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诸天万界的人》 起源 世界毁灭了。 不,或者应该说,是末日到来了。 也许对别人不是。 但对我是。 我叫刘至善,至仁至善的至善。 因为我的这个名字,所以我从小就逐渐立志,想要成为一个造福人类的科学家。 但是,成为科学家的路,是不好走的。 即便我六岁就早早完成学业,开始研究创造发明时,也是感觉到难题处处,问题多多,经费,材料,种种处处都在限制我的科学研究。 对了,我的研究是生命超神纵理论进化。 简称,虚数进化 所以我至少需要一台超算。 我需要很多材料。 为了三经费,我迫不得已研究了一个游戏。 通过游戏赚钱,以供我进行研究。 由于缺乏实验用的生物,我只能在自己的身体上进行一次一次又一次的私人实验。 为什么如此? 好吧。 我承认。 我是一个地下科学家,就是我的研究课题得不到国家的认可,没资金不说,甚至违法,给抓到就不好了,所以我连网都不敢上,不敢去说话,发言,只能是一个旁观者在一边看。 那么 我的主要研究是什么呢? 精神造物,拥有精神,就拥有一切,把幻想化为实质,反哺现代社会。 有一款游戏,最终幻想,说的就是一群人发梦,在梦中的人想要拯救这梦境的世界的这么一个故事。 存在即合理。 可能有一天,你,我,也会发现,自己只是别人梦中造物,那又怎么样,要否定自己,跑去自杀吗? 所以我研究,自己创造虚拟世界,然后把虚拟世界拟化为真,在真假之间,只需要一个大混沌运算法。 这个其实说难不难,说简单又不简单。 我采用的方法是倒果为因。 先通过假设肯定了世界的真实,然后才好借大混沌运算法地去演化一切。 结果,在我沉浸在意识流,穷注于研究的时候,地球,龙国,发生了内战。 这不是哪一个势力跳起来打,而是男人和女人的战斗。 匪夷所思,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国家竟然形成了男女对立这样复杂严重的事。 我也是在后来才知道。 因为此前我一心是扑在了研究之中。 在二零二五年,龙国发出了历史性的咆哮,从原本一直让人以为是发展中国家一跃成为世界最尖端的军事强国。 在此后的若干年里。 龙国收复故土,不仅在南洋形成大中华屏障海上防御线。 还在夏威夷,澳大利亚,设立了军事基地。 往东,往北,龙国建立了一个庞大的亚洲计划。 即一个亚洲,一个国家,一个主义,一个声音。 这原本应该一直统治地球的。 但让人怎么也没想到的是,在地球母星,男人和女人之间爆发了一场惊天动地的毁灭之战。 这一战打得太狠了。 以至于天上的卫星都砸了下来。 我记得,我看到天宫号时,整个脑子是嗡嗡的。 地球毁灭了。 整个龙国,形成了一片片,一块块的生命禁区。 这主要是龙国开展了超级教育计划。 超级教育的结果就是,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成了科学家,发明家,正如我也是一个科学家是一样的。 因为资源丰富,几乎每个龙国人都可以制造什么,一台台机兵横空而起,男女之间爆发了凶狠的战斗。 至于说。 为什么会如此。 这是龙国拥有大复活技术。 每个人的记忆都直接存储,随时读取。 一个人死了,会立刻通过记忆下载,在克隆体上复活。 如此的科学技解决了生死间的大恐怖,终于让男女之间大打出手。 此后。 女性龙国人大肆出逃,离开了太阳系。 逃往了宇宙的深处。 男人则是在太阳系经营,并且往宇宙四周进行开拓。 地球被遗忘了。 …… 不过。 我还在。 我想,我大概成了地球守望者。 整个龙国,也许,可能,大概,或者,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我沉默一会,开始对我面前的太空舱进行维修。 我先打开了门口,进入舱内。 然后我修复了超级计算机。 又修好了维修机器人。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太空舱修好了。 天宫一号重新恢复了使用。 我把我的实验室移到了此处。 经过我不遗余力的努力, 里成了我的住所,我的基地。 通过太空舱的电脑,我研究了一下,在网上冲浪,才发现各国都曾往龙国用兵,想趁乱杀进来占便宜。 但是龙国的地上最强防御系统,阻挡了各国的攻击。 强电子防护罩挡住了一切战机导弹。 高频激光网络,卫星激光炮,超声波杀人系统,把越境的外国人一一打死在路上。 这就是龙国的可怕之处。 哪怕这片国土上一个人也没有了。 也没有一个外国人能在这已经无人的国土上放肆。 不过,时间是有限的。 也许五十年。 也许一百年。 机器设备会因为时间,一一出现问题。 能量网络也可能出现问题,而导致大面积器械失效。 到时,地球上的龙国,就会彻底消失不在,除非,宇宙中的龙国人选择回来。 但是会吗? 他们已经在宇宙上书写了他们的精彩,不用和地球上各种拖后腿的玩,他们可以全力发展。 他们还会看得上这已经落后了的,一片废土似的地球故土吗? 我陷入了沉思。 我觉得。 我想。 我也许可以拯救地球上的龙国。 地球上人的龙国人跑了。 我只需要补足龙国人就可以重新救龙国。又或者,我自己强到,进化到,我一个人就能守卫龙国。 经过人的苦思冥想,我终于决定了。 我要通过自己的力量拯救龙国。 虽然现在的地球,只有我一个人了。 大概或许吧。 至少我没找到其余的龙国人。 一开始我不知道如何复兴龙国。 直到,我想到了我的研究,倒果为因的虚数进化。 或许,我可以用这个,来拯救地球。 至少,拯救龙国。 我不甘让龙国在若干年后被外国占领。 哪怕国家遗弃了,不要了,我不干。 我知道,早在男女大乱战前,龙国已经实现了对太阳系的占领,对边缘的开发。 只是,越来越多的资源在母星,使得母星上的人类即使什么也不做,也能生活很好。 这让他们有闲余的精力做一些别的。 最终引发了大乱战。 乱战让龙国人放弃了母星。 外星域的繁华让母星人被称做虫子。 寄生虫的虫子。 国家早就有心改变这一状态。 所以趁了这个机会完成了一次大清洗。 把整个地球上的自然人运到了宇宙中。 要知道,宇宙可是太缺人了。 至于地球,无所谓。 龙国早已经完成了对地球的封锁。 即便有什么国家强大起来,最多也就是在地球一耍横而已。 对于龙国,也就是在太空基站按几下按钮,就能让激光大炮把地球给点了。 让你一座城,一个军事据点,一艘大点的,稍微像样点有船,都没有。 以后,那些龙国人可以当天上人了。地上的再牛,也只是地上的尘民,像微尘一样细小的尘颗粒。 微不足道。 啥也不是。 不过,那是他们的选择,不是我的。 当年。 为了从事违法的科学研究,我抹除了身份,躲在了暗处,用尽方法,进行虚数改写现实的研究。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已经成功了一部分。 是要改变这个世界了。 依靠我一个人的力量。 首先,我要激活一家机器人生产中心。 在我精心挑选中,我选择了春雨机器人工厂。 这家工厂是少有集机器人,仿生人,生化人,电子人为一体的机器人工厂。 机器人是普通机器人。 仿生人是制造的和真人一模一样,它的生产用途懂的都懂。 生化人是克隆人,但采用的是纳米骨骼。 在生理结构上和人一样,但却比人强的一种新型机器人。 最后是电子人。 这是龙国最高的科技之一。 能够把虚拟的数据或一个人的记忆,上传到这具机器人里。 这正常是被禁止私下行为的。 但现在也废了。 有了这座工厂,我就可以进行龙国复兴计划了。 是的,我想好了,我要大肆制造机器人,生化人,一切的像人的人,用来保护我的后代 我要用我一个人的力量,在虚数进化大肆制造我的孩子。 但是。 不是现在。 也不是未来。 而是要达到一个标准,我的实力达到的标准。 只有,当我强大到了一定程度,我的子嗣才有意义,不然基因层级就会很低,后裔的生命就会不足够长。 现在,再说一下我的研究。 我先说一个情况,你们可以了解一下。 在过去,曾经,龙国还没有崛起之前。 大漂亮国一天到晚没事的拍科幻片电影,以此炫耀自己有多伟大。 结果,后来,龙国人老是照电影上面的进行科研,还搞出来很多名堂,后来好莱坞就。不怎么敢。拍科幻电影了。 这就是倒果为因。 先有一个切实的设想,然后依此而行,到达终点。 或者这样说,对于科学,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一颗敢想的心,是灵感,是思路来源。 在科学界,有灵感的,往往迫于实力无法实现心中的想法。 有实力的科学家往往一天到晚埋头苦干他脑子十分单纯,没有灵感。 现在。 两者结合了。 龙国科学家的实干精神,加上大漂亮的想法,原本电影上的东西在现实中出现了。 这就是倒果为因。 我最大的研究,就是设计了一套大混沌运算法。 通过混沌运算,给npc加以智能化。 当一个原本的npc拥有了自我意识,它就可以算是一个人了。 混沌运算无所不包。 它会吞掉机器人的数据包,然后产生出自己的独特的,属于一个人的世界观念。 这时这个人就可以算是一个人,而不能算是一台机器。 这种方法对机器人的自我意识催熟太恐怖太快了。 有了它,我一个人就能源源不断的创造出源源不断的生化人,我可以和它们发生关系,让它们生下我的孩子。 有了孩子,龙国就有未来了。 坦白说。 如果龙国还在,我是说男女大乱战之前,我这么做是犯法的,是侵犯了自然人的利益。 我可能被流放外星,或是降等。 但现在,已经没有人管了。 大规模的超算失去了主动性能,啥用被动性能。所以即使我做的事不对,也没有人管了。 我回到太空人。 开始进行实验。 首先。 我在输入端进行文本输入。 提升自身实力。 程度初级。 搜寻世界观。 搜寻。 输入适配人数据。 直接扫描吧。 扫描结束。 输入数据。 进行适配。 选定文本碧血剑。 需要生成世界吗? 是。 进行世界展开。 百分之一,百分之二,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七十,百分之九十九,百分之百。 世界生成。 输入出生设定。 提供选择。 选择一。 你是毛威人,毛文龙之子,因为父亲被袁崇焕所杀,你一心想要为父报仇。 你此生都将与气运之子袁承志为敌。 优点。 你会得到东江镇残余势力的支持,有机会称王争霸。 缺点,你很难得到华山派的青睐,但你能得到温家堡和五毒教的支持。 选择二。 你是刘爱塔之子刘至善。 华山黄真会带你入华山的山门。 你有机会学到华山的武功。 你对袁承志可好可坏,你能够选择帮他,也可以选择站到他的对立面。 这是个自由的选择。 选择三。 你是黄真之子,黄金银。 你从小就被突然到华山的袁承志压了一头,心中不爽。 你被袁承志的武功超过,你对他暗恨在心。 袁承志下山,你投靠了归辛树。 你和孙仲君建立感情。 孙仲君被砍一臂。 你立下决心要和袁承志做对到底。 你会得到孙仲君的感情和归辛树的支持。 你还将得到玉真子的传功授艺。 你终将与袁承志一争高下。 现在进行选择。 选择二。 选择二,确定。 确定。 再确定。 确定。 人物建设完成,生成刘爱搭之子,刘至善文件。 文件生成完毕,可以进入游戏。 我躺入到了游戏舱中。 然后,我闭上眼睛,在催眠气。体的帮助下,进入睡眠。 也在睡眠中,进行脑波的读取。 最终,进入到这个——名为碧血剑的世界里。 第1章 华山上的生活 穆人清远远看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小孩子。 老头心中重重的叹了口气。 他知。 这是铁算盘黄真收的一个孩子。 他自己不想收养,觉得费劲,就送了过来,让他来养。 说起这个大弟子,穆人清是一言难尽。 铜笔铁算盘是华山穆人清收的一个大弟子。 那么,穆人清为什么要收这么一个弟子呢? 好简单的。 为了钱。 要不然,在古代,士农工商,商在末流,穆人清凭什么收一个商贾之子当徒弟,说白了是他新开山门,需要钱来运行。 当年华山出了一个败家大王令狐冲。 整个气宗被他以一己之力给带废了。 他令狐冲是快活了一生,但华山传承不能丢了。 所以风清扬就收了穆人清。 穆人清艺成之后,才重建得这华山派。 但是,最顶尖的几种武功也都丢了。 剩下的,也就一个混元功可以撑门面了。 为了门派经营,穆人清收了黄真。 但这个黄真,真是一言难尽。 他武功算是可以,但说到大师兄就有些不够看了。 黄真也收徒弟。 但他这个徒弟,全是糙汉,一点华山剑客的模样也没有。 现在,又添乱子了。 这黄真在外面捡到了一个孩子,他没时间照看,就托安大娘带到了华山。 怎么,他老穆就是比较适合看小孩子的吗? 要是平常,也还罢了。 但现在他老穆也是要带人上山的。 看一个孩子和看两个孩子可不一样。 好在,很快,老穆就松了口气。 这新来的孩子,虽是孩子,却不跑不叫不跳不闹,可好看顾了,都不需要怎么费心。 如此一来,老穆也就愿意接受了。 他看过了黄真的信。 信上说,这是名将之后,刘爱塔之子。 说不得和自己收下的小弟子颇有渊源。 穆人清的小弟子叫袁承志。 是辽东督师袁崇焕之子。 袁崇焕被崇祯杀之,穆人清不忍见其子死,终究是把他给救下来了。 不想转头黄真又送来了一个刘爱塔的遗子。 这真是让老穆都不知该如何说才好了。 不过,既然人已经来了,又是黄真送来了,哪复多言,也一并收下吧。不然,这黄真一年年送回来的钱财,他老穆可不好多花多用。 人既然收了,老穆也就开始教这两个孩子武功。 原本,老穆是对袁承志最为上心的。 但暗中老穆还是发现了,真正武功一日千里的其实是刘志善。 只是刘志善十分善于隐藏自己,不出风头,也不显耀自己,所以一时竟没多少人发现此点。 刘志善和袁承志交手,往往不是打平,就是惜败一招。 不论拳脚,还是刀剑。 二人交手良多,始终是刘志善略逊一筹。 只是刘志善根本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他在意的东西,更多。 刘志善不在意袁承志,他反而在意穆人清,他在暗中的观察,研究,了解这个穆人清。 从穆人清身上,刘志善学到了很多武功。 有的是穆人清亲自教的,也有是刘志善在旁边偷偷观摩学的。 穆人清的武功有破玉拳,这是华山派拳法,招招力大势劲,一拳打来犹如铁锤击岩、巨斧开山一般,威力惊人。 劈石拳,同样以刚猛之力着称,可用于开碑裂石,在实战中能对对手造成巨大的物理伤害。 伏虎掌法,共一百单八式,每式各有变化,奇正相生相克,有勾、撇、捺,劈、撕、打、崩、吐八大要诀,掌法变化多端,运用时愈出愈奇。 混元掌,虽是掌法,却是修习内功之用,是自外而内修炼“混元功”的掌式,待混元功大成,两相配合威力更增。 内功就是混元功了。 这是华山派独特内功,与别家修炼内功的方式不同,是自外而内,于掌法中修习内劲。虽然费时久、见效慢,但无走火入魔之虞,练成后威力奇大,内外齐修,临敌时一招一式皆有内劲相附。 剑法是狂风快剑,剑势中发出隐隐风声,剑招一剑快似一剑,威力奇大,剑锋上所发出的一股劲气渐渐扩展,寒气逼人。剑法不但招数精奇,而且剑上气势凌厉,并非徒以剑招取胜,对手面对此剑法便似是百丈洪涛中的一叶小舟,极为凶险。 此外老穆还会长拳十段锦。 这是武林中流传甚广的拳术,但经由穆人清使出,进退趋避,灵便异常,同样的一招一式,在他使出来另有异常巧思。 还有铁指诀,华山派指法,在与对手近身搏斗或点穴时能发挥出独特的作用,可作为攻击和防御的手段之一。 老穆会得很多,我年轻,学不了太多,主要在混元掌,铁指功上下功夫。 虽然是铁指功,但我暗中苦修,已经可以铁指接剑了 如果我愿意,可以硬生生用手指把袁承志的剑掰断。 但在剑法上,我和穆人清有不同的见解。 穆人清剑法极强,他在江湖上号称神剑仙猿,这一双长臂帮了他大忙。 但这狂风快剑,就有些讲天赋,要手长力大才好学这武功,我这身体素质平平无奇,怎么练也是不成的,所以我拆解华山剑法,只练基础剑式,走的是一个快准狠。 虽一时不得绝顶,但短时间也是极为高卓的。 慢慢的,我暗中已经超过了袁承志。 我承认。 小袁习武,比我要辛苦多了。 但练武是一味死下功夫就能成的吗? 那还要天才去努力什么? 华山,以剑为尊。 在小袁一板一眼的苦习苦练时,我也在练。但我的练,和小袁不一样。 小袁是用笨法子,一遍,两遍,三遍的苦学,苦练。 我不是说这不对,但我,想要更快。 我发明了三种练功的法子。 其一是刺落叶。 叶子不是直线掉在地上的。 它受到风力,和自己形状的影响,发生变化。 我要捕捉这种变化,把这些落叶,一片片的刺落下来。 当我闭着眼睛,都能轻轻松松的刺中落下的叶子,普通人的闪避在我眼中就是个笑话了。 我随随便便一剑即可刺中于他。 躲避又有什么意义。 其二是站在山上,等刮起了大风, 就施展轻功,往山下跑,同时运剑刺风。 我要感觉到风的阻力。 在不发出剧烈摩擦音时,又要有刺破风的手感,感觉。 这就千难万难了。 一开始我怎么也练不成。 后来我先试着发出声音,然后再慢慢消去声音的练习剑法。 这样。 我以后刺出的剑,劲力十足不说,还会破开空气的影响。 在别人眼里,我的剑会不自然的反而快了一些。 最后一简单。 就练拔剑式一招。 简单一招,千锤百炼。 只要一招精,便可天下行。 当然,我也有创法。 我把基础剑法拆开,重创了华山十三剑法。这是我的心血结晶。 它有很多暗招隐藏于其中。 其一。 这套剑法,华山十三式,看起来像是基础剑法,其实不然,里面是极高的剑意剑理在于其中,普通人只能学一个样子,得要我说明要点,才可以明白我这套剑法的精髓。 其二。 修学这套剑法,要明白很高明的剑理,光是学基础,是永远也学不会的。 我的创功思路,是先学基础,钻研穆人清的狂风快剑,从中取其精华,铺桥搭路,这才创出了华山十三式。 而且我受限于眼界,只创了十三式。 未来,未必没有十四,十五,乃至更多的剑式。 而且。 这华山十三式,暗含了刺叶十三式和清风十三式。 别人以为我只是华山十三式。 其实内里有两款的十三式。 可以单独用一种对敌,也可以拆开来对敌。 可以说是阴阳变化,三三不尽,六六无穷。 乃至万变丛生,不可测也。 有了这套剑法。 我虽然还是不敌穆人清,但追上他的成就也就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在我暗自创功时,有一个人来找穆人清了。 这个人就是木桑道人。 木桑道人是武林前辈高手,也是很难得和穆人清做朋友的一个人。穆人清这个老头,别看他一把子的年纪了,其实朋友很少。 毕竟,年龄,武功,又要兴趣相投,这样的标准在,穆人清能有几个朋友? 所以木桑一来,两人就玩起来了。 这木桑道人也是一样,他是江湖冷门的铁剑门派的弟子。 铁剑门,不懂? 很大可能是卓不凡一脉传下来的。 这百变神行,可能就是凌波微步的简化版。 而铁剑门的根底,是剑法。 只是木桑道人武功极高,已经到了不用剑的地步了。 和穆人清差不多。 穆人清剑法通神,但他与人敌对,也正常不会拔剑的。 这两个实力修为差不多的人在一起下棋,我们也就没事过来看两眼。 我是真的懂,袁承志是慢慢学会的。 只是,时间一长,老穆是有事做的。 他和木桑道人不一样。 木桑道人这一脉就他一个人,门下还没徒弟。原本有一个师弟,叛门而出了。 如此自然更加孤单。 往日他云游天下。 其实只是他一个人,住哪都一样。 穆人清就不同了,他要支撑起一个门派,事是真多。 他有两个徒弟。 一个是黄真,赚钱供给师门。 你不会以为黄真出师了就不给穆人清钱了吧。 这也是后来黄真当掌门的原因。 因为整个华山派,吃他的太多了。 当然,二徒弟归辛树也是帮补了师门。 老归这一家子,在外面打砸抢,不,是行侠仗义,也是捞了很多,但你细看,就会发现,归辛树赚了很多钱,但他身上经常仍然是一件羊皮袄子,打扮得很朴实无华。 为什么? 一是在外行走低调点好。 二是他也是把钱送到门派里来的。 去经营,建设华山派。 但归辛树这么做,在江湖上名头已经坏了。也因为他做事经常比较出格,才养成了后来飞天魔女孙仲君的那副臭脾气。 你看,孙仲君的名号。 飞天魔女。 这要是一般人也还罢了。 但你是华山名门正派啊。 你落这么一个外号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不过,细一究之,也不能怪归辛树。 在当时的那个时代,天下皆乱。 哪有功夫一一查证啊。 所以飞天魔女他们做事就比较糙。 滥杀无辜是有的。 但主打也是行侠仗义。 举个例子。 他们是会冤枉好人。 甚至会在知错的情况下一错到底。 但在遇到外面打劫的,为非作歹的,那他们也是仍然会上的。 你只能说他们做事太糙,不能说他们心就有多坏。 所以你看,穆人清虽是两个徒弟,但暗中也是有了很多徒子徒孙的。 这也是后来小袁一出江湖,到哪作都是大辈,一群师侄师侄妹的。 也是孙仲君不想认他这个小师叔的原因。 差不多年纪,凭什么当我师叔! 但没办法,名头就是这么来的。 老穆人一走,木桑就有些无聊。 他就拉我们下棋,还说了要教我们武功。铁剑门正统的武功他不好教,但像神行百变这种可能是抢的武功,教了也就无所谓了。 先是小袁上。 他的棋力一般,但木桑道人是个臭棋篓子。 所以袁承志努努力,居然赢了。 然后老木桑就要和我比。 我笑了一下,取了白子。 在古法,白子优先。 我一记天元,吓得木桑道人哈哈大笑起来。 他以为我不会下棋。 其实下围棋,天元第一手是有讲究的。 高手下棋,这就是一个绝招。 果不其然。 不到中途。 棋盘上的实地已经被我占了大多。 木桑道人只能投子认输。 古时下棋是要脸的。 明知输了,还下个屁啊,这不是让自己尽可能的不愉快吗? 不会死死拖着,在官子中找补。 但我和木桑道人的棋优势相差太大。 根本没法追的。 所以木桑道人才选择了放弃。 然后第二盘。 我没再走天元。 木桑道人也没有。 我们一个小角,一个小角的争夺。 然后,我卖了一个破绽,丢了一条龙,让出了一个角位。 这让木桑道人快活得都要跳起来了。 他嘿嘿笑着等我放弃。 但我一子下了进中盘。 我在中盘和他反复争夺。 在木桑道人好不容易感觉稳住时,我随手逼死他的一角。 局势扳平了。 木桑道人立刻抹着头上的冷汗。 和我拼了起来。 我这样一子子的下着。 直到最后进入官子。 我一个眼,一个眼,坐吃打劫。 一个劫材一个劫材的争夺着。 很快,我封死了之前的一角。 让我从原本的弱势,扳成了平局。 但在劫材上,我是穷追猛打,一个也不放过。 终于,在最后,取消了让子,我以二目半取胜。 木桑道人呆若木鸡,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其实已经有了判断。 隐隐猜出我是故意在前期输掉一条大龙的。 因为我的计算力太强了。 若我不给他机会,他只能中盘就崩掉了。 下棋下到中盘就输,这太没趣了。 就好像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打架,这有意思吗? 正是因为我初期有让子,才让这一局棋杀得特别有意思。 第2章 艺成终下山 木桑道人是要脸的,也就教了我们百变神行。 这是一种步法。 以脚下功夫为主。 虽然看起来迷糊,但你掌握了道理,这么一学,也就简单了。 我很快就学会了神行百变。 虽然它算不上是提纵术,但跑起来快啊,你就一直跑着,可能自己都没什么感觉,目的地就到了。 当施展这门功夫,的确,在奔跑间,有气息在体内生生不息的流转。 让人能够跑得快些,跳得高些。 我学得太快了,这刺激到了小袁。 他原本就有一些聪慧,在我的刺激下也很快的就学会了。 木桑道人大感失了面子。 要知道他自觉神行百变是有东西的,也挺实用,这么好的武功,却被轻松的学会了,让他感觉这功夫太简单,有些教不出手,无可奈何的木桑道人就又教了一门暗器手法。 不要小看这点。 木桑道人的暗器手法堪称一绝,是江湖上绝对的虐菜功夫。要知道,江湖上有一些门派势力,武功可能不行,但人却是不少。 你要是一个个杀,累不说了,还会有不好的名声。 孙仲君就是,杀得人多了,名声尽毁也不自知。 而你不杀吧,这一帮子人又有些不知好歹给你找麻烦,甚至还有可能给你来个蹬鼻子上脸。 这时,一手好的暗器功夫就很有必要了。 一把小石子撒出去,什么麻烦就没了。 岂不美哉。 木桑道人这一手的武功很厉害。 我和小袁都用心去练习。 以木桑道人来说,他能一打七。 也就是说他能在一次性打出七枚棋子,去攻击对方,穴道,还要把握力道,在不杀人的前提下,只是把人制住了。 我一开始也就一打二,打一简单,但打二就困难了,更不要说打七。 这是木桑道人一辈子练出来地手熟感,急切间是不得成的。 之前,和木桑道人下棋。 我没有因为下棋就打木桑道人的主意,诱他教我武功,这让木桑道人对我大为欣赏。 因为一个人,装样是装不长久的。 殊不知我之所以如此,是在创功。 我华山一脉的武功,内功心法师承昔日的全真教。 我和袁承志一样,都学了混元功。 虽然混元功很好,但不知为何,我却感觉这混元功是给人打根基的。 这混元功,如果努力,加上天才,一二十年,大概就能练到顶了。倘若是一个人打小修炼,他练成此功,不过二三十岁。 当然我这里说了,是要看资质的。 但理论上。 我这里说的是理论上。 它是一个人从小到大,在气血丰足时而修炼成的。 但这就结束了吗? 这应该是开始才对。 混元功,是给人打基础的。 为此,我决定自己来。 华山现在高深的内功就华山基础心法和混元功,从前的紫霞功却没了。 但华山以前收的道藏还有很多的。 只是这些道藏现在大约是无人问津了。 所以我来了。 我在道藏上,其实也有很多是看不懂的,那就只能慢慢猜了。有的猜的对,有的猜的错,不管对与错,大小部有收获,慢是慢了点,但你不能说没有。 直到。 小承志发现了一个洞。 那是金蛇郎君的葬身之处。 因为我和小袁是一块儿长大的,所以他和我的关系是最好的。 得了好东西,也要来与我分享。 坦白说,我真的很感动。彼以真心待我,我也不可能就占他的便宜。 我看了一下他的收获。 是金蛇郎君的武功秘籍。 我看了一下就对小袁说了。 “好兄弟,这是你寻到的,自然都是你的,这把剑最为珍贵,你要拿好。” 我没开玩笑。 在金蛇郎君的秘籍珍宝中,这把剑或许是最值钱的。 它是武林人梦寐以求的神兵利器。 其次是金蛇锥。 这金蛇锥是打造金蛇剑的边角料造的。 且数量比较多。 所以价值不及金蛇剑。 我剑和锥当然不能要。 不过我取了一把金蛇锥当成我和小袁友情的证明。 此外,我学了金蛇掌法,和金蛇游身法功夫,翻看了金蛇郎君的毒药学知识,害人的手段。 至于最重要的金蛇剑法。 我既然没有金蛇剑,也就不必学这金蛇剑法。 这剑法和剑是配对的。 如果没剑。 那剑法也就没有意义了。 这件事我和小袁还对穆人清报了一下备。 老穆心情大好,但对我们的分配更是欣赏。 他首先对我只学里面一些东西,而没有贪求金蛇剑表示了欣赏。 你要知道。 这是江湖。 是武林。 金蛇剑做为一把神兵,是足以让人做出任何事的。 什么杀友夺宝,杀弑犯上,都有可能。 但我却在如此诱惑下坚守了本心,对于最贵重的金蛇剑不屑一顾。 而小袁表现就更好了。 没有一个人一声不吭的私吞。 当然他这么做了也无所谓。 老穆上不会和他计较的。 只是在心里会对他表示失望。 但小袁不错。 他愿意与我分享。 原本可能会有一番事故的事,在我和小袁的努力下,什么也没发生,反而促进了我们之间的友情。 其实我不知道的地件事是,小袁是有意想回敬我的。 在我们之间,这么长久的生活,他已经知道,或者说,感觉到了,我在让他。 平时比武,或是练功,一切我都比较让他。 一次两次无所谓,但一直如此,让他内心中记挂的。 我没有仗着本事显耀,也没有欺负他。 反而照顾他情绪,经常故意输给他,给他留足了面子,他当然愿意回报。 甚至他也愿意把金蛇剑给我。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我没有要金蛇剑。 这一整个的金蛇郎君的武功,我基本是全给他的,只是学了可以共享的部分。 如此行为,他自然更与我亲近了。 之后,大约是运气,我在道藏的支持下,私下整理了一份新的内功心法。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紫霞功。 但我的立意是建立在此上的。 我每天早上,都会到山上寻找太阳初升的一缕紫意。 当我修成第一缕真气后,我把整理好的资料交给了老穆。 我很清楚的看到了,在老穆脸上的那一脸惊诧。 他看了我写的秘籍。 “这门心法,你要贡献出来?” 我点点头,道:“我对本派从前的紫霞功流失十分痛心,所以参研道藏,重新整理出了这门心法,我取意于紫阳,因为我不敢和从前紫霞功相媲美,但此功也有我得意的一方面,它在积累内力,增添威力,提升目力,增添反应灵敏,大约能达到感知人的好坏善恶意念吧,具体我也不敢肯定,虽然我创立此功,但也是才练的。” 老穆感叹一下。 他这才有些正视那些道藏。 这些道藏。 是昔年。 终南山全真教运来的。 还有华山本地一些道派,在历史条件下,消亡了,把道藏给了华山派。 让华山派收藏的。 如此才积累至今。 但是呢。 这里面其实都是古老的智慧。 坦白说很多内功心法都是这些道藏导引的杂质。 所以之后老穆也开始和我一起在这些道藏里钻研起来了。 很快,我通过老穆的介绍,帮助,又推演了一门炼神法的功夫。 这是从前宋朝华山道门的道藏书。 我推演出了四灵图,至善圣母图,和真灵大帝图功法。 这是从前华山道门的观想功法。 我研究了一下,对锻炼精神有特效。 难怪世人传说华山陈抟一天到晚睡觉是睡神仙,因为他根本不是在睡觉,而是在锻炼精神。 我试了一下。 确实好。 精神好有什么作用? 我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比如你是一个灵感作家,或是从事文艺工作,写诗,小说,画画,创作音乐。 这就需要有足够的精神来支持。 当你精神充足时,写起小说会下笔有如神,手指快得一批,脑子里有源源不断的灵感,让你迫不及待的把它们跃之于纸上。 但你精神不足。 比如说你有困意。 哪怕是一丝。 每写一个点字都感觉头痛。 像便密一样。 明明有。 就是下不来。 好像没有。 但却坐在马桶上。 无论如何也要下来一些。 不下来,都对不起在马桶上蹲得这么长的时间。 所以,炼神法也是好法门。 它可以代替睡觉。 也可以对伤情有好处。 只要修炼此功,会大大提高在白天的效率,做什么事,感觉都是超常的状态。 人会进入一个兴奋期。 老穆当即把这两门功法定为华山不传之秘。 也就目前,我,小袁,老穆可以修学。 连黄真,归辛树,这些老穆的亲传弟子,也不能随便去碰及的。 或许黄真将来当掌门,那才可以学习。 这一天。 小袁来找我。 也是找老穆。 原来我和老穆在学道藏。 小袁就在练习金蛇剑法。 这金蛇剑法由表里构成。 小袁学习表面,往往有很多地方参悟不透,他就把秘籍一天到晚的带在身边翻看。 这翻来覆去的,就发现了在秘籍上的夹层,从中找到了金蛇剑法的里层功夫。这是对金蛇剑法进行了详解。 你不了解这个,光学表层的,那什么也学不会。 只是一个花架子。 但看了里层,小袁才明白这金蛇剑法的厉害。 只是对于此套剑法,他不是太喜欢。 里面有太多凶残的剑招,十分恶毒。 小袁是名门正派,对于这种阴损的剑招,十分抵触。 于是他就想毁去这秘籍。 让这门阴损的武功至此而终。 天下就他一个人会就可以了。 这不是他坏,想一个人独藏。 实是想天下间怕别人学了以此为恶,那就是大大的不该了。 所以不如至此终绝。 在这时,他从毁坏的发现了藏宝图。 这是金蛇郎君留下的。 他说了。 藏宝图没什么了不起的,远不及家人重要。他希望得到图的人,把宝藏分给他老婆一半。 不得不说,这很金蛇郎君。 他在自己死的地方做了多重布置。 进行了很多暗手,就是想考验一个人的心性。 如果不敬他的尸体,就得不到他真正的武功。 但倘若一味沉浸于他的武功,没把秘籍毁掉,也就得不到藏宝图。 得到了他藏宝图的人,此时应该是一个品性纯良的人了。 这样的人,才有可能在有了宝藏后,会分自己家人一半。 如此心机,不得不说一声佩服。 金蛇郎君没选错人。 他当即找我们说了,想起出宝藏。 因为这个时候,华山派已经开始在闯军中进行投资。 可能有人会说,这会不会太早了。 不早的兄弟。 你要知道,华山位于北方。 明末是一个北方大乱的时代。 华山派要想经营,壮大,发展,一个和平的北方比较好。所以华山派选择投资了闯王这个目前北方最大最有希望的势力。 而这。 需要钱。 所以此时的华山派虽然已经人强力大了,但仍然把所有弟子派出去。 去帮助闯王。 华山派的帮助其中之一就是为闯军搞钱。 不要奇怪。 在这大乱的年代。 有时搞到了钱也未必能拿到手。 因为这天下的盗匪实是太多了。 老天让人活不下去,就只能当土匪强盗了。 所以华山派要帮助闯王,找钱,也要运钱。 不然你钱有了,但指定运不到地方。 半路打劫的会一群群的杀过来。 没真本事镇场子,只会被人强行劫走。 小袁就是想要出场,把宝藏取了,帮助闯王。因为崇祯杀了他爹,他要报仇,就需要借助闯王的力量。 当然。 小袁有品。 他决定把宝藏分一半给一个叫温仪的,金蛇郎君的遗孀。 对此,老穆是无可奈何的。 但他很欣慰,就同意了。 然后我表达了对小袁的不放心,要下山帮助小袁。 由于我的天才,老穆对我感觉放心。 他知道,我太天才了,在武功上,已经不在他之下了,并且我年轻,超过他已经是十中之九的事了。 但我也需要历练。 这一次正好暗中帮助小袁。 小袁才能是有。 但他的缺点我知道。 善良,和优柔寡断。 因此老穆就答应了,他则要继续研究华山这些宝贵的道藏。 在这些道藏上,我研究出了紫阳功,炼神法,而他却什么也没有产出,这让老穆很没面子,这要是不折腾出一些东西来,他大概是不会甘心的。 小袁下山了。 我也跟着下山了。 我一剑刺出。 在下山的路上施展华山十三剑之清风十三式。 顿时让我感觉剑法大为精进。 至此,我开始了我的江湖行。 第3章 先杀一人 我叫刘志善。 但我不是一个好人。 怎么来到这个世界,我不是太清楚了。 只知道,有一天,我知道了我的父亲是刘爱塔。 那一刻,感觉天塌了。 我记得刘爱塔的下场不好。 他在当活人和当好人之间,最终选择当了好人,所以他就死了。 当时,铁算盘在帮助东江镇筹措军饷。 毛文龙当时面对的局面是,打下了一座偌大的东江镇,接收了大量的辽东辽西的难民,他不仅要养军,还要养民。 这需要钱粮。 但问题是,当时的国库一直是有问题的,不要说没有,有也没有。一百两银子,运出京城就只有五十两了,运到前线,几乎没有,能给你五到十两,就算户部的文官老爷大方了。 你还别怪户部。 在户部的那些官,第一个根本不敢不拿。 你不拿,我怎么拿,我不拿,上司怎么拿,上司不拿,更上头的大佬怎么拿? 所以都这样,有人想不拿都不行。 不拿,那是跟规矩过不去,跟大家伙过不去,跟上司过不去,跟顶层大佬过不去。 就这么说吧。 海刚峰活过来也得给我守规矩。 海刚峰原本的时代还是有明白人的。 但这时候,就不可能有明白人,有也没用,当明白人,下场就是——一个比一个死得惨。 所以。 毛文龙建立的东江镇就是一个雷。 一个上上下下都嗷嗷待哺的烂摊子。 因为他几乎等不来朝廷一点支持。 至于崇祯,他给毛的支持是几百两银子的赏赐。 这有毛用? 所以毛文龙只能自筹。 但这笔钱却接二连三的被毛文龙的朋友,乡党,亲信给背叛,带走了。 毛文龙这才请黄真帮忙。 但没多久。 老毛就给袁崇焕杀了。 自此,东江镇废了。 而黄真也意识到了东江镇一废,大明必亡,因为满清已经摆脱了毛文龙这条困龙之索,要龙飞于天了。 袁崇焕虽杀了毛文龙,取得了威信,兵权,可对于战局,根本没有意义,反而在战略上落入下风。以前,满清在攻击辽西时,要严防辽东,现在不用担心了,它们可以把辽西当狗打,然后一点点敲碎辽东的骨头。 辽东的一切全系于毛文龙一身。 毛文龙一死。 你不管是派谁上位,都不行。 因为老毛可以用威严,义子,大义,还有断断续续的钱来维持东江镇。 别人用什么来维持。 最简单的。 没钱。 所以,意识到东江败亡,刘爱塔就把我托付给了黄真。 但是,黄真事多,他是生意人,虽然是华山大弟子,主职是做生意的。这赚了钱,很多分头,哪能闲下来照顾孩子。 干脆。 他就把我丢华山上了。 老穆要靠他养,这点面子不能不给。 只是。 我的历史背景不怎么干净。 刘爱塔毕竟跟建虏干过。 所以老穆对于我,一个比较沉默寡言的孩子,有些抗拒。 虽然他最终还是收下了我 但我其实只能算后来上山小袁的玩伴。 穆人清会一点点揉开了掰碎了教小袁。 到我是一遍过。 几乎不会讲解第二遍。 也不会私下里对我进行一对一的教导。 但即便如此,我也仍然学了一身高深的武功。 现在我从山上下来了,也算短时间的自由了。 一开始,我没想跟小袁后面。 他武功其实已经很高了。 还有金蛇郎君的武功经验。 在江湖上,没什么人能坑他或打他。 所以我很放心。 我打算等他去温家堡时再去会面。 而我,有要事要做。 我下了山,很快就找到了一户不良人家,我给这家人种了暗手法,让他们大约一二十天后无疾而终。 我牵走了他们的马和一笔钱财。 这就往终南山去了。 一路上,我的确遇到了很多强盗土匪。 但我懒得和他们废话,都一一打的打,杀的杀。 直到我进入了终南山,这地方不好走,所以人比较少。 在终南山,我钻山里半个多月,才找到了古墓的那条河。 我好不容易进入古墓,发现古墓上面已经给堵死了。 从这条水道,进不了古墓。 而那些石刻,也给划花了很多。 要是一般人面对于此,也就放弃了。 石壁已经划得花了,正常人看不懂。 但我却依据上面的痕迹进行复原。 一个字,一个字,我慢慢的推理,还原。不要小看我的努力,举一个例子,我把一个杯子打碎,碎就碎了,正常人都会扫了扫丢垃圾里。但就是有狠人能把这些碎片事无大小巨细的给重新拼起来。 我这也是一样。 终于,我花了一个星期,把图文复原出来。 果然,是九阴真经中的部分内容。 虽然不完整,但也足够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梵文总纲。 这个我是没法子的,只能慢慢来。 但我不急。 这梵文总纲是九阴真经中真正的内功心法,而目前我的紫阳功已经足够用了,我怕什么? 我可以慢慢等,慢慢来。 最后我又去了昆仑。 找到了毒经的九阳功。 这真不容易。 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在华山苦修的轻功好,什么地方我都敢跳。 在我跳了十三个崖后,我才找到一个小洞。 我慢慢挖着,找到了一个死人。 从这人身上,我找到了一阳指的秘籍。 最后才找到九阳和毒经。 我收好了九阳,根本没打算立刻修炼。 九阳是好,但这门内功,有一个大坑。 我不是小张,没那么好的运气,万一我运气不好,怎么办? 所以我需要慢慢研究,才会考虑是不是要修炼九阳。 得到了足够的机缘,我立刻赶往温家堡。 当我到了温家堡后,我就遇上了黄真。 但此时的黄真哪里认得出我。 他正关注小袁呢。 这主要是温家人夺了闯王的军饷,小袁遇上了安小慧,就要帮场子,结果在这老温家给套路了。 黄真遇上我,以为我是什么坏人。 毕竟,万一我是温家什么人,就不好了。他当即对我动手,我也就和他交手试探一下。 经过大约二三十招,我们各自分开。 黄真一晃铁算盘,对我道:“慢来,我看你的武功有些眼熟,可否报个名来,免得误会。” 我呵呵一笑,收了手中的华山精选道剑。 “黄叔,你真不认识我了?” 黄真一愣,他心中一动,有些不确信的道:“你是——志善孩儿?” 我点点头,把这些年的事简单一说,又说了这一次是下山暗中帮助袁承志的。 这些年。 黄真先在东江镇打拼,后来又扶闯王上位,但老穆也有一番算计的。他觉得小袁也是忠臣之后,就想要帮扶一二。 所以我是来给小袁当护道人的。 毕竟,我的武功,在老穆心中,是比小袁要厉害得多的。 黄真听了我说的话,哈哈大笑。 他也盯了良久的。 他道:“这小子,我看了,武功是没得说,但就是不知心性如何,我看他怕是已经要给小姑娘迷住了。” 我心道你是不知道他的脾气。 小袁这人,主意挺正,三观也是挺好。 但他就是优柔寡断。 特别是在女人问题上,老是被动。 我笑了笑道:“那就帮他一把吧。” 黄真道:“你想怎么帮?” 我道:“温家五老没一个好东西,我打算把他们都杀了,叔你觉得呢?” 黄真吓了一跳。 他这个人,在华山是属于善良派的,讲究和气生财。 这一点上和归辛树很不同。 归辛树做事,一巴掌,一拳头的事。 那个狠辣,是一般人难想的。 你只要想想飞天魔女孙仲君的为人,就能明白一二了。 黄真万万没想到。 我的这脾气怎么挺有归辛树的模样。 他忍不住道:“我这些天看了,小师弟貌似和那个温家小娘子关系密切,你要杀了那五个老杂毛,怕是会影响小师弟和那小娘子的关系。” 我想了想道:“我倒不怕这个,这温家小娘子久在虎狼之窝,不可能善良到哪儿去,我杀了她五位爷爷,她或许会一时难受 但很快她就会发现,整个温家以后就是她一个人的,她还会难过吗?保不齐背地里还要谢谢我呢。” 黄真道:“那你有把握吗?” 我笑笑道:“黄叔放心,我不行不是还有你嘛。” 黄真哈哈大笑,十分高兴。 他看了很久。 知道。 自己的武功纵不能胜,自保还是不成问题的。 我和黄真晚上到了温家堡。 一眼看到了小袁给围住了。 原来这五老从前给夏雪宜下药,把他废了,现在又要对小袁下手。 殊不知小袁虽没有学成我的紫阳功,但他的混元功是大成了的。 这混元功不仅是一门内功,在修炼时也在炼体,让一个人的体质大增。 所以混元功有很强的排毒性质。 身体好,抵抗力就强。 这毒药对小袁无效,双方就撕破脸了。 我立刻跳了出来。 一手拍在小袁肩上。 “你毒效方解,这一战我来吧。” 小袁看到我,瞬间明白怎么回事,他心中一暖,道:“师兄,我没事的。” 穆人清一直没说收我。 但小袁已经一口一个师兄了。 我摇摇头,道:“你啊,太善良了,行走江湖,要狠,要辣,要该出杀手就出杀手,你放心,你不好下手,我来帮你! ” 小袁一听就知道不好,但我已经走上前去。 我样子年轻。 温家五老想,一个小袁厉害,总不能再来一个年轻。人也那么厉害吧! 不如先拿下这个人,到时再要挟姓袁的小子,不怕他不服软。 “臭小子不知天高地厚,敢来送死,也好,就让你见识一下我们的厉害。” 温青青来到小袁身边。 她对小袁已经算颇为了解了,忍不住道:“你在担心你的这个师兄么?” 小袁发出了苦笑。 “我师兄的武功在我之上,但他的脾气我却不好说,只觉得他这一番出手,你这五位爷爷怕是要不好了。” 我曾经和小袁聊过的。 这么多年了。 总有一些话是要说的。 我告诉他。 大师兄黄真脾气好,生意人出身,讲究和气生财,但二师兄不是这么回事,二师兄脾气霸道。 如果你想在今后,当华山的掌门,那要学习大师兄的行事作风,事事与人留一线。 但如果你要闯荡江湖,最好学习二师兄。 小袁知道。 我是没资格,也没想过当掌门。 那么。 我这样的一个人。 会选择怎么样的行走江湖呢? 答案不问可知。 我会是一个非常残忍的人。 坦白说。 温家的五行大阵,很厉害,最关键在于五个打一个,不厉害能行吗?这五个人,哪一个单拎出来都不强,我如果愿意,二三十招就能杀了。但五个人一起,这就困难了。 你一定要明白。 你,是一打五。 五个人围着你,你连地理优势也没有。 袁承志破此阵,采用的是背靠地面,等敌人先出手再说。 因为敌人先出手,五行平衡就打破了,从而可以让人打破他们的节奏,从而破阵。 但是。 我没采用这个法子。 我直接一剑斩出,把这个阵法带动了起来。 然后我就施展起来了我独创的华山的清风十三式。 这里要隆重介绍我的自创剑法,清风十三式。 我的剑法,分成了刺叶十三式,和清风十三式,在外表现的,是清风十三式。 看起来是没什么威力。 剑法轻轻飘飘的,一点也不着力。 所以施展这套剑法,往往能把敌人拖到累死。 如果仅仅如此,也不值得我骄傲了。 在我这套清风十三剑中,暗含的刺叶十三式才是攻击用的。 旁人只看到我轻描淡写的清风十三式,以为我的剑法绵软无力。 殊不知我这剑法里暗藏的刺叶十三式才是厉害。 这刺叶十三式几乎是暗杀剑法。 你要明白暗杀是什么意思。 就是于轻描淡写不经意间,杀敌于剑下。 在我带了半天节奏时。 我找到了机会。 一剑刺出。 温方山死了。 他至死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是因为我带他们转了半天,我没累,但他们累了,五个老头,之前已经和袁承志打过了,怎么和我比气血耐力。 他们累了,疲了,再加上一直打得清清淡淡,让他们都大意了,被我这突如其来的一剑,瞬间偷袭暗杀了。 要知道。 温方山。 他的武器是龙头杖。 这人既狡猾又阴险。 奈何你的武器是钢杖,长时间持这样的武器和我打,他自然手酸胳膊累了。 就这一丝微的差距,被我捕捉到了。 让我一剑得手。 我的剑,无比丝滑的从温方山胸腔拔出。 一道血顿时就飙了出来。 “三爷爷!” “老三!” “三弟!” “三哥!” 温家人,连同温青青都惊叫起来。 原因无它,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太让人难以接受,让人根本反应不过来。 这也是我真正意义上用清风剑法杀人。 哼,这还是不经意间的事。 如果我只面对一个温家小老头,哪怕车轮战,我也杀光他们了。 也就是这五行阵,才让他们挺到了这时候。 但即便是五行阵,也是要人的。 在我清风剑法下,他们没撑过我。 体力不济,一丝疏漏也成了我的机会。 这不,我就阴死了一个。 这除了机会,也是我抓住了时机。 更重要的是清风剑法初现江湖。 没人了解我的武功特性。 让我成功得手了。 第4章 诛杀五老 我出手杀了温方山。 这个温方山其实殊不简单。 他用的武器是五人之中最重的一个,而且他还别出心裁,在钢杖中暗置了机关,可以对人偷施暗算。 但是奈何我一开始就有的提防,一直在和他们游斗,身体一直保持余力,他也就没打出来暗算。 二来我才是偷袭出手的那一个。 所以给了他们这么一个冷不防。 一招得手,我立刻击杀一人。 在他们错愕之间,我又扑向了温方施。 此人在温家五老里,会一手精湛的暗器飞刀功夫。但也因此,他的近战就是短板了。 五行阵中,温方山主要就是要照顾,护着他,所以消耗不小。 失了温方山,温方施立刻就成了弱点。我抖手刺出一记刺风剑。 事实上,这才是华山清风十三剑中真正的,独一无二的杀招。 一剑刺出,有锁定效果。 我这一剑的刺出。 整个世界都在慢下来一样。 温方施明明看到我的剑刺向了他,却一动不动,根本不能躲闪。 就只能眼睁睁的,瞧着我出手。 一剑刺入了他的胸膛。 他就感觉到胸口一抹凉意,随后就通风了。 我拔剑。 一股血立刻就飙了出来。 温方施这才惊叫一声倒下去。 “老四!” “四弟!” “四爷爷!” “四哥!” 这温家中人又是一通的叫唤。 我心中一笑,心停手不停。 一转头,攻向了温方悟。 这温方悟是温家五老之末,使用的兵器是一条长鞭,长鞭这武器是要放远了打,打辅助,不打主攻,所以温方悟一看到我,顿时怕了起来。 毕竟,在他面前,我一力格杀了温方山,和温方施。 关键是太快了。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强行杀之。 这怎么能不让温方悟害怕呢? 温方悟这一怕,十成功夫也就发挥出四五成,招法凌乱,气力不足。倘若他稳定心神,发挥正常实力,未必不能和我拼个三五招。 有这功夫,温方义和温方达就能上前出手,施以援助。 虽然打下去仍然是个死,但多少也能再拖一会。 可偏偏温方悟软了,怂了。 他招法一乱,立刻被我挑开了他的长鞭。我长剑一振,迅疾刺入。 不过温方悟吓到要死,连手中的长鞭也丢了,倾力一斜,避过了我刺胸的一剑,只惯入他的肩膀。 温方悟惨呼一声。 我一手拔剑。 一手给了他一招华山正宗的开碑掌。 这一掌,我打他的脑门子上。 我在开碑掌上下的功夫不足。 但也只是相对来说。 打在一个人头上。 这温方悟往后仰倒,是再起不能了。 脑子被我一掌打碎了,连植物人也是当不了的。 我出招得手,仍然未停。 向着最后的温方义和温方达出手。 这温方义和温方达此时才反应过来。 两人心中大骇。 怎么也想不到,我是这么果决狠辣的一个人。 温家人从前遇到的,夏雪宜也算是个狠人,但出手做事却有些犹豫不决,拖拖拉拉,优柔寡断,最后还得了恋爱脑。 也不知是给传染的,还是他本来就有这毛病。 报仇报一半,爱上了仇人的女儿。 不是,你报仇的。 你谈什么恋爱啊。 真喜欢那个女人,你好歹把她家人杀光了撒。 杀完仇人,再享受仇人的女儿。 这才快哉。 结果呢。 这个金蛇郎君。 人杀一半还不到,就要恋爱,就要结婚,就要放下恩怨。 该说好傻好天真吗? 所以夏雪宜算不得什么。 小袁武功高,那是没说的,名门正派,暗算起来比夏雪宜要难。因为夏雪宜全要自己琢磨,而名门正派是有人教的。 所以迫于无奈,才拿出了这么一个五行阵,要倚老卖老的收拾小袁。 原本这一套没毛病。 但是他们遇上了我。 我虽是靠的黄真的关系,但走的却是归辛树的路子。 行走江湖,要狠。 该杀就杀,不要有一丝的犹豫。 这是归辛树一家行走江湖得出来的结论。 错非遇到了气运之子,这天下之大,谁又能奈何得了他。 所以我和归辛树一样,出手就不留情。 杀一有二,杀二有三,有一杀一,绝不停留。 我杀了温方山,温方施,又掌毙了温方悟,自然不可能就此放过温方义和温方达。 但此二人这时已经是心胆皆丧。 五行阵摆了半天,还打不过我。 现在一口气被我连杀三人,他们哪里还有余勇和我作对。自然是想逃命为先。 为了逃命。 便是连这温家堡怕也是不敢待了。 可我既然已经杀了三个,又哪里愿意放这两个离开。 我知道。 这温家堡人多势众,主系旁枝,岂在于少?只要走掉一个人,还会有一个新的温家堡在。 要想除此祸根,就要一个不留。 但这二人倒也是贼精。 一个温方义,一个温方达。 两人一左一右的跑。 我若是追着一个,就必顾不得另一个。 而我若是稍一犹豫,可能两个都要追之不及了。 这时我心念一动,抖手打出了金蛇锥。 小袁一共得了二十四枚金蛇锥。 我收取一枚是为纪念。 现在这上枚金蛇锥被我打出,顿时射在了温方义的背上。 倘若温方义是正面对着我。 我未必能射到他的。 可他偏偏是背对着我的。 这怪谁呢。 温方义倒在了地上。 他知道自己背心中了暗器,一般暗器难打死人。 但金蛇锥是个例外。 金蛇锥能于数丈之外穿透山石,可见其劲道十足,在实战中,足以穿透人体,对敌人造成致命伤害。 我放金蛇锥,是故意减了一些力气,就是要让金蛇锥留在温方义的体内,造成持续伤害。 事实上这一锥打入温方义和体内。 已经足以毁灭他的生机。 而与此同时,我施展起了轻功,奔向了温方达。 温方达这个人。 轻功很好。 但对于我来说就是个慢慢兔了。 要知道,我从小是在华山长大的。 华山多栈道,它镶嵌在华山南峰东侧山腰,在悬崖绝壁上搭建而成,下临万丈深渊,仅靠木板和铁链作为支撑,行走其上,仿佛置身于空中,稍有不慎便会坠入深渊。 栈道宽度有限,仅容一人通行,且木板之间的缝隙较大,透过缝隙就能看到脚下的万丈深谷,让人胆战心惊。行走时必须全神贯注,小心翼翼地控制着步伐,丝毫不敢分心。 此外山道之上路径难行。 从下棋亭到过仙峪,需通过鹞子翻身。 这是一段几乎垂直的悬崖,需要面壁挽索,以脚尖探寻石窝,身体像鹞子一样左右翻转,手脚并用才能下行,对攀爬者的体力、胆量和身体协调性要求极高。 下行过程中,不仅要克服垂直落差带来的心理压力,还需不断调整身体姿势和用力方向,应对各种角度的转折和凸起,稍有偏差就可能撞到崖壁或滑落。 华山还有个千尺幢。 千尺幢有三百七多个台阶,坡度极陡,几乎与地面垂直。 台阶宽度仅能容纳半只脚,攀爬时必须手脚并用,紧紧抓住两侧的铁链,眼睛只能盯着脚下的台阶,一步一步缓慢向上挪动,每一步都需要耗费很大的力气。 这么难行的路。 我们每天,经常的,都要走。 所以,早早的,我们就修炼了轻功。 所以华山派的,轻功至少是差不了的。 我早早下山运剑刺风,早已经于无形中修炼出了一门追风步法。 这时我追温方达,从一开始的没有把握,到后来的成竹在胸,只是刹那之间而已。 说时迟那时快。 我闪电般到了温方达的身后。 一剑刺出。 这是。 刺风剑。 施展此招,会有一个错觉。 时间仿佛凝固,停止。 只有我的剑。 刺破了空气。 从温方达的后背刺入,从他的前胸透出。 这一剑,又快,又准,又狠,又绝。 温方达只及说出好剑二字,就往前一扑,跌倒在地,就此而死。 这一切,发生太快了。 温青青只见转眼之间,这五个大爷爷就一一死在了我的手下,脑中一阵空白,顿时对我拔剑,道:“我杀了你!” 小袁大惊,道:“不可,”又对我说道:“师兄,你不要怪罪她,我会和她解释清楚的。” 我摇摇头,无视温青青愤怒的表情,对墙外道:“真叔,出来了。” “哈哈哈哈哈……” 黄真人未至,声先到。 然后他就和安小慧几人跳了出来。 他忍不住对我称赞道:“你小子,好生了得的剑法,我华山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厉害的剑法了?小师弟,你这一番可是给比下去了。” 他后面是对袁承志说的。 小袁黑脸一红,道:“我本就不如师兄的,山上也是师兄一直对我相让。” 我摇摇头道:“这是我在山上自创出的剑法,已经录入华山武库中,小袁也有学,只是他难以入门而已。不过小袁也不简单的,他一手金蛇剑法就只有他一个人能修行。” 小袁脸上更甚于红。 “师兄的剑法太难修炼了,我始终难以找寻到动静之机,寻机之变,更不要说风之律动,隙之法门了。” 黄真哈哈一笑,道:“我听得也是一头雾水,看来正常人是修炼不了。小姑娘,我们此番是为了寻回闯王的军饷,你拿了不该拿的东西,此中道理,你该明白。” 温青青脸上泛红,她知道以她一人之力什么也做不了。 只能说石梁温家往日里行事太过肆意妄为,分不清大小王,什么事都敢干,闯王的军饷也敢劫。 不管黄真是不是能追回黄金,你以为这事闯王会算了当没事吗? 这才是温家五老事后上京参谋大事的原因。 现在我把五老杀了,任谁也不会说什么。 江湖上的人会幸灾乐祸。 闯王麾下也会觉得杀得好。 “这样。” 我对温青青道:“你可以向我行刺三次,不管成败,看在你是我弟妹份上,我皆不追究,而且,我这么说你别怪我说话难听,我杀了你爷爷们,这件事最终受益人是你呀!” 黄真笑道:“说的是,说的是啊,这五个老家伙在,温家堡和你又有什么关系?但他们不在了,整个温家堡就是你的了,今后温家堡你说的算,这岂不是大大的美事?” 黄真虽说喜欢讲究一个和气生财。 但人杀都已经杀了,剩下的当然是要利益最大化。 闯王的黄金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对石梁温家来说,纵不是九牛一毛,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温家是抢惯了的,自然不会轻易放弃到手的好处。 现在追回黄金。 但温青青至少可以得到整个温家。 这个感觉,是十分奇妙的。 原本温青青在温家,地位其实是比较尴尬的。 她没亲爹嘛。 温仪又不说。 搞得温青青打小没少受欺负。 甚至有些人还打她的主意。 现在虽说一下少了五个大爷爷,但整个温家堡一下子是她的了,顿时让她不知如何是好。 我看了一眼 ,心中明白几分。 于是我对黄真道:“叔啊,这事恐怕还要你出手一二。” 黄真道:“哦,如何说法?” 我道:“弟妹年纪轻轻,一个人骤得此家业,怕是轻易把守不住,还得真叔你出马,从帐下挑一些个人,把温家堡的账收查一下,将府中人的身契文书检验一番,有些问题的人,该收的收,该放的放,不要让弟妹接手一个烂摊子才好,怎么说也是我华山的人了,总不好教下面的下人欺负了去。” 黄真大为赞赏。 他是商人,手下有不止一支商队。 会记账房是绝对不会少的。 自然知道接手一个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要没本府之人帮衬,最好就是有外力介入。虽然说石梁温家名声臭,但那是温家五老造的孽,和温青青一个小丫头有什么关系呢? 再说,温家堡的财富,也不是小数目。 小弟妹带着这么庞大的身家进他华山派,不好么? 倒是温青青,一脸羞红。 对我的敌意也是大减。 其实这也是个明白人。 最是看自己心性的女孩子。 只要心情好,什么事都不成事。 要是心情不好,什么事都是事儿。 这温青青其实就和她妈一样,也是个恋爱脑。 温仪爱上了夏雪宜,就什么也不管不顾了。 而温青青爱上了小袁,温家五老在她心里其实也就那个样了。 你要说没感觉,是假的。 但这感情有多深,就要打问号了。 可能过一天半夜的,也就那样了。 抛之脑后,了无烦恼。 当然,暗地里,我让黄真给归辛树那边写一封信。 上面写一些人的名字。 有些人,只要还活着,就始终是麻烦。 你说对吧。 温家的嫡庶旁枝。 滥杀无辜这事,不好当小袁面做。 但可以给归辛树写信嘛。 这事对归辛树来说,他可最爱做了。 就算他不愿意,也有飞天魔女小师妹去做嘛。 第5章 洪胜海与孙仲君 华山派目前下面是两门。 一是黄真一门,一是归辛树一门。 黄真一门还好,做的是正事。 先是义助东江,现在又支持闯王,怎么说都是在救天下,救中国。 而归辛树一门,其实是在打配合的。 归辛树一直在给黄真打配合。 他武功极高,不喜欢说话,但有点耳根子软,娶了个归二娘,不知是幸还是不幸,脾气是火辣的一批。 收了两个弟子,一个是没影子梅剑和,是孙仲君的舔狗,另一个就是大名鼎鼎的孙仲君,虽然她是归辛树的徒弟,但她是女孩子,所以被归二娘教得更多一些,因此脾气上有归二娘的影子,不得不说,归二娘把她教坏掉了。 但她们的这份心狠手辣,不是她们天性如此,而是这个世道,这个江湖,太过残酷。 一个有点姿色有女子行走江湖。 不狠点,怎么混,怎么对付凶狠手辣,怎么对付凶狠无情。 那就是你,要比别人更狠,更辣。 归辛树这一脉比较手狠,方便帮黄真做一些他要做却不方便做的事。 真以为黄真好脾气不杀人? 不要怕。 他还有好师弟归辛树。 归辛树就是华山派的黑手套。 可惜这些事太黑暗了,一直就没让小袁知道。 他后来去什么海外了,也就更加不必要知道。 商量好了之后,小袁就要去取金蛇秘籍中的宝藏。 黄真也要走了。 我则是随小袁一起。 但我自不好跟在小袁身边,毕竟弟妹温青青一家人都是我杀的嘛。 先由黄真人来接手温家堡。 一开始是麻烦。 温家人总有不识相的想要跳起来炸刺。 对不起。 孙小姐和梅先生来了。 没影子梅剑和是带了一张纸来的。 纸是普桑的纸。 但上面有一个个的名字。 孙仲君把这些人叫出来,然后不问情由,一概是一剑杀之。你别说,你还真别说,这个孙仲君小姐姐身高腿长是手不软,杀起人来一剑一个,刺砍皆如意。 杀人和斩瓜切菜一样。 不知道吧。 归辛树不爱说话。 归二娘脾气比归辛树还暴。 一般是归二娘惹事,归辛树去平事。 这对夫妻行事就是一拳一个。 孙仲君是学会了,学会了,也是一剑一个。你以为是杀性大,但你要,会结合历史看故事。 明末那个年代,你就得这样,足够狠,才能活。 不然,随时随地,都有一群打劫的。 这些人要看到你是一个好人,就你有能耐,就会把你给盯上,一直到连你也受不了的地步。 之后。 闯军大将李岩到来。 李岩是来接手黄金的。 但他目睹了温家堡的惨状。整个温家堡,别的不要说,就一个温家堡能活,其余百姓苦不堪言。 都快要活不下去了。 制将军李岩就把温家堡的一些浮财和自己的黄金分了出去,换起无数的民心。 不过,虽然被割了肉,温家堡仍然是家大业大,什么也不用和愁的。 经过了几番的打击,府中之人已经没人敢作妖了。 此时我在秦淮。 我身边的丽人是大名鼎鼎的柳如是。 柳如是在为我抚琴。 之所以如此,是我把她包下来了。 花钱而已。 没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柳如是已经小有名气,但说白了仍然是出来卖的。 文人们给她几分面子,她是高高在上的青楼夫子河东君,不给面子,她也就是一卖的。 我亮出了剑,和钱,妈妈自然知道什么人可以得罪,什么人不可以得罪。 妈妈姓徐,叫徐拂。 我初睹之下有些惊讶。 原以为一个老鸨子,岂料也是一个犹有余色春光未尽的漂亮妇人。 但这这时的徐妈妈,柳如是,皆是低层而已,花船也是普通。 但我看得出来,她们的格调不错。 我如果不是手提着剑,她们可能还不想做我的生意。 怕降低了档次,以后生意不好做。 但一来我给的钱是真多,二来我形象也是可以的,所以终究还是接了我的这一笔生意。 柳如是一开始是挺怕的,以为我是武人,言行粗暴。 但发现我只是让她抚琴,荡舟游湖,却没有对她做些什么,不由也是有些好奇了。 她忍不住对我说道:“公子,你既然包了船,为什么却什么也不做呢?” 我笑了一下,道:“你在做什么?” 柳如是有些羞嗔道:“公子莫不是只要奴抚琴就满足了,公子可是出了大价钱的,只让奴抚琴,奴可是不退钱的。” 我点头,又道:“如是姑娘,你看,这条秦淮河,这么多的花船,每条船上,都有至少三五不等的美娇娘,那为什么我要上你这一条花船呢?” “……” 柳如是不言,她只是微微的把脚往里面收了收。 这是柳如是唯一她感觉美中不足的地方。 她不是小脚。 她是放脚。 在柳如是小时进了大户人家当婢子。 你干活的当然不能缠足了。 缠脚的都是小姐,不是做活的。 但张大户家当家主母善妒,就把柳如是发卖了,落到了徐佛手中。 徐佛早有从良之念,就收了柳如是,自己当妈妈。 虽然柳如是是一双天足。 但徐佛就是看好她。 哪怕条件艰苦,也是在为柳如是打拼。 如果不是我有剑,她当真不会接我的生意。 这时,前边动荡了。 原来是马士英的公子在闹事。 徐佛怕事,就让船停了下来。 我丢下一块银子,对二人道:“行走江湖不容易,这是我华山派的牌子,以后遇到什么麻烦,可以找我华山派帮忙。” 她们这才明白我是名门正派的武林弟子。 其实名门正派,是很少到花船这样的地方来的。 因为名门正派不是人傻钱多,没那么多钱在花船上花销。 但名门正派的牌子是绝对够响的。 摆脱花船,我去盯了一个人。 没一会,这二人就注意我了。 他们不动声色,把我引入到穷巷, 才反过来围我。 其中一人轻功极好。 他一上来就想摸我后面,想要悄无声息的把我制住。 奈何轻功不错,别的本事就稀松平常了。被我抽手一记破玉拳,结结实实打在身上。 “是破玉拳。” 另一人是女的,眼睛比较毒,或者说,她对拳法十分熟悉,一眼就认出了我方才的出手是地地道道的华山拳法,忍不住就对我拔剑。 “小子,你哪来的华山拳法?” 说是说,可动手起来,直接就奔要我命来的。 不过,可惜了。 这两个人。 武功确实要差了一些。 至少是对我来说,是远远不足的。 梅剑和和孙仲君注重形象,所以使用的武器是剑。 但要知道。 归辛树最拿手的是拳掌功夫,他号称神拳无敌,不是开玩笑,是他一拳一脚打出来的名望。 这主要是华山遭逢大难,武功丢失的太多了,连剑术也是一样。 在华山,穆人清用剑,是因为他天生剑骨,体型异于常人,一双手臂是下垂过膝。 人们暗中叫他老猴子,他的绰号也是神剑仙猿。 正常人能长这样子吗? 那得是刘备。 所以黄真,归辛树没学剑。 袁承志要不是有了金蛇剑,他也未必要一直用剑的。 因为目前,华山基础内功已经丢失,不全,唯一拿得出手的,也就是混元功,混元功是动功,修炼这门功夫,会忍不住喜欢抡大锤,举大斧,要么就是用自己的拳头来。 所以黄真,归辛树,主修都不是剑。 反而梅剑和,孙仲君,注意形象,拎了把剑。 但这样一来,也是没用。 他们根本就不擅长剑法。 或者说他们的剑法重器重于形,重形重于意。 从一开始,就注定他们的武功不能大成。只能在旁门立足,而不能登武道的大雅之堂。 我很容易就把孙仲君的剑赤手空拳的夺了下来,塞回到她的剑鞘里,又一把掐着梅剑和提起来放下,道:“现在能不能好了 说话。” 梅剑和落地,先过来护住孙仲君,这才对我道:“你用的是我华山派的武功,报上名来,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拱了一下手,礼节未失道:“华山派,你们袁师叔袁承志的护道人,在下刘至善。算是,穆师的记名弟子。” 我的身份,有些尴尬。 在袁承志这,我算是他的师兄。 但我并不入老穆门墙,只能算是的记名弟子,他的正式弟子,就袁承志一人。 挺,尴尬。 但无所谓。 真正学到功夫才是顶级要紧的。 当然,这也不算什么的。 重要的是我的武功。 梅,孙二人,跟随归辛树夫妇,早已经见识了真正的江湖规矩,拳头大的为王。 他们过往一直不服袁承志,不是袁承志武功不高,而是小袁这个人,不够狠辣。 但我的名字。 他们知道。 黄真和归辛树有联系。 之前就联系了他们解决温家堡一些嫡系旁支,一些隐性威胁。 所以他们知道。 我。 一口气杀了温家五老。 不管怎么说, 温家五老名声再臭,那也是高手中的高手,特别是这五个老不要脸的经常联手,也不知让不知多少的武林英雄横死了。 现在却是被我给杀了。 我一下子,就有了超过温家五老的名声了。梅孙二人又岂能不知。 像我这么手狠的人,他们自然不敢得罪,要尊敬一些。 “袁师叔?” 他们都很惊诧。 我点了一下头。 “穆师在山上收下了个关门弟子,袁承志,他是忠良之后,是你们的小师叔,我知道,你们受了天都派闵子华之请,来找焦公礼的麻烦,袁承志这次入南京是想要起出一桩大宝藏,焦公礼是南京的地头蛇,需要他们的帮忙,你们到时要知道站哪一边,至于天都派,区区小派,得罪也无所谓,而且此事天都派自己也没脸的,闵子华自己搞错 了,你们强行出手,到时不会是小袁对手,他的武功别的不说,混元功已经大成了,又有从前金蛇郎君的传承在身,你们自问哪个是对手,真正交手,甚至二师伯也未必是对手。” 梅剑和和孙仲君都有些惊疑不定。 他们都知道此事。 但却没拿袁承志当回事。 年轻的袁承志,再厉害又能厉害到哪儿去? 可听了我的话,他们不由惊疑了起来。 毕竟,我的武功是摆在这里的。 有了我的出面,他们至少是不敢乱来的。 这就让小袁顺顺利利的过了关。 一切平淡结束。 至少,罗立如没被砍下一臂。 因此,小袁也就不必和归辛树一脉杠上。 不过,随后有一个人出现,让孙仲君大怒。这个人就是洪胜海。 小袁擒下了此人,原本是要杀之的。 但此人说出隐情,他当年和孙仲君对上了。 原来他有一兄弟看上了孙仲君,结果他就去绑人,哪知惹上了归二娘,被归二娘一家是追杀的上天克路,入地无门,这才没了办法,当了汉奸。 现在这个洪胜海又被孙仲君遇到,自然又是要喊打喊杀。 小袁刚收下的人,怎么可能放任他被孙仲君杀了,这就交起手来了。 在关键时刻,我只好再度出手,拦下了孙仲君。 看到了我到场,小袁连忙上前,我们行过礼,我道:“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此事我来分说,首先,小洪,洪胜海是吧,我先说话,你听着,我说完你再说。你兄弟看上我华山的小师妹,是吧?” 洪胜海点头。 我叹了口气。 我一指孙仲君道:“你觉得她漂亮么?” 洪胜海道:“她纵然再漂亮,也是个蛇蝎之辈!” 因为顾虑太多,所以他到底是不敢破口大骂。 我微微一笑,道:“现在你好生想想,你有一个妻子,给你生了一个女儿,漂漂亮亮的,像我们华山小师妹一样漂亮,然后你的一个兄弟来了,硬要当你女婿,你怎么想的?” 洪胜海忍不住伸手抓了一阵。 他旋即清醒,明白,自己方才是忍不住想找刀。 我冷笑一下道:“你不要说,我都敢想象你兄弟是什么般的模样,他一定相貌平平,武艺平平,没什么文化,不是什么读书人,一个什么都不是的人,就你自己觉得挺好,就觉得他配得上我们小师妹了?你还用上门绑架的手段,你知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会给一个人,给一个女孩,带来何其之大的影响,伤害,甚至会影响一个人一生。我知道,我师妹她们杀了你一家,杀了你们很多人,甚至要杀你,但你自己说,这种事要是临落到了你的身上,你是什么反应,如果你也有足够的实力,你又会当如何去做?” 坦白说。 洪胜海原本是一腔愤情。 他一直觉得委屈。 自己好似没什么错。 结果一家子都给孙仲君和归二娘杀了。 他一直十分生气,愤怒。 但现在经我一说,他整个人都快哭了。 他这样的人,那样的兄弟,能是什么品貌,说句难听话,找不到镜子就撒泡尿,孙仲君讲白了不符合当下的瘦马审美。 她人偏瘦。 细细瘦长,一个大长腿。 生错了时代。 但美是共通的。 即便是不是最适合她的时代,她也是一个大美女,何况是华山的小师妹。 岂能让随便一个什么人去羞辱! 杀才是正确的。 第6章 留下一半的宝藏 从我出面,就意味着双方不可能打起来了。 不管怎么样,我的出面,让小袁不能再出手了,洪胜海也放弃了报仇的念想。甚至可以说,这事就是他挑起来的。 解决了这件事,我也入了焦公礼的法眼。 这个焦公礼,可不简单。 别看他给区区一个闵子华就差点逼死,但这说明双方立场的不对。 江湖是江湖,武林亦在江湖,但武林不是江湖。 焦公礼手段,武功,当个江湖人可以,但当不了武林人,他武功不行。 所以面对闵子华,他没什么办法。 可放在江湖上,他就是一等一厉害的人物了。 你要知道金龙帮是什么地方的帮会。 这是南京。 大明的陪都。 从某种意义上,算是第二个北京城,北京一失,南京就是天下的心中。 所有在北方干不下去的官,都在南京猫着呢。说一句鱼龙混杂,是一点也不为过的。但金龙帮却可以在此如鱼得水,你能说焦公礼是什么纯粹的人吗? 纯粹的人,能在这样的地方生活,并且发展壮大一个帮会吗? 焦公礼是得到金蛇郎君夏雪宜欣赏的人,金蛇郎君夏雪宜是什么人,谁还不知道呢,正邪相杂之人,一点也不为过。 有心中的底线,也有执念追求。 这就是金蛇郎君。 焦公礼也差不多。 他一边要讲江湖道义,一边又要赚钱养大整个帮会。 能简单么。 他原本是欣赏袁承志。 无它,袁承志武功太高了。 但小袁比较笨嘴拙舌,动手行,动口不行。他还不如温青青。可温青青又能好到哪里去?她原本上也不过是一个性情上比较娇纵的大小姐而已。 现在我一出手,立刻平息风波,让一切归之于无,顿时让焦公礼对我好感大增,觉得要抱上我的大腿。 华山派。 由于黄真下山扶龙庭。 已经是大名鼎鼎了。 现在巴结上华山派,在南京城其余诸帮派中,他们金龙帮可以抬着头说话。 焦公礼早已经看出小袁和温青青的关系,所以对于女儿的心思是有些反对的。 但即便如此,他也有着想和华山结亲的想法。 但焦宛儿是一个比她爹焦公礼还要会看人眼色的奇女子,立刻就知道温青青的脾气。 有这样一位主母,谁敢嫁给袁承志? 所以她立刻和罗立如结婚。 但从她一开始喜欢上袁承志,和焦公礼想用她和袁承志结亲可以看出,罗立如从来不是他们父女的选择。 那只是迫于无奈,让罗立如捡了个漏而已。 说白了就是天上掉馅饼,走了道格米田共运。 现在我出现了,我的形象不差,武功更是连小袁也佩服,焦公礼顿时对我生出了心思。 他花了重金,包下了一座花船,请我,向我道谢。 至于小袁,继续寻找宝藏去了。 我的焦公礼说了很多,他对我很多的试探,甚至还点了几个红阿姑。 可惜,我一看她的步履蹒跚的小脚,顿时就没兴趣。让她们赶紧滚蛋。 焦公礼连忙探寻我的态度。 我直言不讳的告诉他,我对小脚的厌恶。 我说小脚破坏了人的天性,把自然生成的脚摧残成了丑陋恶心的模样,十分的不该。再有,人的腿脚天生十分,你一缠脚,就只有九分,甚至八分,长此以往,形成血脉记忆,这往后生的孩子,天生就要矮这一分,短这一分,非三五代改良不能改变。 人种弱化,孩子也废掉了,一代代的体弱多病,先天不足。 别人我不管。 反正在我这儿,一个女子,再是美丽,天仙,也是个残疾,是废物,是我不要的。 焦公礼听了哈哈大笑。 他就一个姑娘。一天天的疼爱的捧在手心,心上,哪里舍得让宝贝女儿去缠足。 只是这么一来,他本就是混帮会的,身份地位比较低下,二来女儿不缠足,这大姑娘的不缠足,在当时之风气来说,的确是难以找到个好的。 一直在为这事发愁。 原本焦宛儿嫁给了罗立如,就有这方面的无奈。 因为焦宛儿急切间根本找不到一个合适的。 她是万般无奈,别无选择,才嫁了罗立如。 罗立如就是她的舔狗,正常哪个女神会嫁舔狗的。嫁了舔狗,女神还是女神吗? 真的,别无选择。 找不到合适的。 这时焦公礼就说了。 “刘公子,你婚配否。” 我摇摇头。 焦公礼大喜。 “未知公子看我小女宛儿如何?” 我想了一下。 这焦宛儿的确是个美女。 她有着瓜子脸,线条柔美流畅,显得脸型小巧精致。 高挺的鼻梁使她的面部更具立体感,增添了几分英气。 眼睛明亮而有神,仿佛藏着星辰般璀璨,眼眸转动间透着聪慧与灵动。 她的嘴唇娇嫩欲滴,如同花瓣一般,笑起来时嘴角微微上扬,露出洁白的牙齿,给人一种甜美之感。 平日里的焦宛儿秀美温柔,气质高雅,有一种大家闺秀的风范。 当她遇到事情时,又会展现出精明干练的一面,眼神中透露出坚定和果敢。 而当她伤心哭泣时,犹如梨花带雨,娇楚可怜,让人看了心生怜惜。 再说,她的肌肤细腻光滑,如同羊脂玉般洁白无瑕,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散发着淡淡的光泽。 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如瀑布般垂落在双肩,柔顺而有光泽,发质极佳,偶尔有几缕发丝垂落在脸颊旁,更显妩媚动人。 不得不说。 焦宛儿是被忽略的美人。 我不由点头。 “焦姑娘女中巾帼,自然是极好的。” 焦公礼道:“既然……” 他方一开口,我就阻止了他往下要说的事。 “焦帮主,宛儿姑娘是极好的,所以你这样草草随意为她订下重要的事,是不是不好呢?焦帮主,你只知我是袁承志的师兄,却仍然不知,我是好人坏人,是不是个将来会打老婆的人呢?你就这样匆匆下了决定?这是大事,焦帮主,你至少应该先征取宛儿姑娘的意见,再考查在下一二三四,才好和我说这些话。” 焦公礼道:“刘公子,宛儿已经不小了,她,她拖不起了。她跟了我这个爹,在南京城名声已经坏了,哪有正经的好人家愿意要她,但同类之中,我又不想了糟蹋了她,以至于拖延至今,我是不知道刘公子你是什么人,但我知道,至少袁公子是一个好人,你和袁公子的关系又是兄弟之交,更是华山高足。我也知道华山有些人剑意凌人,但华山终归是天下的名门正派,刘公子你又能会差到哪儿去。其实,实不相瞒,我徒弟罗立如人品不错,对老夫也是忠心耿耿,但他的武功不足,我可不敢相信他能保护好婉儿一生。连我也不敢打包票,又何况是我徒弟呢?所以我才有了此念,倘若刘公子你为以我卑鄙,我焦某人愿意为了宛儿的幸福赌一次。天下将乱,宛儿得有一个强力的夫婿,我才放心啊。” 焦公礼说出了肺腑之言。 我也感慨起来。 这老焦真的是不简单。 他虽在浮华之地,却也感受到了天下大乱的征兆。 乱世之中。 人命如累卵浮萍。 说不得一不小心立刻就没了。 没有一个足够强硬的靠山,怎么敢在乱世中说生存。 我叹道:“虽然你这么说,但在下不能立刻答应你,这是有原因的,其一,焦帮主,你大概不知道,我华山派已经下场子,扶龙庭了。” 我看着焦公礼,道:“只是我个人对这一次的扶龙庭并不是很看好。” 焦公礼心中一顿,立刻不语。 扶龙庭没什么。 但他发现我对扶龙庭有意见。 我看他的样子,就道:“我华山大弟子黄真师伯曾经在东江镇扶助毛帅,奈何。” 我没说。 但焦公礼懂。 当年,辽事一塌糊涂。 也就毛文龙异军突起,给了鞑虏有力的打击。 但是,毛帅突然给袁崇焕斩了,这上哪儿说理去。 “后来,黄真师伯认为大明难扶,就选择了闯王。” 焦公礼眼一缩,道:“闯王,莫不是李闯?” 我点点头。 但话锋一转。 “虽然我的师门上下都在支持李闯,但我个人却不怎么看好他。” 焦公礼奇道:“这是为何呢?” 我道:“世人只看到了李闯越来越势大,却没有发现,时至于今,这个李闯仍然是流寇而已,他手上至今仍然没有一块说得过去的根据地,看起来是威风得紧,却经不得一场大败,只要其一败,就是天塌地陷,到时占的地方,都要吐还回去。这样的人又岂能算是一条真龙,倘若焦帮主因此和我们华山绑得紧了,未来恐怕要被牵连。” 焦公礼奇道:“此事公子既然知道,就不打算做些什么吗?” 我苦笑一下。 “现在,我能做的,也就是布置一些暗手而已,就不好连累焦帮主了。” “不然。” 焦公礼道:“公子于焦某帮中上下皆有大恩,此事请务必算上焦某一份。” 我看向了焦公礼。 这时,我看到了,焦公礼的野心。 这才对嘛。 哪怕是焦公礼,也有野心。 没野心,他这金龙帮是怎么来的。 他现在是看了出来。 我也有野心。 “那就请焦帮主帮我一个小忙好了。” 我让焦公礼把柳如是给我私下里的养起来。 一开始焦公礼不明所以。 但很快他就明白了。 柳如是不柳如是不重要。 重要的是有这么一层关系。 我不能让他养焦宛儿。 只能让他养柳如是。 建立了这么一层关系,往后的事才好说。至少,这南京,我是什么都知道了。有金龙帮在,我在南京也就算有了耳目。 没多久。 袁承志就找到了宝藏,他还告诉了我。 其实我早知道,只是懒得分说。 但他主动告诉我了,我就决定至少帮他一下。 我们一起进了藏宝地,大功坊的地窑。 这里面有十数只大铁皮箱子,黑色的优质厚皮铁,打造兵器亦不为过,现在是大箱子的模样。 这十来箱的,黄金白银,首饰珍宝,美玉奇珍,估算一下,大约有好几百万两的银子,可能更多,也许有上千万。 这是指把珍物完全变现。 那会是这么一个价钱。 我看了几眼一样未取,就把宝藏收起来。 袁承志得意的给了温青青一个眼色。 显然两人有过意见。 温青青是反对把这事告之于我的。 她觉得我武功高,万一因此生了异心,偷袭袁承志,杀了她,把宝藏据为己有,是很可能发生的事。 但小袁则是反对。 现在一看,小袁胜利,所以他得意的给温青青眼色。 温青青虽恼自己输了,但对于我态度再度好了一些。她原本的想法,都是她五个爷爷教的,现在看到我不为钱财所动,不由觉得我杀了她五个爷爷也不是不可以原谅了。 毕竟,我表现出来的品性是这么的好。 怎么不可以原谅呢? 我道:“你们的意思是,这笔财宝你们全都不要了,想献给闯王?” 袁承志道:“是,当今天下,已经乱套了,急需要一个英雄来拨乱反正。这个人,就是闯王,再说上回李将军把军饷给散了,我心中一直很过意不去,所以就想回报一二。” 我摇摇头。 “李岩是李岩,他在大顺军中也只是排在第三四流的人物,麾下兵马不足,主要还靠老婆,他一个人的意见看法,和闯王是不一样的,现在打天下,闯王任由之,但闯王要是坐了天下,我看李岩这个人下场怕是不太好的。” “啊,怎么会?” 袁承志见过李岩,对他感观极好。 他觉得李岩若此,闯王定然更好了。 现要听我一说,不由怔住了。 我叹了别叹气了道:“方今天下,的确,闯王势力是最有可能得天下的,但得了天下,是不是能坐稳天下,就当另说了,反正我是不大看好闯王,你这笔财宝,全给了他,也未有能有什么用,依我之见,你可以把你的一半给闯王,但不要糟蹋了你弟妹的那一半了,人总要为自己考虑一些,留下一些金银,也好算是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这笔宝藏。 袁承志算是受到夏雪宜的馈赠,拥有一半。 另一半是温青青的。 原本二人想要一起捐了。 现在听我一番话说,别的不说,至少温青青心动了。温青青不是视钱财如米田共,而是为了袁承志视钱财如米田共。 一听可以留下一半,顿时对袁承志道:“你师兄说的对,现在闯王如何不好说,但倘若他日后果真是一个好皇帝,我们再把这些浮财与他又如何。而他要是变心,不是好皇帝,我们也算留下了一半,不至于把本钱赔光。” 袁承志一念如此,也就只好应了下来。 第7章 茶事阔谈 袁承志开启了宝藏。 原本他是想要全捐了。 但在我的劝说下 或者说在我和温青青的劝说下,他留下了一半。 我就知道。 袁承志不可能是什么杀伐果断的明主。 他的耳根子太软,太容易被人影响了。 这样的人,怎么当明主。 所以,我请他吃茶。 我在焦家为我置办的宅子里宴请。 这间宅子,我已经全款拿下。 金龙帮是帮我找了地方,这宅子的钱,还是我花的。 我在这江湖上,一路行来,发现了什么为富不仁的,自然会去帮帮他,减轻一下负累。 虽然这些人家有可能有大冬瓜什么的,但我修炼的混元功啊,有的是力气,一次拿不了两个,一个还是可以的。 然后把这玩意找家铁匠铺子融了,保证那铁匠什么也不会说的。 在我的努力下,黄白浮财也有好几个大箱子。 在南京城置办一份家业,可以说是轻轻松松。 甚至,连柳如是,徐佛,都被我弄到家里,一个当我的妾,一个当管家。 此时,柳如是心情反复,为我烹茶。 我和小袁坐在对面。 当茶香上扬,香气沸起,连小袁也不由张开眉目,显得极为舒服。 柳如是眼如弯月,把两杯茶点上,放在我们的面前。 我举杯,和小袁对饮了一二。 我们双方放下茶杯,回味这茶汤在口腔里翻滚的滋味儿。 “师兄,我们上次不是已经说好了,怎么又来请我饮茶?” 我放下杯子,道:“承志,一直以来,我都想和你好好谈一次话,只是过去时候,我们在山里,有些不方便,也就没来得及说,但现在我们的确是要好好的说一下心里话了。” 袁承志是一个有内涵的人。 他听了我的话,也是忍不住道:“师兄说的对,我也是一直想要和师兄好好说一次话。” 我点点头,道:“我知道,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穆师一直不肯真正收我入门墙,连华山的名谱都上不去,是吧?” 小袁低头,他不说话了。 穆人清在这一点上,对我是有一些不公。 我道:“这是因为我是刘兴祚之子,也就是刘爱塔的孩子。” 小袁眼中露出了一抹清澈的愚蠢。 他不明白。 一个生活在山里的娃,一门心思是学好武功,为父报仇,他能知道什么? 我继续说。 “我的父亲是东虏的降将,他受不了老奴的残暴,选择了归义。” 袁承志忍不住叹道:“好英雄,好汉子。” 我笑了笑道:“归义后,他投入了东江镇,被毛帅收编。” 袁承志这才明白怎么回事,他目瞪口呆的看着我,不知说什么才好。 即便是他知道的事不多,但他至少知道的,东江镇的毛帅,毛文龙,是被他爹袁崇焕砍下了脑袋的。 袁承志脸红一下,忍不住为他的父亲辩解道:“毛文龙,他不是通敌叛国吗?” 我笑了一下道:“毛帅当年诈死脱身,好不容易才开创了东江镇一脉,是建虏心中的生死大敌,是眼中刺,肉中钉。一无所有的毛帅,不是世家大族,手上也基本什么都没有,就凭借人们心中对建虏的恨,建立了东江之镇,收容超过三十万东江镇民,他怎么通敌叛国?他从头到尾,都在为一件事为难,那就是钱粮,你若不信,可以问问黄真师伯,真叔他什么都知道。毛帅因为朝廷的钱粮根本不足资用,为了养活三十万军民,毛帅先后两次被人骗走了经商的费用,这才委托到了真叔身上,做生意,为东江镇谋取足用的资财,而你的父亲,当时手捏东江镇的生命线,军粮,就是不给毛帅,直接断了毛帅的粮道,你不知道吧?” 袁承志张大了嘴,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他一直被人教育。 说他父亲怎么怎么好,却哪里知道有这么档子一件事。 他忍不住问:“这是真的假的,我父亲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品着第二杯茶,道:“这要从你的父亲说起来了。你的父亲,袁崇焕,是广西人,加入的东林党,但就算如此,他是一个广西人,想要上位,仍然缺少乡党的帮助,广西的读书人,进士及第,可是不多的。为了出人头地,你的父亲发现了自己的一项优点,那就是通兵事,他就看上了辽东这个位置,能短时间就升官,是条捷径。你的父亲就对崇祯皇帝说,用我,用我,我能五年复辽。皇帝一听,高兴坏了,辽事每年都要花几百万两的军费,朝廷早就入不敷出,正是需要你父亲这样的人才,于是你父亲被光速起用,当了辽东督师。后来就有人说了,说老袁啊,你怎么能那么说呢?你真的能够五年复辽吗?” 我说到这,小袁在看我。 柳如是也瞪大了眼睛。 她过往听过很多清谈。 也觉得有理。 但那些道理都隔着一层。 这时听我的话,才觉得事情就该是这样子的。辽东的事,每个人都好似能说个头头是道,其实里面水深着呢,复杂着呢,哪里是什么人都行的。 我轻轻一笑。 “你爹当时就说了,五年复辽,怎么可能,先哄哄皇帝吧。当时你父亲的朋友就急了,说你这样可是欺君,不想好了。你父亲就说了,连五年复辽这种事也信,可见皇帝就是个傻的,到时再哄一下就好了,他难道在那时候和我一大大的督师翻脸吗?” 我看袁承志不容置信的样子,道:“别奇怪,你爹要资历没资历,要背景也没什么背景,只靠寻常手段,他什么时候才能当大官,当有实权的大官?所以他才骗了皇帝。在大明朝,拿皇帝不吃敬的,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只要当了大官,只要能施展他的胸中抱负,那别的都不是事。” 袁承志仍然不解,道:“可我爹为什么要杀毛文龙呢?” 此刻,连他也对父亲诛杀毛文龙感到一些疑惑了。 即便是袁承志,也知道,最近建虏入寇,其中一个 要原因就是没有东江镇了。 建虏既然没有后顾之忧,自然可以全力入寇,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而这,正是袁崇焕杀毛文龙的后果。 仅以此论,是无论如何也洗不白的。 这让袁承志一下子耿耿于怀起来。 我笑着说道。 “你爹当时也是没办法,他当时初到辽东,但面对的,是一个已经抱了团的辽西武将的军事集团,面对于此,哪怕你爹手下招揽一些亲军,又能有多少,有几多的战斗力?他想要在辽西做出一番功业,就必须要让辽西武将听他的话,他手握朝廷大权,赏是可以赏,但他也要立威一下。偏偏毛文龙不干,不肯对他低头,当然,他是东江镇人,和辽西不搭边,所以你父亲苦思冥想之下,最终还是决定向毛帅动手。这样,可以杀鸡儆猴,让辽西武将听话些,也能收拾掉毛帅这个刺头。” 袁承志明白了。 “毛帅没有造反?” 我点头。 “对,毛帅当时钱粮被袁崇焕捏在手里,但他早早就在真叔的帮助下,通过海上贸易解决东江镇的钱粮问题,毕竟,朝廷给的从来都是小头,一万两银子,能到东江镇手里一千两,毛帅都要大呼天地良心,陛下圣明了,并且在加执文书上要写上实收一万两。你说他怎么可能就为了一千两,就向你爹低头,对了,你爹的意思是什么你知道吗?你爹是要让毛帅当诱饵,去接受建虏的攻击,而他带辽西铁骑攻击建虏,毛帅一听就打死也不干的。过往的时候,辽西将门把一支支大明朝最能打的强军铁军丢给了建虏,这样的事太多了,你说毛帅还敢相信辽西将门吗?他不敢信。这就让你父亲记住了,于是你父亲认为,一个不听话的毛文龙不如砍掉换一个。这就是——你父亲杀毛帅的原因了。” 听了这么多,袁承志喝了口茶,认真道:“我父亲不该杀毛帅。” 我笑了一下。 “还有,你父亲当年截停了朝廷发给东江镇的粮草,把它们转手卖给了蒙古。” “啊!” 袁承志脸都红了。 他皮肤偏黑。 这下竟然能看到红了,当真是真急眼了。 我微微一笑。 “蒙古人买到了粮,又转手高价卖给了建虏。” “这,这,这——” 我再道:“钱的事情,还能想想办法,但粮食的确是个大问题,正因为太缺粮了,毛帅才被你爹骗上了岸,然后给砍了头。他其实都已经打算老实听话了,但就算如此,还是被砍了头。” 我长叹一声。 “此后你爹的确收降了东江镇,但有毛帅的东江镇和没有毛帅的东江镇,那可是两回事。” 有毛帅的东江镇,时不时,至少还是能打打反击的。 而没有毛帅的东江镇,就只能被动的一直被建虏打。 有毛帅的东江镇,至少在没有朝廷的情况下仍然能搞来一些军饷。 为了搞钱,他甚至娶了沈世魁的女儿当妾,哪怕他知道沈世魁这个人贪生怕死,废物一名,但这个沈世魁会经商,会做生意,他就不要老命的当了沈世魁的女婿。 他是真的倾尽全力,在维持东江镇。 但之后的继任者,能不足为,威不足镇,当上了总兵官,全指朝廷的粮饷,这哪里足够,所以在此之后的东江镇从小鱼能折腾两下到死鱼翻肚白,差得不止一筹。 造成这一切的,就是袁崇焕。 他得到了一个听话的东江镇。 但有还不如没有。 这个东江镇比毛帅的东江镇差太远了。 导致袁崇焕根本理想一一破灭。 他文人式领军再一次成了笑话。 不但没有完成什么功业,反而是自废了武功。 他拿捏东江镇,把原本还能打的东江镇直接折腾死了。 他想行离间计,出售粮食给蒙古。 结果蒙古把粮食又卖给了建虏。 这导致的后果,也就不好说了。 最后为了保存实力,不敢死战,又让唯一一个死战的蒙古将领战死。 袁崇焕就这样自己走上了末路。 袁承志则是神游于飞。 魂在天外。 在袁承志的心中,自己的父亲,是大英雄,大豪杰,大忠臣,结果却被昏君枉杀。 所以他苦学武功,想要有朝一日为父报仇。 但现在听了我的话,忽然产生了迷茫。 不知未来该如何是好。 他已经不再觉得自己父亲是正确的了。是值得他去报仇的了。 “这——算怎么回事呀?” 他苦笑起来,泪水止不住的滴落下来。 我看他,道:“因为东江镇的陷落,我的父亲一家死得很惨,也就是真叔,才让我活了下来,有一段时间,我很恨你父亲,但是我知道,这一切和你父亲是没关系的,他只是能力不足,不是他想犯这些的错。所以我也不怪你,穆师想要扶你我也支持,愿意做你的护道人,助你出头露脸,扬名立万。但是,有些事,正事,我还是要和你好好商量一下。” 袁承志连忙道:“师兄,你说,我听着。” 我叹了口气,没有理会在旁边的柳如是,直接就对他道:“想必此时你也该明白了,我华山此际正在做的事,就是传说中的扶龙庭,而我们这次选中的目标是闯王。” 袁承志初时惊愕。 他没往这地方上想过。 这孩子还是有些太单纯了些。 但经我这时的一提醒,他再傻也是明白过来了。 我道:“虽然师门选择了闯王,但是恕我直言,我并不看好李闯。而问题在于,师门,穆师,真叔,都投入进去了,你能明白吧,我整个华山几乎要和李闯绑定了。倘若这次扶龙庭成功,那还是好,但我想说,万一失败呢?” 其实,这个话题,我此前说过。 袁承志倒也不意外。 他问我。 “师兄,你一而再,再而三的不看好闯王,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他问这话,也是柳如是喜欢听的。 这个女人,虽是当风俗业的,却喜欢天天把家国大义放在眼里,甚至嘴里。 在历史上,她的身份,处境,都很尴尬。 虽然她薄有名声,河东君嘛。 到哪儿都有一帮子的无耻文人在吹捧,其实真正愿意接盘的,不多。 首先没钱没势的不要想了,柳如是愿意嫁,守不住也是当然的。 另外条件好的,娶一个清倌人,它不香吗? 你要知道,柳如是可不是什么黄花大闺女。 她早早被张家大户的老爷给开苞了。 第二,她还没缠足。 或者说从前缠过,后来放了。 所以她和普通的不一样,可以一身男装的到处跑。 这缠足妇可以这么跑的吗? 所以真正愿意接手她的不多。 要不然柳如是也不傻,为什么要找老钱。 难不成真是仰慕他的文化才情? 其实原因只有一个。 在当时,柳如是想要脱籍。 只有这一个选择了。 她别无它法。 没有选择。 不过即使是如此,她仍然喜欢高谈阔论,说国家大事。 特别是听我说。 因为我说的,有理有据嘛。 第8章 准备造反 我品了一口茶,淡淡细说。 “因为闯王起兵,一直没有经营一块他自己的根据地。你没发现一点吗?闯王行军,是打到哪儿吃到哪儿,但对于地方上的民生,他的建树不多,好像有也是他的部将在做,闯王的老营一直是在游击,打到哪吃到哪儿,这对地方上的一些地主恶绅有很好的针对作用,但对于地方上的生产经济建设却意义不大,你想,闯王打下了一块地方,把浮财一分,然后带走了青壮,去往下一个地方,那么,被他留下来的人要怎么办呢?不经历理民抚政,闯王他们这个政权,他们懂得疼民惜民怜民爱民吗?不爱民,这个政权迟早会走上民众的对立面,你觉得这样的政权会长久吗?我观这个闯王政权,有些像黄巢,却不是朱元璋。” 黄巢是牛逼。 但这个人打天下快,丢天下也快。 原因是他在扫除门阀世家这方面做得很不错。 但缺陷是他之后收不住刀了,连老百姓也去下手了,丢失了军心民意,这才导致了他最后的失败。 朱元璋,他的确有很多毛病,比如搞人殉,杀功臣,还搞封建大家长那一套,眼皮子浅,谋一时不谋一世。 但不管怎么说,朱元璋的才能打天下还是没问题的。 但李闯却未必就比得上朱元璋。 朱元璋再怎么样,他有自己的地盘,最终鱼跃登顶,成为了皇帝。 李闯是看起来发展得越来越好了。 兵马也是越来越雄壮了。 可问题是他这一路基本都是在打砸抢,这样的他根本没有治理地方的经验。 打得了天下。 能守得住吗? 看起来强壮的李闯,他面临失败,其实只需要一场大败。 而朱元璋,却能拥有洪都保卫战这样的例子,证明了他拥有一块根据地的重要性。 他不仅败了能复起,你甚至很难在他面前拥有值得夸耀的战绩。 而李闯呢? 过往的战争,他一败就给追得几乎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就算能复起,也是在打乱仗,像狗一样东奔西走,夺粮求存。 这是因为当时天下的乱民太多,这才给了他机会。 所以我对于闯王,不大看得过眼。 袁承志又皱眉了。 他是地地道道的江湖人。 知道的有限,见识不多,所有的极为有限。因为父仇,他对大明有意见,不可能站在大明朝廷那边,而天下大乱,可供选择的真心不多,就目前而言,李闯是唯一的选择。 你没得挑啊。 你说张献忠,你说罗汝才,这还不如李闯。 其实从前高闯是个人物。 但他运气不好。 所以在目前而言,也就只有一个李闯了。 没选择,真的是没选择。 袁承志为难道:“可是现在整个师门都……” 他有些说不下去了。 经过我的科普,他至少知道了,整个华山派不可对人说的性质。 华山派,目前老穆说话。 他武功最高。 江湖上人称神剑仙猿,那不是开玩笑的。华山派从前剑术为尊,正常大大小小的门人弟子,有条件都是练剑术的。 但是。 经过某个超级败家子的努力,曾经剑宗华山完蛋了,气宗华山也完蛋了,偌大的华山就只兴盛了败家子这一代。 所以某个老头只好重新教一个。 就是老穆了,接下了华山盘口。 虽然老穆练了一身好武功,但他接手的华山武功,剑术却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像大弟子黄真,算是学了一个半调子。 但他有经营之能,家大业大,所以也就不说了。 二弟子归辛树,这是华山派的里子,手比较狠,为华山派处理一些黑活。 从某种意义上,归辛树一开始就算外门了,他的武功也很明白,就是神拳无敌。 但这个绰号,好说不好听。 你不知道的,一听,好厉害,这归辛树厉害。 但真正懂行的都明白。 堂堂剑术称尊的华山派却出了一个神拳无敌。 当年剑宗气宗的前辈若是泉下有知,怕是一个个都要笑歪了嘴巴。 其实这么一看,袁承志才算是华山派的亲儿子,他才传承了华山派武功的精髓。 甚至他还学了金蛇郎君的武功。 这叫奇遇。 原本,如无意外。 他才是华山派下一代的基石。 但关键在于后期华山派扶龙庭失败。 这一败。 袁承志带人远走了海外。 避难去了。 归辛树也一直在外游荡。 华山派落到了黄真手里,这是一个生意人,门下的徒弟没一个拿得出手的,甚至不及飞天魔女孙仲君出彩。 这也是老穆后来把孙仲君废了的原因。 因为孙仲君这个脾气太冲了,你不把她废了,黄真门下的弟子没一个能在她面前抬得起头。 到了后期。 还有华山派吗? 所以,现在,华山派扶龙庭,这真的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 甚至可以说,这也是华山派在给袁承志铺路。 所以我必须要摸明白,往下的路要怎么走,怎么办,这其中袁承志的态度就十分重要了。 “承志,说心里话吧,你有想接过这个天下吗?” “啊!?” 袁承志一懵。 我再问。 “你,想当皇帝吗?” 袁承志一下子站了起来,手忙脚乱的,道:“不不不,师兄,我知道我是什么人,承志才疏学浅,怎么可能当皇帝。” 我摇摇头,笑了一下道:“你知道你父亲是因为什么原因死的吗?” 袁承志一下认真起来。 “是造反,狗皇帝说我爹造反,也许我爹如师兄说的,能力不足,但绝对没有造反!” 我笑道:“你错了,你爹之所以会被杀,就是因为他没造反,你想啊,你爹手上要是握有整个关宁军,皇帝敢随随便便的杀了他吗?有个笑话,你肯定没听过,我说一下你听着。” 袁承志一脸木然。 我道:“假设我是地方上的将军,手下有五百兵,皇帝让我交出兵权,我会怎么做?” 袁承志抓抓头皮。 我道:“陛下有旨,末将自当遵从。” 袁承志一脸有不明白。 我又说:“假设我手上有五千军兵,皇帝让我交出兵权。我会怎么说呢?” 袁承志道:“大概也是要听命令吗?” 他说到这,隐约明白了一些。 我笑道:“我会说,君有令,臣不敢不从。该交也还是要交的。不过——如果我手上有五万精锐呢?注意,这是五万精锐,不是随随便便什么的军队。” 袁承志道:“这个,我也不知该交还是不交了。” 我微微一笑,道:“对,五万精锐,不是什么草木杂鱼,大唐当年打了一场香积寺之战,超过十多万的精锐正面硬拼,导致的结果就是曾经的盛唐没了。所以我若有五万精锐,只要这皇帝有点脑子,就会顺着我,哄着争,只要我不踩底线,老老实实的,他只会和我君臣和谐。给他个正常脑子,他就不敢把我砍了。如果我有五十万大军,我就算要娶皇帝的亲妈,他也得把皇太后洗得干干净净,送到我的房里来。” 袁承志忍不住笑了出来。 我却没笑。 柳如是也没笑。 她此前只是听一个笑话。 但现在她明白,我竟然是在谋图造反这种诛九族的大事。 这让她心神彷徨。 她既想投入这波澜壮阔的大事,又隐约的有一些害怕。 我却没有理会她。 我和袁承志说话。 她只是一只蝼蚁。 哪怕她去告密,也不会生出任何风浪。 袁承志明白了我的意思。 “师兄,你的意思是……” 我点点头。 我道:“这一次,你想把宝藏运到闯王那里,别的不说,我敢肯定,这一路上一定会引来无数的绿林大盗。这些人本身的武功不算什么,我们自可镇压之,但他们每一个人都代表了一方势力,有了这么一批人,我们暗聚兵马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我们聚练了属于我们自己的兵马,才好在日后替李闯而逐天下之鹿。这样,我们既不会承担背弃李闯的骂名,也能利用在李闯军中的关系,日后拉拢李闯残余的势力为我所用。” 听了我这话,袁承志终于松了口气。 他这个人,耳根子软。 听了我的话,不由被我有几分的说动。 但仅止于此,他是不可能跳起来造反的。 你想也是知道。 现在黄真,穆师,所有人的力量都投入在李闯身上。 在这时候袁承志跳出来单干,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所以我之前说了那么多,就是没说让他单干。 因为我知道,他不会。 华山派黄真,穆人清,也是一样,不看到李闯不可扶助,是不会回头的。 在这时候跳反,是得不偿失的。 哪怕日后成功,和师门的关系也会难以修复。 但是,现在,不用担心了,我给他定下了以后道路的发展基调。 先借李闯的皮,现在是李闯事业发展的高峰期,当然是要借助李闯的势力了。 其实李闯的势力也是比较复杂的。 不是一条心的。 李闯手下的势力是一个个的小山头主义。最明显的就是刘宗敏,他手下就有相当的实力,不然敢和老李瞪眼睛!? 再如罗汝才,就因为他的势力比较大,最后让李闯自己给灭了。 就算如此,也还有高杰,直接把李闯的一支兵马,和李闯的小妾带走了。 由此可知李闯的势力暗中是有多分散了。 这小山头是一个接着一个。 李过,高一功,刘体纯,姜镶,郝摇旗,哪一个不是有诸多私人的部曲。 这里面还有一个小袁营。 比较有名。 因为太讲究规矩了,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义军,和大多义军不同,结果被疑心病重的老李发兵剿灭。 甚至,李岩自己也有一部分部曲。 当然,他没这个脑子。 他的私人部曲是红娘子给他立的。 要不就李岩的脾气,也老早给砍了。 这样的李闯,的确是适合借东风。 我对袁承志道:“我们给了闯王这么一大笔钱,咱也就可以借闯王的名号,自己也募建一支兵马了。有了这支兵马,我们才好暗中经营,在未来倚之以夺天下,到时,你就可以大大方方为你爹报仇了。” 听我说到了这里,袁承志又懵了。 “师兄,你是说,杀皇帝?” 杀皇帝其实无所谓。 我和袁承志都不当一回事。 但是。 我比较看重重点。 “不对。”我立刻道:“皇帝就是一条蠢狗,他知道个尸比,你父亲的被杀,其实是朝廷上官员的问题。你知不知道,朝廷每年有四百多万的辽饷,如果这笔钱是足金足额,你父亲什么做不了,需要穷生算计,需要去谋算东江镇的钱粮吗?你知不知道,一百万两银子,出京就少了一半,到了路上又少了二十万,送到后还会再少二十万,然后,前线的官兵,就分拿那最后的十万,这够吗?承志,这个天下已经烂完了,归根结底,是这些官员在结党营私,抱团斗争,才让你父亲不得不吹牛上位,不得不穷生算计,是那些人害了他的。” 袁承志道:“所以,是杀官?” 我点点头,然后道:“朝中的官员很有钱的,我们到时助闯王杀入京中,就要从这些官员身上把钱财拷问出来,然后往江南筹措军饷,等闯王一败,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一笔钱彻底的武装自己,继而图谋天下。” 袁承志是个头脑比较简单的人。 他这样的,动手能力没话说,但要说大略就太不尽如人意了。 就这么说。 多尔衮这样的一个人物,最后没杀他。 在敌对的情况下,不杀了对方。 这说明什么? 当然是对方太菜了,杀不杀的无所谓。 袁承志武功极高,连皇宫大内兴趣来了都能说闯就闯,为所欲为。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不是威胁。 但就算是这样的一个人物。 武功这么高。 多尔衮仍然没杀他。 就是因为多尔衮分析一下,这个小垃圾,不用杀。 你杀了他,他的这么多手下回到中土搞风搞雨的,多不好。倒不如任由这个小垃圾把一众高手带走,让大清省些力气。 我说服了袁承志,他就开开心心上路了。 我则是找上了金龙帮,开始了新的计划。 我利用金龙帮的人,打造我心目中的军队。 先收集那些过不下去的苦难贫民。 再将他们隐藏起来,暗中操练。 这看起来很难 其实却很简单。 因为,这是乱世。 在乱世,想要藏起一支军队,那太容易了。 至于如何练兵,如何建军。 放心。 大明什么都有。 你只要找戚家后人,找戚家残余的老军,就可以把一支曾经威震天下的铁军训练出来。 一支这样的铁军,不要多,只要三五千,就能左右一场超级大战。 当然了,不光要人。 还需要足够的军械器物,不过这都不严重。我可以利用金龙帮,来谋此大事。 至于说焦公礼会不会出卖我。 他。 不敢。 想也是知道。 区区一个闵子华就让他手足无措,可见焦公礼擅长经营之道,却不擅长处理解决危机之事。 第9章 旧识水鉴 我背着华山,用黄金白银,通过金龙帮,私下里训练兵马,准备武器,这事很难,主要就是缺钱。 所以我狠狠的大赚一笔。 通过金龙帮打听消息,然后夜里去夺取浮财。主打就是一个打家劫舍。 这里是什么地方。 南京。 大明最为浮华之所。 在这里搞钱,不要太容易。 过往之所以这事不行,是大家要脸的。 但是,现在是天下大乱之时啊,还讲什么规矩,我的规矩才是规矩。 人想搞钱,你们不给,我自己拿,就是这么简单。已经铸造银冬瓜,没奈何,就行了吗?当我混元功是白练的。 再加上,我仔细研究了一下王难姑的毒经,果然厉害。 只是我并不是一个毒师,没地方培育大量的植物动物的毒材。 但即便如此,也有很多有实际有效的好方子,可以为我所用。 让我自制了大量便宜效果好的鸡鸣散。 这鸡鸣散。 是一种强效的催眠药剂。 人中了此药,会有一个质量极好的深度睡眠。 在一定时间里,雷打不动。 非要到了第二天鸡叫之时才会醒来。 有了此药,我甚至不需要杀人。 我只需要,以紫阳神功内呼吸法,把此香燃遍大院,然后对方家一整个大院就任由我予取予求了。 我在焦宛儿带的一支摸金小队帮助下,轻轻松松就把这一家家的财富清洗一空。 如此,我短短时间,得到了数百万的银子,别的不说,维持一支戚家军的武装,以三千人为例,我可以支撑十年。 当然了。 这是建立在没有大战的基础上。 一支三千人的戚家军一年的开销也不过二十万两左右。 这个数字不大。 理论上,大明是支付起的。 至少哪怕落魄的崇祯也应该支撑得起。 但大明的漂没,火耗,以及层层的吃拿卡要,把戚家军逼至没落。 甚至最后朝廷为了赖掉戚家军的军费,自己捏造了一个罪名,把戚家军杀了。 到此,大明进入了以烂养军的时代。 当兵的再不被当人看。 这战力也就随着薪资待遇一落千丈。 很多明军加入后金立刻战力暴涨,原因就是他们至少能吃的稍微饱了一点点了。 在大明,士兵不仅没的吃,还要自己老婆女儿当半掩门的,去贴补家用。 这样一对比,大明的确活该失了天下。 就这样,我在南京,暗中训练精兵。 士兵一经训练好了,就暗暗送入南京城,组建帮会。 我利用帮会名义,在南京城私聚兵马。 到时,一领兵甲,我顷刻间就能在城内拉起一支大军。 这南京城,如果强攻,连建虏都要头痛的,那是大明太祖按心中所想,建立起来的一座永不陷落之城。 大明太祖是经历洪都保卫战的。 他对防守一道太精明了。 所以建造修复南京时,也用了很多技术在其中。 正常进攻。 士兵仅是抬头看一下城墙,就会丧气绝望。所以强攻一道,是绝不可取的。 至少,需要水太凉等人开门投降。 因此我要谋此城,就需要在最短时间里把城给夺了。 先藏兵于城,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当我赶上袁承志镖队时,已经打得疯了起来。 一开始是一群绿林道上的在抢夺。 然后又有这个帮那个派的打过来。 其中有程青竹,沙天广等绿林人物,甚至后期还有一支明军人马,是一个叫水鉴的男人。 袁承志率领群盗打了一个逆返,将水鉴的兵马打败。 大获丰收。 我一直没有出手。 这一段都是袁承志一个人能承受的,我就不必抢他风光了。 要知道,袁承志是华山老穆苦心布置下的一张牌。 他的名号很响的。 你往绿林上说,刘爱塔,基本没几个知道的。见多识广的人都没几个知道的。 更不要说那些普通的土匪强盗平民百姓了。 刘爱塔这个名字,只在塘报一角,小抄一隅。 想也是知道,哪个人会注意这些门缝里的字眼。 反而袁崇焕。 大名鼎鼎。 曾经五年平辽的誓言,叫得是当当响。 是天下皆知的辽东督师。 还曾经杀了一等将军毛文龙。 更是有操炮把老奴打死的传说。 而且,袁崇焕死得极惨。 老百姓是不会管,袁崇焕在君前奏对哑口无言的,他们看到的,是袁崇焕是少数被凌迟的——大官。 大明的官一直是很好混的。 特别是大官,在朝中政斗失败了,也往往是回家养老而已。 不会把人往死路上逼。 就说严阁老,退下之后也没砍头嘛。 他只是被抄了家而已。 但袁崇焕不仅是个死,还是凌迟。 也就是被拉到菜市口一刀刀的小碎子片肉。 这个死法是极惨的。 有时为了保证行刑的完整,甚至要给犯人灌参汤吊命。 刀没割完,肉没碎尽,不好让犯人早早死了。 这就是凌迟。 也叫剐刑。 死这么惨,袁崇焕当然是名动天下,世人皆知了。 而袁崇焕曾经当过督师,他手下有心腹,有亲兵,这不是一时会杀光的,死绝的。 这些人形成了山宗组织,也是袁承志出头的重要助力。 现在袁承志出头成功,在这些绿林道中已经是传奇一般的人物。 这些绿林中人,尔虞我诈的多了,谁也不忆相信谁。 加上武功都是菜鸡互啄。 谁也不服谁。 而袁承志的武功,对上他们,几乎是降维打击。 哦,还有一点。 袁承志的这个人,好。 是个老江湖,都能发现他是一个品行淳厚的好人。 眼神中仍然带有一些不谙世事的清澈的愚蠢。 要知道,老江湖,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人主。 这世上,臣择主,主选臣。 而大多数情况下,是臣在择主。 大多数人臣其实都知道,自己是一面之才。并不是什么人主。 所以想要更进一步,就需要有一个大佬带着走。 其实大佬什么才能也不重要。 汉高祖就说明了,当大佬不需要有什么才能。 你只要把情商点满了就成。 又或者学刘皇叔,把魅力点满了也成。 但你不要学堡宗。 啥也不是的就想学成祖。 也不要学九妹,一天到晚的不干正事就算了,还要拼命给自己的王朝拖后腿。 最重要的是不能学朱八八,当了皇帝后大杀功臣。 有的有错,有罪,你杀了,有的错少,罪名不足,也一发儿的杀了,还有的,没错,没罪,就被牵连,也给杀了。 这是最让人讨厌的。 众人愿意追随袁承志,就是因为袁承志最大的优点,就是为人宽厚,心地仁善,三观极正,不会轻易的就杀人。 武功高还能这么克制自己,有这么好的道德品性,这样一个人,对于众多江湖人来说,是天生的人主,自然愿意跟着他。 但此时,尚有不足。 在短时间里,跟随袁承志的绿林群雄,在整个江湖上,仍然是少数的。 想要把袁承志推上位,就需要集合大批的绿林豪杰。 所以,群雄选定了一个日子。 泰山大会。 在此,我也有收获。 我结识了一个人。 水鉴。 此人是我认识的一个人。 原本是东江镇的一名低级军官。 他是沈世魁的手下。 沈世魁这个人,比较特殊,是一个极其具有个人特色的人。你要说他是一个好人,那指定是不可能的。 此人身上,有旧式明军的一切缺点。 喝兵血,吃兵血,训练不积极,贪污第一名。打仗没什么本事,走私生意是做得飞起。 他这样的人,要是没关系,没人罩,就完蛋了。所以他不顾脸皮,这毛文龙和他的年岁都差不多大,甚至比他更大,但他就是硬生生把女儿嫁给了毛文龙当妾,强行当了毛文龙的泰山大人。 不要以为他牺牲大。 但。 他的走私生意可以光明正大的做了,甚至毛文龙自己也下场子做生意。 这也就是毛文龙在数次被人骗了之后,仍然能拿出钱来做生意,用赚来的钱补贴东江镇的军费。 可是,后来,我们都知道。 袁崇焕书生意气,为了所谓的大局,为了掌握全局,为了杀鸡儆猴震慑辽西将门,把个重要的毛文龙给杀了。 因为袁崇焕要拉拢辽西将门,所以他也就向毛文龙开刀了。 谁让东江不是将门,就只毛文龙一个人头撑着。 所以袁崇焕就杀了他。 他根本不管毛文龙死后,东江镇失去作用。 在他想来,区区东江镇,只要听话,没个毛文龙又如何? 就好像秦惠文王,杀了商鞅,但商君之法,也依然存世,继续的壮大了大秦。 可东江镇失了毛文龙,就像一条蛟龙变成了草蛇,再也威胁不了后金的后防。 所以。 袁崇焕就不得不面对失去束缚的后金入侵内地。 袁崇焕还好。 他虽判断错了毛文龙对于东江镇的重要性。 但是他至少知道,辽西将门问题多多。 根本不堪实战。 大明朝为了对付后金,曾经动员了举国之力。 一支支最能打的精兵到了辽东。 原本以为辽西将门废物是废物,打不了主还可以打得了辅。 哪知道。 辽西将门不但打不了辅,甚至根本直接就是坑。 往往两军对战。 辽西将门大军调头就走。 留下了孤单的客军,没给养,没后勤,在野地里,面对整个后金军。 所以袁崇焕敢用这样的兵,和后金正面决战吗? 他不敢。 他只能消极怠战。 也就是满桂,手下的兵比较强,敢于阵战。 结果死了。 如此一来,袁崇焕更缩着了。 他的表现如此丑陋,让崇祯大失所望,于是就把他下狱问罪,继而诛杀了。 所以说袁崇焕的死,主要是他无能。 他改变不了辽西将门的整体堕落。 他也没看到毛文龙对于东江镇整体的重要性。 他就像一开始的几个文人,一上位就贪婪的索要权位,你不给,我就自己拿。 当时文人领军,惯例就是如果手下大军不听话,就挑个刺头出来杀了。 老洪不就是杀了贺人龙来立威的嘛。 所以袁崇焕就杀了毛文龙。 他就像是裁员,裁到了大动脉。 然后应对丑陋,被崇祯看出了问题。 继而杀了。 毛文龙一死,东江镇就废掉了。 从前还能打打铺,牵制后金,时时刻刻给后金来点小麻烦。 后金对毛文龙是恨之入骨。 现在,毛文龙没了。 整个东江镇人人自危,上上下下都在图谋自保。 想也知道。 这样的东江镇还有什么战斗力。 更有一点。 为了把控东江镇,袁崇焕还对东江镇进行了势力洗牌。 有的人调走,有的人调入。 这样一来,原本的东江镇比散沙还要不如。 最终的结果,就是东江镇被后金逐渐的,一点点的消灭了。 而水鉴。 原本是个走私船队的主事人。 他最早是给沈世魁做事的。 后来毛文龙一死,沈世魁也失势了。 上面一纸公文,说调就调。 水鉴也就只好到了南方来混了。 但也不错。 他从一个原本在前线的小把总一下子成为了给南京打下手的小军官。 说得好听。 他是总兵。 但在南京,他这样的总兵也就什么也不算了。 没想到这一次,他领了差事,带了兵马,押运江南的税银,进京解款。 却遇到了袁承志带的绿林群雄。 在一开始时,双方交战。 水鉴手下虽止五千官军,打这些群雄还是没问题的。 你要知道,江湖武林,和正经的军队,那可是不一样的。 哪怕你是一个高手。 你面对的,也是一个个,你刚杀完,又补上来的官兵。 你第一刀,第一剑,有足够的力气,但第二招呢,第三招呢,无数盾牌对着你,无数枪头刺向你,无数把刀砍向你,还有在后方,一张张支起来的弓,一枚枚散发寒光的箭头,都在对着你。这样的战斗,你武功再高,你能撑几个? 至少,普通高手是没有意义的。 也就袁承志可以应对一二。 因为袁承志曾经修炼过混元功。 这混元功修炼了,体力,耐力,都会大大的提升一个台阶。 可以行大将之实,去闯军夺阵。 但是,像袁承志这样,把混元功修到大成的,在江湖上又能有几? 黄真都不敢说修炼得比袁承志深厚。 也就归辛树可以自信十足的拍胸脯说比他强。 水鉴就是没想到有袁承志这样的高手,才失手被擒的。 因为他若知道,给自己身边安排一二百人的护卫,准备妥当,袁承志就不会把他擒下,也就不会打赢这一仗。 所以水鉴心中是有一些不服气的。 但是我认出了他。 毕竟我在东江镇也有一些时日,在小时候,是和水鉴见过的。 我甚至还记得,他有一个女儿,叫水云珠。 乳名中珠娘。 我们小时候还在一起玩过一二次的。 所以我记得他。 我找上了寂寞的他,一说从前往事,他顿时激动不已。 第10章 袁承志的感情危机 水鉴这个人,原本是给沈世魁做私活的。他也乐意,干私活,他自己也能搭船赚一点。 在当时。 你想指望朝廷的薪俸生活,和找死没两样。不仅你要死,你老婆孩子父母家人都有可能要被连累去饿死的。 这就是下场。 也是现实。 所以很多人逃户呢。 真过不下去了。 这是既让人当牛马,又不给人粮草。 所以,有点条件,官军就要给自己谋生路。 走私就挺好的。 但好日子很快到头了。 毛文龙一死,沈世魁就被针对了,他的官位什么不好动,但他经手的一些重要职务就没了。 至少,像水鉴这样的,就给一纸公文发落到了南边去了。 好在,天下军伍是一家,到了南边也没什么不好的。 这水鉴不争不抢,挺好的,反而得了上官赏识,让他有了职司,这次能一口气带五千官军,这就是上峰对他实力的认可。 可没想到,他这一回,遇到了天命之主袁承志。 我也随即和他说起了一些袁承志的事。 一开始他仍然是不服气的。 水鉴也算是曾经东江镇的人了。 凡是从东江镇出来的,哪一个不明白,这东江镇倒霉就是袁崇焕一手造成的。 没那么大能耐画那么大的饼。 搞得大家都没了饭吃。 但我宽慰了他。 袁崇焕装逼,自以为是,杀了毛帅,结果如何? 他给剐了。 相比起来,毛帅是一刀剁头,走得算是轻松了,痛快了。 再说了,袁崇焕是袁崇焕,袁承志和他不一样。 相比性情刚愎酷烈自以为是的袁崇焕,袁承志就是一个比较能够包容的人。 他对人宽和,待人以诚,是被教育很好的少年英才。 这样一个人,你纵然不喜欢他,也绝不至于讨厌于他。 我的话让水鉴为难,他道:“小至善,你,莫不是要劝我投效袁盟主?” 我点点头,道:“是,也不是,我要你投靠承志,但也不是完全投靠,我会安排人宣扬你是战死的,再让南京金龙帮照顾你的家小,断不至于让你戴绿帽子的。” 我这么一说,水鉴就开心了,他原先还以为我要他从贼呢。 其实现在贼不贼的已经不重要了。 但问题的关键是他妻儿还在家中。 他要是投了贼,他的妻儿家小是要跟着去受罪的。 现在他诈死。 至少家人暂且可以无恙。 再说这个至善小儿,竟然和南京城中的金龙帮搭上这么深的关系。 不简单。 要知道,金龙帮身份很尴尬的。 说好听是江湖帮派,其实不就是搞社团的嘛。当然了,不要小看这一点,大人物往往就需要这样的小势力帮自己办事。事办了不说,也不引人注目,这不是挺好的吗? 但是正常的武林中人往往会忽视这一点。 清高嘛,骄傲嘛。 看不起草莽帮派。 交往是交往。 但我就是看不起你。 除去必要的接触。 一般情况下是不来往的。 这种事,一般人也许看不明白。 但水鉴不一样,他虽有才能,但早已经是一个老兵油子了,黏上毛比猴还精。 他立刻选择归顺。 我便对袁承志说了。 “师弟,咱们此行是要造反的,但造反是大事,我们之前的所为是不行的,想要造反咱得有一支过硬的,自己的精兵才行,不然上哪儿都要挨白眼的。现在绿林大会,咱们正好在此立军,我建议,立三个营,先把场面拉起来,日后再行扩军之事。” 袁承志无有不从。 他这个人,你只要不是在大是大非上为难他,都好说话。 我就帮他,拟定了三个营。 其一是泰山营,以绿林中的人为主。当然,那些山寨什么的头目不能要,得要那些土头巴脑的老实孩子。这样才好去抓军纪,才能带出精兵。 你要搞一个个山寨洞主的,军纪就不好抓了,那还能带出精兵吗? 其二是金蛇营,这个也不成问题,以袁承志手下山宗为骨干,拉起一批穷困潦倒的贫民,就能组建起来了。 还有一支。 叫绿水营。 这支军队由水鉴和他麾下选出来的一批降兵组成。 仍然由水鉴带兵。 甚至不止如此。 水鉴还是三大营的总教席,由他督导练兵,我为此还专门开了一个会,讲明这一点,不然这些草莽可能会想,凭什么让水鉴来当这总教席的职位,让一个降将教自己打仗,这不是开玩笑吗? 所以,这个思想工作要做。 首先我给他们科普了一下戚继光。 大明不败的战神。 除了老婆,戚将军天下无敌。 除了本身的武功无敌, 位戚将军还带出了一支天下无敌的铁军,戚家军。 这帮土匪基本没文化,什么都不知道,听到了的也往往有几分怀疑。 所以我这一说他们都有点懵,吓懵的。 毕竟。 戚继光那份战报拿到哪地方都是要咂舌的。 大量零伤亡的战斗数据直让人不敢相信。 怎么,咱大明,有这样的军队? 不是,咱大明要有这样的铁血强军,怎么一天到晚让关外的建虏揍得找不到北呢? 我告诉他们。 戚家军打仗是厉害,但他们本质上是戚继光用朝廷的钱建立的一支私募军。 朝廷不能像对待军户那样,一天到晚的扣克粮饷,甚至一个子也不能少。 所以。 严嵩没有克扣。 胡宗宪没有克扣。 张居正也没有克扣。 但是,当张居正死了,万历皇帝不愿意认账了。 他罢免了戚继光,让戚家军放下武器,脱下铠甲,以领饷之名,全部诛杀在瓮城之内。 此后明军就开始摆烂了。 战斗力直线的下滑。 我把故事说完。 水鉴等大明降军一个个眼睛都红了,流血流泪,还要杀生取命。 连绿林豪杰也受不了。 戚继光名声是极好的。 可他们却怎么也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这样的故事。 通过说故事,我告诉他们,戚家军是绝对能打的,我们要练就练一支这么能打出零伤亡的戚家军。 其实,要练这样的一支兵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因为戚将军早已经把他的兵法知识写在了一本书上。 只要按这个书,去一字一句的做,就能得到一支重新活过来的戚家军。 之所以,为什么朝廷不愿意,或者说不能再造一支戚家军。 原因就是,秘籍在那里。 叫纪效新书。 人世间的悲哀莫过于此。 答案给了你。 可是——你连照着抄都做不到。 大明不是没有自救的机会。 崇祯只要建立一支大约在五千人的戚家军,他就能重整朝纲,就能打击贪腐,就能树立新政,就能改天换地,重新整编出第二支,第三支,甚至第十支戚家军。 到时不要说闯王了,就是建虏,也得有一个算一个跪下来唱征服。 但偏偏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他做不到。 因为官员贪腐,因为将军吃喝兵血。 所以军队根本做不到足兵足饷足训。 结果就只能是场笑话。 不过,大明朝廷做不到,我能。 我让水鉴按纪效新书来练兵。 甚至别的不管。 至少绿水营要练好了。 金蛇营也许好点。 泰山营绿林风气重,这个纪律可能就成问题。 但绿水营本就是降兵为主,那还有什么不成问题的。 真有问题,我也不是不能军法从事,从严从重。 因为我的插手。 水鉴投降。 山宗挺立。 七省归心。 导致袁承志几乎没有任何风险,顺顺利利当上了七省总盟主,并且摆明旗帜,支持闯王。 虽说是支持闯王,但暗中多了自己的诸多算计。 其一,利用闯王旗号,发展自己的小山头主义。 这一点连李岩这样精明的人也骗过了。 因为袁承志献出了宝藏,哪怕他私藏了一半,这也仍然是让李岩感动。 因为一半是个十分巧合的数字。 如果不舍,不会一口气掏一半。 如果舍得,一半都掏了,又何惜另一半呢? 其二,拉拢势力,建立旗号,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其三,袁承志此举,站在了绿林道上。 这绿林道,肯定有一些王七加一蛋的,是天生的恶人,打家劫舍,杀人放火,除了人事,什么事都做。 但终究这样的人是少数。 大多数人,是活不下去了,才无奈的走上了这么一条路。 只是这绿林,就像黑泥,抹上了往往就让人瞧不起。 而现在,想做大事的绿林英雄也算是找到主人了。 绿林七省总盟主来了。 总盟主来了,就有希望了。 这青天就有了。 总盟主大老爷啊,咱给您磕一个。 你瞧,闯王还要人帮忙编什么吃他粮穿他娘,袁承志这都不需要编,绿林道的弟兄们自己散播消息,帮袁承志扬名立万,在短时间里,袁承志就成了响当当的英雄人物。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袁承志有些飘了。 他开始和程青竹的小乖阿九走到一起。 虽然目前看起来没什么。 但我知道,这可不好。 于是我拦下了袁承志。 袁承志还不解其意,又或是他其实意识到了,但在下意识回避。 “你真是飘了,”我叹了口气道:“你和那个阿九怎么回事?” 袁承志对我说:“师兄,我们之间没关系的。” 我摇摇头,道:“师弟啊师弟,你好好想想,你要不要和青青好下去了,我实话说了,你的那个青青,乃是我所知所见天下第一醋坛子,她虽爱你,却也只是爱你,不会爱屋及乌,你要有想娶妻纳妾的心思,你可以绝了这念想了。以我之见,青青姑娘只会丧偶,不会和你分手的。” 袁承志给吓到了,连忙和我解释。 “师兄,这可不是我的错,这是,这是——”他黑脸都要泛红了。 我安慰他。 “好了,此事我知道了,包在我的身上,你好好安慰青青姑娘才是,我杀了她五个爷爷,她现在已经没有亲人了,她能有的,也就是一个你了。” 袁承志心事复杂的看了我,去找青青。 其实。 袁承志这个人内秀得很。 他做的事,身上发生的事,哪有不明白的。只是他一门心思的回避着。 其实从身份上来说,袁承志的确是喜欢阿九这一款的。 她是传说中的白富美。 性情又好。 哪一个男人不喜欢呢? 但她偏偏是公主,是崇祯的女儿,仅此一点,她就再不可能和袁承志走到一起。 反而温青青更适合袁承志。 温青青也许脾气不好,是个小家子气的,有时还会过于斤斤计较,让人觉得是无理取闹,但话说回来了,她这个性格才是最好和袁承志互补的。 我离了袁承志,直接去找程青竹。 程青竹是青竹帮大佬。 此人曾经想行刺崇祯和袁崇焕。 所以我倒也比较尊敬他。 但他是老江湖。 他不怕袁承志,甚至十分亲近,但比较怕我。 好在他到底不敢直接跑了,还是让我找到了。 一见程青竹,我就问他。 “阿九在哪里。” 程青竹强笑一下,道:“咦,你找小徒做什么。” 我笑了一下,凑到近前。 “你说我要说出你把大明的公主带到我们这里,这儿这么多的英雄到时会怎么想呢?” 此时七省武林盟已经建立。 这么多绿林英雄都杀官劫银准备造反。 现在说这些人中,有一个人,把皇帝的女儿带入了他们之中。 什么意思? 程青竹到时说不得身败名裂。 还有可能会死。 但程青竹是老江湖了,所以听我这么低声说话,就知道我不想声张此事。 他低头看我道:“华山影剑,你想怎么样。” 江湖上,因为袁承志手上的那把金蛇剑,叫他金蛇大侠。 但对我,观想就复杂起来了。 我杀了温家五老,也算薄有名声了。 因我用的是剑。 就叫我华山阴剑,或华山影子剑。 这其实和很多门派里的规矩是一样的。 一个门派,比如说华山派,有黄真这个门面的面子,也有归辛树这样里子的里面。 有很多黄真不能做,不好做,不方便做的事,他归辛树就可以把事接过去做了。 门派,像衣服一样。 讲究一个面。 这个面,除了表面,也有里面。 表面是给别人外人看的。 要光鲜,要漂亮。 但里子嘛,就只要顾好自己舒服就行了。 我松了口气,缓声道:“你很聪明,我不废话,我就是要和阿九说说话,不会动她一根毫毛的,你这么聪明,应该能猜出我要和阿九说些什么吗?” 程青竹先是一怔,再是一惊,然后就是长长的叹了口气。 “也罢,我就带你去吧,希望你可以解开她的心结,让她不要再自误了。” 不得不说。 我能看出袁承志的毛病。 程青竹自然也看出了阿九的毛病。 他和阿九,虽然身份悬殊,但两人之间的感情已经成了父女亲人一般。 所以他也对阿九十分关心,不想她一错再错,直错到底。 第11章 发展火器兵的机会 程青竹带我到了阿九的住所。 虽然条件简陋。 但程青竹仍然发动帮众在极短时间里就给阿九搭了一座青竹楼。 我感知到了阿九在其内,也就进去了。 小丫头仍然在思春,或者说,在悲伤。 她已经至少确定了一件事。 袁承志是不可招降的。 她爹崇祯把人家老子杀了。这不得报仇嘛。 事实上这让小丫头伤足了心,正流泪呢,我说话了。 “那个,控制一下,有事和你说一下啊。” 阿九一看。 这是一个年轻人。 青灰色的布衣。 打扮得就像是一个普通人。 不过此人身上背了一把剑。 虽然这是她平生第一次见到此人,可脑海中已经有了此人的印象,以至于她脱口而出:“华山暗剑!” 我不由笑了起来。 “哎呀,这一路上的,我也算听到了无数给,我取的名号的,什么血手人屠,冷剑白狐,华山黑心剑什么有,还真没有华山暗剑这个名号,简单,写实,贴合实际。” 阿九却是一脸紧张。 我名声不好,这一下子出现在了她的面前,小姑娘怕了。 “你,你要干什么?” 我笑了一下,在她屋中,挑了一把竹椅坐下,道:“你不要怕,遇事先冷静,你先坐下来听我说话。” 阿九有些无奈。 她早早听说了,华山双子。 一是金蛇剑侠,武功高强,行侠仗义,是一个大大的好人,便是袁承志了,他是智慧与实力的象征,虽然武功高强,做事却是依理而论,从不会仰仗自己的武功却欺负人。 但另一个华山暗剑就不一样了。 传说此人,心黑手狠,一出道就强势斩杀了温家五老。这温家五老是,一个比一个不是东西,是头顶流脓,脚底烂疮的坏种。 但五老名声坏成这样子了,却仍然没有武林大侠去惩奸除恶。 为什么? 原因就是,这五个老头虽然坏得一个比一个不是东西。可他们实力强大,还会五行阵,你让那些武功不济的大侠怎么办? 没法子,只好一个个将打落的牙齿和血吞。 所以这温氏五老一直逍遥了这么多年都和没事人一样。 这么多年了。 除了当年金蛇郎君为温家堡修剪了一下枝叶,什么大事也没有。 但没想到这一次遇到了煞星。 华山金剑袁承志踏入温家堡。 让五老逮到了,想找麻烦。 结果前脚他们围了华山金剑,后面华山暗剑就踏破门来。 一个人,一把剑,尽诛五老。 这五老在江湖上也算是有头有脸有名有字号的人了。 但是,然并卵,什么用也没有。 华山暗剑上前去是一剑一个老朋友,咔嚓咔嚓的就把五老给剁了。 要不是华山金剑袁承志和温家小姐温青青走到了一起,这温家堡怕就是要一家死一窝,死得个尽数绝迹了。 如此一个人,凶名赫赫。 阿九怎么能不怕。 现在。 袁承志是摆明车马要造反了。 她是真有些担心,这个华山暗剑会上来把她杀了。 阿九坐下,有些不敢相信呢。 “阿九姑娘,你的事我知道,你的身份我也明白,但我此来,绝不是要对你做什么,而是要劝说你几句。” 阿九有些怕:“你要说我什么?” 我叹了口气。 “多情自古伤离别,也空余恨,我看你虽是一个小姑娘,也应该是明白一些事理的,这些话,你该知道才是的,你和我师弟承志,根本就是一段孽缘,是断无机会在一起的,我不怕说话难听,哪怕你想要给承志当妾,青青姑娘也不会答应的。她只会杀了你,再去杀了承志,或是让承志杀了她。坦白说,你们两个,就算抛开身份,我也选青青姑娘,你也知道,我杀了青青姑娘的五个爷爷,虽然此事我不会后悔,再来一次也再杀不误,但杀温家五个老匹夫,我对得起天下人,唯独对不起青青姑娘一个人,所以我会站她一边。因此,也只有对不起你了。相见争莫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忘了承志吧,这样以后相处还会好些,这样,你不找承志,离他远远的,我会拦住他,不让他亲手杀了你父皇。” 阿九心中一动,道:“你果然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你为什么不杀了我,为你们的父母报仇呢?” 小阿九也知道我的一些事。 只是我和袁承志不一样。 他的事天下皆知。 袁崇焕死那么惨,天下谁人不知,哪个不晓啊? 至于刘爱塔。 死得也惨,但知道的就不多了。 我淡笑一下,道:“你父亲只是蠢,不是坏,他只是无能,不是想做坏事。我当然可以原谅他,反正他这么蠢,早晚都会失去江山的,你自己说说,一个皇帝失去江山后他应该落得一个什么样的下场。我犯得着去杀了他吗?” 阿九给我的话气得脸都红了,但她努力半天也找不到反驳的词。 我的话,好像是笃定了她父皇的失败,和最终的结局,下场。 以至于这个人甚至认为不需要杀了她的父皇。 这是多么的冷漠高傲。 连大明的天子,皇帝都不放在眼里。 甚至连杀都不屑于杀。 “我的父皇,他,他,他不是无能,他只是没人帮他……如果……如果……有人帮他,那结果一定不一样!” 我听得都要笑起来了。 “你真是,全身上下,就一张嘴硬。老天爷没给他人才?大明朝再烂,人才也是有七八斤的,但是呢,一个个给他用得是乱七八糟,搞到现在,天下盈沸,已经到了不可不亡的地步,你老爸要是选择当个废物,什么事都不管,也许大明还能拖到下一代再亡,但他太废物了,什么正确的事是一件不干,所有的错误那是一样没少犯,大明不亡,没天理的。这个天下,现在不是你能说了算的,我劝你啊,回家去,抱抱自己的母亲妹妹,和自己认识的人道个别,以后跟着程青竹,日子至少好点,你要是想当公主救世主什么的,下场不好我可跟你说清楚了。好了,告辞,别忘了我的话,离承志远一点,他前途远大,你就不要耽误他了。” 我真没杀她的意思,说完也就走了。 此后,一片太平。 阿九终究是选择了走。 如果她的袁承志的事情没被我挑明,也许还会跟上纠缠一番。 但我上前叫停了,她虽不舍,也只得跟了安剑清走人了。 随后,袁承志为七省武林盟主。 但和武林名流孟伯飞有了点瓜葛,所以想借孟伯飞的寿宴说和一下。 孟伯飞是保定府名人。 他本人是个财主,又乐善好施,在江湖上名声很响,若非出了个袁承志,一连干得好多大事折服众人,这七省盟主,说不定人家孟伯飞自己当了都不知道。 此次,袁承志就是想要交好此人,方便以后打交道。 在路上,袁承志人品爆发,认得了两个送财童子,一个铁罗汉,一个胡桂南。 这二人武功了得,先后折服在了袁承志手上,袁承志还因此得到了朱晴冰蟾这样的异宝。 正在孟府庆寿生辰之时,归辛树夫妇到了。此二人此来,却是为了董镖师带的一批宝物。 原本董镖师巧施妙计,想要用孟伯飞等人来缠住归辛树,好让自己逃走。 这我哪里能干,立刻选择了出手。 有我在旁边严盯着,董镖师自然是满盘皆输。 归辛树得到了宝药,可以延续儿子八十年寿命,自然是感激得不得了。 这归辛树,早年为了习武,不敢放纵。 待到武功大成,已经是金关锁玉。 这是一种武功高深的身体状态。 好得是让身体一直保持在最强的状态。 缺点就是不易生孩子了。 所以这归辛树想要小孩,真的是夫妻俩费老劲了说。 就算如此,孩子出生也是落下了问题。 此乃归辛树夫妻心中的大忌。 说良心话。 如果不是归辛树一家子给华山派当白手套,干了太多脏活累活,夫妻二人要不是老是路上奔波,连日奔赶,又岂至于有了今日之失。 所以原本袁承志一而再再而三的挡了他们的路,才导致双方的不快活。 想深一点。 华山派的风光,袁承志安乐无忧的生长环境,都是归辛树一家维持下来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 夫复何言。 你还能说什么呢? 但袁承志不知道啊,他只觉得二师兄一家行事酷烈,非为正道中人。 搞得最后几乎是势成水火。 好在现在有我一直在暗中居中拉线,所以倒也没什么问题。 解决了归钟的药材问题,也就皆大欢喜了。 这时,安大娘来了。 这安大娘原来有一个丈夫,叫安剑清,是锦衣卫中人。 安大娘当时年轻不知事,委身于安剑清,待知道他是锦衣卫后大失所望,双方也就离开了。 但安剑清却对安大娘一直念念不忘。 这次,安剑清保护公主,遇上了安大娘,在交谈中,无意间说了一件事,让安大娘十分在意,就上报了上去,她得到了闯王的密令,说是无论如何也要阻止一件事。 原来这朝廷也是知道国家是越来越不行了。 所以崇祯勒起裤腰带,购了一批红衣大炮,想要用在潼关。到时,大炮一摆,闯军想要攻克潼关,那可就一个字,难喽。 闯王这些年也接手了不少明军,知道火器强大。 若让这批火器到了潼关,必会影响闯王大业。 但闯军正在和孙承宗对峙,根本抽不出兵来阻击,所以也就把希望留给了袁承志。 我立刻表达了兴趣。 这批大炮其实不重要。 得到这批大炮,乃至铸造枪炮的技术才是最重要的。 但这件事并不好做。 你要明白,这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整支洋兵带的十尊大炮。为了这十尊大炮,所以一共是数百之多的洋兵。 此时的洋兵素质是在明军之上的。 除非你让明军满饷,否则这区区几百的洋兵就敢在此横着走。 袁承志手上虽然有了兵马,可大家玩刀剑的上去打,非要死好几百人不可。 就这还是从最优算的。一个不好,折损一二千人,也是要奈何不了这伙洋兵。 这时我就提主意了。 下毒。 无论如何,这些洋兵也是人,要吃要喝的,只要我们下了毒,就可以轻轻松松一网成擒。 通过观察,判断,分析,我选择了用水下毒法,让这些洋兵中了晴天毒。 这是王难姑笔记中一种十分简单的毒药。 中毒者,会觉得浑身暖洋洋,别提多舒服了,这样的暖和,不仅让人困,还让人懒。 王难姑的毒经是厉害。 虽然有很多毒方限于药材,药龄,实用性已经不行了。但依然有很多方子,是杀生害命的手段。 有立刻杀掉的,有痛苦折磨的,有久病难缠的,还有一些不致死,但起于速效的。 这诸多的药方,随便一两种,就可以有无穷妙用。 我选择的是用药简单的晴天毒。 也叫晴天散。 王难姑听说世上有悲风清酥这种剧毒,可以在不杀掉一个人的情况下封住人的武功,十分玄妙,她就研究出了这晴天散。 好处是很容易就能配出药来。 缺点就多了。 一是不可持久。 往往一晚上药效劲头就过去了。 二是不能封人的内力。 三是下毒不方便,得要人吃下去。 哪像悲风清酥,打开瓶子,于上风处,无声无息就让人中招了。 但是,如果你是一个穷逼,就性价比而言。 选它没错。 我巧妙用药,这支洋兵就算完了。 然后我立刻调来水鉴,人给我拿下,送到金龙帮去,他们知道怎么办,又写了信,送金龙帮去,告诉他们要怎么办,同时请归辛树一家帮忙。看着一点,别生出什么麻烦。 我不知道泰山营,金蛇营,要不要,但是我的绿水营是无论如何也要装备上一批洋枪洋炮的。 有了这批洋枪洋炮,我才能真正握有一支足够强大,对谁说不的军队。 到时,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什么华山暗剑,我要让他们知道,我就是剑。 再说了。 在古代,练兵可不容易。 这些士兵,大多都是文盲。 尸比也不识,所以训练起来真的是要从每一个姿势开始,要反复纠正。 往往要练半年。 甚至更久。 在这里最困难的就是理解。 文盲的理解力就是如此的弱。 但是,如果练火器兵,那就简单了。 因为火器兵是简单技术兵种。 只需要让士兵排好队,按操典进行,听号令开火就好了,不像提刀拿枪的兵,是需要上前和敌兵正面拼杀的。 你用火枪远距离杀死一个人,那冲击力和近距离砍死一个人,感觉是两回事的。 这批洋人有三个头目,二男一女。 正好,我可以扣下一个人,让一个人为我练兵,让一个人为我跑路,打通商道,方便我建立一支自己的兵工厂。 这才是重点。 第12章 那一剑刺下的滋味 兵工厂很重要。 但这些鬼佬显然不愿意这么干。 鬼佬也是不傻的。 你要说买,那不成问题,要什么有什么,有多少,人产量不足,都从西方借调过来。什么,大炮不够,我把船上的大炮拆下来出售,也是不成问题的。 这就叫做生意。 但你想要技术,想要自己建造兵工厂,自己制造枪炮,那我以后的枪炮怎么办,我卖给谁去? 是这个道理吧。 但这种事是说不干就不干的吗? 我立刻找了一个人。 胡桂南。 坦白说我其实不喜欢他的,生怕他一时技痒把我也偷了,好在此人对袁承志十分信服,我又算是袁承志的师兄,倒也能说得上话。 我把难处和胡桂南一说,他也为难。 他告诉我。 要让他去偷金偷银,没问题。 哪怕是把人内裤偷掉,他也不是说不行。 但是,偷技术,这个他就有点无能为力了。不擅长这个呀,不是说不愿意干,是怕把事情办砸了。 我立刻指导他了。 偷技术,当然要去澳境了。那个地方,现在被大鼻子占了,在那里搞得比较兴旺发达。 但也因此,那个地方什么人都有。 西方的破落户什么样子也不奇怪。 就算是澳境之内,也有很多家里有问题的人。这些人,无家无国,心里眼里有的只是自己,只要自己好,才是真的好,只要注意这些又穷,又小气,生活又节俭的人,就能花钱让他们为我所用。通过这些人,倒卖机器,挖掘人才,很容易就能解决自己建造兵工厂的事。 这件事办成了,今后袁承志的三大营就可以实现火器自由了。 哪怕未来打下天下,袁承志也可以在新朝之中横着走了。 我说过之后,胡桂南心中大为意动,立刻拉着铁罗汉去办这件事了。 虽然这事不定什么时候能办成,但我感觉问题不大。 唯一问题是胡桂南和铁罗汉目标招摇,可能会被人注意,还是需要安排人去盯一下。无可奈何,我就只好给归辛树写信了,我在归辛树面前还是有几分薄面的。 哪怕归辛树不方便,他手上还有徒弟呢。 但就在此时,袁承志却是有些——飘了。 他决定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就是刺杀皇太极。 他还找上了我,希望我能够帮助到他。 这么一想,袁承志也不算太飘。 如果是他一个人去刺杀皇太极,的确是有可能会遇到危险。 但如果有我在,八成就没事了。 我知道。 此事易疏不易堵。 像袁承志这样,三观正常已经养成的人,你越是不让他做一件事他就会越是要去做。 再说了,一个这么大的大活人,你说什么,劝什么,有用吗? 你要说我照顾不来,那就算了。 你要拦,你怎么拦,天天盯着吗? 与其如此,不如顺着他的心意。 该怎么办怎么办。 但现在,我来帮他,应该不至于有什么问题。 再说了。 我曾经在崇祯的事上劝说过他了。 可一不可二。 我不能再反对他的决定了。 像袁承志这样的人,做出的决定必是已经定下了的。 我选择了支持。 我的支持对他很重要。 如果没有我,袁承志自己也知道此之一去很有可能一去不复返。 这是一种可能。 很大的可能。 但有了我,他真心觉得这是一件好事。但是,我怎么可能答应呢。我不会让他一个人去的,也不会和他一起去。 到了盛京,袁承志觉得奇异。 不得不说。 这鞑子把盛京治理的还不错。 至少比内陆好。 我看出了袁承志有几分的犹豫。 于是我就教他了。 “师弟,你看这里比较好,是有原因的,一来这原本就有基础,它不是鞑虏自己一砖一瓦发展起来的,而是早早它就发展好了,它就在那儿,是被鞑虏夺了去的。第二这是一方小邑,大洲难治小邑易,这句话你该听说过,治理一个庞大的国家,和治理一座小城,那困难程度是不一样的。三来当年老奴在此曾经执行数次屠杀,杀穷鬼,杀富户,让这里的老百姓变得好管理了,不然,哪会是眼前光景,你看这些老百姓,看他们的眼睛,有没有光彩?一个个,几乎是行尸走肉,走在街头,也不敢怎么交头接耳的说话,这是给吓怕了的。最后是鞑虏,你知道它们接连入寇,到底抢了多少东西?在大明,崇祯皇帝一天到晚苦于无钱花用,但对于鞑虏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他们哪怕家家户户断了粮,也依然有足够的金银,现在它们有朝鲜贡粮,蒙古贡羊,还可以时时刻刻随心所欲的到大明内陆来抢,这么有钱了,但你看,盛京也还这副样子,你就可以知道他们其实有多废了。” 袁承志听了我的话,顿时惊醒。 是的。 我这么一说,他也反应过来了。 他之所以看这里好,主要不是这里有多好,而是他在大明内陆看到的惨景太多了。 大明的惨景。 一是天灾不断。 二是流寇作乱。 三就是这皇太极经常入侵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办? 反而是皇太极。 他的治理下,最多也就是平平淡淡,竟然就觉得好了? 其实这全都是对比出来的。没了对比,也就那样。可想而知,一座城,或者说后金,给你治理,你有金有银,什么都有,人口也少,老百姓也听话,换了我,早治理成天堂世界了,而在建虏的治下,这份普普通通的平平淡淡竟然也显得不错了。 这简直是笑话。 听我如此细说,袁承志顿时大怒,心想一定要杀了皇太极。 不得不说,他的这个想法是对的。 皇太极这个人,殊不简单。 如果说建虏努尔哈赤建立了一个强盗集团,那么皇太极把为个强盗集团带领发展成了国家军事集团。 是皇太极的出现,才让一个部落头子,变成了一个国家势力。 不然你像老奴努尔哈赤那样,一天到晚杀穷鬼杀富户的,能有现在这副规模吗? 是皇太极停止了这种无意义的杀戮,他选贤用能,甚至大力提拔汉人官吏,让女真的后金正式成为有潜龙之势的大清。 像这样一个人,不早早杀了,天知道他会搞出什么来。 哪天拿出了游标卡尺搞出了工业革命恐怕也是有可能的。 如此英主,当杀之。 这玩意要不杀,将来我金蛇集团起事,要费多大劲儿才能夺取天下。 但是,有一点。 杀皇太极——我一个人就行了。 我不能让袁承志去冒险。 所以在晚上要出动时,我点了袁承志的穴道。 一般人是点不住袁承志的。 因为他修炼的是混元功,这是一门动静之功,十分厉害,就算你一时点住,但也能运气自解。 可我对此十分了解,因此点穴时用上的是紫阳神功。 我的紫阳真气十分霸道,威力远在混元功之上。如果说混元功对别的人武功内力是镇压,那我的紫阳功对混元功就是碾压。 混元功的特点是精纯。 所以能一气破万杂。 普通人的内功杂质多,遇上混元功点穴,那基本是解不开的,能把一个人憋死十天半个月都在那地方,是真的可以定住一个人让他活活饿死的。 可紫阳功更为霸道。 它点住了袁承志,至少能让他一个晚上是动不了的。 我点住袁承志后,带上他的金蛇剑就走了。 我不能以我的名杀皇太极。 那样不是给我自己扬名了吗? 所以我是要用袁承志的名号杀皇太极。 倒也不必我大声嚷嚷。 只要我亮出了金蛇剑,谁都会以为我是袁承志。 很容易,我翻进了皇宫。 这毕竟是盛京。 不是北京。 这里的宫门不多,很好找,我很快也就找到了,毕竟,皇宫也不是可以随便浪费的,不可能到了晚上所有的宫门都点灯,就说这个点灯,也有强有稀。有稀的,一间殿宇,也就几根稀疏的明烛,你要说皇太极在这里我能一巴掌打飞你,污辱我智商。 找那特别明亮的。 很快也就找到了。 这才对嘛。 办理政事,这蜡烛是能少点的吗? 一根根明烛,我很快就看到了。 那是皇太极在和范文程,鲍承先,宁完我几人在商讨国家大事。 我听了一会,果不其然。 这皇太极雄才大略,对崇祯那废物几乎是降维打击,崇祯这傻的,连自己朝堂都弄不明白呢。 而皇太极已经在指点江山意若何了。 他现在就是在等,等一个机会,好拔除山海关,一步杀入关中,夺取天下。 当然,这么说可能夸张了些。 即使如此,皇太极也只是在等。 他苦等的,就是一个机会。但我不给他机会了。 我飘身而下,立刻对皇太极展开了刺杀。 我的出现,一开始没有惊动任何一个人。当我轻飘飘落下时,脚尖点地,没发出一丝声音,也没带起什么风。 一切就和什么也没发生似的。 然后我脚尖点地,人像一条鱼儿一样的荡起,直刺皇太极。 终于,皇太极感觉到了。 他终于发现了我。 大胖子大喊一声。 “护驾——” 说着猛一掀桌案,向我砸来。 按理说,这极有可能的。 不要小看了皇太极,此人武功也算是可以的,膂力也是极强,只是当了皇帝,一天到晚的又要勤政又要勤美女,这身体中已经外强中干了。 所以我突然往前一个踏步。 就把他要掀起来的桌案重新一脚踩了下去。 然后我竖剑一刺。 这一刻,我有一种深切的美妙感。 我能感觉到,我这一剑刺下,我身下这个胖子那凄厉不甘的惨叫,那冰凉宝剑进入皮肉的麻痹,刺痛,入肉的爽意,还有痛苦。甚至我能感觉到这张桌子木纹紧密细致,的确是张好桌子。 但这一切。 都被我的剑,深深的伤害了。 我感谢我的剑。 不,是承志的金蛇剑。 神兵利器用着就是爽啊。 我敢说。 如果用普通的剑,也行,但绝对会费力。我在费力之余,就不会有这种爽感了。 就好像用菜刀切菜,但事实上用好的菜刀和普通菜刀切菜感觉是不一样的。用好刀切菜你会感觉得心应手,想怎么切就怎么切,菜也切得容易,不会有一刀下去还要再补刀的麻烦。但不好的菜刀就麻烦一些,有时一刀切不了,得要两刀三刀才行。 这样,怎么有爽感呢。 我刺中了大胖子。 我感觉好了。 但顷刻间我就看到,皇太极的护卫杀来了。他们几乎疯了一样,向我扑来。我知道,这是因为我刺杀的是皇太极,如果皇太极死了,他们也要跟着以保护不力的罪名处死。 我冷笑一声。 轻轻抽出长剑。 以一招金蛇剑法,金蛇吐芯,分别掠过此二人的脖子。 这两人立刻捂着脖子,倒地上了。 我不由感叹起来。 这金蛇剑法用寻常的剑使用起来是平平无奇。 但用了金蛇剑,你就明白什么叫为了这点子醋才包的这饺子。 有了金蛇剑。 金蛇剑法才有意义。 没有金蛇剑,金蛇剑法也就那样了。 像袁承志。 他的武功,一身华山派的功夫,扎实无比。 但到了江湖上,他用的基本上都是金蛇郎君的武功。 为什么会如此。 道理很简单。 关键就在于金蛇剑。 袁承志一拿金蛇剑,自然就习惯性的使用了金蛇剑法,使用了金蛇郎君的武功。 它有个引导性。 并且金蛇剑法配合金蛇剑威力极大。 这不。 两个人。 一招剑。 顷刻间也就秒掉了。 不过,死了两个,又来一群。 而且有一个人竟然扑到了我的腿上。 想要抱住我的腿,把我拿下。 我一看,是宁完我。 我赞叹一声。 “好狗!” 我没砍他,没刺他,也没踢他。 我很善良的。 只是拍了他一掌。 这是我紫阳功下的紫雷掌法。 这一掌下去。 宁完我的脸顿时一下涨成了僵紫色。 头部大量毛细血管破裂。 脑子也在顷刻之间被我雄浑的掌力直接震成了糊。 白色的,带着血丝的脑浆子,从眼睛眶里都流出来了。 他双手自然一松,倒地上死了。 我顺手扯下了宁完我的朝珠,以重手法打出去。 鲍承先和范文臣双双被打得扑倒在地,生死不知。 这时,一班的布库来了。 我毫不迟疑,上前就大砍大杀,很快几十个布库倒在了血泊之中。 我不是袁承志。 袁承志这个人,心地是真的十分仁厚。 他学金蛇剑法,甚至要专门把里面一些阴损奇诡狠辣过甚的招术省去略掉。 但是我不会,我只会顺从我自己的心思,大杀特杀。 我管你什么人,我都杀。 刺眼,抹脖,切小鸡鸡,我随便。 在我的剑法下,这些布库一个个只会死得很难看。 第13章 运功过度了 我杀得太开心了。 这是我的经验不足。 以往我出手,碍之于形象,总有一些顾忌在。 我已经有了华山暗剑的名声,就不要再变成黑剑,杀剑了。虽然也差不多,但程度是有区别的。 可是现在,我不需要担心这些问题了。 在这里,我杀的每一个人,都全是我的功绩,无可指责的功绩。 所以我手脚一放开,不由得有些兴奋过头了。 杀人。 是有瘾的。 也许很多人在第一次的时候,杀人会胆颤心慌,手足无措,意乱神迷,甚至会反应到生理上,会呕吐甚至晕厥。 但如果过了这个新手期,就会开始着迷,乃至上瘾。 一些兵王,杀人王,就是这么来的。 我现在,就是如此了。 但我也是心中有数的。 眼看杀得差不多了,我也就要走了。 眼前这些侍卫,那可拦不住我的。 却在这时,一个道人向我扑来。 他一脸气急败坏的模样。 “小贼,你做下这件大事,现在还想一走了之吗?” 我看也不看,一剑刺去。 道人一奇,反笑,挥剑一接。 只听一声极其微弱的脆响,他掌中这口至少百十来两的宝剑已经从中折断。 “好剑。” 道人眼中立刻射出了贪婪的目光。 仿佛在说,好剑,一会儿我的了。 只是眼下尚且不是。眼看我的剑要刺中了他,他已经变了招,用拂尘来缠我的剑。 事实上,对于这个道人来说,他手中的剑普通。 百把两的货而已。 你不能说不好,但也着实好不到哪儿去,在神兵利器金蛇剑下,一个照面就削断了,你能说有多好? 但是,他手上的这把拂尘倒真是好玩意。 上面的是天蚕丝,又坚,又韧。 内力一注入,和细铁丝似的。 十分难缠。 再说,拂尘这种武器,几可说是剑器的克星,一不小心就会给绞住缠走。 甚至直接把兵器夺走,拂尘入白刃。 我感觉一下,的确是挺脏的,一般人面对这一手几乎是要束手无策,只能迫于无奈的把兵器让人夺走掉。 但是。 我微微一笑,脸上泛起了一层紫意。 随后我的剑就在我紫阳功的霸道性质下将拂尘给震散开,整柄拂尘一下子根根丝丝的张扬开来。 “什么?” “怎么可能?” 道人一惊。 没想到会这样。 他不敢大意,连忙再度攻上。 这时,我注意到了一件事,这个道人好似对于自己的内功十分自信,在交手间,动不动的就要和自己比拼内力。 好,如你所愿。 在道人一巴掌拍来时,我不客气的迎了上去。道人脸上一抹的喜色,我脸上一阵的紫色。 双掌一个对接,我立刻感觉到,对方掌心,一股绵长的内力,犹如涓涓细水,向我涌来。 这的确是一股很是有威力的内力。 关键是其意悠远绵长,不可小觑。 普通人和他对掌,可持之于一时,但不可持之于久也。关键就是道人的内功,十分绵长,虽然细流,涓且不绝。 持久力上太厉害了。 这便是此道人的所持了吧。 我哼了一声,紫阳神功全力施为。 顿时,我的内力就入侵到他的体内了。 这是内功比拼最危险的地方。 你好比,但不好拼。 胜者是什么都无所谓,但败者呢?再无翻身的余地。 在这番比拼中,我立刻有所感悟。 这道人。 如无意外,就是大名鼎鼎的色中恶鬼,玉真子了。此人之好色,到了什么地步?连飞天魔女孙仲君都上去撩一下下巴壳。 这飞天魔女孙仲君原本恨袁承志能恨出一个洞来,就因为袁承志打败了玉真子,向他臣服了。 孙仲君一直是不屑于袁承志的。 这不是说武功。 武功摆在那里。 连归辛树也只是凭借年龄稍占一下上风而已。 就这,孙仲君也不服。 但就是袁承志出手对付了玉真子,孙仲君就服了,可见孙仲君是没少给玉真子揩油。 而玉真子不明白,孙仲君虽为女子,但曾被人绑走,心中蒙受不知多大的心理压力,以至于此后孙仲君在江湖上行事,狠辣为主。 她这样好强的性子,被玉真子折辱,早已经气得要炸了。 可问题是,连孙仲君也敢撩,这玉真子真的是好色到连命都不在了。 但是,现在,我却可以大概的明白一下他,了解一下他了。 这个人的好色问题,就在于他的内功问题上。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 玉真子武功高吧! 高。 在华山,也就穆人清敢言二三事,但老穆毕竟年纪大了,年老气血衰。 他若和玉真子行生死之战,这胜负如何,是真不好说的。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好色如命,一刻不能没女人的玉真子,他怎么来这么一身武功的,又为什么可以保持这么一身的战斗力?好色对于一个武者的影响,这是不要说的吧!那为何玉真子却反而似不受影响呢? 原因就在于他的内功。 我和他一过手,就感知到了。 他的内功,如涓涓强流,长且绵久,不可衰也。 这意味着他的内功主肾水,能心肺,也就是主水木之道也。 木多易燥。 水满则盈。 所以玉真子可能受自己内功的影响,老是心浮气躁,影响了他的心性,需要通过男女之事,来平静他的气血。 因此,好色是一方面。 但内力的影响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我也终于明白了木桑道人,为什么一直不肯对玉真子下死手。 他都知道。 这也是木桑道人为什么痴迷于下棋的原因。 他是通过下棋,来对抗着自己最开始的反应。 只不过,木桑道人喜欢下棋,可以通过下棋控制自己。 玉真子却就没这个兴趣爱好了。 他只能顺从自己的本心。 所以。 但得益之于此。 也许玉真子的内功质量是有些杂,但进境却十分高。其实这就是一个先求量还中先求质的选择而已。 顺从本心,先量后质,克己守礼,先质后量。只不过,此中自有高下,要看人怎么选择。 像玉真子,他现在内功是不错的,已经修至了大成,但杂质颇多,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精纯归元。再说木桑道人,他的内功单论,精纯是不下于人的,可他的内功却始终要低缓了一线。 当然,假以时日,最终木桑道人应该能够笑到最后。 但至少此前,不行。 这个时候,二人刚正面,木桑道人最 多能败,而不能何杀。 好武功,好内力。 我用紫阳神功霸道的攻击对方,肆无忌惮的夺取他体内内功的运行线路。 这是我在强行盗学对方的武功。 一开始玉真子是不知的,他还几次三番,鼓催内力,想要和我拼消耗,大约他是真的对自己的内功有信心,所以执意于如此,殊不知我的紫阳神功是我自创的,拥有最不可思议的奇效,不仅和他拼着消耗,顺便在一次次的用气机感知,盗取他内功的运行路线,窥探他内功心法的奥妙。 偷学一道。 寻常人偷学,也就是学一个招术路数,一些隐藏的秘术秘技而已。 这玩意,看到了也就能学去了。 但是,内功呢? 知之于体,运之于内,怎么看? 看都看不到,自然也就无从偷学起了。 可我却运用,紫阳神功的感知力。 在一遍遍的感知玉真子的内力的流转走向。渐渐的,我竟然悟出了三分道理。 让我的内功也有了一些的变化。 这一切逃不过玉真子的感知。 毕竟,我们双手相对,内力相传。 我体内的变化,就像他没瞒过我一样,我也无法完全瞒过他,终究还是让玉真子感知到了一些变化。 他不由一惊,更是大怒。 我这样了都能偷功,还能偷着,这种天赋才情,显然是吓到了他。 “小贼,你竟敢偷学道爷的武功,你是在找死啊!” 玉真子大怒,他狂催内力,我们两个是不停的转圈,但饶是如此,也是没用。 我仍然把他套路得牢牢的。 直到周边的女真大兵忍不住了。 “玉真子,你真是个废物,一个刺客打到了现在都拿不下来!” “玉真子,你是不是在演呢,不见你用狠活,就搁那儿转圈圈,开什么玩笑你。” 不得不说,在玉真子一事上,我耽误了很多时间,这时已经有很多布库,侍卫,白牙大兵过来了。 他们一开始不敢上前,皆是知道玉真子的厉害,但眼见玉真子半天没拿下人,就忍不住说话了。 然后他们就觉得玉真子上夸大其词,在和我演戏呢,正常人谁这么一手贴着一手的打架。 这男人和女人在床上才使的把戏搁这里用,瞧不起谁呢。 玉真子却是大惊,道:“不行,不可!” 但这些女真大兵哪里会真正听玉真子的,此刻见我一手与玉真子贴在一起,一手挥剑和玉真子的拂尘绞在一起,都觉得这是机会,不由就扑上前来了。 我心下大喜,忙运转紫阳神功,一个个撞上去。 在我紫阳功的霸道下,顿时是有一个算一个的撞过去。 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被我撞到,是撞一个,倒一个,倒一个,连一个,连一个,牵一个,一接十,十传百,转眼间,撞出了一个大圈子。 有上百人之多的女真大兵给我撞得莫名其妙的倒在了地上。 特别是身披三重甲的白牙兵。 这一倒下,就是一小石墩子,一时半会的是起不来的,直接在地上打滚儿。 这一下,女真兵受不了了,直接下令,不管不顾的要放箭。 这女真大兵的箭可不简单,特别是其中的重头大箭,一箭下去,连铁甲犹不能挡,即使是我,也会头痛。 于是我仰仗此身曾经混元功的底子,拉过玉真子挡枪。 玉真子的内力是不错。 可他的身体就普普通通了。 被我一拉,也就拉扯的带了起来。 玉真子大惊失色,不敢再与我对掌拼内力了。 因为这样下去,他要先给射个对穿肠了。这他哪里愿意? 于是玉真子就要摆脱我。 可内功的较量,不是你说开始就开始,说结束就结束的。内功的比拼,往往是不死不休,没有后退可言。是一上来就几乎把命拿出来赌的。 两人比拼内功,往往不胜即死。 要么你一下把对方搞死,要么对方把你搞死。就算收手,你确定在你收手时对方不会攻过来? 所以这东西是不好讲的。 玉真子要和我比拼内力,他生持的就是自己内功可以久战,运转一天也是不成问题,足可以把我消耗死掉。 但殊料此战打到如此地步,我们二人也未分出胜负,特别是,每每一到关键时刻,我就会运转紫阳神功,一力压绝顶,让玉真子落入到下风。 搞到现在,女真大兵要放箭了。 在女真集团初期,军中有很多超高好手。 射箭都是往脸上射的。 可见这箭法的厉害。 我不敢接。 玉真子自然是更不敢了。 他转不过我,别无选择之下,只好选择放手了。 但,这是他说放就放的吗? 想放手。 行。 得付出代价。 果不其然。 玉真子为了避免被射成串串,只能忍受我紫阳神功霸道的一击了。 此之一击,我不仅探明他体内百分之七十内力经脉变化,还给他造成了百分之八十左右的内伤。 玉真子狂喷了口血,他最是怕死,当下不敢停留,整个人一条鱼一样的游动,刹那间便消失无踪。 他之一走,我也不留了。 方才大战,没什么感觉,这时一停下来,我才发现了自己身上不好的地方。 在方才和玉真子,女真大兵的战斗中。 我肆无忌惮的狂催内功。 我的内力,自然是用紫阳神功。 紫阳神功威力极大,一功压百功。 我自然喜欢用了。 但是,频繁的使用此功,我的经脉传出了反应。 酸。 涩。 再用下去,经脉要断在这里了。 紫阳神功霸道。 但是也太霸道了。 我虽创立此功,但我终究失了一步运算,我没有对此功进行极限测试。 我现在才发现,过度催用此功,会对人体经脉造成一定伤害。 紫阳神功。 在修炼时,要参考早上太阳初升时,第一缕紫意,和初升的阳火。 看上去挺好。 但时间一久,经脉就会受不住那股阳炎之意的炙烤。 对经脉,会造成损伤。 所以原本紫霞秘籍中,是全篇的紫霞之气,难道前辈们不知道紫阳吗? 不是的。 如果你是一个纯粹的修道者,让你选,当然是养生长寿的紫霞神功好了,比起来,紫霞神功不比紫阳神功运功过度了会伤及身体。 原本我以为,我拥有混元功的底子,身体强壮,是可以的没想到终究还是不行。 所以我不敢大意,是要从此离开了。 第14章 养伤恢复 玉真子一走,我也要走了,我得要多脑子抽风,才会在此和这些女真大兵打。 不要以为我手拿神兵,就天下无敌了。就算我内力仍然十足,可我的体力呢? 我只有一个人,是震不住这里如此许多人的,早晚我会渴,会饿,会累,而这些人却仍然会一一向我攻来,能怎么办呢?其实就是一个字。 走。 我一连,扑杀数人,借着战败玉真子的余威,突然上了梁,随后就有很多箭射向了我,我连忙把剑横过来将箭拍开。 面对乱箭,真的是要小心的。因为普通箭虽然伤不到你,但是却可以麻痹到你,只要你一时大意,就很有可能,有一支你意想不到的箭,射过来。 而往往就是这样的箭,最是难防。 我在梁上,一个发力,跳到了顶上,一脚踢破琉璃瓦,到了外面宫顶瓦上。 有人追,有人吼,有人叫。 越来越多的人,向我射箭,也有一些人拼命往上爬,想要和我拼杀。 我轻蔑的笑着。 捡了几块琉璃瓦往下打了下去。 又是惊怒一片。 我哈哈大笑。 “不和你们玩了。” 但这些人疯了似的不让我走。 有大量的人往我这射箭。 还有三五个身手不错的太监跟了上来。 他们身子轻,武功好,又没有盔甲的挺累,所以能跳到房顶上,向我出手。 我冷冷一笑,知道这是宫中底蕴。 以前大概是大明的太监,现在怎么为鞑虏如此效力,那也怪不得我心狠手辣了。 我忽然扑向了一人,一剑砍去。 这是我利用他知道的信息不足,要阴他。 果然,这个太监什么也不知道。想用自己的拂尘来挡,他以为玉真子可以,他也可以,但玉真子不会告诉他,自己的拂尘什么材料,什么质量的。 所以猝不及防下,这太监的拂尘被我一剑斩断。 下一刻我便把他头也给劈了。 一招得手,我哈哈大笑,施展金蛇游身法,长剑探出,十分卑鄙的于后边挑了一个太监的脚筋。 这太监大叫一声,倒在地上,从房顶的宫瓦上,一路顺着,滑着,跌到下面去了。 你看,这一招削人脚后跟筋,袁承志就不会施展。但它多妙啊,悄无声息的出招,很容易的就把敌人给废掉了。 最后,我用金蛇剑,对一个人用了千年杀。 然后剩下的几个太监眼睁睁看着,却再不敢轻易攻杀上来了。 不过,又有一些健扑营的力士杀了过来。 这些健扑营的也是皇太极重要的护卫,他们不带刀兵,擅长近身缠斗,给他们缠上了,到时一拥而上,扭胳膊抱大腿,任你是一头熊,也能给你拉到地上摁住了。 我毫不犹豫。 一剑削掉了两个头。 又用掌力狂轰。 紫阳神功霸道。 被我一掌,就打得整张脸的脸色涨成了僵尸紫。 一二三。 我一巴掌一个。 又一次杀出重围。 我在一座座宫殿的高墙瓦上奔行。 这时,我知道,我力气快尽了。 毕竟,来的我都能对付,但也都不能马虎对付,那一个个的,也算高手。你要说十一二个,还好说。可这里面有不知多少,几十上百,可能更多。 如果我停下脚步,早晚是要完蛋的。 所以我不能逞一时之意气,我得离开。 还有。 宫中有一批侍卫背着箭壶在下面跑着堵我,有机会就要射我两箭。 一个大意,我可能就要中招了。 这可是不可不慎之啊。 好在,我的轻功好,有华山轻功,我终于是到了宫墙边。 这时,有一个人跳了出来。 此人一袭黑衣,手提一口道剑,逮着侍卫太监就是一顿乱砍,他手足皆有大力,出手力大劲足。只是片刻之间,十几二十人的就一一倒在了他的剑下。 我哈哈大笑。 已经认出了其人。 不是袁承志,又是谁来? 虽然我行动时点住了他。 可是我的内功和他是出自同源,我点得住他于一时,也不可能上直把他给点着的,他硬生生以大成的混元功把穴道自解,然后就跑来,发现了我被围攻,顿时出手帮我。 如果是我一个人,想要杀出去,不知要费多少手脚。但有了袁承志帮忙,那就不一样了。 这个袁承志。 别的不说。 这一身的武功是十分的扎实。 你要明白扎实这个词。 他是真厉害。 我在打斗中,把金蛇剑还给了他。袁承志手接宝剑,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他知道。 我不是要贪他的剑。 而是要把冒生死刺杀皇太极的功劳让给他。 一个势力,只允许有一个头。 我性情强硬,已经是不好了,有可能已经影响了袁承志。 功高震主,这话不是说说的。 如果哪一天,我和袁承志之间生出了间隙,这就不好了。 所以我刺杀皇太极,但却成就袁承志的功,便在于此了。 要是一般人,这么做也是有问题的。 但袁承志不一样,这货宅心仁厚的很。 他只会记得我冒生命危险帮助他甚至是替他刺杀皇太极。 说到这我提到了宁完我,这货也让我顺手杀掉了。 所以此次袁承志一定会声名大震。 但眼下我们的处境却是不好。 现在鞑子兵已经在清街了。 到时无处可去的我们,会被发现,然后围攻的。 正这时,袁承志眼前一亮,拉我跳入了一所大宅子中。 这条街人不多,很是清冷。 所以我们才至入此间。 这里叫鞋帽儿胡同。 平时人是很多的,但是那是在大明。 现在不是了,原本住在此间的人,大多俱已做了古,倒是一处处看起来不错的房宅留了下来。 我和袁承志就是因为这人少不说,地形还比较复杂,才进来躲一躲的。 进了这所大宅子,人们往里走了走,一直没人,直到走到了主屋宅门前,也是一点动静也没有。看着也不是没人打扫,岂知现在却是一个人也没有。 这时我对袁承志道:“帮我看一下。” 袁承志心领神会。 提着剑在旁边看顾。 但他同时也在注意我的情况。 他早早是看到的,几千人乱哄哄追一个人跑。上面飞,下面跑,空中时不时有精准的箭在呼啸。 要是自己,怕是跑不得多远,就可能给人缠住,然后淹没在人海之中了吧。主要是这是城里,又是宫门内,人太多了,不好杀出来。 但是师兄真的是杀出来了。 虽然他也有借助金蛇剑之利。 袁承志自己用金蛇剑,他岂会不知金蛇剑的便利之处。 一把金蛇剑,能省却无数麻烦。 可关键是,金蛇剑也是要看人的。 不是换个人用就行。 师兄。 不仅武功高,对于金蛇剑也是有着很深的造诣。 却不说袁承志经瞎想,我开始运功疗伤 了。 首先。 我运转混元功。 这华山武功,果然称得上正宗一字。 混元功,威力,疗伤,耐力,增益,无不是顶尖的。 唯一限制其的,大约就是内功的精纯度了。 没错,你没看错。 混元二字,一听皆明,就像一个人吃饭,什么都吃,营养均衡,自然是很好,能让人长得高高大大,健健康康。 可要说这食物有什么特殊效果,自是不能。 它是食物,不是药。 所以混元功威力大,但却是有极限的。 修炼再好,也是后天一流,超不出此境了。 所以,华山的内功心法,在过去,有紫霞,现在,则是有我自创的紫阳。 紫阳神功对比紫霞神功,其实是差不多的。 二者无非是在方向上略有偏差。 紫霞神功护体,养生,战斗,都是可以的,但主攻在养生之道也。 而紫阳神功在养生上是差了一些,但对于战斗,却有一丝优势。 紫阳神功霸道。 还在紫霞神功之上。 我对比混元,紫阳,心中确定,紫阳在混元功之上。 只是,虽是如此,我总觉得,单一一门紫阳功,仍然对我略有不足。 这下我就钻研从玉真子身上偷学的内功心法了。 虽然不全,但那不重要,我已经有了大半的心得体会,足可以参研一二了。 经过了我的研究,我发现这玉真子的内功,走的是水木之效也。 内功的经脉运行,以肾入肺,性命呼吸法带动肾水一带经脉运行,实现以水生木,以木吸水的循环效应。 故此,玉真子的内力,如涓涓细流,绵延不绝,长而有余裕兮,用之不尽矣。 但坏也就坏在了这里。 长时间以水生木,以木吸水,时间久了,会在体内另聚一种勃勃之生意也。 这股生意一直在体内,就会让人——意马心猿。 对之于此,木桑道人的方法是一力压之,用自己的意念,去克制,控制,好处是在未来,增加步入先天之境的机会。 坏处是在克制的过程中会一直很难受。 所以我们看到了,木桑道人十分喜欢下棋,他就用下棋来帮助自己抑制冲动。 而玉真子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破什么先天。 不如直接享受。 玉真子就享用起来。 当然,玉真子这样做,也不是没有好处的,那就是在前期,他和武功增进还是十分快的,唯一麻烦就是后期突破先天就难了。 可这年头,突破先天,哪那么容易啊。 与其想着七老八十才有可能突破先天,干脆直接享受得了。 所以玉真子内功可以,但精纯度是不足的,在内力比拼中,被我逐渐摸清了他的内功路数,甚至体内经脉的一些情况。 现在,我就要实验一下玉真子的内功。 在我的运功下,我清楚的感觉到这内功的奥妙。 清清兮,如涓水也,密水长流之。 连绵不绝也。 一个字,养。 这门内功,强肾壮肺,补足心肺之力。 无怪乎玉真子那么好色,他的体质太强了。而这种超强的肉身体质,全是这种内功滋养出来的。 滋养。 是的。 我这才发现。 紫阳神功,混元功,都在滋养之道上十分不足。 混元功是增强体质。 紫阳功是开发体质。 这都是在由一于二。 但这门功夫。 却是由零到一的开发人体。 这是一门神功。 它可以滋养身体。 我发现。 这门内功,在运行之时,不会伤害经脉,还会对经脉有滋养效果。 其实,无论是紫阳神功,还是混元功,发力虽然威猛。 但若要持久用之,则经脉必将不堪重负。 久一为之,轻则伤矣,重则——就直接废掉了。 经脉之用力,比之伤筋断骨犹之为重也,伤筋断骨一百天,这经脉之伤就不好计算了,可能你以为好了,实则未好。甚至,永远都不可能好了。 你说这经脉之伤,简单吗? 混元功好点。 内力是随体力来的,正常是体力未尽而内力不绝也。 但体力有,气力再悠长,也有用完的时候。特别是在军队里,时时刻刻的发劲用力,能打个二三时辰就很不错了。 紫阳功更甚。 只能用时开一下。 紫阳神功用上一个时辰,这身体大约就要受不住了。 这还是建立在控制住的情况下。 如是遇到了玉真子那样的人,全力以赴,甚至超水平发挥,半个时辰怕就要受不了的。 届时,经脉会酸涩发胀,最终是无以为继。 年轻时还好一些。 身体恢复快。 到了年龄大的时候,这就要老命了。 但是这新来的内功就不一样了。 它温润若水。 运转起来,经脉会说不出,懒洋洋的舒服。 并且一整天一直运转也不是问题。 换言之,这是一门可以一直苦修的内功心法。 或许以此功一天天的整天修行亦无不可吧。 当然,这门内功也有一些的不足之处。 那就是爆发力上要小上很多。 爆发力不足,奈何如之。 不过这也不是重点。 此功擅长自我恢复,这就很不错了。 我运转此功,很快入门。 当然,我不知道此功是不是原本面貌,毕竟我是偷学,可能有一些差微,但就目前来说很好的。 它助我在极短时间里恢复实力。 感觉到经脉再无一丝不适,我这才收了功。 一看天色,已经快要黑下来了。 外面,隐约仍然有声音,是一支支一小队一小队的人在巡街查探。 我和袁承志面面相觑,一起坐了下来。 “大概要明天才会放松一些,那些士兵也不是铁打的,到了凌晨一定会有去休息的和精力不足的,人就会少了起来,我们可以在明天黎明时分出城。” 我说也了我的判断。 袁承志苦笑一下:“没想到这一次闹那么大,希望我们能顺利出城吧。” 我点点头,看向天空。 过了一会,我问。 “你,还想杀崇祯吗?” 袁承志愣了一下。 他偏头不说话了。 我道:“那你知不知道,那个喜欢你的阿九,她就是崇祯的九公主,你确定要杀了她爸爸吗?” 我这一话,不仅让袁承志脸上不好看,也惊动到了一个人。 第15章 祖大寿的礼 那个人原本一直位于暗处。 这时也出来了。 我一开始还挺纳闷,什么人啊,可以一直这么偷听,至少这人是不简单的。 这是一个老人,个子不高,但极为雄壮,已经是女真人打扮了,但看他的行动气派,怕不是一个汉奸。不过这也没什么说的,什么时候了,这年月在辽东当汉奸的那可是太多了。主要是大明这边政治环境不好,太坑人了。 不像女真这边,虽然汉官受欺负,但不要紧,这些女真鞑子一个个蠢得和什么似的,官场还比较好混。 至于你说范文程被抢了小妾,你也知道那是小妾啊,所以别当真,没什么大不了的,小妾者,玩物而已,和原配夫人是两回事。 娶个老婆让上司玩,或娶个儿媳自己玩,都是大明官场中的常事,没什么的。 只见这个老人,提着一个大大的食盒,他迈着大步走过来,看了看袁承志和我,道:“想要杀我,先让我把事办完,这是我家正屋正院。” 他手上有钥匙。 这让我和袁承志感到了奇怪。 怎么自己家,主家位的门户,你不说派人常住,怎么还上了锁,给锁了起来呢? 我和袁承志交换一下眼色,把门位置让开了。 门开了,一股幽风透出。 男人迈步进入,他先在地上打扫一下,然后一一点上了明烛。l 最后一拉中间桌上的蒙布,一排排几乎数不清的灵牌出现。 男人人眼中含泪,手上颤抖,点了香,换了贡果,开始跪拜。 一二三四。 五六七八。 九。 这是三跪九叩首,在礼至于九后,他才站起来,回看我们,道:“你们就是刺客么?也好,算算时间,也该到我了,你们两个,皇太极都敢杀得,杀我一个祖大寿也无所谓的吧?” 袁承志倒不在意杀一个汉奸,但他一听这人名字,就忍不住道:“祖大寿,你是祖大寿?” 祖大寿是辽东将门,曾经跟随袁崇焕的,也算是昔日袁崇焕的亲信。 在袁崇焕被崇祯赐死时,祖大寿就在京城的外边。从此之后,无论如何,祖大寿都不敢回京了。 托病请辞,雷打不动。 祖大寿拒绝回京,朝廷给辽东军的支持也就越来越少,经常坐视祖大寿的部众被围城,一次又一次。 祖大寿不得不当了祖大兽,开始吃人。 终于,迫于无奈投降了。 在这过程中,祖大寿的内心充满了曲折,无力,痛苦,哀求。 但没用,大环境下,他一个人是没任何法子的。 别的不说,辽东的辽饷,要不要拿? 你拿了就得认票没,你认了票没就不能拿全款。不足的经费,养不了全军,你就只能养亲兵。这样做就是一整支部队,其实就一支亲兵是能打的。 但这么少的人数,怎么打? 你根本损失不起,在开战时刻你第一时间就会怯了的。因为你的实力来源,就是他们,你的亲兵,没了他们,你算什么?你啥也不是。 所以。 辽东将门,大多不敢打,不敢浪战,可能这一仗你打胜了,但那又如何?你辛苦积攒的老兵底子没了,你以为训练一支精锐敢战的老兵,是那么容易的事吗?当年李成梁在他人生最巅峰的时候,手里亲兵也没超出一万人。 只有大约七八千。 现在。 哪还有李成梁,哪还有八千精锐。 辽东将门大多都是你八百,我五百,还有一百二百的,你让这些人,用自己这么可怜的家底子,和女真鞑子硬拼,开什么玩笑。 当然,也有一些,是敢拼敢战的。 比如说赵率教,还有满桂。 不过赵率教发疯,结果是自己和部众一起战死了。 满桂和袁崇焕闹不和,因为他觉得袁崇焕不公。 满桂是很能打的,也愿意打的,但他手下兵源成问题,他手下主要是骑兵,所以他主要吸收蒙古人当兵,但蒙古人的军纪成问题,而且战斗力也不能和大明武装的亲兵相比。 袁崇焕就要压他的待遇。 这满桂能干了?双方就闹了不和。 最终,满桂战死,此为袁崇焕见死不救的罪名,终于成了最后一棵稻草,让袁崇焕被崇祯收拾了。 所以,真正能打,愿打的,都死完了。 当袁崇焕一死,整个辽东,没哪个人还愿意为国效忠,为国尽力了。 带着这样的一批人,祖大寿又能有什么办法? 什么,你说何可纲? 他不是将门,他就是一个敢战的兵头,他的官职一切还是祖大寿给的,他自己手下没多少人的。他要有自己的部曲,祖大寿敢随随便便就杀了? 所以。 就是这样。 但即便如此,祖大寿一开始也不想降。 可是,这大明与鞑虏之间,越来越没空间了。 他真撑不住了。 所以,在自己部曲所剩无几前,他终究是选择了投降。 但投降后的这个生活,又让他隐隐觉得,还不如当初早早战死了来的好。这么些年,谁人记得他,谁人了解他,谁人对他哪怕有一分的客气,有一丝的尊敬。 俱往矣。 现在的他,不过是一未死之虫。 所以,祖大寿在为曾经因他而死的诸多部将众人换了贡果,糕点,点上新的香火之后,就坦然待死。 我手提长剑,轻轻一点,就要刺入祖大寿的心脏。 但袁承志终究是心软,拉住了我的手,让这一剑不能刺入,道:“罢了,过往矣,祖大寿,你只当未为见过我等即可,倒也不必要杀了你,念在你昔日跟随爹一场,你且自去吧。” 祖大寿原以为是要死。 乖乖。 他听说了。 不知哪里来的一个大胆的。 竟然敢行刺皇太极。 这皇太极可不得了,上位后一扫努尔哈赤留下的积弊,重用汉人汉臣,对内治理,对外武功,让原本只是一个强盗集团的后金摇身一变,变得有了潜龙气象的大清。 此盖皇太极一人之功也。 满清上下。 盖此一人也。 可以说他是以一己之力拉着满清在飞速狂奔。 这样一个人,实可以说是满清这个政权的核心。 他被刺杀,对于祖大寿这样不甘于投降的人来说,心里别提多爽了。 所以他才觉得,自己被这样的人物杀了也无妨。 没想到,这样的人物竟然和他有故旧? 这怎么回事? 这得问清楚啊。 我也就大大方方告诉他了。 “在你面前的是前任辽东督师袁崇焕之子,华山派第二代弟子穆人清师父的关门弟子,当今绿林七省泰山盟总盟主,大顺闯王麾下,金蛇营,江湖人称金蛇大侠的袁承志少主是也。” 我这一番话,让袁承志忍不住脸红。 但一来是光色,二来是他脸黑,倒也看不出什么。 不过祖大寿就动容了。 “什么?你是督师之子?” 祖大寿上前细看,忍不住就老泪纵横。 “是他,是他,是他,你和督师很像,都是一般黑色的脸庞,哈哈哈哈,好,好啊,督师有后了!末将祖大寿,拜见督师少主!” 不得不说。 当年,祖大寿在袁崇焕手下,小日子过得是还不错的。 袁崇焕凭借五年平辽之说,得到了崇祯绝对的信任,有那么一段时间,崇祯对袁崇焕是要什么给什么。 让袁崇焕在早期过了很不错的一段富庶日子。 你看,在早期,袁崇焕甚至可以向蒙古售粮。 当时,天下大苦,灾情遍地。 崇祯把好不容易征眯的粮食送到了辽东。 他是给当军粮的。 是让袁崇焕五年平辽的。 但是袁崇焕干嘛呢? 他把这批粮食出口给了同样缺少粮食的蒙古人。 用袁崇焕的话讲,我这是在争取民心,让蒙古人跟我们,向着我们,而不是建虏。 但结果是什么? 是蒙古人非但进口了大量的粮食,甚至他们进得太多,能够把多余部分卖给了建虏,当了一把子二道贩子,赚得是盆满钵满。 而当时的东江镇,在饿死人。 正是因为如此,迫于无奈,毛文龙选择向袁崇焕低头,换取朝廷应该拨付给东江镇本应该拿到手的军粮。 但是,当时的袁崇焕以为此机不可失也,就借此机会,诓骗毛文龙上岸,遂斩之。 在没有朝廷许可,没有命令,甚至连王命旗牌也没有的情况下,斩之。 就这样。 一位在一线的二品大员,大将,就这样被随随便便的斩掉了。 此后袁崇焕利用手上的粮草,打造他心中的东江镇,但没用。 没了老帅的东江镇直接废掉。 从能够牵制后金二到四个旗兵力的强藩,一落千丈,成为了软趴趴的小虫子。 后金在此后最多也就丢两个旗,就可以调集六个旗在前边开战。 可以再无任何压力的去入侵大明心腹内地。 此皆是袁崇焕一己之私而造成的。 这就是文人领军的最大问题。 我以为我行。 我想我可以。 要听我的,按我说的去做。 只要听了我的就行了。 可事实上呢? 事实是现实,现实给袁崇焕一巴掌。 从前袁崇焕说他调动不了毛文龙。 让他的军事计划施展不开。 但除了毛文龙后他依然什么也做不了。 从前有毛文龙,你别管怎么滴吧,毛文龙只要一动,整个后金的心都要提到嗓子眼里了。 毕竟后金在毛文龙跟前,要防守的地方太大了,毛文龙几乎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后金上下欲吃了毛文龙的比比皆是。 结果后金上上下下任谁也做不到的事,袁崇焕给做成了。 这真是,该说什么呢? 但是,即便如此,袁崇焕也有好的一面。 他是真的在辽西拉拢了一批人的。 他是真的坐稳了这个位子的。 假以时日,他或许真的可以让整个辽东向建虏出击。 真的有可能平辽。 但崇祯不给他机会了。 女真后金大清不给他机会了。 袁崇焕百口莫辩。 他毕竟要脸的。 他不好说我只是无能,我没有卖国这句话。 因为袁崇焕,还有没有了袁崇焕之后的日子对比,祖大寿却是对袁崇焕十分耿耿于怀,十分上心的。 因为认出了袁承志,祖大寿十分欢喜。 他十分珍视的取出了一物。 “这是我画下的盛京布防图,我知道,我有罪,但我一直在想,什么时候,有机会了,可以稍微洗去一些我的罪过。你们拿好了,记背下来,不论这次出去,还是以后有机会率兵打来,这总是有些用途的。” “还有这个。” 他好像真的是把老底子都掏了出来。 “这是关宁铁骑选兵炼兵之法,最早是出自戚爷爷,后来传入到了李成梁部兵手里,李如松手下的虎贲就是依据此法炼成的,日后你们或可北上,而于北方决战,一支重要的骑兵是绝对不能少的。” 眼下。 仍然有关宁铁骑的,也就吴家了。 这关宁铁骑是当时最优秀,并且是天下最强的骑兵,没有之一。 他们强起来,可以对建虏发起冲锋。 并且战而有功之。 能正面的打得建虏受不了。 只不过,这种情况是昙花一现。 因为掌握这支军队的明军一般也受不了这种损耗。 只有给逼得迫不得已,才会偶一为之。 祖大寿手上的关宁铁骑没了。 但老吴家的还有。 只是这训练之法,很多不可告人军处,却是祖大寿写了下来,希望袁承志能够重现此军。 袁承志大为感动,道:“老将军,这……” 他担心自己这么一走,会给祖大寿造成麻烦。 祖大寿却是坦然一笑。 “我早欲将去也,已知自有天命,故无忧也。哈哈哈哈……” 他说着,像完成了天命,在一众的灵牌下,又哭又笑。 此时我看天色也差不多了,就带着袁承志一起离开。 盛京虽是有一个京字,到底是小城,城墙其实并不怎么高大的。 这样的小城,还拦不住我和袁承志,我们双方,各执一条腰带,你拉我拽,双方各施轻功,就这么上了城去,随后,也没意思去砍杀小兵,直接就走,宛如一阵清风,轻轻一过,就没了。 一出城,自然也就自由了。 我们二人取出早早准备好的马匹,先小喂上几口,就匆匆离去。 果不其然。在确定我们走后,后金方面也就宣布了皇太极的死讯。 天下大震。 而我们也平安回来。 这时,我们接到了一个消息。 京城有异。 闯王害怕崇祯南逃,所以要金蛇营潜入北京,进行活动。 此时。 闯王大军是节节胜利。 已经有了席卷之势。 他想要关门打狗,直接灭此朝食。 不然,崇祯往南一跑,那将又是一个南北分立,就又不知要打多久了。 我有心劝阻。 我是不想去的。 但袁承志不干。 他和崇祯终究是有大仇的。 所以他纵不能手刃崇祯,也希望看他惨淡的结局。 第16章 五仙教现身 我们回到了京城。 由于一直连遇大事,加上我也不想影响袁承志和温青青小两口子的私下生活,就去休息了。 我好好的睡了一觉,精神不由大振,同时感觉到内功又有益处。 经由这一次的大战,我的内力得到了很好的洗炼,一身功力,已经到连绵不断的境界。 这让我大喜。 当初,我自创了紫阳神功。 但紫阳功霸道。 我多年苦修,尽皆付诸于此,也是只是修成,修至大成,但不能说真正修炼圆满了。 要知道,一门神功修至圆满,可不是简单的。 很多武功,可能,你修至小成,大成,都平平无奇。 只有修到了圆满境,才有了特殊能力,才让你觉得不虚之于此。 紫阳神功就是如此。 紫阳神功霸道,并且内力消耗极大。即使是我,修至大成,感觉足够用了,但盛京一行让我明白,也就那样。 你要说在短时间里战斗,这不成问题。 我能顶着压力,催发紫阳神功半个时辰,甚至一个时辰。往日战斗,和人动手,紫阳神功一威,那基本是秒杀。 哪一个,能抗住我紫阳神功下的三招两式?所以我才一直觉得足够使用。 但盛京一战,我发现,一直鼓催紫阳神功,大约一个时辰多,我功力还有,但经脉也受不了了,这是我此前没想到的地方。 不过,我有预感,如果我的紫阳神功修到了大圆满境,这大概就不是问题了。 可是,即便如此,也仍然差了一丝机缘。 但是,对此,我不急。 这是修炼一切内功都必要的。 不能急。 再急也是也是不能急的。 正这时,有人来了。 是京城公差捕头单铁生来拜见。 这时袁承志不在,山宗人没办法,只好请出我来接待。 他们这些人知道。 在京城,王公贵族好打发,这些底层小吏才是麻烦,不好硬挡,你真觉得他们软弱可欺,他们真的是不一定能做出什么事来。 于是我就出面接待一下。 一问才知道最近京城出了一件事,就是有人在国库里偷盗银子。 你要知道一件事。 那就是崇祯皇帝一直是穷得叮当响了。 你搁他头上偷银子,这和要他命也没两样了。 崇祯皇帝当然不可能自己杀自己,至少现在不会,那他就会以看管不力为名,把公差们的头砍掉一批再说。 公差们不想被牵连砍头,就请来了老刑名单铁生。 找他想法子。 单铁生是退了休的。 他本是不想管闲事的。 这事再大和他又没有关系。 但从前的公差不是他朋友就搭着关系,真人头落地的事求上门了,你能不管? 老头也就出面了。 他是老刑侦,当然是按过往的案情分析起来了。 这京城,好端端的,什么时候出这种事儿了?这一下子出这么大的一个事,肯定不是本地人干的,这是哪来的过江龙,在此一显身手。 一念于此,单铁生就打探出入进京的新鲜人物,这才找上了我们这里,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也没错,但这国库,真不是我们干的。 我随口问了一下。 这才知道,有人从国库中盗取了三到五十万的银子。 每一次倒也拿不了多少钱。 但正因如此,零敲碎打,如若无人的盗取银子,才会让崇祯以为,是公差们在暗中行监守自盗的事实。 你真有本事,全拿走了就是。 何苦如此一次一点和零敲碎打。 我也笑了起来。 戏谑道。 “怎么,国库里还有银子吗?” 崇祯的穷已经是人尽皆知,都这么穷了,国库又怎么会还有银子呢? 单铁生就解释了。 “国库正常是没银子的,但仍然有一笔,是祖制中的封库银,这是太祖皇帝定下的制度,如果国库的银子,到了二百万两,不管什么事,这二百万两银子——不动。所以这笔银子又叫封库银。也就是说在大明朝,不管什么事,是军事也好,是救灾也罢,只要国库的存银到了二百万两了,就停止一切往外的拨款。” 比如说。 有一地方闹了灾,需要五十万两银子。 国库里有二百一十万两。 哪怕你拿的是皇帝的圣旨。 管库银的户部官最多也就仅能让你取十万。 多一两都不让。 这就叫——祖制。 不管什么时候,国库里的银子,一下降到二百万,就雷打不动了。 也正是国库里不管怎么样都有这么一笔银子,就让人打了主意,前来偷盗。 不过来人纵是有天大的本领,这力量终究有限,一次拿不了太多,只能一包一包的分批次来盗取。 结果让清点库银的小吏发现。 从而引出崇祯大怒。 崇祯的愤怒是可以理解的。 他都穷到了这地步了,居然还有人来偷他,简直岂有此理。 崇祯一朝,最缺的,就是银子。 真以为天启白痴。 他重用老魏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搞钱。 因为天启上位是东林党拥护的,导致了很多东林在朝。东林一党那贪污起来可就太可怕了。 这要说一下,东林结党,其主要手段就是把握选官取士之道。 很多穷家子为了生活投靠了东林党,然后当官了就自然想要赚钱。 因为你得清楚,你是穷人,既然当了官,不赚足银子,以后怎么办呢? 没人能当一辈子的官。 所以在任上就要把银子赚足了。 因此,东林党一得势,那贪起来简直太恐怖了。 从前老魏,老严,不是不贪,但他们不管怎么贪,至少军费是不敢乱动的。 而东林党呢? 军费也要切一半。 这就太恐怖了。 每年四百万的辽饷,一出京就少一半。 这时候,阁老们,官员们,宗亲们,甚至后宫里的,人人有份,都有拿的。 然后,余下的,分到辽东,那些将门,军头,又拿走二三成。 能有十分之一到最底层士兵的手上,就谢天谢地了。 就算这也是保不齐的。 还会经常性欠饷。 有时,一欠就是半年,甚至数年。 袁崇焕时期就曾经处理过几次闹饷。 但是,你以为只是辽东吗? 大明处处皆是如此。 不然你以为农民军为什么越来越多,又越来越强?这是因为,有大量九边的军人拿不到军饷去从贼了。 可惜,我帮不了他,我没拿这银子。 不过,我仍然答应了他一下,如果我有发现,一定会帮他们忙的。 单铁生暂时无奈的走了,立刻又有人找我,说袁承志总盟主遇到麻烦了。 我立刻让人带路。 赶到之时,敌人已经走了。 我看向袁承志,他连忙对我说情况。 原来袁承志到了京城,忍不住想。打听自己父亲葬在哪里,由于袁崇焕的名声不好,立个坟都不敢大大咧咧的明示于公,就怕今天被人知道了,当天就给人砸了。 一定要知道,崇祯不是傻子。 他对于袁崇焕是有过想法的。 奈何,袁崇焕的蠢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杀毛文龙,向蒙古售粮,还不敢与敌野战,甚至管不住手下人,向正和敌军作战的满桂射箭,如此种种,不胜枚举。 你就是找一个理由放过他都不行。 当然,实话实说,凌迟之刑是有一些太过了。 外地人,可能因为袁崇焕的死,去对他共情,但京城里的老百姓就比较随众了。 就是袁崇焕的无能。 你要不是无能,怎么会杀毛文龙,怎么会让建虏轻轻松松的入关来了。 皇帝圣明,不杀你干什么。 所以袁承志找坟挺不容易的。 花了好久的时间,这才找到。 之后袁承志一行发现了一件事。 有一个乞丐在抓蛇儿。 当时他是中了毒,以至于是要命不久矣。 这袁承志又好人心发作,用上了重宝朱睛冰蟾给此人解毒。 不过这人一解毒,就想要夺取朱晴冰蟾。于是双方就打了起来。 但袁承志岂是么简单。 你可以说他是老好人。 但你不能真的把他当成了二傻子。 双方当即是一番恶斗。 这一打,也就把袁承志的底子打出来了。因为,金蛇剑。 极少有人知道,这金蛇剑的真正来路。 原来,昔日,武林中有一个叫五仙教的门派,其实就是五毒教,教中人对圣教,另一个教派,十分尊崇,立下了汗马功劳,所以得到了总教赏赐,赐下了圣金石,打造了一套的镇教之宝。 此宝一直被五仙教珍而重之。 都不敢拿出来使用。 没想却被一个金蛇郎君的人给盗走了。 这要是一直都不知道也还罢了。 但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了,还能去善罢甘休吗?是故乞丐男子就找茬子接上,然后走人。 也是他走得快了,不然必让我给杀了。 我和袁承志见面,暗叹,这事只怕是要麻烦了。 果不其然。 到了第二天,立刻出事。 程青竹老爷子在外面被人偷袭。 好在程青竹也算老江湖,知道我死不死不要紧,我至少得给你也来一下。 要不然以后是人都以为他是好对付的,那他地江湖上的一切努力名声都白费了。 江湖中人。 倒驴不倒驾。 所以不管怎么滴。 程青竹也要还以一两下子的。 程青竹在江湖上混迹良久,也是有一两手真功夫的,他的青竹镖就是一绝。 因为这镖是竹制,所以能够喂足了药汁子。 被这镖打中,只要擦破了皮,就会中毒。 哪怕你精通药理知识,这解药之材,一时间也是不好配的,非得要一间间的药铺里去买去。 不然这解药就凑不出来。 偷袭程青竹的是一个女乞丐模样的毒妇人。 她虽厉害,但武功摆在那里,人狠也没用,照样是挨了程青竹的镖。 于是沙天广、胡桂南等人到药铺去寻找线索,跟踪追击,发现老乞婆居然去了惠王爷的别府。 我和袁承志、青青等一众人等来到惠王别府。 而昨日相遇的齐云敖从中出来,请众人入内奉茶。 一个年轻模样的女子,一袭红花锦簇的盛装出场,那个打伤程青竹的老乞婆也在。 这时才有老江湖认出来。 他们就是横行云贵的五毒教! 袁承志上前,他要为程青竹讨个公道,但那女子说了,说她叫何铁手。 是当今五仙教的教主。 这也还罢了。 重要的是,她这次出来,其中有一桩因果,就是想要寻回当年教中被人盗走的金蛇剑。 而袁承志所用的金蛇剑、金蛇锥等都是五仙教的圣物。 必须归还五仙教。 教训程青竹就是为了提醒袁承志归还本帮圣物。 我听着算是明白了。 袁承志昨儿个寻坟,遇到了捕蛇中毒要死的齐云敖。 出于一时的不忍心,袁承志把人救了。 哪知道齐云敖一见朱睛冰蟾就升起了歹意。 但他想抢夺,武功却是不济,不是袁承志的对手。 不过他却逼出了袁承志的金蛇剑。 齐云敖一来认出了金蛇剑,知道此剑厉害,自己一个人怕是夺不下来。 再加上,当时我到场了。 我武功之高,齐云敖一望可知,他不敢赌运气,只好走了。 但齐云敖不甘心白白走了,一回去就把此事告诉了教主何铁手。 这何铁手虽然承接了教位,但其实这教中元老几乎没有服她的。 她只不过是仗着出身和武功,这才当上了教主。 所以她也想立下一些功绩来维持自己的地位。 所以就同意找我们交手。 但是,奈何,他们还是低估了我们的实力。 不仅攻击程青竹,没把人拿下,还自己也中了招,暴露了他们自己的落脚点,让我们一路找上门来。 一开始,何铁手还想倚仗本地的优势,想要强压着我们把剑夺下。但却不想反而激怒了我们。 我毫不客气,唰啦一声的抽出长剑。 “行了,别废话,你们当年失剑,就证明你们是德不配位,不配拥有此剑,所以此剑才到了金蛇郎君的手上,听听,江湖公认,夏雪宜的名号,是金蛇郎君,这金蛇剑到他手里才是一回事,你们顶多也就保管一下,怎么就哪来的脸皮说剑是你们自己的,会金蛇剑法吗?懂个一招半式吗?不会吧,不懂吧,自己学不会,练不成,放在那儿落灰,也就是落在了金蛇郎君的手中才算是大放异彩,现在,传到了我师弟的手上,那就是合该我师弟才有的,你们想要,不给,就算我师弟哪天不要了,也得是我,还是不给,想要啊,拿你们的真本事来夺,不过我可把话说清楚了,你们手上的这真功夫要是不够,那就只好拿命来填了,有算过你们要死多少人了吗?” 我的话,让他们脸上齐齐变色。 有人胆小,认出了我。 “是华山暗剑。” “心黑手狠,华山暗剑。” 这些人犹豫了。 江湖传说。 华山金剑人品好,性情好,得罪他也没什么事,真打不过投降快点就没事了。 但如果是华山暗剑,别想别的了。 你哪怕投降,都要看你快不快。 因为对方杀你的剑,更快。 第17章 五仙教的内乱 我的大名已经有很多人知道了。 世人皆知华山出双剑。 一曰金。 一曰暗。 金剑仁慈。 暗剑杀戳。 一看到我,知道我是什么地暗剑,有人就怕了。 但齐云敖不怕。 此人一下跳上前,和我动手。 上来就放毒。 不过我是不怕的,脸上紫气一闪,就把毒素逼开镇压,一丝一毫,也伤不到我。 他此前和袁承志交手知道金蛇剑锋利,不想碰那麻烦,就来和我交手,以为我好收拾,几把毒药下来,不就可以解决了。 当时他和袁承志打,就是撒毒药,不让袁承志靠近自己。 现在我没有金蛇剑,自然是敢上来拿捏于我,以为我好对付。 殊不知我没有金蛇剑,但我的内功刚猛霸道,此为天下之仅有,却是他意想不到的。一经交手,就被我的紫阳神仙震得有些伤了,要不是有五仙教其余的人上来,恐怕要被我先一巴掌拍死。 齐云敖吃了大亏,不敢大意,就指挥一众教中弟子,一起来攻我。 这原本是要对付袁承志的手段,但齐云敖发现我也不好对付,就先调出来攻击我了。 由此可知,这五仙教内部不稳。 何铁手毕竟年轻,不服众,一个小小的齐云敖都敢无视何铁手的存在发号施令。 对此何铁手也没法子。 她也发现,我的厉害。 所以就没说什么。 这事终究只能事后再说。 现在当一同抵御外敌才重要。 于是何铁手取一柄怪刃。 这叫七节蜈蚣钩。 当年五仙教失了金蛇剑,为了日后能够收回金剑蛇剑,所以打造了一件对金蛇剑有些许克制能力的怪兵器,就是此物了。 何铁手手持此物,和袁承志打了起来。 从理论上,这把怪兵的确是能够克制一下金蛇剑。 但是这也是要看情况的。 一来,袁承志实力极强,虽然何铁手武功不错,但她的武功多是仗着新奇怪变,才能和袁承志相交一二。 说到真实的武功,那她可就不行了。 二来,七节蜈蚣钩虽然厉害,但主要是克制金蛇剑,或者说是金蛇秘籍上的武功。 但袁承志是什么人? 他是华山弟子,华山派的武功,他只是少用了很多,不是不用,现在金蛇剑法被处处克制,那他干脆改回来使用华山剑法。 如此一来,何铁手就压不住袁承志了。 袁承志取得了上风,立刻回看。 我正被齐云敖带人围攻。 这齐云敖已经手段尽出,仍然是奈何不了我,可能是有些急了,他开始亲自上前与我交手。 结果顿时我让他知道知道我紫阳神功的霸道。 几经交手,他手上的铁制竹杖就有些支撑不住。 齐云敖手也是不行,在击打中,被我紫阳神功震得虎口破裂,掌心发麻,几乎要握不住兵器。 我狰笑起来。 就要上前杀他。 此时,我的身边,脚下,已经倒下了三五具尸体,证明我的确是下手无情,和袁承志不一样。 齐云敖若是落到我手里,必不会手下留情,一定会把他直接错死的。 齐云敖心中大急,终于忍不住向我打出了一枚暗器。 他擅长使用毒物暗器,我早已经领教之了。 现在自然更不会轻易被他暗算。看到他射来之物,我抖手一剑挡了下来。 那是一根小铜管。 铜管里装着一件器物。 那是一条天下最毒的小金蛇。 铜管之物被我轻易的一剑斩破。 小金蛇从中滑出。 我连忙又斩了一剑,剑斩中了,却又感觉到剑刃未有斩实之意。 果然。 小蛇被我的剑斩中了。 但这是一条活蛇, 它在空中变位,顺着我的剑刃变化了一下方向,又向我扑来。 这时我已经不好再斩,就伸出了手,想用二指把它挟住。 这再厉害的蛇,一经被挟住了七寸也要完。 可我仍然低估了此蛇。 它又进行了第二次变向。 它用蛇尾狠狠的抽在我的手上,仍然往我头脸上扑。 这样的一条蛇,让它给我头上来一口,即便是我也不敢说能抗住。 所以我不得不变指为爪,从两根手指变成了五根手指,直接去抓。 两根手指我挟不住。 但五根手指,我无论如何也能一把给抓住。 可这毕竟是蛇。 最毒的金蛇。 这小蛇被我抓住,立刻毫不客气也不犹豫的就咬我一口。 我虽是武功高强,但毕竟没有什么横练的功夫,所以终究还是让它咬破了皮。 顿时,我的手上,一股黑气直往上涌。 齐云敖哈哈大笑。 “死定了,你死定了!” “兄弟们上,他中毒了,不要给他缓过来的机会。” 我之前杀得他们怕,但现在这些人可不怕了,又向我逼来。 我顿时大怒。 当下再无保留,全力运转紫阳神功。 不要说我的脸了。 就是我的这整个人也是散发出了浓浓的紫意。 在我全力发动下,我宛如天神下凡,一招一个,一剑一个。 甚至在我紫阳神功的内力催逼下,我清楚的感觉,或者说听到,我手中的剑发出了悲哀的脆响,声音不大,但于无声息中听惊雷。 我知道,这把百把两银子的剑到头了。 同时。 我的手掌滋滋冒出了电花。 小金蛇也摇头摆尾的软了下来。 这就是我紫阳神功的威力。 在这条小金蛇的蛇毒压力下,我终于修成了紫阳神功的大圆满境界。 神功一大成,我就知道,这紫阳神功的霸道是源出于何了。 是雷法啊。 紫阳神雷。 得益于此,我才能把这极为霸道要人命的小蛇的蛇毒给逼出来。 注意。 即便是紫阳大成都不行。 只有大圆满境界才可以。 虽然如此,但这也是我拿命赌着换来的,真的是一点马虎大意都不可以。好在如此一战也是有些收获的。 我中毒不死把齐云敖给吓到了。 要知道这小蛇珍贵无比,齐云敖好不容易得到,可以说是视之为命根子。 这也是他在之后不怎么把何铁手放在眼里的缘故。 但是,今日我杀意太浓,他怕了,这才不得不使用小金蛇对我行暗算之举。 因为小金蛇乃是活物,身体细小坚韧,能在空中变向行动,袭击起人来是让人防不胜防。 所以他觉得我一定会中招。 被小金蛇咬到,理论上是无论如何也要死的。 但是。 再说一遍。 紫阳功霸道。 我创造的这紫阳功,不是玩具,不是摆设。 它的威能,真正厉害就在大圆满境上。 可以人体发电。 引发出了雷法。 小金蛇纵然刀枪不入,体质超凡,但被我手搓出来的电法也是电麻了。 动物世界就是这么简单的。 败而不杀。 即为降也。 就是说,我打败了你,我可以吃了你,杀了你,但我都没有这么做。 所以你就对我臣服了。 看似不讲道理,却很有道理。 我对此就是喜提一只小金蛇在身上了。 这小金蛇,桀骜不驯。 纵是齐云敖,也是要借助一支铜管来约束小金蛇。 不然也是驱使不动的。 但我不同。 我是彻底征服了小金蛇。 其实,征服小金蛇很简单的。 对于小金蛇来说,它最强大的,不是它的坚皮金鳞,而是它的毒。 当它的毒毒不死对方,它才会对对方服气,才会投降。 目睹于此,齐云敖等人哪里敢战,都一一退走了。 我也需要巩固基础。 体验一下紫阳神功大圆满的感觉。 同时,我需要修炼因紫阳神功大成带来的功法,即紫阳神雷。 所以我需要闭关。 在我闭关时,发生了一件事。 却是袁承志被五仙教和惠王缠住了。 这五仙教是不管不顾,无论如何,也是想要从他身上夺取金蛇秘籍。 是夺也好,是骗也好,怎么样都无所谓,只要能够取回金蛇秘籍,那就行。 为了夺取金蛇秘籍,五仙教开始向温青青下手,其中,何红药,一个老太婆模样的乞丐婆态度最为嚣张,是无论如何也要折磨死温青青的。 这袁承志哪里肯干,双方又打了起来。 倒是焦宛儿过来,一直为我送饭。 而我在慢慢修炼紫阳神雷。 其实修炼紫阳神雷很简单的。 就是要把雷给修炼出至少两种形态。 一种是形态一个电球团,在我手中是凝聚而不外散。 另一种。 是形成电鞭,在我手上,如狂龙怒蛟,行电闪雷鸣之实。 这就需要很大的功夫了。 当我出关,已经是事态大变了。 原来京中惠王一脉想要造反。 所以才引动了五仙教北上的。 这主要还是要从崇祯说起。 这个崇祯啊,别的不好说,至少无能是肯定的,天启帝在继位时也年轻,但他就很聪明,几乎很短时间,就看透了东林党废物的本质。 所以天启帝在上位后很短时间里就把东林党给清算了。为了对付势力庞大的文官集团,天启甚至扶立了魏大伴出头。 这才很好的压下了东林党。 这才很好的为边军筹集到了军费。 所以终天启一朝,虽然天灾不断,但大体上还是过得去的。 正是天启聪慧。 所以天启落水,生病,不得不传位于弟。 也就是崇祯。 崇祯上位,果不其然,他一手推翻了天启的制衡政策,而是一面倒的搞了一个众正盈朝。 天启帝交待他要重用的老魏,直接杀了。 崇祯满以为能当个好皇帝。 结果。 他给骗了众正盈朝是假的,全是一帮吃饭扯皮就是不干人事的。 还有袁崇焕。 朕那么信的一个人,朕全身心的相信他,朕宵衣旰食的节省银子给他,结果呢?他骗朕。 看着朕年轻,骗朕,朕可以理解。 但这是国事啊,国事怎么可以骗朕呢? 该死。 统统该死。 也许放在袁承志想,他爹是不该死的。 但对于崇祯来说呢? 君无戏言。 你搁这跟我扯犊子,朕就只好斩了你。 这么多年。 一次一次又一次。 就算崇祯真的很蠢,很废物,很无能。 但他毕竟干了太久的天子。 所以即使他笨,他也摸清了一些规矩。 于是群臣一看,不好,这小皇帝要清醒了。 怎么办? 那自然是再来一次换皇帝了。 这一次,被群臣选定的人,是惠王。 其实,惠王也不是想要造反。 但在大明,这蕃王真不是人干的活。 此时惠王仍在京。 他还没就蕃。 所以他还有机会试一下。 不然就蕃之后,他就再无翻身的余地了。 为谋大事,这惠王请上不少武林高手。 其中就有五仙教。 当然,做为一个立志当皇帝的人,惠王也看上了袁承志的人马。 他表示,袁承志要是肯跟他,就给袁崇焕翻案。 但五仙教和袁承志却有着不可调和的麻烦。 在五仙教和袁承志的争斗中。 何红药夺走了温青青。 主要是这个温青青,虽然说有一些小聪明,但武功不济,根本斗不过老江湖的何红药,结果给何红药抓了。 却也不奇怪。 这何红药在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大美女。当时,五仙教中的小伙子她是一个也看不上,心高气傲的很。 她就看上了金蛇郎君。 夏雪宜那时武功平平。 但他长得帅,又够狠,竟然哄得何红药帮他盗宝。 但得宝之后,夏雪宜就走了。 走了。 他丢下何药红走了。 这下何红药事发了,她就被处置了。 像何红药这样的,怎么说也算五仙教的高层,你说一棒子打死是不好的。 但怎么着也要重重的处罚。 所以何红药被扒光了衣服,丢到蛇洞里,被蛇咬得是遍体鳞伤。 不过她那都没死。 此后靠讨饭生活。 所以现在的何红药是一副丑陋讨饭婆的模样。 有谁知道她曾经也是天南各地的一朵花呢。受此情伤的何红药,一门心思都是对金蛇郎君的仇恨。 当然。 她对于金蛇郎君,到底有多恨不知道,但感情是复杂的,这么恨,当年一定是十分的爱了。 所以自她得知,金蛇郎君因为温家堡的女子而折了,就对温青青恨之入骨起来。 但是吧。 这温青青有一个毛病。 她从小因为怕被家中的一些人缠上,就一直做男子打扮。 她和袁承志在一起,袁承志也是亲切的称她——青弟。 所以从外表上来说。 温青青的中性美十分帅。 让何铁手也看得入迷。 其实何铁手也是十分中性的帅气。 虽是女子,却没有女孩那种温婉如云。 反而刺骨又透着锋芒。 只能说何铁手受到家里影响。 不管她是拉拉也好,女孩也罢,她不仅喜欢漂亮的,还喜欢中性化酷酷的。 说到中性化,温青青的男装打扮真是白月光一般的迷人。 哪怕她武功又菜又平平,但何铁手就是不忍何红药太欺负了她。 这不,五仙教内部都不稳当了。 一教主三护法自己掐上了。 第18章 崇祯的末路 关键时刻,还是惠王出面了。 惠王深知,五仙教实力高强,又会用毒,所以他不能坐视失分,就上前说话。 他先以帮袁崇焕平反说服袁承志,再以功名给五仙教画饼,这才把双方劝住了。 但他仍然有条件的。 那就是除掉崇祯。 这对袁承志太有吸引力了。 虽然他对九姑娘有所好感,但仍然不及崇祯重要。 袁承志终究是答应了。 他一来是对惠王感觉比较好。 二来是对崇祯始终过不去。 三来,也是为了完成闯王的任务。 闯王,正在往京城而来。 在这时候,可不能让崇祯跑了。 崇祯是正主。 消灭或控制了崇祯,你才好说是消灭了大明,完成了对大明的攻击,才可以说是取代了大明。 不然,你让崇祯跑到南边,他再无能也比南明那十几个势力的小朝廷要强。 我对此,就不大感兴趣了。 有惠王挡着,我不好杀得尽兴,就先隐忍一下。 往下,我目睹一切。 我站在紫禁城的城头上,点了一些酒水,漫不经心的看着这座失去控制的老城。 很多人在进进出出。 我几乎知道他们在干什么。 但管不住的,也管不来的。 一幅王朝末年景象,跃然于我的眼前。 忽然,一个人来了。 我看她。 很笨拙,但远比普通人机灵的上来了。 她一直走到我的身边。 然后在我旁边坐下。 我看她一眼。 “真是胆子大,你不怕我一剑杀了你吗?” “那就,杀了我吧。” 她说。 她就是九公主。 崇祯的女儿。 朱?娖。 我的手,在剑柄上摸了一下,终于收了回去。 然后我摸摸她的头。这让她不明所以,有些傻愣愣的看着我。 “算了,到底相交一场,你父亲的错,又怎么可以归罪于你一人呢?” 九公主很愤怒。 “我父皇从继位开始,就宵衣旰食,处理政务,他又有什么错?” 我低思一下,道:“有,你父亲的无能就是过错。我知道,你父亲和天启是一样的吧,同样的条件,同样的少年天子登位,可结果呢?天启帝优秀到让人把他干掉了,上一个被如此对待的还是大将军朱寿,正德皇帝,甚至,连嘉靖皇帝也遭到了刺杀。但你父亲没有,他顺风顺水,一直干到如今,倒是没人真正想要杀他,哦,不对,我的师弟袁承志想要杀了他,原因你知道的了。” 崇祯皇帝其人,真是。 让人无语。 他在没当皇帝的时候,看自己亲哥处理政务,心想的是,就这?我上我也行。 结果我们都知道。 他连最精髓的用老魏都没学到,直接自己上手,国家的政务处理的是想当然,太天真,加一无是处。 一上任就急吼吼的把老魏杀了。 自断手足。 又一脑门的相信五年平辽这种鬼话,给了袁崇焕最大的信任。 每一次,他看到袁崇焕的要求,军饷,粮草,武器物资,他都在心里对自己说,五年而已,五年而已,忍忍也就过去了。 但是,这一切没个完。 五年了。 不,是五年没到。 建虏不仅没灭,反而越来越强,更是因为袁崇焕杀了毛文龙,现在建虏可以光明正大的来寇边了。 于是,崇祯这才明白,我被骗了。 从此,崇祯皇帝就开始了他反复多疑的用人政策。每一个人,在用时之初,是好的,但用上一段时间后,他就开始怀疑这怀疑那的,他就会想,这人是不是如袁崇焕一样,在骗我。 一个坏的开始,影响的是一个人的一生。 但无论如何。 你用任何一个理由。 比如欺君。 大言漫天。 言过其实。 甚至你可以把旧事重提。 你可以指责袁崇焕,没有圣旨,你,凭什么杀毛文龙,去指责,惩罚袁崇焕。 但崇祯皇帝用了一个最离谱的罪名。 通虏。 是,袁崇焕是和建虏眉来眼去,但这是出于无奈,是出于无法五年平辽的无能为力,才进行的这些后手。 目的也不是通虏。 袁崇焕没有投虏的打算。 他仍然是在抵抗建虏。 甚至他做的已经有些好了。 可崇祯没给他时间了。 说好五年就是五年,五年到期,不给了,你办不成,就是死罪。在任期内和建虏眉来眼去,你还说你没有通虏? 没通虏你写这些信干什么? 此为罪证。 杀。 九公主狂奔而去,她要阻止父皇和袁承志的争斗。 能行吗? 当然是不可能的。 我看城头,闯军的旗帜在出现。 细细一想,截止今日,我麾下的兵马也有一万精锐了。 如此朝廷,当有我一份基业才对。 我目光闪烁,心中在酝酿一个又一个的惊天大谋。 正当我在思谋时,有人来了。 是焦宛儿。 “公子。” 她对我露出一丝温情。 我看看她,忍不住,亲了下去。 这焦宛儿实是一等一的好女人。她聪明,漂亮,虽是女人,却有担当,也敢于牺牲自己。 原着,她嫁的是罗立如,这罗立如不是说不好,但他就和徐某人一样,虽然一颗心是真心实意的,但说到武功,说到能力,说到这些重要的,心机智谋,他就没一样能拿得出手的了。 那么他凭什么娶焦宛儿? 凭的是当时的绝境。 在当时,整个焦家唯一可以仰仗的,就是袁承志。焦宛儿也不由对武功高强本领大的袁承志有所倾心。 焦宛儿是江湖儿女。 是不是小白脸,很重要,但武功更重要。袁承志脸是黑了一点,但他年轻又武功高,焦宛儿当然心动了。可是袁承志本人却给夏青青吃得死死的,所以焦宛儿只能选择把自己给嫁了,在极短时间里,合适的就罗立如一个人了。 这人也好打发。 袁承志一套独臂刀就让他乐开怀了。 可实际上。 焦宛儿的聪慧和有担当,又岂是罗立如配得上的。 而现在,在焦公礼的支持下,她对我动了心。 我自然知道她的心意。 整个金龙帮都在我的战船之上。 这个焦宛儿,我是不会退货的。 所以我亲了她,给了她一颗定心丸。 我让她知道,我是心中有她的。 轻轻一个吻。 看起来很简单。 但却在少女心上盖上了重重的一个章。 她忍不住道:“公子,接下来……” 我微微一笑,知道她陷入了迷茫中。 她很担心,未来需要做选择,是选择华山正统的袁承志,还是选择我。看起来袁承志此时势大,又是七省总盟主,又是金蛇营的毅将军。 但其实,真正核心属于袁承志的只有一些江湖野莽。 暗中的军队其实是捏在了我的手里,我说什么才是什么。 焦宛儿就担心有朝一日我们撕破了脸,到时打了起来,她不好站边。 此时,闯军已经到了前营。 我原本是想要让焦宛儿前去知会一下的,但考虑到闯军那烂透了的军纪,还是不让她走这一趟了。 我先下城,去了闯军之中,和李岩夫妇打了个照面。 李岩夫妇本部人马不多,也就一二万人,其中精锐也就五千余,是红娘子辛辛苦苦拉扯起来的,李岩本人不管理这些的。 其实,倘若不是红娘子的这本部人马压阵,李岩在闯王那哪来的面子。 不过至少眼下,这对夫妇仍未看透李闯的本质,仍然对李闯忠心耿耿。 我和李岩交待之后,总算是拿到了令旗。我知道,李岩恐怕对我生出了疑忌之心。不过无所谓,等一片石之后,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你李闯与其担心我坐大造反,自己到时先活下去再说吧。 我回到城中。 焦宛儿一直在等我,她一见我回来,就高兴的几乎要跳到我怀里,我把她胳膊拉了几下,她才回过味来,低头,脸红不已。 后来她回过神来,立刻告诉我。 惠王想要造反。 但失败了。 因为他怎么都想不到,看似穷途末路的崇祯,竟然在暗中操练了一支净军,大约有数千之众。 其实。 崇祯不傻。 无能,和傻,这是两个概念。 在崇祯登位前,天启让他重用老魏。 说这是给你的一个重要礼物。 然而傻逼的崇祯根本不听,不理,不信。他一上位就想尽办法,让魏忠贤明白了皇帝是多么多么的想要他早早的去死。 老魏无可奈何只能一死了之。 他一死。 曾经的魏党也就烟消云散。 但不得不说这是错的。 在崇祯晚期时,他已经明白外臣尽不可信的这个事实。 所以崇祯在后期一直上监军制度,就是这个原因。 他谁都不信了。 不管他信了哪个人,最后都证明这人在利用他的信任骗他。 前有袁崇焕。 后有洪承畴。 一个比一个的会骗。 皇帝的脸都给打肿了。 崇祯怎么也想不到,一个个看起来信誓旦旦的重臣,结果临到了了,还是欺骗,欺骗,欺骗。 他能怎么办? 只能重新相信太监。 他不仅相信太监,甚至在私下里练了一支净军。 其实,他原初是想练新军的。 但是。 新军计划被孙元化,李九成,孔有德毁了,好好一支新军,就因为一点鸡,结果拉着大炮投奴了。 后面徐光启也死了。 新军计划就只能拖着,遥遥无期了。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没钱。 所以崇祯无可奈何,只能在内廷搞了这么一个小型的净军操典。 这个净军很多人都不当一回事。 就好像孙武子一开始搞女军也没人当一回事似的。 孙武子是训好了一支女军,才成为吴国兵马总教席。最后成为了兵马大元帅。 净军也是一样的道理。 崇祯觉得是在玩儿似的,投钱子不多,没当一回事。 哪知道惠王造反,就是这支突如其来的净军给平定下来的。 惠王算天算地,算足了崇祯手上每一支的军队。就是没把净军算上,或者说算上了,但没当一回事。 只以为把宫门一围,他手下的武林高手一阵嘎嘎乱杀,就行了。然后他就死守京城,等着女真大兵来和贼寇自相残杀了。 这就是典型的想得太美好了。 但净军一至,什么武林高手,全是笑话。或许,我和袁承志能例外一些,但我没出面,而袁承志有些理不直气不壮。 在此前,或者说从前,袁承志是理直气壮的,一心想杀了崇祯,替父报仇。 但他没想到,从道义的角度来看。 袁崇焕是得杀。 因为他无能也就算了,还做了很多自以为是的错事。这能不杀吗? 其实从真正的角度讲,袁崇焕是该杀的。 从他杀了毛文龙时,就该直接问罪。 虽然净军镇压了惠王。 但崇祯没杀袁承志,或者说他懒得杀了。他和袁承志说了一会话,他说现在和他说对与错已经没有意义了,一切就是袁崇焕没说实话,他如果五年平辽,解决问题,自己会杀他吗? 自己只想扶大明一把,不敢说挽狂澜于即倒,但也要维持住大明的天下,哪知道这一切是奔着亡国来的,上天对大明,又何其残忍。 如果你袁承志觉得,我崇祯,是一个荒邪无度的昏君,大可一剑杀了我,死有何惧!但一定要说明白朕的错处。 袁承志终究没有下手。 但他说。 他可以因为袁崇焕的过错,不归罪于朝廷,不怪你崇祯,但天下板荡至此,终究还是你的错。 当年,你大笔一挥,栽撤了的邮役小兵,现在要带大军向你问罪了。 说袁崇焕,崇祯是打死不认的。 你袁崇焕欺负我骗我,还想落一个好名声? 朕之杀你,绝无悔意。 但说到李自成,崇祯是心慌的。 他这时也是知道了。 朝廷裁撤了路役邮站,导致李自成失业,失业后李自成有了充足的时间在家里,于是他就发现了老婆和大户通女干,然后李自成被大户反诬,下牢进狱,差点戴枷要死掉了,这才被兄弟所救,最终成了反贼。 这能怪谁? 这不是你崇祯干的吗? 当我赶到之时,崇祯已经在发疯了。 他连夜敲钟,而群臣不至。 崇祯知道,大明完了。 于是他用天子剑开始杀人。 甚至一剑把前来阻挡的九公主都给劈了,一条手臂抛高而起,随后血洒一地。 九公主疼得蜷在了地上。 崇祯见女儿未死,忍不住长叹:“怨卿何生帝王家。” 说着就要补上一剑。 却在这时,一枚石子击中了剑尖,此剑一荡,从崇祯手中脱手飞出。 崇祯自然是不会武功的。 但不会武功的他,却能一剑把九公主的手臂给劈下来,这足以说明,他手中之剑的精良。 我自然也是注意到的了。 我不能随意使用暗器金蛇锥。 就一把,射丢了,没了,就可惜了。 所以我在铁匠铺子那里打了一袋铁弹子。用时以华山铁指的功夫打出。 寻常的剑器,经我这一指,必能把剑刃锋头给打掉,但这次却是不能,可见崇祯手中之剑的不凡了。 我心中一动,上前抢下。 只见这把剑上有一个汉字。 剑柄把手上,金丝错花,描龙绣凤,十分精致。这可不是百把两银子的货色,就是上了万,也未必能买到。 随后我才顾向了九公主。 崇祯见此,肩膀一抖,他对我说。 “照顾好她。” 他莫不是误会了什么。 但崇祯也不听我解释,他转头就走,带着一抹事了的决绝。 第19章 救治何铁手 此时的九公主十分惨。 你想也是知道啊,这是一整条胳膊没了。 不动手救治,这条命也要,随流血流没了。 我取出了一瓶药,但面对这个公主,我又有些束手无策。 她伤的部位,需要整个包扎起来。 九公主这一包扎,非得把大部上衣脱下来不可,但男女授受不亲,我又怎么办呢。 好在这时来了一个宫女,扑到九公主身上直叫,我这才知道宫女叫陶红英,是九公主的侍女。 因为九公主喜欢到处跑,有些不着调,所以她也就没什么事。 在方才,听到皇后宫中的宫女说了皇帝的异常动作,心生不好的预感,这才过来,不想仍然迟了一步,这公主仍然被斩下了一臂。 我看她哭个不停,也不是事啊,就让她给公主上药。 陶红英止住了泪,给公主上药。 好一会,她用了我大半瓶药,才和我说上好了。 我叹了口气。 收起药瓶。 现在公主止了血,已经暂时无事了。 我叫过了焦宛儿,她一直盯着我和九公主看,心里似在想什么。我一眼就明白了她脑中的乱想,给了她一个脑瓜崩,道:“闯王要进城,到时搞不好会找她,你把她运走藏好了,我们下一步说不得就要利用她了。” 焦宛儿立刻明白过来。 她此前还以为我看上了此女。 毕竟我在南京时就染指了柳如是。 这说明我不是不好色。 而是眼光高。 现在一个大公主在此,我会心动倒也不足为怪。 但此刻她明白了,对于我来说九不九的公主不重要,公主本身很重要。 随后,我施展了轻功,先是飞身到了宫檐之上,然后找到煤山位置,直接去了。 一至于此,我就看到了皇帝和太监两人。 他们面对一株歪脖树,沉吟着。 崇祯要死了。 我飞身而下。 那太监护在了崇祯身前。 崇祯却是面不改色,问我:“朕的女儿,她怎么样了。” 我抱拳行礼。 “她的血止住了,过段时间应该就没问题了。” 崇祯道:“朕已穷途末路,你是来生擒于朕,还是要杀了朕。” 我摇摇头,道:“我不是来杀你的,我是来送你一程的。” 崇祯哈哈大笑。 “朕穷途末路,来给朕送行的,竟然是一个反贼!” 我摇摇头。 “陛下,失败了叫反贼,成功了就叫革命!” 崇祯顿时无语,忽然,他道:“不对,你,你,你也想造反?” 原本,崇祯以为我是闯王麾下。 哪知他怎么看都觉得我更像一个反王。 我幽幽叹道:“天下大乱,生民飘零,如此之局,自当有拨乱反正的人出来。如果李闯可以,那我就是李闯之臣,要是他做不到,那就我自己来拿,天下有主,我自沉睡,天下无主,不如我自己来!” 崇祯看我道:“不过要等朕死之后。” 我又摇摇头:“陛下死不死其实不重要,但没有陛下对我很重要。” 崇祯哈哈大笑。 “汝自为之,好为之。” 他说着,往绳套上一探,双腿一蹬,就上了吊。 “陛下,老奴来,陪您来呐!” 王承恩也跟着上了吊。 皇帝死了。 太监死了。 崇祯十七年,北京城破,大厦将倾。 我带着九公主,陶红英,焦宛儿一起出了皇城,隐约的听到了外面锣鼓喧天的声音。 我摇了摇头。 闯王进京。 一切就要现出原形了。 闯王李自成,这的确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他原本都已经取得了天下,但却又被他自己一把推倒,他缺乏了一种,朱元璋的警惕性。 朱元璋在历史上,一次次的升至高位,但他时刻不敢放松,甚至对淮西老乡大开杀戒,为的就是纪律二字。 这一点李自成其实也可以做到。 但在最后,他放弃了。 在李自成一生最危险的时候,他手下的兄弟们为了他把妻儿老小都杀了以表决心。现在好不容易胜利了,享受享受又怎么了? 所以他做不到拉下脸去整肃军纪。 军纪一败坏,这老百姓就不可能归心。 大顺朝的这天下,便不能说是坐稳了。 你天下都没坐稳,还嚣张得意什么。 再说,这北方,早已经打得经济衰败,不堪重负了。 所以,江南才是最重要的。 讲真。 满清之所以能得天下,全是因为他们运气太好,还没等他们自己打呢,这江南就自己打自己,乱成一团糟了。 否则,崇祯南下,一统江南,说不得还真有可能凭借前期失败的施政经验反败为胜呢。纵观崇祯的施政,他百分之九十,都是倒在了没钱这一问题上。如果有钱,他未必会输,当然,这可能又要牵扯廉政这个意外话题。 可不管怎么说。 南下总归是一条路。 但崇祯要面子,放弃了。 可惜,他不要,我要。 我已经在南京,部署了将近一万的精兵,其中有五千人是纯粹的火器营。 并且暗中私藏了一百多门火炮。 这崇祯就是胆小,你十门大炮有什么用?自守一方而已。 想要打天下,打野战,至少也得有百余门大炮才可以。 好在大明别的没有,匠户上的人有得是。 按图上找,没多少功夫人就齐了。 甚至,在这些重要的技术工匠人员里,人才都满溢了。 很多人穷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因为户籍制度。 很多人拥有才华,和十分灵性的动手能力。但他们不能接私活,也不能干别的事,没事干就没事干。 赚不到钱,可不就这样了。 现在我一招呼,人就齐了。 有了足够的人,很快,至少兵工厂是操办起来了,冷兵器我不去说它,统统往个订购,这花费不了多少钱。真正花钱的,是火器。这也是崇祯一直对办新军犹豫的原因。他的净军如果全是火器兵,也许他真能做些什么来。 但我的确是需要一支精锐的火器军。 所以,也就只好加大支出的投入了。 此刻,我的这两支军队,一在南京城内隐藏着,一在南京城外,随时可以一鼓而下夺取南京。 城中开始乱套了。 哦,我说的是北京。 虽然李闯在进京时射了一箭,说要公平,但其实是狗屁,他根本没管军纪的事,再说了,闯营之中,山头主义严重。 李自成杀了曹操罗汝才,杀小袁营,就是因为他控制不住自己麾下的小山头了。 他杀罗汝才,因为罗汝才军纪太差。 他杀小袁营,因为小袁营作风太正。 由此可知,李自成的军纪也是很成问题的。 过往,为了谋求大业,李自成杀了罗汝才。又为了凝聚力而诛杀小袁营。 在李自成手下的诸多山头主义里,小袁营虽说是投降了李闯,但独树一帜的特立独行,让李自成猜忌不已。 最终,李自成选择灭了小袁营。 但消灭小袁营造成的后果是巨大的。 据李自成的说法,小袁营两面三刀,有背叛之心,更是攻击了自己的兵马,其心,其形,其意,尽皆可诛,所以他才要杀了他的。 那么按道理是该杀的。 可小袁营也有自己的说法。 袁时中说了,我投降你们李闯,不是一天两天了,但这么长时间,你始终拿我当外人,哦,冲锋打排头兵让我们上,瓜分战功战果,就是最后一个了,老是这样,合适吗? 不合适吧。 是你们不地道的。 李自成不接受这种说法,杀,硬灭之。 但此举造成的是山头主义格外严重。 举个例子。 一片石。 大将刘宗敏在最关键的时刻第一个跑路了,造成了整个战局在仍然能维持下的时候雪崩了。 这是李闯最关键的一战。 但就这么输了。 刘宗敏如此做,就是因为顺军内的小山头主义太严重了,也太致命了。 正是如此,李自成开始享受起胜利果实来了,他开始懒得管下面的人了,我打了一辈子的仗,还不能好好休息休息,享受享受吗? 在北京,军纪糜烂的顺军开始了各种打砸抢。 到处都是凶神恶煞的大顺兵。 从米面到鸡鸭,没他们不抢不拿的。 这也还罢了。 问题是,这些顺军,还抢女人。 他们嚣张一点的,直接在大街上办事。 把人堵到一条小巷子里,一群人排队解裤带,一个接一个你从外边看不到人。 但你只要听,听里面不断的抽泣声,就什么都知道了。 还有的直接冲入到人家里面去了。 然后,什么都干了。 到处都是慌张惊叫的声音。 为了此事,制将军李岩犯上进谏。 结果他被调走了。 其实这也就是李岩了,换了别人,早给你砍了头挂东门子上面了。 看看。 连李岩也搞不定了。 有知情者一定怕得不得了。 明白这李岩恐怕要性命不保了。 眼见于此,袁承志心意皆失,无比的丧气,失望。 他决定离开闯营,回去了。 不过,在回去时,他们遇到了一件事。 五仙教被闯军围杀。 原来当日,惠王造反失败 普通人自然是被净军扑杀当场。 但仍然有一部分高手借着内乱,从宫中杀了出来。 只是,出宫容易,出城就有些难了。 因为闯军已经杀来了。 闯军势大,即便是五仙教也不敢得罪,只能缩在家里。 哪知他们所在的这宅子是在惠王名下。 五仙教这下成了惠王党羽,是前朝余孽了。 原本,五仙教露一些本事,吓住这些顺军也就差不多得了。 但是,在打斗中,五仙教露出了白银。 这是五仙教在内库中盗取的银子。 顺军小兵黑眼珠见不得白银子。 一看到银子,立刻疯狂摇号。 很快,十几人变成了几十人,又成了几百人,上千人。 五仙教纵有实力,哪可能真正和军队打。 场面顿时乱了起来。 在混乱中,何铁手三人也只好往外逃了。 哪知在逃的过程中,齐云敖突然对何铁手下了暗手。 是小金蛇的毒。 齐云敖曾收集过一些小金蛇的毒液,制成毒药,以为暗手。 他在暗中,把毒药藏在指甲缝里,借出招之际,将毒散到何铁手的口鼻间。 这里要说一下。 五仙教目前有何红药,齐云敖两个高层。 但何红药早年犯下了大错。 不然,这教主之位就是她的。 而不可能是何铁手的。 所以即便出了什么事,何红药也仍然是不可能继任教主位的。 因此真正想夺位的就是齐云敖。 齐云敖此番出手,暗算何铁手,当真是合情合理。 何铁手在家,原也是经过训练的。 普通毒物当饭吃也没关系。 但是,她小看了金蛇之毒。 天下万毒,金蛇为最。 这是小金蛇的毒,岂是寻常毒物可比。 再说何铁手从小与毒为伍。 这造成的结果就是,她不中毒,什么事也没有,拿着砒霜当糖吃也没事。 可这么一中毒就不得了了。 一下子把她体内其余诸毒都给激发起来了,生成了中毒反应,这就不好治了。 袁承志和何铁手交过手。 对此女颇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感。 再说,和五仙教的争斗,袁承志手下伤而不死,倒是没有什么重要的损失,但五仙教损失就比较惨重了。 别的不说。 齐云敖就因为一门心思暗算何铁手,让我逮到机会,从后面下手,给他一个狠的。 现在已经和诸多真正的乞丐一样,被收尸队丢到大车上拖城外的公葬坑给埋了。 何铁手醒来,半天不语。 她此次承接掌门位,不知多少人私下里告诉她,她的这个时机是多好。 现在天下武林凋敝,而何铁手武功大成,正当以称霸天南,光大五仙。 哪知道在中原闯荡半年,竟然是落这么一个下场。 此次,所带的精锐弟子,竟然是要尽皆于无了。 都要死干净了。 这还没计算门中的高手。 眼下。 何铁手伤情要紧。 最主要就是有两个法子。 一是找人用无上内功把她救回来。 二是损失一只可解万毒的朱晴冰蟾。 我可舍不得他们浪费一只好好的朱晴冰蟾,就道:“罢了,就让我来吧,承志,我观闯王将有大变,你们还是先离开的比较好点。” 别人不信我。 但是袁承志是信的。 他一想到自己一行人中还有一个九公主,不好被闯军发现,只好选择一走了之。 其实这又是袁承志政治不成熟的一个表现。 华山派对闯军,投入了这么多,现在放弃一切,也就只是他袁承志才说得出来。 不过此事也未必要急。 先慢慢来吧。 我抢先一步,先给何铁手治伤。 原本她这伤我是无可奈何的。 但我从玉真子身上悟得的武功,春水功,让我的内息绵绵长久存之,可以用来疗伤。 铁剑门玉真子一脉,他们内功独特,有疗伤的奇效。 木桑道人在毫不反抗的情况下,能硬挺玉真子两掌不死,这正是他这一门内功独有之奇效。 你像玉真子,他的武功,一巴掌下去,别说一个人了,牛都能直接打死。但他却就是不能打死木桑道人,便在于此了。 我所学之也许不全,但连绵春水,悠而不绝,这份意思是到了的。所以我才可以一直的,持续的,帮助何铁手驱除身体中的毒素。 第20章 华山开大会 何铁手的伤情较为复杂。 她打小受到的教育。 一直苦苦修学武功,学习毒性。 甚至在其吃喝的食物中,也有微微适可而止的增添毒药于其饮食内,加大她的毒药抗性。日积月累,她倒也的确有了不凡的抗性。 别的不说,以砒霜为据。 她已经可以把砒霜当饭……不行,当菜还是可以的,在饭菜上撒一层砒霜,对别人来说是要死的事,对她,到顶了也就是肚子稍微疼一下。 但这种体质是有代价的。 是一小点,一小点,微量毒素,在她体内形成的防御网。 平时没事,也还罢了。 这层防御网只会保护她,而不会伤害她。 但是,当这张网破了,破碎的网会进入到她身体里,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伤害。 所以何铁手不病则已,啥事也没有。 但她若是伤到了,就完了。 一切积弊就此而发,好比火山喷发,一发不可收拾。 此时,她被齐云敖用小金蛇牙口里采集的毒制成的毒粉所伤,顿时不能止也。 这小金蛇的奇毒非同小可。 它本是天生天长的毒王,被齐云敖捕到,是连败五仙教的五毒,可见毒性位在第一。 似它这样的蛇,讲究的得就是越小越毒。 看起来笔管大小,其实是最毒不过。 倘若是个普通人,被金蛇咬了,在短时间里,可以用朱晴冰蟾拔除毒性。 但何铁手倒霉在,蛇毒加她体内积存的诸毒一起生出了新的变化。 她的毒,甚至和她的内功都混为一体,强行拔毒,别的不说,她武功就废了。 武功一废,别说治病了,她怕是要当场死掉。 所以,只有两个法子。 一个是把朱晴冰蟾给她整个的服下。 在物物相克的理论下,朱晴冰蟾可以镇压百毒,让何铁手消除毒性,是再好不过的了。 但如此一来,就少了一只朱晴冰蟾。 这就太过于可惜了。 可以说是为了一只蛋,杀了一只鸡。 所以我才说用第二个法子。 这个法子就是,我用内功帮她怯毒。 其实,武者以内功驱毒,古已有之,不足为奇。 关键是这金蛇的蛇毒太剧烈了。 光何铁手的功力,根本不足与顾。 但,加上我的,却是可以的。 因为,我在内功一道上,有其独到之处。想要把何铁手救回不难。 我运转功力,开始给何铁手逼毒。 一开始,她的毒太重。 我只能用紫阳神功,把毒逼开,先在她体内,建立一块根据地,把她的丹田给清理出来,然后带动她体内的内力,进行小周天搬运。 然后我才控制内力,转入了春水诀功法,助她洗炼自身,排除毒素。 之所以是我来做这事,而不是别人,是因为这虸件漫长的事,我的内力支援必须要连绵不绝,一刻也不得停息。 要是之前,不行。 袁承志,也不行。 混元功对自身有极强有效的效果,但也难以长久运行。 不能一直提供支持。 只有我。 新得的春水诀可以如此。 春水连绵,意若未绝,连绵不断的春水诀让何铁手开始驱毒。 这很慢。 一开始何铁手甚至有些绝望。 但她很快发现一件事,那就是我一直在源源不断的给她输入了功力,帮助她,配合她,进行驱毒。 有了我的功力,何铁手像一个打仗不缺钱的皇帝,只要整军,打仗就好了。 一次一次,一次一次,这几乎没有止境运功,终于是一点一滴,直至最后一丝,把毒给驱走了。 做完这些,我还帮她进行了扶风养正,本邪归一。 终于,她剧毒全解,整个人,武功都更胜从前。 我也收了功,这一番帮人,对我影响也很大。在帮助何铁手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的内功也有一些变化。 特别是我对何铁手内力的吸引。 在这一过程中,我明白,我是对的。 铁剑门的内功的确有问题。 其中很多地方涉及到了阴阳之变。 玉真子顺应了这种变化,变得好色无度。而木桑道人是克制这种变化,代价是他成了一个棋痴。 很明显的,木桑道人在棋之一道上太过于专注了。 他投入的精神太多了。 但偏偏,他投入了这么多,实质上却仍然是一个臭棋篓子。甚至连玩儿的穆人清都能和他下。 穆人清没有棋瘾,人家是没事干当兴趣随便玩一下的,这样两个人也能狠狠的拼杀,这得多有趣啊。 所以,下棋不是目的,用一种兴趣压制自身本能的冲动才是最重要的。 我也感觉到了这种冲动。 在那一刻,我不止一次的想,只要我愿意,区区一个何铁手……碰了她又如何? 可最后我还是压制了自己的本能。 我知道。 这种事可以有。 但因为它的特殊性,我一个控制不 当,就会在此中堕落,最后成为第二个玉真子。 我不可以犯这样的错误。 我终究还是克制了自己。 等到何铁手好了,我就带她去华山。 回五仙教? 别想了。 五仙教内部派系斗争十分激烈。 这一次,何铁手兴师北上,原是想要不管怎么说,谋一些好处,但是,结果却不如人意,好处落不到不说,牵头的一个个都出了问题。 现在,五仙教四下凌乱。 能活着回去的,可能不足百一。 想想看,这时候,何铁手回去,她要怎么面对这些失去了子女亲人的教众。 这不是一个两个。 特别是何铁手是新上任的。 她的地位有些不稳。 下面仍然有些人心浮动。 若不是她出身好,武功也算可以,不然根本不可能坐上这个位子。 就算如此,她也依然受到了很多质疑,怀疑她一个女的,能不能撑起这个五仙教。 这也是她要冒险到中原来的原因。 她需要功劳,来打实她的底子。 可惜她错估了天下形势,她根本不懂朝廷政策,天下势力,什么都不懂,只为了那么一点蝇头小利的闯了起来,混成如此模样,倒也不能算怪了。 这不是她能力不足。 是她进入了她不擅长的领域。 因此,她回不去了。 五仙教内,哪一个不会一些手段。 当大多数人都反对她时,她再也做不回从前的教主了。 她现在只能随我前往华山。 至少我还愿意收留她一二。 不然,这是乱世。 一个女人,还是个漂亮女人。 她在这乱世,是很难生存下来的。 哪怕她是何铁手。 出了北京城,到处都是乱兵乱世的景象。 李自成占了北京,根本没对地方上有什么施政处理经验。 很多地方都是地方的小军头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好与坏,全凭良心。 而在义军之中,良心,怕是早已经给狗吃光了。 唯有李岩部好一点。 但是。 李岩部的兵马太少了。 只有惨淡的数千余众,也许有点多的,但那不是兵,而是民。 这里要解释一下李闯的军队体系。 李闯的军队,说得好听叫百万大军,其实真实兵力有限。 最核心的,叫老营,基本全是骑兵,清一色的骑兵架子,打胜者追,打败者逃,所以全骑兵。 然后是各个的军头营盘。 再是依附于其上的流民。 所以即使是李岩,他的自己核心兵马就五千左右,但以一扩十,带五万普通老百姓的外围盘子。 而他是制将军。 在闯王队伍中排号在第二列里。 至于袁承志。 金蛇营算第三档次的。 只可惜,李闯入京后所为让人失望。 军纪几等于无。 面对城中的乱象,毫无管束的想法。 在崇祯在位时,至少还有丁夫把城中死去的尸体拉到城外去。现在连拉尸这种事也没什么人管了,往往人死在巷子里好几天都没有人去理会。 就算有人想清理,也怕遭遇了街头上的乱兵。 士兵们随意的征收税钱物品,几乎等于是在明目张胆的强抢。 一些标致些的大姑娘小媳妇都会给乱兵从屋子里强行拖出。 有人管曰,大王如此,何以我不得焉? 是的。 李自成的确也在享受。 他的这一生,屡屡被女人所负。 当初就是他老婆偷人,才让李自成走上了绝路。 后来不想又有一个小妾和他手下大将一起私奔了。 因此可以知道,李自己也许有人主魅力,是个有吸引力的男人,但对于女人而言是无效的,甚至是反效果的。 所以李自成正常是没吃到什么细糠的。 这一入北京就不一样了。 皇宫大内,那女人俱是绝色。 没一个丑的。 李自成随便一挑,就乐得找不到北了。 他正在这快活呢,怎么可能会去在意普通士兵们死活呢。 不过是小打小闹而已。 更不要说,这里面还有一个陈圆圆的瓜呢。 李自成进北京,觉得自己从前遇到的女人都不算什么。 当他遇到了陈圆圆后,又觉得天下所有的女人都不算什么了。 还有,这女人是他从刘宗敏手上抢来的。自然倍加珍惜了,舍不得给别人。 刘宗敏没了陈圆圆,就想找崇祯的女儿,听说是给果毅将军之一的袁承志带走了,就想找袁承志要人。 他想,闯王比我大,所以陈圆圆再好,闯王向我张嘴要了,我能不给哪能不给吗? 现在我官比你大,你到手也玩这么多天了,该给我也玩玩了。 哪知道这一去才发现,人袁承志早跑了。刘宗敏没了美人,脾气不免就有点暴,干脆从闯王手上接过了追赃助饷的任务。 别看现在刘宗敏不行,到处欺男霸女无恶不为,但是当年也没少被大明的贪官污吏欺负过,现在又有着气,这所做所为就有些过头了。他根本不是奔人家财来的,是奔着虐杀人全家才来的。 此时。 华山大会要召开了。 其实很简单。 这一次华山扶龙庭计划再次失败。 这里需要理一下。 当年,败家子把整个华山基业败了个一干二净。 他自己是搂着漂亮老婆快活了一生。 但华山一脉几乎要给废掉了。 好在还有一个老头风清扬,老而弥坚,在最后的关头,给华山派续上了一个穆人清。但时至此时,一切已经太晚了。 偌大一个华山派,不是区区一个穆人清一人之力可以扶之的。 好在,华山昔年的武功丢得差不多。 但还有一些根底子在。 穆人清以此为基,重立华山派。 一开始。 华山没钱。 他就收了大弟子商人家庭的黄真,这才把华山派维持了下来。 为了华山派的发展,和力量,穆人清又培养出了 归辛树一脉。 也就是华山表里的里。 有什么不光彩,不好说,但却一定要做的,就让归辛树去做。 在最后,又收下了袁承志。 从某种意义上。 袁承志,才是穆人清最满意的弟子。 至少,他不像黄真,一开口就是一本万利的算盘经。 也不像归辛树,是个练拳的。 袁承志怎么说也算弥补了华山剑宗之遗憾,他是练剑的。 所以穆人清一点也不反感袁承志学用金蛇郎君的武功。 你要换了气宗,一巴掌能把你脸打出血来。 一切都挺好好的。 结果,投资失败了。 考虑到袁承志的心性,所以有些话没对他说,让小袁在山中等着。 几位大佬在山头开会。 我倒是因为归辛树的推荐,得以参与了此会。 当我上到思过崖上。 几位大佬席地而坐。 脸上都不高兴。 特别是黄真,他向穆人清请罪。 “师父,都是怪我,没看清闯王的真面目,原以为他会效仿刘邦,一飞冲天,成就千古不灭之基业,哪知其志大才疏至此,南方未定,北方未服,他就一门心思先享受起来了,我们这次的生意是赔本生意啊,赔干净老本了,这闯王怕是覆灭在即,吾不看好也。” 归辛树有些不甘心。 他掏出一杆旱烟抽了起来,皱眉道:“这些年,我们为了这个什么的闯王,花了多少钱,费了多少心力,现在就这么放手了?那我们从前投入的心血怎么办?” 我在旁边听了,忍不住发言。 “诸位师父,师兄,虽然我们在李闯这事上打了眼,但在此时,承志手上仍然有过千数万的兵马,在南京,我们也有两万精兵,我们投入太大了,已经回不了家了。” 黄真听的一懵。 “我们还有两万精兵?” “我们在南京就有一万精兵?” “哎呀,若是如此,我华山派便不算什么都没有,有此一支兵,我华山就仍然能够玩下去了。” “不过,你哪来养兵的银子?” 养兵募军,是需要海量的人际关系的。 不是说你有银子就行。 有钱,也要有花的渠道。 在这个乱世里,守着一堆金银,却没粮食吃而饿死的,不要太多了。 我笑了一下。 “承志曾经找到一笔宝藏。我们上缴了一半,留下了一半养军。钱从金龙帮走,他们有渠道,我们有银子,火器粮草我们都能备足,所以,现在什么都有,只要一声令下,就能夺取南京。” 第21章 袁承志大战玉真子 华山大会,原本是一个失败的收尾工程。 黄真也接受了投资失败的这个事实。 但是,没想到,峰回路转。 这突然之间,黄真发现,华山派扶龙庭,还没有结束。 扶龙庭是道门的一个秘法。 或者说这是一种巧妙的借势而行。 当年。 五岳天下。 威势直冲少林武当。 少林不说了,武当更是被日月神教夺走了至高的武功秘籍。 看似是屈辱,但其实也是衰败。 从前有过此事吗? 没有。 那为什么现在有了? 很简单,镇压山门的高手不行了。 武功不行,实力不济,也就守不住太好的东西了。 所以,五岳剑派需要对付。 在当时,五岳剑派最富盛名的,就是华山派。 华山一家势力强大,剑术高手层出不穷。 甚至跑到少林寺去耀武扬威。 不过,少林耍了阴招。 他们祭出了葵花宝典。 华山派中了招,整个门派都深陷在这部秘籍武功中。 后得林远图的翻译。 好好一门葵花宝典就翻译出来了。 当时五岳和神教势成水火,彼此不容于天。 一听到华山得了绝顶的武功秘籍,这能忍?所以神教立刻来攻华山。 奈何。 被华山阴了。 但秘籍倒也是到手了。 只是任我行不敢自己修炼,就找了东方白这个说话好听人又英雄的小伙来修炼。 结果。 东方,不败了。 可这一切都不重要。 华山莫名其妙有了气剑之争才是最主要的。这一场剑气之争,整个华山派几乎立刻就给扬了。 原本,在岳不群苦心孤诣下还算有一些底气。 但却全给大败家子败了个一干二净。 华山空荡荡,武林无剑名。 也是老头风清扬还在,这才算有了现在的华山派。 但穆人清心中很清楚,看起来又有了几分兴旺的华山和过去是没法比的。 眼前只是昙花一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扶龙庭。 不要小瞧了这个方法。 你要知道。 上一个扶龙庭的,是张,三,丰! 老张其人,在风云变幻的元末,站到了朱元璋一边,此后,终大明一朝,武当山是代代有封赐。 现在,同样是风云变幻。 华山要做的,其实和从前张三丰是一样的。 只是华山众人没什么眼力劲,没什么眼力。 所以选择的人是一个比一个错。 第一个是毛文龙。 你不得不说,毛文龙从一个小兵一跃成为独开一镇的大将,他是有点东西的。 黄真一开始看中他,是不奇怪的。 但在一开始黄真不敢下注,他要观察一下。 防止这毛文龙是为王前驱。 为王前驱啊。 在秦汉时投资陈胜吴广,在三国时投资吕布,在晋朝投资桓温,在隋唐时投资李密,在唐末投资南唐或北汉,在宋末投资阿里不哥,在元末投资陈友谅,这就叫为王前驱。 苦活累活全干了。 发达的事是没沾边啊。 华山投资毛文龙,毫无疑问是失败的。 毛文龙不是刘邦。 一个后金就拖住他了。 一个袁崇焕就杀了他了。 所以不行。 黄真随后投资闯营。 闯营也是有变化的。 前期是高闯,高闯这个人挺好,但做为领导他有些约束不住手下。 李闯已经算差的了,手下小山头主义是一处处的。 而高闯比李闯还要严重。 那是大联合,大会盟的时代。 结果呢? 聚众无益,仍然被大明官军打得和条狗一样,最后完蛋了。 李闯接位,加强了凝聚力,搞得好像是那么回事,以至于黄真在李闯身上下了本。结果一开始还好子的,一进北京立刻丑态百出,什么模样都露出来了。 汉高祖那么多年的作业放在那里。 正确答案就摆在那里。 任何一本史书都能找到汉高祖给的正确答案。 但李自成却仍然选择最错误的。 李世民千古一帝,实际上他也不过是在抄广神的作业。 但他抄好了,抄的又怎么样。 仍然是千古一帝。 被夸上了天。 而李自成,他也有作业的。 但他不抄,选择放纵了自己。 他一放纵,他的手下也都放纵了。 在这种集体放纵的大潮下,谁挡谁死。 比如,李岩。 他原本在城中,也是可以一起放纵的一员,但却被李自成嫌弃麻烦,把他赶到城外去了,这还不止,下一步,就要杀了他了。 李岩一死,大顺军的军纪将彻底废弛。 一直到,大顺军栽了个大跟头,才会审视自己,才会明白自己的过错。 但到了那时,一切已经不可挽回了。 黄真叹气。 “虽然我们犹有实力,但闯王已经不可扶也,下一步,我们该当如何呢?” 归辛树淡淡道:“皇帝那么多子嗣,就就算皇子不成,失陷于京,但这天下的宗室何其之多,咱既然有了兵马,拥立一个王不就行了。” 穆人清叹道:“问题皆在于此,大明供养藩王犹如养猪也,这么多朱姓王,哪有那么多可供挑选的,就算选出来了,又能服众吗?” 我道:“有一个人或可服众。” 黄真笑道:“华山暗剑智计非凡,果然不错,是哪个?” 我也不客套,直接道:“大明皇帝的九公主,朱?娖,你们觉得如何?” 归辛树微微一笑。 “有趣。” “这个!” 黄真道:“她能行吗?诸王都不会答应的!” 我道:“诸王,都是宗室,而朱?娖是大明崇祯皇帝的亲生之女,这一点是其余诸王比不上的。” 黄真道:“那为什么我们不选择一位王子呢?” 我道:“目标太大,诸王不会答应。” “公主就行了?” “因为是公主,所以才行。而不会一下子就针锋相对的去反对。” “你打算怎么做?” 我伸出了手。 “先……拿下南京。” 南京。 此时已经有福王继位。 但没用。 福王他有几个兵啊,他能当皇帝,是马士英在捧他,马士英手上有一定兵权,又拉拢了四镇兵马,这才得以捧立了福王。 不过,要动手不难。 在南京城中,四镇兵马皆在外也,整个城中的兵并不算多,如果以快打慢,是能够轻易拿下来的,到时再行计较,就能主控朝堂,以安天下。 我的计划得到了华山的支持。 他们甚至能够明白我要瞒着袁承志。 这不是把他排挤在外,不告诉他是对他的一种保护。 袁承志这个人,过于的天真,善良。 善良是好的。 但有时又是坏的。 他不能接受世界的邪恶。 殊不知邪恶也是现实的一部分。 你以为你不要了就不存在了? 错。 邪恶就在那儿。 躲不掉的。 不过,这时,信号炮响了。 一朵白烟花冲天而起 这意味着,华山遇袭了。 我给黄真,归辛树一个眼色,立刻往山下去了。 我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还是慢了一步,慢给了袁承志。 华山这次大会。 穆人清等人在山上的最顶之处。 袁承志等人在山中。 那三代弟子一众人在山下。 现在信号就是从山下上来的。 我是出发了,但在山腰的袁承志也是杀了下去,结果到了一看,是玉真子。 此时的玉真子好不威风。 他先亮出了铁剑门的信物,一把小铁剑,啪啪就给了木桑道人两巴掌。 一掌伤,二掌重伤,再来一掌估计木桑道人就完蛋了。 旁边,孙仲君,何铁手,这算是比较能打的了。 结果都一一败给了玉真子。 正当玉真子要嚣张时,袁承志忍不住出手了。 这玉真子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我刺杀了皇太极,结果清廷的高层决定甩锅。 在清廷这里,有一条规矩。 就是首脑要被保护好。 如果首脑人物保护不好,护卫亲从皆斩。 你要说普通的女真将领也还罢了。 但这里死的,是皇太极。 皇太极身边的人,哪哪都是女真的高层。比如说一些八旗贵族的儿子庶子。 如果依照女真的军法,皇太极一死,其余诸人皆斩,这一下子,女真二代高层几乎是要一网打尽的。 这一锅太大,炖不下来。 所以。 必须甩锅。 当时,在皇太极遇刺之时,玉真子出手了,他出手,却没什么用,得,这锅就扣他身上了。 玉真子没收拾得了我,这让他耿耿于怀。 特别是后面的锅也砸他身上了。 当然,区区女真大军,想要杀死玉真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玉真子到底是杀了出来。 但这口气他实在是咽不下去。 所以玉真子要上华山来讨个说法。 至少也是要闹一闹。 因为当时我用上了神行百变。 我华山的功夫藏不住。 所以这人伤情一好,就往华山来了。 算他赶了个巧。 一下子遇到了孙仲君,朱?娖,何铁手,焦宛儿诸女。 这些女人,无一不是美女。 玉真子哪见过如此之多高品质的美女。 当下他就在这山下直接闹了起来。 他不怕的。 玉真子虽然和我交过手,但并不知道袁承志,至于黄真,归辛树,他不放在眼里,至少不觉得这些人能留住他,至于木桑道人,他手上有铁剑令。 就算是穆人清。 也老了。 他仍不怕。 自觉艺高胆大,玉真子也就来了。 但他没想到,即便没有对上我,却也有袁承志站了出来。 当时玉真子正在轻薄孙仲君。 这是最让孙仲君厌恶的了。 以至于原本对袁承志看不上的孙仲君,也对袁承志有了一些的好感。 没二话的,玉真子与袁承志当即打了起来。 玉真子一袭黑袍猎猎作响,身形似鬼魅,手中拂尘化作万千银丝,如毒蟒出洞,朝袁承志周身要害攻去,拂尘尖端劲道凌厉,所到之处空气撕裂,呼呼作响。 袁承志身着青衫,目光如炬,镇定自若。见拂尘攻来,他脚下步伐灵动,恰似游龙,金蛇剑顺势而出。 剑身弯曲似灵蛇,吞吐寒光,与拂尘交锋,“叮叮”之声不绝于耳。每一次碰撞,都激起一圈圈肉眼可见的气浪,飞沙走石,周边草木皆被强劲的内力震得东倒西歪 。 玉真子冷哼一声,招式陡然一变,拂尘挥舞得密不透风,化作一片白色光幕,将袁承志笼罩其中。 袁承志不慌不忙,施展出混元功,体内真气流转,形成一层无形护盾。 他瞅准时机,金蛇剑从光幕的缝隙中刺出,直逼玉真子咽喉。玉真子身形一闪,如暗夜蝙蝠,轻松避开这凌厉一击,反手一记拂尘横扫,目标袁承志双腿。 袁承志纵身一跃,在空中翻身,如飞燕掠水,轻盈避开,顺势挥出一剑,剑气四溢,在崖壁上留下一道深深剑痕。 二人你来我往,激战正酣,难解难分。 仿佛这场战斗已超脱凡人范畴,引得天地都为之震颤。 这是玉真子的失算。 他没想到。 袁承志这个吹得华山金剑武功竟然如此之高。 而袁承志也是忍不住,激发了他的潜力。自打袁承志入江湖,他发现了一件事,这个江湖,真正能逼他急眼的,没几个。 比如温家五老,虽然厉害,但当时袁承志顾忌温青青,始终不好下狠手。 其余的人,也都不是他的对手。 一个个的,根本经不起他打。 可玉真子是一个例外。 此人一来武功极高。 是袁承志的真正意义上的对手。 二来玉真子做了很多袁承志不能接受的事。 打伤了木桑道人。 袁承志很尊敬木桑道人的。 还侮辱不尊重女性。 袁承志是比较君子的,从不在男女问题上犯迷糊。 哪能容忍玉真子在他面前轻薄诸女。 这些女子,别的不说,至少九公主他是比较在意的一个。 所以袁承志拼尽了全力在投入这场战斗。这一场战斗,在渐渐,把袁承志的潜力逼出来。 其实,袁承志一直在收着,藏着。 他原本可以更强,但在出手时,往往要容让三分余地。 善良,让他始终不能真正发挥自己的实力。 我过往胜过他,并不是我真的有多强。 而是我估算了他的善。 所以这其实是,你让我也让的游戏。 而现在,袁承志不让了。 往日他厌弃,回避,不肯,不屑于使用的金蛇剑法,一一印入了他的脑海中。 他的剑法,真正灵动起来。 一柄金蛇剑,也从冷冰冰的金属,好似一下子活了过来似的。 顿时,玉真子有些不支了。 我知道这是因为玉真子的内功。 我研究过的嘛。 我知道。 玉真子一脉的内功,走的是肾经,过的是肺经,行走阳脉,是以春水助大木,以至于森林处处。 林中蕴泉水,幽幽而不绝。 可这内功,绵绵不绝,是挺好,却在爆发力上,要差了绝顶内功一筹不止。 平常和人缠斗,可以骄傲的说,我能和你打一天。 但在这拼死的战斗中,玉真子就被袁承志压制了下来。要不是他掌中还有一柄拂尘,此刻怕是已经要败下阵来了。 特别是袁承志把过往为稀得使用的阴毒险恶的功夫也用出来了。 这才对嘛。 不管怎么说。 功夫是杀人技。 当你在杀人时,才能真正发挥功夫的奥妙。 此时袁承志解放了天性,顿时把玉真子给压制得狼狈不堪。 眼瞅着,玉真子就要败了。 他终于决定逃跑了。 第22章 玉真子死 玉真子与对手激战至此,心中已然萌生出逃离此地的念头。 起初,他本欲在此地大施拳脚、肆意妄为一番。 然而,事与愿违,仅仅一个袁承志便将他牢牢拦住,使得他再也不敢有丝毫的耽搁。 说起这个袁承志,玉真子着实感到厌烦至极。 虽说自己目前并非袁承志的敌手,但那也只不过是因为袁承志使出的金蛇怪招太过诡异,一时之间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罢了。只要待他回到居所,静下心来仔细琢磨,定能想出克制此招数的法门,届时再来收拾袁承志也为时未晚。 只可惜,玉真子千算万算,却未曾料到此时此刻还有一人正躲在暗处紧紧地盯着他。 就在玉真子渐渐落于下风之际,我一眼便看穿了他妄图逃跑的心思,并迅速移步至下风出口处严阵以待。 果不其然,只见玉真子与袁承志交手时故意虚晃数招,趁着对方稍有松懈,看准时机猛地朝着一个空档冲去,显然是打算就此夺路而逃。 不出所料,由于出口方向早已被我暗中封堵,玉真子逃窜的路线正好通向了此处埋伏之我的所在之地。 然而,令玉真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眼前这人,也就是我,不仅提前洞悉了他的意图,甚至就连他纵身跃起所能达到的距离都已精确计算在内。 就这样,玉真子如同一只撞进罗网的飞鸟一般,被来人阻挡得毫无退路可言。 一怒之下,只见那玉真子双目圆睁,满脸怒容地向着我猛然出招! 面对如此情形,我岂会跟他有丝毫客气? 刹那间,我面色一沉,脸上紫气一闪而过,毫不犹豫地施展出霸道无比的紫阳神功。 瞬间,我的手掌仿佛被一层紫色光芒所笼罩,带着雷霆万钧之势,与玉真子疾飞而来的手掌狠狠地拍击在一起。 只听得“砰”的一声巨响,如同平地惊雷一般,震耳欲聋。 就在双掌相交的那一刹那,我心中猛地一惊,立刻察觉到了不对劲之处。 原来,这玉真子竟然暗藏了一招极为精妙的蕴劲发力之法,以此来弥补他在内力爆发力方面的不足之处。 此时,我们二人双掌紧紧相对,内力犹如两股汹涌澎湃的洪流,在彼此之间激烈地冲撞着、纠缠着。 我能够清晰地感觉到,从玉真子的掌心传来一股强大而诡异的力量,不断冲击着我的防线。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玉真子的脸色变得越来越苍白,额头上也冒出了豆大的汗珠。 他的骨头甚至开始微微颤抖起来,并发出低沉的呻吟声,显然已经逐渐难以支撑住这般巨大的压力。 然而,这玉真子倒也是个硬骨头,尽管形势对他愈发不利,但他依然不肯轻易认输。 只见他咬紧牙关,拼尽全力又运起一掌叠加在先前的掌上,妄图以双掌之力将我击退。 一时间,双方之间的局势再度陷入僵持状态。 但我的内力此时是紫阳神功,岂是他随便可以压得过的。 真当紫阳神功霸道是一句白说的话么? 然而,即便我成功地压制住了玉真子,可谁能料到,他那诡异而独特的内功特性竟然再度展现无遗! 其内力犹如涓涓细流一般,源源不断、连绵不绝。 任凭我如何竭尽全力去压制,他的内力始终如同一股坚韧无比的洪流,持续不断地冲击着我的防线。 尽管此刻看似我占据上风,但实际上想要再往前推进哪怕一小步,都变得愈发艰难,仿佛面前矗立着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山峻岭。 就在这令人倍感焦灼的关键时刻,一直安静地停歇在我肚腹之上的小金蛇突然躁动不安起来。 只见它身形一闪,宛如一道金色闪电般迅速出溜而出,眨眼间便游弋到了我的手掌之上。 紧接着,未做丝毫停留,小金蛇又如离弦之箭一般,再次溜窜至玉真子的手上。 就在那一瞬间,原本平静如水的场面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彻底打破! 只见玉真子那张原本还算勉强镇定自若的脸庞,此刻却像是被一道晴天霹雳击中一般,瞬间变得大惊失色。 他的脸色惨白如纸,仿佛所有的血色都在刹那间被抽离干净,额头上更是冷汗如雨般涔涔而下,顺着脸颊滑落,浸湿了他的衣衫。 而他那双眼睛,则瞪得浑圆,里面充满了惊恐和难以置信的神色。 尽管玉真子对眼前突然出现的这种生物一无所知,甚至叫不出其名字,但凭借多年行走江湖的经验,他心里很清楚,这绝对不会是一条普普通通的小蛇。 看其模样,恐怕身含剧毒,如果不小心被咬上一口,后果将不堪设想。 于是,在生死关头,玉真子顾不上许多,哪怕会因此自残身体,他也要想方设法把这条小蛇从自己身上震落下去。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如他所愿。 这条小金蛇显然并非凡物,而是一种罕见的异种。 面对玉真子施加的强大震力,它不仅没有丝毫退缩之意,反而巧妙地借助这股力量反弹而起。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小金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地朝着玉真子咬去,精准无误地在他身上留下了一个深深的牙印。 见势不妙的玉真子急忙挥手,手作琵琶挥舞,朝着小金蛇猛击而去,想要把它击打弹开。 可谁能料到,这一击非但没能将小金蛇打飞,反而让它借力弹回,并稳稳地落在了我的身上。 随后,小金蛇便犹如灵动的精灵一般,在我的肩头上欢快地游动着,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刚刚经历过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 再看此时的玉真子,他的脸上已经笼罩上了一层浓浓的黑气。 由于之前内力消耗过多,加之又遭受了严重的内伤,如今的他已然无力镇压体内迅速蔓延开来的剧毒。 没过多久,只见他口中开始吐出白沫,整个人像失去支撑的木偶一般,直直地倒在了地上。 倒地后的玉真子身体不停地蜷缩着,四肢还时不时地抽搐一下,最终就这样在痛苦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木桑道人经过一番调息后,终于能够缓缓地站起身来。 他步履蹒跚地朝着玉真子的尸首走去,每一步都显得无比沉重。 当他来到玉真子身前时,往昔的回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那些曾经一起度过的时光、共同经历的点点滴滴,此刻都变得格外清晰起来。 他凝视着眼前这个曾经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忍不住长长地叹息一声:“师弟啊师弟,你这究竟是何苦来由呢?想当年,你还是那个乖巧可爱、天真无邪的小师弟,对武学有着极高的天赋和悟性。然而,怎奈你后来竟沉迷于女色之中,毫无节制,最终堕落成魔,为祸武林……唉!” 说到此处,木桑道人又是一阵唏嘘长叹,心中满是惋惜之情。 遥想当初,如果玉真子未曾走上这条歧途,以他的武学才情,继承铁剑门派简直就是板上钉钉之事。 可如今,他不仅身死道消,还令得整个铁剑门元气大伤,只剩自己这孤独一枝苦苦支撑,这怎能不让人感到悲哀与凄凉呢? 你看华山,曾几何时,也是老猴子神剑仙猿穆人清一个人打理。 但他不过收了二三个的弟子,现在这徒子徒孙已经这么多人了。华山派如今也许谈不上是兴旺,至少也有了人间气象,不复孤独矣。 如此一对比,就特别明显。 嘶。 这老猴子可以,自己也可以啊。 铁剑门现在就剩下自己一个人。 自己老矣,且心无大志。 不如收个徒弟,一切由它去吧。 哪怕将来有一天,铁剑门没了,也不是没在我手,到了下面,也算对得起祖宗了。 一念于此,木桑道人心思顿时活络起来。 他猛地抬起头,目光迅速扫过在场的人群。 片刻之后,他的眼神停留在了一个年轻人身上。只见此人如梢枝上的寒梅,冰雪聪明,楚楚可怜,眉宇间透着一股低眉不低眼的傲气,虽然年纪尚轻,但从其气质便能看出颇具慧根。 唯一可虑者也,是已经断了一条胳膊。 不过,此女身上的气定神闲,好似一枝悬崖上的冷香梅,却是极好的。 木桑道人眼中闪过一丝惊喜之色,连忙迈步朝那少女走去。 待走到近前,他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微笑着开口问道:“好孩子,不知你是否愿意拜我为师呢?” 九公主的目光游离不定,仿佛灵魂早已飘出体外,游荡于九霄云外。 她那娇弱的身躯微微颤抖着,若不是身旁的陶红英眼疾手快、紧紧地扶住她,恐怕她随时都会瘫倒在地。 这位年轻而美丽的公主,曾经遭受过巨大的创伤——崇祯皇帝狠心砍下了她的一臂,那种剧痛深入骨髓、直抵心肺。 而后,她又亲眼目睹了自己的父皇自缢身亡,国家沦陷、家园破碎的惨状更是如噩梦般萦绕心头。 经历了如此多的磨难与痛苦,她居然还能存活至今,不得不说是上天眷顾,让幸运之神降临在了她的身上。 就在九公主思绪飘荡的时候,一个身影缓缓走来。 定睛一看,原来是木桑道人。只见他面带微笑,向着九公主伸出了宽厚温暖的手掌。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幕,九公主整个人都懵掉了。 她瞪大了眼睛,呆呆地望着眼前伸来的手,一时之间竟有些不知所措。 双手不自觉地绞在一起,双脚也像是被钉住了一般无法挪动分毫。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周围的气氛变得愈发凝重起来。 终于,在我的暗暗示意下,九公主如梦初醒。 她的眼神逐渐恢复清明,原本黯淡无光的眸子里重新燃起了一丝生机。犹豫片刻后,她朱唇轻启,轻声问道:“我……真的可以吗?” 声音虽然轻柔,但其中却蕴含着无尽的忐忑与期待。 只见木桑道人的目光犹如两道闪电一般,直直地朝着我的方向投射过来。 那犀利的眼神仿佛能够穿透一切伪装和掩饰,让人无处遁形。 就在刚才,仅仅只是那么一丁点细微的响动,却根本无法逃脱这位经验丰富、久经江湖风雨洗礼的老者的耳目。 要知道,即便是在棋盘之上极其轻微地挪动一枚棋子,这样微不足道的动作,都难以逃过他那敏锐无比的洞察力,更何况是此刻我们之间这种通过眼神传递信息的交流方式呢? 感受到木桑道人注视着自己,我不敢有丝毫怠慢,急忙快步走上前去,恭敬地开口说道:“启禀道长,此女乃是大明崇祯皇帝的第九位公主,名唤朱?娖。” 话虽不多,但仅仅这么一句简单明了的介绍,便足以让聪慧过人的木桑道人瞬间洞悉其中的来龙去脉。 原来眼前之人竟是那位不幸生逢乱世、国破家亡的小公主啊! 想到此处,木桑道人不禁微微叹息一声,心中涌起一股复杂难明的情绪。 再看她断了的手臂,心中怜悯更甚。 他慈祥道:“国家大事于你何辜,现在老道只问你,愿不愿意拜我为师,莫非,你是瞧不起我,看不上老道我的这点微末功夫吗?” 此时此刻,已然无需多言! 九公主绝非寻常女子,其早年便已投身于程青竹门下。 她深知,欲在这风起云涌、波谲云诡的江湖之中畅行无阻,拥有一身超凡脱俗的绝世武功乃是重中之重。 且不提其他诸事,单论那玉真子,此人乃是木桑道人的同门师弟。 对于玉真子的武功究竟如何高深莫测,九公主可是曾经亲眼目睹过的。 虽说这玉真子为人品性着实卑鄙龌龊、令人不齿,但其手上功夫却堪称一绝,足以跻身江湖绝顶高手之列,亦能位列武林一流强者之伍。 想当初,若不是木桑道人迫于他手上持有的玄铁令,只能硬生生地接住玉真子全力拍出的两掌,否则若是双方真正放开手脚激战一场,孰胜孰败恐怕还难以断言呢! 值此良机当前,身旁既有如此高人在座,这般天赐机缘仿若从天而降般降临到九公主面前。 倘若她对此视若无睹,不知把握,那可当真是愚不可及、痴傻至极了。 于是乎,九公主毫不犹豫地双膝跪地,恭恭敬敬地叩首拜倒,并高声言道:“师父在上,请受弟子一拜!” 木桑道人老怀大慰,他大袖一拂,伸手拉起阿九,道:“好,好,好!” 得此一出身不凡,品貌出众的徒弟,木桑道人愁思尽去,顿时心生欢喜,忙不迭的,就开始教她武功了。 好似这铁剑门的武功,是一大黑锅,他等不及要交到别人手里去了。 第23章 李岩之殇 木桑道人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正认真地教导着九公主武功。 只见他身形灵动,手中长剑如蛟龙出海般挥舞着,每一招每一式都蕴含着无穷的威力和精妙之处。 他虽有伤在身,但经过他独门的内功,此刻看来,已经问题不大了。 可别小瞧了这铁剑门啊! 若提起它来,那可是有着一段不平凡的历史呢。 想当年,铁剑门兴起于宋朝时期,其门派创立之初便充满了传奇色彩,而且门下弟子还多次遭遇各种奇妙的机缘巧合,正因如此,才造就了如今铁剑门独具特色、高深莫测的武功绝学。 要说这铁剑门的武功实力,那绝对称得上是江湖中的一流水平,丝毫不逊色于其他任何门派。 然而,一直以来,铁剑门却因为受到某种难以言说的限制因素影响,导致门派中人丁稀少,发展缓慢。 原来,武功境界越高深,对于习武者自身的资质要求也就越发苛刻。 而铁剑门的武功恰恰属于那种需要极高天赋才能修炼有成的绝世武学,所以尽管其威名远扬,但真正能够符合条件入门并有所成就的弟子却是寥寥无几。 正是由于这个缘故,直至今日,虽然铁剑门的武功传承从未中断过,但门派之中始终也就是那么几个核心人物而已,显得有些冷清和寂寥。 不过即便如此,他们依然坚守着本门的信念与传统,默默地将这门神奇的武功传承下去。 通常情况下,一旦铁剑门的掌门确立之后,接下来要做的头等大事便是寻觅合适的门徒弟子。 然而,世间的杰出人才和璞玉般的苗子又岂是轻易能够找寻得到的? 正因如此,铁剑门的人丁始终难以兴旺起来。 那些好不容易找到的徒儿们,掌门都会将他们视作亲生儿子一般疼爱养育,彼此之间的情感可谓极为深厚。 就在此前不久,玉真子出手击打木桑道人两掌,而木桑道人竟然只是硬生生地承受着,丝毫没有还手之意。 究其原因,乃是因为玉真子手中持有象征着师门权威的掌门信物——玄铁令剑。 对于木桑道人而言,他向来尊崇礼法,将那玄铁令视为如同师父亲临一般。 正因为此,即便遭受玉真子的殴打,他也默默不语,心甘情愿地承受下来。 由这件事情便足以看出,铁剑门中的师徒情谊是何等的深厚! 故而此时此刻,当木桑道人教九公主习武时,那可真是全心全意、毫无保留啊! 无论是传授的内功心法,还是演示的武功招式,他皆是逐字逐句、详详细细地讲解。 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仿佛价值万金的珍宝,被他掰开揉碎了,只为让九公主能够透彻理解其中的奥妙精髓。 实际上,九公主自身所具备的条件相较于其他天赋异禀者确实稍显逊色。 首先,岁月不饶人,她虽是一个少女,但对三五岁就要开蒙习武的人来说,她的年纪已然偏大;其次,更为不幸的是,她曾经被崇祯皇帝一剑砍下了一条胳膊。 这两个因素无疑限制了她未来所能取得的成就高度。 或许终其一生,她能够跻身于一流强者之列,但要想登上那至高无上、最为顶尖的强者宝座,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木桑道人的心态和追求。 这位木桑道长向来都是个没有太大野心之人。 对于“天下第一”这样的虚名以及“武林盟主”这般的权位,他毫无兴趣可言。 在他心中,唯一的愿望便是将自己所属的铁剑门一脉得以传承下去,并使其发扬光大。如此一来,他便心满意足了。 虽然说九公主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但这种所谓的差距更多只是一种相对性的比较罢了。 与众多平凡之辈相比,她依然称得上是不可多得的天才人物。 正因如此,在学习武功秘籍或者钻研武学之道时,她展现出了超乎常人的领悟能力和学习速度。 即便是那些极为复杂高深的招式或心法,即便无法在短时间内融会贯通并熟练运用,她也能够凭借着过人的记忆力迅速将其牢记于心。 待到日后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之时,再静下心来细细揣摩、深入探究其中的奥妙所在,假以时日,想必定能有所突破和精进。 我与袁承志相见。 双方都颇为感慨。 其实我们都知道。 这次相聚可不简单。 这是一次整个华山派的大聚会。 众多来自华山派的人物一同到场。 往常天南地北的华山门徒共聚于此。 其中就包括了大师兄黄真以及二师兄归辛树门下的三代弟子们,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都如雷贯耳:崔希敏、冯难敌、梅剑和、孙仲君等。此外,华山总部的哑道人和安大娘母女——安小慧等人也纷纷现身于此。 此次聚会对于华山派来说实属难得一见,众人齐聚一堂,气氛热闹非凡。 而在此之前,原计划本次大会之后,袁承志将被迫远走海外。 然而事到如今,情况似乎尚有转机,大家仍有一拼之力。 正因如此,掌门人穆人清心知肚明,此时倒也无需急于让黄真这位大师兄接任掌门之位。 毕竟,所有人心里都跟明镜儿似的,穆人清真正属意的接班人乃是袁承志啊! 正在此时,原本宁静的山间突然被一阵喧闹声打破。 众人纷纷循声望去,只见山脚下人影晃动,一片嘈杂之声远远传来。 其中一人定睛观瞧,不禁惊呼出声,原来他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一群凶神恶煞之人正手持利刃,穷追不舍地追杀着一名身着红衣的少妇。 冯难敌眼尖,一眼便认出了那名红衣少妇,脱口而出:“竟然是红娘子!” 这一声呼喊让在场所有人都心中一震。 要知道,红娘子可是李岩的妻子啊! 她为何会遭此厄运,被人如此追杀呢?一时间,众人面面相觑,满心疑惑。 就在这时,黄真手提一把巨大的算盘,快步走到冯难敌身旁,抬手在他脑袋上轻轻一拍,嗔怪道:“还愣在这里干什么?赶紧去救人啊,光看着有什么用!” 说罢,他率先朝着山下奔去。 华山派向来以扶龙庭为己任,而与李岩夫妇的接洽更是他们的重要任务之一。 因此,对于红娘子,华山派众人可谓再熟悉不过了。 如今见到红娘子这般落魄狼狈、身陷险境,他们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只见众弟子纷纷拔出腰间佩剑,毫不犹豫地跟随着黄真冲下山去,决心要救红娘子于危难之中。 山脚下,此刻袁承志的势力最大。 金蛇营里抽调出的精锐,个个眼神锐利、身手矫健,他们曾随袁承志历经诸多惊险,对他忠心耿耿;山宗的好手们,隐匿在暗处,周身散发着神秘的气息,行事风格自由不羁;甚至还有部分泰山营众人,他们步伐沉稳,带着泰山营独有的气势。 这些人,或是天性洒脱,受不了军法军纪的条条框框,总觉得那些规矩束缚了自己的手脚;或是对袁承志还存着几分试探与观望,因而选择跟在他身边。 他们平日里散漫惯了,面对训练有素、整齐划一的正规军队时,或许会有些力不从心,应对起来颇为棘手。 可眼下,追杀红娘子的这群人,不过是一群只知逞凶斗狠的乌合之众罢了,根本算不得真正的军队。 其中仅有少数几个骑士,骑在高头大马上,身姿矫健,举手投足间透着不凡的身手,但毕竟人数太少,在众人眼里掀不起太大风浪。 华山派众人一出手,场面瞬间混乱起来。 他们身形如电,在人群中穿梭自如,一时间,刀光剑影闪烁。该杀的杀,该拿下的拿下,不过片刻,局势便被控制住了。 这时,一个带头模样的人涨红了脖子,扯着嗓子叫嚷道:“好啊,你们华山派这是要造反了吗?公然阻拦我们行事!”声音尖锐,在空气中回荡。 袁承志听闻,快步上前。 定睛一看,立刻认出此人正是闯军大将郝摇旗。 想起往昔种种,袁承志心中的怒火瞬间被点燃,怒目而视道:“你们为什么要追杀红娘子?她究竟犯了何罪,要遭你们如此追杀!” 郝摇旗冷哼一声,满脸不屑,仰着头说道:“李岩夫妇意图造反,背叛闯王。我是奉了闯王的命令,诛杀这些心怀不轨的乱臣贼子。本想着你们不知情,也就不与你们计较了。现在,我劝你们最好帮我拿下红娘子,莫要自误!” 郝摇旗那一番言辞,袁承志如何肯轻易相信。 这赫摇旗,性格恰似熊熊烈火,脾气火爆至极,乃是个十足的好勇斗狠之辈。 平日里行事莽撞,人送外号“没脑子”,向来是上头说什么,他便不假思索地照做,宛如一个被操控的木偶。 这不,上头一声令下,称李岩夫妇意图造反,他便立刻风风火火地领兵出来平叛,没有丝毫犹豫。 反观红娘子,此刻唯有一声幽幽长叹。 她率先盈盈下拜,诚挚地向华山派表达谢意,感谢他们仗义援手,那一番言辞情真意切,直说得众人心里暖烘烘的。 而后,她才缓缓道起自己和李岩所遭受的天大冤屈。 原来,李岩为人刚正不阿,平日里总是直言进谏,这般行事不知得罪了闯军上下多少人。 即便是闯王,到后来也渐渐对他的谏言感到厌烦,实在忍受不了,便将他逐出京城,命他到城外安营扎寨。 这本就已经让人唏嘘,可谁能想到,后来闯王竟鬼使神差地听信了牛金星的谗言,派遣郝摇旗等人前去突袭李岩的大营。 李岩惊闻变故,满心焦急,想要开口分辩,可话还没说出口,便被无情诛杀当场。 也亏得红娘子武艺高强,且身边有一群忠心耿耿的下属拼死护卫,才得以杀出重围,捡回一条性命。 然而,祸事并未就此终结,闯军竟如同鬼魅一般,步步紧逼,不依不饶。 一路追杀而来,气势汹汹,竟然一直追到了华山脚下,誓要将红娘子等人赶尽杀绝 ,似乎不达到目的就绝不罢休。 我的目光缓缓落在红娘子身上,眼前的她,模样狼狈不堪。 发丝凌乱地散落在脸颊旁,几缕碎发黏着汗水,肆意地贴在那满是倦容的面庞。 身上的衣衫破旧,不仅沾染着斑斑泥垢,还散发着一股久不洗浴的酸辛味道,在这空气中肆意弥漫。 然而,即便被这般落魄潦倒所笼罩,我依旧能够轻而易举地看出,她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 那眉眼间与生俱来的风情,即便蒙着尘埃,也难掩其风华,鼻梁挺直而小巧,嘴唇虽干裂起皮,却依旧有着恰到好处的轮廓。 想必在往昔那些平静的岁月里,她定是身姿婀娜、明艳动人,不知会引得多少人侧目。 事实上,她和李岩虽名为夫妻,可一直未有夫妻之实。 李岩出身名门,他的父亲李精白,虽顶着大贪官的名号,可在明末那个特殊的环境里,当贪官似乎成了一种常态,反倒是当清官,才会被视为离经叛道、格格不入。 在那样浑浊的官场中,若不懂得和光同尘,根本难以立足。 身为官宦子弟的李岩,依照惯例,娶了门当户对的汤氏为妻。 汤氏是个温婉如水的女子,婚后,夫妻二人琴瑟和鸣,除了一直未能诞下子嗣,生活倒也幸福美满,日子平静而安稳。 直到那一天,李岩蒙冤入狱,红娘子将他从大牢中英勇救出。 自此,李岩无奈之下,不得不跟随红娘子落草为寇,举起义旗。 然而,这样的变故让汤氏难以承受,她无法接受丈夫从官场中人沦为草莽的转变,最终心灰意冷,悬梁自尽,香消玉殒。 后来,李岩与红娘子结为夫妻。但李岩的心思,更多是放在领导指挥红娘子一手拉扯起来的部曲上,想要借助这股力量,在乱世中谋得一番作为,实现自己的抱负。 二人之间,始终保持着一种微妙的距离,夫妻之实也就此搁置。 尽管如此,红娘子对李岩却愈发推崇尊敬。 在她心中,李岩有着非凡的学识与见识,是能够带领众人走向光明未来的人物。 她对李岩言听计从,满心期许着能与他并肩,在这乱世中闯出一片天地。 可世事无常,命运总是这般残酷。 李岩终究还是被自己政治上的天真所害。 他一心为闯王出谋划策,却未曾料到,自己的种种行为和主张,已然触犯了闯王的猜忌与忌讳。 最终,他倒在了闯王的军令之下,一代英才,就此陨落,徒留红娘子在这世间,肝肠寸断,悲痛欲绝 。 第24章 共建新明 暮色沉沉,如墨般晕染开来,给世间万物都笼上了一层悲戚的纱幕。 众人皆看到了红娘子脸上显而易见的悲伤,那悲伤如同深秋枝头最后一片将落未落的枯叶,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但我却洞悉,在这悲伤的最深处,藏着的是她熊熊燃烧、永不熄灭的不甘。 李岩死了,那个与她并肩作战、情深意笃的男人,就这么轻易地消逝在了这乱世的洪流之中。 红娘子怎会心甘情愿就此了断? 绝不! 她的眼神中闪烁着决绝的光,复仇的火焰在心底疯狂蔓延。 这,便是她不顾一切往华山奔来的缘由。 她心里明白,华山是藏龙卧虎之地,不仅有武功卓绝的高手,背后或许还隐匿着可堪调用的军队。 若想报仇雪恨,仅凭自己手中那点残兵败将,能在这乱世中勉强保全已属万幸,更遑论去讨还血债。 可一旦有了华山派的支持,那报仇便有了一线生机。 她一路奔逃,满心悲苦,在悲伤的泥沼中越陷越深。 就在她几乎被悲伤彻底吞噬,感到孤立无援之时,我现身了。 我稳步上前,周身气息流转,运起紫阳神功,只见磅礴的内力自体内汹涌而出,仅仅凭借这股内力,便将她稳稳托起。 我露的这一手超卓功夫,让周围众人皆露出惊叹之色。 待将她轻轻放下,我朗声道:“事已至此,红将军今后有什么打算?” 红娘子听闻此言,眼中瞬间燃起希望的火花,毫不犹豫地说道:“我要给我男人报仇,你们华山派怎么说?” 这话一出,场面瞬间陷入了僵局。 穆人清、黄真、归辛树等人面面相觑,皆有些无语。 毕竟,闯王如今麾下尚有好几十万人马,实力不容小觑。 而华山派满打满算才多少人? 与闯王的势力相比,不过是沧海一粟,这仇,又从何报起? 红娘子眼见众人这般反应,心中最后的希望也如泡沫般破碎,绝望如潮水般将她彻底淹没。 一时间,她万念俱灰,脑海中竟浮现出一死了之的念头,身形晃了晃,仿佛随时都会倒下。 眼见红娘子满脸悲戚,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似是随时都会决堤,我终是忍不住开了口。 “红将军,古话说得好,‘君疑则臣死’,还有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李岩将军一世英雄,却落得个如此冤屈的下场,实在是令人痛心疾首。” 我微微顿了顿,观察着红娘子的神色,只见她紧咬下唇,双手不自觉地攥成拳头,关节都因用力而泛白。 “可红将军你不妨想想,倘若此刻你贸然举兵,这岂不是正好坐实了那些小人给李岩将军安插的罪名?旁人定会说李岩将军当真有谋反之心,才引得你为他兴兵复仇。如此一来,李岩将军的一世英名,怕是再难洗净冤屈了。” 我语重心长地劝道,言辞中满是恳切。 “这报仇的心思,此刻确实该当放下。” 我轻轻叹了口气,目光坚定地看向红娘子,“至于这股仇恨,红将军也不必过于着急。我观闯王行事,连李岩将军这般忠心耿耿、足智多谋的人都能痛下杀手,可见其心胸狭隘,难成大业。他这般刚愎自用,失人心是迟早的事,我看他的日子怕是也没有多久了。” “我华山派上下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深知闯王怕是长久不了。” 我挺直了腰杆,神色郑重,“将军何不和我等一起,暂且按兵不动,坐观其自败?待到那时,闯王自食恶果,这也算是为李岩将军报了仇了。” 红娘子神色凝重,眉头紧蹙,听着我的劝慰,眼中不禁闪过一丝动摇,显然是有了几分心动。她目光紧紧锁住我,带着几分谨慎与怀疑,开口道:“你所言果真?可莫要诓我。这等大事,容不得半点虚假。” 她的声音虽然疲惫,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坚决。 我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温和的笑意,不慌不忙地说道:“红娘子但请放心,此事千真万确。左右不过一年时间,若这期间闯王不败,凭借这段缓冲,红将军也好重振旗鼓,召集旧部,从长计议将来的打算。” 我一边说着,一边留意着她的表情,试图让她感受到我的诚意。 红娘子听闻,紧绷的肩膀微微放松,长舒了一口气。 连日来的奔逃,让她心力交瘁,全靠着一股顽强的意志苦苦支撑。 此刻,这口气一松,身体便再也支撑不住,眼前一黑,直直地晕了过去。 “不好!” 我见状,急忙出声,转头看向安小慧,急切地吩咐道:“小慧,快,把红娘子带到华山派的住所安置下来,找最好的大夫为她诊治,务必确保她的安危。” 安小慧毫不犹豫,迅速上前,小心翼翼地扶起红娘子,快步离去。 待她们的身影消失后,我转身看向屋内的众人,心中暗自思忖,如今红娘子暂时安顿,还有诸多要事亟待商议。 当下,我决定和袁承志等一众英豪谈论接下来的大事。 此事刻不容缓,我没有丝毫犹豫,径直来到九公主的房间。 推开门,只见九公主坐在桌前,一脸的疲惫,浓重的黑眼圈挂在眼下,整个人显得虚弱不堪。 为了躲避各方追杀,潜心学习武艺,她这段时间过得极为艰辛,甚至还断了一条胳膊,那空荡荡的袖管,让人看了心生不忍。 我轻声说道:“九公主,眼下有要事相商,还请移步与各位英雄一同商议。” 九公主微微点头,缓缓起身,拖着沉重的步伐随我走出房间。 众人齐聚一堂,气氛略显凝重。当我郑重说出九公主是崇祯之女时,屋内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投向九公主。 一时间,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紧张的氛围弥漫开来。 幸好,众人看到九公主那疲惫不堪的模样,断了的胳膊和浓重的黑眼圈,心中的敌意渐渐被怜悯所取代,也不好再喊打喊杀。 就在这时,程青竹站起身来,向前走了几步,朗声道:“各位,九公主如今这副模样,已然吃尽苦头。过去种种皆为前朝之事,当务之急是携手共商大计,抵御外敌,还天下一个太平。” 程青竹的话如同一剂良药,缓解了紧张的气氛,众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一场关乎众人命运与天下局势的讨论,就此展开。 在蜿蜒起伏的山峦之下,密密麻麻地聚集着一群豪迈之士。 人群之中,有袁承志亲自统领的泰山营和金蛇营,他们身姿挺拔,神色坚毅,周身散发着训练有素的英气。 而在他们身旁,是奉了七省盟主号令赶来的绿林道英雄豪杰,这些人穿着各异,有的袒露着结实的臂膀,有的腰间别着大刀,身上带着浓浓的江湖气息。 这些绿林好汉,往昔都是被官府四处通缉、喊打喊杀的人物。 他们在山林间、水泊旁安营扎寨,劫富济贫,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 只是最近,他们才纷纷归顺于袁承志麾下。 然而,众人心中实则暗藏疑虑。 毕竟在绿林世界里,长久以来都有着不成文的观念:不管出于何种情由,只要与官府有所勾连,便会被视作朝廷的鹰犬,遭人唾弃。 如今虽已归附袁承志,可许多人仍心存芥蒂,担心未来会走上一条违背绿林道义的道路。 面对这样的情形,若想要将这群英雄豪杰凝聚一心,为己所用,就必须得把话说清楚,把道理讲明白。 否则,这看似庞大的队伍,不过是一盘散沙,稍有风吹草动便会分崩离析。 我昂首站在土台之上,目光如炬,缓缓扫过台下那一张张或疑惑、或好奇的面庞,声若洪钟般开口:“兄弟们,江湖上的各路豪杰、英雄好汉们!此刻,你们心中必定满是疑惑,猜想着我推出这个小姑娘究竟所为何事。接下来,我便要向诸位坦诚相告一件关乎天下大势的要事——闯王李自成,如今已然靠不住了! ” 话落,台下顿时一片哗然,众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我微微顿了顿,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从北京城撤出时那一幕幕混乱不堪的场景,不禁神色黯然,缓缓摇了摇头,沉痛开口:“我们从北京城出来的时候,那场面,简直是混乱到了极点!闯王的军队,早已没了当初起兵时的严明纪律,变得纪律败坏,不堪入目。” 深吸一口气,我将闯军在北京城中的种种恶行一一揭露:“他们到处烧杀抢掠,肆意抢夺百姓的财物,甚至连贫苦人家仅有的一点糊口粮、过冬衣都不放过。更有甚者,还做出强男霸女这等天理难容之事!昔日那些在百姓口中传颂的仁义之师形象,早已荡然无存。” 台下众人听到此处,纷纷怒目圆睁,有的甚至忍不住破口大骂。 我稍作停顿,平复了一下情绪,接着沉声道:“还有一事,不得不提,那便是李岩将军的死。” 说到李岩,台下又是一阵骚动,许多人脸上露出震惊与惋惜之色。 “大家都知道,李岩将军此前一直负责闯王的形象宣传工作,凭借他的智慧与仁义,与江湖上众多英雄豪杰都有来往,为闯王赢得了不少赞誉与支持。就说我华山派吧,曾经便与李岩将军有过密切的接触,对他极为敬重。” “可谁能想到,那位一向智珠在握、心怀天下的李公子,李岩将军,竟然死在了李闯自己手中! ” 此话一出,台下顿时炸开了锅,众人纷纷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有的惊愕得合不拢嘴,有的则愤怒地捶胸顿足。 “原以为闯王李自成是一位能救万民于水火、逐鹿中原的大英雄,能带领天下百姓开创一个太平盛世。谁知这才刚攻入北京城,便被眼前的繁华迷了心智,忘了自己是谁,做出这等倒行逆施之事。如此行径,如何能成为天下之主,如何能让天下百姓信服?” 我慷慨激昂地说着,心中满是悲愤。 我深吸一口气,目光坚定地环视着在场的众人,随后双手稳稳地推出九公主,高声宣告:“事已至此,局面已然十分明了。我们华山派经过深思熟虑,做出决定,既然李闯王难当大任,无法扛起这救国救民的重担,那就由我们自己来!经过本派上下一致商议,我们决定全力扶保九公主殿下,前往南京登基,成为女皇帝。我们要破旧立新,改弦更张,创建新明,开启这天下的全新局面!” 我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清晰而有力。这话一出口,现场瞬间陷入了一片死寂,所有人都被我的话语所震撼。 片刻之后,连九公主本人都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眼中满是惊讶。 她的嘴唇微微颤动,似乎想说些什么,却又一时语塞。 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竟然会提出这样大胆的想法,要扶保她登上那至高无上的皇位。 已经逐渐好转的红娘子,听闻我的这番话,激动得忍不住直接站了起来。 她的眼神中闪烁着复杂的光芒,有震惊,有惊喜,更有一丝难以言喻的感同身受。 她太清楚身为一介女流,在这晚明乱世之中想要有所作为是何等艰难。 她当初拉李岩入伙,表面上是李岩依靠她,实则她又何尝不是在借助李岩的力量,来实现自己心中那难以磨灭的人生抱负呢? 毕竟,在这个时代,女子想要做出一番事业,要面临重重阻碍,每一步都走得异常艰辛。 可谁能想到,我竟然要逆天改命,帮扶九公主成为女皇帝,这实在是让她又惊又喜,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在场的一众群豪,此刻也都被惊得目瞪口呆。 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写满了不知所措,仿佛被我这大胆的提议砸晕了头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好在袁承志率先回过神来。 只见他双目圆睁,忽然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大吼:“共建新明,女皇万岁!” 这一声吼,打破了现场的沉寂,如同平地惊雷。 最先响应的是泰山盟的人。 他们本就是江湖中人,平日里自在洒脱惯了,目无王法,行事离经叛道。 听到袁承志的呼喊,他们就像是被点燃的火药桶,一个个热血上头,毫不犹豫地跟着高呼起来:“共建新明,女皇万岁!” 他们的声音粗犷而豪迈,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声浪。 紧接着,山宗的人也纷纷跟上。他们大多是从前袁崇焕的亲兵幕僚,多年来早已习惯了以袁承志马首是瞻。 此刻,自然也是毫不犹豫地响应,整齐而有力地呼喊着:“共建新明,女皇万岁!” 有了这两股强大势力的带头,余下的众人也都像是被感染了一般,纷纷扯着嗓子狂叫起来。 一时间,“共建新明,女皇万岁!”的呼喊声此起彼伏,一声高过一声,仿若山呼海啸一般,震得人耳鼓生疼。 然而,身处这声浪中心的九公主,此刻却只感觉手足冰凉。 她的身体微微颤抖着,带着几分害怕,看向我嗫嚅道:“这,不好吧,这,实在不行啊。” 她的眼中满是担忧与惶恐,显然还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巨大转变。 我看着她,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自信的微笑,缓缓开口道:“公主,你不妨想想,若不如此,将来等待你的会是什么?是被人抓起来,随意许配给他人,过上几年便被人暗中灌下慢药,无声无息地病死?还是像只惊弓之鸟一般,一天到晚东躲西藏,过着不见天日的日子?你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再说,你又有什么可害怕的呢?我们这么多人,不惜提着脑袋陪你一起干这番大事,你以为我们就一定会输吗?为了今日,我早已暗中筹备,麾下已有两万大军枕戈待旦,这可绝不是跟你开玩笑的。” 第25章 向南京进军 我心里明镜似的,九公主那小心思,其实就是盼着她的兄弟太子,亦或是其他男性宗亲能登上太子之位,进而君临天下,成为那至高无上的皇帝。 她心中或许还怀揣着旧有的传统观念,觉得这天下本就该是男子的天下,只有男性才能稳坐那龙椅,执掌乾坤。 然而,这一切注定是不可能实现的。 我为了这一番大业,可谓是殚精竭虑,付出了无数的心血。从最初的谋划开始,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每一个细节都反复斟酌。 我在暗处精心布局,联络各方势力,疏通各种关系,不知燃烧掉了多少的脑细胞。 我辛辛苦苦谋划了如此庞大的局面,我付出了这么多,可不是为了给别人做嫁衣裳,把自己的努力成果拱手相让。 回顾历史,武则天登上皇位的过程,那可真是一部波澜壮阔又惊心动魄的史诗。 她为了能在男尊女卑的时代里坐上皇位,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 首先,她毫不犹豫地废掉了自己的儿子。 在她眼中,儿子若是阻碍了她的称帝之路,那便如同蝼蚁一般可以随意舍弃。 她深知权力的重要性,为了牢牢掌控权力,必须清除一切可能的威胁。 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她建立了北门学士智囊团。 这些学士们犹如她的左膀右臂,为她出谋划策,在朝堂之上与那些守旧的大臣们进行周旋。 他们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谋略,帮助武则天在复杂的政治斗争中站稳了脚跟。 同时,她对那些忠于李唐的名臣大将展开了无情的屠杀。 就拿程处墨来说吧,他可是北疆战神一样的人物,在战场上叱咤风云,令敌人闻风丧胆。 他为李唐王朝立下了赫赫战功,本应受到敬重和优待。然而,在武则天的眼中,他却是一个潜在的威胁。 为了扫除称帝的障碍,武则天毫不留情地将他杀害,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他的死,让北方的敌人欢欣鼓舞,唱歌跳舞,万千不足以形容内心的喜悦之情。 除了对大臣的清洗,她还对李唐宗室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算。 只要她觉得谁有谋反的嫌疑,或者谁可能会对她的皇位构成威胁,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其定罪。 反正,只要不是她的种,管你是李渊的后代还是李世民的后裔,统统都杀。 说你谋反你就是谋反,根本不需要什么确凿的证据。 在她的铁腕统治下,李唐宗室人人自危,许多人无辜丧命。 更令人胆寒的是,她竟然发动整个天下的人来告密,搞起了恐怖行动。 一时间,整个大唐王朝笼罩在一片白色恐怖之中。 人们为了自保,或者为了谋取私利,纷纷互相告密。 邻里之间、亲友之间都充满了猜忌和怀疑,社会秩序陷入了,好吧,是正常。 你想啊,那些以往欺负老百姓的特权阶层被这么收拾,还有多少人有心情有心思去欺负老百姓? 为了彰显自己的权威和功绩,她还不惜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了奇观,如明堂和大佛。 明堂宏伟壮观,象征着她的统治地位至高无上;大佛庄严肃穆,寓意着她的慈悲和威严。 此外,她还热衷于搞献祥瑞的活动。 那些所谓的祥瑞,不过是她为了证明自己称帝是顺应天意而编造出来的谎言罢了。 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这些祥瑞却起到了迷惑人心的作用,让许多人相信她就是天命所归的皇帝。 武则天做了这么多的工作,历经千辛万苦,才最终登上了皇帝的宝座。 所以,我才要力捧九公主当皇帝。 这背后有着深远的考量。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她只有紧紧依靠我们这些支持她的人,才能坐稳这个皇帝的宝座。 因为想要推翻她的人太多了,那些守旧的大臣、心怀不满的宗室成员,以及各种反对势力,都在暗中蠢蠢欲动,伺机而动。 如今,九公主却并不想当这个皇帝。 她的心中还燃烧着复仇的火焰,她的目光还停留在过去的仇恨上。 她觉得自己还有退路,或许还在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依靠他人为自己报仇雪恨。 但她却没有意识到,这皇位一旦错过,就可能永远失去了翻身的机会。 而我们,也将失去一个实现宏伟抱负的绝佳机会。 我必须想办法让她明白这其中的利害关系,让她尽快放下心中的仇恨,勇敢地承担起这皇帝的重任。 但当她真真正正地登上那至高无上的皇位,戴上那象征着天下至尊的皇冠,端坐在那威严无比的龙椅之上后,她就会彻彻底底地明白了。 那皇位,就如同一个巨大而又神秘的旋涡,一旦深陷其中,便再难有抽身而出的可能。 当皇帝,根本就没有所谓的退路可言。 在这权力的巅峰之上,每一步都如履薄冰,每一个抉择都关乎着无数人的生死存亡。 只要你有了一丝想要后退的念头,那如影随形的死亡就会如同饿狼一般,迅速地扑上来将你吞噬。 就算你有朝一日心灰意冷,主动从那皇位上退了下来,等待你的也绝对不会是什么如同诗画中描绘的山野清泉般的闲适好日子。 相反,你会陷入一个更加可怕的深渊。 首先,会有无数双眼睛时刻监视着你,你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掌控之中,没有丝毫的隐私可言。 接着,你会被圈禁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如同一只失去自由的鸟儿,只能在那一方小小的天地里绝望地徘徊。 更有甚者,那些心怀叵测的人还会给你下慢药,让你在不知不觉中身体日渐衰弱,最终在痛苦中死去。 就拿大明的景泰帝来说吧。 他曾经也是高高在上的皇帝,掌握着天下的生杀大权。 然而,一朝被废掉皇位,他的命运就急转直下。 他被幽禁在一个阴暗潮湿的角落里,失去了所有的尊严和权力。 最终,他死得不明不白,死因至今仍是一个谜。 甚至,牵连到了他的家人。 基本下场都非常惨淡。 这是什么? 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向世人昭示着当皇帝一旦失败,将会面临怎样悲惨的结局。 当下,局势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我深知时间的紧迫,于是立刻行动起来。 我召集了各路豪杰,这些人各个身怀绝技,在江湖上都有着不小的名气和影响力。 我站在他们中间,慷慨激昂地向他们讲述着我们的计划和目标,言辞中充满了坚定和决心。 群豪们听了我的话,纷纷摩拳擦掌,眼中闪烁着炽热的光芒,他们被我的豪情壮志所感染,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的请求。 接着,我们开始发动群众。我们派人到大街小巷、村庄城镇,向百姓们宣传九公主的贤明和仁德,讲述她登上皇位后将会给天下带来的福祉。 百姓们听了我们的宣传,纷纷被九公主的事迹所打动,他们自发地加入到了我们的队伍中来。 我们制作了一面面鲜艳夺目的九公主女皇的旗帜,上面绣着精美的图案和字样,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耀眼。 我们还喊出了响亮的口号,声音响彻云霄,仿佛要让整个天地都知道我们的决心。 一切准备就绪后,我们大张旗鼓地往南京进发。 一路上,队伍浩浩荡荡,尘土飞扬。 这是一场激烈无比的夺权运动,容不得我们有一丝一毫的迟疑。 每一个人都清楚,这是一场关乎生死、关乎天下命运的战斗。 我们怀揣着坚定的信念,迈着坚定的步伐,向着那未知的未来奋勇前行,哪怕前方荆棘密布、危机四伏,我们也绝不退缩。 事实证明,打出了公主的旗号效果简直超乎想象的好。 在那弥漫着硝烟与紧张气息的战场上,当公主的旗号高高扬起,猎猎作响,大部分的官军瞬间就像被施了定身咒一般,陷入了深深的犹豫、迟疑以及观望之中。 他们的眼神里满是迷茫与纠结,心中不断地盘算着:这公主的旗号究竟意味着什么? 是真的公主在此,还是有人故意打着公主的名号来混淆视听? 若是真的公主,那他们又怎敢轻易造次,与公主为敌,这可是犯下大不敬之罪,搞不好是要掉脑袋的;可要是假的,万一错过了这次立功的好机会,又实在是心有不甘。 于是,他们就这么杵在原地,手中的兵器举也不是,放也不是,队伍里弥漫着一种压抑而又诡异的气氛。 当然,在这一片犹豫观望的官军之中,也总有那么一些“愣头青”部队。 他们就像是一群不知死活的飞蛾,明知道前方可能是熊熊烈火,却还是毅然决然地向我们发动了攻击。 这些部队的将领们,一个个满脸的骄横与狂妄,觉得自己手中的兵力雄厚,装备精良,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想要玩狠的,动硬的,试图用他们所谓的强大武力将我们一举歼灭,以证明他们的忠诚和勇猛,好为自己在朝廷那里挣得一份功劳。 然而,他们的这种狂妄自大注定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 此时的明军,特别是南方的明军,那战斗力简直是糜烂到了极点。 曾经威震四方的卫所兵,如今早已没了当年的风采。 他们平日里军纪败坏,整日里不是喝酒赌博,就是欺压百姓,根本不把训练当回事。 那一个个士兵,身形消瘦,眼神涣散,手中的兵器也是锈迹斑斑,毫无光泽。 这样的吃空饷喝兵血的军队,战斗力几乎就是一个笑话。 没有哪个士兵是真心想打仗的。 虽然一些将官手下养有一些家丁部队。 但是,奈何这些人数太少了。 当他们气势汹汹地向我们冲过来的时候,我们毫不畏惧,严阵以待。至少,我方的军队有泰山营和山宗两个主力在。 有这些人为骨干,加上我撒了钱的,所以我们的士兵们个个眼神坚定,士气高昂,手中的武器在阳光下闪烁着寒光。 随着一声令下,我们如猛虎下山一般冲向敌人。 我们的攻击就像狂风暴雨一般猛烈,瞬间就将敌人的防线冲得七零八落。 都不需要什么兵法,直接上前一接触,然后对方军阵就乱了,部队就崩溃了。 那些平日里耀武扬威的卫所兵,在我们的攻击下,就像一群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窜,根本毫无还手之力。 他们的将领们在混乱中声嘶力竭地呼喊着,试图组织起有效的抵抗,但一切都是徒劳。 很快,战斗就结束了,我们大获全胜。 那些失败的卫所军,看着自己身边横七竖八的尸体,再看看我们那威武的阵容,心中的恐惧和绝望达到了顶点。 他们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了退路。 于是,很多人纷纷放下手中的武器,选择加入我们之中。 不止他们。 一些观看了我们战斗的军队也都一一拜谒公主。 当他们确认,这真的是九公主时,一个个都归附了。 南京城的太子可能是假的。 但这个公主却的的确确是真的。 还是一个拥有实际兵权的公主。 虽然崇祯已死。 但他天子守国门的气魄让他赚到不少民众的同情。 这些全转移到公主的身上了。 在短时间里,我们的队伍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一下子就爆兵十万。 这十万大军,旌旗招展,锣鼓喧天,那场面真是壮观极了。 我们的威名顿时声震天下,各地的豪杰纷纷响应,都愿意追随我们,一起开创一番伟大的事业。 弘光小朝廷听闻消息,顿时吓得乱作一团。 他们匆忙下令封锁所有城池,实行严格的戒严,紧闭城门,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城中百姓人心惶惶,大街小巷弥漫着紧张压抑的气氛,士兵们在城墙上日夜巡逻,戒备森严。 与此同时,朝廷的使者如同潮水一般,一波接着一波地赶来求见九公主。 他们怀揣着朝廷的旨意,言辞恳切,试图游说公主放弃手中的军队,接受朝廷的册封。 这些使者各个巧舌如簧,从天下大义到荣华富贵,无所不谈,可他们的努力注定是徒劳无功。 事实上,这个所谓的九公主不过是徒有虚名,根本没有任何实权。 真正掌握大权的人是我,兵马调度、战略决策,皆由我一人定夺。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甘心接受这样的局面,总有一些人妄图搞些小动作,试图打破现有的格局。 他们或是心怀不轨,想要谋取私利;或是对我心怀不满,企图另立山头。 但他们的这些心思,都被我看得清清楚楚。 好在我有华山归辛树一脉作为坚实的后盾。 每当有人蠢蠢欲动之时,归辛树一脉的高手便会出面,用他们的方式“讲道理”。 对于那些听话的人,我们自然会保他平安,让其继续在军中效力;可对于那些冥顽不灵、不听话的人,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不仅性命不保,其麾下的军权也会被我们顺势夺取。 在这样的威慑之下,军中渐渐安稳,无人再敢轻易挑衅我的权威 。 第26章 四镇兵马 在漫漫征途上,我率领着麾下的队伍正一步步靠近南京。 那一路的尘土飞扬,马蹄声与车轮声交织成一曲独特的行军乐章。 而在我的明确命令之下,一场意义非凡的军事整合即将拉开帷幕。 瞧那远处,军旗猎猎作响,正规的泰山营、金蛇营、绿水营的一万多兵马正浩浩荡荡地朝着我们这边汇聚而来。 他们步伐整齐,眼神中透露出坚定与服从。 这三大营的将士们,每一个都是历经训练的勇士,他们的加入,无疑为我们的军队注入了一股强大的新鲜血液。 就在这时,一位身着总兵官服饰的将领策马疾驰而来,在我面前勒住缰绳,翻身下马,单膝跪地,高声道:“总兵官水鉴,向将军报到!” 我定睛一看,眼前这位水鉴总兵,身姿挺拔,面容刚毅,身上散发着一股久经沙场的沉稳气息。 说起这水鉴总兵,他可是有着一颇为曲折的经历。 他原本是大明的总兵,早年曾在东江镇担任小旗官。 那时候的东江镇,在毛帅的带领下,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闪耀在辽东的大地上。 水鉴在那里积累了最初的军事经验,跟随毛帅出生入死,立下了不少战功。 然而,命运的齿轮总是无情地转动着。 后来,东江镇的毛帅惨遭砍杀,这一事件犹如一场暴风雨,彻底改变了东江镇的命运,也改变了水鉴的人生轨迹。 在袁崇焕的命令下,水鉴被调到了南边。 初到南京,这里没有了辽东战场上的硝烟弥漫,没有了刀光剑影的生死搏杀。 虽然不用再打仗,但他也落了个运送税银的差事。 这本是一份相对安稳的工作,可命运似乎并不打算让他就此平淡下去。 直到我师弟袁承志的出现,局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袁承志凭借着他的智慧和勇气,将原本的局面搅得天翻地覆,水鉴也在这场变故中被拿了下来。 不过,水鉴毕竟是个深明大义之人。 他深知大明王朝已经腐朽不堪,气数将尽。虽然他是降了,但他毕竟是一个出身大明官军的将领,骨子里有着一种正统的军人气质,和那帮绿林草莽实在是玩不到一块去。 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他毅然决然地投向了我。 他相信,在我这里,他能够实现自己的抱负,能够为天下百姓谋得一份太平。 当绿林中的众人和袁承志四处奔波、居无定所的时候,我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留下水鉴帮我暗中训练军队。 水鉴没有辜负我的信任,他凭借着自己丰富的军事经验和卓越的领导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军队的训练之中。 他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亲自监督士兵们的训练,从队列的整齐度到武器的使用技巧,从战术的演练到团队的协作配合,他都一一过问,丝毫不马虎。 在这三大营中,就属绿水营最为精锐。 远远望去,绿水营的将士们整齐地排列着,他们的军装整洁,武器精良,眼神中透露出一股令人胆寒的杀气。 这绿水营完全是仿照戚家军打造而成的。 当年,戚家军在抗倭战场上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成为了一代传奇而如今,我们的绿水营也继承了戚家军的优良传统和战斗精神。 绿水营最独特的地方在于,它是一支最精纯的火器部队。 营中的士兵们熟练地掌握着各种火器的使用方法,从鸟铳到火炮,他们都能够运用自如。 那一门门崭新的火炮,在阳光下闪耀着冰冷的光芒,仿佛在诉说着它们即将在战场上大显身手的决心。 知道为什么绿水营如此与众不同吗? 因为,绿水营,是我的军队! 它是我精心打造的一把利刃,是我在这乱世之中实现理想的重要依靠。 我相信,在未来的战场上,绿水营必将成为敌人的噩梦,为我们的胜利立下赫赫战功! 当我的目光扫过绿水营那一排排列得整整齐齐的火器时,内心深处忍不住涌起一股难以抑制的骄傲之情。 那闪烁着金属光泽的枪炮,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冰冷而又震撼的气息,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我一路走来的艰辛与成就。 每一件火器都像是我的孩子,凝聚着我的心血和智慧,它们不仅仅是武器,更是我力量和尊严的象征。 回想起当初袁承志打败那批洋兵的时候,他心中所想不过是将这些人平安送走,让这场纷争就此平息。 他心怀仁义,觉得既然已经取得了胜利,便没必要再为难这些远渡重洋而来的异邦人。 然而,我却有着不同的想法。 我敏锐地察觉到,这些洋兵身上隐藏着巨大的价值。 他们带来的先进火器和制造技术,就像是一把开启新世界大门的钥匙,只要我抓住这个机会,就能让绿水营的实力得到质的飞跃。 于是,我毅然决然地留下了他们。 我开始深入地了解他们之间的关系,利用各种手段,与他们建立起了微妙而又紧密的联系。 通过不断地周旋和谈判,我成功地从他们那里采购到了各种各样的工具和原材料。 这些东西对于兵工厂的建设来说,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我四处招募工匠,寻找那些对火器制造有着丰富经验和独特见解的人。 我为他们提供优厚的待遇,鼓励他们大胆创新,不断改进火器的性能。 在我的努力下,一座崭新的兵工厂在绿水营拔地而起。 这座兵工厂就像是一个充满魔力的地方,每天都有无数的工匠在这里忙碌着。 他们将一块块冰冷的金属变成了威力巨大的火器和火炮。 我时常来到这里,看着工匠们熟练的操作,心中充满了期待。 我知道,每一件火器的诞生,都意味着绿水营的实力又增强了一分。 如果仅仅依靠购买火器,那需要花费的银子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对于任何一支军队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负担。 但现在,我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已经拥有了独立生产、制造火器军的本钱。这是多么了不起的成就啊! 当然,我也没有把事情做绝。 我深知,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 那些洋人虽然被打败了,但他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 我下令将他们全部释放,让他们带着尊严离开。 不过,那两个带队的军官,因为这次的失败,他们在军队中的地位怕是难保了。 但我并没有落井下石,反而给他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机会。 我告诉他们,我们可以做生意。 我已经开办了几支商队,专门负责和他们进行交易。 商队里的货物琳琅满目,有丝绸、茶叶、瓷器等中国的特产,也有从他们那里换来的先进技术和设备。 我们的交易进行得十分顺利,双方都从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 通过这些交易,我不仅进一步提升了绿水营的实力,还与这些洋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之间的合作将会更加深入,绿水营也将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 在这个风云变幻、东西方交流初兴的时代,洋人远渡重洋来到了古老神秘的中国。他们怀揣着对财富的渴望,满心以为这片广袤大地就是他们的淘金场。 然而,现实却给了他们沉重的一击,中国不是小国土着,由不得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甚至很多中国人很高傲,根本看不起他们。 这让洋人们想找人做生意都找不到人。 没人理他们。 而且。 中国的商业体系与西方大不相同,市场规则、贸易渠道、商品来源等都犹如一团迷雾,让他们摸不着头脑。 他们在繁华的集市中徘徊,在热闹的商铺前驻足,却始终找不到能让他们真正获利的商品。 那些看似精美的物件,要么价格被抬高到离谱,要么质量难以保证。 他们与当地的商人交流,却因为语言不通、文化差异,常常产生误解,交易难以顺利达成。 他们四处打听,托人介绍,试图寻找合适的货源,可每一次的尝试都像是在黑暗中摸索,始终找不到足够的利润点。 而此时的我,犹如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出现在了这些洋人的面前。 我生长在中国这片土地,熟悉这里的风土人情、商业门道。 我深知他们的困境,也看到了其中隐藏的巨大商机。 我可以帮他们。 我凭借着自己的人脉和智慧,深入到丝绸的产地,那里的蚕农们辛勤劳作,织出的丝绸质地细腻、色泽鲜艳;我走进茶叶的茶山,一片片嫩绿的茶叶散发着清新的香气,经过精心的采摘和加工,成为了上等的好茶;我来到瓷器的窑厂,工匠们用灵巧的双手塑造出一件件精美的瓷器,造型独特、工艺精湛。 有了大量的丝绸、茶叶、瓷器之类的商品,那些洋人就如同找到了打开财富之门的钥匙。 他们将这些商品带回西方,在欧洲的市场上引起了轰动。 精美的丝绸成为了贵族们竞相追捧的时尚之物,香醇的茶叶让人们感受到了东方的韵味,华丽的瓷器摆放在宫殿和富人们的家中,成为了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他们赚上了大笔的钱,而我也从中获得了丰厚的回报。 我用这些钱买更多的机器,那些先进的机器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为我带来更多的财富;我买更多的科技书,书中蕴含着西方先进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希望能从中汲取营养,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我还买更多的西方重要的商品,那些新奇的玩意儿让我看到了西方世界的先进和发达,也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 好吧,说回正题。 在这纷繁复杂的局势中,一场大战即将拉开帷幕。 我的大军来了。 那是一支训练有素、士气高昂的军队。 士兵们身着整齐的铠甲,手持锋利的武器,步伐整齐地前进着。 他们的眼神中透露出坚定和无畏,仿佛随时准备投入到激烈的战斗中。 他们是我多年来精心培养和训练的力量,是我在这乱世中立足的根本。 同样的,南京方面的大军也来了。 当初,弘光小朝廷得立,依靠的是什么呢? 是四镇兵马。 那四镇兵马就像是弘光小朝廷的四根支柱,撑起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小朝廷。 共计二三十万的四镇大军,兵力雄厚。 他们分布在江北的各个重要关口,犹如一道道坚固的防线,守护着这片富饶的土地。 这四镇大军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背景和经历,但他们表面都效忠于弘光小朝廷,成为了这个小朝廷守卫江南的武装,也是这个小朝廷的立身之基。 然而,局势的发展却让他们陷入了无可奈何的境地。 随着战火的蔓延,满清的攻势越来越猛烈,弘光小朝廷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 为了挽救朝廷的命运,至少十多万人的四镇兵马被从江北调回南下。 他们离开了自己熟悉的驻地,踏上了未知的征程。 一路上,他们风餐露宿,忍受着饥饿和疲惫,麻木不仁的跟着他们的将官前来和我们作战,大概吧。 随着一支支大军的集结,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即将在这片土地上展开,究竟谁能在这场战争中取得胜利,谁又将成为历史的牺牲品,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为了打好这一战,我早早派出侦骑和一些消息灵通的江湖客,为我打探消息。 很快,就有可靠的消息如疾风一般传进了我的耳中。 原来,是那花马刘二人,也就是刘良佐和刘泽清,各自率领着一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兵马,气势汹汹地朝着这边赶来。 他们的军旗在风中烈烈作响,马蹄声如闷雷般震动着大地,仿佛要将这乱世的寂静彻底打破。 而另外的高杰和黄闯子,此时却依旧按兵不动。 他们的营寨如同坚固的堡垒,矗立在江北的大地上,士兵们严阵以待,目光警惕地注视着四周。 毕竟,他们肩负着守卫江北这片重要战略要地的重任,容不得有丝毫的懈怠。 江北的局势可谓是凶险万分,满清那如狼似虎的大军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这片肥沃的土地,他们的铁骑随时都有可能如潮水般涌来,踏破这脆弱的防线。 那满清的将领们,个个野心勃勃,眼中闪烁着贪婪的光芒,妄图将这大好河山纳入他们的版图。 而左良玉,这个手握重兵的军阀,更是有着不臣之心。 他表面上对朝廷恭恭敬敬,暗地里却在积蓄力量,图谋着更大的野心。 他的军队在自己的地盘上肆意妄为,如同恶狼一般掠夺着百姓的财富,百姓们苦不堪言,却又敢怒不敢言。 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四镇的兵马自然不可能都倾巢而出。 高杰和黄闯子心里都明白,他们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而放弃自己的职责。 他们深知,一旦江北的防线被突破,那后果将不堪设想,整个国家都将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而且,这样的战斗,本质上是一场内战,是自家兄弟之间的互相残杀。 高杰和黄闯子都不想趟这趟浑水,他们不想让自己的士兵们白白地死在这场毫无意义的争斗中。 他们更希望能够团结一致,共同对抗外敌,保卫这来之不易的江山。 只有刘良佐和刘泽清这二人,怀着各自的心思,各自领了一支兵马过来“勤皇”。说是勤皇,其实他们心里都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他们想着,这乱世之中,正是浑水摸鱼、捞取好处的绝佳时机。 他们妄图在这场混乱的争斗中,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 他们的军队在行军的路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百姓们对他们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 他们以为自己能够在这场争斗中成为最大的赢家,却不知道,这乱世的棋局变幻莫测,他们的所作所为,也许最终只会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第27章 绿水营出战 当我听闻刘泽清和花马刘这两个名字时,实在是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那笑声在空旷的营帐内回荡,震得烛火都跟着轻轻摇曳。 这两个家伙,可是江北四镇里出了名的存在,说是垃圾中的垃圾,那可真是一点儿都不为过。 江北四镇,本应是守护一方的重要军事力量,可这刘泽清和花马刘所带领的队伍,战力那叫一个烂。 平日里训练,士兵们松松垮垮,队列都站不齐整,更别提什么精湛的武艺和默契的配合了。 一旦遭遇敌人,他们就跟惊弓之鸟似的,遇敌即溃。 曾经听闻他们与敌军交锋的事迹,还没等真正短兵相接,队伍就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士兵们丢盔弃甲,四处逃窜,场面那叫一个狼狈不堪。 这两人,也不知道是哪来的迷之自信,居然以为能在我这儿捡个大便宜。 他们怕是白日做梦想多了。 根据情报显示,他们的队伍装备精良,兵强马壮。 可实际上呢,那不过是假象罢了。 仔细探究起来,这二人的队伍里,真正有点战斗力的,每一人最多也就三千亲兵家丁。 这些亲兵家丁,大多是跟着他们多年,得了些好处,勉强算是有些忠诚和战力。 但其余的那些士兵,全是他们用各种手段裹挟来的。 有的是在村子里强行拉的壮丁,有的是走投无路被忽悠进来的流民。 就算队伍里有军户存在,也没有一个是真心想给二刘拼命的。 这些军户,平日里受尽了二刘的剥削和压迫,早就对他们心怀不满,又怎么会为他们卖命呢? 当然,这些士兵也没什么觉悟,说白了,都是一群混子。 他们自觉没未来没前途,一个个都摆烂了。 平日里在营地里,喝酒赌博,偷鸡摸狗,无所不为。 如果战事顺利,看到有便宜可占,他们也会瞬间凶狠起来,跟着打打顺风仗,抢点财物。 可一旦战事不顺,看到形势不妙,他们就会像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跑。 战场上,只要稍微吃点亏,他们就会扔下武器,撒腿就跑,完全不顾什么军纪和大局。 我站在高地上,冷静地观察着对面二刘的军队。 他们的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看起来气势汹汹。 但我心里清楚,他们不过是外强中干罢了。 我仔细地分析着局势,目光扫过整个战场,心中迅速盘算着对策。 很快,我便有了主意。 我立刻下达命令,让大军缓缓往后退。士兵们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听从了我的指挥。 看着身后整齐有序撤退的队伍,我知道,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棋局。 我要把整个战场让出来,给二刘营造一种我们胆怯退缩的假象。 我要让他们以为有机可乘,从而真心投入兵力,倾巢而出。 等他们的队伍全部进入我预设的战场,等他们的阵型因为追击而变得松散,我就要抓住这个绝佳的时机,指挥大军如猛虎下山一般,一击把他们扫平掉。 我仿佛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那曙光穿透了战场的硝烟,照亮了我们前行的道路。 我坚信,这场战斗,我们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让二刘为他们的狂妄和愚蠢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这动荡不安、战火纷飞的乱世之中,仿佛一切秩序与道德都被无情地碾碎。 花马刘和刘泽清,他们就如同这乱世泥潭里的“搅屎棍”一般,不断地在本就混乱不堪的局势里肆意搅和。 他们全然不顾百姓的死活,也不管这世间的大义。 为了一己私利,在各个势力之间来回挑拨,今天煽动这边去攻击那边,明天又怂恿那方去暗算这方。 每一次他们的阴谋得逞,换来的都是无数无辜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城镇乡村沦为一片废墟,哀嚎与哭泣声在空气中弥漫不散。 说他们是“垃圾”,那简直是再贴切不过了。 他们没有丝毫的骨气与担当,就像阴沟里的老鼠,只敢在黑暗中搞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他们的存在,就如同散发着恶臭的垃圾,污染着这本就已经千疮百孔的世道。 他们从未为这乱世带来一丝一毫的希望与光明,相反,他们所到之处,皆是黑暗与绝望。 仔细想想,这两个人根本就没有一点剩余价值可言。 他们既没有出众的才华能够为这乱世出谋划策,推这样的动局势走向和平;也没有高尚的品德能够感化他人,让这世间多一些温暖与善良。他们就像是寄生在这乱世躯体上的毒瘤,不断地侵蚀着社会的根基。 对于人,杀了也就杀了,根本无需有任何的犹豫与怜悯。 留着他们,只会让更多的人陷入痛苦与灾难之中。 他们的恶行已经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如果不将他们除掉,天理难容。 而且,一定要杀掉他们,这不仅仅是为了给那些被他们伤害过的人一个交代,更是为了这乱世能够有一丝重新焕发生机的可能。 只有斩除了这两颗毒瘤,这乱世的天空或许才会有一丝晴朗的曙光出现。 大战的号角在这风云变幻的战场之上骤然吹响,那震天动地的声响仿佛是来自远古的战歌,瞬间打破了战前的宁静。 滚滚的尘烟在远方腾起,喊杀声如汹涌的潮水般迅速逼近,一场惊心动魄的恶战就此拉开了帷幕。 那上当的花马刘和刘泽清,就像是被无形的丝线牵引着的木偶,相继疯狂地投入兵力。 他们的士兵如潮水般一波接着一波地涌来,那密密麻麻的身影仿佛要将整个战场都填满。 花马刘骑在一匹神骏的花马之上,手中的长枪在空中挥舞,发出一道道凌厉的寒光,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疯狂的狠劲,似乎想要在这一场大战中拼个鱼死网破。 而刘泽清则率领着他的精锐部队,步伐整齐地向前推进,他的脸上带着一种沉稳的自信,仿佛已经胜券在握。 坦白说,这二人的确算是知兵之人。他们排兵布阵颇有章法,对战场形势的判断也十分精准。 他们深知这场战斗的关键所在,所以在兵力的投入上丝毫不吝啬,试图以数量上的优势来压制对手。 他们的家丁亲兵训练有素,士气高昂,每一个士兵都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刃,散发着令人胆寒的气息。 唯一的遗憾就是这些人少,顶多也就数千,再多,就养不起了。 但是很明显,在战场上,我麾下的普通官兵与他们相比,在战斗力上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那些普通官兵们虽然个个奋勇争先,怀揣着一腔热血,但面对花马刘和刘泽清训练有素的精锐之师,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毕竟他们大多营养不良。 过往,只是活着就要用尽全力了。 哪有条件磨练力气,练习武艺。 敌人的攻势如狂风暴雨般猛烈,一波接着一波,我的普通官兵们在敌人的攻击下,渐渐有些招架不住,很多士兵即使拼命,也往往是很笨拙的被杀死。 防线开始出现了一些松动。 看着自己的士兵们在战场上苦苦支撑,我感觉时间差不多了。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派出了绿水营。 绿水营是我精心训练的一支特殊部队,他们大多是明军的降卒。 除了少数的兵油子,很多士兵都是极好的种子,稍微一训练,就可以称得上是精锐。 特别是他们的装备精良,武器锋利,我把他们装备到了牙齿。 也许他们的武艺仍有不足。 但这是我训练出来的火器兵,要那么多武艺干什么? 我只要他们,有胆子,走到极近处,对着敌人开火。 当绿水营的士兵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出现在战场上时,他们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久经训练的麻木不仁。 他们迅速地投入到战斗中,如同一股汹涌的绿色洪流,向着敌人冲去。 当走到极近处。 前方的盾牌兵立刻做好了防御。 这时,手持火器的士兵就会贴脸开大。 轰一声响。 对面噼里啪啦。 倒地上了无数。 前方的敌军一下子就被打懵了。 然后。 是第二排手持火器的绿水营士兵。 在极短的时间,我直接打崩了前方的敌军。 花马刘和刘泽清的部队开始动乱起来。 毕竟,他们也一样。 除了少数家丁部队能打,其余的也都是和我方普通士兵差不多的垃圾兵。 打顺风,凑人数,可以。 真正的血拼死战,立刻变成了笑话。 如果不是我的绿水营,这时其实应该轮到我方军兵动摇,甚至失败。 其实,我这边也有麻烦。 在我的军队中,有一些人别有用心,他们以为我会消耗袁承志的本部人马,以此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这些谣言就像是一颗毒瘤,在军队中悄悄地蔓延开来,影响着士兵们的士气和军心。 这种事没法解释,因为在战争的喧嚣中,言语往往是那么的苍白无力,你只能用实际行动去证明一切。 这战场局势瞬息万变,容不得我有半分迟疑,所以,我决定来打主,让袁承志打辅。 这个决定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我结合了当下的战场形势、各方战力以及可能出现的变数后得出的结论。 我深知这其中的风险,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如今,战斗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当我站在高处,俯瞰着这片硝烟弥漫的战场时,现在看来,效果挺好。 那种紧张的心情稍微舒缓了一些,嘴角也不自觉地上扬。 苦心训练的火器营绿水营就像是一把锐利无比的尖刀,直直地插入了敌方的阵营。 他们手中的火器在阳光下闪烁着冰冷的光芒,每一次的发射都伴随着震耳欲聋的声响和刺鼻的硝烟。 那一颗颗呼啸而出的子弹,带着死亡的气息,精准地命中目标。 敌人在这猛烈的攻击下,就像被收割的麦子一样,一片片地倒下。 绿水营的士兵们配合默契,有条不紊地装填弹药、瞄准射击,仿佛是一台精密运转的战争机器。 这威力让一旁的泰山营和金蛇营目瞪口呆。 他们原本还带着几分轻视,觉得自己才是战场上的主角,可此刻,看着绿水营如此强大的杀伤力,他们的眼神中满是震惊和难以置信。 泰山营和金蛇营的士兵们站在原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写满了尴尬。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平日里疏于训练的结果,竟然和绿水营相差如此之大。 他们原以为自己能够在这战场上上演真正英雄的戏码,挽狂澜于既倒,在关键时刻力挽狂澜,成为扭转战局的关键力量。 他们想象着自己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刀光剑影之间,敌人纷纷败在自己的脚下,那是何等的威风和荣耀。 谁想现在只能上演无脑冲锋。 他们心中满是无奈和懊悔,可战场之上,容不得他们有过多的想法。 好在战场上没那么多废话,没有时间让他们去抱怨和反思。 泰山营和金蛇营终究还是动了,哪怕他们纪律不好,训练不足。 他们就像一群被驱赶的羔羊,在长官的呵斥声中,迈着沉重而又慌乱的步伐,朝着敌人的方向冲去。 尽管他们的动作显得有些笨拙和慌乱,但在这顺风仗的形势下,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他们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发出一声声呐喊,试图用这种方式来给自己壮胆。 如此一来,我自然掌握了战场上的主动。 我方的士气大振,士兵们的攻击更加猛烈,而敌人则在我们的两面夹击下,渐渐陷入了困境。眼看我方就要大胜了,胜利的曙光似乎就在眼前。 然而,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不甘失败的花马刘和刘泽清也决定拼力一战了。 他们看着自己的部队节节败退,心中满是愤怒和不甘。 他们知道,如果就这样放弃,等待他们的将是尊严扫地,丢官罢爵,甚至是穷途末路。 他们过往得罪了太多人,包括老百姓。 如果失去了兵马,那他们就会什么也不是。 他们甚至可能从江北四镇中除名。 最终啥也不是。 于是,他们咬了咬牙,少有的没有选择逃跑,而是召集起身边的亲信和精锐部队,准备做最后的挣扎。 他们眼中闪烁着疯狂的光芒,仿佛已经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准备。 一场更加激烈的战斗即将来临。 很快。 二刘的亲兵合力。 这是二刘精心打造的,大约千余骑的骑兵。 大明从前有马政。 虽然此时马政早已经废除。 但仍是让二刘组建了一支千人规模的骑兵。 此刻铁骑一出。 泰山营和金蛇营立刻就崩了。 好在我早早训练过他们如何撤退,或者说逃跑。 在被我打倒几个没头苍蝇后,这些人终于反应过来,从我绿水营两边逃了。 如此,我的绿水营就直接面对铁骑的冲锋了。 第28章 二刘兵败 战场上,一阵沉闷却又极具穿透力的轰鸣声由远及近,仿佛是大地在痛苦地低吟。 那声音,如同滚滚的闷雷,在空气中炸开,震颤着每一个人的耳膜。 仔细聆听,还能分辨出马蹄与大地激烈碰撞所发出的“哒哒”声,那节奏紧凑而有力,如同死神的鼓点,一下又一下地敲击着人们的心脏。 “骑兵!”有人惊恐地大喊出声,那声音在紧张的氛围中显得格外尖锐。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远处的地平线扬起了漫天的尘土,宛如一条黄色的巨龙在大地上翻腾。 尘土飞扬间,一群身着铠甲、手持利刃的骑兵若隐若现,他们如同黑色的旋风,朝着这边席卷而来。 “那是骑兵!”又有人重复着,声音中满是恐惧与敬畏。 在中国悠久的战争历史中,骑兵一直是战场上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就拿楚霸王项羽来说吧,他仅仅凭借着三万精锐骑兵,就如同一把锋利的利刃,狠狠地插进了刘邦那六十万大军的阵营,将其打得落花流水,溃不成军。 那场战役,血流成河,尸横遍野,项羽的骑兵就像是来自地狱的恶魔,所到之处,片甲不留。 由此可见,骑兵在战争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份量,他们就像是战场上的王者,掌控着生死的大权。 泰山营和金蛇营中不乏一个打十个的江湖上二三流高手。 但他们硬是被这支骑兵击败。 好好的顺风仗都能打成逆风飞翔。 而此刻,我,作为一名年轻的将领,正带着一批刚刚招募而来、还未经历过真正战火洗礼的火器兵,即将要面对一支训练有素、凶悍无比的骑兵部队的猛烈冲击。 这不仅仅是一场普通的战斗,这是一场殊死一战,是一场绝死一战。 在这场战斗中,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任何中间地带。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狂跳的心平静下来。 我知道,此刻我的每一个举动、每一个表情都被士兵们看在眼里,他们把我当成了主心骨,当成了他们在这残酷战场上的希望。 我不能退缩,更不能害怕,我必须要给他们树立一个榜样。 于是,我迈开坚定的步伐,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去,一直走到了队伍的正前方。 我站在那里,身姿挺拔,眼神坚定,仿佛一座巍峨的山峰。 因为我知道。 绿水营大多是降兵。 是前明军部队组成的。 他们见惯了长官打仗害怕逃跑的样子。 所以我要告诉他们,我不一样。 我会站在部队的前方,和他们并肩作战。 我缓缓地举起一支火枪,那火枪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冰冷的金属光泽。 虽然这只是一把普通的火绳枪,它的射程有限,装填速度也很慢,在面对骑兵的高速冲击时,有着诸多的不足。 但是,它却给了我足够的信心。 我紧紧地握住手中的火枪,感受着它的重量和质感,仿佛握住了整个战局的主动权。 我挺直了胸膛,大声地下达着命令,声音如同洪钟一般在战场上回荡:“听我号令,只有我第一个开枪,我开了之后,其余的士兵才能开火!” 我知道,在这种关键时刻,必须要保持绝对的纪律和秩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发挥出火器兵的最大威力。 我要让这些新嫩的士兵们明白,他们不是一盘散沙,而是一个紧密团结的战斗集体,只有齐心协力,才能在这场残酷的战斗中生存下来。 我将自己置于了最危险的位置,担当起了第一人。 我知道,这意味着我将第一个面对骑兵的冲击,第一个承受敌人的攻击。 但是,我毫不畏惧。 因为我坚信,只要我能打响这第一枪,就能给士兵们带来勇气和信心,就能让他们在这生死存亡的时刻爆发出无限的潜能。 我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骑兵越来越近,等待着那决定胜负的一刻的到来。 在那弥漫着紧张与肃杀气息的战场上,周围的空气仿佛都被战火的炙热所凝固。 这时,我原本略显孤单的身旁,突然多了一个人。 那脚步声沉稳而有力,每一步都仿佛踏在这动荡的大地上,带着一种令人心安的力量。 我下意识地侧头看去,竟是袁承志。 只见他身姿挺拔如松,手中紧紧握着那柄闻名遐迩的金蛇剑。 金蛇剑剑身弯曲,犹如灵动的蛇身,在阳光的映照下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他一脸冷峻,眼神坚定地护卫在我身前,那模样就像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屏障,将一切危险都阻隔在外。 我内心微微一动,对着他轻轻点了一下头,这简单的动作里,包含着我对他的信任。 信任,是目前我与他之间最需要的东西。 好在我十分了解袁承志。 我不负他。 他不负我。 所以此刻他直接来到我这里。 来到这战场上的前线。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说道:“没事,我有后手,这一战我们赢定了。你别看如今敌军来势汹汹,可他们绝对想不到我藏着的这一手。你需要关照好金蛇营和泰山营,等时机一到,随时准备打反击。金蛇营的兄弟们个个身手矫健,泰山营的将士们也是勇猛无畏,只要你们找准机会,必定能给敌军一个狠狠的教训。” 袁承志微微颔首,朗声道:“好。” 他说着,目光中闪过一丝感慨。 他心里清楚,刚才泰山营和金蛇营都丢脸了。 好好的顺风之战被敌人打了个逆风飞翔。 现在我让他带领金蛇营和泰山营打反击,一是给他维系一下面子,实则是在给他拉军功。 在这乱世之中,军功就意味着地位和荣耀,而我如此安排,无疑是对他的一种看重和栽培。 话不多说,远处传来了如闷雷般的马蹄声,敌骑如黑色的潮水般汹涌而来,扬起漫天的尘土。 他们的盔甲在阳光下闪烁着冰冷的光,手中的兵器挥舞着,发出令人胆寒的呼啸。 我却微微一笑,脸上满是信心十足的神情。 我深知,这场战斗的胜负早已在我的掌控之中。 我抬手,从腰间抽出信号枪,往上开了一枪。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拖着尾焰的信号弹如流星般飞上了天,在湛蓝的天空中划出一道绚丽的弧线。 这信号弹,不仅仅是一道光亮,更意味着我的底牌砸出来了。 没错,我的底牌就是炮,是那威力巨大的大炮。 大约一百多门大炮整齐地排列在后方,这些大炮是我倾尽全力制造的。 为了打造这些大炮,我四处搜罗工匠,筹集材料,还请来了葡式军官教练和戚家老兵教练。 葡式军官带来了西方先进的火炮制造和使用技术,而戚家老兵则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在他们的双重协助下,我的炮兵们日夜操练,早已熟练掌握了大炮的操作技巧。 随着信号弹升空,炮兵们立刻行动起来。 他们迅速装填炮弹,调整炮口角度,然后点燃了导火索。 “轰!轰!轰!” 一声声巨响震得大地都在颤抖,一枚枚炮弹如出膛的猛虎般呼啸着飞向敌骑。 