在这里风餐露宿。 有个不知死的名叫“昂哈路”的工头,在自己占的领区域用“废木”搭了座简易“观台”,很快他真的死了。想在高处看,就去更高处吧。 大祭司不紧不慢,极专注地摇荡着双桨,宛如一份功课、一场修行。正午的日芒照耀在光洁的头顶,映射出一股莫名的神圣。 大祭司,好大呀;他的头,好圆呀。奈何迎面而来的女子,最不擅长读取旁人的心境,因此她体悟不到那份澄澈所散发的光晕。 大祭司,好大呀;他的头,好圆呀。这就是木青儿理解到的全部。大祭司和几乎所有圣仆一样,出身贫苦。又和几乎所有圣仆不同,入教前基本没吃过肉的他,靠着球薯和菜叶长到了近两脒高。伟岸而又匀称的身形,配以祥和而又庄重的面容……映入琥珀般清浅的灰眸后,统统化做朴素的线条与轮廓。 真诚是最好的欺骗。残影笃信的道理,对木青儿从来无效。她诚恳地将她视做至亲,百多年不曾换取到一丝真情。大祭司也成功骗过了自己,他心中真有神明,然而神性的光辉丝毫不能触动眼前的巫女。他们彼此靠近,却始终遥远。 神之泪静立于小舟正中,舟底未嵌铝皮,无桨自行。由西向东、由东向西,两丛鱼群追随两只轻舟,锲而不舍地撕咬着、冲撞着。它们不知信仰为何物,却有着世间最狂热的执着。“水面有东西,咬它。”它们连这样简单的思绪也不拥有,一切由身体自行决定。它们不笃信,也不迷茫。它们不知道自己是鱼,不知道自己存在。 木舟驶到湖心,稳稳停泊。铝舟后至,打了个横,随浪轻摇。显然大祭司对此不怎么擅长。他未因停船时的错乱而显出半点狼狈,比之“旁若无人”更多出几许空明。 “你好。” “嗯。” 这是两位教宗唯一一次碰面,也是两尊神明最后一次碰撞。两句没有任何深意的对话经木青儿转述,后载于史册。以考据、解读之由,喂饱了一众尸位素餐的无耻学阀。 寒暄过后,大祭司除下外袍,小心翼翼而又从容不迫地翻身下水,全程不曾站起。他不在乎女巫居高临下地俯视自己,也不在乎某个瞬息比对方高出一头。 木青儿瞧得分明,半截左腿刚刚没入水面,那处的水就红了。巨人没有叫喊,甚至没露出痛苦的表情。他紧接着将右腿送了进去,然后是整个身子。 极无印的旋涡自足心流转,后汹涌外溢,撕破了脆弱的船身和更加脆弱的轻鞋,神泪入水。血蒙蒙的前方,隐约看到半张脸孔和一只左眼,平和地凝望着她。 若换做叶玄,这一幕或将成为他长久的噩梦;若不是亲眼见过“硕硕”,又从清尘口中得知了“灵明会”,叶玄或许真要为这份恐怖的自持所震骇。以神识驯化肉身,切断痛与苦的关联,原来这个世界的某人…同样有此修为。 片刻,神之泪的目光被鱼群遮挡,白衣浸染淡红。探手拨开碍眼的凶鱼后,红浆渐浓,已寻不到巨人的身影。 伴随一阵阵不敢高声的喧哗,神泪踩着水底的细沙,一步步踱出海面。白璧无瑕的胴体,石雕般精美的身躯,不见半点残损,没有半道齿痕。 来时拱卫她的护教们,将木舟送入水中便即散去。此时木栏里侧的海岸边沿,只站着一个穿黑衣的男人、两个穿白衣的女人。巫依洛没有同行,她在珀瑟。 “太早啦。” “闭嘴。” 泪刚一登岸,脚底尚未踩到干沙,鹰便急不可耐地解下长愈脚踝的斗篷,裹住了他的神,和他的妻。圣女很不满意。天神降泪,至洁至圣,要那衣裳作甚? 伪神拔除,不留一丝血肉;正神归位,不染半缕尘俗。这是何等完美的登场与谢幕……被那男人毁了。 破开木栏,神明行走于大地。人丛如得到敕令的海潮,自行退避左右。 “赞颂天神!” “赞美神!” “赞颂洛拉玛!” 山呼与膜拜,凌乱着漫延开去。更多选错了位置什么也没瞧见的,亦被层层波荡的激昂裹挟,俯首摇拜。 以神之泪落于湿地沼泽为起始,这一刻,是“神降纪元-七年”。 ………… “我已经任性过一次,到了该负责的时候。” “您‘坠湖’吧,和妹妹一样。”列奥多-沃夫冈伽。他是坎瑞丝的长子,烟菲尔的哥哥,帝国的储君。最后一个身份已是空谈,往后…大概没有帝国了。用不了多久,沃夫冈伽一词会恢复它原本的、唯一的含义——陆地。 “审判我,我命令你。”死自己,或者死全族。洛拉玛神教不会宽恕一个曾以“大清洁”要挟过她们的皇帝,她只能寄望于洛拉玛一直以来所宣称的仁慈——在长子审判并处决自己之后。 “我做不到,母亲。”上一次称母亲而非母皇,是多少年前的事?列奥多已经记不起了。 这一瞬,只有短短一瞬,坎瑞丝感到鼻尖有些发酸。她强迫自己认为那是错觉:“做不到,你就陪我死。” 如果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跳过储君,直接杀死皇帝,那是他个人对神教表忠,不能代表全族。如果长子不做,次子就得将母、兄一并杀掉。“易储”是个极繁冗、极漫长的仪程,来不及了。必须抢在“神教的裁决”降临之前,必须抢在“神判的结果”浮现之前。 是的,坎瑞丝与长子的对话,发生在“神判日”前,发生在与大主教谈崩后的第十四天。神之泪敢于迎接大祭司的挑衅,在她看来,这已经代表结果。或许有千百分之一的可能误判,应该说,幸好还有千百分之一的可能误判。否则“押注”将变得毫无分量。 神判开启前,皇帝被长子审判,被公开处刑。这才叫投诚,这才能救命。 坎瑞丝本人改信是没用的,哪怕抢在神判之前,也没有用。先信旧神,再信新神,可以。托托莫家族就是这样,他们甚至曾为了旧神而战,即使这样也能赦免。但坎瑞丝不行,运气好的话家族或许可以,她本人绝对不行。她不是“错信”和“改信”的问题,明眼人都看得出,她在“驭神”。而且还成功做到了一年零两个月。 圣军溃败后,她宣称自己依旧信奉“厄古斯”,却同时在南境划出了一小块无人能去的“洛拉玛教区”。从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二神的平衡一旦打破,无论谁赢,她都非死不可。 “我知道您是对的,母亲。但为了活命亲手将您杀死,我做不到。如果弟弟可以,就让他来吧。”不管透过多少层士兵,只要他下了命令,就算亲手。这大概也是“皇族”与“普通国王”认知事物的根本差别。在摩巴布看来,血浆溅到脸上才叫亲手。 “列奥多,你……”没想好完整的句子就先行开口,话说到一半,后面讲不出来。自二十岁起,坎瑞丝从不允许自己有这样的失态。必要时牺牲一两个儿女,她能做到。但如果杀子的理由,是儿子不肯弑母……就算对她而言,也过于艰难了。 “驭神不是真正的自由,放弃责任才是。坠湖吧,母亲。让我过几天做‘真皇帝’的瘾。”而不是被跪在断头台上的你操控的铡刀。 ………… 湿地沼泽,圣都。 “跟我回珀瑟,你不能待在这儿了。”这是洛拉玛神教的圣地,青烟朦朦,碧草如波。这是吃人的湿地沼泽,有瘴气、有泥潭,更有灭杀不尽的毒蛇、毒虫。这不是一个养老的地方! 欧蕾娅老了。从格林内海回至珀瑟城,圣女来不及欢庆,她要第一时刻去处理积压的教务。经她亲手调教的雨露“魅兰莎”会将待办事宜的文书按“等级”存放在“卷格”的不同位置。只有最最重要的是内容,才会直接摆上她的书桌。 实际上“魅兰莎”根本没等圣女进屋查阅,刚一见面就哭丧着脸说了此事。能做圣女的近臣,能看呈递给圣女的文书,她当然是“初代雨露”。欧蕾娅没有孩子,魅兰莎的母亲死于生产后的第二年,她几乎就是欧蕾娅亲手带大的。也正是因此她才识字,才有机会留在圣女身边。 欧蕾娅-温塞格,她是残影远渡重洋来到另一个世界后,欺骗的第一位信徒、收获的第一位盟友。如果说在她心中,这个新世界有谁能算朋友的话…就是欧蕾娅,只有欧蕾娅。 “她刚老,且活着呢。你明年去不行吗?”为此,清尘和残影还起了一番不太愉快的小小争执。鹰王退居幕后,巫依洛暂时没有合理的身份,代表神之泪意志的“圣女影”是整个沃夫冈伽“名义上的最高权力”和“实际上的首席执事”。天下初定,你不在中枢主持大局,跑去那穷乡僻壤见个鬼的朋友!明年去不行吗? “不行,我就要去!”她说就要、非要、偏要的时候,通常是自觉理亏。对清尘,她亏的是理。对欧蕾娅,亏的是情。 她从没问过欧蕾娅想不想有自己的孩子。初见时,欧蕾娅年岁已很大了,那之前她一直是“营地”的首领,不敢怀孕。影出现后,她原本可以,但她没提过。到了卢索索,条件更加允许,她依旧没提。欧蕾娅太有用了,因此她自己不提,残影便也装傻不提。 可是欧蕾娅永远不会主动要求,对此残影又怎会不知?神教越是扩张,圣女身边“信得过且有才能”的人就越是紧缺。她永远不会主动要求休息。 作为相互利用的盟友,残影自问没有半点对不住欧蕾娅的地方。但如果将她视做朋友,那此前种种…就是亏欠。 一个行将枯萎,没有后代的老人。残影想不出还能用什么东西来弥补她。在这种时刻甩下重担,亲自跑去接她,这根本只是在弥补自己的内疚。 “珀瑟城太靠南了,‘圣都’不能无人主事。”欧蕾娅将自己衰老的消息呈报给圣女,是职责所在。她本意是要询问自己的位置由谁接替,并提出可能的候选,以及指出她们各自的缺陷……简而言之,自己手下没有能立即接班的人。但“影”并未给出更好的人选,她显然是以朋友的身份出现。否则她不必来。 族群的延续,圣女的友谊。于欧蕾娅所觉,应得的和不应得的都已收获。微不足道的小小遗憾,根本无法冲淡她此时的满足。没能留下自己的血脉…她更从来没有半刻认为“影”该为此负一星半点的责任。一切苦难都是厄古斯造成的,“影”拔除了他,拯救了我。 “已经没有敌人了,我想怎样就怎样!”见面没聊几句,圣女发了脾气。小孩儿脾气。残影瞧得分明,她刚刚说话时…门牙在晃。 欧蕾娅一怔,随即宽怀。她见过圣女生气,见过圣女杀人,还从没见她眼眶红过。 “影…我不知道你多大年纪,会不会老。不过我既然老了,哈…就学着老人的模样说你一嘴:圣女可不能想怎样就怎样。做错了事,会有新的敌人。” 北境纷乱,自古纷乱。新神或许在某个侧面强过旧神,但淫威的渗透远远不及。“圣都”至关紧要。它可以不是中枢,但它是北境的“镇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必须如此。残影当然明白,所以她强行将“托托莫分散在各城的全族”迁入珀瑟,却把“塞维格和二十万天军”留在圣都。 如果提早告诉清尘:自己不止是来探望,更惦记当场把欧蕾娅带走…那当日恐怕不是“小小争执”就能收场的。叶玄也不会认可。 可是…谁能替代欧蕾娅呢?别说立即,就算再过个五年、十年,谁能替代欧蕾娅呢?执掌“圣都”不止需要才能,更需要位份!同样的话,从欧蕾娅口里说出就是命令、就能执行。换了别人,就涉嫌僭越乃至亵渎,就得千里迢迢请示圣女。 没人能替,她就活该累死在这儿吗?这是湿地沼泽呀。她被厄古斯逼入这块绝地,吃了两百多年虫子,还不够吗! 派系。隐隐约约又清晰可辨,残影明白这就是派系。如果有朝一日,需要“索菲娅”做出任何牺牲,甚至拿她整个家族出来献祭,残影连眼皮都不会眨一下。还有那个姓“墩墩陶”的胖子,仅听叶玄讲述,她完全不觉得那人死了有什么可惜。那种不忠不义、反复无常的蠢东西,不就该用完扔掉吗? 在鹰都时,叶玄非要去他坟前说几句话,耽误了迁往“珀瑟”的行程,残影还闹了脾气。因此反过来说,尘、叶二人对欧蕾娅的冷漠,她也无力指摘。“衰老怎么了?用死怎么了?咱们要不来,她现在还吃虫子呢。”如果尘、叶这样想,残影不生他们的气。 “别管我多大吧,喊你声姐姐,跟我走行吗?倚老卖老,还教训起我来了…我能拔掉厄古斯,压不住几个山头?再说了,你不腾出位置,别人怎么替你。” “你定个人。我带几年。” “影…”残影刚一瞪眼,立即被欧蕾娅一声低唤止住,“别命令我,求你了。” “……”残影吸了口长气,又极缓慢地吐了出去,这才稍稍平复了情绪。“贪权是吧,去南边做皇帝呀。” 欧蕾娅也松了口气。影开始说笑,就是不打算强施好意了。“南帝…皇权都出不了寝宫吧。有人选了?”时移世易,现今整个红土已没有能入眼的强敌,南边需要一个完完全全、彻头彻尾的傀儡。早知胜利来得这么快,北境的皇帝也不会是索菲娅。 “会从‘初代’里选一个,具体是谁还没决定。你的建议?”残影问。 “黛弥卡识字,女儿两岁。”黛弥卡现在的全名,是黛弥卡-洛拉玛。她曾在营地中被首领发现以“忏悔”的姿势跪着。那是营地里最严重的罪行之一,和残杀、出卖伙伴同等严重。若不是“神之泪”恰好降临,她险些便遭“虫决”。 如今她是洛拉玛最虔诚的信徒,也是“初代”中出类拔萃的雨露。进驻卢索索后,为了更好地在“贵族”与“富商”两个群体间传教,她主动学会了识字,学会了宫廷礼仪。到今天,她已能写出通顺的文章,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除端庄得体之外,更有着被权力浸养出的大气与从容。 欧蕾娅重视黛弥卡,起初是因为内疚。尽管“营地的律法”是生存所必须,但并不代表她能心无波澜地对同族施以暴虐。更何况…黛弥卡的处刑因神泪降临而搁置,首领期待改变,可圣女让她自决。结果就是,黛弥卡被关在木笼里足足二十三天!在欧蕾娅看来,那比“虫决”本身还要残忍。 出于内疚,欧蕾娅给了她更多关注、更多培育。后来就与内疚无关了,黛弥卡确实聪慧,确实比别人更伶俐、也更勤奋。先前那种极恶劣的环境中,谁也瞧不出她有读书和传教的天赋。 她力气小、胆小子,捉虫、摘果、搭房、滤水…样样都比别人笨。反倒是原先营地中地位较高的几名猎手,以及同首领感情最深的两个护卫,因无法适应全新的局面而被排挤到了边缘。她们是洛拉玛人,是初代雨露,她们想吃什么就有什么,不用干活儿也有花不完的钱。仅此而已。 “嗯。女孩儿正常吗?”曾被湿地沼泽摧残过的人,生出的孩子常有缺陷。残影记得黛弥卡怀孕、生产都在卢索索城,那时的她早就有肉吃、有奶喝了,胎儿的营养不是问题。但黛弥卡毕竟吸了那么多年瘴气,她本身有没有隐病,会不会显化在孩子身上,这需要观察。 “医士说很健康。我前些天刚见过一次,感觉有点过胖了。可能挨过饿的人有心病吧,她把蛋黄搅碎了泡在马奶里,稠得跟粥一样。大人吃一碗都能饱了。” 残影鼻尖又酸了一下,强忍着没有表现。欧蕾娅…会亲眼看人给孩子喂饭吗?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孩子不可能住在雾都,她专程去卢索索探望吗?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衰老后吗…… 初代雨露,年富力强,识大体,能生育,女儿直到两岁都还健康。做傀儡皇帝,黛弥卡可以。可是…欧蕾娅明显挺喜欢那个孩子,我就这么把她带走吗?可是、可是,如果因为这种理由排除掉黛弥卡,那也太荒唐了。 “你搬到‘卢索索’去住,这是命令。”这一回,残影没给她截住话头的机会。 “……是,圣女。”欧蕾娅有点生气,不,她很生气。她以为这个问题已经谈清楚了,她不明白这位偶有几分童趣,实则就算抛开威能也值得仰望的圣女,今天究竟是怎么了。但她只能先行服从,再行抗辩。 “这不妥当。自从击败了‘伪军’,圣都就有凋零的迹象,人们不愿意住在雾里。之所以还有贵族和富商留下,是因为靠近我能得到特权;之所以还有商贩留下,是因为朝圣的旅者能带来生意。神泪离开、圣女离开,如果连首席执事都迁走了,这里会变成什么?‘圣都’迟早会是名存实亡,我知道。但现在不行!” 辞旧迎新,神权初定,人们的信仰本不稳固。神教刚一得势,转眼就抛弃圣都,着实大大不妥。欧蕾娅说得全都对。可残影就要、非要、偏要。 孩子想要精彩的人生,父母要他们安全;老人想要充实的晚年,子女要他们安全。尽管没有父母也没有女子,但残影都懂。可她就要、非要、偏要。她执拗地想让欧蕾娅多活几年。“你的‘下一任’还住在圣都。你老了,圣女要你搬家,别人不体谅也得体谅。” “欧蕾娅!给你脸了,造反是吧!”给脸、造反,如果说先前还属“神明爱人”的范畴,这一瞬则彻底跌入了市井。 “叩请圣女,收回成命。”欧蕾娅屁股刚一离座,残影就知道她要干嘛。可是就算她速度更快、力气更大,又怎么忍心强行去拉扯一个老人。 他妈的,我到底在干什么。我是来探望她的,还是来欺负她的? “唉……”残影叹了口气,缓缓地矮下身子。忽又意识到什么,没去扶她的肩膀。只伸出左手,轻轻握住了五体投地的她的右手。“听你的,全听你的。” ………… 北境以北,索厉特。和昆斯特一样,这是一个靠海的王国。浅滩的长度远远小于国境线的长度,仅用肉眼看去,仍可说一望无际。 打渔是挺赚钱的买卖,要么被王家垄断,要么课以重税。索厉特王国的情况,属于后者。正午时分,唯一的船港处,只有一艘最大的渔船靠岸停泊,那是国王的私船,主要供享乐用,一年出不了几次海。每次离港,也只浅浅行出一小段。国王永远不会让海岸化成一条细细的黑线,那太危险了。索厉特王眼中的海岸永远是红色的,不论他站在船上,还是踩在沙上。 王家渔船平日有两名卫兵看护、两名水手养护。守船是个闲到不能再闲的差职,谁会抢陛下的船呢?抢了有什么用呢?卫兵的存在,仅仅为了宣示王的威严——闲杂人等,看你们谁敢冲着王船撒尿。 但凡有兵的地方,必有严明的等级。哪怕只有两个兵。“居里目”是王船卫队的队长,配单刀,穿上等皮甲。“以里兹”是列兵,持长枪,穿普通皮甲。多年以来,他们最大的敌人就是皮甲。水手可以光着,他们必须焐着。 船卫做梦也想不到,原来“守船”还有比“攻城”更危险的时候。知道时,他们的皮甲已被洞穿,正在死去。 那两个长相一模一样,娘唧唧的绿眼男人,用的是…弩?王国内境,他们哪儿来的弩?这世上…怎么会有巴掌大的弩? 乌金细弩。这不是中原独有的东西,更不是只有风沙雁才有的东西。抢船的一行,共计十一人。五女,六男。六个只喜欢男人的男人,五个只喜欢男人的女人。金珀色眼瞳的匪首躲在男人背后,身旁是她的血瞳女奴们。 坎瑞丝-沃夫冈伽。一个以“陆地”为姓氏的皇帝,整片陆地,已没有她的容身之处。她不愿在自己的土地上流亡。品尝过自由,更不愿在神明的阴影下苟全。 “起航。北进!”由南向北,是流亡。再向北,就是前进。她要用仅剩的…不知是几十年还是短短几天的余生,去验证那个最不可能的狂想。 沃夫冈伽的含义,是“全部陆地”。自己以为的全部,是全部吗?红色的陆地包裹着格林内海,蔚蓝的无尽海又包裹红色的陆地。无尽海,无尽吗?海的尽头,被陆地包裹吗? 隔月,南境新皇“列奥多-沃夫冈伽”被判渎神之罪,押往圣都,公开处刑。神教以这样的方式,巩固了圣都的地位。皇帝以下,沃夫冈伽全族削去姓氏,迁入珀瑟,变成一群没有自由的自由民。 这是出自神教首席执事“欧蕾娅-洛拉玛”的裁决,她当然问过圣女的意见,圣女没有意见。对外,神教不曾给出更具体的解释,裁决就是裁决,不存在依据哪一条圣律。这是“神降纪元”,神明行走于大地的时代。泪的默许,就是一切。 包括“欧蕾娅”在内的神教高层,有一个无需落于纸面的共识:杀人全家、灭人全族的勾当,都由皇帝来做,如果非做不可的话。洛拉玛是仁慈的。“沃夫冈伽”与“托托莫”二族,皆没有到非灭不可的地步。相反在未来的许多年中,他们的经验与智识都是极宝贵的财富。 烟菲尔去哪儿了?曾有个小贵族出身的“二代雨露”假扮成她,到“施沃茨城”传教。真正的烟菲尔暗中潜回帝国,办一件很重要的事。影是这样说的。如今伪神拔除,帝国易主,圣女交给她的事不管办没办成,总该完结了吧。然而欧蕾娅再没听到有关烟菲尔的任何消息。 我杀了她的哥哥,赦免了她的父亲以及全族,整个过程没见到她的身影,也感觉不到她的影响。她去哪儿了?还有圣女烛、圣女星、圣女雁…她们又在什么地方? 欧蕾娅想不通,更不会去主动搜寻什么线索。但她有种直觉。直觉告诉她,不应该问。 第一百六十一章 鸠占鹊巢 昆斯特王国,渔港。 一位肤色原本偏白,因常年赤身暴晒而染上黑红的精瘦小伙,又躲在船尾一个没人的角落,冲着“耳螺”说话。他叫“阿休榄”。 “黛弥卡…是你吗?他们说南边的新皇帝叫‘黛弥卡-洛拉玛’,真是你吗?初代雨露,就是当年沼泽里那些,对吧?总共没多少人,不可能有重名的,是吧。 唉…我真是没想到啊。