炮弹在敌群中炸开,掀起了一片血雨腥风。 敌骑们的阵型瞬间被打乱,人仰马翻,惨叫声此起彼伏。 原本势不可挡的黑色潮水,在这猛烈的炮火攻击下,变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 一发发的炮弹,打入到了我早早的预定阵点。 一骑骑正快活奔驰的骑兵顿时被打了一个狠的。 更不要说。 当其正面。 是我手下绿水营那泼水一样正面打来的火枪子儿。 在我的有力指挥下,战场局势如精密齿轮般运转。 随着我一声令下,火枪队迅速站定,整齐地举起枪,瞄准前方。 紧接着,大炮阵地那边火光一闪,炮弹带着呼啸的风声,划破长空。 火枪与大炮双重轰击,轰鸣声震耳欲聋,硝烟瞬间弥漫了整个战场。 花马刘和刘泽清精心组建的家丁亲兵团,在这猛烈的攻击下,毫无招架之力,瞬间土崩瓦解。 这损失堪称惨重,不过一转眼的工夫,原本看似坚固的前锋线,就像被一把无形的巨刃削过,几乎被夷为平地。 地上满是人和马的尸体,侥幸存活的战马也大多身负重伤,挣扎几下后便再也没能站起来。 硝烟滚滚,刺鼻的硝烟味弥漫在空气中。 此时,我的绿水营士兵们,端着枪稳步向前推进,进行弹幕徐进战术。 每一次枪声响起,就像密集的爆豆声,而这每一声,都意味着敌人遭受了一次沉重的打击。 一颗颗子弹精准地射向敌人,敌人不断倒下,鲜血染红了大地。 终于,我停下了脚步。 环顾四周,我的面前,已经没有敢于正面与我对峙的敌人了。 但我的士兵们士气正旺,绿水营、泰山营、金蛇营,如汹涌的潮水般,朝着敌人的方向继续压了上去。 这一次,花马刘和刘泽清插翅难逃,他们的部队彻底崩溃,四散开来,只能分批投降。 与此同时,袁承志等一众高手穿梭在战场的废墟之中,目光如炬,四处寻找二刘的踪影。 而我站在高处,俯瞰着这一切,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一次,我要一口气把整个花马刘和刘泽清的势力全部吃下,彻底将他们连根拔起,不留一丝后患。 袁承志终究还是。 棋差一招。 他失望了。 无论如何也难以想象,最终成功生擒花马刘和刘泽清的,竟然会是梅剑和与飞天魔女孙仲君。 那二人像是打了胜仗的将军,意气风发、兴高采烈地将俘虏带到我的面前。 看着被押解而来的花马刘和刘泽清,我的眼神瞬间变得冰冷。 没有丝毫的犹豫,甚至未给这二人开口说废话的机会,内心的厌恶与决绝让他直接下达了处决的命令。 利刃闪过,鲜血溅出,在我看来,这两人早已腐朽不堪,灵魂被贪婪和腐败填满,烂到了骨子里。 我深知,这两人所率领的军队,完全是旧时代的残渣。 士兵们个个都是兵油子,平日里偷奸耍滑、纪律涣散,毫无斗志与信念可言。 指望这样一支乌合之众去奋勇杀敌、打好一场仗,简直是天方夜谭。 所以,我没有丝毫的迟疑,当机立断下令将这两支军队打散,进行重新整编。 整编工作繁杂而艰巨,低级军官需要重新接受严格的考核,只有通过考核,证明自己有能力、有担当的人,才有资格继续留在岗位上。 而对于那些高级军官,我很清楚他们中不少人早已深陷腐败的泥潭,与旧势力勾结紧密,对他们进行清洗势在必行。 在我雷厉风行的手段下,整编工作出乎意料地顺利,如同开闸的洪水,迅速而有力地推行了下去。 日子一天天过去,随着我的势力的不断扩大和影响力的提升,陆续又有大批的敌人被抓捕或者逼降,人数竟超过了十万之众。 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仔细核对数字时,发现存在诸多出入,但我此时也无心去管这些细节。 在我眼中,这总归是一件大好事,有了这些人力,我的实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 如今,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看南京城那边如何应对、如何抉择了。 果不其然。 南京方面的态度竟好似夏日里骤变的天气,一下子就软了下来。 之前那强硬如铁石般的姿态瞬间消散不见,就好像一阵风,吹走了所有的锋芒。 之前,南京方面那口气强硬得好似坚硬的磐石,不容置疑地要求我们放弃手中至关重要的兵权。 那言语中透露出的自高自大,直是让人作呕。 他们的自以为是,好像随随便便就能打发我们,说服我们,收拾我们。 仿佛只要我们不答应,就会立刻引发一场腥风血雨。 然而,随着二刘十万大军的兵败,此刻的他们却像是换了一副面孔。 甚至在私下里,南京方面派人找到了我,言辞极为恳切地和我商议起来,还让我开价儿。 那派来的人满脸堆笑,语气中带着讨好,仿佛我提出什么条件他们都会答应似的。 可我又怎会轻易被这表象所迷惑呢? 我当然知道这不过是在扯皮罢了,就像是一场精心编排的闹剧,他们不过是在演给我看。 其实,在他们那看似友好的笑容背后,我早已洞悉了他们的阴谋。 我已经通过自己的情报网络得知,南京方面已然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们打算向左良玉请援。 左良玉手握号称六十万重兵,势力不容小觑,一旦得到他的支持,南京方面的底气无疑会更足。 同时,他们还计划调高杰部和黄闯子部的兵力,准备来袭击我们。 他们调动兵马的动作就像是在黑暗中缓缓拉开的大幕,一场阴谋正在悄然上演。 而这一切的目的,不过是为了拖延时间罢了,他们妄图通过这种手段来稳住我们,为他们的下一步计划争取时间。 但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在拖呢? 我表面上不动声色,和他们虚与委蛇,内心却在焦急地等待着一个消息。 我在等城里金龙帮的消息,那是我精心布下的一枚棋子。 金龙帮在南京城根深蒂固,有着庞大的势力和广泛的眼线。 我早已和他们暗中达成了协议,只要他们在城内成功制造混乱,扰乱南京方面的部署,我就能趁机而动。 一旦他们那边传来成功的消息,我就能以最低的代价,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轻松拿下南京。 到那时,这乱世的局势或许就会因我这关键的一步而彻底改变。 我仿佛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那曙光正穿透层层迷雾,向我缓缓走来。 第29章 马士英 南京,这座古老而繁华的城市,如今已被我紧紧包围。 城墙高耸,城门紧闭,城内的人们惊恐不安,而城外的我却胸有成竹。 南京城内虽有兵马,但这些士兵军纪败坏,战力大减。 他们不仅无法与我的军队抗衡,甚至连出城迎战的勇气都没有。 毕竟,一旦战败,后果不堪设想。 在这种情况下,南京的京营兵马只能选择坚守。 然而,这只是暂时的,因为我的计划早已在暗中展开。 城内的金龙帮,一个看似普通的帮派,实际上却是我布局的关键所在。 在这个帮中,有人正在悄悄集结,他们的首领是洪胜海和罗立如。 我对这两人许以重诺,事成之后,他们将各自统领一军,成为一方军头。 这个诱惑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因此他们毫不犹豫地接受了我的条件,并开始积极筹备。 当然,平心而论,我对洪胜海确实存在一些看法。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他毕竟是袁承志的人。 这一点让我在对他的评价上不得不有所保留。 我心中暗自思忖着,这个洪胜海是否就是日后那个声名赫赫的神龙教主洪安通呢? 毕竟,洪安通以其高深的武功和精湛的用毒技巧而闻名于世。 仔细想来,这种可能性并非不存在。 洪安通的武功高强,而袁承志本身也是一位武艺超群的高手,洪胜海极有可能是从袁承志那里学到了这身绝世武功。 不仅如此,洪安通还精通用毒之道,这与何铁手的专长不谋而合。 或许,洪胜海正是在何铁手那里学到了驱蛇、用药以及下毒的本领。 不过,尽管我对洪胜海的身份有所怀疑,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仍然是一个可以利用的人。 毕竟,在我们的计划中,他和另一个人将带领我早已安排好潜入南京的人员,实施一场惊心动魄的夺门行动。 南京城,这座历经风雨的古都,承载着无数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底蕴。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它都是朱元璋一手精心打造的国都,凝聚了他大量的心血和智慧。 朱元璋对南京城的建设可谓是不遗余力,他不仅投入了巨额的资金和人力,还亲自参与规划和设计。 这座城市的城墙高大坚固,防御设施完备,街道布局合理,宫殿建筑宏伟壮观。 可以说,南京城在当时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堡垒。 然而,即使是如此坚固的城池,也无法阻挡历史的车轮。 明成祖朱棣在夺取皇位后,毅然决定将都城迁往北京。 但这并没有让南京城失去其重要地位,仁宗朱高炽在位期间,仍然对南京城念念不忘,甚至有将都城迁回的想法。 如果不是仁宗在位时间太短,只有短短一年,或许他真的会付诸行动,将都城迁回南京。 毕竟,南京城对于明朝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和价值。 面对这样一座坚城,想要通过武力强攻来夺取它,无疑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因此,只能采取智取的策略。而我当初之所以将超编的人员陆续送入南京,并让他们混杂在金龙帮中,目的就是为了最终实现夺取南京城的计划。 为了这场至关重要的攻城之战,我孤注一掷,投入了全部的鲁密铳,每一支铳都承载着此战必胜的希望。 随着短铳尖锐的声响划破长空,那炸裂的轰鸣声仿佛是开启胜利之门的前奏。 罗立如和洪胜海毫不犹豫,迅速挥动手中旗帜,旗帜烈烈作响。 在旗帜的指引下,大股兵马如汹涌的潮水般,呐喊着向城头杀去,目标直指城门瓮城,那里是入城的关键,谁掌控了瓮城,谁就掌握了这场战斗的主动权。 其实这些兵并不是特别好,关键是训练时间不足,又在金龙帮里混了些日子,但这是个比烂的时代。虽然在我看来他们需要重训,可却比南京城的老爷兵要强多了,随便一打,什么都有了。 紧接着,信号腾空而起,那绚烂的光芒在灰暗的战场上空格外夺目。 与此同时,城门缓缓被打开,发出沉闷的吱呀声。 一接到那期待已久的信号,我当机立断,大手一挥,高声下令攻城。 大军如同决堤的洪流,在确定城门安全无误后,浩浩荡荡、源源不断地涌入城中。 然而,预料之中的抵抗还是出现了。 城中的守军负隅顽抗,试图做最后的挣扎。 但我毫无惧意,心中有着十足的底气。 一来,我军已然成功攻入城中,占据了有利的态势,就如同锋利的楔子深深嵌入敌人的防线;二来,我手中还握着九公主这张至关重要的牌,她的存在就像一颗威慑力巨大的棋子,让很多人在这场争斗中选择了观望,就如同当年靖难之役时,许多人在局势不明朗前选择中立一样,他们不想轻易站队,以免站错阵营而万劫不复。 再者,我精心筹备,用人不疑,所率领的皆是精锐之师,岂是轻易能被阻挡的? 更不用说,此次连华山高手都已出动,他们个个武艺高强,在战场上如入无人之境。 寒光闪烁间,尽显高手风范,试问,哪个敌人敢轻易反抗? 杀! 面对那些仍负隅顽抗、不识天数的敌人,我军毫不留情。 这些人,一来数量稀少,在我大军压境之下,不过是沧海一粟;二来实力微弱,根本无法与训练有素、士气高昂的我军抗衡。解决他们,轻而易举,不过是片刻之间的事。 马蹄声碎,喊杀声震破金陵的暮霭,部队如汹涌潮水般攻入南京城。 看着这座繁华却又在风雨中飘摇的古都,我深知局势的紧迫,当机立断,大手一挥,下令兵分三路。 “一路直取皇城!记住,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要先把福王控制起来!他是这弘光小朝廷的招牌,控制住他,就能稳住大半局面!” 我目光如炬,对着第一队精锐大声下令。 他们领命而去,身影迅速消失在街道的拐角,向着那象征着权力中心的皇城奔去。 “第二路,目标是国库和兵杖局!那些物资是军队的命脉,是维持这天下安稳的根基,务必牢牢控制!” 第二队士兵齐声应和,朝着储存着巨额财富与兵器甲胄的重地飞驰而去。 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地方,便是弘光小朝廷的主心骨——马士英的府邸。 此人老谋深算,在朝中党羽众多,若不将他控制住,后患无穷。 此刻,夜幕已经悄然降临,马府被我的士兵里三层外三层紧紧包围。 高大的朱漆大门紧闭,可门内的惶恐与不安却仿佛能透过门缝溢出来。 马家众人在府内如惊弓之鸟,在惴惴不安中等待着未知的命运。 我大步走到马府门前,心中的豪迈与急切让我来不及多做思量,猛地抬起手臂,积聚全身力气,一巴掌重重地拍在大门之上。 “轰”的一声巨响,那看似坚固的大门竟被我这一掌拍得摇摇欲坠,最终“砰”地一声轰然倒地。 我大踏步往里走,身旁士兵们手持利刃,寒光闪烁。 马府的亲兵们早已被这气势吓得脸色惨白,他们很清楚眼下的局势,无一人敢上前阻拦。 “给我带路,直抵马士英所在之处!” 我一把揪住一个吓得瘫倒在地的家仆,厉声喝道。 那仆人哆哆嗦嗦地站起身,连滚带爬地在前面引路,带着我们穿过曲折的回廊、幽深的庭院,一步步逼近马士英的居所。 天色阴沉,铅云低垂,如一块沉甸甸的幕布,将整个世界都笼罩在压抑之中。 堂内,烛火摇曳,映照着马士英那张满是惊惶与困惑的面庞。 他木雕泥塑般地端坐在正堂的主位上,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前方,眼神空洞而又茫然。 就在不久之前,崇祯帝自缢煤山的噩耗传来,那一刻,山河变色,天下震动。 在这风云激荡、乾坤颠倒的乱世之中,马士英敏锐地嗅到了机会的气息。 他奔走四方,联络四镇总兵,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一番纵横捭阖,成功将福王推上皇位,建立了弘光朝廷。 江天险,划江而治,为大明保留一丝复兴的 那时的他,意气风发,壮志凌云,心中满是匡扶社稷、中兴大明的宏伟抱负。 他曾在心底暗暗发誓,即便不能挥师北伐,收复中原,也要凭借长希望。 然而,命运似乎总爱捉弄人。 他日夜担忧、枕戈待旦防备着的满清铁骑,尚未踏入南方半步,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变故却如汹涌的潮水般接踵而至。 先是冒出了一个自称太子的人,搅得朝堂上下人心惶惶。 这本就让他焦头烂额,可还没等他想出妥善的应对之策,更惊人的消息传来——长平公主现身,而且还得到了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华山派全力支持,竟拉起了一支气势汹汹的大军,直逼南京城而来。 这长平公主所率的军队,战力之强,远超想象。 花马刘和刘泽清两位总兵,麾下兵马十余万之众,皆是身经百战的精锐。 然而,在与长平公主的军队正面交锋时,竟然一败涂地。 那场野战,喊杀声震天,鲜血染红了大地,十余万大军几乎全军覆没,连突围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如今,二刘战死沙场,曾经作为弘光朝廷重要支柱的四镇,一下子折损了一半。 而南京城,这座承载着无数人希望的都城,也在敌军的突然袭击下宣告失守。 马士英望着空荡荡的大堂,耳边似乎还幻想起城外的喊杀声和百姓的哭号声。 他的双手紧紧地抓住座椅的扶手,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莫非,真的是天意如此,要我灭亡?” 他在心底悲怆地呐喊着,一股强烈的不甘如熊熊烈火般在胸腔中燃烧。 他不甘心就这样失败,不甘心自己的宏图大业还未展开就已化作泡影,不甘心大明的江山就这样在自己手中摇摇欲坠。 晨光熹微,在一个神色惶恐的下仆引领下,我踏入正堂。 堂内烛火摇曳,光影交错,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压抑的气息。 一眼望去,我便看到了马士英。 他头发蓬乱,几缕发丝肆意地垂落在脸颊旁,显得格外狼狈。 身着的文官素服也满是褶皱,仿佛在诉说着他彻夜未眠的煎熬。 身前的桌案上,一把精致的剑静静摆放着,剑身的寒光在微弱的光线中闪烁,透着几分肃杀之气。 那个下仆头垂得极低,根本不敢直视马士英,刚把我带到,便如获大赦般,慌慌张张地调头跑了。 我对此毫不在意,稳步踏入屋内。回想起凌晨攻城的场景,喊杀声震耳欲聋,硝烟弥漫,如今不过几个时辰,天色已然大亮,可这城中的局势却已天翻地覆。 马士英曾匆忙赶赴城墙,试图组织抵抗,然而,他的脚步还未踏上城墙,城门便已被攻破,大势瞬间土崩瓦解。 他只能失魂落魄地回到家中,如困兽般枯坐在这正堂之内。 此刻,他目光空洞地看着桌上的剑,声音沙哑而疲惫:“罢了,成者王侯败者寇,你们赢了,杀了我吧。只希望你们不是利用九公主,而是真的扶保她登基。” 我走上前,目光被那把剑吸引。 伸手拿起,入手沉甸甸的,质感十足。 “沧浪”一声,我拔剑出鞘,剑身寒光闪烁,明亮得如同深秋的一泓秋水,锋芒毕露,端的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剑。 我心中暗自评判,这剑虽比不上金蛇剑那般举世闻名的神兵利器,可与我平日所佩的、价值百两银子的寻常宝剑相比,却要胜出许多。 不过,我仅仅是欣赏片刻,便将剑还入鞘中。 随后一抬手,“当啷”一声,整柄剑稳稳地飞回剑架。马士英原本低垂的头猛地抬起,眼中满是疑惑,死死地盯着我,似乎怎么也想不明白,我为何不拔剑杀了他。 我微微一笑,开口说道:“我知道,你心中定是充满疑惑,或许还以为我们是心怀不轨的乱臣贼子,妄图借公主之名行篡国之事。” 马士英嘴唇动了动,虽未出声,但那表情分明在说:难道不是这样吗? 我神情一正,郑重道:“不是的。我们扶立公主,是真心想要做一番大事。我们一心想要扶助大明,拯救这风雨飘摇的江山,却又不想重蹈张居正、戚继光的覆辙,我们的军队也不愿成为第二个戚家军,你能明白吗?” 马士英听闻此言,脸上不由得泛起一丝苦笑。 他怎会不明白,张居正一生鞠躬尽瘁,一心只为国家,死后却被万历皇帝清算,家族蒙难;戚继光立下赫赫战功,北击蒙古,南灭倭寇,却落得个郁郁而终的下场。 他一手训练出来的戚家军,不仅被朝廷拖欠军饷,甚至还遭到朝廷的诱杀。朝廷将那几千立功无数的大明将士骗得放下武器铠甲,引入瓮城之中,残忍地屠戮殆尽。 如此惨剧,马士英想起来都满心苦涩,实在是无话可说,也无从解释。 他抬眸看向我,心中已然明白,为何我们会选择扶立女帝。 一个女帝,注定难以被天下人轻易接纳,在这男尊女卑的世道,她犹如羽翼未丰的雏鸟,孤立无援。 所以,她只能依靠我们来治理这个国家,也只能毫无保留地信任我们。 男人天生渴望权力,即便年幼的皇子,也终有长大掌权的一天;而女人不同,女人的身份永远不会改变,哪怕是一代女皇武则天,到了暮年,还不是被逼迫退位。 第30章 女帝洪英 黎明的曙光已经穿透了厚重的云层,洒在了这座古老的城市上,但整个城市却弥漫着一种令人窒息的压抑氛围。 这座曾经辉煌的古都,如今正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抉择,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压力笼罩着。 街道上,到处都是全副武装的大兵,他们神情严肃,荷枪实弹,给人一种紧张的感觉。 百姓们则躲在门窗后,透过缝隙偷偷观察着外面的情况,没有人敢轻易走上街头。 弘光帝,或者说福王,此刻正战战兢兢地站在那里,被梅剑和、孙仲君两人紧紧看守着。 其实,他们并不是不能杀了他,只是在还位仪式上,他还有一些用处。 然而,这一切的关键,都取决于我面前的这位马先生——马士英。他的决定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局势的走向。 也许有人会感到疑惑,为什么我会如此看重马士英呢? 毕竟,他的名声并不好。 但这真的重要吗? 我需要别人来告诉我谁是忠臣,谁是奸臣吗? 我只知道,在这弘光小朝廷中,正是马士英一个人在苦苦支撑着。 他是一个有能力的人,这一点毋庸置疑。 我当然要善加利用他的才能。 除非,他真的一心求死。 那么,马士英想死吗? 不,他同样有着自己的抱负和野心,怎么可能甘心就这样死去呢? “你做这一切,难道真的不是想要当皇帝吗?” 马士英突然站起身来,目光如炬地盯着我,似乎想要看穿我的内心。 我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冷笑。 这笑容中,既包含了对他问题的不屑,也透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自信。 尽管我只是冷笑了一声,但马士英却像是得到了某种答案一般,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他缓缓坐回椅子上,原本紧绷的身体也逐渐松弛下来。 有些事情,其实无需多言。 如果我真的有野心称帝,那么以我的实力和手段,完全可以直接起兵造反。 又何必非要拉上一个九公主呢? 就算我需要利用九公主的名分来达到某种目的,大可以直接娶她为妻,将她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可我为何要如此大费周章,不仅将她推上女帝的宝座,还让她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呢? 这其中的缘由,马士英自然心知肚明。 我之所以如此多此一举,正是因为我对皇位毫无兴趣。 至少在目前这个阶段,我根本没有丝毫染指皇位的念头。 如此一来,马士英便无需担心自己会被人指责为与奸贼勾结。 他依然可以心安理得地扮演那个扶国救社稷的忠臣角色。 有了老马的投诚,我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笑声在房间里回荡,仿佛整个世界都能听到我的喜悦。 我毫不犹豫地告诉老马我的打算,因为时间紧迫,容不得半点拖延。 我开门见山地说:“老马,我知道你们派人去联络左良玉了,你们希望借助他的力量来填补四镇之中二镇的空缺。不过,左良玉这个人,我早就对他心存不满,一直想找机会除掉他。他的部下虽然号称有六十万兵马,但实际上与土匪无异,甚至还不如土匪。这样的军队,有还不如没有!所以,我已经下定决心要消灭左军。” 我稍稍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但是,打仗最关键的就是钱粮。老马,锦衣卫仍然由你掌管,我希望你立刻派出锦衣卫,拟定一份名单。这份名单上的人,无论是官员还是商人,只要名声不好,而且家境富裕,就以确凿的罪名将他们包围起来,进行抄家。这样一来,我们不仅可以得到大量的财富,还能为国家除去一些害群之马。到时候,这些财富我们一人一半,一半作为我的军费,另一半则作为你的行政费用,你觉得怎么样?” 马士英听完我说的话后,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 他心里其实早就有过类似的想法,只是一直没有付诸实践。 毕竟,他所领导的本部人马数量有限,而其他四镇的大军则需要时刻防备满清的南下进攻。 此外,左良玉对他也心存不满,早就有不恭敬的心思,一直想找机会做点什么。 再加上江南的那些士绅老爷们,个个都需要安抚和讨好。 在这样的情况下,马士英觉得自己实在是无能为力。 他所能做的,仅仅是勉强维持着这个庞大的架子不倒罢了。 然而,现在的情况却发生了变化。 我一战击败了二刘,不仅成功收降了他们的军队,还将自己的本部兵力扩充到了超过二十万之众。 拥有如此强大的势力与他联合,马士英心中的担忧顿时减轻了不少。 与此同时,马士英对我的看法也有了很大的改变。 他开始对我另眼相看,认为我并非等闲之辈,而是一个有能力、有魄力的人物。 真是不比不知道啊,这一比较简直让人吓一大跳! 想当年崇祯皇帝在位的时候,他也同样一直被钱粮的问题所困扰。 然而,面对这样的困境,崇祯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他所能做的,无非就是不断地加征赋税罢了。 可是,老百姓们已经穷得连裤子都没得穿,连饭都没得吃了,他竟然还在老百姓的头上增加赋税。 这岂不是在开玩笑吗? 这无异于雪上加霜,让老百姓的生活更加艰难困苦。 相比之下,我可就聪明多了。 我深知穷人本来就没有钱,要想找到钱,就不能再去压榨那些可怜的老百姓,而是应该从贪官和奸商身上下手。 毕竟,这些贪官污吏和奸商们,他们手中可是掌握着大量的财富啊! 而且,我搞钱并不是为了将其全部装进自己的口袋。 事实上,我所筹集到的资金不仅用于军费开支,还特意为马士英预留了一部分行政经费。 军费固然重要,然而行政方面同样需要资金支持。 毕竟,官员的薪资需要支付,百姓需要得到安抚,地方上的赈灾工作也刻不容缓,基础设施建设更是不可或缺。 过去,由于资金匮乏,许多事情都难以顺利开展。 钱就那么有限的一点,福王要修建宫殿,地方官员依然贪污腐败,如此一来,真正能够用于正经事务的资金几乎微乎其微。 面对这样的困境,马士英也深感忧虑。 然而,当我提出这个主意后,他立刻表示赞同。 不仅如此,他还要亲拟一份名单,其中大部分都是南京的地主大户。 这些人虽然富有,但往往不仁不义,而且拥有巨额的资产。 对于这样的群体,如果不采取一些措施,实在是说不过去啊。 我当即同意了马士英的建议。 很快,天下终于迎来了平定的时刻。 在正午时分,阳光炽热,我和马士英一同精心策划并演绎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戏。 随着军队缓缓打开从外至内的门户,那扇紧闭的大门缓缓开启,仿佛是一个新时代的序幕正在被揭开。 九公主的马车如同一支离弦之箭,长驱直入,径直驶向权力的核心。 福王在这股强大的气势面前,不得不屈膝跪地,将政权交还到九公主手中。 从此刻起,世间再无弘光帝的名号,取而代之的是大明女皇朱?娖的时代。 她将以洪英为年号,开启属于她的统治篇章。 为了这一历史性的时刻,我还暗中做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私活”。 我撰写了一篇文章,详细阐述了自大明成祖皇帝之后,大明的天子们几乎是一代不如一代。 从宣宗开始,大明便踏上了一条退步之路。 成祖爷的开放政策被逐渐摒弃,取而代之的是保守的内守策略。 这种转变导致了兵事的衰落,瓦剌势力因此坐大,对大明构成了严重威胁。 不仅如此,交趾这个重要的地区也在宣宗时期重新丢失。 然而,即使是这样的情况,宣宗仍然被后世誉为“好皇帝”,受到了过度的夸赞。 接下来,便是那位被称为“叫门天子”的皇帝。 他之所以能获得“英宗”的称号,完全是因为景泰帝和成化帝在背后默默为他收拾烂摊子。 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是景泰帝被污蔑为“戾皇帝”,而成化帝也遭到了人们的拼命抹黑。 在这之后呢,剩下的那些人里面,也就只有一个武宗还稍微能拿得出手一些。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武宗最终竟然也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被文官集团给害死了! 武宗当时觉得自己的病情一直没有好转,就提出想要换个医生、换种药试试。 可那些文官们却根本不把他的话当回事儿,不仅坚决不允许他这么做,甚至还对他百般阻挠。 就这样,武宗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最后不幸离世。 说起来,其实那位道长皇帝本来也是难逃一死的。 不过呢,他这个人特别聪明,而且还非常机警,再加上运气也不错,所以才能一次又一次地从死神手里逃脱,一直活了下来。 只可惜啊,这位道长皇帝虽然保住了性命,却并没有什么作为。 他既不懂得改革创新,也不愿意上朝处理政务,整天就知道沉迷于一些修仙问道的事情。 好不容易等到他的儿子裕王当上了皇帝,本以为这下终于可以有所作为了,谁知道这裕王刚想做点正经事,就被那个高拱指着鼻子大骂一通:“滚一边去,生你的孩子去吧,内政方面根本不需要你来插手!” 在此之后,是万历。 万历皇帝朱翊钧在位期间,虽然不能说他完全没有能力,但他所做的恶事确实不少,导致他死后的下场异常凄惨,这或许就是所谓的报应吧。 首先,他对张居正的所作所为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张居正作为明朝着名的政治家和改革家,在他生前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在张居正病逝后,万历皇帝却对他进行了反攻倒算,不仅剥夺了他的官职和荣誉,还抄没了他的家产,使得张居正的家人和追随者都受到了牵连。 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无疑是对张居正的极大不尊重,也让许多人对万历皇帝的人品产生了质疑。 其次,万历皇帝还害死了戚家军。 戚继光所率领的戚家军是明朝历史上一支非常着名的军队,他们在抗击倭寇和保卫边疆等方面都立下了赫赫战功。 然而,就是这样一支英勇善战的军队,却在万历年间遭到了皇帝的打压和迫害。 戚继光本人也因为受到排挤而郁郁而终,这实在是令人惋惜。 而戚家军在失去了戚继光的领导后,也逐渐走向了衰落,最终被自己人搞死,这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损失。 除了以上两点,万历皇帝还有一个备受诟病的地方,那就是他长达四十年不上朝。 这一行为不仅导致朝廷政务的荒废,也使得国家的政治局势变得越来越不稳定。 在他之后,明朝的皇帝们也大多表现不佳,如一月皇帝明光宗朱常洛,在位期间沉迷于吃药和玩女人,虽然在短时间内飞黄腾达,但最终却因为过度纵欲而早早离世。 而他的继任者天启帝朱由校,面对空荡荡的内帑,几乎是欲哭无泪,因为万历皇帝之前的一系列错误决策,使得国家的财政状况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天启帝确实有一定的能力和天赋,他自幼就展现出了成为皇帝的潜质。 在老魏的辅佐下,他迅速掌握了真正的皇权,展现出了非凡的统治才能。 然而,正因为他的成功,也引来了一些人的嫉妒和怨恨。 这些人不择手段地谋害了天启帝的子嗣,使得他失去了继承皇位的血脉。 最终,天启帝也遭遇了不幸,如同武宗一般,过早地离世。 这无疑给大明朝带来了巨大的动荡和危机。 随后,崇祯帝登上了皇位。 他一开始就被东林党所迷惑,被他们的花言巧语所误导。 尽管崇祯帝本人非常勤奋努力,但他的决策却往往受到东林党的影响,导致国家政治日益腐败,社会矛盾不断激化。 崇祯帝的努力并没有改变大明朝的命运,反而加速了它的灭亡。 他的种种举措都成为了敲响亡国之音的助力,最终大明朝在他的统治下走向了覆灭。 回顾这些失败的皇帝,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趋势:男皇帝的气运似乎已经消散。 他们的统治往往伴随着各种问题和困境,无法挽救国家的颓势。 因此,有人认为,国家现在需要一位能够破旧立新的女皇帝。 只有女性统治者才能带来新的气象和变革,拯救大明朝于水火之中。 第31章 关键人物——高杰 朱?娖登基之后,整个大明王朝都迎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新明。 这是新明的第一次早朝,宫廷内外都弥漫着一种紧张而又期待的气氛。 然而,对于这一切,我早已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我毫不畏惧地站在女帝朱?娖的身旁,这个位置虽然看似只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实际上,我才是真正的万众之首。 毕竟,初登基的朱?娖又能懂得多少治国之道呢? 别开玩笑了,她之前不过就是个天真无邪的毛丫头,甚至还有一段时间被恋爱冲昏了头脑,竟然以为自己可以和袁承志有什么发展。 可别忘了,她的父亲可是杀了袁承志的父亲啊,而且还是用了最为残忍的凌迟之刑,整整三千多刀! 在这样的血海深仇面前,她怎么可能还会有什么想法呢? 更别说温青青那善妒的脾气了。 所以,目前来说,朱?娖只能暂时充当一个傀儡,国家大事,自然就由我一言而决了。 我站在大殿之上,用洪亮而坚定的声音说道:“诸位,今天是大明新朝的第一次大朝会,时间紧迫,我也不再赘言。大家心里都清楚,如今的大明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若再不进行彻底的改革,不仅国家会灭亡,天下苍生也将陷入无尽的苦难。因此,大明必须要破旧立新,推陈出新!” 稍稍停顿了一下,我接着说道:“接下来,我要向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大明的新政。首先,我们将废除五军都督府。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全新的机构——军机处。军机处将专门负责整个大明的一切军事事务,而本官将担任军机处的领衔大臣。至于其他军机大臣的人选,我会与马阁老共同商议决定。” 我注意到,当我提到马士英时,他的脸上露出了明显的满意之色。 这至少说明,我的决策并非轻率之举,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毕竟,马士英对朝堂的了解远比我更为深入,他的经验和智慧无疑会对我有所帮助,避免我犯下一些低级错误。 然而,就在我暗自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却听到了一些不满的声音。 原来,五军都督府自大明立国之初便已存在,尽管如今它早已名存实亡,但仍然有许多人在其中挂职领薪。 而这些人,基本上都是大明的勋贵。 我如此大刀阔斧地废除五军都督府,无疑是断了他们的财路,砸了他们的饭碗。 “五军都督府可是太祖皇帝在位时就设立的,岂能容你如此轻易地说废就废!” 有人义愤填膺地喊道。 “是啊,这可是关乎国家安危的大事,理应在朝堂之上共同商议,岂能由你一人说了算!” 另一个人也附和道。 “年轻人啊,你虽凭借武力登上高位,但也应当为国尽忠,驰骋沙场,这一点我们并非不理解,自然会全力支持你。然而,你若执意要废除五军都督府,导致大明军方出现混乱,这后果你可承担得起?” 又有一人语气严厉地说道。 我静静地听着这些人的言辞,待他们说得差不多了,我转头看向马士英,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地问道:“这些人,你应该都认识吧?” 马士英显然没有料到我会突然发问,他略微一怔,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表示认识。 我见状,轻笑一声,随即朗声道:“既然如此,那就好办了。归大人,请将这些人拿下吧。” 我的话音刚落,只见一个模样酷似老农的人从殿侧闪身而出。 他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如鬼魅一般,身形一闪,如疾风般迅速,紧接着便是“啪啪”两声脆响。 原来,这归辛树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巴掌一个,将刚才还在慷慨陈词的官员们全部打倒在地。 他的动作快如闪电,让人根本来不及反应。 那些官员们甚至连惊呼都来不及发出,就已经像被抽走了脊梁骨一样,软绵绵地瘫倒在地。 归辛树一击得手后,面无表情地一挥手。 瞬间,一群身着锦衣卫服饰的人如幽灵般从暗处涌出。 他们手提锋利的绣春刀,寒光四射,令人不寒而栗。 这些人显然都是训练有素的高手,他们迅速而有序地将那些被打倒的官员们一一捆绑起来,整个过程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我逮着这些官员,一一从马士英口中问了名字,然后我直接在龙案上写了一道圣旨,用女帝朱?娖的玉玺盖了章。 “先把这些人的家给围了,”我把圣旨给了归辛树,道:“着锦衣卫查一下他们的身家,若有大量金银,就让他们解释一下财产来历,说不明白,有差漏的,皆按太祖旧例惩罚。” 什么是太祖旧例? 就是剥皮萱草。 大明的官场,简直就是一摊浑水,清正廉洁的官员简直是凤毛麟角。 无论是那些文官,还是那些武勋,无一不是贪赃枉法之徒。 只要稍微一调查,就能轻易地抓住他们的小辫子。 我本来就打算要树立自己的威望,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可不是好惹的。 而这些人竟然不知死活地自己跳出来,那我自然也不会对他们客气了。 然而,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而已,远远谈不上结束。 这不过是一场大戏的序曲罢了。 我推行的大明新政,他们居然敢在我刚刚推出第一项政策的时候就跟我唱反调,这简直就是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接下来,我站在高台上,目光如炬地扫视着台下的众人,然后用洪亮而坚定的声音宣布了其余几项改革措施。 首先,我决定以我麾下的兵马为核心力量,建立一支初步规模为二十万人的新军,这支军队将被命名为大明国防军。 这支军队将接受最严格的训练,配备最先进的武器装备,成为保卫大明国家安全的坚强后盾。 其次,为了满足军队的军需需求,我决定征收商税。 过去,大明一直沿用旧例,实行三十税一的政策,甚至有些地方根本没有征收商税。 然而,从现在开始,这种情况将彻底改变。 任何敢于拒绝缴纳商税的商人,我都会毫不留情地抄没其全家财产。 最后,我郑重宣布,大明将全面恢复锦衣卫、东厂、西厂以及内厂等机构。 你们这些文官集团不是一直很嚣张吗? 你们东林党不是自认为很牛吗? 好,那我现在就把大明过去的厂卫制度统统恢复,看看你们还能怎么牛! 锦衣卫将继续负责监察百官,确保官员们清正廉洁、奉公守法。 内厂则负责梳理皇宫大内的事务,保障皇室的安全和尊严。 东厂将承担起处理大明大案要案的重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而西厂则专注于国家情报工作,搜集各种情报信息,为国家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在大明这套严密的制度下,无论你是什么身份,是龙也得给我乖乖地盘着,是虎也得给我老老实实地卧着。 但凡有谁敢跳起来闹事,我都会毫不手软地将其一一收拾掉。 改革之路,荆棘丛生,每一步都充满了艰辛与挑战,其中的麻烦远超想象。 我甚至在一瞬间觉得归辛树一脉的门人弟子有所不足。 可这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我面对的这个大明王朝,早已腐朽不堪,千疮百孔。 朝堂上下,市井街巷,充斥着数不清的烂人。 他们贪婪成性,自私自利,为了一己之私不择手段,将国家和百姓的利益抛之脑后。 为了整顿朝纲,我一边找寻那些贪官污吏、权贵豪绅的罪证;一边紧锣密鼓地安排人手,对罪大恶极之人进行抄家,期望能借此威慑那些心怀不轨之徒,为改革清扫些许障碍。 然而,改革触动了太多人的利益,一时间,反抗与叛乱如野草般肆意疯长。 大明的官员,仗着自己昔日的权势,豢养家丁无数;那些富贵人家的仆人,也在主人的煽动下蠢蠢欲动。 这些人,随便振臂一呼,很容易就能拉起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的队伍,公然与改革对抗。 一开始只是小股势力的反抗,可随着局势的失控,造反的人越来越多,很快就汇聚成了成千上万的反叛大军。 若是马士英处在我的位置,恐怕早就被这汹涌的反叛浪潮吓得瑟瑟发抖、畏缩不前了。 但我绝无半分退缩之意,事关大明的生死存亡,绝不能因为这些阻力就半途而废。于是,我毫不犹豫地下达了镇压的命令,派出绿水营前去平叛。 我不仅派出了绿水营,连大炮也拉出来了,将士们在我命令下,毫不犹豫的进行了开火。 在一阵阵排铳下,死伤顿时无数。 经过一番激烈的战斗,在我坚决且强烈的意志下,这场突然而起来势汹汹的叛乱终于被平息,南京城也逐渐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然而,我心里非常清楚,这仅仅只是一个开端而已。 面对如此复杂的局势和众多的挑战,我深知不能有丝毫的松懈。 于是,我当机立断,毫不犹豫地下令建立国税营。 这个决定并非草率之举,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重要举措。 首先,我决定先组建一支三千人的队伍。 这三千人将作为国税营的核心力量,他们将接受严格的训练,成为一支纪律严明、战斗力强大的队伍。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计划逐步扩充国税营的规模,最终达到三万人的规模。 这样一支庞大的队伍,将能够有效地维护国家税收的稳定和安全。 为了确保国税营的战斗力,我决定完全按照野战军的标准来打造他们。 这意味着他们将接受高强度的军事训练,掌握先进的战斗技巧和战术,具备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 我绝不允许那种抓几个人挡在前面暴力抗税的事情再次发生。 无论是谁,只要敢触犯国家税收的法律,我都绝不姑息。 一旦被我发现,必将严惩不贷,甚至抄家灭族,以儆效尤。 同时,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军事需求,我还设立了金龙营、青竹营、天广营、难敌营、崔家营、绿林营等十数个营地。 这些营地将分别负责不同的任务和区域,共同构成一个严密的军事体系。 然而,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左良玉却趁机发难。 他显然抓住了我目前比较脆弱的时期,企图向我发起攻击。 他打出的旗号竟然是“奉天靖难”,这无疑是对我的公然挑衅。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想要效仿我,扶持潞王登上皇位。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我并没有惊慌失措。 早在之前,我就已经派遣使者前往目的地,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和协商。 相信我的使者能够妥善处理好这一局面,为我争取到足够的时间和支持。 为了确保军权的稳固、边境事务的顺利处理以及新明朝的安全无虞,我深感需要寻找一位得力的帮手来协助我。 经过深思熟虑,我将目光投向了一个特别的人物——高杰。 高杰,乃是江北四镇之一,其地位举足轻重。 江北四镇,分别是黄闯子、高杰、花马刘以及刘泽清。 这其中,花马刘和刘泽清已被我成功收服,为此,我还特意派遣人员北上,接管二刘所剩的兵马和地盘。 至于黄闯子,目前我决定暂且按兵不动。 只要我不主动招惹他,相信他也不会给我带来太多麻烦。 为了稳定他的情绪,我甚至在第一时间就给他拨付了军饷,以显示我的诚意和善意。 然而,在这一系列的布局中,真正关键的人物还是高杰。 他不仅实力强大,而且具备成为我铁杆盟友的潜力。 只要我能巧妙地拉拢他,让他心悦诚服地站在我这一边,那么对于巩固我的地位和实现我的目标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时,左良玉蠢蠢欲动。 甚至他已经行动了。 一时间,我能够调动的,只有绿水,和泰山营。 这些兵力,我可以击败左良玉,没错,他就是这么烂。 我只要一万人,大约再加几千人的辅兵,运输物资给养,就能轻易的阵战而胜。 左良玉能有多强? 听他吹有几十万人。 他那几十万人要真的全都是精兵,他就可以立即登基当皇帝了。 我敢说,他手下能有五六千精兵就不错了。其余人,全是乌合之众。 很多可能根本就是土匪强盗。 因此,我宁可选择高杰,也没在意左良玉。 但是,在战斗中,要是有高杰的兵马出手,我的把握就十全十美了。 因为我知道,高杰手上,难能可贵的有一支骑兵。 有这支骑兵突袭左良玉,他能逃掉都算是本事大的了。 第32章 高杰部出兵 高杰原本是跟李闯混的,这一点在当时的江湖上可谓是人尽皆知。 然而,当我们深入探讨这个话题时,就不得不牵扯到一个与李闯有关的大瓜——李自成的故事。 据说,李自成原本在大明邮局工作,虽然这份工作算不上多么风光,但好歹也能养家糊口。 不过,他的老婆却对他颇有微词,觉得老李太过无能,每个月挣的那点钱根本不够家里开销。 面对老婆的抱怨,老李也无可奈何,只好拼命加班,希望能多挣点钱回家。 可谁能想到,好景不长啊! 大明的崇祯皇帝不知听了哪个所谓“大聪明”的馊主意,竟然下令关闭了邮局。 更要命的是,崇祯皇帝不仅听进去了这个建议,还对此深信不疑,二话不说就真的把邮局给关停了。 这一下,可苦了李自成。他突然之间就失去了工作,生活一下子变得无所事事起来。 而正是在这段失业的闲暇时光里,李自成意外地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他的老婆和张大户偷情。 这个发现对李自成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老婆会如此背叛他。 更让他气愤的是,他老婆为了和张大户双宿双飞,竟然勾结张大户,以欠钱不还为由,将他送进了监狱。 好在的是,好兄弟李过和刘宗敏这两个人,他们不畏艰险,毅然决然地带领着一群人,成功地将他从那暗无天日的牢狱之中解救了出来。 从此李自成走上了造反的道路。 自从李自成揭竿而起,开始造反之后,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想必大家都心知肚明吧。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李自成的势力逐渐壮大,他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仅如此,他还迎娶了一位小妾,名叫刑氏。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位刑氏,仅仅只是一个小妾而已。 因为李自成为了接过闯王这面旗,他娶了高桂英。 高桂英,代表李自成在继高闯王之后,成为李闯王的法理明证。 所以李自成后来不喜欢高桂英了,也不会去动摇高桂英的地位。 因此刑氏再漂亮,也只能当妾。 这刑氏啊,不仅才华横溢,而且容貌姣好,可谓是才貌双全。 然而,如此出众的她,却只能委身于李自成,成为他的小妾,这让她心中颇为不甘。 终于,在某一天,她偶然间瞥见了高杰。 高杰这人,虽然看起来平平无奇,但身材高大,面容英俊,眉宇间透露出一股正气,看上去像个正人君子。 刑氏本就对李自成心存不满,此刻见到高杰,心中不禁一动,心想:“或许可以试试和他在一起。” 于是,她开始有意无意地与高杰接触,而高杰面对刑氏这样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又怎能抵挡住她的魅力呢? 很快,两人便暗生情愫,如干柴烈火一般,迅速地走到了一起。 而这一段感情,对于他们彼此来说,都像是久旱逢甘霖,双方都对彼此非常满意。 可这事就是一个雷。 刑氏本是李自成的小妾,但她却与李自成的手下高杰产生了私情。 这可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如果让李自成知道了,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经过深思熟虑,刑氏和高杰都意识到,他们不能再继续这样下去了。 如果被李自成发现,他们肯定会死无葬身之地,而且还是死得非常凄惨的那种。 然而,当时李自成的事业正处于起伏不定的状态,并非一帆风顺。 这给了高杰一个可乘之机,他心想:“既然李自成的事业如此不稳定,那我何不趁机拉走一支部队呢?这样既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又能有一番作为。” 于是,高杰和刑氏私下里商量好了一个计划——背叛李自成。 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摆脱目前的困境,否则迟早会被李自成处死。 “杀人放火受招安”,这在当时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 高杰心想:“你李自成一门心思要造反到底,可我高杰却不想陪着你一起冒险。我要带着你们这些人转行去当官兵,这样或许还能有一条生路。” 就这样,高杰果断地采取了行动。 他趁着李自成不备,卷走了大量的钱粮和一支精锐的兵马,然后成功地投靠了官府,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官兵。 坦白说,高杰这个人,自身才能确实比较平庸,在带兵打仗方面,也只能算是一般水平。 然而,他的妻子刑氏却非常厉害。 她总是能够将一切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让高杰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专心带兵打仗。 正因为如此,即使李自成对高杰恨之入骨,却也对他无可奈何。 在这段时间里,高杰的势力逐渐壮大,最终成为了江北四镇之一,手握重兵,掌握着实权。 可是,如今的高杰却丝毫感受不到快乐。 他常常唉声叹气,忧心忡忡。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原来,在他的北面,有一个他最大的敌人——李自成。 李自成成功夺取了北京,如今正有坐望天下、席卷一统的趋势。 高杰心里很清楚,如果让李自成真的夺取了天下,那么这广袤的天下之中,恐怕就再也没有他高杰能够安身立命的地方了。 不仅如此,在他的旁边,还有一个让他颇为忌惮的人——左良玉。 左良玉的军队简直就是一群盗贼,他们早已不服王化,军纪涣散。 而且,这左良玉还总是蠢蠢欲动,不安于现状,似乎随时都可能对高杰发起攻击。 还有一点。 高杰本是一名降将,其背景并不干净,这使得他在朝堂之上备受冷落,无人为他仗义执言。 因此,他在朝廷中一直如履薄冰,行事异常谨慎。 每当夜深人静,高杰常常独自对着明月,长吁短叹,心中充满了愁苦与忧虑。 然而,就在这样一个夜晚,突然有人来访。 来者并非旁人,而是高杰的亲兵。 亲兵一到,便直接说道:“将军,夫人有请。” 听闻此言,高杰原本心中的烦闷和怒火瞬间被点燃,他正欲发作,却在听到“夫人”二字时,硬生生地将到了嘴边的责骂咽了回去。 高杰心里很清楚,自己虽然身为一军之将,但实际上真正能够依靠的人,唯有夫人而已。 若没有夫人在背后默默支持,他恐怕连这区区的兵马都难以统率。 想到此处,高杰无奈地叹了口气,只得收起脾气,乖乖地跟着亲兵去见夫人。 正堂内屋,光线有些昏暗,只有几扇窗户透进来些许微弱的阳光。 屋内的陈设简单而朴素,一张八仙桌,几把椅子,墙上挂着几幅字画,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刑氏正坐在桌旁,与一个人谈笑风生。 她的脸上洋溢着笑容,看上去心情颇为愉悦。 高杰踏入屋内,脚步有些迟疑。 他的目光落在那个与刑氏交谈的人身上,不禁一怔。 这是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子,年纪大约二十七八岁,身着一袭鲜艳的红衣战袍,在这略显昏暗的屋子里显得格外醒目。 她的皮肤白皙如雪,柳眉如黛,一双大眼睛灵动而有神,高挺的鼻梁下,嘴唇涂着淡淡的口红,微微上扬的嘴角透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 高杰心中突然一突,这红衣女子,如此漂亮,难道是……她? 他的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这个念头让他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了一些。 就在这时,刑氏注意到了高杰的到来,她微笑着向他招手,说道:“老爷来了,快过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曾经制将军李岩之妻,红娘子红将军。” 高杰一听,心中的疑虑顿时消散,他哈哈大笑起来。 原来如此,他终于明白了,这红娘子竟然是李岩的老婆。 李岩,他可是再熟悉不过了。 此人原本是李自成手下的心腹大将,战功赫赫,备受李自成的器重。 然而,让高杰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李自成竟然会将自己的这员大将给杀了。 想到这里,高杰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不过,既然李岩已死,那么这红娘子至少就不再是他的敌人了。 “原来是红将军当面,久仰久仰!”高杰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仿佛刚才那个对着月亮苦苦发愁的人并不是他一般。 “夫人,你和红将军刚才说什么,看你们说得这么高兴,也说给为夫听听,让我也高兴一二。” 刑氏白了他一眼,对红娘子道:“这事还是红将军说吧!” 红娘子抱了一下拳,道:“方今天下大乱,我家主公已经扶立大明九公主朱?娖为女帝,登基称帝,年号洪英。不过总有一些人异心不已,想要谋权攥位,他们勾结了左良玉部,意图不轨,我主领政军机大臣扶危助国将军刘至善已经督师十万,兴兵讨贼,不过思之再三,希望能得到贵部相助,我方要求,在我方大胜之余,贵方堵截或追击,则朝廷一定会为尔等记功的。” 高杰听了之后,心中有些迟疑和犹豫。 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转向了刑氏,想要从她那里得到一些暗示或者指示。 果然不出所料,刑氏此时正在向他疯狂地使眼色,似乎在传递着某种重要的信息。 由于两人相处已久,高杰对刑氏的一些小动作和表情都非常熟悉,他立刻明白了刑氏的意思——这是让他顺从、听从的信号。 于是,高杰当机立断地说道:“好说好说,既然这是朝廷的旨意,那高某自然会立刻点起大军,奉旨去讨伐那些贼寇。” 然而,尽管高杰如此迅速地做出了决定,事后他还是遭到了夫人刑氏的不满和责备。 “你错了。”刑氏一脸严肃地对高杰说道。 高杰有些不解地反问:“我哪里错了呢?” 刑氏叹了口气,解释道:“我之前已经给了你很明显的暗示,而且是非常用力地暗示你,这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啊!可你却差点就错过了。” 高杰听了刑氏的这番话,心中不禁有些懊悔。 他连忙将刑氏那小巧的双脚捧在手中,轻柔地揉捏着,同时哀求道:“夫人啊,您也知道我向来不擅长动脑筋,您就大人有大量,给为夫讲个明白吧。为夫实在是太笨啦!” 刑氏差点气得笑了。 但她转念一想,为也挺好,太过聪明0是眼前这个良人,笨是笨了,但听话呀。 于是刑氏就告诉他。 “我已经和红娘子打听清楚了,这些年华山派暗中积蓄兵马,帮助女帝夺位,现在已经在朝中说一不二啦。眼下正是一个站队的时候,正好是我们投靠的大好良机,你非旦要帮忙,最好是能立下重大功勋,到时,你我在朝廷中也不算是外人了。” 刑氏在“外人”这两个字上,可谓是煞费苦心、用心良苦。 高杰就算再愚笨,也能从中领会到一些深意。 他的心中顿时涌起一股狂喜,赶忙对刑氏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定会全力以赴,为夫人争取一个诰命夫人的尊号!” 刑氏闻言,脸上也露出欣喜之色。 于是,两人当下便开始仔细地商议起来。 第二天清晨,高杰毫不犹豫地立刻点兵出征,而且还亲自率领着他手下那一两千名最为精锐的骑兵。 要知道,这些精骑可是高杰的心头肉,平日里他是绝对舍不得轻易动用的。 然而,为了能让刑氏如愿以偿地当上诰命夫人,他这次竟然毫不吝啬地将这些宝贝都给派了出去。 高杰率领着大军浩浩荡荡地出发了,这一行动显然完全出乎了左良玉的意料之外。 毕竟大家都是一路货色,彼此之间都心知肚明。 按常理来说,像他们这样的军阀,通常都只会自顾自地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哪会有闲心去管别人的闲事呢? 可偏偏高杰这次却一反常态,竟然主动出兵。 不过,此时此刻的左良玉已经发兵了,而且他的先头部队也早已先行出发。 事已至此,就算他想要中途停下,恐怕也是骑虎难下,难以收场了。 左良玉心中如焚,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焦急万分。 他的额头不断冒出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浸湿了衣领。 由于心情焦躁,他的脚步也变得有些慌乱,仿佛失去了平衡一般。 突然,一个不小心,他的脚一滑,身体失去控制,直直地落入了水中。 水花四溅,冰冷的河水瞬间淹没了左良玉的身体。 他在水中拼命挣扎,试图浮出水面,但体力却在不断消耗。 幸运的是,附近的士兵们及时发现了他的情况,纷纷跳入水中,将他救了上来。 然而,此时的左良玉已经疲惫不堪,毕竟他年纪已大,体力和体质都大不如前。 这一落水,让他原本就虚弱的身体雪上加霜,竟然一下子病倒了。 他面色苍白如纸,嘴唇毫无血色,整个人都显得十分憔悴。 尽管身体状况如此糟糕,左良玉却依然强撑着病体,坚持带领军队。 他知道,在这关键时刻,他绝不能倒下,否则整个军队都会陷入混乱。 然而,就在左良玉艰难地指挥着部队前进时,他们在鄱阳湖遭遇了朝廷诸部军马的突然袭击。 左良玉的部队猝不及防,损失惨重。 一时间,战场上喊杀声、惨叫声交织在一起,鲜血染红了湖水。 左良玉的大军被敌人冲击得七零八落,前后失去了联系,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 就在这时,我率领着泰山营和绿水营的将士们如神兵天降般杀了过来。 第33章 战后的余波 左良玉的军队此刻兵败如山倒,士兵们丢盔弃甲,四处奔逃,场面混乱不堪。 然而,他毕竟经营多年,就像那百足之虫,虽已衰败,却也死而不僵。 他麾下的兵力着实太多了,即便因为人数过于庞杂而陷入混乱,但只要有足够的时间重新整顿、组织起来,凭借这庞大的军队数量,仍有逆风翻盘的可能。 但我怎会给他这样的机会? 当我率领军队匆匆赶到时,映入眼帘的便是这一片混乱的局势。 放眼望去,漫山遍野皆是左良玉部队的兵马,可他们毫无队形可言,完全乱作了一团。 士兵们神色慌张,相互推搡拥挤,有的在茫然地寻找着自己的长官,有的则漫无目的地逃窜。 军旗倒在地上,被无数慌乱的脚步践踏。 这种混乱的局面下,根本无需多言。 我当机立断,立刻策马向前,大声发号施令,组织进攻。 此刻时间紧迫,已经来不及组装大炮了,我迅速传令,带上火器兵毫不犹豫地朝着敌军冲去。 “盾连!”随着我的一声令下,一批刀盾兵迅速反应,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前,整齐地站成第一排。他们手中的盾牌紧密相连,犹如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 “架盾!”紧接着,第二批长矛手快步上前,将手中长长的长矛稳稳地架在盾牌之上,矛头向外,寒光闪烁,瞬间就组成了一个简易却实用的拒马。 “队伍向前!” “齐步走!” 我大声下达着指令,士兵们迈着整齐有力的步伐,喊着口号稳步向前推进:“一,一,一二一,一,一,一二一……”每一步都踏得坚实有力,充满了气势。 “好,停!” 当队伍推进到合适的距离时,我果断下令停止前进。 “开火!”随着这一声令下,火器兵们迅速点燃火铳,刹那间,“乓乓乓”的射击声此起彼伏。 一颗颗铅弹带着强大的冲击力,朝着慌乱的左军射去。 走在前面那些来不及躲避的左军士兵,瞬间被打倒在地,发出痛苦的惨叫。 鲜血在大地上蔓延开来,左军的阵脚被这一轮凶猛的射击彻底打乱 ,更加混乱不堪。 战鼓轰鸣,喊杀声震得人耳鼓生疼,战场上硝烟弥漫,原本还勉强维持着阵列的左军,眨眼间便土崩瓦解。 那些士兵,有的丢盔弃甲,发了疯似的奔逃;有的腿脚一软,瘫倒在地哭天喊地。 刀矛兵器扔得到处都是,在慌乱奔逃的脚步下被踩得扭曲变形。 强壮的士兵红着眼,毫无顾忌地推倒那些身形弱小的同伴,只为给自己杀出一条“血路”;腿快的像没头苍蝇般横冲直撞,将腿脚不利索的撞翻在地,被撞倒的人发出痛苦的惨叫,却瞬间被嘈杂的人声和脚步声淹没。 这完完全全就是一场大溃败,混乱得如同人间炼狱。 我骑在高头大马上,目睹着这一切,心中满是震惊。 我怎么也想不到,左军竟如此不堪一击。 原本以为怎么也得经历一番苦战,可现实却给了我狠狠一巴掌。 不过,静下心来想想,这又似乎在情理之中。 倘若左良玉真如他自己吹嘘的那般,坐拥六十万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合格士兵,凭借这等实力,他恐怕早就揭竿而起,逐鹿中原了,哪里还会等到现在。 他之所以在此时造反,不过是觉得有机可乘罢了。 我心里清楚,他实则是快撑不下去了。 要知道,六十万人的吃喝拉撒,那得是多大的开销? 每日耗费的粮草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 这些日子,我早就听闻左良玉军中粮草短缺,士兵们怨声载道。 他手下的人,军心早已涣散,士气低迷到了极点,他这是被逼得走投无路,才出此下策,选择造反。 可就凭这样一群毫无纪律、如同乌合之众的军队也想造反? 我实在难以理解左良玉究竟是怎么想的,他难道天真地以为,仅凭这些一盘散沙的士兵,就能撼动如今的局势? “前进,前进,继续前进!” 我站在阵前,高举手中的令旗,大声指挥着部队向前推进。 士兵们步伐整齐,如同一股钢铁洪流,稳步向前。 枪炮声不断响起,每一炮都精准地落在左军的阵营中,炸起一片血肉横飞。 前方的道路畅通无阻,左良玉的军队在我军强大的攻势下,就像春日里的冰雪,迅速消融。 大批的士兵被吓得脸色惨白,双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高举双手,选择了投降。 就在这时,高杰本部也赶到了战场。 我们双方没有丝毫犹豫,几乎是不约而同地向敌人发起了攻击。 两支精锐之师如同两把锋利的匕首,直插左良玉军队的心脏。 我们一鼓作气,将整个左军的前军全部歼灭,紧接着又乘胜追击,打掉了他大半的中军。 战场上尸横遍野,鲜血染红了大地。 几十万左军见大势已去,纷纷放下武器投降。 剩下一二十万人,吓得浑身瑟瑟发抖,抱头鼠窜般地逃掉了。 而袁承志早已领了我的命令,暗中带兵尾随上去,准备给这些漏网之鱼最后一击。 处理完战场上的事务,我命人在营帐中摆开宴席,派人去邀请高杰一同前来聚餐。 这场胜利来得如此迅速,实在值得庆祝一番,接下来还有许多事要从长计议呢。 高杰站在营帐之中,脸上洋溢着难以抑制的笑容,那笑容从嘴角一直蔓延到眼底,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志得意满的神采。 他投身军旅、从戎多年,大大小小的胜仗也经历过不少,可像今日这般辉煌耀眼的大胜,却实实在在是头一遭。 这一场胜利,无疑会如同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他的人生履历之上,绽放出夺目的光彩,成为他日后向人夸耀的资本 。 恰在此时,他收到了我的邀请。 一看到邀请,他眼中的笑意更浓了,毫不犹豫、十分开心地抬脚就往我的营帐赶来。 踏入营帐,入眼的便是战场上特有的简陋景象,粗布的帐篷,简单摆放的桌椅,地上还带着未清扫干净的尘土。 但这些丝毫没有影响营帐内热烈的氛围,我们双方围坐在一起,桌上虽无山珍海味,可众人吃喝得十分高兴,欢声笑语在营帐中回荡。 起初,高杰还有些小心翼翼,一举一动都透着拘谨,说话时也是斟字酌句,眼神中满是警惕,生怕一个不小心得罪了我。 但随着交谈的深入,他发现我态度亲和、很好说话,渐渐放松了下来。几杯酒下肚,他的话匣子彻底打开了。 他猛地灌下一大口酒,脸上泛起红晕,情绪激动起来,一边用力拍着桌子,一边大骂:“想当初,李自成那厮,处处刁难我,从不给我施展身手的机会,还在暗中削弱我的势力,我一心为他效力,换来的却是这般猜忌!” 说着,他的眼眶微微泛红,声音也不自觉提高,“还有那朝廷,我一颗赤诚之心,只想报效国家,却始终不被待见,报国无门呐!” 他时而痛哭流涕,为自己曾经的遭遇感到委屈愤懑;时而又仰头大笑,像是在嘲笑命运的捉弄,这般情绪起伏,倒也显得十分有趣。 众人就这样吃喝闲聊着,不知不觉,一个多时辰过去了。 就在这时,营帐外传来一阵脚步声,袁承志回来了。 他步伐沉稳,脸上带着一丝疲惫,但眼神中透着坚定。 他大步走进营帐,手中提着一个包裹,走到我面前,将包裹轻轻放在桌上,缓缓打开。 众人的目光瞬间被吸引过去,当看到包裹里的东西时,整个营帐瞬间安静下来。 包裹里,竟是左良玉的人头! 高杰原本还带着醉意的脸瞬间变得煞白,眼睛瞪得滚圆,酒一下子全醒了,脸上的表情凝固在那一刻,满是震惊与不可置信。 左良玉走到如今这步田地,绝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层次缘由的。 回溯早年,左良玉投身于辽西将门,那段岁月里,他近距离目睹了辽西将门令人心寒的行径——一次次将前来驰援的大明朝客军推向深渊。 戚金所率的戚家后军,那是传承着戚家军英勇血脉的劲旅,他们怀着满腔报国热忱奔赴辽西,却在辽西将门的算计与倾轧下,无奈折戟沉沙,全军覆没;还有秦良玉的白杆兵,白杆兵以坚韧勇猛着称,为保家卫国不远千里而来,可同样未能逃脱被坑害的命运,最终含恨而亡。 这些惨状深深刺痛了左良玉,也在他心中种下了对朝廷内部黑暗争斗的恐惧与防备的种子。 后来,他又亲历了贺人龙被洪承畴斩杀这一事件。 洪承畴此举不过是想杀鸡儆猴,树立权威,却挑中了贺人龙这个“不开窍”的倒霉蛋。 贺人龙打起仗来不要命,作战风格极为勇猛,可他致命的弱点是手上亲兵稀少,在复杂的军事权力格局中势单力薄,所以杀了他也不会引发太大的连锁反应。 反观其他总兵,哪个不是手握几百甚至上千家丁,这些家丁就是他们在军中的根基与底气,洪承畴就算有心立威,面对这些势力庞大的总兵,也得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那个胆量。 这一场景让左良玉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在这乱世之中,唯有自己手中的实力才是安身立命之本,于是,他开始在心底谋划起如何壮大自身力量。 从那时起,左良玉像是变了一个人,他学会了,也学歪了。 在之后的军事生涯中,他渐渐背离了最初的忠诚与担当。 历史曾给过左良玉一个绝佳的机会,让他能够一举消灭黄虎张献忠,为大明除去心腹大患。 彼时,张献忠为求自保,派人给左良玉送去大量钱财,低声下气地说不过是想混口饭吃,何必如此拼命。 左良玉望着那堆积如山的财宝,心中的天平瞬间失衡,在利益的诱惑下,他鬼使神差地选择了收受贿赂,而后暗中放跑了张献忠。 这一行为让他既轻松赚得丰厚钱财,又能向朝廷邀功请赏,看似一举两得,“钱赚了,功也有,什么都好”,何乐而不为呢? 可他没有想到,正是这一次次的短视与贪婪,一步步将他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知不觉间,左良玉裹挟的兵马越来越多,竟达六十多万之众。 然而,他的军队既没有李自成那般破釜沉舟、四处劫掠以获取补给的勇气与狠劲,又无法得到朝廷充足的粮草军饷供应,只能困守一地。 日子一天天过去,物资愈发匮乏,军队内部矛盾丛生,左良玉感到自己的压力越来越大,渐渐有些撑不住了。 在绝境之下,他没有选择与朝廷同舟共济、共渡难关,而是被恐惧和私欲蒙蔽了双眼,做出了一个错误至极的决定——造反。 从他举起反旗的那一刻起,他便彻底走向了朝廷的对立面,成为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叛贼。 曾经那个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将领,如今却沦为了历史的罪人。 最终,左良玉没能逃脱命运的审判,被袁承志逮到,无情地斩下了人头,他的名字也永远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成为了一个因贪婪、自私和短视而身败名裂的典型,警示着后人。 营帐之中,烛火摇曳。 斩杀左良玉,这仅仅只是个开端,绝非终点。 虽我军已招降了几十万左军,但左良玉的军队实在太过庞大,他的儿子左梦庚手中仍掌控着十数万人马。 局势紧迫,容不得半点懈怠,我一边抓紧时间在当地整顿军队,一边迅速发兵继续向前推进。 这一路艰难险阻,每一步都走得惊心动魄。 整整耗费了两个月的时间,终于成功将左梦庚擒拿。 此人罪恶滔天,必须带回南京,依照律法公开处决,以正国法,以平民愤。 回想起这场战役,其实打败左良玉并非难事。 他的军队看似庞大,实则内部松散,指挥混乱,战斗力并不如表面那般强大。 真正令人头疼的,是如何对这庞大臃肿的军队进行整编。 好在红娘子始终在我身边全力协助,帮我分担了诸多压力,否则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面对这复杂的局面,我日夜思索,反复计算,只为找到最妥善的安置办法。 左军人数众多,我不可能将所有人都编入自己的军队。 其中有许多老弱病残,他们无法适应军队的高强度训练和作战,必须裁撤出去。 但裁撤军队谈何容易,绝不是简单地让人离开或者给点钱就能解决的。 我要确保每一个被裁撤的人都能有口饭吃,有活路可走。 对于那些尚有劳动能力的,要为他们提供工作机会,让他们看到生活的希望,拥有未来的盼头。 这不仅是对他们负责,更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避免因裁撤军队而引发不必要的动荡。 除此之外,左军之中还混杂着一些恶党。 这些人平日里为非作歹,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严重危害百姓和军队的利益。 对待他们,我绝不会心慈手软,必须将他们像挑鱼刺一样,一根根精准地挑出来,然后直接处死,以肃清军队,还百姓一个安宁。 这项工作千头万绪,复杂繁琐,每一个决策都关乎着众多人的命运和未来。 但我深知,这是无论如何也要做的。 第34章 阮大铖上门 金陵城的天际线被残阳染成了橙红色,战争的硝烟终于渐渐散去。 历经一二月的鏖战,我率领着军队成功剿灭了左良玉,这场胜利可谓是酣畅淋漓,过程顺利得出乎意料。 如今,我终于班师回到了南京。 踏入朝堂,往日里那些暗藏汹涌的争斗与明枪暗箭似乎都已随着左良玉的覆灭而销声匿迹。 曾经,左良玉拥兵自重,犹如一颗毒瘤般横亘在朝廷的心腹之地,朝廷多次想要将其铲除,却始终未能成功。 就拿江北四镇来说,为何其中没有左良玉的一席之地? 还不是因为他声名狼藉,所作所为令人不齿,早已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他的存在,就像一把高悬在朝廷头顶的利剑,时刻威胁着朝廷的安危。 如今,左贼伏诛,整个南京城都仿佛松了一口气,朝堂之上更是一片清静。 马士英站在一旁,望着平静的朝堂,不禁感慨万千。 他心里清楚,过去左良玉带来的隐患终于被彻底消除,这份安宁来之不易。 为了表彰此次战役中的功臣,我当即宣布晋封袁承志为壤侯,授予大将军之位,并赋予他中原军区的接管大权,督领二十万大军,驻守荆襄,保一方平安。 高杰在此次战事中也表现出色,我自然也对他加以封赏,同时赐予刑氏二品诰命,以彰显朝廷的恩宠。 然而,就在这看似一片祥和之际,马士英却满脸愁容地来找我诉苦。 原来,看似安稳的朝堂背后,还隐藏着一个巨大的危机——财政匮乏。 战争的消耗、军队的补给、对功臣的赏赐,这一系列的开支让本就不充裕的国库愈发空虚,朝廷的钱就像流水一样,根本不经花。 如今,新的问题摆在眼前,该如何解决这日益窘迫的财政困境,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财用不足,犹如一块沉重的巨石,长久地压在大明的肩头,成为萦绕不去的噩梦,困扰了这个王朝许久许久。 回溯到万寿帝君在位的时期,朝堂之上就常常因为财政问题吵得不可开交。 起初,面对捉襟见肘的国库,大家还只是修修补补,拆东墙补西墙,试图用一些小打小闹的法子来缓解燃眉之急。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愈发严重,到了后来,实在是没有办法,这才开启了隆庆开海之举。 究其根源,不过都是一个“钱”字在背后作祟。 万历皇帝登基后,情况稍有好转,多亏了张居正推行的一系列改革举措,总算是为朝廷挣来了真金白银,让大明的财政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国家也得以继续平稳运转。 然而好景不长,红丸皇帝朱常洛上位后,短短一个月,就因为沉迷女色把祖宗积攒下来的家底挥霍一空。 他自己纵欲过度丢了性命,却给大明留下了一个千疮百孔的空壳子,国家财政再度陷入了绝境。 如此一来,天启帝朱由校不得不启用魏忠贤。 魏忠贤这人虽然为人诟病,但不可否认,他在敛财方面确实有一套,总能想出各种办法为朝廷增加收入,勉强维持着大明摇摇欲坠的财政。 可崇祯帝即位后,毅然决然地铲除了魏忠贤,却又没有找到合适的解决财政问题的办法,以至于最后只能低声下气地向诸位大臣伸手乞讨,场面十分狼狈。 时过境迁,到了如今,状况依旧没有太大的改变。 南京方面原本是有些积蓄的,可福王上位之后,一心想要住进气派的大皇宫,大肆挥霍,很快就把那些钱花得所剩无几。 我好不容易设法搞到了一笔钱,本以为能解燃眉之急,可谁能料到,左军被消灭之后,各种恩赏、封赐,还有俘虏的安置等问题接踵而至,一大笔钱如流水般花了出去,财政再次陷入了入不敷出的困境。 马士英对此也是无计可施,最后只能来找我想办法。我思来想去,无奈之下,只好再次祭出抄家这一手段。 不过,这次不能仅仅把目光放在那些官老爷身上。 我打算在全国各地展开行动,对当地的富户进行详细调查,将财富排名前三的富户列为目标,抄没他们的家产。 我心里清楚,这么做肯定会有风险,说不定会引发一些人的反抗。 但我早有准备,已经调集了超过十万的国防军严阵以待。如果真有人敢造反,那便越多越好。 因为这就意味着我又多了借口,可以抄灭更多的富户,获取更多的财富。 所谓的三十税一,那些富户享受了太久的优渥待遇,如今也到了他们为国家“还债”的时候了。 夜幕像一块厚重的黑布,沉甸甸地落了下来,将世界严严实实地包裹住。 万籁俱寂,唯有窗外的风声,时不时低低地呜咽着。 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那柔软的床铺此刻却如同布满了尖刺,怎么躺都觉得难受,一种难以言说的清醒如潮水般将我淹没,无论如何也睡不着。 我在心底暗暗告诫自己,绝不能承认这是因为在想某个人。 可思绪却像是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地飘回到了处理左良玉降军的那一个多月。 那段日子里,无论我是醒着还是在睡梦中,红娘子那动人的身姿总是如影随形。 她浑身散发着一种独特的魅力,一举一动都撩拨着我的心弦。 虽说她的心里依旧装着李岩,可李岩已然离世,在那段忙碌又紧张的工作时光里,我们之间自然而然地发生了一些故事,现在想来,也似乎是人之常情。 回想起初次见面,红娘子到华山求援,我伸手将她扶起的那一刻,她眼中闪烁的坚毅与柔弱交织的光芒,就像一道电流,瞬间击中了我,让我心动神怡。 可如今,刚刚品尝到与她相处的甜蜜滋味,却又突然失去,这种感觉就像是在严寒中好不容易燃起一堆温暖的篝火,却又被无情地扑灭,还不如一开始就不曾拥有。 正当我被这些杂乱的思绪纠缠,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眠时,外面传来了通报声。 有个名叫阮大铖的人前来拜访,与其说是拜访,倒不如说是求见。 听到是阮大铖,我稍作思忖,便同意了。 为何我会答应见他呢? 自我攻占南京以来,就一直被一些人恶意中伤。 他们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像见不得光的老鼠,偷偷摸摸地骂我,四处造谣生事、说我的坏话。 他们竟污蔑我是今之操莽,说我行事多有不轨,做出了许多大逆不道之事。 我甚至还听闻了一些关于他们的荒唐笑话。 在我和二刘对战之时,他们信誓旦旦地断言我必败无疑;当我去平叛左良玉时,他们又在背后幸灾乐祸地说我们这两方贼人必定会同归于尽,满心盼着看这场好戏。 这些人,空有一副皮囊,屁本事没有,整日无所事事,就知道跑到花船上,在女人面前摇头晃脑,显摆自己那点可怜的本事、浅薄的见识和所谓的诗书文才。 没错,这些人就是东林党。 时过境迁,如今东林党的名声早已一落千丈,他们改头换面,自称复社。 但换了名字又如何,骨子里还是那副令人作呕的德行,反正这些人没一个好东西。 我早就想好好收拾他们了,让他们知道肆意诋毁他人的下场。 可稍微想想便清楚,我每日要处理的事务堆积如山,国家的税收政务、军事民生,桩桩件件都关乎社稷安危,哪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对付这些只会耍嘴皮子的废柴。 然而现在,一把锋利的好刀竟然主动送上门来,又怎能轻易放过这个机会? 怀着这样的心思,我整了整衣衫,起身前去接见阮大铖。 见到他的那一刻,不得不说,此人形象气质出众,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文人的儒雅风范,不愧是名噪一时的大才子。 在晚明的历史风云中,阮大铖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 他有着出众的外貌,风度翩翩,身姿挺拔,举手投足间尽显文雅气质,仅凭外表,很难让人将他与历史上的负面形象联系起来。 同时,他的才华更是令人瞩目,在文学创作领域,他的戏曲作品如《春灯谜》《燕子笺》等,文辞优美,情节跌宕起伏,展现出极高的艺术造诣,于当时的戏曲界独树一帜。 然而,阮大铖在政治上却走上了一条急功近利的歧途。 面对晚明复杂多变、波谲云诡的政治局势,他被权力的欲望蒙蔽了双眼,一心只想快速获取政治上的高位与权势。 这种急切的心态,让他在政治立场上反复无常,多次站错队伍。 起初,他依附东林党,试图借此在仕途上平步青云;可当察觉到东林党内部矛盾与自身利益难以契合时,又毫不犹豫地转身投入魏忠贤阉党门下,为求富贵不择手段,谄媚行事,助纣为虐,完全丧失了政治操守与道德底线。 明朝末年,复社作为一股新兴的政治文化力量迅速崛起,他们以抨击时政、揭露权贵腐败为己任。 阮大铖的种种行径自然成为复社人的眼中钉,他们对阮大铖发起了猛烈的攻击。 在复社人一篇篇犀利的檄文与口诛笔伐之下,阮大铖的丑恶行径被公之于众,成为众矢之的。 随着南明政权的覆灭,阮大铖彻底沦为历史的弃儿,在人们的口诛笔伐中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成为了遗臭万年的丑角。 阮大铖的一生充满了悲剧色彩,他本可以凭借自身的外貌与才华,在历史上留下美名,却因政治上的急功近利,让自己的人生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成为后世引以为戒的反面典型 ,令人唏嘘不已。 但我知道。 这个人,有用。 他是我对付复社,从前东林党人的一把利剑。 夜已深沉,府邸内一片静谧,唯有几盏灯笼散发着昏黄黯淡的光晕,在微风中轻轻摇曳。 我伸手拉住阮大铖的衣袖,脸上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示意他入座。 随后,我扬声吩咐下人:“去,奉来清茶糕点。” 阮大铖站在一旁,身姿略显拘谨,待我坐下后,他才小心翼翼地坐下。 桌上摆放着新奉来的清茶,热气袅袅升腾,精致的糕点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可阮大铖却碰都不敢碰,只是微微低头,脸上堆满了讨好的神情。 我看着他这副模样,心中暗自思忖,嘴角微微上扬,开口问道:“别人都是白天上门,你怎么挑这么晚来啊?就不怕我已经歇下了?” 阮大铖听闻,身子微微前倾,恭敬地回答:“大人有所不知,卑职白天其实就已经来过了。只是大人日理万机,事务繁忙,卑职哪有那个机会能在白天得见大人尊容?无奈之下,只能等到晚上再来碰碰运气。这晚上求见也是很讲究时间的,卑职经过一番细心推算,才选在这个时间点前来求见大人 ,还望大人莫要怪罪。” 我看着他,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审视,而后装出一副疑惑的样子,拱手说道:“不知先生深夜前来,有何赐教啊?” 阮大铖闻言,微微抬头,目光中透着几分精明,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问道:“未知大人,是否知道自己在天下人心中的形象?” 听到他这话,我心里顿时明白,看来此人是上赶着来帮我了。 我神色平静,不慌不忙地说道:“骂我者有之,然欲为天下事者,必挑天下之任,被人骂,亦在些任之中,吾心无愧,何以为意。” 阮大铖听后,却轻轻摇了摇头,脸上露出急切的神情,说道:“大人此言差矣,天下人大多愚昧无知,哪里分得清是非好坏?正如夫子所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大人,您如今最需要的,是一张能为您发声、替您伸辩的口舌啊。” 我心中一动,面上却不动声色,追问道:“汝欲为吾喉舌,当如何之啊?” 阮大铖闻言,眼中闪过一丝得意,坐直了身子,一字一顿地说道:“办报。” 说罢,他便滔滔不绝地详细阐述起心中的计划,从报纸的版式设计,到内容编排,再到发行渠道,无一不精心规划,言语间满是自信与期待。 我一边听着,一边暗自思索,不时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见解。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越谈越投机,一个针对复社的计划在这深夜的密谈中逐渐成型。 不久之后,这份承载着我们谋划的《新明晚报》,便如一把利刃,向着复社悄然刺去。 第35章 古城春风 在这风雨飘摇的大明末世,我站在了权力的旋涡中心。 面对舆论的压力,我挑中了一把刀。 就是那被众人唾弃却颇具谋略的阮大铖。 金陵城中,纸醉金迷的秦淮河畔,东林残余与复社的势力在此地盘根错节,他们造谣,诽谤,污蔑,中伤我本人,以及当今的一些政策。 甚至对新皇女帝也有不屑之言。 不是说她不是公主,就说她与我有了私情,是我一手捧出来的傀儡。 说她牝鸡司晨,败坏朝纲。 看,他们是如此恶毒,像毒瘤般侵蚀着这看似繁华的盛世。 我深知,若要重振朝纲,稳固这摇摇欲坠的江山,对他们的打击已刻不容缓。 为此,我第一刀砍向了贱籍制度。 大明的贱籍制度,犹如一道沉重的枷锁,禁锢着无数人的命运。 历代君王常将此作为惩治政敌的利器,一旦被打入贱籍,男丁世世为奴,女子代代为娼,永无出头之日。 而这些贱籍之人,只能被迫从事那些为人所不齿的低贱营生,在社会的最底层苦苦挣扎。 我心中冷笑,今日,我便要以这贱籍制度为切入点,展开对东林、复社的反击。 于是,我毅然下达了废籍令。 表面上,这是一项解放贱籍之人的善政,实则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紧接着,我以整顿风俗业为名,颁布了一道更为严苛的法令:本国女子严禁从事任何低俗产业,哪怕是那些半掩门子的隐晦营生也绝不姑息。唯有外国女子,方可踏入这被世俗所鄙夷的风月场。 我要让这秦淮河畔的风气为之一变,更要借此斩断东林、复社与这风月之地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时间,整个秦淮河炸开了锅。 那些平日里倚红偎翠、逍遥自在的达官贵人,那些靠出卖色相为生的女子,纷纷发出怨声载道的抗议。 然而,我对此却充耳不闻。在这乱世之中,若想成就一番大业,又怎能被这些浅薄的民意所左右?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为了打破民间舆论被东林、复社把控的局面,我斥巨资开办了一家出版社。 一方面,发行报纸,旨在为朝廷开辟一条全新的发声渠道,让百姓听到真正的圣意,不再被那些别有用心之人的谣言所蛊惑;另一方面,印刷那些被称作“小刘备”的通俗读物,其中的门道可不少。 这些“小刘备”的内容,多是精心编排的故事。 主人公要么是满清的达官贵人,揭露他们的贪婪残暴,以激起民众对异族侵略者的愤恨;要么便是东林复社的诸位“仁兄”,尤其是那些与秦淮名妓往来密切的风流韵事,被我着意渲染,添油加醋地描绘在书中。每当新书发行,总能引得无数人竞相抢购。看着街头巷尾人们为了一本“小刘备”争得面红耳赤的模样,我心中不禁泛起一丝嘲讽。世人皆道我此举下作,却不知在这舆论的战场上,亦是你死我活的较量。 在这金陵城中,权力的争斗从未如此激烈。 我与阮大铖并肩作战,在这看似平静的表象下,掀起了一场又一场惊涛骇浪。 每一次政令的颁布,每一本“小刘备”的发行,都是我们向敌人发起的冲锋号角。 前路荆棘密布,可我从未有过丝毫退缩之意。 因为我深知,唯有彻底铲除东林残余与复社的势力,这大明的江山,才有一线生机。 人所共知一件事。 大明朝,烂透了。 不管别的,就目前来说,就东林党人贪腐最深。 反腐这一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上了。 为了反腐,我传召了那个名声在外的史可法。 世人皆对史可法交口称赞,那名声响亮得仿佛他就是当世的无双贤才。 可在我这双阅人无数的眼中,他不过是个眼高手低的无能之辈罢了。 早年间,他在京城便混不下去,朝堂政斗的漩涡中,他毫无还手之力,像个没头的苍蝇般四处碰壁,很快就被排挤到南京,说是去任职,实则是被打发去养老。 好不容易等来一个拥立之功,这本该是他飞黄腾达的绝佳契机,可他呢,又稀里糊涂地被踢出了权力的核心局。 如此际遇,足以见得他在官场的生存能力实在堪忧。 我心里清楚,这样一个人,若放到地方上,不但做不了实事,反而还会给当地添乱,倒不如把他召回身边,看能不能发挥些许作用。 不多时,史可法便大步迈进殿来。 还未等我行君臣之礼,他便暴跳如雷,脸上的怒容仿佛我是那十恶不赦的罪人。 他指着我的鼻子就开骂:“你这独夫民贼!如今行政多有不当之处,诸多政令当停之、缓之。我念在还想为国家做事,才暂且不与你计较,否则,我必定撰写讨檄文,邀天下有识之士共击之!” 那嚣张的模样,仿佛他才是这朝堂的主人。 我强压着心头的怒火,心想,这人还真是个认死理的主儿。 你若跟他不讲理,他能跟你横眉竖眼,摆出一副绝不屈服的架势;可你若跟他讲道理,他却双手一捂耳朵,扯着嗓子喊“我不听,我不听”。 如此行事风格,实在是让人厌烦至极。 他空抱着拥立从龙之功,却走到哪儿都不受人待见,这般“本事”,也算是世间少有。 但我毕竟心怀大局,不会因他的无礼就将其弃之不用。 略一思忖,我开口道:“史可法,朝廷命你为八府巡按。” 他一听,脸上露出一丝诧异,似乎没想到我会给他这样一个职位。 我接着说:“主要负责查处贪腐一事,这朝堂上下的蛀虫,是时候好好清理一番了。” 我心里明白,真让他去查案,以他那性子,怕是冤案频发,但反腐这事儿,或许能让他发挥点余热,毕竟他那认死理的劲儿,在对付贪官污吏时,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史可法听了,愣了片刻,随后一拱手,虽依旧满脸不情愿,但还是应下了这差事。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暗自思忖,这步棋究竟是对是错,且看日后朝堂的变化吧,这场与贪腐、与旧势力的博弈,才刚刚拉开帷幕。 暮霭沉沉,我拖着一身的疲惫,缓缓踏入了位于南京的府院。 这座府院,亭台楼阁错落有致,假山池沼相映成趣,处处彰显着精致与典雅,乃是焦公礼为我安置小妾所精心准备的地方。 在这纷繁复杂、波谲云诡的尘世中,每当我被俗务缠身,疲惫不堪之时,便会来到此处,寻求片刻的宁静与慰藉。 柳如是,我那才情出众的爱妾,虽以诗词造诣名动四方,但若论起乐曲,她亦是技艺不凡,有着独到的韵味。 然而,今日,我刚一迈进府院的大门,敏锐的直觉便让我察觉到了一丝异样。 空气里仿佛弥漫着一股若有若无的胭脂香气,四周的静谧也透着几分不寻常。 但我并未声张,神色如常,迈着沉稳的步伐径直向内院走去。 柳如是早已在厅中等候,见我归来,莲步轻移,款迎上来,脸上带着温婉的笑意,柔声道:“老爷,您最近定是辛苦了,可要奴抚琴一曲,为您解解乏?” 我微微点头,应了一声,拖着疲惫的身躯在主位上坐下。 柳如是见状,有条不紊地摆上精致的茶点,随后,她莲手轻抬,抱起一张凤尾琴,身姿优雅地坐于琴案前。 修长的手指在琴弦上轻轻拨弄起来,顿时,悠扬的琴音在厅中缓缓流淌开来。 她的指法娴熟流畅,不愧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整首曲子弹奏下来,竟无一丝错音,每一个音符都恰到好处,灵动而美妙。 我静静地听着,目光不经意间落在她的身上,开口说道:“往日你总是喜欢问东问西,像只欢快的小鸟,今日怎么这般安静了?” 柳如是微微一怔,旋即展颜一笑,声音轻柔如春风拂面:“这不是怕老爷忙了一天,心烦意乱,奴若聒噪,惹老爷不高兴嘛。” 我不禁轻笑一声,看着她的眼睛,温和道:“你可是一向敢言的河东君啊,什么时候也有害怕的时候了?说吧,你是我的爱妾,只要言语不过分,我总归是会给你几分面子的。” 柳如是听闻,犹豫了片刻,轻轻咬了咬下唇,似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这才缓缓说道:“老爷,是这样的。您前些日子的一声令下,让秦淮河上的生意大不如前了。往日的那些姐妹,她们生活艰难,便找到了我,希望我能在您面前吹吹枕边风……” 金陵城的余晖透过雕花窗棂,洒在屋内的青砖地上,形成一片片斑驳光影。 我坐在主位上,神色冷峻,听着柳如是轻声诉说,心中已然明了,这是一场针对我新政的暗潮涌动。 “怎么,有人自甘下贱,想要重操旧业吗?” 我的声音冰冷,不在屋内回荡,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柳如是微微福身,脸上带着温婉的笑意,急切解释道:“老爷说笑话了,天下间哪有女人愿意自甘堕落的。只是人总要吃饭,这法令一下,她们急切间不能开业,生计大受影响,好些人都快要过不下去了,这才求到了妾身这里。过妾身什么也未许诺,一切自然是任由老爷做主。” 她言辞恳切,眼中满是忧虑,为那些陷入困境的女子担忧。 我仰头哈哈大笑,笑声中带着洞悉一切的了然。 “哪里是那些女子受不了,分明是那些开妓院的老鸨们受不了。在我的法令里,贱籍女子可以去就近的工厂做工,工厂还包吃包住。那些良家女子或许还会有些计较,可那些贱籍女子有什么可担心的?放着好好的钱不挣,难道还喜欢躺着挣钱?” 我语气中满是对这种短视行为的不屑,新政的推行本就是为了打破旧俗,给女子一条新的生路。 柳如是轻轻皱了皱眉头,眼中闪过一丝犹豫,轻声问道:“那些工厂,当真是没问题的吗?” 她的声音轻柔,却带着几分不安。 我冷笑一声,眼神锐利如鹰,盯着她说道:“工厂都是女工管理,除了守门的大兵,根本没有男人。难不成还能隔空欺负了人不成?” 心中对这些无端的揣测有些恼怒,新政的每一个细节我都反复考量,却总有人质疑。 柳如是见我面色不悦,连忙福身,娇声道:“看来是我听了误传,老爷休怒,且说要怎么处罚奴?” 她眉眼含情,神色间带着几分妩媚与娇俏。 我看着她这副模样,心中的恼怒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别样的情愫。 这柳如是,当真是放得开。 既然如此,我又怎能辜负这温柔乡? 一番云雨过后,我心满意足地起身,整理好衣衫,大步离开,投身到新的工作中,金陵城的革新大业还等着我去推进。 我前脚刚走,屏风后便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动,李香君、寇白门、董小宛诸女莲步轻移,缓缓走了出来。她们的脸上神色各异,颇为精彩。李香君紧咬下唇,眼神中透着不甘;寇白门眉头微蹙,一脸无奈;董小宛则低头不语,神色黯然。 这几女是通过寇白门的关系,才找到柳如是,本想着能求她在我面前美言几句,解了这禁令,未想事情如此不顺。 不仅解禁令未能求到,还听了我那一番毫不留情的话语,心中满是屈辱与失望。 柳如是看着几位姐妹的模样,轻轻叹了口气,神色坦然,落落大方地说道:“几位姐妹,恕我直言,虽然朝廷有法令,但这法令终究是对我们女子有好处的。至少尔等已经名动一时,位在高雅,不受老爷禁令限制,又何必在此事上耿耿于怀呢?” 她语重心长,试图劝解开几人的心结。 李香君抬起头,眼中闪着倔强的光芒,反驳道:“柳姐姐,话虽如此,可那些姐妹们都是无辜的,就这么断了她们的生计,实在是残忍。” 声音清脆,带着几分义愤填膺。 寇白门也附和道:“是啊,即便工厂有诸多好处,可她们做惯了这行,骤然改变,谈何容易?” 一脸愁容,为那些女子的未来忧心忡忡。 董小宛依旧低着头,声音轻柔却坚定:“姐妹们的苦处,我都懂,只是如今看来,想要改变大人的主意,怕是难了。” 语气中满是无奈与惆怅。 柳如是看着她们,眼神中满是怜惜,却也透着几分无奈:“姐妹们的心思我明白,可老爷心意已决,我们又能如何?倒不如顺应时势,为自己寻条新出路。” 屋内陷入一片沉默,只有窗外的风声,诉说着这金陵城里新旧交替的故事,女人们在时代变革前的挣扎与无奈,在这余晖中蔓延开来 。 第36章 董小宛的无奈 明朝末年,秦淮河畔波光潋滟,画舫如织,丝竹弦歌之声不绝于耳,这里是金陵城最繁华旖旎之处,也是名妓辈出的风月渊薮。 董小宛,便是这秦淮烟柳中极为独特的一抹亮色。 彼时,秦淮河上的女子大多凭借歌红舞艳、弹唱诗词名动一时,像李香君妙解音律,柳如是才情出众,她们的故事在文人墨客间口口相传。 然而,董小宛却另辟蹊径,她最令人称奇的并非才艺,而是一手精湛的厨艺。 寻常小菜在董小宛的巧手下,宛如一件件精美的艺术品。 她将翠绿的青菜,摆放得错落有致,恰似春日山峦起伏;那红嫩的番茄,点缀其中,犹如山间绽放的花朵。 每一道菜不仅色香味俱全,更充满了诗意,引得无数文人雅士为其倾倒。 在秦淮河畔,董小宛凭借这独特技艺声名远扬,无数达官显贵、文人墨客慕名而来,只为一尝她亲手烹制的菜肴。 尽管董小宛声名赫赫,但她的为人却与这纸醉金迷的秦淮河显得格格不入。 她从不贪恋浮华,对金银财宝视如粪土,更钟情于高山流水般的纯粹情感。 秦淮河水悠悠荡荡,水面上的落花随波逐流。 董小宛立在绣楼窗前,眉头紧蹙,手中的绣帕被她绞得不成样子。 此时,大明江山风雨飘摇,各方势力暗流涌动,大政之下,局势如汹涌澎湃的滔滔江水,裹挟着所有人身不由己。 不为此浮,必为此沉,冒辟疆的安危,此刻如同高悬的利剑,迫在眉睫。 冒辟疆于她而言,是良师,是益友,更是心之所向之人。 想到他如今深陷险境,董小宛心急如焚。 然而,她一介女子,虽生于钟灵毓秀的江南,长于秦淮河畔的风月之地,却来自清,在这错综复杂的官场中,哪里有什么人脉关系能去帮冒辟疆脱离困境? 要说花钱疏通,在当下局势下,花点小钱或许还能找些门道。 那些小吏们为了些许蝇头小利,睁眼闭眼间,事情或许就能过去。 可冒辟疆面临的是关乎生死的大事,一旦动用大量钱财,这便是旁人眼中亮眼的业绩,保不齐有多少双眼睛盯着。 到时候,不仅事情办不成,还可能惹来更多麻烦。 董小宛素来自恃清高,虽平日里积攒了些许浮财,可当真算不上多。 而冒辟疆本人,虽出身名门,却不屑于钻营财富,手头的积蓄更是少得可怜,在这关键时刻,完全派不上用场。 董小宛在房中来回踱步,苦思冥想,茶饭不思,几日下来,人瘦了一圈。 最终,她咬了咬牙,下定决心,去找一个人——阮大铖。 阮大铖在官场摸爬滚打多年,人脉广、路子野,虽名声不佳,可在这危机四伏的关头,或许只有他能帮冒辟疆渡过难关。 想到要与这样一个人打交道,董小宛心中满是抵触,但为了冒辟疆,她已顾不了那么多 。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董小宛精心梳妆一番,身着素色衣衫,带着几分忐忑,踏上了前往阮府的路。 街边的小贩们已经开始叫卖,可她却无心顾及,脑海中不断思索着见到阮大铖后该如何开口。 车马香轿之内。 她眉头紧蹙,手中的信笺被攥得褶皱不堪,事关生死存亡,她实在想不到更好的办法,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向了一个人。 其实,说到能帮自己解决难题的人,还有另外一人。 那人权势滔天,对这件棘手之事而言,或许真如随口吩咐一句话那般简单。 此前,为了能寻到解决办法,她不惜耗费诸多心力。 和一众友人先是靠着寇白门的引荐,又辗转托关系,才好不容易才搭上了柳如是的线。 这柳如是原本也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秦淮歌妓。 因为巧合,结识了一位大官人。 她得入了那位大人物的眼。 被纳了妾。 原本不过了了。 未想她现在仍然是个妾,但地位已经今非昔比,不与往日相同了。 没有寇白门的关系,她们是连门边都沾不上的。 那一日,她们怀着忐忑的心情,在深深庭院的隔墙之外,等待着那个神秘人物现身。 虽然最终连对方的真面目都未能看清,更没有机会说上哪怕一句话。 但仅仅隔着那道墙,她凭着本能就预感,若是贸贸然上前诉说自己的诉求,不仅事情多半难以办成,极有可能还会遭受对方无情的羞辱,落得个颜面扫地的下场。 无奈之下,她只能将希望寄托在阮大铖身上。 不可否认,阮大铖在世人眼中声名狼藉,被无数人唾弃。 但在戏曲圈里,他却是当之无愧的高手。 他的文笔极为出众,创作的戏曲即便称不上天下第一,却也属中上佳作,备受同行赞誉。 尽管他人品饱受诟病,可他在戏曲方面的才华,却是谁都无法辩驳。 如今,阮大铖深受朝廷重用,手中权势正盛。 放眼当下,恐怕也只有他有能力在上层为自己美言几句,帮自己渡过这一难关。 董小宛站在阮府朱漆大门前,心中七上八下。 在这复杂的世道里,她一介风尘女子,要面见堂堂秉笔大臣阮大铖,本就自知前路荆棘密布,少不得要遭受一番刁难与屈辱。 为了能顺利办成事,她甚至早早准备好了一百两银子,打算用来打点那些刁难的下人。 怀着忐忑的心情,董小宛向门房通报来意。 出乎意料的是,这边刚通报完,那边就有小厮立刻出来迎接。 踏入阮府,雕梁画栋、曲径通幽,彰显着主人的权势与富贵。 阮大铖身着一袭宽大的月白袍,远远望去,仿若遗世独立的雅士。 走近时,便能瞧见他手上、袖口隐约残留的墨渍,似乎刚刚才挥毫泼墨完毕。 见董小宛进来,阮大铖微笑示意,吩咐下人奉上上等的好茶,又亲自引导董小宛入座,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尽显宾客之礼,丝毫没有因为董小宛的妓女身份而有半分轻慢。 董小宛暗自打量着阮大铖,只见他面容忠厚,举止端方,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儒雅之气。 这与冒辟疆等人平日里口中描述的奸佞形象,简直判若两人。 董小宛定了定神,刚要拿出准备好的礼物,堆砌一番讨好的言辞,阮大铖似乎早已洞悉她的意图,摆了摆手,温和却又坚决地拒绝了。 “董大家,你的来意,老夫心中有数,想必是为了冒辟疆之事而来。” 阮大铖缓缓开口,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 “但恕老夫直言,他犯下的事,已被上头点名过问。” 说着,阮大铖抬起手,手指向上方。 “这是上面亲自下达的命令,对于那些造谣生事、干扰国政之人,必须严加重惩。如今朝廷重点打击的,便是东林残党以及复社之流。甚至,为了整肃朝纲,朝廷还打算对科举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你想想,这样的大案要案,岂是老夫一个秉笔大臣能擅自做主的?老夫不过是代行大明喉舌,传达圣上旨意罢了。在这朝堂之中,锦衣卫、东厂各有其责,老夫实在是鞭长莫及啊。” 董小宛听着阮大铖的话,心中一阵失落。 原以为凭借自己的周旋,或许能为冒辟疆寻得一线生机,却没想到事情远比她想象的还要棘手。 雕花檀木屏风后,袅袅茶香混着沉水香的气息,将暖阁烘出几分暧昧的温度。 董小宛攥紧裙摆的指尖泛白,绣着金线的素色罗裙在青砖上拖出一道雪痕。 “扑通”一声,瓷器碰撞的脆响惊得檐下雀鸟扑棱乱飞。 董小宛如同一株被狂风折断的白梅,直直跪在阮大铖面前。 素净的鹅蛋脸因泪痕愈发楚楚动人,眉梢眼角的朱砂痣,在烛光下像一滴未干的血。 阮大铖喉结滚动,手掌刚要触及她如云的发髻,却在半空骤然僵住。 鎏金香炉里的香灰簌簌落下,映着阮大铖眼底的挣扎。 “起来说话。” 他刻意压低的嗓音里,藏着不易察觉的颤抖。 董小宛仰起满是泪痕的脸,睫毛上还挂着细碎的泪珠:“大人,奴一介女流,实在无计可施。冒郎他……” 话音未落,已泣不成声。 窗外的月光恰好穿过雕花窗棂,在她锁骨处投下一道清冷的光,像一道未愈的伤口。 阮大铖摩挲着腰间的翡翠佩饰,半晌才开口:“按常理,诏狱里的人,断无生机。” 他的声音忽然放轻,“但你若愿意……老夫倒有一个路子,只在于你走不走了。” 此话说完,便意味深长地盯着董小宛颤抖的双肩。 聪慧如董小宛,瞬间明白了话里的深意。 指尖不自觉地揪紧胸前衣襟,绣着并蒂莲的丝线在掌心勒出红痕。 暖阁里静得能听见烛芯爆裂的声响,远处更夫梆子声传来,惊起一阵鸦鸣。 “无妨。” 阮大铖忽然起身,袍角扫过案几上的青瓷茶盏。 “董大家就当老夫……什么也没说。” 转身的瞬间,他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 “不要!”董小宛猛地抓住阮大铖的袍角,指甲几乎要掐进绣金线的布料里。 “奴家愿意,一切悉由大人安排。” 她的声音带着绝望后的决绝,在空旷的暖阁里回荡。 阮大铖低头看着匍匐在地的董小宛,嘴角勾起一抹轻笑:“孺子可教。” 实际上,像董小宛这样倾国倾城的人间绝色,阮大铖又怎么可能会不心动呢? 毕竟他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若能有幸与如此佳人亲近一番,他自然是求之不得的。 然而,至于董小宛内心是否乐意,这对于阮大铖来说,似乎并不是那么重要。 他对董小宛的渴望,无非是贪图她那迷人的身体罢了,而非真心想要迎娶她入门。 虽说秦淮名妓们也都小有名气,一个个不仅容貌姣好,还各具特色。 但在传统的世俗观念中,她们终究还是属于贱籍之列,即便后来废除了贱籍制度,可她们曾经的妓女身份依然使得她们的社会地位并不高。 正因如此,这样的女子,对于阮大铖来说,不过是供他消遣玩乐的对象罢了。 趁着董小宛尚且年轻貌美,阮大铖自然要趁此机会尽情品尝她的滋味。 睡过之后,便也算是心满意足了。 至于将她娶回家中,那可真是会遭人耻笑的。 除非,他只是将董小宛纳为小妾,而且还得是董小宛心甘情愿才行。 然而,这并非易事。 毕竟,若不是当家主母,寻常人又怎敢轻易嫁人呢? 在有主母的家庭中,妾室的地位可谓低微至极,几乎与货物无异。 她们不仅要忍受主母的随意打骂,甚至还可能被发卖出去,完全没有自主权。 别的暂且不论,单说那柳如是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她正值花信年华,却因被当家主母发卖而被迫入行。 由此可见,这种事情确实困难重重,让人望而却步。 在古代社会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一些女子自愿选择跟随某人离开,全心全意地照顾对方长达十年之久,但最终却只能独自一人黯然离去。 就拿王微和杨宛来说吧,她们俩一同跟随了一个男人。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个男人对杨宛的喜爱与日俱增,而对王微的关注则逐渐减少。 最终,王微无奈之下,只得驾着小船独自离去。 多年的付出和投资,就这样白白浪费了。 这便是古代妓女所面临的困境之一。 无论这些女子品行多么端正,性格多么纯真,为人多么善良,由于她们的妓女身份,其他人往往对她们不屑一顾。 那些人所追求的,无非是趁着这些女子年轻貌美,多占些便宜,多与她们共度春宵罢了。 至于谈及婚姻,甚至让她们成为正妻、当家主母,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异想天开。 稍微有些出息的男人,都绝对不会答应这样的事情。毕竟,在当时的社会观念中,娶一个妓女为妻是不被认可的,甚至会被视为一种耻辱。 而且,大明太祖还曾明令规定:凡是官员,一律不得迎娶或纳妾贱籍女子。 这里所说的贱籍,主要指的就是妓女。 这一规定无疑给妓女们的婚姻之路又增添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 第37章 接连出事 董小宛坐在吱呀作响的小驴车上,于蜿蜒的青石巷间缓缓往回走。 车轮碾过石子,发出沉闷的声响,恰似她此刻的心境。 她紧攥着衣角,眉头紧锁,眼神里满是哀婉与遗憾,脑海中不断浮现出冒郎深陷囹圄的模样,一个决绝的念头在心底滋生——把冒郎救出来后,便一死了之。 以全清白。 可刚泛起这个想法,她又犹豫起来。 倘若自己就这样轻易赴死,固然能摆脱眼前的痛苦,可那些对冒郎怀恨在心的人,必定会趁此机会,重新对冒郎下手。 想到这里,董小宛的双手不自觉地颤抖,内心在生死抉择与冒郎安危之间反复拉扯。 明明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却在这两难的境地中,怎么也拿不定主意。 就在她愁思苦结之时,小驴车突然停了下来。 赶车的缰绳被猛地一拽,驴儿不满地长嘶一声。 丫鬟满脸惊慌,小步跑到车帘前,声音带着颤抖:“小姐,不好了!朝廷的兵马把香君苑围得水泄不通,看样子正要抓人呢!” 香君苑,那是名动秦淮的小花李香君的住所。 在这秦淮河畔众多女子之中,董小宛与李香君情同姐妹,关系最为要好。 听闻香君苑出事,董小宛心猛地一揪,二话不说,迅速扯起面纱蒙住姣好面容,动作利落地跳下了车。 一下车,嘈杂声瞬间涌入耳中。 只见香君苑门前人头攒动,几个官兵挥舞着长枪,神色凶狠地维持着秩序。 人群如潮水般涌动,议论纷纷。 香君苑那朱红的大门缓缓打开,一群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董小宛一眼就瞥见,其中有身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的锦衣卫。 他们像恶狼一般,扭扯着一个男子,连推带搡,将其粗暴地提了出来。 男子的口中塞着一块破布,只能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咽声。 尽管男子面容因挣扎而扭曲,头发也凌乱不堪,但董小宛还是一眼认出,此人正是李香君的心上人,复社四公子之一的侯方域。 看到侯方域被如此对待,董小宛的手不自觉地捂住嘴,身子微微颤抖,心中暗忖,侯公子此番被抓,香君必定心急如焚,可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又该如何解救侯公子? 种种疑问和担忧,如一团乱麻,缠上了她的心头 。 未几,楼阁之上突然传来一阵慌乱的脚步声,李香君发丝凌乱,身着一袭素色罗裙,自楼上疾冲而下,裙裾在风中肆意飞舞。 她脸色煞白,双眼通红,声嘶力竭地呼喊着,凄厉的声音划破了嘈杂的夜空。 因她气息急促、语速飞快,身处人群远端的董小宛耳朵里充斥着周围百姓的议论声与脚步声,未能听清她的话语。 却清晰瞧见李香君杏目圆睁,柳眉倒竖,满脸怒容,双手在空中胡乱挥舞,似一头被激怒的雌兽。 然而,一切皆是徒劳。 锦衣卫仿若未闻,对李香君的呼喊充耳不闻,神色冷漠,犹如一尊尊冰冷的雕塑。 为首的千户目光冰冷,手按剑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不耐烦。 李香君不顾一切地向前冲去,试图冲破锦衣卫的包围圈。 就在她快要接近囚车时,一名身形魁梧的锦衣卫挥舞刀鞘狠狠拍开,李香君单薄的身躯如断线风筝般踉跄着摔倒在地,手掌与地面摩擦,划出一道道血痕。 官兵头子冷冷地瞥了一眼躺在地上的李香君,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冷笑,吩咐几句。 随后带领众人抛下失魂落魄的李香君扬长而去。 百姓们见状,交头接耳,指指点点,亦渐渐散去。 董小宛待人群散得差不多,才轻提裙裾,快步上前。 她蹲下身子,伸手轻轻扶起李香君,关切地问道:“香君,你,没事吧?” 李香君抬眼看到董小宛,满腔的委屈与愤怒瞬间涌上心头,气苦地蹲在地上,悲声道:“锦衣卫抓走了方域,他们竟说,侯郎家通敌叛国,涉嫌谋反!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言罢,泪如雨下,肩膀不住地颤抖。 董小宛连忙安抚:“此处不是说话之地,咱们先找个安全的地方。” 几人匆匆回到香君苑。 香君妈妈正焦急地在厅内踱步,看到众人回来,满脸歉意,说道:“让董姑娘见笑了。我早就提醒过她,近来局势不稳,让她别和侯方域走得太近,可她就是不听。好在这事只牵连侯方域,没把她牵连进去,真是谢天谢地。” 李香君一听,心中愈发恼怒,冷笑道:“妈妈自然盼着侯郎不来,这样我就能去接那些有钱大户的客,给妈妈赚够买首饰的钱了。” 这话如同一把利刃,气得香君妈妈脸色铁青,双手颤抖:“我这么说,是为了自己买首饰?你天天免费招待侯方域,全然不顾自己的营生。你现在正是赚钱的好时候,错过了,以后可就难了。这话我不知说了多少遍,你就是不听,日后有你后悔的!” 香君妈妈一边说,一边用手帕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眼中满是无奈。 这些话,饱含着香君妈妈的苦心,可此刻的李香君哪里听得进去。她别过脸去,冷哼一声,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董小宛苦笑着打圆场:“妈妈说得在理,我来劝劝香君妹妹。” 香君妈妈长舒一口气,无奈道:“那你们聊,我实在累坏了,去歇会儿。”说完,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大厅。 待香君妈妈离开,李香君满脸倔强:“让你见笑了。我坚信清者自清,左良玉造反,和侯郎能有什么关系!” 董小宛犹豫片刻,缓缓走到李香君身边,轻声道:“侯恂老大人曾保荐过左良玉,朝廷邸报上有记载。” 说完,她担忧地看着李香君,不知道这番话会给她带来多大的打击。 董小宛的一番话,让她握着茶杯的手瞬间僵住,茶水微微晃动,险些泼出。 董小宛见状,轻轻叹了口气,声音婉转却清晰:“香君,你有所不知。当年,左良玉在辽东战场浴血奋战,侯大人独具慧眼,对他极为看重与赏识。这一文一武,堪称佳话。后来,左良玉兵败,朝廷震怒,欲将其问罪。生死存亡之际,侯大人挺身而出,凭借一己之力,力保左良玉。虽说左良玉后来行事有些飞扬跋扈,可对侯大人家,始终心存敬畏,从未有过丝毫冒犯。这些事,早已在江湖与朝堂上传得沸沸扬扬。” 李香君乃聪明伶俐之人。 她当然知道董小宛是把事说得漂亮。 哪有什么浴血奋战。 哪有什么独具慧眼。 其实就是侯老大人在辽东看上了左良玉,二人做了一番玉树后庭花。 于是这就有了交情。 左良玉在剿匪中不利,原本是要被朝廷问罪,侯恂因往日的交情说了话。 加深了二人之间的联系。 现在朝廷平了左良玉,这是翻了从前旧账了。 李香君双眉紧蹙,心中翻涌着复杂的情绪。 她向来只关注侯方域,对朝堂之事极少上心,万没想到左良玉这臭名昭着的反贼,竟与侯方域的父亲侯恂有着这般纠葛。 此刻,她仍心有不甘,声音微微颤抖:“这是侯恂大人的作为,与方域又有何干系?方域心地纯善,不应受此牵连。” 董小宛望着李香君,眼中满是怜惜,无奈又轻叹了一声,烛火晃动,在舱壁上映出两人修长的影子 ,仿佛这场复杂的纠葛,才刚刚拉开帷幕。 雕花窗棂透进几缕昏黄的光,李香君手中的团扇无意识地轻摇着,本因自己烦心事微微蹙起的眉头,在瞥见董小宛略显疲惫的面容后,瞬间舒展。 她心思一转,将自己的事暂且放下,满心担忧起身旁的好友来。 “小宛姐,”李香君轻唤一声,声音温婉又带着关切,“你最近为了冒辟疆到处奔走,费尽心血,事情可有眉目了?” 董小宛闻言,嘴角泛起一阵苦笑,神情中满是无奈与疲惫。 她抬手轻轻捋了捋鬓发,缓声道:“我已寻到了门路。只是这世道复杂,变数太多,我也只能盼着,应该……不成问题吧。” 李香君眼眸瞬间一亮,急切地向前凑近,裙摆随之轻轻晃动:“是什么门路,姐姐快教我!说不定也能救方域于困境。” 董小宛笑容愈发苦涩,心中深知这门路并非光彩之事,却又实在别无他法。 在李香君灼灼目光的注视下,她无可奈何,只得随意讲述了一番。 听完后,李香君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美目之中满是不悦:“姐姐怎么求到了这等奸佞的头上?与其这般,还不如找柳姐姐帮忙!” 董小宛缓缓摇了摇头,眼神中透着无力与绝望:“妹妹,你想得太简单了。上一次,我们是托了寇白门的关系,费尽周折才见到柳姐姐。如今时过境迁,你我二人,怕是连柳府的门都进不去,又谈何去见柳姐姐?进不去门,又能做什么呢?” 屋内陷入一片沉默,唯有窗外偶尔传来的几声鸟鸣,更衬出这份无奈与悲凉 。 董小宛终是走了。 董小宛离去后,秦淮河畔似蒙了一层黯淡的纱。 李香君深知事态紧急,精心收拾好衣裙,对镜细细梳妆。她的眼神透着坚定,每一个动作都干脆利落,完成装扮后,便抬脚迈向保国公府——她要去见寇白门。 寇白门虽身为秦淮歌妓,却有着超乎常人的豁达心胸,行事间透着一股不让须眉的豪气。 当初,她嫁给保国公朱国弼,凭借这层身份,成功叩开了柳如是居所的大门。 在那个等级森严的时代,寻常人连柳府的门房这关都难以通过,若无事先通报,根本无法见到柳如是本人。 而有了寇白门牵线,事情便有了转机。正因如此,李香君在这紧要关头,第一时间想到了寇白门。 李香君怀着焦急的心情赶到保国公府,还未靠近,便觉气氛异常。 往日气派非凡的保国公府,如今被层层兵丁围得水泄不通。 兵丁们手持长枪,神色冷峻,目光如炬地扫视着四周。李香君心中一惊,脚步不自觉地加快。 随着一阵沉重的“嘎吱”声,府门缓缓打开。 寇白门身着素色衣衫,神色凝重地率先走出,身后一众保国公府的女子,个个神色慌张,脚步凌乱,鱼贯而出。 她们有的怀抱细软,有的眼神迷茫,低声抽泣。 原来,局势骤变,保国公府遭受变故,她们竟被无情地赶了出来 。 看到这一幕,李香君呆立原地,一时不知所措,原本准备好的话语,卡在喉咙里,难以说出。 雕花窗棂外,晨鸟的啼鸣骤然被一阵沉重的马蹄声碾碎。 寇白门手持玉梳,正对着菱花镜梳理如云乌发,铜镜里倒映出她秀美的面庞,眉梢眼角还带着晨起的慵懒。 然而,这片刻的安宁瞬间被打破,急促的砸门声如惊雷般响起,整座保国公府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巨手狠狠摇晃。 “抄家!灭门!” 凄厉的呼喊声自府门处传来,像汹涌的潮水,瞬间淹没了这座奢华的府邸。 寇白门手中的玉梳“啪”地一声掉落在地,摔成数段,恰似她此刻支离破碎的心。 慌乱中,她瞧见庭院里,身着铠甲的士兵如潮水般涌入,刀光剑影闪烁,一片肃杀。 好在此次行动带队的,是女将军孙仲君。 她勒住缰绳,翻身下马,身姿挺拔如松,目光扫过众人时,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孙仲君双手抱胸,声音清冷却掷地有声:“保国公府男丁按律处置!女眷若安分守己,可自谋出路;若胆敢闹事,一并锁拿下狱!” 寇白门深知此时反抗无异于以卵击石,她强忍着泪水,手脚发软地带上贴身女婢,回到闺房收拾个人物品。 曾经满是欢声笑语的房间,如今一片狼藉,华丽的衣衫、珍贵的首饰散落一地。 她颤抖着双手,将几件衣物和信物塞进包袱,每一个动作都饱含着对往昔的眷恋和对未来的迷茫。 踏出保国公府的那一刻,寇白门望着眼前陌生又冰冷的街道,只觉前路漫漫,如同被迷雾笼罩,不知该去往何处。 就在她满心彷徨之时,一道熟悉的身影匆匆赶来。 是李香君! 她发丝凌乱,气喘吁吁,看到寇白门的瞬间,眼眶一红,泪水夺眶而出。 李香君紧紧拉着寇白门的手,喉咙像被堵住一般,说不出话来,唯有泪水不停地滚落。 这时,孙仲君大步从门内走出。她身形高挑,刀削般的脸庞线条分明,英气中又不失女子的秀丽。 孙仲君扫视众人,提高音量说道:“尔等众人,有家归家;无家可归者,可前往就近的庵中挂单,朝廷会供给一年口粮。若想自食其力,也可前往朝廷的工厂当女工。路,已经给你们指明,如何选择,自己定夺!” 说罢,孙仲君将一个袋子放在一旁,继续说道:“欲在庵中挂单者,前来领取身份牌子。务必妥善保管,若丢失牌子,将无法领取朝廷禄米!” 话语落下,众人先是一愣,随后便如潮水般围了上去。 第38章 相继沉迷 暮色像一块巨大的灰布,沉甸甸地笼罩着金陵城。 秦淮河畔的香君苑,灯笼散发着暖黄光芒,可这份温暖,却驱散不了寇白门心中的阴霾。 李香君扶着寇白门在榻上坐下,随后倒来一杯热茶,递到她手中:“妹妹,别慌,有什么事,慢慢说。” 寇白门捧着茶杯,热气升腾,模糊了她的视线。 沉默许久,她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我听说是老爷贪污,被追查了。那些锦衣卫说,老爷不仅贪污,还犯了走私和通敌叛国罪……” 寇白门顿了顿,脸上满是恐惧,“如今案子由锦衣卫查办,但最终会移交东厂,一旦到了他们手里,怕是没救了。” 李香君眉头紧皱,她知晓保国公府权势滔天,却没想到竟犯下如此重罪。 寇白门在保国公府待过,对朝廷机构的运作有所了解,继续说道:“锦衣卫主要负责搜集情报和缉拿罪犯,而东厂和西厂,才是真正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进了锦衣卫大牢,或许还有一线生机;要是被关进东厂,缺胳膊少腿都算幸运。至于西厂,进去了就算能保住性命,也别想出来。这次保国公府的人被移交东厂,看来是在劫难逃了。” 李香君听后,心中暗叹,看来保国公府上下都不干净。 但她更担心寇白门的处境,轻轻握住她的手,关切地问:“原以为你是姐妹中最顺遂的,没想到竟遭遇这般变故。妹妹,你今后有何打算?” 寇白门沉思片刻,眼中闪过一丝坚定:“我打算去工厂看看。虽说我只是一介女子,可我也想凭自己的双手,干干净净地挣钱,就不信活不下去!” 李香君听后,眼中满是赞许:“妹妹有这想法,姐姐定全力支持!” 在京城的繁华喧嚣之下,摄政大人推行的新政如平地惊雷,其中设立的工厂,专为天下女子撑起一片新天地。 这工厂,犹如一座别样的庇护所,打破了女子千百年来被困于深闺、饱受欺凌的困局。 在这里,女工们不但能拿到工钱,食宿也全由工厂包揽。 只要完成既定任务,就能收获一份安稳,享受生活的宁静,再也不必担心拳脚相加的恐惧。 工厂宛如一方禁地,哪怕是外人,也无法干涉女工的生活。 曾经,有女工的父母利欲熏心,妄图将女儿卖为人妇,工厂得知后迅速出手,将他们绳之以法,直接关进大牢。 还有些丈夫寻妻被拒后,想在工厂闹事,最终也被果断控制,得到应有的惩处。 如此一来,只要踏入工厂,哪怕身为女子,也能挺直腰杆,免受外人的欺辱。 寇白门在报纸上听闻这些事迹,一颗心被深深触动,对成为一名女工的想法愈发强烈。 没过几天,寇白门精心安排,带着身边贴身婢女,毅然走进女工厂,准备开启新的生活。 与此同时,李香君收到消息,侯方域因事被发配到南方。 得知消息后,李香君心急如焚,匆忙准备去送行,一路上脚步急促,满心焦急。 然而命运弄人,待她赶到时,一切都已结束,只留下空荡荡的街巷,徒增失落。 不过,就在李香君黯然神伤之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董小宛。 彼时,董小宛正坐在轿子上,虽然轿帘遮掩,但从那一角露出的青衣素裙和淡雅妆容,依旧醒目。 董小宛独特的气质,世间再难找出第二个,李香君瞬间便认出了她。 正如李香君那娇小玲珑的身形,在人群中同样十分惹眼。 李香君心中涌起一股好奇,按捺不住,便雇了一顶轿子,缓缓跟在后面。随着跟踪的深入,李香君惊讶地发现,董小宛竟然走进了柳如是家的后门。 这一幕,如同一记重锤,让李香君愣在原地。 她的心中,无数疑问翻涌。 董小宛何时与柳如是重新建立联系的? 既然知晓彼此的动向,为何不告诉自己? 在自己深陷困境时,为何不伸出援手? 难道,所谓的姐妹情谊,只是表面功夫,在董小宛心中,自己根本无足轻重? 愤怒和委屈在李香君心中交织。 她转念一想,董小宛出身官家,即便家道中落,堕入贱籍,骨子里或许依旧带着官家小姐的优越感,和自己这瘦马出身的女子,本就有着难以跨越的鸿沟。 如此一想,李香君只觉得满心的苦涩,站在原地久久无法释怀 。 在秦淮河畔花柳繁华之地,一众名妓才情卓绝,艳名远播。 李香君与董小宛,自踏入这风月场起,便结下了深厚情谊。 虽说,李香君因诸多事务往来,与顾媚的关系看似更为紧密,可在李香君心中,与董小宛那份心有灵犀的默契,是旁人无法比拟的。 她常觉自己与董小宛性情相投,无论喜乐哀愁,彼此总能心领神会,私下相处,总有说不完的知心话。 然而,人心难测,谁也不曾料到,这份看似坚不可摧的情谊,竟然只是一份表面文章,一切尽皆是虚情假意罢了。 就说李香君陷入了极大的困境,四处寻求帮助,却屡屡碰壁。 董小宛身为她最信任之人,本握有线索、人脉与门路,可面对李香君的愁苦,竟选择了袖手旁观,一门心思只想着自己的周全。 于是,李香君怀着满心疑惑,躲在门后悄悄观察。 只见董小宛精心梳妆,身着素丽衣裳,袅袅婷婷地走进了柳宅。 夜幕如墨,繁星点点,李香君依旧守在原地,直至夜深人静,才见董小宛从柳宅中出来。 月色洒在董小宛身上,勾勒出她疲惫而凌乱的身影。 当董小宛回到自家楼下时,暗处传来一声呼唤。 她脚步虚浮地走了几步,身形摇晃,几乎要跌倒在地。 李香君见状,心中一惊。 回想起董小宛从轿上下来时,步履蹒跚,每一步都透着难以掩饰的艰难。 刹那间,李香君恍然大悟,心中又气又急,赶忙上前,稳稳地扶起董小宛,声音颤抖地说道:“你,你怎么能这般糊涂!” 稍作停顿,她又咬牙切齿地骂道:“我原以为柳如是是个品行高洁之人,世人皆尊称她为河东君,没想到她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竟将你当作人情送了出去,简直丧尽天良!” 董小宛抬起头,脸上挂着一抹苦涩的笑,声音微弱却透着一丝决绝:“你莫要说了,这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怪不得旁人。” 说罢,眼神空洞地望向远方,似是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与无奈之中 。 华灯初上,秦淮河畔的画舫内,烛火摇曳,光影在雕花窗棂上投下斑驳的影子。 李香君紧握着手中的团扇,指尖泛白,脸上满是痛心疾首的神情,而对面的董小宛则垂着头,身子微微颤抖。 “小宛,我真不知该说你什么好!”李香君声音尖锐,打破了舫内压抑的寂静,“你竟如此愚蠢糊涂!阮大铖是什么人,你不清楚?他分明是把你当作一件可以随意舍弃的礼物,妄图借此讨好摄政大人,而你呢,竟浑然不觉,心甘情愿地成了他献给摄政大人的筹码!” 李香君越说越激动,眼眶泛红,手中的团扇重重地拍在案几上。 董小宛身形一震,头垂得更低了,一头乌发如瀑布般遮住了她的脸。 她双唇紧闭,沉默良久,内心如翻江倒海般复杂。相较于这一晚上发生的糟心事,她更在意的是,此事竟让李香君知晓了。 李香君是她在这风尘中最珍视的姐妹,她不愿让对方为自己担忧,却又无法直面这份关心。 许久,董小宛缓缓抬起头,脸上带着一丝倔强与无奈,轻声说道:“香君,摄政大人承诺了,冒郎只需在西南配合朝廷推行改土归流的国策,十年期满,便可归来。” 李香君听闻,眉头皱得更深了。 对于西南改土归流的政策,她有所耳闻。 多年来,大明在西南地区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 西南一带,土族部落众多,他们凭借着险峻的地势与复杂的关系,时常发动叛乱,让朝廷焦头烂额。 如今,摄政大人决意推行改土归流,旨在削弱土族土司的势力,加强朝廷对西南地区的直接管辖,扭转当地混乱的局面。 “可冒辟疆去了西南,只是做一名普通老师!”李香君目光如炬,紧紧盯着董小宛,声音里满是愤怒与不甘,“小宛,你实话实说,这是不是你用自己的……” 说到此处,李香君顿住了,她实在不忍心将那残酷的事实说出口。 董小宛脸色瞬间变得惨白,眼中泪光闪烁。她别过脸去,咬着下唇,没有回应。 舫外,秦淮河的水波轻轻荡漾,传来悠悠的丝竹之声,与舫内压抑沉重的氛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 暮春的秦淮河边,垂柳依依,落花缤纷。 李香君与董小宛于画舫之中对坐,茶香袅袅间,气氛却凝重压抑。 二人命运相仿,在风尘中艰难求生,又都在情网里深陷,对所爱之人一往情深,近乎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 董小宛眼眸低垂,忆起与冒辟疆相处的点点滴滴,心中满是酸涩。 在命运的重压下,她虽满心不甘,却还是选择了妥协。 而李香君,性子刚烈如火,遇事向来硬刚到底,绝不轻易低头。 此番相聚,董小宛谈及当下局势,神色忧虑:“香君,如今这世道,怕是要变天了。相比冒郎,侯家的麻烦大得超乎想象。冒郎不过是言语失当,可侯家,竟涉嫌通敌叛国。侯恂老大人罪责难逃,侯方域公子怕是也会受到牵连。” 李香君闻言,娇躯一震,手中茶盏险些跌落。 她向来心系侯方域,却未曾料到侯家灾祸如此严重。 董小宛接着道:“曾经名震一时的复社四公子,如今也成了过眼云烟。方以智已向新政低头,不再以复社成员自居。即便如此,仍时有豪商大贾、朝廷大员被抄家。他们多是曾经的东林骨干,就连东林领袖钱大人,都公然宣称不再与东林有瓜葛。” 李香君紧咬下唇,心中五味杂陈。往昔的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在这动荡局势面前,似乎变得微不足道。 这时,董小宛起身,走到李香君身旁,轻轻握住她的手,语重心长地说:“香君,我不知该如何安慰你。若你愿意为侯公子做些什么,我可以帮你牵线,求见摄政大人。但摄政大人脾气古怪,我贸然求情,他必定不会答应。有些事,只有你亲自面见,才可能有转机。” 李香君抬起头,眼中泪光闪烁,心中思绪万千。 一方面是对侯方域炽热的爱,另一方面是这复杂混乱的局势。 她知道,这或许是拯救侯家的唯一机会,可又不知前方等待她的是什么。 这天,雕花红木窗棂透进几缕晨光,董小宛站在鎏金铜镜前,指尖紧紧攥着描金粉盒。 青铜镜里映出一张苍白的脸,两腮的胭脂红得刺目,与她颤抖的双唇相映,透着说不出的悲戚。 她满心都是对命运的愤懑,可还是在丫鬟的催促下,极不情愿地披上了那件绣着金线牡丹的大氅。 这身华妆如同枷锁,束缚着她自由的灵魂,而她就像被牵线的木偶,无力挣脱。 当然,最终,她仍然勇敢的脱下此衣,仍然穿着她旧时的素丽儒裙。 也因此,她让李香君认了出来。 踏入柳府的会客厅,董小宛的心跳陡然加快,紧张的情绪让她手心沁出冷汗。 摄政大人一袭玄色蟒纹长袍,面沉似水,目光如炬。 他二话不说,径直取来清水,动作干脆利落地擦拭着董小宛脸上的脂粉。 随着毛巾的擦拭,董小宛原本白皙的面庞逐渐显露出来。 摄政大人眉头紧锁,声音低沉地说道:“你所用的脂粉看似能让肌肤白皙嫩滑,实则含有大量的铅。铅乃剧毒之物,长期使用,就算再年轻貌美的女子,不到三十岁,也会容颜憔悴,如同老妪一般。” 听到这番话,董小宛的双眼瞬间瞪大,脸上满是震惊与恐惧。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心中涌起无尽的后怕。 幸好,她从前一直天生丽质,倒没怎么用过胭脂妆彩。 但很快,她想起了冒辟疆,连忙屈膝跪地,声音带着哀求:“大人,求您饶过冒郎,他……他只是一时糊涂。” 摄政大人目光如刀,直直地盯着董小宛,冷冷地问道:“你与冒辟疆相处之时,日常开销是由谁承担?还有,你当真不知他家中已有妻室?而且他对妻子情深意重,从未有过休妻的念头。” 顿了顿,他语气愈发冰冷,“更重要的是,冒辟疆早已家道中落,身无分文。倘若你执意要跟他,不仅无名无分,连妾室都算不上,还要负责照顾冒家上下老小的饮食起居。你可做好了这样的准备?” 这一连串的质问如同一记记重锤,敲在董小宛的心坎上。 她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无从辩驳,脸上一阵白一阵红。 回想起与冒辟疆相处的点点滴滴,那些曾经被她忽视的细节,此刻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尽管董小宛心中对冒辟疆的感情依然炽热,但摄政大人的这番话,如同一盆冷水,浇灭了她心中不切实际的幻想。 她缓缓站起身来,眼中的迷茫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清醒与理智。 毕竟,她本就是个心思细腻、聪慧过人的女子,只是在爱情的旋涡中迷失了方向,如今被摄政大人点醒,怎能再执迷不悟。 第39章 大顺军在行动 阮大铖确实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他的投其所好让我十分满意。 你要知道,那毕竟是董小宛。 哪个男人能抗拒这样的女人? 她虽也缠了足。 但她从前是官家小姐,她是家道中落后,才缠的足。 到我这就立马去掉了。 所以她的脚变形倒也不大。 有时我想,是不是她的脚不够小,才让冒辟疆嫌弃的不想娶她。 当然了。 抛开董小宛不谈。 阮大铖的才华和能力也是让我十分欣赏的。 这家伙人品不说,有才是真别人的母亲有才。 我不禁思考是否应该给他更多的责任和挑战。 然而,目前的局势并不允许我这样做,因为国家的事务尚未完全平定,我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目前,蕃王势力和各地隐藏的野心家是两大潜在威胁。 虽然洪英政权暂时压制了他们,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会在适当的时候跳出来捣乱。 这些潜在的威胁就像隐藏在暗处的毒蛇,随时可能给国家带来严重的危害。 幸运的是,我有一个非常可靠的兄弟——袁承志。 在我的全力支持下,荆襄地区已经逐渐稳定下来。 我毫不犹豫地向这里投入了整整五个营的国防军,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这五大营已经具备了相当的战斗力。 现在,我将其中三个营部署在北方,严密监视可能来自北方的威胁;一个营负责镇压地方,确保荆襄地区的社会秩序;而剩下的一个营则作为机动兵力,随时待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这样一来,我手中就掌握了一支灵活的机动部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迅速做出反应。 所以。 我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决定主动去找何铁手谈一谈。 毕竟,要想顺利推行西南改制计划,她的支持和配合至关重要。 果不其然,当我见到何铁手时,她似乎已经猜到了我的来意和想法。 我开门见山地向她说明了我的计划,希望她能够带领安小慧、孙仲君等三位女子,率领军队前往西南地区进行改制工作。 所谓的西南改制,实际上就是推行“改土归流”政策。 这意味着要削弱当地土司的权力,将土地和人民纳入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之下。 而首先要开刀的,便是何铁手所在的苗家。 何铁手的五仙教一直盘踞在苗疆地区,势力颇为庞大。 然而,当地的土司老爷们对五仙教却并不怎么待见。 这次何铁手被逼得有家难回,也正是因为土司们对她的忌惮和不满。 土司们自然不希望有一个强大的五仙教骑在他们头上,因此他们并不需要像何铁手这样有能力的人来担任教主。 这无疑给我们的改制计划带来了一定的阻力,但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突破口。 五仙教内部的权力斗争异常激烈,其激烈程度远超外界的想象。 曾经,五仙教完全是蓝氏一族的天下,但后来何家通过夺权登上了教主之位。 然而,如今他们却面临着被他人夺走权力的局面,这其实也并不令人感到意外。 不过,何铁手的情况却有些特殊。 在“打不过就加入”的理念驱使下,她成为了我手中的一把利刃,一把我用以刺向西南、推行改土归流政策的利刃。 为了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我给予了她们整整一个营的兵力,这可是超过五千人的最先进国防军啊! 而且,这支部队并非普通军队,而是经过全新训练的精锐之师。 这支部队拥有强大的实力,其中九成以上都是装备精良的火器部队。 可以想象一下,这样一支军队的战斗力是何等的恐怖! 它就如同当年威震天下的戚家军一般,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实力,能够在正面战场上战胜任何敌人。 有这么一支军队,就能拉起无数辅军,然后打赢一切战争,不消灭,或者说正面战胜这支军队,就根本不可能胜利。 送走何铁手,我明白,又一步棋下了下去。接下来,是要准备清军南下的问题了。 因为我的反应快,所以江南一片无事。 江北防线也稳固,就不得不产生一些变化 。 比如,李闯没那么飘了。 李闯自从进入京城之后,整个人都变得飘飘然起来,而且这种情况非常严重。 就拿对待李岩的态度来说,本来李闯是一个比较宽容大度、能够接纳他人意见的人,但自从他入京后,就对李岩横竖看不顺眼。 他觉得李岩和他们闯营的人完全不是一路货色,彼此之间存在很大的隔阂。 于是乎,李闯说要搞死李岩,那就真的毫不留情地将其置于死地。 毕竟他以前就干过,罗汝才不就是这么死的吗? 这活他熟。 然而,在李岩被搞死之后,李闯却突然发现了一个令他始料未及的情况——红娘子竟然逃跑了! 红娘子逃跑本身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问题在于,她竟然和袁承志的金蛇营勾结在了一起。 说实在的,这原本也算不上什么大问题。 毕竟袁承志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呢? 他不过就是一个有点小名气的江湖人士罢了,手下能有多少兵、多少马呢? 金蛇营虽然有李闯给的编制,但说到底也不过就是一群江湖草莽而已。 他们顶多也就是干点偷偷摸摸的阴私事,根本上不了台面。 只要李闯的大军一发动,这些人肯定都会完蛋。 可让李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华山派竟然早就心怀不轨,一直在暗中私自蓄养兵马。 不仅如此,他们还拥立了洪英女帝! 如果说这仅仅只是一个让人发笑的故事,那也未免太过于轻视它了。 然而,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却绝对不是什么能够引人发笑的情节。 在华山派的强力支援下,洪英女帝的部众展现出了惊人的实力,在对阵花马刘和刘泽清的激战中,竟然一举击溃了江北二镇多达一二十万的庞大兵马! 且吞并之。 实力一下暴涨。 这一战绩实在是令人瞠目结舌,绝不能等闲视之。 不过幸运的是,南方此时正处于一片混乱之中,各种势力相互争斗,局势错综复杂。 所以,尽管洪英女帝取得了如此辉煌的胜利,但在李闯看来,这似乎还不足以构成太大的威胁。 李闯坚信,只要自己率领大军出征,必定能够轻而易举地将这股势力扫荡殆尽。 然而,他万万没有料到,洪英女帝在取得胜利之后,竟然迅速进军京城——南京,并在此定都,自称为帝,开始推行一系列全新的政策。 这太离谱了。 那是南京。 李闯无比清楚,坚城的难攻。 南京的防御工程是严苛的洪武大帝一手打造的。 那是一般人说打下就打下的。 可洪英在打败二刘后,几乎没个把月,就攻下了南京。 实在是。让人意想不到。 然而这只是开始。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原本啸聚一方、实力强大的左良玉军事集团,也在洪英女帝的凌厉攻势下土崩瓦解。 那可是左良玉。 曾经追得张献忠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左良玉。如果不是张献忠花钱买命,不是左良玉想养贼自重,张献忠早凉了。 然而,就是这样的左良玉,遇到洪英政权的军队,像阳春下的白雪一样,飞快的消化掉了。 直到此时,李闯才恍然大悟,想要通过一场决战来平定天下,恐怕已经是痴人说梦了。 若是能够与洪英女帝达成划江而治的协议,对于李闯来说,这或许并非是一个最坏的选择。 毕竟,这样一来,他便可以在稳定南方,集中力量,扫平北方,再谋南方。 可是,要知道,现在洪英政权中的华山派系,是他曾经的部下,红娘子和他更是有切肤之痛。 这种关系,他怎么敢全力北图。 完全挥兵南下也是不行。 因为北方清军也在虎视眈眈。 他根本无法集中力量。 不过,现实是没得选。 但至少南方仍然在乱。 一时间短期没可能北上。 倒是北方的情况,有些刻不容缓了。 所以李闯想了想,仍然决定在军事上先北后南。 然而,北方的局势却远非如此简单。 在那里,不仅有凶悍的建虏对中原地区虎视眈眈,还有尚未归顺的吴三桂盘踞一方。 面对这样的局面,李闯还能像以前那样若无其事地躺在床上安然入睡吗? 显然不能。 于是,李闯决定重新采取行动。 他们将陈圆圆,这个曾经让无数男人为之倾倒的绝世美女,从刘宗敏的床上转移到了李自成的床上。 又被李自成打一包还给吴三桂。 希望吴三桂能做个明白人,向大顺政权投降。 但这不可能了。 尽管李闯试图通过归还陈圆圆来平息吴三桂的怒火,但问题是,你都已经睡过了,又怎能指望吴三桂会对此毫不计较呢? 吴三桂收下了陈圆圆,但他并没有像李闯所期望的那样,将她纳入自己的怀抱。 相反,他将陈圆圆供奉了起来,仿佛她是一件珍贵的宝物,而不是一个可以亲近的女人。 吴三桂的心中充满了对李闯的恨意,他将这股恨意深深地埋藏在心底,等待着合适的时机爆发。 然而,李闯已经无法再继续等待下去了。 他心里非常清楚,属于他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 一旦南方局势彻底稳定下来,洪英朝必定会毫不犹豫地挥师北上。 而那个名叫红娘子的女人,对李岩的感情可谓是情深似海,她绝对不会善罢甘休,必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报仇雪恨。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李闯深知必须要采取果断行动。 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他毅然决然地决定先下手为强,主动出击,将建虏一举击溃。 毕竟,在李闯的眼中,建虏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他们的兵力最多也不过十几万而已。 这些人之所以能够横行无忌,无非就是仗着大明王朝的腐朽和无能罢了。 相比之下,李闯所率领的大顺军队可是号称八十万之众! 如此庞大的兵力,岂是建虏那十几万残兵败将所能抗衡的? 当然,李闯心里跟明镜儿似的,他非常清楚所谓的八十万大军不过是一种夸张的说法罢了。 然而,即便如此,大顺军实际所拥有的兵力那也是绝对不少的,至少也有二十万之众啊! 这可是一支经历过无数场惨烈战斗、一路过关斩将杀过来的铁血雄师啊! 他们的战斗经验极其丰富,战斗力更是不容小觑。 以这样一支如此强大的军队去攻打那区区一个建虏,岂不是就如同探囊取物一般轻而易举吗?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这场会战的兵力对比都是二十万对十几万,毫无疑问,优势完全在我大顺军这边。 就算到时候吴三桂突然叛变,他所率领的也不过就是区区五万骑兵而已,要收拾他们简直就是易如反掌。 甚至,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李闯完全有能力先将吴三桂给消灭掉,然后再去攻打建虏。 只要不是同时与建虏和吴三桂这两股势力交战,那么所有的问题都不会太大。 但是。 李闯竟然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大顺朝此刻军队的纪律问题! 想当年,大顺军攻入北京时,那可是一支士气高昂、锐不可当的劲旅啊! 他们志得意满,怀揣着胜利的决心,勇往直前,无所畏惧。 一连战胜无数的敌人,过关斩将,是好不容易在血火中锻炼出来的军队。 可如今呢? 大顺军的士兵们早已今非昔比。 他们一个个背着大包小包,里面装满了金银财宝和各种物品,仿佛这些东西比他们的生命还要重要。 更有甚者,不少士兵已经有了女人,甚至在京城中拥有了自己的私宅。 这样的军队,还能像从前一样毫不畏惧地去打仗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然而,当时的李闯却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他认为这不过是一些小问题,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 于是,李闯就这样志得意满地出发了,他满心欢喜地以为这次出征必定会马到成功,却全然不知自己正带领着一支军心涣散、纪律松弛的军队走向失败。 是的。 失败。 吴三桂你可以说他有问题。 但你不能说他蠢。 面对大顺号称五六十万,甚至八十万的大军,吴三桂手上仅五万铁骑。 他哪来的熊心豹子胆,和大顺军死磕。 所以他毫不犹豫的直接投了满清。 此时满清虽经历皇太极之死。 但是。 接盘侠多尔衮已经正式上位,统一号令,是大清的摄政王。 在多尔衮的支持下。 吴三桂带着兵马,前来和大顺军野战。 第40章 一片石 也不知道这到底是历史的必然,还是命运的捉弄? 李闯的大军竟然和吴三桂的军队不期而遇,就这样毫无征兆地撞在了一起。 李自成站在阵前,面色阴沉,冷酷地说道:“吴三桂?你这不知好歹的东西,给你脸你不要,简直是在找死!” 也许,就在这一刻,李自成心中涌起了一丝悔意。 他不禁想起自己之前所做的决定,或许他真的不应该灭掉小袁营,更不应该杀掉李岩。 如果他没有灭掉小袁营,那么这一仗的先锋军就有了可靠的人选。 如果他没有杀掉李岩,或许就不会将南明逼成如此强大的敌人,以至于他不得不亲自率领大军来到这里。 其实,他完全可以将这些事情都交给李岩或者李过去处理,这样一来,他就不必如此辛苦地亲自带兵打仗了。 然而,事已至此,后悔也已经无济于事。 不过,对于李自成来说,这都无关紧要。 因为在他的心中,真正的大敌并不是吴三桂,而是那屡次侵犯中原的满清鞑虏。 在李自成的眼中,满清才是他所建立的大政权的生死大敌,是一个值得他正视的对手,是一个真正的敌人。 至于吴三桂,不过是一道开胃小菜罢了,根本不值得一提。只要他一声令下,发兵攻打,吴三桂必定会立刻被消灭。 李自成也是会看朝廷邸报的,而且对其中的内容了如指掌。 他非常清楚辽东明军的实力究竟有多么弱小,简直就是不堪一击。 这些明军向来不敢与女真兵进行正面的野战,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 因此,当李自成看到吴三桂的兵马时,虽然心中有些恼怒,但并未将其放在心上。 毕竟,连辽东明军都如此不堪一击,吴三桂的这支部队又能强到哪里去呢? 李自成心想:“陈圆圆都已经还给你了,你居然还敢跳出来闹事,那就休怪我对你不客气了!等我消灭了你,夺回陈圆圆,到时候我可要好好地享受一番,毕竟我还没睡够呢!” 抱着这样的想法,李自成毫不犹豫地派出了郝摇旗。 这郝摇旗性格暴躁,犹如一团烈火,而且头脑简单,一根筋到底。 他对于上级的命令从来都是言听计从,从不考虑其中的缘由和后果。 比如说,之前上面下令要杀掉李岩,其他人都心存疑虑,觉得这样做不太妥当,所以迟迟没有动手。 然而,郝摇旗却完全不同,他根本不会去思考这些问题,直接就带人冲上去,二话不说便将李岩给杀了。 不管别人如何解释自己有多么冤枉,郝摇旗都充耳不闻,他只会机械地执行命令,其他的一概不管。 就在此时此刻,郝摇旗毫不迟疑地率领着他的本部人马充当先锋,如同一股汹涌的洪流般径直冲向敌军。 他手中的大旗在空中猎猎作响,仿佛在为他的勇士们呐喊助威。 大顺军队与吴三桂的山海关兵马瞬间激烈地冲撞在一起,喊杀声、金戈交鸣声交织成一片,战斗的序幕就这样猛然拉开。 不得不说,此时的吴三桂展现出了他真正的实力。 许多人对他存在一种误解,认为他不堪一击。 然而,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完全错误的。 吴三桂不仅能征善战,而且实力超群。 他甚至能够在短时间内与满清的大军展开殊死搏斗,达到极限的一换一局面。 不仅如此,他还能将南明军队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就像对待一群毫无战斗力的狗一样。 更令人惊叹的是,当他起兵造反时,竟然能够先发制人,打得满清军队节节败退。这些都是确凿无疑的历史事实,有案可循。 因此,一般人又有什么资格去质疑吴三桂的军事才能呢? 面对这场惊心动魄的大战,吴三桂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决心。 他并没有像往常那样选择逃跑,而是毅然决然地站在了战场之上。 一想到自己被背叛、被戴绿帽子的屈辱,吴三桂的心中就像燃烧着一团熊熊烈火,愤怒不可遏制。 此时此刻,大顺军已经成为了他不共戴天的死敌,甚至比他与之交战了半辈子的建虏还要令他憎恶。 没有丝毫犹豫,吴三桂义无反顾地投入到了战斗之中。 他身先士卒,率领着自己的亲信将领和家丁队的大佬们,如吴勇、吴敢、夏元杰、张树芳、金国雄等人,如猛虎下山般冲向了战场。 郝摇旗在第一时间就感受到了吴三桂的猛烈攻击,他的防线几乎瞬间被撕裂,陷入了极度的被动和混乱之中。 他不禁开始怀疑人生,难道自己就这样被轻易击溃了吗? 然而,幸运的是,李自成一直在后方密切关注着战局。 当他看到郝摇旗身陷险境时,毫不犹豫地派遣了高一功、刘芳亮等部队前去支援。 这些生力军的加入,让郝摇旗的压力稍稍缓解,但吴三桂的部队却异常顽强,竟然顶住了这一波又一波的攻势。 为了彻底锁定胜局,李自成决定动用自己的王牌——刘宗敏。 刘宗敏是李自成麾下的得力战将,以勇猛善战着称。 他的加入,必定给这场激烈的战斗带来了新的变数。 刘宗敏作为李自成麾下的头号大将,其地位可谓举足轻重。 然而,闯军纪律败坏的问题,他也难辞其咎。 甚至可以说,他在其中扮演了一个带头大哥的角色,对这种不良风气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尽管如此,李自成对刘宗敏却十分放心。 这其中的原因,并非因为刘宗敏没有缺点,而是他具备两个非常突出的优点。 其一,他武艺高强,战力非凡,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实。 其二,刘宗敏在关键问题上对李自成的支持可谓是坚定不移。 例如,当李自成遭人诬陷而身陷囹圄时,正是李过和刘宗敏等人挺身而出,将他从狱中解救出来。 此后,在面临绝境之际,刘宗敏更是身先士卒,率先响应,在最为艰难困苦的环境中依然坚持造反。 正因如此,在北京时,面对军纪问题这一敏感议题,李自成毫不犹豫地选择站在刘宗敏这一边。 你李岩带人救过我的性命吗? 回答我。 还有,你李岩可曾为了坚定我的造反信念,像刘宗敏那样,将自己的老婆孩子都舍弃掉? 回答我。 就因为这么一丁点的军纪问题,你就揪住不放,那你让我该如何是好? 难道要我亲手砍掉与我一同走过风风雨雨的兄弟不成? 我们是好不容易进了京的。 就不能享受一下吗? 既然你李岩站到兄弟们的对立面了,那对不起,只好杀了你了。 这就是李自成杀李岩而无悔的心路历程。 你什么经历,什么功劳,还是说你能打仗,你让我怎么选? 我当然要,选刘宗敏,我的老兄弟。 现在,宗敏,是你回报我的时候了。 李自成出动了最能打的刘宗敏部队。 乌云如墨,沉甸甸地压在广袤的一片石上空,仿佛预示着一场血雨腥风的来临。 李自成骑在一匹枣红马上,目光如炬,凝视着前方正准备出击的刘宗敏部队。 作为李自成麾下最精锐、最能征善战的力量,这支部队一直是他逐鹿天下的利刃,往昔诸多硬仗,刘宗敏总能率部打出李自成自己都难以达成的辉煌战绩,当之无愧是李自成麾下的第一大将。 随着一阵激昂的战鼓声响起,刘宗敏一马当先,挥刀率领部队冲向敌军。 李自成原本满怀期待,脸上却逐渐浮现出难以置信的神情。 这一次,刘宗敏的部队如同陷入泥潭一般,刚与敌军接触,便被对方的军阵死死缠住。 士兵们的动作迟缓,毫无往日那种锐不可当、摧坚拔锐的气势,仿佛换了一支军队。 他们打得畏畏缩缩,完全没有了拼命三郎的劲头,每一次进攻都显得绵软无力。 李自成的脑袋“嗡”的一声,犹如遭受雷击。 他的目光中满是震惊与懊悔,直到这一刻,他才如梦初醒。 这正是李岩生前担忧的事情!可自己不仅没有重视,还在冲动之下杀了李岩。 李自成只觉得手脚冰凉,仿佛坠入冰窖。 其实,他并非没有察觉到军队可能存在战斗力下滑的问题,但万万没有想到,情况竟然如此严重,已经到了这般不堪一击的地步。 然而,此刻容不得李自成有过多的自责和懊悔。 战场上局势瞬息万变,李自成当机立断,决定亲自率领本部人马救援。 他任命李过为先锋,以老营作为主力,采用着名的三堵墙战法。 一时间,战旗猎猎作响,李自成的部队如同一股黑色的洪流,向着敌军汹涌冲去。 吴三桂远远望见李自成的行动,冷哼一声,毫不犹豫地亲自率领一部兵马,迎头而上。 吴三桂作战向来勇猛,他的部队也训练有素,一时间,双方陷入了激烈的厮杀。 刀光剑影闪烁,喊杀声震耳欲聋,鲜血染红了脚下的土地。 尽管吴三桂本人在战场上表现得极为英勇,但闯王大军在兵力上占据着绝对优势。 随着战斗的持续,闯军的士兵们渐渐杀红了眼,逐渐找回了往日的斗志。 他们的战斗力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后,开始显着提升。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吴三桂有些招架不住,他的额头上布满了汗珠,心中暗自叫苦。 若不是他身为一军主帅,必须坐镇战场,恐怕早已萌生退意。 在这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双方都拼尽了全力,这场激烈的战斗似乎永无止境,一片石古战场被战火彻底笼罩,仿佛被卷入了一场无尽的噩梦之中 。 天色暗沉,正在厮杀的战场上,突然毫无征兆地起风了。 这股风仿佛从九幽地狱中呼啸而出,裹挟着黄沙与肃杀之气,以排山倒海之势滚滚而来。 在清军大营之中,多尔衮早已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他站在营帐外,衣袂被狂风肆意拉扯,猎猎作响。 这一阵风,这绝佳的机会,他已经等了太久太久。 自吴三桂与李自成大战以来,双方军势形成微妙对峙以来,多尔衮一直深藏不露,他像一只蛰伏在暗处的猛虎,时刻窥视着局势的变化,却始终按兵不动。 多尔衮心里清楚,吴三桂手握重兵,性格狡黠且野心勃勃,若不加以制衡,日后必成大患。 只有让吴三桂在与李自成的争斗中折损部分实力,清军日后才能更好地拿捏他,让他乖乖听话。 而李自成这边,其麾下兵多将广,势力庞大。 若贸然与之正面交锋,女真大军极有可能遭受惨重损失,这是多尔衮无论如何都不愿看到的,因此消耗李闯的实力,也成了他的当务之急。 狂风越刮越猛,飞沙走石,天地间一片混沌,让人根本睁不开眼。 远处战场上,吴三桂的军队与李自成的大顺军正杀得昏天黑地,双方都已疲惫不堪,却依旧僵持不下。 就在此时,多尔衮猛地抽出腰间佩剑,剑锋在风沙中闪烁着森冷的寒光。 他一声令下,女真大军如潮水般从隐蔽之处涌出,迅速向战场逼近。 女真骑兵们身着厚重的铠甲,在狂风的掩护下悄无声息地绕到了李自成大军的侧翼。 随着多尔衮又一声怒吼,清军如同一把锋利的钢刀,瞬间切入大顺军的防线。 一时间,喊杀声、马嘶声交织在一起,响彻云霄。 大顺军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打得措手不及,原本整齐的阵型瞬间大乱。 士兵们在风沙与清军的双重打击下,四处逃窜,乱作一团。 战场上,鲜血染红了黄沙,狂风卷着血腥气扑面而来。 多尔衮骑着战马,指挥若定,眼神中透露出一股令人胆寒的狠辣。 他深知,这场战役将是改写天下格局的关键。 所以他盯上了在场之中,军纪最差,队伍最乱,但看起来人也比较多的刘宗敏部。 清军的八旗铁骑如黑色潮水,直扑刘宗敏的本部。 刘宗敏部此前连续作战,人困马乏,战斗力已然大打折扣。 军中纪律也松弛不少,部分士兵甚至在阵前交头接耳,对即将到来的危险浑然不觉。 面对清军如狼似虎的冲击,刘宗敏部瞬间乱了阵脚,前排士兵还未反应过来,就被清军的长刀砍倒在地,鲜血四溅。 紧接着,后方的士兵开始动摇,有人丢盔弃甲,转身逃窜。 刹那间,刘宗敏部如同一座被白蚁蛀空的大厦,轰然崩塌。 刘宗敏部的崩溃,如同一把利刃,撕开了顺军的防线。 紧接着,各营寨纷纷受到牵连,陷入混乱。 士兵们惊恐地呼喊着,四处奔逃,完全失去了组织。在这一片混乱之中,唯有郝摇旗所部还在苦苦支撑。 郝摇旗双手紧握着大旗,臂膀早已酸麻,仿佛被灌了铅一般沉重,几乎难以抱住手中的大旗。 但他目光坚定,如同扎根在战场上的磐石,一边大声呼喊着鼓舞士气,一边指挥士兵抵抗。 可惜,郝摇旗的努力在清军与吴三桂部的联合反击下,显得杯水车薪。 清军的红衣大炮不断轰鸣,炸得顺军阵地尘土飞扬,血肉横飞。 吴三桂的关宁铁骑则如鬼魅般穿梭其中,对顺军展开疯狂砍杀。 顺军腹背受敌,逐渐陷入绝境。 李自成站在高岗之上,望着陷入混乱的战场,眉头紧皱,心急如焚。 为了挽回败局,他连自己的老营都投入了战斗。 老营的精锐们挥舞着大刀,呐喊着冲向敌人,试图稳住防线。 但激战半个时辰后,局势并未如李自成所愿好转。 此时,李自成已经无预备队可用,整个顺军如同被抽去脊梁的巨龙,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随着太阳渐渐西沉,战场上的喊杀声逐渐平息。 顺军横七竖八的尸体铺满了大地,鲜血汇聚成河,缓缓流淌。 这场大战,以顺军的惨败告终,曾经威震天下的大顺政权,也在这场战役之后,走向了衰败的深渊 。 第41章 闯王落幕 崇祯十七年,大顺军于山海关外的一片石,遭遇了清军与吴三桂关宁军的联手绞杀。 震天动地的喊杀声,如汹涌的潮水般冲击着大顺军的防线。 战场上,箭矢如蝗虫般漫天飞舞,刀光剑影闪烁,鲜血汩汩流淌,浸湿了干涩的土地。 大顺军在这两面夹击之下,很快便阵脚大乱,士兵们如同惊弓之鸟,四处逃窜,死伤惨重,往日的威风与锐气荡然无存。 李自成骑在他那匹浑身浴血的黑色战马上,望着兵败如山倒的场景,双眼布满血丝,内心充满了愤怒与不甘。 但局势已无法挽回,为避免被彻底围歼,他不得不率领本部老营兵,且战且退,踏上了逃回北京的艰难之路。 一路上,大顺军丢盔弃甲,往日的精锐部队,如今几乎全军覆没,只留下一片狼藉。 在逃亡的日子里,李自成并未放弃抵抗,他先后组织了多次反击战,试图挽回败局。 然而,此时的大顺军士气低落,战斗力大不如前,而清军与吴三桂的联军则士气高昂,配合默契。 每一次交锋,大顺军都以失败告终,伤亡愈发惨重。 随着追兵越来越近,李自成深知必须有人断后,才能为大部队争取更多的逃亡时间。 但经历了一系列的惨败,大顺军内部人心惶惶。 士兵们都清楚,李自成在以往打仗失败时,为了求生,手段极其狠辣。 曾经,他为了开辟一条通路,不惜砍杀挡路的士兵;甚至将大量无辜者赶到水里,用他们的尸体铺出一条血路。 如今,大顺军兵败如山倒,谁都担心自己会被当作弃子抛弃。 因此,当断后的任务下达时,众人面面相觑,无人愿意挺身而出。 一时间,大顺军队伍中乱作一团,将领们声嘶力竭地呼喊,试图组织起有效的抵抗,但士兵们却各怀心思,不听指挥。 看着这混乱的场景,李自成心中五味杂陈,一片苦涩。 他的目光缓缓扫过眼前的一切,回想起大顺军曾经的辉煌,懊悔的情绪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若当初狠抓军纪,树立威望,或许大顺军不会落到今日这般众叛亲离的下场。 但如今,一切都已无法改变,他只能带着满心的悔恨,继续踏上这看不到尽头的逃亡之路。 马蹄声碎,李自成灰头土脸地勒住缰绳,望着北京那斑驳的城门。 身后残兵稀稀落落,往日数十万大军,如今竟十不余一。 寒风卷着黄沙,扑打在他满是血污与尘土的脸上,他的眼神里,既有不甘,又透着疲惫。 踏入京城,李自成只觉一股死寂扑面而来。 曾经繁华的京城,如今一片萧瑟。 街边的店铺大多大门紧闭,门板上贴着封条,或被战火熏得漆黑。 家家户户门前都挂着白幡,在风中无力地摆动,仿佛无数冤魂在哭诉。 街道的角落和巷子里,横七竖八地躺着尸体,有的已经冻得僵硬,有的身上还有未干的血迹。 李自成的眉头越皱越紧,这些尸体,有的是被冻饿夺去生命的无辜百姓,有的则是大顺军在混乱中肆意屠戮的牺牲品。 然而,此时的他根本无暇顾及这些。 接连的败仗让他焦头烂额,内心的焦虑如野草般疯长。 李自成匆匆回到营帐,立即召集亲信谋士。 营帐内,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 众人围坐在一起,面面相觑,沉默良久。最终,有人提出登基冲喜的主意,称此举可振奋军心,挽回大顺的颓势。 李自成心中虽然有些疑虑,但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劝说下,渐渐动摇。 他环顾四周,看到手下谋士们一脸诚恳,仿佛这真的是唯一的救命稻草。 在这绝境之中,他选择了相信。 不到百日,登基大典在紫禁城举行。 李自成身着龙袍,登上高高的祭坛,接受众人朝拜。 然而,仪式结束后,他预想中的人心归附、兵马重振并未出现。 正当李自成盘算着下一步计划时,一场可怕的大疫悄然降临。 短短几天,京城内便哀嚎声四起,无数人染病倒下。 街头巷尾,运尸的车辆来来往往,堆积如山的尸体被运往城外焚烧。 大顺军本就元气大伤,这场瘟疫更是雪上加霜,士兵们纷纷病倒,战斗力锐减。 李自成望着病榻上的士兵和混乱的京城,第一次感到了深深的绝望,而大顺政权的未来,也被浓重的阴霾所笼罩 。 其实,京中时疫的苗头,早在数月前便已悄然浮现。 起初,不过是零星几户人家传出有人发热、咳嗽的消息,可这些细微的迹象,很快就被淹没在京城繁华喧嚣的表象之下。 在崇祯帝在位之时,朝廷虽已内忧外患,疲于应对,但仍凭借着尚存的几分秩序与权威,对时疫勉强进行着管控。 每日早晚,都能看到官府组织的队伍,穿梭在大街小巷,将城中因疫病死去的尸体小心翼翼地抬上马车,运往城外空旷之地,付之一炬。 熊熊火光中,刺鼻的焦糊味弥漫在空气中,似是为那些逝去的生命奏响一曲悲歌。 然而,随着李自成率领的闯军如潮水般涌入京城,一切都被彻底打乱。 京城的城墙在闯军的攻势下轰然倒塌,也撞碎了原本脆弱的秩序与安宁。 自闯军入城的那一刻起,街头巷尾瞬间沦为人间炼狱。 这些来自四方的士卒,毫无纪律可言,肆意横行。 他们眼中只有金银财宝,挨家挨户地破门而入,翻箱倒柜,将能带走的财物洗劫一空。 更令人发指的是,他们对城中妇女的暴行。 有的闯军士卒,在街头看到稍有姿色的女子,便像饿狼般尾随其后,趁其不备,冲进家中施暴;有的则将抓捕来的女子成群结队地运往军营,让她们在屈辱与恐惧中排队等待凌辱;还有些丧心病狂之徒,竟在阴暗的小巷子里,当着众人的面行那禽兽之事。 而有些心理扭曲的闯军,在施暴之后,还会残忍地将人杀害,鲜血在街头肆意流淌。 这般恐怖的场景,让京中百姓人人自危。 往日热闹的街道,如今冷冷清清,再也不见有人敢上街劳作。 原本负责运送尸体的人员,或是因害怕被闯军欺负,或是担心感染疫病,纷纷躲在家中。 渐渐地,城中负责运尸的人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具具尸体就这样横七竖八地躺在街头巷尾,无人问津。 随着时间的推移,尸体开始腐烂,散发出阵阵令人作呕的恶臭。 绿头苍蝇在尸体上嗡嗡乱飞,密密麻麻地布满了每一寸空间,疫病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迅速蔓延开来。 如果没有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疫,李自成或许还能凭借手中一二十万的兵力,在京城坚守一段时间,与清军和残余的明军周旋一番。 但如今,疫情如同一头凶猛的巨兽,无情地吞噬着闯军的有生力量。 营帐中,患病的士卒不断增加,发烧、呕吐、浑身溃烂的症状折磨着他们。 面对这无法控制的疫病,李自成的军队乱作一团,士气低落。最终,无奈之下,他们只能选择逃离京城,就如同以往无数次在战场上失利后一样,打不过就跑。 曾经攻入京城的辉煌,在疫病的冲击下,瞬间化为泡影。 李自成绝对不会知道,这一回狼狈的失败转进,竟是他命运的巨大转折点,此后的人生陷入无可挽回的下行深渊。 曾经,宏伟的北京皇城近在咫尺,拱手奉上,他却没能珍视这来之不易的机遇,而这般机会,往后如同梦幻泡影,再不会降临。 大顺军撤离北京时,李自成的目光坚定地投向了南方。 在他心中,荆襄之地犹如一块诱人的肥肉,是志在必得的战略要地。 彼时,整个北方大地,从西北的广袤荒漠到山陕地区的险峻山川,皆已千疮百孔。 李自成出身于西北,对那里的衰败景象了如指掌——民生凋敝,土地荒芜,经济崩溃,根本无法为他的军队提供充足的补给与支持。 尽管李自成麾下仍掌控着一二十万人马,但今时不同往日,军队的战斗力与一片石之战时的大顺军精锐相比,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在那场惨烈的战役中,大量身经百战的精兵老卒血洒疆场,如今留存的这一二十万人,多数是临时拼凑、缺乏训练的新兵,士气低落,装备简陋。 这样一支队伍,在清军强大的铁骑面前,毫无招架之力,根本不敢与之展开正面野战。 正是出于对自身实力的清醒认知,李自成在清军的步步紧逼下,无奈放弃了北京。 他深知,以目前大顺军的状况,坚守北京无异于以卵击石,只会加速灭亡。 李自成也没有选择返回老家。 他心里清楚,老家的土地同样被战火蹂躏,百姓食不果腹,经济萧条,根本无力供养他手中这支庞大的军队。摆在他面前的出路,唯有南下。 李自成不能向东进军。 东边是江北四镇的势力范围,尽管此时花马刘和刘泽清已退出历史舞台,但黄闯子迅速崛起,填补了二人留下的空缺。 不仅如此,南京小朝廷为了巩固东部防线,紧急调拨了四个营的国防军给黄闯子。 这国防军是南京小朝廷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精心打造的新军,在与左良玉的激烈交锋中,已经充分证明了其强大的战斗力和精良的装备。 面对如此强大的军事力量,李自成明白,此时向东进军,无疑是自寻死路。 思来想去,李自成认定眼下最明智的策略便是夺取荆襄之地。 荆襄地区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能够为大顺军提供充足的粮草补给。 只要拿下荆襄,解决军队的粮草问题,大顺军便能养精蓄锐,等待时机,再图逐鹿天下的大业 。 暮霭沉沉,残阳如血,给荆襄大地披上一层肃杀的余晖。 作为南下的咽喉要地,荆襄的每一寸土地都承载着战略要地的重要使命。 摄政权衡再三,将这片举足轻重的土地,交到了袁承志手中。 袁承志,并非天资卓越的奇才。在了政治的风云变幻中,他单纯得如同未经世事的孩童,时常因天真的想法做出一些不合时宜的决策;在军事指挥方面,同样欠缺火候,排兵布阵、洞察战机的能力,和那些沙场宿将相比,差了不止一筹。 然而,他最大的倚仗,便是身边那群追随他的叔伯们。 他们曾是袁崇焕麾下的精锐,个个身经百战,胸中藏着万千韬略。 只是多年来,受困于复杂的局势和有限的资源,他们的才华被深深掩埋。 如今,来到荆襄,他们宛如久旱逢甘霖的禾苗,尽情施展着自己的才能*,他们就开始忙碌起来。 有人穿梭于街巷,仔细梳理政务,倾听百姓的诉求,制定出一条条贴合民生的政策;有人则奔赴军营,严格训练士兵,革新军队的管理制度。在他们的努力下,原本动荡不安的荆襄,迅速恢复了往日的安宁,社会秩序井然,百姓安居乐业。 与此同时,活跃在民间的绿林好汉们,凭借着对各地情况的深入了解,将那些为富不仁、鱼肉百姓的恶霸记录下来,送到袁承志手中。 袁承志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巧用五仙教的独特手段,对这些恶霸进行惩处。 一时间,那些往日嚣张跋扈的恶霸,纷纷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百姓拍手称快。而袁承志,也借此机会大发横财。 他并没有将这些财富据为己有,而是迅速投入到地方建设和军队扩充中。 在地方,他修建道路、兴修水利,改善百姓的生活条件;在军队,他购置精良的武器装备,招募更多的士兵,进行严格的训练。 经过一番努力,袁承志的实力得到了质的飞跃,如今,他麾下已有十个营的兵力,每个营的士兵都训练有素,士气高昂,战斗力极强。 消息传到李自成耳中,他若想挥师南下,直取中原,荆襄是绕不开的难关。 只要袁承志镇守此地,他便难以轻易突破。 更何况,袁承志身旁还有高杰这员猛将。 高杰率领的军队,同样兵强马壮,对荆襄防线起着重要的拱卫作用。 李自成若想硬闯荆襄防线,不仅要面对袁承志的顽强抵抗,还得提防高杰随时可能发动的突袭。 这两人,一江南,一江北。 把防线守得牢牢的。 纵是李自成,也是一时间没了章法,不知要如何才能对付得了。 李自成心急如焚,他在外观敌料阵时,被当地的地主武装发现,继而围攻至死。 第42章 清军南下 没人想到,光鲜一时的李自成是这个下场。 被——地主武装绞杀。 明崇祯末年,曾经辉煌一时的大明王朝在风雨中摇摇欲坠。 内有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军四处征战,外有后金政权虎视眈眈,各地灾祸频发,饿殍遍野。曾经维持社会秩序的官府,在这内忧外患的冲击下,彻底失去了作用。 县衙常常人去楼空,官员们要么弃官逃命,要么被战火吞噬,以往的政令无法传达,治安无人维护,百姓生活陷入了绝境。 在这种混乱的局势下,地方上有钱的老百姓,也就是那些地主们,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纷纷开始组织团练,组建起地主自组武装。 可别小瞧这些看似临时拼凑的队伍,在王朝末年,他们的战斗力或许比朝廷的正规军还要强。 明朝的正规军,由于长期拖欠军饷,士兵们士气低落,军备废弛。 反观地主武装,为了保卫自己的切身利益,不惜投入大量的金钱购置兵器,训练士兵。 他们之中有不少人从军中退役的老兵,将战场上的实战经验传授给新招募的团丁,使得这些地主武装的战斗力不容小觑。 地主武装的兴起,很大程度上是李自成的流动作战策略催生的。 李自成率领的农民军,作为流寇,采取“以走致敌”的战术,走到哪里,打到哪里,每到一处,便抢夺官府和富户的粮食财物,补充自己的给养。 他们来去如风,所过之处一片狼藉。 当李自成的大军离开后,被他肆虐过的地方宛如一片废墟,百姓们不仅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粮食和财物,还要面对混乱的社会秩序和随时可能出现的盗匪。 面对这样的局面,留下来的老百姓陷入了深深的绝望和恐惧之中。 那些有一定资产的地主们,为了避免再次遭受劫难,开始寻求自保的办法。 他们先是在自己的村庄或庄园周围修筑围墙、壕沟,组建起小规模的自卫武装。 随着局势的日益恶化,单个地主的力量显得愈发单薄,于是,越来越多的地主武装开始联合起来,形成联盟。 他们互通消息,协同作战,共同抵御农民军和盗匪的侵扰。 李自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最终会栽在这些地主武装手里。 凄厉的号角声撕裂晨雾,大顺军的营帐里弥漫着腐肉与血腥混合的气息。 李自成的尸体就摆在帐中央,白布下的躯体轮廓僵硬,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腐臭味。 大顺军将士,他们面如死灰,眼神中满是绝望与迷茫。 曾经横扫中原的大顺军,如今被清军追杀得节节败退,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为了活下去,他们不得不放下尊严,在高桂英的指示下,李过,高一功等残余部众向朝廷递出了归降书。 这件事震动了小朝廷。 京城的皇宫中,气氛同样压抑。 女帝洪英高坐在龙椅上,眉头紧锁,手中的降书被她捏得皱巴巴的。 殿下,一众朝臣分成两派,争论得面红耳赤。 主张对大顺军赶尽杀绝的声音此起彼伏,甚至有人提议配合清军剿灭大顺军,彻底铲除这个威胁。 我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着这场闹剧。 手指不自觉地摩挲着腰间玉佩,心中暗自思量。 这些主张“联虏灭顺”的朝臣,究竟是真的为了朝廷着想,还是另有企图? 思索间,我默默退到一旁,拿起毛笔,在一张纸上写下了那些叫嚷得最凶的朝臣名字。 这些人,必须让锦衣卫去彻查。若他们清正廉洁,那或许只是愚忠;可要是一个个的尸比月殳上不干净,哼,就别怪我什么账儿的一起算了。 这段时间,我一直待在军机大楼里处理军务,早已厌倦了朝堂上的勾心斗角,甚至连早朝都懒得去。 没想到,正是我的懈怠,让一些人开始蠢蠢欲动,试图掀起风浪。 无奈之下,我决定进宫面见女帝。 踏入宫殿的那一刻,我心中五味杂陈。 曾经,我对女帝洪英充满期待,给予她足够的尊重与支持,可如今,她似乎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一言九鼎的皇帝,开始肆意发号施令。 看来,是时候让她清楚自己的处境了。 为了给女帝一些面子,我没在朝会上发难。 这个女帝毕竟是我立的。 我还是要给她一些面子的。 我跳步进入凤藻宫。 女帝连忙摆了桌子,请我入座。 还没等我说话,她自己就说了。 “摄政是因为今天早朝大顺军归顺一事吗?” 女帝声音轻柔,带着一丝试探。 我微微点头,目光如炬,盯着她问道:“怎么,你是想要和那些臣子们一样,提议联虏灭顺吗?” 女帝闻言,精致的脸庞瞬间垂了下去,似是在躲避我的审视。 “我想,我想为父皇报仇。” 女帝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但是,摄政你不会同意吧!” 我听到这话,先是一怔,随即气急反笑。 “你还知道我会反对啊!看来你脑袋还算灵光。既然如此,为何还想着联虏灭顺?你难道不知道满清已经入京了吗?灭了大顺,下一个遭殃的必然是我们。宋朝联金灭辽,最后自食恶果的前车之鉴,你都忘到九霄云外了?你从前是怎么读书学习的?历史清清楚楚地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结果你竟还想重蹈覆辙。你扪心自问,你觉得自己是个称职的皇帝吗?这天下好不容易有了些许起色,难道就要被你这般挥霍?” 女帝被我这番严厉的斥责说得抬不起头,脑袋耷拉得更低了,小声嘟囔道:“我只是想一想而已,我知道,最终还是你说了算的,想一下又何妨。” 我眉头紧皱,怒声喝道:“但是你的态度会让一些人误以为这就是朝廷的意思。你有没有想过,大顺军那边会作何感想?他们还怎么信任我们!” 女帝一听这话,不服气地撅起了嘴:“可我们真的需要他们吗?他们战败了,已经无关紧要了。但我们,在摄政你的主导下,正日益强大。仅凭我们自己,就足以中兴大明,为什么还要帮他们?” 我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心头的怒火,耐心解释道:“你知道什么!朝廷现在所谓的强大,不过是表象。前后国防新军加起来不过十多万,其中半数都还没有装备火器。清军即将南下,我手上真正能投入战斗的,只有十个营的兵力。我跟你说实话,先不说能不能打赢,就算能打赢,短时间内我也不会北上收复失地,所以我们仍然需要大顺军的支持。再者,大顺军是被朝廷逼得走投无路才造反的,他们也曾是大明的子民。谁不想安居乐业?能活下去,谁会轻易造反?所以,朝廷必须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你目前不要轻易发表任何意见,多听、多学、多看,明白吗?” 训责完女帝,我一刻也不敢耽搁,匆匆走向堆满文件的案几。军队方面的事务千头万绪,还有大量工作等着我去处理。大明的未来,就系在这每一份文件、每一个决策之上,容不得半点马虎 。 我坐在案前,面前堆积如山的军报和账册几乎将我淹没。 烛光摇曳,在墙上投下我的身影。 “报——”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一名身着飞鱼服的锦衣卫浑身沾满尘土,“启禀摄政,北方战事又起,大顺军余部与清军在山西一带僵持不下,百姓流离失所,饿殍遍野……” 我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心中涌起无尽的无奈。 如今朝廷的经济财力已被拉到了极限,户部刚刚呈上来的账本上,国库空虚,仅存的那点银子连军队一个月的饷银都不够。 连绵的战争,再加上频繁的天灾,早已经把北方毁得不成样子。 若是现在接手北方,就要面对那些嗷嗷待哺的百姓。 他们瘦骨嶙峋,眼神中充满了绝望与哀求。 可哪来的钱粮去救济他们呢? 我好不容易通过加征商税、抄家,反腐等手段筹集来的钱粮,都投到了军队和军械生产上。 如今连给士兵们添置冬衣的钱都捉襟见肘,又哪有余力去安抚北方的万千饥民。 “收复北方……” 我喃喃自语,声音中满是苦涩,“现在还不是时候,当务之急是让一切暂时维持下去。” 沉思良久,我提起朱笔,在明黄色的圣旨上写下一道道命令:封高桂英为奉国夫人,总领大顺军;封李过为大顺公。 希望这些封赏,能尽可能地安抚大顺军。 随后,我又亲笔写了一封私信,言辞恳切地对顺军之前的行为进行了肯定。 我明白,崇祯帝的死一直是顺军心中的一块心病。 在信中,我明确表示朝廷不会追究顺军的过往,包括崇祯的死因。 若是顺军心中不安,朝廷准许顺军开边封镇,只要他们愿意接受朝廷的节制,总归会给他们一条富贵活路。 在这风云变幻的时节,局势宛如一团乱麻,我不知道顺军会怀着怎样的盘算。 李自成麾下的军队,在北方纵横驰骋,他们的动向,对大明的局势有着重要的影响。 而此刻,军机楼内气氛凝重,烛火摇曳,新任军机大臣兼大明国防军总参谋长阎应元,正言辞激烈地表达着自己的见解。 面对清军即将南下的紧迫局势,大多数人主张在江阴进行守备战,可阎应元却提出了截然不同的看法,他坚决反对集结全部军马与敌军贸然决战。 阎应元双手背后,在厅内来回踱步,目光如炬,语气中满是不容置疑:“诸位试想,若在江阴开战,我军不仅要调派大军前往,运输军需物资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且不说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还得长时间在此屯驻。如此一来,对我军极为不利。依我之见,大踏步后撤,诱敌深入,寻机将其一举全歼,才是上上之策。” 顿了顿,他望向众人,继续分析道:“当下,时间站在我们这一边。只需一到两年,我们便能武装出二十万大军,组建四十个营的兵力。届时,挥师北上,迎回北京,将建虏赶回关外,易如反掌。若在此与清军硬拖,少说也要耗费十年二十年,这将严重耽误我朝的发展。” 阎应元的一番话入情入理,条理清晰,让我心中豁然开朗。 稍作思索后,我当即决定采纳这一策略,并将决战地点定在扬州。 扬州,这座富甲天下的城市,平日里对大明的税收百般抵制,朝廷想征收一点税赋都困难重重。 如今,清军兵临城下,我倒要看看,他们是否还能无动于衷。 这不仅是一场军事上的较量,也是对扬州各方势力的一次考验,我倒要看看,在生死存亡之际,他们会不会为了守护家园,慷慨解囊。 此时。 南京城已进入紧张的备战状态。 大街小巷,处处弥漫着肃杀的气息。 铁匠铺里,炉火熊熊,工匠们日夜赶制兵器,叮叮当当的敲击声不绝于耳;城墙上,士兵们来回巡逻,警惕地注视着远方,沙袋、滚木等防御器械堆积如山。 与此同时,北京清军大营里亦是一片忙碌景象,他们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备南下事宜。 清军此番南下的动机十分明确,直指钱粮。 大明的北方地区,先是遭受李自成大顺军的冲击,紧接着又被清军反复洗劫,如今早已是十室九空,一片荒芜。 土地荒芜,民生凋敝,根本无法提供足够的物资来维持满清的统治。 为了稳固江山,清军唯有南下,企图通过战争掠夺南方的钱粮,支撑起摇摇欲坠的统治体系。 为了实现一举歼灭南明四镇的战略目标,清军精锐尽出,一口气集结了十万兵力。 除此之外,还裹挟了不少杂兵,对外号称二十万大军。 一时间,旌旗蔽日,战马嘶鸣,清军如同一股黑色的洪流,向着南方滚滚而来。 这股强大的军事力量,让各方势力都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若是在江阴进行阻击,凭借江阴的地形和有限的防御力量,要抵挡清军的进攻,无疑是难如登天。 但若是将敌人引入扬州城下,局势便会变得有利许多。 扬州地处运河与长江交汇之处,交通极为便利,补给可以通过水路直接送达前线,大大节省了时间和人力。 而且,扬州城规模宏大,城高墙厚,能够驻扎超过十万大军,为抵御清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此时,扬州城内的军事力量却略显不足。 黄闯子麾下的军队,加上国防军的四个营,真正具备较强战斗力的不过三五万人,其余部队的战斗力则相对薄弱。 关键时刻,我亲率四个营的兵马北上,与黄闯子会合,共同应对即将到来的大战。 在扬州城的帅府中,我与黄闯子日夜商讨作战策略,分析清军的行军路线、兵力部署,试图找出克敌制胜的方法。 同时,我们也积极发动民众,加固城防,储备粮草,做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 。 第43章 扬州决战 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有多少人真正懂得如何统率一支人数过万的庞大军队去打仗呢? 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当带领着数以万计的士兵与敌人在野外展开激烈战斗时,首要任务便是精心挑选一个合适的战场。 这个战场的选择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战争的胜负。 一旦确定了战场,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寻找一个地势较高的地方,最好是靠近水源,这样既能保证军队的饮水供应,又能占据有利地形。 选好高地后,就要开始扎营了。扎营的地点也需要仔细斟酌,要确保营地的安全和便利性。 扎好营后,紧接着就是排兵布阵。 这是一项极其复杂而又关键的工作,需要根据敌军的情况和地形特点,合理安排士兵的站位和进攻路线。 只有当阵法布置妥当之后,才能正式与敌人交锋,展开激烈的战斗。 你看,这每一个动作、每一次进退,都有着严格的章法和讲究。 然而,书本上的知识毕竟是死的,真正的运用之妙,还在于人的内心和经验。 说实话,在此之前,我并没有大规模会战的实际经验。 但不知为何,这种事情对我来说似乎是与生俱来的能力,我一下子就能够掌握其中的要领。 就好像我是白起、韩信那样的名将,拥有特殊的天赋,无需过多学习,到了关键时刻,自然而然就会了。 此时此刻,我站在城外,凝视着眼前的战场,很快便做出了选择。 我率领着军队,浩浩荡荡地来到了东门,并在这里布下了重兵。 城外,我精心预设了一块炮兵阵地,这个地方位置绝佳,既能够有效地攻击敌人,又不易被敌人发现。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还特意将大炮隐藏了起来,让它们看起来就像是普通的山丘或者树林一样。 这些大炮可不是一般的大炮,它们都是我历经千辛万苦才积攒下来的,总数足足有三百多门呢! 每一门大炮都代表着我的心血和努力,是我在无数次战斗中夺取的胜利果实。 我如此重视炮兵部队是有原因的。 就我苦心经营的情报系统,探知了一个重要的情报。 此次清军南下,带上了数额可惊的炮兵部队。 说到清军的火器,就离不开说一个人。 孔有德。 孔有德,这个名字在晚明的动荡中扮演了极其关键的角色。 自他降清之后,便死心塌地为后金,也就是后来的大清效力。 在那段时期,他组织人手,为后金铸造了数量惊人的火炮。 这些火炮不仅极大地提升了后金军队的战斗力,更改变了明清之间军事力量的对比。 此次清军挥师南下,孔有德作为先锋,带领军队携带了二百多门大炮。 谁能想到,这些威力巨大的火炮,原本竟是崇祯皇帝花费无数金银,精心筹备的强军利器。 当年,崇祯帝为了提升明军的战斗力,特意命徐启光、孙元化主持编练新军。 徐启光与孙元化凭借着对西方军事技术的了解,在新军建设中引入了先进的火器装备,期望打造出一支能抵御后金铁骑的劲旅。 然而,令人叹息的是,一场因几只鸡引发的冲突,彻底改变了历史的走向。 当时,新军中的士兵因几只鸡与当地百姓发生争执,这本是一件可以妥善解决的小事,却被某些地方士绅小题大做。 涉事士兵不仅被处以穿箭游行的羞辱性惩罚,事后还遭到了进一步的迫害。 这一事件激起了士兵们的强烈不满,李九成等人趁机煽动,拉着孔有德发动了叛乱。 孔有德这一反,如同一颗重磅炸弹,瞬间摧毁了登州的稳定。 登州,这个曾经作为东江镇后勤基地的战略要地,在叛乱的战火中化为一片废墟。 东江镇失去了登州的物资支持,犹如断了线的风筝,彻底走向衰败。 孔有德等人在叛乱后,裹挟着火器、工匠以及大量大炮,投降了后金。 皇太极得到这些珍贵的资源后,实力得到了质的飞跃,从原本在火器装备上的劣势,一下子实现了逆转。 如今,大清军队再次南下,一口气拉出二百门大炮,与明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崇祯帝当初耗费巨资购买火炮,却未能有效阻止清军的壮大。 他早前筹备的军事力量,反而成为了清军壮大的助力,被清军运用得淋漓尽致。 此后,若不是我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从中周旋,清军在火器方面恐怕早已全面碾压大明。 每当想到这里,我心中就涌起一股难以言表的荒谬感,这一段历史,实在是让人感慨万千,可笑,可叹! 残阳如血,将天边的云朵染成了一片火红,余晖洒在这片古老的大地上,为世间万物都披上了一层悲壮的外衣。 傍晚的微风带着丝丝凉意,轻轻拂过,远处的山峦在暮色中若隐若现,宛如一幅水墨画卷。 而在这如梦似幻的黄昏时分,一个身影骑着骏马,疾驰而来。 来者正是七省武林总盟主,华山二代第一人——袁承志。 他一袭劲装,腰间悬挂着金蛇剑,眼神中透着坚毅与果敢。 随着马蹄声渐近,我早已在门前等候多时。 待他翻身下马,我们先是紧紧握手,彼此的手掌传递着炽热的温度和深厚的情谊,紧接着,又热情地抱在一起。 “好兄弟!”袁承志爽朗的声音响起。 “好兄弟!”我同样激动地回应。 笑声在这黄昏的庭院中回荡,惊起了几只栖息在枝头的鸟儿。 这一次,我们即将并肩作战,迎接一场大战。 这场大战不仅是力量的碰撞,更是心灵的契合,是我们真正意义上联合起来的大战,也是袁承志一直梦寐以求的。 为了这一战,中袁承志可谓煞费苦心。 他精心抽调了泰山营、金蛇营,甚至还有孟字营的精锐力量,同时从华山本部挑选了一批武艺高强、忠心耿耿的弟子。 在袁承志心,闯王李自成,甚至从前的崇祯皇帝,都已不再是他的仇人。 如今,女真族才是他以及整个民族的大敌。 他的父亲袁承焕,当年就是为了抵抗清军不力而因此牺牲。 这份曾经失败的大业,如今沉甸甸地落在了他的肩上,他又怎能轻易放弃? 怀着这样的信念,他带足了人马,长途跋涉来找我。 我拉着他的手,走进城内,黄闯子早已和我一起,在城门口等候。 黄闯子,本名黄得功,出身辽西将门。 那个地方,表面上风光无限,实则暗流涌动。 在那里,要么同流合污,与其他人一起在腐败中沉沦,要么就会被无情地排挤出来。 黄闯子便是后者。 但即便遭受排挤,凭借着自身的勇猛和智慧,他依然在乱世中崛起,成为了江北四镇之一,手握实权的大佬级人物。7 现在,人已经到齐。 我关上房门,三人围坐在一起,即将召开一个决定命运的最高三人团会议。 窗外,暮色越来越浓,风也愈发猛烈,吹得窗户沙沙作响,仿佛在为即将到来的大战奏响序曲。 营帐内的牛油烛火苗摇曳,将我们的身影在牛皮帐上拉扯得忽长忽短。 我双手撑着案几,目光如炬,声音冷峻而清晰:“这一战的首要任务,很简单,就是打掉敌人的炮群。” 我从怀中掏出密函,在空中扬了扬,语气愈发郑重:“据我手上可靠的消息,清军这次南下,手上有大约二百多门的大炮!” “多少?!”黄得功“噌”地一下站起身来,腰间佩刀随之发出清脆的碰撞声,脸上满是震惊与不可置信。 在大明朝廷,大炮向来是极为稀缺的战略物资,每次添置,都是一五一十二五二十十门左右地艰难筹措。 众人心里都清楚,制造和购置大炮,不仅需要耗费巨额的钱财,还得依赖复杂的技术和漫长的工期。 如今听闻清军一来就携带着二百多门大炮,怎不让人惊骇万分。 见众人神色大变,我连忙开口解释:“应该不可能全部是红夷大炮,其中还有大量的佛朗机和虎蹲炮。” 黄得功闻言,长舒了一口气,紧绷的身体也微微放松了些。 然而,我话锋一转,目光如电,直视着黄得功:“黄将军,可千万不要不以为意。即便大部分不是红夷大炮,我依然坚信,此战的关键,就在于谁主宰炮兵,谁就能拥有胜利。” 我稍作停顿,环顾营帐内的众人,又接着说道:“炮兵的威力,诸位都清楚。若让清军的炮群顺利发挥作用,我们的防线必将千疮百孔,伤亡惨重。” 这时,一直沉默的袁承志向前迈了一步,剑眉微扬,开口问道:“这就是你让我来的原因?” “不错!”我大步走到袁承志面前,紧紧盯着他的眼睛,言辞恳切地说道:“我要你准备好,像上一次奇袭敌营那样,凭借你高超的武艺和过人的胆识,一口气把这支炮兵部队全给端了。这不仅关乎这一战的胜负,更关乎大明的安危!” 袁承志目光坚定,双手抱拳,沉声道:“末将定不辱使命!” 乌云如墨,沉甸甸地压在苍茫大地上,似乎预示着即将来临的这场恶战。 风,裹挟着黄沙,发出凄厉的呼啸,吹过明军的营帐,帐幔猎猎作响,宛如即将出鞘的战旗。 我伫立在了望台上,目光如炬,紧紧盯着远方尘土飞扬之处——清军的先头部队正迅速逼近。 心中暗自思量,虽然袁承志武艺高强、足智多谋,但我绝不能把所有的希望都押在他一人身上。 将胜负全然寄托于一人,这无疑是一场豪赌,我输不起,大明更输不起。 于是,我立刻召来黄闯子。 他大步流星地走进营帐,单膝跪地,眼神中透着坚毅:“摄政!有何吩咐?” 我目光坚定地看着他,缓缓说道:“黄闯子,此番战斗,我会为你抓一批清军。你安排我方兵马找机会换上清军服饰,待交战之时,借着战场上的混乱,混入敌军之中。你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找到敌军的炮兵营地,将他们的火药点燃。” 黄闯子听闻,眉头微皱,他深知这是一个九死一生的计划。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沉重却又充满决心:“我明白这是死士计划,但只要毁掉敌军的火药,他们那些威力巨大的大炮就如同废铁。你放心大胆地去执行,在这项计划中牺牲的弟兄,我定会妥善安置他们的家小,让他们的孩子能上学读书,改变命运。” 在这乱世之中,招募死士,尤其是在军中寻找愿意舍生忘死之人,其实并非难事。 大明的官兵,长期在困苦中挣扎,生活早已让他们看不到希望。 只要给他们一丝改变命运的机会,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用生命去拼搏。 这就如同历史上的杨素,他用兵如神,而其成功的关键就在于对士兵赏赐从不吝啬。 哪怕是最底层的小兵,只要立下战功,他都会足额发放赏赐。 在那个时代,这赏赐就是改变命运的契机。 即便杨素有时下达的任务几乎等同于送死,依然有大批士兵前赴后继。 如今,我不过是效仿古人的策略,果不其然,很快就招募到了大量敢死之士。 实际上,大明的官兵本就有着惊人的战斗力。 可为何明军在战场上节节败退? 究其原因,便是长期处于粮饷短缺的困境。 当年,最后的戚家军因朝廷拖欠饷银,奋起反抗,却惨遭诛杀。 自那以后,明军欠饷的情况愈发严重。 拖欠个把月已是常态,甚至还有拖欠经年之久的。 在边军之中,竟有欠饷数年的情况。 在这样的状况下,又怎能指望士兵们为国家、为朝廷奋勇作战? 军队的战斗力自然一落千丈。 而我所能做的,就是保障士兵们的粮饷,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 我暗暗发誓,一定要为大明赢得这场战斗。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清军战马的嘶鸣声,越来越近。 我握紧了腰间的剑柄,低声喝道:“准备战斗!” 一场决定生死存亡的大战,即将拉开帷幕 。 阴沉的天幕下,凄厉的号角声撕裂了扬州城郊外的死寂。 清军如潮水般汹涌而来,他们盔明甲亮,长枪如林,在风中发出尖锐的呼啸。 尽管此番出征少了刘泽清、刘良佐这两个死鬼充当马前卒,但清军依旧气势汹汹、不可一世。 放眼望去,广袤的原野上,清军步骑如蚁,一眼望不到尽头。 俗话说人一上万,便难以尽收眼底,更何况这将近二十余万的敌军。 即使用上西洋传入的望远镜,也只能看到密密麻麻的士兵,大军的尾部深深隐匿在视野之外。 大队人马奔腾前行,马蹄踏地,扬起漫天烟尘,滚滚而上,遮天蔽日,大队的兵马若隐若现于尘雾之中,仿佛一头头蛰伏的巨兽。 在这令人窒息的烟尘里,清军训练有素的指挥官们迅速发出一道道指令,清军士兵们熟练地移动步伐,眨眼间,一块块严整的军阵便迅速成型。 前排的步兵手持盾牌,如一道坚实的壁垒;后排的弓箭手弯弓搭箭,蓄势待发;骑兵则列阵两翼,犹如一双随时准备出击的利爪。 他们动作整齐划一,默契十足,不愧是身经百战、打了多年硬仗的精锐之师。 此时的清军,无论是装备还是士气,都处于巅峰状态,战斗力极为强劲,绝对不容小觑。 与此同时,扬州城头上,我长舒一口气,心中暗自庆幸,这一仗和无能的军事废柴史可法无关。 我不会重蹈覆辙,犯下任何昏招,当机立断,下令在城下迅速布置防线。 扬州城不愧是军事重镇,别的不说,城防大炮数量众多,这让我无需分散有限的火力,将炮阵分拆布置于城头。 随着我的一声令下,城门缓缓打开,厚重的吱呀声在战场上空回荡。 一支支明军精锐鱼贯而出,整齐的脚步声震撼着大地。 他们身穿鲜明的甲胄,手持锋利的武器,眼神中透露出坚定与无畏。 在城外空旷的原野上,明军有条不紊地列阵,与清军遥遥对峙。 双方的军旗在风中猎猎作响,战场的气氛愈发紧张,空气中弥漫着火药的气息。 一场决定生死存亡的大战,即将拉开帷幕,所有人都知道,这将是一场血与火的考验,胜利的天平将在这瞬息万变的战场上左右摇摆。 第44章 戚家军的影子 扬州。 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此刻正笼罩在一片紧张的氛围之中。 在城外,双方超过三十万的兵马如钢铁长城一般排布开来,绵延数里,气势磅礴。 这显然是一场规模空前的大战,一场决定生死存亡的大决战。 我站在城楼上,远远地眺望着对面的敌军。 他们的军旗飘扬,刀枪林立,透露出一股不可一世的气息。 我心里很清楚,清军此次南下,绝对是有备而来,善者不来。 无需深思熟虑,我便能洞悉清军的意图。 他们之所以如此决然地南下,无非是因为在北方已经无法获得实质性的利益。 尽管他们攻占了北京,但整个北方地区早已被战火蹂躏得残破不堪,清军上下并未从中捞到多少好处。 相比之下,李自成倒是狠狠地捞了一笔。 然而,他却像一阵风一样迅速逃离,还带走了大量的财宝。 这无疑让清军的处境更加艰难,因为他们不仅失去了财富,还面临着粮食短缺的严峻问题。 要知道,即便是昔日强大的大明王朝,也常常面临北方粮食用度不足的困境,每年都需要从南方运送大量的钱粮来补给北方。 如今,北方几乎已经一无所有,清军的补给线被切断,他们的生存都成了问题。 清军如汹涌的潮水一般南下,势如破竹地进入了北京。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尽管他们已经占领了这座繁华的城市,却仍然依赖从遥远的盛京运来的粮食。 这怎么能行呢? 北京作为一个庞大的都市,人口众多,粮食需求量巨大。 仅仅依靠从盛京运来的粮食,显然无法满足清军的需求,更无法维持这座城市的正常运转。 为了求生计,为了能够永远、彻底地占领这片土地,清军不得不采取行动。 于是,他们精心策划并组织了这场南下行动。 即使在这场南下过程中,他们一仗都不打,至少也能减少二十万张嘴的粮食消耗。 这对于解决粮食供应问题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举措。 没过多久,对面的清军便迅速地完成了列阵。 他们的动作异常迅速,仅仅花费了一个时辰的时间,就将整个阵势排列得井然有序。 要知道,在那个时代,清军的指挥系统主要依靠呼喊来传达命令,这种方式相对落后且效率低下。 然而,他们却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列阵,这无疑展示了这支南下清国的精锐部队的高度纪律性和训练有素。 就在这时,一名骑兵疾驰而来。 他显然是受清军统帅之命,前来传递一封劝降信。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名信使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我毫不犹豫地亲手抓起一张沉重的硬弓,瞄准那名骑兵,一箭射出。 这一箭犹如闪电一般,瞬间穿透了他的身体。 信使惨叫一声,从马背上跌落下来,当场毙命。 而他所骑乘的马匹则受到惊吓,狂奔着逃回了清军本阵。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让对面的清军惊愕不已,他们开始大声呼喊,显然对我的行为感到愤怒和震惊。 毕竟,他们并非愚笨之人,自然能够看出我用这种最直接、最轻蔑的方式拒绝了他们的劝降。 我对他们的叫嚷毫不理会,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仿佛他们根本不存在。 我一箭射死信使,不仅仅是简单地拒绝了清军的劝降,更是对大清这个所谓“国家”的一种公然羞辱。 在我眼中,大清根本不配被称为一个国家,它只是一群侵略者的集合体罢了。 营帐外的号角声凄厉刺耳,似一条无形的鞭子,抽在每个人的心上。 我紧握着手中的长弓,指节泛白,刚刚射出的那支箭,已然穿透了敌方使者的身体。 使者瞪大双眼,脸上的惊愕还未褪去,便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消息如野火般迅速传开,仅仅片刻,敌方阵营便爆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怒吼,好似汹涌的潮水,随时可能将我们淹没。 多铎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如黑色的闪电般冲到阵前。 他满脸横肉,此刻因愤怒而扭曲,犹如凶神恶煞。 原本两白旗的统军是多尔衮。 多尔衮足智多谋,威望极高,牢牢掌控着两白旗与两黄旗的兵马。 然而,朝堂局势波谲云诡,他不得不坐镇京城,处理诸多棘手事务。 如此一来,这至关重要的兵权,便落在了多铎肩上。 此次统领十多万八旗精锐,多尔衮斟酌再三,最终还是选择了多铎。 在他心中,旁人都难以担此重任。 多铎暴跳如雷,原本他打着如意算盘,派使者前来劝降,想着不费一兵一卒就能拿下我们。 没想到,竟被如此羞辱性地拒绝,还折了使者性命。 这是在不遗余力的打他的脸啊。 怎么忍? 他猛地抽出腰间佩刀,在空中狠狠一挥,大声吼道:“给我攻!踏平他们!” 很快,八千蒙八旗铁骑如汹涌的潮水,裹挟着漫天黄沙席卷而来。 马蹄声如雷,震得大地都微微颤抖。 这些蒙族汉子不愧是马背上的民族,他们在马上身姿矫健,仿佛与战马融为一体。 有人在疾驰的马背上侧过身子,搭箭开弓,动作一气呵成。 我方早有防备,前排士兵迅速竖起盾牌,组成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 蒙八旗骑兵使用的骑弓短小,射程有限,劲力也稍显不足。 一轮奔射过后,箭雨纷纷落在盾牌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却未能对我们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多铎在后方看得真切,气得咬牙切齿。 更让他恼火的是,我方火铳手趁机开火,随着一声声巨响,冲在前面的蒙八旗骑兵纷纷落马。 骑兵冲锋时速度极快,一人倒下,后面的马匹收势不及,接连绊倒,一时间人仰马翻,场面狼狈不堪。 多铎眼珠一转,权衡利弊后,大手一挥,下令让绿营兵马出击。 这些绿营兵皆是投降的明军,在多铎眼中,不过是一群可以随意驱使的炮灰。 他打算用这些人消耗我方的火力,为后续进攻创造机会。与此同时,他让蒙八旗骑兵迅速撤回,重新整顿队伍,准备新一轮的冲击。 随着多铎的命令下达,绿营兵们扛着长枪,迈着沉重的步伐,朝着我方阵地缓缓逼近。 绿营兵杀至。 乌云压低了天际,狂风卷着黄沙,如汹涌的浊浪,肆意翻涌。 沉闷的战鼓声,节奏急促,仿若死神的脚步,震得大地都微微颤抖。 紧接着,一阵整齐而沉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一支身着灰布号褂子衣的军队,如同一股灰色洪流,向着我方军阵奔涌而来。 这便是绿营兵。 千万不可小瞧了他们。 回溯历史,大清能够逐鹿中原,定鼎天下,靠的并非战无不胜的八旗大兵。 真正在广袤大地上纵横捭阖、横扫千军的,正是眼前这支绿营劲旅。 就如当年成吉思汗的子孙忽必烈建立大元王朝,表面上看,蒙古铁骑威风凛凛,踏破山河。 可实际上,战争后期真正的主力是汉族士兵。 同样,大清能夺取天下,关键在于巧妙地运用了绿营这股力量。 八旗军制,分为满八旗、蒙八旗、汉八旗。 但彼时华夏大地,汉人数量庞大,区区一个汉八旗的编制,远远无法满足战争的需要。 于是,满清统治者将大量多余的汉兵整合起来,组建了绿营。 作战时,以满蒙汉八旗兵作为督师,指挥绿营冲锋陷阵。 清朝开国之初,吏治相对清明,腐败之风尚未盛行,绿营兵制也较为廉洁。 底层的小兵,虽薪水微薄,却终于能有口像样的饭食,不至于饿肚子。对于这些长期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底层士兵而言,这是莫大的恩赐。 为了这份安稳的生活,他们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战斗热情,在血与火的战场上,前赴后继,为满清的江山浴血奋战。 如今,这支曾经为满清立下赫赫战功的绿营兵,杀气腾腾,向我方的军阵杀来。 前排的士兵,手持长枪,枪尖在黯淡的光线下闪烁着寒光;后排的弓箭手,张弓搭箭,箭在弦上,蓄势待发。 他们的眼神中,既有久经沙场的冷峻,又带着对胜利的渴望。 呼啸的狂风,吹起他们的衣袂,发出猎猎声响,更增添了几分肃杀之气。 随着距离的拉近,绿营兵的呼喊声愈发震耳欲聋,仿若汹涌的潮水,要将我方阵地彻底淹没。 而我方士兵,严阵以待,毫不畏惧,准备迎接这场即将到来的残酷对决。 绿营攻坚,血溅阵前。 暮色压城,残阳似血。 映照着硝烟弥漫的战场。 绿营的军旗在风中猎猎作响,旗下士兵们身着翠色战衣,手持利刃,如潮水般向着明军阵地涌来。 首先开火的,是明军阵后,城墙上那一排乌黑发亮的大炮,这是决定战场胜负的关键所在。 在炮兵官长扯着嗓子、声嘶力竭的叫喊中,绿营炮兵们手忙脚乱地点火。 “轰!轰!” 一门门大炮接连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巨大的后坐力让地面都微微颤抖。 一枚枚炮子裹挟着滚滚浓烟,如出笼猛兽般轰然而出,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弧线,精准地砸向对方阵地。 瞬间,对方阵中血肉横飞,滚出一道触目惊心的血肉线,残肢断臂漫天飞舞。 这如雷霆般的一炮,瞬间点燃了绿营的冲锋热情。 号角声凄厉响起,不知多少炮弹射向了绿营阵中。 其中在有体型庞大的红衣大炮,每次发射都能让大地为之震颤;但更多的则是轻巧灵便的佛朗机炮,密集的炮火如同雨点般倾泻在绿营军中。 一发发佛朗机炮弹带着尖锐的呼啸声,精准地打绿营兵冲锋的队伍中,炸起一团团血雾。 士兵们的惨叫声此起彼伏,绿营的冲锋队形被瞬间打乱,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其实,大清军队同样配备着火炮。 然而,出于种种考量,这些火炮并不会用来掩护绿营冲锋。 被打掉了锐气的绿营士兵们,在短暂的混乱后,依然悍不畏死地冲在了前排盾阵前。 前排明军士兵手持盾牌,如同一堵坚固的城墙,盾阵之后,长矛如林般刺出,精准地捅向绿营士兵。 紧接着,火铳的轰鸣声响起,炽热的弹丸带着死亡的气息,对绿营兵进行迎面轰杀。 但这支绿营兵绝非等闲之辈,他们此前都是明军中的精英。 尽管遭受如此猛烈的攻击,他们的眼神中依然透着坚定,并未崩溃,仍然保持着继续战斗的勇气。 正所谓“明军不满饷,满饷不可敌”,即便这支绿营并非享受满饷待遇,仅仅是能吃得稍微好一些,偶尔能得到一些微薄的赏赐和薪俸,但与明朝时期相比,已然有了天壤之别。 在明朝末年,士兵们经年累月被拖欠军饷,食不果腹,只能咽下散发着异味的米面糊糊。 稍有差错,便会遭受穿箭游行的屈辱惩罚。 如今的待遇,让他们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也不怪这些绿营兵忘却了华夷大防、狄夏之别,甘心为大清效命。 并非大清真的有多美好,实在是明末的环境太过恶劣,大明政权早已腐朽不堪。 就在绿营兵继续奋勇冲锋之时,前线官军的阵形突然出现了破绽,裂开了一个口子。 露出的,是他们身后一门门虎蹲炮。 虎蹲炮在大明军中久负盛名,当年戚家军正是凭借这一利器,立下赫赫战功,将其发扬光大。 随着一声令下,虎蹲炮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呼啸,大量钉头、石子如狂风暴雨般从炮口中喷射而出,在前方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扇面。 正往上冲的绿营兵瞬间被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之中,眨眼间就被打成了筛子,成片地倒了下去。 有的士兵甚至被巨大的冲击力往后倒飞出去,重重地摔在地上,生死不知。 被虎蹲炮近距离射击,其威力恐怖如斯。 至此,绿营兵才惊觉,面前的明军是按照戚家军模式训练出来的。 也许不完全相同,但只要有几分相似,就拥有着令人胆寒的战斗力。 刹那间,恐惧如潮水般涌上绿营兵的心头,他们开始节节败退,最终迎来了第一次崩溃。 士兵们丢盔弃甲,不顾一切地向后逃窜,战场上一片狼藉。 因为早早的,戚家军就是大明诸军中不可言说的传说。 恐怖的零伤亡战损比。 一场场兵力悬殊的大胜。 这是戚继光一手打造,从南打到北,无一败绩的铁血之军。 当年张居正就是把握这张戚家军的牌,推行了他的新政。 可惜,在张居正死后,戚家军也遭到了朝廷的反攻倒算。 戚继光本人郁郁而终也就算了。 他留下的继家军竟然被明廷自己诛杀,简直可笑。 此刻,这支传说中的军队只是露一下影子,顿时就让绿营兵丧失了斗志。 第45章 相互的交战 营帐之外。 多铎脸色阴沉似水,死死盯着手中那份战报,指节因用力而泛白。 绿营兵马的惨败,像一把锋利的匕首,狠狠刺痛了他的心,这是他绝不能容忍的。 女真族虽以剽悍善战闻名,但人口基数本就稀少,八旗大兵数量有限,每一个女真勇士的性命都无比珍贵,根本经不起真正的消耗。 多铎目光冷峻,思绪不由自主地飘远,当初耗费大量心血组建蒙八旗和汉八旗,不正是因为女真人口匮乏,需要借助其他力量,同时最大程度保存女真大兵的有生力量吗? 如今绿营竟遭此大败,这岂不是意味着八旗兵不得不披挂上阵,直面敌军的锋芒? 想到这里,多铎胸腔中怒火翻涌,猛地将手中的战报狠狠摔在地上。帐内的空气瞬间凝固,一众将领噤若寒蝉,大气都不敢出。 多铎暴喝一声,下令将几个带头逃跑的绿营汉官押了上来。 这几个汉官浑身颤抖,面如死灰,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苦苦哀求饶命。 多铎目光如电,冷冷扫视着他们,随后大手一挥,声音冰冷刺骨:“临阵脱逃,军法处置!” 随着这道命令,几个汉官被如狼似虎的士兵拖了下去,不一会儿,帐外传来几声惨叫。 惩处完逃兵,多铎迅速调整部署,下令大军即刻准备出动。 他嘴角勾起一抹森然冷笑:“绿营不是不堪一击吗?今日我女真大兵便给你们打开一个突破口,你们给我像潮水一般灌进去!” 同时,他扭头看向一旁的蒙八旗将领,眼神犀利如刀:“你们率部对敌军侧翼展开骚扰,不得有误!” 蒙八旗将领领命后,匆匆离去。 紧接着,多铎毫不犹豫地命令孔有德部的炮营开火。 随着一声声震天动地的炮响,大地剧烈颤抖,火光冲天而起,硝烟弥漫。 敌军阵地瞬间陷入一片混乱,哭喊声、惨叫声交织在一起,仿佛人间炼狱。 战争,在多铎的操控下,彻底进入了白热化阶段。虽说这种白热化是多铎一手推动的,并非战争发展到一定阶段自然而然产生的激烈态势,但这丝毫不影响战争气氛愈发炽热。 战场上,双方士兵短兵相接,刀光剑影闪烁,鲜血如喷泉般飞溅。 死人开始大幅度增多,尸骸堆积如山,血水汇聚成河,在黄沙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惨烈。 暗沉的苍穹下,硝烟似狰狞的巨兽,在古战场的上空张牙舞爪。 和往昔每一场残酷的战事别无二致,多铎所率部的满八旗士兵,齐声呼喊着,脚步沉稳地推着盾车,如同一堵缓缓移动的钢铁城墙,朝着明军阵地步步紧逼。 厚重的盾车之后,大军如潮水般涌动,寒光闪烁的兵器、随风烈烈作响的旗帜,彰显着八旗军锐不可当的气势。 尽管我早已下达了命令,佛朗机炮不间断地轰鸣,火光一次次撕裂阴沉的天空。 然而,炮弹的准头实在差强人意,炮弹落地之处,扬起大片尘土,却不足以对敌军的推进构成实质性的阻碍。 看着多铎的军队稳步前行,我不禁握紧了拳头,心中满是焦急。 这一战,多铎显然是铁了心要给南明军一个下马威。 他如同凶猛的猎豹,一上来就使出雷霆手段,试图用凌厉的攻势把南明军打得晕头转向,彻底击垮他们的斗志,让他们心生恐惧,从此不敢再与八旗军在旷野之上正面交锋。 果不其然,当满八旗士兵顺利抵近明军防线时,白牙兵如同一股黑色的旋风,从队伍中疾冲而出。 在女真军的军制里,白牙兵的地位极其尊崇,一个牛录之中,也仅有十几个白牙兵。 他们犹如军中的瑰宝,即便是皇太极、多尔衮这样手握重权之人,也不敢轻易折辱。 豪格曾肆无忌惮地抢走范文程的妾,但面对白牙兵的妻妾,他却连动心思都不敢。 白牙兵,是八旗军的灵魂所在,是支撑整个军队的中流砥柱。 每一个白牙兵,都拥有着超凡的战斗力,一旦冲入敌军之中,便如同魔神降世,开启血腥的百人斩模式。 多铎正是妄图借助白牙兵的勇猛,一口将南明军彻底吞掉。 白牙兵身着三重厚重铠甲,手持五十斤左右的兵器,沉重的装备不仅没有成为他们的负担,反而让他们在战场上如同一辆辆无法阻挡的战车。 看着他们朝着明军冲来,我的心瞬间悬到了嗓子眼。 不过,我并非毫无准备。 此前,我便针对白牙兵的特点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谋划。 我深知,普通的南明士兵,即便是国防军出来的新军,在一对一的较量中,也绝无可能战胜这些百里挑一的精锐战士。 但人类之所以强大,就在于懂得借助工具的力量。 于是,我准备了投网和狼铣这两种利器,用来应对白牙兵的冲击。 投网是我的独创,其设计巧妙,旨在限制白牙兵的行动。 而狼铣则是戚家军的正规装备,凭借其独特的构造和强大的功能,在战场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有了这两种武器,我有信心以较小的代价,给予白牙兵致命的打击。 战场上,白牙兵气势汹汹地杀来,明军的军阵在他们的冲击下摇摇欲坠,士兵们的脸上满是惊恐与紧张。 但依靠着投网和狼铣,明军顽强地进行着抵抗。 投网一次次被抛出,罩向冲来的白牙兵,狼铣也在士兵们的手中挥舞,阻拦着敌人的脚步。 尽管付出了一定的伤亡代价,但明军最终还是成功地坚持了下来 ,守住了防线。 战场硝烟弥漫,喊杀声中,多铎攥紧腰间佩刀,指节泛白。 白牙兵的惨败,如同一记重锤,狠狠砸在多铎心头,让他瞬间失去了理智。 在往昔漫长的征战岁月里,白牙兵就如同女真战场上的无敌利刃,哪一次不是以摧枯拉朽之势,轻松杀破强敌。 他们身着白色的铠甲,在日光下熠熠生辉,几乎成了女真旗主们无上实力的象征,是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然而,方才这一场激烈的战斗,却如噩梦般残酷。 短短片刻,十几个白牙兵便倒在了血泊之中,殷红的鲜血浸透了洁白的铠甲。 多铎望着那片狼藉的战场,心仿佛被千万根钢针狠狠刺痛,疼得几乎要滴出血来。 这些损失的,可是两白旗的白牙兵啊! 培养一名白牙兵,需要耗费无数的时间、精力与资源,这得多少年才能重新补回来。 愤怒如同熊熊燃烧的烈火,在多铎胸腔中疯狂肆虐。 他猛地抽出佩刀,指向敌方阵营,声嘶力竭地吼道:“开炮!给我开炮!” 此时,他口中所说的炮,正是威名赫赫的红衣大炮。 这红衣大炮,原名红夷大炮,乃是大明从澳门辗转购入。 大明推行新学之际,徐光启与孙元化两位能人,主持工匠展开自铸火炮的研究。 在无数日夜的努力下,理论上是取得了成功。 可谁能料到,孔有德这个叛徒,竟将工匠们呕心沥血铸造的大炮,一股脑儿献给了清廷。 更甚者,孔有德凭借着几分歪才,带着工匠,为清军自制红夷大炮。 由于孔有德等人胸无点墨,竟将这大炮改叫成了红衣大炮。 当然,也许是清廷高层认为,夷这个字有对大清满族的侮辱。 所以红夷给改成了红衣。 就像大炮的炮身往往披着红绸。 这种大炮体型庞大,重量惊人,铸造极为艰难,因而数量有限。 再者,其运输更是困难重重,需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还得小心翼翼。 此次能带到这残酷战场上的,也不过二三十门。 但就是这二三十门炮,如同高悬在我方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我头疼不已。 随着多铎一声令下,红衣大炮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炮弹如流星般划破长空,带着死亡的气息,狠狠砸向我的军阵。 我只能眼睁睁看着那炮弹落下,在阵地上炸出一个个巨大的弹坑,掀起漫天尘土与血肉。 我方自然也不甘示弱,迅速展开还击。 然而,无论是射程还是威力,我方的火炮都远不及红衣大炮。 这反击,更多时候只是聊以自慰的心理安慰,难以对敌军造成实质性的打击。 虽说红衣大炮看起来威力惊人,炮弹所到之处,地动山摇。 可实际上,真正能被其击杀的人并不多。 并且,每一次发射后,大炮都需要一定时间散热,否则高温会致使炮身炸裂。 此刻,我唯有等待,等待袁承志他们尽快找到敌军的火炮阵地,并一举端掉。 在那之前,这场战争似乎已陷入了令人无奈的垃圾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满了煎熬与未知。 凄厉的号角声撕裂了硝烟弥漫的战场,佛朗机炮那黝黑的炮口喷吐着滚滚火舌,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从战斗打响的那一刻起,就未曾有过片刻停歇。 炮弹裹挟着炽热的气流,如雷霆般砸向敌军阵营,炸起的泥土和碎石漫天飞舞,每一次爆炸都伴随着敌军士兵痛苦的惨叫。 与此同时,虎蹲炮也不甘示弱,在炮手们娴熟的操作下,发出沉闷的怒吼。 炮弹带着呼啸的风声,精准地落入敌群,以强大的杀伤力掀起一片片血雾,每一次攻击都像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演出,打得敌军丢盔弃甲,狼狈不堪。 我方前沿阵地的士兵们,目光如炬,神情坚毅,死死地坚守着每一寸土地。 后方的火铳手们,按照既定的战术,一轮又一轮地向前推进射击。 火铳发射时的火光此起彼伏,宛如一条蜿蜒的火蛇,子弹带着尖锐的呼啸声射向敌军,打得敌人抬不起头来。 在这样紧密的火力配合下,尽管我军偶尔会遭受敌军一些不必要的炮击,但在整体战斗局势上,还是占据了一定的优势。 如果此时能从高空俯瞰整个战场,一幅波澜壮阔又残酷无比的画面便会映入眼帘。 一支支绿营军团身着统一的军装,排列成看似整齐的方阵,迈着沉重的步伐向我方阵地逼近。 满蒙军团的骑兵们,挥舞着长刀,战马嘶鸣,气势汹汹。 还有汉八旗军团,他们同样熟练地操作着火器,紧跟在其他军团之后。 然而,当这些看似强大的军团如潮水般撞向我军精心布置的防御阵线时,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在我军密集的火力打击下,敌军的阵型瞬间变形,士兵们纷纷倒地,原本整齐的队列如同破碎的玻璃一般,四下散开。 幸存者们只能慌乱地往后撤退,重新列队,准备下一轮毫无希望的进攻。 在这场生死较量中,我方士兵早已将恐惧抛诸脑后。 他们在战火的洗礼下,变得麻木而又坚定,如同训练有素的机器一般,机械而又高效地进行着战斗。 身为指挥官的我,屹立在阵地上,目光如鹰,冷静地观察着战场局势的每一丝变化,只要我没有下达撤退的命令,这场战争就会如同脱缰的野马一般,永不停歇地持续下去。 然而,战争的局势瞬息万变。敌军在经历了多次失败后,调整了战术,加大了进攻的力度,我方前线阵线逐渐出现了动摇的迹象,士兵们的伤亡也在不断增加。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果断下令投放投石机。 被改装的纽力投石机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巨大的木质支架在重压下微微颤抖。士兵们齐心协力,将一只只精心包装在丝绸里的炸药包放置在投石机的弹兜里。随着一声令下,投石机瞬间发力,巨大的弹兜如同一双有力的大手,将炸药包高高抛向天空。 炸药包在空中划出一道道抛物线,虽然由于技术限制,投石机的精准度并不高,但每一次爆炸都释放出惊人的威力。 震耳欲聋的爆炸声此起彼伏,火光冲天,气浪如排山倒海般向四周扩散。 处于前线的敌军士兵,被这突如其来的强大威力吓得肝胆俱裂,心理防线开始崩溃。 尽管投石机的射程有限,但我方凭借数量上的优势,在短时间内对敌军形成了密集的火力覆盖。在一片硝烟和火光之中,前线的敌军如割麦子般纷纷倒下,原本汹涌的进攻浪潮被彻底遏制。 失败的敌军逃回去后,立刻被执行了军法。 有一些官兵直接被挑出来杀了。 然后重新组阵后的部队就重新投入到战争。 在这片搜的乱局中。 一些不是敌军的士兵,跟随败兵,往后方撤退了。 他们一边散布不实的消息,一边在探寻清军的炮阵。 第46章 艰难的胜利 在袁承志帐下,能人异士众多,其中不少是闯荡大江南北的 “天南地北双飞客”。 这些江湖中人,凭借多年跑江湖的经验,练就了一身察言观色、洞悉微妙的本领,对他们而言,行走江湖就如同在刀尖上跳舞,稍有差池,便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彼时,为清军操持火器的,乃是孔有德所部。 虽说这支部队被满蒙八旗时刻监视着,但主体依旧是汉人。 在那个等级森严、民族界限分明的时代,区分旗人与汉人,并非难事。 这些闯荡江湖的豪杰,各个都有一双火眼金睛,不少人甚至只需扫一眼对方的搭裢包,便能精准估算出里面铜板和银子的数量。 凭借这一绝活,他们很快便在敌军阵营中发现了异样。 当时,正常的汉人绿营兵,都会被派往前线充当炮灰,可后营居然有不用上前线拼杀的大量汉人。 你再注意一下开炮的尘烟。 这炮营阵地,也就不问可知了。 这一发现,让众人警觉起来,迅速将情况上报给了袁承志。 袁承志得知后,目光如炬,当机立断,决定亲自带人摸进敌营。 袁承志武功高绝,在江湖上声名赫赫。 一行人趁着营地的混乱,悄无声息地朝着敌营后营逼近。 刚靠近,便有巡逻的清兵上前查问。 袁承志反应迅速,瞬间摸出金蛇剑。 金蛇剑泛着寒光,宛如一条灵动的金蛇。 他一个箭步冲上前,身形如电,剑影闪烁间,不过几个回合,便将那查问的清兵斩杀。 身旁的手下见状,立刻上前,架起尸体迅速转移。 此时的战场,本就充斥着死亡与血腥,地上鲜血横流,多这一点血迹,丝毫不会引起他人的注意。 众人在袁承志的带领下,继续深入敌营,一场针对清军火器部队的突袭,就此拉开帷幕。 营帐之外。 孔有德立于阵前,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滚落,混着风沙,在他黝黑的脸上划出一道道泥痕。 此时的他,肩上的压力如山般沉重,一边要统筹火炮的发射,一边还得应付身后那些八旗老爷们无休止的催促。 “孔将军,为何还不开炮?莫不是故意贻误战机!” 后方,一位身着华丽甲胄的八旗贝勒扯着嗓子吼道,身旁的一群八旗贵族也跟着附和,他们一个个鼻孔朝天,眼神中满是对孔有德的不屑与傲慢。 孔有德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心头的怒火,转身拱手说道:“贝勒爷,火炮连续发射后,炮管发热严重,若不散热,极易炸膛,还望贝勒爷三思。” 然而,他的这番苦心解释,换来的却是八旗老爷们的哄堂大笑。 “哼!孔有德,你莫要在此危言耸听,打炮不就是一直打吗?哪来这么多弯弯绕绕!” 另一位八旗老爷满脸嘲讽,大手一挥,催促道,“速速开炮,若再耽搁,军法处置!” 孔有德无奈,只能咬着牙,继续指挥炮兵作业。 就在他满心忧虑,严查炮兵部队发射流程时,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喧嚣声。 袁承志人如游龙,步若流星,风驰电掣般赶来,他身着一袭清军号褂,只在头上缠一条白巾,腰间的金蛇剑在日光下闪烁着冷冽的寒光。 “发现目标了!” 袁承志大喝一声,如洪钟般的声音穿透了战场上的嘈杂。 话音刚落,他“唰”地拔出金蛇剑,剑身如同一道金色的闪电,划破了灰暗的天空。 “杀——” 随着这声怒吼,他如同一头猎豹,一马当先地冲向敌阵。 袁承志的出现,如同在平静的湖面投入了一颗巨石,瞬间激起千层浪。 在混乱中,最能见识到袁承志手下人的厉害。 只见一名身着清军号褂的汉子,涨红了脸,扯着嗓子大喊:“兄弟们,平日里咱们受够了这些狗鞑子的气,今日反了,和他们拼了!” 此言一出,如同点燃了火药桶。 虽说孔有德部的士兵在物质上勉强有口饭吃,甚至能拿到微薄的收入,但面对骄横跋扈的八旗大兵,汉兵始终处于底层,遭受着无尽的欺辱。 满八旗、蒙八旗、汉八旗,再到其余汉人部队,等级森严,如同一条无形的枷锁,牢牢地束缚着汉兵。 平日里,汉兵们只能将怒火深埋心底,可今日在这混乱的局势下,积压已久的情绪终于如火山般爆发。 很多士兵目不识丁,头脑一热,纷纷响应。 刹那间,袁承志成功将炮营搅得天翻地覆,现场人喊马嘶,一片混乱。 而孔有德看着失控的局面,又望着那些依旧不知大祸将至的八旗老爷,只觉得手足冰冷,大祸临头。 当然,事情也不至于一糟到底。 孔有德的这支火器部队,大清还是十分重视的,虽然有很多八旗老爷在这里叫嚣,但安排在这里的督战官兵也是很多啊。 发现了不对,他们当然立刻镇压。 阴沉的天空下,硝烟如同浓稠的墨汁,在清军火炮重地肆意翻涌。 八旗兵的阵列虽有些许凌乱,但仍保持着基本的秩序,手中的长刀在火光映照下闪烁着冷冽的寒光。 他们不愧是从白山黑水间崛起的劲旅,尽管营地遭受突如其来的袭击,却没有作鸟兽散。 凭借着多年征战培养出的默契与悍勇,他们迅速组织起防御,与来犯者展开激烈交锋。 有了这些训练有素的八旗兵负隅顽抗,火炮重地的争夺进入了胶着状态,每一寸土地的易主,都伴随着鲜血与惨叫。 有些火炮阵地,清军军官扯着嘶哑的嗓子,挥舞着令旗,指挥炮手们调整炮口,继续向进攻方倾泻炮弹。 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大地剧烈颤抖,炮弹所到之处,掀起一片尘土与火光,给明军阵地造成极大的阻碍。 袁承志等人隐藏在硝烟之中,他们人数寥寥,在持续不断投入的清军支援下,想要短时间拿下火炮重地,无疑是难如登天。 毕竟这里是清军经营已久的营地,后方的兵源如同潮水般源源不断地涌入。 然而,袁承志等人凭借着绝世武功,在枪林弹雨中闪转腾挪,暂时稳住了阵脚。 袁承志更是宛如黑夜中的鬼魅,一身武功登峰造极。 他施展起轻功,身形如燕,轻轻一跃便能达到三米之高,在堆积如山的兵器架、营帐和火炮之间随意奔踏。 他所到之处,长剑挥舞,寒光闪烁,如同死神的镰刀。 常常是一个起落,便已置身于满清大兵之中,剑锋过处,一圈敌人惨叫着倒在血泊之中,场面令人胆寒。 就在双方激战正酣之时,一支黑影如鬼魅般悄然摸了上来。 这正是黄闯子麾下的死士,他们眼神中透着决绝与坚毅,心中怀着必死的信念。 原本以为此次行动困难重重,可当他们抵达战场,看到混乱不堪的局面时,心中暗喜,只道是天助我也。 这些死士皆行伍出身,与袁承志等人的思维截然不同。 他们没有被战场上的血腥和混乱冲昏头脑,一到此处,没有盲目地杀人起哄,而是迅速冷静下来,第一时间寻找火药的存放地。 他们深知,火器部队离不开火药,只要摧毁了火药,就能让清军的火炮变成一堆废铁。 他们判断,火炮附近必定存放着一部分火药,但肯定不是全部。 对于火药使用的规章制度,这些出自明军旧部的死士再清楚不过。 于是,他们凭借丰富的经验,开始寻找真正的火药库房。 火药存放需防潮,这一常识成为他们寻找库房的关键线索。 果然,没过多久,一座戒备森严的仓库进入他们的视线,凭借敏锐的直觉,死士们确定这就是火药库。 既然找到目标,死士们没有丝毫犹豫,一边大喊着“风紧扯呼”的绿林话,一边如猛虎般冲向火药库。 他们有的手持火把,有的拎着装满火油的陶罐,一边放火,一边迅速撤离。 随着一个个火把被扔进仓库,瞬间,火光冲天,炽热的气浪扑面而来。 没过多久,堆积如山的火药被点燃,发出一连串震耳欲聋的爆炸声。 仿佛天崩地裂一般,大地剧烈颤抖,仓库瞬间被夷为平地。 无数清兵在爆炸中血肉横飞,周围的土木建筑也纷纷崩碎,沙土如雨点般从天空洒落。 这场突如其来的爆炸,让炮军阵地彻底陷入混乱。 袁承志等人与死士部队抓住战机,一边放火,一边杀人,有条不紊地进行撤退。 死士们在撤退过程中,还贴心地将一瓶瓶火油倒入炮口,随后点燃。 随着一声沉闷的声响,炮管在高温和冲击力下扭曲变形,彻底报废。 经此一战,清军的火炮阵地被摧毁殆尽,没了大炮的支援,孔有德的军队战斗力大打折扣。 而袁承志等人的英勇行动,为大战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胜局终于锁定 。 硝烟似狰狞巨兽,在天地间张牙舞爪。 多铎勒着战马,手中的马鞭“啪嗒”一声从掌心滑落。 要不是挂绳紧紧缠在手腕上,这马鞭怕是瞬间就会被飞扬的尘土吞噬。 身后,那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宛如天边炸响的惊雷,滚滚气浪裹挟着浓烈的硝烟,一波波席卷而来。 多铎在此地指挥作战已有不少时间,对战场局势可谓了如指掌。 此次清军能在火力上占据优势,全仰仗孔有德麾下那支精锐炮兵。 这是曾经大明崇祯好不容易派徐光启,孙元化打造的一支新式部队。 虽然徐光启和孙元化早已经不在了。 但这一点儿也不影响孔有德指挥这支部队,把这支火器部队发扬光大。 但他心里明白,南明军队的火炮数量和质量同样不容小觑。 一旦己方失去炮火支援,这场战争的天平必将倾斜。 不过,比起火炮数量的较量,多铎在交锋中察觉,南明军队的素质比从前的北方明军强出太多。 这些南明士兵,进退有序,面对清军的冲锋毫不畏惧,他们的配合宛如齿轮般精密。 多铎心中暗忖,若任由南明这般发展,北方大清一穷二白,将来靠什么抵挡南明的精锐之师? 所以这一战,即便无法攻克扬州,也要狠狠震慑住南明。 可眼前的局势,让多铎的计划彻底落空。 此刻,爆炸掀起的滚滚烟尘,如同末日的阴霾,笼罩着清军后方。 多铎的瞳孔急剧收缩,脸上的肌肉不受控制地抽搐着,一种莫大的羞辱感如潮水般涌上心头,令他浑身颤抖。 而在扬州城头,我俯瞰着清军后方的混乱,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纵声大笑:“好,好,好,太好了!” 声音在城墙上空久久回荡。 随即,我抽出佩剑,向着城下的南明军队高声下令:“全军,出击!敌军已无大炮可用!” 随着我的号令,南明军队如决堤的洪水,一点点、稳步地向前推进。 就在清军还没从后方的爆炸中回过神时,我一直隐藏的三百门仿造红衣大炮,如同苏醒的猛兽,齐声怒吼。 炮口喷吐着熊熊火焰,炮弹裹挟着死亡的气息,呼啸着砸向满蒙八旗铁骑。 刹那间,战场上血肉横飞。 一枚枚炮弹精准地落入敌阵,将一个个连人带马的骑士砸成一摊血肉。 红衣大炮特制的炮弹在人群中疯狂跳跃、滚动,所到之处,宛如死神挥舞镰刀,碾出一条条触目惊心的血路。 残肢断臂四处飞溅,士兵们的惨叫声、战马的嘶鸣声交织在一起,奏响了一曲地狱悲歌。 倒地的战马挣扎着,却再也无法起身,只能发出“咴啾啾”的哀鸣,为这场残酷的杀戮增添了几分凄凉。 多铎望着眼前的惨状,心中的最后一丝希望也彻底破灭。 他长叹一声,声音中满是无奈与不甘,缓缓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这一撤,如同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引发了连锁反应,清军瞬间兵败如山倒。 士兵们丢盔弃甲,争相奔逃,完全失去了往日的纪律和威风。 目睹这一幕,我嘴角勾起一抹胜利的笑容,转头对身旁早已按捺不住的黄闯子说道:“将军,尽情去追杀吧!” 黄闯子眼中闪过一丝兴奋的光芒,双手抱拳行礼,随后挥舞着大刀,带领着南明骑兵如旋风般冲向溃败的清军。 马蹄声、喊杀声再次响彻云霄,为这场来之不易的胜利奏响了最后的乐章 。 黄闯子的骑兵不多,但是他好不容易供养起来的精锐。 此时。 清军奔行良久,士兵马匹都已经疲劳了。 这么跑走还行,但想摆脱黄闯子的追杀,那就难了。 只有极少数的马还能跑起来。 大多数骑军根本跑不起来了。 只能被黄闯子大肆屠杀。 不止于此。 我也让一部分轻步兵的火器兵小跑追击。 尽可能的多抓一些俘虏,多抓一些战马回来。 我要尽可能把敌军,和战马,都给留下来。 第47章 大政,大乱,亦大治 经过漫长而艰苦的战斗,我们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 然而,当我得知这个消息时,内心却并没有太多的喜悦。 因为我深知,这场胜利仅仅是一个新的起点,前方还有无数的挑战等待着我们去克服。 我毫不犹豫地将前线的事务交还给黄闯子,然后匆匆赶回南京。 在南京,我选择以低调的方式来处理这场胜利。 我的态度非常明确:这不过是一场小小的胜利,我们并没有收复一寸土地,又有什么值得大肆庆贺的呢? 新明应该有更广阔的胸怀和更宏大的气魄,不应该在这一点点小胜上斤斤计较。 当然,既然打了胜仗,相应的晋升和赏赐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但我更看重的是如何激发新明的潜力,让这个国家真正强大起来。 实际上,新明拥有巨大的潜力,只要我们能够充分挖掘并发挥出来,就能够拥有足够的底气去支撑北方的经济发展。 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军事上的胜利,还要从各个方面全面考虑国家的发展。 你打下了这片土地,接下来该如何治理呢? 这是摆在你面前的一个严峻问题。 你看看那些嗷嗷待哺的百姓,他们正眼巴巴地望着你,期待着你能给他们带来生存的希望。 你会怎么做呢? 一种选择是,你可以动用自己的财富和粮食,将这些物资运往灾区,救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民。 这无疑是一种仁慈之举,能让你在百姓心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然而,另一种选择却是,你选择不作为,对这些百姓的困境视而不见。 毕竟,你可能并没有足够的资源去满足所有人的需求,或者你认为这样做会对你的统治产生负面影响。 从感情上来说,对本国子民见死不救显然是不对的。 作为一国主政,你有责任保护和照顾你的子民。 但你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你所治理的是一个庞大的国家,政治并不是简单的情感问题。 在政治的世界里,有时候需要进行冷酷的计算。 你需要权衡各种利弊,考虑到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如果救助百姓会导致国家财政的崩溃,或者引发其他更严重的问题,那么你可能不得不做出艰难的决定。 你不能仅仅凭借感情用事来治理国家,而是要学会在复杂的政治环境中找到平衡。 只有通过理性的思考和果断的决策,你才能真正掌管好这个国家,实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 在时代的惊涛骇浪之中,发展与财富成为高悬于头顶的熠熠灯塔,指引着前行的方向。 为了实现这宏远目标,我当机立断,一方面雷厉风行地重开龙江造船厂。 一时间,龙江之畔,锤声与号子声交织回荡,工匠们似灵动的音符,穿梭于木料与船台之间,一艘艘崭新的船只在这热火朝天的氛围中拔地而起,承载着驶向繁荣的希望。 另一方面,我将目光投向了称霸东南沿海的郑一官,也就是郑芝龙。 彼时,明朝军队在与北方建虏的糟糕战绩,如阴霾般笼罩,郑一官本就心生投降之意。 细细想来,实在不能苛责于他。 郑一官自幼闯荡江湖,将性命置之度外,凭借着过人的胆识与谋略,在血雨腥风中披荆斩棘,才缔造了 “南霸王” 这份庞大的家业。 半生漂泊,历经无数艰难险阻,好不容易积累下财富,在暮年之际渴望享受安逸,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 如今,我率部在扬州一战大胜之,打破了八旗兵满万不可敌的神话,向郑一官彰显了朝廷不容小觑的实力。 他是个聪明人,深知与我对抗无异于以卵击石。 为表诚意,郑一官亲自登门拜访,带来了琳琅满目的大礼。 我向来不喜拐弯抹角,待宾主坐定,便直截了当地向他摊牌,开出了四个极具分量的条件。 其一,他需献出一部分船只,助力朝廷组建东海和北海两支舰队。 这不仅关乎朝廷海防的稳固,更是维护沿海百姓安宁的关键之举。 其二,他的船队要参与组建南海舰队。 考虑到郑氏在航海领域的深厚底蕴与丰富经验,舰队可由郑氏族人统管,以便发挥其最大效能。 第三,郑家在南边经营多年的造船厂,将纳入朝廷的 “星火计划”。 该计划旨在推动造船技术革新,提升朝廷在航海领域的竞争力。 造船厂可保留郑家股份,让郑家继续从产业发展中受益,但朝廷必须派人监督管理,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最后,作为对郑家的补偿,朝廷将为郑家颁发私掠许可证。 其他势力获取私掠证,朝廷需收取一半的费用,而郑家仅需缴纳三成。 此外,待朝廷成功攻下大员岛,郑家可移封大员岛,享受如同沐家在云南般的待遇——封王。 大明朝开国以来,鲜少有封外姓王的先例,沐家是个例外,如今,郑家有望成为第二个获此殊荣的家族 。 我深知郑一官是个极为谨慎多疑之人,若贸然抛出优厚条件,他必定会怀疑我心怀叵测,甚至怀疑我要取他性命。 毕竟,在原本的历史轨迹中,他正是因对清廷意图的误判而丢了性命。 他原以为清廷找他不过是为了钱财,想着给钱便能保平安,万万没想到清廷行事毫无常理可言,最终钱也拿了,他的命也没保住,他那千万身家,反倒让清廷上下狠狠发了一笔横财。 但我与清廷截然不同,我提出的计划,让郑一官看到了其中的巨大潜力与机遇,他觉得这事大有可为。 当我提及云南沐家时,郑一官的眼中闪过一丝别样的神采。 在他人眼中,云南偏远落后,困难重重,可对于他们这些达官贵人来说,云南却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那便是安稳。 自大明开国以来,多少文武贵戚在权力的旋涡中身败名裂,惨遭屠戮,可云南沐王府却始终屹立不倒,太平无事。 这份长久延续的富贵,是多少人梦寐以求却求之不得的,在郑一官心中,这比任何东西都珍贵。 而最让郑一官心动不已的,是我在言谈话语间对开海表现出的迫切渴望。 这一信号,让他坚信郑家日后依然能够在海上贸易的舞台上大展拳脚,继续延续家族的辉煌与荣耀。 在郑一官的大力支持下,我终于得以着手对南方士绅展开清洗行动。 自大明开国之初,南方就仿佛是一片罪恶滋生的土地,不服王化的现象极为严重。 要不然,洪武太祖那句“杀尽江南百万兵”岂会是随口一说? 究其根源,在元朝统治时期,江南士绅被包税制惯坏了,他们在地方上肆意妄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就拿朱元璋的悲惨身世来说,他家就是在一天之内,亲人接连死去,最后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这背后与江南士绅的恶行脱不了干系。 朱元璋建立大明后,制定明法律令,规定商业三十税一。 可即便如此,江南士绅却坚决不答应。 为何? 他们觉得这税率太高了。 在元朝时,他们收税想怎么收就怎么收,只需给朝廷缴纳固定的一笔,剩下的便全进了自己的腰包。 可到了朱元璋这里,税钱被固定死了,他们便觉得无法再像从前那样肆意盘剥百姓,向下敛财了。 所以,一直以来,江南士绅与朝廷之间就存在着深深的隔阂,并不齐心。 大明开国第一考试,几乎让南方人全部中举。 即便后来分了南北榜,南方士子依然在科举中抢到了大量的名额,获取了众多的权利。这也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为什么大明一直处于缺钱的困境? 为什么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最终停止了? 为什么朝廷的政策在江南地区总是屡屡受阻,甚至根本推行不下去? 还有那倭寇的问题,背后其实也是江南士绅在暗中捣鬼。 可最终,江南士绅惹出的这些祸事,所有的锅却都让大明朝廷给背了。 所以,自我掌权之后,便早已下定决心,要对江南进行第二次大清洗。 太祖当年杀江南百万,我觉得远远不够,我要杀三百万。 我深知这样的举措必然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但如今南方的问题已然积重难返,如同急症,必须要用猛药才能医治。 我不管外界如何议论,就是要强行推行我的政策。 我要在江南地区开展课地、查账工作,对地方上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但凡在地方上有圈地、夺田、私设公堂、施行沉塘陋习,甚至偷税漏税等行为的,一律没收他们的全部家财。 若是有与倭寇勾结通敌的,诛灭九族。 有违抗朝廷命令、违法乱纪的,诛灭三族。 有圈地抢夺他人田地的,诛灭全族。 简单来说,就是要在江南展开一场大杀特杀,绝不手软。 我还要创立“民风杀之罪”。 每到一个地方,就揪出当地名声恶劣的家族,让锦衣卫对其进行审讯拷问,一旦罪证确凿,立即斩首示众。 甚至,在各省、各府、各县,乃至于每一个村庄,都要展开全面严查。 负责查案的人员,可以获得涉案钱财的十分之一作为分润,我就不信这样一来,他们还不尽心竭力地去办事。 为了防止有人趁机作乱,我一口气调派了四个营的兵力南下。 这四个国防军营兵,再加上地方兵,还有郑家的大力支持,我就不信在这大明的南方,还能有人翻出天去。 我踏入那雕梁画栋的布政司衙门时,檐角铜铃正被穿堂风刮得叮当作响。 案头堆着尺许高的账册,朱砂批注的数字在烛火下泛着血光——短短三月,江南税赋激增三倍,这串惊心动魄的数字,像一把利刃,直直插入了江南缙绅大族的心脏。 消息如野火般在朝堂蔓延,每日早朝,总有几个白发老臣伏地痛哭,涕泗横飞地控诉我苛政扰民。 文华殿的金砖上,唾沫星子与珠玉朝珠齐飞,那些平日里道貌岸然的高官们,此刻全然没了风度。 而远在千里之外的华山派,掌门书信措辞强硬,抱怨新政断了他们在江南的香火钱,江湖与朝堂的势力,竟罕见地拧成一股绳,试图将我绞杀。 幕僚们忧心忡忡,有人在我耳边苦劝:“大人,见好就收吧,江湖悬赏榜头名已换成您的画像,这是要人头落地的大祸啊!” 但我望着窗外被灯火映红的夜空,心中没有一丝惧意。 新政虽让江南陷入动荡,可源源不断流入国库的白银,像一剂强心针,让风雨飘摇的朝廷重新挺直了脊梁。 我将八成库银投入地方新学与交通修建。 崭新的学堂在废墟上拔地而起,琅琅书声取代了往日的哀叹;宽阔的官道如银蛇般蜿蜒在水乡泽国,商船如梭,货物流通。 剩下的白银,则化作士兵们腰间沉甸甸的饷银,化作军属们脸上久违的笑容。为了保障军人权益,我亲自拟定律法,严惩那些觊觎军属财产的宵小之徒,为每一个保家卫国的士兵撑起一片晴空。 袁承志旧部的官兵们,起初对我心存疑虑,如今却在酒肆茶馆里,毫不吝啬地夸赞我的功绩。 底层士兵们质朴纯粹,谁给他们实实在在的好处,他们就把心交给谁。 但这份拥戴,换来的是江南大地的血雨腥风——二十万叛军揭竿而起,烽火连天。 我站在沙盘前,手中的令旗如同一柄利剑。 水鉴与归辛树并肩而立,水鉴眼神阴鸷,归辛树则一脸肃杀。 “此次出兵,务必斩草除根!” 我将令旗重重拍在沙盘上,震得沙粒簌簌作响。 两万新式国防军如黑色的洪流,裹挟着钢铁的寒光,向着叛军盘踞的方向滚滚而去。 在地方部队的配合下,平叛战场成了一面绞肉机。 归辛树的铁拳如雷霆万钧,所到之处叛军闻风丧胆;水鉴则如暗夜毒蛇,以最小的代价收割着敌人的性命。 战场上,硝烟弥漫,喊杀声、惨叫声交织成一曲残酷的乐章,叛军在钢铁洪流面前节节败退,他们的命运,从起兵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 叛乱很快就被平定了。 大量叛军成了劳役。 因为他们,江南的百姓发声欢呼。 这意味着朝廷劳力充足,至少往后没有什么大规模的徭役要服了。 这不奇怪。 对于很多百姓而言,他们宁可缴税,也不想服徭役。 之所以来服徭役,其实是没钱。 有钱就付钱了。 现在一个徭役没了,你说他们快不快活。 还有,大批地主士绅被杀,抄家,族诛。 原本滴水难进的江南,一下子有七成的田土可以被我取出来分给百姓。 你说这百姓快不快活? 因此,叛乱虽骤,然平乱亦速。 个把月的,这叛乱就给平定了,简直宛如一个笑话。 第48章 变局:张献忠之陨 时光如离弦之箭,匆匆流逝。 我所推行的诸多政令,正以燎原之势在这片广袤大地上铺展开来。 各郡县响应热烈,也不敢不热烈,在我大军镇压和监督下,改革成果初现端倪。 然而,就在这万象更新之时,天下局势又陡然生变——黄虎,也就是张献忠,死了。 张献忠,实乃明末风云变幻之际的一股强大势力,亦是被朝廷视为心腹大患的反贼之一。 此人胆大包天,行事果敢,全然不顾世俗规矩与朝廷威严。 早在起义初期,他便展现出勃勃野心,势力逐渐壮大,麾下兵强马壮。 彼时,李自成同样高举反旗,声势浩大,但张献忠心高气傲,不愿屈居人下,奉李闯旗号,毅然选择单干,开辟自己的争霸之路。 虽说两人各立山头,互争雄长,但张献忠在李自成陷入人生低谷、被朝廷军队围追堵截,几乎走投无路之时,也曾伸出援手。 不过,其背后动机或许并不单纯。 当时朝廷对农民起义军的围剿力度极大,张献忠或许是想借援助李自成,转移朝廷视线,为自己暗中积蓄力量、图谋大业争取时间和空间。 张献忠是个极为务实之人,他深知逐鹿天下、登顶称帝,谈何容易。 在权衡利弊后,他认为与其在残酷的天下争夺战中耗尽心力,最终可能一无所获,倒不如寻找一块安稳之地,做个逍遥自在的草头王。 于是,他果断挥师西进,直入川蜀。 川蜀之地,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且土地肥沃,物产丰富。 张献忠在此建立了大西政权,开启了他的统治。 起初,张献忠沉浸在这来之不易的安逸生活中。 在他的大西政权里,他宛如土皇帝,天天当新郎,夜夜睡新娘,尽享人间荣华富贵。 他时常自我安慰:“我黄虎打了一辈子仗,出生入死,如今就不能好好享受享受吗?” 在这一方天地里,无人敢违抗他的命令,他想怎么享受,便怎么享受。 然而,好景不长,清军的铁骑如汹涌潮水般席卷而来。 清军在顺利取得北京后,看似风光无限,实则面临诸多棘手难题。 其中,最为严峻的便是漕运的中断。 南明政权的存在,使得漕运路线受阻,物资难以顺利运达京城。 往昔入关劫掠时,清军固然抢得盆满钵满,但如今自己当家作主,却发现百姓一贫如洗,地方被洗劫一空,国库空虚得可怜。 耗子进去,都找不到一星半点食物,只会觉得寒意彻骨。 原本指望京中的王公大臣能为朝廷提供些许财富支持,可李自成抢先一步,将他们搜刮殆尽。 而坐拥千万家产的郑芝龙,本有投降之意,却因多铎兵败,改变了主意,不愿再归降清廷,致使这笔巨额财富未能落入八旗老爷们的囊中。 面对如此困局,清廷为维系政权运转,不得不选择继续对外用兵,通过掠夺来充实国库。 这一次,豪格奉命挂帅,率领清军精锐,直扑大西政权。 豪格在玩弄权术方面,或许不及多尔衮老谋深算,但在领兵打仗上,却丝毫不逊色。 在与张献忠的大西军交锋中,豪格指挥有方,清军攻势凌厉。 大西军虽奋力抵抗,但终究难以抵挡清军的猛烈进攻。 张献忠在激战中被清军打伤,最终伤重不治身亡。 张献忠的死,犹如一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千层浪,让本就复杂多变的天下局势,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 在明末风云激荡的历史舞台上,张献忠,这位性格乖张且极具传奇色彩的人物,虽在混乱中崛起,却被命运无情地剥夺了亲生父子传承的可能。 他生不出儿子。 张献忠出身草莽,凭借着过人的胆识和狠辣的手段,逐渐在动荡的局势中崭露头角。 当他手握一定权势,有了物质条件后,内心深处对子嗣的渴望,竟以一种近乎疯狂的方式宣泄出来。 他四处寻觅女子,行为放纵不羁,试图通过这种极端的方式,实现拥有血脉继承人的心愿。 然而,命运似乎总爱捉弄人,尽管他费尽心机,无数个日夜的期盼,最终都化作了泡影,始终未能迎来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这份求而不得,如同一颗沉重的石头,深深地压在了他的心头,成了他难以言说的心病。 在长期求子无果的情况下,张献忠无奈之下,将目光投向了收干儿子这条道路。 一开始,他似乎并未对收义子一事做太多的考量,但后来收了,犹如打开了一扇无法控制的门,一口气收了四个义子。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四个义子个个出类拔萃,在军事谋略和作战指挥方面,一个比一个有出息。 老大孙可望,沉稳老练,善于谋划全局,擅长指挥作战,人称一堵墙。 在军中树立了极高的威望。 老二李定国,这是个狠人,十分擅长打仗,是四子之中,最能打的一个。 老三刘文秀,勇猛善战,他的才能极强,不在李定国之下。 老四艾能奇,这是个猛将。 每每身先士卒。 为大西立下了汗马功劳。 有了这四个得力义子的辅佐,张献忠逐渐放松了对军政事务的掌控,当起了甩手掌柜。 每日沉醉于声色犬马之中,尽情享受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然而,命运的齿轮并未按照他的意愿转动。 就在他以为可以一直逍遥快活下去的时候,死亡却突然降临。 张献忠在和清军的作战中受伤,骤然离世,这个消息如同一颗重磅炸弹,瞬间在大西政权内部引发了巨大的动荡。 由于张献忠没有亲生儿子,他的突然离世,使得大西政权陷入了群龙无首的困境。 四个义子,在才能和威望上各有所长,难分伯仲。 没有明确的继承制度,也没有张献忠生前立下的太子,谁都认为自己有资格成为大西军的新领袖。 李定国凭借着卓越的军事才能,在军中拥有众多拥护者。 而其他三位义子,也各自凭借自身的优势,不愿轻易放弃争夺领导权的机会。 一时间,大西军内部各方势力剑拔弩张,争论不休。“你说你当,我说我当”,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理应坐上老大的位置。 在这样的混乱局面下,大西军的凝聚力迅速瓦解,原本整齐划一的军队,开始出现分裂的迹象。 将领们各自为战,士兵们人心惶惶,整个大西政权就像一座摇摇欲坠的大厦,在内部纷争的冲击下,轰然倒塌 ,曾经不可一世的大西军,就这样如一盘散沙般分崩离析。 崇祯十七年,张献忠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权,一时间风头无两。 然而,随着清军铁骑逼近,大西政权到了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 就在这最关键的时刻,大西政权内部却陷入了可怕的旋涡,众人自相猜忌,矛盾不断激化,甚至一度走到了自相残杀的危险边缘。 彼时,“黄虎”张献忠凭借卓越的领导才能,统御着完整的大西军势力。 大西军占据四川险要之地,凭借山川之险,本可与清军长期周旋,毫无畏惧可言。 然而,命运的轨迹却陡然一转。1647 年初,张献忠在西充凤凰山遭清军突袭,不幸中箭身亡。 大西军失去了主心骨,迅速陷入混乱,士气一落千丈。 彼时。 清军兵分两路。 一路是多铎率清军南下,在扬州与我南明军进行大战。 结果自然是被我狠狠教训一顿。 不敢说尽没其部,但也把他打得很惨。 所部兵马,十损其七。 这是清军入关以外来,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大败。 因为害怕我意气风发之下,挥师北上。 无奈之下,多尔衮假天子之令。 豪格只得下令回师京城休整。 这对于大西军而言,无疑是一个难得的喘息机会。 然而,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大西军并未利用这宝贵的时间重整军力、重新备战,反而陷入了残酷的内战之中。 孙可望和李定国作为大西军的两大重要将领,手握重兵,二人军力相当。 起初,他们在张献忠麾下并肩作战,为大西政权的建立立下了赫赫战功。 但随着张献忠的离世,两人的矛盾逐渐浮出水面。 在一场激烈的权力争夺中,孙可望和李定国最终兵戎相见。 就在双方打得难解难分之时,刘文秀毅然站在了李定国一边。 在刘文秀的支持下,李定国军队士气大振,最终孙可望大败,军队损失惨重。 孙可望走投无路,无奈之下,选择投降清朝。 他将大西军的军事部署、战略要地等重要情报,一股脑地透露给了清军,这对大西军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打击。 而胜利后的李定国,并未将精力放在重整山河之上,反而重蹈孙可望的覆辙,开始猜忌起了刘文秀。 他担心刘文秀功高震主,威胁到自己的地位,于是剥夺了刘文秀的兵权。 刘文秀手握雄才大略,却无处施展,又遭受如此不公待遇,内心悲愤交加,没过多久,便郁郁而终。 此时,只剩下李定国一人苦苦支撑。 经历了这一系列变故,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但一切都为时已晚,大西军早已支离破碎,昔日的辉煌已不复存在,军队内部人心惶惶,战斗力锐减。 面对清军的步步紧逼,李定国深知仅凭大西军残部,已无力抵挡清军的进攻。 最终,李定国怀着复杂的心情,决定向南明递交降表,试图借助南明的力量,共同抵御清军。 但大西政权曾经的辉煌,终究只能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一声沉重的叹息。 在营帐之中,摇曳的烛火将李定国的身影拉得忽长忽短。 这段日子,他陷入了深深的反省,思绪如同乱麻,剪不断,理还乱。 长久以来,李定国就格外关注闯营的一举一动,而近期发生的事情,更是让他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彼时,南明政权正式接纳了闯营,赋予其从一到八,共计八个营的大明野战军番号。 这一举措,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闯营的兵力规模。 往昔,闯军能够随心所欲地扩充兵力,无人干涉。 可如今,虽要受编制约束,却换来了诸多实打实的好处。 南明朝廷不仅给予了正式编制,在武器装备、军服供应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这对于闯营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 回想起闯军撤离京城时,虽说大肆劫掠了一笔金银财宝,可这些财富在困境之中,几乎派不上用场。 吃,不能当饭食;喝,不能作水源。 想要用金银换取所需物资,谈何容易。 不仅采购渠道难寻,就连最基本的粮食,获取起来都困难重重。 然而,在得到南明朝廷的支持后,闯营的境况瞬间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士兵们换上了崭新的军服,手中握着锋利的武器,后勤供应也稳定了下来,部队迅速恢复了生机与活力。 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闯营必将成为北伐征程中的中坚力量,为恢复大明山河贡献巨大的力量。 为了进一步安抚闯营,稳固双方的合作关系,我特意安排九公主朱?娖,以洪英女帝的身份前往闯营,举行了一场小规模却意义非凡的阅兵仪式。 仪式当日,阳光明媚,彩旗飘扬。 朱?娖身着华丽的服饰,英姿飒爽地站在阅兵台上,目光坚定地扫视着台下整齐排列的闯营将士。 闯营将士们身着崭新的军服,手持精良的武器,精神抖擞,口号声震天动地。 这场阅兵仪式,堪称一场完美的政治秀,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大明不会追究崇祯帝的死因,不会将这笔账算在闯营头上。 毕竟,崇祯帝并非死于闯营之手。 这一点,为双方化解了长久以来的心结,让彼此都有了台阶可下。 目睹这一切,李定国内心的天平彻底发生了倾斜。 他深知,南明政权展现出了强大的包容力与整合能力,只有加入其中,才能为自己的军队谋得更好的发展,为恢复中原的大业添砖加瓦。 经过深思熟虑,李定国最终决定撰写献书降表,向朝廷表达自己归降的诚意。 接纳大西政权一事,在朝廷上又闹腾了一下。 总是有一些人搞不清状态。 我既然不在意崇祯的死,自然也不会把凤阳的火当一回事。 再说。 李闯的李自成已经死了。 大西的黄虎也死掉过了。 既然如此,还要计较什么呢? 不过,我肯定有人还是不甘的。 所以我取出了大明的舆图。 让他们取四周之小国任择之。 如果真的为想在大明任职。 可以到周围的小国选一个地方当藩王。 只要你不惹大明,那你要藩地想干什么干什么。 并且可以得到大明的支持。 对于闯营,这也许是老生常谈。 我早前说过了的。 但对大西政权,就很有吸引力了。 比如,白文选就很心动。 第49章 何铁手送剑 自我登上大明的权力巅峰,亲自主掌朝政,悠悠五载已然过去。 这五年,于大明而言,是波澜壮阔、万象更新的五年,处处洋溢着蓬勃的朝气与生机。 朝堂之上,一系列利国利民的大政方针在各级官员的努力下得到扎实落实,执行过程虽不乏艰难险阻,却凭借着坚定的决心一一克服。 与此同时,大明的海贸事业如春笋般蓬勃兴起,无数商船扬帆起航,穿梭于茫茫大海,与海外各国展开频繁的贸易往来。 通过海贸,不仅充盈了国库,还带来了海外的奇珍异宝和先进技术,拓宽了民众的视野。 在土地分配上,打破了旧有的不公平格局,进行了重新划分,使得广大农民获得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生活有了基本保障,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那些长期以来侵蚀大明肌体的腐朽部分,诸如贪污腐败、结党营私等现象,也被毫不留情地清理掉,为大明的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在文化领域,曾经束缚人们思想的八股文章逐渐被弃如敝履,无人问津。 取而代之的是新兴的数科学,它以其独特的魅力和实用性,如同春风化雨般,渐渐深入人心。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投身于数科学的学习和研究,为大明的科技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曾经在朝堂上兴风作浪的东林党,也在这五年间彻底垮台,其党羽作鸟兽散,大明的政治生态得到了极大的净化。 最为显着的,当属大明国力的蒸蒸日上。 短短五年,我将国防军扩充到四十个营,打造了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精锐之师。 与此同时,我亲自主导,以李定国、白文选、刘文秀为主帅的大西军展开南下拓边行动。 大西军将士们英勇无畏,一路势如破竹,不仅拓展了大明的版图,还为大明带来了南方源源不断的米粮。 至此,筹备北伐的粮草终于充足,心中的北伐大计,也逐渐有了实现的可能。 事实上,单从军事力量对比来看,北伐随时都可付诸行动。 然而,心系北方百姓的我深知,北方历经多年战乱,百姓生活苦不堪言,若贸然北伐,虽能收复失地,却难以在短时间内解决百姓的温饱问题。 想要赈济北方的老百姓,必须储备海量的粮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拯救处于水火之中的百姓,让他们重获安宁的生活。 在这五年间,清军不甘失败,先后发动了两次大规模攻击。 上一次,多铎率领的清军在与我军的交锋中遭遇惨败,这让豪格抓住机会,在满清朝堂上对多尔衮大肆抨击,尽显威风。 此次,豪格主动请缨,亲率五万清军,号称十万,气势汹汹地南下。 与上次多铎率领的大军相比,此次清军兵力虽有所减少,但豪格凭借此前的战功,变得骄傲自满,盲目自信。 豪格自恃战功赫赫,根本不把大明军队放在眼里。 他认为多铎战败纯粹是能力不足,自己出马必定马到成功。 想当初,他一举消灭张献忠的大西国,威名远扬。 若不是多铎战败,让他回援,西川早已收入囊中。 此次南下,他一心想着再次立下赫赫战功,若能取胜,甚至可以取代多尔衮,成为满清的实际掌权者。 然而,豪格万万没有想到,经过五年的发展,大明军队的实力已经远超他的想象。 这一次,我选择将指挥权全权交给黄闯子。 黄闯子虽非军事天才,没有兵仙兵圣般的卓越谋略,但他深知以己之长攻敌之短的道理,擅长以强大的火力压制敌人。 战斗伊始,黄闯子精心组织了两个炮阵。由于清军火炮数量相较以往大幅减少,在炮战中一上来便陷入了被动。 我军的大炮如雷霆般轰鸣,炮弹如雨点般倾泻在清军阵地上,瞬间将清军前军打得晕头转向。 清军好不容易组织起还击,其暴露的炮阵便被黄闯子敏锐捕捉,两个炮阵齐发,强大的火力瞬间将清军炮阵彻底摧毁。 随后,大明超过十个营的国防军如猛虎出山般冲向清军。 在强大的火力支援和勇猛的冲锋下,豪格的军队瞬间土崩瓦解。 豪格兵败如山倒,与多铎相比,他显然没有那么好的运气。 战败后,他被满清朝廷夺职关押,不久后便离奇“自杀”。 尽管豪格此次损兵折将,但对于多尔衮而言,却借此机会彻底铲除了一个强劲的政敌。 此后,满清和南明都意识到战争的残酷和自身的不足,纷纷将重心转向内政建设,致力于恢复国力。 双方都在厉兵秣马,积蓄力量,以期在未来的那场真正决定命运的大战中占据上风。 烛火在案牍上跳跃,投下斑驳的光影,映照着案前那叠厚厚的北伐计划书。 我凝望着墨迹未干的文稿,心中反复思量着每一处细节。 数月以来,情报的收集、兵力的调配、战略的规划,如同拼图一般,在我脑海中逐渐拼凑完整。 如今,一切积累已足,这份计划书,便是开启北伐征程的号角。 计划书里,我计划投入十到二十个营的国防军兵力挥师北伐。 经过与幕僚们多日的研讨和对当下局势的精准分析,初步拟定先派遣八个营的精锐部队,将目标直指北京。 这座象征着北方权力核心的城市,一旦拿下,整个北方的局势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待北京落入我们手中,我将即刻派遣分师西进,扩大战果。 与此同时,命令李定国部与李过部向西进军,让他们凭借卓越的军事才能,尽可能地拓展疆土。 而我这边的主力,则会全力收复山海关。 山海关,那是抵御东虏的重要关隘,只要夺回它,就能重新将东虏赶回关外。 并非我不想一举将东虏彻底消灭,然而北方历经多年战乱,早已民生凋敝、千疮百孔。 收拾和整顿这片糜烂的土地,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与资源,我实在没有多余的力量去谋划关外的战事。 目前,北伐战略只能暂且如此。 想到这里,我伸了个懒腰,试图缓解连日来的疲惫。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卫士的通报声:“何铁手求见!” 我微微一怔,稍作思索后,决定予以接见。 何铁手,这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奇女子,为了执行我的命令,带着孙仲君在南方的山水之间奔波了数年。 在那片苗疆之地,她致力于推行改土归流,传播文明的火种,改变当地的风俗习惯,让无数民众摆脱了封建压迫,重获新生。 为了达成目标,她不知经历了多少艰难险阻,无数的土司恶霸在她的铁腕之下被消灭,解救出来的民众更是不计其数。 如此卓着的功绩,如今求见,我又怎能拒之门外? 片刻之后,何铁手踏入厅中。 她身着一袭劲装,眉眼之间虽有几分疲惫,却难掩英气。 一见到我,她立刻恭敬行礼:“主公,铁手今日特来拜见!” 我微笑着示意她起身:“铁手,你在南方的功绩,我都看在眼里,实在是辛苦了!” 何铁手目光诚挚,说道:“主公,若无您的信任与支持,铁手绝无今日的成就。救命之恩,知遇之恩,铁手没齿难忘!” 交谈中,我渐渐明白,何铁手此次前来,是为了向我送礼致谢。 曾经,何铁手在中原的闯荡遭遇挫折,如同项羽兵败乌江,自觉无颜返乡。 是我给予了她官职,让她有了重新证明自己的机会。 在我的帮助下,她成功重立五仙教,凭借着非凡的智慧与勇气,征伐山民,削平土司,推行改土归流制度,彻底取消了土官的特权,让底层人民重获自由,也让大明真正掌控了江南地区。 为了表达这份感激之情,何铁手调用教中特权,命人耗费大量心血,以教中秘法打造了一把宝剑。 只见她双手奉上宝剑,剑鞘古朴典雅,纹路精致。我接过宝剑,轻轻抽出,剑身寒光闪烁,剑气逼人,一看便是稀世珍宝。 何铁手说道:“主公,这把剑凝聚了教中匠人的心血,望能助您在北伐中披荆斩棘,成就大业!” 我凝视着手中的宝剑,心中感慨万千。 在风云变幻的江湖长河中,五仙教独特的铸剑技术,得从那神秘莫测的日月神教说起。 而日月神教的前身,竟是威名远扬、曾在江湖中掀起惊涛骇浪的波斯明教。 遥想昔年,明教横空出世一位不世出的绝顶高手——张无忌。 江湖人称“天下无敌张无忌,百无禁忌张无忌”。 此人当真了得。他的外公,乃是名动一方的天鹰教教主白眉鹰王殷天正。 父亲是武当七侠之一的张翠山。 母亲则是天鹰教圣女殷素素。 身负这般显赫身世,张无忌的传奇经历更是令人惊叹。 他机缘巧合之下,学成了九阳神功、乾坤大挪移、圣火神功以及太极拳等绝世武功,彼时在江湖上,若称他为天下第二,那他就是天下第二。 第一那是武林神话张三丰。 在张无忌麾下,有一位技艺超凡的巧匠。 此人堪称鬼斧神工,哪怕是破碎成残片的屠龙刀与倚天剑,经他之手,也能修复如初,重现往昔锋芒。 后来,张无忌厌倦了江湖的血雨腥风,无心逐鹿武林,便带着美娇妻赵敏归隐山林。 随着他的离去,曾经盛极一时、麾下高手如云的明教,也如同无根之萍,迅速分崩离析。 在明教的诸多分支中,有一支渐渐演变成了日月神教。 而那位曾在张无忌手下,凭借精湛技艺名震一时的天工大匠,也将锻造神兵的独特传承带到了日月神教。 时光流转,日月神教圣姑任盈盈在江湖行走时,五仙教教主蓝凤凰为护其周全,出生入死,立下汗马功劳。 为表嘉奖,日月神教将金蛇剑、金蛇锥,以及记载着高深武学的金蛇秘籍赐予蓝凤凰。 然而,江湖从来波谲云诡,人心难测。 日月神教此番看似慷慨的赏赐,实则暗藏心机。 金蛇秘籍所载武学精妙高深,修炼者至少需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方能领悟其中要义。 但五仙教众人大多痴迷于用毒之术,文化素养匮乏,大半堪称文盲。 让他们去研习金蛇秘籍,无异于对牛弹琴。 五仙教众人对着密密麻麻的文字抓耳挠腮,什么经脉、窍穴,根本记不住,索性一甩手,跑去摆弄他们心爱的虫子了。 无奈之下,五仙教只能将这金蛇三宝妥善藏起。 后来,夏雪宜与何红药联手,成功盗走金蛇三宝,此事在江湖上又掀起一阵轩然大波。 日月神教为维持自身在江湖的地位,苦心经营,企图通过各种手段巩固势力。 但不巧的是,恰逢杨应龙起兵造反,这场声势浩大的叛乱如同汹涌的漩涡,将日月神教也卷入其中。 在残酷的战乱中,偌大的日月神教瞬间土崩瓦解,消失于江湖。 幸运的是,那位天工大匠一脉,却在五仙教寻得了落脚生根之处。 或许有人会心生疑问,既然五仙教拥有如此神乎其神的铸剑大师,为何不打造更多的神兵利器呢? 这想法看似合理,实则大错特错。 打造神兵利器,绝非易事。 首先,铸造神兵所需的材料极为罕见,世间难寻。 其次,设计神兵的图样,不仅要契合兵器的特性,更需兼顾使用者的需求与武学特点,这绝非一般人所能完成。 再者,打造一把神兵,神匠往往要耗费三年甚至更长时间,在此期间,不仅要投入大量的精力,还面临失败的风险。 失败后,不仅之前的心血付诸东流,还需重新筹备材料、耗费资金,耗时数年再次尝试。 如此巨大的投入,若没有雄厚的财力和坚定的支持,根本难以承受。 往昔,五仙教因财力匮乏,难以获取足够的材料,自然无力打造神兵。 但时过境迁,随着五仙教在江湖中的势力逐渐壮大,积累了丰厚的财富,终于具备了打造神兵的条件。 于是,五仙教新一代杰出人物何铁手,肩负起这一重任。 她四处寻觅珍贵材料,拜访江湖上的铸剑名家,请教铸造之法,又与神匠师后人反复研讨设计图样。 在经历无数次的尝试与失败后,何铁手终于成功打造出一把不次于金蛇剑的绝世神兵,把它赠送于我。 这把剑,叫银雌剑。 第50章 还都,归政 我眼前这把剑。 宛如一件从天而降的神物。 精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剑身修长,约莫四尺,在日光下闪烁着冷冽的光。 剑柄占了足足一尺,上面纹理细腻,像是岁月亲手镌刻的神秘符号,触手生温,又带着几分肃杀之气。 毫无疑问,这是一把大剑,寻常人恐怕得用两只手才能勉强抡动。 剑身泛着的寒光,好似能割破空气,光是看着,就能想象到它在战场上的凌厉。 据铸剑师所言,此剑是用白银为基,又以人血淬之,历经千锤百炼而成。 我不知道这其中是否还有其他隐秘工序,但亲自试过之后,它的坚硬与柔韧着实令人咋舌。 砍在巨石上,剑刃丝毫无损,弯折时,又能巧妙回弹,韧性超乎想象。 旁人想要驾驭它,或许是难如登天。 但我不同,多年修炼混元功,让我内力深厚,又得紫阳神功的助力,对我而言,挥动这把双手大剑,就如同挥动一根轻巧的小树枝,轻松惬意。 手持此剑,一股豪迈之气从心底涌起,仿佛天地都在我脚下,任我纵横。 这,当真是一把绝世好剑! 忽然,一阵细微的声响传入耳中。 我下意识地回头,刹那间,只见何铁手身上的衣服悄然滑落。 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 我才恍然,原来何铁手所送,又岂止是这把震撼人心的宝剑。 铛啷。 最后掉落下来的,是她一直装在手腕上的铁钩子。 何铁手的父亲为了让何铁手修炼武功,把她一只手砍了下来,装上了这只钩子。 虽然残忍。 但的确是在短时间里让何铁手武功大进。 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在年轻轻的时候像袁承志那样强的。 何铁手想要在短时间拥有统御一教的武功,付出一只手,值得的。 但现在,她不需要这只伴随她一路长大的铁钩子了。 金乌洒下第一缕光辉,给政事殿庄重的轮廓勾上金边。 我负手站在殿内,目光扫过熟悉的一切,深吸一口气,心中默默念道:一切准备就绪,是时候下令北伐了。 筹备工作千头万绪,我深知人才是关键,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袁承志。 这些年,他一心扑在中原军团的训练上,未曾有过丝毫懈怠。 这份坚持与付出,我都看在眼里。 不多时,袁承志匆匆赶来。 他身姿挺拔,眼神中透着习武之人独有的坚毅。 我抬手示意他坐下,尽量让语气听起来轻松随意:“承志,训练准备得如何了?” 随后,我们聊起各项准备工作。 他条理清晰地汇报着,每一个细节都处理得恰到好处。 听到他取得的斐然成果,我不禁露出欣慰的笑容。 以他在武林中的威望,整个山宗都尊他为主,各方势力齐心协力,将中原兵团打造成了一支精锐之师。 见他汇报完毕,我神色一正,认真地说道:“承志,此次北伐,名义上由我统领,但我打算把指挥大权全部交付于你。” “什么?”袁承志满脸诧异,眼中满是不可置信。 我淡笑着,耐心解释:“这五年来,朝廷在各方努力下已步入正轨。如今,大明国力蒸蒸日上,即便没有我,也有足够的实力碾压满清,夺回我们的河山。我想把这份最大的功劳给你,待北伐成功后,我便找机会让位,辞去摄政之职,退隐江湖。往后这朝廷的重担,就要落到你的肩上了。 ” 袁承志急忙摆手,满脸疑惑与不解:“什么?为什么,师兄你干得好好的呀?” 我苦笑着叹了口气,心中五味杂陈:“这五年,表面上我风光无限,可其中艰辛又有谁能知晓?五年来,我每日天不亮就起身处理政务,常常忙碌到深夜,废寝忘食。为了让朝廷重回正轨,让百姓安居乐业,我付出了太多太多。如今大局已定,我也累了,真的需要休息了。我打算把大政归还女帝,可又放心不下她。所以我把你留下,希望你能帮扶她最后一程。至于之后的事,就看朝廷的造化了。” 很多年前。 风云变幻的晚明政坛之上。 有一个人放出了一声石破天惊的豪言。 仿若在死寂湖面投下巨石,激起千层浪。 这人正是袁崇焕。 只见他立于朝堂,身姿挺拔,目光灼灼,对着崇祯皇帝,斩钉截铁地说道:“五年。只需五年,臣定能平定辽东!” 这简短有力的话语,承载着无数人的期望,瞬间成为满朝文武热议的焦点,也像一道光,给风雨飘摇中的大明王朝带来了一丝难得的希望曙光。 然而,世事无常,命运的轨迹并未如袁崇焕所承诺的那般发展。 还没到五年之期,风云突变,朝堂之上暗流涌动,袁崇焕被冠上了欺君的罪名。 曾经那句豪情万丈的誓言,此刻却成了将他推向深渊的利刃。 最终,他被崇祯皇帝下令凌迟处死。 刑场之上,百姓受蒙蔽而唾骂,一代名将含冤而死,只留下无尽的唏嘘与叹息,他的死,也成为大明王朝走向衰败路上一个沉重的注脚 。 那时,袁承志年纪尚轻,虽身为袁崇焕之子,却也在这风云变幻中历经沧桑。 曾经,对于父亲口中“五年平定辽东”的壮志,他在心底也犯过嘀咕,觉得这目标太过宏大,近乎天方夜谭,在那个动荡的时局下,实现谈何容易? 时光匆匆,岁月流转,袁承志在江湖与家国的风雨中不断成长。 这些年,他始终心系大明,亲眼见证着南明在师兄的主政之下,如同一棵顽强生长的树苗,以惊人的速度抽枝发芽,飞速变强。 起初,每有变革举措推行,他都提心吊胆,满心忧虑,害怕稍有不慎,便会让本就脆弱的南明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毕竟,每一次大刀阔斧的改革,都伴随着巨大的风险,稍有差池便是粉身碎骨。 但令人欣慰的是,每一次看似惊险万分的挑战,最终结果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无论师兄挑起了多大的事端,哪怕过程中鲜血染红了土地,杀戮在所难免。 但袁承志深知,这对大明而言,绝非是自毁长城的自杀之举,反倒像是一场痛苦却必要的自我救赎。 这是割破自身腐肉,让新鲜血液重新流淌,让新生的肉芽茁壮成长,只有这样,才能让大明这具千疮百孔的躯体重焕生机。 在这期间。 也不乏有人因不满变革带来的冲击而暴乱、造反。 可即便如此,南明的根基却在一次次的动荡中愈发稳固,实力越来越强。 看着这一切,袁承志心中感慨万千,也逐渐坚定了信念。 如今南明已然强大起来,那北伐中原,收复失地,重振大明山河,便是刻不容缓之事。 山河破碎,百姓流离,是时候吹响那北伐的号角,让大明的旗帜再次在北方的天空猎猎作响,还天下一个太平盛世。 在萧瑟的秋风中,一场规模浩大的北伐拉开了帷幕。 此次北伐,以十个营的国防军作为绝对主力,这国防军训练有素、装备精良,足足五万人,每一个士兵眼中都透着坚毅。 而配合他们作战的,还有五万前线军团,这些长期驻扎在边境的战士,对战争的残酷有着深刻认知,战斗经验极为丰富;十万中原军团,他们来自中原大地,承载着这片古老土地的厚重与坚韧;三万一只虎军团,以勇猛无畏着称,如猛虎般随时准备扑向敌人;还有三万西川军团,凭借着独特的战术和顽强的意志,成为不可小觑的力量。 然而,看着这浩浩荡荡的大军出征,我心中却泛起一阵复杂的情绪。 这场战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似乎已经失去了它原本纯粹的意义。 面对如此庞大的军事力量对比,除非出现奇迹,否则胜负似乎早已注定。 可在我看来,就算此刻兵仙韩信、兵圣孙武在世,也难以改变这既定的局势。 毕竟,这是我耗费整整五年时间精心积累的大势。 这五年间,我殚精竭虑,囤积了如山的粮草,训练出无数精锐的士兵,构建起无比充足的后勤保障体系。 每一粒粮食、每一件兵器、每一个士兵的训练,都倾注了我无数的心血,岂是随随便便就会被颠覆的? 所以,这场战争的胜利是必然的,失败,在我看来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更何况,此次北伐的总指挥是袁承志。 当我看到他站在点将台上,已然看不到昔日那个在江湖中肆意闯荡的少年模样了。 他有意蓄起了胡须,整个人显得威严又精干。 在长时间统兵作战的磨砺下,他已然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 别的暂且不提,单论军事才能,如今的他早已远远超过了他的父亲。 有他坐镇指挥,这场战斗从一开始就仿佛有了定数,胜利的天平必然会倾向我们。 果不其然,战斗的进程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 双方刚一交锋,战斗几乎没怎么打,胜利的曙光就已显现。 清淡如水的战斗过程让人难以置信,甚至还没等真正的激烈厮杀展开,就有大批绿营军队选择投降。 这些绿营士兵,平日里打顺风战的时候,一个个勇猛无比,气势汹汹。 可一旦遭遇挫折,瞬间就没了斗志,变得萎靡不振,如同一摊烂泥。 就这样,我们轻轻松松地推进着北伐的进程。 几乎是在转瞬之间,京师就被顺利收复。 紧接着,各地的归义文书如同雪花般纷纷飞来。 我坐在营帐中,看着桌上堆积如山的归义文书,心中却没有丝毫的喜悦。 我一巴掌将这些文书打落在地,心中对如今的这份“工作”——这场充满权谋与征伐的战争,越发感到厌恶。 大明京城,庄严肃穆的还都仪式正在进行。 北京,这座由成祖永乐大帝耗费无数心力营建的古都,在历经风雨后,再次迎来了大明的核心。 我,身为摄政,陪伴在洪英女帝身旁。 身后,是大明的百官,他们神色各异,有庄重,有期待,也有暗藏的心思。 我们一步步走进那宏伟的皇宫,每一步都似踏在历史的脉络之上。 仪式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焚香袅袅,香烟升腾,仿若将我们的祈愿送达上苍。 祭天之时,女帝神情虔诚,面向苍穹,诉说着对天地的敬畏与对大明的期许。 告礼庄重肃穆,每一个字都在宣告着大明的回归与传承。 宣旨之声,高亢嘹亮,在皇宫的每一处角落回荡。 随后,女帝缓缓步入宗庙。 那是承载着大明皇室先辈灵魂的地方,她的身影在宗庙的阴影中显得有些单薄。 我静静地候在外面,周围一片寂静,只有微风拂过,吹动着衣角。 突然,一阵压抑的哭声从宗庙内传出,那哭声中饱含着痛苦、思念与这些年的艰辛。 五年多前,女帝在这里遭遇了人生至暗时刻。 她失去了父皇,那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依靠。 还失去了手臂,身心遭受重创,几乎是一无所有地被迫离开。 那时的她,眼神中满是绝望与无助。 可仅仅五年,她凭借着非凡的毅力与智慧,一路披荆斩棘,登上了女帝之位,以令人惊叹的姿态重新踏足这片土地,做到了千百年来许多男人都难以企及之事。 虽然这里面主要是我的帮助。 待她从宗庙走出,脸上虽还有未干的泪痕,却对我露出了笑容。 她已许久未曾这样笑过,记忆中,上一次见她这般纯粹的笑容,还是在很久很久以前。 这笑容,让我明白,她此刻是真的高兴,是历经苦难后得偿所愿的欣慰。 这些年,朝堂之下暗流涌动。 不少人在暗中议论,猜测我何时会正式夺权。 那些流言蜚语,如同阴霾,让女帝心生不安。 我们之间,似乎也渐渐有了一层难以言说的隔阂。 但我深知,我所做的一切,皆是为了大明的未来。 “陛下。”我微微欠身,向她行礼。 “摄政。”她也回礼,目光中带着一丝复杂的情绪。 我直起身子,神色平静而坚定,缓缓说道:“臣过往摄政,其一,是为推行新法。新法的推行必然会触动各方利益,招致无数骂名,臣愿集天下骂名于一身,为陛下、为大明开辟一条新的道路;其二,唯有专人专政,才能雷厉风行地推行大政。变法之路艰难险阻,唯有一个人、一个声音,才能将变法进行到底。若多人商量讨论,政令难出,变法恐再无成功之日。如今,大政已成,还都旧都,臣该做之事已圆满完成,是时候归还大政于陛下了。” 我的话一出口,洪英女帝瞬间目瞪口呆。 她眼中满是震惊与疑惑,这些年她或许一直在防备着我,等着我提出娶她,或是逼她主动禅让,夺取大明江山。 可她万万没想到,等来的却是我归还权力的请求。 “不行,摄政,你不能走,大明,大明离不开你!” 她急切地说道,眼中甚至泛起了一丝泪光。 我淡淡一笑,心中满是释然:“陛下,您最近的批奏已十分妥帖,内政之事,您看了我五年的处置手段,想必早已烂熟于心,就算是懵懂无知之人也学会了。至于军事,有袁承志将军辅佐您,以他的忠诚与才能,您应当信得过他。所以,如今臣已完成使命,可以功成身退了。” 言罢,我缓缓解下蟒袍,那象征着无上权力的蟒袍,轻轻放在地上。 又解下玉带,它曾束缚着我的行动,更束缚着我的心。 最后摘下帽冠,将其置于一旁。 此刻,我一身轻松,转身,大步离开皇宫。 阳光洒在身上,暖而不燥,未来的路,还长。 第21章 供花村的变化 我把热搜榜刷新到第三遍,手机屏幕映出我嘴角上扬的弧度。 后藤家食人秘史。 这个词条阅读量突破十亿,评论区里的咒骂声化作流量洪流,将供花村的名字彻底淹没在舆论风暴里。 会议室投影仪上,警方公布的现场照片正循环播放:斑驳的祠堂暗格里,锈迹斑斑的骨刀与祭祀残羹凝结成骇人的图景。 善哥,舆情监控显示负面情绪占比达87%。 阿杰推了推眼镜。 不过法务部担心食葬习俗是否会涉及…… 法律漏洞? 我转动着办公椅,身后落地窗将整个村子的霓虹收入眼底。 别忘了,后藤银已经永远开不了口。 三天前的深夜,我站在后藤家祖宅地下室。 腐肉的腥气混着檀香,后藤睦夫颤抖着指向墙角的冰柜,里面整整齐齐码着儿童衣物。 这都是——都是她逼我的。 这位平日里不可一世的男人此刻涕泗横流。 祭祀仪式是银一手策划的,抱走的孩子也都是她…… 我按下录音笔暂停键,看着后藤银的遗照在手机屏幕亮起。 那是上周她死在森林里,我特意为她拍摄的最后一张照片——当时她攥着写满罪行的拳头,眼神里还残留着不甘。 曾经身为整个村子主人的女人。 却这样死得默默无闻,悄无声息。 这不处不说是一种悲哀,是一种失败。 但,也是一种必然。 后藤家在山上。 年轻时上上下下就已经很吃力了,更不要说年纪大了,这么跑上跑下,其实出事也只是时间问题,而恰巧,这次让村中的人逮到了机会。于是,一代女王后藤银,如此富有争议性的一个人物,就这样不明不白死了。 她不能白死。 我甚至和后藤家一起努力,给她编了一本日记。 以方便她更好的把一切罪名给扛下来。 而现在,这本日记正静静躺在警方证物袋里,每一页都指向那个死去的替罪羊。 热搜词条突然刷新。 后藤银罪大恶极。 空降榜首。 我点开最新视频,画面里供花村村民举着横幅哭喊着要严惩凶手,却无人注意人群边缘戴着鸭舌帽的男人——那是我安排的愤怒村民代表,每天能领八百块误工费。 善哥,熊山工地已经清场完毕。 阿杰递来文件。 不过后藤家要求保留…… 我抬手打断他的话,将印有供花村文旅综合体字样的效果图铺满桌面。 在规划图中央,原本的后藤家祠堂位置,一座现代艺术博物馆的设计图正在发光。 深夜的办公室只剩键盘敲击声,我打开加密邮箱,查看海外账户的资金流动。 后藤家付出的代价,足够买下二十个像供花村这样的地方。 至于那些被掩埋的真相,不过是商业版图扩张时,最微不足道的边角料。 窗外暴雨倾盆,冲刷着城市的霓虹,也冲刷着某个小村庄最后的秘密。 都是后藤银!她才是那个把家族拖入深渊的魔鬼! 后藤家幸存者在镜头前涕泗横流,颤抖的手指几乎戳破直播画面。 我们每天活在恐惧里,谁能想到那个柔弱的养女,竟藏着这样的蛇蝎心肠? 直播间弹幕瞬间被咒骂淹没,而此刻我坐在监控室里,看着大屏幕上飙升的在线人数,嘴角勾起满意的弧度。 投影仪亮起,一张泛黄的照片铺满墙面。 年轻的后藤银穿着素雅的和服,乌发垂落肩头,杏仁眼里流转着怯生生的温柔。 很难想象,这个被称作后藤家最美养女的女孩,会成为十年后震惊全国的食人案主犯。 资料显示,后藤银十五岁那年被证实为私生女。 阿杰把整理好的调查报告推到我面前。 从那之后,家族长子后藤金次开始对她实施系统性的虐待——皮带抽打的伤痕、烟头烫出的疤痕,甚至故意让她赤脚走过碎玻璃。 我放大照片里少女清瘦的脖颈,那里有道淡淡的红痕。 但有趣的是,金次先生却在一直暗中的维护她,试图保住她的命,这种矛盾的行为……一直到……才发生改变。 画面突然切换到祠堂密道监控录像。 摇曳的烛光中,后藤银跪在布满符文的祭坛前,染血的白裙如同绽放的曼珠沙华。她身后,年轻的神官眼中全是她,两人相视而笑的模样,竟带着几分殉道者的虔诚。 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事,村民认为后藤银亵渎了来来神,为了平息村民的怒火,金次与神官达成协议,让银成为祭祀仪式的祭品。 阿杰调出时间线。 但他们没想到,这个祭品反而吞噬了整个棋盘。 接下来的画面堪称荒诞剧。 后藤银与神秘的食人族达成交易,将家族整个后藤家的人全部替换成山中的食人族群。 后藤家每年都要举行祸津神的祭祀。 祭祀时,后藤家人就把从村中搜罗来的孩子一一生啃着吃掉。 后藤银奉称自己的儿子白银为来来神。 她则披着神使的外衣,用恐惧编织起对整个村庄的统治。 当镜头扫过后藤银晚年的照片,那个曾经柔美的少女早已化作嘴角带笑的修罗,眼底翻涌着近乎疯狂的执念。 好在这女人已经死了。 善哥,影视公司那边已经拟定剧本。 阿杰递来策划案,封面上血色祭坛四个大字猩红如血。 重点突出银从受害者到加害者的转变,再加入禁忌之恋和神秘祭祀元素。 我翻看方案,在食人真相揭秘章节停顿许久。 告诉编剧,把金次的虐待细节再放大30%,观众就爱看这种扭曲的爱恨纠葛。 深夜的办公室里,我盯着电脑屏幕上循环播放的祭祀仪式视频。 后藤银最后那场癫狂的舞蹈,仿佛穿透屏幕在我眼前重现。 几天后。 当《祸津神的新娘》项目书摆上我的办公桌时,后藤银的角色定位还只是个推动剧情的工具人——蜷缩在家族阴影里的可怜养女,最终成为食人祭坛上的祭品。 但随着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分析,这个本该退场的配角,竟成了整个故事最耀眼的矛盾漩涡。 善哥,三家影视公司同时提出改编申请。 阿杰将手机推到我面前,热搜榜上。 后藤银人物弧光。 热评正在疯涨。 影评人说她是近年最具颠覆性的女性反派,既有被压迫的脆弱,又有吞噬一切的疯狂,简直是为影后奖杯量身定制的角色。 我翻开最新版剧本,后藤银的台词用红笔密密麻麻标注着批注。 从被虐待时蜷缩成虾米的少女,到戴着青铜面具掌控祭祀的女魔头,每个转折都暗藏着复杂的人性褶皱。 指尖划过你以为我是祭品?不,我是举起刀的人这句台词,我突然意识到,这个角色早已脱离最初的设定,成了一场演技厮杀的导火索。 深夜的咖啡厅里,拥有叛逆女星之名的龙英华摘下墨镜,涂着烈焰红唇的嘴角勾起不羁的笑。 这个角色我要定了。 这个日法混血儿指尖轻点剧本,在银与神官对峙的片段留下鲜红的指甲印。 被虐杀时的绝望、反杀时的癫狂,还有最后抱着食人儿子哼唱童谣的病态温柔……没有哪个女演员能拒绝演这样刺激的戏份。 窗外的霓虹映在她棱角分明的脸上,倒真与海报上的后藤银有几分相似。 但第二天,我的办公室就迎来了不速之客。 我曾经的偶像,户田惠梨香带着经纪人推门而入,黑色羊绒大衣下露出的珍珠项链价值不菲。 善君,我听说了你在筹备新戏? 她的声音像裹着蜜的匕首。 我看过志志雄导演的作品,希望有条件我们能合作一下。 茶几上的剧本很快被她纤细的手指压出褶皱。 你看这个祭祀场景,我可以设计成边舞蹈边撕裂衣襟,把神性与魔性同时展现出来。 好家伙,上来她就发挥上了。 我听说她曾经为了角色拉导演到厕所去交易。 果然是个狠角色。 虽然我很想答应她。 但新生代小花二阶堂富美捧着粉丝做的银式疯批美学应援板出现在公司楼下时,事情彻底失控了。 直播镜头里,她当着几十家媒体的面哽咽:后藤银不是反派,她是被命运逼到绝境的战士!我愿意为这个角色减重20斤,学三个月的祭祀舞蹈! 这可是新生代爆火的小花啊。 要知道。 在这个国家。 越是年轻的女星越是有热度。 二阶堂现在正是被力捧的大势新兴女星。 资本介入了。 我恐怕挡不住了。 与此同时,网络上瞬间掀起二阶堂富美后藤银的造神运动,超话里甚至出现了她模仿银黑化眼神的对比视频。 深夜的选角会议上,投影仪轮番播放着不同女星的试镜片段。 龙英华的疯癫、户田惠梨香的优雅、二阶堂富美的青涩,每个版本的后藤银都像被注入了不同的灵魂。 我摩挲着项目书封皮,突然意识到这场选角早已超越演技本身——连我,都快要把持不住了。 所以,妥协吧。 女主当然让二阶堂富美出演了。 资本下场了,我能拒绝吗?我怎么拒绝?人家掏钱的。而且,二阶堂富美走的是正统女艺人路子。 也许,可能她会在电影中有些露。 但这种露是有限的。 是挡光遮掩的。 它和不登大雅之堂的二加一级片不一样。 这是为了争奖的。 总要有一批演员去拍这个。 在娱乐圈中,这算比较好的了。 很多女演员,她们演一辈子戏,也接不到一部这样电影的——配角。 就是这么现实。 不过,户田惠梨香可以让她演阿川大悟的妻子。 这个角色也是很重要地。 至于。 龙英华。 对不起了。 谁让你的名声太烂了呢? 我只能让你演后藤蓝了。 虽然角色戏份少,但后勤电影电视里都要出场的。这个女人,内心戏也是很多的。 坦白说我一直觉得龙英华是不是能撑住这个角色。 当舆论将所有罪恶钉死在一个死人身上时,熊山脚下的工地正连夜施工,未来的文旅综合体地基里,不知是否还埋着没被揭开的秘密。 在供花村诡谲迷雾笼罩的传说里,后藤银的名字是禁忌的符号。 当她抱着因库鲁病面容扭曲的儿子后藤白银消失在夜色中时,没人想到,这位被村民唾弃的母亲,正用血肉之躯搭建起最后一道防线。 库鲁病如同诅咒般侵蚀着后藤白银的身体,却在他的基因里种下异变的种子。 他蜷缩在母亲用体温焐热的洞穴角落,将腐烂的手指含在嘴里,瞳孔里流转着不属于人类的猩红光芒。 后藤银每日穿梭在村落与荒野之间,她佝偻的身影里藏着令人胆寒的秘密——那些消失的孩童,都成了儿子活下去的口粮。 “妈妈,甜。” 当后藤白银含糊不清地说出这句话时,后藤银的心早已千疮百孔。 她知道自己在喂养一只怪物,却无法停止。 母爱在扭曲的生存法则里,异化为最锋利的刀刃,一边割裂着道德的底线,一边编织着虚假的温情。 她亲手将孩子推向深渊,又固执地想要在深渊里为他撑起一片立足之地。 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后藤银仍然想要保护儿子。 她不是不知道她的这一套不过是活,边沙滩上的沙子城堡。 随时都有可能被潮水冲垮。 但为了儿子,无论如何她也在努力的坚持着。 儿子,不能没有人肉吃。 但她太老了。 老到,已经无法注意周围,也不可能跑动了。 结果她就被供花村的年轻一代活活打倒,然后拖她去喂了熊。 后藤银死了,她再也保护不了儿子了。 我们的人在后藤家的人帮助下找到了后藤白银。 这是个力大无穷。速度惊人的人。 我们纷纷抛出了网子,把他网住,又是一发电击枪,把他电倒了。 然后抓起来关到了研究院里面。 最后是公司建立的收容所,表面是“保护”,实则是将后藤白银当作猎奇展品。 人们戴着有色眼镜围观这个心智不全的“怪物”,用门票钱丈量着人性的冷漠。 而所谓的“剩余价值”清算,不过是将后藤银生前背负的罪孽,在她死后再次放大。 他们选择性遗忘了,在那片荒芜之地,一个母亲曾如何绝望地与命运抗争,又如何在爱与罪的旋涡里万劫不复。 后藤惠介和后藤洋次站在收容所的玻璃墙外,看着曾经的亲人沦为怪物。 他们沉默了,这个男人,是他们血脉上的父亲。 但无论让他们怎么选。 他们都会选择那个一脸淡笑,相貌普通平庸的村长是他们的爸爸。 至于后藤白银。 一个已经关到笼子里的怪物,能是他们的爸爸吗? 他们打死也不好意思承认的。 第1章 彦祖,阿杰 我从那台维系生命与意识的机器中缓缓走出。 浑身被活力水——或许也能称之为营养液——彻底浸湿。 黏腻的液体顺着肌肤滑落,浸湿了脚下的地面。 我皱了皱眉,这副狼狈模样实在让我难以忍受,当务之急是去洗个热水澡,将这一身的黏腻与疲惫统统洗净。 洗完澡,我来到机器的对外屏幕前,开始履行每次任务完成后的例行公事——打分。 眼前的世界显示为“碧血剑”,此次我的任务便是在这个武侠世界中通关。 回想起在“碧血剑”中的种种经历。 我嘴角微微上扬。 游戏系统给出了“完美”的评价。 果不其然,屏幕上很快弹出了奖励信息。 一次后门操作权限,每次进入游戏会得到一件名为美食家桌布的特殊道具,且提示为随身绑定装备,不可掉落。 这意味着它将成为我未来闯荡不同世界的得力助手。 接着,我查看起关联人物的信息。 妻子焦宛儿88,妾室柳如是78,下属何铁手77,妾室董小宛……看着一连串的名字和分数,我不禁摇了摇头,没一个过九十的。 按照规则,没有五十的关联度,我无法把她们进行外置化处理,不过我倒也并不着急。 世界那么大,机会多的是。 在浏览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 有一些我并未过多关注、重视的人,对我的关注度竟然超过了90。 其中有一个还比较有名,那便是孙仲君。 这个在江湖中以心狠手辣着称的女子,内心深处竟十分向往能跟随我。 这着实出乎我的意料,我饶有兴致地盯着屏幕上她的信息,思索着背后的缘由。 我又仔细观察了一番,发现这些人的数据还有在增高的趋势。 看来,未来我或许真能收获一批忠心耿耿的伙伴。 但我也清楚,这些人毕竟是古人,在混沌算法的影响下,他们会坚定不移地相信自己是穿越者。 而如今这个高度发达的世界,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是太先进了,先进到令他们感到陌生,甚至会格格不入。 得给他们一个缓冲适应的过程才行。 我暗自思忖,先把他们送到一个中转的世界,让他们在相对温和的环境中逐步适应现代文明的冲击,然后再让他们进入我的世界,这样或许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但我也明白,这绝非易事,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精心策划与安排。 回想起离开“碧血剑”世界的时候,那最后一手操作简直堪称绝妙。 无论我此前在那个世界做了什么,那最后的神来之笔都足以让我在那个武侠世界中封圣。 正因如此,此后那个世界里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对我心生向往,关联人物数值达到九十的肯定也会越来越多。 人只有在失去时才会珍惜,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很多时候,人们在拥有的时候往往不在乎,甚至还会有诸多不满。 直到真正失去,那种无比懊恼的后悔才会如山洪般爆发,一发不可收拾。 这就像是酿造美酒,不管是多么美味的好酒,在一开始都需要经历漫长的发酵过程,需要耐心等待。 只有经历了足够多细致入微的环节,最终才会诞生出足够美味的琼浆。 而我与这些关联人物之间的关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为了寻找过渡站点。 我开始在众多资源中慢慢寻找。 不能太古老,那起不到作用,也不-有一下子太先进,这仍然会让人无所适从。 要把握住一个点。 巧妙的嵌入进去。 形成最合适的时间。 我一一的寻找着。 直到,在那堆满各类书籍与漫画的角落,我邂逅了一本漫画。 那便是《噬亡村》,一个充满诡异与惊悚的故事。 故事的舞台设定在现代社会,时间大约在公元二千年左右,却带着些许落后于时代的陈旧感。 地点是在小日子的一个偏远山村——供花村。 初看之下,供花村仿若世外桃源,村民们个个都洋溢着淳朴的笑容,热情好客到了极致。 若是有外来人踏入这片土地,必定会被村民们围上前,满脸热忱地询问:“我们村子好吧?” 那笑容,那语调,十足的小日子风格,表面上温暖和煦,笑意盈盈,可实际上,这一切不过是精心伪装的假象。 一旦你对这份热情背后的虚假较真起来,麻烦便接踵而至。 但他们绝不会认为是自己的问题,只会觉得是你太不懂事,怎么能和人较真呢? 在他们的观念里,绝不能给人添麻烦,这是比真相更重要的“准则”。 某天,村子里执勤的警长——相当于地方片警,离奇死亡。 或者说,失踪。 于是,一位年轻警察被调遣至此。 这个小警察看着老老实实,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可他被调职的原因却有些微妙——暴力执法。 在小日子这样一个宣扬和谐的国家,这罪名可不小,于是他被冷处理,来到供花村顶替死去的上任警察,本以为即将开启一段平静恬淡的乡村生活,可现实却给他泼了一盆冷水。 来到供花村后,小警察才惊觉,这里因过于偏僻,早已沦为一片不法之地。 而村民们所坚守的传统,更是让人毛骨悚然——吃人。 在供花村,吃人是一种延续已久的礼节,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仪式,不管时代如何变迁,这一传统始终顽固地存在着。 为了打破这个古老而又可怕的族规陋习,小警察决定挺身而出,开启了艰难的抗争之旅。 他在黑暗中摸索,与根深蒂固的愚昧和罪恶斗争,每一步都走得异常艰辛。 故事渐近尾声,看似正义取得了胜利,后藤一族被消灭了。 但这仅仅是表象,真正的恐怖才刚刚浮出水面。 后藤一族虽倒,可吃人传统并未消失,因为这不是某个人或某个家族的恶行,而是整个村子的罪孽。 曾经后藤一族势力庞大,所以他们在吃人这件事上占主导,吃得更多。 如今后藤一族覆灭,村子里其他村民便开始自己动手吃人。 这才是《噬亡村》这个故事最为恐怖之处。 起初,你以为只是个别人的疯狂行径,可后来发现是一个家族的集体堕落;当你以为只是一个家族的罪孽时,却惊觉是一整个村子的人深陷吃人这一黑暗深渊,无法自拔。 在世界的某个偏远角落,隐匿着一个连地图上都难以找寻的村子。 这个村子犹如被时间遗忘的孤岛,陈旧而封闭,那些古老得近乎腐朽的恶习在这里肆意滋生,仿佛是这片土地与生俱来的一部分。 它像是一个贪婪的容器,毫无选择地包容着一切,甚至是最不堪的事物 ,既然如此,还有什么是它不能接受的呢? 我站在黑暗中,嘴角微微上扬,心中的算盘已经打得噼里啪啦响。 以摧毁那令人毛骨悚然的食人组织为堂皇之名,我要将这个村子彻底从地图上抹去,然后将其霸占。 这里得天独厚的偏僻位置,简直是绝佳的中转站。 我要把那些在碧血剑世界中实力达标的人安置到此,待他们适应这里的环境后,再将他们外置到现实世界,成为我手中的强大助力。 不过,想要稳稳地掌控这个村子,我必须先彻底征服它。 换言之,我要让供花村,这个被黑暗笼罩、罪恶横行的噬亡村,从世间消失。 但仅仅消灭后藤一族还远远不够,我的格局要更大一些,整个供花村都不能幸免。 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村子,地处如此偏远之地,于我而言,根本没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我双手在虚拟键盘上飞速敲击,将这一切故事转化为代码,构建成一个虚拟世界。随着最后一行代码的输入,游戏生成完毕。 我深吸一口气,毫不犹豫地踏入了这个充满未知与危险的游戏之中。 刚一进入游戏,我便迅速觉醒了游戏状态,然而很快我就发现,从前那些令我引以为傲的武功竟丢失了很多。 但我对此早有心理准备,这是正常现象。 我在游戏中获得的武功,每外置一次,就会损失一部分,重新内置时,又会减少一些。 没关系,重新修炼便是,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此时我发现,在游戏设定里,我是一名从中国偷渡到小日子的黑客。 通过那人蛇混杂的人蛇组织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可刚一上岸,我就察觉到事情不对劲。 一群凶神恶煞的社会人如饿狼般围了上来,对我们拳打脚踢,妄图控制我们,将我们送往黑工厂做那暗无天日的苦工。 还没等我反抗,又有小日子的老警察出现,场面瞬间变得混乱不堪。 一时间,追跑、喊叫、打斗声交织在一起。 我心中暗自叫苦,侥幸的是,虽然我的武功丢失了很多,但并非一无所剩。 至少在这些普通人面前,我还能像电影里的超人一般,身手敏捷。 我拼尽全力,翻房越墙,在混乱中左冲右突,也不知跑了多久,竟莫名其妙地摆脱了追捕。 眼下,摆在我面前最紧迫的问题,是解决身份和钱的问题。 身无分文又没有合法身份,在这个陌生的地方,简直寸步难行。 我拖着疲惫的身躯,漫无目的地走在街头。 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 是彦祖!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里竟然会遇到他。 他还是那般帅气,可仔细看去,脸上却带着被社会狠狠敲打的痕迹。 那习惯性随时点头低头的模样,自卑仿佛已经深入到了骨子里。 我径直走到他的摊位前,这才发现是个卖关东煮的小摊。 “先生,要不要来点,口味很正的。” 他抬起头,带着一丝讨好的微笑说道。 我眼皮微微一撩,问道:“中国人?” “当然啦,你不也是?” 他笑着回应。 我有些奇怪,不禁问道:“你怎么一眼看出我是中国人?” 他叹了口气,说道:“你这样子还说自己不是中国人吗?我在这里摆摊也有好些日子了,是不是中国人,我一眼就能认出来。看你这样子,是不是没钱?算我请,中国人在外面,是要互相帮助一下子的。” 我看着他这个简陋的摊位,问道:“你这个,赚得怎么样?” 他脸上微微一怔,似乎没想到我会问这个问题。 就这样,我们一起开了路边摊。 好吧,我承认,当时我说自己是厨子,手艺不错。 凭借着我的美食家桌布,我轻松地做出了令人垂涎三尺的美食。 和彦祖一起经营这个小摊,我们的生意越来越好,很快就赚到了大钱。 彦祖的脸上也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彦祖是早年来小日子的,他总说自己生活挺好,可实际呢? 个中滋味只有他自己清楚。 每天他都在辛苦地劳作,日子却依旧看不到尽头。 他生性胆小,不敢与人发生冲突,被欺负了也总是默默忍受。 也正因如此,他很好相处,只要你对他客气一点,他就真的把你当亲兄弟。 虽然他性格如此,但不得不说,即便这样看似平凡无用的人,在关键时刻也能发挥作用。 他曾经帮过很多华人,在当地的华人圈中,也算是有一定名号的人物。 或许,这也是他一直没能发大财的一个原因吧。 不过现在,他和我在一起,日子明显舒服多了,钱包也渐渐鼓了起来 。 其实,他叫阿杰,而“彦祖”不过是我平日里打趣给他起的外号。 阿杰这人,满肚子的抱负,总觉得自己早该出人头地、发家致富了。 可现实却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把他死死地困在原地。 他常和我念叨,自己之所以一直发不了财,全是因为那些赚来的辛苦钱,一次次被社会上的小黄毛强行收走。 就说之前,有个小黄毛盯上了阿杰,把他当成了摇钱树。 隔三岔五就找上门来要钱,阿杰但凡敢说个“不”字,那小黄毛就挥起拳头大打出手,还在店里大吵大闹,搅得生意没法做。 阿杰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势单力薄,心里害怕,只能一次次妥协,乖乖把钱交出去。 这就像打开了一个无底洞,给了一次,就有无数次。 阿杰的店铺生意其实还算不错,可就因为这,愣是一分钱都攒不下来。 从前,阿杰形单影只,面对小黄毛的欺负,毫无还手之力。 小黄毛想来就来,想抢就抢,想闹事就闹事,阿杰根本没有办法。 但现在不一样了,我来了,如今我们是两个人。 自从我和阿杰搭伙后,小黄毛再也没敢露面。 这感觉,就像是压在心头的大石头一下子被搬走了。 现在,赚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的,这种滋味,怎一个“爽”字了得。 现在,我们一天就能挣一万多块。 这么算下来,一年可不就是三百万? 就算最后利润对半分,每个人也能有一百多万呢,这和以前一分钱都存不下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阿杰打心眼里觉得,和我合作是他做过最正确的决定,他一点都不觉得是我占了他便宜,反而常常和我讲,想和我一起做一辈子的搭档,一起打拼出更广阔的天地 。 第2章 一场交易 阿杰,曾是众人眼中不折不扣的学霸。 他常跟我提起,自己是家里的老二。 在那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里,每一个成员都倾尽所有,只为能供他读书。 阿杰也十分争气,学习上卯足了劲,一路名列前茅,成为了学霸。 尽管日子过得紧巴巴,生活满是艰辛,但一家人相互扶持,倒也乐在其中。 在那些艰苦的岁月里,能吃上一个鸡蛋,便是莫大的幸福,简单质朴的快乐,支撑着他们走过一个又一个平凡的日子。 阿杰凭借着自己的优异成绩和不懈努力,获得了公派留学的名额,这在当时看来,是改变命运的绝佳机会。 他满心憧憬地来到了日本,进入东京福田大学求学。 可现实却如同一盆冷水,将他的热情瞬间浇灭。 仅仅依靠公费,根本无法维持在日本的生活开销。 换做一般家庭,或许家人会咬咬牙,凑些钱帮衬,孩子便能顺利度过这段求学时光。 但阿杰的家庭实在太贫困了,全家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哥哥在工厂里没日没夜地打螺丝。 为了供他上学,家里已经竭尽全力,哪里还有余钱来补贴他在国外的生活。 众所周知,日本的生活成本相对较高,在这样的情况下,打工成了阿杰维持生计的唯一选择。 白天,他穿梭在校园里上课;夜晚,便奔波于各个打工场所。 长时间的劳累奔波,让他疲惫不堪,根本无暇顾及学业,成绩也因此一落千丈。 曾经那个被视作努力天才的他,当精力无法再全部投入到学习中时,一切似乎都被打回了原形。 巨大的压力和无尽的疲惫,让阿杰渐渐力不从心,最终他无奈地选择放弃学业。 辍学后的他,觉得自己一事无成,根本无颜回家面对家人。 他常常痛苦地说:“人人都知道我出国留学,如果就这样一事无成地回去,我怎么面对家乡的亲人?” 此后,阿杰只能靠着给自己打工勉强维持生计。 在这个陌生的国度里,想要出人头地谈何容易。 曾经,有个社会上的黄毛,总是变着法地剥削他,他辛苦赚来的钱被黄毛巧取豪夺,几乎分文不剩。 他满心委屈,却投诉无门,根本不知道该上哪儿说理去。 直到他遇到了我,我们一起搭伙做事。两个人齐心协力,日子渐渐有了起色,腰包也渐渐鼓了起来。 每天下班后,他不再像从前那样,只能啃着廉价的玉米烧来填饱肚子。 如今,他可以和我,我们在一起,惬意地喝着清酒,品尝美味的烤肉,偶尔也会畅饮几瓶啤酒,享受忙碌生活中的片刻闲暇。 阿杰甚至还能定期给家里寄些钱,让远在家乡的亲人们的生活能稍微宽松一些。 夜幕低垂,昏黄的灯光在街边摇曳,给周围的一切都蒙上了一层暧昧不明的光晕。 我和阿杰坐在铺子后面,桌上的残羹剩饭还没收拾,几盏喝空的酒杯随意摆放着,阿杰脸上带着一抹满足的笑意,正眉飞色舞地讲述着他这阵子的小成就,那模样仿佛生活已经彻底安稳下来,满是幸福与惬意。 听着阿杰的故事,看着他一脸淡然的笑意,我不禁皱了皱眉,心中的忧虑如潮水般翻涌,忍不住开口问道:“你就这么简单地满足了?” 阿杰正说得兴起,闻言愣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不解,似乎没料到我会这么问,他挠了挠头,疑惑地看向我,脸上的笑容渐渐淡去。 我深吸一口气,神情变得愈发凝重,郑重其事地说道:“阿杰,你知不知道我们仍然很危险。这几天,我已经不止一次看到有雅库扎的人出现了,我原本还天真地以为只是巧合,可现在看来,我们怕是早就被盯上了。” 我顿了顿,目光紧紧锁住阿杰,试图让他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们现在这铺子,眼看着越来越红火,也算是个旺铺了。你该清楚,在这街边做生意,一个旺铺意味着什么。就说阿信,她当初不也是从一个毫不起眼的小铺子,一路打拼,最后做到了拥有八百家连锁豪店的大老板,从她的经历你就知道一个旺铺的能量有多大了。咱们现在这铺子,虽说不敢夸口能赚得盆满钵满,但你看,最近咱们顿顿都能喝酒吃肉,这可是多少普通小日子家庭都难以企及的生活。甚至,你一边想着攒钱买房,一边还时不时十万二十万地悄悄给家里寄钱。啊,你可瞒不了我,每一次寄完钱,你的脸上都不自觉地散发着那种藏都藏不住的笑意。” 我一口气说完,端起酒杯,猛灌了一口酒。 “所以,你现在明白了吧,就因为咱们这生意越来越好,普通的小黄毛都不敢轻易上来收数。但他们一直在暗处打听我们、调查我们,一旦时机成熟,他们来的可就不是正常收数那么简单了,甚至可能狮子大开口,索要更多,到时候,你辛辛苦苦存进银行里的钱,恐怕都保不住。” 我紧紧盯着阿杰,不放过他脸上任何一丝表情变化。 听了我的话,阿杰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原本还带着笑意的脸此刻满是焦急与惶恐。 生活才刚刚有了盼头,他好不容易过上现在的日子,满心憧憬着未来,实在不想一下子又回到从前那种艰难困苦的生活。 “那怎么办,要交多少钱啊,他们到底想要多少?我太清楚他们的胃口了,简直就是无底洞。不行,不行的话,咱们就换个地盘吧,也许西京大阪比较好,那里说不定总比这儿要安全些吧?” 阿杰慌了神,声音都带着几分颤抖,急切地抛出一连串的问题,眼神中满是无助与迷茫。 “哪都一样的。” 我看着他,苦笑着摇了摇头。 “在小日子这里,雅库扎是合法的,势力遍布各地,走到哪儿都躲不开他们的眼线。这样吧,你仔细想想,我记得你认识不少混底层的中国人,给他们一小笔钱,他们就愿意帮咱们做事,你干不干?” 阿杰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犹豫,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嗫嚅着:“不,不好吧,万一撞上真正的雅库扎,那可就麻烦大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儿。” 他的双手不自觉地握紧,显然内心十分纠结。 “那钱算我出。” 我拍了拍阿杰的肩膀,语气坚定,试图给他吃下一颗定心丸。 阿杰沉默了好一会儿,眉头紧皱,内心似乎在做着激烈的挣扎。 终于,他咬了咬牙,缓缓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下来。 昏暗的灯光下,我们两人的身影被拉得长长的,仿佛预示着未来即将面临的重重艰难险阻 。 夜幕笼罩着东京,城市的霓虹灯闪烁,映射出一片纸醉金迷。 微型的对抗,就在这看似繁华的表象下悄然拉开帷幕。 我穿梭在东京街头,目光扫过那些在这座城市里艰难讨生活的人,他们中不乏垃圾、败类和废物。 一番苦苦寻觅后,我才勉强从这人群里挑出几个人,打算先组个社团,反正目前是私下性质,还没去注册,毕竟前途未卜,今天不知明天事,也就不必拘泥于那些正规流程。 我们目前打交道的,不过是一帮底层小混混,对他们来说,掏出一把小刀或许就是展现勇气的极限了,平日里他们也就敢到校园里欺负小孩,抢点零花钱。 而阿杰被他们盯上,实在是因为他性格太过怯懦。 我踩着激烈的音乐节拍,迈进了相泽馆。 这是位于福田街的一家银座酒吧,撞街姐妹女团正在这里表演。 撞街姐妹虽说是小众偶像团体,可在福田街却是声名远扬。 更关键的是,大佬芹泽多摩雄每次都会赏脸出席她们的演出,因为这支女团以及这家酒吧,都是他的产业。 说起芹泽多摩雄,那可是一号人物。 在小日子的快乐教育体系下成长起来的他,学业上毫无建树,却在打架斗殴方面天赋异禀。 在学校时,他迅速称霸校园,成为校霸级别的大人物。 虽说校园老大的风光日子短暂,也就一两年,但在那段时间里,个个都是狠角色,一声令下就能召集几十甚至上百号小弟,就连真正的社会团体都敢招惹。 芹泽多摩雄自幼就是个狠人,在东京的诸多名校间打出了赫赫威名。 毕业后,他顺理成章地加入了快乐家人组织——一个在东京排得上号的二流帮会。 别看只是二流,这帮人可都是能征善战之徒,虽然没多少钱财,但在道上那是相当有面子,只要一提快乐一家人,大家多少都会给几分薄面。 不过此刻,芹泽多摩雄正为财政问题头疼不已,一门心思琢磨着怎么多赚钱。 无奈之下,他只能用心经营起自己现有的产业。 我此番专程来找他,就是有要事相商。 当我靠近时,两个身形魁梧的保镖瞬间拦住了我的去路。 这两人都是从相扑界退役下来的,即便退役了,那体格和力量依旧不容小觑。 虽说芹泽多摩雄身手不凡,但真要和这两个相扑出身的保镖动手,恐怕也占不到什么便宜。 好在芹泽多摩雄颇为给面子,挥了挥手示意保镖放我进去。 他态度亲和,还贴心地给我倒了一杯咖啡。 可我心里清楚得很,要是接下来我所说的话不能让他满意,一旦他觉得我是在糊弄他,那后果不堪设想。 他虽不至于取我性命,可保不准会想出些法子来整治我,比如让我用鼻子喝可乐,又或者剁根手指头赔罪。 灯光渐次聚焦,舞台下人群攒动,喧嚣声此起彼伏,气氛热烈得如同即将喷发的火山,一会儿表演就要开始了。 今天芹泽多摩雄的女团姐妹组合有新歌发布,场内外满是翘首以盼的粉丝,现场被围得水泄不通。 在后台的休息区,芹泽多摩雄一脸和气地看着我,尽管他是靠一路打拼、拳头开路才走到今天这个位置,但如今身处高位,他早就明白,单纯能打根本算不了什么。 在这茫茫人海的社会里,能打的人一抓一大把,就像那边两个玩相扑的,一身蛮力,可又怎样呢? 只有自己成了众人眼中的大佬,这才是本事。 此刻,他就像快乐一家人里关照学弟的老大哥,让人莫名安心。 他心里清楚,坐在这个位子上,搞钱才是重中之重,毕竟这是维持地位与势力的根本。 “小伙子,年轻人,有什么事要和我说话啊?” 他的声音低沉却透着几分温和,打破了短暂的沉默。 我深吸一口气,开口:“您好,芹泽先生。我叫刘至善,是一个中国人。” 当“中国人”三个字从我的口中说出时,我敏锐地捕捉到他脸上微微闪过的异色,那神色稍纵即逝,却还是被我看在了眼里。 顿了顿,我接着说道:“我带着一些人经营着一个烧烤摊,小本生意,赚了点辛苦钱。我知道,在福田街上,像您这样的大人物,关注的都是那些利润丰厚的大买卖,我这街头的烧烤摊子,本入不了您的眼。可是,最近总有一伙小黄毛三天两头跑来收保护费,我也知道这收数在道上是个规矩,但我想着,既然要交,总要交给有分量、能镇得住场子的人。所以我就寻思,能不能给您交数,然后您帮我挡下那些找麻烦的小黄毛,您看这样行不行?” 说完,我紧张地盯着他,等待着他的答复,心里像揣了只兔子,七上八下跳个不停。 听了我的话。 芹泽多摩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带着嘲讽的冷笑,那笑声像是从齿缝中挤出来的,带着丝丝寒意。 “中国人,你是在表演笑话让我发笑吗?” 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每一个字都像是裹着冰碴,哼了一声后,他继续说道,“你也知道你那只是个小场子,就凭这么个小地方,你觉得该怎么和我对话?你赚的那点钱,在我眼里不过是九牛一毛,还值得我去插手?还要我帮你,你可真有天大的脸面。要是就和我说这些,你现在就可以走了。” 芹泽多摩雄一边说着,一边用手随意地整理着自己的袖口,眼神中满是不屑,似乎眼前的一切都不值得他多看一眼。 其实,芹泽多摩雄并非不知道下面有人在偷偷捞好处,吃点小回扣。 不过,他压根就不在意。 在他看来,自己已经吞下了大头肉,手下人喝点汤啃点骨头又有何妨? 而眼前这个中国人,竟妄图用一点微不足道的利益就想让自己庇护他们,实在是太天真可笑了。 我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保持镇定,缓缓开口:“如果我向您借三百万,一年后归还,并且支付百分之二十五的利率呢?您愿意照顾我的生意吗?”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但脸上仍努力维持着平静。 这对我,也是有些小挑战的。 芹泽多摩雄原本漫不经心的表情顿时僵住,他的眼睛微微眯起,眼神中闪过一丝探究。 他向来对路边摊那种小生意不屑一顾,一年到头那点可怜的保护费,在他眼中确实不值一提。 可几百万的金额,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三百万,看来你还挺有本事嘛。怎么,想干一票大的?” 芹泽多摩雄饶有兴趣地看着我,身体微微前倾,似乎想要把我看穿。 “总不能一辈子守着个路边摊吧,那能赚多少钱?所以我想搏一搏,做个大生意。” 我神色淡然,语气中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坚定。 “好,年轻人,有志气,我佩服你!” 芹泽多摩雄突然放声大笑,那笑声在昏暗的房间里回荡。 “不过,你要是到时还不起钱呢,打算怎么办?” “三百万确实不是个小数目,但我的眼膜,心肝脾肺肾也都不便宜,真到了那一步,应该能抵得上这笔债了吧。” 我咬了咬牙,狠下心说道。 “哈哈哈哈哈……” 芹泽多摩雄笑得前仰后合,随后高兴地大步上前,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好,不管怎么样,我都支持你。我投你五百万,其中两百万是我私人赞助,你到时还我本金就好了,我不要你一分利息。但你可千万不要给我耍滑头,否则,后果你应该清楚。” 我微微点头,脸上露出一丝感激的神情:“我有很多朋友兄弟的,我要是耍了你,您尽情地找他们出气喽。” 听到这话,芹泽多摩雄又一次大笑起来,整个房间都充斥着他张狂的笑声 ,一场交易就此达成。 第3章 赚钱的法子 暮色沉沉,华灯初上,我提着沉甸甸的一大袋子钱,脚步匆匆地朝着我们常约的居酒屋赶去。 袋子在手中晃荡,每一步都似带着未知的重量。 推开门,熟悉的暖黄色灯光扑面而来,可角落里那个陌生的身影却格外扎眼。 阿杰眼尖,立刻起身,满脸热忱地拉着那人朝我走来。 “善哥,这是我哥,我亲哥。我能来到这小日子国度,全靠我哥在工厂没日没夜打螺丝赚的钱。” 阿杰的声音里满是感慨,眼神中既有对哥哥的心疼,又有重逢的喜悦。 他太清楚工厂的活儿有多苦了,两班倒,再算上加班,那真的是在拿命换钱。 所以,即便不希望哥哥再这么劳累奔波过来,可当亲哥真真切切站在眼前时,满心的欢喜还是压过了所有。 我伸出手,和他握了握。 刚一接触,便能感觉到那手上厚硬的茧子,像一层铠甲,手劲大得惊人,那是岁月和繁重劳作留下的痕迹。 “怎么称呼?” 我笑着问。 “叫我铁仔就好了。” 他有些腼腆地回答。 我摆了摆手。 “叫铁哥吧,看你也不年轻了,我叫你铁仔,太不尊重人了。你叫我阿善,或善仔就好。” “那我叫您善哥吧,我家小杰在信上说了,多亏你帮他的。” 铁哥眼里满是感激,在他心里,我是帮弟弟在异国他乡站稳脚跟的大恩人。 不过,或许是初来乍到,又或许是出于对陌生环境的谨慎,我能察觉到他对我隐隐的害怕,即便我自认为一直都是一副极好脾气的模样。 我刚落座,周围的气氛一下子热络起来。 小山,本名陈小山,风风火火地就凑了过来,一把打开我放在一旁的包。 “善哥,又买了什么好吃的,我法克,这么多钱!?” 他的声音瞬间拔高,眼睛瞪得滚圆。 包里的钱露了出来,一沓沓,格外扎眼。 阿杰也吓了一跳,声音都有些发颤。 “善哥,怎么回事,这怎么回事啊?” 那胆小的毛病又犯了,脸上写满了惊慌。 “你知道的啦,我今天不是去找芹泽多摩雄商量收数的问题嘛!” 我不紧不慢地解释着。阿杰忙不迭地点头, “对啊,那你怎么还带回来这么多钱?你不会做了什么事吧,别开玩笑呐!” 他满脸焦急,眉头拧成了个疙瘩。 我无奈地摇摇头,这阿杰,平日里人缘没得说,可就是胆子太小,遇事容易慌神。 “我们这个摊位生意不错,是赚了一点,但你以为拥有一整条福田街的芹泽多摩雄会在意这路边摊的流水?他根本不会收那点小钱。他还希望这里有足够的流量,吸引更多的人来他的地盘消费呢。要是没有足够的条件和理由,他才不会管我们的事。就算我们被小黄毛那些人敲打了,他也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说不定还乐意让手下小弟捞一笔,他自己就能少掏点了。所以,我就从他那儿多借了些钱。他为了保证我能还钱,就会愿意保护我们,不让其他人随便找我们麻烦,就这么个事儿,你还以为出什么大事了呢。” 我耐心地把来龙去脉讲清楚。 阿杰一听,瞬间像被点燃的炮仗,飞快跳起来,在我的包里翻了起来,眼睛紧紧盯着一沓沓的福泽谕吉,嘴里念叨着:“多少,你借了多少,这是一百万,不,是三百万,你借了三百万?” 他的声音都变了调,带着难以掩饰的惊恐。 我笑了笑,神色平静。 “不,实际是五百万。” “你从哪儿借的。” 阿杰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脸上写满了绝望和担忧。 我轻哼一声。 “你以为我能从哪儿借,我找银行,它会给我吗?” 阿杰脸色煞白,喃喃道:“那就是芹泽多摩雄了。” 他痛苦地抓起头发,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极度焦虑的状态。 “这是高利贷啊,借这种钱,一旦开始就回不了头你知道因为借了高利贷跳东京湾的人到底有多少?在这片土地上,我们华人生活,如履薄冰,特别是弹波机、高利贷这些,看似轻易就能触及,却能轻而易举地就毁了我们。” 阿杰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经历过太多。 他见过太多人因为迷上打弹波,把所有的积蓄都搭了进去,最后倾家荡产,沦为旁人的笑柄。 那些人在弹波房里红着眼,疯狂地投币,幻想着能一夜暴富,可最终只落得被保镖像扔垃圾一样扔出去的下场,摸遍口袋,连坐车回家的钱都没有。 好在这小日子国家领土狭小,再远也不至于走不回去。 可借高利贷,那简直就是噩梦的开端。 无数人怀着侥幸心理借了钱,天真地以为自己能按时还上,可现实却是,大多数人直到死都还不清那巨额的债务。 一开始还不上,往后就更没可能还清了,利滚利的恐怖,足以让人胆寒,一旦沾上,就如同一只脚踏入了无尽的深渊,万劫不复 。 我脸上浮起一抹冷笑,嘴角微微上扬,带着几分嘲讽与不屑,缓缓弯腰,将散落在地上的钱一沓沓捡起,动作不紧不慢,却透着不容置疑的坚决,随后利落地把钱收回到随身的包里。 我抬眼看向阿杰,目光中满是复杂的情绪,既有着对现状的无奈,又有着对未来的笃定,开口说道:“道理我都懂,是啊,我是不该借高利贷,可我问你,我要是不找芹泽多摩雄借这么一大笔钱,他怎么会替我出面把小黄毛他们压下去?你倒是回答我!那个小混混到时候肯定会来找我们要钱,你说怎么办?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的胃口有多大。而且他们已经盯上你了,你知道为什么吧?你是咱们当中看起来最怂的一个,他们觉得找你准能拿到钱。到时候你给还是不给?给多少?最后还不是被他们逼到绝路,只能在这街边做一辈子小工,辛辛苦苦还攒不下一点钱,你就愿意这么浑浑噩噩地混一辈子?” 阿杰的脸上写满了痛苦与无奈,眉头紧紧拧成一个“川”字,嘴唇微微颤抖着,苦声道:“能怎么办,能怎么办啊,这就是命,这就是命啊!” 我轻轻摇了摇头,眼神中闪过一丝坚定,语气不容置疑地说道:“我不信命,是好是坏,都由我自己决定,反正我绝不会就这么混下去。现在,我手上至少有了一笔本金,我可以把生意扩大,去做更大、更赚钱的事。等赚了钱,我就可以还上这高利贷,过上更好的生活。对了,顺便说一下,今后你的摊位生意继续做,反正你亲哥来了,也不需要我帮忙了。那些小黄毛也不会再来收数,不会影响你做生意了。咱们的合作就到此为止,这笔钱算我的,到时候要是还不上,也由我一个人担着,和你没关系。” 阿杰一听,连忙摆手,脸上露出焦急的神色,说道:“善哥,我不是这意思,我是说,咱好好赚钱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冒险呢?” 我鼻腔里轻轻哼了一声,心中涌起一阵波澜,回想起之前的种种遭遇,情绪有些激动地说道:“我们之前不就是在老老实实做生意吗?我们招谁惹谁了?可还是有人想要来收我们的保护费,我能有什么办法?生活就是这样,你要么往前冲,要么就只能停下后退。往后退确实容易,因为有来时的路可走,但想要往前走,就必然要冒险。阿杰,你要是怕冒险,那就去过从前的生活好了,但我是绝对不可能一辈子都过这种苦日子的。” 心意已决,我决定不再依靠他人,哪怕前路荆棘密布,我也要独自闯荡。 原本我因为手上钱少,很多想法都只能深埋心底,遇到事情也不敢轻举妄动。 但现在,我好不容易搭上了芹泽多摩雄的线,手上有了这至关重要的第一笔资金,未来的路,即便充满未知与挑战,我也要坚定地走下去 。 用鲁老师的风格说话——我大抵不是一个好人,这我是清楚的。 若论作恶,我竟也有几分得天独厚的“禀赋”。 当手上握住那三……不,足足五百万元之后,我的胆子便无端大了起来。 毕竟,我心里明白,芹泽多摩雄既给了我这笔钱,自然是不想我折戟沉沙,我要是失败了,他上哪收回钱? 别以为他真想做我身体器官的生意。 即便是社会人,有些生意也是不想参与的。 小日子很多社会团体,讲究的就是忠孝礼义,你别奇怪,就是这样子的。 既然讲究这个,所以有些背德的生意,他们的确是不愿意做的。 更不要说人体器官生意呢。 我叫上了志志雄。 说起这小子,倒也颇有些意思。 他便是那个整日里欺负阿杰的小黄毛。 我之所以挑中他,正是瞧出了他潜藏的“才能”。 他竟能于万千人里,精准无误地寻到阿杰这样任人拿捏的“大肥羊”。 平日里可着阿杰欺负,却又拿捏得恰到好处,从不把阿杰逼至绝境,就像对待一头奶牛,源源不断地挤取好处,却又让其尚有喘息之机,好继续“奉献”。 这般手段,不可谓不“高明”,在这小格局里,他算计得那叫一个精细。 我瞧准了他这点,认定他是个可造之材,便立刻去找他,打算拉他一同干一番“大事”。 起初,这小黄毛眼皮子都不抬一下,对我满是不屑,大概是觉着自己眼下日子过得滋润,无需掺和我这趟浑水。 我见状,也不含糊,直言道:“你若不跟我,不帮我办事,我便去跟芹泽多摩雄说道说道,往后有你好受的。” 这话一出,他那高傲的神情瞬间僵住,不过须臾,便乖乖应下,甘愿做我的门下走狗。 莫要觉得奇怪,在这“小日子”里,人多是这般行径。 前一刻还鼻孔朝天、高傲自大,仿佛世间万物皆不被其放在眼里。 可下一刻,一旦触及自身利益,感受到威胁,便立刻像丧家之犬般,乖乖雌伏,全无半分骨气,实在是令人可叹又可笑 。 我心里头已经打着一个算盘,这计划要是成了,说不定真能赚得盆满钵满。 思来想去,第一步,得先找个得力帮手,原本没这样合适的人,正好志志雄就这么入了我的眼。 我一咬牙,花了不少积蓄,给他购置了一台顶级配置的相机。 这相机可不便宜,全画幅的传感器,镜头的焦段覆盖广,成像清晰锐利,在暗光环境下也能拍出高质量的照片,就盼着它能在接下来的事儿里派上大用场。 我把志志雄叫到跟前,一脸严肃地跟他交底:“志志雄,我给你这相机,是有个重要任务交给你。你去福田高校,给我找人。” 为什么是高校? 大学的老了。 太小的又有些造孽。 就选择高中的了。 福田高校是就近自己地盘。 这就挺好。 志志雄一脸疑惑,挠挠头问:“找啥样的人啊?漂亮的?” 我嘴角一勾,摇了摇头说:“不,找身材好的人。你想想,对于年轻人来说,脸蛋漂亮固然加分,但身材才是重中之重。” 说到这,我想起一些普遍现象。 就拿有跪坐传统的人群来讲,他们长期保持跪坐姿势,在没有特殊支撑的情况下,臀部直接坐在小腿上。 日子一长,腿部血液循环不畅,肌肉受力不均,腿就容易变形走样。要么变成萝卜腿,小腿肚鼓鼓囊囊的。 要么就是腿型弯曲,怎么看都不大美观。 也正因如此,这类人里很难出现身材特别出众的,普遍身材五短,比例不大协调。 就算偶尔有那么几个身材不错的,又常常在脸蛋上差点意思。 而我的赚钱计划,就瞄准了身材好的人。 甭管男女,只要身材够出色,我就有办法运作。 先从里头找出那些家庭有问题的,他们往往内心脆弱又渴望改变,比较容易被说动。 接着,我就拉他们出道,跟他们签一个看似诱人实则暗藏玄机的天价合约。 一旦合约在手,后续就安排医美,要是有合适的苗子,甚至连变性手术都可以考虑,全方位打造符合市场需求的艺人形象,之后就等着赚大钱了。 说起这个计划的灵感来源,还得提到芹泽多摩雄。 那家伙之前也在为找合适的女孩组建女团而发愁。 毕竟稍微优质点的女孩,谁不想进那些实力雄厚、资源丰富的正规大公司啊,谁会瞧得上他那个社会团体旗下的小公司呢。 但他脑子一转,还真想出了个歪点子。 他从自己的团体里挑出三个长得不错、自身条件也挺好的少年新人,直接送到阿泰那儿。 经过一系列手术,再精心调养一段时间,原本的少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名为撞街姐妹的女团组合。 这个撞街姐妹组合一出道,就因为社会人背景的特殊性质遭到整个圈内的抵制,各种好资源根本轮不到她们。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在福田街这个地方,她们却走红了,甚至小有名气的拥有极高的声望。 就这么一支不被看好的普通女团,愣是让芹泽多摩雄赚得腰包鼓鼓。 我当时听说了这事儿,心里那叫一个佩服,同时也暗自琢磨,这么好的法子,我怎么能不用呢? 所以现在,我满心期待地看着志志雄,就等他带着找到的好苗子回来,开启我的财富之路 。 第4章 与志志雄合作 在繁华都市的阴影之下,久留米志志雄,无疑是快乐教育的一个典型受害者。 学生时代的他,整日浑浑噩噩,将大好的青春时光肆意挥霍,完全没把心思放在读书上。 可当他从学校毕业,残酷的现实如同一记重锤,狠狠地敲醒了他。 他这才惊觉,自己既没机会踏入一所好学校继续深造,也缺乏足够的能力谋取一份体面的工作。 