我替你高兴,真的,真替你高兴。只是…我活着的时候,再没机会见着你了吧。我本来要去圣都,要去朝圣的,已经跟老板请好假了。知道你在南边儿,我……唉我可不是不虔诚啊,我去,我肯定去,假都请好了嘛。就是,本想着运气好能遇上你,能寻着你。现在知道肯定不行,我…心里空落落的。 我现在是‘船领’了,除了拿工钱,还有派红。我能买得起‘耳螺’了,不用再凭运气捡了。唉…这有啥用呢,你是皇帝呀。就算当了老板,再打一万年的渔,我也…… 黛弥卡,赐予我恩泽的雨露哟,我还能这样叫你么?我…想你呀。” ………… 珀瑟城,泪宫。新神没有大兴土木,原“托托莫王宫”一处幽僻的小小庭园,直接清退了杂役,改名“泪宫”。神之泪居住的地方,就是泪宫。 这处庭园,与枯荣城夜宫的“青院”差不多大,原本的主人是托托莫王的四名情妇。一个小院住四名情妇,并非托托莫王有过人的勇猛,只因为…这是冷宫。 总体而言,沃夫冈伽的风气比中原狂放许多。这里没有“妾”这种身份,情妇也没有专属于谁的必须,但国王通常例外。托托莫这种近似于皇帝的王,尤其例外。 王的私生子女,几乎必然会以“嫁给贵族”的方式成为贵族,与之相应的代价是,王的情妇没有自由。 男王的情妇没有,他得确保孩子是自己的;女王的情妇也没有,她得确保对方干净。 木青儿选择居所最重要的一个准则是:不能太大。她讨厌人多,屋子和院子加在一起,最好自己一人就能洒扫。万一事忙,非得用人不可,两三个仆役要用最短的时间把活儿干完,别让回来的自己撞见。不存在的仆役才是合格的仆役,自“夜宫”起就是这种规矩。 烟菲尔有上百名女奴,她们就在身边,就在眼前,但仿佛不存在,仿佛只是依莎的手和脚。木青儿没有女奴,她不要仿佛。 叶玄很愿意干些杂活儿。如果不为谋生,杂活儿就是一种休息,尤其在思虑过重的时候。所有杂活儿中,他最爱刷碗和洗衣。 叶玄从来不扫院子。他觉得师姐拿着长扫帚的样子特别美好,尤其是侧影。素白鞋裤沾染淡淡的灰尘,莹白脸颊泛出极轻薄的一层细汗,只浅浅腻住三两丝鬓发。 宽衣解带,灶边炉台。一个让他想动嘴,一个让他也想动嘴。唯有眼前这幅画卷,他只想静静地看着。 “我该去见见他吗?可是…用什么身份,见了面又说什么呢。”师姐的侧影无论如何也不会让人联想到粉胖子。这不是联想,而是他一直在想。 粉胖子活着,粉胖子老了,叶玄都知道。神教并未在合理的范畴以外给予昆斯特过多关注。因为合理范畴内的关注已经足够。过去两百多年,曾因为保护洛拉玛人而招致惩罚的国王,已知共有三十四个,肯定还有未知的。其中大部分给人的感觉更像是“私豢巫奴”,并非真正的保护。论迹不论心,二十九个家族的直系全部得到奖赏,另有五个家族的姓氏…已然消失。 “圣人”共有八个。从历史证据上看,他们是比较明确的“保护”而非“奴役”了洛拉玛人的王。其中当然有摩巴布,另有一个,是索菲娅的母亲。她其实是在保护“鹰骑”,本心上与洛拉玛无关。但结果就是:她为了保护洛拉玛人,失去了双腿。 活着的“圣人”还有两个,一个已经老了,一个就快老了。老的那个,是摩巴布。这种局面下,身在“珀瑟城”的叶玄很容易知道祖父的近况,包括诸多细节。他脑筋有点不清楚了,这是衰老常见的伴随。他很幸福,至少派驻到昆斯特监国的雨露“凯莉昂-洛拉玛”这样认为。她带去的医士也这样认为。 “凯莉昂”被粉胖子强吻过一次。她在“呈书”中反复强调自己绝没有申诉的意思,只是职责所在,必须如实禀报圣人的详细。她确信圣人绝不是在猥亵自己,只不过…圣人醉酒之后,会把所有“绿瞳、直发”的成女认做“塞薇娅”。 圣人认为自己是“海之国”的王。他需要抱着“绿瞳、直发”的女人睡觉。并且他需要随时可以看到,或者随时可以唤来“棕红瞳、轻卷发”的女人。否则圣人会发脾气或者哭闹。据现任昆斯特王“提西尔”所述,圣人的女儿是棕红瞳、轻卷发。 凯莉昂在呈书中向“首席执事”请询:圣人的妻女现均由妓女扮演,这是否需要更正。是否该由“圣都”派专人承当此职。 对此“欧蕾娅”已经许可,叶玄看到的是例行转呈到“珀瑟“的文书。和圣人有关的内容属于“二级情报”,欧蕾娅会通禀给圣女,但这种事远未重要到须让圣女决断的地步。 “算了…不见了吧。是我需要他,他不需要我。”叶玄又一次下定决心。再过几日,可能还要重复这个过程。 ………… “尘儿,你这…你们这是……” 巫依洛的贴身侍女共有三个。其中一个名叫“温苏娜”,她是二代雨露,曾在“施沃茨城”假扮成“烟菲尔”鼓舞…准确来说是蛊惑军心,骗人改信。 如今烟菲尔已经没用,温苏娜惑众有功,又兼身份略微敏感,清尘索性把她留在身边,说不清算近侍还是近臣。反正她又管按摩,又管整理文卷,还管内部通传,是极少数有权靠近“泪宫”的雨露之一。鹰王就是被她从“泪宫”请到了“巫依洛寝殿的浴房”。 清尘喜欢泡浴,在忘月楼就是如此。可是…为什么小影也在池里?浴池不大,二人侧对而坐,各靠着一边池沿。水波下隐隐可见,残影纤巧的双足交叠而落,看似随意,实则刻意地搭在清尘膝上。 “正经议事,你可不要想入非非呀。”残影阴阳怪气,又得意洋洋道。 “准是你的主意!”瞧影、尘二人的神情,叶玄就全明白了。除了共浴,什么也不会发生。面上恨恨,心底还是有点感激。至少可以强行认为…这是某种美好的预兆。 除了心肝脾肺不曾剖开,他早已将池中二人看光过千万遍,也早已被她们看光过千万遍。然而同时面对四道目光,下水时竟有些脸红。他没有选择空置两边的任何一侧,而是靠在了两沿的夹角,双腿也自觉地盘在一起,尽量不去触碰二女的肌肤。正经议事是真,撩拨戏弄也是真。这时候把持不住,后面难受的是他自己。 “是找我议事,还是都议好了知会我一声?”为尽快从尴尬的情绪中脱离,叶玄不自住地甩出一句问责。 “还有脸说这,我们忙活的时候你干嘛去了?”残影翻了个白眼,忿忿道。 “最忙的时候,是谁跑啦?”叶玄不肯示弱,回呛道。 “议题一:首席执事。”不确定二人斗嘴还要多少个来回,清尘用正事阻住了他们,“欧蕾娅老了,没有足够分量的人能替代她。我去。” “你?”叶玄诧异道。坐镇中枢,摆弄天下。这一直以来就是清尘的夙愿,如今总算得偿,她怎么肯走呢? “我需要一个行使权力的身份,‘鹰王的姐姐’不行。‘洛拉玛神教首席执事’可以名正言顺地操控南皇北帝,这样的位格恰到好处,比‘圣女’还要方便。”清尘讲到后半,颇有些玩味地扫眼了身旁的影,那神情分明在说:你的权柄,我取走了哟。 残影一笑,全不介怀。如果可以选择,她还是更喜欢躲在阴影里,搞些阴谋诡计。“天网”,这是她接下来要干的营生。她要花许多许多年的时间,编织一张独立于帝国,独属于神教的情报网。带刺的网。尽管原先的帝国与托托莫都有现成的网络,尽管如今的南皇北帝都是傀儡,她仍要。枯荣城的刑律司不是没有暗探,枯荣城的节吏司也不是没有明谍…岂能和莫问塔相提并论? “我不会在‘圣都’待很久。欧蕾娅那点杂活儿,最多一两个月我就学会。干一两年,再花一两年带个新人,完事我就回来。我的下一任暂定‘魅兰莎’,她是初代雨露,算是欧蕾娅半个养女,又是圣女的近臣。 到时她接替我执掌圣都,我仍是‘首席执事’,她做‘次席’。‘魅兰莎’和‘欧蕾娅’之间隔着我,也省得被人比来比去。有活着且掌权的我鼎立支持,就算她镇不住,也乱不到哪儿去。万一实在不行,让‘神之泪’过去摸着她的头,说几句没人能听懂的中原语,也就结了。” 清尘嘴上说得轻巧,实则她只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魅兰莎到底行不行……现在管不了那么多。反正我要回来,乱了,再解决乱的问题,反正我要回来。 “哈,真是背着我安排得明明白白。可欧蕾娅还活着呢,你怎么当‘首席’?”叶玄问。 “这不是天下初定,好多规矩都模糊着吗。”残影抢道,“圣人。以后所有‘泪宫执事’活着离任,都是圣人。死在任上也是圣人。” “嗯…行吧。什么时候走啊?”叶玄有点失落。一起在水中嬉戏的事,几年内怕是盼不着了。 “我不急,圣女急呀。”清尘笑道。 “快点儿滚吧,我多谢你了。”快滚半真半假,多谢却是真心。终于有人能把欧蕾娅解放出来,残影一直惦记着呢。自己不行,那个执拗的女人绝对不会同意,她笃定“影”才是洛拉玛神教真正的首脑,首脑就该坐镇中枢。残影早先也不介意她这样认为。现在再让她相信首脑共有三位,她肯定怀疑影在哄她。可巫依洛的降临…她没法拒绝。 “欧蕾娅闲不住,让她去南边给‘黛弥卡’当太上皇吧。正好,又能压着,又能调教。”残影原本就是这么计划,皇帝没定时,太上皇就定好了。怎奈欧蕾娅这只犟鸟…非说自己没孵好蛋,死活不肯离巢。现在好了,鸠来了,鹊不滚蛋也得滚蛋。 “没有疑义的话,就议题二:联姻。”清尘又开始控制谈话的节奏,“原则上,所有权力者都要换成洛拉玛人,执政的信徒是,监国的雨露也是。如此教政才能合一。万一撕裂,也不至再起一次‘大清洁’。但‘索菲娅’这颗钉子是我们自己埋的,硬拔不妥。索菲娅的长女‘洛莉塔’有两个儿子,让年长的那个娶‘黛弥卡’的女儿。订婚,立储。半年内完成,诏告天下。” “嗯。”叶玄点头,同时忧虑道:“洛莉塔有两个儿子,勉强算是保险吧。黛弥卡现在只有一个女儿,就算能长大,她嫁到‘珀瑟’,就继承不了‘玻瑟’。” 原“沃夫冈伽帝国”现已更名为“玻瑟帝国”。珀瑟是“水”的平语;玻瑟是“海”的平语。 其实叶玄能猜出大致的解法。类似的问题,中原史书也有涉及。之所以问得详细,因为他明白今日所谓的“议事”,要旨不在于“议”,而在于“定”。清尘即将远行,又想把持中枢。 果不其然,清尘对此早有规划:“黛弥卡必须再生几个女儿,怀不上,我们就‘安排’她怀。那个丫头长不大也没关系,对埃博拉而言,真假皇女都一样,反正是怀他们的种。黛弥卡本人的态度无需考虑,她从一开始就不会有实权。她也活不过我,更活不过你们。” 黛弥卡从一开始就不会有实权,但索菲娅有。不光因为她是开国立教的元勋,更因为“北境”比“南境”复杂得多、难管得多。就算拔掉索菲娅,就算没有埃博拉,北境的任意一个傀儡皇帝都会握有一定的实权,可能比索菲娅小,但绝对比南皇要大。这是必须的,不得已的。而恰是因为“南境”比“北境”简单,一旦神权退出世俗,“南境”又立刻会对“北境”构成压迫。 “帝国纪元”的黄土大陆,正是相似又相反的情形。中原北地一马平川,南地山多林密。因此不论“凉”还是“顺”,都是火速归拢北境,再缓慢图取南境。 两境一统之后,“天河以南”的疆吏从来都比“天河以北”的拥有更多权柄。到了“凉帝国”,甚至连南、北的官名都不一样。北边叫“巡抚”,南边叫“节度”。一“巡”一“节”;一“抚”一“度”。望文生义,天差地别。 饶是如此,中原自古以来仍是南边更乱。悍匪、反贼、土皇帝,九成以上都出在“天河以南”。 红土大陆的“北境”,比中原的“天河以南”还要麻烦。山更陡,关更险;人不值钱,粮不值钱。 木叶家族还剩下五个“大巫师”,其中两个不能单独行动,无法临阵自决。因此也可以认为,实际只剩三个“巫师”。 三个巫师,不可能直管北境。三百个还差不多。但三个大巫师,又不可能管得了三百个小巫师。北境之乱,实不可解。只能凭“珀瑟帝国”与“圣都”这两块镇石强行压着,只能寄望于将混乱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畴。 南境的叛乱很好镇压,骑兵开过去就行,故而南境也极少会有叛乱。至于北境…从一开始她们就没敢把“占山为王”、“彼此攻略”定义成“叛乱”。杀王可以,改信不行;夺城可以,逃税不行。 中原“顺帝国”实际分为前、后两朝,其间经历过一次因“旁系篡权”而引发的“国体剧变”。 清尘对“红土北境”的摆弄,有点像“前顺”早期的“分封制”。有点像,又很不同。这里的“中枢”不负责保护领主,只提供一种类似“战争秩序”的东西。新神登位后的一个重大改变是:战胜一方,禁止攻打王宫。 信徒执政,雨露监国。王宫,即是圣所。 只要战胜一方侵入主城,把王宫包围,战争即告结束。王宫内监国的“雨露”会亲自主持王权的交接。 另有一个变化是,王宫的“原主”可以保全性命和一部分尊严。在雨露的护持下,除了变成尸体或奴隶外,他们还有第三条路可选——迁往珀瑟城。 与仁慈没有半点关系。新神需要用截然不同又不伤根本的“新规”宣示自己的存在。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珀瑟城需要人才。斗败的王族是极宝贵的人才,这样的人源源不断举家迁入珀瑟,“中枢”的力量会越来越强,网脉会越来越广,威望会越来越高。 “嗯,联姻就这么定吧。索菲娅如果不满,我跟她谈。还有议题三吗?”叶玄问。 索菲娅不会拒绝,但可能会有情绪。神座更迭后,所有“洛拉玛人”天然获姓“洛拉玛”。原本的姓氏成为“间姓”,或者直接变成“隐姓”。比如欧蕾娅从不自称“欧蕾娅-温塞格-洛拉玛”,当众说话时,她永远隐去“温塞格”,只说“欧蕾娅-洛拉玛”。这是一种刻意的引导,否则以她如今的位份,几乎没有什么场合需要念自己的名字。 也是自神座更迭后,逐渐有人意识到,或者说回忆起,“洛拉玛”是一个很有“侵略感”的族群。这与她们的性情无关,是繁育的问题。洛拉玛人只生女孩儿,所有洛拉玛人的孩子,都是洛拉玛人,都继承“身形修长、通体无痣、只生女孩儿”这三个特质。 如此一来,“父族”会是什么感觉?私生女倒不要紧,如果是继承一切的嫡长女呢?以昆斯特为例,摩巴布娶了塞薇娅,就几乎注定了昆斯特王国未来所有国王都是女人,都是洛拉玛人。被“大清洁”打断,那是不可预见的外力。 昆斯特倒还好说,毕竟“塞薇娅”是“摩巴布”自己选的,自己爱的。可如果是联姻呢?如果是被人强迫的联姻呢?联姻的后果,就是血脉和财产皆被“洛拉玛人”所侵占。虽然那也是自己的血脉,也是自己的女儿……可难免还是会有这种“感觉”。 或许正是对这种“感觉”的补偿,洛拉玛人在“眼瞳颜色”上几乎分毫不差地继承父亲。说到底,这仍是“洛拉玛人”的族群特质,别族都不如此。蓝瞳与蓝瞳结合,可以生出红瞳、灰瞳或者任何颜色,那些色彩可能源自很多代之前的祖先。总体而言,目色是随缘的。放眼整个红土,只有洛拉玛人的目色可控。如果“塞薇娅”生出一个绿瞳女孩儿,那就绝对不是“摩巴布”的种。 云大没见过洛拉玛人,但叶玄读过《天演》。顺着《天演》的理路推想,远古时期的洛拉玛人,目色未必都与父亲吻合。只不过…不吻合的婴儿更容易被抛弃,千百代后,“乱目”的特质被“筛选”没了。 其他族群可以“乱目”,孩子会因为“容貌”像父亲而被认可、被抚养。这是洛拉玛人的另一个问题。女儿的面容不会和母亲一模一样,但通常都有八、九分像。另外一两分像谁,也就没那么好分辨了。 以“未来人”的眼光回看,古人的“感觉”是正确的。几万年后的人们以更“精微”的视角观察,发现孩子继承父母的血脉,大体上各占一半。母亲会略多一点,极微小的一点,基本仍算是“五五”对开。但洛拉玛人不同,她们承袭母亲的血脉竟占“五三”之多,父亲只占“四七”。 后世学者们进一步发现,拥有相似特质的种群不只洛拉玛人,还有……蜂! “议题三…今日也议不出个结果。我到了北边再观察一阵吧。”清尘这样说,那就是没有议题三了。不过叶玄很清楚“三”是什么。清尘议事的习惯,是按照“紧迫与重要”的程度层层排序,残影则比较跳脱。 因此,如果后面没有自己不知道的新情报,那清尘说的“三”只能是“长城”。这是一个先前讨论过许多次,却每每都因“算不清楚”而暂时搁置的议题。 长城,不是修在南境与北境中间的“缓冲带”上,而是修在北境以北的“浅滩”上。简而言之,封关禁海。 海神化天,天神降泪。这样的“神史”带来一个麻烦:越狂热的信徒,可能越不怕海了。不怕海,不等于开启“大探海时代”,这中间隔得很远。如果真有人组建远航的船队,神教也来得及干预。 不怕海,最直接的后果是渔船可能会越开越远。更进一步,也不能排除某些狂信徒怀着朝圣与献祭的心思,从一开始就不惦记回来。 封关禁海是最简单、最直接的解决办法。但这几乎就是挑明了告诉那些“无信者”——我们从外海来的。 海禁并非不能。但时间越早、手段越粗暴,对信仰的冲击就越大。而“长城”无疑是所有粗暴手段中最最粗暴的一种。 如果有一两百年,她们可以找各种理由,将“临海且有浅滩”的王国一个一个变成“教产”。然后用各种稀奇古怪的苛政摧残“渔业”。总之只要时间足够,“让大船减少乃至尽绝”不算多难的事。 问题在于…时间足够吗?不知道,这是一笔算不清的账。 已知“黄土”比“红土”更大,大很多。从红土出发遇到黄土的机会,自然也比反过来要大得多。黄土容易遇到,却很难登陆。可以横渡默海的大渔船多半会撞毁于“礁石带”,船毁人亡时,多半还没看见陆地。 叶红儿的运气是很难复现的。但如果…重复的次数足够多呢?这是一笔算不清的账。 用中原那个“海神补天”的童谣做“神史”的基底,错了吗?可是“洛拉玛”这个名字,怎么想都该是海神呀。大地母神洛拉玛…难听死了吧。清尘这样安慰自己。 不,跟“神史”没多大关系。海是无论如何都要禁的,方式方法而已;两个世界更是无论如何都会遭遇彼此的,迟或早而已。清尘这样安慰自己。 沃夫冈伽总共也没多少浅滩、没多少大船,我写的神史…顶多导致“海禁”完成前,有几十或几百艘盲船远航而已。“普通渔船”的质量,根本不能和叶红儿的“王家渔船”相提并论。而且他们还不一定往北呢。清尘这样安慰自己。 清尘必须这样安慰自己。因为她写的时候,叶玄曾指出过这个问题。而她坚持洛拉玛必须是海神,给出了种种理由。其中一些当然是有道理的: 比如厄古斯是男神,洛拉玛得是女神,而海神是最合适的,女人如水嘛。 比如厄古斯是创世神,洛拉玛只能是救世神,否则无法解释“伪神横行”的局面是如何造成。而“海神补天”是一个被“千年岁月”和“亿万民众”检验过的神话,它的魅力是确凿的。 又比如……总之她的十几个理由全都成立,任何一条单拎出来,又或多或少都有些牵强。“这个版本最美”,在清尘内心深处,这才是压倒其余的关键。 清尘,本名陈倾。一顾倾城的倾,大厦将倾的倾。她骨子里是个文人。如果自己书写的谎言,有极大可能流传到几千年乃至几万年后;如果自己书写的谎言,注定将成为历史的一部分……她不能接受那是媚俗的,或者丑陋的。 “嗯。要是没有别的议题……”叶玄只说到一半,残影牵起清尘的手,慢悠悠自水中站起,伴着湿重的、弥蒙的雾气,款款踱出了浴房。 第一百六十二章 晨曦学会 北境西南,“塞姆路”城。平民区,教所。 教所使女“叶卡缇-济塞德-洛拉玛”结束了一整天的繁忙。睡前用绵巾蘸着清凉的井水擦拭身体,是她在囚奴时期养成的习惯。原主人的地室里有一口深井,她随时可以用它结束自己的生命,却从未那样想过。如果她自小所信仰的一切都是真的,则投井后等待她的,将是比深井更恐怖的深渊。 “叶卡缇”在地室里生了两个女儿,女儿没有再生女儿。她的原主胆敢蓄养巫奴,叶卡缇以为那种“信仰有缺”的家伙不会在乎人伦,但事实并非如此。国王没碰过他的女儿们一下,除了例行投喂,也没表现出太多关爱。 对国王而言,地室里出生的两个女儿仅仅是“难以避免的附带”。烈性避胎药会让肌肤变得粗糙、暗沉,妓女可以通过浓妆艳抹加以掩饰,国王可受不了那种苦。而柔和的避胎药…又常常避不了胎。 “巫奴”是很烫手的东西,必须极小心地藏好。无法交易,无法赠予。这同时也是“巫奴”最根本的魅力。洛拉玛人普遍都很漂亮不假,但国王想要获得同等漂亮的女人绝非难事。最根本的魅力,在于禁制。 绝大多数“巫奴”毕生只拥有一个主人,又有相当一部分奴主会谨守最后一道人伦底线。这使得洛拉玛人一代少过一代。 如果没有外力干扰,“叶卡缇”和两个女儿最好的命运,就是“终老”在地室里。更大的可能,国王会在某个时刻“处理掉”她们。比如“旧王衰老后,新王登位前”。正常来说,老国王不愿把隐患留给继任的子女。 “对不起。