也许,他本可以选择进入那些如同汗血工厂般的地方,当个小工,靠着出卖苦力赚取微薄的收入。 每天在完成工作之余,猛灌两罐啤酒来让自己恢复一下精力。 明天又是辛苦一天的工作。 然而,长久以来的懒散生活,早已让他失去了吃苦的能力和意志,这样的苦差事,他是无论如何也承受不了的。 在他心里,这种苦头,还是留给那些身强体壮的体育生和崎玉县那些被他视作笨蛋的家伙们去吃吧。 就这样,无所事事又不想吃苦的久留米志志雄,一头扎进了鱼龙混杂的社会,开始了他的混混生涯。 但由于年纪尚轻,资历不足,他也只能在社会的最底层摸爬滚打,艰难求存。 不过,在学校社团里担任过摄影和选角导演的这段经历,倒是赋予了他一双格外敏锐的眼睛,让他能在人群中轻易分辨出一些“特殊目标”。 有一次,凭借着自己独特的眼光和直觉,他盯上了一位来此地发展的中国人。 这位中国人头脑精明,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财源滚滚而来。 每天都能有不错的生意。 但是,你赚的钱,就是你的了吗? 你怕是不了解一些制度秘密。 再说,这个人有些特殊。 在志志雄看来,他性格太过懦弱怕事,简直就是一只待宰的肥羊,只要稍微施加一点威胁,就能轻松从他身上榨取到丰厚的油水。 于是,志志雄开始频繁地对这位中国人进行骚扰和敲诈。 起初,一切都如他所料,中国人因害怕惹事上身,每次都选择了破财消灾。 然而,好景不长,不知从何时起,这个人身边多了一个合伙人。 仅仅是第一眼看到这个人,志志雄内心深处便涌起一股强烈的不安,一种难以言喻的直觉告诉他,这个新来的合伙人绝不简单。 志志雄在这底层社会摸爬滚打许久,也结识了不少雅库扎成员。 其中有许多都是心狠手辣、不好招惹的角色,有些狠人甚至连普通社会人都不放在眼里,一言不合就敢上去正面硬刚,更有甚者,敢于公然挑战那些已经成功从社会人转型为集团资本的大佬。 当然,他也明白,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所谓的兄弟义气和个人武力,终究不是长久立足的根本。 就像一部经典的香江电影里所讲的那样,年轻的时候,你可以凭借着一腔热血,去坚守正义,去相信公理和法律。 但当岁月流逝,你到了四五十岁,临近退休,却遭遇家庭投资失败,孩子等着学费上学,老婆需要照顾,还要负担一家人的生活开销,父母长辈又身患重病急需医药费,而自己除了微薄的死工资和那点养老金外,一无所有,既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特殊的才能,到哪里都无人问津,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坚守所谓的原则吗? 这,就是残酷的现实,人或许不会在暴力面前屈服,却往往会在现实的重压之下低头。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知和内心的恐惧,在那个关键时刻,志志雄选择了退缩。 别奇怪。 东京。 因为一点小事横尸东京湾的太多了。 甚至不要那么麻烦。 只要没有人,没有监控。 就可以杀人。 在这座大型的都市里,有时,人命是不值钱的。 像志志雄这样没有工作的社会混子。 他要是死了,你猜那些军警会怎么说? 什么也不说。 只是看一下尸体。 案子好破就破。 不好破就不破。 谁会在意一个城市混子的生命呢。 哪个记者又会因为他这么一个一文不值的混子去发声吗? 什么也没有。 这样死得太不值得了。 虽然满心不甘,但还是转身离开了,始终没敢再去招惹那个被他盯上的中国商人。 不过,他也没有就此善罢甘休,而是找来了一帮兄弟,四处打听那个神秘合伙人的消息,试图掌握更多情报,以便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然而,他的计划还是慢了一步。 福田街的大佬芹泽多摩雄,不知从何处得知了这件事,竟然亲自找上了志志雄。 芹泽多摩雄直接把他带进了自己位于银座的豪华办公室,甚至连一杯咖啡都没给他准备。 大佬就那样静静地盯着志志雄,盯得他心里直发毛,随后,芹泽多摩雄冷冷地开口说道:“以后别再去找福田街那些中国人的麻烦了,他们我罩了,滚吧!” 志志雄瞬间就懵了,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像芹泽多摩雄这样掌控着整个福田街的大人物,每天要处理多少大事,怎么会注意到街头这么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但很快,他就开始猜测,想必是那些中国人察觉到了危险,转而投靠了芹泽多摩雄这棵大树。 可他实在难以理解,这不过是一点小钱罢了,以芹泽多摩雄的身份和地位,完全可以对这种小事置之不理,就算要处理,随便吩咐手下的人去做就行了,根本犯不着亲自出面。 他到底为什么愿意出来当这个好人呢? 不过,不管怎么说,芹泽多摩雄的面子要给的。 那是真正的狠人。 至少对他来说是的。 只要那个人愿意,轻易就可以把他打到半死。 用铁钳子生拔他的牙。 打断他的手脚。 切下他的手指。 割掉他的舌头。 这些都是有可能的事。 所以他怕了。 就在志志雄满心疑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那个让他心生忌惮的中国人竟然主动找上了门。 当两人面对面时,志志雄才终于明白了这一切背后的真相,原来,这所有的一切,都是这个看似软弱的中国人精心策划的一场“局”。 一开始,志志雄是打从心底里不想理会这个中国人的。 他心里暗自腹诽,你断了我的财路,摆明了站到我的对立面,现在居然还想我给你做事,你当自己是我大佬吗? 要不是眼下实在没别的法子,等有了机会,我第一个就要弄死你。 不过,不得不说,那个中国人,实在是太会说话了。 “看你的样子,也不算小孩了,快三十了吧,生活有着落吗?有正经的收入吗?你就算在街上找肥羊坑蒙拐骗,又能赚多少呢?你这种赚钱方式,就不怕哪天在昏暗的巷子里撒尿的时候,冷不丁被人从背后捅一刀吗?说实话,如果不是我发现了你的特长,我早就想动手捅你了。捅你对我来说不是什么难事,我唯一担心的是你那尸体不好处理,到时候给我带来一堆麻烦,所以才一直忍着没动手,毕竟,我连自己的车子都没有,处理尸体实在不方便。” 中国人目光紧紧盯着志志雄,语速不紧不慢,每一个字都像是敲在志志雄的心坎上。 “我现在有一个生意,需要你帮忙,只要你愿意参与进来,今后赚钱对你来说就是小菜一碟,随随便便就能把钱赚了,到时候后半生也就有指望了,你好好想想,这可是改变你命运的机会,好不好?” 中国人微微前倾,脸上带着一种蛊惑般的神情。 “做什么生意啊?”志志雄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就是,你看到的,芹泽老大的那样的生意。就是那样那样的事,怎么样,有兴趣吗?这个你很在行吧!你从福田高校出来的,回到母校,找些资料,对你来说肯定没问题吧,毕竟你可是一个学长呢!” 中国人眼中闪过一丝狡黠。 “我手上有五百万资金,我就不信这五百万砸下去连个水花也没有。事情要是败了,责任我来扛,你就当是多积累一份经验。但事情要是成了,我们可就赚得盆满钵满了。” 中国人拍了拍志志雄的肩膀,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 一番长谈下来,志志雄内心的天平开始慢慢倾斜。 好吧,不要说了,最终志志雄还是动心了。 每一个玩相机的,心底都藏着一个玩摄影的梦。 每一个玩摄影的,又都渴望着有朝一日能成为导演。 就像志志雄,他这一生,这一辈子,在这个现实的国家里,既没有钱,也没有强硬的关系和人脉,他哪来的可能实现这些遥不可及的梦想呢? 但眼下,这个中国人的出现,却像是黑暗中突然照进的一束光,至少让他看到了一丝机会。 所以志志雄轻易地进了福田高校。 就像那个中国人说的,凭借着曾经校友的身份,他很容易就找到了从前的旧社团,以学长的名义,顺利地找到了学校里的学生资料。 在堆积如山的资料中,他仔仔细细地筛选,挑出了一二三四的若干目标。 随后,他把这些目标交给了中国人。 中国人拿到目标后,在这些学生中进行了更为精心的挑选。 志志雄凑过去看了一下,发现他挑的竟然都是家庭有问题的学生。 这不奇怪,在这个国家,社会的天平似乎从未向底层人员倾斜过,生活对他们来说,满是荆棘。 底层人,常常局促于狭小逼仄的房间里,空间小得似乎连梦想都无处容身。 每一分钱对他们而言都弥足珍贵,从牙缝里节省,在斤斤计较中盘算着生活的柴米油盐,仅仅是为了在这残酷的世界里求得一线生机。 谈及教育,有人对快乐教育嗤之以鼻,可他们是否知晓,快乐教育背后是低廉的学费。 当你身处贫困的泥沼,身无分文,你又能为孩子的未来铺就怎样的道路? 面对学费高昂的精英教育,那不过是遥不可及的奢望,你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在捉襟见肘的生活里,生存已经竭尽全力,教育的质量也只能无奈被搁置。 再看看底层人的工作日常,每天都像是一场永无止境的马拉松。 从清晨的微光还未照亮城市,便投身于忙碌之中,一直持续到夜幕深沉,甚至凌晨一两点、三四点。 回到家,身体早已被疲惫浸透,在那短暂的一两个小时休息时间里,还要匆匆完成洗漱、解决生理需求,随后又不得不拖着沉重的身躯,奔赴公司或工厂,继续日复一日的繁重工作,像牛马一般,在生活的皮鞭下负重前行。 在这样高强度的工作节奏下,哪里还有精力去管理和教育自己的孩子? 孩子在无人引导与约束的环境中成长,又有多少人能凭借自律踏上求知的道路? 等到孩子逐渐长大,终于明白学习的重要性时,却发现一切都为时已晚。 摆在面前的课本,每一页都像是难以翻越的高山,每一个知识点都如同天书般晦涩难懂。 既学不会,也学不进去,更没有经济能力去请老师重新辅导。 就这样,在生活的洪流中,他们失去了改变命运的最佳时机,彻底陷入了成长的困境,未来的希望也愈发渺茫。 如此一来,在这个国家,阶层几乎如同被上了枷锁,难以打破。 一旦沦为穷人,似乎就注定了一辈子被困在贫困的牢笼里,难以挣脱,甚至下一代也难以摆脱这命运的安排,改变阶层几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当然,凡事总有例外,在一些特殊领域,仍然潜藏着改变命运的机会。 若能在自己有能力的时候,抓住这些难得的机遇,拼命打拼,赚到足够的财富,或许就能从此告别为生活奔波的日子,过上悠闲自在的生活,或者拥有更多生活的选择权,让日子过得体面一些。 在那些贫穷的家庭里,在问题丛生的家庭中,从不缺少渴望改变命运的学生。 这个国家的孩子往往早熟且果敢,在生活的磨砺下,他们能够毅然做出破釜沉舟的决定。 面对命运的不公,有人退缩、有人抱怨,但总有那么一群人,勇敢地选择抗争。 他们生活在压抑得让人窒息的环境里,家庭的不和谐、父母的争吵与打骂,让他们感受不到一丝温暖。 在学校里,有可能遭受霸凌,身体和心灵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这些经历如同沉重的枷锁,让他们痛不欲生。 所以,当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摆在面前,哪怕前路荆棘密布,结果可能依旧不尽如人意,他们也愿意放手一搏。 这就如同有人问站街女,为何选择这条被人唾弃的道路。 她们会无奈地回答,至少做这一行能有收入,若不做,又该如何维持生计? 难道要为了一口饭,任人欺凌、任人践踏吗? 生活就是如此残酷,有时候看似有选择,实则与没有选择并无二致,无非是在糟糕和更糟糕之间做抉择罢了。 面对这样的生活,又能怎么办呢? 除了咬着牙继续前行,似乎也别无他法,只能在这艰难的人生旅途中,寻找那一丝微弱的希望之光。 第5章 拍电影 我原本以为,这个国家糟糕透顶,存在着种种难以言说的弊病,可万万没想到,还有福田高校这般令人触目惊心的黑暗角落。 谁能想象,这所学校里的众多孩子正深陷水深火热之中,过着无比凄惨的生活。 这真是,你不查不知道,查了还是不查的好。 打破了你的三观。 让你质疑实的世界还有必要存在嘛的道理。 霸凌,在这里是极为常见的现象,多到让人麻木。 许多孩子从踏入学校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噩梦般的日子。 清晨上学,等待他们的可能就是一顿暴打。 中午,本应是享受午餐、稍作休憩的时光,却成了被欺凌的时段,饭盒被蛮横夺走,被狠狠砸在地上,饭菜倾倒一地,更有甚者,那些霸凌者竟丧心病狂地将灰尘撒进饭盒,或是朝里面撒尿,还逼迫受害者进食。 除了身体上的暴力与侮辱,精神上的折磨同样令人发指。 有些女生被扒光衣服拍照,遭受难以启齿的凌辱。 曾经有个女生,被班里同学勾结校外的混混,一次又一次地被侵犯,她如同任人摆弄的娃娃,被无情地虐待、玩弄,那些霸凌者的手段花样百出,令人不寒而栗。 而男生也未能幸免,在学校里,有的男生被强迫下跪,被人用钢笔肆意摆弄,尊严被践踏得粉碎。 这仅仅是发生在校园内的黑暗,若是这些孩子回到家,能有一个温暖的港湾,或许还能保留一丝对生活的希望。 但可惜,家庭也没能成为他们的避风港。 有些父母整日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孩子。 即便孩子遭受欺负,向父母哭诉,父母也无力伸出援手,无法给予应有的保护。 当家长找到学校,希望校方能够主持公道时,得到的却是令人心寒的回应。 校方工作人员往往会一脸冷漠地质问:“整个学校那么多学生,为什么他们就只欺负你一个人?嗯?他们怎么不去欺负别人?你要不要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人家欺负你,肯定是你有不对的地方嘛。你应该好好检讨自己,去向人家道歉,争取让人家原谅你,不再欺负你,是不是这个道理!?所以,你说,找学校干嘛,找学校有用吗?” 这样的话语,无疑是在受害者的伤口上撒盐,让他们陷入更深的绝望。 在这样压抑的社会环境下,这个国家的自杀率居高不下也就不难理解了。 人们在无尽的痛苦与绝望中挣扎,找不到生活的意义和希望。 然而,即便身处如此恶劣的环境,当有人向这些痛苦不堪的人伸出手,哪怕只是提供一个看似稍好一点的条件,也会被视为救命稻草。 就好比对一个从事特殊行业的女孩说,你在我这儿只需要一天接待五个客人。 这条件真的好吗? 从正常的价值观来看,当然不好。 但如果这个女孩原本需要一天接待十个甚至二十个客人呢? 那么只接待五个就显得轻松许多,或许一个上午就能完成任务,还能有足够的时间在午后好好休息。 虽然本质上依然糟糕,但在强烈的对比之下,竟也有了一丝“美好”的意味。 在这个国家,对于那些生活在痛苦深渊中的人来说,这样看似微不足道的“改善”,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曾经有一位老师,最初她为了生计拍摄地下电影。 后来她凭借自身的才华和努力,在正规电影领域崭露头角。 一次,有记者不怀好意地问她:“你还会回去拍从前那些地下电影吗?” 老师一脸认真,理所当然地回答:“是工作,干嘛不接,该接还得接。” 其实,这位女老师难道内心真的愿意去拍地下电影吗? 答案是否定的。 但关键在于她没有太多的选择。 当她以为拍了正规电影就能摆脱过去时,现实却很残酷。 如果正规电影行业不再接纳她,邀请她拍戏的机会寥寥无几,报酬也少得可怜,那她又该如何生存? 地下电影虽然名声不佳,说出去不好听,但它能给予实实在在的经济回报。 人终究要生活,又何必和钱过不去呢? 看看娱乐圈里,那么多女演员、女艺人,不惜走进导演、金主的房间,难道真的是为了所谓的爱情吗? 不,背后的原因不过是为了生活,为了在这个艰难的世界里求得一线生机,仅此而已。 在那间略显昏暗,弥漫着淡淡油墨味的会议室里,气氛有些凝重又带着一丝期待。 桌上摊开着七份刚刚打印好的合同,我坐在长桌的一端,目光依次扫过对面的七个人。 两个男孩坐在一侧,五个女孩坐在另一侧,他们都很年轻,脸上还带着未脱的稚气,可眼神里却透着超出年龄的坚定与清醒,似乎对即将开启的这段旅程,心中已然有数。 我率先将目光投向了那两个男孩,一个叫小林,身形清瘦,眼神里透着一股机灵劲儿;另一个叫阿波,身材微微有些发福,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 我深吸一口气,开口问道:“决定好了吗?” 我的声音在安静的会议室里回荡。 小林坐直了身子,毫不犹豫地回答:“决定好了。” 几乎同时,阿波也用力地点点头,说道:“决定好了。” 我微微皱了皱眉头,神色关切地继续问:“不会后悔吗?这可不是一个轻松的决定,未来的路或许会很艰难。” 小林撇了撇嘴,苦笑着说:“无所谓,反正在学校已经……习惯了。每天重复着千篇一律的生活,被各种规则束缚,还不如出来闯一闯。” 阿波挠了挠头,补充道:“而且,可以赚钱吧,你们在合同中说好了的,可以赚到钱吧。对我们来说,能有一笔收入太重要了。” 我露出了一丝自信的微笑,语气笃定地回应:“钱的事不用担心,不管怎么样,该你们的钱都不会少。我们要想赚钱,是不是你们得努力,我不给你们足够的钱,你们会努力吗?所以这点是完全不用顾虑的。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你们越努力,收获就会越多。” 小林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兴奋地说:“那就好,我早想离开家了,有了钱,我就自由了。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去看看外面更广阔的世界。” 看着他们坚定的模样,我知道无需再多言。 我站起身来,伸出手,说道:“那就这样决定吧。” 小林和阿波也赶忙起身,先后握住了我的手。 我坐在办公室那张有些陈旧的办公桌前,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心里盘算着即将开启的计划。 我先是把那两个男孩叫进了办公室,屋内的灯光不算明亮,却把他们脸上的紧张与期待照得清清楚楚。 我看着他们,认真地说:“接下来要面对的手术可不少,医美手术,甚至还有大手术,这些可都需要一大笔钱,你们心里得有数。” 他们互相看了一眼,眼神中闪过一丝犹豫,但很快又坚定地点了点头,那股子年轻人特有的冲劲,让我知道他们已经做好了准备。 和男孩们谈完后,就轮到那五个女孩了。 我站在会议室门口,透过玻璃看着里面的她们,心里不禁感叹,这五个女孩,真是让人一言难尽。 她们就像一群还没长大的学生妹,一个个低着头,怯生生的。 我知道她们当中不乏学习成绩优异的,可家庭条件太差,现实的困境就像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横在她们面前。 其中一个女孩曾跟我倾诉过,她的母亲不止一次地告诉她,不会再承担她以后的学费了,还建议女孩跟她一起做生意。 那种生意,大家心里都明白是怎么回事。 但这女孩可是个学霸,骨子里透着一股倔强,怎么会愿意呢? 她跟我说,既然要改变命运,就要做一番大事业。 所以,她们五个才会来到我这里,至少我能帮她们解决医美费用。 和她们一番深入交谈,把所有的细节都敲定之后,我们就正式开工了。 我雷厉风行,直接购买相关指标,安排她们前往宇宙国进行医美。 不得不承认,在医美这方面,人家确实有着独到之处。 那些原本看起来普普通通,甚至有些土里土气的女孩,经过简单的医美手术后,就像变魔术一样,瞬间变得青春活力、耀眼夺目,真可谓是麻雀变凤凰。 更让我惊喜的是,她们这些女孩,包括那位学霸,过往都有一些相关的经验,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所以,根本不需要特别的培训,我直接把志志雄写好的剧本交给她们,大家立刻就可以开拍。 这些电影,都是我早早精心筹备好的,没打算在国内放映。 为了打开市场,我开启了一段艰苦的奔波之旅。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我穿梭在世界各地,在大毛、南洋、欧美等地的地下电影厂之间来回奔波。 每到一个地方,我就一家一家地去拜访那些地下放映场,不厌其烦地跟他们介绍我的电影,努力建立起合作渠道。 那一个月的日子,真的是苦不堪言,每天都在马不停蹄地赶路,身体和精神都极度疲惫。 但付出总有回报,很快,钱就开始源源不断地赚到手了。 这一行就是这样,只要一开始做起来了,后面的收益就像开闸的洪水,挡都挡不住。 东方女孩特有的面孔,经过医美塑造出的西方时尚身材,融合南国先进的医美技术,再加上阿泰独特的技术手法,一切都配合得恰到好处,我也因此发家致富。 不过,在这七个人当中,我只启用了六个。 阿波是个例外,当阿波结束手术的那一刻,我真的被惊艳到了,他,或者说她,实在是太漂亮了。 看着她的模样,我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强烈的想法,如果让她去拍那些地下小电影,简直就是暴殄天物,那会彻底把她毁掉。 于是,我果断停了手,没有让她参与到那些项目中。 等攒够了一笔资金后,我决定好好打造阿波。 我亲自撰写剧本,让志志雄以阿波为主角,拍摄一部擦边电影。 故事从少年阿波和好朋友阿海讲起,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是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伙伴。 然而,突然有一天,阿海的好友阿波毫无征兆地失踪了,这个变故给阿海的童年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疤。 时光流转,阿海长大成人,当上了一名警察,还交了一个叫波妹的女朋友。 阿海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与工作的忙碌之中,却没想到,一个神秘而棘手的案子悄然降临。 随着调查的深入,所有线索都指向了一个惊人的真相——杀人凶手竟然是他深爱的女朋友波妹。 原来,在阿波很小的时候,命运就对他露出了狰狞的獠牙,他被坏人卖掉,被迫成为男妓,还被强行做了手术。 但阿波从未放弃希望,他找机会逃了出来,隐姓埋名化身为波妹,机缘巧合之下与阿海谈起了恋爱。 可阿波的内心世界十分复杂,他虽然外表变成了女性,但内心深处还是那个渴望兄弟情义的阿波。 每次以波妹的身份和阿海相处,他都备受煎熬,一方面是对阿海深厚的兄弟情谊,另一方面却是以恋人身份相处的别扭,这种矛盾的情感让他痛苦不堪。 嫉妒和内心的挣扎逐渐吞噬了阿波,他利用阿海警察的身份,暗中调查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贩子,一个一个将他们诛杀,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连环凶杀案。 当阿海最终揭开这一惊人真相时,阿波平静地将所有的过往和盘托出,随后决然地从楼上一跃而下,在那一刻,他终于解脱了。 而阿海则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深爱的波妹和儿时最好的朋友阿波竟然是同一个人。 曾经因为阿波而喜欢上波妹,如今却亲手揭开了这残酷的真相,这份复杂的痛苦,将伴随他一生。 志志雄用他那学自国师的惊艳摄影手法,将这个充满张力的故事完美地呈现在大银幕上。 电影上映后,虽然没有达到那种全民皆知的火爆程度,但却凭借精彩的故事,在当年的电影市场中成功占据了一席之地。 这部电影的投资有限,演员也都没什么名气,但就是这样一个独特的故事,吸引了无数观众的目光。 在那一年众多的电影里,它绝对算得上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佳作。 随着这部电影的走红,我们在娱乐圈也终于站稳了脚跟,开启了全新的篇章。 第6章 我的计划 前段时间,我的电影票房一路飙升,斩获了令人咋舌的成绩,一时间在业内声名大噪。 这巨大的成功余温还未散去,我便接到了芹泽多摩雄的邀请。 芹泽多摩雄,那可是道上响当当的人物,跺一跺脚,地面都得颤三颤。 以往他约见他人,无外乎是在自己的那家颇具江湖气息的店里,昏暗灯光下,周围是形形色色带着江湖烙印的手下。 又或者是在他那布置简单却满是威严的办公室里,一进门便能感受到那股子不容侵犯的气场。 然而这次,却出乎所有人意料。 他竟选在了一家装修得极为考究的西餐厅,那水晶吊灯洒下柔和的光,餐桌上摆放着精致的烛台和洁白的餐巾,身着笔挺制服的侍者安静地穿梭其中。 这样的场景,与他平日给人的印象大相径庭,显得格外郑重。 像芹泽多摩雄这般在江湖中摸爬滚打多年的人,年少时的热血早就被岁月消磨殆尽,如今剩下的只有对利益的精明算计。 私下里,他的生活节俭得近乎抠门。 曾经听闻,他连一件稍微名贵点的衣服都舍不得买,平日里出行也都是选最普通不过的车辆。 在他的观念里,钱要花在刀刃上,而这刀刃,无疑就是能带来更大利益的地方。 所以他若是对某个人格外热情,态度超乎寻常的好,背后必定只有一个缘由——为了谋求更大的利益。 芹泽多摩雄怎么也想不到,我仅仅启用了一个他根本瞧不上眼的志志雄,就拍出了一部叫好又叫座的电影。 这部电影一经上映,票房一路飘红,我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满。 不仅如此,因为这部电影带来的连锁反应,我开的事务所也在业内站稳了脚跟,业务蒸蒸日上,各路合作邀约纷至沓来。 更别提我那些地下电影,如同长了翅膀一般,疯狂地销往国外。 在地下电影这个领域,目前做得风生水起的主要就是本国和欧美。 欧美的地下电影,风格大胆奔放,内容上充斥着各种光怪陆离的元素,可总觉得少了些东方文化独有的韵味。 而本国的地下电影呢,参演的女孩脸蛋大多还算清秀甜美,可身材方面就有些差强人意了。 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能符合世界级审美的,终究是少数。 为了让电影更具吸引力,满足观众日益挑剔的眼光,我果断选择医美和手术这条路子。 其实在这方面,南国原本有着一定的优势。 南国的整形技术在世界上都颇有名气,按理说在地下电影产业上也能有所作为。 可现实却是,南国从上到下都被财阀牢牢掌控着。 那些财阀,暗地里玩着各种新奇刺激的玩意儿,可他们压根就不需要通过地下电影这种方式来赚钱。 对于他们来说,地下电影产业不过是茶余饭后的消遣,犯不着公开拿出来运作。 但这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个天赐的空子。 我敏锐地抓住了这个机会,凭借着自己的胆识和谋略,在这个看似狭窄的领域里闯出了一片天地,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而后,我又用这笔钱作为启动资金,精心筹备拍摄电影,一路摸爬滚打,终于功成名就。 也正是因为如此,如今连芹泽多摩雄这样的人物,都不得不放下身段来主动邀请我。 在灯光柔和、音乐舒缓的西餐厅里,桌椅摆放得错落有致,桌上的烛光轻轻摇曳 ,映照着周围食客们或交谈甚欢或优雅用餐的模样。 我和芹泽多摩雄坐在一旁的角落,这里既能将餐厅的景象尽收眼底,又有着相对的私密空间。 此时,我们的目光被一位正在忙碌的女服务员吸引。 她身形有些微胖,一头蓬松的卷发随意地扎在脑后,算不上漂亮,五官平凡得在群里很难被立刻记住。 我心里默默想着,条件好的人,去哪儿不能找份轻松体面的工作,何必在这当服务员呢。 可即便她如此普通,我和芹泽多摩雄的目光却充满了探究与学习的意味,像是在她身上发现了独特的闪光点。 我们相视而笑,举起酒杯轻轻碰了一下,清脆的声响在这温馨的氛围里格外清晰。 放下酒杯后,芹泽多摩雄率先开口,脸上带着几分懊恼与感慨:“哎呀,我真是看走了眼了,没想到至善先生竟然是个大艺术家。我就说嘛,电影肯定是你的能力,志志雄那个家伙,整天就知道拍一些博眼球的色色图片赚钱,除了这点歪门邪道,别的什么真本事也没有,怎么可能一下子摇身一变成大导演了。我说对吧?”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着,表情十分丰富。 我嘴角微微上扬,笑着回应道:“其实您这话对也不对。我是一个中国人,我们中国有所谓的第六代导演,这些人在导演技巧、镜头运用等功底上,哪一个都不差,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也不少。但他们拍的电影,我得老实说,一部我都喜欢不起来。这就很让人费解了,明明各个都是科班出身,学得好好的,怎么拍出来的电影就是不好看呢?其实啊,电影的核心是什么?是讲故事。可很多人在拍电影的时候,一心想讲自己以为的故事,讲一个基于自己片面理解、脱离大众的故事,这样的电影,观众当然不买账。只有那些会讲大家喜欢听的故事的导演,才能拍出叫好又叫座的好电影。所以在我看来,一个优秀的导演,他只需要具备摄影师的技术,再加上一个精心打磨、写好了的剧本,就足够成就一部佳作了。” 我耐心地阐述着自己的观点,内心想着,志志雄在艺术创作上确实没什么内涵,但他在摄影技术上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我的剧本,搭配上志志雄的摄影,二者相辅相成,才成就了如今的成功。 芹泽多摩雄听完,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哈哈大笑起来,脸上满是恍然大悟的神情:“搜德思内——” 那笑声爽朗而豪迈,引得周围的人纷纷侧目。 笑罢,他突然坐直了身子,一脸恳切地看着我:“哈哈哈哈——那么,能帮我拍部电影吗?拜托了!” 我被他这突如其来的请求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就明白了他的意图。 他这是想给自己手下的撞街姐妹组合找出路呢。 说起这撞街姐妹组合,成员年龄都二十多岁,青春正好,可在唱功和跳舞方面,实在是差强人意。 舞蹈动作不够流畅,唱歌时的音准和气息控制也存在诸多问题。 这个组合能有如今的些许名气,很大程度上都是芹泽多摩雄在背后大力扶持、力捧的结果。 但现在,芹泽多摩雄把希望寄托在了我这里,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那我也决定直言不讳。 灯光昏黄,烟雾在酒吧的角落里缭绕,我和芹泽多摩雄相对而坐,酒杯碰撞间发出清脆声响。 “芹泽先生,您的女团,成员们的脸蛋确实各有千秋 ,冷艳型的,美得摄人心魄;美丽的,让人移不开眼;可爱的,萌态十足,这些类型都很齐全。” 我轻轻晃着酒杯,目光坦然地看向他。 “但不得不说,就目前的业务能力而言,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她们唱歌时,几乎没有一个能飙高音的,而且在演唱时主次音不分明,整个听起来就很平淡。舞蹈方面也是表现平平,一个能下一字马的都没有,跳舞的时候,那脚都没怎么抬过膝盖,就这种水准,想要走红,着实有些困难。” 芹泽多摩雄微微皱眉,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没有说话,似乎在等我继续说下去。 “至于让她们拍戏,也不是完全不行。但一上来就拍电影,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拍电影对演技的要求极高,她们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演技沉淀,观众很难信服。” 我顿了顿,喝了一口酒。 “所以,我建议,让她们从夜间剧拍起。” “夜间剧?” 芹泽多摩雄原本有些黯淡的眼睛瞬间一亮,他是个聪明人,自然一下子就明白了我的意思。 他心里也清楚,没指望自己手下这几个初出茅庐的女孩能一步登天,但一直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发展方向。 如今被我一语点破,夜间剧,这确实是一条值得尝试的出路。 夜间剧向来以新颖独特的题材吸引观众,对演员演技的要求相对没那么严苛,而且投资少,如果题材选得好,回报却很高,怎么看都是现阶段女团发展的一个不错选择。 不过,芹泽多摩雄还是有些担忧:“夜间剧对孩子们来说确实是个不错的机会,但也很可能像清水流过一样,没有太大水花。至善君,剧本一事,可以拜托您吗!” 说着,他端起酒杯,眼神中满是恳切。 我微笑着举起酒杯,和他轻轻一碰,发出一声悦耳的轻响:“当然,小问题,你帮我,我帮你嘛。” 终于,我和芹泽多摩雄真正建立起关系了。 这一路走来,其中的艰难与波折只有我自己清楚,个中滋味难以言表。 或许一般人对芹泽多摩雄这个名字感到陌生,可在这片土地上,他曾经是个不折不扣的传奇人物。 从很小的时候起,他就展现出了非凡的打架天赋,身手敏捷,力量惊人,在街头巷尾的争斗中总是脱颖而出。 令人难以抗拒的是,他还生得一副帅气逼人的模样,深邃的眼眸、高挺的鼻梁,搭配那与生俱来的不羁气质,简直就是少女们心中的白马王子,引得无数人侧目。 这样的人,仿佛是命运的宠儿,人生就像开了挂一样。 他的经历,活脱脱就是一部大爽文男主的剧本。 离开学校踏入社会后,他凭借着自身过硬的实力和独特的人格魅力,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直接成为了一帮之主。 此后的日子里,他稳坐社长之位,把帮会经营得有声有色,一路平平安安,稳稳当当。 虽说他所在的快乐组在高手如云、帮派林立的东京,只能算是二三流的帮会,和那些声名赫赫的大帮会相比,或许略显逊色。 但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一号就是有一号,千万别小瞧了它。 芹泽多摩雄在多年的闯荡中,凭借着自己的豪爽性格和过人的胆识,积累下了深厚的人脉资源。 那些遍布各行各业的人脉关系,盘根错节,犹如一张巨大而又复杂的网,不是我这样一个初来乍到的中国人能够轻易比拟的。 很多时候,他只需轻描淡写地一句话,或者拨通一个简短的电话,就能轻松解决那些棘手的难题。 而同样的事情,我就算跑断了腿,磨破了嘴皮子,四处奔波求情,也未必能够办成,这其中的差距,让我深感无奈又不得不承认现实。 不过,也正是因为和他建立起了这层珍贵的关系,我才得以在福田街顺利建立起东京中国社这么一个中国同乡互助组织。 说是互助组织,帮人解决困难其实只是次要的。 毕竟我自身能力有限,能做的事情也十分有限,最多也就是帮新来的同乡找个住的地方,推荐一些实惠又可口的吃饭的地方,仅此而已。 这个组织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从中发现和汲取人才。 在这个陌生的国度,人才的汇聚对于我们华人团体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 在积极运作东京中国社,努力汲取人才的同时,我心中又有了新的谋划,于是约了志志雄吃饭。 阴沉的天空像是一块被揉皱的灰布,沉甸甸地压在城市的上空。 我和志志雄约在街边一个不起眼的小咖啡馆见面,店内弥漫着浓郁的咖啡香气,却驱散不了我心头的阴霾。 一见面,我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静些,对志志雄说道:“以后跑腿联系的事,我不出来了,我会交给铁哥来做。” “铁哥?”志志雄闻言,脸上闪过一丝诧异,他放下手中还未喝上一口的咖啡,疑惑地看着我,重复了一遍这个陌生的名字。 “嗯,就是阿杰的哥哥。” 我点了点头,耐心解释道。 “他需要一个工作,又愿意跟我干,我已经答应了。那是一个能吃苦的人,像这样跑来跑去的活儿,他经受得起。不然,你能马上给找一个合适的人过来吗?” 志志雄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顿时陷入了无语的状态。 他的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看得出,他正在心里琢磨着这件事。 不过,很快,他眼中的疑惑更甚,忍不住问道:“至善君,为什么你不继续干了?这份工作虽说有些繁琐,但收入还算可观,而且一直以来你不是做得好好的吗?” 我抬起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苦笑着说:“你真的不明白原因吗?我感觉自己快要被盯上了,再继续待在这里,我恐怕会被人抓起来,关在小黑屋里,被迫一辈子替人写剧本。你难道想看到我那样的下场吗?” “哪至于!” 志志雄听到我的话,大惊失色,身体不自觉地往前倾。 但在短暂的震惊后,他靠回了椅背,眼神里透露出一丝了然。 他心里明白,我心思细腻、太过精明,在这复杂的局势里,难免树大招风,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 第7章 接触金丸先生 夜幕低垂,华灯初上,城市像是被点燃的巨大篝火,在黑暗里散发着喧嚣与活力。 我坐在窗边,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桌面,眼睛时不时看向门口,等待着铁哥的到来。 铁哥找上我,这是迟早的事,但它终究是提前了。 我和铁哥约好了在一家中餐店见面,选在这儿,是为了避开阿杰。 最近我和阿杰的关系挺尴尬的,以往那些称兄道弟的日子仿佛蒙上了一层寒霜,变得有些陌生。 原本我们亲如手足,一起在这城市的角落里摸爬滚打,可如今,分歧像一道鸿沟,横亘在我们中间。 阿杰始终不肯寻变求变,满心就想过老一套安定平稳的生活。 他守着那点微薄的安稳,像守着一个随时会破碎的梦。 他不明白,这样的生活其实脆弱得如同薄纸,别人轻轻一戳,就会支离破碎。 想要不被打扰,不被欺负,就得不停地往前走,让自己变得强大。 终有一日,没人敢找你麻烦,那时候,才能真正过上自己想要的安稳日子。 可他不明白这个道理,或许很多人也不明白。 但至少很多人心里清楚,我比他强,所以选择跟我一起发展。 即便如此,在阿杰那边,还是有一些人和他混在一起。 那些人都比较窝囊,和阿杰一样,不惹事,更怕事,就想当缩头乌龟,在这繁华都市的阴影里,小心翼翼地过日子。 为了帮衬弟弟,不想吃白饭,铁哥行动了。 他带着一腔孤勇闯进这个陌生的国度,原以为能找到一片新天地,可现实却给了他沉重的一击。 他这才感受到这个国家深深的排外性。 冷漠、陌生、抗拒、疏远、隔阂、距离。 这些情绪像一层又一层的屏障,将他与这个世界隔绝开来。 即便有人对他笑着,那笑容里也满是客套。 要是把这笑容当真,那就只能沦为别人眼中的笑话。 在这样的环境下,铁哥四处碰壁,根本找不到好工作,最后,他只能想起了我,这才有了我们这一次的见面。 铁哥走进店里,他身形略显疲惫,脚步却依旧沉稳。 我端详着他,心中满是欣赏。 这是一个实打实的狠人,他们家基本就靠他一个人在厂里打螺丝赚钱。 说他一手把弟弟推进东京,真是一点也不为过。 在那流水线上,他熬过了无数个日夜,可如今,他也到极限了。 了解的人都知道,在工厂里打螺丝,很多人就干一二年,三五年,再久,就干不下去了。 人年轻、身体好、能吃苦耐劳的时候就那么多,把这口气消耗完了,人就会累,会受不了那样的苦。 这不是习惯不习惯的问题,而是从忍耐到忍不下去的必然,就这么简单。 “想好了吗?” 我看着他,目光坚定。 “想好了。” 铁哥毫不犹豫,声音里透着决然。 “不要跟阿杰说一下吗?” 我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不,不用,我回去会说,再说我才是大哥。” 铁哥挺直了腰板,言语间满是大哥的担当。 “那样也好,既然你愿意,那你明天过来,我带你认认门,串串路子,以后这条线就要归你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郑重地说。 “行,以后我会好好干的。” 铁哥看着我,眼神里满是感激与坚定,向我保证道。 有了铁哥,我感觉身上的担子一下子轻了许多,很多事情终于可以放手了。 这些天在台前摸爬滚打,其中的艰辛和风险只有自己知道,如今终于能迈向幕后,这对我而言,实在是意义重大。 我曾无数次感慨,这个国家的排外氛围太浓厚了。 如果你碌碌无为,平庸度日,或许还能相安无事。 可一旦你崭露头角,有了出人头地的机会,那些嫉妒和打压便会如影随形。 在这里想要真正融入,谈何容易? 要么像吴清源先生那样,穷尽一生去证明自己对这个国家的热爱与忠诚,让所有人都相信你会扎根于此,永不离去。 要么就选择与本国异性结婚,通过婚姻的纽带试图被接纳。 除此之外,其他的念头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这让我想起一部漫画,其中传达着努力就能成功的理念,可故事的最后揭示出残酷的真相——如果没有足够高贵的血脉,你根本不配站在舞台的最前端。 就拿童话《哈利·波特》来说,为什么作者罗琳没有安排哈利娶赫敏? 答案显而易见,赫敏是“泥巴种”,在那个魔法世界的等级观念里,她根本不配嫁给作为救世主的哈利。 她最终的归宿只能是罗恩,罗恩虽然在很多方面并不出众,但他至少是纯血统,而且家族人脉广泛。 再看哈利,他和赫敏无比默契,与张秋也曾心生爱慕,可最后他却只能娶罗恩家的小女儿。 从这些故事里就能明白,血脉,有时候真的起着决定性作用。 在这个国家,虽然并非完全取决于血脉,但也有一种无形的东西在暗中操控着一切。 它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约束着所有人的行为,限定了发展的边界。 在这样的环境下,我果断选择退居幕后。 如此一来,如果有人想要调查我,他们首先会注意到志志雄,接着会发现铁哥,再深挖下去,可能会牵扯到芹泽多摩雄先生。 层层掩护之下,如非必要,没有人会刻意费尽心思地来找我的麻烦。 而在幕后的这段日子,我凭借着自己的手段和资源,暗中赚取了丰厚的财富。 令人惊喜的是,仅仅用了很短的时间,我的户头里就积攒了十个小目标。 有了这笔巨额财富,我终于有了参与更宏大“剧情”的资本。 眼下,我的首要任务就是找到一个人,金丸先生。 当提及金丸先生时,有一个人便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那便是后藤——金次。 后藤家曾经的当家主。 或许这个名字对你来说稍显陌生,那就听我细细道来。 后藤金次,他可是后藤家上一代极具影响力的族长,在他掌权的那段时间,后藤家的命运被改写,与供花村村民的关系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僵局。 那时候,后藤金次带领下的后藤家与供花村村民之间,矛盾冲突不断,关系紧张到了极点。 日常的资源争夺、土地纠纷,再加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让双方之间的仇恨如同滚雪球一般,越积越大。 后藤金次看着这剑拔弩张的态势,心中满是忧虑,时常在夜深人静时,独自坐在家族的书房中,眉头紧锁,思考着后藤家的未来。 他深知,如此下去,后藤家很可能会遭受灭顶之灾,于是,为了以防万一,他做出了一个极为隐秘的决定——留下一条隐性的血脉。 金次,金丸。 这两个名字,乍一听似乎毫无关联,可当你静下心来,细细品味,就会发现其中或许暗藏玄机。 当年,后藤金次心中总是被一种莫名的不安笼罩,那是对毁灭的预感。 他时常在家族的庭院中徘徊,望着远处供花村的方向,心中的担忧愈发浓重。 他觉得,那些对后藤家满怀恨意的村民,随时都有可能联合起来,给予后藤家致命一击。 但命运就是如此弄人,后藤金次怎么也没想到,最后真正将后藤一族推向毁灭深渊的,并非是他一直提防的供花村村民,而是后藤银。 这个变故犹如一道晴天霹雳,让整个后藤家瞬间陷入了万劫不复之地。 可即便如此,后藤金次在当初做准备时,就已经暗暗埋下了复仇的种子。 他坚信,只要这颗种子生根发芽,待那个孩子长大成人,就一定能为后藤家讨回公道,为自己和整个家族复仇。 那么,问题接踵而至,后藤金次满心指望的那个孩子,究竟会是谁呢? 他精心策划、暗中藏起来的后手,又会以怎样的方式出现? 我走到了小吃店里,在金丸先生的对面缓缓坐下。 在人们的印象里,金丸的形象实在称不上好。 他面容粗犷,眼神中时常透露出一股凶狠劲儿,周身散发的气场让人望而生畏,打眼一看,就不像是个良善之人,活脱脱是比较旧派的恶警形象。 在这个国家的早期,警察大多都是他这副模样。 当年,那可是到处宣扬着昭和精神的时代,整个社会都弥漫着一种强硬的风气。 在那样的大环境下,当警察要是不狠一点,就会被人踩在脚下,什么事都别想干成。 可时过境迁,如今早已没了昭和男儿的影子,社会秩序和规则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也是芹泽多摩雄这个过去很能打的男人,宁可搞女团粉丝经济,也不想打打杀杀的原因。 像金丸先生这样的警察,前途也就几乎被限制住了。 他只能待在前线,做个带头冲锋的部队长,充当一把随时可能折断的刀子,但绝不可能成为那只握刀的手,再也没机会更进一步,跻身警察的领导层。 长久以来的不得志,让他看起来脾气一直不太好。 在警队内部,那也是威名赫赫,敢于站到他面前直面他怒火的人没几个。 而现在,我却稳稳地坐在他的对面,这场景,想想都觉得有意思。 “喂,你是谁,有什么事吗?” 金丸开口,声音沙哑又带着不耐烦,仿佛我是什么让他厌恶至极的存在。 我脸上挂着恭敬的笑容,双手递上名片。 金丸先生只是随意瞥了一眼,便像是碰到了什么脏东西似的,随手丢开。 “至善先生,对不起,我不看什么电影,我对别的事不感兴趣,所以快点从我面前消失。” 他言语中满是驱赶之意,没有丝毫掩饰。 我对他的脾气再了解不过了,毕竟在这一片,他的坏脾气早就人尽皆知。 我不慌不忙,脸上依旧挂着笑容,轻轻吐出一个词。 “供花村呐。” “什么意思,你,什么人滴干活。” 金丸听到这三个字,原本有些漫不经心的眼神瞬间警惕起来,身体也不自觉地前倾,那模样就像一只嗅到危险气息的野兽。 我缓缓摇了摇头,开口解释道:“在古代,中国唐朝的时候,有一个叫徐宾的人,发明了一种用于刑侦办案的技术,叫大案牍术。简单来说,只要给予足够多的数据、信息,就能从中分析出一切来。前段时间,我注意到,有一个叫狩野的警察出事了,失踪了。这件事很奇怪,几乎没什么报导。出于好奇,我深入查探了一番,意外发现了一个神奇美妙的地方,供花村。我忍不住继续深挖,哇,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真没想到在如今这个文明开化的国家,时至今日,竟然还保留着那样的旧习……真是丑陋啊。” 我一边说着,一边观察着金丸的表情,不放过他脸上任何一丝细微的变化。 一阵沉默后,金丸收了收身上那股极具压迫感的气势。 至少,没再像之前那般横眉竖眼、凶巴巴的样子了。 不过,取而代之的,是他脸上浮现出的前所未有的认真神情。 “你是怎么注意到供花村这地方的?” 金丸的声音低沉,带着几分探究。 “我打算建个拍摄棚,想要找一块比较人少、安静,没那么多繁杂干扰的地方。” 我不紧不慢地说道,一边说一边还伸手比划了一下。 “找了好些地方之后,意外地发现了供花村。对这个村子深入研究一番后,发现了一些特别有意思的东西。真没想到都这年代了,竟然还有人坚持着那样古老又独特的风俗。当时我就纳闷,这样一个‘怪’地方是怎么一直存续下来的呢?后来想明白了,归根结底就是因为偏远啊!” 金丸微微皱眉,静静地听着,眼神里透着思索。 我接着侃侃而谈:“因为实在太远了,交通不便,条件又艰苦,所以都没人愿意去那里当警察。你们能想象吗?那么大一个村子,竟然只有一个驻警,这听起来简直就像天方夜谭,完全是在开玩笑嘛。就设想一下,一个村子要是出了什么大事,就一个警察,他又能干什么呢?这不,之前就有一个警察出事了,是狩野警官吧!不过,不管怎么样,有警察出事,警视厅肯定不可能坐视不理,一定会展开调查。所以说,这个村子被查个底儿掉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只是到时候能不能把事情彻查清楚,把所有的猫腻都揪出来,又或者有些事会不会被刻意掩盖、做干净,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金丸先生听了,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地笑了一下。 “你怎么就看上供花村了?就因为偏远?”他再度发问。 “对,就是因为它比较偏远啊!” 我语气笃定,毫不犹豫地回答。 “你想要什么?总不会只是单纯找个地方建拍摄棚这么简单吧。” 金丸目光紧紧盯着我,似乎想直接看穿我的心思。 “我查了一下。” 我一边说着,一边不慌不忙地翻开一张纸,纸张因为翻动发出细微的声响。 那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着的数据信息,正是供花村后藤一族拥有的田地契约。 “大概是这个吧。”我指了指纸上的内容,神色平静。 金丸看着那张纸,嘴角扯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你想取代后藤一族啊,野心不小嘛。不过没关系,只是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我知道。” 我胸有成竹地点点头。 “一直以来,供花村和后藤一族关系就比较对立,双方都互相看不顺眼,恨不得另一方从这世上消失。我要是取代了后藤一族,肯定会和剩下的供花村民扯上各种关系,自然而然就会成为供花村厌恶、敌视的对象。但是,我也调查过了,供花村的村民数量已经不多了,而且还面临着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想要对付他们,并不是什么难事,太简单了。” 我语气中带着一丝自信和不屑。 “那好,既然你都考虑清楚了。” 金丸身体微微前倾。 “你找我想要做什么?我可不觉得你只是来跟我分享这些计划的。” “我需要……” 我笑了一下,故意停顿了片刻,吊足了金丸的胃口。 “我需要成为供花村新的驻警。” 第8章 和阿川大悟初接触 那天,我找到金丸,深吸一口气,把心底的想法一股脑说了出来:“我想去供花村当驻警。” 金丸听后,脸上闪过一丝诧异,他大概不理解我为什么会对那个地方感兴趣。 供花村这地方,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可好歹也有着几百号人呢。 几百号人的村子,放在哪儿都不算规模小的了,可上头却始终只安排一个驻警,这事儿细想起来,实在透着蹊跷,让人忍不住深思。 对外的说法是,供花村是个安宁祥和的世外桃源,警察去了那儿,就是享清福、养老的,每天悠闲度日即可。 但真的是这样吗? 背后的真相,远没有这么简单。据我多方打听得知,上层其实早就盯上供花村了。 供花村隐藏在平静表象下的罪恶,上层怎会一点风声都收不到? 之所以一直没动手整治,说白了就是怕麻烦。 供花村的历史遗留问题太严重了,简直就是个烫手山芋。 这个村子,几百年来一直维持着一个恐怖至极的传统——吃人。 对外他们说得好听,把这包装成一种古老的习俗,人死后,亲族食其肉,说是延续血脉与记忆的方式,加上掩饰工作做得不错,外人很难抓到把柄,这才让上层投鼠忌器,不好直接重拳出击。 但实际上,供花村可不止吃死人这么简单,暗地里,活人也成了他们的盘中餐,而且受害者还不止一个。 经过我一番调查发现,主要是后藤一族在干这种伤天害理的勾当,他们的黑手一次次伸向无辜村民的孩子,那些可怜的孩子,还没好好看看这世界,就落入了恶魔的手中。 这些孩子会被养到合适的时间。 在祭祀时,被食掉。 据说是生吃生咬。 残忍至极。 要对这地方进行一番调查,看似复杂,实则方法并不少,其中大数据分析便是极为有效的手段。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数据宛如一座蕴藏着无尽秘密的宝藏,等待着有心人去挖掘、剖析。 就拿供花村来说,这里的一些数据是确凿无疑的。 有这些真实数据作为支撑,便有了分析的坚实基础。 我们无需过度在意那些可能被人为粉饰的报告,只需专注于数据本身,让数字背后的真相自然浮现。 深入研究供花村的数据后,一个极为特殊的现象引起了注意。 后藤一族的家庭,无一例外都有孩子,且孩子们的成长状况良好,各个健康活泼,在村子里茁壮成长。 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供花村的普通村民群体,他们却频繁遭遇死婴的悲剧。 每一个死婴的诞生,都像是在普通村民的心头扎上了一把刀,让他们悲痛不已。 而这些不幸夭折的婴儿,接生人员均是后藤银,她正是后藤家目前的当家,一位看似和蔼的老太太。 稍加思索,便能察觉到其中的蹊跷。 很明显,老太太的所作所为宛如温水煮青蛙一般,在悄无声息中,把供花村的年轻一代像抽血一样逐渐抽干。 随着时间的推移,普通村民的力量越来越薄弱,在面对后藤一族时,越发显得无力反抗。 在这样一位心思深沉、手段狠辣的老太太带领下,后藤一族在供花村的势力日益壮大。 也难怪上层对于供花村的情况一直耿耿于怀,却又不敢轻举妄动,生怕稍有不慎,惹出无法收拾的乱子。 他们忌惮的,正是后藤银和后藤一族在村子里盘根错节的势力以及难以捉摸的手段。 然而,上面那群人并不知晓,在供花村的底层,已经有一些人在暗中谋划,试图推倒后藤家在供花村的统治,金丸先生便是其中之一。 金丸先生平日里看似普通,实则心怀壮志。 他深知后藤家的统治给供花村的普通村民带来了无尽的苦难,于是下定决心要改变这一现状。 为了达成目的,他四处奔走,穿针引线,最终成功把阿川大悟搞到供花村去。 阿川大悟究竟是何许人也? 他是一个外表看起来英俊硬朗的男人,高大的身材,深邃的眼神,给人一种可靠的感觉。 然而,在他看似光鲜的外表下,其实也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黑暗面。 比如,他存在暴力执法的问题。 在以往的工作中,他常常控制不住自己的火爆脾气,处理事情的方式过于激进,导致一些不必要的冲突发生。 可以说,他是一个极具攻击性的人。 也正因如此,他才被调到供花村当驻警。 那些调他过来的人,正是看中了他的火爆脾气,企图利用他的这一性格特点,把供花村这潭看似平静的水彻底搅浑,甚至不惜牺牲他的性命,也要把供花村给整个点起来,打破后藤家在村子里的统治局面。 只是,现在,这个原本就充满了阴谋与算计的游戏,因为我的介入,产生了新的变数 。 我踏入了供花村,这个地方,从前隶属于名为熊之国的村县。 这里地处偏远,宛如被世界遗忘的角落。 四周被大片的山林环绕,重峦叠嶂,林海茫茫,只是田地稀少。 特殊的地形致使在一些山区形成了一个个国中之国,说是国,其实不过是巴掌大的地方,往往一个小山村便自成一国。 我的到来,让阿川大悟格外欣喜,他待我如同自家的小老弟一般热络。 只是,他眼中时常闪过一丝疑惑,像我这样年轻的人,为何会选择在这穷乡僻壤担任驻警呢? 毕竟,在这个地方当驻警,得有一颗安于平淡、甘愿奉献到老的心。 就像之前的狩野警官,那个拖家带口的中年男人,稳稳扎根在此。 又譬如如今的阿川大悟,他也是被发配到这里的。 说起阿川大悟,大家都好奇他究竟犯下了什么过错,竟被挑着理发配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其实原因很简单,他曾在执法过程中情绪失控,暴力执法,造成了不良影响,这才被上级贬到了这个偏远的供花村。 在这个国家的早些时候,正处于昭和时代。 那是一个充满着独特气息与鲜明特质的时期,在那时涌现出了众多极具代表性的人物,而高仓健无疑是其中熠熠生辉的一位。 他凭借着自身独特的形象和气质,成为了那个时代男性魅力的象征。 当时的中国,甚至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做男人就要做高仓健那样的男人。 他强硬、刚直,是不折不扣的铁血硬汉,浑身散发着一种令人折服的雄性魅力,这种魅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当时的社会审美与风气。 在昭和时代的社会风气下,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复杂而又充满张力的状态。 街头巷尾,到处弥漫着一种躁动不安的气息。 深夜里,时常有打破寂静的暴走族呼啸而过,他们骑着轰鸣作响的机车,成群结队,风驰电掣般地穿梭在城市的街道上,用这种张扬的方式宣泄着青春的荷尔蒙。 与此同时,打生打死的帮派文化也极为盛行,各个帮派为了争夺地盘、利益,时常发生激烈冲突,刀光剑影闪烁,暴力事件屡见不鲜。 在这样的环境里,要是当警察,你就必须得硬气些,否则根本无法开展工作。 面对那些凶悍的帮派分子和肆意妄为的暴走族,如果没有强硬的手段和果敢的作风,就会处处受限,什么都做不了,维护社会治安更是无从谈起。 然而,这种社会状况却引来了美国方面的不满。 美国,作为这个国家的“背后掌控者”,俗称“美国爸爸”,出于自身对于这个国家社会秩序和发展方向的某种规划考量,推行了所谓的“去雄计划”。 这一计划大张旗鼓地展开,各种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美男开始被大力推崇。 一时间,曾经备受尊崇的硬派男子汉形象发生了180度大转变,成了粗鲁、恶心、邋遢、低俗的代名词。 那些曾经充满阳刚之气的特质仿佛一夜之间成了被唾弃的对象,整个社会的审美风向被彻底扭转。 在这样的时代变革浪潮中,芹泽多摩雄是个极为精明的人物。 他敏锐地察觉到了社会风向的转变,果断地跟随主流,投身于偶像经济的浪潮之中,巧妙地站着就把钱赚了。 不过,他的一些做法也引来了一些人的微辞。 就拿他对自己三个小弟的处理方式来说,有人觉得,怎么说也是自己带出来的小弟,怎么能够为了赚钱就把小弟送去做手术,改变他们原本的形象和发展方向呢? 这实在是太残忍,也太变态了。 但芹泽多摩雄对于这些质疑也有着自己的一套说辞。 他振振有词地说道:“我这三个小弟,之前我好不容易和人家达成和谈,结果他们居然擅自跑去砍人,这让我的面子往哪儿搁?把我置于一个多么尴尬的境地?他们砍人失败,还被人家给抓了起来,你们知道这是什么下场吗?我当时都不说话了,连开向大海的铁皮桶都准备好了,就等着最坏的结果。他们不听命令,擅自行动,这样的小弟还能要吗?你们知道把这三个混蛋从人家手里带出来,我付出了多少代价吗?他们手指都没切,你们真以为这是很正常、很容易的事情吗?我为他们多花的这些钱,他们是不是应该还给我?”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继续道:“但是问题来了,就他们三个人,要怎么样才能还我钱?所以,他们能选择的路其实不多。我只是让他们唱歌跳舞,包装成偶像赚钱,又不是让他们去拍地下小电影,这过分吗?” 同样的道理,在如今社会环境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像阿川大悟这样暴力执法的警察,显然已经不再适合现在的警察环境了。 在过去那个充满暴力冲突的时代,或许他的这种强硬执法方式还有一定的适用性,但现在整个社会的风气和执法理念都在转变,他这种行事风格就显得格格不入。 于是,他最终被发配到了供花村,在这个相对平静、节奏缓慢的地方开始了新的工作生涯,而他也必须要在这个新环境中去适应、去改变,否则等待他的将是更加艰难的处境 。 因为是驻警,所以需要居住在当地,因此我也就需要搬家。 新住处位于供花村的一处人少僻静的居民区。 邻居们看上去都十分友善……吧。 而我旁边的邻居。 就是阿川大悟……和他的一家人。 阿川大悟不要说了,本人是一名警察,身上透着一股常年与各类案件打交道所积累的干练和敏锐。 他的妻子有希温柔贤惠,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他们还有个可爱的女儿叫真白。 搬家那天,场面颇为壮观。 一票看起来就像不良少年的年轻人在帮我搬抬家具,他们穿着随意,头发染得五颜六色,身上还带着些街头混混特有的痞气。 阿川恰好路过,看到这一幕,脸上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阿川当了好些年警察,怎么可能不认识这些社会人。 在他漫长的警察生涯里,和这类人没少打交道,而且很多时候都是真刀真枪地“打”。 他深知社会人那种随时找茬打架的气质,那是从言行举止中自然流露出来,怎么也藏不住的。 曾经,有个形迹可疑的人接近了他的宝贝女儿真白,阿川瞬间怒发冲冠,出于保护女儿的本能,他直接把那个人来了一个美式居合。 可没想到,这一冲动的举动,让原本就对父亲管教方式不满的女儿彻底不说话了,和他冷战起来。 阿川也险些因为低这件事和老婆把关系闹僵,家庭氛围一度降至冰点 。 如今看到我和一群不良混在一起,阿川心中忍不住生出了一些猜疑。 但考虑到大家都是本地的驻警,日后抬头不见头见,还有很多要打交道的时候,所以他当时并没有声张此事。 等那些不良们干完活离开后,他才把我叫到一旁。 他神色关切又带着几分审视,开口问道:“至善君,那些,我是说刚才的那些帮你的人,是不良吧?” 我坦然地点点头,回答道:“是呀。” 他皱了皱眉头,接着追问:“你怎么和不良走这么近的?” 我笑了笑,解释道:“不良啊,你说那些人,哦,我和他们大佬有些交情的。” 听到这话,阿川大悟的脸色一下子变得不好看了,眼神里满是担忧和疑惑 ,似乎在思考我和这些不良之间到底有着怎样复杂的关系。 第9章 与阿川一家的晚宴 我的话音刚落,阿川大悟的喉结明显滚动了一下,镜片后的眼神像淬了冰的钢刀。 他身后的玻璃幕墙倒映着走廊惨白的灯光,将他的影子拉得细长,仿佛要将我吞噬。 社会大佬,有这样的背景,你来这地方干什么? 他突然向前半步,皮鞋擦过地面的声响在寂静中格外刺耳。 警徽在他胸口泛着冷光,与我衬衫口袋里露出的半截烟盒形成微妙对峙。 我倚着墙,指尖摩挲着烟盒边缘。 走廊尽头传来有希在搬动桌椅挪动的声响,混着压抑的声音。 这熟悉的场景让我想起芹泽多摩雄办公室里那排整齐的茶具——暴力与平静,原来都需要在缝隙里喘息。 金属打火机清脆的声打破沉默。我衔着烟却没点燃,将另一支递过去时特意掐掉过滤嘴。 阿川大悟盯着那支烟,喉结又动了动,最终伸手接过。 他的指节布满老茧,虎口处还有心道未愈的疤痕,应该是上风周抓捕行动留下的。 他们是快乐一家人,也是快乐一心会的人。 我咬破薄荷糖,凉意窜上鼻尖 老大是我朋友,芹泽多摩雄。 窗外的风卷起几片枯叶,拍打在玻璃上发出细碎声响。 以前他能徒手拆防盗门,现在连泡抹茶都嫌水温不对。守着福田街那片老商铺,每天算着水电费比打架还上心。 阿川大悟将烟夹在耳后,金属笔在笔记本上重重划出痕迹:去年时南区仓库群殴,监控拍到他的人。 和谈前夜。 我从手机调出段模糊视频,画面里三个染黄发的年轻人翻墙而入。 这三个新兵蛋子以为趁着老大谈判,能干票大的立威。结果刚翻进去,就被敌对势力的监控拍了个正着。 阿川大悟的呼吸变得沉重。我知道他想起了什么——或许是某次行动中失控的手下,或许是自己曾为维护纪律挥出的拳头。 对方没动私刑,用防弹车把人送回来时,三人捆得像粽子。 我放大视频,能看见芹泽多摩雄弯腰解开绳索的动作。 猜猜他怎么做? 阿川大悟突然把烟塞进嘴里,打火机反复摩擦却没点着。 他的指节泛白,像是在和某个看不见的对手较劲。 他当着所有人的面,折断了自己最爱的唐竹刀。 我关掉视频,屏幕映出阿川大悟紧绷的脸。 三个小子被逐出帮派,却没人敢说一句不公平。因为芹泽多摩雄用半年时间,亲手教他们考了厨师证。 阿川大悟终于点燃香烟,烟雾缭绕中,他的眼神第一次有了温度。 我倚在身后的一根木桩子上,指尖叩击栅栏的节奏越来越慢,栅栏木表面蒙着的灰尘簌簌落在我袖口。 阿川大悟脖颈上的金链子随着他前倾的动作晃出冷光,这个向来油滑的老江湖此刻眉头拧成个死结。 你不会真的这么以为吧!我忽然轻笑起来,声音在空荡荡的走廊里撞出回音。 墙角那尊被砸出裂纹的瓦罐还残留着新鲜的裂痕,几片碎片上干涸的暗红污渍在日光灯下泛着诡异的光。 阿川大悟猛地坐直身子,身下的木板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呀声:到底怎么回事? 他点烟的手有些发抖,火苗在防风打火机的镜面外壳上明明灭灭。 我伸手掏出了一块糖,用成龙式的打臂连抛法丢入嘴里,记忆里那三个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混小子又浮现在眼前。 他们踹开对家的酒店木门时,玻璃碎裂的脆响和檀木折断的闷响交织在一起,比任何交响乐都刺耳。 三个小混蛋跑人家里去,打砸抢。 我凝视着阳光,看它照在茶几上那叠破损的账单上。 光柱中,灰尘上下起伏。 酒店的重新装修,那些水晶饰品,这些我都不说了。还有他们在打斗过程中伤的人,这有一个算一个的哪一样不要用钱去摆平。” “人家大佬是不想闹大,但不是说这笔钱也能算了,一抹了之,对不起,该赔也还是要赔的。” “你知道东京的东京湾,每年要往里面丢多少尸体?这个数字至今没有人敢提,因为太多了,很多人宁可相信自己的家人是失踪而不是死亡。 我突然冷笑。 那一天,只要芹泽多摩雄说一句,那是什么人啊,我根本一个也不认识啊,这样,人你们处理了,不需要告诉我,你们自己解决吧。他只要说这样的话,只要表达了这么个意思,那他就可以赖掉这笔钱了。这可不是一笔小钱,是他一年,甚至好几年的供金呢! 阿川大悟喉结滚动了一下,额角青筋突突直跳。 显然他知道这一笔钱意味着什么。 这是轻轻松松随随便便,就能揭过去的? 我起身走到窗边,供花村远处的山景翠色顿时映入眼帘。 把这三个小子保下来,光是疏通关系就得打通一个又一个关系的节点。你知道想要在一个一直是敌对家的大佬手中保下三个想要杀他的人,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吧!? 我故意停顿,看着玻璃窗上自己扭曲的倒影。 更别提双方正在和谈,这其中牵扯到的利益,轻轻一个点就是天文数字。而在这时,想要捞人,就只好往后一个点一个点的退了。 阿川大悟突然剧烈咳嗽起来,烟灰簌簌落在他的手背上。 这个经验丰富行动力强的优秀警察此刻终于露出了惊慌的神色。 我转身走到他面前,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照片给他看。 照片里满地狼藉,破碎的瓷器、撕裂的皮帛,还有躺在血泊中的安保人员——虽然打了马赛克,但伤口周围凝结的血痂依然触目惊心。 时代不一样了,经济持续低迷。 我压低声音,语气里带着嘲讽。 你不会以为三个小混子能拿出好几个小目标填上这坑吧? 我瞥见他攥着照片的手在发抖。 就算不低调处理,走法律程序,打官司,情况依然不容乐观。别的不说,至少,该赔付的钱,仍然是一分都少不了的。 阿川大悟盯着照片上那滩血迹,突然扯开领带大口喘气。 窗外的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在满地狼藉的走廊上。 他终于伸手示意我继续说下去,香烟在指间明明灭灭,就像这场风波里忽明忽暗的命运。 我惬意地嚼着薄荷糖,清凉气息在口腔炸开,玻璃糖纸在指间折射出细碎的光:该赔的钱不能少。 我抬眼瞥向阿川大悟震惊的表情,将糖纸折成小船状。 对方那位要是亲自出手,反倒落了个以大欺小的名声。只有让这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付出代价,既保全了双方的体面,又能彻底掐灭他们事后报复的念头——毕竟有些账,拖着拖着就变成了定时炸弹。 阿川大悟下意识攥紧了咖啡杯,杯壁凝出的水珠顺着他指缝滑落。 我看着窗外霓虹灯牌在雨幕中晕染成彩色光斑,继续道:那位没当场解决三个小喽啰,算盘打得精着呢。一来拿他们当筹码,逼芹泽多摩雄陷入两难;二来试探芹泽的底线,好为后续谈判加码。要是芹泽轻飘飘揭过这茬,对方保准觉得被当众打脸,到时候新仇旧恨一起算,遭殃的可不只是那三个小子。 我将糖纸小船轻轻搁在桌面,指尖无意识摩挲着杯沿。 芹泽的处理堪称教科书级别。送去南国做医美重塑面容,再到阿泰那边做变性手术......现在福田街最火的撞街姐妹组合,三个甜妹在舞台上唱跳时,谁能想到她们曾是拿刀砍人的小混混? 阿川大悟的咖啡差点泼出来,喉结剧烈滚动。 这,这也太...... 太残忍? 我笑着打断他,瞥见他欲言又止的模样。 你觉得这和人口贩卖没区别? 窗外忽然炸响闷雷,震得玻璃微微发颤。 可你想过没有,这些在快乐教育下长大的废物,除了打打杀杀还会什么?当社会人真能有好下场?哪天砍人不成反被砍,落个残疾或横尸街头都是常事。 我抓起糖纸小船抛向空中,看它晃晃悠悠落在阿川大悟脚边。 就算侥幸活下来,结婚生子?让老婆孩子跟着担惊受怕?被仇家追债时拿家人当挡箭牌?与其让他们将来害人害己,倒不如...... 我摊开双手。 现在的她们,穿着闪亮的演出服在聚光灯下,既能赚够养老钱,又不用提心吊胆过日子——这难道不是另一种救赎? 雨声渐密,阿川大悟盯着地面的糖纸小船,脸色在灯下忽明忽暗。 他张了张嘴,却发现所有批判的话语都卡在喉咙里。 那些看似荒诞的手段,背后竟藏着看透世态炎凉的清醒,就像暴雨中的霓虹,刺眼却真实。 其实。 有希是个好女人。 阿川大悟整理好警服领口的褶皱,金属警徽在晨光里泛着冷冽的光。 他俯身将最后一双儿童雨靴摆进玄关,厨房飘来玉子烧的焦香——有希总说火候过一点才够味。 这个细微的固执,像她藏在和服腰带里的手工刺绣,让平凡日子渗出温柔的汁水。 在这个被离婚率刺痛神经的国度,阿川常听见同事在居酒屋拍着桌子咒骂。 隔壁派出所的老田,上个月刚被法官判走了三分之二退休金,前妻带着小男友住进了他奋斗二十年买下的公寓。 刑警课的小林,发现妻子偷偷抵押了婚戒去柏青哥店,监控画面里那个戴着棒球帽疯狂拍击操纵杆的身影,彻底击碎了他对家的认知。 这些故事像街头巷尾的自动贩卖机,每投下一枚硬币,就能弹出一段令人唏嘘的成人童话。 有希却像供花村清晨的山岚,柔软又坚韧。 当阿川接到调任乡下派出所的调令时,她只是默默收起银座买的高跟鞋,把那件昂贵的丝绸衬衫叠进樟木箱。 搬家那天,她指着卡车后斗笑:这些家当,比我出嫁时的嫁妆还少。 车窗外的霓虹逐渐被稻田取代,她哼着歌把新买的向日葵插进玻璃瓶,阳光斜斜照进来,在她鬓角镀上金边,那一刻阿川突然明白,所谓幸福,或许就是有人愿意和你共享命运的急转弯。 供花村的黄昏总带着湿润的草香。 阿川巡逻归来时,常看见真希蹲在篱笆前侍弄她的小菜园。 她把城市里的插花技艺用来修剪番茄藤,用调香的耐心等待黄瓜成熟。 有次台风过境,她顶着雨衣护住那些菜苗,第二天却捧着被吹折的花枝做成干花,说凋零也是一种美。 这种在困境里依然能发现诗意的能力,让阿川想起她陪他走过的每个艰难时刻——考警察资格证时的深夜温书,母亲病重时的日夜守候,每一个脚印都浸着彼此的温度。 可以说,阿川大悟能收拾脾气,跑到这供花村来任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希。 曾经,因为真白的事。 真白是阿川大悟和有希的女儿。 阿川大悟和有希闹得很不愉快。 但即便如此。 有希仍然是牵就阿川大悟,带着有失语症的女儿来到了这样的村子。 这是多么难得。 阿川大悟摩挲着领口的警徽,金属边缘的刻痕早已被岁月磨得圆润。 他望着镜中自己略显疲惫的面容,回想起半年前那桩轰动警局的事件——为了保护被歹徒威胁的女儿,他竟在执行任务时拔出配枪,以美式居合的方式解决了罪犯。 这个打破常规的举动,不仅让他被调离东京警视厅,更成了同僚间茶余饭后的谈资。 或许,我真的错了。 阿川对着洗手池里的倒影喃喃自语。 水声哗哗作响,仿佛在冲刷着那些挥之不去的质疑与懊悔。 他没想到,命运会将他推向供花村这个宁静的角落。 这天晚上,阿川大悟见我是一个人,就邀请我和他们家一起吃饭。 原本有希。是颇有微词的。 劳累一天,原本已经很累了。 还要多做一个人的饭菜。 她当然不满了。 但其实我也是怕着的呢。 这个国家的饭量我可是有些怕的。 所以过来时我就带了一些菜。 看到我带着大包小包的食材前来。 有希立马换上了笑脸。 我把罐头整齐地码在餐桌上,还有几包自制的腌菜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有希眼睛一亮,立刻接过食材往厨房跑,嘴里念叨着:正好可以做新菜! 阿川涨红了脸,局促地搓着手:怎么可以这样呢,太破费了。 他看着我爽朗的笑容,突然想起自己刚到供花村时的孤独与迷茫。 此刻厨房里传来有希切菜的咚咚声,客厅里飘着轻松的谈笑声,这种久违的温暖让他眼眶发烫。 餐桌上,各色菜肴摆得满满当当。 有希热情地往客人碗里夹菜,笑得眉眼弯弯:以后有空常来。 啊,这个,那我以后可就不客气了。 我半开玩笑地回应。 阿川突然梗着脖子嚷嚷起来:客气客气,你还敢认真了,不可以! 他故意板着脸,却藏不住眼里的笑意。 有希捂着嘴笑出声:阿拉达,真是的,还像个孩子一样。 她的笑声清脆悦耳,像山间流淌的溪水,冲淡了所有的尴尬与隔阂。 窗外,供花村的夜色温柔如水。 酒过三巡,话题渐渐打开。 阿川说起自己的过去,说起那个冲动的决定,说起内心的愧疚与挣扎。 我静静听着,偶尔插几句理解的话语。 月光透过窗棂洒进来,为这场初相识的聚会镀上一层柔和的光晕。 这一刻,阿川突然觉得,也许命运的安排自有深意。 那些看似挫折的经历,那些不打不相识的缘分,都在悄然编织着生活的新篇章。 在这个宁静的小村里,他不仅找到了新的归宿,更收获了一份珍贵的情谊。 第10章 谋地 公鸡第三次打鸣时,我正把报纸摊在值班室的木桌上。 热茶腾起的白雾在铅字间蜿蜒,像极了供花村那些总也散不开的晨雾。 阿川大悟叼着半根冷掉的饭团,突然,木门被撞得哐当作响,震得搪瓷杯里的茶水溅出星星点点。 几个面色铁青的男人挤在门口,最前面的是后藤惠介——后藤家的年轻一代话事人事,他戴着一顶黑色的帽子,十分好认。 此时的他喉结上下滚动,说话时呼出的白气显得他十分焦急:“我们家奶奶一直没回家,可能是迷失在山里了,能不能帮忙找一下。” 话音未落,我瞥见这些人身上都一一背着的猎枪。 阿川大悟把报纸揉成团砸在桌上,他低声向我埋怨:“昨天才交接完,连杯热乎的早茶都没喝上!” 我盯着惠介背后背着的火铳,这个国家的国民真是讽刺,即便在求援时,后藤家也不忘揣着武器撑场面。 山路上结着薄霜,踩上去咯吱作响。 惠介走在最前头,皮靴碾碎枯叶的声音格外刺耳。 我忽然想起自己了解到的事——五十年,不,应该是几百年前的事,当时,后藤家第一次进供花村时,可是不被村民们待见的,其间受到了很多冷暴力。 谁能想到,如今整座山的鸟叫虫鸣,都成了后藤家的私产。 “我听说,后藤家最初在这里很不受村民们的待见啊,早期是享受到了漩涡鸣人的待遇吧?” 我故意放慢脚步,余光瞥见惠介的肩膀骤然绷紧。 “现在好了,好像这一整座山,都成了你们家的了。” 山雾越来越浓,远处传来断断续续的犬吠。 惠介突然停住,火铳的金属撞针声在寂静中格外清晰:“巡长,管好您的嘴。这山,连石头缝里都刻着后藤家的姓。” 他说话时,袖口滑落露出的刺青——那朵滴血的山茶花,正是后藤家纹章的变形。 阿川大悟突然笑出声,笑声惊飞了树梢的寒鸦:“放心,我们也就是随便聊聊。毕竟等找到人,还得劳驾后藤家赏口热饭不是?” 我知道,他这是在替我解围。 聪明如阿川大悟当然感觉到了后藤家给予人的特殊压力。 就好像火中的煤气罐,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炸。 所以才出言为我分担压力。 他这话半真半假,可谁都知道,在后藤家的地界,连呼吸都可能成为冒犯。 晨雾漫过脚踝,我握紧腰间的警棍。 至少开始,不能掏枪。 思绪,好像回到了之前。 暴雨砸在供花村派出所的铁皮屋顶上,发出炒豆子般的声响。 我盯着墙面上那张泛潮的辖区地图,阿川大悟正用匕首削着木签剔牙,刀刃与木头摩擦出的刺耳声,混着远处后藤家祠堂传来的铜锣响,像无数根细针往耳膜里钻。 那些后藤家的人,今早盯着咱们警车足足五分钟。 阿川突然开口,刀尖挑起一缕木屑。 有一个家伙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跟看杀父仇人似的。 我往搪瓷缸里续了点凉茶,茶叶在水面打着旋儿。 后藤家在这片山区横行几十年了,祠堂里挂着的德高望重牌匾,都是拿村民的血泪换来的。 是的,这个地方的村民被他们欺负得很惨。 被他们弄死的驻警狩野,到现在警籍档案还挂在栏里,听说最后在山涧里找到半块警徽,早被溪水磨得没了编号。 他们在等机会。 我摩挲着配枪的枪套,皮革边缘已经被汗水浸出深色痕迹。 但这次不一样。 我看着阿川大悟说道:“这一次,我们有两个人。” 阿川也忍不住地笑出声,笑声里带着股狠劲:一个狩野好处理,两个?他们敢动试试? 他把匕首往桌上一插,震得茶缸里的凉茶溅出几滴。 供花村就巴掌大的地儿,真闹出两条人命,省厅的调查组能把这里翻个底朝天。 但我心里清楚,后藤家的顾虑没这么简单。 他们就像盘踞在暗巷里的毒蛇,咬人前总要反复掂量对方的分量。 现在就是在接触,在试探。 他们在赌我们谁先露出破绽。 我丢了块糖在嘴里。 一个人落单时,就是最好的机会。所以你以后最好注意点,有什么事别。一个人行动。 阿川沉默片刻,伸手拔回匕首,在掌心转了个漂亮的刀花:那就让他们知道,我们不是狩野。 然后,我们踏上了登山之路。 …… 山林间。 晨光透过枝叶在登山道上洒下斑驳碎金,阿川大悟把被露水打湿的登山杖往肩上一扛,镜片后的眼睛亮得像藏着两簇火苗:以前在后藤家做工,连喘气都得算着节奏。 他压低声音朝我挤挤眼,背包上的金属扣随着步伐叮当作响,惊起林梢几只灰雀。 我们这支队伍像条蜿蜒的彩蛇钻进苍翠的山林。 走在最前方的后藤惠介正用开山刀劈砍横生的藤蔓,刀刃与灌木碰撞出清脆的声响。 我忽然被眼前的景致绊住脚步——层层叠叠的墨绿间,山岚如纱帐般缓缓流淌,谷底零星散落的农舍升起袅袅炊烟,在晨风中扭出柔软的弧线,恍惚间竟像是谁家灶台上飘出的。 这地方景色真好。 我摘下帽子扇风,汗水顺着下颌滑进衣领。 鞋底碾过满地松针,发出窸窸窣窣的私语。 好看吧。 后藤惠介抹了把额头的汗,刀鞘上的铜饰在阳光下晃出刺目的光。 这里,那里,都是我们后藤家的。 他张开双臂划出巨大的弧度,仿佛要将整片山峦都揽进怀里。 祖上鼎盛时,光是丈量土地的账本就能堆满这间茶室。 我望着远处云雾缭绕的山脊轻笑:这个国家真是得天独厚,随便就能当大地主。要是在美国...... 我故意拖长尾音,看几个年轻的后藤家子弟凑了过来。 你们家这些地早该把人压垮了。 最前头头发稀疏的青年停下脚步,登山靴在碎石路上打滑。 这么多地,怎么会讨饭? 他身后几个族人也纷纷投来疑惑的目光,水壶碰撞声戛然而止。 我解下水袋喝了口凉茶:在美国,买地就像背了座移动税山。每年交的地税比养十头耕牛还贵。 我比划着夸张的手势。 土地必须生金下银,要么建工厂,要么盖商场。要是光囤着当猎场...... 我朝四周密林扬了扬下巴。 税务局的人能把门槛踏破,最后连裤腰带都得拿去抵债。 林间突然安静得能听见露珠坠落的声音。 后藤惠介握紧的刀柄发出细微的吱呀声,几个后藤家人交头接耳时在风里簌簌抖动。 他们或许想象不出,那个传闻中无所不能的美利坚,竟容不下单纯的土地守望者。 可事实远比我描述的更残酷。 转过山坳时,我瞥见斜坡上荒废的木屋,腐烂的窗框里长出蕨类植物。 后藤家的猎场如今只剩几只山鸡扑棱,陷阱锈迹斑斑地躺在杂草中。 这片看似广袤的领地,实则像件华丽却千疮百孔的和服,光鲜外表下,是日渐干瘪的钱袋和难以维系的体面。 还是供花村好。 后藤惠介站住脚步,插腰俯瞰这座大山。 夕阳透过木格窗棂在他脸上投下交错的阴影,语气里裹着经年累月的倦怠。 在这里,我们只要平平淡淡的生活就好了,别的什么也不用担心。 我望着他刻意放松的肩背线条,忽然想起在村公所档案里看到的那张泛黄照片——仍在学校时的后藤惠介穿着毕业服站在学校的门口前,意气风发的模样与此刻判若两人。 我轻轻笑了笑,手指轻轻抠着旁边一株树的树皮:话是这么说没错,眼下的确是如此,但是以后怎么样就不好说了。 我的话引起了人们的好奇,我瞥见后藤惠介睫毛微微颤动。 主要还是要看国家的政策会不会有什么变化。你们不知道吧,我们这个国家的经济已经陷入迷途,很长时间没有发展了,可能哪天国家为了促进经济,进行新的政策改革,那就不好说了。 喂,你别乱说话啊! 角落里的后藤家青年猛地站起,木椅与地板摩擦出刺耳声响。 这个穿粗布短打的年轻人脖颈青筋暴起,腰间别着的砍柴刀随着动作轻轻晃动,显然将我的话当作了某种挑衅。 我摊开双手露出无辜笑容,从怀里摸出盒七星香烟,烟盒在掌心转了个漂亮的弧度:只是随便说说而已,认什么真嘛。 火柴擦燃的瞬间,我注意到后藤惠介喉结微微滚动,这个细微的动作出卖了他看似平静下的紧张。 脚步声在旁边响起时,我已经踱到后藤惠介身边。 阳光的光线将我们的影子拉长,在草地上纠缠成诡异的形状。 余光里,他眼角神经突突跳动,这个男人此刻绷得像张满弦的弓。 后藤惠介盯着我皮鞋上沾着的泥土——那是今天一路登山得来的成果,混合着新鲜水泥的气息。 他突然想起三天前收到现任驻警调查报告,泛黄的纸页上用红笔圈出的人物背景不详字样,此刻正与面前这个中国人漫不经心的笑容重叠。 该死。 他在心底咒骂,指尖深深掐进掌心。 那个总爱眯着眼,现在却已经彻底消失了的地方驻警,此刻化作无数根钢针,密密麻麻扎在后脑勺。 原本以为不过是处理掉一个爱管闲事的老废物,却没想到牵出更大的麻烦——阿川大悟臂弯狰狞的刀疤证明他绝非普通,而眼前这个操着流利日语的中国人,更是不简单。 天色渐渐暗淡了下来,远处传来零星犬吠。 后藤惠介望着对方逐渐靠近的,指甲在手掌心上刻出细长的凹痕。 供花村的宁静表象下,暗流正在悄然涌动。 这让后藤惠介操碎了心。 我踩着碎石路绕到后藤惠介身后,潮湿的青苔在鞋底发出细微的“咯吱”声。 夕阳将整片山谷染成蜜色,远处梯田像被揉皱的金箔,错落铺展在山腰间。 “这地方真好啊,真是挺漂亮的,对吧?” 我深吸一口混着松针清香的空气,刻意拖长尾音。 山风掠过树梢,将我话音里的感叹吹得断断续续。 后藤惠介握着猎枪的手骤然收紧,金属枪管在暮色中泛着冷光。 他转身时带起一阵劲风,黑色风衣下摆扫过脚边的野雏菊,花瓣簌簌落在沾满泥点的靴面上。 那张棱角分明的脸上结着霜,刀刻般的法令纹里藏着警惕:“你,想说什么?” 我低笑一声,摘下墨镜别在领口。 镜片上倒映着他绷紧的下颌线,和远处被暮色吞没的最后一片耕地。 “这地方挺大的,”我张开双臂,做出丈量土地的姿态,“全都是后藤家的,你们家可真了不起哪!” 枯枝在脚下断裂的脆响,混着远处农户家传来的犬吠。 他的眉峰压得更低,枪管无意识地垂向地面:“你到底想说什么?” 语气像淬了冰,却掩不住话音里细微的震颤。 我踱步到悬崖边,踢开一块松动的岩石。 石块翻滚着坠入深谷,许久才传来沉闷的回响。 “这么大的地方,光是打猎,太浪费了。” 我捡起一片泛黄的枫叶,指尖摩挲着叶脉的纹路。 “你们后藤家买了很多地,但村子里的人也不是傻子——” 叶片被揉碎时散出苦涩的汁液。 “不会把能耕种的地都卖掉。事实上他们卖出的只是一小部分,所以你们后来才买的山......” 我忽然逼近,在他瞳孔里看到自己含笑的倒影。 “是因为买不下耕地才选择买山的,可是这山太大,你们人手照顾不过来,想要干什么?种果树,养畜牲,都顾不过来。” 山风卷起他额前几缕头发,猎枪枪口在地上划出蜿蜒的痕迹。 我指着远处荒草丛生的山坡:“这些年一直在过贫穷的日子吧?以这个村子的消费力来说也许够了,但其实还是挺穷的吧?” “轮不到你管。” 他后退半步,后腰撞上身后的老槐树,枯枝被压得吱呀作响。 树皮剥落的地方露出暗红的树芯,像道未愈的伤口。 我从衣服内袋掏出一份文件,纸页在风中哗哗作响:“可是一切都会变的。” 钢笔尖重重戳在文件某处。 “也许一个政策,一个命令,就会让这一切失去意义。毕竟你们买下了山,却不能创造经济利益......” 我故意停顿,看着他喉结剧烈滚动。 “这时如果有人和当地政府说了......你说政府怎么选择?” 暮色完全笼罩山谷时,他终于读懂我眼中的深意。 猎枪“当啷”落地,惊飞了树梢栖息的夜枭。 “你这家伙,想要买走我们后藤家的地?” 他声音沙哑,像是吞咽了满嘴砂砾。 我将文件轻轻塞进他颤抖的掌心,露出训练有素的微笑。 远处,山脚下的村子亮起零星灯火,在山雾中晕染成模糊的光斑。 “别紧张,你自己看,这么大的地,你们用不完的。” 我抬手搭上他僵硬的肩膀,感受到掌下肌肉绷成琴弦。 “为什么不卖一部分?你们有钱,我也可以选择在一些事上支持你们——” 山风卷起文件边角,纸张上“土地转让协议”几个烫金字在夜色里忽明忽暗。 第11章 验尸的困难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此前,后藤惠介一直有所疑惑。 供花村,这个地处偏远、交通闭塞的乡下之地,在他看来,就像被时代遗忘的角落。 正常情况下,哪会有人主动愿意来? 在他的认知里,来这里的人都是被指定的,身不由己,无法抗拒命运的安排。 这一次来的阿川大悟,后藤惠介心中再清楚不过。 阿川大悟曾因暴力执法,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后果,在舆论和上级的压力下,才不得不被发配到这供花村。 后藤惠介打量着阿川大悟,对方快三十岁的模样,或许已经到了而立之年。 这个年龄,早已不是冲动莽撞的毛头小伙子,行事不会再仅凭一腔热血,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在供花村这个小地方,后藤惠介自认为阿川大悟会很好对付。 只要稍微吓一吓他,让他知道这地方的“规矩”,想必他就会乖乖听话。 毕竟,此时的阿川大悟肩负着养家糊口的重任。 在这个国家,像阿川大悟这样靠着一份职业维持生计的人,如果失去警察这份工资优渥的工作,前途将一片黯淡。 他可能会迅速从社会的中低层,坠入低底层,甚至直接跌进底层的深渊。 而在这个阶层固化严重的国家,底层人想要翻身,简直比登天还难。 阿川大悟还有老婆孩子,孩子要上学,生活的每一处都需要钱,每一笔开销都像一座大山压在他的肩头。 换言之,阿川大悟不能没有这份工作,这是他和家人生活的保障。 然而,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中国人,却成了后藤惠介心中的一个谜。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中国人来这里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没有任何预兆,没有任何背景信息,就这么突然出现在供花村。 后藤惠介暗中观察过,他和阿川大悟没有明显的交集,也没有和村里其他人有特别的往来,仿佛是一个游离在村子边缘的神秘人。 直到今天,他和后藤惠介当面的说话。各种的明示暗示。 后藤惠介才恍然大悟。 原来,这个中国人是看上了他们家的地! 那片地在后藤惠介家族手中传承多年,虽然地处偏远,但面积不小,而且土壤肥沃,颇具开发价值。 为了得到这片地,这个中国人竟然不惜屈身干起了小警察的工作,潜伏在村子里,默默等待着机会。 这一发现,让后藤惠介心中大惊。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一直忽视的陌生人,竟然怀揣着这样的野心。 他不禁开始思索,接下来该如何应对这个危机,如何守护住家族的土地。 你不要多想了,我们后藤家是不会卖地的。 后藤惠介冷漠地对我说。 后藤家有严格的家族训诫。 从记事起,后藤家的祠堂里就悬挂着血脉相连,寸土不让的祖训,青石板上的刻痕被历代子孙的香火熏得发黑。 老人们总说,这些土地是先祖用三代人的血汗换来的,每一寸都埋着后藤家的魂。 只有后藤家的人才是人。 这些土地就是纽带,它能把族人维系在一起。 我望着他发红的眼眶,突然想起上周在村委会看到的地图——后藤家的土地像畸形的肿瘤,几乎吞噬了供花村三分之二的耕地。 那些被圈起来的荒地上,杂草疯长,偶尔能看见锈迹斑斑的禁止入内警示牌歪斜地插在泥地里。 如果开了卖地的口子,今天卖一块建民宿,明天卖一块盖工厂,若干年后后藤家还剩什么?他的声音开始颤抖,没了土地,那些远房亲戚还会认祖归宗吗? 我微微一笑:原来如此啊,这样,什么时候想通了再和我说,我不急的。 暮色将山涧染成暗紫色时,我们终于在腐叶堆里看见了那抹惨白。 青苔攀附的野杜鹃枝桠间,后藤银的和服下摆被风掀起,褪色的樱纹布料裹着扭曲的躯体,木屐早已不知去向,露出肿胀发黑的脚趾。 腐肉的气息混着山岚扑面而来,我胃袋翻涌,慌忙扯过衣袖捂住口鼻。 是家主! 后藤惠介的喊声惊飞了林梢的夜枭。 这位年轻的长孙跪在尸身旁,颤抖着伸手想要触碰,却在指尖即将触及衣料时猛然顿住。 尸体的脸已化作一团模糊的腐肉,左眼窟窿里蠕动着白蛆,唯有鬓边那支嵌珍珠的银簪,还倔强地闪着冷光——那是去年春日祭,后藤银戴着它站在祭典高台,万千民众高呼时佩戴的,有人曾隔着人群远远望见过的。 我们在山间跋涉整整十二个时辰。 好在现在经过一整天的辛苦,人总算是找到了。 坦白说了,如果不是有后藤惠介一众人跟着,干了主要的任务,搜索寻找。 我和阿川大悟大概率是要偷懒的。 现在尸体找到了,却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必须立刻验尸。 惠介突然站起身,沾着腐叶的膝盖在月光下泛着青白。 他的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却又透着某种令人心悸的坚决。 家主生前最厌恶敷衍,即便死了,也定要查出真相。 我望着他身后阴影里闪烁的猎铳,忽然意识到,这场搜寻的结束,或许才是真正的开始。 山风掠过密林,裹挟着腐臭与未知的危险,在这具腐烂的尸体周围,一张无形的大网正在悄然收紧。 “不行,不能验尸。” 我说话了。 我话一出口,就有人动手了。 枪口的金属寒意抵上太阳穴时,我听见自己喉咙里发出干涩的笑声。 后藤家那位持枪的青年手指紧绷,扳机处渗出的汗水在月光下泛着微光,映得他通红的眼眶愈发狰狞:你敢阻拦验尸?信不信我现在就—— 阿川! 我扯开衣领,露出被冷汗浸透的衬衫,转头望向人群中呆立的男人。 你好歹解释两句! 这位前重案组刑警此刻正攥着勘查记录本,指节发白得像要嵌进纸面,显然还没从震惊中缓过神来。 为什么不进行尸检? 阿川的声音里带着难以置信的震颤,反而来问我了。 确认死因是侦破案件的第一步,这是最基本的刑侦程序! 我狠狠一拍额头,惊飞了盘旋在尸体上方的绿头苍蝇。 腐肉的气息裹挟着山雾涌来,我强忍着反胃的冲动,扯开嗓子喊道:你当这是在警视厅?看看周围—— 我踢开脚边沾满青苔的陶罐。这里连最基本的解剖台都没有!没有病理切片机,没有毒物检测设备,甚至连个像样的冷藏柜都找不到! 人群中传来此起彼伏的骚动。有个扎着头巾的男人颤巍巍开口:电视里不是说,警察到现场就能查出来吗? 电视里! 我几乎要笑出声。 电视剧里法医带着工具箱转两圈就能破案,现实中光是申请尸检报告,就得填二十多页材料!你们知道全国有多少具尸体等着解剖吗?去年的数据—— 我故意停顿,让沉默压得众人呼吸发紧。 全国登记在册的法医不足两千人,要处理超过百万具非正常死亡尸体。按这个比例,光是后藤家主的尸检申请,排号都得排到明年雨季! 阿川张了张嘴,却被人群里爆发的议论声淹没。 后藤家的年轻人交头接耳,他们腰间的猎枪随着动作碰撞出清脆声响。 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这个掌控着供花村命脉的女人暴毙荒野,却连死因都查不出来,往后村子的权力天平该如何倾斜? 夜风掠过树林,吹得后藤银残破的和服猎猎作响。 我望着那具肿胀变形的尸体,突然想起她在各项。证件中的照片。 那种阴沉的压力,让人不寒而栗。 现在这个权倾一村的女人就这么死了,说不出的讽刺。 我们不能就这么算了! 持枪青年突然吼道,枪口转向后藤银的尸体。 就算没有法医,我也要—— 你要开膛破肚? 我上前一步,逼得他后退半步。 没有消毒措施,没有解剖经验,你只会污染证据!到时候就算真有凶手,也会因为程序违法逃脱制裁! 这话终于让骚动的人们安静下来。 阿川若有所思地放下记录本,后藤惠介则盯着自己颤抖的手,喉结上下滚动。 山雾愈发浓重,将尸体的腐臭味裹成粘稠的雾气,压得所有人喘不过气。 我知道,这场关于的争论,不过是撕开了现实残酷的一角——在庞大的人口基数与稀缺的专业资源之间,无数真相正悄然腐烂在无人问津的角落。 在信息洪流奔涌的时代,许多人对某个国家有着一层难以言喻的滤镜。 社交媒体上,满是关于这个国家街道一尘不染、民众温文尔雅的视频。 网络文章中,充斥着对其科技领先、创新能力卓越的夸赞。 似乎在这层滤镜之下,这个国家就是完美的代名词,人口素质高得无可挑剔,科技发达得令人望尘莫及,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宛如人间理想国。 然而,当我们试图揭开这层滤镜,去探寻真实的情况时,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 这个看似光鲜亮丽的国家,实则暗流涌动,潜藏着诸多危机,其中阶层固化便是一个极为严峻的问题。 它像一堵无形却坚不可摧的高墙,横亘在不同阶层之间,阻断了人们向上流动的通道,从根本上揭示了这个国家光鲜外表下的深层矛盾 。 回溯过往,这个国家在大漂亮的扶持下,抓住机遇,实现了经济的一飞冲天。 从制造业的崛起,到电子科技等产业的蓬勃发展,它迅速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崭露头角。 然而,或许是发展的顺遂让其逐渐迷失,又或许是野心的膨胀,它竟然有了噬主的倾向。 在大漂亮的土地上疯狂置产,从豪华酒店到知名企业,到处都有它买买买的身影。 这种行为无疑触动了大漂亮敏感的神经,让大漂亮深感不满与威胁。 于是,大漂亮凭借自身的影响力,拉着这个国家签订了一纸《广场协议》。 这份协议看似平常,实则是一场经济绞杀的开端。 此后,这个曾经风光无限的发达经济体,瞬间沦为了待收割的韭菜,在金融市场的惊涛骇浪中,被一茬又一茬地无情收割。 自此之后,该国的经济一蹶不振,陷入了长期的低迷困境。 曾经的繁荣如同过眼云烟,消散得无影无踪。 为了试图解决经济困局,这个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令人瞠目结舌的举措。 它放开了诸多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成人产业和帮会的发展。 成人产业的泛滥,不仅冲击着社会的道德底线,还滋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 而帮会势力的壮大,更是让社会治安陷入混乱,民众生活在恐惧与不安之中。 在这样的环境下,许多人陷入了经济的深渊,生活在负数层次,背负着巨额债务。 他们辛苦工作一生,到老了不仅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安逸,反而身无分文,为了生存,不得不继续奔波劳碌,在工作岗位上挣扎。 经济的颓势也直接反应在公共关系领域,尤其是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暴露无遗。 在这个国家,人生了病,第一选择往往不是去医院,而是选择吃药解决。 这并非是人们不想去医院接受更好的治疗,而是因为去医院意味着需要大量的金钱、充足的时间,最好还能拥有一定的权力和人脉。 否则,等待他们的可能是漫长的排队、高昂的费用以及复杂的流程,甚至可能在就医过程中被各种利益集团“玩弄”于股掌之间。 从这一点,便能深刻地感受到这个国家基层的困境与无奈。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基层社会早已千疮百孔,快要烂透了。 就拿一件小事来说,在一个叫供花村的偏远之地,发生了一起需要验尸的事件。 按常理,验尸是为了查明真相,给死者和家属一个交代,也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 然而,在这个国家,所谓的验尸却成了一场闹剧。 有人竟然大言不惭地说:“检什么检,自己写份报告搞定算了。” 这背后折射出的,是基层管理的混乱与失序,是对法律和生命的漠视。 当大家还在为这件事争论不休时,我站了出来,说道:“好了,大悟君一直在记录呢,他曾是重案组的警察,对流程什么的他都熟,一会就让大悟写一份报告,你们觉得怎么样?” 话音刚落,一个头发稀少的后藤家人便凶狠狠地说道:“好吧,写吧,如果写的不好,我可是不会认的。” 我连忙一一应了下来,随后把阿川大悟拉到一旁,半开玩笑半严肃地说:“来,到你了,我是新人不适应正常,你都是老警员了,还装吐,那就不像话了。” 此刻,我心里清楚,这份报告或许根本不会按照正常的流程和真相去撰写,不过是为了应付了事,而这也正是这个国家基层现状的一个小小缩影。在这层滤镜之下,真实的危机与乱象,远比人们想象的更加触目惊心。 第12章 后藤家和村民的关系 尸体上的伤口非常明显,毫无疑问是熊咬的。 阿川大悟只需要稍微观察一下,就能轻易地发现这些痕迹。 毕竟,熊的嘴巴那么大,和人类的嘴巴完全无法相比,一旦找到这样的痕迹,就能够确定死因了。 按照常理来说,既然已经确定了死因是被熊咬死的,那么这个案子应该就算是了结了。 然而,阿川大悟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他对后藤银是被熊杀死这一结论持怀疑态度。 其实,我也能够看出来其中的不对劲。 尽管我没有阿川大悟那样丰富的警察工作经验,但我也能意识到一些问题。 一个年纪如此之大的老太太,为什么会独自一人来到这片荒无人烟的地方呢? 而且,从她的身体状况来看,她似乎已经年迈体弱,连走路都成问题,那她又有什么必要冒险来到这里呢? 最合理的解释应该是这样的。 她并非自己走到这个地方,而是被人抬过来的。 而且,这起事件的始作俑者显然对这里的环境非常熟悉,知道这里常有熊出没。 他们之所以将老太太抬到这里,目的只有一个——把她喂给熊。这是多么残忍的行为啊! 如果当时只有阿川大悟一个人在场,他或许还会犹豫一下,考虑是否要隐藏自己的真实能力。 毕竟,面对这乡里乡亲的几百号村民,想要彻查此事并非易事,更别提将凶手抓捕归案了。 要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基层警察的作用往往是和稀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很多时候,他们不能过于较真,否则不仅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还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 就算你拥有柯南道尔般的推理能力,或者明智金田一那样的洞察力,也只能在漫画里威风八面,想说什么就是什么。 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乡下这种地方,你必须审时度势,灵活办案。 否则,像狩野警官那样,一个人在这种环境下,是很容易失踪的。 而实际上,他恐怕并不是简单的失踪,而是遭遇了不测,不幸身亡。 然而,在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下,大家都默认他只是失踪了而已。 倘若,你天真地认为他真的失踪了,那你可真是愚蠢至极啊! 不过,好在现在有我在,所以,阿川大悟对于此事,总算是有了一些头绪。 他突然提醒我说:“这里应该并非第一案发现场,银婆婆显然是被人抬到这个地方来的。随后,熊才出现并袭击了银婆婆。只是,我目前还没有找到确凿的证据,毕竟这里连最基本的器械设备都没有。” 我不禁反驳道:“何必摆放那么多精密的器械呢?这里可是供花村,不过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庄罢了,哪需要如此大费周章啊?” 阿川大悟接着说道:“不仅如此,你再看看,银婆婆的手腕上。” 我顺着他的指示看去,果然在银婆婆的手腕上,有一个异常清晰的咬痕。 那分明是一个人的牙齿印! 阿川大悟压低声音喃喃道:“这个地方似乎有着吃人肉的传统……” 我凝视着那个牙齿印,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 我心里跟明镜儿似的。 后藤银这个人啊,简直就是个冷若冰霜的主儿,走到哪儿都能让人感觉到丝丝寒意,仿佛她身上自带制冷效果一样。 她就像个高高在上的女王,统治着这片地方,让人既敬畏又害怕。 所以呢,一般情况下,哪家的小孩子会愿意跟这样的人一起玩耍呢? 更别说还玩闹到去咬她一口这种程度了。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嘛! 而且,从这齿印的大小来看,绝对不可能是小孩子咬的,倒更像是一个成年人留下的。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成年人为什么要去咬这个老太太呢? 总不会有人觉得这是因为爱吧? 开什么玩笑! 这显然是恨啊! 这种恨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长期以来积压在心底的愤恨,终于在某一刻爆发了出来,才会让这个男人像疯了一样,忍不住去咬后藤银一口。 这一口咬下去,那可是带着要把对方生吞活剥的恨意啊! 可奇怪的是,既然都恨到这份上了,为什么最后没有把后藤银给吃掉呢? 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熊来了。 我心里已经大致猜出了事情的经过,不过阿川大悟似乎还在那里埋头研究,试图从这齿印中找到更多的线索。 我看到后藤惠介和他的同伴们脸上已经流露出明显的不耐烦,于是我快步上前,向他们解释了一下情况。 我说道:“没错,这位老婆婆确实是被熊吃掉的。那么,接下来,你们打算怎么做呢?” 人群中立刻传来各种声音: “果然是山上的畜生干的!” “这里有它留下的痕迹!” “找到了,它绝对跑不掉!” “惠介,我们上吧!” 后藤家的人显然都是血性十足的人,他们毫不犹豫地拿出猎枪,准备朝着深山进发。 可以看出,他们对打猎这件事非常熟练,毕竟他们过去都是经验丰富的猎手,虽然其他方面不敢保证,但打猎的技艺却一直没有荒废。 当得知是熊咬死了后藤银后,他们更是毫不迟疑地立刻展开了行动。 然而,夜幕却在此时悄然降临。 我不禁说道:“可是,现在当务之急难道不是先将老太太的遗体收殓起来吗?” 尽管我如此提议,后藤家的人们却表现得异常坚决。 他们迅速分成两队,一队人如疾风般冲向山上,目标明确——捕杀那只凶猛的熊;而另一队人则小心翼翼地背负着老太太,缓缓朝山下走去。 我凝视着他们,心中不禁感叹,这些人显然已经疲惫不堪,但他们却毫不退缩,坚决不肯将老太太的遗体交由我们来搬运。 他们一步一个脚印,艰难地在山路上前行,汗水如泉涌般从额头滑落,浸湿了衣衫。 但他们依然咬紧牙关,不肯停歇,直至最终将尸体安全地背下了山。 这无疑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所付出的努力和辛劳绝非一般人所能承受。 如此艰辛的劳作,绝非仅仅回家洗个澡就能轻易消解。 按照这个国家的习俗,自然是要大家一同欢聚一堂,搓一顿丰盛的美食,以慰藉彼此的身心。 于是,我们一行人便一同前往了附近的居酒屋。 我缓缓地推开了酒居的门,一股淡淡的酒香扑面而来。 我环顾四周,注意到了一个有趣的情况。 原来,在阿川大悟搬家的时候,村民们都非常热情地过来帮忙。 他们笑着,交谈着,齐心协力地搬运着家具和物品,整个场面充满了温馨和融洽。 而我呢? 我可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我搬家的时候,是靠芹泽多摩雄派来的一群不良少年帮忙的。 虽然他们被称为不良,但实际上只要给了钱,他们干活既热情又麻利,确实出了一份力气,我对他们的表现还是相当满意的。 其实我心里很清楚,很多不良少年一开始并不是想成为不良的。 他们可能只是因为身上的纹身,或者曾经有过不良的记录,导致无法找到一份正经的工作。 无奈之下,他们才选择了去混社会。 对于这些不良少年,我也感到有些无奈。 我虽然对他们的帮助心存感激,但我自己也没有能力去改变他们的现状。 我能做的,只是在需要的时候给他们一些工作机会,让他们能够赚点钱。 不过,有这群不良少年在我身边,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这个村子里的人都不敢轻易地往我身上蹭。 他们似乎对这些不良少年有些忌惮,所以对我也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相比之下,阿川大悟就很好地体验到了村民们的热情。 看着他和村民们愉快地交流着,我不禁有些羡慕。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些原本热情洋溢的村民们,一旦与后藤家的人相遇,瞬间就像被施了魔法一般,纷纷低下头去,仿佛见到了什么可怕的怪物。 那些还能跑得动的人,更是毫不犹豫地转身狂奔,似乎多停留一秒都会让他们感到极度不适,甚至连半毛钱的交道都不想和后藤家的人打。 后藤家的人则用一种充满憎恨和厌恶的目光,死死地盯着那些落荒而逃的村民,仿佛他们之间有着深仇大恨。 我对后藤家和村民之间关系的恶劣程度早有耳闻,但亲眼目睹这一幕,还是让我大吃一惊。 我原本以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只是有些紧张,没想到竟然已经到了如此水火不容的地步。 从表面上看,村民们的行为确实是在退让,这显然是因为他们内心深处对后藤家存在着恐惧。 但我心里清楚,这种退让并非长久之计,村民们的怒火只是暂时被压抑了下来,就像被压缩的弹簧一样,一旦时机成熟,这股被积压的怒火必将以更猛烈的方式爆发出来。 至于这股怒火究竟会在何时何地爆发,以及会拖延多久,这些都是难以预料的未知数。 就在这时,后藤惠介突然用他那冰冷的目光扫视了一下周围,然后将视线落在了我和阿川身上,面无表情地说道:“你们应该已经和那些村民接触过了吧?他们有没有在你们面前说我们后藤家的坏话?肯定有吧!我不想去评判我们之间到底谁对谁错,以后你们自然会明白的。反正我们对他们的厌恶,就如同他们对我们的厌恶一样,都是根深蒂固的。” 我默默地听着后藤惠介的话,心中已然明白其中的缘由。 有些事情,别人可能并不知晓,但我却心知肚明。 就拿后藤家和供花村之间的关系来说吧,这其中的内情,恐怕只有我才清楚。 后藤家其实是外来户,他们并非供花村的原住民,而是后来才迁徙至此的。 按照供花村的传统习俗,这里和其他地方一样,都存在着严重的排外现象。 正因如此,后藤家在刚搬到供花村时,可没少遭村民们的欺负。 那些村民们常常会占后藤家的小便宜,甚至还会故意栽赃陷害他们,这些行为在后藤家看来,简直就是家常便饭。 面对这样的处境,后藤家自然也想过要讨好村子里的人。 他们放下身段,低声下气地去迎合村民们,哪怕是受了委屈也只能默默忍受,把苦水往肚子里咽。 然而,无论后藤家怎样努力,都无法改变村民们对他们的态度。 供花村似乎根本不吃这一套,它就是铁了心要欺负后藤家。 然而,就在某一天,事情突然有了转机。 原来,在后藤家的族地里,竟然意外地发现了一座铜矿! 虽然这座铜矿的规模并不大,但要知道,在这个连铁都稀缺的国家里,能找到一座铜矿已经是相当不容易的事情了。 这个发现无疑给后藤家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也让他们一下子拥有了大量的资金。 有了钱之后的后藤家,仿佛一下子抖了起来,他们不再是那个默默无闻的后藤家,而是摇身一变,成为了众人瞩目的后藤老爷。 后藤家不仅开始大肆购买并吞并大量的田产,从一个微不足道的外来户,迅速崛起成为了本地的大地主、大老爷。 他们的财富如滚雪球般不断增长,甚至连整座山都被他们买下。 关于后藤家此举的目的,众说纷纭。 有人猜测这是后藤家想要寻找第二座铜矿,毕竟他们之前已经在第一座铜矿上获得了巨大的财富;也有人认为这不过是后藤家钱多了烧的,纯粹是为了满足他们的虚荣心。 然而,无论原因究竟如何,在那段特殊的时期里,后藤家确实拥有着似乎用之不竭的财富。 面对如此巨额的财富,本地供花村的村民们会作何感想呢? 毫无疑问,他们心中充满了羡慕、嫉妒和怨恨。 毕竟,这些村民们在本地生活了多年,却从未遇到过这样的好运。 他们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更别提像后藤家那样一夜暴富了。 如今,一个外来的后藤家竟然轻而易举地找到了他们村庄的宝贝,这让村民们怎能不心生愤恨呢? 所以,按照常理来说,正常人都会这么想吧。 所以,你说,这关系怎么能好得起来。 仇富啊。 更不要说,后来还发生了那些的事。 当然,这就不一一赘言了。 第13章 归家 后藤家的人对供花村的不满情绪似乎已经蔓延到了整个家族。 后藤惠介用力地咬掉啤酒瓶的盖子,发出清脆的声响,仿佛是他内心不满的一种释放。 他一边大口喝着啤酒,一边说道:“你们可千万别被这些村民给骗了啊!你们以为他们的热情好客是真心的吗?哼,那可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后藤家以前也是这么想的,但后来才发现,这些人根本就是一群变态!无论你怎么去迎合他们,在他们眼里,你们始终都是外人。” 其他几个后藤家人也纷纷表示赞同,他们的眼中流露出对供花村村民们深深的不满。 这种不满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在长期的相处过程中逐渐积累起来的,已经深深地扎根在他们心中。 “这些虚伪的家伙,表面上对人客客气气的,实际上却在背后嚼舌根,说我们的坏话!”有人愤愤不平地说道。 后藤惠介给我们每个人都倒上了酒,然后继续说道:“总之呢,我觉得你们还不错,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够和睦相处。不要因为和村民们关系好了,就觉得我们后藤家的人不是好人。” 暮色深沉,酒居屋的吊灯在酒气氤氲中摇晃,折射出细碎的光斑。 我倚着屏风,看着人群中周旋的后藤惠介。 他身着笔挺的黑色外装,帽子纹丝不乱,冷峻的眉眼扫过觥筹交错的场面,举手投足间透着与年龄不符的老成——谁能想到,这个把控着全场节奏的青年,不过才二十出头。 后藤家的年轻人们围坐在圆桌旁,推杯换盏间却总将目光投向惠介。 每当他经过,那些人便会热情地拉住他,絮叨着生活上的琐事,或是家族里的人情往来。 而他总是微微颔首,浅灰色的眼眸里盛满专注,看似不经意地用指尖轻点桌面,实则已将对方话语中的每个细节都收入心底。 我暗自思忖,这哪像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 分明是早已扎根家族的掌舵者,连最挑剔的后藤睦夫,此刻看向他的眼神里都带着隐隐的赞许。 酒过三巡,宴会厅的气氛愈发热烈。 阿川大悟突然扯掉领口扣子,踩着凌乱的节拍跳起夸张的肚皮舞,逗得众人哄堂大笑。 我笑着喘气挤到惠介身边,红着眼睛,带着几分醉意开口:“如果不出意外,你就是后藤家下一任当家主了吧?” 惠介手中的威士忌酒杯轻轻晃了晃,冰块碰撞的声响清脆如铃。 他挑眉看向我,唇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弧度:“你想说什么,又想说那个事了吧?” 我抹了把额头的汗,压低声音道:“啊,是的,从前是银婆婆,听说她是个很精明的人,我都不敢提这事,但她不在了,不出意外今后你就是当家人了吧,所以和你说就行了。” 我的眼神里闪过一丝狡黠,“后藤家那块地,要是卖了……” “不行。” 惠介的声音冷得像淬了冰,不等我说完便截断话头。 “我不能这么做,后藤家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 我直拍大腿:“婆婆当年不就能一个人说了算吗?那可是很大一笔钱啊!对了,你们家下一代,可以用这一笔钱嘛……” 我突然凑近惠介耳边,压低声音道,“我是说,不要再抢女人了,买的话不是更好,现在外边的女人市侩得很,你只要给钱,生孩子而已,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现在和从前,可不比从前了。” 惠介猛地放下酒杯,琥珀色的酒液在杯壁上划出细长的水痕。 他直视着我,目光如炬:“你什么意思?” 语气中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宴会厅的喧闹声突然变得遥远,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这两人身上。 惠介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口:“婆婆能做到的事,不代表我也能。家里还有很多老人,和我的同辈,我说话做事,要对后藤家有利才行。卖地这种事,无论如何都不可能。” 他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疲惫,“至于家族的传承,不是用钱就能解决的问题。” 灯光下,惠介的身影显得格外挺拔。 我望着他转身离去的背影,突然明白,那些故作严肃的表情,那些谨小慎微的措辞,都是他背负家族重担的证明。 或许在这个看似年轻的躯壳里,早已藏着一颗历经沧桑的心——他是后藤家的未来,也是维系家族荣耀的脊梁。 威士忌的辛辣在喉间翻涌,我望着后藤惠介转身离去的背影,外套下摆扫过鎏金雕花扶手,像是一道决绝的分隔线。 阿川大悟瘫在真皮沙发上,领带歪斜地挂在脖颈,嘴里还嘟囔着要再开一瓶清酒。 现在还不是家主,当然这不行那不行。 我用鞋尖碾灭烟头,火星在波斯地毯上留下焦黑的印记。 等你掌了权,卖地不过是签个字的事。后藤家的人,谁能经得起金山银山的诱惑? 惠介的脚步顿了顿,脊背绷得笔直,像是被无形的线牵扯住的提线木偶。 我故意拖长尾音:你就算不为自己打算,后藤家的血脉总要…… 话没说完,他已经消失在旋转门后,只留下若有若无的雪松香。 阿川大悟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震得水晶吊灯微微发颤:小子,你可真敢说! 他费力地撑起身子,酒气喷在我脸上。 走……我老婆该打电话催了。 我们跌跌撞撞穿过酒居长廊,廊下悬挂的祖先画像在月光下泛着冷白。 阿川大悟的皮鞋磕在大理石台阶上,发出醉醺醺的声响。 刚走到前院,身后突然传来重物拖拽的声音,像是有人拖着装满砂石的麻袋。 我猛地回头,后藤睦夫的身影从阴影里浮现。 他的猎枪在月光下泛着幽蓝,枪管正对着我们的眉心。 这个向来不修边幅的男人此刻头发油腻地黏在额角,酒气混着汗味扑面而来,衬衫被啤酒渍染出深色的斑块。 谁……谁让你们走的? 他的声音像是生锈的齿轮,每一个字都带着刺耳的摩擦。 卖地?敢打后藤家祖产的主意…… 猎枪突然上扬,这个冲动的疯子显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 我一把抓住枪口往旁一带。 枪口擦着我的耳畔掠过,在身后的槐树上炸出个焦黑的窟窿。 阿川大悟瞬间清醒,他的手死死攥住我的胳膊,指甲几乎掐进肉里。 夜风卷起睦夫衬衫的下摆,我看见他后腰别着的匕首,皮革刀鞘上沾着暗红的痕迹——那绝不是酒渍。 猎枪炸响的余音还在耳膜震颤,槐树上的碎屑簌簌落下,沾在阿川大悟汗湿的额发间。 我攥着他颤抖的手腕,看着后藤睦夫猩红的眼球几乎要从眼眶里迸出来,枪管随着他剧烈的喘息上下晃动。 睦夫,你在干什么? 尖锐的声音划破死寂。 后藤家三姨婆拄着雕花拐杖冲出来,珍珠耳坠在月光下晃成模糊的白影。 把枪放下! 几个年轻族人从侧廊冲出来,有人抱住睦夫的腰,有人扣住他握枪的手腕。 金属碰撞声里,猎枪坠地,在石板路上滑出长长的血痕——睦夫挣扎时,锋利的枪托划伤了拦阻者的手臂。 你们这些混蛋,放开我! 睦夫的嘶吼混着酒气喷溅在众人脸上,他的皮鞋重重碾过满地烟蒂。 你们知道他说了什么?这家伙想打我们后藤家族地的主意! 四五双眼睛齐刷刷转向我。 我慢条斯理地掸了掸衣服上的烟灰,故意露出腕表上闪烁的计时功能。 只是意向性询价而已,毕竟贵家族那块临山地块,总不能一直荒着长蘑菇吧? 我耸耸肩。 学你们打猎?还是开发成度假村?不过这都要等新当家人拍板不是? 说着朝醉醺醺的阿川大悟扬了扬下巴。 大悟君全程在场,对吧? 阿川大悟愣了两秒,突然挺直腰板:是!我们只是正常的商业洽谈!睦夫先生这样……这样…… 他的舌头打结,却努力做出严肃的表情。 这是暴力恐吓! 人群中响起窃窃私语。 几个男人摸着下巴交换眼神,三姨婆的拐杖重重杵在地上:睦夫!你平日鲁莽也就罢了,今天差点闹出人命! 我瞥见阴影里的后藤惠介,他揉着眉心的动作泄露出几分疲惫,却在抬头时恢复了惯有的沉稳。 他踢开脚边的猎枪,皮靴碾过弹壳发出清脆的声响。 各位先散了吧,今晚的事我会彻查。 他转向我,浅灰色的眼眸在暗处泛起冷光。 两位受惊了,我会亲自登门致歉。 我知道这是逐客令,却故意拖长尾音:那就等惠介君的好消息了——毕竟,生意场上最看重的就是信誉。 阿川大悟踉跄着跟上来,我扶住他时,摸到他后背冷汗浸透的衬衫。 走在路上。 阿川大悟的酒也醒得差不多了。 他有些不明白。 你为什么要执着于在这里买后藤家的地呢? 阿川终于忍不住问出这个盘旋在心头已久的问题。 我沉默片刻,将目光投路边层层叠叠的梯田,那里几株晚樱正在雨中簌簌飘落。 土地问题,终究是与价值紧密相连的。 阿川太清楚这其中的门道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个城里人。 对于地产泡沫带来的影响,也算是有所了解的。 电影,电视,小说,漫画,还有一些时事新闻,他也算对此有所。 城市的土地寸土寸金,每一寸都承载着巨大的商业价值;而乡野之地,尤其是供花村这样的偏远村落,地价低得近乎荒诞。 后藤家买下的那座山,从远处望去确实气势恢宏。 连绵起伏的山峦间,视野辽阔得能望见天际线。 站在山顶,仿佛整个世界都在脚下延展。 但阿川明白,这种心灵震撼的背后,是这片土地低廉得近乎施舍的价格。 哪个有钱人会这么砸钱? 阿川在心里冷笑。 他太清楚那些精明的投资者了,他们如同嗅觉敏锐的狼,绝不会将大笔资金投入这种短期看不到回报的项目。 在经济学家的眼里,后藤家的做法无疑是一场豪赌,甚至可以说是愚蠢的决策——大笔资金如同石沉大海,短期内根本无法产生任何效益。 然而,后藤家显然有着截然不同的考量。 这座山对他们而言,早已超越了单纯的经济价值。 供花村是后藤家族世代生活的地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镌刻着家族的记忆。 他们买下整座山,不是为了开发,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守护这片土地,为了在乡土中深深扎下根。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土地早已被异化为商品,被资本肆意买卖。 但后藤家却固执地坚守着某种古老的信念——在他们看来,没有什么比土地更能凝聚族群的精神,更能维系家族的传承。 可惜,当年的供花村村民也并非全然懵懂。 他们虽然迫于生计出售了部分土地,却依然保留着关键的地块,为村庄留下了最后的根基。 这也迫使后藤家不得不买下整座山,以确保家族与土地的血脉相连。 如今,后藤家的宅邸高高盘踞在山顶,俯瞰着山下错落有致的村落。 晨雾中,炊烟袅袅升起,村民们在田间劳作的身影若隐若现。 山上与山下,仿佛两个不同的世界,却又紧密相连,共同构成了供花村独特的风景。 阿川突然意识到,这片土地的价值,或许从来就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在后藤家的坚守中,在供花村村民的生活里,土地早已升华为一种信仰,一种超越经济利益的精神寄托。 而这,或许正是他这个城市人永远无法真正理解的。 我想了想还是告诉了阿川大悟。 “我有个朋友,在东京做生意,结果,被人盯上了。他很能做生意,也确实赚到了钱。但是,也就是因此,他被一些人盯上了。这里面有社会上的人,也有一些是警察方面的人,都想拿他当提款机,你说他怎么办好呢?” “后来,他遇上了一个人,那是一个聪明人,一个自作聪明的人,觉得只要够聪明,就可以借钱不还,所以他也是这样做了,给人添了为少麻烦。但最终他还是给找到了。东京虽大,但想要躲藏,仍然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但如果,他的基本盘放在供花村,那就没问题了。” “不过,不能和供花村的人谈条件。这个村子的人又贪又懒,和他们打交道永远没个够的,反而后藤家会比较好,他们比较实心眼子。” 我说着话,彼时,阿川大悟已经没在听了。 很佩服啊。 一个人竟然能够一边睡觉一边走路。 第14章 阿川的固执 我拉着阿川大悟,拖着沉重的步伐,终于迈进家门。 屋内暖黄的灯光,却没能驱散他心头的阴霾。 这一天,在山林里辗转奔波,只为寻找一位失踪的老太太,可最终找到的,却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如今,他还得继续追查那头可能与案件有关的熊,疲惫如潮水般将他淹没,他实在不愿再挪动半步。 刚推开门,妻子阿川有希那张满是担忧的脸便映入眼帘。 她双眼通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神情慌乱又无助,梨花带雨般说道:“大悟,真白,真白不见了。” 听到女儿真白失踪的消息,阿川大悟原本就紧绷的神经瞬间绷得更紧。 真白是他们夫妻捧在手心的宝贝,是他们生活的希望与寄托。 然而,这个孩子却有着让人捉摸不透的性格,总是做出一些令人费解的事。 在学校的作文里,真白公然写道自己的爸爸是个暴力警察,字里行间满是对他的不满与指责。 那些话语,像锋利的刀子,一下下割着阿川大悟的心。 他一心为了家庭和工作奔波,努力给真白最好的生活,却换来了这样的误解。 更让他揪心的是,真白还与一名可疑的男人有过深入接触,甚至跟着那个有着恋童倾向的男人回了家。 每当想起这件事,阿川大悟就不寒而栗,满心的担忧与愤怒无处发泄。 他不知道真白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是被保护得太好,不谙世事,像一只单纯的小白羊,无法分辨善恶,还是自己作为父亲,在教育上出了问题? 此刻,阿川大悟只觉得身心俱疲,一天的劳累还未消散,又要面对女儿失踪的巨大打击。 他强撑着精神,握紧妻子的手,眼神中满是坚定:“别担心,有希,我一定把真白找回来。” 说完,他顾不上休息,转身又踏入了茫茫夜色之中,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无论如何,都要找到女儿,将她平安带回家。 看着有希泪流满面的脸庞,我强压下心底的不安,伸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尽量让语气显得镇定而安抚:放心,孩子不会跑远的,我去看看,你只要在家里安心的等就好了。 说完,我转身出门,与同样心急如焚的阿川大悟汇合,开始在夜色中寻找真白的踪迹。 我坚信自己的判断。真白毕竟只是个小姑娘,她手短腿短,能在一晚上跑多远呢? 我们沿着熟悉的街道和小巷仔细搜寻,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终于,在一条昏暗的马路边,我们发现了那个小小的身影。 真白孤零零地站在路灯下,单薄的身影被灯光拉得很长,显得格外无助。 阿川大悟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去,将女儿紧紧搂在怀里。 此刻的他,心中满是愤怒、担忧与心疼,打也不是,骂也不是,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是好。 看着父亲复杂的眼神,真白也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低着头不敢说话。 回到家后,有希早已在门口焦急地等待。 她冲上前,一把将真白抱进怀里,声音颤抖着:真白,你这家伙,为什么要乱跑啊,如果你不见了,你跑丢了,我要怎么办好啊! 说着说着,她举起手,似乎想要打女儿一巴掌,但最终只是无力地放下,又将孩子重新紧紧搂在怀里。 真白大概也知道自己错了,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包,递给了阿川大悟,算是赔罪。 阿川大悟疑惑地接过,小心翼翼地打开布包,里面赫然是一根人的手指! 那一瞬间,空气仿佛凝固了,我和阿川大悟都震惊地瞪大了眼睛,一股寒意从脚底窜上心头。 尽管已经疲惫不堪,阿川大悟却顾不上休息。 安顿好妻女后,他便和我坐下来,开始商讨这起突如其来的案件。 而有希则带着真白去洗漱,哄她入睡。夜色渐深,客厅的灯光下,两个疲惫的身影仍在分析着案情,试图从这根诡异的手指中找到线索,却不知这背后,还隐藏着怎样令人震惊的秘密。 我凝视着阿川大悟紧绷的侧脸,指腹无意识摩挲着茶杯边缘,试图将沉重的语气揉进温吞的劝慰里:放心,不是什么大事,至少对你女儿而言,并不算危险。 月光透过纱帘在桌面投下斑驳的影,真白递来的布包静静躺在中央,布料上还沾着未干的露水。 阿川大悟突然抱头蜷缩进沙发,指节因过度用力泛着青白:怎么会,为什么是真白,她还是一个孩子。 他声音里带着压抑的哽咽,像头受伤的困兽。 茶几上的手指在台灯下泛着诡异的青白,指甲缝里还嵌着泥土,这样的场景任谁看了都会心惊。 你没发现吗? 我将茶杯重重搁在玻璃桌面,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那个给你女儿这根手指的人,就像是好朋友之间在分享零食而已。 这话连我自己都觉得荒谬,但此刻唯有这番不合常理的推断,才能勉强解释真白安然无恙的现状。 阿川大悟颤抖着拈起那根手指,指尖传来的触感让他瞳孔骤缩。良久,他喉结滚动着开口:看来那件事是真的了。 什么事? 我往前倾身,能清晰看见他眼底密布的血丝。 我来村子前,局里特意提醒我注意狩野的事。 阿川大悟解锁手机,冷白的屏幕光照亮他紧绷的下颌。 有段视频,不知道你看了没有? 随着视频播放,画面里的狩野警官让我倒吸一口冷气。 曾经意气风发的中年人如今胡子拉碴,衬衫纽扣错扣着,眼神里尽是癫狂与绝望。 他举着dv对着镜头嘶吼,身后是村口那棵百年老槐树:这个村子,里里外外烂完了!所有人都在吃人!他们就是一群畜生! 画面剧烈晃动,隐约能听见追赶的脚步声,狩野突然转身狂奔,视频就在一片杂乱的草丛摩擦声中戛然而止。 阿川大悟沉默着按下暂停键,屏幕映出我们同样凝重的面容:收到这段视频后,狩野就彻底消失了。 窗外突然传来乌鸦的怪叫,惊得窗帘剧烈晃动,真白递来的手指在月光下泛着磷火般的幽光,仿佛预示着这个平静村落下,正涌动着远比想象更可怕的暗流。 我望着阿川大悟,忽然开口:看来我们需要交流一下情报了,如果你愿意的话。 阿川大悟盯着我看了三秒,喉结滚动:你真的愿意和我说实话吗? 可以,先说你知道的吧。 我从口袋掏出了一包糖果,从中选取了一块,撕掉糖衣,把糖果丢到了嘴里。 阿川大悟倚着二手的沙发靠背,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来。 那年春天,他在重案组连续加班48小时后回到家,发现女儿真白把蜡笔涂满了整个客厅墙面。 那些歪歪扭扭的线条里,穿制服的大人永远在最角落,而戴兔子耳朵的小女孩举着气球,正奔向一扇没有门框的门。 她才两岁零三个月。 阿川突然笑起来,笑声比海风更冷。 却已经学会用蜡笔给全家福画墓碑。 他掏出手机,屏幕亮起的瞬间,满屏都是真白的照片:婴儿床里攥着小拳头熟睡的样子,在幼儿园把颜料抹成小花猫的脸蛋,还有上个月生日宴上,孩子背对着镜头,用叉子把草莓蛋糕戳成血红的泥。 作为警队最年轻的破案专家,阿川曾在暴雨夜徒手攀爬二十层高楼救下人质,却在女儿第一次学走路时,因为接听紧急电话错过了她摇晃着迈出的第一步。 真白两岁生日那天,他在追缉连环盗窃犯的路上,只能通过视频看着妻子把点燃蜡烛的蛋糕推到女儿面前。 画面里,孩子突然伸手拍灭蜡烛,奶声奶气地说:爸爸的工作会吃掉所有的光。 此刻,阿川放在桌子上的警徽在暮色中泛着冷光。 他说上次接到幼儿园老师电话,真白在美工课上画了幅《我的爸爸》:画面里穿警服的人形长着章鱼触手,每根触须都缠绕着对讲机、手铐和案卷,而远处缩在角落里的小女孩,正在被一只卡通熊抱走。 有一天她突然问我。 阿川的声音发涩。 说电视里的超人都会回家吃晚饭,为什么我的爸爸永远在电话里。 他握紧又松开拳头,指节因用力而发白。 我对她太疏忽了,以至于她出了什么事都不知道。 事情的起因,说起来实在荒谬。 阿川大悟的女儿,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竟然被人爱上了。 在这个扭曲的国度,这种违背常理的情感竟堂而皇之地出现了。 当阿川大悟得知这个消息时,愤怒如火山喷发般不可遏制。 他找到那个对女儿心怀不轨的人,将满腔怒火化作拳脚,狠狠教训了对方一顿。 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可谁能料到,女儿竟背着他,再次主动去找那个人。 那一刻,阿川大悟的理智彻底崩塌,他拿起手上的枪,毫不犹豫地结束了那个人的生命。 站在尸体旁,阿川大悟没有一丝恐惧或后悔。 他只觉得,自己做了身为父亲该做的事。 如果重来一次,他依然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然而,杀人终究要付出代价,他很快被警局责罚。 当然了,做为一员老警,他也算是曾经的铁血神探,破获了很多大案。 上面不可能因为这么一件事就把阿川大悟一棍子打死。 但阿川大悟可不是轻易认输的人,他早就在这件事上留了个心眼。 作为曾经的神探,他深知自己不该困在小地方当驻警,而选择供花村,背后藏着更深的缘由。 有人曾隐晦地向他暗示,供花村存在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前任驻警狩野警官的失踪,背后疑点重重。 正常情况下,警察系统怎会对一个失踪的警员不闻不问? 连最基本的调查都草草了事,这其中必有隐情。 上面对于狩野失踪案的态度,看似草草结案的不闻不问,实则是另一种形式的关注。 阿川大悟深谙此道——当一个案子牵扯过深、触及某些庞大势力时,公开调查反而会打草惊蛇。 所谓的,不过是在暗中积蓄力量,等待时机成熟后雷霆出击。 而供花村后藤家,这个在当地势力盘根错节的家族,正是警方紧盯的目标。 得有人先去探探虚实。 阿川大悟主动申请调任供花村驻警,明面上是履职,实则带着特殊使命。 临行前,老上司意味深长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多留个心眼,那里的水比你想象的更深。 初到供花村,一切都透着说不出的诡异。 村民们表面热情,眼神里却藏着警惕。 阿川大悟原本以为这事要查上好久。 现在看来,他可以从我这儿得到一些情报。 我递给他一支烟,看着他布满血丝的眼睛。 别白费力气了,这村子的事,不是你一个人能查的。 阿川大悟点上火,目光如炬:我在查狩野警官的案子,还有,关于这个村子……吃人的案子。 我的笑声打破了夜间的寂静,惊飞了梁上的麻雀。 你还是趁早放弃吧。 我压低声音。 知道为什么没人敢动供花村吗?因为这里根本就是个食人村——每个人都参与其中,或直接,或间接。 看着他震惊的表情,我继续说道:从后藤家的族长,到村口卖豆腐的老头;从庙里的住持,到学堂的先生……每个人都吃过人,或者有能力吃人。这不是某个家族的恶行,而是整个村子共同维系的秘密。你想想,就算把所有人都抓起来,证据呢?口供呢?法不责众,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阿川大悟的手不自觉地握紧,他有些不容置信:这……这怎么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 我苦笑。 这里的规矩已经延续了几代人,就像呼吸一样自然。有人失踪,大家都心知肚明;有人突然暴富,也没人会多问。每个人都在这个体系里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互相包庇,互相依存。 阿川大悟沉默良久,终于开口:就算是这样,我也要查下去。不为别的,就为狩野,为了那些无辜的受害者。 我望着他坚定的眼神,心中五味杂陈。 或许他不知道,等待他的将是怎样的腥风血雨;或许他明白,却依然选择孤注一掷。 在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村子里,他就像一只闯入蛛网的飞蛾,明知危险,却依然执着地追寻着那一丝真相的光亮。 夜幕降临,供花村笼罩在一片诡异的寂静中。 阿川大悟回到警局,翻开狩野的旧案卷宗。 泛黄的纸页间,一个更大的阴谋正在缓缓展开。 第15章 阿杰来投 阿川大悟总把“正义”挂在嘴边,逢人便说自己当警察是为了守护弱者,维护公平。 可我太清楚了,他远没有表面这般大公无私。 平静表象下,潜藏的是一头躁动的“野兽”。 他骨子里就是个暴力狂,危险对他来说不是警告,而是致命的诱惑。 每当嗅到一丝不寻常的气息,他眼底就会泛起狂热的光,那是按捺不住的兴奋。 普通人面对危险,第一反应是恐惧和逃避,哪怕是习惯了和平、被保护得很好的中国人,哪怕好奇心作祟想看热闹,也会谨慎地选择在安全距离外观望。 但阿川大悟不同,危险于他,就像蜜糖之于飞虫,根本不管不顾,非要凑上前探个究竟。 还好他有个温柔善良的妻子,将他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还给他生了个可爱的女儿,那是他的“漏风小棉袄”。 这妻女二人,像是无形的绳索,勉强将他不安分的心拴住。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喜欢往危险里钻,到处寻找刺激,仿佛只有在生死边缘徘徊,才能感受到活着的意义。 这样一个人,还好意思跟我谈正义? 不过是打着正义的旗号,堂而皇之地行使着合法的暴力罢了。 就拿这次来说,他明知道前往供花村当驻警是趟浑水,却毅然决然地去了。 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嗅到了大案的味道。 他心里盘算得清楚,一旦能破获这起大案子,怎么可能还继续当小小的驻警? 升职加薪、名声大噪,这些才是他真正的目的。 只是到目前为止,他还不知道,供花村隐藏着令人毛骨悚然的真相——这里上上下下皆是食人徒,不是某个家族,也不是零星几个人,而是整个村子! 这就像某人给真白的手指头,在施与者眼中,那不过是一颗“糖”,是随手给予的“馈赠”,却藏着令人作呕的恶意。 可阿川大悟却铁了心要彻查到底。 我不知道他是真以为自己能凭借一腔孤勇揭开黑暗,还是单纯享受这份危险带来的刺激。 但在供花村这片充满未知与邪恶的土地上,他真的能如愿以偿吗? 还是说,他会成为下一个被吞噬的人? 我当时犹豫了一下,所以那句“你不要老婆孩子了吗?”在喉间打转,最终还是被我咽了回去。 他眼底闪烁的狂热与决绝,让我忽然意识到,或许在他内心深处,早已对那个软萌的女儿产生了某种微妙的疏离感,甚至隐隐有了放弃的念头。 这种念头的产生,归根结底,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模式在作祟。 成年人的世界,总是被谨慎与怀疑填满。 就像有人递来一块糖,我们第一反应不是欣喜接受,而是本能地去揣测对方的动机——糖里是不是下了药? ——对方是不是有求于己? ——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 这种近乎偏执的警惕,是岁月与阅历刻在骨子里的生存本能。 可孩子的世界却纯粹得多。 他们用最直接的方式感知世界,喜欢就是喜欢,快乐就是快乐。 就像真白,那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面对前一个被世人斥为“炼铜师”的变态,她感受到的却是纯粹的喜爱。 在真白尚未被世俗污染的认知里,对方给予的陪伴、关怀,就是最美好的善意,即便这份感情在成年人眼中扭曲又畸形,可在孩子心中,却如同一束温暖的光,照亮了她的小小世界。 这就是孩子与大人之间难以跨越的鸿沟。 我们不能用成年人的标准去苛求一个孩子,毕竟谁能指望一个心智尚未健全的孩童,去明辨世间的善恶是非呢? 我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可每当想起真白毫无保留地信任那个危险的人,心里还是忍不住泛起一股恨铁不成钢的怒意。 说起来,若是我自己的孩子像真白这般单纯懵懂,怕是少不了一顿皮肉之苦。 老一辈常说“棍棒底下出孝子”,这话虽刺耳,却也暗含几分道理。 小孩子无法理解大人的担忧与苦心,他们的思维局限让共情变得遥不可及。 有时候,想要让他们听话,让他们记住某些教训,除了适当的惩戒,似乎别无他法。 不过这种教育方式,往往要等孩子长大成人,真正经历过生活的磨砺,才能明白父母当年的良苦用心。 到那时,他们才会懂得,那些曾经让他们委屈哭泣的责打,其实是最深沉的爱与牵挂。 而在孩子成长的漫长岁月里,父母与孩子之间,就这样隔着理解的时差,在误解与和解中不断前行。 想到这里,我又看了一眼阿川大悟,默默叹了口气。 他与女儿之间,又会隔着怎样的故事呢? 或许只有时间,才能给出答案。 阿川大悟打了个哈欠,道:依斯优,现在轮到你了,你来说说,你为什么要来这个地方,当一个小小的驻警,你要是想,是。可以谋取到更好的位子吧。? 我扯松领口,喉结在干涩的皮肤上滚动。 我有些想笑,说什么,说这个国家的排外和固执吗? 在这个樱花与寿司堆砌的童话里,异乡人永远是带着刺的闯入者。 阿川大悟不会懂,当供花村的老人们笑着往他手里塞和果子时,那些褶皱里藏着多少滚回去的潜台词。 他们拍着阿川大悟的肩膀说村子真热闹,眼底却映着一般人永远更了的恶意。 这一切恶意来源仅仅是因为你不是本地的人。 东京城里,便利店收银台后的窃窃私语,居酒屋老板多收的那两百日元,就连地铁站自动扶梯上的擦肩,都带着微妙的排斥。 哪怕是站街女,都会冷冷的看你一眼,然后逃开,生怕你要做她的生意。 你以为你的妻子孩子在这里真的被接纳? 我突然笑出声,惊得他挺直了脊背。 就像这个国家不会愿意接纳我一样。 供花村也不会真心想要接待你们。 这个国家的生存法则残酷得像把钝刀。 底层民众在高物价与低薪的夹缝里挣扎,网吧难民蜷缩在三平米的隔间,泡面残渣混着汗味发酵。 年轻女孩为了偿还助学贷款踏入风俗业,镜头前甜美的笑容背后,是素人候选者在休息室排成的长队。 男演员们守着稀缺资源,把行业变成了私人猎场——这哪里是潜规则,分明是刻在樱花树皮里的生存指南。 知道秋叶原为什么总在午夜戒严吗? 我向前倾身。 我曾经在东京做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经常有一些帮会做强做大,但是,突然某一天,他们会因为一些突发的事被上面的大人物解决掉。 我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你能明白了吗?想发财,只能当马桶。但是马桶是会满的,当它满了之后,就会有警察上门把马桶换掉。” 阿川大悟的喉结动了动,钢笔终于重重砸在桌面:所以你就违法? 在东京,守法的异乡人只能当抹布。 我盯着他。 大财阀垄断正行,黑道把控灰色地带,剩下的残渣还要被警察当马桶清理。我不过是想给同乡们留条活路—— 我压低声音。 等你哪天被体制抛弃,或许就能听懂这些话了。 “那你为什么选择了供花村呢?” “为什么,当然是,便宜啊。” 我百无聊赖地想起那句。 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 ——此刻竟在异国他乡品出了别样意味。 供花村的瘴气仿佛透过记忆漫了过来。 这地方就像块裹着腐肉的蜜糖,藏在森林褶皱里吃人几十年。 谁会在意几百人的小村庄? 过往失踪的徒步客、误入的旅人,连本地警察都选择性失明。 那些消失在林间的脚印,早被落叶与青苔悄然掩埋。 乡村包围城市的老话突然在耳畔炸响。 多讽刺啊,我们这些漂洋过海的异乡人,何尝不是在用这种迂回战术求生? 没人是为了所谓的来到这里,剥开所有华丽的包装纸,核心只有两个字——钱财。 东京的铜墙铁壁撞得头破血流,那就转向边缘地带,就像当年革命者避开城市锋芒,在乡村寻找突破口。 供花村的秘密从来不是秘密。但谁都不敢轻易掀开盖子——几百号人参与的食人狂潮,男女老少皆是共犯。 这不是抓几个罪犯就能了事的小案子,政治影响、社会舆论,足以掀翻半个行政区。 底层警察没能力处理,高层官员怕引火烧身,于是这个村子成了所有人默许的禁忌之地。 直到狩野警官出现,像枚投入深潭的石子。 他或许只是个失意的基层警员,却成了撬动整个棋局的关键。 供花村的人再嚣张,也不敢动这个被官方标记过的。 一旦他死了,所有默许的沉默都会变成沸腾的问责。 我嘴角勾起冷笑。 特勤组的算盘打得精,让阿川大悟明面上查案吸引火力,镇暴队早已在暗处待命。 他们要的是干净利落的收网,把所有丑闻打包掩埋。 而我要的,不过是在这场风暴中分得一杯羹。 等供花村的故事被炒成热点,电影版权、书籍改编,足够赚得盆满钵满。 但眼下,得先拿下那块地——那才是我真正的目标。 这是一局棋。 暗处的镇暴队、明处的阿川大悟、供花村的食人魔,还有无数心怀鬼胎的参与者,都不过是这盘大棋里的棋子。 而我,要做的就是让棋局按我的节奏走下去,直到所有筹码都落进我的口袋。 第二天,一个人来见我。 他有些扭捏。 是阿杰。 我初来这个国家,收容我,帮助我的阿杰。 我们曾经亲密无间。 但后来产生了隔阂。 我想要往前走。 但他却想着维持。 天真,没人和你一直不变的。 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一直在变。 老样子,我给了他一支烟 我自己是吃糖的。 他看了我一眼,道:“善哥,你还是没变啊。” 我不以为意。 “我有变啊,是你没变,你以前早早就学会了抽烟,但骗人说你不会,不常抽,其实烟圈吐的那叫一个地道。” 阿杰笑了笑,忽然抬头,不让眼泪流下。 “不是,善哥,这种事你也能观察得到?” 我笑了一下道:“铁哥跟我说了,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不想和你继续混了吧!” 阿杰点点头,但他忍不住泪流,这是真伤心了。 “善哥,我,我不服啊,那个旺铺,你是知道的,我们两个一起炒起来的,现在给人硬是抢走了,我不甘心啊。” 我听了这话,深深看了阿杰一眼。 铺子被抢走,这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权力的消失,这才是让阿杰无法接受的事。 当时,因为这座旺铺,我和阿拉接手了不少人,大概有十来个吧。 在当时也算是一股小势力了。 虽然说不算什么,也能欺负一些散兵游勇,但仍不是大帮会的对手。 只是后来我和阿杰分家了。 分家之后,我靠拉着志志雄拍电影,成为了人上人,和芹泽多摩雄建立联系。 现在手上又有闲来又有钱。 但阿杰,他固守的旺铺,终究还是被人夺走了。 我拍拍他的肩。 “放宽心,东京就是这样子的,你赶走了一个人,不代表那个位置消失了,它只是暂时没人上了,不是一直没有人。” 在我拉着志志雄拍电影后,志志雄已经不管阿杰的生意了。 当上了导演的志志雄怎么可能还过从前小流氓的日子。 但是,志志雄不当流氓了,不意味着流氓会消失。 很快,就又有一批流氓出来了。 这一批流氓,可比志志雄狠多了。 志志雄说到底是抽水凶。 但这一批连铺位都夺走了。 要是往常。 阿杰可能哭哭啼啼另找一个地方重新开始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 他手下有人了。 哪怕他平常是一个窝窝囊囊的人。 也想在自己手下硬一点。 哪怕他平时死要面子。 为了手下人,也愿意在我面前。 低声哀求。 第16章 阿杰的决定 阿杰。 怎么说呢。 被欺负惨了。 他原本和我在一起时,还好,没人盯上,赚了半年肥的。后来被志志雄盯上,也是我给解决的,当志志雄成为了导演,他就不再对当小黄毛感兴趣了。 可是志志雄不干了,位置空出来了,不意味着它会消失,只是在等人而已。 这不,新来的小黄毛直接找了阿杰,这次不是要什么钱,而是钱也要,铺子也要,以后那个铺位是人家的了,你不能在这做生意,甚至不能在附近做生意。 并且,你转到了别处做生意,也要给我上供。 就是这么不要脸。 就是这么欺负你。 怎么样,不服啊。 你打我洒。 打我洒。 偏偏,对于这个,阿杰是真不敢。 他敢什么呀。 他早早就在这个国家把尊严丢了。 虽然他为人很好,很善良,甚热情的帮助他能帮助到的人。 这么一个好人,给人当兔子一样的欺负。 他离黑化,只差一个引子了。 我看看他。 如果不是他现在身边有一些小弟了,他怕也是会默默认下,找个转场,继续从前窝囊的生活。 现在。 一是他有了一批手下,不想太丢脸,二是他毕竟是认识我的,可能铁哥还给他出主童书,建议他来找我。 所以他才来的。 但这个人,真是,肉磨叽叽的。 好在他总算肯求我了。 上赶着的不是买卖。 不能他一句话没开口,我就帮他吧。 那不叫朋友,那叫犯贱。 “阿杰,你能来找我,我很高兴。这说明你还把我当兄弟。其实,这个国家,你不的比我早,比谁都早,但却混成了这样,你还。没明白,没清醒吗?仔细想想,你在这里混,有比谁偷懒吗,你没谁勤快吗?坦白说我们在一起时,我真佩服你一天到晚的劲,做不完的活,但是,时至今日,你自己看看你自己,都混成什么样了,你哥,现在在莫斯科,已经有女朋友了,你还都不知道吧!” “什么?我哥他有女朋友了?” 阿杰有些不敢信。 他是知道的。 他的哥哥年轻时就很优秀,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后生,喜欢他的女仔多到数不过来。 但是,后来,一切都没了。 因为家里穷,哥一个人进厂打螺丝,是没日没夜加班加点的干,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钱,送他留学的吗? “你哥有了,一个毛妹,挺漂亮的,你哥在俄罗斯寄住的一个人家里遇到的这个姑娘,女孩挺漂亮,进了俄罗斯芭蕾舞剧团,当然,是靠了你哥的资助。那女孩也挺聪明的,她进入剧团就明白,要做选择。” 我又一次说到了选择。 我笑着说。 “一个漂亮女孩进入芭蕾舞团那样的地方,她要不有一个,就得找一个,不然就会有很多人把她当空子——钻。” 国外的环境一点也不好。 如果你被盯住了,这是可想而知的事,假如你漂亮,又没有足够的安全保护,那被人强行上了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并且你得不到同情。 俄罗斯人对于贞操观念是很淡薄的。 也许,有人会觉得很重视。 但他那是在用嘴说。 真到了做选择的时候,大家都很从心。 毫无疑问。 从形象上说,铁哥的条件不好,有点老像,但那个姑娘就是钻了铁哥的被窝,然后,你说,这种事,是个男人,怎么拒绝,人家姑娘漂亮又主动,你什么也不做,事就完了。 怎么拒绝。 因此,铁哥和那姑娘关系就算确定了。 在有必要的情况下,铁哥只需要去接女孩几次,她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说自己有男朋友了,从而避免很多麻烦。 可能有人觉得这不好。 但你不要小看人。 找人当男朋友和找上个真正的男朋友是不一样的。 而且一个女人有没有男人,在芭蕾舞团那样的地方是藏不住的。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你怎么藏,都是聪明人,都是过来人,你往哪儿藏。 或许有人说,就这人家就会放弃那姑娘了? 会。 很简单的道理。 在国内,正常情况,一个女孩如果找了一个黑人男朋友,她大概率就没别人要了。 在俄罗斯,一个女孩找了个中国男人,情况会好些,但那种穷追不舍的至少是没有了。 这种选择很无奈。 我知道。 猜的。 铁哥大概率不会娶对方。 但以我给铁哥的待遇,他包养一个妹子是不成问题的。再说现在还没闹出人命来,有些事不能说死了。 我吃了一颗糖,道:“你哥的事你不要担心,他现在很好,当投资人,替我工作,虽然一年三百六十天的到处跑很累,但我不会亏待他,相信我,现在这个工作是他梦寐以求的,你不知道他从前的工作有多苦吧,你知道密集的血汗工厂为什么自杀率那么多,为什么要不停的招人,因为这样的血汗工厂,它消耗的就是年轻人最年轻,身心状态最好的那几年,也就这样年轻人才能承受,一般人是受不了的。我记得你哥在那样的地方工作了五六年,他来找你,不是他真有多想你,而是在那个工厂他真的快要撑不下去了。那地方,不仅是身体上的折磨,疲累,更有精神上的折磨。你看到了,你哥已经老成什么样了,第一次见面那天,你管他叫爸,我都不奇怪的。不过,好在,你哥适应力强,他现在撑下来了,其实他也知道,这生意有些擦边,但这才能挣钱。不打不杀的就挣了钱,没什么不好。现在,你呢,你是什么选择,真心要跟我干吗?” 我说了这么多,重点就在刚才那句话。 擦边。 对铁哥说,他可能一直不明白怎么回事。 文化差就是这样,直肠子,听不懂拐弯子的话。 但是听了我的话,至少阿杰是听明白了。 “擦边!?” 我点点头,扔给他一份资料。 “这世上,大部分能赚钱的都在法律上了,法律的规定,是不让你赚,人家是要自己赚。关税不就是因为这个意义而设立的吗?我们这些想赚钱的怎么办?我们不是大财阀,也不是大官,怎么办,只能擦个边了。不过,有一点不错,这个国家是资本主义国家,只要你赚钱了,纳税了,自有大儒为我辩经,自有官方为我服务,我们只有赚足了钱,才能高高在上,在这个国家当体面人,如果有机会,在国内做些慈善,拉上关系,有国内的帮助,就算我们在这个国家做了什么事,也不用怕的,你要知道,中国和美国,都是大国,小事他们不会在意的。” 我说的是事实。 美国人在这个国家干的事,算事吗? 这个国家就算抗议,有用吗? 同时你要知道,中国也是大国。 中国也可以不给你面子。 但你要给中国面子。 就是这样。 阿杰看了我给他的资料,一会儿就脸红了。 “这,这,这不是犯罪吗?” “这怎么能算是犯罪呢?这叫投资理财而已。我们只是花样比较多而已,另外,我这生意搞起来,手段不重要,搞。到钱最重要,钱在手,我们就是资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还可以找个本地妞结婚。我记得你好像很喜欢法子桑的吧,家里有过她的海报,你那么穷,那么省,却人好像三张法子的海报,她都过气了也一直保留着。啊,对了,就我所知,法子桑的婚后生活不是很好,有可能会离,你要是不介意,我可以帮你的哟,别以为我在开玩笑。” 阿杰沉默了。 我知道。 阿杰在这里谈了个朋友。 但没守住。 女孩被她父亲嫁给了另一个人。 阿杰无能为力。 因为对方要一大笔钱,他哪有什么积蓄。 所以这事就黄了。 这也是他之前听到铁哥有对象吃惊的原因。 可以想象吧。 阿杰为人虽然窝囊,但他的确帅得一批,颜值上比哥哥强太多了。 结果呢。 他先来的东京。 他比铁哥模样要帅。 可结果却是,他谈了好几年的对象娶不起,他哥已经有余力包养一他毛子美女了。 他都不用想,能进芭蕾舞团的女孩,那身材容貌能是开玩笑的吗? 他哥,手粗得像铁砂布,脸上的皱纹可以挟断蚊子腿,却居然比他要快活这么许多。 原因就是,他和他哥,之间就差一个我。 他哥坚定不移的跟了我,虽然说辛苦,要跑东跑西的,但赚得多了。 而他,这下连铺子都没保住。 岂有此理。 岂可休。 终于,阿杰对我道:“善哥,不说了,算我一个,我一定帮你做好了。” 我微微笑了起来。 我让阿杰做的生意,其实有三。 第一是骗保,把别人的钱用理钱之名弄。到我自己手里,这样我就有本金做事了。 只要我能盈利,钱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用一块钱赚一个达不留,很难。 但用一个达不留赚一个达不留,就会一下子容易许多。你至少有了百分之十的机会。如果你有两个达不留,甚至十个达不留呢?这就越来越简单了。 甚至你赚不到钱,才是奇怪的。 所以,我需要开一个保险公司。 然后骗人投保。 只要我公司不倒闭,仍然能给他们利钱,那么他们哪怕心中有怀疑,也不会想跑到供花村这样的地方来追回自己的保证金。 第二是想法子搞这个国家,空巢老人的钱。 在这个国家,有一群人,是老人。 但是,你要以为老人是社会的垃圾,废柴,那就大错特错了。 出于一部分原因,这个国家的老人,往往会拼命的给自己存钱。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个国家的女人太会作了。 有一些极品女性,她们嫁给男人,过了二十多年不工作的轻松生活。 当男人出问题了,裁员,降职,甚至失去工作能力,或是退休,唉!她离婚。 和丈夫分开,分割丈夫大部分财产。 甚至让丈夫背上一笔债务,或是让丈夫净身出户。 这让男人怎么办呢? 所以男人不得不对自己的钱十分看重。 还有一点。 在这个国家,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关系是十分淡薄的。 你是我的儿子,女儿,那又怎么样,我的钱就一定要给你们吗? 我的钱就是我的钱,我想给就给,给谁都可以,但我不想给,一个大子儿也没有。 很多老人死了,留下了护工保姆和老人的子女争遗产。 你以为这是怎么回事呢? 还有一些老人,你别看他穷得好像一分钱都拿不出来了。 但人家还有地,有房产。 这都是钱! 我只需要花一小点钱,找到任务目标,就能在大约几个月,或半年,也可能是一二三年,就把对方的钱变成自己的。 这一行,看起来要花时间,但真的能赚很多。很有可能,一个小老头就能带给你一个达不留。 很多老头,就像葛郎台一样,自己恐怕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都存着藏着掖着。 你不拿出来不知道,一拿出来,哇,吓一跳。 最差,往往也是百万多的收益,你能说这个钱少吗?人家哪怕什么都没有,也有房产什么的。 房子这玩意,是很容易能玩出花来的。 不过,诚如我之前所说的,这玩意有些擦边。 阿杰很犹豫。 “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这是在骗老人钱,很缺德的。 一旦出了问题,那些没了钱的老人怕只能去寻死了。 “这些人都是老人,你算一下他们的年龄,然后再和我说话,你在国内学的爱国主义教育都哪去了?这些人当年,不是鬼子兵也是支技者,你对他们讲同情心?我只要他们的钱,我管他们去死啊!人老了,不然我连他们的器官都收。” 我的突然发怒让阿杰低下了头。 “阿杰,听着,这是个吃人的社会,你以前那么惨,就是因为你是被人吃的那一个,我看过你从前的照片,多帅啊,那么好的一个小伙子,怎么混成这样了呢,现实是,你给人吃的连当牛郎都做不了,想把自己卖了都卖不上好价钱,只能在路边卖烧烤,还要被一个二全的小黄毛吃干抹净,为什么?有没有想过?这是因为你只会被人吃,你地了吃不到人。现在,我给你机会吃人,你这都不敢,那这样好了,我直接给你一百万,你我回国当个普通老百姓,相信我,你在国内,只要躲着城管就好了,没什么小黄毛敢收你数的。” “不,不要说了,我干,我干!” 阿杰——我真不知道该说他什么。 看来最让他感觉恐怖的,其实是回国。 第17章 逼迫 又要上山了。 经地后藤家不懈的努力,他们终于找到了那头熊的踪迹。 说起来,在打猎上,后藤家的人真是不错,于茫茫大山,无数的林海中,竟然可以锁定一头熊。 不过,想想后藤家的人,那人人肩上背着的猎枪,就不怎么美好了。 如果有心计算,后藤家也算拥有一支几十人的部队了。 虽说对于这个国家来讲不算什么。 但对于供花村,这就是统治级别的力量。 这力量,是当年,后藤银苦心经营起来的。 只是,时代的浪潮滚滚向前,后藤家其实也在心中惴惴不安。 是坚持以往的风格,还是进行改变,都不好说。 后藤惠介毫无疑问就是想要鼎革的人。 他一点也不喜欢现在的后藤家。 也不喜欢后藤家的家法制度和习惯。 但问题是整个家族都比较轴,死活不想改变。 有些人很不正常的说,正有那么不好的一天,只要保证少部分种子的存在,他们这些人全部战死,也无所谓。 这不是脑子不好,疯了么。 但是能有什么办法呢。 家主后藤银死了,死得是莫名其妙,死得是太快太仓促了。 所以这时候只能他顶上来了。 如无意外,他就是下一任的当家。 这个大梁,他得挑起来。 可是,这个家不好当。 别的不说,狩野的事情就是一个大雷。 好好的,为什么要杀了他呀。 狩野不就是好奇么,不就是想查明真相么,只要控制住他,就算他什么都知道,又能怎么样,反而,他死了,事情才闹大了,一下子不知有多少眼睛盯了过来。 还有一个中国人,莫名其妙要买地。 简直不知所措。 他根本不知道这地对于后藤家的重要性。 后藤家的主母后藤银对前家主,后藤金次十分痛恨。 因为她。 曾长期受到后藤金次的虐待。 说得难听一点,她甚至不如后藤金次养的狗。 但她十分认同后藤金次的做事方法。 后藤金次。 他在后藤家发财后,一口气把钱投入到了买地上了。先是买可以耕种的地,直到村民认为不妥,拒绝卖地,他就转过头买了山回来了。 可以说,后藤金次打下了后藤家的坚定基础。 后藤银一直在努力维持。 他又怎么可以卖地? 或者,我可以把位置让给弟弟。 后藤惠介知道。 祖母后藤银的确曾经质疑过自己对于后藤家的忠诚,想要扶自己的弟弟上位。 如果,自己把家主之位拱手相让,但,善良的弟弟抗得住家族真相吗?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前面的人叫了起来。 发现熊了。 其实找这种熊不难。 注意几个水源,就可以了。 熊也是需要喝水的,甚至要喝很多水。 确定了它的活动区域,再观察每一个水源,很容易就把它找出来的。 人们的叫声惊动了熊。 那头熊开始奔跑。 但后藤家人已经追上去了。 一发发枪子在呼啸。 大约半个多时辰,一个小时吧。 熊死了。 之后就是名场面,吃熊。 后藤惠介认真介绍了供花村的一个习俗。 噬亡。 这是一个古老的习俗。 据说,在过去,收成不好的时间里,供花村很惨的,没东西吃,人都要饿死了。 后来有人发现,一些人利用出殡,吃死人。 渐渐的,这就发展成了一种习俗。 现在,没人吃人了。 但一头死熊,还是可以吃一下的。 阿川大悟是有些吃不下去的。 惠介道:“这是规矩,不吃不行。” 我也就只好架起了锅。 “什么?什么时候带上来的。” 我把肉放在锅上。 倒了油,撒了盐,放上香,那滋味,别提了。 “啊啊,太卑鄙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事,你既然带了锅,那我这个……” 惠介的弟弟忍不住叫了起来。 “这有什么奇怪的,跟你们一路,万一你们打到了猎物,不正好可以消化一下嘛” 我眨了眨眼睛说。 阿川大悟对我道:“这畜生毕竟吃了人啊。” 我道:“我知道,我们不是都看到了吗,它吃的不多,只有一部分吧。哎呀,不会有什么影响的。” 其实,我这个人,对吃人真的是没什么心理印象的。唯一影响我的,是吃人会中毒。 因为人肉中有什么基因限制,吃多了人会胺病毒中毒,这是唯一的蛋白质病毒,没有核糖酸,根本制造不出解药。 人如果得了这种病,就死定了。 所以人才不能吃人。 如果没了这条,我真心不觉得吃人有什么不对。人如果饿了,吃人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然,能怎么办呢? 就连法律也在这种事上做出了让步。 即是说,在特殊的环境下,人吃人,在道德上不对,但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因为一个人要活下去,这是本能。 在这最基本的本能驱使下,做出的事是可以理解的。 好在我手艺不错,被我烧烤的熊肉还是滋味不错的。 我甚至还割了一些,比如熊胆,这玩意算中药,不能错过,熊掌,我不会烧,但现在阿杰在,他的手艺还是可以的,也就能替我打理好。 我发现,后藤家的人看我眼色都不对。 他们或许没想到,我是这样的一个反应。 该说是太精明,还是没脑子呢。 之后就是出殡了。 后藤银毕竟是后藤家之主。 曾经供花村的女皇。 传说她年轻时是一个大美女。 只是,年轻时候吃过太多苦,导致老年了,面相老得快。 看上去有些凶。 但在此期间,阿川大悟在做着什么。 不过,不要说,不要问,我看都不看,都明白,他能做什么。 我甚至可以猜出,那是什么。 对的。 阿川大悟早前在重案组刑事科工作的,接手的都是杀人一类的大案子。 他们接手的案子,是重要案件,所以有可能经常被法医解剖。 这也是阿川一上来就叫法医鉴定的原因。 他太习惯有法医的工作环境了。 但在供花村,你找法医,开玩笑吧。 不过阿川大悟毕竟工作这么久了,可能和一些法医有交情,他很有可能利用从前的人脉关系,帮他对手指进行鉴定。 不出意料,那是狩野的手指。 而狩野本人,毫无疑问,已经被吃的差不多了,留个手指当糖,然后给了小真白,最后落到了阿川大悟手上。 杀狩野是一步臭棋。 但也没法子。 这个狩野已经调查出相当的问题了。 他知道的纵然不是全部,但也有不少问题了。 可无论如何,不管他知道多少,其实都是不必杀的。 你要知道,他是警察。 警察这个职业,内部可能在斗。 但对外是一致的。 你杀了警察,就一下子站到了所有警察的对立面去。 这也就是供花村太远,不然早有一堆警察围过来了。 而这,也就是我看重供花村的原因。 在这里,我只是小小的擦边,没人会在意的,甚至死个把人都不是事。 但是,你直接搞死了警察,这不开玩笑的吗? 回村后,惠介约了我。 我赴了约。 在我出门时,我看到了阿川大悟失望的眼神。 他不希望我和供花村太近。 但是,钱啊,这东西是能往外推的吗? 还是酒馆。 但这回人少,没什么人。 可即便如此,惠介仍然挑选一个偏僻的角落。 我叫上了一瓶威士忌。 啊,理解一下,我对清酒无感。 我感觉这就像是这个国家。 为什么要喝清酒? 白酒撑不住劲,甜酒又觉得没味。 所以喝清酒。 那还不如喝米酒。 大概又觉得掉价了吧。 不像我,到目前为止,唯一适应的也就是威士忌。 我喝着酒,吃着寿司。 虽然量少,但我叫了很多。 我和一般人不一样,普通这个国家的人只能很少的吃,吃多了死要钱的。 很多人说这个国家的人吃得很少,不明白为什么。 是减肥吗? 不是。 是有一天,你感觉一下,你周遭的食品一下子贵了五六倍,那时你吃东西也会像这个国家一样精打细算了。 而我是不在意这样事的,所以我依然保持着好胃口。 看我吃为么快活,惠介忍不住了。 “你到底知道什么,阿川知道什么,他有在做什么,你知道的吧。” 我心里冷笑。 阿川啊阿川。 我提醒过你的。 你已经被盯上了。 你的一切行为都在人家眼皮子底下。 怎么你还这么天真幼稚呢,做小动作,把自己暴露了呢。 搞得人家要找我谈话,怕我和他是一伙的。 但这样才好,这样才能赚取好处。 我微微一笑。 “你怕了。” “……” “你怕你们的秘密被人知道?”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酒馆旁边,出来了几个人,其中一个是武斗派的睦夫。 我熟。 我哼地一笑道:“你们真蠢,那么有力量,为什么要把狩野杀了,区区一个狩野,根本没有任何能力,哪怕他手上收集到了全部的证据,人证,物证,全都俱全,你们也只需要找一个好点的律师就能解决问题,但你们偏偏把他——杀了。” 惠介的脑门冒滋汗了。 “我们没那么做。” “是不是不重要,我们以为才是最重要的。昨天,我们找到了一些证据,阿川大概为此事去忙了的吧,他现在很想把这个案子揭破出来啊。” 睦夫上前,他端着猎枪道:“你以为你们能做什么,你们什么都做不了。” 我哼了一声。 “怎么,杀我。你们杀了狩野,上面也许会装什么都不知道地捂盖子,但再杀一个 试试,再杀了阿川,我告诉你们,你们每一个人都要给抓出来审问的,到时该怎么样,不要我说了吧。” “睦夫,别冲动。” 有人拉住了睦夫。 惠介道:“你似乎,和阿川不一样。” 我耸耸肩。 “那当然的,我和他怎么能一样呢?他是想破案,当神探,追求刺激。而我……” 我笑了。 “我只想借这个地方赚钱而已。” “乡下的地方多了,为什么一定要来我们这儿?” “当然是这里条件好啊,怎么样,如果你们帮我,我就帮你们对付阿川。” “你们,应该是朋友吧?” “我也是为了他好,你应该知道的,如果你们关系再闹这么僵,会出大事的,搞不好阿川就要像狩野一样死这儿了,他女儿那么可爱,老婆也很漂亮,真这么一走了之,未免太残忍了,我算是他的朋友了,怎么能忍心见到这一幕呢。所以,我这不也是在帮他吗?” “那你说,我们这个情况要怎么办才好。” 我摸摸下巴。 “你们想要维持,最好的方法就是把狩野警官的事给洗清。出个人把罪认了,然后找好的律师,把杀人案打成误杀案,不过,你要清楚。” 我笑了笑说。 “律师打官司,是有条件的,一种是出工不出力,一种是出工也出力,和出工出大力。前者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只会坏到哪,不会好到哪。中者会让你过得比较好点,比如十年判五年,甚至三年,两年。最后的,就是原告打被告,颠倒黑白,让你无罪释放都有可能。当然,鉴于狩野警官的死,不可以太嚣张,我个人建议是坐个三五年牢。” 惠介目瞪口呆。 他,没想到,这件让他忧思难忘的事可以这么解决。 “你不是中国人吗?你怎么会……这么了解这里面的套路?” “啊哈哈哈,我爱你们就像东风爱你们一样,怎么会不了解你们呢,我要在这儿做生意赚钱呢,不了解一些,怎么赚钱?” “好,这件事,就交给你,你帮我解决这事,我就卖给你地。” 我微微一笑。 “行,那你就静候佳音,对了,顶包的人选有想好吗?” 后藤睦夫站了出来。 “不要选,就是我,就是我干掉了狩野,我来扛了。” 我笑了一下,就离开了,顺便,我把酒拎跑了。 如果,把一切资源条件仅限于供花村,那没说的,开打吧,前后要死好几十人吧。 不然你真当后藤家几十条猎枪是摆设吗?攻灭后藤家,你知道要怎么做吗?你要派至少二十人的特警队,爬一大段在森林里的山路,去和后藤家打。 在这期间,你要面对山上每一棵大树后的枪击。 后藤家的枪是猎枪,打熊的,打防暴警察也是一枪一个,近距离防弹衣和纸糊的一样。 根本没法防得住。 你说,要什么情况下,上级才会下达强攻供花村的命令?一旦事情闹大了,有几个大人物,可以撑得住? 所以,此时,我的方法是最好的。 能用一个人把这案子翻过去,还有什么不好的呢? 第18章 村中往事 夜幕如浓稠的墨汁,缓缓倾泻在供花村的每一个角落。 我站在阿川大悟家的门外,深深吸了口气,才抬手敲响了门。 屋内的灯光透过窗棂,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仿佛预示着即将揭晓的秘密。 阿川大悟打开门,一脸深沉,眼神中透着警惕与防备。 他侧身让我进屋,语气冷淡地问:“什么事?” 从他的神情和语气,我能感觉到他可能已经察觉到了一些事,对我也生出了几分不满。 我径直走进屋内,在椅子上坐下,顺手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糖丢进嘴里,甜腻的味道在舌尖散开,却无法缓解这沉重压抑的氛围。 “我今天和后藤家的人谈了。” 我直视着阿川大悟的眼睛,缓缓说道。 阿川大悟的脸色瞬间一变,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随即又强装镇定,问道:“哦,你们谈了什么?” “当然是狩野警官的事,目前最重要的也就是这件事了。你找人去鉴定的不也是狩野警官的手指吗?说什么失踪,我们都知道,他死了。” 我语气平静,却字字如重锤,敲在阿川大悟心上。 “你,你说我鉴定手指的事了?” 阿川大悟脸色大变,声音都不自觉地提高了几分。 “抱歉,不是我说的,他们是自己知道的。” 我耸了耸肩,说道。 “这不可能,没人能盯我。” 阿川大悟的脸上满是难以置信。 “拜托,什么年代了,真以为人家要跟在你腚后吗?确定一下大方向,在你手机上装个跟踪器,不就完了。到时你什么秘密能瞒过人?” 我语气中带着一丝嘲讽。 “是吗?那他们倒是什么都跟你说了。” 阿川大悟的声音中带着怒意。 “不,他们没有,很多事是我诈出来的,他们毕竟是山里人,不懂话术,被我把控了说话的节奏,所以让我推敲出来的。” 我解释道。 “那你要干嘛,跑来告诉我,不要查了?” 阿川大悟质问道。 “我有错吗?你还查什么?人家已经决定出人来扛罪了,你查那根手指已经没有意义了。” 我语气严肃。 “不,怎么会没有意义?怎么会……” 阿川大悟喃喃自语,脸上满是痛苦与不甘,他不甘心自己的努力就这样化为乌有。 “你,你也是警察了,你怎么可以说这样的话,帮他们做事,他们只不过是一群山民,知道什么,是不是你在帮他们出谋划策?” 阿川大悟愤怒地指责道。 “是,是我,又怎么样,你知不知道他们有近五十号人,五十多条枪,你要和他们闹,你闹好了,但我还是很珍惜我的这条命。还有,你也要想想,你的老婆,你的女儿,真白。” 我毫不退缩地直视着他的眼睛。 阿川大悟低下了头,陷入了沉默。 我叹了口气,继续说道:“你别想着出头当英雄了,你有老婆,有孩子,当什么英雄,活着不好吗?你知不知道狩野警官出事后他的家人有多难熬,我就不说小谨了,你知道狩野太太吗?” “狩野太太?” 阿川大悟一脸茫然地抬起头。 “对,狩野警官的老婆。如果,狩野警官是后藤家有意杀掉的,那为什么不制造全家失踪?死全家和死一个是差不多的吧?但不是的,狩野警官的死是出于意外,他的情绪太反常了,你有视频,你自己看过,你没发现狩野警官的情绪有些起伏太大了吗?再加上,事后,狩野太太进了精神病院,你有去了解过吗?她在那家精神病院里,最怕的不是后藤家的人,而是供花村的村民。” 我缓缓说道,语气中满是沉重。 阿川大悟沉默不语,眼神中满是震惊与疑惑。 我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在这个村子里,一切不是你看到的那么简单的。我就这么和你说一下吧。这个村子,据我的调查,原罪,出在这个村子上,是这个村子,制造了全部的恶!” “你为什么要说这个村子?” 阿川大悟有些不服气地问道,坦白说他其实也觉得有些别扭,但这个村子,表面上那么热情,怎么就哪哪都不对了? 我摇摇头,开始讲述这个村子黑暗的过往:“我和村民接触不多,我只说我知道的。在过去,从前,供花村经常举行一种祭祀,祸津神祭,向伟大的祸津神献祭。那么问题来了,一无所有的这么一个村子,在灾荒时,收成不好时,他们用什么来向祸津神进行献祭!?” 古代农民望天吃饭,收成不好,全家人都要饿肚子,所以他们十分重视天气。 在遇到干旱或别的什么,影响收成的天气时,他们往往就会举行献祭。 那么问题来了,你用什么来献祭呢? 在中国,很多小说已经说明白了,就是用人,搞金童玉女那一套。 中国故事里,西门豹就是受不了神棍用少女献祭河伯把神棍也给献祭了的。 供花村这个村子,既偏僻又贫穷,什么都没有。 他们举行祭祀,献祭什么呢? 答案很简单,是人,一个人,甚至不止一个人。 他们把一个人捆在森林里,借由畜生把人杀了,他们再回来取肉。 动物不可能一下子把人吃光的,村民们避免了自己动手杀人的罪恶感,吃人肉。 但是,这一套也有失灵的时候,经常有人逃跑掉了。 逃跑掉的人,在山里,形成了另一个族种,它们被称为——山里人,它们是供花村一手泡制的——食人一族。 这些人会打猎,也会注意供花村的祭祀。 有些人他们会吸收成为自己人,有些人直接就吃掉了。 有一天,这些人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有着孩子的女人,这也是,被村子献祭掉的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后藤银。 想不到吧,在后藤家呼风唤雨,掌控一切的女人,在早期,会惨到这样。 后藤银是后藤家的私生女,没有什么权利,后藤金次虽收养了她,但并没有厚待她,而是虐待她。 后藤银年轻时很漂亮,随便一站,就能把整个村子的男人魂给吸走。 后藤金次就经常……虐待她,各种方面的,甚至不止一次的把她吊起来欺负。 后藤金次在一次次的欺负中,喜欢上了后藤银,但性情别扭的他拒绝承认这一点,反而继续变本加厉的欺负她,他就喜欢看她痛苦可怜的模样。 虽然一直被虐待,但后藤银从来没有放弃希望,反抗后藤金次的种子,早已经埋下,就等一个时机,好发泄出来。 机会来了,本地庙官的儿子回来了,小神官一下子就被丰姿卓绝的后藤银吸引,这个女人在他心中和神女一样,更重要的是,这个女人寝取了他。 一个男人被女人寝取,这种逆袭是小神官根本抗不起的莫大刺激。 很容易的,小神官沦陷了,他沉浸在和后藤银甜蜜的爱情中。 但是,两个手上没什么人的人,就算搅在了一起,又能做什么呢? 什么也做不了,一切也只是纸上谈兵,只是在漫无目的的空想,在这种空想中,自我满足而已。 但是,好景不长,这样的隐私事哪里可能长久呢? 常在河边走,总有湿鞋的时候。 有一天,小神官和后藤银,被抓了。 原本,一开始的时候,后藤金次是想保后藤银的,但是,他意外发现,后藤银有了孩子。 一时的嫉恨,让他选择同意了供花村村民们的要求,用这个不洁的女人,去祭祀祸津神。 小神官只是一个被诱惑的受害者,老神官用自己的威望把儿子保下来了,但无论如何,后藤银是被祭祀了,也就是献祭。 一个人,被绑在祭祀场的林子中。 想想看,一个人,被绑着,在森林里,就不说森林里的野兽会不会来吃她,光是一个人,在被绑着,她哪怕没事,也会饿死掉。 很多人,都以为后藤银死掉了,但事实上,没有。 后藤银即使被绑着,也没停止挣扎。 她吸引到了一个对她有意思的村民,当那个村民想要好好乐呵一下子的时候,后藤银杀了他。 这个女人选择吃了这个男人,她不是猎人,打不了猎,但杀了这个人,却至少可以让她撑个把月。 有了这些时间,她就能恢复体力。不过,恢复体力的她没有出去,一无所有的她,即使出去了,也会又给绑起来祭神的,那还不如不出去。 她也在森林里寻找,传说中的山里人。后藤银久在这里生活,她当然知道山里人的传说。 很快,她找到了山里人,这些山里人,还有一个名称,食人族。 原本山里人是想要吃掉后藤银的,原因很简单,山里人吸收人是有选择的,老头,女人,基本上是要吃掉的,只有小孩子,才会让他们留下,因为孩子,意味着希望。 山里人早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形成了自己的特殊意志,他们视自己为一个种族,一个族群,不收老人,老人没用,不收女人,养女人太费劲。 对于山里人来说,生存才是主题,女人,不是。 既然不是,那就吃掉。 但是后藤银不干了,她当场发表了演讲,她的演讲打动了食人族们。 这群人的生活其实也不好,一句话形容,就是朝不保夕,都吃人了,还好吗? 当然不好。 他们是供花村的产物,对供花村有特殊的情感,所以愿意支持后藤银的计划,这个计划就是——换种。 而契机就是后藤家一族和供花村的村民之间的对立关系。 当年,后藤家来到供花村,供花村是老一套,先热情接待,然后打探情报,再拿捏你,欺负你,正如他们对阿川大悟做的一样。 可惜,从头至尾,阿川大悟只注意后藤家,没注意眼前村民的罪。 其实这些村民一个个都坏得很,他们自私自利卑鄙无耻。 当然,这或许与他们痛苦的生活有关。 一个人痛苦了,怎么才能心情舒服点? 答案是看到另一个比自己更惨的人。 想想看,为什么,这个国家那么流行一些变态的故事,为什么,这个国家会对恐怖电影情有独钟。 明白了吧。 正因为供花村自己也生活的十分困苦,所以村民们总是不遗余力的等着找人去欺负,而最好的选择,一般是外乡人,然后是孤僻的人,没选择下,外地的驻警也是可以欺负的嘛,比如说,狩野警官。 好了,话说回来,对供花村十分了解的后藤银十分清楚,貌似发了大财的后藤家其实是外强中干。 一座小铜矿得到的钱,在后藤金次手中折腾的不多了,没多少了,但这就是机会。 因为,当时,又大旱了。 年前,后藤银就是被以求雨为名,献祭给祸津神,为的就是想要让祸津神下雨,但是雨下了吗? 没有。这就是说,今后仍然是个大旱天,田里依旧是颗粒无收,家家户户,储备的粮食要真的吃光了。 供花村没了粮,老百姓都要活不下去了,除非,村里最大的财主,后藤金次愿意出借粮食。 然多尴尬这是不可能的。 后藤银知道,后藤家已经空了。 村民没粮食,难道后藤家就有了? 村民的田没打出粮食,难道后藤家的田就能出粮了? 但快要饿死的村民不会去想这个问题,他们只看到,也永远是看到,后藤家的人在大旱天仍然衣着光鲜的在家里逛来转去。 这样的人,这样的富有,怎么可能会饿着,明明就是不想借。 不给,那就抢。 但是,也不行。 后藤金次早早出于对村民的厌恶,给自己装备了一支火枪队。 所以才说,后藤家从前被欺负,到后来后藤家欺负村民。 你不会以为只是欺负就能欺负吧。 后藤金次是武装出了一支铁炮队,也就是火枪队,才把村民给吓住的,也才能开始欺负村民。 所以,一切需要一个引子。 后藤银来到村民之中,看到没死的后藤银,村民们又激动了,他们要求把后藤银再祭一次。 但这次不一样了,因为祭祀时间太长了,也太累了,还有花费,忙活这么多事,仍然吃不到东西,还要等天气,等收成。 但饥饿的村民已经不想等了,他们在后藤银天才般的演讲下,被鼓动起来了。 再加上,小神官大人,他的配合,让村民们抛弃了老神官的隐忍说法,而是直冲后藤家来借粮食。 如果是一般人,也就给了,但后藤金次是不干的。 你供花村当年欺负我们后藤家欺负爽了,现在还来借粮? 恬不知耻的家伙们,休想。 后藤金次的拒绝,让村民大怒,双方立刻爆发了冲突,当场就有很多人死了。 有人在其中看到了后藤银,他把这事告诉了后藤金次。 一直对后藤银的事耿耿于怀的后藤金次忍不住,带着兵,把后藤银抓了起来。 同样的,虽然蒙受了损失,但是后藤家到底镇压了村民。 双方流血死了十几甚至可能是几十号人。村民,怕了。 这时山里人走出来了,他们告诉村子里的人,如果不灭了后藤家,所有人都要死,要么,饿死,要么,不一定死。 于是村民再度暴发,这一次,有山里人之助,后藤家被覆灭了,后藤金次也死去了。 后藤银终于翻身了,她把山里人变成了后藤家族,现在整个后藤一族,其实就是从前的山中人。 所以,村民始终惧怕着后藤家族。 在战后,村民继续向后藤银要粮食,后藤银把战死的尸体赏赐给了村民,以往偷偷摸摸的吃人太小家子气了,要吃就大大方方痛痛快快地吃。 对了,以后,每年都要举办祸津神祭,就从你们家的孩子里选。 这些孩子,有的长大到十几岁时被献祭了,当然,不是献祭给什么祸津神,而是给后藤银的儿子,白银吃掉了。 因为后藤银在生下孩子后,为了让儿子活下来,给他吃了人肉,这一吃就停不下嘴来。 现在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事了,但吃人的习俗,却要维持住。” 说完这一切,屋内陷入了长久的沉默,只有窗外的风声,在黑暗中呜咽,仿佛在诉说着这个村子的罪恶与悲哀。 第19章 后藤家的选择 在那偏远的山村里,后藤银宛如一颗璀璨却危险的流星,以雷霆万钧之势崛起,迅速掌控了新生的后藤一族。 她行事风格大胆而激进,在族中掀起一场又一场风暴,看似将整个家族玩弄于股掌之间,把各种手段玩得眼花缭乱,然而,剥开华丽的表象,其行事手段的粗糙与漏洞百出,令人咋舌。 若是将她放在中国这样有着深厚文化底蕴与复杂社会规则的环境中,恐怕早就难以立足,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后藤银命运的齿轮,在遇见小女孩后藤蓝的那一刻开始了诡异的转动。 后藤蓝,这个日后成为后藤惠介母亲的女孩,原本或许有着平凡而宁静的生活可能,但后藤银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 后藤银打着为家族谋利益的幌子,将后藤蓝嫁给了村长。 这本是一场看似普通的政治联姻,却隐藏着令人作呕的秘密——后藤蓝实际上是在为后藤银那只吃人肉的亲生儿子后藤白银生孩子。 在这个扭曲的安排下,后藤蓝成为了生育的工具,她的尊严被践踏,命运被无情操控。 而后藤银似乎还觉得这一切不够混乱,她甚至做出了一个更加令人匪夷所思的决定——放走了后藤蓝和一个没死的祭品,让他们在外生活。 这个决定,如同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显露出它的威力,如无意外,必将成为了后藤家最后覆灭的重要诱因。 随着岁月的流逝,后藤银的种种行为越发令人捉摸不透。 是因为年纪大了,思维不再敏锐,判断力下降? 还是因为长久以来的顺风顺水,让她变得飘飘然,不再将一切放在眼里? 亦或是那可怕的库鲁病在作祟? 库鲁病,一种由阮病毒引发的致命疾病,一旦感染,便无药可医,绝大多数患者都难逃死亡的厄运。 然而在后藤一族中,后藤白银却发生了异变,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但这一切对于后藤家的命运而言,似乎并没有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反而像是命运开的又一个残酷玩笑。 就在后藤家看似表面风光,实则暗流涌动之时,敏锐的人终于发现了这个家族的致命弱点。 那就是——后藤银。 在后藤家的势力版图中,后藤银如同盘根错节的古树主干,以强悍的手腕与过人的谋略,成为维系整个家族稳定的基石。 这片土地上的每一处秩序,每一份权力平衡,皆出自她的精心布局。 只要她坐镇族中,任何危机都不过是暂时的波澜——山林里的盗匪侵扰,被她雷霆手段镇压。 族人间的利益纷争,在她的威慑下化作无声妥协。 甚至那些妄图颠覆后藤家统治的暗流,也总能被她提前洞悉,掐灭于萌芽之中。 她的存在,仿佛让后藤家的统治成为不可撼动的铁幕,任外界风雨飘摇,内里始终安稳如常。 然而,这份看似永恒的稳定,实则脆弱得如同悬于发丝的利刃。 当后藤银骤然离世,整个家族的根基开始隐隐震颤。 对外宣称,她死于山林中黑熊的袭击,这一说法被堂而皇之地写入族谱,成为家族历史中的悲壮篇章。 但真相却如腐肉上滋生的蛆虫,在阴暗处悄然蔓延——她并非意外葬身熊口,而是被人蓄意抬去喂熊。 就像献祭那样。 诡异的是,这个惊世骇俗的真相,竟在沉默中被悄然掩埋。 凶手自然不会自曝其短,而对于后藤家族而言,承认后藤银被村民设计杀害,无疑是撕开了权力的遮羞布。 那个曾高高在上、掌控一切的土皇帝,若以如此荒诞屈辱的方式退场,不仅会动摇整个家族的威严,更会让那些蛰伏的敌对势力嗅到机会。 相比之下,将她塑造成与猛兽搏斗的烈士,反而能继续维持家族的荣光假象。 但真相从来不会被彻底掩盖。 只要稍加思索,便能从重重迷雾中窥见端倪。 后藤银在位时,虽以铁血手段维系稳定,却也在不知不觉中积累了太多仇恨。 她对村民的横征暴敛,对异见者的残酷镇压,早已让这片土地下涌动着愤怒的暗流。 而最有动机、最有机会将她推向熊口的,正是那些长期生活在她阴影下的村民们。 他们用沉默的反抗,完成了这场隐秘的复仇,也为后藤家的统治敲响了丧钟。 这些平日里在后藤银威压下敢怒不敢言的村民,在积攒了足够的怨恨与勇气后,终于对这个给他们带来无数痛苦与灾难的人展开了报复。 他们抓住了后藤家的弱点,精心策划了这场复仇行动,让后藤银为她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而后藤一族,也在这场风波之后,走向了覆灭的结局。 这个村子和后藤一族,永远是那么的死对头。 后藤银在她统治期间,一点也没和村民打好关系,她利用恐怖的方式,利用老规矩,一次次把村中的孩子带走,就说一声没活下来,就把婴孩带走了。 这些孩子,基本上是被吃掉了。 甚至为了保持神秘和传统,后藤银自己也吃。 从她的面目和形象上推敲,她也中毒了。 年龄大还吃人肉,吃的数量大概也不老少,她不中毒谁中毒。 此时,后藤银的灵堂燃着香,袅袅青烟在棺椁上方盘旋,像极了这个家族即将分崩离析的命运。 我站在青石阶下,望着紧闭的朱漆大门,突然觉得这场闹剧实在滑稽——昨天还不可一世的后藤家,如今连丧钟都敲得战战兢兢。 吱呀—— 厚重的门扉终于开启,守卫腰间的铜铃随着动作发出细碎声响,像是某种绝望的哀鸣。 戒严下的宅邸弥漫着令人窒息的压抑,廊下的灯笼在风中摇晃,把人影拉得扭曲变形。 穿过三道垂花门,议事厅内烛火通明,却照不亮那些人脸上的阴霾。 几个上了年纪的,白发苍苍的长老围坐在长桌旁,指节因过度用力而泛白。 后藤家的中坚力量分立两侧,身上猎枪,从不离手。 人群中央,后藤惠介那双眼睛死死盯着我。 他在愤怒,也在质疑。 如果可以,他地一定想喝问我,已经说好了的事,为什么又要跳出来。 诸位,我抬手掸了掸肩头不存在的灰尘:当你们还在为老祖宗的死假惺惺掉眼泪时,有人已经磨好了屠刀。 话音未落,满堂哗然。 放肆!三长老猛然起身,象牙烟杆重重砸在桌面上:我们早已查明,老祖宗是遭熊袭…… 遭熊袭? 我嗤笑一声,从袖中甩出半截染血的锦缎。 这是在后山断崖找到的,后藤银衣袍的残片。断崖离熊窝足有三里地,莫不是熊还学会了长途搬运? 空气瞬间凝固。有人倒抽冷气,有人下意识摸向身后的武器。长老们颤巍巍拾起残片,浑浊的眼珠突然暴起血丝:这……这不可能! 有何不可能? 我逼近几步,目光扫过众人惊慌失措的面孔。 你们以为封锁消息就能高枕无忧?那些被后藤银欺压的村民,那些被夺走女儿的父亲,那些被逼入绝境的人…… 我故意顿了顿,看向了后藤惠介。 他们等这一刻,等得太久了。 住口!年轻气盛的二当家突然抽出猎枪,黑洞洞的枪口直指我的眉心,信口雌黄的东西!今天定要你血溅当场! 我却不退反进,额头几乎贴上冰冷的枪管:杀了我?那你们就等着全村人举着火把冲上山吧。 余光瞥见惠介眼中闪过一丝光亮,我知道,这场豪赌,已经成功了一半。 我笑了一下,飞快出手,空手夺枪,然后啪啪啪的抽了他三个耳光,然后我在后藤惠介面前坐下。 “喂,你是当家吧,这个家以后是你说话,对吧。” 后藤惠介眼睛躲闪了一下。 “对,是我,大家——安静!” 后藤惠介出力了。 此时,他的信誉还未崩塌。 说话还是很有威信的。 在他手下,也有几个忠心的狗腿子,在力捧他。 “你想说什么?” 我斜倚在雕花檀木椅上,指尖漫不经心地把玩着茶盏,青瓷表面映出后藤惠介紧绷的侧脸。 檐角铜铃在穿堂风中叮当作响,混着远处神社传来的晚钟,在密闭的和室里织成诡异的韵律。 我知道,你不信我。 我将茶盏重重搁在案几上,琥珀色的茶水在杯中剧烈摇晃。 但我不在乎。我只在意一点——赚钱。 话音未落,后藤家众人便骚动起来,有人拔出了猎枪,枪口与榻榻米摩擦出细碎声响。 我扫视着满室愤怒的面孔,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就像当年,你们的祖婆后藤银,带着你们的祖先脱离大山,过上青天白日下的好日子。若非如此,后藤家哪里轮得到一个女人当家? 我的目光落在后藤惠介胸身上。 时代变了,可你们还守着旧规矩。螳臂当车,终究是要粉身碎骨的。 信口开河! 有人猛拍桌子,震得烛火剧烈摇晃。 我们都听说了,你不过是觊觎我们后藤家的土地! 他额角青筋暴起,几乎是想要跳起来打人。 我不慌不忙地从内袋掏出一份文件,推到后藤惠介面前。 你说得没错。但现在,你们有两条路—— 我用钢笔尖重重戳了戳文件上的卫星地图。 合作,用你们的土地;或者,等你们彻底完蛋后,我再低价收购。不过到那时,后藤家还能不能存续,可就难说了。 屋内空气骤然凝固。后藤惠介摘下金丝眼镜,用帕子缓缓擦拭镜片,镜片后的目光晦暗不明:怎么合作?你究竟想干什么? 很简单。 我往后靠去,将打火机在指间翻转,火苗在幽暗中明灭。 公开这个地方,公开食人传说。 话音未落,惊呼声与拍案声此起彼伏,角落里传来瓷器碎裂的脆响。 你疯了! 后藤家人猛地站起身,和服下摆扫落了案上的茶点。 这是要毁了后藤家! 我冷笑一声,手机在掌心跳跃:资本主义国家,有钱能使鬼推磨。坐牢?不过是换个地方度假罢了。 我将文件翻到彩色规划页,度假村、主题民宿的设计图铺满桌面。 看看这些数据,把食人传说包装成旅游卖点,每年的利润…… 我故意停顿,让数字在空气中发酵。 后藤惠介的手指无意识摩挲着家纹玉佩,眼神逐渐变得锐利。 他突然抬手示意众人安静,屋内顿时鸦雀无声。 这个在家族会议上杀伐果断的男人,此刻眼底闪烁着与我相似的野心——我知道,他动心了。 窗外惊雷炸响,暴雨倾盆而下。 我望着后藤惠介逐渐舒展的眉头,知道这场博弈,我已经胜了一半。 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没有人能成为例外,即便强大如后藤家,也终将在资本的浪潮中,被重新改写命运。 “都住口,让惠介说话。” 一个人站了出来。 他是后藤家的一位族老,是支持后藤惠介的人。 因为后藤银有些动摇。 她觉得后藤惠介并不忠于后藤家,未来上位可能会做出对后藤家不利的事来,所以就在暗中想培养后藤惠介的弟弟,后藤洋次。 但这一点被长老反对。 理由很简单。 后藤家现在都是二三十岁的人。 你让一个十几岁的后藤洋次怎么带领他们?哪一个会服一个这么小的人。他又不是后藤白银来来神那样的人物。 只有惠介。 哪怕他对家族的事有一些看法也是无所谓的。 因为他对家族有感情。 想改变家族,不是说一定要让家族的人去死。 但洋介就不一定了。他是个孩子,天知道他脑子一抽会做出些什么来。 “惠介,你怎么说,后藤家在你手上,你给指个方向。” 后藤惠介抬起了头。 这么些年,他第一次审视家里。 他发现,这个家,因为后藤银的死,在动摇了。现在不做出改变的话,以后恐怕就更难了,这是机会,要抓住。所以他决定赌一次。 “你打算怎么做!” 他问。 我笑了。 “我在山下和大悟君谈了,他最在意的始终是他的家人,所以只要配合一下,他那边就不会有事。但是,一切也不是那么简单,你们有至少要出两个人出来顶罪,放心,因为是自首,加上大多案件早已经过了追诉期,所以最多关上几天或几年,也就出来了,到时就可以生活在白日之下,不怕过往的旧事被揪出来了。” 有人不信。 “怎么可能,真有那么简单?” 第20章 后藤家大改 暮色压着供花村的千年古柏。 我握着钢笔的指节泛白。 稿纸上的墨迹未干。 黑泽瞳冷冽的眉眼与松岛菜菜子温柔的笑靥在字里行间交织,这是我用七十二小时熬出来的四部剧本——两部电影,两部电视剧,每个故事都在为这片沉睡的土地注入灵魂。 我的指尖划过泛黄的地图,杰尼斯事务所的新生代名单在脑海中飞速轮转。 坦白说 我不想和这个集团合作。 我不喜欢他们。 但是。 我很清楚。 蛋糕要分着吃。 一个人吃独食,下场是不好的,更不要说我还是个外国人。 但是,一来我知道杰尼斯的存在对这个国家的影响其实是有害的,我当然乐于推上一把。 二来在这个圈子里,想要下水游好了,就得多拉一些朋友给你帮场子。 割让一小部分利益,是值得的。 再说,杰尼斯的资源很好。 什么样的帅哥都有。 倘若让那个拥有琥珀色眼眸的少年,与另一位以演技爆发力着称的偶像搭档,双男主设定或许能掀起现象级热潮。 而电视剧部分,传闻中即将解散的撞街姐妹组合,正需要这样打破固有形象的转型之作。 我的笔尖重重落下,在影视矩阵四个字上画了个圈。 窗外传来吉普车碾过碎石的声响,后藤家的人又打猎归来了。 猎枪的余响惊飞林间白鹭,惊起我满腔愤懑。 这片美丽幽深的原始森林,遍布着天然的峡谷、溪流与古宅,本该是影视工业的黄金沃土,却被他们当作私人狩猎场。 上次上山勘探时,我甚至在废弃旧宅里发现了野猪陷阱,生锈的倒刺扎进青砖,像极了这片土地被辜负的叹息。 芹泽多摩雄会长会感激我的。 我喃喃自语,将剧本初稿塞进皮质文件夹。 这个桀骜不驯的社会男人,会为我提供打破陈规的野性力量。 后藤家终于被我说服,同意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合作开发。 但协议墨迹未干,我便嗅到了时间的紧迫——文旅项目审批窗口即将收紧,头部影视公司也在加速布局新片场。 月光爬上计划书,商业蓝图在眼前徐徐展开。 先将古村落改造为影视拍摄基地,复刻剧本中的经典场景,打造沉浸式打卡点。 待剧集热播,地价必然呈几何倍数增长,届时推出的商业地产与楼花,足以撬动数亿资金链。 更长远的规划里,这里将矗立起全亚洲最先进的摄影棚,配备水下拍摄池、虚拟影棚和战争戏专用场地。 想象中的爆破戏在林间轰鸣,特效火光映亮千年古刹,游客举着手机直播,将供花村的名字传向世界每个角落。 夜风裹着松涛扑进窗棂,我打开卫星地图,用红笔圈出适合搭建摄影棚的平地。 后藤家的守旧派还在犹豫,但市场不会等任何人。 按下发送键,将合作方案同步给东京的制作公司,我盯着手机屏幕上跳动的发送成功,忽然想起黑泽瞳在剧本里的台词:机会从不会为谁驻足,就像山风掠过树梢,错过便只剩呼啸。 是时候让供花村,从狩猎场蜕变为造梦工厂了。 在后藤金次执掌家族的年代,他的算盘珠子拨动得震天响——将铜矿开采的暴利化作丈量土地的皮尺,从邻村的梯田到深山的林场,每一寸土地都烙上后藤家的火漆印。 那些年,他骑着高头大马巡视领地的身影,在村民眼中是财富与权势的图腾,却没人料到,这看似精明的布局,竟成了吞噬整个家族的无底洞。 金次的野心远超土地本身。 他在矿山深处开凿新井,在河岸建起炼铁作坊,钱如流水般砸进这些不见回报的工程。 当饥荒席卷村落,村民举着破碗跪在祠堂前。 但是金次站在雕花木门后,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青砖:粮仓空了,真没了。 他攥着土地契约的手青筋暴起,那些契约此刻不过是堆无法充饥的废纸。 它让后藤金次只能选择用镇压的方少对待村民。 后藤银踩着金次倒下的身躯上位时,恰逢天旱无雨肆虐无度的灾年。 腐烂的尸横遍野,却成了她维系统治的救命粮。 当村民们在绝望中啃食裹着麻布的尸体时,银站在绣着金线的轿辇里,用帕子掩着口鼻下令:把尸体分下去,按人头计数。 她的手段冷酷得近乎荒诞,却奇迹般稳住了摇摇欲坠的家族根基。 那些在饥荒中饿死的亡魂,与瘟疫中暴毙的躯体,共同浇筑成新的权力基座。 然而,时代的齿轮不会为任何家族停留。 蒸汽机的轰鸣声穿透深山,铁路轨道如同钢铁藤蔓般向村落延伸,外面的世界早已进入工业文明的快车道,后藤银却依旧守着祖训,将猎枪和族谱奉为圭臬。 她固执地继续着旧有的统治。 从村子里继续雷打不动的抱走一一的婴孩。 仍然与往常一样举行一年年的祭祀。 这就是在找死了。 其实,在午夜梦回,她也生出了一丝感触,觉得自己的统治并非雷打不动。 村中的潜流暗涌。 她不是不知道。 但已经于此,她一大把年纪,不好回头了,只想。维持目前的一切,到结束而已。反正到时候自己死了,发生无法逃避呢无所谓。 她都死了,还管得了什么,还在乎什么呢? 随着一次次的吃人。 一次次的祭祀。 她的库鲁病在发作了。 人,一直吃人,是会有问题的。 主要是看体质和运气。 有的人一直没得病,一直好端端的,但潜在性却在提升。 现在好好的,终有一天,仍然是要发作出来的。 后藤银一次次主持吃人的祭祀,她也在一次次的吃人,年轻时体质好无所谓,但老了,她的身体就渐渐不行了。 后藤银倚在雕花檀木椅上,浑浊的眼珠盯着天井里垂落的紫藤。 春日的风掠过祠堂飞檐,惊起梁间栖着的乌鸦,扑棱棱的羽翼声里。 她听见远处传来孩童的啼哭。 长老捧着名册躬身而入,泛黄的纸页上密密麻麻记着适龄女子的名字。 那些被圈红的名字,都是要送往后藤家传宗接代的。 家主,供花村那几个孽种又在老槐树下聚集。 长老压低声音,指甲深深掐进名册边缘。 后藤银扯动嘴角,露出几颗残缺的牙齿,脸上松弛的皮肉随着动作堆叠出诡异的褶皱。 她颤巍巍端起茶盏,茶汤映出她布满老年斑的手背,那些暗褐色的斑块,像极了供花村土地上永远洗不净的血渍。 暮色中的供花村笼罩着一层诡异的寂静,后藤银站在祠堂二楼的雕花窗前,望着下方庭院里嬉笑打闹的年轻族人。 三十多个身着绸缎的少年郎正在追逐嬉戏,他们面若冠玉,却掩不住眼底的暴戾。 而庭院角落,仅有的五个适龄女子瑟缩在阴影里,眼神中满是恐惧与绝望。 家主,这些姑娘根本不够分啊。 管家捧着名册,愁眉苦脸地说道。 上次选的那批女子,不是年纪太大就是容貌不佳,年轻后生们都不满意。 后藤银沉默不语,枯瘦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窗棂,那上面还残留着几十年前祭祀时留下的血迹。 曾经的供花村,适龄女子如春日繁花,每年的选美盛会都热闹非凡。 可如今,村里年轻貌美的女子越来越少。 那些年老色衰的,都成了祭祀的牺牲品,化作锅中的肉汤。后藤家的男人们却如同贪婪的野兽,永远无法满足。 深夜,后藤银躺在雕花大床上,听着隔壁传来的争执声。 几个年轻族人正在为一个新来的女子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动起了手。 她想呵斥,却只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 库鲁病的疼痛如潮水般袭来,每一次呼吸都像有把钝刀在割着她的肺。 再这样下去……恐怕要出乱子了…… 她喃喃自语。 曾经引以为傲的后藤家族,如今却像一群饿狼,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自相残杀。 更让她忧虑的是,村民们眼中的仇恨愈发浓烈,那些守村人也在暗处蠢蠢欲动。 天还未亮,后藤银强撑着病体来到祠堂。 看着供奉的祖先牌位,她忽然觉得无比疲惫。 曾经以为可以千秋万代的统治,如今却摇摇欲坠。 而她,这个曾经叱咤风云的家主,也在岁月和病痛的折磨下,渐渐失去了掌控一切的能力。 晨雾中,又传来婴孩的啼哭。 后藤银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无论如何,祭祀还得继续,后藤家的统治也必须维持下去。 只是,这摇摇欲坠的局面,还能支撑多久? 她不知道,也不敢去想。 没有足够的女人,男人性情,脾气,越来越暴躁了。 这问题要尽快解决。 需要花钱买一批吗? 但容易被人查出来啊。 后藤银陷入了沉思与无奈中。 还有,村子也仍然有问题。 即便被后藤银软刀子杀了这么多年。 看起来低眉顺眼的村中人仍然在反抗后藤家,各种流言到处都是,他们几乎有机会就对任何一个他们遇到的人说后藤家的坏话。 说什么永远不要缺德后藤家人来往。 仍然在不遗余力的想在孤立后藤家。 这真是,一直的,贼心不死啊。 不过,你们拿什么反抗呢? 从前,供花村鼎盛时,村民共有二百多号人。 后藤家只有十几二十个。 现在呢。 后藤家共有五六十人。 而村民也就是这点人。 相此村民有男有女,有老有小,后藤家却是清一色年轻的壮男,这还怎么比? 更不要说,村民是挥锄头的,而后藤家天天在山里打猎。 这就更没法比了。 所以村子对后藤家的忌惮是有道理的。 后藤家的实力,分分钟就给灭了。 所以说,反抗是没有意义的。 至少,凭村子的实力,是做不到的。 所以,供花村的人,就想拉人下水。 他们不敢对后藤家做什么,但可以让别人上嘛。 比如说。 狩野警官。 这些村民,算是把狩野警官给算计明白了。 狩野警官就是忽视了这一点,结果被村民们给算计了。 深秋的晨雾如轻纱笼罩供花村,狩野太太攥着菜篮站在村口,脖颈后的汗毛突然竖起。 卖豆腐的老汉经过时故意撞了她肩膀,豆浆泼在月白色旗袍上,对方却只是哼了声外地人走路不长眼便扬长而去。 她颤抖着掏出手帕擦拭,余光瞥见墙根处几个妇人窃窃私语,目光像淬了毒的针尖般扎在她后背上。 这样的场景已持续数月。 起初是晾晒的衣物莫名出现血手印,后来窗台上总摆着缠着黑毛的死老鼠。 狩野太太向丈夫哭诉,却被村民们围在茶馆里好心劝解一定是后藤家的诅咒,他们连小孩都不放过,还会怕得罪警察? 当她深夜被窗外的鬼哭狼嚎惊醒,看到月光下飘着的白布条上写着,终于在尖叫声中昏厥过去。 彼时狩野正在暗中。调查后藤家。 他认定那些关于食人祭祀的传言都是真的,却没注意到每次搜查时,村民们躲在巷口窃笑的神情。 后藤家的年轻人们虽满脸戾气,却总会在搜查时保持一定的克制。 真正的转机出现在那个暴雨夜。 狩野太太高烧不退,蜷缩在床榻上呓语不断。 当全村人避雨不出时,后藤惠介顶着狂风送来草药,还细心地用布条缠住她被木刺划伤的脚踝。 月光透过雨帘照在少年坚毅的侧脸上,小堇握着父亲的配枪站在门口,突然想起这些日子里,只有后藤家的人会在她迷路时送她回家。 而狩野仍在执着地收集。 他不知道自己每次审讯后藤家的人,自己的妻子却遭到村民的欺辱。 并且这一切会被村民理直气壮的说是后藤家的人干的。 虽然小堇说过一些真相。 但狩野并不相信。 他始终耿耿于怀,觉得一切都是后藤家干的。 所以,我出手,宁可拉后藤家发财,也不想和这帮村民搅到一起去。 什么受害者,在我这里是装不下去的。 哦,你们供花村的村民被欺负很惨。 但你们欺负别人时不也挺爽的么。 短短时间,我和后藤家签了很多协议。 以土地换股份。 但经营权在我。 供花村熊山土地开发计划到手,可以正式执行了。 第22章 户田的求救 潮湿的青苔顺着石墙蜿蜒攀爬,在后藤家祖宅的阴影里泛着诡异的幽光。 十二岁的惠介攥着竹制钥匙,金属锁扣在他掌心硌出深痕。 透过地窖门缝,腐肉与血腥气混着霉味扑面而来,他看见蜷缩在角落的孩子们——和他一般大的年纪,脖颈上却套着粗重的铁链。 又在发呆? 身后突然响起的女声惊得他险些摔倒。 后藤银拄着檀木拐杖,金丝眼镜在昏暗光线下折射出冷冽的光。 她枯瘦的手指抚过惠介发顶。 记住,这些都是祭品,是喂养神明的畜牲。 惠介盯着那些孩子。 他想起了后藤银从前说过的话。 “你看那是什么。” “你觉得那是人吗?” “你觉得他和你是一样的吗?” “你错了,那不是人,是畜生,是怎么样也无所谓的人。” “他们就是要被用来祭祀的。” “要记住,只有后藤家的人才是人。” “才是血脉兄弟。” “其余的人,都是可以杀掉的畜生。” “是畜生,是畜生,你记得了吗?惠介!” 地窖深处传来铁链晃动的声响。 洋次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边,少年倔强的眼神让惠介想起昨夜的对话。 那些孩子会说话。 洋次压低声音。 我听见他们在背诗,和我们学堂里学的一模一样。 …… 银的拐杖重重敲击地面:惠介,你来说,这是什么? 她指向蜷缩的人影。 是......是祭品。 惠介喉咙发紧。 洋次突然向前半步,被银的目光逼得后退。 对,是畜生。 银的指甲深深掐进惠介肩头。 只有后藤家的血脉,才配称作人。 她转身时,袖口滑落露出的旧伤疤,像条扭曲的蜈蚣——据说那是三十年前,她亲手把儿子从肚子里剖出来留下的痕迹。 正因为这个血迹。 村子里的人才认定她是死了的。 只不过尸体被野兽叼走了。 殊不知她是到了山里,用沼泽地的淤泥把伤口糊了才好的。 那天。 暴雨在午夜倾盆而下。 惠介和洋次踩着泥泞摸到地窖,却发现锁孔里插着半截断裂的铜钥匙。 母亲后藤蓝在祭祀典礼上,把一个脸被啃烂了的孩子跑着,撒腿而跑。 年轻时的后藤蓝,第一次被带到祖宅时,祠堂里的铜灯将后藤银的影子拉得老长。 十六岁少女的手腕被银攥得生疼,却还是仰头望着这个传说中的长辈——应该像佛母一样慈善的后藤银,一张脸如修罗恶鬼,每一丝皱纹都显。满了狰狞。 以后就跟着我。 银的声音裹着熏香,指尖抚过后藤蓝颈间红痕。 当年金次大人收养我时,我可比你听话多了。 蓝在这里很快看清了真相。 在这个后藤家里。 后藤银没有一天不骂她,没有一刻想让她休息,只要看到她,就要她干这干那的。 后藤蓝天天干活,渐渐的人变得十分懦弱,老实听话。 哪天后藤银要是不骂她了,她反而可能有些不适应。 不过宵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她发现了这里有很多女人。 她们被关了起来。 关在地下。 关在牢笼子里面。 这些女人的主要作用,就是为了后藤家生孩子。 但不会多。 大约生两个,她们就会被献祭。 当然,不会立刻献祭,要等她们把孩子养到稍微大一点的时候,才会献祭。 因为男人一般。不会照顾小孩。 太小的孩子容易夭折。 所以要亲妈先疼爱的照顾。 当孩子大了,不会轻易死掉了,就可以把这些女人献祭掉。 因为她们是工具。 从始至终只是工具。 生下孩子就够了。 再多就是让她们把孩子养到三五岁。 当孩子不易夭折时,就吃掉她们。 后藤蓝比那些女人要好一点。 她不用那么惨。 至少她是不用住地牢的。 但她依然要承受后藤白银那个人。 后藤白银小时候十分白净可爱。 但他吃人的,一直吃人的他,早就长成了怪物的模样。不仅身体高大,口腔中有长年吃人的恶臭,头发也稀疏着,一身皮肤像死人一样的白。 正常人看到他,早吓尿了。 但后藤蓝却承受了这个人的折磨,一直的,直到生下了两个孩子。 就是后藤惠介和后藤洋次。 所以,后藤蓝喜欢这男人吗? 不,她不喜欢。 她只是一直被后藤银折磨,控制,甚至养成了奴隶意识,直到她发现,无论如何,不管怎么样,她都入不了后藤家,成为不了这个家族里的一份子。 在极度失望下,她才选择逃跑的。 她在一场祭典中逃跑。 她反抗性的把一个脸,一只眼睛,鼻子,都给啃下来的孩子救走。 原本要逃跑的她,顺便的,救了一个要被吃掉的孩子。但是这次的逃跑终究是失败了,整个村子,那么大,是你说跑就跑得了的?特别是山上,女人带一个孩子跑,怎么想的。 你又不是在山下,再上一辆车,一踩油门,这你还有点跑掉的可能性。 但是,从山上,到山下,再出村,这可就太难了。 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原本后藤蓝是要和孩子一起被吃掉的。 不要奇怪,后藤银干得出来。 仩是在这关键的时刻,后藤惠介站了出来,他当时虽是一个孩子,却敢于用自己的生命和后藤银讨价还价。 这也是当叶后藤银隐忍下来的原因。 不过后藤银在洋次大了时就想用洋次替换掉后藤惠介。 只是,让后藤银在意的是,后藤洋次和后藤惠介一样,都选择了反抗。 他们不想杀小孩,吃小孩。 看到这兄弟两做出了同样的选择,这让后藤银十分难过,十分失望。 她开始怀疑,质疑自己设计的这一套秩序。 自己的亲孙子,两个,都是如此态度。 这一套还怎么搞得久。 至于自己,老了,累了,还能如此,坚持几年? 她神思不属。 心不在焉。 最终加上库鲁病的影响,被村子里的人偷袭得手。 至于后藤惠介的选择,也是很正常的。 很简单的道理。 如果是你。 让你选。 你希望你的父亲是有些无能平庸的村长,还是一个一直吃人的怪物。 嗯? 让你选。 你自己选。 你选哪一个? 其实,在后藤惠介的心里,那个寡言少语,普通平庸的村长,才算是自己真正的父亲。 因为他和这个人,有着同样的共鸣。 都在内心,暗暗的骂过后藤银,死老太婆。他们两个人,都在心里暗暗恨过这个女人。 恨她把好好一个家,弄得成了人间鬼蜮。 好端端的,硬要吃人。 你吃人也就罢了,还吃小孩。 你吃小孩也就罢了,还要养几年。 你养几年也就罢了,还专从村子里挑人下手。 这让人怎么忍,怎么接受。 老太婆还强行洗脑,说别的孩子不是人,是畜生,只有后藤家的才是人,才是自己人,才是血脉相连的人。 这真是。 好大口气。 你是禅院家的人吗? 说这个话。 人家再不好至少是有实力的。 你有什么? 吃人吗? 所以后藤惠介对这个十分反感。 拿他当弱智了。 你以为的什么就是什么吗? 好在。 一切都在变化。 别的不说,接二连三,不停的变化 ,和热闹,让至少是后藤家安定下来了。 其实,没人是傻子。 只是后藤家的人一向。不用脑子而已。 面对危险,变局,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如何才好,在恐惧的刺激下,一个个都极端了。 这也是原本那么惨烈的原因。 后藤家的人知道,吃人是不对的,被发现是要完蛋的,但他们又无力改变一切,只能抱团取暖,走向自毁。 但现在看来一切没事了。 一切都要结束了。 没了压力,也就一个个正常起来了。 其实,很简单的一个道理。 人肉好吃吗? 嗯? 我就问你,好吃吗? 香辣酸甜咸,它是哪一个味儿的? 很简单的道理,人肉不好吃。就算有一个两个变态觉得人肉好吃,过瘾刺激。 但这么多后藤家的人,全都是变态么? 全都喜欢吃人肉么? 这既不加盐,也不抹酱油,生吃硬啃的,你跟我说好吃?你别说吃这什么人的肉了,就算是大和抚子的肉,中森明菜的肉,你只能说那女人不错,那女星漂亮,可肉生吃起来还是难吃的。 是变态吗? 是疯子吗? 有哪个是真正喜欢吃人肉的? 只不过是特殊环境让人和人肉干上了。 其实也就那样了。 所以,以后再不要莫名其妙生啃尸体肉,让后藤家自己人中也松了一口气。 说多了是从众心理。 如果没有明确强制要求。 可乐鸡翅不好吗? 为什么要吃人肉? 还有一点。 过去,后藤家的生活,其实是枯燥乏味的,你想,地处偏远,哪有什么娱乐活动,村子里也没有什么大美女,后藤家的人其实一直都在压抑之中。 而供花村被炒火了,让这里商业性一下强了起来。 有人开着集装箱车就来了,直接抢地般办公。 此时这里的土地大开发,别的还没开始呢,一大堆的银行要过来给我放贷。提供大量低息甚至无息的贷款。 他们都知道。 这个地方要火,旅游开发地产商业一条龙,就这个,他们只要伸出一只脚脖子,沾到一点边,到时就可以吃很饱了。 往后,这地方是要投入大笔钱的。 随着商业铺开。 这地方会大火特火。 成为旅游景点,大卡胜地。 还会成为重要的摄影地。 大量的影视剧,都可能在此取景。 很快,这里就要从小村子,变成大县城,甚至直接就是县城。 然后有人要修路。 还有渡假别墅。 想都可以明白,这地方将来有多好。 我也舒服了起来。 真是让我没有想到。 户田小姐竟然对我做出了暗示。 我在这个国家也有日子了,也涉足过娱乐圈,知道一些事。在这个国家里,女艺人一般情况下,会对你表现的十分礼貌。 你别以为这是人家对你客气,有意思。 礼貌,在这个国家,其实是一种社交手段,它的潜意思其实是拒人于千里之外。 因为这个国家的圈内十分的黑。 女艺人只要一个不留神,一不小心,就会被人半推半就的潜了。 你还不能说因为这种事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对女性都不友好 。 你如果不说不闹,这事也就没了。 但你敢闹,以后这一行你就没戏了。 第一你的名声受到了影响,被质疑了。 第二导演圈也不想用你这个麻烦的人。 圈子里同行兑业的女星多了,你不行,有的是人行。 所以,基本上,女星遇到了这类麻烦,只能自认倒霉。 搞到最后,可能还会变成你的错误。 人家潜你,是不是你自己的问题? 是不是你说话,给了暗示。 你穿的衣服,太曝露了。 你可能在无意之间,给出了错误的讯号。 所以这还是你自己的错嘛。 你太不稳重了。 你要向对方道歉。 人家明明不是这样的人,你却让人家名声受损,这不是你的错误吗? 这就是圈子里恐怖的一面。 所以。 在这个圈子里混,别的不说,礼貌一定少不了。 只有礼貌,才能让你站起来,合情合理的避开对方的手,向对方行礼之余,拉开一些距离,然后再走两步,退到安全的地方。 所以,这个时候,当这个女人向你表达比较隐私的事,比如厕所在哪里,我不知道,请带我去。 那你脑子正常,就该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以前,女孩还比较保守,会引诱你,让你主动。 但是现在,女方会主动起来。 她们是真的怕男人太直男,而错过这样的机会。 当我们从厕所出来时,我问了。 “怎么会到这一步?” 女人苦笑了。 “有太多的会席不敢不去,但是有很多事我真没法拒绝,我已经要撑不下去了。” 她说着,叹了口气。 在她刚入行时,一下子是天选之女,所有的,各种各样的资源都在围绕她转。 但是,很快的,这个国家娱乐圈子最残酷的事来了。 那就是更新换代。 年轻的女艺人,只要一红,很容易大红大紫,然后在一两年里,会有很多工作,基本上都是资源来找你,而不是你去找资源。 可只要你——谈了固定对象,年龄大了,哪怕一点,在这个国家可是号称二十四岁就老了的说法。 这时就会有无数新人分走你的资源。 你再不可能像从前一样等资源上门了。 如果像一个不会主动的人,可能要不了多久就没戏了。 甚至别人以为你是退圈。 有注意到吧,很多很好的女星,突然就昙花一现的消失了。 她们就是那种没人捧也不努力的人。 这样的,你要么就这样一直干等,要么就只能选择结婚,或下海了。 户田说道:“我的时间不多了,现在身体状况也要出问题了……” 我立刻明白,她是真的快要到极限了。 第23章 娱乐霸权 很多人。 以为。 当明星很容易。 是的,你说的对,在某些情况下,的确如此,比如有资本保护着的,演技烂到不行的,台词记不住,只会说一二三四五的。 但是,在此之中,也有一些艺人,他们就过得非常难了。 明明有一身精湛的演技,却只能跑龙套,演死人,到哪儿都被人看不起。 或是曾经红过,但不知怎么的被市场淘汰了,成为了虽有名气,但一直没新作品的人。 还有的,是拼命努力,不停积累,却始终得不到认可。 这还是中国的内娱。 而在这个国家,卷得就更狠了。 这个国家,很多时候,演员就是一碗青春饭。 年轻时,资源无数。 但年龄一大,比如二十多或过了二十四,资源就不住下滑。一些小女生甚至直接讥讽二十四五岁的女星为欧巴森,老了呢,阿姨这样的说法。 殊不知她们此时幸灾乐祸,正是未来她们自己的模样。 甚至可能她们还不足于此呢。 想在这个圈子里混,真是太不容易了。 以户田为例。 她刚出道时,水嫩的惊人,走到哪儿都是被人捧着的。 但就是短短时间里,她的资源就在不住下滑了。 想从电视圈转行到电影圈,又谈何容易。 因为这个国家太小,每年就那么多部电影,这还要分出一批,是拍动画的。 在那些电影里,她要和不知多少人去争。 说出来都是泪。 有时,为了资源,她就不得不和这个好,和那个好。 陪二代太子吃饭,和老年男人逛街。 这些让她的健康已经出现了问题。 所以她渴望找一个靠山。 之所以选择我,是因为她曾经接触过志志雄。 志志雄原本是个流氓。 但他拍人是一绝。 有一颗当摄影师的梦想。 我拉了他一把,直接让他当导演了。 所以志志雄别的不说,对我敬爱如父。 户田找上了他,希望以后可以有工作上的合作。 志志雄就告诉她,你找错人了,我是可以帮你,但也就仅此而已了。可如果你找上了某个人,就能一辈子不怕没戏拍了。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在圈内,你能拍电影,这没什么了不起的。 会拍电影没什么了不起的。 一些小说说主角通过拍电影大红大紫牛得不行,其实是假的。 一个导演,牛什么牛,随便一个资方都能让他叫爸爸。 因为导演,很多时候,只是枪手而已。 比如曾经国师被要求拍一部喜剧。 国师是不愿意的,但人情不好还,只能答应了。事后,这电影其实是副导演拍的,国师都不怎么管,就一个字,糊。 电影当然烂掉了。 这就是一个捉刀记。 资方捉了国师这把刀。 国师捉了副导演这把刀。 由此可见,一部电影,是不是导演在导,已经不重要了。 哪怕是大导,也就是一个名儿而已。 志志雄入行了也才明白,他虽是导演,但也是要看我脸子,我说什么才是什么。不然,像他这样半路出家的导演,没我支持,说打回原型就打回原型。 啥也不是。 因此他才对我十分忠心。 知道为什么? 渠道。 对于电影产业,什么是最重要的? 演员? 随便找个垃圾素人,只要脸和身材还好,怎么都能捧起来。 在跑龙套的人中,优秀的好演员一抓一大把。 这些人只是没人去捧,没有机会。 不然他们能立刻让圈内大洗牌。 至于说导演。 新人导演好不好我不知道。 但在圈内有大把拉不到投资的导演。 他们只是拉不到投资而已,不是说他们不会导戏。 后勤武指什么的也是。 只要有钱,有的是人干。 最大的问题关键,是渠道。 就像好莱坞。 八大巨头。 人家为什么牛逼。 因为人家掌握了发行。 发行就是渠道。 这是一个内容为王,渠道称皇的圈子。 刘醒非之前,那么辛苦的到处跑,为的是什么?就是渠道。 一开始可以是笨拙的,缓慢的,稀少的,不足的。 但假以时日,始终是可以发扬光大的。 之后,刘醒非当了幕后人,铁哥当上了代理人。 即便是代理人。 一个看起来三四十的老男人,也是轻而易举的在俄罗斯找了一个芭蕾舞妹子,愿意没名没份的跟他。 这就是实力。 而这——也意味着我在这个国家的娱乐圈子里杀出 了一条新路。 不管如何,我目前已经是这个国家的娱乐新贵。 看看,这就是我的手段,我的成绩。 我巧妙用志志雄涉足了电影圈。 进入到这个圈子后,正常情况下,我会,立刻的,毫不犹豫的被这个国家主流进行针对性的抨击,拍打。 直到我跪下来,趴下来,像一条狗一样,苦苦哀求,这才有可能讨一口饭吃。 但是,我不干。 我直接拍起了小电影。 小电影按理来说,子是被垄断的。 但我跑了外部的发行啊。 我不在国内销售,我拿到国外去。 虽然,中国是不可能染指的。 但俄罗斯,南洋地区,甚至欧美,都是可以的,我都可以建立发行渠道。 虽然这不能光明正大的赚钱。 但即便不光明正大,也依然来钱啊。 有了钱,我就可以慢慢来了。 这不,我轻轻巧巧,于不可能中,在供花村建立了一个影视基地。 然后,不要我说的,各大银行都跑过来冲我借钱,我又一口气拍了三部电影两部电视剧。 要不是这样,户田也不会拉我去厕所了。 别以为这是什么简单的事。 女星往往被她们的经纪人牢牢盯着。 有时,未经允许,吃一口蛋糕,都会被骂半天的。 为什么会如此? 因为内卷,太严重了。你稍微一放松,可能就要掉队了。有些女星,前一刻还是偶像明星,下一刻就被退队下海了。 下海。 这是多么恐怖的一个字眼。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哪个想下海? 你愿意下海吗?你愿意下海吗?还是你?你?你?哪一个,说,站出来说说,你为什么愿意下海? 不愿意。 但是不下海就没工作,没钱。 没工作,没钱,就没地方住,没饭的吃。只能去住网吧,然后一步步的,睡马路,公园,然后被人捡走。 下场一片暗淡,日月无光。 试问有几个人愿意过这样的日子。 一切都是被逼地。 被生活,被压力,这么逼的。 不过,好在,我能为一些人撑起一片天。 整个事,唯一有些对不起的人,大概就是金丸先生了。 不过也没什么,一点钱而已,可以打发的。 毕竟。 后藤家已经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唯一,称得上有罪的,是后藤银,但人家已经死了啊,还能怎么办?后藤银那个她生前宝贝得和什么似的儿子也给关起来了。 所以给点钱,差不多得了。 毕竟人是要往前看的。 看起来深不可测的供花村,在我的钞票大棒下,也什么都不是了。 最倔强的后藤家的人也在越来越好的日子里迷失了。 这一点很重要。 以往,后藤家那么团结,其实只有一个原因。 女人。 后藤家没有大量的,足够的女人。 成年男人往往靠那些少量的女人,生完孩子就结束了。 然后人就吃掉了。 没有女人,全是男人。 这样的团体,就像刺猬一样,随时都会攻击人。 这正是后藤银的手段。 她用少量的女人把后藤家变成了自己的刀。但是,现在,在这里已经有大量的失足妇女了,有了这些需要被保护帮助的女人,后藤家男人的冲动,怒火,暴躁,都有了发泄的渠道。 最最重要的是。 后藤惠介。 他结婚了。 这个以往一直是比较阴郁的男人,暗地里竟然和狩野警官的女儿小堇,有了关系,甚至是有了孩子。 这一幕让后藤家的人十分羡慕嫉妒。 有人不好接受,但有人就想加入。 由于他们现在有了分红,所以一个个都不差钱,自然也就接二连三的谈起了对象。 就这样。 后藤家安稳下来了。 他们还组建了一个安保公司,一天到晚戴着袖章,山上山下的巡逻打转。 有时放两枪。 有时就纯粹是玩。 越来越繁华的供花村,让食人传统成了传说。 其实,严格说起来。 一直没有摆脱食人习俗的最大原因,就是供花村始终太落后了。 他们接触不到大环境的影响。 所以变化有限。 现在,被各种娱乐风俗业冲击,谁脑子不正常还去吃人。多赚钱去花差,它不好吗? 当然,肯定有不满的。 供花村的,村民。 他们原本过着安安稳稳的日子,还挺好。但现在不行了。 他们没有后藤家的分红,即便供花村繁华了,和他们又有什么关系?他们的收入在那里,很多东西,只是听听,看看,真让他们买,就囊中羞涩了。 所以,村民就渐渐有些过不下去了。 一方面,山上的后藤家明明是吃人的怪物,现在却一下子洗白了,不仅洗白了,还发财了,后藤家的人小日子是过得越来越好。 村中年轻一辈也挺丧气的。 他们好不容易,鼓足勇气,杀了后藤银。 这么大的一件事。 原本以为可以动摇后藤家的统治,有朝一日,可以覆灭后藤家。 但没想到,这后藤银的死,反而像给后藤家解绑一样。 后藤家没有因为后藤银的死乱了方寸。 反而一飞冲天,一发不可收拾。 他们通过土地入股公司,在供花村是大发特发,大赚特赚。 以往的山民,现在一个个穿西装打领带。 有很多还有了老婆,女朋友。 快活得不得了。 这让他们实在有些难以接受。 无可奈何下。 他们只能选择。 卖地。 但是,他们卖地,和后藤家卖地,那可就不一样了。后藤家的地多,并且是大部分连一块儿的,还包括了一整座山。 这是村民们手上三三两两的地能比的吗?而且吧,这村中的地,是一块大一块小,参差不齐拼起来的。 所以这个价格,就不能高。 还有啊。 后藤家的地,除了一部分耕地,其余的是山地,可以不需要批文,直接用于商业用途。 你比如说我建立公司,在山上建别墅,或是建摄影棚,这都简单。 但是可用于耕种的地,就不能随便的用,需要找大藏省跑批文。 这是不是能跑下来还两说呢。 因此。 要压价。 如此一来,这些村民就很不开心。 他们想闹。 但这时我的好朋友芹泽多摩雄就可以出马了,他也有的赚啊,我这个搞地产开发的人,和社会人有交往,很正常吧。一帮刁民,不收拾你们一顿,还真以为这个国家是你们自己说了算呢,以为你们自己,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呢,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呢。 不服,憋着。 这个国家是资本主义国家。 并且。 这是一个社会人合法化的国家。 一帮小民百姓还想闹事,简直是螳臂当车自不量力。 所以,这里的百姓,要么去了别村,要么就选择去城里打工。从前那种简单快乐的生活,是彻底的没有了。 这就像——换了种情况。 从前的时候。 后藤家对于村子里来说,只是少数人面子。 村子当然欺负后藤家了。 即便后藤家强大起来了,双方的对立也仍然存在的。 这也是后藤银不遗余力打击村子的原因。 她在想方设法的减少村子里的人口。 但由于后藤银自斩一刀,导致后藤家男性有余,女性不足,所以后藤家仍然难以为继。 现在我的出手,让大批的外地人在此。 外地人口的数量,已经大大的超过了这个村子的人口。 现在的村子,不仅不能欺负人,还要防止被人欺负。 他们失意,无助,可怜,只能选择离开。 趁他们手上还捏着一些钱的时候。 还有选择。 这些人一走,供花村就等于名存实亡。 也等于这地方成了我的地盘。 我可以在这片土地上大展拳脚了。 说实在的,在这个国家,想要发展,壮大,很难,因为阶层固化,你想要往上爬,每一个层级,都很困难,不是你说上位就能上位的。 所以,只能从新兴产业入手。 而对于这个国家,娱乐业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你要知道,这是一个小国,但亚洲的圈子却很大。 当年,香港之所以发展好,主要就是内地没有发展,同时南洋有大量的华人。 影响无处不在。 这才造就了港圈的辉煌。 这就是圈子。 亚洲的文化圈是有共通之处的。 是英美难以占领的。 这就是我可以插手的地方。 我毫不犹豫,请出了一位熊君的作者。 他是一个中国人,写的是日本战国穿越小说。 男主是一个中国人,穿越到了这个国家,成为织田信长的家臣,然后慢慢发展,成为大将军。 开创了新一代的幕府天下。 通过这种拉着中国文化的方法,我要杀入到整个亚洲圈。 在这里,和圈内争是没有意义的。 这个国家地盘太小了。 与其在内折腾,不如龙兴于野,重耳在外则生。 于是,我的新兴霸权开始了。 第24章 帝国的建立 我在噬亡村这个背景里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在这个背景里,如果说任务是解决噬亡问题的话,其实很简单。 偏远村子的两批人,你要么搞倒一批人。要么两者都搞掉,或者你来做第三批,压死这两批。 我选二三。 这是因为简单。 后藤家实力大,资源多,有人有枪,你要搞他们,在没有娘化的他们反击下,结果只会很惨。 后藤家人不怎么看电影电视,性情仍然被昭和好儿郎那样宁可鱼死网破的精神所影响。 所以他们遇上事儿,是敢打敢拼也敢干的。 这也是原本漫画里那场大火拼的由来。 后藤家面对真相被曝露的选择是什么? 战斗。 拼死,打光他们这一代人。 只要他们隐藏的孩子准备好了就行。 他们死了。 但他们要把精神留下来,给下一代,再去杀。 这是很恐怖的。 而消灭了后藤家的供花村子起来了吗? 才怪。 老太太淡然吃着手指,快活的一批。 以后他们可以自己吃人了。 不用给后藤家上供了。 所以这样的结局毫无意义。 一切仍然在继续,只是换了个样子,换了层皮而已。 就像那个什么村,从原本祸害村子里的女人,到勾引外村的女人来祸害一样。 这叫什么? 流毒。 它变得更隐蔽,更有危害性了。 所以,我毅然决然,拉上了后藤家,先把供花村解决掉。 对付后藤家,也是要削弱的。 我可不是什么傻白甜,真心真意当好人帮助人,我是那么白痴嘛。 因为我知道,对付后藤家的人,不能一刀捅过去。 人家真敢和你玩命。 所以,要用软刀子。 酒精,快乐粉,还有女人。 这些是最会腐蚀人的。 也许有聪明的,能够避免这些,甚至能够猜出来我险恶的用心。 比如惠介。 但他会说出来吗? 他会出面管吗? 不会的。 因为后藤惠介虽然在意后藤家,虽然也有一些重视的人,但不是会部,注意,不是全部。大部分人,后藤惠介不但不喜欢,还会在内心里感觉到讨厌。 以前这些愚蠢的家伙一直在他耳边唠叨。说着不过脑子的话,还要他来判断。 一个提了个蠢主意,另一个提了个更蠢的,两个人僵持不下,找他理论,让他选一个。 这是选一个的事吗? 两个都是蠢主意啊,为什么不明白呢?自己说是说不得,骂是骂不得,打是打不得,他只能说,不要做,放下我来,我已经有了全盘的计划了。这正是计划的一部分。 这么糊弄着。 最离谱的是大多数情况他都能糊弄过去。 所以,在我的这一套制度下,很快,后藤家就会分裂。 它们不再团结了。 因为人与人是有差别的。 有的人,你一说他就会,他一会就会举一反三,他干什么都又快又好,甚至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但有的人就不一样了,怎么教都不会,前头会了后面又忘记了,什么都学不好,就算学会了,也会经常性犯低级错误,并且屡教不改。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真是别提了。 后藤家。 有的人会过得很好。 有漂亮的老婆,可爱的孩子,自己也幸福乐无边,快活得不得了。 但有的人就不一样了。 他们会把钱和精力花在酒和女人身上,然后不小心染上了一些瘾,开始嗑药。 最重要的,他可能会去赌。 如此一来,他的日子就不会好过了。 很快,他的财务问题就暴雷了。 他会欠下一屁股债。 一开始,他能借到钱。 毕竟怎么说也是后藤家的人。 但后来,别人就不干了。 因为,你,影响了别人幸福美满的生活。 你自己,不听话,到处赌博借钱,拉了一屁股的债,现在还想挺累我? 于是就借钱。 高利贷。 钱欠得是怎么也还不完了,出售股票期权。 最后再赌一把。 然后彻底完蛋。 用这手段,我逐步,把后藤家的顽固分子一一清除掉。 这样的除法,比较慢,但胜在安全,可靠。 甚至后藤家自己都要出来遮掩。 家丑不可外扬。 走到哪儿都是这样的道理。 所以不到一二十年,原本几十号的后藤家就只剩下十余人左右了。 这些人,虽然也感觉后藤家人实力大减,但他们生活好了。 老婆有了,孩子有了,一切都在往好的一面发展,抛除后藤家这个大前提,哪一样不好呢? 一天到晚,开着车,旅着游,到处浪。 孩子也是,在好的学校,接受精英教育。 虽然经常有补习班,学前班,各种加学。 但也有好的,在放假期,会被组织着前往中国旅游。 当然,不能一味去中国。 棒子国呀,阿三国呀,都可以去。 有了这两个做对比,所有人一致决定,要去中国玩。但是,去中国的哪里玩呢? 北京,这个要去,上海,这也要去,还有这里,那里,什么都要去,哎呀,感觉一完学,这中国也玩不完呀,中国太大了。 在潜意识中 我给这些孩子种下了中国崇拜。 让他们时不时在心里感叹。 我为什么不是一个中国人呢? 你看这个国家,这么小,哪像中国那么大。 在这些人沉迷之余,我暗暗开始搞红色文化,支持这个国家的归一论。 让这个国家成为中国的一部分,这样成为了中国人,就不用那么麻烦的旅游了,随时可以说走就走,多好啊。 不过,这种事,要慢慢来的,不要急。 在娱乐圈,我也经营起了圈外霸盘。 和圈内三大佬不一样,他们是霸占国内资源。 我不同,我用冷门资源,用过气明星,打造海外市场。 比如,我拍的一vs23,说二战时期,一个女人和二十三个男人流落荒岛的故事。 这部剧在好莱坞杀疯了。 还有爆炸头武士,我拍了真人版,得到了大漂亮政治正确的支持。 我尤其拍了很多和中国沾边的作品。 比如我请田中老师拍了慈禧的故事。 她以一个外国人的形象,却把慈禧老太后演绎得栩栩如生,在中国影视圈造成现象级影响。 就好像当年,千叶真一老师把雄霸给演活了一样。 电影电视都找他演雄霸。 不过,我拍电影的,大约就是电影电视版的,熊君老师的作品,战国大福星了。 这是一部中国人穿越到这个国家,一开始当医生,后来被织田信长看中,当了足轻,一路开挂,成了大名。 在织田信长快要武一统时,被明智光秀所灭,然后光秀被猴子所灭,猴子则兵败于大福星。 从而让福星开启万世将军的伟业。 这个故事,宣扬了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又加紧了和中国的关系,所以在这个国家,和中国,都大受欢迎,让我一下子就赚翻了。 媒体说我,一部剧撑起了一个王朝。 当然,我也没亏待我自己,狠是玩了一些小姑娘。但是,怎么办呢?你不上,总有人上的,你不接纳她们,她们以后就只能去拍下海作品,能忍心吗? 虽然,很多人都说,下海是工作,下海是生活,但换了是你,你愿意接受这样一个可能连孩子都生不了的女人当老婆吗? 人家歧视你不是没有原因的。 天下工作千千万,你不行捡垃圾也行啊。 是你不愿意。 你自甘堕落。 你才跑去下海的。 说得再好听,也比不过下海这一事实。 但我盘面比较大,可以接受这些女孩子入职。 为什么?我可以这么干? 因为我巴结上中国了。 很简单的道理,亚洲谁最大? 中国。 但为个国家却是在舔大漂亮。 不可否认,大漂亮在这个国家有驻军。 但问题是,这支驻军只是驻扎在这的,没正常事他们是不会动的。 我舔中国了,你大漂亮敢打我吗? 我认着就近的中国不舔,我去舔你们! 你们能给我八大行的权利吗?能向我开放吗,你们的文化和我们的文化有共通之处吗?你们什么也做不了,所以,我干嘛不投中? 再说,我是中国人嘛。 因为我的作品有大量中国元素,导致我在中国也能说得上话了。 甚至,我计划投拍高达战记的真人版。 连大漂亮也在向我低头。 经过我的发展,我彻底发达了。 直到,我开始从碧血剑世界叫人。 第一批来的,是以孙仲君为首的一批,对我最忠心的锦衣卫。 我在碧血剑世界,不经意间,留下很多传说。有一批人对我的忠心达到了标准。 特别是孙仲君,失去了我,已经辞去了锦衣卫之职。 毫无疑问。 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她暗中的,不自觉的,喜欢上了我。 如果单从小说,单元世界上讲,孙仲君是反派的。 是和主角袁承志作对的。 是滥杀无辜的女魔头。 但细观她的经历,你就会发现,洪胜海的话有多么片面。 洪胜海,带一伙人,把孙仲君拿下,要她嫁给自己的朋友,兄弟,这是什么性质。 这和绑婚有什么区别,和拐卖妇女儿童差别在哪里? 这种人贩子遇到了,打死不应该吗? 特别是在明末的那个时代。 我就问,把你一个名牌大公司的高端白领给带到乡下结婚,你干不干? 事后孙仲君杀得是狠了点,但这种事,不该杀狠点吗?不该迁怒吗?也就是这事是没发生在你身上,才可以说什么原谅的话。 那是明末。 一个女儿被掳了,首先名节就没了。 然后,在无人去救她的情况下,下场必将是惨不堪言的。 她要老实听话,这人就算死了。 她要仍然有反抗精神,可能只会受更大的罪。 她会被脱掉裤子,打掉膝盖的半月板,用铁链子锁起来。 可能会被转手给村子里其余的人生孩子。 沦为牛马似的牲口。 可能几个鸡蛋,就能要她一次清白。 这样的下场,何其悲惨。 所以孙仲君在此事之后,性情大变。 她开始变得残忍无情,开始心狠手辣。 有人质疑,觉得她对罗立如太狠,一上手就砍了他的胳膊。 那你知道罗立如是什么人吗? 你又知道,金龙帮是什么人吗? 你不会以为金龙帮一直是伟光正的吧! 在南京,大明末年,那种环境下,你告诉我南京有一个讲义气的好帮会? 其实金龙帮也是混底层的,也多有不法,有很多事,不是说你不做就行的。 金龙帮顶多是有点见识,做事把握了分寸,但该欺负更底层的小民百姓,那也是没手软的。 做为一个帮会,打架打劫,杀人放火,甚至是什么样的坏事,也都是有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罗立如在私下里也是一个比较狠的大佬。 至少对平民百姓来说,他是大佬。 这样一个人,很容易让孙仲君想到绑架她的人,所以一出手就挥剑斩了罗立如的手臂。 这也是孙仲君绰号的由来。 飞天魔女。 话说,这个名号的不好,孙仲君不知道吗?她不明白一个这样的名声对于一个女子的影响吗? 她知道。 但她没选择。 原本,只有梅剑和支持他。 但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并不能真正保下她。 真正保下她的人,是我。 我是站了出来,力挺她的。 可能我没有在意。 但此后孙仲君的心中就有了我。 她为此,拒绝了梅剑和,一直在暗中尽自己的力量帮我,甚至入职锦衣卫,在外面东奔西跑。 直到现在,响应了我的呼唤,结果来到了这一方世界。 一开始孙仲君她们是不行的,什么都不会,也什么也不懂。不要说替我做事了,还在不断的闹笑话。 所以需要教学。 很快的,他们也就上手了。 我一开始让她们当保安。 然后我才开始搞科技研发。 光搞娱乐,是没用的。 只有手中掌握一二的高科技 ,才能说在这世界上站稳脚跟。不然你哪怕是大财团,上面也是说搞你就搞你。 这是我分离出去,独属于我的产业。 别的,我可以和人合作,放出股权和人分享。 但这里,是我一个人的。 毕竟,你玩女人花不了太多钱。 能花多少钱。 我在这个国家的女人,基本上都是大明星,一个个都能够自己挣到钱。 她们跟我,主要是借我的名。 防止被人欺负。 在圈内,这个现象可太普遍了。 遇到了这样的事,往往你只能躲,只能藏,只能忍。 因为你闹大了,就是你的不体面,不顾大局,是你有错。 所以,有很多女人,为了避免麻烦,投靠了我。 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我建立了自己的地盘。 现在我可以往里面塞人了。 第1章 上来先救人 这个任务完成了。 我还完成的不错。 我阻止了供花村的大屠杀。 用最和平的手段,解决了这个村子古老以来一直存在的旧习悲剧。 肯定有很多人对我不满。 也会有很多人讨厌这样文明的变化。 但总体来说,我让大多数人都活下来了。因此我得到了一个后台奖励。 无尽的钱袋加理财术。 每天,我都会有一笔钱到账,并且钱财可以积累,一直持续。 这让我以后不管在哪个借假修真小世界里,都不怕没钱花了。 不管如何开局,我至少都是兜里有钱的人了。 但这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以后,碧血剑世界,甚至任何古世界的人,愿意跟我的,都可以进入噬亡村世界适应一下现代生活,然后才好进入真实世界,充实现在这个空空荡荡的国家。 唯一遗憾的,是这个世界里,我的关联度不高,没一个愿意跟我的。 不,有一个,是户田惠梨香。 大约是我拯救了她的缘故吧,她对我十分上心,这让我十分奇怪。 但细细一想,却也正常。 比如田中女士,她是这个国家有名的女星,追求者一度不知多少。 但她为了爱情,宁愿为那个男人生孩子当小三。 再比如安室小姐,在事业如日中天之时跑出去为爱结婚。 为什么? 因为早在很久之前,有一个山口百惠的小姐,也是一样,在自己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选择结婚,退隐,回归家庭。 此后就有很多人去效仿。 但大多是失败的。 不知有多少明星,在自己事业最好的时候退役。 这种行为导致了这个国家娱乐业女星的更新换代严重增加。 也让很多女星日子难过。 户田就是这样的人。 所以我等于是在她快要崩坏的时候,伸出来的一只手。 不重要了。 我暂时不需要。 我计算了一下。 有了一个中转点,我可以选拔一些精英人才了。 我没时间多逗留。 进行一番设置后,我选择进入了神雕世界。 一觉醒来,我进入了神雕世界。 接受了一番记忆,我明白,我现在是牛家村一个穷酸读书人。 我的记忆里,是要准备去赶考。 但现在,考什么考,这大宋需要的是狗,我是狗吗? 原本设定的这个人是秀才,甚至连秀才也不是。 但已经把家业败光了。 目前只有一两贯钱,就这,还想考科举?我估计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他读过点书,在城里比较容易讨生活。 但是想要发财,就基本上是不可能了。 不过我收拾一下屋子,发现还是得出门啊,很多家具都快要不堪于用了。 这要是不收拾一下,往后怎么生活。 但是,此刻天色已经晚了,我也就只好简单搞一下,开始恢复我的武功。 在噬亡村世界,也许是环境原因,所以修炼很慢。 特别是食物。 基本上就没有纯天然的。 这些科技狠活看起来没什么,却严重影响了我修炼的成果。 就像变种人吃了转基因食物被压制了x基因一样。 超能力,也许有,但会弱化了很多。 但在神雕世界,我的功力恢复就很快了。 一晚上。 紫阳神功也许差了点。 但春水功却是大大的进步,一下子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了。 由此我也明白春水功的厉害了。 它是武功中,最适合炼精化气的内功了。 我只是一恢复,就如鱼得水一般。 但代价就是,我一身的皮肉,消下去了很多。 以后要慢慢恢复了。 早上,我出来露了一个面儿。 我的记忆告诉我,要多和村里人打交道,至少麻烦会少一些。 有人问我。 “刘秀才,你不是说要到城里去科考了吗?” 我就有一个回一个。 “不考了,岳武穆都那下场,忠君报国没意思了,我就在村子里,好好生活。” 虽然我一个个这样说,但有很多人掩面而笑。 一开始我不明白怎么回事。 后来我才隐约听明白了。 “这小伙还挺痴情。” “不简单呀,为了那个寡妇,放弃了前途。” “不是说表白失败要走的吗?” “还是狠不下心,舍不得呗。” “要我,我也舍不得,你说那杨家妹子,那模样,那水灵,搁谁谁不心疼啊。” “她姓木,不是姓杨。” “她那儿子姓杨。” “我当初看她可怜,想给她说上一家,说了好几个了,都不成,连刘秀才也看不上,也不知她从前的爷们是怎生的一个人,让这个俏寡妇这么死心塌地的。” “不过刘秀才是看上她了,连科考也不要了,也要留下来。” “他留下来是对的,只是他的田已经卖了,以后可怎么生活呢?” “人家怎么也是读书人,轮到你来担心?” 听了个差不多,我明白了。 我,刘秀才,是个舔狗。 我摇头失笑。 把家里的水缸打满了水。 注意。 在农村,特别是古代农村,这是必修课。 洗衣服,喝水,烧饭做菜,都指每天的这一二缸的水呢。 普通人家的一缸水就够了。 但我打了两缸子。 然后我回到了屋里。 这地方可真穷。 很多人幻想穿越古代,但他们大约第一天就会受不了。 即便是在村子里,这地方也和荒郊野岭的差不多。 什么都没有,升个火都要费老劲了。 我从美食家桌布变了一些蛋糕肉粽什么的,又就着快乐水,吃喝了起来。 没一会,一个小孩跑过来。 他大约五六岁,看到我顿时大喜。 “刘叔叔,你果然没走,我就说我娘骗我,对了,我娘不好了,一大早的起不来,我怀疑是病了,刘叔叔你能帮我看一下吗?” 我一瞅。 呵。 小杨过。 这孩子,果然一脸聪明模样。 他打什么主意我是一清二楚。 但我不计较这个,也就去了。 在我记忆里,杨过算是邻居。 就在旁边隔壁。 一抬脚也就过去了。 只是古代的这房子,它怎么也有一个院儿,再穷也有。 所以我不好跨过这院子进别人的屋里头。这杨家大嫂虽然是一介女子,却极讲究规矩的。我记忆里讨好了她半天,也不得亲近寸分,所以我是知道规矩的。 要是我表现出太强的攻击性,她怕是要收拾我一顿。 以后,更是连朋友也当不下去了。 这也是我原本要考科举的原因。 告白失败,还住隔壁,这是挺尴尬的。 以前的我,也许会踯躅半天。 但现在我一抬脚就过去。 进了屋,我就闻到了味儿。 是药味。 仔细一分辨,我还能分出几种药材。 其中主材是甘草,黄芪,参地,都是一些极其便宜,甚至在山里能采集到的药。 但这种药方,据我分析,是野医用的。 不否认。 有一些民间游荡的野医,技术很好,堪称神医。 但大多野医其实技术平平。 主要也就是仗着一些野方子碰运气。 毕竟中国那么大,一个地方名声臭了又怎么样,下个地方又不知道,咱们继续来。 我立刻明白了。 往里走,在发黑的卧室里,我看到穆念慈躺在床上,一副生病的样子,她体温较高,身上盖着个薄被子。 在她头上,还有一条毛巾。 不是湿的。 这是在捂汗。 显然穆念慈知道怎么治自己,但她只是一个人,能做的太有限了。 这样下去,她是撑不下去的,也就是说,这么下去,她要死。 不过我仍然不敢确定,就伸手给她把脉。 在我把了一会脉的时候,小杨过来了。 他有点小跑。 我注意到。 他在手上还拿了一把刀。 在进屋时把手背到了后面去。 他的嘴仍鼓鼓的,还打了一个嗝。 这是吃喝太猛了造成的。 我明白。 这个小滑头。 把我的剩饭给吃喝光了,但他不放心我会欺负他妈,就又提了一把刀过来。 这是没发现什么,要是他发现我在做什么,保不齐就要扑上来砍我一刀了。 “叔,我娘,她,怎么了?” 我轻轻一笑:“正把着脉呢,但你要准备好,你妈情况不是太好。” “啊!” 杨过吓了一跳,走过来道:“我妈到底怎么样?这前几天还好端端的……” “所以这才不是好事。” 我说道:“一个经常生病的人,反而会比较好,但你妈不一样,她是身体坏到时候,给这么一大病砸倒了,现在病不病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这个身体,这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现在,只有两个方法能救你妈了。” 杨过道:“是什么方法?” 他此刻只能指望我了。 按理说。 最正规的方法是找郎中大夫。 但是,没钱。 穆念慈在这地方,养着一个儿子,太缺钱了,但她是正派人,不好打家劫舍的,也没有吊什么凯子,更不去赌,去偷。 她就靠给人缝缝补补,洗衣干活什么的赚钱。而这些活,是最消耗体力的。 也是赚钱最少的。 每一次,辛辛苦苦干活,也就三五个钱而已。 这点子钱,真的是很难。 养一个人都够呛,更不要说是养两个人了。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为了让儿子吃好,穆念慈只能减少自己的口粮。 但这样一来,她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如此穷苦的日子,日复一日,终于让她病倒了。 她在病前有了预感,给了自己收集了一些药,但她不是大夫,这些药根本不管点了。所以她还是病倒了。 “她的体质太弱,需要从根上补起,最好的方法是送城里,到大药堂去就诊,直接在大药堂里休养。但我不说路途,你妈撑不到那儿,就是到了,也要一大笔钱,你应该没有钱的吧。” 我的话让杨过一张小脸涨得通红。 他道:“叔你说的,还有一种方法,是什么法子?” 我犹豫一下道:“你妈目前正在用内功调理自己的身体,但是很可惜,她的内功不行,太弱了,起不了什么作用。我倒是修炼了一门擅长治疗的内功,但是内力接触,需要极近的距离,如果隔着衣服,内功会散溢掉,就起不了什么大作用了,但是,如果贴得太近,会影响你母亲的声誉,再加上我从前和你妈的那些事,你能明白吧?” 要是一般人,应该不明白。 但杨过这人,早慧。 很小年纪就已经知道了很多事。 我这样一说,他是明白的。 但也由此,让他为难起来。 杨过很聪明。 他知道,他明白,我从前对他妈有非分之想。 他很讨厌这点,任何一个人,打他母亲的主意,他都不快活的。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母亲病倒了。 他母亲经历那么多提亲的人,就是刘叔是最有可能,也是唯一一个让母亲犹豫一下的人,但母亲最终还是放弃了。 眼下要怎么办? 找大夫? 就是没钱啊。 没想到刘叔不是一般人,能看病。但问题出来了,刘叔是不是在骗他,这让他产生了犹豫。 我明白他的想法,在他身上拍了一下。 “这样,你再想想,我不走了,就在村里,想通了就叫我,不过,你母亲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说完我就走了。 我还要收拾屋子。 很多破烂的家具物什,该扔也还是要扔的。 把家里清理得差不多了。 杨过来了。 他来了,忍不住吃了一惊。原本这单身男人的房间已经大变了模样。 那些旧的破的家具物什都被清理掉了。 一些物品也都整整齐齐摆放的归了位置。 杂乱的书架也都变得井井有条。 就连地面,也洒了一遍水,可以闻到清新的水汽味。 这种改变,让杨过对这个邻居大叔的印象一下子好了起来。 原本还有一些捉摸不定,现在也多添了些的信心。 他立刻转头对我道。 “叔,我决定了,请你一定要救我妈,只要你能救我妈,那我就答应你和我妈的事。” 我笑了一下,这小子是挺机灵的。 不过,我的段位比他高,我立刻就道:“别瞎说,这个事,得你妈说了算,她不答应,你说了也是不成,不过你妈病情重要,但顾虑名节,我才要先征得你的同意,你既然愿意了,我就出手救你母亲。” 杨过此时还有些狐疑。 “叔啊,你真会武功救人吗?” 我立刻道:“人命关天的事,我能和你开玩笑,那可是你妈,你不爱惜她的性命,我可在意的很。” “那你从前为什么不露两手,日子过得也很清贫啊?” 这小杨过太聪明了,一点逻辑不对味都能让他找到空子。 我叹了口气道:“我早有积蓄,小日子过得不知有多美,之所以从前显得清贫,是大家在一个村子里,人人皆贫,我若是大鱼大肉的生活,还能清静下来吗?我会治病的事,如果传扬出去,到时四邻八乡的人来找我看病,我还过不过日子了?这次出手,全都是因为救你母亲,你要牢记这一点,不要声张,别给我找麻烦。对了,我给你母亲治病,要花费很长的时间,这五十文钱你拿着,解决你最近的三餐,到时别人问了,你钱哪来的,就说我给的,还有,也买一些回来,我运功消耗很大,到时是要吃点东西补回来的。” 说完,我立刻给了杨过钱,然后去救穆念慈。 第2章 病好 穆念慈的病不重。 只是小病。 但问题是她的身体太糟了。 如果她是一个普通人,或许还好点,但她不是,她是一个会武功的人,还会一些内力。 像她这样的人,有一个不好的毛病。 那就是别管身体有什么毛病,都喜欢凭借自己的武功去硬撑。 大多数情况下,都能撑的。 但穆念慈不一样。 她的性子,太犟了。 以往,她有杨铁心养,倒也还好,日子能够过得下去。杨铁心是老江湖,有的是手段,断不至于让她吃不上饭。 但自打杨铁心死后,她的日子就难了。 更不要说,她还和杨康有了孩子。 这个孩子生的难,为了保证把孩子生下来,她把钱花光了。此后,为了照顾孩子,很多事她都不能做,也就只能替人缝缝补补。 但是,这样,赚钱是很少的。 这么一点钱,连一个人都养不好,更不要说是两个人了。 为了让杨过吃饱,吃好点,她就只能吃少,吃坏些了。 这导致的结果就是,穆念慈的身体,每况愈下。 先是营养不足,再是月子没坐好,三是身体因习武造成的旧伤,诸般情况,一朝发作,那还得了。 这也就导致了目前穆念慈的因境。 要是一般人,这就该死了。 不过,遇上我了不是。 我虽然在医术上还没那么大的本事。 但我的内功,春水诀还是可以的。 它不仅拥有治伤疗病的奇效,更兼是能够连连绵绵,如涓滴细流,轮回不绝。 众所周知,很多练武的都知道。 内功修炼是有限制的,不能无限的一直修炼,时间长了,人体的经脉是要受不了的。 但春水诀不一样。 这门内功十分独异。 可以让一个人,一整天不带停的修炼内功。 也就意味着,可以一直运功。 穆念慈的病,对我来说,也就两到三天的运输内力而已。 若要比喻形容。 那就是。 穆念慈此时的身体,就像一条到处是眼子的船。 这样的船,不管怎么张帆掌舵,都跑不了,必须要把船上的眼子堵死了,这才能开船。 我现在做的就是,把船上的眼给堵上。 在我给穆念慈治病的时候,也是杨过疯玩的时候。 五十文钱,他一下子就开花了。 先买了十几根糖葫芦,又要了两个面筋人,要了一块麦芽糖画,街头边的江米饺子,汤饼稀肉,打滚子肉,和两片鸭板子。 回来就让我骂了一通。 小杨过嘿嘿笑着。 因为他发现我还是在运功,姿势动作和他出门时一模一样。 放下心的小杨过又买了米面,这是请人送上门的,给了两文钱脚力费。 因为是同一个村子的,倒不算什么。 小杨过虽小,但还有些心眼,把守好了后门,没让人冲撞到卧室里来。 再加上还有一道破屏风挡着。 一切是安然无恙。 到了第二天。 经过我一天一夜的内力滋养。 穆念慈已经从无意识的病危中醒转过来。她一开始是要强的,想要中止一切。 这种光着背对着我,我双掌皮肉结实的贴在她身上,已经可以算是毁掉了她的名声了。 但我道:“木姑娘,你的这个身子你自己明白,现在才算开了一个头,只是让你暂时摆脱必死的状态,不趁现在这个机会把你身上其余毛病一起治好,你以后还是会犯病,还是会死,我估摸你这样子也就再撑三五年的,你想看杨过到时一个人生活?待我治好了你,你再决定名节些许事。” 杨过也在旁边助阵。 “娘,别离开我,是我请刘叔给你治病的,我都帮你掩护好了,刘叔是好人,你别不信我啊!” 我是不是好人,穆念慈不知道。 但她知道,至少目前还是可以容忍的。 她毕竟是江湖儿女。 虽然重名节,却也不会死板。 在生与死面前,眼下只是小节,尚算可以接受的范围,也就忍了下来。 当然,这几天,我和穆念慈在村中也是算名声尽毁。 尽管杨过掩饰很好。但我是个男人,穆念慈是个女人,我们两个人在一个屋子里,这好说不好听。 还是有了一些闲言碎语。 但杨过不在乎。 一是我对穆念慈曾经表白过。 二是我对他一口气砸了五十文钱。 小杨过心智早熟,知道这五十文是很大一笔钱。 对穆念慈如此。 对我也是。 毕竟我家里也不是很有钱的样子。 我是一个死穷酸。 但就是这样,我一口气给他五十文钱。 他这么花着,整个心也就认了我的事。 觉得我和他母亲,好像也没什么不好。 要知道穆念慈一个人养孩子。 在古代那样的环境。 杨过没少被人骂,没爹的孩子。 很多人瞧不起他,辱骂他,欺负他。 杨过没少和那些人打架。 而在这么多人中,对他温言和气的,真是没有多少人。 而我恰好就是其中之一。 所以小杨过才会向我求救,也会对我听话,愿意在我手上试一试,去救他的娘亲。 有了杨过的支援,穆念慈一颗果决之心也就散去了,至少不那么坚强了。 她不再说话,开始配合我,接受我输入过来的内力。 同时她产生了一丝好奇。 她很清楚。 我不是用传功的方法输入内力。 我用的是直接输入法。 也就是说,在穆念慈体内,我的内力仍然是按穆念慈的内力在修复身体,而不是我自己的内功心法。 当然,这是正常的。 谁会无缘无故把自己的内功心法直接告诉别人呢? 但她好奇的是,我这样一直的给他输功运气,是怎么能一直维持下去的。 九阴真经据说有一种方法,是男女双方以阴阳为引的用内力治疗内伤。 因为男女形成了一个闭合循环,所以可以一直继续。 但我一个人给她输入内力,这却是怎么做到的呢。 而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源源不断。 唯其如此,才能一直的维护好她的身体,把她这一具已经像破网子一样的身体,慢慢的给补齐填满。 现在,她能感觉到。 原来大约是要必死的。 是要海枯水干的身体,又重新有了一丝丝跳跃的活力。 她的身体,渐渐被修补齐全了。 这真是太不容易了。 要知道,内力修炼,十分艰苦。 每天努力,不过一二息。 只能日久存多。 像我这样的年纪,本不该有此深厚的内力才是,这点让她苦想不透。 好在想不透也就不想了。 穆念慈并非平庸之辈。 她年轻时,遇到了洪七公的指点。 洪七公的武功何等惊人,他愿意指导穆念慈一手,就足以说明,穆念慈的天资如何了。要知道,穆念慈可没有黄蓉的那一手厨艺。 现在穆念慈把心思压下,一门心的修复身体,让她在无意间武功进步了。 这也算是种向死而生。 经历这一场险死环生,她对内力的掌握,自然更上层楼。 终于,穆念慈收功了。 我也收功了。 我动作比她快,不快不行,不然尴尬了,虽然此前也尴尬,但现在不能再尴尬了。 好在小杨过现在也在。 我接手一些吃食,随口对付一二。 “娘吃?” 小杨过举起了一板鸭子给穆念慈。 我哑然失笑。 手在杨过后脑轻轻一拍。 “傻小子,你妈才刚好,肚子里空空荡荡,哪能一上来就吃这么重油的食物,得先让她喝白粥小菜,吃个二三顿,才好上大鱼大肉的。” 杨过啊了一声,摸摸头,一张聪明的脸孔露出了傻笑的表情。 我站了起来。 “现在做白粥不知得等到什么时候去,木嫂子你身体刚好,不易操劳,这样,我去外头买点回来,小杨过你把家看好了,对了,别让你妈下地干活,她要是再像从前那么忙活,这病是好不了了。” 杨过应了一声,跳上床,双眼瞪得大大的,盯在穆念慈身上。 我嘻嘻一笑,出了门。 这一出门的,少不得要被一些人打趣。 有人甚至直接就问了,我的木娘子的好事什么时候算定了。 我微微一笑,随意周旋。 最终在一家汤婆饼子铺,买了一小坛的小米碎粥。 光有一坛小米粥不行。 我又买下一小罐子的蜜。 那蜜婆笑了道:“秀才这是发了什么财,舍得来吃我这儿的蜜。” 我微微一笑。 “这不是木大嫂病好了么,她家里困难,但又需要补身子,所以我就买一些来。原本我是没钱的,但原本我打算科考,把家里的田都卖了,所以手上还有一些钱。” 在村子里,来龙去脉,你就是得解释清楚。不然,就轮到别人给你安排编造上了。 造成了流言,那可就不好了。 蜜婆子一怔。 “秀才,你不科考啦?” 我还是微微一笑。 “原本是打算去的,这不,地都卖了么。但是在走前,我忍不住想到了岳武穆,不知怎么的,就对当官科考提不起兴趣了,这个烂怂的朝廷,实在是不值得我投效,正在迟疑呢,小杨过来找我,说木嫂病了,我就给她看了下病。” “唷,你还会看病啊。” “哪里是我会看病,我是发现木嫂有心病,她是心病影响了身体,只要自己心里想开了,就会好的,所以我就一直在做她思想工作,你们也是知道的,她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有些不清不楚的,给她造成了很大的思想压力,咱村里一些人,收了不该收的钱,跑去劝她改嫁,还要她把孩子丢卖了,她那心里能舒服吗?这不就病了嘛。” “也不能这样说,这还不是看她一个人带孩子累啊,她那缝缝补补的,洗洗涮涮的,风里来,雨里去,一年能赚几个钱,倒不如嫁人有个依靠。” “话说是不错,但你们也该看出来了吧。” 这时,周围听话搭茬子的人越来越多,我也就扩大范围的说了。 “那木家娘子什么模样,你们也该看出个一二来,姿容秀貌,那是一等一的好,还有小杨过,那孩子奶嫩着呢,这样的孩子,这样的娘子,你们就是用想的,也该明白,人家孩子他爸,从前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那定然是一个貌似潘安的王孙公子,人家从前的男人是那样的人物,你们瞧瞧你们给介绍的一个个穷酸大,土肥圆,这种事,搁你们身上能愿意吗?见到高的,吃到了好的,哪怕是落魄了,谁又愿意将就?” “不是,秀才,你又图什么,这又是花钱又是讨好的,这几天,没少给小杨过钱耍吧,你别把自己那点子家当都贴进去了。” “哈哈哈哈哈……” 我先来一个放声大笑。 然后才道:“我原不是打算科考吗,就把家里淘了一遍,想走一个干净。不想在这,老天有眼,祖宗保佑啊,咱现在,真格的说一句,不差钱了。” 说到这,我打住了话题,让他们自己去猜,去想去。 提了东西,我就回来了。 此时的穆念慈可以说是肚肠空空,看到我回来,也不装样了。 就着注了蜜的小粥,一连喝了两碗。 我在旁边叮嘱。 “你妈现在才刚好,身体仍然虚着,别到时她说她好了你就真信了,得让她在床上好好的,老老实实的躺两天,嗯,最好三天,然后才能下地,只能做轻手轻脚的事,太阳一落山就得立刻回床去,能听懂吗?” 小杨过道:“能,可是……” 我明白他的意思,微微一笑,给他一把子的钱。 小杨过是习惯了。 伸手就接了。 穆念慈一生好强,忙道:“过儿,不行!” 杨过顿时为难了起来。 我知道她的心意,欠太多了,都不知道怎么还,哪里还好白要我的钱。 她也知道一些事,知道我家其实原也不富裕,这钱是我卖了地要去进城科考的钱,如何可以这样随便收了,自然是不干的。 但我哈哈一笑。 “不想要,可你有钱吗?你没钱,过儿也没有,不用我的,你打算用谁的,借高利贷吗?那你更还不起了,还不起你打算怎么办,到时被高利贷的发卖掉自身吗?没钱,别人给你,就要老老实实的接受,别以为我单纯是冲了你,其实我也是看在小杨的身上,这孩子不错,挺聪明的,找我帮忙还在手上提了刀子,生怕我占你便宜,是好孩子。小子,这钱当我是借你的,今后,我养你小,你养我老,明白吗?” 小杨过不怎么明白,但却很高兴的答应了,他隐约感觉我是在夸赞他。 小孩子就是这样,挺虚荣的,我这边轻轻一夸,他自己就找不到北了。 第3章 终于结婚了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我坐在窗前,望着远处若隐若现的山峦,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向了那个让我无奈的女子——穆念慈。 大病初愈的穆念慈,倚在破旧的木椅上,苍白的面容难掩曾经的明艳动人。 哪怕大病一场,可她年轻,底子极好,那双灵动的眼睛,即便带着几分病弱的倦意,依然美得令人心动。 只是,她那颗心,早已系在了那已故的杨康身上,再无旁人立足之地。 我深知,这感情的事强求不得,更何况,我又怎能争得过一个活在她回忆里的死人? 再者,看着她一身病弱,刚从鬼门关走了一遭,身上还带着些许病馊味,此时的我,确实也提不起太多兴趣。 然而,与穆念慈一同闯入我生活的,还有她那机灵聪明的儿子杨过。 这孩子行事很有分寸,虽活泼调皮,却总能适可而止,不至于让人厌烦。 闲来无事,我便开始教他读书。 原以为和普通孩子一样,一天能记下十个字就已经很不错了,可没想到,杨过竟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教一百个字也能轻松记下。 但我明白,学习不能急于求成,于是我刻意控制着教学的速度,不紧不慢地引导着他。 在这日复一日的教导中,数月的时光悄然流逝。 随着天气渐渐转暖,穆念慈的身体也彻底好了起来。 看着她逐渐恢复往日的神采,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正式收杨过为徒。 其实,这决定更多是为了穆念慈。 这个女人,性情太过倔强别扭。 若不是借着师徒的名义,我甚至找不到合适的理由,让杨过从这里带东西回去给她。 她大病初愈,正是需要调养身体的时候,可她偏偏固执地不愿接受他人的帮助。 没钱却还想自己一个人硬撑,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若真有那般本事,当初又怎会一病不起? 自从杨过拜我为师后,情况便大不一样了。 每天,杨过都能从我的住处带上许多补品回去。 那些我平日里吃不完的鸡蛋、乳品,精心熬制的鸡鸭汤,都借着杨过长身体的名义,送到了穆念慈的手中。 穆念慈冰雪聪明,一看便知这些东西实则是为她准备的。 但她也不好直接拒绝,因为每当她露出推辞之意,我便会半开玩笑地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杨过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给他吃好点,以后怎么长得高、有气力?” 为了儿子,穆念慈即便心中明白我的用意,也只能默默接受。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看着穆念慈的气色越来越好,杨过也在知识的滋养下愈发聪慧,我心中竟生出一丝欣慰。 或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吧,让我与这对母子有了这般奇妙的缘分。 而我,也愿意就这样默默守护着他们,看着杨过茁壮成长,看着穆念慈重拾笑颜。 当杨过终于习惯了每日来我这里学习的生活节奏,我便正式开始教他读书识字。 若换作旁人,我或许会有所保留,不知成效几何,但杨过不同。 这孩子仿佛天生带着灵气,学习时举一反三,一点就通,进步的速度远超我的想象,很快便迈入了自读自学的阶段。 学会认字后,我递给他一本书,他竟能自己沉浸其中,逐字逐句地研读,如饥似渴地汲取知识。 为了让他能接触到真正的经典,我特意花费许多时日,一笔一划地手抄了一本《论语》给他。 拿到书的杨过,就像得到了稀世珍宝,整日捧着研读,学得如痴如醉。 没想到,杨过这般痴迷学习的模样,竟惊动了穆念慈。 穆念慈平日里并非喜好读书之人,对学问之事了解不多,但即便如此,她也察觉到了些许不对。 一日,她神色匆匆地找上门来,眼神里满是疑惑与警惕,质问我究竟教了杨过些什么。 我见状,笑着安抚道:“杨嫂子你误会了,孔夫子是春秋时期的先贤,从他那时传下来的学问,历经岁月流转,早已不复原本的模样。我所教的,不过是尽力恢复其本真,用来教导过儿。虽说这与当下盛行的儒学可能有所冲突,但过儿又无需参加科举,何必去学那些被篡改得面目全非的伪学着作?那些东西学了,只会让人变得无聊虚伪。反倒是我教的这些,能让过儿在日后的生活中明辨是非,不至于吃亏上当。” 穆念慈听了,一时语塞。 她这些日子受我诸多照顾,吃我的、喝我的,再加上本身对学问钻研不深,确实难以与我辩驳,最终也只能无奈地由之而去。 自那以后,尽管我曾救过穆念慈的性命,但她对我始终保持着距离,态度客气而疏离。 倒是小杨过,与我的关系愈发亲密,渐渐将我当成了亲爹的替代品。 闲暇时,我们常去溪边钓鱼。 可惜,鱼儿似乎格外狡猾,每次我们收获寥寥,只抓到一些小河虾。 这时,我便会施展美食家的本领,用卓布变出一些小龙虾。 杨过尝过之后,赞不绝口,还不忘带上一些回家给穆念慈。 有一次,穆念慈执意不肯吃,杨过便耐心地亲手为她剥虾。 许是太过专注,一不小心竟把手指甲劈了,疼得他直跳脚,大呼小叫起来。 看着他龇牙咧嘴的模样,既心疼又觉得可爱。 除了钓鱼,我们还时常上山采药、打猎。 山上的一草一木都成了我们探索的对象,杨过总是充满活力,在山间蹦蹦跳跳,上蹿下跑。 可到了下山时,玩累了的他便耍赖般地要我背着。 看着他满足地趴在我背上,叽叽喳喳地说着一路上的趣事,我心中满是温暖。 然而,生活并非总是一帆风顺。 有一天,杨过垂头丧气地向我诉苦,说村里有人在背后骂我是他的野爹。 我心里明白,这定是村里的孩子欺负他,拿这些话来刺激他。 “别难过。” 我伸手拂去他肩头的落叶。 “那些孩子,村子里的张大、崔二、小狗子、马二虎,还有大头小头兄弟、总光着头的小秃子,他们生在这里,根也扎在这里。” 远处炊烟升起,孩童们的身影被夕阳拉得老长。 “他们如今能漫山遍野地撒欢,不过是仗着年纪小。等春去秋来,磨破的裤脚换成粗布短打,手里的弹弓就得换成锄头钉耙。” 杨过攥紧衣角,指甲在掌心掐出月牙:“可他们总说我……” “我知道。” 我望着田间弯腰劳作的农人,暮色里他们的脊梁弯成沉重的弧度。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春种秋收的辛苦,遇上灾年连饭都吃不饱。劳动是光荣的,可这年月的苦,不是几句话能说清的。” 风掠过屋檐下晾晒的草药,带着淡淡苦涩。 “但你不同,过儿。你生来就该去看更广阔的天地。” 少年猛地抬头,眼睛亮得惊人。 我揽住他单薄的肩膀,继续说道:“跟着我学认字、练武功,将来你会成为名震江湖的大侠。不必守着巴掌大的村子,不必在土里刨食一辈子。你会有雕梁画栋的大宅子,廊下种满四季鲜花,漂亮的婢女捧着茶水候在对廊前,忠心的家丁守着朱漆大门。晨起着朝阳练剑,傍晚在书房读书,连穿衣吃饭都有人悉心照料。” 杨过咽了咽口水,喉结上下滚动:“真的能……” “当然。” 我指着天际最后一抹霞光,那里正有孤雁振翅掠过。 “那些嘲笑你的话,不过是井底之蛙的聒噪。等你成为大侠,骑着快马衣锦还乡,他们就会明白——你走过的路,是他们一辈子都望不到的远方。” 晚风卷起少年鬓角的碎发,他挺直脊背的模样,恍惚间已有了几分侠客的英气。 夕阳的余晖洒在小院里,杨过捧着热气腾腾的大饼,脸上终于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金黄的饼皮泛着油光,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这是他最爱的食物。 他一边咬着饼,一边抬起头看着我,眼中满是信任与期待。 在这个单纯的孩子心中,我许下的每一个承诺,都如同天上的星辰般闪耀,终会一一实现。 然而,我深知, 光靠口头承诺是远远不够的。 随着杨过在文化课上逐渐站稳脚跟,是时候教他真正的本事了。 摆在他面前的,是我精心挑选的三门内功心法——春水诀、混元功和紫阳神功。 我将三本手抄秘籍摆在石桌上,耐心地向杨过解释:“这三门内功各有千秋。春水诀虽能快速提升功力,却有一定的副作用;紫阳神功威力强大,但以你现在的年纪还难以承受。相比之下,混元功最为稳妥。” 我拿起混元功的秘籍,轻轻抚摸着泛黄的纸页。 “我将它改良后,取名为动静阴阳十二式,共计二十四式。这不仅是一门炼精化气的内功,更能强化五脏六腑,锻炼四肢百骸,让你以后天之体修炼出先天的大力。虽然它没有突出的属性,但胜在安全无害,修炼过程中绝不会走火入魔。待你练成此功,无论是转修紫阳神功,还是尝试春水诀,都能事半功倍。” 杨过听得入神,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在我的指导下,他很快就入门了。 看着他认真修炼的模样,我知道,这不仅是武学上的进步,更是我们之间信任的深化。 这份努力与成果,也渐渐打动了穆念慈的心。 曾经那个对我始终保持距离的女子,终于放下了心中的防备。 她主动为我缝制新衣,为我泡制香茗,眼神中多了几分温柔与依赖。 我明白,她愿意嫁给我,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杨过。 穆念慈曾无数次在深夜辗转反侧,担忧自己改嫁会让杨过受到委屈。 她见过太多虚情假意的人,婚前甜言蜜语,婚后却对继子冷眼相待。 而我,用行动打消了她的顾虑。 我放弃了科举之路,放弃了出人头地的机会,只为了能留在他们身边。 我在她病重时全力相救,却从未有过半点非分之想。 我对杨过的教导,更是倾注了全部的心血,从无半分敷衍。 她终于明白,我对他们母子的好,是发自内心的真诚。 就像她说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是真好还是假好,时间会给出答案。” 小杨过是个让人心疼又喜爱的孩子。 尽管从小吃苦,却始终保持着天真烂漫的性格和聪明活泼的生活态度。 我知道,这一切都离不开穆念慈的悉心教导。 虽然她无法给杨过富足的物质生活,但那份深沉的母爱,如同春雨般滋润着杨过的心灵,让他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着善良与正直。 后来,郭靖的出现,更是为杨过的人生注入了新的力量。 那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教诲,让杨过在善良的基础上实现了精神的升华,最终成为了名震江湖的神雕大侠。 而此刻,看着眼前这对幸福的母子,我知道,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为了他们,我愿意倾尽所有,陪着杨过一步步成长,守护这份来之不易的温暖与幸福。 秋阳斜照时,我蹲在院子里的案板前磨刀,铁锈混着火星簌簌落在青石板上。 隔壁王婶端着半筐晒干的柿饼探进头来:“新郎官还亲自动手啊?” 我笑着应她,刀刃划过肥硕的猪扇骨,暗红色的血水顺着木纹蜿蜒而下,在地上洇出小小的梅花。 穆念慈正坐在堂屋门槛上纳鞋底,针脚细密如星子。 她不肯戴凤冠霞帔,只换了件簇新的月白棉布衫,鬓边别着朵刚摘的野菊花。 我们商量婚事那晚,她望着窗外的月亮轻声说:“别折腾了,咱俩都是没根的浮萍,简简单单就好。” 天没亮透,我就架起了三口大铁锅。 柴火噼啪作响,猪油在锅里咕嘟冒泡,整块的五花肉入锅时溅起金黄的油花。 村里的婆娘孩子们围在篱笆外张望,张大娘踮着脚喊:“哟!这半扇猪怕有百来斤吧?” 我往灶膛里添了把干柴,浓烟裹着肉香漫过整个村子。 晌午时分,随礼的人陆续来了。 李瘸子瘸着腿抱来个粗陶盆,盆口还沾着泥点。 赵家媳妇挎着竹篮,里头躺着两床补丁摞补丁的棉被。 我接过礼,转身从热气腾腾的木桶里舀出一碗肉,油汪汪的汤汁顺着碗沿往下淌,码得紧实的肉片颤巍巍地堆着,在阳光下泛着琥珀色的光。 “使不得使不得!” 收礼的妇人惊呼着后退。 “哪有回礼比彩礼还重的?” 我把碗硬塞进她手里:“婶子尝尝,炖了整整三个时辰呢!” 人群里爆发出哄笑,有人打趣说这碗肉够自家吃五天,还有人说我比镇上的员外还阔气。 院里的长凳不够,大家就捧着碗蹲在墙根吃。 夕阳把人影拉得老长,此起彼伏的咂嘴声里,张大啃着骨头含糊不清地说:“我家过年也没这排场!” 崔二举着碗跟人碰,汤汁洒在粗布衣襟上也不恼,直说这肉炖得比他娘做的还香。 那几日,整个村子都飘着肉香。 有人用剩下的肉汤煮野菜,有人把肉片切成丁炒茱萸,还有人把骨头熬成汤给孩子补身子。 穆念慈把乡亲们送的陶罐洗净,插上野菊摆在窗台上,破陋的土坯房顿时有了家的模样。 深夜收拾完碗筷,我和她坐在门槛上数星星。 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狗吠,她忽然说:“你看,这些盆盆罐罐,倒比金镯子银簪子实在。” 我握住她粗糙的手,月光落在她鬓角的菊花上,像撒了一把碎银。 灶膛里未燃尽的柴火忽明忽暗,映着满院狼藉,却比任何婚宴都热闹。 第4章 修屋计划 江南的梅雨淅淅沥沥,打在牛家村的青瓦上。 我倚着木窗,看檐角垂落的雨帘将暮色晕染得愈发朦胧。 案头放着穆念慈新纳的鞋底,针脚细密,却始终隔着层薄纱般的疏离。 成亲那日,她凤冠霞帔下的面容苍白如纸,红烛摇曳间,我望见她耳后的朱砂痣微微颤动。 本该洞房花烛的夜,我抱了床棉被睡在堂屋长凳上,听见内室传来压抑的啜泣。 梁间燕子扑棱棱掠过,惊落几片欲坠的花瓣,在青砖地上碎成暗红的斑痕。 “爹,买了桂花糕!” 杨过太聪明了,早早就知晓了改口,让我说不出什么,只能给多多点的零用钱。 清脆的嗓音撞破思绪。 他虎头虎脑地冲进屋,怀里油纸包还冒着热气,沾着零星的糖霜。 我笑着接过糕点,塞给他十个铜钱:“去给你娘买匹绣着并蒂莲的缎子,剩下的买糖人。” 孩子眼睛亮得像浸了晨露的黑葡萄,攥着钱一溜烟跑了。 穆念慈从灶间转出来,围裙上还沾着面屑。 她望着桌上精致的早点,眉头蹙成两弯细月:“又破费了......” 话未说完,瞥见我手边新添的胭脂盒,脸色陡然变得比瓷碗还白。 那是苏州运来的上好胭脂,我特意挑了最娇艳的石榴红,此刻却在晨光里泛着刺目的光。 我执起她微凉的手,指尖触到掌心的薄茧。 当年比武招亲时,这双手还柔若无骨,如今却被岁月磨出了棱角。 “娘子,”我望着她躲闪的眼睛,“我知道你心里有他。” 她猛地抽回手,绣帕从袖间滑落,露出腕间的银镯——正是杨康当年送她的定情之物。 雨不知何时停了,夕阳斜斜照进堂屋。 我捡起绣帕,轻轻放在她膝头:“咱们去嘉兴城吧,那里有最好的绸缎庄,有说书唱曲的茶楼,还有......” 我顿了顿,喉间发紧。 “有能让你真正开心的日子。” 她垂眸不语,发丝遮住半张脸,只余我给她买的珍珠项链随着呼吸轻轻晃动。 窗外传来杨过欢快的歌声,混着小贩的吆喝声飘远。 我起身添了盏茶,茶汤在粗陶碗里漾起涟漪。 或许正如这茶汤,有些事急不得,总要等火候到了,才能品出其中真味。 屋檐下,那对燕子又衔来新泥,在旧巢边筑起温柔的期许。 屋檐的青苔顺着瓦缝蜿蜒,我抚过斑驳的门框,指腹触到刻着字的门楣。 青砖上还留着雨蚀的痕迹,恍惚间似乎看见二十年前,郭杨两家在此把酒言欢的场景。 穆念慈现在栖身的,正是杨铁心当年的旧宅,而我脚下这片土地,原是郭啸天的故居。 还记得买下这座宅子那日,掌柜的算盘拨得噼啪响:这位客官好眼力,这可是上好的良家旧居! 过户文书上的墨迹未干,我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就看见隔壁院里,小小的杨过正踮着脚够树上的枣子。 命运的丝线,早在那时就悄然缠绕。 若是按照原本的轨迹,穆念慈一去,这孩子怕是要被赶出村子,在嘉兴城外的破庙里讨生活。 想到此处,我望着灶间忙碌的身影,穆念慈正弯腰添柴,火光映得她脸颊微红,发间沾着几缕碎草。 娘子,我走到她身后,看锅里的米粥咕嘟冒泡:既然你舍不得这里,咱们就不搬。 她动作顿了顿,我继续说道:只是这宅子,我倒有个主意。 说着展开袖中画好的图纸,在灶台上铺开。 你瞧,我用木炭指着图纸,咱们把两宅的隔墙打通,空院子改成演武场,过儿每日练完功,就能在旁边的水池子里戏水。 想起孩子在泥地里打滚的模样,我忍不住笑了。 咱们的卧房重新修缮,再砌个暖阁,冬日里煮酒赏雪最是相宜。 穆念慈停下手中的木勺,目光落在图纸上新建的马厩处。 我凑近她,能闻到她发间淡淡的艾草香:往后咱们置辆雕花马车,进城采买时,过儿坐在车辕上赶马,你我在车厢里喝茶。遇上赶集,装满绸缎粮食的车子,哒哒地碾过青石板路,那才叫日子。 灶火忽然噼啪炸开,惊得她一颤。 我看见她睫毛上跃动的火星,像是落进深潭的星火,终于泛起了涟漪。 过儿的笑声从院外传来,混着新割青草的气息,飘进渐渐暗下来的暮色里。 或许,所谓家,就是在旧时光的废墟上,重新筑起有温度的烟火。 穆念慈攥着衣角的指尖微微发白,晨雾漫进堂屋,将她单薄的身影笼在纱帐般的朦胧里。 她盯着我手中的地契图纸,睫毛在眼下投出细碎的阴影,像受惊的蝶翅:相公,我们方才结婚,这日子还在后头,倘若把钱现在使完了,以后可如何是好? 梁间的燕子突然振翅掠过,惊落几片积尘。 我望着她鬓边褪色的银簪——那才是她仅有的首饰,磨得发亮的簪头还缠着半截红丝线。 记忆突然翻涌,我仿佛记起,从前记忆里,她在街头替人缝补衣物,指尖被针扎出的血珠,比绣线还要鲜艳。 你说的我知道。 我取下墙上的长剑,剑柄在掌心转了个漂亮的弧度。 但钱是赚来的,不是省来的。你从前替人浆洗衣服,双手泡得发白,指甲缝里嵌着皂角沫,一月下来,又能攒得几文钱? 剑穗扫过案几,震得图纸上的镇纸微微晃动。 晨光顺着窗棂爬上她的侧脸,我看见她耳后细细的绒毛都镀着金边。 放软了声音,从袖中取出个檀木匣子:前些日子整理祖宅,在家里发现了一笔钱。 匣盖开启的瞬间,羊脂玉扳指泛着温润的光,翡翠鼻烟壶在绸缎衬布里流转着幽蓝。 穆念慈猛地后退半步,撞到身后的木椅。 我轻轻合上匣子,推到她面前:这些只是几件无用物而已,我打算到城里换成钱,什么事也够花用的了。娘子,我既然娶到了你,是再不会让你跟我吃苦的。如今只盼着,能让你和过儿,不必再受半点委屈。 窗外传来过儿追逐蝴蝶的笑声,惊起一片麻雀。 穆念慈望着匣中珍宝,又望向我诚恳的眼睛,终于轻轻点头。 我立刻握住她的手,带着她走到院中:明日就叫工匠来,咱们先把东厢房拆了,你想要的雕花窗棂,要几重就几重! 日头悬在中天,蝉鸣搅碎了牛家村的宁静。 我踩着青石板上斑驳的树影,往村老的茅屋走去。 屋檐下晒着的干辣椒随风轻晃,在泥墙上投下细碎的光影。 还未进门,就听见粗粝的嗓音伴着碗筷叮当声传来:嘿,秀才,来蹭饭吧,你过点了! 掀开门帘,只见村老正蹲在门槛上扒拉饭食,苍老的脸上笑意狡黠,浑浊的眼睛却在我新换的青布长衫上多停留了两秒。 我知道他话里藏着暗刺——前日婚宴上,我给每家都送了一碗红烧肉,在这清贫的村子里,确实算不得低调。 老叔好兴致。 我笑着在石墩上坐下,从袖中掏出油纸包的桂花糕。 刚巧路过糕点铺,想着您爱吃甜的。 村老将筷子往碗沿一搁,伸手接过糕点时,指节上的老茧擦过我的手背:结个婚把家底都抖搂出来了?莫不是要学那瘦马炫富,最后落得个精光? 话虽冲,眼底却泛着长辈的关切。 我望着院角啄食的老母鸡,斟酌着开口:老叔,实不相瞒。我和木娘子既已成亲,就想把两家宅子合二为一。 从怀中取出卷好的图纸,在石桌上缓缓展开,这边挖个荷花池,过儿夏日能戏水;那边建个练武场,请个武师教他拳脚。 村老夹着腌菜的筷子掉在碗里,浑浊的眼珠瞪得老大:你,你还有钱? 皱纹里都写满了难以置信。 我将一块玉扳指从袖中露出半截,温润的光泽映着老人震惊的脸:前些日子收拾祖宅,在夹层里发现了些物件。变卖之后,倒也能让日子宽裕些。 村老抹了把嘴,蹲身凑近图纸,烟袋锅子在鞋底敲得梆梆响:可你从前卖了地...... 话音未落,我已笑着打断:老叔,从前没发财种地糊口,如今有了营生,何苦再面朝黄土? 见他眉头紧皱,又补充道:我打算在嘉兴盘间书局,自己写些话本传奇,总比种地强。 哈哈哈! 村老突然拍腿大笑,烟袋锅里的烟灰簌簌掉落,看不出来啊,你这酸秀才还挺有主意! 他一把夺过图纸,老花眼几乎要贴到宣纸上,布满裂纹的手指点着图上的飞檐翘角。 这雕花窗棂得请徽州的工匠,还有这水池...... 蝉鸣声渐渐歇了,日影在图纸上慢慢西移。 我望着村老认真比划的模样,忽然觉得,这方小小的村落,倒也藏着最朴实的温暖。 暮色将牛家村染成黛青色时。 我和村老开始为了钱争了起来。 我给老头看了人的设计图纸。 结果老头尽说一些让我花大钱的傻事。 我大为不满。 “行了,老叔。” 我笑着打断他。 “您别这这那那的了,我不是那冤大头花那麻烦钱。您普通一点,就用村子里的人,你看要多少钱。” 老头先是一愣,继而仰头大笑,笑声惊飞了槐树上的麻雀。 他用烟杆敲了敲我的肩膀:“我刚刚是诈你的,就看你有钱了飘不飘。挺好,挺好的呀。还是好孩子。就该这样,我告诉你,你这房子,贵了修,在临安,一千贯都挡不住。但在咱们村子自己搞,五贯钱我就帮你搞定。” “五贯钱,这么便宜?”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临安城那些气派的酒楼,一桌酒席都不止这个数。 老头将烟袋别回腰间,背着手在院里踱步,苍老的声音里带着几分骄傲:“傻小子,人家往贵的修造,那砖瓦木石,家私摆设,哪一样不是要钱。但你这是咱村自己造,既不需要深山里采石伐木,也不需要特定的珍材,唯一贵点的,恐怕就是青水大条石,但你这一间房宅才需要多少?花不了几个钱,如果用别人选材剩下的边角料,更是可以大省一笔,所以老夫才说,五贯钱足矣,这里面主要是干活人的伙食饭钱,其余真不多了。” 我心中一震。 这些年走南闯北,见过太多巧舌如簧的商人,却从未听过如此实在的盘算。 眼前这个满脸皱纹的小老头,说起营造之事竟头头是道,举手投足间隐隐透着股世家风范。 “老爷子,说定了,五贯钱,事成了,我再饶您两头大肥猪!” 我握住他粗糙的手。 老头笑得露出缺了半颗的门牙:“秀才,你可说好了,我可等你的大猪了。” “您老也放心,你啥时开始,我什么时候进城,立马的给您买猪。” 当晚,月光爬上屋檐时,我家门前突然热闹起来。 隔壁张大伯、赵家兄弟,还有村尾的猎户,举着火把堵在篱笆外,争着要帮我修缮房屋。 我正不知所措,老头不知从哪冒了出来,他站在台阶上,用烟杆敲了敲门框,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都散了!秀才家的事,我已经都给应下了!” 人群渐渐散去,我望着老头单薄的背影,忽然想起村里的传闻。 听说他年轻时曾在东京的营造司当差,后来东京城破,一家老小南下逃难,才在牛家村隐姓埋名。 如今看来,那些传闻并非空穴来风。 “明天就开工,让你崔二嫂子准备食物。” 周老头转过身,“不过你钱得准备好,还有开工了你住哪儿去?” 我从怀里掏出沉甸甸的钱袋,五千枚铜钱在月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钱在这,开工我去嘉兴避一避,你懂的。” 周老头接过钱袋,手指轻轻摩挲着铜钱,忽然笑了:“得,你一大早走,这的事交给我,我家有一辆骡车,你就用它带你娘子到城里逛逛吧。” 看着他步履蹒跚地消失在夜色中,我不禁感叹。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个看似普通的小老头,不仅帮我省下了一大笔钱,更让我明白,这世间最珍贵的,往往是那些藏在平凡岁月里的真心与智慧。 第5章 一家人 骡车碾过青石板的声响混着车辕吱呀,我与穆念慈并坐在车厢里,车帘被风掀起又落下,卷进些许嘉兴城郊的稻穗清香。 她低头为杨过补着袖口,孩童早已在颠簸中沉沉睡去,怀中的布老虎压出褶皱。 “这嘉兴城的路倒是比牛家村的山路好走些。” 我随意搭话,目光掠过车窗外渐密的屋舍。 穆念慈抬头浅笑,发丝被斜射进来的阳光镀上金边:“早年义父说过,嘉兴最是繁华……” 话音戛然而止,她指尖顿了顿,又飞快穿梭起银针。 我望着她眉间若有若无的愁绪,想起这一路她总在避开提及过往,便转了话题说起市集上见过的糖人摊。 暮色漫过城墙时,平湖客栈的灯笼已在街角摇晃。 雕花木牌上“百年老店”四字被岁月磨得模糊,伙计的吆喝声混着灶间飘出的葱油香扑面而来。 穆念慈攥着衣角张望,见我要订上房,忙拽住我袖口:“使不得,普通客房就……” 我佯装没听见,往柜上拍了串铜钱:“两间上房,要临街的。” 余光瞥见她欲言又止的模样,心里泛起微不可察的酸涩。 推开房门,霉味裹着陈年木屑气息涌来。 雕花窗棂缺了半角,褪色的锦被上依稀可见几处补丁。 我甩下包袱便瘫倒在床上,听着隔壁穆念慈哄杨过洗漱的细语,沉沉坠入梦乡。 内力如暗流在经脉中游走,恍惚间似有龟甲纹路在丹田浮现,玄色虚影裹挟着寒冽水汽,将淤积的旧伤尽数涤荡。 再睁眼时,晚霞正染红窗纸。 我长舒一口气,运转内力竟觉气海翻涌,比在碧血剑世界时更显雄浑。 掌心凝出半透明的龟形虚影,所过之处空气泛起涟漪,精神力如蛛网般扩散,甚至能清晰捕捉到楼下食客碗筷相碰的震颤。 敲门声响起,穆念慈领着蹦跳的杨过进来。 孩童举着支糖画兔子,糖浆在余晖里闪着琥珀色的光。 “相公,这钱你收着。” 穆念慈将铜钱轻轻放在桌上,鬓边沾着些许柳絮。 “过儿说要等你一起吃。” 我望着她攥得发红的指尖,知道她太久没有接触过这么多钱,以至于给她钱,她都不知道怎么花了,因为总是这个舍不得那个不舍得,以至于蹉跎到现在也没定下主意。 平湖客栈愈发嘈杂。 邻桌醉汉拍着桌子猜拳,痰盂里浑浊的液体泛着恶臭,咳嗽声此起彼伏。 穆念慈下意识将杨过护在身后,苍白的脸色让我心头一紧。 “去烟雨楼吧。” 我抄起外衣披在她肩上,在她惊讶的目光中牵过杨过的手。 “听闻那里临湖,景致倒也配得上我们一家子人” 踏着最后一抹暮色出了客栈,远处月波楼飞檐如鹏鸟振翅,南湖水面碎金点点。 穆念慈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睫毛在眼下投出蝶翼般的阴影。 我忽然觉得,这新生的内力与虚影,或许能真正护得这对母子周全。 踏入烟雨楼时,檐角风铃叮咚作响,混着说书人激昂的醒木声。 雕梁画栋间仍带着新漆的气息,却掩不住梁柱交接处刻意保留的焦痕——那是完颜洪烈当年一把火留下的印记,如今倒成了这新楼最独特的招牌。 客官您瞧,这根楠木梁可是当年唯一没烧尽的物件! 跑堂的伙计一边擦着八仙桌,一边眉飞色舞。 郭大侠死守襄阳那会儿,城里百姓自发捐钱,照着老图纸一砖一瓦垒起来的! 我往他掌心塞了几枚铜子,他立刻压低声音:要说这背后东家……您听说过陆家庄的陆展元吗? 二楼临湖雅间,窗棂推开便是满湖碎银般的波光。 穆念慈替杨过擦去嘴角饭粒,孩童正支着下巴听楼下说书人讲郭靖弯弓射大雕的桥段。 我摩挲着青瓷酒盏,想起陆乘风在太湖畔的庄院,当年他设下的归云庄机关重重,往来商船的过路费流水般进账,难怪能悄无声息为侄儿置下这份产业。 黄酒在锡壶里煨得温热,琥珀色的液体倒入杯中泛起细密酒花。 入口醇厚绵柔,回甘里带着几分江南特有的清甜,与桃花岛的竹叶青又有不同。 目光扫过邻桌食客,有书生模样的人就着茴香豆小酌,也有挑夫卸下扁担大口灌酒,倒应了这楼雅俗共赏的名号。 窗外风掠过湖面,掀起阵阵涟漪,远处画舫传来丝竹声。 想来陆展元也是聪明,将产业藏在这鱼龙混杂的嘉兴城,既借了郭靖的侠义之名,又用市井烟火气掩去了江湖恩怨。 楼下的说书声渐入高潮。 郭靖郭大侠率领丐帮弟子,杀得金兵丢盔弃甲! 满堂喝彩声中,我又饮下一口温酒。 黄酒的温润顺着喉间滑入腹内,忽然明白为何这酒终究敌不过白酒的盛行——现代人哪还有这份耐心候着酒温? 可这等待的过程,恰似品味江湖,总要慢些,才能尝出个中真味。 穆念慈执起白瓷酒盏的指尖微微发颤,温黄酒的热气氤氲而上,在她眼下晕开一片朦胧。 我见她轻抿一口,喉间滚动的弧度凝滞片刻,仿佛将那些沉甸甸的往事都吞咽进了心底。 酒液顺着杯沿蜿蜒而下,在木桌上洇出暗黄的痕迹,倒像是时光晕染的旧画卷。 她望着杯中晃动的倒影,轻声开口:小时候义父常说,黄酒要配着故事喝才够味。 她的声音很轻,却裹挟着陈年旧事的重量。 那时他总把我抱在膝头,从杨家将的忠烈讲到岳武穆的满江红,说到兴起就倒一小盏酒,让我尝那辛辣滋味。 记忆里的杨铁心总带着烈酒的气息,铜锣声一响,十八般武艺耍得虎虎生风。 围观百姓的喝彩声中,铜板雨点般落进竹筐,他弯腰拾起时,腰间的酒葫芦总会晃出清脆声响。 那些铜钱大多换成了酒肉,父女俩就着月光对酌,听义父讲江湖上的奇闻轶事。 那时的穆念慈不懂何为生计艰难,只觉得酒香里的江湖都是豪迈与热血。 可命运的转折来得猝不及防。 当杨铁心的身影永远定格在那个雪夜,穆念慈才惊觉自己从未真正了解过生活的残酷。 她试过在闹市舞枪弄棒,可当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如芒在背,当轻薄的言语混着零星铜板砸在脚边,她终于明白,这江湖从来不是男女平等的戏台。 带着襁褓中的杨过,她不敢再奢求义父那样的风光。 清晨去码头帮人洗衣,正午在包子铺打下手,深夜还要纳鞋底换钱。 铜板一枚枚积攒,她数得比谁都仔细,因为这每一文钱都凝结着提心吊胆的汗水。 窗外的南湖泛起粼粼波光,对岸传来卖花女的叫卖声。 穆念慈望着杯中黄酒,忽然苦笑:蓉儿闯荡江湖,背后有桃花岛的千顷碧海。我呢? 她的指尖无意识摩挲着杯壁。 我只有怀里的过儿,和这永远也还不清的江湖债。 南湖的风掠过窗棂,掀起穆念慈鬓边一缕青丝。 她握着酒盏的手突然剧烈颤抖,温热的黄酒洒在衣襟上,晕开深色水痕。 我还未及开口,便见她眼眶瞬间泛红,泪珠大颗大颗砸在木桌上,惊起几粒酒花。 远处说书人的惊堂木声混着鼎沸人声,却掩不住她压抑的抽噎。 目光不经意扫过邻座,杨过正埋首于青瓷碗中。 十个足有拳头大的鲜肉粽堆成小山,此刻已去了半数。 少年腮帮鼓得像小松鼠,油光从嘴角一直漫到脖颈,连衣襟都沾着米粒。 蒸腾的热气模糊了他专注的眉眼,唯有吞咽时急促起伏的喉结,泄露了许久未曾饱餐的饥肠辘辘。 当心积食! 我敲了敲他的碗沿,惊得少年猛然抬头。 他满嘴糯米支支吾吾,手里还攥着半个没吃完的粽子,模样活像偷食的小兽。 穆念慈慌忙用帕子擦拭泪痕,却被我抬手拦住。 先别喝汤。 我从袖中取出了几枚肉好的铜钱拍在桌上,唤来伙计要了酸梅汤,又掏出一管沉香点燃。 等这香燃尽再喝,肠胃得慢慢调理。撑坏了胃可就麻烦了。 杨过盯着明灭的香头,喉结不住滚动,忽然红着脸把剩下的粽子推到母亲面前:娘,你吃。 穆念慈望着儿子沾着油渍的小手,又看看我点燃的香,睫毛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珠,嘴角却不自觉弯起。 她轻轻将粽子推回去,指尖拂过杨过乱糟糟的头发:过儿吃,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沉香的青烟袅袅升起,在暮色中勾勒出温柔的弧线。 穆念慈的目光在我与杨过之间流转,眸光渐渐变得柔和。 当她伸手替儿子擦去嘴角饭粒时,指尖带起的温度仿佛也暖了整个雅间。 窗外的南湖泛起细碎金光,将三人的影子叠在一起,倒像是寻常人家的温馨画面。 或许在这一刻,那些漂泊的苦、往昔的伤,都随着沉香化作了袅袅轻烟。 而烟火人间最朴素的温情,正悄然在这一方小天地里生根发芽。 烟雨楼的雕花窗棂外。 穆念慈倚着栏杆,望着南湖上摇曳的画舫,鬓边的银簪在烛火下泛着冷光。 她的背影单薄如纸,却始终保持着倔强的挺直,仿佛将半生风雨都化作了这道坚不可摧的屏障。 我见过太多江湖儿女的爱恨纠葛,却独独看不懂穆念慈。 好在。 我终于明白。 打动穆念慈的从来不是金银珠宝或豪言壮语。 你对她再好都是没用的。 她反而会警惕你,小心你,对你保持距离,甚至会离你远一些。 之所以如此,是这个时代的错。 南宋的世道对女子太过苛责。 李清照那样惊才绝艳的女子,为了挣脱不幸的婚姻,不惜以坐牢为代价。 穆念慈见过太多女子被当作货物般买卖,见过太多寡妇在流言蜚语中艰难求生。 所以她宁愿带着杨过在牛家村的破屋中艰难度日,靠给人浆洗衣物换几文铜钱,也不愿轻易托付终身。 杨康留给她的,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 甜言蜜语消散后,只剩孤儿寡母在世间飘零。 她独自咽下分娩的剧痛,在寒冬腊月里典当最后一件干净完整的衣裳换米粮,用单薄的身躯为杨过遮风挡雨。 那些暗夜里偷偷落下的泪水,早已将她的心淬成了坚硬的铠甲。 而今,看着我真正对着她的儿子好。 终于让她解冻那颗已经冰封了的心。 其实。 当初。 如果不是我救了她的命。 不是我以内力护住心脉。 我们长时间这样肌肤相亲。 她也不会打破心防,最终选择嫁给了我。 就这,她也犹豫了好久。 期间还有小杨过在吹枕头风。 现在她至少觉得,自己的选择没错。 过儿,少吃点。 她的声音轻柔,带着江南女子特有的软糯,却掩不住眼底的疼惜。 少年满嘴油光,腮帮子鼓得像塞满栗子的松鼠,含混不清地应着,手里却还攥着半个肉粽不肯松。 我笑着打趣:瞧瞧这小肚子,再吃可装不下南湖菱、文虎酱鸭了。 杨过顿时瞪大眼睛,肉粽悬在嘴边僵住,委屈巴巴的模样逗得穆念慈笑出声,抬手轻轻捶了我一下。 这一捶带着温度的力道,让我心头微动。 吩咐伙计打包时,穆念慈欲言又止的神情,与杨过欢呼雀跃的样子相映成趣。 她总这般,将自己的需求藏得很深,深到连年幼的杨过都以为母亲永远不饿。 直到某个寒夜,少年被母亲肚子里的肠鸣声惊醒,才发现蜷缩在旧棉被里的穆念慈,正把最后半块硬馒头掰成碎末,哄他吃下。 谢谢爹! 杨过脆生生的童音撞进耳膜,让我恍惚间竟有些鼻酸。 他晃着脑袋,辫子在脑后欢快地甩动,眼中闪烁的星光比南湖上的渔火更亮。 我忽然想起郭靖在襄阳城头高呼侠之大者的模样,那声呐喊曾如惊雷,劈开了杨过心中的迷雾。 而此刻,在这烟火缭绕的酒楼里,在一碗温酒、十个肉粽的寻常光景中,新的种子正在悄然生长。 穆念慈安静地收拾着食盒,发间的木簪泛着温润的光泽。 她总说牛家村的月光最干净,却不知自己眼底流转的温柔,早已胜过万千月色。 我望着这对母子,忽然意识到命运的奇妙——当年那个在比武招亲台上倔强的少女,如今已在岁月里淬炼成坚韧的母亲;而这个曾在破庙中挨饿的孩童,或许将走出与原着截然不同的江湖路。 夜风穿堂而过,送来南湖的水汽。 杨过蹦跳着去看街边的糖画摊,穆念慈快步跟上,裙裾扫过青石板。 我望着他们相携的背影,忽然期待起明日的朝阳。 江湖路远,谁又能说清,这烟火人间的温暖,不会孕育出另一段侠骨柔肠的传奇? 第6章 安家立业 窗外的梆子声敲碎五更天,我在混沌中翻了个身,却撞进一片温软。 恍惚间睁眼,才惊觉穆念慈正跪坐在床沿,素白的中衣半敞着,露出一截藕荷色的里衣,鬓边碎发垂落,将她泛红的耳尖遮去大半。 “快些起来。” 她别过脸去,手腕却像铁钳似的扣住我的胳膊。 “日头都要晒到屁股了。” 我慌忙撑起身子,后脑勺却“咚”地撞上雕花木梁。 平湖客栈的客房虽大,却也是将就着把通铺改作床铺,床榻紧挨着屋檐下的斜梁,稍不留神就要碰头。 昨夜入睡前,我特地将枕头挪到最外侧,可此刻被褥早已乱成一团,也不知是何时蹭到了她身边。 穆念慈已经利落地披上外衫,青丝随意挽了个髻,银簪斜插的模样倒比平日晨起梳妆时更显英气。 她弯腰收拾散落在床脚的包袱,腰间软丝绦的穗子扫过我的脚踝,带起一阵酥痒。 晨光从雕花窗棂漏进来,在青砖地上投下斑驳光影。 穆念慈将洗漱用的铜盆重重搁在条案上,水花溅出盆沿,在粗布裙裾上洇出深色水痕。 我望着她故作镇定的背影,喉结不自觉地滚动——这大概是我闯荡江湖以来,最令人心慌的清晨。 “该起身了。” 她的声音带着晨起的沙哑,却依旧动听。 虽然我们只是合衣而卧,可这一夜,仅仅是闻着她身上的幽香,便已觉十分满足。 在穆念慈的照料下,我洗漱完毕。 铜镜里,她递来毛巾的身影温柔而娴熟,晨光透过窗棂洒在她身上,给她披上了一层朦胧的光晕,那一刻,竟让我有些恍惚。 出了客栈,阳光正好。 嘉兴城的街道热闹非凡,与宁静的牛家村相比,这里的繁华让人目不暇接。 街边商铺林立,吆喝声此起彼伏,琳琅满目的商品摆满了货架,处处都透着生机勃勃的气息。 我迫不及待地拉着穆念慈和过儿直奔成衣铺。 踏入店铺,绸缎的光泽在阳光下流转,绣娘们飞针走线的哒哒声,混着香料的气息扑面而来。 量尺寸时,过儿有些害羞地扭捏着,我笑着揉了揉他的头,照着比他实际尺码大一二号的样子,为他挑了三件不同款式的衣裳。 一件月白色的小褂,衬得他愈发清秀。 一件藏青色的长衫,透着几分沉稳。 还有一件明黄色的短打,活泼又亮眼。 穆念慈见状,连忙阻拦:“一件就够了,孩子长得快,买多了浪费。” 我却不以为然,“这哪够?一件穿的,一件换的,还得有一件备用的。再说了,要不是怕你说我铺张,四套都不算多。” 我顿了顿,又道:“一会儿再去布料庄子,把一年四季的料子都买齐了,往后就有劳娘子的巧手,给我们做衣裳了。” 听了这话,穆念慈脸颊微红,不再多言。 为她挑选衣裳时,我格外用心。 最终,她选了一件深蓝色的襦裙,衣料柔软顺滑,绣着淡雅的兰草花纹。 当她换上新衣的那一刻,仿佛有一束光突然照亮了整个店铺。 往昔被贫困生活掩盖的秀色,瞬间绽放开来。 那深蓝色衬得她肌肤胜雪,眉眼间的三分英气与七分柔美相得益彰,恰似当年让杨康一见倾心的模样。 我又特意为她挑了一双丝足绣鞋,鞋面绣着精致的并蒂莲,缎子泛着柔和的光泽。 当她穿上绣鞋的那一刻,纤细的足踝与绣鞋相得益彰,仿佛连鞋子都染上了她身上的幽香。 看着焕然一新的穆念慈,我心中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情愫,只愿往后的日子,能让她一直这般明媚动人。 指尖抚过穆念慈换下来粗布衣襟上的褶皱,我望着镜中穆念慈的倩影,由衷地叹了口气。 转身在挂满衣料的木架间游走,随手取下藏青与黛绿两匹绸缎,布料垂落时泛起的微光,恰似她眸中流转的星辉。 那抹深蓝襦裙映在眼底,恍若江南梅雨时节的湖面,而我这两袭衣料,权当是绕湖而生的岸柳,虽无白衣胜雪的清逸,亦无红裳似火的张扬,却也能在市井烟火里,与她并肩织就一幅寻常人家的画卷。 “两件足矣。” 我将衣料递给伙计,余光瞥见穆念慈欲言又止的神情。 她攥着衣角的指尖微微发白,分明是在心疼碎银,可那双杏眼里藏着的感动,却比春日里初绽的桃李还要动人。 踏出成衣铺,我径直拽住她的手腕。 她惊得后退半步,发间新簪的木兰花随动作轻颤。 “使不得……” 话音未落,我已将她往首饰铺的方向带。 青石路上行人熙攘,她的新蓝裙摆扫过我的裤脚,带起细微的沙沙声。 “你瞧这簪花,过不了几日就会枯。” 我指着街边小贩竹筐里的绢花,转头看向她鬓边褪色的银钗。 “可金钗玉镯能陪你一辈子。” 见她依旧拧着眉,我放缓语气。 “人生无常,若哪日我……” 我喉间突然发紧,那些未出口的话化作叹息。 “总不能让你连换米的物件都没有。” 穆念慈睫毛剧烈颤动,眼眶瞬间漫上水雾。 她别过头去擦拭眼角,却任由我牵着迈进“宝祥斋”。 店铺虽不大,檀木柜台后摆满琳琅满目的首饰,鎏金步摇在烛火下折射出细碎光芒,翡翠镯子碰撞出清越声响,唯有她站在角落,像株误入闹市的野梅,与周遭的珠光宝气格格不入。 掌柜的捧着红绸垫的首饰盒殷勤上前,穆念慈却连连后退。 我挑出几对金镶玉的耳环,她却固执地摇头,最终在翡翠戒指与珍珠钗间徘徊许久,才怯生生地拿起一枚素圈金戒。 那戒指不过小指粗细,内壁刻着简单的缠枝纹,配着一对米粒大的金珠耳环,在她掌心轻晃。 “够了。” 她将首饰推回柜台。 “这戒指能换半石米,耳环……” 穆念慈攥着素圈金戒的手指微微发白,睫毛低垂着,将眼底的情绪遮得严严实实。 我看着她把那对米粒大的金珠耳环推回红绸垫,喉间不由得发紧——她总把自己看得太轻,轻得仿佛连几两碎银的首饰都不配拥有。 “且慢。” 我按住掌柜要收走的首饰盒,在琳琅满目的货品间迅速扫过。 指尖掠过冰凉的玉镯,触到温润的珍珠,最终落点在雕花金戒上。 这枚戒指比她选的那枚稍宽些,戒面雕着并蒂莲纹,边缘还嵌了几颗碎钻,在烛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芒。 “再加这枚金戒,珍珠耳环、金项链,还有这玉钗银钗……” 我语速极快,不等穆念慈开口阻拦,又指向柜台里的镯子。 “金镯、玉镯、银镯各来一对。” 穆念慈急得眼眶泛红,伸手就要来拦:“这太……太破费了!” 她的声音带着颤音,像是被惊雷吓到的雀鸟。 我握住她悬在半空的手,触到她掌心的薄茧,那是常年劳作留下的痕迹。 “你总说无用,可这些物件在当铺里最是抢手。” 我压低声音,在她耳畔说道:“小巧轻便,换钱容易,既不会惹人觊觎,又能应急。” 她咬着唇,终究没再坚持。 出了首饰铺,她抱着沉甸甸的首饰匣子,脚步却比往日沉重几分,时不时用幽怨的眼神瞥我一眼,那模样倒像是只受了委屈的猫儿。 转过街角,布庄的招牌在风中摇晃。 穆念慈还未开口,我已大步跨进铺子里。 空气中飘着淡淡的蚕茧气息,各色绸缎在架子上垂落如瀑。 “蜀锦十匹,白叠子、软桑各五匹,细麻八匹,平湖丝……” 我话音未落,穆念慈已慌慌张张拽住我的袖口:“使不得!这么多布料,用到猴年马月去?” “冬天蜀锦暖和,夏天湖丝透气,四季衣裳都得备齐。” 我冲她眨眨眼,又向掌柜吩咐:“劳烦店家先将货送去平湖客栈,稍后我自会结账。” 看着穆念慈欲言又止的模样,我忍不住笑出声,伸手替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发丝。 “你且放宽心,跟着我,总不会让你和过儿受委屈。” 出了布庄,日头已偏西。 街道上的吆喝声、马蹄声、孩童的嬉笑声响成一片,穆念慈抱着首饰匣子,身旁是过儿蹦蹦跳跳的身影。 我望着她发间新簪的玉钗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忽然觉得,这市井里的喧嚣繁华,都不及此刻她眼底渐渐化开的温柔来得动人。 日头高悬,暖融融的光倾洒在嘉兴城的街巷。 杨过头顶那崭新的虎皮帽子,毛茸茸的煞是可爱,帽耳随着他的步子轻轻晃动。 他一手拿着软糯的面筋人,那栩栩如生的模样,瞧着便让人欢喜。 一手攥着精巧的小糖画,糖丝晶莹剔透,映着阳光闪烁着诱人的光。 小家伙乐乐呵呵的,一步一跳,嘴里还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活像一只欢快的小鹿。 街道两旁热闹非凡,杂耍的摊子一个挨着一个。 悬绳上,艺人如履平地,身姿轻盈,在那细细的绳索上做出各种惊险的动作,引得路人阵阵惊呼。 不远处,胸口碎大石的表演者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一块块大石在他的奋力下应声而碎,周围叫好声此起彼伏。 还有耍大刀、舞大枪的,刀光剑影间,卖艺人虎虎生风的姿态尽显豪迈。 遇到那些精彩的表演,我毫不犹豫地掏出三五文钱,递给杨过让他去打赏。 小家伙眼睛亮晶晶的,蹦蹦跳跳地把钱送到艺人手中,脸上满是兴奋。 而碰到那些无趣的表演,我们便匆匆瞥上一眼,继续向前。 杨过那小模样,一会儿好奇地凑上前,一会儿又拉着我快步离开,倒也有趣极了。 没一会儿功夫,杨过脸上已经戴上了一面小狐狸面具。 那面具红扑扑的,狐狸的眼睛滴溜溜地转,衬得他愈发活泼俏皮。 我们穿梭在人群中,路过车马行时,那一辆辆精致的马车瞬间吸引了我的目光。 走进车马行,我一眼便相中了一架大号马车。 这马车外观大气,车厢宽敞,足可以驾两匹马。 想着往后载着布匹和一些物什家私,倒也实用得很。 与车行老板几番讨价还价后,最终成交。 驾着新马车,我们直奔牙行。 牙行里人来人往,那一个个牙人眼神精明,打量着每一个来客。 我一眼就选定了一个面相看起来有些奸相的牙人,在金钱的开道下,他倒是格外殷勤。 跟着他看了几处宅院后,我最终花了五十贯,买下了一所宅院。 那宅院虽不算奢华,但胜在宽敞干净,往后也算有了个安稳的住处。 坐在马车上,看着身旁的穆念慈和杨过,想着往后的日子,心中竟多了几分踏实。 嘉兴城的繁华依旧,而我们的生活,也将在这一方宅院里,缓缓展开。 穆念慈攥着房宅地契的手指微微发颤,夕阳透过雕花窗棂洒在她苍白的脸上,将那份惊惶映得愈发明显。 五十贯钱交割时,她眼睁睁看着我将沉甸甸的钱袋推给牙人,嘴唇动了动却始终没说出话来。 在她印象里,五贯钱已是寻常人家数月的口粮,此刻竟这般轻易地化作一纸房契,这让她实在难以接受。 “这……这许多钱……” 待牙人离去,她终于忍不住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 我将她轻轻搂入怀中,感受着她单薄的身躯,轻声叹道:“这下算是有个家了。” 她猛地一惊,抬起头来,眼中满是担忧:“那牛家村……” 我轻抚着她的发丝,温柔地说道:“牛家村也是我们的家。你还年轻,往后咱们还会有孩子。我得多置些产业,让过儿和咱们的孩子都能无忧无虑地长大。” 顿了顿,我半开玩笑地说:“所以啊,只好辛苦我这个当爹的啦。” 穆念慈沉默良久,终于低声问道:“相公,你打算怎么赚钱?” 她眼中满是忧虑,这些年的漂泊让她深知,在这世道讨生活有多艰难。 她曾以为凭借一身武艺闯荡江湖就能活下去,可现实却让她明白,若不违背本心去做那打家劫舍的勾当,或是像黄药师、欧阳锋那般有祖产支撑,想要安稳度日谈何容易。 我自信地一笑,道:“娘子放心,我是文化人,赚钱动动笔杆子就行了。” 说罢,我便在嘉兴城四处打听书局铺子的情况。 此时的嘉兴城,书局林立。 我穿梭在大街小巷,目光扫过一家家书局的招牌。 这些书局里,四书五经等儒家典籍占据显眼位置,但话本子的数量正悄然增多。 我留意到,不少文士正围在酒楼旁,奋笔疾书,记录着说书人的精彩段子。 郭靖义守襄阳的故事,正是通过丐帮的莲花落传唱开来,从街头巷尾传到千家万户,足见这些故事的影响力。 第7章 安定岁月 我很快发现,经营书局并非易事。 想要脱颖而出,光是摆放寻常闲书远远不够,关键在于手握最新、最吸引人的话本子。 虽说名儒大师的注释书能在短期内吸引顾客,但长久来看,唯有紧跟时势、推陈出新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在走访了多家书局后,我将目光锁定在城南一间略显偏僻的铺子。 这家书局的老板是个穷酸书生,一边苦心经营书局,一边准备科举考试。 然而,他既考不中功名,书局生意也日渐惨淡。 得知他有意变卖铺子,去临安城孤注一掷时,我心中暗喜。 在牙行里,我与他相对而坐。 那书生面容憔悴,眼中却还残留着几分不甘与执着。 我先是假意惋惜他的才华,又不动声色地暗示经营书局耽误了他的前程。 几番推拉,他竟真的以二百贯的低价将铺子卖给了我。 走出牙行,我望着手中的契约,心中感慨万千。 这书生太过天真,不知临安城物价高昂,仅凭这二百贯,怕是连个落脚之处都难寻。 但商场如战场,我若不抓住机会,又怎对得起穆念慈和孩子们的未来? 夕阳西下,我带着沉甸甸的契约回到新宅。 穆念慈见我归来,迎上来轻声问道:“相公,书局的事……” 我将契约递给她,笑着说:“放心吧,往后咱们的日子,定会越过越好。” 夜幕降临,嘉兴城灯火渐次亮起。 我站在窗前,望着这座繁华的城池,心中已然有了筹谋。 只要能写出引人入胜的话本子,经营好书局,何愁没有安身立命的资本? 而这,不过是我为家人撑起的一片天的开始。 秋雨初歇,青石巷里还残留着湿润的气息。 我站在新到手的书局铺子前,望着斑驳的匾额,心中满是期待。 这铺子虽有些破旧,但胜在位置不错,稍加整治,便能焕发出新的生机。 雇了几个工匠,经过半月的忙碌,书局焕然一新。 红漆的门窗透着喜庆,整齐排列的书架散发着淡淡的木香。 通过牙行,我请来了一位不打算读书科考的夫子当掌柜。 这位夫子饱读诗书,却厌倦了科举的束缚,他的见识与见解,正是我所需要的。 书局重新营业那日,门前挂起了大红灯笼,鞭炮声噼里啪啦地响着,吸引了不少路人驻足。 而我主推的,是我为了教杨过编写的《抡语》。 为了这本书,我耗费了无数心血,查阅了大量古籍,融入了自己对儒家思想的独特理解。 当书一印好,我迫不及待地取了一册,匆匆往家赶。 家中,杨过正坐在院子里,百无聊赖地摆弄着树枝。 看到我回来,他眼睛一亮,蹦蹦跳跳地跑过来。“爹,你带什么好东西回来了?” 我笑着将《抡语》递给他:“过儿,看看这个,这可是专门为你写的书。” 杨过接过书,好奇地翻看着,眼中满是新奇。 有书可读的杨过,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他不再像从前那样四处疯跑,而是常常坐在窗前,捧着书认真研读。 不要以为杨过是不喜欢学习的孩子,他比一般人聪明得多,学习起来也很快。 只要有新鲜、有用的知识教他,他便能沉浸其中,乐此不疲。 而这《抡语》,似乎格外对他的胃口。 一日午后,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屋内,我正给杨过讲解《抡语》中的内容。 穆念慈端着茶水走进来,在一旁坐下,静静地听着。 过了一会儿,她终于忍不住提出了质疑:“相公,你教过儿的……是……” “抡语。” 我放下书,看向她。 “啊,相公,不是论语吗?” 穆念慈一脸疑惑。 我轻轻叹了口气,耐心解释道:“娘子,你有所不知。这名叫《论语》的,是弟子为师所着,其中很多是弟子自己的领悟,又怎能和夫子真正的立意一样呢?而这《抡语》,才是夫子真正立义所在。” 我站起身,走到窗边,望着远处的青山,缓缓说道:“春秋之时,小打无数;战国之时,列国征伐。夫子生于这样的乱世,立意止戈。何为止戈?持戈乃止也。所以说,夫子体形雄魄,力非常人能及。他行走于道上,能在野外折服子路,以一人之力使万众归心。他的学问与威望,让墨翟都对他行弟子之礼。他所到之处,即便小国发兵也无法阻挡。离开鲁国时,他说‘迟迟’,满是不舍;离开楚国时,他说‘早早’,毫不留恋。他行踪天下,为诸国所敬重,最终成为圣人。也正是在他死后,才开始了轰轰烈烈的灭国大战。” 穆念慈听得入神,眼中满是惊讶。 我继续说道:“方今之天下,所读之儒,已非夫子之儒也。今之儒非儒,娘子你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现在的儒学,其实是皇帝想要的儒,而非真正的儒学了。” “大宋的皇帝,除了太祖皇帝,其余的全都是无能废物。这样的一群人,怎敢让天下子民学习夫子的真章实义?所以才选了一群废物臣子,他们所考、所学,也都是这些犬儒之学,实在不值一提。我教过儿,又不是让他去科考当废物官的,自然要他学习人世间的真本领。” 穆念慈眉目一新,感慨道:“我说这大宋怎么一直懦弱不堪,总是出一些昏君奸臣,原来是他们一直学习的都是错的。” 我笑道:“这是当然的。当年,武帝集权,董仲舒为了儒家,擅自改儒,这一改,就越来越面目全非。有了这一改,自然会有二改、三改,一改再改。试想,如此之下,现今的儒学是什么样,还用说吗?早已经离题八百里,绝非原本经义了。” 穆念慈恍然大悟,点了点头:“相公所言极是,过儿跟着你学习,真是他的福气。” 看着杨过认真读书的模样,我心中满是欣慰。希望这《抡语》,能让他在这乱世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向,成为一个有真才实学、心怀天下的人。 而我的书局,也将承载着这份希望,将真正的学问传播出去。 暮色渐浓时,我坐在书局后院的竹椅上,望着檐角低垂的灯笼,听着前堂掌柜招呼客人的声响,心中暗自思忖今日又有几个迂腐书生来闹事。 好在穆念慈没什么文化,听我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地阐述《抡语》真义,很快就被说服。 小杨过更是如获至宝,每日捧着书追着我问东问西,那双聪慧的眼睛里闪烁着求知的光芒。 另一边,《抡语》的销路却出乎意料地好。 墨香未散的书页在市井坊间迅速流传,有人击节赞叹,也有人拍案怒斥。 那些自诩正统儒学的卫道士们坐不住了,隔三岔五便有人在书局里拍桌子砸板凳,指斥我篡改经典、误人子弟。 我倚在柜台边,慢条斯理地品着茶,只要他们不动手,便由着他们闹。 毕竟,这闹市中的喧嚣,何尝不是另一种宣传? 真正惹恼我的,是有个酸秀才竟掀翻了书架。 我不动声色地摸出腰间令牌,那是与超级小丐帮约定的信物。 这是一群年纪不过十岁上下的小乞丐,却机灵得如同夜猫子,嘉兴城的每一条巷子、每一扇窗棂后的秘密,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老板,闹事的是城西王家的二少爷,刚中了秀才功名,家里开着绸缎庄。” 小乞丐阿福踮着脚,将啃了一半的肉包子藏在背后。 “他今日还去了李记茶楼,和几个书生密谋要联名上书官府……” 我随手抛给他一串铜钱,看着他雀跃着跑开,忽然意识到这些穿梭在市井缝隙里的小身影,或许比任何江湖门派都更有价值。 深夜,我将从丐帮小乞丐那里听来的秘辛说与穆念慈。 烛火摇曳中,她手中的针线顿了顿:“你是说,丐帮如今这般势微,竟是因为门派内斗?” 我点点头,往火盆里添了块炭,将北宋年间丐帮与少林寺的恩怨娓娓道来。 “当年少林寺富得流油,不过洒出些碎银子,丐帮便甘心做他们的爪牙。汪帮主这个姓氏,本就暗含讥讽。” 我冷笑一声。 “后来少林为了铲除异己,唆使丐帮去刺杀一个高手,结果误杀了那人的妻儿。那高手一怒之下,杀得江湖血雨腥风。更讽刺的是,他的儿子后来竟成了丐帮之主,还把这‘少林之狗’硬生生变成了天下第一大帮。” 穆念慈放下手中的活计,眉间满是唏嘘:“难怪我听蓉儿说起丐帮事务时,总觉得她有诸多为难。” 我见她提起黄蓉,便接着说道:“洪七公任帮主时,丐帮已是暗流涌动。净衣派与污衣派势同水火,那些富有的净衣派弟子借着丐帮名头经商牟利,与沿街乞讨的污衣派水火不容。洪七公疏懒,虽能压下明面上的争斗,却压不住底下的龌龊。” “到了黄蓉接手,她本就不喜净衣派的奢靡,又因女子爱洁的性子,重用污衣派。这下可好,等于生生砍掉了丐帮一半的力量。” 我望着跳动的火苗,想起小乞丐们透露的消息。 “不过,她倒是无意间留下了一群好苗子——那些街头流浪的小乞丐,机灵得很,稍加培养,便是最灵通的耳目。” 与小丐帮的交易愈发顺畅。 每周六傍晚,我都会在城郊的破庙里备上热腾腾的包子、香软的汤饼。 十几个小身影从墙头、瓦缝里钻出来,狼吞虎咽间,便将城中大小消息抖落得一干二净。 我将这些情报仔细整理,暗记下那些闹事书生的底细。 月黑风高夜,我身着夜行衣,穿梭在嘉兴城的街巷。 那些平日里在书局耀武扬威的书生,家中底细早已被我摸得一清二楚。 有的大户人家,金银细软藏在暗格里,我只取半数,留个警醒。 有些中等人家,我拿走他们的闲钱,让他们尝尝拮据的滋味。 最有意思的是那些装腔作势的穷书生,我连他们藏在枕头下的几文铜钱都搜罗干净,看着他们次日抓耳挠腮的模样,不禁哑然失笑。 曾有个书生扬言要报官,却在衙门前徘徊半日,最终垂头丧气地离开。 这世道本就如此,有钱时官府笑脸相迎,没钱时连门槛都跨不进去。 更何况,他们既无人证,也无物证,拿什么来治我的罪? 更重要的是,当他们意识到自己面对的不仅是个“篡改经典”的书商,而是能在暗处掌控他们命运的人时,再大的胆子也被恐惧压了下去。 如今书局前再无聒噪之声,那些书生见了我,要么绕道而行,要么强装笑脸作揖问好。 世人皆是如此,欺软怕硬的本性从未改变。 而我,借着这群小乞丐织就的情报网,不仅护住了书局,更在这嘉兴城里站稳了脚跟。 夜色中,书局的灯火依旧明亮,《抡语》的书页在风中翻动,仿佛在诉说着另一种江湖的故事。 江南的梅雨季总是缠绵,雨滴顺着青瓦屋檐连成珠帘,打在院里的芭蕉叶上沙沙作响。 我将书局的事务交给掌柜打理,每日清晨便在堂屋支起小书桌,备好笔墨纸砚,等着杨过踩着湿润的石板路跑来。 他总爱扒着门框探头,乌溜溜的眼睛先往内室瞟一眼,见穆念慈正坐在窗边穿针引线,才笑着蹦跳进来。 今日穆念慈手中的绸缎泛着柔和的宝蓝色,绣着半朵含苞的玉兰花,杨过一眼就瞧出那是给自己裁的新衣裳,嘴角的笑意怎么也藏不住,乖乖在竹椅上坐好,还不忘把沾了泥点的鞋子往凳下藏。 过儿,今日咱们接着讲《抡语》里持戈止戈的深意。 我翻开书页,指尖划过工整的字迹。杨过虽识字极快,昨日教的三十个字转眼就能默写,但字句背后的武学与处世之道,却需细细拆解。 我握着他的手,在沙盘上重新描摹字:你看这字,止戈为武,不是让人放下兵器,而是要像夫子那样,以强大的力量震慑争斗。 他歪着头沉思,忽然眼睛一亮:就像爹你教我的左右互搏!两只手打架,自己就能分胜负,就不用和别人打了! 我忍不住笑出声,轻轻敲了敲他的脑袋:小聪明用对地方了。 窗外的穆念慈也跟着笑,绣线在她指间灵活穿梭,不时抬头看一眼认真学习的儿子。 教完课业,便是每日的练功时辰。 我带着杨过在院中演练混元功的动静二十四式。 他身姿轻盈,学得极快,只是总爱耍些小聪明,把招式变得花里胡哨。 别想着投机取巧! 我按住他欲耍花招的手腕。 这混元功讲究刚柔并济,每个动作都要沉下心来。 他吐了吐舌头,重新凝神运气,晨光透过他汗湿的发梢,在青砖地上投下晃动的影子。 这样的日子惬意而安稳,直到穆念慈提起送杨过上学的事。 那日晚饭过后,她收拾着碗筷,声音有些犹豫:过儿也到了该去私塾的年纪,总在家学,会不会耽误他…… 娘子,你忘了他在牛家村的事? 我放下茶碗,目光转向正在院里追蝴蝶的杨过。 他性子要强,若有人言语冒犯,难免要起冲突。私塾里那些读死书的先生,哪能容得下他这样的性子? 穆念慈的手顿了顿,脸上浮现出忧虑的神色。 她自然记得,去年在市集上,有个泼皮嘲笑杨过没爹的孩子,结果被杨过抄起路边的竹竿打得落荒而逃。 可是……就怕他日后…… 咱们教他真本事,不比那些科举八股强? 我握住她的手。 过儿聪明通透,学兵法谋略、练武功心法,将来自有一番作为。再说了…… 我笑着看向院中的少年,他正举着树枝,有模有样地比划着招式。 让他天天能守在你身边,不好吗? 穆念慈望着杨过,眼底满是温柔:你说得对。只要他平安喜乐,在哪学都是一样。 雨声渐歇,晚霞染红了半边天。 杨过蹦跳着跑进来,手里攥着几朵沾着水珠的野花,非要插在母亲的发间。 看着他们母子相视而笑的模样,我忽然觉得,这一方小小的天地,或许就是最珍贵的江湖。 第8章 柯镇恶登场 岁月幽幽。 时间一长,穆念慈也不怎么想牛家村了。 不过,牛家村毕竟是修好了。 我就请人多赶两辆大车,载满物资的回去了。 一回去,先给村老一笔钱,感谢他。 再扔他半扇子的猪。 哎呀,这村老嘴都咧得把烂牙都露出来了。 新装修好的房子,真的挺不错的。 你可以说它土,可以说它丑,可以说它糙。 如果一下雨,肯定是一副。泥模样。 但不管怎么说,该有都有。 说起来,在牛家村,我这宅子,是第一流的,至少它大啊。 而且粗丑不去说,但充满了农民的智慧。 住这里头,别的不说,可却是冬暖夏凉。 杨过一来就到处的跑,一会儿就沾了一身的泥。 我还像老样子,一边写书,一边教导过儿。 主要还是教二十四式阴阳动静混元功。 这门功法,其实简单,但又不简单,讲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杨过学会是学会了,但却难以持之以恒。 他太聪明了,聪明人就会有很多想法。 学会了,就懒得再下功夫去。 所以我也只有耐心的,一遍遍的教。 不过,兴趣才是最重要的。 我不好一次次逼迫杨过。 于是我道:“娘子,你也会一些功夫的,不如你也教过儿一下,让他换换心情,提提兴趣。” 穆念慈知道自己会武功一事是藏不住了,也就不藏了,她放下女红,在院子里打了一套逍遥游。 这路拳法,姿势优美,活泼灵动。 能生内力,也有巧劲。 是一套称得上是上乘的武功。 任何人,学了这功夫,练到精深处,都能成为一流高手。 但也仅止于此。 这门武功,对人体潜力没有什么发掘作用。 所以修炼至顶,也只是如此了。 不过我倒明白,逍遥游和降龙十八掌一样,是维系丐帮的重要手段。 逍遥游的特性,是什么人都能去学。 丐帮弟子,往往是少年,青年,中年为中坚骨干。 这些人为什么听丐帮的命令? 原因就是,他们是普通人,什么门派也没有,加入丐帮,获得了习武的条件。 他们开始,就学逍遥游。 练到一定火候,再学降龙十八掌。 一般人,只能学几招降龙十八掌。 后续无力,无以为继。 但是,掌门,可以通过一枚大还丹,把剩下的降龙十八掌学全。 现在想想,谁家能够提供稳定的大还丹? 一枚大还丹,六十年甲子功力,起死人,肉白骨。 天下,也只有少林,才能炼出这大还丹。 这样珍贵的大还丹,丐帮凭什么拿? 那就是给少林当狗。 我忽然明白洪七公的苦心了。 他最理想的弟子,肯定不是黄蓉,而是郭靖。但黄蓉对洪七公有大恩。 郭靖吧,身份太复杂了。 好在依他和黄蓉的关系,丐帮掌门这事都一样。 目睹穆念慈这一套拳,我就已经参悟的差不多了。 各中曲秘也看得清楚明白了。 “嘿,好拳法,这闪转腾挪的劲儿,是穆家丫头吧,可还记得故人否?” 一个人在墙头说话。 穆念慈收手。 她抬眉目一看,忍不住惊喜道:“是柯大侠?!” 来人正是从前的老相识,飞天蝙蝠,柯镇恶。 要说这柯镇恶,可是一个名人。 原是——江南七怪之首,又称江南七侠,这怪不怪的,不重要,但侠是真侠。 江湖上,武功比柯镇恶高的,比比皆是,但想要让柯镇恶服软低头的,是一个也没有。 当年黄药师也顶看不上他们的。 什么武功啊,和我说话? 啥也不是,市井人物。 但柯镇恶最后仍然折服了他。 就是凭着这点死不低头的臭脾气。 黄药师认了亲,低了头,但他在生活习惯上是真和郭靖,柯镇恶和不来。 这黄药师别看是江湖人物,其实也是雅达之流,要不然他能娶冯蘅? 要知道,冯蘅是地地道道的书香门第,是读书人传家,是官宦人家的小姐。 黄药师能娶她,还是老夫少妻。 最大的关键就是,黄药师本人也是读书人世家,是官宦子弟。 所以说这叫——门当户对。 因此,官宦人家弟子的黄药师,实在是和郭靖,柯镇恶,生活不到一块儿去。 生活不到一块去——怎么办? 走。 一走了之。 别人到外走,那是危险了。 黄药师在外走,那是寻山踏雪找地玩儿去了。 他一走,柯镇恶也不乐意待了。 他一早儿的就不喜欢桃花岛。 桃花岛,说得好听,其实并不好。 一来这地方是柯镇恶的伤心地。 除了张五弟,江南七怪中五个,全死在了岛上。 你说这是什么地方? 这是妥妥的伤心地啊。 再一个。 桃花岛除了郭靖黄蓉夫妇,剩下的就是聋奴哑仆。 这一个个的,听不见,说不出。 柯镇恶是很不习惯的。 他喜欢的是繁华的烟雨江南。 是在赌坊喝酒耍钱。 这才叫舒服。 这才叫生活。 所以他也离了桃花岛,到嘉兴城逛荡起来。 在柯镇恶路过牛家村时,他也就忍不住进去看看。 结果一去,就听说了,原本住这儿,化名木易的穆念慈——结婚了! 在古代,寡妇改嫁,这可是大事。 原本应该是穆念慈死了,杨过被欺负,跑外边当乞丐,柯镇恶没寻遇到,只好到嘉兴城去喝酒耍钱快乐去了。 但现在柯镇恶发现了大新闻。 穆念慈改嫁。 她为什么改嫁? 是给逼的,还是自愿的。 老瞎子要管管。 这是天生的侠义心肠发作了。 我不去吃酒,我不去耍钱了,我要在这看看,管管。 一开始,没什么动静,一大帮子一村的老少爷们,光膀子费力气给从前郭杨二家修房宅院子。 甚至挖一条小渠,把河水引入,砌一个小水池子。 甭说。 光看着,就明白,到了夏天,别提多舒服了。 后来,穆念慈一家来了。 柯镇恶经过长久观察。 终于确定,穆念慈——算是嫁了好人家了。 柯镇恶是老江湖,他很清楚,在当前的婚庆市场,对女人有利的太少了。连李清照这样的知名才女也一脚跌了个坑。 这里还有一个原因。 当初。 杨铁心遇到他老婆,原本是想要放下这段感情的。 但江南七怪鼓动的,杨铁心一时没忍住,带着王妃跑路,结果给追兵追上。 于是,这对原本不该死的夫妻俩,双双死了。 然后,大侠们都走了,留下的是穆念慈。 所以有机会,柯镇恶是想能照顾就照顾一下的。 毕竟。 郭靖家里的那个小的,就是他给带大的。 哪知道,这一家人,生活挺好。 穆念慈端庄大气,杨过活泼可爱,那个男人也新奇有趣。 他对穆念慈,对杨过,都是极好的。 原本,柯镇恶是不喜欢杨过的。 这一来是杨康的关系。 二来呢,是杨过初相识遇时,是一副小叫花的模样。 又脏又臭,还和郭芙闹矛盾。 柯镇恶能喜欢吗? 三来是杨过当时和欧阳锋有关系。 这欧阳锋和柯镇恶有生死大仇。 柯镇恶奈何不了欧阳锋,还不能欺负一下杨过吗? 但在这里,情况发生了变化。 杨过天天被爱的包围,被教育,学抡语。 你别说,柯镇恶对论语什么的是嗤之以鼻,不怎么在乎,但对抡语觉得还挺是那么回事。 所以他听杨过学习,觉得很好。 只是吧,一直的,他挺不上手。 没出场机会。 不想太唐突。 我教杨过,动静阴阳混元功。 他听得出动功,听不出静功,不好说话。 但到了穆念慈这可不一样了。 穆念慈打的,这是逍遥游。 这套拳法,黄蓉也会。 黄蓉会的功夫很多。 但自家功夫她是学会就止。 反而却把洪七公传授的武功,是下足了功夫,别的不说,这套逍遥游拳法是经常练习的。 柯镇恶眼睛是看不见,但他耳朵好使。 这天天听,黄蓉怎么出招用劲,他光靠听的,也差不多明白。 不得不说。 单论武功,黄蓉的逍遥游不仅学得比穆念慈全,还比她好。 柯镇恶听得多了,自然也就听出来了,连忙露面。 再不借机会露面,就不知什么时候有机会了。 柯镇恶是瞎的,穆念慈眼睛却是好的。 她一眼也就认出了这大汉模样的飞天蝙蝠柯镇恶。 柯镇恶原本有个兄弟,兄弟俩闯江湖是合起来叫飞天神龙的。 敢叫这个绰号,他们的外型是极好的。 一个个都是人高马大。 但在围剿黑风双煞时,柯镇恶的眼睛瞎了不说,兄弟也死了,这下,神龙变蝙蝠了。 所以柯镇恶不喜欢别人叫他绰号。 你纵是叫他飞天蝙蝠,他也觉得你在暗中骂他瞎子。 因此,穆念慈叫他。 “柯大侠,快快请进,相公,这一位是江南大侠柯镇恶柯大侠。” 柯镇恶听得喜欢,忍不住哈哈大笑。 顿时觉得自己这一段时间的蹲守,也算值了。 我连忙对杨过道:“过儿,快过来,给柯爷爷磕个头。” 杨过看看柯镇恶,然后抓着柯镇恶的腿,道:“柯爷爷,过儿给您磕头了。” 这孩子聪明。 他生怕柯镇恶眼睛看不见,感觉不到,所以上前扶住柯镇恶的腿,再行磕头,这样柯镇恶就能清晰感觉到,杨过是在给他磕头。 柯镇恶大为欢喜,一把手就把杨过扶了起来。 “好小子,这孩子,你们教育得好啊,可不能和他爹一样走歪路了。” 说到这,柯镇恶脸色一收,道:“哎呀,我这个老糊涂,没说错话吧?” 我笑笑道:“不妨事的,有些事,其实也可以和过儿说了。今天就趁这个机会说吧,过儿,你是不是很好奇,为什么你没有亲爹,你娘也不和你说你亲爹的事?” 杨过思索一下,有些小心翼翼道:“我爹,莫不是个坏人?” 过去,他从不敢想,自己的亲爹是坏人。 他母亲那么好,那么善良,那么美丽,怎么可能会喜欢上一个坏人? 但有了我,父爱有了转移,这亲爹也没那么重要了,不再是独一无二的,也就会有了这种想法。 不过也对。 他本就是聪明人儿。 只要没了知见障,不被一叶障目,就会直指问题核心,猜想出真正答案出来。 我轻声叹道:“其实你爹还是不错的,他这个人,长得好看,可以说是玉树临风,走到哪儿,轻轻一笑,就会有很多小姑娘去喜欢。武功也可以啊,一开始的时候,郭靖郭大侠在武功上都不是他的对手。但是,上天是公平的,不会把所有的好事都给一个人,你爹这一生,不仅有亲爹,还有一个养父,他的养父是个地地道道的坏蛋,硬生生把你爹给带坏了,偏生你爹那时年轻,什么也不懂,最终被你养父骗得在外奔波,以至于最后断送了性命。” “我,我,我爹那个养父是谁?” 杨过一下子暴脾气炸开了。 我微微一笑。 “我们这么多人在,怎么可能不报仇呢,实是那个男人已经被郭靖郭大侠杀了,所以这仇也算报了。当年你爹为了养父,想要杀郭靖和黄蓉夫妇,你也听过他们的书,你知道的,郭靖和黄蓉有多厉害,一个聪明的不要不要的,一个武功高的不要不要的,你爹偏偏去对付他们,这不是找死是什么?当然,不是郭黄二人出手,是你爹想要杀黄蓉黄帮主,结果反而中了西毒欧阳锋见血封喉的剧毒,从此一命归西,你切不可把一切怪到郭大侠夫妇身上。” “啊,啊,这——” 杨过整个人都懵了。 我拍了他一下。 “好了,你爹就是该死,也和你无关,他在错误的环境,被错误的教育,走上错误的道路,可你又不会,你怕什么呢?将来,你做一个名动于天下的大侠,谁还会计较你爹的事呢。说句实话,你爹当年是想要做一些事的,不过他是一无所长,什么大坏事也没做出来,不会对你造成什么影响的。” 杨过这才感觉好一些。 他对我感激道:“爹,谢谢你告诉我实情,今后,我只认你是我爹。” “哈哈哈,傻小子,我可不就是你爹么,好好练你娘教你的功夫去。” 柯镇恶感叹道:“这么大事,你就这么简单的说了?” 我轻轻一笑。 “过儿和杨康是不一样的。他从小就被爱包围着,穆姑娘对他进行了最恰当的教育,所以这孩子一直挺正的。今后也会一直正下去。至于杨康,不是我说,我听说包氏当年一个劲的追思亡夫,对儿子根本不怎么上心教育去管,既舍不得打,亦舍不得骂,全由人家完颜洪烈教导,自然也就变坏掉了,实不能怪他太甚的。” 柯镇恶奇道:“这些事,有很多我亦不知,你是怎么知道这么清楚的?” 我微微一笑道:“有些是听娘子说的,不过娘子含蓄,没说太明白,这不是吊人胃口嘛,我就听城里说书的,都是丐帮兄弟的第一手资料,听多了,自己私下分析一下,觉得也就大差不差了,柯大侠是此事的当事人,不知我说的然否。” 第9章 七侠秘籍 柯镇恶拄着铁杖,浑浊的眼窝里似有精光闪动,闻言忽然仰头大笑,笑声震得屋檐下的积尘簌簌而落。 他摸索着捋了捋斑白的胡须,道:“你小子,可真是个精明人啊,光听一枝半截的,就比瞎子我知道的还详细。穆家小姑娘跟了你,你可要好好对她,你对她不好,瞎子我可是不答应的。” 苍老的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哈哈哈……” 我连忙赔笑,故意用夸张的语气应道:“柯大侠放心,我自然是愿意对她好的,只要她愿意,我能天天给她端洗脚水。” 话一出口,连自己都觉得肉麻,却又忍不住想逗这位严肃的老英雄松快些。 柯镇恶的铁杖重重杵在青石板上,“当”的一声脆响,他一边摇头,一边发出长长的叹息:“你小子,这叫对人家好?你纯粹是好色。唉,我不管你是好色也好,真心也罢,总之不能亏待了穆丫头。” 言语间满是对晚辈的关切,那声音虽然严厉,却也藏着几分难得的温柔。 我连连点头,郑重其事地应了下来。 本以为此番交谈就此告一段落,不料柯镇恶说完便转身,铁杖敲击地面发出“笃笃”的声响,竟是要走了。 这可不行! 我心里着急,还有好些话想问呢。 急忙抢上几步,侧身拦住他的去路,这才发觉这位盲侠虽然年迈,身形却依旧挺拔,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 柯镇恶微微皱眉,脸上露出疑惑的神色,转向我的方向问道:“你小子还有什么事?” 