如果你们能活十年,也许就能活更久。”每当夜深人静时,叶卡缇总是回想起这句诡秘的预言。当年有一群冒充神卫的狂徒,借清查女巫之名入宫行骗,不成想真的揪出了女巫。 叶卡缇听到这句话时,“神之泪”还没有降临。那个男人是谁?他为什么知道? 预言令她迷惑,疲倦催她入眠。明早醒来,还有一大堆烂事等着。 “教所”是半年前才出现的新事物,它区别于“圣所”,也不归“圣所”管辖。洛拉玛神教的“圣所”就是王宫,“圣所”的最高权力,就是监国的雨露。 “教所”的位置,正是原厄古斯神教的“圣所”所在。只不过“黑方”已被推平,换成了白砖砌成的石屋。除了纯白的色彩与环境格格不入,“教所”本身没什么特异。那就是一幢普通的,有顶有窗的石屋。与棺木般横平竖直、棱角分明的“黑方”相较,造价不足百一。 “教所”也没什么正经的权柄,莫说生杀予夺,她们连鞭笞与罚款都不能。“使女”们最大的权力就是“豁免”。无论国王还是监国,都不能命令或者惩罚她们。“使女”的奖惩和任免,由“圣宫”决定。“圣宫”基本相当于原厄古斯神教的“圣堂”,北境共有七个。 就目前的职能来看,“教所”主要负责“亲近民众,加固信仰;接受奉献,赐予祝福……”与此同时,她们还得回答信众的问题,开解信众的疑惑。洛拉玛神教自创教初起,一直将最主要的精力放在王贵与富商,那是为了求快所必须。时移世易,如今已经没有敌人的神教开始求全、求稳。为了不再冒出新的敌人。 “教所”还在试行阶段,并不是每个城里都有。也因为正在试行,许多稀奇古怪的问题…叶卡缇根本不知道怎么回答,或者该不该回答。教义方面,她当然受过培训,可那实在太简略了,说草率也不为过。 真实的情况是,连圣女本人也不怎么精通教义。“教所”的其中一个职责,就是归集并上呈信众的种种疑问。圣女和首席执事要借助这些问题,反向推拟一套完整的教义出来……这肯定不能让下面知道。 每日清晨祈礼,属于没有难度的例行公事。“一只大肥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使女们引领信众,双手合十,闭目吟唱,反复七次。那是庄严而圣洁的,和默海高天一样古老的“神语”,没人知晓它的含义。 二十个独立且不相连的音节,现已入乡随俗,固化成“红土”风格的音律,彻底乱了平仄。如今的版本,就算有中原人听见,也很难在无人点拨的情形下联想到那首脍炙人口的童谣。更何况…第一句还被残影给篡改了。 祈礼过后,就是最让“使女”们发愁的布颂与解惑。今日很不幸地轮值到叶卡缇。 厄古斯神教原本有着浩如烟海的“经集、教典”,详尽记载着神的历史、人的历史、天与地的历史……后来那些文字都被抹除,只留下寥寥几条“神谕”。 洛拉玛神教有一部“神史”,截至目前,全部典籍加在一起也只有那一部神史。以词汇总数计,其实更像一个“篇章”。所谓布颂,就是把那个篇章背诵一遍,然后加一些个人的感悟。感悟的内容自然也是培训过的,但并不要求照本宣科,允许自由发挥,酿出事故也不严惩。毕竟还处在试行阶段,总共没多少“教所”。 布颂之后,是解惑。每每进入这个环节,叶卡缇总是不由自主地怀念起“火刑架”。那可真是好东西呀……如果只烧别人,不烧自己的话。 “洛拉玛睡醒后,会娶鹰神吗?”嗯,这个小男孩儿不错,他用一个有标准答案的问题挤占了时间。 “不会的,孩子。天神就是鹰神,鹰神就是天神。衪们共享同一个神魂,你也可以认为,鹰神并不拥有自己的神魂,衪是天神的一部分。”强调天、鹰的主次,淡化鹰神的存在,使女们对此十分熟练。如今洛拉玛最大的威胁…竟是鹰神。 “那神之泪为什么要娶鹰王呢?” 这两个问题通常是接踵而至,叶卡缇不慌:“那是一种‘回归’呀,小家伙。天神还在沉睡,衪的两缕神魂行走于大地,何等孤独?‘泪’与‘鹰王’靠近彼此,是当然的。”这里的描述直接跳过了鹰神,泪与鹰王的结合也剥离了凡俗的暧昧。叶卡缇没敢自由发挥,她也不喜欢那样。最好所有问题都有标准答案,最好不立功也不犯错,那样自然而然…就能晋升到更高的位置,获得真正的权力。 能识字、能书写的洛拉玛人是极宝贵的,就连不识字,不能书写的也极宝贵。洛拉玛神教是凭借“战争”与“神判”覆灭了旧神,它的基底是空虚的。往后…“教所”会遍地开花,“神职”会越来越多。多到远远、远远超过现存洛拉玛人的总数。 叶卡缇时年两百七十五岁,只要不犯大错,她有信心一定能在衰老前晋升到很高的位置,掌握到很大的权力。被赏金猎人卖给奴主后的两百多年里,除了取悦男人她什么本领也没学到,但囚奴以前的贵族生活,使她明白权力的本质。用权力场的黑话来说,她现在已经“跟对了人”,或者叫“跟对了神”。不要犯大错,不要瞎折腾,时间会给她一切。 除了权力,还能争取些什么呢?除了重拾起少女时代的梦想,还能求索些什么呢?叶卡缇少时的梦想,就是权力。二十岁生日那天,身为家族长女亦是独女的她,曾傲然对父亲说:我会超过你,我要做首相!四十岁成人礼那天,她缩在暗无天日的地室里,用倾吐过豪言的口,熟练地服侍着主人。 生命最美好的岁月,被她曾经信奉的神明夺走。另一尊神明解救了她,时隔两百多年以后。她理所当然地信奉,却再也无力虔诚。 她有两个女儿,大的那个在被“假神卫”带出王宫后的第二个月,于密林中死于飞蝎蛰咬。小的那个跟着她采果、捉虫,不久又遭蛇咬,万幸无毒。确信无法在林中野生的二人,只得冒死入世。 “大清洁”没有结束,假神卫入宫行骗所用的借口,就是证明。但历经两百多年的清洗,许多年轻一辈根本没见过“洛拉玛人”。凭借这个,外加假神卫临别时给的铝币,她们在有人的地方战战兢兢游荡了几个月,任何一处都不敢久留。但这不是办法,落网只是迟早。 “你有三个选择。”在一个偏僻小村借宿当晚,叶卡缇决定赌一把。这个农夫没有孩子,妻子病逝不久。他收了铝币后自觉让出主屋,跑到农具房里睡觉,还翻出一包碎银找还,说太多了、太多了。叶卡缇决定赌一把,她把他拉进主屋,借着劣质烛灯的幽暗光火,用连国王都很满意的技巧…服侍了他。 “你有三个选择。第一,立即杀了我们,尸体埋在后院;第二,把我们交出去,我会告诉神卫,你已经囚禁了我们很多年,我知道你的名字,见过你腿根的胎记;第三,收留我们,我给你做奴。” 就这样,叶卡缇从国王的囚奴,变成农夫的囚奴。她和女儿的食谱,从熏肉腌肉、果仁果干,变成了球薯和菜叶。并不能保证每天都有菜叶。唯一的好处是,终于能吃口热的。国王的地室里没有炉灶,两百多年,都是冷饭。 八年后,农夫成了贵族。他得到一片足够养活两千人的封地,这比晋升为贵族的底线还要多出一倍,因为他保护了两个洛拉玛人。而且被保护的两人宣称自己从未遭受虐待,农夫本可以每天都吃菜叶,收容她们后,改成两天一次。 叶卡缇带着女儿离开了农夫,去往当时洛拉玛人的集结地“格罗萨城”。农庄偏僻,消息闭塞,叶卡缇到达“格罗萨”时,早有一大批“由国王与贵族们奉献出的女巫”被神教选中,安排了重要职司。她凭着会写字,得到一份没有实权的文职。 叶卡缇的女儿不识字,这么多年,她禁止女儿识字。为了解闷,她会求国王给她带些书看,但她从来不教女儿,也不给女儿讲书里的故事。囚奴,就该把牢笼当作整个世界。识字?读书?母亲不会对女儿做如此残忍的事。 她当然想不到以后,当然想不到会有今天。女儿的心智早已被囚牢封死,她恐怕永远也适应不了外面的世界。不论是野兽的丛林,还是人的丛林。她喜欢待在密闭的环境里被人投喂,只有那样她才幸福。 女儿的幸福。这是叶卡缇渴望权力的另一个因由。女儿需要宠爱,也只能承受宠爱。于她而言,尊重和敬畏都是折磨,至少到今天为止,看不出一丁点好转的迹象。一百四十年,自出生起,女儿做了一百四十年的囚奴,而妈妈从一开始就告诉她,那样的生活是当然的、是完美的。那种“当然”已经刻入她的骨髓。强迫她适应新的生活,很可能会把她逼疯。 怎样才能让女儿得到长久的宠爱?自己死后,谁能给她长久的宠爱?权力。 当自己衰老的时候,是否拥有一群被自己亲手提拔,且已然位高权重的下属?将女儿和“负责宠爱她的丈夫”一并托付给感念自己恩情的下属,是叶卡缇能想到的“最长久”的办法。 对“女儿的丈夫”而言,“表演宠爱”是他的职责所在;对“下属们”而言,爱护恩主的女儿,监管那个“丈夫”,是一件几乎没有负担的事。谁不喜欢轻松的报恩呢?而如果她们不做,如果她们任由恩主的女儿被人欺凌……一起接下“嘱托”的她们,会怎样看待彼此?言而无信是吧,忘恩负义是吧。你如此对待恩主,将来又如何待我? 少时的野望;女儿的将来。叶卡缇快要老了,她不太相信“百万年后,灵魂在天之国复苏”那一套。能支撑她的…只有这些。 “洛拉玛是什么神?”一个面容俊美,眼眸淡棕的短发男人,冷不丁冒出这样一句。 “真神!”叶卡缇收起与小男孩儿说话时的慈祥,盯视着站在最后一排,只露出半个脑袋的男人,语声顿转肃厉。直觉告诉她,对方不是在纠结“天神”与“海神”的区别。直觉告诉她,这是挑衅! 人群被“使女”不善的目光逼开,短发男人露出了整个身子。没有名贵的饰品,但仅从衣着上看,他不像住在“平民区”的人。 “概念神,法则神,还是威能神?”男人追问。 “……”叶卡缇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然而,这是完全超乎预想的问题。她无法理解对方在说什么。 “至高神,唯一神。你对此有疑问吗?”听不懂或答不出,可以各说各话,但绝不能愣住。这不是神的教培训,而是很早很早的当年,做“礼仪大臣”的父亲教她的。 “我没有否认您的表述,您也没有解答我的问题。威能神受限于法则,法则神受困于概念,概念神不可认知。我只想请教,洛拉玛是什么神。” “我只想把你烧死。”使女心中暗恨。男人的语调始终保持着平和。叶卡缇能感觉到,那是一种居高临下、目中无人的平和。每一句都听不懂,她大概猜到自己遭遇了什么。哲思者。讨厌的、该死的…哲思者。这种人从什么时候开始,敢当众说话了? 叶卡缇听不懂内容,但她理解语言的结构。男人的说法,应该是默认概念神高于法则神,法则神高于威能神。可…区别是什么? 威能神受限于法则,这句还勉强能猜。“神史”中,海神用海水补天、用灵石补天、用自己补天,而天神直接“命令”天壳复原,这是不是“威能”和“法则”的差别? 法则神受困于概念,概念神不可认知……又是在说什么?什么叫概念神?什么叫不可认知?“不可认知”是比“可认知”更厉害的意思吗?还是“可能有,也可能没有”的意思?他到底在说什么! “你是谁。有什么目的。”回答不了,就质问动机。这比各说各话要恶毒得多。一个是要解决问题,一个是要解决对方。 “亚历克,尊敬的使女。我只想知道,我所信奉的神明是什么神。”自称亚历克的男人,语速比先前加快了些。他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勇敢,开始用“我所信奉的”这种违心的前缀保护自己。但既然来了,他还是决定壮着胆说下去。 “威能神可以毁灭世界;法则神能够无中生有,创造世界,但仍被‘有’和‘无’的概念所限制;概念神不被概念所约束,不被因果所涵盖。无法用语言描述,无法凭心智理解。我该如何赞颂一位不可描述的神明?又该如何信奉一个不可理解的存在?这令我感到困扰。” 他说感到困扰。这个三十七岁的年轻人一点儿都不困扰,他只想让别人困扰。凭借别人的困扰,彰显自己的卓越。他的恋人正躲在人群的另一个角落,胆怯地注视着他。 他们是“晨曦学会”的成员。那原本是个非常隐秘的组织,神座更迭后,渐渐浮出水面,开始以不那么稳妥的方式招募学员。亚历克和他的恋人,就是这一时期的新生。 “晨曦学会”的宗旨是“无禁的求知”。他们从来没有跟神明做对的打算,更从没安排过某个憨货去探测神教的底线。但结果就是…他们透过那个憨货,知晓了神教的底线。亚历克…居然活下来了。 “‘如果没有神明,你依旧信奉神明吗?’我曾在无数个夜晚诘问自己。如果我信奉神明,是因为有神明,我敢说自己虔诚吗?昧于因果的信奉,是真正的虔诚吗?”亚历克在使女面前说出这种话,他居然活下来了。 解救叶卡缇的,是一位身型高壮的酿酒师。他和使女一样没听懂亚历克的内容,他和使女一样感受到深深的冒犯。又和使女不同,他想打人的时候,立刻就能打人。 解救亚历克的,是一心想把他烧死的叶卡缇。在“圣宫”受训期间,“执事”只露面过一次,勉励与祝福之外,还传达了来自“圣女”的禁令: 不可打杀信众;不可打杀无信者;不可打杀亵神者; 不可说人有信;不可定人无信;不可判人亵神。 禁令只针对教所,只针对使女。残影可不是什么善种,“禁令的内容”只和“教所的定位”有关。 “教所”严格区别于“圣所”,是一个无权执法的,绝对温柔的,纯善的存在。它未来有可能会是“天网”的基底,或者基底的一部分。尚在试行,一切还不确定。如果被“天网”所用,那“教所”就更得是温和的。连话都不让人说,你怎么获取真实的情报? 另一方面,随着“窃取神座”的过程中对这片土地的了解日益加深,叶玄认为真正的威胁,只来自公然宣称“洛拉玛是伪神,世上另有真神”的家伙。除此之外,不信神的人,或者像“泰伯坦”那种所谓的“哲思者”,都不算特别危险。 沃夫冈伽的绝大多数人需要一尊神明,这一点至少几代人之内不会改变。因此只要“洛拉玛”对面没有“另一个神”,神座就不会动摇。 按照初步的设想,生杀予夺之权应该尽可能留在国王手中,而神教只确保对国王的生杀予夺。没必要针对民众,也针对不过来。“渎神”这种名目,就和中原顺帝国的“腹心篡逆”一样,是一种几乎无法抗辩的死罪。它会把原本不是敌人的势力给逼成敌人。必要时可以动用,但最好慎之又慎。 “教所”和“圣所”不同。圣所即王宫,它是有总数的。而教所可能无穷多,未来可能一个城里就有许多教所,还可能遍布乡野与农庄。她们要是有权力杀人…… 不得不承认,某些方面“厄古斯神教”真的很了不起。“圣所神卫”的生杀之权,更甚“监国雨露”。但他们好像还真是不太滥杀,也不见怎么索贿。滥杀当然有,索贿当然也有。只是在叶玄看来,其恶劣程度与权柄之大远远不能相称。 索贿方面的克制,叶玄能理解一小部分。神卫没有自己的宅邸,他们必须住在“黑方”中的某个小格子里,不方便拥有外财。神卫禁止着便服离开黑方,准确来说,他们就没有便服。他们还禁止蓄发,就算偷得便服也藏不住身份。这就很难在“黑方”之外拥有自己的“窝点”。他们都是无根者,肉身方面的享乐天然少了大半。尽管并未除绝,比如采耳还是爽的,但终归不可同日而语。 索贿不多也就算了,滥杀是怎么克制住的?苦行之人,难道不需要透过施虐以求“平衡”吗?个别人心境超绝也就算了,普遍都不滥杀,是怎么克制住的?叶玄审问过许多人,也请教过许多人,没有找到一个以“中原城主”的视角所能接受的“机制”上的制衡。 “大主教说,慎用法锤。”这就是“圣所主教”们给他的答案。 就这?就因为大主教说?没有标尺吗,比如每年杀够多少人就要问责? 没有标尺。处决渎神者和其他所有日常一样,需要定期呈书上报,至少被叶玄询问的主教们表示,没有在“杀人多”的年份感觉到额外的压力。叶玄相信他们没说谎,没必要在这种问题上说谎。 但叶玄不相信洛拉玛,不相信雨露。他有无限接近十成的把握:“教所”那些婆娘一旦掌权,她们必定滥杀,必然索贿。所以他不给权,他宁可让泰伯坦那样的人从水面下浮出来。 谁也不敢说这样对还是不对,只能一边做一边观察。他只明白一个基本的道理:由松到紧容易,由紧到松,千难万难。教所那些婆娘,不给她们权力容易,给了再夺回来,千难万难。 权力这东西,一眨眼就会变成“势力”。连枯荣城那巴掌大的地方都是如此,一个城主借着蝗灾的淫威,在几步就能杀到的眼皮底下削“刑律司”的权,他都能感受到自下而上的反弹,何况红土。 另有一重不可言说的因由:逼迫别人信奉一个捏造出的神,叶玄很难理直气壮地干这件事…… 清尘则全无所谓。在她看来,神权是只王权的变种,甚至很难说谁是谁的“进阶”。神教处死“渎神者”和当年凉帝国处死“妄议者”没什么不同。厄古斯笼罩下的沃夫冈伽,很难简单评价为好或不好,但至少比武人林立的中原“更有意思”。 对“妄议神明”的管控过于宽松,这是清尘远离中枢的后果之一。如果她在,绝不会允许“教所”的“使女”们给人欺负到那种地步。而残影为了“天网”那点屁事,放任了叶玄的放任。清尘打不过残影,但她还是很想找个机会,收拾那贱人一顿。 无信者。这是“厄古斯”时期没有的概念。是残影初占“卢索索”时,为求平衡而捏造出的新词。厄古斯的阴影下只有“信奉者”和“渎神者”,“无信”就是“渎神”。 “洛拉玛”时期,“无信者”的概念被延续下来。其含义也回归了字面的表述。残影被迫捏造这一词汇时,“无信者”是指代那些信奉厄古斯的人。她毕竟不能把大半个城都屠了。而现在“无信者”的意思,就是“无信者”了。 当然,极少有人会公开说自己无信,代价依然太大。就算不被杀,也可能挨打;就算不挨打,也找不到雇主和生意伙伴,更不可能在王廷得到官职。如果真的无信,又何妨假信呢? 只是“无信者“这个概念被延续下来。至少在神教的语境下,“无信”和“渎神”是有区别的。 “洛拉玛是伪神,世上另有真神。”这叫渎神。 “世上没有神。”“神明不可知。”这叫无信。 无信者会被排挤、被打压。会有某种力量,暗戳戳鼓励这种打压。比如“酿酒师殴打亚历克”被认定为一场“事故”,是亚历克绊倒了他,他刚好握成拳头的右手,刚好砸到了亚历克脸上。酿酒师没有受伤,亚历克无需赔偿。暗地里的阴损,说是默契也好、共谋也罢,反正“无信”本身是不判罪的。 就算有人渎神,“教所”也不能杀人。除非有人攻打教所,否则任何情况下,教所都不能杀人。这是“失去清尘的中枢”对下划出的底线。 对渎神者的制裁,包括渎神者的认定,都由“圣所”执行。可圣所就是王宫,离民众该有多远呀。非到万不得已,圣所有什么动力去“平民区”揪找渎神者呢?如果这不算功绩的话,那岂不是揪出越多…越显得自己没管好么。 叶卡缇深知,如果那个叫“亚历克”的家伙被信众打死在“教所”里,“圣宫”会认为那是她授意的。叶卡缇深知,高层对“教所”的种种限制绝非浮于表面,万一打死了人,自己真会受到惩处。故而千般不愿,她还是救下了那个找茬的男人。 “打手,我可以养一些打手。”痛欧亚历克的酿酒师启发了她。“以这种名目打人,只要不打死就不会判罪。我自己养的,下手知道轻重,闹出人命的隐患反而更小。 嗯…现在不行。等我晋升到‘教所长席’,可以支配钱财的时候吧。‘教所’权力很小,但漏洞很大,这多半也是因果。‘长席’挪用一些‘奉献’还挺容易的。就算挪用不了,我也养得起人。关键是现在的‘长席’肯定不能允许。 不会太久的。教所里只有我和‘长席’两个是洛拉玛人,等到教所‘扩新’,或者神教的任何部所‘扩新’,她要么调离要么升迁,下一个只能是我。” “叶卡……”一声轻唤,打断了叶卡缇的思绪。她探手在女儿肩头拍了两下,眉头锁得更紧。叶卡缇的奴名是叶卡,本名摘掉一个音节,简单又方便。女儿叫维泽,北境最常用的奴名之一,小草的意思。维泽第一次见到小草,是一百三十二岁。 直到今天,“维泽”也不知道“叶卡”是自己的妈妈。她知道叶卡是亲近的,可以依赖的,但她不知道那是妈妈,也不能完全理解妈妈的含义。 “还不能让人知道女儿住在地窖里。这瞒不住,但是越晚越好。‘洛拉玛人得到自由,又主动回归囚奴的生活’,这会阻碍我晋升。我权力越大,位阶越高,这事的影响就越小。高到一定地步,或许还能反过来博取同情。但现在不行,圣宫不会重用一个连家事都摆不平的使女。想让别人体谅我,我得先变得‘有用’。现在不够,远远不够。” 四个月后,“叶卡缇-洛拉玛”升任“教所长席”。隔年经“圣宫”许可,于“塞姆路王国”新设三处“教所”,分别位于平民区、贫民窟和城西近郊。自此,王国辖内的教所扩展为“教所”与“支教所”两阶。只受教规而不受刑律的“使女”渐渐演变成一股全新的势力。 “豁免”带来的好处,远不是“豁免”本身所能涵盖。教所无权执法,却有权抗法。于是国王想杀的人,甚至王国要剿的匪,每每逃入“教所”以求庇护。而“教所”名义上由神教直管,王国兵只能拱卫,不可入侵。 身为一个“未入壮年便沦为囚奴”的“礼仪大臣家的长女”,叶卡缇不曾理过细政,但一心想当首相的她,早早就明白“制衡术”的基本。她相信“圣宫”乃至更高的“泪宫”乐于见到眼下的局面。信徒执政,雨露监国?王宫即是圣所,同一处宫檐下住得久了,难免沆瀣。 “教所”直属“圣宫”。仅凭这一条,叶卡缇就能断定:“圣宫”不介意自己给王廷惹些麻烦。甚至于…她不可言明的职责之一,正是给王廷惹些麻烦。 三年后,叶卡缇升任“圣宫执事”,分管该区全部“教所”。 “对不起。如果你们能活十年,也许就能活更久。”九年后,叶卡缇调任珀瑟,进入神教中枢。见到了那个…曾说予她奇妙预言的骗子——鹰王,莫维坦。 第一百六十三章 福有双至 “灾害纪元”六百八十五年;“神降纪元”十一年。 首席执事“巫依洛”回归珀瑟。本性不爱理政的叶玄终于有了余暇。他决定和师姐一起,回“木叶谷”看看。 “尼斯娅”还活着吗?她老了吗?不能带她出谷,也不能陪她长住,只偶尔回去探望一下,这对她而言算是安慰还是折磨呢?十多年了,她应该已经,或者说再次习惯了“一个人”吧。 叶玄对尼斯娅的情感,仅限于沿途看风景时“担忧”一下她的心境。自己想回去看看,也需要回去确认某件事情,这些才更紧要。 木、叶出行,自然不愿大张旗鼓。除影、尘、蛾和几名近臣外,没人知道他们离开。这次没带小蛾,他想回味一下当年与师姐携手游历江湖的感觉。但他答应小蛾,下次三人一起。他还答应她,往后经常一起。教务、政务、情报……尽量都推给喜欢干的人去干。最忙的阶段,已经过了。 出门在外,“莫维坦”这个名字不好乱用,而“安涅瑟”终于可以叫回安涅瑟。依照当前的规制,她的全名是“安涅瑟-洛拉玛”。不过住店时,木青儿从未报出自己的姓氏。 光阴流变,乾坤倒转。如今只要她不说自己有姓,就没人怀疑她是洛拉玛人,尽管她长得很像。 如果是洛拉玛人,怎么会不说呢?见到她的人都这样想。洛拉玛人,哪有穿布衣的?见到她的人都这样想。 “要十只鸡,两只整的,另外八只去头、去身,只留屁股。两碗薯泥,一盆菌汤。”乡间一处小小旅店内,赤裸双臂、腰挂筋绳的赏金猎人,对店家提出诡异的要求。与鸡相比,木青儿更喜欢吃烤脒脒肉,可惜城外的旅店大都没有。 “…呃,那鸡身呢?”既是店主也是店伙的男人小心询问道。 “不要了。” “是,好嘞。”店家礼貌地点头,站着没走,神情有点扭捏。木鞘单刀,劣质筋绳。他不太相信这种装备的赏金猎人可以如此奢侈。 一枚“洛拉玛神教制式”的铝币,打消了店家的顾虑。一句轻描淡写的“不找了”更让他欣喜之余微有些摸不着头脑。 并非为了摆阔。一枚轻薄的小小铝枚会“找”回一包沉甸甸的银币。叶玄只想好好吃顿午饭,然后轻装上路。 他出门时,带了六枚“乌元”和一小包“铝币”。“铝币”用光,就去城里找间大一点的不管是什么店,拿“乌元”买些东西,又能找回一包“铝元、铝币”。只要不嫖不赌,这足够他们混上好一段日子。 此时距“神罚之判”已有四年,街面上“厄古斯神教制式”和“沃夫冈伽帝国制式”的钱币日渐稀少,但仍在流通。回归中枢的清尘对此颇为不满。 叶玄回笼“秽币”的方式,是以“千五之利”自由兑换。既每一千枚“秽币”可以在“教所”换出同等成色的一千零五枚。 在清尘看来,此手太过柔和。“秽币限期废除,持者判罪”。这是巫依洛接掌神权后,对凡间降下的第一道雷火。 最终,“秽币”变成了一种仅在“黑市”流通的物件儿。那不再是钱,而是“藏品”。 沃夫冈伽没有正经的“钱庄”。据泰伯坦所说,教政合一时期的“圣所”有近似于钱庄的功效,后随着神教“退出世俗”而遭废止。北境大小诸国动辄便遭倾覆,任谁也没有足够的威信接管这盘生意。故而数千年来,北境商贸皆以“实币”为主。南境倒是有些“币所”,不过在叶玄听来,那玩意儿比之“通汇”,其粗糙、简陋直如生铁比之精钢。 比没有“钱庄”更让叶玄在意的是,他从没在这个世界见过“金矿”。传说全部的“黄金矿”都已在上万年前开采殆尽,但叶玄怀疑,这个世界根本没有“金矿”。有黄金却无金矿,如果真是这样,则进一步说明很久很久以前,红土和外界有过勾连。 “猎人,找活儿干吗?”三天后。北境中部,卡茨兰城。一间在当地挺有名气的酒馆内,与师姐一同吃过“烤雁翅”后正在享用解腻瓜果的叶玄,被邻桌一个“巡城官”模样的男人问话。 “什么活儿,大人。”叶玄恭敬对答,并未起身。 “你是外来的?叫什么?”巡城官走近,一面追问,一面打量着并肩坐在里侧的木青儿。与他同来的便服男人没有离坐,只略显警惕地盯着。木鞘单刀、劣质筋绳、烤雁翅,这样的搭配令巡城官感到不协。 “是。我叫‘玛格玛’。”玛格玛是前达达利王国的武士。叶玄借用了这个平凡且常见的名字。 “你需要帮助吗?”再开口时,巡城官的右手已握住刀柄。他死死盯着玛格玛,却显然是在询问坐于里侧的女人。一个长得像极了洛拉玛人,近看脸上也没有半颗痣的女人,她坐在两墙的夹角处,身前是桌,左手边是猎人。 “不。”直到叶玄转头,木青儿才反应过来,巡城官在问自己。 “手抱着头!”巡城官厉声喝斥。女人太过简短的回应,被他误认为一种求助。原与“巡城官”同坐一桌,穿丝制灰衣的“便服男人”这时也小心地走了过来,看样子像是要等猎人抱头后,帮巡官摘他的刀。 叶玄大致懂了,对方怀疑自己挟持了洛拉玛人。或者说期望也行。这万一是真的,巡官的功劳可谓天大。原以为“猎人加素女”的扮相路上更方便些,不成想…嘴馋吃顿好的,竟惹出这等麻烦。 巡官既然起疑,必不会轻易放过。正常来说,下一步肯定是被带入“巡所”,分到两个不同的房间单独问话。自己倒无所谓,但师姐绝不想应付那样的局面。于是叶玄没有配合,冷笑一声,将吃剩的半枚青桃扔在桌上。 “她是洛拉玛人,行了吧。你以为个个都想穿丝衣、吃白食吗?厄古斯的时候,我都能护我媳妇儿活着,现在咋了!你把教所的人找来,圣所也行!干你祖母,我倒要问问她们,不想当贵族有没有罪!” 巡城官没带部下,一起的朋友也没兵刃。为了前程,为了富贵,他甚至已经做好一对一搏命的准备,结果男人认了……数十年经验养出的直觉让巡官相信,男人的底气不是伪装,他真不害怕。 所有洛拉玛人都是主动去验身的,所有洛拉玛人的“原主”都是主动带着“巫奴”去领赏的,好像没有“非去不可”的律令。可是…怎么会有人不去呢?就算是奴主和奴隶处出了感情,也没说得赏之后必须分开呀,怎么会有人不去呢? “……请你,烦请您挪开几步,我和夫人问几句话,问完立刻给您赔罪。”巡官的右手扔握着刀柄,只语调软了许多。 “不先把刀取走吗?”叶玄双手未动,扭头看了眼穿丝制灰衣的便服男人。灰衣男人迟疑片刻,小心翼翼地伸出右手,先行握住刀柄,而后探过左手捏住木鞘,慢慢摘走了叶玄左腰上的劣质短刀。 待灰衣男人退开,叶玄在桌底轻轻握了下师姐的手,示意不会走远,随即起身几步,坐入没有客人的别桌。 叶玄心知,到此一步不让“巡官”问话已绝无可能。只要自己和师姐不被带走,就暂时不必反抗。这里是贵族区与平民区的交界,巡兵很密。一个猎人打翻巡城官,带着疑似洛拉玛人的女子逃跑…多半是跑不掉的。如若飞檐走壁,那他们还能是谁? “请原谅我的冒犯。他是您的丈夫吗,夫人。”猎人没了短刀,所坐的位置也远在一刀一臂之外。巡官面对木青儿,已无任何理由再握着刀柄。但他很有技巧地侧挪半步,阻断了木、叶二人眼神交互的可能。 “嗯。”心底深处,木青儿不愿承认叶玄是自己的丈夫,那样的话,自己就不再是公主的女奴,至少不完全是。如此复杂而又单纯的心思,她不会透露给外人。就算对着叶玄,也从未言明。 “您是洛拉玛人吗?” “嗯。” “您愿意…跟我去一下‘教所’吗?‘圣所’也行。”他不敢说验身,只说去一下。 “不。” “……”冒充洛拉玛人骗赏是重罪,可人家没骗赏,人家啥也没要。我有权强迫她去验身吗?好像…不行。这事该禀报“巡总”吗?嗯,肯定要。问题是我有权先扣押她一会儿吗?人家什么坏事也没干。她要是个普通人,我随便找了理由也就扣了。可她要真是洛拉玛人,回头跟上面不依不饶,说我欺负她…… “如果您需要帮助,眨眼三次。”巡官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将头凑近,压低嗓音道。 “走开。”木青儿的耐心耗尽,她站了起来。如果巡官不主动让开道路,她会伸手推他。所幸那一幕并未发生,她很顺利地走到了叶玄身侧。 见此情形,巡官也只好绝除了“升迁”乃至“获封”的盼想,取过短刀,双手捧送给那位愚蠢的猎人:“请原谅我的冒犯,更请相信我没有半点恶意。这一餐我来请客,能允许我用这样的方式道歉吗?猎人兄弟。” “行啊,那你付吧。”叶玄接过刀,同时有些内疚地接受了对方的赔偿。不管出于何种心思,巡官的行为实实在在保护着洛拉玛人,而自己骗了他一顿雁翅。虽然不是鹏雁,也不便宜呢。 “哈哈,爽快。那刚才的事就抹了,咱们重来一遍。猎人,找活儿干吗?”眼看猎人要走,巡官急中生智,又问了一遍找活儿干吗?如果这真是一个曾保护了洛拉玛人,却尚未领赏获封的男人,巡官不想错过。万一他哪天想通了呢。 自己已没可能凭借此事变成贵族,但或许还有机会成为贵族的朋友、雨露的朋友。那个女人话很少,但瞧眼神就知道,她绝对不是地窖里关傻了的那种。不傻的洛拉玛人但凡肯任教职,未来极大可能就是“掌实权”的高阶雨露。难得的机缘,巡官不想错过。 叶玄本想尽快逃离这是非之地,但太过急切又怕对方再起疑心。只得假装怒未全消,没好气地回道:“哼,不用大人施舍。” “哎,你这就小气了,兄弟。赏金猎人凭本事吃饭,活儿干不好,大人我一枚银币也不给你。” 大人我……叶玄不得不有点钦佩,这家伙“套近乎”的水准很高。一句“大人我”像极了好朋友间的玩笑。仿佛他们并非初见,而是早已合作多年的伙伴。 “我们只是路过,什么活儿?”叶玄为拒绝做好铺垫,然后询问。 “半月前开始,有人在城中散播‘污秽’。四天前一名‘使女’失踪,至今没有线索。活捉散播者,十乌;找到使女尸体,十乌。解救使女,五十乌。”如果只说乌,就是指乌币,而非乌元。即便如此,对普通的赏金猎人也属巨款。 所谓撒播污秽,无非就是以撒纸、刻字等形式,说洛拉玛是伪神,厄古斯才是真神。据叶玄所知,这样的事情已在逐年减少,但仍屡禁不止。 使女失踪,救出活的赏五十乌,这表明使女并非洛拉玛人。正常来说,教所的“洛拉玛使女”也不太可能在没有护卫的情况下独自出行。四天前发生过这种事,那刚刚巡官的敏感倒也在情理之中。 “我连路都认不清,别说找人了。” “街面上的事,都可以问他。”巡官指了指身旁穿灰色丝衣的朋友。 赏金猎人没有官面身份,也没有明确的地盘,但“巡所”通常会有长期合作的猎人。揪住一个路过的上赶着给活儿,不是“巡所”的作风。叶玄大概明白对方的用意,从神情上看,他甚至怀疑那个“穿灰衣的”已经掌握了一些线索。 “谢谢你的雁翅,大人。”叶玄说完,牵起青儿的手,朝店外走去。 ………… “往后还是在小店吃鸡屁股吧,有巡兵的地方咱得少去。你这张脸,现在值钱得紧。”当地名食烤雁翅,是叶玄主动要去尝的。他和师姐说话,实际是在敲打自己。离开酒馆后,二人匆匆出城。旅店客房中装着换洗衣物的包裹也不要了。城内凭空冒出一个“不在册”的洛拉玛人,教所和圣所一定会很有兴趣。等她们知道了,又是一场麻烦。 所谓“在册”,就是留下过掌纹和足印。珀瑟城的“泪宫”记录着除木青儿以外,所有已知的洛拉玛人的“姓名、掌纹、足印、出生地、家族史”等详尽内容。其中最最关键的,就是掌纹和足印,那是防止有人骗封、骗赏的主要依凭。 “不在册”的洛拉玛人,按律可到当地“圣所”或“教所”验身。是“可”,不是“应”或者“须”。 验身无误的洛拉玛人,由卫兵护送至就近的“圣宫”,再次验身后留下掌纹、足印,以防同一个人带着不同的“保护者”游历各区,反复领赏。掌纹、足印会留百份之多,以供分发和对照。过程倒也不算繁复,就是按按按、踩踩踩…… 之后“圣宫”会将记录着包括掌纹、足印、来历等详情案卷送往珀瑟城,再由“泪宫”派发至南、北两境的所有“圣宫”。 验明正身后的洛拉玛人,可以选择在天神笼罩下的任何地方居住。前提是不任“教职”或“官职”。如果她们要权,就必须远离“原主”所在的教区。这是“原主”交出她们前,神教郑重的许诺。保护“原主”就是保护“洛拉玛人”,“原主”不被报复,才能放心地交人、领赏。 神泪不全知,也不全能。祂无法搜检沃夫冈伽的每一处地窖,更无法杜绝搜检所引发的“毁尸灭迹”。用强硬手段逼迫“原主”,无异于重启“大清洁”。 当然,也有不少洛拉玛人跟“原主”感情很好,那甚至可能不是“奴主”,而是真正的丈夫、亲人、朋友……神泪不全知,也不全能,祂无法判定真伪,只好一视同仁。回去,就没有权;要权,你就别回。既想要权又想团聚,也不是不行,让“原主”自己来找你。 大部分不想任职的洛拉玛人,都会依循神教的建议,选择在“珀瑟城”或“玻瑟城”居住。毕竟那两处是原“托托莫”与“帝国”的首府,繁华、奢靡无与伦比。 如果想去别处,选定居所后,该区“圣宫”会安排当地“圣所”予以保护。洛拉玛人即便不在神教或王廷任职,每月也可领取极丰厚的“补偿”。明面上的说法叫“天俸”,实际就是补偿。总体而言,新神并没有太多对不起洛拉玛人的地方,但神教的钱也是抢、骗而来。汲天下而润一毛,这世界欠她们的。 如今封地可以买卖,“洛拉玛闲人”五十年的“天俸”就足够买下最小块的封地。洛拉玛人生而有姓,她们不是“权贵”,而是“神贵”。与之对应的是,当前大部分洛拉玛人并不拥有自己的封地。封地属于她们曾经的“保护者”,不论奴主还是其它,不论虐待还是善待。 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洛拉玛人自己保护了自己,自己“交出”了自己。比如欧蕾娅,比如一众初代雨露。 叶玄和师姐均未乘马,一路走走停停。但几处需要绕行很远的山脉都直接翻了过去,比之乘马也慢不太多。抵达“木叶谷”时,正是春末夏初。沃夫冈伽的四季远不像中原那么分明,不过夏天还是更热。木叶谷是个避暑的好地方,夜晚出屋,甚至还得加一件有袖的上衣才觉舒适。 相隔十年,再度见到木、叶二人,尼斯娅并未表现出太过激烈的情绪。反倒是“提笼”中三只“毛色纯白的小狐狸”,让她仅剩一只的右眼泛出异彩。她大概知道“人”是陪不了自己很久的,但鸡可以,狐狸可以。 沃夫冈伽大部分“形貌能与中原对照”的物种,体型都比中原更大,狐狸是个例外。这边最大的狐狸也比中原的家猫更小。它们吃老鼠、吃小蛇、吃虫子,绝对打不过鸡。三只白狐幼崽属于家狐,是红土最常见的宠物,叶玄在一个乡村集市上买的。 由于尼斯娅居住在海岛的时长是混乱的,厄古斯时期红土又没有统一的编年,叶玄始终不清楚尼斯娅多大年纪。但她肯定不小了,家狐的寿命与中原猫狗差不多,都在七十上下,多半能活过她。 冥烛没回来过。 尼斯娅早就哑了,但依旧能用肢体回应叶玄的询问,何况木青儿还用细枝在地上画了图。她非常笃定地告诉叶玄,那个左手一直戴着手套的女人,没回来过。这是此行不带鬼蛾的另一个原因。如果真有冥烛的线索,能不能告诉鬼蛾?叶玄需要衡量,需要回去同残影商量。 冥烛去了哪里?是不是在另一个相似的深谷,过着和尼斯娅相似的生活?或者…是在某个地方,拥有了真正不会伤害她的家人?叶玄不敢深想。 如果她有了新的家人,而家人体弱多病,她会用“巫术”帮助他们吗?叶玄不敢深想。 小影不杀冥烛,错了吗?那时若换做自己,能下得了手吗?叶玄不敢深想。 他只记得小时候,妈妈教过他爱与忠诚——如果你或青儿要杀我,我只会逃,不会杀你们,这就是爱;如果你或我要杀青儿,她不会逃,只会跪在地上任我们处置,这就是忠诚。 我爱青儿吗?当然;我爱小影和小蛾吗?几乎吧;尘儿呢?应该吧。 我爱冥烛吗?不,那绝算不上。可我能做到亲手杀她吗?明知她会离去,明知后患无穷,我能做到吗? 小影放走冥烛,错了吗?我找妈妈,错了吗…… 木、叶二人在深谷住了五天,其间除了替尼斯娅加固房屋外,与她没有太多交流。叶玄只老老实实地吃着球薯和鸡蛋,未敢像长住时那样,动偷鸡的念头。他不是鸡的主人,不是鸡舍的主人,也不再是这山谷的主人。 “她是指引我找到红土的洛拉玛人,如今却是整个红土处境最差的一个。唉…当初要是杀了她,我内疚反倒少些。”这样的话,叶玄不会说给青儿,而是回城后陪鬼蛾饮酒、吃糕时倾吐。因为他知道,师姐无法共情。 “我欠谁的,谁欠我的;对得起谁,对不起谁。”木青儿心中极少会有这样的念头。她会在残影救了叶玄后,问她有没有想要的东西,那是因为太多年相处下来,残影在她心中已有了近似于小猫、小狗的分量,而尼斯娅跟“刻在树上的路标”没有两样。 “她不是最差的,地窖里肯定还有。”鬼蛾在叶玄掌心飞速写道。十多年下来,他们早已习惯了这样的交流。木叶六式中,鬼蛾主修“阴风指”和“无痕手”,手指写起字来,比常人用嘴还快。 “是,森林里可能也有。你少给我咬文嚼字。”叶玄着说拿起一大块凉糕,塞进还没嚼完上块的鬼蛾口中。他其实知道,小蛾是在安慰自己。对尼斯娅的愧疚实属滥情,一个亲眼见过黄土的人,甚至就连没除掉她也是滥情。鬼蛾可以体谅,家里仅剩的几人中,大概也只有鬼蛾能够体谅。 “对了,说起森林…小影收集了十几处最有可能藏人的地方,咱们一起去找找吧。”避世苟全的洛拉玛人,很可能不清楚外面的变化。 “什么时候!”这几个字,鬼蛾写得格外用力。珀瑟城的繁华虽不输枯荣,她却是象征神明的圣女,哪有什么自在可言? “最多一两个月,还有些零碎需要交接。往后我就不管事了,你说去哪儿咱就去哪儿。” “嗯。哪儿都行。”真要问她,她倒也没有具体想去的地方。能散心就好。对鬼蛾而言,同木、叶一道出行,还有另一番或可期许的美妙:不是不让我单独行动么?出了家门,不是必须待在你、青儿姐或小影身边么?小影可没空陪咱们闲游……你俩是让我看,还是让我听呢? “小影说,你的‘闭口禅’近些年修得很不错呀。”直到今天,叶玄不敢说自己完完全全了解残影和清尘,鬼蛾却是一眼就能从喉咙看穿到脚后跟。 “没有!昨晚我还说梦话来着。”写字的仍是右手食指,不过这句从指腹换成了指甲。“没有”二字化作道道红痕,辛辣地叠在叶玄掌心。 ………… 古语说福无双至,却又道好事成双。至少近半个月,鬼蛾觉得后句才是真言。就在得知要与木、叶出游后的第十四天,泪宫里她的房门意外被清尘叩响。 平日清尘都不在“泪宫”居住,首席执事巫依洛有她自己的府邸——教令院。准确来说,教令院也属“泪宫”,如今原托托莫王国的整个王宫,包括王宫外围的一部分区域,名义上都是“泪宫”,那是“洛拉玛神教”的中枢,职能近似于旧神时期的“圣殿”。但在鬼蛾的语境下,青、玄、影、蛾居住的那一小片区域才是“泪宫”。清尘当然也可以住在这里,她不愿意。 倒并非有意疏远,只不过托托莫的王宫太大,家族居住的那小小片区又太过偏远。巫依洛同时掌管“神教”与“南北两个帝国”,身边常驻的“雨露”和“机要官”超过百人。她不想浪费时间把“干活”和“睡觉”的地点分开,何况清尘的作息是混乱的,她根本不知道自己何时睡觉,要睡多久。 “教令院”紧邻“祈礼厅”,这是清尘不愿回“泪宫”居住的另一个原因。身为“洛拉玛神教首席执事”,巫依洛每天清早,要带领众人在“祈礼厅”赞颂自己杜撰出的神明。即使她刚刚睡着,也会被“温苏娜”从床上或沙发上揪起来。如果她贪睡耍赖,温苏娜甚至有权拿一小杯冷水浇她的脸。不,不是有权,而是必须。巫依洛错过祈礼,温苏娜会受重罚。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首席执事对神明的虔诚,不可轻忽。她不是洛拉玛人,那就更加不可轻忽。 “教令院”同时也是“天网”的中枢。名义上并不是天网首脑的圣女影,日间常在此处盘桓。没有教政的支持,天网铺不开;没有圣女的支持,首席坐不稳。影、尘二人如今可谓同舟共济,尽管总免不了这样那样的摩擦。 圣女不用参加每日祈礼,偶尔出席,也是代表“被赞颂”的一方。这让清尘心里很是郁闷,尤其在她没睡饱的时候。 “尘姐姐…有事吗?”鬼蛾知道肯定有事,而且事情不小。否则清尘怎么会敲自己的门?她有点紧张,却还是很乐意在清尘手心写写画画,又顺势牵着她走进屋内。 直走到内厅的酒桌旁,鬼蛾才不得不将牵着的手松开。清尘的手比自己略大,掌纹比自己略深,手指很细,手背很滑。 “你说要给我赔罪,还算数吗?”清尘没有入座,用高出半额的双眼注视着对方。 又一次拉过清尘的手,鬼蛾却不知该写什么。赔罪…你要干嘛呀。我唯一一次得罪你,是在忘月楼吧,那都多少年前的事了? 见鬼蛾一脸迷惑,清尘抽回手,嘴角微不可见的翘了下。像笑,又像嘲讽。“早先为了弄权,我勾过不少女人。近些年用不着了,偶尔会想。” “……”若非十多年的修行外加“破戒”时残影给她留下的恐怖记忆,鬼蛾险些就要开口说话了。她根本无需开口,渐转粗重的呼吸和泛起潮红的双颊,已经替她说出了一切。 “考评只有一次。记住,我不喜欢痛。”话落,轻薄的双唇被炽热包裹,缓慢攀升至相近的温度。 …… “残影没诓我,你还不错。”满足后只小憩了片刻,远远短过温存理应的时长。她一边穿衣,一边轻语道。 “喜欢按摩是吧。我的‘阴风指’可不比叶玄差着。”鬼蛾没说话,也没写字,从背后搂住已坐到床沿的清尘,食中二指成扣,隔着小衣,自尾椎向上推刮。 炉火纯青的技法,将清尘留住了十几个来回的刮擦。肉身的惬意,终究抵不过治世弄权的欢愉。清尘走了。仿偌忘月楼中那些刚刚泄掉欲火,立时便惦起生意的商旅般…提起裤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跪坐在床头的女子,痴望着恩客远去。眼中满是不舍,心底却无幽怨。她知道自己的手艺有多好,知道恩客刚刚有多快活。用不了多久,客还要来的。 当夜,圣女蛾的书房里又添了一幅春宫。六年后,与“首席执事”相关的画卷增至百幅。其中一幅,以价值堪比云鹰的“无色琉璃”表装,逃过了岁月的冲刷。 后世藏家并不清楚画中人是谁,更不清楚它被表装起来的原因——某天“神之泪”终于拗不过“圣女”的纠缠,在那副分明是巫依洛的胴体上,画下了曾经只属于鬼蛾的“暗域荆蝰”。 “一幅只落一人身。”这是当初在枯荣城学艺时,师傅粟宓什定下的规矩。木青儿自不会将“守诺”看作什么要紧事,但这时的落笔倒也不算完全背信。鬼蛾身上的刺青,登陆红土后再未补色,多年前便已退尽。而她自己甚至记不清“暗域荆蝰”完整的样子。木青儿不同,她只学了这一幅,也永远不会忘记这幅。 第一百六十四章 王 耀黑色蟒皮轻甲、鞘嵌血红宝石的暗银单刀、代表“圣宫”的水纹腰牌……叶玄汲取了上次出游的教训,没再扮演赏金猎人。这一回,他是教廷侍卫。 “身披浅灰色长袍,头罩同色兜帽”的女人,多半是位阶极高的雨露。她身旁寸步不离,紧紧随护着一名“穿纯黑色窄身衣裤,肩披纯黑半袍,兜帽下遮着形似口罩的纯黑面铠,只露出一对棕黑眼瞳”的女人。 黑衣女左腰悬着暗灰色短柄弯刀,右腰隐隐可见以特制蜥皮腰带束缚,一只巴掌大小的乌金细弩,腰带外沿,别着一根根中指长短的细箭。这是传闻中的…影卫? 能误解到这一层的官兵,绝不敢命令二女遵循禁令,在城内将兜帽除下。误解不到的,则会慑于黑衣男人的装束,以及他刀鞘镶嵌的血红宝石。一个刀鞘嵌有上品宝石的侍卫,他保护的该是什么人? 叶、青、蛾三人的目的地,是北境中部的“荧夜雨林”,选择此种扮相,更多是因为鬼蛾喜欢入城。她不愿沿途只在乡野间游荡,不愿错过那些村里没有,珀瑟城也没有的本土美食。 世上最好吃的东西,一半在极昂贵的酒楼,一半在极脏乱的街巷。这是鬼蛾在中原积累下的常识。已经许多年未曾远游的她,不想放弃有机会遇到的任何一半。唯一的麻烦是,鬼蛾不方便在人多的地方当众取下面铠,她的异域风情实在太过醒目。某些需要趁热吃的特产美食,也只好强忍着涌到喉头的馋虫,打包带走。 鬼蛾不能说话,青儿不爱说话,一路上与人交道的,都是那名带银刀的教廷侍卫。这很合理,如果身边两个真是“高阶雨露”和她的“影卫”,则“教廷侍卫”的身份本就最低,本就该兼做仆役。 不合理的地方在于:位高权重到拥有“影卫”的雨露出行,为什么只带两个护从?一个狐假虎威的“小鬼儿”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我无可奉告,你没资格问。 “侍卫”的“水纹腰牌”是真货,意味着他所保护的那名“雨露”来自“圣宫”,“影卫”的存在则表明她至少是“圣宫执事”,如果不是“宫司”的话。“圣宫执事”的位阶高于普通的国王与监国,只需以涉密为由,便无人可以追究细节。 “影卫”当然是残影搞出的花哨。她们名为“影卫”,实则肆无忌惮行走于日光之下。她们直属“天网”,在珀瑟城受训后,由“泪宫”分派至各个“圣宫”。刨去“巫依洛”和“欧蕾娅”不算,南、北二境“圣宫执事”及以上的雨露总计一百三十七人,人手一卫。 论及战力,影卫不能说弱。“乌金细弩”可在近战中破开轻制铁甲,因其体型小巧、工艺精良,相较于寻常手弩,上弦之速能快三到五倍,而且这不难练。影卫由最顶尖的武士亲手调教,持短柄弯刀,能在无甲的情形下一对一战胜精锐帝国兵,考虑到男女之别,又兼武技方面的特训仅短短一年,这差不多就是极限。 简而言之,影卫能打。但“圣宫执事”一阶的雨露出门,通常会配十名以上卫兵,出城更多。真需要影卫动手时,多半无力回天。 影卫真正的用途有二。一为杨威,二为监察。 在一个练气未曾普及的世界,“女卫”本身是种不太合理的存在。无用,即是威仪。另则,影卫直属“天网”,安插在雨露身边,是种非常明确的诉说:泪宫不信任你们。 影卫每三年调换教区,不会长期护持同一个人。护任期间,影卫完全受雨露差遣。雨露可以将影卫从身边调走,也可以只让其守在外围,但她们很难不顾忌“泪宫”的想法。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反过来说,影卫待在身边的时长越久,越能显示雨露的无暇与忠诚。此风一起,便成攀比之势。我有多少男伴、多少女伴,影卫全都见过;我有什么怪癖、什么隐疾,影卫统统知道…… 长此以往,“影卫”必将演化成一股新的势力。届时由谁来监察影卫?阉侍吗?清尘不在乎,她很清楚此题是不可解、也无需解的。一个外无强敌的环境中,派系林立即是均衡,党同伐异即是太平。 清尘想做什么,想将红土变成什么模样,叶玄总体上不太干预。“刑不上神贵”是他少有的坚持之一。若洛拉玛人犯下死罪,那就终其一生,在富足的环境里软禁。饱暖且无聊,最能滋生淫欲。 非到万不得已,他不会强迫洛拉玛人怀孕,那是仅次于灭种的暴行。但他不介意给洛拉玛人特权,不介意营造一种适宜繁育的氛围。截至当下,“在册”的洛拉玛人仅有数千。大清洁以前有多少,很难计量。但他非常清楚,自己绝不可能活着看到“母族”恢复到大清洁以前的数目。 长远而言,特权对一个族群未必有益。但它首先得是个“族群”才行。终其一生,叶玄都无需考虑那种“长远”。 时至今日,新神的淫威仍远远不及陨落前的旧神。木青儿那身“大雨露”扮相外加叶玄的“水纹腰牌”,在各城的贵族区自可横行无忌,到了平民区与贫民窟交界处再往里走,灰袍就不像当年的紫袍那样管用。“只有三人,身上物件儿值钱。”向内走得越深,背后就有越多明显包含这种意味的目光。 浅灰色丝棉长袍,是代表“高阶雨露”的装扮。又与旧神不同,如今任何色彩都不犯忌,路人只能凭借“长袍的制式”以及“身边的护卫”推断她是神官。 洛拉玛神教的教徒,职阶越高,服色越浅。神泪与圣女之下,只有欧蕾娅、巫依洛两人可穿纯白。泪宫执事、圣宫宫司、圣宫执事皆是浅灰,这三阶总共只有一百三十七人,除非站在一起,否则外人很难分辨谁的灰更浅、更接近白。圣宫执事以下,各阶依次由银灰渐变成暗灰。“影卫”服色纯黑,是与纯白相对照的特殊,亦是“直属”的象征。 没人明白这位“穿灰袍的雨露”为什么敢只带两名护从走进贫民窟,更没人明白她的侍卫干嘛要买“蚯丸”和“蝇饼”。 “你确定要尝这个?”将两样“特产”装进袋子时,叶玄望着无法回答的鬼蛾小声道。瞧她的神情,似乎也不怎么笃定。但买是一定要买的,采购和尝鲜,是两种不同的乐趣。 吃虫子并不稀奇。“达达利”时期,墩墩陶的将军府里甚至专门有一位擅做“虫宴”的厨匠。“炸蝶甬”、“烤鸟蛛”、“果酒蝎”之类,叶玄吃过不少。但蚯蚓和苍蝇……而且这根本不是当地特产好吗,施沃茨城、格罗萨城、安涅瑟城,有贫民窟的地方都有“蚯丸”和“蝇饼”。是了,你出门少,见识少。我对不起你,往后一定多陪你逛逛。 鬼蛾频繁上街,还是在他们初登红土,四处游历那两年。那时主要为了收集情报,好决定“一主、一闲”两枚棋子的落处,人多眼杂的贫民窟基本未入。 住在贫民窟里的自由民,衣食远不如乡间农户。球薯再贱,终归有价。而“雨后的蚯蚓”和“午后的苍蝇”是不要钱的。只需要一把小铲,一只蝇笼。贫民为了捕蝇,会花一整天的时间蹲守在蝇笼边。并非捕蝇有什么技巧,而是蝇笼会丢。沃夫冈伽粮不值钱,人更不值钱,由此可见一斑。 他们有时间、有力气,但没事做。适宜耕种的土地早已占满,一年中大部分时候,农户也没事做。就算再来一次大瘟疫,耕民减去一半,粮产也降不太多。像“湿地沼泽”、“荧夜雨林”那种地方,拓荒近乎寻死,还不如留在贫民窟里吃虫子。 当兵?“王国兵”的门槛比天还高,“农匠兵”也只征有家有业的农夫、匠人和猎户。农夫纯朴、猎户勇猛、匠人多能,贫民窟里的闲人哪条也沾不上。在王廷眼中,他们几乎等同于“不怎么流窜的流民”。 做奴?那也是有门槛的。“战奴”是曾经的王国兵或农匠兵,你当过兵吗?“债奴”是曾经借到过钱的人,你能借着钱吗?“罪奴”更是想都别想,能免刑、免死的,哪个曾经不是权贵?“战奴、债奴与罪奴”的后代,统称“自然奴”。坑位紧俏,世袭罔替。你爹妈是奴隶吗? 在沃夫冈伽,听说过贵族破落,家奴变成自由民的。从未听说贫窟里的自由民,应征变成奴隶的。尤其在战事频繁的北境,奴隶严重溢出。 叶玄喜欢中原。越了解红土,就越喜欢中原。刚刚登陆时,他还妄想着做点好事,解救洛拉玛人的同时,也顺手解救一下带着镣铐出生的“自然奴”们。越到后来,这想法越不笃定。真那样做,恐怕会引发难以估量的后果。以神之名,硬干兴许能成,只不过……那真的是在救人吗? 薛棠说:人生而自由,亦有主动将双手伸入镣铐之自由,是为“契约”。 《拓殖》里还说:利之所在,唯心所念。汝之蜜糖,吾之黑霜。 叶玄能背诵《拓殖》,却再也无法当面请教薛棠——红土这破地方,你说咋办? 有人生而为奴,世代为奴;有人生在贫民窟,困在贫民窟。他们愿意成为彼此吗?我一个外来的,该多管闲事吗?狗揽八泡屎,又如何舔得净呢? 可我总觉得生而为奴是错的,自然奴是错的。我错了吗?你也说生而自由,那是你认为的“应该”,还是仅仅对丰临城的描述?你要是我,你会怎么做呢? 四男一女,五名高不过腰的孩童彼此追逐着,跑向穿漂亮衣裳的三人。目标是钱囊,或身上的任何物件儿,意图太明显不过。乌黑弩箭擦过女童头顶,又穿过女童身后两名挑夫的缝隙,精准钉入远处“棕袍男人”的胯骨。惨嚎声起,新一支弩箭又已在弦。 枯荣城“治安兵团”蛾大人主营贪赃,捉贼的本领也顺带学过一些。循着孩童奔跑的路径,她一眼就认出了“贼头儿”。 男童们惊叫着逃开,唯有那女童哭着跑去搀扶,又被恶狠狠推翻在地。所幸剧痛之下,贼头儿也使不出多大力气。 女孩儿仁义,女孩儿愚蠢。跑去搀扶,岂不坐实了你们一伙? 晚些她会挨一顿毒打并得到贼头儿的偏爱,还是仅仅挨一顿毒打?小蛾当年若遇到别人,是不是也会变成这样?她遇到我,除了吃穿好些,本质跟这女孩儿有区别吗? 瞧着女童畏缩无措的模样,不知怎地,叶玄忽然开始滥情。他摘下腰刀扔在地上,缓步走了过去。女孩儿没跑,如果跑掉那就算了,可女孩儿没跑。 “你想当‘使女’吗?” 女孩儿向后蹭了两下,啜泣不答。 叶玄蹲下身子,换了个更容易理解的问法:“跟我走,当有钱人。想还是不想?” 许是感觉到男人无害,女孩儿没再后蹭,依旧不答。 “喝奶,吃肉。想还是不想?”问到第三句,叶玄已经开始后悔。帮人…哪是这么简单的事。她有爹娘没有?有兄弟姐妹没有?她想和他们分开吗?要是不想,我难道全都带走?拎着她一个,我可以随手扔给教所,万一拖家带口呢?难道让教所给他们置产不成? 她小小年纪,贫民窟很可能是她以为的整个世界。她心里真的苦吗?如果她拒绝我,长大后想明白自己错过了什么,那又是种怎样的折磨?我他妈到底在干什么。 “想,她想!”贼头一面呻吟,一面听清了身旁的全部对话。“求您带她走,大人。” “你是她谁?” “她叫‘薇薇丝’,我女儿。大人”贼头儿忍着剧痛,冷静地说谎。如果对方心疼这女童,大概不会杀她父亲。 “你是吗?”叶玄看向薇薇丝。贫民窟里出生的孩子,名字要么“叠音”,要么有具体含义,比如板凳、石头之类。取这种名比较方便,不花什么心思。 “…是。”女童轻轻点头,颤抖着答道。小贼管贼头儿叫爸爸,就和中原的妓女管鸨母叫妈妈一样。叶玄还不懂这种细末。 “你妈妈呢?” 女童摇头。是没有妈妈,还是不知道妈妈在哪儿,叶玄分不清楚。 “我最后问你一次:跟我离开这里,喝奶、吃肉、当有钱人。愿意,还是不愿意?” 女童求助的目光望向贼头儿,过了半晌,怯怯道:“…愿意。” 叶玄松了口气。抱起女童时,雨露和影卫已在身后,扔在地上的腰刀也拎在鬼蛾手中。她右手扔握着细弩,周围人众早已退出老远。贫窟出悍匪,但真正能当悍匪的不会留在贫窟。困在这里的,大都没有“博财舍命”的觉悟。 接过腰刀,向外走出十余步,叶玄叹了口气,将女童递给影卫,重又走回到蜷缩在地上的贼头儿身侧。“你叫什么?别耍花样,只要我‘感觉’你在说谎,立刻杀你。” “……坦坦荡,大人。” 叶玄一时错愕,还以为听到了中原语。很快明白过来,这确实是个正经的沃夫冈伽名。随后掏出手帕,又从怀中的小瓶里倒出几枚绿豆大小的“香丸”在帕中碾碎,俯身以极快的速度拔出钉在胯骨的弩箭,几乎在惨嚎响起的同时,将手帕里的碎屑狠狠按入伤口。 “香丸”味道极重。它真正的用途是含于舌底,使香气散于鼻腔,抵消贫窟中随风溢散的恶臭。但这番举动在外人看来,定会以为那是极高明的伤药。剧痛惨嚎的瞬息,贼头儿也感受不到腰胯处那股莫明的、奇异的力量。 碧游手。暂时阻住血浆喷涌的,是碧游手。那是除“洗髓浴”外,另一套练气的娼伶用来伺候恩客的功法,是宿竹手下“伶卫”们的看家本领之一。但宿竹本人不会。 “碧游手”的门槛比“洗髓浴”低很多,无需达到“火境”便可习练。也正因此,其手法只针对血肉筋骨,并不侵伐经脉,故而练气的恩客也能享用。当初忙里偷闲学了此手,只为房事中添些情趣,不成想…有天竟用在男人身上。 “买你女儿的钱。”叶玄抽回手时,一枚乌元避过围观者的众目,滑入男人衣袋。 问贼头儿名字,给贼头儿疗伤,都与贼头儿本人无关。叶玄再怎么滥情,也不会滥到壮年男子身上。问名字,是觉得女童可能后悔,可能有天想找爸爸。疗伤也是同理。尽管疗得不怎么讲究,总比贫窟里的赤脚大夫要强。至于给钱,那纯粹是商人的习惯,其实不给也无所谓。在贼头儿看来,没当场砍他,也没拎去巡所,已属万幸了。 现如今,北境大部分王城的“平民区”都有了教所,有些还不止一处。但“贫民窟”里也有的仍是极少。他们只得抱着孩子,硬着头皮走出好长一段。 “把她培养成‘使女’。这是她父亲的名字,如果她要找的话。”教所内厅里,叶玄将水纹腰牌和写着贼头儿名字的纸片交给了长席使女。“执行,不许提问。” “遵从您的意志。”使女双手叠腹,躬身领命。行礼的对象,是侍卫身后“兜帽遮住半张脸孔的灰袍雨露”。侍卫没资格下令,但灰袍雨露站在旁边不动不语,那就是她的命令。 “腰牌”共有两张,其中一张和女童一起留在了教所。因为教所必定会将此事禀报圣宫,然后得到“从未派人去过”的答案。但“腰牌”确实是真的,圣宫不会莽撞地认定什么,只能向“泪宫”探寻因由。至于清楚自己去向的残影、清尘会如何答复,叶玄就不用管了。反正女童最后肯定可以留下。 “万一万一,咱们的身份给人猜出来,好像也没做太过‘失格’的事,对吧?除了吃苍蝇。”匆匆离城后,叶玄在乡野间一条小路上,对鬼蛾道。 “我没吃!”尖利的指甲,在手心狠狠回呛。“我看你倒是吃饱了撑的,没事装什么好人?”闭口禅千般不好,少有的几个妙处之一是:手心里如何嚣张,身边的木青儿也不会瞪她。 “…想到了你小时候。” 鬼蛾闻言,刁蛮的目光立转柔和。手上却仍不依不饶:“放屁…我入夜宫都十六了,她那小模样能有九岁?再说我多好看呐,那小丑孩儿……” 不等写完,叶玄轻笑着截道:“哈,这不是中原了,可不敢随便说自己好看。指不定在土着眼里,你才是小丑孩儿呢。” 随口一句玩笑,扰得鬼蛾很不安宁。她以往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在土着眼里,我是个小丑孩儿吗?土着,土着…… “青儿姐,我美吗?”拉过木青儿的左手,鬼蛾没什么底气地询道。这么多年,难道在青儿姐眼中,我一直是个小丑孩儿吗? “美。”不假思索地应答,令鬼蛾心花怒放。她握着青儿的手,一时无话可说,无字可写。片刻,她失去了掌心里微凉滑腻的触感。 幼时在昆斯特,安涅瑟和公主一起学过绘画。美丑的“感觉”人人都有,但美丑的“标尺”却不是人人都能说清。当年那位画师用近乎数理的方式,为她框定了“美”的含义。比如最基本的左右对称,比如头与身、额与脸、胸与腹、大腿与小腿的比例等等。木青儿曾在“刺青”时细细观察过鬼蛾的身体,因而确定她是“美”的。 她真正的意思,并非“我觉得你美”,而是“你的构造,符合美。”木青儿不爱说长句,对鬼蛾而言,这无疑是个美好的误会。 严格说来,画师教给安涅瑟的,叫“不丑”。真正的美,有呼吸、有生命的美,岂是简单的“标尺”所能度量? “慕雪”是丰临城公认的绝色,木叶家族离开后的十年,她跟着薛棠四处云游,渐渐成为了整个中原的。不止鬼蛾大方承认自己比她不上,当年夕霞学艺,连仇诗迈瞧她都生暗妒。可依照画师的标准,她的前额是有缺陷的,双肩与胯骨的比例也不够协调。若几百年后有仰慕者掘开她的坟,会发现那具骷髅是“不美”的。 其后半月,叶、青、蛾三人未再入城,尽寻乡野偏僻处赶路,倒并非对先前的暴露有何余悸,采果、狩猎、偷农户的鸡和萝卜……亦是旅行的一番滋味。 山间捕鸟时,叶玄发现鬼蛾的身手明显较中原时差了许多,想来自己也是一样。自圣军归降至今,已五年半,他们基本没再对练。更准确地说,登陆红土后的将近十三年间,整个木叶家族都没有正经练功。早先是真的没空,如今有了闲暇,却也提不起兴致。 “这就是《天演》里说的‘退化’吧。以前你连冥鸦都能卷住。”看着被鬼蛾抽碎而非活捉的几只山鸠,叶玄忍不住低语道。 鬼蛾忿忿地朝着粗树打了一鞭,木屑四溅,又惊起几只飞鸟。她没读过《天演》,因此无法辩驳说这不叫退化,而是退步。就算能辩,那也不是重点。她自诩为使鞭的大行家,而今却连几只黄鸟都卷不住,怎能不恼呢? “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我只是在想,功夫…最好不要荒废。谁知道将来又遇到什么事呢?” 深吸口气,鬼蛾点了点头。她很胆小,却不太考虑将来。决心好好练功,更多是出于艺者心思,她觉得“鬼哭”是世上最美的兵刃,鞭术是世上最美的功夫。 又过九日,三人终于抵达“荧夜雨林”边缘。这是一片比“圣都”所在的“湿地沼泽”更大的“山地雨林”。千年以前,左近的各个王国就已放弃了“焚林拓荒”的尝试。