我整理了一下衣襟,脸上挂起恭敬又带着几分好奇的微笑,说道:“听闻,郭靖郭大侠当年,是被柯大侠几位前辈培养教导的?” 话音落下,四周突然安静下来,只听见远处传来零星的话语声,我屏住呼吸,满心期待着这位见证过无数传奇的老英雄,能为我讲述那些波澜壮阔的往事。 柯镇恶握着铁杖的指节因用力而泛白,苍老的面皮上泛起诡异的潮红。 我不过是顺着郭靖的话题,试探着提及当年江南七怪与丘处机的那场恶战,话音未落,屋内气氛陡然凝固。 “原来当年,发生了几件事。” 我斟酌着开口,目光落在他腰间那枚斑驳的铁菱上。 “第一,就是江南七怪约战长春子邱处机。他们七个人,却是不敌长春子邱处机的一人一剑。” 话音里不自觉带上惋惜,却不知这句话如同一把利刃,狠狠扎进了老人最敏感的伤口。 柯镇恶喉间发出一声闷哼,铁杖重重砸在青砖地上,惊起一串细碎裂纹:“接着说!” 他歪着头,空洞的眼窝仿佛能看穿人心,浑浊的眼球在暮色中泛着青白。 “那第二件呢?” “第二就是,七怪好不容易找到了郭靖,一起教他武功,但始终没什么成效。” 我咽了咽口水,硬着头皮继续。 “反而是丹阳子马钰,随便一教,就让郭靖的武功突飞猛进。” 空气中弥漫着令人窒息的沉默,我能清晰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像是擂鼓般撞击着胸腔。 老英雄的胸膛剧烈起伏,突然爆发出一阵刺耳的冷笑:“所以你觉得,我们江南七怪是浪得虚名?” 他摸索着上前,枯瘦的手掌几乎要贴上我的脸。 “觉得我们功夫不行,教不好徒弟?” 那掌心的老茧擦过我脸颊,带着习武之人特有的粗粝,仿佛要将多年的不甘与憋屈尽数发泄。 “柯大侠,我绝无此意!” 我慌忙后退半步,却撞翻了一旁的瓷凳,清脆的碎裂声里,柯镇恶的铁杖已经擦着耳畔扫过,带起的劲风令我头皮发麻。 他喘着粗气,声音里带着血丝:“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在看不起我?看不起江南七怪的武功?” “柯大侠,你误会了。” 我详细解说。 “全真教是帮了郭大侠很大的忙,但全真教那么大,为什么不能再出第二个,第三个,或者超过郭大侠的门人弟子?” 柯镇恶道:“哦,你是说……” “全真教那么大,高品的武功多不胜数,但却再也教不出一个郭大侠了,在下以为最关键的原因上少了七怪的武功给他打底子。不怕说句难听的话,柯大侠你们江南七怪的武功品级不高,多是在市井中自己摸索出来的,比如南希仁大侠的武功,源自于他上山打柴,打猎,又比如张阿生张五侠的武功是出自他砍猪切肉练出的刀法,还有全金发大侠千斤分秤的功夫,虽然这些武功很浅薄,但这也意味着基础,郭大侠从小被你们七侠打下了这良好的基础,所以才能在未来,接触到机缘之后,一飞冲天。而全真教中人,虽然学得武功品级很高,但却疏忽了基础,或者说没人愿意去打基础,所以也就难出第二个郭大侠了。” 柯镇恶微微一怔,脸上的怒色稍稍缓和,却依旧带着几分警惕,沉声道:“那你小子提这个,到底是打的什么主意?” 我见状,知道有了转机,赶忙说道:“柯大侠,过儿如今也渐渐长大了,已然踏上修炼之路。他天生聪慧过人,无论学什么都一点就通,可也正因如此,总是容易对事物只有三分热度。而我所教授的功夫,注重沉稳持重,讲究耐心苦修,实在与过儿那跳脱灵动的性情不太相符。我思来想去,就想着,若是能多教他一些新奇有趣的东西,或许能长久地保持他对武学的兴趣,这样对他的成长,说不定会大有好处。” 柯镇恶听了这话,先是微微一愣,随后脸上的寒霜渐渐消融,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竟是回嗔作喜。 他捋了捋胡须,大笑道:“哈哈!原来如此,你小子倒是打得一手好算盘!” 我心中一喜,连忙接着说道:“柯大侠,我确实是看重了江南七怪的功夫。江湖中武功高强之人众多,类似的功夫或许也不少,但唯有您教出了郭大侠这样名震江湖、侠肝义胆的豪杰!郭大侠能有今日的成就,与您当年的悉心教导密不可分,这其中的功夫和门道,可不是旁人能比的!”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柯镇恶被我这么一夸赞,心情大好,笑声愈发爽朗:“哈哈哈!你这小子,倒是会说话!罢了罢了,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便应下此事。不过,这功夫传授,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我得回嘉兴一趟,整理一番功法。” 我心中大喜,连忙起身,恭敬地行了一礼:“多谢柯大侠!柯大侠此番相助,这份恩情,我与过儿铭记于心!” 柯镇恶摆了摆手,脸上带着几分得意与豪迈:“好了好了,不必如此。你且等着,待我从嘉兴归来,定让那小子见识见识我江南七怪功夫的精妙之处!” 嘉兴的青石板路上,晨雾还未散尽,柯镇恶拄着铁杖立在自家门楣下。 斑驳的门扉刻着褪色的兽首衔环,门内三进院落里,老槐树的枯枝还挂着昨夜的雨珠。 这座占地半亩的宅院,是柯家三代经营绸缎庄攒下的家业,飞檐斗拱虽已略显陈旧,却仍是整条巷子里最气派的门户——谁能想到,这位威震江湖的盲侠,每日清晨都要听着仆人扫落叶的簌簌声,在回廊下打一套自创的降魔杖法。 过往的时候。 江南七怪的聚会总在柯宅的花厅。 八仙桌上摆着粗陶酒坛和卤味,朱聪那双沾满油渍的手,总能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最新鲜的桂花糕。 大哥,你这宅子该修修漏雨的房檐了! 朱聪嬉笑着往嘴里塞糕点,指间的偷天换日手法却没闲着,将柯镇恶摆在桌上的翡翠扳指顺进了袖兜。 柯镇恶冷哼一声,铁杖重重敲在青砖地上:你这梁上君子,有本事把偷来的字画裱好了挂我书房! 后院马厩里,韩宝驹正在给小黄马刷毛。 这匹黄毛的宝马,鬃毛修剪得整整齐齐,连蹄铁都嵌着精铜。 完颜洪烈曾派人送来十箱黄金求购,却被韩宝驹的软鞭抽得落荒而逃。 城郊的山脚下,南希仁的斧头劈开晨雾,新伐的杉木在他肩头码得整整齐齐。 林间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全金发背着竹篓从密林中钻出来:老南,张大哥在集上支好摊子了,今晨王员外家要办宴席! 南希仁将猎物捆上柴车,三个人的身影消失在蜿蜒的山路上。 市集里,张阿生的案板上,新鲜的鹿肉泛着油光,全金发算盘打得噼啪响。 客官,这可是南爷猎的山中猛虎,强身健体再好不过! 吆喝声与市井喧嚣混在一起,谁能想到这些斤斤计较的商贩,转身就会为了一句承诺,踏遍大漠荒原去寻一个孩子。 暮色降临时,南湖画舫上总传来清脆的剑声。 韩小莹的越女剑法在灯笼光晕里流转,莲步轻移间,剑光化作点点寒星。 看客们抛来的赏钱,她总会默默收进绣着并蒂莲的荷包——女孩子在外闯荡江湖,没钱是万万不行的。 有时柯镇恶会坐在画舫角落听曲,铁杖在甲板上轻点节拍,旁人只当他是寻常听客,却不知这位盲侠的耳力,能分辨出二十丈外船桨划水的细微差别。 月上中天,柯宅的灯火依旧明亮。 七怪围坐在火盆旁,朱聪讲着新得手的江湖秘闻,韩宝驹给小黄马喂着黑豆,南希仁擦拭着铁扁担,全金发拨弄着算盘核对账目,张阿生往火里添着木柴,韩小莹绣着新的剑穗。 柯镇恶摩挲着翡翠扳指,听着兄弟们的笑闹声,那真是一段难得的江湖岁月。 这便是柯镇恶总要来此的原因。 在这里,他总能更好的思念曾经的兄弟们。 不过这一回,他多了一些事办了。 暮春的嘉兴裹着潮湿的水汽,柯镇恶的铁杖叩击青石板,声响在空巷里格外清越。 推开老宅斑驳的朱漆门,蛛网在门楣上轻轻颤动,恍若岁月织就的叹息。 这座承载着七怪无数个黎明与黄昏的院落,此刻唯有穿堂风掠过廊下的铜铃,发出细碎的呜咽。 暗格里的檀木匣覆着层薄灰,柯镇恶枯瘦的手指抚过盒面凸起的云纹,忽然顿住。 匣中七本泛黄的册子堆叠整齐,最上方那本《降魔七式》的封皮,被岁月啃噬出细密的孔洞。他颤巍巍翻开第一页,墨迹早已晕染成浅褐色,却仍能辨出当年朱聪工整的蝇头小楷:戊戌年腊月,与五弟商议锁喉擒拿手之要义,三易其稿方得要领...... 那些尘封的记忆如潮水漫涌。 二十年前的冬夜,七怪围坐在这张八仙桌前,呵着白气奋笔疾书。 南希仁握着粗糙的狼毫,在宣纸上笨拙地勾勒燕青拳的招式。 韩宝驹将小黄马的缰绳缠在腕间,边比划越女剑的步法边叫嚷:这一式该这样转! 而他自己,则在寂静的子夜反复推敲听风辨位的口诀,将半生心血凝练成三十二句押韵的偈语。 我们教不好靖儿...... 全金发当年垂着头说这话时,窗外的雨正敲打着芭蕉。 郭靖初出大漠时,他们何尝不是带着十二分的自信? 但看着少年在全真内功的滋养下突飞猛进,那些精心编写的册子,忽然成了压在心头的巨石。 即便后来与丘处机那场震动江湖的赌约以胜利告终,可当郭靖在华山之巅与五绝论剑时,七怪才惊觉自己的武功在真正的绝顶高手面前,不过是萤火比皓月。 指尖抚过册子中夹着的半片枯叶,那是张阿生牺牲那日,从蒙古草原带回的纪念品。 柯镇恶眼眶发热,喉咙里泛起铁锈味。 他何尝不知,这些册子记载的不仅是武功招式,更是七个出身市井的草莽,用最笨拙却最赤诚的方式,浇灌着一个少年的武侠梦。 柯大侠! 院外传来我的呼喊,惊飞了檐下的麻雀。 柯镇恶匆忙合上木匣,铁杖重重一敲地面,震落满桌尘灰:小子,莫在外面聒噪! 沙哑的嗓音里,藏着连他自己都不愿承认的颤抖。 当那叠承载着七人半生执念的册子递到我手中时,他别过脸去,朝着空荡荡的天井冷哼:不过是些不入流的玩意儿,若教不好过儿,可别赖到我们头上! 我捧着册子,指尖触到纸张间凸起的墨痕,那是南希仁当年反复描摹招式时留下的痕迹。 暮色透过雕花窗棂,在泛黄的纸页上投下细碎的光影,恍惚间,仿佛又看见七个身影在灯下争执、大笑,将江湖豪情与拳拳师心,永远地封存在了这些笨拙却滚烫的文字里。 我摊开七本用粗麻线装订的武功册子,油墨未干的字迹间还残留着淡淡酒香。 南希仁的燕青拳图谱旁,歪斜的批注里夹着半片干枯的草叶;全金发的铁秤杆使用的心得上,密密麻麻的修改痕迹下,依稀可见用算盘珠印出的小圆点——这些来自市井的武林豪杰,竟真的用最质朴的方式,将毕生所学化作了触手可及的武学篇章。 过儿,快过来! 我捧着册子冲到庭院,将杨过拉了过来。 少年听闻有新的武功去学习。 眼睛亮得如同藏了两颗星辰,膝盖重重磕在青石板上,额头触地时发出清脆的声响。 柯镇恶闻声大笑,铁杖点地划出半圈火星:小滑头今日倒实诚! 沙哑的笑声里,藏着只有老江湖才能听出的欣慰。 第10章 正入剧情 待柯镇恶哼着小调往赌场去后。 杨过道:“这上面的,我都能看懂,会不会太简单了?” 我敲了敲他的脑袋,看着远处灯火通明的赌坊:真正的宝藏不在字里行间。你柯爷爷他们的武功,就像未琢的璞玉,看似粗粝,却藏着万千变化的可能。 夜深人静时,书房案头铺满了重新誊写的稿纸。 柯镇恶的《听风辨位暗器诀》在烛光下泛着诡异的青绿色——那是当年毒蒺藜淬毒时浸染的痕迹。 我握着狼毫沉吟良久,将华山派铁指寸劲的运功法门融入其中,把原本掌心弹射的毒蒺藜,改成了以指力迸发的铁丸。 当最后一笔落下,窗外传来更夫打更的梆子声,新创的铁指神通在宣纸上凝成墨色的锋芒。 朱聪的妙手空空之术最为灵动,我却在批注里发现了意外之喜。 某页边角处,他用蝇头小楷记录着:探囊取物需借巧劲,如狸猫捕雀,似游鱼戏浪。 这寥寥数语,竟暗合了逍遥派凌波微步的身法精髓。 我大笔一挥,将这套神偷绝技更名为《飞龙探云手》,并在招式图谱旁画下八卦方位图,让原本游走市井的技巧,有了登堂入室的气象。 晨光刺破薄雾时,杨过揉着惺忪睡眼闯入书房,正撞见我将七本秘籍收入檀木匣。 少年盯着匣面新刻的江南七侠遗珍字样,突然指着最上方那本《听音御丸诀》:爹,这铁丸能打多远?比柯爷爷的毒蒺藜快多少? 我笑着合上匣盖,铜锁扣合的声响惊飞了檐下的麻雀:试试便知——不过你要记住,真正厉害的不是铁丸,是藏在招式背后的万千变化。 远处赌场传来喧闹的吆喝声,想必柯镇恶正为某局牌局开怀大笑。 这些来自市井的武学,即将在少年手中焕发新生,而那些歪歪扭扭的字迹里,藏着的何止是武功招式,更是七个江湖儿女最炽热的侠义心肠。 转眼之间,四年过去了。这悠悠四载,于江湖而言不过是沧海一粟,于我和穆念慈而言,却是足以重塑命运的漫长岁月。 还记得初到这僻静之地时,穆念慈皆身负伤痛与迷茫。 自与杨康分离后,心灰意冷,带着年幼的杨过四处漂泊,居无定所。 直到她遇到我。 或者说直到杨过找上了我。 一切才发生了改变。 后来我从柯镇恶手上套取到了他们昔日江南七怪的武功。 江南七怪,侠义心肠,他们武功虽有特色,却因缺乏系统传承与整理,始终难登大雅之堂,故而我在得到之后,就下定了决心,要将之以一己之力,把七怪武学发扬光大。 在这四年里,我和穆念慈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穆念慈逐渐从往昔的阴霾中走出,将全部心血倾注在杨过的教养之上。 她虽不再涉足江湖纷争,却以自身坚韧与善良,为杨过树立了为人处世的标杆。 而我,一边沉浸享受穆念慈的温柔倾顾。一边整日沉浸在武学研究之中,闭关苦修。 经过我的努力,我在七怪的武功上推陈出新,日夜钻研,反复推敲每一招每一式。 江南七怪的武功,本源于市井,虽接地气,却缺乏系统性和深度。 我从基础的呼吸吐纳之法入手,结合各派武学精髓,融入自己对武道的独特理解,将原本普普通通的市井武学,变成了一部全面的武学宝典。 我将之命名为《七怪经》。 上面录有听风功,此功修炼至大成,可耳听八方,细微之声皆能察觉,在江湖行走,便能提前洞悉敌人动向,立于不败之地;铁指金弹,以指代剑,以气御物,弹指间劲力如弹丸般射出,威力惊人;飞龙探云手,轻巧灵动,可在瞬息之间取人怀中物,令人防不胜防;铁扇功,以扇为兵器,舞动起来虎虎生风,招式变幻莫测;大蟒鞭法,鞭势如蟒,刚柔并济,横扫千军;人马合一术,不仅是骑术的极致,更能在与战马的配合中,衍生出独特的攻击与防御招式;南山鬼背功,注重身形的诡异变化,如鬼魅般穿梭于战场,让敌人摸不清套路;砍柴刀法,看似朴实无华,却蕴含着一往无前的气势,一刀劈出,力破千钧;笑拳怪招,招式诙谐,令人捉摸不透,在嬉笑间克敌制胜;点穴指南,详细记载了人体各处穴位的位置与击打之法,点中穴位,可制敌于瞬间;双手快刀,双手持刀,左右开弓,刀光闪烁,如疾风骤雨;如意斩法,随心所欲,因敌而变,无招胜有招;越女剑凡人篇,适合武学基础较弱之人修炼,循序渐进,打下坚实根基;越女剑南山篇,则是在凡人篇的基础上,融入了江南七怪中南山樵子的武学理念,剑招更加精妙绝伦 。 这里面的武功,经我的整理、修改,早已经成为一部武林经典。 其中一些武功,随意拿出一两门,就能开创一个武林世家。 任何人,得到了我的这秘籍,苦修之下,都能迈入武林一流高手之列。 杨过虽年幼,却天赋异禀,对武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和惊人的悟性。 在这四年间,他每一种武功都修炼有一二。 看着他一招一式虽略显稚嫩,却已初具雏形,我心中满是欣慰。 仿佛看到了这些武学在未来的江湖中绽放光彩,也看到了杨过未来成为一代大侠的希望。 四年前,我从未想过自己能完成这样一部武学宝典。 四年前,穆念慈也未曾料到自己能在这平静之地,将杨过抚养长大。 只可惜,杨过在此时又犯了他亲爹的错。 他的武学天赋如燎原星火般耀眼,学起武功来总是一点即通,可偏偏在精进之路上徘徊不前。 那些收录在《七怪经》里的精妙绝学,在他手中仿佛成了随手把玩的精巧物件——学起来兴致勃勃,一旦觉得掌握了招式皮毛,便懒洋洋地搁在一旁,再也不愿沉下心来钻研。 看着他将听风功练到能辨十丈外脚步声,便自鸣得意不再修炼。 铁指金弹不过能弹出三丈距离,就觉得已登堂入室。 那飞龙探云手,明明能练得神出鬼没,他却只满足于在穆念慈眼皮子底下偷摘果子。 大蟒鞭法本该刚柔并济,可他耍起来招式虽美,劲力却似风中残烛。 这种会而不广、博而不精的态度,恰似当年杨康急于求成、不肯扎实练功的翻版,看得我心急如焚。 好在混元功是我每日晨昏定省般监督着他修炼。 这门功法讲究根基深厚、循序渐进,每日都要花费两个时辰吐纳运转。 杨过最初练得磨磨蹭蹭,不是喊腰酸背痛,就是借口肚子饿偷懒。 我硬是拿着竹条守在他身边,看着他从面红耳赤、气息紊乱,到如今总算能将混元真气在经脉中循环三十六周天,堪堪小成。 若非这门需要长期积累的内功打底,以他那浅尝辄止的态度,此时最多也就是个花拳绣腿的江湖混混,别说二流高手,怕是三流都难以跻身。 随着杨过武功有了进步,我反而不好再像从前那样逼着他苦练。 武学一道,本就与治学无异,强扭的瓜不甜。 我深知学习这种事,唯有让他自己领悟其中妙处,打心底里生出渴望,才能真正有所成就。 就像当年我痴迷于整理七怪武学,整日废寝忘食,旁人拦都拦不住——可若是一味靠棍棒相加去逼迫,反而会激起逆反之心,最后落得事与愿违。 但该如何让他真正对武学感兴趣呢? 思来想去,唯有让他亲身体会到自身的不足。 或许该找个机会,带他去见见江湖中真正的高手,让他看看什么是天外有天。 又或者安排一场实战,让他在受挫中明白,那些看似学会的招式,在真正的生死较量中根本不堪一击。 唯有让他亲眼见到山外之山,亲身尝到失败的滋味,才能唤醒他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劲头,真正踏上武学精进之路。 在这风云变幻的江湖中,我悄然搭建起一张独特的情报网——小丐帮。 这些在市井夹缝中求生的小乞丐,虽被正统丐帮视为边缘,却有着常人难及的生存智慧。 他们穿梭于街巷荒野,用沾满尘土的双眼与耳朵,将周边土匪强盗的消息源源不断地带回。 那些藏在山坳里的匪巢、盘踞在要道的马贼,无论强弱,都逃不过这群孩子敏锐的目光。 土匪势力参差不齐,弱的不过是十几人纠集的小团伙,窝在破旧山神庙里,靠着劫掠过路商贾勉强为生。 强的却是拥众上百的山大王,占据着险峻山寨,设卡收税、打家劫舍,在方圆百里内恶名昭着。 我将这些情报一一整理,最终把目光落在了杨过身上。 我有意让这个天赋异禀却又浮躁的少年,亲自去会一会这些土匪。 从十几人的小匪窝开始,杨过带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锐气,手持木剑便闯了进去。 起初,他凭借着灵活的身法和在《七怪经》中学到的几招皮毛,倒也能将那些小喽啰打得落花流水。 可当面对真正的悍匪时,差距便显露无遗。 在与百人匪帮的交锋中,他被敌人的阵仗惊得手忙脚乱,精心设计的招式在实战中破绽百出,若不是我暗中保护,险些折在那里。 一次次的战斗,如同一记记重锤,敲醒了杨过那颗骄傲的心。 他终于明白,平日里浅尝辄止的修炼,在真正的生死较量中是多么不堪一击。 自那以后,少年收起了散漫,开始静下心来,日夜钻研《七怪经》中的武学奥秘。 寒来暑往,他在武学之路上不断攀登,曾经的浮躁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沉稳与坚毅。 在杨过成长的同时,穆念慈的生命也迎来了新的转机。 这些年的漂泊与艰辛,在她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曾经,在杨铁心的庇护下,她衣食无忧,得以专心修炼武功。 可命运弄人,自与杨康相遇后,她的人生急转直下。 怀着身孕独自生活的那段日子,为了生计,她不得不将心爱的武功束之高阁。 如今,在我的精心照料下,穆念慈的身体渐渐康复。 生活条件的改善,也让她有了重拾武道的机会。 我深知,习武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它与钱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就像当年的郭杨两家,看似清贫,实则靠着郭啸天打点宋兵、杨铁心在外营生,日子倒也过得去。 包惜弱能随心养着兔子,兄弟俩能常去曲三酒馆小酌,皆是因为有稳定的经济支撑。 也正因如此,他们才能心无旁骛地研习武学。 穆念慈重新开始修炼的日子里,我为她购置了上好的兵刃,寻来滋补的药材调养身体。 起初,她的动作还有些生疏,招式也不如往昔凌厉,但随着时间推移,那个英姿飒爽的江湖女子又渐渐回来了。 每日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在庭院,便能看到她舞剑的身影。 夜深人静时,她又会在烛光下研读武学典籍。 杨过在江湖的磨砺中成长为少年侠客,穆念慈在武学的滋养下重获新生。 此刻。 穆念慈站在庭院中,剑光如雪,衣袂翻飞。 望着她重拾锋芒的身影,谁能想到这位江湖儿女,曾在命运的旋涡中几经沉浮,武功大起大落。 她的武学之路,本就充满坎坷与波折。 早年,穆念慈拜在杨铁心门下,习得杨家枪法与拳法。 那些招式刚猛质朴,带着燕赵之地的豪迈之气,却终究只是寻常武学。 她凭着一股韧劲勤学苦练,却也只能在江湖中勉强立足。 直到机缘巧合之下,她遇见了洪七公。 那位名震江湖的丐帮帮主,见她身世可怜、品性纯良,便将逍遥游这路精妙身法倾囊相授。 逍遥游讲究身形飘忽、虚实难测,穆念慈自此才算踏入二流高手之列。 那段时光,穆念慈如饥似渴地修炼,武学境界不断提升。 在苦修之下,她的实力愈发精进,渐渐有了接近一流高手的风范。 第11章 陆家庄 遥想当年,她与初出茅庐的黄蓉相遇,那时的黄蓉虽古灵精怪,武功却尚未大成,在穆念慈的刚猛攻势下,甚至难以招架。 然而,命运弄人。 与杨康的纠葛、怀孕生子的艰辛,让穆念慈不得不放下手中的剑。 岁月蹉跎,当她再度想要重拾武功时,却发现曾经的实力早已流失大半。 而此时的黄蓉,在郭靖的陪伴下,得东邪西毒等诸多高手指点,又研习了九阴真经,已然成长为不折不扣的超一流高手,两人之间的差距恍若天堑。 看着穆念慈眼中重燃的斗志与不甘,我将自己苦心钻研的碧水神功传授给她。 这门功法脱胎于春水诀,却又远胜于前。 春水诀本就以治疗与耐力持久着称,堪称疗伤圣典。 而碧水神功不仅传承了这些特性,更融入了精妙的毒功之道,对敌时可在不知不觉间施毒制敌。 最为神奇的是,修炼此功竟有驻颜之效,能让修习者青春永驻。 穆念慈开始日夜苦修碧水神功。 起初,她因生疏而频频出错,经脉中的真气也运转不畅。 但她骨子里的坚韧在此刻展露无遗,一次次跌倒,又一次次爬起。 随着时间推移,她的气息愈发沉稳,体内的碧水真气如潺潺溪流,滋养着每一处经脉。 当她彻底掌握碧水神功的那一刻,曾经失去的武功不仅尽数恢复,更是突破桎梏,踏入了超一流高手的境界。 如今,若穆念慈再与黄蓉交手,想必定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 尽管她曾因命运波折而浪费了许多修炼时光,但凭借碧水神功强大的恢复力与持久力,她在对战中足以立于不败之地。 想要让她落下风并非易事,若想彻底打败她,更是难如登天。 穆念慈的武学新生,终于重新开启了。 寒夜,月光如水。 我收功而立,汗水浸透的衣衫在夜风中渐冷。 远处楼阁里,传来穆念慈为杨过讲故事的轻柔嗓音,那声音如同一缕温暖的丝线,缠绕在这寂静的夜色中。 望着天际那轮残月,我心中泛起一丝难以言说的怅惘。 穆念慈天资聪颖,入门以来勤学苦练,一招一式皆有模有样。 可正如我所担忧的。 “唯一遗憾的是,穆念慈的底子在此。” 她虽勤奋刻苦,却受限于早年未曾系统修习上乘武学,此后她的武道进境就会一下子慢下来。 与杨过那如璞玉般的天资相比,着实令人惋惜。 杨过那孩子,天赋异禀,领悟力惊人,未来定是大有可为,假以时日,必能在江湖上闯出一番名堂。 回到住处,只见穆念慈正在灯下缝补杨过的衣衫,杨过则趴在一旁,认真地描红写字。 见我归来,杨过立刻扔下毛笔,欢笑着扑进我怀里:“爹!你看我今天又学会了一首诗!” 穆念慈也抬起头,温婉一笑,那笑容恰似春日里最柔和的暖阳。 每日,我们一家三口,就这样其乐融融,尽享这平淡而温馨的时光。 夜深人静,穆念慈依偎在我身旁,轻声说道:“若是能再添个孩子,咱们这小家就更圆满了。” 她眼中满是期待与温柔。 我心中一暖,却也无奈。 在此,穆念慈有心想为我生一个孩子,可哪有那么容易? 我修炼的紫阳神功已至关键阶段,如今修为已经达到了炼精化气的极限。 这门功法霸道异常,身体一切营养所出,皆被化为了紫阳神功的资粮。 每一次呼吸吐纳,每一分摄入的食物精华,都被尽数吸纳,用以冲击更高的境界,哪有余裕让穆念慈生孩子? 只能等我修为更深,看看有没有机会吧。 不过,换个角度想,这样也未尝不是好事。 没有育儿的牵绊,可以让我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武功修炼中。 在这动荡不安的江湖,唯有强大的武功,才能护得家人周全。 况且,养孩子嘛,有一个杨过就够了。那孩子机灵懂事,又天赋卓绝,看着他一天天成长,已然是我人生一大乐事。 窗外,月光依旧皎洁。 我拥着穆念慈,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心中满是宁静。 无论未来如何,此刻的温馨与安宁,便是我最珍贵的宝藏。 而那未竟的武学之路,也将在这温暖的牵挂中,指引我不断前行。 晨雾未散,青石阶上已传来细碎脚步声。 我正对着案牍批阅账目,就听见门扉轻响,管家鲁有手垂首立在门槛外,灰布长衫洗得发白,衣角还打着工整的补丁,却掩不住周身透着的那股子拘谨劲儿。 东家,早膳备好了。 他的声音带着几分江南软语的糯意,却总像含着颗不敢嚼碎的苦杏仁。 我搁下笔抬眼望去,这个曾是丐帮边缘人物的中年人,此刻端着银盘的指尖还在微微发抖——许是想起初来府里时,打翻的那碗燕窝粥。 说起来,鲁有手的身世倒也算跌宕。 他与丐帮长老鲁有脚原是兄弟,早年鲁家在嘉兴也是诗书传家的殷实门第。 谁料家道中落,兄弟俩流落街头,不得已投身丐帮。 可惜这武学天赋,倒像是被家道衰败时一并带走了。 鲁有脚在丐帮里已算武功平平,这鲁有手竟连兄长都不如,一套太祖长拳打下来,架势还没站稳就先踉跄两步。 不过鲁有脚到底读过些书,凭着能识文断字、略通账目的本事,在丐帮里成了稀罕人物,短短几年就从底层弟子一路升至长老。 反观鲁有手,被兄长打发去嘉兴分舵管事,却连最基本的帮务都打理得一团糟。 分舵账目混乱,弟子们怨言不断,最后竟沦落成街头小乞丐的,带着几个半大孩子靠讨饭度日。 收编嘉兴小丐帮那日,鲁有手缩在角落里,活像只受惊的鹌鹑。 我原想打发他些银钱任其自谋生路,却见他攥着碎银的手死死不肯松开,沙哑着嗓子求道:给口饭吃就行,我什么都能干! 那副模样,倒让我想起,他至少是读过书的。 起初,鲁有手确实笨得让人头疼。 让他采买食材,不是缺斤少两就是买错品类;整理库房,转眼就把绸缎和麻布混作一处。 可奇怪的是,这看似愚钝的人,偏偏有着股倔劲。 做错了事,罚他抄写账本也好,清扫庭院也罢,他从不辩解,只是低着头反复练习。 有次教他辨认西域香料,他竟把《香谱》抄了十遍,连香料受潮后的细微色差都牢牢记在心里。 春去秋来,如今府里的桂花又开了。看着鲁有手有条不紊地安排中秋宴席,指挥奴仆布置灯笼,我倒生出几分感慨。 他虽没什么惊人才干,却将府中诸事打理得井井有条:每月初呈上的账目分门别类,库房物件按入库年月整齐排列,就连厨房每日的食材损耗,都记得清清楚楚。 暮色渐浓,鲁有手照例送来一盏碧螺春。 茶香氤氲间,他低声汇报明日采买清单,语气已不见当年的怯意。 我望着窗外渐亮的万家灯火,忽然觉得,这世上或许少不得惊才绝艳之辈,但像鲁有手这般,用笨拙却执着的方式守好一方天地的人,倒也算得上另一种难得。 老爷,小丐帮的消息。 青瓷茶盏搁在紫檀木几上,发出清越声响。 我接过草纱纸,指腹触到纸张上深浅不一的压痕——那是用炭笔仓促书写留下的印记。 六字横陈眼前,字迹歪歪扭扭却力透纸背:陆家庄,李莫愁。 案头的线香袅袅升腾,烟雾模糊了字迹边缘。 这短短六个字,像投入深潭的巨石,在我心底激起千层浪。 陆家庄是江南富户,而李莫愁。 想到那道赤练仙子的倩影,我的指尖不自觉摩挲着纸角。 这看似简单的讯息,背后藏着江湖势力的暗涌,更牵扯着我与小丐帮的隐秘盟约。 雕花木门轻响,穆念慈一袭红衣翩然而至。 数年调养让她褪去病容,腰间宝剑在晨光下泛着冷冽光泽,往昔的飒爽英姿尽数归来。 她瞥见我手中草纱纸,柳眉微蹙:发生了什么事? 我将纸笺递过去,唇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还记得之前和你说过,有个大好人暗中帮衬咱们家? 穆念慈展开草纱纸,指尖在李莫愁三字上顿了顿。 她冰雪聪明,稍一思索便明白了其中关键。眼底闪过一丝警惕:是小丐帮传来的消息? 窗外忽起一阵劲风,吹得窗棂咯咯作响。 我走到她身侧,望着远处层叠的黛色山峦,声音压得极轻:李莫愁素来行事狠辣,陆家庄此番怕是凶多吉少。 穆念慈按剑的手紧了紧,衣袂间传来细微的金属轻响:那我们? 且静观其变。 我转身点燃案头的油灯,跳动的火苗将两人的影子映在屏风上。 陆家庄? 希望不会有事吧。 穆念慈回望着草纱纸上的字迹,指尖无意识摩挲着剑柄,绣着并蒂莲的裙裾被穿堂风掀起一角。 她的心中,对陆家庄,还是很有好感的。 这几年,在我的金钱开道下,收购了很多田地。 但大多田是不连片的,这给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倒是陆家庄,向我们前前后后出手了很多连片的庄子田土,让我刘家庄一下子抖了起来。 我颔首轻叹,窗外的紫藤花架在暮色中摇曳,恍惚间竟映出陆家庄那道朱漆剥落的大门。 江湖中人常犯糊涂,总将嘉兴陆氏与洞庭湖陆氏混为一谈。 殊不知此陆非彼陆——洞庭湖陆家世代簪缨,嫡长子陆乘风之子是与郭靖郭大侠义结金兰的,举族钱粮尽皆支援襄阳城防,实打实的忠义世家。 而嘉兴陆家庄,不过是靠着祖上贩盐发家的土财主罢了。 世人只道陆展元风流潇洒,却不知他踏出家门那日,衣摆都浸透了冷汗。 我踱步至博古架前,指尖拂过青瓷瓶上的缠枝莲纹。 偌大的陆家庄连个护院武师都凑不齐,满屋子金银倒成了催命符。他一介商贾子弟,却要学着世家公子闯荡江湖,不过是想寻个靠山。 南宋的世道,恰似梅雨时节的屋檐,滴滴答答落的都是祸事。 官道上响马横行,山林间邪教盘踞,即便身怀武功的侠客都要结伴而行,更何况陆展元这样身着绸缎、腰佩玉佩的富家子弟? 我曾听小丐帮的眼线说过,他初出嘉兴时,在衢州地界被山匪劫了三次,若非侥幸遇到过路镖师,早就化作乱葬岗的一具白骨。 可命运的吊诡之处,就在于最凶险的劫数往往披着温柔的皮。 那年桃花灼灼,陆展元在大理邂逅何沅君,红袖添香间,他大概以为攀上了段氏皇族这棵大树。 却不知暗处早有一双赤练般的眼睛盯上了他——李莫愁素白的衣袖扫过江南烟雨,也扫碎了陆展元的春秋大梦。 他哪里晓得,李莫愁的冰魄银针比任何山匪都致命。 谁能想到,当年那个白衣仙子般的少女,会在日后成为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赤炼仙子。 我捻起案头的狼毫,在宣纸上随意勾画,墨迹晕染开来,倒像是李莫愁的赤练神掌。 传闻中那一日,陆家庄的白墙被鲜血染红,李莫愁悲惨的笑声惊飞了满池锦鲤。 更可悲的是,何沅君看似温柔贤淑,背后却藏着更大的泥潭——她那疯疯癫癫的义父武三通,竟然对她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烛火突然爆开一朵灯花,将墙上的影子晃得支离破碎。 穆念慈沉默良久,轻声道:我听你说起过这件事,原来他们夫妻,从成亲那日起就走在刀尖上。 我望着窗外渐浓的夜色,远处陆家庄的方向隐有阴云翻涌。 陆展元至死都在寻找庇佑家族的力量,却不知在这风雨飘摇的世道,最坚固的靠山从来不是江湖门派,而是手中的剑,和脚下的路。 因为忌惮赤练仙子报复,和武三通乱来。 陆展元和何沅君这对悲情小夫妻,就此忧愤而死。 第12章 救援陆家 残阳如血,将陆家庄的青瓦白墙染成诡异的绛紫色。 我站在新购置的绸缎庄二楼,望着伙计们往来搬运账本。 陆展元夫妇离世后,这偌大的陆家庄就像一座摇摇欲坠的危楼,而陆立鼎不过是个勉强扶住梁柱的看门人。 他虽靠着兄长的关系,在大理段氏处学了几手粗浅剑法,可在李莫愁那等手持赤练神掌、袖藏冰魄银针的超一流高手面前,不过是蝼蚁撼树。 更要命的是,陆展元当年处理感情纠葛时堪称愚蠢至极——既放不下温柔似水的何沅君,又断不干净与李莫愁的情丝,一纸婚书彻底激怒了这个心狠手辣的女魔头。 李莫愁化身江湖厉鬼的这些年,血洗的门派、屠戮的无辜早已数不胜数。 她每杀一人,都像是在陆家庄的牌匾上刻下一道新痕。 那十年之约看似是悬在陆家人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实则是李莫愁精心编织的死亡倒计时。 陆展元终究没能熬过这份煎熬,在恐惧中郁郁而终。 何沅君情深义重,竟也追随而去,只留下陆立鼎独自面对这烂摊子。 陆立鼎不甘心做第二个兄长。 和我结交一段时间,他发现我有意广置田宅的想法,在一个雨夜,他带着半醉的酒意来找我说话。 书房内,烛火将他苍白的脸映得忽明忽暗:先生可知?陆家庄的良田足足五十万亩,可守着金山银山又如何? 他抓起案头的茶盏一饮而尽。 我愿变卖家业远走海外,只求能换条活路。 彼时我刚在嘉兴站稳脚跟,经营的书局虽能维持生计,却远谈不上富足。 望着陆立鼎递来的地契,我心中暗叹:这哪里是生意,分明是陆家最后的救命稻草。 经过半月讨价还价,最终以六百万贯铜钱成交三十万亩良田——这笔钱若是寻常商贾,砸锅卖铁也凑不出。 好在我向来有劫富济贫雅好,那些贪官污吏、为富不仁者的金银,倒成了这次交易的底气。 交割那日,陆立鼎对着祖宅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原本,陆家是嘉兴第一世家大族。 现在不是了。 我,至少现在,已经算是嘉兴城有头有脸的人物了。 自打有了这三十万亩田地,我的第二座,第三座庄园,又开始动工了。 当然,收获这么多,我也明白,至少这次,我是不能看陆立鼎一家在我面前被赤练仙子杀干净的。 夜幕降临,嘉兴城亮起万家灯火。 我虽入手三十万亩良田。 但我感觉,还不太够。 暮春的晨雾还未散尽,我站在陆家庄最高的望楼之上,目力所及之处,三十万亩良田如黄绿相间的锦缎铺展在江南水乡。 可我的目光却越过阡陌纵横,投向西南方向那片终年云雾缭绕的山峦——那里,藏着陆家真正的命脉。 东家,陆家的茶商今早又来催款了。 鲁有手捧着账簿的手指微微发颤,墨迹未干的纸张上。 陆阳白茶四字被红笔重重圈起。 我望着远处若隐若现的茶林,指尖无意识摩挲着腰间茶刀——那是用百年老茶树的枝桠所制,纹理间还残留着岁月沉淀的茶香。 陆阳白茶的名头,在大宋可谓如雷贯耳。 陆家先祖偶然在云雾深处发现野生白茶树,悉心培育三十载方成规模。 如今茶园里每一株茶树都有三十年树龄,枝叶间凝结的白毫,在阳光下泛着珍珠般的光泽。更妙的是此地独特的气候,晨雾滋养、夜露浸润,炒出的茶叶泡在青瓷盏中,茶汤清冽如寒潭,入口却带着丝丝蜜韵,饮毕回甘悠长,连皇宫里的娘娘们都视若珍宝。 这片茶庄,才是陆立鼎最舍不得的东西。 我将茶刀收入鞘中,金属碰撞声惊醒了檐下栖息的麻雀。 陆立鼎变卖田产时,唯独对茶庄三缄其口。 确实。 陆家能在江南屹立百年不倒,靠的不是良田千顷,而是这独一份的制茶工艺。 从采茶时节的雨前三天为佳,到炒制时手不离茶,茶不离锅的独门技法,每一步都凝结着陆家几代人的心血。 一旦陆家被灭。 这片茶庄失去管理,或是因战乱荒废,说不得今后就要绝了。 风掠过望楼的飞檐,带来若有若无的茶香。 我解下披风抛给身后的穆念慈,她接过衣衫时,腰间宝剑与我的茶刀同时轻鸣。 既然决定帮把手,那就走吧。 我望向茶林方向,那里隐约传来山风拂过茶树的沙沙声。 李莫愁想要陆家庄的命,而我们,要保住这片茶香。 穆念慈将披风系好,红衣在晨风中猎猎作响:需不需要通知小丐帮? 不必。 我握紧腰间茶刀,转身走下望楼。 有些东西,只有握在自己手里才安心。这片茶园,我要它继续茶香百年。 脚步声在青石板上回荡,远处的茶林在云雾中若隐若现,仿佛一幅未干的水墨。 一场关乎茶香与生死的较量,即将在这片山水间展开。 南宋王朝偏安一隅,朝堂之上主和派与主战派纷争不断,对外无力收复中原,对内财政亏空、赋税繁重。 临安城的歌舞升平掩盖不住底层百姓的困苦,在这羸弱的国势之下,广袤乡间俨然成为了江洋大盗与土匪恶棍滋生的温床。 当人们说起梁山好汉替天行道的传奇,殊不知这背后藏着无数人杀人放火受招安的畸形梦想——在那个动荡的年代,落草为寇似乎成了一条通往的捷径,只要闹得足够大,便能得到朝廷的关注,摇身一变成为官身。 当年,岳飞率领岳家军厉兵秣马,一心北伐收复失地。 可就在大军即将挥师北上之际,盘踞在洞庭湖的杨幺匪帮却成了心腹大患。 杨幺打着的旗号,实则干着劫掠百姓、截断粮道的勾当。 岳家军北伐的粮草物资,屡屡被这群打着替天行道幌子的土匪洗劫。 为了保证北伐大计,岳飞不得不暂时调转枪头,亲自率军剿灭杨幺匪帮。 连精忠报国、治军严明的岳家军都要为匪患头疼,寻常百姓与民间富户的处境,更是可想而知。 在这样的乱世之中,江南的陆家庄宛如一座奢华的孤岛。 亭台楼阁雕梁画栋,园林景致巧夺天工,府中奴仆如云,珍馐美馔不绝。 这份奢华足以证明陆家财力雄厚,可这份财富在豺狼环伺的世道里,反而成了引人觊觎的肥肉。 三不五时,便有强人前来骚扰,或索要财物,或意图强占。 若是求助官军,不仅耗时耗力,且官军未必能及时赶到。 即便成功剿灭土匪,结下的仇怨也可能招致更疯狂的报复。 若未能将土匪一网打尽,今后的骚扰只会变本加厉。 与其指望远水救不了近火的官军,倒不如依靠自身力量抵御匪患,可这又谈何容易? 作为陆家的继承人,陆展元从小便深知家族的困境。 他四处奔走,广结人脉,试图为陆家庄寻找一个稳固的靠山。 年轻貌美的李莫愁出现在他的视野中时,陆展元仿佛看到了希望。 李莫愁虽年纪尚轻,但出身古墓派,那是江湖中声名赫赫的名门大派。 若能与李莫愁结为连理,借助古墓派的势力,陆家庄或许能高枕无忧。 然而,古墓派向来行事低调,极少过问江湖纷争,更不愿卷入陆家的是非之中。 李莫愁的师门靠不住,这让陆展元的心凉了半截,仿佛在黑暗中失去了唯一的光亮。 就在陆展元陷入绝望之际,何沅君的出现又燃起了他的希望之火。 何沅君不仅温柔善良,更有着强硬的背景——她的义父武三通,乃大理国御林军总管,位高权重,在江湖上也颇具威望。 与何沅君成亲后,陆展元本以为能借助武三通的力量保陆家庄平安,可命运却跟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武三通对何沅君有着超乎寻常的情愫,这份不伦之恋在心中疯狂滋长,最终演变成了一场灾难。 武三通因爱生恨,处处刁难陆展元。 在武三通的不断施压下,陆展元整日忧心忡忡,精神高度紧张,最终忧惧悲愤而死。 失去了丈夫的依靠,何沅君也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她既要面对家族的困境,又要承受义父的纠缠,心力交瘁之下,也随陆展元而去。 曾经繁华的陆家庄,随着这对夫妻的离世,失去了往日的光彩,这份沉甸甸的家业,也落到了陆立鼎的肩上。 在这风雨飘摇的南宋乱世,等待着陆家庄的,又将是怎样的命运? 陆立鼎摩挲着账房新送来的地契,烛火在宣纸上投下斑驳暗影。 窗外夜风掠过雕花窗棂,将远处犬吠撕成碎片,他忽然想起兄长陆展元临终前枯槁的面容——那双死死攥着他手腕的手,仿佛还带着未尽的惊恐。 这座雕梁画栋的陆家庄,在旁人眼里是江南豪富的象征,于他而言,却是一座随时会崩塌的危楼。 接手家业那日,管家捧着厚厚的田册叩首庆贺,陆立鼎却在账簿的墨迹里嗅到了腐坏的气息。 方圆百里的良田佃户,表面上是财富根基,实则是捆在陆家脖颈的绳索。 那些蛰伏在山林中的匪帮,垂涎的何止是金银细软,更是这成片的田产——只要控制住陆家的土地,便能将整座庄园的命脉攥在手中。 他开始暗中联络各地牙行,将偏远庄子的田产折价抛售,换来的银锭沉甸甸地锁在密室里,每次开箱清点,都像是给逃亡之路铺下一块砖石。 这步棋走得凶险。 变卖祖产无异于自断根基,族中长老的诘问、坊间的流言蜚语,都如钝刀割肉。 但陆立鼎比谁都清楚,在这乱世里,田契抵不过刀剑,虚名换不来生机。 他时常在深夜望着地图上逐渐消失的田庄标记出神,盘算着何时才能凑够举家迁徙的盘缠,去岭南、去蜀中,哪怕隐姓埋名,也胜过困守这随时会引爆的火药桶。 变故来得毫无征兆。 那个炙热的午后,蝉鸣突然戛然而止。 李莫愁先来寻仇了。 她转瞬已掠上陆家庄的飞檐。 陆立鼎冲出正厅时,正看见自家影壁上炸开的掌印——殷红的血痕如绽开的曼陀罗,在雪白的粉墙上刺得人睁不开眼。 陆展元负我,陆家上下都得陪葬! 凄厉的笑声破空而至,惊起满院白鸽。 自那日起,陆家庄便陷入了无形的罗网。 李莫愁的赤练神掌印在了庄门、梁柱、甚至每口井台之上,宛如死亡符咒。 她时而现身在月白的墙垣后,时而隐没于竹林深处,那双淬着恨意的眸子,将庄园里的每一个动静都钉在无形的刑架上。 陆立鼎藏在密室的银锭成了无用的摆设,那些精心谋划的退路,在李莫愁疯魔般的复仇执念面前,脆弱得如同薄纸。 深夜巡夜时,陆立鼎望着被血掌印笼罩的庄园,后背渗出的冷汗浸透了绸缎里衣。 他终于明白,有些债是还不清的,有些局从一开始就注定无解。 兄长留下的这份家业,不是福泽,而是将陆家所有人拖入深渊的诅咒。 李莫愁不给任何人喘息的机会,她的仇恨像毒蛇般缠绕着庄园的每一寸土地,而陆立鼎苦心经营的退路,早在那几记血掌落下的瞬间,就彻底化为了泡影。 陆立鼎正望着墙上斑驳的血掌印出神,忽闻庄外传来急促的马蹄声。 他瞳孔骤缩,腰间软剑已出鞘三寸——莫不是李莫愁又来滋事? 待门房通报嘉兴刘家庄一行人求见,悬着的心才稍稍落下,却又泛起更深的疑云。 快!随我去迎! 他扯了扯妻子陆二娘子的衣袖,两人踩着满地积水疾步到庄门。 朱漆大门缓缓敞开,只见十余人骑着高头大马立在雨幕中,为首的中年男子身披玄色劲装,腰间玉佩随动作轻晃,身后跟着位英气逼人的妇人,还有个眉清目秀的少年手持长枪,稚气未脱的脸上却透着几分沉稳。 四目相对的刹那,陆立鼎心头一震。 对方身后马车上捆着的箱笼,分明是前些日子折价卖给他的田契文书。 他喉结滚动,拱手行礼时声音都带着颤:刘庄主大驾光临,陆某有失远迎......话未说完,已被刘庄主爽朗的笑声打断。 陆庄主不必多礼! 刘庄主翻身下马,溅起的水花打湿了陆立鼎的裤脚。 嘉兴城里哪还瞒得住事?自你家抛售田产那日起,我便留了心。原以为是经营变故,不想竟是赤练仙子作祟! 他揽住陆立鼎的肩膀往庄内走,靴底碾过满地碎瓷。 你既信得过我,将田产托付,我刘某岂是忘恩负义之辈?不就是个李莫愁,再厉害能翻了天去! 陆立鼎面色骤变,下意识往四周张望,压低声音道:刘庄主慎言!这女魔头武功阴毒狠辣,当年天龙寺枯荣大师率三位高僧联手,才堪堪将她制服。如今她神功大成,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他的目光扫过刘庄主身后怯生生张望的少年,眼底泛起痛楚。 陆某一家死不足惜,可您拖家带口...... 好茶! 我忽然接过陆二娘子递来的茶盏,滚烫的茶水入喉,却似全然不觉。 陆庄主可知我夫人的来历? 我伸手环住身旁妇人的腰肢,后者莞尔一笑。 我娘子算是洪七公老前辈的记名弟子。小儿过儿面对郭靖,叫他一声郭伯伯也不为过。 陆立鼎手中茶盏当啷落地,碎片飞溅间已单膝跪地:刘庄主一门豪杰,竟愿为陆某涉此险境...... 他声音哽咽,想起兄长临终前的嘱托,想起妻子连日来以泪洗面的模样,眼眶顿时泛红。 我连忙将他扶起,掌心的温度透过衣袖传来:江湖儿女,义字当头。今日我刘家既来了,便要让那赤练仙子知道,这世上总有些公道,不容她肆意践踏! 暮色渐浓,陆家庄的屋檐下,两家人的身影在摇曳的灯笼光影里交织。 远处山林间,一声凄厉的雕鸣划破天际,惊起无数寒鸦。 而屋内众人已围坐一堂,商讨破敌之策,烛火映着每个人坚毅的面容,似要将这笼罩陆家庄多日的阴霾,一点点驱散。 第13章 议亲 我伸手托住陆立鼎欲跪的臂膀,掌心传来的颤抖昭示着这位庄主内心的惊惶。 客套寒暄间,瞥见他眼底流转的戒备,不禁暗叹这世道人心。 待他重新落座,我轻叩茶盏边缘,清脆声响惊得陆二娘子手中茶托微微一颤。 实不相瞒,此番携家眷而来,除了江湖道义,确有一桩心事。 我话音未落,陆立鼎端茶的手陡然收紧,釉面茶盏与杯托碰撞出细碎声响。 他强作镇定地笑道:刘庄主但说无妨,陆某洗耳恭听。 我唤过立在廊下的少年,只见他踏着青砖缓步而来,月白劲装束着玄色丝绦,腰间悬着的银铃随着步伐轻响。 杨过抬头时,剑眉星目间的英气让陆立鼎猛地坐直身子——那身姿挺拔如修竹,眉眼间既有少年人的清朗,又藏着历经雕琢的沉稳。 他手中白蜡木枪泛着温润光泽,枪缨上的银饰在烛火下折射出细碎光芒,恍若寒星坠地。 过儿是内子与前夫所出,我抚着少年发顶,感受着他微微紧绷的脊背:但我视之为亲子也,这些年晨昏定省、武学课业从未懈怠。郭大侠初见他时,赐下表字,盼他承袭先祖忠勇,又能克己修身。 陆立鼎的目光扫过杨过身影,喉结动了动:久闻杨家枪法威震天下,今日…… 他话音未落,我已抬手打断。 光说无用,过儿,且演练一套你祖上传下的杨家枪。 杨过旋即撤步凝神,白枪在他手中轻若无物。 客厅内桌椅虽多,他却如穿花蝴蝶,枪尖挑过屏风时带起一阵劲风,竟未刮落半幅字画。 原本大开大合的马战枪法,经我改良后更显灵动,枪缨翻飞间,寒光化作虚影。 最妙的是那三式回马枪——第一枪佯攻左侧,枪杆忽转横扫中路;第二枪借势下沉,枪尖擦着地面直取脚踝;第三枪最为精妙,少年旋身时足尖点地,白枪如银龙倒卷,枪尖堪堪停在陆立鼎喉前三寸。 整套枪法收势时,杨过气定神闲地单手持枪,枪杆在掌心转出漂亮的枪花。 陆立鼎望着少年额间未凝的薄汗,再看向端坐品茶的我与抚掌微笑的妻子,忽然意识到这看似随意的枪法展示,实则暗藏玄机——展示杨家底蕴,显露少年武艺,更无声宣告着:刘家援手,绝非仅凭一腔热血。 好!好枪法! 陆立鼎起身鼓掌,却发现掌心已沁出冷汗。 他终于明白,这场突如其来的援助,既是雪中送炭,更是精心谋划的棋局。 而自己,已然身在局中。 雕花红漆长桌上,十二道热菜蒸腾着乳白雾气,将鎏金酒壶映得朦胧。 我执起锡壶往白瓷杯中斟酒,琥珀色的酒液顺着壶嘴蜿蜒而下,在杯中泛起细密酒花。 陆立鼎搓着手接过温好的酒,粗粝的指节在杯壁留下深色指痕,与他身上那件半新不旧的青布长衫相得益彰。 “陆兄可知,我与杨家的渊源,要从牛家村那夜说起。” 我将酒盏搁在八仙桌的云纹镂空处,窗外的风掠过檐角铜铃,叮咚声里混着席间笑闹。 三十年前那个雪夜忽然鲜活起来,郭啸天与杨铁心两柄长剑刺破寒雾,他们的妻子裹着猩红斗篷立在柴扉前的模样,恍如昨日。 “杨康那孩子……” 酒过三巡,喉间泛起微微灼痛。 杯底沉渣晃动,倒映出杨康少年时玉雪可爱的面容。 他本该是将门虎子,却被完颜洪烈抱去王府养在敌营,金丝绣袍下藏着撕裂的灵魂。 我想起嘉兴烟雨楼那场恶斗,他脖颈上的软猬甲映着月光,眼中疯狂与绝望交织。 “他一生都在忠义与荣华间撕扯,最后……” 话音戛然而止,杯中的酒泛起涟漪,不知是手在抖,还是心在颤。 提到穆念慈时,指尖无意识摩挲着杯口缺口。 那年她在比武招亲擂台上,红绸翻飞间枪挑小梁王的英姿,与她在破庙油灯下缝补衣衫的佝偻身影重叠。 “她的性子太过执拗,可若不是她在背后咬牙硬撑,过儿哪能平安长大?” 喉头突然发紧,仰头饮尽杯中残酒,辛辣滋味混着酸涩在胸腔翻涌。 那些年,寒冬,她咳着血给过儿熬粥,自己却只肯啃冷硬的窝头,单薄的脊背在风雪中弯成脆弱的弧度。 “我这些年广置田产,不过是想给她们母子铺条后路。” 话音落下时,席间忽然静了一瞬。 陆二娘子垂眸轻抚腕间银镯,烛光在她眼角映出细碎的光。 陆立鼎将凉透的酒一饮而尽,喉结不时滚动。 夜风卷着残宴香气穿堂而过,檐下灯笼在风中摇晃,将满院光影搅成斑驳碎金。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词句,在酒暖灯昏里化作无声叹息。 有些话不必说透,懂的都懂。 酒过三巡,厢房里氤氲着醉人的暖意。穆念慈垂首替杨过布菜,鬓边银簪随着动作轻晃,烛火在她眼下投出两道淡淡的阴影。 我正说着往事,忽见她握筷的手微微一颤,抬起头时,那双平日里沉静如水的眸子竟泛起淡淡的红意,像被霜打过的海棠,带着令人心疼的脆弱。 当年在牛家村…… 我顿了顿。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那些困窘的岁月里,她总是将最硬的窝头掰碎了喂给过儿,自己却靠野菜充饥。 冬日里为了省下炭火钱,她抱着孩子蜷缩在漏风的茅草屋里,单薄的身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即便如此,她仍坚持教过儿读书识字,教他做人的道理。 那时连件完整的棉衣都没有。 穆念慈忽然开口,声音轻得像要消散在空气里。 她轻抚着杨过的后背。 过儿小时候体弱,一到冬天就咳嗽不止。我只能把自己的棉被拆了,给他缝件棉袄。 说着,她的眼眶越发红了。 有次他发起高烧,我抱着他走了二十里山路去求医,路上摔了好几跤,膝盖到现在还留着疤…… 杨过握紧母亲的手,少年的眼中泛起水光:娘,您别说了…… 我望着她,心中泛起阵阵绞痛。 那些年她独自承受的苦难,远比我想象的还要沉重。 牛家村的村民大多贫苦,她一个弱女子,既要照顾孩子,又要维持生计,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织布,夜里还要做针线活到三更。 城市虽有更多机会,但对她来说却是危险重重。 她武功有限,带着孩子根本无法在鱼龙混杂的地方立足。 最凶险的那次,她累得咳血不止,整个人瘦得脱了形。 好不容易请来的郎中直摇头,说已是药石无医。 是杨过找到了我。 我日夜用春水功为她调养,那是种不同于九阴真经的独特功法,重在滋养本源。 我将内力缓缓注入她体内,就像春雨滋润干涸的土地,一点一滴修补着她残破的身体。 整整三天,她才终于转危为安。 若非相公,穆念慈看向我,眼中满是感激:只怕我早就见不到过儿长大了。 陆立鼎叹了口气:刘庄主这份深情厚意,当真令人敬佩。 他看向身旁的妻子,目光中满是疼惜,想来也勾起了他们夫妻共同经历的艰辛岁月。 烛光摇曳,映照着桌上丰盛的菜肴。 如今衣食无忧的生活,反而让那些苦难的回忆更加清晰。 穆念慈擦了擦眼角,露出欣慰的笑容:好在都过去了。过儿也长大了,日子总会越来越好的。 窗外月光如水,洒在庭院的梅树上。那些苦难终究成了过往,而眼前的温暖,才是最珍贵的人间烟火。 酒过六巡,烛火在鎏金酒壶上跃动,将陆立鼎眼角的皱纹染成暖金色。 我转动着手中青瓷酒杯,杯壁上暗刻的缠枝莲纹硌着掌心:陆庄主,此番真是多亏了你,我才能在短时间把家业置办起来。 窗外夜风掠过竹林,沙沙声里夹杂着更夫梆子声。 当年靖康之耻后,大批宋人南迁,如今江南膏腴之地早被瓜分殆尽,若非你仗义相助...... 陆立鼎摆摆手打断我,青铜面具下的声音带着几分沧桑:说来惭愧,我陆家虽广有财帛,其实也不是好事。 他望向廊下悬挂的青铜风铃,那是陆家祖宅仅存的旧物。 当年陆氏兴旺时,在苏杭一带置下万亩良田,谁能想到,就算偏居嘉兴,也躲不过朝廷鹰犬的觊觎。 酒液在杯中晃出冷光。 这些年应付各路势力,周旋于官商之间,连夜里睡觉都要睁着半只眼。 我望着他,心中若有所思。 如今刘庄主你替我分去一些田产,反倒卸下我半副担子。 他忽然仰头饮尽杯中酒。 再说你是以市价购地,不是巧取豪夺,这等情义......已经让我感激不尽了。 我放下酒杯,压低声音:区区一个李莫愁,不至于让陆家庄如此戒备吧? 那日在村口,我亲眼见到庄丁们巡逻时如临大敌,连孩童玩耍都要盘查。 陆立鼎苦笑,指节敲了敲桌面:李莫愁武功高强,我实没信心可以战而胜之,不仅如此,更可怕的是背后那些想借刀杀人的人。若不是刘庄主及时接手田地,只怕陆家的产业迟早要在明枪暗箭里败光。 我哈哈大笑,声震屋梁:其实我此来,确实有一桩事,想要请陆庄主玉成。 指尖无意识摩挲着杯口,烛火将我俩的影子投在雕花屏风上,忽明忽暗。 陆立鼎立刻挺直腰板,他目光灼灼对我道:刘庄主于我有雪中送炭之恩,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庭外月色正好,竹影婆娑间。 我继子过儿你也看到了。 我斟酌着措辞。 虽非惊才绝艳之辈,但勤勉好学,绝非纨绔子弟。 陆立鼎目光微闪,显然已猜到几分。 我深吸一口气:听闻陆庄主有位千金,与过儿年岁相当......不知可否结下这门姻缘? 话音落地,整座花厅陷入寂静。 只有远处池塘传来蛙鸣,一声接着一声。 陆立鼎突然大笑,笑声惊起檐下宿鸟:好!好!刘庄主若不嫌小女顽劣,这桩婚事,我陆家求之不得! 他猛地拍案而起,酒盏里的酒溅在八仙桌的云纹上。 来人!取我陆家珍藏的女儿红!今日要与刘庄主痛饮三百杯! 月光透过雕花窗棂,在满地碎银般的酒液上泛起粼粼波光。 陆立鼎一开始没明白。 他早早以为我是又想要什么。 陆家豪富,而我却是新起,纵然是我入手了三五万亩田地,但说到产业,也不及陆家的。 如果我要他什么酒店铺子,倒也不是不可以。 可没想到,他听到的是这么个消息。 这就让他为之一愣。 陆立鼎不是傻子,片刻之后,他就明白了,我的胃口极大,这是要把整个陆家都吞了。 原本他是不愿意的。 这怎么能愿意? 换你,你愿意被别人一口吞下? 但他飞快的一想,忽然发现,这是最好的选择。 首先,当年为了修炼武功,陆立鼎有些急功近利,导致了他身体出了问题,这么多年了,他和陆二娘子也就一个女儿。 此外就收养了程瑛。 算是陆立鼎的外甥女。 一家子里没男丁。 这偌大的陆家原本也就没传人。 如果女儿陆无双和杨过结婚,那陆家的一切归了杨过也不算什么了,甚至是常情之理也。 要说自己女儿,那是极好。 长得漂亮不说,还十个娇憨美丽。 虽说在姿容上比程瑛可能要差了一些,但也是活泼可爱的青美少女了。 这自然是要找一个好的。 如果贸然一个什么人,跑过来说,要和他攀亲家,那他是八成不干的。 但方才他是见到了杨过。 杨过——长相就不要说了,自然是平平无奇一等一的好。 更是拥有一身不俗的武功,十个的出类拔萃。 这是他亲眼所见的。 说一句少年英才,是丝毫也不为过的。 如此英才,那就不是人家配得上,配不上自己女儿的问题是了,反是他女儿是不是配得上人家了。 第14章 群贤毕至 一夜无话。 须臾到了第二天。 这也是李莫愁吧唧一掌,在陆家庄啪啪啪印血手印的第三天。 陆家庄是第一天印上血手印的。 我们一家是第二天过来的。 从早上慢悠悠出发,到了陆家庄,一番礼俗客套,最后吃上酒席,一折腾就是到了大晚上的。 如此迎来了第三天。 也就是这一天,李莫愁大约就要来了。 不过,相比起来。 陆立鼎第一天是怕的。 第二天是心绪不宁的。 第三天,却是有些沉住了气。 因为我们来了嘛。 所以,陆立鼎睡了一个好觉。 这是一个难得的好觉。 让他第二天,身心都十分的舒服。 江南的梅雨时节,雨丝如纱般笼罩着陆家庄。 雕花木窗棂上,水珠顺着青瓦檐角连成晶莹的珠串,将庭院里的芭蕉叶洗得愈发青翠欲滴。 陆立鼎负手站在廊下,望着雨幕出神,手中的翡翠扳指随着思绪无意识地转动,发出细碎的碰撞声。 “爹,您看这雨,下得这般缠绵。” 清脆如黄莺出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陆无双提着湘色罗裙,踏着绣鞋上的珍珠,轻盈地绕过回廊。 她鬓边新簪的玉兰花沾着雨珠,更衬得肌肤胜雪,眉眼间带着江南女子特有的温婉娇俏。 这是陆无双。 陆立鼎唯一的一个女儿,疼爱的和什么似的,完全的宠溺,让女孩几乎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 每天不是玩,就是在玩的路上。 半大的小子不着家。 一有空就撒欢的跑外边疯耍子去了。 昨天玩了好大的晚上才回来。 陆立鼎回头,目光中满是疼爱:“双儿,刘庄主一家人昨天来了,去吩咐厨房再加两道菜。” 话音未落,门房便传来通报声,我和穆念慈携着杨过的身影,已穿过垂花门。 杨过今日特意换了身月白长衫,腰间系着母亲新做的藕荷色绦子,剑眉星目在雨帘中愈发清朗。 他扶着穆念慈跨过门槛时,陆立鼎眼前一亮——这少年身姿挺拔如松,举手投足间既有江湖儿女的英气,又不失书香门第的雅韵,当真是好一位天之骄子。 “刘庄主,令公子风采更胜昨日啊!” 陆立鼎快步迎上去,热情地握住杨过的手。 “我曾听闻一些传说,说令公子扫除周近的匪盗,原以为世人夸大,今日一见,果不其然,当真是大好青年!” 他的声音里满是赞叹,目光不住打量杨过,越看越满意。 杨过俊脸微红,连忙谦逊:“陆伯父谬赞了,晚辈不过是略尽绵薄之力。” 陆立鼎哈哈大笑,转头对身后的妻子道:“这般人品,这般武艺,这么好的女婿,上哪儿去找?” 说罢,还朝妻子挤了挤眼。 杨过闻言,惊得后退半步:“这,这,这如何使得?” 他下意识看向母亲,却见穆念慈正掩唇轻笑,眼波流转间满是了然。 原来早在不久之前,我就向穆念慈暗中透露此中一二的意思。 穆念慈关心儿子的大事,便通过江湖,从丐帮弟子口中探听来不少消息。 和小丐。帮的消息一印证,果然知道,陆家小姐陆无双虽有些许大小姐脾气,但自幼饱读诗书,性格娇憨可爱,待人接物更是温柔有礼,颇具美名。 反观,传闻中——郭靖郭大侠的女儿郭芙,江湖传言她性情骄纵,行事常常不顾后果,甚至有人私下议论她蛮横不讲理。 穆念慈知道后,坐在雕花椅上,轻抚茶盏,眼神温柔却坚定。 她深知,以郭杨两家的渊源,杨过若能娶郭芙,在外人看来的确是门当户对的佳话。可她心中早有计较:一来郭家如今位高权重,与他们孤儿寡母相比,难免有高攀之嫌;二来她实在不喜郭芙的性子,担心杨过日后受委屈。 “过儿,你陆伯父的心意,你不妨好好考虑。” 穆念慈轻声开口,目光扫过陆无双泛红的脸颊。 她低语道:“陆姑娘知书达理,与你也算良配。若能与陆家结亲,你日后在江湖立足,也多了份助力。” 杨过低头沉思。 他自然明白母亲的苦心,陆家在江南根基深厚,若能得到陆立鼎的支持,自己闯荡江湖便有了坚实后盾。 这可比去郭家当上门女婿,仰人鼻息要强得多。 想到此处,他抬头看向陆无双,正撞见少女羞涩又期待的目光,不由得心头一动。 窗外的雨不知何时停了,一缕阳光穿过云层,洒在庭院的青石地上,映得众人脸上都染上一层柔和的光晕。 陆立鼎见状,笑着招呼:“来,今日难得相聚,咱们好好喝上几杯!” 在欢声笑语中,一段姻缘悄然定下。谁也没想到,这场看似偶然的会面,竟成了杨过人生的重要转折。 而那传说中娇蛮的郭大小姐,从此与杨过的命运,渐行渐远。 别奇怪。 目前郭靖就一个女儿。 这自然是只有入赘的,不可能白嫁的。 这里面,也就杨过有些摸不清头脑,不知怎么的,就要有老婆了。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陆家的小姐是不是能看上杨过了。 陆立鼎觉得这是好事,但一回头,女儿不见了。 这如何使得。 陆立鼎那个气啊,立刻就让管家找起女儿来了。 这陆立鼎就一个女儿,疼爱的和什么似的。 别的女儿,到这时该是学什么女红诗文,但陆立鼎疼女儿啊,老大不小的了,还经常由得她到处去玩。 现在只能派手下去找了。 不过旋即,陆无双就来了。 不过她不是一个人,而是带上了表姐程瑛。程瑛是寄居在陆家的,被陆立鼎视为己出。 由于她一直寄人篱下,倒也比较聪明,能体察人心,会顺着人说话,因此和陆无双二人关系甚好。 现在陆无双一下莫名其妙多出个未婚夫来,也就拉着表姐一二。 三个孩子玩心重。 呜啦一下就跑出去玩了。 弄得陆立鼎尴尬不已。 却说三个小人,飞快跑出去玩了。 陆无双直接拉人去游湖,一边划船儿在水波里荡漾,一边伸手在河塘里采摘莲子。 陆无双小手一一抠出莲子,和表姐杨过分了吃,她剥得慢,数量也不多,但三个人仍然觉得这样甚好,极为香甜。 陆无双道:“哎呀,这几天可真是闷死我了,突然u洁癖给玩那不给玩的。昨天,我是听说有人来了,这才拉着表姐一起出去玩,不想今天才算是真正的透了一口气。” 杨过道:“你不知道么?” 陆无双道:“知道什么?” 杨过道:“你们家倒霉了,有一个叫李莫愁的大魔头找你们家报仇了,所以你爹,陆伯父才紧张,不让你出去天才狂妃,就是怕你遭遇不测。” 陆无双吃惊道:“怎么可能,我陆家庄一向与人为善,怎么可能莫名其妙就多了这什么大魔头的仇人。” 杨过微微一笑,少年人,心性不定,在可爱女生面前,忍不住也就卖弄起来了。 “我爹说了,你们陆家家大业大,惹人觊觎。不像洞庭的陆家,师门是桃花岛一脉,又和名满天下的郭靖郭大侠有关系。你们陆家呢,什么也没有。后来你大伯陆展元就外出想寻找关系,结果被强人追杀,因此遇上了李莫愁。那李莫愁原本是古墓派人,和天下第一教,全真教都有关系,所以他们两个就好上了,不过那个李莫愁太端着了,不给摸,还因此被古墓派逐出了师门,一下子什么也没了。所以后来陆大庄主就和另一个,何沅君结婚了。这何沅君有大理段家的关系,还能搭上天龙寺,是陆家庄的臂助,哪知因此得罪了李莫愁,李莫愁是因此前来寻仇的。只是当年,她奈何不了天龙寺的高僧,现在,也就拿你们家出气了。” 陆无双恼了,一水浆打出半尺浪。 “这么说,还是我大伯的不是了?” 杨过微微一笑。 “无双妹妹,不是这样的,我爹和我说了,这件事,陆大庄主固然有错,但也不是什么多大的事,他虽和李莫愁有了山盟海誓,但天下发誓的多了,岂能真的都当真了?当年司马懿指洛水发誓,他应誓了吗?所以,誓言岂可真的就当真呢?再者说了,陆大庄主虽然发下了山盟海誓,但他和李莫愁发乎情,却止于礼,连手也没怎么牵过,双方之间,清清白白,哪至于就要弄到你死我活的地步了?这李莫愁虽然因为陆大庄主的事被逐出了师门,只要她肯低头,回去认错,还不是什么事也没有?但她偏偏不,扯着这一点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天天鬼叫,还到处随意胡乱的杀人,莫说她原本就没多少理,就冲她胡乱杀人,她就是错的,所以我爹才带我们一家前来助拳。” 程瑛道:“是吗,杨大哥,这么说你爹真厉害。” 杨过哈哈大笑:“还好啦,都是小意思啦。” 正说着,却见荷茶池塘里已经立着了一个人。 此人一身杏黄道袍。 虽是女冠。 却美艳不可方物。 怎么看,都是飘然仙子的模样。 “小辈,本不欲拿你们当回事,可恨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今日就先拿下了你,看你那个爹有什么本事和我做对。” 杨过一看。 “李莫愁!” 这李莫愁,轻功太高。 虽然是水中。 但她在此,随随便便即可立于一张荷花叶上。 轻飘飘,如一团人形的柳絮。 纵然踩在荷叶上,也是丝毫不受力的模样。 杨过心思电转,立刻在最短时间做出了决断。 他大叫一声。 “快去告诉我爹!让他救我!” 忽然伸手,一手陆无双,一手程瑛,两个小姑娘对此时的他来说,也就两包咸菜的重量。 提了起来,一下子丢了出去。 他的判断是对的。 久在池塘边。 两个小姑娘早就学会了凫水。 二女下了水,有些不甘的回望一眼。 正见少年一招回马枪。 头也不回,长枪从他腋下偷袭,直刺李莫愁。 李莫愁暗赞。 好枪法。 果然是回马一枪最难防。 但此时的李莫愁已经是久走江湖,见多识广,当下拂尘一出,就搭上了杨过的枪头。 内力一吐,杨过手上一麻,大枪就被夺了下来。 李莫愁素指前伸,一二三,立刻拿住杨过三处大穴,让他不好再动。 李莫愁唰一下收了拂尘,冷笑道:“你小子武功不错,反应也好,但就可惜年龄小了,内功不足。眼下就看你那个多管闲事的爹,是不是真有本事,从我手中把你救走。倘若不能,你们父子就要一起付出口不择言随便说话的代价了。” 陆无双和程瑛双双游水到了岸边。 她二人知道厉害,不敢停留,直往家走。 没一会,就看到,在家族坟地那里,有一个人正在创坟。 陆无双大怒,这是葬着陆家先人的地方,岂能容人乱来? 但小姐妹一过去,就给吓到了。 扒坟掘墓的,是一个老乞丐。 此人身形魁梧,十个高大,又披头散发,活脱脱像个地狱来的恶鬼。 一双手和铁锨子似的。 五指插入泥中,大把大把的土被他抓起刨开。 转眼间,就把一具棺材给扒拉出来了。 老乞丐把棺盖,在长钉的钉死下,仍然嘎吱嗡嗡和硬拔开了。 棺材一开,里面自然是一具女性尸骨。 老乞丐抱着里面尸骨,哭得涕泪纵横。 “沅君,沅君,爹来看你了。” “沅君,沅君,你怎么不说话呀?” “沅君,沅君,你怎么死了呀?” “沅君,沅君,你怎么死的,义父替你报仇,是谁害死的你?” “啊啊啊,是你,是你,是你,陆展元,是你害死了我的沅君,是你,都是你!是你夺走了她,你又没守护好她,你该死啊!” 他说着跳起来,把另一座坟给打烂了。 这副模样,如凶神恶煞,让陆无双当即熄了怒火,一拉表姐,二人双双溜了。 一回去,就看见了一个中年妇人,带着一对孩童,在自己家的门院下。 陆无双走过,听管家和妇人说话,似是想要借宿的,当即没了兴趣,直往里走,一边走,一边叫道:“爹,爹,不好了,杨大哥给李莫愁抓走了!” 没几步。 她就看到迎面向她走来的陆立鼎,和整个人如一只大鸟,从院墙上飞过来的刘庄主夫妇。 陆立鼎一看,这人跳起来飞的和一只大鸟一样,当真是大好的轻功,心下一舒,对陆无双喝道:“休要急躁,把事情详细说一遍。” 陆无双连忙一五一十的说了。 陆立鼎不放心,又让程瑛也说了一遍。 听到有人扒了他陆家的坟,当即忍不住道:“是什么如此无礼,杀人不过头点地,为什么还要扒坟掘墓?” 这时,旁边一个妇人道:“员外休怒,那人想必是我那不成器的丈夫,让员外见笑了。” 第15章 李莫愁至 武三通的娘子站出来了。 她悲叹一声,虽然家丑不可外扬,此时也说不得什么了。 因为她——累了。 这些年武三通一直在发疯,她追了武三通一路,现在是真不想再维持下去了。 武三通娘子就把丈夫怎么得了失心疯的原因讲了一下。 这武三通其实便是何沅君的义父。 但他养女儿养女儿,渐渐却起了不轨之心,何沅君意识到于此,就匆匆找了个人把自己嫁了。 这人自然就是陆展元。 当然,虽说是速嫁,二人夫妻感情还是不错的,只是都有一些尴尬。 陆展元有一个李莫愁。 何沅君也有个武三通。 夫妻二人就此抱团取暖。 但二人压力太大了,最终,心情积郁之下,早早去了。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修炼武功出了问题。 陆展元原本就武功浅薄,他好不容易娶到了何沅君,至少有可能接触到一阳指。 奈何,一阳指不仅不是速成武功,更是戒急用力,不能用勤奋,努力,去修炼这门武功。 一个人,静下心,可能练个一百年,都未必能将一阳指修炼到家。 更不要说在一阳指之上的六脉神剑了。 想要修炼六脉神剑,最起码得有个一百年以上的内功修为。 陆展元得到高深的天龙寺武学,毫无疑问,一定会勤加练习,刻苦修炼。但佛门武学,哪是能一下子就修炼成的? 甚至,一些高深的佛门武功,要求修炼时,不可以动心起念,脑子里不可以有修炼武功,追求力量的想法,要无想无念,把大脑放空,清明一片。 陆展元不懂。 把身体练坏了。 甚至陆立鼎也不懂,他的身体其实也出了问题。 在陆展元在时,陆立鼎至少有闲情,和老婆生下了陆无双。 当陆展元死了,陆立鼎立刻走上了陆展元的老路。 他武功不行也就算了,你看,陆无双这么大了,也没见他再有个孩子。 要知道,古人是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 所以陆立鼎不可能是不想要,是他想要却没有。 此刻武三娘把丈夫武三通的丑事说了,虽然不好听,也显出了她落落大方,不似寻常女子,是一个有担当的女侠。 她说:“拙夫的丑事无以为报,既然陆家庄有事,这李莫愁我倒要会上一会。” 来到中原,武三娘是没少听说李莫愁的大名。 毕竟江湖上,女侠难出头。 黄蓉的威名,一是靠丐帮,二是她丈夫郭靖,还有就是她爹了。 一般女子哪有那么容易出头的。 梅超风也是先傍着陈玄风的。 再看穆念慈。 她的武功不够高,在没了杨铁心后,就只能到牛家村养老了。 不是杨康,她大概率是不会出场的。 而李莫愁就不一样了。 年轻,漂亮,武功高强。 所以她哪怕是滥杀无辜,也依然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堂。 并且现在人气不错,虽说黑粉居多,但黑粉也是粉,至少名声有了。 往外一说,赤练仙子李莫愁,天下无人不识君。 都怕莫名其妙的就被她杀了。 像这样的人,原本也该是人人喊打。 但李莫愁仍然好端端的活着。 要知道。 李莫愁不是一个帮会的,不是有宗门的,她已经被古墓开革了。就算她还是古墓弟子,但古墓派人丁十分稀少。 说白点就是没势力,没背景。 一个独行侠而已。 这江湖自然是要群起而攻之。 可这又如何? 她到现在,也仍然活得好好的,想杀这个杀这个,想杀那个杀那个。 所以武三娘训有一些不服。 她不信,一个年轻的女人会有这样的武功。 “哈哈哈……” 一个人笑了起来。 只见一人站在墙头,是一个肤色微深,眉眼俏丽的少女道姑。 “一群胆小鬼,尽皆冢中枯骨,本事不见得多大,这口气倒是不小,无盐丑妇,就凭你,也想和我师父过招?” 武三娘刚才装了个大的,立刻有人来打脸,这能忍吗? 她既然嫁给武三通,自然也不是平常人家,原本她乃是大理国大将的女儿。 武三通呢,是大理国御林统军。 双方算是门当户对。 武三娘子将门出身,那也是火爆的脾气,听人为。样耻笑她,立刻坐不住了,手提一对双刀,直接跳上墙头,和那女道姑打了起来。 这小道姑武功精奇,一柄拂尘耍得是有模有样,单说招术,竟然在武三娘之上。 由此可见,李莫愁其人,当真不是浪得虚名的。 在武功一道上,自有其道。 她现在也能算是开宗立派的人物了。 但她的内功不行,不说普普通通,至少也是平平无奇。 这一方面,武三娘就占优了。 另外就是经验,和拼之一字。 小道姑经验不足就不说了。 她还不敢拼。 不像武三娘,武将之女,打起来自有一股铁血之气。 所以,三十招后,小道姑就坚持不住,从墙头跳下去。 武三娘跟下去,但没几步就回来了。 她对陆立鼎叹道:“这小贼道武功不行,但轻功却有两下子。” 陆立鼎叹了口气,道:“武娘子还请休息一会,想来不久李莫愁就要来了。” 另一边。 陆无双梨花带雨的,在程瑛帮助下,把杨过被擒的事说了。 她现在十分怕杨过出事。 穆念慈也挺紧张。 “相公,过儿他……” 我安慰道:“你放心,过儿一定会无事的。” 穆念慈道:“真的?” 我笑了一下道:“你刚才也该看到了,那个小道姑武功平平,但轻功却有可取之处,她之如此,她师父李莫愁自然更厉害了。你们跳水逃跑了这半天,李莫愁却没有立刻追上来,说明她是被过儿缠住了,因为过儿若是死了,李莫愁早就来了,死人可缠不住李莫愁,李莫愁之所以没有立刻过来,说明她正在和过儿相处。” 穆念慈道:“不好,那她会不会拷打过儿?” 我微微一笑。 “过儿你还不明白,他口甜舌滑,哪会让自己吃亏,我料想李莫愁只怕被他说得头昏脑胀,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了。” 其实还是有些凶险的。 杨过被擒,心中大叫,苦也。 他被李莫愁一连点住了七八处穴道。 整个人顿时是不能动了。 他心里暗叹。 早知道就多在混元功上下些功夫。 混元功是动静相宜的一门内功。 纵然被人点住穴道,也可以,以静带动,去自解穴道。如果功力高深,恐怕这边点上,那边就自行解开了。就算功力未足,盏茶功夫,也足够解开了。 杨过的混元功不行,只是小成而已。 但大约一柱香功夫,倒也能够解开。 只是需要和李莫愁周旋一下,别三句话没完,就被她一掌拍死。 李莫愁点住了杨过,也就不好再追陆无双姐妹了。 她跳上船,把船撑到了岸边,这才一把将杨过提起来,丢在地上。 毫不留情就是一脚,把杨过踢得在地上打了一个滚。 但杨过心中却是一喜,只恨不得她多踢几脚。不是杨过变态,而是李莫愁原本在古墓功夫就学不到家,没有玉女心经的口诀技巧,她的点穴功夫就不怎么好。 比如说点住一个人。 高手或专精此道者,往往一个穴道就能把人给拿住了。 但换了李莫愁,她须得点上七八个穴道,才有把握。 因为古墓功夫,不以内功见其长。 这也是当年,林朝音要找一块巨大的寒玉床的原因。 寒玉床可以增强练习内功的速度和效率,原因便是于此了。 林朝音的武功,剑术轻功,都可以,但内功是不行的,所以她才找来了寒玉床,又根据此床特性,创造了玉女心经,要人少思少虑,便在于此 李莫愁连玉女心经也没摸到,武功自然就有了一块儿的不足。 这也是李莫愁在江湖上臭名昭着的原因。 下手太狠了。 动不动就杀人。 还大杀特杀。 普通武林人在动手时,往往会容一二分。能不把人打死了,就不把人打死。因为武林一大家,保不齐这里面就攀上了什么关系。 但是李莫愁不同,出手即杀人。 曾经她遇到姓何的一家,上去就灭人满门。 可见手辣到了什么地步。 但出乎意料的,她这一次没有立刻杀人,只是打了杨过一顿,也就是随便踢踢而已。 如果有懂行的就明白了, 李莫愁这人,比较磕颜粉。 她还没出道,遇上了陆展元。 就因为陆展元和她说一些话,她就爱上了?当然不可能。 答案只有一个。 当年李莫愁情窦初开。 恰好遇上了玉树临风的陆展元。 你要换上了柯镇恶那模样试试? 正如此时,杨过少年英俊,比陆展元还要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李莫愁虽然拿下了他,一时间还真不想把他杀了。 所以她十分羞恼。 又重重踢了一脚,这才站好道:“臭小子,你说,你和你爹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管我这桩事?” 杨过何等聪明,眼珠一转,就道:“你你你,你就是传说中的仙子李莫愁,果然,果然好看得紧,不过你这次可麻烦了,我爹带我们一家来的,他在此展立家业,得到了陆庄主的很多帮助,所以要帮陆家庄对付你,你要是收手走人,还则罢了,要是让我爹盯上,可就惨了。” 李莫愁一声冷笑。 “你爹,怎么你爹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么?他有什么名号,可以如此大言炎炎?” 杨过叹了口气道:“你从前无名无号的,不也是打出来的名号么?有没有名。号不重要,能不能打才重要,我爹名声小是有原因的,他老人家一般不喜欢当众杀人,杀人总是会把旁边的人一并杀了干净,所以天下间没人知道他的名号,但他老人家厉害倒是真的。” 李莫愁不屑一顾。 “说那么厉害,我看你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杨过道:“我知道你拿了我,觉得我爹恐怕也没什么了不起,但我要告诉你,我现如今正在打磨基础,所以武功才显得不高。等我混元功大成,就能修炼好多厉害的武功,到时,你可就不再是我的对手了。就像现在的郭靖郭大侠,他年轻时也武功平平,殊不知这是在打基础。等他基础牢固,随便 上个洪七公,就一飞冲天了。” 李莫愁大怒。 “臭小子,嘴硬是吧,我这就带你去陆家庄了结恩怨,到时,我在你面前,杀了你爹,看你还嘴硬不嘴硬。” 说着,一把提起杨过就走。 没一会,就遇到一个人。 是李莫愁的徒弟。 洪凌波。 此女也算姿容秀丽,一见李莫愁,立刻低头,显然对这个师父是极怕的。 “师父。” 李莫愁嗯了一声。 洪凌波抬眼,看到杨过,此时杨过虽然被擒,但他仍然好眉好目。 一双眼睛眼角朝上,唇红齿白,眉深鼻挺,说不出的少年意气,雄姿英发。 只一眼,洪凌波心跳就不自觉的快了起来,脸上也泛起了一层潮红。 李莫愁看徒弟这样,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喝道:“发什么愣,我要你盯着陆家庄,你在干什么?” 洪凌波连忙解释道:“弟子有好好盯着陆家,只是陆家庄来了一母二子,那母亲莫名其妙跑出来数落师父的不是,我就忍不住想要让她知难而退,不想此人颇的一些手段,弟子不敌,这才退了下来,不过弟子与那妇人交手,想她万万不是师父的对手。” 李莫愁微微一笑。 她自十年前在陆家庄受辱。 后来有了一桩奇遇,就刻苦练功。 这么多年了,终于闯下了赤练仙子的名头,江湖上要杀她的多了去了,还不是让她逍遥至今,原因是什么?就是她的武功啊。 她武功这么高。 那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就能对付的。 至少得是五绝那样的人物,才有可能把她逼退。 但天下五绝高手,就那么几个,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那么好运气,有人出来拦她的好事。 所以她是不怕的。 带着杨过,她施展起超卓的轻功,轻飘飘,如一只大蝴蝶,飞到了陆家庄的墙头上。 只见墙内,一共两拨人,正在一起说着什么。 一边说着什么武三通,何沅君的话。 这让李莫愁眉头大皱。 她一听到姓何的就想杀人。 另一边说着话,眼睛却看向她来了。 就听身边的杨过叫道:“爹,救我。” 李莫愁抬起下巴,露出轻笑。 她一把拍在杨过的肩膀上。 “尔等就是这小畜生的家人,你们家,过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插手我的闲事,今天,要是不给个交待,你们全家就都留在这里吧!” 这就是长得好看的好处了。 因为杨过长得好看。 李莫愁终是给了一个机会,只要对方低头,她就不杀他们,也算给足了面子。 要换上普通人,像何家的那些人,她根本不管不顾,全都杀了,哪里还会有这说话的机会。 第16章 穆念慈对战李莫愁 李莫愁打眼一瞧,看到了穆念慈和我。 她心中一动,顿时发现穆念慈的特别之处。 此时穆念慈一袭蓝裙,手提一把剑,正紧张看着杨过,道:“过儿,你没事吧?” 杨过咧嘴一笑,道:“爹,娘,我没事的,不过你们快救我啊。” 穆念慈往前踏了一步,又收回脚。 不是怕。 而是她知道,我的厉害。 自她伤好了,我帮她重新梳理武功,让她从彻底的野路子,成为一流以上的高手。 只是穆念慈一直宅心仁厚,鲜少真正与人搏命。遇到敌人,往往也是给个教训而已。她一直是遵守杨铁心的教诲。 得饶人处且饶人。 尽量不惹事生非。 所以她的武功往往缺少了一种拼命的劲儿。 此刻她看出来,李莫愁武功的确非凡,至少她就没把握战而胜之。 如果她鲁莽了,让李莫愁害了儿子的性命,那可就不好了。 我眼光一扫。 陆立鼎比我还担心杨过的安危。 旁边陆无双还叫呢。 “坏女人,快把杨大哥放了,不然我们么多人,饶不了你。” 李莫愁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她借着笑,施展一下内功。 虽然说李莫愁的内功是短板,但那是针对超一流武功以上的高手而言的。 普通高手,根本不可能与之相比。 林朝英毕竟是林朝英。 她传下来的基础内功,也胜过江湖上很多人的苦学了。 像武三娘这样主修外家功夫的,又如陆立鼎这种半调子都不是,身体还有暗伤的,自然不堪承受,只被李莫愁的笑声牵动,就在不知不觉中吃了个大亏。 也就是我和穆念慈,根本没事。 李莫愁收了笑,哼声道:“哼,看来,我从前还是太仁慈了,世人说我赤练仙子,杀人如麻,其实还是杀得少了,不然,区区一个野丫头,怎么敢在我面前放肆的。” 她说归说,其实手指暗动,藏在袖袍中,弹出了一枚冰魄银针。 这银针,细而纤长,像牛毛也似的。 纵是武功高手,也难以用此针直接杀人。让此针名动天下的,是它的毒性。 冰魄银针,含有剧毒。 它不需要杀人,只要沾到,刺破,哪怕是一点的油皮,也足够把人毒死了。 正是因为此毒,李莫愁才得享偌大的威名。 江湖上,死于她这毒针的人,委实是太多了。 想也知道,这种针本身不值钱。 一买随随便便就可以买上一大把。 只需要把它们泡够了毒药,立刻就是闻名天下的冰魄银针。 她这出手,当真毒辣。 一个小小姑娘,眼也不眨,抬手就是要杀。 就听啊一声。 陆无双中了毒,往后倒了下去。 “无双!” 陆立鼎夫妇这时立刻忍不住了。 二人双双攻向了李莫愁。 他们皆知李莫愁的手段,想要救陆无双,只有一个法子,就是从李莫愁身上得到解药。 那边武三娘也扑了上去。 她是实心眼的人。 说帮陆立鼎,就帮陆立鼎,一点也不找借口,一点也不迟疑。 不过这也是没法子的事。 武三娘先前和洪凌波交了手,知道徒弟如此,其师必然更甚。 她一个人是万万打不过的,能做的只有一起上。 刹那间,这三人就打在了一处。 却说陆无双中了毒针,人往后倒。 程瑛适时上前抱住。 “表妹,表妹!” 小姑娘急得大哭。 她在陆家虽有寄人篱下之感,时常自敏暗泣,但凭心而论,陆立鼎夫妇对她甚好,陆无双也把她当成好闺蜜,好朋友,好姐姐,她们二人之间的关系是很好的,一见陆无双出事,顿时真情流露。 好在这时,一个人过来。 我亲切道:“不要怕,有我,你站到旁边去,这毒要是碰到了,可是会过人的。” 也就是程瑛运气好,没碰陆无双的伤口,不然怕也是要中招。 程瑛看我伸手,扶在陆无双身后,有些讶然不解。 旁边杨过已经过来道:“放心,我爹出手,她没事的。” 他可是知道,自己这个便宜爹拥有一门专注于治疗的邪门内功,叫春水诀,现在叫春水神功了。 这门内功,最擅长的就是救人了。 当年,他母亲穆念慈累得身体都掏空了,在病理学上叫药石无救,就是身体太弱了,已经空荡荡的了,一丝药力都受不起,自然别提汤药治疗了。 一般这种情况就是等死。 再精湛的内功,最多也就是让她清醒着说两句话而已。 但这种情况,却是硬生生的让这个同样邪门的爹用内功治好了。 母亲那样都能硬拉回来。 何况区区一根小针。 又有穆念慈过来抱住了杨过。 “过儿,你没事吧。” 杨过不好意思道:“我没事,李莫愁也就是名气大,武功也不怎么样,点了我七八处穴道,还不是让我解开了,要是我往日再勤快些,把混元功修至大成,在路上我就能阴她一把自己逃回来了。我也就是在船上,鬼神迷路步施展不开,否则她能拿下我?” 这是让杨过有些不忿的地方。 我曾经在神行百变的基础上,创了神鬼迷踪步。 这是一门偷袭逃跑的轻功步法。 在纵跃方面也许是差了点。 但说到速度和诡异的步法,却还是有值得称道之处的。 但杨过是被李莫愁在船上堵到的。 一只小船,杨过能闪转腾挪到哪里? 自然也就被李莫愁一把抓住,拿下了。 不过李莫愁的点穴功夫差了点,杨过的混元功有自解穴道的奇效,所以杨过才能在方才解开了穴道。 只是他刚解开时,李莫愁仍然在旁边。 这李莫愁武功特点是一个快字。 杨过没把握一下子逃开。 是陆立鼎夫妇,和武三娘三人联手攻击李莫愁,这才让他得了机会溜开了。 一回头,洪凌波神色莫名的看他。 一只手还在外。 原来方才洪凌波其实是想拦杨过的。 但她又不想坏了杨过好事。 一时犹豫,手半伸不伸,杨过却已经逃走了。 不过,杨过虽走,李莫愁却只是略微注意一下,仅此而已。 因为在她感觉,就凭杨过的武功,一个照面也就重新拿下了。 且让这小子等你得意一会。 这陆立鼎夫妇和武三娘子皆在与她拼命,李莫愁武功虽高,却也不想伤那么一丝半点,所以就和他们过了一些招。 一开始李莫愁还是在打的,但战至后来,更多的就是戏耍了。 毕竟,李莫愁的武功高过这三人太多了。 也就是武三娘能让李莫愁稍微注意下。 但也仅此而已。 打到五十招时,李莫愁发出了朗声的大笑。 她一掌攻向陆二娘。 引得陆立鼎来救,又反手把陆立鼎给打飞出去。 陆立鼎直接跌了个狗吃米田共,十分狼狈。连手中的剑也掉落在一旁。 陆二娘拼着挨了李莫愁一掌,扑在陆立鼎身上,道:“相公,你,你,没事吧。” 话音未落,她自己先喷出了一口血。 陆立鼎立刻扶住陆二娘,道:“娘子,娘子!” 武三娘拼命攻击李莫愁。 被李莫愁一把夺过她手中的一把刀,一把捏碎,又飞出一脚,把武三娘踢开。 其实,李莫愁已经认出了武三娘的武功路数,里面有天龙寺的破戒刀法。 这是从前大理王妃刀白凤暗恨丈夫偷吃花心而闭关苦创的绝学。 在当时也许算不得什么好的武功。 但到了武三娘手中,终于让它恢复了几分威力。 奈何武三娘出师不利,她面对的是当今天下,最优秀武林女子,林朝英门下的李莫愁。 古墓派虽然人丁凋零,但细论也是师出名门。 林朝英的武功在某些方面甚至是力压王重阳的。 她的种种不足,比如内功不行,也就是在和王重阳比,对比江湖上的人,她绝对是第一流的。 所以李莫愁顶多也就是费一些手脚,就收拾了武三娘。 这主要是她看在天龙寺的份上,手下留情。 毕竟,她当年吃过亏,是生怕万一杀了此女,到时又来一群天龙僧,麻烦。 可武三娘是倔脾气。 她倒地上了,却仍然跳起来。 尖叫着扑向了李莫愁。 这李莫愁能忍? 也太不把她当一回事了。 毫不犹豫的。 她打出了一招三无三不手。 这是李莫愁自己独创的一门绝技。 这一掌,武三娘根本避无可避,再说她也不想避,结果李莫愁虽然打了她一掌,她却死死扑上前,抓住李莫愁的衣服,嗤一声把她杏黄色地道袍给扯破了。 一截雪白嫩藕般的香肩顿时露了出来。 那刹那间的浑圆雪白,比什么都有说服力。 赤练仙子,不愧是仙子啊。 但不管怎么说,李莫愁被扯破了衣服,她当下就是大怒。 “找死!” 李莫愁一掌再把武三娘打倒。 之前,她不管怎么样,对武三娘都是忍让三分,不敢出死力,生怕真把她打成了什么。 但现在她杀性上头,一切也就无所谓了。 这一掌,是重掌。 直接就把武三娘的肋骨都打断了三五根,也许是七八根,倒地上是起不来了。 以武三娘的脾气,只要还有余力,就会站起来战斗,她不能第一时间站起来,就证明她是真的站不起来了。 两个孩子受不了,立刻扑上去叫妈妈。 目睹于此,穆念慈拔出了佩剑。 李莫愁杀性大起,一看穆念慈,忍不住冷笑。 “今天当真是新鲜了,什么阿猫阿狗的都跳出来,好,我今日就好生的大开杀戒,送你们去地府见阎王。” 李莫愁说着拔出了剑。 她的装备是一剑,一拂尘。 有时还有一支短笛。 这是她一个人孤单时自娱之物。 过往她经常用此回忆从前所谓快乐的日子。 一般情况下,她对敌一巴掌就是一个小朋友。 有时会用冰魄银针助阵。 大多数情况,一柄拂尘也就解决了。 只有认真时,她才会拔剑。 现在她就拔剑了。 毕竟她有些眼力劲。 她能看出来,穆念慈武功……不弱。 随着武功的恢复,甚至进步,穆念慈的气质也恢复了,骄傲,清冷,自信,卓然独立,修长的脖颈,对应的是她挺立起来的自信。 从前时,她生活潦倒。 郭靖他们寻来,她都是避而不见。 但现在,单论女性武者,穆念慈自问不弱于人。 李莫愁又怎么了,就是要会会。 特别是,她还擒下了自己的儿子。 自己这个当妈的,怎么说也要讨个体面。 穆念慈提剑杀了过去。 原本是要套些话的。 但我曾经提醒过她,没这必要。 能动手就动手,说话干什么? 李莫愁见到穆念慈这一剑,立刻迎了上去。 二人都是超一流的高手,甫一交手便是险象环生。 穆念慈一出招就削断了李莫愁一截丝绦腰系带。李莫愁一拂尘也扫落下穆念慈一根头钗。 二人一时间都大吃了一惊。 这下各自小心,不求速胜,开始慢慢试探,进行缠斗了起来。 穆念慈武功虽高,手上使得是越女剑法的变种——南山无敌剑。 越女放羊,南山无敌。 这套原本的越女剑经我修炼改,已经渐有原本无敌的风采了。 这套剑法,被我评誉为凡间第一剑法。 原本此剑法在阿青手上是能令三千大军卸甲的无上剑法。 但自阿青之后,一代代人为这套剑法添加了自己的我以为,让这套剑法失去原本的色彩,以至于和江南七怪混眼了一起去。 是我,把这套剑法上的不当之处,一一剥离,再现还原了它的本来面目。 只是这套剑法看似简单,其实很难。 它需要—— 庞大的内功,和轻灵的手法。 只有庞大的内功,阿青才能一力敌三千。不然一打三千,累也累死了。 也只有庞大的内功,才能让阿青以一只青竹棒对三千把吴钩铜剑。 世人以为阿青年纪小,内功就不高,其实错。 阿青的内功是无想无念修炼出的,她修炼一年,相当于别人修炼十年。她年纪看起来小,其实内功之高已经是天人一般了。 所以自阿青之后,后人学习越女剑,犹如盲有摸象,差距太大,只能看到剑法真实全貌的一部分。 以一部分测想全部,当然是不行的。 所以一个个的,只能把这门剑法给学歪了。 学废了。 学到最后,成了江南七怪的层次。 好端端一门剑法,结果混成了二流。 也就是我,才把它重新发掘出来。 不过这也只是我,只是我。 即便我努力的教了穆念慈,她也只能学到这门剑法的一些皮毛。 至少短时间里,是不可能修至大成的。 但即便是如此,也杀得李莫愁是触目惊心。 有好几次,她都觉得穆念慈的剑要削到她脸上了。 只是这其中就是差了一些意思。 我看得分明。 穆念慈的剑法太过于讲规矩了。 在剑形上,有些放不开。 过于注重框架。 需要知道,这框架有时是需要打破的。 她悟不出这个道理,所以就一连错失几次攻敌致胜的机会。 她既然错失了机会,也就反过来让李莫愁把握了节奏。 她渐渐适应了穆念慈的剑法。 由猝不及防的下风,转变成了有守有攻,你来我往的对攻战了。 第17章 武三娘的痴情 李莫愁的武道天赋其实还是不错的,就是精神有些不正常,容易偏执,钻牛角尖。 但这些显示在了她的武功上就能看出特点了,她能把自己的武功特色,发挥出来,虽然从武功上来说,她其实不该是穆念慈的对手的。 但一来穆念慈修炼南山无敌剑有些勉强了,她的性情,难以把握这门剑法的精髓。 她缺少了最重要的无敌心境。 所以剑法在灵动上差了一些。 另外她的内功差了一些。 她最初的内力是修炼洪七公教的逍遥游功夫来的。 这原本就算不得顶尖的功法。 后来随我修炼春水神功,也是时间太短暂了。 更重要的是,春水神功的内力特性是治病救人。 在与人交手,杀伐特性上,差了李莫愁一筹。 但最重要的还是速度。 速度,是越女剑法最大奥秘。 越女剑法在阿青手中,之所以天下无敌,就是因为阿青出手,始终是处在一个无想无念的状态中,在这一状态中,她的神经反应速度是最快的,没人比她快,所有人的攻击,落到她眼中,都是慢动作,甚至她不需要看,只需要感觉。 因此阿青天下无敌。 你和一群慢动作老头打,你也能天下无敌。 可这是普通人,包括穆念慈在内,始终做不到的。 我已经帮穆念慈规范了剑法,教了她一些技巧,但不会无想无念,她就不可能领先式的比别人快。 在一开始,她心怀杨过,产生的对李莫愁的怒气,动作还能快些,所以讨个巧的占据了上风。 但这怒气一泄,手上的剑法也就趋于平淡,再也快不起来了。纵然技巧多好,多高,多妙,但你既然慢下来了,那就不能再克敌致胜了。 所以李莫愁才能在熟悉之余,又一点点把优势夺了回来。 当然,她夺回来是一回事,但想要因此把穆念慈直接打倒,或杀了,却不是那么容易的。 正在李莫愁烦恼之时,又有人来了。 这是一个乞丐模样粗横的汉子。 他一脸肮脏,口涕挂面,嘴里嘟囔着——沅君,沅君,你在哪里,沅君,沅君,那个小白脸把你藏到什么地方去了,我为什么找不到你啊,出来,快给我出来! 这样的大叫。 不过,很快他就叫不出来了。 这人就是武三通,发了神经似的作妖。 他凭感觉来到了陆家庄,就要乱来。 却在墙头往下,看到了武三娘。 武三通一心丑事,原是情不自禁,但唯独对不起一个人,那就是武三娘,一见就想逃避,想躲。 不过也因为他对武三娘心怀了莫大的愧意,所以一下子就受不了,恢复了清明。 就见他从墙头一跃而下,惊奇道:“娘子,娘子,你这是怎么了,你,你,受伤了?” 武三娘伤情颇重,肋骨都断了数根,在地上起不来,但此刻她一脸柔情,道:“三哥,你终于好了,你终于好了,孩子们,快叫爹。” 武家两个小孩原本不想叫的。 武三通的形象太跌分了。 一副的乞丐模样,又脏,又臭,一脸污垢,这就更显得丑了,衣服更不要说,一双脚赤着,早就黑如泥沼了。 叫这样一个人爹,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 但他们兄弟二人对母亲是十分敬重的,听了武三娘再一次催逼,终于小声开口,一一叫了一声爹。 武三通大喜。 “好儿子,好儿子。”虽然儿子嫌弃他,但武三通知道自己的情况,一点也不介意,怎么说也是他的亲儿子。 不过很快武三通眉毛就立起来了。 他看着武三娘口角的血渍,心中杀心大起,对武氏兄弟道:“你们两个,说,你们母亲是怎么回事,谁打的她。” 武氏兄弟立刻指向李莫愁。 “是她,是她,是那个坏女人。” “是那个恶女人。” 武三通一看,是两个女人,一个穆念慈,一个李莫愁,这原也是两个大美女,但武三通心中对于女人,一是老婆,曾经的发妻,敬重有之,但爱……这委实是要打个问号的。 他心中真正的女人只有何沅君,得不到的嘛,自然最好。 心中有了何沅君,纵然穆念慈和李莫愁皆都是大美女,武三通也不当回事。 他只道:“哎呀,你们两个傻小子,这两个女人,哪一个是打伤你娘的凶手。” 武三通你要说让他再爱武三娘是不可能了,但为武三娘报仇却是他愿意的,可以极大的减轻他内心中对武三娘的负罪感。 武氏二兄弟连忙道。 “是那个黄衣服的!” “是那个拿拂尘的!” 穆念慈一袭深蓝色的衣裙。 自然不是她了。 只李莫愁手持一柄拂尘,身穿杏黄色的道袍,一副昆道的打扮。 武三通一眼就认出来了。 他怒道:“好啊,你这妖女,连我的女人也敢打,受死过来。” 立刻跳起来就攻向了李莫愁。 穆念慈见此,怕卷入其中,自然也就借机抽身了。 武三通一掌劈下。 他虽说攻击的是李莫愁,但掌风刚烈,对穆念慈也是有影响的,穆念慈不愿掺和其中,自然也就跳开了。 穆念慈一离开,李莫愁压力大减。 她听了武三通的话,忍不住嗤地一笑。 “你这老混蛋,自己抛妻弃子,也好有脸来说我?” 虽然李莫愁没怎么见过武三通,但她平素对陆展元最是上心,虽身在江湖,却也没少打听陆展元的一切。 武三通的事在别人来说那是秘密,却是她早已经知道的事了。 现在一看武三通跳出来,顿时觉得他可耻。 你一个大男人,早早娶妻生子,这还罢了,居然对义女生出了禽兽的心思,当真是人面兽心,也好意思来找我的不是。 李莫愁往日辣手无情,杀了很多人。 有些人是她无论如何也要杀的,但她自己心里也知道,自己有些滥杀无辜了。 只是自己有些控制不住脾气而已。 但即便是这样的自己,品格不比你武三通高贵得多,你是哪来的脸跟我叫的。所以她一开口就逮了武三通的要害去骂。 武三通大怒,立刻出招狂猛。 他曾是大理国御林统领。 好大的官威。 也算是三军总教席。 带兵的人,能打黏乎拳? 因此他的武功走的是大开大合,十个狂猛奔放,一拳一脚,尽皆是劲风赫赫。 在他的拳脚下,李莫愁手中轻盈的宝剑竟然发出了金属的呜咽声,好似下刻就要弯折变形,甚至断掉也有可能。 因此,李莫愁一个折身把剑收了。 翻手出掌。 她的手掌赤红一片,这正是她闯出名号的绝学,赤练神掌。 赤练神掌一出,空气里都飘出了一股子的腥风。 这样的一掌,打到人,拍谁谁死。 武三通武功高强,也知道这样的毒掌是不能直接的。 但他夷然不惧,人往后退,行功,运气,一指点出。 这是——一阳指。 大理最强武学。 李莫愁一看,抽身就走。 得亏她是古墓派的底子,在轻功之上有独到之处,这才可以堪堪于无形间避开,要是普通的高手,面对这种无形指力,根本没有提防,立马就要被打中。 武三通指力惊人 一指打出,直接打出了一个坑。 土石地面直接爆起来。 武三通再出一指。 李莫愁飞腾而起。 脚下一棵树直接被打断了树干。 李莫愁一见,脚下不停。 在身后,被武三通打了一路。 武三通原本正要再接再厉,但忽尔发现,自己一身雄浑的内力已经消去近半。 这正是武三通一阳指的弊病。 消耗太大。 当年,郭靖带黄蓉找一灯大师救命。 一灯大师的确是为黄蓉打通了经脉,把人给救了下来,但代价就是三年内功力全失,需要一点点重新修炼回来。 由此可知,一阳指其实更多的算是一门内功心法,而不能算什么杀伐绝学。 但此刻,你看看,武三通把好端端的一阳指练成了爆炸指。 这岂不是令人啼笑皆非。 至少我看了是忍不住的摇头。 杨过看了道:“爹,武伯伯把女魔头追着打,你怎么反而摇头呢?” 我道:“你小子,能知道什么,我问你,你武伯伯使用的是什么武功?” 杨过道:“我不知道,是什么武功?” 我微微一笑道:“这是大理段氏最强的武学,一阳指功夫,我摇头,是因为你武伯伯把好端端的一阳指给练错了。” 杨过好奇道:“武伯伯的一阳指威力巨大,一指就是一窟窿,魔女接都不敢接,给追着打,怎么还说是练错了呢?” 我淡淡笑道:“一阳指功夫不是以攻击威力大着称的,它原本是以医疗为主,拥有强大的替人疏通经脉的能力,这样的一门武功,它的内力应该是温润纯和,但力量是精益求精才对。可你看看,武三通把好好一门一阳指修炼成这副模样,可见他本人性情鲁莽冲动,又十分倔犟执拗,啊,如此一来倒也解释得通了,难怪他一副疯疯癫癫的模样,原来如此。” 刹那间,我明白了。 一阳指原本是温和纯粹的武功,讲究的是精益求精。 修炼这门武功,要持之以恒。 但武三通性情脾气都十分暴躁。 这样一个人,修炼一阳指,也会在武功中注入自己的性情变化。 可一阳指明显不适合这样。 最终的结果也会产生异常。 武三通发疯就是这么一个原因。 他喜欢上何沅君只是一个诱因。 关键仍然是他修炼一阳指不得其法,是胡来蛮干硬来的。 就像王重阳,要带着先天功,好不容易才从段王爷手上学到一阳指。 才能一指,用精益求精的法门,一举破掉了欧阳锋的蛤蟆功。 要你武三通这样——行吗? 却说武三通,连连出手,没打中。 他内力消耗太多,只好把功力集中,收而不放,以此威慑李莫愁。 李莫愁不敢靠前。 忽然计上心来。 她脚下一顿,竟然扑向了武三娘。 武三通误以为李莫愁要拿武三娘出气,立刻扑来,挡住了李莫愁和武三娘之间。 李莫愁露出了得逞的微笑。 却在这时,一直关注丈夫的武三娘跳起来了。 这女人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明明骨头断了七八根的,只能在地上躺着,却一下子跳起来,用后背接下了李莫愁的一掌。 武三通当即被武三娘一口血喷脸上了。 武三通先是一怔,有些不敢相信,随即是确定了自己的妻子是真死了。 他大吼一声,不顾一切的扑向了李莫愁。 李莫愁手捏一枚冰魄银?原本是要发针的,但一看武三通的模样,知道此人已经生出同归于尽之心,自己纵能一针打死他,他这愤怒之下,也能在自己临死前打杀了自己。李莫愁是要杀人,不是和人玩命,当即收了手上的针,施展了轻功,往后飞遁。 这二人,一个追,一个逃。 但明眼人都看出来了。 这分明是李莫愁想无伤取胜,故意吊着武三通在耍呢。 可怜这武三通,明明武功极高,在正面交手下,甚至有可能战胜李莫愁。 但就是因为他脑子不好,所以堂堂上个大高手,给李莫愁当鸟溜,也真是怪可怜的了。 这时,杨过突然啊哇一口,喷出了一口血。 陆无双和程瑛双双上前关心。 我笑笑道:“不要担心,这是毒液被逼到胃中,经胃酸过滤,发生了对冲反应,身体会自然的把毒素喷吐出来。经胃液这一关,剩下的毒素也就不足为惧了,只要略为调养,也就好了。” 李莫愁使用的毒,不过就是生物毒。 看起来厉害,其实连植物毒也是不如的。 这天下的毒,主分就是动物毒和植物毒。 只有极少数高手懂得混毒,也就是化学毒。 李莫愁名头虽大,用的却仍然是动物毒。 要知道,动物毒再厉害,也是有极限的。 我把这些入侵到杨过体内的毒,先收束到经脉里,再逼入到胃中,用胃液洗一下,立刻就把素药成分给化解大半,剩下的也就好对付了。 杨过一吐血,果然也就渐渐好了。 他惊喜道:“爹,你好厉害,什么时候教我这功夫?” 我叹息一声,笑骂:“你这懒货,一天到晚想走捷径,内功修为就是如此,一日结算一日功,你倘若真在混元功上下功夫,修致大成也不是什么问题,但你看看,时至如今,也才小成而已。这点水准,修学什么都是半调子的,一个不好,潜力丧尽,以后只能当半调子高手了,你干不干啊?” 杨过一听,连连摇头。 “不急的,不急的,我还小,再练几年,等基础牢固了,再学这功夫。” 第18章 李莫愁走 杨过好了。 陆立鼎夫妇过来,担心看着自己的女儿。 陆立鼎道:“刘庄主,小女现在怎么样了。” 我明白他的想法。 明明杨过后中毒,但却先好了,他有些担心我对他女儿不尽心。 我笑着道:“陆庄主你放心,再过一会就好了,过儿之所以好得快是因为他的身体素质要比令爱强太多了,混元功也算是小成,所以才好得快了一些,令爱就不同了,几乎不会武功,也没有内功,是全靠我的内力在驱毒,自然是要慢一些了。” 话不多久,陆无双也啊哇一口的血,把毒和淤血一起吐了出来。 陆立鼎夫妇这才展颜欢笑。 但他们这边才笑,那边就又哭了。 是大小武兄弟在痛哭他们的妈妈。 武三娘,死了。 其实,武三娘筋骨粗壮,又是将门虎女,身体是没得说的,她武功虽不济,但不能说没有,纵然不管一流,在二流中也是顶级的人物了。 按理说,在李莫愁一直收手的情况下,她本不至于死的。 但在最后一招时,李莫愁发狠,动了真格的。 她那一掌,原本是要打武三通,这是奔杀人去的。谁知道武三娘跑过来,硬顶了一下,这就不得不死了。 因为李莫愁这一掌,在指间是夹了一枚冰魄银针的。 武三娘之前断了七八根骨头,看起来伤重,但内腑其实无事。后来再被打一掌,但李莫愁这一掌的掌力并不强,只挨这一掌,她了不起多吐口血,也不会死。可这一枚的冰魄银针却是不行,直接要了她的命。 伤情,中毒。 两者结合。 她再不死,才是奇怪了呢。 她一死,这大小武兄弟可不就忍不住的大哭了起来。 陆立鼎过去一看,顿时心中不忍。 人家帮了自己,现在,自己,女儿,皆都无事,偏偏她这个下场助拳的死了,当真是悲哀得紧。 他忍不住劝慰了几句。 正在这时,李莫愁清冷的声音道:“你还同情她,那。就送你们一起下去,黄泉路上也不寂寞,如何?” 陆立鼎吃惊道:“你,你,你……” 李莫愁冷冷一笑,笑容中说不出的新讽刺。 “那个蠢货,自己脑子都不清醒,怎么是我的对手,现在轮到你们了。” 原来武三通武功上是能对李莫愁造成威胁,真正正面拼杀,搞不好还能来个同归于尽。 但李莫愁哪里肯愿意和他同归于尽。 她利用自己的轻功好,和武三通的脑子不灵光,轻轻松松就摆脱了他。 然后回来了。 一回来,看到武三娘死了,这让她气不打一处来。 因为从始至终,她其实不想杀武三娘。 李莫愁纵横江湖,有心狠手辣,滥杀无辜的名声,不假。 但她所杀之人,往往都有理由的。 比如和她要杀目标沾上边的。 对她出言不逊的。 语多下流的。 还有喜欢跳出来充大瓣蒜的。 …… 可这些人里,不包括武三娘。 第一,武三娘是女人。 第二,武三娘的名了和陆,何,不沾边儿。 第三,武三娘是一个好女人。 哪怕丈夫下流,道德有亏,喜欢上了自己的义女,都这样了,武三娘仍然对丈夫忠心耿耿,一心盼念着他能回头。 这样的一个人,不要说她有大理国天龙寺的背景,就是什么都没有,李莫愁也不想杀的。 可偏偏就是这么一个好女人死了。 还是李莫愁自己亲手杀的。 她此刻见了,心里自然是不爽的。 眼看陆立鼎其人,就冷声道:“这个不该死的死了,你们这些该死的,岂不是更该去死?” 陆立鼎提剑要战,被李莫愁一拂尘打得如倒地葫芦。 她这一拂尘打来,如是千斤力涌过来。 陆立鼎一人之力十分笨拙,根本不是李莫愁的对手。 陆二娘想要扑上前,李莫愁反转拂尘又是一下。 这陆二娘也倒在地上。 但她即便是倒在地上,也仍然要护住陆立鼎。 李莫愁眼睛发红。 “这么恩爱啊,看来只能让你和他一起去死了。你是女人,和陆何两家没什么关系,我本不欲杀你的,奈何你偏要插足其中,死了也莫要怨我了。” 她的确无心杀陆二娘。 陆二娘区区一介女流,武功也不好。 她和陆家何家的关系也不大。 倘若她装死,逃跑,李莫愁是全当看不见放她一马的。 奈何这个女人始终是不开窍,那就只有去死了。 正当李莫愁手拈两枚冰魄银针要动手时,我说话了。 “李道友,冤冤相报何时了,你这又是何必呢。” 要是这样,也就没事了。 但杨过道:“妖女,我爹在此,休得放肆。” 李莫愁一生傲然行事,哪受过这个,唰,手中的银针就打了过来。 但这银针,才一靠近我的身体,就轻微一声,被我的我的护体真气弹开了。 李莫愁这才一惊,整个人往后连退了三步,一脸的不容置信。 真气外放护体。 这是宗师级高手的实力水准啊。 连她自己,也才触之皮毛而已。 李莫愁是超一流高手。 她实力触及宗师,而非宗师。 而这差一点,就是她往后一生都难以越过的鸿沟。 这也是李莫愁此后一直屑想玉女心经的原因。因为玉女心经是她所修古墓派功法的进阶版本,至少比她现在的功法要强。 李莫愁原本是可以学习到的。 但她被逐出古墓,也就断了这项机缘。 哪知在外苦修十年,她才明白高深功法的重要性。 便如此刻。 李莫愁在江湖上让人闻风丧胆的冰魄银针没起作用。 原因就是她遇到了宗师级的高手。 人家都不需要躲的。 你冰魄银针虽然厉害,主要是通过剧毒来达成的,事实上的冰魄银针又细又轻,纵是暗器手法高明,也大多只能扎伤人,而难以扎死人。 想要杀人,还是靠毒。 这么轻巧的东西,打打一般人还可以。 但遇到了我这样的宗师级高手,立刻就不行了。 因为宗师级的高手,功行全身,是一羽不能沾,一蝇不能落。 大宗师之流更能布下三尺气墙。 小小冰魄银针,有个什么用啊? 我看李莫愁面容数变,知道她知晓了厉害,道:“李道友,现在可否坐下来说话了。” 李莫愁道:“你,你,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多管闲事!” 她心中一片悲怆。 十年前,她是一个云英烂漫的少女,带着一片痴情,来找陆展元讨要一个说法。 她为了陆展元,被师父逐出门墙。 陆展元是她最后唯一的依靠。 但她面对的,是陆展元大婚大喜的消息。 这怎么能不令她悲伤绝望。 她当场就要杀人。 但当时陆展元的婚宴上有一位大理天龙寺的高僧。 一手一阳指,那使得是出神入化。 奈何,也是因为老僧修炼的一阳指功夫太深,所以他心中一片宁静和气,即便打倒了李莫愁,人都擒下来了,轻飘飘一个杀字,就能把一切解决,但老僧就是不能下这个口,反而是期之以约,把李莫愁放走了。 高深的武功,是讲契合的。 越是契合的功法,修炼就方便些。 这老僧可能是原本性情淡薄归真,又或者是温情有加,所以才能把一阳指修炼好了。又或者是他在一阳指上修炼太久了,自身的脾气因神功而发生了改变。 当然,可能是后一种吧。 要不然他就不会死磕一阳指,早就有机会摸一摸六脉神剑了。 反正,老僧没杀李莫愁。 但李莫愁此后对这件事一直是耿耿于怀。 一直是当成了自己一生之奇耻大辱。 她顾念老僧对她的手下容情,这口气,是不会找大理国天龙寺的,但却是牢牢算在了陆家庄上。 只是,没想到,自己十年苦修,回来报仇,却又遇到了一个宗师人物。 李莫愁一时间心死如灰。 但我没杀她的意思。 至少,要先讲讲道理。 “李道友,在下刘至善,是附近牛家村刘家庄的主人,如今在此,想要为你化解这一段恩怨,不知你意下如何?” 李莫愁一听,不杀她,她先一愣,旋即就是一喜。 她道:“刘至善,你不要假仁假义,虚伪造作,我和陆家的恩怨,岂是你一句话说放下就放下的?只要我李莫愁还活着,就总有讨还回来的那一天。” 我微微一笑,道:“李莫愁,你说你和陆家的恩怨,是何恩怨,一定要杀之而后快,据我所知,陆庄主是这位陆立鼎,而不是什么陆家元,你找陆庄主寻仇,可不是张冠李戴了么?” 李莫愁哈哈大笑,道:“伪道学,你装什么样子,你活了这般大,岂不闻父债子还的道理,陆展元负了我,他死了,又没后,自然该他这个弟弟还,我来杀他有什么不对?” 陆立鼎道:“好,你要父债子还,我的命可以给你,但你必须答应我,立下誓言,在我死后,不为难我老婆孩子,不为难我陆家庄的人。” 李莫愁道:“一条命不够,我的十年痛苦,岂是你一条命能抵消的?” 我哈哈笑了一会,才道:“李道友,你在说什么糊话,你十年的痛苦,这十年里,据我所知,你到处滥杀无辜,发泄余恨,哪里有什么痛苦。你舒舒服服的杀了十年人,然后你说你痛苦?” 李莫愁道:“我当然痛苦,我原本有正常的生活,有宗门依靠,结果这一切全没了,这十年里,旁人只知我滥杀无辜,可我心中的苦闷是丝毫不能消减,我怎么可能不痛苦?” 我摇摇头。 “李道友,还不明白吗, 你搁这有脸说痛苦,但那些被你滥杀的人,才是真正什么都没有了,他们也有老婆孩子,原本也是一个家的顶梁柱。他们一死,家里的天都塌了,这里面的账又要怎么算呢?” 李莫愁哼道:“怎么,伪善之人要杀了我吗?” 我微微一笑。 “杀倒是不至于。正如我先前说的,冤冤相报何时了,你滥杀无辜当然不对,所以,还请罢手,放过陆家庄的人。” 李莫愁松了口气。 她道。 “好。” 一个好字乍了。 她已经扑上来。 一只手掌在暗中聚力,早已经是通红一片。 这正是她的绝学。 赤练神掌。 一掌向我拍下。 我心中微微一恼,决定要给她个教训。 心随意动,只刹那间,我身上泛起了一层紫气,抬掌我就和她对了一下。 只一接触,李莫愁便似遭了雷击一般,一头束在脑后的潇洒飘逸的长发顿时根根张开,李莫愁本人更是直接吐了血。 她往地上一看,是血,她吐出来的血。 “师父!” 洪凌波奔过来。 李莫愁拉着洪凌波从地上起来,只道了一个字。 “走。” 我微微一笑,对李莫愁道:“李道长且记了,今后不得对陆家庄出手,因为自此之后,我子杨过会和陆无双姑娘,程瑛姑娘定婚结亲,今后陆刘两家刘是一家人了。” 陆无双啊了一声。 陆立鼎夫妇也都愣了神。 只有程瑛脸一下红温了,低着头,一句话不说,不是在玩自己的裙角,就是在看自己的鞋尖。 李莫愁回头。 她狠狠瞪着什么,脚下加快了步子。 只洪凌波远远看向杨过,心中难过,几乎恨不得哭一场才好。 她终是和那个英俊的少年,错过了。 陆立鼎回过神来,道:“刘庄主,你刚才的话意思是……” 我叹了口气,道:“陆庄主,方才我看了你的武功,你的剑法,其实是脱胎于一阳指的吧,你和令兄两个人都是修炼这一武功,我说的对不对?”武功好好在家; 陆立鼎道:“对,正是如此,这套剑法叫朝阳一气剑,是家兄从大理天龙寺所。苦求来的,他得此剑后是日夜苦练,一日不缀,此剑分剑法和剑禅,可以修炼剑法之余,仍能苦修内功,禅师传剑说了,要是学习的好,当可以拒李莫愁。只可惜我兄弟二人资质平平,好好的神功在手也是修炼的丑态百出,惭愧啊!” 我微微一笑道:“这剑法是好剑法,武功是好武功,那和尚是个好人,传了你们真东西。奈何你们悟性不行,一个接一个的瞎练,结果,你哥——早早就死了,你也有问题。” 陆立鼎吓了一跳。 “我,我,我有什么问题?” 我一指陆无双,道:“你自己看看,你自有了无双姑娘后,可否还有别的子嗣吗?” 陆立鼎看向无双,道:“这个——” 他忽然想起来了。 哥哥在时,他无忧无虑。 所以成婚后,很快就有了无双这个孩子。 但陆展元一死,他承接了家业,日夜操劳下,对妻子真的是……疏忽了很多。 往往一有空闲就刻苦习武练剑。 而哥哥。 和剑何沅君结婚后,一直是一无所出。 难道,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吗? 我笑着说道:“你们的剑法脱胎于一阳指,所以和一阳指一样,讲究宽和放缓,温和中正。而不是什么勤学苦练,越是勤学苦练,反而不好,会淤积而堵,伤了经脉。你在无双丫头后再未有一子,就是这个原因了。” 起源 世界毁灭了。 不,或者应该说,是末日到来了。 也许对别人不是。 但对我是。 我叫刘至善,至仁至善的至善。 因为我的这个名字,所以我从小就逐渐立志,想要成为一个造福人类的科学家。 但是,成为科学家的路,是不好走的。 即便我六岁就早早完成学业,开始研究创造发明时,也是感觉到难题处处,问题多多,经费,材料,种种处处都在限制我的科学研究。 对了,我的研究是生命超神纵理论进化。 简称,虚数进化 所以我至少需要一台超算。 我需要很多材料。 为了三经费,我迫不得已研究了一个游戏。 通过游戏赚钱,以供我进行研究。 由于缺乏实验用的生物,我只能在自己的身体上进行一次一次又一次的私人实验。 为什么如此? 好吧。 我承认。 我是一个地下科学家,就是我的研究课题得不到国家的认可,没资金不说,甚至违法,给抓到就不好了,所以我连网都不敢上,不敢去说话,发言,只能是一个旁观者在一边看。 那么 我的主要研究是什么呢? 精神造物,拥有精神,就拥有一切,把幻想化为实质,反哺现代社会。 有一款游戏,最终幻想,说的就是一群人发梦,在梦中的人想要拯救这梦境的世界的这么一个故事。 存在即合理。 可能有一天,你,我,也会发现,自己只是别人梦中造物,那又怎么样,要否定自己,跑去自杀吗? 所以我研究,自己创造虚拟世界,然后把虚拟世界拟化为真,在真假之间,只需要一个大混沌运算法。 这个其实说难不难,说简单又不简单。 我采用的方法是倒果为因。 先通过假设肯定了世界的真实,然后才好借大混沌运算法地去演化一切。 结果,在我沉浸在意识流,穷注于研究的时候,地球,龙国,发生了内战。 这不是哪一个势力跳起来打,而是男人和女人的战斗。 匪夷所思,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国家竟然形成了男女对立这样复杂严重的事。 我也是在后来才知道。 因为此前我一心是扑在了研究之中。 在二零二五年,龙国发出了历史性的咆哮,从原本一直让人以为是发展中国家一跃成为世界最尖端的军事强国。 在此后的若干年里。 龙国收复故土,不仅在南洋形成大中华屏障海上防御线。 还在夏威夷,澳大利亚,设立了军事基地。 往东,往北,龙国建立了一个庞大的亚洲计划。 即一个亚洲,一个国家,一个主义,一个声音。 这原本应该一直统治地球的。 但让人怎么也没想到的是,在地球母星,男人和女人之间爆发了一场惊天动地的毁灭之战。 这一战打得太狠了。 以至于天上的卫星都砸了下来。 我记得,我看到天宫号时,整个脑子是嗡嗡的。 地球毁灭了。 整个龙国,形成了一片片,一块块的生命禁区。 这主要是龙国开展了超级教育计划。 超级教育的结果就是,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成了科学家,发明家,正如我也是一个科学家是一样的。 因为资源丰富,几乎每个龙国人都可以制造什么,一台台机兵横空而起,男女之间爆发了凶狠的战斗。 至于说。 为什么会如此。 这是龙国拥有大复活技术。 每个人的记忆都直接存储,随时读取。 一个人死了,会立刻通过记忆下载,在克隆体上复活。 如此的科学技解决了生死间的大恐怖,终于让男女之间大打出手。 此后。 女性龙国人大肆出逃,离开了太阳系。 逃往了宇宙的深处。 男人则是在太阳系经营,并且往宇宙四周进行开拓。 地球被遗忘了。 …… 不过。 我还在。 我想,我大概成了地球守望者。 整个龙国,也许,可能,大概,或者,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我沉默一会,开始对我面前的太空舱进行维修。 我先打开了门口,进入舱内。 然后我修复了超级计算机。 又修好了维修机器人。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太空舱修好了。 天宫一号重新恢复了使用。 我把我的实验室移到了此处。 经过我不遗余力的努力, 里成了我的住所,我的基地。 通过太空舱的电脑,我研究了一下,在网上冲浪,才发现各国都曾往龙国用兵,想趁乱杀进来占便宜。 但是龙国的地上最强防御系统,阻挡了各国的攻击。 强电子防护罩挡住了一切战机导弹。 高频激光网络,卫星激光炮,超声波杀人系统,把越境的外国人一一打死在路上。 这就是龙国的可怕之处。 哪怕这片国土上一个人也没有了。 也没有一个外国人能在这已经无人的国土上放肆。 不过,时间是有限的。 也许五十年。 也许一百年。 机器设备会因为时间,一一出现问题。 能量网络也可能出现问题,而导致大面积器械失效。 到时,地球上的龙国,就会彻底消失不在,除非,宇宙中的龙国人选择回来。 但是会吗? 他们已经在宇宙上书写了他们的精彩,不用和地球上各种拖后腿的玩,他们可以全力发展。 他们还会看得上这已经落后了的,一片废土似的地球故土吗? 我陷入了沉思。 我觉得。 我想。 我也许可以拯救地球上的龙国。 地球上人的龙国人跑了。 我只需要补足龙国人就可以重新救龙国。又或者,我自己强到,进化到,我一个人就能守卫龙国。 经过人的苦思冥想,我终于决定了。 我要通过自己的力量拯救龙国。 虽然现在的地球,只有我一个人了。 大概或许吧。 至少我没找到其余的龙国人。 一开始我不知道如何复兴龙国。 直到,我想到了我的研究,倒果为因的虚数进化。 或许,我可以用这个,来拯救地球。 至少,拯救龙国。 我不甘让龙国在若干年后被外国占领。 哪怕国家遗弃了,不要了,我不干。 我知道,早在男女大乱战前,龙国已经实现了对太阳系的占领,对边缘的开发。 只是,越来越多的资源在母星,使得母星上的人类即使什么也不做,也能生活很好。 这让他们有闲余的精力做一些别的。 最终引发了大乱战。 乱战让龙国人放弃了母星。 外星域的繁华让母星人被称做虫子。 寄生虫的虫子。 国家早就有心改变这一状态。 所以趁了这个机会完成了一次大清洗。 把整个地球上的自然人运到了宇宙中。 要知道,宇宙可是太缺人了。 至于地球,无所谓。 龙国早已经完成了对地球的封锁。 即便有什么国家强大起来,最多也就是在地球一耍横而已。 对于龙国,也就是在太空基站按几下按钮,就能让激光大炮把地球给点了。 让你一座城,一个军事据点,一艘大点的,稍微像样点有船,都没有。 以后,那些龙国人可以当天上人了。地上的再牛,也只是地上的尘民,像微尘一样细小的尘颗粒。 微不足道。 啥也不是。 不过,那是他们的选择,不是我的。 当年。 为了从事违法的科学研究,我抹除了身份,躲在了暗处,用尽方法,进行虚数改写现实的研究。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已经成功了一部分。 是要改变这个世界了。 依靠我一个人的力量。 首先,我要激活一家机器人生产中心。 在我精心挑选中,我选择了春雨机器人工厂。 这家工厂是少有集机器人,仿生人,生化人,电子人为一体的机器人工厂。 机器人是普通机器人。 仿生人是制造的和真人一模一样,它的生产用途懂的都懂。 生化人是克隆人,但采用的是纳米骨骼。 在生理结构上和人一样,但却比人强的一种新型机器人。 最后是电子人。 这是龙国最高的科技之一。 能够把虚拟的数据或一个人的记忆,上传到这具机器人里。 这正常是被禁止私下行为的。 但现在也废了。 有了这座工厂,我就可以进行龙国复兴计划了。 是的,我想好了,我要大肆制造机器人,生化人,一切的像人的人,用来保护我的后代 我要用我一个人的力量,在虚数进化大肆制造我的孩子。 但是。 不是现在。 也不是未来。 而是要达到一个标准,我的实力达到的标准。 只有,当我强大到了一定程度,我的子嗣才有意义,不然基因层级就会很低,后裔的生命就会不足够长。 现在,再说一下我的研究。 我先说一个情况,你们可以了解一下。 在过去,曾经,龙国还没有崛起之前。 大漂亮国一天到晚没事的拍科幻片电影,以此炫耀自己有多伟大。 结果,后来,龙国人老是照电影上面的进行科研,还搞出来很多名堂,后来好莱坞就。不怎么敢。拍科幻电影了。 这就是倒果为因。 先有一个切实的设想,然后依此而行,到达终点。 或者这样说,对于科学,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一颗敢想的心,是灵感,是思路来源。 在科学界,有灵感的,往往迫于实力无法实现心中的想法。 有实力的科学家往往一天到晚埋头苦干他脑子十分单纯,没有灵感。 现在。 两者结合了。 龙国科学家的实干精神,加上大漂亮的想法,原本电影上的东西在现实中出现了。 这就是倒果为因。 我最大的研究,就是设计了一套大混沌运算法。 通过混沌运算,给npc加以智能化。 当一个原本的npc拥有了自我意识,它就可以算是一个人了。 混沌运算无所不包。 它会吞掉机器人的数据包,然后产生出自己的独特的,属于一个人的世界观念。 这时这个人就可以算是一个人,而不能算是一台机器。 这种方法对机器人的自我意识催熟太恐怖太快了。 有了它,我一个人就能源源不断的创造出源源不断的生化人,我可以和它们发生关系,让它们生下我的孩子。 有了孩子,龙国就有未来了。 坦白说。 如果龙国还在,我是说男女大乱战之前,我这么做是犯法的,是侵犯了自然人的利益。 我可能被流放外星,或是降等。 但现在,已经没有人管了。 大规模的超算失去了主动性能,啥用被动性能。所以即使我做的事不对,也没有人管了。 我回到太空人。 开始进行实验。 首先。 我在输入端进行文本输入。 提升自身实力。 程度初级。 搜寻世界观。 搜寻。 输入适配人数据。 直接扫描吧。 扫描结束。 输入数据。 进行适配。 选定文本碧血剑。 需要生成世界吗? 是。 进行世界展开。 百分之一,百分之二,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七十,百分之九十九,百分之百。 世界生成。 输入出生设定。 提供选择。 选择一。 你是毛威人,毛文龙之子,因为父亲被袁崇焕所杀,你一心想要为父报仇。 你此生都将与气运之子袁承志为敌。 优点。 你会得到东江镇残余势力的支持,有机会称王争霸。 缺点,你很难得到华山派的青睐,但你能得到温家堡和五毒教的支持。 选择二。 你是刘爱塔之子刘至善。 华山黄真会带你入华山的山门。 你有机会学到华山的武功。 你对袁承志可好可坏,你能够选择帮他,也可以选择站到他的对立面。 这是个自由的选择。 选择三。 你是黄真之子,黄金银。 你从小就被突然到华山的袁承志压了一头,心中不爽。 你被袁承志的武功超过,你对他暗恨在心。 袁承志下山,你投靠了归辛树。 你和孙仲君建立感情。 孙仲君被砍一臂。 你立下决心要和袁承志做对到底。 你会得到孙仲君的感情和归辛树的支持。 你还将得到玉真子的传功授艺。 你终将与袁承志一争高下。 现在进行选择。 选择二。 选择二,确定。 确定。 再确定。 确定。 人物建设完成,生成刘爱搭之子,刘至善文件。 文件生成完毕,可以进入游戏。 我躺入到了游戏舱中。 然后,我闭上眼睛,在催眠气。体的帮助下,进入睡眠。 也在睡眠中,进行脑波的读取。 最终,进入到这个——名为碧血剑的世界里。 第1章 华山上的生活 穆人清远远看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小孩子。 老头心中重重的叹了口气。 他知。 这是铁算盘黄真收的一个孩子。 他自己不想收养,觉得费劲,就送了过来,让他来养。 说起这个大弟子,穆人清是一言难尽。 铜笔铁算盘是华山穆人清收的一个大弟子。 那么,穆人清为什么要收这么一个弟子呢? 好简单的。 为了钱。 要不然,在古代,士农工商,商在末流,穆人清凭什么收一个商贾之子当徒弟,说白了是他新开山门,需要钱来运行。 当年华山出了一个败家大王令狐冲。 整个气宗被他以一己之力给带废了。 他令狐冲是快活了一生,但华山传承不能丢了。 所以风清扬就收了穆人清。 穆人清艺成之后,才重建得这华山派。 但是,最顶尖的几种武功也都丢了。 剩下的,也就一个混元功可以撑门面了。 为了门派经营,穆人清收了黄真。 但这个黄真,真是一言难尽。 他武功算是可以,但说到大师兄就有些不够看了。 黄真也收徒弟。 但他这个徒弟,全是糙汉,一点华山剑客的模样也没有。 现在,又添乱子了。 这黄真在外面捡到了一个孩子,他没时间照看,就托安大娘带到了华山。 怎么,他老穆就是比较适合看小孩子的吗? 要是平常,也还罢了。 但现在他老穆也是要带人上山的。 看一个孩子和看两个孩子可不一样。 好在,很快,老穆就松了口气。 这新来的孩子,虽是孩子,却不跑不叫不跳不闹,可好看顾了,都不需要怎么费心。 如此一来,老穆也就愿意接受了。 他看过了黄真的信。 信上说,这是名将之后,刘爱塔之子。 说不得和自己收下的小弟子颇有渊源。 穆人清的小弟子叫袁承志。 是辽东督师袁崇焕之子。 袁崇焕被崇祯杀之,穆人清不忍见其子死,终究是把他给救下来了。 不想转头黄真又送来了一个刘爱塔的遗子。 这真是让老穆都不知该如何说才好了。 不过,既然人已经来了,又是黄真送来了,哪复多言,也一并收下吧。不然,这黄真一年年送回来的钱财,他老穆可不好多花多用。 人既然收了,老穆也就开始教这两个孩子武功。 原本,老穆是对袁承志最为上心的。 但暗中老穆还是发现了,真正武功一日千里的其实是刘志善。 只是刘志善十分善于隐藏自己,不出风头,也不显耀自己,所以一时竟没多少人发现此点。 刘志善和袁承志交手,往往不是打平,就是惜败一招。 不论拳脚,还是刀剑。 二人交手良多,始终是刘志善略逊一筹。 只是刘志善根本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他在意的东西,更多。 刘志善不在意袁承志,他反而在意穆人清,他在暗中的观察,研究,了解这个穆人清。 从穆人清身上,刘志善学到了很多武功。 有的是穆人清亲自教的,也有是刘志善在旁边偷偷观摩学的。 穆人清的武功有破玉拳,这是华山派拳法,招招力大势劲,一拳打来犹如铁锤击岩、巨斧开山一般,威力惊人。 劈石拳,同样以刚猛之力着称,可用于开碑裂石,在实战中能对对手造成巨大的物理伤害。 伏虎掌法,共一百单八式,每式各有变化,奇正相生相克,有勾、撇、捺,劈、撕、打、崩、吐八大要诀,掌法变化多端,运用时愈出愈奇。 混元掌,虽是掌法,却是修习内功之用,是自外而内修炼“混元功”的掌式,待混元功大成,两相配合威力更增。 内功就是混元功了。 这是华山派独特内功,与别家修炼内功的方式不同,是自外而内,于掌法中修习内劲。虽然费时久、见效慢,但无走火入魔之虞,练成后威力奇大,内外齐修,临敌时一招一式皆有内劲相附。 剑法是狂风快剑,剑势中发出隐隐风声,剑招一剑快似一剑,威力奇大,剑锋上所发出的一股劲气渐渐扩展,寒气逼人。剑法不但招数精奇,而且剑上气势凌厉,并非徒以剑招取胜,对手面对此剑法便似是百丈洪涛中的一叶小舟,极为凶险。 此外老穆还会长拳十段锦。 这是武林中流传甚广的拳术,但经由穆人清使出,进退趋避,灵便异常,同样的一招一式,在他使出来另有异常巧思。 还有铁指诀,华山派指法,在与对手近身搏斗或点穴时能发挥出独特的作用,可作为攻击和防御的手段之一。 老穆会得很多,我年轻,学不了太多,主要在混元掌,铁指功上下功夫。 虽然是铁指功,但我暗中苦修,已经可以铁指接剑了 如果我愿意,可以硬生生用手指把袁承志的剑掰断。 但在剑法上,我和穆人清有不同的见解。 穆人清剑法极强,他在江湖上号称神剑仙猿,这一双长臂帮了他大忙。 但这狂风快剑,就有些讲天赋,要手长力大才好学这武功,我这身体素质平平无奇,怎么练也是不成的,所以我拆解华山剑法,只练基础剑式,走的是一个快准狠。 虽一时不得绝顶,但短时间也是极为高卓的。 慢慢的,我暗中已经超过了袁承志。 我承认。 小袁习武,比我要辛苦多了。 但练武是一味死下功夫就能成的吗? 那还要天才去努力什么? 华山,以剑为尊。 在小袁一板一眼的苦习苦练时,我也在练。但我的练,和小袁不一样。 小袁是用笨法子,一遍,两遍,三遍的苦学,苦练。 我不是说这不对,但我,想要更快。 我发明了三种练功的法子。 其一是刺落叶。 叶子不是直线掉在地上的。 它受到风力,和自己形状的影响,发生变化。 我要捕捉这种变化,把这些落叶,一片片的刺落下来。 当我闭着眼睛,都能轻轻松松的刺中落下的叶子,普通人的闪避在我眼中就是个笑话了。 我随随便便一剑即可刺中于他。 躲避又有什么意义。 其二是站在山上,等刮起了大风, 就施展轻功,往山下跑,同时运剑刺风。 我要感觉到风的阻力。 在不发出剧烈摩擦音时,又要有刺破风的手感,感觉。 这就千难万难了。 一开始我怎么也练不成。 后来我先试着发出声音,然后再慢慢消去声音的练习剑法。 这样。 我以后刺出的剑,劲力十足不说,还会破开空气的影响。 在别人眼里,我的剑会不自然的反而快了一些。 最后一简单。 就练拔剑式一招。 简单一招,千锤百炼。 只要一招精,便可天下行。 当然,我也有创法。 我把基础剑法拆开,重创了华山十三剑法。这是我的心血结晶。 它有很多暗招隐藏于其中。 其一。 这套剑法,华山十三式,看起来像是基础剑法,其实不然,里面是极高的剑意剑理在于其中,普通人只能学一个样子,得要我说明要点,才可以明白我这套剑法的精髓。 其二。 修学这套剑法,要明白很高明的剑理,光是学基础,是永远也学不会的。 我的创功思路,是先学基础,钻研穆人清的狂风快剑,从中取其精华,铺桥搭路,这才创出了华山十三式。 而且我受限于眼界,只创了十三式。 未来,未必没有十四,十五,乃至更多的剑式。 而且。 这华山十三式,暗含了刺叶十三式和清风十三式。 别人以为我只是华山十三式。 其实内里有两款的十三式。 可以单独用一种对敌,也可以拆开来对敌。 可以说是阴阳变化,三三不尽,六六无穷。 乃至万变丛生,不可测也。 有了这套剑法。 我虽然还是不敌穆人清,但追上他的成就也就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在我暗自创功时,有一个人来找穆人清了。 这个人就是木桑道人。 木桑道人是武林前辈高手,也是很难得和穆人清做朋友的一个人。穆人清这个老头,别看他一把子的年纪了,其实朋友很少。 毕竟,年龄,武功,又要兴趣相投,这样的标准在,穆人清能有几个朋友? 所以木桑一来,两人就玩起来了。 这木桑道人也是一样,他是江湖冷门的铁剑门派的弟子。 铁剑门,不懂? 很大可能是卓不凡一脉传下来的。 这百变神行,可能就是凌波微步的简化版。 而铁剑门的根底,是剑法。 只是木桑道人武功极高,已经到了不用剑的地步了。 和穆人清差不多。 穆人清剑法通神,但他与人敌对,也正常不会拔剑的。 这两个实力修为差不多的人在一起下棋,我们也就没事过来看两眼。 我是真的懂,袁承志是慢慢学会的。 只是,时间一长,老穆是有事做的。 他和木桑道人不一样。 木桑道人这一脉就他一个人,门下还没徒弟。原本有一个师弟,叛门而出了。 如此自然更加孤单。 往日他云游天下。 其实只是他一个人,住哪都一样。 穆人清就不同了,他要支撑起一个门派,事是真多。 他有两个徒弟。 一个是黄真,赚钱供给师门。 你不会以为黄真出师了就不给穆人清钱了吧。 这也是后来黄真当掌门的原因。 因为整个华山派,吃他的太多了。 当然,二徒弟归辛树也是帮补了师门。 老归这一家子,在外面打砸抢,不,是行侠仗义,也是捞了很多,但你细看,就会发现,归辛树赚了很多钱,但他身上经常仍然是一件羊皮袄子,打扮得很朴实无华。 为什么? 一是在外行走低调点好。 二是他也是把钱送到门派里来的。 去经营,建设华山派。 但归辛树这么做,在江湖上名头已经坏了。也因为他做事经常比较出格,才养成了后来飞天魔女孙仲君的那副臭脾气。 你看,孙仲君的名号。 飞天魔女。 这要是一般人也还罢了。 但你是华山名门正派啊。 你落这么一个外号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不过,细一究之,也不能怪归辛树。 在当时的那个时代,天下皆乱。 哪有功夫一一查证啊。 所以飞天魔女他们做事就比较糙。 滥杀无辜是有的。 但主打也是行侠仗义。 举个例子。 他们是会冤枉好人。 甚至会在知错的情况下一错到底。 但在遇到外面打劫的,为非作歹的,那他们也是仍然会上的。 你只能说他们做事太糙,不能说他们心就有多坏。 所以你看,穆人清虽是两个徒弟,但暗中也是有了很多徒子徒孙的。 这也是后来小袁一出江湖,到哪作都是大辈,一群师侄师侄妹的。 也是孙仲君不想认他这个小师叔的原因。 差不多年纪,凭什么当我师叔! 但没办法,名头就是这么来的。 老穆人一走,木桑就有些无聊。 他就拉我们下棋,还说了要教我们武功。铁剑门正统的武功他不好教,但像神行百变这种可能是抢的武功,教了也就无所谓了。 先是小袁上。 他的棋力一般,但木桑道人是个臭棋篓子。 所以袁承志努努力,居然赢了。 然后老木桑就要和我比。 我笑了一下,取了白子。 在古法,白子优先。 我一记天元,吓得木桑道人哈哈大笑起来。 他以为我不会下棋。 其实下围棋,天元第一手是有讲究的。 高手下棋,这就是一个绝招。 果不其然。 不到中途。 棋盘上的实地已经被我占了大多。 木桑道人只能投子认输。 古时下棋是要脸的。 明知输了,还下个屁啊,这不是让自己尽可能的不愉快吗? 不会死死拖着,在官子中找补。 但我和木桑道人的棋优势相差太大。 根本没法追的。 所以木桑道人才选择了放弃。 然后第二盘。 我没再走天元。 木桑道人也没有。 我们一个小角,一个小角的争夺。 然后,我卖了一个破绽,丢了一条龙,让出了一个角位。 这让木桑道人快活得都要跳起来了。 他嘿嘿笑着等我放弃。 但我一子下了进中盘。 我在中盘和他反复争夺。 在木桑道人好不容易感觉稳住时,我随手逼死他的一角。 局势扳平了。 木桑道人立刻抹着头上的冷汗。 和我拼了起来。 我这样一子子的下着。 直到最后进入官子。 我一个眼,一个眼,坐吃打劫。 一个劫材一个劫材的争夺着。 很快,我封死了之前的一角。 让我从原本的弱势,扳成了平局。 但在劫材上,我是穷追猛打,一个也不放过。 终于,在最后,取消了让子,我以二目半取胜。 木桑道人呆若木鸡,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其实已经有了判断。 隐隐猜出我是故意在前期输掉一条大龙的。 因为我的计算力太强了。 若我不给他机会,他只能中盘就崩掉了。 下棋下到中盘就输,这太没趣了。 就好像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打架,这有意思吗? 正是因为我初期有让子,才让这一局棋杀得特别有意思。 第2章 艺成终下山 木桑道人是要脸的,也就教了我们百变神行。 这是一种步法。 以脚下功夫为主。 虽然看起来迷糊,但你掌握了道理,这么一学,也就简单了。 我很快就学会了神行百变。 虽然它算不上是提纵术,但跑起来快啊,你就一直跑着,可能自己都没什么感觉,目的地就到了。 当施展这门功夫,的确,在奔跑间,有气息在体内生生不息的流转。 让人能够跑得快些,跳得高些。 我学得太快了,这刺激到了小袁。 他原本就有一些聪慧,在我的刺激下也很快的就学会了。 木桑道人大感失了面子。 要知道他自觉神行百变是有东西的,也挺实用,这么好的武功,却被轻松的学会了,让他感觉这功夫太简单,有些教不出手,无可奈何的木桑道人就又教了一门暗器手法。 不要小看这点。 木桑道人的暗器手法堪称一绝,是江湖上绝对的虐菜功夫。要知道,江湖上有一些门派势力,武功可能不行,但人却是不少。 你要是一个个杀,累不说了,还会有不好的名声。 孙仲君就是,杀得人多了,名声尽毁也不自知。 而你不杀吧,这一帮子人又有些不知好歹给你找麻烦,甚至还有可能给你来个蹬鼻子上脸。 这时,一手好的暗器功夫就很有必要了。 一把小石子撒出去,什么麻烦就没了。 岂不美哉。 木桑道人这一手的武功很厉害。 我和小袁都用心去练习。 以木桑道人来说,他能一打七。 也就是说他能在一次性打出七枚棋子,去攻击对方,穴道,还要把握力道,在不杀人的前提下,只是把人制住了。 我一开始也就一打二,打一简单,但打二就困难了,更不要说打七。 这是木桑道人一辈子练出来地手熟感,急切间是不得成的。 之前,和木桑道人下棋。 我没有因为下棋就打木桑道人的主意,诱他教我武功,这让木桑道人对我大为欣赏。 因为一个人,装样是装不长久的。 殊不知我之所以如此,是在创功。 我华山一脉的武功,内功心法师承昔日的全真教。 我和袁承志一样,都学了混元功。 虽然混元功很好,但不知为何,我却感觉这混元功是给人打根基的。 这混元功,如果努力,加上天才,一二十年,大概就能练到顶了。倘若是一个人打小修炼,他练成此功,不过二三十岁。 当然我这里说了,是要看资质的。 但理论上。 我这里说的是理论上。 它是一个人从小到大,在气血丰足时而修炼成的。 但这就结束了吗? 这应该是开始才对。 混元功,是给人打基础的。 为此,我决定自己来。 华山现在高深的内功就华山基础心法和混元功,从前的紫霞功却没了。 但华山以前收的道藏还有很多的。 只是这些道藏现在大约是无人问津了。 所以我来了。 我在道藏上,其实也有很多是看不懂的,那就只能慢慢猜了。有的猜的对,有的猜的错,不管对与错,大小部有收获,慢是慢了点,但你不能说没有。 直到。 小承志发现了一个洞。 那是金蛇郎君的葬身之处。 因为我和小袁是一块儿长大的,所以他和我的关系是最好的。 得了好东西,也要来与我分享。 坦白说,我真的很感动。彼以真心待我,我也不可能就占他的便宜。 我看了一下他的收获。 是金蛇郎君的武功秘籍。 我看了一下就对小袁说了。 “好兄弟,这是你寻到的,自然都是你的,这把剑最为珍贵,你要拿好。” 我没开玩笑。 在金蛇郎君的秘籍珍宝中,这把剑或许是最值钱的。 它是武林人梦寐以求的神兵利器。 其次是金蛇锥。 这金蛇锥是打造金蛇剑的边角料造的。 且数量比较多。 所以价值不及金蛇剑。 我剑和锥当然不能要。 不过我取了一把金蛇锥当成我和小袁友情的证明。 此外,我学了金蛇掌法,和金蛇游身法功夫,翻看了金蛇郎君的毒药学知识,害人的手段。 至于最重要的金蛇剑法。 我既然没有金蛇剑,也就不必学这金蛇剑法。 这剑法和剑是配对的。 如果没剑。 那剑法也就没有意义了。 这件事我和小袁还对穆人清报了一下备。 老穆心情大好,但对我们的分配更是欣赏。 他首先对我只学里面一些东西,而没有贪求金蛇剑表示了欣赏。 你要知道。 这是江湖。 是武林。 金蛇剑做为一把神兵,是足以让人做出任何事的。 什么杀友夺宝,杀弑犯上,都有可能。 但我却在如此诱惑下坚守了本心,对于最贵重的金蛇剑不屑一顾。 而小袁表现就更好了。 没有一个人一声不吭的私吞。 当然他这么做了也无所谓。 老穆上不会和他计较的。 只是在心里会对他表示失望。 但小袁不错。 他愿意与我分享。 原本可能会有一番事故的事,在我和小袁的努力下,什么也没发生,反而促进了我们之间的友情。 其实我不知道的地件事是,小袁是有意想回敬我的。 在我们之间,这么长久的生活,他已经知道,或者说,感觉到了,我在让他。 平时比武,或是练功,一切我都比较让他。 一次两次无所谓,但一直如此,让他内心中记挂的。 我没有仗着本事显耀,也没有欺负他。 反而照顾他情绪,经常故意输给他,给他留足了面子,他当然愿意回报。 甚至他也愿意把金蛇剑给我。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我没有要金蛇剑。 这一整个的金蛇郎君的武功,我基本是全给他的,只是学了可以共享的部分。 如此行为,他自然更与我亲近了。 之后,大约是运气,我在道藏的支持下,私下整理了一份新的内功心法。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紫霞功。 但我的立意是建立在此上的。 我每天早上,都会到山上寻找太阳初升的一缕紫意。 当我修成第一缕真气后,我把整理好的资料交给了老穆。 我很清楚的看到了,在老穆脸上的那一脸惊诧。 他看了我写的秘籍。 “这门心法,你要贡献出来?” 我点点头,道:“我对本派从前的紫霞功流失十分痛心,所以参研道藏,重新整理出了这门心法,我取意于紫阳,因为我不敢和从前紫霞功相媲美,但此功也有我得意的一方面,它在积累内力,增添威力,提升目力,增添反应灵敏,大约能达到感知人的好坏善恶意念吧,具体我也不敢肯定,虽然我创立此功,但也是才练的。” 老穆感叹一下。 他这才有些正视那些道藏。 这些道藏。 是昔年。 终南山全真教运来的。 还有华山本地一些道派,在历史条件下,消亡了,把道藏给了华山派。 让华山派收藏的。 如此才积累至今。 但是呢。 这里面其实都是古老的智慧。 坦白说很多内功心法都是这些道藏导引的杂质。 所以之后老穆也开始和我一起在这些道藏里钻研起来了。 很快,我通过老穆的介绍,帮助,又推演了一门炼神法的功夫。 这是从前宋朝华山道门的道藏书。 我推演出了四灵图,至善圣母图,和真灵大帝图功法。 这是从前华山道门的观想功法。 我研究了一下,对锻炼精神有特效。 难怪世人传说华山陈抟一天到晚睡觉是睡神仙,因为他根本不是在睡觉,而是在锻炼精神。 我试了一下。 确实好。 精神好有什么作用? 我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比如你是一个灵感作家,或是从事文艺工作,写诗,小说,画画,创作音乐。 这就需要有足够的精神来支持。 当你精神充足时,写起小说会下笔有如神,手指快得一批,脑子里有源源不断的灵感,让你迫不及待的把它们跃之于纸上。 但你精神不足。 比如说你有困意。 哪怕是一丝。 每写一个点字都感觉头痛。 像便密一样。 明明有。 就是下不来。 好像没有。 但却坐在马桶上。 无论如何也要下来一些。 不下来,都对不起在马桶上蹲得这么长的时间。 所以,炼神法也是好法门。 它可以代替睡觉。 也可以对伤情有好处。 只要修炼此功,会大大提高在白天的效率,做什么事,感觉都是超常的状态。 人会进入一个兴奋期。 老穆当即把这两门功法定为华山不传之秘。 也就目前,我,小袁,老穆可以修学。 连黄真,归辛树,这些老穆的亲传弟子,也不能随便去碰及的。 或许黄真将来当掌门,那才可以学习。 这一天。 小袁来找我。 也是找老穆。 原来我和老穆在学道藏。 小袁就在练习金蛇剑法。 这金蛇剑法由表里构成。 小袁学习表面,往往有很多地方参悟不透,他就把秘籍一天到晚的带在身边翻看。 这翻来覆去的,就发现了在秘籍上的夹层,从中找到了金蛇剑法的里层功夫。这是对金蛇剑法进行了详解。 你不了解这个,光学表层的,那什么也学不会。 只是一个花架子。 但看了里层,小袁才明白这金蛇剑法的厉害。 只是对于此套剑法,他不是太喜欢。 里面有太多凶残的剑招,十分恶毒。 小袁是名门正派,对于这种阴损的剑招,十分抵触。 于是他就想毁去这秘籍。 让这门阴损的武功至此而终。 天下就他一个人会就可以了。 这不是他坏,想一个人独藏。 实是想天下间怕别人学了以此为恶,那就是大大的不该了。 所以不如至此终绝。 在这时,他从毁坏的发现了藏宝图。 这是金蛇郎君留下的。 他说了。 藏宝图没什么了不起的,远不及家人重要。他希望得到图的人,把宝藏分给他老婆一半。 不得不说,这很金蛇郎君。 他在自己死的地方做了多重布置。 进行了很多暗手,就是想考验一个人的心性。 如果不敬他的尸体,就得不到他真正的武功。 但倘若一味沉浸于他的武功,没把秘籍毁掉,也就得不到藏宝图。 得到了他藏宝图的人,此时应该是一个品性纯良的人了。 这样的人,才有可能在有了宝藏后,会分自己家人一半。 如此心机,不得不说一声佩服。 金蛇郎君没选错人。 他当即找我们说了,想起出宝藏。 因为这个时候,华山派已经开始在闯军中进行投资。 可能有人会说,这会不会太早了。 不早的兄弟。 你要知道,华山位于北方。 明末是一个北方大乱的时代。 华山派要想经营,壮大,发展,一个和平的北方比较好。所以华山派选择投资了闯王这个目前北方最大最有希望的势力。 而这。 需要钱。 所以此时的华山派虽然已经人强力大了,但仍然把所有弟子派出去。 去帮助闯王。 华山派的帮助其中之一就是为闯军搞钱。 不要奇怪。 在这大乱的年代。 有时搞到了钱也未必能拿到手。 因为这天下的盗匪实是太多了。 老天让人活不下去,就只能当土匪强盗了。 所以华山派要帮助闯王,找钱,也要运钱。 不然你钱有了,但指定运不到地方。 半路打劫的会一群群的杀过来。 没真本事镇场子,只会被人强行劫走。 小袁就是想要出场,把宝藏取了,帮助闯王。因为崇祯杀了他爹,他要报仇,就需要借助闯王的力量。 当然。 小袁有品。 他决定把宝藏分一半给一个叫温仪的,金蛇郎君的遗孀。 对此,老穆是无可奈何的。 但他很欣慰,就同意了。 然后我表达了对小袁的不放心,要下山帮助小袁。 由于我的天才,老穆对我感觉放心。 他知道,我太天才了,在武功上,已经不在他之下了,并且我年轻,超过他已经是十中之九的事了。 但我也需要历练。 这一次正好暗中帮助小袁。 小袁才能是有。 但他的缺点我知道。 善良,和优柔寡断。 因此老穆就答应了,他则要继续研究华山这些宝贵的道藏。 在这些道藏上,我研究出了紫阳功,炼神法,而他却什么也没有产出,这让老穆很没面子,这要是不折腾出一些东西来,他大概是不会甘心的。 小袁下山了。 我也跟着下山了。 我一剑刺出。 在下山的路上施展华山十三剑之清风十三式。 顿时让我感觉剑法大为精进。 至此,我开始了我的江湖行。 第3章 先杀一人 我叫刘志善。 但我不是一个好人。 怎么来到这个世界,我不是太清楚了。 只知道,有一天,我知道了我的父亲是刘爱塔。 那一刻,感觉天塌了。 我记得刘爱塔的下场不好。 他在当活人和当好人之间,最终选择当了好人,所以他就死了。 当时,铁算盘在帮助东江镇筹措军饷。 毛文龙当时面对的局面是,打下了一座偌大的东江镇,接收了大量的辽东辽西的难民,他不仅要养军,还要养民。 这需要钱粮。 但问题是,当时的国库一直是有问题的,不要说没有,有也没有。一百两银子,运出京城就只有五十两了,运到前线,几乎没有,能给你五到十两,就算户部的文官老爷大方了。 你还别怪户部。 在户部的那些官,第一个根本不敢不拿。 你不拿,我怎么拿,我不拿,上司怎么拿,上司不拿,更上头的大佬怎么拿? 所以都这样,有人想不拿都不行。 不拿,那是跟规矩过不去,跟大家伙过不去,跟上司过不去,跟顶层大佬过不去。 就这么说吧。 海刚峰活过来也得给我守规矩。 海刚峰原本的时代还是有明白人的。 但这时候,就不可能有明白人,有也没用,当明白人,下场就是——一个比一个死得惨。 所以。 毛文龙建立的东江镇就是一个雷。 一个上上下下都嗷嗷待哺的烂摊子。 因为他几乎等不来朝廷一点支持。 至于崇祯,他给毛的支持是几百两银子的赏赐。 这有毛用? 所以毛文龙只能自筹。 但这笔钱却接二连三的被毛文龙的朋友,乡党,亲信给背叛,带走了。 毛文龙这才请黄真帮忙。 但没多久。 老毛就给袁崇焕杀了。 自此,东江镇废了。 而黄真也意识到了东江镇一废,大明必亡,因为满清已经摆脱了毛文龙这条困龙之索,要龙飞于天了。 袁崇焕虽杀了毛文龙,取得了威信,兵权,可对于战局,根本没有意义,反而在战略上落入下风。以前,满清在攻击辽西时,要严防辽东,现在不用担心了,它们可以把辽西当狗打,然后一点点敲碎辽东的骨头。 辽东的一切全系于毛文龙一身。 毛文龙一死。 你不管是派谁上位,都不行。 因为老毛可以用威严,义子,大义,还有断断续续的钱来维持东江镇。 别人用什么来维持。 最简单的。 没钱。 所以,意识到东江败亡,刘爱塔就把我托付给了黄真。 但是,黄真事多,他是生意人,虽然是华山大弟子,主职是做生意的。这赚了钱,很多分头,哪能闲下来照顾孩子。 干脆。 他就把我丢华山上了。 老穆要靠他养,这点面子不能不给。 只是。 我的历史背景不怎么干净。 刘爱塔毕竟跟建虏干过。 所以老穆对于我,一个比较沉默寡言的孩子,有些抗拒。 虽然他最终还是收下了我 但我其实只能算后来上山小袁的玩伴。 穆人清会一点点揉开了掰碎了教小袁。 到我是一遍过。 几乎不会讲解第二遍。 也不会私下里对我进行一对一的教导。 但即便如此,我也仍然学了一身高深的武功。 现在我从山上下来了,也算短时间的自由了。 一开始,我没想跟小袁后面。 他武功其实已经很高了。 还有金蛇郎君的武功经验。 在江湖上,没什么人能坑他或打他。 所以我很放心。 我打算等他去温家堡时再去会面。 而我,有要事要做。 我下了山,很快就找到了一户不良人家,我给这家人种了暗手法,让他们大约一二十天后无疾而终。 我牵走了他们的马和一笔钱财。 这就往终南山去了。 一路上,我的确遇到了很多强盗土匪。 但我懒得和他们废话,都一一打的打,杀的杀。 直到我进入了终南山,这地方不好走,所以人比较少。 在终南山,我钻山里半个多月,才找到了古墓的那条河。 我好不容易进入古墓,发现古墓上面已经给堵死了。 从这条水道,进不了古墓。 而那些石刻,也给划花了很多。 要是一般人面对于此,也就放弃了。 石壁已经划得花了,正常人看不懂。 但我却依据上面的痕迹进行复原。 一个字,一个字,我慢慢的推理,还原。不要小看我的努力,举一个例子,我把一个杯子打碎,碎就碎了,正常人都会扫了扫丢垃圾里。但就是有狠人能把这些碎片事无大小巨细的给重新拼起来。 我这也是一样。 终于,我花了一个星期,把图文复原出来。 果然,是九阴真经中的部分内容。 虽然不完整,但也足够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梵文总纲。 这个我是没法子的,只能慢慢来。 但我不急。 这梵文总纲是九阴真经中真正的内功心法,而目前我的紫阳功已经足够用了,我怕什么? 我可以慢慢等,慢慢来。 最后我又去了昆仑。 找到了毒经的九阳功。 这真不容易。 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在华山苦修的轻功好,什么地方我都敢跳。 在我跳了十三个崖后,我才找到一个小洞。 我慢慢挖着,找到了一个死人。 从这人身上,我找到了一阳指的秘籍。 最后才找到九阳和毒经。 我收好了九阳,根本没打算立刻修炼。 九阳是好,但这门内功,有一个大坑。 我不是小张,没那么好的运气,万一我运气不好,怎么办? 所以我需要慢慢研究,才会考虑是不是要修炼九阳。 得到了足够的机缘,我立刻赶往温家堡。 当我到了温家堡后,我就遇上了黄真。 但此时的黄真哪里认得出我。 他正关注小袁呢。 这主要是温家人夺了闯王的军饷,小袁遇上了安小慧,就要帮场子,结果在这老温家给套路了。 黄真遇上我,以为我是什么坏人。 毕竟,万一我是温家什么人,就不好了。他当即对我动手,我也就和他交手试探一下。 经过大约二三十招,我们各自分开。 黄真一晃铁算盘,对我道:“慢来,我看你的武功有些眼熟,可否报个名来,免得误会。” 我呵呵一笑,收了手中的华山精选道剑。 “黄叔,你真不认识我了?” 黄真一愣,他心中一动,有些不确信的道:“你是——志善孩儿?” 我点点头,把这些年的事简单一说,又说了这一次是下山暗中帮助袁承志的。 这些年。 黄真先在东江镇打拼,后来又扶闯王上位,但老穆也有一番算计的。他觉得小袁也是忠臣之后,就想要帮扶一二。 所以我是来给小袁当护道人的。 毕竟,我的武功,在老穆心中,是比小袁要厉害得多的。 黄真听了我说的话,哈哈大笑。 他也盯了良久的。 他道:“这小子,我看了,武功是没得说,但就是不知心性如何,我看他怕是已经要给小姑娘迷住了。” 我心道你是不知道他的脾气。 小袁这人,主意挺正,三观也是挺好。 但他就是优柔寡断。 特别是在女人问题上,老是被动。 我笑了笑道:“那就帮他一把吧。” 黄真道:“你想怎么帮?” 我道:“温家五老没一个好东西,我打算把他们都杀了,叔你觉得呢?” 黄真吓了一跳。 他这个人,在华山是属于善良派的,讲究和气生财。 这一点上和归辛树很不同。 归辛树做事,一巴掌,一拳头的事。 那个狠辣,是一般人难想的。 你只要想想飞天魔女孙仲君的为人,就能明白一二了。 黄真万万没想到。 我的这脾气怎么挺有归辛树的模样。 他忍不住道:“我这些天看了,小师弟貌似和那个温家小娘子关系密切,你要杀了那五个老杂毛,怕是会影响小师弟和那小娘子的关系。” 我想了想道:“我倒不怕这个,这温家小娘子久在虎狼之窝,不可能善良到哪儿去,我杀了她五位爷爷,她或许会一时难受 但很快她就会发现,整个温家以后就是她一个人的,她还会难过吗?保不齐背地里还要谢谢我呢。” 黄真道:“那你有把握吗?” 我笑笑道:“黄叔放心,我不行不是还有你嘛。” 黄真哈哈大笑,十分高兴。 他看了很久。 知道。 自己的武功纵不能胜,自保还是不成问题的。 我和黄真晚上到了温家堡。 一眼看到了小袁给围住了。 原来这五老从前给夏雪宜下药,把他废了,现在又要对小袁下手。 殊不知小袁虽没有学成我的紫阳功,但他的混元功是大成了的。 这混元功不仅是一门内功,在修炼时也在炼体,让一个人的体质大增。 所以混元功有很强的排毒性质。 身体好,抵抗力就强。 这毒药对小袁无效,双方就撕破脸了。 我立刻跳了出来。 一手拍在小袁肩上。 “你毒效方解,这一战我来吧。” 小袁看到我,瞬间明白怎么回事,他心中一暖,道:“师兄,我没事的。” 穆人清一直没说收我。 但小袁已经一口一个师兄了。 我摇摇头,道:“你啊,太善良了,行走江湖,要狠,要辣,要该出杀手就出杀手,你放心,你不好下手,我来帮你! ” 小袁一听就知道不好,但我已经走上前去。 我样子年轻。 温家五老想,一个小袁厉害,总不能再来一个年轻。人也那么厉害吧! 不如先拿下这个人,到时再要挟姓袁的小子,不怕他不服软。 “臭小子不知天高地厚,敢来送死,也好,就让你见识一下我们的厉害。” 温青青来到小袁身边。 她对小袁已经算颇为了解了,忍不住道:“你在担心你的这个师兄么?” 小袁发出了苦笑。 “我师兄的武功在我之上,但他的脾气我却不好说,只觉得他这一番出手,你这五位爷爷怕是要不好了。” 我曾经和小袁聊过的。 这么多年了。 总有一些话是要说的。 我告诉他。 大师兄黄真脾气好,生意人出身,讲究和气生财,但二师兄不是这么回事,二师兄脾气霸道。 如果你想在今后,当华山的掌门,那要学习大师兄的行事作风,事事与人留一线。 但如果你要闯荡江湖,最好学习二师兄。 小袁知道。 我是没资格,也没想过当掌门。 那么。 我这样的一个人。 会选择怎么样的行走江湖呢? 答案不问可知。 我会是一个非常残忍的人。 坦白说。 温家的五行大阵,很厉害,最关键在于五个打一个,不厉害能行吗?这五个人,哪一个单拎出来都不强,我如果愿意,二三十招就能杀了。但五个人一起,这就困难了。 你一定要明白。 你,是一打五。 五个人围着你,你连地理优势也没有。 袁承志破此阵,采用的是背靠地面,等敌人先出手再说。 因为敌人先出手,五行平衡就打破了,从而可以让人打破他们的节奏,从而破阵。 但是。 我没采用这个法子。 我直接一剑斩出,把这个阵法带动了起来。 然后我就施展起来了我独创的华山的清风十三式。 这里要隆重介绍我的自创剑法,清风十三式。 我的剑法,分成了刺叶十三式,和清风十三式,在外表现的,是清风十三式。 看起来是没什么威力。 剑法轻轻飘飘的,一点也不着力。 所以施展这套剑法,往往能把敌人拖到累死。 如果仅仅如此,也不值得我骄傲了。 在我这套清风十三剑中,暗含的刺叶十三式才是攻击用的。 旁人只看到我轻描淡写的清风十三式,以为我的剑法绵软无力。 殊不知我这剑法里暗藏的刺叶十三式才是厉害。 这刺叶十三式几乎是暗杀剑法。 你要明白暗杀是什么意思。 就是于轻描淡写不经意间,杀敌于剑下。 在我带了半天节奏时。 我找到了机会。 一剑刺出。 温方山死了。 他至死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是因为我带他们转了半天,我没累,但他们累了,五个老头,之前已经和袁承志打过了,怎么和我比气血耐力。 他们累了,疲了,再加上一直打得清清淡淡,让他们都大意了,被我这突如其来的一剑,瞬间偷袭暗杀了。 要知道。 温方山。 他的武器是龙头杖。 这人既狡猾又阴险。 奈何你的武器是钢杖,长时间持这样的武器和我打,他自然手酸胳膊累了。 就这一丝微的差距,被我捕捉到了。 让我一剑得手。 我的剑,无比丝滑的从温方山胸腔拔出。 一道血顿时就飙了出来。 “三爷爷!” “老三!” “三弟!” “三哥!” 温家人,连同温青青都惊叫起来。 原因无它,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太让人难以接受,让人根本反应不过来。 这也是我真正意义上用清风剑法杀人。 哼,这还是不经意间的事。 如果我只面对一个温家小老头,哪怕车轮战,我也杀光他们了。 也就是这五行阵,才让他们挺到了这时候。 但即便是五行阵,也是要人的。 在我清风剑法下,他们没撑过我。 体力不济,一丝疏漏也成了我的机会。 这不,我就阴死了一个。 这除了机会,也是我抓住了时机。 更重要的是清风剑法初现江湖。 没人了解我的武功特性。 让我成功得手了。 第4章 诛杀五老 我出手杀了温方山。 这个温方山其实殊不简单。 他用的武器是五人之中最重的一个,而且他还别出心裁,在钢杖中暗置了机关,可以对人偷施暗算。 但是奈何我一开始就有的提防,一直在和他们游斗,身体一直保持余力,他也就没打出来暗算。 二来我才是偷袭出手的那一个。 所以给了他们这么一个冷不防。 一招得手,我立刻击杀一人。 在他们错愕之间,我又扑向了温方施。 此人在温家五老里,会一手精湛的暗器飞刀功夫。但也因此,他的近战就是短板了。 五行阵中,温方山主要就是要照顾,护着他,所以消耗不小。 失了温方山,温方施立刻就成了弱点。我抖手刺出一记刺风剑。 事实上,这才是华山清风十三剑中真正的,独一无二的杀招。 一剑刺出,有锁定效果。 我这一剑的刺出。 整个世界都在慢下来一样。 温方施明明看到我的剑刺向了他,却一动不动,根本不能躲闪。 就只能眼睁睁的,瞧着我出手。 一剑刺入了他的胸膛。 他就感觉到胸口一抹凉意,随后就通风了。 我拔剑。 一股血立刻就飙了出来。 温方施这才惊叫一声倒下去。 “老四!” “四弟!” “四爷爷!” “四哥!” 这温家中人又是一通的叫唤。 我心中一笑,心停手不停。 一转头,攻向了温方悟。 这温方悟是温家五老之末,使用的兵器是一条长鞭,长鞭这武器是要放远了打,打辅助,不打主攻,所以温方悟一看到我,顿时怕了起来。 毕竟,在他面前,我一力格杀了温方山,和温方施。 关键是太快了。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强行杀之。 这怎么能不让温方悟害怕呢? 温方悟这一怕,十成功夫也就发挥出四五成,招法凌乱,气力不足。倘若他稳定心神,发挥正常实力,未必不能和我拼个三五招。 有这功夫,温方义和温方达就能上前出手,施以援助。 虽然打下去仍然是个死,但多少也能再拖一会。 可偏偏温方悟软了,怂了。 他招法一乱,立刻被我挑开了他的长鞭。我长剑一振,迅疾刺入。 不过温方悟吓到要死,连手中的长鞭也丢了,倾力一斜,避过了我刺胸的一剑,只惯入他的肩膀。 温方悟惨呼一声。 我一手拔剑。 一手给了他一招华山正宗的开碑掌。 这一掌,我打他的脑门子上。 我在开碑掌上下的功夫不足。 但也只是相对来说。 打在一个人头上。 这温方悟往后仰倒,是再起不能了。 脑子被我一掌打碎了,连植物人也是当不了的。 我出招得手,仍然未停。 向着最后的温方义和温方达出手。 这温方义和温方达此时才反应过来。 两人心中大骇。 怎么也想不到,我是这么果决狠辣的一个人。 温家人从前遇到的,夏雪宜也算是个狠人,但出手做事却有些犹豫不决,拖拖拉拉,优柔寡断,最后还得了恋爱脑。 也不知是给传染的,还是他本来就有这毛病。 报仇报一半,爱上了仇人的女儿。 不是,你报仇的。 你谈什么恋爱啊。 真喜欢那个女人,你好歹把她家人杀光了撒。 杀完仇人,再享受仇人的女儿。 这才快哉。 结果呢。 这个金蛇郎君。 人杀一半还不到,就要恋爱,就要结婚,就要放下恩怨。 该说好傻好天真吗? 所以夏雪宜算不得什么。 小袁武功高,那是没说的,名门正派,暗算起来比夏雪宜要难。因为夏雪宜全要自己琢磨,而名门正派是有人教的。 所以迫于无奈,才拿出了这么一个五行阵,要倚老卖老的收拾小袁。 原本这一套没毛病。 但是他们遇上了我。 我虽是靠的黄真的关系,但走的却是归辛树的路子。 行走江湖,要狠。 该杀就杀,不要有一丝的犹豫。 这是归辛树一家行走江湖得出来的结论。 错非遇到了气运之子,这天下之大,谁又能奈何得了他。 所以我和归辛树一样,出手就不留情。 杀一有二,杀二有三,有一杀一,绝不停留。 我杀了温方山,温方施,又掌毙了温方悟,自然不可能就此放过温方义和温方达。 但此二人这时已经是心胆皆丧。 五行阵摆了半天,还打不过我。 现在一口气被我连杀三人,他们哪里还有余勇和我作对。自然是想逃命为先。 为了逃命。 便是连这温家堡怕也是不敢待了。 可我既然已经杀了三个,又哪里愿意放这两个离开。 我知道。 这温家堡人多势众,主系旁枝,岂在于少?只要走掉一个人,还会有一个新的温家堡在。 要想除此祸根,就要一个不留。 但这二人倒也是贼精。 一个温方义,一个温方达。 两人一左一右的跑。 我若是追着一个,就必顾不得另一个。 而我若是稍一犹豫,可能两个都要追之不及了。 这时我心念一动,抖手打出了金蛇锥。 小袁一共得了二十四枚金蛇锥。 我收取一枚是为纪念。 现在这上枚金蛇锥被我打出,顿时射在了温方义的背上。 倘若温方义是正面对着我。 我未必能射到他的。 可他偏偏是背对着我的。 这怪谁呢。 温方义倒在了地上。 他知道自己背心中了暗器,一般暗器难打死人。 但金蛇锥是个例外。 金蛇锥能于数丈之外穿透山石,可见其劲道十足,在实战中,足以穿透人体,对敌人造成致命伤害。 我放金蛇锥,是故意减了一些力气,就是要让金蛇锥留在温方义的体内,造成持续伤害。 事实上这一锥打入温方义和体内。 已经足以毁灭他的生机。 而与此同时,我施展起了轻功,奔向了温方达。 温方达这个人。 轻功很好。 但对于我来说就是个慢慢兔了。 要知道,我从小是在华山长大的。 华山多栈道,它镶嵌在华山南峰东侧山腰,在悬崖绝壁上搭建而成,下临万丈深渊,仅靠木板和铁链作为支撑,行走其上,仿佛置身于空中,稍有不慎便会坠入深渊。 栈道宽度有限,仅容一人通行,且木板之间的缝隙较大,透过缝隙就能看到脚下的万丈深谷,让人胆战心惊。行走时必须全神贯注,小心翼翼地控制着步伐,丝毫不敢分心。 此外山道之上路径难行。 从下棋亭到过仙峪,需通过鹞子翻身。 这是一段几乎垂直的悬崖,需要面壁挽索,以脚尖探寻石窝,身体像鹞子一样左右翻转,手脚并用才能下行,对攀爬者的体力、胆量和身体协调性要求极高。 下行过程中,不仅要克服垂直落差带来的心理压力,还需不断调整身体姿势和用力方向,应对各种角度的转折和凸起,稍有偏差就可能撞到崖壁或滑落。 华山还有个千尺幢。 千尺幢有三百七多个台阶,坡度极陡,几乎与地面垂直。 台阶宽度仅能容纳半只脚,攀爬时必须手脚并用,紧紧抓住两侧的铁链,眼睛只能盯着脚下的台阶,一步一步缓慢向上挪动,每一步都需要耗费很大的力气。 这么难行的路。 我们每天,经常的,都要走。 所以,早早的,我们就修炼了轻功。 所以华山派的,轻功至少是差不了的。 我早早下山运剑刺风,早已经于无形中修炼出了一门追风步法。 这时我追温方达,从一开始的没有把握,到后来的成竹在胸,只是刹那之间而已。 说时迟那时快。 我闪电般到了温方达的身后。 一剑刺出。 这是。 刺风剑。 施展此招,会有一个错觉。 时间仿佛凝固,停止。 只有我的剑。 刺破了空气。 从温方达的后背刺入,从他的前胸透出。 这一剑,又快,又准,又狠,又绝。 温方达只及说出好剑二字,就往前一扑,跌倒在地,就此而死。 这一切,发生太快了。 温青青只见转眼之间,这五个大爷爷就一一死在了我的手下,脑中一阵空白,顿时对我拔剑,道:“我杀了你!” 小袁大惊,道:“不可,”又对我说道:“师兄,你不要怪罪她,我会和她解释清楚的。” 我摇摇头,无视温青青愤怒的表情,对墙外道:“真叔,出来了。” “哈哈哈哈哈……” 黄真人未至,声先到。 然后他就和安小慧几人跳了出来。 他忍不住对我称赞道:“你小子,好生了得的剑法,我华山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厉害的剑法了?小师弟,你这一番可是给比下去了。” 他后面是对袁承志说的。 小袁黑脸一红,道:“我本就不如师兄的,山上也是师兄一直对我相让。” 我摇摇头道:“这是我在山上自创出的剑法,已经录入华山武库中,小袁也有学,只是他难以入门而已。不过小袁也不简单的,他一手金蛇剑法就只有他一个人能修行。” 小袁脸上更甚于红。 “师兄的剑法太难修炼了,我始终难以找寻到动静之机,寻机之变,更不要说风之律动,隙之法门了。” 黄真哈哈一笑,道:“我听得也是一头雾水,看来正常人是修炼不了。小姑娘,我们此番是为了寻回闯王的军饷,你拿了不该拿的东西,此中道理,你该明白。” 温青青脸上泛红,她知道以她一人之力什么也做不了。 只能说石梁温家往日里行事太过肆意妄为,分不清大小王,什么事都敢干,闯王的军饷也敢劫。 不管黄真是不是能追回黄金,你以为这事闯王会算了当没事吗? 这才是温家五老事后上京参谋大事的原因。 现在我把五老杀了,任谁也不会说什么。 江湖上的人会幸灾乐祸。 闯王麾下也会觉得杀得好。 “这样。” 我对温青青道:“你可以向我行刺三次,不管成败,看在你是我弟妹份上,我皆不追究,而且,我这么说你别怪我说话难听,我杀了你爷爷们,这件事最终受益人是你呀!” 黄真笑道:“说的是,说的是啊,这五个老家伙在,温家堡和你又有什么关系?但他们不在了,整个温家堡就是你的了,今后温家堡你说的算,这岂不是大大的美事?” 黄真虽说喜欢讲究一个和气生财。 但人杀都已经杀了,剩下的当然是要利益最大化。 闯王的黄金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对石梁温家来说,纵不是九牛一毛,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温家是抢惯了的,自然不会轻易放弃到手的好处。 现在追回黄金。 但温青青至少可以得到整个温家。 这个感觉,是十分奇妙的。 原本温青青在温家,地位其实是比较尴尬的。 她没亲爹嘛。 温仪又不说。 搞得温青青打小没少受欺负。 甚至有些人还打她的主意。 现在虽说一下少了五个大爷爷,但整个温家堡一下子是她的了,顿时让她不知如何是好。 我看了一眼 ,心中明白几分。 于是我对黄真道:“叔啊,这事恐怕还要你出手一二。” 黄真道:“哦,如何说法?” 我道:“弟妹年纪轻轻,一个人骤得此家业,怕是轻易把守不住,还得真叔你出马,从帐下挑一些个人,把温家堡的账收查一下,将府中人的身契文书检验一番,有些问题的人,该收的收,该放的放,不要让弟妹接手一个烂摊子才好,怎么说也是我华山的人了,总不好教下面的下人欺负了去。” 黄真大为赞赏。 他是商人,手下有不止一支商队。 会记账房是绝对不会少的。 自然知道接手一个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要没本府之人帮衬,最好就是有外力介入。虽然说石梁温家名声臭,但那是温家五老造的孽,和温青青一个小丫头有什么关系呢? 再说,温家堡的财富,也不是小数目。 小弟妹带着这么庞大的身家进他华山派,不好么? 倒是温青青,一脸羞红。 对我的敌意也是大减。 其实这也是个明白人。 最是看自己心性的女孩子。 只要心情好,什么事都不成事。 要是心情不好,什么事都是事儿。 这温青青其实就和她妈一样,也是个恋爱脑。 温仪爱上了夏雪宜,就什么也不管不顾了。 而温青青爱上了小袁,温家五老在她心里其实也就那个样了。 你要说没感觉,是假的。 但这感情有多深,就要打问号了。 可能过一天半夜的,也就那样了。 抛之脑后,了无烦恼。 当然,暗地里,我让黄真给归辛树那边写一封信。 上面写一些人的名字。 有些人,只要还活着,就始终是麻烦。 你说对吧。 温家的嫡庶旁枝。 滥杀无辜这事,不好当小袁面做。 但可以给归辛树写信嘛。 这事对归辛树来说,他可最爱做了。 就算他不愿意,也有飞天魔女小师妹去做嘛。 第5章 洪胜海与孙仲君 华山派目前下面是两门。 一是黄真一门,一是归辛树一门。 黄真一门还好,做的是正事。 先是义助东江,现在又支持闯王,怎么说都是在救天下,救中国。 而归辛树一门,其实是在打配合的。 归辛树一直在给黄真打配合。 他武功极高,不喜欢说话,但有点耳根子软,娶了个归二娘,不知是幸还是不幸,脾气是火辣的一批。 收了两个弟子,一个是没影子梅剑和,是孙仲君的舔狗,另一个就是大名鼎鼎的孙仲君,虽然她是归辛树的徒弟,但她是女孩子,所以被归二娘教得更多一些,因此脾气上有归二娘的影子,不得不说,归二娘把她教坏掉了。 但她们的这份心狠手辣,不是她们天性如此,而是这个世道,这个江湖,太过残酷。 一个有点姿色有女子行走江湖。 不狠点,怎么混,怎么对付凶狠手辣,怎么对付凶狠无情。 那就是你,要比别人更狠,更辣。 归辛树这一脉比较手狠,方便帮黄真做一些他要做却不方便做的事。 真以为黄真好脾气不杀人? 不要怕。 他还有好师弟归辛树。 归辛树就是华山派的黑手套。 可惜这些事太黑暗了,一直就没让小袁知道。 他后来去什么海外了,也就更加不必要知道。 商量好了之后,小袁就要去取金蛇秘籍中的宝藏。 黄真也要走了。 我则是随小袁一起。 但我自不好跟在小袁身边,毕竟弟妹温青青一家人都是我杀的嘛。 先由黄真人来接手温家堡。 一开始是麻烦。 温家人总有不识相的想要跳起来炸刺。 对不起。 孙小姐和梅先生来了。 没影子梅剑和是带了一张纸来的。 纸是普桑的纸。 但上面有一个个的名字。 孙仲君把这些人叫出来,然后不问情由,一概是一剑杀之。你别说,你还真别说,这个孙仲君小姐姐身高腿长是手不软,杀起人来一剑一个,刺砍皆如意。 杀人和斩瓜切菜一样。 不知道吧。 归辛树不爱说话。 归二娘脾气比归辛树还暴。 一般是归二娘惹事,归辛树去平事。 这对夫妻行事就是一拳一个。 孙仲君是学会了,学会了,也是一剑一个。你以为是杀性大,但你要,会结合历史看故事。 明末那个年代,你就得这样,足够狠,才能活。 不然,随时随地,都有一群打劫的。 这些人要看到你是一个好人,就你有能耐,就会把你给盯上,一直到连你也受不了的地步。 之后。 闯军大将李岩到来。 李岩是来接手黄金的。 但他目睹了温家堡的惨状。整个温家堡,别的不要说,就一个温家堡能活,其余百姓苦不堪言。 都快要活不下去了。 制将军李岩就把温家堡的一些浮财和自己的黄金分了出去,换起无数的民心。 不过,虽然被割了肉,温家堡仍然是家大业大,什么也不用和愁的。 经过了几番的打击,府中之人已经没人敢作妖了。 此时我在秦淮。 我身边的丽人是大名鼎鼎的柳如是。 柳如是在为我抚琴。 之所以如此,是我把她包下来了。 花钱而已。 没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柳如是已经小有名气,但说白了仍然是出来卖的。 文人们给她几分面子,她是高高在上的青楼夫子河东君,不给面子,她也就是一卖的。 我亮出了剑,和钱,妈妈自然知道什么人可以得罪,什么人不可以得罪。 妈妈姓徐,叫徐拂。 我初睹之下有些惊讶。 原以为一个老鸨子,岂料也是一个犹有余色春光未尽的漂亮妇人。 但这这时的徐妈妈,柳如是,皆是低层而已,花船也是普通。 但我看得出来,她们的格调不错。 我如果不是手提着剑,她们可能还不想做我的生意。 怕降低了档次,以后生意不好做。 但一来我给的钱是真多,二来我形象也是可以的,所以终究还是接了我的这一笔生意。 柳如是一开始是挺怕的,以为我是武人,言行粗暴。 但发现我只是让她抚琴,荡舟游湖,却没有对她做些什么,不由也是有些好奇了。 她忍不住对我说道:“公子,你既然包了船,为什么却什么也不做呢?” 我笑了一下,道:“你在做什么?” 柳如是有些羞嗔道:“公子莫不是只要奴抚琴就满足了,公子可是出了大价钱的,只让奴抚琴,奴可是不退钱的。” 我点头,又道:“如是姑娘,你看,这条秦淮河,这么多的花船,每条船上,都有至少三五不等的美娇娘,那为什么我要上你这一条花船呢?” “……” 柳如是不言,她只是微微的把脚往里面收了收。 这是柳如是唯一她感觉美中不足的地方。 她不是小脚。 她是放脚。 在柳如是小时进了大户人家当婢子。 你干活的当然不能缠足了。 缠脚的都是小姐,不是做活的。 但张大户家当家主母善妒,就把柳如是发卖了,落到了徐佛手中。 徐佛早有从良之念,就收了柳如是,自己当妈妈。 虽然柳如是是一双天足。 但徐佛就是看好她。 哪怕条件艰苦,也是在为柳如是打拼。 如果不是我有剑,她当真不会接我的生意。 这时,前边动荡了。 原来是马士英的公子在闹事。 徐佛怕事,就让船停了下来。 我丢下一块银子,对二人道:“行走江湖不容易,这是我华山派的牌子,以后遇到什么麻烦,可以找我华山派帮忙。” 她们这才明白我是名门正派的武林弟子。 其实名门正派,是很少到花船这样的地方来的。 因为名门正派不是人傻钱多,没那么多钱在花船上花销。 但名门正派的牌子是绝对够响的。 摆脱花船,我去盯了一个人。 没一会,这二人就注意我了。 他们不动声色,把我引入到穷巷, 才反过来围我。 其中一人轻功极好。 他一上来就想摸我后面,想要悄无声息的把我制住。 奈何轻功不错,别的本事就稀松平常了。被我抽手一记破玉拳,结结实实打在身上。 “是破玉拳。” 另一人是女的,眼睛比较毒,或者说,她对拳法十分熟悉,一眼就认出了我方才的出手是地地道道的华山拳法,忍不住就对我拔剑。 “小子,你哪来的华山拳法?” 说是说,可动手起来,直接就奔要我命来的。 不过,可惜了。 这两个人。 武功确实要差了一些。 至少是对我来说,是远远不足的。 梅剑和和孙仲君注重形象,所以使用的武器是剑。 但要知道。 归辛树最拿手的是拳掌功夫,他号称神拳无敌,不是开玩笑,是他一拳一脚打出来的名望。 这主要是华山遭逢大难,武功丢失的太多了,连剑术也是一样。 在华山,穆人清用剑,是因为他天生剑骨,体型异于常人,一双手臂是下垂过膝。 人们暗中叫他老猴子,他的绰号也是神剑仙猿。 正常人能长这样子吗? 那得是刘备。 所以黄真,归辛树没学剑。 袁承志要不是有了金蛇剑,他也未必要一直用剑的。 因为目前,华山基础内功已经丢失,不全,唯一拿得出手的,也就是混元功,混元功是动功,修炼这门功夫,会忍不住喜欢抡大锤,举大斧,要么就是用自己的拳头来。 所以黄真,归辛树,主修都不是剑。 反而梅剑和,孙仲君,注意形象,拎了把剑。 但这样一来,也是没用。 他们根本就不擅长剑法。 或者说他们的剑法重器重于形,重形重于意。 从一开始,就注定他们的武功不能大成。只能在旁门立足,而不能登武道的大雅之堂。 我很容易就把孙仲君的剑赤手空拳的夺了下来,塞回到她的剑鞘里,又一把掐着梅剑和提起来放下,道:“现在能不能好了 说话。” 梅剑和落地,先过来护住孙仲君,这才对我道:“你用的是我华山派的武功,报上名来,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拱了一下手,礼节未失道:“华山派,你们袁师叔袁承志的护道人,在下刘至善。算是,穆师的记名弟子。” 我的身份,有些尴尬。 在袁承志这,我算是他的师兄。 但我并不入老穆门墙,只能算是的记名弟子,他的正式弟子,就袁承志一人。 挺,尴尬。 但无所谓。 真正学到功夫才是顶级要紧的。 当然,这也不算什么的。 重要的是我的武功。 梅,孙二人,跟随归辛树夫妇,早已经见识了真正的江湖规矩,拳头大的为王。 他们过往一直不服袁承志,不是袁承志武功不高,而是小袁这个人,不够狠辣。 但我的名字。 他们知道。 黄真和归辛树有联系。 之前就联系了他们解决温家堡一些嫡系旁支,一些隐性威胁。 所以他们知道。 我。 一口气杀了温家五老。 不管怎么说, 温家五老名声再臭,那也是高手中的高手,特别是这五个老不要脸的经常联手,也不知让不知多少的武林英雄横死了。 现在却是被我给杀了。 我一下子,就有了超过温家五老的名声了。梅孙二人又岂能不知。 像我这么手狠的人,他们自然不敢得罪,要尊敬一些。 “袁师叔?” 他们都很惊诧。 我点了一下头。 “穆师在山上收下了个关门弟子,袁承志,他是忠良之后,是你们的小师叔,我知道,你们受了天都派闵子华之请,来找焦公礼的麻烦,袁承志这次入南京是想要起出一桩大宝藏,焦公礼是南京的地头蛇,需要他们的帮忙,你们到时要知道站哪一边,至于天都派,区区小派,得罪也无所谓,而且此事天都派自己也没脸的,闵子华自己搞错 了,你们强行出手,到时不会是小袁对手,他的武功别的不说,混元功已经大成了,又有从前金蛇郎君的传承在身,你们自问哪个是对手,真正交手,甚至二师伯也未必是对手。” 梅剑和和孙仲君都有些惊疑不定。 他们都知道此事。 但却没拿袁承志当回事。 年轻的袁承志,再厉害又能厉害到哪儿去? 可听了我的话,他们不由惊疑了起来。 毕竟,我的武功是摆在这里的。 有了我的出面,他们至少是不敢乱来的。 这就让小袁顺顺利利的过了关。 一切平淡结束。 至少,罗立如没被砍下一臂。 因此,小袁也就不必和归辛树一脉杠上。 不过,随后有一个人出现,让孙仲君大怒。这个人就是洪胜海。 小袁擒下了此人,原本是要杀之的。 但此人说出隐情,他当年和孙仲君对上了。 原来他有一兄弟看上了孙仲君,结果他就去绑人,哪知惹上了归二娘,被归二娘一家是追杀的上天克路,入地无门,这才没了办法,当了汉奸。 现在这个洪胜海又被孙仲君遇到,自然又是要喊打喊杀。 小袁刚收下的人,怎么可能放任他被孙仲君杀了,这就交起手来了。 在关键时刻,我只好再度出手,拦下了孙仲君。 看到了我到场,小袁连忙上前,我们行过礼,我道:“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此事我来分说,首先,小洪,洪胜海是吧,我先说话,你听着,我说完你再说。你兄弟看上我华山的小师妹,是吧?” 洪胜海点头。 我叹了口气。 我一指孙仲君道:“你觉得她漂亮么?” 洪胜海道:“她纵然再漂亮,也是个蛇蝎之辈!” 因为顾虑太多,所以他到底是不敢破口大骂。 我微微一笑,道:“现在你好生想想,你有一个妻子,给你生了一个女儿,漂漂亮亮的,像我们华山小师妹一样漂亮,然后你的一个兄弟来了,硬要当你女婿,你怎么想的?” 洪胜海忍不住伸手抓了一阵。 他旋即清醒,明白,自己方才是忍不住想找刀。 我冷笑一下道:“你不要说,我都敢想象你兄弟是什么般的模样,他一定相貌平平,武艺平平,没什么文化,不是什么读书人,一个什么都不是的人,就你自己觉得挺好,就觉得他配得上我们小师妹了?你还用上门绑架的手段,你知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会给一个人,给一个女孩,带来何其之大的影响,伤害,甚至会影响一个人一生。我知道,我师妹她们杀了你一家,杀了你们很多人,甚至要杀你,但你自己说,这种事要是临落到了你的身上,你是什么反应,如果你也有足够的实力,你又会当如何去做?” 坦白说。 洪胜海原本是一腔愤情。 他一直觉得委屈。 自己好似没什么错。 结果一家子都给孙仲君和归二娘杀了。 他一直十分生气,愤怒。 但现在经我一说,他整个人都快哭了。 他这样的人,那样的兄弟,能是什么品貌,说句难听话,找不到镜子就撒泡尿,孙仲君讲白了不符合当下的瘦马审美。 她人偏瘦。 细细瘦长,一个大长腿。 生错了时代。 但美是共通的。 即便是不是最适合她的时代,她也是一个大美女,何况是华山的小师妹。 岂能让随便一个什么人去羞辱! 杀才是正确的。 第6章 留下一半的宝藏 从我出面,就意味着双方不可能打起来了。 不管怎么样,我的出面,让小袁不能再出手了,洪胜海也放弃了报仇的念想。甚至可以说,这事就是他挑起来的。 解决了这件事,我也入了焦公礼的法眼。 这个焦公礼,可不简单。 别看他给区区一个闵子华就差点逼死,但这说明双方立场的不对。 江湖是江湖,武林亦在江湖,但武林不是江湖。 焦公礼手段,武功,当个江湖人可以,但当不了武林人,他武功不行。 所以面对闵子华,他没什么办法。 可放在江湖上,他就是一等一厉害的人物了。 你要知道金龙帮是什么地方的帮会。 这是南京。 大明的陪都。 从某种意义上,算是第二个北京城,北京一失,南京就是天下的心中。 所有在北方干不下去的官,都在南京猫着呢。说一句鱼龙混杂,是一点也不为过的。但金龙帮却可以在此如鱼得水,你能说焦公礼是什么纯粹的人吗? 纯粹的人,能在这样的地方生活,并且发展壮大一个帮会吗? 焦公礼是得到金蛇郎君夏雪宜欣赏的人,金蛇郎君夏雪宜是什么人,谁还不知道呢,正邪相杂之人,一点也不为过。 有心中的底线,也有执念追求。 这就是金蛇郎君。 焦公礼也差不多。 他一边要讲江湖道义,一边又要赚钱养大整个帮会。 能简单么。 他原本是欣赏袁承志。 无它,袁承志武功太高了。 但小袁比较笨嘴拙舌,动手行,动口不行。他还不如温青青。可温青青又能好到哪里去?她原本上也不过是一个性情上比较娇纵的大小姐而已。 现在我一出手,立刻平息风波,让一切归之于无,顿时让焦公礼对我好感大增,觉得要抱上我的大腿。 华山派。 由于黄真下山扶龙庭。 已经是大名鼎鼎了。 现在巴结上华山派,在南京城其余诸帮派中,他们金龙帮可以抬着头说话。 焦公礼早已经看出小袁和温青青的关系,所以对于女儿的心思是有些反对的。 但即便如此,他也有着想和华山结亲的想法。 但焦宛儿是一个比她爹焦公礼还要会看人眼色的奇女子,立刻就知道温青青的脾气。 有这样一位主母,谁敢嫁给袁承志? 所以她立刻和罗立如结婚。 但从她一开始喜欢上袁承志,和焦公礼想用她和袁承志结亲可以看出,罗立如从来不是他们父女的选择。 那只是迫于无奈,让罗立如捡了个漏而已。 说白了就是天上掉馅饼,走了道格米田共运。 现在我出现了,我的形象不差,武功更是连小袁也佩服,焦公礼顿时对我生出了心思。 他花了重金,包下了一座花船,请我,向我道谢。 至于小袁,继续寻找宝藏去了。 我的焦公礼说了很多,他对我很多的试探,甚至还点了几个红阿姑。 可惜,我一看她的步履蹒跚的小脚,顿时就没兴趣。让她们赶紧滚蛋。 焦公礼连忙探寻我的态度。 我直言不讳的告诉他,我对小脚的厌恶。 我说小脚破坏了人的天性,把自然生成的脚摧残成了丑陋恶心的模样,十分的不该。再有,人的腿脚天生十分,你一缠脚,就只有九分,甚至八分,长此以往,形成血脉记忆,这往后生的孩子,天生就要矮这一分,短这一分,非三五代改良不能改变。 人种弱化,孩子也废掉了,一代代的体弱多病,先天不足。 别人我不管。 反正在我这儿,一个女子,再是美丽,天仙,也是个残疾,是废物,是我不要的。 焦公礼听了哈哈大笑。 他就一个姑娘。一天天的疼爱的捧在手心,心上,哪里舍得让宝贝女儿去缠足。 只是这么一来,他本就是混帮会的,身份地位比较低下,二来女儿不缠足,这大姑娘的不缠足,在当时之风气来说,的确是难以找到个好的。 一直在为这事发愁。 原本焦宛儿嫁给了罗立如,就有这方面的无奈。 因为焦宛儿急切间根本找不到一个合适的。 她是万般无奈,别无选择,才嫁了罗立如。 罗立如就是她的舔狗,正常哪个女神会嫁舔狗的。嫁了舔狗,女神还是女神吗? 真的,别无选择。 找不到合适的。 这时焦公礼就说了。 “刘公子,你婚配否。” 我摇摇头。 焦公礼大喜。 “未知公子看我小女宛儿如何?” 我想了一下。 这焦宛儿的确是个美女。 她有着瓜子脸,线条柔美流畅,显得脸型小巧精致。 高挺的鼻梁使她的面部更具立体感,增添了几分英气。 眼睛明亮而有神,仿佛藏着星辰般璀璨,眼眸转动间透着聪慧与灵动。 她的嘴唇娇嫩欲滴,如同花瓣一般,笑起来时嘴角微微上扬,露出洁白的牙齿,给人一种甜美之感。 平日里的焦宛儿秀美温柔,气质高雅,有一种大家闺秀的风范。 当她遇到事情时,又会展现出精明干练的一面,眼神中透露出坚定和果敢。 而当她伤心哭泣时,犹如梨花带雨,娇楚可怜,让人看了心生怜惜。 再说,她的肌肤细腻光滑,如同羊脂玉般洁白无瑕,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散发着淡淡的光泽。 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如瀑布般垂落在双肩,柔顺而有光泽,发质极佳,偶尔有几缕发丝垂落在脸颊旁,更显妩媚动人。 不得不说。 焦宛儿是被忽略的美人。 我不由点头。 “焦姑娘女中巾帼,自然是极好的。” 焦公礼道:“既然……” 他方一开口,我就阻止了他往下要说的事。 “焦帮主,宛儿姑娘是极好的,所以你这样草草随意为她订下重要的事,是不是不好呢?焦帮主,你只知我是袁承志的师兄,却仍然不知,我是好人坏人,是不是个将来会打老婆的人呢?你就这样匆匆下了决定?这是大事,焦帮主,你至少应该先征取宛儿姑娘的意见,再考查在下一二三四,才好和我说这些话。” 焦公礼道:“刘公子,宛儿已经不小了,她,她拖不起了。她跟了我这个爹,在南京城名声已经坏了,哪有正经的好人家愿意要她,但同类之中,我又不想了糟蹋了她,以至于拖延至今,我是不知道刘公子你是什么人,但我知道,至少袁公子是一个好人,你和袁公子的关系又是兄弟之交,更是华山高足。我也知道华山有些人剑意凌人,但华山终归是天下的名门正派,刘公子你又能会差到哪儿去。其实,实不相瞒,我徒弟罗立如人品不错,对老夫也是忠心耿耿,但他的武功不足,我可不敢相信他能保护好婉儿一生。连我也不敢打包票,又何况是我徒弟呢?所以我才有了此念,倘若刘公子你为以我卑鄙,我焦某人愿意为了宛儿的幸福赌一次。天下将乱,宛儿得有一个强力的夫婿,我才放心啊。” 焦公礼说出了肺腑之言。 我也感慨起来。 这老焦真的是不简单。 他虽在浮华之地,却也感受到了天下大乱的征兆。 乱世之中。 人命如累卵浮萍。 说不得一不小心立刻就没了。 没有一个足够强硬的靠山,怎么敢在乱世中说生存。 我叹道:“虽然你这么说,但在下不能立刻答应你,这是有原因的,其一,焦帮主,你大概不知道,我华山派已经下场子,扶龙庭了。” 我看着焦公礼,道:“只是我个人对这一次的扶龙庭并不是很看好。” 焦公礼心中一顿,立刻不语。 扶龙庭没什么。 但他发现我对扶龙庭有意见。 我看他的样子,就道:“我华山大弟子黄真师伯曾经在东江镇扶助毛帅,奈何。” 我没说。 但焦公礼懂。 当年,辽事一塌糊涂。 也就毛文龙异军突起,给了鞑虏有力的打击。 但是,毛帅突然给袁崇焕斩了,这上哪儿说理去。 “后来,黄真师伯认为大明难扶,就选择了闯王。” 焦公礼眼一缩,道:“闯王,莫不是李闯?” 我点点头。 但话锋一转。 “虽然我的师门上下都在支持李闯,但我个人却不怎么看好他。” 焦公礼奇道:“这是为何呢?” 我道:“世人只看到了李闯越来越势大,却没有发现,时至于今,这个李闯仍然是流寇而已,他手上至今仍然没有一块说得过去的根据地,看起来是威风得紧,却经不得一场大败,只要其一败,就是天塌地陷,到时占的地方,都要吐还回去。这样的人又岂能算是一条真龙,倘若焦帮主因此和我们华山绑得紧了,未来恐怕要被牵连。” 焦公礼奇道:“此事公子既然知道,就不打算做些什么吗?” 我苦笑一下。 “现在,我能做的,也就是布置一些暗手而已,就不好连累焦帮主了。” “不然。” 焦公礼道:“公子于焦某帮中上下皆有大恩,此事请务必算上焦某一份。” 我看向了焦公礼。 这时,我看到了,焦公礼的野心。 这才对嘛。 哪怕是焦公礼,也有野心。 没野心,他这金龙帮是怎么来的。 他现在是看了出来。 我也有野心。 “那就请焦帮主帮我一个小忙好了。” 我让焦公礼把柳如是给我私下里的养起来。 一开始焦公礼不明所以。 但很快他就明白了。 柳如是不柳如是不重要。 重要的是有这么一层关系。 我不能让他养焦宛儿。 只能让他养柳如是。 建立了这么一层关系,往后的事才好说。至少,这南京,我是什么都知道了。有金龙帮在,我在南京也就算有了耳目。 没多久。 袁承志就找到了宝藏,他还告诉了我。 其实我早知道,只是懒得分说。 但他主动告诉我了,我就决定至少帮他一下。 我们一起进了藏宝地,大功坊的地窑。 这里面有十数只大铁皮箱子,黑色的优质厚皮铁,打造兵器亦不为过,现在是大箱子的模样。 这十来箱的,黄金白银,首饰珍宝,美玉奇珍,估算一下,大约有好几百万两的银子,可能更多,也许有上千万。 这是指把珍物完全变现。 那会是这么一个价钱。 我看了几眼一样未取,就把宝藏收起来。 袁承志得意的给了温青青一个眼色。 显然两人有过意见。 温青青是反对把这事告之于我的。 她觉得我武功高,万一因此生了异心,偷袭袁承志,杀了她,把宝藏据为己有,是很可能发生的事。 但小袁则是反对。 现在一看,小袁胜利,所以他得意的给温青青眼色。 温青青虽恼自己输了,但对于我态度再度好了一些。她原本的想法,都是她五个爷爷教的,现在看到我不为钱财所动,不由觉得我杀了她五个爷爷也不是不可以原谅了。 毕竟,我表现出来的品性是这么的好。 怎么不可以原谅呢? 我道:“你们的意思是,这笔财宝你们全都不要了,想献给闯王?” 袁承志道:“是,当今天下,已经乱套了,急需要一个英雄来拨乱反正。这个人,就是闯王,再说上回李将军把军饷给散了,我心中一直很过意不去,所以就想回报一二。” 我摇摇头。 “李岩是李岩,他在大顺军中也只是排在第三四流的人物,麾下兵马不足,主要还靠老婆,他一个人的意见看法,和闯王是不一样的,现在打天下,闯王任由之,但闯王要是坐了天下,我看李岩这个人下场怕是不太好的。” “啊,怎么会?” 袁承志见过李岩,对他感观极好。 他觉得李岩若此,闯王定然更好了。 现要听我一说,不由怔住了。 我叹了别叹气了道:“方今天下,的确,闯王势力是最有可能得天下的,但得了天下,是不是能坐稳天下,就当另说了,反正我是不大看好闯王,你这笔财宝,全给了他,也未有能有什么用,依我之见,你可以把你的一半给闯王,但不要糟蹋了你弟妹的那一半了,人总要为自己考虑一些,留下一些金银,也好算是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这笔宝藏。 袁承志算是受到夏雪宜的馈赠,拥有一半。 另一半是温青青的。 原本二人想要一起捐了。 现在听我一番话说,别的不说,至少温青青心动了。温青青不是视钱财如米田共,而是为了袁承志视钱财如米田共。 一听可以留下一半,顿时对袁承志道:“你师兄说的对,现在闯王如何不好说,但倘若他日后果真是一个好皇帝,我们再把这些浮财与他又如何。而他要是变心,不是好皇帝,我们也算留下了一半,不至于把本钱赔光。” 袁承志一念如此,也就只好应了下来。 第7章 茶事阔谈 袁承志开启了宝藏。 原本他是想要全捐了。 但在我的劝说下 或者说在我和温青青的劝说下,他留下了一半。 我就知道。 袁承志不可能是什么杀伐果断的明主。 他的耳根子太软,太容易被人影响了。 这样的人,怎么当明主。 所以,我请他吃茶。 我在焦家为我置办的宅子里宴请。 这间宅子,我已经全款拿下。 金龙帮是帮我找了地方,这宅子的钱,还是我花的。 我在这江湖上,一路行来,发现了什么为富不仁的,自然会去帮帮他,减轻一下负累。 虽然这些人家有可能有大冬瓜什么的,但我修炼的混元功啊,有的是力气,一次拿不了两个,一个还是可以的。 然后把这玩意找家铁匠铺子融了,保证那铁匠什么也不会说的。 在我的努力下,黄白浮财也有好几个大箱子。 在南京城置办一份家业,可以说是轻轻松松。 甚至,连柳如是,徐佛,都被我弄到家里,一个当我的妾,一个当管家。 此时,柳如是心情反复,为我烹茶。 我和小袁坐在对面。 当茶香上扬,香气沸起,连小袁也不由张开眉目,显得极为舒服。 柳如是眼如弯月,把两杯茶点上,放在我们的面前。 我举杯,和小袁对饮了一二。 我们双方放下茶杯,回味这茶汤在口腔里翻滚的滋味儿。 “师兄,我们上次不是已经说好了,怎么又来请我饮茶?” 我放下杯子,道:“承志,一直以来,我都想和你好好谈一次话,只是过去时候,我们在山里,有些不方便,也就没来得及说,但现在我们的确是要好好的说一下心里话了。” 袁承志是一个有内涵的人。 他听了我的话,也是忍不住道:“师兄说的对,我也是一直想要和师兄好好说一次话。” 我点点头,道:“我知道,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穆师一直不肯真正收我入门墙,连华山的名谱都上不去,是吧?” 小袁低头,他不说话了。 穆人清在这一点上,对我是有一些不公。 我道:“这是因为我是刘兴祚之子,也就是刘爱塔的孩子。” 小袁眼中露出了一抹清澈的愚蠢。 他不明白。 一个生活在山里的娃,一门心思是学好武功,为父报仇,他能知道什么? 我继续说。 “我的父亲是东虏的降将,他受不了老奴的残暴,选择了归义。” 袁承志忍不住叹道:“好英雄,好汉子。” 我笑了笑道:“归义后,他投入了东江镇,被毛帅收编。” 袁承志这才明白怎么回事,他目瞪口呆的看着我,不知说什么才好。 即便是他知道的事不多,但他至少知道的,东江镇的毛帅,毛文龙,是被他爹袁崇焕砍下了脑袋的。 袁承志脸红一下,忍不住为他的父亲辩解道:“毛文龙,他不是通敌叛国吗?” 我笑了一下道:“毛帅当年诈死脱身,好不容易才开创了东江镇一脉,是建虏心中的生死大敌,是眼中刺,肉中钉。一无所有的毛帅,不是世家大族,手上也基本什么都没有,就凭借人们心中对建虏的恨,建立了东江之镇,收容超过三十万东江镇民,他怎么通敌叛国?他从头到尾,都在为一件事为难,那就是钱粮,你若不信,可以问问黄真师伯,真叔他什么都知道。毛帅因为朝廷的钱粮根本不足资用,为了养活三十万军民,毛帅先后两次被人骗走了经商的费用,这才委托到了真叔身上,做生意,为东江镇谋取足用的资财,而你的父亲,当时手捏东江镇的生命线,军粮,就是不给毛帅,直接断了毛帅的粮道,你不知道吧?” 袁承志张大了嘴,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他一直被人教育。 说他父亲怎么怎么好,却哪里知道有这么档子一件事。 他忍不住问:“这是真的假的,我父亲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品着第二杯茶,道:“这要从你的父亲说起来了。你的父亲,袁崇焕,是广西人,加入的东林党,但就算如此,他是一个广西人,想要上位,仍然缺少乡党的帮助,广西的读书人,进士及第,可是不多的。为了出人头地,你的父亲发现了自己的一项优点,那就是通兵事,他就看上了辽东这个位置,能短时间就升官,是条捷径。你的父亲就对崇祯皇帝说,用我,用我,我能五年复辽。皇帝一听,高兴坏了,辽事每年都要花几百万两的军费,朝廷早就入不敷出,正是需要你父亲这样的人才,于是你父亲被光速起用,当了辽东督师。后来就有人说了,说老袁啊,你怎么能那么说呢?你真的能够五年复辽吗?” 我说到这,小袁在看我。 柳如是也瞪大了眼睛。 她过往听过很多清谈。 也觉得有理。 但那些道理都隔着一层。 这时听我的话,才觉得事情就该是这样子的。辽东的事,每个人都好似能说个头头是道,其实里面水深着呢,复杂着呢,哪里是什么人都行的。 我轻轻一笑。 “你爹当时就说了,五年复辽,怎么可能,先哄哄皇帝吧。当时你父亲的朋友就急了,说你这样可是欺君,不想好了。你父亲就说了,连五年复辽这种事也信,可见皇帝就是个傻的,到时再哄一下就好了,他难道在那时候和我一大大的督师翻脸吗?” 我看袁承志不容置信的样子,道:“别奇怪,你爹要资历没资历,要背景也没什么背景,只靠寻常手段,他什么时候才能当大官,当有实权的大官?所以他才骗了皇帝。在大明朝,拿皇帝不吃敬的,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只要当了大官,只要能施展他的胸中抱负,那别的都不是事。” 袁承志仍然不解,道:“可我爹为什么要杀毛文龙呢?” 此刻,连他也对父亲诛杀毛文龙感到一些疑惑了。 即便是袁承志,也知道,最近建虏入寇,其中一个 要原因就是没有东江镇了。 建虏既然没有后顾之忧,自然可以全力入寇,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而这,正是袁崇焕杀毛文龙的后果。 仅以此论,是无论如何也洗不白的。 这让袁承志一下子耿耿于怀起来。 我笑着说道。 “你爹当时也是没办法,他当时初到辽东,但面对的,是一个已经抱了团的辽西武将的军事集团,面对于此,哪怕你爹手下招揽一些亲军,又能有多少,有几多的战斗力?他想要在辽西做出一番功业,就必须要让辽西武将听他的话,他手握朝廷大权,赏是可以赏,但他也要立威一下。偏偏毛文龙不干,不肯对他低头,当然,他是东江镇人,和辽西不搭边,所以你父亲苦思冥想之下,最终还是决定向毛帅动手。这样,可以杀鸡儆猴,让辽西武将听话些,也能收拾掉毛帅这个刺头。” 袁承志明白了。 “毛帅没有造反?” 我点头。 “对,毛帅当时钱粮被袁崇焕捏在手里,但他早早就在真叔的帮助下,通过海上贸易解决东江镇的钱粮问题,毕竟,朝廷给的从来都是小头,一万两银子,能到东江镇手里一千两,毛帅都要大呼天地良心,陛下圣明了,并且在加执文书上要写上实收一万两。你说他怎么可能就为了一千两,就向你爹低头,对了,你爹的意思是什么你知道吗?你爹是要让毛帅当诱饵,去接受建虏的攻击,而他带辽西铁骑攻击建虏,毛帅一听就打死也不干的。过往的时候,辽西将门把一支支大明朝最能打的强军铁军丢给了建虏,这样的事太多了,你说毛帅还敢相信辽西将门吗?他不敢信。这就让你父亲记住了,于是你父亲认为,一个不听话的毛文龙不如砍掉换一个。这就是——你父亲杀毛帅的原因了。” 听了这么多,袁承志喝了口茶,认真道:“我父亲不该杀毛帅。” 我笑了一下。 “还有,你父亲当年截停了朝廷发给东江镇的粮草,把它们转手卖给了蒙古。” “啊!” 袁承志脸都红了。 他皮肤偏黑。 这下竟然能看到红了,当真是真急眼了。 我微微一笑。 “蒙古人买到了粮,又转手高价卖给了建虏。” “这,这,这——” 我再道:“钱的事情,还能想想办法,但粮食的确是个大问题,正因为太缺粮了,毛帅才被你爹骗上了岸,然后给砍了头。他其实都已经打算老实听话了,但就算如此,还是被砍了头。” 我长叹一声。 “此后你爹的确收降了东江镇,但有毛帅的东江镇和没有毛帅的东江镇,那可是两回事。” 有毛帅的东江镇,时不时,至少还是能打打反击的。 而没有毛帅的东江镇,就只能被动的一直被建虏打。 有毛帅的东江镇,至少在没有朝廷的情况下仍然能搞来一些军饷。 为了搞钱,他甚至娶了沈世魁的女儿当妾,哪怕他知道沈世魁这个人贪生怕死,废物一名,但这个沈世魁会经商,会做生意,他就不要老命的当了沈世魁的女婿。 他是真的倾尽全力,在维持东江镇。 但之后的继任者,能不足为,威不足镇,当上了总兵官,全指朝廷的粮饷,这哪里足够,所以在此之后的东江镇从小鱼能折腾两下到死鱼翻肚白,差得不止一筹。 造成这一切的,就是袁崇焕。 他得到了一个听话的东江镇。 但有还不如没有。 这个东江镇比毛帅的东江镇差太远了。 导致袁崇焕根本理想一一破灭。 他文人式领军再一次成了笑话。 不但没有完成什么功业,反而是自废了武功。 他拿捏东江镇,把原本还能打的东江镇直接折腾死了。 他想行离间计,出售粮食给蒙古。 结果蒙古把粮食又卖给了建虏。 这导致的后果,也就不好说了。 最后为了保存实力,不敢死战,又让唯一一个死战的蒙古将领战死。 袁崇焕就这样自己走上了末路。 袁承志则是神游于飞。 魂在天外。 在袁承志的心中,自己的父亲,是大英雄,大豪杰,大忠臣,结果却被昏君枉杀。 所以他苦学武功,想要有朝一日为父报仇。 但现在听了我的话,忽然产生了迷茫。 不知未来该如何是好。 他已经不再觉得自己父亲是正确的了。是值得他去报仇的了。 “这——算怎么回事呀?” 他苦笑起来,泪水止不住的滴落下来。 我看他,道:“因为东江镇的陷落,我的父亲一家死得很惨,也就是真叔,才让我活了下来,有一段时间,我很恨你父亲,但是我知道,这一切和你父亲是没关系的,他只是能力不足,不是他想犯这些的错。所以我也不怪你,穆师想要扶你我也支持,愿意做你的护道人,助你出头露脸,扬名立万。但是,有些事,正事,我还是要和你好好商量一下。” 袁承志连忙道:“师兄,你说,我听着。” 我叹了口气,没有理会在旁边的柳如是,直接就对他道:“想必此时你也该明白了,我华山此际正在做的事,就是传说中的扶龙庭,而我们这次选中的目标是闯王。” 袁承志初时惊愕。 他没往这地方上想过。 这孩子还是有些太单纯了些。 但经我这时的一提醒,他再傻也是明白过来了。 我道:“虽然师门选择了闯王,但是恕我直言,我并不看好李闯。而问题在于,师门,穆师,真叔,都投入进去了,你能明白吧,我整个华山几乎要和李闯绑定了。倘若这次扶龙庭成功,那还是好,但我想说,万一失败呢?” 其实,这个话题,我此前说过。 袁承志倒也不意外。 他问我。 “师兄,你一而再,再而三的不看好闯王,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他问这话,也是柳如是喜欢听的。 这个女人,虽是当风俗业的,却喜欢天天把家国大义放在眼里,甚至嘴里。 在历史上,她的身份,处境,都很尴尬。 虽然她薄有名声,河东君嘛。 到哪儿都有一帮子的无耻文人在吹捧,其实真正愿意接盘的,不多。 首先没钱没势的不要想了,柳如是愿意嫁,守不住也是当然的。 另外条件好的,娶一个清倌人,它不香吗? 你要知道,柳如是可不是什么黄花大闺女。 她早早被张家大户的老爷给开苞了。 第二,她还没缠足。 或者说从前缠过,后来放了。 所以她和普通的不一样,可以一身男装的到处跑。 这缠足妇可以这么跑的吗? 所以真正愿意接手她的不多。 要不然柳如是也不傻,为什么要找老钱。 难不成真是仰慕他的文化才情? 其实原因只有一个。 在当时,柳如是想要脱籍。 只有这一个选择了。 她别无它法。 没有选择。 不过即使是如此,她仍然喜欢高谈阔论,说国家大事。 特别是听我说。 因为我说的,有理有据嘛。 第8章 准备造反 我品了一口茶,淡淡细说。 “因为闯王起兵,一直没有经营一块他自己的根据地。你没发现一点吗?闯王行军,是打到哪儿吃到哪儿,但对于地方上的民生,他的建树不多,好像有也是他的部将在做,闯王的老营一直是在游击,打到哪吃到哪儿,这对地方上的一些地主恶绅有很好的针对作用,但对于地方上的生产经济建设却意义不大,你想,闯王打下了一块地方,把浮财一分,然后带走了青壮,去往下一个地方,那么,被他留下来的人要怎么办呢?不经历理民抚政,闯王他们这个政权,他们懂得疼民惜民怜民爱民吗?不爱民,这个政权迟早会走上民众的对立面,你觉得这样的政权会长久吗?我观这个闯王政权,有些像黄巢,却不是朱元璋。” 黄巢是牛逼。 但这个人打天下快,丢天下也快。 原因是他在扫除门阀世家这方面做得很不错。 但缺陷是他之后收不住刀了,连老百姓也去下手了,丢失了军心民意,这才导致了他最后的失败。 朱元璋,他的确有很多毛病,比如搞人殉,杀功臣,还搞封建大家长那一套,眼皮子浅,谋一时不谋一世。 但不管怎么说,朱元璋的才能打天下还是没问题的。 但李闯却未必就比得上朱元璋。 朱元璋再怎么样,他有自己的地盘,最终鱼跃登顶,成为了皇帝。 李闯是看起来发展得越来越好了。 兵马也是越来越雄壮了。 可问题是他这一路基本都是在打砸抢,这样的他根本没有治理地方的经验。 打得了天下。 能守得住吗? 看起来强壮的李闯,他面临失败,其实只需要一场大败。 而朱元璋,却能拥有洪都保卫战这样的例子,证明了他拥有一块根据地的重要性。 他不仅败了能复起,你甚至很难在他面前拥有值得夸耀的战绩。 而李闯呢? 过往的战争,他一败就给追得几乎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就算能复起,也是在打乱仗,像狗一样东奔西走,夺粮求存。 这是因为当时天下的乱民太多,这才给了他机会。 所以我对于闯王,不大看得过眼。 袁承志又皱眉了。 他是地地道道的江湖人。 知道的有限,见识不多,所有的极为有限。因为父仇,他对大明有意见,不可能站在大明朝廷那边,而天下大乱,可供选择的真心不多,就目前而言,李闯是唯一的选择。 你没得挑啊。 你说张献忠,你说罗汝才,这还不如李闯。 其实从前高闯是个人物。 但他运气不好。 所以在目前而言,也就只有一个李闯了。 没选择,真的是没选择。 袁承志为难道:“可是现在整个师门都……” 他有些说不下去了。 经过我的科普,他至少知道了,整个华山派不可对人说的性质。 华山派,目前老穆说话。 他武功最高。 江湖上人称神剑仙猿,那不是开玩笑的。华山派从前剑术为尊,正常大大小小的门人弟子,有条件都是练剑术的。 但是。 经过某个超级败家子的努力,曾经剑宗华山完蛋了,气宗华山也完蛋了,偌大的华山就只兴盛了败家子这一代。 所以某个老头只好重新教一个。 就是老穆了,接下了华山盘口。 虽然老穆练了一身好武功,但他接手的华山武功,剑术却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像大弟子黄真,算是学了一个半调子。 但他有经营之能,家大业大,所以也就不说了。 二弟子归辛树,这是华山派的里子,手比较狠,为华山派处理一些黑活。 从某种意义上,归辛树一开始就算外门了,他的武功也很明白,就是神拳无敌。 但这个绰号,好说不好听。 你不知道的,一听,好厉害,这归辛树厉害。 但真正懂行的都明白。 堂堂剑术称尊的华山派却出了一个神拳无敌。 当年剑宗气宗的前辈若是泉下有知,怕是一个个都要笑歪了嘴巴。 其实这么一看,袁承志才算是华山派的亲儿子,他才传承了华山派武功的精髓。 甚至他还学了金蛇郎君的武功。 这叫奇遇。 原本,如无意外。 他才是华山派下一代的基石。 但关键在于后期华山派扶龙庭失败。 这一败。 袁承志带人远走了海外。 避难去了。 归辛树也一直在外游荡。 华山派落到了黄真手里,这是一个生意人,门下的徒弟没一个拿得出手的,甚至不及飞天魔女孙仲君出彩。 这也是老穆后来把孙仲君废了的原因。 因为孙仲君这个脾气太冲了,你不把她废了,黄真门下的弟子没一个能在她面前抬得起头。 到了后期。 还有华山派吗? 所以,现在,华山派扶龙庭,这真的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 甚至可以说,这也是华山派在给袁承志铺路。 所以我必须要摸明白,往下的路要怎么走,怎么办,这其中袁承志的态度就十分重要了。 “承志,说心里话吧,你有想接过这个天下吗?” “啊!?” 袁承志一懵。 我再问。 “你,想当皇帝吗?” 袁承志一下子站了起来,手忙脚乱的,道:“不不不,师兄,我知道我是什么人,承志才疏学浅,怎么可能当皇帝。” 我摇摇头,笑了一下道:“你知道你父亲是因为什么原因死的吗?” 袁承志一下认真起来。 “是造反,狗皇帝说我爹造反,也许我爹如师兄说的,能力不足,但绝对没有造反!” 我笑道:“你错了,你爹之所以会被杀,就是因为他没造反,你想啊,你爹手上要是握有整个关宁军,皇帝敢随随便便的杀了他吗?有个笑话,你肯定没听过,我说一下你听着。” 袁承志一脸木然。 我道:“假设我是地方上的将军,手下有五百兵,皇帝让我交出兵权,我会怎么做?” 袁承志抓抓头皮。 我道:“陛下有旨,末将自当遵从。” 袁承志一脸有不明白。 我又说:“假设我手上有五千军兵,皇帝让我交出兵权。我会怎么说呢?” 袁承志道:“大概也是要听命令吗?” 他说到这,隐约明白了一些。 我笑道:“我会说,君有令,臣不敢不从。该交也还是要交的。不过——如果我手上有五万精锐呢?注意,这是五万精锐,不是随随便便什么的军队。” 袁承志道:“这个,我也不知该交还是不交了。” 我微微一笑,道:“对,五万精锐,不是什么草木杂鱼,大唐当年打了一场香积寺之战,超过十多万的精锐正面硬拼,导致的结果就是曾经的盛唐没了。所以我若有五万精锐,只要这皇帝有点脑子,就会顺着我,哄着争,只要我不踩底线,老老实实的,他只会和我君臣和谐。给他个正常脑子,他就不敢把我砍了。如果我有五十万大军,我就算要娶皇帝的亲妈,他也得把皇太后洗得干干净净,送到我的房里来。” 袁承志忍不住笑了出来。 我却没笑。 柳如是也没笑。 她此前只是听一个笑话。 但现在她明白,我竟然是在谋图造反这种诛九族的大事。 这让她心神彷徨。 她既想投入这波澜壮阔的大事,又隐约的有一些害怕。 我却没有理会她。 我和袁承志说话。 她只是一只蝼蚁。 哪怕她去告密,也不会生出任何风浪。 袁承志明白了我的意思。 “师兄,你的意思是……” 我点点头。 我道:“这一次,你想把宝藏运到闯王那里,别的不说,我敢肯定,这一路上一定会引来无数的绿林大盗。这些人本身的武功不算什么,我们自可镇压之,但他们每一个人都代表了一方势力,有了这么一批人,我们暗聚兵马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我们聚练了属于我们自己的兵马,才好在日后替李闯而逐天下之鹿。这样,我们既不会承担背弃李闯的骂名,也能利用在李闯军中的关系,日后拉拢李闯残余的势力为我所用。” 听了我这话,袁承志终于松了口气。 他这个人,耳根子软。 听了我的话,不由被我有几分的说动。 但仅止于此,他是不可能跳起来造反的。 你想也是知道。 现在黄真,穆师,所有人的力量都投入在李闯身上。 在这时候袁承志跳出来单干,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所以我之前说了那么多,就是没说让他单干。 因为我知道,他不会。 华山派黄真,穆人清,也是一样,不看到李闯不可扶助,是不会回头的。 在这时候跳反,是得不偿失的。 哪怕日后成功,和师门的关系也会难以修复。 但是,现在,不用担心了,我给他定下了以后道路的发展基调。 先借李闯的皮,现在是李闯事业发展的高峰期,当然是要借助李闯的势力了。 其实李闯的势力也是比较复杂的。 不是一条心的。 李闯手下的势力是一个个的小山头主义。最明显的就是刘宗敏,他手下就有相当的实力,不然敢和老李瞪眼睛!? 再如罗汝才,就因为他的势力比较大,最后让李闯自己给灭了。 就算如此,也还有高杰,直接把李闯的一支兵马,和李闯的小妾带走了。 由此可知李闯的势力暗中是有多分散了。 这小山头是一个接着一个。 李过,高一功,刘体纯,姜镶,郝摇旗,哪一个不是有诸多私人的部曲。 这里面还有一个小袁营。 比较有名。 因为太讲究规矩了,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义军,和大多义军不同,结果被疑心病重的老李发兵剿灭。 甚至,李岩自己也有一部分部曲。 当然,他没这个脑子。 他的私人部曲是红娘子给他立的。 要不就李岩的脾气,也老早给砍了。 这样的李闯,的确是适合借东风。 我对袁承志道:“我们给了闯王这么一大笔钱,咱也就可以借闯王的名号,自己也募建一支兵马了。有了这支兵马,我们才好暗中经营,在未来倚之以夺天下,到时,你就可以大大方方为你爹报仇了。” 听我说到了这里,袁承志又懵了。 “师兄,你是说,杀皇帝?” 杀皇帝其实无所谓。 我和袁承志都不当一回事。 但是。 我比较看重重点。 “不对。”我立刻道:“皇帝就是一条蠢狗,他知道个尸比,你父亲的被杀,其实是朝廷上官员的问题。你知不知道,朝廷每年有四百多万的辽饷,如果这笔钱是足金足额,你父亲什么做不了,需要穷生算计,需要去谋算东江镇的钱粮吗?你知不知道,一百万两银子,出京就少了一半,到了路上又少了二十万,送到后还会再少二十万,然后,前线的官兵,就分拿那最后的十万,这够吗?承志,这个天下已经烂完了,归根结底,是这些官员在结党营私,抱团斗争,才让你父亲不得不吹牛上位,不得不穷生算计,是那些人害了他的。” 袁承志道:“所以,是杀官?” 我点点头,然后道:“朝中的官员很有钱的,我们到时助闯王杀入京中,就要从这些官员身上把钱财拷问出来,然后往江南筹措军饷,等闯王一败,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一笔钱彻底的武装自己,继而图谋天下。” 袁承志是个头脑比较简单的人。 他这样的,动手能力没话说,但要说大略就太不尽如人意了。 就这么说。 多尔衮这样的一个人物,最后没杀他。 在敌对的情况下,不杀了对方。 这说明什么? 当然是对方太菜了,杀不杀的无所谓。 袁承志武功极高,连皇宫大内兴趣来了都能说闯就闯,为所欲为。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不是威胁。 但就算是这样的一个人物。 武功这么高。 多尔衮仍然没杀他。 就是因为多尔衮分析一下,这个小垃圾,不用杀。 你杀了他,他的这么多手下回到中土搞风搞雨的,多不好。倒不如任由这个小垃圾把一众高手带走,让大清省些力气。 我说服了袁承志,他就开开心心上路了。 我则是找上了金龙帮,开始了新的计划。 我利用金龙帮的人,打造我心目中的军队。 先收集那些过不下去的苦难贫民。 再将他们隐藏起来,暗中操练。 这看起来很难 其实却很简单。 因为,这是乱世。 在乱世,想要藏起一支军队,那太容易了。 至于如何练兵,如何建军。 放心。 大明什么都有。 你只要找戚家后人,找戚家残余的老军,就可以把一支曾经威震天下的铁军训练出来。 一支这样的铁军,不要多,只要三五千,就能左右一场超级大战。 当然了,不光要人。 还需要足够的军械器物,不过这都不严重。我可以利用金龙帮,来谋此大事。 至于说焦公礼会不会出卖我。 他。 不敢。 想也是知道。 区区一个闵子华就让他手足无措,可见焦公礼擅长经营之道,却不擅长处理解决危机之事。 第9章 旧识水鉴 我背着华山,用黄金白银,通过金龙帮,私下里训练兵马,准备武器,这事很难,主要就是缺钱。 所以我狠狠的大赚一笔。 通过金龙帮打听消息,然后夜里去夺取浮财。主打就是一个打家劫舍。 这里是什么地方。 南京。 大明最为浮华之所。 在这里搞钱,不要太容易。 过往之所以这事不行,是大家要脸的。 但是,现在是天下大乱之时啊,还讲什么规矩,我的规矩才是规矩。 人想搞钱,你们不给,我自己拿,就是这么简单。已经铸造银冬瓜,没奈何,就行了吗?当我混元功是白练的。 再加上,我仔细研究了一下王难姑的毒经,果然厉害。 只是我并不是一个毒师,没地方培育大量的植物动物的毒材。 但即便如此,也有很多有实际有效的好方子,可以为我所用。 让我自制了大量便宜效果好的鸡鸣散。 这鸡鸣散。 是一种强效的催眠药剂。 人中了此药,会有一个质量极好的深度睡眠。 在一定时间里,雷打不动。 非要到了第二天鸡叫之时才会醒来。 有了此药,我甚至不需要杀人。 我只需要,以紫阳神功内呼吸法,把此香燃遍大院,然后对方家一整个大院就任由我予取予求了。 我在焦宛儿带的一支摸金小队帮助下,轻轻松松就把这一家家的财富清洗一空。 如此,我短短时间,得到了数百万的银子,别的不说,维持一支戚家军的武装,以三千人为例,我可以支撑十年。 当然了。 这是建立在没有大战的基础上。 一支三千人的戚家军一年的开销也不过二十万两左右。 这个数字不大。 理论上,大明是支付起的。 至少哪怕落魄的崇祯也应该支撑得起。 但大明的漂没,火耗,以及层层的吃拿卡要,把戚家军逼至没落。 甚至最后朝廷为了赖掉戚家军的军费,自己捏造了一个罪名,把戚家军杀了。 到此,大明进入了以烂养军的时代。 当兵的再不被当人看。 这战力也就随着薪资待遇一落千丈。 很多明军加入后金立刻战力暴涨,原因就是他们至少能吃的稍微饱了一点点了。 在大明,士兵不仅没的吃,还要自己老婆女儿当半掩门的,去贴补家用。 这样一对比,大明的确活该失了天下。 就这样,我在南京,暗中训练精兵。 士兵一经训练好了,就暗暗送入南京城,组建帮会。 我利用帮会名义,在南京城私聚兵马。 到时,一领兵甲,我顷刻间就能在城内拉起一支大军。 这南京城,如果强攻,连建虏都要头痛的,那是大明太祖按心中所想,建立起来的一座永不陷落之城。 大明太祖是经历洪都保卫战的。 他对防守一道太精明了。 所以建造修复南京时,也用了很多技术在其中。 正常进攻。 士兵仅是抬头看一下城墙,就会丧气绝望。所以强攻一道,是绝不可取的。 至少,需要水太凉等人开门投降。 因此我要谋此城,就需要在最短时间里把城给夺了。 先藏兵于城,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当我赶上袁承志镖队时,已经打得疯了起来。 一开始是一群绿林道上的在抢夺。 然后又有这个帮那个派的打过来。 其中有程青竹,沙天广等绿林人物,甚至后期还有一支明军人马,是一个叫水鉴的男人。 袁承志率领群盗打了一个逆返,将水鉴的兵马打败。 大获丰收。 我一直没有出手。 这一段都是袁承志一个人能承受的,我就不必抢他风光了。 要知道,袁承志是华山老穆苦心布置下的一张牌。 他的名号很响的。 你往绿林上说,刘爱塔,基本没几个知道的。见多识广的人都没几个知道的。 更不要说那些普通的土匪强盗平民百姓了。 刘爱塔这个名字,只在塘报一角,小抄一隅。 想也是知道,哪个人会注意这些门缝里的字眼。 反而袁崇焕。 大名鼎鼎。 曾经五年平辽的誓言,叫得是当当响。 是天下皆知的辽东督师。 还曾经杀了一等将军毛文龙。 更是有操炮把老奴打死的传说。 而且,袁崇焕死得极惨。 老百姓是不会管,袁崇焕在君前奏对哑口无言的,他们看到的,是袁崇焕是少数被凌迟的——大官。 大明的官一直是很好混的。 特别是大官,在朝中政斗失败了,也往往是回家养老而已。 不会把人往死路上逼。 就说严阁老,退下之后也没砍头嘛。 他只是被抄了家而已。 但袁崇焕不仅是个死,还是凌迟。 也就是被拉到菜市口一刀刀的小碎子片肉。 这个死法是极惨的。 有时为了保证行刑的完整,甚至要给犯人灌参汤吊命。 刀没割完,肉没碎尽,不好让犯人早早死了。 这就是凌迟。 也叫剐刑。 死这么惨,袁崇焕当然是名动天下,世人皆知了。 而袁崇焕曾经当过督师,他手下有心腹,有亲兵,这不是一时会杀光的,死绝的。 这些人形成了山宗组织,也是袁承志出头的重要助力。 现在袁承志出头成功,在这些绿林道中已经是传奇一般的人物。 这些绿林中人,尔虞我诈的多了,谁也不忆相信谁。 加上武功都是菜鸡互啄。 谁也不服谁。 而袁承志的武功,对上他们,几乎是降维打击。 哦,还有一点。 袁承志的这个人,好。 是个老江湖,都能发现他是一个品行淳厚的好人。 眼神中仍然带有一些不谙世事的清澈的愚蠢。 要知道,老江湖,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人主。 这世上,臣择主,主选臣。 而大多数情况下,是臣在择主。 大多数人臣其实都知道,自己是一面之才。并不是什么人主。 所以想要更进一步,就需要有一个大佬带着走。 其实大佬什么才能也不重要。 汉高祖就说明了,当大佬不需要有什么才能。 你只要把情商点满了就成。 又或者学刘皇叔,把魅力点满了也成。 但你不要学堡宗。 啥也不是的就想学成祖。 也不要学九妹,一天到晚的不干正事就算了,还要拼命给自己的王朝拖后腿。 最重要的是不能学朱八八,当了皇帝后大杀功臣。 有的有错,有罪,你杀了,有的错少,罪名不足,也一发儿的杀了,还有的,没错,没罪,就被牵连,也给杀了。 这是最让人讨厌的。 众人愿意追随袁承志,就是因为袁承志最大的优点,就是为人宽厚,心地仁善,三观极正,不会轻易的就杀人。 武功高还能这么克制自己,有这么好的道德品性,这样一个人,对于众多江湖人来说,是天生的人主,自然愿意跟着他。 但此时,尚有不足。 在短时间里,跟随袁承志的绿林群雄,在整个江湖上,仍然是少数的。 想要把袁承志推上位,就需要集合大批的绿林豪杰。 所以,群雄选定了一个日子。 泰山大会。 在此,我也有收获。 我结识了一个人。 水鉴。 此人是我认识的一个人。 原本是东江镇的一名低级军官。 他是沈世魁的手下。 沈世魁这个人,比较特殊,是一个极其具有个人特色的人。你要说他是一个好人,那指定是不可能的。 此人身上,有旧式明军的一切缺点。 喝兵血,吃兵血,训练不积极,贪污第一名。打仗没什么本事,走私生意是做得飞起。 他这样的人,要是没关系,没人罩,就完蛋了。所以他不顾脸皮,这毛文龙和他的年岁都差不多大,甚至比他更大,但他就是硬生生把女儿嫁给了毛文龙当妾,强行当了毛文龙的泰山大人。 不要以为他牺牲大。 但。 他的走私生意可以光明正大的做了,甚至毛文龙自己也下场子做生意。 这也就是毛文龙在数次被人骗了之后,仍然能拿出钱来做生意,用赚来的钱补贴东江镇的军费。 可是,后来,我们都知道。 袁崇焕书生意气,为了所谓的大局,为了掌握全局,为了杀鸡儆猴震慑辽西将门,把个重要的毛文龙给杀了。 因为袁崇焕要拉拢辽西将门,所以他也就向毛文龙开刀了。 谁让东江不是将门,就只毛文龙一个人头撑着。 所以袁崇焕就杀了他。 他根本不管毛文龙死后,东江镇失去作用。 在他想来,区区东江镇,只要听话,没个毛文龙又如何? 就好像秦惠文王,杀了商鞅,但商君之法,也依然存世,继续的壮大了大秦。 可东江镇失了毛文龙,就像一条蛟龙变成了草蛇,再也威胁不了后金的后防。 所以。 袁崇焕就不得不面对失去束缚的后金入侵内地。 袁崇焕还好。 他虽判断错了毛文龙对于东江镇的重要性。 但是他至少知道,辽西将门问题多多。 根本不堪实战。 大明朝为了对付后金,曾经动员了举国之力。 一支支最能打的精兵到了辽东。 原本以为辽西将门废物是废物,打不了主还可以打得了辅。 哪知道。 辽西将门不但打不了辅,甚至根本直接就是坑。 往往两军对战。 辽西将门大军调头就走。 留下了孤单的客军,没给养,没后勤,在野地里,面对整个后金军。 所以袁崇焕敢用这样的兵,和后金正面决战吗? 他不敢。 他只能消极怠战。 也就是满桂,手下的兵比较强,敢于阵战。 结果死了。 如此一来,袁崇焕更缩着了。 他的表现如此丑陋,让崇祯大失所望,于是就把他下狱问罪,继而诛杀了。 所以说袁崇焕的死,主要是他无能。 他改变不了辽西将门的整体堕落。 他也没看到毛文龙对于东江镇整体的重要性。 他就像一开始的几个文人,一上位就贪婪的索要权位,你不给,我就自己拿。 当时文人领军,惯例就是如果手下大军不听话,就挑个刺头出来杀了。 老洪不就是杀了贺人龙来立威的嘛。 所以袁崇焕就杀了毛文龙。 他就像是裁员,裁到了大动脉。 然后应对丑陋,被崇祯看出了问题。 继而杀了。 毛文龙一死,东江镇就废掉了。 从前还能打打铺,牵制后金,时时刻刻给后金来点小麻烦。 后金对毛文龙是恨之入骨。 现在,毛文龙没了。 整个东江镇人人自危,上上下下都在图谋自保。 想也知道。 这样的东江镇还有什么战斗力。 更有一点。 为了把控东江镇,袁崇焕还对东江镇进行了势力洗牌。 有的人调走,有的人调入。 这样一来,原本的东江镇比散沙还要不如。 最终的结果,就是东江镇被后金逐渐的,一点点的消灭了。 而水鉴。 原本是个走私船队的主事人。 他最早是给沈世魁做事的。 后来毛文龙一死,沈世魁也失势了。 上面一纸公文,说调就调。 水鉴也就只好到了南方来混了。 但也不错。 他从一个原本在前线的小把总一下子成为了给南京打下手的小军官。 说得好听。 他是总兵。 但在南京,他这样的总兵也就什么也不算了。 没想到这一次,他领了差事,带了兵马,押运江南的税银,进京解款。 却遇到了袁承志带的绿林群雄。 在一开始时,双方交战。 水鉴手下虽止五千官军,打这些群雄还是没问题的。 你要知道,江湖武林,和正经的军队,那可是不一样的。 哪怕你是一个高手。 你面对的,也是一个个,你刚杀完,又补上来的官兵。 你第一刀,第一剑,有足够的力气,但第二招呢,第三招呢,无数盾牌对着你,无数枪头刺向你,无数把刀砍向你,还有在后方,一张张支起来的弓,一枚枚散发寒光的箭头,都在对着你。这样的战斗,你武功再高,你能撑几个? 至少,普通高手是没有意义的。 也就袁承志可以应对一二。 因为袁承志曾经修炼过混元功。 这混元功修炼了,体力,耐力,都会大大的提升一个台阶。 可以行大将之实,去闯军夺阵。 但是,像袁承志这样,把混元功修到大成的,在江湖上又能有几? 黄真都不敢说修炼得比袁承志深厚。 也就归辛树可以自信十足的拍胸脯说比他强。 水鉴就是没想到有袁承志这样的高手,才失手被擒的。 因为他若知道,给自己身边安排一二百人的护卫,准备妥当,袁承志就不会把他擒下,也就不会打赢这一仗。 所以水鉴心中是有一些不服气的。 但是我认出了他。 毕竟我在东江镇也有一些时日,在小时候,是和水鉴见过的。 我甚至还记得,他有一个女儿,叫水云珠。 乳名中珠娘。 我们小时候还在一起玩过一二次的。 所以我记得他。 我找上了寂寞的他,一说从前往事,他顿时激动不已。 第10章 袁承志的感情危机 水鉴这个人,原本是给沈世魁做私活的。他也乐意,干私活,他自己也能搭船赚一点。 在当时。 你想指望朝廷的薪俸生活,和找死没两样。不仅你要死,你老婆孩子父母家人都有可能要被连累去饿死的。 这就是下场。 也是现实。 所以很多人逃户呢。 真过不下去了。 这是既让人当牛马,又不给人粮草。 所以,有点条件,官军就要给自己谋生路。 走私就挺好的。 但好日子很快到头了。 毛文龙一死,沈世魁就被针对了,他的官位什么不好动,但他经手的一些重要职务就没了。 至少,像水鉴这样的,就给一纸公文发落到了南边去了。 好在,天下军伍是一家,到了南边也没什么不好的。 这水鉴不争不抢,挺好的,反而得了上官赏识,让他有了职司,这次能一口气带五千官军,这就是上峰对他实力的认可。 可没想到,他这一回,遇到了天命之主袁承志。 我也随即和他说起了一些袁承志的事。 一开始他仍然是不服气的。 水鉴也算是曾经东江镇的人了。 凡是从东江镇出来的,哪一个不明白,这东江镇倒霉就是袁崇焕一手造成的。 没那么大能耐画那么大的饼。 搞得大家都没了饭吃。 但我宽慰了他。 袁崇焕装逼,自以为是,杀了毛帅,结果如何? 他给剐了。 相比起来,毛帅是一刀剁头,走得算是轻松了,痛快了。 再说了,袁崇焕是袁崇焕,袁承志和他不一样。 相比性情刚愎酷烈自以为是的袁崇焕,袁承志就是一个比较能够包容的人。 他对人宽和,待人以诚,是被教育很好的少年英才。 这样一个人,你纵然不喜欢他,也绝不至于讨厌于他。 我的话让水鉴为难,他道:“小至善,你,莫不是要劝我投效袁盟主?” 我点点头,道:“是,也不是,我要你投靠承志,但也不是完全投靠,我会安排人宣扬你是战死的,再让南京金龙帮照顾你的家小,断不至于让你戴绿帽子的。” 我这么一说,水鉴就开心了,他原先还以为我要他从贼呢。 其实现在贼不贼的已经不重要了。 但问题的关键是他妻儿还在家中。 他要是投了贼,他的妻儿家小是要跟着去受罪的。 现在他诈死。 至少家人暂且可以无恙。 再说这个至善小儿,竟然和南京城中的金龙帮搭上这么深的关系。 不简单。 要知道,金龙帮身份很尴尬的。 说好听是江湖帮派,其实不就是搞社团的嘛。当然了,不要小看这一点,大人物往往就需要这样的小势力帮自己办事。事办了不说,也不引人注目,这不是挺好的吗? 但是正常的武林中人往往会忽视这一点。 清高嘛,骄傲嘛。 看不起草莽帮派。 交往是交往。 但我就是看不起你。 除去必要的接触。 一般情况下是不来往的。 这种事,一般人也许看不明白。 但水鉴不一样,他虽有才能,但早已经是一个老兵油子了,黏上毛比猴还精。 他立刻选择归顺。 我便对袁承志说了。 “师弟,咱们此行是要造反的,但造反是大事,我们之前的所为是不行的,想要造反咱得有一支过硬的,自己的精兵才行,不然上哪儿都要挨白眼的。现在绿林大会,咱们正好在此立军,我建议,立三个营,先把场面拉起来,日后再行扩军之事。” 袁承志无有不从。 他这个人,你只要不是在大是大非上为难他,都好说话。 我就帮他,拟定了三个营。 其一是泰山营,以绿林中的人为主。当然,那些山寨什么的头目不能要,得要那些土头巴脑的老实孩子。这样才好去抓军纪,才能带出精兵。 你要搞一个个山寨洞主的,军纪就不好抓了,那还能带出精兵吗? 其二是金蛇营,这个也不成问题,以袁承志手下山宗为骨干,拉起一批穷困潦倒的贫民,就能组建起来了。 还有一支。 叫绿水营。 这支军队由水鉴和他麾下选出来的一批降兵组成。 仍然由水鉴带兵。 甚至不止如此。 水鉴还是三大营的总教席,由他督导练兵,我为此还专门开了一个会,讲明这一点,不然这些草莽可能会想,凭什么让水鉴来当这总教席的职位,让一个降将教自己打仗,这不是开玩笑吗? 所以,这个思想工作要做。 首先我给他们科普了一下戚继光。 大明不败的战神。 除了老婆,戚将军天下无敌。 除了本身的武功无敌, 位戚将军还带出了一支天下无敌的铁军,戚家军。 这帮土匪基本没文化,什么都不知道,听到了的也往往有几分怀疑。 所以我这一说他们都有点懵,吓懵的。 毕竟。 戚继光那份战报拿到哪地方都是要咂舌的。 大量零伤亡的战斗数据直让人不敢相信。 怎么,咱大明,有这样的军队? 不是,咱大明要有这样的铁血强军,怎么一天到晚让关外的建虏揍得找不到北呢? 我告诉他们。 戚家军打仗是厉害,但他们本质上是戚继光用朝廷的钱建立的一支私募军。 朝廷不能像对待军户那样,一天到晚的扣克粮饷,甚至一个子也不能少。 所以。 严嵩没有克扣。 胡宗宪没有克扣。 张居正也没有克扣。 但是,当张居正死了,万历皇帝不愿意认账了。 他罢免了戚继光,让戚家军放下武器,脱下铠甲,以领饷之名,全部诛杀在瓮城之内。 此后明军就开始摆烂了。 战斗力直线的下滑。 我把故事说完。 水鉴等大明降军一个个眼睛都红了,流血流泪,还要杀生取命。 连绿林豪杰也受不了。 戚继光名声是极好的。 可他们却怎么也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这样的故事。 通过说故事,我告诉他们,戚家军是绝对能打的,我们要练就练一支这么能打出零伤亡的戚家军。 其实,要练这样的一支兵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因为戚将军早已经把他的兵法知识写在了一本书上。 只要按这个书,去一字一句的做,就能得到一支重新活过来的戚家军。 之所以,为什么朝廷不愿意,或者说不能再造一支戚家军。 原因就是,秘籍在那里。 叫纪效新书。 人世间的悲哀莫过于此。 答案给了你。 可是——你连照着抄都做不到。 大明不是没有自救的机会。 崇祯只要建立一支大约在五千人的戚家军,他就能重整朝纲,就能打击贪腐,就能树立新政,就能改天换地,重新整编出第二支,第三支,甚至第十支戚家军。 到时不要说闯王了,就是建虏,也得有一个算一个跪下来唱征服。 但偏偏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他做不到。 因为官员贪腐,因为将军吃喝兵血。 所以军队根本做不到足兵足饷足训。 结果就只能是场笑话。 不过,大明朝廷做不到,我能。 我让水鉴按纪效新书来练兵。 甚至别的不管。 至少绿水营要练好了。 金蛇营也许好点。 泰山营绿林风气重,这个纪律可能就成问题。 但绿水营本就是降兵为主,那还有什么不成问题的。 真有问题,我也不是不能军法从事,从严从重。 因为我的插手。 水鉴投降。 山宗挺立。 七省归心。 导致袁承志几乎没有任何风险,顺顺利利当上了七省总盟主,并且摆明旗帜,支持闯王。 虽说是支持闯王,但暗中多了自己的诸多算计。 其一,利用闯王旗号,发展自己的小山头主义。 这一点连李岩这样精明的人也骗过了。 因为袁承志献出了宝藏,哪怕他私藏了一半,这也仍然是让李岩感动。 因为一半是个十分巧合的数字。 如果不舍,不会一口气掏一半。 如果舍得,一半都掏了,又何惜另一半呢? 其二,拉拢势力,建立旗号,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其三,袁承志此举,站在了绿林道上。 这绿林道,肯定有一些王七加一蛋的,是天生的恶人,打家劫舍,杀人放火,除了人事,什么事都做。 但终究这样的人是少数。 大多数人,是活不下去了,才无奈的走上了这么一条路。 只是这绿林,就像黑泥,抹上了往往就让人瞧不起。 而现在,想做大事的绿林英雄也算是找到主人了。 绿林七省总盟主来了。 总盟主来了,就有希望了。 这青天就有了。 总盟主大老爷啊,咱给您磕一个。 你瞧,闯王还要人帮忙编什么吃他粮穿他娘,袁承志这都不需要编,绿林道的弟兄们自己散播消息,帮袁承志扬名立万,在短时间里,袁承志就成了响当当的英雄人物。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袁承志有些飘了。 他开始和程青竹的小乖阿九走到一起。 虽然目前看起来没什么。 但我知道,这可不好。 于是我拦下了袁承志。 袁承志还不解其意,又或是他其实意识到了,但在下意识回避。 “你真是飘了,”我叹了口气道:“你和那个阿九怎么回事?” 袁承志对我说:“师兄,我们之间没关系的。” 我摇摇头,道:“师弟啊师弟,你好好想想,你要不要和青青好下去了,我实话说了,你的那个青青,乃是我所知所见天下第一醋坛子,她虽爱你,却也只是爱你,不会爱屋及乌,你要有想娶妻纳妾的心思,你可以绝了这念想了。以我之见,青青姑娘只会丧偶,不会和你分手的。” 袁承志给吓到了,连忙和我解释。 “师兄,这可不是我的错,这是,这是——”他黑脸都要泛红了。 我安慰他。 “好了,此事我知道了,包在我的身上,你好好安慰青青姑娘才是,我杀了她五个爷爷,她现在已经没有亲人了,她能有的,也就是一个你了。” 袁承志心事复杂的看了我,去找青青。 其实。 袁承志这个人内秀得很。 他做的事,身上发生的事,哪有不明白的。只是他一门心思的回避着。 其实从身份上来说,袁承志的确是喜欢阿九这一款的。 她是传说中的白富美。 性情又好。 哪一个男人不喜欢呢? 但她偏偏是公主,是崇祯的女儿,仅此一点,她就再不可能和袁承志走到一起。 反而温青青更适合袁承志。 温青青也许脾气不好,是个小家子气的,有时还会过于斤斤计较,让人觉得是无理取闹,但话说回来了,她这个性格才是最好和袁承志互补的。 我离了袁承志,直接去找程青竹。 程青竹是青竹帮大佬。 此人曾经想行刺崇祯和袁崇焕。 所以我倒也比较尊敬他。 但他是老江湖。 他不怕袁承志,甚至十分亲近,但比较怕我。 好在他到底不敢直接跑了,还是让我找到了。 一见程青竹,我就问他。 “阿九在哪里。” 程青竹强笑一下,道:“咦,你找小徒做什么。” 我笑了一下,凑到近前。 “你说我要说出你把大明的公主带到我们这里,这儿这么多的英雄到时会怎么想呢?” 此时七省武林盟已经建立。 这么多绿林英雄都杀官劫银准备造反。 现在说这些人中,有一个人,把皇帝的女儿带入了他们之中。 什么意思? 程青竹到时说不得身败名裂。 还有可能会死。 但程青竹是老江湖了,所以听我这么低声说话,就知道我不想声张此事。 他低头看我道:“华山影剑,你想怎么样。” 江湖上,因为袁承志手上的那把金蛇剑,叫他金蛇大侠。 但对我,观想就复杂起来了。 我杀了温家五老,也算薄有名声了。 因我用的是剑。 就叫我华山阴剑,或华山影子剑。 这其实和很多门派里的规矩是一样的。 一个门派,比如说华山派,有黄真这个门面的面子,也有归辛树这样里子的里面。 有很多黄真不能做,不好做,不方便做的事,他归辛树就可以把事接过去做了。 门派,像衣服一样。 讲究一个面。 这个面,除了表面,也有里面。 表面是给别人外人看的。 要光鲜,要漂亮。 但里子嘛,就只要顾好自己舒服就行了。 我松了口气,缓声道:“你很聪明,我不废话,我就是要和阿九说说话,不会动她一根毫毛的,你这么聪明,应该能猜出我要和阿九说些什么吗?” 程青竹先是一怔,再是一惊,然后就是长长的叹了口气。 “也罢,我就带你去吧,希望你可以解开她的心结,让她不要再自误了。” 不得不说。 我能看出袁承志的毛病。 程青竹自然也看出了阿九的毛病。 他和阿九,虽然身份悬殊,但两人之间的感情已经成了父女亲人一般。 所以他也对阿九十分关心,不想她一错再错,直错到底。 第11章 发展火器兵的机会 程青竹带我到了阿九的住所。 虽然条件简陋。 但程青竹仍然发动帮众在极短时间里就给阿九搭了一座青竹楼。 我感知到了阿九在其内,也就进去了。 小丫头仍然在思春,或者说,在悲伤。 她已经至少确定了一件事。 袁承志是不可招降的。 她爹崇祯把人家老子杀了。这不得报仇嘛。 事实上这让小丫头伤足了心,正流泪呢,我说话了。 “那个,控制一下,有事和你说一下啊。” 阿九一看。 这是一个年轻人。 青灰色的布衣。 打扮得就像是一个普通人。 不过此人身上背了一把剑。 虽然这是她平生第一次见到此人,可脑海中已经有了此人的印象,以至于她脱口而出:“华山暗剑!” 我不由笑了起来。 “哎呀,这一路上的,我也算听到了无数给,我取的名号的,什么血手人屠,冷剑白狐,华山黑心剑什么有,还真没有华山暗剑这个名号,简单,写实,贴合实际。” 阿九却是一脸紧张。 我名声不好,这一下子出现在了她的面前,小姑娘怕了。 “你,你要干什么?” 我笑了一下,在她屋中,挑了一把竹椅坐下,道:“你不要怕,遇事先冷静,你先坐下来听我说话。” 阿九有些无奈。 她早早听说了,华山双子。 一是金蛇剑侠,武功高强,行侠仗义,是一个大大的好人,便是袁承志了,他是智慧与实力的象征,虽然武功高强,做事却是依理而论,从不会仰仗自己的武功却欺负人。 但另一个华山暗剑就不一样了。 传说此人,心黑手狠,一出道就强势斩杀了温家五老。这温家五老是,一个比一个不是东西,是头顶流脓,脚底烂疮的坏种。 但五老名声坏成这样子了,却仍然没有武林大侠去惩奸除恶。 为什么? 原因就是,这五个老头虽然坏得一个比一个不是东西。可他们实力强大,还会五行阵,你让那些武功不济的大侠怎么办? 没法子,只好一个个将打落的牙齿和血吞。 所以这温氏五老一直逍遥了这么多年都和没事人一样。 这么多年了。 除了当年金蛇郎君为温家堡修剪了一下枝叶,什么大事也没有。 但没想到这一次遇到了煞星。 华山金剑袁承志踏入温家堡。 让五老逮到了,想找麻烦。 结果前脚他们围了华山金剑,后面华山暗剑就踏破门来。 一个人,一把剑,尽诛五老。 这五老在江湖上也算是有头有脸有名有字号的人了。 但是,然并卵,什么用也没有。 华山暗剑上前去是一剑一个老朋友,咔嚓咔嚓的就把五老给剁了。 要不是华山金剑袁承志和温家小姐温青青走到了一起,这温家堡怕就是要一家死一窝,死得个尽数绝迹了。 如此一个人,凶名赫赫。 阿九怎么能不怕。 现在。 袁承志是摆明车马要造反了。 她是真有些担心,这个华山暗剑会上来把她杀了。 阿九坐下,有些不敢相信呢。 “阿九姑娘,你的事我知道,你的身份我也明白,但我此来,绝不是要对你做什么,而是要劝说你几句。” 阿九有些怕:“你要说我什么?” 我叹了口气。 “多情自古伤离别,也空余恨,我看你虽是一个小姑娘,也应该是明白一些事理的,这些话,你该知道才是的,你和我师弟承志,根本就是一段孽缘,是断无机会在一起的,我不怕说话难听,哪怕你想要给承志当妾,青青姑娘也不会答应的。她只会杀了你,再去杀了承志,或是让承志杀了她。坦白说,你们两个,就算抛开身份,我也选青青姑娘,你也知道,我杀了青青姑娘的五个爷爷,虽然此事我不会后悔,再来一次也再杀不误,但杀温家五个老匹夫,我对得起天下人,唯独对不起青青姑娘一个人,所以我会站她一边。因此,也只有对不起你了。相见争莫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忘了承志吧,这样以后相处还会好些,这样,你不找承志,离他远远的,我会拦住他,不让他亲手杀了你父皇。” 阿九心中一动,道:“你果然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你为什么不杀了我,为你们的父母报仇呢?” 小阿九也知道我的一些事。 只是我和袁承志不一样。 他的事天下皆知。 袁崇焕死那么惨,天下谁人不知,哪个不晓啊? 至于刘爱塔。 死得也惨,但知道的就不多了。 我淡笑一下,道:“你父亲只是蠢,不是坏,他只是无能,不是想做坏事。我当然可以原谅他,反正他这么蠢,早晚都会失去江山的,你自己说说,一个皇帝失去江山后他应该落得一个什么样的下场。我犯得着去杀了他吗?” 阿九给我的话气得脸都红了,但她努力半天也找不到反驳的词。 我的话,好像是笃定了她父皇的失败,和最终的结局,下场。 以至于这个人甚至认为不需要杀了她的父皇。 这是多么的冷漠高傲。 连大明的天子,皇帝都不放在眼里。 甚至连杀都不屑于杀。 “我的父皇,他,他,他不是无能,他只是没人帮他……如果……如果……有人帮他,那结果一定不一样!” 我听得都要笑起来了。 “你真是,全身上下,就一张嘴硬。老天爷没给他人才?大明朝再烂,人才也是有七八斤的,但是呢,一个个给他用得是乱七八糟,搞到现在,天下盈沸,已经到了不可不亡的地步,你老爸要是选择当个废物,什么事都不管,也许大明还能拖到下一代再亡,但他太废物了,什么正确的事是一件不干,所有的错误那是一样没少犯,大明不亡,没天理的。这个天下,现在不是你能说了算的,我劝你啊,回家去,抱抱自己的母亲妹妹,和自己认识的人道个别,以后跟着程青竹,日子至少好点,你要是想当公主救世主什么的,下场不好我可跟你说清楚了。好了,告辞,别忘了我的话,离承志远一点,他前途远大,你就不要耽误他了。” 我真没杀她的意思,说完也就走了。 此后,一片太平。 阿九终究是选择了走。 如果她的袁承志的事情没被我挑明,也许还会跟上纠缠一番。 但我上前叫停了,她虽不舍,也只得跟了安剑清走人了。 随后,袁承志为七省武林盟主。 但和武林名流孟伯飞有了点瓜葛,所以想借孟伯飞的寿宴说和一下。 孟伯飞是保定府名人。 他本人是个财主,又乐善好施,在江湖上名声很响,若非出了个袁承志,一连干得好多大事折服众人,这七省盟主,说不定人家孟伯飞自己当了都不知道。 此次,袁承志就是想要交好此人,方便以后打交道。 在路上,袁承志人品爆发,认得了两个送财童子,一个铁罗汉,一个胡桂南。 这二人武功了得,先后折服在了袁承志手上,袁承志还因此得到了朱晴冰蟾这样的异宝。 正在孟府庆寿生辰之时,归辛树夫妇到了。此二人此来,却是为了董镖师带的一批宝物。 原本董镖师巧施妙计,想要用孟伯飞等人来缠住归辛树,好让自己逃走。 这我哪里能干,立刻选择了出手。 有我在旁边严盯着,董镖师自然是满盘皆输。 归辛树得到了宝药,可以延续儿子八十年寿命,自然是感激得不得了。 这归辛树,早年为了习武,不敢放纵。 待到武功大成,已经是金关锁玉。 这是一种武功高深的身体状态。 好得是让身体一直保持在最强的状态。 缺点就是不易生孩子了。 所以这归辛树想要小孩,真的是夫妻俩费老劲了说。 就算如此,孩子出生也是落下了问题。 此乃归辛树夫妻心中的大忌。 说良心话。 如果不是归辛树一家子给华山派当白手套,干了太多脏活累活,夫妻二人要不是老是路上奔波,连日奔赶,又岂至于有了今日之失。 所以原本袁承志一而再再而三的挡了他们的路,才导致双方的不快活。 想深一点。 华山派的风光,袁承志安乐无忧的生长环境,都是归辛树一家维持下来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 夫复何言。 你还能说什么呢? 但袁承志不知道啊,他只觉得二师兄一家行事酷烈,非为正道中人。 搞得最后几乎是势成水火。 好在现在有我一直在暗中居中拉线,所以倒也没什么问题。 解决了归钟的药材问题,也就皆大欢喜了。 这时,安大娘来了。 这安大娘原来有一个丈夫,叫安剑清,是锦衣卫中人。 安大娘当时年轻不知事,委身于安剑清,待知道他是锦衣卫后大失所望,双方也就离开了。 但安剑清却对安大娘一直念念不忘。 这次,安剑清保护公主,遇上了安大娘,在交谈中,无意间说了一件事,让安大娘十分在意,就上报了上去,她得到了闯王的密令,说是无论如何也要阻止一件事。 原来这朝廷也是知道国家是越来越不行了。 所以崇祯勒起裤腰带,购了一批红衣大炮,想要用在潼关。到时,大炮一摆,闯军想要攻克潼关,那可就一个字,难喽。 闯王这些年也接手了不少明军,知道火器强大。 若让这批火器到了潼关,必会影响闯王大业。 但闯军正在和孙承宗对峙,根本抽不出兵来阻击,所以也就把希望留给了袁承志。 我立刻表达了兴趣。 这批大炮其实不重要。 得到这批大炮,乃至铸造枪炮的技术才是最重要的。 但这件事并不好做。 你要明白,这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整支洋兵带的十尊大炮。为了这十尊大炮,所以一共是数百之多的洋兵。 此时的洋兵素质是在明军之上的。 除非你让明军满饷,否则这区区几百的洋兵就敢在此横着走。 袁承志手上虽然有了兵马,可大家玩刀剑的上去打,非要死好几百人不可。 就这还是从最优算的。一个不好,折损一二千人,也是要奈何不了这伙洋兵。 这时我就提主意了。 下毒。 无论如何,这些洋兵也是人,要吃要喝的,只要我们下了毒,就可以轻轻松松一网成擒。 通过观察,判断,分析,我选择了用水下毒法,让这些洋兵中了晴天毒。 这是王难姑笔记中一种十分简单的毒药。 中毒者,会觉得浑身暖洋洋,别提多舒服了,这样的暖和,不仅让人困,还让人懒。 王难姑的毒经是厉害。 虽然有很多毒方限于药材,药龄,实用性已经不行了。但依然有很多方子,是杀生害命的手段。 有立刻杀掉的,有痛苦折磨的,有久病难缠的,还有一些不致死,但起于速效的。 这诸多的药方,随便一两种,就可以有无穷妙用。 我选择的是用药简单的晴天毒。 也叫晴天散。 王难姑听说世上有悲风清酥这种剧毒,可以在不杀掉一个人的情况下封住人的武功,十分玄妙,她就研究出了这晴天散。 好处是很容易就能配出药来。 缺点就多了。 一是不可持久。 往往一晚上药效劲头就过去了。 二是不能封人的内力。 三是下毒不方便,得要人吃下去。 哪像悲风清酥,打开瓶子,于上风处,无声无息就让人中招了。 但是,如果你是一个穷逼,就性价比而言。 选它没错。 我巧妙用药,这支洋兵就算完了。 然后我立刻调来水鉴,人给我拿下,送到金龙帮去,他们知道怎么办,又写了信,送金龙帮去,告诉他们要怎么办,同时请归辛树一家帮忙。看着一点,别生出什么麻烦。 我不知道泰山营,金蛇营,要不要,但是我的绿水营是无论如何也要装备上一批洋枪洋炮的。 有了这批洋枪洋炮,我才能真正握有一支足够强大,对谁说不的军队。 到时,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什么华山暗剑,我要让他们知道,我就是剑。 再说了。 在古代,练兵可不容易。 这些士兵,大多都是文盲。 尸比也不识,所以训练起来真的是要从每一个姿势开始,要反复纠正。 往往要练半年。 甚至更久。 在这里最困难的就是理解。 文盲的理解力就是如此的弱。 但是,如果练火器兵,那就简单了。 因为火器兵是简单技术兵种。 只需要让士兵排好队,按操典进行,听号令开火就好了,不像提刀拿枪的兵,是需要上前和敌兵正面拼杀的。 你用火枪远距离杀死一个人,那冲击力和近距离砍死一个人,感觉是两回事的。 这批洋人有三个头目,二男一女。 正好,我可以扣下一个人,让一个人为我练兵,让一个人为我跑路,打通商道,方便我建立一支自己的兵工厂。 这才是重点。 第12章 那一剑刺下的滋味 兵工厂很重要。 但这些鬼佬显然不愿意这么干。 鬼佬也是不傻的。 你要说买,那不成问题,要什么有什么,有多少,人产量不足,都从西方借调过来。什么,大炮不够,我把船上的大炮拆下来出售,也是不成问题的。 这就叫做生意。 但你想要技术,想要自己建造兵工厂,自己制造枪炮,那我以后的枪炮怎么办,我卖给谁去? 是这个道理吧。 但这种事是说不干就不干的吗? 我立刻找了一个人。 胡桂南。 坦白说我其实不喜欢他的,生怕他一时技痒把我也偷了,好在此人对袁承志十分信服,我又算是袁承志的师兄,倒也能说得上话。 我把难处和胡桂南一说,他也为难。 他告诉我。 要让他去偷金偷银,没问题。 哪怕是把人内裤偷掉,他也不是说不行。 但是,偷技术,这个他就有点无能为力了。不擅长这个呀,不是说不愿意干,是怕把事情办砸了。 我立刻指导他了。 偷技术,当然要去澳境了。那个地方,现在被大鼻子占了,在那里搞得比较兴旺发达。 但也因此,那个地方什么人都有。 西方的破落户什么样子也不奇怪。 就算是澳境之内,也有很多家里有问题的人。这些人,无家无国,心里眼里有的只是自己,只要自己好,才是真的好,只要注意这些又穷,又小气,生活又节俭的人,就能花钱让他们为我所用。通过这些人,倒卖机器,挖掘人才,很容易就能解决自己建造兵工厂的事。 这件事办成了,今后袁承志的三大营就可以实现火器自由了。 哪怕未来打下天下,袁承志也可以在新朝之中横着走了。 我说过之后,胡桂南心中大为意动,立刻拉着铁罗汉去办这件事了。 虽然这事不定什么时候能办成,但我感觉问题不大。 唯一问题是胡桂南和铁罗汉目标招摇,可能会被人注意,还是需要安排人去盯一下。无可奈何,我就只好给归辛树写信了,我在归辛树面前还是有几分薄面的。 哪怕归辛树不方便,他手上还有徒弟呢。 但就在此时,袁承志却是有些——飘了。 他决定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就是刺杀皇太极。 他还找上了我,希望我能够帮助到他。 这么一想,袁承志也不算太飘。 如果是他一个人去刺杀皇太极,的确是有可能会遇到危险。 但如果有我在,八成就没事了。 我知道。 此事易疏不易堵。 像袁承志这样,三观正常已经养成的人,你越是不让他做一件事他就会越是要去做。 再说了,一个这么大的大活人,你说什么,劝什么,有用吗? 你要说我照顾不来,那就算了。 你要拦,你怎么拦,天天盯着吗? 与其如此,不如顺着他的心意。 该怎么办怎么办。 但现在,我来帮他,应该不至于有什么问题。 再说了。 我曾经在崇祯的事上劝说过他了。 可一不可二。 我不能再反对他的决定了。 像袁承志这样的人,做出的决定必是已经定下了的。 我选择了支持。 我的支持对他很重要。 如果没有我,袁承志自己也知道此之一去很有可能一去不复返。 这是一种可能。 很大的可能。 但有了我,他真心觉得这是一件好事。但是,我怎么可能答应呢。我不会让他一个人去的,也不会和他一起去。 到了盛京,袁承志觉得奇异。 不得不说。 这鞑子把盛京治理的还不错。 至少比内陆好。 我看出了袁承志有几分的犹豫。 于是我就教他了。 “师弟,你看这里比较好,是有原因的,一来这原本就有基础,它不是鞑虏自己一砖一瓦发展起来的,而是早早它就发展好了,它就在那儿,是被鞑虏夺了去的。第二这是一方小邑,大洲难治小邑易,这句话你该听说过,治理一个庞大的国家,和治理一座小城,那困难程度是不一样的。三来当年老奴在此曾经执行数次屠杀,杀穷鬼,杀富户,让这里的老百姓变得好管理了,不然,哪会是眼前光景,你看这些老百姓,看他们的眼睛,有没有光彩?一个个,几乎是行尸走肉,走在街头,也不敢怎么交头接耳的说话,这是给吓怕了的。最后是鞑虏,你知道它们接连入寇,到底抢了多少东西?在大明,崇祯皇帝一天到晚苦于无钱花用,但对于鞑虏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他们哪怕家家户户断了粮,也依然有足够的金银,现在它们有朝鲜贡粮,蒙古贡羊,还可以时时刻刻随心所欲的到大明内陆来抢,这么有钱了,但你看,盛京也还这副样子,你就可以知道他们其实有多废了。” 袁承志听了我的话,顿时惊醒。 是的。 我这么一说,他也反应过来了。 他之所以看这里好,主要不是这里有多好,而是他在大明内陆看到的惨景太多了。 大明的惨景。 一是天灾不断。 二是流寇作乱。 三就是这皇太极经常入侵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办? 反而是皇太极。 他的治理下,最多也就是平平淡淡,竟然就觉得好了? 其实这全都是对比出来的。没了对比,也就那样。可想而知,一座城,或者说后金,给你治理,你有金有银,什么都有,人口也少,老百姓也听话,换了我,早治理成天堂世界了,而在建虏的治下,这份普普通通的平平淡淡竟然也显得不错了。 这简直是笑话。 听我如此细说,袁承志顿时大怒,心想一定要杀了皇太极。 不得不说,他的这个想法是对的。 皇太极这个人,殊不简单。 如果说建虏努尔哈赤建立了一个强盗集团,那么皇太极把为个强盗集团带领发展成了国家军事集团。 是皇太极的出现,才让一个部落头子,变成了一个国家势力。 不然你像老奴努尔哈赤那样,一天到晚杀穷鬼杀富户的,能有现在这副规模吗? 是皇太极停止了这种无意义的杀戮,他选贤用能,甚至大力提拔汉人官吏,让女真的后金正式成为有潜龙之势的大清。 像这样一个人,不早早杀了,天知道他会搞出什么来。 哪天拿出了游标卡尺搞出了工业革命恐怕也是有可能的。 如此英主,当杀之。 这玩意要不杀,将来我金蛇集团起事,要费多大劲儿才能夺取天下。 但是,有一点。 杀皇太极——我一个人就行了。 我不能让袁承志去冒险。 所以在晚上要出动时,我点了袁承志的穴道。 一般人是点不住袁承志的。 因为他修炼的是混元功,这是一门动静之功,十分厉害,就算你一时点住,但也能运气自解。 可我对此十分了解,因此点穴时用上的是紫阳神功。 我的紫阳真气十分霸道,威力远在混元功之上。如果说混元功对别的人武功内力是镇压,那我的紫阳功对混元功就是碾压。 混元功的特点是精纯。 所以能一气破万杂。 普通人的内功杂质多,遇上混元功点穴,那基本是解不开的,能把一个人憋死十天半个月都在那地方,是真的可以定住一个人让他活活饿死的。 可紫阳功更为霸道。 它点住了袁承志,至少能让他一个晚上是动不了的。 我点住袁承志后,带上他的金蛇剑就走了。 我不能以我的名杀皇太极。 那样不是给我自己扬名了吗? 所以我是要用袁承志的名号杀皇太极。 倒也不必我大声嚷嚷。 只要我亮出了金蛇剑,谁都会以为我是袁承志。 很容易,我翻进了皇宫。 这毕竟是盛京。 不是北京。 这里的宫门不多,很好找,我很快也就找到了,毕竟,皇宫也不是可以随便浪费的,不可能到了晚上所有的宫门都点灯,就说这个点灯,也有强有稀。有稀的,一间殿宇,也就几根稀疏的明烛,你要说皇太极在这里我能一巴掌打飞你,污辱我智商。 找那特别明亮的。 很快也就找到了。 这才对嘛。 办理政事,这蜡烛是能少点的吗? 一根根明烛,我很快就看到了。 那是皇太极在和范文程,鲍承先,宁完我几人在商讨国家大事。 我听了一会,果不其然。 这皇太极雄才大略,对崇祯那废物几乎是降维打击,崇祯这傻的,连自己朝堂都弄不明白呢。 而皇太极已经在指点江山意若何了。 他现在就是在等,等一个机会,好拔除山海关,一步杀入关中,夺取天下。 当然,这么说可能夸张了些。 即使如此,皇太极也只是在等。 他苦等的,就是一个机会。但我不给他机会了。 我飘身而下,立刻对皇太极展开了刺杀。 我的出现,一开始没有惊动任何一个人。当我轻飘飘落下时,脚尖点地,没发出一丝声音,也没带起什么风。 一切就和什么也没发生似的。 然后我脚尖点地,人像一条鱼儿一样的荡起,直刺皇太极。 终于,皇太极感觉到了。 他终于发现了我。 大胖子大喊一声。 “护驾——” 说着猛一掀桌案,向我砸来。 按理说,这极有可能的。 不要小看了皇太极,此人武功也算是可以的,膂力也是极强,只是当了皇帝,一天到晚的又要勤政又要勤美女,这身体中已经外强中干了。 所以我突然往前一个踏步。 就把他要掀起来的桌案重新一脚踩了下去。 然后我竖剑一刺。 这一刻,我有一种深切的美妙感。 我能感觉到,我这一剑刺下,我身下这个胖子那凄厉不甘的惨叫,那冰凉宝剑进入皮肉的麻痹,刺痛,入肉的爽意,还有痛苦。甚至我能感觉到这张桌子木纹紧密细致,的确是张好桌子。 但这一切。 都被我的剑,深深的伤害了。 我感谢我的剑。 不,是承志的金蛇剑。 神兵利器用着就是爽啊。 我敢说。 如果用普通的剑,也行,但绝对会费力。我在费力之余,就不会有这种爽感了。 就好像用菜刀切菜,但事实上用好的菜刀和普通菜刀切菜感觉是不一样的。用好刀切菜你会感觉得心应手,想怎么切就怎么切,菜也切得容易,不会有一刀下去还要再补刀的麻烦。但不好的菜刀就麻烦一些,有时一刀切不了,得要两刀三刀才行。 这样,怎么有爽感呢。 我刺中了大胖子。 我感觉好了。 但顷刻间我就看到,皇太极的护卫杀来了。他们几乎疯了一样,向我扑来。我知道,这是因为我刺杀的是皇太极,如果皇太极死了,他们也要跟着以保护不力的罪名处死。 我冷笑一声。 轻轻抽出长剑。 以一招金蛇剑法,金蛇吐芯,分别掠过此二人的脖子。 这两人立刻捂着脖子,倒地上了。 我不由感叹起来。 这金蛇剑法用寻常的剑使用起来是平平无奇。 但用了金蛇剑,你就明白什么叫为了这点子醋才包的这饺子。 有了金蛇剑。 金蛇剑法才有意义。 没有金蛇剑,金蛇剑法也就那样了。 像袁承志。 他的武功,一身华山派的功夫,扎实无比。 但到了江湖上,他用的基本上都是金蛇郎君的武功。 为什么会如此。 道理很简单。 关键就在于金蛇剑。 袁承志一拿金蛇剑,自然就习惯性的使用了金蛇剑法,使用了金蛇郎君的武功。 它有个引导性。 并且金蛇剑法配合金蛇剑威力极大。 这不。 两个人。 一招剑。 顷刻间也就秒掉了。 不过,死了两个,又来一群。 而且有一个人竟然扑到了我的腿上。 想要抱住我的腿,把我拿下。 我一看,是宁完我。 我赞叹一声。 “好狗!” 我没砍他,没刺他,也没踢他。 我很善良的。 只是拍了他一掌。 这是我紫阳功下的紫雷掌法。 这一掌下去。 宁完我的脸顿时一下涨成了僵紫色。 头部大量毛细血管破裂。 脑子也在顷刻之间被我雄浑的掌力直接震成了糊。 白色的,带着血丝的脑浆子,从眼睛眶里都流出来了。 他双手自然一松,倒地上死了。 我顺手扯下了宁完我的朝珠,以重手法打出去。 鲍承先和范文臣双双被打得扑倒在地,生死不知。 这时,一班的布库来了。 我毫不迟疑,上前就大砍大杀,很快几十个布库倒在了血泊之中。 我不是袁承志。 袁承志这个人,心地是真的十分仁厚。 他学金蛇剑法,甚至要专门把里面一些阴损奇诡狠辣过甚的招术省去略掉。 但是我不会,我只会顺从我自己的心思,大杀特杀。 我管你什么人,我都杀。 刺眼,抹脖,切小鸡鸡,我随便。 在我的剑法下,这些布库一个个只会死得很难看。 第13章 运功过度了 我杀得太开心了。 这是我的经验不足。 以往我出手,碍之于形象,总有一些顾忌在。 我已经有了华山暗剑的名声,就不要再变成黑剑,杀剑了。虽然也差不多,但程度是有区别的。 可是现在,我不需要担心这些问题了。 在这里,我杀的每一个人,都全是我的功绩,无可指责的功绩。 所以我手脚一放开,不由得有些兴奋过头了。 杀人。 是有瘾的。 也许很多人在第一次的时候,杀人会胆颤心慌,手足无措,意乱神迷,甚至会反应到生理上,会呕吐甚至晕厥。 但如果过了这个新手期,就会开始着迷,乃至上瘾。 一些兵王,杀人王,就是这么来的。 我现在,就是如此了。 但我也是心中有数的。 眼看杀得差不多了,我也就要走了。 眼前这些侍卫,那可拦不住我的。 却在这时,一个道人向我扑来。 他一脸气急败坏的模样。 “小贼,你做下这件大事,现在还想一走了之吗?” 我看也不看,一剑刺去。 道人一奇,反笑,挥剑一接。 只听一声极其微弱的脆响,他掌中这口至少百十来两的宝剑已经从中折断。 “好剑。” 道人眼中立刻射出了贪婪的目光。 仿佛在说,好剑,一会儿我的了。 只是眼下尚且不是。眼看我的剑要刺中了他,他已经变了招,用拂尘来缠我的剑。 事实上,对于这个道人来说,他手中的剑普通。 百把两的货而已。 你不能说不好,但也着实好不到哪儿去,在神兵利器金蛇剑下,一个照面就削断了,你能说有多好? 但是,他手上的这把拂尘倒真是好玩意。 上面的是天蚕丝,又坚,又韧。 内力一注入,和细铁丝似的。 十分难缠。 再说,拂尘这种武器,几可说是剑器的克星,一不小心就会给绞住缠走。 甚至直接把兵器夺走,拂尘入白刃。 我感觉一下,的确是挺脏的,一般人面对这一手几乎是要束手无策,只能迫于无奈的把兵器让人夺走掉。 但是。 我微微一笑,脸上泛起了一层紫意。 随后我的剑就在我紫阳功的霸道性质下将拂尘给震散开,整柄拂尘一下子根根丝丝的张扬开来。 “什么?” “怎么可能?” 道人一惊。 没想到会这样。 他不敢大意,连忙再度攻上。 这时,我注意到了一件事,这个道人好似对于自己的内功十分自信,在交手间,动不动的就要和自己比拼内力。 好,如你所愿。 在道人一巴掌拍来时,我不客气的迎了上去。道人脸上一抹的喜色,我脸上一阵的紫色。 双掌一个对接,我立刻感觉到,对方掌心,一股绵长的内力,犹如涓涓细水,向我涌来。 这的确是一股很是有威力的内力。 关键是其意悠远绵长,不可小觑。 普通人和他对掌,可持之于一时,但不可持之于久也。关键就是道人的内功,十分绵长,虽然细流,涓且不绝。 持久力上太厉害了。 这便是此道人的所持了吧。 我哼了一声,紫阳神功全力施为。 顿时,我的内力就入侵到他的体内了。 这是内功比拼最危险的地方。 你好比,但不好拼。 胜者是什么都无所谓,但败者呢?再无翻身的余地。 在这番比拼中,我立刻有所感悟。 这道人。 如无意外,就是大名鼎鼎的色中恶鬼,玉真子了。此人之好色,到了什么地步?连飞天魔女孙仲君都上去撩一下下巴壳。 这飞天魔女孙仲君原本恨袁承志能恨出一个洞来,就因为袁承志打败了玉真子,向他臣服了。 孙仲君一直是不屑于袁承志的。 这不是说武功。 武功摆在那里。 连归辛树也只是凭借年龄稍占一下上风而已。 就这,孙仲君也不服。 但就是袁承志出手对付了玉真子,孙仲君就服了,可见孙仲君是没少给玉真子揩油。 而玉真子不明白,孙仲君虽为女子,但曾被人绑走,心中蒙受不知多大的心理压力,以至于此后孙仲君在江湖上行事,狠辣为主。 她这样好强的性子,被玉真子折辱,早已经气得要炸了。 可问题是,连孙仲君也敢撩,这玉真子真的是好色到连命都不在了。 但是,现在,我却可以大概的明白一下他,了解一下他了。 这个人的好色问题,就在于他的内功问题上。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 玉真子武功高吧! 高。 在华山,也就穆人清敢言二三事,但老穆毕竟年纪大了,年老气血衰。 他若和玉真子行生死之战,这胜负如何,是真不好说的。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好色如命,一刻不能没女人的玉真子,他怎么来这么一身武功的,又为什么可以保持这么一身的战斗力?好色对于一个武者的影响,这是不要说的吧!那为何玉真子却反而似不受影响呢? 原因就在于他的内功。 我和他一过手,就感知到了。 他的内功,如涓涓强流,长且绵久,不可衰也。 这意味着他的内功主肾水,能心肺,也就是主水木之道也。 木多易燥。 水满则盈。 所以玉真子可能受自己内功的影响,老是心浮气躁,影响了他的心性,需要通过男女之事,来平静他的气血。 因此,好色是一方面。 但内力的影响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我也终于明白了木桑道人,为什么一直不肯对玉真子下死手。 他都知道。 这也是木桑道人为什么痴迷于下棋的原因。 他是通过下棋,来对抗着自己最开始的反应。 只不过,木桑道人喜欢下棋,可以通过下棋控制自己。 玉真子却就没这个兴趣爱好了。 他只能顺从自己的本心。 所以。 但得益之于此。 也许玉真子的内功质量是有些杂,但进境却十分高。其实这就是一个先求量还中先求质的选择而已。 顺从本心,先量后质,克己守礼,先质后量。只不过,此中自有高下,要看人怎么选择。 像玉真子,他现在内功是不错的,已经修至了大成,但杂质颇多,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精纯归元。再说木桑道人,他的内功单论,精纯是不下于人的,可他的内功却始终要低缓了一线。 当然,假以时日,最终木桑道人应该能够笑到最后。 但至少此前,不行。 这个时候,二人刚正面,木桑道人最 多能败,而不能何杀。 好武功,好内力。 我用紫阳神功霸道的攻击对方,肆无忌惮的夺取他体内内功的运行线路。 这是我在强行盗学对方的武功。 一开始玉真子是不知的,他还几次三番,鼓催内力,想要和我拼消耗,大约他是真的对自己的内功有信心,所以执意于如此,殊不知我的紫阳神功是我自创的,拥有最不可思议的奇效,不仅和他拼着消耗,顺便在一次次的用气机感知,盗取他内功的运行路线,窥探他内功心法的奥妙。 偷学一道。 寻常人偷学,也就是学一个招术路数,一些隐藏的秘术秘技而已。 这玩意,看到了也就能学去了。 但是,内功呢? 知之于体,运之于内,怎么看? 看都看不到,自然也就无从偷学起了。 可我却运用,紫阳神功的感知力。 在一遍遍的感知玉真子的内力的流转走向。渐渐的,我竟然悟出了三分道理。 让我的内功也有了一些的变化。 这一切逃不过玉真子的感知。 毕竟,我们双手相对,内力相传。 我体内的变化,就像他没瞒过我一样,我也无法完全瞒过他,终究还是让玉真子感知到了一些变化。 他不由一惊,更是大怒。 我这样了都能偷功,还能偷着,这种天赋才情,显然是吓到了他。 “小贼,你竟敢偷学道爷的武功,你是在找死啊!” 玉真子大怒,他狂催内力,我们两个是不停的转圈,但饶是如此,也是没用。 我仍然把他套路得牢牢的。 直到周边的女真大兵忍不住了。 “玉真子,你真是个废物,一个刺客打到了现在都拿不下来!” “玉真子,你是不是在演呢,不见你用狠活,就搁那儿转圈圈,开什么玩笑你。” 不得不说,在玉真子一事上,我耽误了很多时间,这时已经有很多布库,侍卫,白牙大兵过来了。 他们一开始不敢上前,皆是知道玉真子的厉害,但眼见玉真子半天没拿下人,就忍不住说话了。 然后他们就觉得玉真子上夸大其词,在和我演戏呢,正常人谁这么一手贴着一手的打架。 这男人和女人在床上才使的把戏搁这里用,瞧不起谁呢。 玉真子却是大惊,道:“不行,不可!” 但这些女真大兵哪里会真正听玉真子的,此刻见我一手与玉真子贴在一起,一手挥剑和玉真子的拂尘绞在一起,都觉得这是机会,不由就扑上前来了。 我心下大喜,忙运转紫阳神功,一个个撞上去。 在我紫阳功的霸道下,顿时是有一个算一个的撞过去。 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被我撞到,是撞一个,倒一个,倒一个,连一个,连一个,牵一个,一接十,十传百,转眼间,撞出了一个大圈子。 有上百人之多的女真大兵给我撞得莫名其妙的倒在了地上。 特别是身披三重甲的白牙兵。 这一倒下,就是一小石墩子,一时半会的是起不来的,直接在地上打滚儿。 这一下,女真兵受不了了,直接下令,不管不顾的要放箭。 这女真大兵的箭可不简单,特别是其中的重头大箭,一箭下去,连铁甲犹不能挡,即使是我,也会头痛。 于是我仰仗此身曾经混元功的底子,拉过玉真子挡枪。 玉真子的内力是不错。 可他的身体就普普通通了。 被我一拉,也就拉扯的带了起来。 玉真子大惊失色,不敢再与我对掌拼内力了。 因为这样下去,他要先给射个对穿肠了。这他哪里愿意? 于是玉真子就要摆脱我。 可内功的较量,不是你说开始就开始,说结束就结束的。内功的比拼,往往是不死不休,没有后退可言。是一上来就几乎把命拿出来赌的。 两人比拼内功,往往不胜即死。 要么你一下把对方搞死,要么对方把你搞死。就算收手,你确定在你收手时对方不会攻过来? 所以这东西是不好讲的。 玉真子要和我比拼内力,他生持的就是自己内功可以久战,运转一天也是不成问题,足可以把我消耗死掉。 但殊料此战打到如此地步,我们二人也未分出胜负,特别是,每每一到关键时刻,我就会运转紫阳神功,一力压绝顶,让玉真子落入到下风。 搞到现在,女真大兵要放箭了。 在女真集团初期,军中有很多超高好手。 射箭都是往脸上射的。 可见这箭法的厉害。 我不敢接。 玉真子自然是更不敢了。 他转不过我,别无选择之下,只好选择放手了。 但,这是他说放就放的吗? 想放手。 行。 得付出代价。 果不其然。 玉真子为了避免被射成串串,只能忍受我紫阳神功霸道的一击了。 此之一击,我不仅探明他体内百分之七十内力经脉变化,还给他造成了百分之八十左右的内伤。 玉真子狂喷了口血,他最是怕死,当下不敢停留,整个人一条鱼一样的游动,刹那间便消失无踪。 他之一走,我也不留了。 方才大战,没什么感觉,这时一停下来,我才发现了自己身上不好的地方。 在方才和玉真子,女真大兵的战斗中。 我肆无忌惮的狂催内功。 我的内力,自然是用紫阳神功。 紫阳神功威力极大,一功压百功。 我自然喜欢用了。 但是,频繁的使用此功,我的经脉传出了反应。 酸。 涩。 再用下去,经脉要断在这里了。 紫阳神功霸道。 但是也太霸道了。 我虽创立此功,但我终究失了一步运算,我没有对此功进行极限测试。 我现在才发现,过度催用此功,会对人体经脉造成一定伤害。 紫阳神功。 在修炼时,要参考早上太阳初升时,第一缕紫意,和初升的阳火。 看上去挺好。 但时间一久,经脉就会受不住那股阳炎之意的炙烤。 对经脉,会造成损伤。 所以原本紫霞秘籍中,是全篇的紫霞之气,难道前辈们不知道紫阳吗? 不是的。 如果你是一个纯粹的修道者,让你选,当然是养生长寿的紫霞神功好了,比起来,紫霞神功不比紫阳神功运功过度了会伤及身体。 原本我以为,我拥有混元功的底子,身体强壮,是可以的没想到终究还是不行。 所以我不敢大意,是要从此离开了。 第14章 养伤恢复 玉真子一走,我也要走了,我得要多脑子抽风,才会在此和这些女真大兵打。 不要以为我手拿神兵,就天下无敌了。就算我内力仍然十足,可我的体力呢? 我只有一个人,是震不住这里如此许多人的,早晚我会渴,会饿,会累,而这些人却仍然会一一向我攻来,能怎么办呢?其实就是一个字。 走。 我一连,扑杀数人,借着战败玉真子的余威,突然上了梁,随后就有很多箭射向了我,我连忙把剑横过来将箭拍开。 面对乱箭,真的是要小心的。因为普通箭虽然伤不到你,但是却可以麻痹到你,只要你一时大意,就很有可能,有一支你意想不到的箭,射过来。 而往往就是这样的箭,最是难防。 我在梁上,一个发力,跳到了顶上,一脚踢破琉璃瓦,到了外面宫顶瓦上。 有人追,有人吼,有人叫。 越来越多的人,向我射箭,也有一些人拼命往上爬,想要和我拼杀。 我轻蔑的笑着。 捡了几块琉璃瓦往下打了下去。 又是惊怒一片。 我哈哈大笑。 “不和你们玩了。” 但这些人疯了似的不让我走。 有大量的人往我这射箭。 还有三五个身手不错的太监跟了上来。 他们身子轻,武功好,又没有盔甲的挺累,所以能跳到房顶上,向我出手。 我冷冷一笑,知道这是宫中底蕴。 以前大概是大明的太监,现在怎么为鞑虏如此效力,那也怪不得我心狠手辣了。 我忽然扑向了一人,一剑砍去。 这是我利用他知道的信息不足,要阴他。 果然,这个太监什么也不知道。想用自己的拂尘来挡,他以为玉真子可以,他也可以,但玉真子不会告诉他,自己的拂尘什么材料,什么质量的。 所以猝不及防下,这太监的拂尘被我一剑斩断。 下一刻我便把他头也给劈了。 一招得手,我哈哈大笑,施展金蛇游身法,长剑探出,十分卑鄙的于后边挑了一个太监的脚筋。 这太监大叫一声,倒在地上,从房顶的宫瓦上,一路顺着,滑着,跌到下面去了。 你看,这一招削人脚后跟筋,袁承志就不会施展。但它多妙啊,悄无声息的出招,很容易的就把敌人给废掉了。 最后,我用金蛇剑,对一个人用了千年杀。 然后剩下的几个太监眼睁睁看着,却再不敢轻易攻杀上来了。 不过,又有一些健扑营的力士杀了过来。 这些健扑营的也是皇太极重要的护卫,他们不带刀兵,擅长近身缠斗,给他们缠上了,到时一拥而上,扭胳膊抱大腿,任你是一头熊,也能给你拉到地上摁住了。 我毫不犹豫。 一剑削掉了两个头。 又用掌力狂轰。 紫阳神功霸道。 被我一掌,就打得整张脸的脸色涨成了僵尸紫。 一二三。 我一巴掌一个。 又一次杀出重围。 我在一座座宫殿的高墙瓦上奔行。 这时,我知道,我力气快尽了。 毕竟,来的我都能对付,但也都不能马虎对付,那一个个的,也算高手。你要说十一二个,还好说。可这里面有不知多少,几十上百,可能更多。 如果我停下脚步,早晚是要完蛋的。 所以我不能逞一时之意气,我得离开。 还有。 宫中有一批侍卫背着箭壶在下面跑着堵我,有机会就要射我两箭。 一个大意,我可能就要中招了。 这可是不可不慎之啊。 好在,我的轻功好,有华山轻功,我终于是到了宫墙边。 这时,有一个人跳了出来。 此人一袭黑衣,手提一口道剑,逮着侍卫太监就是一顿乱砍,他手足皆有大力,出手力大劲足。只是片刻之间,十几二十人的就一一倒在了他的剑下。 我哈哈大笑。 已经认出了其人。 不是袁承志,又是谁来? 虽然我行动时点住了他。 可是我的内功和他是出自同源,我点得住他于一时,也不可能上直把他给点着的,他硬生生以大成的混元功把穴道自解,然后就跑来,发现了我被围攻,顿时出手帮我。 如果是我一个人,想要杀出去,不知要费多少手脚。但有了袁承志帮忙,那就不一样了。 这个袁承志。 别的不说。 这一身的武功是十分的扎实。 你要明白扎实这个词。 他是真厉害。 我在打斗中,把金蛇剑还给了他。袁承志手接宝剑,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他知道。 我不是要贪他的剑。 而是要把冒生死刺杀皇太极的功劳让给他。 一个势力,只允许有一个头。 我性情强硬,已经是不好了,有可能已经影响了袁承志。 功高震主,这话不是说说的。 如果哪一天,我和袁承志之间生出了间隙,这就不好了。 所以我刺杀皇太极,但却成就袁承志的功,便在于此了。 要是一般人,这么做也是有问题的。 但袁承志不一样,这货宅心仁厚的很。 他只会记得我冒生命危险帮助他甚至是替他刺杀皇太极。 说到这我提到了宁完我,这货也让我顺手杀掉了。 所以此次袁承志一定会声名大震。 但眼下我们的处境却是不好。 现在鞑子兵已经在清街了。 到时无处可去的我们,会被发现,然后围攻的。 正这时,袁承志眼前一亮,拉我跳入了一所大宅子中。 这条街人不多,很是清冷。 所以我们才至入此间。 这里叫鞋帽儿胡同。 平时人是很多的,但是那是在大明。 现在不是了,原本住在此间的人,大多俱已做了古,倒是一处处看起来不错的房宅留了下来。 我和袁承志就是因为这人少不说,地形还比较复杂,才进来躲一躲的。 进了这所大宅子,人们往里走了走,一直没人,直到走到了主屋宅门前,也是一点动静也没有。看着也不是没人打扫,岂知现在却是一个人也没有。 这时我对袁承志道:“帮我看一下。” 袁承志心领神会。 提着剑在旁边看顾。 但他同时也在注意我的情况。 他早早是看到的,几千人乱哄哄追一个人跑。上面飞,下面跑,空中时不时有精准的箭在呼啸。 要是自己,怕是跑不得多远,就可能给人缠住,然后淹没在人海之中了吧。主要是这是城里,又是宫门内,人太多了,不好杀出来。 但是师兄真的是杀出来了。 虽然他也有借助金蛇剑之利。 袁承志自己用金蛇剑,他岂会不知金蛇剑的便利之处。 一把金蛇剑,能省却无数麻烦。 可关键是,金蛇剑也是要看人的。 不是换个人用就行。 师兄。 不仅武功高,对于金蛇剑也是有着很深的造诣。 却不说袁承志经瞎想,我开始运功疗伤 了。 首先。 我运转混元功。 这华山武功,果然称得上正宗一字。 混元功,威力,疗伤,耐力,增益,无不是顶尖的。 唯一限制其的,大约就是内功的精纯度了。 没错,你没看错。 混元二字,一听皆明,就像一个人吃饭,什么都吃,营养均衡,自然是很好,能让人长得高高大大,健健康康。 可要说这食物有什么特殊效果,自是不能。 它是食物,不是药。 所以混元功威力大,但却是有极限的。 修炼再好,也是后天一流,超不出此境了。 所以,华山的内功心法,在过去,有紫霞,现在,则是有我自创的紫阳。 紫阳神功对比紫霞神功,其实是差不多的。 二者无非是在方向上略有偏差。 紫霞神功护体,养生,战斗,都是可以的,但主攻在养生之道也。 而紫阳神功在养生上是差了一些,但对于战斗,却有一丝优势。 紫阳神功霸道。 还在紫霞神功之上。 我对比混元,紫阳,心中确定,紫阳在混元功之上。 只是,虽是如此,我总觉得,单一一门紫阳功,仍然对我略有不足。 这下我就钻研从玉真子身上偷学的内功心法了。 虽然不全,但那不重要,我已经有了大半的心得体会,足可以参研一二了。 经过了我的研究,我发现这玉真子的内功,走的是水木之效也。 内功的经脉运行,以肾入肺,性命呼吸法带动肾水一带经脉运行,实现以水生木,以木吸水的循环效应。 故此,玉真子的内力,如涓涓细流,绵延不绝,长而有余裕兮,用之不尽矣。 但坏也就坏在了这里。 长时间以水生木,以木吸水,时间久了,会在体内另聚一种勃勃之生意也。 这股生意一直在体内,就会让人——意马心猿。 对之于此,木桑道人的方法是一力压之,用自己的意念,去克制,控制,好处是在未来,增加步入先天之境的机会。 坏处是在克制的过程中会一直很难受。 所以我们看到了,木桑道人十分喜欢下棋,他就用下棋来帮助自己抑制冲动。 而玉真子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破什么先天。 不如直接享受。 玉真子就享用起来。 当然,玉真子这样做,也不是没有好处的,那就是在前期,他和武功增进还是十分快的,唯一麻烦就是后期突破先天就难了。 可这年头,突破先天,哪那么容易啊。 与其想着七老八十才有可能突破先天,干脆直接享受得了。 所以玉真子内功可以,但精纯度是不足的,在内力比拼中,被我逐渐摸清了他的内功路数,甚至体内经脉的一些情况。 现在,我就要实验一下玉真子的内功。 在我的运功下,我清楚的感觉到这内功的奥妙。 清清兮,如涓水也,密水长流之。 连绵不绝也。 一个字,养。 这门内功,强肾壮肺,补足心肺之力。 无怪乎玉真子那么好色,他的体质太强了。而这种超强的肉身体质,全是这种内功滋养出来的。 滋养。 是的。 我这才发现。 紫阳神功,混元功,都在滋养之道上十分不足。 混元功是增强体质。 紫阳功是开发体质。 这都是在由一于二。 但这门功夫。 却是由零到一的开发人体。 这是一门神功。 它可以滋养身体。 我发现。 这门内功,在运行之时,不会伤害经脉,还会对经脉有滋养效果。 其实,无论是紫阳神功,还是混元功,发力虽然威猛。 但若要持久用之,则经脉必将不堪重负。 久一为之,轻则伤矣,重则——就直接废掉了。 经脉之用力,比之伤筋断骨犹之为重也,伤筋断骨一百天,这经脉之伤就不好计算了,可能你以为好了,实则未好。甚至,永远都不可能好了。 你说这经脉之伤,简单吗? 混元功好点。 内力是随体力来的,正常是体力未尽而内力不绝也。 但体力有,气力再悠长,也有用完的时候。特别是在军队里,时时刻刻的发劲用力,能打个二三时辰就很不错了。 紫阳功更甚。 只能用时开一下。 紫阳神功用上一个时辰,这身体大约就要受不住了。 这还是建立在控制住的情况下。 如是遇到了玉真子那样的人,全力以赴,甚至超水平发挥,半个时辰怕就要受不了的。 届时,经脉会酸涩发胀,最终是无以为继。 年轻时还好一些。 身体恢复快。 到了年龄大的时候,这就要老命了。 但是这新来的内功就不一样了。 它温润若水。 运转起来,经脉会说不出,懒洋洋的舒服。 并且一整天一直运转也不是问题。 换言之,这是一门可以一直苦修的内功心法。 或许以此功一天天的整天修行亦无不可吧。 当然,这门内功也有一些的不足之处。 那就是爆发力上要小上很多。 爆发力不足,奈何如之。 不过这也不是重点。 此功擅长自我恢复,这就很不错了。 我运转此功,很快入门。 当然,我不知道此功是不是原本面貌,毕竟我是偷学,可能有一些差微,但就目前来说很好的。 它助我在极短时间里恢复实力。 感觉到经脉再无一丝不适,我这才收了功。 一看天色,已经快要黑下来了。 外面,隐约仍然有声音,是一支支一小队一小队的人在巡街查探。 我和袁承志面面相觑,一起坐了下来。 “大概要明天才会放松一些,那些士兵也不是铁打的,到了凌晨一定会有去休息的和精力不足的,人就会少了起来,我们可以在明天黎明时分出城。” 我说也了我的判断。 袁承志苦笑一下:“没想到这一次闹那么大,希望我们能顺利出城吧。” 我点点头,看向天空。 过了一会,我问。 “你,还想杀崇祯吗?” 袁承志愣了一下。 他偏头不说话了。 我道:“那你知不知道,那个喜欢你的阿九,她就是崇祯的九公主,你确定要杀了她爸爸吗?” 我这一话,不仅让袁承志脸上不好看,也惊动到了一个人。 第15章 祖大寿的礼 那个人原本一直位于暗处。 这时也出来了。 我一开始还挺纳闷,什么人啊,可以一直这么偷听,至少这人是不简单的。 这是一个老人,个子不高,但极为雄壮,已经是女真人打扮了,但看他的行动气派,怕不是一个汉奸。不过这也没什么说的,什么时候了,这年月在辽东当汉奸的那可是太多了。主要是大明这边政治环境不好,太坑人了。 不像女真这边,虽然汉官受欺负,但不要紧,这些女真鞑子一个个蠢得和什么似的,官场还比较好混。 至于你说范文程被抢了小妾,你也知道那是小妾啊,所以别当真,没什么大不了的,小妾者,玩物而已,和原配夫人是两回事。 娶个老婆让上司玩,或娶个儿媳自己玩,都是大明官场中的常事,没什么的。 只见这个老人,提着一个大大的食盒,他迈着大步走过来,看了看袁承志和我,道:“想要杀我,先让我把事办完,这是我家正屋正院。” 他手上有钥匙。 这让我和袁承志感到了奇怪。 怎么自己家,主家位的门户,你不说派人常住,怎么还上了锁,给锁了起来呢? 我和袁承志交换一下眼色,把门位置让开了。 门开了,一股幽风透出。 男人迈步进入,他先在地上打扫一下,然后一一点上了明烛。l 最后一拉中间桌上的蒙布,一排排几乎数不清的灵牌出现。 男人人眼中含泪,手上颤抖,点了香,换了贡果,开始跪拜。 一二三四。 五六七八。 九。 这是三跪九叩首,在礼至于九后,他才站起来,回看我们,道:“你们就是刺客么?也好,算算时间,也该到我了,你们两个,皇太极都敢杀得,杀我一个祖大寿也无所谓的吧?” 袁承志倒不在意杀一个汉奸,但他一听这人名字,就忍不住道:“祖大寿,你是祖大寿?” 祖大寿是辽东将门,曾经跟随袁崇焕的,也算是昔日袁崇焕的亲信。 在袁崇焕被崇祯赐死时,祖大寿就在京城的外边。从此之后,无论如何,祖大寿都不敢回京了。 托病请辞,雷打不动。 祖大寿拒绝回京,朝廷给辽东军的支持也就越来越少,经常坐视祖大寿的部众被围城,一次又一次。 祖大寿不得不当了祖大兽,开始吃人。 终于,迫于无奈投降了。 在这过程中,祖大寿的内心充满了曲折,无力,痛苦,哀求。 但没用,大环境下,他一个人是没任何法子的。 别的不说,辽东的辽饷,要不要拿? 你拿了就得认票没,你认了票没就不能拿全款。不足的经费,养不了全军,你就只能养亲兵。这样做就是一整支部队,其实就一支亲兵是能打的。 但这么少的人数,怎么打? 你根本损失不起,在开战时刻你第一时间就会怯了的。因为你的实力来源,就是他们,你的亲兵,没了他们,你算什么?你啥也不是。 所以。 辽东将门,大多不敢打,不敢浪战,可能这一仗你打胜了,但那又如何?你辛苦积攒的老兵底子没了,你以为训练一支精锐敢战的老兵,是那么容易的事吗?当年李成梁在他人生最巅峰的时候,手里亲兵也没超出一万人。 只有大约七八千。 现在。 哪还有李成梁,哪还有八千精锐。 辽东将门大多都是你八百,我五百,还有一百二百的,你让这些人,用自己这么可怜的家底子,和女真鞑子硬拼,开什么玩笑。 当然,也有一些,是敢拼敢战的。 比如说赵率教,还有满桂。 不过赵率教发疯,结果是自己和部众一起战死了。 满桂和袁崇焕闹不和,因为他觉得袁崇焕不公。 满桂是很能打的,也愿意打的,但他手下兵源成问题,他手下主要是骑兵,所以他主要吸收蒙古人当兵,但蒙古人的军纪成问题,而且战斗力也不能和大明武装的亲兵相比。 袁崇焕就要压他的待遇。 这满桂能干了?双方就闹了不和。 最终,满桂战死,此为袁崇焕见死不救的罪名,终于成了最后一棵稻草,让袁崇焕被崇祯收拾了。 所以,真正能打,愿打的,都死完了。 当袁崇焕一死,整个辽东,没哪个人还愿意为国效忠,为国尽力了。 带着这样的一批人,祖大寿又能有什么办法? 什么,你说何可纲? 他不是将门,他就是一个敢战的兵头,他的官职一切还是祖大寿给的,他自己手下没多少人的。他要有自己的部曲,祖大寿敢随随便便就杀了? 所以。 就是这样。 但即便如此,祖大寿一开始也不想降。 可是,这大明与鞑虏之间,越来越没空间了。 他真撑不住了。 所以,在自己部曲所剩无几前,他终究是选择了投降。 但投降后的这个生活,又让他隐隐觉得,还不如当初早早战死了来的好。这么些年,谁人记得他,谁人了解他,谁人对他哪怕有一分的客气,有一丝的尊敬。 俱往矣。 现在的他,不过是一未死之虫。 所以,祖大寿在为曾经因他而死的诸多部将众人换了贡果,糕点,点上新的香火之后,就坦然待死。 我手提长剑,轻轻一点,就要刺入祖大寿的心脏。 但袁承志终究是心软,拉住了我的手,让这一剑不能刺入,道:“罢了,过往矣,祖大寿,你只当未为见过我等即可,倒也不必要杀了你,念在你昔日跟随爹一场,你且自去吧。” 祖大寿原以为是要死。 乖乖。 他听说了。 不知哪里来的一个大胆的。 竟然敢行刺皇太极。 这皇太极可不得了,上位后一扫努尔哈赤留下的积弊,重用汉人汉臣,对内治理,对外武功,让原本只是一个强盗集团的后金摇身一变,变得有了潜龙气象的大清。 此盖皇太极一人之功也。 满清上下。 盖此一人也。 可以说他是以一己之力拉着满清在飞速狂奔。 这样一个人,实可以说是满清这个政权的核心。 他被刺杀,对于祖大寿这样不甘于投降的人来说,心里别提多爽了。 所以他才觉得,自己被这样的人物杀了也无妨。 没想到,这样的人物竟然和他有故旧? 这怎么回事? 这得问清楚啊。 我也就大大方方告诉他了。 “在你面前的是前任辽东督师袁崇焕之子,华山派第二代弟子穆人清师父的关门弟子,当今绿林七省泰山盟总盟主,大顺闯王麾下,金蛇营,江湖人称金蛇大侠的袁承志少主是也。” 我这一番话,让袁承志忍不住脸红。 但一来是光色,二来是他脸黑,倒也看不出什么。 不过祖大寿就动容了。 “什么?你是督师之子?” 祖大寿上前细看,忍不住就老泪纵横。 “是他,是他,是他,你和督师很像,都是一般黑色的脸庞,哈哈哈哈,好,好啊,督师有后了!末将祖大寿,拜见督师少主!” 不得不说。 当年,祖大寿在袁崇焕手下,小日子过得是还不错的。 袁崇焕凭借五年平辽之说,得到了崇祯绝对的信任,有那么一段时间,崇祯对袁崇焕是要什么给什么。 让袁崇焕在早期过了很不错的一段富庶日子。 你看,在早期,袁崇焕甚至可以向蒙古售粮。 当时,天下大苦,灾情遍地。 崇祯把好不容易征眯的粮食送到了辽东。 他是给当军粮的。 是让袁崇焕五年平辽的。 但是袁崇焕干嘛呢? 他把这批粮食出口给了同样缺少粮食的蒙古人。 用袁崇焕的话讲,我这是在争取民心,让蒙古人跟我们,向着我们,而不是建虏。 但结果是什么? 是蒙古人非但进口了大量的粮食,甚至他们进得太多,能够把多余部分卖给了建虏,当了一把子二道贩子,赚得是盆满钵满。 而当时的东江镇,在饿死人。 正是因为如此,迫于无奈,毛文龙选择向袁崇焕低头,换取朝廷应该拨付给东江镇本应该拿到手的军粮。 但是,当时的袁崇焕以为此机不可失也,就借此机会,诓骗毛文龙上岸,遂斩之。 在没有朝廷许可,没有命令,甚至连王命旗牌也没有的情况下,斩之。 就这样。 一位在一线的二品大员,大将,就这样被随随便便的斩掉了。 此后袁崇焕利用手上的粮草,打造他心中的东江镇,但没用。 没了老帅的东江镇直接废掉。 从能够牵制后金二到四个旗兵力的强藩,一落千丈,成为了软趴趴的小虫子。 后金在此后最多也就丢两个旗,就可以调集六个旗在前边开战。 可以再无任何压力的去入侵大明心腹内地。 此皆是袁崇焕一己之私而造成的。 这就是文人领军的最大问题。 我以为我行。 我想我可以。 要听我的,按我说的去做。 只要听了我的就行了。 可事实上呢? 事实是现实,现实给袁崇焕一巴掌。 从前袁崇焕说他调动不了毛文龙。 让他的军事计划施展不开。 但除了毛文龙后他依然什么也做不了。 从前有毛文龙,你别管怎么滴吧,毛文龙只要一动,整个后金的心都要提到嗓子眼里了。 毕竟后金在毛文龙跟前,要防守的地方太大了,毛文龙几乎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后金上下欲吃了毛文龙的比比皆是。 结果后金上上下下任谁也做不到的事,袁崇焕给做成了。 这真是,该说什么呢? 但是,即便如此,袁崇焕也有好的一面。 他是真的在辽西拉拢了一批人的。 他是真的坐稳了这个位子的。 假以时日,他或许真的可以让整个辽东向建虏出击。 真的有可能平辽。 但崇祯不给他机会了。 女真后金大清不给他机会了。 袁崇焕百口莫辩。 他毕竟要脸的。 他不好说我只是无能,我没有卖国这句话。 因为袁崇焕,还有没有了袁崇焕之后的日子对比,祖大寿却是对袁崇焕十分耿耿于怀,十分上心的。 因为认出了袁承志,祖大寿十分欢喜。 他十分珍视的取出了一物。 “这是我画下的盛京布防图,我知道,我有罪,但我一直在想,什么时候,有机会了,可以稍微洗去一些我的罪过。你们拿好了,记背下来,不论这次出去,还是以后有机会率兵打来,这总是有些用途的。” “还有这个。” 他好像真的是把老底子都掏了出来。 “这是关宁铁骑选兵炼兵之法,最早是出自戚爷爷,后来传入到了李成梁部兵手里,李如松手下的虎贲就是依据此法炼成的,日后你们或可北上,而于北方决战,一支重要的骑兵是绝对不能少的。” 眼下。 仍然有关宁铁骑的,也就吴家了。 这关宁铁骑是当时最优秀,并且是天下最强的骑兵,没有之一。 他们强起来,可以对建虏发起冲锋。 并且战而有功之。 能正面的打得建虏受不了。 只不过,这种情况是昙花一现。 因为掌握这支军队的明军一般也受不了这种损耗。 只有给逼得迫不得已,才会偶一为之。 祖大寿手上的关宁铁骑没了。 但老吴家的还有。 只是这训练之法,很多不可告人军处,却是祖大寿写了下来,希望袁承志能够重现此军。 袁承志大为感动,道:“老将军,这……” 他担心自己这么一走,会给祖大寿造成麻烦。 祖大寿却是坦然一笑。 “我早欲将去也,已知自有天命,故无忧也。哈哈哈哈……” 他说着,像完成了天命,在一众的灵牌下,又哭又笑。 此时我看天色也差不多了,就带着袁承志一起离开。 盛京虽是有一个京字,到底是小城,城墙其实并不怎么高大的。 这样的小城,还拦不住我和袁承志,我们双方,各执一条腰带,你拉我拽,双方各施轻功,就这么上了城去,随后,也没意思去砍杀小兵,直接就走,宛如一阵清风,轻轻一过,就没了。 一出城,自然也就自由了。 我们二人取出早早准备好的马匹,先小喂上几口,就匆匆离去。 果不其然。在确定我们走后,后金方面也就宣布了皇太极的死讯。 天下大震。 而我们也平安回来。 这时,我们接到了一个消息。 京城有异。 闯王害怕崇祯南逃,所以要金蛇营潜入北京,进行活动。 此时。 闯王大军是节节胜利。 已经有了席卷之势。 他想要关门打狗,直接灭此朝食。 不然,崇祯往南一跑,那将又是一个南北分立,就又不知要打多久了。 我有心劝阻。 我是不想去的。 但袁承志不干。 他和崇祯终究是有大仇的。 所以他纵不能手刃崇祯,也希望看他惨淡的结局。 第16章 五仙教现身 我们回到了京城。 由于一直连遇大事,加上我也不想影响袁承志和温青青小两口子的私下生活,就去休息了。 我好好的睡了一觉,精神不由大振,同时感觉到内功又有益处。 经由这一次的大战,我的内力得到了很好的洗炼,一身功力,已经到连绵不断的境界。 这让我大喜。 当初,我自创了紫阳神功。 但紫阳功霸道。 我多年苦修,尽皆付诸于此,也是只是修成,修至大成,但不能说真正修炼圆满了。 要知道,一门神功修至圆满,可不是简单的。 很多武功,可能,你修至小成,大成,都平平无奇。 只有修到了圆满境,才有了特殊能力,才让你觉得不虚之于此。 紫阳神功就是如此。 紫阳神功霸道,并且内力消耗极大。即使是我,修至大成,感觉足够用了,但盛京一行让我明白,也就那样。 你要说在短时间里战斗,这不成问题。 我能顶着压力,催发紫阳神功半个时辰,甚至一个时辰。往日战斗,和人动手,紫阳神功一威,那基本是秒杀。 哪一个,能抗住我紫阳神功下的三招两式?所以我才一直觉得足够使用。 但盛京一战,我发现,一直鼓催紫阳神功,大约一个时辰多,我功力还有,但经脉也受不了了,这是我此前没想到的地方。 不过,我有预感,如果我的紫阳神功修到了大圆满境,这大概就不是问题了。 可是,即便如此,也仍然差了一丝机缘。 但是,对此,我不急。 这是修炼一切内功都必要的。 不能急。 再急也是也是不能急的。 正这时,有人来了。 是京城公差捕头单铁生来拜见。 这时袁承志不在,山宗人没办法,只好请出我来接待。 他们这些人知道。 在京城,王公贵族好打发,这些底层小吏才是麻烦,不好硬挡,你真觉得他们软弱可欺,他们真的是不一定能做出什么事来。 于是我就出面接待一下。 一问才知道最近京城出了一件事,就是有人在国库里偷盗银子。 你要知道一件事。 那就是崇祯皇帝一直是穷得叮当响了。 你搁他头上偷银子,这和要他命也没两样了。 崇祯皇帝当然不可能自己杀自己,至少现在不会,那他就会以看管不力为名,把公差们的头砍掉一批再说。 公差们不想被牵连砍头,就请来了老刑名单铁生。 找他想法子。 单铁生是退了休的。 他本是不想管闲事的。 这事再大和他又没有关系。 但从前的公差不是他朋友就搭着关系,真人头落地的事求上门了,你能不管? 老头也就出面了。 他是老刑侦,当然是按过往的案情分析起来了。 这京城,好端端的,什么时候出这种事儿了?这一下子出这么大的一个事,肯定不是本地人干的,这是哪来的过江龙,在此一显身手。 一念于此,单铁生就打探出入进京的新鲜人物,这才找上了我们这里,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也没错,但这国库,真不是我们干的。 我随口问了一下。 这才知道,有人从国库中盗取了三到五十万的银子。 每一次倒也拿不了多少钱。 但正因如此,零敲碎打,如若无人的盗取银子,才会让崇祯以为,是公差们在暗中行监守自盗的事实。 你真有本事,全拿走了就是。 何苦如此一次一点和零敲碎打。 我也笑了起来。 戏谑道。 “怎么,国库里还有银子吗?” 崇祯的穷已经是人尽皆知,都这么穷了,国库又怎么会还有银子呢? 单铁生就解释了。 “国库正常是没银子的,但仍然有一笔,是祖制中的封库银,这是太祖皇帝定下的制度,如果国库的银子,到了二百万两,不管什么事,这二百万两银子——不动。所以这笔银子又叫封库银。也就是说在大明朝,不管什么事,是军事也好,是救灾也罢,只要国库的存银到了二百万两了,就停止一切往外的拨款。” 比如说。 有一地方闹了灾,需要五十万两银子。 国库里有二百一十万两。 哪怕你拿的是皇帝的圣旨。 管库银的户部官最多也就仅能让你取十万。 多一两都不让。 这就叫——祖制。 不管什么时候,国库里的银子,一下降到二百万,就雷打不动了。 也正是国库里不管怎么样都有这么一笔银子,就让人打了主意,前来偷盗。 不过来人纵是有天大的本领,这力量终究有限,一次拿不了太多,只能一包一包的分批次来盗取。 结果让清点库银的小吏发现。 从而引出崇祯大怒。 崇祯的愤怒是可以理解的。 他都穷到了这地步了,居然还有人来偷他,简直岂有此理。 崇祯一朝,最缺的,就是银子。 真以为天启白痴。 他重用老魏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搞钱。 因为天启上位是东林党拥护的,导致了很多东林在朝。东林一党那贪污起来可就太可怕了。 这要说一下,东林结党,其主要手段就是把握选官取士之道。 很多穷家子为了生活投靠了东林党,然后当官了就自然想要赚钱。 因为你得清楚,你是穷人,既然当了官,不赚足银子,以后怎么办呢? 没人能当一辈子的官。 所以在任上就要把银子赚足了。 因此,东林党一得势,那贪起来简直太恐怖了。 从前老魏,老严,不是不贪,但他们不管怎么贪,至少军费是不敢乱动的。 而东林党呢? 军费也要切一半。 这就太恐怖了。 每年四百万的辽饷,一出京就少一半。 这时候,阁老们,官员们,宗亲们,甚至后宫里的,人人有份,都有拿的。 然后,余下的,分到辽东,那些将门,军头,又拿走二三成。 能有十分之一到最底层士兵的手上,就谢天谢地了。 就算这也是保不齐的。 还会经常性欠饷。 有时,一欠就是半年,甚至数年。 袁崇焕时期就曾经处理过几次闹饷。 但是,你以为只是辽东吗? 大明处处皆是如此。 不然你以为农民军为什么越来越多,又越来越强?这是因为,有大量九边的军人拿不到军饷去从贼了。 可惜,我帮不了他,我没拿这银子。 不过,我仍然答应了他一下,如果我有发现,一定会帮他们忙的。 单铁生暂时无奈的走了,立刻又有人找我,说袁承志总盟主遇到麻烦了。 我立刻让人带路。 赶到之时,敌人已经走了。 我看向袁承志,他连忙对我说情况。 原来袁承志到了京城,忍不住想。打听自己父亲葬在哪里,由于袁崇焕的名声不好,立个坟都不敢大大咧咧的明示于公,就怕今天被人知道了,当天就给人砸了。 一定要知道,崇祯不是傻子。 他对于袁崇焕是有过想法的。 奈何,袁崇焕的蠢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杀毛文龙,向蒙古售粮,还不敢与敌野战,甚至管不住手下人,向正和敌军作战的满桂射箭,如此种种,不胜枚举。 你就是找一个理由放过他都不行。 当然,实话实说,凌迟之刑是有一些太过了。 外地人,可能因为袁崇焕的死,去对他共情,但京城里的老百姓就比较随众了。 就是袁崇焕的无能。 你要不是无能,怎么会杀毛文龙,怎么会让建虏轻轻松松的入关来了。 皇帝圣明,不杀你干什么。 所以袁承志找坟挺不容易的。 花了好久的时间,这才找到。 之后袁承志一行发现了一件事。 有一个乞丐在抓蛇儿。 当时他是中了毒,以至于是要命不久矣。 这袁承志又好人心发作,用上了重宝朱睛冰蟾给此人解毒。 不过这人一解毒,就想要夺取朱晴冰蟾。于是双方就打了起来。 但袁承志岂是么简单。 你可以说他是老好人。 但你不能真的把他当成了二傻子。 双方当即是一番恶斗。 这一打,也就把袁承志的底子打出来了。因为,金蛇剑。 极少有人知道,这金蛇剑的真正来路。 原来,昔日,武林中有一个叫五仙教的门派,其实就是五毒教,教中人对圣教,另一个教派,十分尊崇,立下了汗马功劳,所以得到了总教赏赐,赐下了圣金石,打造了一套的镇教之宝。 此宝一直被五仙教珍而重之。 都不敢拿出来使用。 没想却被一个金蛇郎君的人给盗走了。 这要是一直都不知道也还罢了。 但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了,还能去善罢甘休吗?是故乞丐男子就找茬子接上,然后走人。 也是他走得快了,不然必让我给杀了。 我和袁承志见面,暗叹,这事只怕是要麻烦了。 果不其然。 到了第二天,立刻出事。 程青竹老爷子在外面被人偷袭。 好在程青竹也算老江湖,知道我死不死不要紧,我至少得给你也来一下。 要不然以后是人都以为他是好对付的,那他地江湖上的一切努力名声都白费了。 江湖中人。 倒驴不倒驾。 所以不管怎么滴。 程青竹也要还以一两下子的。 程青竹在江湖上混迹良久,也是有一两手真功夫的,他的青竹镖就是一绝。 因为这镖是竹制,所以能够喂足了药汁子。 被这镖打中,只要擦破了皮,就会中毒。 哪怕你精通药理知识,这解药之材,一时间也是不好配的,非得要一间间的药铺里去买去。 不然这解药就凑不出来。 偷袭程青竹的是一个女乞丐模样的毒妇人。 她虽厉害,但武功摆在那里,人狠也没用,照样是挨了程青竹的镖。 于是沙天广、胡桂南等人到药铺去寻找线索,跟踪追击,发现老乞婆居然去了惠王爷的别府。 我和袁承志、青青等一众人等来到惠王别府。 而昨日相遇的齐云敖从中出来,请众人入内奉茶。 一个年轻模样的女子,一袭红花锦簇的盛装出场,那个打伤程青竹的老乞婆也在。 这时才有老江湖认出来。 他们就是横行云贵的五毒教! 袁承志上前,他要为程青竹讨个公道,但那女子说了,说她叫何铁手。 是当今五仙教的教主。 这也还罢了。 重要的是,她这次出来,其中有一桩因果,就是想要寻回当年教中被人盗走的金蛇剑。 而袁承志所用的金蛇剑、金蛇锥等都是五仙教的圣物。 必须归还五仙教。 教训程青竹就是为了提醒袁承志归还本帮圣物。 我听着算是明白了。 袁承志昨儿个寻坟,遇到了捕蛇中毒要死的齐云敖。 出于一时的不忍心,袁承志把人救了。 哪知道齐云敖一见朱睛冰蟾就升起了歹意。 但他想抢夺,武功却是不济,不是袁承志的对手。 不过他却逼出了袁承志的金蛇剑。 齐云敖一来认出了金蛇剑,知道此剑厉害,自己一个人怕是夺不下来。 再加上,当时我到场了。 我武功之高,齐云敖一望可知,他不敢赌运气,只好走了。 但齐云敖不甘心白白走了,一回去就把此事告诉了教主何铁手。 这何铁手虽然承接了教位,但其实这教中元老几乎没有服她的。 她只不过是仗着出身和武功,这才当上了教主。 所以她也想立下一些功绩来维持自己的地位。 所以就同意找我们交手。 但是,奈何,他们还是低估了我们的实力。 不仅攻击程青竹,没把人拿下,还自己也中了招,暴露了他们自己的落脚点,让我们一路找上门来。 一开始,何铁手还想倚仗本地的优势,想要强压着我们把剑夺下。但却不想反而激怒了我们。 我毫不客气,唰啦一声的抽出长剑。 “行了,别废话,你们当年失剑,就证明你们是德不配位,不配拥有此剑,所以此剑才到了金蛇郎君的手上,听听,江湖公认,夏雪宜的名号,是金蛇郎君,这金蛇剑到他手里才是一回事,你们顶多也就保管一下,怎么就哪来的脸皮说剑是你们自己的,会金蛇剑法吗?懂个一招半式吗?不会吧,不懂吧,自己学不会,练不成,放在那儿落灰,也就是落在了金蛇郎君的手中才算是大放异彩,现在,传到了我师弟的手上,那就是合该我师弟才有的,你们想要,不给,就算我师弟哪天不要了,也得是我,还是不给,想要啊,拿你们的真本事来夺,不过我可把话说清楚了,你们手上的这真功夫要是不够,那就只好拿命来填了,有算过你们要死多少人了吗?” 我的话,让他们脸上齐齐变色。 有人胆小,认出了我。 “是华山暗剑。” “心黑手狠,华山暗剑。” 这些人犹豫了。 江湖传说。 华山金剑人品好,性情好,得罪他也没什么事,真打不过投降快点就没事了。 但如果是华山暗剑,别想别的了。 你哪怕投降,都要看你快不快。 因为对方杀你的剑,更快。 第17章 五仙教的内乱 我的大名已经有很多人知道了。 世人皆知华山出双剑。 一曰金。 一曰暗。 金剑仁慈。 暗剑杀戳。 一看到我,知道我是什么地暗剑,有人就怕了。 但齐云敖不怕。 此人一下跳上前,和我动手。 上来就放毒。 不过我是不怕的,脸上紫气一闪,就把毒素逼开镇压,一丝一毫,也伤不到我。 他此前和袁承志交手知道金蛇剑锋利,不想碰那麻烦,就来和我交手,以为我好收拾,几把毒药下来,不就可以解决了。 当时他和袁承志打,就是撒毒药,不让袁承志靠近自己。 现在我没有金蛇剑,自然是敢上来拿捏于我,以为我好对付。 殊不知我没有金蛇剑,但我的内功刚猛霸道,此为天下之仅有,却是他意想不到的。一经交手,就被我的紫阳神仙震得有些伤了,要不是有五仙教其余的人上来,恐怕要被我先一巴掌拍死。 齐云敖吃了大亏,不敢大意,就指挥一众教中弟子,一起来攻我。 这原本是要对付袁承志的手段,但齐云敖发现我也不好对付,就先调出来攻击我了。 由此可知,这五仙教内部不稳。 何铁手毕竟年轻,不服众,一个小小的齐云敖都敢无视何铁手的存在发号施令。 对此何铁手也没法子。 她也发现,我的厉害。 所以就没说什么。 这事终究只能事后再说。 现在当一同抵御外敌才重要。 于是何铁手取一柄怪刃。 这叫七节蜈蚣钩。 当年五仙教失了金蛇剑,为了日后能够收回金剑蛇剑,所以打造了一件对金蛇剑有些许克制能力的怪兵器,就是此物了。 何铁手手持此物,和袁承志打了起来。 从理论上,这把怪兵的确是能够克制一下金蛇剑。 但是这也是要看情况的。 一来,袁承志实力极强,虽然何铁手武功不错,但她的武功多是仗着新奇怪变,才能和袁承志相交一二。 说到真实的武功,那她可就不行了。 二来,七节蜈蚣钩虽然厉害,但主要是克制金蛇剑,或者说是金蛇秘籍上的武功。 但袁承志是什么人? 他是华山弟子,华山派的武功,他只是少用了很多,不是不用,现在金蛇剑法被处处克制,那他干脆改回来使用华山剑法。 如此一来,何铁手就压不住袁承志了。 袁承志取得了上风,立刻回看。 我正被齐云敖带人围攻。 这齐云敖已经手段尽出,仍然是奈何不了我,可能是有些急了,他开始亲自上前与我交手。 结果顿时我让他知道知道我紫阳神功的霸道。 几经交手,他手上的铁制竹杖就有些支撑不住。 齐云敖手也是不行,在击打中,被我紫阳神功震得虎口破裂,掌心发麻,几乎要握不住兵器。 我狰笑起来。 就要上前杀他。 此时,我的身边,脚下,已经倒下了三五具尸体,证明我的确是下手无情,和袁承志不一样。 齐云敖若是落到我手里,必不会手下留情,一定会把他直接错死的。 齐云敖心中大急,终于忍不住向我打出了一枚暗器。 他擅长使用毒物暗器,我早已经领教之了。 现在自然更不会轻易被他暗算。看到他射来之物,我抖手一剑挡了下来。 那是一根小铜管。 铜管里装着一件器物。 那是一条天下最毒的小金蛇。 铜管之物被我轻易的一剑斩破。 小金蛇从中滑出。 我连忙又斩了一剑,剑斩中了,却又感觉到剑刃未有斩实之意。 果然。 小蛇被我的剑斩中了。 但这是一条活蛇, 它在空中变位,顺着我的剑刃变化了一下方向,又向我扑来。 这时我已经不好再斩,就伸出了手,想用二指把它挟住。 这再厉害的蛇,一经被挟住了七寸也要完。 可我仍然低估了此蛇。 它又进行了第二次变向。 它用蛇尾狠狠的抽在我的手上,仍然往我头脸上扑。 这样的一条蛇,让它给我头上来一口,即便是我也不敢说能抗住。 所以我不得不变指为爪,从两根手指变成了五根手指,直接去抓。 两根手指我挟不住。 但五根手指,我无论如何也能一把给抓住。 可这毕竟是蛇。 最毒的金蛇。 这小蛇被我抓住,立刻毫不客气也不犹豫的就咬我一口。 我虽是武功高强,但毕竟没有什么横练的功夫,所以终究还是让它咬破了皮。 顿时,我的手上,一股黑气直往上涌。 齐云敖哈哈大笑。 “死定了,你死定了!” “兄弟们上,他中毒了,不要给他缓过来的机会。” 我之前杀得他们怕,但现在这些人可不怕了,又向我逼来。 我顿时大怒。 当下再无保留,全力运转紫阳神功。 不要说我的脸了。 就是我的这整个人也是散发出了浓浓的紫意。 在我全力发动下,我宛如天神下凡,一招一个,一剑一个。 甚至在我紫阳神功的内力催逼下,我清楚的感觉,或者说听到,我手中的剑发出了悲哀的脆响,声音不大,但于无声息中听惊雷。 我知道,这把百把两银子的剑到头了。 同时。 我的手掌滋滋冒出了电花。 小金蛇也摇头摆尾的软了下来。 这就是我紫阳神功的威力。 在这条小金蛇的蛇毒压力下,我终于修成了紫阳神功的大圆满境界。 神功一大成,我就知道,这紫阳神功的霸道是源出于何了。 是雷法啊。 紫阳神雷。 得益于此,我才能把这极为霸道要人命的小蛇的蛇毒给逼出来。 注意。 即便是紫阳大成都不行。 只有大圆满境界才可以。 虽然如此,但这也是我拿命赌着换来的,真的是一点马虎大意都不可以。好在如此一战也是有些收获的。 我中毒不死把齐云敖给吓到了。 要知道这小蛇珍贵无比,齐云敖好不容易得到,可以说是视之为命根子。 这也是他在之后不怎么把何铁手放在眼里的缘故。 但是,今日我杀意太浓,他怕了,这才不得不使用小金蛇对我行暗算之举。 因为小金蛇乃是活物,身体细小坚韧,能在空中变向行动,袭击起人来是让人防不胜防。 所以他觉得我一定会中招。 被小金蛇咬到,理论上是无论如何也要死的。 但是。 再说一遍。 紫阳功霸道。 我创造的这紫阳功,不是玩具,不是摆设。 它的威能,真正厉害就在大圆满境上。 可以人体发电。 引发出了雷法。 小金蛇纵然刀枪不入,体质超凡,但被我手搓出来的电法也是电麻了。 动物世界就是这么简单的。 败而不杀。 即为降也。 就是说,我打败了你,我可以吃了你,杀了你,但我都没有这么做。 所以你就对我臣服了。 看似不讲道理,却很有道理。 我对此就是喜提一只小金蛇在身上了。 这小金蛇,桀骜不驯。 纵是齐云敖,也是要借助一支铜管来约束小金蛇。 不然也是驱使不动的。 但我不同。 我是彻底征服了小金蛇。 其实,征服小金蛇很简单的。 对于小金蛇来说,它最强大的,不是它的坚皮金鳞,而是它的毒。 当它的毒毒不死对方,它才会对对方服气,才会投降。 目睹于此,齐云敖等人哪里敢战,都一一退走了。 我也需要巩固基础。 体验一下紫阳神功大圆满的感觉。 同时,我需要修炼因紫阳神功大成带来的功法,即紫阳神雷。 所以我需要闭关。 在我闭关时,发生了一件事。 却是袁承志被五仙教和惠王缠住了。 这五仙教是不管不顾,无论如何,也是想要从他身上夺取金蛇秘籍。 是夺也好,是骗也好,怎么样都无所谓,只要能够取回金蛇秘籍,那就行。 为了夺取金蛇秘籍,五仙教开始向温青青下手,其中,何红药,一个老太婆模样的乞丐婆态度最为嚣张,是无论如何也要折磨死温青青的。 这袁承志哪里肯干,双方又打了起来。 倒是焦宛儿过来,一直为我送饭。 而我在慢慢修炼紫阳神雷。 其实修炼紫阳神雷很简单的。 就是要把雷给修炼出至少两种形态。 一种是形态一个电球团,在我手中是凝聚而不外散。 另一种。 是形成电鞭,在我手上,如狂龙怒蛟,行电闪雷鸣之实。 这就需要很大的功夫了。 当我出关,已经是事态大变了。 原来京中惠王一脉想要造反。 所以才引动了五仙教北上的。 这主要还是要从崇祯说起。 这个崇祯啊,别的不好说,至少无能是肯定的,天启帝在继位时也年轻,但他就很聪明,几乎很短时间,就看透了东林党废物的本质。 所以天启帝在上位后很短时间里就把东林党给清算了。为了对付势力庞大的文官集团,天启甚至扶立了魏大伴出头。 这才很好的压下了东林党。 这才很好的为边军筹集到了军费。 所以终天启一朝,虽然天灾不断,但大体上还是过得去的。 正是天启聪慧。 所以天启落水,生病,不得不传位于弟。 也就是崇祯。 崇祯上位,果不其然,他一手推翻了天启的制衡政策,而是一面倒的搞了一个众正盈朝。 天启帝交待他要重用的老魏,直接杀了。 崇祯满以为能当个好皇帝。 结果。 他给骗了众正盈朝是假的,全是一帮吃饭扯皮就是不干人事的。 还有袁崇焕。 朕那么信的一个人,朕全身心的相信他,朕宵衣旰食的节省银子给他,结果呢?他骗朕。 看着朕年轻,骗朕,朕可以理解。 但这是国事啊,国事怎么可以骗朕呢? 该死。 统统该死。 也许放在袁承志想,他爹是不该死的。 但对于崇祯来说呢? 君无戏言。 你搁这跟我扯犊子,朕就只好斩了你。 这么多年。 一次一次又一次。 就算崇祯真的很蠢,很废物,很无能。 但他毕竟干了太久的天子。 所以即使他笨,他也摸清了一些规矩。 于是群臣一看,不好,这小皇帝要清醒了。 怎么办? 那自然是再来一次换皇帝了。 这一次,被群臣选定的人,是惠王。 其实,惠王也不是想要造反。 但在大明,这蕃王真不是人干的活。 此时惠王仍在京。 他还没就蕃。 所以他还有机会试一下。 不然就蕃之后,他就再无翻身的余地了。 为谋大事,这惠王请上不少武林高手。 其中就有五仙教。 当然,做为一个立志当皇帝的人,惠王也看上了袁承志的人马。 他表示,袁承志要是肯跟他,就给袁崇焕翻案。 但五仙教和袁承志却有着不可调和的麻烦。 在五仙教和袁承志的争斗中。 何红药夺走了温青青。 主要是这个温青青,虽然说有一些小聪明,但武功不济,根本斗不过老江湖的何红药,结果给何红药抓了。 却也不奇怪。 这何红药在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大美女。当时,五仙教中的小伙子她是一个也看不上,心高气傲的很。 她就看上了金蛇郎君。 夏雪宜那时武功平平。 但他长得帅,又够狠,竟然哄得何红药帮他盗宝。 但得宝之后,夏雪宜就走了。 走了。 他丢下何药红走了。 这下何红药事发了,她就被处置了。 像何红药这样的,怎么说也算五仙教的高层,你说一棒子打死是不好的。 但怎么着也要重重的处罚。 所以何红药被扒光了衣服,丢到蛇洞里,被蛇咬得是遍体鳞伤。 不过她那都没死。 此后靠讨饭生活。 所以现在的何红药是一副丑陋讨饭婆的模样。 有谁知道她曾经也是天南各地的一朵花呢。受此情伤的何红药,一门心思都是对金蛇郎君的仇恨。 当然。 她对于金蛇郎君,到底有多恨不知道,但感情是复杂的,这么恨,当年一定是十分的爱了。 所以自她得知,金蛇郎君因为温家堡的女子而折了,就对温青青恨之入骨起来。 但是吧。 这温青青有一个毛病。 她从小因为怕被家中的一些人缠上,就一直做男子打扮。 她和袁承志在一起,袁承志也是亲切的称她——青弟。 所以从外表上来说。 温青青的中性美十分帅。 让何铁手也看得入迷。 其实何铁手也是十分中性的帅气。 虽是女子,却没有女孩那种温婉如云。 反而刺骨又透着锋芒。 只能说何铁手受到家里影响。 不管她是拉拉也好,女孩也罢,她不仅喜欢漂亮的,还喜欢中性化酷酷的。 说到中性化,温青青的男装打扮真是白月光一般的迷人。 哪怕她武功又菜又平平,但何铁手就是不忍何红药太欺负了她。 这不,五仙教内部都不稳当了。 一教主三护法自己掐上了。 第18章 崇祯的末路 关键时刻,还是惠王出面了。 惠王深知,五仙教实力高强,又会用毒,所以他不能坐视失分,就上前说话。 他先以帮袁崇焕平反说服袁承志,再以功名给五仙教画饼,这才把双方劝住了。 但他仍然有条件的。 那就是除掉崇祯。 这对袁承志太有吸引力了。 虽然他对九姑娘有所好感,但仍然不及崇祯重要。 袁承志终究是答应了。 他一来是对惠王感觉比较好。 二来是对崇祯始终过不去。 三来,也是为了完成闯王的任务。 闯王,正在往京城而来。 在这时候,可不能让崇祯跑了。 崇祯是正主。 消灭或控制了崇祯,你才好说是消灭了大明,完成了对大明的攻击,才可以说是取代了大明。 不然,你让崇祯跑到南边,他再无能也比南明那十几个势力的小朝廷要强。 我对此,就不大感兴趣了。 有惠王挡着,我不好杀得尽兴,就先隐忍一下。 往下,我目睹一切。 我站在紫禁城的城头上,点了一些酒水,漫不经心的看着这座失去控制的老城。 很多人在进进出出。 我几乎知道他们在干什么。 但管不住的,也管不来的。 一幅王朝末年景象,跃然于我的眼前。 忽然,一个人来了。 我看她。 很笨拙,但远比普通人机灵的上来了。 她一直走到我的身边。 然后在我旁边坐下。 我看她一眼。 “真是胆子大,你不怕我一剑杀了你吗?” “那就,杀了我吧。” 她说。 她就是九公主。 崇祯的女儿。 朱?娖。 我的手,在剑柄上摸了一下,终于收了回去。 然后我摸摸她的头。这让她不明所以,有些傻愣愣的看着我。 “算了,到底相交一场,你父亲的错,又怎么可以归罪于你一人呢?” 九公主很愤怒。 “我父皇从继位开始,就宵衣旰食,处理政务,他又有什么错?” 我低思一下,道:“有,你父亲的无能就是过错。我知道,你父亲和天启是一样的吧,同样的条件,同样的少年天子登位,可结果呢?天启帝优秀到让人把他干掉了,上一个被如此对待的还是大将军朱寿,正德皇帝,甚至,连嘉靖皇帝也遭到了刺杀。但你父亲没有,他顺风顺水,一直干到如今,倒是没人真正想要杀他,哦,不对,我的师弟袁承志想要杀了他,原因你知道的了。” 崇祯皇帝其人,真是。 让人无语。 他在没当皇帝的时候,看自己亲哥处理政务,心想的是,就这?我上我也行。 结果我们都知道。 他连最精髓的用老魏都没学到,直接自己上手,国家的政务处理的是想当然,太天真,加一无是处。 一上任就急吼吼的把老魏杀了。 自断手足。 又一脑门的相信五年平辽这种鬼话,给了袁崇焕最大的信任。 每一次,他看到袁崇焕的要求,军饷,粮草,武器物资,他都在心里对自己说,五年而已,五年而已,忍忍也就过去了。 但是,这一切没个完。 五年了。 不,是五年没到。 建虏不仅没灭,反而越来越强,更是因为袁崇焕杀了毛文龙,现在建虏可以光明正大的来寇边了。 于是,崇祯这才明白,我被骗了。 从此,崇祯皇帝就开始了他反复多疑的用人政策。每一个人,在用时之初,是好的,但用上一段时间后,他就开始怀疑这怀疑那的,他就会想,这人是不是如袁崇焕一样,在骗我。 一个坏的开始,影响的是一个人的一生。 但无论如何。 你用任何一个理由。 比如欺君。 大言漫天。 言过其实。 甚至你可以把旧事重提。 你可以指责袁崇焕,没有圣旨,你,凭什么杀毛文龙,去指责,惩罚袁崇焕。 但崇祯皇帝用了一个最离谱的罪名。 通虏。 是,袁崇焕是和建虏眉来眼去,但这是出于无奈,是出于无法五年平辽的无能为力,才进行的这些后手。 目的也不是通虏。 袁崇焕没有投虏的打算。 他仍然是在抵抗建虏。 甚至他做的已经有些好了。 可崇祯没给他时间了。 说好五年就是五年,五年到期,不给了,你办不成,就是死罪。在任期内和建虏眉来眼去,你还说你没有通虏? 没通虏你写这些信干什么? 此为罪证。 杀。 九公主狂奔而去,她要阻止父皇和袁承志的争斗。 能行吗? 当然是不可能的。 我看城头,闯军的旗帜在出现。 细细一想,截止今日,我麾下的兵马也有一万精锐了。 如此朝廷,当有我一份基业才对。 我目光闪烁,心中在酝酿一个又一个的惊天大谋。 正当我在思谋时,有人来了。 是焦宛儿。 “公子。” 她对我露出一丝温情。 我看看她,忍不住,亲了下去。 这焦宛儿实是一等一的好女人。她聪明,漂亮,虽是女人,却有担当,也敢于牺牲自己。 原着,她嫁的是罗立如,这罗立如不是说不好,但他就和徐某人一样,虽然一颗心是真心实意的,但说到武功,说到能力,说到这些重要的,心机智谋,他就没一样能拿得出手的了。 那么他凭什么娶焦宛儿? 凭的是当时的绝境。 在当时,整个焦家唯一可以仰仗的,就是袁承志。焦宛儿也不由对武功高强本领大的袁承志有所倾心。 焦宛儿是江湖儿女。 是不是小白脸,很重要,但武功更重要。袁承志脸是黑了一点,但他年轻又武功高,焦宛儿当然心动了。可是袁承志本人却给夏青青吃得死死的,所以焦宛儿只能选择把自己给嫁了,在极短时间里,合适的就罗立如一个人了。 这人也好打发。 袁承志一套独臂刀就让他乐开怀了。 可实际上。 焦宛儿的聪慧和有担当,又岂是罗立如配得上的。 而现在,在焦公礼的支持下,她对我动了心。 我自然知道她的心意。 整个金龙帮都在我的战船之上。 这个焦宛儿,我是不会退货的。 所以我亲了她,给了她一颗定心丸。 我让她知道,我是心中有她的。 轻轻一个吻。 看起来很简单。 但却在少女心上盖上了重重的一个章。 她忍不住道:“公子,接下来……” 我微微一笑,知道她陷入了迷茫中。 她很担心,未来需要做选择,是选择华山正统的袁承志,还是选择我。看起来袁承志此时势大,又是七省总盟主,又是金蛇营的毅将军。 但其实,真正核心属于袁承志的只有一些江湖野莽。 暗中的军队其实是捏在了我的手里,我说什么才是什么。 焦宛儿就担心有朝一日我们撕破了脸,到时打了起来,她不好站边。 此时,闯军已经到了前营。 我原本是想要让焦宛儿前去知会一下的,但考虑到闯军那烂透了的军纪,还是不让她走这一趟了。 我先下城,去了闯军之中,和李岩夫妇打了个照面。 李岩夫妇本部人马不多,也就一二万人,其中精锐也就五千余,是红娘子辛辛苦苦拉扯起来的,李岩本人不管理这些的。 其实,倘若不是红娘子的这本部人马压阵,李岩在闯王那哪来的面子。 不过至少眼下,这对夫妇仍未看透李闯的本质,仍然对李闯忠心耿耿。 我和李岩交待之后,总算是拿到了令旗。我知道,李岩恐怕对我生出了疑忌之心。不过无所谓,等一片石之后,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你李闯与其担心我坐大造反,自己到时先活下去再说吧。 我回到城中。 焦宛儿一直在等我,她一见我回来,就高兴的几乎要跳到我怀里,我把她胳膊拉了几下,她才回过味来,低头,脸红不已。 后来她回过神来,立刻告诉我。 惠王想要造反。 但失败了。 因为他怎么都想不到,看似穷途末路的崇祯,竟然在暗中操练了一支净军,大约有数千之众。 其实。 崇祯不傻。 无能,和傻,这是两个概念。 在崇祯登位前,天启让他重用老魏。 说这是给你的一个重要礼物。 然而傻逼的崇祯根本不听,不理,不信。他一上位就想尽办法,让魏忠贤明白了皇帝是多么多么的想要他早早的去死。 老魏无可奈何只能一死了之。 他一死。 曾经的魏党也就烟消云散。 但不得不说这是错的。 在崇祯晚期时,他已经明白外臣尽不可信的这个事实。 所以崇祯在后期一直上监军制度,就是这个原因。 他谁都不信了。 不管他信了哪个人,最后都证明这人在利用他的信任骗他。 前有袁崇焕。 后有洪承畴。 一个比一个的会骗。 皇帝的脸都给打肿了。 崇祯怎么也想不到,一个个看起来信誓旦旦的重臣,结果临到了了,还是欺骗,欺骗,欺骗。 他能怎么办? 只能重新相信太监。 他不仅相信太监,甚至在私下里练了一支净军。 其实,他原初是想练新军的。 但是。 新军计划被孙元化,李九成,孔有德毁了,好好一支新军,就因为一点鸡,结果拉着大炮投奴了。 后面徐光启也死了。 新军计划就只能拖着,遥遥无期了。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没钱。 所以崇祯无可奈何,只能在内廷搞了这么一个小型的净军操典。 这个净军很多人都不当一回事。 就好像孙武子一开始搞女军也没人当一回事似的。 孙武子是训好了一支女军,才成为吴国兵马总教席。最后成为了兵马大元帅。 净军也是一样的道理。 崇祯觉得是在玩儿似的,投钱子不多,没当一回事。 哪知道惠王造反,就是这支突如其来的净军给平定下来的。 惠王算天算地,算足了崇祯手上每一支的军队。就是没把净军算上,或者说算上了,但没当一回事。 只以为把宫门一围,他手下的武林高手一阵嘎嘎乱杀,就行了。然后他就死守京城,等着女真大兵来和贼寇自相残杀了。 这就是典型的想得太美好了。 但净军一至,什么武林高手,全是笑话。或许,我和袁承志能例外一些,但我没出面,而袁承志有些理不直气不壮。 在此前,或者说从前,袁承志是理直气壮的,一心想杀了崇祯,替父报仇。 但他没想到,从道义的角度来看。 袁崇焕是得杀。 因为他无能也就算了,还做了很多自以为是的错事。这能不杀吗? 其实从真正的角度讲,袁崇焕是该杀的。 从他杀了毛文龙时,就该直接问罪。 虽然净军镇压了惠王。 但崇祯没杀袁承志,或者说他懒得杀了。他和袁承志说了一会话,他说现在和他说对与错已经没有意义了,一切就是袁崇焕没说实话,他如果五年平辽,解决问题,自己会杀他吗? 自己只想扶大明一把,不敢说挽狂澜于即倒,但也要维持住大明的天下,哪知道这一切是奔着亡国来的,上天对大明,又何其残忍。 如果你袁承志觉得,我崇祯,是一个荒邪无度的昏君,大可一剑杀了我,死有何惧!但一定要说明白朕的错处。 袁承志终究没有下手。 但他说。 他可以因为袁崇焕的过错,不归罪于朝廷,不怪你崇祯,但天下板荡至此,终究还是你的错。 当年,你大笔一挥,栽撤了的邮役小兵,现在要带大军向你问罪了。 说袁崇焕,崇祯是打死不认的。 你袁崇焕欺负我骗我,还想落一个好名声? 朕之杀你,绝无悔意。 但说到李自成,崇祯是心慌的。 他这时也是知道了。 朝廷裁撤了路役邮站,导致李自成失业,失业后李自成有了充足的时间在家里,于是他就发现了老婆和大户通女干,然后李自成被大户反诬,下牢进狱,差点戴枷要死掉了,这才被兄弟所救,最终成了反贼。 这能怪谁? 这不是你崇祯干的吗? 当我赶到之时,崇祯已经在发疯了。 他连夜敲钟,而群臣不至。 崇祯知道,大明完了。 于是他用天子剑开始杀人。 甚至一剑把前来阻挡的九公主都给劈了,一条手臂抛高而起,随后血洒一地。 九公主疼得蜷在了地上。 崇祯见女儿未死,忍不住长叹:“怨卿何生帝王家。” 说着就要补上一剑。 却在这时,一枚石子击中了剑尖,此剑一荡,从崇祯手中脱手飞出。 崇祯自然是不会武功的。 但不会武功的他,却能一剑把九公主的手臂给劈下来,这足以说明,他手中之剑的精良。 我自然也是注意到的了。 我不能随意使用暗器金蛇锥。 就一把,射丢了,没了,就可惜了。 所以我在铁匠铺子那里打了一袋铁弹子。用时以华山铁指的功夫打出。 寻常的剑器,经我这一指,必能把剑刃锋头给打掉,但这次却是不能,可见崇祯手中之剑的不凡了。 我心中一动,上前抢下。 只见这把剑上有一个汉字。 剑柄把手上,金丝错花,描龙绣凤,十分精致。这可不是百把两银子的货色,就是上了万,也未必能买到。 随后我才顾向了九公主。 崇祯见此,肩膀一抖,他对我说。 “照顾好她。” 他莫不是误会了什么。 但崇祯也不听我解释,他转头就走,带着一抹事了的决绝。 第19章 救治何铁手 此时的九公主十分惨。 你想也是知道啊,这是一整条胳膊没了。 不动手救治,这条命也要,随流血流没了。 我取出了一瓶药,但面对这个公主,我又有些束手无策。 她伤的部位,需要整个包扎起来。 九公主这一包扎,非得把大部上衣脱下来不可,但男女授受不亲,我又怎么办呢。 好在这时来了一个宫女,扑到九公主身上直叫,我这才知道宫女叫陶红英,是九公主的侍女。 因为九公主喜欢到处跑,有些不着调,所以她也就没什么事。 在方才,听到皇后宫中的宫女说了皇帝的异常动作,心生不好的预感,这才过来,不想仍然迟了一步,这公主仍然被斩下了一臂。 我看她哭个不停,也不是事啊,就让她给公主上药。 陶红英止住了泪,给公主上药。 好一会,她用了我大半瓶药,才和我说上好了。 我叹了口气。 收起药瓶。 现在公主止了血,已经暂时无事了。 我叫过了焦宛儿,她一直盯着我和九公主看,心里似在想什么。我一眼就明白了她脑中的乱想,给了她一个脑瓜崩,道:“闯王要进城,到时搞不好会找她,你把她运走藏好了,我们下一步说不得就要利用她了。” 焦宛儿立刻明白过来。 她此前还以为我看上了此女。 毕竟我在南京时就染指了柳如是。 这说明我不是不好色。 而是眼光高。 现在一个大公主在此,我会心动倒也不足为怪。 但此刻她明白了,对于我来说九不九的公主不重要,公主本身很重要。 随后,我施展了轻功,先是飞身到了宫檐之上,然后找到煤山位置,直接去了。 一至于此,我就看到了皇帝和太监两人。 他们面对一株歪脖树,沉吟着。 崇祯要死了。 我飞身而下。 那太监护在了崇祯身前。 崇祯却是面不改色,问我:“朕的女儿,她怎么样了。” 我抱拳行礼。 “她的血止住了,过段时间应该就没问题了。” 崇祯道:“朕已穷途末路,你是来生擒于朕,还是要杀了朕。” 我摇摇头,道:“我不是来杀你的,我是来送你一程的。” 崇祯哈哈大笑。 “朕穷途末路,来给朕送行的,竟然是一个反贼!” 我摇摇头。 “陛下,失败了叫反贼,成功了就叫革命!” 崇祯顿时无语,忽然,他道:“不对,你,你,你也想造反?” 原本,崇祯以为我是闯王麾下。 哪知他怎么看都觉得我更像一个反王。 我幽幽叹道:“天下大乱,生民飘零,如此之局,自当有拨乱反正的人出来。如果李闯可以,那我就是李闯之臣,要是他做不到,那就我自己来拿,天下有主,我自沉睡,天下无主,不如我自己来!” 崇祯看我道:“不过要等朕死之后。” 我又摇摇头:“陛下死不死其实不重要,但没有陛下对我很重要。” 崇祯哈哈大笑。 “汝自为之,好为之。” 他说着,往绳套上一探,双腿一蹬,就上了吊。 “陛下,老奴来,陪您来呐!” 王承恩也跟着上了吊。 皇帝死了。 太监死了。 崇祯十七年,北京城破,大厦将倾。 我带着九公主,陶红英,焦宛儿一起出了皇城,隐约的听到了外面锣鼓喧天的声音。 我摇了摇头。 闯王进京。 一切就要现出原形了。 闯王李自成,这的确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他原本都已经取得了天下,但却又被他自己一把推倒,他缺乏了一种,朱元璋的警惕性。 朱元璋在历史上,一次次的升至高位,但他时刻不敢放松,甚至对淮西老乡大开杀戒,为的就是纪律二字。 这一点李自成其实也可以做到。 但在最后,他放弃了。 在李自成一生最危险的时候,他手下的兄弟们为了他把妻儿老小都杀了以表决心。现在好不容易胜利了,享受享受又怎么了? 所以他做不到拉下脸去整肃军纪。 军纪一败坏,这老百姓就不可能归心。 大顺朝的这天下,便不能说是坐稳了。 你天下都没坐稳,还嚣张得意什么。 再说,这北方,早已经打得经济衰败,不堪重负了。 所以,江南才是最重要的。 讲真。 满清之所以能得天下,全是因为他们运气太好,还没等他们自己打呢,这江南就自己打自己,乱成一团糟了。 否则,崇祯南下,一统江南,说不得还真有可能凭借前期失败的施政经验反败为胜呢。纵观崇祯的施政,他百分之九十,都是倒在了没钱这一问题上。如果有钱,他未必会输,当然,这可能又要牵扯廉政这个意外话题。 可不管怎么说。 南下总归是一条路。 但崇祯要面子,放弃了。 可惜,他不要,我要。 我已经在南京,部署了将近一万的精兵,其中有五千人是纯粹的火器营。 并且暗中私藏了一百多门火炮。 这崇祯就是胆小,你十门大炮有什么用?自守一方而已。 想要打天下,打野战,至少也得有百余门大炮才可以。 好在大明别的没有,匠户上的人有得是。 按图上找,没多少功夫人就齐了。 甚至,在这些重要的技术工匠人员里,人才都满溢了。 很多人穷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因为户籍制度。 很多人拥有才华,和十分灵性的动手能力。但他们不能接私活,也不能干别的事,没事干就没事干。 赚不到钱,可不就这样了。 现在我一招呼,人就齐了。 有了足够的人,很快,至少兵工厂是操办起来了,冷兵器我不去说它,统统往个订购,这花费不了多少钱。真正花钱的,是火器。这也是崇祯一直对办新军犹豫的原因。他的净军如果全是火器兵,也许他真能做些什么来。 但我的确是需要一支精锐的火器军。 所以,也就只好加大支出的投入了。 此刻,我的这两支军队,一在南京城内隐藏着,一在南京城外,随时可以一鼓而下夺取南京。 城中开始乱套了。 哦,我说的是北京。 虽然李闯在进京时射了一箭,说要公平,但其实是狗屁,他根本没管军纪的事,再说了,闯营之中,山头主义严重。 李自成杀了曹操罗汝才,杀小袁营,就是因为他控制不住自己麾下的小山头了。 他杀罗汝才,因为罗汝才军纪太差。 他杀小袁营,因为小袁营作风太正。 由此可知,李自成的军纪也是很成问题的。 过往,为了谋求大业,李自成杀了罗汝才。又为了凝聚力而诛杀小袁营。 在李自成手下的诸多山头主义里,小袁营虽说是投降了李闯,但独树一帜的特立独行,让李自成猜忌不已。 最终,李自成选择灭了小袁营。 但消灭小袁营造成的后果是巨大的。 据李自成的说法,小袁营两面三刀,有背叛之心,更是攻击了自己的兵马,其心,其形,其意,尽皆可诛,所以他才要杀了他的。 那么按道理是该杀的。 可小袁营也有自己的说法。 袁时中说了,我投降你们李闯,不是一天两天了,但这么长时间,你始终拿我当外人,哦,冲锋打排头兵让我们上,瓜分战功战果,就是最后一个了,老是这样,合适吗? 不合适吧。 是你们不地道的。 李自成不接受这种说法,杀,硬灭之。 但此举造成的是山头主义格外严重。 举个例子。 一片石。 大将刘宗敏在最关键的时刻第一个跑路了,造成了整个战局在仍然能维持下的时候雪崩了。 这是李闯最关键的一战。 但就这么输了。 刘宗敏如此做,就是因为顺军内的小山头主义太严重了,也太致命了。 正是如此,李自成开始享受起胜利果实来了,他开始懒得管下面的人了,我打了一辈子的仗,还不能好好休息休息,享受享受吗? 在北京,军纪糜烂的顺军开始了各种打砸抢。 到处都是凶神恶煞的大顺兵。 从米面到鸡鸭,没他们不抢不拿的。 这也还罢了。 问题是,这些顺军,还抢女人。 他们嚣张一点的,直接在大街上办事。 把人堵到一条小巷子里,一群人排队解裤带,一个接一个你从外边看不到人。 但你只要听,听里面不断的抽泣声,就什么都知道了。 还有的直接冲入到人家里面去了。 然后,什么都干了。 到处都是慌张惊叫的声音。 为了此事,制将军李岩犯上进谏。 结果他被调走了。 其实这也就是李岩了,换了别人,早给你砍了头挂东门子上面了。 看看。 连李岩也搞不定了。 有知情者一定怕得不得了。 明白这李岩恐怕要性命不保了。 眼见于此,袁承志心意皆失,无比的丧气,失望。 他决定离开闯营,回去了。 不过,在回去时,他们遇到了一件事。 五仙教被闯军围杀。 原来当日,惠王造反失败 普通人自然是被净军扑杀当场。 但仍然有一部分高手借着内乱,从宫中杀了出来。 只是,出宫容易,出城就有些难了。 因为闯军已经杀来了。 闯军势大,即便是五仙教也不敢得罪,只能缩在家里。 哪知他们所在的这宅子是在惠王名下。 五仙教这下成了惠王党羽,是前朝余孽了。 原本,五仙教露一些本事,吓住这些顺军也就差不多得了。 但是,在打斗中,五仙教露出了白银。 这是五仙教在内库中盗取的银子。 顺军小兵黑眼珠见不得白银子。 一看到银子,立刻疯狂摇号。 很快,十几人变成了几十人,又成了几百人,上千人。 五仙教纵有实力,哪可能真正和军队打。 场面顿时乱了起来。 在混乱中,何铁手三人也只好往外逃了。 哪知在逃的过程中,齐云敖突然对何铁手下了暗手。 是小金蛇的毒。 齐云敖曾收集过一些小金蛇的毒液,制成毒药,以为暗手。 他在暗中,把毒药藏在指甲缝里,借出招之际,将毒散到何铁手的口鼻间。 这里要说一下。 五仙教目前有何红药,齐云敖两个高层。 但何红药早年犯下了大错。 不然,这教主之位就是她的。 而不可能是何铁手的。 所以即便出了什么事,何红药也仍然是不可能继任教主位的。 因此真正想夺位的就是齐云敖。 齐云敖此番出手,暗算何铁手,当真是合情合理。 何铁手在家,原也是经过训练的。 普通毒物当饭吃也没关系。 但是,她小看了金蛇之毒。 天下万毒,金蛇为最。 这是小金蛇的毒,岂是寻常毒物可比。 再说何铁手从小与毒为伍。 这造成的结果就是,她不中毒,什么事也没有,拿着砒霜当糖吃也没事。 可这么一中毒就不得了了。 一下子把她体内其余诸毒都给激发起来了,生成了中毒反应,这就不好治了。 袁承志和何铁手交过手。 对此女颇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感。 再说,和五仙教的争斗,袁承志手下伤而不死,倒是没有什么重要的损失,但五仙教损失就比较惨重了。 别的不说。 齐云敖就因为一门心思暗算何铁手,让我逮到机会,从后面下手,给他一个狠的。 现在已经和诸多真正的乞丐一样,被收尸队丢到大车上拖城外的公葬坑给埋了。 何铁手醒来,半天不语。 她此次承接掌门位,不知多少人私下里告诉她,她的这个时机是多好。 现在天下武林凋敝,而何铁手武功大成,正当以称霸天南,光大五仙。 哪知道在中原闯荡半年,竟然是落这么一个下场。 此次,所带的精锐弟子,竟然是要尽皆于无了。 都要死干净了。 这还没计算门中的高手。 眼下。 何铁手伤情要紧。 最主要就是有两个法子。 一是找人用无上内功把她救回来。 二是损失一只可解万毒的朱晴冰蟾。 我可舍不得他们浪费一只好好的朱晴冰蟾,就道:“罢了,就让我来吧,承志,我观闯王将有大变,你们还是先离开的比较好点。” 别人不信我。 但是袁承志是信的。 他一想到自己一行人中还有一个九公主,不好被闯军发现,只好选择一走了之。 其实这又是袁承志政治不成熟的一个表现。 华山派对闯军,投入了这么多,现在放弃一切,也就只是他袁承志才说得出来。 不过此事也未必要急。 先慢慢来吧。 我抢先一步,先给何铁手治伤。 原本她这伤我是无可奈何的。 但我从玉真子身上悟得的武功,春水功,让我的内息绵绵长久存之,可以用来疗伤。 铁剑门玉真子一脉,他们内功独特,有疗伤的奇效。 木桑道人在毫不反抗的情况下,能硬挺玉真子两掌不死,这正是他这一门内功独有之奇效。 