沃夫冈伽没有明确的旱季、雨季,此地更是隔三差五就下场雨,又常常一下就是几天。便在无雨时,潮湿的树皮和狂野的藤蔓也让星星之火难以燎原。 砍伐更是休想。雨林深处的巨树,光树皮间的褶皱就足以塞进男人的大半只手掌,何况还有灭之不尽的毒虫与凶兽。如果这片雨林生在平原,生在“兵民与物资都更好调度”的“南境”,或有危虞。地处“北境”则可横亘于几国之间,断阻商贸,傲然独立。 “这地方,比湿地沼泽更难活人吧?”朝雨林内部走了两个大时,鬼蛾拉过叶玄的右手写道。若无真气护体,她至少已经被飞蝎蛰过一次,被绿蜂叮过两次,被小青蛇咬过一口…… “不一定,这里至少没有瘴气。有人敢进来打猎,就说明素人能活。咱们不会而已。”进入雨林前,三人路过左近的王城与村落,又一次确认了残影告诉他们的消息——有一小批猎户,专靠捕捉“雨林中特有的物种”维持生计。风险很大,赚钱很多。但猎户们入雨林,通常走得很浅,三人顺着猎户们常走的路径进入,行出一个小时后,就见不到“兽夹、绳网”以及作为临时据点的“猎屋”了。 “为防迷失,在沿途树木上刻下刀痕”的方法他们曾经用过,这次却不可取。如果想在雨林中游荡“一段日子”,就绝不能挥霍内力。必须离开时就攀上树顶,在每日特定的时段,朝着太阳进行。 入夜,山林间溢散出莹腻而又连绵的微光,那是“树脂”的光亮。荧夜雨林,由此得名。 雨林无法纵火。好在收集一些相对干枯的枝叶,生起一团篝火倒是不难。比鬼蛾大腿还粗的棕黄色斑纹蟒,是三人今晚的伙食。调味作料只有粗盐、辣椒粉和麻椒粉。如果“色、香、味”代表美食的全部,这一餐烤蛇肉仅勉强算是及格。但所有高阶厨匠都明白另一层道理:食客“身体的状态”和“身周的环境”至少和“色、香、味”同等重要,很多时候甚至更加重要。 有些食物必须在脏乱的街巷里才有滋味,强行搬入宴厅则丢失大半神髓;有些食物适合在饥饿时享用,有些则恰恰相反,饱腹时才显美妙。 叶、青、蛾三人自珀瑟出发,其间又经过大小诸城,品质更好的调料并不难搞。而他们选择了最便宜的劣质粗盐。盐粒大且粗糙,撒不均匀只在其次,更大的问题是“每颗同等大小的盐粒,咸度都不一样”。一大口蛇肉咬下,舌尖寡淡无味,舌根咸到发苦或者相反……这才是野味该有的感觉。 “你们睡吧,头夜我守。”水足饭饱,鬼蛾拉着叶玄的手主动道。这里不是中原,没有能威胁到他们的刺客,按说一同入睡也无大碍。但那样一来篝火会灭,掠食的巨蜥或山豹,会让他们全都睡不安稳。 哼,忍着吧,我看你俩能忍到几时。这一夜,鬼蛾又没等到她所期盼的场面,亦或者“滚远些,背过身去,敢回头看我怎么收拾你”一类的指令。她不沮丧、不气馁。日子还长着呢。 其后几日,三人漫无目的在雨林中游荡。每日清晨攀上树顶,朝太阳的方向纵跃一段,以确保没有原地打转。九天后到了雨林尽头,又掉转方向,斜插而回。 以不同时段的太阳为标,一个半月后,他们已搜寻了雨林一半以上的区域,情趣渐淡,精神渐疲。最先萌生退意的,是三人中最在乎洛拉玛人延续的叶玄。太难受了。若师姐不在倒无所谓,可她就睡在身边。每每从身后环抱着她入睡,却只能在梦里与她交融。太难受了。 干你祖母,本座什么时候用过手啊?还得在假装去拉屎的时候……要不便宜那贱人得了,可是,师姐应该不愿意吧。她从没被人看过或者听过,应该是不愿意吧。 与师姐相处的其中一个难点在于,她不表达。喜欢还是不喜欢,愿意还是不愿意,绝大多数情况下她都不会说出来。叶玄只能自己摸索,自己推断。杀墨白、烧日记,那是唯二两次木青儿“主动表明并坚持”自己的想法,其他的…比如给顾长卿摸“暗水”,能看出她很不情愿,但她一句话也不说。更麻烦的是,她不喜欢叶玄问她“愿不愿意,喜不喜欢”。 “再找五天,没有就回家。” “十五天吧。凑齐两个月,求求了。”鬼蛾娇憨地望着叶玄,无比温柔地写道。她看出叶玄快要绷不住了,不想功亏一篑。 鬼蛾出于私心与私欲的坚持,终于在十二天后得到了意外的回馈。是意外的,而非她心心念念的。 雨林东南侧,一个距离边缘不算太远的地方,三人找到一处四面环山的幽谷。他们并非冲着幽谷而来,只是单纯朝着某个方向,翻过了一座山。 直到越过山岭,隐隐望见炊烟,叶玄也没怎么兴奋,没觉得自己找对了地方。毕竟这里离“边缘”很近,他们是折返回来的。四面环山的幽谷,大多有路,因此“炊烟来自猎户”是他首先的反应,也是更加合理的推断。 他以为这是这样,他以为这里离“边缘”很近,实则“很近”的感觉是相对于整片雨林。对素人而言,这里已经“太过深入”了。 “面铠带上,兜帽也遮上。”待鬼蛾藏好自己的异域风情,叶玄不抱太多期望地溜下山脊,朝炊烟的方向走去。 有人。距炊烟尚远,三人敏锐地发觉:巨树枝杈上,蹲伏着一个穿蛇皮短裙,上身包裹树叶的女人。洛拉玛人!这样的距离下,无法分辨脸对方脸上、身上有没有痣。但叶玄几乎确定那是洛拉玛人!女猎手原就罕见,蛇皮短裙和树叶抹胸就更罕见。她穿成这样,出现在这种地方…还能是什么原因呢。 三人朝猎手走近。猎手见状,如灵猴般利落地跃上另一根树杈,而后在巨树主干的遮掩下消失。叶玄用比素人稍快的速度奔跑过去,绕过巨树截挡在女猎手身前时,她手中已多出一支削尖的木矛,想来是之前爬树,将木矛置在了树干另侧。 “别怕,会说话吗?” 一男两女,三个穿奇怪衣裳的人将她围了起来,从没见过外人的猎手怎能不怕?害怕的同时,淡金色双瞳又透出难以遮掩的好奇。在她的认知中,“人”是不危险的,“包围”是危险的。因此她自己也搞不明白,眼下的处境到底危险还是不危险。 “你们过来,别围着她。”对青、蛾说话的同时,叶玄摘下腰刀扔在地上,又将双手抬至腰肋两侧,好让对方看清自己没有武器。 “你们,谁?”女人会说话,叶玄并不意外。她与炊烟不在一处,本就证明了她有活着的同伴。是洛拉玛人,尽管她身体露出的部分涂抹着一层淡淡的,泛着微绿的不知什么东西,但这个距离下,还是基本可以看清她身上没有痣。 “我叫,玛格玛。我们是,外面的人。外面,没有,厄古斯了。洛拉玛人,可以,回去。”感觉到对方说话有明显的语病,叶玄尽量放慢了语速,增加了词汇的间隔与停顿。 肢体是两个大陆通用的语言,抬起双手,语声温和,是两个大陆通用的善意。女人双手扔握着木矛,但矛尖微微仰了起来,半躬的双腿也站直了些:“我,二十九。外面,什么?厄…古,什么?” 她好像不会说“是”,而且不知道厄古斯。二十九是她的年纪?不,她显然已在“壮年期”。所以二十九是她的名字? “带我们,去那边,可以吗?”叶玄侧过身,指着背后炊烟的方向,也是女人刚刚试图逃跑的方向。从山顶下来后,由于树木遮挡,那个方向已经看不见炊烟了。 “嗯。王。”女人很乐意满足陌生男人的要求,在她看来,那是最安全的方向,那里有同伴和王。 “你在树上,做什么?”为了使女猎手安心,叶玄让刚刚替她捡起腰刀的鬼蛾与青儿一起,走在前面。自己与猎人几乎并行,但始终超她半个身位。简言之,猎人手中有矛,背后无人。 “鸟蛋。王吃,我吃。” “蛇,不怕?虫子,不怕?”交谈过几句后,叶玄找到了与她对话的节奏。 “蛇,怕。虫子,大虫子怕,小不怕。”她身上的涂料味道很重,大概有避虫之效。而且叶玄发现,她会说的话远比自己初时以为的要多。 王。听到这个词,叶玄本能的联想,是湿地沼泽的首领欧蕾娅。那时的场面他虽没亲眼看到,但残影讲述得十分详细,因此他先入为主,觉得“王”也是洛拉玛人。 “二十九,不说话。二十九,不说话。”抬头又一次望见炊烟时,二十九变得有点紧张,不再回答叶玄的问题。 “王”所在的营地,是山谷中“相对平坦且无巨树”的一块土地。营地不大,有十几个木屋,炊烟就是从这处升起。 据残影所说,当初她们一靠近营地,立刻有人拿着木矛和弹弓围拢过来。相比之下,这个营地里的人见到外来者,似乎没有那么强烈的警惕。她们也围上来,但更像是在围观,好奇明显大过敌意。她们仿佛确信自己是安全的。为什么?因为“王”吗? 最大的木屋前,烤肉的篝火边,叶玄见到一幕奇景。一个女人以膝、掌撑地的姿态跪趴着,另一个女人膝、肘撑地蜷成一团,跪缩在跪趴的女人身下。 一个中等身型,眼瞳淡金,肤色偏棕,肌肉看起来十分结实的男人,坐在跪趴的女人背上,身后另有两个女人并排站立,一个左手扶肩右手扶颈,一个右手扶肩左手扶头,同时每人用半侧身体撑住他不算特别宽阔的背。 这就是…王?他屁股下面,是传说中的“人凳”?不,有靠背的,或许该叫“人椅”。 王在吃肉。一个女人替他烤,一个女人喂他吃。喂王吃肉的女人跪在左侧。王的右手边,准确来说是右脚边,放着一柄生锈的猎叉、一柄生锈的无鞘砍刀,以及另外一柄有木鞘但明显不是原装的战刀。 营地没有围栏,没有守卫。也正因此,叶玄三人才得以从王的侧后方靠近,也才有幸在较近的距离,清楚地看到眼前这一幕。 王听见骚动,王回过头,看到外人。王拿起刀,王站起身,似乎有些后悔拿的是刀而非猎叉。想换,已经来不及了。 王赤裸上身,胸前挂着“六枚兽牙串成的项链”,叶玄原本这样以为。细看那不是牙,而是六支早已失去锋锐的铁箭头。 “她们是洛拉玛人?是你保护了她们?”营地里大概有几十人,叶玄来不及一一细看。刚刚凑近围观的几个,都像洛拉玛人。 “是……大人。”停顿良久,王犹豫着念出“大人”一词。耀黑色蟒皮轻甲,这是他记忆中必须称作“大人”的装扮。上一次念出这个词,是多少年前了? 穿皮甲的男人无刀,穿灰袍的女人无刀,黑衣面铠的女人有两柄刀,腰上一柄短的,手里一柄长的。长的那柄,刀鞘嵌着宝石。他们是什么人,从哪儿进来的? 那是…黑衣女人腰上那是……弩?世上有这么小的弩吗?可那形状确实是弩,腰带上那一根根的,是弩箭吧?弩没上弦,还好…弩没上弦。 女人疑似有弩,这是迫使“王”喊出“大人”一词的另一个缘由。 “大人,您……”王有太多问题,一时不知从何问起。王又只有一个问题,他需要解决的,只有一个问题。 “伪神‘厄古斯’已经拔除。你保护了洛拉玛人,你将获得封地,成为贵族。”人凳的事,让叶玄对眼前的“王”生不出半分好感,但神教必须守信。 “……”王目瞪口呆,王根本不信。王画地为牢,蓄养巫奴,显然并不敬神,但…拔除?说什么鬼话!可他为什么要骗我呢?他究竟是谁?外面怎么了? “我该…怎么出去,大人?”王不信,也不在乎。但他假装信了,尝试着套取情报,急切地想要了解……对方有多少人。 王很精明,他统御或说奴役着几十个女人,必须有几分精明。三、五个女人拿着木矛,就能堂堂正正造他的反。一个女人趁他睡着,也能悄悄把他弄死。那样的事情从未发生,或者发生过却没有成功,至少证明王不太蠢。然而,在一个更高阶的骗子面前,王终究还是不够精明。他“信”得太快了。只这一句,叶玄已猜到他真实的企图。 “没有路吗?那你是怎么进来的?” “本来有路,后来断了。您的军队找到了新的路吗?”王不明所以,还在套话。 “没有军队。我们受‘洛拉玛神教’委命,寻找遗世的洛拉玛人。”捕捉到对方的恶意,叶玄也开始扯谎。背后没人,就我们仨。你赶紧砍我吧,砍完我好大大方方的审你,总比这样骗来骗去要强。 “洛拉玛…神教?我不明白,大人。能告诉我外面的事吗?啊,您请坐,大人。”王伸出左手,欲将叶玄引上人椅。作为“椅背”的两个女人依旧站得笔直,居然连头也不曾偏向侧方,只用眼珠偷瞄。她们的眼珠是碧绿色。 “请我坐下,方便出刀是吧?我很想知道‘椅背’会不会把我锁上。”叶玄暗想。王右手的砍刀已由正握改为反握,刀背紧贴右臂。那是一个看上去威胁更小,实际更方便抹脖子的“起手”。尤其在对方坐下之后。 “他的皮甲很薄,但质料很好。我的刀锈了,万一砍不透……我必须一刀解决这个男人,然后在黑衣女人的弩箭上弦之前,把她也砍了。灰袍女人没有武器,她大概是‘神教’的人。洛拉玛神教?算了,管它是啥。总之留下灰袍女人,逼问她进来的路。干你祖母,咋会有路呢?” “哼,不必了。”叶玄瞟了眼人椅,假装自然地将双手背在身后,脸上浮出不加掩饰的轻蔑。对王本人,以及他的品味。“伪神已除,如今南北两境……” “啊!”锈刀撩抹,直奔叶玄脖颈。几乎同时间,王右手前臂钉入了一枚漆黑弩箭。拔弩、上弦、瞄准、击射。女人出手的速度完全脱离王的常识,以至于砍刀落地后隔了许久,王才彻底明白刚刚发生了什么。 “你手是真他妈欠。”叶玄不满地扫了鬼蛾一眼,心中暗骂。 王没有逃。是猎手的经验,亦是王的尊严。这是他的领土,他的世界。 人椅散了,他的王座散了。王座本能地想要逃跑,只奔出小段,又先后停住。这里才是最安全的地方,才是逃跑该去的方向。她们无处可去。 稍远处,营地中数十个女人全部听到王的惨叫、看见王被捆绑。没人战斗,没人逃离,只出于恐慌而更紧密地聚到一起。如此反应为叶玄三人省去了许多麻烦。若四散奔逃,就必须用最快的速度挨个戳她们腿上麻筋。因为叶玄猜测,“二十九”身上那种不知名的避虫药草,她们待在营地时多半是不涂的。反正王身上没有,王座身上也没有。 “不杀人,别害怕。”尽管没人逃命,叶玄还是用温和的声音安抚了句。 “不杀王。玛格玛,不杀王。”将叶玄几人带来的“二十九”站得较近,也是打过交道的缘故,她对叶玄的恐惧比余人稍浅。从“王被打败”的惊愕中回过神来的她,这时上前几步,望着叶玄乞求道。 我刚说不杀人,她求我不杀王。难道在她心里,王不算人?“嗯。玛格玛,不杀王。二十九,不害怕。” 得到安慰后,“二十九”也退回到团簇在一起的人群里。 “戏演完了,梦也该醒了。愿意说实话吗?”让鬼蛾替王处理好伤口,叶玄解开他的绑缚,盘膝坐在对面。交谈的内容传不进众女耳中,她们的距离,只能隐约分辨两道不同的低沉声线。 “你问吧。”确认杀不了对方,王口中的叶玄从“您”变成了“你”,也不再是“大人”了。 “你叫什么,多少岁了?” “…阿提努。不知道。”承认自己有“王”以外的名字,对阿提努似乎是种折磨。 “到这里,是大清洁的时候?”叶玄又问。 “是。”如果没说谎,他年纪应该和欧蕾娅差不多,也快老了。 “这里没路吗?你怎么进来的?”叶玄不相信是从山顶,肯定有路。 “本来有路,后来没了。”王已无力改变现实,对外来者的恼恨仍挂在脸上。 “说完整,别让我一句句的挤。”叶玄说着,望了眼腰间挂弩的女人。女人则挨个打量着聚在一起的洛拉玛们。 “……我是最好的猎手,我一个人就能杀死熊,用猎叉,不是弓箭。我是最好的猎手,没人敢往雨林深处走这么远,没人知道这个山谷。原本有条很窄、很陡的路。我把树苗和荆藤移植到那儿,最开始需要养护,后来根扎得深了,就不用管了。很久以前,那条路就封死了,很久以前。我已经记不起那条路在哪儿。你是怎么进来的?” “你本来可以提问,现在不能了。说你到这里的经过。”这是除欧打之外,另一种很粗浅的审讯技巧。讯问者诱使对方相信:落到这一步,是你自找的。本来不用,你自找的。运气好的话,“对抗”的情绪会被“内耗”抵消。 阿提努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大清洁的时候,我城里的妻子被抓走烧了。我带着村里的两个妻子躲进雨林,躲进这个山谷。谷里没啥猛兽,找个树少的地方把草割光,蛇虫也就少了。最开始,我每隔十天给她们送点猎物。后来慢慢地,我越来越爱在山谷里住,谷里的妻子温顺,外面的不听话。” 叶玄越听越乱,忍不住插口问道:“你有多少个妻子?” “五个。我是最好的猎手,女人都想做我的妻子。” “嗯,继续。”叶玄大致懂了。他不存在姓氏和封地的问题,正妻与情人的差别也就不那么明晰。最好的猎手肯定挺能赚钱。而且他多半没有,或早就放弃了寄附于贵族封地之上的“耕田”。他的所有猎物都能换成乌铝,后代也不存在“耕权”的继承,正妻与情人的差别就更不明晰。他的“五个妻子”大概等同于“五个稳定的情人”。 “外面的妻子,我不要了。谷里的妻子,又太少了。我是最好的猎手,我能捕捉最狡猾的山猫,也能捕捉逃窜的洛拉玛人。很快我就有了十多个妻子。 山谷里,所有人都得服从我。哪个不听话,拿木条抽她们,我都不用亲自动手;外面,一个小巡兵也敢踹我的门、搜我的身。我一年赚的钱,比他二十年还多。赚钱有什么用! 我越来越喜欢山谷,越来越讨厌外面。刚巧那个时候,先前被我抛掉的妻子回来找我,说她错了,说她爱我。后来我才知道,她是欠了债,正被人追。三个讨债的当着我的面,用木棍打她,撕她的衣裳。一边撕,还一边看我。 我一拳打晕了那个拿刀的,然后一刀一个,杀了他们。我逼着那个骗我的妻子,在没断气的脖子上补一刀,哼,其实他早断气了。妻子杀了人,我带着她一起躲进山谷,之后就封了路,再没出去。” “最后进来的‘妻子’不是洛拉玛人,对吧?你决意不出去了,为什么不带球薯的种子进来?”这个山谷很大,叶玄所在处并非正中,只是靠近山壁的一角。他不能确定这里没有球薯,只是依照常理,“耕地”该开垦在“营地”附近才对。他没见到。 “不是,最后一个不是。这里禁止耕种,山谷里有打不完的鸟,捉不完的蛇。我的王国禁止耕种。”神教决意退出世俗,故而自毁鹰骑。猎人决意退出世俗,故而禁止耕种。那些东西会削弱统治者的权柄。极简单的道理,叶玄却在问出口的一瞬才想明白。幸好没让清尘听见。 “所以…那些绿眼睛的,是你儿子的女儿?你儿子呢?”是你儿子的女儿,还是你儿子的女儿的女儿?叶玄没有深问,他不想知道细节。 “是。打猎去了。” “几个儿子?几时回来?” “一个。最晚日落前回来。你不用紧张,他不危险。一会儿看见你就懂了。” “嗯,那样最好。‘二十九’是你女儿吗,她不傻,为什么说不出整话?”极短暂的相处,叶玄心底对那个名叫“二十九”的女孩儿已生出一丁点亲近的感觉。或许是因为,她太过轻易地接受了自己的善意,太过轻易地把自己当成好人。与王冲突时,叶玄一直观察着她。淡金色的眼眸中,寻不出丝缕恶意。对自己没有,对王也没有。 “是。她们禁止和我以外的人说话。”王说。 “说了怎样?你又怎么知道?” “禁闭三月、禁食五天。会有人告诉我的。”一个封闭的,小小的国。有王,有王储。有刑律,还他妈有情报网。叶玄能感觉到,王正在通过交谈,回味、享受他已然失去的权柄。 王是必须的吗?一个封闭的小世界里,注定有个王吗?王是人欲,还是天理?阿提努的山谷有王;欧蕾娅的沼泽有王;当年的玄青谷…其实也有,娘亲就是。只不过王权被温情包裹,自己感觉不到。船上那个才是真正的她,因为一个眼神、一个预判而杀尽安涅瑟之外的所有部下,那才是真正的她。或者说,谷里的和船上的加在一起,才是完整的她。 王是必须的吗?一个开放的大世界里,可以没有王吗?丰临城,有王吗?薛瑞显然不是,全盛时期的风大矛也不是。可丰临城没有王吗?宿竹难道不是“宿园”那个小世界里的王吗?族规,不是一种刑律吗? 丰临城…有王。一群小王,谁也吃不掉谁,谁都做不成大王。小王们彼此威慑,彼此约束,进而达成一种平衡。平衡的表征,是丰临商会的“蓝印”,或称“契约”。 “蓝印”降低了商贸的成本,加剧了丰临的繁盛。这样的局面,是“小王”们想要的吗?是,也不是吧。王想要繁盛,王想在法上。哪个才是更朴素的心愿?阿提努的答案是后者,欧蕾娅似乎不是。薛棠呢?如果有朝一日,她获得了堪比神明的威能,又会对丰临乃至整个世界…做些什么? 利之一字,唯心所念;汝之蜜糖,吾之黑霜。她是不是想说,一切自然都不必然,一切合理都不必须?她是不是想说,人的一切行为都由观念决定,而非被环境限定?她读过苗甫的《地缘史学》吗?大概不认同吧…… 如果云大也在,他会倾向谁?《天演》强调环境,着眼于“适应”。但《天演》同时认为,天时、地脉、动物、植物并无高低从属,它们都是环境,它们彼此适应。雨多的地方水多,水多的地方雨多。千万年来,人们默认“降雨”是纯粹的天时,云大却说,他不知道。他认为,二者未必是简单的因果。虫多的地方鼠多,鼠多的地方蛇多,而蛇鼠的粪便,又在虫子的食谱之内。据此反推,他认为“天地”很可能没有简单的因果,没有自上而下、不可倒逆的链条。 