你像玉真子,他的武功,一巴掌下去,别说一个人了,牛都能直接打死。但他却就是不能打死木桑道人,便在于此了。 我所学之也许不全,但连绵春水,悠而不绝,这份意思是到了的。所以我才可以一直的,持续的,帮助何铁手驱除身体中的毒素。 第20章 华山开大会 何铁手的伤情较为复杂。 她打小受到的教育。 一直苦苦修学武功,学习毒性。 甚至在其吃喝的食物中,也有微微适可而止的增添毒药于其饮食内,加大她的毒药抗性。日积月累,她倒也的确有了不凡的抗性。 别的不说,以砒霜为据。 她已经可以把砒霜当饭……不行,当菜还是可以的,在饭菜上撒一层砒霜,对别人来说是要死的事,对她,到顶了也就是肚子稍微疼一下。 但这种体质是有代价的。 是一小点,一小点,微量毒素,在她体内形成的防御网。 平时没事,也还罢了。 这层防御网只会保护她,而不会伤害她。 但是,当这张网破了,破碎的网会进入到她身体里,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伤害。 所以何铁手不病则已,啥事也没有。 但她若是伤到了,就完了。 一切积弊就此而发,好比火山喷发,一发不可收拾。 此时,她被齐云敖用小金蛇牙口里采集的毒制成的毒粉所伤,顿时不能止也。 这小金蛇的奇毒非同小可。 它本是天生天长的毒王,被齐云敖捕到,是连败五仙教的五毒,可见毒性位在第一。 似它这样的蛇,讲究的得就是越小越毒。 看起来笔管大小,其实是最毒不过。 倘若是个普通人,被金蛇咬了,在短时间里,可以用朱晴冰蟾拔除毒性。 但何铁手倒霉在,蛇毒加她体内积存的诸毒一起生出了新的变化。 她的毒,甚至和她的内功都混为一体,强行拔毒,别的不说,她武功就废了。 武功一废,别说治病了,她怕是要当场死掉。 所以,只有两个法子。 一个是把朱晴冰蟾给她整个的服下。 在物物相克的理论下,朱晴冰蟾可以镇压百毒,让何铁手消除毒性,是再好不过的了。 但如此一来,就少了一只朱晴冰蟾。 这就太过于可惜了。 可以说是为了一只蛋,杀了一只鸡。 所以我才说用第二个法子。 这个法子就是,我用内功帮她怯毒。 其实,武者以内功驱毒,古已有之,不足为奇。 关键是这金蛇的蛇毒太剧烈了。 光何铁手的功力,根本不足与顾。 但,加上我的,却是可以的。 因为,我在内功一道上,有其独到之处。想要把何铁手救回不难。 我运转功力,开始给何铁手逼毒。 一开始,她的毒太重。 我只能用紫阳神功,把毒逼开,先在她体内,建立一块根据地,把她的丹田给清理出来,然后带动她体内的内力,进行小周天搬运。 然后我才控制内力,转入了春水诀功法,助她洗炼自身,排除毒素。 之所以是我来做这事,而不是别人,是因为这虸件漫长的事,我的内力支援必须要连绵不绝,一刻也不得停息。 要是之前,不行。 袁承志,也不行。 混元功对自身有极强有效的效果,但也难以长久运行。 不能一直提供支持。 只有我。 新得的春水诀可以如此。 春水连绵,意若未绝,连绵不断的春水诀让何铁手开始驱毒。 这很慢。 一开始何铁手甚至有些绝望。 但她很快发现一件事,那就是我一直在源源不断的给她输入了功力,帮助她,配合她,进行驱毒。 有了我的功力,何铁手像一个打仗不缺钱的皇帝,只要整军,打仗就好了。 一次一次,一次一次,这几乎没有止境运功,终于是一点一滴,直至最后一丝,把毒给驱走了。 做完这些,我还帮她进行了扶风养正,本邪归一。 终于,她剧毒全解,整个人,武功都更胜从前。 我也收了功,这一番帮人,对我影响也很大。在帮助何铁手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的内功也有一些变化。 特别是我对何铁手内力的吸引。 在这一过程中,我明白,我是对的。 铁剑门的内功的确有问题。 其中很多地方涉及到了阴阳之变。 玉真子顺应了这种变化,变得好色无度。而木桑道人是克制这种变化,代价是他成了一个棋痴。 很明显的,木桑道人在棋之一道上太过于专注了。 他投入的精神太多了。 但偏偏,他投入了这么多,实质上却仍然是一个臭棋篓子。甚至连玩儿的穆人清都能和他下。 穆人清没有棋瘾,人家是没事干当兴趣随便玩一下的,这样两个人也能狠狠的拼杀,这得多有趣啊。 所以,下棋不是目的,用一种兴趣压制自身本能的冲动才是最重要的。 我也感觉到了这种冲动。 在那一刻,我不止一次的想,只要我愿意,区区一个何铁手……碰了她又如何? 可最后我还是压制了自己的本能。 我知道。 这种事可以有。 但因为它的特殊性,我一个控制不 当,就会在此中堕落,最后成为第二个玉真子。 我不可以犯这样的错误。 我终究还是克制了自己。 等到何铁手好了,我就带她去华山。 回五仙教? 别想了。 五仙教内部派系斗争十分激烈。 这一次,何铁手兴师北上,原是想要不管怎么说,谋一些好处,但是,结果却不如人意,好处落不到不说,牵头的一个个都出了问题。 现在,五仙教四下凌乱。 能活着回去的,可能不足百一。 想想看,这时候,何铁手回去,她要怎么面对这些失去了子女亲人的教众。 这不是一个两个。 特别是何铁手是新上任的。 她的地位有些不稳。 下面仍然有些人心浮动。 若不是她出身好,武功也算可以,不然根本不可能坐上这个位子。 就算如此,她也依然受到了很多质疑,怀疑她一个女的,能不能撑起这个五仙教。 这也是她要冒险到中原来的原因。 她需要功劳,来打实她的底子。 可惜她错估了天下形势,她根本不懂朝廷政策,天下势力,什么都不懂,只为了那么一点蝇头小利的闯了起来,混成如此模样,倒也不能算怪了。 这不是她能力不足。 是她进入了她不擅长的领域。 因此,她回不去了。 五仙教内,哪一个不会一些手段。 当大多数人都反对她时,她再也做不回从前的教主了。 她现在只能随我前往华山。 至少我还愿意收留她一二。 不然,这是乱世。 一个女人,还是个漂亮女人。 她在这乱世,是很难生存下来的。 哪怕她是何铁手。 出了北京城,到处都是乱兵乱世的景象。 李自成占了北京,根本没对地方上有什么施政处理经验。 很多地方都是地方的小军头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好与坏,全凭良心。 而在义军之中,良心,怕是早已经给狗吃光了。 唯有李岩部好一点。 但是。 李岩部的兵马太少了。 只有惨淡的数千余众,也许有点多的,但那不是兵,而是民。 这里要解释一下李闯的军队体系。 李闯的军队,说得好听叫百万大军,其实真实兵力有限。 最核心的,叫老营,基本全是骑兵,清一色的骑兵架子,打胜者追,打败者逃,所以全骑兵。 然后是各个的军头营盘。 再是依附于其上的流民。 所以即使是李岩,他的自己核心兵马就五千左右,但以一扩十,带五万普通老百姓的外围盘子。 而他是制将军。 在闯王队伍中排号在第二列里。 至于袁承志。 金蛇营算第三档次的。 只可惜,李闯入京后所为让人失望。 军纪几等于无。 面对城中的乱象,毫无管束的想法。 在崇祯在位时,至少还有丁夫把城中死去的尸体拉到城外去。现在连拉尸这种事也没什么人管了,往往人死在巷子里好几天都没有人去理会。 就算有人想清理,也怕遭遇了街头上的乱兵。 士兵们随意的征收税钱物品,几乎等于是在明目张胆的强抢。 一些标致些的大姑娘小媳妇都会给乱兵从屋子里强行拖出。 有人管曰,大王如此,何以我不得焉? 是的。 李自成的确也在享受。 他的这一生,屡屡被女人所负。 当初就是他老婆偷人,才让李自成走上了绝路。 后来不想又有一个小妾和他手下大将一起私奔了。 因此可以知道,李自己也许有人主魅力,是个有吸引力的男人,但对于女人而言是无效的,甚至是反效果的。 所以李自成正常是没吃到什么细糠的。 这一入北京就不一样了。 皇宫大内,那女人俱是绝色。 没一个丑的。 李自成随便一挑,就乐得找不到北了。 他正在这快活呢,怎么可能会去在意普通士兵们死活呢。 不过是小打小闹而已。 更不要说,这里面还有一个陈圆圆的瓜呢。 李自成进北京,觉得自己从前遇到的女人都不算什么。 当他遇到了陈圆圆后,又觉得天下所有的女人都不算什么了。 还有,这女人是他从刘宗敏手上抢来的。自然倍加珍惜了,舍不得给别人。 刘宗敏没了陈圆圆,就想找崇祯的女儿,听说是给果毅将军之一的袁承志带走了,就想找袁承志要人。 他想,闯王比我大,所以陈圆圆再好,闯王向我张嘴要了,我能不给哪能不给吗? 现在我官比你大,你到手也玩这么多天了,该给我也玩玩了。 哪知道这一去才发现,人袁承志早跑了。刘宗敏没了美人,脾气不免就有点暴,干脆从闯王手上接过了追赃助饷的任务。 别看现在刘宗敏不行,到处欺男霸女无恶不为,但是当年也没少被大明的贪官污吏欺负过,现在又有着气,这所做所为就有些过头了。他根本不是奔人家财来的,是奔着虐杀人全家才来的。 此时。 华山大会要召开了。 其实很简单。 这一次华山扶龙庭计划再次失败。 这里需要理一下。 当年,败家子把整个华山基业败了个一干二净。 他自己是搂着漂亮老婆快活了一生。 但华山一脉几乎要给废掉了。 好在还有一个老头风清扬,老而弥坚,在最后的关头,给华山派续上了一个穆人清。但时至此时,一切已经太晚了。 偌大一个华山派,不是区区一个穆人清一人之力可以扶之的。 好在,华山昔年的武功丢得差不多。 但还有一些根底子在。 穆人清以此为基,重立华山派。 一开始。 华山没钱。 他就收了大弟子商人家庭的黄真,这才把华山派维持了下来。 为了华山派的发展,和力量,穆人清又培养出了 归辛树一脉。 也就是华山表里的里。 有什么不光彩,不好说,但却一定要做的,就让归辛树去做。 在最后,又收下了袁承志。 从某种意义上。 袁承志,才是穆人清最满意的弟子。 至少,他不像黄真,一开口就是一本万利的算盘经。 也不像归辛树,是个练拳的。 袁承志怎么说也算弥补了华山剑宗之遗憾,他是练剑的。 所以穆人清一点也不反感袁承志学用金蛇郎君的武功。 你要换了气宗,一巴掌能把你脸打出血来。 一切都挺好好的。 结果,投资失败了。 考虑到袁承志的心性,所以有些话没对他说,让小袁在山中等着。 几位大佬在山头开会。 我倒是因为归辛树的推荐,得以参与了此会。 当我上到思过崖上。 几位大佬席地而坐。 脸上都不高兴。 特别是黄真,他向穆人清请罪。 “师父,都是怪我,没看清闯王的真面目,原以为他会效仿刘邦,一飞冲天,成就千古不灭之基业,哪知其志大才疏至此,南方未定,北方未服,他就一门心思先享受起来了,我们这次的生意是赔本生意啊,赔干净老本了,这闯王怕是覆灭在即,吾不看好也。” 归辛树有些不甘心。 他掏出一杆旱烟抽了起来,皱眉道:“这些年,我们为了这个什么的闯王,花了多少钱,费了多少心力,现在就这么放手了?那我们从前投入的心血怎么办?” 我在旁边听了,忍不住发言。 “诸位师父,师兄,虽然我们在李闯这事上打了眼,但在此时,承志手上仍然有过千数万的兵马,在南京,我们也有两万精兵,我们投入太大了,已经回不了家了。” 黄真听的一懵。 “我们还有两万精兵?” “我们在南京就有一万精兵?” “哎呀,若是如此,我华山派便不算什么都没有,有此一支兵,我华山就仍然能够玩下去了。” “不过,你哪来养兵的银子?” 养兵募军,是需要海量的人际关系的。 不是说你有银子就行。 有钱,也要有花的渠道。 在这个乱世里,守着一堆金银,却没粮食吃而饿死的,不要太多了。 我笑了一下。 “承志曾经找到一笔宝藏。我们上缴了一半,留下了一半养军。钱从金龙帮走,他们有渠道,我们有银子,火器粮草我们都能备足,所以,现在什么都有,只要一声令下,就能夺取南京。” 第21章 袁承志大战玉真子 华山大会,原本是一个失败的收尾工程。 黄真也接受了投资失败的这个事实。 但是,没想到,峰回路转。 这突然之间,黄真发现,华山派扶龙庭,还没有结束。 扶龙庭是道门的一个秘法。 或者说这是一种巧妙的借势而行。 当年。 五岳天下。 威势直冲少林武当。 少林不说了,武当更是被日月神教夺走了至高的武功秘籍。 看似是屈辱,但其实也是衰败。 从前有过此事吗? 没有。 那为什么现在有了? 很简单,镇压山门的高手不行了。 武功不行,实力不济,也就守不住太好的东西了。 所以,五岳剑派需要对付。 在当时,五岳剑派最富盛名的,就是华山派。 华山一家势力强大,剑术高手层出不穷。 甚至跑到少林寺去耀武扬威。 不过,少林耍了阴招。 他们祭出了葵花宝典。 华山派中了招,整个门派都深陷在这部秘籍武功中。 后得林远图的翻译。 好好一门葵花宝典就翻译出来了。 当时五岳和神教势成水火,彼此不容于天。 一听到华山得了绝顶的武功秘籍,这能忍?所以神教立刻来攻华山。 奈何。 被华山阴了。 但秘籍倒也是到手了。 只是任我行不敢自己修炼,就找了东方白这个说话好听人又英雄的小伙来修炼。 结果。 东方,不败了。 可这一切都不重要。 华山莫名其妙有了气剑之争才是最主要的。这一场剑气之争,整个华山派几乎立刻就给扬了。 原本,在岳不群苦心孤诣下还算有一些底气。 但却全给大败家子败了个一干二净。 华山空荡荡,武林无剑名。 也是老头风清扬还在,这才算有了现在的华山派。 但穆人清心中很清楚,看起来又有了几分兴旺的华山和过去是没法比的。 眼前只是昙花一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扶龙庭。 不要小瞧了这个方法。 你要知道。 上一个扶龙庭的,是张,三,丰! 老张其人,在风云变幻的元末,站到了朱元璋一边,此后,终大明一朝,武当山是代代有封赐。 现在,同样是风云变幻。 华山要做的,其实和从前张三丰是一样的。 只是华山众人没什么眼力劲,没什么眼力。 所以选择的人是一个比一个错。 第一个是毛文龙。 你不得不说,毛文龙从一个小兵一跃成为独开一镇的大将,他是有点东西的。 黄真一开始看中他,是不奇怪的。 但在一开始黄真不敢下注,他要观察一下。 防止这毛文龙是为王前驱。 为王前驱啊。 在秦汉时投资陈胜吴广,在三国时投资吕布,在晋朝投资桓温,在隋唐时投资李密,在唐末投资南唐或北汉,在宋末投资阿里不哥,在元末投资陈友谅,这就叫为王前驱。 苦活累活全干了。 发达的事是没沾边啊。 华山投资毛文龙,毫无疑问是失败的。 毛文龙不是刘邦。 一个后金就拖住他了。 一个袁崇焕就杀了他了。 所以不行。 黄真随后投资闯营。 闯营也是有变化的。 前期是高闯,高闯这个人挺好,但做为领导他有些约束不住手下。 李闯已经算差的了,手下小山头主义是一处处的。 而高闯比李闯还要严重。 那是大联合,大会盟的时代。 结果呢? 聚众无益,仍然被大明官军打得和条狗一样,最后完蛋了。 李闯接位,加强了凝聚力,搞得好像是那么回事,以至于黄真在李闯身上下了本。结果一开始还好子的,一进北京立刻丑态百出,什么模样都露出来了。 汉高祖那么多年的作业放在那里。 正确答案就摆在那里。 任何一本史书都能找到汉高祖给的正确答案。 但李自成却仍然选择最错误的。 李世民千古一帝,实际上他也不过是在抄广神的作业。 但他抄好了,抄的又怎么样。 仍然是千古一帝。 被夸上了天。 而李自成,他也有作业的。 但他不抄,选择放纵了自己。 他一放纵,他的手下也都放纵了。 在这种集体放纵的大潮下,谁挡谁死。 比如,李岩。 他原本在城中,也是可以一起放纵的一员,但却被李自成嫌弃麻烦,把他赶到城外去了,这还不止,下一步,就要杀了他了。 李岩一死,大顺军的军纪将彻底废弛。 一直到,大顺军栽了个大跟头,才会审视自己,才会明白自己的过错。 但到了那时,一切已经不可挽回了。 黄真叹气。 “虽然我们犹有实力,但闯王已经不可扶也,下一步,我们该当如何呢?” 归辛树淡淡道:“皇帝那么多子嗣,就就算皇子不成,失陷于京,但这天下的宗室何其之多,咱既然有了兵马,拥立一个王不就行了。” 穆人清叹道:“问题皆在于此,大明供养藩王犹如养猪也,这么多朱姓王,哪有那么多可供挑选的,就算选出来了,又能服众吗?” 我道:“有一个人或可服众。” 黄真笑道:“华山暗剑智计非凡,果然不错,是哪个?” 我也不客套,直接道:“大明皇帝的九公主,朱?娖,你们觉得如何?” 归辛树微微一笑。 “有趣。” “这个!” 黄真道:“她能行吗?诸王都不会答应的!” 我道:“诸王,都是宗室,而朱?娖是大明崇祯皇帝的亲生之女,这一点是其余诸王比不上的。” 黄真道:“那为什么我们不选择一位王子呢?” 我道:“目标太大,诸王不会答应。” “公主就行了?” “因为是公主,所以才行。而不会一下子就针锋相对的去反对。” “你打算怎么做?” 我伸出了手。 “先……拿下南京。” 南京。 此时已经有福王继位。 但没用。 福王他有几个兵啊,他能当皇帝,是马士英在捧他,马士英手上有一定兵权,又拉拢了四镇兵马,这才得以捧立了福王。 不过,要动手不难。 在南京城中,四镇兵马皆在外也,整个城中的兵并不算多,如果以快打慢,是能够轻易拿下来的,到时再行计较,就能主控朝堂,以安天下。 我的计划得到了华山的支持。 他们甚至能够明白我要瞒着袁承志。 这不是把他排挤在外,不告诉他是对他的一种保护。 袁承志这个人,过于的天真,善良。 善良是好的。 但有时又是坏的。 他不能接受世界的邪恶。 殊不知邪恶也是现实的一部分。 你以为你不要了就不存在了? 错。 邪恶就在那儿。 躲不掉的。 不过,这时,信号炮响了。 一朵白烟花冲天而起 这意味着,华山遇袭了。 我给黄真,归辛树一个眼色,立刻往山下去了。 我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还是慢了一步,慢给了袁承志。 华山这次大会。 穆人清等人在山上的最顶之处。 袁承志等人在山中。 那三代弟子一众人在山下。 现在信号就是从山下上来的。 我是出发了,但在山腰的袁承志也是杀了下去,结果到了一看,是玉真子。 此时的玉真子好不威风。 他先亮出了铁剑门的信物,一把小铁剑,啪啪就给了木桑道人两巴掌。 一掌伤,二掌重伤,再来一掌估计木桑道人就完蛋了。 旁边,孙仲君,何铁手,这算是比较能打的了。 结果都一一败给了玉真子。 正当玉真子要嚣张时,袁承志忍不住出手了。 这玉真子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我刺杀了皇太极,结果清廷的高层决定甩锅。 在清廷这里,有一条规矩。 就是首脑要被保护好。 如果首脑人物保护不好,护卫亲从皆斩。 你要说普通的女真将领也还罢了。 但这里死的,是皇太极。 皇太极身边的人,哪哪都是女真的高层。比如说一些八旗贵族的儿子庶子。 如果依照女真的军法,皇太极一死,其余诸人皆斩,这一下子,女真二代高层几乎是要一网打尽的。 这一锅太大,炖不下来。 所以。 必须甩锅。 当时,在皇太极遇刺之时,玉真子出手了,他出手,却没什么用,得,这锅就扣他身上了。 玉真子没收拾得了我,这让他耿耿于怀。 特别是后面的锅也砸他身上了。 当然,区区女真大军,想要杀死玉真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玉真子到底是杀了出来。 但这口气他实在是咽不下去。 所以玉真子要上华山来讨个说法。 至少也是要闹一闹。 因为当时我用上了神行百变。 我华山的功夫藏不住。 所以这人伤情一好,就往华山来了。 算他赶了个巧。 一下子遇到了孙仲君,朱?娖,何铁手,焦宛儿诸女。 这些女人,无一不是美女。 玉真子哪见过如此之多高品质的美女。 当下他就在这山下直接闹了起来。 他不怕的。 玉真子虽然和我交过手,但并不知道袁承志,至于黄真,归辛树,他不放在眼里,至少不觉得这些人能留住他,至于木桑道人,他手上有铁剑令。 就算是穆人清。 也老了。 他仍不怕。 自觉艺高胆大,玉真子也就来了。 但他没想到,即便没有对上我,却也有袁承志站了出来。 当时玉真子正在轻薄孙仲君。 这是最让孙仲君厌恶的了。 以至于原本对袁承志看不上的孙仲君,也对袁承志有了一些的好感。 没二话的,玉真子与袁承志当即打了起来。 玉真子一袭黑袍猎猎作响,身形似鬼魅,手中拂尘化作万千银丝,如毒蟒出洞,朝袁承志周身要害攻去,拂尘尖端劲道凌厉,所到之处空气撕裂,呼呼作响。 袁承志身着青衫,目光如炬,镇定自若。见拂尘攻来,他脚下步伐灵动,恰似游龙,金蛇剑顺势而出。 剑身弯曲似灵蛇,吞吐寒光,与拂尘交锋,“叮叮”之声不绝于耳。每一次碰撞,都激起一圈圈肉眼可见的气浪,飞沙走石,周边草木皆被强劲的内力震得东倒西歪 。 玉真子冷哼一声,招式陡然一变,拂尘挥舞得密不透风,化作一片白色光幕,将袁承志笼罩其中。 袁承志不慌不忙,施展出混元功,体内真气流转,形成一层无形护盾。 他瞅准时机,金蛇剑从光幕的缝隙中刺出,直逼玉真子咽喉。玉真子身形一闪,如暗夜蝙蝠,轻松避开这凌厉一击,反手一记拂尘横扫,目标袁承志双腿。 袁承志纵身一跃,在空中翻身,如飞燕掠水,轻盈避开,顺势挥出一剑,剑气四溢,在崖壁上留下一道深深剑痕。 二人你来我往,激战正酣,难解难分。 仿佛这场战斗已超脱凡人范畴,引得天地都为之震颤。 这是玉真子的失算。 他没想到。 袁承志这个吹得华山金剑武功竟然如此之高。 而袁承志也是忍不住,激发了他的潜力。自打袁承志入江湖,他发现了一件事,这个江湖,真正能逼他急眼的,没几个。 比如温家五老,虽然厉害,但当时袁承志顾忌温青青,始终不好下狠手。 其余的人,也都不是他的对手。 一个个的,根本经不起他打。 可玉真子是一个例外。 此人一来武功极高。 是袁承志的真正意义上的对手。 二来玉真子做了很多袁承志不能接受的事。 打伤了木桑道人。 袁承志很尊敬木桑道人的。 还侮辱不尊重女性。 袁承志是比较君子的,从不在男女问题上犯迷糊。 哪能容忍玉真子在他面前轻薄诸女。 这些女子,别的不说,至少九公主他是比较在意的一个。 所以袁承志拼尽了全力在投入这场战斗。这一场战斗,在渐渐,把袁承志的潜力逼出来。 其实,袁承志一直在收着,藏着。 他原本可以更强,但在出手时,往往要容让三分余地。 善良,让他始终不能真正发挥自己的实力。 我过往胜过他,并不是我真的有多强。 而是我估算了他的善。 所以这其实是,你让我也让的游戏。 而现在,袁承志不让了。 往日他厌弃,回避,不肯,不屑于使用的金蛇剑法,一一印入了他的脑海中。 他的剑法,真正灵动起来。 一柄金蛇剑,也从冷冰冰的金属,好似一下子活了过来似的。 顿时,玉真子有些不支了。 我知道这是因为玉真子的内功。 我研究过的嘛。 我知道。 玉真子一脉的内功,走的是肾经,过的是肺经,行走阳脉,是以春水助大木,以至于森林处处。 林中蕴泉水,幽幽而不绝。 可这内功,绵绵不绝,是挺好,却在爆发力上,要差了绝顶内功一筹不止。 平常和人缠斗,可以骄傲的说,我能和你打一天。 但在这拼死的战斗中,玉真子就被袁承志压制了下来。要不是他掌中还有一柄拂尘,此刻怕是已经要败下阵来了。 特别是袁承志把过往为稀得使用的阴毒险恶的功夫也用出来了。 这才对嘛。 不管怎么说。 功夫是杀人技。 当你在杀人时,才能真正发挥功夫的奥妙。 此时袁承志解放了天性,顿时把玉真子给压制得狼狈不堪。 眼瞅着,玉真子就要败了。 他终于决定逃跑了。 第22章 玉真子死 玉真子与对手激战至此,心中已然萌生出逃离此地的念头。 起初,他本欲在此地大施拳脚、肆意妄为一番。 然而,事与愿违,仅仅一个袁承志便将他牢牢拦住,使得他再也不敢有丝毫的耽搁。 说起这个袁承志,玉真子着实感到厌烦至极。 虽说自己目前并非袁承志的敌手,但那也只不过是因为袁承志使出的金蛇怪招太过诡异,一时之间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罢了。只要待他回到居所,静下心来仔细琢磨,定能想出克制此招数的法门,届时再来收拾袁承志也为时未晚。 只可惜,玉真子千算万算,却未曾料到此时此刻还有一人正躲在暗处紧紧地盯着他。 就在玉真子渐渐落于下风之际,我一眼便看穿了他妄图逃跑的心思,并迅速移步至下风出口处严阵以待。 果不其然,只见玉真子与袁承志交手时故意虚晃数招,趁着对方稍有松懈,看准时机猛地朝着一个空档冲去,显然是打算就此夺路而逃。 不出所料,由于出口方向早已被我暗中封堵,玉真子逃窜的路线正好通向了此处埋伏之我的所在之地。 然而,令玉真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眼前这人,也就是我,不仅提前洞悉了他的意图,甚至就连他纵身跃起所能达到的距离都已精确计算在内。 就这样,玉真子如同一只撞进罗网的飞鸟一般,被来人阻挡得毫无退路可言。 一怒之下,只见那玉真子双目圆睁,满脸怒容地向着我猛然出招! 面对如此情形,我岂会跟他有丝毫客气? 刹那间,我面色一沉,脸上紫气一闪而过,毫不犹豫地施展出霸道无比的紫阳神功。 瞬间,我的手掌仿佛被一层紫色光芒所笼罩,带着雷霆万钧之势,与玉真子疾飞而来的手掌狠狠地拍击在一起。 只听得“砰”的一声巨响,如同平地惊雷一般,震耳欲聋。 就在双掌相交的那一刹那,我心中猛地一惊,立刻察觉到了不对劲之处。 原来,这玉真子竟然暗藏了一招极为精妙的蕴劲发力之法,以此来弥补他在内力爆发力方面的不足之处。 此时,我们二人双掌紧紧相对,内力犹如两股汹涌澎湃的洪流,在彼此之间激烈地冲撞着、纠缠着。 我能够清晰地感觉到,从玉真子的掌心传来一股强大而诡异的力量,不断冲击着我的防线。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玉真子的脸色变得越来越苍白,额头上也冒出了豆大的汗珠。 他的骨头甚至开始微微颤抖起来,并发出低沉的呻吟声,显然已经逐渐难以支撑住这般巨大的压力。 然而,这玉真子倒也是个硬骨头,尽管形势对他愈发不利,但他依然不肯轻易认输。 只见他咬紧牙关,拼尽全力又运起一掌叠加在先前的掌上,妄图以双掌之力将我击退。 一时间,双方之间的局势再度陷入僵持状态。 但我的内力此时是紫阳神功,岂是他随便可以压得过的。 真当紫阳神功霸道是一句白说的话么? 然而,即便我成功地压制住了玉真子,可谁能料到,他那诡异而独特的内功特性竟然再度展现无遗! 其内力犹如涓涓细流一般,源源不断、连绵不绝。 任凭我如何竭尽全力去压制,他的内力始终如同一股坚韧无比的洪流,持续不断地冲击着我的防线。 尽管此刻看似我占据上风,但实际上想要再往前推进哪怕一小步,都变得愈发艰难,仿佛面前矗立着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山峻岭。 就在这令人倍感焦灼的关键时刻,一直安静地停歇在我肚腹之上的小金蛇突然躁动不安起来。 只见它身形一闪,宛如一道金色闪电般迅速出溜而出,眨眼间便游弋到了我的手掌之上。 紧接着,未做丝毫停留,小金蛇又如离弦之箭一般,再次溜窜至玉真子的手上。 就在那一瞬间,原本平静如水的场面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彻底打破! 只见玉真子那张原本还算勉强镇定自若的脸庞,此刻却像是被一道晴天霹雳击中一般,瞬间变得大惊失色。 他的脸色惨白如纸,仿佛所有的血色都在刹那间被抽离干净,额头上更是冷汗如雨般涔涔而下,顺着脸颊滑落,浸湿了他的衣衫。 而他那双眼睛,则瞪得浑圆,里面充满了惊恐和难以置信的神色。 尽管玉真子对眼前突然出现的这种生物一无所知,甚至叫不出其名字,但凭借多年行走江湖的经验,他心里很清楚,这绝对不会是一条普普通通的小蛇。 看其模样,恐怕身含剧毒,如果不小心被咬上一口,后果将不堪设想。 于是,在生死关头,玉真子顾不上许多,哪怕会因此自残身体,他也要想方设法把这条小蛇从自己身上震落下去。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如他所愿。 这条小金蛇显然并非凡物,而是一种罕见的异种。 面对玉真子施加的强大震力,它不仅没有丝毫退缩之意,反而巧妙地借助这股力量反弹而起。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小金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地朝着玉真子咬去,精准无误地在他身上留下了一个深深的牙印。 见势不妙的玉真子急忙挥手,手作琵琶挥舞,朝着小金蛇猛击而去,想要把它击打弹开。 可谁能料到,这一击非但没能将小金蛇打飞,反而让它借力弹回,并稳稳地落在了我的身上。 随后,小金蛇便犹如灵动的精灵一般,在我的肩头上欢快地游动着,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刚刚经历过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 再看此时的玉真子,他的脸上已经笼罩上了一层浓浓的黑气。 由于之前内力消耗过多,加之又遭受了严重的内伤,如今的他已然无力镇压体内迅速蔓延开来的剧毒。 没过多久,只见他口中开始吐出白沫,整个人像失去支撑的木偶一般,直直地倒在了地上。 倒地后的玉真子身体不停地蜷缩着,四肢还时不时地抽搐一下,最终就这样在痛苦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木桑道人经过一番调息后,终于能够缓缓地站起身来。 他步履蹒跚地朝着玉真子的尸首走去,每一步都显得无比沉重。 当他来到玉真子身前时,往昔的回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那些曾经一起度过的时光、共同经历的点点滴滴,此刻都变得格外清晰起来。 他凝视着眼前这个曾经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忍不住长长地叹息一声:“师弟啊师弟,你这究竟是何苦来由呢?想当年,你还是那个乖巧可爱、天真无邪的小师弟,对武学有着极高的天赋和悟性。然而,怎奈你后来竟沉迷于女色之中,毫无节制,最终堕落成魔,为祸武林……唉!” 说到此处,木桑道人又是一阵唏嘘长叹,心中满是惋惜之情。 遥想当初,如果玉真子未曾走上这条歧途,以他的武学才情,继承铁剑门派简直就是板上钉钉之事。 可如今,他不仅身死道消,还令得整个铁剑门元气大伤,只剩自己这孤独一枝苦苦支撑,这怎能不让人感到悲哀与凄凉呢? 你看华山,曾几何时,也是老猴子神剑仙猿穆人清一个人打理。 但他不过收了二三个的弟子,现在这徒子徒孙已经这么多人了。华山派如今也许谈不上是兴旺,至少也有了人间气象,不复孤独矣。 如此一对比,就特别明显。 嘶。 这老猴子可以,自己也可以啊。 铁剑门现在就剩下自己一个人。 自己老矣,且心无大志。 不如收个徒弟,一切由它去吧。 哪怕将来有一天,铁剑门没了,也不是没在我手,到了下面,也算对得起祖宗了。 一念于此,木桑道人心思顿时活络起来。 他猛地抬起头,目光迅速扫过在场的人群。 片刻之后,他的眼神停留在了一个年轻人身上。只见此人如梢枝上的寒梅,冰雪聪明,楚楚可怜,眉宇间透着一股低眉不低眼的傲气,虽然年纪尚轻,但从其气质便能看出颇具慧根。 唯一可虑者也,是已经断了一条胳膊。 不过,此女身上的气定神闲,好似一枝悬崖上的冷香梅,却是极好的。 木桑道人眼中闪过一丝惊喜之色,连忙迈步朝那少女走去。 待走到近前,他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微笑着开口问道:“好孩子,不知你是否愿意拜我为师呢?” 九公主的目光游离不定,仿佛灵魂早已飘出体外,游荡于九霄云外。 她那娇弱的身躯微微颤抖着,若不是身旁的陶红英眼疾手快、紧紧地扶住她,恐怕她随时都会瘫倒在地。 这位年轻而美丽的公主,曾经遭受过巨大的创伤——崇祯皇帝狠心砍下了她的一臂,那种剧痛深入骨髓、直抵心肺。 而后,她又亲眼目睹了自己的父皇自缢身亡,国家沦陷、家园破碎的惨状更是如噩梦般萦绕心头。 经历了如此多的磨难与痛苦,她居然还能存活至今,不得不说是上天眷顾,让幸运之神降临在了她的身上。 就在九公主思绪飘荡的时候,一个身影缓缓走来。 定睛一看,原来是木桑道人。只见他面带微笑,向着九公主伸出了宽厚温暖的手掌。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幕,九公主整个人都懵掉了。 她瞪大了眼睛,呆呆地望着眼前伸来的手,一时之间竟有些不知所措。 双手不自觉地绞在一起,双脚也像是被钉住了一般无法挪动分毫。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周围的气氛变得愈发凝重起来。 终于,在我的暗暗示意下,九公主如梦初醒。 她的眼神逐渐恢复清明,原本黯淡无光的眸子里重新燃起了一丝生机。犹豫片刻后,她朱唇轻启,轻声问道:“我……真的可以吗?” 声音虽然轻柔,但其中却蕴含着无尽的忐忑与期待。 只见木桑道人的目光犹如两道闪电一般,直直地朝着我的方向投射过来。 那犀利的眼神仿佛能够穿透一切伪装和掩饰,让人无处遁形。 就在刚才,仅仅只是那么一丁点细微的响动,却根本无法逃脱这位经验丰富、久经江湖风雨洗礼的老者的耳目。 要知道,即便是在棋盘之上极其轻微地挪动一枚棋子,这样微不足道的动作,都难以逃过他那敏锐无比的洞察力,更何况是此刻我们之间这种通过眼神传递信息的交流方式呢? 感受到木桑道人注视着自己,我不敢有丝毫怠慢,急忙快步走上前去,恭敬地开口说道:“启禀道长,此女乃是大明崇祯皇帝的第九位公主,名唤朱?娖。” 话虽不多,但仅仅这么一句简单明了的介绍,便足以让聪慧过人的木桑道人瞬间洞悉其中的来龙去脉。 原来眼前之人竟是那位不幸生逢乱世、国破家亡的小公主啊! 想到此处,木桑道人不禁微微叹息一声,心中涌起一股复杂难明的情绪。 再看她断了的手臂,心中怜悯更甚。 他慈祥道:“国家大事于你何辜,现在老道只问你,愿不愿意拜我为师,莫非,你是瞧不起我,看不上老道我的这点微末功夫吗?” 此时此刻,已然无需多言! 九公主绝非寻常女子,其早年便已投身于程青竹门下。 她深知,欲在这风起云涌、波谲云诡的江湖之中畅行无阻,拥有一身超凡脱俗的绝世武功乃是重中之重。 且不提其他诸事,单论那玉真子,此人乃是木桑道人的同门师弟。 对于玉真子的武功究竟如何高深莫测,九公主可是曾经亲眼目睹过的。 虽说这玉真子为人品性着实卑鄙龌龊、令人不齿,但其手上功夫却堪称一绝,足以跻身江湖绝顶高手之列,亦能位列武林一流强者之伍。 想当初,若不是木桑道人迫于他手上持有的玄铁令,只能硬生生地接住玉真子全力拍出的两掌,否则若是双方真正放开手脚激战一场,孰胜孰败恐怕还难以断言呢! 值此良机当前,身旁既有如此高人在座,这般天赐机缘仿若从天而降般降临到九公主面前。 倘若她对此视若无睹,不知把握,那可当真是愚不可及、痴傻至极了。 于是乎,九公主毫不犹豫地双膝跪地,恭恭敬敬地叩首拜倒,并高声言道:“师父在上,请受弟子一拜!” 木桑道人老怀大慰,他大袖一拂,伸手拉起阿九,道:“好,好,好!” 得此一出身不凡,品貌出众的徒弟,木桑道人愁思尽去,顿时心生欢喜,忙不迭的,就开始教她武功了。 好似这铁剑门的武功,是一大黑锅,他等不及要交到别人手里去了。 第23章 李岩之殇 木桑道人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正认真地教导着九公主武功。 只见他身形灵动,手中长剑如蛟龙出海般挥舞着,每一招每一式都蕴含着无穷的威力和精妙之处。 他虽有伤在身,但经过他独门的内功,此刻看来,已经问题不大了。 可别小瞧了这铁剑门啊! 若提起它来,那可是有着一段不平凡的历史呢。 想当年,铁剑门兴起于宋朝时期,其门派创立之初便充满了传奇色彩,而且门下弟子还多次遭遇各种奇妙的机缘巧合,正因如此,才造就了如今铁剑门独具特色、高深莫测的武功绝学。 要说这铁剑门的武功实力,那绝对称得上是江湖中的一流水平,丝毫不逊色于其他任何门派。 然而,一直以来,铁剑门却因为受到某种难以言说的限制因素影响,导致门派中人丁稀少,发展缓慢。 原来,武功境界越高深,对于习武者自身的资质要求也就越发苛刻。 而铁剑门的武功恰恰属于那种需要极高天赋才能修炼有成的绝世武学,所以尽管其威名远扬,但真正能够符合条件入门并有所成就的弟子却是寥寥无几。 正是由于这个缘故,直至今日,虽然铁剑门的武功传承从未中断过,但门派之中始终也就是那么几个核心人物而已,显得有些冷清和寂寥。 不过即便如此,他们依然坚守着本门的信念与传统,默默地将这门神奇的武功传承下去。 通常情况下,一旦铁剑门的掌门确立之后,接下来要做的头等大事便是寻觅合适的门徒弟子。 然而,世间的杰出人才和璞玉般的苗子又岂是轻易能够找寻得到的? 正因如此,铁剑门的人丁始终难以兴旺起来。 那些好不容易找到的徒儿们,掌门都会将他们视作亲生儿子一般疼爱养育,彼此之间的情感可谓极为深厚。 就在此前不久,玉真子出手击打木桑道人两掌,而木桑道人竟然只是硬生生地承受着,丝毫没有还手之意。 究其原因,乃是因为玉真子手中持有象征着师门权威的掌门信物——玄铁令剑。 对于木桑道人而言,他向来尊崇礼法,将那玄铁令视为如同师父亲临一般。 正因为此,即便遭受玉真子的殴打,他也默默不语,心甘情愿地承受下来。 由这件事情便足以看出,铁剑门中的师徒情谊是何等的深厚! 故而此时此刻,当木桑道人教九公主习武时,那可真是全心全意、毫无保留啊! 无论是传授的内功心法,还是演示的武功招式,他皆是逐字逐句、详详细细地讲解。 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仿佛价值万金的珍宝,被他掰开揉碎了,只为让九公主能够透彻理解其中的奥妙精髓。 实际上,九公主自身所具备的条件相较于其他天赋异禀者确实稍显逊色。 首先,岁月不饶人,她虽是一个少女,但对三五岁就要开蒙习武的人来说,她的年纪已然偏大;其次,更为不幸的是,她曾经被崇祯皇帝一剑砍下了一条胳膊。 这两个因素无疑限制了她未来所能取得的成就高度。 或许终其一生,她能够跻身于一流强者之列,但要想登上那至高无上、最为顶尖的强者宝座,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木桑道人的心态和追求。 这位木桑道长向来都是个没有太大野心之人。 对于“天下第一”这样的虚名以及“武林盟主”这般的权位,他毫无兴趣可言。 在他心中,唯一的愿望便是将自己所属的铁剑门一脉得以传承下去,并使其发扬光大。如此一来,他便心满意足了。 虽然说九公主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但这种所谓的差距更多只是一种相对性的比较罢了。 与众多平凡之辈相比,她依然称得上是不可多得的天才人物。 正因如此,在学习武功秘籍或者钻研武学之道时,她展现出了超乎常人的领悟能力和学习速度。 即便是那些极为复杂高深的招式或心法,即便无法在短时间内融会贯通并熟练运用,她也能够凭借着过人的记忆力迅速将其牢记于心。 待到日后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之时,再静下心来细细揣摩、深入探究其中的奥妙所在,假以时日,想必定能有所突破和精进。 我与袁承志相见。 双方都颇为感慨。 其实我们都知道。 这次相聚可不简单。 这是一次整个华山派的大聚会。 众多来自华山派的人物一同到场。 往常天南地北的华山门徒共聚于此。 其中就包括了大师兄黄真以及二师兄归辛树门下的三代弟子们,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都如雷贯耳:崔希敏、冯难敌、梅剑和、孙仲君等。此外,华山总部的哑道人和安大娘母女——安小慧等人也纷纷现身于此。 此次聚会对于华山派来说实属难得一见,众人齐聚一堂,气氛热闹非凡。 而在此之前,原计划本次大会之后,袁承志将被迫远走海外。 然而事到如今,情况似乎尚有转机,大家仍有一拼之力。 正因如此,掌门人穆人清心知肚明,此时倒也无需急于让黄真这位大师兄接任掌门之位。 毕竟,所有人心里都跟明镜儿似的,穆人清真正属意的接班人乃是袁承志啊! 正在此时,原本宁静的山间突然被一阵喧闹声打破。 众人纷纷循声望去,只见山脚下人影晃动,一片嘈杂之声远远传来。 其中一人定睛观瞧,不禁惊呼出声,原来他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一群凶神恶煞之人正手持利刃,穷追不舍地追杀着一名身着红衣的少妇。 冯难敌眼尖,一眼便认出了那名红衣少妇,脱口而出:“竟然是红娘子!” 这一声呼喊让在场所有人都心中一震。 要知道,红娘子可是李岩的妻子啊! 她为何会遭此厄运,被人如此追杀呢?一时间,众人面面相觑,满心疑惑。 就在这时,黄真手提一把巨大的算盘,快步走到冯难敌身旁,抬手在他脑袋上轻轻一拍,嗔怪道:“还愣在这里干什么?赶紧去救人啊,光看着有什么用!” 说罢,他率先朝着山下奔去。 华山派向来以扶龙庭为己任,而与李岩夫妇的接洽更是他们的重要任务之一。 因此,对于红娘子,华山派众人可谓再熟悉不过了。 如今见到红娘子这般落魄狼狈、身陷险境,他们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只见众弟子纷纷拔出腰间佩剑,毫不犹豫地跟随着黄真冲下山去,决心要救红娘子于危难之中。 山脚下,此刻袁承志的势力最大。 金蛇营里抽调出的精锐,个个眼神锐利、身手矫健,他们曾随袁承志历经诸多惊险,对他忠心耿耿;山宗的好手们,隐匿在暗处,周身散发着神秘的气息,行事风格自由不羁;甚至还有部分泰山营众人,他们步伐沉稳,带着泰山营独有的气势。 这些人,或是天性洒脱,受不了军法军纪的条条框框,总觉得那些规矩束缚了自己的手脚;或是对袁承志还存着几分试探与观望,因而选择跟在他身边。 他们平日里散漫惯了,面对训练有素、整齐划一的正规军队时,或许会有些力不从心,应对起来颇为棘手。 可眼下,追杀红娘子的这群人,不过是一群只知逞凶斗狠的乌合之众罢了,根本算不得真正的军队。 其中仅有少数几个骑士,骑在高头大马上,身姿矫健,举手投足间透着不凡的身手,但毕竟人数太少,在众人眼里掀不起太大风浪。 华山派众人一出手,场面瞬间混乱起来。 他们身形如电,在人群中穿梭自如,一时间,刀光剑影闪烁。该杀的杀,该拿下的拿下,不过片刻,局势便被控制住了。 这时,一个带头模样的人涨红了脖子,扯着嗓子叫嚷道:“好啊,你们华山派这是要造反了吗?公然阻拦我们行事!”声音尖锐,在空气中回荡。 袁承志听闻,快步上前。 定睛一看,立刻认出此人正是闯军大将郝摇旗。 想起往昔种种,袁承志心中的怒火瞬间被点燃,怒目而视道:“你们为什么要追杀红娘子?她究竟犯了何罪,要遭你们如此追杀!” 郝摇旗冷哼一声,满脸不屑,仰着头说道:“李岩夫妇意图造反,背叛闯王。我是奉了闯王的命令,诛杀这些心怀不轨的乱臣贼子。本想着你们不知情,也就不与你们计较了。现在,我劝你们最好帮我拿下红娘子,莫要自误!” 郝摇旗那一番言辞,袁承志如何肯轻易相信。 这赫摇旗,性格恰似熊熊烈火,脾气火爆至极,乃是个十足的好勇斗狠之辈。 平日里行事莽撞,人送外号“没脑子”,向来是上头说什么,他便不假思索地照做,宛如一个被操控的木偶。 这不,上头一声令下,称李岩夫妇意图造反,他便立刻风风火火地领兵出来平叛,没有丝毫犹豫。 反观红娘子,此刻唯有一声幽幽长叹。 她率先盈盈下拜,诚挚地向华山派表达谢意,感谢他们仗义援手,那一番言辞情真意切,直说得众人心里暖烘烘的。 而后,她才缓缓道起自己和李岩所遭受的天大冤屈。 原来,李岩为人刚正不阿,平日里总是直言进谏,这般行事不知得罪了闯军上下多少人。 即便是闯王,到后来也渐渐对他的谏言感到厌烦,实在忍受不了,便将他逐出京城,命他到城外安营扎寨。 这本就已经让人唏嘘,可谁能想到,后来闯王竟鬼使神差地听信了牛金星的谗言,派遣郝摇旗等人前去突袭李岩的大营。 李岩惊闻变故,满心焦急,想要开口分辩,可话还没说出口,便被无情诛杀当场。 也亏得红娘子武艺高强,且身边有一群忠心耿耿的下属拼死护卫,才得以杀出重围,捡回一条性命。 然而,祸事并未就此终结,闯军竟如同鬼魅一般,步步紧逼,不依不饶。 一路追杀而来,气势汹汹,竟然一直追到了华山脚下,誓要将红娘子等人赶尽杀绝 ,似乎不达到目的就绝不罢休。 我的目光缓缓落在红娘子身上,眼前的她,模样狼狈不堪。 发丝凌乱地散落在脸颊旁,几缕碎发黏着汗水,肆意地贴在那满是倦容的面庞。 身上的衣衫破旧,不仅沾染着斑斑泥垢,还散发着一股久不洗浴的酸辛味道,在这空气中肆意弥漫。 然而,即便被这般落魄潦倒所笼罩,我依旧能够轻而易举地看出,她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 那眉眼间与生俱来的风情,即便蒙着尘埃,也难掩其风华,鼻梁挺直而小巧,嘴唇虽干裂起皮,却依旧有着恰到好处的轮廓。 想必在往昔那些平静的岁月里,她定是身姿婀娜、明艳动人,不知会引得多少人侧目。 事实上,她和李岩虽名为夫妻,可一直未有夫妻之实。 李岩出身名门,他的父亲李精白,虽顶着大贪官的名号,可在明末那个特殊的环境里,当贪官似乎成了一种常态,反倒是当清官,才会被视为离经叛道、格格不入。 在那样浑浊的官场中,若不懂得和光同尘,根本难以立足。 身为官宦子弟的李岩,依照惯例,娶了门当户对的汤氏为妻。 汤氏是个温婉如水的女子,婚后,夫妻二人琴瑟和鸣,除了一直未能诞下子嗣,生活倒也幸福美满,日子平静而安稳。 直到那一天,李岩蒙冤入狱,红娘子将他从大牢中英勇救出。 自此,李岩无奈之下,不得不跟随红娘子落草为寇,举起义旗。 然而,这样的变故让汤氏难以承受,她无法接受丈夫从官场中人沦为草莽的转变,最终心灰意冷,悬梁自尽,香消玉殒。 后来,李岩与红娘子结为夫妻。但李岩的心思,更多是放在领导指挥红娘子一手拉扯起来的部曲上,想要借助这股力量,在乱世中谋得一番作为,实现自己的抱负。 二人之间,始终保持着一种微妙的距离,夫妻之实也就此搁置。 尽管如此,红娘子对李岩却愈发推崇尊敬。 在她心中,李岩有着非凡的学识与见识,是能够带领众人走向光明未来的人物。 她对李岩言听计从,满心期许着能与他并肩,在这乱世中闯出一片天地。 可世事无常,命运总是这般残酷。 李岩终究还是被自己政治上的天真所害。 他一心为闯王出谋划策,却未曾料到,自己的种种行为和主张,已然触犯了闯王的猜忌与忌讳。 最终,他倒在了闯王的军令之下,一代英才,就此陨落,徒留红娘子在这世间,肝肠寸断,悲痛欲绝 。 第24章 共建新明 暮色沉沉,如墨般晕染开来,给世间万物都笼上了一层悲戚的纱幕。 众人皆看到了红娘子脸上显而易见的悲伤,那悲伤如同深秋枝头最后一片将落未落的枯叶,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但我却洞悉,在这悲伤的最深处,藏着的是她熊熊燃烧、永不熄灭的不甘。 李岩死了,那个与她并肩作战、情深意笃的男人,就这么轻易地消逝在了这乱世的洪流之中。 红娘子怎会心甘情愿就此了断? 绝不! 她的眼神中闪烁着决绝的光,复仇的火焰在心底疯狂蔓延。 这,便是她不顾一切往华山奔来的缘由。 她心里明白,华山是藏龙卧虎之地,不仅有武功卓绝的高手,背后或许还隐匿着可堪调用的军队。 若想报仇雪恨,仅凭自己手中那点残兵败将,能在这乱世中勉强保全已属万幸,更遑论去讨还血债。 可一旦有了华山派的支持,那报仇便有了一线生机。 她一路奔逃,满心悲苦,在悲伤的泥沼中越陷越深。 就在她几乎被悲伤彻底吞噬,感到孤立无援之时,我现身了。 我稳步上前,周身气息流转,运起紫阳神功,只见磅礴的内力自体内汹涌而出,仅仅凭借这股内力,便将她稳稳托起。 我露的这一手超卓功夫,让周围众人皆露出惊叹之色。 待将她轻轻放下,我朗声道:“事已至此,红将军今后有什么打算?” 红娘子听闻此言,眼中瞬间燃起希望的火花,毫不犹豫地说道:“我要给我男人报仇,你们华山派怎么说?” 这话一出,场面瞬间陷入了僵局。 穆人清、黄真、归辛树等人面面相觑,皆有些无语。 毕竟,闯王如今麾下尚有好几十万人马,实力不容小觑。 而华山派满打满算才多少人? 与闯王的势力相比,不过是沧海一粟,这仇,又从何报起? 红娘子眼见众人这般反应,心中最后的希望也如泡沫般破碎,绝望如潮水般将她彻底淹没。 一时间,她万念俱灰,脑海中竟浮现出一死了之的念头,身形晃了晃,仿佛随时都会倒下。 眼见红娘子满脸悲戚,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似是随时都会决堤,我终是忍不住开了口。 “红将军,古话说得好,‘君疑则臣死’,还有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李岩将军一世英雄,却落得个如此冤屈的下场,实在是令人痛心疾首。” 我微微顿了顿,观察着红娘子的神色,只见她紧咬下唇,双手不自觉地攥成拳头,关节都因用力而泛白。 “可红将军你不妨想想,倘若此刻你贸然举兵,这岂不是正好坐实了那些小人给李岩将军安插的罪名?旁人定会说李岩将军当真有谋反之心,才引得你为他兴兵复仇。如此一来,李岩将军的一世英名,怕是再难洗净冤屈了。” 我语重心长地劝道,言辞中满是恳切。 “这报仇的心思,此刻确实该当放下。” 我轻轻叹了口气,目光坚定地看向红娘子,“至于这股仇恨,红将军也不必过于着急。我观闯王行事,连李岩将军这般忠心耿耿、足智多谋的人都能痛下杀手,可见其心胸狭隘,难成大业。他这般刚愎自用,失人心是迟早的事,我看他的日子怕是也没有多久了。” “我华山派上下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深知闯王怕是长久不了。” 我挺直了腰杆,神色郑重,“将军何不和我等一起,暂且按兵不动,坐观其自败?待到那时,闯王自食恶果,这也算是为李岩将军报了仇了。” 红娘子神色凝重,眉头紧蹙,听着我的劝慰,眼中不禁闪过一丝动摇,显然是有了几分心动。她目光紧紧锁住我,带着几分谨慎与怀疑,开口道:“你所言果真?可莫要诓我。这等大事,容不得半点虚假。” 她的声音虽然疲惫,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坚决。 我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温和的笑意,不慌不忙地说道:“红娘子但请放心,此事千真万确。左右不过一年时间,若这期间闯王不败,凭借这段缓冲,红将军也好重振旗鼓,召集旧部,从长计议将来的打算。” 我一边说着,一边留意着她的表情,试图让她感受到我的诚意。 红娘子听闻,紧绷的肩膀微微放松,长舒了一口气。 连日来的奔逃,让她心力交瘁,全靠着一股顽强的意志苦苦支撑。 此刻,这口气一松,身体便再也支撑不住,眼前一黑,直直地晕了过去。 “不好!” 我见状,急忙出声,转头看向安小慧,急切地吩咐道:“小慧,快,把红娘子带到华山派的住所安置下来,找最好的大夫为她诊治,务必确保她的安危。” 安小慧毫不犹豫,迅速上前,小心翼翼地扶起红娘子,快步离去。 待她们的身影消失后,我转身看向屋内的众人,心中暗自思忖,如今红娘子暂时安顿,还有诸多要事亟待商议。 当下,我决定和袁承志等一众英豪谈论接下来的大事。 此事刻不容缓,我没有丝毫犹豫,径直来到九公主的房间。 推开门,只见九公主坐在桌前,一脸的疲惫,浓重的黑眼圈挂在眼下,整个人显得虚弱不堪。 为了躲避各方追杀,潜心学习武艺,她这段时间过得极为艰辛,甚至还断了一条胳膊,那空荡荡的袖管,让人看了心生不忍。 我轻声说道:“九公主,眼下有要事相商,还请移步与各位英雄一同商议。” 九公主微微点头,缓缓起身,拖着沉重的步伐随我走出房间。 众人齐聚一堂,气氛略显凝重。当我郑重说出九公主是崇祯之女时,屋内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投向九公主。 一时间,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紧张的氛围弥漫开来。 幸好,众人看到九公主那疲惫不堪的模样,断了的胳膊和浓重的黑眼圈,心中的敌意渐渐被怜悯所取代,也不好再喊打喊杀。 就在这时,程青竹站起身来,向前走了几步,朗声道:“各位,九公主如今这副模样,已然吃尽苦头。过去种种皆为前朝之事,当务之急是携手共商大计,抵御外敌,还天下一个太平。” 程青竹的话如同一剂良药,缓解了紧张的气氛,众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一场关乎众人命运与天下局势的讨论,就此展开。 在蜿蜒起伏的山峦之下,密密麻麻地聚集着一群豪迈之士。 人群之中,有袁承志亲自统领的泰山营和金蛇营,他们身姿挺拔,神色坚毅,周身散发着训练有素的英气。 而在他们身旁,是奉了七省盟主号令赶来的绿林道英雄豪杰,这些人穿着各异,有的袒露着结实的臂膀,有的腰间别着大刀,身上带着浓浓的江湖气息。 这些绿林好汉,往昔都是被官府四处通缉、喊打喊杀的人物。 他们在山林间、水泊旁安营扎寨,劫富济贫,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 只是最近,他们才纷纷归顺于袁承志麾下。 然而,众人心中实则暗藏疑虑。 毕竟在绿林世界里,长久以来都有着不成文的观念:不管出于何种情由,只要与官府有所勾连,便会被视作朝廷的鹰犬,遭人唾弃。 如今虽已归附袁承志,可许多人仍心存芥蒂,担心未来会走上一条违背绿林道义的道路。 面对这样的情形,若想要将这群英雄豪杰凝聚一心,为己所用,就必须得把话说清楚,把道理讲明白。 否则,这看似庞大的队伍,不过是一盘散沙,稍有风吹草动便会分崩离析。 我昂首站在土台之上,目光如炬,缓缓扫过台下那一张张或疑惑、或好奇的面庞,声若洪钟般开口:“兄弟们,江湖上的各路豪杰、英雄好汉们!此刻,你们心中必定满是疑惑,猜想着我推出这个小姑娘究竟所为何事。接下来,我便要向诸位坦诚相告一件关乎天下大势的要事——闯王李自成,如今已然靠不住了! ” 话落,台下顿时一片哗然,众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我微微顿了顿,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从北京城撤出时那一幕幕混乱不堪的场景,不禁神色黯然,缓缓摇了摇头,沉痛开口:“我们从北京城出来的时候,那场面,简直是混乱到了极点!闯王的军队,早已没了当初起兵时的严明纪律,变得纪律败坏,不堪入目。” 深吸一口气,我将闯军在北京城中的种种恶行一一揭露:“他们到处烧杀抢掠,肆意抢夺百姓的财物,甚至连贫苦人家仅有的一点糊口粮、过冬衣都不放过。更有甚者,还做出强男霸女这等天理难容之事!昔日那些在百姓口中传颂的仁义之师形象,早已荡然无存。” 台下众人听到此处,纷纷怒目圆睁,有的甚至忍不住破口大骂。 我稍作停顿,平复了一下情绪,接着沉声道:“还有一事,不得不提,那便是李岩将军的死。” 说到李岩,台下又是一阵骚动,许多人脸上露出震惊与惋惜之色。 “大家都知道,李岩将军此前一直负责闯王的形象宣传工作,凭借他的智慧与仁义,与江湖上众多英雄豪杰都有来往,为闯王赢得了不少赞誉与支持。就说我华山派吧,曾经便与李岩将军有过密切的接触,对他极为敬重。” “可谁能想到,那位一向智珠在握、心怀天下的李公子,李岩将军,竟然死在了李闯自己手中! ” 此话一出,台下顿时炸开了锅,众人纷纷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有的惊愕得合不拢嘴,有的则愤怒地捶胸顿足。 “原以为闯王李自成是一位能救万民于水火、逐鹿中原的大英雄,能带领天下百姓开创一个太平盛世。谁知这才刚攻入北京城,便被眼前的繁华迷了心智,忘了自己是谁,做出这等倒行逆施之事。如此行径,如何能成为天下之主,如何能让天下百姓信服?” 我慷慨激昂地说着,心中满是悲愤。 我深吸一口气,目光坚定地环视着在场的众人,随后双手稳稳地推出九公主,高声宣告:“事已至此,局面已然十分明了。我们华山派经过深思熟虑,做出决定,既然李闯王难当大任,无法扛起这救国救民的重担,那就由我们自己来!经过本派上下一致商议,我们决定全力扶保九公主殿下,前往南京登基,成为女皇帝。我们要破旧立新,改弦更张,创建新明,开启这天下的全新局面!” 我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清晰而有力。这话一出口,现场瞬间陷入了一片死寂,所有人都被我的话语所震撼。 片刻之后,连九公主本人都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眼中满是惊讶。 她的嘴唇微微颤动,似乎想说些什么,却又一时语塞。 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竟然会提出这样大胆的想法,要扶保她登上那至高无上的皇位。 已经逐渐好转的红娘子,听闻我的这番话,激动得忍不住直接站了起来。 她的眼神中闪烁着复杂的光芒,有震惊,有惊喜,更有一丝难以言喻的感同身受。 她太清楚身为一介女流,在这晚明乱世之中想要有所作为是何等艰难。 她当初拉李岩入伙,表面上是李岩依靠她,实则她又何尝不是在借助李岩的力量,来实现自己心中那难以磨灭的人生抱负呢? 毕竟,在这个时代,女子想要做出一番事业,要面临重重阻碍,每一步都走得异常艰辛。 可谁能想到,我竟然要逆天改命,帮扶九公主成为女皇帝,这实在是让她又惊又喜,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在场的一众群豪,此刻也都被惊得目瞪口呆。 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写满了不知所措,仿佛被我这大胆的提议砸晕了头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好在袁承志率先回过神来。 只见他双目圆睁,忽然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大吼:“共建新明,女皇万岁!” 这一声吼,打破了现场的沉寂,如同平地惊雷。 最先响应的是泰山盟的人。 他们本就是江湖中人,平日里自在洒脱惯了,目无王法,行事离经叛道。 听到袁承志的呼喊,他们就像是被点燃的火药桶,一个个热血上头,毫不犹豫地跟着高呼起来:“共建新明,女皇万岁!” 他们的声音粗犷而豪迈,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声浪。 紧接着,山宗的人也纷纷跟上。他们大多是从前袁崇焕的亲兵幕僚,多年来早已习惯了以袁承志马首是瞻。 此刻,自然也是毫不犹豫地响应,整齐而有力地呼喊着:“共建新明,女皇万岁!” 有了这两股强大势力的带头,余下的众人也都像是被感染了一般,纷纷扯着嗓子狂叫起来。 一时间,“共建新明,女皇万岁!”的呼喊声此起彼伏,一声高过一声,仿若山呼海啸一般,震得人耳鼓生疼。 然而,身处这声浪中心的九公主,此刻却只感觉手足冰凉。 她的身体微微颤抖着,带着几分害怕,看向我嗫嚅道:“这,不好吧,这,实在不行啊。” 她的眼中满是担忧与惶恐,显然还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巨大转变。 我看着她,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自信的微笑,缓缓开口道:“公主,你不妨想想,若不如此,将来等待你的会是什么?是被人抓起来,随意许配给他人,过上几年便被人暗中灌下慢药,无声无息地病死?还是像只惊弓之鸟一般,一天到晚东躲西藏,过着不见天日的日子?你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再说,你又有什么可害怕的呢?我们这么多人,不惜提着脑袋陪你一起干这番大事,你以为我们就一定会输吗?为了今日,我早已暗中筹备,麾下已有两万大军枕戈待旦,这可绝不是跟你开玩笑的。” 第25章 向南京进军 我心里明镜似的,九公主那小心思,其实就是盼着她的兄弟太子,亦或是其他男性宗亲能登上太子之位,进而君临天下,成为那至高无上的皇帝。 她心中或许还怀揣着旧有的传统观念,觉得这天下本就该是男子的天下,只有男性才能稳坐那龙椅,执掌乾坤。 然而,这一切注定是不可能实现的。 我为了这一番大业,可谓是殚精竭虑,付出了无数的心血。从最初的谋划开始,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每一个细节都反复斟酌。 我在暗处精心布局,联络各方势力,疏通各种关系,不知燃烧掉了多少的脑细胞。 我辛辛苦苦谋划了如此庞大的局面,我付出了这么多,可不是为了给别人做嫁衣裳,把自己的努力成果拱手相让。 回顾历史,武则天登上皇位的过程,那可真是一部波澜壮阔又惊心动魄的史诗。 她为了能在男尊女卑的时代里坐上皇位,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 首先,她毫不犹豫地废掉了自己的儿子。 在她眼中,儿子若是阻碍了她的称帝之路,那便如同蝼蚁一般可以随意舍弃。 她深知权力的重要性,为了牢牢掌控权力,必须清除一切可能的威胁。 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她建立了北门学士智囊团。 这些学士们犹如她的左膀右臂,为她出谋划策,在朝堂之上与那些守旧的大臣们进行周旋。 他们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谋略,帮助武则天在复杂的政治斗争中站稳了脚跟。 同时,她对那些忠于李唐的名臣大将展开了无情的屠杀。 就拿程处墨来说吧,他可是北疆战神一样的人物,在战场上叱咤风云,令敌人闻风丧胆。 他为李唐王朝立下了赫赫战功,本应受到敬重和优待。然而,在武则天的眼中,他却是一个潜在的威胁。 为了扫除称帝的障碍,武则天毫不留情地将他杀害,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他的死,让北方的敌人欢欣鼓舞,唱歌跳舞,万千不足以形容内心的喜悦之情。 除了对大臣的清洗,她还对李唐宗室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算。 只要她觉得谁有谋反的嫌疑,或者谁可能会对她的皇位构成威胁,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其定罪。 反正,只要不是她的种,管你是李渊的后代还是李世民的后裔,统统都杀。 说你谋反你就是谋反,根本不需要什么确凿的证据。 在她的铁腕统治下,李唐宗室人人自危,许多人无辜丧命。 更令人胆寒的是,她竟然发动整个天下的人来告密,搞起了恐怖行动。 一时间,整个大唐王朝笼罩在一片白色恐怖之中。 人们为了自保,或者为了谋取私利,纷纷互相告密。 邻里之间、亲友之间都充满了猜忌和怀疑,社会秩序陷入了,好吧,是正常。 你想啊,那些以往欺负老百姓的特权阶层被这么收拾,还有多少人有心情有心思去欺负老百姓? 为了彰显自己的权威和功绩,她还不惜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了奇观,如明堂和大佛。 明堂宏伟壮观,象征着她的统治地位至高无上;大佛庄严肃穆,寓意着她的慈悲和威严。 此外,她还热衷于搞献祥瑞的活动。 那些所谓的祥瑞,不过是她为了证明自己称帝是顺应天意而编造出来的谎言罢了。 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这些祥瑞却起到了迷惑人心的作用,让许多人相信她就是天命所归的皇帝。 武则天做了这么多的工作,历经千辛万苦,才最终登上了皇帝的宝座。 所以,我才要力捧九公主当皇帝。 这背后有着深远的考量。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她只有紧紧依靠我们这些支持她的人,才能坐稳这个皇帝的宝座。 因为想要推翻她的人太多了,那些守旧的大臣、心怀不满的宗室成员,以及各种反对势力,都在暗中蠢蠢欲动,伺机而动。 如今,九公主却并不想当这个皇帝。 她的心中还燃烧着复仇的火焰,她的目光还停留在过去的仇恨上。 她觉得自己还有退路,或许还在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依靠他人为自己报仇雪恨。 但她却没有意识到,这皇位一旦错过,就可能永远失去了翻身的机会。 而我们,也将失去一个实现宏伟抱负的绝佳机会。 我必须想办法让她明白这其中的利害关系,让她尽快放下心中的仇恨,勇敢地承担起这皇帝的重任。 但当她真真正正地登上那至高无上的皇位,戴上那象征着天下至尊的皇冠,端坐在那威严无比的龙椅之上后,她就会彻彻底底地明白了。 那皇位,就如同一个巨大而又神秘的旋涡,一旦深陷其中,便再难有抽身而出的可能。 当皇帝,根本就没有所谓的退路可言。 在这权力的巅峰之上,每一步都如履薄冰,每一个抉择都关乎着无数人的生死存亡。 只要你有了一丝想要后退的念头,那如影随形的死亡就会如同饿狼一般,迅速地扑上来将你吞噬。 就算你有朝一日心灰意冷,主动从那皇位上退了下来,等待你的也绝对不会是什么如同诗画中描绘的山野清泉般的闲适好日子。 相反,你会陷入一个更加可怕的深渊。 首先,会有无数双眼睛时刻监视着你,你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掌控之中,没有丝毫的隐私可言。 接着,你会被圈禁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如同一只失去自由的鸟儿,只能在那一方小小的天地里绝望地徘徊。 更有甚者,那些心怀叵测的人还会给你下慢药,让你在不知不觉中身体日渐衰弱,最终在痛苦中死去。 就拿大明的景泰帝来说吧。 他曾经也是高高在上的皇帝,掌握着天下的生杀大权。 然而,一朝被废掉皇位,他的命运就急转直下。 他被幽禁在一个阴暗潮湿的角落里,失去了所有的尊严和权力。 最终,他死得不明不白,死因至今仍是一个谜。 甚至,牵连到了他的家人。 基本下场都非常惨淡。 这是什么? 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向世人昭示着当皇帝一旦失败,将会面临怎样悲惨的结局。 当下,局势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我深知时间的紧迫,于是立刻行动起来。 我召集了各路豪杰,这些人各个身怀绝技,在江湖上都有着不小的名气和影响力。 我站在他们中间,慷慨激昂地向他们讲述着我们的计划和目标,言辞中充满了坚定和决心。 群豪们听了我的话,纷纷摩拳擦掌,眼中闪烁着炽热的光芒,他们被我的豪情壮志所感染,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的请求。 接着,我们开始发动群众。我们派人到大街小巷、村庄城镇,向百姓们宣传九公主的贤明和仁德,讲述她登上皇位后将会给天下带来的福祉。 百姓们听了我们的宣传,纷纷被九公主的事迹所打动,他们自发地加入到了我们的队伍中来。 我们制作了一面面鲜艳夺目的九公主女皇的旗帜,上面绣着精美的图案和字样,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耀眼。 我们还喊出了响亮的口号,声音响彻云霄,仿佛要让整个天地都知道我们的决心。 一切准备就绪后,我们大张旗鼓地往南京进发。 一路上,队伍浩浩荡荡,尘土飞扬。 这是一场激烈无比的夺权运动,容不得我们有一丝一毫的迟疑。 每一个人都清楚,这是一场关乎生死、关乎天下命运的战斗。 我们怀揣着坚定的信念,迈着坚定的步伐,向着那未知的未来奋勇前行,哪怕前方荆棘密布、危机四伏,我们也绝不退缩。 事实证明,打出了公主的旗号效果简直超乎想象的好。 在那弥漫着硝烟与紧张气息的战场上,当公主的旗号高高扬起,猎猎作响,大部分的官军瞬间就像被施了定身咒一般,陷入了深深的犹豫、迟疑以及观望之中。 他们的眼神里满是迷茫与纠结,心中不断地盘算着:这公主的旗号究竟意味着什么? 是真的公主在此,还是有人故意打着公主的名号来混淆视听? 若是真的公主,那他们又怎敢轻易造次,与公主为敌,这可是犯下大不敬之罪,搞不好是要掉脑袋的;可要是假的,万一错过了这次立功的好机会,又实在是心有不甘。 于是,他们就这么杵在原地,手中的兵器举也不是,放也不是,队伍里弥漫着一种压抑而又诡异的气氛。 当然,在这一片犹豫观望的官军之中,也总有那么一些“愣头青”部队。 他们就像是一群不知死活的飞蛾,明知道前方可能是熊熊烈火,却还是毅然决然地向我们发动了攻击。 这些部队的将领们,一个个满脸的骄横与狂妄,觉得自己手中的兵力雄厚,装备精良,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想要玩狠的,动硬的,试图用他们所谓的强大武力将我们一举歼灭,以证明他们的忠诚和勇猛,好为自己在朝廷那里挣得一份功劳。 然而,他们的这种狂妄自大注定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 此时的明军,特别是南方的明军,那战斗力简直是糜烂到了极点。 曾经威震四方的卫所兵,如今早已没了当年的风采。 他们平日里军纪败坏,整日里不是喝酒赌博,就是欺压百姓,根本不把训练当回事。 那一个个士兵,身形消瘦,眼神涣散,手中的兵器也是锈迹斑斑,毫无光泽。 这样的吃空饷喝兵血的军队,战斗力几乎就是一个笑话。 没有哪个士兵是真心想打仗的。 虽然一些将官手下养有一些家丁部队。 但是,奈何这些人数太少了。 当他们气势汹汹地向我们冲过来的时候,我们毫不畏惧,严阵以待。至少,我方的军队有泰山营和山宗两个主力在。 有这些人为骨干,加上我撒了钱的,所以我们的士兵们个个眼神坚定,士气高昂,手中的武器在阳光下闪烁着寒光。 随着一声令下,我们如猛虎下山一般冲向敌人。 我们的攻击就像狂风暴雨一般猛烈,瞬间就将敌人的防线冲得七零八落。 都不需要什么兵法,直接上前一接触,然后对方军阵就乱了,部队就崩溃了。 那些平日里耀武扬威的卫所兵,在我们的攻击下,就像一群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窜,根本毫无还手之力。 他们的将领们在混乱中声嘶力竭地呼喊着,试图组织起有效的抵抗,但一切都是徒劳。 很快,战斗就结束了,我们大获全胜。 那些失败的卫所军,看着自己身边横七竖八的尸体,再看看我们那威武的阵容,心中的恐惧和绝望达到了顶点。 他们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了退路。 于是,很多人纷纷放下手中的武器,选择加入我们之中。 不止他们。 一些观看了我们战斗的军队也都一一拜谒公主。 当他们确认,这真的是九公主时,一个个都归附了。 南京城的太子可能是假的。 但这个公主却的的确确是真的。 还是一个拥有实际兵权的公主。 虽然崇祯已死。 但他天子守国门的气魄让他赚到不少民众的同情。 这些全转移到公主的身上了。 在短时间里,我们的队伍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一下子就爆兵十万。 这十万大军,旌旗招展,锣鼓喧天,那场面真是壮观极了。 我们的威名顿时声震天下,各地的豪杰纷纷响应,都愿意追随我们,一起开创一番伟大的事业。 弘光小朝廷听闻消息,顿时吓得乱作一团。 他们匆忙下令封锁所有城池,实行严格的戒严,紧闭城门,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城中百姓人心惶惶,大街小巷弥漫着紧张压抑的气氛,士兵们在城墙上日夜巡逻,戒备森严。 与此同时,朝廷的使者如同潮水一般,一波接着一波地赶来求见九公主。 他们怀揣着朝廷的旨意,言辞恳切,试图游说公主放弃手中的军队,接受朝廷的册封。 这些使者各个巧舌如簧,从天下大义到荣华富贵,无所不谈,可他们的努力注定是徒劳无功。 事实上,这个所谓的九公主不过是徒有虚名,根本没有任何实权。 真正掌握大权的人是我,兵马调度、战略决策,皆由我一人定夺。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甘心接受这样的局面,总有一些人妄图搞些小动作,试图打破现有的格局。 他们或是心怀不轨,想要谋取私利;或是对我心怀不满,企图另立山头。 但他们的这些心思,都被我看得清清楚楚。 好在我有华山归辛树一脉作为坚实的后盾。 每当有人蠢蠢欲动之时,归辛树一脉的高手便会出面,用他们的方式“讲道理”。 对于那些听话的人,我们自然会保他平安,让其继续在军中效力;可对于那些冥顽不灵、不听话的人,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不仅性命不保,其麾下的军权也会被我们顺势夺取。 在这样的威慑之下,军中渐渐安稳,无人再敢轻易挑衅我的权威 。 第26章 四镇兵马 在漫漫征途上,我率领着麾下的队伍正一步步靠近南京。 那一路的尘土飞扬,马蹄声与车轮声交织成一曲独特的行军乐章。 而在我的明确命令之下,一场意义非凡的军事整合即将拉开帷幕。 瞧那远处,军旗猎猎作响,正规的泰山营、金蛇营、绿水营的一万多兵马正浩浩荡荡地朝着我们这边汇聚而来。 他们步伐整齐,眼神中透露出坚定与服从。 这三大营的将士们,每一个都是历经训练的勇士,他们的加入,无疑为我们的军队注入了一股强大的新鲜血液。 就在这时,一位身着总兵官服饰的将领策马疾驰而来,在我面前勒住缰绳,翻身下马,单膝跪地,高声道:“总兵官水鉴,向将军报到!” 我定睛一看,眼前这位水鉴总兵,身姿挺拔,面容刚毅,身上散发着一股久经沙场的沉稳气息。 说起这水鉴总兵,他可是有着一颇为曲折的经历。 他原本是大明的总兵,早年曾在东江镇担任小旗官。 那时候的东江镇,在毛帅的带领下,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闪耀在辽东的大地上。 水鉴在那里积累了最初的军事经验,跟随毛帅出生入死,立下了不少战功。 然而,命运的齿轮总是无情地转动着。 后来,东江镇的毛帅惨遭砍杀,这一事件犹如一场暴风雨,彻底改变了东江镇的命运,也改变了水鉴的人生轨迹。 在袁崇焕的命令下,水鉴被调到了南边。 初到南京,这里没有了辽东战场上的硝烟弥漫,没有了刀光剑影的生死搏杀。 虽然不用再打仗,但他也落了个运送税银的差事。 这本是一份相对安稳的工作,可命运似乎并不打算让他就此平淡下去。 直到我师弟袁承志的出现,局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袁承志凭借着他的智慧和勇气,将原本的局面搅得天翻地覆,水鉴也在这场变故中被拿了下来。 不过,水鉴毕竟是个深明大义之人。 他深知大明王朝已经腐朽不堪,气数将尽。虽然他是降了,但他毕竟是一个出身大明官军的将领,骨子里有着一种正统的军人气质,和那帮绿林草莽实在是玩不到一块去。 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他毅然决然地投向了我。 他相信,在我这里,他能够实现自己的抱负,能够为天下百姓谋得一份太平。 当绿林中的众人和袁承志四处奔波、居无定所的时候,我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留下水鉴帮我暗中训练军队。 水鉴没有辜负我的信任,他凭借着自己丰富的军事经验和卓越的领导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军队的训练之中。 他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亲自监督士兵们的训练,从队列的整齐度到武器的使用技巧,从战术的演练到团队的协作配合,他都一一过问,丝毫不马虎。 在这三大营中,就属绿水营最为精锐。 远远望去,绿水营的将士们整齐地排列着,他们的军装整洁,武器精良,眼神中透露出一股令人胆寒的杀气。 这绿水营完全是仿照戚家军打造而成的。 当年,戚家军在抗倭战场上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成为了一代传奇而如今,我们的绿水营也继承了戚家军的优良传统和战斗精神。 绿水营最独特的地方在于,它是一支最精纯的火器部队。 营中的士兵们熟练地掌握着各种火器的使用方法,从鸟铳到火炮,他们都能够运用自如。 那一门门崭新的火炮,在阳光下闪耀着冰冷的光芒,仿佛在诉说着它们即将在战场上大显身手的决心。 知道为什么绿水营如此与众不同吗? 因为,绿水营,是我的军队! 它是我精心打造的一把利刃,是我在这乱世之中实现理想的重要依靠。 我相信,在未来的战场上,绿水营必将成为敌人的噩梦,为我们的胜利立下赫赫战功! 当我的目光扫过绿水营那一排排列得整整齐齐的火器时,内心深处忍不住涌起一股难以抑制的骄傲之情。 那闪烁着金属光泽的枪炮,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冰冷而又震撼的气息,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我一路走来的艰辛与成就。 每一件火器都像是我的孩子,凝聚着我的心血和智慧,它们不仅仅是武器,更是我力量和尊严的象征。 回想起当初袁承志打败那批洋兵的时候,他心中所想不过是将这些人平安送走,让这场纷争就此平息。 他心怀仁义,觉得既然已经取得了胜利,便没必要再为难这些远渡重洋而来的异邦人。 然而,我却有着不同的想法。 我敏锐地察觉到,这些洋兵身上隐藏着巨大的价值。 他们带来的先进火器和制造技术,就像是一把开启新世界大门的钥匙,只要我抓住这个机会,就能让绿水营的实力得到质的飞跃。 于是,我毅然决然地留下了他们。 我开始深入地了解他们之间的关系,利用各种手段,与他们建立起了微妙而又紧密的联系。 通过不断地周旋和谈判,我成功地从他们那里采购到了各种各样的工具和原材料。 这些东西对于兵工厂的建设来说,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我四处招募工匠,寻找那些对火器制造有着丰富经验和独特见解的人。 我为他们提供优厚的待遇,鼓励他们大胆创新,不断改进火器的性能。 在我的努力下,一座崭新的兵工厂在绿水营拔地而起。 这座兵工厂就像是一个充满魔力的地方,每天都有无数的工匠在这里忙碌着。 他们将一块块冰冷的金属变成了威力巨大的火器和火炮。 我时常来到这里,看着工匠们熟练的操作,心中充满了期待。 我知道,每一件火器的诞生,都意味着绿水营的实力又增强了一分。 如果仅仅依靠购买火器,那需要花费的银子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对于任何一支军队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负担。 但现在,我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已经拥有了独立生产、制造火器军的本钱。这是多么了不起的成就啊! 当然,我也没有把事情做绝。 我深知,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 那些洋人虽然被打败了,但他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 我下令将他们全部释放,让他们带着尊严离开。 不过,那两个带队的军官,因为这次的失败,他们在军队中的地位怕是难保了。 但我并没有落井下石,反而给他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机会。 我告诉他们,我们可以做生意。 我已经开办了几支商队,专门负责和他们进行交易。 商队里的货物琳琅满目,有丝绸、茶叶、瓷器等中国的特产,也有从他们那里换来的先进技术和设备。 我们的交易进行得十分顺利,双方都从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 通过这些交易,我不仅进一步提升了绿水营的实力,还与这些洋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之间的合作将会更加深入,绿水营也将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 在这个风云变幻、东西方交流初兴的时代,洋人远渡重洋来到了古老神秘的中国。他们怀揣着对财富的渴望,满心以为这片广袤大地就是他们的淘金场。 然而,现实却给了他们沉重的一击,中国不是小国土着,由不得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甚至很多中国人很高傲,根本看不起他们。 这让洋人们想找人做生意都找不到人。 没人理他们。 而且。 中国的商业体系与西方大不相同,市场规则、贸易渠道、商品来源等都犹如一团迷雾,让他们摸不着头脑。 他们在繁华的集市中徘徊,在热闹的商铺前驻足,却始终找不到能让他们真正获利的商品。 那些看似精美的物件,要么价格被抬高到离谱,要么质量难以保证。 他们与当地的商人交流,却因为语言不通、文化差异,常常产生误解,交易难以顺利达成。 他们四处打听,托人介绍,试图寻找合适的货源,可每一次的尝试都像是在黑暗中摸索,始终找不到足够的利润点。 而此时的我,犹如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出现在了这些洋人的面前。 我生长在中国这片土地,熟悉这里的风土人情、商业门道。 我深知他们的困境,也看到了其中隐藏的巨大商机。 我可以帮他们。 我凭借着自己的人脉和智慧,深入到丝绸的产地,那里的蚕农们辛勤劳作,织出的丝绸质地细腻、色泽鲜艳;我走进茶叶的茶山,一片片嫩绿的茶叶散发着清新的香气,经过精心的采摘和加工,成为了上等的好茶;我来到瓷器的窑厂,工匠们用灵巧的双手塑造出一件件精美的瓷器,造型独特、工艺精湛。 有了大量的丝绸、茶叶、瓷器之类的商品,那些洋人就如同找到了打开财富之门的钥匙。 他们将这些商品带回西方,在欧洲的市场上引起了轰动。 精美的丝绸成为了贵族们竞相追捧的时尚之物,香醇的茶叶让人们感受到了东方的韵味,华丽的瓷器摆放在宫殿和富人们的家中,成为了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他们赚上了大笔的钱,而我也从中获得了丰厚的回报。 我用这些钱买更多的机器,那些先进的机器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为我带来更多的财富;我买更多的科技书,书中蕴含着西方先进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希望能从中汲取营养,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我还买更多的西方重要的商品,那些新奇的玩意儿让我看到了西方世界的先进和发达,也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 好吧,说回正题。 在这纷繁复杂的局势中,一场大战即将拉开帷幕。 我的大军来了。 那是一支训练有素、士气高昂的军队。 士兵们身着整齐的铠甲,手持锋利的武器,步伐整齐地前进着。 他们的眼神中透露出坚定和无畏,仿佛随时准备投入到激烈的战斗中。 他们是我多年来精心培养和训练的力量,是我在这乱世中立足的根本。 同样的,南京方面的大军也来了。 当初,弘光小朝廷得立,依靠的是什么呢? 是四镇兵马。 那四镇兵马就像是弘光小朝廷的四根支柱,撑起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小朝廷。 共计二三十万的四镇大军,兵力雄厚。 他们分布在江北的各个重要关口,犹如一道道坚固的防线,守护着这片富饶的土地。 这四镇大军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背景和经历,但他们表面都效忠于弘光小朝廷,成为了这个小朝廷守卫江南的武装,也是这个小朝廷的立身之基。 然而,局势的发展却让他们陷入了无可奈何的境地。 随着战火的蔓延,满清的攻势越来越猛烈,弘光小朝廷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 为了挽救朝廷的命运,至少十多万人的四镇兵马被从江北调回南下。 他们离开了自己熟悉的驻地,踏上了未知的征程。 一路上,他们风餐露宿,忍受着饥饿和疲惫,麻木不仁的跟着他们的将官前来和我们作战,大概吧。 随着一支支大军的集结,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即将在这片土地上展开,究竟谁能在这场战争中取得胜利,谁又将成为历史的牺牲品,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为了打好这一战,我早早派出侦骑和一些消息灵通的江湖客,为我打探消息。 很快,就有可靠的消息如疾风一般传进了我的耳中。 原来,是那花马刘二人,也就是刘良佐和刘泽清,各自率领着一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兵马,气势汹汹地朝着这边赶来。 他们的军旗在风中烈烈作响,马蹄声如闷雷般震动着大地,仿佛要将这乱世的寂静彻底打破。 而另外的高杰和黄闯子,此时却依旧按兵不动。 他们的营寨如同坚固的堡垒,矗立在江北的大地上,士兵们严阵以待,目光警惕地注视着四周。 毕竟,他们肩负着守卫江北这片重要战略要地的重任,容不得有丝毫的懈怠。 江北的局势可谓是凶险万分,满清那如狼似虎的大军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这片肥沃的土地,他们的铁骑随时都有可能如潮水般涌来,踏破这脆弱的防线。 那满清的将领们,个个野心勃勃,眼中闪烁着贪婪的光芒,妄图将这大好河山纳入他们的版图。 而左良玉,这个手握重兵的军阀,更是有着不臣之心。 他表面上对朝廷恭恭敬敬,暗地里却在积蓄力量,图谋着更大的野心。 他的军队在自己的地盘上肆意妄为,如同恶狼一般掠夺着百姓的财富,百姓们苦不堪言,却又敢怒不敢言。 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四镇的兵马自然不可能都倾巢而出。 高杰和黄闯子心里都明白,他们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而放弃自己的职责。 他们深知,一旦江北的防线被突破,那后果将不堪设想,整个国家都将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而且,这样的战斗,本质上是一场内战,是自家兄弟之间的互相残杀。 高杰和黄闯子都不想趟这趟浑水,他们不想让自己的士兵们白白地死在这场毫无意义的争斗中。 他们更希望能够团结一致,共同对抗外敌,保卫这来之不易的江山。 只有刘良佐和刘泽清这二人,怀着各自的心思,各自领了一支兵马过来“勤皇”。说是勤皇,其实他们心里都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他们想着,这乱世之中,正是浑水摸鱼、捞取好处的绝佳时机。 他们妄图在这场混乱的争斗中,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 他们的军队在行军的路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百姓们对他们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 他们以为自己能够在这场争斗中成为最大的赢家,却不知道,这乱世的棋局变幻莫测,他们的所作所为,也许最终只会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第27章 绿水营出战 当我听闻刘泽清和花马刘这两个名字时,实在是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那笑声在空旷的营帐内回荡,震得烛火都跟着轻轻摇曳。 这两个家伙,可是江北四镇里出了名的存在,说是垃圾中的垃圾,那可真是一点儿都不为过。 江北四镇,本应是守护一方的重要军事力量,可这刘泽清和花马刘所带领的队伍,战力那叫一个烂。 平日里训练,士兵们松松垮垮,队列都站不齐整,更别提什么精湛的武艺和默契的配合了。 一旦遭遇敌人,他们就跟惊弓之鸟似的,遇敌即溃。 曾经听闻他们与敌军交锋的事迹,还没等真正短兵相接,队伍就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士兵们丢盔弃甲,四处逃窜,场面那叫一个狼狈不堪。 这两人,也不知道是哪来的迷之自信,居然以为能在我这儿捡个大便宜。 他们怕是白日做梦想多了。 根据情报显示,他们的队伍装备精良,兵强马壮。 可实际上呢,那不过是假象罢了。 仔细探究起来,这二人的队伍里,真正有点战斗力的,每一人最多也就三千亲兵家丁。 这些亲兵家丁,大多是跟着他们多年,得了些好处,勉强算是有些忠诚和战力。 但其余的那些士兵,全是他们用各种手段裹挟来的。 有的是在村子里强行拉的壮丁,有的是走投无路被忽悠进来的流民。 就算队伍里有军户存在,也没有一个是真心想给二刘拼命的。 这些军户,平日里受尽了二刘的剥削和压迫,早就对他们心怀不满,又怎么会为他们卖命呢? 当然,这些士兵也没什么觉悟,说白了,都是一群混子。 他们自觉没未来没前途,一个个都摆烂了。 平日里在营地里,喝酒赌博,偷鸡摸狗,无所不为。 如果战事顺利,看到有便宜可占,他们也会瞬间凶狠起来,跟着打打顺风仗,抢点财物。 可一旦战事不顺,看到形势不妙,他们就会像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跑。 战场上,只要稍微吃点亏,他们就会扔下武器,撒腿就跑,完全不顾什么军纪和大局。 我站在高地上,冷静地观察着对面二刘的军队。 他们的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看起来气势汹汹。 但我心里清楚,他们不过是外强中干罢了。 我仔细地分析着局势,目光扫过整个战场,心中迅速盘算着对策。 很快,我便有了主意。 我立刻下达命令,让大军缓缓往后退。士兵们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听从了我的指挥。 看着身后整齐有序撤退的队伍,我知道,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棋局。 我要把整个战场让出来,给二刘营造一种我们胆怯退缩的假象。 我要让他们以为有机可乘,从而真心投入兵力,倾巢而出。 等他们的队伍全部进入我预设的战场,等他们的阵型因为追击而变得松散,我就要抓住这个绝佳的时机,指挥大军如猛虎下山一般,一击把他们扫平掉。 我仿佛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那曙光穿透了战场的硝烟,照亮了我们前行的道路。 我坚信,这场战斗,我们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让二刘为他们的狂妄和愚蠢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这动荡不安、战火纷飞的乱世之中,仿佛一切秩序与道德都被无情地碾碎。 花马刘和刘泽清,他们就如同这乱世泥潭里的“搅屎棍”一般,不断地在本就混乱不堪的局势里肆意搅和。 他们全然不顾百姓的死活,也不管这世间的大义。 为了一己私利,在各个势力之间来回挑拨,今天煽动这边去攻击那边,明天又怂恿那方去暗算这方。 每一次他们的阴谋得逞,换来的都是无数无辜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城镇乡村沦为一片废墟,哀嚎与哭泣声在空气中弥漫不散。 说他们是“垃圾”,那简直是再贴切不过了。 他们没有丝毫的骨气与担当,就像阴沟里的老鼠,只敢在黑暗中搞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他们的存在,就如同散发着恶臭的垃圾,污染着这本就已经千疮百孔的世道。 他们从未为这乱世带来一丝一毫的希望与光明,相反,他们所到之处,皆是黑暗与绝望。 仔细想想,这两个人根本就没有一点剩余价值可言。 他们既没有出众的才华能够为这乱世出谋划策,推这样的动局势走向和平;也没有高尚的品德能够感化他人,让这世间多一些温暖与善良。他们就像是寄生在这乱世躯体上的毒瘤,不断地侵蚀着社会的根基。 对于人,杀了也就杀了,根本无需有任何的犹豫与怜悯。 留着他们,只会让更多的人陷入痛苦与灾难之中。 他们的恶行已经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如果不将他们除掉,天理难容。 而且,一定要杀掉他们,这不仅仅是为了给那些被他们伤害过的人一个交代,更是为了这乱世能够有一丝重新焕发生机的可能。 只有斩除了这两颗毒瘤,这乱世的天空或许才会有一丝晴朗的曙光出现。 大战的号角在这风云变幻的战场之上骤然吹响,那震天动地的声响仿佛是来自远古的战歌,瞬间打破了战前的宁静。 滚滚的尘烟在远方腾起,喊杀声如汹涌的潮水般迅速逼近,一场惊心动魄的恶战就此拉开了帷幕。 那上当的花马刘和刘泽清,就像是被无形的丝线牵引着的木偶,相继疯狂地投入兵力。 他们的士兵如潮水般一波接着一波地涌来,那密密麻麻的身影仿佛要将整个战场都填满。 花马刘骑在一匹神骏的花马之上,手中的长枪在空中挥舞,发出一道道凌厉的寒光,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疯狂的狠劲,似乎想要在这一场大战中拼个鱼死网破。 而刘泽清则率领着他的精锐部队,步伐整齐地向前推进,他的脸上带着一种沉稳的自信,仿佛已经胜券在握。 坦白说,这二人的确算是知兵之人。他们排兵布阵颇有章法,对战场形势的判断也十分精准。 他们深知这场战斗的关键所在,所以在兵力的投入上丝毫不吝啬,试图以数量上的优势来压制对手。 他们的家丁亲兵训练有素,士气高昂,每一个士兵都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刃,散发着令人胆寒的气息。 唯一的遗憾就是这些人少,顶多也就数千,再多,就养不起了。 但是很明显,在战场上,我麾下的普通官兵与他们相比,在战斗力上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那些普通官兵们虽然个个奋勇争先,怀揣着一腔热血,但面对花马刘和刘泽清训练有素的精锐之师,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毕竟他们大多营养不良。 过往,只是活着就要用尽全力了。 哪有条件磨练力气,练习武艺。 敌人的攻势如狂风暴雨般猛烈,一波接着一波,我的普通官兵们在敌人的攻击下,渐渐有些招架不住,很多士兵即使拼命,也往往是很笨拙的被杀死。 防线开始出现了一些松动。 看着自己的士兵们在战场上苦苦支撑,我感觉时间差不多了。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派出了绿水营。 绿水营是我精心训练的一支特殊部队,他们大多是明军的降卒。 除了少数的兵油子,很多士兵都是极好的种子,稍微一训练,就可以称得上是精锐。 特别是他们的装备精良,武器锋利,我把他们装备到了牙齿。 也许他们的武艺仍有不足。 但这是我训练出来的火器兵,要那么多武艺干什么? 我只要他们,有胆子,走到极近处,对着敌人开火。 当绿水营的士兵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出现在战场上时,他们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久经训练的麻木不仁。 他们迅速地投入到战斗中,如同一股汹涌的绿色洪流,向着敌人冲去。 当走到极近处。 前方的盾牌兵立刻做好了防御。 这时,手持火器的士兵就会贴脸开大。 轰一声响。 对面噼里啪啦。 倒地上了无数。 前方的敌军一下子就被打懵了。 然后。 是第二排手持火器的绿水营士兵。 在极短的时间,我直接打崩了前方的敌军。 花马刘和刘泽清的部队开始动乱起来。 毕竟,他们也一样。 除了少数家丁部队能打,其余的也都是和我方普通士兵差不多的垃圾兵。 打顺风,凑人数,可以。 真正的血拼死战,立刻变成了笑话。 如果不是我的绿水营,这时其实应该轮到我方军兵动摇,甚至失败。 其实,我这边也有麻烦。 在我的军队中,有一些人别有用心,他们以为我会消耗袁承志的本部人马,以此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这些谣言就像是一颗毒瘤,在军队中悄悄地蔓延开来,影响着士兵们的士气和军心。 这种事没法解释,因为在战争的喧嚣中,言语往往是那么的苍白无力,你只能用实际行动去证明一切。 这战场局势瞬息万变,容不得我有半分迟疑,所以,我决定来打主,让袁承志打辅。 这个决定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我结合了当下的战场形势、各方战力以及可能出现的变数后得出的结论。 我深知这其中的风险,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如今,战斗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当我站在高处,俯瞰着这片硝烟弥漫的战场时,现在看来,效果挺好。 那种紧张的心情稍微舒缓了一些,嘴角也不自觉地上扬。 苦心训练的火器营绿水营就像是一把锐利无比的尖刀,直直地插入了敌方的阵营。 他们手中的火器在阳光下闪烁着冰冷的光芒,每一次的发射都伴随着震耳欲聋的声响和刺鼻的硝烟。 那一颗颗呼啸而出的子弹,带着死亡的气息,精准地命中目标。 敌人在这猛烈的攻击下,就像被收割的麦子一样,一片片地倒下。 绿水营的士兵们配合默契,有条不紊地装填弹药、瞄准射击,仿佛是一台精密运转的战争机器。 这威力让一旁的泰山营和金蛇营目瞪口呆。 他们原本还带着几分轻视,觉得自己才是战场上的主角,可此刻,看着绿水营如此强大的杀伤力,他们的眼神中满是震惊和难以置信。 泰山营和金蛇营的士兵们站在原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写满了尴尬。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平日里疏于训练的结果,竟然和绿水营相差如此之大。 他们原以为自己能够在这战场上上演真正英雄的戏码,挽狂澜于既倒,在关键时刻力挽狂澜,成为扭转战局的关键力量。 他们想象着自己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刀光剑影之间,敌人纷纷败在自己的脚下,那是何等的威风和荣耀。 谁想现在只能上演无脑冲锋。 他们心中满是无奈和懊悔,可战场之上,容不得他们有过多的想法。 好在战场上没那么多废话,没有时间让他们去抱怨和反思。 泰山营和金蛇营终究还是动了,哪怕他们纪律不好,训练不足。 他们就像一群被驱赶的羔羊,在长官的呵斥声中,迈着沉重而又慌乱的步伐,朝着敌人的方向冲去。 尽管他们的动作显得有些笨拙和慌乱,但在这顺风仗的形势下,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他们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发出一声声呐喊,试图用这种方式来给自己壮胆。 如此一来,我自然掌握了战场上的主动。 我方的士气大振,士兵们的攻击更加猛烈,而敌人则在我们的两面夹击下,渐渐陷入了困境。眼看我方就要大胜了,胜利的曙光似乎就在眼前。 然而,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不甘失败的花马刘和刘泽清也决定拼力一战了。 他们看着自己的部队节节败退,心中满是愤怒和不甘。 他们知道,如果就这样放弃,等待他们的将是尊严扫地,丢官罢爵,甚至是穷途末路。 他们过往得罪了太多人,包括老百姓。 如果失去了兵马,那他们就会什么也不是。 他们甚至可能从江北四镇中除名。 最终啥也不是。 于是,他们咬了咬牙,少有的没有选择逃跑,而是召集起身边的亲信和精锐部队,准备做最后的挣扎。 他们眼中闪烁着疯狂的光芒,仿佛已经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准备。 一场更加激烈的战斗即将来临。 很快。 二刘的亲兵合力。 这是二刘精心打造的,大约千余骑的骑兵。 大明从前有马政。 虽然此时马政早已经废除。 但仍是让二刘组建了一支千人规模的骑兵。 此刻铁骑一出。 泰山营和金蛇营立刻就崩了。 好在我早早训练过他们如何撤退,或者说逃跑。 在被我打倒几个没头苍蝇后,这些人终于反应过来,从我绿水营两边逃了。 如此,我的绿水营就直接面对铁骑的冲锋了。 第28章 二刘兵败 战场上,一阵沉闷却又极具穿透力的轰鸣声由远及近,仿佛是大地在痛苦地低吟。 那声音,如同滚滚的闷雷,在空气中炸开,震颤着每一个人的耳膜。 仔细聆听,还能分辨出马蹄与大地激烈碰撞所发出的“哒哒”声,那节奏紧凑而有力,如同死神的鼓点,一下又一下地敲击着人们的心脏。 “骑兵!”有人惊恐地大喊出声,那声音在紧张的氛围中显得格外尖锐。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远处的地平线扬起了漫天的尘土,宛如一条黄色的巨龙在大地上翻腾。 尘土飞扬间,一群身着铠甲、手持利刃的骑兵若隐若现,他们如同黑色的旋风,朝着这边席卷而来。 “那是骑兵!”又有人重复着,声音中满是恐惧与敬畏。 在中国悠久的战争历史中,骑兵一直是战场上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就拿楚霸王项羽来说吧,他仅仅凭借着三万精锐骑兵,就如同一把锋利的利刃,狠狠地插进了刘邦那六十万大军的阵营,将其打得落花流水,溃不成军。 那场战役,血流成河,尸横遍野,项羽的骑兵就像是来自地狱的恶魔,所到之处,片甲不留。 由此可见,骑兵在战争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份量,他们就像是战场上的王者,掌控着生死的大权。 泰山营和金蛇营中不乏一个打十个的江湖上二三流高手。 但他们硬是被这支骑兵击败。 好好的顺风仗都能打成逆风飞翔。 而此刻,我,作为一名年轻的将领,正带着一批刚刚招募而来、还未经历过真正战火洗礼的火器兵,即将要面对一支训练有素、凶悍无比的骑兵部队的猛烈冲击。 这不仅仅是一场普通的战斗,这是一场殊死一战,是一场绝死一战。 在这场战斗中,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任何中间地带。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狂跳的心平静下来。 我知道,此刻我的每一个举动、每一个表情都被士兵们看在眼里,他们把我当成了主心骨,当成了他们在这残酷战场上的希望。 我不能退缩,更不能害怕,我必须要给他们树立一个榜样。 于是,我迈开坚定的步伐,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去,一直走到了队伍的正前方。 我站在那里,身姿挺拔,眼神坚定,仿佛一座巍峨的山峰。 因为我知道。 绿水营大多是降兵。 是前明军部队组成的。 他们见惯了长官打仗害怕逃跑的样子。 所以我要告诉他们,我不一样。 我会站在部队的前方,和他们并肩作战。 我缓缓地举起一支火枪,那火枪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冰冷的金属光泽。 虽然这只是一把普通的火绳枪,它的射程有限,装填速度也很慢,在面对骑兵的高速冲击时,有着诸多的不足。 但是,它却给了我足够的信心。 我紧紧地握住手中的火枪,感受着它的重量和质感,仿佛握住了整个战局的主动权。 我挺直了胸膛,大声地下达着命令,声音如同洪钟一般在战场上回荡:“听我号令,只有我第一个开枪,我开了之后,其余的士兵才能开火!” 我知道,在这种关键时刻,必须要保持绝对的纪律和秩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发挥出火器兵的最大威力。 我要让这些新嫩的士兵们明白,他们不是一盘散沙,而是一个紧密团结的战斗集体,只有齐心协力,才能在这场残酷的战斗中生存下来。 我将自己置于了最危险的位置,担当起了第一人。 我知道,这意味着我将第一个面对骑兵的冲击,第一个承受敌人的攻击。 但是,我毫不畏惧。 因为我坚信,只要我能打响这第一枪,就能给士兵们带来勇气和信心,就能让他们在这生死存亡的时刻爆发出无限的潜能。 我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骑兵越来越近,等待着那决定胜负的一刻的到来。 在那弥漫着紧张与肃杀气息的战场上,周围的空气仿佛都被战火的炙热所凝固。 这时,我原本略显孤单的身旁,突然多了一个人。 那脚步声沉稳而有力,每一步都仿佛踏在这动荡的大地上,带着一种令人心安的力量。 我下意识地侧头看去,竟是袁承志。 只见他身姿挺拔如松,手中紧紧握着那柄闻名遐迩的金蛇剑。 金蛇剑剑身弯曲,犹如灵动的蛇身,在阳光的映照下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他一脸冷峻,眼神坚定地护卫在我身前,那模样就像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屏障,将一切危险都阻隔在外。 我内心微微一动,对着他轻轻点了一下头,这简单的动作里,包含着我对他的信任。 信任,是目前我与他之间最需要的东西。 好在我十分了解袁承志。 我不负他。 他不负我。 所以此刻他直接来到我这里。 来到这战场上的前线。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说道:“没事,我有后手,这一战我们赢定了。你别看如今敌军来势汹汹,可他们绝对想不到我藏着的这一手。你需要关照好金蛇营和泰山营,等时机一到,随时准备打反击。金蛇营的兄弟们个个身手矫健,泰山营的将士们也是勇猛无畏,只要你们找准机会,必定能给敌军一个狠狠的教训。” 袁承志微微颔首,朗声道:“好。” 他说着,目光中闪过一丝感慨。 他心里清楚,刚才泰山营和金蛇营都丢脸了。 好好的顺风之战被敌人打了个逆风飞翔。 现在我让他带领金蛇营和泰山营打反击,一是给他维系一下面子,实则是在给他拉军功。 在这乱世之中,军功就意味着地位和荣耀,而我如此安排,无疑是对他的一种看重和栽培。 话不多说,远处传来了如闷雷般的马蹄声,敌骑如黑色的潮水般汹涌而来,扬起漫天的尘土。 他们的盔甲在阳光下闪烁着冰冷的光,手中的兵器挥舞着,发出令人胆寒的呼啸。 我却微微一笑,脸上满是信心十足的神情。 我深知,这场战斗的胜负早已在我的掌控之中。 我抬手,从腰间抽出信号枪,往上开了一枪。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拖着尾焰的信号弹如流星般飞上了天,在湛蓝的天空中划出一道绚丽的弧线。 这信号弹,不仅仅是一道光亮,更意味着我的底牌砸出来了。 没错,我的底牌就是炮,是那威力巨大的大炮。 大约一百多门大炮整齐地排列在后方,这些大炮是我倾尽全力制造的。 为了打造这些大炮,我四处搜罗工匠,筹集材料,还请来了葡式军官教练和戚家老兵教练。 葡式军官带来了西方先进的火炮制造和使用技术,而戚家老兵则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在他们的双重协助下,我的炮兵们日夜操练,早已熟练掌握了大炮的操作技巧。 随着信号弹升空,炮兵们立刻行动起来。 他们迅速装填炮弹,调整炮口角度,然后点燃了导火索。 “轰!轰!轰!” 一声声巨响震得大地都在颤抖,一枚枚炮弹如出膛的猛虎般呼啸着飞向敌骑。 炮弹在敌群中炸开,掀起了一片血雨腥风。 敌骑们的阵型瞬间被打乱,人仰马翻,惨叫声此起彼伏。 原本势不可挡的黑色潮水,在这猛烈的炮火攻击下,变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 一发发的炮弹,打入到了我早早的预定阵点。 一骑骑正快活奔驰的骑兵顿时被打了一个狠的。 更不要说。 当其正面。 是我手下绿水营那泼水一样正面打来的火枪子儿。 在我的有力指挥下,战场局势如精密齿轮般运转。 随着我一声令下,火枪队迅速站定,整齐地举起枪,瞄准前方。 紧接着,大炮阵地那边火光一闪,炮弹带着呼啸的风声,划破长空。 火枪与大炮双重轰击,轰鸣声震耳欲聋,硝烟瞬间弥漫了整个战场。 花马刘和刘泽清精心组建的家丁亲兵团,在这猛烈的攻击下,毫无招架之力,瞬间土崩瓦解。 这损失堪称惨重,不过一转眼的工夫,原本看似坚固的前锋线,就像被一把无形的巨刃削过,几乎被夷为平地。 地上满是人和马的尸体,侥幸存活的战马也大多身负重伤,挣扎几下后便再也没能站起来。 硝烟滚滚,刺鼻的硝烟味弥漫在空气中。 此时,我的绿水营士兵们,端着枪稳步向前推进,进行弹幕徐进战术。 每一次枪声响起,就像密集的爆豆声,而这每一声,都意味着敌人遭受了一次沉重的打击。 一颗颗子弹精准地射向敌人,敌人不断倒下,鲜血染红了大地。 终于,我停下了脚步。 环顾四周,我的面前,已经没有敢于正面与我对峙的敌人了。 但我的士兵们士气正旺,绿水营、泰山营、金蛇营,如汹涌的潮水般,朝着敌人的方向继续压了上去。 这一次,花马刘和刘泽清插翅难逃,他们的部队彻底崩溃,四散开来,只能分批投降。 与此同时,袁承志等一众高手穿梭在战场的废墟之中,目光如炬,四处寻找二刘的踪影。 而我站在高处,俯瞰着这一切,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一次,我要一口气把整个花马刘和刘泽清的势力全部吃下,彻底将他们连根拔起,不留一丝后患。 袁承志终究还是。 棋差一招。 他失望了。 无论如何也难以想象,最终成功生擒花马刘和刘泽清的,竟然会是梅剑和与飞天魔女孙仲君。 那二人像是打了胜仗的将军,意气风发、兴高采烈地将俘虏带到我的面前。 看着被押解而来的花马刘和刘泽清,我的眼神瞬间变得冰冷。 没有丝毫的犹豫,甚至未给这二人开口说废话的机会,内心的厌恶与决绝让他直接下达了处决的命令。 利刃闪过,鲜血溅出,在我看来,这两人早已腐朽不堪,灵魂被贪婪和腐败填满,烂到了骨子里。 我深知,这两人所率领的军队,完全是旧时代的残渣。 士兵们个个都是兵油子,平日里偷奸耍滑、纪律涣散,毫无斗志与信念可言。 指望这样一支乌合之众去奋勇杀敌、打好一场仗,简直是天方夜谭。 所以,我没有丝毫的迟疑,当机立断下令将这两支军队打散,进行重新整编。 整编工作繁杂而艰巨,低级军官需要重新接受严格的考核,只有通过考核,证明自己有能力、有担当的人,才有资格继续留在岗位上。 而对于那些高级军官,我很清楚他们中不少人早已深陷腐败的泥潭,与旧势力勾结紧密,对他们进行清洗势在必行。 在我雷厉风行的手段下,整编工作出乎意料地顺利,如同开闸的洪水,迅速而有力地推行了下去。 日子一天天过去,随着我的势力的不断扩大和影响力的提升,陆续又有大批的敌人被抓捕或者逼降,人数竟超过了十万之众。 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仔细核对数字时,发现存在诸多出入,但我此时也无心去管这些细节。 在我眼中,这总归是一件大好事,有了这些人力,我的实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 如今,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看南京城那边如何应对、如何抉择了。 果不其然。 南京方面的态度竟好似夏日里骤变的天气,一下子就软了下来。 之前那强硬如铁石般的姿态瞬间消散不见,就好像一阵风,吹走了所有的锋芒。 之前,南京方面那口气强硬得好似坚硬的磐石,不容置疑地要求我们放弃手中至关重要的兵权。 那言语中透露出的自高自大,直是让人作呕。 他们的自以为是,好像随随便便就能打发我们,说服我们,收拾我们。 仿佛只要我们不答应,就会立刻引发一场腥风血雨。 然而,随着二刘十万大军的兵败,此刻的他们却像是换了一副面孔。 甚至在私下里,南京方面派人找到了我,言辞极为恳切地和我商议起来,还让我开价儿。 那派来的人满脸堆笑,语气中带着讨好,仿佛我提出什么条件他们都会答应似的。 可我又怎会轻易被这表象所迷惑呢? 我当然知道这不过是在扯皮罢了,就像是一场精心编排的闹剧,他们不过是在演给我看。 其实,在他们那看似友好的笑容背后,我早已洞悉了他们的阴谋。 我已经通过自己的情报网络得知,南京方面已然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们打算向左良玉请援。 左良玉手握号称六十万重兵,势力不容小觑,一旦得到他的支持,南京方面的底气无疑会更足。 同时,他们还计划调高杰部和黄闯子部的兵力,准备来袭击我们。 他们调动兵马的动作就像是在黑暗中缓缓拉开的大幕,一场阴谋正在悄然上演。 而这一切的目的,不过是为了拖延时间罢了,他们妄图通过这种手段来稳住我们,为他们的下一步计划争取时间。 但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在拖呢? 我表面上不动声色,和他们虚与委蛇,内心却在焦急地等待着一个消息。 我在等城里金龙帮的消息,那是我精心布下的一枚棋子。 金龙帮在南京城根深蒂固,有着庞大的势力和广泛的眼线。 我早已和他们暗中达成了协议,只要他们在城内成功制造混乱,扰乱南京方面的部署,我就能趁机而动。 一旦他们那边传来成功的消息,我就能以最低的代价,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轻松拿下南京。 到那时,这乱世的局势或许就会因我这关键的一步而彻底改变。 我仿佛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那曙光正穿透层层迷雾,向我缓缓走来。 第29章 马士英 南京,这座古老而繁华的城市,如今已被我紧紧包围。 城墙高耸,城门紧闭,城内的人们惊恐不安,而城外的我却胸有成竹。 南京城内虽有兵马,但这些士兵军纪败坏,战力大减。 他们不仅无法与我的军队抗衡,甚至连出城迎战的勇气都没有。 毕竟,一旦战败,后果不堪设想。 在这种情况下,南京的京营兵马只能选择坚守。 然而,这只是暂时的,因为我的计划早已在暗中展开。 城内的金龙帮,一个看似普通的帮派,实际上却是我布局的关键所在。 在这个帮中,有人正在悄悄集结,他们的首领是洪胜海和罗立如。 我对这两人许以重诺,事成之后,他们将各自统领一军,成为一方军头。 这个诱惑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因此他们毫不犹豫地接受了我的条件,并开始积极筹备。 当然,平心而论,我对洪胜海确实存在一些看法。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他毕竟是袁承志的人。 这一点让我在对他的评价上不得不有所保留。 我心中暗自思忖着,这个洪胜海是否就是日后那个声名赫赫的神龙教主洪安通呢? 毕竟,洪安通以其高深的武功和精湛的用毒技巧而闻名于世。 仔细想来,这种可能性并非不存在。 洪安通的武功高强,而袁承志本身也是一位武艺超群的高手,洪胜海极有可能是从袁承志那里学到了这身绝世武功。 不仅如此,洪安通还精通用毒之道,这与何铁手的专长不谋而合。 或许,洪胜海正是在何铁手那里学到了驱蛇、用药以及下毒的本领。 不过,尽管我对洪胜海的身份有所怀疑,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仍然是一个可以利用的人。 毕竟,在我们的计划中,他和另一个人将带领我早已安排好潜入南京的人员,实施一场惊心动魄的夺门行动。 南京城,这座历经风雨的古都,承载着无数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底蕴。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它都是朱元璋一手精心打造的国都,凝聚了他大量的心血和智慧。 朱元璋对南京城的建设可谓是不遗余力,他不仅投入了巨额的资金和人力,还亲自参与规划和设计。 这座城市的城墙高大坚固,防御设施完备,街道布局合理,宫殿建筑宏伟壮观。 可以说,南京城在当时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堡垒。 然而,即使是如此坚固的城池,也无法阻挡历史的车轮。 明成祖朱棣在夺取皇位后,毅然决定将都城迁往北京。 但这并没有让南京城失去其重要地位,仁宗朱高炽在位期间,仍然对南京城念念不忘,甚至有将都城迁回的想法。 如果不是仁宗在位时间太短,只有短短一年,或许他真的会付诸行动,将都城迁回南京。 毕竟,南京城对于明朝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和价值。 面对这样一座坚城,想要通过武力强攻来夺取它,无疑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因此,只能采取智取的策略。而我当初之所以将超编的人员陆续送入南京,并让他们混杂在金龙帮中,目的就是为了最终实现夺取南京城的计划。 为了这场至关重要的攻城之战,我孤注一掷,投入了全部的鲁密铳,每一支铳都承载着此战必胜的希望。 随着短铳尖锐的声响划破长空,那炸裂的轰鸣声仿佛是开启胜利之门的前奏。 罗立如和洪胜海毫不犹豫,迅速挥动手中旗帜,旗帜烈烈作响。 在旗帜的指引下,大股兵马如汹涌的潮水般,呐喊着向城头杀去,目标直指城门瓮城,那里是入城的关键,谁掌控了瓮城,谁就掌握了这场战斗的主动权。 其实这些兵并不是特别好,关键是训练时间不足,又在金龙帮里混了些日子,但这是个比烂的时代。虽然在我看来他们需要重训,可却比南京城的老爷兵要强多了,随便一打,什么都有了。 紧接着,信号腾空而起,那绚烂的光芒在灰暗的战场上空格外夺目。 与此同时,城门缓缓被打开,发出沉闷的吱呀声。 一接到那期待已久的信号,我当机立断,大手一挥,高声下令攻城。 大军如同决堤的洪流,在确定城门安全无误后,浩浩荡荡、源源不断地涌入城中。 然而,预料之中的抵抗还是出现了。 城中的守军负隅顽抗,试图做最后的挣扎。 但我毫无惧意,心中有着十足的底气。 一来,我军已然成功攻入城中,占据了有利的态势,就如同锋利的楔子深深嵌入敌人的防线;二来,我手中还握着九公主这张至关重要的牌,她的存在就像一颗威慑力巨大的棋子,让很多人在这场争斗中选择了观望,就如同当年靖难之役时,许多人在局势不明朗前选择中立一样,他们不想轻易站队,以免站错阵营而万劫不复。 再者,我精心筹备,用人不疑,所率领的皆是精锐之师,岂是轻易能被阻挡的? 更不用说,此次连华山高手都已出动,他们个个武艺高强,在战场上如入无人之境。 寒光闪烁间,尽显高手风范,试问,哪个敌人敢轻易反抗? 杀! 面对那些仍负隅顽抗、不识天数的敌人,我军毫不留情。 这些人,一来数量稀少,在我大军压境之下,不过是沧海一粟;二来实力微弱,根本无法与训练有素、士气高昂的我军抗衡。解决他们,轻而易举,不过是片刻之间的事。 马蹄声碎,喊杀声震破金陵的暮霭,部队如汹涌潮水般攻入南京城。 看着这座繁华却又在风雨中飘摇的古都,我深知局势的紧迫,当机立断,大手一挥,下令兵分三路。 “一路直取皇城!记住,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要先把福王控制起来!他是这弘光小朝廷的招牌,控制住他,就能稳住大半局面!” 我目光如炬,对着第一队精锐大声下令。 他们领命而去,身影迅速消失在街道的拐角,向着那象征着权力中心的皇城奔去。 “第二路,目标是国库和兵杖局!那些物资是军队的命脉,是维持这天下安稳的根基,务必牢牢控制!” 第二队士兵齐声应和,朝着储存着巨额财富与兵器甲胄的重地飞驰而去。 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地方,便是弘光小朝廷的主心骨——马士英的府邸。 此人老谋深算,在朝中党羽众多,若不将他控制住,后患无穷。 此刻,夜幕已经悄然降临,马府被我的士兵里三层外三层紧紧包围。 高大的朱漆大门紧闭,可门内的惶恐与不安却仿佛能透过门缝溢出来。 马家众人在府内如惊弓之鸟,在惴惴不安中等待着未知的命运。 我大步走到马府门前,心中的豪迈与急切让我来不及多做思量,猛地抬起手臂,积聚全身力气,一巴掌重重地拍在大门之上。 “轰”的一声巨响,那看似坚固的大门竟被我这一掌拍得摇摇欲坠,最终“砰”地一声轰然倒地。 我大踏步往里走,身旁士兵们手持利刃,寒光闪烁。 马府的亲兵们早已被这气势吓得脸色惨白,他们很清楚眼下的局势,无一人敢上前阻拦。 “给我带路,直抵马士英所在之处!” 我一把揪住一个吓得瘫倒在地的家仆,厉声喝道。 那仆人哆哆嗦嗦地站起身,连滚带爬地在前面引路,带着我们穿过曲折的回廊、幽深的庭院,一步步逼近马士英的居所。 天色阴沉,铅云低垂,如一块沉甸甸的幕布,将整个世界都笼罩在压抑之中。 堂内,烛火摇曳,映照着马士英那张满是惊惶与困惑的面庞。 他木雕泥塑般地端坐在正堂的主位上,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前方,眼神空洞而又茫然。 就在不久之前,崇祯帝自缢煤山的噩耗传来,那一刻,山河变色,天下震动。 在这风云激荡、乾坤颠倒的乱世之中,马士英敏锐地嗅到了机会的气息。 他奔走四方,联络四镇总兵,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一番纵横捭阖,成功将福王推上皇位,建立了弘光朝廷。 江天险,划江而治,为大明保留一丝复兴的 那时的他,意气风发,壮志凌云,心中满是匡扶社稷、中兴大明的宏伟抱负。 他曾在心底暗暗发誓,即便不能挥师北伐,收复中原,也要凭借长希望。 然而,命运似乎总爱捉弄人。 他日夜担忧、枕戈待旦防备着的满清铁骑,尚未踏入南方半步,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变故却如汹涌的潮水般接踵而至。 先是冒出了一个自称太子的人,搅得朝堂上下人心惶惶。 这本就让他焦头烂额,可还没等他想出妥善的应对之策,更惊人的消息传来——长平公主现身,而且还得到了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华山派全力支持,竟拉起了一支气势汹汹的大军,直逼南京城而来。 这长平公主所率的军队,战力之强,远超想象。 花马刘和刘泽清两位总兵,麾下兵马十余万之众,皆是身经百战的精锐。 然而,在与长平公主的军队正面交锋时,竟然一败涂地。 那场野战,喊杀声震天,鲜血染红了大地,十余万大军几乎全军覆没,连突围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如今,二刘战死沙场,曾经作为弘光朝廷重要支柱的四镇,一下子折损了一半。 而南京城,这座承载着无数人希望的都城,也在敌军的突然袭击下宣告失守。 马士英望着空荡荡的大堂,耳边似乎还幻想起城外的喊杀声和百姓的哭号声。 他的双手紧紧地抓住座椅的扶手,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莫非,真的是天意如此,要我灭亡?” 他在心底悲怆地呐喊着,一股强烈的不甘如熊熊烈火般在胸腔中燃烧。 他不甘心就这样失败,不甘心自己的宏图大业还未展开就已化作泡影,不甘心大明的江山就这样在自己手中摇摇欲坠。 晨光熹微,在一个神色惶恐的下仆引领下,我踏入正堂。 堂内烛火摇曳,光影交错,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压抑的气息。 一眼望去,我便看到了马士英。 他头发蓬乱,几缕发丝肆意地垂落在脸颊旁,显得格外狼狈。 身着的文官素服也满是褶皱,仿佛在诉说着他彻夜未眠的煎熬。 身前的桌案上,一把精致的剑静静摆放着,剑身的寒光在微弱的光线中闪烁,透着几分肃杀之气。 那个下仆头垂得极低,根本不敢直视马士英,刚把我带到,便如获大赦般,慌慌张张地调头跑了。 我对此毫不在意,稳步踏入屋内。回想起凌晨攻城的场景,喊杀声震耳欲聋,硝烟弥漫,如今不过几个时辰,天色已然大亮,可这城中的局势却已天翻地覆。 马士英曾匆忙赶赴城墙,试图组织抵抗,然而,他的脚步还未踏上城墙,城门便已被攻破,大势瞬间土崩瓦解。 他只能失魂落魄地回到家中,如困兽般枯坐在这正堂之内。 此刻,他目光空洞地看着桌上的剑,声音沙哑而疲惫:“罢了,成者王侯败者寇,你们赢了,杀了我吧。只希望你们不是利用九公主,而是真的扶保她登基。” 我走上前,目光被那把剑吸引。 伸手拿起,入手沉甸甸的,质感十足。 “沧浪”一声,我拔剑出鞘,剑身寒光闪烁,明亮得如同深秋的一泓秋水,锋芒毕露,端的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剑。 我心中暗自评判,这剑虽比不上金蛇剑那般举世闻名的神兵利器,可与我平日所佩的、价值百两银子的寻常宝剑相比,却要胜出许多。 不过,我仅仅是欣赏片刻,便将剑还入鞘中。 随后一抬手,“当啷”一声,整柄剑稳稳地飞回剑架。马士英原本低垂的头猛地抬起,眼中满是疑惑,死死地盯着我,似乎怎么也想不明白,我为何不拔剑杀了他。 我微微一笑,开口说道:“我知道,你心中定是充满疑惑,或许还以为我们是心怀不轨的乱臣贼子,妄图借公主之名行篡国之事。” 马士英嘴唇动了动,虽未出声,但那表情分明在说:难道不是这样吗? 我神情一正,郑重道:“不是的。我们扶立公主,是真心想要做一番大事。我们一心想要扶助大明,拯救这风雨飘摇的江山,却又不想重蹈张居正、戚继光的覆辙,我们的军队也不愿成为第二个戚家军,你能明白吗?” 马士英听闻此言,脸上不由得泛起一丝苦笑。 他怎会不明白,张居正一生鞠躬尽瘁,一心只为国家,死后却被万历皇帝清算,家族蒙难;戚继光立下赫赫战功,北击蒙古,南灭倭寇,却落得个郁郁而终的下场。 他一手训练出来的戚家军,不仅被朝廷拖欠军饷,甚至还遭到朝廷的诱杀。朝廷将那几千立功无数的大明将士骗得放下武器铠甲,引入瓮城之中,残忍地屠戮殆尽。 如此惨剧,马士英想起来都满心苦涩,实在是无话可说,也无从解释。 他抬眸看向我,心中已然明白,为何我们会选择扶立女帝。 一个女帝,注定难以被天下人轻易接纳,在这男尊女卑的世道,她犹如羽翼未丰的雏鸟,孤立无援。 所以,她只能依靠我们来治理这个国家,也只能毫无保留地信任我们。 男人天生渴望权力,即便年幼的皇子,也终有长大掌权的一天;而女人不同,女人的身份永远不会改变,哪怕是一代女皇武则天,到了暮年,还不是被逼迫退位。 第30章 女帝洪英 黎明的曙光已经穿透了厚重的云层,洒在了这座古老的城市上,但整个城市却弥漫着一种令人窒息的压抑氛围。 这座曾经辉煌的古都,如今正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抉择,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压力笼罩着。 街道上,到处都是全副武装的大兵,他们神情严肃,荷枪实弹,给人一种紧张的感觉。 百姓们则躲在门窗后,透过缝隙偷偷观察着外面的情况,没有人敢轻易走上街头。 弘光帝,或者说福王,此刻正战战兢兢地站在那里,被梅剑和、孙仲君两人紧紧看守着。 其实,他们并不是不能杀了他,只是在还位仪式上,他还有一些用处。 然而,这一切的关键,都取决于我面前的这位马先生——马士英。他的决定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局势的走向。 也许有人会感到疑惑,为什么我会如此看重马士英呢? 毕竟,他的名声并不好。 但这真的重要吗? 我需要别人来告诉我谁是忠臣,谁是奸臣吗? 我只知道,在这弘光小朝廷中,正是马士英一个人在苦苦支撑着。 他是一个有能力的人,这一点毋庸置疑。 我当然要善加利用他的才能。 除非,他真的一心求死。 那么,马士英想死吗? 不,他同样有着自己的抱负和野心,怎么可能甘心就这样死去呢? “你做这一切,难道真的不是想要当皇帝吗?” 马士英突然站起身来,目光如炬地盯着我,似乎想要看穿我的内心。 我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冷笑。 这笑容中,既包含了对他问题的不屑,也透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自信。 尽管我只是冷笑了一声,但马士英却像是得到了某种答案一般,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他缓缓坐回椅子上,原本紧绷的身体也逐渐松弛下来。 有些事情,其实无需多言。 如果我真的有野心称帝,那么以我的实力和手段,完全可以直接起兵造反。 又何必非要拉上一个九公主呢? 就算我需要利用九公主的名分来达到某种目的,大可以直接娶她为妻,将她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可我为何要如此大费周章,不仅将她推上女帝的宝座,还让她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呢? 这其中的缘由,马士英自然心知肚明。 我之所以如此多此一举,正是因为我对皇位毫无兴趣。 至少在目前这个阶段,我根本没有丝毫染指皇位的念头。 如此一来,马士英便无需担心自己会被人指责为与奸贼勾结。 他依然可以心安理得地扮演那个扶国救社稷的忠臣角色。 有了老马的投诚,我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笑声在房间里回荡,仿佛整个世界都能听到我的喜悦。 我毫不犹豫地告诉老马我的打算,因为时间紧迫,容不得半点拖延。 我开门见山地说:“老马,我知道你们派人去联络左良玉了,你们希望借助他的力量来填补四镇之中二镇的空缺。不过,左良玉这个人,我早就对他心存不满,一直想找机会除掉他。他的部下虽然号称有六十万兵马,但实际上与土匪无异,甚至还不如土匪。这样的军队,有还不如没有!所以,我已经下定决心要消灭左军。” 我稍稍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但是,打仗最关键的就是钱粮。老马,锦衣卫仍然由你掌管,我希望你立刻派出锦衣卫,拟定一份名单。这份名单上的人,无论是官员还是商人,只要名声不好,而且家境富裕,就以确凿的罪名将他们包围起来,进行抄家。这样一来,我们不仅可以得到大量的财富,还能为国家除去一些害群之马。到时候,这些财富我们一人一半,一半作为我的军费,另一半则作为你的行政费用,你觉得怎么样?” 马士英听完我说的话后,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 他心里其实早就有过类似的想法,只是一直没有付诸实践。 毕竟,他所领导的本部人马数量有限,而其他四镇的大军则需要时刻防备满清的南下进攻。 此外,左良玉对他也心存不满,早就有不恭敬的心思,一直想找机会做点什么。 再加上江南的那些士绅老爷们,个个都需要安抚和讨好。 在这样的情况下,马士英觉得自己实在是无能为力。 他所能做的,仅仅是勉强维持着这个庞大的架子不倒罢了。 然而,现在的情况却发生了变化。 我一战击败了二刘,不仅成功收降了他们的军队,还将自己的本部兵力扩充到了超过二十万之众。 拥有如此强大的势力与他联合,马士英心中的担忧顿时减轻了不少。 与此同时,马士英对我的看法也有了很大的改变。 他开始对我另眼相看,认为我并非等闲之辈,而是一个有能力、有魄力的人物。 真是不比不知道啊,这一比较简直让人吓一大跳! 想当年崇祯皇帝在位的时候,他也同样一直被钱粮的问题所困扰。 然而,面对这样的困境,崇祯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他所能做的,无非就是不断地加征赋税罢了。 可是,老百姓们已经穷得连裤子都没得穿,连饭都没得吃了,他竟然还在老百姓的头上增加赋税。 这岂不是在开玩笑吗? 这无异于雪上加霜,让老百姓的生活更加艰难困苦。 相比之下,我可就聪明多了。 我深知穷人本来就没有钱,要想找到钱,就不能再去压榨那些可怜的老百姓,而是应该从贪官和奸商身上下手。 毕竟,这些贪官污吏和奸商们,他们手中可是掌握着大量的财富啊! 而且,我搞钱并不是为了将其全部装进自己的口袋。 事实上,我所筹集到的资金不仅用于军费开支,还特意为马士英预留了一部分行政经费。 军费固然重要,然而行政方面同样需要资金支持。 毕竟,官员的薪资需要支付,百姓需要得到安抚,地方上的赈灾工作也刻不容缓,基础设施建设更是不可或缺。 过去,由于资金匮乏,许多事情都难以顺利开展。 钱就那么有限的一点,福王要修建宫殿,地方官员依然贪污腐败,如此一来,真正能够用于正经事务的资金几乎微乎其微。 面对这样的困境,马士英也深感忧虑。 然而,当我提出这个主意后,他立刻表示赞同。 不仅如此,他还要亲拟一份名单,其中大部分都是南京的地主大户。 这些人虽然富有,但往往不仁不义,而且拥有巨额的资产。 对于这样的群体,如果不采取一些措施,实在是说不过去啊。 我当即同意了马士英的建议。 很快,天下终于迎来了平定的时刻。 在正午时分,阳光炽热,我和马士英一同精心策划并演绎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戏。 随着军队缓缓打开从外至内的门户,那扇紧闭的大门缓缓开启,仿佛是一个新时代的序幕正在被揭开。 九公主的马车如同一支离弦之箭,长驱直入,径直驶向权力的核心。 福王在这股强大的气势面前,不得不屈膝跪地,将政权交还到九公主手中。 从此刻起,世间再无弘光帝的名号,取而代之的是大明女皇朱?娖的时代。 她将以洪英为年号,开启属于她的统治篇章。 为了这一历史性的时刻,我还暗中做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私活”。 我撰写了一篇文章,详细阐述了自大明成祖皇帝之后,大明的天子们几乎是一代不如一代。 从宣宗开始,大明便踏上了一条退步之路。 成祖爷的开放政策被逐渐摒弃,取而代之的是保守的内守策略。 这种转变导致了兵事的衰落,瓦剌势力因此坐大,对大明构成了严重威胁。 不仅如此,交趾这个重要的地区也在宣宗时期重新丢失。 然而,即使是这样的情况,宣宗仍然被后世誉为“好皇帝”,受到了过度的夸赞。 接下来,便是那位被称为“叫门天子”的皇帝。 他之所以能获得“英宗”的称号,完全是因为景泰帝和成化帝在背后默默为他收拾烂摊子。 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是景泰帝被污蔑为“戾皇帝”,而成化帝也遭到了人们的拼命抹黑。 在这之后呢,剩下的那些人里面,也就只有一个武宗还稍微能拿得出手一些。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武宗最终竟然也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被文官集团给害死了! 武宗当时觉得自己的病情一直没有好转,就提出想要换个医生、换种药试试。 可那些文官们却根本不把他的话当回事儿,不仅坚决不允许他这么做,甚至还对他百般阻挠。 就这样,武宗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最后不幸离世。 说起来,其实那位道长皇帝本来也是难逃一死的。 不过呢,他这个人特别聪明,而且还非常机警,再加上运气也不错,所以才能一次又一次地从死神手里逃脱,一直活了下来。 只可惜啊,这位道长皇帝虽然保住了性命,却并没有什么作为。 他既不懂得改革创新,也不愿意上朝处理政务,整天就知道沉迷于一些修仙问道的事情。 好不容易等到他的儿子裕王当上了皇帝,本以为这下终于可以有所作为了,谁知道这裕王刚想做点正经事,就被那个高拱指着鼻子大骂一通:“滚一边去,生你的孩子去吧,内政方面根本不需要你来插手!” 在此之后,是万历。 万历皇帝朱翊钧在位期间,虽然不能说他完全没有能力,但他所做的恶事确实不少,导致他死后的下场异常凄惨,这或许就是所谓的报应吧。 首先,他对张居正的所作所为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张居正作为明朝着名的政治家和改革家,在他生前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在张居正病逝后,万历皇帝却对他进行了反攻倒算,不仅剥夺了他的官职和荣誉,还抄没了他的家产,使得张居正的家人和追随者都受到了牵连。 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无疑是对张居正的极大不尊重,也让许多人对万历皇帝的人品产生了质疑。 其次,万历皇帝还害死了戚家军。 戚继光所率领的戚家军是明朝历史上一支非常着名的军队,他们在抗击倭寇和保卫边疆等方面都立下了赫赫战功。 然而,就是这样一支英勇善战的军队,却在万历年间遭到了皇帝的打压和迫害。 戚继光本人也因为受到排挤而郁郁而终,这实在是令人惋惜。 而戚家军在失去了戚继光的领导后,也逐渐走向了衰落,最终被自己人搞死,这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损失。 除了以上两点,万历皇帝还有一个备受诟病的地方,那就是他长达四十年不上朝。 这一行为不仅导致朝廷政务的荒废,也使得国家的政治局势变得越来越不稳定。 在他之后,明朝的皇帝们也大多表现不佳,如一月皇帝明光宗朱常洛,在位期间沉迷于吃药和玩女人,虽然在短时间内飞黄腾达,但最终却因为过度纵欲而早早离世。 而他的继任者天启帝朱由校,面对空荡荡的内帑,几乎是欲哭无泪,因为万历皇帝之前的一系列错误决策,使得国家的财政状况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天启帝确实有一定的能力和天赋,他自幼就展现出了成为皇帝的潜质。 在老魏的辅佐下,他迅速掌握了真正的皇权,展现出了非凡的统治才能。 然而,正因为他的成功,也引来了一些人的嫉妒和怨恨。 这些人不择手段地谋害了天启帝的子嗣,使得他失去了继承皇位的血脉。 最终,天启帝也遭遇了不幸,如同武宗一般,过早地离世。 这无疑给大明朝带来了巨大的动荡和危机。 随后,崇祯帝登上了皇位。 他一开始就被东林党所迷惑,被他们的花言巧语所误导。 尽管崇祯帝本人非常勤奋努力,但他的决策却往往受到东林党的影响,导致国家政治日益腐败,社会矛盾不断激化。 崇祯帝的努力并没有改变大明朝的命运,反而加速了它的灭亡。 他的种种举措都成为了敲响亡国之音的助力,最终大明朝在他的统治下走向了覆灭。 回顾这些失败的皇帝,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趋势:男皇帝的气运似乎已经消散。 他们的统治往往伴随着各种问题和困境,无法挽救国家的颓势。 因此,有人认为,国家现在需要一位能够破旧立新的女皇帝。 只有女性统治者才能带来新的气象和变革,拯救大明朝于水火之中。 第31章 关键人物——高杰 朱?娖登基之后,整个大明王朝都迎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新明。 这是新明的第一次早朝,宫廷内外都弥漫着一种紧张而又期待的气氛。 然而,对于这一切,我早已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我毫不畏惧地站在女帝朱?娖的身旁,这个位置虽然看似只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实际上,我才是真正的万众之首。 毕竟,初登基的朱?娖又能懂得多少治国之道呢? 别开玩笑了,她之前不过就是个天真无邪的毛丫头,甚至还有一段时间被恋爱冲昏了头脑,竟然以为自己可以和袁承志有什么发展。 可别忘了,她的父亲可是杀了袁承志的父亲啊,而且还是用了最为残忍的凌迟之刑,整整三千多刀! 在这样的血海深仇面前,她怎么可能还会有什么想法呢? 更别说温青青那善妒的脾气了。 所以,目前来说,朱?娖只能暂时充当一个傀儡,国家大事,自然就由我一言而决了。 我站在大殿之上,用洪亮而坚定的声音说道:“诸位,今天是大明新朝的第一次大朝会,时间紧迫,我也不再赘言。大家心里都清楚,如今的大明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若再不进行彻底的改革,不仅国家会灭亡,天下苍生也将陷入无尽的苦难。因此,大明必须要破旧立新,推陈出新!” 稍稍停顿了一下,我接着说道:“接下来,我要向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大明的新政。首先,我们将废除五军都督府。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全新的机构——军机处。军机处将专门负责整个大明的一切军事事务,而本官将担任军机处的领衔大臣。至于其他军机大臣的人选,我会与马阁老共同商议决定。” 我注意到,当我提到马士英时,他的脸上露出了明显的满意之色。 这至少说明,我的决策并非轻率之举,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毕竟,马士英对朝堂的了解远比我更为深入,他的经验和智慧无疑会对我有所帮助,避免我犯下一些低级错误。 然而,就在我暗自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却听到了一些不满的声音。 原来,五军都督府自大明立国之初便已存在,尽管如今它早已名存实亡,但仍然有许多人在其中挂职领薪。 而这些人,基本上都是大明的勋贵。 我如此大刀阔斧地废除五军都督府,无疑是断了他们的财路,砸了他们的饭碗。 “五军都督府可是太祖皇帝在位时就设立的,岂能容你如此轻易地说废就废!” 有人义愤填膺地喊道。 “是啊,这可是关乎国家安危的大事,理应在朝堂之上共同商议,岂能由你一人说了算!” 另一个人也附和道。 “年轻人啊,你虽凭借武力登上高位,但也应当为国尽忠,驰骋沙场,这一点我们并非不理解,自然会全力支持你。然而,你若执意要废除五军都督府,导致大明军方出现混乱,这后果你可承担得起?” 又有一人语气严厉地说道。 我静静地听着这些人的言辞,待他们说得差不多了,我转头看向马士英,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地问道:“这些人,你应该都认识吧?” 马士英显然没有料到我会突然发问,他略微一怔,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表示认识。 我见状,轻笑一声,随即朗声道:“既然如此,那就好办了。归大人,请将这些人拿下吧。” 我的话音刚落,只见一个模样酷似老农的人从殿侧闪身而出。 他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如鬼魅一般,身形一闪,如疾风般迅速,紧接着便是“啪啪”两声脆响。 原来,这归辛树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巴掌一个,将刚才还在慷慨陈词的官员们全部打倒在地。 他的动作快如闪电,让人根本来不及反应。 那些官员们甚至连惊呼都来不及发出,就已经像被抽走了脊梁骨一样,软绵绵地瘫倒在地。 归辛树一击得手后,面无表情地一挥手。 瞬间,一群身着锦衣卫服饰的人如幽灵般从暗处涌出。 他们手提锋利的绣春刀,寒光四射,令人不寒而栗。 这些人显然都是训练有素的高手,他们迅速而有序地将那些被打倒的官员们一一捆绑起来,整个过程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我逮着这些官员,一一从马士英口中问了名字,然后我直接在龙案上写了一道圣旨,用女帝朱?娖的玉玺盖了章。 “先把这些人的家给围了,”我把圣旨给了归辛树,道:“着锦衣卫查一下他们的身家,若有大量金银,就让他们解释一下财产来历,说不明白,有差漏的,皆按太祖旧例惩罚。” 什么是太祖旧例? 就是剥皮萱草。 大明的官场,简直就是一摊浑水,清正廉洁的官员简直是凤毛麟角。 无论是那些文官,还是那些武勋,无一不是贪赃枉法之徒。 只要稍微一调查,就能轻易地抓住他们的小辫子。 我本来就打算要树立自己的威望,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可不是好惹的。 而这些人竟然不知死活地自己跳出来,那我自然也不会对他们客气了。 然而,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而已,远远谈不上结束。 这不过是一场大戏的序曲罢了。 我推行的大明新政,他们居然敢在我刚刚推出第一项政策的时候就跟我唱反调,这简直就是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接下来,我站在高台上,目光如炬地扫视着台下的众人,然后用洪亮而坚定的声音宣布了其余几项改革措施。 首先,我决定以我麾下的兵马为核心力量,建立一支初步规模为二十万人的新军,这支军队将被命名为大明国防军。 这支军队将接受最严格的训练,配备最先进的武器装备,成为保卫大明国家安全的坚强后盾。 其次,为了满足军队的军需需求,我决定征收商税。 过去,大明一直沿用旧例,实行三十税一的政策,甚至有些地方根本没有征收商税。 然而,从现在开始,这种情况将彻底改变。 任何敢于拒绝缴纳商税的商人,我都会毫不留情地抄没其全家财产。 最后,我郑重宣布,大明将全面恢复锦衣卫、东厂、西厂以及内厂等机构。 你们这些文官集团不是一直很嚣张吗? 你们东林党不是自认为很牛吗? 好,那我现在就把大明过去的厂卫制度统统恢复,看看你们还能怎么牛! 锦衣卫将继续负责监察百官,确保官员们清正廉洁、奉公守法。 内厂则负责梳理皇宫大内的事务,保障皇室的安全和尊严。 东厂将承担起处理大明大案要案的重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而西厂则专注于国家情报工作,搜集各种情报信息,为国家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在大明这套严密的制度下,无论你是什么身份,是龙也得给我乖乖地盘着,是虎也得给我老老实实地卧着。 但凡有谁敢跳起来闹事,我都会毫不手软地将其一一收拾掉。 改革之路,荆棘丛生,每一步都充满了艰辛与挑战,其中的麻烦远超想象。 我甚至在一瞬间觉得归辛树一脉的门人弟子有所不足。 可这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我面对的这个大明王朝,早已腐朽不堪,千疮百孔。 朝堂上下,市井街巷,充斥着数不清的烂人。 他们贪婪成性,自私自利,为了一己之私不择手段,将国家和百姓的利益抛之脑后。 为了整顿朝纲,我一边找寻那些贪官污吏、权贵豪绅的罪证;一边紧锣密鼓地安排人手,对罪大恶极之人进行抄家,期望能借此威慑那些心怀不轨之徒,为改革清扫些许障碍。 然而,改革触动了太多人的利益,一时间,反抗与叛乱如野草般肆意疯长。 大明的官员,仗着自己昔日的权势,豢养家丁无数;那些富贵人家的仆人,也在主人的煽动下蠢蠢欲动。 这些人,随便振臂一呼,很容易就能拉起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的队伍,公然与改革对抗。 一开始只是小股势力的反抗,可随着局势的失控,造反的人越来越多,很快就汇聚成了成千上万的反叛大军。 若是马士英处在我的位置,恐怕早就被这汹涌的反叛浪潮吓得瑟瑟发抖、畏缩不前了。 但我绝无半分退缩之意,事关大明的生死存亡,绝不能因为这些阻力就半途而废。于是,我毫不犹豫地下达了镇压的命令,派出绿水营前去平叛。 我不仅派出了绿水营,连大炮也拉出来了,将士们在我命令下,毫不犹豫的进行了开火。 在一阵阵排铳下,死伤顿时无数。 经过一番激烈的战斗,在我坚决且强烈的意志下,这场突然而起来势汹汹的叛乱终于被平息,南京城也逐渐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然而,我心里非常清楚,这仅仅只是一个开端而已。 面对如此复杂的局势和众多的挑战,我深知不能有丝毫的松懈。 于是,我当机立断,毫不犹豫地下令建立国税营。 这个决定并非草率之举,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重要举措。 首先,我决定先组建一支三千人的队伍。 这三千人将作为国税营的核心力量,他们将接受严格的训练,成为一支纪律严明、战斗力强大的队伍。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计划逐步扩充国税营的规模,最终达到三万人的规模。 这样一支庞大的队伍,将能够有效地维护国家税收的稳定和安全。 为了确保国税营的战斗力,我决定完全按照野战军的标准来打造他们。 这意味着他们将接受高强度的军事训练,掌握先进的战斗技巧和战术,具备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 我绝不允许那种抓几个人挡在前面暴力抗税的事情再次发生。 无论是谁,只要敢触犯国家税收的法律,我都绝不姑息。 一旦被我发现,必将严惩不贷,甚至抄家灭族,以儆效尤。 同时,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军事需求,我还设立了金龙营、青竹营、天广营、难敌营、崔家营、绿林营等十数个营地。 这些营地将分别负责不同的任务和区域,共同构成一个严密的军事体系。 然而,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左良玉却趁机发难。 他显然抓住了我目前比较脆弱的时期,企图向我发起攻击。 他打出的旗号竟然是“奉天靖难”,这无疑是对我的公然挑衅。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想要效仿我,扶持潞王登上皇位。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我并没有惊慌失措。 早在之前,我就已经派遣使者前往目的地,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和协商。 相信我的使者能够妥善处理好这一局面,为我争取到足够的时间和支持。 为了确保军权的稳固、边境事务的顺利处理以及新明朝的安全无虞,我深感需要寻找一位得力的帮手来协助我。 经过深思熟虑,我将目光投向了一个特别的人物——高杰。 高杰,乃是江北四镇之一,其地位举足轻重。 江北四镇,分别是黄闯子、高杰、花马刘以及刘泽清。 这其中,花马刘和刘泽清已被我成功收服,为此,我还特意派遣人员北上,接管二刘所剩的兵马和地盘。 至于黄闯子,目前我决定暂且按兵不动。 只要我不主动招惹他,相信他也不会给我带来太多麻烦。 为了稳定他的情绪,我甚至在第一时间就给他拨付了军饷,以显示我的诚意和善意。 然而,在这一系列的布局中,真正关键的人物还是高杰。 他不仅实力强大,而且具备成为我铁杆盟友的潜力。 只要我能巧妙地拉拢他,让他心悦诚服地站在我这一边,那么对于巩固我的地位和实现我的目标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时,左良玉蠢蠢欲动。 甚至他已经行动了。 一时间,我能够调动的,只有绿水,和泰山营。 这些兵力,我可以击败左良玉,没错,他就是这么烂。 我只要一万人,大约再加几千人的辅兵,运输物资给养,就能轻易的阵战而胜。 左良玉能有多强? 听他吹有几十万人。 他那几十万人要真的全都是精兵,他就可以立即登基当皇帝了。 我敢说,他手下能有五六千精兵就不错了。其余人,全是乌合之众。 很多可能根本就是土匪强盗。 因此,我宁可选择高杰,也没在意左良玉。 但是,在战斗中,要是有高杰的兵马出手,我的把握就十全十美了。 因为我知道,高杰手上,难能可贵的有一支骑兵。 有这支骑兵突袭左良玉,他能逃掉都算是本事大的了。 第32章 高杰部出兵 高杰原本是跟李闯混的,这一点在当时的江湖上可谓是人尽皆知。 然而,当我们深入探讨这个话题时,就不得不牵扯到一个与李闯有关的大瓜——李自成的故事。 据说,李自成原本在大明邮局工作,虽然这份工作算不上多么风光,但好歹也能养家糊口。 不过,他的老婆却对他颇有微词,觉得老李太过无能,每个月挣的那点钱根本不够家里开销。 面对老婆的抱怨,老李也无可奈何,只好拼命加班,希望能多挣点钱回家。 可谁能想到,好景不长啊! 大明的崇祯皇帝不知听了哪个所谓“大聪明”的馊主意,竟然下令关闭了邮局。 更要命的是,崇祯皇帝不仅听进去了这个建议,还对此深信不疑,二话不说就真的把邮局给关停了。 这一下,可苦了李自成。他突然之间就失去了工作,生活一下子变得无所事事起来。 而正是在这段失业的闲暇时光里,李自成意外地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他的老婆和张大户偷情。 这个发现对李自成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老婆会如此背叛他。 更让他气愤的是,他老婆为了和张大户双宿双飞,竟然勾结张大户,以欠钱不还为由,将他送进了监狱。 好在的是,好兄弟李过和刘宗敏这两个人,他们不畏艰险,毅然决然地带领着一群人,成功地将他从那暗无天日的牢狱之中解救了出来。 从此李自成走上了造反的道路。 自从李自成揭竿而起,开始造反之后,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想必大家都心知肚明吧。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李自成的势力逐渐壮大,他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仅如此,他还迎娶了一位小妾,名叫刑氏。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位刑氏,仅仅只是一个小妾而已。 因为李自成为了接过闯王这面旗,他娶了高桂英。 高桂英,代表李自成在继高闯王之后,成为李闯王的法理明证。 所以李自成后来不喜欢高桂英了,也不会去动摇高桂英的地位。 因此刑氏再漂亮,也只能当妾。 这刑氏啊,不仅才华横溢,而且容貌姣好,可谓是才貌双全。 然而,如此出众的她,却只能委身于李自成,成为他的小妾,这让她心中颇为不甘。 终于,在某一天,她偶然间瞥见了高杰。 高杰这人,虽然看起来平平无奇,但身材高大,面容英俊,眉宇间透露出一股正气,看上去像个正人君子。 刑氏本就对李自成心存不满,此刻见到高杰,心中不禁一动,心想:“或许可以试试和他在一起。” 于是,她开始有意无意地与高杰接触,而高杰面对刑氏这样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又怎能抵挡住她的魅力呢? 很快,两人便暗生情愫,如干柴烈火一般,迅速地走到了一起。 而这一段感情,对于他们彼此来说,都像是久旱逢甘霖,双方都对彼此非常满意。 可这事就是一个雷。 刑氏本是李自成的小妾,但她却与李自成的手下高杰产生了私情。 这可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如果让李自成知道了,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经过深思熟虑,刑氏和高杰都意识到,他们不能再继续这样下去了。 如果被李自成发现,他们肯定会死无葬身之地,而且还是死得非常凄惨的那种。 然而,当时李自成的事业正处于起伏不定的状态,并非一帆风顺。 这给了高杰一个可乘之机,他心想:“既然李自成的事业如此不稳定,那我何不趁机拉走一支部队呢?这样既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又能有一番作为。” 于是,高杰和刑氏私下里商量好了一个计划——背叛李自成。 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摆脱目前的困境,否则迟早会被李自成处死。 “杀人放火受招安”,这在当时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 高杰心想:“你李自成一门心思要造反到底,可我高杰却不想陪着你一起冒险。我要带着你们这些人转行去当官兵,这样或许还能有一条生路。” 就这样,高杰果断地采取了行动。 他趁着李自成不备,卷走了大量的钱粮和一支精锐的兵马,然后成功地投靠了官府,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官兵。 坦白说,高杰这个人,自身才能确实比较平庸,在带兵打仗方面,也只能算是一般水平。 然而,他的妻子刑氏却非常厉害。 她总是能够将一切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让高杰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专心带兵打仗。 正因为如此,即使李自成对高杰恨之入骨,却也对他无可奈何。 在这段时间里,高杰的势力逐渐壮大,最终成为了江北四镇之一,手握重兵,掌握着实权。 可是,如今的高杰却丝毫感受不到快乐。 他常常唉声叹气,忧心忡忡。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原来,在他的北面,有一个他最大的敌人——李自成。 李自成成功夺取了北京,如今正有坐望天下、席卷一统的趋势。 高杰心里很清楚,如果让李自成真的夺取了天下,那么这广袤的天下之中,恐怕就再也没有他高杰能够安身立命的地方了。 不仅如此,在他的旁边,还有一个让他颇为忌惮的人——左良玉。 左良玉的军队简直就是一群盗贼,他们早已不服王化,军纪涣散。 而且,这左良玉还总是蠢蠢欲动,不安于现状,似乎随时都可能对高杰发起攻击。 还有一点。 高杰本是一名降将,其背景并不干净,这使得他在朝堂之上备受冷落,无人为他仗义执言。 因此,他在朝廷中一直如履薄冰,行事异常谨慎。 每当夜深人静,高杰常常独自对着明月,长吁短叹,心中充满了愁苦与忧虑。 然而,就在这样一个夜晚,突然有人来访。 来者并非旁人,而是高杰的亲兵。 亲兵一到,便直接说道:“将军,夫人有请。” 听闻此言,高杰原本心中的烦闷和怒火瞬间被点燃,他正欲发作,却在听到“夫人”二字时,硬生生地将到了嘴边的责骂咽了回去。 高杰心里很清楚,自己虽然身为一军之将,但实际上真正能够依靠的人,唯有夫人而已。 若没有夫人在背后默默支持,他恐怕连这区区的兵马都难以统率。 想到此处,高杰无奈地叹了口气,只得收起脾气,乖乖地跟着亲兵去见夫人。 正堂内屋,光线有些昏暗,只有几扇窗户透进来些许微弱的阳光。 屋内的陈设简单而朴素,一张八仙桌,几把椅子,墙上挂着几幅字画,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刑氏正坐在桌旁,与一个人谈笑风生。 她的脸上洋溢着笑容,看上去心情颇为愉悦。 高杰踏入屋内,脚步有些迟疑。 他的目光落在那个与刑氏交谈的人身上,不禁一怔。 这是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子,年纪大约二十七八岁,身着一袭鲜艳的红衣战袍,在这略显昏暗的屋子里显得格外醒目。 她的皮肤白皙如雪,柳眉如黛,一双大眼睛灵动而有神,高挺的鼻梁下,嘴唇涂着淡淡的口红,微微上扬的嘴角透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 高杰心中突然一突,这红衣女子,如此漂亮,难道是……她? 他的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这个念头让他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了一些。 就在这时,刑氏注意到了高杰的到来,她微笑着向他招手,说道:“老爷来了,快过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曾经制将军李岩之妻,红娘子红将军。” 高杰一听,心中的疑虑顿时消散,他哈哈大笑起来。 原来如此,他终于明白了,这红娘子竟然是李岩的老婆。 李岩,他可是再熟悉不过了。 此人原本是李自成手下的心腹大将,战功赫赫,备受李自成的器重。 然而,让高杰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李自成竟然会将自己的这员大将给杀了。 想到这里,高杰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不过,既然李岩已死,那么这红娘子至少就不再是他的敌人了。 “原来是红将军当面,久仰久仰!”高杰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仿佛刚才那个对着月亮苦苦发愁的人并不是他一般。 “夫人,你和红将军刚才说什么,看你们说得这么高兴,也说给为夫听听,让我也高兴一二。” 刑氏白了他一眼,对红娘子道:“这事还是红将军说吧!” 红娘子抱了一下拳,道:“方今天下大乱,我家主公已经扶立大明九公主朱?娖为女帝,登基称帝,年号洪英。不过总有一些人异心不已,想要谋权攥位,他们勾结了左良玉部,意图不轨,我主领政军机大臣扶危助国将军刘至善已经督师十万,兴兵讨贼,不过思之再三,希望能得到贵部相助,我方要求,在我方大胜之余,贵方堵截或追击,则朝廷一定会为尔等记功的。” 高杰听了之后,心中有些迟疑和犹豫。 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转向了刑氏,想要从她那里得到一些暗示或者指示。 果然不出所料,刑氏此时正在向他疯狂地使眼色,似乎在传递着某种重要的信息。 由于两人相处已久,高杰对刑氏的一些小动作和表情都非常熟悉,他立刻明白了刑氏的意思——这是让他顺从、听从的信号。 于是,高杰当机立断地说道:“好说好说,既然这是朝廷的旨意,那高某自然会立刻点起大军,奉旨去讨伐那些贼寇。” 然而,尽管高杰如此迅速地做出了决定,事后他还是遭到了夫人刑氏的不满和责备。 “你错了。”刑氏一脸严肃地对高杰说道。 高杰有些不解地反问:“我哪里错了呢?” 刑氏叹了口气,解释道:“我之前已经给了你很明显的暗示,而且是非常用力地暗示你,这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啊!可你却差点就错过了。” 高杰听了刑氏的这番话,心中不禁有些懊悔。 他连忙将刑氏那小巧的双脚捧在手中,轻柔地揉捏着,同时哀求道:“夫人啊,您也知道我向来不擅长动脑筋,您就大人有大量,给为夫讲个明白吧。为夫实在是太笨啦!” 刑氏差点气得笑了。 但她转念一想,为也挺好,太过聪明0是眼前这个良人,笨是笨了,但听话呀。 于是刑氏就告诉他。 “我已经和红娘子打听清楚了,这些年华山派暗中积蓄兵马,帮助女帝夺位,现在已经在朝中说一不二啦。眼下正是一个站队的时候,正好是我们投靠的大好良机,你非旦要帮忙,最好是能立下重大功勋,到时,你我在朝廷中也不算是外人了。” 刑氏在“外人”这两个字上,可谓是煞费苦心、用心良苦。 高杰就算再愚笨,也能从中领会到一些深意。 他的心中顿时涌起一股狂喜,赶忙对刑氏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定会全力以赴,为夫人争取一个诰命夫人的尊号!” 刑氏闻言,脸上也露出欣喜之色。 于是,两人当下便开始仔细地商议起来。 第二天清晨,高杰毫不犹豫地立刻点兵出征,而且还亲自率领着他手下那一两千名最为精锐的骑兵。 要知道,这些精骑可是高杰的心头肉,平日里他是绝对舍不得轻易动用的。 然而,为了能让刑氏如愿以偿地当上诰命夫人,他这次竟然毫不吝啬地将这些宝贝都给派了出去。 高杰率领着大军浩浩荡荡地出发了,这一行动显然完全出乎了左良玉的意料之外。 毕竟大家都是一路货色,彼此之间都心知肚明。 按常理来说,像他们这样的军阀,通常都只会自顾自地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哪会有闲心去管别人的闲事呢? 可偏偏高杰这次却一反常态,竟然主动出兵。 不过,此时此刻的左良玉已经发兵了,而且他的先头部队也早已先行出发。 事已至此,就算他想要中途停下,恐怕也是骑虎难下,难以收场了。 左良玉心中如焚,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焦急万分。 他的额头不断冒出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浸湿了衣领。 由于心情焦躁,他的脚步也变得有些慌乱,仿佛失去了平衡一般。 突然,一个不小心,他的脚一滑,身体失去控制,直直地落入了水中。 水花四溅,冰冷的河水瞬间淹没了左良玉的身体。 他在水中拼命挣扎,试图浮出水面,但体力却在不断消耗。 幸运的是,附近的士兵们及时发现了他的情况,纷纷跳入水中,将他救了上来。 然而,此时的左良玉已经疲惫不堪,毕竟他年纪已大,体力和体质都大不如前。 这一落水,让他原本就虚弱的身体雪上加霜,竟然一下子病倒了。 他面色苍白如纸,嘴唇毫无血色,整个人都显得十分憔悴。 尽管身体状况如此糟糕,左良玉却依然强撑着病体,坚持带领军队。 他知道,在这关键时刻,他绝不能倒下,否则整个军队都会陷入混乱。 然而,就在左良玉艰难地指挥着部队前进时,他们在鄱阳湖遭遇了朝廷诸部军马的突然袭击。 左良玉的部队猝不及防,损失惨重。 一时间,战场上喊杀声、惨叫声交织在一起,鲜血染红了湖水。 左良玉的大军被敌人冲击得七零八落,前后失去了联系,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 就在这时,我率领着泰山营和绿水营的将士们如神兵天降般杀了过来。 第33章 战后的余波 左良玉的军队此刻兵败如山倒,士兵们丢盔弃甲,四处奔逃,场面混乱不堪。 然而,他毕竟经营多年,就像那百足之虫,虽已衰败,却也死而不僵。 他麾下的兵力着实太多了,即便因为人数过于庞杂而陷入混乱,但只要有足够的时间重新整顿、组织起来,凭借这庞大的军队数量,仍有逆风翻盘的可能。 但我怎会给他这样的机会? 当我率领军队匆匆赶到时,映入眼帘的便是这一片混乱的局势。 放眼望去,漫山遍野皆是左良玉部队的兵马,可他们毫无队形可言,完全乱作了一团。 士兵们神色慌张,相互推搡拥挤,有的在茫然地寻找着自己的长官,有的则漫无目的地逃窜。 军旗倒在地上,被无数慌乱的脚步践踏。 这种混乱的局面下,根本无需多言。 我当机立断,立刻策马向前,大声发号施令,组织进攻。 此刻时间紧迫,已经来不及组装大炮了,我迅速传令,带上火器兵毫不犹豫地朝着敌军冲去。 “盾连!”随着我的一声令下,一批刀盾兵迅速反应,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前,整齐地站成第一排。他们手中的盾牌紧密相连,犹如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 “架盾!”紧接着,第二批长矛手快步上前,将手中长长的长矛稳稳地架在盾牌之上,矛头向外,寒光闪烁,瞬间就组成了一个简易却实用的拒马。 “队伍向前!” “齐步走!” 我大声下达着指令,士兵们迈着整齐有力的步伐,喊着口号稳步向前推进:“一,一,一二一,一,一,一二一……”每一步都踏得坚实有力,充满了气势。 “好,停!” 当队伍推进到合适的距离时,我果断下令停止前进。 “开火!”随着这一声令下,火器兵们迅速点燃火铳,刹那间,“乓乓乓”的射击声此起彼伏。 一颗颗铅弹带着强大的冲击力,朝着慌乱的左军射去。 走在前面那些来不及躲避的左军士兵,瞬间被打倒在地,发出痛苦的惨叫。 鲜血在大地上蔓延开来,左军的阵脚被这一轮凶猛的射击彻底打乱 ,更加混乱不堪。 战鼓轰鸣,喊杀声震得人耳鼓生疼,战场上硝烟弥漫,原本还勉强维持着阵列的左军,眨眼间便土崩瓦解。 那些士兵,有的丢盔弃甲,发了疯似的奔逃;有的腿脚一软,瘫倒在地哭天喊地。 刀矛兵器扔得到处都是,在慌乱奔逃的脚步下被踩得扭曲变形。 强壮的士兵红着眼,毫无顾忌地推倒那些身形弱小的同伴,只为给自己杀出一条“血路”;腿快的像没头苍蝇般横冲直撞,将腿脚不利索的撞翻在地,被撞倒的人发出痛苦的惨叫,却瞬间被嘈杂的人声和脚步声淹没。 这完完全全就是一场大溃败,混乱得如同人间炼狱。 我骑在高头大马上,目睹着这一切,心中满是震惊。 我怎么也想不到,左军竟如此不堪一击。 原本以为怎么也得经历一番苦战,可现实却给了我狠狠一巴掌。 不过,静下心来想想,这又似乎在情理之中。 倘若左良玉真如他自己吹嘘的那般,坐拥六十万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合格士兵,凭借这等实力,他恐怕早就揭竿而起,逐鹿中原了,哪里还会等到现在。 他之所以在此时造反,不过是觉得有机可乘罢了。 我心里清楚,他实则是快撑不下去了。 要知道,六十万人的吃喝拉撒,那得是多大的开销? 每日耗费的粮草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 这些日子,我早就听闻左良玉军中粮草短缺,士兵们怨声载道。 他手下的人,军心早已涣散,士气低迷到了极点,他这是被逼得走投无路,才出此下策,选择造反。 可就凭这样一群毫无纪律、如同乌合之众的军队也想造反? 我实在难以理解左良玉究竟是怎么想的,他难道天真地以为,仅凭这些一盘散沙的士兵,就能撼动如今的局势? “前进,前进,继续前进!” 我站在阵前,高举手中的令旗,大声指挥着部队向前推进。 士兵们步伐整齐,如同一股钢铁洪流,稳步向前。 枪炮声不断响起,每一炮都精准地落在左军的阵营中,炸起一片血肉横飞。 前方的道路畅通无阻,左良玉的军队在我军强大的攻势下,就像春日里的冰雪,迅速消融。 大批的士兵被吓得脸色惨白,双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高举双手,选择了投降。 就在这时,高杰本部也赶到了战场。 我们双方没有丝毫犹豫,几乎是不约而同地向敌人发起了攻击。 两支精锐之师如同两把锋利的匕首,直插左良玉军队的心脏。 我们一鼓作气,将整个左军的前军全部歼灭,紧接着又乘胜追击,打掉了他大半的中军。 战场上尸横遍野,鲜血染红了大地。 几十万左军见大势已去,纷纷放下武器投降。 剩下一二十万人,吓得浑身瑟瑟发抖,抱头鼠窜般地逃掉了。 而袁承志早已领了我的命令,暗中带兵尾随上去,准备给这些漏网之鱼最后一击。 处理完战场上的事务,我命人在营帐中摆开宴席,派人去邀请高杰一同前来聚餐。 这场胜利来得如此迅速,实在值得庆祝一番,接下来还有许多事要从长计议呢。 高杰站在营帐之中,脸上洋溢着难以抑制的笑容,那笑容从嘴角一直蔓延到眼底,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志得意满的神采。 他投身军旅、从戎多年,大大小小的胜仗也经历过不少,可像今日这般辉煌耀眼的大胜,却实实在在是头一遭。 这一场胜利,无疑会如同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他的人生履历之上,绽放出夺目的光彩,成为他日后向人夸耀的资本 。 恰在此时,他收到了我的邀请。 一看到邀请,他眼中的笑意更浓了,毫不犹豫、十分开心地抬脚就往我的营帐赶来。 踏入营帐,入眼的便是战场上特有的简陋景象,粗布的帐篷,简单摆放的桌椅,地上还带着未清扫干净的尘土。 但这些丝毫没有影响营帐内热烈的氛围,我们双方围坐在一起,桌上虽无山珍海味,可众人吃喝得十分高兴,欢声笑语在营帐中回荡。 起初,高杰还有些小心翼翼,一举一动都透着拘谨,说话时也是斟字酌句,眼神中满是警惕,生怕一个不小心得罪了我。 但随着交谈的深入,他发现我态度亲和、很好说话,渐渐放松了下来。几杯酒下肚,他的话匣子彻底打开了。 他猛地灌下一大口酒,脸上泛起红晕,情绪激动起来,一边用力拍着桌子,一边大骂:“想当初,李自成那厮,处处刁难我,从不给我施展身手的机会,还在暗中削弱我的势力,我一心为他效力,换来的却是这般猜忌!” 说着,他的眼眶微微泛红,声音也不自觉提高,“还有那朝廷,我一颗赤诚之心,只想报效国家,却始终不被待见,报国无门呐!” 他时而痛哭流涕,为自己曾经的遭遇感到委屈愤懑;时而又仰头大笑,像是在嘲笑命运的捉弄,这般情绪起伏,倒也显得十分有趣。 众人就这样吃喝闲聊着,不知不觉,一个多时辰过去了。 就在这时,营帐外传来一阵脚步声,袁承志回来了。 他步伐沉稳,脸上带着一丝疲惫,但眼神中透着坚定。 他大步走进营帐,手中提着一个包裹,走到我面前,将包裹轻轻放在桌上,缓缓打开。 众人的目光瞬间被吸引过去,当看到包裹里的东西时,整个营帐瞬间安静下来。 包裹里,竟是左良玉的人头! 高杰原本还带着醉意的脸瞬间变得煞白,眼睛瞪得滚圆,酒一下子全醒了,脸上的表情凝固在那一刻,满是震惊与不可置信。 左良玉走到如今这步田地,绝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层次缘由的。 回溯早年,左良玉投身于辽西将门,那段岁月里,他近距离目睹了辽西将门令人心寒的行径——一次次将前来驰援的大明朝客军推向深渊。 戚金所率的戚家后军,那是传承着戚家军英勇血脉的劲旅,他们怀着满腔报国热忱奔赴辽西,却在辽西将门的算计与倾轧下,无奈折戟沉沙,全军覆没;还有秦良玉的白杆兵,白杆兵以坚韧勇猛着称,为保家卫国不远千里而来,可同样未能逃脱被坑害的命运,最终含恨而亡。 这些惨状深深刺痛了左良玉,也在他心中种下了对朝廷内部黑暗争斗的恐惧与防备的种子。 后来,他又亲历了贺人龙被洪承畴斩杀这一事件。 洪承畴此举不过是想杀鸡儆猴,树立权威,却挑中了贺人龙这个“不开窍”的倒霉蛋。 贺人龙打起仗来不要命,作战风格极为勇猛,可他致命的弱点是手上亲兵稀少,在复杂的军事权力格局中势单力薄,所以杀了他也不会引发太大的连锁反应。 反观其他总兵,哪个不是手握几百甚至上千家丁,这些家丁就是他们在军中的根基与底气,洪承畴就算有心立威,面对这些势力庞大的总兵,也得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那个胆量。 这一场景让左良玉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在这乱世之中,唯有自己手中的实力才是安身立命之本,于是,他开始在心底谋划起如何壮大自身力量。 从那时起,左良玉像是变了一个人,他学会了,也学歪了。 在之后的军事生涯中,他渐渐背离了最初的忠诚与担当。 历史曾给过左良玉一个绝佳的机会,让他能够一举消灭黄虎张献忠,为大明除去心腹大患。 彼时,张献忠为求自保,派人给左良玉送去大量钱财,低声下气地说不过是想混口饭吃,何必如此拼命。 左良玉望着那堆积如山的财宝,心中的天平瞬间失衡,在利益的诱惑下,他鬼使神差地选择了收受贿赂,而后暗中放跑了张献忠。 这一行为让他既轻松赚得丰厚钱财,又能向朝廷邀功请赏,看似一举两得,“钱赚了,功也有,什么都好”,何乐而不为呢? 可他没有想到,正是这一次次的短视与贪婪,一步步将他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知不觉间,左良玉裹挟的兵马越来越多,竟达六十多万之众。 然而,他的军队既没有李自成那般破釜沉舟、四处劫掠以获取补给的勇气与狠劲,又无法得到朝廷充足的粮草军饷供应,只能困守一地。 日子一天天过去,物资愈发匮乏,军队内部矛盾丛生,左良玉感到自己的压力越来越大,渐渐有些撑不住了。 在绝境之下,他没有选择与朝廷同舟共济、共渡难关,而是被恐惧和私欲蒙蔽了双眼,做出了一个错误至极的决定——造反。 从他举起反旗的那一刻起,他便彻底走向了朝廷的对立面,成为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叛贼。 曾经那个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将领,如今却沦为了历史的罪人。 最终,左良玉没能逃脱命运的审判,被袁承志逮到,无情地斩下了人头,他的名字也永远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成为了一个因贪婪、自私和短视而身败名裂的典型,警示着后人。 营帐之中,烛火摇曳。 斩杀左良玉,这仅仅只是个开端,绝非终点。 虽我军已招降了几十万左军,但左良玉的军队实在太过庞大,他的儿子左梦庚手中仍掌控着十数万人马。 局势紧迫,容不得半点懈怠,我一边抓紧时间在当地整顿军队,一边迅速发兵继续向前推进。 这一路艰难险阻,每一步都走得惊心动魄。 整整耗费了两个月的时间,终于成功将左梦庚擒拿。 此人罪恶滔天,必须带回南京,依照律法公开处决,以正国法,以平民愤。 回想起这场战役,其实打败左良玉并非难事。 他的军队看似庞大,实则内部松散,指挥混乱,战斗力并不如表面那般强大。 真正令人头疼的,是如何对这庞大臃肿的军队进行整编。 好在红娘子始终在我身边全力协助,帮我分担了诸多压力,否则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面对这复杂的局面,我日夜思索,反复计算,只为找到最妥善的安置办法。 左军人数众多,我不可能将所有人都编入自己的军队。 其中有许多老弱病残,他们无法适应军队的高强度训练和作战,必须裁撤出去。 但裁撤军队谈何容易,绝不是简单地让人离开或者给点钱就能解决的。 我要确保每一个被裁撤的人都能有口饭吃,有活路可走。 对于那些尚有劳动能力的,要为他们提供工作机会,让他们看到生活的希望,拥有未来的盼头。 这不仅是对他们负责,更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避免因裁撤军队而引发不必要的动荡。 除此之外,左军之中还混杂着一些恶党。 这些人平日里为非作歹,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严重危害百姓和军队的利益。 对待他们,我绝不会心慈手软,必须将他们像挑鱼刺一样,一根根精准地挑出来,然后直接处死,以肃清军队,还百姓一个安宁。 这项工作千头万绪,复杂繁琐,每一个决策都关乎着众多人的命运和未来。 但我深知,这是无论如何也要做的。 第34章 阮大铖上门 金陵城的天际线被残阳染成了橙红色,战争的硝烟终于渐渐散去。 历经一二月的鏖战,我率领着军队成功剿灭了左良玉,这场胜利可谓是酣畅淋漓,过程顺利得出乎意料。 如今,我终于班师回到了南京。 踏入朝堂,往日里那些暗藏汹涌的争斗与明枪暗箭似乎都已随着左良玉的覆灭而销声匿迹。 曾经,左良玉拥兵自重,犹如一颗毒瘤般横亘在朝廷的心腹之地,朝廷多次想要将其铲除,却始终未能成功。 就拿江北四镇来说,为何其中没有左良玉的一席之地? 还不是因为他声名狼藉,所作所为令人不齿,早已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他的存在,就像一把高悬在朝廷头顶的利剑,时刻威胁着朝廷的安危。 如今,左贼伏诛,整个南京城都仿佛松了一口气,朝堂之上更是一片清静。 马士英站在一旁,望着平静的朝堂,不禁感慨万千。 他心里清楚,过去左良玉带来的隐患终于被彻底消除,这份安宁来之不易。 为了表彰此次战役中的功臣,我当即宣布晋封袁承志为壤侯,授予大将军之位,并赋予他中原军区的接管大权,督领二十万大军,驻守荆襄,保一方平安。 高杰在此次战事中也表现出色,我自然也对他加以封赏,同时赐予刑氏二品诰命,以彰显朝廷的恩宠。 然而,就在这看似一片祥和之际,马士英却满脸愁容地来找我诉苦。 原来,看似安稳的朝堂背后,还隐藏着一个巨大的危机——财政匮乏。 战争的消耗、军队的补给、对功臣的赏赐,这一系列的开支让本就不充裕的国库愈发空虚,朝廷的钱就像流水一样,根本不经花。 如今,新的问题摆在眼前,该如何解决这日益窘迫的财政困境,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财用不足,犹如一块沉重的巨石,长久地压在大明的肩头,成为萦绕不去的噩梦,困扰了这个王朝许久许久。 回溯到万寿帝君在位的时期,朝堂之上就常常因为财政问题吵得不可开交。 起初,面对捉襟见肘的国库,大家还只是修修补补,拆东墙补西墙,试图用一些小打小闹的法子来缓解燃眉之急。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愈发严重,到了后来,实在是没有办法,这才开启了隆庆开海之举。 究其根源,不过都是一个“钱”字在背后作祟。 万历皇帝登基后,情况稍有好转,多亏了张居正推行的一系列改革举措,总算是为朝廷挣来了真金白银,让大明的财政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国家也得以继续平稳运转。 然而好景不长,红丸皇帝朱常洛上位后,短短一个月,就因为沉迷女色把祖宗积攒下来的家底挥霍一空。 他自己纵欲过度丢了性命,却给大明留下了一个千疮百孔的空壳子,国家财政再度陷入了绝境。 如此一来,天启帝朱由校不得不启用魏忠贤。 魏忠贤这人虽然为人诟病,但不可否认,他在敛财方面确实有一套,总能想出各种办法为朝廷增加收入,勉强维持着大明摇摇欲坠的财政。 可崇祯帝即位后,毅然决然地铲除了魏忠贤,却又没有找到合适的解决财政问题的办法,以至于最后只能低声下气地向诸位大臣伸手乞讨,场面十分狼狈。 时过境迁,到了如今,状况依旧没有太大的改变。 南京方面原本是有些积蓄的,可福王上位之后,一心想要住进气派的大皇宫,大肆挥霍,很快就把那些钱花得所剩无几。 我好不容易设法搞到了一笔钱,本以为能解燃眉之急,可谁能料到,左军被消灭之后,各种恩赏、封赐,还有俘虏的安置等问题接踵而至,一大笔钱如流水般花了出去,财政再次陷入了入不敷出的困境。 马士英对此也是无计可施,最后只能来找我想办法。我思来想去,无奈之下,只好再次祭出抄家这一手段。 不过,这次不能仅仅把目光放在那些官老爷身上。 我打算在全国各地展开行动,对当地的富户进行详细调查,将财富排名前三的富户列为目标,抄没他们的家产。 我心里清楚,这么做肯定会有风险,说不定会引发一些人的反抗。 但我早有准备,已经调集了超过十万的国防军严阵以待。如果真有人敢造反,那便越多越好。 因为这就意味着我又多了借口,可以抄灭更多的富户,获取更多的财富。 所谓的三十税一,那些富户享受了太久的优渥待遇,如今也到了他们为国家“还债”的时候了。 夜幕像一块厚重的黑布,沉甸甸地落了下来,将世界严严实实地包裹住。 万籁俱寂,唯有窗外的风声,时不时低低地呜咽着。 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那柔软的床铺此刻却如同布满了尖刺,怎么躺都觉得难受,一种难以言说的清醒如潮水般将我淹没,无论如何也睡不着。 我在心底暗暗告诫自己,绝不能承认这是因为在想某个人。 可思绪却像是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地飘回到了处理左良玉降军的那一个多月。 那段日子里,无论我是醒着还是在睡梦中,红娘子那动人的身姿总是如影随形。 她浑身散发着一种独特的魅力,一举一动都撩拨着我的心弦。 虽说她的心里依旧装着李岩,可李岩已然离世,在那段忙碌又紧张的工作时光里,我们之间自然而然地发生了一些故事,现在想来,也似乎是人之常情。 回想起初次见面,红娘子到华山求援,我伸手将她扶起的那一刻,她眼中闪烁的坚毅与柔弱交织的光芒,就像一道电流,瞬间击中了我,让我心动神怡。 可如今,刚刚品尝到与她相处的甜蜜滋味,却又突然失去,这种感觉就像是在严寒中好不容易燃起一堆温暖的篝火,却又被无情地扑灭,还不如一开始就不曾拥有。 正当我被这些杂乱的思绪纠缠,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眠时,外面传来了通报声。 有个名叫阮大铖的人前来拜访,与其说是拜访,倒不如说是求见。 听到是阮大铖,我稍作思忖,便同意了。 为何我会答应见他呢? 自我攻占南京以来,就一直被一些人恶意中伤。 他们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像见不得光的老鼠,偷偷摸摸地骂我,四处造谣生事、说我的坏话。 他们竟污蔑我是今之操莽,说我行事多有不轨,做出了许多大逆不道之事。 我甚至还听闻了一些关于他们的荒唐笑话。 在我和二刘对战之时,他们信誓旦旦地断言我必败无疑;当我去平叛左良玉时,他们又在背后幸灾乐祸地说我们这两方贼人必定会同归于尽,满心盼着看这场好戏。 这些人,空有一副皮囊,屁本事没有,整日无所事事,就知道跑到花船上,在女人面前摇头晃脑,显摆自己那点可怜的本事、浅薄的见识和所谓的诗书文才。 没错,这些人就是东林党。 时过境迁,如今东林党的名声早已一落千丈,他们改头换面,自称复社。 但换了名字又如何,骨子里还是那副令人作呕的德行,反正这些人没一个好东西。 我早就想好好收拾他们了,让他们知道肆意诋毁他人的下场。 可稍微想想便清楚,我每日要处理的事务堆积如山,国家的税收政务、军事民生,桩桩件件都关乎社稷安危,哪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对付这些只会耍嘴皮子的废柴。 然而现在,一把锋利的好刀竟然主动送上门来,又怎能轻易放过这个机会? 怀着这样的心思,我整了整衣衫,起身前去接见阮大铖。 见到他的那一刻,不得不说,此人形象气质出众,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文人的儒雅风范,不愧是名噪一时的大才子。 在晚明的历史风云中,阮大铖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 他有着出众的外貌,风度翩翩,身姿挺拔,举手投足间尽显文雅气质,仅凭外表,很难让人将他与历史上的负面形象联系起来。 同时,他的才华更是令人瞩目,在文学创作领域,他的戏曲作品如《春灯谜》《燕子笺》等,文辞优美,情节跌宕起伏,展现出极高的艺术造诣,于当时的戏曲界独树一帜。 然而,阮大铖在政治上却走上了一条急功近利的歧途。 面对晚明复杂多变、波谲云诡的政治局势,他被权力的欲望蒙蔽了双眼,一心只想快速获取政治上的高位与权势。 这种急切的心态,让他在政治立场上反复无常,多次站错队伍。 起初,他依附东林党,试图借此在仕途上平步青云;可当察觉到东林党内部矛盾与自身利益难以契合时,又毫不犹豫地转身投入魏忠贤阉党门下,为求富贵不择手段,谄媚行事,助纣为虐,完全丧失了政治操守与道德底线。 明朝末年,复社作为一股新兴的政治文化力量迅速崛起,他们以抨击时政、揭露权贵腐败为己任。 阮大铖的种种行径自然成为复社人的眼中钉,他们对阮大铖发起了猛烈的攻击。 在复社人一篇篇犀利的檄文与口诛笔伐之下,阮大铖的丑恶行径被公之于众,成为众矢之的。 随着南明政权的覆灭,阮大铖彻底沦为历史的弃儿,在人们的口诛笔伐中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成为了遗臭万年的丑角。 阮大铖的一生充满了悲剧色彩,他本可以凭借自身的外貌与才华,在历史上留下美名,却因政治上的急功近利,让自己的人生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成为后世引以为戒的反面典型 ,令人唏嘘不已。 但我知道。 这个人,有用。 他是我对付复社,从前东林党人的一把利剑。 夜已深沉,府邸内一片静谧,唯有几盏灯笼散发着昏黄黯淡的光晕,在微风中轻轻摇曳。 我伸手拉住阮大铖的衣袖,脸上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示意他入座。 随后,我扬声吩咐下人:“去,奉来清茶糕点。” 阮大铖站在一旁,身姿略显拘谨,待我坐下后,他才小心翼翼地坐下。 桌上摆放着新奉来的清茶,热气袅袅升腾,精致的糕点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可阮大铖却碰都不敢碰,只是微微低头,脸上堆满了讨好的神情。 我看着他这副模样,心中暗自思忖,嘴角微微上扬,开口问道:“别人都是白天上门,你怎么挑这么晚来啊?就不怕我已经歇下了?” 阮大铖听闻,身子微微前倾,恭敬地回答:“大人有所不知,卑职白天其实就已经来过了。只是大人日理万机,事务繁忙,卑职哪有那个机会能在白天得见大人尊容?无奈之下,只能等到晚上再来碰碰运气。这晚上求见也是很讲究时间的,卑职经过一番细心推算,才选在这个时间点前来求见大人 ,还望大人莫要怪罪。” 我看着他,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审视,而后装出一副疑惑的样子,拱手说道:“不知先生深夜前来,有何赐教啊?” 阮大铖闻言,微微抬头,目光中透着几分精明,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问道:“未知大人,是否知道自己在天下人心中的形象?” 听到他这话,我心里顿时明白,看来此人是上赶着来帮我了。 我神色平静,不慌不忙地说道:“骂我者有之,然欲为天下事者,必挑天下之任,被人骂,亦在些任之中,吾心无愧,何以为意。” 阮大铖听后,却轻轻摇了摇头,脸上露出急切的神情,说道:“大人此言差矣,天下人大多愚昧无知,哪里分得清是非好坏?正如夫子所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大人,您如今最需要的,是一张能为您发声、替您伸辩的口舌啊。” 我心中一动,面上却不动声色,追问道:“汝欲为吾喉舌,当如何之啊?” 阮大铖闻言,眼中闪过一丝得意,坐直了身子,一字一顿地说道:“办报。” 说罢,他便滔滔不绝地详细阐述起心中的计划,从报纸的版式设计,到内容编排,再到发行渠道,无一不精心规划,言语间满是自信与期待。 我一边听着,一边暗自思索,不时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见解。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越谈越投机,一个针对复社的计划在这深夜的密谈中逐渐成型。 不久之后,这份承载着我们谋划的《新明晚报》,便如一把利刃,向着复社悄然刺去。 第35章 古城春风 在这风雨飘摇的大明末世,我站在了权力的旋涡中心。 面对舆论的压力,我挑中了一把刀。 就是那被众人唾弃却颇具谋略的阮大铖。 金陵城中,纸醉金迷的秦淮河畔,东林残余与复社的势力在此地盘根错节,他们造谣,诽谤,污蔑,中伤我本人,以及当今的一些政策。 甚至对新皇女帝也有不屑之言。 不是说她不是公主,就说她与我有了私情,是我一手捧出来的傀儡。 说她牝鸡司晨,败坏朝纲。 看,他们是如此恶毒,像毒瘤般侵蚀着这看似繁华的盛世。 我深知,若要重振朝纲,稳固这摇摇欲坠的江山,对他们的打击已刻不容缓。 为此,我第一刀砍向了贱籍制度。 大明的贱籍制度,犹如一道沉重的枷锁,禁锢着无数人的命运。 历代君王常将此作为惩治政敌的利器,一旦被打入贱籍,男丁世世为奴,女子代代为娼,永无出头之日。 而这些贱籍之人,只能被迫从事那些为人所不齿的低贱营生,在社会的最底层苦苦挣扎。 我心中冷笑,今日,我便要以这贱籍制度为切入点,展开对东林、复社的反击。 于是,我毅然下达了废籍令。 表面上,这是一项解放贱籍之人的善政,实则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紧接着,我以整顿风俗业为名,颁布了一道更为严苛的法令:本国女子严禁从事任何低俗产业,哪怕是那些半掩门子的隐晦营生也绝不姑息。唯有外国女子,方可踏入这被世俗所鄙夷的风月场。 我要让这秦淮河畔的风气为之一变,更要借此斩断东林、复社与这风月之地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时间,整个秦淮河炸开了锅。 那些平日里倚红偎翠、逍遥自在的达官贵人,那些靠出卖色相为生的女子,纷纷发出怨声载道的抗议。 然而,我对此却充耳不闻。在这乱世之中,若想成就一番大业,又怎能被这些浅薄的民意所左右?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为了打破民间舆论被东林、复社把控的局面,我斥巨资开办了一家出版社。 一方面,发行报纸,旨在为朝廷开辟一条全新的发声渠道,让百姓听到真正的圣意,不再被那些别有用心之人的谣言所蛊惑;另一方面,印刷那些被称作“小刘备”的通俗读物,其中的门道可不少。 这些“小刘备”的内容,多是精心编排的故事。 主人公要么是满清的达官贵人,揭露他们的贪婪残暴,以激起民众对异族侵略者的愤恨;要么便是东林复社的诸位“仁兄”,尤其是那些与秦淮名妓往来密切的风流韵事,被我着意渲染,添油加醋地描绘在书中。每当新书发行,总能引得无数人竞相抢购。看着街头巷尾人们为了一本“小刘备”争得面红耳赤的模样,我心中不禁泛起一丝嘲讽。世人皆道我此举下作,却不知在这舆论的战场上,亦是你死我活的较量。 在这金陵城中,权力的争斗从未如此激烈。 我与阮大铖并肩作战,在这看似平静的表象下,掀起了一场又一场惊涛骇浪。 每一次政令的颁布,每一本“小刘备”的发行,都是我们向敌人发起的冲锋号角。 前路荆棘密布,可我从未有过丝毫退缩之意。 因为我深知,唯有彻底铲除东林残余与复社的势力,这大明的江山,才有一线生机。 人所共知一件事。 大明朝,烂透了。 不管别的,就目前来说,就东林党人贪腐最深。 反腐这一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上了。 为了反腐,我传召了那个名声在外的史可法。 世人皆对史可法交口称赞,那名声响亮得仿佛他就是当世的无双贤才。 可在我这双阅人无数的眼中,他不过是个眼高手低的无能之辈罢了。 早年间,他在京城便混不下去,朝堂政斗的漩涡中,他毫无还手之力,像个没头的苍蝇般四处碰壁,很快就被排挤到南京,说是去任职,实则是被打发去养老。 好不容易等来一个拥立之功,这本该是他飞黄腾达的绝佳契机,可他呢,又稀里糊涂地被踢出了权力的核心局。 如此际遇,足以见得他在官场的生存能力实在堪忧。 我心里清楚,这样一个人,若放到地方上,不但做不了实事,反而还会给当地添乱,倒不如把他召回身边,看能不能发挥些许作用。 不多时,史可法便大步迈进殿来。 还未等我行君臣之礼,他便暴跳如雷,脸上的怒容仿佛我是那十恶不赦的罪人。 他指着我的鼻子就开骂:“你这独夫民贼!如今行政多有不当之处,诸多政令当停之、缓之。我念在还想为国家做事,才暂且不与你计较,否则,我必定撰写讨檄文,邀天下有识之士共击之!” 那嚣张的模样,仿佛他才是这朝堂的主人。 我强压着心头的怒火,心想,这人还真是个认死理的主儿。 你若跟他不讲理,他能跟你横眉竖眼,摆出一副绝不屈服的架势;可你若跟他讲道理,他却双手一捂耳朵,扯着嗓子喊“我不听,我不听”。 如此行事风格,实在是让人厌烦至极。 他空抱着拥立从龙之功,却走到哪儿都不受人待见,这般“本事”,也算是世间少有。 但我毕竟心怀大局,不会因他的无礼就将其弃之不用。 略一思忖,我开口道:“史可法,朝廷命你为八府巡按。” 他一听,脸上露出一丝诧异,似乎没想到我会给他这样一个职位。 我接着说:“主要负责查处贪腐一事,这朝堂上下的蛀虫,是时候好好清理一番了。” 我心里明白,真让他去查案,以他那性子,怕是冤案频发,但反腐这事儿,或许能让他发挥点余热,毕竟他那认死理的劲儿,在对付贪官污吏时,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史可法听了,愣了片刻,随后一拱手,虽依旧满脸不情愿,但还是应下了这差事。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暗自思忖,这步棋究竟是对是错,且看日后朝堂的变化吧,这场与贪腐、与旧势力的博弈,才刚刚拉开帷幕。 暮霭沉沉,我拖着一身的疲惫,缓缓踏入了位于南京的府院。 这座府院,亭台楼阁错落有致,假山池沼相映成趣,处处彰显着精致与典雅,乃是焦公礼为我安置小妾所精心准备的地方。 在这纷繁复杂、波谲云诡的尘世中,每当我被俗务缠身,疲惫不堪之时,便会来到此处,寻求片刻的宁静与慰藉。 柳如是,我那才情出众的爱妾,虽以诗词造诣名动四方,但若论起乐曲,她亦是技艺不凡,有着独到的韵味。 然而,今日,我刚一迈进府院的大门,敏锐的直觉便让我察觉到了一丝异样。 空气里仿佛弥漫着一股若有若无的胭脂香气,四周的静谧也透着几分不寻常。 但我并未声张,神色如常,迈着沉稳的步伐径直向内院走去。 柳如是早已在厅中等候,见我归来,莲步轻移,款迎上来,脸上带着温婉的笑意,柔声道:“老爷,您最近定是辛苦了,可要奴抚琴一曲,为您解解乏?” 我微微点头,应了一声,拖着疲惫的身躯在主位上坐下。 柳如是见状,有条不紊地摆上精致的茶点,随后,她莲手轻抬,抱起一张凤尾琴,身姿优雅地坐于琴案前。 修长的手指在琴弦上轻轻拨弄起来,顿时,悠扬的琴音在厅中缓缓流淌开来。 她的指法娴熟流畅,不愧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整首曲子弹奏下来,竟无一丝错音,每一个音符都恰到好处,灵动而美妙。 我静静地听着,目光不经意间落在她的身上,开口说道:“往日你总是喜欢问东问西,像只欢快的小鸟,今日怎么这般安静了?” 柳如是微微一怔,旋即展颜一笑,声音轻柔如春风拂面:“这不是怕老爷忙了一天,心烦意乱,奴若聒噪,惹老爷不高兴嘛。” 我不禁轻笑一声,看着她的眼睛,温和道:“你可是一向敢言的河东君啊,什么时候也有害怕的时候了?说吧,你是我的爱妾,只要言语不过分,我总归是会给你几分面子的。” 柳如是听闻,犹豫了片刻,轻轻咬了咬下唇,似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这才缓缓说道:“老爷,是这样的。您前些日子的一声令下,让秦淮河上的生意大不如前了。往日的那些姐妹,她们生活艰难,便找到了我,希望我能在您面前吹吹枕边风……” 金陵城的余晖透过雕花窗棂,洒在屋内的青砖地上,形成一片片斑驳光影。 我坐在主位上,神色冷峻,听着柳如是轻声诉说,心中已然明了,这是一场针对我新政的暗潮涌动。 “怎么,有人自甘下贱,想要重操旧业吗?” 我的声音冰冷,不在屋内回荡,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柳如是微微福身,脸上带着温婉的笑意,急切解释道:“老爷说笑话了,天下间哪有女人愿意自甘堕落的。只是人总要吃饭,这法令一下,她们急切间不能开业,生计大受影响,好些人都快要过不下去了,这才求到了妾身这里。过妾身什么也未许诺,一切自然是任由老爷做主。” 她言辞恳切,眼中满是忧虑,为那些陷入困境的女子担忧。 我仰头哈哈大笑,笑声中带着洞悉一切的了然。 “哪里是那些女子受不了,分明是那些开妓院的老鸨们受不了。在我的法令里,贱籍女子可以去就近的工厂做工,工厂还包吃包住。那些良家女子或许还会有些计较,可那些贱籍女子有什么可担心的?放着好好的钱不挣,难道还喜欢躺着挣钱?” 我语气中满是对这种短视行为的不屑,新政的推行本就是为了打破旧俗,给女子一条新的生路。 柳如是轻轻皱了皱眉头,眼中闪过一丝犹豫,轻声问道:“那些工厂,当真是没问题的吗?” 她的声音轻柔,却带着几分不安。 我冷笑一声,眼神锐利如鹰,盯着她说道:“工厂都是女工管理,除了守门的大兵,根本没有男人。难不成还能隔空欺负了人不成?” 心中对这些无端的揣测有些恼怒,新政的每一个细节我都反复考量,却总有人质疑。 柳如是见我面色不悦,连忙福身,娇声道:“看来是我听了误传,老爷休怒,且说要怎么处罚奴?” 她眉眼含情,神色间带着几分妩媚与娇俏。 我看着她这副模样,心中的恼怒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别样的情愫。 这柳如是,当真是放得开。 既然如此,我又怎能辜负这温柔乡? 一番云雨过后,我心满意足地起身,整理好衣衫,大步离开,投身到新的工作中,金陵城的革新大业还等着我去推进。 我前脚刚走,屏风后便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动,李香君、寇白门、董小宛诸女莲步轻移,缓缓走了出来。她们的脸上神色各异,颇为精彩。李香君紧咬下唇,眼神中透着不甘;寇白门眉头微蹙,一脸无奈;董小宛则低头不语,神色黯然。 这几女是通过寇白门的关系,才找到柳如是,本想着能求她在我面前美言几句,解了这禁令,未想事情如此不顺。 不仅解禁令未能求到,还听了我那一番毫不留情的话语,心中满是屈辱与失望。 柳如是看着几位姐妹的模样,轻轻叹了口气,神色坦然,落落大方地说道:“几位姐妹,恕我直言,虽然朝廷有法令,但这法令终究是对我们女子有好处的。至少尔等已经名动一时,位在高雅,不受老爷禁令限制,又何必在此事上耿耿于怀呢?” 她语重心长,试图劝解开几人的心结。 李香君抬起头,眼中闪着倔强的光芒,反驳道:“柳姐姐,话虽如此,可那些姐妹们都是无辜的,就这么断了她们的生计,实在是残忍。” 声音清脆,带着几分义愤填膺。 寇白门也附和道:“是啊,即便工厂有诸多好处,可她们做惯了这行,骤然改变,谈何容易?” 一脸愁容,为那些女子的未来忧心忡忡。 董小宛依旧低着头,声音轻柔却坚定:“姐妹们的苦处,我都懂,只是如今看来,想要改变大人的主意,怕是难了。” 语气中满是无奈与惆怅。 柳如是看着她们,眼神中满是怜惜,却也透着几分无奈:“姐妹们的心思我明白,可老爷心意已决,我们又能如何?倒不如顺应时势,为自己寻条新出路。” 屋内陷入一片沉默,只有窗外的风声,诉说着这金陵城里新旧交替的故事,女人们在时代变革前的挣扎与无奈,在这余晖中蔓延开来 。 第36章 董小宛的无奈 明朝末年,秦淮河畔波光潋滟,画舫如织,丝竹弦歌之声不绝于耳,这里是金陵城最繁华旖旎之处,也是名妓辈出的风月渊薮。 董小宛,便是这秦淮烟柳中极为独特的一抹亮色。 彼时,秦淮河上的女子大多凭借歌红舞艳、弹唱诗词名动一时,像李香君妙解音律,柳如是才情出众,她们的故事在文人墨客间口口相传。 然而,董小宛却另辟蹊径,她最令人称奇的并非才艺,而是一手精湛的厨艺。 寻常小菜在董小宛的巧手下,宛如一件件精美的艺术品。 她将翠绿的青菜,摆放得错落有致,恰似春日山峦起伏;那红嫩的番茄,点缀其中,犹如山间绽放的花朵。 每一道菜不仅色香味俱全,更充满了诗意,引得无数文人雅士为其倾倒。 在秦淮河畔,董小宛凭借这独特技艺声名远扬,无数达官显贵、文人墨客慕名而来,只为一尝她亲手烹制的菜肴。 尽管董小宛声名赫赫,但她的为人却与这纸醉金迷的秦淮河显得格格不入。 她从不贪恋浮华,对金银财宝视如粪土,更钟情于高山流水般的纯粹情感。 秦淮河水悠悠荡荡,水面上的落花随波逐流。 董小宛立在绣楼窗前,眉头紧蹙,手中的绣帕被她绞得不成样子。 此时,大明江山风雨飘摇,各方势力暗流涌动,大政之下,局势如汹涌澎湃的滔滔江水,裹挟着所有人身不由己。 不为此浮,必为此沉,冒辟疆的安危,此刻如同高悬的利剑,迫在眉睫。 冒辟疆于她而言,是良师,是益友,更是心之所向之人。 想到他如今深陷险境,董小宛心急如焚。 然而,她一介女子,虽生于钟灵毓秀的江南,长于秦淮河畔的风月之地,却来自清,在这错综复杂的官场中,哪里有什么人脉关系能去帮冒辟疆脱离困境? 要说花钱疏通,在当下局势下,花点小钱或许还能找些门道。 那些小吏们为了些许蝇头小利,睁眼闭眼间,事情或许就能过去。 可冒辟疆面临的是关乎生死的大事,一旦动用大量钱财,这便是旁人眼中亮眼的业绩,保不齐有多少双眼睛盯着。 到时候,不仅事情办不成,还可能惹来更多麻烦。 董小宛素来自恃清高,虽平日里积攒了些许浮财,可当真算不上多。 而冒辟疆本人,虽出身名门,却不屑于钻营财富,手头的积蓄更是少得可怜,在这关键时刻,完全派不上用场。 董小宛在房中来回踱步,苦思冥想,茶饭不思,几日下来,人瘦了一圈。 最终,她咬了咬牙,下定决心,去找一个人——阮大铖。 阮大铖在官场摸爬滚打多年,人脉广、路子野,虽名声不佳,可在这危机四伏的关头,或许只有他能帮冒辟疆渡过难关。 想到要与这样一个人打交道,董小宛心中满是抵触,但为了冒辟疆,她已顾不了那么多 。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董小宛精心梳妆一番,身着素色衣衫,带着几分忐忑,踏上了前往阮府的路。 街边的小贩们已经开始叫卖,可她却无心顾及,脑海中不断思索着见到阮大铖后该如何开口。 车马香轿之内。 她眉头紧蹙,手中的信笺被攥得褶皱不堪,事关生死存亡,她实在想不到更好的办法,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向了一个人。 其实,说到能帮自己解决难题的人,还有另外一人。 那人权势滔天,对这件棘手之事而言,或许真如随口吩咐一句话那般简单。 此前,为了能寻到解决办法,她不惜耗费诸多心力。 和一众友人先是靠着寇白门的引荐,又辗转托关系,才好不容易才搭上了柳如是的线。 这柳如是原本也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秦淮歌妓。 因为巧合,结识了一位大官人。 她得入了那位大人物的眼。 被纳了妾。 原本不过了了。 未想她现在仍然是个妾,但地位已经今非昔比,不与往日相同了。 没有寇白门的关系,她们是连门边都沾不上的。 那一日,她们怀着忐忑的心情,在深深庭院的隔墙之外,等待着那个神秘人物现身。 虽然最终连对方的真面目都未能看清,更没有机会说上哪怕一句话。 但仅仅隔着那道墙,她凭着本能就预感,若是贸贸然上前诉说自己的诉求,不仅事情多半难以办成,极有可能还会遭受对方无情的羞辱,落得个颜面扫地的下场。 无奈之下,她只能将希望寄托在阮大铖身上。 不可否认,阮大铖在世人眼中声名狼藉,被无数人唾弃。 但在戏曲圈里,他却是当之无愧的高手。 他的文笔极为出众,创作的戏曲即便称不上天下第一,却也属中上佳作,备受同行赞誉。 尽管他人品饱受诟病,可他在戏曲方面的才华,却是谁都无法辩驳。 如今,阮大铖深受朝廷重用,手中权势正盛。 放眼当下,恐怕也只有他有能力在上层为自己美言几句,帮自己渡过这一难关。 董小宛站在阮府朱漆大门前,心中七上八下。 在这复杂的世道里,她一介风尘女子,要面见堂堂秉笔大臣阮大铖,本就自知前路荆棘密布,少不得要遭受一番刁难与屈辱。 为了能顺利办成事,她甚至早早准备好了一百两银子,打算用来打点那些刁难的下人。 怀着忐忑的心情,董小宛向门房通报来意。 出乎意料的是,这边刚通报完,那边就有小厮立刻出来迎接。 踏入阮府,雕梁画栋、曲径通幽,彰显着主人的权势与富贵。 阮大铖身着一袭宽大的月白袍,远远望去,仿若遗世独立的雅士。 走近时,便能瞧见他手上、袖口隐约残留的墨渍,似乎刚刚才挥毫泼墨完毕。 见董小宛进来,阮大铖微笑示意,吩咐下人奉上上等的好茶,又亲自引导董小宛入座,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尽显宾客之礼,丝毫没有因为董小宛的妓女身份而有半分轻慢。 董小宛暗自打量着阮大铖,只见他面容忠厚,举止端方,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儒雅之气。 这与冒辟疆等人平日里口中描述的奸佞形象,简直判若两人。 董小宛定了定神,刚要拿出准备好的礼物,堆砌一番讨好的言辞,阮大铖似乎早已洞悉她的意图,摆了摆手,温和却又坚决地拒绝了。 “董大家,你的来意,老夫心中有数,想必是为了冒辟疆之事而来。” 阮大铖缓缓开口,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 “但恕老夫直言,他犯下的事,已被上头点名过问。” 说着,阮大铖抬起手,手指向上方。 “这是上面亲自下达的命令,对于那些造谣生事、干扰国政之人,必须严加重惩。如今朝廷重点打击的,便是东林残党以及复社之流。甚至,为了整肃朝纲,朝廷还打算对科举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你想想,这样的大案要案,岂是老夫一个秉笔大臣能擅自做主的?老夫不过是代行大明喉舌,传达圣上旨意罢了。在这朝堂之中,锦衣卫、东厂各有其责,老夫实在是鞭长莫及啊。” 董小宛听着阮大铖的话,心中一阵失落。 原以为凭借自己的周旋,或许能为冒辟疆寻得一线生机,却没想到事情远比她想象的还要棘手。 雕花檀木屏风后,袅袅茶香混着沉水香的气息,将暖阁烘出几分暧昧的温度。 董小宛攥紧裙摆的指尖泛白,绣着金线的素色罗裙在青砖上拖出一道雪痕。 “扑通”一声,瓷器碰撞的脆响惊得檐下雀鸟扑棱乱飞。 董小宛如同一株被狂风折断的白梅,直直跪在阮大铖面前。 素净的鹅蛋脸因泪痕愈发楚楚动人,眉梢眼角的朱砂痣,在烛光下像一滴未干的血。 阮大铖喉结滚动,手掌刚要触及她如云的发髻,却在半空骤然僵住。 鎏金香炉里的香灰簌簌落下,映着阮大铖眼底的挣扎。 “起来说话。” 他刻意压低的嗓音里,藏着不易察觉的颤抖。 董小宛仰起满是泪痕的脸,睫毛上还挂着细碎的泪珠:“大人,奴一介女流,实在无计可施。冒郎他……” 话音未落,已泣不成声。 窗外的月光恰好穿过雕花窗棂,在她锁骨处投下一道清冷的光,像一道未愈的伤口。 阮大铖摩挲着腰间的翡翠佩饰,半晌才开口:“按常理,诏狱里的人,断无生机。” 他的声音忽然放轻,“但你若愿意……老夫倒有一个路子,只在于你走不走了。” 此话说完,便意味深长地盯着董小宛颤抖的双肩。 聪慧如董小宛,瞬间明白了话里的深意。 指尖不自觉地揪紧胸前衣襟,绣着并蒂莲的丝线在掌心勒出红痕。 暖阁里静得能听见烛芯爆裂的声响,远处更夫梆子声传来,惊起一阵鸦鸣。 “无妨。” 阮大铖忽然起身,袍角扫过案几上的青瓷茶盏。 “董大家就当老夫……什么也没说。” 转身的瞬间,他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 “不要!”董小宛猛地抓住阮大铖的袍角,指甲几乎要掐进绣金线的布料里。 “奴家愿意,一切悉由大人安排。” 她的声音带着绝望后的决绝,在空旷的暖阁里回荡。 阮大铖低头看着匍匐在地的董小宛,嘴角勾起一抹轻笑:“孺子可教。” 实际上,像董小宛这样倾国倾城的人间绝色,阮大铖又怎么可能会不心动呢? 毕竟他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若能有幸与如此佳人亲近一番,他自然是求之不得的。 然而,至于董小宛内心是否乐意,这对于阮大铖来说,似乎并不是那么重要。 他对董小宛的渴望,无非是贪图她那迷人的身体罢了,而非真心想要迎娶她入门。 虽说秦淮名妓们也都小有名气,一个个不仅容貌姣好,还各具特色。 但在传统的世俗观念中,她们终究还是属于贱籍之列,即便后来废除了贱籍制度,可她们曾经的妓女身份依然使得她们的社会地位并不高。 正因如此,这样的女子,对于阮大铖来说,不过是供他消遣玩乐的对象罢了。 趁着董小宛尚且年轻貌美,阮大铖自然要趁此机会尽情品尝她的滋味。 睡过之后,便也算是心满意足了。 至于将她娶回家中,那可真是会遭人耻笑的。 除非,他只是将董小宛纳为小妾,而且还得是董小宛心甘情愿才行。 然而,这并非易事。 毕竟,若不是当家主母,寻常人又怎敢轻易嫁人呢? 在有主母的家庭中,妾室的地位可谓低微至极,几乎与货物无异。 她们不仅要忍受主母的随意打骂,甚至还可能被发卖出去,完全没有自主权。 别的暂且不论,单说那柳如是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她正值花信年华,却因被当家主母发卖而被迫入行。 由此可见,这种事情确实困难重重,让人望而却步。 在古代社会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一些女子自愿选择跟随某人离开,全心全意地照顾对方长达十年之久,但最终却只能独自一人黯然离去。 就拿王微和杨宛来说吧,她们俩一同跟随了一个男人。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个男人对杨宛的喜爱与日俱增,而对王微的关注则逐渐减少。 最终,王微无奈之下,只得驾着小船独自离去。 多年的付出和投资,就这样白白浪费了。 这便是古代妓女所面临的困境之一。 无论这些女子品行多么端正,性格多么纯真,为人多么善良,由于她们的妓女身份,其他人往往对她们不屑一顾。 那些人所追求的,无非是趁着这些女子年轻貌美,多占些便宜,多与她们共度春宵罢了。 至于谈及婚姻,甚至让她们成为正妻、当家主母,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异想天开。 稍微有些出息的男人,都绝对不会答应这样的事情。毕竟,在当时的社会观念中,娶一个妓女为妻是不被认可的,甚至会被视为一种耻辱。 而且,大明太祖还曾明令规定:凡是官员,一律不得迎娶或纳妾贱籍女子。 这里所说的贱籍,主要指的就是妓女。 这一规定无疑给妓女们的婚姻之路又增添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 第37章 接连出事 董小宛坐在吱呀作响的小驴车上,于蜿蜒的青石巷间缓缓往回走。 车轮碾过石子,发出沉闷的声响,恰似她此刻的心境。 她紧攥着衣角,眉头紧锁,眼神里满是哀婉与遗憾,脑海中不断浮现出冒郎深陷囹圄的模样,一个决绝的念头在心底滋生——把冒郎救出来后,便一死了之。 以全清白。 可刚泛起这个想法,她又犹豫起来。 倘若自己就这样轻易赴死,固然能摆脱眼前的痛苦,可那些对冒郎怀恨在心的人,必定会趁此机会,重新对冒郎下手。 想到这里,董小宛的双手不自觉地颤抖,内心在生死抉择与冒郎安危之间反复拉扯。 明明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却在这两难的境地中,怎么也拿不定主意。 就在她愁思苦结之时,小驴车突然停了下来。 赶车的缰绳被猛地一拽,驴儿不满地长嘶一声。 丫鬟满脸惊慌,小步跑到车帘前,声音带着颤抖:“小姐,不好了!朝廷的兵马把香君苑围得水泄不通,看样子正要抓人呢!” 香君苑,那是名动秦淮的小花李香君的住所。 在这秦淮河畔众多女子之中,董小宛与李香君情同姐妹,关系最为要好。 听闻香君苑出事,董小宛心猛地一揪,二话不说,迅速扯起面纱蒙住姣好面容,动作利落地跳下了车。 一下车,嘈杂声瞬间涌入耳中。 只见香君苑门前人头攒动,几个官兵挥舞着长枪,神色凶狠地维持着秩序。 人群如潮水般涌动,议论纷纷。 香君苑那朱红的大门缓缓打开,一群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董小宛一眼就瞥见,其中有身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的锦衣卫。 他们像恶狼一般,扭扯着一个男子,连推带搡,将其粗暴地提了出来。 男子的口中塞着一块破布,只能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咽声。 尽管男子面容因挣扎而扭曲,头发也凌乱不堪,但董小宛还是一眼认出,此人正是李香君的心上人,复社四公子之一的侯方域。 看到侯方域被如此对待,董小宛的手不自觉地捂住嘴,身子微微颤抖,心中暗忖,侯公子此番被抓,香君必定心急如焚,可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又该如何解救侯公子? 种种疑问和担忧,如一团乱麻,缠上了她的心头 。 未几,楼阁之上突然传来一阵慌乱的脚步声,李香君发丝凌乱,身着一袭素色罗裙,自楼上疾冲而下,裙裾在风中肆意飞舞。 她脸色煞白,双眼通红,声嘶力竭地呼喊着,凄厉的声音划破了嘈杂的夜空。 因她气息急促、语速飞快,身处人群远端的董小宛耳朵里充斥着周围百姓的议论声与脚步声,未能听清她的话语。 却清晰瞧见李香君杏目圆睁,柳眉倒竖,满脸怒容,双手在空中胡乱挥舞,似一头被激怒的雌兽。 然而,一切皆是徒劳。 锦衣卫仿若未闻,对李香君的呼喊充耳不闻,神色冷漠,犹如一尊尊冰冷的雕塑。 为首的千户目光冰冷,手按剑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不耐烦。 李香君不顾一切地向前冲去,试图冲破锦衣卫的包围圈。 就在她快要接近囚车时,一名身形魁梧的锦衣卫挥舞刀鞘狠狠拍开,李香君单薄的身躯如断线风筝般踉跄着摔倒在地,手掌与地面摩擦,划出一道道血痕。 官兵头子冷冷地瞥了一眼躺在地上的李香君,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冷笑,吩咐几句。 随后带领众人抛下失魂落魄的李香君扬长而去。 百姓们见状,交头接耳,指指点点,亦渐渐散去。 董小宛待人群散得差不多,才轻提裙裾,快步上前。 她蹲下身子,伸手轻轻扶起李香君,关切地问道:“香君,你,没事吧?” 李香君抬眼看到董小宛,满腔的委屈与愤怒瞬间涌上心头,气苦地蹲在地上,悲声道:“锦衣卫抓走了方域,他们竟说,侯郎家通敌叛国,涉嫌谋反!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言罢,泪如雨下,肩膀不住地颤抖。 董小宛连忙安抚:“此处不是说话之地,咱们先找个安全的地方。” 几人匆匆回到香君苑。 香君妈妈正焦急地在厅内踱步,看到众人回来,满脸歉意,说道:“让董姑娘见笑了。我早就提醒过她,近来局势不稳,让她别和侯方域走得太近,可她就是不听。好在这事只牵连侯方域,没把她牵连进去,真是谢天谢地。” 李香君一听,心中愈发恼怒,冷笑道:“妈妈自然盼着侯郎不来,这样我就能去接那些有钱大户的客,给妈妈赚够买首饰的钱了。” 这话如同一把利刃,气得香君妈妈脸色铁青,双手颤抖:“我这么说,是为了自己买首饰?你天天免费招待侯方域,全然不顾自己的营生。你现在正是赚钱的好时候,错过了,以后可就难了。这话我不知说了多少遍,你就是不听,日后有你后悔的!” 香君妈妈一边说,一边用手帕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眼中满是无奈。 这些话,饱含着香君妈妈的苦心,可此刻的李香君哪里听得进去。她别过脸去,冷哼一声,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董小宛苦笑着打圆场:“妈妈说得在理,我来劝劝香君妹妹。” 香君妈妈长舒一口气,无奈道:“那你们聊,我实在累坏了,去歇会儿。”说完,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大厅。 待香君妈妈离开,李香君满脸倔强:“让你见笑了。我坚信清者自清,左良玉造反,和侯郎能有什么关系!” 董小宛犹豫片刻,缓缓走到李香君身边,轻声道:“侯恂老大人曾保荐过左良玉,朝廷邸报上有记载。” 说完,她担忧地看着李香君,不知道这番话会给她带来多大的打击。 董小宛的一番话,让她握着茶杯的手瞬间僵住,茶水微微晃动,险些泼出。 董小宛见状,轻轻叹了口气,声音婉转却清晰:“香君,你有所不知。当年,左良玉在辽东战场浴血奋战,侯大人独具慧眼,对他极为看重与赏识。这一文一武,堪称佳话。后来,左良玉兵败,朝廷震怒,欲将其问罪。生死存亡之际,侯大人挺身而出,凭借一己之力,力保左良玉。虽说左良玉后来行事有些飞扬跋扈,可对侯大人家,始终心存敬畏,从未有过丝毫冒犯。这些事,早已在江湖与朝堂上传得沸沸扬扬。” 李香君乃聪明伶俐之人。 她当然知道董小宛是把事说得漂亮。 哪有什么浴血奋战。 哪有什么独具慧眼。 其实就是侯老大人在辽东看上了左良玉,二人做了一番玉树后庭花。 于是这就有了交情。 左良玉在剿匪中不利,原本是要被朝廷问罪,侯恂因往日的交情说了话。 加深了二人之间的联系。 现在朝廷平了左良玉,这是翻了从前旧账了。 李香君双眉紧蹙,心中翻涌着复杂的情绪。 她向来只关注侯方域,对朝堂之事极少上心,万没想到左良玉这臭名昭着的反贼,竟与侯方域的父亲侯恂有着这般纠葛。 此刻,她仍心有不甘,声音微微颤抖:“这是侯恂大人的作为,与方域又有何干系?方域心地纯善,不应受此牵连。” 董小宛望着李香君,眼中满是怜惜,无奈又轻叹了一声,烛火晃动,在舱壁上映出两人修长的影子 ,仿佛这场复杂的纠葛,才刚刚拉开帷幕。 雕花窗棂透进几缕昏黄的光,李香君手中的团扇无意识地轻摇着,本因自己烦心事微微蹙起的眉头,在瞥见董小宛略显疲惫的面容后,瞬间舒展。 她心思一转,将自己的事暂且放下,满心担忧起身旁的好友来。 “小宛姐,”李香君轻唤一声,声音温婉又带着关切,“你最近为了冒辟疆到处奔走,费尽心血,事情可有眉目了?” 董小宛闻言,嘴角泛起一阵苦笑,神情中满是无奈与疲惫。 她抬手轻轻捋了捋鬓发,缓声道:“我已寻到了门路。只是这世道复杂,变数太多,我也只能盼着,应该……不成问题吧。” 李香君眼眸瞬间一亮,急切地向前凑近,裙摆随之轻轻晃动:“是什么门路,姐姐快教我!说不定也能救方域于困境。” 董小宛笑容愈发苦涩,心中深知这门路并非光彩之事,却又实在别无他法。 在李香君灼灼目光的注视下,她无可奈何,只得随意讲述了一番。 听完后,李香君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美目之中满是不悦:“姐姐怎么求到了这等奸佞的头上?与其这般,还不如找柳姐姐帮忙!” 董小宛缓缓摇了摇头,眼神中透着无力与绝望:“妹妹,你想得太简单了。上一次,我们是托了寇白门的关系,费尽周折才见到柳姐姐。如今时过境迁,你我二人,怕是连柳府的门都进不去,又谈何去见柳姐姐?进不去门,又能做什么呢?” 屋内陷入一片沉默,唯有窗外偶尔传来的几声鸟鸣,更衬出这份无奈与悲凉 。 董小宛终是走了。 董小宛离去后,秦淮河畔似蒙了一层黯淡的纱。 李香君深知事态紧急,精心收拾好衣裙,对镜细细梳妆。她的眼神透着坚定,每一个动作都干脆利落,完成装扮后,便抬脚迈向保国公府——她要去见寇白门。 寇白门虽身为秦淮歌妓,却有着超乎常人的豁达心胸,行事间透着一股不让须眉的豪气。 当初,她嫁给保国公朱国弼,凭借这层身份,成功叩开了柳如是居所的大门。 在那个等级森严的时代,寻常人连柳府的门房这关都难以通过,若无事先通报,根本无法见到柳如是本人。 而有了寇白门牵线,事情便有了转机。正因如此,李香君在这紧要关头,第一时间想到了寇白门。 李香君怀着焦急的心情赶到保国公府,还未靠近,便觉气氛异常。 往日气派非凡的保国公府,如今被层层兵丁围得水泄不通。 兵丁们手持长枪,神色冷峻,目光如炬地扫视着四周。李香君心中一惊,脚步不自觉地加快。 随着一阵沉重的“嘎吱”声,府门缓缓打开。 寇白门身着素色衣衫,神色凝重地率先走出,身后一众保国公府的女子,个个神色慌张,脚步凌乱,鱼贯而出。 她们有的怀抱细软,有的眼神迷茫,低声抽泣。 原来,局势骤变,保国公府遭受变故,她们竟被无情地赶了出来 。 看到这一幕,李香君呆立原地,一时不知所措,原本准备好的话语,卡在喉咙里,难以说出。 雕花窗棂外,晨鸟的啼鸣骤然被一阵沉重的马蹄声碾碎。 寇白门手持玉梳,正对着菱花镜梳理如云乌发,铜镜里倒映出她秀美的面庞,眉梢眼角还带着晨起的慵懒。 然而,这片刻的安宁瞬间被打破,急促的砸门声如惊雷般响起,整座保国公府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巨手狠狠摇晃。 “抄家!灭门!” 凄厉的呼喊声自府门处传来,像汹涌的潮水,瞬间淹没了这座奢华的府邸。 寇白门手中的玉梳“啪”地一声掉落在地,摔成数段,恰似她此刻支离破碎的心。 慌乱中,她瞧见庭院里,身着铠甲的士兵如潮水般涌入,刀光剑影闪烁,一片肃杀。 好在此次行动带队的,是女将军孙仲君。 她勒住缰绳,翻身下马,身姿挺拔如松,目光扫过众人时,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孙仲君双手抱胸,声音清冷却掷地有声:“保国公府男丁按律处置!女眷若安分守己,可自谋出路;若胆敢闹事,一并锁拿下狱!” 寇白门深知此时反抗无异于以卵击石,她强忍着泪水,手脚发软地带上贴身女婢,回到闺房收拾个人物品。 曾经满是欢声笑语的房间,如今一片狼藉,华丽的衣衫、珍贵的首饰散落一地。 她颤抖着双手,将几件衣物和信物塞进包袱,每一个动作都饱含着对往昔的眷恋和对未来的迷茫。 踏出保国公府的那一刻,寇白门望着眼前陌生又冰冷的街道,只觉前路漫漫,如同被迷雾笼罩,不知该去往何处。 就在她满心彷徨之时,一道熟悉的身影匆匆赶来。 是李香君! 她发丝凌乱,气喘吁吁,看到寇白门的瞬间,眼眶一红,泪水夺眶而出。 李香君紧紧拉着寇白门的手,喉咙像被堵住一般,说不出话来,唯有泪水不停地滚落。 这时,孙仲君大步从门内走出。她身形高挑,刀削般的脸庞线条分明,英气中又不失女子的秀丽。 孙仲君扫视众人,提高音量说道:“尔等众人,有家归家;无家可归者,可前往就近的庵中挂单,朝廷会供给一年口粮。若想自食其力,也可前往朝廷的工厂当女工。路,已经给你们指明,如何选择,自己定夺!” 说罢,孙仲君将一个袋子放在一旁,继续说道:“欲在庵中挂单者,前来领取身份牌子。务必妥善保管,若丢失牌子,将无法领取朝廷禄米!” 话语落下,众人先是一愣,随后便如潮水般围了上去。 第38章 相继沉迷 暮色像一块巨大的灰布,沉甸甸地笼罩着金陵城。 秦淮河畔的香君苑,灯笼散发着暖黄光芒,可这份温暖,却驱散不了寇白门心中的阴霾。 李香君扶着寇白门在榻上坐下,随后倒来一杯热茶,递到她手中:“妹妹,别慌,有什么事,慢慢说。” 寇白门捧着茶杯,热气升腾,模糊了她的视线。 沉默许久,她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我听说是老爷贪污,被追查了。那些锦衣卫说,老爷不仅贪污,还犯了走私和通敌叛国罪……” 寇白门顿了顿,脸上满是恐惧,“如今案子由锦衣卫查办,但最终会移交东厂,一旦到了他们手里,怕是没救了。” 李香君眉头紧皱,她知晓保国公府权势滔天,却没想到竟犯下如此重罪。 寇白门在保国公府待过,对朝廷机构的运作有所了解,继续说道:“锦衣卫主要负责搜集情报和缉拿罪犯,而东厂和西厂,才是真正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进了锦衣卫大牢,或许还有一线生机;要是被关进东厂,缺胳膊少腿都算幸运。至于西厂,进去了就算能保住性命,也别想出来。这次保国公府的人被移交东厂,看来是在劫难逃了。” 李香君听后,心中暗叹,看来保国公府上下都不干净。 但她更担心寇白门的处境,轻轻握住她的手,关切地问:“原以为你是姐妹中最顺遂的,没想到竟遭遇这般变故。妹妹,你今后有何打算?” 寇白门沉思片刻,眼中闪过一丝坚定:“我打算去工厂看看。虽说我只是一介女子,可我也想凭自己的双手,干干净净地挣钱,就不信活不下去!” 李香君听后,眼中满是赞许:“妹妹有这想法,姐姐定全力支持!” 在京城的繁华喧嚣之下,摄政大人推行的新政如平地惊雷,其中设立的工厂,专为天下女子撑起一片新天地。 这工厂,犹如一座别样的庇护所,打破了女子千百年来被困于深闺、饱受欺凌的困局。 在这里,女工们不但能拿到工钱,食宿也全由工厂包揽。 只要完成既定任务,就能收获一份安稳,享受生活的宁静,再也不必担心拳脚相加的恐惧。 工厂宛如一方禁地,哪怕是外人,也无法干涉女工的生活。 曾经,有女工的父母利欲熏心,妄图将女儿卖为人妇,工厂得知后迅速出手,将他们绳之以法,直接关进大牢。 还有些丈夫寻妻被拒后,想在工厂闹事,最终也被果断控制,得到应有的惩处。 如此一来,只要踏入工厂,哪怕身为女子,也能挺直腰杆,免受外人的欺辱。 寇白门在报纸上听闻这些事迹,一颗心被深深触动,对成为一名女工的想法愈发强烈。 没过几天,寇白门精心安排,带着身边贴身婢女,毅然走进女工厂,准备开启新的生活。 与此同时,李香君收到消息,侯方域因事被发配到南方。 得知消息后,李香君心急如焚,匆忙准备去送行,一路上脚步急促,满心焦急。 然而命运弄人,待她赶到时,一切都已结束,只留下空荡荡的街巷,徒增失落。 不过,就在李香君黯然神伤之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董小宛。 彼时,董小宛正坐在轿子上,虽然轿帘遮掩,但从那一角露出的青衣素裙和淡雅妆容,依旧醒目。 董小宛独特的气质,世间再难找出第二个,李香君瞬间便认出了她。 正如李香君那娇小玲珑的身形,在人群中同样十分惹眼。 李香君心中涌起一股好奇,按捺不住,便雇了一顶轿子,缓缓跟在后面。随着跟踪的深入,李香君惊讶地发现,董小宛竟然走进了柳如是家的后门。 这一幕,如同一记重锤,让李香君愣在原地。 她的心中,无数疑问翻涌。 董小宛何时与柳如是重新建立联系的? 既然知晓彼此的动向,为何不告诉自己? 在自己深陷困境时,为何不伸出援手? 难道,所谓的姐妹情谊,只是表面功夫,在董小宛心中,自己根本无足轻重? 愤怒和委屈在李香君心中交织。 她转念一想,董小宛出身官家,即便家道中落,堕入贱籍,骨子里或许依旧带着官家小姐的优越感,和自己这瘦马出身的女子,本就有着难以跨越的鸿沟。 如此一想,李香君只觉得满心的苦涩,站在原地久久无法释怀 。 在秦淮河畔花柳繁华之地,一众名妓才情卓绝,艳名远播。 李香君与董小宛,自踏入这风月场起,便结下了深厚情谊。 虽说,李香君因诸多事务往来,与顾媚的关系看似更为紧密,可在李香君心中,与董小宛那份心有灵犀的默契,是旁人无法比拟的。 她常觉自己与董小宛性情相投,无论喜乐哀愁,彼此总能心领神会,私下相处,总有说不完的知心话。 然而,人心难测,谁也不曾料到,这份看似坚不可摧的情谊,竟然只是一份表面文章,一切尽皆是虚情假意罢了。 就说李香君陷入了极大的困境,四处寻求帮助,却屡屡碰壁。 董小宛身为她最信任之人,本握有线索、人脉与门路,可面对李香君的愁苦,竟选择了袖手旁观,一门心思只想着自己的周全。 于是,李香君怀着满心疑惑,躲在门后悄悄观察。 只见董小宛精心梳妆,身着素丽衣裳,袅袅婷婷地走进了柳宅。 夜幕如墨,繁星点点,李香君依旧守在原地,直至夜深人静,才见董小宛从柳宅中出来。 月色洒在董小宛身上,勾勒出她疲惫而凌乱的身影。 当董小宛回到自家楼下时,暗处传来一声呼唤。 她脚步虚浮地走了几步,身形摇晃,几乎要跌倒在地。 李香君见状,心中一惊。 回想起董小宛从轿上下来时,步履蹒跚,每一步都透着难以掩饰的艰难。 刹那间,李香君恍然大悟,心中又气又急,赶忙上前,稳稳地扶起董小宛,声音颤抖地说道:“你,你怎么能这般糊涂!” 稍作停顿,她又咬牙切齿地骂道:“我原以为柳如是是个品行高洁之人,世人皆尊称她为河东君,没想到她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竟将你当作人情送了出去,简直丧尽天良!” 董小宛抬起头,脸上挂着一抹苦涩的笑,声音微弱却透着一丝决绝:“你莫要说了,这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怪不得旁人。” 说罢,眼神空洞地望向远方,似是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与无奈之中 。 华灯初上,秦淮河畔的画舫内,烛火摇曳,光影在雕花窗棂上投下斑驳的影子。 李香君紧握着手中的团扇,指尖泛白,脸上满是痛心疾首的神情,而对面的董小宛则垂着头,身子微微颤抖。 “小宛,我真不知该说你什么好!”李香君声音尖锐,打破了舫内压抑的寂静,“你竟如此愚蠢糊涂!阮大铖是什么人,你不清楚?他分明是把你当作一件可以随意舍弃的礼物,妄图借此讨好摄政大人,而你呢,竟浑然不觉,心甘情愿地成了他献给摄政大人的筹码!” 李香君越说越激动,眼眶泛红,手中的团扇重重地拍在案几上。 董小宛身形一震,头垂得更低了,一头乌发如瀑布般遮住了她的脸。 她双唇紧闭,沉默良久,内心如翻江倒海般复杂。相较于这一晚上发生的糟心事,她更在意的是,此事竟让李香君知晓了。 李香君是她在这风尘中最珍视的姐妹,她不愿让对方为自己担忧,却又无法直面这份关心。 许久,董小宛缓缓抬起头,脸上带着一丝倔强与无奈,轻声说道:“香君,摄政大人承诺了,冒郎只需在西南配合朝廷推行改土归流的国策,十年期满,便可归来。” 李香君听闻,眉头皱得更深了。 对于西南改土归流的政策,她有所耳闻。 多年来,大明在西南地区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 西南一带,土族部落众多,他们凭借着险峻的地势与复杂的关系,时常发动叛乱,让朝廷焦头烂额。 如今,摄政大人决意推行改土归流,旨在削弱土族土司的势力,加强朝廷对西南地区的直接管辖,扭转当地混乱的局面。 “可冒辟疆去了西南,只是做一名普通老师!”李香君目光如炬,紧紧盯着董小宛,声音里满是愤怒与不甘,“小宛,你实话实说,这是不是你用自己的……” 说到此处,李香君顿住了,她实在不忍心将那残酷的事实说出口。 董小宛脸色瞬间变得惨白,眼中泪光闪烁。她别过脸去,咬着下唇,没有回应。 舫外,秦淮河的水波轻轻荡漾,传来悠悠的丝竹之声,与舫内压抑沉重的氛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 暮春的秦淮河边,垂柳依依,落花缤纷。 李香君与董小宛于画舫之中对坐,茶香袅袅间,气氛却凝重压抑。 二人命运相仿,在风尘中艰难求生,又都在情网里深陷,对所爱之人一往情深,近乎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 董小宛眼眸低垂,忆起与冒辟疆相处的点点滴滴,心中满是酸涩。 在命运的重压下,她虽满心不甘,却还是选择了妥协。 而李香君,性子刚烈如火,遇事向来硬刚到底,绝不轻易低头。 此番相聚,董小宛谈及当下局势,神色忧虑:“香君,如今这世道,怕是要变天了。相比冒郎,侯家的麻烦大得超乎想象。冒郎不过是言语失当,可侯家,竟涉嫌通敌叛国。侯恂老大人罪责难逃,侯方域公子怕是也会受到牵连。” 李香君闻言,娇躯一震,手中茶盏险些跌落。 她向来心系侯方域,却未曾料到侯家灾祸如此严重。 董小宛接着道:“曾经名震一时的复社四公子,如今也成了过眼云烟。方以智已向新政低头,不再以复社成员自居。即便如此,仍时有豪商大贾、朝廷大员被抄家。他们多是曾经的东林骨干,就连东林领袖钱大人,都公然宣称不再与东林有瓜葛。” 李香君紧咬下唇,心中五味杂陈。往昔的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在这动荡局势面前,似乎变得微不足道。 这时,董小宛起身,走到李香君身旁,轻轻握住她的手,语重心长地说:“香君,我不知该如何安慰你。若你愿意为侯公子做些什么,我可以帮你牵线,求见摄政大人。但摄政大人脾气古怪,我贸然求情,他必定不会答应。有些事,只有你亲自面见,才可能有转机。” 李香君抬起头,眼中泪光闪烁,心中思绪万千。 一方面是对侯方域炽热的爱,另一方面是这复杂混乱的局势。 她知道,这或许是拯救侯家的唯一机会,可又不知前方等待她的是什么。 这天,雕花红木窗棂透进几缕晨光,董小宛站在鎏金铜镜前,指尖紧紧攥着描金粉盒。 青铜镜里映出一张苍白的脸,两腮的胭脂红得刺目,与她颤抖的双唇相映,透着说不出的悲戚。 她满心都是对命运的愤懑,可还是在丫鬟的催促下,极不情愿地披上了那件绣着金线牡丹的大氅。 这身华妆如同枷锁,束缚着她自由的灵魂,而她就像被牵线的木偶,无力挣脱。 当然,最终,她仍然勇敢的脱下此衣,仍然穿着她旧时的素丽儒裙。 也因此,她让李香君认了出来。 踏入柳府的会客厅,董小宛的心跳陡然加快,紧张的情绪让她手心沁出冷汗。 摄政大人一袭玄色蟒纹长袍,面沉似水,目光如炬。 他二话不说,径直取来清水,动作干脆利落地擦拭着董小宛脸上的脂粉。 随着毛巾的擦拭,董小宛原本白皙的面庞逐渐显露出来。 摄政大人眉头紧锁,声音低沉地说道:“你所用的脂粉看似能让肌肤白皙嫩滑,实则含有大量的铅。铅乃剧毒之物,长期使用,就算再年轻貌美的女子,不到三十岁,也会容颜憔悴,如同老妪一般。” 听到这番话,董小宛的双眼瞬间瞪大,脸上满是震惊与恐惧。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心中涌起无尽的后怕。 幸好,她从前一直天生丽质,倒没怎么用过胭脂妆彩。 但很快,她想起了冒辟疆,连忙屈膝跪地,声音带着哀求:“大人,求您饶过冒郎,他……他只是一时糊涂。” 摄政大人目光如刀,直直地盯着董小宛,冷冷地问道:“你与冒辟疆相处之时,日常开销是由谁承担?还有,你当真不知他家中已有妻室?而且他对妻子情深意重,从未有过休妻的念头。” 顿了顿,他语气愈发冰冷,“更重要的是,冒辟疆早已家道中落,身无分文。倘若你执意要跟他,不仅无名无分,连妾室都算不上,还要负责照顾冒家上下老小的饮食起居。你可做好了这样的准备?” 这一连串的质问如同一记记重锤,敲在董小宛的心坎上。 她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无从辩驳,脸上一阵白一阵红。 回想起与冒辟疆相处的点点滴滴,那些曾经被她忽视的细节,此刻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尽管董小宛心中对冒辟疆的感情依然炽热,但摄政大人的这番话,如同一盆冷水,浇灭了她心中不切实际的幻想。 她缓缓站起身来,眼中的迷茫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清醒与理智。 毕竟,她本就是个心思细腻、聪慧过人的女子,只是在爱情的旋涡中迷失了方向,如今被摄政大人点醒,怎能再执迷不悟。 第39章 大顺军在行动 阮大铖确实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他的投其所好让我十分满意。 你要知道,那毕竟是董小宛。 哪个男人能抗拒这样的女人? 她虽也缠了足。 但她从前是官家小姐,她是家道中落后,才缠的足。 到我这就立马去掉了。 所以她的脚变形倒也不大。 有时我想,是不是她的脚不够小,才让冒辟疆嫌弃的不想娶她。 当然了。 抛开董小宛不谈。 阮大铖的才华和能力也是让我十分欣赏的。 这家伙人品不说,有才是真别人的母亲有才。 我不禁思考是否应该给他更多的责任和挑战。 然而,目前的局势并不允许我这样做,因为国家的事务尚未完全平定,我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目前,蕃王势力和各地隐藏的野心家是两大潜在威胁。 虽然洪英政权暂时压制了他们,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会在适当的时候跳出来捣乱。 这些潜在的威胁就像隐藏在暗处的毒蛇,随时可能给国家带来严重的危害。 幸运的是,我有一个非常可靠的兄弟——袁承志。 在我的全力支持下,荆襄地区已经逐渐稳定下来。 我毫不犹豫地向这里投入了整整五个营的国防军,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这五大营已经具备了相当的战斗力。 现在,我将其中三个营部署在北方,严密监视可能来自北方的威胁;一个营负责镇压地方,确保荆襄地区的社会秩序;而剩下的一个营则作为机动兵力,随时待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这样一来,我手中就掌握了一支灵活的机动部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迅速做出反应。 所以。 我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决定主动去找何铁手谈一谈。 毕竟,要想顺利推行西南改制计划,她的支持和配合至关重要。 果不其然,当我见到何铁手时,她似乎已经猜到了我的来意和想法。 我开门见山地向她说明了我的计划,希望她能够带领安小慧、孙仲君等三位女子,率领军队前往西南地区进行改制工作。 所谓的西南改制,实际上就是推行“改土归流”政策。 这意味着要削弱当地土司的权力,将土地和人民纳入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之下。 而首先要开刀的,便是何铁手所在的苗家。 何铁手的五仙教一直盘踞在苗疆地区,势力颇为庞大。 然而,当地的土司老爷们对五仙教却并不怎么待见。 这次何铁手被逼得有家难回,也正是因为土司们对她的忌惮和不满。 土司们自然不希望有一个强大的五仙教骑在他们头上,因此他们并不需要像何铁手这样有能力的人来担任教主。 这无疑给我们的改制计划带来了一定的阻力,但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突破口。 五仙教内部的权力斗争异常激烈,其激烈程度远超外界的想象。 曾经,五仙教完全是蓝氏一族的天下,但后来何家通过夺权登上了教主之位。 然而,如今他们却面临着被他人夺走权力的局面,这其实也并不令人感到意外。 不过,何铁手的情况却有些特殊。 在“打不过就加入”的理念驱使下,她成为了我手中的一把利刃,一把我用以刺向西南、推行改土归流政策的利刃。 为了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我给予了她们整整一个营的兵力,这可是超过五千人的最先进国防军啊! 而且,这支部队并非普通军队,而是经过全新训练的精锐之师。 这支部队拥有强大的实力,其中九成以上都是装备精良的火器部队。 可以想象一下,这样一支军队的战斗力是何等的恐怖! 它就如同当年威震天下的戚家军一般,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实力,能够在正面战场上战胜任何敌人。 有这么一支军队,就能拉起无数辅军,然后打赢一切战争,不消灭,或者说正面战胜这支军队,就根本不可能胜利。 送走何铁手,我明白,又一步棋下了下去。接下来,是要准备清军南下的问题了。 因为我的反应快,所以江南一片无事。 江北防线也稳固,就不得不产生一些变化 。 比如,李闯没那么飘了。 李闯自从进入京城之后,整个人都变得飘飘然起来,而且这种情况非常严重。 就拿对待李岩的态度来说,本来李闯是一个比较宽容大度、能够接纳他人意见的人,但自从他入京后,就对李岩横竖看不顺眼。 他觉得李岩和他们闯营的人完全不是一路货色,彼此之间存在很大的隔阂。 于是乎,李闯说要搞死李岩,那就真的毫不留情地将其置于死地。 毕竟他以前就干过,罗汝才不就是这么死的吗? 这活他熟。 然而,在李岩被搞死之后,李闯却突然发现了一个令他始料未及的情况——红娘子竟然逃跑了! 红娘子逃跑本身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问题在于,她竟然和袁承志的金蛇营勾结在了一起。 说实在的,这原本也算不上什么大问题。 毕竟袁承志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呢? 他不过就是一个有点小名气的江湖人士罢了,手下能有多少兵、多少马呢? 金蛇营虽然有李闯给的编制,但说到底也不过就是一群江湖草莽而已。 他们顶多也就是干点偷偷摸摸的阴私事,根本上不了台面。 只要李闯的大军一发动,这些人肯定都会完蛋。 可让李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华山派竟然早就心怀不轨,一直在暗中私自蓄养兵马。 不仅如此,他们还拥立了洪英女帝! 如果说这仅仅只是一个让人发笑的故事,那也未免太过于轻视它了。 然而,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却绝对不是什么能够引人发笑的情节。 在华山派的强力支援下,洪英女帝的部众展现出了惊人的实力,在对阵花马刘和刘泽清的激战中,竟然一举击溃了江北二镇多达一二十万的庞大兵马! 且吞并之。 实力一下暴涨。 这一战绩实在是令人瞠目结舌,绝不能等闲视之。 不过幸运的是,南方此时正处于一片混乱之中,各种势力相互争斗,局势错综复杂。 所以,尽管洪英女帝取得了如此辉煌的胜利,但在李闯看来,这似乎还不足以构成太大的威胁。 李闯坚信,只要自己率领大军出征,必定能够轻而易举地将这股势力扫荡殆尽。 然而,他万万没有料到,洪英女帝在取得胜利之后,竟然迅速进军京城——南京,并在此定都,自称为帝,开始推行一系列全新的政策。 这太离谱了。 那是南京。 李闯无比清楚,坚城的难攻。 南京的防御工程是严苛的洪武大帝一手打造的。 那是一般人说打下就打下的。 可洪英在打败二刘后,几乎没个把月,就攻下了南京。 实在是。让人意想不到。 然而这只是开始。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原本啸聚一方、实力强大的左良玉军事集团,也在洪英女帝的凌厉攻势下土崩瓦解。 那可是左良玉。 曾经追得张献忠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左良玉。如果不是张献忠花钱买命,不是左良玉想养贼自重,张献忠早凉了。 然而,就是这样的左良玉,遇到洪英政权的军队,像阳春下的白雪一样,飞快的消化掉了。 直到此时,李闯才恍然大悟,想要通过一场决战来平定天下,恐怕已经是痴人说梦了。 若是能够与洪英女帝达成划江而治的协议,对于李闯来说,这或许并非是一个最坏的选择。 毕竟,这样一来,他便可以在稳定南方,集中力量,扫平北方,再谋南方。 可是,要知道,现在洪英政权中的华山派系,是他曾经的部下,红娘子和他更是有切肤之痛。 这种关系,他怎么敢全力北图。 完全挥兵南下也是不行。 因为北方清军也在虎视眈眈。 他根本无法集中力量。 不过,现实是没得选。 但至少南方仍然在乱。 一时间短期没可能北上。 倒是北方的情况,有些刻不容缓了。 所以李闯想了想,仍然决定在军事上先北后南。 然而,北方的局势却远非如此简单。 在那里,不仅有凶悍的建虏对中原地区虎视眈眈,还有尚未归顺的吴三桂盘踞一方。 面对这样的局面,李闯还能像以前那样若无其事地躺在床上安然入睡吗? 显然不能。 于是,李闯决定重新采取行动。 他们将陈圆圆,这个曾经让无数男人为之倾倒的绝世美女,从刘宗敏的床上转移到了李自成的床上。 又被李自成打一包还给吴三桂。 希望吴三桂能做个明白人,向大顺政权投降。 但这不可能了。 尽管李闯试图通过归还陈圆圆来平息吴三桂的怒火,但问题是,你都已经睡过了,又怎能指望吴三桂会对此毫不计较呢? 吴三桂收下了陈圆圆,但他并没有像李闯所期望的那样,将她纳入自己的怀抱。 相反,他将陈圆圆供奉了起来,仿佛她是一件珍贵的宝物,而不是一个可以亲近的女人。 吴三桂的心中充满了对李闯的恨意,他将这股恨意深深地埋藏在心底,等待着合适的时机爆发。 然而,李闯已经无法再继续等待下去了。 他心里非常清楚,属于他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 一旦南方局势彻底稳定下来,洪英朝必定会毫不犹豫地挥师北上。 而那个名叫红娘子的女人,对李岩的感情可谓是情深似海,她绝对不会善罢甘休,必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报仇雪恨。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李闯深知必须要采取果断行动。 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他毅然决然地决定先下手为强,主动出击,将建虏一举击溃。 毕竟,在李闯的眼中,建虏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他们的兵力最多也不过十几万而已。 这些人之所以能够横行无忌,无非就是仗着大明王朝的腐朽和无能罢了。 相比之下,李闯所率领的大顺军队可是号称八十万之众! 如此庞大的兵力,岂是建虏那十几万残兵败将所能抗衡的? 当然,李闯心里跟明镜儿似的,他非常清楚所谓的八十万大军不过是一种夸张的说法罢了。 然而,即便如此,大顺军实际所拥有的兵力那也是绝对不少的,至少也有二十万之众啊! 这可是一支经历过无数场惨烈战斗、一路过关斩将杀过来的铁血雄师啊! 他们的战斗经验极其丰富,战斗力更是不容小觑。 以这样一支如此强大的军队去攻打那区区一个建虏,岂不是就如同探囊取物一般轻而易举吗?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这场会战的兵力对比都是二十万对十几万,毫无疑问,优势完全在我大顺军这边。 就算到时候吴三桂突然叛变,他所率领的也不过就是区区五万骑兵而已,要收拾他们简直就是易如反掌。 甚至,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李闯完全有能力先将吴三桂给消灭掉,然后再去攻打建虏。 只要不是同时与建虏和吴三桂这两股势力交战,那么所有的问题都不会太大。 但是。 李闯竟然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大顺朝此刻军队的纪律问题! 想当年,大顺军攻入北京时,那可是一支士气高昂、锐不可当的劲旅啊! 他们志得意满,怀揣着胜利的决心,勇往直前,无所畏惧。 一连战胜无数的敌人,过关斩将,是好不容易在血火中锻炼出来的军队。 可如今呢? 大顺军的士兵们早已今非昔比。 他们一个个背着大包小包,里面装满了金银财宝和各种物品,仿佛这些东西比他们的生命还要重要。 更有甚者,不少士兵已经有了女人,甚至在京城中拥有了自己的私宅。 这样的军队,还能像从前一样毫不畏惧地去打仗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然而,当时的李闯却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他认为这不过是一些小问题,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 于是,李闯就这样志得意满地出发了,他满心欢喜地以为这次出征必定会马到成功,却全然不知自己正带领着一支军心涣散、纪律松弛的军队走向失败。 是的。 失败。 吴三桂你可以说他有问题。 但你不能说他蠢。 面对大顺号称五六十万,甚至八十万的大军,吴三桂手上仅五万铁骑。 他哪来的熊心豹子胆,和大顺军死磕。 所以他毫不犹豫的直接投了满清。 此时满清虽经历皇太极之死。 但是。 接盘侠多尔衮已经正式上位,统一号令,是大清的摄政王。 在多尔衮的支持下。 吴三桂带着兵马,前来和大顺军野战。 第40章 一片石 也不知道这到底是历史的必然,还是命运的捉弄? 李闯的大军竟然和吴三桂的军队不期而遇,就这样毫无征兆地撞在了一起。 李自成站在阵前,面色阴沉,冷酷地说道:“吴三桂?你这不知好歹的东西,给你脸你不要,简直是在找死!” 也许,就在这一刻,李自成心中涌起了一丝悔意。 他不禁想起自己之前所做的决定,或许他真的不应该灭掉小袁营,更不应该杀掉李岩。 如果他没有灭掉小袁营,那么这一仗的先锋军就有了可靠的人选。 如果他没有杀掉李岩,或许就不会将南明逼成如此强大的敌人,以至于他不得不亲自率领大军来到这里。 其实,他完全可以将这些事情都交给李岩或者李过去处理,这样一来,他就不必如此辛苦地亲自带兵打仗了。 然而,事已至此,后悔也已经无济于事。 不过,对于李自成来说,这都无关紧要。 因为在他的心中,真正的大敌并不是吴三桂,而是那屡次侵犯中原的满清鞑虏。 在李自成的眼中,满清才是他所建立的大政权的生死大敌,是一个值得他正视的对手,是一个真正的敌人。 至于吴三桂,不过是一道开胃小菜罢了,根本不值得一提。只要他一声令下,发兵攻打,吴三桂必定会立刻被消灭。 李自成也是会看朝廷邸报的,而且对其中的内容了如指掌。 他非常清楚辽东明军的实力究竟有多么弱小,简直就是不堪一击。 这些明军向来不敢与女真兵进行正面的野战,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 因此,当李自成看到吴三桂的兵马时,虽然心中有些恼怒,但并未将其放在心上。 毕竟,连辽东明军都如此不堪一击,吴三桂的这支部队又能强到哪里去呢? 李自成心想:“陈圆圆都已经还给你了,你居然还敢跳出来闹事,那就休怪我对你不客气了!等我消灭了你,夺回陈圆圆,到时候我可要好好地享受一番,毕竟我还没睡够呢!” 抱着这样的想法,李自成毫不犹豫地派出了郝摇旗。 这郝摇旗性格暴躁,犹如一团烈火,而且头脑简单,一根筋到底。 他对于上级的命令从来都是言听计从,从不考虑其中的缘由和后果。 比如说,之前上面下令要杀掉李岩,其他人都心存疑虑,觉得这样做不太妥当,所以迟迟没有动手。 然而,郝摇旗却完全不同,他根本不会去思考这些问题,直接就带人冲上去,二话不说便将李岩给杀了。 不管别人如何解释自己有多么冤枉,郝摇旗都充耳不闻,他只会机械地执行命令,其他的一概不管。 就在此时此刻,郝摇旗毫不迟疑地率领着他的本部人马充当先锋,如同一股汹涌的洪流般径直冲向敌军。 他手中的大旗在空中猎猎作响,仿佛在为他的勇士们呐喊助威。 大顺军队与吴三桂的山海关兵马瞬间激烈地冲撞在一起,喊杀声、金戈交鸣声交织成一片,战斗的序幕就这样猛然拉开。 不得不说,此时的吴三桂展现出了他真正的实力。 许多人对他存在一种误解,认为他不堪一击。 然而,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完全错误的。 吴三桂不仅能征善战,而且实力超群。 他甚至能够在短时间内与满清的大军展开殊死搏斗,达到极限的一换一局面。 不仅如此,他还能将南明军队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就像对待一群毫无战斗力的狗一样。 更令人惊叹的是,当他起兵造反时,竟然能够先发制人,打得满清军队节节败退。这些都是确凿无疑的历史事实,有案可循。 因此,一般人又有什么资格去质疑吴三桂的军事才能呢? 面对这场惊心动魄的大战,吴三桂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决心。 他并没有像往常那样选择逃跑,而是毅然决然地站在了战场之上。 一想到自己被背叛、被戴绿帽子的屈辱,吴三桂的心中就像燃烧着一团熊熊烈火,愤怒不可遏制。 此时此刻,大顺军已经成为了他不共戴天的死敌,甚至比他与之交战了半辈子的建虏还要令他憎恶。 没有丝毫犹豫,吴三桂义无反顾地投入到了战斗之中。 他身先士卒,率领着自己的亲信将领和家丁队的大佬们,如吴勇、吴敢、夏元杰、张树芳、金国雄等人,如猛虎下山般冲向了战场。 郝摇旗在第一时间就感受到了吴三桂的猛烈攻击,他的防线几乎瞬间被撕裂,陷入了极度的被动和混乱之中。 他不禁开始怀疑人生,难道自己就这样被轻易击溃了吗? 然而,幸运的是,李自成一直在后方密切关注着战局。 当他看到郝摇旗身陷险境时,毫不犹豫地派遣了高一功、刘芳亮等部队前去支援。 这些生力军的加入,让郝摇旗的压力稍稍缓解,但吴三桂的部队却异常顽强,竟然顶住了这一波又一波的攻势。 为了彻底锁定胜局,李自成决定动用自己的王牌——刘宗敏。 刘宗敏是李自成麾下的得力战将,以勇猛善战着称。 他的加入,必定给这场激烈的战斗带来了新的变数。 刘宗敏作为李自成麾下的头号大将,其地位可谓举足轻重。 然而,闯军纪律败坏的问题,他也难辞其咎。 甚至可以说,他在其中扮演了一个带头大哥的角色,对这种不良风气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尽管如此,李自成对刘宗敏却十分放心。 这其中的原因,并非因为刘宗敏没有缺点,而是他具备两个非常突出的优点。 其一,他武艺高强,战力非凡,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实。 其二,刘宗敏在关键问题上对李自成的支持可谓是坚定不移。 例如,当李自成遭人诬陷而身陷囹圄时,正是李过和刘宗敏等人挺身而出,将他从狱中解救出来。 此后,在面临绝境之际,刘宗敏更是身先士卒,率先响应,在最为艰难困苦的环境中依然坚持造反。 正因如此,在北京时,面对军纪问题这一敏感议题,李自成毫不犹豫地选择站在刘宗敏这一边。 你李岩带人救过我的性命吗? 回答我。 还有,你李岩可曾为了坚定我的造反信念,像刘宗敏那样,将自己的老婆孩子都舍弃掉? 回答我。 就因为这么一丁点的军纪问题,你就揪住不放,那你让我该如何是好? 难道要我亲手砍掉与我一同走过风风雨雨的兄弟不成? 我们是好不容易进了京的。 就不能享受一下吗? 既然你李岩站到兄弟们的对立面了,那对不起,只好杀了你了。 这就是李自成杀李岩而无悔的心路历程。 你什么经历,什么功劳,还是说你能打仗,你让我怎么选? 我当然要,选刘宗敏,我的老兄弟。 现在,宗敏,是你回报我的时候了。 李自成出动了最能打的刘宗敏部队。 乌云如墨,沉甸甸地压在广袤的一片石上空,仿佛预示着一场血雨腥风的来临。 李自成骑在一匹枣红马上,目光如炬,凝视着前方正准备出击的刘宗敏部队。 作为李自成麾下最精锐、最能征善战的力量,这支部队一直是他逐鹿天下的利刃,往昔诸多硬仗,刘宗敏总能率部打出李自成自己都难以达成的辉煌战绩,当之无愧是李自成麾下的第一大将。 随着一阵激昂的战鼓声响起,刘宗敏一马当先,挥刀率领部队冲向敌军。 李自成原本满怀期待,脸上却逐渐浮现出难以置信的神情。 这一次,刘宗敏的部队如同陷入泥潭一般,刚与敌军接触,便被对方的军阵死死缠住。 士兵们的动作迟缓,毫无往日那种锐不可当、摧坚拔锐的气势,仿佛换了一支军队。 他们打得畏畏缩缩,完全没有了拼命三郎的劲头,每一次进攻都显得绵软无力。 李自成的脑袋“嗡”的一声,犹如遭受雷击。 他的目光中满是震惊与懊悔,直到这一刻,他才如梦初醒。 这正是李岩生前担忧的事情!可自己不仅没有重视,还在冲动之下杀了李岩。 李自成只觉得手脚冰凉,仿佛坠入冰窖。 其实,他并非没有察觉到军队可能存在战斗力下滑的问题,但万万没有想到,情况竟然如此严重,已经到了这般不堪一击的地步。 然而,此刻容不得李自成有过多的自责和懊悔。 战场上局势瞬息万变,李自成当机立断,决定亲自率领本部人马救援。 他任命李过为先锋,以老营作为主力,采用着名的三堵墙战法。 一时间,战旗猎猎作响,李自成的部队如同一股黑色的洪流,向着敌军汹涌冲去。 吴三桂远远望见李自成的行动,冷哼一声,毫不犹豫地亲自率领一部兵马,迎头而上。 吴三桂作战向来勇猛,他的部队也训练有素,一时间,双方陷入了激烈的厮杀。 刀光剑影闪烁,喊杀声震耳欲聋,鲜血染红了脚下的土地。 尽管吴三桂本人在战场上表现得极为英勇,但闯王大军在兵力上占据着绝对优势。 随着战斗的持续,闯军的士兵们渐渐杀红了眼,逐渐找回了往日的斗志。 他们的战斗力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后,开始显着提升。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吴三桂有些招架不住,他的额头上布满了汗珠,心中暗自叫苦。 若不是他身为一军主帅,必须坐镇战场,恐怕早已萌生退意。 在这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双方都拼尽了全力,这场激烈的战斗似乎永无止境,一片石古战场被战火彻底笼罩,仿佛被卷入了一场无尽的噩梦之中 。 天色暗沉,正在厮杀的战场上,突然毫无征兆地起风了。 这股风仿佛从九幽地狱中呼啸而出,裹挟着黄沙与肃杀之气,以排山倒海之势滚滚而来。 在清军大营之中,多尔衮早已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他站在营帐外,衣袂被狂风肆意拉扯,猎猎作响。 这一阵风,这绝佳的机会,他已经等了太久太久。 自吴三桂与李自成大战以来,双方军势形成微妙对峙以来,多尔衮一直深藏不露,他像一只蛰伏在暗处的猛虎,时刻窥视着局势的变化,却始终按兵不动。 多尔衮心里清楚,吴三桂手握重兵,性格狡黠且野心勃勃,若不加以制衡,日后必成大患。 只有让吴三桂在与李自成的争斗中折损部分实力,清军日后才能更好地拿捏他,让他乖乖听话。 而李自成这边,其麾下兵多将广,势力庞大。 若贸然与之正面交锋,女真大军极有可能遭受惨重损失,这是多尔衮无论如何都不愿看到的,因此消耗李闯的实力,也成了他的当务之急。 狂风越刮越猛,飞沙走石,天地间一片混沌,让人根本睁不开眼。 远处战场上,吴三桂的军队与李自成的大顺军正杀得昏天黑地,双方都已疲惫不堪,却依旧僵持不下。 就在此时,多尔衮猛地抽出腰间佩剑,剑锋在风沙中闪烁着森冷的寒光。 他一声令下,女真大军如潮水般从隐蔽之处涌出,迅速向战场逼近。 女真骑兵们身着厚重的铠甲,在狂风的掩护下悄无声息地绕到了李自成大军的侧翼。 随着多尔衮又一声怒吼,清军如同一把锋利的钢刀,瞬间切入大顺军的防线。 一时间,喊杀声、马嘶声交织在一起,响彻云霄。 大顺军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打得措手不及,原本整齐的阵型瞬间大乱。 士兵们在风沙与清军的双重打击下,四处逃窜,乱作一团。 战场上,鲜血染红了黄沙,狂风卷着血腥气扑面而来。 多尔衮骑着战马,指挥若定,眼神中透露出一股令人胆寒的狠辣。 他深知,这场战役将是改写天下格局的关键。 所以他盯上了在场之中,军纪最差,队伍最乱,但看起来人也比较多的刘宗敏部。 清军的八旗铁骑如黑色潮水,直扑刘宗敏的本部。 刘宗敏部此前连续作战,人困马乏,战斗力已然大打折扣。 军中纪律也松弛不少,部分士兵甚至在阵前交头接耳,对即将到来的危险浑然不觉。 面对清军如狼似虎的冲击,刘宗敏部瞬间乱了阵脚,前排士兵还未反应过来,就被清军的长刀砍倒在地,鲜血四溅。 紧接着,后方的士兵开始动摇,有人丢盔弃甲,转身逃窜。 刹那间,刘宗敏部如同一座被白蚁蛀空的大厦,轰然崩塌。 刘宗敏部的崩溃,如同一把利刃,撕开了顺军的防线。 紧接着,各营寨纷纷受到牵连,陷入混乱。 士兵们惊恐地呼喊着,四处奔逃,完全失去了组织。在这一片混乱之中,唯有郝摇旗所部还在苦苦支撑。 郝摇旗双手紧握着大旗,臂膀早已酸麻,仿佛被灌了铅一般沉重,几乎难以抱住手中的大旗。 但他目光坚定,如同扎根在战场上的磐石,一边大声呼喊着鼓舞士气,一边指挥士兵抵抗。 可惜,郝摇旗的努力在清军与吴三桂部的联合反击下,显得杯水车薪。 清军的红衣大炮不断轰鸣,炸得顺军阵地尘土飞扬,血肉横飞。 吴三桂的关宁铁骑则如鬼魅般穿梭其中,对顺军展开疯狂砍杀。 顺军腹背受敌,逐渐陷入绝境。 李自成站在高岗之上,望着陷入混乱的战场,眉头紧皱,心急如焚。 为了挽回败局,他连自己的老营都投入了战斗。 老营的精锐们挥舞着大刀,呐喊着冲向敌人,试图稳住防线。 但激战半个时辰后,局势并未如李自成所愿好转。 此时,李自成已经无预备队可用,整个顺军如同被抽去脊梁的巨龙,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随着太阳渐渐西沉,战场上的喊杀声逐渐平息。 顺军横七竖八的尸体铺满了大地,鲜血汇聚成河,缓缓流淌。 这场大战,以顺军的惨败告终,曾经威震天下的大顺政权,也在这场战役之后,走向了衰败的深渊 。 第41章 闯王落幕 崇祯十七年,大顺军于山海关外的一片石,遭遇了清军与吴三桂关宁军的联手绞杀。 震天动地的喊杀声,如汹涌的潮水般冲击着大顺军的防线。 战场上,箭矢如蝗虫般漫天飞舞,刀光剑影闪烁,鲜血汩汩流淌,浸湿了干涩的土地。 大顺军在这两面夹击之下,很快便阵脚大乱,士兵们如同惊弓之鸟,四处逃窜,死伤惨重,往日的威风与锐气荡然无存。 李自成骑在他那匹浑身浴血的黑色战马上,望着兵败如山倒的场景,双眼布满血丝,内心充满了愤怒与不甘。 但局势已无法挽回,为避免被彻底围歼,他不得不率领本部老营兵,且战且退,踏上了逃回北京的艰难之路。 一路上,大顺军丢盔弃甲,往日的精锐部队,如今几乎全军覆没,只留下一片狼藉。 在逃亡的日子里,李自成并未放弃抵抗,他先后组织了多次反击战,试图挽回败局。 然而,此时的大顺军士气低落,战斗力大不如前,而清军与吴三桂的联军则士气高昂,配合默契。 每一次交锋,大顺军都以失败告终,伤亡愈发惨重。 随着追兵越来越近,李自成深知必须有人断后,才能为大部队争取更多的逃亡时间。 但经历了一系列的惨败,大顺军内部人心惶惶。 士兵们都清楚,李自成在以往打仗失败时,为了求生,手段极其狠辣。 曾经,他为了开辟一条通路,不惜砍杀挡路的士兵;甚至将大量无辜者赶到水里,用他们的尸体铺出一条血路。 如今,大顺军兵败如山倒,谁都担心自己会被当作弃子抛弃。 因此,当断后的任务下达时,众人面面相觑,无人愿意挺身而出。 一时间,大顺军队伍中乱作一团,将领们声嘶力竭地呼喊,试图组织起有效的抵抗,但士兵们却各怀心思,不听指挥。 看着这混乱的场景,李自成心中五味杂陈,一片苦涩。 他的目光缓缓扫过眼前的一切,回想起大顺军曾经的辉煌,懊悔的情绪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若当初狠抓军纪,树立威望,或许大顺军不会落到今日这般众叛亲离的下场。 但如今,一切都已无法改变,他只能带着满心的悔恨,继续踏上这看不到尽头的逃亡之路。 马蹄声碎,李自成灰头土脸地勒住缰绳,望着北京那斑驳的城门。 身后残兵稀稀落落,往日数十万大军,如今竟十不余一。 寒风卷着黄沙,扑打在他满是血污与尘土的脸上,他的眼神里,既有不甘,又透着疲惫。 踏入京城,李自成只觉一股死寂扑面而来。 曾经繁华的京城,如今一片萧瑟。 街边的店铺大多大门紧闭,门板上贴着封条,或被战火熏得漆黑。 家家户户门前都挂着白幡,在风中无力地摆动,仿佛无数冤魂在哭诉。 街道的角落和巷子里,横七竖八地躺着尸体,有的已经冻得僵硬,有的身上还有未干的血迹。 李自成的眉头越皱越紧,这些尸体,有的是被冻饿夺去生命的无辜百姓,有的则是大顺军在混乱中肆意屠戮的牺牲品。 然而,此时的他根本无暇顾及这些。 接连的败仗让他焦头烂额,内心的焦虑如野草般疯长。 李自成匆匆回到营帐,立即召集亲信谋士。 营帐内,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 众人围坐在一起,面面相觑,沉默良久。最终,有人提出登基冲喜的主意,称此举可振奋军心,挽回大顺的颓势。 李自成心中虽然有些疑虑,但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劝说下,渐渐动摇。 他环顾四周,看到手下谋士们一脸诚恳,仿佛这真的是唯一的救命稻草。 在这绝境之中,他选择了相信。 不到百日,登基大典在紫禁城举行。 李自成身着龙袍,登上高高的祭坛,接受众人朝拜。 然而,仪式结束后,他预想中的人心归附、兵马重振并未出现。 正当李自成盘算着下一步计划时,一场可怕的大疫悄然降临。 短短几天,京城内便哀嚎声四起,无数人染病倒下。 街头巷尾,运尸的车辆来来往往,堆积如山的尸体被运往城外焚烧。 大顺军本就元气大伤,这场瘟疫更是雪上加霜,士兵们纷纷病倒,战斗力锐减。 李自成望着病榻上的士兵和混乱的京城,第一次感到了深深的绝望,而大顺政权的未来,也被浓重的阴霾所笼罩 。 其实,京中时疫的苗头,早在数月前便已悄然浮现。 起初,不过是零星几户人家传出有人发热、咳嗽的消息,可这些细微的迹象,很快就被淹没在京城繁华喧嚣的表象之下。 在崇祯帝在位之时,朝廷虽已内忧外患,疲于应对,但仍凭借着尚存的几分秩序与权威,对时疫勉强进行着管控。 每日早晚,都能看到官府组织的队伍,穿梭在大街小巷,将城中因疫病死去的尸体小心翼翼地抬上马车,运往城外空旷之地,付之一炬。 熊熊火光中,刺鼻的焦糊味弥漫在空气中,似是为那些逝去的生命奏响一曲悲歌。 然而,随着李自成率领的闯军如潮水般涌入京城,一切都被彻底打乱。 京城的城墙在闯军的攻势下轰然倒塌,也撞碎了原本脆弱的秩序与安宁。 自闯军入城的那一刻起,街头巷尾瞬间沦为人间炼狱。 这些来自四方的士卒,毫无纪律可言,肆意横行。 他们眼中只有金银财宝,挨家挨户地破门而入,翻箱倒柜,将能带走的财物洗劫一空。 更令人发指的是,他们对城中妇女的暴行。 有的闯军士卒,在街头看到稍有姿色的女子,便像饿狼般尾随其后,趁其不备,冲进家中施暴;有的则将抓捕来的女子成群结队地运往军营,让她们在屈辱与恐惧中排队等待凌辱;还有些丧心病狂之徒,竟在阴暗的小巷子里,当着众人的面行那禽兽之事。 而有些心理扭曲的闯军,在施暴之后,还会残忍地将人杀害,鲜血在街头肆意流淌。 这般恐怖的场景,让京中百姓人人自危。 往日热闹的街道,如今冷冷清清,再也不见有人敢上街劳作。 原本负责运送尸体的人员,或是因害怕被闯军欺负,或是担心感染疫病,纷纷躲在家中。 渐渐地,城中负责运尸的人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具具尸体就这样横七竖八地躺在街头巷尾,无人问津。 随着时间的推移,尸体开始腐烂,散发出阵阵令人作呕的恶臭。 绿头苍蝇在尸体上嗡嗡乱飞,密密麻麻地布满了每一寸空间,疫病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迅速蔓延开来。 如果没有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疫,李自成或许还能凭借手中一二十万的兵力,在京城坚守一段时间,与清军和残余的明军周旋一番。 但如今,疫情如同一头凶猛的巨兽,无情地吞噬着闯军的有生力量。 营帐中,患病的士卒不断增加,发烧、呕吐、浑身溃烂的症状折磨着他们。 面对这无法控制的疫病,李自成的军队乱作一团,士气低落。最终,无奈之下,他们只能选择逃离京城,就如同以往无数次在战场上失利后一样,打不过就跑。 曾经攻入京城的辉煌,在疫病的冲击下,瞬间化为泡影。 李自成绝对不会知道,这一回狼狈的失败转进,竟是他命运的巨大转折点,此后的人生陷入无可挽回的下行深渊。 曾经,宏伟的北京皇城近在咫尺,拱手奉上,他却没能珍视这来之不易的机遇,而这般机会,往后如同梦幻泡影,再不会降临。 大顺军撤离北京时,李自成的目光坚定地投向了南方。 在他心中,荆襄之地犹如一块诱人的肥肉,是志在必得的战略要地。 彼时,整个北方大地,从西北的广袤荒漠到山陕地区的险峻山川,皆已千疮百孔。 李自成出身于西北,对那里的衰败景象了如指掌——民生凋敝,土地荒芜,经济崩溃,根本无法为他的军队提供充足的补给与支持。 尽管李自成麾下仍掌控着一二十万人马,但今时不同往日,军队的战斗力与一片石之战时的大顺军精锐相比,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在那场惨烈的战役中,大量身经百战的精兵老卒血洒疆场,如今留存的这一二十万人,多数是临时拼凑、缺乏训练的新兵,士气低落,装备简陋。 这样一支队伍,在清军强大的铁骑面前,毫无招架之力,根本不敢与之展开正面野战。 正是出于对自身实力的清醒认知,李自成在清军的步步紧逼下,无奈放弃了北京。 他深知,以目前大顺军的状况,坚守北京无异于以卵击石,只会加速灭亡。 李自成也没有选择返回老家。 他心里清楚,老家的土地同样被战火蹂躏,百姓食不果腹,经济萧条,根本无力供养他手中这支庞大的军队。摆在他面前的出路,唯有南下。 李自成不能向东进军。 东边是江北四镇的势力范围,尽管此时花马刘和刘泽清已退出历史舞台,但黄闯子迅速崛起,填补了二人留下的空缺。 不仅如此,南京小朝廷为了巩固东部防线,紧急调拨了四个营的国防军给黄闯子。 这国防军是南京小朝廷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精心打造的新军,在与左良玉的激烈交锋中,已经充分证明了其强大的战斗力和精良的装备。 面对如此强大的军事力量,李自成明白,此时向东进军,无疑是自寻死路。 思来想去,李自成认定眼下最明智的策略便是夺取荆襄之地。 荆襄地区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能够为大顺军提供充足的粮草补给。 只要拿下荆襄,解决军队的粮草问题,大顺军便能养精蓄锐,等待时机,再图逐鹿天下的大业 。 暮霭沉沉,残阳如血,给荆襄大地披上一层肃杀的余晖。 作为南下的咽喉要地,荆襄的每一寸土地都承载着战略要地的重要使命。 摄政权衡再三,将这片举足轻重的土地,交到了袁承志手中。 袁承志,并非天资卓越的奇才。在了政治的风云变幻中,他单纯得如同未经世事的孩童,时常因天真的想法做出一些不合时宜的决策;在军事指挥方面,同样欠缺火候,排兵布阵、洞察战机的能力,和那些沙场宿将相比,差了不止一筹。 然而,他最大的倚仗,便是身边那群追随他的叔伯们。 他们曾是袁崇焕麾下的精锐,个个身经百战,胸中藏着万千韬略。 只是多年来,受困于复杂的局势和有限的资源,他们的才华被深深掩埋。 如今,来到荆襄,他们宛如久旱逢甘霖的禾苗,尽情施展着自己的才能*,他们就开始忙碌起来。 有人穿梭于街巷,仔细梳理政务,倾听百姓的诉求,制定出一条条贴合民生的政策;有人则奔赴军营,严格训练士兵,革新军队的管理制度。在他们的努力下,原本动荡不安的荆襄,迅速恢复了往日的安宁,社会秩序井然,百姓安居乐业。 与此同时,活跃在民间的绿林好汉们,凭借着对各地情况的深入了解,将那些为富不仁、鱼肉百姓的恶霸记录下来,送到袁承志手中。 袁承志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巧用五仙教的独特手段,对这些恶霸进行惩处。 一时间,那些往日嚣张跋扈的恶霸,纷纷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百姓拍手称快。而袁承志,也借此机会大发横财。 他并没有将这些财富据为己有,而是迅速投入到地方建设和军队扩充中。 在地方,他修建道路、兴修水利,改善百姓的生活条件;在军队,他购置精良的武器装备,招募更多的士兵,进行严格的训练。 经过一番努力,袁承志的实力得到了质的飞跃,如今,他麾下已有十个营的兵力,每个营的士兵都训练有素,士气高昂,战斗力极强。 消息传到李自成耳中,他若想挥师南下,直取中原,荆襄是绕不开的难关。 只要袁承志镇守此地,他便难以轻易突破。 更何况,袁承志身旁还有高杰这员猛将。 高杰率领的军队,同样兵强马壮,对荆襄防线起着重要的拱卫作用。 李自成若想硬闯荆襄防线,不仅要面对袁承志的顽强抵抗,还得提防高杰随时可能发动的突袭。 这两人,一江南,一江北。 把防线守得牢牢的。 纵是李自成,也是一时间没了章法,不知要如何才能对付得了。 李自成心急如焚,他在外观敌料阵时,被当地的地主武装发现,继而围攻至死。 第42章 清军南下 没人想到,光鲜一时的李自成是这个下场。 被——地主武装绞杀。 明崇祯末年,曾经辉煌一时的大明王朝在风雨中摇摇欲坠。 内有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军四处征战,外有后金政权虎视眈眈,各地灾祸频发,饿殍遍野。曾经维持社会秩序的官府,在这内忧外患的冲击下,彻底失去了作用。 县衙常常人去楼空,官员们要么弃官逃命,要么被战火吞噬,以往的政令无法传达,治安无人维护,百姓生活陷入了绝境。 在这种混乱的局势下,地方上有钱的老百姓,也就是那些地主们,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纷纷开始组织团练,组建起地主自组武装。 可别小瞧这些看似临时拼凑的队伍,在王朝末年,他们的战斗力或许比朝廷的正规军还要强。 明朝的正规军,由于长期拖欠军饷,士兵们士气低落,军备废弛。 反观地主武装,为了保卫自己的切身利益,不惜投入大量的金钱购置兵器,训练士兵。 他们之中有不少人从军中退役的老兵,将战场上的实战经验传授给新招募的团丁,使得这些地主武装的战斗力不容小觑。 地主武装的兴起,很大程度上是李自成的流动作战策略催生的。 李自成率领的农民军,作为流寇,采取“以走致敌”的战术,走到哪里,打到哪里,每到一处,便抢夺官府和富户的粮食财物,补充自己的给养。 他们来去如风,所过之处一片狼藉。 当李自成的大军离开后,被他肆虐过的地方宛如一片废墟,百姓们不仅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粮食和财物,还要面对混乱的社会秩序和随时可能出现的盗匪。 面对这样的局面,留下来的老百姓陷入了深深的绝望和恐惧之中。 那些有一定资产的地主们,为了避免再次遭受劫难,开始寻求自保的办法。 他们先是在自己的村庄或庄园周围修筑围墙、壕沟,组建起小规模的自卫武装。 随着局势的日益恶化,单个地主的力量显得愈发单薄,于是,越来越多的地主武装开始联合起来,形成联盟。 他们互通消息,协同作战,共同抵御农民军和盗匪的侵扰。 李自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最终会栽在这些地主武装手里。 凄厉的号角声撕裂晨雾,大顺军的营帐里弥漫着腐肉与血腥混合的气息。 李自成的尸体就摆在帐中央,白布下的躯体轮廓僵硬,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腐臭味。 大顺军将士,他们面如死灰,眼神中满是绝望与迷茫。 曾经横扫中原的大顺军,如今被清军追杀得节节败退,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为了活下去,他们不得不放下尊严,在高桂英的指示下,李过,高一功等残余部众向朝廷递出了归降书。 这件事震动了小朝廷。 京城的皇宫中,气氛同样压抑。 女帝洪英高坐在龙椅上,眉头紧锁,手中的降书被她捏得皱巴巴的。 殿下,一众朝臣分成两派,争论得面红耳赤。 主张对大顺军赶尽杀绝的声音此起彼伏,甚至有人提议配合清军剿灭大顺军,彻底铲除这个威胁。 我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着这场闹剧。 手指不自觉地摩挲着腰间玉佩,心中暗自思量。 这些主张“联虏灭顺”的朝臣,究竟是真的为了朝廷着想,还是另有企图? 思索间,我默默退到一旁,拿起毛笔,在一张纸上写下了那些叫嚷得最凶的朝臣名字。 这些人,必须让锦衣卫去彻查。若他们清正廉洁,那或许只是愚忠;可要是一个个的尸比月殳上不干净,哼,就别怪我什么账儿的一起算了。 这段时间,我一直待在军机大楼里处理军务,早已厌倦了朝堂上的勾心斗角,甚至连早朝都懒得去。 没想到,正是我的懈怠,让一些人开始蠢蠢欲动,试图掀起风浪。 无奈之下,我决定进宫面见女帝。 踏入宫殿的那一刻,我心中五味杂陈。 曾经,我对女帝洪英充满期待,给予她足够的尊重与支持,可如今,她似乎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一言九鼎的皇帝,开始肆意发号施令。 看来,是时候让她清楚自己的处境了。 为了给女帝一些面子,我没在朝会上发难。 这个女帝毕竟是我立的。 我还是要给她一些面子的。 我跳步进入凤藻宫。 女帝连忙摆了桌子,请我入座。 还没等我说话,她自己就说了。 “摄政是因为今天早朝大顺军归顺一事吗?” 女帝声音轻柔,带着一丝试探。 我微微点头,目光如炬,盯着她问道:“怎么,你是想要和那些臣子们一样,提议联虏灭顺吗?” 女帝闻言,精致的脸庞瞬间垂了下去,似是在躲避我的审视。 “我想,我想为父皇报仇。” 女帝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但是,摄政你不会同意吧!” 我听到这话,先是一怔,随即气急反笑。 “你还知道我会反对啊!看来你脑袋还算灵光。既然如此,为何还想着联虏灭顺?你难道不知道满清已经入京了吗?灭了大顺,下一个遭殃的必然是我们。宋朝联金灭辽,最后自食恶果的前车之鉴,你都忘到九霄云外了?你从前是怎么读书学习的?历史清清楚楚地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结果你竟还想重蹈覆辙。你扪心自问,你觉得自己是个称职的皇帝吗?这天下好不容易有了些许起色,难道就要被你这般挥霍?” 女帝被我这番严厉的斥责说得抬不起头,脑袋耷拉得更低了,小声嘟囔道:“我只是想一想而已,我知道,最终还是你说了算的,想一下又何妨。” 我眉头紧皱,怒声喝道:“但是你的态度会让一些人误以为这就是朝廷的意思。你有没有想过,大顺军那边会作何感想?他们还怎么信任我们!” 女帝一听这话,不服气地撅起了嘴:“可我们真的需要他们吗?他们战败了,已经无关紧要了。但我们,在摄政你的主导下,正日益强大。仅凭我们自己,就足以中兴大明,为什么还要帮他们?” 我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心头的怒火,耐心解释道:“你知道什么!朝廷现在所谓的强大,不过是表象。前后国防新军加起来不过十多万,其中半数都还没有装备火器。清军即将南下,我手上真正能投入战斗的,只有十个营的兵力。我跟你说实话,先不说能不能打赢,就算能打赢,短时间内我也不会北上收复失地,所以我们仍然需要大顺军的支持。再者,大顺军是被朝廷逼得走投无路才造反的,他们也曾是大明的子民。谁不想安居乐业?能活下去,谁会轻易造反?所以,朝廷必须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你目前不要轻易发表任何意见,多听、多学、多看,明白吗?” 训责完女帝,我一刻也不敢耽搁,匆匆走向堆满文件的案几。军队方面的事务千头万绪,还有大量工作等着我去处理。大明的未来,就系在这每一份文件、每一个决策之上,容不得半点马虎 。 我坐在案前,面前堆积如山的军报和账册几乎将我淹没。 烛光摇曳,在墙上投下我的身影。 “报——”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一名身着飞鱼服的锦衣卫浑身沾满尘土,“启禀摄政,北方战事又起,大顺军余部与清军在山西一带僵持不下,百姓流离失所,饿殍遍野……” 我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心中涌起无尽的无奈。 如今朝廷的经济财力已被拉到了极限,户部刚刚呈上来的账本上,国库空虚,仅存的那点银子连军队一个月的饷银都不够。 连绵的战争,再加上频繁的天灾,早已经把北方毁得不成样子。 若是现在接手北方,就要面对那些嗷嗷待哺的百姓。 他们瘦骨嶙峋,眼神中充满了绝望与哀求。 可哪来的钱粮去救济他们呢? 我好不容易通过加征商税、抄家,反腐等手段筹集来的钱粮,都投到了军队和军械生产上。 如今连给士兵们添置冬衣的钱都捉襟见肘,又哪有余力去安抚北方的万千饥民。 “收复北方……” 我喃喃自语,声音中满是苦涩,“现在还不是时候,当务之急是让一切暂时维持下去。” 沉思良久,我提起朱笔,在明黄色的圣旨上写下一道道命令:封高桂英为奉国夫人,总领大顺军;封李过为大顺公。 希望这些封赏,能尽可能地安抚大顺军。 随后,我又亲笔写了一封私信,言辞恳切地对顺军之前的行为进行了肯定。 我明白,崇祯帝的死一直是顺军心中的一块心病。 在信中,我明确表示朝廷不会追究顺军的过往,包括崇祯的死因。 若是顺军心中不安,朝廷准许顺军开边封镇,只要他们愿意接受朝廷的节制,总归会给他们一条富贵活路。 在这风云变幻的时节,局势宛如一团乱麻,我不知道顺军会怀着怎样的盘算。 李自成麾下的军队,在北方纵横驰骋,他们的动向,对大明的局势有着重要的影响。 而此刻,军机楼内气氛凝重,烛火摇曳,新任军机大臣兼大明国防军总参谋长阎应元,正言辞激烈地表达着自己的见解。 面对清军即将南下的紧迫局势,大多数人主张在江阴进行守备战,可阎应元却提出了截然不同的看法,他坚决反对集结全部军马与敌军贸然决战。 阎应元双手背后,在厅内来回踱步,目光如炬,语气中满是不容置疑:“诸位试想,若在江阴开战,我军不仅要调派大军前往,运输军需物资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且不说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还得长时间在此屯驻。如此一来,对我军极为不利。依我之见,大踏步后撤,诱敌深入,寻机将其一举全歼,才是上上之策。” 顿了顿,他望向众人,继续分析道:“当下,时间站在我们这一边。只需一到两年,我们便能武装出二十万大军,组建四十个营的兵力。届时,挥师北上,迎回北京,将建虏赶回关外,易如反掌。若在此与清军硬拖,少说也要耗费十年二十年,这将严重耽误我朝的发展。” 阎应元的一番话入情入理,条理清晰,让我心中豁然开朗。 稍作思索后,我当即决定采纳这一策略,并将决战地点定在扬州。 扬州,这座富甲天下的城市,平日里对大明的税收百般抵制,朝廷想征收一点税赋都困难重重。 如今,清军兵临城下,我倒要看看,他们是否还能无动于衷。 这不仅是一场军事上的较量,也是对扬州各方势力的一次考验,我倒要看看,在生死存亡之际,他们会不会为了守护家园,慷慨解囊。 此时。 南京城已进入紧张的备战状态。 大街小巷,处处弥漫着肃杀的气息。 铁匠铺里,炉火熊熊,工匠们日夜赶制兵器,叮叮当当的敲击声不绝于耳;城墙上,士兵们来回巡逻,警惕地注视着远方,沙袋、滚木等防御器械堆积如山。 与此同时,北京清军大营里亦是一片忙碌景象,他们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备南下事宜。 清军此番南下的动机十分明确,直指钱粮。 大明的北方地区,先是遭受李自成大顺军的冲击,紧接着又被清军反复洗劫,如今早已是十室九空,一片荒芜。 土地荒芜,民生凋敝,根本无法提供足够的物资来维持满清的统治。 为了稳固江山,清军唯有南下,企图通过战争掠夺南方的钱粮,支撑起摇摇欲坠的统治体系。 为了实现一举歼灭南明四镇的战略目标,清军精锐尽出,一口气集结了十万兵力。 除此之外,还裹挟了不少杂兵,对外号称二十万大军。 一时间,旌旗蔽日,战马嘶鸣,清军如同一股黑色的洪流,向着南方滚滚而来。 这股强大的军事力量,让各方势力都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若是在江阴进行阻击,凭借江阴的地形和有限的防御力量,要抵挡清军的进攻,无疑是难如登天。 但若是将敌人引入扬州城下,局势便会变得有利许多。 扬州地处运河与长江交汇之处,交通极为便利,补给可以通过水路直接送达前线,大大节省了时间和人力。 而且,扬州城规模宏大,城高墙厚,能够驻扎超过十万大军,为抵御清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此时,扬州城内的军事力量却略显不足。 黄闯子麾下的军队,加上国防军的四个营,真正具备较强战斗力的不过三五万人,其余部队的战斗力则相对薄弱。 关键时刻,我亲率四个营的兵马北上,与黄闯子会合,共同应对即将到来的大战。 在扬州城的帅府中,我与黄闯子日夜商讨作战策略,分析清军的行军路线、兵力部署,试图找出克敌制胜的方法。 同时,我们也积极发动民众,加固城防,储备粮草,做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 。 第43章 扬州决战 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有多少人真正懂得如何统率一支人数过万的庞大军队去打仗呢? 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当带领着数以万计的士兵与敌人在野外展开激烈战斗时,首要任务便是精心挑选一个合适的战场。 这个战场的选择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战争的胜负。 一旦确定了战场,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寻找一个地势较高的地方,最好是靠近水源,这样既能保证军队的饮水供应,又能占据有利地形。 选好高地后,就要开始扎营了。扎营的地点也需要仔细斟酌,要确保营地的安全和便利性。 扎好营后,紧接着就是排兵布阵。 这是一项极其复杂而又关键的工作,需要根据敌军的情况和地形特点,合理安排士兵的站位和进攻路线。 只有当阵法布置妥当之后,才能正式与敌人交锋,展开激烈的战斗。 你看,这每一个动作、每一次进退,都有着严格的章法和讲究。 然而,书本上的知识毕竟是死的,真正的运用之妙,还在于人的内心和经验。 说实话,在此之前,我并没有大规模会战的实际经验。 但不知为何,这种事情对我来说似乎是与生俱来的能力,我一下子就能够掌握其中的要领。 就好像我是白起、韩信那样的名将,拥有特殊的天赋,无需过多学习,到了关键时刻,自然而然就会了。 此时此刻,我站在城外,凝视着眼前的战场,很快便做出了选择。 我率领着军队,浩浩荡荡地来到了东门,并在这里布下了重兵。 城外,我精心预设了一块炮兵阵地,这个地方位置绝佳,既能够有效地攻击敌人,又不易被敌人发现。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还特意将大炮隐藏了起来,让它们看起来就像是普通的山丘或者树林一样。 这些大炮可不是一般的大炮,它们都是我历经千辛万苦才积攒下来的,总数足足有三百多门呢! 每一门大炮都代表着我的心血和努力,是我在无数次战斗中夺取的胜利果实。 我如此重视炮兵部队是有原因的。 就我苦心经营的情报系统,探知了一个重要的情报。 此次清军南下,带上了数额可惊的炮兵部队。 说到清军的火器,就离不开说一个人。 孔有德。 孔有德,这个名字在晚明的动荡中扮演了极其关键的角色。 自他降清之后,便死心塌地为后金,也就是后来的大清效力。 在那段时期,他组织人手,为后金铸造了数量惊人的火炮。 这些火炮不仅极大地提升了后金军队的战斗力,更改变了明清之间军事力量的对比。 此次清军挥师南下,孔有德作为先锋,带领军队携带了二百多门大炮。 谁能想到,这些威力巨大的火炮,原本竟是崇祯皇帝花费无数金银,精心筹备的强军利器。 当年,崇祯帝为了提升明军的战斗力,特意命徐启光、孙元化主持编练新军。 徐启光与孙元化凭借着对西方军事技术的了解,在新军建设中引入了先进的火器装备,期望打造出一支能抵御后金铁骑的劲旅。 然而,令人叹息的是,一场因几只鸡引发的冲突,彻底改变了历史的走向。 当时,新军中的士兵因几只鸡与当地百姓发生争执,这本是一件可以妥善解决的小事,却被某些地方士绅小题大做。 涉事士兵不仅被处以穿箭游行的羞辱性惩罚,事后还遭到了进一步的迫害。 这一事件激起了士兵们的强烈不满,李九成等人趁机煽动,拉着孔有德发动了叛乱。 孔有德这一反,如同一颗重磅炸弹,瞬间摧毁了登州的稳定。 登州,这个曾经作为东江镇后勤基地的战略要地,在叛乱的战火中化为一片废墟。 东江镇失去了登州的物资支持,犹如断了线的风筝,彻底走向衰败。 孔有德等人在叛乱后,裹挟着火器、工匠以及大量大炮,投降了后金。 皇太极得到这些珍贵的资源后,实力得到了质的飞跃,从原本在火器装备上的劣势,一下子实现了逆转。 如今,大清军队再次南下,一口气拉出二百门大炮,与明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崇祯帝当初耗费巨资购买火炮,却未能有效阻止清军的壮大。 他早前筹备的军事力量,反而成为了清军壮大的助力,被清军运用得淋漓尽致。 此后,若不是我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从中周旋,清军在火器方面恐怕早已全面碾压大明。 每当想到这里,我心中就涌起一股难以言表的荒谬感,这一段历史,实在是让人感慨万千,可笑,可叹! 残阳如血,将天边的云朵染成了一片火红,余晖洒在这片古老的大地上,为世间万物都披上了一层悲壮的外衣。 傍晚的微风带着丝丝凉意,轻轻拂过,远处的山峦在暮色中若隐若现,宛如一幅水墨画卷。 而在这如梦似幻的黄昏时分,一个身影骑着骏马,疾驰而来。 来者正是七省武林总盟主,华山二代第一人——袁承志。 他一袭劲装,腰间悬挂着金蛇剑,眼神中透着坚毅与果敢。 随着马蹄声渐近,我早已在门前等候多时。 待他翻身下马,我们先是紧紧握手,彼此的手掌传递着炽热的温度和深厚的情谊,紧接着,又热情地抱在一起。 “好兄弟!”袁承志爽朗的声音响起。 “好兄弟!”我同样激动地回应。 笑声在这黄昏的庭院中回荡,惊起了几只栖息在枝头的鸟儿。 这一次,我们即将并肩作战,迎接一场大战。 这场大战不仅是力量的碰撞,更是心灵的契合,是我们真正意义上联合起来的大战,也是袁承志一直梦寐以求的。 为了这一战,中袁承志可谓煞费苦心。 他精心抽调了泰山营、金蛇营,甚至还有孟字营的精锐力量,同时从华山本部挑选了一批武艺高强、忠心耿耿的弟子。 在袁承志心,闯王李自成,甚至从前的崇祯皇帝,都已不再是他的仇人。 如今,女真族才是他以及整个民族的大敌。 他的父亲袁承焕,当年就是为了抵抗清军不力而因此牺牲。 这份曾经失败的大业,如今沉甸甸地落在了他的肩上,他又怎能轻易放弃? 怀着这样的信念,他带足了人马,长途跋涉来找我。 我拉着他的手,走进城内,黄闯子早已和我一起,在城门口等候。 黄闯子,本名黄得功,出身辽西将门。 那个地方,表面上风光无限,实则暗流涌动。 在那里,要么同流合污,与其他人一起在腐败中沉沦,要么就会被无情地排挤出来。 黄闯子便是后者。 但即便遭受排挤,凭借着自身的勇猛和智慧,他依然在乱世中崛起,成为了江北四镇之一,手握实权的大佬级人物。7 现在,人已经到齐。 我关上房门,三人围坐在一起,即将召开一个决定命运的最高三人团会议。 窗外,暮色越来越浓,风也愈发猛烈,吹得窗户沙沙作响,仿佛在为即将到来的大战奏响序曲。 营帐内的牛油烛火苗摇曳,将我们的身影在牛皮帐上拉扯得忽长忽短。 我双手撑着案几,目光如炬,声音冷峻而清晰:“这一战的首要任务,很简单,就是打掉敌人的炮群。” 我从怀中掏出密函,在空中扬了扬,语气愈发郑重:“据我手上可靠的消息,清军这次南下,手上有大约二百多门的大炮!” “多少?!”黄得功“噌”地一下站起身来,腰间佩刀随之发出清脆的碰撞声,脸上满是震惊与不可置信。 在大明朝廷,大炮向来是极为稀缺的战略物资,每次添置,都是一五一十二五二十十门左右地艰难筹措。 众人心里都清楚,制造和购置大炮,不仅需要耗费巨额的钱财,还得依赖复杂的技术和漫长的工期。 如今听闻清军一来就携带着二百多门大炮,怎不让人惊骇万分。 见众人神色大变,我连忙开口解释:“应该不可能全部是红夷大炮,其中还有大量的佛朗机和虎蹲炮。” 黄得功闻言,长舒了一口气,紧绷的身体也微微放松了些。 然而,我话锋一转,目光如电,直视着黄得功:“黄将军,可千万不要不以为意。即便大部分不是红夷大炮,我依然坚信,此战的关键,就在于谁主宰炮兵,谁就能拥有胜利。” 我稍作停顿,环顾营帐内的众人,又接着说道:“炮兵的威力,诸位都清楚。若让清军的炮群顺利发挥作用,我们的防线必将千疮百孔,伤亡惨重。” 这时,一直沉默的袁承志向前迈了一步,剑眉微扬,开口问道:“这就是你让我来的原因?” “不错!”我大步走到袁承志面前,紧紧盯着他的眼睛,言辞恳切地说道:“我要你准备好,像上一次奇袭敌营那样,凭借你高超的武艺和过人的胆识,一口气把这支炮兵部队全给端了。这不仅关乎这一战的胜负,更关乎大明的安危!” 袁承志目光坚定,双手抱拳,沉声道:“末将定不辱使命!” 乌云如墨,沉甸甸地压在苍茫大地上,似乎预示着即将来临的这场恶战。 风,裹挟着黄沙,发出凄厉的呼啸,吹过明军的营帐,帐幔猎猎作响,宛如即将出鞘的战旗。 我伫立在了望台上,目光如炬,紧紧盯着远方尘土飞扬之处——清军的先头部队正迅速逼近。 心中暗自思量,虽然袁承志武艺高强、足智多谋,但我绝不能把所有的希望都押在他一人身上。 将胜负全然寄托于一人,这无疑是一场豪赌,我输不起,大明更输不起。 于是,我立刻召来黄闯子。 他大步流星地走进营帐,单膝跪地,眼神中透着坚毅:“摄政!有何吩咐?” 我目光坚定地看着他,缓缓说道:“黄闯子,此番战斗,我会为你抓一批清军。你安排我方兵马找机会换上清军服饰,待交战之时,借着战场上的混乱,混入敌军之中。你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找到敌军的炮兵营地,将他们的火药点燃。” 黄闯子听闻,眉头微皱,他深知这是一个九死一生的计划。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沉重却又充满决心:“我明白这是死士计划,但只要毁掉敌军的火药,他们那些威力巨大的大炮就如同废铁。你放心大胆地去执行,在这项计划中牺牲的弟兄,我定会妥善安置他们的家小,让他们的孩子能上学读书,改变命运。” 在这乱世之中,招募死士,尤其是在军中寻找愿意舍生忘死之人,其实并非难事。 大明的官兵,长期在困苦中挣扎,生活早已让他们看不到希望。 只要给他们一丝改变命运的机会,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用生命去拼搏。 这就如同历史上的杨素,他用兵如神,而其成功的关键就在于对士兵赏赐从不吝啬。 哪怕是最底层的小兵,只要立下战功,他都会足额发放赏赐。 在那个时代,这赏赐就是改变命运的契机。 即便杨素有时下达的任务几乎等同于送死,依然有大批士兵前赴后继。 如今,我不过是效仿古人的策略,果不其然,很快就招募到了大量敢死之士。 实际上,大明的官兵本就有着惊人的战斗力。 可为何明军在战场上节节败退? 究其原因,便是长期处于粮饷短缺的困境。 当年,最后的戚家军因朝廷拖欠饷银,奋起反抗,却惨遭诛杀。 自那以后,明军欠饷的情况愈发严重。 拖欠个把月已是常态,甚至还有拖欠经年之久的。 在边军之中,竟有欠饷数年的情况。 在这样的状况下,又怎能指望士兵们为国家、为朝廷奋勇作战? 军队的战斗力自然一落千丈。 而我所能做的,就是保障士兵们的粮饷,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 我暗暗发誓,一定要为大明赢得这场战斗。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清军战马的嘶鸣声,越来越近。 我握紧了腰间的剑柄,低声喝道:“准备战斗!” 一场决定生死存亡的大战,即将拉开帷幕 。 阴沉的天幕下,凄厉的号角声撕裂了扬州城郊外的死寂。 清军如潮水般汹涌而来,他们盔明甲亮,长枪如林,在风中发出尖锐的呼啸。 尽管此番出征少了刘泽清、刘良佐这两个死鬼充当马前卒,但清军依旧气势汹汹、不可一世。 放眼望去,广袤的原野上,清军步骑如蚁,一眼望不到尽头。 俗话说人一上万,便难以尽收眼底,更何况这将近二十余万的敌军。 即使用上西洋传入的望远镜,也只能看到密密麻麻的士兵,大军的尾部深深隐匿在视野之外。 大队人马奔腾前行,马蹄踏地,扬起漫天烟尘,滚滚而上,遮天蔽日,大队的兵马若隐若现于尘雾之中,仿佛一头头蛰伏的巨兽。 在这令人窒息的烟尘里,清军训练有素的指挥官们迅速发出一道道指令,清军士兵们熟练地移动步伐,眨眼间,一块块严整的军阵便迅速成型。 前排的步兵手持盾牌,如一道坚实的壁垒;后排的弓箭手弯弓搭箭,蓄势待发;骑兵则列阵两翼,犹如一双随时准备出击的利爪。 他们动作整齐划一,默契十足,不愧是身经百战、打了多年硬仗的精锐之师。 此时的清军,无论是装备还是士气,都处于巅峰状态,战斗力极为强劲,绝对不容小觑。 与此同时,扬州城头上,我长舒一口气,心中暗自庆幸,这一仗和无能的军事废柴史可法无关。 我不会重蹈覆辙,犯下任何昏招,当机立断,下令在城下迅速布置防线。 扬州城不愧是军事重镇,别的不说,城防大炮数量众多,这让我无需分散有限的火力,将炮阵分拆布置于城头。 随着我的一声令下,城门缓缓打开,厚重的吱呀声在战场上空回荡。 一支支明军精锐鱼贯而出,整齐的脚步声震撼着大地。 他们身穿鲜明的甲胄,手持锋利的武器,眼神中透露出坚定与无畏。 在城外空旷的原野上,明军有条不紊地列阵,与清军遥遥对峙。 双方的军旗在风中猎猎作响,战场的气氛愈发紧张,空气中弥漫着火药的气息。 一场决定生死存亡的大战,即将拉开帷幕,所有人都知道,这将是一场血与火的考验,胜利的天平将在这瞬息万变的战场上左右摇摆。 第44章 戚家军的影子 扬州。 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此刻正笼罩在一片紧张的氛围之中。 在城外,双方超过三十万的兵马如钢铁长城一般排布开来,绵延数里,气势磅礴。 这显然是一场规模空前的大战,一场决定生死存亡的大决战。 我站在城楼上,远远地眺望着对面的敌军。 他们的军旗飘扬,刀枪林立,透露出一股不可一世的气息。 我心里很清楚,清军此次南下,绝对是有备而来,善者不来。 无需深思熟虑,我便能洞悉清军的意图。 他们之所以如此决然地南下,无非是因为在北方已经无法获得实质性的利益。 尽管他们攻占了北京,但整个北方地区早已被战火蹂躏得残破不堪,清军上下并未从中捞到多少好处。 相比之下,李自成倒是狠狠地捞了一笔。 然而,他却像一阵风一样迅速逃离,还带走了大量的财宝。 这无疑让清军的处境更加艰难,因为他们不仅失去了财富,还面临着粮食短缺的严峻问题。 要知道,即便是昔日强大的大明王朝,也常常面临北方粮食用度不足的困境,每年都需要从南方运送大量的钱粮来补给北方。 如今,北方几乎已经一无所有,清军的补给线被切断,他们的生存都成了问题。 清军如汹涌的潮水一般南下,势如破竹地进入了北京。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尽管他们已经占领了这座繁华的城市,却仍然依赖从遥远的盛京运来的粮食。 这怎么能行呢? 北京作为一个庞大的都市,人口众多,粮食需求量巨大。 仅仅依靠从盛京运来的粮食,显然无法满足清军的需求,更无法维持这座城市的正常运转。 为了求生计,为了能够永远、彻底地占领这片土地,清军不得不采取行动。 于是,他们精心策划并组织了这场南下行动。 即使在这场南下过程中,他们一仗都不打,至少也能减少二十万张嘴的粮食消耗。 这对于解决粮食供应问题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举措。 没过多久,对面的清军便迅速地完成了列阵。 他们的动作异常迅速,仅仅花费了一个时辰的时间,就将整个阵势排列得井然有序。 要知道,在那个时代,清军的指挥系统主要依靠呼喊来传达命令,这种方式相对落后且效率低下。 然而,他们却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列阵,这无疑展示了这支南下清国的精锐部队的高度纪律性和训练有素。 就在这时,一名骑兵疾驰而来。 他显然是受清军统帅之命,前来传递一封劝降信。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名信使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我毫不犹豫地亲手抓起一张沉重的硬弓,瞄准那名骑兵,一箭射出。 这一箭犹如闪电一般,瞬间穿透了他的身体。 信使惨叫一声,从马背上跌落下来,当场毙命。 而他所骑乘的马匹则受到惊吓,狂奔着逃回了清军本阵。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让对面的清军惊愕不已,他们开始大声呼喊,显然对我的行为感到愤怒和震惊。 毕竟,他们并非愚笨之人,自然能够看出我用这种最直接、最轻蔑的方式拒绝了他们的劝降。 我对他们的叫嚷毫不理会,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仿佛他们根本不存在。 我一箭射死信使,不仅仅是简单地拒绝了清军的劝降,更是对大清这个所谓“国家”的一种公然羞辱。 在我眼中,大清根本不配被称为一个国家,它只是一群侵略者的集合体罢了。 营帐外的号角声凄厉刺耳,似一条无形的鞭子,抽在每个人的心上。 我紧握着手中的长弓,指节泛白,刚刚射出的那支箭,已然穿透了敌方使者的身体。 使者瞪大双眼,脸上的惊愕还未褪去,便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消息如野火般迅速传开,仅仅片刻,敌方阵营便爆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怒吼,好似汹涌的潮水,随时可能将我们淹没。 多铎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如黑色的闪电般冲到阵前。 他满脸横肉,此刻因愤怒而扭曲,犹如凶神恶煞。 原本两白旗的统军是多尔衮。 多尔衮足智多谋,威望极高,牢牢掌控着两白旗与两黄旗的兵马。 然而,朝堂局势波谲云诡,他不得不坐镇京城,处理诸多棘手事务。 如此一来,这至关重要的兵权,便落在了多铎肩上。 此次统领十多万八旗精锐,多尔衮斟酌再三,最终还是选择了多铎。 在他心中,旁人都难以担此重任。 多铎暴跳如雷,原本他打着如意算盘,派使者前来劝降,想着不费一兵一卒就能拿下我们。 没想到,竟被如此羞辱性地拒绝,还折了使者性命。 这是在不遗余力的打他的脸啊。 怎么忍? 他猛地抽出腰间佩刀,在空中狠狠一挥,大声吼道:“给我攻!踏平他们!” 很快,八千蒙八旗铁骑如汹涌的潮水,裹挟着漫天黄沙席卷而来。 马蹄声如雷,震得大地都微微颤抖。 这些蒙族汉子不愧是马背上的民族,他们在马上身姿矫健,仿佛与战马融为一体。 有人在疾驰的马背上侧过身子,搭箭开弓,动作一气呵成。 我方早有防备,前排士兵迅速竖起盾牌,组成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 蒙八旗骑兵使用的骑弓短小,射程有限,劲力也稍显不足。 一轮奔射过后,箭雨纷纷落在盾牌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却未能对我们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多铎在后方看得真切,气得咬牙切齿。 更让他恼火的是,我方火铳手趁机开火,随着一声声巨响,冲在前面的蒙八旗骑兵纷纷落马。 骑兵冲锋时速度极快,一人倒下,后面的马匹收势不及,接连绊倒,一时间人仰马翻,场面狼狈不堪。 多铎眼珠一转,权衡利弊后,大手一挥,下令让绿营兵马出击。 这些绿营兵皆是投降的明军,在多铎眼中,不过是一群可以随意驱使的炮灰。 他打算用这些人消耗我方的火力,为后续进攻创造机会。与此同时,他让蒙八旗骑兵迅速撤回,重新整顿队伍,准备新一轮的冲击。 随着多铎的命令下达,绿营兵们扛着长枪,迈着沉重的步伐,朝着我方阵地缓缓逼近。 绿营兵杀至。 乌云压低了天际,狂风卷着黄沙,如汹涌的浊浪,肆意翻涌。 沉闷的战鼓声,节奏急促,仿若死神的脚步,震得大地都微微颤抖。 紧接着,一阵整齐而沉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一支身着灰布号褂子衣的军队,如同一股灰色洪流,向着我方军阵奔涌而来。 这便是绿营兵。 千万不可小瞧了他们。 回溯历史,大清能够逐鹿中原,定鼎天下,靠的并非战无不胜的八旗大兵。 真正在广袤大地上纵横捭阖、横扫千军的,正是眼前这支绿营劲旅。 就如当年成吉思汗的子孙忽必烈建立大元王朝,表面上看,蒙古铁骑威风凛凛,踏破山河。 可实际上,战争后期真正的主力是汉族士兵。 同样,大清能夺取天下,关键在于巧妙地运用了绿营这股力量。 八旗军制,分为满八旗、蒙八旗、汉八旗。 但彼时华夏大地,汉人数量庞大,区区一个汉八旗的编制,远远无法满足战争的需要。 于是,满清统治者将大量多余的汉兵整合起来,组建了绿营。 作战时,以满蒙汉八旗兵作为督师,指挥绿营冲锋陷阵。 清朝开国之初,吏治相对清明,腐败之风尚未盛行,绿营兵制也较为廉洁。 底层的小兵,虽薪水微薄,却终于能有口像样的饭食,不至于饿肚子。对于这些长期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底层士兵而言,这是莫大的恩赐。 为了这份安稳的生活,他们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战斗热情,在血与火的战场上,前赴后继,为满清的江山浴血奋战。 如今,这支曾经为满清立下赫赫战功的绿营兵,杀气腾腾,向我方的军阵杀来。 前排的士兵,手持长枪,枪尖在黯淡的光线下闪烁着寒光;后排的弓箭手,张弓搭箭,箭在弦上,蓄势待发。 他们的眼神中,既有久经沙场的冷峻,又带着对胜利的渴望。 呼啸的狂风,吹起他们的衣袂,发出猎猎声响,更增添了几分肃杀之气。 随着距离的拉近,绿营兵的呼喊声愈发震耳欲聋,仿若汹涌的潮水,要将我方阵地彻底淹没。 而我方士兵,严阵以待,毫不畏惧,准备迎接这场即将到来的残酷对决。 绿营攻坚,血溅阵前。 暮色压城,残阳似血。 映照着硝烟弥漫的战场。 绿营的军旗在风中猎猎作响,旗下士兵们身着翠色战衣,手持利刃,如潮水般向着明军阵地涌来。 首先开火的,是明军阵后,城墙上那一排乌黑发亮的大炮,这是决定战场胜负的关键所在。 在炮兵官长扯着嗓子、声嘶力竭的叫喊中,绿营炮兵们手忙脚乱地点火。 “轰!轰!” 一门门大炮接连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巨大的后坐力让地面都微微颤抖。 一枚枚炮子裹挟着滚滚浓烟,如出笼猛兽般轰然而出,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弧线,精准地砸向对方阵地。 瞬间,对方阵中血肉横飞,滚出一道触目惊心的血肉线,残肢断臂漫天飞舞。 这如雷霆般的一炮,瞬间点燃了绿营的冲锋热情。 号角声凄厉响起,不知多少炮弹射向了绿营阵中。 其中在有体型庞大的红衣大炮,每次发射都能让大地为之震颤;但更多的则是轻巧灵便的佛朗机炮,密集的炮火如同雨点般倾泻在绿营军中。 一发发佛朗机炮弹带着尖锐的呼啸声,精准地打绿营兵冲锋的队伍中,炸起一团团血雾。 士兵们的惨叫声此起彼伏,绿营的冲锋队形被瞬间打乱,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其实,大清军队同样配备着火炮。 然而,出于种种考量,这些火炮并不会用来掩护绿营冲锋。 被打掉了锐气的绿营士兵们,在短暂的混乱后,依然悍不畏死地冲在了前排盾阵前。 前排明军士兵手持盾牌,如同一堵坚固的城墙,盾阵之后,长矛如林般刺出,精准地捅向绿营士兵。 紧接着,火铳的轰鸣声响起,炽热的弹丸带着死亡的气息,对绿营兵进行迎面轰杀。 但这支绿营兵绝非等闲之辈,他们此前都是明军中的精英。 尽管遭受如此猛烈的攻击,他们的眼神中依然透着坚定,并未崩溃,仍然保持着继续战斗的勇气。 正所谓“明军不满饷,满饷不可敌”,即便这支绿营并非享受满饷待遇,仅仅是能吃得稍微好一些,偶尔能得到一些微薄的赏赐和薪俸,但与明朝时期相比,已然有了天壤之别。 在明朝末年,士兵们经年累月被拖欠军饷,食不果腹,只能咽下散发着异味的米面糊糊。 稍有差错,便会遭受穿箭游行的屈辱惩罚。 如今的待遇,让他们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也不怪这些绿营兵忘却了华夷大防、狄夏之别,甘心为大清效命。 并非大清真的有多美好,实在是明末的环境太过恶劣,大明政权早已腐朽不堪。 就在绿营兵继续奋勇冲锋之时,前线官军的阵形突然出现了破绽,裂开了一个口子。 露出的,是他们身后一门门虎蹲炮。 虎蹲炮在大明军中久负盛名,当年戚家军正是凭借这一利器,立下赫赫战功,将其发扬光大。 随着一声令下,虎蹲炮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呼啸,大量钉头、石子如狂风暴雨般从炮口中喷射而出,在前方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扇面。 正往上冲的绿营兵瞬间被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之中,眨眼间就被打成了筛子,成片地倒了下去。 有的士兵甚至被巨大的冲击力往后倒飞出去,重重地摔在地上,生死不知。 被虎蹲炮近距离射击,其威力恐怖如斯。 至此,绿营兵才惊觉,面前的明军是按照戚家军模式训练出来的。 也许不完全相同,但只要有几分相似,就拥有着令人胆寒的战斗力。 刹那间,恐惧如潮水般涌上绿营兵的心头,他们开始节节败退,最终迎来了第一次崩溃。 士兵们丢盔弃甲,不顾一切地向后逃窜,战场上一片狼藉。 因为早早的,戚家军就是大明诸军中不可言说的传说。 恐怖的零伤亡战损比。 一场场兵力悬殊的大胜。 这是戚继光一手打造,从南打到北,无一败绩的铁血之军。 当年张居正就是把握这张戚家军的牌,推行了他的新政。 可惜,在张居正死后,戚家军也遭到了朝廷的反攻倒算。 戚继光本人郁郁而终也就算了。 他留下的继家军竟然被明廷自己诛杀,简直可笑。 此刻,这支传说中的军队只是露一下影子,顿时就让绿营兵丧失了斗志。 第45章 相互的交战 营帐之外。 多铎脸色阴沉似水,死死盯着手中那份战报,指节因用力而泛白。 绿营兵马的惨败,像一把锋利的匕首,狠狠刺痛了他的心,这是他绝不能容忍的。 女真族虽以剽悍善战闻名,但人口基数本就稀少,八旗大兵数量有限,每一个女真勇士的性命都无比珍贵,根本经不起真正的消耗。 多铎目光冷峻,思绪不由自主地飘远,当初耗费大量心血组建蒙八旗和汉八旗,不正是因为女真人口匮乏,需要借助其他力量,同时最大程度保存女真大兵的有生力量吗? 如今绿营竟遭此大败,这岂不是意味着八旗兵不得不披挂上阵,直面敌军的锋芒? 想到这里,多铎胸腔中怒火翻涌,猛地将手中的战报狠狠摔在地上。帐内的空气瞬间凝固,一众将领噤若寒蝉,大气都不敢出。 多铎暴喝一声,下令将几个带头逃跑的绿营汉官押了上来。 这几个汉官浑身颤抖,面如死灰,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苦苦哀求饶命。 多铎目光如电,冷冷扫视着他们,随后大手一挥,声音冰冷刺骨:“临阵脱逃,军法处置!” 随着这道命令,几个汉官被如狼似虎的士兵拖了下去,不一会儿,帐外传来几声惨叫。 惩处完逃兵,多铎迅速调整部署,下令大军即刻准备出动。 他嘴角勾起一抹森然冷笑:“绿营不是不堪一击吗?今日我女真大兵便给你们打开一个突破口,你们给我像潮水一般灌进去!” 同时,他扭头看向一旁的蒙八旗将领,眼神犀利如刀:“你们率部对敌军侧翼展开骚扰,不得有误!” 蒙八旗将领领命后,匆匆离去。 紧接着,多铎毫不犹豫地命令孔有德部的炮营开火。 随着一声声震天动地的炮响,大地剧烈颤抖,火光冲天而起,硝烟弥漫。 敌军阵地瞬间陷入一片混乱,哭喊声、惨叫声交织在一起,仿佛人间炼狱。 战争,在多铎的操控下,彻底进入了白热化阶段。虽说这种白热化是多铎一手推动的,并非战争发展到一定阶段自然而然产生的激烈态势,但这丝毫不影响战争气氛愈发炽热。 战场上,双方士兵短兵相接,刀光剑影闪烁,鲜血如喷泉般飞溅。 死人开始大幅度增多,尸骸堆积如山,血水汇聚成河,在黄沙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惨烈。 暗沉的苍穹下,硝烟似狰狞的巨兽,在古战场的上空张牙舞爪。 和往昔每一场残酷的战事别无二致,多铎所率部的满八旗士兵,齐声呼喊着,脚步沉稳地推着盾车,如同一堵缓缓移动的钢铁城墙,朝着明军阵地步步紧逼。 厚重的盾车之后,大军如潮水般涌动,寒光闪烁的兵器、随风烈烈作响的旗帜,彰显着八旗军锐不可当的气势。 尽管我早已下达了命令,佛朗机炮不间断地轰鸣,火光一次次撕裂阴沉的天空。 然而,炮弹的准头实在差强人意,炮弹落地之处,扬起大片尘土,却不足以对敌军的推进构成实质性的阻碍。 看着多铎的军队稳步前行,我不禁握紧了拳头,心中满是焦急。 这一战,多铎显然是铁了心要给南明军一个下马威。 他如同凶猛的猎豹,一上来就使出雷霆手段,试图用凌厉的攻势把南明军打得晕头转向,彻底击垮他们的斗志,让他们心生恐惧,从此不敢再与八旗军在旷野之上正面交锋。 果不其然,当满八旗士兵顺利抵近明军防线时,白牙兵如同一股黑色的旋风,从队伍中疾冲而出。 在女真军的军制里,白牙兵的地位极其尊崇,一个牛录之中,也仅有十几个白牙兵。 他们犹如军中的瑰宝,即便是皇太极、多尔衮这样手握重权之人,也不敢轻易折辱。 豪格曾肆无忌惮地抢走范文程的妾,但面对白牙兵的妻妾,他却连动心思都不敢。 白牙兵,是八旗军的灵魂所在,是支撑整个军队的中流砥柱。 每一个白牙兵,都拥有着超凡的战斗力,一旦冲入敌军之中,便如同魔神降世,开启血腥的百人斩模式。 多铎正是妄图借助白牙兵的勇猛,一口将南明军彻底吞掉。 白牙兵身着三重厚重铠甲,手持五十斤左右的兵器,沉重的装备不仅没有成为他们的负担,反而让他们在战场上如同一辆辆无法阻挡的战车。 看着他们朝着明军冲来,我的心瞬间悬到了嗓子眼。 不过,我并非毫无准备。 此前,我便针对白牙兵的特点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谋划。 我深知,普通的南明士兵,即便是国防军出来的新军,在一对一的较量中,也绝无可能战胜这些百里挑一的精锐战士。 但人类之所以强大,就在于懂得借助工具的力量。 于是,我准备了投网和狼铣这两种利器,用来应对白牙兵的冲击。 投网是我的独创,其设计巧妙,旨在限制白牙兵的行动。 而狼铣则是戚家军的正规装备,凭借其独特的构造和强大的功能,在战场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有了这两种武器,我有信心以较小的代价,给予白牙兵致命的打击。 战场上,白牙兵气势汹汹地杀来,明军的军阵在他们的冲击下摇摇欲坠,士兵们的脸上满是惊恐与紧张。 但依靠着投网和狼铣,明军顽强地进行着抵抗。 投网一次次被抛出,罩向冲来的白牙兵,狼铣也在士兵们的手中挥舞,阻拦着敌人的脚步。 尽管付出了一定的伤亡代价,但明军最终还是成功地坚持了下来 ,守住了防线。 战场硝烟弥漫,喊杀声中,多铎攥紧腰间佩刀,指节泛白。 白牙兵的惨败,如同一记重锤,狠狠砸在多铎心头,让他瞬间失去了理智。 在往昔漫长的征战岁月里,白牙兵就如同女真战场上的无敌利刃,哪一次不是以摧枯拉朽之势,轻松杀破强敌。 他们身着白色的铠甲,在日光下熠熠生辉,几乎成了女真旗主们无上实力的象征,是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然而,方才这一场激烈的战斗,却如噩梦般残酷。 短短片刻,十几个白牙兵便倒在了血泊之中,殷红的鲜血浸透了洁白的铠甲。 多铎望着那片狼藉的战场,心仿佛被千万根钢针狠狠刺痛,疼得几乎要滴出血来。 这些损失的,可是两白旗的白牙兵啊! 培养一名白牙兵,需要耗费无数的时间、精力与资源,这得多少年才能重新补回来。 愤怒如同熊熊燃烧的烈火,在多铎胸腔中疯狂肆虐。 他猛地抽出佩刀,指向敌方阵营,声嘶力竭地吼道:“开炮!给我开炮!” 此时,他口中所说的炮,正是威名赫赫的红衣大炮。 这红衣大炮,原名红夷大炮,乃是大明从澳门辗转购入。 大明推行新学之际,徐光启与孙元化两位能人,主持工匠展开自铸火炮的研究。 在无数日夜的努力下,理论上是取得了成功。 可谁能料到,孔有德这个叛徒,竟将工匠们呕心沥血铸造的大炮,一股脑儿献给了清廷。 更甚者,孔有德凭借着几分歪才,带着工匠,为清军自制红夷大炮。 由于孔有德等人胸无点墨,竟将这大炮改叫成了红衣大炮。 当然,也许是清廷高层认为,夷这个字有对大清满族的侮辱。 所以红夷给改成了红衣。 就像大炮的炮身往往披着红绸。 这种大炮体型庞大,重量惊人,铸造极为艰难,因而数量有限。 再者,其运输更是困难重重,需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还得小心翼翼。 此次能带到这残酷战场上的,也不过二三十门。 但就是这二三十门炮,如同高悬在我方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我头疼不已。 随着多铎一声令下,红衣大炮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炮弹如流星般划破长空,带着死亡的气息,狠狠砸向我的军阵。 我只能眼睁睁看着那炮弹落下,在阵地上炸出一个个巨大的弹坑,掀起漫天尘土与血肉。 我方自然也不甘示弱,迅速展开还击。 然而,无论是射程还是威力,我方的火炮都远不及红衣大炮。 这反击,更多时候只是聊以自慰的心理安慰,难以对敌军造成实质性的打击。 虽说红衣大炮看起来威力惊人,炮弹所到之处,地动山摇。 可实际上,真正能被其击杀的人并不多。 并且,每一次发射后,大炮都需要一定时间散热,否则高温会致使炮身炸裂。 此刻,我唯有等待,等待袁承志他们尽快找到敌军的火炮阵地,并一举端掉。 在那之前,这场战争似乎已陷入了令人无奈的垃圾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满了煎熬与未知。 凄厉的号角声撕裂了硝烟弥漫的战场,佛朗机炮那黝黑的炮口喷吐着滚滚火舌,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从战斗打响的那一刻起,就未曾有过片刻停歇。 炮弹裹挟着炽热的气流,如雷霆般砸向敌军阵营,炸起的泥土和碎石漫天飞舞,每一次爆炸都伴随着敌军士兵痛苦的惨叫。 与此同时,虎蹲炮也不甘示弱,在炮手们娴熟的操作下,发出沉闷的怒吼。 炮弹带着呼啸的风声,精准地落入敌群,以强大的杀伤力掀起一片片血雾,每一次攻击都像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演出,打得敌军丢盔弃甲,狼狈不堪。 我方前沿阵地的士兵们,目光如炬,神情坚毅,死死地坚守着每一寸土地。 后方的火铳手们,按照既定的战术,一轮又一轮地向前推进射击。 火铳发射时的火光此起彼伏,宛如一条蜿蜒的火蛇,子弹带着尖锐的呼啸声射向敌军,打得敌人抬不起头来。 在这样紧密的火力配合下,尽管我军偶尔会遭受敌军一些不必要的炮击,但在整体战斗局势上,还是占据了一定的优势。 如果此时能从高空俯瞰整个战场,一幅波澜壮阔又残酷无比的画面便会映入眼帘。 一支支绿营军团身着统一的军装,排列成看似整齐的方阵,迈着沉重的步伐向我方阵地逼近。 满蒙军团的骑兵们,挥舞着长刀,战马嘶鸣,气势汹汹。 还有汉八旗军团,他们同样熟练地操作着火器,紧跟在其他军团之后。 然而,当这些看似强大的军团如潮水般撞向我军精心布置的防御阵线时,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在我军密集的火力打击下,敌军的阵型瞬间变形,士兵们纷纷倒地,原本整齐的队列如同破碎的玻璃一般,四下散开。 幸存者们只能慌乱地往后撤退,重新列队,准备下一轮毫无希望的进攻。 在这场生死较量中,我方士兵早已将恐惧抛诸脑后。 他们在战火的洗礼下,变得麻木而又坚定,如同训练有素的机器一般,机械而又高效地进行着战斗。 身为指挥官的我,屹立在阵地上,目光如鹰,冷静地观察着战场局势的每一丝变化,只要我没有下达撤退的命令,这场战争就会如同脱缰的野马一般,永不停歇地持续下去。 然而,战争的局势瞬息万变。敌军在经历了多次失败后,调整了战术,加大了进攻的力度,我方前线阵线逐渐出现了动摇的迹象,士兵们的伤亡也在不断增加。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果断下令投放投石机。 被改装的纽力投石机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巨大的木质支架在重压下微微颤抖。士兵们齐心协力,将一只只精心包装在丝绸里的炸药包放置在投石机的弹兜里。随着一声令下,投石机瞬间发力,巨大的弹兜如同一双有力的大手,将炸药包高高抛向天空。 炸药包在空中划出一道道抛物线,虽然由于技术限制,投石机的精准度并不高,但每一次爆炸都释放出惊人的威力。 震耳欲聋的爆炸声此起彼伏,火光冲天,气浪如排山倒海般向四周扩散。 处于前线的敌军士兵,被这突如其来的强大威力吓得肝胆俱裂,心理防线开始崩溃。 尽管投石机的射程有限,但我方凭借数量上的优势,在短时间内对敌军形成了密集的火力覆盖。在一片硝烟和火光之中,前线的敌军如割麦子般纷纷倒下,原本汹涌的进攻浪潮被彻底遏制。 失败的敌军逃回去后,立刻被执行了军法。 有一些官兵直接被挑出来杀了。 然后重新组阵后的部队就重新投入到战争。 在这片搜的乱局中。 一些不是敌军的士兵,跟随败兵,往后方撤退了。 他们一边散布不实的消息,一边在探寻清军的炮阵。 第46章 艰难的胜利 在袁承志帐下,能人异士众多,其中不少是闯荡大江南北的 “天南地北双飞客”。 这些江湖中人,凭借多年跑江湖的经验,练就了一身察言观色、洞悉微妙的本领,对他们而言,行走江湖就如同在刀尖上跳舞,稍有差池,便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彼时,为清军操持火器的,乃是孔有德所部。 虽说这支部队被满蒙八旗时刻监视着,但主体依旧是汉人。 在那个等级森严、民族界限分明的时代,区分旗人与汉人,并非难事。 这些闯荡江湖的豪杰,各个都有一双火眼金睛,不少人甚至只需扫一眼对方的搭裢包,便能精准估算出里面铜板和银子的数量。 