人的心中,可以被种植、被修剪、被摧毁、被拔除的“观念”,是否也算“环境”的一部分?《天演》没说。叶玄觉得,应该算。 所以…云大着书是想描述他认为的事实。而薛棠着书,是想种植她认可的观念吗? 巧也不巧,刚提到王的儿子,儿子就回来了。巧也不巧,再好的猎手也害怕夜晚的毒蛇,日落前他必须回来,这时已近黄昏。 “王。”儿子走向父亲,警惕地打量着外人。 王说他不危险,叶玄现在懂了。王的身边有两柄刀、一柄钢叉;王的颈上,挂着六枚生锈的精铁箭头。王的儿子外出打猎,拿着木矛和弹弓。王垄断了山谷中的铁器,以保全自己的王座。而且这还不够。 “他长身体的时候,你不许他吃肉,甚至不让他吃饱,对吗。”王的儿子,比王矮了整整一头。 “对。自从有了他,我再没碰过那个女人。能生儿子的女人。”王很满意自己的权术,儿子就在身边,他不怕他听见。 叶玄已大致了解这个营地的状况,开始安排后续:“你只袭击我一次,可以当作不明真相的自卫。你将获得封地,成为贵族,我之前说的依然算数。这里共有多少人?” “……六十五。”外面可能真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事,到此一步,阿提努有点信了。封爵已足够荒唐,依然算数更是他万没想到的。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甚至没指望对方饶过儿子。民袭官,杀满门,这不是最最基本的常识吗?漂亮的女眷兴许能活,哪有放过男人的道理?何况他不止是官,还替神教办事。怎么…换了个神,连这都不一样了? “拔出弩,瞄着他俩。二十九,你来。”为避免麻烦,叶玄拾起了地上的刀和猎叉,又取走了“小王”的木矛与弹弓。见“王”不动,“小王”全程只傻傻站着,没半点抵抗。七步开外,叶玄扔下满怀的兵刃,领着“二十九”走到更远处。他要问她一些问题,验证“王”说的话。 今日以前,“二十九”从不知道“王”可以被打败。但有些东西比“知道”更深厚,也比“知道”更表浅。谁打败王,谁就是王。这是刻在所有猴子血液与骨髓中的道理,包括有毛的和无毛的。不需要学,不需要教。 左右双肩,一边扛着一个男人,叶玄心里很是郁闷。比心里更难受的,是攀山时的姿态。双手不便使力,某些近乎直上直下的陡峭处,只好让师姐用绳鞭拖拽。鬼蛾背着“二十九”,总是居高临下用眼底瞄他,就算隔着面铠,也能瞧出那一脸幸灾乐祸。 木叶一行,只带了“大王、小王、二十九”三人出谷。谷中六十多人,不可能挨个全背出来。从山谷到最近的城,中间要经过雨林,若带着六十几人,鬼知道会有多少被毒蛇、毒虫咬死在半路。他必须把军队调来。防蜂服、避虫膏、火把、医士、兵士,还有射杀山狮的弓弩、驱赶林狼的号角,样样都不能少。 带走“大小王”,因为叶玄担心山谷另有出路,他很怕带人回来时,发现“王”已经拐跑了自己千辛万苦才找到的洛拉玛们。如果真的有路,“王”有动机隐瞒这一点,“阿提努”明显更愿做山谷里至高无上的王,而非外面任神宰割的勋贵。 带走“二十九”则是顾虑她的安危。二十九引来外人,外人带走了王。叶玄不清楚她山谷里的同伴会如何看待此事。尽管已经解释过很多遍,可谁知她们听没听懂,又愿不愿意呢?就连二十九…如果现在问她,她恐怕也想回到原来的生活。“王保护她们,王奴役她们”,这纯粹是叶玄身为外人的感觉。对二十九而言,那是世界“本来”的样子。二十九不讨厌王,她心里不苦,一点儿也不,叶玄看得出来。 他们的身份注定是藏不住了。不光是因为大王、小王和二十九亲眼看见他们攀山。入城调动军队,也不是单靠一张水纹腰牌、一身浅灰教袍就能办到。凭这两样真货,他们能在圣宫以外的地方横行无忌,无人敢阻挡、无人敢强留。但要调兵…对不起了,您的腰牌还不够硬,灰袍还不够浅。 更不可解的难题在于:那六十几人怎么出来?担心另有出路,只是叶玄的谨慎而已。更大可能是真的没路,只能硬背。这还掩饰个屁?在此处露了底,沿途所有地方就全露了。好在这一路上没干啥丢脸的事。 “需要这些,立刻。我是莫维坦。”劳帕罗城,王宫内。叶玄递给监国的雨露一张清单。鬼蛾仍穿着影卫的黑衣,只除去了面铠。青儿仍穿着雨露的灰袍,只摘掉了兜帽。她们没带“属于自己”的衣裳,叶玄也是一般。 “……请证明您是。”监国雨露“塞希琳-洛拉玛”单膝跪地,微微发颤的嗓音中,亢奋明显大过恐惧。 双手叠腹、单膝跪地是洛拉玛神教的至高礼仪,面见“圣女”和“首席执事”都是如此。唯一的差别在于:对圣女,左手叠在右手之上;对首席,右手叠在左手之上。大部分“监国”一阶的雨露都去过珀瑟城,见过“圣女影”,但极少有人见过“神之泪”。 塞希琳至少有九成把握,相信对面站的正是神泪与鹰王本尊。水纹腰牌是真,不足为证,可能是偷抢而得。但那个影卫装扮的女子明显不是“凡人”,她的面容不像沃夫冈伽的任何族裔,像“圣女影”。 塞希琳同样有至少九成的把握,相信自己没有做错。跪伏,是敬畏;求证,是本分。一个淡灰眼瞳的洛拉玛人,一个面容酷似圣女的影卫,若仅凭这些就交出兵权,那是渎职。 塞希琳更有远超过九成的把握,相信即便自己冒犯了祂们,也不会有太恐怖的后果。神明爱人,尤其爱洛拉玛人。她对此深信不疑。 一道分不清是水还是气,是冷还是暖的源流,从眉心直透脚底。莫维坦用一个呼吸的时长,证明了他是自己所宣称的那位。 单膝点地,变做五体投地。塞希琳哭了。 第一百六十五章 云顶红尘 依照“神教”的许诺,每交出一名“洛拉玛人”可获得一片足够养活一千人的封地。阿提努的山谷里有六十多个…… 如果交出的数目超过十,且“首席执事”或“圣女”主观上判定期间没有“奴役”而是纯粹的“保护”,他就不只是贵族,更是“圣人”。阿提努显然不符合这点,但毕竟有六十多个。若神教守信,则阿提努的封地放到任何一个普通王国,都算是首屈一指的大贵族。首相的地,都未必比他更多。 “他也没‘交’啊,是咱们抢出来的。”鬼蛾不在乎封地本身,她就是感觉有点窝囊。一个想杀掉少主、青儿姐和自己的男人;一个不止想了,而且还动了手的男人,就这么便宜他了? “真相不重要,重要的是感觉。”叶玄望着鬼蛾,耐心解释道,“外人不会知道山谷里发生了什么,他们只会觉得:神教是不是抠门儿了,想赖账了?但凡每一百个人里有一个这样想,危害就远远大过‘六万人封地’的损失。 而且更关键的是,那些赌上性命,深入险地搜寻‘洛拉玛人’的赏金猎人会怎么想?妈的找到一两个给赏,找到几十个你们会不会为了省钱…直接把我杀了?” “哦…那下回再遇到这种,让我在山里当几天‘王’行不?”鬼蛾暗笑着,在叶玄手心写道。 “您是圣女,降格当王那还了得?要是想当‘人凳’我倒不介意坐坐你。” “好啊。你和青儿姐一起,我撑得住。”上一句是玩笑,这一句叶玄相信她是认真的。 “……仙子,您当我没说吧。” 三人没与护送“二十九”等一众洛拉玛的卫队同行,归途换了装束,却也不便再入大城。 仅木、叶二人,还可扮做普通夫妇。鬼蛾的长相实在太特别了,那是一种仅凭“兜帽盖住半张脸孔”无法遮掩的特别,而城内禁止“帽沿压过额头”,更别说“面铠”了。除非她是“影卫”。前些日子出了那事,“雨露、侍卫、影卫”这副牌面短期内已经很难再用。 鬼蛾心思单纯,她觉得反正行迹已露,横着走不就完了?叶玄坚决不允。“咱是假神,你心里没数儿吗?一路给人围观,是你能演好还是我能演好?” 归途绕路,三人又寻了残影指定的另一处“很难进人”的荒森,全无收获。待回至珀瑟,“二十九”等人也已被护送到此。“阿提努”则跳过了查审一环,直接成为“南境”的勋爵。鹰王说人是他“交”的,谁还会揪着他刨根问底呢? 按常理,交出“洛拉玛人”的平民都是原地获封。可他原属的王国根本没有那么大片空闲的封地,尽管新神登位后,如今的封地在法理上已经可以买卖,可这么大一片,要找谁买呢? 如此规模的封地,对普通王国而言已经牵扯到“安危”一层,若圣宫派人去谈,怎么报价?若对方不敢还价,一口应了,算不算强买?阿提努没去珀瑟城,这个难题却随着护送洛拉玛的卫队一起,被带到泪宫。 “反正他脱离世俗已足够久了,在原国没什么亲眷,干脆封到南边得了。这种事不合规矩,咱不能硬来。你个派人去问问他吧,看他愿意还是愿意。”难题转给泪宫,进而骚扰到了清尘。清尘让惹出麻烦的人自己解决,这就是叶玄想的主意。 北境自古纷乱,新神降服了托托莫,却从未真正拥有北境;南境自古一统,新神霸占了帝宫,整个南境几乎等同于教产。南边的城池比北边略少,人口比北边更多,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南边所有城主都是“代政官”,没有国王。南边也有贵族,贵族也有土地,但那不叫“封地”,而是“辖地”。辖地亦可世袭,平日里觉不出太大差别,然而从本源上说,那是替皇帝“代管”的。 自古以来,南境的每一寸土地,法理上都归“皇帝”所有,直到“神降纪元”,才有了真正的、零星的、至少在名义上不可被皇帝剥夺的“封地”。 其后百年,南境的“封地贵族”与“辖地贵族”渐有往来,偶有联姻。骨子里仍不免相互鄙夷。 “地是你的吗?那是皇帝的,你就是看家的狗!” “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先祖一代又一代的积淀,我的家族源远流长。你算什么?地窖里藏的宝贝涨了价,你就高贵了?” 宴会上,会在喝醉后当着对方的面把心里话说出来的,往往都是前者。酒后吐不吐真言,亦是新贵与旧贵的一道分岭。这是可以训练的,旧贵族自二十岁起,便有专门的家庭教师负责“酒后仪态”的培养。与北境相较,南境内腹几乎没有战争,因而这里的贵族更古老,也更矫情。 “你可以去找‘阿提努’,但他不在原来的山谷里,也不是你的王了。他要去南边,很远很远的南边,需要一百个日出,一百个日落才能走到。阿提努找到新家之前,你要暂时住在我家。玛格玛,是好人。二十九,不害怕。”一百个日出日落,是叶玄随口编的,红土没这么大,阿提努要去的南边,也没那么南。一百天,他有信心在一百天的时间里,让“二十九”相信新的生活才是更好的。 以外人的眼光看去,曾经的“二十九”算是囚奴。但她绝不是“地窖里关傻了”的那种。身为囚奴的同时,她也是臣民和猎手。一个心智完好,只是被种植了某种观念的猎手。约束她的环境已然消失,阿提努的威权已经破灭。一百天,就算她没能适应新的生活,至少也会反思旧的。 “我家有很多人,很多很多,比一百还多。他们的名字有点奇怪,年纪最大的不叫一,小的也不叫一百。在这里,二十九也会有一个新的、奇怪的名字。你叫‘海瑟琳-洛拉玛’。嗯,没关系,你只要记住海瑟琳就行。海瑟琳,二十九;二十九,海瑟琳。”海瑟琳当然不和木青儿住在一起,叶玄说的我家,是泛指外人眼中的“泪宫”,乃至整个“珀瑟城”。 他现在很闲,有足够多的时间做清尘认为“没用”的事。清尘也乐得如此。她是执掌神权的首席;是大祭司、大主教加半个厄古斯;是安史、金拓加半个罗摩苦。残影沉迷“天网”,与自己偶有争执,总体还算和睦。教权、兵权、财权,基本都在控自己手中。 清尘知道,在权力的版图中“极品刺客”将成为自己永远缺失的部分,青、玄、影、蛾可以为自己所用,但长在他们身上的东西,永远不会真正属于自己。这已经足够了,也只好足够了。 一群断子绝孙的“巫师”,还惦记千秋万代不成?一群断子绝孙的“巫师”,自己将是最先老去的那个。还剩…两百五十年左右?黄土埋半截,说的就是我这个年纪吧。不,现在是红土了。 “灾害纪元”六百八十五年;“神降纪元”十一年。此时的清尘,两百五十岁整。 旱境武人多在五百岁上下渡入“衰老期”,她还有半生光阴可以挥霍,半世的权柄可以享用。依照在红土谎称的年纪,巫依洛时年七十九岁。她将在三百三十岁上下开始衰老,一个与鹰王一母同胞,却因“神脉单传”而未能继承鹰神之血的,健康且长寿的素人。有关鹰王的一切都是预谋之外,不及细细规划的骗局,回过头看却意外地…似乎恰到好处。 ………… 比首席执事巫依洛更先老去的,是北境“珀瑟帝国”的第二任皇帝“洛莉塔-埃博拉”。 “神降纪元”二百五十一年,洛莉塔的长子“威尔弗-埃博拉”继位,这是北境历史上第一位男皇,也将是唯一的一位。威尔弗的王后,是南境“玻瑟帝国”上一任皇帝“黛弥卡-洛拉玛”的长女,本名“罗兰兹-洛拉玛”,嫁给威尔弗后,现名“罗兰兹-埃博拉-洛拉玛”。神姓不可抹消,无分嫁娶。“埃博拉”就此沦为“间姓”。 罗兰兹的两个女儿,包括后面可能的所有女儿……全都是,也只会是洛拉玛人。云顶、红尘,尽归巫女。 ………… “神降纪元”二百五十八年。洛拉玛神教首席执事巫依洛,额前生出了第一缕白发。 “不知会先傻还是先瘸,我交代一下后事吧。”首席执事有单独的府邸,清尘治世弄权、饮食休憩都在此处,印象中已有几年没见过木青儿了。今日要说正事,她特意只叫了残、叶二人到自己房中,不想让青、蛾参与。 “嘁…少说还得十几年呢,现在弄出一副诀别的样子,你真死的时候我可哭不出来了。”残影已经偷偷哭过,当着清尘的面却不愿表露太多。 那一声嘁、一道白眼,仍是当年夜宫中的顽劣模样。而眼底深处,叶玄仍可捕捉到几分独属于“长者”的暮气。冯二七、血筹官、圣女影…她三百九十八岁了。 “你吩咐吧,冕下。”叶玄也不想气氛太过沉重,低笑一声,对清尘道。 “第一,退出世俗。这件事必须慢慢地做,因此要提早开始,务求在残影衰老前完成。你一个人弄不了,会出乱子。其实应该更早就开始,是我贪权了。 好在我们退出的过程,不会像旧神那样麻烦。天神治下,教、政名义上从未合一,我也不是教皇。教体无需大改,只需一步一步把权力交还给皇帝和国王们。‘信徒执政,雨露监国’这一点也不用变。只是雨露们需要收敛,从现在起,在我们的保护下,主动收敛。 可以借‘天网’的手眼,发起一次整肃。把那些过于嚣张的拿掉,派出一批温和的,修缮与国王们的关系。同时,要公开处决几个不服管教的王,动用‘天军’也没关系,或许动用了更好。越要往后退,越不能示人以弱。” “嗯。我来办吧。”闲散太久,叶玄需要适应。运气不好的话,清尘会在几年内失智,他必须尽快成为至少大半个清尘,而现在,他连她部下的名字都叫不全。 雨露监国,进而干政。这原本是清尘的阳谋。而今情势有变,她反手就去收拾那些干得最好的。 放任“雨露”们在“不至逼反国王”的前提下肆意揽权,是她的目的之一,也是现实更大目标的一种手段。洛拉玛神教的基石,是洛拉玛人。手握实权的洛拉玛人越多,神教的根底就越稳固。国王不想被雨露欺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王储娶一个洛拉玛人做妻子。只有巫女能对付巫女,只有“神贵”能明目张胆地违抗“监国”且不会引发严重的后果。 事实上,一旦王储娶了洛拉玛人,监国会立刻变得很讲道理、很好说话,国王根本无需放出儿媳与对方撕咬,对方见到同族,自己就不咬了。 “大清洁”以前,红土的洛拉玛人很多,从城间到乡野、从国王到奴隶,遍布各个区域、各个阶层。彼此间的纽带却十分松散。 到了“神降纪元”,她们是所有族裔中绝对的少数,同族之谊天然比以往更加深厚。但这并非全部。更关键的原因是:一旦王储娶了洛拉玛人,圣宫对“监国雨露”的考评也会转向,她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催生”,就是想尽一切办法确保王权“自然滑落”到洛拉玛人手中。 做了“正确选择”的国王会发现,儿子迎娶“神贵”的好处,远不止“枷锁变松”那么简单。与邻国交战时,儿媳能从莫名其妙的地方借到钱,当然不是圣宫,圣宫是公正的、是出离的,不会在王国交战时拉偏手的,但儿媳就是能从莫名其妙的地方借到钱!“监国”也会明里暗里引导他:前线吃紧是吧?“奉献”可以先欠着,没关系。 “你想透过办具体的事,慢慢上手?”清尘有些疲倦地注视着叶玄,缓声道,“不行。万一我变傻的速度比薛瑞还快……你得时刻待在我身边,看我处理所有的事。你得用最短的时间适应我的生活,不要去纠缠细节。” 在叶玄看来,办具体的事是“上手”最快的办法。了解一条脉络上的全部细节,是掌控全局最好的途径。这叫一脉通而百脉通。清尘则是古典的文人作派,能从书上学,就不跟人学;能跟人学,就不透过实践去学。 “好,听你的。”叶玄不认可,但现在…尘儿说什么都是对的。关于衰老,中原有个不太靠谱的玄学:劳心者先损心智,劳力者先坏手足。脑筋越灵光的人傻得越快,手脚越灵便的人瘫得越早。 你得时刻待在我身边——叶玄觉得这句才是重点。 最后的一段日子,该不该“更加用力”地去爱?他觉得不该,也基本确信清尘是同样的想法。若没有特别的因由,他会找机会、找借口多与她见面,但不会时时刻刻粘在她身边。清尘绝不愿意在等死的氛围里等死,最后一段日子,她会更加用力地做事,做她喜欢的事。 可既然她要求了,既然她认为“待在一起”是更好的选择,叶玄当然不会反驳。至于说…这其中有没有撒娇的成分,理智上他知道,多半没有。尘儿爱她的江山远远胜过自己。但他宁愿相信,尘儿需要自己的陪伴。 “嗯,那下一题。”清尘看了眼残影,确认没有疑义,继续道:“北帝禅让。威尔弗-埃博拉是个用来过渡的皇帝,刻薄点说,只是繁育洛拉玛人的道具。他自己知道,手下的将臣也知道。威尔弗的长女‘美杜莎’从懂事起就跟着我,现在的‘珀瑟帝国’实际已经是‘皇女’掌权。 但我不想等了。两年之内,安排威尔弗退位养病吧。皇女摘掉‘间姓’,我要亲眼看着她以‘美杜莎-洛拉玛’之名登基。我自己埋下的钉子,失智前…我要亲手拔掉。”清尘似乎笃信她的头脑会比手脚先坏,而且坏得很快。 神教收服北境是“神降六年”,归拢南境是“神降七年”。如果早知道有这么快,清尘绝不会让“索菲娅-埃博拉”做北皇。对于这个算不上失误的失误,两百多年来,她始终耿耿于怀。 “需要清理‘外戚’吗?”叶玄问。所谓外戚,是指有埃博拉血统却无洛拉玛血统的将臣。 “需要,但不是你来。美杜莎必须主动做、亲手做。如果她登位后干的第一件事不是这个,就让她也去‘养病’。到时候就要辛苦你俩,辅佐一个九岁的小皇帝了。”埃博拉家族拥有下辖八城的“鹰之国”,那是整个红土最大的一块封地,是木叶家族对埃博拉家族的回报。但埃博拉一族在帝都“珀瑟”从来就没有像样的势力,初代首相“海柔尔”何其睿智,她当然明白姐姐与侄女的处境,当然懂得举贤避亲。 十几年前,“珀瑟城”冒出一批“埃博拉系”权臣,那是清尘刻意培植的。是专门用来让皇女跟家族决裂的。美杜莎能看懂,清尘亲自带了她几十年,她当然能。如果她能看懂却不做,那就是根本不认可自己的使命。清尘有超过九成九的把握,那样的事情不会发生。但叶玄不懂,他住在泪宫,却已经远离中枢太久了。他只知道“皇女掌权,外戚蔓生”。换言之,他知道的内容和外人差不多。 “…嗯,懂了。”叶玄没有再问蠢话,他借着饮下半杯果酒的工夫,自己想明白了。他的愚蠢终究是疏懒所至,不是真蠢。南皇是“初代雨露”一系,不存在父族和夫族势力,北皇则是“树大根深且信仰鹰神”的埃博拉家族,美杜莎既是洛拉玛,又是埃博拉。她的使命是“切割”。她必须宣示自己只是洛拉玛,不是埃博拉。用父系族人的血来宣示。 “埃博拉那边,另有一个隐患。雪刀。”清尘原没打算在今天谈这个,叶玄多问了一句,她索性顺着话头多说一句。“索菲娅死后,雪刀一直供奉在鹰都,现在没什么问题。但终有一天,你和木青儿也会离开。到那时,雪刀是凡间唯一的‘神物’,且那东西有着肉眼可见的特异。它会变成权杖,不能留在鹰都。你们要想办法把它收回来,实在没有借口,偷也行。” “我会办妥。” “我去偷。” 二人几乎同时开口。残影喜欢偷东西,这个情趣不因她已年近四百而有半分衰减。 “‘偷刀’和‘禅位’得隔开,不然太明显了。”清尘一笑,看了看残影,目光又落回到叶玄身上:“下一题,神泪归天。这件事要放在神教‘退出世俗’并稳定很长一段时间之后。若一切安好,你们也可以和残影一起退场。总之…圣女不要当众衰老,神之泪更不能。 好在你们出场即是‘成态’,世人眼睁睁看你们年轻了三百几十年,会更相信你们不是‘人’。天神降泪,本是为了拯救。见世间安泰,神泪归天,情理上也能说通。退场的具体方式,你们自己想吧。最好让人觉得,天上仍有一双眼睛在注视他们。” “嗯,我知道了。” “新皇坐稳后,残影衰老前,要把‘泪宫’迁出‘珀瑟城’。‘泪宫’和北皇的‘帝宫’在同一座城里,是方便我揽权。一旦我们全都离开,‘泪宫’与‘帝宫’迟早会合为一体,不论谁吞掉谁。那样一来,‘神权’与‘世俗’之间再无缓冲。一个有‘教皇’的北境,一个没有‘教皇’但更强大的南境……我想不出和平的理由。 神教想要长久,‘盘桓于两皇之间,又凌驾于两皇之上’是最稳的格局,厄古斯已经教过我们。只是洛拉玛的神座大半靠巫术取巧而得,也不知我们走后,能‘长’多久。”清尘不在乎洛拉玛这个族群本身,但神教能否长久,她很在乎。那是她的心血。两个帝国也是。 “格林内海,对吧。”叶玄问。作为神教中枢,同样处于南北“缓冲带”的“癌陀冥山”显然是更完美的位置。但神教不可能迁入“旧神圣殿”的遗址。现如今,“格林内海”是洛拉玛神教的两大圣地之一。神之泪降临于“湿地沼泽”,彻底拔除伪神是在“格林内海”。泪宫迁离珀瑟,只能在这两个地方中选一个,毫无疑问,北境以北的“湿地沼泽”是不行的。 叶玄说得全对,影、尘二人却齐齐还给他四道不满的目光。这还用问? “‘税源’和‘天军’也要舍弃,是吧。”叶玄像个被考校的学子,急切地想要向先生证明:我不太用功,但是我懂。 “嗯。”清尘点了下头,“‘城地、征伐’二税,原本就是帝国代收,珀瑟帝国也必须以神之名,才能沾手这笔巨款。对北境的国王们而言,不会有什么变化。但帝国上缴神教的部分,迟早由‘八二’倒转为‘二八’,如果不是‘一九’的话。南境没有王国,根本上也是同理。少了神泪和圣女的淫威,小猫注定要变成虎豹。 源自民间的非强制的‘奉献’,如今占泪宫收入的‘两成五’,往后这将是极重要的部分,能不能维持,就看后任的本领了。” 王宫即圣所,税收由“国王”直接交给“监国的雨露”显然是更方便的办法,但清尘当初非要让“帝国”沾手。她有三重考虑。 一是为了制衡。三方势力搅合在一起,会比两方更难做假; 二是为了推责。帝国负责征税,遇到抗税的首先由“帝国军”而非“天军”负责征讨。帝国军可以败,天军只能胜。因此天军最好少动,一旦启用,则必须集结起足以“碾压”而非“恰好”的兵力,靠“账目上的巨亏”确保神明的威严。 三是为了退出。教政合一的局面注定无法长久,清尘从一开始就知道。所以她是首席执事,不是教皇;所以傀儡帝国必须掌握实权,或者说,能在体制不变的情形下,随时接管实权。 “财税衰减,‘天军’很难维持住战力,有不如无。”清尘继续道。“旧神的做法合理,我们抄照就行。迁入‘格林内海’后,‘泪宫’由少量精锐教军、珀瑟军、玻瑟军一同拱卫。神教不再直接参与战争。万不得已时,可由神教授权、神教出资,让帝国军以‘天军’之名讨伐叛逆。” “嗯。退场前,我找机会安排几次。”残影说。这种事难在头回,一旦有了范例、有了规程,后面就通顺许多。厄古斯就不需要这种“通顺”,归根结底,泪宫还是积威太浅。 厄古斯时代,大主教能凭一道“渎神”的判决将皇帝送上刑台。如今的神之泪和圣女也行,但往后…洛拉玛神教的首席却未必拥有如此权能。首席是洛拉玛人,皇帝也是洛拉玛人,都是神贵,你欺负谁呢? 而与此同时,皇帝对下也面临相同的问题。都是神贵,都姓洛拉玛,你能做皇帝,凭啥我们不能?皇帝的回答是:神教。 皇权神授。这将是百年以后,“首席执事”与“两位皇帝”的默契。亦是洛拉玛神教得以“退出世俗”的凭依。 届时“神教”与“帝国”的关系,将只能以亲善为主,震慑为辅。渎神之判可以切实威胁到南、北二帝的皇座,但那是种鱼死网破的威胁。新神与旧神不同,厄古斯的根基在底层,洛拉玛的根基在权贵。 总体而言,大家都是同一神话谱系下的“自己人”。如果神官和皇族们够清醒,一定能意识到她们面临着共同的威胁——洛拉玛之外的所有人。 一个特征鲜明、总数不过几万的族群,把持着南、北两境七成以上的土地,九成以上的军队,只因她们拥有与神明相近的容颜。可天神睡着了,一睡就是万年起步;神泪归天了,谁知道祂能不能回来? 大清洁。作为整个红土有史记载以来唯一一个被清洗过的族群,清尘企盼她们不要忘记历史,至少别忘得太快。 “最后,是我自己的私欲。给我立个传吧。用中原语,藏在泪宫。” “酸臭文人,你自己写呗。”嘲讽归嘲讽,不屑归不屑。这是清尘的遗愿,残影当然顺从。她是酸臭文人,她要青史留名。 “用犀皮纸。誊抄百份,琉璃塑封。我会把大半埋进土里,小半留在宫中。即使有天‘泪宫’被人铲了,你的传记也会落入藏家之手,流传后世。”叶玄眼望清尘,疼惜道。 “嗯。”清尘宽慰地点了下头,沉默了会儿,又道:“遇见你们,还挺好的。” 清尘,陈倾。她书写历史,成为历史;被人铭记,被人遗忘。数千年后,她是说书人口中开天辟地、翻云覆雨的枭杰。数万年后,她是《拓殖》某个小小段落里,某双鞋子的主人。 第一百六十六章 蝗蜂漫舞(全文完) 木叶谷内,伴着晨间朝露,一男一女用两副没有轮子的轮椅,并排推扶着两名头发花白的老妪。这一年,是“神降纪元”三百七十年。 影、蛾相差五岁,却在同一个月内先后生出白发。这是她们衰老后的第十四年。轮椅无轮,凭推扶者的腕力悬在半空,地面大小碎石也无法令其颠簸。 劳心者先损心智,劳力者先坏手足。黄土大陆有关“衰老”的玄学在清尘身上应验,却无情地放过了残影。 “呃…啊……快点,疼!”三年前,她的左腿不时隐隐作痛,一年前蔓延至尾椎,半年前至腰肋,隐痛转为剧痛。 叶玄迅速而又轻柔地放下木椅,双臂以“摔柔术”的手法锁住她的脖颈,阻断涌向头脑的血液。缺血引发的晕厥远远快过窒息,残影睡了过去。 从呼痛到入眠,全程不超过十个呼吸,这套极危险的疗法叶玄已做得无比熟练。 残影老了,却终究是个旱灾。药物没办法帮她止痛,亦无法助她安眠。中原的忘忧果不行,红土的迷蝴粉也不行。以真气强封经脉、用手指重戳麻筋,早先还浅浅起效,后来不管用了。 从呼痛到入眠,一旁的鬼蛾全程默然。她最亲的姐妹、最好的朋友,再不会心疼她了。早在残影无力行走之前,鬼蛾已然失智。如今的她,仿佛一株有心跳、会呼吸的肉植。她不能咀嚼,不能吞咽,大概也不知道自己活着。 已经许多年,木青儿同叶玄一起,悉心照料这株行将枯萎的,以及房前屋后那些生机盎然的。蛾变成草,再不能绕着她盘桓来去,再不能扰她清净、惹她烦心。她也终于有些伤感,有点想念。 “我受不了了…让我死。”剧痛是一阵一阵的,残影醒来时,狂暴的波涛已在退潮,仅那一两分的残余,仍令她生无可恋。 “还剩三天,我会守信。”叶玄握着她沁凉的左手,低声安慰。 五天不反悔,我送你走。这是叶玄的承诺,是二人的约定。或许终有那么一日,但在此之前的半年,她已经反悔过无数次。 生死别离,能有几人洒脱?若真的决意要死,自断心脉又何需求人? 再看他们一眼,就一眼,最后一眼……这样的话,残影已数不清对自己说过多少次。从不忘事的她,记忆也大不如前。 一股浑浊的气味涌进鼻腔,残影需要换衣了。初成少女之际,她的耻感就比常人浅淡,鼎盛的几百年间更近乎全无。而今每到这个时候,却连眼睛都不敢睁开。她很想自己来,硬要的话,也勉强能够。 但剧痛没有预警,随时可能侵袭。去时好似潮退,来时有如雷降。若屋内只剩她一个,那样的痛,她就得多受一两个呼吸,或至少一两个眨眼的工夫。这取决于她能否在第一时刻叫出声来……准确地说,是第二时刻。跳痛的间隙。呼救只能发生在跳痛的间隙,痛到极致时,人是叫不出声的。 “你还剩多少泡的耐心呐?给我个准数,我抓紧死在前头。”衣裳换好,痛已全消,残影又能说笑了。只是有气无力。 “久病床前……嗯,那什么,也就几万泡吧。你省着点儿用。” “哈,那我用不完了。欠着吧,下辈子还我。”中原三大教派里,冥神教庙宇最多,因此中原人爱说来世。那很难算是信仰,更接近一种风俗。 “还。几万泡的债,还不尽我怎么做人?妈的…要真有轮回,我别是你儿子吧?” “哼哼,天理昭彰,报应不爽。落在老娘手里,你可仔细着点儿。”她有些费力地牵动因肌肤松垮而略显下垂的嘴角,笑得狡黠又难掩疲倦。 “唉…你只要不跑,怎么都行。跟你说个秘密,知道青儿为什么总打你么?小蛾比你欠揍多了,为什么只打你?” “因为,我像公主。这叫什么秘密?第一次听到日记里的内容,我就懂了。” “像个屁,我娘比你好看多了。”残影一语点破,叶玄开始耍赖。接着沉默了会儿,又黯然低语道,“所以…那个你也明白,对吧。” “嗯。想说吗?憋在心里几百年,知道你挺难受的。”凭着日记,残影只能隐约猜到一些。叶玄的话,坐实了她的推想。 “……你既然懂,我就当说过了吧。”叶玄很清楚,如果自己不问,残影永远不会主动触碰这个禁忌。憋在心里难受,说出来就能好些吗?算了,何必呢。 “吃得下肉吗?”距离开饭尚有很长时间,叶玄生硬地转了话题。残影现在每日两餐,正午前一次,傍晚前一次。主要是“球薯泥拌野菜屑”,隔三差五吃一小顿肉,其实是兑水的肉泥。她的牙齿还算齐整,肠胃已经弱了。 “吃,我得补补。”残影咬了咬微晃的槽牙,发狠似地说道。剧痛的频次越来越密,昨夜三回,今晨一回。她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可每当疼痛退去,求生的欲望又奔涌而回。 “师姐,加个肉泥。”木青儿不在房中,叶玄稍稍提高嗓音,她能听到。白天青儿负责做饭、种菜、照料鬼蛾,夜里二人轮流守着残影。木青儿睡得浅、醒得快,叶玄陪床时则几乎不睡。那种“疗法”是极危险的,尤其用在一个身体枯朽,真气却还充盈的旱灾身上。他不敢在半梦半醒时动用,也不敢让她等得太久。 “嗯。”一声清冷的嗯透过窗格,传入小木屋内。从声源的方位而辨,她此刻正和即将收获的萝卜待在一起。 “有人!”忽地,叶玄抬眼盯向残影靠坐的床头侧后,似要望穿那道木墙。山谷四面都是绝壁,那隐约可辨的沙沙声,却分明是直立行走发出的响动。上个呼吸时,师姐还在另侧远处的萝卜地里,轻功再好也不可能眨眼间移到对面。 他急忙背起残影去到紧邻的鬼蛾屋畔。那一声带着示警意味的“有人”当然被木青儿听见,几个起落便即归巢。 暗水、雪脏,已有大半年不曾出鞘的两柄凶器,重见天日。 “是她吧…”残影伏在叶玄背上,贴耳轻声道。 “但愿。” 脚步很慢、很重。这让叶玄心下稍安。正在行走的那人…要么没有内力,要么没有恶意。 棕褐色粗布麻衣,棕黑色硬底布鞋。防晒遮脸的兜帽已经除去,透出一张莹秀的中原面庞。 “烛…老了吗?”残影心思已钝,比之常人仍快着半拍。冥烛头顶不见一缕银丝,但她多半已经衰老,就在不久之前。 木叶家族中,与“冥烛”羁绊最深的是“孤雁”和“鬼蛾”,如果单纯为了见小蛾最后一面,这时机选得太晚了。旱灾衰老的年纪不会恰好卡在五百岁整,可能是四百八,可能是五百二。时年五百零五岁的鬼蛾,也许早就没了。如果她不是算着小蛾的年纪来的,那么最合理的契机,就是她自己衰老。人之将死…… 冥烛点头。她几乎是用排除的方法才勉强认出了她。只能说相比于影,眼前这个枯木般的老妪更不像蛾。 残影猜得没错,冥烛老了。她的头发暂时全黑,发觉自己衰老,是缘于浅浅松动的某颗牙齿。时隔三百六十余年,她不曾原谅木叶家的任何人。包括在残影向家人挥舞屠刀后,依旧跟随她的“蛾”,也包括迫使残影清理门户的“雁”。 她不曾原谅木叶家的任何人。衰老…让她与自己和解。 “去吧,小蛾在。”烛的目光越过残、叶,望向身后的木屋。叶玄知道她在找谁,知道她最想见谁。 其后四年,冥烛留在山谷一同照料鬼蛾。蛾不能知,烛不能言。 她和残影一样,是从腿开始枯萎。又和已故的残影不同,她不想依靠木、叶。鬼蛾离世当晚,冥烛自尽。这些年去了哪里,过得如何,她至死也没提起。 ………… “师姐,有件事…我憋在心里一辈子了。你听不见,我才敢问。”灾害纪元一千一百一十二年,神降四百三十八年。此时距木青儿最后一次开口说话,已有两年半。她衰老的过程,几乎与鬼蛾一模一样。 叶玄有时庆幸,她不必像残影那般忍受病痛;叶玄有时哀怨,她无法像残影一样清醒地陪伴自己,直到最后一个日初。 “玄青谷里,我生过一场重病,那年我不到九岁。之后你教我练气,她不允许,你不惜与她翻脸也要坚持。那时我相信,师姐是世上最爱我的人。《日记》在你手里,我宁愿从没看过。”青儿无言。叶玄望着窗外,从清晨直到正午。相似的深谷,相同的正午。 “你原本…是想杀了我吧?那天中午的野菜汤,我才喝了两口,你就把木碗夺去,剩下大半自己喝了。我上吐下泻、浑身抽搐,就是那天下午。师姐怎么会抢我的汤喝?我当时没想,如果后来你不给我《日记》,我也许有机会忘记那天的事。或者就算记得,也串不成因果。 看过《日记》,我就只好明白…是我这个孽种的出现,致使你们分离。 我不怨你。如果我是你,我也不想让我活着。如果有人要拆散我们,我也会用尽一切手段把他弄死。我不怨你,我感激你夺走那只汤碗,真的。我只是…有点委屈。 可惜她不懂啊。她是这世上最信任你的人,也是最不了解你的人。还有脸教我‘爱与忠诚’,她根本不懂!你从来就不忠诚,你只是爱她。 如果她真的明白,就一刻也不敢让我们独处,更不敢说出‘你们留下,我一个人回去’那种丧心病狂的蠢话。 如果真的明白,她会带我们走。或者放弃族人与祖父,留在中原拿我四处配种,延续她念念不忘的…昆斯特和洛拉玛的血脉。 哈…没有如果,我知道。于我而言,迄今为止的一切已经算是最不坏的安排。你呢,师姐?你一生大半时间都是和我一起,这足以安慰你吗?我仅仅是个影子,也好歹是个影子,对吧。你夺走那只汤碗与忠诚没半点关系,而是因为…你也有点爱我,对吧。” 静默良久,叶玄又一次亲吻了那双无法回应,也早已不再水润的唇。“晚安,师姐。萝卜熟了,明早吃汤。” 三个月后,同一块菜地拔出了新一批萝卜。以木为姓、以青为名的她,终于再也无法透过白白胖胖的肥萝,汲取到丝缕养分。 她想睡在离公主更近的地方。叶玄从没问过,这不必问。尽管已停了呼吸,他还是不愿见她转瞬变为白骨。为躲避小丑鱼的撕扯,他潜入海底,用细沙将她掩埋。 “这叫雪,默海深处的一种泥。”鹰王对索菲娅的诓骗,一语成谶。轻如斐木、坚逾玄铁的天外飞石,静卧在安涅瑟怀中。百万年后,天水不曾落尽。雪化成泥。 ………… “灾害纪元”一千一百五十三年;“神降纪元”四百七十九年。 “别废话,全倒出来!”南境,帝都玻瑟,北城门外。一名背负竹箱,鬓发隐现灰白的“步行商”正接受巡兵的例行查验。排了将近两个大时才轮到他,箱里的全部货品都被粗鲁地倒出,一件件地查。竹箱本身,更是被里里外外摸了个遍。以往…可没这么严。 “这是商货,大人。不违禁吧?”见巡兵目光停留在几柄“镶嵌宝石的单刃匕首”上,行商赶忙解释。匕首长不过小臂,现已风声鹤唳到了如此地步吗? 此时距神泪与圣女“回归天国”不足一百三十年,与木青儿真正离世相隔四十一年。叶玄渡入衰老期恰好是七百岁整,迄今一年。 举目无亲的四十一年间,叶玄做了一名真正的商人。步行商。他走遍了沃夫冈伽的所有城池,走了不只一遍。 截至当下,洛拉玛人仍是这片土地上无可争议的“神贵”。然而“珀瑟帝国”对北境的掌控大不如前,位于格林内海的“泪宫”亦日渐衰微。南境“玻瑟”,蠢蠢欲动。 雷泽妮-洛拉玛。四年前因母亲早逝而提前上位的南境新皇,一经登基便开始整肃朝臣,扩充军备。 南、北之争端,在所难免。血与火的淬炼,亦是达成“真正的平衡”所必须。长远的平衡只能是动态的,来自南方的威胁更是北境“珀瑟帝国”得以长存的根本,托托莫的历史早已证明过这一点。 如果仅仅是这样,叶玄不会插手。没有人愿意一辈子活在母亲的阴影里,一辈子重复母亲已经做得很好的事。雷泽妮的不甘,叶玄也能体谅。 他不能容忍的是:身居要职的洛拉玛朝臣,一批又一批地被送进监牢。“玻瑟帝国”的军、财二权,正一步一步落入男臣手中。 刑不上神贵。你可以夺她们的权、削她们的爵,你可以限制她们的自由。但洛拉玛人只能软禁,不能囚禁!监牢是什么环境?这跟杀人有什么区别! “泪宫”派使者质询,你不悔改,还让卫兵在城门口当众缴了“影卫”的弩。黑衣面铠、弯刀细弩。圣女钦定的规制,如今大不过“法”了?王在法上,神在法下?你想干什么呀…… 泪宫也是荒唐。她干出这种事,还不判她渎神?眼下“玻瑟帝国”的旧贵们人人自危,多少洛拉玛想造她的反?皇权神授,大义的名分在你们手里!现在不动,是想等那些“同洛拉玛没半点亲缘”的男臣们坐稳不成? 叶玄对时局有自己的看法,仅仅是种看法。他早已不在中枢,所知情报与普通的“步行商”没有两样。上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泪宫的沉默,是隐忍还是纵容?是憋着雷霆一击,还是早已沆瀣一气?泪宫几位执事还和睦吗?或者说,派系间的倾轧激烈到何种程度?已到了不惜磨损神权,私下与皇帝勾连的地步吗? 以上种种,叶玄都无从知晓。他孤身一人。 “步行商”入城后的第六天,“雷泽妮”枕边莫名浮现出一柄镶嵌淡灰色宝石的木鞘。有鞘无刀,即刀已出鞘。望安分守己,好自为之。 同月,曾由神泪执掌的黑剑,悄然降临“泪宫-祈礼厅”。这是伪神残留在红土的一缕淫威,是无人可凭单手挥舞的至高权杖。皇权神授,神权天授。如果运气够好,也许还能蛊惑住一两代人。这是“神泪归天”后的第一次,他只能寄望于…没人知道这是最后一次。 “刑不上神贵。你们他妈的……”四个月后,步行商惊闻:已然被逼退位,押至泪宫软禁的前任女帝雷泽妮,又因新的罪名被追加斩首之刑。这是旧贵族的众怒,更是教权再次熏天的宣示。也可能,还包括神教内部某个派系的倒戈一击。不管什么缘故,洛拉玛人之间的争斗,自此公然见血了。 “唉…杀吧,自相残杀吧。”步行商叹了口气,背着满载货品的竹箱,去往下一个村落。 ………… 一片黑色的枯叶漂浮海面。粼粼波光之下,汹涌而至、锲而不舍的鱼群仿佛化做一只黑红相间,边缘不太规则的小舟,伴着久久不能入口的鲜肉,随浪逐流。 枯叶坠着小舟,缓缓下沉。海水包裹的一瞬,凛冽日芒顷刻转为柔暖,随即被点点黑红覆盖。 “师姐,在吗?小影、小蛾,你们在吗?”家族几人中,影、蛾、青皆以相同的方式海葬。星、雁、烛埋骨于卢索索城。烛是中原人,讲究入土,她大概也想和雁靠得近些。 清尘的陵寝在格林内海,恢弘伟丽,堪比罗摩。如此张扬的陵墓迟早要被人挖开。迟,或早而已。清尘不怕,清尘愿意。黑金木所制的棺柩内,不只是她的白骨,更有“内黑琥珀、外黑琉璃”两层塑封的,她的生平传记。 “叶红儿…你也在吗?”黄土无声、红土无息,她只可能在海里。“我半生敛财,半生弄鬼。是该憎恨你侵占了我的光阴,还是该感激你赐我目的?算了,就这样吧。” “灾害纪元”一千一百六十年;“神降纪元”四百八十六年。叶玄自断心脉于昆斯特近海,终年七百零八岁。 ………… “灾害纪元”一千三百三十九年;“神降纪元”六百六十五年。 一艘白坚木所制的巨大航船,停泊在拔地而起的红崖之畔。桅杆顶端飘扬的纯黑旗面之上,一条巨蟒般的白浪蜿蜒。耗时三日,航船顺崖壁寻得浅滩。转年初春,二十一艘更大的白船,载着六百男巫与上万人众,霸临红土。 归程的货船底仓,拳头大小、鹅卵大小,数以百万计的宝石宛如不要钱的烂果,泼洒满地。底仓之上,透气稍好的隔层内,异彩斑斓的各色眼瞳,竞相闪耀着恐惧。几名身形修长的使女,跪缩在沁着尿渍的角落,双手交握,虔诚诵念: 吾神开眼,外域的魔煞涌入人间; 吾神开眼,外域的魔煞涌入人间; 吾神开眼,外域的魔煞涌入人间……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