凭借这一绝活,他们很快便在敌军阵营中发现了异样。 当时,正常的汉人绿营兵,都会被派往前线充当炮灰,可后营居然有不用上前线拼杀的大量汉人。 你再注意一下开炮的尘烟。 这炮营阵地,也就不问可知了。 这一发现,让众人警觉起来,迅速将情况上报给了袁承志。 袁承志得知后,目光如炬,当机立断,决定亲自带人摸进敌营。 袁承志武功高绝,在江湖上声名赫赫。 一行人趁着营地的混乱,悄无声息地朝着敌营后营逼近。 刚靠近,便有巡逻的清兵上前查问。 袁承志反应迅速,瞬间摸出金蛇剑。 金蛇剑泛着寒光,宛如一条灵动的金蛇。 他一个箭步冲上前,身形如电,剑影闪烁间,不过几个回合,便将那查问的清兵斩杀。 身旁的手下见状,立刻上前,架起尸体迅速转移。 此时的战场,本就充斥着死亡与血腥,地上鲜血横流,多这一点血迹,丝毫不会引起他人的注意。 众人在袁承志的带领下,继续深入敌营,一场针对清军火器部队的突袭,就此拉开帷幕。 营帐之外。 孔有德立于阵前,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滚落,混着风沙,在他黝黑的脸上划出一道道泥痕。 此时的他,肩上的压力如山般沉重,一边要统筹火炮的发射,一边还得应付身后那些八旗老爷们无休止的催促。 “孔将军,为何还不开炮?莫不是故意贻误战机!” 后方,一位身着华丽甲胄的八旗贝勒扯着嗓子吼道,身旁的一群八旗贵族也跟着附和,他们一个个鼻孔朝天,眼神中满是对孔有德的不屑与傲慢。 孔有德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心头的怒火,转身拱手说道:“贝勒爷,火炮连续发射后,炮管发热严重,若不散热,极易炸膛,还望贝勒爷三思。” 然而,他的这番苦心解释,换来的却是八旗老爷们的哄堂大笑。 “哼!孔有德,你莫要在此危言耸听,打炮不就是一直打吗?哪来这么多弯弯绕绕!” 另一位八旗老爷满脸嘲讽,大手一挥,催促道,“速速开炮,若再耽搁,军法处置!” 孔有德无奈,只能咬着牙,继续指挥炮兵作业。 就在他满心忧虑,严查炮兵部队发射流程时,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喧嚣声。 袁承志人如游龙,步若流星,风驰电掣般赶来,他身着一袭清军号褂,只在头上缠一条白巾,腰间的金蛇剑在日光下闪烁着冷冽的寒光。 “发现目标了!” 袁承志大喝一声,如洪钟般的声音穿透了战场上的嘈杂。 话音刚落,他“唰”地拔出金蛇剑,剑身如同一道金色的闪电,划破了灰暗的天空。 “杀——” 随着这声怒吼,他如同一头猎豹,一马当先地冲向敌阵。 袁承志的出现,如同在平静的湖面投入了一颗巨石,瞬间激起千层浪。 在混乱中,最能见识到袁承志手下人的厉害。 只见一名身着清军号褂的汉子,涨红了脸,扯着嗓子大喊:“兄弟们,平日里咱们受够了这些狗鞑子的气,今日反了,和他们拼了!” 此言一出,如同点燃了火药桶。 虽说孔有德部的士兵在物质上勉强有口饭吃,甚至能拿到微薄的收入,但面对骄横跋扈的八旗大兵,汉兵始终处于底层,遭受着无尽的欺辱。 满八旗、蒙八旗、汉八旗,再到其余汉人部队,等级森严,如同一条无形的枷锁,牢牢地束缚着汉兵。 平日里,汉兵们只能将怒火深埋心底,可今日在这混乱的局势下,积压已久的情绪终于如火山般爆发。 很多士兵目不识丁,头脑一热,纷纷响应。 刹那间,袁承志成功将炮营搅得天翻地覆,现场人喊马嘶,一片混乱。 而孔有德看着失控的局面,又望着那些依旧不知大祸将至的八旗老爷,只觉得手足冰冷,大祸临头。 当然,事情也不至于一糟到底。 孔有德的这支火器部队,大清还是十分重视的,虽然有很多八旗老爷在这里叫嚣,但安排在这里的督战官兵也是很多啊。 发现了不对,他们当然立刻镇压。 阴沉的天空下,硝烟如同浓稠的墨汁,在清军火炮重地肆意翻涌。 八旗兵的阵列虽有些许凌乱,但仍保持着基本的秩序,手中的长刀在火光映照下闪烁着冷冽的寒光。 他们不愧是从白山黑水间崛起的劲旅,尽管营地遭受突如其来的袭击,却没有作鸟兽散。 凭借着多年征战培养出的默契与悍勇,他们迅速组织起防御,与来犯者展开激烈交锋。 有了这些训练有素的八旗兵负隅顽抗,火炮重地的争夺进入了胶着状态,每一寸土地的易主,都伴随着鲜血与惨叫。 有些火炮阵地,清军军官扯着嘶哑的嗓子,挥舞着令旗,指挥炮手们调整炮口,继续向进攻方倾泻炮弹。 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大地剧烈颤抖,炮弹所到之处,掀起一片尘土与火光,给明军阵地造成极大的阻碍。 袁承志等人隐藏在硝烟之中,他们人数寥寥,在持续不断投入的清军支援下,想要短时间拿下火炮重地,无疑是难如登天。 毕竟这里是清军经营已久的营地,后方的兵源如同潮水般源源不断地涌入。 然而,袁承志等人凭借着绝世武功,在枪林弹雨中闪转腾挪,暂时稳住了阵脚。 袁承志更是宛如黑夜中的鬼魅,一身武功登峰造极。 他施展起轻功,身形如燕,轻轻一跃便能达到三米之高,在堆积如山的兵器架、营帐和火炮之间随意奔踏。 他所到之处,长剑挥舞,寒光闪烁,如同死神的镰刀。 常常是一个起落,便已置身于满清大兵之中,剑锋过处,一圈敌人惨叫着倒在血泊之中,场面令人胆寒。 就在双方激战正酣之时,一支黑影如鬼魅般悄然摸了上来。 这正是黄闯子麾下的死士,他们眼神中透着决绝与坚毅,心中怀着必死的信念。 原本以为此次行动困难重重,可当他们抵达战场,看到混乱不堪的局面时,心中暗喜,只道是天助我也。 这些死士皆行伍出身,与袁承志等人的思维截然不同。 他们没有被战场上的血腥和混乱冲昏头脑,一到此处,没有盲目地杀人起哄,而是迅速冷静下来,第一时间寻找火药的存放地。 他们深知,火器部队离不开火药,只要摧毁了火药,就能让清军的火炮变成一堆废铁。 他们判断,火炮附近必定存放着一部分火药,但肯定不是全部。 对于火药使用的规章制度,这些出自明军旧部的死士再清楚不过。 于是,他们凭借丰富的经验,开始寻找真正的火药库房。 火药存放需防潮,这一常识成为他们寻找库房的关键线索。 果然,没过多久,一座戒备森严的仓库进入他们的视线,凭借敏锐的直觉,死士们确定这就是火药库。 既然找到目标,死士们没有丝毫犹豫,一边大喊着“风紧扯呼”的绿林话,一边如猛虎般冲向火药库。 他们有的手持火把,有的拎着装满火油的陶罐,一边放火,一边迅速撤离。 随着一个个火把被扔进仓库,瞬间,火光冲天,炽热的气浪扑面而来。 没过多久,堆积如山的火药被点燃,发出一连串震耳欲聋的爆炸声。 仿佛天崩地裂一般,大地剧烈颤抖,仓库瞬间被夷为平地。 无数清兵在爆炸中血肉横飞,周围的土木建筑也纷纷崩碎,沙土如雨点般从天空洒落。 这场突如其来的爆炸,让炮军阵地彻底陷入混乱。 袁承志等人与死士部队抓住战机,一边放火,一边杀人,有条不紊地进行撤退。 死士们在撤退过程中,还贴心地将一瓶瓶火油倒入炮口,随后点燃。 随着一声沉闷的声响,炮管在高温和冲击力下扭曲变形,彻底报废。 经此一战,清军的火炮阵地被摧毁殆尽,没了大炮的支援,孔有德的军队战斗力大打折扣。 而袁承志等人的英勇行动,为大战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胜局终于锁定 。 硝烟似狰狞巨兽,在天地间张牙舞爪。 多铎勒着战马,手中的马鞭“啪嗒”一声从掌心滑落。 要不是挂绳紧紧缠在手腕上,这马鞭怕是瞬间就会被飞扬的尘土吞噬。 身后,那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宛如天边炸响的惊雷,滚滚气浪裹挟着浓烈的硝烟,一波波席卷而来。 多铎在此地指挥作战已有不少时间,对战场局势可谓了如指掌。 此次清军能在火力上占据优势,全仰仗孔有德麾下那支精锐炮兵。 这是曾经大明崇祯好不容易派徐光启,孙元化打造的一支新式部队。 虽然徐光启和孙元化早已经不在了。 但这一点儿也不影响孔有德指挥这支部队,把这支火器部队发扬光大。 但他心里明白,南明军队的火炮数量和质量同样不容小觑。 一旦己方失去炮火支援,这场战争的天平必将倾斜。 不过,比起火炮数量的较量,多铎在交锋中察觉,南明军队的素质比从前的北方明军强出太多。 这些南明士兵,进退有序,面对清军的冲锋毫不畏惧,他们的配合宛如齿轮般精密。 多铎心中暗忖,若任由南明这般发展,北方大清一穷二白,将来靠什么抵挡南明的精锐之师? 所以这一战,即便无法攻克扬州,也要狠狠震慑住南明。 可眼前的局势,让多铎的计划彻底落空。 此刻,爆炸掀起的滚滚烟尘,如同末日的阴霾,笼罩着清军后方。 多铎的瞳孔急剧收缩,脸上的肌肉不受控制地抽搐着,一种莫大的羞辱感如潮水般涌上心头,令他浑身颤抖。 而在扬州城头,我俯瞰着清军后方的混乱,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纵声大笑:“好,好,好,太好了!” 声音在城墙上空久久回荡。 随即,我抽出佩剑,向着城下的南明军队高声下令:“全军,出击!敌军已无大炮可用!” 随着我的号令,南明军队如决堤的洪水,一点点、稳步地向前推进。 就在清军还没从后方的爆炸中回过神时,我一直隐藏的三百门仿造红衣大炮,如同苏醒的猛兽,齐声怒吼。 炮口喷吐着熊熊火焰,炮弹裹挟着死亡的气息,呼啸着砸向满蒙八旗铁骑。 刹那间,战场上血肉横飞。 一枚枚炮弹精准地落入敌阵,将一个个连人带马的骑士砸成一摊血肉。 红衣大炮特制的炮弹在人群中疯狂跳跃、滚动,所到之处,宛如死神挥舞镰刀,碾出一条条触目惊心的血路。 残肢断臂四处飞溅,士兵们的惨叫声、战马的嘶鸣声交织在一起,奏响了一曲地狱悲歌。 倒地的战马挣扎着,却再也无法起身,只能发出“咴啾啾”的哀鸣,为这场残酷的杀戮增添了几分凄凉。 多铎望着眼前的惨状,心中的最后一丝希望也彻底破灭。 他长叹一声,声音中满是无奈与不甘,缓缓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这一撤,如同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引发了连锁反应,清军瞬间兵败如山倒。 士兵们丢盔弃甲,争相奔逃,完全失去了往日的纪律和威风。 目睹这一幕,我嘴角勾起一抹胜利的笑容,转头对身旁早已按捺不住的黄闯子说道:“将军,尽情去追杀吧!” 黄闯子眼中闪过一丝兴奋的光芒,双手抱拳行礼,随后挥舞着大刀,带领着南明骑兵如旋风般冲向溃败的清军。 马蹄声、喊杀声再次响彻云霄,为这场来之不易的胜利奏响了最后的乐章 。 黄闯子的骑兵不多,但是他好不容易供养起来的精锐。 此时。 清军奔行良久,士兵马匹都已经疲劳了。 这么跑走还行,但想摆脱黄闯子的追杀,那就难了。 只有极少数的马还能跑起来。 大多数骑军根本跑不起来了。 只能被黄闯子大肆屠杀。 不止于此。 我也让一部分轻步兵的火器兵小跑追击。 尽可能的多抓一些俘虏,多抓一些战马回来。 我要尽可能把敌军,和战马,都给留下来。 第47章 大政,大乱,亦大治 经过漫长而艰苦的战斗,我们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 然而,当我得知这个消息时,内心却并没有太多的喜悦。 因为我深知,这场胜利仅仅是一个新的起点,前方还有无数的挑战等待着我们去克服。 我毫不犹豫地将前线的事务交还给黄闯子,然后匆匆赶回南京。 在南京,我选择以低调的方式来处理这场胜利。 我的态度非常明确:这不过是一场小小的胜利,我们并没有收复一寸土地,又有什么值得大肆庆贺的呢? 新明应该有更广阔的胸怀和更宏大的气魄,不应该在这一点点小胜上斤斤计较。 当然,既然打了胜仗,相应的晋升和赏赐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但我更看重的是如何激发新明的潜力,让这个国家真正强大起来。 实际上,新明拥有巨大的潜力,只要我们能够充分挖掘并发挥出来,就能够拥有足够的底气去支撑北方的经济发展。 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军事上的胜利,还要从各个方面全面考虑国家的发展。 你打下了这片土地,接下来该如何治理呢? 这是摆在你面前的一个严峻问题。 你看看那些嗷嗷待哺的百姓,他们正眼巴巴地望着你,期待着你能给他们带来生存的希望。 你会怎么做呢? 一种选择是,你可以动用自己的财富和粮食,将这些物资运往灾区,救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民。 这无疑是一种仁慈之举,能让你在百姓心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然而,另一种选择却是,你选择不作为,对这些百姓的困境视而不见。 毕竟,你可能并没有足够的资源去满足所有人的需求,或者你认为这样做会对你的统治产生负面影响。 从感情上来说,对本国子民见死不救显然是不对的。 作为一国主政,你有责任保护和照顾你的子民。 但你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你所治理的是一个庞大的国家,政治并不是简单的情感问题。 在政治的世界里,有时候需要进行冷酷的计算。 你需要权衡各种利弊,考虑到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如果救助百姓会导致国家财政的崩溃,或者引发其他更严重的问题,那么你可能不得不做出艰难的决定。 你不能仅仅凭借感情用事来治理国家,而是要学会在复杂的政治环境中找到平衡。 只有通过理性的思考和果断的决策,你才能真正掌管好这个国家,实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 在时代的惊涛骇浪之中,发展与财富成为高悬于头顶的熠熠灯塔,指引着前行的方向。 为了实现这宏远目标,我当机立断,一方面雷厉风行地重开龙江造船厂。 一时间,龙江之畔,锤声与号子声交织回荡,工匠们似灵动的音符,穿梭于木料与船台之间,一艘艘崭新的船只在这热火朝天的氛围中拔地而起,承载着驶向繁荣的希望。 另一方面,我将目光投向了称霸东南沿海的郑一官,也就是郑芝龙。 彼时,明朝军队在与北方建虏的糟糕战绩,如阴霾般笼罩,郑一官本就心生投降之意。 细细想来,实在不能苛责于他。 郑一官自幼闯荡江湖,将性命置之度外,凭借着过人的胆识与谋略,在血雨腥风中披荆斩棘,才缔造了 “南霸王” 这份庞大的家业。 半生漂泊,历经无数艰难险阻,好不容易积累下财富,在暮年之际渴望享受安逸,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 如今,我率部在扬州一战大胜之,打破了八旗兵满万不可敌的神话,向郑一官彰显了朝廷不容小觑的实力。 他是个聪明人,深知与我对抗无异于以卵击石。 为表诚意,郑一官亲自登门拜访,带来了琳琅满目的大礼。 我向来不喜拐弯抹角,待宾主坐定,便直截了当地向他摊牌,开出了四个极具分量的条件。 其一,他需献出一部分船只,助力朝廷组建东海和北海两支舰队。 这不仅关乎朝廷海防的稳固,更是维护沿海百姓安宁的关键之举。 其二,他的船队要参与组建南海舰队。 考虑到郑氏在航海领域的深厚底蕴与丰富经验,舰队可由郑氏族人统管,以便发挥其最大效能。 第三,郑家在南边经营多年的造船厂,将纳入朝廷的 “星火计划”。 该计划旨在推动造船技术革新,提升朝廷在航海领域的竞争力。 造船厂可保留郑家股份,让郑家继续从产业发展中受益,但朝廷必须派人监督管理,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最后,作为对郑家的补偿,朝廷将为郑家颁发私掠许可证。 其他势力获取私掠证,朝廷需收取一半的费用,而郑家仅需缴纳三成。 此外,待朝廷成功攻下大员岛,郑家可移封大员岛,享受如同沐家在云南般的待遇——封王。 大明朝开国以来,鲜少有封外姓王的先例,沐家是个例外,如今,郑家有望成为第二个获此殊荣的家族 。 我深知郑一官是个极为谨慎多疑之人,若贸然抛出优厚条件,他必定会怀疑我心怀叵测,甚至怀疑我要取他性命。 毕竟,在原本的历史轨迹中,他正是因对清廷意图的误判而丢了性命。 他原以为清廷找他不过是为了钱财,想着给钱便能保平安,万万没想到清廷行事毫无常理可言,最终钱也拿了,他的命也没保住,他那千万身家,反倒让清廷上下狠狠发了一笔横财。 但我与清廷截然不同,我提出的计划,让郑一官看到了其中的巨大潜力与机遇,他觉得这事大有可为。 当我提及云南沐家时,郑一官的眼中闪过一丝别样的神采。 在他人眼中,云南偏远落后,困难重重,可对于他们这些达官贵人来说,云南却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那便是安稳。 自大明开国以来,多少文武贵戚在权力的旋涡中身败名裂,惨遭屠戮,可云南沐王府却始终屹立不倒,太平无事。 这份长久延续的富贵,是多少人梦寐以求却求之不得的,在郑一官心中,这比任何东西都珍贵。 而最让郑一官心动不已的,是我在言谈话语间对开海表现出的迫切渴望。 这一信号,让他坚信郑家日后依然能够在海上贸易的舞台上大展拳脚,继续延续家族的辉煌与荣耀。 在郑一官的大力支持下,我终于得以着手对南方士绅展开清洗行动。 自大明开国之初,南方就仿佛是一片罪恶滋生的土地,不服王化的现象极为严重。 要不然,洪武太祖那句“杀尽江南百万兵”岂会是随口一说? 究其根源,在元朝统治时期,江南士绅被包税制惯坏了,他们在地方上肆意妄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就拿朱元璋的悲惨身世来说,他家就是在一天之内,亲人接连死去,最后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这背后与江南士绅的恶行脱不了干系。 朱元璋建立大明后,制定明法律令,规定商业三十税一。 可即便如此,江南士绅却坚决不答应。 为何? 他们觉得这税率太高了。 在元朝时,他们收税想怎么收就怎么收,只需给朝廷缴纳固定的一笔,剩下的便全进了自己的腰包。 可到了朱元璋这里,税钱被固定死了,他们便觉得无法再像从前那样肆意盘剥百姓,向下敛财了。 所以,一直以来,江南士绅与朝廷之间就存在着深深的隔阂,并不齐心。 大明开国第一考试,几乎让南方人全部中举。 即便后来分了南北榜,南方士子依然在科举中抢到了大量的名额,获取了众多的权利。这也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为什么大明一直处于缺钱的困境? 为什么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最终停止了? 为什么朝廷的政策在江南地区总是屡屡受阻,甚至根本推行不下去? 还有那倭寇的问题,背后其实也是江南士绅在暗中捣鬼。 可最终,江南士绅惹出的这些祸事,所有的锅却都让大明朝廷给背了。 所以,自我掌权之后,便早已下定决心,要对江南进行第二次大清洗。 太祖当年杀江南百万,我觉得远远不够,我要杀三百万。 我深知这样的举措必然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但如今南方的问题已然积重难返,如同急症,必须要用猛药才能医治。 我不管外界如何议论,就是要强行推行我的政策。 我要在江南地区开展课地、查账工作,对地方上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但凡在地方上有圈地、夺田、私设公堂、施行沉塘陋习,甚至偷税漏税等行为的,一律没收他们的全部家财。 若是有与倭寇勾结通敌的,诛灭九族。 有违抗朝廷命令、违法乱纪的,诛灭三族。 有圈地抢夺他人田地的,诛灭全族。 简单来说,就是要在江南展开一场大杀特杀,绝不手软。 我还要创立“民风杀之罪”。 每到一个地方,就揪出当地名声恶劣的家族,让锦衣卫对其进行审讯拷问,一旦罪证确凿,立即斩首示众。 甚至,在各省、各府、各县,乃至于每一个村庄,都要展开全面严查。 负责查案的人员,可以获得涉案钱财的十分之一作为分润,我就不信这样一来,他们还不尽心竭力地去办事。 为了防止有人趁机作乱,我一口气调派了四个营的兵力南下。 这四个国防军营兵,再加上地方兵,还有郑家的大力支持,我就不信在这大明的南方,还能有人翻出天去。 我踏入那雕梁画栋的布政司衙门时,檐角铜铃正被穿堂风刮得叮当作响。 案头堆着尺许高的账册,朱砂批注的数字在烛火下泛着血光——短短三月,江南税赋激增三倍,这串惊心动魄的数字,像一把利刃,直直插入了江南缙绅大族的心脏。 消息如野火般在朝堂蔓延,每日早朝,总有几个白发老臣伏地痛哭,涕泗横飞地控诉我苛政扰民。 文华殿的金砖上,唾沫星子与珠玉朝珠齐飞,那些平日里道貌岸然的高官们,此刻全然没了风度。 而远在千里之外的华山派,掌门书信措辞强硬,抱怨新政断了他们在江南的香火钱,江湖与朝堂的势力,竟罕见地拧成一股绳,试图将我绞杀。 幕僚们忧心忡忡,有人在我耳边苦劝:“大人,见好就收吧,江湖悬赏榜头名已换成您的画像,这是要人头落地的大祸啊!” 但我望着窗外被灯火映红的夜空,心中没有一丝惧意。 新政虽让江南陷入动荡,可源源不断流入国库的白银,像一剂强心针,让风雨飘摇的朝廷重新挺直了脊梁。 我将八成库银投入地方新学与交通修建。 崭新的学堂在废墟上拔地而起,琅琅书声取代了往日的哀叹;宽阔的官道如银蛇般蜿蜒在水乡泽国,商船如梭,货物流通。 剩下的白银,则化作士兵们腰间沉甸甸的饷银,化作军属们脸上久违的笑容。为了保障军人权益,我亲自拟定律法,严惩那些觊觎军属财产的宵小之徒,为每一个保家卫国的士兵撑起一片晴空。 袁承志旧部的官兵们,起初对我心存疑虑,如今却在酒肆茶馆里,毫不吝啬地夸赞我的功绩。 底层士兵们质朴纯粹,谁给他们实实在在的好处,他们就把心交给谁。 但这份拥戴,换来的是江南大地的血雨腥风——二十万叛军揭竿而起,烽火连天。 我站在沙盘前,手中的令旗如同一柄利剑。 水鉴与归辛树并肩而立,水鉴眼神阴鸷,归辛树则一脸肃杀。 “此次出兵,务必斩草除根!” 我将令旗重重拍在沙盘上,震得沙粒簌簌作响。 两万新式国防军如黑色的洪流,裹挟着钢铁的寒光,向着叛军盘踞的方向滚滚而去。 在地方部队的配合下,平叛战场成了一面绞肉机。 归辛树的铁拳如雷霆万钧,所到之处叛军闻风丧胆;水鉴则如暗夜毒蛇,以最小的代价收割着敌人的性命。 战场上,硝烟弥漫,喊杀声、惨叫声交织成一曲残酷的乐章,叛军在钢铁洪流面前节节败退,他们的命运,从起兵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 叛乱很快就被平定了。 大量叛军成了劳役。 因为他们,江南的百姓发声欢呼。 这意味着朝廷劳力充足,至少往后没有什么大规模的徭役要服了。 这不奇怪。 对于很多百姓而言,他们宁可缴税,也不想服徭役。 之所以来服徭役,其实是没钱。 有钱就付钱了。 现在一个徭役没了,你说他们快不快活。 还有,大批地主士绅被杀,抄家,族诛。 原本滴水难进的江南,一下子有七成的田土可以被我取出来分给百姓。 你说这百姓快不快活? 因此,叛乱虽骤,然平乱亦速。 个把月的,这叛乱就给平定了,简直宛如一个笑话。 第48章 变局:张献忠之陨 时光如离弦之箭,匆匆流逝。 我所推行的诸多政令,正以燎原之势在这片广袤大地上铺展开来。 各郡县响应热烈,也不敢不热烈,在我大军镇压和监督下,改革成果初现端倪。 然而,就在这万象更新之时,天下局势又陡然生变——黄虎,也就是张献忠,死了。 张献忠,实乃明末风云变幻之际的一股强大势力,亦是被朝廷视为心腹大患的反贼之一。 此人胆大包天,行事果敢,全然不顾世俗规矩与朝廷威严。 早在起义初期,他便展现出勃勃野心,势力逐渐壮大,麾下兵强马壮。 彼时,李自成同样高举反旗,声势浩大,但张献忠心高气傲,不愿屈居人下,奉李闯旗号,毅然选择单干,开辟自己的争霸之路。 虽说两人各立山头,互争雄长,但张献忠在李自成陷入人生低谷、被朝廷军队围追堵截,几乎走投无路之时,也曾伸出援手。 不过,其背后动机或许并不单纯。 当时朝廷对农民起义军的围剿力度极大,张献忠或许是想借援助李自成,转移朝廷视线,为自己暗中积蓄力量、图谋大业争取时间和空间。 张献忠是个极为务实之人,他深知逐鹿天下、登顶称帝,谈何容易。 在权衡利弊后,他认为与其在残酷的天下争夺战中耗尽心力,最终可能一无所获,倒不如寻找一块安稳之地,做个逍遥自在的草头王。 于是,他果断挥师西进,直入川蜀。 川蜀之地,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且土地肥沃,物产丰富。 张献忠在此建立了大西政权,开启了他的统治。 起初,张献忠沉浸在这来之不易的安逸生活中。 在他的大西政权里,他宛如土皇帝,天天当新郎,夜夜睡新娘,尽享人间荣华富贵。 他时常自我安慰:“我黄虎打了一辈子仗,出生入死,如今就不能好好享受享受吗?” 在这一方天地里,无人敢违抗他的命令,他想怎么享受,便怎么享受。 然而,好景不长,清军的铁骑如汹涌潮水般席卷而来。 清军在顺利取得北京后,看似风光无限,实则面临诸多棘手难题。 其中,最为严峻的便是漕运的中断。 南明政权的存在,使得漕运路线受阻,物资难以顺利运达京城。 往昔入关劫掠时,清军固然抢得盆满钵满,但如今自己当家作主,却发现百姓一贫如洗,地方被洗劫一空,国库空虚得可怜。 耗子进去,都找不到一星半点食物,只会觉得寒意彻骨。 原本指望京中的王公大臣能为朝廷提供些许财富支持,可李自成抢先一步,将他们搜刮殆尽。 而坐拥千万家产的郑芝龙,本有投降之意,却因多铎兵败,改变了主意,不愿再归降清廷,致使这笔巨额财富未能落入八旗老爷们的囊中。 面对如此困局,清廷为维系政权运转,不得不选择继续对外用兵,通过掠夺来充实国库。 这一次,豪格奉命挂帅,率领清军精锐,直扑大西政权。 豪格在玩弄权术方面,或许不及多尔衮老谋深算,但在领兵打仗上,却丝毫不逊色。 在与张献忠的大西军交锋中,豪格指挥有方,清军攻势凌厉。 大西军虽奋力抵抗,但终究难以抵挡清军的猛烈进攻。 张献忠在激战中被清军打伤,最终伤重不治身亡。 张献忠的死,犹如一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千层浪,让本就复杂多变的天下局势,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 在明末风云激荡的历史舞台上,张献忠,这位性格乖张且极具传奇色彩的人物,虽在混乱中崛起,却被命运无情地剥夺了亲生父子传承的可能。 他生不出儿子。 张献忠出身草莽,凭借着过人的胆识和狠辣的手段,逐渐在动荡的局势中崭露头角。 当他手握一定权势,有了物质条件后,内心深处对子嗣的渴望,竟以一种近乎疯狂的方式宣泄出来。 他四处寻觅女子,行为放纵不羁,试图通过这种极端的方式,实现拥有血脉继承人的心愿。 然而,命运似乎总爱捉弄人,尽管他费尽心机,无数个日夜的期盼,最终都化作了泡影,始终未能迎来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这份求而不得,如同一颗沉重的石头,深深地压在了他的心头,成了他难以言说的心病。 在长期求子无果的情况下,张献忠无奈之下,将目光投向了收干儿子这条道路。 一开始,他似乎并未对收义子一事做太多的考量,但后来收了,犹如打开了一扇无法控制的门,一口气收了四个义子。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四个义子个个出类拔萃,在军事谋略和作战指挥方面,一个比一个有出息。 老大孙可望,沉稳老练,善于谋划全局,擅长指挥作战,人称一堵墙。 在军中树立了极高的威望。 老二李定国,这是个狠人,十分擅长打仗,是四子之中,最能打的一个。 老三刘文秀,勇猛善战,他的才能极强,不在李定国之下。 老四艾能奇,这是个猛将。 每每身先士卒。 为大西立下了汗马功劳。 有了这四个得力义子的辅佐,张献忠逐渐放松了对军政事务的掌控,当起了甩手掌柜。 每日沉醉于声色犬马之中,尽情享受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然而,命运的齿轮并未按照他的意愿转动。 就在他以为可以一直逍遥快活下去的时候,死亡却突然降临。 张献忠在和清军的作战中受伤,骤然离世,这个消息如同一颗重磅炸弹,瞬间在大西政权内部引发了巨大的动荡。 由于张献忠没有亲生儿子,他的突然离世,使得大西政权陷入了群龙无首的困境。 四个义子,在才能和威望上各有所长,难分伯仲。 没有明确的继承制度,也没有张献忠生前立下的太子,谁都认为自己有资格成为大西军的新领袖。 李定国凭借着卓越的军事才能,在军中拥有众多拥护者。 而其他三位义子,也各自凭借自身的优势,不愿轻易放弃争夺领导权的机会。 一时间,大西军内部各方势力剑拔弩张,争论不休。“你说你当,我说我当”,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理应坐上老大的位置。 在这样的混乱局面下,大西军的凝聚力迅速瓦解,原本整齐划一的军队,开始出现分裂的迹象。 将领们各自为战,士兵们人心惶惶,整个大西政权就像一座摇摇欲坠的大厦,在内部纷争的冲击下,轰然倒塌 ,曾经不可一世的大西军,就这样如一盘散沙般分崩离析。 崇祯十七年,张献忠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权,一时间风头无两。 然而,随着清军铁骑逼近,大西政权到了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 就在这最关键的时刻,大西政权内部却陷入了可怕的旋涡,众人自相猜忌,矛盾不断激化,甚至一度走到了自相残杀的危险边缘。 彼时,“黄虎”张献忠凭借卓越的领导才能,统御着完整的大西军势力。 大西军占据四川险要之地,凭借山川之险,本可与清军长期周旋,毫无畏惧可言。 然而,命运的轨迹却陡然一转。1647 年初,张献忠在西充凤凰山遭清军突袭,不幸中箭身亡。 大西军失去了主心骨,迅速陷入混乱,士气一落千丈。 彼时。 清军兵分两路。 一路是多铎率清军南下,在扬州与我南明军进行大战。 结果自然是被我狠狠教训一顿。 不敢说尽没其部,但也把他打得很惨。 所部兵马,十损其七。 这是清军入关以外来,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大败。 因为害怕我意气风发之下,挥师北上。 无奈之下,多尔衮假天子之令。 豪格只得下令回师京城休整。 这对于大西军而言,无疑是一个难得的喘息机会。 然而,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大西军并未利用这宝贵的时间重整军力、重新备战,反而陷入了残酷的内战之中。 孙可望和李定国作为大西军的两大重要将领,手握重兵,二人军力相当。 起初,他们在张献忠麾下并肩作战,为大西政权的建立立下了赫赫战功。 但随着张献忠的离世,两人的矛盾逐渐浮出水面。 在一场激烈的权力争夺中,孙可望和李定国最终兵戎相见。 就在双方打得难解难分之时,刘文秀毅然站在了李定国一边。 在刘文秀的支持下,李定国军队士气大振,最终孙可望大败,军队损失惨重。 孙可望走投无路,无奈之下,选择投降清朝。 他将大西军的军事部署、战略要地等重要情报,一股脑地透露给了清军,这对大西军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打击。 而胜利后的李定国,并未将精力放在重整山河之上,反而重蹈孙可望的覆辙,开始猜忌起了刘文秀。 他担心刘文秀功高震主,威胁到自己的地位,于是剥夺了刘文秀的兵权。 刘文秀手握雄才大略,却无处施展,又遭受如此不公待遇,内心悲愤交加,没过多久,便郁郁而终。 此时,只剩下李定国一人苦苦支撑。 经历了这一系列变故,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但一切都为时已晚,大西军早已支离破碎,昔日的辉煌已不复存在,军队内部人心惶惶,战斗力锐减。 面对清军的步步紧逼,李定国深知仅凭大西军残部,已无力抵挡清军的进攻。 最终,李定国怀着复杂的心情,决定向南明递交降表,试图借助南明的力量,共同抵御清军。 但大西政权曾经的辉煌,终究只能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一声沉重的叹息。 在营帐之中,摇曳的烛火将李定国的身影拉得忽长忽短。 这段日子,他陷入了深深的反省,思绪如同乱麻,剪不断,理还乱。 长久以来,李定国就格外关注闯营的一举一动,而近期发生的事情,更是让他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彼时,南明政权正式接纳了闯营,赋予其从一到八,共计八个营的大明野战军番号。 这一举措,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闯营的兵力规模。 往昔,闯军能够随心所欲地扩充兵力,无人干涉。 可如今,虽要受编制约束,却换来了诸多实打实的好处。 南明朝廷不仅给予了正式编制,在武器装备、军服供应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这对于闯营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 回想起闯军撤离京城时,虽说大肆劫掠了一笔金银财宝,可这些财富在困境之中,几乎派不上用场。 吃,不能当饭食;喝,不能作水源。 想要用金银换取所需物资,谈何容易。 不仅采购渠道难寻,就连最基本的粮食,获取起来都困难重重。 然而,在得到南明朝廷的支持后,闯营的境况瞬间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士兵们换上了崭新的军服,手中握着锋利的武器,后勤供应也稳定了下来,部队迅速恢复了生机与活力。 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闯营必将成为北伐征程中的中坚力量,为恢复大明山河贡献巨大的力量。 为了进一步安抚闯营,稳固双方的合作关系,我特意安排九公主朱?娖,以洪英女帝的身份前往闯营,举行了一场小规模却意义非凡的阅兵仪式。 仪式当日,阳光明媚,彩旗飘扬。 朱?娖身着华丽的服饰,英姿飒爽地站在阅兵台上,目光坚定地扫视着台下整齐排列的闯营将士。 闯营将士们身着崭新的军服,手持精良的武器,精神抖擞,口号声震天动地。 这场阅兵仪式,堪称一场完美的政治秀,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大明不会追究崇祯帝的死因,不会将这笔账算在闯营头上。 毕竟,崇祯帝并非死于闯营之手。 这一点,为双方化解了长久以来的心结,让彼此都有了台阶可下。 目睹这一切,李定国内心的天平彻底发生了倾斜。 他深知,南明政权展现出了强大的包容力与整合能力,只有加入其中,才能为自己的军队谋得更好的发展,为恢复中原的大业添砖加瓦。 经过深思熟虑,李定国最终决定撰写献书降表,向朝廷表达自己归降的诚意。 接纳大西政权一事,在朝廷上又闹腾了一下。 总是有一些人搞不清状态。 我既然不在意崇祯的死,自然也不会把凤阳的火当一回事。 再说。 李闯的李自成已经死了。 大西的黄虎也死掉过了。 既然如此,还要计较什么呢? 不过,我肯定有人还是不甘的。 所以我取出了大明的舆图。 让他们取四周之小国任择之。 如果真的为想在大明任职。 可以到周围的小国选一个地方当藩王。 只要你不惹大明,那你要藩地想干什么干什么。 并且可以得到大明的支持。 对于闯营,这也许是老生常谈。 我早前说过了的。 但对大西政权,就很有吸引力了。 比如,白文选就很心动。 第49章 何铁手送剑 自我登上大明的权力巅峰,亲自主掌朝政,悠悠五载已然过去。 这五年,于大明而言,是波澜壮阔、万象更新的五年,处处洋溢着蓬勃的朝气与生机。 朝堂之上,一系列利国利民的大政方针在各级官员的努力下得到扎实落实,执行过程虽不乏艰难险阻,却凭借着坚定的决心一一克服。 与此同时,大明的海贸事业如春笋般蓬勃兴起,无数商船扬帆起航,穿梭于茫茫大海,与海外各国展开频繁的贸易往来。 通过海贸,不仅充盈了国库,还带来了海外的奇珍异宝和先进技术,拓宽了民众的视野。 在土地分配上,打破了旧有的不公平格局,进行了重新划分,使得广大农民获得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生活有了基本保障,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那些长期以来侵蚀大明肌体的腐朽部分,诸如贪污腐败、结党营私等现象,也被毫不留情地清理掉,为大明的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在文化领域,曾经束缚人们思想的八股文章逐渐被弃如敝履,无人问津。 取而代之的是新兴的数科学,它以其独特的魅力和实用性,如同春风化雨般,渐渐深入人心。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投身于数科学的学习和研究,为大明的科技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曾经在朝堂上兴风作浪的东林党,也在这五年间彻底垮台,其党羽作鸟兽散,大明的政治生态得到了极大的净化。 最为显着的,当属大明国力的蒸蒸日上。 短短五年,我将国防军扩充到四十个营,打造了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精锐之师。 与此同时,我亲自主导,以李定国、白文选、刘文秀为主帅的大西军展开南下拓边行动。 大西军将士们英勇无畏,一路势如破竹,不仅拓展了大明的版图,还为大明带来了南方源源不断的米粮。 至此,筹备北伐的粮草终于充足,心中的北伐大计,也逐渐有了实现的可能。 事实上,单从军事力量对比来看,北伐随时都可付诸行动。 然而,心系北方百姓的我深知,北方历经多年战乱,百姓生活苦不堪言,若贸然北伐,虽能收复失地,却难以在短时间内解决百姓的温饱问题。 想要赈济北方的老百姓,必须储备海量的粮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拯救处于水火之中的百姓,让他们重获安宁的生活。 在这五年间,清军不甘失败,先后发动了两次大规模攻击。 上一次,多铎率领的清军在与我军的交锋中遭遇惨败,这让豪格抓住机会,在满清朝堂上对多尔衮大肆抨击,尽显威风。 此次,豪格主动请缨,亲率五万清军,号称十万,气势汹汹地南下。 与上次多铎率领的大军相比,此次清军兵力虽有所减少,但豪格凭借此前的战功,变得骄傲自满,盲目自信。 豪格自恃战功赫赫,根本不把大明军队放在眼里。 他认为多铎战败纯粹是能力不足,自己出马必定马到成功。 想当初,他一举消灭张献忠的大西国,威名远扬。 若不是多铎战败,让他回援,西川早已收入囊中。 此次南下,他一心想着再次立下赫赫战功,若能取胜,甚至可以取代多尔衮,成为满清的实际掌权者。 然而,豪格万万没有想到,经过五年的发展,大明军队的实力已经远超他的想象。 这一次,我选择将指挥权全权交给黄闯子。 黄闯子虽非军事天才,没有兵仙兵圣般的卓越谋略,但他深知以己之长攻敌之短的道理,擅长以强大的火力压制敌人。 战斗伊始,黄闯子精心组织了两个炮阵。由于清军火炮数量相较以往大幅减少,在炮战中一上来便陷入了被动。 我军的大炮如雷霆般轰鸣,炮弹如雨点般倾泻在清军阵地上,瞬间将清军前军打得晕头转向。 清军好不容易组织起还击,其暴露的炮阵便被黄闯子敏锐捕捉,两个炮阵齐发,强大的火力瞬间将清军炮阵彻底摧毁。 随后,大明超过十个营的国防军如猛虎出山般冲向清军。 在强大的火力支援和勇猛的冲锋下,豪格的军队瞬间土崩瓦解。 豪格兵败如山倒,与多铎相比,他显然没有那么好的运气。 战败后,他被满清朝廷夺职关押,不久后便离奇“自杀”。 尽管豪格此次损兵折将,但对于多尔衮而言,却借此机会彻底铲除了一个强劲的政敌。 此后,满清和南明都意识到战争的残酷和自身的不足,纷纷将重心转向内政建设,致力于恢复国力。 双方都在厉兵秣马,积蓄力量,以期在未来的那场真正决定命运的大战中占据上风。 烛火在案牍上跳跃,投下斑驳的光影,映照着案前那叠厚厚的北伐计划书。 我凝望着墨迹未干的文稿,心中反复思量着每一处细节。 数月以来,情报的收集、兵力的调配、战略的规划,如同拼图一般,在我脑海中逐渐拼凑完整。 如今,一切积累已足,这份计划书,便是开启北伐征程的号角。 计划书里,我计划投入十到二十个营的国防军兵力挥师北伐。 经过与幕僚们多日的研讨和对当下局势的精准分析,初步拟定先派遣八个营的精锐部队,将目标直指北京。 这座象征着北方权力核心的城市,一旦拿下,整个北方的局势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待北京落入我们手中,我将即刻派遣分师西进,扩大战果。 与此同时,命令李定国部与李过部向西进军,让他们凭借卓越的军事才能,尽可能地拓展疆土。 而我这边的主力,则会全力收复山海关。 山海关,那是抵御东虏的重要关隘,只要夺回它,就能重新将东虏赶回关外。 并非我不想一举将东虏彻底消灭,然而北方历经多年战乱,早已民生凋敝、千疮百孔。 收拾和整顿这片糜烂的土地,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与资源,我实在没有多余的力量去谋划关外的战事。 目前,北伐战略只能暂且如此。 想到这里,我伸了个懒腰,试图缓解连日来的疲惫。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卫士的通报声:“何铁手求见!” 我微微一怔,稍作思索后,决定予以接见。 何铁手,这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奇女子,为了执行我的命令,带着孙仲君在南方的山水之间奔波了数年。 在那片苗疆之地,她致力于推行改土归流,传播文明的火种,改变当地的风俗习惯,让无数民众摆脱了封建压迫,重获新生。 为了达成目标,她不知经历了多少艰难险阻,无数的土司恶霸在她的铁腕之下被消灭,解救出来的民众更是不计其数。 如此卓着的功绩,如今求见,我又怎能拒之门外? 片刻之后,何铁手踏入厅中。 她身着一袭劲装,眉眼之间虽有几分疲惫,却难掩英气。 一见到我,她立刻恭敬行礼:“主公,铁手今日特来拜见!” 我微笑着示意她起身:“铁手,你在南方的功绩,我都看在眼里,实在是辛苦了!” 何铁手目光诚挚,说道:“主公,若无您的信任与支持,铁手绝无今日的成就。救命之恩,知遇之恩,铁手没齿难忘!” 交谈中,我渐渐明白,何铁手此次前来,是为了向我送礼致谢。 曾经,何铁手在中原的闯荡遭遇挫折,如同项羽兵败乌江,自觉无颜返乡。 是我给予了她官职,让她有了重新证明自己的机会。 在我的帮助下,她成功重立五仙教,凭借着非凡的智慧与勇气,征伐山民,削平土司,推行改土归流制度,彻底取消了土官的特权,让底层人民重获自由,也让大明真正掌控了江南地区。 为了表达这份感激之情,何铁手调用教中特权,命人耗费大量心血,以教中秘法打造了一把宝剑。 只见她双手奉上宝剑,剑鞘古朴典雅,纹路精致。我接过宝剑,轻轻抽出,剑身寒光闪烁,剑气逼人,一看便是稀世珍宝。 何铁手说道:“主公,这把剑凝聚了教中匠人的心血,望能助您在北伐中披荆斩棘,成就大业!” 我凝视着手中的宝剑,心中感慨万千。 在风云变幻的江湖长河中,五仙教独特的铸剑技术,得从那神秘莫测的日月神教说起。 而日月神教的前身,竟是威名远扬、曾在江湖中掀起惊涛骇浪的波斯明教。 遥想昔年,明教横空出世一位不世出的绝顶高手——张无忌。 江湖人称“天下无敌张无忌,百无禁忌张无忌”。 此人当真了得。他的外公,乃是名动一方的天鹰教教主白眉鹰王殷天正。 父亲是武当七侠之一的张翠山。 母亲则是天鹰教圣女殷素素。 身负这般显赫身世,张无忌的传奇经历更是令人惊叹。 他机缘巧合之下,学成了九阳神功、乾坤大挪移、圣火神功以及太极拳等绝世武功,彼时在江湖上,若称他为天下第二,那他就是天下第二。 第一那是武林神话张三丰。 在张无忌麾下,有一位技艺超凡的巧匠。 此人堪称鬼斧神工,哪怕是破碎成残片的屠龙刀与倚天剑,经他之手,也能修复如初,重现往昔锋芒。 后来,张无忌厌倦了江湖的血雨腥风,无心逐鹿武林,便带着美娇妻赵敏归隐山林。 随着他的离去,曾经盛极一时、麾下高手如云的明教,也如同无根之萍,迅速分崩离析。 在明教的诸多分支中,有一支渐渐演变成了日月神教。 而那位曾在张无忌手下,凭借精湛技艺名震一时的天工大匠,也将锻造神兵的独特传承带到了日月神教。 时光流转,日月神教圣姑任盈盈在江湖行走时,五仙教教主蓝凤凰为护其周全,出生入死,立下汗马功劳。 为表嘉奖,日月神教将金蛇剑、金蛇锥,以及记载着高深武学的金蛇秘籍赐予蓝凤凰。 然而,江湖从来波谲云诡,人心难测。 日月神教此番看似慷慨的赏赐,实则暗藏心机。 金蛇秘籍所载武学精妙高深,修炼者至少需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方能领悟其中要义。 但五仙教众人大多痴迷于用毒之术,文化素养匮乏,大半堪称文盲。 让他们去研习金蛇秘籍,无异于对牛弹琴。 五仙教众人对着密密麻麻的文字抓耳挠腮,什么经脉、窍穴,根本记不住,索性一甩手,跑去摆弄他们心爱的虫子了。 无奈之下,五仙教只能将这金蛇三宝妥善藏起。 后来,夏雪宜与何红药联手,成功盗走金蛇三宝,此事在江湖上又掀起一阵轩然大波。 日月神教为维持自身在江湖的地位,苦心经营,企图通过各种手段巩固势力。 但不巧的是,恰逢杨应龙起兵造反,这场声势浩大的叛乱如同汹涌的漩涡,将日月神教也卷入其中。 在残酷的战乱中,偌大的日月神教瞬间土崩瓦解,消失于江湖。 幸运的是,那位天工大匠一脉,却在五仙教寻得了落脚生根之处。 或许有人会心生疑问,既然五仙教拥有如此神乎其神的铸剑大师,为何不打造更多的神兵利器呢? 这想法看似合理,实则大错特错。 打造神兵利器,绝非易事。 首先,铸造神兵所需的材料极为罕见,世间难寻。 其次,设计神兵的图样,不仅要契合兵器的特性,更需兼顾使用者的需求与武学特点,这绝非一般人所能完成。 再者,打造一把神兵,神匠往往要耗费三年甚至更长时间,在此期间,不仅要投入大量的精力,还面临失败的风险。 失败后,不仅之前的心血付诸东流,还需重新筹备材料、耗费资金,耗时数年再次尝试。 如此巨大的投入,若没有雄厚的财力和坚定的支持,根本难以承受。 往昔,五仙教因财力匮乏,难以获取足够的材料,自然无力打造神兵。 但时过境迁,随着五仙教在江湖中的势力逐渐壮大,积累了丰厚的财富,终于具备了打造神兵的条件。 于是,五仙教新一代杰出人物何铁手,肩负起这一重任。 她四处寻觅珍贵材料,拜访江湖上的铸剑名家,请教铸造之法,又与神匠师后人反复研讨设计图样。 在经历无数次的尝试与失败后,何铁手终于成功打造出一把不次于金蛇剑的绝世神兵,把它赠送于我。 这把剑,叫银雌剑。 第50章 还都,归政 我眼前这把剑。 宛如一件从天而降的神物。 精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剑身修长,约莫四尺,在日光下闪烁着冷冽的光。 剑柄占了足足一尺,上面纹理细腻,像是岁月亲手镌刻的神秘符号,触手生温,又带着几分肃杀之气。 毫无疑问,这是一把大剑,寻常人恐怕得用两只手才能勉强抡动。 剑身泛着的寒光,好似能割破空气,光是看着,就能想象到它在战场上的凌厉。 据铸剑师所言,此剑是用白银为基,又以人血淬之,历经千锤百炼而成。 我不知道这其中是否还有其他隐秘工序,但亲自试过之后,它的坚硬与柔韧着实令人咋舌。 砍在巨石上,剑刃丝毫无损,弯折时,又能巧妙回弹,韧性超乎想象。 旁人想要驾驭它,或许是难如登天。 但我不同,多年修炼混元功,让我内力深厚,又得紫阳神功的助力,对我而言,挥动这把双手大剑,就如同挥动一根轻巧的小树枝,轻松惬意。 手持此剑,一股豪迈之气从心底涌起,仿佛天地都在我脚下,任我纵横。 这,当真是一把绝世好剑! 忽然,一阵细微的声响传入耳中。 我下意识地回头,刹那间,只见何铁手身上的衣服悄然滑落。 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 我才恍然,原来何铁手所送,又岂止是这把震撼人心的宝剑。 铛啷。 最后掉落下来的,是她一直装在手腕上的铁钩子。 何铁手的父亲为了让何铁手修炼武功,把她一只手砍了下来,装上了这只钩子。 虽然残忍。 但的确是在短时间里让何铁手武功大进。 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在年轻轻的时候像袁承志那样强的。 何铁手想要在短时间拥有统御一教的武功,付出一只手,值得的。 但现在,她不需要这只伴随她一路长大的铁钩子了。 金乌洒下第一缕光辉,给政事殿庄重的轮廓勾上金边。 我负手站在殿内,目光扫过熟悉的一切,深吸一口气,心中默默念道:一切准备就绪,是时候下令北伐了。 筹备工作千头万绪,我深知人才是关键,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袁承志。 这些年,他一心扑在中原军团的训练上,未曾有过丝毫懈怠。 这份坚持与付出,我都看在眼里。 不多时,袁承志匆匆赶来。 他身姿挺拔,眼神中透着习武之人独有的坚毅。 我抬手示意他坐下,尽量让语气听起来轻松随意:“承志,训练准备得如何了?” 随后,我们聊起各项准备工作。 他条理清晰地汇报着,每一个细节都处理得恰到好处。 听到他取得的斐然成果,我不禁露出欣慰的笑容。 以他在武林中的威望,整个山宗都尊他为主,各方势力齐心协力,将中原兵团打造成了一支精锐之师。 见他汇报完毕,我神色一正,认真地说道:“承志,此次北伐,名义上由我统领,但我打算把指挥大权全部交付于你。” “什么?”袁承志满脸诧异,眼中满是不可置信。 我淡笑着,耐心解释:“这五年来,朝廷在各方努力下已步入正轨。如今,大明国力蒸蒸日上,即便没有我,也有足够的实力碾压满清,夺回我们的河山。我想把这份最大的功劳给你,待北伐成功后,我便找机会让位,辞去摄政之职,退隐江湖。往后这朝廷的重担,就要落到你的肩上了。 ” 袁承志急忙摆手,满脸疑惑与不解:“什么?为什么,师兄你干得好好的呀?” 我苦笑着叹了口气,心中五味杂陈:“这五年,表面上我风光无限,可其中艰辛又有谁能知晓?五年来,我每日天不亮就起身处理政务,常常忙碌到深夜,废寝忘食。为了让朝廷重回正轨,让百姓安居乐业,我付出了太多太多。如今大局已定,我也累了,真的需要休息了。我打算把大政归还女帝,可又放心不下她。所以我把你留下,希望你能帮扶她最后一程。至于之后的事,就看朝廷的造化了。” 很多年前。 风云变幻的晚明政坛之上。 有一个人放出了一声石破天惊的豪言。 仿若在死寂湖面投下巨石,激起千层浪。 这人正是袁崇焕。 只见他立于朝堂,身姿挺拔,目光灼灼,对着崇祯皇帝,斩钉截铁地说道:“五年。只需五年,臣定能平定辽东!” 这简短有力的话语,承载着无数人的期望,瞬间成为满朝文武热议的焦点,也像一道光,给风雨飘摇中的大明王朝带来了一丝难得的希望曙光。 然而,世事无常,命运的轨迹并未如袁崇焕所承诺的那般发展。 还没到五年之期,风云突变,朝堂之上暗流涌动,袁崇焕被冠上了欺君的罪名。 曾经那句豪情万丈的誓言,此刻却成了将他推向深渊的利刃。 最终,他被崇祯皇帝下令凌迟处死。 刑场之上,百姓受蒙蔽而唾骂,一代名将含冤而死,只留下无尽的唏嘘与叹息,他的死,也成为大明王朝走向衰败路上一个沉重的注脚 。 那时,袁承志年纪尚轻,虽身为袁崇焕之子,却也在这风云变幻中历经沧桑。 曾经,对于父亲口中“五年平定辽东”的壮志,他在心底也犯过嘀咕,觉得这目标太过宏大,近乎天方夜谭,在那个动荡的时局下,实现谈何容易? 时光匆匆,岁月流转,袁承志在江湖与家国的风雨中不断成长。 这些年,他始终心系大明,亲眼见证着南明在师兄的主政之下,如同一棵顽强生长的树苗,以惊人的速度抽枝发芽,飞速变强。 起初,每有变革举措推行,他都提心吊胆,满心忧虑,害怕稍有不慎,便会让本就脆弱的南明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毕竟,每一次大刀阔斧的改革,都伴随着巨大的风险,稍有差池便是粉身碎骨。 但令人欣慰的是,每一次看似惊险万分的挑战,最终结果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无论师兄挑起了多大的事端,哪怕过程中鲜血染红了土地,杀戮在所难免。 但袁承志深知,这对大明而言,绝非是自毁长城的自杀之举,反倒像是一场痛苦却必要的自我救赎。 这是割破自身腐肉,让新鲜血液重新流淌,让新生的肉芽茁壮成长,只有这样,才能让大明这具千疮百孔的躯体重焕生机。 在这期间。 也不乏有人因不满变革带来的冲击而暴乱、造反。 可即便如此,南明的根基却在一次次的动荡中愈发稳固,实力越来越强。 看着这一切,袁承志心中感慨万千,也逐渐坚定了信念。 如今南明已然强大起来,那北伐中原,收复失地,重振大明山河,便是刻不容缓之事。 山河破碎,百姓流离,是时候吹响那北伐的号角,让大明的旗帜再次在北方的天空猎猎作响,还天下一个太平盛世。 在萧瑟的秋风中,一场规模浩大的北伐拉开了帷幕。 此次北伐,以十个营的国防军作为绝对主力,这国防军训练有素、装备精良,足足五万人,每一个士兵眼中都透着坚毅。 而配合他们作战的,还有五万前线军团,这些长期驻扎在边境的战士,对战争的残酷有着深刻认知,战斗经验极为丰富;十万中原军团,他们来自中原大地,承载着这片古老土地的厚重与坚韧;三万一只虎军团,以勇猛无畏着称,如猛虎般随时准备扑向敌人;还有三万西川军团,凭借着独特的战术和顽强的意志,成为不可小觑的力量。 然而,看着这浩浩荡荡的大军出征,我心中却泛起一阵复杂的情绪。 这场战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似乎已经失去了它原本纯粹的意义。 面对如此庞大的军事力量对比,除非出现奇迹,否则胜负似乎早已注定。 可在我看来,就算此刻兵仙韩信、兵圣孙武在世,也难以改变这既定的局势。 毕竟,这是我耗费整整五年时间精心积累的大势。 这五年间,我殚精竭虑,囤积了如山的粮草,训练出无数精锐的士兵,构建起无比充足的后勤保障体系。 每一粒粮食、每一件兵器、每一个士兵的训练,都倾注了我无数的心血,岂是随随便便就会被颠覆的? 所以,这场战争的胜利是必然的,失败,在我看来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更何况,此次北伐的总指挥是袁承志。 当我看到他站在点将台上,已然看不到昔日那个在江湖中肆意闯荡的少年模样了。 他有意蓄起了胡须,整个人显得威严又精干。 在长时间统兵作战的磨砺下,他已然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 别的暂且不提,单论军事才能,如今的他早已远远超过了他的父亲。 有他坐镇指挥,这场战斗从一开始就仿佛有了定数,胜利的天平必然会倾向我们。 果不其然,战斗的进程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 双方刚一交锋,战斗几乎没怎么打,胜利的曙光就已显现。 清淡如水的战斗过程让人难以置信,甚至还没等真正的激烈厮杀展开,就有大批绿营军队选择投降。 这些绿营士兵,平日里打顺风战的时候,一个个勇猛无比,气势汹汹。 可一旦遭遇挫折,瞬间就没了斗志,变得萎靡不振,如同一摊烂泥。 就这样,我们轻轻松松地推进着北伐的进程。 几乎是在转瞬之间,京师就被顺利收复。 紧接着,各地的归义文书如同雪花般纷纷飞来。 我坐在营帐中,看着桌上堆积如山的归义文书,心中却没有丝毫的喜悦。 我一巴掌将这些文书打落在地,心中对如今的这份“工作”——这场充满权谋与征伐的战争,越发感到厌恶。 大明京城,庄严肃穆的还都仪式正在进行。 北京,这座由成祖永乐大帝耗费无数心力营建的古都,在历经风雨后,再次迎来了大明的核心。 我,身为摄政,陪伴在洪英女帝身旁。 身后,是大明的百官,他们神色各异,有庄重,有期待,也有暗藏的心思。 我们一步步走进那宏伟的皇宫,每一步都似踏在历史的脉络之上。 仪式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焚香袅袅,香烟升腾,仿若将我们的祈愿送达上苍。 祭天之时,女帝神情虔诚,面向苍穹,诉说着对天地的敬畏与对大明的期许。 告礼庄重肃穆,每一个字都在宣告着大明的回归与传承。 宣旨之声,高亢嘹亮,在皇宫的每一处角落回荡。 随后,女帝缓缓步入宗庙。 那是承载着大明皇室先辈灵魂的地方,她的身影在宗庙的阴影中显得有些单薄。 我静静地候在外面,周围一片寂静,只有微风拂过,吹动着衣角。 突然,一阵压抑的哭声从宗庙内传出,那哭声中饱含着痛苦、思念与这些年的艰辛。 五年多前,女帝在这里遭遇了人生至暗时刻。 她失去了父皇,那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依靠。 还失去了手臂,身心遭受重创,几乎是一无所有地被迫离开。 那时的她,眼神中满是绝望与无助。 可仅仅五年,她凭借着非凡的毅力与智慧,一路披荆斩棘,登上了女帝之位,以令人惊叹的姿态重新踏足这片土地,做到了千百年来许多男人都难以企及之事。 虽然这里面主要是我的帮助。 待她从宗庙走出,脸上虽还有未干的泪痕,却对我露出了笑容。 她已许久未曾这样笑过,记忆中,上一次见她这般纯粹的笑容,还是在很久很久以前。 这笑容,让我明白,她此刻是真的高兴,是历经苦难后得偿所愿的欣慰。 这些年,朝堂之下暗流涌动。 不少人在暗中议论,猜测我何时会正式夺权。 那些流言蜚语,如同阴霾,让女帝心生不安。 我们之间,似乎也渐渐有了一层难以言说的隔阂。 但我深知,我所做的一切,皆是为了大明的未来。 “陛下。”我微微欠身,向她行礼。 “摄政。”她也回礼,目光中带着一丝复杂的情绪。 我直起身子,神色平静而坚定,缓缓说道:“臣过往摄政,其一,是为推行新法。新法的推行必然会触动各方利益,招致无数骂名,臣愿集天下骂名于一身,为陛下、为大明开辟一条新的道路;其二,唯有专人专政,才能雷厉风行地推行大政。变法之路艰难险阻,唯有一个人、一个声音,才能将变法进行到底。若多人商量讨论,政令难出,变法恐再无成功之日。如今,大政已成,还都旧都,臣该做之事已圆满完成,是时候归还大政于陛下了。” 我的话一出口,洪英女帝瞬间目瞪口呆。 她眼中满是震惊与疑惑,这些年她或许一直在防备着我,等着我提出娶她,或是逼她主动禅让,夺取大明江山。 可她万万没想到,等来的却是我归还权力的请求。 “不行,摄政,你不能走,大明,大明离不开你!” 她急切地说道,眼中甚至泛起了一丝泪光。 我淡淡一笑,心中满是释然:“陛下,您最近的批奏已十分妥帖,内政之事,您看了我五年的处置手段,想必早已烂熟于心,就算是懵懂无知之人也学会了。至于军事,有袁承志将军辅佐您,以他的忠诚与才能,您应当信得过他。所以,如今臣已完成使命,可以功成身退了。” 言罢,我缓缓解下蟒袍,那象征着无上权力的蟒袍,轻轻放在地上。 又解下玉带,它曾束缚着我的行动,更束缚着我的心。 最后摘下帽冠,将其置于一旁。 此刻,我一身轻松,转身,大步离开皇宫。 阳光洒在身上,暖而不燥,未来的路,还长。 第21章 供花村的变化 我把热搜榜刷新到第三遍,手机屏幕映出我嘴角上扬的弧度。 后藤家食人秘史。 这个词条阅读量突破十亿,评论区里的咒骂声化作流量洪流,将供花村的名字彻底淹没在舆论风暴里。 会议室投影仪上,警方公布的现场照片正循环播放:斑驳的祠堂暗格里,锈迹斑斑的骨刀与祭祀残羹凝结成骇人的图景。 善哥,舆情监控显示负面情绪占比达87%。 阿杰推了推眼镜。 不过法务部担心食葬习俗是否会涉及…… 法律漏洞? 我转动着办公椅,身后落地窗将整个村子的霓虹收入眼底。 别忘了,后藤银已经永远开不了口。 三天前的深夜,我站在后藤家祖宅地下室。 腐肉的腥气混着檀香,后藤睦夫颤抖着指向墙角的冰柜,里面整整齐齐码着儿童衣物。 这都是——都是她逼我的。 这位平日里不可一世的男人此刻涕泗横流。 祭祀仪式是银一手策划的,抱走的孩子也都是她…… 我按下录音笔暂停键,看着后藤银的遗照在手机屏幕亮起。 那是上周她死在森林里,我特意为她拍摄的最后一张照片——当时她攥着写满罪行的拳头,眼神里还残留着不甘。 曾经身为整个村子主人的女人。 却这样死得默默无闻,悄无声息。 这不处不说是一种悲哀,是一种失败。 但,也是一种必然。 后藤家在山上。 年轻时上上下下就已经很吃力了,更不要说年纪大了,这么跑上跑下,其实出事也只是时间问题,而恰巧,这次让村中的人逮到了机会。于是,一代女王后藤银,如此富有争议性的一个人物,就这样不明不白死了。 她不能白死。 我甚至和后藤家一起努力,给她编了一本日记。 以方便她更好的把一切罪名给扛下来。 而现在,这本日记正静静躺在警方证物袋里,每一页都指向那个死去的替罪羊。 热搜词条突然刷新。 后藤银罪大恶极。 空降榜首。 我点开最新视频,画面里供花村村民举着横幅哭喊着要严惩凶手,却无人注意人群边缘戴着鸭舌帽的男人——那是我安排的愤怒村民代表,每天能领八百块误工费。 善哥,熊山工地已经清场完毕。 阿杰递来文件。 不过后藤家要求保留…… 我抬手打断他的话,将印有供花村文旅综合体字样的效果图铺满桌面。 在规划图中央,原本的后藤家祠堂位置,一座现代艺术博物馆的设计图正在发光。 深夜的办公室只剩键盘敲击声,我打开加密邮箱,查看海外账户的资金流动。 后藤家付出的代价,足够买下二十个像供花村这样的地方。 至于那些被掩埋的真相,不过是商业版图扩张时,最微不足道的边角料。 窗外暴雨倾盆,冲刷着城市的霓虹,也冲刷着某个小村庄最后的秘密。 都是后藤银!她才是那个把家族拖入深渊的魔鬼! 后藤家幸存者在镜头前涕泗横流,颤抖的手指几乎戳破直播画面。 我们每天活在恐惧里,谁能想到那个柔弱的养女,竟藏着这样的蛇蝎心肠? 直播间弹幕瞬间被咒骂淹没,而此刻我坐在监控室里,看着大屏幕上飙升的在线人数,嘴角勾起满意的弧度。 投影仪亮起,一张泛黄的照片铺满墙面。 年轻的后藤银穿着素雅的和服,乌发垂落肩头,杏仁眼里流转着怯生生的温柔。 很难想象,这个被称作后藤家最美养女的女孩,会成为十年后震惊全国的食人案主犯。 资料显示,后藤银十五岁那年被证实为私生女。 阿杰把整理好的调查报告推到我面前。 从那之后,家族长子后藤金次开始对她实施系统性的虐待——皮带抽打的伤痕、烟头烫出的疤痕,甚至故意让她赤脚走过碎玻璃。 我放大照片里少女清瘦的脖颈,那里有道淡淡的红痕。 但有趣的是,金次先生却在一直暗中的维护她,试图保住她的命,这种矛盾的行为……一直到……才发生改变。 画面突然切换到祠堂密道监控录像。 摇曳的烛光中,后藤银跪在布满符文的祭坛前,染血的白裙如同绽放的曼珠沙华。她身后,年轻的神官眼中全是她,两人相视而笑的模样,竟带着几分殉道者的虔诚。 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事,村民认为后藤银亵渎了来来神,为了平息村民的怒火,金次与神官达成协议,让银成为祭祀仪式的祭品。 阿杰调出时间线。 但他们没想到,这个祭品反而吞噬了整个棋盘。 接下来的画面堪称荒诞剧。 后藤银与神秘的食人族达成交易,将家族整个后藤家的人全部替换成山中的食人族群。 后藤家每年都要举行祸津神的祭祀。 祭祀时,后藤家人就把从村中搜罗来的孩子一一生啃着吃掉。 后藤银奉称自己的儿子白银为来来神。 她则披着神使的外衣,用恐惧编织起对整个村庄的统治。 当镜头扫过后藤银晚年的照片,那个曾经柔美的少女早已化作嘴角带笑的修罗,眼底翻涌着近乎疯狂的执念。 好在这女人已经死了。 善哥,影视公司那边已经拟定剧本。 阿杰递来策划案,封面上血色祭坛四个大字猩红如血。 重点突出银从受害者到加害者的转变,再加入禁忌之恋和神秘祭祀元素。 我翻看方案,在食人真相揭秘章节停顿许久。 告诉编剧,把金次的虐待细节再放大30%,观众就爱看这种扭曲的爱恨纠葛。 深夜的办公室里,我盯着电脑屏幕上循环播放的祭祀仪式视频。 后藤银最后那场癫狂的舞蹈,仿佛穿透屏幕在我眼前重现。 几天后。 当《祸津神的新娘》项目书摆上我的办公桌时,后藤银的角色定位还只是个推动剧情的工具人——蜷缩在家族阴影里的可怜养女,最终成为食人祭坛上的祭品。 但随着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分析,这个本该退场的配角,竟成了整个故事最耀眼的矛盾漩涡。 善哥,三家影视公司同时提出改编申请。 阿杰将手机推到我面前,热搜榜上。 后藤银人物弧光。 热评正在疯涨。 影评人说她是近年最具颠覆性的女性反派,既有被压迫的脆弱,又有吞噬一切的疯狂,简直是为影后奖杯量身定制的角色。 我翻开最新版剧本,后藤银的台词用红笔密密麻麻标注着批注。 从被虐待时蜷缩成虾米的少女,到戴着青铜面具掌控祭祀的女魔头,每个转折都暗藏着复杂的人性褶皱。 指尖划过你以为我是祭品?不,我是举起刀的人这句台词,我突然意识到,这个角色早已脱离最初的设定,成了一场演技厮杀的导火索。 深夜的咖啡厅里,拥有叛逆女星之名的龙英华摘下墨镜,涂着烈焰红唇的嘴角勾起不羁的笑。 这个角色我要定了。 这个日法混血儿指尖轻点剧本,在银与神官对峙的片段留下鲜红的指甲印。 被虐杀时的绝望、反杀时的癫狂,还有最后抱着食人儿子哼唱童谣的病态温柔……没有哪个女演员能拒绝演这样刺激的戏份。 窗外的霓虹映在她棱角分明的脸上,倒真与海报上的后藤银有几分相似。 但第二天,我的办公室就迎来了不速之客。 我曾经的偶像,户田惠梨香带着经纪人推门而入,黑色羊绒大衣下露出的珍珠项链价值不菲。 善君,我听说了你在筹备新戏? 她的声音像裹着蜜的匕首。 我看过志志雄导演的作品,希望有条件我们能合作一下。 茶几上的剧本很快被她纤细的手指压出褶皱。 你看这个祭祀场景,我可以设计成边舞蹈边撕裂衣襟,把神性与魔性同时展现出来。 好家伙,上来她就发挥上了。 我听说她曾经为了角色拉导演到厕所去交易。 果然是个狠角色。 虽然我很想答应她。 但新生代小花二阶堂富美捧着粉丝做的银式疯批美学应援板出现在公司楼下时,事情彻底失控了。 直播镜头里,她当着几十家媒体的面哽咽:后藤银不是反派,她是被命运逼到绝境的战士!我愿意为这个角色减重20斤,学三个月的祭祀舞蹈! 这可是新生代爆火的小花啊。 要知道。 在这个国家。 越是年轻的女星越是有热度。 二阶堂现在正是被力捧的大势新兴女星。 资本介入了。 我恐怕挡不住了。 与此同时,网络上瞬间掀起二阶堂富美后藤银的造神运动,超话里甚至出现了她模仿银黑化眼神的对比视频。 深夜的选角会议上,投影仪轮番播放着不同女星的试镜片段。 龙英华的疯癫、户田惠梨香的优雅、二阶堂富美的青涩,每个版本的后藤银都像被注入了不同的灵魂。 我摩挲着项目书封皮,突然意识到这场选角早已超越演技本身——连我,都快要把持不住了。 所以,妥协吧。 女主当然让二阶堂富美出演了。 资本下场了,我能拒绝吗?我怎么拒绝?人家掏钱的。而且,二阶堂富美走的是正统女艺人路子。 也许,可能她会在电影中有些露。 但这种露是有限的。 是挡光遮掩的。 它和不登大雅之堂的二加一级片不一样。 这是为了争奖的。 总要有一批演员去拍这个。 在娱乐圈中,这算比较好的了。 很多女演员,她们演一辈子戏,也接不到一部这样电影的——配角。 就是这么现实。 不过,户田惠梨香可以让她演阿川大悟的妻子。 这个角色也是很重要地。 至于。 龙英华。 对不起了。 谁让你的名声太烂了呢? 我只能让你演后藤蓝了。 虽然角色戏份少,但后勤电影电视里都要出场的。这个女人,内心戏也是很多的。 坦白说我一直觉得龙英华是不是能撑住这个角色。 当舆论将所有罪恶钉死在一个死人身上时,熊山脚下的工地正连夜施工,未来的文旅综合体地基里,不知是否还埋着没被揭开的秘密。 在供花村诡谲迷雾笼罩的传说里,后藤银的名字是禁忌的符号。 当她抱着因库鲁病面容扭曲的儿子后藤白银消失在夜色中时,没人想到,这位被村民唾弃的母亲,正用血肉之躯搭建起最后一道防线。 库鲁病如同诅咒般侵蚀着后藤白银的身体,却在他的基因里种下异变的种子。 他蜷缩在母亲用体温焐热的洞穴角落,将腐烂的手指含在嘴里,瞳孔里流转着不属于人类的猩红光芒。 后藤银每日穿梭在村落与荒野之间,她佝偻的身影里藏着令人胆寒的秘密——那些消失的孩童,都成了儿子活下去的口粮。 “妈妈,甜。” 当后藤白银含糊不清地说出这句话时,后藤银的心早已千疮百孔。 她知道自己在喂养一只怪物,却无法停止。 母爱在扭曲的生存法则里,异化为最锋利的刀刃,一边割裂着道德的底线,一边编织着虚假的温情。 她亲手将孩子推向深渊,又固执地想要在深渊里为他撑起一片立足之地。 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后藤银仍然想要保护儿子。 她不是不知道她的这一套不过是活,边沙滩上的沙子城堡。 随时都有可能被潮水冲垮。 但为了儿子,无论如何她也在努力的坚持着。 儿子,不能没有人肉吃。 但她太老了。 老到,已经无法注意周围,也不可能跑动了。 结果她就被供花村的年轻一代活活打倒,然后拖她去喂了熊。 后藤银死了,她再也保护不了儿子了。 我们的人在后藤家的人帮助下找到了后藤白银。 这是个力大无穷。速度惊人的人。 我们纷纷抛出了网子,把他网住,又是一发电击枪,把他电倒了。 然后抓起来关到了研究院里面。 最后是公司建立的收容所,表面是“保护”,实则是将后藤白银当作猎奇展品。 人们戴着有色眼镜围观这个心智不全的“怪物”,用门票钱丈量着人性的冷漠。 而所谓的“剩余价值”清算,不过是将后藤银生前背负的罪孽,在她死后再次放大。 他们选择性遗忘了,在那片荒芜之地,一个母亲曾如何绝望地与命运抗争,又如何在爱与罪的旋涡里万劫不复。 后藤惠介和后藤洋次站在收容所的玻璃墙外,看着曾经的亲人沦为怪物。 他们沉默了,这个男人,是他们血脉上的父亲。 但无论让他们怎么选。 他们都会选择那个一脸淡笑,相貌普通平庸的村长是他们的爸爸。 至于后藤白银。 一个已经关到笼子里的怪物,能是他们的爸爸吗? 他们打死也不好意思承认的。 第1章 彦祖,阿杰 我从那台维系生命与意识的机器中缓缓走出。 浑身被活力水——或许也能称之为营养液——彻底浸湿。 黏腻的液体顺着肌肤滑落,浸湿了脚下的地面。 我皱了皱眉,这副狼狈模样实在让我难以忍受,当务之急是去洗个热水澡,将这一身的黏腻与疲惫统统洗净。 洗完澡,我来到机器的对外屏幕前,开始履行每次任务完成后的例行公事——打分。 眼前的世界显示为“碧血剑”,此次我的任务便是在这个武侠世界中通关。 回想起在“碧血剑”中的种种经历。 我嘴角微微上扬。 游戏系统给出了“完美”的评价。 果不其然,屏幕上很快弹出了奖励信息。 一次后门操作权限,每次进入游戏会得到一件名为美食家桌布的特殊道具,且提示为随身绑定装备,不可掉落。 这意味着它将成为我未来闯荡不同世界的得力助手。 接着,我查看起关联人物的信息。 妻子焦宛儿88,妾室柳如是78,下属何铁手77,妾室董小宛……看着一连串的名字和分数,我不禁摇了摇头,没一个过九十的。 按照规则,没有五十的关联度,我无法把她们进行外置化处理,不过我倒也并不着急。 世界那么大,机会多的是。 在浏览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 有一些我并未过多关注、重视的人,对我的关注度竟然超过了90。 其中有一个还比较有名,那便是孙仲君。 这个在江湖中以心狠手辣着称的女子,内心深处竟十分向往能跟随我。 这着实出乎我的意料,我饶有兴致地盯着屏幕上她的信息,思索着背后的缘由。 我又仔细观察了一番,发现这些人的数据还有在增高的趋势。 看来,未来我或许真能收获一批忠心耿耿的伙伴。 但我也清楚,这些人毕竟是古人,在混沌算法的影响下,他们会坚定不移地相信自己是穿越者。 而如今这个高度发达的世界,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是太先进了,先进到令他们感到陌生,甚至会格格不入。 得给他们一个缓冲适应的过程才行。 我暗自思忖,先把他们送到一个中转的世界,让他们在相对温和的环境中逐步适应现代文明的冲击,然后再让他们进入我的世界,这样或许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但我也明白,这绝非易事,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精心策划与安排。 回想起离开“碧血剑”世界的时候,那最后一手操作简直堪称绝妙。 无论我此前在那个世界做了什么,那最后的神来之笔都足以让我在那个武侠世界中封圣。 正因如此,此后那个世界里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对我心生向往,关联人物数值达到九十的肯定也会越来越多。 人只有在失去时才会珍惜,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很多时候,人们在拥有的时候往往不在乎,甚至还会有诸多不满。 直到真正失去,那种无比懊恼的后悔才会如山洪般爆发,一发不可收拾。 这就像是酿造美酒,不管是多么美味的好酒,在一开始都需要经历漫长的发酵过程,需要耐心等待。 只有经历了足够多细致入微的环节,最终才会诞生出足够美味的琼浆。 而我与这些关联人物之间的关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为了寻找过渡站点。 我开始在众多资源中慢慢寻找。 不能太古老,那起不到作用,也不-有一下子太先进,这仍然会让人无所适从。 要把握住一个点。 巧妙的嵌入进去。 形成最合适的时间。 我一一的寻找着。 直到,在那堆满各类书籍与漫画的角落,我邂逅了一本漫画。 那便是《噬亡村》,一个充满诡异与惊悚的故事。 故事的舞台设定在现代社会,时间大约在公元二千年左右,却带着些许落后于时代的陈旧感。 地点是在小日子的一个偏远山村——供花村。 初看之下,供花村仿若世外桃源,村民们个个都洋溢着淳朴的笑容,热情好客到了极致。 若是有外来人踏入这片土地,必定会被村民们围上前,满脸热忱地询问:“我们村子好吧?” 那笑容,那语调,十足的小日子风格,表面上温暖和煦,笑意盈盈,可实际上,这一切不过是精心伪装的假象。 一旦你对这份热情背后的虚假较真起来,麻烦便接踵而至。 但他们绝不会认为是自己的问题,只会觉得是你太不懂事,怎么能和人较真呢? 在他们的观念里,绝不能给人添麻烦,这是比真相更重要的“准则”。 某天,村子里执勤的警长——相当于地方片警,离奇死亡。 或者说,失踪。 于是,一位年轻警察被调遣至此。 这个小警察看着老老实实,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可他被调职的原因却有些微妙——暴力执法。 在小日子这样一个宣扬和谐的国家,这罪名可不小,于是他被冷处理,来到供花村顶替死去的上任警察,本以为即将开启一段平静恬淡的乡村生活,可现实却给他泼了一盆冷水。 来到供花村后,小警察才惊觉,这里因过于偏僻,早已沦为一片不法之地。 而村民们所坚守的传统,更是让人毛骨悚然——吃人。 在供花村,吃人是一种延续已久的礼节,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仪式,不管时代如何变迁,这一传统始终顽固地存在着。 为了打破这个古老而又可怕的族规陋习,小警察决定挺身而出,开启了艰难的抗争之旅。 他在黑暗中摸索,与根深蒂固的愚昧和罪恶斗争,每一步都走得异常艰辛。 故事渐近尾声,看似正义取得了胜利,后藤一族被消灭了。 但这仅仅是表象,真正的恐怖才刚刚浮出水面。 后藤一族虽倒,可吃人传统并未消失,因为这不是某个人或某个家族的恶行,而是整个村子的罪孽。 曾经后藤一族势力庞大,所以他们在吃人这件事上占主导,吃得更多。 如今后藤一族覆灭,村子里其他村民便开始自己动手吃人。 这才是《噬亡村》这个故事最为恐怖之处。 起初,你以为只是个别人的疯狂行径,可后来发现是一个家族的集体堕落;当你以为只是一个家族的罪孽时,却惊觉是一整个村子的人深陷吃人这一黑暗深渊,无法自拔。 在世界的某个偏远角落,隐匿着一个连地图上都难以找寻的村子。 这个村子犹如被时间遗忘的孤岛,陈旧而封闭,那些古老得近乎腐朽的恶习在这里肆意滋生,仿佛是这片土地与生俱来的一部分。 它像是一个贪婪的容器,毫无选择地包容着一切,甚至是最不堪的事物 ,既然如此,还有什么是它不能接受的呢? 我站在黑暗中,嘴角微微上扬,心中的算盘已经打得噼里啪啦响。 以摧毁那令人毛骨悚然的食人组织为堂皇之名,我要将这个村子彻底从地图上抹去,然后将其霸占。 这里得天独厚的偏僻位置,简直是绝佳的中转站。 我要把那些在碧血剑世界中实力达标的人安置到此,待他们适应这里的环境后,再将他们外置到现实世界,成为我手中的强大助力。 不过,想要稳稳地掌控这个村子,我必须先彻底征服它。 换言之,我要让供花村,这个被黑暗笼罩、罪恶横行的噬亡村,从世间消失。 但仅仅消灭后藤一族还远远不够,我的格局要更大一些,整个供花村都不能幸免。 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村子,地处如此偏远之地,于我而言,根本没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我双手在虚拟键盘上飞速敲击,将这一切故事转化为代码,构建成一个虚拟世界。随着最后一行代码的输入,游戏生成完毕。 我深吸一口气,毫不犹豫地踏入了这个充满未知与危险的游戏之中。 刚一进入游戏,我便迅速觉醒了游戏状态,然而很快我就发现,从前那些令我引以为傲的武功竟丢失了很多。 但我对此早有心理准备,这是正常现象。 我在游戏中获得的武功,每外置一次,就会损失一部分,重新内置时,又会减少一些。 没关系,重新修炼便是,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此时我发现,在游戏设定里,我是一名从中国偷渡到小日子的黑客。 通过那人蛇混杂的人蛇组织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可刚一上岸,我就察觉到事情不对劲。 一群凶神恶煞的社会人如饿狼般围了上来,对我们拳打脚踢,妄图控制我们,将我们送往黑工厂做那暗无天日的苦工。 还没等我反抗,又有小日子的老警察出现,场面瞬间变得混乱不堪。 一时间,追跑、喊叫、打斗声交织在一起。 我心中暗自叫苦,侥幸的是,虽然我的武功丢失了很多,但并非一无所剩。 至少在这些普通人面前,我还能像电影里的超人一般,身手敏捷。 我拼尽全力,翻房越墙,在混乱中左冲右突,也不知跑了多久,竟莫名其妙地摆脱了追捕。 眼下,摆在我面前最紧迫的问题,是解决身份和钱的问题。 身无分文又没有合法身份,在这个陌生的地方,简直寸步难行。 我拖着疲惫的身躯,漫无目的地走在街头。 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 是彦祖!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里竟然会遇到他。 他还是那般帅气,可仔细看去,脸上却带着被社会狠狠敲打的痕迹。 那习惯性随时点头低头的模样,自卑仿佛已经深入到了骨子里。 我径直走到他的摊位前,这才发现是个卖关东煮的小摊。 “先生,要不要来点,口味很正的。” 他抬起头,带着一丝讨好的微笑说道。 我眼皮微微一撩,问道:“中国人?” “当然啦,你不也是?” 他笑着回应。 我有些奇怪,不禁问道:“你怎么一眼看出我是中国人?” 他叹了口气,说道:“你这样子还说自己不是中国人吗?我在这里摆摊也有好些日子了,是不是中国人,我一眼就能认出来。看你这样子,是不是没钱?算我请,中国人在外面,是要互相帮助一下子的。” 我看着他这个简陋的摊位,问道:“你这个,赚得怎么样?” 他脸上微微一怔,似乎没想到我会问这个问题。 就这样,我们一起开了路边摊。 好吧,我承认,当时我说自己是厨子,手艺不错。 凭借着我的美食家桌布,我轻松地做出了令人垂涎三尺的美食。 和彦祖一起经营这个小摊,我们的生意越来越好,很快就赚到了大钱。 彦祖的脸上也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彦祖是早年来小日子的,他总说自己生活挺好,可实际呢? 个中滋味只有他自己清楚。 每天他都在辛苦地劳作,日子却依旧看不到尽头。 他生性胆小,不敢与人发生冲突,被欺负了也总是默默忍受。 也正因如此,他很好相处,只要你对他客气一点,他就真的把你当亲兄弟。 虽然他性格如此,但不得不说,即便这样看似平凡无用的人,在关键时刻也能发挥作用。 他曾经帮过很多华人,在当地的华人圈中,也算是有一定名号的人物。 或许,这也是他一直没能发大财的一个原因吧。 不过现在,他和我在一起,日子明显舒服多了,钱包也渐渐鼓了起来 。 其实,他叫阿杰,而“彦祖”不过是我平日里打趣给他起的外号。 阿杰这人,满肚子的抱负,总觉得自己早该出人头地、发家致富了。 可现实却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把他死死地困在原地。 他常和我念叨,自己之所以一直发不了财,全是因为那些赚来的辛苦钱,一次次被社会上的小黄毛强行收走。 就说之前,有个小黄毛盯上了阿杰,把他当成了摇钱树。 隔三岔五就找上门来要钱,阿杰但凡敢说个“不”字,那小黄毛就挥起拳头大打出手,还在店里大吵大闹,搅得生意没法做。 阿杰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势单力薄,心里害怕,只能一次次妥协,乖乖把钱交出去。 这就像打开了一个无底洞,给了一次,就有无数次。 阿杰的店铺生意其实还算不错,可就因为这,愣是一分钱都攒不下来。 从前,阿杰形单影只,面对小黄毛的欺负,毫无还手之力。 小黄毛想来就来,想抢就抢,想闹事就闹事,阿杰根本没有办法。 但现在不一样了,我来了,如今我们是两个人。 自从我和阿杰搭伙后,小黄毛再也没敢露面。 这感觉,就像是压在心头的大石头一下子被搬走了。 现在,赚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的,这种滋味,怎一个“爽”字了得。 现在,我们一天就能挣一万多块。 这么算下来,一年可不就是三百万? 就算最后利润对半分,每个人也能有一百多万呢,这和以前一分钱都存不下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阿杰打心眼里觉得,和我合作是他做过最正确的决定,他一点都不觉得是我占了他便宜,反而常常和我讲,想和我一起做一辈子的搭档,一起打拼出更广阔的天地 。 第2章 一场交易 阿杰,曾是众人眼中不折不扣的学霸。 他常跟我提起,自己是家里的老二。 在那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里,每一个成员都倾尽所有,只为能供他读书。 阿杰也十分争气,学习上卯足了劲,一路名列前茅,成为了学霸。 尽管日子过得紧巴巴,生活满是艰辛,但一家人相互扶持,倒也乐在其中。 在那些艰苦的岁月里,能吃上一个鸡蛋,便是莫大的幸福,简单质朴的快乐,支撑着他们走过一个又一个平凡的日子。 阿杰凭借着自己的优异成绩和不懈努力,获得了公派留学的名额,这在当时看来,是改变命运的绝佳机会。 他满心憧憬地来到了日本,进入东京福田大学求学。 可现实却如同一盆冷水,将他的热情瞬间浇灭。 仅仅依靠公费,根本无法维持在日本的生活开销。 换做一般家庭,或许家人会咬咬牙,凑些钱帮衬,孩子便能顺利度过这段求学时光。 但阿杰的家庭实在太贫困了,全家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哥哥在工厂里没日没夜地打螺丝。 为了供他上学,家里已经竭尽全力,哪里还有余钱来补贴他在国外的生活。 众所周知,日本的生活成本相对较高,在这样的情况下,打工成了阿杰维持生计的唯一选择。 白天,他穿梭在校园里上课;夜晚,便奔波于各个打工场所。 长时间的劳累奔波,让他疲惫不堪,根本无暇顾及学业,成绩也因此一落千丈。 曾经那个被视作努力天才的他,当精力无法再全部投入到学习中时,一切似乎都被打回了原形。 巨大的压力和无尽的疲惫,让阿杰渐渐力不从心,最终他无奈地选择放弃学业。 辍学后的他,觉得自己一事无成,根本无颜回家面对家人。 他常常痛苦地说:“人人都知道我出国留学,如果就这样一事无成地回去,我怎么面对家乡的亲人?” 此后,阿杰只能靠着给自己打工勉强维持生计。 在这个陌生的国度里,想要出人头地谈何容易。 曾经,有个社会上的黄毛,总是变着法地剥削他,他辛苦赚来的钱被黄毛巧取豪夺,几乎分文不剩。 他满心委屈,却投诉无门,根本不知道该上哪儿说理去。 直到他遇到了我,我们一起搭伙做事。两个人齐心协力,日子渐渐有了起色,腰包也渐渐鼓了起来。 每天下班后,他不再像从前那样,只能啃着廉价的玉米烧来填饱肚子。 如今,他可以和我,我们在一起,惬意地喝着清酒,品尝美味的烤肉,偶尔也会畅饮几瓶啤酒,享受忙碌生活中的片刻闲暇。 阿杰甚至还能定期给家里寄些钱,让远在家乡的亲人们的生活能稍微宽松一些。 夜幕低垂,昏黄的灯光在街边摇曳,给周围的一切都蒙上了一层暧昧不明的光晕。 我和阿杰坐在铺子后面,桌上的残羹剩饭还没收拾,几盏喝空的酒杯随意摆放着,阿杰脸上带着一抹满足的笑意,正眉飞色舞地讲述着他这阵子的小成就,那模样仿佛生活已经彻底安稳下来,满是幸福与惬意。 听着阿杰的故事,看着他一脸淡然的笑意,我不禁皱了皱眉,心中的忧虑如潮水般翻涌,忍不住开口问道:“你就这么简单地满足了?” 阿杰正说得兴起,闻言愣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不解,似乎没料到我会这么问,他挠了挠头,疑惑地看向我,脸上的笑容渐渐淡去。 我深吸一口气,神情变得愈发凝重,郑重其事地说道:“阿杰,你知不知道我们仍然很危险。这几天,我已经不止一次看到有雅库扎的人出现了,我原本还天真地以为只是巧合,可现在看来,我们怕是早就被盯上了。” 我顿了顿,目光紧紧锁住阿杰,试图让他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们现在这铺子,眼看着越来越红火,也算是个旺铺了。你该清楚,在这街边做生意,一个旺铺意味着什么。就说阿信,她当初不也是从一个毫不起眼的小铺子,一路打拼,最后做到了拥有八百家连锁豪店的大老板,从她的经历你就知道一个旺铺的能量有多大了。咱们现在这铺子,虽说不敢夸口能赚得盆满钵满,但你看,最近咱们顿顿都能喝酒吃肉,这可是多少普通小日子家庭都难以企及的生活。甚至,你一边想着攒钱买房,一边还时不时十万二十万地悄悄给家里寄钱。啊,你可瞒不了我,每一次寄完钱,你的脸上都不自觉地散发着那种藏都藏不住的笑意。” 我一口气说完,端起酒杯,猛灌了一口酒。 “所以,你现在明白了吧,就因为咱们这生意越来越好,普通的小黄毛都不敢轻易上来收数。但他们一直在暗处打听我们、调查我们,一旦时机成熟,他们来的可就不是正常收数那么简单了,甚至可能狮子大开口,索要更多,到时候,你辛辛苦苦存进银行里的钱,恐怕都保不住。” 我紧紧盯着阿杰,不放过他脸上任何一丝表情变化。 听了我的话,阿杰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原本还带着笑意的脸此刻满是焦急与惶恐。 生活才刚刚有了盼头,他好不容易过上现在的日子,满心憧憬着未来,实在不想一下子又回到从前那种艰难困苦的生活。 “那怎么办,要交多少钱啊,他们到底想要多少?我太清楚他们的胃口了,简直就是无底洞。不行,不行的话,咱们就换个地盘吧,也许西京大阪比较好,那里说不定总比这儿要安全些吧?” 阿杰慌了神,声音都带着几分颤抖,急切地抛出一连串的问题,眼神中满是无助与迷茫。 “哪都一样的。” 我看着他,苦笑着摇了摇头。 “在小日子这里,雅库扎是合法的,势力遍布各地,走到哪儿都躲不开他们的眼线。这样吧,你仔细想想,我记得你认识不少混底层的中国人,给他们一小笔钱,他们就愿意帮咱们做事,你干不干?” 阿杰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犹豫,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嗫嚅着:“不,不好吧,万一撞上真正的雅库扎,那可就麻烦大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儿。” 他的双手不自觉地握紧,显然内心十分纠结。 “那钱算我出。” 我拍了拍阿杰的肩膀,语气坚定,试图给他吃下一颗定心丸。 阿杰沉默了好一会儿,眉头紧皱,内心似乎在做着激烈的挣扎。 终于,他咬了咬牙,缓缓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下来。 昏暗的灯光下,我们两人的身影被拉得长长的,仿佛预示着未来即将面临的重重艰难险阻 。 夜幕笼罩着东京,城市的霓虹灯闪烁,映射出一片纸醉金迷。 微型的对抗,就在这看似繁华的表象下悄然拉开帷幕。 我穿梭在东京街头,目光扫过那些在这座城市里艰难讨生活的人,他们中不乏垃圾、败类和废物。 一番苦苦寻觅后,我才勉强从这人群里挑出几个人,打算先组个社团,反正目前是私下性质,还没去注册,毕竟前途未卜,今天不知明天事,也就不必拘泥于那些正规流程。 我们目前打交道的,不过是一帮底层小混混,对他们来说,掏出一把小刀或许就是展现勇气的极限了,平日里他们也就敢到校园里欺负小孩,抢点零花钱。 而阿杰被他们盯上,实在是因为他性格太过怯懦。 我踩着激烈的音乐节拍,迈进了相泽馆。 这是位于福田街的一家银座酒吧,撞街姐妹女团正在这里表演。 撞街姐妹虽说是小众偶像团体,可在福田街却是声名远扬。 更关键的是,大佬芹泽多摩雄每次都会赏脸出席她们的演出,因为这支女团以及这家酒吧,都是他的产业。 说起芹泽多摩雄,那可是一号人物。 在小日子的快乐教育体系下成长起来的他,学业上毫无建树,却在打架斗殴方面天赋异禀。 在学校时,他迅速称霸校园,成为校霸级别的大人物。 虽说校园老大的风光日子短暂,也就一两年,但在那段时间里,个个都是狠角色,一声令下就能召集几十甚至上百号小弟,就连真正的社会团体都敢招惹。 芹泽多摩雄自幼就是个狠人,在东京的诸多名校间打出了赫赫威名。 毕业后,他顺理成章地加入了快乐家人组织——一个在东京排得上号的二流帮会。 别看只是二流,这帮人可都是能征善战之徒,虽然没多少钱财,但在道上那是相当有面子,只要一提快乐一家人,大家多少都会给几分薄面。 不过此刻,芹泽多摩雄正为财政问题头疼不已,一门心思琢磨着怎么多赚钱。 无奈之下,他只能用心经营起自己现有的产业。 我此番专程来找他,就是有要事相商。 当我靠近时,两个身形魁梧的保镖瞬间拦住了我的去路。 这两人都是从相扑界退役下来的,即便退役了,那体格和力量依旧不容小觑。 虽说芹泽多摩雄身手不凡,但真要和这两个相扑出身的保镖动手,恐怕也占不到什么便宜。 好在芹泽多摩雄颇为给面子,挥了挥手示意保镖放我进去。 他态度亲和,还贴心地给我倒了一杯咖啡。 可我心里清楚得很,要是接下来我所说的话不能让他满意,一旦他觉得我是在糊弄他,那后果不堪设想。 他虽不至于取我性命,可保不准会想出些法子来整治我,比如让我用鼻子喝可乐,又或者剁根手指头赔罪。 灯光渐次聚焦,舞台下人群攒动,喧嚣声此起彼伏,气氛热烈得如同即将喷发的火山,一会儿表演就要开始了。 今天芹泽多摩雄的女团姐妹组合有新歌发布,场内外满是翘首以盼的粉丝,现场被围得水泄不通。 在后台的休息区,芹泽多摩雄一脸和气地看着我,尽管他是靠一路打拼、拳头开路才走到今天这个位置,但如今身处高位,他早就明白,单纯能打根本算不了什么。 在这茫茫人海的社会里,能打的人一抓一大把,就像那边两个玩相扑的,一身蛮力,可又怎样呢? 只有自己成了众人眼中的大佬,这才是本事。 此刻,他就像快乐一家人里关照学弟的老大哥,让人莫名安心。 他心里清楚,坐在这个位子上,搞钱才是重中之重,毕竟这是维持地位与势力的根本。 “小伙子,年轻人,有什么事要和我说话啊?” 他的声音低沉却透着几分温和,打破了短暂的沉默。 我深吸一口气,开口:“您好,芹泽先生。我叫刘至善,是一个中国人。” 当“中国人”三个字从我的口中说出时,我敏锐地捕捉到他脸上微微闪过的异色,那神色稍纵即逝,却还是被我看在了眼里。 顿了顿,我接着说道:“我带着一些人经营着一个烧烤摊,小本生意,赚了点辛苦钱。我知道,在福田街上,像您这样的大人物,关注的都是那些利润丰厚的大买卖,我这街头的烧烤摊子,本入不了您的眼。可是,最近总有一伙小黄毛三天两头跑来收保护费,我也知道这收数在道上是个规矩,但我想着,既然要交,总要交给有分量、能镇得住场子的人。所以我就寻思,能不能给您交数,然后您帮我挡下那些找麻烦的小黄毛,您看这样行不行?” 说完,我紧张地盯着他,等待着他的答复,心里像揣了只兔子,七上八下跳个不停。 听了我的话。 芹泽多摩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带着嘲讽的冷笑,那笑声像是从齿缝中挤出来的,带着丝丝寒意。 “中国人,你是在表演笑话让我发笑吗?” 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每一个字都像是裹着冰碴,哼了一声后,他继续说道,“你也知道你那只是个小场子,就凭这么个小地方,你觉得该怎么和我对话?你赚的那点钱,在我眼里不过是九牛一毛,还值得我去插手?还要我帮你,你可真有天大的脸面。要是就和我说这些,你现在就可以走了。” 芹泽多摩雄一边说着,一边用手随意地整理着自己的袖口,眼神中满是不屑,似乎眼前的一切都不值得他多看一眼。 其实,芹泽多摩雄并非不知道下面有人在偷偷捞好处,吃点小回扣。 不过,他压根就不在意。 在他看来,自己已经吞下了大头肉,手下人喝点汤啃点骨头又有何妨? 而眼前这个中国人,竟妄图用一点微不足道的利益就想让自己庇护他们,实在是太天真可笑了。 我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保持镇定,缓缓开口:“如果我向您借三百万,一年后归还,并且支付百分之二十五的利率呢?您愿意照顾我的生意吗?”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但脸上仍努力维持着平静。 这对我,也是有些小挑战的。 芹泽多摩雄原本漫不经心的表情顿时僵住,他的眼睛微微眯起,眼神中闪过一丝探究。 他向来对路边摊那种小生意不屑一顾,一年到头那点可怜的保护费,在他眼中确实不值一提。 可几百万的金额,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三百万,看来你还挺有本事嘛。怎么,想干一票大的?” 芹泽多摩雄饶有兴趣地看着我,身体微微前倾,似乎想要把我看穿。 “总不能一辈子守着个路边摊吧,那能赚多少钱?所以我想搏一搏,做个大生意。” 我神色淡然,语气中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坚定。 “好,年轻人,有志气,我佩服你!” 芹泽多摩雄突然放声大笑,那笑声在昏暗的房间里回荡。 “不过,你要是到时还不起钱呢,打算怎么办?” “三百万确实不是个小数目,但我的眼膜,心肝脾肺肾也都不便宜,真到了那一步,应该能抵得上这笔债了吧。” 我咬了咬牙,狠下心说道。 “哈哈哈哈哈……” 芹泽多摩雄笑得前仰后合,随后高兴地大步上前,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好,不管怎么样,我都支持你。我投你五百万,其中两百万是我私人赞助,你到时还我本金就好了,我不要你一分利息。但你可千万不要给我耍滑头,否则,后果你应该清楚。” 我微微点头,脸上露出一丝感激的神情:“我有很多朋友兄弟的,我要是耍了你,您尽情地找他们出气喽。” 听到这话,芹泽多摩雄又一次大笑起来,整个房间都充斥着他张狂的笑声 ,一场交易就此达成。 第3章 赚钱的法子 暮色沉沉,华灯初上,我提着沉甸甸的一大袋子钱,脚步匆匆地朝着我们常约的居酒屋赶去。 袋子在手中晃荡,每一步都似带着未知的重量。 推开门,熟悉的暖黄色灯光扑面而来,可角落里那个陌生的身影却格外扎眼。 阿杰眼尖,立刻起身,满脸热忱地拉着那人朝我走来。 “善哥,这是我哥,我亲哥。我能来到这小日子国度,全靠我哥在工厂没日没夜打螺丝赚的钱。” 阿杰的声音里满是感慨,眼神中既有对哥哥的心疼,又有重逢的喜悦。 他太清楚工厂的活儿有多苦了,两班倒,再算上加班,那真的是在拿命换钱。 所以,即便不希望哥哥再这么劳累奔波过来,可当亲哥真真切切站在眼前时,满心的欢喜还是压过了所有。 我伸出手,和他握了握。 刚一接触,便能感觉到那手上厚硬的茧子,像一层铠甲,手劲大得惊人,那是岁月和繁重劳作留下的痕迹。 “怎么称呼?” 我笑着问。 “叫我铁仔就好了。” 他有些腼腆地回答。 我摆了摆手。 “叫铁哥吧,看你也不年轻了,我叫你铁仔,太不尊重人了。你叫我阿善,或善仔就好。” “那我叫您善哥吧,我家小杰在信上说了,多亏你帮他的。” 铁哥眼里满是感激,在他心里,我是帮弟弟在异国他乡站稳脚跟的大恩人。 不过,或许是初来乍到,又或许是出于对陌生环境的谨慎,我能察觉到他对我隐隐的害怕,即便我自认为一直都是一副极好脾气的模样。 我刚落座,周围的气氛一下子热络起来。 小山,本名陈小山,风风火火地就凑了过来,一把打开我放在一旁的包。 “善哥,又买了什么好吃的,我法克,这么多钱!?” 他的声音瞬间拔高,眼睛瞪得滚圆。 包里的钱露了出来,一沓沓,格外扎眼。 阿杰也吓了一跳,声音都有些发颤。 “善哥,怎么回事,这怎么回事啊?” 那胆小的毛病又犯了,脸上写满了惊慌。 “你知道的啦,我今天不是去找芹泽多摩雄商量收数的问题嘛!” 我不紧不慢地解释着。阿杰忙不迭地点头, “对啊,那你怎么还带回来这么多钱?你不会做了什么事吧,别开玩笑呐!” 他满脸焦急,眉头拧成了个疙瘩。 我无奈地摇摇头,这阿杰,平日里人缘没得说,可就是胆子太小,遇事容易慌神。 “我们这个摊位生意不错,是赚了一点,但你以为拥有一整条福田街的芹泽多摩雄会在意这路边摊的流水?他根本不会收那点小钱。他还希望这里有足够的流量,吸引更多的人来他的地盘消费呢。要是没有足够的条件和理由,他才不会管我们的事。就算我们被小黄毛那些人敲打了,他也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说不定还乐意让手下小弟捞一笔,他自己就能少掏点了。所以,我就从他那儿多借了些钱。他为了保证我能还钱,就会愿意保护我们,不让其他人随便找我们麻烦,就这么个事儿,你还以为出什么大事了呢。” 我耐心地把来龙去脉讲清楚。 阿杰一听,瞬间像被点燃的炮仗,飞快跳起来,在我的包里翻了起来,眼睛紧紧盯着一沓沓的福泽谕吉,嘴里念叨着:“多少,你借了多少,这是一百万,不,是三百万,你借了三百万?” 他的声音都变了调,带着难以掩饰的惊恐。 我笑了笑,神色平静。 “不,实际是五百万。” “你从哪儿借的。” 阿杰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脸上写满了绝望和担忧。 我轻哼一声。 “你以为我能从哪儿借,我找银行,它会给我吗?” 阿杰脸色煞白,喃喃道:“那就是芹泽多摩雄了。” 他痛苦地抓起头发,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极度焦虑的状态。 “这是高利贷啊,借这种钱,一旦开始就回不了头你知道因为借了高利贷跳东京湾的人到底有多少?在这片土地上,我们华人生活,如履薄冰,特别是弹波机、高利贷这些,看似轻易就能触及,却能轻而易举地就毁了我们。” 阿杰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经历过太多。 他见过太多人因为迷上打弹波,把所有的积蓄都搭了进去,最后倾家荡产,沦为旁人的笑柄。 那些人在弹波房里红着眼,疯狂地投币,幻想着能一夜暴富,可最终只落得被保镖像扔垃圾一样扔出去的下场,摸遍口袋,连坐车回家的钱都没有。 好在这小日子国家领土狭小,再远也不至于走不回去。 可借高利贷,那简直就是噩梦的开端。 无数人怀着侥幸心理借了钱,天真地以为自己能按时还上,可现实却是,大多数人直到死都还不清那巨额的债务。 一开始还不上,往后就更没可能还清了,利滚利的恐怖,足以让人胆寒,一旦沾上,就如同一只脚踏入了无尽的深渊,万劫不复 。 我脸上浮起一抹冷笑,嘴角微微上扬,带着几分嘲讽与不屑,缓缓弯腰,将散落在地上的钱一沓沓捡起,动作不紧不慢,却透着不容置疑的坚决,随后利落地把钱收回到随身的包里。 我抬眼看向阿杰,目光中满是复杂的情绪,既有着对现状的无奈,又有着对未来的笃定,开口说道:“道理我都懂,是啊,我是不该借高利贷,可我问你,我要是不找芹泽多摩雄借这么一大笔钱,他怎么会替我出面把小黄毛他们压下去?你倒是回答我!那个小混混到时候肯定会来找我们要钱,你说怎么办?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的胃口有多大。而且他们已经盯上你了,你知道为什么吧?你是咱们当中看起来最怂的一个,他们觉得找你准能拿到钱。到时候你给还是不给?给多少?最后还不是被他们逼到绝路,只能在这街边做一辈子小工,辛辛苦苦还攒不下一点钱,你就愿意这么浑浑噩噩地混一辈子?” 阿杰的脸上写满了痛苦与无奈,眉头紧紧拧成一个“川”字,嘴唇微微颤抖着,苦声道:“能怎么办,能怎么办啊,这就是命,这就是命啊!” 我轻轻摇了摇头,眼神中闪过一丝坚定,语气不容置疑地说道:“我不信命,是好是坏,都由我自己决定,反正我绝不会就这么混下去。现在,我手上至少有了一笔本金,我可以把生意扩大,去做更大、更赚钱的事。等赚了钱,我就可以还上这高利贷,过上更好的生活。对了,顺便说一下,今后你的摊位生意继续做,反正你亲哥来了,也不需要我帮忙了。那些小黄毛也不会再来收数,不会影响你做生意了。咱们的合作就到此为止,这笔钱算我的,到时候要是还不上,也由我一个人担着,和你没关系。” 阿杰一听,连忙摆手,脸上露出焦急的神色,说道:“善哥,我不是这意思,我是说,咱好好赚钱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冒险呢?” 我鼻腔里轻轻哼了一声,心中涌起一阵波澜,回想起之前的种种遭遇,情绪有些激动地说道:“我们之前不就是在老老实实做生意吗?我们招谁惹谁了?可还是有人想要来收我们的保护费,我能有什么办法?生活就是这样,你要么往前冲,要么就只能停下后退。往后退确实容易,因为有来时的路可走,但想要往前走,就必然要冒险。阿杰,你要是怕冒险,那就去过从前的生活好了,但我是绝对不可能一辈子都过这种苦日子的。” 心意已决,我决定不再依靠他人,哪怕前路荆棘密布,我也要独自闯荡。 原本我因为手上钱少,很多想法都只能深埋心底,遇到事情也不敢轻举妄动。 但现在,我好不容易搭上了芹泽多摩雄的线,手上有了这至关重要的第一笔资金,未来的路,即便充满未知与挑战,我也要坚定地走下去 。 用鲁老师的风格说话——我大抵不是一个好人,这我是清楚的。 若论作恶,我竟也有几分得天独厚的“禀赋”。 当手上握住那三……不,足足五百万元之后,我的胆子便无端大了起来。 毕竟,我心里明白,芹泽多摩雄既给了我这笔钱,自然是不想我折戟沉沙,我要是失败了,他上哪收回钱? 别以为他真想做我身体器官的生意。 即便是社会人,有些生意也是不想参与的。 小日子很多社会团体,讲究的就是忠孝礼义,你别奇怪,就是这样子的。 既然讲究这个,所以有些背德的生意,他们的确是不愿意做的。 更不要说人体器官生意呢。 我叫上了志志雄。 说起这小子,倒也颇有些意思。 他便是那个整日里欺负阿杰的小黄毛。 我之所以挑中他,正是瞧出了他潜藏的“才能”。 他竟能于万千人里,精准无误地寻到阿杰这样任人拿捏的“大肥羊”。 平日里可着阿杰欺负,却又拿捏得恰到好处,从不把阿杰逼至绝境,就像对待一头奶牛,源源不断地挤取好处,却又让其尚有喘息之机,好继续“奉献”。 这般手段,不可谓不“高明”,在这小格局里,他算计得那叫一个精细。 我瞧准了他这点,认定他是个可造之材,便立刻去找他,打算拉他一同干一番“大事”。 起初,这小黄毛眼皮子都不抬一下,对我满是不屑,大概是觉着自己眼下日子过得滋润,无需掺和我这趟浑水。 我见状,也不含糊,直言道:“你若不跟我,不帮我办事,我便去跟芹泽多摩雄说道说道,往后有你好受的。” 这话一出,他那高傲的神情瞬间僵住,不过须臾,便乖乖应下,甘愿做我的门下走狗。 莫要觉得奇怪,在这“小日子”里,人多是这般行径。 前一刻还鼻孔朝天、高傲自大,仿佛世间万物皆不被其放在眼里。 可下一刻,一旦触及自身利益,感受到威胁,便立刻像丧家之犬般,乖乖雌伏,全无半分骨气,实在是令人可叹又可笑 。 我心里头已经打着一个算盘,这计划要是成了,说不定真能赚得盆满钵满。 思来想去,第一步,得先找个得力帮手,原本没这样合适的人,正好志志雄就这么入了我的眼。 我一咬牙,花了不少积蓄,给他购置了一台顶级配置的相机。 这相机可不便宜,全画幅的传感器,镜头的焦段覆盖广,成像清晰锐利,在暗光环境下也能拍出高质量的照片,就盼着它能在接下来的事儿里派上大用场。 我把志志雄叫到跟前,一脸严肃地跟他交底:“志志雄,我给你这相机,是有个重要任务交给你。你去福田高校,给我找人。” 为什么是高校? 大学的老了。 太小的又有些造孽。 就选择高中的了。 福田高校是就近自己地盘。 这就挺好。 志志雄一脸疑惑,挠挠头问:“找啥样的人啊?漂亮的?” 我嘴角一勾,摇了摇头说:“不,找身材好的人。你想想,对于年轻人来说,脸蛋漂亮固然加分,但身材才是重中之重。” 说到这,我想起一些普遍现象。 就拿有跪坐传统的人群来讲,他们长期保持跪坐姿势,在没有特殊支撑的情况下,臀部直接坐在小腿上。 日子一长,腿部血液循环不畅,肌肉受力不均,腿就容易变形走样。要么变成萝卜腿,小腿肚鼓鼓囊囊的。 要么就是腿型弯曲,怎么看都不大美观。 也正因如此,这类人里很难出现身材特别出众的,普遍身材五短,比例不大协调。 就算偶尔有那么几个身材不错的,又常常在脸蛋上差点意思。 而我的赚钱计划,就瞄准了身材好的人。 甭管男女,只要身材够出色,我就有办法运作。 先从里头找出那些家庭有问题的,他们往往内心脆弱又渴望改变,比较容易被说动。 接着,我就拉他们出道,跟他们签一个看似诱人实则暗藏玄机的天价合约。 一旦合约在手,后续就安排医美,要是有合适的苗子,甚至连变性手术都可以考虑,全方位打造符合市场需求的艺人形象,之后就等着赚大钱了。 说起这个计划的灵感来源,还得提到芹泽多摩雄。 那家伙之前也在为找合适的女孩组建女团而发愁。 毕竟稍微优质点的女孩,谁不想进那些实力雄厚、资源丰富的正规大公司啊,谁会瞧得上他那个社会团体旗下的小公司呢。 但他脑子一转,还真想出了个歪点子。 他从自己的团体里挑出三个长得不错、自身条件也挺好的少年新人,直接送到阿泰那儿。 经过一系列手术,再精心调养一段时间,原本的少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名为撞街姐妹的女团组合。 这个撞街姐妹组合一出道,就因为社会人背景的特殊性质遭到整个圈内的抵制,各种好资源根本轮不到她们。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在福田街这个地方,她们却走红了,甚至小有名气的拥有极高的声望。 就这么一支不被看好的普通女团,愣是让芹泽多摩雄赚得腰包鼓鼓。 我当时听说了这事儿,心里那叫一个佩服,同时也暗自琢磨,这么好的法子,我怎么能不用呢? 所以现在,我满心期待地看着志志雄,就等他带着找到的好苗子回来,开启我的财富之路 。 第4章 与志志雄合作 在繁华都市的阴影之下,久留米志志雄,无疑是快乐教育的一个典型受害者。 学生时代的他,整日浑浑噩噩,将大好的青春时光肆意挥霍,完全没把心思放在读书上。 可当他从学校毕业,残酷的现实如同一记重锤,狠狠地敲醒了他。 他这才惊觉,自己既没机会踏入一所好学校继续深造,也缺乏足够的能力谋取一份体面的工作。 也许,他本可以选择进入那些如同汗血工厂般的地方,当个小工,靠着出卖苦力赚取微薄的收入。 每天在完成工作之余,猛灌两罐啤酒来让自己恢复一下精力。 明天又是辛苦一天的工作。 然而,长久以来的懒散生活,早已让他失去了吃苦的能力和意志,这样的苦差事,他是无论如何也承受不了的。 在他心里,这种苦头,还是留给那些身强体壮的体育生和崎玉县那些被他视作笨蛋的家伙们去吃吧。 就这样,无所事事又不想吃苦的久留米志志雄,一头扎进了鱼龙混杂的社会,开始了他的混混生涯。 但由于年纪尚轻,资历不足,他也只能在社会的最底层摸爬滚打,艰难求存。 不过,在学校社团里担任过摄影和选角导演的这段经历,倒是赋予了他一双格外敏锐的眼睛,让他能在人群中轻易分辨出一些“特殊目标”。 有一次,凭借着自己独特的眼光和直觉,他盯上了一位来此地发展的中国人。 这位中国人头脑精明,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财源滚滚而来。 每天都能有不错的生意。 但是,你赚的钱,就是你的了吗? 你怕是不了解一些制度秘密。 再说,这个人有些特殊。 在志志雄看来,他性格太过懦弱怕事,简直就是一只待宰的肥羊,只要稍微施加一点威胁,就能轻松从他身上榨取到丰厚的油水。 于是,志志雄开始频繁地对这位中国人进行骚扰和敲诈。 起初,一切都如他所料,中国人因害怕惹事上身,每次都选择了破财消灾。 然而,好景不长,不知从何时起,这个人身边多了一个合伙人。 仅仅是第一眼看到这个人,志志雄内心深处便涌起一股强烈的不安,一种难以言喻的直觉告诉他,这个新来的合伙人绝不简单。 志志雄在这底层社会摸爬滚打许久,也结识了不少雅库扎成员。 其中有许多都是心狠手辣、不好招惹的角色,有些狠人甚至连普通社会人都不放在眼里,一言不合就敢上去正面硬刚,更有甚者,敢于公然挑战那些已经成功从社会人转型为集团资本的大佬。 当然,他也明白,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所谓的兄弟义气和个人武力,终究不是长久立足的根本。 就像一部经典的香江电影里所讲的那样,年轻的时候,你可以凭借着一腔热血,去坚守正义,去相信公理和法律。 但当岁月流逝,你到了四五十岁,临近退休,却遭遇家庭投资失败,孩子等着学费上学,老婆需要照顾,还要负担一家人的生活开销,父母长辈又身患重病急需医药费,而自己除了微薄的死工资和那点养老金外,一无所有,既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特殊的才能,到哪里都无人问津,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坚守所谓的原则吗? 这,就是残酷的现实,人或许不会在暴力面前屈服,却往往会在现实的重压之下低头。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知和内心的恐惧,在那个关键时刻,志志雄选择了退缩。 别奇怪。 东京。 因为一点小事横尸东京湾的太多了。 甚至不要那么麻烦。 只要没有人,没有监控。 就可以杀人。 在这座大型的都市里,有时,人命是不值钱的。 像志志雄这样没有工作的社会混子。 他要是死了,你猜那些军警会怎么说? 什么也不说。 只是看一下尸体。 案子好破就破。 不好破就不破。 谁会在意一个城市混子的生命呢。 哪个记者又会因为他这么一个一文不值的混子去发声吗? 什么也没有。 这样死得太不值得了。 虽然满心不甘,但还是转身离开了,始终没敢再去招惹那个被他盯上的中国商人。 不过,他也没有就此善罢甘休,而是找来了一帮兄弟,四处打听那个神秘合伙人的消息,试图掌握更多情报,以便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然而,他的计划还是慢了一步。 福田街的大佬芹泽多摩雄,不知从何处得知了这件事,竟然亲自找上了志志雄。 芹泽多摩雄直接把他带进了自己位于银座的豪华办公室,甚至连一杯咖啡都没给他准备。 大佬就那样静静地盯着志志雄,盯得他心里直发毛,随后,芹泽多摩雄冷冷地开口说道:“以后别再去找福田街那些中国人的麻烦了,他们我罩了,滚吧!” 志志雄瞬间就懵了,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像芹泽多摩雄这样掌控着整个福田街的大人物,每天要处理多少大事,怎么会注意到街头这么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但很快,他就开始猜测,想必是那些中国人察觉到了危险,转而投靠了芹泽多摩雄这棵大树。 可他实在难以理解,这不过是一点小钱罢了,以芹泽多摩雄的身份和地位,完全可以对这种小事置之不理,就算要处理,随便吩咐手下的人去做就行了,根本犯不着亲自出面。 他到底为什么愿意出来当这个好人呢? 不过,不管怎么说,芹泽多摩雄的面子要给的。 那是真正的狠人。 至少对他来说是的。 只要那个人愿意,轻易就可以把他打到半死。 用铁钳子生拔他的牙。 打断他的手脚。 切下他的手指。 割掉他的舌头。 这些都是有可能的事。 所以他怕了。 就在志志雄满心疑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那个让他心生忌惮的中国人竟然主动找上了门。 当两人面对面时,志志雄才终于明白了这一切背后的真相,原来,这所有的一切,都是这个看似软弱的中国人精心策划的一场“局”。 一开始,志志雄是打从心底里不想理会这个中国人的。 他心里暗自腹诽,你断了我的财路,摆明了站到我的对立面,现在居然还想我给你做事,你当自己是我大佬吗? 要不是眼下实在没别的法子,等有了机会,我第一个就要弄死你。 不过,不得不说,那个中国人,实在是太会说话了。 “看你的样子,也不算小孩了,快三十了吧,生活有着落吗?有正经的收入吗?你就算在街上找肥羊坑蒙拐骗,又能赚多少呢?你这种赚钱方式,就不怕哪天在昏暗的巷子里撒尿的时候,冷不丁被人从背后捅一刀吗?说实话,如果不是我发现了你的特长,我早就想动手捅你了。捅你对我来说不是什么难事,我唯一担心的是你那尸体不好处理,到时候给我带来一堆麻烦,所以才一直忍着没动手,毕竟,我连自己的车子都没有,处理尸体实在不方便。” 中国人目光紧紧盯着志志雄,语速不紧不慢,每一个字都像是敲在志志雄的心坎上。 “我现在有一个生意,需要你帮忙,只要你愿意参与进来,今后赚钱对你来说就是小菜一碟,随随便便就能把钱赚了,到时候后半生也就有指望了,你好好想想,这可是改变你命运的机会,好不好?” 中国人微微前倾,脸上带着一种蛊惑般的神情。 “做什么生意啊?”志志雄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就是,你看到的,芹泽老大的那样的生意。就是那样那样的事,怎么样,有兴趣吗?这个你很在行吧!你从福田高校出来的,回到母校,找些资料,对你来说肯定没问题吧,毕竟你可是一个学长呢!” 中国人眼中闪过一丝狡黠。 “我手上有五百万资金,我就不信这五百万砸下去连个水花也没有。事情要是败了,责任我来扛,你就当是多积累一份经验。但事情要是成了,我们可就赚得盆满钵满了。” 中国人拍了拍志志雄的肩膀,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 一番长谈下来,志志雄内心的天平开始慢慢倾斜。 好吧,不要说了,最终志志雄还是动心了。 每一个玩相机的,心底都藏着一个玩摄影的梦。 每一个玩摄影的,又都渴望着有朝一日能成为导演。 就像志志雄,他这一生,这一辈子,在这个现实的国家里,既没有钱,也没有强硬的关系和人脉,他哪来的可能实现这些遥不可及的梦想呢? 但眼下,这个中国人的出现,却像是黑暗中突然照进的一束光,至少让他看到了一丝机会。 所以志志雄轻易地进了福田高校。 就像那个中国人说的,凭借着曾经校友的身份,他很容易就找到了从前的旧社团,以学长的名义,顺利地找到了学校里的学生资料。 在堆积如山的资料中,他仔仔细细地筛选,挑出了一二三四的若干目标。 随后,他把这些目标交给了中国人。 中国人拿到目标后,在这些学生中进行了更为精心的挑选。 志志雄凑过去看了一下,发现他挑的竟然都是家庭有问题的学生。 这不奇怪,在这个国家,社会的天平似乎从未向底层人员倾斜过,生活对他们来说,满是荆棘。 底层人,常常局促于狭小逼仄的房间里,空间小得似乎连梦想都无处容身。 每一分钱对他们而言都弥足珍贵,从牙缝里节省,在斤斤计较中盘算着生活的柴米油盐,仅仅是为了在这残酷的世界里求得一线生机。 谈及教育,有人对快乐教育嗤之以鼻,可他们是否知晓,快乐教育背后是低廉的学费。 当你身处贫困的泥沼,身无分文,你又能为孩子的未来铺就怎样的道路? 面对学费高昂的精英教育,那不过是遥不可及的奢望,你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在捉襟见肘的生活里,生存已经竭尽全力,教育的质量也只能无奈被搁置。 再看看底层人的工作日常,每天都像是一场永无止境的马拉松。 从清晨的微光还未照亮城市,便投身于忙碌之中,一直持续到夜幕深沉,甚至凌晨一两点、三四点。 回到家,身体早已被疲惫浸透,在那短暂的一两个小时休息时间里,还要匆匆完成洗漱、解决生理需求,随后又不得不拖着沉重的身躯,奔赴公司或工厂,继续日复一日的繁重工作,像牛马一般,在生活的皮鞭下负重前行。 在这样高强度的工作节奏下,哪里还有精力去管理和教育自己的孩子? 孩子在无人引导与约束的环境中成长,又有多少人能凭借自律踏上求知的道路? 等到孩子逐渐长大,终于明白学习的重要性时,却发现一切都为时已晚。 摆在面前的课本,每一页都像是难以翻越的高山,每一个知识点都如同天书般晦涩难懂。 既学不会,也学不进去,更没有经济能力去请老师重新辅导。 就这样,在生活的洪流中,他们失去了改变命运的最佳时机,彻底陷入了成长的困境,未来的希望也愈发渺茫。 如此一来,在这个国家,阶层几乎如同被上了枷锁,难以打破。 一旦沦为穷人,似乎就注定了一辈子被困在贫困的牢笼里,难以挣脱,甚至下一代也难以摆脱这命运的安排,改变阶层几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当然,凡事总有例外,在一些特殊领域,仍然潜藏着改变命运的机会。 若能在自己有能力的时候,抓住这些难得的机遇,拼命打拼,赚到足够的财富,或许就能从此告别为生活奔波的日子,过上悠闲自在的生活,或者拥有更多生活的选择权,让日子过得体面一些。 在那些贫穷的家庭里,在问题丛生的家庭中,从不缺少渴望改变命运的学生。 这个国家的孩子往往早熟且果敢,在生活的磨砺下,他们能够毅然做出破釜沉舟的决定。 面对命运的不公,有人退缩、有人抱怨,但总有那么一群人,勇敢地选择抗争。 他们生活在压抑得让人窒息的环境里,家庭的不和谐、父母的争吵与打骂,让他们感受不到一丝温暖。 在学校里,有可能遭受霸凌,身体和心灵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这些经历如同沉重的枷锁,让他们痛不欲生。 所以,当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摆在面前,哪怕前路荆棘密布,结果可能依旧不尽如人意,他们也愿意放手一搏。 这就如同有人问站街女,为何选择这条被人唾弃的道路。 她们会无奈地回答,至少做这一行能有收入,若不做,又该如何维持生计? 难道要为了一口饭,任人欺凌、任人践踏吗? 生活就是如此残酷,有时候看似有选择,实则与没有选择并无二致,无非是在糟糕和更糟糕之间做抉择罢了。 面对这样的生活,又能怎么办呢? 除了咬着牙继续前行,似乎也别无他法,只能在这艰难的人生旅途中,寻找那一丝微弱的希望之光。 第5章 拍电影 我原本以为,这个国家糟糕透顶,存在着种种难以言说的弊病,可万万没想到,还有福田高校这般令人触目惊心的黑暗角落。 谁能想象,这所学校里的众多孩子正深陷水深火热之中,过着无比凄惨的生活。 这真是,你不查不知道,查了还是不查的好。 打破了你的三观。 让你质疑实的世界还有必要存在嘛的道理。 霸凌,在这里是极为常见的现象,多到让人麻木。 许多孩子从踏入学校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噩梦般的日子。 清晨上学,等待他们的可能就是一顿暴打。 中午,本应是享受午餐、稍作休憩的时光,却成了被欺凌的时段,饭盒被蛮横夺走,被狠狠砸在地上,饭菜倾倒一地,更有甚者,那些霸凌者竟丧心病狂地将灰尘撒进饭盒,或是朝里面撒尿,还逼迫受害者进食。 除了身体上的暴力与侮辱,精神上的折磨同样令人发指。 有些女生被扒光衣服拍照,遭受难以启齿的凌辱。 曾经有个女生,被班里同学勾结校外的混混,一次又一次地被侵犯,她如同任人摆弄的娃娃,被无情地虐待、玩弄,那些霸凌者的手段花样百出,令人不寒而栗。 而男生也未能幸免,在学校里,有的男生被强迫下跪,被人用钢笔肆意摆弄,尊严被践踏得粉碎。 这仅仅是发生在校园内的黑暗,若是这些孩子回到家,能有一个温暖的港湾,或许还能保留一丝对生活的希望。 但可惜,家庭也没能成为他们的避风港。 有些父母整日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孩子。 即便孩子遭受欺负,向父母哭诉,父母也无力伸出援手,无法给予应有的保护。 当家长找到学校,希望校方能够主持公道时,得到的却是令人心寒的回应。 校方工作人员往往会一脸冷漠地质问:“整个学校那么多学生,为什么他们就只欺负你一个人?嗯?他们怎么不去欺负别人?你要不要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人家欺负你,肯定是你有不对的地方嘛。你应该好好检讨自己,去向人家道歉,争取让人家原谅你,不再欺负你,是不是这个道理!?所以,你说,找学校干嘛,找学校有用吗?” 这样的话语,无疑是在受害者的伤口上撒盐,让他们陷入更深的绝望。 在这样压抑的社会环境下,这个国家的自杀率居高不下也就不难理解了。 人们在无尽的痛苦与绝望中挣扎,找不到生活的意义和希望。 然而,即便身处如此恶劣的环境,当有人向这些痛苦不堪的人伸出手,哪怕只是提供一个看似稍好一点的条件,也会被视为救命稻草。 就好比对一个从事特殊行业的女孩说,你在我这儿只需要一天接待五个客人。 这条件真的好吗? 从正常的价值观来看,当然不好。 但如果这个女孩原本需要一天接待十个甚至二十个客人呢? 那么只接待五个就显得轻松许多,或许一个上午就能完成任务,还能有足够的时间在午后好好休息。 虽然本质上依然糟糕,但在强烈的对比之下,竟也有了一丝“美好”的意味。 在这个国家,对于那些生活在痛苦深渊中的人来说,这样看似微不足道的“改善”,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曾经有一位老师,最初她为了生计拍摄地下电影。 后来她凭借自身的才华和努力,在正规电影领域崭露头角。 一次,有记者不怀好意地问她:“你还会回去拍从前那些地下电影吗?” 老师一脸认真,理所当然地回答:“是工作,干嘛不接,该接还得接。” 其实,这位女老师难道内心真的愿意去拍地下电影吗? 答案是否定的。 但关键在于她没有太多的选择。 当她以为拍了正规电影就能摆脱过去时,现实却很残酷。 如果正规电影行业不再接纳她,邀请她拍戏的机会寥寥无几,报酬也少得可怜,那她又该如何生存? 地下电影虽然名声不佳,说出去不好听,但它能给予实实在在的经济回报。 人终究要生活,又何必和钱过不去呢? 看看娱乐圈里,那么多女演员、女艺人,不惜走进导演、金主的房间,难道真的是为了所谓的爱情吗? 不,背后的原因不过是为了生活,为了在这个艰难的世界里求得一线生机,仅此而已。 在那间略显昏暗,弥漫着淡淡油墨味的会议室里,气氛有些凝重又带着一丝期待。 桌上摊开着七份刚刚打印好的合同,我坐在长桌的一端,目光依次扫过对面的七个人。 两个男孩坐在一侧,五个女孩坐在另一侧,他们都很年轻,脸上还带着未脱的稚气,可眼神里却透着超出年龄的坚定与清醒,似乎对即将开启的这段旅程,心中已然有数。 我率先将目光投向了那两个男孩,一个叫小林,身形清瘦,眼神里透着一股机灵劲儿;另一个叫阿波,身材微微有些发福,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 我深吸一口气,开口问道:“决定好了吗?” 我的声音在安静的会议室里回荡。 小林坐直了身子,毫不犹豫地回答:“决定好了。” 几乎同时,阿波也用力地点点头,说道:“决定好了。” 我微微皱了皱眉头,神色关切地继续问:“不会后悔吗?这可不是一个轻松的决定,未来的路或许会很艰难。” 小林撇了撇嘴,苦笑着说:“无所谓,反正在学校已经……习惯了。每天重复着千篇一律的生活,被各种规则束缚,还不如出来闯一闯。” 阿波挠了挠头,补充道:“而且,可以赚钱吧,你们在合同中说好了的,可以赚到钱吧。对我们来说,能有一笔收入太重要了。” 我露出了一丝自信的微笑,语气笃定地回应:“钱的事不用担心,不管怎么样,该你们的钱都不会少。我们要想赚钱,是不是你们得努力,我不给你们足够的钱,你们会努力吗?所以这点是完全不用顾虑的。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你们越努力,收获就会越多。” 小林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兴奋地说:“那就好,我早想离开家了,有了钱,我就自由了。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去看看外面更广阔的世界。” 看着他们坚定的模样,我知道无需再多言。 我站起身来,伸出手,说道:“那就这样决定吧。” 小林和阿波也赶忙起身,先后握住了我的手。 我坐在办公室那张有些陈旧的办公桌前,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心里盘算着即将开启的计划。 我先是把那两个男孩叫进了办公室,屋内的灯光不算明亮,却把他们脸上的紧张与期待照得清清楚楚。 我看着他们,认真地说:“接下来要面对的手术可不少,医美手术,甚至还有大手术,这些可都需要一大笔钱,你们心里得有数。” 他们互相看了一眼,眼神中闪过一丝犹豫,但很快又坚定地点了点头,那股子年轻人特有的冲劲,让我知道他们已经做好了准备。 和男孩们谈完后,就轮到那五个女孩了。 我站在会议室门口,透过玻璃看着里面的她们,心里不禁感叹,这五个女孩,真是让人一言难尽。 她们就像一群还没长大的学生妹,一个个低着头,怯生生的。 我知道她们当中不乏学习成绩优异的,可家庭条件太差,现实的困境就像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横在她们面前。 其中一个女孩曾跟我倾诉过,她的母亲不止一次地告诉她,不会再承担她以后的学费了,还建议女孩跟她一起做生意。 那种生意,大家心里都明白是怎么回事。 但这女孩可是个学霸,骨子里透着一股倔强,怎么会愿意呢? 她跟我说,既然要改变命运,就要做一番大事业。 所以,她们五个才会来到我这里,至少我能帮她们解决医美费用。 和她们一番深入交谈,把所有的细节都敲定之后,我们就正式开工了。 我雷厉风行,直接购买相关指标,安排她们前往宇宙国进行医美。 不得不承认,在医美这方面,人家确实有着独到之处。 那些原本看起来普普通通,甚至有些土里土气的女孩,经过简单的医美手术后,就像变魔术一样,瞬间变得青春活力、耀眼夺目,真可谓是麻雀变凤凰。 更让我惊喜的是,她们这些女孩,包括那位学霸,过往都有一些相关的经验,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所以,根本不需要特别的培训,我直接把志志雄写好的剧本交给她们,大家立刻就可以开拍。 这些电影,都是我早早精心筹备好的,没打算在国内放映。 为了打开市场,我开启了一段艰苦的奔波之旅。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我穿梭在世界各地,在大毛、南洋、欧美等地的地下电影厂之间来回奔波。 每到一个地方,我就一家一家地去拜访那些地下放映场,不厌其烦地跟他们介绍我的电影,努力建立起合作渠道。 那一个月的日子,真的是苦不堪言,每天都在马不停蹄地赶路,身体和精神都极度疲惫。 但付出总有回报,很快,钱就开始源源不断地赚到手了。 这一行就是这样,只要一开始做起来了,后面的收益就像开闸的洪水,挡都挡不住。 东方女孩特有的面孔,经过医美塑造出的西方时尚身材,融合南国先进的医美技术,再加上阿泰独特的技术手法,一切都配合得恰到好处,我也因此发家致富。 不过,在这七个人当中,我只启用了六个。 阿波是个例外,当阿波结束手术的那一刻,我真的被惊艳到了,他,或者说她,实在是太漂亮了。 看着她的模样,我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强烈的想法,如果让她去拍那些地下小电影,简直就是暴殄天物,那会彻底把她毁掉。 于是,我果断停了手,没有让她参与到那些项目中。 等攒够了一笔资金后,我决定好好打造阿波。 我亲自撰写剧本,让志志雄以阿波为主角,拍摄一部擦边电影。 故事从少年阿波和好朋友阿海讲起,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是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伙伴。 然而,突然有一天,阿海的好友阿波毫无征兆地失踪了,这个变故给阿海的童年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疤。 时光流转,阿海长大成人,当上了一名警察,还交了一个叫波妹的女朋友。 阿海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与工作的忙碌之中,却没想到,一个神秘而棘手的案子悄然降临。 随着调查的深入,所有线索都指向了一个惊人的真相——杀人凶手竟然是他深爱的女朋友波妹。 原来,在阿波很小的时候,命运就对他露出了狰狞的獠牙,他被坏人卖掉,被迫成为男妓,还被强行做了手术。 但阿波从未放弃希望,他找机会逃了出来,隐姓埋名化身为波妹,机缘巧合之下与阿海谈起了恋爱。 可阿波的内心世界十分复杂,他虽然外表变成了女性,但内心深处还是那个渴望兄弟情义的阿波。 每次以波妹的身份和阿海相处,他都备受煎熬,一方面是对阿海深厚的兄弟情谊,另一方面却是以恋人身份相处的别扭,这种矛盾的情感让他痛苦不堪。 嫉妒和内心的挣扎逐渐吞噬了阿波,他利用阿海警察的身份,暗中调查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贩子,一个一个将他们诛杀,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连环凶杀案。 当阿海最终揭开这一惊人真相时,阿波平静地将所有的过往和盘托出,随后决然地从楼上一跃而下,在那一刻,他终于解脱了。 而阿海则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深爱的波妹和儿时最好的朋友阿波竟然是同一个人。 曾经因为阿波而喜欢上波妹,如今却亲手揭开了这残酷的真相,这份复杂的痛苦,将伴随他一生。 志志雄用他那学自国师的惊艳摄影手法,将这个充满张力的故事完美地呈现在大银幕上。 电影上映后,虽然没有达到那种全民皆知的火爆程度,但却凭借精彩的故事,在当年的电影市场中成功占据了一席之地。 这部电影的投资有限,演员也都没什么名气,但就是这样一个独特的故事,吸引了无数观众的目光。 在那一年众多的电影里,它绝对算得上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佳作。 随着这部电影的走红,我们在娱乐圈也终于站稳了脚跟,开启了全新的篇章。 第6章 我的计划 前段时间,我的电影票房一路飙升,斩获了令人咋舌的成绩,一时间在业内声名大噪。 这巨大的成功余温还未散去,我便接到了芹泽多摩雄的邀请。 芹泽多摩雄,那可是道上响当当的人物,跺一跺脚,地面都得颤三颤。 以往他约见他人,无外乎是在自己的那家颇具江湖气息的店里,昏暗灯光下,周围是形形色色带着江湖烙印的手下。 又或者是在他那布置简单却满是威严的办公室里,一进门便能感受到那股子不容侵犯的气场。 然而这次,却出乎所有人意料。 他竟选在了一家装修得极为考究的西餐厅,那水晶吊灯洒下柔和的光,餐桌上摆放着精致的烛台和洁白的餐巾,身着笔挺制服的侍者安静地穿梭其中。 这样的场景,与他平日给人的印象大相径庭,显得格外郑重。 像芹泽多摩雄这般在江湖中摸爬滚打多年的人,年少时的热血早就被岁月消磨殆尽,如今剩下的只有对利益的精明算计。 私下里,他的生活节俭得近乎抠门。 曾经听闻,他连一件稍微名贵点的衣服都舍不得买,平日里出行也都是选最普通不过的车辆。 在他的观念里,钱要花在刀刃上,而这刀刃,无疑就是能带来更大利益的地方。 所以他若是对某个人格外热情,态度超乎寻常的好,背后必定只有一个缘由——为了谋求更大的利益。 芹泽多摩雄怎么也想不到,我仅仅启用了一个他根本瞧不上眼的志志雄,就拍出了一部叫好又叫座的电影。 这部电影一经上映,票房一路飘红,我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满。 不仅如此,因为这部电影带来的连锁反应,我开的事务所也在业内站稳了脚跟,业务蒸蒸日上,各路合作邀约纷至沓来。 更别提我那些地下电影,如同长了翅膀一般,疯狂地销往国外。 在地下电影这个领域,目前做得风生水起的主要就是本国和欧美。 欧美的地下电影,风格大胆奔放,内容上充斥着各种光怪陆离的元素,可总觉得少了些东方文化独有的韵味。 而本国的地下电影呢,参演的女孩脸蛋大多还算清秀甜美,可身材方面就有些差强人意了。 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能符合世界级审美的,终究是少数。 为了让电影更具吸引力,满足观众日益挑剔的眼光,我果断选择医美和手术这条路子。 其实在这方面,南国原本有着一定的优势。 南国的整形技术在世界上都颇有名气,按理说在地下电影产业上也能有所作为。 可现实却是,南国从上到下都被财阀牢牢掌控着。 那些财阀,暗地里玩着各种新奇刺激的玩意儿,可他们压根就不需要通过地下电影这种方式来赚钱。 对于他们来说,地下电影产业不过是茶余饭后的消遣,犯不着公开拿出来运作。 但这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个天赐的空子。 我敏锐地抓住了这个机会,凭借着自己的胆识和谋略,在这个看似狭窄的领域里闯出了一片天地,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而后,我又用这笔钱作为启动资金,精心筹备拍摄电影,一路摸爬滚打,终于功成名就。 也正是因为如此,如今连芹泽多摩雄这样的人物,都不得不放下身段来主动邀请我。 在灯光柔和、音乐舒缓的西餐厅里,桌椅摆放得错落有致,桌上的烛光轻轻摇曳 ,映照着周围食客们或交谈甚欢或优雅用餐的模样。 我和芹泽多摩雄坐在一旁的角落,这里既能将餐厅的景象尽收眼底,又有着相对的私密空间。 此时,我们的目光被一位正在忙碌的女服务员吸引。 她身形有些微胖,一头蓬松的卷发随意地扎在脑后,算不上漂亮,五官平凡得在群里很难被立刻记住。 我心里默默想着,条件好的人,去哪儿不能找份轻松体面的工作,何必在这当服务员呢。 可即便她如此普通,我和芹泽多摩雄的目光却充满了探究与学习的意味,像是在她身上发现了独特的闪光点。 我们相视而笑,举起酒杯轻轻碰了一下,清脆的声响在这温馨的氛围里格外清晰。 放下酒杯后,芹泽多摩雄率先开口,脸上带着几分懊恼与感慨:“哎呀,我真是看走了眼了,没想到至善先生竟然是个大艺术家。我就说嘛,电影肯定是你的能力,志志雄那个家伙,整天就知道拍一些博眼球的色色图片赚钱,除了这点歪门邪道,别的什么真本事也没有,怎么可能一下子摇身一变成大导演了。我说对吧?”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着,表情十分丰富。 我嘴角微微上扬,笑着回应道:“其实您这话对也不对。我是一个中国人,我们中国有所谓的第六代导演,这些人在导演技巧、镜头运用等功底上,哪一个都不差,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也不少。但他们拍的电影,我得老实说,一部我都喜欢不起来。这就很让人费解了,明明各个都是科班出身,学得好好的,怎么拍出来的电影就是不好看呢?其实啊,电影的核心是什么?是讲故事。可很多人在拍电影的时候,一心想讲自己以为的故事,讲一个基于自己片面理解、脱离大众的故事,这样的电影,观众当然不买账。只有那些会讲大家喜欢听的故事的导演,才能拍出叫好又叫座的好电影。所以在我看来,一个优秀的导演,他只需要具备摄影师的技术,再加上一个精心打磨、写好了的剧本,就足够成就一部佳作了。” 我耐心地阐述着自己的观点,内心想着,志志雄在艺术创作上确实没什么内涵,但他在摄影技术上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我的剧本,搭配上志志雄的摄影,二者相辅相成,才成就了如今的成功。 芹泽多摩雄听完,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哈哈大笑起来,脸上满是恍然大悟的神情:“搜德思内——” 那笑声爽朗而豪迈,引得周围的人纷纷侧目。 笑罢,他突然坐直了身子,一脸恳切地看着我:“哈哈哈哈——那么,能帮我拍部电影吗?拜托了!” 我被他这突如其来的请求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就明白了他的意图。 他这是想给自己手下的撞街姐妹组合找出路呢。 说起这撞街姐妹组合,成员年龄都二十多岁,青春正好,可在唱功和跳舞方面,实在是差强人意。 舞蹈动作不够流畅,唱歌时的音准和气息控制也存在诸多问题。 这个组合能有如今的些许名气,很大程度上都是芹泽多摩雄在背后大力扶持、力捧的结果。 但现在,芹泽多摩雄把希望寄托在了我这里,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那我也决定直言不讳。 灯光昏黄,烟雾在酒吧的角落里缭绕,我和芹泽多摩雄相对而坐,酒杯碰撞间发出清脆声响。 “芹泽先生,您的女团,成员们的脸蛋确实各有千秋 ,冷艳型的,美得摄人心魄;美丽的,让人移不开眼;可爱的,萌态十足,这些类型都很齐全。” 我轻轻晃着酒杯,目光坦然地看向他。 “但不得不说,就目前的业务能力而言,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她们唱歌时,几乎没有一个能飙高音的,而且在演唱时主次音不分明,整个听起来就很平淡。舞蹈方面也是表现平平,一个能下一字马的都没有,跳舞的时候,那脚都没怎么抬过膝盖,就这种水准,想要走红,着实有些困难。” 芹泽多摩雄微微皱眉,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没有说话,似乎在等我继续说下去。 “至于让她们拍戏,也不是完全不行。但一上来就拍电影,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拍电影对演技的要求极高,她们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演技沉淀,观众很难信服。” 我顿了顿,喝了一口酒。 “所以,我建议,让她们从夜间剧拍起。” “夜间剧?” 芹泽多摩雄原本有些黯淡的眼睛瞬间一亮,他是个聪明人,自然一下子就明白了我的意思。 他心里也清楚,没指望自己手下这几个初出茅庐的女孩能一步登天,但一直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发展方向。 如今被我一语点破,夜间剧,这确实是一条值得尝试的出路。 夜间剧向来以新颖独特的题材吸引观众,对演员演技的要求相对没那么严苛,而且投资少,如果题材选得好,回报却很高,怎么看都是现阶段女团发展的一个不错选择。 不过,芹泽多摩雄还是有些担忧:“夜间剧对孩子们来说确实是个不错的机会,但也很可能像清水流过一样,没有太大水花。至善君,剧本一事,可以拜托您吗!” 说着,他端起酒杯,眼神中满是恳切。 我微笑着举起酒杯,和他轻轻一碰,发出一声悦耳的轻响:“当然,小问题,你帮我,我帮你嘛。” 终于,我和芹泽多摩雄真正建立起关系了。 这一路走来,其中的艰难与波折只有我自己清楚,个中滋味难以言表。 或许一般人对芹泽多摩雄这个名字感到陌生,可在这片土地上,他曾经是个不折不扣的传奇人物。 从很小的时候起,他就展现出了非凡的打架天赋,身手敏捷,力量惊人,在街头巷尾的争斗中总是脱颖而出。 令人难以抗拒的是,他还生得一副帅气逼人的模样,深邃的眼眸、高挺的鼻梁,搭配那与生俱来的不羁气质,简直就是少女们心中的白马王子,引得无数人侧目。 这样的人,仿佛是命运的宠儿,人生就像开了挂一样。 他的经历,活脱脱就是一部大爽文男主的剧本。 离开学校踏入社会后,他凭借着自身过硬的实力和独特的人格魅力,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直接成为了一帮之主。 此后的日子里,他稳坐社长之位,把帮会经营得有声有色,一路平平安安,稳稳当当。 虽说他所在的快乐组在高手如云、帮派林立的东京,只能算是二三流的帮会,和那些声名赫赫的大帮会相比,或许略显逊色。 但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一号就是有一号,千万别小瞧了它。 芹泽多摩雄在多年的闯荡中,凭借着自己的豪爽性格和过人的胆识,积累下了深厚的人脉资源。 那些遍布各行各业的人脉关系,盘根错节,犹如一张巨大而又复杂的网,不是我这样一个初来乍到的中国人能够轻易比拟的。 很多时候,他只需轻描淡写地一句话,或者拨通一个简短的电话,就能轻松解决那些棘手的难题。 而同样的事情,我就算跑断了腿,磨破了嘴皮子,四处奔波求情,也未必能够办成,这其中的差距,让我深感无奈又不得不承认现实。 不过,也正是因为和他建立起了这层珍贵的关系,我才得以在福田街顺利建立起东京中国社这么一个中国同乡互助组织。 说是互助组织,帮人解决困难其实只是次要的。 毕竟我自身能力有限,能做的事情也十分有限,最多也就是帮新来的同乡找个住的地方,推荐一些实惠又可口的吃饭的地方,仅此而已。 这个组织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从中发现和汲取人才。 在这个陌生的国度,人才的汇聚对于我们华人团体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 在积极运作东京中国社,努力汲取人才的同时,我心中又有了新的谋划,于是约了志志雄吃饭。 阴沉的天空像是一块被揉皱的灰布,沉甸甸地压在城市的上空。 我和志志雄约在街边一个不起眼的小咖啡馆见面,店内弥漫着浓郁的咖啡香气,却驱散不了我心头的阴霾。 一见面,我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静些,对志志雄说道:“以后跑腿联系的事,我不出来了,我会交给铁哥来做。” “铁哥?”志志雄闻言,脸上闪过一丝诧异,他放下手中还未喝上一口的咖啡,疑惑地看着我,重复了一遍这个陌生的名字。 “嗯,就是阿杰的哥哥。” 我点了点头,耐心解释道。 “他需要一个工作,又愿意跟我干,我已经答应了。那是一个能吃苦的人,像这样跑来跑去的活儿,他经受得起。不然,你能马上给找一个合适的人过来吗?” 志志雄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顿时陷入了无语的状态。 他的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看得出,他正在心里琢磨着这件事。 不过,很快,他眼中的疑惑更甚,忍不住问道:“至善君,为什么你不继续干了?这份工作虽说有些繁琐,但收入还算可观,而且一直以来你不是做得好好的吗?” 我抬起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苦笑着说:“你真的不明白原因吗?我感觉自己快要被盯上了,再继续待在这里,我恐怕会被人抓起来,关在小黑屋里,被迫一辈子替人写剧本。你难道想看到我那样的下场吗?” “哪至于!” 志志雄听到我的话,大惊失色,身体不自觉地往前倾。 但在短暂的震惊后,他靠回了椅背,眼神里透露出一丝了然。 他心里明白,我心思细腻、太过精明,在这复杂的局势里,难免树大招风,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 第7章 接触金丸先生 夜幕低垂,华灯初上,城市像是被点燃的巨大篝火,在黑暗里散发着喧嚣与活力。 我坐在窗边,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桌面,眼睛时不时看向门口,等待着铁哥的到来。 铁哥找上我,这是迟早的事,但它终究是提前了。 我和铁哥约好了在一家中餐店见面,选在这儿,是为了避开阿杰。 最近我和阿杰的关系挺尴尬的,以往那些称兄道弟的日子仿佛蒙上了一层寒霜,变得有些陌生。 原本我们亲如手足,一起在这城市的角落里摸爬滚打,可如今,分歧像一道鸿沟,横亘在我们中间。 阿杰始终不肯寻变求变,满心就想过老一套安定平稳的生活。 他守着那点微薄的安稳,像守着一个随时会破碎的梦。 他不明白,这样的生活其实脆弱得如同薄纸,别人轻轻一戳,就会支离破碎。 想要不被打扰,不被欺负,就得不停地往前走,让自己变得强大。 终有一日,没人敢找你麻烦,那时候,才能真正过上自己想要的安稳日子。 可他不明白这个道理,或许很多人也不明白。 但至少很多人心里清楚,我比他强,所以选择跟我一起发展。 即便如此,在阿杰那边,还是有一些人和他混在一起。 那些人都比较窝囊,和阿杰一样,不惹事,更怕事,就想当缩头乌龟,在这繁华都市的阴影里,小心翼翼地过日子。 为了帮衬弟弟,不想吃白饭,铁哥行动了。 他带着一腔孤勇闯进这个陌生的国度,原以为能找到一片新天地,可现实却给了他沉重的一击。 他这才感受到这个国家深深的排外性。 冷漠、陌生、抗拒、疏远、隔阂、距离。 这些情绪像一层又一层的屏障,将他与这个世界隔绝开来。 即便有人对他笑着,那笑容里也满是客套。 要是把这笑容当真,那就只能沦为别人眼中的笑话。 在这样的环境下,铁哥四处碰壁,根本找不到好工作,最后,他只能想起了我,这才有了我们这一次的见面。 铁哥走进店里,他身形略显疲惫,脚步却依旧沉稳。 我端详着他,心中满是欣赏。 这是一个实打实的狠人,他们家基本就靠他一个人在厂里打螺丝赚钱。 说他一手把弟弟推进东京,真是一点也不为过。 在那流水线上,他熬过了无数个日夜,可如今,他也到极限了。 了解的人都知道,在工厂里打螺丝,很多人就干一二年,三五年,再久,就干不下去了。 人年轻、身体好、能吃苦耐劳的时候就那么多,把这口气消耗完了,人就会累,会受不了那样的苦。 这不是习惯不习惯的问题,而是从忍耐到忍不下去的必然,就这么简单。 “想好了吗?” 我看着他,目光坚定。 “想好了。” 铁哥毫不犹豫,声音里透着决然。 “不要跟阿杰说一下吗?” 我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不,不用,我回去会说,再说我才是大哥。” 铁哥挺直了腰板,言语间满是大哥的担当。 “那样也好,既然你愿意,那你明天过来,我带你认认门,串串路子,以后这条线就要归你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郑重地说。 “行,以后我会好好干的。” 铁哥看着我,眼神里满是感激与坚定,向我保证道。 有了铁哥,我感觉身上的担子一下子轻了许多,很多事情终于可以放手了。 这些天在台前摸爬滚打,其中的艰辛和风险只有自己知道,如今终于能迈向幕后,这对我而言,实在是意义重大。 我曾无数次感慨,这个国家的排外氛围太浓厚了。 如果你碌碌无为,平庸度日,或许还能相安无事。 可一旦你崭露头角,有了出人头地的机会,那些嫉妒和打压便会如影随形。 在这里想要真正融入,谈何容易? 要么像吴清源先生那样,穷尽一生去证明自己对这个国家的热爱与忠诚,让所有人都相信你会扎根于此,永不离去。 要么就选择与本国异性结婚,通过婚姻的纽带试图被接纳。 除此之外,其他的念头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这让我想起一部漫画,其中传达着努力就能成功的理念,可故事的最后揭示出残酷的真相——如果没有足够高贵的血脉,你根本不配站在舞台的最前端。 就拿童话《哈利·波特》来说,为什么作者罗琳没有安排哈利娶赫敏? 答案显而易见,赫敏是“泥巴种”,在那个魔法世界的等级观念里,她根本不配嫁给作为救世主的哈利。 她最终的归宿只能是罗恩,罗恩虽然在很多方面并不出众,但他至少是纯血统,而且家族人脉广泛。 再看哈利,他和赫敏无比默契,与张秋也曾心生爱慕,可最后他却只能娶罗恩家的小女儿。 从这些故事里就能明白,血脉,有时候真的起着决定性作用。 在这个国家,虽然并非完全取决于血脉,但也有一种无形的东西在暗中操控着一切。 它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约束着所有人的行为,限定了发展的边界。 在这样的环境下,我果断选择退居幕后。 如此一来,如果有人想要调查我,他们首先会注意到志志雄,接着会发现铁哥,再深挖下去,可能会牵扯到芹泽多摩雄先生。 层层掩护之下,如非必要,没有人会刻意费尽心思地来找我的麻烦。 而在幕后的这段日子,我凭借着自己的手段和资源,暗中赚取了丰厚的财富。 令人惊喜的是,仅仅用了很短的时间,我的户头里就积攒了十个小目标。 有了这笔巨额财富,我终于有了参与更宏大“剧情”的资本。 眼下,我的首要任务就是找到一个人,金丸先生。 当提及金丸先生时,有一个人便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那便是后藤——金次。 后藤家曾经的当家主。 或许这个名字对你来说稍显陌生,那就听我细细道来。 后藤金次,他可是后藤家上一代极具影响力的族长,在他掌权的那段时间,后藤家的命运被改写,与供花村村民的关系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僵局。 那时候,后藤金次带领下的后藤家与供花村村民之间,矛盾冲突不断,关系紧张到了极点。 日常的资源争夺、土地纠纷,再加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让双方之间的仇恨如同滚雪球一般,越积越大。 后藤金次看着这剑拔弩张的态势,心中满是忧虑,时常在夜深人静时,独自坐在家族的书房中,眉头紧锁,思考着后藤家的未来。 他深知,如此下去,后藤家很可能会遭受灭顶之灾,于是,为了以防万一,他做出了一个极为隐秘的决定——留下一条隐性的血脉。 金次,金丸。 这两个名字,乍一听似乎毫无关联,可当你静下心来,细细品味,就会发现其中或许暗藏玄机。 当年,后藤金次心中总是被一种莫名的不安笼罩,那是对毁灭的预感。 他时常在家族的庭院中徘徊,望着远处供花村的方向,心中的担忧愈发浓重。 他觉得,那些对后藤家满怀恨意的村民,随时都有可能联合起来,给予后藤家致命一击。 但命运就是如此弄人,后藤金次怎么也没想到,最后真正将后藤一族推向毁灭深渊的,并非是他一直提防的供花村村民,而是后藤银。 这个变故犹如一道晴天霹雳,让整个后藤家瞬间陷入了万劫不复之地。 可即便如此,后藤金次在当初做准备时,就已经暗暗埋下了复仇的种子。 他坚信,只要这颗种子生根发芽,待那个孩子长大成人,就一定能为后藤家讨回公道,为自己和整个家族复仇。 那么,问题接踵而至,后藤金次满心指望的那个孩子,究竟会是谁呢? 他精心策划、暗中藏起来的后手,又会以怎样的方式出现? 我走到了小吃店里,在金丸先生的对面缓缓坐下。 在人们的印象里,金丸的形象实在称不上好。 他面容粗犷,眼神中时常透露出一股凶狠劲儿,周身散发的气场让人望而生畏,打眼一看,就不像是个良善之人,活脱脱是比较旧派的恶警形象。 在这个国家的早期,警察大多都是他这副模样。 当年,那可是到处宣扬着昭和精神的时代,整个社会都弥漫着一种强硬的风气。 在那样的大环境下,当警察要是不狠一点,就会被人踩在脚下,什么事都别想干成。 可时过境迁,如今早已没了昭和男儿的影子,社会秩序和规则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也是芹泽多摩雄这个过去很能打的男人,宁可搞女团粉丝经济,也不想打打杀杀的原因。 像金丸先生这样的警察,前途也就几乎被限制住了。 他只能待在前线,做个带头冲锋的部队长,充当一把随时可能折断的刀子,但绝不可能成为那只握刀的手,再也没机会更进一步,跻身警察的领导层。 长久以来的不得志,让他看起来脾气一直不太好。 在警队内部,那也是威名赫赫,敢于站到他面前直面他怒火的人没几个。 而现在,我却稳稳地坐在他的对面,这场景,想想都觉得有意思。 “喂,你是谁,有什么事吗?” 金丸开口,声音沙哑又带着不耐烦,仿佛我是什么让他厌恶至极的存在。 我脸上挂着恭敬的笑容,双手递上名片。 金丸先生只是随意瞥了一眼,便像是碰到了什么脏东西似的,随手丢开。 “至善先生,对不起,我不看什么电影,我对别的事不感兴趣,所以快点从我面前消失。” 他言语中满是驱赶之意,没有丝毫掩饰。 我对他的脾气再了解不过了,毕竟在这一片,他的坏脾气早就人尽皆知。 我不慌不忙,脸上依旧挂着笑容,轻轻吐出一个词。 “供花村呐。” “什么意思,你,什么人滴干活。” 金丸听到这三个字,原本有些漫不经心的眼神瞬间警惕起来,身体也不自觉地前倾,那模样就像一只嗅到危险气息的野兽。 我缓缓摇了摇头,开口解释道:“在古代,中国唐朝的时候,有一个叫徐宾的人,发明了一种用于刑侦办案的技术,叫大案牍术。简单来说,只要给予足够多的数据、信息,就能从中分析出一切来。前段时间,我注意到,有一个叫狩野的警察出事了,失踪了。这件事很奇怪,几乎没什么报导。出于好奇,我深入查探了一番,意外发现了一个神奇美妙的地方,供花村。我忍不住继续深挖,哇,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真没想到在如今这个文明开化的国家,时至今日,竟然还保留着那样的旧习……真是丑陋啊。” 我一边说着,一边观察着金丸的表情,不放过他脸上任何一丝细微的变化。 一阵沉默后,金丸收了收身上那股极具压迫感的气势。 至少,没再像之前那般横眉竖眼、凶巴巴的样子了。 不过,取而代之的,是他脸上浮现出的前所未有的认真神情。 “你是怎么注意到供花村这地方的?” 金丸的声音低沉,带着几分探究。 “我打算建个拍摄棚,想要找一块比较人少、安静,没那么多繁杂干扰的地方。” 我不紧不慢地说道,一边说一边还伸手比划了一下。 “找了好些地方之后,意外地发现了供花村。对这个村子深入研究一番后,发现了一些特别有意思的东西。真没想到都这年代了,竟然还有人坚持着那样古老又独特的风俗。当时我就纳闷,这样一个‘怪’地方是怎么一直存续下来的呢?后来想明白了,归根结底就是因为偏远啊!” 金丸微微皱眉,静静地听着,眼神里透着思索。 我接着侃侃而谈:“因为实在太远了,交通不便,条件又艰苦,所以都没人愿意去那里当警察。你们能想象吗?那么大一个村子,竟然只有一个驻警,这听起来简直就像天方夜谭,完全是在开玩笑嘛。就设想一下,一个村子要是出了什么大事,就一个警察,他又能干什么呢?这不,之前就有一个警察出事了,是狩野警官吧!不过,不管怎么样,有警察出事,警视厅肯定不可能坐视不理,一定会展开调查。所以说,这个村子被查个底儿掉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只是到时候能不能把事情彻查清楚,把所有的猫腻都揪出来,又或者有些事会不会被刻意掩盖、做干净,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金丸先生听了,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地笑了一下。 “你怎么就看上供花村了?就因为偏远?”他再度发问。 “对,就是因为它比较偏远啊!” 我语气笃定,毫不犹豫地回答。 “你想要什么?总不会只是单纯找个地方建拍摄棚这么简单吧。” 金丸目光紧紧盯着我,似乎想直接看穿我的心思。 “我查了一下。” 我一边说着,一边不慌不忙地翻开一张纸,纸张因为翻动发出细微的声响。 那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着的数据信息,正是供花村后藤一族拥有的田地契约。 “大概是这个吧。”我指了指纸上的内容,神色平静。 金丸看着那张纸,嘴角扯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你想取代后藤一族啊,野心不小嘛。不过没关系,只是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我知道。” 我胸有成竹地点点头。 “一直以来,供花村和后藤一族关系就比较对立,双方都互相看不顺眼,恨不得另一方从这世上消失。我要是取代了后藤一族,肯定会和剩下的供花村民扯上各种关系,自然而然就会成为供花村厌恶、敌视的对象。但是,我也调查过了,供花村的村民数量已经不多了,而且还面临着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想要对付他们,并不是什么难事,太简单了。” 我语气中带着一丝自信和不屑。 “那好,既然你都考虑清楚了。” 金丸身体微微前倾。 “你找我想要做什么?我可不觉得你只是来跟我分享这些计划的。” “我需要……” 我笑了一下,故意停顿了片刻,吊足了金丸的胃口。 “我需要成为供花村新的驻警。” 第8章 和阿川大悟初接触 那天,我找到金丸,深吸一口气,把心底的想法一股脑说了出来:“我想去供花村当驻警。” 金丸听后,脸上闪过一丝诧异,他大概不理解我为什么会对那个地方感兴趣。 供花村这地方,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可好歹也有着几百号人呢。 几百号人的村子,放在哪儿都不算规模小的了,可上头却始终只安排一个驻警,这事儿细想起来,实在透着蹊跷,让人忍不住深思。 对外的说法是,供花村是个安宁祥和的世外桃源,警察去了那儿,就是享清福、养老的,每天悠闲度日即可。 但真的是这样吗? 背后的真相,远没有这么简单。据我多方打听得知,上层其实早就盯上供花村了。 供花村隐藏在平静表象下的罪恶,上层怎会一点风声都收不到? 之所以一直没动手整治,说白了就是怕麻烦。 供花村的历史遗留问题太严重了,简直就是个烫手山芋。 这个村子,几百年来一直维持着一个恐怖至极的传统——吃人。 对外他们说得好听,把这包装成一种古老的习俗,人死后,亲族食其肉,说是延续血脉与记忆的方式,加上掩饰工作做得不错,外人很难抓到把柄,这才让上层投鼠忌器,不好直接重拳出击。 但实际上,供花村可不止吃死人这么简单,暗地里,活人也成了他们的盘中餐,而且受害者还不止一个。 经过我一番调查发现,主要是后藤一族在干这种伤天害理的勾当,他们的黑手一次次伸向无辜村民的孩子,那些可怜的孩子,还没好好看看这世界,就落入了恶魔的手中。 这些孩子会被养到合适的时间。 在祭祀时,被食掉。 据说是生吃生咬。 残忍至极。 要对这地方进行一番调查,看似复杂,实则方法并不少,其中大数据分析便是极为有效的手段。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数据宛如一座蕴藏着无尽秘密的宝藏,等待着有心人去挖掘、剖析。 就拿供花村来说,这里的一些数据是确凿无疑的。 有这些真实数据作为支撑,便有了分析的坚实基础。 我们无需过度在意那些可能被人为粉饰的报告,只需专注于数据本身,让数字背后的真相自然浮现。 深入研究供花村的数据后,一个极为特殊的现象引起了注意。 后藤一族的家庭,无一例外都有孩子,且孩子们的成长状况良好,各个健康活泼,在村子里茁壮成长。 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供花村的普通村民群体,他们却频繁遭遇死婴的悲剧。 每一个死婴的诞生,都像是在普通村民的心头扎上了一把刀,让他们悲痛不已。 而这些不幸夭折的婴儿,接生人员均是后藤银,她正是后藤家目前的当家,一位看似和蔼的老太太。 稍加思索,便能察觉到其中的蹊跷。 很明显,老太太的所作所为宛如温水煮青蛙一般,在悄无声息中,把供花村的年轻一代像抽血一样逐渐抽干。 随着时间的推移,普通村民的力量越来越薄弱,在面对后藤一族时,越发显得无力反抗。 在这样一位心思深沉、手段狠辣的老太太带领下,后藤一族在供花村的势力日益壮大。 也难怪上层对于供花村的情况一直耿耿于怀,却又不敢轻举妄动,生怕稍有不慎,惹出无法收拾的乱子。 他们忌惮的,正是后藤银和后藤一族在村子里盘根错节的势力以及难以捉摸的手段。 然而,上面那群人并不知晓,在供花村的底层,已经有一些人在暗中谋划,试图推倒后藤家在供花村的统治,金丸先生便是其中之一。 金丸先生平日里看似普通,实则心怀壮志。 他深知后藤家的统治给供花村的普通村民带来了无尽的苦难,于是下定决心要改变这一现状。 为了达成目的,他四处奔走,穿针引线,最终成功把阿川大悟搞到供花村去。 阿川大悟究竟是何许人也? 他是一个外表看起来英俊硬朗的男人,高大的身材,深邃的眼神,给人一种可靠的感觉。 然而,在他看似光鲜的外表下,其实也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黑暗面。 比如,他存在暴力执法的问题。 在以往的工作中,他常常控制不住自己的火爆脾气,处理事情的方式过于激进,导致一些不必要的冲突发生。 可以说,他是一个极具攻击性的人。 也正因如此,他才被调到供花村当驻警。 那些调他过来的人,正是看中了他的火爆脾气,企图利用他的这一性格特点,把供花村这潭看似平静的水彻底搅浑,甚至不惜牺牲他的性命,也要把供花村给整个点起来,打破后藤家在村子里的统治局面。 只是,现在,这个原本就充满了阴谋与算计的游戏,因为我的介入,产生了新的变数 。 我踏入了供花村,这个地方,从前隶属于名为熊之国的村县。 这里地处偏远,宛如被世界遗忘的角落。 四周被大片的山林环绕,重峦叠嶂,林海茫茫,只是田地稀少。 特殊的地形致使在一些山区形成了一个个国中之国,说是国,其实不过是巴掌大的地方,往往一个小山村便自成一国。 我的到来,让阿川大悟格外欣喜,他待我如同自家的小老弟一般热络。 只是,他眼中时常闪过一丝疑惑,像我这样年轻的人,为何会选择在这穷乡僻壤担任驻警呢? 毕竟,在这个地方当驻警,得有一颗安于平淡、甘愿奉献到老的心。 就像之前的狩野警官,那个拖家带口的中年男人,稳稳扎根在此。 又譬如如今的阿川大悟,他也是被发配到这里的。 说起阿川大悟,大家都好奇他究竟犯下了什么过错,竟被挑着理发配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其实原因很简单,他曾在执法过程中情绪失控,暴力执法,造成了不良影响,这才被上级贬到了这个偏远的供花村。 在这个国家的早些时候,正处于昭和时代。 那是一个充满着独特气息与鲜明特质的时期,在那时涌现出了众多极具代表性的人物,而高仓健无疑是其中熠熠生辉的一位。 他凭借着自身独特的形象和气质,成为了那个时代男性魅力的象征。 当时的中国,甚至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做男人就要做高仓健那样的男人。 他强硬、刚直,是不折不扣的铁血硬汉,浑身散发着一种令人折服的雄性魅力,这种魅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当时的社会审美与风气。 在昭和时代的社会风气下,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复杂而又充满张力的状态。 街头巷尾,到处弥漫着一种躁动不安的气息。 深夜里,时常有打破寂静的暴走族呼啸而过,他们骑着轰鸣作响的机车,成群结队,风驰电掣般地穿梭在城市的街道上,用这种张扬的方式宣泄着青春的荷尔蒙。 与此同时,打生打死的帮派文化也极为盛行,各个帮派为了争夺地盘、利益,时常发生激烈冲突,刀光剑影闪烁,暴力事件屡见不鲜。 在这样的环境里,要是当警察,你就必须得硬气些,否则根本无法开展工作。 面对那些凶悍的帮派分子和肆意妄为的暴走族,如果没有强硬的手段和果敢的作风,就会处处受限,什么都做不了,维护社会治安更是无从谈起。 然而,这种社会状况却引来了美国方面的不满。 美国,作为这个国家的“背后掌控者”,俗称“美国爸爸”,出于自身对于这个国家社会秩序和发展方向的某种规划考量,推行了所谓的“去雄计划”。 这一计划大张旗鼓地展开,各种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美男开始被大力推崇。 一时间,曾经备受尊崇的硬派男子汉形象发生了180度大转变,成了粗鲁、恶心、邋遢、低俗的代名词。 那些曾经充满阳刚之气的特质仿佛一夜之间成了被唾弃的对象,整个社会的审美风向被彻底扭转。 在这样的时代变革浪潮中,芹泽多摩雄是个极为精明的人物。 他敏锐地察觉到了社会风向的转变,果断地跟随主流,投身于偶像经济的浪潮之中,巧妙地站着就把钱赚了。 不过,他的一些做法也引来了一些人的微辞。 就拿他对自己三个小弟的处理方式来说,有人觉得,怎么说也是自己带出来的小弟,怎么能够为了赚钱就把小弟送去做手术,改变他们原本的形象和发展方向呢? 这实在是太残忍,也太变态了。 但芹泽多摩雄对于这些质疑也有着自己的一套说辞。 他振振有词地说道:“我这三个小弟,之前我好不容易和人家达成和谈,结果他们居然擅自跑去砍人,这让我的面子往哪儿搁?把我置于一个多么尴尬的境地?他们砍人失败,还被人家给抓了起来,你们知道这是什么下场吗?我当时都不说话了,连开向大海的铁皮桶都准备好了,就等着最坏的结果。他们不听命令,擅自行动,这样的小弟还能要吗?你们知道把这三个混蛋从人家手里带出来,我付出了多少代价吗?他们手指都没切,你们真以为这是很正常、很容易的事情吗?我为他们多花的这些钱,他们是不是应该还给我?”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继续道:“但是问题来了,就他们三个人,要怎么样才能还我钱?所以,他们能选择的路其实不多。我只是让他们唱歌跳舞,包装成偶像赚钱,又不是让他们去拍地下小电影,这过分吗?” 同样的道理,在如今社会环境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像阿川大悟这样暴力执法的警察,显然已经不再适合现在的警察环境了。 在过去那个充满暴力冲突的时代,或许他的这种强硬执法方式还有一定的适用性,但现在整个社会的风气和执法理念都在转变,他这种行事风格就显得格格不入。 于是,他最终被发配到了供花村,在这个相对平静、节奏缓慢的地方开始了新的工作生涯,而他也必须要在这个新环境中去适应、去改变,否则等待他的将是更加艰难的处境 。 因为是驻警,所以需要居住在当地,因此我也就需要搬家。 新住处位于供花村的一处人少僻静的居民区。 邻居们看上去都十分友善……吧。 而我旁边的邻居。 就是阿川大悟……和他的一家人。 阿川大悟不要说了,本人是一名警察,身上透着一股常年与各类案件打交道所积累的干练和敏锐。 他的妻子有希温柔贤惠,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他们还有个可爱的女儿叫真白。 搬家那天,场面颇为壮观。 一票看起来就像不良少年的年轻人在帮我搬抬家具,他们穿着随意,头发染得五颜六色,身上还带着些街头混混特有的痞气。 阿川恰好路过,看到这一幕,脸上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阿川当了好些年警察,怎么可能不认识这些社会人。 在他漫长的警察生涯里,和这类人没少打交道,而且很多时候都是真刀真枪地“打”。 他深知社会人那种随时找茬打架的气质,那是从言行举止中自然流露出来,怎么也藏不住的。 曾经,有个形迹可疑的人接近了他的宝贝女儿真白,阿川瞬间怒发冲冠,出于保护女儿的本能,他直接把那个人来了一个美式居合。 可没想到,这一冲动的举动,让原本就对父亲管教方式不满的女儿彻底不说话了,和他冷战起来。 阿川也险些因为低这件事和老婆把关系闹僵,家庭氛围一度降至冰点 。 如今看到我和一群不良混在一起,阿川心中忍不住生出了一些猜疑。 但考虑到大家都是本地的驻警,日后抬头不见头见,还有很多要打交道的时候,所以他当时并没有声张此事。 等那些不良们干完活离开后,他才把我叫到一旁。 他神色关切又带着几分审视,开口问道:“至善君,那些,我是说刚才的那些帮你的人,是不良吧?” 我坦然地点点头,回答道:“是呀。” 他皱了皱眉头,接着追问:“你怎么和不良走这么近的?” 我笑了笑,解释道:“不良啊,你说那些人,哦,我和他们大佬有些交情的。” 听到这话,阿川大悟的脸色一下子变得不好看了,眼神里满是担忧和疑惑 ,似乎在思考我和这些不良之间到底有着怎样复杂的关系。 第9章 与阿川一家的晚宴 我的话音刚落,阿川大悟的喉结明显滚动了一下,镜片后的眼神像淬了冰的钢刀。 他身后的玻璃幕墙倒映着走廊惨白的灯光,将他的影子拉得细长,仿佛要将我吞噬。 社会大佬,有这样的背景,你来这地方干什么? 他突然向前半步,皮鞋擦过地面的声响在寂静中格外刺耳。 警徽在他胸口泛着冷光,与我衬衫口袋里露出的半截烟盒形成微妙对峙。 我倚着墙,指尖摩挲着烟盒边缘。 走廊尽头传来有希在搬动桌椅挪动的声响,混着压抑的声音。 这熟悉的场景让我想起芹泽多摩雄办公室里那排整齐的茶具——暴力与平静,原来都需要在缝隙里喘息。 金属打火机清脆的声打破沉默。我衔着烟却没点燃,将另一支递过去时特意掐掉过滤嘴。 阿川大悟盯着那支烟,喉结又动了动,最终伸手接过。 他的指节布满老茧,虎口处还有心道未愈的疤痕,应该是上风周抓捕行动留下的。 他们是快乐一家人,也是快乐一心会的人。 我咬破薄荷糖,凉意窜上鼻尖 老大是我朋友,芹泽多摩雄。 窗外的风卷起几片枯叶,拍打在玻璃上发出细碎声响。 以前他能徒手拆防盗门,现在连泡抹茶都嫌水温不对。守着福田街那片老商铺,每天算着水电费比打架还上心。 阿川大悟将烟夹在耳后,金属笔在笔记本上重重划出痕迹:去年时南区仓库群殴,监控拍到他的人。 和谈前夜。 我从手机调出段模糊视频,画面里三个染黄发的年轻人翻墙而入。 这三个新兵蛋子以为趁着老大谈判,能干票大的立威。结果刚翻进去,就被敌对势力的监控拍了个正着。 阿川大悟的呼吸变得沉重。我知道他想起了什么——或许是某次行动中失控的手下,或许是自己曾为维护纪律挥出的拳头。 对方没动私刑,用防弹车把人送回来时,三人捆得像粽子。 我放大视频,能看见芹泽多摩雄弯腰解开绳索的动作。 猜猜他怎么做? 阿川大悟突然把烟塞进嘴里,打火机反复摩擦却没点着。 他的指节泛白,像是在和某个看不见的对手较劲。 他当着所有人的面,折断了自己最爱的唐竹刀。 我关掉视频,屏幕映出阿川大悟紧绷的脸。 三个小子被逐出帮派,却没人敢说一句不公平。因为芹泽多摩雄用半年时间,亲手教他们考了厨师证。 阿川大悟终于点燃香烟,烟雾缭绕中,他的眼神第一次有了温度。 我倚在身后的一根木桩子上,指尖叩击栅栏的节奏越来越慢,栅栏木表面蒙着的灰尘簌簌落在我袖口。 阿川大悟脖颈上的金链子随着他前倾的动作晃出冷光,这个向来油滑的老江湖此刻眉头拧成个死结。 你不会真的这么以为吧!我忽然轻笑起来,声音在空荡荡的走廊里撞出回音。 墙角那尊被砸出裂纹的瓦罐还残留着新鲜的裂痕,几片碎片上干涸的暗红污渍在日光灯下泛着诡异的光。 阿川大悟猛地坐直身子,身下的木板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呀声:到底怎么回事? 他点烟的手有些发抖,火苗在防风打火机的镜面外壳上明明灭灭。 我伸手掏出了一块糖,用成龙式的打臂连抛法丢入嘴里,记忆里那三个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混小子又浮现在眼前。 他们踹开对家的酒店木门时,玻璃碎裂的脆响和檀木折断的闷响交织在一起,比任何交响乐都刺耳。 三个小混蛋跑人家里去,打砸抢。 我凝视着阳光,看它照在茶几上那叠破损的账单上。 光柱中,灰尘上下起伏。 酒店的重新装修,那些水晶饰品,这些我都不说了。还有他们在打斗过程中伤的人,这有一个算一个的哪一样不要用钱去摆平。” “人家大佬是不想闹大,但不是说这笔钱也能算了,一抹了之,对不起,该赔也还是要赔的。” “你知道东京的东京湾,每年要往里面丢多少尸体?这个数字至今没有人敢提,因为太多了,很多人宁可相信自己的家人是失踪而不是死亡。 我突然冷笑。 那一天,只要芹泽多摩雄说一句,那是什么人啊,我根本一个也不认识啊,这样,人你们处理了,不需要告诉我,你们自己解决吧。他只要说这样的话,只要表达了这么个意思,那他就可以赖掉这笔钱了。这可不是一笔小钱,是他一年,甚至好几年的供金呢! 阿川大悟喉结滚动了一下,额角青筋突突直跳。 显然他知道这一笔钱意味着什么。 这是轻轻松松随随便便,就能揭过去的? 我起身走到窗边,供花村远处的山景翠色顿时映入眼帘。 把这三个小子保下来,光是疏通关系就得打通一个又一个关系的节点。你知道想要在一个一直是敌对家的大佬手中保下三个想要杀他的人,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吧!? 我故意停顿,看着玻璃窗上自己扭曲的倒影。 更别提双方正在和谈,这其中牵扯到的利益,轻轻一个点就是天文数字。而在这时,想要捞人,就只好往后一个点一个点的退了。 阿川大悟突然剧烈咳嗽起来,烟灰簌簌落在他的手背上。 这个经验丰富行动力强的优秀警察此刻终于露出了惊慌的神色。 我转身走到他面前,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照片给他看。 照片里满地狼藉,破碎的瓷器、撕裂的皮帛,还有躺在血泊中的安保人员——虽然打了马赛克,但伤口周围凝结的血痂依然触目惊心。 时代不一样了,经济持续低迷。 我压低声音,语气里带着嘲讽。 你不会以为三个小混子能拿出好几个小目标填上这坑吧? 我瞥见他攥着照片的手在发抖。 就算不低调处理,走法律程序,打官司,情况依然不容乐观。别的不说,至少,该赔付的钱,仍然是一分都少不了的。 阿川大悟盯着照片上那滩血迹,突然扯开领带大口喘气。 窗外的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在满地狼藉的走廊上。 他终于伸手示意我继续说下去,香烟在指间明明灭灭,就像这场风波里忽明忽暗的命运。 我惬意地嚼着薄荷糖,清凉气息在口腔炸开,玻璃糖纸在指间折射出细碎的光:该赔的钱不能少。 我抬眼瞥向阿川大悟震惊的表情,将糖纸折成小船状。 对方那位要是亲自出手,反倒落了个以大欺小的名声。只有让这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付出代价,既保全了双方的体面,又能彻底掐灭他们事后报复的念头——毕竟有些账,拖着拖着就变成了定时炸弹。 阿川大悟下意识攥紧了咖啡杯,杯壁凝出的水珠顺着他指缝滑落。 我看着窗外霓虹灯牌在雨幕中晕染成彩色光斑,继续道:那位没当场解决三个小喽啰,算盘打得精着呢。一来拿他们当筹码,逼芹泽多摩雄陷入两难;二来试探芹泽的底线,好为后续谈判加码。要是芹泽轻飘飘揭过这茬,对方保准觉得被当众打脸,到时候新仇旧恨一起算,遭殃的可不只是那三个小子。 我将糖纸小船轻轻搁在桌面,指尖无意识摩挲着杯沿。 芹泽的处理堪称教科书级别。送去南国做医美重塑面容,再到阿泰那边做变性手术......现在福田街最火的撞街姐妹组合,三个甜妹在舞台上唱跳时,谁能想到她们曾是拿刀砍人的小混混? 阿川大悟的咖啡差点泼出来,喉结剧烈滚动。 这,这也太...... 太残忍? 我笑着打断他,瞥见他欲言又止的模样。 你觉得这和人口贩卖没区别? 窗外忽然炸响闷雷,震得玻璃微微发颤。 可你想过没有,这些在快乐教育下长大的废物,除了打打杀杀还会什么?当社会人真能有好下场?哪天砍人不成反被砍,落个残疾或横尸街头都是常事。 我抓起糖纸小船抛向空中,看它晃晃悠悠落在阿川大悟脚边。 就算侥幸活下来,结婚生子?让老婆孩子跟着担惊受怕?被仇家追债时拿家人当挡箭牌?与其让他们将来害人害己,倒不如...... 我摊开双手。 现在的她们,穿着闪亮的演出服在聚光灯下,既能赚够养老钱,又不用提心吊胆过日子——这难道不是另一种救赎? 雨声渐密,阿川大悟盯着地面的糖纸小船,脸色在灯下忽明忽暗。 他张了张嘴,却发现所有批判的话语都卡在喉咙里。 那些看似荒诞的手段,背后竟藏着看透世态炎凉的清醒,就像暴雨中的霓虹,刺眼却真实。 其实。 有希是个好女人。 阿川大悟整理好警服领口的褶皱,金属警徽在晨光里泛着冷冽的光。 他俯身将最后一双儿童雨靴摆进玄关,厨房飘来玉子烧的焦香——有希总说火候过一点才够味。 这个细微的固执,像她藏在和服腰带里的手工刺绣,让平凡日子渗出温柔的汁水。 在这个被离婚率刺痛神经的国度,阿川常听见同事在居酒屋拍着桌子咒骂。 隔壁派出所的老田,上个月刚被法官判走了三分之二退休金,前妻带着小男友住进了他奋斗二十年买下的公寓。 刑警课的小林,发现妻子偷偷抵押了婚戒去柏青哥店,监控画面里那个戴着棒球帽疯狂拍击操纵杆的身影,彻底击碎了他对家的认知。 这些故事像街头巷尾的自动贩卖机,每投下一枚硬币,就能弹出一段令人唏嘘的成人童话。 有希却像供花村清晨的山岚,柔软又坚韧。 当阿川接到调任乡下派出所的调令时,她只是默默收起银座买的高跟鞋,把那件昂贵的丝绸衬衫叠进樟木箱。 搬家那天,她指着卡车后斗笑:这些家当,比我出嫁时的嫁妆还少。 车窗外的霓虹逐渐被稻田取代,她哼着歌把新买的向日葵插进玻璃瓶,阳光斜斜照进来,在她鬓角镀上金边,那一刻阿川突然明白,所谓幸福,或许就是有人愿意和你共享命运的急转弯。 供花村的黄昏总带着湿润的草香。 阿川巡逻归来时,常看见真希蹲在篱笆前侍弄她的小菜园。 她把城市里的插花技艺用来修剪番茄藤,用调香的耐心等待黄瓜成熟。 有次台风过境,她顶着雨衣护住那些菜苗,第二天却捧着被吹折的花枝做成干花,说凋零也是一种美。 这种在困境里依然能发现诗意的能力,让阿川想起她陪他走过的每个艰难时刻——考警察资格证时的深夜温书,母亲病重时的日夜守候,每一个脚印都浸着彼此的温度。 可以说,阿川大悟能收拾脾气,跑到这供花村来任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希。 曾经,因为真白的事。 真白是阿川大悟和有希的女儿。 阿川大悟和有希闹得很不愉快。 但即便如此。 有希仍然是牵就阿川大悟,带着有失语症的女儿来到了这样的村子。 这是多么难得。 阿川大悟摩挲着领口的警徽,金属边缘的刻痕早已被岁月磨得圆润。 他望着镜中自己略显疲惫的面容,回想起半年前那桩轰动警局的事件——为了保护被歹徒威胁的女儿,他竟在执行任务时拔出配枪,以美式居合的方式解决了罪犯。 这个打破常规的举动,不仅让他被调离东京警视厅,更成了同僚间茶余饭后的谈资。 或许,我真的错了。 阿川对着洗手池里的倒影喃喃自语。 水声哗哗作响,仿佛在冲刷着那些挥之不去的质疑与懊悔。 他没想到,命运会将他推向供花村这个宁静的角落。 这天晚上,阿川大悟见我是一个人,就邀请我和他们家一起吃饭。 原本有希。是颇有微词的。 劳累一天,原本已经很累了。 还要多做一个人的饭菜。 她当然不满了。 但其实我也是怕着的呢。 这个国家的饭量我可是有些怕的。 所以过来时我就带了一些菜。 看到我带着大包小包的食材前来。 有希立马换上了笑脸。 我把罐头整齐地码在餐桌上,还有几包自制的腌菜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有希眼睛一亮,立刻接过食材往厨房跑,嘴里念叨着:正好可以做新菜! 阿川涨红了脸,局促地搓着手:怎么可以这样呢,太破费了。 他看着我爽朗的笑容,突然想起自己刚到供花村时的孤独与迷茫。 此刻厨房里传来有希切菜的咚咚声,客厅里飘着轻松的谈笑声,这种久违的温暖让他眼眶发烫。 餐桌上,各色菜肴摆得满满当当。 有希热情地往客人碗里夹菜,笑得眉眼弯弯:以后有空常来。 啊,这个,那我以后可就不客气了。 我半开玩笑地回应。 阿川突然梗着脖子嚷嚷起来:客气客气,你还敢认真了,不可以! 他故意板着脸,却藏不住眼里的笑意。 有希捂着嘴笑出声:阿拉达,真是的,还像个孩子一样。 她的笑声清脆悦耳,像山间流淌的溪水,冲淡了所有的尴尬与隔阂。 窗外,供花村的夜色温柔如水。 酒过三巡,话题渐渐打开。 阿川说起自己的过去,说起那个冲动的决定,说起内心的愧疚与挣扎。 我静静听着,偶尔插几句理解的话语。 月光透过窗棂洒进来,为这场初相识的聚会镀上一层柔和的光晕。 这一刻,阿川突然觉得,也许命运的安排自有深意。 那些看似挫折的经历,那些不打不相识的缘分,都在悄然编织着生活的新篇章。 在这个宁静的小村里,他不仅找到了新的归宿,更收获了一份珍贵的情谊。 第10章 谋地 公鸡第三次打鸣时,我正把报纸摊在值班室的木桌上。 热茶腾起的白雾在铅字间蜿蜒,像极了供花村那些总也散不开的晨雾。 阿川大悟叼着半根冷掉的饭团,突然,木门被撞得哐当作响,震得搪瓷杯里的茶水溅出星星点点。 几个面色铁青的男人挤在门口,最前面的是后藤惠介——后藤家的年轻一代话事人事,他戴着一顶黑色的帽子,十分好认。 此时的他喉结上下滚动,说话时呼出的白气显得他十分焦急:“我们家奶奶一直没回家,可能是迷失在山里了,能不能帮忙找一下。” 话音未落,我瞥见这些人身上都一一背着的猎枪。 阿川大悟把报纸揉成团砸在桌上,他低声向我埋怨:“昨天才交接完,连杯热乎的早茶都没喝上!” 我盯着惠介背后背着的火铳,这个国家的国民真是讽刺,即便在求援时,后藤家也不忘揣着武器撑场面。 山路上结着薄霜,踩上去咯吱作响。 惠介走在最前头,皮靴碾碎枯叶的声音格外刺耳。 我忽然想起自己了解到的事——五十年,不,应该是几百年前的事,当时,后藤家第一次进供花村时,可是不被村民们待见的,其间受到了很多冷暴力。 谁能想到,如今整座山的鸟叫虫鸣,都成了后藤家的私产。 “我听说,后藤家最初在这里很不受村民们的待见啊,早期是享受到了漩涡鸣人的待遇吧?” 我故意放慢脚步,余光瞥见惠介的肩膀骤然绷紧。 “现在好了,好像这一整座山,都成了你们家的了。” 山雾越来越浓,远处传来断断续续的犬吠。 惠介突然停住,火铳的金属撞针声在寂静中格外清晰:“巡长,管好您的嘴。这山,连石头缝里都刻着后藤家的姓。” 他说话时,袖口滑落露出的刺青——那朵滴血的山茶花,正是后藤家纹章的变形。 阿川大悟突然笑出声,笑声惊飞了树梢的寒鸦:“放心,我们也就是随便聊聊。毕竟等找到人,还得劳驾后藤家赏口热饭不是?” 我知道,他这是在替我解围。 聪明如阿川大悟当然感觉到了后藤家给予人的特殊压力。 就好像火中的煤气罐,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炸。 所以才出言为我分担压力。 他这话半真半假,可谁都知道,在后藤家的地界,连呼吸都可能成为冒犯。 晨雾漫过脚踝,我握紧腰间的警棍。 至少开始,不能掏枪。 思绪,好像回到了之前。 暴雨砸在供花村派出所的铁皮屋顶上,发出炒豆子般的声响。 我盯着墙面上那张泛潮的辖区地图,阿川大悟正用匕首削着木签剔牙,刀刃与木头摩擦出的刺耳声,混着远处后藤家祠堂传来的铜锣响,像无数根细针往耳膜里钻。 那些后藤家的人,今早盯着咱们警车足足五分钟。 阿川突然开口,刀尖挑起一缕木屑。 有一个家伙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跟看杀父仇人似的。 我往搪瓷缸里续了点凉茶,茶叶在水面打着旋儿。 后藤家在这片山区横行几十年了,祠堂里挂着的德高望重牌匾,都是拿村民的血泪换来的。 是的,这个地方的村民被他们欺负得很惨。 被他们弄死的驻警狩野,到现在警籍档案还挂在栏里,听说最后在山涧里找到半块警徽,早被溪水磨得没了编号。 他们在等机会。 我摩挲着配枪的枪套,皮革边缘已经被汗水浸出深色痕迹。 但这次不一样。 我看着阿川大悟说道:“这一次,我们有两个人。” 阿川也忍不住地笑出声,笑声里带着股狠劲:一个狩野好处理,两个?他们敢动试试? 他把匕首往桌上一插,震得茶缸里的凉茶溅出几滴。 供花村就巴掌大的地儿,真闹出两条人命,省厅的调查组能把这里翻个底朝天。 但我心里清楚,后藤家的顾虑没这么简单。 他们就像盘踞在暗巷里的毒蛇,咬人前总要反复掂量对方的分量。 现在就是在接触,在试探。 他们在赌我们谁先露出破绽。 我丢了块糖在嘴里。 一个人落单时,就是最好的机会。所以你以后最好注意点,有什么事别。一个人行动。 阿川沉默片刻,伸手拔回匕首,在掌心转了个漂亮的刀花:那就让他们知道,我们不是狩野。 然后,我们踏上了登山之路。 …… 山林间。 晨光透过枝叶在登山道上洒下斑驳碎金,阿川大悟把被露水打湿的登山杖往肩上一扛,镜片后的眼睛亮得像藏着两簇火苗:以前在后藤家做工,连喘气都得算着节奏。 他压低声音朝我挤挤眼,背包上的金属扣随着步伐叮当作响,惊起林梢几只灰雀。 我们这支队伍像条蜿蜒的彩蛇钻进苍翠的山林。 走在最前方的后藤惠介正用开山刀劈砍横生的藤蔓,刀刃与灌木碰撞出清脆的声响。 我忽然被眼前的景致绊住脚步——层层叠叠的墨绿间,山岚如纱帐般缓缓流淌,谷底零星散落的农舍升起袅袅炊烟,在晨风中扭出柔软的弧线,恍惚间竟像是谁家灶台上飘出的。 这地方景色真好。 我摘下帽子扇风,汗水顺着下颌滑进衣领。 鞋底碾过满地松针,发出窸窸窣窣的私语。 好看吧。 后藤惠介抹了把额头的汗,刀鞘上的铜饰在阳光下晃出刺目的光。 这里,那里,都是我们后藤家的。 他张开双臂划出巨大的弧度,仿佛要将整片山峦都揽进怀里。 祖上鼎盛时,光是丈量土地的账本就能堆满这间茶室。 我望着远处云雾缭绕的山脊轻笑:这个国家真是得天独厚,随便就能当大地主。要是在美国...... 我故意拖长尾音,看几个年轻的后藤家子弟凑了过来。 你们家这些地早该把人压垮了。 最前头头发稀疏的青年停下脚步,登山靴在碎石路上打滑。 这么多地,怎么会讨饭? 他身后几个族人也纷纷投来疑惑的目光,水壶碰撞声戛然而止。 我解下水袋喝了口凉茶:在美国,买地就像背了座移动税山。每年交的地税比养十头耕牛还贵。 我比划着夸张的手势。 土地必须生金下银,要么建工厂,要么盖商场。要是光囤着当猎场...... 我朝四周密林扬了扬下巴。 税务局的人能把门槛踏破,最后连裤腰带都得拿去抵债。 林间突然安静得能听见露珠坠落的声音。 后藤惠介握紧的刀柄发出细微的吱呀声,几个后藤家人交头接耳时在风里簌簌抖动。 他们或许想象不出,那个传闻中无所不能的美利坚,竟容不下单纯的土地守望者。 可事实远比我描述的更残酷。 转过山坳时,我瞥见斜坡上荒废的木屋,腐烂的窗框里长出蕨类植物。 后藤家的猎场如今只剩几只山鸡扑棱,陷阱锈迹斑斑地躺在杂草中。 这片看似广袤的领地,实则像件华丽却千疮百孔的和服,光鲜外表下,是日渐干瘪的钱袋和难以维系的体面。 还是供花村好。 后藤惠介站住脚步,插腰俯瞰这座大山。 夕阳透过木格窗棂在他脸上投下交错的阴影,语气里裹着经年累月的倦怠。 在这里,我们只要平平淡淡的生活就好了,别的什么也不用担心。 我望着他刻意放松的肩背线条,忽然想起在村公所档案里看到的那张泛黄照片——仍在学校时的后藤惠介穿着毕业服站在学校的门口前,意气风发的模样与此刻判若两人。 我轻轻笑了笑,手指轻轻抠着旁边一株树的树皮:话是这么说没错,眼下的确是如此,但是以后怎么样就不好说了。 我的话引起了人们的好奇,我瞥见后藤惠介睫毛微微颤动。 主要还是要看国家的政策会不会有什么变化。你们不知道吧,我们这个国家的经济已经陷入迷途,很长时间没有发展了,可能哪天国家为了促进经济,进行新的政策改革,那就不好说了。 喂,你别乱说话啊! 角落里的后藤家青年猛地站起,木椅与地板摩擦出刺耳声响。 这个穿粗布短打的年轻人脖颈青筋暴起,腰间别着的砍柴刀随着动作轻轻晃动,显然将我的话当作了某种挑衅。 我摊开双手露出无辜笑容,从怀里摸出盒七星香烟,烟盒在掌心转了个漂亮的弧度:只是随便说说而已,认什么真嘛。 火柴擦燃的瞬间,我注意到后藤惠介喉结微微滚动,这个细微的动作出卖了他看似平静下的紧张。 脚步声在旁边响起时,我已经踱到后藤惠介身边。 阳光的光线将我们的影子拉长,在草地上纠缠成诡异的形状。 余光里,他眼角神经突突跳动,这个男人此刻绷得像张满弦的弓。 后藤惠介盯着我皮鞋上沾着的泥土——那是今天一路登山得来的成果,混合着新鲜水泥的气息。 他突然想起三天前收到现任驻警调查报告,泛黄的纸页上用红笔圈出的人物背景不详字样,此刻正与面前这个中国人漫不经心的笑容重叠。 该死。 他在心底咒骂,指尖深深掐进掌心。 那个总爱眯着眼,现在却已经彻底消失了的地方驻警,此刻化作无数根钢针,密密麻麻扎在后脑勺。 原本以为不过是处理掉一个爱管闲事的老废物,却没想到牵出更大的麻烦——阿川大悟臂弯狰狞的刀疤证明他绝非普通,而眼前这个操着流利日语的中国人,更是不简单。 天色渐渐暗淡了下来,远处传来零星犬吠。 后藤惠介望着对方逐渐靠近的,指甲在手掌心上刻出细长的凹痕。 供花村的宁静表象下,暗流正在悄然涌动。 这让后藤惠介操碎了心。 我踩着碎石路绕到后藤惠介身后,潮湿的青苔在鞋底发出细微的“咯吱”声。 夕阳将整片山谷染成蜜色,远处梯田像被揉皱的金箔,错落铺展在山腰间。 “这地方真好啊,真是挺漂亮的,对吧?” 我深吸一口混着松针清香的空气,刻意拖长尾音。 山风掠过树梢,将我话音里的感叹吹得断断续续。 后藤惠介握着猎枪的手骤然收紧,金属枪管在暮色中泛着冷光。 他转身时带起一阵劲风,黑色风衣下摆扫过脚边的野雏菊,花瓣簌簌落在沾满泥点的靴面上。 那张棱角分明的脸上结着霜,刀刻般的法令纹里藏着警惕:“你,想说什么?” 我低笑一声,摘下墨镜别在领口。 镜片上倒映着他绷紧的下颌线,和远处被暮色吞没的最后一片耕地。 “这地方挺大的,”我张开双臂,做出丈量土地的姿态,“全都是后藤家的,你们家可真了不起哪!” 枯枝在脚下断裂的脆响,混着远处农户家传来的犬吠。 他的眉峰压得更低,枪管无意识地垂向地面:“你到底想说什么?” 语气像淬了冰,却掩不住话音里细微的震颤。 我踱步到悬崖边,踢开一块松动的岩石。 石块翻滚着坠入深谷,许久才传来沉闷的回响。 “这么大的地方,光是打猎,太浪费了。” 我捡起一片泛黄的枫叶,指尖摩挲着叶脉的纹路。 “你们后藤家买了很多地,但村子里的人也不是傻子——” 叶片被揉碎时散出苦涩的汁液。 “不会把能耕种的地都卖掉。事实上他们卖出的只是一小部分,所以你们后来才买的山......” 我忽然逼近,在他瞳孔里看到自己含笑的倒影。 “是因为买不下耕地才选择买山的,可是这山太大,你们人手照顾不过来,想要干什么?种果树,养畜牲,都顾不过来。” 山风卷起他额前几缕头发,猎枪枪口在地上划出蜿蜒的痕迹。 我指着远处荒草丛生的山坡:“这些年一直在过贫穷的日子吧?以这个村子的消费力来说也许够了,但其实还是挺穷的吧?” “轮不到你管。” 他后退半步,后腰撞上身后的老槐树,枯枝被压得吱呀作响。 树皮剥落的地方露出暗红的树芯,像道未愈的伤口。 我从衣服内袋掏出一份文件,纸页在风中哗哗作响:“可是一切都会变的。” 钢笔尖重重戳在文件某处。 “也许一个政策,一个命令,就会让这一切失去意义。毕竟你们买下了山,却不能创造经济利益......” 我故意停顿,看着他喉结剧烈滚动。 “这时如果有人和当地政府说了......你说政府怎么选择?” 暮色完全笼罩山谷时,他终于读懂我眼中的深意。 猎枪“当啷”落地,惊飞了树梢栖息的夜枭。 “你这家伙,想要买走我们后藤家的地?” 他声音沙哑,像是吞咽了满嘴砂砾。 我将文件轻轻塞进他颤抖的掌心,露出训练有素的微笑。 远处,山脚下的村子亮起零星灯火,在山雾中晕染成模糊的光斑。 “别紧张,你自己看,这么大的地,你们用不完的。” 我抬手搭上他僵硬的肩膀,感受到掌下肌肉绷成琴弦。 “为什么不卖一部分?你们有钱,我也可以选择在一些事上支持你们——” 山风卷起文件边角,纸张上“土地转让协议”几个烫金字在夜色里忽明忽暗。 第11章 验尸的困难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此前,后藤惠介一直有所疑惑。 供花村,这个地处偏远、交通闭塞的乡下之地,在他看来,就像被时代遗忘的角落。 正常情况下,哪会有人主动愿意来? 在他的认知里,来这里的人都是被指定的,身不由己,无法抗拒命运的安排。 这一次来的阿川大悟,后藤惠介心中再清楚不过。 阿川大悟曾因暴力执法,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后果,在舆论和上级的压力下,才不得不被发配到这供花村。 后藤惠介打量着阿川大悟,对方快三十岁的模样,或许已经到了而立之年。 这个年龄,早已不是冲动莽撞的毛头小伙子,行事不会再仅凭一腔热血,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在供花村这个小地方,后藤惠介自认为阿川大悟会很好对付。 只要稍微吓一吓他,让他知道这地方的“规矩”,想必他就会乖乖听话。 毕竟,此时的阿川大悟肩负着养家糊口的重任。 在这个国家,像阿川大悟这样靠着一份职业维持生计的人,如果失去警察这份工资优渥的工作,前途将一片黯淡。 他可能会迅速从社会的中低层,坠入低底层,甚至直接跌进底层的深渊。 而在这个阶层固化严重的国家,底层人想要翻身,简直比登天还难。 阿川大悟还有老婆孩子,孩子要上学,生活的每一处都需要钱,每一笔开销都像一座大山压在他的肩头。 换言之,阿川大悟不能没有这份工作,这是他和家人生活的保障。 然而,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中国人,却成了后藤惠介心中的一个谜。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中国人来这里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没有任何预兆,没有任何背景信息,就这么突然出现在供花村。 后藤惠介暗中观察过,他和阿川大悟没有明显的交集,也没有和村里其他人有特别的往来,仿佛是一个游离在村子边缘的神秘人。 直到今天,他和后藤惠介当面的说话。各种的明示暗示。 后藤惠介才恍然大悟。 原来,这个中国人是看上了他们家的地! 那片地在后藤惠介家族手中传承多年,虽然地处偏远,但面积不小,而且土壤肥沃,颇具开发价值。 为了得到这片地,这个中国人竟然不惜屈身干起了小警察的工作,潜伏在村子里,默默等待着机会。 这一发现,让后藤惠介心中大惊。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一直忽视的陌生人,竟然怀揣着这样的野心。 他不禁开始思索,接下来该如何应对这个危机,如何守护住家族的土地。 你不要多想了,我们后藤家是不会卖地的。 后藤惠介冷漠地对我说。 后藤家有严格的家族训诫。 从记事起,后藤家的祠堂里就悬挂着血脉相连,寸土不让的祖训,青石板上的刻痕被历代子孙的香火熏得发黑。 老人们总说,这些土地是先祖用三代人的血汗换来的,每一寸都埋着后藤家的魂。 只有后藤家的人才是人。 这些土地就是纽带,它能把族人维系在一起。 我望着他发红的眼眶,突然想起上周在村委会看到的地图——后藤家的土地像畸形的肿瘤,几乎吞噬了供花村三分之二的耕地。 那些被圈起来的荒地上,杂草疯长,偶尔能看见锈迹斑斑的禁止入内警示牌歪斜地插在泥地里。 如果开了卖地的口子,今天卖一块建民宿,明天卖一块盖工厂,若干年后后藤家还剩什么?他的声音开始颤抖,没了土地,那些远房亲戚还会认祖归宗吗? 我微微一笑:原来如此啊,这样,什么时候想通了再和我说,我不急的。 暮色将山涧染成暗紫色时,我们终于在腐叶堆里看见了那抹惨白。 青苔攀附的野杜鹃枝桠间,后藤银的和服下摆被风掀起,褪色的樱纹布料裹着扭曲的躯体,木屐早已不知去向,露出肿胀发黑的脚趾。 腐肉的气息混着山岚扑面而来,我胃袋翻涌,慌忙扯过衣袖捂住口鼻。 是家主! 后藤惠介的喊声惊飞了林梢的夜枭。 这位年轻的长孙跪在尸身旁,颤抖着伸手想要触碰,却在指尖即将触及衣料时猛然顿住。 尸体的脸已化作一团模糊的腐肉,左眼窟窿里蠕动着白蛆,唯有鬓边那支嵌珍珠的银簪,还倔强地闪着冷光——那是去年春日祭,后藤银戴着它站在祭典高台,万千民众高呼时佩戴的,有人曾隔着人群远远望见过的。 我们在山间跋涉整整十二个时辰。 好在现在经过一整天的辛苦,人总算是找到了。 坦白说了,如果不是有后藤惠介一众人跟着,干了主要的任务,搜索寻找。 我和阿川大悟大概率是要偷懒的。 现在尸体找到了,却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必须立刻验尸。 惠介突然站起身,沾着腐叶的膝盖在月光下泛着青白。 他的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却又透着某种令人心悸的坚决。 家主生前最厌恶敷衍,即便死了,也定要查出真相。 我望着他身后阴影里闪烁的猎铳,忽然意识到,这场搜寻的结束,或许才是真正的开始。 山风掠过密林,裹挟着腐臭与未知的危险,在这具腐烂的尸体周围,一张无形的大网正在悄然收紧。 “不行,不能验尸。” 我说话了。 我话一出口,就有人动手了。 枪口的金属寒意抵上太阳穴时,我听见自己喉咙里发出干涩的笑声。 后藤家那位持枪的青年手指紧绷,扳机处渗出的汗水在月光下泛着微光,映得他通红的眼眶愈发狰狞:你敢阻拦验尸?信不信我现在就—— 阿川! 我扯开衣领,露出被冷汗浸透的衬衫,转头望向人群中呆立的男人。 你好歹解释两句! 这位前重案组刑警此刻正攥着勘查记录本,指节发白得像要嵌进纸面,显然还没从震惊中缓过神来。 为什么不进行尸检? 阿川的声音里带着难以置信的震颤,反而来问我了。 确认死因是侦破案件的第一步,这是最基本的刑侦程序! 我狠狠一拍额头,惊飞了盘旋在尸体上方的绿头苍蝇。 腐肉的气息裹挟着山雾涌来,我强忍着反胃的冲动,扯开嗓子喊道:你当这是在警视厅?看看周围—— 我踢开脚边沾满青苔的陶罐。这里连最基本的解剖台都没有!没有病理切片机,没有毒物检测设备,甚至连个像样的冷藏柜都找不到! 人群中传来此起彼伏的骚动。有个扎着头巾的男人颤巍巍开口:电视里不是说,警察到现场就能查出来吗? 电视里! 我几乎要笑出声。 电视剧里法医带着工具箱转两圈就能破案,现实中光是申请尸检报告,就得填二十多页材料!你们知道全国有多少具尸体等着解剖吗?去年的数据—— 我故意停顿,让沉默压得众人呼吸发紧。 全国登记在册的法医不足两千人,要处理超过百万具非正常死亡尸体。按这个比例,光是后藤家主的尸检申请,排号都得排到明年雨季! 阿川张了张嘴,却被人群里爆发的议论声淹没。 后藤家的年轻人交头接耳,他们腰间的猎枪随着动作碰撞出清脆声响。 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这个掌控着供花村命脉的女人暴毙荒野,却连死因都查不出来,往后村子的权力天平该如何倾斜? 夜风掠过树林,吹得后藤银残破的和服猎猎作响。 我望着那具肿胀变形的尸体,突然想起她在各项。证件中的照片。 那种阴沉的压力,让人不寒而栗。 现在这个权倾一村的女人就这么死了,说不出的讽刺。 我们不能就这么算了! 持枪青年突然吼道,枪口转向后藤银的尸体。 就算没有法医,我也要—— 你要开膛破肚? 我上前一步,逼得他后退半步。 没有消毒措施,没有解剖经验,你只会污染证据!到时候就算真有凶手,也会因为程序违法逃脱制裁! 这话终于让骚动的人们安静下来。 阿川若有所思地放下记录本,后藤惠介则盯着自己颤抖的手,喉结上下滚动。 山雾愈发浓重,将尸体的腐臭味裹成粘稠的雾气,压得所有人喘不过气。 我知道,这场关于的争论,不过是撕开了现实残酷的一角——在庞大的人口基数与稀缺的专业资源之间,无数真相正悄然腐烂在无人问津的角落。 在信息洪流奔涌的时代,许多人对某个国家有着一层难以言喻的滤镜。 社交媒体上,满是关于这个国家街道一尘不染、民众温文尔雅的视频。 网络文章中,充斥着对其科技领先、创新能力卓越的夸赞。 似乎在这层滤镜之下,这个国家就是完美的代名词,人口素质高得无可挑剔,科技发达得令人望尘莫及,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宛如人间理想国。 然而,当我们试图揭开这层滤镜,去探寻真实的情况时,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 这个看似光鲜亮丽的国家,实则暗流涌动,潜藏着诸多危机,其中阶层固化便是一个极为严峻的问题。 它像一堵无形却坚不可摧的高墙,横亘在不同阶层之间,阻断了人们向上流动的通道,从根本上揭示了这个国家光鲜外表下的深层矛盾 。 回溯过往,这个国家在大漂亮的扶持下,抓住机遇,实现了经济的一飞冲天。 从制造业的崛起,到电子科技等产业的蓬勃发展,它迅速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崭露头角。 然而,或许是发展的顺遂让其逐渐迷失,又或许是野心的膨胀,它竟然有了噬主的倾向。 在大漂亮的土地上疯狂置产,从豪华酒店到知名企业,到处都有它买买买的身影。 这种行为无疑触动了大漂亮敏感的神经,让大漂亮深感不满与威胁。 于是,大漂亮凭借自身的影响力,拉着这个国家签订了一纸《广场协议》。 这份协议看似平常,实则是一场经济绞杀的开端。 此后,这个曾经风光无限的发达经济体,瞬间沦为了待收割的韭菜,在金融市场的惊涛骇浪中,被一茬又一茬地无情收割。 自此之后,该国的经济一蹶不振,陷入了长期的低迷困境。 曾经的繁荣如同过眼云烟,消散得无影无踪。 为了试图解决经济困局,这个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令人瞠目结舌的举措。 它放开了诸多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成人产业和帮会的发展。 成人产业的泛滥,不仅冲击着社会的道德底线,还滋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 而帮会势力的壮大,更是让社会治安陷入混乱,民众生活在恐惧与不安之中。 在这样的环境下,许多人陷入了经济的深渊,生活在负数层次,背负着巨额债务。 他们辛苦工作一生,到老了不仅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安逸,反而身无分文,为了生存,不得不继续奔波劳碌,在工作岗位上挣扎。 经济的颓势也直接反应在公共关系领域,尤其是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暴露无遗。 在这个国家,人生了病,第一选择往往不是去医院,而是选择吃药解决。 这并非是人们不想去医院接受更好的治疗,而是因为去医院意味着需要大量的金钱、充足的时间,最好还能拥有一定的权力和人脉。 否则,等待他们的可能是漫长的排队、高昂的费用以及复杂的流程,甚至可能在就医过程中被各种利益集团“玩弄”于股掌之间。 从这一点,便能深刻地感受到这个国家基层的困境与无奈。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基层社会早已千疮百孔,快要烂透了。 就拿一件小事来说,在一个叫供花村的偏远之地,发生了一起需要验尸的事件。 按常理,验尸是为了查明真相,给死者和家属一个交代,也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 然而,在这个国家,所谓的验尸却成了一场闹剧。 有人竟然大言不惭地说:“检什么检,自己写份报告搞定算了。” 这背后折射出的,是基层管理的混乱与失序,是对法律和生命的漠视。 当大家还在为这件事争论不休时,我站了出来,说道:“好了,大悟君一直在记录呢,他曾是重案组的警察,对流程什么的他都熟,一会就让大悟写一份报告,你们觉得怎么样?” 话音刚落,一个头发稀少的后藤家人便凶狠狠地说道:“好吧,写吧,如果写的不好,我可是不会认的。” 我连忙一一应了下来,随后把阿川大悟拉到一旁,半开玩笑半严肃地说:“来,到你了,我是新人不适应正常,你都是老警员了,还装吐,那就不像话了。” 此刻,我心里清楚,这份报告或许根本不会按照正常的流程和真相去撰写,不过是为了应付了事,而这也正是这个国家基层现状的一个小小缩影。在这层滤镜之下,真实的危机与乱象,远比人们想象的更加触目惊心。 第12章 后藤家和村民的关系 尸体上的伤口非常明显,毫无疑问是熊咬的。 阿川大悟只需要稍微观察一下,就能轻易地发现这些痕迹。 毕竟,熊的嘴巴那么大,和人类的嘴巴完全无法相比,一旦找到这样的痕迹,就能够确定死因了。 按照常理来说,既然已经确定了死因是被熊咬死的,那么这个案子应该就算是了结了。 然而,阿川大悟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他对后藤银是被熊杀死这一结论持怀疑态度。 其实,我也能够看出来其中的不对劲。 尽管我没有阿川大悟那样丰富的警察工作经验,但我也能意识到一些问题。 一个年纪如此之大的老太太,为什么会独自一人来到这片荒无人烟的地方呢? 而且,从她的身体状况来看,她似乎已经年迈体弱,连走路都成问题,那她又有什么必要冒险来到这里呢? 最合理的解释应该是这样的。 她并非自己走到这个地方,而是被人抬过来的。 而且,这起事件的始作俑者显然对这里的环境非常熟悉,知道这里常有熊出没。 他们之所以将老太太抬到这里,目的只有一个——把她喂给熊。这是多么残忍的行为啊! 如果当时只有阿川大悟一个人在场,他或许还会犹豫一下,考虑是否要隐藏自己的真实能力。 毕竟,面对这乡里乡亲的几百号村民,想要彻查此事并非易事,更别提将凶手抓捕归案了。 要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基层警察的作用往往是和稀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很多时候,他们不能过于较真,否则不仅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还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 就算你拥有柯南道尔般的推理能力,或者明智金田一那样的洞察力,也只能在漫画里威风八面,想说什么就是什么。 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乡下这种地方,你必须审时度势,灵活办案。 否则,像狩野警官那样,一个人在这种环境下,是很容易失踪的。 而实际上,他恐怕并不是简单的失踪,而是遭遇了不测,不幸身亡。 然而,在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下,大家都默认他只是失踪了而已。 倘若,你天真地认为他真的失踪了,那你可真是愚蠢至极啊! 不过,好在现在有我在,所以,阿川大悟对于此事,总算是有了一些头绪。 他突然提醒我说:“这里应该并非第一案发现场,银婆婆显然是被人抬到这个地方来的。随后,熊才出现并袭击了银婆婆。只是,我目前还没有找到确凿的证据,毕竟这里连最基本的器械设备都没有。” 我不禁反驳道:“何必摆放那么多精密的器械呢?这里可是供花村,不过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庄罢了,哪需要如此大费周章啊?” 阿川大悟接着说道:“不仅如此,你再看看,银婆婆的手腕上。” 我顺着他的指示看去,果然在银婆婆的手腕上,有一个异常清晰的咬痕。 那分明是一个人的牙齿印! 阿川大悟压低声音喃喃道:“这个地方似乎有着吃人肉的传统……” 我凝视着那个牙齿印,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 我心里跟明镜儿似的。 后藤银这个人啊,简直就是个冷若冰霜的主儿,走到哪儿都能让人感觉到丝丝寒意,仿佛她身上自带制冷效果一样。 她就像个高高在上的女王,统治着这片地方,让人既敬畏又害怕。 所以呢,一般情况下,哪家的小孩子会愿意跟这样的人一起玩耍呢? 更别说还玩闹到去咬她一口这种程度了。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嘛! 而且,从这齿印的大小来看,绝对不可能是小孩子咬的,倒更像是一个成年人留下的。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成年人为什么要去咬这个老太太呢? 总不会有人觉得这是因为爱吧? 开什么玩笑! 这显然是恨啊! 这种恨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长期以来积压在心底的愤恨,终于在某一刻爆发了出来,才会让这个男人像疯了一样,忍不住去咬后藤银一口。 这一口咬下去,那可是带着要把对方生吞活剥的恨意啊! 可奇怪的是,既然都恨到这份上了,为什么最后没有把后藤银给吃掉呢? 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熊来了。 我心里已经大致猜出了事情的经过,不过阿川大悟似乎还在那里埋头研究,试图从这齿印中找到更多的线索。 我看到后藤惠介和他的同伴们脸上已经流露出明显的不耐烦,于是我快步上前,向他们解释了一下情况。 我说道:“没错,这位老婆婆确实是被熊吃掉的。那么,接下来,你们打算怎么做呢?” 人群中立刻传来各种声音: “果然是山上的畜生干的!” “这里有它留下的痕迹!” “找到了,它绝对跑不掉!” “惠介,我们上吧!” 后藤家的人显然都是血性十足的人,他们毫不犹豫地拿出猎枪,准备朝着深山进发。 可以看出,他们对打猎这件事非常熟练,毕竟他们过去都是经验丰富的猎手,虽然其他方面不敢保证,但打猎的技艺却一直没有荒废。 当得知是熊咬死了后藤银后,他们更是毫不迟疑地立刻展开了行动。 然而,夜幕却在此时悄然降临。 我不禁说道:“可是,现在当务之急难道不是先将老太太的遗体收殓起来吗?” 尽管我如此提议,后藤家的人们却表现得异常坚决。 他们迅速分成两队,一队人如疾风般冲向山上,目标明确——捕杀那只凶猛的熊;而另一队人则小心翼翼地背负着老太太,缓缓朝山下走去。 我凝视着他们,心中不禁感叹,这些人显然已经疲惫不堪,但他们却毫不退缩,坚决不肯将老太太的遗体交由我们来搬运。 他们一步一个脚印,艰难地在山路上前行,汗水如泉涌般从额头滑落,浸湿了衣衫。 但他们依然咬紧牙关,不肯停歇,直至最终将尸体安全地背下了山。 这无疑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所付出的努力和辛劳绝非一般人所能承受。 如此艰辛的劳作,绝非仅仅回家洗个澡就能轻易消解。 按照这个国家的习俗,自然是要大家一同欢聚一堂,搓一顿丰盛的美食,以慰藉彼此的身心。 于是,我们一行人便一同前往了附近的居酒屋。 我缓缓地推开了酒居的门,一股淡淡的酒香扑面而来。 我环顾四周,注意到了一个有趣的情况。 原来,在阿川大悟搬家的时候,村民们都非常热情地过来帮忙。 他们笑着,交谈着,齐心协力地搬运着家具和物品,整个场面充满了温馨和融洽。 而我呢? 我可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我搬家的时候,是靠芹泽多摩雄派来的一群不良少年帮忙的。 虽然他们被称为不良,但实际上只要给了钱,他们干活既热情又麻利,确实出了一份力气,我对他们的表现还是相当满意的。 其实我心里很清楚,很多不良少年一开始并不是想成为不良的。 他们可能只是因为身上的纹身,或者曾经有过不良的记录,导致无法找到一份正经的工作。 无奈之下,他们才选择了去混社会。 对于这些不良少年,我也感到有些无奈。 我虽然对他们的帮助心存感激,但我自己也没有能力去改变他们的现状。 我能做的,只是在需要的时候给他们一些工作机会,让他们能够赚点钱。 不过,有这群不良少年在我身边,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这个村子里的人都不敢轻易地往我身上蹭。 他们似乎对这些不良少年有些忌惮,所以对我也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相比之下,阿川大悟就很好地体验到了村民们的热情。 看着他和村民们愉快地交流着,我不禁有些羡慕。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些原本热情洋溢的村民们,一旦与后藤家的人相遇,瞬间就像被施了魔法一般,纷纷低下头去,仿佛见到了什么可怕的怪物。 那些还能跑得动的人,更是毫不犹豫地转身狂奔,似乎多停留一秒都会让他们感到极度不适,甚至连半毛钱的交道都不想和后藤家的人打。 后藤家的人则用一种充满憎恨和厌恶的目光,死死地盯着那些落荒而逃的村民,仿佛他们之间有着深仇大恨。 我对后藤家和村民之间关系的恶劣程度早有耳闻,但亲眼目睹这一幕,还是让我大吃一惊。 我原本以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只是有些紧张,没想到竟然已经到了如此水火不容的地步。 从表面上看,村民们的行为确实是在退让,这显然是因为他们内心深处对后藤家存在着恐惧。 但我心里清楚,这种退让并非长久之计,村民们的怒火只是暂时被压抑了下来,就像被压缩的弹簧一样,一旦时机成熟,这股被积压的怒火必将以更猛烈的方式爆发出来。 至于这股怒火究竟会在何时何地爆发,以及会拖延多久,这些都是难以预料的未知数。 就在这时,后藤惠介突然用他那冰冷的目光扫视了一下周围,然后将视线落在了我和阿川身上,面无表情地说道:“你们应该已经和那些村民接触过了吧?他们有没有在你们面前说我们后藤家的坏话?肯定有吧!我不想去评判我们之间到底谁对谁错,以后你们自然会明白的。反正我们对他们的厌恶,就如同他们对我们的厌恶一样,都是根深蒂固的。” 我默默地听着后藤惠介的话,心中已然明白其中的缘由。 有些事情,别人可能并不知晓,但我却心知肚明。 就拿后藤家和供花村之间的关系来说吧,这其中的内情,恐怕只有我才清楚。 后藤家其实是外来户,他们并非供花村的原住民,而是后来才迁徙至此的。 按照供花村的传统习俗,这里和其他地方一样,都存在着严重的排外现象。 正因如此,后藤家在刚搬到供花村时,可没少遭村民们的欺负。 那些村民们常常会占后藤家的小便宜,甚至还会故意栽赃陷害他们,这些行为在后藤家看来,简直就是家常便饭。 面对这样的处境,后藤家自然也想过要讨好村子里的人。 他们放下身段,低声下气地去迎合村民们,哪怕是受了委屈也只能默默忍受,把苦水往肚子里咽。 然而,无论后藤家怎样努力,都无法改变村民们对他们的态度。 供花村似乎根本不吃这一套,它就是铁了心要欺负后藤家。 然而,就在某一天,事情突然有了转机。 原来,在后藤家的族地里,竟然意外地发现了一座铜矿! 虽然这座铜矿的规模并不大,但要知道,在这个连铁都稀缺的国家里,能找到一座铜矿已经是相当不容易的事情了。 这个发现无疑给后藤家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也让他们一下子拥有了大量的资金。 有了钱之后的后藤家,仿佛一下子抖了起来,他们不再是那个默默无闻的后藤家,而是摇身一变,成为了众人瞩目的后藤老爷。 后藤家不仅开始大肆购买并吞并大量的田产,从一个微不足道的外来户,迅速崛起成为了本地的大地主、大老爷。 他们的财富如滚雪球般不断增长,甚至连整座山都被他们买下。 关于后藤家此举的目的,众说纷纭。 有人猜测这是后藤家想要寻找第二座铜矿,毕竟他们之前已经在第一座铜矿上获得了巨大的财富;也有人认为这不过是后藤家钱多了烧的,纯粹是为了满足他们的虚荣心。 然而,无论原因究竟如何,在那段特殊的时期里,后藤家确实拥有着似乎用之不竭的财富。 面对如此巨额的财富,本地供花村的村民们会作何感想呢? 毫无疑问,他们心中充满了羡慕、嫉妒和怨恨。 毕竟,这些村民们在本地生活了多年,却从未遇到过这样的好运。 他们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更别提像后藤家那样一夜暴富了。 如今,一个外来的后藤家竟然轻而易举地找到了他们村庄的宝贝,这让村民们怎能不心生愤恨呢? 所以,按照常理来说,正常人都会这么想吧。 所以,你说,这关系怎么能好得起来。 仇富啊。 更不要说,后来还发生了那些的事。 当然,这就不一一赘言了。 第13章 归家 后藤家的人对供花村的不满情绪似乎已经蔓延到了整个家族。 后藤惠介用力地咬掉啤酒瓶的盖子,发出清脆的声响,仿佛是他内心不满的一种释放。 他一边大口喝着啤酒,一边说道:“你们可千万别被这些村民给骗了啊!你们以为他们的热情好客是真心的吗?哼,那可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后藤家以前也是这么想的,但后来才发现,这些人根本就是一群变态!无论你怎么去迎合他们,在他们眼里,你们始终都是外人。” 其他几个后藤家人也纷纷表示赞同,他们的眼中流露出对供花村村民们深深的不满。 这种不满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在长期的相处过程中逐渐积累起来的,已经深深地扎根在他们心中。 “这些虚伪的家伙,表面上对人客客气气的,实际上却在背后嚼舌根,说我们的坏话!”有人愤愤不平地说道。 后藤惠介给我们每个人都倒上了酒,然后继续说道:“总之呢,我觉得你们还不错,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够和睦相处。不要因为和村民们关系好了,就觉得我们后藤家的人不是好人。” 暮色深沉,酒居屋的吊灯在酒气氤氲中摇晃,折射出细碎的光斑。 我倚着屏风,看着人群中周旋的后藤惠介。 他身着笔挺的黑色外装,帽子纹丝不乱,冷峻的眉眼扫过觥筹交错的场面,举手投足间透着与年龄不符的老成——谁能想到,这个把控着全场节奏的青年,不过才二十出头。 后藤家的年轻人们围坐在圆桌旁,推杯换盏间却总将目光投向惠介。 每当他经过,那些人便会热情地拉住他,絮叨着生活上的琐事,或是家族里的人情往来。 而他总是微微颔首,浅灰色的眼眸里盛满专注,看似不经意地用指尖轻点桌面,实则已将对方话语中的每个细节都收入心底。 我暗自思忖,这哪像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 分明是早已扎根家族的掌舵者,连最挑剔的后藤睦夫,此刻看向他的眼神里都带着隐隐的赞许。 酒过三巡,宴会厅的气氛愈发热烈。 阿川大悟突然扯掉领口扣子,踩着凌乱的节拍跳起夸张的肚皮舞,逗得众人哄堂大笑。 我笑着喘气挤到惠介身边,红着眼睛,带着几分醉意开口:“如果不出意外,你就是后藤家下一任当家主了吧?” 惠介手中的威士忌酒杯轻轻晃了晃,冰块碰撞的声响清脆如铃。 他挑眉看向我,唇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弧度:“你想说什么,又想说那个事了吧?” 我抹了把额头的汗,压低声音道:“啊,是的,从前是银婆婆,听说她是个很精明的人,我都不敢提这事,但她不在了,不出意外今后你就是当家人了吧,所以和你说就行了。” 我的眼神里闪过一丝狡黠,“后藤家那块地,要是卖了……” “不行。” 惠介的声音冷得像淬了冰,不等我说完便截断话头。 “我不能这么做,后藤家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 我直拍大腿:“婆婆当年不就能一个人说了算吗?那可是很大一笔钱啊!对了,你们家下一代,可以用这一笔钱嘛……” 我突然凑近惠介耳边,压低声音道,“我是说,不要再抢女人了,买的话不是更好,现在外边的女人市侩得很,你只要给钱,生孩子而已,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现在和从前,可不比从前了。” 惠介猛地放下酒杯,琥珀色的酒液在杯壁上划出细长的水痕。 他直视着我,目光如炬:“你什么意思?” 语气中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宴会厅的喧闹声突然变得遥远,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这两人身上。 惠介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口:“婆婆能做到的事,不代表我也能。家里还有很多老人,和我的同辈,我说话做事,要对后藤家有利才行。卖地这种事,无论如何都不可能。” 他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疲惫,“至于家族的传承,不是用钱就能解决的问题。” 灯光下,惠介的身影显得格外挺拔。 我望着他转身离去的背影,突然明白,那些故作严肃的表情,那些谨小慎微的措辞,都是他背负家族重担的证明。 或许在这个看似年轻的躯壳里,早已藏着一颗历经沧桑的心——他是后藤家的未来,也是维系家族荣耀的脊梁。 威士忌的辛辣在喉间翻涌,我望着后藤惠介转身离去的背影,外套下摆扫过鎏金雕花扶手,像是一道决绝的分隔线。 阿川大悟瘫在真皮沙发上,领带歪斜地挂在脖颈,嘴里还嘟囔着要再开一瓶清酒。 现在还不是家主,当然这不行那不行。 我用鞋尖碾灭烟头,火星在波斯地毯上留下焦黑的印记。 等你掌了权,卖地不过是签个字的事。后藤家的人,谁能经得起金山银山的诱惑? 惠介的脚步顿了顿,脊背绷得笔直,像是被无形的线牵扯住的提线木偶。 我故意拖长尾音:你就算不为自己打算,后藤家的血脉总要…… 话没说完,他已经消失在旋转门后,只留下若有若无的雪松香。 阿川大悟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震得水晶吊灯微微发颤:小子,你可真敢说! 他费力地撑起身子,酒气喷在我脸上。 走……我老婆该打电话催了。 我们跌跌撞撞穿过酒居长廊,廊下悬挂的祖先画像在月光下泛着冷白。 阿川大悟的皮鞋磕在大理石台阶上,发出醉醺醺的声响。 刚走到前院,身后突然传来重物拖拽的声音,像是有人拖着装满砂石的麻袋。 我猛地回头,后藤睦夫的身影从阴影里浮现。 他的猎枪在月光下泛着幽蓝,枪管正对着我们的眉心。 这个向来不修边幅的男人此刻头发油腻地黏在额角,酒气混着汗味扑面而来,衬衫被啤酒渍染出深色的斑块。 谁……谁让你们走的? 他的声音像是生锈的齿轮,每一个字都带着刺耳的摩擦。 卖地?敢打后藤家祖产的主意…… 猎枪突然上扬,这个冲动的疯子显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 我一把抓住枪口往旁一带。 枪口擦着我的耳畔掠过,在身后的槐树上炸出个焦黑的窟窿。 阿川大悟瞬间清醒,他的手死死攥住我的胳膊,指甲几乎掐进肉里。 夜风卷起睦夫衬衫的下摆,我看见他后腰别着的匕首,皮革刀鞘上沾着暗红的痕迹——那绝不是酒渍。 猎枪炸响的余音还在耳膜震颤,槐树上的碎屑簌簌落下,沾在阿川大悟汗湿的额发间。 我攥着他颤抖的手腕,看着后藤睦夫猩红的眼球几乎要从眼眶里迸出来,枪管随着他剧烈的喘息上下晃动。 睦夫,你在干什么? 尖锐的声音划破死寂。 后藤家三姨婆拄着雕花拐杖冲出来,珍珠耳坠在月光下晃成模糊的白影。 把枪放下! 几个年轻族人从侧廊冲出来,有人抱住睦夫的腰,有人扣住他握枪的手腕。 金属碰撞声里,猎枪坠地,在石板路上滑出长长的血痕——睦夫挣扎时,锋利的枪托划伤了拦阻者的手臂。 你们这些混蛋,放开我! 睦夫的嘶吼混着酒气喷溅在众人脸上,他的皮鞋重重碾过满地烟蒂。 你们知道他说了什么?这家伙想打我们后藤家族地的主意! 四五双眼睛齐刷刷转向我。 我慢条斯理地掸了掸衣服上的烟灰,故意露出腕表上闪烁的计时功能。 只是意向性询价而已,毕竟贵家族那块临山地块,总不能一直荒着长蘑菇吧? 我耸耸肩。 学你们打猎?还是开发成度假村?不过这都要等新当家人拍板不是? 说着朝醉醺醺的阿川大悟扬了扬下巴。 大悟君全程在场,对吧? 阿川大悟愣了两秒,突然挺直腰板:是!我们只是正常的商业洽谈!睦夫先生这样……这样…… 他的舌头打结,却努力做出严肃的表情。 这是暴力恐吓! 人群中响起窃窃私语。 几个男人摸着下巴交换眼神,三姨婆的拐杖重重杵在地上:睦夫!你平日鲁莽也就罢了,今天差点闹出人命! 我瞥见阴影里的后藤惠介,他揉着眉心的动作泄露出几分疲惫,却在抬头时恢复了惯有的沉稳。 他踢开脚边的猎枪,皮靴碾过弹壳发出清脆的声响。 各位先散了吧,今晚的事我会彻查。 他转向我,浅灰色的眼眸在暗处泛起冷光。 两位受惊了,我会亲自登门致歉。 我知道这是逐客令,却故意拖长尾音:那就等惠介君的好消息了——毕竟,生意场上最看重的就是信誉。 阿川大悟踉跄着跟上来,我扶住他时,摸到他后背冷汗浸透的衬衫。 走在路上。 阿川大悟的酒也醒得差不多了。 他有些不明白。 你为什么要执着于在这里买后藤家的地呢? 阿川终于忍不住问出这个盘旋在心头已久的问题。 我沉默片刻,将目光投路边层层叠叠的梯田,那里几株晚樱正在雨中簌簌飘落。 土地问题,终究是与价值紧密相连的。 阿川太清楚这其中的门道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个城里人。 对于地产泡沫带来的影响,也算是有所了解的。 电影,电视,小说,漫画,还有一些时事新闻,他也算对此有所。 城市的土地寸土寸金,每一寸都承载着巨大的商业价值;而乡野之地,尤其是供花村这样的偏远村落,地价低得近乎荒诞。 后藤家买下的那座山,从远处望去确实气势恢宏。 连绵起伏的山峦间,视野辽阔得能望见天际线。 站在山顶,仿佛整个世界都在脚下延展。 但阿川明白,这种心灵震撼的背后,是这片土地低廉得近乎施舍的价格。 哪个有钱人会这么砸钱? 阿川在心里冷笑。 他太清楚那些精明的投资者了,他们如同嗅觉敏锐的狼,绝不会将大笔资金投入这种短期看不到回报的项目。 在经济学家的眼里,后藤家的做法无疑是一场豪赌,甚至可以说是愚蠢的决策——大笔资金如同石沉大海,短期内根本无法产生任何效益。 然而,后藤家显然有着截然不同的考量。 这座山对他们而言,早已超越了单纯的经济价值。 供花村是后藤家族世代生活的地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镌刻着家族的记忆。 他们买下整座山,不是为了开发,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守护这片土地,为了在乡土中深深扎下根。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土地早已被异化为商品,被资本肆意买卖。 但后藤家却固执地坚守着某种古老的信念——在他们看来,没有什么比土地更能凝聚族群的精神,更能维系家族的传承。 可惜,当年的供花村村民也并非全然懵懂。 他们虽然迫于生计出售了部分土地,却依然保留着关键的地块,为村庄留下了最后的根基。 这也迫使后藤家不得不买下整座山,以确保家族与土地的血脉相连。 如今,后藤家的宅邸高高盘踞在山顶,俯瞰着山下错落有致的村落。 晨雾中,炊烟袅袅升起,村民们在田间劳作的身影若隐若现。 山上与山下,仿佛两个不同的世界,却又紧密相连,共同构成了供花村独特的风景。 阿川突然意识到,这片土地的价值,或许从来就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在后藤家的坚守中,在供花村村民的生活里,土地早已升华为一种信仰,一种超越经济利益的精神寄托。 而这,或许正是他这个城市人永远无法真正理解的。 我想了想还是告诉了阿川大悟。 “我有个朋友,在东京做生意,结果,被人盯上了。他很能做生意,也确实赚到了钱。但是,也就是因此,他被一些人盯上了。这里面有社会上的人,也有一些是警察方面的人,都想拿他当提款机,你说他怎么办好呢?” “后来,他遇上了一个人,那是一个聪明人,一个自作聪明的人,觉得只要够聪明,就可以借钱不还,所以他也是这样做了,给人添了为少麻烦。但最终他还是给找到了。东京虽大,但想要躲藏,仍然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但如果,他的基本盘放在供花村,那就没问题了。” “不过,不能和供花村的人谈条件。这个村子的人又贪又懒,和他们打交道永远没个够的,反而后藤家会比较好,他们比较实心眼子。” 我说着话,彼时,阿川大悟已经没在听了。 很佩服啊。 一个人竟然能够一边睡觉一边走路。 第14章 阿川的固执 我拉着阿川大悟,拖着沉重的步伐,终于迈进家门。 屋内暖黄的灯光,却没能驱散他心头的阴霾。 这一天,在山林里辗转奔波,只为寻找一位失踪的老太太,可最终找到的,却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如今,他还得继续追查那头可能与案件有关的熊,疲惫如潮水般将他淹没,他实在不愿再挪动半步。 刚推开门,妻子阿川有希那张满是担忧的脸便映入眼帘。 她双眼通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神情慌乱又无助,梨花带雨般说道:“大悟,真白,真白不见了。” 听到女儿真白失踪的消息,阿川大悟原本就紧绷的神经瞬间绷得更紧。 真白是他们夫妻捧在手心的宝贝,是他们生活的希望与寄托。 然而,这个孩子却有着让人捉摸不透的性格,总是做出一些令人费解的事。 在学校的作文里,真白公然写道自己的爸爸是个暴力警察,字里行间满是对他的不满与指责。 那些话语,像锋利的刀子,一下下割着阿川大悟的心。 他一心为了家庭和工作奔波,努力给真白最好的生活,却换来了这样的误解。 更让他揪心的是,真白还与一名可疑的男人有过深入接触,甚至跟着那个有着恋童倾向的男人回了家。 每当想起这件事,阿川大悟就不寒而栗,满心的担忧与愤怒无处发泄。 他不知道真白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是被保护得太好,不谙世事,像一只单纯的小白羊,无法分辨善恶,还是自己作为父亲,在教育上出了问题? 此刻,阿川大悟只觉得身心俱疲,一天的劳累还未消散,又要面对女儿失踪的巨大打击。 他强撑着精神,握紧妻子的手,眼神中满是坚定:“别担心,有希,我一定把真白找回来。” 说完,他顾不上休息,转身又踏入了茫茫夜色之中,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无论如何,都要找到女儿,将她平安带回家。 看着有希泪流满面的脸庞,我强压下心底的不安,伸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尽量让语气显得镇定而安抚:放心,孩子不会跑远的,我去看看,你只要在家里安心的等就好了。 说完,我转身出门,与同样心急如焚的阿川大悟汇合,开始在夜色中寻找真白的踪迹。 我坚信自己的判断。真白毕竟只是个小姑娘,她手短腿短,能在一晚上跑多远呢? 我们沿着熟悉的街道和小巷仔细搜寻,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终于,在一条昏暗的马路边,我们发现了那个小小的身影。 真白孤零零地站在路灯下,单薄的身影被灯光拉得很长,显得格外无助。 阿川大悟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去,将女儿紧紧搂在怀里。 此刻的他,心中满是愤怒、担忧与心疼,打也不是,骂也不是,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是好。 看着父亲复杂的眼神,真白也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低着头不敢说话。 回到家后,有希早已在门口焦急地等待。 她冲上前,一把将真白抱进怀里,声音颤抖着:真白,你这家伙,为什么要乱跑啊,如果你不见了,你跑丢了,我要怎么办好啊! 说着说着,她举起手,似乎想要打女儿一巴掌,但最终只是无力地放下,又将孩子重新紧紧搂在怀里。 真白大概也知道自己错了,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包,递给了阿川大悟,算是赔罪。 阿川大悟疑惑地接过,小心翼翼地打开布包,里面赫然是一根人的手指! 那一瞬间,空气仿佛凝固了,我和阿川大悟都震惊地瞪大了眼睛,一股寒意从脚底窜上心头。 尽管已经疲惫不堪,阿川大悟却顾不上休息。 安顿好妻女后,他便和我坐下来,开始商讨这起突如其来的案件。 而有希则带着真白去洗漱,哄她入睡。夜色渐深,客厅的灯光下,两个疲惫的身影仍在分析着案情,试图从这根诡异的手指中找到线索,却不知这背后,还隐藏着怎样令人震惊的秘密。 我凝视着阿川大悟紧绷的侧脸,指腹无意识摩挲着茶杯边缘,试图将沉重的语气揉进温吞的劝慰里:放心,不是什么大事,至少对你女儿而言,并不算危险。 月光透过纱帘在桌面投下斑驳的影,真白递来的布包静静躺在中央,布料上还沾着未干的露水。 阿川大悟突然抱头蜷缩进沙发,指节因过度用力泛着青白:怎么会,为什么是真白,她还是一个孩子。 他声音里带着压抑的哽咽,像头受伤的困兽。 茶几上的手指在台灯下泛着诡异的青白,指甲缝里还嵌着泥土,这样的场景任谁看了都会心惊。 你没发现吗? 我将茶杯重重搁在玻璃桌面,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那个给你女儿这根手指的人,就像是好朋友之间在分享零食而已。 这话连我自己都觉得荒谬,但此刻唯有这番不合常理的推断,才能勉强解释真白安然无恙的现状。 阿川大悟颤抖着拈起那根手指,指尖传来的触感让他瞳孔骤缩。良久,他喉结滚动着开口:看来那件事是真的了。 什么事? 我往前倾身,能清晰看见他眼底密布的血丝。 我来村子前,局里特意提醒我注意狩野的事。 阿川大悟解锁手机,冷白的屏幕光照亮他紧绷的下颌。 有段视频,不知道你看了没有? 随着视频播放,画面里的狩野警官让我倒吸一口冷气。 曾经意气风发的中年人如今胡子拉碴,衬衫纽扣错扣着,眼神里尽是癫狂与绝望。 他举着dv对着镜头嘶吼,身后是村口那棵百年老槐树:这个村子,里里外外烂完了!所有人都在吃人!他们就是一群畜生! 画面剧烈晃动,隐约能听见追赶的脚步声,狩野突然转身狂奔,视频就在一片杂乱的草丛摩擦声中戛然而止。 阿川大悟沉默着按下暂停键,屏幕映出我们同样凝重的面容:收到这段视频后,狩野就彻底消失了。 窗外突然传来乌鸦的怪叫,惊得窗帘剧烈晃动,真白递来的手指在月光下泛着磷火般的幽光,仿佛预示着这个平静村落下,正涌动着远比想象更可怕的暗流。 我望着阿川大悟,忽然开口:看来我们需要交流一下情报了,如果你愿意的话。 阿川大悟盯着我看了三秒,喉结滚动:你真的愿意和我说实话吗? 可以,先说你知道的吧。 我从口袋掏出了一包糖果,从中选取了一块,撕掉糖衣,把糖果丢到了嘴里。 阿川大悟倚着二手的沙发靠背,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来。 那年春天,他在重案组连续加班48小时后回到家,发现女儿真白把蜡笔涂满了整个客厅墙面。 那些歪歪扭扭的线条里,穿制服的大人永远在最角落,而戴兔子耳朵的小女孩举着气球,正奔向一扇没有门框的门。 她才两岁零三个月。 阿川突然笑起来,笑声比海风更冷。 却已经学会用蜡笔给全家福画墓碑。 他掏出手机,屏幕亮起的瞬间,满屏都是真白的照片:婴儿床里攥着小拳头熟睡的样子,在幼儿园把颜料抹成小花猫的脸蛋,还有上个月生日宴上,孩子背对着镜头,用叉子把草莓蛋糕戳成血红的泥。 作为警队最年轻的破案专家,阿川曾在暴雨夜徒手攀爬二十层高楼救下人质,却在女儿第一次学走路时,因为接听紧急电话错过了她摇晃着迈出的第一步。 真白两岁生日那天,他在追缉连环盗窃犯的路上,只能通过视频看着妻子把点燃蜡烛的蛋糕推到女儿面前。 画面里,孩子突然伸手拍灭蜡烛,奶声奶气地说:爸爸的工作会吃掉所有的光。 此刻,阿川放在桌子上的警徽在暮色中泛着冷光。 他说上次接到幼儿园老师电话,真白在美工课上画了幅《我的爸爸》:画面里穿警服的人形长着章鱼触手,每根触须都缠绕着对讲机、手铐和案卷,而远处缩在角落里的小女孩,正在被一只卡通熊抱走。 有一天她突然问我。 阿川的声音发涩。 说电视里的超人都会回家吃晚饭,为什么我的爸爸永远在电话里。 他握紧又松开拳头,指节因用力而发白。 我对她太疏忽了,以至于她出了什么事都不知道。 事情的起因,说起来实在荒谬。 阿川大悟的女儿,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竟然被人爱上了。 在这个扭曲的国度,这种违背常理的情感竟堂而皇之地出现了。 当阿川大悟得知这个消息时,愤怒如火山喷发般不可遏制。 他找到那个对女儿心怀不轨的人,将满腔怒火化作拳脚,狠狠教训了对方一顿。 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可谁能料到,女儿竟背着他,再次主动去找那个人。 那一刻,阿川大悟的理智彻底崩塌,他拿起手上的枪,毫不犹豫地结束了那个人的生命。 站在尸体旁,阿川大悟没有一丝恐惧或后悔。 他只觉得,自己做了身为父亲该做的事。 如果重来一次,他依然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然而,杀人终究要付出代价,他很快被警局责罚。 当然了,做为一员老警,他也算是曾经的铁血神探,破获了很多大案。 上面不可能因为这么一件事就把阿川大悟一棍子打死。 但阿川大悟可不是轻易认输的人,他早就在这件事上留了个心眼。 作为曾经的神探,他深知自己不该困在小地方当驻警,而选择供花村,背后藏着更深的缘由。 有人曾隐晦地向他暗示,供花村存在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前任驻警狩野警官的失踪,背后疑点重重。 正常情况下,警察系统怎会对一个失踪的警员不闻不问? 连最基本的调查都草草了事,这其中必有隐情。 上面对于狩野失踪案的态度,看似草草结案的不闻不问,实则是另一种形式的关注。 阿川大悟深谙此道——当一个案子牵扯过深、触及某些庞大势力时,公开调查反而会打草惊蛇。 所谓的,不过是在暗中积蓄力量,等待时机成熟后雷霆出击。 而供花村后藤家,这个在当地势力盘根错节的家族,正是警方紧盯的目标。 得有人先去探探虚实。 阿川大悟主动申请调任供花村驻警,明面上是履职,实则带着特殊使命。 临行前,老上司意味深长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多留个心眼,那里的水比你想象的更深。 初到供花村,一切都透着说不出的诡异。 村民们表面热情,眼神里却藏着警惕。 阿川大悟原本以为这事要查上好久。 现在看来,他可以从我这儿得到一些情报。 我递给他一支烟,看着他布满血丝的眼睛。 别白费力气了,这村子的事,不是你一个人能查的。 阿川大悟点上火,目光如炬:我在查狩野警官的案子,还有,关于这个村子……吃人的案子。 我的笑声打破了夜间的寂静,惊飞了梁上的麻雀。 你还是趁早放弃吧。 我压低声音。 知道为什么没人敢动供花村吗?因为这里根本就是个食人村——每个人都参与其中,或直接,或间接。 看着他震惊的表情,我继续说道:从后藤家的族长,到村口卖豆腐的老头;从庙里的住持,到学堂的先生……每个人都吃过人,或者有能力吃人。这不是某个家族的恶行,而是整个村子共同维系的秘密。你想想,就算把所有人都抓起来,证据呢?口供呢?法不责众,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阿川大悟的手不自觉地握紧,他有些不容置信:这……这怎么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 我苦笑。 这里的规矩已经延续了几代人,就像呼吸一样自然。有人失踪,大家都心知肚明;有人突然暴富,也没人会多问。每个人都在这个体系里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互相包庇,互相依存。 阿川大悟沉默良久,终于开口:就算是这样,我也要查下去。不为别的,就为狩野,为了那些无辜的受害者。 我望着他坚定的眼神,心中五味杂陈。 或许他不知道,等待他的将是怎样的腥风血雨;或许他明白,却依然选择孤注一掷。 在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村子里,他就像一只闯入蛛网的飞蛾,明知危险,却依然执着地追寻着那一丝真相的光亮。 夜幕降临,供花村笼罩在一片诡异的寂静中。 阿川大悟回到警局,翻开狩野的旧案卷宗。 泛黄的纸页间,一个更大的阴谋正在缓缓展开。 第15章 阿杰来投 阿川大悟总把“正义”挂在嘴边,逢人便说自己当警察是为了守护弱者,维护公平。 可我太清楚了,他远没有表面这般大公无私。 平静表象下,潜藏的是一头躁动的“野兽”。 他骨子里就是个暴力狂,危险对他来说不是警告,而是致命的诱惑。 每当嗅到一丝不寻常的气息,他眼底就会泛起狂热的光,那是按捺不住的兴奋。 普通人面对危险,第一反应是恐惧和逃避,哪怕是习惯了和平、被保护得很好的中国人,哪怕好奇心作祟想看热闹,也会谨慎地选择在安全距离外观望。 但阿川大悟不同,危险于他,就像蜜糖之于飞虫,根本不管不顾,非要凑上前探个究竟。 还好他有个温柔善良的妻子,将他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还给他生了个可爱的女儿,那是他的“漏风小棉袄”。 这妻女二人,像是无形的绳索,勉强将他不安分的心拴住。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喜欢往危险里钻,到处寻找刺激,仿佛只有在生死边缘徘徊,才能感受到活着的意义。 这样一个人,还好意思跟我谈正义? 不过是打着正义的旗号,堂而皇之地行使着合法的暴力罢了。 就拿这次来说,他明知道前往供花村当驻警是趟浑水,却毅然决然地去了。 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嗅到了大案的味道。 他心里盘算得清楚,一旦能破获这起大案子,怎么可能还继续当小小的驻警? 升职加薪、名声大噪,这些才是他真正的目的。 只是到目前为止,他还不知道,供花村隐藏着令人毛骨悚然的真相——这里上上下下皆是食人徒,不是某个家族,也不是零星几个人,而是整个村子! 这就像某人给真白的手指头,在施与者眼中,那不过是一颗“糖”,是随手给予的“馈赠”,却藏着令人作呕的恶意。 可阿川大悟却铁了心要彻查到底。 我不知道他是真以为自己能凭借一腔孤勇揭开黑暗,还是单纯享受这份危险带来的刺激。 但在供花村这片充满未知与邪恶的土地上,他真的能如愿以偿吗? 还是说,他会成为下一个被吞噬的人? 我当时犹豫了一下,所以那句“你不要老婆孩子了吗?”在喉间打转,最终还是被我咽了回去。 他眼底闪烁的狂热与决绝,让我忽然意识到,或许在他内心深处,早已对那个软萌的女儿产生了某种微妙的疏离感,甚至隐隐有了放弃的念头。 这种念头的产生,归根结底,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模式在作祟。 成年人的世界,总是被谨慎与怀疑填满。 就像有人递来一块糖,我们第一反应不是欣喜接受,而是本能地去揣测对方的动机——糖里是不是下了药? ——对方是不是有求于己? ——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 这种近乎偏执的警惕,是岁月与阅历刻在骨子里的生存本能。 可孩子的世界却纯粹得多。 他们用最直接的方式感知世界,喜欢就是喜欢,快乐就是快乐。 就像真白,那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面对前一个被世人斥为“炼铜师”的变态,她感受到的却是纯粹的喜爱。 在真白尚未被世俗污染的认知里,对方给予的陪伴、关怀,就是最美好的善意,即便这份感情在成年人眼中扭曲又畸形,可在孩子心中,却如同一束温暖的光,照亮了她的小小世界。 这就是孩子与大人之间难以跨越的鸿沟。 我们不能用成年人的标准去苛求一个孩子,毕竟谁能指望一个心智尚未健全的孩童,去明辨世间的善恶是非呢? 我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可每当想起真白毫无保留地信任那个危险的人,心里还是忍不住泛起一股恨铁不成钢的怒意。 说起来,若是我自己的孩子像真白这般单纯懵懂,怕是少不了一顿皮肉之苦。 老一辈常说“棍棒底下出孝子”,这话虽刺耳,却也暗含几分道理。 小孩子无法理解大人的担忧与苦心,他们的思维局限让共情变得遥不可及。 有时候,想要让他们听话,让他们记住某些教训,除了适当的惩戒,似乎别无他法。 不过这种教育方式,往往要等孩子长大成人,真正经历过生活的磨砺,才能明白父母当年的良苦用心。 到那时,他们才会懂得,那些曾经让他们委屈哭泣的责打,其实是最深沉的爱与牵挂。 而在孩子成长的漫长岁月里,父母与孩子之间,就这样隔着理解的时差,在误解与和解中不断前行。 想到这里,我又看了一眼阿川大悟,默默叹了口气。 他与女儿之间,又会隔着怎样的故事呢? 或许只有时间,才能给出答案。 阿川大悟打了个哈欠,道:依斯优,现在轮到你了,你来说说,你为什么要来这个地方,当一个小小的驻警,你要是想,是。可以谋取到更好的位子吧。? 我扯松领口,喉结在干涩的皮肤上滚动。 我有些想笑,说什么,说这个国家的排外和固执吗? 在这个樱花与寿司堆砌的童话里,异乡人永远是带着刺的闯入者。 阿川大悟不会懂,当供花村的老人们笑着往他手里塞和果子时,那些褶皱里藏着多少滚回去的潜台词。 他们拍着阿川大悟的肩膀说村子真热闹,眼底却映着一般人永远更了的恶意。 这一切恶意来源仅仅是因为你不是本地的人。 东京城里,便利店收银台后的窃窃私语,居酒屋老板多收的那两百日元,就连地铁站自动扶梯上的擦肩,都带着微妙的排斥。 哪怕是站街女,都会冷冷的看你一眼,然后逃开,生怕你要做她的生意。 你以为你的妻子孩子在这里真的被接纳? 我突然笑出声,惊得他挺直了脊背。 就像这个国家不会愿意接纳我一样。 供花村也不会真心想要接待你们。 这个国家的生存法则残酷得像把钝刀。 底层民众在高物价与低薪的夹缝里挣扎,网吧难民蜷缩在三平米的隔间,泡面残渣混着汗味发酵。 年轻女孩为了偿还助学贷款踏入风俗业,镜头前甜美的笑容背后,是素人候选者在休息室排成的长队。 男演员们守着稀缺资源,把行业变成了私人猎场——这哪里是潜规则,分明是刻在樱花树皮里的生存指南。 知道秋叶原为什么总在午夜戒严吗? 我向前倾身。 我曾经在东京做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经常有一些帮会做强做大,但是,突然某一天,他们会因为一些突发的事被上面的大人物解决掉。 我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你能明白了吗?想发财,只能当马桶。但是马桶是会满的,当它满了之后,就会有警察上门把马桶换掉。” 阿川大悟的喉结动了动,钢笔终于重重砸在桌面:所以你就违法? 在东京,守法的异乡人只能当抹布。 我盯着他。 大财阀垄断正行,黑道把控灰色地带,剩下的残渣还要被警察当马桶清理。我不过是想给同乡们留条活路—— 我压低声音。 等你哪天被体制抛弃,或许就能听懂这些话了。 “那你为什么选择了供花村呢?” “为什么,当然是,便宜啊。” 我百无聊赖地想起那句。 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 ——此刻竟在异国他乡品出了别样意味。 供花村的瘴气仿佛透过记忆漫了过来。 这地方就像块裹着腐肉的蜜糖,藏在森林褶皱里吃人几十年。 谁会在意几百人的小村庄? 过往失踪的徒步客、误入的旅人,连本地警察都选择性失明。 那些消失在林间的脚印,早被落叶与青苔悄然掩埋。 乡村包围城市的老话突然在耳畔炸响。 多讽刺啊,我们这些漂洋过海的异乡人,何尝不是在用这种迂回战术求生? 没人是为了所谓的来到这里,剥开所有华丽的包装纸,核心只有两个字——钱财。 东京的铜墙铁壁撞得头破血流,那就转向边缘地带,就像当年革命者避开城市锋芒,在乡村寻找突破口。 供花村的秘密从来不是秘密。但谁都不敢轻易掀开盖子——几百号人参与的食人狂潮,男女老少皆是共犯。 这不是抓几个罪犯就能了事的小案子,政治影响、社会舆论,足以掀翻半个行政区。 底层警察没能力处理,高层官员怕引火烧身,于是这个村子成了所有人默许的禁忌之地。 直到狩野警官出现,像枚投入深潭的石子。 他或许只是个失意的基层警员,却成了撬动整个棋局的关键。 供花村的人再嚣张,也不敢动这个被官方标记过的。 一旦他死了,所有默许的沉默都会变成沸腾的问责。 我嘴角勾起冷笑。 特勤组的算盘打得精,让阿川大悟明面上查案吸引火力,镇暴队早已在暗处待命。 他们要的是干净利落的收网,把所有丑闻打包掩埋。 而我要的,不过是在这场风暴中分得一杯羹。 等供花村的故事被炒成热点,电影版权、书籍改编,足够赚得盆满钵满。 但眼下,得先拿下那块地——那才是我真正的目标。 这是一局棋。 暗处的镇暴队、明处的阿川大悟、供花村的食人魔,还有无数心怀鬼胎的参与者,都不过是这盘大棋里的棋子。 而我,要做的就是让棋局按我的节奏走下去,直到所有筹码都落进我的口袋。 第二天,一个人来见我。 他有些扭捏。 是阿杰。 我初来这个国家,收容我,帮助我的阿杰。 我们曾经亲密无间。 但后来产生了隔阂。 我想要往前走。 但他却想着维持。 天真,没人和你一直不变的。 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一直在变。 老样子,我给了他一支烟 我自己是吃糖的。 他看了我一眼,道:“善哥,你还是没变啊。” 我不以为意。 “我有变啊,是你没变,你以前早早就学会了抽烟,但骗人说你不会,不常抽,其实烟圈吐的那叫一个地道。” 阿杰笑了笑,忽然抬头,不让眼泪流下。 “不是,善哥,这种事你也能观察得到?” 我笑了一下道:“铁哥跟我说了,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不想和你继续混了吧!” 阿杰点点头,但他忍不住泪流,这是真伤心了。 “善哥,我,我不服啊,那个旺铺,你是知道的,我们两个一起炒起来的,现在给人硬是抢走了,我不甘心啊。” 我听了这话,深深看了阿杰一眼。 铺子被抢走,这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权力的消失,这才是让阿杰无法接受的事。 当时,因为这座旺铺,我和阿拉接手了不少人,大概有十来个吧。 在当时也算是一股小势力了。 虽然说不算什么,也能欺负一些散兵游勇,但仍不是大帮会的对手。 只是后来我和阿杰分家了。 分家之后,我靠拉着志志雄拍电影,成为了人上人,和芹泽多摩雄建立联系。 现在手上又有闲来又有钱。 但阿杰,他固守的旺铺,终究还是被人夺走了。 我拍拍他的肩。 “放宽心,东京就是这样子的,你赶走了一个人,不代表那个位置消失了,它只是暂时没人上了,不是一直没有人。” 在我拉着志志雄拍电影后,志志雄已经不管阿杰的生意了。 当上了导演的志志雄怎么可能还过从前小流氓的日子。 但是,志志雄不当流氓了,不意味着流氓会消失。 很快,就又有一批流氓出来了。 这一批流氓,可比志志雄狠多了。 志志雄说到底是抽水凶。 但这一批连铺位都夺走了。 要是往常。 阿杰可能哭哭啼啼另找一个地方重新开始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 他手下有人了。 哪怕他平常是一个窝窝囊囊的人。 也想在自己手下硬一点。 哪怕他平时死要面子。 为了手下人,也愿意在我面前。 低声哀求。 第16章 阿杰的决定 阿杰。 怎么说呢。 被欺负惨了。 他原本和我在一起时,还好,没人盯上,赚了半年肥的。后来被志志雄盯上,也是我给解决的,当志志雄成为了导演,他就不再对当小黄毛感兴趣了。 可是志志雄不干了,位置空出来了,不意味着它会消失,只是在等人而已。 这不,新来的小黄毛直接找了阿杰,这次不是要什么钱,而是钱也要,铺子也要,以后那个铺位是人家的了,你不能在这做生意,甚至不能在附近做生意。 并且,你转到了别处做生意,也要给我上供。 就是这么不要脸。 就是这么欺负你。 怎么样,不服啊。 你打我洒。 打我洒。 偏偏,对于这个,阿杰是真不敢。 他敢什么呀。 他早早就在这个国家把尊严丢了。 虽然他为人很好,很善良,甚热情的帮助他能帮助到的人。 这么一个好人,给人当兔子一样的欺负。 他离黑化,只差一个引子了。 我看看他。 如果不是他现在身边有一些小弟了,他怕也是会默默认下,找个转场,继续从前窝囊的生活。 现在。 一是他有了一批手下,不想太丢脸,二是他毕竟是认识我的,可能铁哥还给他出主童书,建议他来找我。 所以他才来的。 但这个人,真是,肉磨叽叽的。 好在他总算肯求我了。 上赶着的不是买卖。 不能他一句话没开口,我就帮他吧。 那不叫朋友,那叫犯贱。 “阿杰,你能来找我,我很高兴。这说明你还把我当兄弟。其实,这个国家,你不的比我早,比谁都早,但却混成了这样,你还。没明白,没清醒吗?仔细想想,你在这里混,有比谁偷懒吗,你没谁勤快吗?坦白说我们在一起时,我真佩服你一天到晚的劲,做不完的活,但是,时至今日,你自己看看你自己,都混成什么样了,你哥,现在在莫斯科,已经有女朋友了,你还都不知道吧!” “什么?我哥他有女朋友了?” 阿杰有些不敢信。 他是知道的。 他的哥哥年轻时就很优秀,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后生,喜欢他的女仔多到数不过来。 但是,后来,一切都没了。 因为家里穷,哥一个人进厂打螺丝,是没日没夜加班加点的干,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钱,送他留学的吗? “你哥有了,一个毛妹,挺漂亮的,你哥在俄罗斯寄住的一个人家里遇到的这个姑娘,女孩挺漂亮,进了俄罗斯芭蕾舞剧团,当然,是靠了你哥的资助。那女孩也挺聪明的,她进入剧团就明白,要做选择。” 我又一次说到了选择。 我笑着说。 “一个漂亮女孩进入芭蕾舞团那样的地方,她要不有一个,就得找一个,不然就会有很多人把她当空子——钻。” 国外的环境一点也不好。 如果你被盯住了,这是可想而知的事,假如你漂亮,又没有足够的安全保护,那被人强行上了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并且你得不到同情。 俄罗斯人对于贞操观念是很淡薄的。 也许,有人会觉得很重视。 但他那是在用嘴说。 真到了做选择的时候,大家都很从心。 毫无疑问。 从形象上说,铁哥的条件不好,有点老像,但那个姑娘就是钻了铁哥的被窝,然后,你说,这种事,是个男人,怎么拒绝,人家姑娘漂亮又主动,你什么也不做,事就完了。 怎么拒绝。 因此,铁哥和那姑娘关系就算确定了。 在有必要的情况下,铁哥只需要去接女孩几次,她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说自己有男朋友了,从而避免很多麻烦。 可能有人觉得这不好。 但你不要小看人。 找人当男朋友和找上个真正的男朋友是不一样的。 而且一个女人有没有男人,在芭蕾舞团那样的地方是藏不住的。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你怎么藏,都是聪明人,都是过来人,你往哪儿藏。 或许有人说,就这人家就会放弃那姑娘了? 会。 很简单的道理。 在国内,正常情况,一个女孩如果找了一个黑人男朋友,她大概率就没别人要了。 在俄罗斯,一个女孩找了个中国男人,情况会好些,但那种穷追不舍的至少是没有了。 这种选择很无奈。 我知道。 猜的。 铁哥大概率不会娶对方。 但以我给铁哥的待遇,他包养一个妹子是不成问题的。再说现在还没闹出人命来,有些事不能说死了。 我吃了一颗糖,道:“你哥的事你不要担心,他现在很好,当投资人,替我工作,虽然一年三百六十天的到处跑很累,但我不会亏待他,相信我,现在这个工作是他梦寐以求的,你不知道他从前的工作有多苦吧,你知道密集的血汗工厂为什么自杀率那么多,为什么要不停的招人,因为这样的血汗工厂,它消耗的就是年轻人最年轻,身心状态最好的那几年,也就这样年轻人才能承受,一般人是受不了的。我记得你哥在那样的地方工作了五六年,他来找你,不是他真有多想你,而是在那个工厂他真的快要撑不下去了。那地方,不仅是身体上的折磨,疲累,更有精神上的折磨。你看到了,你哥已经老成什么样了,第一次见面那天,你管他叫爸,我都不奇怪的。不过,好在,你哥适应力强,他现在撑下来了,其实他也知道,这生意有些擦边,但这才能挣钱。不打不杀的就挣了钱,没什么不好。现在,你呢,你是什么选择,真心要跟我干吗?” 我说了这么多,重点就在刚才那句话。 擦边。 对铁哥说,他可能一直不明白怎么回事。 文化差就是这样,直肠子,听不懂拐弯子的话。 但是听了我的话,至少阿杰是听明白了。 “擦边!?” 我点点头,扔给他一份资料。 “这世上,大部分能赚钱的都在法律上了,法律的规定,是不让你赚,人家是要自己赚。关税不就是因为这个意义而设立的吗?我们这些想赚钱的怎么办?我们不是大财阀,也不是大官,怎么办,只能擦个边了。不过,有一点不错,这个国家是资本主义国家,只要你赚钱了,纳税了,自有大儒为我辩经,自有官方为我服务,我们只有赚足了钱,才能高高在上,在这个国家当体面人,如果有机会,在国内做些慈善,拉上关系,有国内的帮助,就算我们在这个国家做了什么事,也不用怕的,你要知道,中国和美国,都是大国,小事他们不会在意的。” 我说的是事实。 美国人在这个国家干的事,算事吗? 这个国家就算抗议,有用吗? 同时你要知道,中国也是大国。 中国也可以不给你面子。 但你要给中国面子。 就是这样。 阿杰看了我给他的资料,一会儿就脸红了。 “这,这,这不是犯罪吗?” “这怎么能算是犯罪呢?这叫投资理财而已。我们只是花样比较多而已,另外,我这生意搞起来,手段不重要,搞。到钱最重要,钱在手,我们就是资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还可以找个本地妞结婚。我记得你好像很喜欢法子桑的吧,家里有过她的海报,你那么穷,那么省,却人好像三张法子的海报,她都过气了也一直保留着。啊,对了,就我所知,法子桑的婚后生活不是很好,有可能会离,你要是不介意,我可以帮你的哟,别以为我在开玩笑。” 阿杰沉默了。 我知道。 阿杰在这里谈了个朋友。 但没守住。 女孩被她父亲嫁给了另一个人。 阿杰无能为力。 因为对方要一大笔钱,他哪有什么积蓄。 所以这事就黄了。 这也是他之前听到铁哥有对象吃惊的原因。 可以想象吧。 阿杰为人虽然窝囊,但他的确帅得一批,颜值上比哥哥强太多了。 结果呢。 他先来的东京。 他比铁哥模样要帅。 可结果却是,他谈了好几年的对象娶不起,他哥已经有余力包养一他毛子美女了。 他都不用想,能进芭蕾舞团的女孩,那身材容貌能是开玩笑的吗? 他哥,手粗得像铁砂布,脸上的皱纹可以挟断蚊子腿,却居然比他要快活这么许多。 原因就是,他和他哥,之间就差一个我。 他哥坚定不移的跟了我,虽然说辛苦,要跑东跑西的,但赚得多了。 而他,这下连铺子都没保住。 岂有此理。 岂可休。 终于,阿杰对我道:“善哥,不说了,算我一个,我一定帮你做好了。” 我微微笑了起来。 我让阿杰做的生意,其实有三。 第一是骗保,把别人的钱用理钱之名弄。到我自己手里,这样我就有本金做事了。 只要我能盈利,钱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用一块钱赚一个达不留,很难。 但用一个达不留赚一个达不留,就会一下子容易许多。你至少有了百分之十的机会。如果你有两个达不留,甚至十个达不留呢?这就越来越简单了。 甚至你赚不到钱,才是奇怪的。 所以,我需要开一个保险公司。 然后骗人投保。 只要我公司不倒闭,仍然能给他们利钱,那么他们哪怕心中有怀疑,也不会想跑到供花村这样的地方来追回自己的保证金。 第二是想法子搞这个国家,空巢老人的钱。 在这个国家,有一群人,是老人。 但是,你要以为老人是社会的垃圾,废柴,那就大错特错了。 出于一部分原因,这个国家的老人,往往会拼命的给自己存钱。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个国家的女人太会作了。 有一些极品女性,她们嫁给男人,过了二十多年不工作的轻松生活。 当男人出问题了,裁员,降职,甚至失去工作能力,或是退休,唉!她离婚。 和丈夫分开,分割丈夫大部分财产。 甚至让丈夫背上一笔债务,或是让丈夫净身出户。 这让男人怎么办呢? 所以男人不得不对自己的钱十分看重。 还有一点。 在这个国家,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关系是十分淡薄的。 你是我的儿子,女儿,那又怎么样,我的钱就一定要给你们吗? 我的钱就是我的钱,我想给就给,给谁都可以,但我不想给,一个大子儿也没有。 很多老人死了,留下了护工保姆和老人的子女争遗产。 你以为这是怎么回事呢? 还有一些老人,你别看他穷得好像一分钱都拿不出来了。 但人家还有地,有房产。 这都是钱! 我只需要花一小点钱,找到任务目标,就能在大约几个月,或半年,也可能是一二三年,就把对方的钱变成自己的。 这一行,看起来要花时间,但真的能赚很多。很有可能,一个小老头就能带给你一个达不留。 很多老头,就像葛郎台一样,自己恐怕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都存着藏着掖着。 你不拿出来不知道,一拿出来,哇,吓一跳。 最差,往往也是百万多的收益,你能说这个钱少吗?人家哪怕什么都没有,也有房产什么的。 房子这玩意,是很容易能玩出花来的。 不过,诚如我之前所说的,这玩意有些擦边。 阿杰很犹豫。 “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这是在骗老人钱,很缺德的。 一旦出了问题,那些没了钱的老人怕只能去寻死了。 “这些人都是老人,你算一下他们的年龄,然后再和我说话,你在国内学的爱国主义教育都哪去了?这些人当年,不是鬼子兵也是支技者,你对他们讲同情心?我只要他们的钱,我管他们去死啊!人老了,不然我连他们的器官都收。” 我的突然发怒让阿杰低下了头。 “阿杰,听着,这是个吃人的社会,你以前那么惨,就是因为你是被人吃的那一个,我看过你从前的照片,多帅啊,那么好的一个小伙子,怎么混成这样了呢,现实是,你给人吃的连当牛郎都做不了,想把自己卖了都卖不上好价钱,只能在路边卖烧烤,还要被一个二全的小黄毛吃干抹净,为什么?有没有想过?这是因为你只会被人吃,你地了吃不到人。现在,我给你机会吃人,你这都不敢,那这样好了,我直接给你一百万,你我回国当个普通老百姓,相信我,你在国内,只要躲着城管就好了,没什么小黄毛敢收你数的。” “不,不要说了,我干,我干!” 阿杰——我真不知道该说他什么。 看来最让他感觉恐怖的,其实是回国。 第17章 逼迫 又要上山了。 经地后藤家不懈的努力,他们终于找到了那头熊的踪迹。 说起来,在打猎上,后藤家的人真是不错,于茫茫大山,无数的林海中,竟然可以锁定一头熊。 不过,想想后藤家的人,那人人肩上背着的猎枪,就不怎么美好了。 如果有心计算,后藤家也算拥有一支几十人的部队了。 虽说对于这个国家来讲不算什么。 但对于供花村,这就是统治级别的力量。 这力量,是当年,后藤银苦心经营起来的。 只是,时代的浪潮滚滚向前,后藤家其实也在心中惴惴不安。 是坚持以往的风格,还是进行改变,都不好说。 后藤惠介毫无疑问就是想要鼎革的人。 他一点也不喜欢现在的后藤家。 也不喜欢后藤家的家法制度和习惯。 但问题是整个家族都比较轴,死活不想改变。 有些人很不正常的说,正有那么不好的一天,只要保证少部分种子的存在,他们这些人全部战死,也无所谓。 这不是脑子不好,疯了么。 但是能有什么办法呢。 家主后藤银死了,死得是莫名其妙,死得是太快太仓促了。 所以这时候只能他顶上来了。 如无意外,他就是下一任的当家。 这个大梁,他得挑起来。 可是,这个家不好当。 别的不说,狩野的事情就是一个大雷。 好好的,为什么要杀了他呀。 狩野不就是好奇么,不就是想查明真相么,只要控制住他,就算他什么都知道,又能怎么样,反而,他死了,事情才闹大了,一下子不知有多少眼睛盯了过来。 还有一个中国人,莫名其妙要买地。 简直不知所措。 他根本不知道这地对于后藤家的重要性。 后藤家的主母后藤银对前家主,后藤金次十分痛恨。 因为她。 曾长期受到后藤金次的虐待。 说得难听一点,她甚至不如后藤金次养的狗。 但她十分认同后藤金次的做事方法。 后藤金次。 他在后藤家发财后,一口气把钱投入到了买地上了。先是买可以耕种的地,直到村民认为不妥,拒绝卖地,他就转过头买了山回来了。 可以说,后藤金次打下了后藤家的坚定基础。 后藤银一直在努力维持。 他又怎么可以卖地? 或者,我可以把位置让给弟弟。 后藤惠介知道。 祖母后藤银的确曾经质疑过自己对于后藤家的忠诚,想要扶自己的弟弟上位。 如果,自己把家主之位拱手相让,但,善良的弟弟抗得住家族真相吗?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前面的人叫了起来。 发现熊了。 其实找这种熊不难。 注意几个水源,就可以了。 熊也是需要喝水的,甚至要喝很多水。 确定了它的活动区域,再观察每一个水源,很容易就把它找出来的。 人们的叫声惊动了熊。 那头熊开始奔跑。 但后藤家人已经追上去了。 一发发枪子在呼啸。 大约半个多时辰,一个小时吧。 熊死了。 之后就是名场面,吃熊。 后藤惠介认真介绍了供花村的一个习俗。 噬亡。 这是一个古老的习俗。 据说,在过去,收成不好的时间里,供花村很惨的,没东西吃,人都要饿死了。 后来有人发现,一些人利用出殡,吃死人。 渐渐的,这就发展成了一种习俗。 现在,没人吃人了。 但一头死熊,还是可以吃一下的。 阿川大悟是有些吃不下去的。 惠介道:“这是规矩,不吃不行。” 我也就只好架起了锅。 “什么?什么时候带上来的。” 我把肉放在锅上。 倒了油,撒了盐,放上香,那滋味,别提了。 “啊啊,太卑鄙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事,你既然带了锅,那我这个……” 惠介的弟弟忍不住叫了起来。 “这有什么奇怪的,跟你们一路,万一你们打到了猎物,不正好可以消化一下嘛” 我眨了眨眼睛说。 阿川大悟对我道:“这畜生毕竟吃了人啊。” 我道:“我知道,我们不是都看到了吗,它吃的不多,只有一部分吧。哎呀,不会有什么影响的。” 其实,我这个人,对吃人真的是没什么心理印象的。唯一影响我的,是吃人会中毒。 因为人肉中有什么基因限制,吃多了人会胺病毒中毒,这是唯一的蛋白质病毒,没有核糖酸,根本制造不出解药。 人如果得了这种病,就死定了。 所以人才不能吃人。 如果没了这条,我真心不觉得吃人有什么不对。人如果饿了,吃人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然,能怎么办呢? 就连法律也在这种事上做出了让步。 即是说,在特殊的环境下,人吃人,在道德上不对,但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因为一个人要活下去,这是本能。 在这最基本的本能驱使下,做出的事是可以理解的。 好在我手艺不错,被我烧烤的熊肉还是滋味不错的。 我甚至还割了一些,比如熊胆,这玩意算中药,不能错过,熊掌,我不会烧,但现在阿杰在,他的手艺还是可以的,也就能替我打理好。 我发现,后藤家的人看我眼色都不对。 他们或许没想到,我是这样的一个反应。 该说是太精明,还是没脑子呢。 之后就是出殡了。 后藤银毕竟是后藤家之主。 曾经供花村的女皇。 传说她年轻时是一个大美女。 只是,年轻时候吃过太多苦,导致老年了,面相老得快。 看上去有些凶。 但在此期间,阿川大悟在做着什么。 不过,不要说,不要问,我看都不看,都明白,他能做什么。 我甚至可以猜出,那是什么。 对的。 阿川大悟早前在重案组刑事科工作的,接手的都是杀人一类的大案子。 他们接手的案子,是重要案件,所以有可能经常被法医解剖。 这也是阿川一上来就叫法医鉴定的原因。 他太习惯有法医的工作环境了。 但在供花村,你找法医,开玩笑吧。 不过阿川大悟毕竟工作这么久了,可能和一些法医有交情,他很有可能利用从前的人脉关系,帮他对手指进行鉴定。 不出意料,那是狩野的手指。 而狩野本人,毫无疑问,已经被吃的差不多了,留个手指当糖,然后给了小真白,最后落到了阿川大悟手上。 杀狩野是一步臭棋。 但也没法子。 这个狩野已经调查出相当的问题了。 他知道的纵然不是全部,但也有不少问题了。 可无论如何,不管他知道多少,其实都是不必杀的。 你要知道,他是警察。 警察这个职业,内部可能在斗。 但对外是一致的。 你杀了警察,就一下子站到了所有警察的对立面去。 这也就是供花村太远,不然早有一堆警察围过来了。 而这,也就是我看重供花村的原因。 在这里,我只是小小的擦边,没人会在意的,甚至死个把人都不是事。 但是,你直接搞死了警察,这不开玩笑的吗? 回村后,惠介约了我。 我赴了约。 在我出门时,我看到了阿川大悟失望的眼神。 他不希望我和供花村太近。 但是,钱啊,这东西是能往外推的吗? 还是酒馆。 但这回人少,没什么人。 可即便如此,惠介仍然挑选一个偏僻的角落。 我叫上了一瓶威士忌。 啊,理解一下,我对清酒无感。 我感觉这就像是这个国家。 为什么要喝清酒? 白酒撑不住劲,甜酒又觉得没味。 所以喝清酒。 那还不如喝米酒。 大概又觉得掉价了吧。 不像我,到目前为止,唯一适应的也就是威士忌。 我喝着酒,吃着寿司。 虽然量少,但我叫了很多。 我和一般人不一样,普通这个国家的人只能很少的吃,吃多了死要钱的。 很多人说这个国家的人吃得很少,不明白为什么。 是减肥吗? 不是。 是有一天,你感觉一下,你周遭的食品一下子贵了五六倍,那时你吃东西也会像这个国家一样精打细算了。 而我是不在意这样事的,所以我依然保持着好胃口。 看我吃为么快活,惠介忍不住了。 “你到底知道什么,阿川知道什么,他有在做什么,你知道的吧。” 我心里冷笑。 阿川啊阿川。 我提醒过你的。 你已经被盯上了。 你的一切行为都在人家眼皮子底下。 怎么你还这么天真幼稚呢,做小动作,把自己暴露了呢。 搞得人家要找我谈话,怕我和他是一伙的。 但这样才好,这样才能赚取好处。 我微微一笑。 “你怕了。” “……” “你怕你们的秘密被人知道?”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酒馆旁边,出来了几个人,其中一个是武斗派的睦夫。 我熟。 我哼地一笑道:“你们真蠢,那么有力量,为什么要把狩野杀了,区区一个狩野,根本没有任何能力,哪怕他手上收集到了全部的证据,人证,物证,全都俱全,你们也只需要找一个好点的律师就能解决问题,但你们偏偏把他——杀了。” 惠介的脑门冒滋汗了。 “我们没那么做。” “是不是不重要,我们以为才是最重要的。昨天,我们找到了一些证据,阿川大概为此事去忙了的吧,他现在很想把这个案子揭破出来啊。” 睦夫上前,他端着猎枪道:“你以为你们能做什么,你们什么都做不了。” 我哼了一声。 “怎么,杀我。你们杀了狩野,上面也许会装什么都不知道地捂盖子,但再杀一个 试试,再杀了阿川,我告诉你们,你们每一个人都要给抓出来审问的,到时该怎么样,不要我说了吧。” “睦夫,别冲动。” 有人拉住了睦夫。 惠介道:“你似乎,和阿川不一样。” 我耸耸肩。 “那当然的,我和他怎么能一样呢?他是想破案,当神探,追求刺激。而我……” 我笑了。 “我只想借这个地方赚钱而已。” “乡下的地方多了,为什么一定要来我们这儿?” “当然是这里条件好啊,怎么样,如果你们帮我,我就帮你们对付阿川。” “你们,应该是朋友吧?” “我也是为了他好,你应该知道的,如果你们关系再闹这么僵,会出大事的,搞不好阿川就要像狩野一样死这儿了,他女儿那么可爱,老婆也很漂亮,真这么一走了之,未免太残忍了,我算是他的朋友了,怎么能忍心见到这一幕呢。所以,我这不也是在帮他吗?” “那你说,我们这个情况要怎么办才好。” 我摸摸下巴。 “你们想要维持,最好的方法就是把狩野警官的事给洗清。出个人把罪认了,然后找好的律师,把杀人案打成误杀案,不过,你要清楚。” 我笑了笑说。 “律师打官司,是有条件的,一种是出工不出力,一种是出工也出力,和出工出大力。前者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只会坏到哪,不会好到哪。中者会让你过得比较好点,比如十年判五年,甚至三年,两年。最后的,就是原告打被告,颠倒黑白,让你无罪释放都有可能。当然,鉴于狩野警官的死,不可以太嚣张,我个人建议是坐个三五年牢。” 惠介目瞪口呆。 他,没想到,这件让他忧思难忘的事可以这么解决。 “你不是中国人吗?你怎么会……这么了解这里面的套路?” “啊哈哈哈,我爱你们就像东风爱你们一样,怎么会不了解你们呢,我要在这儿做生意赚钱呢,不了解一些,怎么赚钱?” “好,这件事,就交给你,你帮我解决这事,我就卖给你地。” 我微微一笑。 “行,那你就静候佳音,对了,顶包的人选有想好吗?” 后藤睦夫站了出来。 “不要选,就是我,就是我干掉了狩野,我来扛了。” 我笑了一下,就离开了,顺便,我把酒拎跑了。 如果,把一切资源条件仅限于供花村,那没说的,开打吧,前后要死好几十人吧。 不然你真当后藤家几十条猎枪是摆设吗?攻灭后藤家,你知道要怎么做吗?你要派至少二十人的特警队,爬一大段在森林里的山路,去和后藤家打。 在这期间,你要面对山上每一棵大树后的枪击。 后藤家的枪是猎枪,打熊的,打防暴警察也是一枪一个,近距离防弹衣和纸糊的一样。 根本没法防得住。 你说,要什么情况下,上级才会下达强攻供花村的命令?一旦事情闹大了,有几个大人物,可以撑得住? 所以,此时,我的方法是最好的。 能用一个人把这案子翻过去,还有什么不好的呢? 第18章 村中往事 夜幕如浓稠的墨汁,缓缓倾泻在供花村的每一个角落。 我站在阿川大悟家的门外,深深吸了口气,才抬手敲响了门。 屋内的灯光透过窗棂,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仿佛预示着即将揭晓的秘密。 阿川大悟打开门,一脸深沉,眼神中透着警惕与防备。 他侧身让我进屋,语气冷淡地问:“什么事?” 从他的神情和语气,我能感觉到他可能已经察觉到了一些事,对我也生出了几分不满。 我径直走进屋内,在椅子上坐下,顺手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糖丢进嘴里,甜腻的味道在舌尖散开,却无法缓解这沉重压抑的氛围。 “我今天和后藤家的人谈了。” 我直视着阿川大悟的眼睛,缓缓说道。 阿川大悟的脸色瞬间一变,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随即又强装镇定,问道:“哦,你们谈了什么?” “当然是狩野警官的事,目前最重要的也就是这件事了。你找人去鉴定的不也是狩野警官的手指吗?说什么失踪,我们都知道,他死了。” 我语气平静,却字字如重锤,敲在阿川大悟心上。 “你,你说我鉴定手指的事了?” 阿川大悟脸色大变,声音都不自觉地提高了几分。 “抱歉,不是我说的,他们是自己知道的。” 我耸了耸肩,说道。 “这不可能,没人能盯我。” 阿川大悟的脸上满是难以置信。 “拜托,什么年代了,真以为人家要跟在你腚后吗?确定一下大方向,在你手机上装个跟踪器,不就完了。到时你什么秘密能瞒过人?” 我语气中带着一丝嘲讽。 “是吗?那他们倒是什么都跟你说了。” 阿川大悟的声音中带着怒意。 “不,他们没有,很多事是我诈出来的,他们毕竟是山里人,不懂话术,被我把控了说话的节奏,所以让我推敲出来的。” 我解释道。 “那你要干嘛,跑来告诉我,不要查了?” 阿川大悟质问道。 “我有错吗?你还查什么?人家已经决定出人来扛罪了,你查那根手指已经没有意义了。” 我语气严肃。 “不,怎么会没有意义?怎么会……” 阿川大悟喃喃自语,脸上满是痛苦与不甘,他不甘心自己的努力就这样化为乌有。 “你,你也是警察了,你怎么可以说这样的话,帮他们做事,他们只不过是一群山民,知道什么,是不是你在帮他们出谋划策?” 阿川大悟愤怒地指责道。 “是,是我,又怎么样,你知不知道他们有近五十号人,五十多条枪,你要和他们闹,你闹好了,但我还是很珍惜我的这条命。还有,你也要想想,你的老婆,你的女儿,真白。” 我毫不退缩地直视着他的眼睛。 阿川大悟低下了头,陷入了沉默。 我叹了口气,继续说道:“你别想着出头当英雄了,你有老婆,有孩子,当什么英雄,活着不好吗?你知不知道狩野警官出事后他的家人有多难熬,我就不说小谨了,你知道狩野太太吗?” “狩野太太?” 阿川大悟一脸茫然地抬起头。 “对,狩野警官的老婆。如果,狩野警官是后藤家有意杀掉的,那为什么不制造全家失踪?死全家和死一个是差不多的吧?但不是的,狩野警官的死是出于意外,他的情绪太反常了,你有视频,你自己看过,你没发现狩野警官的情绪有些起伏太大了吗?再加上,事后,狩野太太进了精神病院,你有去了解过吗?她在那家精神病院里,最怕的不是后藤家的人,而是供花村的村民。” 我缓缓说道,语气中满是沉重。 阿川大悟沉默不语,眼神中满是震惊与疑惑。 我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在这个村子里,一切不是你看到的那么简单的。我就这么和你说一下吧。这个村子,据我的调查,原罪,出在这个村子上,是这个村子,制造了全部的恶!” “你为什么要说这个村子?” 阿川大悟有些不服气地问道,坦白说他其实也觉得有些别扭,但这个村子,表面上那么热情,怎么就哪哪都不对了? 我摇摇头,开始讲述这个村子黑暗的过往:“我和村民接触不多,我只说我知道的。在过去,从前,供花村经常举行一种祭祀,祸津神祭,向伟大的祸津神献祭。那么问题来了,一无所有的这么一个村子,在灾荒时,收成不好时,他们用什么来向祸津神进行献祭!?” 古代农民望天吃饭,收成不好,全家人都要饿肚子,所以他们十分重视天气。 在遇到干旱或别的什么,影响收成的天气时,他们往往就会举行献祭。 那么问题来了,你用什么来献祭呢? 在中国,很多小说已经说明白了,就是用人,搞金童玉女那一套。 中国故事里,西门豹就是受不了神棍用少女献祭河伯把神棍也给献祭了的。 供花村这个村子,既偏僻又贫穷,什么都没有。 他们举行祭祀,献祭什么呢? 答案很简单,是人,一个人,甚至不止一个人。 他们把一个人捆在森林里,借由畜生把人杀了,他们再回来取肉。 动物不可能一下子把人吃光的,村民们避免了自己动手杀人的罪恶感,吃人肉。 但是,这一套也有失灵的时候,经常有人逃跑掉了。 逃跑掉的人,在山里,形成了另一个族种,它们被称为——山里人,它们是供花村一手泡制的——食人一族。 这些人会打猎,也会注意供花村的祭祀。 有些人他们会吸收成为自己人,有些人直接就吃掉了。 有一天,这些人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有着孩子的女人,这也是,被村子献祭掉的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后藤银。 想不到吧,在后藤家呼风唤雨,掌控一切的女人,在早期,会惨到这样。 后藤银是后藤家的私生女,没有什么权利,后藤金次虽收养了她,但并没有厚待她,而是虐待她。 后藤银年轻时很漂亮,随便一站,就能把整个村子的男人魂给吸走。 后藤金次就经常……虐待她,各种方面的,甚至不止一次的把她吊起来欺负。 后藤金次在一次次的欺负中,喜欢上了后藤银,但性情别扭的他拒绝承认这一点,反而继续变本加厉的欺负她,他就喜欢看她痛苦可怜的模样。 虽然一直被虐待,但后藤银从来没有放弃希望,反抗后藤金次的种子,早已经埋下,就等一个时机,好发泄出来。 机会来了,本地庙官的儿子回来了,小神官一下子就被丰姿卓绝的后藤银吸引,这个女人在他心中和神女一样,更重要的是,这个女人寝取了他。 一个男人被女人寝取,这种逆袭是小神官根本抗不起的莫大刺激。 很容易的,小神官沦陷了,他沉浸在和后藤银甜蜜的爱情中。 但是,两个手上没什么人的人,就算搅在了一起,又能做什么呢? 什么也做不了,一切也只是纸上谈兵,只是在漫无目的的空想,在这种空想中,自我满足而已。 但是,好景不长,这样的隐私事哪里可能长久呢? 常在河边走,总有湿鞋的时候。 有一天,小神官和后藤银,被抓了。 原本,一开始的时候,后藤金次是想保后藤银的,但是,他意外发现,后藤银有了孩子。 一时的嫉恨,让他选择同意了供花村村民们的要求,用这个不洁的女人,去祭祀祸津神。 小神官只是一个被诱惑的受害者,老神官用自己的威望把儿子保下来了,但无论如何,后藤银是被祭祀了,也就是献祭。 一个人,被绑在祭祀场的林子中。 想想看,一个人,被绑着,在森林里,就不说森林里的野兽会不会来吃她,光是一个人,在被绑着,她哪怕没事,也会饿死掉。 很多人,都以为后藤银死掉了,但事实上,没有。 后藤银即使被绑着,也没停止挣扎。 她吸引到了一个对她有意思的村民,当那个村民想要好好乐呵一下子的时候,后藤银杀了他。 这个女人选择吃了这个男人,她不是猎人,打不了猎,但杀了这个人,却至少可以让她撑个把月。 有了这些时间,她就能恢复体力。不过,恢复体力的她没有出去,一无所有的她,即使出去了,也会又给绑起来祭神的,那还不如不出去。 她也在森林里寻找,传说中的山里人。后藤银久在这里生活,她当然知道山里人的传说。 很快,她找到了山里人,这些山里人,还有一个名称,食人族。 原本山里人是想要吃掉后藤银的,原因很简单,山里人吸收人是有选择的,老头,女人,基本上是要吃掉的,只有小孩子,才会让他们留下,因为孩子,意味着希望。 山里人早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形成了自己的特殊意志,他们视自己为一个种族,一个族群,不收老人,老人没用,不收女人,养女人太费劲。 对于山里人来说,生存才是主题,女人,不是。 既然不是,那就吃掉。 但是后藤银不干了,她当场发表了演讲,她的演讲打动了食人族们。 这群人的生活其实也不好,一句话形容,就是朝不保夕,都吃人了,还好吗? 当然不好。 他们是供花村的产物,对供花村有特殊的情感,所以愿意支持后藤银的计划,这个计划就是——换种。 而契机就是后藤家一族和供花村的村民之间的对立关系。 当年,后藤家来到供花村,供花村是老一套,先热情接待,然后打探情报,再拿捏你,欺负你,正如他们对阿川大悟做的一样。 可惜,从头至尾,阿川大悟只注意后藤家,没注意眼前村民的罪。 其实这些村民一个个都坏得很,他们自私自利卑鄙无耻。 当然,这或许与他们痛苦的生活有关。 一个人痛苦了,怎么才能心情舒服点? 答案是看到另一个比自己更惨的人。 想想看,为什么,这个国家那么流行一些变态的故事,为什么,这个国家会对恐怖电影情有独钟。 明白了吧。 正因为供花村自己也生活的十分困苦,所以村民们总是不遗余力的等着找人去欺负,而最好的选择,一般是外乡人,然后是孤僻的人,没选择下,外地的驻警也是可以欺负的嘛,比如说,狩野警官。 好了,话说回来,对供花村十分了解的后藤银十分清楚,貌似发了大财的后藤家其实是外强中干。 一座小铜矿得到的钱,在后藤金次手中折腾的不多了,没多少了,但这就是机会。 因为,当时,又大旱了。 年前,后藤银就是被以求雨为名,献祭给祸津神,为的就是想要让祸津神下雨,但是雨下了吗? 没有。这就是说,今后仍然是个大旱天,田里依旧是颗粒无收,家家户户,储备的粮食要真的吃光了。 供花村没了粮,老百姓都要活不下去了,除非,村里最大的财主,后藤金次愿意出借粮食。 然多尴尬这是不可能的。 后藤银知道,后藤家已经空了。 村民没粮食,难道后藤家就有了? 村民的田没打出粮食,难道后藤家的田就能出粮了? 但快要饿死的村民不会去想这个问题,他们只看到,也永远是看到,后藤家的人在大旱天仍然衣着光鲜的在家里逛来转去。 这样的人,这样的富有,怎么可能会饿着,明明就是不想借。 不给,那就抢。 但是,也不行。 后藤金次早早出于对村民的厌恶,给自己装备了一支火枪队。 所以才说,后藤家从前被欺负,到后来后藤家欺负村民。 你不会以为只是欺负就能欺负吧。 后藤金次是武装出了一支铁炮队,也就是火枪队,才把村民给吓住的,也才能开始欺负村民。 所以,一切需要一个引子。 后藤银来到村民之中,看到没死的后藤银,村民们又激动了,他们要求把后藤银再祭一次。 但这次不一样了,因为祭祀时间太长了,也太累了,还有花费,忙活这么多事,仍然吃不到东西,还要等天气,等收成。 但饥饿的村民已经不想等了,他们在后藤银天才般的演讲下,被鼓动起来了。 再加上,小神官大人,他的配合,让村民们抛弃了老神官的隐忍说法,而是直冲后藤家来借粮食。 如果是一般人,也就给了,但后藤金次是不干的。 你供花村当年欺负我们后藤家欺负爽了,现在还来借粮? 恬不知耻的家伙们,休想。 后藤金次的拒绝,让村民大怒,双方立刻爆发了冲突,当场就有很多人死了。 有人在其中看到了后藤银,他把这事告诉了后藤金次。 一直对后藤银的事耿耿于怀的后藤金次忍不住,带着兵,把后藤银抓了起来。 同样的,虽然蒙受了损失,但是后藤家到底镇压了村民。 双方流血死了十几甚至可能是几十号人。村民,怕了。 这时山里人走出来了,他们告诉村子里的人,如果不灭了后藤家,所有人都要死,要么,饿死,要么,不一定死。 于是村民再度暴发,这一次,有山里人之助,后藤家被覆灭了,后藤金次也死去了。 后藤银终于翻身了,她把山里人变成了后藤家族,现在整个后藤一族,其实就是从前的山中人。 所以,村民始终惧怕着后藤家族。 在战后,村民继续向后藤银要粮食,后藤银把战死的尸体赏赐给了村民,以往偷偷摸摸的吃人太小家子气了,要吃就大大方方痛痛快快地吃。 对了,以后,每年都要举办祸津神祭,就从你们家的孩子里选。 这些孩子,有的长大到十几岁时被献祭了,当然,不是献祭给什么祸津神,而是给后藤银的儿子,白银吃掉了。 因为后藤银在生下孩子后,为了让儿子活下来,给他吃了人肉,这一吃就停不下嘴来。 现在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事了,但吃人的习俗,却要维持住。” 说完这一切,屋内陷入了长久的沉默,只有窗外的风声,在黑暗中呜咽,仿佛在诉说着这个村子的罪恶与悲哀。 第19章 后藤家的选择 在那偏远的山村里,后藤银宛如一颗璀璨却危险的流星,以雷霆万钧之势崛起,迅速掌控了新生的后藤一族。 她行事风格大胆而激进,在族中掀起一场又一场风暴,看似将整个家族玩弄于股掌之间,把各种手段玩得眼花缭乱,然而,剥开华丽的表象,其行事手段的粗糙与漏洞百出,令人咋舌。 若是将她放在中国这样有着深厚文化底蕴与复杂社会规则的环境中,恐怕早就难以立足,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后藤银命运的齿轮,在遇见小女孩后藤蓝的那一刻开始了诡异的转动。 后藤蓝,这个日后成为后藤惠介母亲的女孩,原本或许有着平凡而宁静的生活可能,但后藤银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 后藤银打着为家族谋利益的幌子,将后藤蓝嫁给了村长。 这本是一场看似普通的政治联姻,却隐藏着令人作呕的秘密——后藤蓝实际上是在为后藤银那只吃人肉的亲生儿子后藤白银生孩子。 在这个扭曲的安排下,后藤蓝成为了生育的工具,她的尊严被践踏,命运被无情操控。 而后藤银似乎还觉得这一切不够混乱,她甚至做出了一个更加令人匪夷所思的决定——放走了后藤蓝和一个没死的祭品,让他们在外生活。 这个决定,如同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显露出它的威力,如无意外,必将成为了后藤家最后覆灭的重要诱因。 随着岁月的流逝,后藤银的种种行为越发令人捉摸不透。 是因为年纪大了,思维不再敏锐,判断力下降? 还是因为长久以来的顺风顺水,让她变得飘飘然,不再将一切放在眼里? 亦或是那可怕的库鲁病在作祟? 库鲁病,一种由阮病毒引发的致命疾病,一旦感染,便无药可医,绝大多数患者都难逃死亡的厄运。 然而在后藤一族中,后藤白银却发生了异变,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但这一切对于后藤家的命运而言,似乎并没有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反而像是命运开的又一个残酷玩笑。 就在后藤家看似表面风光,实则暗流涌动之时,敏锐的人终于发现了这个家族的致命弱点。 那就是——后藤银。 在后藤家的势力版图中,后藤银如同盘根错节的古树主干,以强悍的手腕与过人的谋略,成为维系整个家族稳定的基石。 这片土地上的每一处秩序,每一份权力平衡,皆出自她的精心布局。 只要她坐镇族中,任何危机都不过是暂时的波澜——山林里的盗匪侵扰,被她雷霆手段镇压。 族人间的利益纷争,在她的威慑下化作无声妥协。 甚至那些妄图颠覆后藤家统治的暗流,也总能被她提前洞悉,掐灭于萌芽之中。 她的存在,仿佛让后藤家的统治成为不可撼动的铁幕,任外界风雨飘摇,内里始终安稳如常。 然而,这份看似永恒的稳定,实则脆弱得如同悬于发丝的利刃。 当后藤银骤然离世,整个家族的根基开始隐隐震颤。 对外宣称,她死于山林中黑熊的袭击,这一说法被堂而皇之地写入族谱,成为家族历史中的悲壮篇章。 但真相却如腐肉上滋生的蛆虫,在阴暗处悄然蔓延——她并非意外葬身熊口,而是被人蓄意抬去喂熊。 就像献祭那样。 诡异的是,这个惊世骇俗的真相,竟在沉默中被悄然掩埋。 凶手自然不会自曝其短,而对于后藤家族而言,承认后藤银被村民设计杀害,无疑是撕开了权力的遮羞布。 那个曾高高在上、掌控一切的土皇帝,若以如此荒诞屈辱的方式退场,不仅会动摇整个家族的威严,更会让那些蛰伏的敌对势力嗅到机会。 相比之下,将她塑造成与猛兽搏斗的烈士,反而能继续维持家族的荣光假象。 但真相从来不会被彻底掩盖。 只要稍加思索,便能从重重迷雾中窥见端倪。 后藤银在位时,虽以铁血手段维系稳定,却也在不知不觉中积累了太多仇恨。 她对村民的横征暴敛,对异见者的残酷镇压,早已让这片土地下涌动着愤怒的暗流。 而最有动机、最有机会将她推向熊口的,正是那些长期生活在她阴影下的村民们。 他们用沉默的反抗,完成了这场隐秘的复仇,也为后藤家的统治敲响了丧钟。 这些平日里在后藤银威压下敢怒不敢言的村民,在积攒了足够的怨恨与勇气后,终于对这个给他们带来无数痛苦与灾难的人展开了报复。 他们抓住了后藤家的弱点,精心策划了这场复仇行动,让后藤银为她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而后藤一族,也在这场风波之后,走向了覆灭的结局。 这个村子和后藤一族,永远是那么的死对头。 后藤银在她统治期间,一点也没和村民打好关系,她利用恐怖的方式,利用老规矩,一次次把村中的孩子带走,就说一声没活下来,就把婴孩带走了。 这些孩子,基本上是被吃掉了。 甚至为了保持神秘和传统,后藤银自己也吃。 从她的面目和形象上推敲,她也中毒了。 年龄大还吃人肉,吃的数量大概也不老少,她不中毒谁中毒。 此时,后藤银的灵堂燃着香,袅袅青烟在棺椁上方盘旋,像极了这个家族即将分崩离析的命运。 我站在青石阶下,望着紧闭的朱漆大门,突然觉得这场闹剧实在滑稽——昨天还不可一世的后藤家,如今连丧钟都敲得战战兢兢。 吱呀—— 厚重的门扉终于开启,守卫腰间的铜铃随着动作发出细碎声响,像是某种绝望的哀鸣。 戒严下的宅邸弥漫着令人窒息的压抑,廊下的灯笼在风中摇晃,把人影拉得扭曲变形。 穿过三道垂花门,议事厅内烛火通明,却照不亮那些人脸上的阴霾。 几个上了年纪的,白发苍苍的长老围坐在长桌旁,指节因过度用力而泛白。 后藤家的中坚力量分立两侧,身上猎枪,从不离手。 人群中央,后藤惠介那双眼睛死死盯着我。 他在愤怒,也在质疑。 如果可以,他地一定想喝问我,已经说好了的事,为什么又要跳出来。 诸位,我抬手掸了掸肩头不存在的灰尘:当你们还在为老祖宗的死假惺惺掉眼泪时,有人已经磨好了屠刀。 话音未落,满堂哗然。 放肆!三长老猛然起身,象牙烟杆重重砸在桌面上:我们早已查明,老祖宗是遭熊袭…… 遭熊袭? 我嗤笑一声,从袖中甩出半截染血的锦缎。 这是在后山断崖找到的,后藤银衣袍的残片。断崖离熊窝足有三里地,莫不是熊还学会了长途搬运? 空气瞬间凝固。有人倒抽冷气,有人下意识摸向身后的武器。长老们颤巍巍拾起残片,浑浊的眼珠突然暴起血丝:这……这不可能! 有何不可能? 我逼近几步,目光扫过众人惊慌失措的面孔。 你们以为封锁消息就能高枕无忧?那些被后藤银欺压的村民,那些被夺走女儿的父亲,那些被逼入绝境的人…… 我故意顿了顿,看向了后藤惠介。 他们等这一刻,等得太久了。 住口!年轻气盛的二当家突然抽出猎枪,黑洞洞的枪口直指我的眉心,信口雌黄的东西!今天定要你血溅当场! 我却不退反进,额头几乎贴上冰冷的枪管:杀了我?那你们就等着全村人举着火把冲上山吧。 余光瞥见惠介眼中闪过一丝光亮,我知道,这场豪赌,已经成功了一半。 我笑了一下,飞快出手,空手夺枪,然后啪啪啪的抽了他三个耳光,然后我在后藤惠介面前坐下。 “喂,你是当家吧,这个家以后是你说话,对吧。” 后藤惠介眼睛躲闪了一下。 “对,是我,大家——安静!” 后藤惠介出力了。 此时,他的信誉还未崩塌。 说话还是很有威信的。 在他手下,也有几个忠心的狗腿子,在力捧他。 “你想说什么?” 我斜倚在雕花檀木椅上,指尖漫不经心地把玩着茶盏,青瓷表面映出后藤惠介紧绷的侧脸。 檐角铜铃在穿堂风中叮当作响,混着远处神社传来的晚钟,在密闭的和室里织成诡异的韵律。 我知道,你不信我。 我将茶盏重重搁在案几上,琥珀色的茶水在杯中剧烈摇晃。 但我不在乎。我只在意一点——赚钱。 话音未落,后藤家众人便骚动起来,有人拔出了猎枪,枪口与榻榻米摩擦出细碎声响。 我扫视着满室愤怒的面孔,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就像当年,你们的祖婆后藤银,带着你们的祖先脱离大山,过上青天白日下的好日子。若非如此,后藤家哪里轮得到一个女人当家? 我的目光落在后藤惠介胸身上。 时代变了,可你们还守着旧规矩。螳臂当车,终究是要粉身碎骨的。 信口开河! 有人猛拍桌子,震得烛火剧烈摇晃。 我们都听说了,你不过是觊觎我们后藤家的土地! 他额角青筋暴起,几乎是想要跳起来打人。 我不慌不忙地从内袋掏出一份文件,推到后藤惠介面前。 你说得没错。但现在,你们有两条路—— 我用钢笔尖重重戳了戳文件上的卫星地图。 合作,用你们的土地;或者,等你们彻底完蛋后,我再低价收购。不过到那时,后藤家还能不能存续,可就难说了。 屋内空气骤然凝固。后藤惠介摘下金丝眼镜,用帕子缓缓擦拭镜片,镜片后的目光晦暗不明:怎么合作?你究竟想干什么? 很简单。 我往后靠去,将打火机在指间翻转,火苗在幽暗中明灭。 公开这个地方,公开食人传说。 话音未落,惊呼声与拍案声此起彼伏,角落里传来瓷器碎裂的脆响。 你疯了! 后藤家人猛地站起身,和服下摆扫落了案上的茶点。 这是要毁了后藤家! 我冷笑一声,手机在掌心跳跃:资本主义国家,有钱能使鬼推磨。坐牢?不过是换个地方度假罢了。 我将文件翻到彩色规划页,度假村、主题民宿的设计图铺满桌面。 看看这些数据,把食人传说包装成旅游卖点,每年的利润…… 我故意停顿,让数字在空气中发酵。 后藤惠介的手指无意识摩挲着家纹玉佩,眼神逐渐变得锐利。 他突然抬手示意众人安静,屋内顿时鸦雀无声。 这个在家族会议上杀伐果断的男人,此刻眼底闪烁着与我相似的野心——我知道,他动心了。 窗外惊雷炸响,暴雨倾盆而下。 我望着后藤惠介逐渐舒展的眉头,知道这场博弈,我已经胜了一半。 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没有人能成为例外,即便强大如后藤家,也终将在资本的浪潮中,被重新改写命运。 “都住口,让惠介说话。” 一个人站了出来。 他是后藤家的一位族老,是支持后藤惠介的人。 因为后藤银有些动摇。 她觉得后藤惠介并不忠于后藤家,未来上位可能会做出对后藤家不利的事来,所以就在暗中想培养后藤惠介的弟弟,后藤洋次。 但这一点被长老反对。 理由很简单。 后藤家现在都是二三十岁的人。 你让一个十几岁的后藤洋次怎么带领他们?哪一个会服一个这么小的人。他又不是后藤白银来来神那样的人物。 只有惠介。 哪怕他对家族的事有一些看法也是无所谓的。 因为他对家族有感情。 想改变家族,不是说一定要让家族的人去死。 但洋介就不一定了。他是个孩子,天知道他脑子一抽会做出些什么来。 “惠介,你怎么说,后藤家在你手上,你给指个方向。” 后藤惠介抬起了头。 这么些年,他第一次审视家里。 他发现,这个家,因为后藤银的死,在动摇了。现在不做出改变的话,以后恐怕就更难了,这是机会,要抓住。所以他决定赌一次。 “你打算怎么做!” 他问。 我笑了。 “我在山下和大悟君谈了,他最在意的始终是他的家人,所以只要配合一下,他那边就不会有事。但是,一切也不是那么简单,你们有至少要出两个人出来顶罪,放心,因为是自首,加上大多案件早已经过了追诉期,所以最多关上几天或几年,也就出来了,到时就可以生活在白日之下,不怕过往的旧事被揪出来了。” 有人不信。 “怎么可能,真有那么简单?” 第20章 后藤家大改 暮色压着供花村的千年古柏。 我握着钢笔的指节泛白。 稿纸上的墨迹未干。 黑泽瞳冷冽的眉眼与松岛菜菜子温柔的笑靥在字里行间交织,这是我用七十二小时熬出来的四部剧本——两部电影,两部电视剧,每个故事都在为这片沉睡的土地注入灵魂。 我的指尖划过泛黄的地图,杰尼斯事务所的新生代名单在脑海中飞速轮转。 坦白说 我不想和这个集团合作。 我不喜欢他们。 但是。 我很清楚。 蛋糕要分着吃。 一个人吃独食,下场是不好的,更不要说我还是个外国人。 但是,一来我知道杰尼斯的存在对这个国家的影响其实是有害的,我当然乐于推上一把。 二来在这个圈子里,想要下水游好了,就得多拉一些朋友给你帮场子。 割让一小部分利益,是值得的。 再说,杰尼斯的资源很好。 什么样的帅哥都有。 倘若让那个拥有琥珀色眼眸的少年,与另一位以演技爆发力着称的偶像搭档,双男主设定或许能掀起现象级热潮。 而电视剧部分,传闻中即将解散的撞街姐妹组合,正需要这样打破固有形象的转型之作。 我的笔尖重重落下,在影视矩阵四个字上画了个圈。 窗外传来吉普车碾过碎石的声响,后藤家的人又打猎归来了。 猎枪的余响惊飞林间白鹭,惊起我满腔愤懑。 这片美丽幽深的原始森林,遍布着天然的峡谷、溪流与古宅,本该是影视工业的黄金沃土,却被他们当作私人狩猎场。 上次上山勘探时,我甚至在废弃旧宅里发现了野猪陷阱,生锈的倒刺扎进青砖,像极了这片土地被辜负的叹息。 芹泽多摩雄会长会感激我的。 我喃喃自语,将剧本初稿塞进皮质文件夹。 这个桀骜不驯的社会男人,会为我提供打破陈规的野性力量。 后藤家终于被我说服,同意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合作开发。 但协议墨迹未干,我便嗅到了时间的紧迫——文旅项目审批窗口即将收紧,头部影视公司也在加速布局新片场。 月光爬上计划书,商业蓝图在眼前徐徐展开。 先将古村落改造为影视拍摄基地,复刻剧本中的经典场景,打造沉浸式打卡点。 待剧集热播,地价必然呈几何倍数增长,届时推出的商业地产与楼花,足以撬动数亿资金链。 更长远的规划里,这里将矗立起全亚洲最先进的摄影棚,配备水下拍摄池、虚拟影棚和战争戏专用场地。 想象中的爆破戏在林间轰鸣,特效火光映亮千年古刹,游客举着手机直播,将供花村的名字传向世界每个角落。 夜风裹着松涛扑进窗棂,我打开卫星地图,用红笔圈出适合搭建摄影棚的平地。 后藤家的守旧派还在犹豫,但市场不会等任何人。 按下发送键,将合作方案同步给东京的制作公司,我盯着手机屏幕上跳动的发送成功,忽然想起黑泽瞳在剧本里的台词:机会从不会为谁驻足,就像山风掠过树梢,错过便只剩呼啸。 是时候让供花村,从狩猎场蜕变为造梦工厂了。 在后藤金次执掌家族的年代,他的算盘珠子拨动得震天响——将铜矿开采的暴利化作丈量土地的皮尺,从邻村的梯田到深山的林场,每一寸土地都烙上后藤家的火漆印。 那些年,他骑着高头大马巡视领地的身影,在村民眼中是财富与权势的图腾,却没人料到,这看似精明的布局,竟成了吞噬整个家族的无底洞。 金次的野心远超土地本身。 他在矿山深处开凿新井,在河岸建起炼铁作坊,钱如流水般砸进这些不见回报的工程。 当饥荒席卷村落,村民举着破碗跪在祠堂前。 但是金次站在雕花木门后,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青砖:粮仓空了,真没了。 他攥着土地契约的手青筋暴起,那些契约此刻不过是堆无法充饥的废纸。 它让后藤金次只能选择用镇压的方少对待村民。 后藤银踩着金次倒下的身躯上位时,恰逢天旱无雨肆虐无度的灾年。 腐烂的尸横遍野,却成了她维系统治的救命粮。 当村民们在绝望中啃食裹着麻布的尸体时,银站在绣着金线的轿辇里,用帕子掩着口鼻下令:把尸体分下去,按人头计数。 她的手段冷酷得近乎荒诞,却奇迹般稳住了摇摇欲坠的家族根基。 那些在饥荒中饿死的亡魂,与瘟疫中暴毙的躯体,共同浇筑成新的权力基座。 然而,时代的齿轮不会为任何家族停留。 蒸汽机的轰鸣声穿透深山,铁路轨道如同钢铁藤蔓般向村落延伸,外面的世界早已进入工业文明的快车道,后藤银却依旧守着祖训,将猎枪和族谱奉为圭臬。 她固执地继续着旧有的统治。 从村子里继续雷打不动的抱走一一的婴孩。 仍然与往常一样举行一年年的祭祀。 这就是在找死了。 其实,在午夜梦回,她也生出了一丝感触,觉得自己的统治并非雷打不动。 村中的潜流暗涌。 她不是不知道。 但已经于此,她一大把年纪,不好回头了,只想。维持目前的一切,到结束而已。反正到时候自己死了,发生无法逃避呢无所谓。 她都死了,还管得了什么,还在乎什么呢? 随着一次次的吃人。 一次次的祭祀。 她的库鲁病在发作了。 人,一直吃人,是会有问题的。 主要是看体质和运气。 有的人一直没得病,一直好端端的,但潜在性却在提升。 现在好好的,终有一天,仍然是要发作出来的。 后藤银一次次主持吃人的祭祀,她也在一次次的吃人,年轻时体质好无所谓,但老了,她的身体就渐渐不行了。 后藤银倚在雕花檀木椅上,浑浊的眼珠盯着天井里垂落的紫藤。 春日的风掠过祠堂飞檐,惊起梁间栖着的乌鸦,扑棱棱的羽翼声里。 她听见远处传来孩童的啼哭。 长老捧着名册躬身而入,泛黄的纸页上密密麻麻记着适龄女子的名字。 那些被圈红的名字,都是要送往后藤家传宗接代的。 家主,供花村那几个孽种又在老槐树下聚集。 长老压低声音,指甲深深掐进名册边缘。 后藤银扯动嘴角,露出几颗残缺的牙齿,脸上松弛的皮肉随着动作堆叠出诡异的褶皱。 她颤巍巍端起茶盏,茶汤映出她布满老年斑的手背,那些暗褐色的斑块,像极了供花村土地上永远洗不净的血渍。 暮色中的供花村笼罩着一层诡异的寂静,后藤银站在祠堂二楼的雕花窗前,望着下方庭院里嬉笑打闹的年轻族人。 三十多个身着绸缎的少年郎正在追逐嬉戏,他们面若冠玉,却掩不住眼底的暴戾。 而庭院角落,仅有的五个适龄女子瑟缩在阴影里,眼神中满是恐惧与绝望。 家主,这些姑娘根本不够分啊。 管家捧着名册,愁眉苦脸地说道。 上次选的那批女子,不是年纪太大就是容貌不佳,年轻后生们都不满意。 后藤银沉默不语,枯瘦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窗棂,那上面还残留着几十年前祭祀时留下的血迹。 曾经的供花村,适龄女子如春日繁花,每年的选美盛会都热闹非凡。 可如今,村里年轻貌美的女子越来越少。 那些年老色衰的,都成了祭祀的牺牲品,化作锅中的肉汤。后藤家的男人们却如同贪婪的野兽,永远无法满足。 深夜,后藤银躺在雕花大床上,听着隔壁传来的争执声。 几个年轻族人正在为一个新来的女子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动起了手。 她想呵斥,却只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 库鲁病的疼痛如潮水般袭来,每一次呼吸都像有把钝刀在割着她的肺。 再这样下去……恐怕要出乱子了…… 她喃喃自语。 曾经引以为傲的后藤家族,如今却像一群饿狼,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自相残杀。 更让她忧虑的是,村民们眼中的仇恨愈发浓烈,那些守村人也在暗处蠢蠢欲动。 天还未亮,后藤银强撑着病体来到祠堂。 看着供奉的祖先牌位,她忽然觉得无比疲惫。 曾经以为可以千秋万代的统治,如今却摇摇欲坠。 而她,这个曾经叱咤风云的家主,也在岁月和病痛的折磨下,渐渐失去了掌控一切的能力。 晨雾中,又传来婴孩的啼哭。 后藤银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无论如何,祭祀还得继续,后藤家的统治也必须维持下去。 只是,这摇摇欲坠的局面,还能支撑多久? 她不知道,也不敢去想。 没有足够的女人,男人性情,脾气,越来越暴躁了。 这问题要尽快解决。 需要花钱买一批吗? 但容易被人查出来啊。 后藤银陷入了沉思与无奈中。 还有,村子也仍然有问题。 即便被后藤银软刀子杀了这么多年。 看起来低眉顺眼的村中人仍然在反抗后藤家,各种流言到处都是,他们几乎有机会就对任何一个他们遇到的人说后藤家的坏话。 说什么永远不要缺德后藤家人来往。 仍然在不遗余力的想在孤立后藤家。 这真是,一直的,贼心不死啊。 不过,你们拿什么反抗呢? 从前,供花村鼎盛时,村民共有二百多号人。 后藤家只有十几二十个。 现在呢。 后藤家共有五六十人。 而村民也就是这点人。 相此村民有男有女,有老有小,后藤家却是清一色年轻的壮男,这还怎么比? 更不要说,村民是挥锄头的,而后藤家天天在山里打猎。 这就更没法比了。 所以村子对后藤家的忌惮是有道理的。 后藤家的实力,分分钟就给灭了。 所以说,反抗是没有意义的。 至少,凭村子的实力,是做不到的。 所以,供花村的人,就想拉人下水。 他们不敢对后藤家做什么,但可以让别人上嘛。 比如说。 狩野警官。 这些村民,算是把狩野警官给算计明白了。 狩野警官就是忽视了这一点,结果被村民们给算计了。 深秋的晨雾如轻纱笼罩供花村,狩野太太攥着菜篮站在村口,脖颈后的汗毛突然竖起。 卖豆腐的老汉经过时故意撞了她肩膀,豆浆泼在月白色旗袍上,对方却只是哼了声外地人走路不长眼便扬长而去。 她颤抖着掏出手帕擦拭,余光瞥见墙根处几个妇人窃窃私语,目光像淬了毒的针尖般扎在她后背上。 这样的场景已持续数月。 起初是晾晒的衣物莫名出现血手印,后来窗台上总摆着缠着黑毛的死老鼠。 狩野太太向丈夫哭诉,却被村民们围在茶馆里好心劝解一定是后藤家的诅咒,他们连小孩都不放过,还会怕得罪警察? 当她深夜被窗外的鬼哭狼嚎惊醒,看到月光下飘着的白布条上写着,终于在尖叫声中昏厥过去。 彼时狩野正在暗中。调查后藤家。 他认定那些关于食人祭祀的传言都是真的,却没注意到每次搜查时,村民们躲在巷口窃笑的神情。 后藤家的年轻人们虽满脸戾气,却总会在搜查时保持一定的克制。 真正的转机出现在那个暴雨夜。 狩野太太高烧不退,蜷缩在床榻上呓语不断。 当全村人避雨不出时,后藤惠介顶着狂风送来草药,还细心地用布条缠住她被木刺划伤的脚踝。 月光透过雨帘照在少年坚毅的侧脸上,小堇握着父亲的配枪站在门口,突然想起这些日子里,只有后藤家的人会在她迷路时送她回家。 而狩野仍在执着地收集。 他不知道自己每次审讯后藤家的人,自己的妻子却遭到村民的欺辱。 并且这一切会被村民理直气壮的说是后藤家的人干的。 虽然小堇说过一些真相。 但狩野并不相信。 他始终耿耿于怀,觉得一切都是后藤家干的。 所以,我出手,宁可拉后藤家发财,也不想和这帮村民搅到一起去。 什么受害者,在我这里是装不下去的。 哦,你们供花村的村民被欺负很惨。 但你们欺负别人时不也挺爽的么。 短短时间,我和后藤家签了很多协议。 以土地换股份。 但经营权在我。 供花村熊山土地开发计划到手,可以正式执行了。 第22章 户田的求救 潮湿的青苔顺着石墙蜿蜒攀爬,在后藤家祖宅的阴影里泛着诡异的幽光。 十二岁的惠介攥着竹制钥匙,金属锁扣在他掌心硌出深痕。 透过地窖门缝,腐肉与血腥气混着霉味扑面而来,他看见蜷缩在角落的孩子们——和他一般大的年纪,脖颈上却套着粗重的铁链。 又在发呆? 身后突然响起的女声惊得他险些摔倒。 后藤银拄着檀木拐杖,金丝眼镜在昏暗光线下折射出冷冽的光。 她枯瘦的手指抚过惠介发顶。 记住,这些都是祭品,是喂养神明的畜牲。 惠介盯着那些孩子。 他想起了后藤银从前说过的话。 “你看那是什么。” “你觉得那是人吗?” “你觉得他和你是一样的吗?” “你错了,那不是人,是畜生,是怎么样也无所谓的人。” “他们就是要被用来祭祀的。” “要记住,只有后藤家的人才是人。” “才是血脉兄弟。” “其余的人,都是可以杀掉的畜生。” “是畜生,是畜生,你记得了吗?惠介!” 地窖深处传来铁链晃动的声响。 洋次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边,少年倔强的眼神让惠介想起昨夜的对话。 那些孩子会说话。 洋次压低声音。 我听见他们在背诗,和我们学堂里学的一模一样。 …… 银的拐杖重重敲击地面:惠介,你来说,这是什么? 她指向蜷缩的人影。 是......是祭品。 惠介喉咙发紧。 洋次突然向前半步,被银的目光逼得后退。 对,是畜生。 银的指甲深深掐进惠介肩头。 只有后藤家的血脉,才配称作人。 她转身时,袖口滑落露出的旧伤疤,像条扭曲的蜈蚣——据说那是三十年前,她亲手把儿子从肚子里剖出来留下的痕迹。 正因为这个血迹。 村子里的人才认定她是死了的。 只不过尸体被野兽叼走了。 殊不知她是到了山里,用沼泽地的淤泥把伤口糊了才好的。 那天。 暴雨在午夜倾盆而下。 惠介和洋次踩着泥泞摸到地窖,却发现锁孔里插着半截断裂的铜钥匙。 母亲后藤蓝在祭祀典礼上,把一个脸被啃烂了的孩子跑着,撒腿而跑。 年轻时的后藤蓝,第一次被带到祖宅时,祠堂里的铜灯将后藤银的影子拉得老长。 十六岁少女的手腕被银攥得生疼,却还是仰头望着这个传说中的长辈——应该像佛母一样慈善的后藤银,一张脸如修罗恶鬼,每一丝皱纹都显。满了狰狞。 以后就跟着我。 银的声音裹着熏香,指尖抚过后藤蓝颈间红痕。 当年金次大人收养我时,我可比你听话多了。 蓝在这里很快看清了真相。 在这个后藤家里。 后藤银没有一天不骂她,没有一刻想让她休息,只要看到她,就要她干这干那的。 后藤蓝天天干活,渐渐的人变得十分懦弱,老实听话。 哪天后藤银要是不骂她了,她反而可能有些不适应。 不过宵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她发现了这里有很多女人。 她们被关了起来。 关在地下。 关在牢笼子里面。 这些女人的主要作用,就是为了后藤家生孩子。 但不会多。 大约生两个,她们就会被献祭。 当然,不会立刻献祭,要等她们把孩子养到稍微大一点的时候,才会献祭。 因为男人一般。不会照顾小孩。 太小的孩子容易夭折。 所以要亲妈先疼爱的照顾。 当孩子大了,不会轻易死掉了,就可以把这些女人献祭掉。 因为她们是工具。 从始至终只是工具。 生下孩子就够了。 再多就是让她们把孩子养到三五岁。 当孩子不易夭折时,就吃掉她们。 后藤蓝比那些女人要好一点。 她不用那么惨。 至少她是不用住地牢的。 但她依然要承受后藤白银那个人。 后藤白银小时候十分白净可爱。 但他吃人的,一直吃人的他,早就长成了怪物的模样。不仅身体高大,口腔中有长年吃人的恶臭,头发也稀疏着,一身皮肤像死人一样的白。 正常人看到他,早吓尿了。 但后藤蓝却承受了这个人的折磨,一直的,直到生下了两个孩子。 就是后藤惠介和后藤洋次。 所以,后藤蓝喜欢这男人吗? 不,她不喜欢。 她只是一直被后藤银折磨,控制,甚至养成了奴隶意识,直到她发现,无论如何,不管怎么样,她都入不了后藤家,成为不了这个家族里的一份子。 在极度失望下,她才选择逃跑的。 她在一场祭典中逃跑。 她反抗性的把一个脸,一只眼睛,鼻子,都给啃下来的孩子救走。 原本要逃跑的她,顺便的,救了一个要被吃掉的孩子。但是这次的逃跑终究是失败了,整个村子,那么大,是你说跑就跑得了的?特别是山上,女人带一个孩子跑,怎么想的。 你又不是在山下,再上一辆车,一踩油门,这你还有点跑掉的可能性。 但是,从山上,到山下,再出村,这可就太难了。 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原本后藤蓝是要和孩子一起被吃掉的。 不要奇怪,后藤银干得出来。 仩是在这关键的时刻,后藤惠介站了出来,他当时虽是一个孩子,却敢于用自己的生命和后藤银讨价还价。 这也是当叶后藤银隐忍下来的原因。 不过后藤银在洋次大了时就想用洋次替换掉后藤惠介。 只是,让后藤银在意的是,后藤洋次和后藤惠介一样,都选择了反抗。 他们不想杀小孩,吃小孩。 看到这兄弟两做出了同样的选择,这让后藤银十分难过,十分失望。 她开始怀疑,质疑自己设计的这一套秩序。 自己的亲孙子,两个,都是如此态度。 这一套还怎么搞得久。 至于自己,老了,累了,还能如此,坚持几年? 她神思不属。 心不在焉。 最终加上库鲁病的影响,被村子里的人偷袭得手。 至于后藤惠介的选择,也是很正常的。 很简单的道理。 如果是你。 让你选。 你希望你的父亲是有些无能平庸的村长,还是一个一直吃人的怪物。 嗯? 让你选。 你自己选。 你选哪一个? 其实,在后藤惠介的心里,那个寡言少语,普通平庸的村长,才算是自己真正的父亲。 因为他和这个人,有着同样的共鸣。 都在内心,暗暗的骂过后藤银,死老太婆。他们两个人,都在心里暗暗恨过这个女人。 恨她把好好一个家,弄得成了人间鬼蜮。 好端端的,硬要吃人。 你吃人也就罢了,还吃小孩。 你吃小孩也就罢了,还要养几年。 你养几年也就罢了,还专从村子里挑人下手。 这让人怎么忍,怎么接受。 老太婆还强行洗脑,说别的孩子不是人,是畜生,只有后藤家的才是人,才是自己人,才是血脉相连的人。 这真是。 好大口气。 你是禅院家的人吗? 说这个话。 人家再不好至少是有实力的。 你有什么? 吃人吗? 所以后藤惠介对这个十分反感。 拿他当弱智了。 你以为的什么就是什么吗? 好在。 一切都在变化。 别的不说,接二连三,不停的变化 ,和热闹,让至少是后藤家安定下来了。 其实,没人是傻子。 只是后藤家的人一向。不用脑子而已。 面对危险,变局,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如何才好,在恐惧的刺激下,一个个都极端了。 这也是原本那么惨烈的原因。 后藤家的人知道,吃人是不对的,被发现是要完蛋的,但他们又无力改变一切,只能抱团取暖,走向自毁。 但现在看来一切没事了。 一切都要结束了。 没了压力,也就一个个正常起来了。 其实,很简单的一个道理。 人肉好吃吗? 嗯? 我就问你,好吃吗? 香辣酸甜咸,它是哪一个味儿的? 很简单的道理,人肉不好吃。就算有一个两个变态觉得人肉好吃,过瘾刺激。 但这么多后藤家的人,全都是变态么? 全都喜欢吃人肉么? 这既不加盐,也不抹酱油,生吃硬啃的,你跟我说好吃?你别说吃这什么人的肉了,就算是大和抚子的肉,中森明菜的肉,你只能说那女人不错,那女星漂亮,可肉生吃起来还是难吃的。 是变态吗? 是疯子吗? 有哪个是真正喜欢吃人肉的? 只不过是特殊环境让人和人肉干上了。 其实也就那样了。 所以,以后再不要莫名其妙生啃尸体肉,让后藤家自己人中也松了一口气。 说多了是从众心理。 如果没有明确强制要求。 可乐鸡翅不好吗? 为什么要吃人肉? 还有一点。 过去,后藤家的生活,其实是枯燥乏味的,你想,地处偏远,哪有什么娱乐活动,村子里也没有什么大美女,后藤家的人其实一直都在压抑之中。 而供花村被炒火了,让这里商业性一下强了起来。 有人开着集装箱车就来了,直接抢地般办公。 此时这里的土地大开发,别的还没开始呢,一大堆的银行要过来给我放贷。提供大量低息甚至无息的贷款。 他们都知道。 这个地方要火,旅游开发地产商业一条龙,就这个,他们只要伸出一只脚脖子,沾到一点边,到时就可以吃很饱了。 往后,这地方是要投入大笔钱的。 随着商业铺开。 这地方会大火特火。 成为旅游景点,大卡胜地。 还会成为重要的摄影地。 大量的影视剧,都可能在此取景。 很快,这里就要从小村子,变成大县城,甚至直接就是县城。 然后有人要修路。 还有渡假别墅。 想都可以明白,这地方将来有多好。 我也舒服了起来。 真是让我没有想到。 户田小姐竟然对我做出了暗示。 我在这个国家也有日子了,也涉足过娱乐圈,知道一些事。在这个国家里,女艺人一般情况下,会对你表现的十分礼貌。 你别以为这是人家对你客气,有意思。 礼貌,在这个国家,其实是一种社交手段,它的潜意思其实是拒人于千里之外。 因为这个国家的圈内十分的黑。 女艺人只要一个不留神,一不小心,就会被人半推半就的潜了。 你还不能说因为这种事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对女性都不友好 。 你如果不说不闹,这事也就没了。 但你敢闹,以后这一行你就没戏了。 第一你的名声受到了影响,被质疑了。 第二导演圈也不想用你这个麻烦的人。 圈子里同行兑业的女星多了,你不行,有的是人行。 所以,基本上,女星遇到了这类麻烦,只能自认倒霉。 搞到最后,可能还会变成你的错误。 人家潜你,是不是你自己的问题? 是不是你说话,给了暗示。 你穿的衣服,太曝露了。 你可能在无意之间,给出了错误的讯号。 所以这还是你自己的错嘛。 你太不稳重了。 你要向对方道歉。 人家明明不是这样的人,你却让人家名声受损,这不是你的错误吗? 这就是圈子里恐怖的一面。 所以。 在这个圈子里混,别的不说,礼貌一定少不了。 只有礼貌,才能让你站起来,合情合理的避开对方的手,向对方行礼之余,拉开一些距离,然后再走两步,退到安全的地方。 所以,这个时候,当这个女人向你表达比较隐私的事,比如厕所在哪里,我不知道,请带我去。 那你脑子正常,就该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以前,女孩还比较保守,会引诱你,让你主动。 但是现在,女方会主动起来。 她们是真的怕男人太直男,而错过这样的机会。 当我们从厕所出来时,我问了。 “怎么会到这一步?” 女人苦笑了。 “有太多的会席不敢不去,但是有很多事我真没法拒绝,我已经要撑不下去了。” 她说着,叹了口气。 在她刚入行时,一下子是天选之女,所有的,各种各样的资源都在围绕她转。 但是,很快的,这个国家娱乐圈子最残酷的事来了。 那就是更新换代。 年轻的女艺人,只要一红,很容易大红大紫,然后在一两年里,会有很多工作,基本上都是资源来找你,而不是你去找资源。 可只要你——谈了固定对象,年龄大了,哪怕一点,在这个国家可是号称二十四岁就老了的说法。 这时就会有无数新人分走你的资源。 你再不可能像从前一样等资源上门了。 如果像一个不会主动的人,可能要不了多久就没戏了。 甚至别人以为你是退圈。 有注意到吧,很多很好的女星,突然就昙花一现的消失了。 她们就是那种没人捧也不努力的人。 这样的,你要么就这样一直干等,要么就只能选择结婚,或下海了。 户田说道:“我的时间不多了,现在身体状况也要出问题了……” 我立刻明白,她是真的快要到极限了。 第23章 娱乐霸权 很多人。 以为。 当明星很容易。 是的,你说的对,在某些情况下,的确如此,比如有资本保护着的,演技烂到不行的,台词记不住,只会说一二三四五的。 但是,在此之中,也有一些艺人,他们就过得非常难了。 明明有一身精湛的演技,却只能跑龙套,演死人,到哪儿都被人看不起。 或是曾经红过,但不知怎么的被市场淘汰了,成为了虽有名气,但一直没新作品的人。 还有的,是拼命努力,不停积累,却始终得不到认可。 这还是中国的内娱。 而在这个国家,卷得就更狠了。 这个国家,很多时候,演员就是一碗青春饭。 年轻时,资源无数。 但年龄一大,比如二十多或过了二十四,资源就不住下滑。一些小女生甚至直接讥讽二十四五岁的女星为欧巴森,老了呢,阿姨这样的说法。 殊不知她们此时幸灾乐祸,正是未来她们自己的模样。 甚至可能她们还不足于此呢。 想在这个圈子里混,真是太不容易了。 以户田为例。 她刚出道时,水嫩的惊人,走到哪儿都是被人捧着的。 但就是短短时间里,她的资源就在不住下滑了。 想从电视圈转行到电影圈,又谈何容易。 因为这个国家太小,每年就那么多部电影,这还要分出一批,是拍动画的。 在那些电影里,她要和不知多少人去争。 说出来都是泪。 有时,为了资源,她就不得不和这个好,和那个好。 陪二代太子吃饭,和老年男人逛街。 这些让她的健康已经出现了问题。 所以她渴望找一个靠山。 之所以选择我,是因为她曾经接触过志志雄。 志志雄原本是个流氓。 但他拍人是一绝。 有一颗当摄影师的梦想。 我拉了他一把,直接让他当导演了。 所以志志雄别的不说,对我敬爱如父。 户田找上了他,希望以后可以有工作上的合作。 志志雄就告诉她,你找错人了,我是可以帮你,但也就仅此而已了。可如果你找上了某个人,就能一辈子不怕没戏拍了。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在圈内,你能拍电影,这没什么了不起的。 会拍电影没什么了不起的。 一些小说说主角通过拍电影大红大紫牛得不行,其实是假的。 一个导演,牛什么牛,随便一个资方都能让他叫爸爸。 因为导演,很多时候,只是枪手而已。 比如曾经国师被要求拍一部喜剧。 国师是不愿意的,但人情不好还,只能答应了。事后,这电影其实是副导演拍的,国师都不怎么管,就一个字,糊。 电影当然烂掉了。 这就是一个捉刀记。 资方捉了国师这把刀。 国师捉了副导演这把刀。 由此可见,一部电影,是不是导演在导,已经不重要了。 哪怕是大导,也就是一个名儿而已。 志志雄入行了也才明白,他虽是导演,但也是要看我脸子,我说什么才是什么。不然,像他这样半路出家的导演,没我支持,说打回原型就打回原型。 啥也不是。 因此他才对我十分忠心。 知道为什么? 渠道。 对于电影产业,什么是最重要的? 演员? 随便找个垃圾素人,只要脸和身材还好,怎么都能捧起来。 在跑龙套的人中,优秀的好演员一抓一大把。 这些人只是没人去捧,没有机会。 不然他们能立刻让圈内大洗牌。 至于说导演。 新人导演好不好我不知道。 但在圈内有大把拉不到投资的导演。 他们只是拉不到投资而已,不是说他们不会导戏。 后勤武指什么的也是。 只要有钱,有的是人干。 最大的问题关键,是渠道。 就像好莱坞。 八大巨头。 人家为什么牛逼。 因为人家掌握了发行。 发行就是渠道。 这是一个内容为王,渠道称皇的圈子。 刘醒非之前,那么辛苦的到处跑,为的是什么?就是渠道。 一开始可以是笨拙的,缓慢的,稀少的,不足的。 但假以时日,始终是可以发扬光大的。 之后,刘醒非当了幕后人,铁哥当上了代理人。 即便是代理人。 一个看起来三四十的老男人,也是轻而易举的在俄罗斯找了一个芭蕾舞妹子,愿意没名没份的跟他。 这就是实力。 而这——也意味着我在这个国家的娱乐圈子里杀出 了一条新路。 不管如何,我目前已经是这个国家的娱乐新贵。 看看,这就是我的手段,我的成绩。 我巧妙用志志雄涉足了电影圈。 进入到这个圈子后,正常情况下,我会,立刻的,毫不犹豫的被这个国家主流进行针对性的抨击,拍打。 直到我跪下来,趴下来,像一条狗一样,苦苦哀求,这才有可能讨一口饭吃。 但是,我不干。 我直接拍起了小电影。 小电影按理来说,子是被垄断的。 但我跑了外部的发行啊。 我不在国内销售,我拿到国外去。 虽然,中国是不可能染指的。 但俄罗斯,南洋地区,甚至欧美,都是可以的,我都可以建立发行渠道。 虽然这不能光明正大的赚钱。 但即便不光明正大,也依然来钱啊。 有了钱,我就可以慢慢来了。 这不,我轻轻巧巧,于不可能中,在供花村建立了一个影视基地。 然后,不要我说的,各大银行都跑过来冲我借钱,我又一口气拍了三部电影两部电视剧。 要不是这样,户田也不会拉我去厕所了。 别以为这是什么简单的事。 女星往往被她们的经纪人牢牢盯着。 有时,未经允许,吃一口蛋糕,都会被骂半天的。 为什么会如此? 因为内卷,太严重了。你稍微一放松,可能就要掉队了。有些女星,前一刻还是偶像明星,下一刻就被退队下海了。 下海。 这是多么恐怖的一个字眼。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哪个想下海? 你愿意下海吗?你愿意下海吗?还是你?你?你?哪一个,说,站出来说说,你为什么愿意下海? 不愿意。 但是不下海就没工作,没钱。 没工作,没钱,就没地方住,没饭的吃。只能去住网吧,然后一步步的,睡马路,公园,然后被人捡走。 下场一片暗淡,日月无光。 试问有几个人愿意过这样的日子。 一切都是被逼地。 被生活,被压力,这么逼的。 不过,好在,我能为一些人撑起一片天。 整个事,唯一有些对不起的人,大概就是金丸先生了。 不过也没什么,一点钱而已,可以打发的。 毕竟。 后藤家已经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唯一,称得上有罪的,是后藤银,但人家已经死了啊,还能怎么办?后藤银那个她生前宝贝得和什么似的儿子也给关起来了。 所以给点钱,差不多得了。 毕竟人是要往前看的。 看起来深不可测的供花村,在我的钞票大棒下,也什么都不是了。 最倔强的后藤家的人也在越来越好的日子里迷失了。 这一点很重要。 以往,后藤家那么团结,其实只有一个原因。 女人。 后藤家没有大量的,足够的女人。 成年男人往往靠那些少量的女人,生完孩子就结束了。 然后人就吃掉了。 没有女人,全是男人。 这样的团体,就像刺猬一样,随时都会攻击人。 这正是后藤银的手段。 她用少量的女人把后藤家变成了自己的刀。但是,现在,在这里已经有大量的失足妇女了,有了这些需要被保护帮助的女人,后藤家男人的冲动,怒火,暴躁,都有了发泄的渠道。 最最重要的是。 后藤惠介。 他结婚了。 这个以往一直是比较阴郁的男人,暗地里竟然和狩野警官的女儿小堇,有了关系,甚至是有了孩子。 这一幕让后藤家的人十分羡慕嫉妒。 有人不好接受,但有人就想加入。 由于他们现在有了分红,所以一个个都不差钱,自然也就接二连三的谈起了对象。 就这样。 后藤家安稳下来了。 他们还组建了一个安保公司,一天到晚戴着袖章,山上山下的巡逻打转。 有时放两枪。 有时就纯粹是玩。 越来越繁华的供花村,让食人传统成了传说。 其实,严格说起来。 一直没有摆脱食人习俗的最大原因,就是供花村始终太落后了。 他们接触不到大环境的影响。 所以变化有限。 现在,被各种娱乐风俗业冲击,谁脑子不正常还去吃人。多赚钱去花差,它不好吗? 当然,肯定有不满的。 供花村的,村民。 他们原本过着安安稳稳的日子,还挺好。但现在不行了。 他们没有后藤家的分红,即便供花村繁华了,和他们又有什么关系?他们的收入在那里,很多东西,只是听听,看看,真让他们买,就囊中羞涩了。 所以,村民就渐渐有些过不下去了。 一方面,山上的后藤家明明是吃人的怪物,现在却一下子洗白了,不仅洗白了,还发财了,后藤家的人小日子是过得越来越好。 村中年轻一辈也挺丧气的。 他们好不容易,鼓足勇气,杀了后藤银。 这么大的一件事。 原本以为可以动摇后藤家的统治,有朝一日,可以覆灭后藤家。 但没想到,这后藤银的死,反而像给后藤家解绑一样。 后藤家没有因为后藤银的死乱了方寸。 反而一飞冲天,一发不可收拾。 他们通过土地入股公司,在供花村是大发特发,大赚特赚。 以往的山民,现在一个个穿西装打领带。 有很多还有了老婆,女朋友。 快活得不得了。 这让他们实在有些难以接受。 无可奈何下。 他们只能选择。 卖地。 但是,他们卖地,和后藤家卖地,那可就不一样了。后藤家的地多,并且是大部分连一块儿的,还包括了一整座山。 这是村民们手上三三两两的地能比的吗?而且吧,这村中的地,是一块大一块小,参差不齐拼起来的。 所以这个价格,就不能高。 还有啊。 后藤家的地,除了一部分耕地,其余的是山地,可以不需要批文,直接用于商业用途。 你比如说我建立公司,在山上建别墅,或是建摄影棚,这都简单。 但是可用于耕种的地,就不能随便的用,需要找大藏省跑批文。 这是不是能跑下来还两说呢。 因此。 要压价。 如此一来,这些村民就很不开心。 他们想闹。 但这时我的好朋友芹泽多摩雄就可以出马了,他也有的赚啊,我这个搞地产开发的人,和社会人有交往,很正常吧。一帮刁民,不收拾你们一顿,还真以为这个国家是你们自己说了算呢,以为你们自己,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呢,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呢。 不服,憋着。 这个国家是资本主义国家。 并且。 这是一个社会人合法化的国家。 一帮小民百姓还想闹事,简直是螳臂当车自不量力。 所以,这里的百姓,要么去了别村,要么就选择去城里打工。从前那种简单快乐的生活,是彻底的没有了。 这就像——换了种情况。 从前的时候。 后藤家对于村子里来说,只是少数人面子。 村子当然欺负后藤家了。 即便后藤家强大起来了,双方的对立也仍然存在的。 这也是后藤银不遗余力打击村子的原因。 她在想方设法的减少村子里的人口。 但由于后藤银自斩一刀,导致后藤家男性有余,女性不足,所以后藤家仍然难以为继。 现在我的出手,让大批的外地人在此。 外地人口的数量,已经大大的超过了这个村子的人口。 现在的村子,不仅不能欺负人,还要防止被人欺负。 他们失意,无助,可怜,只能选择离开。 趁他们手上还捏着一些钱的时候。 还有选择。 这些人一走,供花村就等于名存实亡。 也等于这地方成了我的地盘。 我可以在这片土地上大展拳脚了。 说实在的,在这个国家,想要发展,壮大,很难,因为阶层固化,你想要往上爬,每一个层级,都很困难,不是你说上位就能上位的。 所以,只能从新兴产业入手。 而对于这个国家,娱乐业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你要知道,这是一个小国,但亚洲的圈子却很大。 当年,香港之所以发展好,主要就是内地没有发展,同时南洋有大量的华人。 影响无处不在。 这才造就了港圈的辉煌。 这就是圈子。 亚洲的文化圈是有共通之处的。 是英美难以占领的。 这就是我可以插手的地方。 我毫不犹豫,请出了一位熊君的作者。 他是一个中国人,写的是日本战国穿越小说。 男主是一个中国人,穿越到了这个国家,成为织田信长的家臣,然后慢慢发展,成为大将军。 开创了新一代的幕府天下。 通过这种拉着中国文化的方法,我要杀入到整个亚洲圈。 在这里,和圈内争是没有意义的。 这个国家地盘太小了。 与其在内折腾,不如龙兴于野,重耳在外则生。 于是,我的新兴霸权开始了。 第24章 帝国的建立 我在噬亡村这个背景里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在这个背景里,如果说任务是解决噬亡问题的话,其实很简单。 偏远村子的两批人,你要么搞倒一批人。要么两者都搞掉,或者你来做第三批,压死这两批。 我选二三。 这是因为简单。 后藤家实力大,资源多,有人有枪,你要搞他们,在没有娘化的他们反击下,结果只会很惨。 后藤家人不怎么看电影电视,性情仍然被昭和好儿郎那样宁可鱼死网破的精神所影响。 所以他们遇上事儿,是敢打敢拼也敢干的。 这也是原本漫画里那场大火拼的由来。 后藤家面对真相被曝露的选择是什么? 战斗。 拼死,打光他们这一代人。 只要他们隐藏的孩子准备好了就行。 他们死了。 但他们要把精神留下来,给下一代,再去杀。 这是很恐怖的。 而消灭了后藤家的供花村子起来了吗? 才怪。 老太太淡然吃着手指,快活的一批。 以后他们可以自己吃人了。 不用给后藤家上供了。 所以这样的结局毫无意义。 一切仍然在继续,只是换了个样子,换了层皮而已。 就像那个什么村,从原本祸害村子里的女人,到勾引外村的女人来祸害一样。 这叫什么? 流毒。 它变得更隐蔽,更有危害性了。 所以,我毅然决然,拉上了后藤家,先把供花村解决掉。 对付后藤家,也是要削弱的。 我可不是什么傻白甜,真心真意当好人帮助人,我是那么白痴嘛。 因为我知道,对付后藤家的人,不能一刀捅过去。 人家真敢和你玩命。 所以,要用软刀子。 酒精,快乐粉,还有女人。 这些是最会腐蚀人的。 也许有聪明的,能够避免这些,甚至能够猜出来我险恶的用心。 比如惠介。 但他会说出来吗? 他会出面管吗? 不会的。 因为后藤惠介虽然在意后藤家,虽然也有一些重视的人,但不是会部,注意,不是全部。大部分人,后藤惠介不但不喜欢,还会在内心里感觉到讨厌。 以前这些愚蠢的家伙一直在他耳边唠叨。说着不过脑子的话,还要他来判断。 一个提了个蠢主意,另一个提了个更蠢的,两个人僵持不下,找他理论,让他选一个。 这是选一个的事吗? 两个都是蠢主意啊,为什么不明白呢?自己说是说不得,骂是骂不得,打是打不得,他只能说,不要做,放下我来,我已经有了全盘的计划了。这正是计划的一部分。 这么糊弄着。 最离谱的是大多数情况他都能糊弄过去。 所以,在我的这一套制度下,很快,后藤家就会分裂。 它们不再团结了。 因为人与人是有差别的。 有的人,你一说他就会,他一会就会举一反三,他干什么都又快又好,甚至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但有的人就不一样了,怎么教都不会,前头会了后面又忘记了,什么都学不好,就算学会了,也会经常性犯低级错误,并且屡教不改。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真是别提了。 后藤家。 有的人会过得很好。 有漂亮的老婆,可爱的孩子,自己也幸福乐无边,快活得不得了。 但有的人就不一样了。 他们会把钱和精力花在酒和女人身上,然后不小心染上了一些瘾,开始嗑药。 最重要的,他可能会去赌。 如此一来,他的日子就不会好过了。 很快,他的财务问题就暴雷了。 他会欠下一屁股债。 一开始,他能借到钱。 毕竟怎么说也是后藤家的人。 但后来,别人就不干了。 因为,你,影响了别人幸福美满的生活。 你自己,不听话,到处赌博借钱,拉了一屁股的债,现在还想挺累我? 于是就借钱。 高利贷。 钱欠得是怎么也还不完了,出售股票期权。 最后再赌一把。 然后彻底完蛋。 用这手段,我逐步,把后藤家的顽固分子一一清除掉。 这样的除法,比较慢,但胜在安全,可靠。 甚至后藤家自己都要出来遮掩。 家丑不可外扬。 走到哪儿都是这样的道理。 所以不到一二十年,原本几十号的后藤家就只剩下十余人左右了。 这些人,虽然也感觉后藤家人实力大减,但他们生活好了。 老婆有了,孩子有了,一切都在往好的一面发展,抛除后藤家这个大前提,哪一样不好呢? 一天到晚,开着车,旅着游,到处浪。 孩子也是,在好的学校,接受精英教育。 虽然经常有补习班,学前班,各种加学。 但也有好的,在放假期,会被组织着前往中国旅游。 当然,不能一味去中国。 棒子国呀,阿三国呀,都可以去。 有了这两个做对比,所有人一致决定,要去中国玩。但是,去中国的哪里玩呢? 北京,这个要去,上海,这也要去,还有这里,那里,什么都要去,哎呀,感觉一完学,这中国也玩不完呀,中国太大了。 在潜意识中 我给这些孩子种下了中国崇拜。 让他们时不时在心里感叹。 我为什么不是一个中国人呢? 你看这个国家,这么小,哪像中国那么大。 在这些人沉迷之余,我暗暗开始搞红色文化,支持这个国家的归一论。 让这个国家成为中国的一部分,这样成为了中国人,就不用那么麻烦的旅游了,随时可以说走就走,多好啊。 不过,这种事,要慢慢来的,不要急。 在娱乐圈,我也经营起了圈外霸盘。 和圈内三大佬不一样,他们是霸占国内资源。 我不同,我用冷门资源,用过气明星,打造海外市场。 比如,我拍的一vs23,说二战时期,一个女人和二十三个男人流落荒岛的故事。 这部剧在好莱坞杀疯了。 还有爆炸头武士,我拍了真人版,得到了大漂亮政治正确的支持。 我尤其拍了很多和中国沾边的作品。 比如我请田中老师拍了慈禧的故事。 她以一个外国人的形象,却把慈禧老太后演绎得栩栩如生,在中国影视圈造成现象级影响。 就好像当年,千叶真一老师把雄霸给演活了一样。 电影电视都找他演雄霸。 不过,我拍电影的,大约就是电影电视版的,熊君老师的作品,战国大福星了。 这是一部中国人穿越到这个国家,一开始当医生,后来被织田信长看中,当了足轻,一路开挂,成了大名。 在织田信长快要武一统时,被明智光秀所灭,然后光秀被猴子所灭,猴子则兵败于大福星。 从而让福星开启万世将军的伟业。 这个故事,宣扬了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又加紧了和中国的关系,所以在这个国家,和中国,都大受欢迎,让我一下子就赚翻了。 媒体说我,一部剧撑起了一个王朝。 当然,我也没亏待我自己,狠是玩了一些小姑娘。但是,怎么办呢?你不上,总有人上的,你不接纳她们,她们以后就只能去拍下海作品,能忍心吗? 虽然,很多人都说,下海是工作,下海是生活,但换了是你,你愿意接受这样一个可能连孩子都生不了的女人当老婆吗? 人家歧视你不是没有原因的。 天下工作千千万,你不行捡垃圾也行啊。 是你不愿意。 你自甘堕落。 你才跑去下海的。 说得再好听,也比不过下海这一事实。 但我盘面比较大,可以接受这些女孩子入职。 为什么?我可以这么干? 因为我巴结上中国了。 很简单的道理,亚洲谁最大? 中国。 但为个国家却是在舔大漂亮。 不可否认,大漂亮在这个国家有驻军。 但问题是,这支驻军只是驻扎在这的,没正常事他们是不会动的。 我舔中国了,你大漂亮敢打我吗? 我认着就近的中国不舔,我去舔你们! 你们能给我八大行的权利吗?能向我开放吗,你们的文化和我们的文化有共通之处吗?你们什么也做不了,所以,我干嘛不投中? 再说,我是中国人嘛。 因为我的作品有大量中国元素,导致我在中国也能说得上话了。 甚至,我计划投拍高达战记的真人版。 连大漂亮也在向我低头。 经过我的发展,我彻底发达了。 直到,我开始从碧血剑世界叫人。 第一批来的,是以孙仲君为首的一批,对我最忠心的锦衣卫。 我在碧血剑世界,不经意间,留下很多传说。有一批人对我的忠心达到了标准。 特别是孙仲君,失去了我,已经辞去了锦衣卫之职。 毫无疑问。 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她暗中的,不自觉的,喜欢上了我。 如果单从小说,单元世界上讲,孙仲君是反派的。 是和主角袁承志作对的。 是滥杀无辜的女魔头。 但细观她的经历,你就会发现,洪胜海的话有多么片面。 洪胜海,带一伙人,把孙仲君拿下,要她嫁给自己的朋友,兄弟,这是什么性质。 这和绑婚有什么区别,和拐卖妇女儿童差别在哪里? 这种人贩子遇到了,打死不应该吗? 特别是在明末的那个时代。 我就问,把你一个名牌大公司的高端白领给带到乡下结婚,你干不干? 事后孙仲君杀得是狠了点,但这种事,不该杀狠点吗?不该迁怒吗?也就是这事是没发生在你身上,才可以说什么原谅的话。 那是明末。 一个女儿被掳了,首先名节就没了。 然后,在无人去救她的情况下,下场必将是惨不堪言的。 她要老实听话,这人就算死了。 她要仍然有反抗精神,可能只会受更大的罪。 她会被脱掉裤子,打掉膝盖的半月板,用铁链子锁起来。 可能会被转手给村子里其余的人生孩子。 沦为牛马似的牲口。 可能几个鸡蛋,就能要她一次清白。 这样的下场,何其悲惨。 所以孙仲君在此事之后,性情大变。 她开始变得残忍无情,开始心狠手辣。 有人质疑,觉得她对罗立如太狠,一上手就砍了他的胳膊。 那你知道罗立如是什么人吗? 你又知道,金龙帮是什么人吗? 你不会以为金龙帮一直是伟光正的吧! 在南京,大明末年,那种环境下,你告诉我南京有一个讲义气的好帮会? 其实金龙帮也是混底层的,也多有不法,有很多事,不是说你不做就行的。 金龙帮顶多是有点见识,做事把握了分寸,但该欺负更底层的小民百姓,那也是没手软的。 做为一个帮会,打架打劫,杀人放火,甚至是什么样的坏事,也都是有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罗立如在私下里也是一个比较狠的大佬。 至少对平民百姓来说,他是大佬。 这样一个人,很容易让孙仲君想到绑架她的人,所以一出手就挥剑斩了罗立如的手臂。 这也是孙仲君绰号的由来。 飞天魔女。 话说,这个名号的不好,孙仲君不知道吗?她不明白一个这样的名声对于一个女子的影响吗? 她知道。 但她没选择。 原本,只有梅剑和支持他。 但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并不能真正保下她。 真正保下她的人,是我。 我是站了出来,力挺她的。 可能我没有在意。 但此后孙仲君的心中就有了我。 她为此,拒绝了梅剑和,一直在暗中尽自己的力量帮我,甚至入职锦衣卫,在外面东奔西跑。 直到现在,响应了我的呼唤,结果来到了这一方世界。 一开始孙仲君她们是不行的,什么都不会,也什么也不懂。不要说替我做事了,还在不断的闹笑话。 所以需要教学。 很快的,他们也就上手了。 我一开始让她们当保安。 然后我才开始搞科技研发。 光搞娱乐,是没用的。 只有手中掌握一二的高科技 ,才能说在这世界上站稳脚跟。不然你哪怕是大财团,上面也是说搞你就搞你。 这是我分离出去,独属于我的产业。 别的,我可以和人合作,放出股权和人分享。 但这里,是我一个人的。 毕竟,你玩女人花不了太多钱。 能花多少钱。 我在这个国家的女人,基本上都是大明星,一个个都能够自己挣到钱。 她们跟我,主要是借我的名。 防止被人欺负。 在圈内,这个现象可太普遍了。 遇到了这样的事,往往你只能躲,只能藏,只能忍。 因为你闹大了,就是你的不体面,不顾大局,是你有错。 所以,有很多女人,为了避免麻烦,投靠了我。 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我建立了自己的地盘。 现在我可以往里面塞人了。 第1章 上来先救人 这个任务完成了。 我还完成的不错。 我阻止了供花村的大屠杀。 用最和平的手段,解决了这个村子古老以来一直存在的旧习悲剧。 肯定有很多人对我不满。 也会有很多人讨厌这样文明的变化。 但总体来说,我让大多数人都活下来了。因此我得到了一个后台奖励。 无尽的钱袋加理财术。 每天,我都会有一笔钱到账,并且钱财可以积累,一直持续。 这让我以后不管在哪个借假修真小世界里,都不怕没钱花了。 不管如何开局,我至少都是兜里有钱的人了。 但这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以后,碧血剑世界,甚至任何古世界的人,愿意跟我的,都可以进入噬亡村世界适应一下现代生活,然后才好进入真实世界,充实现在这个空空荡荡的国家。 唯一遗憾的,是这个世界里,我的关联度不高,没一个愿意跟我的。 不,有一个,是户田惠梨香。 大约是我拯救了她的缘故吧,她对我十分上心,这让我十分奇怪。 但细细一想,却也正常。 比如田中女士,她是这个国家有名的女星,追求者一度不知多少。 但她为了爱情,宁愿为那个男人生孩子当小三。 再比如安室小姐,在事业如日中天之时跑出去为爱结婚。 为什么? 因为早在很久之前,有一个山口百惠的小姐,也是一样,在自己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选择结婚,退隐,回归家庭。 此后就有很多人去效仿。 但大多是失败的。 不知有多少明星,在自己事业最好的时候退役。 这种行为导致了这个国家娱乐业女星的更新换代严重增加。 也让很多女星日子难过。 户田就是这样的人。 所以我等于是在她快要崩坏的时候,伸出来的一只手。 不重要了。 我暂时不需要。 我计算了一下。 有了一个中转点,我可以选拔一些精英人才了。 我没时间多逗留。 进行一番设置后,我选择进入了神雕世界。 一觉醒来,我进入了神雕世界。 接受了一番记忆,我明白,我现在是牛家村一个穷酸读书人。 我的记忆里,是要准备去赶考。 但现在,考什么考,这大宋需要的是狗,我是狗吗? 原本设定的这个人是秀才,甚至连秀才也不是。 但已经把家业败光了。 目前只有一两贯钱,就这,还想考科举?我估计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他读过点书,在城里比较容易讨生活。 但是想要发财,就基本上是不可能了。 不过我收拾一下屋子,发现还是得出门啊,很多家具都快要不堪于用了。 这要是不收拾一下,往后怎么生活。 但是,此刻天色已经晚了,我也就只好简单搞一下,开始恢复我的武功。 在噬亡村世界,也许是环境原因,所以修炼很慢。 特别是食物。 基本上就没有纯天然的。 这些科技狠活看起来没什么,却严重影响了我修炼的成果。 就像变种人吃了转基因食物被压制了x基因一样。 超能力,也许有,但会弱化了很多。 但在神雕世界,我的功力恢复就很快了。 一晚上。 紫阳神功也许差了点。 但春水功却是大大的进步,一下子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了。 由此我也明白春水功的厉害了。 它是武功中,最适合炼精化气的内功了。 我只是一恢复,就如鱼得水一般。 但代价就是,我一身的皮肉,消下去了很多。 以后要慢慢恢复了。 早上,我出来露了一个面儿。 我的记忆告诉我,要多和村里人打交道,至少麻烦会少一些。 有人问我。 “刘秀才,你不是说要到城里去科考了吗?” 我就有一个回一个。 “不考了,岳武穆都那下场,忠君报国没意思了,我就在村子里,好好生活。” 虽然我一个个这样说,但有很多人掩面而笑。 一开始我不明白怎么回事。 后来我才隐约听明白了。 “这小伙还挺痴情。” “不简单呀,为了那个寡妇,放弃了前途。” “不是说表白失败要走的吗?” “还是狠不下心,舍不得呗。” “要我,我也舍不得,你说那杨家妹子,那模样,那水灵,搁谁谁不心疼啊。” “她姓木,不是姓杨。” “她那儿子姓杨。” “我当初看她可怜,想给她说上一家,说了好几个了,都不成,连刘秀才也看不上,也不知她从前的爷们是怎生的一个人,让这个俏寡妇这么死心塌地的。” “不过刘秀才是看上她了,连科考也不要了,也要留下来。” “他留下来是对的,只是他的田已经卖了,以后可怎么生活呢?” “人家怎么也是读书人,轮到你来担心?” 听了个差不多,我明白了。 我,刘秀才,是个舔狗。 我摇头失笑。 把家里的水缸打满了水。 注意。 在农村,特别是古代农村,这是必修课。 洗衣服,喝水,烧饭做菜,都指每天的这一二缸的水呢。 普通人家的一缸水就够了。 但我打了两缸子。 然后我回到了屋里。 这地方可真穷。 很多人幻想穿越古代,但他们大约第一天就会受不了。 即便是在村子里,这地方也和荒郊野岭的差不多。 什么都没有,升个火都要费老劲了。 我从美食家桌布变了一些蛋糕肉粽什么的,又就着快乐水,吃喝了起来。 没一会,一个小孩跑过来。 他大约五六岁,看到我顿时大喜。 “刘叔叔,你果然没走,我就说我娘骗我,对了,我娘不好了,一大早的起不来,我怀疑是病了,刘叔叔你能帮我看一下吗?” 我一瞅。 呵。 小杨过。 这孩子,果然一脸聪明模样。 他打什么主意我是一清二楚。 但我不计较这个,也就去了。 在我记忆里,杨过算是邻居。 就在旁边隔壁。 一抬脚也就过去了。 只是古代的这房子,它怎么也有一个院儿,再穷也有。 所以我不好跨过这院子进别人的屋里头。这杨家大嫂虽然是一介女子,却极讲究规矩的。我记忆里讨好了她半天,也不得亲近寸分,所以我是知道规矩的。 要是我表现出太强的攻击性,她怕是要收拾我一顿。 以后,更是连朋友也当不下去了。 这也是我原本要考科举的原因。 告白失败,还住隔壁,这是挺尴尬的。 以前的我,也许会踯躅半天。 但现在我一抬脚就过去。 进了屋,我就闻到了味儿。 是药味。 仔细一分辨,我还能分出几种药材。 其中主材是甘草,黄芪,参地,都是一些极其便宜,甚至在山里能采集到的药。 但这种药方,据我分析,是野医用的。 不否认。 有一些民间游荡的野医,技术很好,堪称神医。 但大多野医其实技术平平。 主要也就是仗着一些野方子碰运气。 毕竟中国那么大,一个地方名声臭了又怎么样,下个地方又不知道,咱们继续来。 我立刻明白了。 往里走,在发黑的卧室里,我看到穆念慈躺在床上,一副生病的样子,她体温较高,身上盖着个薄被子。 在她头上,还有一条毛巾。 不是湿的。 这是在捂汗。 显然穆念慈知道怎么治自己,但她只是一个人,能做的太有限了。 这样下去,她是撑不下去的,也就是说,这么下去,她要死。 不过我仍然不敢确定,就伸手给她把脉。 在我把了一会脉的时候,小杨过来了。 他有点小跑。 我注意到。 他在手上还拿了一把刀。 在进屋时把手背到了后面去。 他的嘴仍鼓鼓的,还打了一个嗝。 这是吃喝太猛了造成的。 我明白。 这个小滑头。 把我的剩饭给吃喝光了,但他不放心我会欺负他妈,就又提了一把刀过来。 这是没发现什么,要是他发现我在做什么,保不齐就要扑上来砍我一刀了。 “叔,我娘,她,怎么了?” 我轻轻一笑:“正把着脉呢,但你要准备好,你妈情况不是太好。” “啊!” 杨过吓了一跳,走过来道:“我妈到底怎么样?这前几天还好端端的……” “所以这才不是好事。” 我说道:“一个经常生病的人,反而会比较好,但你妈不一样,她是身体坏到时候,给这么一大病砸倒了,现在病不病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这个身体,这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现在,只有两个方法能救你妈了。” 杨过道:“是什么方法?” 他此刻只能指望我了。 按理说。 最正规的方法是找郎中大夫。 但是,没钱。 穆念慈在这地方,养着一个儿子,太缺钱了,但她是正派人,不好打家劫舍的,也没有吊什么凯子,更不去赌,去偷。 她就靠给人缝缝补补,洗衣干活什么的赚钱。而这些活,是最消耗体力的。 也是赚钱最少的。 每一次,辛辛苦苦干活,也就三五个钱而已。 这点子钱,真的是很难。 养一个人都够呛,更不要说是养两个人了。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为了让儿子吃好,穆念慈只能减少自己的口粮。 但这样一来,她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如此穷苦的日子,日复一日,终于让她病倒了。 她在病前有了预感,给了自己收集了一些药,但她不是大夫,这些药根本不管点了。所以她还是病倒了。 “她的体质太弱,需要从根上补起,最好的方法是送城里,到大药堂去就诊,直接在大药堂里休养。但我不说路途,你妈撑不到那儿,就是到了,也要一大笔钱,你应该没有钱的吧。” 我的话让杨过一张小脸涨得通红。 他道:“叔你说的,还有一种方法,是什么法子?” 我犹豫一下道:“你妈目前正在用内功调理自己的身体,但是很可惜,她的内功不行,太弱了,起不了什么作用。我倒是修炼了一门擅长治疗的内功,但是内力接触,需要极近的距离,如果隔着衣服,内功会散溢掉,就起不了什么大作用了,但是,如果贴得太近,会影响你母亲的声誉,再加上我从前和你妈的那些事,你能明白吧?” 要是一般人,应该不明白。 但杨过这人,早慧。 很小年纪就已经知道了很多事。 我这样一说,他是明白的。 但也由此,让他为难起来。 杨过很聪明。 他知道,他明白,我从前对他妈有非分之想。 他很讨厌这点,任何一个人,打他母亲的主意,他都不快活的。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母亲病倒了。 他母亲经历那么多提亲的人,就是刘叔是最有可能,也是唯一一个让母亲犹豫一下的人,但母亲最终还是放弃了。 眼下要怎么办? 找大夫? 就是没钱啊。 没想到刘叔不是一般人,能看病。但问题出来了,刘叔是不是在骗他,这让他产生了犹豫。 我明白他的想法,在他身上拍了一下。 “这样,你再想想,我不走了,就在村里,想通了就叫我,不过,你母亲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说完我就走了。 我还要收拾屋子。 很多破烂的家具物什,该扔也还是要扔的。 把家里清理得差不多了。 杨过来了。 他来了,忍不住吃了一惊。原本这单身男人的房间已经大变了模样。 那些旧的破的家具物什都被清理掉了。 一些物品也都整整齐齐摆放的归了位置。 杂乱的书架也都变得井井有条。 就连地面,也洒了一遍水,可以闻到清新的水汽味。 这种改变,让杨过对这个邻居大叔的印象一下子好了起来。 原本还有一些捉摸不定,现在也多添了些的信心。 他立刻转头对我道。 “叔,我决定了,请你一定要救我妈,只要你能救我妈,那我就答应你和我妈的事。” 我笑了一下,这小子是挺机灵的。 不过,我的段位比他高,我立刻就道:“别瞎说,这个事,得你妈说了算,她不答应,你说了也是不成,不过你妈病情重要,但顾虑名节,我才要先征得你的同意,你既然愿意了,我就出手救你母亲。” 杨过此时还有些狐疑。 “叔啊,你真会武功救人吗?” 我立刻道:“人命关天的事,我能和你开玩笑,那可是你妈,你不爱惜她的性命,我可在意的很。” “那你从前为什么不露两手,日子过得也很清贫啊?” 这小杨过太聪明了,一点逻辑不对味都能让他找到空子。 我叹了口气道:“我早有积蓄,小日子过得不知有多美,之所以从前显得清贫,是大家在一个村子里,人人皆贫,我若是大鱼大肉的生活,还能清静下来吗?我会治病的事,如果传扬出去,到时四邻八乡的人来找我看病,我还过不过日子了?这次出手,全都是因为救你母亲,你要牢记这一点,不要声张,别给我找麻烦。对了,我给你母亲治病,要花费很长的时间,这五十文钱你拿着,解决你最近的三餐,到时别人问了,你钱哪来的,就说我给的,还有,也买一些回来,我运功消耗很大,到时是要吃点东西补回来的。” 说完,我立刻给了杨过钱,然后去救穆念慈。 第2章 病好 穆念慈的病不重。 只是小病。 但问题是她的身体太糟了。 如果她是一个普通人,或许还好点,但她不是,她是一个会武功的人,还会一些内力。 像她这样的人,有一个不好的毛病。 那就是别管身体有什么毛病,都喜欢凭借自己的武功去硬撑。 大多数情况下,都能撑的。 但穆念慈不一样。 她的性子,太犟了。 以往,她有杨铁心养,倒也还好,日子能够过得下去。杨铁心是老江湖,有的是手段,断不至于让她吃不上饭。 但自打杨铁心死后,她的日子就难了。 更不要说,她还和杨康有了孩子。 这个孩子生的难,为了保证把孩子生下来,她把钱花光了。此后,为了照顾孩子,很多事她都不能做,也就只能替人缝缝补补。 但是,这样,赚钱是很少的。 这么一点钱,连一个人都养不好,更不要说是两个人了。 为了让杨过吃饱,吃好点,她就只能吃少,吃坏些了。 这导致的结果就是,穆念慈的身体,每况愈下。 先是营养不足,再是月子没坐好,三是身体因习武造成的旧伤,诸般情况,一朝发作,那还得了。 这也就导致了目前穆念慈的因境。 要是一般人,这就该死了。 不过,遇上我了不是。 我虽然在医术上还没那么大的本事。 但我的内功,春水诀还是可以的。 它不仅拥有治伤疗病的奇效,更兼是能够连连绵绵,如涓滴细流,轮回不绝。 众所周知,很多练武的都知道。 内功修炼是有限制的,不能无限的一直修炼,时间长了,人体的经脉是要受不了的。 但春水诀不一样。 这门内功十分独异。 可以让一个人,一整天不带停的修炼内功。 也就意味着,可以一直运功。 穆念慈的病,对我来说,也就两到三天的运输内力而已。 若要比喻形容。 那就是。 穆念慈此时的身体,就像一条到处是眼子的船。 这样的船,不管怎么张帆掌舵,都跑不了,必须要把船上的眼子堵死了,这才能开船。 我现在做的就是,把船上的眼给堵上。 在我给穆念慈治病的时候,也是杨过疯玩的时候。 五十文钱,他一下子就开花了。 先买了十几根糖葫芦,又要了两个面筋人,要了一块麦芽糖画,街头边的江米饺子,汤饼稀肉,打滚子肉,和两片鸭板子。 回来就让我骂了一通。 小杨过嘿嘿笑着。 因为他发现我还是在运功,姿势动作和他出门时一模一样。 放下心的小杨过又买了米面,这是请人送上门的,给了两文钱脚力费。 因为是同一个村子的,倒不算什么。 小杨过虽小,但还有些心眼,把守好了后门,没让人冲撞到卧室里来。 再加上还有一道破屏风挡着。 一切是安然无恙。 到了第二天。 经过我一天一夜的内力滋养。 穆念慈已经从无意识的病危中醒转过来。她一开始是要强的,想要中止一切。 这种光着背对着我,我双掌皮肉结实的贴在她身上,已经可以算是毁掉了她的名声了。 但我道:“木姑娘,你的这个身子你自己明白,现在才算开了一个头,只是让你暂时摆脱必死的状态,不趁现在这个机会把你身上其余毛病一起治好,你以后还是会犯病,还是会死,我估摸你这样子也就再撑三五年的,你想看杨过到时一个人生活?待我治好了你,你再决定名节些许事。” 杨过也在旁边助阵。 “娘,别离开我,是我请刘叔给你治病的,我都帮你掩护好了,刘叔是好人,你别不信我啊!” 我是不是好人,穆念慈不知道。 但她知道,至少目前还是可以容忍的。 她毕竟是江湖儿女。 虽然重名节,却也不会死板。 在生与死面前,眼下只是小节,尚算可以接受的范围,也就忍了下来。 当然,这几天,我和穆念慈在村中也是算名声尽毁。 尽管杨过掩饰很好。但我是个男人,穆念慈是个女人,我们两个人在一个屋子里,这好说不好听。 还是有了一些闲言碎语。 但杨过不在乎。 一是我对穆念慈曾经表白过。 二是我对他一口气砸了五十文钱。 小杨过心智早熟,知道这五十文是很大一笔钱。 对穆念慈如此。 对我也是。 毕竟我家里也不是很有钱的样子。 我是一个死穷酸。 但就是这样,我一口气给他五十文钱。 他这么花着,整个心也就认了我的事。 觉得我和他母亲,好像也没什么不好。 要知道穆念慈一个人养孩子。 在古代那样的环境。 杨过没少被人骂,没爹的孩子。 很多人瞧不起他,辱骂他,欺负他。 杨过没少和那些人打架。 而在这么多人中,对他温言和气的,真是没有多少人。 而我恰好就是其中之一。 所以小杨过才会向我求救,也会对我听话,愿意在我手上试一试,去救他的娘亲。 有了杨过的支援,穆念慈一颗果决之心也就散去了,至少不那么坚强了。 她不再说话,开始配合我,接受我输入过来的内力。 同时她产生了一丝好奇。 她很清楚。 我不是用传功的方法输入内力。 我用的是直接输入法。 也就是说,在穆念慈体内,我的内力仍然是按穆念慈的内力在修复身体,而不是我自己的内功心法。 当然,这是正常的。 谁会无缘无故把自己的内功心法直接告诉别人呢? 但她好奇的是,我这样一直的给他输功运气,是怎么能一直维持下去的。 九阴真经据说有一种方法,是男女双方以阴阳为引的用内力治疗内伤。 因为男女形成了一个闭合循环,所以可以一直继续。 但我一个人给她输入内力,这却是怎么做到的呢。 而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源源不断。 唯其如此,才能一直的维护好她的身体,把她这一具已经像破网子一样的身体,慢慢的给补齐填满。 现在,她能感觉到。 原来大约是要必死的。 是要海枯水干的身体,又重新有了一丝丝跳跃的活力。 她的身体,渐渐被修补齐全了。 这真是太不容易了。 要知道,内力修炼,十分艰苦。 每天努力,不过一二息。 只能日久存多。 像我这样的年纪,本不该有此深厚的内力才是,这点让她苦想不透。 好在想不透也就不想了。 穆念慈并非平庸之辈。 她年轻时,遇到了洪七公的指点。 洪七公的武功何等惊人,他愿意指导穆念慈一手,就足以说明,穆念慈的天资如何了。要知道,穆念慈可没有黄蓉的那一手厨艺。 现在穆念慈把心思压下,一门心的修复身体,让她在无意间武功进步了。 这也算是种向死而生。 经历这一场险死环生,她对内力的掌握,自然更上层楼。 终于,穆念慈收功了。 我也收功了。 我动作比她快,不快不行,不然尴尬了,虽然此前也尴尬,但现在不能再尴尬了。 好在小杨过现在也在。 我接手一些吃食,随口对付一二。 “娘吃?” 小杨过举起了一板鸭子给穆念慈。 我哑然失笑。 手在杨过后脑轻轻一拍。 “傻小子,你妈才刚好,肚子里空空荡荡,哪能一上来就吃这么重油的食物,得先让她喝白粥小菜,吃个二三顿,才好上大鱼大肉的。” 杨过啊了一声,摸摸头,一张聪明的脸孔露出了傻笑的表情。 我站了起来。 “现在做白粥不知得等到什么时候去,木嫂子你身体刚好,不易操劳,这样,我去外头买点回来,小杨过你把家看好了,对了,别让你妈下地干活,她要是再像从前那么忙活,这病是好不了了。” 杨过应了一声,跳上床,双眼瞪得大大的,盯在穆念慈身上。 我嘻嘻一笑,出了门。 这一出门的,少不得要被一些人打趣。 有人甚至直接就问了,我的木娘子的好事什么时候算定了。 我微微一笑,随意周旋。 最终在一家汤婆饼子铺,买了一小坛的小米碎粥。 光有一坛小米粥不行。 我又买下一小罐子的蜜。 那蜜婆笑了道:“秀才这是发了什么财,舍得来吃我这儿的蜜。” 我微微一笑。 “这不是木大嫂病好了么,她家里困难,但又需要补身子,所以我就买一些来。原本我是没钱的,但原本我打算科考,把家里的田都卖了,所以手上还有一些钱。” 在村子里,来龙去脉,你就是得解释清楚。不然,就轮到别人给你安排编造上了。 造成了流言,那可就不好了。 蜜婆子一怔。 “秀才,你不科考啦?” 我还是微微一笑。 “原本是打算去的,这不,地都卖了么。但是在走前,我忍不住想到了岳武穆,不知怎么的,就对当官科考提不起兴趣了,这个烂怂的朝廷,实在是不值得我投效,正在迟疑呢,小杨过来找我,说木嫂病了,我就给她看了下病。” “唷,你还会看病啊。” “哪里是我会看病,我是发现木嫂有心病,她是心病影响了身体,只要自己心里想开了,就会好的,所以我就一直在做她思想工作,你们也是知道的,她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有些不清不楚的,给她造成了很大的思想压力,咱村里一些人,收了不该收的钱,跑去劝她改嫁,还要她把孩子丢卖了,她那心里能舒服吗?这不就病了嘛。” “也不能这样说,这还不是看她一个人带孩子累啊,她那缝缝补补的,洗洗涮涮的,风里来,雨里去,一年能赚几个钱,倒不如嫁人有个依靠。” “话说是不错,但你们也该看出来了吧。” 这时,周围听话搭茬子的人越来越多,我也就扩大范围的说了。 “那木家娘子什么模样,你们也该看出个一二来,姿容秀貌,那是一等一的好,还有小杨过,那孩子奶嫩着呢,这样的孩子,这样的娘子,你们就是用想的,也该明白,人家孩子他爸,从前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那定然是一个貌似潘安的王孙公子,人家从前的男人是那样的人物,你们瞧瞧你们给介绍的一个个穷酸大,土肥圆,这种事,搁你们身上能愿意吗?见到高的,吃到了好的,哪怕是落魄了,谁又愿意将就?” “不是,秀才,你又图什么,这又是花钱又是讨好的,这几天,没少给小杨过钱耍吧,你别把自己那点子家当都贴进去了。” “哈哈哈哈哈……” 我先来一个放声大笑。 然后才道:“我原不是打算科考吗,就把家里淘了一遍,想走一个干净。不想在这,老天有眼,祖宗保佑啊,咱现在,真格的说一句,不差钱了。” 说到这,我打住了话题,让他们自己去猜,去想去。 提了东西,我就回来了。 此时的穆念慈可以说是肚肠空空,看到我回来,也不装样了。 就着注了蜜的小粥,一连喝了两碗。 我在旁边叮嘱。 “你妈现在才刚好,身体仍然虚着,别到时她说她好了你就真信了,得让她在床上好好的,老老实实的躺两天,嗯,最好三天,然后才能下地,只能做轻手轻脚的事,太阳一落山就得立刻回床去,能听懂吗?” 小杨过道:“能,可是……” 我明白他的意思,微微一笑,给他一把子的钱。 小杨过是习惯了。 伸手就接了。 穆念慈一生好强,忙道:“过儿,不行!” 杨过顿时为难了起来。 我知道她的心意,欠太多了,都不知道怎么还,哪里还好白要我的钱。 她也知道一些事,知道我家其实原也不富裕,这钱是我卖了地要去进城科考的钱,如何可以这样随便收了,自然是不干的。 但我哈哈一笑。 “不想要,可你有钱吗?你没钱,过儿也没有,不用我的,你打算用谁的,借高利贷吗?那你更还不起了,还不起你打算怎么办,到时被高利贷的发卖掉自身吗?没钱,别人给你,就要老老实实的接受,别以为我单纯是冲了你,其实我也是看在小杨的身上,这孩子不错,挺聪明的,找我帮忙还在手上提了刀子,生怕我占你便宜,是好孩子。小子,这钱当我是借你的,今后,我养你小,你养我老,明白吗?” 小杨过不怎么明白,但却很高兴的答应了,他隐约感觉我是在夸赞他。 小孩子就是这样,挺虚荣的,我这边轻轻一夸,他自己就找不到北了。 第3章 终于结婚了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我坐在窗前,望着远处若隐若现的山峦,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向了那个让我无奈的女子——穆念慈。 大病初愈的穆念慈,倚在破旧的木椅上,苍白的面容难掩曾经的明艳动人。 哪怕大病一场,可她年轻,底子极好,那双灵动的眼睛,即便带着几分病弱的倦意,依然美得令人心动。 只是,她那颗心,早已系在了那已故的杨康身上,再无旁人立足之地。 我深知,这感情的事强求不得,更何况,我又怎能争得过一个活在她回忆里的死人? 再者,看着她一身病弱,刚从鬼门关走了一遭,身上还带着些许病馊味,此时的我,确实也提不起太多兴趣。 然而,与穆念慈一同闯入我生活的,还有她那机灵聪明的儿子杨过。 这孩子行事很有分寸,虽活泼调皮,却总能适可而止,不至于让人厌烦。 闲来无事,我便开始教他读书。 原以为和普通孩子一样,一天能记下十个字就已经很不错了,可没想到,杨过竟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教一百个字也能轻松记下。 但我明白,学习不能急于求成,于是我刻意控制着教学的速度,不紧不慢地引导着他。 在这日复一日的教导中,数月的时光悄然流逝。 随着天气渐渐转暖,穆念慈的身体也彻底好了起来。 看着她逐渐恢复往日的神采,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正式收杨过为徒。 其实,这决定更多是为了穆念慈。 这个女人,性情太过倔强别扭。 若不是借着师徒的名义,我甚至找不到合适的理由,让杨过从这里带东西回去给她。 她大病初愈,正是需要调养身体的时候,可她偏偏固执地不愿接受他人的帮助。 没钱却还想自己一个人硬撑,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若真有那般本事,当初又怎会一病不起? 自从杨过拜我为师后,情况便大不一样了。 每天,杨过都能从我的住处带上许多补品回去。 那些我平日里吃不完的鸡蛋、乳品,精心熬制的鸡鸭汤,都借着杨过长身体的名义,送到了穆念慈的手中。 穆念慈冰雪聪明,一看便知这些东西实则是为她准备的。 但她也不好直接拒绝,因为每当她露出推辞之意,我便会半开玩笑地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杨过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给他吃好点,以后怎么长得高、有气力?” 为了儿子,穆念慈即便心中明白我的用意,也只能默默接受。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看着穆念慈的气色越来越好,杨过也在知识的滋养下愈发聪慧,我心中竟生出一丝欣慰。 或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吧,让我与这对母子有了这般奇妙的缘分。 而我,也愿意就这样默默守护着他们,看着杨过茁壮成长,看着穆念慈重拾笑颜。 当杨过终于习惯了每日来我这里学习的生活节奏,我便正式开始教他读书识字。 若换作旁人,我或许会有所保留,不知成效几何,但杨过不同。 这孩子仿佛天生带着灵气,学习时举一反三,一点就通,进步的速度远超我的想象,很快便迈入了自读自学的阶段。 学会认字后,我递给他一本书,他竟能自己沉浸其中,逐字逐句地研读,如饥似渴地汲取知识。 为了让他能接触到真正的经典,我特意花费许多时日,一笔一划地手抄了一本《论语》给他。 拿到书的杨过,就像得到了稀世珍宝,整日捧着研读,学得如痴如醉。 没想到,杨过这般痴迷学习的模样,竟惊动了穆念慈。 穆念慈平日里并非喜好读书之人,对学问之事了解不多,但即便如此,她也察觉到了些许不对。 一日,她神色匆匆地找上门来,眼神里满是疑惑与警惕,质问我究竟教了杨过些什么。 我见状,笑着安抚道:“杨嫂子你误会了,孔夫子是春秋时期的先贤,从他那时传下来的学问,历经岁月流转,早已不复原本的模样。我所教的,不过是尽力恢复其本真,用来教导过儿。虽说这与当下盛行的儒学可能有所冲突,但过儿又无需参加科举,何必去学那些被篡改得面目全非的伪学着作?那些东西学了,只会让人变得无聊虚伪。反倒是我教的这些,能让过儿在日后的生活中明辨是非,不至于吃亏上当。” 穆念慈听了,一时语塞。 她这些日子受我诸多照顾,吃我的、喝我的,再加上本身对学问钻研不深,确实难以与我辩驳,最终也只能无奈地由之而去。 自那以后,尽管我曾救过穆念慈的性命,但她对我始终保持着距离,态度客气而疏离。 倒是小杨过,与我的关系愈发亲密,渐渐将我当成了亲爹的替代品。 闲暇时,我们常去溪边钓鱼。 可惜,鱼儿似乎格外狡猾,每次我们收获寥寥,只抓到一些小河虾。 这时,我便会施展美食家的本领,用卓布变出一些小龙虾。 杨过尝过之后,赞不绝口,还不忘带上一些回家给穆念慈。 有一次,穆念慈执意不肯吃,杨过便耐心地亲手为她剥虾。 许是太过专注,一不小心竟把手指甲劈了,疼得他直跳脚,大呼小叫起来。 看着他龇牙咧嘴的模样,既心疼又觉得可爱。 除了钓鱼,我们还时常上山采药、打猎。 山上的一草一木都成了我们探索的对象,杨过总是充满活力,在山间蹦蹦跳跳,上蹿下跑。 可到了下山时,玩累了的他便耍赖般地要我背着。 看着他满足地趴在我背上,叽叽喳喳地说着一路上的趣事,我心中满是温暖。 然而,生活并非总是一帆风顺。 有一天,杨过垂头丧气地向我诉苦,说村里有人在背后骂我是他的野爹。 我心里明白,这定是村里的孩子欺负他,拿这些话来刺激他。 “别难过。” 我伸手拂去他肩头的落叶。 “那些孩子,村子里的张大、崔二、小狗子、马二虎,还有大头小头兄弟、总光着头的小秃子,他们生在这里,根也扎在这里。” 远处炊烟升起,孩童们的身影被夕阳拉得老长。 “他们如今能漫山遍野地撒欢,不过是仗着年纪小。等春去秋来,磨破的裤脚换成粗布短打,手里的弹弓就得换成锄头钉耙。” 杨过攥紧衣角,指甲在掌心掐出月牙:“可他们总说我……” “我知道。” 我望着田间弯腰劳作的农人,暮色里他们的脊梁弯成沉重的弧度。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春种秋收的辛苦,遇上灾年连饭都吃不饱。劳动是光荣的,可这年月的苦,不是几句话能说清的。” 风掠过屋檐下晾晒的草药,带着淡淡苦涩。 “但你不同,过儿。你生来就该去看更广阔的天地。” 少年猛地抬头,眼睛亮得惊人。 我揽住他单薄的肩膀,继续说道:“跟着我学认字、练武功,将来你会成为名震江湖的大侠。不必守着巴掌大的村子,不必在土里刨食一辈子。你会有雕梁画栋的大宅子,廊下种满四季鲜花,漂亮的婢女捧着茶水候在对廊前,忠心的家丁守着朱漆大门。晨起着朝阳练剑,傍晚在书房读书,连穿衣吃饭都有人悉心照料。” 杨过咽了咽口水,喉结上下滚动:“真的能……” “当然。” 我指着天际最后一抹霞光,那里正有孤雁振翅掠过。 “那些嘲笑你的话,不过是井底之蛙的聒噪。等你成为大侠,骑着快马衣锦还乡,他们就会明白——你走过的路,是他们一辈子都望不到的远方。” 晚风卷起少年鬓角的碎发,他挺直脊背的模样,恍惚间已有了几分侠客的英气。 夕阳的余晖洒在小院里,杨过捧着热气腾腾的大饼,脸上终于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金黄的饼皮泛着油光,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这是他最爱的食物。 他一边咬着饼,一边抬起头看着我,眼中满是信任与期待。 在这个单纯的孩子心中,我许下的每一个承诺,都如同天上的星辰般闪耀,终会一一实现。 然而,我深知, 光靠口头承诺是远远不够的。 随着杨过在文化课上逐渐站稳脚跟,是时候教他真正的本事了。 摆在他面前的,是我精心挑选的三门内功心法——春水诀、混元功和紫阳神功。 我将三本手抄秘籍摆在石桌上,耐心地向杨过解释:“这三门内功各有千秋。春水诀虽能快速提升功力,却有一定的副作用;紫阳神功威力强大,但以你现在的年纪还难以承受。相比之下,混元功最为稳妥。” 我拿起混元功的秘籍,轻轻抚摸着泛黄的纸页。 “我将它改良后,取名为动静阴阳十二式,共计二十四式。这不仅是一门炼精化气的内功,更能强化五脏六腑,锻炼四肢百骸,让你以后天之体修炼出先天的大力。虽然它没有突出的属性,但胜在安全无害,修炼过程中绝不会走火入魔。待你练成此功,无论是转修紫阳神功,还是尝试春水诀,都能事半功倍。” 杨过听得入神,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在我的指导下,他很快就入门了。 看着他认真修炼的模样,我知道,这不仅是武学上的进步,更是我们之间信任的深化。 这份努力与成果,也渐渐打动了穆念慈的心。 曾经那个对我始终保持距离的女子,终于放下了心中的防备。 她主动为我缝制新衣,为我泡制香茗,眼神中多了几分温柔与依赖。 我明白,她愿意嫁给我,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杨过。 穆念慈曾无数次在深夜辗转反侧,担忧自己改嫁会让杨过受到委屈。 她见过太多虚情假意的人,婚前甜言蜜语,婚后却对继子冷眼相待。 而我,用行动打消了她的顾虑。 我放弃了科举之路,放弃了出人头地的机会,只为了能留在他们身边。 我在她病重时全力相救,却从未有过半点非分之想。 我对杨过的教导,更是倾注了全部的心血,从无半分敷衍。 她终于明白,我对他们母子的好,是发自内心的真诚。 就像她说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是真好还是假好,时间会给出答案。” 小杨过是个让人心疼又喜爱的孩子。 尽管从小吃苦,却始终保持着天真烂漫的性格和聪明活泼的生活态度。 我知道,这一切都离不开穆念慈的悉心教导。 虽然她无法给杨过富足的物质生活,但那份深沉的母爱,如同春雨般滋润着杨过的心灵,让他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着善良与正直。 后来,郭靖的出现,更是为杨过的人生注入了新的力量。 那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教诲,让杨过在善良的基础上实现了精神的升华,最终成为了名震江湖的神雕大侠。 而此刻,看着眼前这对幸福的母子,我知道,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为了他们,我愿意倾尽所有,陪着杨过一步步成长,守护这份来之不易的温暖与幸福。 秋阳斜照时,我蹲在院子里的案板前磨刀,铁锈混着火星簌簌落在青石板上。 隔壁王婶端着半筐晒干的柿饼探进头来:“新郎官还亲自动手啊?” 我笑着应她,刀刃划过肥硕的猪扇骨,暗红色的血水顺着木纹蜿蜒而下,在地上洇出小小的梅花。 穆念慈正坐在堂屋门槛上纳鞋底,针脚细密如星子。 她不肯戴凤冠霞帔,只换了件簇新的月白棉布衫,鬓边别着朵刚摘的野菊花。 我们商量婚事那晚,她望着窗外的月亮轻声说:“别折腾了,咱俩都是没根的浮萍,简简单单就好。” 天没亮透,我就架起了三口大铁锅。 柴火噼啪作响,猪油在锅里咕嘟冒泡,整块的五花肉入锅时溅起金黄的油花。 村里的婆娘孩子们围在篱笆外张望,张大娘踮着脚喊:“哟!这半扇猪怕有百来斤吧?” 我往灶膛里添了把干柴,浓烟裹着肉香漫过整个村子。 晌午时分,随礼的人陆续来了。 李瘸子瘸着腿抱来个粗陶盆,盆口还沾着泥点。 赵家媳妇挎着竹篮,里头躺着两床补丁摞补丁的棉被。 我接过礼,转身从热气腾腾的木桶里舀出一碗肉,油汪汪的汤汁顺着碗沿往下淌,码得紧实的肉片颤巍巍地堆着,在阳光下泛着琥珀色的光。 “使不得使不得!” 收礼的妇人惊呼着后退。 “哪有回礼比彩礼还重的?” 我把碗硬塞进她手里:“婶子尝尝,炖了整整三个时辰呢!” 人群里爆发出哄笑,有人打趣说这碗肉够自家吃五天,还有人说我比镇上的员外还阔气。 院里的长凳不够,大家就捧着碗蹲在墙根吃。 夕阳把人影拉得老长,此起彼伏的咂嘴声里,张大啃着骨头含糊不清地说:“我家过年也没这排场!” 崔二举着碗跟人碰,汤汁洒在粗布衣襟上也不恼,直说这肉炖得比他娘做的还香。 那几日,整个村子都飘着肉香。 有人用剩下的肉汤煮野菜,有人把肉片切成丁炒茱萸,还有人把骨头熬成汤给孩子补身子。 穆念慈把乡亲们送的陶罐洗净,插上野菊摆在窗台上,破陋的土坯房顿时有了家的模样。 深夜收拾完碗筷,我和她坐在门槛上数星星。 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狗吠,她忽然说:“你看,这些盆盆罐罐,倒比金镯子银簪子实在。” 我握住她粗糙的手,月光落在她鬓角的菊花上,像撒了一把碎银。 灶膛里未燃尽的柴火忽明忽暗,映着满院狼藉,却比任何婚宴都热闹。 第4章 修屋计划 江南的梅雨淅淅沥沥,打在牛家村的青瓦上。 我倚着木窗,看檐角垂落的雨帘将暮色晕染得愈发朦胧。 案头放着穆念慈新纳的鞋底,针脚细密,却始终隔着层薄纱般的疏离。 成亲那日,她凤冠霞帔下的面容苍白如纸,红烛摇曳间,我望见她耳后的朱砂痣微微颤动。 本该洞房花烛的夜,我抱了床棉被睡在堂屋长凳上,听见内室传来压抑的啜泣。 梁间燕子扑棱棱掠过,惊落几片欲坠的花瓣,在青砖地上碎成暗红的斑痕。 “爹,买了桂花糕!” 杨过太聪明了,早早就知晓了改口,让我说不出什么,只能给多多点的零用钱。 清脆的嗓音撞破思绪。 他虎头虎脑地冲进屋,怀里油纸包还冒着热气,沾着零星的糖霜。 我笑着接过糕点,塞给他十个铜钱:“去给你娘买匹绣着并蒂莲的缎子,剩下的买糖人。” 孩子眼睛亮得像浸了晨露的黑葡萄,攥着钱一溜烟跑了。 穆念慈从灶间转出来,围裙上还沾着面屑。 她望着桌上精致的早点,眉头蹙成两弯细月:“又破费了......” 话未说完,瞥见我手边新添的胭脂盒,脸色陡然变得比瓷碗还白。 那是苏州运来的上好胭脂,我特意挑了最娇艳的石榴红,此刻却在晨光里泛着刺目的光。 我执起她微凉的手,指尖触到掌心的薄茧。 当年比武招亲时,这双手还柔若无骨,如今却被岁月磨出了棱角。 “娘子,”我望着她躲闪的眼睛,“我知道你心里有他。” 她猛地抽回手,绣帕从袖间滑落,露出腕间的银镯——正是杨康当年送她的定情之物。 雨不知何时停了,夕阳斜斜照进堂屋。 我捡起绣帕,轻轻放在她膝头:“咱们去嘉兴城吧,那里有最好的绸缎庄,有说书唱曲的茶楼,还有......” 我顿了顿,喉间发紧。 “有能让你真正开心的日子。” 她垂眸不语,发丝遮住半张脸,只余我给她买的珍珠项链随着呼吸轻轻晃动。 窗外传来杨过欢快的歌声,混着小贩的吆喝声飘远。 我起身添了盏茶,茶汤在粗陶碗里漾起涟漪。 或许正如这茶汤,有些事急不得,总要等火候到了,才能品出其中真味。 屋檐下,那对燕子又衔来新泥,在旧巢边筑起温柔的期许。 屋檐的青苔顺着瓦缝蜿蜒,我抚过斑驳的门框,指腹触到刻着字的门楣。 青砖上还留着雨蚀的痕迹,恍惚间似乎看见二十年前,郭杨两家在此把酒言欢的场景。 穆念慈现在栖身的,正是杨铁心当年的旧宅,而我脚下这片土地,原是郭啸天的故居。 还记得买下这座宅子那日,掌柜的算盘拨得噼啪响:这位客官好眼力,这可是上好的良家旧居! 过户文书上的墨迹未干,我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就看见隔壁院里,小小的杨过正踮着脚够树上的枣子。 命运的丝线,早在那时就悄然缠绕。 若是按照原本的轨迹,穆念慈一去,这孩子怕是要被赶出村子,在嘉兴城外的破庙里讨生活。 想到此处,我望着灶间忙碌的身影,穆念慈正弯腰添柴,火光映得她脸颊微红,发间沾着几缕碎草。 娘子,我走到她身后,看锅里的米粥咕嘟冒泡:既然你舍不得这里,咱们就不搬。 她动作顿了顿,我继续说道:只是这宅子,我倒有个主意。 说着展开袖中画好的图纸,在灶台上铺开。 你瞧,我用木炭指着图纸,咱们把两宅的隔墙打通,空院子改成演武场,过儿每日练完功,就能在旁边的水池子里戏水。 想起孩子在泥地里打滚的模样,我忍不住笑了。 咱们的卧房重新修缮,再砌个暖阁,冬日里煮酒赏雪最是相宜。 穆念慈停下手中的木勺,目光落在图纸上新建的马厩处。 我凑近她,能闻到她发间淡淡的艾草香:往后咱们置辆雕花马车,进城采买时,过儿坐在车辕上赶马,你我在车厢里喝茶。遇上赶集,装满绸缎粮食的车子,哒哒地碾过青石板路,那才叫日子。 灶火忽然噼啪炸开,惊得她一颤。 我看见她睫毛上跃动的火星,像是落进深潭的星火,终于泛起了涟漪。 过儿的笑声从院外传来,混着新割青草的气息,飘进渐渐暗下来的暮色里。 或许,所谓家,就是在旧时光的废墟上,重新筑起有温度的烟火。 穆念慈攥着衣角的指尖微微发白,晨雾漫进堂屋,将她单薄的身影笼在纱帐般的朦胧里。 她盯着我手中的地契图纸,睫毛在眼下投出细碎的阴影,像受惊的蝶翅:相公,我们方才结婚,这日子还在后头,倘若把钱现在使完了,以后可如何是好? 梁间的燕子突然振翅掠过,惊落几片积尘。 我望着她鬓边褪色的银簪——那才是她仅有的首饰,磨得发亮的簪头还缠着半截红丝线。 记忆突然翻涌,我仿佛记起,从前记忆里,她在街头替人缝补衣物,指尖被针扎出的血珠,比绣线还要鲜艳。 你说的我知道。 我取下墙上的长剑,剑柄在掌心转了个漂亮的弧度。 但钱是赚来的,不是省来的。你从前替人浆洗衣服,双手泡得发白,指甲缝里嵌着皂角沫,一月下来,又能攒得几文钱? 剑穗扫过案几,震得图纸上的镇纸微微晃动。 晨光顺着窗棂爬上她的侧脸,我看见她耳后细细的绒毛都镀着金边。 放软了声音,从袖中取出个檀木匣子:前些日子整理祖宅,在家里发现了一笔钱。 匣盖开启的瞬间,羊脂玉扳指泛着温润的光,翡翠鼻烟壶在绸缎衬布里流转着幽蓝。 穆念慈猛地后退半步,撞到身后的木椅。 我轻轻合上匣子,推到她面前:这些只是几件无用物而已,我打算到城里换成钱,什么事也够花用的了。娘子,我既然娶到了你,是再不会让你跟我吃苦的。如今只盼着,能让你和过儿,不必再受半点委屈。 窗外传来过儿追逐蝴蝶的笑声,惊起一片麻雀。 穆念慈望着匣中珍宝,又望向我诚恳的眼睛,终于轻轻点头。 我立刻握住她的手,带着她走到院中:明日就叫工匠来,咱们先把东厢房拆了,你想要的雕花窗棂,要几重就几重! 日头悬在中天,蝉鸣搅碎了牛家村的宁静。 我踩着青石板上斑驳的树影,往村老的茅屋走去。 屋檐下晒着的干辣椒随风轻晃,在泥墙上投下细碎的光影。 还未进门,就听见粗粝的嗓音伴着碗筷叮当声传来:嘿,秀才,来蹭饭吧,你过点了! 掀开门帘,只见村老正蹲在门槛上扒拉饭食,苍老的脸上笑意狡黠,浑浊的眼睛却在我新换的青布长衫上多停留了两秒。 我知道他话里藏着暗刺——前日婚宴上,我给每家都送了一碗红烧肉,在这清贫的村子里,确实算不得低调。 老叔好兴致。 我笑着在石墩上坐下,从袖中掏出油纸包的桂花糕。 刚巧路过糕点铺,想着您爱吃甜的。 村老将筷子往碗沿一搁,伸手接过糕点时,指节上的老茧擦过我的手背:结个婚把家底都抖搂出来了?莫不是要学那瘦马炫富,最后落得个精光? 话虽冲,眼底却泛着长辈的关切。 我望着院角啄食的老母鸡,斟酌着开口:老叔,实不相瞒。我和木娘子既已成亲,就想把两家宅子合二为一。 从怀中取出卷好的图纸,在石桌上缓缓展开,这边挖个荷花池,过儿夏日能戏水;那边建个练武场,请个武师教他拳脚。 村老夹着腌菜的筷子掉在碗里,浑浊的眼珠瞪得老大:你,你还有钱? 皱纹里都写满了难以置信。 我将一块玉扳指从袖中露出半截,温润的光泽映着老人震惊的脸:前些日子收拾祖宅,在夹层里发现了些物件。变卖之后,倒也能让日子宽裕些。 村老抹了把嘴,蹲身凑近图纸,烟袋锅子在鞋底敲得梆梆响:可你从前卖了地...... 话音未落,我已笑着打断:老叔,从前没发财种地糊口,如今有了营生,何苦再面朝黄土? 见他眉头紧皱,又补充道:我打算在嘉兴盘间书局,自己写些话本传奇,总比种地强。 哈哈哈! 村老突然拍腿大笑,烟袋锅里的烟灰簌簌掉落,看不出来啊,你这酸秀才还挺有主意! 他一把夺过图纸,老花眼几乎要贴到宣纸上,布满裂纹的手指点着图上的飞檐翘角。 这雕花窗棂得请徽州的工匠,还有这水池...... 蝉鸣声渐渐歇了,日影在图纸上慢慢西移。 我望着村老认真比划的模样,忽然觉得,这方小小的村落,倒也藏着最朴实的温暖。 暮色将牛家村染成黛青色时。 我和村老开始为了钱争了起来。 我给老头看了人的设计图纸。 结果老头尽说一些让我花大钱的傻事。 我大为不满。 “行了,老叔。” 我笑着打断他。 “您别这这那那的了,我不是那冤大头花那麻烦钱。您普通一点,就用村子里的人,你看要多少钱。” 老头先是一愣,继而仰头大笑,笑声惊飞了槐树上的麻雀。 他用烟杆敲了敲我的肩膀:“我刚刚是诈你的,就看你有钱了飘不飘。挺好,挺好的呀。还是好孩子。就该这样,我告诉你,你这房子,贵了修,在临安,一千贯都挡不住。但在咱们村子自己搞,五贯钱我就帮你搞定。” “五贯钱,这么便宜?”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临安城那些气派的酒楼,一桌酒席都不止这个数。 老头将烟袋别回腰间,背着手在院里踱步,苍老的声音里带着几分骄傲:“傻小子,人家往贵的修造,那砖瓦木石,家私摆设,哪一样不是要钱。但你这是咱村自己造,既不需要深山里采石伐木,也不需要特定的珍材,唯一贵点的,恐怕就是青水大条石,但你这一间房宅才需要多少?花不了几个钱,如果用别人选材剩下的边角料,更是可以大省一笔,所以老夫才说,五贯钱足矣,这里面主要是干活人的伙食饭钱,其余真不多了。” 我心中一震。 这些年走南闯北,见过太多巧舌如簧的商人,却从未听过如此实在的盘算。 眼前这个满脸皱纹的小老头,说起营造之事竟头头是道,举手投足间隐隐透着股世家风范。 “老爷子,说定了,五贯钱,事成了,我再饶您两头大肥猪!” 我握住他粗糙的手。 老头笑得露出缺了半颗的门牙:“秀才,你可说好了,我可等你的大猪了。” “您老也放心,你啥时开始,我什么时候进城,立马的给您买猪。” 当晚,月光爬上屋檐时,我家门前突然热闹起来。 隔壁张大伯、赵家兄弟,还有村尾的猎户,举着火把堵在篱笆外,争着要帮我修缮房屋。 我正不知所措,老头不知从哪冒了出来,他站在台阶上,用烟杆敲了敲门框,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都散了!秀才家的事,我已经都给应下了!” 人群渐渐散去,我望着老头单薄的背影,忽然想起村里的传闻。 听说他年轻时曾在东京的营造司当差,后来东京城破,一家老小南下逃难,才在牛家村隐姓埋名。 如今看来,那些传闻并非空穴来风。 “明天就开工,让你崔二嫂子准备食物。” 周老头转过身,“不过你钱得准备好,还有开工了你住哪儿去?” 我从怀里掏出沉甸甸的钱袋,五千枚铜钱在月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钱在这,开工我去嘉兴避一避,你懂的。” 周老头接过钱袋,手指轻轻摩挲着铜钱,忽然笑了:“得,你一大早走,这的事交给我,我家有一辆骡车,你就用它带你娘子到城里逛逛吧。” 看着他步履蹒跚地消失在夜色中,我不禁感叹。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个看似普通的小老头,不仅帮我省下了一大笔钱,更让我明白,这世间最珍贵的,往往是那些藏在平凡岁月里的真心与智慧。 第5章 一家人 骡车碾过青石板的声响混着车辕吱呀,我与穆念慈并坐在车厢里,车帘被风掀起又落下,卷进些许嘉兴城郊的稻穗清香。 她低头为杨过补着袖口,孩童早已在颠簸中沉沉睡去,怀中的布老虎压出褶皱。 “这嘉兴城的路倒是比牛家村的山路好走些。” 我随意搭话,目光掠过车窗外渐密的屋舍。 穆念慈抬头浅笑,发丝被斜射进来的阳光镀上金边:“早年义父说过,嘉兴最是繁华……” 话音戛然而止,她指尖顿了顿,又飞快穿梭起银针。 我望着她眉间若有若无的愁绪,想起这一路她总在避开提及过往,便转了话题说起市集上见过的糖人摊。 暮色漫过城墙时,平湖客栈的灯笼已在街角摇晃。 雕花木牌上“百年老店”四字被岁月磨得模糊,伙计的吆喝声混着灶间飘出的葱油香扑面而来。 穆念慈攥着衣角张望,见我要订上房,忙拽住我袖口:“使不得,普通客房就……” 我佯装没听见,往柜上拍了串铜钱:“两间上房,要临街的。” 余光瞥见她欲言又止的模样,心里泛起微不可察的酸涩。 推开房门,霉味裹着陈年木屑气息涌来。 雕花窗棂缺了半角,褪色的锦被上依稀可见几处补丁。 我甩下包袱便瘫倒在床上,听着隔壁穆念慈哄杨过洗漱的细语,沉沉坠入梦乡。 内力如暗流在经脉中游走,恍惚间似有龟甲纹路在丹田浮现,玄色虚影裹挟着寒冽水汽,将淤积的旧伤尽数涤荡。 再睁眼时,晚霞正染红窗纸。 我长舒一口气,运转内力竟觉气海翻涌,比在碧血剑世界时更显雄浑。 掌心凝出半透明的龟形虚影,所过之处空气泛起涟漪,精神力如蛛网般扩散,甚至能清晰捕捉到楼下食客碗筷相碰的震颤。 敲门声响起,穆念慈领着蹦跳的杨过进来。 孩童举着支糖画兔子,糖浆在余晖里闪着琥珀色的光。 “相公,这钱你收着。” 穆念慈将铜钱轻轻放在桌上,鬓边沾着些许柳絮。 “过儿说要等你一起吃。” 我望着她攥得发红的指尖,知道她太久没有接触过这么多钱,以至于给她钱,她都不知道怎么花了,因为总是这个舍不得那个不舍得,以至于蹉跎到现在也没定下主意。 平湖客栈愈发嘈杂。 邻桌醉汉拍着桌子猜拳,痰盂里浑浊的液体泛着恶臭,咳嗽声此起彼伏。 穆念慈下意识将杨过护在身后,苍白的脸色让我心头一紧。 “去烟雨楼吧。” 我抄起外衣披在她肩上,在她惊讶的目光中牵过杨过的手。 “听闻那里临湖,景致倒也配得上我们一家子人” 踏着最后一抹暮色出了客栈,远处月波楼飞檐如鹏鸟振翅,南湖水面碎金点点。 穆念慈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睫毛在眼下投出蝶翼般的阴影。 我忽然觉得,这新生的内力与虚影,或许能真正护得这对母子周全。 踏入烟雨楼时,檐角风铃叮咚作响,混着说书人激昂的醒木声。 雕梁画栋间仍带着新漆的气息,却掩不住梁柱交接处刻意保留的焦痕——那是完颜洪烈当年一把火留下的印记,如今倒成了这新楼最独特的招牌。 客官您瞧,这根楠木梁可是当年唯一没烧尽的物件! 跑堂的伙计一边擦着八仙桌,一边眉飞色舞。 郭大侠死守襄阳那会儿,城里百姓自发捐钱,照着老图纸一砖一瓦垒起来的! 我往他掌心塞了几枚铜子,他立刻压低声音:要说这背后东家……您听说过陆家庄的陆展元吗? 二楼临湖雅间,窗棂推开便是满湖碎银般的波光。 穆念慈替杨过擦去嘴角饭粒,孩童正支着下巴听楼下说书人讲郭靖弯弓射大雕的桥段。 我摩挲着青瓷酒盏,想起陆乘风在太湖畔的庄院,当年他设下的归云庄机关重重,往来商船的过路费流水般进账,难怪能悄无声息为侄儿置下这份产业。 黄酒在锡壶里煨得温热,琥珀色的液体倒入杯中泛起细密酒花。 入口醇厚绵柔,回甘里带着几分江南特有的清甜,与桃花岛的竹叶青又有不同。 目光扫过邻桌食客,有书生模样的人就着茴香豆小酌,也有挑夫卸下扁担大口灌酒,倒应了这楼雅俗共赏的名号。 窗外风掠过湖面,掀起阵阵涟漪,远处画舫传来丝竹声。 想来陆展元也是聪明,将产业藏在这鱼龙混杂的嘉兴城,既借了郭靖的侠义之名,又用市井烟火气掩去了江湖恩怨。 楼下的说书声渐入高潮。 郭靖郭大侠率领丐帮弟子,杀得金兵丢盔弃甲! 满堂喝彩声中,我又饮下一口温酒。 黄酒的温润顺着喉间滑入腹内,忽然明白为何这酒终究敌不过白酒的盛行——现代人哪还有这份耐心候着酒温? 可这等待的过程,恰似品味江湖,总要慢些,才能尝出个中真味。 穆念慈执起白瓷酒盏的指尖微微发颤,温黄酒的热气氤氲而上,在她眼下晕开一片朦胧。 我见她轻抿一口,喉间滚动的弧度凝滞片刻,仿佛将那些沉甸甸的往事都吞咽进了心底。 酒液顺着杯沿蜿蜒而下,在木桌上洇出暗黄的痕迹,倒像是时光晕染的旧画卷。 她望着杯中晃动的倒影,轻声开口:小时候义父常说,黄酒要配着故事喝才够味。 她的声音很轻,却裹挟着陈年旧事的重量。 那时他总把我抱在膝头,从杨家将的忠烈讲到岳武穆的满江红,说到兴起就倒一小盏酒,让我尝那辛辣滋味。 记忆里的杨铁心总带着烈酒的气息,铜锣声一响,十八般武艺耍得虎虎生风。 围观百姓的喝彩声中,铜板雨点般落进竹筐,他弯腰拾起时,腰间的酒葫芦总会晃出清脆声响。 那些铜钱大多换成了酒肉,父女俩就着月光对酌,听义父讲江湖上的奇闻轶事。 那时的穆念慈不懂何为生计艰难,只觉得酒香里的江湖都是豪迈与热血。 可命运的转折来得猝不及防。 当杨铁心的身影永远定格在那个雪夜,穆念慈才惊觉自己从未真正了解过生活的残酷。 她试过在闹市舞枪弄棒,可当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如芒在背,当轻薄的言语混着零星铜板砸在脚边,她终于明白,这江湖从来不是男女平等的戏台。 带着襁褓中的杨过,她不敢再奢求义父那样的风光。 清晨去码头帮人洗衣,正午在包子铺打下手,深夜还要纳鞋底换钱。 铜板一枚枚积攒,她数得比谁都仔细,因为这每一文钱都凝结着提心吊胆的汗水。 窗外的南湖泛起粼粼波光,对岸传来卖花女的叫卖声。 穆念慈望着杯中黄酒,忽然苦笑:蓉儿闯荡江湖,背后有桃花岛的千顷碧海。我呢? 她的指尖无意识摩挲着杯壁。 我只有怀里的过儿,和这永远也还不清的江湖债。 南湖的风掠过窗棂,掀起穆念慈鬓边一缕青丝。 她握着酒盏的手突然剧烈颤抖,温热的黄酒洒在衣襟上,晕开深色水痕。 我还未及开口,便见她眼眶瞬间泛红,泪珠大颗大颗砸在木桌上,惊起几粒酒花。 远处说书人的惊堂木声混着鼎沸人声,却掩不住她压抑的抽噎。 目光不经意扫过邻座,杨过正埋首于青瓷碗中。 十个足有拳头大的鲜肉粽堆成小山,此刻已去了半数。 少年腮帮鼓得像小松鼠,油光从嘴角一直漫到脖颈,连衣襟都沾着米粒。 蒸腾的热气模糊了他专注的眉眼,唯有吞咽时急促起伏的喉结,泄露了许久未曾饱餐的饥肠辘辘。 当心积食! 我敲了敲他的碗沿,惊得少年猛然抬头。 他满嘴糯米支支吾吾,手里还攥着半个没吃完的粽子,模样活像偷食的小兽。 穆念慈慌忙用帕子擦拭泪痕,却被我抬手拦住。 先别喝汤。 我从袖中取出了几枚肉好的铜钱拍在桌上,唤来伙计要了酸梅汤,又掏出一管沉香点燃。 等这香燃尽再喝,肠胃得慢慢调理。撑坏了胃可就麻烦了。 杨过盯着明灭的香头,喉结不住滚动,忽然红着脸把剩下的粽子推到母亲面前:娘,你吃。 穆念慈望着儿子沾着油渍的小手,又看看我点燃的香,睫毛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珠,嘴角却不自觉弯起。 她轻轻将粽子推回去,指尖拂过杨过乱糟糟的头发:过儿吃,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沉香的青烟袅袅升起,在暮色中勾勒出温柔的弧线。 穆念慈的目光在我与杨过之间流转,眸光渐渐变得柔和。 当她伸手替儿子擦去嘴角饭粒时,指尖带起的温度仿佛也暖了整个雅间。 窗外的南湖泛起细碎金光,将三人的影子叠在一起,倒像是寻常人家的温馨画面。 或许在这一刻,那些漂泊的苦、往昔的伤,都随着沉香化作了袅袅轻烟。 而烟火人间最朴素的温情,正悄然在这一方小天地里生根发芽。 烟雨楼的雕花窗棂外。 穆念慈倚着栏杆,望着南湖上摇曳的画舫,鬓边的银簪在烛火下泛着冷光。 她的背影单薄如纸,却始终保持着倔强的挺直,仿佛将半生风雨都化作了这道坚不可摧的屏障。 我见过太多江湖儿女的爱恨纠葛,却独独看不懂穆念慈。 好在。 我终于明白。 打动穆念慈的从来不是金银珠宝或豪言壮语。 你对她再好都是没用的。 她反而会警惕你,小心你,对你保持距离,甚至会离你远一些。 之所以如此,是这个时代的错。 南宋的世道对女子太过苛责。 李清照那样惊才绝艳的女子,为了挣脱不幸的婚姻,不惜以坐牢为代价。 穆念慈见过太多女子被当作货物般买卖,见过太多寡妇在流言蜚语中艰难求生。 所以她宁愿带着杨过在牛家村的破屋中艰难度日,靠给人浆洗衣物换几文铜钱,也不愿轻易托付终身。 杨康留给她的,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 甜言蜜语消散后,只剩孤儿寡母在世间飘零。 她独自咽下分娩的剧痛,在寒冬腊月里典当最后一件干净完整的衣裳换米粮,用单薄的身躯为杨过遮风挡雨。 那些暗夜里偷偷落下的泪水,早已将她的心淬成了坚硬的铠甲。 而今,看着我真正对着她的儿子好。 终于让她解冻那颗已经冰封了的心。 其实。 当初。 如果不是我救了她的命。 不是我以内力护住心脉。 我们长时间这样肌肤相亲。 她也不会打破心防,最终选择嫁给了我。 就这,她也犹豫了好久。 期间还有小杨过在吹枕头风。 现在她至少觉得,自己的选择没错。 过儿,少吃点。 她的声音轻柔,带着江南女子特有的软糯,却掩不住眼底的疼惜。 少年满嘴油光,腮帮子鼓得像塞满栗子的松鼠,含混不清地应着,手里却还攥着半个肉粽不肯松。 我笑着打趣:瞧瞧这小肚子,再吃可装不下南湖菱、文虎酱鸭了。 杨过顿时瞪大眼睛,肉粽悬在嘴边僵住,委屈巴巴的模样逗得穆念慈笑出声,抬手轻轻捶了我一下。 这一捶带着温度的力道,让我心头微动。 吩咐伙计打包时,穆念慈欲言又止的神情,与杨过欢呼雀跃的样子相映成趣。 她总这般,将自己的需求藏得很深,深到连年幼的杨过都以为母亲永远不饿。 直到某个寒夜,少年被母亲肚子里的肠鸣声惊醒,才发现蜷缩在旧棉被里的穆念慈,正把最后半块硬馒头掰成碎末,哄他吃下。 谢谢爹! 杨过脆生生的童音撞进耳膜,让我恍惚间竟有些鼻酸。 他晃着脑袋,辫子在脑后欢快地甩动,眼中闪烁的星光比南湖上的渔火更亮。 我忽然想起郭靖在襄阳城头高呼侠之大者的模样,那声呐喊曾如惊雷,劈开了杨过心中的迷雾。 而此刻,在这烟火缭绕的酒楼里,在一碗温酒、十个肉粽的寻常光景中,新的种子正在悄然生长。 穆念慈安静地收拾着食盒,发间的木簪泛着温润的光泽。 她总说牛家村的月光最干净,却不知自己眼底流转的温柔,早已胜过万千月色。 我望着这对母子,忽然意识到命运的奇妙——当年那个在比武招亲台上倔强的少女,如今已在岁月里淬炼成坚韧的母亲;而这个曾在破庙中挨饿的孩童,或许将走出与原着截然不同的江湖路。 夜风穿堂而过,送来南湖的水汽。 杨过蹦跳着去看街边的糖画摊,穆念慈快步跟上,裙裾扫过青石板。 我望着他们相携的背影,忽然期待起明日的朝阳。 江湖路远,谁又能说清,这烟火人间的温暖,不会孕育出另一段侠骨柔肠的传奇? 第6章 安家立业 窗外的梆子声敲碎五更天,我在混沌中翻了个身,却撞进一片温软。 恍惚间睁眼,才惊觉穆念慈正跪坐在床沿,素白的中衣半敞着,露出一截藕荷色的里衣,鬓边碎发垂落,将她泛红的耳尖遮去大半。 “快些起来。” 她别过脸去,手腕却像铁钳似的扣住我的胳膊。 “日头都要晒到屁股了。” 我慌忙撑起身子,后脑勺却“咚”地撞上雕花木梁。 平湖客栈的客房虽大,却也是将就着把通铺改作床铺,床榻紧挨着屋檐下的斜梁,稍不留神就要碰头。 昨夜入睡前,我特地将枕头挪到最外侧,可此刻被褥早已乱成一团,也不知是何时蹭到了她身边。 穆念慈已经利落地披上外衫,青丝随意挽了个髻,银簪斜插的模样倒比平日晨起梳妆时更显英气。 她弯腰收拾散落在床脚的包袱,腰间软丝绦的穗子扫过我的脚踝,带起一阵酥痒。 晨光从雕花窗棂漏进来,在青砖地上投下斑驳光影。 穆念慈将洗漱用的铜盆重重搁在条案上,水花溅出盆沿,在粗布裙裾上洇出深色水痕。 我望着她故作镇定的背影,喉结不自觉地滚动——这大概是我闯荡江湖以来,最令人心慌的清晨。 “该起身了。” 她的声音带着晨起的沙哑,却依旧动听。 虽然我们只是合衣而卧,可这一夜,仅仅是闻着她身上的幽香,便已觉十分满足。 在穆念慈的照料下,我洗漱完毕。 铜镜里,她递来毛巾的身影温柔而娴熟,晨光透过窗棂洒在她身上,给她披上了一层朦胧的光晕,那一刻,竟让我有些恍惚。 出了客栈,阳光正好。 嘉兴城的街道热闹非凡,与宁静的牛家村相比,这里的繁华让人目不暇接。 街边商铺林立,吆喝声此起彼伏,琳琅满目的商品摆满了货架,处处都透着生机勃勃的气息。 我迫不及待地拉着穆念慈和过儿直奔成衣铺。 踏入店铺,绸缎的光泽在阳光下流转,绣娘们飞针走线的哒哒声,混着香料的气息扑面而来。 量尺寸时,过儿有些害羞地扭捏着,我笑着揉了揉他的头,照着比他实际尺码大一二号的样子,为他挑了三件不同款式的衣裳。 一件月白色的小褂,衬得他愈发清秀。 一件藏青色的长衫,透着几分沉稳。 还有一件明黄色的短打,活泼又亮眼。 穆念慈见状,连忙阻拦:“一件就够了,孩子长得快,买多了浪费。” 我却不以为然,“这哪够?一件穿的,一件换的,还得有一件备用的。再说了,要不是怕你说我铺张,四套都不算多。” 我顿了顿,又道:“一会儿再去布料庄子,把一年四季的料子都买齐了,往后就有劳娘子的巧手,给我们做衣裳了。” 听了这话,穆念慈脸颊微红,不再多言。 为她挑选衣裳时,我格外用心。 最终,她选了一件深蓝色的襦裙,衣料柔软顺滑,绣着淡雅的兰草花纹。 当她换上新衣的那一刻,仿佛有一束光突然照亮了整个店铺。 往昔被贫困生活掩盖的秀色,瞬间绽放开来。 那深蓝色衬得她肌肤胜雪,眉眼间的三分英气与七分柔美相得益彰,恰似当年让杨康一见倾心的模样。 我又特意为她挑了一双丝足绣鞋,鞋面绣着精致的并蒂莲,缎子泛着柔和的光泽。 当她穿上绣鞋的那一刻,纤细的足踝与绣鞋相得益彰,仿佛连鞋子都染上了她身上的幽香。 看着焕然一新的穆念慈,我心中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情愫,只愿往后的日子,能让她一直这般明媚动人。 指尖抚过穆念慈换下来粗布衣襟上的褶皱,我望着镜中穆念慈的倩影,由衷地叹了口气。 转身在挂满衣料的木架间游走,随手取下藏青与黛绿两匹绸缎,布料垂落时泛起的微光,恰似她眸中流转的星辉。 那抹深蓝襦裙映在眼底,恍若江南梅雨时节的湖面,而我这两袭衣料,权当是绕湖而生的岸柳,虽无白衣胜雪的清逸,亦无红裳似火的张扬,却也能在市井烟火里,与她并肩织就一幅寻常人家的画卷。 “两件足矣。” 我将衣料递给伙计,余光瞥见穆念慈欲言又止的神情。 她攥着衣角的指尖微微发白,分明是在心疼碎银,可那双杏眼里藏着的感动,却比春日里初绽的桃李还要动人。 踏出成衣铺,我径直拽住她的手腕。 她惊得后退半步,发间新簪的木兰花随动作轻颤。 “使不得……” 话音未落,我已将她往首饰铺的方向带。 青石路上行人熙攘,她的新蓝裙摆扫过我的裤脚,带起细微的沙沙声。 “你瞧这簪花,过不了几日就会枯。” 我指着街边小贩竹筐里的绢花,转头看向她鬓边褪色的银钗。 “可金钗玉镯能陪你一辈子。” 见她依旧拧着眉,我放缓语气。 “人生无常,若哪日我……” 我喉间突然发紧,那些未出口的话化作叹息。 “总不能让你连换米的物件都没有。” 穆念慈睫毛剧烈颤动,眼眶瞬间漫上水雾。 她别过头去擦拭眼角,却任由我牵着迈进“宝祥斋”。 店铺虽不大,檀木柜台后摆满琳琅满目的首饰,鎏金步摇在烛火下折射出细碎光芒,翡翠镯子碰撞出清越声响,唯有她站在角落,像株误入闹市的野梅,与周遭的珠光宝气格格不入。 掌柜的捧着红绸垫的首饰盒殷勤上前,穆念慈却连连后退。 我挑出几对金镶玉的耳环,她却固执地摇头,最终在翡翠戒指与珍珠钗间徘徊许久,才怯生生地拿起一枚素圈金戒。 那戒指不过小指粗细,内壁刻着简单的缠枝纹,配着一对米粒大的金珠耳环,在她掌心轻晃。 “够了。” 她将首饰推回柜台。 “这戒指能换半石米,耳环……” 穆念慈攥着素圈金戒的手指微微发白,睫毛低垂着,将眼底的情绪遮得严严实实。 我看着她把那对米粒大的金珠耳环推回红绸垫,喉间不由得发紧——她总把自己看得太轻,轻得仿佛连几两碎银的首饰都不配拥有。 “且慢。” 我按住掌柜要收走的首饰盒,在琳琅满目的货品间迅速扫过。 指尖掠过冰凉的玉镯,触到温润的珍珠,最终落点在雕花金戒上。 这枚戒指比她选的那枚稍宽些,戒面雕着并蒂莲纹,边缘还嵌了几颗碎钻,在烛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芒。 “再加这枚金戒,珍珠耳环、金项链,还有这玉钗银钗……” 我语速极快,不等穆念慈开口阻拦,又指向柜台里的镯子。 “金镯、玉镯、银镯各来一对。” 穆念慈急得眼眶泛红,伸手就要来拦:“这太……太破费了!” 她的声音带着颤音,像是被惊雷吓到的雀鸟。 我握住她悬在半空的手,触到她掌心的薄茧,那是常年劳作留下的痕迹。 “你总说无用,可这些物件在当铺里最是抢手。” 我压低声音,在她耳畔说道:“小巧轻便,换钱容易,既不会惹人觊觎,又能应急。” 她咬着唇,终究没再坚持。 出了首饰铺,她抱着沉甸甸的首饰匣子,脚步却比往日沉重几分,时不时用幽怨的眼神瞥我一眼,那模样倒像是只受了委屈的猫儿。 转过街角,布庄的招牌在风中摇晃。 穆念慈还未开口,我已大步跨进铺子里。 空气中飘着淡淡的蚕茧气息,各色绸缎在架子上垂落如瀑。 “蜀锦十匹,白叠子、软桑各五匹,细麻八匹,平湖丝……” 我话音未落,穆念慈已慌慌张张拽住我的袖口:“使不得!这么多布料,用到猴年马月去?” “冬天蜀锦暖和,夏天湖丝透气,四季衣裳都得备齐。” 我冲她眨眨眼,又向掌柜吩咐:“劳烦店家先将货送去平湖客栈,稍后我自会结账。” 看着穆念慈欲言又止的模样,我忍不住笑出声,伸手替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发丝。 “你且放宽心,跟着我,总不会让你和过儿受委屈。” 出了布庄,日头已偏西。 街道上的吆喝声、马蹄声、孩童的嬉笑声响成一片,穆念慈抱着首饰匣子,身旁是过儿蹦蹦跳跳的身影。 我望着她发间新簪的玉钗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忽然觉得,这市井里的喧嚣繁华,都不及此刻她眼底渐渐化开的温柔来得动人。 日头高悬,暖融融的光倾洒在嘉兴城的街巷。 杨过头顶那崭新的虎皮帽子,毛茸茸的煞是可爱,帽耳随着他的步子轻轻晃动。 他一手拿着软糯的面筋人,那栩栩如生的模样,瞧着便让人欢喜。 一手攥着精巧的小糖画,糖丝晶莹剔透,映着阳光闪烁着诱人的光。 小家伙乐乐呵呵的,一步一跳,嘴里还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活像一只欢快的小鹿。 街道两旁热闹非凡,杂耍的摊子一个挨着一个。 悬绳上,艺人如履平地,身姿轻盈,在那细细的绳索上做出各种惊险的动作,引得路人阵阵惊呼。 不远处,胸口碎大石的表演者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一块块大石在他的奋力下应声而碎,周围叫好声此起彼伏。 还有耍大刀、舞大枪的,刀光剑影间,卖艺人虎虎生风的姿态尽显豪迈。 遇到那些精彩的表演,我毫不犹豫地掏出三五文钱,递给杨过让他去打赏。 小家伙眼睛亮晶晶的,蹦蹦跳跳地把钱送到艺人手中,脸上满是兴奋。 而碰到那些无趣的表演,我们便匆匆瞥上一眼,继续向前。 杨过那小模样,一会儿好奇地凑上前,一会儿又拉着我快步离开,倒也有趣极了。 没一会儿功夫,杨过脸上已经戴上了一面小狐狸面具。 那面具红扑扑的,狐狸的眼睛滴溜溜地转,衬得他愈发活泼俏皮。 我们穿梭在人群中,路过车马行时,那一辆辆精致的马车瞬间吸引了我的目光。 走进车马行,我一眼便相中了一架大号马车。 这马车外观大气,车厢宽敞,足可以驾两匹马。 想着往后载着布匹和一些物什家私,倒也实用得很。 与车行老板几番讨价还价后,最终成交。 驾着新马车,我们直奔牙行。 牙行里人来人往,那一个个牙人眼神精明,打量着每一个来客。 我一眼就选定了一个面相看起来有些奸相的牙人,在金钱的开道下,他倒是格外殷勤。 跟着他看了几处宅院后,我最终花了五十贯,买下了一所宅院。 那宅院虽不算奢华,但胜在宽敞干净,往后也算有了个安稳的住处。 坐在马车上,看着身旁的穆念慈和杨过,想着往后的日子,心中竟多了几分踏实。 嘉兴城的繁华依旧,而我们的生活,也将在这一方宅院里,缓缓展开。 穆念慈攥着房宅地契的手指微微发颤,夕阳透过雕花窗棂洒在她苍白的脸上,将那份惊惶映得愈发明显。 五十贯钱交割时,她眼睁睁看着我将沉甸甸的钱袋推给牙人,嘴唇动了动却始终没说出话来。 在她印象里,五贯钱已是寻常人家数月的口粮,此刻竟这般轻易地化作一纸房契,这让她实在难以接受。 “这……这许多钱……” 待牙人离去,她终于忍不住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 我将她轻轻搂入怀中,感受着她单薄的身躯,轻声叹道:“这下算是有个家了。” 她猛地一惊,抬起头来,眼中满是担忧:“那牛家村……” 我轻抚着她的发丝,温柔地说道:“牛家村也是我们的家。你还年轻,往后咱们还会有孩子。我得多置些产业,让过儿和咱们的孩子都能无忧无虑地长大。” 顿了顿,我半开玩笑地说:“所以啊,只好辛苦我这个当爹的啦。” 穆念慈沉默良久,终于低声问道:“相公,你打算怎么赚钱?” 她眼中满是忧虑,这些年的漂泊让她深知,在这世道讨生活有多艰难。 她曾以为凭借一身武艺闯荡江湖就能活下去,可现实却让她明白,若不违背本心去做那打家劫舍的勾当,或是像黄药师、欧阳锋那般有祖产支撑,想要安稳度日谈何容易。 我自信地一笑,道:“娘子放心,我是文化人,赚钱动动笔杆子就行了。” 说罢,我便在嘉兴城四处打听书局铺子的情况。 此时的嘉兴城,书局林立。 我穿梭在大街小巷,目光扫过一家家书局的招牌。 这些书局里,四书五经等儒家典籍占据显眼位置,但话本子的数量正悄然增多。 我留意到,不少文士正围在酒楼旁,奋笔疾书,记录着说书人的精彩段子。 郭靖义守襄阳的故事,正是通过丐帮的莲花落传唱开来,从街头巷尾传到千家万户,足见这些故事的影响力。 第7章 安定岁月 我很快发现,经营书局并非易事。 想要脱颖而出,光是摆放寻常闲书远远不够,关键在于手握最新、最吸引人的话本子。 虽说名儒大师的注释书能在短期内吸引顾客,但长久来看,唯有紧跟时势、推陈出新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在走访了多家书局后,我将目光锁定在城南一间略显偏僻的铺子。 这家书局的老板是个穷酸书生,一边苦心经营书局,一边准备科举考试。 然而,他既考不中功名,书局生意也日渐惨淡。 得知他有意变卖铺子,去临安城孤注一掷时,我心中暗喜。 在牙行里,我与他相对而坐。 那书生面容憔悴,眼中却还残留着几分不甘与执着。 我先是假意惋惜他的才华,又不动声色地暗示经营书局耽误了他的前程。 几番推拉,他竟真的以二百贯的低价将铺子卖给了我。 走出牙行,我望着手中的契约,心中感慨万千。 这书生太过天真,不知临安城物价高昂,仅凭这二百贯,怕是连个落脚之处都难寻。 但商场如战场,我若不抓住机会,又怎对得起穆念慈和孩子们的未来? 夕阳西下,我带着沉甸甸的契约回到新宅。 穆念慈见我归来,迎上来轻声问道:“相公,书局的事……” 我将契约递给她,笑着说:“放心吧,往后咱们的日子,定会越过越好。” 夜幕降临,嘉兴城灯火渐次亮起。 我站在窗前,望着这座繁华的城池,心中已然有了筹谋。 只要能写出引人入胜的话本子,经营好书局,何愁没有安身立命的资本? 而这,不过是我为家人撑起的一片天的开始。 秋雨初歇,青石巷里还残留着湿润的气息。 我站在新到手的书局铺子前,望着斑驳的匾额,心中满是期待。 这铺子虽有些破旧,但胜在位置不错,稍加整治,便能焕发出新的生机。 雇了几个工匠,经过半月的忙碌,书局焕然一新。 红漆的门窗透着喜庆,整齐排列的书架散发着淡淡的木香。 通过牙行,我请来了一位不打算读书科考的夫子当掌柜。 这位夫子饱读诗书,却厌倦了科举的束缚,他的见识与见解,正是我所需要的。 书局重新营业那日,门前挂起了大红灯笼,鞭炮声噼里啪啦地响着,吸引了不少路人驻足。 而我主推的,是我为了教杨过编写的《抡语》。 为了这本书,我耗费了无数心血,查阅了大量古籍,融入了自己对儒家思想的独特理解。 当书一印好,我迫不及待地取了一册,匆匆往家赶。 家中,杨过正坐在院子里,百无聊赖地摆弄着树枝。 看到我回来,他眼睛一亮,蹦蹦跳跳地跑过来。“爹,你带什么好东西回来了?” 我笑着将《抡语》递给他:“过儿,看看这个,这可是专门为你写的书。” 杨过接过书,好奇地翻看着,眼中满是新奇。 有书可读的杨过,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他不再像从前那样四处疯跑,而是常常坐在窗前,捧着书认真研读。 不要以为杨过是不喜欢学习的孩子,他比一般人聪明得多,学习起来也很快。 只要有新鲜、有用的知识教他,他便能沉浸其中,乐此不疲。 而这《抡语》,似乎格外对他的胃口。 一日午后,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屋内,我正给杨过讲解《抡语》中的内容。 穆念慈端着茶水走进来,在一旁坐下,静静地听着。 过了一会儿,她终于忍不住提出了质疑:“相公,你教过儿的……是……” “抡语。” 我放下书,看向她。 “啊,相公,不是论语吗?” 穆念慈一脸疑惑。 我轻轻叹了口气,耐心解释道:“娘子,你有所不知。这名叫《论语》的,是弟子为师所着,其中很多是弟子自己的领悟,又怎能和夫子真正的立意一样呢?而这《抡语》,才是夫子真正立义所在。” 我站起身,走到窗边,望着远处的青山,缓缓说道:“春秋之时,小打无数;战国之时,列国征伐。夫子生于这样的乱世,立意止戈。何为止戈?持戈乃止也。所以说,夫子体形雄魄,力非常人能及。他行走于道上,能在野外折服子路,以一人之力使万众归心。他的学问与威望,让墨翟都对他行弟子之礼。他所到之处,即便小国发兵也无法阻挡。离开鲁国时,他说‘迟迟’,满是不舍;离开楚国时,他说‘早早’,毫不留恋。他行踪天下,为诸国所敬重,最终成为圣人。也正是在他死后,才开始了轰轰烈烈的灭国大战。” 穆念慈听得入神,眼中满是惊讶。 我继续说道:“方今之天下,所读之儒,已非夫子之儒也。今之儒非儒,娘子你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现在的儒学,其实是皇帝想要的儒,而非真正的儒学了。” “大宋的皇帝,除了太祖皇帝,其余的全都是无能废物。这样的一群人,怎敢让天下子民学习夫子的真章实义?所以才选了一群废物臣子,他们所考、所学,也都是这些犬儒之学,实在不值一提。我教过儿,又不是让他去科考当废物官的,自然要他学习人世间的真本领。” 穆念慈眉目一新,感慨道:“我说这大宋怎么一直懦弱不堪,总是出一些昏君奸臣,原来是他们一直学习的都是错的。” 我笑道:“这是当然的。当年,武帝集权,董仲舒为了儒家,擅自改儒,这一改,就越来越面目全非。有了这一改,自然会有二改、三改,一改再改。试想,如此之下,现今的儒学是什么样,还用说吗?早已经离题八百里,绝非原本经义了。” 穆念慈恍然大悟,点了点头:“相公所言极是,过儿跟着你学习,真是他的福气。” 看着杨过认真读书的模样,我心中满是欣慰。希望这《抡语》,能让他在这乱世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向,成为一个有真才实学、心怀天下的人。 而我的书局,也将承载着这份希望,将真正的学问传播出去。 暮色渐浓时,我坐在书局后院的竹椅上,望着檐角低垂的灯笼,听着前堂掌柜招呼客人的声响,心中暗自思忖今日又有几个迂腐书生来闹事。 好在穆念慈没什么文化,听我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地阐述《抡语》真义,很快就被说服。 小杨过更是如获至宝,每日捧着书追着我问东问西,那双聪慧的眼睛里闪烁着求知的光芒。 另一边,《抡语》的销路却出乎意料地好。 墨香未散的书页在市井坊间迅速流传,有人击节赞叹,也有人拍案怒斥。 那些自诩正统儒学的卫道士们坐不住了,隔三岔五便有人在书局里拍桌子砸板凳,指斥我篡改经典、误人子弟。 我倚在柜台边,慢条斯理地品着茶,只要他们不动手,便由着他们闹。 毕竟,这闹市中的喧嚣,何尝不是另一种宣传? 真正惹恼我的,是有个酸秀才竟掀翻了书架。 我不动声色地摸出腰间令牌,那是与超级小丐帮约定的信物。 这是一群年纪不过十岁上下的小乞丐,却机灵得如同夜猫子,嘉兴城的每一条巷子、每一扇窗棂后的秘密,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老板,闹事的是城西王家的二少爷,刚中了秀才功名,家里开着绸缎庄。” 小乞丐阿福踮着脚,将啃了一半的肉包子藏在背后。 “他今日还去了李记茶楼,和几个书生密谋要联名上书官府……” 我随手抛给他一串铜钱,看着他雀跃着跑开,忽然意识到这些穿梭在市井缝隙里的小身影,或许比任何江湖门派都更有价值。 深夜,我将从丐帮小乞丐那里听来的秘辛说与穆念慈。 烛火摇曳中,她手中的针线顿了顿:“你是说,丐帮如今这般势微,竟是因为门派内斗?” 我点点头,往火盆里添了块炭,将北宋年间丐帮与少林寺的恩怨娓娓道来。 “当年少林寺富得流油,不过洒出些碎银子,丐帮便甘心做他们的爪牙。汪帮主这个姓氏,本就暗含讥讽。” 我冷笑一声。 “后来少林为了铲除异己,唆使丐帮去刺杀一个高手,结果误杀了那人的妻儿。那高手一怒之下,杀得江湖血雨腥风。更讽刺的是,他的儿子后来竟成了丐帮之主,还把这‘少林之狗’硬生生变成了天下第一大帮。” 穆念慈放下手中的活计,眉间满是唏嘘:“难怪我听蓉儿说起丐帮事务时,总觉得她有诸多为难。” 我见她提起黄蓉,便接着说道:“洪七公任帮主时,丐帮已是暗流涌动。净衣派与污衣派势同水火,那些富有的净衣派弟子借着丐帮名头经商牟利,与沿街乞讨的污衣派水火不容。洪七公疏懒,虽能压下明面上的争斗,却压不住底下的龌龊。” “到了黄蓉接手,她本就不喜净衣派的奢靡,又因女子爱洁的性子,重用污衣派。这下可好,等于生生砍掉了丐帮一半的力量。” 我望着跳动的火苗,想起小乞丐们透露的消息。 “不过,她倒是无意间留下了一群好苗子——那些街头流浪的小乞丐,机灵得很,稍加培养,便是最灵通的耳目。” 与小丐帮的交易愈发顺畅。 每周六傍晚,我都会在城郊的破庙里备上热腾腾的包子、香软的汤饼。 十几个小身影从墙头、瓦缝里钻出来,狼吞虎咽间,便将城中大小消息抖落得一干二净。 我将这些情报仔细整理,暗记下那些闹事书生的底细。 月黑风高夜,我身着夜行衣,穿梭在嘉兴城的街巷。 那些平日里在书局耀武扬威的书生,家中底细早已被我摸得一清二楚。 有的大户人家,金银细软藏在暗格里,我只取半数,留个警醒。 有些中等人家,我拿走他们的闲钱,让他们尝尝拮据的滋味。 最有意思的是那些装腔作势的穷书生,我连他们藏在枕头下的几文铜钱都搜罗干净,看着他们次日抓耳挠腮的模样,不禁哑然失笑。 曾有个书生扬言要报官,却在衙门前徘徊半日,最终垂头丧气地离开。 这世道本就如此,有钱时官府笑脸相迎,没钱时连门槛都跨不进去。 更何况,他们既无人证,也无物证,拿什么来治我的罪? 更重要的是,当他们意识到自己面对的不仅是个“篡改经典”的书商,而是能在暗处掌控他们命运的人时,再大的胆子也被恐惧压了下去。 如今书局前再无聒噪之声,那些书生见了我,要么绕道而行,要么强装笑脸作揖问好。 世人皆是如此,欺软怕硬的本性从未改变。 而我,借着这群小乞丐织就的情报网,不仅护住了书局,更在这嘉兴城里站稳了脚跟。 夜色中,书局的灯火依旧明亮,《抡语》的书页在风中翻动,仿佛在诉说着另一种江湖的故事。 江南的梅雨季总是缠绵,雨滴顺着青瓦屋檐连成珠帘,打在院里的芭蕉叶上沙沙作响。 我将书局的事务交给掌柜打理,每日清晨便在堂屋支起小书桌,备好笔墨纸砚,等着杨过踩着湿润的石板路跑来。 他总爱扒着门框探头,乌溜溜的眼睛先往内室瞟一眼,见穆念慈正坐在窗边穿针引线,才笑着蹦跳进来。 今日穆念慈手中的绸缎泛着柔和的宝蓝色,绣着半朵含苞的玉兰花,杨过一眼就瞧出那是给自己裁的新衣裳,嘴角的笑意怎么也藏不住,乖乖在竹椅上坐好,还不忘把沾了泥点的鞋子往凳下藏。 过儿,今日咱们接着讲《抡语》里持戈止戈的深意。 我翻开书页,指尖划过工整的字迹。杨过虽识字极快,昨日教的三十个字转眼就能默写,但字句背后的武学与处世之道,却需细细拆解。 我握着他的手,在沙盘上重新描摹字:你看这字,止戈为武,不是让人放下兵器,而是要像夫子那样,以强大的力量震慑争斗。 他歪着头沉思,忽然眼睛一亮:就像爹你教我的左右互搏!两只手打架,自己就能分胜负,就不用和别人打了! 我忍不住笑出声,轻轻敲了敲他的脑袋:小聪明用对地方了。 窗外的穆念慈也跟着笑,绣线在她指间灵活穿梭,不时抬头看一眼认真学习的儿子。 教完课业,便是每日的练功时辰。 我带着杨过在院中演练混元功的动静二十四式。 他身姿轻盈,学得极快,只是总爱耍些小聪明,把招式变得花里胡哨。 别想着投机取巧! 我按住他欲耍花招的手腕。 这混元功讲究刚柔并济,每个动作都要沉下心来。 他吐了吐舌头,重新凝神运气,晨光透过他汗湿的发梢,在青砖地上投下晃动的影子。 这样的日子惬意而安稳,直到穆念慈提起送杨过上学的事。 那日晚饭过后,她收拾着碗筷,声音有些犹豫:过儿也到了该去私塾的年纪,总在家学,会不会耽误他…… 娘子,你忘了他在牛家村的事? 我放下茶碗,目光转向正在院里追蝴蝶的杨过。 他性子要强,若有人言语冒犯,难免要起冲突。私塾里那些读死书的先生,哪能容得下他这样的性子? 穆念慈的手顿了顿,脸上浮现出忧虑的神色。 她自然记得,去年在市集上,有个泼皮嘲笑杨过没爹的孩子,结果被杨过抄起路边的竹竿打得落荒而逃。 可是……就怕他日后…… 咱们教他真本事,不比那些科举八股强? 我握住她的手。 过儿聪明通透,学兵法谋略、练武功心法,将来自有一番作为。再说了…… 我笑着看向院中的少年,他正举着树枝,有模有样地比划着招式。 让他天天能守在你身边,不好吗? 穆念慈望着杨过,眼底满是温柔:你说得对。只要他平安喜乐,在哪学都是一样。 雨声渐歇,晚霞染红了半边天。 杨过蹦跳着跑进来,手里攥着几朵沾着水珠的野花,非要插在母亲的发间。 看着他们母子相视而笑的模样,我忽然觉得,这一方小小的天地,或许就是最珍贵的江湖。 第8章 柯镇恶登场 岁月幽幽。 时间一长,穆念慈也不怎么想牛家村了。 不过,牛家村毕竟是修好了。 我就请人多赶两辆大车,载满物资的回去了。 一回去,先给村老一笔钱,感谢他。 再扔他半扇子的猪。 哎呀,这村老嘴都咧得把烂牙都露出来了。 新装修好的房子,真的挺不错的。 你可以说它土,可以说它丑,可以说它糙。 如果一下雨,肯定是一副。泥模样。 但不管怎么说,该有都有。 说起来,在牛家村,我这宅子,是第一流的,至少它大啊。 而且粗丑不去说,但充满了农民的智慧。 住这里头,别的不说,可却是冬暖夏凉。 杨过一来就到处的跑,一会儿就沾了一身的泥。 我还像老样子,一边写书,一边教导过儿。 主要还是教二十四式阴阳动静混元功。 这门功法,其实简单,但又不简单,讲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杨过学会是学会了,但却难以持之以恒。 他太聪明了,聪明人就会有很多想法。 学会了,就懒得再下功夫去。 所以我也只有耐心的,一遍遍的教。 不过,兴趣才是最重要的。 我不好一次次逼迫杨过。 于是我道:“娘子,你也会一些功夫的,不如你也教过儿一下,让他换换心情,提提兴趣。” 穆念慈知道自己会武功一事是藏不住了,也就不藏了,她放下女红,在院子里打了一套逍遥游。 这路拳法,姿势优美,活泼灵动。 能生内力,也有巧劲。 是一套称得上是上乘的武功。 任何人,学了这功夫,练到精深处,都能成为一流高手。 但也仅止于此。 这门武功,对人体潜力没有什么发掘作用。 所以修炼至顶,也只是如此了。 不过我倒明白,逍遥游和降龙十八掌一样,是维系丐帮的重要手段。 逍遥游的特性,是什么人都能去学。 丐帮弟子,往往是少年,青年,中年为中坚骨干。 这些人为什么听丐帮的命令? 原因就是,他们是普通人,什么门派也没有,加入丐帮,获得了习武的条件。 他们开始,就学逍遥游。 练到一定火候,再学降龙十八掌。 一般人,只能学几招降龙十八掌。 后续无力,无以为继。 但是,掌门,可以通过一枚大还丹,把剩下的降龙十八掌学全。 现在想想,谁家能够提供稳定的大还丹? 一枚大还丹,六十年甲子功力,起死人,肉白骨。 天下,也只有少林,才能炼出这大还丹。 这样珍贵的大还丹,丐帮凭什么拿? 那就是给少林当狗。 我忽然明白洪七公的苦心了。 他最理想的弟子,肯定不是黄蓉,而是郭靖。但黄蓉对洪七公有大恩。 郭靖吧,身份太复杂了。 好在依他和黄蓉的关系,丐帮掌门这事都一样。 目睹穆念慈这一套拳,我就已经参悟的差不多了。 各中曲秘也看得清楚明白了。 “嘿,好拳法,这闪转腾挪的劲儿,是穆家丫头吧,可还记得故人否?” 一个人在墙头说话。 穆念慈收手。 她抬眉目一看,忍不住惊喜道:“是柯大侠?!” 来人正是从前的老相识,飞天蝙蝠,柯镇恶。 要说这柯镇恶,可是一个名人。 原是——江南七怪之首,又称江南七侠,这怪不怪的,不重要,但侠是真侠。 江湖上,武功比柯镇恶高的,比比皆是,但想要让柯镇恶服软低头的,是一个也没有。 当年黄药师也顶看不上他们的。 什么武功啊,和我说话? 啥也不是,市井人物。 但柯镇恶最后仍然折服了他。 就是凭着这点死不低头的臭脾气。 黄药师认了亲,低了头,但他在生活习惯上是真和郭靖,柯镇恶和不来。 这黄药师别看是江湖人物,其实也是雅达之流,要不然他能娶冯蘅? 要知道,冯蘅是地地道道的书香门第,是读书人传家,是官宦人家的小姐。 黄药师能娶她,还是老夫少妻。 最大的关键就是,黄药师本人也是读书人世家,是官宦子弟。 所以说这叫——门当户对。 因此,官宦人家弟子的黄药师,实在是和郭靖,柯镇恶,生活不到一块儿去。 生活不到一块去——怎么办? 走。 一走了之。 别人到外走,那是危险了。 黄药师在外走,那是寻山踏雪找地玩儿去了。 他一走,柯镇恶也不乐意待了。 他一早儿的就不喜欢桃花岛。 桃花岛,说得好听,其实并不好。 一来这地方是柯镇恶的伤心地。 除了张五弟,江南七怪中五个,全死在了岛上。 你说这是什么地方? 这是妥妥的伤心地啊。 再一个。 桃花岛除了郭靖黄蓉夫妇,剩下的就是聋奴哑仆。 这一个个的,听不见,说不出。 柯镇恶是很不习惯的。 他喜欢的是繁华的烟雨江南。 是在赌坊喝酒耍钱。 这才叫舒服。 这才叫生活。 所以他也离了桃花岛,到嘉兴城逛荡起来。 在柯镇恶路过牛家村时,他也就忍不住进去看看。 结果一去,就听说了,原本住这儿,化名木易的穆念慈——结婚了! 在古代,寡妇改嫁,这可是大事。 原本应该是穆念慈死了,杨过被欺负,跑外边当乞丐,柯镇恶没寻遇到,只好到嘉兴城去喝酒耍钱快乐去了。 但现在柯镇恶发现了大新闻。 穆念慈改嫁。 她为什么改嫁? 是给逼的,还是自愿的。 老瞎子要管管。 这是天生的侠义心肠发作了。 我不去吃酒,我不去耍钱了,我要在这看看,管管。 一开始,没什么动静,一大帮子一村的老少爷们,光膀子费力气给从前郭杨二家修房宅院子。 甚至挖一条小渠,把河水引入,砌一个小水池子。 甭说。 光看着,就明白,到了夏天,别提多舒服了。 后来,穆念慈一家来了。 柯镇恶经过长久观察。 终于确定,穆念慈——算是嫁了好人家了。 柯镇恶是老江湖,他很清楚,在当前的婚庆市场,对女人有利的太少了。连李清照这样的知名才女也一脚跌了个坑。 这里还有一个原因。 当初。 杨铁心遇到他老婆,原本是想要放下这段感情的。 但江南七怪鼓动的,杨铁心一时没忍住,带着王妃跑路,结果给追兵追上。 于是,这对原本不该死的夫妻俩,双双死了。 然后,大侠们都走了,留下的是穆念慈。 所以有机会,柯镇恶是想能照顾就照顾一下的。 毕竟。 郭靖家里的那个小的,就是他给带大的。 哪知道,这一家人,生活挺好。 穆念慈端庄大气,杨过活泼可爱,那个男人也新奇有趣。 他对穆念慈,对杨过,都是极好的。 原本,柯镇恶是不喜欢杨过的。 这一来是杨康的关系。 二来呢,是杨过初相识遇时,是一副小叫花的模样。 又脏又臭,还和郭芙闹矛盾。 柯镇恶能喜欢吗? 三来是杨过当时和欧阳锋有关系。 这欧阳锋和柯镇恶有生死大仇。 柯镇恶奈何不了欧阳锋,还不能欺负一下杨过吗? 但在这里,情况发生了变化。 杨过天天被爱的包围,被教育,学抡语。 你别说,柯镇恶对论语什么的是嗤之以鼻,不怎么在乎,但对抡语觉得还挺是那么回事。 所以他听杨过学习,觉得很好。 只是吧,一直的,他挺不上手。 没出场机会。 不想太唐突。 我教杨过,动静阴阳混元功。 他听得出动功,听不出静功,不好说话。 但到了穆念慈这可不一样了。 穆念慈打的,这是逍遥游。 这套拳法,黄蓉也会。 黄蓉会的功夫很多。 但自家功夫她是学会就止。 反而却把洪七公传授的武功,是下足了功夫,别的不说,这套逍遥游拳法是经常练习的。 柯镇恶眼睛是看不见,但他耳朵好使。 这天天听,黄蓉怎么出招用劲,他光靠听的,也差不多明白。 不得不说。 单论武功,黄蓉的逍遥游不仅学得比穆念慈全,还比她好。 柯镇恶听得多了,自然也就听出来了,连忙露面。 再不借机会露面,就不知什么时候有机会了。 柯镇恶是瞎的,穆念慈眼睛却是好的。 她一眼也就认出了这大汉模样的飞天蝙蝠柯镇恶。 柯镇恶原本有个兄弟,兄弟俩闯江湖是合起来叫飞天神龙的。 敢叫这个绰号,他们的外型是极好的。 一个个都是人高马大。 但在围剿黑风双煞时,柯镇恶的眼睛瞎了不说,兄弟也死了,这下,神龙变蝙蝠了。 所以柯镇恶不喜欢别人叫他绰号。 你纵是叫他飞天蝙蝠,他也觉得你在暗中骂他瞎子。 因此,穆念慈叫他。 “柯大侠,快快请进,相公,这一位是江南大侠柯镇恶柯大侠。” 柯镇恶听得喜欢,忍不住哈哈大笑。 顿时觉得自己这一段时间的蹲守,也算值了。 我连忙对杨过道:“过儿,快过来,给柯爷爷磕个头。” 杨过看看柯镇恶,然后抓着柯镇恶的腿,道:“柯爷爷,过儿给您磕头了。” 这孩子聪明。 他生怕柯镇恶眼睛看不见,感觉不到,所以上前扶住柯镇恶的腿,再行磕头,这样柯镇恶就能清晰感觉到,杨过是在给他磕头。 柯镇恶大为欢喜,一把手就把杨过扶了起来。 “好小子,这孩子,你们教育得好啊,可不能和他爹一样走歪路了。” 说到这,柯镇恶脸色一收,道:“哎呀,我这个老糊涂,没说错话吧?” 我笑笑道:“不妨事的,有些事,其实也可以和过儿说了。今天就趁这个机会说吧,过儿,你是不是很好奇,为什么你没有亲爹,你娘也不和你说你亲爹的事?” 杨过思索一下,有些小心翼翼道:“我爹,莫不是个坏人?” 过去,他从不敢想,自己的亲爹是坏人。 他母亲那么好,那么善良,那么美丽,怎么可能会喜欢上一个坏人? 但有了我,父爱有了转移,这亲爹也没那么重要了,不再是独一无二的,也就会有了这种想法。 不过也对。 他本就是聪明人儿。 只要没了知见障,不被一叶障目,就会直指问题核心,猜想出真正答案出来。 我轻声叹道:“其实你爹还是不错的,他这个人,长得好看,可以说是玉树临风,走到哪儿,轻轻一笑,就会有很多小姑娘去喜欢。武功也可以啊,一开始的时候,郭靖郭大侠在武功上都不是他的对手。但是,上天是公平的,不会把所有的好事都给一个人,你爹这一生,不仅有亲爹,还有一个养父,他的养父是个地地道道的坏蛋,硬生生把你爹给带坏了,偏生你爹那时年轻,什么也不懂,最终被你养父骗得在外奔波,以至于最后断送了性命。” “我,我,我爹那个养父是谁?” 杨过一下子暴脾气炸开了。 我微微一笑。 “我们这么多人在,怎么可能不报仇呢,实是那个男人已经被郭靖郭大侠杀了,所以这仇也算报了。当年你爹为了养父,想要杀郭靖和黄蓉夫妇,你也听过他们的书,你知道的,郭靖和黄蓉有多厉害,一个聪明的不要不要的,一个武功高的不要不要的,你爹偏偏去对付他们,这不是找死是什么?当然,不是郭黄二人出手,是你爹想要杀黄蓉黄帮主,结果反而中了西毒欧阳锋见血封喉的剧毒,从此一命归西,你切不可把一切怪到郭大侠夫妇身上。” “啊,啊,这——” 杨过整个人都懵了。 我拍了他一下。 “好了,你爹就是该死,也和你无关,他在错误的环境,被错误的教育,走上错误的道路,可你又不会,你怕什么呢?将来,你做一个名动于天下的大侠,谁还会计较你爹的事呢。说句实话,你爹当年是想要做一些事的,不过他是一无所长,什么大坏事也没做出来,不会对你造成什么影响的。” 杨过这才感觉好一些。 他对我感激道:“爹,谢谢你告诉我实情,今后,我只认你是我爹。” “哈哈哈,傻小子,我可不就是你爹么,好好练你娘教你的功夫去。” 柯镇恶感叹道:“这么大事,你就这么简单的说了?” 我轻轻一笑。 “过儿和杨康是不一样的。他从小就被爱包围着,穆姑娘对他进行了最恰当的教育,所以这孩子一直挺正的。今后也会一直正下去。至于杨康,不是我说,我听说包氏当年一个劲的追思亡夫,对儿子根本不怎么上心教育去管,既舍不得打,亦舍不得骂,全由人家完颜洪烈教导,自然也就变坏掉了,实不能怪他太甚的。” 柯镇恶奇道:“这些事,有很多我亦不知,你是怎么知道这么清楚的?” 我微微一笑道:“有些是听娘子说的,不过娘子含蓄,没说太明白,这不是吊人胃口嘛,我就听城里说书的,都是丐帮兄弟的第一手资料,听多了,自己私下分析一下,觉得也就大差不差了,柯大侠是此事的当事人,不知我说的然否。” 第9章 七侠秘籍 柯镇恶拄着铁杖,浑浊的眼窝里似有精光闪动,闻言忽然仰头大笑,笑声震得屋檐下的积尘簌簌而落。 他摸索着捋了捋斑白的胡须,道:“你小子,可真是个精明人啊,光听一枝半截的,就比瞎子我知道的还详细。穆家小姑娘跟了你,你可要好好对她,你对她不好,瞎子我可是不答应的。” 苍老的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哈哈哈……” 我连忙赔笑,故意用夸张的语气应道:“柯大侠放心,我自然是愿意对她好的,只要她愿意,我能天天给她端洗脚水。” 话一出口,连自己都觉得肉麻,却又忍不住想逗这位严肃的老英雄松快些。 柯镇恶的铁杖重重杵在青石板上,“当”的一声脆响,他一边摇头,一边发出长长的叹息:“你小子,这叫对人家好?你纯粹是好色。唉,我不管你是好色也好,真心也罢,总之不能亏待了穆丫头。” 言语间满是对晚辈的关切,那声音虽然严厉,却也藏着几分难得的温柔。 我连连点头,郑重其事地应了下来。 本以为此番交谈就此告一段落,不料柯镇恶说完便转身,铁杖敲击地面发出“笃笃”的声响,竟是要走了。 这可不行! 我心里着急,还有好些话想问呢。 急忙抢上几步,侧身拦住他的去路,这才发觉这位盲侠虽然年迈,身形却依旧挺拔,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 柯镇恶微微皱眉,脸上露出疑惑的神色,转向我的方向问道:“你小子还有什么事?” 我整理了一下衣襟,脸上挂起恭敬又带着几分好奇的微笑,说道:“听闻,郭靖郭大侠当年,是被柯大侠几位前辈培养教导的?” 话音落下,四周突然安静下来,只听见远处传来零星的话语声,我屏住呼吸,满心期待着这位见证过无数传奇的老英雄,能为我讲述那些波澜壮阔的往事。 柯镇恶握着铁杖的指节因用力而泛白,苍老的面皮上泛起诡异的潮红。 我不过是顺着郭靖的话题,试探着提及当年江南七怪与丘处机的那场恶战,话音未落,屋内气氛陡然凝固。 “原来当年,发生了几件事。” 我斟酌着开口,目光落在他腰间那枚斑驳的铁菱上。 “第一,就是江南七怪约战长春子邱处机。他们七个人,却是不敌长春子邱处机的一人一剑。” 话音里不自觉带上惋惜,却不知这句话如同一把利刃,狠狠扎进了老人最敏感的伤口。 柯镇恶喉间发出一声闷哼,铁杖重重砸在青砖地上,惊起一串细碎裂纹:“接着说!” 他歪着头,空洞的眼窝仿佛能看穿人心,浑浊的眼球在暮色中泛着青白。 “那第二件呢?” “第二就是,七怪好不容易找到了郭靖,一起教他武功,但始终没什么成效。” 我咽了咽口水,硬着头皮继续。 “反而是丹阳子马钰,随便一教,就让郭靖的武功突飞猛进。” 空气中弥漫着令人窒息的沉默,我能清晰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像是擂鼓般撞击着胸腔。 老英雄的胸膛剧烈起伏,突然爆发出一阵刺耳的冷笑:“所以你觉得,我们江南七怪是浪得虚名?” 他摸索着上前,枯瘦的手掌几乎要贴上我的脸。 “觉得我们功夫不行,教不好徒弟?” 那掌心的老茧擦过我脸颊,带着习武之人特有的粗粝,仿佛要将多年的不甘与憋屈尽数发泄。 “柯大侠,我绝无此意!” 我慌忙后退半步,却撞翻了一旁的瓷凳,清脆的碎裂声里,柯镇恶的铁杖已经擦着耳畔扫过,带起的劲风令我头皮发麻。 他喘着粗气,声音里带着血丝:“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在看不起我?看不起江南七怪的武功?” “柯大侠,你误会了。” 我详细解说。 “全真教是帮了郭大侠很大的忙,但全真教那么大,为什么不能再出第二个,第三个,或者超过郭大侠的门人弟子?” 柯镇恶道:“哦,你是说……” “全真教那么大,高品的武功多不胜数,但却再也教不出一个郭大侠了,在下以为最关键的原因上少了七怪的武功给他打底子。不怕说句难听的话,柯大侠你们江南七怪的武功品级不高,多是在市井中自己摸索出来的,比如南希仁大侠的武功,源自于他上山打柴,打猎,又比如张阿生张五侠的武功是出自他砍猪切肉练出的刀法,还有全金发大侠千斤分秤的功夫,虽然这些武功很浅薄,但这也意味着基础,郭大侠从小被你们七侠打下了这良好的基础,所以才能在未来,接触到机缘之后,一飞冲天。而全真教中人,虽然学得武功品级很高,但却疏忽了基础,或者说没人愿意去打基础,所以也就难出第二个郭大侠了。” 柯镇恶微微一怔,脸上的怒色稍稍缓和,却依旧带着几分警惕,沉声道:“那你小子提这个,到底是打的什么主意?” 我见状,知道有了转机,赶忙说道:“柯大侠,过儿如今也渐渐长大了,已然踏上修炼之路。他天生聪慧过人,无论学什么都一点就通,可也正因如此,总是容易对事物只有三分热度。而我所教授的功夫,注重沉稳持重,讲究耐心苦修,实在与过儿那跳脱灵动的性情不太相符。我思来想去,就想着,若是能多教他一些新奇有趣的东西,或许能长久地保持他对武学的兴趣,这样对他的成长,说不定会大有好处。” 柯镇恶听了这话,先是微微一愣,随后脸上的寒霜渐渐消融,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竟是回嗔作喜。 他捋了捋胡须,大笑道:“哈哈!原来如此,你小子倒是打得一手好算盘!” 我心中一喜,连忙接着说道:“柯大侠,我确实是看重了江南七怪的功夫。江湖中武功高强之人众多,类似的功夫或许也不少,但唯有您教出了郭大侠这样名震江湖、侠肝义胆的豪杰!郭大侠能有今日的成就,与您当年的悉心教导密不可分,这其中的功夫和门道,可不是旁人能比的!”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柯镇恶被我这么一夸赞,心情大好,笑声愈发爽朗:“哈哈哈!你这小子,倒是会说话!罢了罢了,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便应下此事。不过,这功夫传授,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我得回嘉兴一趟,整理一番功法。” 我心中大喜,连忙起身,恭敬地行了一礼:“多谢柯大侠!柯大侠此番相助,这份恩情,我与过儿铭记于心!” 柯镇恶摆了摆手,脸上带着几分得意与豪迈:“好了好了,不必如此。你且等着,待我从嘉兴归来,定让那小子见识见识我江南七怪功夫的精妙之处!” 嘉兴的青石板路上,晨雾还未散尽,柯镇恶拄着铁杖立在自家门楣下。 斑驳的门扉刻着褪色的兽首衔环,门内三进院落里,老槐树的枯枝还挂着昨夜的雨珠。 这座占地半亩的宅院,是柯家三代经营绸缎庄攒下的家业,飞檐斗拱虽已略显陈旧,却仍是整条巷子里最气派的门户——谁能想到,这位威震江湖的盲侠,每日清晨都要听着仆人扫落叶的簌簌声,在回廊下打一套自创的降魔杖法。 过往的时候。 江南七怪的聚会总在柯宅的花厅。 八仙桌上摆着粗陶酒坛和卤味,朱聪那双沾满油渍的手,总能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最新鲜的桂花糕。 大哥,你这宅子该修修漏雨的房檐了! 朱聪嬉笑着往嘴里塞糕点,指间的偷天换日手法却没闲着,将柯镇恶摆在桌上的翡翠扳指顺进了袖兜。 柯镇恶冷哼一声,铁杖重重敲在青砖地上:你这梁上君子,有本事把偷来的字画裱好了挂我书房! 后院马厩里,韩宝驹正在给小黄马刷毛。 这匹黄毛的宝马,鬃毛修剪得整整齐齐,连蹄铁都嵌着精铜。 完颜洪烈曾派人送来十箱黄金求购,却被韩宝驹的软鞭抽得落荒而逃。 城郊的山脚下,南希仁的斧头劈开晨雾,新伐的杉木在他肩头码得整整齐齐。 林间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全金发背着竹篓从密林中钻出来:老南,张大哥在集上支好摊子了,今晨王员外家要办宴席! 南希仁将猎物捆上柴车,三个人的身影消失在蜿蜒的山路上。 市集里,张阿生的案板上,新鲜的鹿肉泛着油光,全金发算盘打得噼啪响。 客官,这可是南爷猎的山中猛虎,强身健体再好不过! 吆喝声与市井喧嚣混在一起,谁能想到这些斤斤计较的商贩,转身就会为了一句承诺,踏遍大漠荒原去寻一个孩子。 暮色降临时,南湖画舫上总传来清脆的剑声。 韩小莹的越女剑法在灯笼光晕里流转,莲步轻移间,剑光化作点点寒星。 看客们抛来的赏钱,她总会默默收进绣着并蒂莲的荷包——女孩子在外闯荡江湖,没钱是万万不行的。 有时柯镇恶会坐在画舫角落听曲,铁杖在甲板上轻点节拍,旁人只当他是寻常听客,却不知这位盲侠的耳力,能分辨出二十丈外船桨划水的细微差别。 月上中天,柯宅的灯火依旧明亮。 七怪围坐在火盆旁,朱聪讲着新得手的江湖秘闻,韩宝驹给小黄马喂着黑豆,南希仁擦拭着铁扁担,全金发拨弄着算盘核对账目,张阿生往火里添着木柴,韩小莹绣着新的剑穗。 柯镇恶摩挲着翡翠扳指,听着兄弟们的笑闹声,那真是一段难得的江湖岁月。 这便是柯镇恶总要来此的原因。 在这里,他总能更好的思念曾经的兄弟们。 不过这一回,他多了一些事办了。 暮春的嘉兴裹着潮湿的水汽,柯镇恶的铁杖叩击青石板,声响在空巷里格外清越。 推开老宅斑驳的朱漆门,蛛网在门楣上轻轻颤动,恍若岁月织就的叹息。 这座承载着七怪无数个黎明与黄昏的院落,此刻唯有穿堂风掠过廊下的铜铃,发出细碎的呜咽。 暗格里的檀木匣覆着层薄灰,柯镇恶枯瘦的手指抚过盒面凸起的云纹,忽然顿住。 匣中七本泛黄的册子堆叠整齐,最上方那本《降魔七式》的封皮,被岁月啃噬出细密的孔洞。他颤巍巍翻开第一页,墨迹早已晕染成浅褐色,却仍能辨出当年朱聪工整的蝇头小楷:戊戌年腊月,与五弟商议锁喉擒拿手之要义,三易其稿方得要领...... 那些尘封的记忆如潮水漫涌。 二十年前的冬夜,七怪围坐在这张八仙桌前,呵着白气奋笔疾书。 南希仁握着粗糙的狼毫,在宣纸上笨拙地勾勒燕青拳的招式。 韩宝驹将小黄马的缰绳缠在腕间,边比划越女剑的步法边叫嚷:这一式该这样转! 而他自己,则在寂静的子夜反复推敲听风辨位的口诀,将半生心血凝练成三十二句押韵的偈语。 我们教不好靖儿...... 全金发当年垂着头说这话时,窗外的雨正敲打着芭蕉。 郭靖初出大漠时,他们何尝不是带着十二分的自信? 但看着少年在全真内功的滋养下突飞猛进,那些精心编写的册子,忽然成了压在心头的巨石。 即便后来与丘处机那场震动江湖的赌约以胜利告终,可当郭靖在华山之巅与五绝论剑时,七怪才惊觉自己的武功在真正的绝顶高手面前,不过是萤火比皓月。 指尖抚过册子中夹着的半片枯叶,那是张阿生牺牲那日,从蒙古草原带回的纪念品。 柯镇恶眼眶发热,喉咙里泛起铁锈味。 他何尝不知,这些册子记载的不仅是武功招式,更是七个出身市井的草莽,用最笨拙却最赤诚的方式,浇灌着一个少年的武侠梦。 柯大侠! 院外传来我的呼喊,惊飞了檐下的麻雀。 柯镇恶匆忙合上木匣,铁杖重重一敲地面,震落满桌尘灰:小子,莫在外面聒噪! 沙哑的嗓音里,藏着连他自己都不愿承认的颤抖。 当那叠承载着七人半生执念的册子递到我手中时,他别过脸去,朝着空荡荡的天井冷哼:不过是些不入流的玩意儿,若教不好过儿,可别赖到我们头上! 我捧着册子,指尖触到纸张间凸起的墨痕,那是南希仁当年反复描摹招式时留下的痕迹。 暮色透过雕花窗棂,在泛黄的纸页上投下细碎的光影,恍惚间,仿佛又看见七个身影在灯下争执、大笑,将江湖豪情与拳拳师心,永远地封存在了这些笨拙却滚烫的文字里。 我摊开七本用粗麻线装订的武功册子,油墨未干的字迹间还残留着淡淡酒香。 南希仁的燕青拳图谱旁,歪斜的批注里夹着半片干枯的草叶;全金发的铁秤杆使用的心得上,密密麻麻的修改痕迹下,依稀可见用算盘珠印出的小圆点——这些来自市井的武林豪杰,竟真的用最质朴的方式,将毕生所学化作了触手可及的武学篇章。 过儿,快过来! 我捧着册子冲到庭院,将杨过拉了过来。 少年听闻有新的武功去学习。 眼睛亮得如同藏了两颗星辰,膝盖重重磕在青石板上,额头触地时发出清脆的声响。 柯镇恶闻声大笑,铁杖点地划出半圈火星:小滑头今日倒实诚! 沙哑的笑声里,藏着只有老江湖才能听出的欣慰。 第10章 正入剧情 待柯镇恶哼着小调往赌场去后。 杨过道:“这上面的,我都能看懂,会不会太简单了?” 我敲了敲他的脑袋,看着远处灯火通明的赌坊:真正的宝藏不在字里行间。你柯爷爷他们的武功,就像未琢的璞玉,看似粗粝,却藏着万千变化的可能。 夜深人静时,书房案头铺满了重新誊写的稿纸。 柯镇恶的《听风辨位暗器诀》在烛光下泛着诡异的青绿色——那是当年毒蒺藜淬毒时浸染的痕迹。 我握着狼毫沉吟良久,将华山派铁指寸劲的运功法门融入其中,把原本掌心弹射的毒蒺藜,改成了以指力迸发的铁丸。 当最后一笔落下,窗外传来更夫打更的梆子声,新创的铁指神通在宣纸上凝成墨色的锋芒。 朱聪的妙手空空之术最为灵动,我却在批注里发现了意外之喜。 某页边角处,他用蝇头小楷记录着:探囊取物需借巧劲,如狸猫捕雀,似游鱼戏浪。 这寥寥数语,竟暗合了逍遥派凌波微步的身法精髓。 我大笔一挥,将这套神偷绝技更名为《飞龙探云手》,并在招式图谱旁画下八卦方位图,让原本游走市井的技巧,有了登堂入室的气象。 晨光刺破薄雾时,杨过揉着惺忪睡眼闯入书房,正撞见我将七本秘籍收入檀木匣。 少年盯着匣面新刻的江南七侠遗珍字样,突然指着最上方那本《听音御丸诀》:爹,这铁丸能打多远?比柯爷爷的毒蒺藜快多少? 我笑着合上匣盖,铜锁扣合的声响惊飞了檐下的麻雀:试试便知——不过你要记住,真正厉害的不是铁丸,是藏在招式背后的万千变化。 远处赌场传来喧闹的吆喝声,想必柯镇恶正为某局牌局开怀大笑。 这些来自市井的武学,即将在少年手中焕发新生,而那些歪歪扭扭的字迹里,藏着的何止是武功招式,更是七个江湖儿女最炽热的侠义心肠。 转眼之间,四年过去了。这悠悠四载,于江湖而言不过是沧海一粟,于我和穆念慈而言,却是足以重塑命运的漫长岁月。 还记得初到这僻静之地时,穆念慈皆身负伤痛与迷茫。 自与杨康分离后,心灰意冷,带着年幼的杨过四处漂泊,居无定所。 直到她遇到我。 或者说直到杨过找上了我。 一切才发生了改变。 后来我从柯镇恶手上套取到了他们昔日江南七怪的武功。 江南七怪,侠义心肠,他们武功虽有特色,却因缺乏系统传承与整理,始终难登大雅之堂,故而我在得到之后,就下定了决心,要将之以一己之力,把七怪武学发扬光大。 在这四年里,我和穆念慈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穆念慈逐渐从往昔的阴霾中走出,将全部心血倾注在杨过的教养之上。 她虽不再涉足江湖纷争,却以自身坚韧与善良,为杨过树立了为人处世的标杆。 而我,一边沉浸享受穆念慈的温柔倾顾。一边整日沉浸在武学研究之中,闭关苦修。 经过我的努力,我在七怪的武功上推陈出新,日夜钻研,反复推敲每一招每一式。 江南七怪的武功,本源于市井,虽接地气,却缺乏系统性和深度。 我从基础的呼吸吐纳之法入手,结合各派武学精髓,融入自己对武道的独特理解,将原本普普通通的市井武学,变成了一部全面的武学宝典。 我将之命名为《七怪经》。 上面录有听风功,此功修炼至大成,可耳听八方,细微之声皆能察觉,在江湖行走,便能提前洞悉敌人动向,立于不败之地;铁指金弹,以指代剑,以气御物,弹指间劲力如弹丸般射出,威力惊人;飞龙探云手,轻巧灵动,可在瞬息之间取人怀中物,令人防不胜防;铁扇功,以扇为兵器,舞动起来虎虎生风,招式变幻莫测;大蟒鞭法,鞭势如蟒,刚柔并济,横扫千军;人马合一术,不仅是骑术的极致,更能在与战马的配合中,衍生出独特的攻击与防御招式;南山鬼背功,注重身形的诡异变化,如鬼魅般穿梭于战场,让敌人摸不清套路;砍柴刀法,看似朴实无华,却蕴含着一往无前的气势,一刀劈出,力破千钧;笑拳怪招,招式诙谐,令人捉摸不透,在嬉笑间克敌制胜;点穴指南,详细记载了人体各处穴位的位置与击打之法,点中穴位,可制敌于瞬间;双手快刀,双手持刀,左右开弓,刀光闪烁,如疾风骤雨;如意斩法,随心所欲,因敌而变,无招胜有招;越女剑凡人篇,适合武学基础较弱之人修炼,循序渐进,打下坚实根基;越女剑南山篇,则是在凡人篇的基础上,融入了江南七怪中南山樵子的武学理念,剑招更加精妙绝伦 。 这里面的武功,经我的整理、修改,早已经成为一部武林经典。 其中一些武功,随意拿出一两门,就能开创一个武林世家。 任何人,得到了我的这秘籍,苦修之下,都能迈入武林一流高手之列。 杨过虽年幼,却天赋异禀,对武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和惊人的悟性。 在这四年间,他每一种武功都修炼有一二。 看着他一招一式虽略显稚嫩,却已初具雏形,我心中满是欣慰。 仿佛看到了这些武学在未来的江湖中绽放光彩,也看到了杨过未来成为一代大侠的希望。 四年前,我从未想过自己能完成这样一部武学宝典。 四年前,穆念慈也未曾料到自己能在这平静之地,将杨过抚养长大。 只可惜,杨过在此时又犯了他亲爹的错。 他的武学天赋如燎原星火般耀眼,学起武功来总是一点即通,可偏偏在精进之路上徘徊不前。 那些收录在《七怪经》里的精妙绝学,在他手中仿佛成了随手把玩的精巧物件——学起来兴致勃勃,一旦觉得掌握了招式皮毛,便懒洋洋地搁在一旁,再也不愿沉下心来钻研。 看着他将听风功练到能辨十丈外脚步声,便自鸣得意不再修炼。 铁指金弹不过能弹出三丈距离,就觉得已登堂入室。 那飞龙探云手,明明能练得神出鬼没,他却只满足于在穆念慈眼皮子底下偷摘果子。 大蟒鞭法本该刚柔并济,可他耍起来招式虽美,劲力却似风中残烛。 这种会而不广、博而不精的态度,恰似当年杨康急于求成、不肯扎实练功的翻版,看得我心急如焚。 好在混元功是我每日晨昏定省般监督着他修炼。 这门功法讲究根基深厚、循序渐进,每日都要花费两个时辰吐纳运转。 杨过最初练得磨磨蹭蹭,不是喊腰酸背痛,就是借口肚子饿偷懒。 我硬是拿着竹条守在他身边,看着他从面红耳赤、气息紊乱,到如今总算能将混元真气在经脉中循环三十六周天,堪堪小成。 若非这门需要长期积累的内功打底,以他那浅尝辄止的态度,此时最多也就是个花拳绣腿的江湖混混,别说二流高手,怕是三流都难以跻身。 随着杨过武功有了进步,我反而不好再像从前那样逼着他苦练。 武学一道,本就与治学无异,强扭的瓜不甜。 我深知学习这种事,唯有让他自己领悟其中妙处,打心底里生出渴望,才能真正有所成就。 就像当年我痴迷于整理七怪武学,整日废寝忘食,旁人拦都拦不住——可若是一味靠棍棒相加去逼迫,反而会激起逆反之心,最后落得事与愿违。 但该如何让他真正对武学感兴趣呢? 思来想去,唯有让他亲身体会到自身的不足。 或许该找个机会,带他去见见江湖中真正的高手,让他看看什么是天外有天。 又或者安排一场实战,让他在受挫中明白,那些看似学会的招式,在真正的生死较量中根本不堪一击。 唯有让他亲眼见到山外之山,亲身尝到失败的滋味,才能唤醒他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劲头,真正踏上武学精进之路。 在这风云变幻的江湖中,我悄然搭建起一张独特的情报网——小丐帮。 这些在市井夹缝中求生的小乞丐,虽被正统丐帮视为边缘,却有着常人难及的生存智慧。 他们穿梭于街巷荒野,用沾满尘土的双眼与耳朵,将周边土匪强盗的消息源源不断地带回。 那些藏在山坳里的匪巢、盘踞在要道的马贼,无论强弱,都逃不过这群孩子敏锐的目光。 土匪势力参差不齐,弱的不过是十几人纠集的小团伙,窝在破旧山神庙里,靠着劫掠过路商贾勉强为生。 强的却是拥众上百的山大王,占据着险峻山寨,设卡收税、打家劫舍,在方圆百里内恶名昭着。 我将这些情报一一整理,最终把目光落在了杨过身上。 我有意让这个天赋异禀却又浮躁的少年,亲自去会一会这些土匪。 从十几人的小匪窝开始,杨过带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锐气,手持木剑便闯了进去。 起初,他凭借着灵活的身法和在《七怪经》中学到的几招皮毛,倒也能将那些小喽啰打得落花流水。 可当面对真正的悍匪时,差距便显露无遗。 在与百人匪帮的交锋中,他被敌人的阵仗惊得手忙脚乱,精心设计的招式在实战中破绽百出,若不是我暗中保护,险些折在那里。 一次次的战斗,如同一记记重锤,敲醒了杨过那颗骄傲的心。 他终于明白,平日里浅尝辄止的修炼,在真正的生死较量中是多么不堪一击。 自那以后,少年收起了散漫,开始静下心来,日夜钻研《七怪经》中的武学奥秘。 寒来暑往,他在武学之路上不断攀登,曾经的浮躁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沉稳与坚毅。 在杨过成长的同时,穆念慈的生命也迎来了新的转机。 这些年的漂泊与艰辛,在她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曾经,在杨铁心的庇护下,她衣食无忧,得以专心修炼武功。 可命运弄人,自与杨康相遇后,她的人生急转直下。 怀着身孕独自生活的那段日子,为了生计,她不得不将心爱的武功束之高阁。 如今,在我的精心照料下,穆念慈的身体渐渐康复。 生活条件的改善,也让她有了重拾武道的机会。 我深知,习武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它与钱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就像当年的郭杨两家,看似清贫,实则靠着郭啸天打点宋兵、杨铁心在外营生,日子倒也过得去。 包惜弱能随心养着兔子,兄弟俩能常去曲三酒馆小酌,皆是因为有稳定的经济支撑。 也正因如此,他们才能心无旁骛地研习武学。 穆念慈重新开始修炼的日子里,我为她购置了上好的兵刃,寻来滋补的药材调养身体。 起初,她的动作还有些生疏,招式也不如往昔凌厉,但随着时间推移,那个英姿飒爽的江湖女子又渐渐回来了。 每日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在庭院,便能看到她舞剑的身影。 夜深人静时,她又会在烛光下研读武学典籍。 杨过在江湖的磨砺中成长为少年侠客,穆念慈在武学的滋养下重获新生。 此刻。 穆念慈站在庭院中,剑光如雪,衣袂翻飞。 望着她重拾锋芒的身影,谁能想到这位江湖儿女,曾在命运的旋涡中几经沉浮,武功大起大落。 她的武学之路,本就充满坎坷与波折。 早年,穆念慈拜在杨铁心门下,习得杨家枪法与拳法。 那些招式刚猛质朴,带着燕赵之地的豪迈之气,却终究只是寻常武学。 她凭着一股韧劲勤学苦练,却也只能在江湖中勉强立足。 直到机缘巧合之下,她遇见了洪七公。 那位名震江湖的丐帮帮主,见她身世可怜、品性纯良,便将逍遥游这路精妙身法倾囊相授。 逍遥游讲究身形飘忽、虚实难测,穆念慈自此才算踏入二流高手之列。 那段时光,穆念慈如饥似渴地修炼,武学境界不断提升。 在苦修之下,她的实力愈发精进,渐渐有了接近一流高手的风范。 第11章 陆家庄 遥想当年,她与初出茅庐的黄蓉相遇,那时的黄蓉虽古灵精怪,武功却尚未大成,在穆念慈的刚猛攻势下,甚至难以招架。 然而,命运弄人。 与杨康的纠葛、怀孕生子的艰辛,让穆念慈不得不放下手中的剑。 岁月蹉跎,当她再度想要重拾武功时,却发现曾经的实力早已流失大半。 而此时的黄蓉,在郭靖的陪伴下,得东邪西毒等诸多高手指点,又研习了九阴真经,已然成长为不折不扣的超一流高手,两人之间的差距恍若天堑。 看着穆念慈眼中重燃的斗志与不甘,我将自己苦心钻研的碧水神功传授给她。 这门功法脱胎于春水诀,却又远胜于前。 春水诀本就以治疗与耐力持久着称,堪称疗伤圣典。 而碧水神功不仅传承了这些特性,更融入了精妙的毒功之道,对敌时可在不知不觉间施毒制敌。 最为神奇的是,修炼此功竟有驻颜之效,能让修习者青春永驻。 穆念慈开始日夜苦修碧水神功。 起初,她因生疏而频频出错,经脉中的真气也运转不畅。 但她骨子里的坚韧在此刻展露无遗,一次次跌倒,又一次次爬起。 随着时间推移,她的气息愈发沉稳,体内的碧水真气如潺潺溪流,滋养着每一处经脉。 当她彻底掌握碧水神功的那一刻,曾经失去的武功不仅尽数恢复,更是突破桎梏,踏入了超一流高手的境界。 如今,若穆念慈再与黄蓉交手,想必定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 尽管她曾因命运波折而浪费了许多修炼时光,但凭借碧水神功强大的恢复力与持久力,她在对战中足以立于不败之地。 想要让她落下风并非易事,若想彻底打败她,更是难如登天。 穆念慈的武学新生,终于重新开启了。 寒夜,月光如水。 我收功而立,汗水浸透的衣衫在夜风中渐冷。 远处楼阁里,传来穆念慈为杨过讲故事的轻柔嗓音,那声音如同一缕温暖的丝线,缠绕在这寂静的夜色中。 望着天际那轮残月,我心中泛起一丝难以言说的怅惘。 穆念慈天资聪颖,入门以来勤学苦练,一招一式皆有模有样。 可正如我所担忧的。 “唯一遗憾的是,穆念慈的底子在此。” 她虽勤奋刻苦,却受限于早年未曾系统修习上乘武学,此后她的武道进境就会一下子慢下来。 与杨过那如璞玉般的天资相比,着实令人惋惜。 杨过那孩子,天赋异禀,领悟力惊人,未来定是大有可为,假以时日,必能在江湖上闯出一番名堂。 回到住处,只见穆念慈正在灯下缝补杨过的衣衫,杨过则趴在一旁,认真地描红写字。 见我归来,杨过立刻扔下毛笔,欢笑着扑进我怀里:“爹!你看我今天又学会了一首诗!” 穆念慈也抬起头,温婉一笑,那笑容恰似春日里最柔和的暖阳。 每日,我们一家三口,就这样其乐融融,尽享这平淡而温馨的时光。 夜深人静,穆念慈依偎在我身旁,轻声说道:“若是能再添个孩子,咱们这小家就更圆满了。” 她眼中满是期待与温柔。 我心中一暖,却也无奈。 在此,穆念慈有心想为我生一个孩子,可哪有那么容易? 我修炼的紫阳神功已至关键阶段,如今修为已经达到了炼精化气的极限。 这门功法霸道异常,身体一切营养所出,皆被化为了紫阳神功的资粮。 每一次呼吸吐纳,每一分摄入的食物精华,都被尽数吸纳,用以冲击更高的境界,哪有余裕让穆念慈生孩子? 只能等我修为更深,看看有没有机会吧。 不过,换个角度想,这样也未尝不是好事。 没有育儿的牵绊,可以让我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武功修炼中。 在这动荡不安的江湖,唯有强大的武功,才能护得家人周全。 况且,养孩子嘛,有一个杨过就够了。那孩子机灵懂事,又天赋卓绝,看着他一天天成长,已然是我人生一大乐事。 窗外,月光依旧皎洁。 我拥着穆念慈,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心中满是宁静。 无论未来如何,此刻的温馨与安宁,便是我最珍贵的宝藏。 而那未竟的武学之路,也将在这温暖的牵挂中,指引我不断前行。 晨雾未散,青石阶上已传来细碎脚步声。 我正对着案牍批阅账目,就听见门扉轻响,管家鲁有手垂首立在门槛外,灰布长衫洗得发白,衣角还打着工整的补丁,却掩不住周身透着的那股子拘谨劲儿。 东家,早膳备好了。 他的声音带着几分江南软语的糯意,却总像含着颗不敢嚼碎的苦杏仁。 我搁下笔抬眼望去,这个曾是丐帮边缘人物的中年人,此刻端着银盘的指尖还在微微发抖——许是想起初来府里时,打翻的那碗燕窝粥。 说起来,鲁有手的身世倒也算跌宕。 他与丐帮长老鲁有脚原是兄弟,早年鲁家在嘉兴也是诗书传家的殷实门第。 谁料家道中落,兄弟俩流落街头,不得已投身丐帮。 可惜这武学天赋,倒像是被家道衰败时一并带走了。 鲁有脚在丐帮里已算武功平平,这鲁有手竟连兄长都不如,一套太祖长拳打下来,架势还没站稳就先踉跄两步。 不过鲁有脚到底读过些书,凭着能识文断字、略通账目的本事,在丐帮里成了稀罕人物,短短几年就从底层弟子一路升至长老。 反观鲁有手,被兄长打发去嘉兴分舵管事,却连最基本的帮务都打理得一团糟。 分舵账目混乱,弟子们怨言不断,最后竟沦落成街头小乞丐的,带着几个半大孩子靠讨饭度日。 收编嘉兴小丐帮那日,鲁有手缩在角落里,活像只受惊的鹌鹑。 我原想打发他些银钱任其自谋生路,却见他攥着碎银的手死死不肯松开,沙哑着嗓子求道:给口饭吃就行,我什么都能干! 那副模样,倒让我想起,他至少是读过书的。 起初,鲁有手确实笨得让人头疼。 让他采买食材,不是缺斤少两就是买错品类;整理库房,转眼就把绸缎和麻布混作一处。 可奇怪的是,这看似愚钝的人,偏偏有着股倔劲。 做错了事,罚他抄写账本也好,清扫庭院也罢,他从不辩解,只是低着头反复练习。 有次教他辨认西域香料,他竟把《香谱》抄了十遍,连香料受潮后的细微色差都牢牢记在心里。 春去秋来,如今府里的桂花又开了。看着鲁有手有条不紊地安排中秋宴席,指挥奴仆布置灯笼,我倒生出几分感慨。 他虽没什么惊人才干,却将府中诸事打理得井井有条:每月初呈上的账目分门别类,库房物件按入库年月整齐排列,就连厨房每日的食材损耗,都记得清清楚楚。 暮色渐浓,鲁有手照例送来一盏碧螺春。 茶香氤氲间,他低声汇报明日采买清单,语气已不见当年的怯意。 我望着窗外渐亮的万家灯火,忽然觉得,这世上或许少不得惊才绝艳之辈,但像鲁有手这般,用笨拙却执着的方式守好一方天地的人,倒也算得上另一种难得。 老爷,小丐帮的消息。 青瓷茶盏搁在紫檀木几上,发出清越声响。 我接过草纱纸,指腹触到纸张上深浅不一的压痕——那是用炭笔仓促书写留下的印记。 六字横陈眼前,字迹歪歪扭扭却力透纸背:陆家庄,李莫愁。 案头的线香袅袅升腾,烟雾模糊了字迹边缘。 这短短六个字,像投入深潭的巨石,在我心底激起千层浪。 陆家庄是江南富户,而李莫愁。 想到那道赤练仙子的倩影,我的指尖不自觉摩挲着纸角。 这看似简单的讯息,背后藏着江湖势力的暗涌,更牵扯着我与小丐帮的隐秘盟约。 雕花木门轻响,穆念慈一袭红衣翩然而至。 数年调养让她褪去病容,腰间宝剑在晨光下泛着冷冽光泽,往昔的飒爽英姿尽数归来。 她瞥见我手中草纱纸,柳眉微蹙:发生了什么事? 我将纸笺递过去,唇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还记得之前和你说过,有个大好人暗中帮衬咱们家? 穆念慈展开草纱纸,指尖在李莫愁三字上顿了顿。 她冰雪聪明,稍一思索便明白了其中关键。眼底闪过一丝警惕:是小丐帮传来的消息? 窗外忽起一阵劲风,吹得窗棂咯咯作响。 我走到她身侧,望着远处层叠的黛色山峦,声音压得极轻:李莫愁素来行事狠辣,陆家庄此番怕是凶多吉少。 穆念慈按剑的手紧了紧,衣袂间传来细微的金属轻响:那我们? 且静观其变。 我转身点燃案头的油灯,跳动的火苗将两人的影子映在屏风上。 陆家庄? 希望不会有事吧。 穆念慈回望着草纱纸上的字迹,指尖无意识摩挲着剑柄,绣着并蒂莲的裙裾被穿堂风掀起一角。 她的心中,对陆家庄,还是很有好感的。 这几年,在我的金钱开道下,收购了很多田地。 但大多田是不连片的,这给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倒是陆家庄,向我们前前后后出手了很多连片的庄子田土,让我刘家庄一下子抖了起来。 我颔首轻叹,窗外的紫藤花架在暮色中摇曳,恍惚间竟映出陆家庄那道朱漆剥落的大门。 江湖中人常犯糊涂,总将嘉兴陆氏与洞庭湖陆氏混为一谈。 殊不知此陆非彼陆——洞庭湖陆家世代簪缨,嫡长子陆乘风之子是与郭靖郭大侠义结金兰的,举族钱粮尽皆支援襄阳城防,实打实的忠义世家。 而嘉兴陆家庄,不过是靠着祖上贩盐发家的土财主罢了。 世人只道陆展元风流潇洒,却不知他踏出家门那日,衣摆都浸透了冷汗。 我踱步至博古架前,指尖拂过青瓷瓶上的缠枝莲纹。 偌大的陆家庄连个护院武师都凑不齐,满屋子金银倒成了催命符。他一介商贾子弟,却要学着世家公子闯荡江湖,不过是想寻个靠山。 南宋的世道,恰似梅雨时节的屋檐,滴滴答答落的都是祸事。 官道上响马横行,山林间邪教盘踞,即便身怀武功的侠客都要结伴而行,更何况陆展元这样身着绸缎、腰佩玉佩的富家子弟? 我曾听小丐帮的眼线说过,他初出嘉兴时,在衢州地界被山匪劫了三次,若非侥幸遇到过路镖师,早就化作乱葬岗的一具白骨。 可命运的吊诡之处,就在于最凶险的劫数往往披着温柔的皮。 那年桃花灼灼,陆展元在大理邂逅何沅君,红袖添香间,他大概以为攀上了段氏皇族这棵大树。 却不知暗处早有一双赤练般的眼睛盯上了他——李莫愁素白的衣袖扫过江南烟雨,也扫碎了陆展元的春秋大梦。 他哪里晓得,李莫愁的冰魄银针比任何山匪都致命。 谁能想到,当年那个白衣仙子般的少女,会在日后成为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赤炼仙子。 我捻起案头的狼毫,在宣纸上随意勾画,墨迹晕染开来,倒像是李莫愁的赤练神掌。 传闻中那一日,陆家庄的白墙被鲜血染红,李莫愁悲惨的笑声惊飞了满池锦鲤。 更可悲的是,何沅君看似温柔贤淑,背后却藏着更大的泥潭——她那疯疯癫癫的义父武三通,竟然对她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烛火突然爆开一朵灯花,将墙上的影子晃得支离破碎。 穆念慈沉默良久,轻声道:我听你说起过这件事,原来他们夫妻,从成亲那日起就走在刀尖上。 我望着窗外渐浓的夜色,远处陆家庄的方向隐有阴云翻涌。 陆展元至死都在寻找庇佑家族的力量,却不知在这风雨飘摇的世道,最坚固的靠山从来不是江湖门派,而是手中的剑,和脚下的路。 因为忌惮赤练仙子报复,和武三通乱来。 陆展元和何沅君这对悲情小夫妻,就此忧愤而死。 第12章 救援陆家 残阳如血,将陆家庄的青瓦白墙染成诡异的绛紫色。 我站在新购置的绸缎庄二楼,望着伙计们往来搬运账本。 陆展元夫妇离世后,这偌大的陆家庄就像一座摇摇欲坠的危楼,而陆立鼎不过是个勉强扶住梁柱的看门人。 他虽靠着兄长的关系,在大理段氏处学了几手粗浅剑法,可在李莫愁那等手持赤练神掌、袖藏冰魄银针的超一流高手面前,不过是蝼蚁撼树。 更要命的是,陆展元当年处理感情纠葛时堪称愚蠢至极——既放不下温柔似水的何沅君,又断不干净与李莫愁的情丝,一纸婚书彻底激怒了这个心狠手辣的女魔头。 李莫愁化身江湖厉鬼的这些年,血洗的门派、屠戮的无辜早已数不胜数。 她每杀一人,都像是在陆家庄的牌匾上刻下一道新痕。 那十年之约看似是悬在陆家人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实则是李莫愁精心编织的死亡倒计时。 陆展元终究没能熬过这份煎熬,在恐惧中郁郁而终。 何沅君情深义重,竟也追随而去,只留下陆立鼎独自面对这烂摊子。 陆立鼎不甘心做第二个兄长。 和我结交一段时间,他发现我有意广置田宅的想法,在一个雨夜,他带着半醉的酒意来找我说话。 书房内,烛火将他苍白的脸映得忽明忽暗:先生可知?陆家庄的良田足足五十万亩,可守着金山银山又如何? 他抓起案头的茶盏一饮而尽。 我愿变卖家业远走海外,只求能换条活路。 彼时我刚在嘉兴站稳脚跟,经营的书局虽能维持生计,却远谈不上富足。 望着陆立鼎递来的地契,我心中暗叹:这哪里是生意,分明是陆家最后的救命稻草。 经过半月讨价还价,最终以六百万贯铜钱成交三十万亩良田——这笔钱若是寻常商贾,砸锅卖铁也凑不出。 好在我向来有劫富济贫雅好,那些贪官污吏、为富不仁者的金银,倒成了这次交易的底气。 交割那日,陆立鼎对着祖宅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原本,陆家是嘉兴第一世家大族。 现在不是了。 我,至少现在,已经算是嘉兴城有头有脸的人物了。 自打有了这三十万亩田地,我的第二座,第三座庄园,又开始动工了。 当然,收获这么多,我也明白,至少这次,我是不能看陆立鼎一家在我面前被赤练仙子杀干净的。 夜幕降临,嘉兴城亮起万家灯火。 我虽入手三十万亩良田。 但我感觉,还不太够。 暮春的晨雾还未散尽,我站在陆家庄最高的望楼之上,目力所及之处,三十万亩良田如黄绿相间的锦缎铺展在江南水乡。 可我的目光却越过阡陌纵横,投向西南方向那片终年云雾缭绕的山峦——那里,藏着陆家真正的命脉。 东家,陆家的茶商今早又来催款了。 鲁有手捧着账簿的手指微微发颤,墨迹未干的纸张上。 陆阳白茶四字被红笔重重圈起。 我望着远处若隐若现的茶林,指尖无意识摩挲着腰间茶刀——那是用百年老茶树的枝桠所制,纹理间还残留着岁月沉淀的茶香。 陆阳白茶的名头,在大宋可谓如雷贯耳。 陆家先祖偶然在云雾深处发现野生白茶树,悉心培育三十载方成规模。 如今茶园里每一株茶树都有三十年树龄,枝叶间凝结的白毫,在阳光下泛着珍珠般的光泽。更妙的是此地独特的气候,晨雾滋养、夜露浸润,炒出的茶叶泡在青瓷盏中,茶汤清冽如寒潭,入口却带着丝丝蜜韵,饮毕回甘悠长,连皇宫里的娘娘们都视若珍宝。 这片茶庄,才是陆立鼎最舍不得的东西。 我将茶刀收入鞘中,金属碰撞声惊醒了檐下栖息的麻雀。 陆立鼎变卖田产时,唯独对茶庄三缄其口。 确实。 陆家能在江南屹立百年不倒,靠的不是良田千顷,而是这独一份的制茶工艺。 从采茶时节的雨前三天为佳,到炒制时手不离茶,茶不离锅的独门技法,每一步都凝结着陆家几代人的心血。 一旦陆家被灭。 这片茶庄失去管理,或是因战乱荒废,说不得今后就要绝了。 风掠过望楼的飞檐,带来若有若无的茶香。 我解下披风抛给身后的穆念慈,她接过衣衫时,腰间宝剑与我的茶刀同时轻鸣。 既然决定帮把手,那就走吧。 我望向茶林方向,那里隐约传来山风拂过茶树的沙沙声。 李莫愁想要陆家庄的命,而我们,要保住这片茶香。 穆念慈将披风系好,红衣在晨风中猎猎作响:需不需要通知小丐帮? 不必。 我握紧腰间茶刀,转身走下望楼。 有些东西,只有握在自己手里才安心。这片茶园,我要它继续茶香百年。 脚步声在青石板上回荡,远处的茶林在云雾中若隐若现,仿佛一幅未干的水墨。 一场关乎茶香与生死的较量,即将在这片山水间展开。 南宋王朝偏安一隅,朝堂之上主和派与主战派纷争不断,对外无力收复中原,对内财政亏空、赋税繁重。 临安城的歌舞升平掩盖不住底层百姓的困苦,在这羸弱的国势之下,广袤乡间俨然成为了江洋大盗与土匪恶棍滋生的温床。 当人们说起梁山好汉替天行道的传奇,殊不知这背后藏着无数人杀人放火受招安的畸形梦想——在那个动荡的年代,落草为寇似乎成了一条通往的捷径,只要闹得足够大,便能得到朝廷的关注,摇身一变成为官身。 当年,岳飞率领岳家军厉兵秣马,一心北伐收复失地。 可就在大军即将挥师北上之际,盘踞在洞庭湖的杨幺匪帮却成了心腹大患。 杨幺打着的旗号,实则干着劫掠百姓、截断粮道的勾当。 岳家军北伐的粮草物资,屡屡被这群打着替天行道幌子的土匪洗劫。 为了保证北伐大计,岳飞不得不暂时调转枪头,亲自率军剿灭杨幺匪帮。 连精忠报国、治军严明的岳家军都要为匪患头疼,寻常百姓与民间富户的处境,更是可想而知。 在这样的乱世之中,江南的陆家庄宛如一座奢华的孤岛。 亭台楼阁雕梁画栋,园林景致巧夺天工,府中奴仆如云,珍馐美馔不绝。 这份奢华足以证明陆家财力雄厚,可这份财富在豺狼环伺的世道里,反而成了引人觊觎的肥肉。 三不五时,便有强人前来骚扰,或索要财物,或意图强占。 若是求助官军,不仅耗时耗力,且官军未必能及时赶到。 即便成功剿灭土匪,结下的仇怨也可能招致更疯狂的报复。 若未能将土匪一网打尽,今后的骚扰只会变本加厉。 与其指望远水救不了近火的官军,倒不如依靠自身力量抵御匪患,可这又谈何容易? 作为陆家的继承人,陆展元从小便深知家族的困境。 他四处奔走,广结人脉,试图为陆家庄寻找一个稳固的靠山。 年轻貌美的李莫愁出现在他的视野中时,陆展元仿佛看到了希望。 李莫愁虽年纪尚轻,但出身古墓派,那是江湖中声名赫赫的名门大派。 若能与李莫愁结为连理,借助古墓派的势力,陆家庄或许能高枕无忧。 然而,古墓派向来行事低调,极少过问江湖纷争,更不愿卷入陆家的是非之中。 李莫愁的师门靠不住,这让陆展元的心凉了半截,仿佛在黑暗中失去了唯一的光亮。 就在陆展元陷入绝望之际,何沅君的出现又燃起了他的希望之火。 何沅君不仅温柔善良,更有着强硬的背景——她的义父武三通,乃大理国御林军总管,位高权重,在江湖上也颇具威望。 与何沅君成亲后,陆展元本以为能借助武三通的力量保陆家庄平安,可命运却跟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武三通对何沅君有着超乎寻常的情愫,这份不伦之恋在心中疯狂滋长,最终演变成了一场灾难。 武三通因爱生恨,处处刁难陆展元。 在武三通的不断施压下,陆展元整日忧心忡忡,精神高度紧张,最终忧惧悲愤而死。 失去了丈夫的依靠,何沅君也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她既要面对家族的困境,又要承受义父的纠缠,心力交瘁之下,也随陆展元而去。 曾经繁华的陆家庄,随着这对夫妻的离世,失去了往日的光彩,这份沉甸甸的家业,也落到了陆立鼎的肩上。 在这风雨飘摇的南宋乱世,等待着陆家庄的,又将是怎样的命运? 陆立鼎摩挲着账房新送来的地契,烛火在宣纸上投下斑驳暗影。 窗外夜风掠过雕花窗棂,将远处犬吠撕成碎片,他忽然想起兄长陆展元临终前枯槁的面容——那双死死攥着他手腕的手,仿佛还带着未尽的惊恐。 这座雕梁画栋的陆家庄,在旁人眼里是江南豪富的象征,于他而言,却是一座随时会崩塌的危楼。 接手家业那日,管家捧着厚厚的田册叩首庆贺,陆立鼎却在账簿的墨迹里嗅到了腐坏的气息。 方圆百里的良田佃户,表面上是财富根基,实则是捆在陆家脖颈的绳索。 那些蛰伏在山林中的匪帮,垂涎的何止是金银细软,更是这成片的田产——只要控制住陆家的土地,便能将整座庄园的命脉攥在手中。 他开始暗中联络各地牙行,将偏远庄子的田产折价抛售,换来的银锭沉甸甸地锁在密室里,每次开箱清点,都像是给逃亡之路铺下一块砖石。 这步棋走得凶险。 变卖祖产无异于自断根基,族中长老的诘问、坊间的流言蜚语,都如钝刀割肉。 但陆立鼎比谁都清楚,在这乱世里,田契抵不过刀剑,虚名换不来生机。 他时常在深夜望着地图上逐渐消失的田庄标记出神,盘算着何时才能凑够举家迁徙的盘缠,去岭南、去蜀中,哪怕隐姓埋名,也胜过困守这随时会引爆的火药桶。 变故来得毫无征兆。 那个炙热的午后,蝉鸣突然戛然而止。 李莫愁先来寻仇了。 她转瞬已掠上陆家庄的飞檐。 陆立鼎冲出正厅时,正看见自家影壁上炸开的掌印——殷红的血痕如绽开的曼陀罗,在雪白的粉墙上刺得人睁不开眼。 陆展元负我,陆家上下都得陪葬! 凄厉的笑声破空而至,惊起满院白鸽。 自那日起,陆家庄便陷入了无形的罗网。 李莫愁的赤练神掌印在了庄门、梁柱、甚至每口井台之上,宛如死亡符咒。 她时而现身在月白的墙垣后,时而隐没于竹林深处,那双淬着恨意的眸子,将庄园里的每一个动静都钉在无形的刑架上。 陆立鼎藏在密室的银锭成了无用的摆设,那些精心谋划的退路,在李莫愁疯魔般的复仇执念面前,脆弱得如同薄纸。 深夜巡夜时,陆立鼎望着被血掌印笼罩的庄园,后背渗出的冷汗浸透了绸缎里衣。 他终于明白,有些债是还不清的,有些局从一开始就注定无解。 兄长留下的这份家业,不是福泽,而是将陆家所有人拖入深渊的诅咒。 李莫愁不给任何人喘息的机会,她的仇恨像毒蛇般缠绕着庄园的每一寸土地,而陆立鼎苦心经营的退路,早在那几记血掌落下的瞬间,就彻底化为了泡影。 陆立鼎正望着墙上斑驳的血掌印出神,忽闻庄外传来急促的马蹄声。 他瞳孔骤缩,腰间软剑已出鞘三寸——莫不是李莫愁又来滋事? 待门房通报嘉兴刘家庄一行人求见,悬着的心才稍稍落下,却又泛起更深的疑云。 快!随我去迎! 他扯了扯妻子陆二娘子的衣袖,两人踩着满地积水疾步到庄门。 朱漆大门缓缓敞开,只见十余人骑着高头大马立在雨幕中,为首的中年男子身披玄色劲装,腰间玉佩随动作轻晃,身后跟着位英气逼人的妇人,还有个眉清目秀的少年手持长枪,稚气未脱的脸上却透着几分沉稳。 四目相对的刹那,陆立鼎心头一震。 对方身后马车上捆着的箱笼,分明是前些日子折价卖给他的田契文书。 他喉结滚动,拱手行礼时声音都带着颤:刘庄主大驾光临,陆某有失远迎......话未说完,已被刘庄主爽朗的笑声打断。 陆庄主不必多礼! 刘庄主翻身下马,溅起的水花打湿了陆立鼎的裤脚。 嘉兴城里哪还瞒得住事?自你家抛售田产那日起,我便留了心。原以为是经营变故,不想竟是赤练仙子作祟! 他揽住陆立鼎的肩膀往庄内走,靴底碾过满地碎瓷。 你既信得过我,将田产托付,我刘某岂是忘恩负义之辈?不就是个李莫愁,再厉害能翻了天去! 陆立鼎面色骤变,下意识往四周张望,压低声音道:刘庄主慎言!这女魔头武功阴毒狠辣,当年天龙寺枯荣大师率三位高僧联手,才堪堪将她制服。如今她神功大成,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他的目光扫过刘庄主身后怯生生张望的少年,眼底泛起痛楚。 陆某一家死不足惜,可您拖家带口...... 好茶! 我忽然接过陆二娘子递来的茶盏,滚烫的茶水入喉,却似全然不觉。 陆庄主可知我夫人的来历? 我伸手环住身旁妇人的腰肢,后者莞尔一笑。 我娘子算是洪七公老前辈的记名弟子。小儿过儿面对郭靖,叫他一声郭伯伯也不为过。 陆立鼎手中茶盏当啷落地,碎片飞溅间已单膝跪地:刘庄主一门豪杰,竟愿为陆某涉此险境...... 他声音哽咽,想起兄长临终前的嘱托,想起妻子连日来以泪洗面的模样,眼眶顿时泛红。 我连忙将他扶起,掌心的温度透过衣袖传来:江湖儿女,义字当头。今日我刘家既来了,便要让那赤练仙子知道,这世上总有些公道,不容她肆意践踏! 暮色渐浓,陆家庄的屋檐下,两家人的身影在摇曳的灯笼光影里交织。 远处山林间,一声凄厉的雕鸣划破天际,惊起无数寒鸦。 而屋内众人已围坐一堂,商讨破敌之策,烛火映着每个人坚毅的面容,似要将这笼罩陆家庄多日的阴霾,一点点驱散。 第13章 议亲 我伸手托住陆立鼎欲跪的臂膀,掌心传来的颤抖昭示着这位庄主内心的惊惶。 客套寒暄间,瞥见他眼底流转的戒备,不禁暗叹这世道人心。 待他重新落座,我轻叩茶盏边缘,清脆声响惊得陆二娘子手中茶托微微一颤。 实不相瞒,此番携家眷而来,除了江湖道义,确有一桩心事。 我话音未落,陆立鼎端茶的手陡然收紧,釉面茶盏与杯托碰撞出细碎声响。 他强作镇定地笑道:刘庄主但说无妨,陆某洗耳恭听。 我唤过立在廊下的少年,只见他踏着青砖缓步而来,月白劲装束着玄色丝绦,腰间悬着的银铃随着步伐轻响。 杨过抬头时,剑眉星目间的英气让陆立鼎猛地坐直身子——那身姿挺拔如修竹,眉眼间既有少年人的清朗,又藏着历经雕琢的沉稳。 他手中白蜡木枪泛着温润光泽,枪缨上的银饰在烛火下折射出细碎光芒,恍若寒星坠地。 过儿是内子与前夫所出,我抚着少年发顶,感受着他微微紧绷的脊背:但我视之为亲子也,这些年晨昏定省、武学课业从未懈怠。郭大侠初见他时,赐下表字,盼他承袭先祖忠勇,又能克己修身。 陆立鼎的目光扫过杨过身影,喉结动了动:久闻杨家枪法威震天下,今日…… 他话音未落,我已抬手打断。 光说无用,过儿,且演练一套你祖上传下的杨家枪。 杨过旋即撤步凝神,白枪在他手中轻若无物。 客厅内桌椅虽多,他却如穿花蝴蝶,枪尖挑过屏风时带起一阵劲风,竟未刮落半幅字画。 原本大开大合的马战枪法,经我改良后更显灵动,枪缨翻飞间,寒光化作虚影。 最妙的是那三式回马枪——第一枪佯攻左侧,枪杆忽转横扫中路;第二枪借势下沉,枪尖擦着地面直取脚踝;第三枪最为精妙,少年旋身时足尖点地,白枪如银龙倒卷,枪尖堪堪停在陆立鼎喉前三寸。 整套枪法收势时,杨过气定神闲地单手持枪,枪杆在掌心转出漂亮的枪花。 陆立鼎望着少年额间未凝的薄汗,再看向端坐品茶的我与抚掌微笑的妻子,忽然意识到这看似随意的枪法展示,实则暗藏玄机——展示杨家底蕴,显露少年武艺,更无声宣告着:刘家援手,绝非仅凭一腔热血。 好!好枪法! 陆立鼎起身鼓掌,却发现掌心已沁出冷汗。 他终于明白,这场突如其来的援助,既是雪中送炭,更是精心谋划的棋局。 而自己,已然身在局中。 雕花红漆长桌上,十二道热菜蒸腾着乳白雾气,将鎏金酒壶映得朦胧。 我执起锡壶往白瓷杯中斟酒,琥珀色的酒液顺着壶嘴蜿蜒而下,在杯中泛起细密酒花。 陆立鼎搓着手接过温好的酒,粗粝的指节在杯壁留下深色指痕,与他身上那件半新不旧的青布长衫相得益彰。 “陆兄可知,我与杨家的渊源,要从牛家村那夜说起。” 我将酒盏搁在八仙桌的云纹镂空处,窗外的风掠过檐角铜铃,叮咚声里混着席间笑闹。 三十年前那个雪夜忽然鲜活起来,郭啸天与杨铁心两柄长剑刺破寒雾,他们的妻子裹着猩红斗篷立在柴扉前的模样,恍如昨日。 “杨康那孩子……” 酒过三巡,喉间泛起微微灼痛。 杯底沉渣晃动,倒映出杨康少年时玉雪可爱的面容。 他本该是将门虎子,却被完颜洪烈抱去王府养在敌营,金丝绣袍下藏着撕裂的灵魂。 我想起嘉兴烟雨楼那场恶斗,他脖颈上的软猬甲映着月光,眼中疯狂与绝望交织。 “他一生都在忠义与荣华间撕扯,最后……” 话音戛然而止,杯中的酒泛起涟漪,不知是手在抖,还是心在颤。 提到穆念慈时,指尖无意识摩挲着杯口缺口。 那年她在比武招亲擂台上,红绸翻飞间枪挑小梁王的英姿,与她在破庙油灯下缝补衣衫的佝偻身影重叠。 “她的性子太过执拗,可若不是她在背后咬牙硬撑,过儿哪能平安长大?” 喉头突然发紧,仰头饮尽杯中残酒,辛辣滋味混着酸涩在胸腔翻涌。 那些年,寒冬,她咳着血给过儿熬粥,自己却只肯啃冷硬的窝头,单薄的脊背在风雪中弯成脆弱的弧度。 “我这些年广置田产,不过是想给她们母子铺条后路。” 话音落下时,席间忽然静了一瞬。 陆二娘子垂眸轻抚腕间银镯,烛光在她眼角映出细碎的光。 陆立鼎将凉透的酒一饮而尽,喉结不时滚动。 夜风卷着残宴香气穿堂而过,檐下灯笼在风中摇晃,将满院光影搅成斑驳碎金。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词句,在酒暖灯昏里化作无声叹息。 有些话不必说透,懂的都懂。 酒过三巡,厢房里氤氲着醉人的暖意。穆念慈垂首替杨过布菜,鬓边银簪随着动作轻晃,烛火在她眼下投出两道淡淡的阴影。 我正说着往事,忽见她握筷的手微微一颤,抬起头时,那双平日里沉静如水的眸子竟泛起淡淡的红意,像被霜打过的海棠,带着令人心疼的脆弱。 当年在牛家村…… 我顿了顿。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那些困窘的岁月里,她总是将最硬的窝头掰碎了喂给过儿,自己却靠野菜充饥。 冬日里为了省下炭火钱,她抱着孩子蜷缩在漏风的茅草屋里,单薄的身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即便如此,她仍坚持教过儿读书识字,教他做人的道理。 那时连件完整的棉衣都没有。 穆念慈忽然开口,声音轻得像要消散在空气里。 她轻抚着杨过的后背。 过儿小时候体弱,一到冬天就咳嗽不止。我只能把自己的棉被拆了,给他缝件棉袄。 说着,她的眼眶越发红了。 有次他发起高烧,我抱着他走了二十里山路去求医,路上摔了好几跤,膝盖到现在还留着疤…… 杨过握紧母亲的手,少年的眼中泛起水光:娘,您别说了…… 我望着她,心中泛起阵阵绞痛。 那些年她独自承受的苦难,远比我想象的还要沉重。 牛家村的村民大多贫苦,她一个弱女子,既要照顾孩子,又要维持生计,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织布,夜里还要做针线活到三更。 城市虽有更多机会,但对她来说却是危险重重。 她武功有限,带着孩子根本无法在鱼龙混杂的地方立足。 最凶险的那次,她累得咳血不止,整个人瘦得脱了形。 好不容易请来的郎中直摇头,说已是药石无医。 是杨过找到了我。 我日夜用春水功为她调养,那是种不同于九阴真经的独特功法,重在滋养本源。 我将内力缓缓注入她体内,就像春雨滋润干涸的土地,一点一滴修补着她残破的身体。 整整三天,她才终于转危为安。 若非相公,穆念慈看向我,眼中满是感激:只怕我早就见不到过儿长大了。 陆立鼎叹了口气:刘庄主这份深情厚意,当真令人敬佩。 他看向身旁的妻子,目光中满是疼惜,想来也勾起了他们夫妻共同经历的艰辛岁月。 烛光摇曳,映照着桌上丰盛的菜肴。 如今衣食无忧的生活,反而让那些苦难的回忆更加清晰。 穆念慈擦了擦眼角,露出欣慰的笑容:好在都过去了。过儿也长大了,日子总会越来越好的。 窗外月光如水,洒在庭院的梅树上。那些苦难终究成了过往,而眼前的温暖,才是最珍贵的人间烟火。 酒过六巡,烛火在鎏金酒壶上跃动,将陆立鼎眼角的皱纹染成暖金色。 我转动着手中青瓷酒杯,杯壁上暗刻的缠枝莲纹硌着掌心:陆庄主,此番真是多亏了你,我才能在短时间把家业置办起来。 窗外夜风掠过竹林,沙沙声里夹杂着更夫梆子声。 当年靖康之耻后,大批宋人南迁,如今江南膏腴之地早被瓜分殆尽,若非你仗义相助...... 陆立鼎摆摆手打断我,青铜面具下的声音带着几分沧桑:说来惭愧,我陆家虽广有财帛,其实也不是好事。 他望向廊下悬挂的青铜风铃,那是陆家祖宅仅存的旧物。 当年陆氏兴旺时,在苏杭一带置下万亩良田,谁能想到,就算偏居嘉兴,也躲不过朝廷鹰犬的觊觎。 酒液在杯中晃出冷光。 这些年应付各路势力,周旋于官商之间,连夜里睡觉都要睁着半只眼。 我望着他,心中若有所思。 如今刘庄主你替我分去一些田产,反倒卸下我半副担子。 他忽然仰头饮尽杯中酒。 再说你是以市价购地,不是巧取豪夺,这等情义......已经让我感激不尽了。 我放下酒杯,压低声音:区区一个李莫愁,不至于让陆家庄如此戒备吧? 那日在村口,我亲眼见到庄丁们巡逻时如临大敌,连孩童玩耍都要盘查。 陆立鼎苦笑,指节敲了敲桌面:李莫愁武功高强,我实没信心可以战而胜之,不仅如此,更可怕的是背后那些想借刀杀人的人。若不是刘庄主及时接手田地,只怕陆家的产业迟早要在明枪暗箭里败光。 我哈哈大笑,声震屋梁:其实我此来,确实有一桩事,想要请陆庄主玉成。 指尖无意识摩挲着杯口,烛火将我俩的影子投在雕花屏风上,忽明忽暗。 陆立鼎立刻挺直腰板,他目光灼灼对我道:刘庄主于我有雪中送炭之恩,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庭外月色正好,竹影婆娑间。 我继子过儿你也看到了。 我斟酌着措辞。 虽非惊才绝艳之辈,但勤勉好学,绝非纨绔子弟。 陆立鼎目光微闪,显然已猜到几分。 我深吸一口气:听闻陆庄主有位千金,与过儿年岁相当......不知可否结下这门姻缘? 话音落地,整座花厅陷入寂静。 只有远处池塘传来蛙鸣,一声接着一声。 陆立鼎突然大笑,笑声惊起檐下宿鸟:好!好!刘庄主若不嫌小女顽劣,这桩婚事,我陆家求之不得! 他猛地拍案而起,酒盏里的酒溅在八仙桌的云纹上。 来人!取我陆家珍藏的女儿红!今日要与刘庄主痛饮三百杯! 月光透过雕花窗棂,在满地碎银般的酒液上泛起粼粼波光。 陆立鼎一开始没明白。 他早早以为我是又想要什么。 陆家豪富,而我却是新起,纵然是我入手了三五万亩田地,但说到产业,也不及陆家的。 如果我要他什么酒店铺子,倒也不是不可以。 可没想到,他听到的是这么个消息。 这就让他为之一愣。 陆立鼎不是傻子,片刻之后,他就明白了,我的胃口极大,这是要把整个陆家都吞了。 原本他是不愿意的。 这怎么能愿意? 换你,你愿意被别人一口吞下? 但他飞快的一想,忽然发现,这是最好的选择。 首先,当年为了修炼武功,陆立鼎有些急功近利,导致了他身体出了问题,这么多年了,他和陆二娘子也就一个女儿。 此外就收养了程瑛。 算是陆立鼎的外甥女。 一家子里没男丁。 这偌大的陆家原本也就没传人。 如果女儿陆无双和杨过结婚,那陆家的一切归了杨过也不算什么了,甚至是常情之理也。 要说自己女儿,那是极好。 长得漂亮不说,还十个娇憨美丽。 虽说在姿容上比程瑛可能要差了一些,但也是活泼可爱的青美少女了。 这自然是要找一个好的。 如果贸然一个什么人,跑过来说,要和他攀亲家,那他是八成不干的。 但方才他是见到了杨过。 杨过——长相就不要说了,自然是平平无奇一等一的好。 更是拥有一身不俗的武功,十个的出类拔萃。 这是他亲眼所见的。 说一句少年英才,是丝毫也不为过的。 如此英才,那就不是人家配得上,配不上自己女儿的问题是了,反是他女儿是不是配得上人家了。 第14章 群贤毕至 一夜无话。 须臾到了第二天。 这也是李莫愁吧唧一掌,在陆家庄啪啪啪印血手印的第三天。 陆家庄是第一天印上血手印的。 我们一家是第二天过来的。 从早上慢悠悠出发,到了陆家庄,一番礼俗客套,最后吃上酒席,一折腾就是到了大晚上的。 如此迎来了第三天。 也就是这一天,李莫愁大约就要来了。 不过,相比起来。 陆立鼎第一天是怕的。 第二天是心绪不宁的。 第三天,却是有些沉住了气。 因为我们来了嘛。 所以,陆立鼎睡了一个好觉。 这是一个难得的好觉。 让他第二天,身心都十分的舒服。 江南的梅雨时节,雨丝如纱般笼罩着陆家庄。 雕花木窗棂上,水珠顺着青瓦檐角连成晶莹的珠串,将庭院里的芭蕉叶洗得愈发青翠欲滴。 陆立鼎负手站在廊下,望着雨幕出神,手中的翡翠扳指随着思绪无意识地转动,发出细碎的碰撞声。 “爹,您看这雨,下得这般缠绵。” 清脆如黄莺出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陆无双提着湘色罗裙,踏着绣鞋上的珍珠,轻盈地绕过回廊。 她鬓边新簪的玉兰花沾着雨珠,更衬得肌肤胜雪,眉眼间带着江南女子特有的温婉娇俏。 这是陆无双。 陆立鼎唯一的一个女儿,疼爱的和什么似的,完全的宠溺,让女孩几乎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 每天不是玩,就是在玩的路上。 半大的小子不着家。 一有空就撒欢的跑外边疯耍子去了。 昨天玩了好大的晚上才回来。 陆立鼎回头,目光中满是疼爱:“双儿,刘庄主一家人昨天来了,去吩咐厨房再加两道菜。” 话音未落,门房便传来通报声,我和穆念慈携着杨过的身影,已穿过垂花门。 杨过今日特意换了身月白长衫,腰间系着母亲新做的藕荷色绦子,剑眉星目在雨帘中愈发清朗。 他扶着穆念慈跨过门槛时,陆立鼎眼前一亮——这少年身姿挺拔如松,举手投足间既有江湖儿女的英气,又不失书香门第的雅韵,当真是好一位天之骄子。 “刘庄主,令公子风采更胜昨日啊!” 陆立鼎快步迎上去,热情地握住杨过的手。 “我曾听闻一些传说,说令公子扫除周近的匪盗,原以为世人夸大,今日一见,果不其然,当真是大好青年!” 他的声音里满是赞叹,目光不住打量杨过,越看越满意。 杨过俊脸微红,连忙谦逊:“陆伯父谬赞了,晚辈不过是略尽绵薄之力。” 陆立鼎哈哈大笑,转头对身后的妻子道:“这般人品,这般武艺,这么好的女婿,上哪儿去找?” 说罢,还朝妻子挤了挤眼。 杨过闻言,惊得后退半步:“这,这,这如何使得?” 他下意识看向母亲,却见穆念慈正掩唇轻笑,眼波流转间满是了然。 原来早在不久之前,我就向穆念慈暗中透露此中一二的意思。 穆念慈关心儿子的大事,便通过江湖,从丐帮弟子口中探听来不少消息。 和小丐。帮的消息一印证,果然知道,陆家小姐陆无双虽有些许大小姐脾气,但自幼饱读诗书,性格娇憨可爱,待人接物更是温柔有礼,颇具美名。 反观,传闻中——郭靖郭大侠的女儿郭芙,江湖传言她性情骄纵,行事常常不顾后果,甚至有人私下议论她蛮横不讲理。 穆念慈知道后,坐在雕花椅上,轻抚茶盏,眼神温柔却坚定。 她深知,以郭杨两家的渊源,杨过若能娶郭芙,在外人看来的确是门当户对的佳话。可她心中早有计较:一来郭家如今位高权重,与他们孤儿寡母相比,难免有高攀之嫌;二来她实在不喜郭芙的性子,担心杨过日后受委屈。 “过儿,你陆伯父的心意,你不妨好好考虑。” 穆念慈轻声开口,目光扫过陆无双泛红的脸颊。 她低语道:“陆姑娘知书达理,与你也算良配。若能与陆家结亲,你日后在江湖立足,也多了份助力。” 杨过低头沉思。 他自然明白母亲的苦心,陆家在江南根基深厚,若能得到陆立鼎的支持,自己闯荡江湖便有了坚实后盾。 这可比去郭家当上门女婿,仰人鼻息要强得多。 想到此处,他抬头看向陆无双,正撞见少女羞涩又期待的目光,不由得心头一动。 窗外的雨不知何时停了,一缕阳光穿过云层,洒在庭院的青石地上,映得众人脸上都染上一层柔和的光晕。 陆立鼎见状,笑着招呼:“来,今日难得相聚,咱们好好喝上几杯!” 在欢声笑语中,一段姻缘悄然定下。谁也没想到,这场看似偶然的会面,竟成了杨过人生的重要转折。 而那传说中娇蛮的郭大小姐,从此与杨过的命运,渐行渐远。 别奇怪。 目前郭靖就一个女儿。 这自然是只有入赘的,不可能白嫁的。 这里面,也就杨过有些摸不清头脑,不知怎么的,就要有老婆了。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陆家的小姐是不是能看上杨过了。 陆立鼎觉得这是好事,但一回头,女儿不见了。 这如何使得。 陆立鼎那个气啊,立刻就让管家找起女儿来了。 这陆立鼎就一个女儿,疼爱的和什么似的。 别的女儿,到这时该是学什么女红诗文,但陆立鼎疼女儿啊,老大不小的了,还经常由得她到处去玩。 现在只能派手下去找了。 不过旋即,陆无双就来了。 不过她不是一个人,而是带上了表姐程瑛。程瑛是寄居在陆家的,被陆立鼎视为己出。 由于她一直寄人篱下,倒也比较聪明,能体察人心,会顺着人说话,因此和陆无双二人关系甚好。 现在陆无双一下莫名其妙多出个未婚夫来,也就拉着表姐一二。 三个孩子玩心重。 呜啦一下就跑出去玩了。 弄得陆立鼎尴尬不已。 却说三个小人,飞快跑出去玩了。 陆无双直接拉人去游湖,一边划船儿在水波里荡漾,一边伸手在河塘里采摘莲子。 陆无双小手一一抠出莲子,和表姐杨过分了吃,她剥得慢,数量也不多,但三个人仍然觉得这样甚好,极为香甜。 陆无双道:“哎呀,这几天可真是闷死我了,突然u洁癖给玩那不给玩的。昨天,我是听说有人来了,这才拉着表姐一起出去玩,不想今天才算是真正的透了一口气。” 杨过道:“你不知道么?” 陆无双道:“知道什么?” 杨过道:“你们家倒霉了,有一个叫李莫愁的大魔头找你们家报仇了,所以你爹,陆伯父才紧张,不让你出去天才狂妃,就是怕你遭遇不测。” 陆无双吃惊道:“怎么可能,我陆家庄一向与人为善,怎么可能莫名其妙就多了这什么大魔头的仇人。” 杨过微微一笑,少年人,心性不定,在可爱女生面前,忍不住也就卖弄起来了。 “我爹说了,你们陆家家大业大,惹人觊觎。不像洞庭的陆家,师门是桃花岛一脉,又和名满天下的郭靖郭大侠有关系。你们陆家呢,什么也没有。后来你大伯陆展元就外出想寻找关系,结果被强人追杀,因此遇上了李莫愁。那李莫愁原本是古墓派人,和天下第一教,全真教都有关系,所以他们两个就好上了,不过那个李莫愁太端着了,不给摸,还因此被古墓派逐出了师门,一下子什么也没了。所以后来陆大庄主就和另一个,何沅君结婚了。这何沅君有大理段家的关系,还能搭上天龙寺,是陆家庄的臂助,哪知因此得罪了李莫愁,李莫愁是因此前来寻仇的。只是当年,她奈何不了天龙寺的高僧,现在,也就拿你们家出气了。” 陆无双恼了,一水浆打出半尺浪。 “这么说,还是我大伯的不是了?” 杨过微微一笑。 “无双妹妹,不是这样的,我爹和我说了,这件事,陆大庄主固然有错,但也不是什么多大的事,他虽和李莫愁有了山盟海誓,但天下发誓的多了,岂能真的都当真了?当年司马懿指洛水发誓,他应誓了吗?所以,誓言岂可真的就当真呢?再者说了,陆大庄主虽然发下了山盟海誓,但他和李莫愁发乎情,却止于礼,连手也没怎么牵过,双方之间,清清白白,哪至于就要弄到你死我活的地步了?这李莫愁虽然因为陆大庄主的事被逐出了师门,只要她肯低头,回去认错,还不是什么事也没有?但她偏偏不,扯着这一点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天天鬼叫,还到处随意胡乱的杀人,莫说她原本就没多少理,就冲她胡乱杀人,她就是错的,所以我爹才带我们一家前来助拳。” 程瑛道:“是吗,杨大哥,这么说你爹真厉害。” 杨过哈哈大笑:“还好啦,都是小意思啦。” 正说着,却见荷茶池塘里已经立着了一个人。 此人一身杏黄道袍。 虽是女冠。 却美艳不可方物。 怎么看,都是飘然仙子的模样。 “小辈,本不欲拿你们当回事,可恨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今日就先拿下了你,看你那个爹有什么本事和我做对。” 杨过一看。 “李莫愁!” 这李莫愁,轻功太高。 虽然是水中。 但她在此,随随便便即可立于一张荷花叶上。 轻飘飘,如一团人形的柳絮。 纵然踩在荷叶上,也是丝毫不受力的模样。 杨过心思电转,立刻在最短时间做出了决断。 他大叫一声。 “快去告诉我爹!让他救我!” 忽然伸手,一手陆无双,一手程瑛,两个小姑娘对此时的他来说,也就两包咸菜的重量。 提了起来,一下子丢了出去。 他的判断是对的。 久在池塘边。 两个小姑娘早就学会了凫水。 二女下了水,有些不甘的回望一眼。 正见少年一招回马枪。 头也不回,长枪从他腋下偷袭,直刺李莫愁。 李莫愁暗赞。 好枪法。 果然是回马一枪最难防。 但此时的李莫愁已经是久走江湖,见多识广,当下拂尘一出,就搭上了杨过的枪头。 内力一吐,杨过手上一麻,大枪就被夺了下来。 李莫愁素指前伸,一二三,立刻拿住杨过三处大穴,让他不好再动。 李莫愁唰一下收了拂尘,冷笑道:“你小子武功不错,反应也好,但就可惜年龄小了,内功不足。眼下就看你那个多管闲事的爹,是不是真有本事,从我手中把你救走。倘若不能,你们父子就要一起付出口不择言随便说话的代价了。” 陆无双和程瑛双双游水到了岸边。 她二人知道厉害,不敢停留,直往家走。 没一会,就看到,在家族坟地那里,有一个人正在创坟。 陆无双大怒,这是葬着陆家先人的地方,岂能容人乱来? 但小姐妹一过去,就给吓到了。 扒坟掘墓的,是一个老乞丐。 此人身形魁梧,十个高大,又披头散发,活脱脱像个地狱来的恶鬼。 一双手和铁锨子似的。 五指插入泥中,大把大把的土被他抓起刨开。 转眼间,就把一具棺材给扒拉出来了。 老乞丐把棺盖,在长钉的钉死下,仍然嘎吱嗡嗡和硬拔开了。 棺材一开,里面自然是一具女性尸骨。 老乞丐抱着里面尸骨,哭得涕泪纵横。 “沅君,沅君,爹来看你了。” “沅君,沅君,你怎么不说话呀?” “沅君,沅君,你怎么死了呀?” “沅君,沅君,你怎么死的,义父替你报仇,是谁害死的你?” “啊啊啊,是你,是你,是你,陆展元,是你害死了我的沅君,是你,都是你!是你夺走了她,你又没守护好她,你该死啊!” 他说着跳起来,把另一座坟给打烂了。 这副模样,如凶神恶煞,让陆无双当即熄了怒火,一拉表姐,二人双双溜了。 一回去,就看见了一个中年妇人,带着一对孩童,在自己家的门院下。 陆无双走过,听管家和妇人说话,似是想要借宿的,当即没了兴趣,直往里走,一边走,一边叫道:“爹,爹,不好了,杨大哥给李莫愁抓走了!” 没几步。 她就看到迎面向她走来的陆立鼎,和整个人如一只大鸟,从院墙上飞过来的刘庄主夫妇。 陆立鼎一看,这人跳起来飞的和一只大鸟一样,当真是大好的轻功,心下一舒,对陆无双喝道:“休要急躁,把事情详细说一遍。” 陆无双连忙一五一十的说了。 陆立鼎不放心,又让程瑛也说了一遍。 听到有人扒了他陆家的坟,当即忍不住道:“是什么如此无礼,杀人不过头点地,为什么还要扒坟掘墓?” 这时,旁边一个妇人道:“员外休怒,那人想必是我那不成器的丈夫,让员外见笑了。” 第15章 李莫愁至 武三通的娘子站出来了。 她悲叹一声,虽然家丑不可外扬,此时也说不得什么了。 因为她——累了。 这些年武三通一直在发疯,她追了武三通一路,现在是真不想再维持下去了。 武三通娘子就把丈夫怎么得了失心疯的原因讲了一下。 这武三通其实便是何沅君的义父。 但他养女儿养女儿,渐渐却起了不轨之心,何沅君意识到于此,就匆匆找了个人把自己嫁了。 这人自然就是陆展元。 当然,虽说是速嫁,二人夫妻感情还是不错的,只是都有一些尴尬。 陆展元有一个李莫愁。 何沅君也有个武三通。 夫妻二人就此抱团取暖。 但二人压力太大了,最终,心情积郁之下,早早去了。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修炼武功出了问题。 陆展元原本就武功浅薄,他好不容易娶到了何沅君,至少有可能接触到一阳指。 奈何,一阳指不仅不是速成武功,更是戒急用力,不能用勤奋,努力,去修炼这门武功。 一个人,静下心,可能练个一百年,都未必能将一阳指修炼到家。 更不要说在一阳指之上的六脉神剑了。 想要修炼六脉神剑,最起码得有个一百年以上的内功修为。 陆展元得到高深的天龙寺武学,毫无疑问,一定会勤加练习,刻苦修炼。但佛门武学,哪是能一下子就修炼成的? 甚至,一些高深的佛门武功,要求修炼时,不可以动心起念,脑子里不可以有修炼武功,追求力量的想法,要无想无念,把大脑放空,清明一片。 陆展元不懂。 把身体练坏了。 甚至陆立鼎也不懂,他的身体其实也出了问题。 在陆展元在时,陆立鼎至少有闲情,和老婆生下了陆无双。 当陆展元死了,陆立鼎立刻走上了陆展元的老路。 他武功不行也就算了,你看,陆无双这么大了,也没见他再有个孩子。 要知道,古人是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 所以陆立鼎不可能是不想要,是他想要却没有。 此刻武三娘把丈夫武三通的丑事说了,虽然不好听,也显出了她落落大方,不似寻常女子,是一个有担当的女侠。 她说:“拙夫的丑事无以为报,既然陆家庄有事,这李莫愁我倒要会上一会。” 来到中原,武三娘是没少听说李莫愁的大名。 毕竟江湖上,女侠难出头。 黄蓉的威名,一是靠丐帮,二是她丈夫郭靖,还有就是她爹了。 一般女子哪有那么容易出头的。 梅超风也是先傍着陈玄风的。 再看穆念慈。 她的武功不够高,在没了杨铁心后,就只能到牛家村养老了。 不是杨康,她大概率是不会出场的。 而李莫愁就不一样了。 年轻,漂亮,武功高强。 所以她哪怕是滥杀无辜,也依然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堂。 并且现在人气不错,虽说黑粉居多,但黑粉也是粉,至少名声有了。 往外一说,赤练仙子李莫愁,天下无人不识君。 都怕莫名其妙的就被她杀了。 像这样的人,原本也该是人人喊打。 但李莫愁仍然好端端的活着。 要知道。 李莫愁不是一个帮会的,不是有宗门的,她已经被古墓开革了。就算她还是古墓弟子,但古墓派人丁十分稀少。 说白点就是没势力,没背景。 一个独行侠而已。 这江湖自然是要群起而攻之。 可这又如何? 她到现在,也仍然活得好好的,想杀这个杀这个,想杀那个杀那个。 所以武三娘训有一些不服。 她不信,一个年轻的女人会有这样的武功。 “哈哈哈……” 一个人笑了起来。 只见一人站在墙头,是一个肤色微深,眉眼俏丽的少女道姑。 “一群胆小鬼,尽皆冢中枯骨,本事不见得多大,这口气倒是不小,无盐丑妇,就凭你,也想和我师父过招?” 武三娘刚才装了个大的,立刻有人来打脸,这能忍吗? 她既然嫁给武三通,自然也不是平常人家,原本她乃是大理国大将的女儿。 武三通呢,是大理国御林统军。 双方算是门当户对。 武三娘子将门出身,那也是火爆的脾气,听人为。样耻笑她,立刻坐不住了,手提一对双刀,直接跳上墙头,和那女道姑打了起来。 这小道姑武功精奇,一柄拂尘耍得是有模有样,单说招术,竟然在武三娘之上。 由此可见,李莫愁其人,当真不是浪得虚名的。 在武功一道上,自有其道。 她现在也能算是开宗立派的人物了。 但她的内功不行,不说普普通通,至少也是平平无奇。 这一方面,武三娘就占优了。 另外就是经验,和拼之一字。 小道姑经验不足就不说了。 她还不敢拼。 不像武三娘,武将之女,打起来自有一股铁血之气。 所以,三十招后,小道姑就坚持不住,从墙头跳下去。 武三娘跟下去,但没几步就回来了。 她对陆立鼎叹道:“这小贼道武功不行,但轻功却有两下子。” 陆立鼎叹了口气,道:“武娘子还请休息一会,想来不久李莫愁就要来了。” 另一边。 陆无双梨花带雨的,在程瑛帮助下,把杨过被擒的事说了。 她现在十分怕杨过出事。 穆念慈也挺紧张。 “相公,过儿他……” 我安慰道:“你放心,过儿一定会无事的。” 穆念慈道:“真的?” 我笑了一下道:“你刚才也该看到了,那个小道姑武功平平,但轻功却有可取之处,她之如此,她师父李莫愁自然更厉害了。你们跳水逃跑了这半天,李莫愁却没有立刻追上来,说明她是被过儿缠住了,因为过儿若是死了,李莫愁早就来了,死人可缠不住李莫愁,李莫愁之所以没有立刻过来,说明她正在和过儿相处。” 穆念慈道:“不好,那她会不会拷打过儿?” 我微微一笑。 “过儿你还不明白,他口甜舌滑,哪会让自己吃亏,我料想李莫愁只怕被他说得头昏脑胀,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了。” 其实还是有些凶险的。 杨过被擒,心中大叫,苦也。 他被李莫愁一连点住了七八处穴道。 整个人顿时是不能动了。 他心里暗叹。 早知道就多在混元功上下些功夫。 混元功是动静相宜的一门内功。 纵然被人点住穴道,也可以,以静带动,去自解穴道。如果功力高深,恐怕这边点上,那边就自行解开了。就算功力未足,盏茶功夫,也足够解开了。 杨过的混元功不行,只是小成而已。 但大约一柱香功夫,倒也能够解开。 只是需要和李莫愁周旋一下,别三句话没完,就被她一掌拍死。 李莫愁点住了杨过,也就不好再追陆无双姐妹了。 她跳上船,把船撑到了岸边,这才一把将杨过提起来,丢在地上。 毫不留情就是一脚,把杨过踢得在地上打了一个滚。 但杨过心中却是一喜,只恨不得她多踢几脚。不是杨过变态,而是李莫愁原本在古墓功夫就学不到家,没有玉女心经的口诀技巧,她的点穴功夫就不怎么好。 比如说点住一个人。 高手或专精此道者,往往一个穴道就能把人给拿住了。 但换了李莫愁,她须得点上七八个穴道,才有把握。 因为古墓功夫,不以内功见其长。 这也是当年,林朝音要找一块巨大的寒玉床的原因。 寒玉床可以增强练习内功的速度和效率,原因便是于此了。 林朝音的武功,剑术轻功,都可以,但内功是不行的,所以她才找来了寒玉床,又根据此床特性,创造了玉女心经,要人少思少虑,便在于此 李莫愁连玉女心经也没摸到,武功自然就有了一块儿的不足。 这也是李莫愁在江湖上臭名昭着的原因。 下手太狠了。 动不动就杀人。 还大杀特杀。 普通武林人在动手时,往往会容一二分。能不把人打死了,就不把人打死。因为武林一大家,保不齐这里面就攀上了什么关系。 但是李莫愁不同,出手即杀人。 曾经她遇到姓何的一家,上去就灭人满门。 可见手辣到了什么地步。 但出乎意料的,她这一次没有立刻杀人,只是打了杨过一顿,也就是随便踢踢而已。 如果有懂行的就明白了, 李莫愁这人,比较磕颜粉。 她还没出道,遇上了陆展元。 就因为陆展元和她说一些话,她就爱上了?当然不可能。 答案只有一个。 当年李莫愁情窦初开。 恰好遇上了玉树临风的陆展元。 你要换上了柯镇恶那模样试试? 正如此时,杨过少年英俊,比陆展元还要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李莫愁虽然拿下了他,一时间还真不想把他杀了。 所以她十分羞恼。 又重重踢了一脚,这才站好道:“臭小子,你说,你和你爹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管我这桩事?” 杨过何等聪明,眼珠一转,就道:“你你你,你就是传说中的仙子李莫愁,果然,果然好看得紧,不过你这次可麻烦了,我爹带我们一家来的,他在此展立家业,得到了陆庄主的很多帮助,所以要帮陆家庄对付你,你要是收手走人,还则罢了,要是让我爹盯上,可就惨了。” 李莫愁一声冷笑。 “你爹,怎么你爹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么?他有什么名号,可以如此大言炎炎?” 杨过叹了口气道:“你从前无名无号的,不也是打出来的名号么?有没有名。号不重要,能不能打才重要,我爹名声小是有原因的,他老人家一般不喜欢当众杀人,杀人总是会把旁边的人一并杀了干净,所以天下间没人知道他的名号,但他老人家厉害倒是真的。” 李莫愁不屑一顾。 “说那么厉害,我看你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杨过道:“我知道你拿了我,觉得我爹恐怕也没什么了不起,但我要告诉你,我现如今正在打磨基础,所以武功才显得不高。等我混元功大成,就能修炼好多厉害的武功,到时,你可就不再是我的对手了。就像现在的郭靖郭大侠,他年轻时也武功平平,殊不知这是在打基础。等他基础牢固,随便 上个洪七公,就一飞冲天了。” 李莫愁大怒。 “臭小子,嘴硬是吧,我这就带你去陆家庄了结恩怨,到时,我在你面前,杀了你爹,看你还嘴硬不嘴硬。” 说着,一把提起杨过就走。 没一会,就遇到一个人。 是李莫愁的徒弟。 洪凌波。 此女也算姿容秀丽,一见李莫愁,立刻低头,显然对这个师父是极怕的。 “师父。” 李莫愁嗯了一声。 洪凌波抬眼,看到杨过,此时杨过虽然被擒,但他仍然好眉好目。 一双眼睛眼角朝上,唇红齿白,眉深鼻挺,说不出的少年意气,雄姿英发。 只一眼,洪凌波心跳就不自觉的快了起来,脸上也泛起了一层潮红。 李莫愁看徒弟这样,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喝道:“发什么愣,我要你盯着陆家庄,你在干什么?” 洪凌波连忙解释道:“弟子有好好盯着陆家,只是陆家庄来了一母二子,那母亲莫名其妙跑出来数落师父的不是,我就忍不住想要让她知难而退,不想此人颇的一些手段,弟子不敌,这才退了下来,不过弟子与那妇人交手,想她万万不是师父的对手。” 李莫愁微微一笑。 她自十年前在陆家庄受辱。 后来有了一桩奇遇,就刻苦练功。 这么多年了,终于闯下了赤练仙子的名头,江湖上要杀她的多了去了,还不是让她逍遥至今,原因是什么?就是她的武功啊。 她武功这么高。 那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就能对付的。 至少得是五绝那样的人物,才有可能把她逼退。 但天下五绝高手,就那么几个,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那么好运气,有人出来拦她的好事。 所以她是不怕的。 带着杨过,她施展起超卓的轻功,轻飘飘,如一只大蝴蝶,飞到了陆家庄的墙头上。 只见墙内,一共两拨人,正在一起说着什么。 一边说着什么武三通,何沅君的话。 这让李莫愁眉头大皱。 她一听到姓何的就想杀人。 另一边说着话,眼睛却看向她来了。 就听身边的杨过叫道:“爹,救我。” 李莫愁抬起下巴,露出轻笑。 她一把拍在杨过的肩膀上。 “尔等就是这小畜生的家人,你们家,过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插手我的闲事,今天,要是不给个交待,你们全家就都留在这里吧!” 这就是长得好看的好处了。 因为杨过长得好看。 李莫愁终是给了一个机会,只要对方低头,她就不杀他们,也算给足了面子。 要换上普通人,像何家的那些人,她根本不管不顾,全都杀了,哪里还会有这说话的机会。 第16章 穆念慈对战李莫愁 李莫愁打眼一瞧,看到了穆念慈和我。 她心中一动,顿时发现穆念慈的特别之处。 此时穆念慈一袭蓝裙,手提一把剑,正紧张看着杨过,道:“过儿,你没事吧?” 杨过咧嘴一笑,道:“爹,娘,我没事的,不过你们快救我啊。” 穆念慈往前踏了一步,又收回脚。 不是怕。 而是她知道,我的厉害。 自她伤好了,我帮她重新梳理武功,让她从彻底的野路子,成为一流以上的高手。 只是穆念慈一直宅心仁厚,鲜少真正与人搏命。遇到敌人,往往也是给个教训而已。她一直是遵守杨铁心的教诲。 得饶人处且饶人。 尽量不惹事生非。 所以她的武功往往缺少了一种拼命的劲儿。 此刻她看出来,李莫愁武功的确非凡,至少她就没把握战而胜之。 如果她鲁莽了,让李莫愁害了儿子的性命,那可就不好了。 我眼光一扫。 陆立鼎比我还担心杨过的安危。 旁边陆无双还叫呢。 “坏女人,快把杨大哥放了,不然我们么多人,饶不了你。” 李莫愁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她借着笑,施展一下内功。 虽然说李莫愁的内功是短板,但那是针对超一流武功以上的高手而言的。 普通高手,根本不可能与之相比。 林朝英毕竟是林朝英。 她传下来的基础内功,也胜过江湖上很多人的苦学了。 像武三娘这样主修外家功夫的,又如陆立鼎这种半调子都不是,身体还有暗伤的,自然不堪承受,只被李莫愁的笑声牵动,就在不知不觉中吃了个大亏。 也就是我和穆念慈,根本没事。 李莫愁收了笑,哼声道:“哼,看来,我从前还是太仁慈了,世人说我赤练仙子,杀人如麻,其实还是杀得少了,不然,区区一个野丫头,怎么敢在我面前放肆的。” 她说归说,其实手指暗动,藏在袖袍中,弹出了一枚冰魄银针。 这银针,细而纤长,像牛毛也似的。 纵是武功高手,也难以用此针直接杀人。让此针名动天下的,是它的毒性。 冰魄银针,含有剧毒。 它不需要杀人,只要沾到,刺破,哪怕是一点的油皮,也足够把人毒死了。 正是因为此毒,李莫愁才得享偌大的威名。 江湖上,死于她这毒针的人,委实是太多了。 想也知道,这种针本身不值钱。 一买随随便便就可以买上一大把。 只需要把它们泡够了毒药,立刻就是闻名天下的冰魄银针。 她这出手,当真毒辣。 一个小小姑娘,眼也不眨,抬手就是要杀。 就听啊一声。 陆无双中了毒,往后倒了下去。 “无双!” 陆立鼎夫妇这时立刻忍不住了。 二人双双攻向了李莫愁。 他们皆知李莫愁的手段,想要救陆无双,只有一个法子,就是从李莫愁身上得到解药。 那边武三娘也扑了上去。 她是实心眼的人。 说帮陆立鼎,就帮陆立鼎,一点也不找借口,一点也不迟疑。 不过这也是没法子的事。 武三娘先前和洪凌波交了手,知道徒弟如此,其师必然更甚。 她一个人是万万打不过的,能做的只有一起上。 刹那间,这三人就打在了一处。 却说陆无双中了毒针,人往后倒。 程瑛适时上前抱住。 “表妹,表妹!” 小姑娘急得大哭。 她在陆家虽有寄人篱下之感,时常自敏暗泣,但凭心而论,陆立鼎夫妇对她甚好,陆无双也把她当成好闺蜜,好朋友,好姐姐,她们二人之间的关系是很好的,一见陆无双出事,顿时真情流露。 好在这时,一个人过来。 我亲切道:“不要怕,有我,你站到旁边去,这毒要是碰到了,可是会过人的。” 也就是程瑛运气好,没碰陆无双的伤口,不然怕也是要中招。 程瑛看我伸手,扶在陆无双身后,有些讶然不解。 旁边杨过已经过来道:“放心,我爹出手,她没事的。” 他可是知道,自己这个便宜爹拥有一门专注于治疗的邪门内功,叫春水诀,现在叫春水神功了。 这门内功,最擅长的就是救人了。 当年,他母亲穆念慈累得身体都掏空了,在病理学上叫药石无救,就是身体太弱了,已经空荡荡的了,一丝药力都受不起,自然别提汤药治疗了。 一般这种情况就是等死。 再精湛的内功,最多也就是让她清醒着说两句话而已。 但这种情况,却是硬生生的让这个同样邪门的爹用内功治好了。 母亲那样都能硬拉回来。 何况区区一根小针。 又有穆念慈过来抱住了杨过。 “过儿,你没事吧。” 杨过不好意思道:“我没事,李莫愁也就是名气大,武功也不怎么样,点了我七八处穴道,还不是让我解开了,要是我往日再勤快些,把混元功修至大成,在路上我就能阴她一把自己逃回来了。我也就是在船上,鬼神迷路步施展不开,否则她能拿下我?” 这是让杨过有些不忿的地方。 我曾经在神行百变的基础上,创了神鬼迷踪步。 这是一门偷袭逃跑的轻功步法。 在纵跃方面也许是差了点。 但说到速度和诡异的步法,却还是有值得称道之处的。 但杨过是被李莫愁在船上堵到的。 一只小船,杨过能闪转腾挪到哪里? 自然也就被李莫愁一把抓住,拿下了。 不过李莫愁的点穴功夫差了点,杨过的混元功有自解穴道的奇效,所以杨过才能在方才解开了穴道。 只是他刚解开时,李莫愁仍然在旁边。 这李莫愁武功特点是一个快字。 杨过没把握一下子逃开。 是陆立鼎夫妇,和武三娘三人联手攻击李莫愁,这才让他得了机会溜开了。 一回头,洪凌波神色莫名的看他。 一只手还在外。 原来方才洪凌波其实是想拦杨过的。 但她又不想坏了杨过好事。 一时犹豫,手半伸不伸,杨过却已经逃走了。 不过,杨过虽走,李莫愁却只是略微注意一下,仅此而已。 因为在她感觉,就凭杨过的武功,一个照面也就重新拿下了。 且让这小子等你得意一会。 这陆立鼎夫妇和武三娘子皆在与她拼命,李莫愁武功虽高,却也不想伤那么一丝半点,所以就和他们过了一些招。 一开始李莫愁还是在打的,但战至后来,更多的就是戏耍了。 毕竟,李莫愁的武功高过这三人太多了。 也就是武三娘能让李莫愁稍微注意下。 但也仅此而已。 打到五十招时,李莫愁发出了朗声的大笑。 她一掌攻向陆二娘。 引得陆立鼎来救,又反手把陆立鼎给打飞出去。 陆立鼎直接跌了个狗吃米田共,十分狼狈。连手中的剑也掉落在一旁。 陆二娘拼着挨了李莫愁一掌,扑在陆立鼎身上,道:“相公,你,你,没事吧。” 话音未落,她自己先喷出了一口血。 陆立鼎立刻扶住陆二娘,道:“娘子,娘子!” 武三娘拼命攻击李莫愁。 被李莫愁一把夺过她手中的一把刀,一把捏碎,又飞出一脚,把武三娘踢开。 其实,李莫愁已经认出了武三娘的武功路数,里面有天龙寺的破戒刀法。 这是从前大理王妃刀白凤暗恨丈夫偷吃花心而闭关苦创的绝学。 在当时也许算不得什么好的武功。 但到了武三娘手中,终于让它恢复了几分威力。 奈何武三娘出师不利,她面对的是当今天下,最优秀武林女子,林朝英门下的李莫愁。 古墓派虽然人丁凋零,但细论也是师出名门。 林朝英的武功在某些方面甚至是力压王重阳的。 她的种种不足,比如内功不行,也就是在和王重阳比,对比江湖上的人,她绝对是第一流的。 所以李莫愁顶多也就是费一些手脚,就收拾了武三娘。 这主要是她看在天龙寺的份上,手下留情。 毕竟,她当年吃过亏,是生怕万一杀了此女,到时又来一群天龙僧,麻烦。 可武三娘是倔脾气。 她倒地上了,却仍然跳起来。 尖叫着扑向了李莫愁。 这李莫愁能忍? 也太不把她当一回事了。 毫不犹豫的。 她打出了一招三无三不手。 这是李莫愁自己独创的一门绝技。 这一掌,武三娘根本避无可避,再说她也不想避,结果李莫愁虽然打了她一掌,她却死死扑上前,抓住李莫愁的衣服,嗤一声把她杏黄色地道袍给扯破了。 一截雪白嫩藕般的香肩顿时露了出来。 那刹那间的浑圆雪白,比什么都有说服力。 赤练仙子,不愧是仙子啊。 但不管怎么说,李莫愁被扯破了衣服,她当下就是大怒。 “找死!” 李莫愁一掌再把武三娘打倒。 之前,她不管怎么样,对武三娘都是忍让三分,不敢出死力,生怕真把她打成了什么。 但现在她杀性上头,一切也就无所谓了。 这一掌,是重掌。 直接就把武三娘的肋骨都打断了三五根,也许是七八根,倒地上是起不来了。 以武三娘的脾气,只要还有余力,就会站起来战斗,她不能第一时间站起来,就证明她是真的站不起来了。 两个孩子受不了,立刻扑上去叫妈妈。 目睹于此,穆念慈拔出了佩剑。 李莫愁杀性大起,一看穆念慈,忍不住冷笑。 “今天当真是新鲜了,什么阿猫阿狗的都跳出来,好,我今日就好生的大开杀戒,送你们去地府见阎王。” 李莫愁说着拔出了剑。 她的装备是一剑,一拂尘。 有时还有一支短笛。 这是她一个人孤单时自娱之物。 过往她经常用此回忆从前所谓快乐的日子。 一般情况下,她对敌一巴掌就是一个小朋友。 有时会用冰魄银针助阵。 大多数情况,一柄拂尘也就解决了。 只有认真时,她才会拔剑。 现在她就拔剑了。 毕竟她有些眼力劲。 她能看出来,穆念慈武功……不弱。 随着武功的恢复,甚至进步,穆念慈的气质也恢复了,骄傲,清冷,自信,卓然独立,修长的脖颈,对应的是她挺立起来的自信。 从前时,她生活潦倒。 郭靖他们寻来,她都是避而不见。 但现在,单论女性武者,穆念慈自问不弱于人。 李莫愁又怎么了,就是要会会。 特别是,她还擒下了自己的儿子。 自己这个当妈的,怎么说也要讨个体面。 穆念慈提剑杀了过去。 原本是要套些话的。 但我曾经提醒过她,没这必要。 能动手就动手,说话干什么? 李莫愁见到穆念慈这一剑,立刻迎了上去。 二人都是超一流的高手,甫一交手便是险象环生。 穆念慈一出招就削断了李莫愁一截丝绦腰系带。李莫愁一拂尘也扫落下穆念慈一根头钗。 二人一时间都大吃了一惊。 这下各自小心,不求速胜,开始慢慢试探,进行缠斗了起来。 穆念慈武功虽高,手上使得是越女剑法的变种——南山无敌剑。 越女放羊,南山无敌。 这套原本的越女剑经我修炼改,已经渐有原本无敌的风采了。 这套剑法,被我评誉为凡间第一剑法。 原本此剑法在阿青手上是能令三千大军卸甲的无上剑法。 但自阿青之后,一代代人为这套剑法添加了自己的我以为,让这套剑法失去原本的色彩,以至于和江南七怪混眼了一起去。 是我,把这套剑法上的不当之处,一一剥离,再现还原了它的本来面目。 只是这套剑法看似简单,其实很难。 它需要—— 庞大的内功,和轻灵的手法。 只有庞大的内功,阿青才能一力敌三千。不然一打三千,累也累死了。 也只有庞大的内功,才能让阿青以一只青竹棒对三千把吴钩铜剑。 世人以为阿青年纪小,内功就不高,其实错。 阿青的内功是无想无念修炼出的,她修炼一年,相当于别人修炼十年。她年纪看起来小,其实内功之高已经是天人一般了。 所以自阿青之后,后人学习越女剑,犹如盲有摸象,差距太大,只能看到剑法真实全貌的一部分。 以一部分测想全部,当然是不行的。 所以一个个的,只能把这门剑法给学歪了。 学废了。 学到最后,成了江南七怪的层次。 好端端一门剑法,结果混成了二流。 也就是我,才把它重新发掘出来。 不过这也只是我,只是我。 即便我努力的教了穆念慈,她也只能学到这门剑法的一些皮毛。 至少短时间里,是不可能修至大成的。 但即便是如此,也杀得李莫愁是触目惊心。 有好几次,她都觉得穆念慈的剑要削到她脸上了。 只是这其中就是差了一些意思。 我看得分明。 穆念慈的剑法太过于讲规矩了。 在剑形上,有些放不开。 过于注重框架。 需要知道,这框架有时是需要打破的。 她悟不出这个道理,所以就一连错失几次攻敌致胜的机会。 她既然错失了机会,也就反过来让李莫愁把握了节奏。 她渐渐适应了穆念慈的剑法。 由猝不及防的下风,转变成了有守有攻,你来我往的对攻战了。 第17章 武三娘的痴情 李莫愁的武道天赋其实还是不错的,就是精神有些不正常,容易偏执,钻牛角尖。 但这些显示在了她的武功上就能看出特点了,她能把自己的武功特色,发挥出来,虽然从武功上来说,她其实不该是穆念慈的对手的。 但一来穆念慈修炼南山无敌剑有些勉强了,她的性情,难以把握这门剑法的精髓。 她缺少了最重要的无敌心境。 所以剑法在灵动上差了一些。 另外她的内功差了一些。 她最初的内力是修炼洪七公教的逍遥游功夫来的。 这原本就算不得顶尖的功法。 后来随我修炼春水神功,也是时间太短暂了。 更重要的是,春水神功的内力特性是治病救人。 在与人交手,杀伐特性上,差了李莫愁一筹。 但最重要的还是速度。 速度,是越女剑法最大奥秘。 越女剑法在阿青手中,之所以天下无敌,就是因为阿青出手,始终是处在一个无想无念的状态中,在这一状态中,她的神经反应速度是最快的,没人比她快,所有人的攻击,落到她眼中,都是慢动作,甚至她不需要看,只需要感觉。 因此阿青天下无敌。 你和一群慢动作老头打,你也能天下无敌。 可这是普通人,包括穆念慈在内,始终做不到的。 我已经帮穆念慈规范了剑法,教了她一些技巧,但不会无想无念,她就不可能领先式的比别人快。 在一开始,她心怀杨过,产生的对李莫愁的怒气,动作还能快些,所以讨个巧的占据了上风。 但这怒气一泄,手上的剑法也就趋于平淡,再也快不起来了。纵然技巧多好,多高,多妙,但你既然慢下来了,那就不能再克敌致胜了。 所以李莫愁才能在熟悉之余,又一点点把优势夺了回来。 当然,她夺回来是一回事,但想要因此把穆念慈直接打倒,或杀了,却不是那么容易的。 正在李莫愁烦恼之时,又有人来了。 这是一个乞丐模样粗横的汉子。 他一脸肮脏,口涕挂面,嘴里嘟囔着——沅君,沅君,你在哪里,沅君,沅君,那个小白脸把你藏到什么地方去了,我为什么找不到你啊,出来,快给我出来! 这样的大叫。 不过,很快他就叫不出来了。 这人就是武三通,发了神经似的作妖。 他凭感觉来到了陆家庄,就要乱来。 却在墙头往下,看到了武三娘。 武三通一心丑事,原是情不自禁,但唯独对不起一个人,那就是武三娘,一见就想逃避,想躲。 不过也因为他对武三娘心怀了莫大的愧意,所以一下子就受不了,恢复了清明。 就见他从墙头一跃而下,惊奇道:“娘子,娘子,你这是怎么了,你,你,受伤了?” 武三娘伤情颇重,肋骨都断了数根,在地上起不来,但此刻她一脸柔情,道:“三哥,你终于好了,你终于好了,孩子们,快叫爹。” 武家两个小孩原本不想叫的。 武三通的形象太跌分了。 一副的乞丐模样,又脏,又臭,一脸污垢,这就更显得丑了,衣服更不要说,一双脚赤着,早就黑如泥沼了。 叫这样一个人爹,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 但他们兄弟二人对母亲是十分敬重的,听了武三娘再一次催逼,终于小声开口,一一叫了一声爹。 武三通大喜。 “好儿子,好儿子。”虽然儿子嫌弃他,但武三通知道自己的情况,一点也不介意,怎么说也是他的亲儿子。 不过很快武三通眉毛就立起来了。 他看着武三娘口角的血渍,心中杀心大起,对武氏兄弟道:“你们两个,说,你们母亲是怎么回事,谁打的她。” 武氏兄弟立刻指向李莫愁。 “是她,是她,是那个坏女人。” “是那个恶女人。” 武三通一看,是两个女人,一个穆念慈,一个李莫愁,这原也是两个大美女,但武三通心中对于女人,一是老婆,曾经的发妻,敬重有之,但爱……这委实是要打个问号的。 他心中真正的女人只有何沅君,得不到的嘛,自然最好。 心中有了何沅君,纵然穆念慈和李莫愁皆都是大美女,武三通也不当回事。 他只道:“哎呀,你们两个傻小子,这两个女人,哪一个是打伤你娘的凶手。” 武三通你要说让他再爱武三娘是不可能了,但为武三娘报仇却是他愿意的,可以极大的减轻他内心中对武三娘的负罪感。 武氏二兄弟连忙道。 “是那个黄衣服的!” “是那个拿拂尘的!” 穆念慈一袭深蓝色的衣裙。 自然不是她了。 只李莫愁手持一柄拂尘,身穿杏黄色的道袍,一副昆道的打扮。 武三通一眼就认出来了。 他怒道:“好啊,你这妖女,连我的女人也敢打,受死过来。” 立刻跳起来就攻向了李莫愁。 穆念慈见此,怕卷入其中,自然也就借机抽身了。 武三通一掌劈下。 他虽说攻击的是李莫愁,但掌风刚烈,对穆念慈也是有影响的,穆念慈不愿掺和其中,自然也就跳开了。 穆念慈一离开,李莫愁压力大减。 她听了武三通的话,忍不住嗤地一笑。 “你这老混蛋,自己抛妻弃子,也好有脸来说我?” 虽然李莫愁没怎么见过武三通,但她平素对陆展元最是上心,虽身在江湖,却也没少打听陆展元的一切。 武三通的事在别人来说那是秘密,却是她早已经知道的事了。 现在一看武三通跳出来,顿时觉得他可耻。 你一个大男人,早早娶妻生子,这还罢了,居然对义女生出了禽兽的心思,当真是人面兽心,也好意思来找我的不是。 李莫愁往日辣手无情,杀了很多人。 有些人是她无论如何也要杀的,但她自己心里也知道,自己有些滥杀无辜了。 只是自己有些控制不住脾气而已。 但即便是这样的自己,品格不比你武三通高贵得多,你是哪来的脸跟我叫的。所以她一开口就逮了武三通的要害去骂。 武三通大怒,立刻出招狂猛。 他曾是大理国御林统领。 好大的官威。 也算是三军总教席。 带兵的人,能打黏乎拳? 因此他的武功走的是大开大合,十个狂猛奔放,一拳一脚,尽皆是劲风赫赫。 在他的拳脚下,李莫愁手中轻盈的宝剑竟然发出了金属的呜咽声,好似下刻就要弯折变形,甚至断掉也有可能。 因此,李莫愁一个折身把剑收了。 翻手出掌。 她的手掌赤红一片,这正是她闯出名号的绝学,赤练神掌。 赤练神掌一出,空气里都飘出了一股子的腥风。 这样的一掌,打到人,拍谁谁死。 武三通武功高强,也知道这样的毒掌是不能直接的。 但他夷然不惧,人往后退,行功,运气,一指点出。 这是——一阳指。 大理最强武学。 李莫愁一看,抽身就走。 得亏她是古墓派的底子,在轻功之上有独到之处,这才可以堪堪于无形间避开,要是普通的高手,面对这种无形指力,根本没有提防,立马就要被打中。 武三通指力惊人 一指打出,直接打出了一个坑。 土石地面直接爆起来。 武三通再出一指。 李莫愁飞腾而起。 脚下一棵树直接被打断了树干。 李莫愁一见,脚下不停。 在身后,被武三通打了一路。 武三通原本正要再接再厉,但忽尔发现,自己一身雄浑的内力已经消去近半。 这正是武三通一阳指的弊病。 消耗太大。 当年,郭靖带黄蓉找一灯大师救命。 一灯大师的确是为黄蓉打通了经脉,把人给救了下来,但代价就是三年内功力全失,需要一点点重新修炼回来。 由此可知,一阳指其实更多的算是一门内功心法,而不能算什么杀伐绝学。 但此刻,你看看,武三通把好端端的一阳指练成了爆炸指。 这岂不是令人啼笑皆非。 至少我看了是忍不住的摇头。 杨过看了道:“爹,武伯伯把女魔头追着打,你怎么反而摇头呢?” 我道:“你小子,能知道什么,我问你,你武伯伯使用的是什么武功?” 杨过道:“我不知道,是什么武功?” 我微微一笑道:“这是大理段氏最强的武学,一阳指功夫,我摇头,是因为你武伯伯把好端端的一阳指给练错了。” 杨过好奇道:“武伯伯的一阳指威力巨大,一指就是一窟窿,魔女接都不敢接,给追着打,怎么还说是练错了呢?” 我淡淡笑道:“一阳指功夫不是以攻击威力大着称的,它原本是以医疗为主,拥有强大的替人疏通经脉的能力,这样的一门武功,它的内力应该是温润纯和,但力量是精益求精才对。可你看看,武三通把好好一门一阳指修炼成这副模样,可见他本人性情鲁莽冲动,又十分倔犟执拗,啊,如此一来倒也解释得通了,难怪他一副疯疯癫癫的模样,原来如此。” 刹那间,我明白了。 一阳指原本是温和纯粹的武功,讲究的是精益求精。 修炼这门武功,要持之以恒。 但武三通性情脾气都十分暴躁。 这样一个人,修炼一阳指,也会在武功中注入自己的性情变化。 可一阳指明显不适合这样。 最终的结果也会产生异常。 武三通发疯就是这么一个原因。 他喜欢上何沅君只是一个诱因。 关键仍然是他修炼一阳指不得其法,是胡来蛮干硬来的。 就像王重阳,要带着先天功,好不容易才从段王爷手上学到一阳指。 才能一指,用精益求精的法门,一举破掉了欧阳锋的蛤蟆功。 要你武三通这样——行吗? 却说武三通,连连出手,没打中。 他内力消耗太多,只好把功力集中,收而不放,以此威慑李莫愁。 李莫愁不敢靠前。 忽然计上心来。 她脚下一顿,竟然扑向了武三娘。 武三通误以为李莫愁要拿武三娘出气,立刻扑来,挡住了李莫愁和武三娘之间。 李莫愁露出了得逞的微笑。 却在这时,一直关注丈夫的武三娘跳起来了。 这女人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明明骨头断了七八根的,只能在地上躺着,却一下子跳起来,用后背接下了李莫愁的一掌。 武三通当即被武三娘一口血喷脸上了。 武三通先是一怔,有些不敢相信,随即是确定了自己的妻子是真死了。 他大吼一声,不顾一切的扑向了李莫愁。 李莫愁手捏一枚冰魄银?原本是要发针的,但一看武三通的模样,知道此人已经生出同归于尽之心,自己纵能一针打死他,他这愤怒之下,也能在自己临死前打杀了自己。李莫愁是要杀人,不是和人玩命,当即收了手上的针,施展了轻功,往后飞遁。 这二人,一个追,一个逃。 但明眼人都看出来了。 这分明是李莫愁想无伤取胜,故意吊着武三通在耍呢。 可怜这武三通,明明武功极高,在正面交手下,甚至有可能战胜李莫愁。 但就是因为他脑子不好,所以堂堂上个大高手,给李莫愁当鸟溜,也真是怪可怜的了。 这时,杨过突然啊哇一口,喷出了一口血。 陆无双和程瑛双双上前关心。 我笑笑道:“不要担心,这是毒液被逼到胃中,经胃酸过滤,发生了对冲反应,身体会自然的把毒素喷吐出来。经胃液这一关,剩下的毒素也就不足为惧了,只要略为调养,也就好了。” 李莫愁使用的毒,不过就是生物毒。 看起来厉害,其实连植物毒也是不如的。 这天下的毒,主分就是动物毒和植物毒。 只有极少数高手懂得混毒,也就是化学毒。 李莫愁名头虽大,用的却仍然是动物毒。 要知道,动物毒再厉害,也是有极限的。 我把这些入侵到杨过体内的毒,先收束到经脉里,再逼入到胃中,用胃液洗一下,立刻就把素药成分给化解大半,剩下的也就好对付了。 杨过一吐血,果然也就渐渐好了。 他惊喜道:“爹,你好厉害,什么时候教我这功夫?” 我叹息一声,笑骂:“你这懒货,一天到晚想走捷径,内功修为就是如此,一日结算一日功,你倘若真在混元功上下功夫,修致大成也不是什么问题,但你看看,时至如今,也才小成而已。这点水准,修学什么都是半调子的,一个不好,潜力丧尽,以后只能当半调子高手了,你干不干啊?” 杨过一听,连连摇头。 “不急的,不急的,我还小,再练几年,等基础牢固了,再学这功夫。” 第18章 李莫愁走 杨过好了。 陆立鼎夫妇过来,担心看着自己的女儿。 陆立鼎道:“刘庄主,小女现在怎么样了。” 我明白他的想法。 明明杨过后中毒,但却先好了,他有些担心我对他女儿不尽心。 我笑着道:“陆庄主你放心,再过一会就好了,过儿之所以好得快是因为他的身体素质要比令爱强太多了,混元功也算是小成,所以才好得快了一些,令爱就不同了,几乎不会武功,也没有内功,是全靠我的内力在驱毒,自然是要慢一些了。” 话不多久,陆无双也啊哇一口的血,把毒和淤血一起吐了出来。 陆立鼎夫妇这才展颜欢笑。 但他们这边才笑,那边就又哭了。 是大小武兄弟在痛哭他们的妈妈。 武三娘,死了。 其实,武三娘筋骨粗壮,又是将门虎女,身体是没得说的,她武功虽不济,但不能说没有,纵然不管一流,在二流中也是顶级的人物了。 按理说,在李莫愁一直收手的情况下,她本不至于死的。 但在最后一招时,李莫愁发狠,动了真格的。 她那一掌,原本是要打武三通,这是奔杀人去的。谁知道武三娘跑过来,硬顶了一下,这就不得不死了。 因为李莫愁这一掌,在指间是夹了一枚冰魄银针的。 武三娘之前断了七八根骨头,看起来伤重,但内腑其实无事。后来再被打一掌,但李莫愁这一掌的掌力并不强,只挨这一掌,她了不起多吐口血,也不会死。可这一枚的冰魄银针却是不行,直接要了她的命。 伤情,中毒。 两者结合。 她再不死,才是奇怪了呢。 她一死,这大小武兄弟可不就忍不住的大哭了起来。 陆立鼎过去一看,顿时心中不忍。 人家帮了自己,现在,自己,女儿,皆都无事,偏偏她这个下场助拳的死了,当真是悲哀得紧。 他忍不住劝慰了几句。 正在这时,李莫愁清冷的声音道:“你还同情她,那。就送你们一起下去,黄泉路上也不寂寞,如何?” 陆立鼎吃惊道:“你,你,你……” 李莫愁冷冷一笑,笑容中说不出的新讽刺。 “那个蠢货,自己脑子都不清醒,怎么是我的对手,现在轮到你们了。” 原来武三通武功上是能对李莫愁造成威胁,真正正面拼杀,搞不好还能来个同归于尽。 但李莫愁哪里肯愿意和他同归于尽。 她利用自己的轻功好,和武三通的脑子不灵光,轻轻松松就摆脱了他。 然后回来了。 一回来,看到武三娘死了,这让她气不打一处来。 因为从始至终,她其实不想杀武三娘。 李莫愁纵横江湖,有心狠手辣,滥杀无辜的名声,不假。 但她所杀之人,往往都有理由的。 比如和她要杀目标沾上边的。 对她出言不逊的。 语多下流的。 还有喜欢跳出来充大瓣蒜的。 …… 可这些人里,不包括武三娘。 第一,武三娘是女人。 第二,武三娘的名了和陆,何,不沾边儿。 第三,武三娘是一个好女人。 哪怕丈夫下流,道德有亏,喜欢上了自己的义女,都这样了,武三娘仍然对丈夫忠心耿耿,一心盼念着他能回头。 这样的一个人,不要说她有大理国天龙寺的背景,就是什么都没有,李莫愁也不想杀的。 可偏偏就是这么一个好女人死了。 还是李莫愁自己亲手杀的。 她此刻见了,心里自然是不爽的。 眼看陆立鼎其人,就冷声道:“这个不该死的死了,你们这些该死的,岂不是更该去死?” 陆立鼎提剑要战,被李莫愁一拂尘打得如倒地葫芦。 她这一拂尘打来,如是千斤力涌过来。 陆立鼎一人之力十分笨拙,根本不是李莫愁的对手。 陆二娘想要扑上前,李莫愁反转拂尘又是一下。 这陆二娘也倒在地上。 但她即便是倒在地上,也仍然要护住陆立鼎。 李莫愁眼睛发红。 “这么恩爱啊,看来只能让你和他一起去死了。你是女人,和陆何两家没什么关系,我本不欲杀你的,奈何你偏要插足其中,死了也莫要怨我了。” 她的确无心杀陆二娘。 陆二娘区区一介女流,武功也不好。 她和陆家何家的关系也不大。 倘若她装死,逃跑,李莫愁是全当看不见放她一马的。 奈何这个女人始终是不开窍,那就只有去死了。 正当李莫愁手拈两枚冰魄银针要动手时,我说话了。 “李道友,冤冤相报何时了,你这又是何必呢。” 要是这样,也就没事了。 但杨过道:“妖女,我爹在此,休得放肆。” 李莫愁一生傲然行事,哪受过这个,唰,手中的银针就打了过来。 但这银针,才一靠近我的身体,就轻微一声,被我的我的护体真气弹开了。 李莫愁这才一惊,整个人往后连退了三步,一脸的不容置信。 真气外放护体。 这是宗师级高手的实力水准啊。 连她自己,也才触之皮毛而已。 李莫愁是超一流高手。 她实力触及宗师,而非宗师。 而这差一点,就是她往后一生都难以越过的鸿沟。 这也是李莫愁此后一直屑想玉女心经的原因。因为玉女心经是她所修古墓派功法的进阶版本,至少比她现在的功法要强。 李莫愁原本是可以学习到的。 但她被逐出古墓,也就断了这项机缘。 哪知在外苦修十年,她才明白高深功法的重要性。 便如此刻。 李莫愁在江湖上让人闻风丧胆的冰魄银针没起作用。 原因就是她遇到了宗师级的高手。 人家都不需要躲的。 你冰魄银针虽然厉害,主要是通过剧毒来达成的,事实上的冰魄银针又细又轻,纵是暗器手法高明,也大多只能扎伤人,而难以扎死人。 想要杀人,还是靠毒。 这么轻巧的东西,打打一般人还可以。 但遇到了我这样的宗师级高手,立刻就不行了。 因为宗师级的高手,功行全身,是一羽不能沾,一蝇不能落。 大宗师之流更能布下三尺气墙。 小小冰魄银针,有个什么用啊? 我看李莫愁面容数变,知道她知晓了厉害,道:“李道友,现在可否坐下来说话了。” 李莫愁道:“你,你,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多管闲事!” 她心中一片悲怆。 十年前,她是一个云英烂漫的少女,带着一片痴情,来找陆展元讨要一个说法。 她为了陆展元,被师父逐出门墙。 陆展元是她最后唯一的依靠。 但她面对的,是陆展元大婚大喜的消息。 这怎么能不令她悲伤绝望。 她当场就要杀人。 但当时陆展元的婚宴上有一位大理天龙寺的高僧。 一手一阳指,那使得是出神入化。 奈何,也是因为老僧修炼的一阳指功夫太深,所以他心中一片宁静和气,即便打倒了李莫愁,人都擒下来了,轻飘飘一个杀字,就能把一切解决,但老僧就是不能下这个口,反而是期之以约,把李莫愁放走了。 高深的武功,是讲契合的。 越是契合的功法,修炼就方便些。 这老僧可能是原本性情淡薄归真,又或者是温情有加,所以才能把一阳指修炼好了。又或者是他在一阳指上修炼太久了,自身的脾气因神功而发生了改变。 当然,可能是后一种吧。 要不然他就不会死磕一阳指,早就有机会摸一摸六脉神剑了。 反正,老僧没杀李莫愁。 但李莫愁此后对这件事一直是耿耿于怀。 一直是当成了自己一生之奇耻大辱。 她顾念老僧对她的手下容情,这口气,是不会找大理国天龙寺的,但却是牢牢算在了陆家庄上。 只是,没想到,自己十年苦修,回来报仇,却又遇到了一个宗师人物。 李莫愁一时间心死如灰。 但我没杀她的意思。 至少,要先讲讲道理。 “李道友,在下刘至善,是附近牛家村刘家庄的主人,如今在此,想要为你化解这一段恩怨,不知你意下如何?” 李莫愁一听,不杀她,她先一愣,旋即就是一喜。 她道:“刘至善,你不要假仁假义,虚伪造作,我和陆家的恩怨,岂是你一句话说放下就放下的?只要我李莫愁还活着,就总有讨还回来的那一天。” 我微微一笑,道:“李莫愁,你说你和陆家的恩怨,是何恩怨,一定要杀之而后快,据我所知,陆庄主是这位陆立鼎,而不是什么陆家元,你找陆庄主寻仇,可不是张冠李戴了么?” 李莫愁哈哈大笑,道:“伪道学,你装什么样子,你活了这般大,岂不闻父债子还的道理,陆展元负了我,他死了,又没后,自然该他这个弟弟还,我来杀他有什么不对?” 陆立鼎道:“好,你要父债子还,我的命可以给你,但你必须答应我,立下誓言,在我死后,不为难我老婆孩子,不为难我陆家庄的人。” 李莫愁道:“一条命不够,我的十年痛苦,岂是你一条命能抵消的?” 我哈哈笑了一会,才道:“李道友,你在说什么糊话,你十年的痛苦,这十年里,据我所知,你到处滥杀无辜,发泄余恨,哪里有什么痛苦。你舒舒服服的杀了十年人,然后你说你痛苦?” 李莫愁道:“我当然痛苦,我原本有正常的生活,有宗门依靠,结果这一切全没了,这十年里,旁人只知我滥杀无辜,可我心中的苦闷是丝毫不能消减,我怎么可能不痛苦?” 我摇摇头。 “李道友,还不明白吗, 你搁这有脸说痛苦,但那些被你滥杀的人,才是真正什么都没有了,他们也有老婆孩子,原本也是一个家的顶梁柱。他们一死,家里的天都塌了,这里面的账又要怎么算呢?” 李莫愁哼道:“怎么,伪善之人要杀了我吗?” 我微微一笑。 “杀倒是不至于。正如我先前说的,冤冤相报何时了,你滥杀无辜当然不对,所以,还请罢手,放过陆家庄的人。” 李莫愁松了口气。 她道。 “好。” 一个好字乍了。 她已经扑上来。 一只手掌在暗中聚力,早已经是通红一片。 这正是她的绝学。 赤练神掌。 一掌向我拍下。 我心中微微一恼,决定要给她个教训。 心随意动,只刹那间,我身上泛起了一层紫气,抬掌我就和她对了一下。 只一接触,李莫愁便似遭了雷击一般,一头束在脑后的潇洒飘逸的长发顿时根根张开,李莫愁本人更是直接吐了血。 她往地上一看,是血,她吐出来的血。 “师父!” 洪凌波奔过来。 李莫愁拉着洪凌波从地上起来,只道了一个字。 “走。” 我微微一笑,对李莫愁道:“李道长且记了,今后不得对陆家庄出手,因为自此之后,我子杨过会和陆无双姑娘,程瑛姑娘定婚结亲,今后陆刘两家刘是一家人了。” 陆无双啊了一声。 陆立鼎夫妇也都愣了神。 只有程瑛脸一下红温了,低着头,一句话不说,不是在玩自己的裙角,就是在看自己的鞋尖。 李莫愁回头。 她狠狠瞪着什么,脚下加快了步子。 只洪凌波远远看向杨过,心中难过,几乎恨不得哭一场才好。 她终是和那个英俊的少年,错过了。 陆立鼎回过神来,道:“刘庄主,你刚才的话意思是……” 我叹了口气,道:“陆庄主,方才我看了你的武功,你的剑法,其实是脱胎于一阳指的吧,你和令兄两个人都是修炼这一武功,我说的对不对?”武功好好在家; 陆立鼎道:“对,正是如此,这套剑法叫朝阳一气剑,是家兄从大理天龙寺所。苦求来的,他得此剑后是日夜苦练,一日不缀,此剑分剑法和剑禅,可以修炼剑法之余,仍能苦修内功,禅师传剑说了,要是学习的好,当可以拒李莫愁。只可惜我兄弟二人资质平平,好好的神功在手也是修炼的丑态百出,惭愧啊!” 我微微一笑道:“这剑法是好剑法,武功是好武功,那和尚是个好人,传了你们真东西。奈何你们悟性不行,一个接一个的瞎练,结果,你哥——早早就死了,你也有问题。” 陆立鼎吓了一跳。 “我,我,我有什么问题?” 我一指陆无双,道:“你自己看看,你自有了无双姑娘后,可否还有别的子嗣吗?” 陆立鼎看向无双,道:“这个——” 他忽然想起来了。 哥哥在时,他无忧无虑。 所以成婚后,很快就有了无双这个孩子。 但陆展元一死,他承接了家业,日夜操劳下,对妻子真的是……疏忽了很多。 往往一有空闲就刻苦习武练剑。 而哥哥。 和剑何沅君结婚后,一直是一无所出。 难道,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吗? 我笑着说道:“你们的剑法脱胎于一阳指,所以和一阳指一样,讲究宽和放缓,温和中正。而不是什么勤学苦练,越是勤学苦练,反而不好,会淤积而堵,伤了经脉。你在无双丫头后再未有一子,就是这个原因了。” 第19章 欧阳锋驾到 陆立鼎听了我的话,如遭雷击。 他怎么也想不到,事情成了这样。 当年,陆展元为了陆家,到处找门路。 但中原之地,江南之所,一切的利害已经形成了网,容不得陆展元插足半分。 当时的陆家,就陆展元一个成年的当家人,陆立鼎还是个小子。 空有富贵,没有身份的陆家,就是一块肉,四方恶意让陆展元不寒而栗。 他出门到处找路子,结果被人追杀。 遇到了李莫愁。 他一下子被李莫愁那精湛的武功所吸引。 奈何,李莫愁只是一个人,她没得到师门的许可和自己在一起。 陆展元意识到,自己在李莫愁这里得不到什么。 他既不能从李莫愁这里学习到高深武学,也无法把古墓派倚为靠山支柱。 他只能走了。 好在随后他遇到了何沅君。 何沅君面临继父的尴尬,一心要逃离原生家庭,和有财的陆展元一拍即合。 但是,李莫愁来了。 好在何沅君背景硬,请到了天龙寺的高僧。 这高僧也是能耐大,不仅摆平了李莫愁,哪怕是暂时性的。 还教了陆展元他一直都在渴望的武功。 原本天龙僧教武功,不会教太强的。 怕学了武功的人,一朝剑在手,杀心自来由。学了武功,就会心性大变,造成杀孽。 那就是他天龙僧的过错了。 但是面对陆展元,他无可奈何。 因为他明明制住了李莫愁,却一念心起,没把人解决,留下了首尾后患。 自己呢,却年事已高,未来未必还能再出手救下陆展元,到时陆家被李莫愁所灭,这岂不就是他的过失了! 他一念之仁放过了李莫愁。 其结果是陆家一门的性命,这何其可悲,又是何其的愚也。 所以他才传了一门高深的武学给陆展元。 希望陆展元学有所成,可以保住自己的性命。 同时呢,他怕陆展元学了武功,性情大变,到时犯下了杀孽,那就不好了。 这门朝阳一气剑,其实是把一阳指演化为一门剑法。 所以修炼这门剑法,和一阳指是一样的。 要不徐不疾,中正冲和,以最稳定的心境修炼此功。 如此才能学有所成。 奈何,陆展元对此,是左耳进右耳出。 他四处奔波,苦心孤诣,好不容易得到了上乘的武功,哪有可能慢悠悠的修炼。 所以陆展元得到神功后,一回家就刻苦勤奋的修炼起来了。 但他搞错了。 高深的武功,往往是讲究一些修炼条件有。固然,这世上大多数武功都讲究勤学苦练,可也有一些是例外的。 比如说太极拳,这门武功在练法上讲究的是一个稳字,是一个慢字,越慢越稳,越稳越慢,如此才见功夫,你要是把这拳打得噼啪响的快,多好都是错的。 朝阳一气剑法,因有一阳指的功夫暗藏于内,所以修炼出来的内功十分的精纯。 内功修炼呢,讲究的是一个炼精化气。 内力越是精纯,吸纳的精气就越多。 这时,你修炼起来,就需要放缓节奏,让身体恢复一下。 可陆展元却是十分勤奋。 他自感自己内功大进,这是好事。 其实体内精气消耗却是越来越巨大的。 陆展元勤奋了快十年,结果不但没孩子,自己的性命也是断送掉了。 然而,至此,陆展元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到了陆立鼎,他重拾压力,又勤奋了起来。 结果,他比哥哥好。 哥哥什么也没有留下来。 他至少有一个女儿。 陆立鼎呆立当场,一时间竟有些啼笑皆非之感。 辛辛苦苦,努力数年。 结果,武功只是二流多,子嗣还坏了。 导致他成婚多年,结果只练出个半调子。由于过于勤奋,肾经受损,是永远也没法有孩子的。 一场辛苦,竟至于此。 还不如一直都什么都不知道。 正在这时。 有人来了。 一开始,陆立鼎还以为是李莫愁食言而肥,又回来了。 一想不对。 她纵是不要面皮回来偷袭,也该等刘庄主走了才来。 果然,来人不是李莫愁。 这个人一脚把院墙都给踢破了。 一开始看到此人,还以为是武三通想明白了回来了。 但细一端详——不是。 这个人虽然也是一副叫花子模样,但身板明显是要比武三通还要大一号。 武三通原本就是一条魁梧汉子。 但和此人一比顿时是要小上一号。 这人高高大大,虽然衣服破破烂烂的,但怎么看也不像乞丐。 他的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仿佛有一团火,又似一把剑。 他能看穿一切,洞悉一切。 只是,大约营养不良,所以骨相嶙峋。 这人一来,就厉声喝道:“方才这里是不是有人交手,是谁在此交手,是哪一个人?快快报上名来!” 杨过提枪上前。 “你谁呀,跑这来大喊大叫,把人家这院墙都打坏了。” 老头一听,看了过来,然后大喜道:“儿砸,是你,儿砸,我找到你了,哈哈,快,好儿砸,快叫爹”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天下五绝之一的西毒欧阳锋。 这个欧阳锋原本是大好男儿,但因为对于九阴真经的执念,中了黄蓉的算计,逆练了九阴真经。 其实以欧阳锋的武功,对比九阴真经也不差多少了,实在没有必要去学九阴真经,但是,奈何他这一生,被中神通王重阳连败两次,一直是耿耿于怀,特别是第二次之败,几乎可以说是毫无还手之力。 第一次,欧阳锋与王重阳等人在华山进行比武,他虽说败了,但也算是虽败犹荣。 为了打败王重阳,得天下第一。 他决定得到九阴真经。 但是,他被诈死的王重阳一招算倒。 这一次,殊不简单。 王重阳只出一招。 一记一阳指,戳破了欧阳锋的气海穴,把他苦修的蛤蟆功内力打散掉了。 原来王重阳是个人精,早早算到欧阳锋会对九阴真经心存不轨。 但欧阳锋武功甚高。 全真教除了王重阳,就是不靠谱的周伯通。其余人不是半吊子就是武功平平,万万不是欧阳锋的对手。 既然别人靠不住,那王重阳只好自己上了。 他携带重宝,先天功,找上了一灯大师。 当时的一灯还没疯,他还是段皇爷。 段皇爷一看,先天功换一阳指。 行。 这个可以有。 虽然说一阳指是大理段氏不传之秘。 但实际上它只是六脉神剑的前奏而已。 是为了给修炼六脉神剑打基础的。 并不算大理段氏真正最强的绝技。 并且段皇爷和王重阳都做出约定。 自己学而已。 不会往下一代传。 所以这造成了两个结果。 天下分五绝。 南帝神通是最强。 王重阳学一阳指,是因为这一阳指是专破欧阳锋蛤蟆功的。 他是学成了一阳指,掌握了精益求精,这才一点指头,把欧阳锋打得亡魂大冒。 此后欧阳锋种下了心魔。 他觉得王重阳功夫进步快的主要原因就是九阴真经。 所以才对九阴真经一直是耿耿于怀。 才会因此被黄蓉算计。 与其说黄蓉算计了他,不如说是心魔引导了他。 但就算如此,他也没吃亏。 欧阳锋武功高深,当年被王重阳一指废了蛤蟆功,但这其实是件好事。 蛤蟆功威力绝伦,十分霸道。 江湖上修学的确实不多。 这是因为一来姿势样子丑,不仅要趴地上发功,容易修炼出粗脖子双下巴。 更重要的是易学难精。 不是一般人学了也学不到精深之处。 你看,欧阳克,活到了三十多岁,才开始学这门武功。 欧阳锋虽被王重阳一指废了蛤蟆功。 但他重新修炼回来,他的蛤蟆功只会更强。 所以在五绝之中,纵然在王重阳死后,南帝一枝独秀。 但南帝也被武功所影响,出家了,慈悲的不得了,没有了杀伤力。 因此五绝在最后的华山论剑中,也就黄药师和洪七公打。 而欧阳锋即便逆练了九阴,也仍然轻轻松松打败了黄药师和洪七公。 这不是九阴真经有多强,而是欧阳锋本身的潜力足够强大。 他是借着逆九阴才把潜力开发出来的。 不过,欧阳锋有些勉强。 所以脑筋仍然没好了。 人疯了。 他疯是在刚刚打败黄药师和洪七公时,所以一直感觉在华山论剑,这么多年来,他到处跑,清醒了就吃吃喝喝,但时间少,大多数时间就到处找打架,仍然沉浸在争夺天下第一的梦境之中。 就在不久之前,他有所感觉,也就过来了。他第一个遇到了武三通。 但迷迷糊糊的武三通根本入不了他的眼。 所以他盯上了李莫愁。 李莫愁的气息虽弱,但灵动之余,血煞之气却不少,是值得他打一打的。 因此,欧阳锋才打了过来。 只是此时李莫愁已经走了。 但那不重要。 因为欧阳锋野兽一般的直觉感觉到了此中还有一位大高手。 他虽疯了,但不是傻了,在发疯的时候,他的灵觉反而最是清明,不为杂质所扰,一眼就看向了刘庄主,刘至善。 也就是我。 “高手,你是不是天下第一!” 我微微一笑。 “原来是你,怎么,这么多年,还没清醒吗?” 我这一问,让欧阳锋双目一迷。 但他顷刻间又迷糊了。 “哎呀不要说了,打过才知道好坏!” 说着就扑上来了。 我立刻一手一个,抓着李过,陆无双,程瑛这些小的退开,然后才迎身而上。 话不多说,我们一掌各自对上。 这一掌,我用了五分功力。 整个人脸上都是紫色。 紫阳神功爆发。 这是我武功中,杀伐力最强的武功。 所以我不敢用太大的力量,只用了五成功力。 不过,欧阳锋也是如此,我们双方直接点在试探。 双方一对掌。 我们脚下的青砖立刻就碎了。 一股无形劲风,往四周荡开。 周围观战者,一个个感觉到脸皮一紧,周身被短暂束缚住了一般。 欧阳锋一见于此,顿时大喜。 他一掌拍向自己的胳膊,把对拼内力的现象打断,然后一个筋斗,头下脚上,双手支地,双足向我连环踢来。 我往后退步,一脚在地上扫击。 欧阳锋双掌在地上一击,整个人跳起来,他头下脚上,从上方向我出掌。 我一个金蛇游身法,往旁边避开。 再一个大沼龙蛇,化剑为掌,打了过去。 只是短短刹那,我们奇招怪拳,打了十数个回合。 欧阳锋哈哈大笑起来。 我也忍不住,在嘴角勾出一条斜线。 我们双方都十分的高兴。 这是一个人,孤独良久,遇到了高手的喜悦。 又斗了几百招,我见识到了无骨蛇拳等无数的杀伐怪招,甚至打得我都直落下风。 这不是我弱,而是欧阳锋的武道经验,胜我太多了。 他哪怕是在疯的时候,也是在到处找人打架。 虽然发疯,这影响了他的心智,甚至营养健康。 但不得不说,他的个人武功,其实是比从前进步了的。 多年后,他仍然能和洪七公拼一个同归于尽就在此理。 要知道,洪七公可没发疯,一直过得顺风顺水,并且营养充足,吃的赛过了皇帝都。 但即便如此,在战斗中,仍然是和欧阳锋拼了个同归于尽。 由此可知,欧阳锋并没有虚度人生。 他仍然十分强大。 这一身的武学,让我十分眼馋。 战至酣时。 欧阳锋往后跃,整个人倒伏趴下。 哪怕学了什么九阴真经,但在最重要时候,他仍然选择相信的是,他自己的蛤蟆功。 “好好好,今天打得好过瘾啊。来,接我这一招,蛤蟆神功第一式,金蟾初耀!” 金蟾初耀。 犹如大日之初升。 其势滔滔,大火于天,不可挡也。 没办法了。 紫阳神功进阶功夫。 紫雷大法。 第一式,雷电神击。 我俩双方,以强招对轰。 地面的青砖,不是碎了,就是翻了过来在我们对轰之中,形成一块乌黑的土坑。 欧阳锋身后,一只大蛤蟆化出真形。 这是欧阳锋一身几乎比肩大宗师修为的真实写照,也是他一身真气外放的实力证明。 而我也是不遑多让。 一条条活动跳跃的雷霆闪电,在我手中犹如不肯屈服的电蛇,在疯狂扭动身躯。 这一幕,让在场的陆立鼎,陆二娘,陆无双,程瑛,杨过,穆念慈,大小武兄弟,都是大开眼界。 不敢相信,这是人能练出来的武功。 也算是让他们小小的震撼一下。 蛤蟆神功第二式。 日出中天。 这一式,我感觉欧阳锋是把内力打出了一发空气炮的感觉。 并且这是阳属性的真气。 若是打中,纵是不死,也会沾染上热毒于一身,会死得惨不堪言,还不如直接被打死。 果然,这蛤蟆功,厉害。 紫雷大法第二式。 雷龙怒嚎。 一场对轰。 周围院墙都打飞了。 甚至杨过他们都倒飞成了倒地葫芦。 我立刻意识到,不能再打了。 这样开大,我和欧阳锋有危险。 可能一个不好,我们哪个就死了。 或者也有可能同归于尽。 但旁边观战的武功太菜,怕也活不下来几个。 我立刻叫了起来。 “住手,过儿,过来,叫爹。” 第20章 终见郭黄 我和欧阳锋轰轰烈烈的打了一场。 我们各自施展绝学对轰。 强拳猛招,打得墙也破了,屋也残了,檐角也打飞了,地上接连出现焦黑的斑点和洞坑。 打到这时还没分出胜负。 在这时候。 我选择了结束这一切。 没办法,这个人是欧阳锋。 他的武功,蛤蟆功,威力太强。 和他打简直像在和一门大炮打,此人一次次发功,是一次比一次强。 我倒是不怕的,但为么打下去,耗费的功力太多了,一旦打完,我们双方都会处在一个相当长的空虚期。 这时,要是被人找上门来,不是亏输到姥姥家了吗? 你比如说,李莫愁又回来了呢? 那她搞不好就可以捡我们两个至少一个人的尸。 我毫不犹豫的怀疑她可能捡我的尸。 所以要收手。 对于武者,消耗五成以下的功力,盏茶功夫就可以恢复得七七八八。 但如果消耗的功力超过了五成,恢复起来就很慢。 如果把身体打空了。 把内力耗尽。 有可能人是会一下子死掉的。 有些高级武功和身体绑定太紧,一旦功力真正耗尽,是会死的。 轻点也需要至少数天的时间才得恢复。 对于江湖上的人来说,这太危险了。 所以,我才要收手。 欧阳锋原本是还要打的。 他还有第三招。 但是我却选择了停手。 我要说住手什么的,他可能不听。 打在兴头上,你说住手,玩呢,闹呢,不可能。 但我说的是,让过儿出马。 欧阳锋立刻就停手了,一脸期待的看着杨过。 杨过一开始是发懵的。 他有些发愣,但这孩子到底是和我有过一段时间接触的,关系还很亲密。 所以在很短的刹那,他明白了。 我这是在馋蛤蟆功,想要用他来从欧阳锋手上骗神功。 微声一叹,杨过向欧阳锋走去。 他一边走,一边说。 “爹,不是,这个,你真是我爹?” 要是一般人,不能这么顺当的。 但杨过聪明,会演戏。 欧阳锋也是脑子不清楚。 当下就和杨过玩了认子相亲的游戏。 甚至二人跑到了一边。 穆念慈担心道:“过儿他……” 我笑道:“没事,没事,哎,你也看到了,那个人是欧阳锋,他的武功登峰造极,已经到了绝顶的地步,我纵然能打败他,也要花费好大的力气,现在过儿出马,就好很多了,不仅不需要打,还能从老怪物那里得到一门功法,何乐不这呢。” 杨过随了欧阳锋到了陆家庄郊外。 欧阳锋道:“儿砸,你怎么和那个人在一起?” 杨过翻了一个白眼,道:“那个人看我英俊潇洒,非要我当他儿子,他武功高,我也没办法子。” 欧阳锋哈哈大笑。 “我的儿子,那自然是极好的,人人都想要。嗯,不过那个人武功太高了,你爹我也算厉害,但竟然没收拾得了他,唉,当年老叫花也不过才逼我出第一式而已,嗯?老叫花是谁?” 杨过忙道:“爹,老叫花不重要,不过你刚才的武功很厉害啊。” “哈哈,当然厉害了,傻小子,这是你爹我的蛤蟆功,刚才我只打了两招,蛤蟆初耀和日方中天,还有最后一招金蟾耀日。我跟你说啊,你爹我这最后一招那可才是厉害啊,前二招其实都是在为这第三招铺垫。只可惜第三招没打出去,臭小子,你是不是想学啊?” “嘿嘿嘿……” “哈哈哈,别人想学,你爹我能一巴掌把他打死,但你是我儿子,你爹我这一身的艺业都是你的,来,我先教你口诀……” “蛤蟆功是以气御劲,以意发力,真气纳入紫府,连发三劲,蓄力以御敌。” “记住,涌泉,环跳,会阴,此为第一叠劲,然后是……” 诸穴汇聚,重重叠劲。 劲力如绞。 纠缠在一起。 形成一股劲最后一发而至。 这,便是蛤蟆功了。 很快,以杨过的聪明,很快学会了第一式。 蛤蟆初耀。 这蛤蟆功,就是假传万卷书,真传一句话是的这一句话了。 真要学,真要教,只要有一个人会真正和你一说就好了。 杨过学得快,欧阳锋哈哈大笑。 他高兴坏了。 “哈哈哈,果然不愧是我的种,一学就会,一学就行,真是太厉害了,哈哈哈哈哈……” 他正笑着,有人来了。 “啊,是你,欧阳锋,死来。” 这人一看到欧阳锋,就是气得不打一处来,他挥手之间,就打出了暗器。 三枚铁蒺藜就飞出来。 这铁蒺藜,一枚枚皆是生铁打铸,上面有一层淡淡铁锈,在有了铁锈之后,又用有毒的油脂浸泡。 甚至发这样的暗器,都不能用手。 所以对方是用鹿皮包手,取暗器打出来的。 欧阳锋听到动静,一声吼。 一记拳风就把暗器击飞。 “什么人,打扰我教儿子武功,给我死来。” 他正要上前,把人杀了。 就听一个小女孩在大叫。 “爹爹娘亲,有大恶人啊,你们快来救我啊。” 说话间天上飞来一对神骏的鸟儿,这是一对神鹰,一声尖唳,飞扑下来。 欧阳锋听到这鹰鸣,立刻皱眉。 这鹰鸣让他脑筋恢复了片刻清明。 好像他有一个很厉害的对头来了。 说时迟那时快,人来了。 这是一个骑大红马的汉子。 他身后还有一匹骑黄马的女子。 骑红马的汉子,他的座下,是一匹超级神骏,眼看着是一个小点,只是一眼刹那,就已经清楚的可以看到大汉的人脸了。 然后,这个大汉,就像一只大雁一样飞了起来。 全真教——金雁功。 一整个人,凌空飞燕一般飞过来。 人未至。 掌先到。 轰。 这是降龙十八掌。 飞龙——在天。 龙吟声至。 欧阳锋脸色变了。 他感觉到一种熟悉的恐惧感。 那是一种他不喜欢的滋味。 是失败的滋味。 他,曾经,败在此人的手中。 一下子,欧阳锋怯了。 他立刻跑了。 原本这是不可能的事,但欧阳锋脑子不好,他一发现不对,脑子一懵,也就不及多想,脚下抹油了。 杨过心中一叹,想想也只好离开。 虽然欧阳锋的蛤蟆功他只学了第一式,但他知道,自己新的便宜老子武功厉害,即便一式也。足以让他大有收获,于是就要走。 但一个小姑娘拦住了他。 这小姑娘模样十分漂亮。 他此前已经见到了陆无双和程瑛,两个女孩都十分好,十分漂亮,一个可爱娇憨,一个貌美慧心,普通人得到一个就美得冒泡了,何况便宜爹要给自己找两个,感觉好幸福。 但眼前这个,抛开别的不说,在美貌上是陆无双和程瑛都比不上的。 可即便如此,杨过心中却殊无喜意,反而有一种厌恶感传来。 他感觉到,这个女孩,十分娇横。 果然。 小姑娘喝道:“你是和那个大恶人在一起的,不许走啊。” 杨过眼皮子一翻,道:“柯公公,这是谁呀,这么大脾气。” 柯镇恶听了声音,奇道:“杨过,你怎么在这里,你为什么和欧阳锋在一起。” 杨过和柯镇恶也算认识,没想到柯镇恶如此不好说话,他不知道,柯镇恶几个兄弟,除了五弟张阿声,其余诸人尽皆在杨康带领下,请西毒欧阳锋诛杀之。 此刻再感知到杨过和欧阳锋在一起,自然心火大盛,有了不好的记忆。 如此一来,他说话又怎么会好听。 但杨过是聪明人,发现情况不对,就道:“还不是我爹喽,我爹方才和那个人打了一场,两人打得不分胜负,那老小子脑子不好,管我叫儿子,我爹又馋上了他的什么蛤蟆功,就要我装他儿子,偷学他的蛤蟆功,我这才学了一招,然后你们就来了,我得和爹说话,所以不好和你们说了。” 柯镇恶听了道:“你爹来了?你爹怎么会来这里,这不是陆家庄吗?” 杨过道:“我爹在此地置办产业,得到了陆家庄陆伯伯的帮助,后来在城中听丐帮的朋友说,有个什么李莫愁的找陆家庄寻仇,就带我们一家人来帮帮场子,所以在这儿了。” 柯镇恶点点头,道:“你爹人不错,如此行侠仗义,见义勇为,不愧是大丈夫所为。走,过儿,和我去见你爹。” 柯镇恶虽说接受了杨过的说法,但还是心中存疑,所以要拉杨赤一起走,去看看情况。 小女孩道:“柯公公,他是谁呀?” 柯镇恶对女孩是真不错的,十分疼爱有加,听女孩问了,也就说了。 “这是杨过,他的父亲是杨康,母亲是穆念慈,和你爹,你娘,都关系不错,颇有源缘。你们两家是世家,乃通家之好,以后你们要好好相处。” 又对杨过道:“过儿,这是你郭伯伯的女儿,叫郭芙,她脾气是坏了点,但本心不坏,你要体谅她,多多容让一些,男孩子,不要和女孩子计较。” 杨过微微一笑,道:“柯公公,我记得了。” 柯镇恶听出杨过话语中的敷衍,心中微微一叹,不说话了。 郭芙也的确,哪怕有了柯镇恶的话,对杨过也是不怎么友好。 杨过更是如此。 但他随便宜爹相处久了,别的本事没学会,但这皮笑肉不笑的本事却十分在行。 看他一脸笑意,其实冷漠一片。 眼神中没有丝毫波澜。 很快,他们回来。 郭芙道:“柯公公,注意脚下,这里好破啊。” 柯镇恶听了一奇,用手中的铁杖四下探寻,还用手摸了一下,心中顿时有了计较。 “过儿,这是你爹和欧阳锋交手留下的痕迹?” 杨过理所当然道:“是啊,后来我爹见欧阳锋武功太高,蛤蟆功威力强大,就要我管欧阳锋叫爹,从他那儿学蛤蟆功。” 柯镇恶摇头叹息。 “你爹真是,就为了区区一门蛤蟆功,就要你认贼作父吗?” 杨过嘿嘿笑了一下道:“假的啦,不过是虚与委蛇,当不得真的啦。” 柯镇恶道:“那也是不对的。” 这时,我听到动静,和陆立鼎等人出来。 穆念慈开口。 “过儿。” 杨过一步纵跃过去道:“娘,我没事,爹,我功夫学到了,但只学了第一式。” 我温和笑道:“有就行,不错,好好休息去吧。” 柯镇恶道:“刘至善,你真是,怎么可以让杨过冒险从欧阳锋那个老贼手中学武功呢?” 我苦笑一下道:“蛤蟆功威力绝伦,我竟然不能战而胜之,不由心生向往,难得欧阳锋脑子不好,正好找机会给学过来。这不是欧阳锋只认杨过嘛,不然我也可以管他叫爹的。” 柯镇恶也忍不住笑了,骂道:“胡闹,简直胡闹。” 我们把他请入庄内,又叫人上了美酒,顿时就让柯镇恶舒服起来了。 他咚咚咚的灌下了几口酒,舒爽的哈了一口气。 然后我问了柯镇恶,他们怎么过来了。 要知道,柯镇恶这次带上了郭芙。 这可是郭家的小公主。 是郭靖黄蓉的独女。 郭靖黄蓉能让小姑娘一个人在外面浪,身边就跟着一个柯镇恶。柯镇恶的人品没问题,但武功就太菜了,始终是二流水平,他的暗器是一流,但武功终究不行,只要是一个一流高手,就能对付他。 毕竟此时的柯镇恶只是一个人。 他再不是从前依靠六兄弟对付梅超风的那个柯镇恶了。 柯镇恶当即就解释了。 郭靖当年和南帝有过不俗的交情,南帝曾经付出数年功力全失的代价为黄蓉治病。 这是一个天大的恩情。 当年天龙僧帮助陆家,回去后也感觉自己留下了首尾没处理干净是不好的。 所以为了防止李莫愁回来寻仇,他思来想去,就曲折的求到了郭靖身上。 郭靖乃是堂堂的一代大侠,自然也就来了。 只是他这个人,一直是俗务缠身,所以来的也就慢了一些。 不想,之前遇到了欧阳锋。 这欧阳锋是郭靖一生中的唯一大敌。 郭靖一见就忍不住双方交手。 欧阳锋却无心交战,所以双方才一跑就溜出去老远。 赶跑了欧阳锋,郭靖黄蓉夫妇这才回来。 他们进了陆家庄,顿时有些怔住了。 郭靖黄蓉二人万万没想到,会在此遇到了穆念慈。 黄蓉欣喜道:“穆姐姐,你,你,我们找了你好多次,你知不知道?” 穆念慈笑了一下道:“我知道,只是那时我不想打扰你们,只想一个人带着过儿,过一段清静的生活。” 其实更主要的原因是穆念慈过得不好。 她当时一个人生活,真的很苦。 苦到,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和郭黄二人会面。 就像学生会,混得不好的就懒得参加了。 穆念慈的日子过得更苦,更甚。 她当时每天都要缝缝补补,都要在河边浆洗衣服,一天下来,往往也就五六文钱,日子辛酸得发苦。 那个时候,她拿什么去见衣鲜光亮的郭靖黄蓉夫妇? 只是现在,她自己也衣着光鲜了,儿子杨过也出落的不错,是一个翩翩美少年了。 所以至此,她终于不用再避着郭靖黄蓉二人了。 第21章 郭靖的担忧 黄蓉拉着穆念慈到一边坐下了。 陆二娘过来坐陪。 我和陆立鼎,郭靖,柯镇恶几人坐了一桌。 陆立鼎让人上了酒席。 他十分高兴,终于见到偶像了。 陆立鼎一直十分羡慕陆冠英。 都是姓陆的,都有一座陆家庄,但混得就太不一样了。 人家陆冠英,娶的是全真教孙不二的弟子程伽瑶,名门闺秀大小姐。 父亲是陆乘风,大名鼎鼎东邪黄药师的徒弟。 虽说腿不好,但出行有车马船,走到哪儿拉屎都有人递纸。 黑道绿林的魁首。 更重要的是,陆冠英认识郭靖。 义守襄阳的郭靖郭大侠。 所以陆冠英不需要到处讨好走关系,他只要给郭靖一点钱,就可以安安稳稳的和老婆过日子。 而今,他也结交上郭靖郭大侠了。 三杯两盏淡酒。 郭靖心情很高兴。 重逢故旧,喜不自禁。 他从小听母亲和话,对郭杨两家的交情十分在意。 所以后来结识杨康,是真把他当兄弟的。 奈何杨康这个人,早早被完颜洪烈惯坏了,脾气已经定型,改不了了。 最终,这杨康是不可避免的走上了绝路。 很多人以为杨康聪明,郭靖傻。 但细心的人会发现,郭靖此人大智若愚,比什么杨康要聪明多了。 郭靖离开蒙古,说一千,道一万,他在蒙古的最高成就,也就是个金刀驸马而已。 他师父哲别也顶多是一犬而已。 他这个金刀驸马又怎么样呢? 他毕竟是一个汉人,不可能得到蒙古国的全部信任。与其如此尴尬,不如归去。 这才是他不得不离开蒙古的原因。 杨康呢? 整个大金国的高层都知道,杨康不过是一个野种而已,所以杨康打小就是一个人。 他身边没有别的同级别权贵和他玩。 大家都暗中排斥他。 可怜他自己竟然是不知道的。 再说,正常像他这个级别的小王爷,早早就会得到一个实权的差事。 但杨康一直是空头小王爷,除了这个空头小王爷,别的什么都不是。 他没有职司,也没有兵权。 从头到尾,都是以一个小王爷的身份为了完颜洪烈到处奔波。 最后死掉了。 大金国呢。 也化为了乌有。 什么都不是,什么也没留下。 不亦悲乎。 现在杨康是没了,但找回了杨过。 郭靖看了,那个叫杨过的,出落的极好。年轻,英俊,少年意气,还有一些聪慧。 如此良才,郭靖是打心眼里欢喜。 杨兄弟有后了。 然后郭靖老样子的开始拉赞助。 不要奇怪。 郭靖义守襄阳。 偌大一座襄阳城,不是区区一个郭靖可以守得住的。 守城,是要兵的。 守卫襄阳,至少需要十万兵不可。 那你就要算算了,十万人,他们人吃马嚼的,需要多少钱。 所以郭靖需要处处化缘。 陆立鼎自无不可。 哪怕他已经出售了一半的家产给我,但余下的浮财还有很多,资助一部分给郭靖,换取一个大靠山,怎么都是划得来的。 然后郭靖希望我也帮他一把。 他已经听陆立鼎说了,我也有钱。 听到郭靖向我求助,我笑了。 “郭大侠,您与黄帮主义守襄阳,得确是难能可贵,但我想问你,朝廷对于襄阳的增援如何,是否有拨援兵于彼,还是支援发大笔的钱财,以应军用?” 郭靖一时间怔了。 我道:“事实上,在郭大侠你义守襄阳时,虽然少,并且缺,但朝廷三三两两还是有所表示有所增援的。” 郭靖道:“朝廷是有援助,但指望那些远远不够。” 我道:“是的,远远不够,当年,郭大侠你初入襄阳,就意识到军备不足,是不是?” 郭靖当时已经在蒙古军中历练过,对军务有所长,十分了解,自然是知道。 “不错。当时大宋的军队,兵无斗志,而且甲具兵器不全,此事我记忆犹新。” 我笑道:“郭大侠怎么给予解决的呢?” 郭靖道:“说来惭愧,郭某是托手丐帮,陆家庄的财力,才解决一二的。” 我叹道:“丐帮的大义,和陆家的支援自然不假,恐怕郭大侠还从自己家里支取了一部分。” 郭靖道:“些许外物,能守得河山便好,又值当计较什么呢?” 陆立鼎道:“郭大侠说得好!” 我道:“郭大侠说的是,但养军之重,靡费巨大,郭大侠你一次二次的,还可以一力为之,或借力成事,但人力有尽时,借力终有头,迟早有一天,强如郭大侠你也会有山穷水尽的一天,到了那时,如这奈何?” 郭靖皱眉。 “刘庄主,你的意思是……” 我笑了一下,道:“郭大侠,也许你觉得这烂怂的大宋还有救,还有希望,但是,恕我直言,我对这个烂怂是已经死心失望了,纵然郭大侠你柱擎天,也终究是独木难支。实不相瞒,此前,在下曾有科考的心思,连家里最后一亩薄田都卖掉了,打算拼死一搏。但就在脚要踏出村口地界时,我想到了岳飞岳武穆,岳王爷是何等忠君沥胆的英雄,连他这样的人,都死了,都不能还于旧都,重兴大宋,我难道比他还好吗?事后,我细思深想,终于明白,这个天下已经没救了,大宋自古名臣大将无一不缺,可就是有太多的乱臣贼子和无道的昏君。这样的大宋,不管怎么做,怎么付出,都是没用的,我实不想将有限的家族财力,投入到根本毫无希望的枯水潭中。” 我这样的拒绝,让郭靖脸上很难看。 他忍不住道:“你为何要这么说,你也是一宋人啊!” 我摇头。 “郭大侠,什么宋人不宋人的,我是汉人,汉人可以是宋人,但这个宋,不配有我这样的臣民。非其大国者,不能容我也。郭大侠,格局要打开一些,倘若有一天,蒙古灭了大宋,再在若干年后,我等再推翻蒙古,这蒙古人打下灵的偌大江山,岂不是可以由我等后来者继承之?你说到了那个时候,该有多美啊?” 郭靖摇摇头。 “你不是蒙古人,继承不了他们的一切的。” 郭靖在蒙古久矣。 他知道, 在蒙古,是有一层看不见的天花板的。 首先一个,即便是郭靖这样的金刀驸马,也不能真正掌握兵权。 还有,术赤。 他曾是铁木真的长子。 铁木真女人和他仇人的孩子。 铁木真视其为自己的亲生儿子。 但这只是一个美好的说法。 自始至终,铁木真的子嗣和铁木真本人,都对他有一种极其微妙的态度。 这使得术赤不遗余力的为铁木真战斗。 他立下的功绩最大。 但即便如此,铁木真仍然在怀疑他的忠诚。 当他死了,铁木真才追悔莫及。 而这是铁木真当儿子一手养到大的。 别人能比吗? 郭靖能比吗? 普通别的人——能比吗? 不能比。 所以郭靖觉得我的这个说法很有趣,很可笑。 但我没笑。 这场话,谈至于此,结束了。 好在郭靖不算虚来。 陆立鼎仍然破家纾难。 为郭靖提供一笔钱粮。 但这也就是他所能做到的极限了。 郭靖对此深感失望。 他看了我和欧阳锋交手的现场,自然知道,我是一个绝顶的高手。 如果能拉我入伙,他们必将如虎添翼。 但我对为老赵家效力心里恶心的一批。赵宋皇族,是整个封建历史中,皇帝质量最差的一批人了。 这帮人能力之差,要不是有个晋朝,它们就可以垫底了。 当天。 入夜。 郭靖在床上,迟迟未睡。 他这么多年来,一直遵从马钰真人的指引,对全真心法的内功,从未放下半分,是以内功之深厚,已经是直追老一辈人了。 这便是郭靖可怕之处。 他看似笨拙,但那只是开始。 一旦经过了长期练习,很容易就会进入无想无念的意境中,这也是他随马钰学一些睡觉功夫,就内力大涨的原因。 特别是全真教的内功,不急于一时,但缓慢稳定胜过了一切。 这么多年。 郭靖的武功早已经从超一流之境,稳定步入了宗师之境。 虽然郭靖此时只是宗师。 但他强悍的体魄,加上了降龙十八掌,足可匹敌大宗师于一时。 但就是这样的郭靖没法入睡了。 黄蓉从侧边起身。 她一袭湖丝绣衣的睡衫,给自己肩上披一条绿丝巾,坐起来,在郭靖身边道:“靖哥哥,你怎么还不睡呀?” 郭靖轻轻一叹,道:“蓉儿,你今天见到那个刘庄主,感觉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黄蓉回想一下道:“这个人,殊不简单,我和穆姐姐交谈,听说,他原本是早先买下你爹房子的人,原本是在此地读书,准备参加科考。后来遇到了穆姐姐,便对穆姐姐一见倾心,只是穆姐姐在最初时,没有接纳他。后来,这位打算参与科考,田也都卖掉了,就等着进城,谁知后来杨过找上了他,说穆姐姐恙得快不行了,此人就放弃了科考,用一种武功,硬生生把已经药石无医的穆姐姐给救了回来,他倒是没有趁人之危,并且对过儿也很好,穆姐姐别无所有,也就只好嫁给他了,好在这人娶了穆姐姐后依然如故,对过儿好,对穆姐姐也好,穆姐姐这一遭倒是没看错人。” 说到这,黄蓉也是颇有感慨。 当年,她看上了郭靖,一度还以为穆念慈也看上了郭靖,为此吃了一段飞醋,双方还过了两招。 后来才知道,她喜欢的居然是杨康。 黄蓉一时十分感慨,万万没想到,穆念慈那么清冷理性模样的一个人,喜欢的却是银样蜡头枪——杨康。 一个绣花枕头的男人。 什么眼光。 果不其然。 此后穆念慈在这一段感情上是吃尽了苦头。 好在她现在选的这个人不错,武功高不说了,还为了穆念慈置办家产。 这一点殊不简单。 当初郭靖在草原时还算颇有余资。 可随着他的一逃,就什么都没有了。 现在他根本没有资财了,一直是在吃老婆本。 也就是东邪积累丰富,经得起女儿这么败家。 但饶是如此,黄蓉也渐渐感到力不能支了。 由此,她在内心不由得羡慕起穆念慈来。 她真的是苦尽甘来。 而自己,却不知要熬多久。 黄蓉觉得某人不错。 但郭靖不以为然。 他道:“这人也许心地不坏,但我感觉此人大有问题。” 黄蓉嫣然一笑。 “靖哥哥,他毕竟救了穆姐姐,再坏能坏到哪里去,这人我了解一些,他和净衣派的那帮人走的挺近,也仅此而已了。” 黄蓉是丐帮帮主。 但丐帮其实内部十分复杂。 当年黄蓉接位的时候还闹了一场呢。 最终以净衣派代表失败结束。 所以黄蓉上位后,大力扶持污衣派。 不得不说。 黄蓉的执政,其实让丐帮实力不住的下降。 她压制净衣派。 但其实净衣的力量是最强的。 而黄蓉在污衣派里也就重用一个鲁有脚。 为什么? 因为黄蓉放权极重。 基本上大小事都丢给鲁有脚了。 这样黄蓉才能把时间放在自己身上。 而鲁有脚武功平平,二流以上。 才能呢,也有限,需要经常请教黄蓉。 这样黄蓉就能轻易的仍然掌控丐帮。 不过,如此一来,丐帮的实力就断崖式的下降。 好在黄蓉的丈夫是郭靖。 郭靖虽然不是丐帮中人,却也是洪七公的徒弟,能够帮丐帮镇场子。 此刻,郭靖摇头他对黄蓉道:“我和这个人说话,发现他对大宋殊无好感,没有忠义之心,我只怕,过儿会受到他的影响,成为又一个杨康。” 黄蓉知道,他对杨康之死,颇有心结。 当年郭杨两家,那是托妻献子,指腹为婚,铜浇铁铸的关系。 郭靖一直想重拾这段祖上的交情。 所以他曾找过穆念慈,找过杨过。 但当时穆念慈避而不见。 错过了。 现在再一相见,他的心顿时又活动起来了。 黄蓉看出了他的想法,道:“可惜你迟了一步,若是早早遇到,倒是可以重续金兰结义情,让郭杨两家曾经的旧好依旧人。但是现在,过儿已经和陆家庄的两个女孩儿定下了姻亲,那两个我看了,都是极好的女孩子,你切莫乱来,伤了人家小姑娘的心。” 黄蓉早早看了,陆无双和程瑛都是极好的女孩。 虽说自己女儿相貌上是不输于人。 但说到脾气,就没法比了。 你让杨过他们放弃陆无双和程瑛,反过来和郭芙结亲,他若愿意那才怪了。 有些事,黄蓉自己是心知肚明的。 听闻此言,郭靖不由一声大叹。 黄蓉见此,不由道:“实在不行,可以邀请穆姐姐一家到我桃花岛坐客,以桃花岛的武学藏书为诱,暗中灌输正确的思想,多和过儿说说他祖上杨家将和杨再兴将军的故事,想来能引导过儿走上正途。” 郭靖大喜。 他正要说话。 忽然一对浓眉皱起。 抬目上看。 只见头顶天顶房梁上,不知何时已经多出了一个人。 “什么人!” 说着话,郭靖劈手打出一招——飞龙,在天! 第22章 黄药师 郭靖察觉上面有人,立刻一招飞龙在天打上去。 那人挥掌相击,因为猝不及防,威力稍弱了一些,被郭靖一掌打得往上倒飞,后脊背一下把屋顶给撞破了。 虽然屋顶都打破了,但那人根本没受伤,他轻而易举的接下了这一招。 可郭靖那是什么人? 也许他曾经很青涩,但经过长时间战争的洗礼,他的武功已经不会犹豫迟疑了。 在飞龙在天之后,他整个人鱼跃于空,紧跟着就是一招或跃在渊。 一掌出,顿时龙吟起。 劲风赫赫。 那人又接下来了。 此时,郭靖人在空中,借月光看明白此人。 这正是欧阳锋。 他又回来了。 虽然郭靖的攻击,此时能打死两头牛,却丝毫奈何不了欧阳锋。 他一招金蟾护体,气劲绷于全身,就像有无形防护罩一样,纵是降龙十八掌,也。无法破他的防。 至少是暂时不能。 轰。 郭靖又打了一招。 这是羚羊触蕃。 这一招最擅长破防。 欧阳锋被打伤了,他立刻反击蛤蟆功第一式。 金蟾初耀。 只是他此刻人在空中,这一招借地力便没借成,掌是力道就差了一些,没能伤到郭靖。 好一个郭靖。 此时的郭靖,堪称是神勇无双。 他不过三十多,正是一个男人最精壮的时候。 突然双手探出,一招双龙取水,插入欧阳锋的防御中,一把抓住了凶的衣领,上手就是蒙古摔跤法。 蒙古摔跤法看似简单,实则不凡。 它最简单往往也是最直接,最难防的。 从前郭靖就用过此招对付过欧阳锋。 现今仍然亦如是。 即便欧阳锋,也仍然又吃了一记摔。 他从天上摔下来,直接把房顶又砸下一块。 轰。 愤怒的欧阳锋终于全力出手。 这下可好了。 整个房顶哗一下全部被掀了起来。 郭靖人在空中,但他提气轻身,犹如一关大雁,于碎瓦砾中飞扑下来。 降龙十八掌。 利涉大川。 降龙十八掌。 龙战于野。 这是硬顶着上了。 郭靖一发力,欧阳锋就顶不住了。 可不是嘛。 今儿个白天,欧阳锋力战刘庄主,蛤蟆功对紫阳神功,好一番精彩的绝招对轰。 打过后,郭靖追来,逮着欧阳锋一顿打。到了晚上,人郭靖好吃好喝,歇了好一会儿了。 但是欧阳锋呢? 空着肚皮过了半夜,此时和郭靖对战,自然不讨巧了,他这才失意,被郭靖逮到一顿打。 欧阳锋发出了长叹。 他其实只想找到好儿子,把武功教给他而已。 但眼下,他知道,再不走,恐怕就不要走了。此时的郭靖,的确强到可怕。 在此之时,我却无法相顾,因为我在晚上也是被人盯上了。 这人以一枚石子击向了我。 在我震碎这枚石子后,我看到了一个人。 他在故意引我走。 我跟了上去,在郊野,他站住了脚步。 于月光下,一个青衫客立在我的面前。 我一见,心中有了主意,当下行礼。 “原来是黄岛主当面,在下刘至善,有失远迎,失礼失礼。” 黄岛主自然是黄药师了。 天下鼎鼎大名的老牌宗师高手。 东邪——黄药师。 黄药师哼了一声,道:“你认识我?” 我微微一笑道:“青衫,玉箫,还有面具——在下和丐帮有旧,知道一些,不足为奇。” 黄药师道:“你果然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他语中有些喜欢,又有一些失意。 我笑道:“前辈过誉了。” 黄药师摆摆手,道:“我问你,你是宋人吗?” 我立刻明白黄药师的意思了。 这显女婿找场子了。 我长叹一声。 “我当然是个宋人,但是我一点也不想当宋人,可以的话,我想当秦人,秦国没弱过,我也想当汉人,汉人没软过,我不想当晋人,正如我不想当宋人,宋人,太怂了,有谁会想当这样的怂人呢?黄前辈以为然否?” 黄药师发出了一声笑:“巧言令色,看打。”他说着,一记玉箫已经向我打了过来。 黄药师的武功。 玉箫神剑。 以手中的绿玉箫为武器攻击。 玉箫怎么当武器呢? 所以它只可以用来打穴。 但我也会剑法啊。 我通过参悟韩小莹的越女剑,创出了凡人越女剑。 由于凡人越女剑太强大,我又不得不。把它削弱,这才有了越女剑——南山无敌剑。 如果说凡人境的戟女剑威力为十,那么南山无敌剑威力就只有六七了。 但即便是六七,那也是天下无敌的好剑法。 施展这套剑法,往往有些匠气。 比如说。 第一步在抢占东位。 太阳打哪儿升起,第一步就是往哪儿抢步。一步抢占东位,剑往南指。 在先天上,先立足于优势。 不得不说。 黄药师——很强。 他的强不是哪一方面的强,而是全方面的强,是六边形战士。 黄药师武功杂多,他一上来就三连招,连削,带打,一路进。 我连连变换身位,抢占东位,这才挡开黄药师的快攻。 然后,我运转南山无敌剑,直指黄金分割线上的点,也就是理论上也许强也许弱但一定会存在的一个点刺去。 这就逼得黄药师一直被我逼住。 他的玉箫剑法始终难以成型。 经常被我从中间打断。 于是,黄药师动手了。 他施展碧波掌法。 这是黄药师在海边观潮所创的一门绝学。施展起来,如碧海起连潮,一波一波又一波。 我当即立马沉腰。 一招大劈棺神斧就打了下去。 这一招是出自原本华山派的武学。 开山掌。 华山的拳脚功夫有开山掌,破玉拳,铁指功。 虽看似基础,其实都殊不简单。 加上我的改造,此时的开山掌已经是开山神斧的级别了。 这样的武功,显然不是区区碧波掌能对付的。我一掌下去,劈波斩浪,几乎直接击到黄药师的脸上。 黄药师老脸无光,立刻用上了落英神剑掌法。 这是黄药师武功中集大成者的一门功夫。 当年,黄药师一人独战全真七子。 全真教就布下了天罡北斗阵。 此阵是王重阳为自己门人弟子留下的。 王重阳一身内伤,又强行突破先天功,造成了积重难返的病情,他自知时日无多,就留下了这天罡北斗阵以镇压全真教。 此阵一开。 就王重阳的估计,天地五绝中任何一个,都要栽。 黄药师当年在此阵中打得就很惨。 他最后就只能施展这门落英神剑掌。 桃花落影飞神剑,碧潮听涛剑光寒。 当年,要不是欧阳锋出手,打断了天罡北斗阵,后面会怎么样是真不好说。 这一出手,顿时打得我有些不支。 我当即不乐了,一挥手,动真格的。 我打出了大王霸神拳。 此是破玉拳的升级版。 讲究的是不用脑子,全力瞎打。 别看很简单,其实上乱拳打死老师父。 因为我看出来了。 黄药师的落英神剑掌法,论精妙绝伦是无敌的。 这门掌法,姿势优美,招数精妙,几乎挑不出错来。 唯一的问题就在于,出力少,即杀伤力不足。 这大概是黄药师所有武功的通病了。 天地五绝。 西毒有蛤蟆功。 南帝有一阳指。 北丐有降龙十八掌。 王重阳有先天功。 黄药师呢? 几乎什么都没有。 他会的太多,导致他的武功没有一门是顶尖的。 不,也许。 有一门。 黄药师的落英神剑掌法被打断,他终于拿出自己最引以为傲的绝学了。 弹指神通。 没错。 黄药师武功很多。 但那些武功充其量只是超一流。 难以让他登上绝顶。 想当五绝,光那些普通的武功,可不行。 黄药师压轴的,就是这门弹指神通了。 此刻他施展了这一门绝学,一枚小石子几乎擦边打掉了我的脸。 我连忙施展轻功,整个人像一只鸟在飞。 这才好不容易避开了黄药师的攻击。 而我很清楚,这是黄药师羞刀难入鞘。 他虽打得我有些狼狈,其实是在放水。 第一发石子是打擦边的,算是提醒。 后面的石头子也是往我身后脚后跟打的。 是计算好了提前量的。 于是我也就不好下死手。 我避了一会,把功力攒足,用华山铁指功夫,把一枚小铁丸,打了出去。 嗡。 轰。 动静不小。 人一指,用铁丸打出了一个小坑。 黄药师这才收手。 这还打什么? 他只是发泄一下,或是今天看到了高手较量,手上技痒,也打一下,不是想要杀人的。 见黄药师停手,我也停了下来。 黄药师站在小土坑边,近距离端详。 在土坑里,一枚小铁丸还时不时的放电花。 黄药师赞叹道:“当真是后浪推前浪,小辈,你这武功是真不错,只是人品嘛——唉。” 我也道:“前辈,这不能怪我,实是……唉,我一想到岳武穆,就对这样的朝廷失尽信心。前辈,说起来,你从前不也是在朝为官的吗?你不也是挂冠而去,丢印不捡吗?” 黄药师大为惊奇。 “你知道老夫过去的事情?” “前辈曾经在松江府宝廷县为官,在下也是运气好才知道的,寅先生。” 黄药师哈哈大笑。 他笑得泪都快流出来了。 “你小子,也不必拍老夫的马尸比,老夫,唉,你说错了,老夫不是当官,是为吏。” 黄药师摘下了面具,对我说道。 我明白。 他在说一个事。 黄药师其实和宋江差不多。 空有一身盖世无双的才华。 宋江——其实不好说。 他算个人物。 但黄药师是真有才的。 奈何,在宋朝,官和吏是两个不同的阶层。 当官的几乎什么也不用干,只是吃饭,喝酒,找美女玩,开酒会,宴席,尽情的享受,玩乐。 真正的事呢,几乎都是吏员去做的。 黄药师就干这个事。 苦活累活是他的。 做好了得到官爷的一声赞扬,没了。 做不好就要被骂了。 而黄药师运气不好,干活时老是遇到废物官。 眼看那些蠢猪笨驴,就因为科考中第,便一个个耀武扬威的对自己发号施令,做尽愚蠢的决定,最后还要自己背锅,这黄药师不能忍了,就不干了。 他此后仰仗祖上留下的万贯家财,置办下东海桃花岛的产业。 然后到处打击山匪贼盗。 一是行侠仗义。 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嘛。 年轻时武人的浪漫。 同时呢,把那些坏蛋收拾掉,自己也顺便发笔财。 所以黄药师很有钱。 特别是他收拾海盗,这海盗是最有钱的了,因此黄药师是富贵荣华。 在黄药师行侠的过程中,他救了一个人。 这就是他老婆,冯蘅。 此女有一点特殊的,她是个书香门第的千金小姐。 正因如此,黄药师娶了她。 这一来,冯蘅长得漂亮。 黄药师有感于自己年龄渐大,武功有成,就有了成家的想法,这冯蘅是他一眼看中的。 而冯蘅也是如此。 她原本是不可能,看上黄药师的。 两人家境不对,门不当,户不对,冯蘅的家世其实是比黄药师要好的。 但之前不是说了嘛。 黄药师家是吏员。 人家是书香门第,是出了大官的人家。 保不齐家里还有人当官呢。 这官家的千金小姐,是十分注重名节的。冯蘅被贼人所掳,哪怕,她什么事也没有,被人救了,但这事也是不好说了,这就叫名节有损。 这也意味着,冯蘅可能要低嫁,不可能再嫁和她同等门户的了。 与其到时低嫁个不好的,还不如选择黄药师。 相比起来,黄药师虽然是吏员的门户,但也是读过书识了字的,不是一般商贾人家。 二来黄药师本身条件极好,长得帅啊。 在盲婚哑嫁的前提下,哪个女子能拒绝帅气的男子呢? 三来就是黄药师也是颇有家资的,家里有钱,跟了黄药师,至少吃喝享受是不用愁的。 所以两人一拍即合,在一起成亲了。 黄药师呢,高攀到了官家的千金小姐,心里那个美啊。 这也是黄药师对妻子如此深爱的原因。 多重滤镜在这里呢。 官家小姐,长得漂亮,过目不忘,书香门第,甚至英年早逝——如此之种种,这才让黄药师爱之愈深。 甚至到了想要一起殉情。 后来生活不如意。 好不容易拉扯大了的女儿,喜欢了郭靖。 虽然郭靖性子很正。 但其实黄药师是不喜欢的。 他知道。 这样的人,不懂得迂回,一根筋,未来可能下场不好。 因为他认准了就不回头。 你怎么说,怎么劝,摆事实,讲道理,都没用。 因此哪怕黄药师认下了这个女婿,双方仍然处不好。 此个还有他对柯镇恶十分看不上眼。 没有共同语言。 说不到一块儿去。 因此,他就走了。 虽然黄药师到处转,到处跑。 但其实他暗中仍然是关注女儿的。 这一次他就跟着女儿,和我缠上了。 第23章 黄药师的邀请 黄药师最出众的武功就是弹指神通。 但眼下他这一神通也败下阵来。 这才愿意拉下面皮和我说话。 当然,他也是好奇了起来。 因为他发现了不对的地方。 就见他专注于地上的坑。 这个坑不大,但也绝对不小,至少在黄药师看来,它不该是这模样的。 比如说黄药师的弹指神通,就是用指力发射暗器,能把一枚石头子打出小手枪的威力,逮到树上就是一个窟窿眼子,打到了人,也是能把人直接打死掉的。 关键是它还很灵活。 因为不需要真气外放,所以消耗还很小。倘若黄药师以此和洪七公对拼,最先累趴下去的绝对是洪七公。 所以即便黄药师的很多武功并不是宗师级武学,但仅凭借弹指神通,他仍然是五绝之一,并且是东邪。 因为他最全面,打起来最难。 可现在,这一弹指神通却被我的铁指惊雷打败了,怎么能不让黄药师驻足上心呢? 这时,黄药师眼尖的发现,在泥坑里的小铁丸,竟然滋地冒出了一条细小的电花。 同时。 这泥坑的温度也有些高。 “小友,你这是什么武功,当然,要是有什么不方便说的,不说也行,老夫只是觉得好奇,怎么这铁丸上还有电呢?” 这人是黄药师,我也就不瞒着了。 “前辈,这说出来不值一提,我修炼了一门铁指功夫,再辅之以真气的性质变化,如此才有这般成果。” “真气的性质变化?” 黄药师微微动容。 他伸出手掌,片刻间,掌心已经生出了一层淡淡水光。 又一发力,这一层水又变成了冰,然后又化之为水。 我不由赞叹起来。 “前辈真是举一反三,不愧是天下闻名的黄岛主。” 黄药师哈哈一笑。 “都是虚名耳,倒是小友,你提出的这外真气的性质变化,看来是颇有研究啊,老夫凭借经验,这才触及之一二,仍然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不知小友可否指教一番。” 我连忙谦虚道:“前辈太客气了,我不过是小有一些发现而已,前辈乃是智慧通宿之天人,我说出来,大家一起研究讨论好了。” 黄药师道:“你太客气了,还有,达者为先,你知道研究的比老夫多,不要再一口一个前辈的叫了,如果你不介意,叫老夫一声老哥哥就好了。” 我道:“这如何使得?不行不行!” 黄药师道:“怎么,小友,因为刚才问诘之事还在怪老夫吗?” 我连忙道:“不敢不敢,前辈一番爱国男心,晚辈只会敬仰,又怎么会怪罪呢?其实晚辈也是爱国之人,不过前辈是心中犹有余志,而晚辈则是哀莫大于心死。” 黄药师怔了一下,道:“哀莫大于心死,说得好,其实,当年,岳武穆一事,老夫又何尝不是哀莫大于心死,若非如此,老夫又岂会挂冠离去。老夫都做不到的事,却来苛责于你,是老夫错了。” 我连忙道:“前辈爱国,我亦爱国,虽是殊途,终有同归之时,我们哪里错了,就像进门,你要左脚进,我要右脚进,其实左右脚都不重要,进门就行。” 黄药师呵呵一笑,道:“也罢,我们就不要说这种左右之事,直接说你这真气的性质变化,老夫有感,这是老夫武功未来的重要一步。” 我就说了。 人体,分奇经八脉,也有三轮六脉。 我们修炼武功,其实是脑电波给身体下达命令,身体细胞就会释放一些电子,或者说生物电,刺激身体,从而产生了所谓的内力。 如果内功丰足,就会渐渐产生一种叫真气的能量。 一般来说,只有超一流高手,打通了任督二脉,内力接连天地,从而形成了真气, 真气,无论从质,还是量,都远远超迈寻常的内或。这也就是宗师和普通宗师之下高手的区别。 修为到了这,就要穷究真气之别了。 如果一个人一直修炼,比如说混元功,这是动功,主要是通过四肢锻炼而由外至内产生的能量。 它是炼精化气之主体。 所以这种真气往往是无属性的。 不过,有些人,或者说绝大多数的武者,他们修炼已经有成的内功,专注于打坐吐呐呼吸修炼内功,这种修炼方法,往往内力要经过五脏六腑,于是就产生了内力的属性问题。 人体的心肝脾肺肾,对应的是金木水火土。 人体经脉在经过这些地方时,就会被内脏器官影响。 于是,就有了烈火掌,寒冰诀这样特殊的内功。 而五行可以相生。 比如水土在一起,这种内功就比较能疗伤。 其效果必然是优于其余性质内功的。 再如单金,单火,这就擅长于杀伐。 还有火土性质,这就比较擅长于防御。 像紫阳神功。 它最初就是水火性质。 水火生紫霞。 霞云孕雷霆。 我的这个雷就是这么来的。 而我在之后,紫阳神功的基础上,放大了雷的属性,形成了雷霆变化,这就有了紫雷大法。 我一番解说,听得黄药师如痴如醉。 他哈哈大笑。 终于明白了一件事。 一直以来,黄药师自己心里也很清楚,他的内功是武道的短板。 虽然他武功高卓,轻功不凡,游戏人间,号称五绝。 但一灯大师的上阳指有精益求精的特效,蛤蟆功也有爆发力强的特点,降龙十八掌更不要说了,这门武功就是开挂一时爽,一直开挂一直爽。 天下第一掌力。 还是连招带套的。 简直不讲道理。 洪七公就这一门掌法,就混了个五绝军一。 还有王重阳。 先天功呐。 王重阳最高光的时候,就是一力压四绝。 他凭借的就是——先天功。 先天功据说是内功深厚,无以尽绝。 而回气之快,也是常人难想。 反正王重阳一个打四个,他笑到了最后。 凭什么? 这就是先天功。 和这四绝的武功比起来。 黄药师还真就是靠弹指神通挽尊。 弹指神通,出招快,消耗少,威力也足够大。 不过仍然是让黄药师感觉到不足。 他总觉得自己的内功,威力小。 曾经他也怀疑过自己。 难道真的是我黄药师内功不如人? 现在他明白了。 他的内功,是水属性特点。 内力绵长,是有的。 但性质单一,所以才威力不足。 黄药师从前不知道,现在却是明白了一二,他一时只觉得脑海中灵感源源不断的涌上来。 很快,他就能补足内功的弱点。 于是黄药师取出了一壶酒。 这是上好的嘉兴黄酒。 喝黄酒,要喝热的。 黄药师运功,轻易就把整壶酒给热了起来。他以前能做到,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此时听了我的讲解,已经算是知其所以然了,感悟自然也就更深上了一层。 “如此夜色,岂可无酒。” 他说着自己就喝了一口,一大口。 不是嘴对嘴吹,而是高高举起,倒出酒液,自己再仰头喝下。 感觉温热醇香的酒液经由入腹,那又香又暖胃的滋味散发开来,黄药师忍不住赞叹一声。 “好酒。” 说着,他把酒壶递给了我。 我接过,照黄药师的样子喝了一口。 的确是好酒。 可惜没有什么下酒菜。 “当真是好酒,前辈果然有品味。” “哈哈哈哈哈哈……” 黄药师真的,十分高兴。 一直以来,黄药师都是一个——十分孤僻的人,他这个人,太聪明了,学得也太多了,曲高和寡,了解他,理解他的人也就越发的没了几个。 在江湖上,他是五绝之一。 除了已经死掉的王重阳,也算有四个同道之友。 在这四人在当中,其实也就欧阳锋能在才学上和他说一说话。 这也是当年,欧阳锋带欧阳克来桃花岛求婚,黄药师愿意考虑一下的原因。 其实黄药师是看不上欧阳克的。 花花公子,他黄药师看不出来吗? 问题是欧阳锋是个比较有品的人,才学出众,有时能和黄药师说到一块去。 其余诸人。 洪七公文化不高,一个老叫花子,也就一手功夫还算入眼。 南帝,人家信佛的,黄药师是更偏向儒道。 双方不在一个路子上。 所以说,寂寞啊。 欧阳锋是什么人? 这样的人能做朋友吗? 可黄药师别无选择。 他甚至曾有和老婆一起殉情的想法。 因为冯蘅武功虽没什么,但人聪明,也算和黄药师能说上话,其余的有谁? 孤独啊。 这也是黄药师出家离岛的原因。 郭靖,有共同语言吗? 柯镇恶,比郭靖还不如。 郭靖至少背下了九阴真经,会打两巴掌降龙十八掌。 柯镇恶有什么? 就是嘴硬。 所以黄药师不得不离岛。 他就这样,寂寞成了这样。 但是,今天不一样了。 他遇上了我,我们简单畅谈,让他一下子快活了起来。 曾经死寂的心重新活了过来。 吾道不孤。 总算有了一个聊天起来不是鸡同鸭讲的说话对象。 这太难能可贵了。 黄药师既然开心,也就笑声大了。 自然也就有人循声过来。 是郭靖和黄蓉。 原来郭靖打跑了欧阳锋,回来从墙角找到了黄蓉。 二人吧唧一下嘴,感觉不对。 这欧阳锋来了,和郭靖大打出手,两人直接把一幢房子打烂了。 这么大的声势动静,怎么没人来呢? 你要说,陆立鼎夫妇,他们武功低微,实力有限,今儿一天,又遭逢了李莫愁的惊吓,这时怕的躲了起来,倒也是不稀奇。 但刘至善刘庄主呢? 这个人可是能够和欧阳锋打得有来有往。 怎么也不冒头? 所以黄蓉就跑了一趟。 在穆念慈这里她算得到了交待。 有人把刘庄主引走了。 不过对此穆念慈倒是不在意。 在家里逐渐兴旺的过程中,当然会有很多不良的匪类想要来刘家庄发一笔。 要知道,连陆家庄都曾经岌岌可危,那些强人又怎么会放过新兴的刘家庄。 但是,过往的经验告诉穆念慈。 不管来人是谁,有多大名气,有多了不起,是不是有关系,上面有人,都没用。 刘至善说处理就处理了。 即便是什么所谓的大人物。 再大人物也没用。 对我来说,也不过是多跑些路,多杀些人而已。 如此,才换来了刘家庄的安逸。 所以穆念慈习惯了。 黄蓉可不敢习惯,他们夫妻二人都是十分警惕之人。 当即就双双出了陆家庄看看情况。 然后就听见了黄药师的纵声大笑。 郭黄二人当即过来,一下子就看到了黄药师在和我说说笑笑。 郭黄二人,踩踏树顶尖叶,自空中缓缓飘身而下。 由此可知,这么长时间,郭靖黄蓉的武功俱都大进。 郭靖也就算了,一直勤练不缀。 从没放下武功。 黄蓉原本是惫懒的性子,学武不勤,一开始武功不高,但后来也渐渐了解了武功的重要性,还和北丐洪七公学了逍遥游拳法。 经历这么长时间,她的武功自然也就进军到了超一流。 只是她原本就不注重武功,所以超一流大约是她的极限了,未来是没可能成为宗师级的了。 但即便如此。 她和郭靖一起从树冠上下来,那衣袂飘飘的模样,仍然似神仙中人。 无怪世上有那么多关于黄蓉的小本子。 郭靖十分恭敬。 一见黄药师就上前行礼。 “岳父大人,小婿这厢有礼了。” 要是以往,黄药师大约会翻一个白眼。 但现在他心情好,一拂袖子道:“起来,勿要行小女儿态。” 倒是黄蓉,收了一直在手警戒的打狗棒,整个人往黄药师身上一扑。 “爹!” 其实,黄蓉是聪明人。 她哪儿还不知道黄药师的走是被自己一家逼走的呢! 虽说黄药师就黄蓉一个女儿。 女儿嫁人,这一身的家业自然也是便宜人家了。 但黄药师又没死。 他活着好好的。 怎么可让出家业,到外头奔走。 一个老头,在外奔走,说出来都让人心寒。 但是能怎么办呢? 她是女人。 出嫁从夫。 她不可能把郭靖当上门女婿。 反而她要相夫教子。 所以她生的女儿叫郭芙。 不是叫黄芙。 因此,也只能对不起爹了。 如今一看到黄药师,心中欠疚之情涌上心头,连忙如飞鸟入林的姿势扑向了黄药师。 黄药师给女儿扑了个正着,没好气道:“都是当了母亲的人了,还如此这么小儿女模样,成何体统。没得让人笑话。” 黄蓉这才发现了我,不好意思的从黄药师身上下来。 “爹,你怎么……” 黄蓉有些迷惑。 黄药师道:“我早来了,见到刘庄主和欧阳锋较技,一时心痒,晚上就邀请小友切磋一下,哪那么多千奇百怪。” 说到这,他看向我,一脸笑意。 “小友,今晚一叙,余兴未足,莫如随老夫一入桃花岛,我俩详细畅谈?” 我连忙道:“故所愿也,不敢请尔。” 第24章 登临桃花岛 一大早的。 武三通回来了。 他是一老早的回来了。 此人回来时已经把自己收束了一下。 至少他是洗过了的。 衣服还是老样子。 破破烂烂的。 不过上面的肮脏之物已经洗得没多少了。嗯,有些旧渍难去,单纯用水洗,洗成这样,也算用心了。 武三通还修了胡子,把头发也扎束起来,倘若换身不错的衣服,倒也能看到从前大理国御林统领的风采。 他是悄悄回来的。 先找了陆立鼎,然后是两个儿子,哭了一场,就去取了武三娘的棺材。 然后他就请陆立鼎引荐了郭靖黄蓉夫妇。 一见此二人,武三通立刻大礼参拜。 他这样一个雄浑汉子,推金山倒玉柱的跪下,纵然郭靖黄蓉不耻他从前的行为,也是忍不住上前把他扶了起来。 武三通行此大礼,别无它意,只是要托孤。 武三通现在脑子好了一些。 但他仍然不敢大意,想着自己万一走路上又发了疯,那可就大大的不好了。 于是他想自己先一个人带武三娘回去。 离开大理国那么多年,现在家里是个什么情况,都还一无所知。 所以他至少要回去看看。 看看他的家还在不在,往日的关系还好不好使,家中还有多少产业,还有多少余财。 理清了这些,他安顿下来,才好接回儿子回家过日子。 再说。 他的事情,儿子们也都知道。 这让他一时间羞愧难当。 和孩子们在一起,也树立不了自己从前父亲的尊严,对孩子不好管教。 所以他想。把孩子托付给郭靖郭大侠,拜其为师,先收养一下。 这要是别人,估计是不行的。 郭靖这么大名头,也没收一个徒弟。 收徒弟不是那么简单的。 古代这师徒关系,有时比父子还亲。 师父收徒弟,那和养了个亲儿子没什么区别。 师父师父,为什么有一个父字呢?因为当师父的是又教又养,这是多大的恩情。 郭靖黄蓉一开始还年轻,又有很多事要干,俗事缠身,哪有闲余的功夫教徒弟。 但是。 一来现在襄阳无事,很多事也都上了轨道,不需要郭靖黄蓉二人再去亲力亲为。 原本就不拿工资,一直干事像什么样子。 你把事都干了,人家当官的怎么想? 所以他们才有闲情到陆家庄搭把手。 不然这事是不可能的。 二来,武三通是南帝,现在叫南僧段皇爷的人。 不看僧面看佛面。 当年段皇爷可是付出功力全失的代价,为黄蓉治病,算是有救命之恩。 这么大的恩情,是怎么报答也报答不完的。 就算你要报答,人家是什么人? 南僧。 天下五绝之一。 大理国曾经的王。 哪怕现在,手下仍然有人。 在大理国,仍然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他是无欲无求,自然不需要郭靖黄蓉报答什么。 但他的手下,相当于段皇爷的徒弟,求到了郭靖面前,能拒绝吗? 江湖。 不是打打杀杀。 是人情世故。 最后一个,看在死去的武三娘的面子上。 武三通是让人看不起。 但武三娘的为人就让人肃然起敬了。 她原本是要找丈夫武三通。 结果为了义助陆立鼎家,把自己命都给搭上了。 这样的人品,纵是郭靖黄蓉,又怎么能不敬佩呢。 看在武三娘的面子上,郭靖这才愿意收下此二人。 当然,他和黄蓉想再收杨过——那是不行了。 因为郭靖收了大小武。 杨过也要凑热闹,我就出面,让穆念慈把陆无双姐妹收了。 这陆无双已经定了是杨过的妻子,程瑛更是慧芷兰心,二人都是一等一的好姑娘。 穆念慈自无不可,也就收下来了。 其实,懂的都懂。 穆念慈收徒弟,最终还是要我教。 但有会说的不会听的,会觉得这不好,影响女子名节。 武功这种有时可能要亲近身体的行为,能男教女的当师父吗? 女教男的也不行。 所以程伽瑶当年上全真,也就只能拜孙为二为师。 所以只能是穆念慈出面收徒弟。 所以是郭靖收下大小武。 至于杨过。 他不用拜师。 我,黄药师,郭靖,他逮谁都能学。 只可惜杨过现在是处于打根基的阶段。 这个我懂。 打根基,这段时间,不需要修炼什么太厉害的武功,主要是要把身体养好。 等身子骨长开了,才可以修炼真正厉害的武功。 而在基础阶段,没什么比混元功更好的了。直接上手无属性的内力,并且在修炼内功之余,也在锻炼身体。 等到混元功修成了,这天生神力的体质也就出来了。 对此。 黄药师有看法。 他很赞同这门武功。 当年,因为梅超风和陈玄风事件,黄药师一怒之下,把他的徒弟全部,一个不剩的逐出师门,临了还一个个的打断了腿。 后来黄药师怒气平息下来后十分后悔。 都是他当儿子养的徒弟,曾经在桃花岛,一众门人弟子,其乐融融,关系不知多好,黄药师也不会孤独寂寞。 结果,老婆死了,徒弟中最出息的两个跑了。 黄药师这才一怒之下全部赶走。 但这就是迁怒。 人家无辜,却被逐出师门。 还打断了腿。 这难道不是错吗? 不过黄药师要脸的,不敢说自己错了,就偷偷下苦功夫,自创了一门腿法。 这门腿法不重要,威力也平平,就是一个作用,帮助弟子们的腿恢复。 要知道黄药师武功超卓,对于医道也大有研究。 他出手打断的腿,那是绝难恢复的。 这不是一般骨折,随随便便就能治好。 黄药师一定是用了重手法,把骨头打成粉碎性骨折,接好了也是要瘸的。 根本不可能治好。 因为这种程度的骨折是要开刀的,取出腿里隐藏的碎骨,理清伤势,如此才能重新长好。 黄药师在不开刀的情况下,独创了一门腿法。 利用气血活动,以日常积累的方法,把腿内碎骨给震到旁边去,让真正的伤。骨得以恢复。 虽然腿内仍然有碎骨存在。 想要像从前一样是不可能的了。 但只是普通走路,当与常人无恙也。 也就是不能打架,不能跑,不能踢而已。 不要小瞧这一点。 这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 一般人是做不到这样的事的。 也就是黄药师。 天纵奇才。 和黄药师谈话真的是一件舒服的事。 他才学广博,很多事,他哪怕不知道,也能明悟一二。 我和他说起了武功,特别是内功。 其中最生动形象的,就是电鳗。 电鳗可以释放出强大的电流,体型越大的电鳗,放出的电也就越强。 从生物学来说,这真是匪夷所思。 但如果把电鳗比喻成一个人,在众多鱼中,它就是一个修炼出电能内力的高手。 一个人,吃下去的食物,被消化,最终转化成的,就是热能。 这其实就是内力。 未经提纯凝聚的内力。 普通人无知,只会在形成这能量后,取自于身体自用的之余后,便任其散去。 而武者就会把这些能量,吸收,凝聚,提纯,炼化,然后意存丹田。 由此,越积越多。 多到一定程度,就可以游走于周身,建立奇经八脉的大循环。 当打通任督二脉后,就不需要再一天天的苦坐调息修炼内功了,人会从体外获得天地之间的自然能量,所以内力恢复极快,实力大增。 听了我的话,黄药师大为激赏。 我们一致认定,这一阶段,就是炼精化气。 道家口诀,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 用武者的说法。 炼精化气——你是高手了。 炼气化神——你至少也得是大宗师了。 炼神还虚——你成仙了。 归类出路线后,黄药师却是发出了长叹。 路线找到了。 但黄药师本人太老了。 他怕自己即便知道了这么一条路,却未必走得完。 不过,他倒希望,我能走通这么一条路。 话不多说。 一路吃喝游玩,我们很快到了海边。 此时,与别不同。 曾经郭靖要去桃花岛,没人敢去。 现在常年有一个人在此守着。 这是个丐帮人,就是干摆渡的活。 毫无疑问,他是黄蓉安排的。 不过船挺好的。 即便是我们这么多人,也能坐得下。 不得不说,黄蓉的确是个小机灵鬼。 她主导下的丐帮,虽然没有变强,反而变弱了,但大体来说,没什么问题。 在主持丐帮之余,她也公器私用,为自己的生活谋取了不少的便利。 唯一的遗憾是,丐帮在她手上的弱化。 大量净衣派弟子隐退,上岸。 导至了丐帮再没有从前的霸气。 除了黄蓉直属的一批丐帮弟子还像样,是帮中精锐。 其余的就有些良莠不齐。 而这里面,丐帮的精锐更是随着襄阳日后的覆灭来了个大团灭。 以至于此后的丐帮空有一个人多的名声,至于说高手,真没几个了。 当然,那时,又轮到少林掌控丐帮的时候了。 经过一番海上风景,桃花岛终于到了。 大约是位置的原因,这座桃花岛桃树上花开不断,到处是一片粉红景色。 岛上遍植桃花,四季如春,漫山遍野的桃花盛开时,犹如天边绚丽的云霞,将整座岛笼罩其中。 微风拂过,花瓣纷纷扬扬飘落,仿佛下起了一场浪漫的粉色雪,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香。 除了桃花,还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花草,许多都是中原地区罕见之物,它们形态各异、色彩斑斓,与桃花相互映衬,共同构成了一个奇妙的植物世界。 岛上有一片幽静的竹林,翠竹成荫,竹叶在风中沙沙作响,宛如演奏着一首神秘而动听的乐章,为桃花岛增添了几分清幽与雅致。 这座美丽的桃花岛坐落于东海之上,四周被湛蓝的海水环绕,海水清澈见底,在阳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 海浪轻轻拍打着岸边的礁石,发出悦耳的声响,形成了一幅碧海潮生的美丽画卷。 岛上遍布着奇形怪状的岩石,有的如凌空的手指,有的似威猛的野兽,还有的像神秘的仙人,它们或孤立于海边,或堆叠在山间,给桃花岛增添了一份神秘的气息。 岛屿周边海域暗礁星罗棋布,它们隐藏在海面之下,犹如潜伏的巨兽,稍不注意就会让船只触礁沉没,这也使得桃花岛相对与世隔绝,成为黄药师隐居世外的绝佳之地。 黄药师的山庄建筑风格独特,青瓦白墙,飞檐斗拱,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得益彰。 山庄内的亭台楼阁、水榭回廊错落有致,曲径通幽,处处体现着主人的高雅品味和独特匠心。 桃花岛上的树木、岩石等排列看似杂乱无章,实则暗藏玄机,是黄药师精心布置的奇门遁甲阵。外人若贸然闯入,很容易迷失方向,被困其中,为桃花岛增添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黄药师在前引路。 我则打量这一路风景。 这时,我发现了一件事。 “黄帮主,”我问起了黄蓉:“你这岛上人手不足吧,怎么很多桃子烂掉在地上了?” 黄蓉看了见怪不怪道:“岛上的桃树太多,结的果子自然也比较多,只是这些果子不耐久储,岛上库藏有限,我取了一部分酿酒,又取一部分储藏,剩下的桃果便实在处理不了了,虽然会烂掉,但也算肥了地,让来年花开更艳。” 其实,不是黄蓉不想变现。 实在是一来桃花岛上的人手是有限的。 这些人主要是黄药师时期留下的聋哑仆人,他们大多曾是海上的匪类,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黄药师废了他们的武功,把他们毒成聋哑人,以之为仆。 郭靖是不喜欢这种手段的。 他接手时清理了一些。 后又陆续老病死了一些, 这剩下的就更少了。 堪堪维持一座桃花岛,照顾宅院便已经尽力了,你还要他们干什么? 当果农吗? 二来是桃子是不易存储的。结果采摘下来,不处理很快就要烂掉的。 三来古代的环境,这个路是很不好的。 加大的运输的困难。 如此之多的不便,自然是只有让它们烂在地上了。 我想了下道:“黄帮主,这样吧,这些大好的桃子就这么烂掉委实是太可惜了,不如我们合作,你把这些桃子给我,我用它来制作桃花果饼,桃子罐头,和桃花酒,我赚了钱,你们也可以什么都不做的白分一分红利,如何?” 黄蓉还没说。 黄药师就道:“小友,老夫没看错你,你果然有经世济民之才,可惜,可惜。” 黄药师仍然为我不能为朝廷所用而遗憾。 我却是笑了笑。 “前辈,纵然我为朝廷出力,不过又是一个稼轩先生,又有什么意思呢?” 稼轩,指辛弃疾。 他的开场,是意气风发,是豪情万丈。 但此后他就陷于沉浮,积郁于胸,一生不得快意。 他把快意发泄于他的词中。 但他的一生,仍然是压抑的。 我自然是不想做这样悲催的人。 只能再次笑着拒绝黄药师了。 第25章 桃花岛论武 桃花岛的风景自然是极好,说一声世外桃源也不为过,虽然这里其实已经不复黄药师在时的盛景,但住一家户人还是不成问题的。 岛上原来有七八十号的聋哑婢仆。 但现如今只剩下了二十多人。 再不能如从前一样,把整座桃花岛打理得漂漂亮亮,井井有条。 很多地方,不可避免的疏漏了。 但郭靖黄蓉只两个人,往常最多再有郭芙和柯镇恶,区区四个人,倒也够了。 现在一口气加了我,黄药师,穆念慈,杨过等一共八个,这压力顿时大增。 好在黄药师原本就是岛主,他只是离开了,又不是死了,郭靖黄蓉没敢动他的房间和私人物品,所以黄药师一回来就直接入住。 反而是我们一家,有些不好安排。 最终是分了三间房。 我和穆念慈一间。 杨过一间。 陆无双和程瑛姐妹两个一间。 到了桃花岛,我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盯上了这座桃花岛的产业。 其实,在这桃花岛上,虽然也有一些田亩,终究少数。 反而这里有大量的桃子。 因为种训原因,郭靖黄蓉夫妇每年都只能收取十之一二,一部分用于现吃,一部分用于酿酒,其余就没法子了,吃不完,也不好拿到外面去售卖,只能任其烂掉了。 虽然说,这样有益于增加桃花岛的桃林阵法威力。 长时间的烂桃,会形成一种瘴气。 威力弱时,让人昏迷,威力弱强,直接让人死了。 此时威力不强。 但假以时日,必将成祸。 我把这事和郭靖一说,不及黄蓉反应,他就立刻同意我来处理这些桃子。 唉。 郭靖宅心仁厚,当真是压折了黄蓉不少天性。 黄药师对自己的女儿也有一些不满,其原因就在于此。 从小好不容易养出来的天生灵气,但在跟了郭靖之后,全都化为俗物了。 入了俗流。 你说黄药师怎么可能高兴起来。 自己大好女儿,开始和那些庸妇蠢妇一样,他当然气得走人了。 但现在,他不怎么在意了。 我当即对黄蓉道:“黄帮主,既然我们双方合作,那么有请您书一封信,\/人贵帮的鲁有脚长老,让他联系他弟弟,也就是鲁有手,此人在我家国当管事,可让此人联系工人和酿酒师父,来处理这些桃子。” 黄蓉欣然从之。 但她眼中却闪过一抹精光。 不数日,她就明白了一件事。 长期打压的净衣派,已经和我有了勾结。 虽然谈不上另起炉灶,分薄了她手上丐帮的权力,但现实是,丐帮中有了一个小集团,小团体,这是不争的事实。 偏偏这种事还不好挑明了说。 因为这涉及到丐帮的内务。 当年。 丐帮的净衣派势大。 让污衣派很难。 毕竟污衣派大多是真的到处讨饭吃,反而净衣派已经开始有了自己的产业了,有吃有喝,有财有权,试问污衣服怎么和他们斗。 这也是洪七公不想当帮主,让位黄蓉的原因。 因为洪七公……难啊! 洪七公本人,出身是污衣派。 但在他手上,因为他好吃嘛,结果就比较耽误公事,导致在无形中,净衣派坐大了。 不然,你猜,洪七公为什么少了一根手指。 净衣派虽然不当帮主,可帮内的人不管怎么样也要给面子。说一句大实话,一个净衣派的长老,其实已经和帮主权威也差不多了。 洪七公坐在这帮主位置上,一直是在逃避,也一直是在调解。 说白了就是拢。 不让这个丐帮散架。 但因为洪七公的手段太保守了,终究还是让一些人上来,并且想要夺位。 假如,洪七公下台,上去一个净衣派的人当帮主,那不要说了,污衣派以后就没活路了,会沦为净衣派的奴隶,炮灰,小卒子,狗腿子。 整个丐帮,会成为净衣派的私器。 到那个时候,你说丐帮? 商业联合会罢了。 底层小乞丐将再无活路。 洪七公虽然又馋又懒,但在这事上还不敢糊涂。 于是,他早早就想从帮主位子上退下来了。只是一时间他找不到一个好的接班人。 这也是,他后来,明明收的徒弟是郭靖,却把帮主位置传给黄蓉的原因。 因为郭靖武功虽好,但管不了丐帮这么复杂人心的组织。 俚是黄蓉——可以。 她一来是黄药师的女儿,身份高贵。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比的。 这么说,郭靖当帮主,保不齐下面有人不干的,但黄蓉,哪个敢反对。 曾经,乔峰也被人从帮主位置上推了下来。 就因为乔峰也是没背景的人。 他身后没什么人。 所以搞他说搞他了。 但黄蓉上位,她父亲,黄药师,她师父,洪七公,还有她丈夫郭靖。 这些江湖上最顶级的高手都会力挺她的。谁敢反对。 所以她才是最合适的人选。 而黄蓉上位,出于一系列的原因,对净衣派进行了打压。 净衣派唯一拿得出手的一个高手彭长老给逐出丐帮,跑掉了。 剩下的也就是有钱了。 但黄蓉缺钱吗? 她有的是钱。 不知道桃花岛底蕴的都可以去死了。 整个东海的海盗都是桃花岛的钱袋子。 不然,你以为桃花岛上那么多的聋哑婢仆是怎么来的? 哪怕郭靖不干这事了。 但积累下的钱财仍然不是事。 不过,这也就是最初。 因为郭靖干的是大事,他私自募兵,养军,还补贴军费,花起钱来是哗啦啦的。 这也就是有桃花岛和陆冠英夫妇力挺。 不然也是要吃不住劲儿的。 但现在,桃花岛的收支也有些力不从心了。 所以黄蓉才会答应我——卖桃子。 这与其说,是我和黄蓉之间的交易,生意,不如说是净衣派重新和污衣派的一次合作。 那么可能会有人说,这生意黄蓉为什么不自己做? 要知道,黄蓉事多,她是郭芙的半个军师,还要负责带娃,同时,做为一个妻子,她又要照顾郭靖的生活。 她哪还有那么多时间,精力,去琢磨商业上的事。 其次,她是接洪七公的衣钵。 也就是说,她是污衣派的首领。 污衣派都是讨饭鬼,有几个有文化,会管理,搞商业的人才? 这些人,也许有。 但一入行就给净衣派夺去了。 那些人都是掌柜老板之类的人才,算盘珠子拨得噼啪响。 你污衣派有几间店铺可以去招揽这样的人才? 所以,这个事,即便是黄蓉,最终也只能是放弃。 但我不一样了。 我有钱,通过接触小丐帮,和净衣派搭上了线。 而小丐帮无疑是净衣派和污衣派的一个中间缓冲点。 小丐帮是怎么回事呢? 在丐帮中会有一群小孩子。 原本他们下场很惨的。 很大可能,会被抓起来,做采生折割的生意。 而采生折割,是净衣派丐帮主要经营,同时也是最谋利的工具。 但它太残忍了。 所以也就被禁止了。 不过,现在,这些小乞丐却是为我所用。我也借此机会利用他们,和净衣派搭上了线。 其实,严格来说,净衣派出不必是什么好东西。 搞采生折割的能有什么好人。 但被打压的净衣派,手脚不由老实了许多。 他们愿意按我说的去做。 谈好了生意。 我和黄药师开始交流武学。 首先是黄药师的武功。 黄药师的武功丰富多样,以下是一些较为知名的。 掌法类——碧波掌法:桃花岛入门功夫,掌势如波,层层递进,包含桃花岛武学基本原理。 劈空掌:以内力催动,可隔空攻击,掌力凝聚不散,威力强大,修炼需借助铁八卦和浸醋。 落英神剑掌:从剑法变化而来,招式如落英缤纷,四方八面都是掌影,姿态飘逸,凌厉如剑。 指法类——弹指神通:黄药师的绝技之一,右手中指曲起,扣在拇指之下弹出,可弹射暗器,也可用于点穴、反击等,指力强劲,远战近战皆宜。 兰花拂穴手:桃花岛独有的点穴手法,拇指与食指扣起,余下三指略张,如兰花伸出,讲究“快、准、奇、清”。 腿法类——旋风扫叶腿:以快着称,腿法带动强劲旋风可席卷敌人,可与落英神剑掌并用,升级为狂风绝技。 剑法类——玉箫剑法:以玉箫为武器,招式潇洒俊雅,以攻敌穴道为主,剑式中还蕴含黏力可攻他人兵器。 落英神剑:从桃花落英掌中化来,剑来青光荡漾,剑去如桃花落英缤纷。 此外还有灵鳌步:黄药师自创的轻功,施展时低头、双臂内弯,手肘向前,形如离弦之箭,特点是“滑”。 碧海潮生曲:以乐声为媒介的上乘内功,能扰乱敌人心智,通过模仿大海潮浪之声,对听众产生心理和生理影响。 奇门五转:黄药师耗费十余年从奇门五行术演变的绝学,掌影飘飘,快捷无比,令敌人难以抵挡。 从这些武学,可以看出黄药师所学的广博,十分精人。每一门武功都涉猎旁多,一般人学之一二即可闻名于江湖,成为一个至少二流的高手。 同时我也介绍了我的武功。 我的武功,内功方面,是春水诀,紫阳神功,和动静十二式共二十四式的混元功。 剑法——清风十三剑。 还有改自越女剑的南山无敌剑。 指法,铁指惊雷。 掌法,劈棺神斧。 拳法,大破无形拳。 还有除越女剑之外的,从柯镇恶手中所得的七怪宝典。 越女剑研究价值太强,所以从七怪中取下,单独排列。 和黄药师的武功不同。 我的武功很多都是从原本上改出来的。 但青出于蓝胜于蓝。 它们已经是我的武功了。 并且威力比从前要大得多了。 我和黄药师商量一下,从他的武功开始推敲,寻找更进一步的空间。 在这过程中,我毫无疑问的学会了他的武功。 但这不重要。 武功是讲究相信的。 不适合的武功,就算学会了,也难以发挥真正实力。 比如,桃花岛的武功,十分漂亮,飘逸。举手投足都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 但我的武功不是的,它更讲究的是效率。 比如我的清风十三式,它主要由刺叶式追风式组成,讲究的是借风逆风,刺叶变化。 这就不是讲动作好看不好看的。 而是能不能做到,能不能做得更好。 黄药师的武功,可能和逍遥派有些关系。 虽然到了黄药师手里,只是从前逍遥派的一些皮毛。 但仍然是不可多得的武林绝学。 黄药师对其拾遗补缺,这不也成了天地五绝之一嘛。 我和黄药师开始研究武学。至此之时,黄药师也惊诧的发现,他的一些武功,有些不一样了。 黄药师的这些武功,是他早年创的。 创功后也颇是自以为得意。 现在再拿出来一瞧,不一样了。 有些武功在他手上,已经变了样了。 所以他要重修秘籍。 我帮了黄药师完善功法。 同样的道理,黄药师教我医卜星相。 我们一起穷研武学之奥妙,有时能恨不得说上三天三夜。 从武功内力开始,我们说到了武功的招式,然后是武道的理念。 这里我们出现了偏差。 黄药师认为武道要遵循天理自然。 要师法自然。 夺天理以为人运。 但我不以为然。 师法自然什么的,这是顺天。 顺天,变超过不了天。 我追求的是极道。 把一条路走到了极点,才有希望打破天地的束缚。 这番争论,难分高下。 黄药师认为,需要体验天道,融入天道,最后才可以超脱天道。 而我认为,一味的顺天,只会是对天道的屈服,未来纵有超脱之机,也难以把握,超脱天道。 自古以来,最了解一个人的,往往是他不共戴天生死的仇敌。所以,唯有逆天,才能有机会超脱天道。 所以武功要走极道。 以点破面,最终超脱。 说了几个月,虽然观点对立,但黄药师的桃花秘录,总算是完成了。 这时,我和黄药师忍不住谈到了黄药师一生之痛的九阴真经。 我说:“天下武学,难胜九阴,前辈曾经拥有过九阴真经,您觉得,这九阴真经武功比现在如何?” 黄药师笑了一下,语声冷漠三分。 “怎么,小友,以你之才情,也想要九阴真经么?” 我微微一笑道:“坦白说,我对九阴真经是有一些想要拜读之心,但真正说起来,晚辈其实更想看看引领当年黄裳走入武道的十万道藏看一看。” 听我如此一说,黄药师这才释然。 因为九阴真经一书,害得他死了老婆,所以黄药师在心中。对九阴真经起了一些恶意,觉得这是不祥之书。 你看。 九阴真经为什么问世? 黄裳死全家了。 第一次华山论剑夺九阴,王重阳是得到了,然后呢?这个身怀先天功的猛男,没几年就死掉了。 人在壮年身却死。 这真是说不出的讽刺。 然后周伯通得了一半。 他被黄药师囚禁了十几年。 黄药师得了一半的九阴真经,他最爱的老婆死了,徒弟跑了。 他的徒弟带走了九阴真经,结果大弟子陈玄风死于小儿之手。梅超风呢,不仅成了瞎子,后来还差一点成了瘸腿子。 但就算如此,最终也还是死了。 唯有郭靖得到了九阴真经。 哦,他是没事。 但黄药师女儿没了。 所以,一听有人想要九阴真经,他就会不快活。 第26章 定计盗经 黄药师听了我的话,有些犹豫。 过了一会儿,他对我说道。 “老夫不是傻子,当年,九阴真经出世,老夫得知这九阴真经的详细情况,也曾想打一下这十万道藏的主意,老夫想,既然黄裳可以从十万道藏中悟出绝世武功,老夫自问不弱于人,为什么不也可以一试呢?如果道藏在手,老夫也不必去计较区区九阴真经了。” 黄药师说的有理。 他的文化功底,其实犹在王重阳之上。 你别看王重阳立了个什么全真教,假性求真,但其实也就那样。 说到学问,还是东邪为最。 黄药师要不是受到家庭的影响,他若去科举,只要昧着良心说着讨巧的话,中举不难也。 那为什么不行呢? 宋朝的科举,看似公平了很多,但仍然有一些是不公平的,比如说在宋朝,官吏,是两回事。 官是官,吏是吏。 当官的自然有青云路,可以一飞再飞,步步高升 但吏,永远只为吏也。 当吏员,虽然要做很多事,有时还要给上官背锅。 但殊不简单也是一门好差事,运气好了,当是肥差。 很多吏员在当吏的同时,赚得钱是富得一批。 虽然他们不能科举,甚至很难升官。 但吏员的职务,却可以传承。 因为当官的都不想干实际的活。 这就是小吏们的生存空间。 事实上,这种现象一直在明清,仍然是存在的。 黄药师出生于吏员之家,哪怕他去科考,主考官一看他的籍贯,是吏员出身,也不会给他中举的。 不要觉得奇怪。 这种现象一直到清朝也没有解决。 黄药师又能如何。 即便如此 在一开始。 黄药师仍然是当过一段时间的吏员。 即便身为吏员,黄药师也仍然希望有一番作为。 他甚至认为自己是再世宋江。 自己和宋江一样。 哪怕身为吏员,也仍然希望为国出力。 但黄药师很快就发现了一件事。 当官的,不允许有比自己聪明能干的下属。不论是什么事,只要是自己的建议,上官一律不许,只要是自己做的事,上官一律是挑毛病找茬子。 他希望做些实事。 但上官只想搂钱。 用他的话说,为了谋一个实职,他已经花光了钱,不找补一些回去,以后可怎么办才好。 问题的关键是,他说的是实话。 宋朝很有钱,俣却有三亢。 这三亢之一,就是亢官。 也就是说,当官的官老爷太多了。 虽然宋朝已经搞出了正负分,甚至二权分立。意思是说,一个官职,可能有三个官在管。 即便如此,也仍然有很多官,空有虚衔,没有实职。 那想要实权怎么办。 那自然就要花钱走关系跑门路了。 所以说,黄药师的上司,真的是花了很多钱才得以上任的。 人家上位,是捞钱的,不是做好事来的。 所以人家根本不理睬黄药师。 甚至有时故意和黄药师反着来。 黄药师——累啊。 后来,黄药师终于是愤而不干了。 他开始游戏江湖,在武林中证明自己。 既然如此,他当然是对九阴真经有些想法。 和其余人不一样,黄药师是在官场混过的,他见多识广,知道九阴真经的出处。 心气颇高的黄药师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不比黄裳差。 既然黄裳可以从十万道藏中领悟觉悟出九阴真经,他自信也可以,甚至不比黄裳差,还要更胜一筹。 所以黄药师也去找过这十万道藏。 十万道藏是赵佶在位时搞得工程。 因为金人不识货,所以这些看起来不值钱的玩意儿终究回到了大宋,在临安被朝廷收录于库房里。 黄药师当即就去了。 但,在那里,他遇到了此生第一败。 在大宋朝廷里,有一群宦官,武功不错。 黄药师的轻功能瞒过带御器械等金枪班值,但却在宦官们的手上,给拦了下来。 黄药师道:“当时老夫年轻气盛,不把其余人放在眼里,觉得天下之大哪里不可去得,即便朝廷里的一些鹰犬,老夫也视之为土鸡瓦狗,老夫从他们面前经过,他们也不过以为是刮了一阵的风。” 黄药师这么说,就有些吹了。 大宋朝廷的带御器械和金枪班值都是走军中武学一流,他们的武功,根本不考虑轻功。因为他们很多时候是要骑马的。 一个骑将,骑着马,拿着武功,披着坚甲,可以在万军阵中来回冲杀。你让武林高手试试?就是黄药师也不行。 因为双方武功不在一个区域上。 比如说,同等级下。 一个江湖上的武林高手,在可以跑,可以逃的情况下,能把一个军中大将活活溜死。但在限定的范围里,双方全穿甲,武林高手也只会被军中大将活劈了。 黄药师凭借轻功,晃过军中大将,这个可以有。 但黄药师一个人就挑了整个大宋最高荣誉的带御器械,甚至金枪班值,那就是在开玩笑了。 带御器械是皇帝的贴身近臣,相当于保镖。由于大宋重文轻武,所以这些带御器械基本上相当于一个个的武状元。 古代武状元的含金量——你品,你品,你细品。 他们只是不走江湖而已。 不是他们不强。 至于金枪班值,那是朝廷精选的军中大将,一个个都是武功出类拔萃并且证明过自己的。 所以面对这些人,黄药师只有用轻功躲避。 他要真本事大,不如一个个点穴定住。 之所以不这么做,就是因为他其实做不到。 因为这些人哪怕在大夏天,至少也有一身内甲的。 黄药师的点穴功夫在面对于此时,会大打一个折扣。 再说人也不是。木头人,站在那里让他点穴。 其实军中武学极为扎实,也许有些灵。动机巧的不足,但你怎敢质疑它的杀伤力? 所以即便是黄药师,也是避之为上。 但让黄药师没想到的是,不仅宫城有高手,即便他潜入宫中,也有一群影子太监。 这些宦官,也许人数不多,但一个个的尽是高手。 黄药师经过一番惊险的交手,走是没问题,却不能再进一步了。 “就在老夫将要得手之即,有一群武功身法诡异有太监拦住了我,一番交手,竟然不敌,老夫也就只好失意离去,从而重新打这九阴真经的主意。” 其实黄药师成为天下五绝高手后,是有打算回去一下的。 但他细一思之,却懒得去了。 这是因为,那些太监武功很高,当年黄药师是一意求去,所以才保得一命,平安无事。 但他若是要杀回去,手下免不了要见见真章。 黄药师自忖,要中他手段齐出,火力全开,偷袭之下,也未必不能杀掉一两个。 但接下来就不好说了。 对方必然会拼尽全力了。 当年,他和这些人没结下死仇,动手还留有几分余地。 这也是他能走的原因之一。 如果对方手下不留情,那就不怎么好说了。 “小友,你若有心去盗取经书,只怕也会遇到那些太监。他们武功极高,身若幽魂,沾之便是极难脱他们。” 黄药师没和我比较过轻功,出于好意,他忍不住提点我一下。 我的武功,威力自然是极惊人的。 但那群太监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不清楚到底几个的人。 到时万一不好,我可能吃亏。 不过。 古人含蓄。 很多不好说的话,会点到即止。 不会把话说得太透。 黄药师总不好对我说,别去,那帮太监人多,武功高,你看我,现在都天地五绝了,我仍然只在九阴真经上下功夫,却没想回去找十万道藏。 是不想吗? 是不敢。 没把握。 直到如今。 以黄药师的武功,仍然没有把握。 他不想我出事,所以才提点一二。 要是一般人,他只会微微一笑,由之而去,你自己要找死,他废什么话。 不过,我还真想要试一试。 曾经,在碧血剑世界里,我刺杀了皇太极,皇权在我眼中也就那样,根本不当一回事。黄药师忌惮去皇宫,一方面固然是从前那。群太监在他心里种下了魔影。 但更主要的原因是他终究是一个古人。 一个古人。 不可避免的,会对皇权产生敬畏心。 这才是他不去——不去皇宫的原因。 年轻时,因一腔怨气去了。 但这么些年,他终究还是屈服在了封建礼法之下。 “前辈,我想要看看道藏,如果我一个人不成,那前辈与我两个人呢?成不成?” 我提出了建议。 黄药师这个人,是曾经官场之人。 他去偷道藏,是可以有的。 他知道哪有,就算没有,他也能找出来。 不然宫里面那么多书,你知道哪本归哪本,哪个是道藏哪个不是呢。 要我找,不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 但如果是黄药师,应该就不成问题了。 黄药师犹豫一下道:“小友你有什么计划?” 我微微一笑道:“前辈,以你我的武功,潜入皇宫当是不成问题的,进入皇宫后,我去刺杀皇帝,到时,不管宫中有什么样的老怪物,都会去力保皇帝,而前辈就可以从容的偷取十万道藏,如此,何乐不为也?” 黄药师听了不由道:“你疯了,你没听老夫之前说的话吗?皇宫之中,高手众多,要不然,当年高宗昏招频出,冤杀了岳武穆,他就该被众多的仁人志士杀掉,可是他活得长长久久,最后无疾而终,为什么?因为他是皇帝就没人刺杀?不是的,是他身边有着足够的高手,没人能够杀得了他。就算是秦桧当年,也能找来八大高手保护自己,更不要说是皇帝。” “那又如何,”我对此不屑一顾:“不过是区区一个臭皇帝,现在这个皇帝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当吓一吓他得了,也会会这帮卧虎藏龙。正好,我的武功修炼到这一步,很想往上看看,也好试一下我的器量。如果我此行不堪,死了,或是被擒,那证明了我不过是如此而已,相信前辈和郭大侠夫妇不会亏待我娘和过儿的。如果我试剑成功,那岂不快哉?” 黄药师被我说动了。 他回想一下,的确如此,也的确如是。 当年。 黄药师意气风发。 他来闯荡皇宫。 什么带御器械。 什么金枪班。 不过如此。 他从这些人身边走过,这些人也什么都不知道。 那时,他的心情,是多么舒爽。 不过随后,他就遇上了一些心中阴影。 在这孱弱不堪的大宋内部,竟然有一批武功高卓的太监群体。 它们不是一个人。 是一群人。 最终黄药师只是和一个人交手。 对方使用的武器是一枚细针。 他的轻功极快。 内力看似是阴寒的性质。 但不是。 是极阳的内力。 这是阴极阳生的内功。 所以这种武功爆发力极强。 当时的黄药师感觉有所不敌。 他就走了。 好在的是,他武功也不弱,弹指神通威力不凡,近距离出手,对方也不想冒险,最后双方达成了一个默契。 黄药师终于从容退走。 而对方,很克制的没有追击。 此后,黄药师武功逐渐是越来越高了。 但纵使他成为了五绝之一,他也没有回去的想法。 因为他知道,对方也会进步的。 同时那是一群人,不是一个人。 但这终究是一根心结。 心结需要被打开。 这或许是个机会。 “小友,你有把握么?” 黄药师人还是不错的,本能的不想失去这个朋友。 “这种事怎么能有把握呢,毕竟没试过,谁知道宫中有没有什么老怪物。不过,上一次和欧阳锋交手,我没出全力。” 我这样说。 有些含蓄。 但黄药师信了。 他此时在心中产生了一丝明悟。 我的确是没有用全力,无论是和欧阳锋交手,还是和黄药师切磋,都是如此。 既然这样,他也想看看,我火力全开,能不能在那些人手上全身而退。 “好,既然小友你有心了,那老夫就陪你好好玩一玩。” “不过,这件事,您可不能和郭大侠他们说。” 黄药师明白。 郭靖义守襄阳。 保不齐有什么忠君的思想。 到时他可能搞破坏。 黄药师欣然道:“老夫岂是不知事的人,你放心好了,此事老夫对谁都不说,反倒是你,要和你的娘子好好交待好了。” 我想到了穆念慈,不由点头。 其实上岛以来,看似和睦。 但暗中仍然有些暗流。 最主要的,就是郭芙的影响了。 第27章 关于郭芙,唉! 桃花岛。 屋内。 云香渐起。 穆念慈在手执绣花针,为我缝制锦袍。 她一边刺绣,一边看我。 因为此时的我,在用我的银雌剑,削一把剑。 地上已经有了一些木屑子。 我削得很用心。 一点点,削出了剑形,然后施加一些雕饰。 之前我和穆念慈说过,要出岛一趟。 不多时间,最慢半个月也就会回来了。 但出于女人的第六感,仍然觉得有一些的不对。 这让她忍不住对我注目。 我削好了剑。 这是我精心挑选,在桃花岛上一株被雷劈死的老树,将之剖开树干,用树心削出来一柄剑。 这是因为,银雌剑太特殊。 我一用此剑,下回就不好用了。 天下人会通过此剑知我的身份。 我不怕麻烦。 但我讨厌。 “怎么回事,一直看我?” 我看向穆念慈。 知性的女人真美。 毫无疑问,穆念慈在美貌上,至少于我而言,是胜过黄蓉一筹的。 虽然生活的苦难曾经让她提早了衰老。 但在这些年,我精心的呵护,和春水诀的滋养下,她恢复了。 黑发如油,恰似烟雨如丝。 粉黛一样的面庞,白嫩的要滴出水来。 眉如细柳水黛,眼似细笔轻勾。 嘴唇轻轻抿住。 像含着种说不出的决心。 墨蓝的裙色,里面是水黑天蓝的里衣。 贴身的,是月白色的亵衣。 脚上的布鞋,看似寻常。 但上面的刺绣绝对是绣娘花一年时间精心刺绣的作品。 光这一点,就值至少一百贯钱。 也许可能更多。 就像大宋官窑出产的精品瓷器。 漂亮的如诗如画。 穆念慈终于道:“你是不是要做什么重要的事。” 我看她。 “很危险的事。” 我笑了。 我走近她。 靠近她。 我听到她的心,在加快的跳动。 她在担心,为我担心。 坦白说,我有过女人,很多,但那些女人,对我,缺少穆念慈对我的紧张感。 比如,焦宛儿从来不担心我要新纳的妾室。 甚至她还自己努力的给我找女人。 又如户田。 她很享受在我身边当一个小女人。 在不拍戏的时候,她找很多的方法来调理她的身体。 她的身体有太多亚健康的病了。 这些病让她老得像脱水的蔬菜一样。 只是在投靠了我后,她才渐渐摆脱亚健康,让她的肌肤重新恢复弹性,重新光滑起来,让她脸上的胶原蛋白重新丰富起来。 而此时的穆念慈。 她真正在意的,至少在此刻而言,是我。 只有我。 此刻的她,甚至忽略了她一直关心疼爱的杨过。 “放心。” 我轻轻抱住她。 像抱住了一根柔软弹性的玉柱。 我亲了她光洁的额头。 她头发上的,原本的绒毛没了。 现在是清晰的,层次分明的秀发。 “没事的,这一次,我是和黄药师黄岛。主他老前辈一起出去走走,你知道,我这段时间一直和黄岛主在一起,我们相处不错,打算一起去办一件事,我和黄岛主两个人,天下之大,哪里不可去?不会有危险的。你看到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件事十分刺激,我十分兴奋,十分想去做这事。” 我说着,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几年,我大约是太隐忍了。 很多事都克制着自己。 甚至有人找我打秋风,我都是在晚上化妆,穿夜行衣去杀人的。 不像从前,我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要做什么就做什么。 现在,我终于可以重新放肆一下了。 一想到和一群高手较量,真正发挥全部实力的出手,那真是,得有多刺激啊! “其实,有一件事也许应该和你说一下。” 穆念慈对我说。 我问:“什么事,你我夫妻,有什么事不能说的。” 穆念慈道:“就是我们的过儿,他似乎……” 她有些不好说话。 我略微一想,就明白了。 “是不是过儿和郭大小姐之间相处的有些不虞?” 杨过,是一个十分骄傲的人。 郭大小姐也是。 问题在于,郭大小姐虽然是个草包,有着迷之自信的骄傲。 但杨过的骄傲才是真骄傲。 两人在同等条件下,似乎反应出了杨康和郭靖之间真正的差距。 杨康其实也算聪明,但他被完颜洪烈有意无意间,养成了废物。 因为只有杨康成为离开爹什么也不是的废物,才好牵扯住包惜弱离不开他。 反而,郭靖不仅有亲妈教导,还有江南七怪的鼎力支持。 甚至还有丹阳子马钰的帮助。 最后直接开挂。 黄蓉的帮助。 洪七公的教导。 再误打误撞的学了九阴真经。 哪怕郭靖其实在九阴真经上下的功夫不多,但他也学了会了不是。 所以郭靖笑到最后。 杨康却丑陋的死在了铁枪庙。 但到了下一代。 杨过和郭芙。 不要看别的,只看双方的心智,郭芙天真幼稚的和个二傻子似的。 武功也是平平无奇。 她不是郭靖,并没有郭靖习武的那种刻苦。 她在武功修炼上跟随了她母亲黄蓉。 黄蓉小时候学武就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郭芙则是完美的继承了这一点。 明明是郭靖的女儿,武功才不过三流。 地道的花拳绣腿。 内功也未入门。 和杨过根本没法比。 所以这两个人就相互看不上眼了。 杨过想的是。 郭大侠那么大的名头,他的女儿就这?就这?就这? 郭芙想的是。 我是郭靖和黄蓉的女儿,我外公是东邪黄药师,你一个小尸比孩,凭什么瞧不起我? 嗯,这里要说一下,有了大小武的对比,没对她跪舔的都是对她的瞧不起。 但问题是,杨过有什么疼陆无双和程瑛就行了,你郭大小姐再怎么,也不是我老婆,我凭什么要跪舔你? 这样一来,两人就有了矛盾。 你觉得我看不起你,我觉得你看不起我,这样一来双方就要别苗头了。 而大小武毫无疑问是要帮郭芙的。 陆无双和程瑛又自然的会帮杨过。 两极对立啊。 穆念慈觉得这样不好。 黄蓉却觉得这是小字辈无聊的打闹而已。 小孩子嘛,打打闹闹怎么了,根本不是事儿。 我知道这个,也就对穆念慈道:“放心,这事交给我了,我去和过儿说说,让他避着点郭大小姐,怎么说也是在别人的地头上,多少是要给面子的。” 然后我果真是找了杨过。 一问,果然是如此。 双方闹了不小的矛盾。 杨过的意思,是这郭大小姐十分的不地道,动不动就是,这是我家,我家有我家的规矩,这里不能玩,那里不能碰的。 你要说真有这规矩则还罢了。 问题是这小姑娘根本就是在没事找事。 就是找麻烦。 对,找,麻烦。 杨过是十分精明的,他早看这个郭大小姐不对劲了,根本不想和她玩,就带着陆无双,程瑛一起避开她玩。 偏偏这个郭大小姐到处找他的茬子。 要不是穆念慈在,他早就动手了。 非是要教训一下她不可。 明明武功菜得一批,却还到处装样子。 我以为是。 你多大本事啊,就要骑我头上当老大,你有这个实力么? 杨过当然是不服的。 这么着,矛盾就越来越大了。 虽然没说打起来。 但话语中挟枪带棒的,是不可避免的。 我微微一笑,伸手给了杨过一个栗头。 杨过抱头,生气道:“干嘛打我。” 他这一气,爹也不叫了。 我摇摇头,道:“你小子,说你傻还不服气,这里是什么地方,这是桃花岛,你到人家地盘上,不该顺着人家一点吗?又不会掉块皮肉,有什么不可以的。再说了,你也不该一天到晚的想着玩,你也不想想,这里从前是东邪黄药师的地方,他学究天人,医卜星相,是无一不精,无一不通。整个天下间怕也没多少人比得上了,你搁这功夫,不趁机找你妈和黄帮主说,要看书学习,然后记默抄背,尽可能的学习,反而和一个小女孩计较这儿哪的,脑子是怎么想的。” 我这么一说,杨过恍然大悟。 “爹你说的对,我怎么没想到呢?是我的错,光想着玩了,明明捞好处才是最重要的。” 我点点头,道:“不过,人家也不是傻子,不会把现成的武功秘籍摆在那里让你学的,但黄药师这个人杂学颇多,什么都懂,那些四书五经你自然不需要理会,但诸多杂学却是可以学上一学,特别是奇门五行,医卜星相之学,这些常人家里难以珍藏万一,但黄药师却是集大成者,你不可错过,如果有遇到不错的,辛苦一下,抄下来,回去丰富一下我们自己家的库藏。你程姐姐应该可以帮你一二,陆无双那丫头性情好动,就让她找你娘练武功好了,尽可能不要和郭芙生事,这不是在怕她,而是在教训她。” 杨过一听,奇道:“这怎么是教训她呢?” 我微微一笑道:“那我问你,郭大小姐这个人的脾气怎么样?” 杨过不屑道:“自然不堪入目,让人生厌得紧。要是可能,我宁可早早回家,而不是在此受人白眼。” “不错,”我道:“郭大小姐的脾气之糟,你看得明白,我自然也是看得明白,你看我,有对黄帮主,黄岛主,郭大侠说一个字了没有?这一来是说了未必有用,说了未必讨巧,反而会坏了交情,二来就是凭什么!” 我得意一笑:“当今天下,皇帝的女儿也愁嫁。这郭大小姐看起来,当真是除了脸蛋是一无是处,你若教训她,影响她,让她变好了,岂不是在帮她成长?反而一味牵就于她,让她保持如此,这样才有意思,想必过上若干年,你儿孙绕于膝下时,这位大小姐仍然是云英未嫁身,到时你多带孩子去串门,岂不妙哉?” 郭芙这样的性子,自高自大,我以为是,感觉自己了不起,其实啥也不是。 别人敬的,是黄帮主,是郭大侠,和你一个小尸比妹有个毛的关系。 你若是品性出众,也许也能讨个好。 但郭大小姐这样子,就只是在消耗郭靖黄蓉的光辉形象而已。 纵然郭芙是很美貌,但真正想娶她的又能有几? 不过杨过不同意。 “爹你话不对,郭大小姐再不济,也有身边两条狗接盘的。” 这是在说大小武了。 我笑了一下道:“郭大小姐这个人眼高于顶,脾气又臭,她看上的不一定能看得上她,喜欢她的呢,她又未必能看上了,你说大小武,就算郭大小姐愿意下嫁,你说她选择哪一个好呢,唉,我有没有和你说过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没水吃的道理?” 杨过道:“不是,爹,应该是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 我气得又拍他一下。 “我和你说的是这事吗?分不清重点。你这小子,现在想明白了?” 杨过连声道:“明白了,明白了,要帮助郭小小姐维持她的坏脾气,让她最后当一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 我笑着道:“这就对了。” 夜晚。 稀风。 黄药师不知何时出现。 他轻声叹道:“小友,你这报复手段未免也过分了。” 我笑了一下,头也不回。 “前辈,您知道郭大小姐的脾气吗?” 黄药师苦笑。 他能不知道? 黄药师一早其实是住在桃花岛上的。 人家早早准备养老了。 但是,郭靖在岛上,还拉来了柯镇恶。 这个人不是说坏,而是黄药师的性情,实在懒得和他争辩什么。 像柯镇恶这个人,还没坏到要杀掉的地步,但在一起生活呢,又讨厌。 郭靖纵然不明白这个道理,但你黄蓉不明白吗? 你可是我女儿,你能不明白这道理? 其后,黄蓉生女。 一开始黄药师是在岛上带孩子的。 但后来黄药师直接走人了。 因为这孩子有问题。 犯了错不得管一管吗? 连黄蓉小时候犯错,黄药师也是下狠手管的。 这也是后来黄蓉离岛的一个原因。 但你能说管错了? 可惜,小郭芙打小就有柯镇恶和黄蓉不讲理的偏爱。 也正是这种偏爱,导致了郭芙养成了郭大小姐的派头。 她是郭靖和黄蓉的女儿,是天之骄女,生下来不管做什么——都是对的。 于是刁蛮任性大小姐就此诞生了。 黄药师也是对这个小孙女眼不见为净了。 你想,要不是彻底的失望,十分的难受,黄药师一大把年龄了,要处于何种地步,才会离开桃花岛在外边浪。 一个没家的老头,在外面生活好吗? 古代的那种环境,你真以为一直在外漂泊是一件很舒服的事? 也就是黄药师本事大,才可以到哪儿都生活得如鱼得水。 但即便如此,也是千好万好,不如家好。 可在这种情况下,非不得已,黄药师是不会回家的。 因此,对于我做的事,黄药师只会在背后看,说一些酸话,但并不会伸手。 因为在本质上,我什么也没做。 而这也是黄药师以往的手法。 聪明人做事,就是如此,直指本质。 对付郭大小姐最好的方法,不是说上去管教她,打她,把事闹起来。 这样就算郭大小姐给管好了,她会谢谢你吗? 郭靖黄蓉夫妇,还有柯镇恶,会真心感激你吗? 好事做了反而不落好,何乐而为之呢? 不如什么都不做,让你自己在若干年后体会真正的苦涩。 像郭大小姐,在未来原本是要嫁耶律齐。 这是一段很美好的婚姻吗? 其实不是。 是没选择的选择。 耶律齐说的好听,其实是亡国贵族而已。 啥都不是。 还是混蒙古国的。 在蒙古国又混得失败。 是失败中的失败。 要不是有老顽童教他了武功,就真的啥也不是。 郭芙是在没选择的情况下嫁给此人。 因为,她再不嫁就是老姑娘了,不,是老阿姨了。 第28章 正面行刺 临安。 我和黄药师早早分开。 毕竟大宋有个叫皇城司的组织。 还是很厉害的。 当今的皇帝是宋理宗。 和之前的皇帝几乎没什么不同。 有些心机,但平庸的很,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进取之心,也是个垃圾。 对于宋——毫无疑问,在经济上有独到之处。 最鼎盛之时,一个城门守门的老兵,他的收入都堪比西方某些小国的国王。 但这些根本没用。 终宋一朝,军队之烂,是让人难以想象的。 在金兵围攻开封城的时候,李纲组织守城,城防士兵要给钱才会愿意向敌人去放箭。 很多人认为是宋军不行。 不是的。 是宋军根本不想为这样的狗怂大宋卖力。 一个在士兵脸上刺字羞辱的国家,哪个士兵真心为它战斗! 那些官命妇,公主什么的被金人掳走。 真正的底层老百姓不会觉得屈辱,只会觉得你们也有今天的想法。 也就是岳飞等少数人物感染士兵愿意去战斗。 然而,就是这样的岳飞,让宋廷自己给噶了。 岳飞一死,北方汉人彻底归心于金。 在蒙古时期,才会有张弘范骄傲自满的宣称灭宋功绩。 他对宋廷的感情,就是这样被培养起来的。 要不是赵宋太烂怂,以当时宋朝的经济体量,是完全可以组织大军,直到把蒙金拖垮,最后迎来胜利的。 也就是说,宋朝的经济本身就是无敌路。 你但凡硬气点,早就完成大一统了。 可偏偏,历数朝代,就宋朝的皇帝最烂怂。 所以,我怎么可能瞧得上这烂怂皇帝。 话虽如此,这临安城,我倒是要好好逛逛的。 别的不说,至少,西湖胜景要去看看的。 这西湖当真不错。 湖水澄澈,宛如明镜,周围群山环绕,峰峦叠翠。 春天湖边垂柳依依,桃花、杏花竞相绽放。 夏日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秋季桂子飘香,湖水倒映着红叶青山。 冬季若遇瑞雪,断桥残雪更是别具韵味。 此外还有钱塘江潮。 作为天下奇观,钱塘江潮气势磅礴。每年农历八月十八左右,潮水如万马奔腾,汹涌而来,浪涛高达数丈,发出如雷贯耳的轰鸣声,让人感受到大自然的雄浑力量。 虽然我到时没有大潮,可仍然能从地势上感受大潮来临时的模样。 临安城周边青山连绵,如宝石山、凤凰山、吴山等,山上植被茂密,四季常青。 宝石山怪石嶙峋,在阳光照耀下熠熠生辉。 凤凰山山势起伏,犹如凤凰展翅。 吴山则是俯瞰城市风光和西湖美景的绝佳之地。 皇城我目前去不了。 手上倒有黄药师画的地形图。 此物为黄药师的一个徒孙,傻姑所有。 这傻姑是黄药师的徒弟,曲灵风的女儿。 曲灵风因黄药师喜欢古玩字画,有得事没事干就往皇宫去盗宝。 结果被大内高手盯上了。 这大风高手原本不是曲灵风的对手但曲灵风被黄药师打断过腿,这条腿拖累了他。 导致曲灵风最终和这个大内高手拼了个同归于尽。 黄药师收敛了曲灵风的尸体,从他身上得到的这地形图。 这是曲灵风盗宝,一点点绘下的地图。 黄药师早已经记背得滚瓜烂熟。 现在给了我用。 皇宫我是去不了。 至少白天不行。 但一些园林和古寺我还是看了下。 算是见一下世面。 这也是我现在武功高,体力好,怎么走,怎么逛都不累。 不然我宁可在家躺着。 最后,我到了市井街巷,河坊街一带店铺林立,熙熙攘攘,街道两旁是古色古香的建筑,有各种特色小吃、手工艺品店等,展现出浓郁的市井风情。 只是,唉,曾经盛极一时的瓦子是不再有了,有也没有北宋时期像样。 总体来说,临安很热闹,很好。 但这里却太过安逸的模样。 有些让人丧志。 长期居之于此,必然会玩物丧志。 难怪历史上岳飞哪怕是住城外军营也不喜欢在城内待着。 不过,对于想要放松的我来说,却实很好。 最后 我脚下油滑的在皇宫外打了一个转,就找一家小店进去休息一下。 晚上。 四周皆寂。 只有一少部分人,在算账,在说话,或是在办男女夫妻间的事,仍然在折腾。 大多数人,已经平安的进入到了梦乡。 我睁开眼睛。 先解决一下生理卫生。 然后取出黄药师送我的人皮面具戴上,还穿了一袭夜行衣,这才出门。 在小店门口,一跺脚,我上了房,然后就直接在房上奔跑,一口气,到了皇宫门口。 我站在皇宫旁边的阴暗一角,细数在城下,城上,城里的卫兵。 这时,黄药师过来了。 他轻功甚高。 不仅速度快,还脚下无声。 唯一有的,也就是衣袂在风中的飘动声。 下一刻,他停在了我的身旁。 黄药师此时也戴上了人此面具。 他一脸神色复杂的看着我。 这一行,我冒的风险最大。 因为我要以一己之力吸引皇宫中高手们的注意力,其中就有黄药师也有些忌惮的那些太监。 这其中一个不好,不是身死道消,就是落败被擒,到时生死不说,脸是要丢了个大的。 至少,我要是和黄药师调换一下工作,他八成是不干的。 “小友,此行危险,你还有家室之累,现在放弃,倒也还来得及,合你我二人之力,此行未必不能盗出道藏,又何必以身犯险,冒此危机呢。” 我微微一笑。 “前辈,岂不闻,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耳?此时回头,我心中便会生出魔障,此后武道就会停滞,故而不得不行也,若是前辈担心,大可只看我一人行动也。” “你这小子,老夫一番好意,你以为老夫是怕了吗?简直岂有此理!” 说到这,黄药师眼光一转,看到了我身后背的一把剑。 我亲手刀削的——木剑。 虽然是木剑但这是我寻桃花岛上罕见的雷击木,用银雌剑,一剑剑削下来的。 削好之后,我一直用春水诀的进阶版,碧水神功在此剑上温养。 经过我碧水神功的温养。 这虽然仍然是把木剑,却也不简单了。 只要不是遇到神兵利器,普通的器物,已经是不怕的了。如果有我内力灌注于其中,这即使是一把木剑,也与神兵利器无异。 而且。 因为这是木剑。 剑身之中,自有脉络于其中。 我的内力灌注于其中,根本不经折损。 因为这是一把雷击木之剑。 所以无论是碧水神功,还是紫电大法,都可以适用之。 若非如此,我不会托大,只用这么一把木剑的。 就是因为,单凭武功,此时的我,已经超越了用贴身利器为胜的时段了。 用这把木剑,反而更能发挥我武功的实力。 “小友,你确定要用这把木剑吗?” 不说黄药师曾知道我有一把银色的利剑,单说桃花岛,黄药师就私藏了不止一柄的神兵利器。 也许此中真正极品不多。 但在江湖上一等一的极品宝剑,却是不少的。 我若要借用,他焉有不给的。 怎么要用一把临时刀削的木剑。 我从身后拔下木剑。 把柄入手,一片温润,就好似贴着我的手,长在我手上一样。 木剑成了我器官的延伸。 而不单单只是一把器物。 “前辈,知道独孤求败否?” “嗯,好霸道的名字,武林中有这样的一位奇人吗?” 黄药师有些耳生。 我微微一笑道:“独孤求败是本朝人,奈何江湖上的人没文化,一代人记一代人的事,当年的人差不多死绝了,天下竟然不知道曾经出现过这样的一位人物。” 黄药师道:“小友提起此人,怎么,他很厉害么?” 我道:“独孤求败一生,出道二三十年,剑下无一胜者,胜得久了,才自号求败,因为人家是真没输过。此人年轻时以一口神兵利器对敌,当时就已经天下难得对手了,后来用一口软剑,那时一对人无人能胜他,就有很多人对他群起而围攻。他因控制不住手,乃至于用软剑杀人太多,所以后来就把这把剑扔了。此后,独孤求败改用一把重剑,重剑笨拙,可以限制他的武功,伸即便如此,他也称雄于天下,再没有人敢对他出手了,以至于他坟无敌,乃至寂寞。后来,这位前辈自囚于谷,武功进至草木竹石皆可为剑的地步。当他的武功达到手中无剑之时,终于知道天下间根本不可能再有他的对手,只好自尽乃去。因为一个人孤独寂寞的日子,他不想再过下去了。” 黄药师听得眉飞色舞。 “什么?天下间果然有这样的人物?天下无敌,乃至寂寞如雪,真不知这是一种怎样的心境,如此来看,老夫前有五绝相对,后又有小友你这样的后起之秀,倒是不必体会这无敌寂寞心了。这样说来,小友你是觉得自己已经到了草木竹石皆可为剑的地步了?” 我笑道:“我距离此境界应当是还差了一些的。这把剑,不是我随手取之,而是我精选良材,亲手削之,又用了内力温养,虽然仍然是一把木剑,但已经不输天下神兵,说它更贴切我的武功才是,所以,用上此剑,仍然为我助力,是剑胜于人,而非我胜于剑。” 黄药师道:“纵是如此,我观小友也达到了半步草木竹石皆可为剑的地步了,既然小友信心实足,那老夫就一观小友此战的表现了。” 我微微一笑,不再说话,整个人如一片飞起的叶子,一下飞拔而起,直向皇宫而去。 这是宋朝的临安皇宫,宫门不比北方,比较低矮一些,我从容就飞上去了,像一抹轻烟,从卫士们交接之间,轻跃而入。 我进入皇宫,轻轻松松,就在宫门墙顶上纵驰飞跃。 脚下踩过无数青砖,未发出一丝声响。 呼。 我飞跃到最高的一处斗檐之上,打开地图,详细端详,看着这上面的地图。 虽然这地图画得不错,但却不能标明皇帝所在。 这皇宫毕竟太大,有无数宫舍房间,天知道皇帝会在哪一间宫房里面睡觉。 我也只能收好地图,看了看这皇宫中的景色。 寻找到光亮通明之所,我一个飞跃,潜了过去。 别说,还真让我找到了。 我不添堵拍是哪一间宫舍,但看得出来,在此间殿上,一位黄袍男子正在正位上端坐。 他的身边是一位妙龄标致的妇人。 她一袭宫装,被男子搂得是花枝招展,笑得喜不自禁。 而在中间场地,是一群女子正载歌载舞,跳得美不胜收。 旁边是一班的乐师,正操弄着各项的乐器,一个个皆沉浸在音乐的美好中。 真是不忍打断他们啊。 我站在房梁上。 看了一会。 最终还是说话了。 “果然是个昏君,竟然如此享受呢。” “什么人?” 立刻有护卫出现。 看得出,应该是传说中的带御器械。 他们的身手倒是不错,动作灵敏快捷。 一个个放江湖上,都是一流以上的高手。此外他们手上大多皆是神兵,就算不是也是极品的武器。 可能,还会身披内甲。 普通江湖人物遇到他们,一定不是对手。 有人大声叫着。 “护驾,护驾——” 门外,金甲碰撞声中,一批批持枪甲卫冲了进来。 这应该是宫门护卫的金枪班值了。 也都是高手。 我微微一笑。 木剑落入手中。 “来,尽情取悦于吾吧!” “大胆狂徒,还不束手就擒。” “胆大之贼,竟敢冒犯天颜。” “死罪,当诛。” “拿下,拿下。” 立刻有人对着我射箭了。 然而,这些劲力十足的劲箭,根本对我产生不了任何作用。 大宋不禁刀剑,但对于弓弩和铠甲,是禁得比谁都紧。 可大宋朝廷自己却装备了大量的神臂弩,大黄弓,和坚硬的铠甲。 比如着名的大宋步人铠。 可惜,他们遇上了我。 我的紫阳神功原本就霸道,现在更是升级成了紫雷大法。 此功一运,我身体周围立刻布下了一层电磁力场。 在此作用下,什么金属铁器,都难以近我之身。 这些劲力十足的箭矢,一一在我身体周围,就停顿住了,然后抛飞出去,无力的跌落在了地上。 让一众宋军都目瞪口呆。 “神仙?” 不然怎么解释这人用箭都射不死。 要知道,一直以来,赵宋失德,想要刺皇杀驾的人不在少数。 而这些人,哪怕武功再高,面对劲箭攒射,也只能狼狈的进行躲避,哪个脑子不好的敢硬扛。 不像我都不需要扛,这些箭矢直接就无效了。 “妖人,这是一个妖人。” “尊驾,你有什么委屈,可以和朝廷说,何必行此狂悖之事?” “妖人,你纵有邪术,也是邪不胜正,你敢下来吗?” 这些宋人护卫,不管哪一个,都一身坚甲重铠,让他们一个个都不良于行,所以他们过往对付高来高去的,都是直接用箭射。 过去,管你多好的武功,被群箭一指,也要肝颤,不是落荒而逃,就是被射下来失手就擒。 运气不好,直接被射杀了,那也是等闲正常。 不想这次遇到了一个不怕箭矢的人。 这简直岂有此理。 实是让这些护卫们感觉匪夷所思。 第29章 大太监,擒龙控鹤 我人立在高梁之上。 像一尊神明,俯身往下看。 我毫不怀疑这些人的武功。 带御器械。 金枪班值。 一个是皇帝的贴身护卫,一个是皇帝的近身保镖。 全都是从民间,乃至军方挑选出来的真正高手。 我有注意到。 有一个男人,三十上下,一脸飘逸的胡子,丰神俊郎,伟岸不凡。 他一身细甲,外罩了一件披袍,一副儒将打扮的模样。 他眉头皱着,一言不发。 旁边一个男儿道:“大哥怎么说?” 此人道:“都别冲动,这个人不简单,弓弩都不怕,一定是江湖上最顶尖的人物,也不知是哪个老怪物突然奈不住寂寞跑出来了,却偏偏让我们兄弟遇上,先保自己重要,不要乱急着出手。” 瞧瞧,这就是宋廷的现状。 一个个,不是说没本事,而是有本事也缩起来不用真功夫,就怕自己吃了亏。 不过这也不奇怪。 像他们这样的带御器械。 活着时候自然风光无限。 可若是死了,就啥也不是。 谁会把一个死了的武人当回事。 当年。 北宋时。 韩崎为了夺取军权,要收拾狄青。 找个茬就要杀狄青手下的一员大将。 这叫挫一挫你的威风,让全军上下知道军中谁说了才算。 狄青为手下求情,说他是一个好儿郎,杀了太可惜了。 韩崎呢,他就说,在东华门唱名的那些垃圾才是好儿郎,你们都是贼配军,是臭狗屎。 他轰轰烈烈的杀了狄青的大将,风风光光的夺取了军中的兵权,然后惊才绝艳的打了一个大败仗。 最后再斗转星移的把锅甩给狄青。 然后他继续干他的大官,还在履历上留下了知兵的美名。 我韩崎,知兵也。 有军国大事,但问我即可。 这就是宋朝,文武的真实面貌。 打了败仗的文人,说他有了这次的教训,下次就有经验了,就知兵了。 以后还要给他机会。 至于真正战功赫赫的狄青,竟然忧惧而死。 因为过于忧惧,导致背疮发作,一命呜呼。 立下无数的功绩,他还在怕。 甚至怕到因此而病死了的地步。 这只是一方面。 真正让宋人胆寒的,仍然要数岳武穆。 自岳飞一死,南北分立。 北部的汉人纷纷认可接受了异族的统治。 曾经接天连起的庞大义军不闹腾了。 南宋若非出了个虞允文,怕是要亡了。 即便如此,也是在苟延残喘。 而金国也腐化严重。 早不堪昔日的战力了。 直至,蒙古的雄起。 现在,要不是郭靖死死守住了襄阳,真不知要成什么样子。 但即便如此,宋廷内部也是一滩死水。 基本上所有人考虑在划水。 我来了,真正想要上来和我拼命的一个人也没有。 他们宁可在地上对我不紧不慢的放箭。 不过,我在等,他们也在等,在等,什么呢? 人来了。 我们要等的,黄药师口中言及到的,皇宫中的太监们。 这不是一个人。 而是一群。 我眼角一扫,就看到至少有六七个。 他们一个个尽皆是面白无须的太监。 这些人身形削瘦,和个瘦竹竿子一样。 穿着空空荡荡的太监袍子,一走一动就是一路风。 “大胆的业瘴,竟然敢私闯皇宫闹事,哪个也容不得你,拿下!” 一个略有些富态的太监如是说。 这个太监明显是功力深厚,并且是极其深厚。 他说的话,震得人的耳朵发麻了都。 一众瘦太监听了他的话,呼地跳起来,向我扑来。 一二三四五六。 我计算清楚了。 是六个。 六个太监。 不算那个领头的,一共是七个。 但是,显然,那个领头的不会轻易出手,他只在一旁观敌料阵。 似乎不屑于向我出手。 又或是不屑于和一群人一起向我出手。 那六个太监,真的很厉害。 看了他们六个人的出手,我大约明白黄药师的心理了。 这六个人,单独一个拎出来,无论如何也不是黄药师的对手。 但这个人也只是比黄药师低上那么一点点而已。 黄药师一对一固然能战而胜之。 但一对六呢。 何况还有这么一个老太监在。 我注意到了。 这几个太监速度很快,快到离谱的地步。眼一花,人就可能到眼前了。 推测——内功对爆发力有特效。 唉,要了解更多还是要交一些手。 打过才知道。 我运转长剑,先将自己护住。 这时,我看到六人的出手了。 六点寒芒。 他们六个,一人一下,向我发射了一枚银针。 我判断一下,这是要把我封穴钉死了。 我微微一笑。 银针。 我不信你,全是银的。 而我的内功,紫雷大法也运转起来。 这让我周身发出毫毛状的电丝。 看起来微毫的电丝,形成了一层最磁力的网,把我包裹其中。 顿时,我就挡住了这六枚细针。 我能感觉到,这六个太监在疯狂的于银针上注入内力。 哦。 我看到了。 这是绣花针。 所以在针尾,是有一条细线连着的。 不过这条线不简单,十分坚韧。 并且能够在其上疏通内力。 一根针射出去,甚至可以通过线进行微调。 这些太监,这些针,又阴险,又厉害。 果然是了不起。 我这下明白当年黄药师的感触了。 这样的人,一个已经比较烦了。 何况是六个。 这些人,做对手,任何一个五绝都可以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强杀。 但让五绝上对六。 这就麻烦了。 我甚至推演出来。 大多数情况下,五绝经斩战斗力是拼掉两个,重伤一个,轻伤一到两个。 这就是极限。 但是,他们不是我的对手。 说我占便宜也罢,说我处心积虑也罢,但我的紫雷大法和电磁力场,的确是比较克制他们的。 只要是金属,就难以突破我的防御网。 “呵呵,你们就这两下子?” 我发出了不屑的笑声。 我的话,我的笑,都让这些老太监急了。 他们在阴暗的世界里当祖宗太久了。 久到,他们自己都以为自己是真祖宗了。 现在受到了我的嘲笑,顿时一个个都气愤起来。 虽然在长久的时间中,他们很多时候都忘了愤怒这一想法。 但至少这一刻他们是生气的。 轰轰轰轰轰。 一连六声气爆。 六个太监一起爆发起了全力。 他们拉扯出自己身后的披风,注入内力,化成了块块布板,向我张扬罩了起来。 这六个太监。 修炼同一种武功。 内力性质相同。 这么一联合起来,顿时是形成了铜墙铁壁天罗地网之势来向我包围而来。 我发出了冷笑。 原本,紫阳神功就比较——霸道。 现在升级成了紫雷大法,威力自然更加狂猛霸道。 紫雷大法第一式——雷电神击。 喀嚓——噼啪。 一条跳跃的电束,于顷刻间把布罩打成了粉碎。 余势未消。 六个老太监被雷电击中。 他们啊呜呀哦的往外跌了出去。 微胖的老太监大怒。 “废物,这么点事都处理不好。神将何在!” 他仍然不打算自己出手,而是叫了起来。 叫一个,被称之为神将的男人。 轰。 一道墙破了。 有一个人从外直接破墙而入。 “嗯?什么事,本将在此。” 这是一个莽汉子。 太监们所修炼的武功,因为其特性太过爆烈,往往需要调配药材来吞服。 而这个神将,是原本宫中的一个侍卫。 他身强体壮,只因冲撞中宫中的嫔妃,被罚作当了药奴试药,这药吃多了,脑子竟不怎么灵了,有些弱智,好在还算听话,又莫名其妙拥有了一身巨力,并且身体无痛化。 所以他也就成了神将。 听从驱使之神将。 将而由之。 是这么一个意思。 就是听从命令又有一定能力的人。 此时这人不就如此,一被呼唤,立刻从无忧宫中杀了上来。 一来,就连墙也撞破了。 这是一个莽夫。 一个匹夫。 如果你实力低,面对这么一个人,会感觉到麻烦。 但你实力强,他就啥也不是。 大太监一指我。 “杀了他!” 他说得轻描淡写。 仿佛理该如此,也必会如此。 男人大喝一声,一脸横肉嚣张凶蛮的脸上露出了狰狞的笑。 轰。 他跳了起来。 轻功显然不怎么好。 在速度上,比众太监们慢了一条线。 甚至更慢。 但你,若真以为他慢,你就错了。 他的慢,是和众太监们比的。 这些太监一个个快到离谱。 神将比他们慢,其实相对普通人,仍然是快了。 轰。 神将出拳。 我也出拳。 神将的拳,力量很大,一拳不要说打死一头牛了,就是一只虎,一头象,也有可能一拳直接打成暴毙,就是一点喘息也没有,连一丝一毫的挣扎也做不到,直接就死的力量。 但对上我的拳,也占不得上风。 不要忘了。 我修炼了动静阴阳混元十二式。 动静阴阳混元十二式共有动十二式和静十二式,一共二十四式,这二十四式如同一块水磨,不住的打磨我的身体,让我的身体,骨骼密度加大,肌肉韧性加大,筋膜弹性加大。这一切造成的后果,就是我的力量越来越大,体质越来越强。 以后天修先天之大力。 有极少数人,天生神力。 从小就筋骨强健。 比如古之项羽,吕布,皆是如此。 稍有机遇,就能成为一名超凡脱古的古之大将,能闯千军,冲万帐。 但是,这样的人,放眼诸古,在历朝历代中,也是凤毛麟角。 一句话。 不多。 然而修炼了我这动静阴阳混元功。 就可以达成此效果。 以后天补先天。 所以看似平平无奇的我,其实已经拥有了超凡脱俗的大力。 和这个神将对拳,我是丝毫不落下风。 要换了别人,恐怕就会受不了。 我发现了。 对招之后,我是无所谓,但这神将也是无所谓。 他是内力比我强,有独到之处吗? 不是的。 要知道我发的是紫雷大法的内力,功力强大,爆发力强不说,还有属性伤害。 也就是说,神将不仅要承受我的拳力,不应该承受我的内力,电属性去电他。 正常人给电了都会啊啊啊啊啊的受不了你不说口吐白沫倒地不起了,就算你天生异秉能忍能扛,但至少要给点反应好不好。 神将却没有这种反应。 我明白。 他是被降低,甚至直接切除掉了痛觉神经,所以才会如此坦然无恙的模样。 我看到神将嘴角掀起的一抹斜笑。 “傻瓜,以为麻痹了痛觉神经我就奈何不了你了。” 我长剑一指。 雷电神击。 一条手臂粗线的电束在我手心出现。 就像一条扭动挣扎的蛟龙,噼啪打在了神将的身上。 神将一开始是不屑的。 因为他感觉不到痛嘛。 但是,在我雷电神击下,他的皮肉毕竟焦糊了。 随着我整条电束打入到神将体内。 轰一声。 神将在我电束的攻击下轰然爆碎开来。 血肉骨皮崩成了碎块。 红白黑黄交织在一起。 堂堂神将,被我打到只剩下了渣子。 “好胆!” 老太监发出了怒叫。 他说着,一把向我抓来。 我顿时感觉到身体一紧,整个人好似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攥了起来。 这是。 我猛然想起来了。 这是少林绝学。 擒龙,控鹤,两门品质相似的武功。 擒龙爪,控鹤手。 这两门武功,最适合装逼,但也是极其难以修炼的。 想要学这门武功,别的不说,最起码,需要三十年精纯的内功修为。记住了,是三十年,精纯的内功修为。 三十年的内功修为。 这是何其难得。 当年,也就传说中的丐帮帮主乔峰学会了,露了好大的一把脸。 但其实,为是少林的无奈之举。 少林当年教乔峰武功,一开始是想教个差不多的就可以了。 哪里知道乔峰天赋异禀,学武功极快,什么武功都能很快入手,一学就会,一会就精,连一套普普通通的太祖长拳都能打出非凡之资出来。 所以少林就不想教了。 可也不好明说。 就传了他几乎没人能学会的擒龙爪,控鹤手。 合称擒龙控鹤功。 这是达往百年都没人学会的。 结果乔峰不过十多年,就练成了。 他自称是小成,其实已经不简单了。 不过,这门武功终究是装逼而已,真正打起来,意义不大,它是控制系的武功,不是杀伐性的少林七十二绝技。 你看,乔峰学了这个,也没让他学成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任何一技。 反而是在丐帮学了降龙十八掌,这才名扬天下。 说偏了。 这里要说的是擒龙控鹤功。 有些鸡肋。 但要看是谁使。 像曾经的乔峰,也就用此功装个逼而已。 真正对敌时,他就不怎么用了。 因为使用此功时,是要发劲蓄力的。 有这功夫人早跑开了。 但这个老太监不同。 他的功力如渊似海,太过精深了。 就像黑洞。 深不见底。 驱气如手,把我抓了起来。 第30章 道藏到手,闭关 大太监武功之高,令人几乎是难以置信。 别的不说,单说一点,那就是功力,此人功力之深厚,让人感觉差不多有几百年的深度。 轻轻一发功,就好似大海在翻滚呼啸。 其势之大,根本不可抗拒也。 正常人面对这个大太监,只会觉得自己是船,大太监是海,船毁人亡,面对大海的翻涌,只是时间问题而已,根本是身不由己,人力难敌。 强大,太强大了。 不过。 这是对那些在海上开船的人来说。 而我,是开飞机的。 波涛水大,也及不上我的高度。 我全力运转紫雷大法。 身边出现细小的微毫电花。 一层看不见的电磁防御罩被我全方面无死角的撑了起来。 把擒龙控鹤的功力给排斥在外。 “什么?” 大太监吃惊了。 他武功奇高,过往,遇到的对手,要么是傻乎乎和他硬拼,被他用擒龙控鹤直接一把捏死。 普通人苦修三五十年,也就隔空抓个东西而已。 而大太监却能一把直接将人拧毛巾似的捏死,再绞下一把血水出来。 只有少数机灵的,会飞快的逃走。 这还是建立在大太监性情疏懒,不愿意追的基础上。 未曾想到,有朝一日,竟然有人凭借护体神功,直接扛住了他的擒龙控鹤。 如此,不得不让大太监惊了一下。 也就只是这一下而已。 “小子,原来你真有一点本事,不过纵然你有这两把刷子也没用,你根本没见过真正的世面。血影毒手。” 他突然出手。 五指对着我一伸。 一道无形手印向我击来。 手印未至,我就感觉到一股极其阴寒之气袭来,刹那间,我就意识到,若要让这一掌打了全实在,搞不好后半辈子要落一病根。 这我能答应吗? 顿时,我运转功力。 紫雷大法第二式。 紫龙雷击。 紫电光柱,直接把这一掌扫荡无遗,余势不衰,仍然向老太监打来。 大太监眼睛一瞪,轰然被蒙了一身。 这一下,派头没了。 头发根根直树,衣服也破破烂烂,一张口,就是一口黑气先喷了出来。 “小子,我要你死!” 老太监发怒了。 但,他可没扑上去拼。 经过这三招两式的,他也摸不了底了,这要是上去,栽了,上哪说理去?对于老太监这样的大人物来说,哪怕他武功再高,怕死的秉性也不会改变。 既然怕死,那怎么办?当然是让手下人上去打啊。 “布阵,天罗地网势!” 他对自己手下的六个瘦太监下令。 六人听了,略有迟疑,但随后就动了起来。 他们一一把我围住,然后互射飞针,只是这一回,速度慢上了很多。 因为这不是在攻击我,而是在给自己对成的瘦太监递花活。 很快,他们在彼此之间,拉起了一张绳网。 我没动。 一是要顾着形象,二是动了也没什么用。这些瘦太监,速度太快,他们可能在纵跃上差了一点,但平地移动绝对厉害。 我除非直接飞走,但那不就是逃跑了吗?我可丢不下这脸,也没觉得就不行,所以和他们过两招。 眼看他们对我形成围杀之势,我运转磁防御罩。 挡住了。 不仅如此,我的电流还在伤害这些丝线。 呵呵,这些丝线十分坚韧。 从前没少碎片人吧! 但是想要把我切碎了,那不能够。 我长剑一指。 浑厚的内力灌注下,一颗黑色的雷球出现在剑尖前。 “疾!” 我控制这颗雷球转动。 果然,雷球所及,什么丝线都要崩断。 而雷球运行又十分的快。 转眼之间,我就破掉了这个什么所谓的阵。 这还没完。 这只是开始。 我目光一凝。 顿时催动了手中的雷球。 紫雷闪击。 谁能想到,我手中的雷球,看起来黑漆漆的,其实一经释放,立刻就是强烈到,能让直视之的人眼瞎的强光,还有,猛烈扩散开来的雷霆爆炸。 轰。 电流光束化成了雷蛇一样的奔走,闪耀。 一二三的瘦太监直接的倒在地上头了。 人没死。 还有气。 这一方面是我没有刻意攻击他们。 我只是想实验证明一下自己的武功。 虽然之前我遇到了欧阳锋,但我收了挺好,藏了底牌。 遇到黄药师又惺惺相惜,不好真下杀手,不能全力以赴。 反而在此,可以没有顾忌的出手。 但我也不想下手太狠,把人吓跑了。 所以,留点情面,不取人性命了。 但,虽则如此,要是这些瘦太监这都承受不下来,死了,那也就死了。 太弱了,也就没活下去的价值了。 余下的瘦太监,面面相觑,彼此都从对方眼眸中看到了恐惧。 正在此时,一声厉响。 大太监整个人如一发炮弹向我射来。 “我要你的命……!!!” 大太监偷袭我他一掌就要横推了我。 我刚刚发了一个大招,顿时被他打到。 呼,我被他一把推着走。 哼,紫雷大法,电磁防御罩。 嗡嗡嗡。 我的体表,爆出无数的电花。 一股看不见的力场把我保护起来了。 大太监虽然力道十足,大手抓着我,砸碎了一二三的宫墙,甚至还在继续。 直至撞到了第七堵宫墙,这才停了下来。 因为大太监去势已尽。 他功力深厚,也是要喘口气的。 就这时,我挣脱了他。 “你又偷袭我。” 虽然我是故意的,但显然这仍然是你的不对了,大太监。 我冷哼着,一身的电火花,从地上往上飞起。 在电磁防御罩下,我能短暂飞行了。 然而,我能感觉到,这比较快的消耗我的功力。 得亏我修炼了碧水神功和混元功,这让我的体质和内力都比较足,回气快,但饶是如此,也有些吃不住的样子。 我估计一下,这么全功率的催动内力,不到半个时辰,我就要力竭了。 不过在此之余,我仍然是如此的强大。 “老东西,接招。” 我提剑向老太监斩去。 滋。 剑在空气中,拖出了一线的电花。 高频快剑。 电流带动我,的手臂,也带动了我手中的剑,一发发电束被我挥动斩向了大太监。 大太监哇哇叫着被我打。 一束束电流打在他身上,他的身体抽搐不已,但诡异的是,他仍然能跑。 “拦住他,拦住他,布阵,布阵,布葵花向阳,烈女无双阵。” 一众太监动了起来。 他们一起运气发功。 很快,我看到了密密麻麻的细针向我杀来。这一次,针太多了。 每一根针都不是个体,而是和其余的诸针形成了一体。哪怕我去移一根针,都几乎等于是在移所有的针。 光凭借内力,天下几乎无有当其面者。 我不服。 硬是要试试。 果然。 在内力上,我是怎么比都不行。 但我的内功是带有属性特点的。 强大的电磁力很轻松的就把细毛针给荡开。 紫雷大法,第五式。 紫雷连闪。 这一招。 我打了一个狠的。 什么带御器械,什么金枪班值,什么瘦太监。 横扫。 强劲的雷磁电暴,横扫了一切的不臣不服。 整座宫殿也因此是要报废掉了。 地面上,墙上,各种装饰物上。 残余的电花像小虫子一样,一跳一跳的。 打出了这一招,我整理一下,知道不能再打了。 我的功力,已经用得差不多了。 如果不是有碧水神功,我此刻怕是已经要站不稳了。 “哈哈哈哈,有趣,有趣,我下回还会来的,到时咱们死心塌地地好生玩玩。” 我说着,几个纵跃走了。 大太监这时勉强站了起来。 “你们,你们,你们这帮废物,他内力耗尽了。” 虽是如此,但知道也没用。 在场众人,皆都是手麻脚麻,想要恢复,没一个时辰是不可能的了。 这一战,我没杀多少人,拖延的时间也不多。 这是没法子的。 那些瘦太监好办,实力平平。 但真正危险的那个是大太监。 此人姓什么叫什么我皆是不知道。 只知道这人年龄应该上不小的,算是赵宋皇庭内隐藏的一个大高手。 一身的功力,如果不是我的紫雷大法特殊,怕是要栽在他的手下。 即便此时我已经飞出了宫外,仍然心有余悸。 只是当时,热血沸腾,所以感觉不到。 现在一冷静了下来,身上的白毛汗都要立起来了。 风声。 很小。 几近于无。 下一刻,黄药师提了个大包,已经在我旁边站定。 他眼白白的看我,好似在看一个怪物。 方才的情景,黄药师已经——看到了。 在我惊动动静时,黄药师自然也行动了。 他对皇宫,不敢说了如指掌,也是大差不差。 有了徒弟曲灵风留下的地图,加上黄药师本人对建筑学的精通,他很快就找到了弘文馆和藏书阁。 这里不仅有十万道藏,还有两份。 不过这也是对的。 在古代,为了防止文献丢失,往往会进行备档。 藏书阁是皇宫私珍藏品的地方。 自然是要留一下份。 在弘文馆的自然就是方便人去查阅资料所用的。 黄药师确定了文献的正确,直接用一个大麻袋装了出来。 在出来之际,他看了一下,看到了我的战斗英姿。 其实黄药师宅心仁厚,原本打算着,必要之时,东西不要了,也要把我救走。 不过他没想到我在最后打出了紫雷大法第五式,紫雷连闪。 这一招威能太强,一下子把几乎宋廷的高手一网打尽。 只是他也看出来了。 虽然我战斗力十分强大,但仍然和他是一个境界中人。 实力是实力,境界归境界。 哪怕我爆发出了超强的力量,仍然是宗师之境,不是大宗师。 这让黄药师大为心动。 他知道,能做到这一点,全是我内功独特的原因。 其实黄药师的内功并不普通。 是正宗的玄门正宗。 虽然一开始时进境缓慢,但只要持之以恒,内力就会一直增长,一直变强,最终是一发可不收拾。 但这需要有时间也太漫长了。 而且,内功虽然增强,也只是深厚度,依然并没有什么显着的特性。 也就是说,在战斗中,威能不大。 过去华山论剑,黄药师他们往往要打很久。原因就是没有一锤定音,一发入魂的绝技。 洪七公,一套降龙十八掌,黄药师换五六种武功,人家都依然用这十八掌呼你。 欧阳锋的蛤蟆功连中神通王重阳都要为之则目,需要他用先天功和段皇爷交换一阳指去对付。 因为一阳指精益求精,专破蛤蟆功。 但是,到了他这里,没了。 从头至尾,也就弹指神通可以卖弄一下而已。 所以,内功不行就是不行。 和别人,和普通人比,行,是一等一的好。 但和其余四绝比,感觉就差了一个档次。 让黄药师有时十分气苦。 不然,他哪至于要在九阴真经上下功夫。 现在到手十万道藏,却是可以通过于此,创立他新的,足够强的一门内功心法。 他,黄药师要让世人知道。 东邪一生,不弱于人。 十万道藏在手,我也顾不得疲劳,和黄药师一路拔尘。 我们起先是出了城,用轻功飞奔。 我们双方比拼了一下脚力。 然后我们坐船,休息一下,又买下两匹劣马,马不停蹄,一直到了渡口,重新上船,急匆匆的就回到了桃花岛。 一入岛,我们二人是二话不说,直接闭关。 我们在黄药师专门闭关的地方,把断龙石放下,就在里面,也不怎么注意吃喝,我们双双看阅道藏。 这道藏字题深奥,坦白说,我看得有些头疼,不,应该说是迷糊。 因为在这其中,有很多道门的隐语暗数。你若不知道,看起来就和天书一般。 当年,陈玄风偷了经书,带着小仙女梅超风一起偷练。 因为陈玄风不识道家隐语,把好端端的九阴神爪修炼成了九阴白骨爪。 九阴神爪修炼了,人是正常模样的人,手也是正常模样的手,玄妙在内功,在发劲秘术。 而九阴白骨爪是外门强练的,摧残了身体不说,还是错的,威力是远不及正版九阴神爪。 在陈玄风死后,梅超风一个人瞎练九阴真经,导致的结果是下半身几乎瘫痪了。 后来若非郭靖给她解说道门秘语,让她得以悟透九阴真经上的心法,她根本不可能双腿恢复。 由此可知,这些玄言秘语的重要性。 所以我看了,就忍不住建议,黄药师把这道藏翻译一下。 黄药师一听,觉得这可以加深自己学习记忆,就欣然从命,他在我的要求下,去简语,译秘文,以小白文的方式方法把这十万道藏给翻译一遍。 我看翻译版本,他看原本。 嗯。 黄药师的文化高,看这种原文经典更感觉,更上心头。 第31章 创功演武 黄药师是一个天才。 按理说,他老了,才智当不及曾经。 不说智慧下降,至少也会思维迟缓,整个人的意识会受到过往所知所学的影响,这也叫知见障。 所以很多时候是年轻人才能灵光一闪,发明创造出新东西,老人却是因循守旧,僵固不化,在一条路上走到底,哪怕是错路。 但这个问题放在黄药师身上就不会了。 他见多识广,又有一颗上进心,所以思维仍然十分敏捷,让我赞叹不已。 我们一边学,一边看道藏,琢字逐句,一点点参悟这道藏中的道理。 如果仅是我,是办不到的。 因为我真的有很多术语不懂。 但黄药师是不成问题的。 他什么都懂,什么都明白。 纵有一些不明白的,通过前后对比,也就大约的明白了。 如此一看,黄裳也不过如此。 他不是比别人多厉害,而是有一双慧眼,在整理道藏时,发现了道藏中的至理,从而踏上武道之途。 一开始,黄裳自诩自己是一个文官,没有修炼武功的心思。 他只是学习一下呼吸睡觉的法门而已。 但是,随着内力的积累,他的武功,越来越高,力量越来越大,速度也是,越来越快了。 在不知不觉间,他成了一个高手。 后来黄裳治水,发现有人在搞破坏。 想要破坏治水,制造灾民,拉拢灾民进行造反大业。 这黄裳就不能忍了,他一出手,就招惹到了明教的高手。 当时明教高手一起围攻于他。 黄裳一个人,独木难支,只能一走了之。 结果他的家人就因此遇难了。 身怀大仇的黄裳至此才苦研武学,参悟杀伐招数,这才有了九阴真经。 这九阴真经有很多武功是有针对性被黄裳创造出来的,就是有针对性的对付他的仇家,也就是明教的一众高手。 奈何,自创武功是一个讲究灵机一动的技巧,黄裳苦思冥想,苦心孤诣,终于把武功创好了,也练好了,他自认可以报仇了,却意外发现,时光荏苒,早已经几十年过去了。 当年围攻他的仇人,也相继各自离去。 只有一个最小的小姑娘,也成了老太婆的,苟延残喘在这世上,都不需要他杀,只几阵风,吹凉了,怕也就要去了。 往事如水,一下沁凉了黄裳的心。 他仇意顿消,也就飘散而去。 不过,黄裳虽然走了,但他到底是当过官的,对朝廷仍然念念不忘,在走时,把他的心血上交到了朝廷手上。 毫无疑问。 朝廷,根本不在乎。 连武穆遗书朝廷都不当一回事,更何况区区一本武功秘籍而已。 不知道练武很累吗。 皇帝和诸位高官,又要弄权,又要弄钱,累了还要弄女人,哪有时间和精力放在这武功之上。 学了这武功,到时岂不是要成为匹夫了!? 让人知道,没得变下贱了。 但是,在当时。 因为是完颜九妹那时候。 老秦杀了岳武穆,在天下间造成了极大的反响。 武林中也多有为其报不平者。 就算是秦桧,也每每重兵重甲相围护才得安息。 为了化解武林中的这种气氛,宋廷就无所谓的抛出了九阴真经。 果不其然。 九阴真经一出,武林中人的注意力被转移了。 人们纷纷出马出手,争夺九阴真经。 王重阳的伟大就是基之于此。 他是在武林陷入乱杀中,出手把经书夺下,为了平止天下风波,在华山论剑。 华山论剑,在武林中影响深远。 你要知道,那是华山。 天下险峻,尽在华山。 能到华山顶上的,都是全天下最顶尖的高手。 原本是有很多人的。 但在当时,五绝中有一个人,西毒欧阳锋。 他出手赶人。 欧阳锋武功极高。 他还会驱毒弄蛇的本领。 在他的出手下,很多人都给赶走了。 到得最后,仍然可以傲立于华山之上的就是五绝了。 眼前没了闲杂人等,五绝一起论武称雄。 西毒武功极高,怼上了黄药师。 他没想到,看起来妇收拾的黄药师武功那么广博,他也许在某一方面做不到顶级,但他是没弱点的六边形战士。 最妙的是,黄药师的弹指神通纵不及一阳指的精益求精,但却也对蛤蟆功有很好的牵制作用。 欧阳锋穷尽心力,也就打一个平手。 直到王重阳发了飙。 王重阳施展先天功,用纯粹的内功,把五绝中其余四者逐一压服。 从此他就名正言顺的保有了九阴真经。 也没哪个胆大的敢和王重阳要经书去。 但是,此之一战,王重阳虽然夺得了天下第一的名号,却亏了身体,伤了里子。 早年,王重阳投身军伍,抗金征战。 在这漫长的征战中,他屡次陷入绝境。 虽然最终他都一一撑了过来,可也在不知不觉中积累了一身的暗伤毛病。 原本,王重阳修炼成了先天功,可以慢慢的归本调元,恢复身体的健康。 但华山一战,五绝武功都太高了,也都大多在一条线上。 当时,真没把握这么一直拖到最后赢取胜利。 天下五绝,哪一个不是一时的翘楚。 哪一个不是前途无量的一代宗师。 在王重阳心里,南帝也还罢了,欧阳锋也不去说。 但东邪和北丐都是中原武林一时人杰。 这要是死了伤了,实是中原武林莫大的损失。 在几经思量下,王重阳放开手脚,用先天功开大了。 可王重阳的身体本就暗伤累累,又动用了先天功,虽然压服四绝,其实是把自己的病给盖棺定论,捂死掉了。 所以,在此之后,他就找段皇爷交换武功。 段皇爷深受佛法熏陶,纵是学了先天功,也不过满足一下他的习武爱癖。不会仗此神功就去为非作歹。 而他,学了一阳指,可以更好的对付一下欧阳锋。 在华山之时,他就感觉到了欧阳锋的凶横霸道。 他知道,自己一死欧阳锋一定会来找事。于是他就借假死之机,给了欧阳锋一个重的。 结果,从此,欧阳锋陷入了对九阴真经的痴迷中。 他始终认为,原来还要打半天的王重阳,能一指打败自己,主要就是九阴真经太厉害了,所以他也要学九阴真经。 但其实,不是的。 我和黄药师看得分明,也学得明白。 九阴真经的核心,的确是,啊,原本的武功,是黄裳从十万道藏中领悟的精华。 这黄裳在此,还玩了一个心眼子。 他不想后人白白的就学了他的武功。 就在九阴真经中最重要的部分,用了梵文来记录。 把道家无上神功口诀秘术用释门梵语来译。 倘若你是一个道门中人,你必然不通梵语。 所以你就学不得这梵语真经。 如果你是一个释门的和尚,纵然你能解读此经,但你一身释门的经意,怎么能学这道门的武功,一旦学了,不定哪一天就会走火入魔,死掉了。 就像少林的武功,往往需要专门的佛法化解,否则心中积聚恶意邪念,早晚是要殃及自身的。 黄裳在这里也是做了相同的布置的。 不过,没用。 我和黄药师都是武功不输于他的人物。 我们学这个,主要就是学里面的特殊思想,特殊含义。 东西在那里,领悟各不同。 我和黄药师的追求不一样,所以在思之内容后,创功的方向就不一样。 我的武功,由于紫阳神功晋级紫雷大法,威能更强了,加上我对科学的运用了解,虽是武功,但却有了几分神异的效果。 往外称神仙,也是有人信的。 所以我要求的,是唯稳。 紫雷大法虽强,但却不稳定,我每每发功,感觉都比较费力气。 同时,运用的内力太过庞大,消耗过快,这便是不足之处。 同等的条件下,黄药师能和人打一天。 我就只能打一个多小时,半个时辰而已,这就是出力强大的代价。 黄药师一打大半天,然后可以走人。 风轻云淡,像个神仙。 我如果撑久了,就会累得像头老牛。 气都可能喘不上来了。 因此,当年,在碧血剑世界里,我才最看重春水诀。 然而春水诀是有极限的。 它像一汪清泉。 虽然有。 且在。 但紫雷大法消耗的功力真是。 如果全力施为,哪有什么一小时啊。 不要十分钟,我就能把身体打空喽。 正是因此,我需要稳定一下。 通过十万道藏,我看到了观想法,吞津法,吐纳法,动静法,药石法,按穴法,手印法,存意法,甚至还有无想无念。 先祖智慧真是智深似海,无穷无尽。 有什么祖先都替你想到了。 我曾自诩天才,但和先人的智慧相比,也就是重拾牙慧而不自知,白当了小丑还自以为是。 我真是太肤浅了。 于是我吐故纳新,研究穴道经脉,设计内力循环路线。 在我细究之下,终于让我自创出了一套极其深邃的内功。 我给它取名。 内调经。 这是低调的说法。 神物当自晦。 所以真正厉害的功法未必要起一个吊炸天酷帅的名字。 内调经,这就很好。 经过我碧血剑,噬亡村,还有这里的世界,我发现随着世界变化,我的力量也在变化,而内调经的特点,就是能快速恢复我的武功。 让哪怕在没有修炼武功条件下的世界,依然能够修炼出一小点微不足道的内功。 不要小看此功。 我这功法,犹如一套系统,时时刻刻保护我的身体。 修炼此功,可以延年益寿,可以百病不生,可以百毒不侵,可以将欲死而恢复至盛也,可以气欲尽而吊一丝不使断绝也。 总之,内调经十分强大,修炼之后,人就和打不死的小强一样,生命力顽强,很难一口气死掉。 唉。 要是王重阳学了我的这内调经,哪里还用去死呢? 我神功一成,再看,黄药师仍然在努力创功,他心极大,一定要创出一门威能至大,且极具全面的绝顶内功。 不过此时我不好打扰他,就只好再研究一下了。 这时,我想起来我武功中身法速度上的弱点来了。 其实我的速度也不差了。 但此前被那群太监吓到了。 别看瘦太监们不是我的对手,胖点的大太监也没能奈何得了我,但他们的武功中,速度一点还是优秀于我的。 我现在一思忖,也就明白。 这些太监,修炼至阴至纯的内功。 把这内功阴上加阴,修出了一个阴极阳生的状态出来。 由极阴,至阴阳,产生了一种强大在爆发力。 这门内,功心法,是在会阴穴聚集内力,然后猛烈的同阳而发。 嘶。 我明白了。 原来如此。 所以这帮人是太监。 也只有太监才能修炼这门内功。 极阴转极阳,变化太大,如果是正常男人,很容易会阳亢起来的。 如果在阳亢的状态下修炼至阴的内功,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但我不一样。 我修炼了动静阴阳混元功。 内外兼修。 不仅有一身浑厚的内力,也有一副强健的体魄,说一句天生神力也不为过。 这样的身体,加一些压力,是毫无问题的,甚至这些许压力的刺激,会让我感觉到更好,总有人喜欢挑战自己的极限,为的就追求这种极限的快感。 所以我试着用紫雷大法的电能来刺激我的腰腿,让我跑跳更快一些。 这还不止。 我还试着催发电磁护罩。 我试着把电磁护罩进行微量常态化。 让它时时刻刻运行着。 让我时时刻刻都在电磁护罩的保护之下。 一念动。 一念起。 在我内心构思百转。 终于,黄药师把他的内功心法拿给我看。 这是一门讲究爆发力的道家功法。 我一看就大摇其头。 “前辈,你这功法,厉害是厉害,但是却是小舟浮大海,太危险了。看起来区区一叶小舟架海于其上,是好大的魄力,好大的气魄,但却没想过,小舟之下毕竟是大海,大海风平浪静,或是风浪还小的时候,你可以操舟弄潮,但浪花稍稍一大,就可能是舟毁人亡的下场。” 黄药师的作品是一门道心静气的功夫。 这是一门,把内力转入极静,以极静而求极动,故能在突然之间爆发出强大的破坏力。 黄药师拉我试了一手。 他一掌打在一块石头上。 过往,他这一掌,至多是打出一个巴掌印。 但这是他着名的劈空掌,倒也是很厉害了。 一掌下去,等于有人朝你狠狠的砸了一板砖。 打狠了,打实了,能要人的命。 但到底也就是这样了。 可现在,黄药师用道心静气的功法,一掌直接把石块震碎了。 由此可见内力的强大已经成了黄药师的执念了。 但这是因为黄黄药师是创功者,他内力深厚不说,还经验老道,本身又是一个老年人了,不年轻了,行为做事,习惯性的稳一手,不冲动。 所以他不会有事。 但万一有脾气冲,性情急的人,那就很有可能在修炼这门武功时,自己把自己给废了。 第32章 杨过闯祸 黄药师又犯老毛病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曲灵风曾经在和郭杨两人聊天时说到了黄药师,说他是经天纬地,超凡绝伦之人,是可以与日月共争辉,并星汉齐灿烂,任你世间如何的狂风大浪,他只在风浪里闲情悠度,与日月齐升。 说黄药师医卜星相,奇门五行,天下地下,无所不会,无所不精,无所不有。 是神人一般的人物。 曲灵风对黄药师是恭敬到五体投地。 他女儿没养好,养成了个傻姑,却一门心思去皇宫盗宝,就指望着日后能够重归师门,好以自己手上的宝物搏师父一笑。 同样的,黄药师也的确是这样的人物。 他学识广博,的确是天下难出其右者。 但问题在于,他自己高,却忽视了很多人不是天才。 就像黄药师此时创的武功,这就是他自己的。 你让普通人去学,去练,那八成是要出岔子的。 我提出了建议。 但黄药师不同意,他就是人追求这近乎极致的破坏力。因为别人不别人的他不管,但他自己能够驾驭这力量,那就够了。 我只好提醒他,这天下没有万一的事,你现在不算太老,仍然犹有余力,可能觉得眼下这是最好的,最合适的,觉得这是没有问题的。 但假以时日,你老了呢? 你毕竟已经不年轻了,不是三四十岁人 ,而是一个六七十的人了,你这样的身体,纵保养于一时,也是会每况愈下的,早晚有一天,你的身体,精力,就会不行了,那时,你就像纸包的水,根本不堪于就,只要稍一个不小心,就会纸破水自流。 你现在觉得没问题,但到了那时,可能一招不慎,你就会暴毙在自己的内功下,这岂不是要贻笑大方? 黄药师听得有理,这才勉强决定改改。 但是他一人之力为之穷,只好找我想办法。 但无论如何,他不想减弱威力。 这可就比较难了。 我左思右想,终于想了出了一个法子。 黄药师的道心静气是以静中带动,唯其极静来带动出极动的。 就好像惊天动地的龙卷风,它狂暴的外表里,是一片平静的中心。 道心静气正是如此。 黄药师在十万道藏的影响下,创出了这极静转极动的强大破坏性内功。 那我就反其道为之,以我身心为龙卷风的中心。任何外力加持,只会被带入到我身边。 这就导致了,敌以十倍,百倍力打我,然而最终能打到我身上的,却上少之又少,一有攻击,我就会把杂力排斥出体外。 这门功法,需要极大的心性,要稳定,要镇静,要有大毅力才能一两拨千斤,把敌意施加于我的力量带动到我的体外。 不着于内。 施加于外。 我给这一门心法取了一个名字,叫养心正气。 这门内功,和道心静气,是完全相反的。所以,在理论上,一个人是可以。同时运行这两门内功的。它们系出同源,是另一种武功的反面。 倘若有人能两者都会,那未来晋军大宗师当不在话下。 只是,这只是我理论上的说法,想要证实,还需要有人傻得去修炼,去证实。 至于我自己,是不敢的。 我知道,道心静气的可怕。 我心不动,静气生尘,尘生飞遁,渐至于多,多乎哉矣,一发不可收拾也。 这玩意就像炸弹一样,威力惊人,但也容易误伤到我自己。 所以,我实质上暗中修炼了养心正气功。 这日,我仍然和黄药师一起修炼内功,拾遗补缺,对其逐一修正,再绘之于笔,哺之以墨,书之以纸,穿之以册,修订成集,制成秘籍。 然后黄蓉来了。 这小妇人,虽上了年纪,行为举止也庄重了很多,再不复年轻时的风流灵巧,但偶然在黄药师面前,还是会跺一下脚,扭一下腰,夹一下嗓子,翻一个白眼的。 让人不由想到她若是十三四岁少女之时,该是何等水仙灵动的模样。 但此刻她就有些急了。 轻轻一说,我就知道不好了。 “怎么回事?” 我忍不住问了。 却是杨过闯祸了。 我心中一紧,道:“过儿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黄蓉道:“过儿这孩子好倒是极好的,就是手上没个轻重,他和大小武比武,结果一掌把大武……” 她一边说一边侧身,不住的叹气。 我不暇多想了,脚下一闪。 滋。 空气余下几抹电花。 黄蓉吃惊的目瞪口呆。 黄药师翻了个白眼,对女儿道:“大惊小怪,你是我女儿,怎么可以这样没见识的样子,刘兄弟和老夫一起闭关,我们之间交流武功,共同进步,这么多长的时间,难道是白过的不成么,他又智机过人,参悟了一门轻的轻功步法,有什么可奇怪的。” 黄蓉连忙娇笑道:“那感情好了,刘兄弟如此,那爹你一定也有收获。” 黄药师哈哈一笑,道:“那是,老夫整理我的武功,加上新创的道养真经,都是你的。唉,你这丫头,小的时候就不喜欢练武,总要为父打着骂着逼着,后来勤快了,反而和那臭老叫花子学拳,怎么,你爹我这一身功夫,都是垃圾,比不得别人的好,是吗?” 黄蓉道:“这能怪我,爹你的武功太多,学了一样又一样,学了一套又一套,烦都烦死了,不像七公,虽然会的少,教的少,可是省事省心嘛。” 黄药师只能长叹。 …… 另一边。 郭芙躲到柯镇恶的身后,柯镇恶虽看不见,但仍是对杨过的方向怒目相向。 陆无双和程瑛手足无措的在杨过身边。 程瑛温柔大气。 陆无双一双眼睛已经含缀了泪花。 杨过低关,捏着双拳,胸膛起伏,显然极为不平静。 而大武倒在地上,旁边是小武,光打雷不下雨的干嚎。 倒是郭靖,在给大武续气疗伤。 他一脸认真,全神贯注,脑门有白色蒸气升起,显然是不计代价的消耗自己的内力,在帮大武治疗。 这时,一阵风,噗的一下。 一个人已经出现了。 是我。 我的电光神行步,只是刹那,就赶到了此处。 看到了我,陆无双和程瑛齐齐松了口气。 杨过委屈道:“爹。” 我唉了口气,问柯镇恶。 “柯大侠,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柯镇恶忍不住气道:“还不是杨过这个小畜生,勾结欧阳锋,大小武发现,找他质问,双方打了起来,嘿,欧阳锋的武功多厉害,杨过用他的武功,可不是一招就把大武给打得要死了么,纵是靖儿,这会也不知道救得回救不回。” 我不可能偏听偏信一个人的话,又问了杨过。 杨过道:“是欧阳锋,他自己上岛来的,他找到了我,我寻思着,爹你说过他蛤蟆功的厉害,我上次也没学全,就让他教我后面的,然后大小武就来找茬,要和我比武什么的,他们说他们和郭伯伯学了高。深莫测的武功,我手上的功夫都是垃圾,我听他们吹得厉害统治忍不住同意了,我不知道他们武功那么菜的,我这一掌打过去,接不下来不是应该躲吗?可大武偏要和我对掌,然后我就势打到了他身上,然后,就这样了……” 杨过说时仍然一副思忖的模样,显然他仍然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又或者让他知道了,却不敢相信。 是的。 在杨过心中,仍然有一丝的羡慕。 因为大小武是一口气直接拜在郭靖门下的徒弟。 你要知道,那可是郭靖。 当今武林,名头最正,也最盛的郭靖。 他是东邪的女婿,西毒的敌人,王重阳师弟老顽童的结义兄弟,全真教的不记名弟子,洪七公的徒弟,和段皇爷也有交情。 这样一个惊天动地的大人物。 杨过没拜师。 大小武拜了。 原以为这两个人一定出类拔萃,很不一般呢,哪知道上手后一拳一个小朋友。 什么大武,什么小武,全都一个字,菜。 这大武仗着偷学,对,偷学的降龙十八掌中的一招,和杨过对掌。 杨过哪知道他学的是样子货,看起来牛逼,其实是菜逼,他不知道啊,就顺着劲打出了金蟾初耀。 轰一掌把大武打飞出去了。 余势未消。 其劲未减。 在地上还滚了一段距离。 然后就是一副要死的模样。 怎么能想到,怎么想得到,怎么可能想到,堂堂郭靖郭大侠的徒弟武功那么差。 可能有人说大小武才拜的师,有一年吗?才不过两三个月的工夫。 其实不然。 杨过有家学。 大小武没有吗? 他们也不是平民子弟,严格算起来,不仅是武林世家,也算是将门世家。就算武三通疯了,不教他们,不是还有武三娘嘛。 武三娘,可能接触到的高阶武学不多,甚至就没有,但不是说她没武功,教不了个好,还打不下来一个基础吗? 所以大小武也是有一点功底子的。 你不能说多好,但是有。 在起跑线上,他们和杨过是差不多的。 至少距离还没大到看不见的地步。 但是。 杨过偏偏一招就把大武打飞了。 这是连杨过自己也想不到的。 我也只好叹气,先向柯镇恶解释。 “柯前辈,是这样的,之前我和欧阳锋交手,那家伙疯的,把过儿当成了他的儿子,我一时鬼迷心窍,就利用过儿去向欧阳锋骗取他的蛤蟆功,虽然欧阳锋这个人不行,作恶多端,是个大大的坏蛋,但他一身的武功修为当真是不错,我一时贪心,就动此邪念,不过当时因为郭大侠赶来,过儿也就没学全,欧阳锋脑子不好,还真当过儿是他儿子,这才跟上来的吧,结果过儿学了蛤蟆功,没收住手,这才打伤了大武,您放心,这事我一定给您交待,不过得先让我把大武救下来。” 未等柯镇恶说话,我立刻到了郭靖身边。 我能看出郭靖是真的在消耗自己的功力。 这出力有些大了。 但因为郭靖的内功并不是治病救人的,所以虽然有用,效果却是不大。 这么搞下去,纵是把人救回来,郭靖也要损失数年的功力。 “郭大侠,你的内功虽强,但对于救人这种事,却不是太擅长的,不如换我来。” 我说着话,一手按向了郭靖。 郭靖正在行功运气,但经我这一打扰,立刻收束功力,同时内力一震,把我的手弹开了。 我感觉到手掌上的麻痹,也对郭靖的内功十分敬佩。 好生精纯浑厚的内力啊。 郭靖早知我内功高强,且我曾救过穆念慈,当下也就让了出来。 这一举动实是十分的危险。 在此微妙时刻,我若稍有歹心,郭靖纵然不死,也要重伤。 当然,我不会这么做,但也是不由感慨一下郭靖的高风亮节。 换成了是我,绝对做不到郭靖这么从容大度。 我轻叹一声,接手了郭靖的工作。 我先一伸手,立刻感叹起来。 大武的确不行,被杨过一掌打闭过气去了。 这时的大武,在虽死未死之间,俗称假死也。 他的气息停了,但身体的生机仍在,郭靖方才就是在用自己的功力,不停带动大武的气血,想要让他重新喘息起来。 方法是对的,但太费力了。 我心中一动。 原本是要用碧水神功救人。 但出手的,确是紫电大法。 微微一缕细约不可察的电气,落在了大武的心脏上。 受此一击,大武的心跳顿时有了。 他猛的一喘,咳出了肺中的旧气。 我这才源源不断的输入碧水神功内力。 经有疗伤效果的碧水内力一激,大武呼吸也就渐渐稳定了下来。 “啊呀,”郭靖大喜,赞叹道:“先生有内功果然神妙,竟然一下就。把劣徒救过来了,郭靖在此感激不尽。” 我摆摆手,道:“是我儿过儿犯错在先,我不过是稍微弥补一二,算得什么功劳?再说,大武小兄弟这么快好,实是郭兄弟你之前做得好啊,我只不过是摘了郭大侠你的桃子,还望郭兄弟不要介意。” 郭靖哈哈大笑。 此刻大武没事,他是打心眼里高兴的。 武三通当时死活要把儿子托付给自己,倘若这死掉一个,让他往后怎么有脸面对武三通啊。 郭靖此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武三通喜欢义女发疯害死了武三娘,他是不去计较。 但自己却唯恐坏了大小武。 这时,黄蓉,黄药师也都一一来了。 我连忙把事大致的和黄药师说了。 最后我对杨过道:“看来我过往是太宠你了,以至于你如此无法无天,竟然对朋友下此重手,小孩子玩玩,你至于这么当真,没轻没重的下手,把好好的人差点打死了。也怪我,往日只教你武功,不教你做人的道理,这样吧,我是教不了你了,郭大侠,我知道你和全真教关系非浅,请你出面,我想把过儿送到全真教去,受些清规戒律,好生改改他的脾气性子,你看可好?” 第33章 提议上全真 我的话,让穆念慈紧张。 郭靖也忍不住道:“何至于此,何至于此啊!” 郭靖不愧是大侠,三观正,主意也正。 他早在旁边看清楚了,一切不过是误会,是小年轻们冲动鲁莽造成的一次错误而已,这件事,你要说错,那毫无疑问,肯定是错的。 但你要说,把全部的责任都放在了杨过身上,这显然也是不对的。 架不是一个人打的。 不能因为大武差点死了,就无视了他也犯错这一点。 甚至往细里深究,此事还有他女儿郭芙的一部分责任。 所以他当即是反对的。 我叹了口气。 用上了蛟语传音。 这是用内力,把声音收束起来,和人说话的法门。 目前,也就郭靖能够和我这么说话。 “郭兄,你莫非还没看明白,我儿杨过和令徒……” 我停顿了一下,懂的都懂,我犹豫的原因是不想说出郭芙的名字。 其实很显然的道理。 杨过和大小武能有什么关系? 无非是郭芙在里面捣乱罢了。 她故意挑起矛盾,惹事生非,这才让大小武和杨过对上。 “相见争如不见,让他们各自安好,好好冷静一下彼此,也挺好的。再说,你也看到了,他们现在几乎要斗上了都。这真是不能在一起了的。” 郭靖对此也只能喟然长叹。 他一脸复杂表情,只能对我表示对不起。 我拍拍大武。 这孩子有些吓到了。 他和小武抱在一起。 我又拉着杨过到了一边。表面一我在斥责他,其实是在暗中吩咐他。 “傻小子,你走运了,我知道你委屈,但真男人要里子不要面子,全真教乃是昔日天下第一的王重阳所创立的天下第一大教大派,门中的武学实是天下一等一的绝学。你这次上山,就是要专门偷学武功的,尤其是全真教的先天功,你要好好找找,放眼天下间,能对我有用的武功已经不多了,先天功是其中之一。过儿,你心性跳脱,这原是极好,但对武道有碍,所以在全真教也好修身养性,过个几年,你年纪大了,就可以回家成亲了。” 坦白说。 杨过不想的。 好端端的二代富少不当,跑到终南山去当个什么和道士,开什么玩笑。 他想不干。 但是,一来,王重阳名头大,连自己便宜爹也在打他的主想,想要天下无敌的先天功。 杨过自己也想摸一摸,看看的。 如果好,他自然也是要修炼的。 二来,他不得不承认,这一路上来,他的确是渐渐喜欢上了陆无双的程瑛。 这两个女孩,一个活泼,一个温柔,一个能和自己玩到一块去,另一个时刻在阖家团圆照顾自己。 他觉得自己倘若在日后娶了两女,不定是多幸福呢。 如此一想,在终南山混几年,出山娶媳妇,也没什么不好。 毕竟他现在什么也不能做。 想想也是。 杨过毕竟是一个年轻的少年。 身边一下子跟了陆无双和程瑛这两个春兰秋菊般的美人,一颗心已经心猿意马了起来。 现在他练功习武已经不怎么用心了。 每天最多的事,是和两个女孩一起玩。 这一幕,我是看在眼里的。 但我能理解。 年轻人嘛,少年慕艾,有什么奇怪的。 陆无双灵巧灵动,程瑛恬静娴淑,两个都是一等一的好女孩。 杨过又不傻,又聪明,又年轻,又正常,怎么能不喜欢呢? 也就是穆念慈没早死,我又教了他一段时间书,这才没让他大媳妇小媳妇的叫出口来。 但这种事毕竟不能一直下去。 年轻,正是习武练功的好时候。 你看郭靖年轻时,旁边有个华筝,影响他习武了吗?甚至因为他雷打不动的一直习武让华筝心生埋怨,觉得不能在一起玩,感情都淡下来了。 杨过做不到郭靖这程度,那对不起了,只好让他到全真教好好学学。 可能有人要疑惑。 为什么要送去全真教,你自己管严一点不就行了吗? 对不起。 账不是这么算的。 要知道杨过并非是我的亲子。 我引导,教育,这个可以有。 但如果我严厉的管他,你说他会不会对此心生怨怼呢? 穆念慈会认可我的严厉吗? 就像当年包惜弱,她其实不是不知道儿子不学好,但这是她的亲儿子,所以总是随便说一说,从来不去认真计较,导致杨康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 同样的道理。 完颜洪烈教导杨康的时候,有一丝一毫的声严令色吗? 没有。 从来都是要什么给什么。 就没拂逆过杨康的意。 所以在后来,你让杨康怎么选? 你扪心自问,天下人有谁,会选择穷汉子杨铁心。 谁不想要一个完颜洪烈那样的爹。 不打我,不骂我,我是他唯一的儿子,他未来全部家业都是我的。这样的爹,你别说区区一个杨铁心了,你就来十个老祖宗的杨再兴也没用。 所以我不能严管。 我不是亲爹。 我只能,把他送到全真教中去。 全真教当年义助过杨铁心,失败是失败了,但情份在那里,所以我要把杨过送去静心学习一段时间,穆念慈想了想也没说什么了,只是心中有一些不舍。 我当即就告诉了她。 不要急,不要怕。 我们一会就到终南山下买个别院。 总不至于让他寂寞的。 同时,也是防止他再被欺负。 我这时常的上门拜访,我秒不信了,还有谁敢欺负我的儿子。 这时。 黄药师父女终于是姗姗来迟。 黄蓉先说话。 “大武没事了?” 郭靖连忙把我出手救醒大武的事说了一遍。 黄蓉上前,上把揪住大武的耳朵,她把捏了一个轻重。 不轻。 但也不重。 不至于把耳朵捏坏了。 也不至于让这小子一甩头就挣脱掉。 “臭小子,”黄蓉道:“记住这个教训,以后不要仗着学了一点三脚猫功夫就自以为了不起,你是大理武家的人,应该知道大理国的段皇爷,他老人家平时谦虚守礼成什么样子,你们这点微末功夫,才学了几天本事,就敢和人打架,还是和自己人打架,当真是丢人现眼,以后切莫如此了。” 她这一番话,看似训斥,其实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不然能怎么办呢? 你要知道,大武才刚好,又是才来桃花岛没多久的,恩未施多少,就来严罚,这样以后还怎么相处呢?这种情况,哪怕的确是大小武的错,也只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做一个样子即可,以后慢慢教导影响他们。 唉,真是心累。 想到这儿,黄蓉竟然有些羡慕起了穆念慈。 这个穆念慈。 从前只是一个普通乡下妇,是个孤女。 是杨铁心收养的。 没了杨铁心,立马过上了穷困的日子。 特别是在杨康之后,这小日子过得饭都吃不饱。 都这样了还死要面子。 三番五次的避开了郭黄二人。 搞得自己差点就死掉了。 但那又如何? 她终究是否极泰来了。 别的不说,光是一全好儿子,就是黄蓉羡慕不来的。 这里不是说重男轻女。 而是现实。 更不要说古代本就重男轻女。 不然,你以为黄药师只生一个他就满足了?那是他死老婆了。而且冯蘅也有想过让黄药师纳妾,但在最初,冯蘅仍然年轻,黄药师又隐约对梅超风有一些意思,这是不好说出来的,但又在暗中慢慢进行。 若非如此,陈玄风何至于要盗经出走。 他真正逃跑是假,想保住梅超风才是真的。 以梅超风的秉性。 只要冯蘅,或黄药师有稍微透露那么一点意思,这后面就没陈玄风的事了,你说他能不急吗? 所以他才早早下手,带走了梅超风。 顺便还偷了半部经书。 这个打击才会对黄药师如此之大。 你看,老婆死了,原本预定的小妾也没了,经书又丢了,最为出众的大徒弟也带着原本想要的小妾跑了,这就是叛逃啊! 什么都没有了,两手空空,这怎么能不令黄药师气愤? 所以,一向通情达理,豁达睿智的黄药师才会失态的迁怒于他的其余弟子,把他们的腿打断,逐出师门。 否则正常情况下,黄药师怎么可能气成这样。 正因如此,在此之后,黄药师才孑然一身,带一个女儿生活。 但凡他有的选,肯定是想要多有一个孩子,继他黄家的一脉。 黄蓉当然也明白这里面的小心思。 最理想是生两个儿子。 一个算黄家的,一个是郭家的。 这就叫讲究,也是完美。 但是,可惜了。 第一胎是个女孩。 这是最后一根压断黄药师心理的弦。 他对郭芙的不喜,除了郭芙那糟糕被养坏了的性格,就是这个孩子不是男孩。 可惜,想要再要,短时间是不可能的。 因为郭靖,他主修的,是全真教的内功心法。 全真教有一个讲究。 禁婚嫁。 因为全真教的内功十分正宗,且纯正。 我们讲过,什么是内功,内功的基础,就是炼精化气。 普通和内功,是把食物,五谷精华,炼化为气。 高深的内功,能够把人体气血炼化为内力。 而少数至纯的内功,则是能把生育之精也炼化为气。 郭靖练功每日不缀。 他十分勤勉。 又是修炼全真心法。 所以他武功根基才会如此雄浑深厚。 但是,缺点就是生不了孩子。 除非,郭靖武功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内力形成循环,自生不息,自己也能控制,这才有可能重新恢复生育能力。 黄蓉羡慕穆念慈的第二个,就是孩子的品性能力了。 郭芙——啊这个女孩就不说了,懂的都懂。她完美的继承了黄蓉的美貌和郭靖的天姿。 问题是,她虽然漂亮,可漂亮毕竟不能当饭吃。 至少不能提升她的武道修为。 而她的性情,和郭靖相反。 郭靖打小,遇到了江南七怪后,就一直刻苦习武,没有一日在懈怠。 所以他才能接住后来的机缘。 马钰教他内功。 梁子翁的宝蛇助他拥有超凡的优质。 洪七公教他降龙十八掌。 老顽童又教了他九阴真经。 这些的巧合,造就了此时的郭靖。 但郭芙呢? 她原本应该拥有一切。 但在开头,她就松懈了。 她做不到像郭靖那样刻苦的修炼。 而黄蓉呢? 她打小也就不喜欢修炼武功,所以对郭芙采取了纵容。 不学不练就不学不练吧。 老娘也是大了之后才努力起来的。 这也就导致了她的女儿除了容貌之外,几乎是一无是处。 和杨过一比——心累。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那就是男人了。 这不是说黄蓉后悔嫁给郭靖,而是一种对比下有的想法。 毫无疑问,郭靖是个大侠,是个好人。 他为国为民。 武功也很高强。 这样的人,黄蓉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但这世上,终究是人无完人。 郭靖虽有这样那样的优点。 可有一样,那就是有时不怎么顾家。 自黄蓉嫁给郭靖后,前前后后为了帮助郭靖花了那么多钱,办了那么多事。 为此,桃花岛的财富积累,几乎为之一空。 若非,黄药师有个有钱的徒弟陆乘风。 让黄蓉得到陆家庄的帮助。 她真不知道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而穆念慈的男人就不一样了。 赤手空拳,置办下了这一套的家业。 还给杨过找到了两个未来老婆。 现在穆念慈可以安心的当阔太太。 未来日子别提多美了。 黄蓉暗自叹息。 曾经,郭靖向她表达了遗憾。 郭靖曾有想过,让郭芙嫁给杨过,维系或者说弥补,郭杨两家曾经的遗憾,杨铁心主郭啸天之间的约许。 但杨过却已经和陆无双,程瑛订下了亲事。 这就让郭靖把原本的话吞了回去。 他虽豁达,也没有要自家女儿当妾的道理,也不可能要求人家退亲,给自己女儿挪地,那他郭靖成什么人了。 黄蓉一开始是不许的。 但现在想想,这当真是一桩遗憾的事情,如果未来让大小武这样的废……呃,那个什么的和女儿结婚,还不如跟杨过。 按下了心中的杂念,黄蓉让大家各自散去,一桩小事,误会解除,也就揭过不提了。 不必要在此事上一直的耿耿于怀,这样对谁都不好。 反正,以黄蓉的机智,和稀泥是最拿手的了。 然后黄蓉又对我道:“刘庄主,小儿女之间的事,不必当真,没事的,何必因此把孩子送去全真教呢?” 对于全真教,郭靖十分尊敬。 但说真的,黄蓉是不放在心上的。 一群废物,有什么了不起的。 当年他们随着江南七怪,一口一个小妖女的,这个事她能记一辈子。 你要说,江南七怪这七个土鳖,不识东邪的伟大,也就算了。你们全真教,掌门王重阳虽说是天下第一,但也不过是五绝之一而已。 你天下第一,也就是五绝第一。 按道理也就是和五绝在一个层次。 更不要说,你王重阳都死了。 老顽童当时实被困桃花岛,就你们七个卡拉米,还在那自高自大,摆天下第一的名头。 你说,黄蓉心里能待见全真教吗? 第34章 一路向终南山 不提黄蓉在旁边唱红脸。 我没理会。 此时的黄蓉不复从前少女时期的千变万化,机巧灵动。 反而,她成了被时代征服的人。 成了一名在当时千家万户都大多雷同的民妇。 我实不想和她分说什么道理。 “黄前辈。” 我对黄药师打招呼。 然后让程瑛过来。 程瑛十分乖巧的行至于前。 她文静恬淡,十分娴美。 身上自带一种淡然处之,人清若菊的优雅气息。 黄药师听我叫她,也就看了过来,眼中顿时流露出一丝激赏之色。 看到此女,他竟仿佛看到了自己女儿小时候的几分模样。 不,还有冯蘅身上的一些气质。 反正黄药师看这女孩,怎么看怎么喜欢。 要不是他此刻年龄实在大了,都有老牛吃嫩草的心了。 这不开玩笑。 当然了,现在他只有老一辈人对年轻一辈人的喜欢欣赏。 我道:“傻孩子,不认识了,这不是说过的吗?黄岛主,黄前辈!” 程瑛福临心至。 “晚辈程瑛,拜见黄岛主。” 黄药师洒然一笑,对我说:“你又要搞什么鬼啊!” 此时黄药师已经知道我是何种样人了。 机巧百变,鬼主意多。 我微微一笑,道:“前辈的事我也是知道一些,从前且也就算了,但现如今,前辈你重修秘籍,这一身的艺业无论如何也该找好一个传人才是,此女天性聪慧,知书达礼,是个适合前辈的好苗子,前辈以为如何?” 黄药师听闻,不由抚须长思了起来。 其实,原本,黄药师有一些摆烂了。 他人生得意。 虽然官场上是有志难伸,但出生就是富庶有家庭,有足够的条件去求学问道。 并且他自己也是足够的聪明,所以学习快得一批。 很快,就成为天下有数的高手。 在华山论剑后,他不仅声名大噪,更是在东海游历中,找到了老婆。 但随后的事就急转直下了。 老婆心力憔瘁,死了。 徒弟偷取经书,带他最爱的小徒弟梅超风,跑了。 黄药师因此一怒之下,把所有的弟子都打断了腿,逐出了桃花岛。 他自己,一个人,辛辛苦苦,把女儿拉扯大 然后好景不长。 女儿方才一大,就跑个边浪了。 你说浪就浪,还找了个男朋友回来。 带回来的也不是什么青年才俊,而是个被蒙古人养大的小子。 你要考虑当时的环境。 从蒙古夺取天下立的四大人种制度。 蒙古人,色目人,北人,南人,南方汉人是在第四等的。 在宋朝,这就要倒过来看了。 先南宋,再北人,然后是金国和色目人等,最后才是你蒙古。 而自己的女儿偏偏领一个蒙古味的小子回来,这要不是独生女,黄药师可能真会清理门户。 这且也不说了。 总算郭靖虽是蒙古养大的,但仍然忠爱着南朝故国。 黄药师接受他也不是不行。 可郭靖变本加厉,把柯镇恶也领出来养老了。 这让黄药师十分的不习惯。 后来,黄蓉生了女儿,郭靖修炼全真心法,金关锁玉,再无遗漏可能。 这短时间,孩子也是不能有了。 黄药师这才扬长而去,离开了自己一手建立的桃花岛。 这些年,他一个人漂泊。 虽说习惯了,但也寂寞了。 毕竟,人是群居生物,哪能一直一个人生活呢? 现在,收一个徒弟挺好的。 这是个女孩子。 不会像陈玄风那样,拐了女孩就跑。 毕竟,她是订了亲的,知根知底。 哪知,这时程瑛抬头,道:“刘伯伯,我虽然想拜黄前辈为师,但我不想和妹妹分开啊。” “对,”陆无双也跳出来说:“我们发誓要一直永远在一起的。” 我道:“闭嘴,你和过儿一起上终南山去。” 陆无双道:“啊!我也要去?那为什么表姐不能去。” 我道:“你表姐是学霸,学习快,当然要找个厉害的大学霸教导了,如此才不辜负她这一身天赋的才华,你呢?一本书就能让你看睡觉了,接受不了聪明的学习方法,只好去学笨拙的了,过儿进全真教,你就去活死人墓,拜师古墓派,虽然生活上清苦了些,但可以和过儿相伴,也算不错了。” 杨过奇道:“古墓派,那是一个什么门派,怎生起这样一个名字?” 我看看黄药师。 “前辈见多识广,一定知道古墓这个门派。” 黄药师哈哈大笑 他虽是前辈高人,也喜欢人前显圣,卖弄一下,就道:“传说当年王重阳起义抗金,不料竟然事败,他悲痛于心,就在终南山一处活死人墓中隐居,意喻为他虽生犹死,故国家园梦,长付一墓中。但是当时他的好朋友李朝英女侠不甘他沉默于此,就逼他出山,重阳真人不许,双方就进行一番比斗,最后林朝英女侠以智机胜了一筹,从王重阳手中夺取了活死人墓。原本她是想要逼王重阳重新振作,二人同居一墓,共处一室,做一对神仙伴侣,哪知王重阳此人十分自负,不堪失败,没有答应林女侠的逼迫,而是在终南山建立了全真教。此后,林朝英女侠的活死人墓,也就成了现今的古墓派了。这林朝英在世时,可称天下得一女性高手,陆丫头若能拜入其门下,那是有福了。” 黄药师为了展现自己的确是见多识广的特点,所以巴啦巴啦说了一堆。 陆无双听了,不由心生向往。 “那林朝英前辈是不是很厉害?所以刘伯伯你才要让我去拜师的?” 我笑道:“当然不是啦,古墓派,强的是林朝英,至于古墓派自己,已经严重下滑了,当今天下,任何一个下绝级数的高手,都可以轻轻松松的把古墓派灭掉。现在的古墓派,武功有限,只有林朝英自己研究创下的武功,所以我才要让你去,因为选择少 又清静,可以磨一磨你的性子,另外,那个想要毁了你家的李莫愁,就是出身于古墓派,你既入了古墓派,怎么让也算和她牵扯上了一些关系,日后就算遇到不测,又给她盯上了,了不起欺负一下你,却再不会灭杀你全家了。” 陆无双原本对古墓是无感的。 什么古墓,一听就不是个好地方。 正经人有住墓里头的吗? 住墓里的人能是正经人吗? 但是,一来杨过要去全真教。 自己可以和他在一块。 二来,林朝英既然是那么了不得的人物,她的武功自己当然想学。 三来,能化解李莫愁的危机,那总也是好的。 不得不说,李莫愁制造的阴影太大了。 一听能化解这一段恩怨,她自然是千肯万肯的了。 陆无双不闹腾了。 程瑛也就顺理成章的拜入到了黄药师门下。 得说,黄药师的门下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的。 拜师要看缘分。 黄药师的武功,就得要天资特别聪明的人才行。 普通人和他学,是双重折磨。 黄药师会有面对蠢猪笨驴,怎么教也教不会的痛苦。 学习的人也会有面对天书的恐惧。 它就像学数学。 你该会会,不会就是不会。 不是说努力,勤奋,用功,刻苦,就能解决的。 在当场诸人中,几个小字辈里的。 也就程瑛和杨过可堪造就。 这两个人,一个心细机灵,一个聪明伶俐。 他们两个才适合跟黄药师学。 但杨过不行。 他是犯了错的。 你别管这什么错,多大罪名,但错就是错,不能说你犯错了,还给你和黄药师学武的机会,这就不是惩罚了,这是奖励。 所以只能是程瑛。 程瑛是有些不满,或者说是不舍的。 好端端的,她和小姐妹在一起。 怎么就要分开了。 说好的,好姐妹不分离,嫁人都是嫁一个人。 可结果呢? 陆无双可以和杨过一起上终南山。 她就只能一个人和黄药师在一起。 不过她在陆家庄就很懂事了。 她知道陆立鼎对她再好,她也是客居于此,是寄人篱下,不能因为陆无双,陆立鼎,陆二娘对她好,她就蹬鼻子上脸,要求和陆无双一样的待遇。 别人给你,就要接着。 再说了。 细微一想,那是黄药师。 她很聪明,一下就想明白了。 你要明白。 全真教也好,古墓派也罢。 当年煊赫一时的王重阳,林朝英,别管曾经名气多大,武功多高,现在都已经不存在了。 反而,程瑛拜的黄药师,是和王重阳,林朝英,同时代的人物。 他可还活着呢。 这样的一个人,一对一的教导。 这是杨过和陆无双怎么也比不了的地方。 这一点,普通人领悟不到。 但程瑛足够聪明,低头略微一想,也就明白了。 她既然明白这是真正的好事,自然也就答应下来,爽快拜师,没让黄药师有难堪。 黄药师收了个好徒弟,这是一种难得的体验。 当年黄药师也没少收徒弟。 他是喜欢教授弟子的。 这不是出了事了嘛。 后来又一不小心,收了傻姑。 哎呦,黄药师费老劲了。 总算他比较闲,又是一个人,这才可以撑下来。 现在好了。 程瑛的聪明劲,让他又体会到了为师者的快乐。 有此佳徒,黄药师老脾气又来了,大袖一挥,直接就把程瑛带走了。 可能有人会说,这黄药师收了程瑛当徒弟,辈分不就有些乱了吗? 殊不知黄药师虽然也讲究一些大义,但于细节是不在意的。 比如陆冠英的婚事,他一口就应了。 但他比较注意陆乘风有没有私授武功。 又如原本他支持杨过和小龙女的婚事。 这就显出了他的豁达大度。 你看,对于师徒恋情,郭靖在意,黄蓉也在意,就是黄药师不在意。 他当年其实就是老夫少妻,自然不会在意杨过的师徒恋。 只要两个人感情到位,别的都不是事。 所以黄药师从容的就收了程瑛。 这个事,我同意,程瑛同意,他就愿意了。 黄药师一走,我也就和郭靖,一起前往终南山。 其实,黄蓉也想跟着的。 但她深知,如果她也一走。 整个桃花岛就只剩下柯镇恶,郭芙,和大小武了。 区区一个柯镇恶,是带不好郭芙和大小武的。 事实上,之前就郭芙一个人时,柯镇恶也没带好。 这固然有黄蓉的原因,溺爱,但不是也有柯镇恶的包庇嘛? 毕竟,郭靖事多,不可能有功夫管孩子。 他又要练兵,又要募集粮饷。 在襄阳城中,还有很多的人情往来。 要探望生病,受伤的将士。 要给困难户送温暖。 还要处理江湖上的人情往来。 他哪来时间教养孩子? 仅靠黄蓉和柯镇恶,自然是只能教养出刁蛮任性的大小姐。 所以黄蓉无奈,只能在桃花岛一个人坚守了。 我和穆念慈,郭靖,带着陆无双,杨过,坐着宽绰的马车,往终南山去了。 这路上,要是郭靖,可能骑上两头驴就出发了。 但我不愿意受一路风尘的苦,自然是要坐马车了。 古代路面基本是土。 一下雨就走不了路。 所以从前陈胜吴广才会因下雨而失期,走上了造反的道路。 就是因为这一下雨,你哪怕是赤着脚,也走不了路的。 但是呢,这天晴也不好。 土路,人一走,就起灰。 风尘仆仆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 因此,古人上路,往往是男的戴蒙布,女的戴有蒙挡的斗笠。 不过那是指你走在路上。 倘若你坐在马车里,就大可不必了。 这一路只看颠簸,不计风尘。 若是坐的马车是软座,那就更舒服了。 杨过心情不是太好。 穆念慈也是。 我和郭靖进行攀谈。 我们聊了一下蒙古大军西征的趣事。 那当真称得上是趣事。 因为在郭靖眼里,蒙古大军的西征根本不是打仗,而是游玩。 仗打得简单容易。 根本不需要什么兵法。 大军向前, 到敌人,摆开兵马,双方一战,随后,蒙古大军就摧枯拉朽的把敌人击败了。 比较讽刺的是,基本上,大多数战斗,蒙古军都是在用少数兵力对抗他们。 他们轻军出击,像一头老虎,三两下就把敌军的军阵撕碎了,然后就是大军倾出,在后面砍人头。 不过,随后的事就让人有些受不了了。 蒙古大军十分喜欢屠城。 他们占领城市后,经常把人全抓起来。 会一技之长的,年轻漂亮的妇人,留下。 其余人,用车轮子去量。 有时不量,直接全杀。 贵族,平民,老人,孩子,皆是一视同仁。 十分残忍。 当年,郭靖正是基于此点,和蒙古人离心离德了。 他原本经历中原一行,就对南宋有了好感。 牛家村靠近临安。 所以曾经的曲灵风可以每天没事干的进皇宫盗宝。 因此郭靖是个不折不扣的南宋人。 他对宋廷的感觉比北方人要强烈的多。 再加上他的母亲,他终于走到了蒙古的对立面。 这倒也不能怪他迂腐了。 第35章 一路长谈 一路上,郭靖说了很多。 其实他的口才并不好,但说话入情用心,容易让人产生共鸣。 说了这么多,主要还是希望打动我,希望我能支持他守护襄阳。 很多人以为支持是喊喊口号,说说话,举手支持。 殊不知,这里指的,真正的支持,是要给钱给粮的。 原本我是没资格享受郭靖劝说的待遇,因为我早是穷的。 至少没人知道我有钱。 但现在,郭靖已经知道,嘉兴首富的陆家,有一半的家产其实已经流入到了我的手里。 所以他当然希望我出手,给他多一点的支持了。 不然,你以为襄阳这样的一座坚城,是怎么守下来的? 想要守城,最紧要的,是兵,然后是物资。 懂行的都懂。 想要守卫一座坚城,这里面需要的物资,几乎是一个无底洞。 而南宋呢? 又是出了名的重文轻武,在这一点上,比北宋尤为过之。 至少北宋没有杀自家大将去求和的道理。但南宋就这么华丽的干了。 所以重文轻武这件事上,导致了南宋的军队,战斗力极弱。 战斗弱小呢,也导致了官员看不起军队。 你战斗力这么弱,给你钱粮干什么? 因此,即便是襄阳,也经常会有欠饷的事发生。 军队欠饷,那还能打仗吗?或者说,欠饷怎么办?从前是拖着的。 现在则是让郭靖去解决。 郭靖很多事都是用在了这地方。 一开始还好一些。 桃花岛富庶。 黄药师多年清剿海盗,富得一批。 但是,金山银山也经没住养军的消耗。 所以,郭靖开始愁了。 他理所当然的不想放过任何一只猪。 但是我仍然不为所动。 倒是杨过开始上头了。 经过我和穆念慈的教育,他现在品性十分良好,一听郭靖的话就道:“爹,蒙古人真坏,我长大了,也去打蒙古人,保家卫国,好不好?” 穆念慈听了,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过儿,不要瞎胡闹,这事自有郭大侠这样的人去做,你去做什么?” 穆念慈是一个主意很正的人。 她坚持守寡,苦得和什么似的,也依然坚持,绝无悔意。 和郭靖不同。 她是真的在底层混过的。 也许南宋很好,但它的好,至少和穆念慈是没什么关系的。 穆念慈经历了南宋底层人民的痛苦。 她对这个国家真没多少感情。 生下来就是孤儿的她,她的感情是杨铁心,杨康,可能还有杨过,或者我,别的,真就没什么了。 指望穆念慈对南宋有感,去抛头颅洒热血,那是纯粹想多了。 她既不想,自然也不愿意自己的儿子也去想。 杨过没想到自己刚刚涌起了一点豪情壮志,结果就遭到了亲生母亲的打压。 这要是别人,还好说。 比如我。 毕竟只是个便宜爹。 但说话的是穆念慈,他纵有千言万语,也只能低下头先应承了下来。 “呵呵……” 我轻轻一笑。 “过儿,你终究是太年轻了,你听你郭伯伯所说,就觉得蒙古这也不对,那也不对,却不好好想想,为什么大宋会斗不过区区一个蒙古,这才是真正的根源所在。” 说到这,我重重的叹了口气,才道:“当年我是有想科考报国的,但是,出了门,这一路上我是越想越不是滋味,大宋明明已经出了个岳武穆,他麾下十万大军,打得金兀术是抱头鼠窜,溃不成军,当时,河率沸腾,自动请撄的义军何止十万,只要岳元帅一低头,一发令,大军即可北上,到时便能还我河山,然而就在这时,完颜九妹和秦桧就下了十二道金牌,勒令其还师。岳元帅明明知道,只要一还师,此前的仗就算白打了,到时金庭一定会对河北义军进行清扫,死难的义军将会不计其数,但岳元帅无奈,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还军,结果你们也知道,莫须有,风波亭,从此大宋就成了此般模样。一念至此,我才报国之心全消,我明白,当今朝廷,需要的苟延残喘之辈,是需要得过且过之辈,是需要尸位素餐之辈,而不是真正的忠君报国之人。你要报国,你能打吗?你比得了岳武穆吗?就算说你忠心,你比得了稼轩先生吗?你什么都比不了,也忆奢谈报国?” 杨过不服,看了一眼郭靖道:“那郭伯伯……” 我轻轻一笑。 轻蔑的笑。 “你和你郭伯伯比?人家会武穆遗书,是继承了岳元帅的精神,你继承了什么?人家老婆是丐帮帮主黄夫人,更是桃花岛东邪的女婿,你知道人家多有钱吗?你跟人家比,你拿什么和人家比?” 对此,郭靖只能深深的叹气。 其实,这不怪郭靖。 他是真的,打小没吃过真正的苦。 或者说,苦都让他母亲李萍吃掉了。 所以,郭靖无法真正的感同身受。 他对宋朝最底层的那些人,感触不深。 正因如此,他才会毅然决然的守护襄阳。 可是,在宋朝,真正底层,是不会喜欢这国家的。 压制了这个话题,我开始说了,大宋朝一些十分重要的弊端。 并且,这些问题,大宋朝从来也没有去想改变。 我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岳飞之死的必然。人人都知道岳飞的死是冤枉的,但在岳飞死前,没多少人说话,直到岳飞死后,才有人为他正名。 哦,也是九妹和秦桧死后。 这时,才有人站出来为岳飞喊冤。 为什么呢? 因为在当时,不希望岳飞北伐的,除了九妹和秦桧,朝堂上的大多数人,尽皆如此。 这些人在临安当了官,置办下了产业,正准备享福呢,你要北伐。 那么你北伐成功了,我就不说雪乡二圣那两个玩意要怎么处理了,就一句,是不是要迁都。 是不是要搬家东京汴梁去? 嗯? 是不是要回去。 那么,在临安的产业,房子,田宅,那些怎么办?是不是要价值大跌?这些产业,原本值钱,是因为它位于皇宫,是帝都的产业。 所以才值钱。 但现在要还于旧都。 这么一来,皇宫得搬,朝臣们不也得跟着搬吗? 如此一来,不知要损失多少钱。 整个朝堂都没几个搬的。 再说了,原本的东京汴梁多危险啊。 朝廷原本搞的几次黄河工程,为的是什么?就是想防止辽国进攻。 后来证明了没用。 大金国的铁骑轻轻松松的就兵临城下。 你说这样危险的旧都,要它干嘛? 在临安好好的为好吗? 非要还于旧都。 有史记载。 即便是岳飞之时,当时的南宋老百姓也是反对北伐的。 直到岳飞开始打胜仗,民间才没有了反对之声。 至于岳飞之后,那更是上上下下,皆是一片的反战。 上层是……跪惯了。 下层是不想为此出钱。 打胜了,朝廷要加征军费。 打败了,还要赔偿岁币。 这些钱全是压在老百姓头上的。 他们自然是希望什么也不要有。 所以说,赵宋江山,已经烂完了。 在此期间,是出了一些能臣大将,能挽狂澜于即倒。 但这只是一时的。 一个人,再大的才情,也不可能反抗整个天下的大势。 此外。 完颜九妹的这一班文武大臣,很多,是南逃下来的,这些人,有很多人都有一些丑事在大金国手里。 如果岳飞北伐成功,那些黑资料就很大可能落到岳飞手里,这以后还能见人吗? 最后,雪乡二圣的问题。 他们被救回来,会不会给九妹找事。 有了成济的故事,岳飞敢把这两个烫手的山芋杀了吗? 他不杀。 这问题就会落在九妹身上。 可能有人会说,雪乡二圣吃过教训了,不会再犯错了。 你能打包票吗? 你能确定吗? 你敢用你的九族来发誓保证吗? 你看。 倘若岳飞北伐成功,会带来这么多问题,那么还不如搞死他不让他北伐呢。 随后我又说了一个故事。 北宋时,东华门唱名的才是好男儿的故事。 懂的都懂,就不水字数了。 北宋的这一重文轻武,带来的结果就是文武对立。 当年。 李纲主持东京的防御。 他要士兵放箭拒敌。 士兵明确表示,放一箭要多少钱,是用心的瞄准去射,还是看方向随便射一箭,又或是对天一放箭,简单应付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这不是士兵坏,或不爱国。 实在是重文轻武,朝廷一向以金钱收买士兵,故而士兵也以金钱为规矩于朝廷。 你不把钱给到位,对不起,我们什么也不干。 要开拔费,驻地费,餐补费,砍刀费,总之一切都要有钱,没钱就什么也别提了。 当然,这一现象,主要是在东京汴梁。 但地方军的收入待遇,真就好不到哪儿去了。 说到最后,我叹道:“大宋的老百姓是可爱的,他们知事懂事,虽然曾经反对岳元帅北伐,但自岳元帅打胜仗后,他们就大力支持,奈何,这个国家的问题不在于下,而在于上,我不怕说句难听的,郭大侠义守襄阳之义举,在朝廷那帮人眼里,恐怕就是一关大肥猪,他们今后,对襄阳的军费,只会克扣更甚。” 郭靖对此,只能叹息。 杨过对郭靖道:“郭伯伯,我爹说,襄阳迟早有守不住的一天,你为什么一定要守下去呢?” 郭靖摇了摇头。 “其实最初,我是不忍蒙古军南下,造成生灵涂炭之举,才来守卫襄阳的,我不知道什么大势小势,但我知道,若蒙古夺取天下,必然会死很多很多人,我不想眼睁睁看到这个局面,只好亲自出手,尽自己的一番心力,仅此而已。没想到,竟成了包袱,想甩都甩不下来,只能这么撑一天是一天了。” 我这才注意到,郭靖也不是傻子。 他可能看得没我远。 但他至少是知道的,襄不可能一直守下去。 以一域而敌一国。 不可为也。 所以,他真的是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守一天是一天。 最早,他可能只想打完这一战而已。 但是,现在,他脱不开身了。 在他的身边,已经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了。 这么多人围着他,听他的话,按他说的做事,你说这种情况下,郭靖怎么可能一走了之呢。 他是骑虎难下。 被拖累住了。 其实,一个人要是处在郭靖这样的位置,最好的方法,是想法子积累力量,信什么狗屁如来,不如我自己来。与其守着襄阳当一条守户之犬,不如以此为根基,自己打天下才是正理。 这样做才有可能杀出一片天来。 奈何,这恰巧是郭靖做不到的。 他从来没有野心。 他心里真正想的,也就是守好了襄阳,完事了,功成身退,和黄蓉一起还归桃花岛,过自己清静的小日子。 殊不知,他选择的是一条只能前进,却不能后退,也不能停止的路。 可他偏偏选择了停止。 当然,这里说的是他手下的整个集团。 在不知什么时候,看似潇洒的郭靖,已经背负起了莫名的沉重。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跋涉,我们终于到了终南山。 终南山,全真教,名声大大的响。 在一开始,是由王重阳建立起来的。 王重阳当年参加义军,他奋勇杀敌,奈何个人的武力放在战场上用处不大。 在战场上,你武功再高,但身边都是人,没有闪转腾挪的地方。 你能做的,就是砍砍砍,杀杀杀。 有时你甚至要做出选择。 是挨一刀好,还是挨一枪。 是用肩膀挡刀,还是用手臂。 这也是王重阳积累了一身暗伤早死的原因。他的身体,早已经像破布一样,破烂不堪,不堪重负了。 原本先天功能让他好一点。 但在华山上,他一力压四绝,透支了身体。 结果彻底把命缩得快没了。 王重阳的起义失败了。 原因,懂的都懂。 十二道金牌的故事,不是在开玩笑。 失去岳飞的主力兵马,区区义军,根本就是一盘散沙,不足为道。 甚至有人因为岳飞的死,感觉到了被抛弃,选择了黑化,投靠了大金国,转而对自己的义军下手。 那时候,义军真的很难。 王重阳干义军干不下去了,这才到活死人墓里养老。 但是林朝英不干,又把他给赶了出来。 其实,林朝英哪里中要夺王重阳的活死人墓,只是王重阳大男子主义,自尊太重,不愿意向林朝英低头,他虽不干义军了,但手上仍然有很多钱。 这是曾经的军费。 现在让他用来建立全真大教。 这才有了天下盛名的全真教。 王重阳以武立基,建立全真教。 他在创教中,收了七个徒弟,这就是全真七子。 他们是马钰,丘处机,谭处端,刘处玄,郝大通,王处一,孙不二。 别以为丘处机杀大宋的贪官污吏。 其实全真教在大金国的治世范围内。 像王处一,刘处玄,都和大金国有很深切的交往。 是金章宗的座上贵宾。 是以,这座终南山的全真教才能一直存在。 不然,早给大军踏平了。 第36章 杨过拜入全真教 这一次上终南山,是平平安安,什么事也没有。 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人来提亲议婚的搅事。 古墓一片安逸。 什么事也没有。 全真教也是青灯冷钟,一副没什么事的样子。 倒是在教观中的各处地方,都有人在修炼武功。 年纪大一些的,在大殿里打坐炼气。 一切是那么的安逸,又是那么的井然有序。 我们一行人来,让一直在闭关的马钰走出来了。 因为来人中有郭靖。 他的名头极大。 马钰在某种程度上对他有授艺之恩。 其实全真教这个马钰是当真不错。 知事识礼,不慕虚名,愿意为了别人着想。 当年。 长春子丘处机和江南七怪赌斗,他就是不满的。 你一个道家无为的清静修士,和普通民间草莽置那等闲气,实是大大的不该。 你是什么人,什么身份。 全真教二当家,一身顶级的修为,道家全真地功夫。 你是王重阳的徒弟啊。 你跑去和七个普通民间草莽比,你赢了也是说不出去的事,就江南七怪的武功,打赢他们很光彩吗? 要是输了就更加的丢脸了,但那也是不可能的事。 结果马钰对此放心不下,就跟着江南七怪,最终找到了郭靖。 马钰对郭靖十分喜欢。 要知道,马钰有老婆。 但有老婆的马钰无子。 宋人结婚比较早,女孩十三四岁就有可能结婚。 甚至当时还有十三好的歌,意思是女孩就要小的好,十三岁,天葵已至,可以做女人了。 到了十六七八,就会有人嫌弃老了。 然后就不能做妾了。 只能到青楼里当再就业妇女。 有一个故事说苏东坡嫌弃自己的妾十八岁了,老了,就想和一个朋友换马。 虽然是故事,但也由此可知当时的社会风气。 所以黄蓉出场就是十三四的小丫头。 在最适当的年龄,和靖哥哥谈一场在当时十分正常的恋爱。 可是,马钰结婚,一直没孩子。 他终于选择出家,和妻子一起,拜师王重阳。 这样比较好。 因为王重阳这一脉,是禁婚嫁的。 这不是说王重阳反对恋爱。 而是他的武功,内功心法是金关锁玉诀。 你想想了,这都金关锁玉了,一点生命精华也不流失,全部炼精化气去了,怎么生孩子? 这样,两夫妻双双入教,不用背负生不出孩子的名声。 做一对道友,那也挺好的。 马钰无子,他就长年闭在修炼。 后来因为丘处机这才出手,帮了郭靖。 这里面也有他老于人情世故的算计。 你想想,之前说过的。 丘处机是大名鼎鼎的长春子,走到哪都有人敬着,师承更是天下第一王重阳。 江南七怪算什么呢?说得再好听,其实就是几个市井之徒,草民莽夫。 丘处机和他们比斗,是赢了不光彩,输了丢大脸的事。 所以马钰无可奈何,过来给丘处机擦个腚。 他没让郭靖拜师,去除了师徒之名,然后却是教了郭靖最最重要的内功心法。 要知道,江南七怪教他,教的都是外门功夫,他们七个都是由外至内,修炼出内功的,内功浅薄得很。 郭靖一直苦练,奈何分心,七怪的武功,他哪怕只学六个人的,一时间也是学不过来。 他外功不能精深,自然不会有内力产生。 原本是要废的。 但是马钰来了,他一看郭靖就喜欢上这孩子了。 老实,善良,还很听话。 所以他直接教了会真教的内功心法。 这是高端上乘的绝经顶内功。 一开始也许慢。 但就这也甩了江南七怪十几条街。 他随江南七怪学了十几年,一直没什么变化。但随马钰学了半年,就已经快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马钰对郭靖有此大恩,双方关系自然是极好的了。 而且郭靖日后胜了杨康,那也是郭靖的人品胜过了杨康,而非是全真教技不如人。 所以此刻郭靖来了,马钰连闭关也停止了,出来相会。 全真教中,不是什么时候七子俱全的。 平常时,刘处玄和王处一会到大金国晃一会,和金国上层打好关系。 谭处端和郝大通轮流教导门人弟子。 丘处机动不动就到外面云游。 孙不二在外教导一些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 孙不二不仅武功不错,还擅长医术。 曾经,她就收了个叫程伽瑶的女徒弟。 此时,她在旁边坐陪。 但眼睛,却好奇的在——我,穆念慈,杨过,陆无双之间扫过。 殿里有时会有一些人进出。 通过这些人的叫唤,我听出来,这是李志常,赵志敬,尹志平,甄志丙等人。 这几个,是全真下一代的精英。 其中,赵志敬和尹志平斗得太狠了,最终双双出局,甄志丙最后犯下了大错。 所以最后是李志常笑到最后。 但他还不如不笑。 后来蒙古国势起。 国师八思巴邀斗全真,双方打出了真火。最终全真教全面落败,破教而亡。 偌大全真,就有一个李志常为全真守护首尾。 只有郝大通在华山新开一家道统。 不亦悲乎。 我略微扫了一下尹志平和甄志丙。 我并没有似一般人一样对尹志平或甄志丙出手。没必要 可能有人说,他伤害了小龙女。 可那又怎么了。 一个正常男人,发现了他日思夜想的大美女躺在自己面前,你会忍住,什么也不去做? 你要知道,那不是一般人。 那是小龙女。 是李若彤,是陈玉莲,是刘亦菲,躺在那里。 然后你说我只看看,什么也不做。 不是萎的就是废的。 给你机会你也不中用啊。 抛开道义对错不谈,正常人谁忍得住? 所以我很能理解。 再说,小龙女的事不是也没发生嘛。 这时,郭靖介绍到我了。 郭靖对着马钰,把我们这些人一一介绍一遍。 马钰这才哦的吃了一惊。 他万万没想到,穆念慈,改嫁了。 虽说杨康不是东西。 但此时的社会价值观是从一而终。 也就是说错也要一错到底。 比如马钰和孙不二。 其实马钰发现自己不能生后是和老婆孙不二要求离婚的。 但孙不二自己不干。 当然了,这也可能不是孙不二不想改嫁,而是她不确定。 毫无疑问,马钰是一个好人。 他只是不能生,但不是不好。 这是一个对自己体贴入微的好男人。 改嫁了,还能遇到这样好脾气的好男人吗? 大概是不能的了。 所以孙不二选择从一而终。 你入道我也入道。 你出家我也出家。 反正,我不离开你。 在这个年代,即便是大才女李清照,她的再嫁也是惹出了好大风波,让很多人因对此她指指点点。 换句话说,社会风气是不支持改嫁的。 那为什么如此呢? 因为此时的大宋经历了靖康之耻。 国家民族有着一种强烈的不自信。 这种被打掉了尊严的不自信,怎么找补回来呢?就要女人身上找自信了。 欺负,欺辱,欺压女性,成了一种政治正确,从此时开始,女人被加了很多规矩。 缠足只是其中之一。 女子的嫁妆往往也被男方肆意剥夺。 甚至还要被打。 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男人强烈要求女子守贞。 希望把国家,尊严,寄希望于对女子的折磨中,以达到自已的满足。 在这种民风环境下,穆念慈的改嫁,就有些刺眼睛了。 好在马钰此人,见多识广,他连蒙古大漠都去过,还住发好几年,所以对于妇人改嫁,倒也不觉得有多不对。 毕竟他心思细腻,知道穆念慈一个人生活,如果她只靠自己,那无疑的,生活会十分艰苦。 但是,当时,穆念慈没求告上门,他也不好去找人去,所以也就不见不知,不知不问了。 现在人家为了生活,重新改嫁,这也没什么。 特别是他能看出来。 杨过的精神头很好。 没有压抑郁闷之感。 所以这事理应是极好极正常的好事。 最后,马钰听说了,我们要让杨过拜入全真教。 这马钰是欣喜的。 一来,杨过显然已经的郭靖相认,郭杨两家旧日的情谊仍在,这让见证于此的马钰很高兴。 年纪大了的人,就喜欢看到旧事的圆满。 杨铁心和包惜弱的死,一直让马钰耿耿于怀,现在能为杨铁心后人做一些事,他是乐意的。 二来杨康原本算起来,也是全真教的人,只是他这个人比较不好,欺师灭祖,现在由他的儿好,改邪归正,重回宗门,未为不可也。 三来杨过他看了,端得是上好的根骨,全真教虽大,但一直缺少真正意义上的良材美玉。 自王重阳和老顽童后,再无上个五绝级数的高手问世,这一直是全真教的遗憾。 或许,杨过可以补上。 如此多的理由,他怎么能拒绝呢? 只是——杨过入门,拜入谁的门下,这就不好说了。 原本马钰是动心的,想收这么一个好徒弟。马钰教徒弟很有一手的,最会的是因材施教,他教导郭靖堪称是大师手笔,轻轻松松,就让郭靖武功唰唰的提升。 就因为他看出郭靖的问题,给他补上了最后一块短板。 所以,以马钰的本事,教一个杨过,是绝对没问题的。 但问题在于,杨过是杨康的儿子。 杨康又是丘处机的徒弟。 马钰若是收了杨过当徒弟,这辈分怎么算? 黄药师可以不在乎这个,他才几个徒弟,有什么事他一个人说了算就行了。 全真教上上下下,数以千计,如果没有森严的规矩,那不就要乱套了吗? 特别是全真教是全真七子并存,过生日一个辈儿的。 你马钰是老大,大家尊你让你,但你也不能真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马钰做事,也是要考虑师弟们的想法的。 比如他插手丘处机的事,就是在暗中行事。 不想折了丘处机的面子。 现在,这杨过要拜师该拜入谁人名下? 那么只好在三代弟子中找一个人了。 谁呢? 目前,三代弟子,最出色的就是李志常,尹志平,赵志敬,和甄志丙了。 这四人,李志常最为稳重。 尹志平最为出色。 甄志丙是后起之秀。 赵志敬则是业务能力最为优秀。 李志常不是那么出挑,不是太过耀眼,但这个人也没有什么错处。 属于四平八稳型的。 不得罪人,也不去讨好谁。 凭他是丘处机的徒弟,谁也不能欺负了他去,他也不会去欺负人。 但是他这种性情,所以一时间,七子并未把他列入下一任的选择中。 在下一任中,争斗最激烈的,是尹志平和赵志敬。 尹志平也是丘处机的徒弟,但他武功出众,唯一不智的是早年恶了郭靖。 他和郭靖的关系,不是太好。 当年他曾经想戏耍郭靖,不过反被江南七怪教训了。 那时,江南七怪窝居于大漠,七个人苦心孤诣的教郭靖,在教导中,他们自己也温故知新,武功在二流左右靠近了一流。 而当时的尹志平才刚刚出道,他也就二流顶级的武功,自然在七怪面前讨不了好。 此后,郭靖一路开挂。 原本可以戏耍他的尹志平反而平平无奇了起来。 但这个平平无奇是指对比郭靖。 在全真教中,尹志平仍然是最靓的崽。 赵志敬倒是很努力,武功对比尹志平也不差多少,身边还拢络了一批小弟。 在三代弟子中,也算是小巨头一枚了。 你只要想想他敢和尹志平放对就知道他的体量有多大了。 那是全真七子也不好发落的人物。 至于甄志丙,后起之秀。 他几可算是尹志平的替补。 唉。 王重阳老顽童后,还有个全真七子。 但在七子之后,真正能拿得出手的杰出的三代弟子,就这四个。 偌大全真教,竟然后继无人。 不亦悲乎。 正当马钰迫于无奈,想要点指兵兵谁是贼随便猜指一个时,我站起来道:“道长,可否借一步说话。” 马钰方才正是骑虎难下,不好选择,这时也就借机下坡。 我们一并,走了几步,到了一处偏殿。 马钰道:“刘施主,有什么话,请说吧。” 我先低头,叹了口气,这才抬头对马钰说道:“我知道,杨康的事,此子大错,毕竟身死,我也就不好再做多言了。” 人死为大,我不能一直说死人的坏话。 我略微低头:“但是杨康毕竟有过在身,过儿是他的儿子,我恐其在贵教中不好相处啊。” 马钰抬头。 “这——” 他心知,这是遇到了明白人了 “这事是不会发生的。” 我微微一笑。 “毕竟为人父母,我和娘子都比较担心,我相信,贵教全真七子一个个都是品性纯良志高气傲,自不必和一个小孩子计较,但贵教三代,甚至四代弟子呢?” 第37章 拜访古墓 杨过拜入全真教,这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 好的地方不要说了。 当今天下第一大教。 武林中,天下武学最顶尖,也是最正统的地方。 全真教的武功极高,也是极好的,讲究的就是一个正统。适应性还很强,不必非是天才,甚至不讲究天才,即便是呆讷的人,也能凭借苦功,修炼有成。 这叫什么?这叫正统。 也许全真教不能代代出郭靖,周伯通,这种级数的高手。 但绝顶的高手出不了,普通一流的高手还是有的。 比如此时,李志常等人,哪一个又不是一流人物呢。 可做为一个顶级的大教,你至少也得是超一流才行。 所以,我一点也看不上这几个三代弟子,什么修为,什么武功 ,我不说别的,不看资格,武林中人,就说武功,这些人都不能算我儿子杨过的师父。 “马道长,真人,请问一下,贵教知道杨康之事——多嘛?” 我这一问,马钰顿时明白了。 要知道,丘处机收徒杨过,和江南七怪邀约比斗的事,早就传遍了。 这在全真教来说,不是新闻了。 古代。缺少娱乐,随便一点八卦都能传得到处都是。 杨康,大金国小王爷,他的故事自然十分的有看头,尹志平就口口声声称他师弟,还和郭靖发表了看法,你武功太差,不是杨康师弟的对手。 可见全真教对这位小王爷的熟悉。 后来杨康叛师,这名声一下子就臭了。 他公然看不起师门,还学了梅超风的武功,这简直就是在说全真教不及桃花岛。 所以,这种怀疑不无道理。 如果冒然把杨过交给某一个三代弟子手里,他很可能因此被针对,被欺负。 马钰一时间简直能想起那些门人弟子们会怎么样的欺负杨过。 所以,三代弟子不合适? 唉。 可惜时代不一样了。 现在的全真教,七子大多当了撒手先生。 虽然说是七子,其实一个个都在忙自己个人的事,也就是清修。 清静,修行。 换句话说在养老。 你让他们出来教徒弟,那像话吗?如果什么事都要自己做,那么之前好不容易培养的三代弟子,干嘛用?我这三代弟子不是白培养了? 马钰一时无解,就问我。 “施主是什么意思呢?” 你要怎么办。 我微微一笑。 “其实过儿聪明,真人不知也,让他自己一个人学习就可以了,有眼,有手,有脚,还有嘴,怎么就不能一个人修炼了?别人不行,但是他行。” 我这可不是吹的。 杨过在聪慧这一点上是毫无问题的。 学习能力强,不是开玩笑的。 “一个人修炼,也不是不行,但既然是入我全真教门下,总不能没个师父吧。” 我笑道:“我听说贵教有一位周伯通道长,天真烂熳,一片童真,不如,就让过儿拜入他的门下,当然,我知道这位周前辈一向喜欢云游天下,你们可以代周前辈收我子杨过为徒嘛。” “啊?焉有此理也!” 马钰吃了一惊。 周伯通是什么人?是王重阳的师弟,王重阳自认周伯通武功高强,不能当自己的徒弟,所以收为师弟。 周伯通是脑子不好,但是,他的武功,辈分,是实打实的。 让杨过拜入周伯通的门下,那岂不是一下子成了全真七子的师弟了?这还怎么管教? 我连忙上前,一把拉住了马钰的袖子 “真人且听我说,周前辈是不是和郭靖郭大侠义结金兰过,他算起来是郭靖的大哥了,以郭杨两家的渊源,周前辈收其为徒,很合理啊。” 马钰仍然在犹豫。 “话是这么说,但……” 我默不作声,但手上已经递过去一张飞钱的钱票。 马钰入手一叠钱票,心中不由就是一动。 这手上的钱,可不老小了,大约有十余万贯的钱。 要知道,全真教家大业大,但支撑起来也是好不容易的。 在早期,孙不二收徒程伽瑶,为什么呢?就是因为程伽瑶乃是大户,家里有钱,每年都会给全真教大笔的进项。 而李志常,尹志平,甚至甄志丙,也都是地方大族,家中多有田产,很多时候,可以帮助到全真教。 要不然,道家清静修行之地,收那么多徒弟干什么? 现在我一口气给了十万贯,真心不便宜了。 这不是古龙世界,银子多到不值钱的地步。 在这里,银子还是很值钱的,甚至还有钱荒。就是钱不够用,钱比原本钱还值钱。 十万贯钱,足够全真教二三年里全观上下的吃喝用度了。 经过我的不懈努力,马钰终于答应了。 为此,孙不二少有的找他说话。 “你糊涂了,怎么能做出此事?” 马钰也很无奈。 “他给的太多了……” “什么,他怎么这么有钱?” 顿时,孙不二忽然明白穆念慈为什么愿意改嫁了。 不是什么人都愿意为继子一口气拿出这许多钱的。这不是一块两块的,这是十万贯的钱啊。 孙不二知道。 最近,全真教的情况很不好。 你只要想想,刘处玄和王处一为什么跑去金章宗那里坐着,就应该明白,全真教的窘迫。 你要明白,王重阳是抗金的。 现在,刘处玄和王处一却要到金章宗的殿内说好话。 这就叫做非所愿也,实不得已也。 后来,大金国让蒙古给灭了,但实质上,全真教的日子更不好过了。因为丘处机曾和铁木真有过交流,他多次力劝铁木真不要杀人,也就是出了名的止杀令。 可不让杀人,你知道蒙古人要损失多少吗?因此,蒙古政权比较对全真教有意见。 奈何全真教是一方大教,即便蒙古人也不好直接下令屠杀。 所以他们就暗中下手。 此外,由于金朝时,大金国对全真教的扶持,让蒙古人看不过眼,在元朝时,直接把全真教打入泥潭。 现在,元朝未立。 但全真教的日子却是一日不如一日。 有此十万贯钱,不知要少向多少权贵去磕头讨饭。 看到此钱,孙不二自然也不说话了。 没过多久,丘处机等人回来了。 一听马钰说了事情经过,一个个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尤其是丘处机,杨康是他一生之痛。 丘处机当年收了杨康,是真心下了一番功夫的。 你只要想想,每到了晚上,丘处机就要去教导杨康,这一次次的,他不累,不烦的吗?是什么支持了他,就是出于对杨康的期望。 但,一片丹心,尽付流水。 外表恭顺的杨康内心里竟然一点也看不上全真教。 他拜师梅超风,还想拜欧阳锋,就是看不上全真教,太打脸了。 杨康的大奸大恶,在全真教内是广为流传。 如果杨过到他这里,他肯定不能收的。 他收过杨康,怎么能再收杨过,这辈分不就乱套了吗? 所以,大概率是要从三代弟子里选一个的。 丘处机的弟子中。 李志常最平庸。 当然,这份平庸是相对的,和广大其余诸弟子一比,李志常就是个六边形战士,他平庸的没有任何长处,也因此没有任何短处。 尹志平倒是极好的,但早前他恶了郭靖,在江南七怪心中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所以此后一直在山上清修。 他虽然犯错,但仍然才能出众,是全真教上下少数能够拿得出手的人物。 再是赵志敬。 不过,这个赵志敬是王处一的徒弟。 他虽然不是丘处机的弟子,但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拢络了一批门中弟子,竟然小有势力,为人也有能力,在门下弟子中也算是个人物。 能和尹志平争一时之长短。 甄志丙是后起之秀,实力出众,但太年轻了,没有威望,不足以服众。 考虑到一些历史因素,丘处机大概会让赵志敬收了杨过。 因为赵志敬不是自己的徒弟,想来,应该会比较公正。 毕竟,赵志敬搞得就是平民弟子代表。 他做事自然是要讲究公平公正的。 可现在,杨过的入门仪式已经办了。 给重阳祖师烧了香了。 也对周伯通的画像敬了茶的。 哪怕周伯通根本不知道,他现在也是周伯通的徒弟了。 杨过是个大聪明。 我早早和他说了。 有事没事,不要出面,一天到昂对,只管读书,不仅要读,还要能背,背下之后,还要能默,全真武学,不要放过,道经孤本,不能错过,苦学硬背,全是收获。 如果要练武,在观中不要修炼全真武学,除非你确定周边没人。 倘若要修炼,要活动身体,多耍耍你祖传的杨家枪法,不要让人老想着你是杨康的儿子,要提醒别人,你祖先是大宋杨家将。 你祖宗,是小商河杨再兴。 这样别人就不会死死计较你是杨康之子的事了。 杨过也明白,自己亲生的爹名声太臭,人人喊打。 要是穆念慈没有了,杨过自然不容有人说他爹的不是,但现在母亲还好端端的活着,他小日子也过得不错,就不去想什么亲爹了。 有时他还会很厌恶。 这个爹是怎么回事,死了都不安分,还要给我添乱。 到底做了什么啊,名声臭成这样。 不过,生活就是如此。 由于没了郭靖硬闯山。 杨过也就没有得罪赵志敬,鹿笃清等人,这生活也就平平淡淡过得去了。 他又低调,一天到晚,就是看书。 不止是看武功秘籍,各项经文注释,解析,还看了很多真正的道经,这就不能让人说什么了。 人家是在真正的修学。 你能说什么? 硬要他去比武吗? 人家现在是拜周伯通那一脉的。 纵然三代弟子上去也得喊一声小师叔。 他现在严格来说,和七子同辈。 杨过可以向七子行后辈礼。 但三代弟子们却不能不当他是师叔。 所以杨过的日子是平平淡淡,没人找麻烦,没有装逼打脸。 一切是那么的安逸,那么的平静。 得亏全真教浩如烟海的珍籍古经,让杨过可以慢慢学习。 要是一般人,这是受不了的。 但杨过是聪明人,他只要发现学习能够有收获,就会不自觉的沉迷进去。 在原本的剧情里,黄蓉干巴巴教他四书五经,他都能学得津津有味,更不要说他现在学的是满满的干货了,自然是小老鼠掉进了大米缸,一下子,快乐的都快要找不到北了。 唯一遗憾的是,王重阳似乎是把先天功藏了起来。 所以杨过只能找到全真教的一般性武功。 不过,其中有一些秘术要诀,让杨过大感收获。 比如金关锁玉诀,三花举顶掌,五气朝元功等。 在杨过进入全真教后,我便带了陆无双,去了全真教后山活死人墓。 一开始,墓门紧闭。 但在我硬生生推开石门后,有人出来了。 来的有三个人。 一个是小小的小龙女,还是个生瓜蛋子的模样。 虽然小,但已经显出了玉洁冰清,冷漠如雪的仙子盛颜。 可惜,人虽美矣,却让人生不出什么邪念来。 有些女人,可能不是那么惊艳,但你看到她,就想到了探讨人生。 有些女人,虽然漂亮得不要不要的,但你却不好意思看她一眼。 又或者,你看到了她,就和看一幅画一样。画也许很美,但你会对一幅画有意思么? 小龙女就是画里一样的女孩。 看可以。 但让人产生不了亲近的想法。 倒是李莫愁,仍然是那么漂亮。 的确,这里说漂亮。 她就像一朵花,处在最盛放的时候,一双标准清晰的秀眉,一对大而明亮的眼眸,若非她身上那强大的气场,当年陆展元说不得真舍不下她。 在美貌上,何沅君真比不过李莫愁。 但李莫愁虽然漂亮,却是过于强势,哪怕和陆展元谈恋爱,也只是口头上的相约互许,一点约束力,一点诱惑性也没有。 像一颗果子,哪怕再好吃,但陆展元最多只能看看颜色,闻闻果香,别的就想也不要想了,相比之下,他自然更喜欢温柔如水和往如春的何沅君。 可即便如此,李莫愁从古墓中走出来,就是让人眼前一亮。 仿佛这深幽的古墓,也成了温暖的花房。 不然,怎么探出这么一枝鲜美的花朵。 陆无双立刻往我身后躲去。 她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强悍的,一挑三的女人。 武三娘就是死她手上的。 我吃了一惊。 “李道长回归师门了?” 小龙女道:“师姐自是回归师门,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强闯我古墓?” 我心中一哂。 这才是常理。 李莫愁打小在古墓里生活,长大,她师父怎么可能对她没感情。 说是逐走,其实主要是气话。 当李莫愁真正要回来,又怎么可能回不来呢。 只是原着李莫愁羞刀难入鞘,死活要面子,明明可以去取,偏要选择去抢,去夺。 结果什么也没落着。 现在李莫愁回归师门。 成不成的,也就是小龙女一句话。 她们两个原本也就是小姐妹,只要不撕破脸,什么都好说。 只是没想到,我会上门来了。 第38章 陆无双拜师李莫愁 古墓之中。 小龙女,李莫愁,一起呆呆地看着呆呆的陆无双。 好一会李莫愁道:“姓刘的,你是说要让你儿子的未来媳妇拜入我古墓派,你知不知道我们古墓派的规矩?” 我道:“愿闻其详。” 李莫愁一甩拂尘:“我古墓派规矩倒也不多,没那么些乱七八糟地,除了一打不处欺师灭祖外,也就是不得婚嫁,当年,我就是起了世俗之心,这才被师父逐出门去。” 她冷眼一看陆无双,忍住发一枚冰魄银针的心思,道:“这女孩以后还要嫁人,恕我们古墓不接待了。” 其实古墓应该是小龙女说话的。 但此时的小龙女修炼了古墓派最正统的内功,就讲究的是十二少,十二多。 十二少是。 少思:减少思虑过度,避免心神耗损。 少念:减少杂念纷扰,保持心境纯净。 少欲:减少欲望贪求,知足常乐。 少事:少参与繁杂事务,专注内心。 少语:少言寡语,避免消耗气神。 少笑:不过度嬉笑,保持心性平和(非绝对不笑,指节制)。 少愁:少忧愁烦恼,豁达处世。 少乐:不过度沉溺享乐,保持心态稳定。 少喜:少因外物过度喜悦,避免情绪波动。 少怒:少动怒生气,以免伤肝损气。 少好:少过分偏好某物,防止偏执。 少恶:少厌恶憎恨,保持宽容心态。 十二多是。 多思则神怠:思虑过多会精神倦怠。 多念则神散:杂念过多会心神涣散。 多欲则损智:欲望过多会损耗心智。 多事则形疲:事务过多会身体疲惫。 多语则气乏:说话过多会耗损气息。 多笑则脏伤:过度嬉笑可能伤及脏腑(古代养生观念)。 多愁则心慑:忧愁过多会心神压抑。 多乐则意溢:过度享乐会意志懈怠。 多喜则忘错:过度喜悦可能疏忽过错。 多怒则百脉不定:动怒过多会气血紊乱。 多好则专迷不理:过分偏好会偏执沉迷。 多恶则憔悴无欢:过度厌恶会身心憔悴。 这套准则体现了古墓派“清静无为、修心养性”的理念,小龙女长期践行,不仅助其内功精进,也养成了清冷脱俗的气质。 所以自李莫愁回来后,她就渐渐不管事。 连此刻李莫愁越过她去出头,也是不管不顾。 因此,李莫愁可以说已经在古墓中当家了。丝毫没有寄人篱下的感觉。 不说别的,就说小龙女,也是她亲手抱过喂过的。 她此刻这些话一说,顿时是神清气爽。 你武功高又怎么样,我不鸟你就是不鸟你。 我轻轻一笑,道:“李道长,不如我们单独一叙。” 李莫愁冷哼一声,正要拒绝,却看到了我顷刻间冰冷无情的眼神。 这人终究是个绝顶的高手。 看着我,李莫愁想到了一件事。 从前。 欧阳锋潜入全真教,想夺取九阴真经。 结果他中了王重阳的暗算。 欧阳锋因此被破掉了蛤蟆功,他遭到了反噬,身受重伤。 于是欧阳锋一口气逃入到了古墓之中。 当时的欧阳锋身受重伤。 最强的武功蛤蟆功也被破去了。 古墓派林朝英已经死去。 这份基业落到了她生前婢女手中。 这个婢女对林朝英是忠心耿耿,所以不管林朝英说什么,是心里话,还是气话,都全当一回事。 她认定了王重阳负心薄幸,天下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关闭墓门过自己清静的日子。 结果欧阳锋闯了进来。 这婢女当然不干,上前就拦,动手就打。 奈何她早早随林朝英学武,却没什么资质。 哪怕有林朝英一对一教导,至今也不过勉强超一流。 但就是这样的修为。 就是一个重伤了的欧阳锋。 一巴掌就把婢女打倒。 根本挡不住。 实力差距之大,有若天渊。 李莫愁一想,眼前此人武功之高,自己怕也不是对手,这么生硬的拒绝,是小聪明不太好。 于是,李莫愁又道:“这倒不是我要难你们,而是师门规矩,从来如此,师妹,你说是不是。” 小龙女抬头,默默的点了一下。 这倒不稀奇。 原本林朝英没想开什么宗门。 她死了也就一切交给了自己的婢女。 那个婢女又是当不惯主子的,一切仍然接从前的日子过。 至于李莫愁和小龙女,则是她自己在山门外捡的。 你说有意也好,无意也罢,总之,也算把门派撑了起来。 但是,很快的,李莫愁出事了。 她万万没想到,小小的李莫愁竟然是个恋爱脑。 与其相见成仇,不如各自归去。 所以她就逐走了李莫愁。 好在,李莫愁终于回归山门。 现在一切由师姐操心。 挺好的。 一念至此,她竟又迷糊起来。 李莫愁苦笑,道:“便是如此了,我古墓不能收这样的弟子。” 我微微一笑。 “李道长,你此次回来,想必其中之一的目的是为了你们古墓派的内功心法吧?” 李莫愁脸色一冷。 “刘施主这是什么意思?” 我淡淡一笑,道:“李道长,上次一别,想必道长也明白自己武功的短板在哪里了,说到武功招数,李道长的三无三不手,赤炼神掌,也都算得上是不错的绝学了,但弱就弱在,李道长你本身内功差了点,所以李道长你才想回来学一学你们古墓派的内功。但是,可惜了,林朝英虽然是不可多得的武林名侠,女子中的奇英,奈何她毕竟只是一个人,她不是神,不可能一下子就创出最绝顶的内功,所以她的内力才有所不足,虽然她自创了玉女心经,但我知道孤阴不长的道理,所以这门内功一定有问题,李道长以为然否。” 李莫愁道:“你若要贬低本门武功,还请离开吧。” 我道:“我只是有一个提议,这里有一本南山无敌剑法,练剑之余,可以从动功中领悟绝佳内功,是当世一等一的剑法,还请李道长过目。” 我请出了南山无敌剑谱。 南山无敌剑。 出自越女剑法。 我还本归源了越女剑法。 但越女剑太难,根本不是一般人修炼的。所以我做了减法,最初是天下凡人越女剑,或者叫越女剑凡人篇。 但这仍然太强,根本不是正常人修炼的。 哪个正常人能随随便便进入无想无念呢? 所以,我只好又做了减法,这才有了南山无敌剑。 南山放羊者,无敌越女剑。 它对越女剑进行了框架式处理。 在尽可能保留威力的情况好增加了学习的容量度,使之从需要灵性,悟性才能修学之的武功,变成了只需要下苦功夫修炼就能练成的一门武功。 并且学习中,会在举手投足间活络气血,形成一种质朴而又精萃的内功。 高深的武功,识货人自然懂。 李莫愁就是这识货人中之一。 这就要说到李莫愁自小受到的教育了。 当年,林朝英入学。 她自己就学了一肚子的文化知识。 所以她才心高气傲。 有文化,林朝英就不会甘于盲婚哑嫁。 在她出奔江湖的路上,她遇到了很多人,直到她遇到了王重阳。 王重阳同样是一个极其高傲的人。 于是,悲剧发生了。 两个同样高傲的人,怎么可能在一起。 她们彼此再爱,也不可能一方向另一方低头什么的。 低不下去的头,硬是抬着,最终的结果就是——同山互相望,对面不相见。 后来。 在一个人的时候。 空荡荡的古墓,林朝英很大心思都用在了创功上面,这才有了古墓一派。 所以,古墓的武学,是林朝英一个人,以自己的毕生才情,一点一滴打造的。 甚至专克全真武学。 在这过程中,林朝英一点点把身边的婢女教了出来。 也许不是太好。 但终究教会她了。 这份文化,也传承到了李莫愁身上。 她打小的读书识字可一点也没少过。 正因为如此,她有文化,才能看明白这本剑谱的珍贵。 南山无敌剑法。 的确是一等一的绝世剑法。 至少,比她自己自创的一切武功都强。 至于玉女心经,李莫愁也终于知道。 这就是一个坑。 毫无疑问。 玉女心经是林朝英苦思冥想的武功。 这是林朝英梦寐以求登以大道的绝学。 但却梦从中断。 王重阳拒绝了她。 以林朝英的高傲,如果王重阳拒绝了她,她一定不会找别人去将就。 所以她是自己也没修炼就此死了。 一开始李莫愁不知道,还以为这门神功多好呢,当不下于天下五绝之下。得手后才发现,修炼它需要一男一女,还要心意相通,这让她上哪儿找见鬼的心意相通的男人。 这段时间,李莫愁一直在愁。 她想走,又不甘心。 她是好不容豁出去面皮,才回来的。 倘若现在再要走了,以后还能回来吗! 可要不走——她在外面十多年了。 已经习惯了外面的生活。 虽然古墓很好,很安静,很安心,让人感觉到舒服。 但太寂寞了。 一时在这里,不失为一种享受。 一直在这里,那就是在遭罪了。 再说,现在走,等于什么也没捞着啊。 “对了,李道长,”我缓缓道:“无双虽然要拜入贵派,但考虑到贵派的规矩,还是当一个记名弟子好了,我知道,活死墓中多有钱财,但坐吃山空也终有山穷水尽的一天,怎么说也是收徒弟,收一份束修,这是应该的。” 我又道:“其实,道长虽然年轻,毕竟出了家,也当有一座宫观以应落脚,人生在世,皆都需要钱,这是一点小意思。” 我又给了一笔钱。 李莫愁沉默了。 此前的李莫愁是疯狂的。 是不理智的。 她虽一身武功,但满脑子仍然是情情爱爱。 直到被我说破了心境。 毕竟,很正常的。 你说你什么情情爱爱的,但手没怎么拉,嘴也没怎么亲,更不要提周公之礼敦伦之事了,什么事没有,你就说人家负心薄幸,就要杀人家的满门?这不是脑子纯纯的有病么。 你要说,你失了身,肚子里有娃了,你可以出来说委屈,要大家评理,那不要说的,大家肯定站你的这一边。 但实际上呢? 你仍然是云英未嫁之身。 你跑来卖什么惨? 你惨吗? 有多惨? 你根本都不惨。 以结果论,你屁事没有,还有了奇遇,学了一身的毒功,和炼毒的本事。 反而陆鼎元和何沅君呢? 她们却都已经在最盛的年华死去了。 就这,你还好意思说委屈,还要来杀人全家,玩迁怒? 这要不是看你漂亮,刚从古墓出来,不谙世事,早就一巴掌拍死你了。 所以思想明白的李莫愁终于选择放下一切。其实,这种事,关键就在于看破,就在于放下。 只要思想想开了,那就是漫天的云彩都散了。 平安无事了。 想开之后,李莫愁想到了搞钱。 但很悲哀。 很不幸的事,古墓虽有钱,但不多。 差不多也快要坚持不下去,要山穷水尽了。 虽然当年王重阳在这古墓里堆放了很多财宝,这是昔日义军解散剩余下来的钱。 王重阳当时留着这一笔钱,其实是还存留了一份东山再起的心思。 这是一个希望。 王重阳仍然希望能再有一个机会。 到时这笔钱就可以重新用来招兵买马。 重举大义。 但他等来等去,等了个寂寞。 等成了一个活死人。 直到林朝英来了。 林朝英虽赢下了古墓。 但是这笔钱让王重阳带走了。 不然你以为这偌大的全真教道观是怎么来的。 真以为这是一个人化缘就能化下来的吗? 所以,实质上,古墓之中。 剩余的钱已经没多少了。 这也就是古墓之中人丁希少。 所以一直以来用度不多。 但即使是再不多,也是只有出项没有进项。 这让李莫愁掌家后感觉到了如斯的压力。 正是如此,在我又掏秘籍,又掏钱的份上,李莫愁终于想开了。 为了师门,说不得也就只好收了。 不过。 你以为古墓派是这么好进的吗? “收徒可以,不过……” 李莫愁脸上闪过了一丝微笑。 “我的师妹还小,没有什么收徒经验,倒是我已经收了一个徒弟了,你既然如此诚意要拜入我门下,我便收了你这徒儿,不过我可事先说好,我教徒弟,可严得很,得听由我打骂。当然,我也不是不讲理,倘若你什么都好,让人挑不出错,我自也不会罚你,但你若不行,当要知道什么叫严师方能出高徒。这个道理,想必你是明白的。” 她说着露出了不好的笑来。 虽然,她已经想通了。 自不会做到一见到姓陆的和姓何的就杀的迁怒。 但给陆无双一点苦头吃,她还是做得到的。 第39章 少林探学 时光如水,岁月如梭。 杨过,陆无双,程瑛,各有前程,在好好的习武练功。 首先说杨过。 原本杨过是断然不可能老老实实的学习。 他生性跳脱,哪里能够静得下来。 但这一世,他依仗聪明,体会到了学习的好处。 所以也能经得起寂寞,一个人苦读。 他一边读,一边背,有时还会抄默下来。 不光是看秘籍,有时还会看大量的道书。 这些在让杨过成长。 他以前也在成长,但被保护很好,所以成长不大,后来经历很多痛苦,这才真正成长起来。 但是,现在,他无需经历那么多的痛苦了! 品尝到学习的快乐,杨过自然也就沉迷进去。 当然,一味的学习,也会无聊。 这时,他就会耍一套杨家枪法。 这是我说的,他听进去了。 因为他的亲生父亲太出名了。 杨过如果练习全真教的武功,难免会被人提出来,和杨康做对比,这样不好。 但他舞的是杨家枪,就是在暗示,杨家出过杨康这样的败类,不假,但杨过也是杨再兴将军的后人。 相比落入泥泞的杨康,杨再兴的名声就要好太多了。 甚至民间都有人给杨再兴立庙的。 随着杨过这么平淡的生活,麻烦事也就没找到他。 人人有什么事都会选择避开他。 因为杨过是记名弟子,他不出家的,以后还俗还要娶老婆,因此赵志敬和尹志平不会把他当成敌人。 甚至因为杨过算老顽童一脉,还是一个票仓。 讨好他,至少不会有什么麻烦。 再说了。 杨过现在天天不是看书学习,练习杨家枪法。七子有一个算一个,都十分喜欢他。甚至,都有一些遗憾,此子不能入道,不然,全真教第三代掌教的位子,也未必不是不可以争一下的。 这样在七子眼皮子底下的人,得要多蠢,才会去找他的麻烦。 唯一遗憾的是,杨过自始至终,没有找到先天功。 另一边是陆无双。 她比较惨,落入到了李莫愁的手里。 其实从原着看就可以知道,李莫愁这个狠那个狠的,主要还是恋爱了,脑子搞不清楚了,但本性仍然是好的。 她明明知道自己杀了陆立鼎夫妇,仍然选择收下了陆无双。 不要小瞧这一点。 倘若李莫愁不收留她,她一个人,失去了家的一个漂亮的小女孩,一个不好,她的下场可能比死还惨。 但跟了李莫愁,她不仅活下来了,还学了一身武功。 可能不算多高明。 但纵不是第一流,也是二流绝顶了。 甚至于,她能偷到李莫愁的独门秘籍。 五毒秘箓。 这是李莫愁行走江湖时遇到的奇遇。 她从被天龙僧击败的苦命女到天下闻名色变的赤练仙子,之间差的就是这本五毒秘箓。 得到此书后,李莫愁是刻苦练习,她的赤练神掌,冰魄银针,皆来自于此。 虽然这五毒秘箓里的武功,真正能对付的最多也就是一流境界的,遇到同等级的高手就不怎么灵光了。 要是遇到超一流高手,或者是五绝级高手,立马就要抓瞎了。 可就算如此,五毒秘箓也仍然是天下有数的至宝。 那么,像这样的宝物,李莫愁该怎么收藏呢? 在没有家的情况下,李莫愁只有一种方法,贴身收藏。 放在肚兜子里。 而且,李莫愁比较敏感。 倘若是个男人,把她一抱,她就要懵。 这也是李莫愁一直不让陆展元碰的原因。 她怕出丑。 也是女孩子本能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不管怎么说,就是这样。 但即便是如此,陆无双仍然能找到机会偷走了秘箓。 与其说她本事大,不如说她的隐忍真的让李莫愁放下了戒备。 李莫愁能放下戒备还是说明了,她对陆无双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所以她才会放下。 她潜意识里甚至想对她好。 这无疑是一种极其矛盾的心理。 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李莫愁才能说本质不坏,是善良的。 现在,李莫愁虽然重新收了陆无双,也在暗地里教训她,整她,但陆无双性情中有一种出名的狠,她居然能一一熬了过来。 所以,她真实的学到武功。 渐渐的,她和李莫愁的关系有了一些说不出,道不明的感情。 于是,一个在真正的教了。 一个也在拼命的学。 李莫愁虽没教五毒秘箓。 可真正古墓派的武功是一点没少教。 但教着教着,她看出来了。 古墓派的武功,你不能说差了,在江湖上,是一等一的。 但是,和九阴真经一比,就要差上一些了。 更不要说,这古墓派的武功,其最上乘和核心绝学,玉女心经,至今仍然没一个人能修学成功。 因为林朝英当年少了王重阳。 她徒弟没练。 至于李莫愁和小龙女,也是一样的道理,空留经书,却是没有一个合适的人来帮她们修炼。 让李莫愁一直——耿耿于怀。 一来,这是因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二来,这玉女心经中和玉女素心剑法,是一男一女共同施展的武功剑术。 虽然不敢说,双剑合璧,天下无敌。 但至少也能当得上一句——先立于不败之地。 还有一点。 李莫愁已经回归古墓。 这玉女心经,她是看得见,摸得到,但偏偏就是不可真的学习。 因为这玉女心经最核心的部分,需要一男一女修炼。 因为行功运气时会过于酷热,要脱衣服的。 一男,一女,脱了衣服,相互传功修炼,这不是开玩笑嘛,这样的修炼,正经吗? 以至于李莫愁真经在手,就是不敢修炼。 哎呀,这个难受。 不说她了。 最后一个是程瑛。 程瑛堪称是兰心慧芷。 她聪明早慧,虽是小女孩,但已经是大女主的心眼子了。 她随的是黄药师学习。 这两个人,一个教得快,一个学得快。 学得快的让教得快的开心了,于是教得更多更快了,然后学得快的就会更用的去学。 原着里,黄药师教程瑛,虽然是在教,但没掏老底子。 不是说留一手,而是黄药师觉得一个小姑娘,学差不多得了,不必学得太过高深。 他自己女儿黄蓉不也学了一个半调子。 所以他不急着上赶着掏底子。 二人就这么,一边游山玩水,一边一对一进行教导。 还有。 那就是我了。 我抓着机会,开始带穆念慈到处玩了。 虽然我们经常往古墓里跑,倒不好说什么,因为我们每每都带了大量的米,面,油,盐之类。 这些可是让古墓中的孙婆婆笑歪了嘴巴。 古墓派过去,虽然只有她和小龙女,但一来她年龄大了,二来纵是吃喝再少,也需要她一个人把物资带回古墓。 这下山上山。 搬来运去。 可不轻松。 特别是她老了。 真的是很吃力。 后来李莫愁归来,更累了。 现在有我一下子让她舒服了。 可不高兴嘛。 还有就是,古墓派的财务问题,除了接手俗务的李莫愁,就是她知道了。 现在古墓派的散碎银钱已经基本上花干净了。 之后的用度都是通过一些典当铺换钱。 可东西是越来越少。 眼下有人帮忙当冤大头,她真是高兴死了。 随后,我和穆念慈去了少林寺。 此时的少林仍然在封山中。 当年。 少林发生了一桩天大的事。 少林方丈被指出和妇人通奸,生下了一个小和尚,那妇人后来性情大变,成了当时天下四大恶人的第二位。 此事影响极大。 以至于少林不得不封山百年。 所以这一时间段,江湖上没有少林派的人在个行走。 此时,也是仍然处于封山的时间段。 长年的封山,让少林内部充满了一股的压力。 有些人在疯狂练武。 有些人在欺压同门。 会武的欺负不会武的,武功高的欺负武功低的,地位高的又在欺负地位低的。 细一观察,哪里是一座和祥的寺庙,你说这是爆仗窝还差不多,就差一个引子,就能爆发起来。 和很多同人小说里说的一样,我花钱,抄经。 在此时,楞伽经还不是什么武功秘籍。 对于这些正规的佛经,少林是大方的钱给到位,想怎么抄都可以,想了抄多少,都没问题。 我一口气选择了三本经书。 金刚经。 楞伽经。 佛说本愿经。 又或者叫须婆提问如来佛本愿故事经。 比较长。 主要是指,一个叫须婆提的僧者大德,在佛教中称智慧第二的和如来佛辩经讲法的故事。 这三本经,看似都不涉及武功。 但其实不然。 金刚经是对应佛门最普遍的七十二技绝学,大力金刚掌,大力金刚指等功夫的。 特别是金刚护体神功。 你没金刚经是不行的。 至于楞伽经,它不重要。 重要的是,里面夹缝中的九阳神功。 九阳神功可是不得了的东西。 和九阳齐名。 它一切和九阴是反着来的。 比如。 九阴求博,什么都有,内功,轻功,攻击杀伐术,身法术,甚至迷魂慑魂都有。 但九阳神功只能有一个作用,求内功之深厚也。 求精,求纯。 至深,至大。 修炼圆满后,内力生生不息,往返循环,回气快,无有尽绝矣。 并且,百毒不侵,百病不生。 还有回弹伤害。 攻击越是勇猛,回弹的伤害也会越重。 相比九阴真经的奇招百出。 九阳神功是简单直接。 但以上二者,皆不如本愿经。 本愿经讲究的是智慧。 智慧剑斩烦恼丝。 它涉及到了佛门修炼精神力的秘法。 不过,这佛经太多隐语暗喻了,不是一眼就能看明白的,需要慢慢参悟。 唉,佛门喜欢乱打机锋这个毛病真的是太讨厌了。 好好的话不会好好的说,一定要你瞎七八的乱猜。 参悟完了佛经,我带着穆念慈回古墓。 一路上我苦思九阳神功。 我发现九阳神功有一个巨大的缺点。 就是九阳神功看起来十分之方正,修炼起来也没什么毛病。 但是,它有一个特点,就是在修炼到最后一关的时候,十分的危险。 还是和九阴真经进行对比。 九阴真经有两种。 传说黄裳为了报仇,辛辛苦苦,好不容易创出了九阴真经。 他满心的以为自己可以报仇成功。 但结果一上门才发现,他创功,练功,特别是修炼武功,花费的时间太多了。 等他打上门。 当年最年轻的一个黄毛丫头都小奶奶的模样了,其余人等,尽皆老死,想报仇都找不到对象。 然后黄裳就此淡去身影。 但他此后在九阴真经里做了手脚。 让这一门的道家神功,有了第二种可能。 就是速成修炼法。 比如就九阴真经中的九阴神爪。 你要正着练,得要三五年功夫,还要看天资。 但你若是用速成之法呢,就快了。 大约一年,就可以在外面嘎嘎乱杀了。 当然,好好的九阴神爪成了九白骨爪。 威力可能会下降,破绽也会增多。 可是,如果是这样,你的仇人就不会老死了,你就有足够的时间上去杀了他们。 唯一的弊病就是,这么练容量走火入魔。 不过,天下间,哪有十全十美的事呢? 人生在世,总要经历一些选择的。 但是,九阴真经只要正正经经的修炼,是不会有问题的。 怎么说它也是出自道家。 是最正统的武功。 正统的武功就是,越到后来越强。 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但九阳神功就反过来了。 它修炼起来顺风顺水。 但在最后一关,需要龙虎交汇,这是最难的。 冲关成功,从此内力生生不息。 百毒无伤,百病无侵。 全方位防守反击效果。 但若是失败,下场可就是惨很多了。 轻者是死掉。 重点的是你变成了脑子不清楚的,人疯了,还活着。 你比如说觉远大师,在无想无念下,把九阳神功修炼到了大成。 随后就是过度催发内功,造成冲关假象,以至于他一身浑厚的内功,就此烟消云散,他散功了。 觉远和尚是就此而死。 一生苦苦修炼来的至真至纯的内力,就此没了。 像一条大河,奔腾而去,奔向大海。 只留下空荡荡的河床,等着最后的小水洼给晒个干净。 还有一点。 在觉远大师死时,他背了一遍九阳神功。 但是,注意,在场的人,没一个记全了。 你要说普通人不行,那是对的,正常普通人里,哪有可能随随便便就出一个天才大脑来一字不漏和记背下来。 但这里面有张三丰,有郭襄。 他们也都没完全记背下来。 特别是郭襄。 她当时最年轻,最富才情智慧。 没理由只记背下三分之一。 所以答案很简单。 他们都发现了不对,不敢全背,只挑选他们算是感觉不错的一部分。 这就是少林,峨嵋,武当,三家别传的九阳功。 也只有张三丰从这个功里走了出来,在武当九阳的基础上又开发出了纯阳无极功。 最后,纯阳无极功成了武当镇派神功。 第40章 李莫愁要练玉女心经 我得到了三门功法,虽然都有问题,但直接摘果子不是我的性格,在已有基础上进行改进,才是我的长处。 我结合这三门武功的特性,和究其原理,最终试着创出了神像神功。 这门神像功的境界分为铁像境,铜像境,银像境和金像境四层。第一层,第二层,其实是参考了金钟罩,铁布衫的理念。 这没什么稀奇的。 到了第三层,就会产生质的变化。 在护体神功中,掺入了精神力的元素。 这时,我的体表,会形成银光琉璃般的防护层。 原本,铜像功只是能挨打而已。 不仅护体有成,还能反弹伤害。 而到了银像功,还可以卸力化劲。 这就更恐怖了。 至于金像功,此功一开,不用打就赢了。 因为它反弹的伤害太大了。 这门功法有些逆天。 由此可知少林底蕴的深厚。 奈何。 底蕴太深厚了,也限制了人的上进心。 早年,魏晋南北朝。 有太多的高人隐士为了躲避战乱,所以在少林出家,他们闲来无事,就着书立说,把自己一身的所学留了下来。 以此为基础,最终形成了少林七十二技的底蕴武学。 以至于少林的后辈子弟要学武功,根本不用发愁,要什么有什么,想学什么就能学到什么。 并且所学都是经过证明,一等一的武林绝学。 所以后辈人也不想什么自创武功了。 明明有大好机缘,丰润沃土的。 但他们都一一无视,轻易错过。 但是,我却知道,他们的底蕴——奈何。 他们很多武功都和佛法产生了关系。 所以不能乱练。 让我只能浅尝辄止。 因为我并不是佛教徒。 我的根基是道家,哪有去蛙修佛门的道理。 坐着车,我们回到了古墓派。 一入古墓,我看到了李莫愁。 不知从何时起,李莫愁换上了一袭蓝公和素色道袍。 她从古墓的甬道中走出,有些吓我一跳,那惊人的美丽,真的漂亮的有些过分。 就见她身着一袭素蓝色道袍,那道袍的颜色如深海之蓝,静谧而深邃,又似夜空的幽蓝,透着无尽的神秘。领口与袖口处,绣着精致的白色云纹,仿佛是天边的云朵,轻轻飘荡,为这素蓝增添了几分灵动。 她身形修长,体态婀娜,每一步都迈得轻盈而优雅,仿佛脚下不是崎岖的地面,而是柔软的云端。 道袍的下摆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摆动,宛如蓝色的水波在荡漾。 腰间束着一条白色的丝绦,丝绦的两端自然垂下,随着微风轻轻飘动,像是在诉说着无尽的心事。 她的面容绝美,肌肤白皙如雪,在素蓝色道袍的映衬下,更显晶莹剔透,仿佛吹弹可破。 一双明眸宛如夜空中的星辰,明亮而深邃,眼眸中流转着复杂的情感,既有对往昔的哀怨,又有对世间的愤恨,让人不敢轻易直视。 她的眉毛如柳叶般细长,微微上扬的眉梢带着一丝冷峻,为她的面容增添了几分威严。 嘴唇如樱桃般娇艳欲滴,却又总是紧抿着,透露出一股坚韧和决绝。 她的头发乌黑亮丽,如瀑布般垂落在双肩,在道袍的蓝色映衬下,更显乌黑浓密。 头顶上戴着一顶小巧的道冠,道冠上镶嵌着一颗蓝色的宝石,宝石闪烁着神秘的光芒,与她的道袍相得益彰。 她手持一把白色的拂尘,拂尘的丝缕洁白如雪,与她的素蓝色道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更凸显出她的冷艳与高贵。 李莫愁站在那里,宛如一幅美丽而又凄凉的画卷。 素蓝色道袍包裹着她的身躯,却无法掩盖她内心的痛苦和挣扎。 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孤独和寂寞,仿佛整个世界都与她无关,她只是一个孤独的行者,在这茫茫的江湖中,寻找着属于自己的归宿。 “你回来了。” 她说。 声音空灵。 如寂寞山谷中的百灵鸟。 “我回来了。” 我轻轻一笑。 这个女人,随着我投入的资金,让她现在手脚宽泛了,开始大手大脚的进行打扮上了。 她原本就是姿容极好的。 但是穷,没怎么精于打扮,过往的形象,都是用颜值在硬撑。 现在一打扮上,顿时就是女神气息,扑面而来。 李莫愁点一下头,她心中仍然有些犹豫,但却已经下定了莫种决心。 于是她说。 “你回来的正好,有一桩事,要和你说明白了。” 我连忙道:“李道长请说,可是缺少银钱了?” 李莫愁摇了一下头,她敏锐的感觉一 一丝羞辱。 “钱之为物,不过是身外铜臭而已,够用即可,多了也没什么用。我要和你说的,是关系到无双的事情。” 我一奇。 “无双怎么了?” “那孩子很刻苦,”李莫愁眼神中有了一丝柔色。 她并非天生的女魔头, 只是江湖,终究迷了她的本心。 让她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 但是好在她停止了错误。 现在内心的纯良在慢慢回归。 此时的她,并没有杀了陆立鼎,和陆无双也谈不上什么生死仇敌。 所以她对陆无双是真的有了几分关爱之情。 毕竟,陆无双才情是差了点,但十分努力和有眼力劲,比浑浑噩噩经常发呆的洪凌波要好上不知多少。 对的。 这个洪凌波,不知怎么了,经常的在发呆。 若非李莫愁确认她没和什么莫名其妙的男人见面,怕不是以为她思了春。 反而陆无双,人是不怎么聪明的样子。 但这个小姑娘身上有一种不服输的狠劲。 这也是老陆家的通病。 关键时刻能狠得下来。 认准方向就能一路奔行。 错也要错到底。 陆展元,陆立鼎,尽皆是如此。 二人均是练武练错了,练过度了,一错到底,把自己身子骨练坏了。 陆展元连个后也没有,直接噶了。 至于陆立鼎,自陆无双后就再无所出。 要知道古人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陆家庄千万家资,没后怎么行。 但是不行。 陆立鼎伤到了身体,就是再无所出。 这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 这也是陆立鼎愿意大肆出售自家产业的原因。 与其自己出事家里被人抢,不如先结一份善缘,万一自己死了,别人不会对陆无双赶尽杀绝。 陆展元兄弟如此,陆无双也是如此。 虽然陆无双平日里看起来也有一些大小姐脾气。 但她根本还是和老陆家一样。 好在的是。 陆氏兄弟不管怎么说是走错了路。 武功练错了。 但陆无双得到了李莫愁真正的教导。 对于古墓派的武功,已经学得差不多了。 眼看徒弟如此,李莫愁忍不住产生了一丝焦虑。 她知道,陆无双未来是要嫁给杨过的。 不说杨过本人,就是他的便宜父亲,随便一指导,未来陆立说武功超过自己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这让李莫愁有些——不甘心。 她不是小龙女。 平淡存真,克己守欲。 不贪,不占,清净心思。 让她如此平淡枯守古墓——她不甘心。 她怎么说也是见识过世面的。 纵然她舍了外间的繁华。 可对于武功的追求,已经停不下来了。 这一次。 她好不容易舍下了面皮,又哭又跪,这才回到古墓。 她不甘心什么好处也没有。 “无双那个孩子已经把古墓派的武功学得差不多了,但唯有最后一门武功,她还没学,不是我不愿意教,而是人目前根本教不了。因为,这是我古墓派最强的神功绝学,玉女心经功法,只是这套功法,直至目前,仍然没有一个人能学会,便是本派祖师也只是创出了此功,却没有修炼。” 说到这里,李莫愁发出了感叹。 “林朝英祖师是天下间少有的奇女子,因为不满家族的包办婚姻,这才行走江湖。她天资聪颖,即便只是依靠家族的书籍,也独闯了自身的武功,奈何她。终究是一个人,有很多不方便,纵然她的武功有多好多奇,但在内功上始终是硬伤,祖师也是明白于此,所以才创了玉女心经。奈何,不足之处就是不足之处,内力不足,招式杀伤力欠缺,这是无可奈何的,故而祖师突发奇想,利用阴阳之道,行相互牵引之实,来提升自身内力的修炼。所以本门玉女心经最核心的部分需要一男一女共修玉女心经,以阴阳相吸,相互提携,达到功力激增的效果。不过想必你也明白,修行此功需要一男一女相互坦诚,而做到这一点,实是千难万难,所以祖师创出了此功,却一生未得修成。我师父因此恨尽天下男人,也是一直没有修炼,我从前一直以为她是偏心,只想传给龙儿,而不传给我,其实她自己都没修炼,又怎么可以教人呢?师妹,只是她推托我的一个借口,以至于我有一段时间竟然是恨着师妹的。” 李莫愁说得十分感慨。 她早早修成了古墓派的诸多武功。 唯有最为神秘的玉女心经一直没学。 她曾经苦求了多次,但得到的都是拒绝。 李莫愁师父原是因为自己也没修炼,怎么教人?但此中细节她又不好对徒弟明说。 难道要说,功夫要一男一女才可以修炼吗? 那古墓派的门规又怎么算? 古墓派是禁婚嫁和男女事的。 这话不好说。 也就只能拒绝了。 最后,干脆点,因李莫愁和陆展元的事,直接把她开革了。 而李莫愁因此认为师父偏心。 怎么都不教我是吧。 还把我开革了。 那是不是就只传小龙女了? 因此,李莫愁对自己一手奶大的孩子心生了不满和嫉恨。 直到她回归了古墓派,这才知道玉女心经的真相。 好大一个坑啊。 让她栽得太狠了。 事实上,玉女心经委实是林朝英梦幻想出来的武功。 它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玉女心经的内功。 二是玉女素心剑法。 两者结合。 威力之大,是可以越级战斗的。 原本小龙女也是一直没练。 后来小龙女武功教完了,教无可教,这才拉杨过一起修炼了玉女心经。 而修炼玉女心经内功,不光是要找一个男人,还得找一个武功高强的男人。 在修炼中,双方都要敞开心扉,坦诚相待。 你不能有一丝一毫害我之心,同样的,我也不能害你,注意,是一丝一毫也不能有。 因为在相互修炼的时候,双方彼此内力纠缠交错,相互引导。 有一丝不对,影响的就是两个人。 要是有了歹心恶意,一个走火入魔是跑不了的。 所以说,修炼这门武功,等于是把自己的小命交到了对方的手上。 而且,由于是阴阳互动吸引,往往是男的没事,女的倒霉。 换句话说。 我要是想借此害李莫愁,只需要心念一动即可。 李莫愁轻者重伤,重点小命就没了。 但我却能一点事也没有。 那么,李莫愁为什么找上了我呢? 理由很简单。 舍我之外,她一时间找不到任何一个人来帮她。 特别是一个男人。 想也是可以明白。 就李莫愁那个从前怨女模样的臭脾气,她在江湖上有的只是敌人,哪来的朋友。 更不要说男人了。 李莫愁从前在江湖上。 哪个男人敢多看她一眼都要上去打一顿。 心情好打个半死。 心情不好直接打一记毒掌或是赏一枚冰魄银针。 你以为她从前胡乱行怒人是开玩笑的吗? 她的名声差,就是这臭毛病造成的。 所以李莫愁想要修炼玉女心经,楞是想不到一个人。 那你说不学行吗。 可以。 但在李莫愁这儿——不行。 小龙女没行走江湖感觉不深。 但李莫愁是老江湖了,她。深知实力的重要性。而古墓派的武功,你说轻功,技巧,都是没话说的。 可唯独内功,是无可奈何的差。 从前林朝英和王重阳比斗,虽然有些小胜,但王重阳根本不放在心上。你全力打我能有多大伤害?你碰到了我又能怎么样?我们俩内力是一个层次的吗? 再加上全真教武功中的金关锁玉诀。 王重阳终究拒绝了林朝英。 你看马钰和孙不二,这好端端的一对夫妻都分了。 这叫规矩。 你立下了这规矩,自己徒弟都要离婚。 一转眼,你就跑去和林朝英结婚,这算什么? 还能不能好好玩了? 所以无论如何,王重阳都拒绝了林朝英。 为了征服王重阳,林朝英甚至使用了千术。 她和王重阳比内功。 但她用了化石丹。 王重阳识破于此,哑然失笑,认输了,让出了古墓,但也仅此而已。 他是不和女人计较于此的。 这也是二人之间的悲剧原因。 我听了之后皱眉。 我道:“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我为什么要帮你呢?我已经有了妻子,怎么可以再和别的女人搞什么坦诚?” 这玉女心经,这个坦诚,我怎么能轻言答应呢? 第41章 林朝英对王重阳的爱 我万万没想到,李莫愁这样守旧的女人竟然会为了玉女心经做这么大的牺牲。 想当年。 李莫愁对陆展元倾心,两人是不是花前月下不知道,但陆展元肯定是说了很多甜言蜜语的。 当然,懂的都懂,泡妞嘛。 很正常的。 倘若李莫愁当年从了陆展元,那她要杀陆展元说到哪儿都是有道理的。 可李莫愁不是,她虽对陆展元倾心,却是十分的守旧,这得益于古墓派的教导。 古墓派入门弟子会用秘法在胳膊上点一颗守宫砂。 倘若女子失身于男子,这颗守宫砂就留不住。 因此,古墓出身的李莫愁对于自己的身子看得十分重。 不肯让陆展元轻易得到自己。 所以陆展元对李莫愁没有留恋,走了之后就立刻和何沅君搅在一起。 当然,这要说明一点。 李莫愁之所以一直坚持守身如玉,不是她不想给,一是古墓的规矩。 这也是李莫愁对师门不满的地方。 她是和陆展元谈恋爱,但她守住了自己的清白,没破界啊,那你凭什么把我开革了。 这当然不公平。 二来呢,就是李莫愁自己身体有问题。 十分敏感。 让别人,特别是男人一碰一抱,就会失了力气,到时搞不好就会被男人鱼肉。 不得不说,李莫愁的这种体质真的是——啊,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她这种体质,要不是她这性格和武功,怕早在江湖上沉沦了。 毕竟,她这体质,导致她容貌模样必然十分妖娆。 那男人就会很容易往她身上凑。 如果李莫愁不能把人震慑住,她的下场必然不言而喻。 也正是她后来凶名赫赫,人家一看她是赤练仙子,这才会躲着她,让着她。 但是,没想到,这个女人竟然如此拼命。 不过我是要拒绝的。 很简单。 李莫愁固然漂亮。 但要说老婆,我还是喜欢穆念慈的。 她温柔美丽,并且体贴入微。 自不是李莫愁这样的凶婆娘能比得了的。 李莫愁微微一笑,她对穆念慈道:“这位娘子,我们不妨私下说一会话儿。” 糟,她用了我的招儿。 无论如何,李莫愁要和穆念慈说话,这我不好拒绝。 穆念慈皱眉,却也终是和李莫愁一起去了。 二人行了百五十步,进入到了一处密室。 李莫愁道:“这件事我本不该说的,只是我别无选择,因此希望穆娘子你能帮我一下。” 穆念慈皱眉道:“你方才的话我已经听到了,实不相瞒,我不喜欢这样的事,李道长你的武功已经很高了,又何必还要如此强求呢?就算李道长,你是真的很想修学玉女心经,我不信天下没有其余男子可以帮你了,又何必缠住我家儿郎不放呢?” 李莫愁道:“天下间能帮到我的男人委实不多了,纵是有,也多是那些个老头子,我岂能让那些老人白白看我的清白,若非实在没有选择,我又何必出此下策。其实,我也知道,此情此举,是有一些的强人所难,但穆娘子你不妨听我细说。古墓派虽说在全真教势力范围内,可终究是几个孤单女子的歇身之所,能保护自己的,终究还是得要依靠自己,奈何,我古墓最高的武功玉女心经它偏偏就是这么个练法,我也是实在没了办法,别无选择。不过,若是你答应了,我可以做主,让你也来和你丈夫修炼玉女心经,以你丈夫的武功修为,你和他修炼玉女心经可以让你功力突飞猛进二十年不止,一步登天,成为天下有数的高手。再说,我修炼好了此功,也是要教无双的。无双修炼了,是要教杨过的,不然,无双怎么学,难道要你丈夫教无双吗?万物由始,从你丈夫和我一起修炼是最好的,其实,此事之中,真正吃了大亏的,是我才对,你又何必计较呢?” 穆念慈吃惊的说不出话来了。 因为玉女心经是要一男一女才能修炼的。 理论上,可以让陆无双自己学。 但这是内功,一个人自己学,开什么玩笑,让她和杨过自己闭眼瞎练,出了问题怎么办? 此功是林朝英所创的。 问题是她自己都没有修炼过。 能让陆无双和杨过自己去琢磨吗? 这是内功。 一个不好,是要走火入魔的。 它不是开玩笑的。 如果武学经验丰富的李莫愁,和我,一起修炼了,练好了。 那么李莫愁就可以悉心的把修炼的注意事项教给陆无双,甚至在陆无双和杨过修炼时在旁边进行护法。 可能有人会说你不也能去护法嘛? 哦,陆无双和杨过坦诚相对,修炼武功,我去护法,这合适吗? 男的看女的,特别是儿媳妇,这是怎么都不好的。 但这种情况换了李莫愁,就勉强可以接受了。 唯一的问题是什么呢? 是我和李莫愁,两个人坦诚相对,这样修炼武功,好说不好听的,这李莫愁以后是别想嫁给别人了。 不要说她不会接受,我也不会接受。 因为玉女心经是十分特殊的武功,男女双方修炼,是要进入心心相印的地步。换句话说是心灵相通。 这也是玉女素心剑法的最大奥妙之处。 施展玉女素心剑法。 一者主攻,全攻不守,一者主守,全守不攻。 而这攻守之间,是相互幻化的。 男攻时,女守,女攻时,男守,不需要语言,不需要说话,甚至连眼神交流都没有,一切纯天然,就好似本来就该是如此的模样。 堂堂金轮法王,武功高得不要不要的。 他的实力稳稳压了杨过小龙女一条线不止,但在玉女素心剑法下,也只能是节节败退。 曾经,小龙女以一心二用之法,施展这套剑法,威力虽大,但却不可久也。 因为这原本是两个人的剑法。 强行一个人施展,对精力,体力,都要求得太大了。 因此,小龙女最终还是不行,需要杨过救场。 李莫愁是识货人。 她纵知道自己一个人修炼了玉女素心剑法没用,但至少内功可以大幅度提升。 原本这玉女心经就十分奇妙,巧夺天工,可以利用阴阳之道,提升内功修为。 这也是古墓派的那张大冰床的作用。 人体与冰床。 一阳一阴,在阴阳对抗中,提升古墓派的短板,内功。 然则,古墓派的内功始终是不行,纵有冰床,极限就在那里。 修炼到了极限后,冰床也就失去了作用。 这就需要人来互补。 一男,一女,一阴,一阳,如此方能进行太极一般的循环作用。 但是吧,它有一个问题。 玉女心经在修炼过程中,是需要一方进行主导的。 主导一方,可咸可甜,能收能放。 他没什么问题的。 要是在修炼过程中出了什么问题,男方一甩手,啥毛病也没有。 但女方就要吃下一切的危险和苦头了。 有事没事,都得女方扛着。 所以,选择对象就得是那种稳如老狗又功力深厚之辈。 为什么会是如此呢? 因为,这是林朝英创的。 林朝英一开始参考对象是谁呢? 王重阳。 以王重阳为林朝英的修炼对象,那就是万分的没问题了。 一来,林朝英相信王重阳。 二来,王重阳武功,特别是内功,的确是他的长处,先天功,最这威猛霸道。 林朝英要是和王重阳修炼玉女心经,武功会一下子在最短时间里补上短板。 那还要什么寒玉床呐。 可是,林朝英无论如何,怎么也没想到,王重阳就是拒绝了她。 没了王重阳,林朝英的武功就也到此为止了。 再没了进步空间。 她带着一丝的怨恨,就此郁郁而终。 林朝英的婢女由此痛恨上了王重阳,恨上了全真教,也就情有可原了。 要知道。 修炼玉女心经,林朝英是会获得极大的好处,但你男方就没有好处了吗? 说句实话。 倘若王重阳和林朝英共修了玉女心经,在林朝英的内力滋养下,他搞不好就不会早死了。 王重阳晚年找段皇爷学一阳指,甚至用先天功去换,其中也有为自己延寿的心思。 奈何,他走错了路子。 王重阳的功力精纯,又是先天功,算是。纯阳之体,他找段皇爷学一阳指,只能算是锦上添花。 但问题是他的身体不是需要锦上添花,他真正需要的,是雪中送炭。 他需要的,是林朝英阴性的内力,去滋养他的身体。 但王重阳的骄傲自负放弃了这条生路。 王重阳的骄傲是十分显眼的。 他就是看不起林朝英的内功。 你内功平平无奇,还要和我修炼玉女心经,这不是妥妥的在占我便宜吗? 当然了,王重阳不知道这事。 他都没和林朝英好,又怎么可能从林朝英口中得到玉女心经的知识。 在林朝英死后,王重阳再入古墓,也只能徒呼奈何了。 这段时间,李莫愁苦思冥想了很久。 最终她不甘心入古墓而无所得。 玉女心经,她是无论如何也是要学的了。 在配合对象上,她思来想去,也就是我了。 我既然把陆无双教给她,自然,这事就有了合作的基础。 终于,穆念慈答应了此事。 一来,这是为了儿子。 陆无双学了,将来儿子也是要学的。 为了儿子,丈夫似乎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二来,仍然是一份愧疚之心。 穆念慈不是完璧之身。 她嫁了我之后,始终没生下孩子。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穆念慈感觉是自己过去穷坏了身子,所以一直不能怀上孩子,她感觉有些对不起我。 只是,我也没有纳妾,让穆念慈想弥补也没机会。 若是李莫愁和我有了关系,生下了一男半女,她也会感觉好一些。 三来,是她自己也感觉到,自己不管怎么修炼,武功进步始终缓慢。 特别是内功。 这玩意十分讲究资质。 你身体条件好,就是好。 就是比别人好。 这玩意是没办法的。 穆念慈有很长一段时间,处在营养不良的状态。 这影响了她在内功上的潜力。 哪怕她修炼了碧水神功也是不行。 至少短时间不行。 但,若依了李莫愁所说的。 她若和我修炼玉女心经,那实力就会大为激进。 我的内力,之于她,会像一根长长的绳子,把她的内功给强行的拉上去。 一下子,能节省十年,甚至二十年的苦修。 比如,穆念慈此时只是超一流高手,比之五绝是要差不止一筹的。 但若她一下子激增了二十年功力。 即便是五绝她也不是不能打一打的。 你要说她一下子打败,打平五绝,这是夸张的,是不可能的。 但是,和五绝拖个百十来招,让五绝不能速而杀之,还是可以的。 并且,这只是当下如此。 在未来,武功还是会更加进步的。 赶上,甚至超过五绝,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得了穆念慈的许可,我终于答应了。 终南山环境好,有好大一片花海。 古墓派的玉蜂,就是这么养下来的。 这里的蜂蜜极好。 是古墓派为数不多的进项。 原本,古墓派是根本不可能出售的。 因为这蜂蜜也是古墓玉蜂针的解药。 倘若古墓派过去大肆发卖蜂蜜,那玉蜂针也就等于废了。 不过这蜂蜜营养是极好的,味道也好。 所以我就买了很多。 然后李莫愁出于财政需要,也就卖了起来。 小龙女不能卖。 因为她只的玉蜂针。 李莫愁无所谓,她不用玉蜂针,她用冰魄银针的。 而且你别说,玉蜂针你硬挨还是有可能撑过去的。 但冰魄银针很快就会要人的命了。 所以李莫愁可以大肆的卖蜂蜜。 花海中。 我和李莫愁修炼玉女心经。 我按玉女心经的行功路线,稳稳妥妥的导引李莫愁行功运气。 我的内功极其浑厚,强壮。在导引中,有一部分流入到了李莫愁的内力中,让她的功力水涨船高的增强。 同样的道理。 我的内力,原本有些炸毛狂躁的一面,但被李莫愁的内力一影响,也平顺了下来,内力开始充满了一种灵气活性。 现在,同样一份内力,但战斗力是过去的三倍。 同时,我感觉到,我的内力,在滋养我的经脉,疏通我的经络。 血管中的一些杂质,被我灵动的内力,从毛细血管中排了出来。 原来我的内力,像一把大扫把,虽然挥舞有力,但怎么着也有扫不到的角落。 现在我的扫把小了,可以把一些拐角和死角也都扫干净了。 内力滋养全身,让我舒服无比。 当我再看李莫愁时,顿时就觉得她亲切起来。 因为此刻她的体内有我的内功。 我的体内也有她的气息。 在这种神秘的气机交缠下。 我们终于走到了一起。 我忽然明白。 这哪里是什么玉女心经啊。 这分明是林朝英对王重阳的爱。 第42章 共修玉女心经 爱是什么? 爱是——一种感觉。 林朝英对王重阳的爱,是毫无疑问的。 但在宋朝这个理学渐兴的年代,即便是聪慧如林朝英,她的爱也只能含蓄的像一汪春水,脉脉无语不得言。 有时林朝英以为王重阳是榆林疙瘩。 所以她苦心孤诣,自创了玉女心经。 这玉女心经——其实武功已经落入下乘,它真正的作用,是说心里话。 那就是爱。 通过内力彼此纠缠建立起了联系。 让对方感觉到自己的感觉。 李莫愁爱上我。 这是不可能的。 但我们都低估了时代的影响。 宋朝是一个很窝囊的朝代。 由于车神的对外战争失败,就开始疯狂的抑武扬文。 而保守的作风,让失败的男人们在女人身上找平衡起来了。 于是,理学大兴。 社会从唐朝的包容开放,变成了对女性的疯狂压迫。 在宋之前,社会有富嫁之风,意思是家里出嫁女儿,父母往往给予丰足的嫁妆,为女子之底气,经济独立,这对于富户人家,原本是极好的。 但在仁宗之时就就了味了。 到了这时,一些家庭,会强夺儿媳妇的嫁妆。 让女子出嫁后,有钱都保不了平安,可能一朝被休,或是和离,也只能孑然一身净身出户,自己的嫁妆,也拿不回来半分。 所以,这就要求女子过于依赖其夫家。 这才有了那句——出嫁从夫的说法。 任你是多么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一经嫁人,就是他人之妇,本家反而是管不得了。 着名的,大名鼎鼎的三苏。 他们的小妹嫁人,被婆家苛待而死。 结果如何? 三苏不是没闹。 然并卵。 什么用也没有。 小妹嫁给了别人,那就是别人家的人,别人家的事,纵然小妹死了,也是人家自己的事,苏家管不着。 这也是李莫愁当年迟迟不敢和陆展元行肌肤之亲的道理。 她守身如玉,至少还是古墓弟子。 如果她失了身子,就什么也不是了。 李莫愁对陆展元最大恨便在于此。 她被师门开革了。 但在此时,陆展元找了别人。 从法理上,这是断了李莫愁的根。 李莫愁后期一身坤道打扮,也是此理。 因为她年龄渐长,偏没有家。 只能选择出家人打扮了。 好在大宋崇道。 出家的女冠倒是有很多。 很有一批人,不敢赌,不敢嫁人,就自己出家当道姑。 这样就不用嫁人了,在官府方面也好有交待。 明白吧。 古代。 女子到年龄不嫁人,是犯法的。 不仅可能要被罚钱。 还有可能,会被拉郎配。 你不是不嫁么,朝廷替你解决。 不过,不是你挑别人了,是把你抓起来,让别人挑,挑到谁是谁。 所以为了避免麻烦,李莫愁在江湖上才一副女道士的模样。 李莫愁倒不是怕被人抓了去拉郎配。 她只是不想惹麻烦。 朝廷。 你可以不当它是一回事,但它赖上了你,那也是一种麻烦。 毕竟,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你纵强横于一时,但你保证,你永远健康不生病么? 并且你还会老。 终有一日,你提不动刀了。 那时怎么办? 所以,强横于一时的李莫愁也打扮成道士的模样。 这就说明,即便是赤练仙子女魔头,也一样在被世俗影响。 因此,当她决定,和我修炼玉女心经时,她的心已经在动摇了。 而到了真正修炼之时,那才是尴尬。 我们在花丛中,端膝而坐,双方已经除掉了衣服的外衫。 虽然有花草相隔,殊不知这种遮遮掩掩的才更刺激。 若一开始坦诚相对,虽有一时之惊诧,但时间久了也就会习以为常。 因为一开始就是底线,接受了,之后反而不算什么了。 但这么遮遮掩掩的,让好奇,期待,都一起来了。 那隐约的一瞥,真是让人紧张之余,把期待值拉满了。 原本七八分的美人,也会因此成为白月光的存在。 再说,李莫愁是一般颜色么。 在颜值上,能和她一打的,同辈之中,也就是一个黄蓉。 她天生的媚骨。 此番略一情动,自然是一发不可收拾。 等到二人因为内力上的交错产生好感,顿时是形成了双向奔赴。 你有心,我有意。 于是就再也不能停止了。 特别是李莫愁的体质,一经接触,就浑身竣瘫软,失去一切反抗力,任人鱼肉了起来。 于是,晚霞,黄昏,花海。 如斯浪漫下,发生点什么,也是再所难免的了。 等到了风平浪静,我和李莫愁才缓过来。 我背过身子。 感觉一下体内的内力,似乎少了,但内力的纯粹度,和灵活性,是从前不敢想象的。 李莫愁也是大喜。 她抽离了一时的尴尬,欣喜的发现,自己的内力大大增强,几乎多出了三倍之多。 这还是第一次。 如此修炼,起码是需要半年光景的。 试想一下,若到了如此地步,实力该增长到什么程度呢? 当然,这是第一次,效果自然是比较显着。 但这也证明了,林朝英的构想是对的。 这种修炼方式,别的不说,对于内功,当真是妙不可言。 从来修炼内功都是个苦功夫。 事倍功半是常有的事。 往往,一日日,一夜夜,一丝一缕,慢慢积攒之事。 容不得偷懒和懈怠。 但她只和我修炼一次玉女心经,就一口气增强了这么多,忽然产生一种过去的日子里都活到狗身上去了的感觉。 此后,一心慕强的李莫愁顾不得羞耻,开始刻苦努力的修炼玉女心经。 原本心中对玉女心经一些不满也尽皆消失。 不可否认。 林朝英的内功的确是短板。 她的武功胜在轻盈灵动,变化快捷。 但在内力上就不怎么行了,属于打低手一打一个准,但面对真正高手往往就有些费力了。 好在,天下间称得上真正高手者,没几个人。 但即便如此,林朝英仍然凭借对王重阳武功的了解,开创了玉女心经。 它不是采补功夫,而是一种阴阳调和,相互共生的强大内功心法技巧。 在让自己内力充盈之余,也帮助到了男方。 倘若。 当年。 王重阳选择了林朝英。 与她一起共修玉女心经,或许就不会死了。 王重阳乃是阳亢之体,他以无漏之身修炼先天功,这自然是强大了。 但是,过于阳亢的内力,对于王重阳的身体也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此后,两件事,造成了他的短命。 其一是他早年从军,在战场上过于透支自己的潜力,虽然他最终活了下来,但却仍然留下了些许的暗伤。 其二是华山论剑之时,他不顾自己暗伤在身,强行调运先天功,压服了其余四绝。 别人只看他内力充盈无有尽绝,举手投足间轻重仿佛,实是不可一世的林高手。 殊不知,他的身体,已经是五劳七伤,难以为继了。 此后,一是为了疗伤,二是为了对付欧阳锋,王重阳和段皇爷换功,他得到了一阳指,然后刻苦修炼。 奈何。 他原本就是纯阳,至阳之体,纵然一阳又有什么用呢? 孤阴不长,独阳不生。 王重阳终究没明白这个道理。 他走纯阳至阳之道,结果是一个独阳不生。 但是李莫愁不必担心了。 她用事实证明,林朝英终究是林朝英,天下第一奇女子不是开玩笑的。 此女创出的玉女心经实是有其独到之处。 一举弥补了李莫愁的内功短板。 现在,她再不需要倚之重毒了。 一记赤练神掌,再不需要用毒去杀人伤人,自己一掌下去,内力离体,直接就把人隔丈远就震死。 又何必非要扑过去打上一掌呢。 到了这一步,她才明白绝顶级的高手有多厉害。 到了五绝这一地步,每一个都有真气外放的能力。 王重阳先天功力压四绝就不说了。 他站在那里,先天功一运,没人能突破他的护体真气。 黄药师有劈空神掌,有弹指神通,洪七公有降龙十八掌,欧阳锋有蛤蟆功,段皇爷有一阳指,全都能打出隔空伤害。 只有黄药师,他的劈空掌可能要弱一点,但弹指神通却补上了不足。 现在,李莫愁也走到这一步。 她此刻距离五绝仍有一些的距离。 但至少有希望,看到目标了。 不像从前,怎么努力也没用,看不到前进的方向。 现在的李莫愁,不仅和我有了夫妻之实。 武功还大进。 要知道,此时,小龙女也没修玉女心经。 这让李莫愁心中的芥蒂尽去,心情别提多舒服了。 她曾有很长一段时间,是觉得师父偏心,只教了小龙女,却不教她,她才是大弟子。 结果呢? 明明她守宫砂仍在,却就被师父强行逐出山门。 这一直是让她耿耿于怀的。 后来回归山门,知悉了原委,也仍然在心中怀疑。 一直到她自己和我修炼了玉女心经,这才恍然大悟。 师父真的也没修炼玉女心经。 她哪来的男人帮她修炼呢? 小龙女也是如此。 若非是李莫愁自己下定决心,修炼了此门神功,她都不知道真正的玉女心经是什么样,是怎么回事。 如今一看。 不错。 很好。 天下英雄出五绝。 古墓玉女不让人。 虽然说玉女心经有一些取巧的意思。 但该说不说啊,这玉女心经仍然是有独到之处,它的核心就是找男人,找对了男人,只要找到对了的男人,武功就会一飞冲天。 至于,男人是结婚过的又怎么了。 李莫愁是道士。 女道士的名声,想想鱼玄机,懂的都懂。其实也没什么的,不过是女人在世间求生而已。 武功有成的李莫愁心情大好,于是也就认真和教了陆无双。 她告诉陆无双修炼玉女心经的注意事项,然后有些感慨的道:“你也算个有福的了,杨过的内功修的是全真正道,自然是十分浑厚扎实,他又是那人之子,未来内功必大有进益。你修学玉女心经,内功和他相差仿佛,可以说不需要费什么力气,就能有一身浑厚根基的上乘内力,你们两人年龄相仿,内力也差不多,如此一来,内力交容,必然会如鱼得水,将来五绝之上有排名,华山之上有座席,这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呢。” 陆无双也是高兴。 当然,也有些害羞。 其实,她心里也有一些七上八下的小算盘。 当年,她眼看程瑛随了黄药师而去。 黄药师是何等人物,她又不是真傻子,哪里会不明白呢? 只是她的脑子是比程瑛差了点。 所以也只能徒呼奈何。 唯一比较庆幸的,是自己怎么说也是和杨过比邻,相距近,感情也会深一些。 将来不必担心杨过独宠程瑛而忽略了自己。 但若是武功实在差太多,这也不好。 好在李莫愁坏是坏,凶是凶,教自己是狠了点,但毕竟不是赵志敬,让她只学口诀不练真功夫。 李莫愁是无所谓的真教她武功。 当然了,李莫愁不是二傻子。 人家也有藏私。 不过李莫愁藏的是她的五毒秘箓。 和古墓派的武功无关。 相反,在教古墓派武功这一点上,李莫愁教的十分认真,十分用心,十分严厉。 虽则是不假言笑。 但在不知不觉间。 陆无双已经对李莫愁有了一丝真正徒弟对师父的感情了。 毕竟,两人之间说开了也就那么回的事。 李莫愁虽然喊打喊杀地,但其实她一个人也没杀了。 陆展元是修炼武功练坏了身子去的。 何沅君是心死如灰郁郁而终去的。 陆立鼎和陆二娘都幸免于难,没被李莫愁杀掉。 那就没什么仇了。 至于说死的武三娘,这是她命不好。 她要是不找渣男老公,不当老好人,不去为武三通挡刀,那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原本,李莫愁就没想杀她的。 武三娘子不姓陆也不姓何,根本和李莫愁搭不上边,她纯粹是硬往死里凑,这才死的。 她也和陆无双没什么感情。 所以陆无双和李莫愁渐渐好上了也不奇怪。 而我,在我的全力帮助下,穆念慈的武功终于大进。 她的内力原本是平平无奇。 逍遥游的武功能有多好的内功? 丐帮这么多年,靠这功夫出头的,也就是一个洪七公。 当年乔峰的内力可不是逍遥游,而是少林基础内功。 乔峰是少林培养出来的一条狗,一把刀,当然不可能给他过于高绰的武功。 不是简单的,就是太难的。 也就是乔峰,天赋异禀,简单的武功修炼到化腐朽为神奇,太难的也能硬吃下去。到了丐帮,一套降龙十八掌立刻打得是天下无敌手。 洪七公也是一样,天赋异禀。 用逍遥游筑基,修炼降龙十八掌。 但穆念慈一是女子,二来逍遥游对她武功提升有限。 上限在那里。 直到她改修了玉女心经,这才在我内力的帮助下,一飞冲天。 现在,她的南山无敌剑半也能真正显现威能了。 不知情的人和她交手,脑袋怎么掉的,恐怕都不知道。 第43章 寻遇大雕 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喜欢了发呆。 虽然我天性更适合在全真教,但此刻我却是在古墓。 一开始只是为了帮陆无双定下场子。 保不齐,万一,李莫愁发疯了呢? 她又不是没发疯过。 在江湖上,她的迁怒,误杀了多少无辜之人,也就是刀子没落我身上,或是没杀我的什么亲朋好友,不然,我只会杀她,而不是睡她。 这时,我身侧的李莫愁睁开了眼睛。 她哼了一声,把一件月白的亵衣披上,伸脚踹我怀里,问:“又在想哪家的姑娘小姐了?” 我们关系亲密起来,她也算知道我的一些小癖好。 虽然她是人人皆惧的女魔头。 杀人不眨眼。 但自打和我发生关系之后,就有些如髓知味,虽然不是每一次修炼都要好上一番,不过她却已经痴恋起和我在一起的感觉了。 唯一比较庆幸的是,她对穆念慈仍然感观极好,已经视她为好姐妹。 她也不在意世俗礼法。 如今她有家了,人在古墓之中,还讲究什么礼法。 只是有些时候,夜半思来,感觉对不起师父的教诲。 她终究是找了男人了。 而古墓的规矩就是不找男人。 不过,私底下细一思量,却又发现这不是什么事。 林朝英当年不也是找的王重阳吗? 她不是不找,是没找到,或找到了人家不要,这才一气之下立此门规的。倘若王重阳当年不是拒绝,而是把自己洗白白送上门,只怕这古墓就是另一番光景了。 如此一想,这才心安理得。 我手抚李莫愁的玉足,叹息一声,道:“有件事和你说一下。” 李莫愁眼波仿佛流水。 “什么事?” 我道:“我过些天要离开一下。” 李莫愁奇道:“做什么?” 她问着,心中一阵喜悦。 这男人,走时交待,而自己轻声询问,这不正如寻常人家夫妻之间的对话么? 她纵然没有和这个男人结婚,但此为虚礼也。她曾在南疆看到过,在民间甚至有所谓走婚的习俗。 即女也成年,会建一楼房,倘若有人对女子有意,便可上前约谈,若聊得开心,双方都感觉好,即可行周公之礼。 直到这女子感觉够了,才会结束此举,选择一个男人,真正过日子。 也就是说,在此之前,她可能会有很多男人。走婚和试婚差不多。 如此,虽然于礼不合,但女子不会盲婚哑嫁,她必是选择一个极好的,才会结束自己的走婚生活。 李莫愁眼见于此,一开始是觉得不堪入目。但如今轮到了她自己身上,却是喜欢起来。 经历陆展元和眼下的这个男人,她终于知道要怎么选择了。 不过,她心中也在隐隐的担忧。 这狗男人会不会哪一天一走了之。 毕竟自己不能出古墓。 她这次回归古墓,可是赌咒发誓,把一生信用全都用了。若是一走了之,下一次师妹怕是再不容自己进古墓一步了。 念及于此,她心中一惊。 倘若,自己选择,随了这男人,他不要自己,小龙女又要断自己归路,这岂不就糟了? 十几年前的事,她不想再经历了。 该如何是好呢? 就听我的声音道:“郭靖发了英雄帖,过儿的武功有成,我打算让他和无双一起出师,顺便去见识一下世面。” 这些年。 杨过和陆无双武功大进。 杨过的混元功已经大成。 他听从我的话,把混元功一直坚持修炼到了大圆满的地步,这才转修了我的紫雷大法。 如此,功力转化完毕,剩下只是水磨积累的功夫。 倒是不必太急的。 陆无双也已经把古墓派的武功学完了,虽然有些武功可能不是太好,但你不能说不会。 这丫头,对剑法什么的都差了一些意思,反而却是喜欢上了刀法。 在十年磨一剑,和一年刀法成之间,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 毕竟,陆无双不怕下苦功,就怕要用脑筋。 学剑法,或学小龙女的绳索铃铛,都太麻烦了,需要用心,用巧,有悟性。 这全是陆无双不擅长的。 但是这丫头也有自己的长处。 就是她足够的狠。 这也许是她随父亲的地方。 陆展元,陆立鼎,都是一个赛一个的死脑筋,拿到了朝阳剑法便往死里修炼。 一个直接把自己练死了,另一个也练得没了子嗣。 陆无双接受了父亲大伯的特点,修炼武功也中一个劲的往死里练。 十分勤奋,十分刻苦,完全不像普通大家小姐模样。 要不李莫愁怎么会莫名其妙的偏爱于她呢。连洪凌波也没这待遇。 李莫愁对洪凌波,是随便教教。 对陆无双,是真的往死里教。 也就是洪凌波内心秉性还是善良的,不然早寻摸心思把陆无双给毒了。 另外还有一点。 陆无双修炼的刻苦劲儿也是把洪凌波吓到了。 洪凌波虽然是被李莫愁带出来的,但李莫愁这个人,面冷实热。在发疯时是逮谁杀谁。 姓陆的,该杀,姓何的,去死,你名字里为什么有个沅字,去死。 但在私下里,她也曾是个在终南山捉兔子玩的小女孩。 所以没犯李莫愁忌讳的洪凌波虽然一直被吓,但真正来说,是没少过吃没少过穿,小日子过得还不错,虽然习武,但她武功不好一是李莫愁没教她真功夫,另一方面也是她自己没下苦功夫。 你自己练功都不努力,当师父的为什么要逼你呢? 所以洪凌波很快就适应了。 武功不好也没关系。 古墓里也有类似的。 你说对吧,孙婆婆。 洪凌波打算以后就接孙婆婆的班。 也挺好的。 于是,她依然是陆无双的好朋友。 唯一遗憾的是,每每看到陆夫双辛苦的模样,她不知道怎么帮她。 但是,不用帮,真不用帮。 虽然辛苦。 可陆无双收获满满。 她一身内力,周身血气充盈。 健康得不要不要的。 武功也是入了门。 一切都是大好。 即便是一双练刀的手出了茧子,也被李莫愁用秘药帮她化掉。 这让她在内心中对李莫愁又感激一些。 这日,她被叫了过来。 看着她,李莫愁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这丫头。 除了姓陆,哪儿都好。 “无双,刘庄主有事要和你说。” 她说完转身就走了。 我看着这个小女孩,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 “无双,这些年,辛苦你了。” 陆无双咧嘴一笑。 我又道:“是这样的,我近日收到了一封信,是郭靖郭大侠发的,他想要在襄阳开办英雄大会,我觉得很有意思,想让你和过儿参加,此后,你们寻上程瑛,一起结婚吧。” “啊。” 陆无双吃了一惊,旋即又喜了起来。 虽然有时她也不想和人共分享一个丈夫,但倘若放任程瑛一个人,她又不舍,那是她和好姐妹。 她心中很清楚,表姐程瑛其实一直谨小慎微,甚至有几分对自己的讨好,但她生性纯良,并无恶意,让自己觉得十分可怜,陆无双有些共情程瑛,想若是自己一个人落入这等境地,真不知怎生才好。 现在她明白了。 在李莫愁面前,她什么都明白了。 所以她觉得这样也是一件好事。 毕竟,男人大多三妻四妾。 江湖人娶老婆少主要是照顾不过来。 你看,一灯大师,段皇爷。 他当皇帝时,那么多老婆,最后都一一冷落了,就是因为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特别是高手。 每天都需要做功课,练武功的。 如果夜夜洞房,旦旦而伐,哪还来的精力去修炼武功。 这不是开玩笑么。 可倘若有条件,男人总是会花心的。 一夫一妻。 你想多了。 传宗接代。 开枝散叶。 这才是古人们的正常追求。 欢喜过来的陆无双立刻下了山。 很快,她就等到了杨过。 二人高高兴兴,骑了两匹祝骏,一起出发了。 我则是离开古墓,和穆念慈一起,往襄阳去了。 对我们兵分两路。 杨过和陆无双毕竟是一对年轻人,又要培养感情,我们就不在他们中间让他们难做了。 我带着穆念慈,一起在襄阳城外寻找机缘。时不时的,我会抬头看天。 但是可惜,什么也没有。 我寻人,问路,所走的越来越偏僻。 终于,我在草丛里,发现了一条蛇。 这是我一直想要找的菩斯曲蛇。 乌黑泛青的菩斯曲蛇。 乍一看,就觉得是个有毒的了。 但这种蛇营养非凡。 不是普通毒蛇能比的。 而且。 此蛇还有一个特点。 它们是群居的。 发现一个,就有一群。 很快,我就放生了马。 骑马入蛇林,只是让这马去死而已。 又不能栓住。 因为不能跑的马还是可能遇到蛇,被咬死。 所以干脆也就放了。 我抱起穆念慈,往丛林里走。 天一神功护我周体,没让一根灌木刺碰到我一片衣角。 最终,我看到了——一群子的蛇。 在一个谷坑里,我看到了,黑色的,水一样涌动的,无数的蛇。 太多了。 但是,倘若世间这种蛇只剩下了这么多了,它又多不到哪儿去了。 自然,有一些蛇发现了我,是要攻击我的。 但一不说我的身体有天一神功的保护。 二来它们一经靠近,我就会用紫电大法,放一些遇电气,让这些蛇知难而退。 虽然是畜生,但也毕竟是生灵,自然也是知道恐惧和害怕的。 被我放电电那么一下,也就都老实了。 只要我不是主动的攻击它们,它们纵是对我不满,也没有出手的意思。 忽然,一声鹰啸。 一只大鹰低飞而来。 这是一只巨鹰。 头已经秃了。 长了个紫红色的大肉瘤子。 像鸡头上的鸡冠一样。 这大雕,一落下,一低头,三五下,就是三五条蛇进了它的嘴里。 一仰脖,大雕就给吞咽下去了。 它还十分满足的对天昂了一嗓子。 此一举动,毫无疑问,激怒了蛇群。 但一众菩斯曲蛇上前,连这大雕的脚皮也咬不动,少数几条蛇弹跳起来,想要咬这大雕的身体,也仅仅只是咬住几根羽毛,毛用都没得,连羽毛也咬不下来,大雕翅膀一弹,就把这些蛇弹了下来。 它兴奋的又吃了一些,大约吃了十几条蛇,这才觉得舒服了,感觉残存的小蛇在自己肚子里挣扎,它舒舒服服的走了。 这正是,我轻轻的来,带来了一些风,然后我轻轻的走,吃饱了消消食儿。 蛇群一阵翻滚。 终于,从蛇群中,一条大蛇探出头来,一双眼睛发出慑人的寒光。 我顿时明白了。 这是一条异种母蛇,也叫蛇母。 它产了无数的蛇,这些蛇群皆是它以一己之力生下来的。 如今,每日,这大雕都来,一次便要吃十多条蛇。 这日日来,每日一到三四次左右。 一次就要吃它十几条蛇。 这还了得。 这简直上岂有此理。 只是母蛇要保护自己和蛇蛋,不能轻易出巢。 不然,定要这大毛畜生好看。 然后,它回头,看了身边另外两个热源。 但它没有选择攻击。 因为通过小蛇的反应,对方并不好招惹。 在已有大雕这个死敌的情况下,它决定先不攻击,等解决了大雕再说其余。 我发现了大雕,又站了一会,然后跟上了那只大雕 实际上,那只大雕已经出现了问题。 它的身体过大,羽毛却在掉落,已经不能像从前那样一飞冲天了。 所以,在平素的时候,它只能低空滑翔。 而当它吃饱了的时候,就惨了。 只能在地上扑腾。 连跑带跳的。 因此我可以发现一连串清晰的痕迹,跟踪而上。 终于,我在一路痕迹的帮助下,找到了位于一座瀑布潭水边的剑冢。 这便是,剑魔独孤的剑冢。 它下面,埋藏的,不仅仅是剑魔和武功,也是剑魔的武道经验。 当我出现时,大雕立刻跳起来了。 它斜眼看我,然后对我闪电般的就是一啄。 这一口,凭借它和鸟喙,恐怕钢盔都能打破。 我连忙闪过。 大雕毫不迟疑,探头如枪,继续向我攻来。 我看它攻击颇有章法,立刻熄了灭杀它的心思,而是摇头躲闪。 大雕连攻不下,忽然张开双翅,整个身体跳了起来,对我进行了扑击。 此雕虽然飞行能力大为降低,但用翅膀帮助跳得高上一些还是没问题的。 这一跳起来。 它的喙,它的爪,都可以用来攻击了。 这就叫,擅攻者攻于九天之上。 从上往下的扑击,最为狠辣。 我轻轻一笑,抽出了一柄剑。 这是一柄。 木剑。 木剑一出,大雕神情忽然一变。 它仿佛受到了某种惊吓,一连迭地往后退。 巨大的鹰爪子在地上弹跳往后退,行动说不出的滑稽。 这只大雕,它不怕别人使用剑,但对于木剑,却有着不好的印象。 看着木剑,它狂唳一声,双翅拍动,卷起了劲风。 虽然它现在飞起来困难,但双翅依然拥有神力。 一拍起来,那个风,一个人若站不好是会被一下子吹出去的。 第44章 养蛇 这头大雕。 它跟随独孤求败已经很久了。 其寿绵长,比普通大雕多出数倍。 有些雕能活五十年。 而这一头,两百年都挡不住。 所以独孤求败死了,它仍然活得快活很。唯一的遗憾,少了人的照料,吃喝上差了很多,这不是没法子,只能去吃菩斯曲蛇了。 其实从前独孤求败是不让它吃的。 菩斯曲蛇——剧毒。 原本好好一只飞天大雕,不仅可以抓只黄羊上天,就是背上骑个人,也依然能一飞冲天。 但现在,吃多了菩斯曲蛇,导致它体态臃肿,羽毛脱落,现在还是能滑翔一二,以后就只能用走的,跑的了。 至于翅膀,空扇风,却没个用。 不,也不能说没用。 还是可以对敌的。 它的翅膀劲力奇大,不是没有力气的小鸡翅。 只是它自己体型太大,羽毛也掉了很多,这才飞不起来。但两膀子的力气,仍然不小。 这一对翅膀扇出来的风,吹不起自己,但普通人,一吹一个准。 可这些,对我没用。 我曾经在华山上自创清风十三式。 那就是人在山上往下疾奔,在这奔驰的过程中,感觉到迎面扑来的劲风,然后我用剑,把风,刺破。 所以我的剑法是很不错的。 滋。 我一剑就把劲风刺破,随即分开。 长剑探出。 对着大雕十分醒目特殊的肉冠,轻轻点了一下。 大雕整个雕愣了一下。 它呆了呆,脑袋一个颤抖的伸缩,若是有手,它一定会伸手摸一摸头上的肉瘤子。 这个肉瘤子早早就有了。 但一开始很小,只是一个小角模样。 说是头角狰狞也差不多。 因为大雕最喜欢的,就是吃有毒物质。 一些毒性的生物,它最喜欢了。 那些剧烈的毒,之于它,就像是辣条零食一样,刺激可口。 虽然有毒,但亦有特殊手段。 把多余毒性储存于脑顶冠角上。 当年,它跟随主人独孤求败。 独孤求败是一个孤单寂寞的人。 其人沉默寡言,不好言语,只是喜欢剑。 他持剑横行天下,经历大小百余战,然则。一直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对手。 很多对战,都是一大群人,几个,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帮会,围攻于他一个人。 但这些对战,不管怎么打,到了最后,都是他笑到了最后。 只有一次。 是他年轻之时。 那时的独孤求败手持一把软剑,他杀伤了很多人。 这些人有一些其实是好汉子的。 是武林中正道之士。 但是,可惜,在战斗中,独孤求败不能留手,手上一个出溜,把人全杀了。 太多他不想杀的人死了,这让独孤求败十分自责。 他就抛下了这柄剑。 后来,独孤求败的武功风格就变了。 他不再简单的追求败敌。 杀人,打败,这对于他来说,渐渐的,太容量了,毫无难度,也毫无趣味。 所以他自己给自己增加了难度。 在战斗中,不战而屈人之兵。 或者说,打着打着,让对方自己服软。 这便是独孤求败的重剑术。 不管什么人,他一剑破之,除之,压之,无有敌对者。 这样不用杀人,就能打败对方。 甚至很多时候不用打,人家看了,自己心里一估计,就会主动投诚。 挺好。 可是独孤求败不意于此他知道,人总归是老的,当一个人老了,他终究有一天是举不起重剑的,所以他开始用草木竹石为剑。 但在这个时候,随着他的名声,随着他的武功,天下间已经没有什么人敢于和他交手了。 武功太高,代价就是身边连一个切磋的人也没有。 再好的武功,再高明的剑术,但你身前,一个人也没有,朋友,敌人,仇人,全都没有,这是何等的悲凉。 所以,独孤求败开始和他的好朋友,大雕打着玩了。 每一回,他都及一把自己亲手削的木剑。 轻轻的在大雕头上的小肉瘤子上点一下。 这熟悉的滋味让大雕惊疑不定。 多少年熟悉的感觉,让它有些迷糊。 这也是一只孤单的大雕。 因为身体异形,所以大雕孤零零的,一个雕,没朋友。 只和独孤求败相依为命。 但是,终有一日。 独孤求败厌倦了这样一味孤单平静的生活。 没有敌人,没有朋友,他消不了寂寞。 也没有练武的动力了。 他都已经天下无敌了,还练什么剑。 因此他走上了自尽这条路, 他自己把自己给埋了。 但是,他走了。 大雕就孤单了 现在,它又遇到了一个可以轻轻敲打他肉瘤子的人了。 要知道,大雕神骏,已经非同寻常了。 天下间能攻击到它脑袋顶上肉瘤子的,几乎没人了。 因为若是有人或其余动物,能够攻击到它的肉瘤子,也意味着能够杀了它,攻击到它的头。 这样明明可以重重攻击,杀了它,若重伤它,却只是轻轻的,不疼不痒的点一下,纵是这大雕再傻,也明白我对它没有恶意。 甚至,和从前独孤求败一样,是在和它闹着玩。 大雕开心了。 它迈开让人想笑的走路姿势,带我进了它的窝。 这是独孤求败的窝。 因为旁边有一条瀑布水潭,所以清洁不错。 石洞里,有着淡淡的烟水气。 石床之物已经不堪用了。 原本铺的草席已经烂完了。 便是连独孤求败的剑冢,也有些荒凉。 我毫不客气的把墓给挖了。 这里面,一把利剑,有锈,不过磨一磨仍然是好剑,我收起来。 穆念慈手中的剑需要换一把了。 至于重剑,这个要给过儿。 不过,这一回,他不必一只手练剑了。 大雕对此无动于衷。 只在我刨独孤求败的墓时,有些反对。 但我只是取出里有秘籍,没动独孤求败的尸体,它也就不说什么了。 我取自在手的,自然是剑魔独孤求败的剑谱。 独孤九剑。 这独孤求败的剑谱,可以看出,此人文化程度不低,武功是一套一套的,实际切和理念,无怪他的剑法这么厉害,也不知是怎么想出来的。 但是,其实细究也没什么了不起。 这只是一种思路上的了不起,可也就如此了。整个剑谱,也就破气式有些意思。在立意上,高出了我的清风十三式。可核心内容,是差不多的。 我得悟于此,在剑术上自然是更进一步了。 随后,我拉着大雕,开始给它解毒。 不错,解毒。 这大雕吃的菩斯曲蛇太多了,也是它天生异种,怎么吃都毒不死,甚至影响不到它,因为这些蛇虽然有毒,但对大雕的滋养也是实际到位的。 毫无疑问。 在菩斯曲蛇的蛇毒下,大雕秃了。 这让它已经飞得不怎么起来了。 但它也强了。 飞不起来,是因为它和羽毛脱落很多。 但还有一点是它的身体在大量毒虫毒蛇的影响下,变得粗硕壮实了。 一只粗壮起来的鸟,哪怕它是一头大雕,也是一样,很难飞起来了。 所以,要想解决,我就需要解除它体内过多的毒素。 一般人是没什么办法的。 但这只鸟,我行。 我不需要什么草药。 那太慢了。 我直接上碧水神功。 大雕体内,毒素只在一个地方,头顶冠上。所以我不需要一点点从经脉里排毒,内力直接在它的头冠顶上逼毒就好了。 得亏我现在碧水神功威力极大。 连绵不断,犹如涓涓细水一般冲击洗练下,大雕的头上,有毒血一滴滴流了出来。 不能一次做太多。 毕竟是在头上。 哪怕是碧水神功,也要细水长流,慢避来才好。 但经此一次,大雕就知道了好处。 其实从前独孤求败也。是这样帮过大雕的,只是,独孤求败走了,大雕就放弃治疗,成现在这副模样了。 好在,现在又有了我的帮助。 这让大雕十分欢喜,一颗丑陋的鸟头不住往我怀里钻。 快活的大雕又跑去吃蛇了,我却开始写信。 信是给一个掌柜写的。 这个掌柜不是别人,而是丐帮中的一个。 没错,他是净衣派的人。 这些年。 虽然我一直在终南山,但仍然管理着,影响着嘉兴的产业。 我把一部分聪明好学的小乞丐全培养起来了,资助他们进学,在他们上学后,支持他们习武,在他们文成武就后,安排他们进我开办的铺子工作。 就这样,我一点一点的打造了我的商业势力。 如此,我自然和净衣派的人关系密切。 在净衣派中,的确有一些人渣,干采生折割地,走私人口,贩卖妇女儿童。 但说真的,如果你是一个赚钱的人,就会明白,这个赚不了多少,钱脏,还少,名声又差,也就是一些想钱,但不会赚钱的,才会去做这个。 所以,在丐帮中,净衣派里有败类,但它不能代表净衣派。就算能代表,也不是所有的净衣派都如此。 有很多人,加入丐帮,只是想不被欺负而已。 不想交保护费。 你指望这种人去做恶吗? 他们只是想少受欺负一些。 如今,我正在慢慢拉拢这些人。 也的确,通过这些人,在经营,扩大我的商业版图。 凭借我的武功,我的口才,我拉着郭靖的虎皮,我成功的,在未入丐帮的情况下,已经暗中掌握了一批丐帮的力量。 一句话。 丐帮,太笼统了。 也太大了。 它大到了根本不是黄蓉一个人能管得过来的。只能拈重放轻,有选择的管理。 如此一来,纵是我暗中掌握了一部分的丐帮力量,黄蓉也管顾不过来。 而丐帮庞大的人口数量,成了一个对我予取予求的人才库。 很快,就有消息散发出去了。 丐帮。 岭南分舵。 一个男子漫步进入分舵基地。 这是一处老庙,原本里面供得什么神也看不清了。 现在只是丐帮有落脚地。 男人一进入。 里面一个老花子就道:“宋老爷,你怎么来了。” 那宋老爷微微一笑,道:“老胡你休要胡说,我也是丐帮中人,为什么不能来?” 老花子哼了一声:“可别这么说,我们丐帮哪有你这样大老爷的弟子。” 宋老爷懒得理他,他一伸手,再看了一下手上的纸条子,道:“我听说咱们兄弟中有一个会玩蛇的,叫蛇屁股,在哪,出来一下。” 有一个男子从锅边过来,手上仍然提了一把铲子,道:“宋老爷,您找我?” 宋老爷打量他一下,道:“有个养蛇的差事,你干不干。嗯,一个月给你一百两,养的是剧毒无比的毒蛇。” 蛇屁股一听,几乎懵了。 “多少?” “一百两。” “一个月?” “一个月。” “干了,哈哈哈,哪路神仙,要养蛇啊,开这个价,我干了,我干了。” 宋老爷微微一笑。 他就知道,有人肯定会干的。 此前朝廷曾经收蛇,很多人跑山上捉蛇,丢了命都要干,为的就是从朝廷手里拿区区一点点的铜钱。 现在直接给银子,一给就是一个月的一百两,宋老爷自己都想干了。 可能有人要问,这不是挺好的嘛,怎么蛇屁股这样能弄蛇的人反而当了乞丐? 还不中雪乡二圣。 特别是赵佶。 他委派的什么官,玩了手脏的。 前脚用钱从老百姓手里收蛇。 后脚,他就派了税官,把钱又收回去了。有的税官还私底下加税。老百姓好不容易抓点蛇赚的钱全还回去不说,还要倒欠一笔。 欠钱不还,能行么? 当然不行。 朝廷是要抓你服劳役抵债的。 但古时的劳役,简直吓死人。 不给工钱不说,还要你自带干粮。 时间呢,还又长。 可能几个月,也有可能三五年。 这段时间,仍然要欠钱。 一句话,就是把人往死里逼。 所以蛇屁股也和很多人一样,完蛋了。 当然,他比较聪明,一扭头,当乞丐,入丐帮了。 虽然家里的田地,房宅,是全都没了。 但至少命保住了。 不过,即便如此,蛇屁股仍然想发财。 没办法了才当乞丐。 当乞丐有什么好? 和一群人住睡一起,吃剩饭剩菜? 这样活一时也就算了,难道活一辈子? 他可是知道,即便是丐帮,也没多少老到死的老乞丐。当乞丐,从来都是迫不得已,真正愿意干这一行的,是那些丐帮的高层人物,那是可以发家致富的。 但普通底层小乞丐,还是不要多想了。 只要有机会,就要重新置办家业。 一个月一百两,就算养毒蛇,也要干了。 从前,当捕蛇人,不也是一样危险么? 哪还不是工作呢。 像蛇屁股这样的,不是一个人。 两湖,江浙,四川,这些丐帮的势力范围,都有擅长养蛇,捕蛇的人出来。 这些人会在襄阳聚集,然后为我圈养菩斯曲蛇。 第45章 归云庄大会 蛇巢。 一群人来了。 为首一人对我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 “老爷。” 我点了一下头,看向他带的人。 “靠谱吗?” 我问。 轻声问。 那男人微微一笑,自信道:“某已经一一考验过,皆有捕蛇养蛇的经验,在襄阳基地集合后,某还集中进行了一些特训。现在兄弟们已经装备一新,工具齐备,可以干活了。” 说到这,他忍不住咂一下嘴,道:“到底还是老爷心善,过往的年月,哪有人会想给捕蛇者准备工具的,都是让捕蛇者自己上,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罢了,不知多少人因此丧了命,相对于此,老爷这准备真的是太周到了,这真是天大的善心啊。” 过去,捕蛇人往往把一条袋子往身上一放,就那么赤手空拳的进山捕蛇了。 有点条件的,会带上一些土制的,自制的捕蛇药。 如此简陋的装备,也不怪捕蛇人会死了。 但这一批,一个个领到了准备好的皮衣手套,还有高统的皮靴子。 这保证了他们即便是被蛇咬,只要,咬不破他们的防护,那就没事了。 现在这些人士气高涨,恨不得立刻显露身手,证明自己不白拿好处。 我给了个眼色。 男人立刻道:“好了,大家注意,可以动手了,小心别伤着呀。” 众多捕蛇者嗡的一声散开来了。 一只只大手,直接往一条条菩斯曲蛇抓了过去。 果然都是捕蛇人,这些人,早已经练就了一双快手。 一拿一抓一分虎把菩斯曲蛇抓住,塞进了袋子里。 有信心不足的,也提一把长长的火钳,去抓蛇。 倘若不幸,挟死了蛇,丢到一边去。 总有足够的蛇补上抓了起来。 此外,还有一些人。 这些人就是一些老人了。 在老人中,有一位,圣手神医丁白云。 老头带着一众医者,用死掉的菩斯曲蛇进行实验。 他们测验毒性,查寻药理,思索这种蛇的医用价值,通过一系列的研究,众人皆是大喜。 菩斯曲蛇。 抛去它的毒性不谈。 其药用效果是相当的好。 堪称血肉人参,并且十分易于被人体吸收。 他们此刻笑呵呵的取来一坛坛的酒坛,把取下的蛇胆,或一些品相好,外表无伤完整的蛇投入坛中,重新封泥。 还有一群医者,已经在一起商讨研究怎么用菩斯曲蛇的蛇胆入药,炼丹了。 刷一张大网,从天而降。 捕蛇者们对着网下密密麻麻举头如林的蛇群,就是几把子的蛇药撒了出去。 被蛇药沾了,这些蛇,一一失去了力量,头也抬不下来了。 于是,一个个笑歪了嘴的捕蛇人拉开网子,迈步入内,一把把的将没什么力气的蛇放入蛇袋。 一只只扎好了的袋子被装上了马车。 马车拉着蛇就离开了。 虽然襄阳很好。 但太远了。 我打算在嘉兴和终南山,各自开一个蛇田,用来养蛇,如此一来,就会有许许多多,享用不完的蛇。 特别是蛇胆,能够增强内功,是不可多得之物。 关键是什么? 量产。 这是最大的收获。 没有之一。 当然,为了怕养死了这菩斯曲蛇,我对此地进行了研究。 想要养好这种菩斯曲蛇,最重要的,就是先从蛇群中找出一条蛇王。 不然,此类蛇根本谈不上养。 它们自己就会自相残杀。 这是一种独特的自然现象。 出众的族群就是如此。 足够的残忍。 很多人不明白,以为捕上一二进行饲养就可以了,但若没有蛇王之类的压制,这种蛇很容易就会自相残杀而死。 至于如何找到蛇王,不足为奇。 我早有了计划。 在我前往襄阳时,我就已经找上了梁子翁。 此人等一些武林败类,原来是为大金国效力的。 后大金亡国。 这些人就被全真教抓了起来关禁闭。 一个个整天被锁链拴着,关在笼子里,吃着狗都为理的剩饭剩菜,日子可怜的一批。 我轻而易举就找到了梁子翁,取到了养蛇秘法。 凭借此举。 在最短时间培养出一条蛇王或蛇母是轻而易举之事。 不过,培养蛇王蛇母毕竟需要时间。 在这段时间内,蛇群肯定会依然失控,会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仍然自相残杀。 要在它们把自己毁灭前,培养好蛇王蛇母。 在自然界中,不是所有的生命给口吃的就愿意一直活下去。 总有如菩斯曲蛇这么野的。 你得控制源头,才能管住蛇群。 突然,一条大蛇扑了出来。 这是蛇母。 它行若游龙的出现,一上来就把躯体卷住了一个捕蛇人,身子一缠,就把这个捕蛇人给绞杀了。 捕蛇人倒在地上,身子软软的,几乎没有一根完整的骨头了。 “大胆。”我立刻跳出来,第一时间冲向了这条蛇。 蛇母一口往我咬来。 我周身冒出了一连的电火花。 蛇母被我电到弹开。 下一刻,一声鹰唳。 大雕从我身后跳出来。 双翅一拍。 飞是飞不起来的,但却能让它跳得高一些。大雕跳起来,一口尖喙,和一双利爪,对着蛇母扑击下来。 我冷眼旁观。 我既然要培养自己的蛇王蛇母,那这一条也就不需要了。 这一条,太大了。 野性难驯。 也许我是可以制服它的。 但毫无疑问,我懒得在一条凉血畜生一花,这么多的时间精力。 干脆,让大雕吃了,培养一下我和它的感情好了。 我可知道,这大雕早早和这大蛇成了死对头。 原因就是大雕经常吃蛇,而蛇母暗算过几次大雕,双方就这么产生了仇恨。 若是我不顾一切,硬是收服蛇母,可能大雕不会反我,却对我好感会大大降低。 我将会从它和主人,变成一个若即若离的朋友。 也许突然哪一天,它就离我而去。 那么,也就对不起了,蛇母。 此时,我的大雕朋友正攻向了大蛇母。 大雕振翅时狂风呼啸,利爪如铁钩般直扑蛇母七寸。 大蛇身躯如蟒,鳞片在阳光下泛着幽光,猛地昂首吐信,毒牙闪烁寒光,蛇身如鞭子般抽向大雕。 大雕一个急转避开,利爪却顺势划过大蛇背脊,带起一串血花。 大蛇吃痛,缠向巨雕落脚的岩石,巨雕俯冲而下,用弯钩似的喙啄向蛇眼,双方在山林间激烈缠斗,羽毛与鳞片纷飞,嘶吼与嘶鸣交织,天地仿佛都因这场恶战而凝滞。 忽然,大雕逮到了一个机会。 它一头闪电般探出,一口咬在了大蛇的颈上。 同时,一只鹰爪上前,压按在了蛇母的头上。 蛇母拼命挣扎。 它巨大的蛇躯翻转直上。 一下子缠在了大雕的身上。 大雕对着蛇头狂啄。 蛇母也紧紧卷缠住大雕,誓要把它缠死。 双方就在拼命。 看谁先死。 不过,这条蛇母许是通了灵,有一定的智慧,所以它的眼中有一抹悲凉之色。 它知道,最终的结果,是它死。 因为,它只是一条蛇。 而对方,却不是一只大雕。 对的。 还有我。 我在旁边呢。 我屈指打出了一枚蛇药。 蛇药在蛇母头脸上炸开。 大量的蛇药因此进入了蛇母的体内。 纵然这是一条大蛇,抵抗力应该超越一般的蛇类,但被我一枚蛇药直接打脸,也是知道不好。 它当即拼尽了全力,对大雕绞杀。 奈何。 奈何。 大雕都感觉到了受不了。 但它到底皮糙肉厚,扛了下来。 但蛇母却失了力气,它庞大的身子从大雕身上滑落下来。 大雕爽了。 它快速出口,一连的几下,就把失去反抗力,挣扎力的大蛇头给啄烂了。 大雕贪婪的吃了大蛇为数不多的脑子,然后啄出了蛇胆,一咕噜,吞到了肚子里。 随后,它吃掉近半的蛇身,一直吃到再也吃不动,肚子鼓鼓的模样。 我哑然失笑。 这样吃,难怪它飞不了。 大蛇即去,这里也就没什么价值了。 随后,我就往英雄大会而去。 郭靖的英雄大会,在归云庄。 这地说原是陆乘风所住的。 现在陆乘风已经回归门下,前坷尽去。 所以他此时在陆冠英新建的陆家庄养老,一边带带孩子,一边享用无事的人生,不要说多快活了。 他的这种态度也毫无疑问的影响了陆冠英。原本陆冠英也是颇有为国为民之志的。 可是和我一样。 一个岳飞,让天下人心凉。 一个辛稼轩,让天下人绝望。 所以陆冠英也吐出了英雄气,一味在家和老婆过轻松的日子。 他仍然支持郭靖。 但也只是从其它地方支持了。 比如,钱,比如,粮,比如,这座归云庄。 说到底。 郭靖是江湖人。 他在襄阳有亲兵,有军权,但是,说到底,是他假吕文涣之名而行其权。 这里要说一下吕文涣。 吕文涣本人不是一个小丑。 他是南宋官方的大将。 也曾立下赫赫战功。 但是,那个环境啊,是南宋啊。 那是个岳武穆蒙冤,辛稼轩遗恨的南宋王朝。 在那样一个投降派充斥朝野的环境。 南宋王朝能给予吕文涣多少支持? 想也可以知道,少得可怜。 在失去中原后,偏安于南方的南宋,从理论上,不是没想过北伐。 但在当时,以南伐北,代价太大。 要知道在岳武穆初期,他要北伐也是遭到很多人抵抗的。 这里不止是投降派,也有很多的平民老百姓。 因为要北伐,是不是要养兵? 是不是要准备兵器甲衣。 要准备粮草后勤? 这些。 都需要钱。 甚至,有些物资,用钱也买不到。 比如铁器。 铁器从前大宋也有。 但那是北宋。 现在是南宋。 南宋控制的地盘,所产的铁器,不过是北方的十分之一。这也是岳飞之后,宋朝一力主和的原因了。你铁器都不足,怎么北伐!从前岳飞可以,是整个南宋倾国之力的支持。 但自岳飞后,这样的条件,再不可能有了。 所以后来的朝廷对于北伐就不怎么上心了。 这种消极的态度,也影响了整个朝廷。 吕文涣虽然当了襄阳的守将,也是一样未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 因为南宋朝廷态度就是这样子的。 在他们想来,襄阳城高池坚,想要攻下来谈何容易。 这么好的条件,你要支援,我去厕所什么支援?你就最想要中饱私囊。 不要怪这些人这么想。 因为有条件的话,他们就是这么干的。 他们想他们要这么干,你也一定是这么干,那我干嘛要便宜你? 因此襄阳得到的支援一直是不足的。 所以,蒙古进攻时,吕文涣是要跑的。 是郭靖拦下了他,夺下了他的兵权,帮他守下了襄阳城。 此后吕文涣就和郭靖有了默契。 他把权柄交给郭靖。 功劳是他的。 事儿是郭靖的。 他虽然不管事,失去了权柄,但省事啊。 也别奇怪,在宋朝,一般来说,大家都是这么当官的。 至少,当文官基本都是这个样子。 在宋朝,官吏两分。 官是官,吏始终是吏,它和官是不一样的。 打个比方。 一桩罪名落了下来。 当官的可能只是平调,或是免职。 最多也就是发配,流放。 但对于吏员,可能就是抄家杀头了。 并且,当官,是可以一步步往上升的。 但是当吏,正常,基本上,那一辈子是到头了。 所以在吕文涣眼里,郭靖就是个吏员。 还是不拿钱,只做事的吏员。 郭靖做好事,做大侠,这没错,但根本上他仍然错了。 他守护了襄阳,可实质上,那些贪官污吏,仍然也是被他保护了下来。 所以,郭靖搞这个英雄大会,不能光明正大的在城里搞。 朝廷,官方,是不认的,也不能认的。 郭靖只能在私人的场地办这种事。 可即便如此,郭靖的侠名大啊。 仍然有很多英雄豪杰至此参会。 你别说这些人的武功怎么样。 至少,他们也是来尽一份心力的。 站在门口的,是黄蓉和鲁有脚二人。 黄蓉在一边笑得脸都僵了。 进出往来的人太多了。 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 有名声大的,也有没什么名声的。 天南地北。 什么人都有。 如果遇到了不熟悉的,旁边鲁有脚就会细语告诉她对方的详细情报。 忽然,鲁有脚为人一怔。 他低声了句。 “梁三。” 黄蓉一愣,面前之人不叫梁三啊。 这是中原镖局的赵金龙。 怎么叫梁三了。 一侧头,她明白了,鲁有脚是在叫另一个人,这人是一个油滑模样和中年胖子,挺着一只圆鼓鼓的肚皮,十分好认。 鲁有脚方才就是在说这个人。 黄蓉应付完赵金龙,对鲁有脚道:“怎么回事,如此失礼。” 鲁有脚在黄蓉身边,早对她是服服帖帖了。黄蓉管理一个大帮,是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但折服区区一个鲁有脚还是不成问题的。 鲁有脚连忙解释。 “不是,帮主,那个梁三是我丐帮中人,只是他是地方派的人,没想到他会过来,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第46章 七公死讯 丐帮,天下第一大帮。 你别管底层有多么松散。 但丐帮的高层,规矩是。十分严格的。 在丐帮,有传功,执法两个长老职位。 他们针对的,从来不是什么底层。 底层乞丐多了去了,两个人就想管好,怎么可能。所以这两个职位,是针对丐帮高层的。 在丐帮,帮众有两种,一种是连袋子也没有的,这属于可管可不管,走到哪儿,归哪儿管。 但有袋子的就不行了,这是丐帮的直系下属。 是不能随之任之的。 梁三,净衣派,就是这么一个人。 他是常年坐地户,是赚钱以供养本帮的。在丐帮的规矩里,他要完成一定的数额,哪能让人到处跑。 哦,你天天到处跑,生意不做了? 你不做生意,不能交数,那本帮怎么办? 哦,你以为丐帮真的靠讨饭生活吗? 任何组织,想要发展壮大,都需要钱,而且是稳定长久的财源。 江湖门派搞钱,要么收保护费,要么就是自己经营了。 丐帮也是如此。 只是丐帮做得比较隐蔽。 净衣派,就是给丐帮搞钱的。 但是,丐帮体量太大了。 净衣派就算搞多少钱上缴,供养整个丐帮都是不足的。长久之,净衣派也就不干了,他们开始偷偷藏私了。 甚至有人搞采生折割。 不需要多少本钱,就可以干。 那为什么不干。 丐帮,有的是乞丐,原本就一无所有,为了钱,什么事也都可以干。 因此,才会有彭长老当年那样的人。 故而黄蓉接手丐帮,没少对净衣派进行敲打。 鲁有脚是知道这事的,当即就把梁三私来的事说了。 就见梁三等人过来。 也不入内,只站在旁听。 鲁有脚见到若无其事的梁三,终于发怒了。 他一步上前,低语道:“梁三,你未经传召,就跑来此地,如此擅离职守,什么意思?” 梁三侧头看他一下,道:“你这花钱的哪知我等赚钱的苦,我来这里,我来这里还能是干什么,帮里的钱要交,我不到处跑门路赚钱能行吗,到时三刀六洞的,你来替我挨呀!?” 丐帮,是有规矩的。 当然,三刀六洞是大了些。 可交代不足钱,也是事,净衣派目前可得罪不起污衣派。 所以梁三这样,为了钱到处跑生意,倒也是无可厚非。 只是这一次梁三直接到了鲁有脚的眼皮子底下,这才受不了,过来问责的。 鲁有脚道:“你在还有生意?” 梁三轻哼了一声,不去理他。 鲁有脚正待发怒,就见梁三忽然笑着往前走。 身边几个跟随也低头小跟上。 只见归云庄前来了一队的人。 老大长的马车显出了这是一只商帮。 梁三上前叫了起来。 “老爷,老爷,小人梁三,人在这厢,有礼了。” 梁三平素一副老爷模样。 虽然是丐帮中人,但从来都把自己当成了大老板,对帮众一概是趾高气扬。 哪想他这人也有如此狗腿子的模样。 “梁老板,说好在襄阳等,您怎么来这儿了?” 马车上下来一人。 正是我了。 我一边伸手,接穆念慈从车上下来。 虽然以她的武功根本不需要我接。 但即便已经是老夫老妻,我已经很熟悉她身上的一切了,仍然愿意找机会和她亲近,哪怕是过来摸一下小手。 穆念慈脸上泛起上丝潮红,把手放在我手上,从车上下来,在我身边站好。 梁三低身笑道:“刘庄主,您可是我的财神爷,大恩人,我就是跑断了我这双腿,为您办事也绝不迟疑半分呐。” “哎呀,老梁,你这话说的,计划书好了吗?” 梁三忙捧上了一个线装本子。 “在这呢,您老人家请过目!” “嗯。” 我看了一下,挺满意的。 这净衣派的人,就是挺好的,全都是真正能做生意的样子。虽然曾经也有良莠不齐的事,不过那始终是少数人,大多数人还是可以的。 你可以说这些人因为钱而有些现实,凉薄。但是,做生意,可不就是这样子的么。 “很不错,梁老板,你这计划书做得很有水平啊。” “还不是老爷您从前示范得好嘛。” 梁三低头笑着。 说到这,我抬起头,往前走两步。 “黄帮主,这次前来,没打扰到吧,我主要是来这等等过儿,他还没到么?” 黄蓉一脸复杂的看向这人。 “过儿,他还没到,他要来么?” “不是,黄帮主,您这贵人事忙,搞忘了吧,您不是开英雄大会嘛,这请帖也送来了,我这才让过儿他们下山来见一下世面的。” “那就是还没来,不如再等等,然后我派人去打听一下。” “如此就有劳了。” 我客气的进入归云庄。 我一走,黄蓉立刻给了鲁有脚脸色。 鲁有脚连忙离开。 这个鲁有脚,除了武功,别的地方都挺强的。 很快他就打听清楚了。 事实上,污衣派也不是一无是处。 他们在做生意上,是比不得净衣派资本足,能力大,但说到消息,这却是污衣派的拿手绝活。 很多时候,污衣派卖消息,就能赚上很多的钱。奈何,污衣派人数太多了,在同比例下,即便污衣派真的赚了很多的钱,也济不了人数太多的穷。 相反,净衣派人数很少,所以他们就能过得很好。 看起来平衡的污衣,净衣,其实是上层的人物在比,广大中下层,仍然是污衣派的天下。 所以,净衣派人数始终是个少。 鲁有脚打探到了消息,就对黄蓉道:“刘庄主在襄阳外发现了一处大型蛇窝子,这是一种叫菩斯曲蛇的异种,据说能制成活人参的宝药,和人参一样,关键时刻能吊命。刘庄主带了大量的人抓蛇要养起来,以此在襄阳开办一份产业,这边就是要让梁三来管理的。可能其中有巨利,不然,梁三不会丢下他自己的生意过来给姓刘的打下手。” 黄蓉道:“这菩斯曲蛇真要有人参之奇效,那他这次怕是真的要赚大了。给他打下手的,都是我丐帮中人吗?” 鲁有脚苦笑一下。 他说:“是。” 长久以来,一直打压净衣派的恶果终于出来了。 这点,是丐帮自己也无法解决的事。 黄蓉心中发出了叹息。 自打她当了帮主,对于丐帮,是狠狠进行过调研的。 在最早,丐帮是北宋朝廷扶植起来的一股势力。 当时,在北宋东京汴梁城,有一个邪恶势力,就是京城的地下人。 在修建东京城时。 为了打地基,在城下有一个巨大的地下网道,一来排水,二来也是原本的地基工程。 后来有太多穷人,无家可归者进入此间,这些人渐渐产生了组织,就形成了一个网盖整个东京的地下黑恶组织势力。 他们打劫,杀人,抢小孩,绑架妇女,可以说是无恶不作。 甚至,有大宋的公主也被绑了去,最终下场不明。 在当时,就连闻名天下的包青天,也束手无策。 朝廷曾经进行过清剿,然而多次失败,几乎没什么用,就算成功了,要不了多久,这些人就又回来了。 而东京的地下又不能毁了。 万一引发地陷,那就麻烦了。 这个罪恶的黑暗巢穴,一直到汴梁被金军毁灭,一切才算完了。 为了对抗这种地下的黑恶势力。 大宋皇城司终于对底层人物看了几眼。 于是,丐帮就出来了。 不过,这个丐帮,在最初的时候,是变质的。 因为它被少林控制了。 当时的丐帮帮主汪剑通,可不就是一条狗么。 但在乔峰这里出了问题。 乔峰能力大,武功高,人格魅力点满,很快就把丐帮,从天下第一狗帮,变成了天下第一大帮。 乔峰把丐帮经营得如此好,让少林是万万没想到的。 好在,乔峰后来变萧峰,丐帮又废了。 最后,是洪七公上位,这才稳定了局势。 不过,唯一遗憾的是,洪七公和南宋朝廷关系密切。 看起来放荡不羁的洪七公,人送绰号九指神丐。 原因是有一次他误了事,所以自折一指。 那么问题来了。 身为丐帮的帮主,又是武功高给绝的宗师人物,大名鼎鼎的天地五绝,还是天不管地不服的乞丐老爷,拥有无限晒太阳的散漫自由。 什么样的事,逼得他一定要折指自罚呢? 要知道,他修炼的降龙十八掌。 掌上功夫,一只手上每一根手指都是十分重要的。 可以说他要是十指俱全,武功一定比九指之时要强。 但他却要自折一根手指。 所以,一定是有莫大的压力逼得他不得不表一个态。 那就是丐帮的核心问题。 宋室南渡,意味着北方国土失去控制。 那么,天下最大的丐帮,此后是以北方为中心呢,还是以南方为中心。 毫无疑问。 洪七公最终选择了南方。 此中多少变化不说。 但洪七公折了一根手指。 可即便如此,丐帮内部仍然有极大的问题。 那就是净衣派和污衣派之争了。 为了团结大多数人,洪七公选择的是污衣派。 但他也不想失去净衣派。 所以洪七公一直是在拢。 一边团结这个,一边团结那个。 但一碗水怎么可能端平呢? 你净衣派多少人,污衣派多少人。 这是一碗怎么也不平的水,你怎么端? 所以洪七公只能到处浪,到处跑,到处躲。 最后,干脆,把帮主之位扔到黄蓉手上了。 最开始黄蓉是不干的。 但她要帮郭靖,光她自己一个人,纵然智机百出,手下没有人支使也是不行,所以她才当了帮主。 可黄蓉上位也是一样的。 麻烦就在那儿,你跑不了,也躲不过去。 这就是污衣派,净衣派之争。 你纵是能压下来,你压一时,还能压一世吗? 当一个乞丐,从穷光蛋变得有钱了,他还是乞丐吗? 净衣派早已经不是乞丐了。 他们已经在本质上和污衣派是两家人。 两家子人,能用一套规矩管吗? 所以这是不行的。 过去,从前,也就算了。 黄蓉虽为女流,却智机百出,净衣派赚钱是不假,但武功还是心计,比起黄蓉就差了许多。 所以从前还是能够压住的。 但现在不一样了。 嘉兴。 接近临安。 临安是大宋皇都。 丐帮的商人不敢靠近。 那里的权贵太多了,随便一个就可能有什么不得了的大背景。 但嘉兴就不一样了。 那里地接江南之繁华,北接淮扬之丰腴。 是一个能够接连南北和好地方。 是目前丐帮净衣派势力最大最集中的地方。 也正因此,给了某人近水楼台的机会。 在悄无声息间。 丐帮倚之为重的钱袋子,被别人摸上了。 此刻,黄蓉当真是一时无计可施。 最江湖的方法,是把人解决了。 但我的武功太高,又和郭黄有关系,黄蓉不好下这个手段。 二来,此为下策,乃不得不用才可用的计策。而最好,还是不要用。 其实最好的方法,是让我为其所用。 但黄蓉有脑子,她知道,这是万万不可能的事。 正在她烦恼时,我见到了郭靖。 郭靖可没黄蓉那么多的心思。 他大喜过来,和我相抱一下。 我被郭靖的热情吓到了。 问了一下,是误会了。 郭靖看我来了,还以为激发了我的爱国情怀呢。 我的实力他知道。 要是我肯帮他,哪怕不掏一分钱,但光凭我的战力,就是一张不可多得的底牌了。 我只能苦笑,然后借口要等杨过。 对于杨过,郭靖也很上心,甚至直接叫了黄蓉,让她派人打听杨过的消息。 既然是约好的事,杨过必定会来,如果不来,那就很可能出事了。 黄蓉一想,确实是如此。 按理来说,正常约好时间,一定是赶在约定的时间前到,如今英雄大会已经开了,怎么人还没到,这没道理呀,所以她就要派人去找。 正在此时,陆无双来了。 她是哭红了眼睛来的。 此时的陆无双武功已经相当高明了。 她来之后,报了姓名。 原本也是要等的。 因为她本身没什么名气,要主家出来确认一下。 唉,英雄大会是这样的。 丐帮消息灵,负责接待工作。 正常的,有名气的,能被丐帮认出来地,自然就可以进了。 知道你是谁,心中有数。 但万一来了个谁也不认识的,这就要拦下来,等主家决定了。 这是防止一些人跑来吃白食。 中国古代就是如此。 谁家有个事,摆了席,大家有条件都会想去吃席的。 你不把这些想吃白食的拦下来,多少席面都不够人造的。 所以陆无双这个风尘仆仆地小姑娘就给拦下了。 但净衣派有人在此,认出她来了。 刘老爷家的未来儿媳妇嘛。 就有人把她带进来了。 陆双无一来就哭了。 我问道:“这丫头,我问你,你怎么一来。就哭呀,过儿呢?” 陆无双一边哭一边道:“七公爷爷,呜呜呜,他死了。杨过在后面,带他老人家的棺材,正在过来呢,他让我先过来通知你。” 第47章 二老之死 洪七公——死了。 我连忙向陆无双打听事情的详情。 陆无双笨嘴拙舌,她说了半天,才说明白,或者说是说了一个大概。 原来陆无双和杨过出门,那个快活啊,到处跑,到处玩。 本就是年轻的人,又口袋里有钱,憋闷了好久,现在忍不住要放肆一下。 这二人,骑马在各地游玩。 在玩乐时,一个没忍住,就前往了华山。 从小就听华山论剑的故事,怎么能对华山不心生向往呢? 当时,还没有华山派。 华山派是后来全真破教之后,郝大通避世华山,创立的。 郝大通,又名璘,字太古,号恬然子、广宁子,自称太古道人,法名大通,南宋或金朝山东宁海人。 金大定七年,王重阳到宁海传教,与郝大通结识,次年郝大通母亲去世后,他离家跟随王重阳到昆仑山烟霞洞,正式拜王重阳为师修行道法。 郝大通的易学源自王重阳,王重阳的易学是根据北宋中期易学大师邵雍的着作研究而来,邵雍则是老华山派创始人陈抟的第四代弟子,郝大通觉得自己传承了老华山派的知识。 后来全真破教。 郝大通避世时,曾在华山云台观悟道,对易学和道家思想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为其创立华山派奠定了理论基础和思想内涵。 不过。 此时还是什么都没有,空空荡荡的。 要不华山会成为论剑之所? 而很多武林门派,江湖势力,也因为华山的山路难行,所以鲜有人至。 因此没什么人占着。 陆无双和杨过来这,算是有些自讨苦吃,不过两个小年轻,倒也是苦中作乐。 他们在这里呼吸着高山上最新鲜的空气,身边是彼此心怡之人,自然是快乐无边,纵是山路走得脚都发疼,也不觉得什么了。 小年轻搂在一起,观摩华山。 这华山,以险峻雄奇闻名于世,有“奇险天下第一山”的美称。 人在山上,观摩山景,当真是让人意气风发,心胸为之一振。这般的奇景,开拓了他们的胸襟,增长了他们的眼界,始才觉得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华山于渭河平原上拔地而起,像一块囫囵大石四面被刀削斧凿一般,山体倚天拔地,四壁陡立,几乎与地面成九十度角,从远处眺望,犹如一方天柱拔起于秦岭诸峰之中。 山上有千尺幢,苍龙岭,长空栈道,鹞子翻身等奇关险阻。 就说这鹞子翻身,它三面临空,登山者经过时,须如鹰鹞一般左右翻转身体才能通过,其惊险程度令人叹为观止。 华山有东、西、南、北、中五峰,主峰有南峰“落雁”、东峰“朝阳”、西峰“莲花”,三峰鼎峙,人称天外三峰。 不过也是此山。上下难行,所以没人,没哪个武林门派,在这里开宗立派。 所以。 当年。 才有此五绝比武。 你武功差点的,根本不能来此。 正在这时,小两口遇到了洪七公。 洪七公是被二人的美食给吸引到了。 毕竟是小年轻,走到哪儿都准备了随行的零食。 年轻人,胃口好,喜欢吃零食。 在上山前,二人早早买了足够的奶蛋和肉干,时不时停下来得得嘴。 于是就把洪七公吸引来了。 交谈间,杨过很快的就认了亲。 洪七公这个人很好认。 他是长方脸,颌下微须,随着年龄增长头发逐渐花白,面容带有历经江湖风雨的沧桑感,却又不失刚毅之色,眼神中透着精明与睿智,笑起来时和蔼可亲,馋嘴时则会流露出一副馋涎欲滴、神情猴急的模样。 另外,他的身材魁梧,身高八尺,膀大腰圆,四肢粗壮,粗手大脚,走起路来虎虎生风,尽显豪迈之气,给人一种极具力量感和威严感的印象。 身上衣服东一块西一块地打满了补丁,但洗得干干净净,体现出他身为乞丐的落魄,又展现出其整洁清爽的一面。 腰间通常会束着一根布带,用来悬挂一些随身物品。 因为习惯,或是规矩,又或是武功,洪七公手中拿着一根打磨光滑的竹杖,原本的绿竹杖丢失了。 他背上背着个朱红漆的大葫芦,里面装着他喜爱的美酒,酒香四溢。 这样的一个人,自然很好认的。 杨过和他相认,一番攀谈,知道了老头是来对付几个人。 藏边五丑。 藏边五丑是金轮法王二弟子达尔巴的徒弟,他们分别是老大丑类丑、老二孙不二、老三小丑、老四扭丑、老五花丑。 他们原本在藏边一带作恶多端,后到中原为非作歹。 这五丑均使厚背大刀,武功是一师所传,其内力能互相传接,有一定独到之处,但整体武功不算高,属于二流开外水平。 若单人作战,杨过一个人轻轻松松便能战胜他们其中之一,但五人联手,他们内力叠加,加上天生接近达尔巴的体质,杨过则难以抵挡。 毕竟杨过不会强力的攻击武功。 或者说他内功不足。 还是太年轻了。 所以这五个人其实是很厉害的。 特别是他们五个人。 五人同心。 五人联手。 五人相近的体质。 五人相同的武功。 所以五人很是嚣张,在中原干了很多坏事。对此,洪七公顿时盯上了他们,洪七公武功多高哇,当然不可能给他们客气,这五人知道洪七公的厉害,就只能逃跑了,被洪七公一路追杀。 和老样子一样。 洪七公又起了玩心。 他请杨过和陆无双吃蜈蚣。 吃喝完了倒地上就装死起来了。 于是,藏边五丑就跳了出来要杀人。 原本,杨过不敌,是无可奈何的。 最终是要洪七公出来解围。 不过,现在的这个杨过武功可要太高了,而且,他还有一个贤内助。 要知道,陆无双可是被传了真功夫的。 虽然五毒秘箓她没学,但身上仍然装了七七八八的一些毒药瓶子。 这些毒药毫无疑问的帮了大忙。 再加上杨过修炼的是全真教的武功。 这全真教的内功,有一个特点。 那就是正宗。 知道什么是正宗么? 一开始是四平八稳,然后是连绵不绝。 此后,会随着时间,积累得越来越多。 这就叫正宗。 在当今,全真教中,属马钰的内功修为是最好最高的一个。 但是,奈何,他不是无漏之身。 马钰是人到中年,才随王重阳出家的。 他此前还有老婆。 是在确定了他无所出,也就是无后,这才和妻子离婚,一起加入了全真教,跟随王重阳修炼。 但即便如此。 马钰仍然积累了惊人的内力。 他不仅是内力丰足,深厚,还养气十分清正。 是道德与修养皆在线的高手。 他只有一个弱点。 不喜欢战斗。 或者还有就是年龄太大了。 而杨过。 他不同。 他第一个是年轻。 第二,他在山上的苦修,总算是把混元功给修炼圆满了。 此功修起来的确是枯燥乏味,让人百忍难耐。 但是,一经修成,那成功的感觉,别提多舒服了。 一身上下,舒舒服服,上下通气。 随手就是过千斤的力气。 哪怕没了内功,放在江湖上也是二流朝上的高手。 如果有一把神兵利器,连一流的也可以斗上一斗。 至于内功,他先修了个真教的基础内功,全真教的内功要诀是绝对不能修炼的。 只是修炼基础内功,不要紧,关键是不能修炼玄功要诀。 这玩意修炼了,功力一深,就会金关锁玉,然后就是不能生育。 但基础内功不要紧。 现在,杨过这一身的功力,是纯粹的底子,十分的根深蒂固。 这一身的功力,和藏边五丑对峙,纵是一时,也败不下来。 而这段时间,由于是比拼内功,这藏边五丑就不能动了。 内力拼比,最忌讳的,就是不能先收功。两方比拼,一方后撤,就会被另一方逆伐心脉。 所以一经内功比拼,双方就停不下来了。 原本不会如此。 因为在场还有陆无双。 但藏边五丑明显的小瞧了陆无双,一个小丫头片子,能干什么? 想要在这种情况下偷袭他们,需要有相当的武功。不然,内力激荡下,往前插手的人只会自己倒霉。 想一下。 两个人比拼功力。 双方都激发了大量的功力。 中间谁要插手,等于是以一人之力在承接两边的压力。 你看陆无双像是有这么深厚功力的人呢?所以,可想而知,藏边五丑丝毫不把小姑娘放心上。 坦白说。 这种时候,也就是洪七公才能解决,一巴掌下去,能破堪此局。 你让陆无双,就她那么一丁点的功力,结果只会伤了自己,哪怕她用刀也不行,内力激荡下,陆无双最多也就是擦破一点他们的油皮,自己绝对要在反震之下受不轻的内伤。 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陆无双出门可是被李莫愁塞了一大把子的冰魄银针。 她戴上手套,就发了五针。 其实这针也是伤不到藏边五丑的。 他们自诩内功深厚,又皮糙肉厚。 这种小银针,莫说刺不动他们,就算全扎了,也是无关打紧。 倘若这五人知道,这是冰魄银针,陆无双是李莫愁的徒弟,那结果自然是另当别论。 可他们不是不知道嘛。 也就老老实实的受了。 五人一人挨了一小针。 这时才有人反应过来。 “欸,她为什么要戴手套?” “这小贱人的针有毒。” “不怕,没伤到我们,轻轻一扎,能有什么用。” “应该没事,没看这针不是从我们胳膊上掉下来了吗?没见血没破皮的,绝对没事。” 虽然这样说,但这五人脸上已经在渐渐变色了。 他们丝毫不知道李莫愁的冰魄银针在江湖上有多恐怖。 一枚银针。 其实只是市面上最普通的小针而已。 和那些妇人用来缝衣服的针,没有任何区别。 甚至,这针上面带的毒,其实也不多。 光滑的银针,能粘上多少毒? 可就是这么小小的,只能带上一丁点的毒的冰魄银针,只需要轻轻刺到一丝丝的油皮,有一定的接触。 就足够了。 这就是冰魄银针的可怕。 不然,你想,李莫愁一个女人,又是个好看的女人,她凭什么在江湖上混得没人敢得罪? 正常人早就被武林给围殴了。 但李莫愁不会。 这就是冰魄银针的影响力。 藏边五丑哪里知道这针的可怕,结果是一一中毒。 最后被杨过长龙过大江。 一举就把五丑尽数诛杀。 说起来,这五丑原本不该于此。 他们就是太粗心。 太大意。 结果一一中招。 当他们内力不济时,一切已经迟了。 杨过趁准机会,猛力发功,不仅把五丑直接轰死,也将五人一发的推到了崖边。 杨过和陆无双如此,把藏边五丑杀了,让洪七公不喜。 洪七公是一个善良的人。 也就是藏边五丑这种坏蛋,才让他跳出来进行追杀。 洪七公能接受藏边五丑被杀。 但他很难接受这五个货被如此不光彩的杀掉。 也在此时,欧阳锋来了。 他一来就大赞毒药用的好,对陆无双十分欣赏,又叫杨过儿子。 然后他就又和洪七公打了起来。 这欧阳锋大概是和洪七公天克,一见面就瞧对方不舒服,就要动手。 在最开始,洪七公被欧阳锋打败,那是欧阳锋及的逆九阴的怪招。 但现在这么多年了。 洪七公早把欧阳峰给捉摸透了。 所以两人一经交手,立刻就打得不可开交。 双方一通打,打得是不分胜负。 最后老样子,他们一个教杨过,一个教陆无双。 欧阳锋对陆无双很喜欢。 一教就教真东西。 洪七公却因对杨过的一丝不喜,暗藏了一手,所以欧阳锋没有被刺激的大彻大悟。 在杨过落败后,欧阳锋就又了病了,上前又和洪七公打。 这一下,二人是真的打了个筋疲力尽而亡。 他们同归于尽。 死时仍然抱在一起。 不过,一个是要施展锁喉功夫。 一个施展双龙出水攻击另一个人的肋巴骨下。 更为妙绝的是。 欧阳锋力气用尽,锁喉用不了力,根本没有捏碎洪七公的脖子。 洪七公也是力气用尽,虽然打出了双龙出手,也没有给欧阳锋造成实质的伤害。 但偏偏二人用尽了全力。 之前说了。 武功越是高深,这内力就越是重要。 轻易是不能把内力耗尽的。 年龄大了,内功高却把内力耗尽了,轻者元气大伤,重者是真的要人命的。 洪七公和欧阳锋就是如此。 双双拼命,明明武功上是不分胜负。 但内力耗尽,体力也耗尽,最终还是双双归去。 其实要是在平地也许未必会如此。 平地,空气温暖,气压也适中。 二老也许能休养恢复过来。 但是他用这是在华山,在高山之上。 风雪交加。 气压也低。 失去内功的两个老人,呼吸冰冷带雪的空气,这真是不得不死了。 第48章 金轮到来 杨过来了。 他一身孝服,带来了两具朱红大漆的棺材,有一帮人赶着车马,带着纸人纸马等白事物件,缓慢过来。 虽然,欧阳锋名声不好,但怎么说也是武道大家,这样的一个人死了,不好折辱过甚。 再说,欧阳锋纵有千不好万不好,对杨过总是好的。 反而洪七公对杨过耍了小心眼子,在教杨过武功和欧阳锋比试时,东藏一招,西藏一招的,让杨过很不爽。所以,送葬礼上,欧阳锋的待遇比洪七公还要好。 杨过到来时,郭靖大悲,上前哭泣,还抱错了棺材。 原本喜喜乐乐的英雄大会一下子变成了白事会。 丐帮一众帮众连忙布置起了灵堂。 无论如何,洪七公在丐帮名望素重。 他是当今天下少有的,人还活着,就退位让权的帮主。 你看那些当权者,哪一个不是快要死了,才开始传位的。 洪七公就不一样了。 他仍然算是壮年,武功也还在,但却毅然让位。 这里面有他的一段时间武功被废和原因,也有黄蓉细心救助他的原因。 要知道,洪七公是一个上年岁的,不讲究卫生的老叫花子,但在他被蔡阳算暗算的武功尽失时,是黄蓉不计嫌弃的帮助他恢复武功。 不怕说白了。 黄蓉对自己的亲爹,都没有如此孝顺过。她对洪七公,真的比对自己亲爹要好得多。 因此,洪七公对黄蓉是十分欣赏喜爱的。 他曾经看不上郭靖。 也就是冲了黄蓉的面子,这才教了降龙十八掌。 而且一开始也只教了十五掌。 洪七公往常游戏人间,穆念慈帮助他,他也教了穆念慈三天的逍遥游。 郭靖他教了十五掌,教了个把月。 凭什么。 就凭郭靖那死笨的脑子? 还是黄蓉帮的。 那么,黄蓉为什么要对洪七公如此亲近呢?因为黄蓉离开桃花岛后,化妆成小叫花子在江湖上计走。 她在当叫花子时,听了很多洪七公的传说故事。 早早种下一颗心生向往的种子。 所以她才对洪七公天然的亲近。 现在,这样一个照顾她们的可敬老人死去了,她又怎么能够不悲伤呢? 倒是杨过,面容平缓,没有太大的伤悲。 反而对欧阳锋的死有一些伤感。 他此时来到了别院,进了门来。 我和穆念慈一起静静站立。 现在我们之间默契了不少。 玉女心经还是有用的。 很多事,很多话,我不说,但穆念慈就能领会到我的意思。同样,她不说话,我也能捕捉到她的心思。 我们两个,真正进入到用眼神和小动作微表情来表达意思的程度了。 可能只是一个眼神,但什么话都说明白了。 就像一些动物,不需要说话,只对对方的姿势动作,比如耳朵的耸拉或挺立,尾巴的上竖或下垂,就能明白一切。 我让杨过进来,满意的对他点了下头。 我还是有些担心。 “全真教的内功,修炼到什么地步了?” “全真基础内功已经修炼完毕了。” 全真教基础内功,就是全真大道歌诀。 说着他把全真大道歌背了下来。 “大道初修通九窍,九窍原在尾闾穴。先从涌泉脚底冲,涌泉冲起渐至膝……一封丹书下瑶天,青鸾白鹤舞翩翩。直至通明封拜罢,永作长生不老仙。” 我满意的点点头。 我道:“说得好,看来你的确下了功夫,王重阳的全真大道歌其实是把最玄妙的武功至理,掰开了,揉碎了,喂到人的嘴里,你要是不把它记熟了,背会了,可就白在山上待了,你在山上,即便什么也不学,只把这口诀背了下来,就算不枉此行了,可笑全真七此子似对此不是太在意,不过,你没有学金关锁玉诀吧!” 这金关锁玉诀,讲究的是把自己身体的精气封死,不让己身走了精气。 这也是马钰最为精深的功法。 郭靖……也学了。 郭靖学了之后,他在生了郭芙之后,此后十几年后,才又有孩子了。 原因便在于此了。 要不然,有了黄蓉这样漂亮的老婆,纵然郭靖再憨傻,也不会视若无睹。 他在结婚后也不可能在有了郭芙后就不碰黄蓉了。 但正是金关锁玉诀,郭靖在此后就一直没孩子了。 直到郭靖的武功练到了大成。 他真气圆满,收放自如。 这才在此后又有了郭襄和郭破虏。 所以,要是杨过不听我的话,修炼了金关锁玉诀,那我可就要骂骂他了。 不过杨过到底不愧是聪明人。 他把我的话听进去了。 我满意的点了点头。 然后开始教他紫雷大法。 “你现在混元功大成了,有了修炼紫雷大法的根本,但紫雷大法的压力极大,所以你要先修紫阳神功,用紫阳神功温养你的经脉,壮大你的体质,强化你的根源,最终才可以从微末电流起,修炼紫雷大法,到时,你也就可以呼啸雷霆至,招手电光来。” 紫阳神功其实是从紫霞神功演变而来的。从武功的根本特性上来讲,其实紫霞神功才为正体,紫霞神功有一丝修仙的影子了,奈何修炼此功有一个极大的弊端。 那就是——慢。 紫霞神功,最佳的修炼时间,是每天早上的一刻时间而已。 在太阳初升之时,所发的一缕紫气。 每天。 只有这一刻。 是存思养神,修炼内功的时候。 别的时候都耽误了。 所以如果是修炼紫霞神功,那需要的时间就是十年起步,往后二十年,三十年,慢慢的堆积。 这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当真是太慢了。 所以,我基之于此,推演成了紫阳神功。 紫阳神功修炼的,是至阳之功。 在采紫气之余,仍然可以采集天上的太阳阳气。 这毫无疑问增强了内功的威力。 但缺点是对身体有很强的要求。 是以如此,我才让杨过一定要把混元功修炼到圆满。 现在他既然圆满了,我便传他真功。 要不是如此,我至于让他娶两个老婆吗?现在还没显出用处,等以后,他就明白,娶两个老婆的重要。 教完了杨过,我又指点一下陆无双,现在是时候教她碧水神功了。 虽然她已经修炼了玉女心经,但根底仍然比较浅薄,所以多学一点,总是好的。 虽然是在举行丧礼。 但该办的事还是要办。 英雄大会,不是白开的。 这些年,时局动荡。 但对郭靖而言,有一件十分重要的事发生了。 那就是。 拖雷死了。 拖雷和郭靖是安答,两个人是打小的交情,关系十分亲厚。曾经拖雷一度想要撮合华筝和郭靖。 原本,这是很可能成的事。 郭靖一家深受蒙古大恩,以他知恩图报的性子,娶华筝是很有可能的事。铁木真在封他为金刀驸马时,郭靖的母亲也没有表达什么反对意思,甚至连江南七怪也没说什么。他们或许在心中有着一些隐忧,但都没有站出来出言反对。 那么,这事为什么还不成呢?以郭靖的木讷性格,原本他是会顺流接受的。 但关键的是——郭靖自己的反对。 他不愿意,为什么一直木讷的郭靖,会在这件事上如此坚持呢? 可能有人觉得是黄蓉的原因。 黄蓉漂亮。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这对于一直在蒙古的郭靖来说,是降维打击。 想也是知道,在蒙古那样的环境,能有多少美女。 和江南水乡出来的姑娘,那是没法比。 但郭靖本身不是好色之人。 他虽然对黄蓉动心,可他本质上,仍然是一个木讷的人。 所以,喜欢黄蓉,也不会动摇他回去当金刀驸马, 他可能会失意,难过,可最终仍然还是要回去和华筝结婚。 但郭靖没有。 他真正在意的,还是选择了黄蓉。 那么,为什么呢? 郭靖为什么真就看不上华筝? 因为在华筝小时候,曾经辱骂了郭靖。 说他是个小南蛮。 说他是宋狗。 这话如果说的是李邦彦秦桧之流,那是没什么的。 这些是软骨头,他们对这种辱骂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就像一个男孩,他从小一直被人叫胖子,那他也不觉得这是什么事。 习惯了。 无所谓了。 但也有人,比如郭靖,在此事上就一直是耿耿于怀。 有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 有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 很多人以为郭靖十分宽怀大度。 殊不知,郭靖的性子中有一种强烈的倔犟。 是一根筋走到底。 是决定了的事,八头牛都拉不回来的任性。 所以,在童年的时候,在华筝辱骂郭靖的时候,这份情就已经断了。 从一开始,这感情就没有。 所以,郭靖一直说,对华筝是妹妹的感觉。 这也是因为他十分重视和拖雷的关系。 郭靖和拖雷才是真正的安达,是兄弟手足。 拖雷才是从小一直帮郭靖,让郭靖感激的人。 自打郭靖南归。 他打退了蒙古人的进攻。 这一方面是郭靖本身才能出众。 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在这段时间里,蒙古人的重心,在西边。 相比南方宋朝的坚城,西方的城,又低又矮,战术战法也十分简单,那真是一块大肥肉。 虽然,拖雷不是大汗。 蒙古大汗第二代是窝阔台。 但整个蒙古的大权仍然是在拖雷一系手里。 看看拖雷一系有什么人吧。 蒙哥。 忽必烈。 旭烈兀。 还有。 华筝。 如此一来,窝阔台纵然上位,他也只能把蒙古的国力用于西征之上。 不这么干也不行。 蒙古的军权仍然主要在拖雷一系的手里。 以拖雷和郭靖的关系,他必不会全力侵宋。 但是,现在,拖雷死了,上位的是蒙哥。 蒙哥可和郭靖没多大的交情。 他既然上位,当了大汗,自然要建立武功,证明自己。 在当时,西方已经被蒙古接连打烂。 中西方强烈的文明差距,无不是在告诉蒙古人,打西方证明不了什么,那是在虐荽,能够打下中原,打下南宋,才是天命所归,是蒙古的大汗。 因此,蒙哥即位,对南宋的侵略,就有些势不可挡了。 正是看到了这一层,郭靖才要开的这英雄大会。 要打仗了。 郭靖知道,从朝廷这里,是找不到帮助的。 南宋,醉生梦死,一群随时下跪的士大夫,怎么帮他? 但江湖上,却不乏血仍未冷的义士。 曾经,靖康之耻。 金国明明已经打下了汴梁,却仍然选择退兵,为什么?就是因为人心不靖,民间反金的浪潮一浪一浪接一浪,明刀暗箭,层出不穷。 这种反抗一直未止。 让金国的统治成本大增。 一直到岳飞死了,这起义大潮才渐渐平静下来,大金国在北方的统治这才安稳了下来。 虽然北方义士的心死了,但南宋仍然有很多慷慨悲歌之士。 有很多人,和稼轩先生一样,是归义人的出身。 这些人仍然在担忧着国事。 也是郭靖想要借重的力量。 这些江湖人。 虽然有很多是穷鬼,但也不乏一地之大豪。 得到了这些人的帮助,郭靖就会得到一定的人手和钱粮。 不然,这襄阳也不要守了。 郭靖的武林大会,在一片肃穆中进行。 原本,在这聚会中,是要推举盟主的。 现在郭靖也懒得提了。 他只是说,在蒙古大军来时,希望大家可以帮帮场子。 虽然当场的群豪说得好听,但实质上,到时有多少人能来参战,就不晓得了。 正在这时,有人来了。 恶客。 是金轮法王一行人。 金轮法王是先行者。 其实此刻蒙古大军已经进发了。 金轮法王知道郭靖的影响力,所以来搞破坏来了。 虽然是如此,但蒙古与大宋此时仍然没有宣战,因此郭靖也不敢在此杀人,这意味着,是他郭靖挑起了两国战端,这个罪名,纵然是郭靖,也是担不起的。 因此老规矩,双方约战。 说到开打,黄蓉立刻打了我的主意。 她知道我武功极高,但在江湖上,名声不显。 毕竟我一般不得罪人。 如果得罪了,也会把人直接给灭了。 不留后患。 所以有我出手,既可帮郭靖分担了压力,又可以锁定一场胜局,甚至,如果运气好,还能拉我下水。 我欣然同意。 不为别的。 我对金轮法王的武功,其实也是很感兴趣。 金轮法王的武功是藏地的护法神功。 龙象般若功。 这门武功,易学难精。 你一开始修炼,那自是简单,有手有脚,肯花时间精力,就一定能行。 但一经修到了后期,就难了起来。 虽然,据说,这门武功在藏地边境学处人多,到处都是。 可我又怎么敢肯定,那些大路货的武功和金轮法王自己亲身修炼的龙象般若功,是一模一样的呢? 所以我还是要亲身试试。 第49章 对战金轮法王 比武台很快就搭建好了。 陆家庄别的可能没有,但地理条件是绝对没问题的。陆冠英虽然人到青年才开始学桃花岛的武功,导致了他武功一直是平平无奇,但怎么说也是武林世家了,在家中早就有练武的校场,现在只是把校场利用一下,搭一个台子 完全不是问题。 在场这么多武林高手,一个个身大力不亏,搭一个比武的台子,只要有材料,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比武台子搭起来了。 最先出场的,自然是蒙古风流小王子霍都了。 霍都虽然是个小王爷,不过,和从前的杨康一样,虚衔。 光有一个名位,别的啥也没有。 甚至杨康还好点,他爹完颜洪烈权倾朝野,是真正的实权派人物,只是他在事业发展的黄金期,被包惜弱给耽误了。 如果完颜洪烈的一生中没有包惜弱,那他是很有可能争一争大金国狼主之位的。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好事。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大金国内部的争权夺利比起大宋,那更狠。 宋太宗,车神,他在清洗时也就一个个的毒杀而已。 但大金国内部的斗争那真是,动不动就族诛。 所以完颜洪烈怕了,找个理由退出了争储。 不得不说,他是对的。 可能很多人对大金国内部的斗争不了解,怎么就怕了? 以大金国的政斗专家,完颜亮来举例。 完颜亮上位,对大金国内部展开了大规模的清理。 他首先对金太宗一脉的宗室开刀,以“谋反”等罪名诛杀金太宗的子孙近70人,包括完颜宗本、完颜宗美等权势贵族,几乎将太宗后裔屠戮殆尽。 对金太祖系的宗室也毫不留情,如杀完颜宗翰之子完颜秉德、完颜宗弼之子完颜亨等,甚至连自己的亲族(如叔父完颜宗敏、兄弟完颜元等)也因被猜忌而遭杀害。 金熙宗时期的旧臣如完颜希尹家族、萧裕等,因曾反对完颜亮或被卷入“谋反”案,均被株连处死,受牵连者达数百人。 可以说,因为他,岳武穆可以瞑目了。 这就是一个国家高层的政治斗争。 现在,蒙古也步上了这条路线。 曾经,铁木真时代,他就有一些兄弟。 铁木真有儿子,他的儿子又有儿子。 这是一个庞大的宗亲数字。 霍都,仅仅是这庞大数字中的一个。 而且,他可能混得比较惨,没有实权封地不说了,还没个官职。 他只能给金轮法王当徒弟混日子。 金轮法王别看是什么国师,其实这是密宗派出来的一个先行者。 他武功高卓,可实际上权力不大。 要知道。 金轮法王修炼的,是龙象般若功。 它是密教的护法神功,并不是密教本身的真功。 密教的真功是金刚功。 比如金刚瑜迦母拳、密宗大手印、金刚降魔杵等武功,各具特色。 霍都这叫混得惨啊。 不过,他自己不觉得,又或者觉得了也是没什么,反正他不差钱,玩得挺开心的。 霍都站了出来后,毫无疑问,是朱子柳来迎战。 原本应该是黄蓉。 不过黄蓉有小西瓜了。 在三月初期,十分敏感。 她不方便出战。 好在现在有了我压阵,她可以松一口气了。反正,郭靖打第二阵,稳胜的了,又有我压阵,怕什么呢,就先让朱子柳上了。 朱子柳这个人不简单。 他是大理国段皇爷手下渔礁耕读四大家臣之一。 文状元。 大理国丞相。 天南第一书法名家。 武功之高,竟然在武三通之上。 所以,黄蓉也就挑中了此人。 朱子柳上场。 霍都当即与之一战。 这二人,说到武功,自然是朱子柳要强上一些。但是吧,朱子柳有一些缺点,喜欢书法,还把武功揉入到一对判官笔中。 按理说,他的武功也有些高了。 可书法终究是书法,武功始终是武功。 所以,明明朱子柳的武功是要高过霍都一筹的,但霍都就是能在朱子柳的判官笔下一直硬挺着。 甚至金轮法王都没有多担心。 他十分喜欢这个聪明的小徒弟。 武功不行是不行,但心思灵巧。 何况,他还有一些小手段没使用上呢。 我在一旁教导杨过。 “过儿,你看出来什么没有?” 杨过瞧了瞧,道:“没什么啊,感觉他们打得很好,不过,朱叔叔好像占了上风呢。” 我微微一笑道:“你还年轻,能看到这也算不错了,正常人看只以为他们打得很精彩,很漂亮,还未必能说得出谁占上风谁占下风,不过,你没注意到的是,这朱子柳论武功,其实是在霍都之上,他倘若认真的打,只要百招,就可以把霍都压制住了,哪至于只是占一点小小的上风,若他足够聪明,使上一些小手段,假意卖上个破绽,说不得百招内,他就能拿下对方了。但他到目前为止,却只是占了一点小小的上风,实在是——唉。” 杨过点点头,道:“朱叔是不是在想写什么字啊?” 我道:“不错,他用的判官笔,来弥补自身所修的一阳指杀伤力不足的这个特点,一阳指是极好的武功,奈何对内力的要求很高,消耗太大,即便是一灯大师,也不敢胡乱出手,只能偶一为之,而且,一阳指真正的作用是疏通经脉,点穴功夫,想要杀人,一指头就戳出一个大窟窿,还是不行,所以朱子柳用判官笔来施展一阳指,也算走上了一条新路。但他千不该,万不该,把书法融入武功中,如果他这么练功,那无所谓。但他此刻是在与人交手,却仍然计较书法问题,正是他画蛇添足使用了很多不必要的招术,才导致了现在的局面。” 朱子柳。 他的文青气影响了他的实战力。 坦白说,把一阳指融入书法,不是不可以。 但你平常这么修炼可以,可你和人交手打架了,还如此玩,那就大大的不该了。 正是如此,朱子柳明明武功是稳稳高过霍都的,但却迟迟未能拿下。 反而他的这怪招让霍都看出了名堂。 他找到机会,和朱子柳打了一个近身。 然后把自己折扇里暗藏的机关打了出去。 四枚毒钉,一枚不少,尽数打在了朱子柳的身上。 朱子柳怎么也想不到人家玩这么阴,顿时中招。 好在黄蓉也算医学大家,用了九花玉露,先给压下去,以后再行解毒。 之后,就是愤怒的郭靖上场了。 郭靖怀怒出手,不是达尔巴能扛得住的。他的铜棍被郭靖一连三巴掌直接打弯了。达尔巴落败,金轮法王出场了。 金轮法王极高极瘦,身形犹如竹杆一般,给人一种瘦骨嶙峋的感觉。脑门微陷,恰似一只碟子,这一独特的外貌特征使他的形象更加引人注目。 他往台上一站,其实也有些心思和郭靖交手。 但此前,他已经确认,郭靖武功之高,不在他之下,二人如果拼命,搞不好他会输,还有可能会死。 不要奇怪,郭靖就是这么强的一个对手。 如果我不在,纵然牵强,郭靖最终也要出手。 因为除了他,没人挡得住。 不过好在,有我。 我迈着步子,一步步蹬上了比武台。 双手一拱。 我道:“嘉兴散人,刘至善,有礼了。” 金轮法王皱眉起来。 “你是什么人,有什么名望,也来接我的场,不怕被我打死么?” 我一听,这金轮法王——不简单啊。 金轮法王出场,他是带着政治任务来的。是要折服中原武林。 如果是一个什么名气也没有的人,他根本不愿意与之战斗,更不要提杀人了。 比如说郭靖,他不愿交手,因为此时的郭靖正在盛年,精力武功,都在巅峰状态。 金轮法王上去,未必能讨好。 至于无名之辈,比如说我,打赢打输都没什么好处。 所以他出言威胁,要打死我。 我笑了。 “金轮法王,你要打死我,也要看看你是不是有这份实力。不要光用嘴说,直接动手吧。” 金轮法王叹了口气。 “老衲本来无心造杀孽,奈何奈何。” 他说着上前,就要一掌打死我。 他脚下奇快,只用脚掌点地走路,人就像在地面上滑行一样,速度既快又有隐蔽性。 这是老和尚想一招直接秒杀我。 我摇了摇头,一掌还击。 我们双掌一对,我脚下木板立刻发出嘎吱声,一听就是板儿断了。 “咦?” 我吃了一惊,可不敢出这个丑,当下施展了身法,和金轮法王游斗起来。 我们两人,你一拳,我一掌,你一掌,我一脚,你一脚,我一拳,就这么的打了起来。 看起来,我们的武功,招式简单,甚至笨拙。 但其实,却是最为精纯的武功。 别人看不懂,郭靖能够看懂,他深吸一口气,感觉自己的武功又有所精进了。 金轮法王武功十分的好,他的绝学龙象般若功塑造的根基犹为深厚。 一句话,没有花架子。 看看他的徒弟。 不要看霍都。 要看达尔巴。 他才是金轮法王心中唯一的爱徒。至于霍都,他最多算挂名的。 看看达尔巴,再想想藏边五丑,这什么模样的就不要说了。 为什么? 为什么金轮法王要收这模样的徒弟? 很简单,是为了龙象般若功。 龙象般若功,是一门消耗潜能去修炼武功。 只要研究一下,就能发现,历史上修炼龙象般若功的,都需要体质特殊强健的人才能修炼。 一开始时,修炼到五六层,变化还不大。 但修到了七八九层,人体就会开始迅速的消瘦下去。 因为身体上的血肉,都供给了龙象般若功,你倘若身体潜力不足,强行修炼,是会营养不良而死的。 这也是历史上鲜有人能修炼成此功的原因。 此时的金轮法王修炼到了第九重。 有九龙九象之力。 这个说法是夸张了。 但绝对的是力大无穷。 所以金轮法王与人肉搏近战,无有不胜者矣。 但现在他吃了个亏,我的力量丝毫不比他弱,并且我的年龄也比他占优,又怎么可能输。 金轮法王力战不下,就明白再打下去,他必然不敌了。 这让他心中忍不住生出了感慨。 中原果然是能人辈出。 前一个郭靖尚在巅峰。 又出来一个之前未曾闻名者。 原以为北丐西毒死了,上一个时代的残党的日子过去了,哪知道下一代人又不声不响的成长起来了。 一个郭靖。 问题不大。 江山倾倒。 不是一根木头能支的。 强于岳飞,又如何,还不是完蛋了。 可能很多人以为,岳飞有些冤,其实不然,岳飞死的真是一点也不冤。 有很多人误会了一点,认为岳飞情商高智商好,纯粹是九妹和秦桧不好,硬要搞死他的,其实不然,你要明白一件事,在岳飞要收复江山时,在这之前,九妹是一直在支持岳飞的,倾其国税以养岳家军。 那为什么会有十二道金牌呢? 因为那个时候雪乡二圣还活着,再打下去,搞不好这雪乡二圣就真给救回来了。 有人说救什么救,杀了不得了。 你问问岳飞,他那样品性的人,会干那样的事吗? 为什么九妹如此害怕雪乡二圣回来? 大宋自有制度。 二圣回来了,搞不好是要真能夺权的。 你不要以为雪乡二圣回来了能痛改前非,做好人。 我就问,道格能改了吃米田共吗? 你以为他们不做坏事很可怜,但你有没有想过地乡二圣造孽无数,害得多少人生不如死?就宋朝那种文官专政,以孝治天下的政治气氛,二圣回来了,九妹还能做好皇帝吗?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九妹是无后的。 他不能生,无后。 他怎么敢让雪乡二圣回来。 你都到这时候了,岳飞你还不回来,你想干嘛? 你真想让二圣回来吗? 所以,十二道金牌。 所以,赐死。 所以讲,一根木柱,再是坚韧,也支撑不了一座要倾倒的大厦。 郭靖再强,他一个人也成不了事。 这正是蒙古人南下,先派金轮法王过来搅局的原因。 不过没想到,在这一战里,不止一个郭靖,还有另外别的神秘大高手。 金轮法王见识到后,顿时起了杀心。 他一个抽身后退,道:“施主好武功,我们比了个不相上下,既然如此,我们便比兵器吧!” 说着,一二三四五,他罕有的一口气取了五只轮子。 这五轮由金银铜铁铅所铸。 一般人操作困难,搞不好还能割到自己。 但金轮法王在此却颇有所长。 他一人操五只轮子。 立刻向我发动了连绵的进攻。 第50章 郭靖的困境 面对金轮法王的五个轮子,我亮出了我的木剑。 其实,我应该用紫雷大法的。 不过那样就有些欺负人了。 我想伸量一下金轮法王的武功,可不想两招一打他就跑了。 金轮法王手中的五轮金轮嗡嗡作响,轮上梵文在夕阳下泛着冷光,他沉腰坐马,周身九龙九象般若功的雄浑气息如潮水般漫开,将三丈内吹得是劲风四起。 “阁下以木剑对敌,莫不是小觑老僧?” 法王声如洪钟,话音未落,右手金轮已裹挟着开山裂石之力飞旋而出,空气中炸开尖锐的音爆。 我微微一笑,手中三尺木剑随意一挑,看似轻描淡写,木剑却在触及金轮的刹那迸发龙吟。 木屑纷飞间,木剑竟顺着金轮的弧线画出半轮新月,法王只觉一股柔劲如附骨之疽缠上兵器,仓促间撤回金轮,却见剑痕已深嵌轮缘三寸。 “好个草木皆兵!” 法王暴喝,双掌拍出,九龙九象之力化作两道金色气浪。 我足尖轻点,身形如风中残叶飘忽不定,木剑看似毫无章法地挥洒,却在气浪触及衣袂的瞬间,以剑尖点在浪头最薄弱处。轰然巨响中,气浪倒卷而回,法王踉跄后退三步,掌心渗出丝丝血痕。 金轮法王怒目圆睁,五轮齐出,在空中组成旋转的金色旋涡。 我将木剑一抖,竟如游龙入海般没入轮阵,木屑与金光交织成网。 众人只见木剑在金轮缝隙间穿梭,时而点刺轮心,时而削向轮刃,法王每收回一轮,轮上便多一道新伤。 “破!” 我清喝一声,木剑划出螺旋轨迹,直取法王咽喉。 法王仓促间双掌交叉格挡,却觉木剑上的力道陡然倍增,九龙九象的护体真气竟如薄纸般被撕开。 千钧一发之际,他抽身急退,肩头仍被剑气扫中,僧袍碎裂,血珠飞溅。 金轮法王望着满地残破的金轮,又看了看那柄依然完好的木剑,喉头腥甜翻涌,却终究咽下到嘴边的鲜血。 金轮法王就此而败,他们狼狈的离开。 中原武林大获全胜,自然十分高兴。 由于我的避让,郭靖毫无疑问的成了武林盟主。 当然,这只是这么一说,别真以为当了盟主就可以干什么就干什么。 所谓盟主也只是说起来好听一点罢了。 郭靖更在意的,是守卫襄阳。 金轮法王是被打跑了。 可蒙古大军仍在,并且在不断的逼近之中。 我看着酒席中毫无知觉的武林群豪,对郭靖道:“蒙古大军已经出发了,大概在路上,你有什么方法守卫城池。” 郭靖喝了一杯酒,道:“据丐帮的情报,蒙古派出了阔出统兵,以一支兵马直逼襄阳。此外,还有两支兵马,一支攻四川,一支攻淮扬,这还是蒙古大军主力仍在西方,短时间抽不回精兵,但饶是如此,我的对面仍然有将近十万的敌军,情况仍然殊不乐观。” 我笑了一下,道:“现今,蒙古主力仍然在西,蒙哥匆匆决定伐宋,兵力器械皆都有限,只要你们能敲掉蒙古人的攻城器械,让蒙古人没有足够的器械,那此战就赢定了。” 在窝阔台时,蒙古就已经伐了一次宋,结果失败了。 这一次的伐宋,亦将如此。 其原因就是拖雷不许,在伐宋时他搞起了西征,带走了大量的军队和工匠,以至于蒙古大军缺乏有效的手段来攻城。 结果第一次伐宋草草的失败了。 这既打了窝阔台的脸,又稳固了拖雷一系的实力。 不过,此时,是蒙哥当大汗了。 他开始调集一批部队,来征伐南宋了。 这是因为旭烈兀仍然控制一部分兵力在西边。 所以蒙哥仍然只能调动一批兵力。 但即便如此,这也是一支强大的部队。 和普通的军队不可相比。 有一部分是打西征的铁军。 其中有一部分是蒙古在沙漠里训练出的怯薛兵。 精兵,强将。 也不怪郭靖搞英雄大全。 他一个人真有些感觉要扛不住了。 毕竟,朝廷不给力,能怎么办呢? 郭靖只能从民间这一块想办法。 郭靖苦笑了起来。 “我何尝不知于此,但蒙古大营,戒备森严,不是说想进就能进的,什么也不知道,就带兵往里冲,结果就是找死。” 郭靖以前就是在蒙古军中统兵过的。 不过,有两个原因,导致了他离开了蒙古。 表面上看,郭靖在蒙古位高权重,小日子挺好。 但其实,他在蒙古国,一没有自己的基本盘,没有自己的牧场,牧民,他就不可能有根源,不可能在蒙古国拥有真正的实力地位。 他的一切,都是成吉思汗赏的。 给你,才是你的。 不给,你什么都不是。 甚至,给了你,说拿下,也就拿下了,说收回去,也就收回去了,都是一句话的事情。 所以说,郭靖在蒙古没有根。 他拥有一切,都是虚的。 第二,母国的不堪,导致了很多人看不起宋人,也自然会看不起,郭靖。 这也是郭靖拒绝华筝的一个理由。 他不想当吃软饭的。 不管是不是,只要他娶了华筝,那不是也是的了。 最终,郭靖南归。 但是,在蒙古军中,郭靖对蒙古军的一切都十分了解。 铁木真做为成吉思汗最伟大的地方,就是他一手打造了一支强军。 一支强军,最出色的就是纪律。 蒙古军的纪律性之强,是当时难想的。 令行禁止, 是最基本的要求。 郭靖很清楚,一支蒙古大军的强悍。贸然往里钻,想探营,简直是找死。 我笑了笑,道:“如果是我呢,我去探营。” 郭靖摇头。 “不行,这太危险了。” 我呵呵一笑,道:“郭大侠,不怕把话说明白了,这么从年,你守卫襄阳,有十几年了吧,早前,你能守住襄阳,我信,那个时候,丐帮犹有余裕,东海桃花岛也颇有余财,你只要赏罚分明,就可以掌握大军,甚至招兵买马,扩充军队。那个时候,你自然有条件,有本钱,守卫住为一座襄阳城,但人力有尽时,财力亦然。养军队就是在养吞金兽。这么多年了,进行的军费是一年不如一年,一年往后推一年的,这么长时间了,缺口都是你在补,补到现在,你还有多少钱,你还能这样撑多久?就算兄弟们义气着不计较的和你一起干,但他们是人,有家人,有亲戚,有父母儿女,这一张张嘴,是要吃喝的,你还有多少钱去填这些人的嘴皮肚子。” 郭靖的脸色一下难看起来。 说一千,道一万。 目前对郭靖最大的难题,其实就是一个字,钱。钱粮问题,始终是最大的问题。 问题上大宋朝廷至今仍然在摆烂,不肯正视这个问题。 对襄阳的给养始终补给不足。 说来好笑。 宋军掌握的三大防线,川中是孟珙将军的防线,襄阳是郭靖的防线,只有淮扬,是大宋朝廷的防线。 因为有江淮水系,加上宋军强大的水军,所以在这一条线上,宋军还是可以说得上话的。 因此,蒙古南下,就要在这三条防线择其一者而下之。 川中防线,这是孟珙主持的。 这位老将以一己之力死守川蜀。 他虽借了地利,但也是真的把守住了这里。 淮扬一带,有大宋最强的水军。 这是蒙古大军始终都无可奈何的。 至少短时间里他们不行。 后来襄阳失守,水军的死守已经毫无意义,这支水军抽调海上,还和元军反复征战。 直到被张弘范举全国水军一力镇压之。 所以,襄阳,是实际上的短板。 此时。 襄阳的守将是哪一个? 吕文涣。 要是不了解这个人,也可以了解一下吕氏,吕妃,吕太后。 日后明朝第二代皇帝,建文帝的生母。 在当时,吕氏代表的吕家,是文官清流一派。 你能想象吗? 吕文涣居然是个文官。 由此可知,吕家是多么“擅长打仗”。 襄阳,基本就是靠郭靖一个人在撑。 其实,打仗什么的,还好说。 难办的就是钱粮问题。 一个是净衣派对丐帮的日渐疏远。 让丐帮的收入渐渐少了,难以支撑郭靖日益庞大的军费支出。 二来是东海桃花岛的财物也花得七七八八差不多了。 郭靖还是要脸的,知道这是黄药师留下的嫁妆,他用了是没问题,但多少要留一点,总不能以后都不过日子了,破家为国也不是这个样子的。 现在他最大的支持就是陆家了。 陆冠英一家是太湖之上的无冕之王。 所有在太湖上混饭吃的苦力,渔帮,水匪,都要给他陆家交份子钱。 一直到陆冠英时代,才结束了这种统治。 一是因为陆乘风年龄大了,不想再管理这庞大的一窝子事了。 二来陆冠英娶到了程伽瑶这个超级大富婆,人生一下子圆满了。 这太湖水盗的老大,不当也罢。 所以,郭靖现在从陆冠英这里拿钱。 说起来有些悲啊。 程伽瑶一开始喜欢的人其实是郭靖。 所以面对这种情况,陆冠英自然只能答应。 可陆家虽然慷慨了,郭靖却不好一直没底线。 他总不能什么都和陆家要吧。 这钱粮可不就让他头疼起来了? “刘庄主,”黄蓉见不得自己男儿委屈,就上来说话了:“既然你这么说了,是不是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呢?” 我点点头。 “还是黄帮主透澈,其实,这个办法还是有的,襄阳的地理位置极好,是居汉水中游。北邻河南省南阳市,南与荆门相邻,东接随州,西连十堰,地接南北,四通八达,不过如是了。这样一个地方,车水马龙,随便抽抽水,就发达了,我知道,朝廷筋疲力尽,没有所出,但你们地方上可以想想办法。就算郭大侠你为人正气,不想要这个抽水,但我们可以在此中挟私啊,这样一来,就赚到钱,可以用之以养军了。” 黄蓉尴尬笑了。 “哦,”我明白了。 “黄帮主已经在这样做了,这才对,以黄帮主的智慧才情,自然是早已经想到了的,也自然是在做了的。” 这种事,别人不知道,黄蓉还不会知道吗?别人不好做,黄蓉掌握着丐帮,目前天下最大的人才资源库,要什么人才会没有? 她要做,自然是轻而易举。 郭靖顿时明白了,为什么在自己苦思冥想不得其计时,妻子黄蓉部是默不作声,悄无声息的把问题一一解决了。 这也是郭靖后来一直撑下去了的原因。 黄蓉苦啊。 一边在背地里默默的支援帮助丈夫,一边又要隐忍,不能让丈夫知道的太多。 她知道自己丈夫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但是,现实,生活中,需要太多的妥协。 不如此,怎么做生意,怎么赚钱,怎么弥补军需补给! 这些事,与其说出来苦恼,不如不说。 郭靖摇摇头,苦笑。 “蓉儿,你……” 他有心让黄蓉停止走私。 但这话竟怎么也说不出口的。 朝廷补给日渐短缺,减少,甚至拖欠。 不走私自己捞钱,怎么能行。 “既然如此,那就是探视蒙古大营一事了。” 我悠悠地说。 “这个……” 郭靖努力半天,终于道:“还是太危险了。” 我笑了一下。 “郭兄,你我都知道,这次扩出大军在即,唯一胜算就是摧毁它们的后勤,特别是它们的攻城器械,襄阳周边早已经成了白地,蒙古大军所用的攻城器械都是从后方带的,要是你能摸准方位,发动奇兵,一举袭毁,至少可以为襄阳争取两到三个月的时间,而我料定,他们必然后勤乏力,到时必然会撤兵。” 郭靖犹豫一下,最终还是同意了。 但穆念慈对此有些担心。 她一回屋就对我道:“相公从前不在意这些事,为什么现在却又要冒这风险?” 穆念慈好不容易才过上了如今这安逸的生活。 现在看到我要去冒险,不由有些担心。 我听出了她话语中真正的关怀,不由十分心动。 我一把揽住她的腰肢。 这么些年了。 由于玉女心经和碧水神功的作用,她反而更有韵味了。 我仔细打量着她。 她的眼睛犹如一湾清澈的秋水,眼眸明亮而深邃,仿佛藏着无尽的心事,眼波流转间,温柔与坚韧并存,既有着少女的娇羞与柔情,又有着面对命运坎坷时的坚定与执着。 眉毛如弯弯的柳叶,眉形精致而自然,微微蹙起时,便增添了几分楚楚可怜的气质,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惜。 穆念慈有着高挺而小巧的鼻梁,使面部更具立体感,线条优美流畅,与其他五官搭配得相得益彰。 她的嘴唇犹如娇艳的花瓣,色泽红润而饱满,嘴角微微上扬的弧度,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笑起来时更是甜美动人,仿佛能驱散世间一切阴霾。 她的脸型是标准的鹅蛋脸,线条柔美流畅,下巴圆润而精致,展现出东方女性特有的温柔与典雅。 肌肤白皙如雪,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泛着淡淡的光泽,脸颊上还透着一抹自然的红晕,宛如春日里盛开的桃花,白里透红,娇艳欲滴。 穆念慈自带一种古典美,温婉而坚韧,既有大家闺秀的端庄优雅,又有江湖儿女的侠义之气。 单纯容貌,其实她不在黄蓉之下。 也不怪杨康对黄蓉没感觉,却喜欢上了穆念慈。他第一次,中收穆念慈的鞋子就是已经动心了。 后来,更是为了穆念慈把欧阳克都给杀了。 我欣赏着穆念慈的姿容。 别说杨康了,我也愿意为她杀人。 第51章 面见忽必烈 过去几十年里,生活告诉了穆念慈,什么是苦。 穆念慈的出身,一直就苦。 她打小,就是个孤儿。 是杨铁心,一个大男人,一把米田共一把尸水把她养大的, 期间的苦楚,就别说了。但即便如此,在一段时间里回味,这竟然是好的了。 至少,杨铁心还是个男人,拥有一定赚钱的本事。 他在街头卖一卖艺,或是在哪个镖局干一段时间,或是接一些护卫工作,值此乱世,倒也是能赚上一把子的钱。 在吃喝上,没有亏待了穆念慈。 让穆念慈虽然辛苦,却像一根小草般,仍然坚韧的成长了起来。 在她成长的过程中,还有一点小小的奇遇。 她遇上了洪七公,从洪七公那里学到了逍遥游功夫。 这逍遥游功夫是丐帮打基础的功夫。 哪怕是年龄大了,也依然可以修炼。 甚至,修炼出内力来。 穆念慈从此一跃成为比她爹杨铁心武功还高的人。 可是,生活啊,它是专挑苦命人。 就在穆念慈稍微长大了,成为了花季少女时,还没享受青春的美好,便经历了人生的大痛。 杨铁心死了。 原本以为,会有一段爱情让生活重新美满,但穆念慈爱错了人。 杨康或许,我们就当他是真的,真的对穆念慈有了感情。 但他的感情宛如一个笑话。 他的存在,对穆念慈没有一丝一毫的好,反而是给穆念慈平添了无数的麻烦。 最大的一个麻烦,是杨过。 穆念慈真的是把心嚼烂了给杨过。 结果,不是我,她就死了。 她死命坚守,一直只是为了杨过。 直到,她遇到了我,她的死水一样的生活才出现了转机,是我让她越来越好,也因此她终于倾心,并委身于我了。 跟我之后,我没有辜负她。 我不仅对她好,对杨过,也很好。 这么些年。 杨过大了。 她也感觉到这生活的来之不易,开始真正为我的安全而担心了。 我心中一片暖意。 以心换心,我终于,真的,温暖了她的这一颗心。 我叹了口气,对穆念慈道:“娘子,这么些年,为了让你,让过儿,过上好日子,不得不置办起了现如今的这一份家业,可不,战争要来了,若是我真坐视不理。 大军交伐,战火波及到我们,这辛苦置办下来的家产,就难说了。而且,战乱一起,还有滥杀,蒙古大军的德性你是不知道的,走到哪儿杀到哪,往往一屠就是一座城,我是不能让你们落入到那种地步的。” 其实我对蒙古入侵的态度是不以为然的。 蒙古大军不是什么好东西。 难道南宋朝廷就是什么好玩意了吗? 只不过,我已经辛辛苦苦置办下了家业,以蒙古人的性情,打到我家,一场大屠杀怕是不可避免的了。 我就算再强,也没道理一个人对抗一支大军的道理。 到时,我可能是没事,但穆念慈呢,我家呢,我带不走的东西可能就要完蛋了。 所以,经过一番细思,我终于决定,还是帮郭靖一把。 在我和蒙古人暗通款曲达成协议之前,我仍然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 我安慰了穆念慈。 我吻去她的泪。 在她没注意时,我用兰花拂穴的手法让她入睡。 兰花拂穴手的确是高明的武功,在技巧方面尤为称道。 特别是出手的温柔淡和,无声无息,对人下手是最好了。 你点了他的穴,人家往往都不知道。 穆念慈睡去。 我强忍了亲她一口的想法,去办正事了。 我带上了纸笔,开始往蒙古大军而去。 一路上,我用轻功前行。 后来我发现了一支部队。 蒙古游骑。 这支蒙古军兵抓了一批工匠。 这是当然的。 蒙古军队大多奴隶或牧民,他们能有什么文化,能有什么技术。 所以军队打到哪,就抓哪个地方的技术人员,工匠,铁匠,木匠什么的,逮什么抓什么。 不过,可悲的是,蒙古人从来没有大局观,从来没有远景规划。 你们明明那么缺少工匠,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去学习,去培养,都是逮什么用什么,死了再抓,不够再找,这导致的结果就是没有改变。 当手头上的工匠日凋零后,蒙古大军会立刻回归原始状态。 从前什么模样,后来还是什么模样。 跟上了这支游骑,我找到了蒙古大军的大营。 白天时,我没有任何动静。 纵然我轻功再好,身手再灵敏,可大白天的,我不能指望所有人都是瞎子。 所以我得等。 等到了晚上,我才好行动。 夜色如墨,天黑了。 我慢慢往前靠近。 这是一座十余万人左右的大军营。 十万人的军营在沉沉黑暗里蛰伏成一片庞大的暗影,像一头匍匐于大地的巨兽,只偶尔从营帐缝隙、辕门岗哨处渗出几点昏黄灯火,如巨兽微睁的眼瞳,在无边夜色里洇开微弱的光。 营地轮廓被墨色勾勒,连绵的营帐如起伏的黑色丘陵,层层叠叠铺向远方,分不清边际。 夜风掠过营帐帆布,发出低沉的“猎猎”声,混着远处隐约的更鼓声、甲胄摩擦的细碎响动,像某种沉睡中的呼吸,厚重而规律。 偶有巡夜士兵的身影提着灯笼走过,橘红的光晕在地上拖出狭长的影子,光晕晃动间,能瞥见甲叶微光与枪矛尖刃的冷芒,转瞬又没入黑暗,只留下单调的脚步声在寂静里回荡。 营地深处,中军大帐的灯火稍显明亮,光透过帷帐,将帐内模糊的人影投映在布幔上,似有将领在彻夜议事,案几上的烛火偶尔爆起灯花,光影便随之轻轻摇曳。 更远处,马厩里传来马匹的喷鼻声,草料的气息混着泥土与篝火余烬的味道,在夜风中弥漫,勾勒出军营特有的粗粝质感。 十万生灵在此安寝,鼾声、梦呓、兵器碰撞的轻响,被夜色揉成一片低沉的嗡鸣,如同大地的心跳。 黑暗是最好的掩护,让这座钢铁与血肉构成的营垒暂时褪去肃杀,却又在每一个角落暗藏着醒觉的张力——只待晨号角声撕裂夜幕,沉睡的巨兽便会轰然起身,重燃烽烟。 我施展轻功,巧妙的钻入这座庞大的军营之中。 在这座军营里,很多地方,都是黑漆漆的。 只有少数地方是亮着的。 我悄无声息的往亮处走。 但我走在死角处。 避开了一切我能注意到的人。 很快,我找到了。 这不难。 在所有帐篷中,找最大的,最亮的,那准没错。 这里,一众人等正在开会。 其中一个,就是金轮法王,他正说自己看到的,经历的事。 最后他忍不住道:“中原武林,果然人才辈出,老一代死得死,亡得亡,老衲一去,正好遇到洪七公和欧阳锋的葬礼,可见中原无人矣,哪知一转眼,除了郭靖之外,又冒出来一个刘庄主其人的,此人武功高卓,并且名不见经传,哪知道武功直追郭靖,甚至可能在郭靖之上,实是一个大敌。” 他这么说,立刻有人笑了起来。 一个年轻的男子温和的道:“国师莫怪,这是小王请来的助拳高手,有他们在,不管什么郭靖,刘庄主的,都将不在话下。” 他给金轮法王介绍了四大高手。 这四个人是。 ——尼摩星:来自天竺,擅长瑜珈之术,使用一条蛇形铁鞭,武功狠辣。他对“蒙古国第一勇士”之名有觊觎之心,但头脑不够灵光。 ——尹克西:波斯大贾,擅长使用一条镶满宝石的金龙鞭。他为人奸诡,常常趁人不备谋取利益,颇有商人本色。 ——潇湘子:本是湘西名宿,后投效蒙古。其相貌犹如僵尸,武器是一柄内藏毒砂的纯钢哭丧棒,武功也以僵尸为形,阴狠诡异。 ——马光佐:回疆奇人,身材魁梧,力大无穷,但武功相对上述几人略逊一筹。 刚才耻笑金轮法王的,正是尼摩星。 只听他站起来说话。 “四王爷放心好了,有我等帮助王爷,不管那什么郭靖,什么刘庄主的,都不是对手,都不在话下,他那是不在,他要来了,必教他好看。” 金轮法王嘿嘿的笑了笑。 “是这样啊,那么好啊,如果到攻城的时候,可以看到尼摩星大人的高招,那可就太好了。” 这老和尚阴着呢,已经开始给尼摩星挖坑了。 其实老和尚心里也是委屈。 他是藏地僧,修的是护法神功,不是正本嫡传,难免会被一些人小觑了。 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他只能一个人苦撑。 但这不是说什么人都能来欺负他一下的。这个尼摩星就是如此,其实此人武功虽有,但也高明不到哪儿去,至少,郭靖一个人可以打两个他。 尼摩星不知是不知还是无知,把胸膛拍得啪啪响。 “放心,老和尚,你若是怕了,到时什么郭靖刘庄主的,我都替你打了,哈哈哈哈哈……” 金轮法王微微一笑。 忍此一时辱,到时看你怎么死。 正在这时,有士兵在外叫。 “走水了,走水了——” 然后,还有梆锣子敲响的声音。 金轮法王等人连忙往外去,只见一处地方起了火光,立刻知道这是有人放火。 军营防火,一般不会轻易走水。 很多时候,都是有人刻意放火才是。 事实上,这一时刻,我,也是迷糊的。 对,火不是我放的。 我好端端的,放什么火,多此一举。 一把火,能阻止得了蒙古大军吗? 这又不是赤壁,夷陵之火,没那么大作用。 正在我迟疑时,那边有人打了起来。 金轮法王几人面面相觑,立刻提袖子跑过去了。 要是没事,他们自然不必过问。 灭火之事,小事也,有那些士兵去做就好了。 但如果是有人在捣乱,那就不一样了,这可是军功,是不能放过的。 于是这几个人立刻奔了过去。 他们一走,那我不客气了。 我撩开帐篷,大步迈了进去。 帐内,一个年轻的贵族正在看行军地地图。 当我进来后,他的护卫立刻有了反应。 不愧是蒙古勇士,我不是在阴阳,而是真心的称赞。 这两个膀大腰圆的汉子二话不说,一句刺客也不讲,直接操刀子上。 狠辣爽直。 这就是蒙古精英。 我施展铁指寸金的点穴功夫,一一把人点住,放倒,脚上一踢,把他们手中的刀给踢掉。 然后,我才迈步过来。 我可以明显的感觉到,面前王子的不安。但是他的气场很足,他稳定了心神,没跑,没叫,也没拔刀子冲我来拼命。 他仍然站在那里,努力的镇定着。 “怎么,你不跑,不叫,你不怕我?” 小王子微微一笑。 勉强的。 “怎么会怕呢。先生进来,明明可以轻轻松松,杀了我两个护卫,但您只是点住了他们,未取他们的性命,足见先生的宅心仁厚,再是,先生是赤手空拳进来的,这已经足够说明先生的善意,不然,先生直接动手杀人就是了。” 他说的是实话。 我要杀他,方才,就是最好的机会。 以此人平平无奇的武功,我杀他实在是和伸脚踩一只黏在地上不能动的老鼠一样简单。 只需要伸脚,踩到了,一用力即可。 就能把他轻轻松松的活活踩死。 杀人,对我来说,就是这么简单。 “你很不错,你叫什么?” 我走了进来,和他相距,也就十步左右的功夫。这个距离,我身子一晃,就已经可以到他的身边了。 “在下,孛儿只斤——忽必烈。乃是曾经监国孛儿只斤.拖雷的第四子。” 我点点头。 伸手,从旁边,取下了一枚牛油大烛。 我举着大烛,选择方位,将光投在忽必烈的脸上。 光线打在忽必烈宽阔的额头上,形成明显的高光区域,凸显出额头的饱满与宽阔,使其看起来如龙骨般硬朗、突出,展现出一种威严和大气。 我忍不住赞叹。 “果不其然,你有龙准之相,这世上有此面相的不多了,权贵之中,尤其少也,而你是其中之一,可能也是唯一的一个了。” 忽必烈皱眉。 这评价,可不是什么好话。 我却笑了。 我问。 “你,想当皇帝吗?” 忽必烈脸色终于一变。 他和自己的几个兄弟不一样。 忽必烈自小和汉人学习,深受汉文化的 影响。 他很清楚。 草原的大汗,和中原的皇帝,看似是一回事,但其实是两回事。 大汗,只是大汗,皇帝,才是真龙天子。 我这个问题,他猝不及防。 眼中流露出了一丝异色。 “先生,休要,勿言。” 我微微一笑。 这个回答,很有意思。 既不是住口,也不是别的,而是勿言。 不要说,不要说,这种事,怎么能说出来呢? 第52章 郭芙失陷 我看了忽必烈的反应,摇了摇头。 “你这不对,你怎么能这样呢?我的出现,是给你机会啊,一个人,一生,能有多少次机会,很少,很少,所以每一个机会来临之时,都要不计代价,不择手段,务必要牢牢的抓在手里。所以,你不该这样拒绝,你应该说,我想当皇帝,我太想当皇帝了,我做梦都想当皇帝,这样,我才会帮你呀,可你这么拒绝了,你让我有什么办法?” 忽必烈笑了。 “先生何必要开此等玩笑,大汗是我的哥哥,我好好的王子当着,为什么要造反呢?” 我微微一笑。 “汗王之位,哪能容一丝的人情。蒙哥不杀你,是因为你的弟弟旭烈兀还在,如果没有了旭烈兀在西方的军力,你看你哥哥会如何待你。” 忽必烈一脸平静。 他知道,我说的对,就是这样。 虽然现在看起来很好。 但一切已经和一开始不一样了。 一开始。 拖雷是铁木真心爱的儿子。 但即便是如此,拖雷也没当大汗,他当的是监国。 蒙古大权,倒是抓在手中。 特别是军权。 拖雷死了,蒙哥接过了窝阔台的汗王位。 他的野心一下子起来了。 这让忽必烈的处境一下子尴尬起来了。 因为忽必烈过于亲近汉人,遭到了蒙古诸部的排斥。 所以他手上没有什么兵权。 至少目前如此。 不过蒙哥又担心前线的将领不听话,所以让他来监军。 自古,监军这个位置十分微妙。 说有权吧,手上是没兵权的,说没权吧,他说的话领军大将也是要听进去一些的。可见他其实还是得不到信重。 在这种时候,忽必烈是不得不小心的。 他谨言慎行,不敢有丝毫松懈大意。 却在这时,金轮法王他们回来了。 这些人出去后发现不对,他们都走了,谁来保护四王子,于是又都回来了。 这一回来,就看到了——我。 金轮法王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 他和我交过手,心中十分清楚,我的厉害。 所幸此刻四王子无恙,所以他也不急着出手。 而中一句话也没说,却一个眼神表达了无数的意思。 他看了尼摩星一眼。 尼摩星顿时想起自己吹的牛。 一瞬间,尼摩星感觉,尹克西,潇湘子,马光佐,都在诡异的瞧着自己 他顿时羞恼了起来。 下一瞬间,尼摩星就向我出手。 这个尼摩星是个阿三国人,武功十分阴险狡诈,使的是一只怪模样的铁鞭。 他这一出手,直接往我头上打来,是恨不得一下就把我的头给打碎掉来。 面对于此。 我轻轻一笑,不屑一顾。 紫雷大法,已经运转了起来。 噼啪——滋啦。 尼摩星已经被我电的麻木了。 随即他强忍不适,一步重跺于地,人往后抛飞,好在是被马光佐接下来了。 马光佐被余电给电到了。 他忍不住道:“哎呦妈呀,这怎么回事,还能电人呢。” 尼摩星勉强站住,道:“妖法,这是妖法。” 忽必烈也忍不住生出了好奇。 他也算有过见识。 但这种雷电之法,却鲜少见过。 甚至可以说,根本没有见过。 忽必烈曾经攻打过西方,在西方,他见过火法术,水法术等奇奇怪怪的戏法。 但即便如此,也没有表演过雷法的。 “中土果然神奇,连此仙佛之术亦有之,先生果然大才,未知先生此来,是否要投我蒙古国?” 忽必烈连忙说了这么一番话。 显然他也是怕了。 生怕我说出让他做皇帝这样的事。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一般人对他这样说,无所谓,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现在我已经证明了我的强大,我再说这样的话,就不好了。 就好像从前,汉高祖刘邦一直想换太子。 但是,当他发现连商山四皓也给他儿子捧臭脚了,就只能放弃了换太子的想法。 国本已定,纵是汉高祖,也不是想说换就换了的。 因为那是商山四皓。 我自然不是商山四皓。 但我的武功,已经证明了忽必烈的价值。 所以,他不敢再让我说出那些言语了。 我也清楚。 如果我是一个人,和忽必烈在私下里说话,那不要紧,有什么事就我们两个人知道。 但人一多,很多话就不好说了。 这时再胡乱说话,就要死人了。 我没说话,一拍手,淡淡道:“罢了,本来想和你好好说说话的,但让这些俗人打扰了,那就再找机会说话了。” 我说着,就要走。 但尼摩星方才吃了大亏,其余人都看身子金轮法王,这顿时让金轮法王有些坐蜡了。 金轮法王绝对是一个人精。 他此刻已经知道我的武功高得吓人。 强行出手,那他就会被打破金身,成为方才尼摩星一样的小丑。其实尼摩星的厉害他也是佩服的,自己武功虽高,但也就比尼摩星高上一点点而已,尼摩星方才出丑,换了他也是一样的。 真正出手,他比尼摩星也好不了多少。 不过,他也不能什么都不做,如果他什么都不做,他以后还怎么当这个国师呢? “刘庄主,你这就要走了?” 我停下脚步。 “国师有何见教吗?” 金轮法王道:“阿弥陀佛,刘庄主,难道你就没注意,方才我方军营失了火,你说,我大军之军营,是因为什么失了火呢?是谁放的火,这个放火的人,刘庄主你,就不想猜一猜吗?” 我顿了一下,道:“那么,请问国师,放火的人是我的过儿吗?” 金轮法王一滞,道:“那个,不是。” 我微微一笑。 这时,我什么也没说,又好似什么都说了。 正当我要走时。 金轮法王忍不住道:“是郭靖的千金呐。刘庄主要坐视不理吗?” 我一愣,有些莫名其妙。 “郭靖的女儿,是郭芙?那个丫头怎么会在这里。” 金轮法王也是有些不大明白,他百思不得其解,道:“坦白说老衲也不甚明白,她和两个小子一起来,说是要做一桩大事,让他们父亲还是师父的要刮目相看,只是这几个人武功差得很,也未谋什么后路,匆匆忙忙,点上了一把火,连怎么撤走都做不到,傻呆呆的被士兵们发现,老衲一行还未出手,他们就已经被擒了下来,不亦悲乎。好在老衲认出了郭大侠的千金,就把他们几个要了下来,现在,正等刘庄主一句话了。” 我微微一笑,道:“你不会以为,我会为了他们,束手就擒吧?” 金轮法王顿时无语。 忽然。 马光佐在我背后就是一击。 结果。 又给电倒了。 我无语的看他。 金轮法王叹了口气,道:“四王子。” 他什么都没说。 但忽必烈好似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就掏出了自己的腰牌。 金轮法王接过腰牌,道:“就由老衲,送庄主和郭小姐出去,至于,另外两位,总归需要郭大侠亲自出马一趟的才好。不然,老衲和四王子也是不好向上面交待的。” 我微微一笑道:“好。” 不一会,郭芙给带来了。 小姑娘一副灰头土脸的样子,胳膊好似还扭伤了,走路也不利索了,一步一拐的。 时不时,要被身后的一个人狠狠推了一把。 这一推,她身子一晃荡,好玄没有栽到地上。 不过,她终于是走了过来。 她看到了我。 一瞬间,她好似明白了什么,连忙叫道:“刘叔叔。” 她连晃带跑的,到了我的身边,手抓在我的衣服上,在上面留下了灰黑的手印。 我无可奈何的道:“好了好了,没事了,一会我就带你回去。” 郭芙低语:“可是大小武他们……” 那两个傻小子和她一起出来的。 现在她一个人回去,置大小武于不顾,她回去该怎么说? 武林英雄大会才刚开完,武三通,朱子柳等人仍在,郭靖无论如何也是要给出交待的。 到时,她就尴尬了,她简直都想不出自己要如何才能自处。 我无可奈何道:“你们三个跑人家这里捣乱,添了偌大的麻烦,不得有个交待,要是你们做完事完美的跑了,没人能说你们什么,但你们一个两个的,全都给人抓起来了,现在人家看我和你爹的面子上放你一马,这就已经是极限了,你还想要人怎么办?有什么事,先回去。” 我拉着郭芙离开了军营。 走到一个残破的村子时,决定休息一下。 这个村子,毫无疑问是遭了兵灾。 我能看到几具不甘的尸体。 已经烂得差不多了。 好在尸体不多,也烂得差不多了,气味只有一丝腥味,倒是不严重。 我找到一个还算不错的院落,这院子已经只剩下一半了。 但这一半还好,还算干净。 我让郭芙坐下,和我说一下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郭芙一开始不好意思。 我想了想,开始给她一些吃的,喝的。 只是寻常时,这丫头应该是喝果子酒,或是黄酒,现在,我给她的是北国名品,梨花白,这已经是很接近现代白酒了。 郭芙一开始是不习惯,但好在的是她继承了郭靖的血脉,郭靖在北国长大,对梨花白这样的烈性酒,是早就习惯了的。 所以郭芙只喝两口,也就习惯了。 她滋溜一口,干了一小杯。 然后这才流出了泪来。 那泪黯然滴下。 这时,我再发动九阴真经中,慑魂秘法,这才知道了一切。 只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 年轻人,什么都敢。 脑子一上头,就啥也不顾了。 很多事,在我,或者金轮法王看来,是一个样子,但在他们年轻人看来,又是另一个样子。 这件事,说起来还是小时候的那点事。 小时候,郭芙就和杨过他们有些不对付。 郭芙觉得,大小武都过来舔她,你杨过有什么了不起的,凭什么不过来舔我? 杨过也是一个有脾气,自尊心十分高傲的一个人。 他想我左程瑛,右无双,左拥右抱的,不知道要多快活,我放着这两个脾气好,能玩到一块去的女孩不捧着,跑去舔你,那我成什么了,不是比大小武更不堪的吗? 这大小武,虽然他们的母亲武三娘是个人物。 她武功不是很高,但侠肝义胆,是女中巾帼,女中丈夫。 比她的丈夫要强得多。 可以说,郭靖愿意收大小武为徒,主要就是冲着武三娘的面子。 但杨过是看不上他们的。 不是因为武三通。 而就是因为大小武本身。 这大小武两个,在某方面和武三通有得一比。 武三通一迷上了何沅君,就迷得不要不要和什么什么似的。 老婆不要了,孩子也不要了。 连自己整个人也都疯掉了。 什么人伦亲戚,都不管不顾。 大小武呢,明明前车之鉴就在眼前。 但他们不吸取教训,反而一门心思的迷恋上了郭芙。 不可否认。 郭靖虽然不是好精致的相貌,但黄蓉实是天选美女,她的基因纵是加上郭靖的影响,也依然生下了郭芙这样一顶一的大美女。 可以这样说。 纯说美丽,陆无双,程瑛,其实都要稍逊一筹的。 程瑛的特点是气质好,有一种斯文的书卷气。 一看就是个大才女。 陆无双一身元气,青春气息,活泼可爱。 虽然不及郭芙的美貌,却也各有各的特点。 但光说脸。 不说其余。 那自是郭芙了。 即便是李莫愁,小龙女,也不比她强多少。 这样看来,大小武给郭芙跪了,也是情有可原了。 原本,只是这样,也还罢了,惹不起总可以躲吧。 所以当年我就带着杨过等人都走了。 按理说这一切也该结束了。 但是,根还留着。 后来,杨过带着洪七公和欧阳锋的尸体,风风光光的回来了。 这话说起来不好听。 但在郭芙几人看起来就是这样。 而且,这么久了,郭芙他们发现,杨过和陆无双他们的武功,已经稳稳来到了一流。 而郭芙几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武功仍然是二流,和杨过陆无双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对手。 双方私底下一较量,结果,不说了。 不是对手,根本不是对手。 特别是大小武,得到朱子柳,武三通,传授了一阳指。 别看一阳指在杀伤力上不足,可这仍然是一流以上的武功。 在擒敌治敌,疗伤上,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大小武自觉一身顶级武功,不开挂也是挂了,就想在郭芙面前露脸,打击一下杨过,找杨过邀斗,要显显脸,露露眼。结果,仍然失败。 后来大小武哇呀呀齐上,仍然是被杨过轻轻松松的击败了。 杨过和陆无双走了。 大小武丢了大大的脸,觉得拉不下脸来,就说自己人打来打去没意思,师父指郭靖一直在为大事担忧,若他们能帮师父解决了大事,这才叫本事。 二人拉着郭芙,就跑来做这件大事了。 第53章 面对郭芙 我听着郭芙的话,几乎要笑出来。 你郭芙斤几两,不知道吗? 你亲爹郭靖那么大的本事,也没敢说自己一个人过来搞事啊。 有时一个人太聪明了,或太正常了,是真不明白一些小年轻和小笨蛋们的想法。 但我细一沉思,又或许明白了。 记得有一个人提出了一个概念。 叫挫折教育。 是大人啊,怕小孩不懂事,给自己找麻烦,那怎么办呢?挫折教育。 把这孩子的自尊,自信,给打没了,他就老实了,不给你闹事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反之。 你像郭芙,打小到大,是被捧在手里,含在嘴里,捂紧了怕化,捂松了怕掉。 修炼武功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闲得没事就一个字——玩。 明明本事不大,还心比天高自以为是。 做事情习惯性的任性,因为从前的错误一直都有人在兜底,在给她擦腚眼子,所以就渐渐养成了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心态。 也就是郭靖三观比较正,影响到了郭芙,才没养出个我不吃牛肉来。 但大魔王是没养出来,却养出了一个千金大小姐出来。 刁蛮任性不识大体,从来不思考自己的错误,有事都是别人的错。 得亏三观还可以,有起码的是非善恶观念。 很多时候犯的错误,不是她想犯错。 而是她能力不足,好好的事也可能会做错。 比如,这一次。 她武功菜得一批,但想做的事却仅是想帮帮父亲。 我摇摇头,道:“你这个丫头,亏得你不是我的女儿,不然我这里就要狠狠的打你一顿。你什么武功,大小武什么武功,就你们这点武功能干什么?你们无视了一支大军的战斗力,凭借一点小小的幸运,就想做你们父亲都不敢来做的事。这一次,你仍然走运,因为今天有我在,所以你没事了,但终有一天,你会什么都不剩下的,到时,你没了父母亲人,你要怎么活下去?” 要不说郭芙是大小姐脾气呢,一开始还觉得难受呢,一听到什么都没有,连父母亦不得全时,终于忍不住叫了出来。 “你休要粗言秽语,我爹娘好好的,怎么可能会没有,我做事失败不假,你也犯不上一直咒我的父母吧?” 我微微一笑道:“哦,你以为我是在咒你的么?你自己也来看了,这里偌大兵马,只是蒙古大军的一支兵马而已,此次蒙古发兵三路,四川一路,襄阳一路,淮扬一路,襄阳这一路,是最重要的一路,所以你父亲才会不计代价不遗余力的努力,到处的筹款借钱,招募兵马,可你能有几斤几两,就跑来玩这么大的,视万千大军如无物?你要是出事了,郭大侠心态失守,影响了全局,导致襄阳失守,你以为还能活吗?” 郭芙被我说得吓着了,她缩了一下身子,道:“哪有这么严重。” 我轻笑一下。 “你这个姑娘,刁蛮任性,嚣张跋扈,不体恤下人,不结交上者,你没发现吗,你身上,除了郭大小姐这个身份,别的什么也不是。一旦你家中生变,你的地位将会岌岌可危,到时是怎生一个场景,我简直不敢想象,特别需要重视一点,你还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姑娘,这意味着,你的下场,很可能会比死还惨。你不会不知道,茂德帝姬,是怎么死的吧。” 我用茂德帝姬来提醒一下郭芙。 她也算大姑娘了,有些事,现在也该知道了。 哪知这郭芙,实在是在平常被保护的太好了,她居然真的不知道这事,还傻乎乎和问我:“她怎么死的?” 我没好气道:“回去问你妈去,好了,我也懒得说了,你毕竟不是我女儿,回去自己问人去吧,现在能走了吧,我们还要回去,和郭大侠说一下,怎么救回你爹的那两个宝贝徒弟。” 郭芙站起来。 她也不知是怎么了,是扭到了还是伤到了,一开始就有点一瘸一拐,现在方一站起来就呜一下坐回去,道:“疼。” 我没好气道:“有多疼,是不是断掉了,要不要我过来背你啊。” 郭芙哭道:“真的很疼,刚刚路上就在忍了,坐着也没什么,就是现在一站起来就疼,我脚好像肿起来了……” 她说着,重新坐回去,手把鞋袜脱了。 一只原本应该精致的小脚,在脚踝部分肿了起来,像是一块小馒头一样。 我无意打量一下。 这不好一直看。 但随意一瞥。 是肿了。 “你到底能不能忍,能不能走。” 郭芙想说能,但她自己手轻轻一摸,就疼。张了张嘴,最终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满心满眼都是委屈的模样。 我长长叹了口气。 倒不是我不可以背她,但一男一女,长时间背一个人,好说不好听。这个时代,人到哪里,都要注意形象。 也是该死的蒙古兵,抢劫的太狠了,把这里的老百姓都抓得跑光了,村子里什么都没有,更不要说牛马驴骡子了。 我是找不到给她代步的。 也不能由我抱着她背着她吧。 我站了一会,又站了一会,做了一下心理建设,我告诉自己,这是郭靖的女儿,和我差着辈分,不要胡思乱想,我这么高的武功了,得有点德行,不能是个美女就意想非非。 好一会我道:“那个,江湖儿女,有些事我们明白即可,不要在外边说,回家后,要记住,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说着我上前,一把抓住她的小脚。 郭芙的确是得天独厚。 她的脾气是真的,不行。 但脾气是脾气,可在身体相貌上,是绝对完美精彩继承了她老妈的。 如果仅说浓颜冲击,她比她妈还美艳逼人,没点本钱,怎么可能一人吊两人,把大小武兄弟给迷得不要不要的。 她脚面的肌肤白皙光滑,如羊脂玉般细腻温润,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仿佛轻轻一触就能留下痕迹。 脚趾圆润可爱,犹如一颗颗饱满的珍珠,整齐地排列着,甲床红润,泛着淡淡的粉色,宛如春天里初绽的花瓣,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唯一遗憾的是脚踝。 她的脚踝小巧精致,仿佛轻轻一握就能握住,在纤细的脚腕上,那一圈肌肤格外白皙,与鞋子或袜子搭配起来,更显风情万种。 但此时,原本应该纤细的脚踝却肿得像小馒头一样。 我低瞥一眼道:“别胡思乱想,别胡思乱想!” 说着,我抓着她的脚踝,碧水神功发动了起来。 柔和的碧水神功进入到她的脚踝上,在肿伤处来回温养,细致的内功深入到皮下每一部分的神经血管。 郭芙闭上眼睛。 她感觉脚踝上的疼痛一下子舒服了起来。 有一种舒缓,包容,温暖,和疏通。 我运功了一段时间,道:“试一下,现在如何了?” 郭芙转动一下小脚,道:“还有点肿,不过不疼了。” 我没好气道:“没事了还不穿上鞋袜走路,你想在这里住上两天的吗?” 郭芙连忙收起小脚,她轻快的把鞋袜穿上,心中有些庆幸。 她的鞋袜是名品名店手工材质的精品。 就算套在脚上,穿上三五天,也不会有什么难闻的气味。 除非你绑在脚上穿一个月,又或是鞋子里渗了水,自然会有异味。 但郭芙是千金大小姐。 她就算再穷,在吃穿生活用度上,都是最好的。 黄蓉是一个聪明,且精细的女人,她疼爱自己的女儿,疼爱的什么和什么一样。 所以即便再困难,经费再短缺,她都事先预留了给郭芙的钱。 就算钱不趁手,她也有足够的手段,去得到那些东西。 这也是郭芙坏脾气的由来。 因为她打小,吃得最好,用的最好,在生活上和王公贵族也是丝毫不差,甚至犹有胜之。 不过,贵有贵的好。 这一次,她脱了鞋袜,小脚被男人捏在手上,要是她的脚有什么异味,那就真的羞愤欲死了。 好在什么也没发生,让她感到松了口气。 女孩有点没心没肺的把鞋袜穿好,站起来还跳了两下子,虽然脚踝仍然有一点隐隐的疼,但却轻了不知多少,已经是不能影响她走路了,甚至不影响她施展一定的轻功,她不仅走路没问题,还可以大跑,大跳,只要不是太用力,或让伤处着力太多,就不成问题。 “刘伯伯,你这手功夫太厉害了,我的脚给你轻轻摸一下就没事了,这本事能不能教我?” 我一巴掌拍在了自己的脑门子上。 “你多大了,你不是个小姑娘了,怎么还是这么口无遮拦呢?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这么点子事你心里都没数吗?你爹娘怎么教你的,郭大侠不教可能是他忙,你妈可是个人精,她但凡多吐几口的口水,那点子吐沫也够你长智慧了,怎么还这样没心没肺的,这话说出去,有会听的不会说的往外一传,我的名声,你的清誉,还要不要了?这事给我听好了,要烂在肚子里,一句也别往外说了。” 郭芙气得跺脚,又有点疼了,她不敢大动,仍然气得道:“一点小事说这么大一堆事,左右就是不想教我了,哼,要是换了陆无双姐俩,你就教了。你这就是偏心,我虽然不是你儿媳妇,但我们两家这么亲近,你就教一点又怎么了!” 我摇摇头。 “你啊,你这个丫头,功夫是能随便乱传乱教的吗?陆家庄陆乘风知道吧,你外公的徒弟,他一身的武功,算不上超一流,也是一流上等的高手了。但是他一身的武功,就是不敢教儿子陆冠英一丁一点,导致陆冠英学了多年也只是学了个半吊子,学了个二流上等。算是个伪一流,但对比桃花岛的武功,仍然是不入流。后来陆乘风得到了黄药师的允许,才开始教儿子武功,奈何他儿子筋骨已经长成了,错过了黄金年龄,就算是再怎么苦修苦练,也只是一流,却再难有真正的成就了。你说说,这武功,是能轻易随便传的,随便教的?” 武功,有高有低。 普通的武功,这是可以随便学。 你不教他也可以在别的地方找到学到。 郭芙不以为然。 她道:“那是陆伯伯为人迂腐,他要是早早教了又如何,我外公顶多也就是收归门下,口头训戒一下,还能怎样。” 我冷冷地笑了。 黄药师在女儿面前还是注意一下形象的,为人温和不少。 但过去,那可是说一不二的人物。 真以为他那些徒弟的腿是自己走路不小心摔断的? 全都是他自己亲手打断的。 陆乘风没教儿子武功,这是让黄药师高兴,徒弟老实听话,当师父的怎么能不高兴呢? 就算陆乘风教了,黄药师不高兴,但不高兴也就是不高兴,结果可能还是会认下来。 不过,这也有一种可能,就是杀了陆乘风,或者废掉陆冠英。 虽然,这只是一种可能。 但既然有了这种可能,那就不要把黄药师想得太美好了。 我想了想,还是叹了口气,我对她道:“你母亲是黄蓉,丐帮的帮主。你的父亲,是名满天下的郭靖郭大侠,此外,还有东邪黄药师前辈,过去也有北丐洪七公,还有,你娘和你爹和大理段皇爷也是关系菲浅,你这丫头倘若认真习武,应该算是泡到了蜜罐子里,天下五绝高手,除了死的和疯的,你能搭上仨,想学什么武功不可以?要说你爹降龙十八掌不适合女子,但他一身精湛的全真教内功心法到底是不差的,可你压根没有下过功夫,你娘一身桃花岛的武功,你也没认真学,全部都是三脚的功夫,又差又滥,也就是比三流高手强一丁点,明明有这么好的条件,你却始终不肯好好练功,你到底在想什么?你是武林世家啊,武林世家,要有一身过人的武功,不然家道衰败,下场可能比死还惨,你都不明白这个道理吗?你爹义守襄阳,前次已经把他丰厚的家产给花完了,所以为一次他才不顾一切开这狗屁的英雄大会,其实是又想募捐又想招人,原因就是他自己力有未逮,撑得很辛苦了。如此下去,早晚有他撑不住的时候,到时你爹的脾气很可能是与城共存亡,你娘和你爹的感情,怕是要一起殉情的,到时,就你一个人,你能指望谁?是你那个武功平平年老体衰的柯公公,还是年纪一大把的外公黄药师?你以为你年轻,可以慢慢等,其实你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我的话,把郭芙吓了一大跳。 她惊声颤抖道:“不,不,不会吧!” 年轻的孩子,从未想过,自己的家,看起来圆满无比的家,竟然有这么大的灾难。 一时间,她有些接受不了。 第54章 郭芙求助 郭芙一直被保护得好好的。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家族中隐藏的险恶。 黄蓉也不会把这么重要的事和她说。 和她说干嘛?有什么用?她能出谋划策还是出一把子力?她什么也做不到? 郭芙是出了名的,只长美貌不长脑子。 单说美貌,纵是黄蓉也不及郭靖的浓颜暴击。 只是说到脑子,说到才能,说到武功,她的一切就乏善可陈了。 所以黄蓉不和她说。 这也是一种对她的保护。 毕竟郭芙是黄蓉的女儿。 让她没心没肺的活着,也是一种正常。 但现在我却把一切说开了,我把她身上的保护层撕了下来。 我把最真实的实情告诉了她。 她一直长大,一直骄傲,看似圆满的美好之家,其实一直都是岌岌可危的。 这个危机,从郭靖当年决定义守襄阳就开始了。 这世间,一切无形之物,都在暗中标好了价钱。 郭靖得到大侠称号,成为天下宋人的偶像,拥有高于诸人之上的名气,地位,都是因为他驻守襄阳。 但事实上,懂点事的都明白,王朝更迭,此乃势不可挡的大势。 小势可改之。 然大势终将不可逆也。 在这种局势下,郭靖一开始就把自己的整个家给压上了。 或许,黄蓉这么些年,一直匪夷所思的宠溺郭芙,就是她预知了结果,于是提前补偿郭芙,让她在过苦日子前,至少先吃饱了蜜。 郭芙一开始是难以接受的,但她细心的,静下来一想,很多事都对上了。 虽然郭芙一向不喜欢动脑子,但这只是她在性格中天然随父的一方面。 私底下她也是有脑子的,怎么说,她也是黄蓉的女儿。 不用是一回事,但不是没有。 静下心来想想,她发现小时候的一些事。一些蛛丝马迹,当时难以明白是为什么,是怎么回事,现在一想,明白了。 特别是有一段时间,父亲花了家中老大的一笔钱。 那是一批批的古董珍藏,被父亲变换成了大量的金银财宝,大量的飞钱,大量的用车装载的铜钱。所以她就有了,家里有钱,钱多到花不完的地步的这种想法。 但是,其实,这批财物是母亲黄蓉在折现,在把大量的财宝,换成能花用的货币,然后用这些,来填补军方上的烂账。 来给士兵们发饷,发钱,发财,发物。 只有解决士兵们的后顾之忧,才能指望他们真的听从郭靖的话,去操练,去训练,去打仗。 不然,你纵然再大的本事,可士兵们,底层的将官,不听你的,不理你,不采你,或虚应其事,你又有什么办法? 你什么招都没用。 所以,钱一定要给足。 没钱,什么威望,什么信重,都不管用。 因为在大宋,士兵,军人,被剥夺掉了一切荣誉。 他们没有荣誉。 不管立下多少功劳,他们都上贼配军,贼军汉。 他们都是文官老爷嘴一歪说杀就杀了的杀胚。 韩崎一句——东华门外唱名的才是好男儿,把多少将士的心给叫冷了。 没有哪个军人再愿意给大宋卖命。 这正是大金国引兵南下,宋军一触即溃的真正原因。 不是他们贪生怕死。 而是宋军的士兵压根儿不想为大宋去战斗。 想要他们打,给钱。 射一箭,多少钱,砍一刀,多少钱,这钱你必须给,你不给,就不打。 因此,郭靖把家底子掏空了。 虽然郭芙的吃穿用度是一样没少。 但家里面很多东西,是少了,是多了,她还是知道的。 过去,她从未细想,也懒得去细想,想什么呢?有什么事母亲都会替她想到的,从小到大,这样的事一多,她也就懒得自己再去动脑子了。 家里,原来已经不知不觉的到了这一步了。 顿时,一直无忧无虑的郭芙感觉到,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抓紧了,揪住了她的心。 这只手,好似还在无情的拉扯,让她越来越难受。 “刘伯伯,那我家——” 我摇了摇头。 “除非你爹性情大变,不过怎么想也很难,他守卫襄阳,如果在当初完事之后功成身退,那自然什么也不会有,这叫小势可改,但他守了一次后没走,而是选择继续守下去,这就叫自寻死路了,是大势不可逆,但你父亲却偏偏要逆了这股子的大势,这就叫自己找死了。不过,江湖上,大家也正是因为他选择了这条死路,才如此尊敬他的,身处江湖,不是每个人都有投身烈火的觉悟和胆魄。” 我说着,看看她。 我知道,杨过——不喜欢她。 不是不一般的不喜欢,而是真的真的很不喜欢。 他十分讨厌郭芙身上那种高高在上趾高气扬的大小姐的味道。 这对于杨过来说,十分不爽。 可能是杨康的基因在做怪,杨过其人,自尊心十分的重,十分的敏感,郭芙小时候自己都没注意到的大小姐脾气,让杨过暗地里一直的耿耿于怀。 其实,抛开这些误会。 也许郭杨两家真的是最好的一对。 但是,奈何,脾气,误会,这些让他们两个始终走不到一起。再说,杨过身边的优质女孩太多了,几乎哪一个,都不在郭芙之下,至少是有得比。 这也导致了双方始终无法靠近。 直到最后,是郭芙服的软。 那真是有些悲哀。 我叹了口气,伸出手,一时间,我忘了她是一个大姑娘了,我像对小孩子一样,拍拍她的头,给了她一个摸头杀,道:“罢了,不要想太多,你现在这么废,无论做什么,其实都是在给你父母添麻烦,最好的,是你什么也不做,继续像从前一样混,这就是对你父母最大的报达了。” 郭芙听了,忽然上前,她竟然好大胆子的抓住了我的衣襟,我清楚看到她上脸愤怒的样子。 “这些事,如果我什么都不知道,自然可以心安理得的活下去,我从小被娘亲照顾,她算无遗算,时间久了,我也索性懒得用脑了,但这不是说我郭芙就是个傻瓜,纵然我真的是个傻瓜,可我之前是什么都不知道,现在你把一切告诉我了,我还怎么可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的活着!” 我讶然。 “那又怎么样,你能做什么?除了这么一张漂亮的脸蛋,你是文不成,武不就,你打小被你娘惯着,都懒得自己用脑子了,武功又废到不行,在江湖上最多是二流,勉强是伪一流,装模作样吓个人可以。一遇到狠一点的,立刻现了原形,这样的你,能做什么。” 郭芙道:“我知道我不行,今后,我会努力试着动脑子,但武功,你可以教我!” 我皱眉。 “不是,你怎么这毛病,和你娘学?你娘当年,放着桃花岛的武功不学,跑去和洪七公学了逍遥游和打狗棒法,怎么,自家的武学不香吗?” 郭芙摇摇头,告诉了我一件事。 原来,郭靖教徒弟,是真教。 他怎么教? 郭靖是,自己当初怎么练的,怎么学的,就如模似样,放在了三小只身上。 只是郭靖忽略了一点。 郭靖学武,是从无到有,一开始是连摔跤都玩不好,被华筝数落鄙视的对象。 所以在学江南七怪的武功时,他是认认真真,打好了一副坚实的基础。 因此,郭靖收徒弟,在教三小只时,是一点也没藏私,从最基础的学起。 幸运的是,他没教三小只摔跤。 毕竟他女儿是亲生女儿。 教摔跤,要是让这两个臭小子搂着郭芙摔跤,这将成何体统。 但问题在于,郭靖一开始没有别的武功学了,抛开哲别教他弓箭和摔跤不提,在当时,郭靖要学,只有江南七怪的武功。 说实话,江南七怪的武功原本就平平无奇,是由外及内修炼出内功,才算做人物,所以他们的武功算得上,最多二流。 这是一群二流高手组成的小团体。 这样的一群人,武功平平,虽然郭靖努力学习,也学不太好。 一直到马钰找到他,教了他全真教最最基础的内功心法,这才把郭靖培养起来。 因为是全真教最最基础最最简单的内功心法,所以在教时,马钰自己都不当一回事,并不觉得这是在教导郭靖,只能算是一种微不足道的帮助。 殊不知,郭靖的秉性,不擅长花里胡哨的武功,他就适合简单的,虽然学的是最最基础的内功,但仅凭借认真和单纯,加上草原牛羊养出来的坚实的好底子,让郭靖在内功上飞快的成长。 这一点上,就像当年的乔峰。 乔峰学武,他的短板其实也是基础普通的少林基础内功。 但是吧,武功这种东西,不是说你学高级武功,学盖世绝学,你就是高手了。 有一位串台的大师说过。 不要挑功法。 不要看你学什么。 真正强的,从来是人,不是什么功法。 比如说,越女剑。 阿青年纪轻轻,手拿一根竹棒,就能尽破三千甲士,堪称是天下无敌。 但是同样的,韩小莹提着一把还算不错的宝剑,年龄也比阿青大,结果呢,她的武功最多也就二流,或许算得上是二流上吧。 到此为止了。 武功就差到这一步。 在江南七怪中,她其实算凑数的。 是七怪中其余六怪公认的妹妹。 这就是差距。 乔峰就是如此,一门少林基础内功,就修炼成了几乎的天下第一。为什么?原因何在?这就是武功契合度。 像降龙十八掌。 这门武功,就需要内力阳性,性情豪爽,身体强健有力,这样的才能发挥降龙十八掌的真正威力。 这就是武功的契合性。 如果契合度高,即便是普普通通的武功,也能够化腐朽为神奇。 郭靖就是依靠普普通通的全真教基础内功发达的。也是因此,马钰发现了他的天赋,因此,后来教他金关锁玉诀的功夫。 这便是郭靖的路子。 可无论是大小武,还是郭芙,他们的路子都不适合郭靖。 再说了,郭靖武功虽高,但他有些武功,是不能教的,比如说,全真教的武功。 当年马钰他们一开始甚至有让郭靖入全真教的打算。 因为郭靖武功越来越厉害了。 而全真教却开始出现了后继乏力的现象。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一代不如一代。 全真教一代,王重阳不要说了,天下第一,老顽童周伯通也不是易与之辈,他的武功在后来也是填补了五绝空缺,成了中顽童。 这俩都是最顶级的高手。 但是,二代呢,全真教也就全真七子这几个而已。 这全真七子,大多都是半路出家,和师父王重阳学也就学了个半调子。 你比如说铁脚仙王处一。 一身全真教精湛的武功,他却闯出了个铁脚仙的名号,简直笑掉人大牙了。 全真教的武功,要么全真剑法,要么三花聚顶掌法,你这铁脚仙算怎么回事? 所以第二代其实是真不行。 但第二代不行归不行,至少也算在二流中站住了脚的。 到了第三代,就真不行了。 唯一一个稳定持重的,是李志常。 奈何他武功不行。 赵志敬——此人的人品不说也罢。 至于尹志平和甄志丙,有骑士嫌疑。 所以在当时,全真教是真的很馋郭靖这个武道种子的。 但是。 有黄蓉在的郭靖凡心未泯。 他没有出家。 不过,郭靖也被迫立誓,全真教的武功,不能随意教人。 这也是郭靖带杨过上山拜师的原因。 他不能教杨过自己会的全真教武功。 甚至,他都不能教九阴真经。 但扣掉这两样,再加上根本不适合郭芙的降龙十八掌,你说郭芙能和郭靖学什么? 那么说到黄蓉了。 黄蓉对自家武功并未精修,她天资聪颖,学会了就成,却未精深。 她在武道上,真正下功夫的是逍遥游功夫,后来又学了打狗棒法。 但是,逍遥游功夫并不是最顶级的武功,打狗棒法是厉害不假,但不是帮主是不能学的。 所以你看看,虽然郭芙家学源渊,但是,有很多武功,她是这也不能学,那也不能学,能学的呢?放眼江湖,虽然也不错,却都俱非绝顶。 再次说明。 郭芙并非是没脑子。 她只是习惯性不用而已。 就像某个红裤衩的飞天人一样。 我有脑子,但我从来不用。 所以,这动一下脑子的郭芙就把主意一下子打到了我的身上。 “刘伯伯,我知道,你会好多好多的武功,你帮帮我,也教一教我,我知道,你把杨过和陆无双都教得好厉害,你一定能帮我的。” 第55章 郭芙的算计 郭芙的求助,我断然拒绝。 有些人,就是不知好歹,用自己的意念决定一切,是,你是麻烦,是有困难,但人家凭什么要为了你的麻烦去努力付出,甚至于拼命玩命? 郭芙道:“刘伯伯,你就帮帮我,我也不要你帮什么,就教我一点武功,反正你武功那么高,随便教教我又有什么关系,我们两家那么好,你怎么忍心不帮我?” 我摇头苦笑。 “教人武功,艺不可轻授我就不说了,你家里要什么武功没有,又何必要求到我的门下,就算你看不上你爹你娘,觉得他们的武功不适合你,但你还有你外公啊,他是老牌的天地五绝,大名鼎鼎的东邪,你找他要什么没有?至不济,你娘还认识段皇爷,段家的武功,你还是可以学的嘛,你这一定要往我身上赖,我和你爹,你娘,都会很为难的。” 郭芙道:“他们,他们有玉女心经让我修炼么?” 我一愣,这才明白,她心中起了算计,竟然在打我玉女心经的主意。 “你怎么知道玉女心经的,你为什么想要学玉女心经?” 郭芙道:“大小武从朱叔叔,武伯伯那里学到了一阳指功夫,他们还教了我,我们一起去打杨过,哪知道还是全程不是对手,后来我们想挑软柿子,找上了陆无双,但没想到也败了,他们就说了,我们的一阳指啥也不是,根本比不得玉女心经。因此我知道,这世上有一门玉女心经的功夫,这是一门可以加快修炼速度的武功,所以才让陆无双那个软柿子也有了高深的武功。” 说到这,郭芙其实是很不服气的。 她原本就看不起陆无双。 陆无双的爹,一身二流的武功。 烂得一批。 区区一个陆无双,能厉害到哪儿去。 但没有想到,几年没见,陆无双学了一身的武功。其实这一身的武功也没什么,但你陆无双的内功也深厚得不要不要这就奇怪了。 毕竟陆无双是半大小子才学武功的。 招数精妙些,可以理解。 但内功深厚,这就说不过去了。 陆无双是个没有城府地,当即就把自己古墓派内功心法玉女心经的奥妙说了一遍。 古墓派的玉女心经,不仅是让修炼内功的双方心意相通,更是能利用阴阳牵引,相互吸引的特性,来提升内功修为。 不仅可以在短短数年里修炼出寻常人二三十年才有的深厚功力,还可以勇猛精进,更上层楼。 因为,用玉女心经修炼武功,和开挂一样。 是两个人的努力归于到一个人身上,同时又能反馈给对方。 这实是林朝英最伟大的创作。 仅凭于此,林朝英就不愧为当代最伟大的女性宗师。 然而悲哀的是,林朝英创造了此功,甚至把此功的主导权放在了男性的身上,是生怕王重阳疑忌自己,所以故意把主动权交给了王重阳,这是有多怕王重阳拒绝啊。 偏偏王重阳看也没看。 他不仅拒绝武功,更是直接拒绝了林朝英这个人。 郭芙一直因为黄蓉所以养成了不动脑子的习惯。 现在真一动脑子,很多从前,没注意到的事,都想明白了过来。 陆无双不对劲的内功顿时映入她的眼帘。 要知道,郭芙其实也是一直在苦于无好的内功。 郭靖不教她全真教的武功。 东海桃花岛的内功虽然不俗,也权仅只是不俗,尚称不上绝顶。 一阳指倒是一门绝佳的武功。 倘若修炼圆满,再配合六脉神剑,那就是灭尽天下全无敌。 它唯一的缺点就是,修炼起来,慢。 因为一阳指初是治病救人,所以在修炼时,要心存善念,戒忌动武, 心态平和,无想无念。 这是最好的。 做不到,那修炼起来,就是一个字,慢了。 这也是一直以来,鲜少有人能把一阳指修炼好的原因了。因为不管是谁,不论任何人,在知道自己修炼地,是一阳指这门绝妙的武功时,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要修炼好这门武功。 但问题就在于此。 修炼一阳指,要温和,要善良,要慈悲。 要用至柔,以修至阳。 因为一阳指在本质上,不是杀伐武功。 它是给六脉神剑筑基的。 六脉神剑的无形剑气,劲力强大。 在短时间,能发射数百计的六脉神剑,你就可以而知,这真气在人体经脉里奔行的速度了。 如果人体经脉普普通通,十分孱弱,能经得起六脉神剑的真气如此在经脉里奔行吗?显然是不能的,这样硬来,经脉会承受不住,受伤,甚至断掉的。 那人也就废掉了。 所以,想要修炼六脉神剑,就需要先用一阳指,不断的温养,扩大经脉,提高其承受力,如此,才能发挥出六脉神剑的真正威力。 像这样的内功,它的特性就不能速成。 并且要加强它的治病特性。 一个怀心要打架,战斗,杀人,修炼高强武功的人,能够修炼好一阳指吗?这样的人修炼一阳指,进度自然也就比较感人了。 大多数情况,是用蛮力修炼,修成一个大致的结果,此后就停步不前了。 郭芙此刻就是如此。 她有心修炼一门强大的内功。 但一来没有合适的。 二来没有速成的。 这是既然要强大的威力,又要快捷的速度。 因此,她盯上了玉女心经。 这门武功,首先,速成。 陆无双短时间里,就积攒了远胜自己的内功。 郭芙虽说内力不强,也是分跟谁比,她的内力谈不上顶级,但也算一二流的。 可就是这样,她被碾压了。 若说败给了杨过也就算了。 毕竟杨过自小就显露了神异。 但是败给陆无双,这就让她不舒服了。 所以,她大小姐脾气又来了。 陆无双会的,玉女心经是吧,我也要学。 她听陆无双说过。 玉女心经是古墓派不传之秘,天下间会这门内功的寥寥无几。 不过,刘伯伯是其中之一。 郭芙得罪了杨过,陆无双,打小也玩不到一块去,那就只好在刘伯伯身上下一下功夫了。 但,我又怎么可能答应。 “郭大小姐,你不要闹了,这是玉女心经,是要一男一女才能修炼的,无双和过儿是一对,所以他们修炼不足为奇,但你就一个人,你拿什么学,和大小武学吗?” 我知道。 别看大小武在舔她,但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这两个,郭芙是看不上的。 她是千金大小姐的脾气。 需要的是舔狗,是小弟。 不是老公。 至少她是看不上武家兄弟的。 可此时的郭芙有了脑子了,不好哄了,她只一想,就问:“刘伯伯,你不要骗我了,陆无双不是什么有脑子的人,她已经说了,她这功夫是和李莫愁学的,李莫愁是和你一起修炼的,所以李莫愁才会这门功夫,才能教陆无双,让陆无双和杨过修炼成功这门内功。所以这门武功,李莫愁会,你也会,你既然会,为什么不能教我。我们江湖儿女,哪至于在意那些琐碎的事。” 我气得笑了。 “你这丫头,胡说八道些个什么,我比你大着一辈呢,我怎么教你玉女心经,你说你聪明了,你怎么不想想这玉女心经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一男一女修炼,我教你,我怎么教,你脑子怎么想的。得了,回去你和你娘说,倘若你真和要学,我可以引荐你入古墓派,不过话可说明白了,你得自己找对象,不然修炼这个——不合适。” 我训斥了郭芙,让这丫头老实了一会。 但我疏忽了一点。 我在无形中点醒了郭芙。 她从前傻傻笨笨的,有什么事都不怎么动自己的脑子。 有事。 她爹是郭靖,武功高得不要不要的。 她妈是黄蓉,脑子灵活的不要不要的。 所以她打小不动脑子,也不怎么勤于练功。除了美貌,活成了个废物。 但自打被点醒了,她身上来自黄蓉的基因觉醒了。 她开始开动了脑筋。 很多事,架不住去想。 说不教她,是因为名节问题。 她不信。 且不说陆无双和杨过。 最基本的,李莫愁教的陆无双,李莫愁怎么会的呀?是和刘伯伯一起修炼的。那问题来了,李莫愁为什么会和刘伯伯修炼玉女心经? 你回答我,为什么? 那还是李莫愁吗? 当我郭芙不知道李莫愁是怎么回事吧! 和大小武在一起,郭芙早把这小兄弟俩的脑仁子给摸清楚了。 大小武家那点子事,她也知道的门清。 这大小武,对于自己家的丑事,还有些顾忌。 但对李莫愁的事,还是门清的。 因为李莫愁在江湖上名气大。 她不仅是江湖上武林是少有的女性高手,还是一个漂亮的不要不要的高手。 虽然她杀了很多人,迁怒了很多人,但她仍然是十分漂亮的人气高手。 所以在江湖上关于她的事很多人都知道,也爱传。大小武因为杀母之仇,也对此知道了很多。 这么一说,郭芙至少知道,李莫愁曾经对陆展元情根深种。 虽然李莫愁有时会发神经,会迁怒,会滥杀无辜。 但有一点。 李莫愁,不是一个随便的女人。 她纵使在江湖上这么闹腾了,也是一个清白的人家。 如果玉女心经真的是只有夫妻才能修炼的武功,那李莫愁是怎么教陆无双的?她教的陆无双,当然是她要懂,她要会。 一门顶级的武功,不是说给你一本秘籍你自己个儿修炼就能练成练会的。 最明显,最简单的例子。 当年陈玄风盗走了九阴真经,虽然他盗走的是下半部秘籍,但反而下半部秘籍才是最好修炼的。 因为这九阴秘籍是分上下册的。 上册教的是内功心法,是治伤,强身,壮筋骨,易资质的无上法门。 下册是用法,是诸多用来克敌致胜的武功。 虽然少了上半部分,但并不是说不能修炼。 可结果呢? 陈玄风和梅超风两个人相互参悟,结果修炼出了两具铜尸铁尸。 明显就是练歪了功夫。 后来梅超风干脆下半身瘫痪了。 要不是郭靖给她背几句玄门正宗的口诀注解,让她重新打通了腿部的经脉,她只怕就一直废了。 所以说,简单的功夫,你练错了,都有大问题,很容易伤身。 有些功夫,秘籍上写的是真的,你是真的能练。但它上面有一种用来调理身体的药没写,纵然你按正确的方法修炼,结果也是个死。 九阴真经正是如此的武功。 九阴真经如此。 玉女心经能差吗? 这样的武功,你如果不自己先学了,会了,你怎么教导别人? 特别是玉女心经的特性。 想要修成,一定要找个男子才行。 不然根本没法练。 因为此门武功原本就是需要由男子来主导才行的。 就算郭芙不懂此中详情。 但她也会去想。 这样的武功,李莫愁是怎么教徒弟的。 她不得先会吗? 那么,问题来了。 她怎么会的? 当然是和刘伯伯一起修炼的。 那么问题又来了。 对陆展元一往情深的李莫愁,她为了陆展元在江湖上掀起边无风暴,杀了不知多少人。 光有记录的。 她因痛恨情敌何沅君,将姓何的何老拳师全家二十余人杀得干干净净。 又因何沅君名字里有“沅”字,出手毁掉沅江上六十三家招牌里带着“沅”字的货栈船行,虽未提及是否杀死相关人员,但以其性格,应该有不少人丧生。 至于平时明里暗里生活中到底杀了多少人,纵是倾丐帮之力,也是查不出一个详细数字。 虽然,她杀人惹下了很多的骂名。 但也因此,你可以说她滥杀无辜,但你不能否认她用情不专。 这样一个用情至深的女人,会为了武功和别的男人好上了?需要和一个有妇之夫,在一起修炼一种只有夫妻双方才能修炼的武功? 动起脑子的郭芙忍不住想开了,怎么想,也觉得不可能。 托辞,借口,就是不想教我。 这里郭芙真的错了。 她只从情爱的方面来想李莫愁。 却未从一个江湖人的角度来想李莫愁。 唉,这也是郭芙年龄小,没有什么经验阅历。 倘若她在江湖上,在底层多混一些时间,她就明白,对于一个江湖人,武功有多么重要了。 为了一门好的武功,很多人是真的会选择放弃原则的。 这也是当年一本区区的九阴真经就转移了江湖上武林人的注意力。 从原本为岳飞抱屈,到为了一本秘籍开始打死打生。 就好像她现在为了武功一直在我身上打主意一样。 不过,她也明白,她人微言轻,此时纵然再说,我不答应她就没辙。 所以她定下了心计,打算回头找老妈想办法。 毕竟她的老妈,一直把她照顾的太好了,不管什么事,只要一找老妈,好像都能解决。 要不然她也不至于搞到什么都懒得动脑了。 毕竟,黄蓉掌握整个丐帮。 她通过丐帮这么强大的力量,给女儿解决一些麻烦事,还是不成问题的。 话不多说,我们开始加快脚步往回走了。 第56章 黄蓉动心 郭芙不闹了,我们往后的路也就顺畅了许多。 很快,我们终于见到了有镇子的地方。 我到了镇子上,买下了两匹驽马,和郭芙骑着,算快的回去了。 一到襄阳守备府,也就是郭靖办公的地方,我和郭靖通了气。 我开始细说大小武失手被擒的事,全程,我一个字也没提郭芙。 这种事,一些猪头三可能会为表功绩说出来。 怎么样,我把你们女儿救出来了。 但是,这事怎么能说呢? 郭大侠的女儿被蒙古人抓了。 失手被擒了。 哇,这么刺激的吗? 这蒙古人,行走的荷尔蒙,走到哪里,就把种子播散到哪里。 他们打仗从来都是,抢钱,抢粮,抢女人,然后工匠等有一技之长的可以活,其余的,你要明白屠城是个什么概念。 屠城,是不带车轮子的。 这就是当时的大蒙古,蒙古帝国的一向做事方法。 别的不说,铁木真就经历过。 他新婚的老婆被塔塔尔人劫走了。过了半年多,人救回来了,肚子也被敌人搞大了。很明显,这不是一次两次才能搞大的。以三个月的理论而言,大约至少搞了百次左右,然后才会确定怀孕,从而收敛一点。 铁木真自己本人都要经历这样的事。 可见,这是传统。 郭芙被擒,这种事如果传出去,好说不好听,再加上有那不会听的,郭芙的名声会毁得乱七八糟。 或许,这也是郭芙后来一直未嫁,直到遇到耶律齐才嫁的原因。 那是因为耶律齐不是汉人,他不是特别在意这种事。 二来他武功高,算是全真教第二代弟子。 三来他也算走投无路,没有别的出路了,只能在丐帮这里混口饭吃。 所以,他才能娶到郭芙。 而在他之前,没有人娶郭芙。 这在南宋,这个女孩子一般十三四五就结婚的时代有些不可思议。 但郭芙,却是例外。 可能有人会说郭襄。 但小郭襄是有原因的。 不光是杨过。 一来,郭襄迎来了国破家亡。 二来,郭襄也被擒了一次。 被金轮法王抓了。 所以后来郭襄选择了出家。 她经历的太多,也太过于沉重了。 现在的我,内心对郭芙有些了解,所以也就帮她一把,没说她被抓的事,只说了大小武,同时,我还告诉了郭靖我看到的一些事。 比如忽必烈帐下私自招募的一些武林高手。 除了潇湘子,其余都是外族高手。 而潇湘子之所以选择了投靠忽必烈,是因为他的个人形象,和武功,在中原正统这里混不开。 被归为邪派。 所以才投了蒙古国。 这些人,什么模样,大致是什么武功,什么身份,有什么特长,有什么兵器,都一一说明白了。 最后,我道:“郭兄,别的我也不说什么了,以你今时今日的武功,救回大小武可以说并不困难,唯其一点,要小心暗算,江湖上的事很脏,可涉及到军政,那些只会更脏,下毒,暗器,甚至套及旧情,对方会无所不用其极,你自己要小心了,不要恋战,人一到手,立刻就走。” 说完,我下去休息了。 不是我不帮郭靖。 我已经帮了。 如果是救大小武,郭靖还是没问题的。 他武功极高,就算手上提着大小武,要跑也是没问题。 但他不能救三个人。 毕竟他只有两只手,不是三只手。 所以我带回了郭芙。 这就已经算是帮到他了。 可是,很多事郭靖不注意,但别想打过黄蓉那道门。 黄蓉出现。 她没有第一时间上前说话。 但她拉走了郭芙,她要和郭芙说话。 很多人质疑黄蓉,为什么聪明的她,老实的郭靖,会养出一个愚蠢的郭芙,这其实是有原因的。 在爱情这个游戏中,毫无疑问,黄蓉输给了郭靖。也许郭靖喜欢黄蓉,但郭靖是一个三观正确且正常的人。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是不光有爱情的。在郭靖身上,有一些比爱情重要,比如师恩,比如父母亲情,诸如此类。 比如曾经郭靖以为是东邪黄药师杀了自己江南七怪的几位师父。 他当即就和黄蓉恩断义绝。 因此,郭靖和黄蓉,是黄蓉更爱郭靖一些。因此,在这场爱的角力,黄蓉更吃亏些,她为此付出的也更加多一些。 现在,人到中年的黄蓉,身上已经几乎见不到年轻时的那股子灵秀劲了。或许这才是她一直过于宠溺郭芙的一个原因。 她是过来人才注意到的。 少女无忧无虑的青春时期,太过短暂了。在经历短暂的青春期后,嫁了人的黄蓉深刻体会到了,背负一个家庭的沉重。 特别是,她的丈夫,是一个大侠。 他要背负的,自然只会更重。 这是之前黄蓉所意想不到的。 如果,当初,她选择让郭靖不要去背负这一切,也许会好很多。 看着女儿,她知道,郭芙身上一定发生了一些事。 因为,女儿眼中,原本清澈的愚蠢不见了,反而有几分深思后的忧虑在其中。 好在,没有什么悲伤。 她最担心的事没发生。 在黄蓉的引导,和逼问下,虽然开始动脑,可郭芙仍然无可奈何的把事情大致说了一遍。 果然,黄蓉听了,松了一口气。 “还好,刘庄主硬是把你带回来了,天幸如此,不然,你爹纵然武功再高一倍,也终究只有两只手,他一手一个大小武,哪有手来抓你救你。若是救了你,大小武怕就保不住一个,到时你爹左右为难,搞不好是要整个人都陷入进去的。” 说到这,黄蓉也怒了,训斥道:“你说说你,往日不长脑子也就算了,怎么这么大的事也不想想呢,你们三个,平时练武,都是在玩,没一个下苦功夫的,自己什么功夫水平自己不知道吗?竟然敢做这么大的事,你爹那么高的武功也不敢行此险事,你们往日听说书讲故事的都白听了,多少名将孤身冒险结果都去了,你们这点三脚猫的功夫还敢放肆,这次是刘庄主把你救回来,我都不敢想要没了他你是什么下场,你可是个清清白白的女孩子啊。” 郭芙道:“娘,我也不想的,当时我和大武哥小武哥不是和杨过比武嘛,结果我们打不过,连陆无双那个贱丫头也比不过,这不是气嘛。然后大武小武哥两个就跟我说,光是武功高没什么了不起的,要做了大事才是了不起,所以我们才想去做一番大事,其实我们一开始也是很顺利的,这次事败,是我们实力不济,我发誓,娘,我以后一定会练好武功。下次,下次,我再也不会冒险了。” 黄蓉似笑非笑看着她。 一脸的不信。 “得了吧,就你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脾气,指望你练好武功,那得到驴年马月去。你只要给我安生的在家,不要去惹祸了,你娘我就谢天谢地了。” 郭芙脸色一正,道:“娘,我要学一门高深的武功。” 黄蓉看了看她,道:“想一出是一出,又是一时的新鲜劲儿,你又要学什么武功了?” 郭芙道:“娘,我要学玉女心经。” 黄蓉道:“什么玩意儿?” 郭芙道:“玉女心经玉女心经玉女心经!” 一连重复三遍,她道:“就是陆无双和杨过一起修炼的那个功夫。娘,你知道的,陆无双什么功夫,她从前什么都不会的,这才几年,她武功高我不说什么,但内功也高得过分了,几年时间,但内功修为已经几乎不在娘你之下了,这全凭的是玉女心经这门武功,它能让一个人快速补充内功的不足,我也要修炼!” “什么,还有这事?” 黄蓉也是吃了一惊。 内功,是最难修炼的。 它不仅需要一个人的勤奋,也需要一定的天赋资质。 比如说,郭靖,他心性单纯,所以学内功十分上手,一学就会,一会就精,一精就一发不可收拾。 更何况,他还有奇遇。 他曾吸收了参仙老怪梁子翁养的一条药蛇的宝血。 那条蛇,原本是要给梁子翁提供一甲子的功力。郭靖喝了,损失一部分,浪费一部分,但仍然给予了郭靖高出同龄人近二十年功力的程度。 让三十岁的郭靖,拥有了五十岁才有的内力,可以在短时间追上欧阳锋,和他交手应对。 这是郭靖和黄蓉之间,一条不可见的鸿沟。 是黄蓉无论怎么修炼,也赶不上郭靖的距离。 原本,在初出道的时候,那时,郭靖的武功一开始甚至还不如黄蓉。 所以黄蓉费尽心力让洪七公帮郭靖习武。 但在郭靖习武,功力大进后,黄蓉也有危机意识的向洪七公学了逍遥游功夫。 在那时,黄蓉就发现,武功其实不如自己的郭靖,正在以一种日新月异的速度,在超越自己。 所以她有了一种紧迫感。 才会又跟洪七公学了新东西。 但还是不行。 在很短时间里,郭靖的武功从二流臻至到了一流,甚至是超一流。 从被欧阳锋百招内拿下到百招不败。 这里面,郭靖武功进步最大的,不是什么武功招式,他的武功招式,主要也就是降龙十八掌,而降龙十八掌的真正威力,要看内力的。 郭靖进步就进步在内功的突飞猛进。 黄蓉深知此点。 但这是急也无可奈何的事。 因为武功,特别是内功,就是如此,靠你一点一滴的慢慢积累。 太心急,只会走火入魔,得不偿失。 但是,现在,女儿对她说——速成,怎么可能。 修炼内功,哪有什么速成,都是邪道。 “女儿啊,娘不知道玉女心经是怎么回事,但是娘要告诉你,修炼内功,是没有捷径好走的,如果有,那一定是歪魔邪道,一时没问题,不会一直没问题,早晚有一天,问题暴发,会一发不可收拾。据一灯大师所说,当年大理国有一位姓段的皇室,他修炼了一种可以吸收别人内功为己用的武功,一开始他是很厉害,成为天下少数高手之一,当时大理国高氏一族甚至把权利让回给他,不敢得罪,但是在他人到中年时,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内力,终于武功尽废,武功废掉了 的他,不仅保不住自己的皇位,也保不住自己的妻妾,只能出家为僧。现在你明白了嘛?这还是这个人不喜欢使用武功的下场,不然的话,他的下场可能会更惨。” 郭芙摇摇头,道:“刘伯伯说了,当年王重阳走错了路,他是重阳之体,修炼内功有助益,所以内功极高,甚至修炼成了先天功。只是他在从军时过度催发体内潜力,导致暗伤难愈。林朝英就是倾慕王重阳,所以才创出了这玉女心经,以阴补阳,以阳助阴,可以即壮大了自己的内力,也能滋养男方的体质,让王重阳恢复过来。但王重阳太过自负,不相信林朝英,反而去找一灯大师交换一阳指功夫,原本就是重阳,现在是三阳,王重阳的身体不堪重负,终于一命归西。反之,倘若他能静下心,和林朝英一起修炼玉女心经,搞不好这会儿还活蹦乱跳得好得很呐。” 黄蓉为才恍然大悟。 “什么?你说,这玉女心经,是出自林朝英之手?” 黄蓉家学源渊。 她可是知道林朝英的故事,做为江湖上少有的女性高手,每出一个,都会名动四方。因为实力不行的,很快就会退圈。 像孙不二,背靠全真教的。 这不算在内。 她徒弟,还没出师呢,就差点让欧阳克给采花了,后来立刻,飞快,马上的嫁给了陆冠英,这才没事,这就是怕了,不敢在江湖上混。 再看穆念慈,她也是,杨铁心一死,就生活困难得不成样子。 在江湖上混不下去。 所以看看李莫愁,可以理解了吧。 虽然她滥杀无辜,但她至少在江湖上立足了,有名号了。 而黄蓉,她算是靠家里,靠丈夫。 反而她自己,本身的武功其实不算多高的。 但林朝英是例外。 她是名门之女,书香门第,但却在江湖上闯出了自己的名号来。 即便黄药师,也要另眼相看。 黄蓉自然也是十分钦佩其人。 你要说别人,这个那个的,黄蓉会质疑三分。 但说到林朝英,她是不由信了的。再加上她脑子好使。 终南山,林朝英,活死人墓,一个又一个关键词联起来,她顿时信了郭芙的话,至少,不是空洞之声。 郭芙也立刻解释起来了。 她一路上听刘伯伯讲了这个故事,所以十分清楚。 当下,就把这事又说了一遍,只是这一回,她说得更加详细了。 第57章 郭芙的坚定 我曾经详细和郭芙说过王重阳的故事。 这个,讲故事嘛,有瘾的,尤其是说别人的故事。 王重阳是一个人物。 他天资出众,武功高强,拥有强烈的爱国之心。 并且,他身体力行,真的参加了义军,和金军干仗,不吹不黑,这方面的品德,绝对是一顶一的。 但王重阳千好万好,有一个臭毛病,看不起女人。 又或者他情操太高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他觉得自己修炼了金关锁玉诀,基本很难有孩子,所以不想耽误林朝英。 但无论如何,他的选择,让他走向了英年早逝一途。 他不知道,林朝英的天赋才情,不知道林朝英针对了他的情况,自创了一门,也是当时,唯一能够救他命的玉女心经。 如果王重阳修炼了玉女心经,那他可能就会活下来了。 但他没有。 他低估了林朝英。 还赌气的留下了九阴遗刻,说重阳一生,不弱于人。 当然,这里也可能有一个解释。 那就是九阴真经也有疗伤篇。 九阴真经十分全面,不仅有九阴锻骨,易筋伐髓的秘术,也有疗伤的功法,在九阴真经疗伤篇中,内容和玉女心经十分相似,是让一男一女,一阴一阳,以内力为循环,把内伤治好。 一共要修七天。 所以有人以为,王重阳因此看不上玉女心经。 其实不是的。 玉女心经讲究的是纯阴对纯阳,在治疗方面,比九阴真经其实是要强的。 那么,王重阳手握九阴,为什么他治不好自己呢? 一个是王重阳只是一个人,他一个人怎么给自己治伤?找孙不二帮忙,那是马钰老婆。人家是离了婚,但你当师父的找孙不二修炼九阴疗伤篇,合适吗? 再一个是王重阳曾经赌咒发誓,自己只是保管九阴真经,他不练。 这个规矩是周伯通认证的。 他也不练。 甚至因为自己潜移默化中学会了还十分痛苦。 但无论是王重阳自己跟自己较劲,还是大男子主义,又或是别的什么,反正他没修炼,他死了。 这导致了林朝英这位创功人也没有修炼。 她对此功真是一番苦心。 玉女心经虽然是林朝英所创,但修炼时的主动权,是在男方手里的。 如此苦心孤诣,仍然被拒绝了。 也不怪后来林朝英一腔怨恨。 但,有一点可以证实。 在李莫愁回归古墓后,她找了刘庄主修炼了这玉女心经。 别的不好说,你看陆无双,年龄小小的,又是才练武几年。在这短短时间,她居然积累了寻常人二三十年的内力,这就比较匪夷所思了。 推掉一切不合理的解释,那么,剩下的无论如何都是真的。 陆无双能有这么深厚的内功,就是得益于玉女心经。 她和杨过一起修炼了这门内功。 杨过打小,底子就被打得好。 他从小修炼混元功,基础异常的扎实,后来又学了欧阳锋的蛤蟆功。 蛤蟆功丑是丑了点,威力可一点也不差,在积蓄内力上,有其独到之处。 所以杨过的内力修为,加一。 之后杨过又上了全真教。 他学了和郭靖一样的内功。 全真大道歌。 全真教的基础内功心法。 这让杨过在内功方面,有了独到之处。 已经是年轻一辈中的个中翘楚。 然后,他和陆无双一起修炼了玉女心经。 这玉女心经让他更上层楼。 同时呢,陆无双又以他为楼梯,走了一次捷径。 内功一下子激增了大约二十年。 从普通江湖小菜鸟,一跃晋升为武林中坚层次的高手。 这才几年? 这才多少功夫。 黄蓉动了心,但她比较谨慎。 她先找了穆念慈,一番试探,果不其然。 在不知不觉间,穆念慈武功大进。 她原本只是二流中上。 后来到顶,触摸到了一流的边儿,然后就退了下去。 从二流一路往下跌,跌得二流拖尾。 营养不良造成的。 没营养,这武功都没法修炼了,更不要说保持了。 但现在,她的实力在突飞猛进。 特别是内功。 原本,穆念慈的内力是弱项,她比黄蓉还要不如呢。黄蓉内功由于小时候贪玩,所以不算精深,穆念慈比黄蓉还差,她根本没有黄蓉的优秀条件,自然内功也就普普通通平平无奇。 可是,现在,黄蓉跟了郭靖,也参修了一部分的九阴真经,内功已经远胜从前了。 说到武功,黄蓉已经步入了超一流之境。 和李莫愁也是差不多的。 但是,此刻,毫无疑问。 穆念慈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超过了黄蓉。 黄蓉是多精明的人,她虽发现了穆念慈的武功大进,但她只字不提,反而话锋一转,说到了子女身上。 这有了子女的人,特别是女人,往往重心都在自己孩子身上。 所以黄蓉就说杨过怎么怎么好,武功怎么怎么高,顺带着,说到了陆无双,说陆无双一个小小的小姑娘,当初还是废柴一个,没什么武功,资质也是不行,所以黄药师收了程瑛,不收她。 但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姑娘,现在居然也成了小高手,当真是令人刮目相看。 也不知道这么小的小姑娘是怎么修炼的。 穆念慈不知情,就说了。 拜得是古墓派,学的是玉女心经。 因为自己也修炼了,穆念慈说得也就比较明白。 这一说,上当了。 黄蓉立刻就打蛇随棍上。 “穆家妹子,其实我这次来有一件事不好意思说,这一次,别人不知道,但我们自己知道,我的女儿芙儿在个面惹事,让蒙古人抓了起来,好在是被刘庄主救下来了,经此一难,这丫头总算明白了武功的重要性,她要是有她爹一半的武功,天下间又有几人可以抓住她,只是现在她毕竟大了,错过了好多年华,就算再怎么努力,成就也有限,她原本是想拜你相公刘庄主为师,不过你相公刘庄主他顾虑比较多,就拒绝了,不过我想,孩子想要上进这总是好的,没有条件,没有门路,也就算了,但我女儿既然有这门路子的关系,能不能给帮个忙?” 穆念慈皱眉。 她犹豫一下道:“你是说,芙儿她是想学玉女心经?” 黄蓉道:“怎么,这个,很困难么?” 穆念慈苦笑起来。 她道:“玉女心经是一门很特殊的武功,想要学这门武功,若是个男的还好一点,但女子就比较为难了。当年,林朝英创建此功,生怕王重阳拒绝,所以此功的主动权皆在男子手上,女子修行,是需要男子来带动的。天下间,目前会这门武功的,也就是我相公和过儿,过儿和芙儿有些不对付,根本做不到心心相映,至于我相公,这怎么可以呢,这是一门,特殊的武功,若是修炼此功,让芙儿对我相公……这可就不大好了。” 黄蓉尴尬一笑,道:“那,能不能让我靖哥学一下呢,他学了教我,我再以后教芙儿。” 穆念慈道:“且不说姐姐你怎么教芙儿,就说郭大侠要和谁学呢?这门武功真正源出到古墓派,是在李莫愁的手上,李莫愁和大小武兄弟有仇,这总归是不好的。” 黄蓉叹气:“唉,你说这事闹得,我家芙儿很难得想要上进,可是这却……” 穆念慈道:“芙儿要想学,最好的方法莫过于加入古墓派,古墓派怎么说也是武林正派,座落于全真教旁边,全真教的武功严格来说不适合女子,所以芙儿不妨考虑加入古墓派,然后就是找一个内功修为精湛深厚的丈夫,如此便可修炼玉女心经了。” 拜师李莫愁。 这是一个尴尬的问题。 不过可以参考一下陆无双。 别人这事是不成的。 但郭芙面子大,这就不成问题了。 没两天,郭靖就把大小武救回来了。 当然,郭靖大展神威,不是没有付出代价。 他受了一些轻伤。 虽然不重,但他不好离开襄阳。 一是调养身体,二是要坐镇军中。 因为此时的襄阳守备皆在他身上。 他在,士兵们才有信心底气在襄阳城中坚守下去。 如果他不在,这军心士气大跌。 到时恐怕就要守不住这城了。 如果郭靖在第一次守城成功后立刻走人,那是一点毛病也没有。 但他迟迟不走,也就绑得越来越紧,以至于现在竟然走不了了。 走了,过不了自己心理那一关。 郭靖不走,只好我们一家子带着黄蓉郭芙出门了。当然,这事不能跟大小武说。 好在,直至于此,不学无术的大小武也不知道李莫愁接掌了古墓派。 毕竟古墓派——实在是太冷门了。 一个只有两丫头的门派,从前也没人在外行走,连名头也没有。 除了全真教知道一些,也不让乱说。 所以大小武一无所知也就不足为奇了。 他们只是遗憾,自己武功不济,差点连郭芙也没保护住。 好在这次,郭芙首先没事。 二来这两小子被郭靖加大了功课,开始苦练武功。 郭芙一离开,二人反而能真正平心静气的修炼武功了。 他们原本就有一些底子,学的又是江湖上最好的武功,就算没有郭靖教,也有一阳指的功夫傍身,条件是一等一的好。 只是过去,从来没有认真修炼过。 可不是嘛。 这脑子什么也不想,叫无想无念。 是最佳的习武状态,没有之一。 天下间拥有这种状态的万中无一。 从前也就出了一个越女剑阿青。 所以很难有人能够做到。 大小武不是脑子空空,而是一门心思想女人。 当然,细一思之,其实这事真的是一点也不怪大小武。 假想一下。 你是一个正在青春发育期的冲动正常的少年,身边一下子出现了一个女神级的人物,你还能正常的在她的影响下学习生活吗? 是以。 此时郭芙不在。 兄弟俩又知耻而后勇。 这才能认真的习武,并且开始有所进步了。 不说此二人。 单说我们一行。 我,穆念慈,杨过和陆无双,还有黄蓉母女,及一些赶马车,打下手的丐帮弟子。 和洪七公不一样。 黄蓉是充分利用丐帮势力的人。 她吃穿用度,都需要人。 而丐帮只是人穷,不是说没人才,偌大的丐帮,被人陷害,迫害,破产了的,但拥有一技之长的人才真是,要多少有多少,这是一个无与伦比的人才库,要什么都有,并且永不枯竭。 因此,在这庞大的基数中,让一部分顶尖人才重新上岗就业,真的是太容易了。 而对于这些人来说,这也是出路。 永远要记着。 只要条件许可。 没有哪个人是想要去当乞丐的。 就算他们当了乞丐。 但如果有了合适的工作,那为什么不做呢?黄蓉这个机灵鬼,她也许不会给,你最高薪水,但她至少不会克扣你的钱。 对于很多底层人来说,这真的是太好了。 车马徐徐。 我们家一辆,黄蓉母女一辆。 车上,黄蓉有些担心。 她对女儿说了。 你就算拜入了古墓派又怎么样。 你和哪个男人学玉女心经。 想一步登天,太难了。 虽然说世界很大,但你上哪儿找武功又高,内力深厚,又符合眼缘的男人帮你修炼? 但此时的郭芙,开始动自己的脑子了。 她一直在想一件事。 如果父亲一直守卫襄阳,他不离开,可万一哪天,守不下去了呢? 大厦将倾,那是一根独木能一直支撑下去的吗? 显然不能。 如果父亲守不住,要死,母亲会怎么样?殉情,他们之间感情那么好。 父母一死,自己又怎么样呢? 郭芙知道,自己说什么也没用。 在父母眼里,自己就只是一个武功低微什么事也帮不上忙的孩子而已。 想要让父母听话。 听自己的话。 最好的方法,是证明自己。 而江湖儿女,想要证明自己,想要发出自己的声音,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拥有让人侧目的武功。 可是,郭芙年龄已经大了。 她不是从前那个小姑娘了。 她是一个,按礼法,可结婚的大姑娘了。 这个年龄想要修炼武功,想要有所成就,就不能再走寻常路。 就目前而言。 她只能看到玉女心经。 玉女心经,只要找对了男人,就可以在极短的时间里,拥有高品质的内功。 这是真正的越级提升。 原本一路应该无话。 但行至中途,他们看到了一支蒙古军正在截杀一些人。 这支蒙古军虽然不多,只有数百人。 但此时正值蒙古兵锋正锐之时,士兵战斗力十分强悍。 特别是弓箭,射得是一个比一个准,也一个比一个狠。 他们追杀的虽然是一群年轻的高手,但最弱的也是二流以上的高手。 可在蒙古骑兵的劲射下,是狼狈不堪。 有些人已经受伤了。 第58章 耶律一家 面对蒙古军队的攻击,这些人撑得很辛苦,虽然他们看起来每一个都能打两下,但他们面对的,是军队。 军队的攻击,是不和你讲什么江湖规矩的。 他们骑在矫健的马上,轻松自如的驾驭马匹,腰杆子灵活的随着马的奔跑而摇动。 我看过江南七怪中马王神韩宝驹的骑术功夫介绍,说这是骑术十分高明,已经到了人马合一的境界。 事实上,马王神韩宝驹正是以此绝技而吸引到了完颜洪烈。 由此可知,这功夫的不凡。 但是,没想到的是,这支蒙古骑兵,大多皆是能如此的。 他们本身的武功是平平无奇,没什么了不起。 但这些人披了甲,拿了弓,骑了马,就把这年轻些高手给逼得几乎陷入绝境。 我瞧了瞧,看到黄蓉从马车里出来。 我们对视一眼,继续看下去。 看了一会,我和黄蓉都发现了一件事。 好像我们都在等对方先出手。 因为我们都在等,所以,反而我们谁也没出手。 这就是典型的,两个和尚没水喝。 就这一耽误的功夫,在这些人中,那个武功最高的少年,被射中了数箭。 也因此。 那个年轻人暴露了一些他的武功。 他虽中箭,仍然挥剑把其余的箭枝给砍了下来。 从这剑法中,我和黄蓉面面相觑,都知道这下不能见死不救了。 同时,我们对这个少年,或者说这些人,心中也生出了一些好感。 他们明明已经快要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了,居然仍然忍住没有向我们求救,又或是更进一步,祸水东流,往我们身上引,以便于给他们自己挣活路。 无论是他们没想到,又或者是品德高尚,不愿意这么做, 都是极好的品性。 黄蓉开口了。 “刘庄主,这个年轻人用的是全真教的剑法,若我没看错,他的劲力饱满圆润,然而他们一路被追杀,理应不会这么神完气足,所以他用的可能是空明拳,这门拳法外紧内松,纵是再疲惫,也看不出松软,此人可能和老顽童有一些关系。” 果然。 我心中暗赞。 不愧是黄蓉。 不仅见多识广,而且心思细腻,善于分析,人说她女诸葛,也的确有一些意思,只可惜也是被时代所限了眼光。 当然,她说这些,最主要的意思就是让我出手。 毕竟这一百多蒙古精骑,她可没那么高的武功吃下来。 我微微一笑,忽然人就飞了起来。 我施展了虚空蹈步的上乘轻功,迈动双腿,脚踩空气,仿佛是踏在实质之物上,飞了过去。 有一些高明的箭手已经向我射箭。 但是,这些箭根本碰不到我的身子,就被我的天一神功防御了下来。 我大喝一声,一道雷电已经在我手上聚集了起来。 紫电大法。 雷电神击。 噼里啪啦。 手臂粗细的庞大电流被我撒向了蒙古骑兵中。得益于南下,这些蒙古兵的装备好了不少,一个个都能披得起铁甲了,但也因此,导电,让他们一一惨叫着连人带马的摔倒了。 一声马鸣嘶吼。 杨过已经在陆无双的帮助下,穿上了一件郭靖相赠的铠甲,手提长枪的出来了。 杨过由于知道父亲杨康是个烂人后一直是比较耿耿于怀的。 哪个年轻人不想有一个好爸爸? 我对杨过再好,也不是亲的。 所以他其实一直比较在意于此。 故而,他暗中一直在学习自己的先祖。 杨家将。 所以他在暗中,把看似不甚强的杨家枪法修炼至化境。 现在提枪一出,立刻展露了几分本领。 一杆大枪被他舞出数朵枪花。 对着被我电倒了,浑身麻痹不能动的蒙古兵就扎了下去。 凤点头,凤点头,还是凤点头。 连环的凤点头。 这是把大枪舞动,利用枪身的韧性,把枪头扎入对方身体里。 施展这一招,关键在于强劲的膂力,和精准的控枪手法。 我刚才的电束虽大,但一下子分摊到这一百多骑身上,自然弱了很多,至少有八成以上的人,只是被我电麻了,不是电死了,所以杨过上前快活的补刀。 不要觉得这么做不好。 事实上这些蒙古兵身上的包囊里鼓鼓囊囊的,还有很多血渍,你就可以知道他们曾经干了什么。 所以我杀他们毫无心理压力。 甚至无视了杨过的补刀子行为。 不过,看杨过要走远了,这才道:“过儿,我们时间不多,你快点。” 杨过收手,他放过了一些人,但他拽出来了一个麻袋子,开始抄收这些已经死掉蒙古兵的战利品。 很快,一批乞丐过来了。 他们扒甲,收尸,将未死透的马都拉开。 他们可比杨过更会打扫战场。 我的目光放在这里的几个人身上。 我微微一笑。 我想我没吓到他们。 但他们却不禁的打起了哆嗦。 这是我方才展现的武功太高,把他们给吓到了。 我温言道:“你们不要怕,我们不是坏人,那个人看到没,她是丐帮的帮主,黄帮主,知道吧?” 武功最高的那个人道:“原来是黄帮主,在下耶律齐,这是我小妹,耶律雁,还有,这两位,一位是完颜萍姑娘,另一位……” 那个另一位伸手,在自己原本的脸上揭下了一层皮来,笑着说:“刘伯伯,是我。” 原来这人是程瑛。 我哈哈大笑一下:“哎呀,小丫头长成大姑娘了,怎么,你已经出师了?” 程瑛连忙摆手:“没有,没有,家师武学,浩如烟海,哪里是能学得完,学得尽的,只是郭伯伯不是搞英雄大会嘛,师父就让我来参加,我原本是要到陆家庄去的,可在路上遇到了耶律兄一家被蒙古人追杀,于是一时心动,就上前出手帮了一把,奈何我才疏学浅,帮不上什么忙,还得是刘伯伯神功盖世,帮了大忙。” 我心中暗笑。 原本,黄药师的武功也就那样。 黄药师这个人,很特殊。 他武功很强,个人才情之高让人仰望。 他的几个徒弟,虽然被打断了腿,但都对黄药师曾经的恩情念念不忘。 这足以证明黄药师的个人魅力强大。 但黄药师的武功,不具备普遍性。 或者说,他的武功,他玩得转,但旁人就未必能发挥出他的那般效果了。 只说一点。 黄蓉。 黄药师的亲生女儿。 黄蓉要学什么,都是可以的。 但黄蓉出道江湖之后,她学得最深,最认真的,反而是洪七公教的逍遥游功夫和打狗棒法武功。 所以,东邪一脉,真正厉害的,是黄药师本人,而非他这一脉的武功。东邪的武功,不具备普遍性,你智商机敏没到一个度上,就学不好东邪的武功。 原本程瑛在黄药师手下也就学了一个半吊子。 但现在,她学的东西厉害了一些。 此时的东邪,在我的启发下,重修了自己的武功,也就便宜了程瑛,让她的武功比从前高出不止一筹。 其实,原本这百骑蒙古兵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东邪一脉自有音波功这门的大杀器。 但程瑛的内功实在是太浅薄了。 所以才这么尴尬的。 这事我是知道的。 耶律楚才得罪了乃马真皇后。 在他死后,元廷采取了厚死轻生之术,也就是对已经死了的耶律楚才风光大葬,但却在暗中针对耶律楚才的家人进行暗杀甚至追杀。 所以耶律齐和妹妹才逃至于此。 而他的家族,烟消云散了。 说到家人,耶律齐一脸悲痛。 我却觉得理所当然。 耶律楚才,有才,但其人不忠。 你一个辽国人,给金国人效忠在前,现在你还指望蒙古人信任你吗? 以前,用得着你,让你活,现在觉得不需要了,说搞你就搞你。不过因为你死了,所以也就算了,但却要诛除你的家族。 我看向耶律齐,对他悲伤的家世一点也不在意,道:“你这身的功夫和谁学的,挺不错啊。” 耶律齐犹豫起来,他有些不好开口。 耶律雁道:“你们不要为难我哥,我哥的武功,便是我家里人问了他都不说的。” “是不是教你的人不让你说。”黄蓉说着都睡着了过来,她一脸笑意,整个人一出现,顿时艳压群芳。 此地也不是说没美女。 但所有女子,在容貌上,都比不过黄蓉的纯粹少妇风情。 她微微一笑道:“我猜,那个人是一个没大没小的老顽童,是不是?” 耶律齐只能点关:“这可是前辈你猜出来的,不是我说的。” 黄蓉一笑:“你的武功十分精湛,又会空明拳,这是老顽童自己自创的武功,天下间会的人有限,你居然会了,自然是老顽童教的。” 耶律齐叹了一声道:“有什么用,还不是护不住家人。” 耶律齐的武功不弱,算起来,也只比从前李莫愁差一些,算是一个一流高手, 距离超一流差点,也不多。 这一百多蒙古兵,要是在马下和他近身步战,他也不怕什么的。 但他们一上了马,拉开了距离,不停的放箭,就让他束手无策,一身的能耐都施展不出来了。 这时耶律雁叫了。 “哥,完颜姑娘流了好多血。” 原来这是完颜萍腿上中了一箭,她方才没注意,硬拔下了此箭,却是刮破了动脉血管,顿时血流如注。 眼看光是这么流血,就要流死了。 耶律齐掏出止血散,一把撕开了完颜萍的裤管,在伤口一撒药。 但蒙古人的箭何其歹毒。 不仅箭头有扩大伤口,难以愈合。 甚至还有毒。 倒也不是多么厉害的毒。 只是把箭关做锈而已。 但就算如此,一个处理不当,眼看这完颜萍怕就要死了。 完颜萍感觉自己的血流不止,她苦笑一声,身子往后仰去。 “罢了,罢了,我原是要杀你们耶律家人的,是你耶律齐几次三番,拦下了我,却没杀我,反而把我数次放走,所以我才想回报你一次,但天意如此,我这个人,做什么都失败,杀你爹杀不成,现在救你们连自己也救不了,就让我死吧。” 倒是程瑛胸有成竹,道:“放心,这点子小事,不当于死的。” 说着上前,先喂上了一粒九花玉露丸。 这九花玉露丸,当真是桃花岛不传之秘的宝药。 正当她要给完颜萍止血时,我道:“别急,她这伤可麻烦,箭头有锈,内邪不去,你止血也没用。” 说着我一指点在完颜萍腿上,轻轻一提,从她腿上,飞出了一条血线,原本她就失血过多,现在脸上一白,整个人直接就睡过去了。 这是失血过多,人受不了了。 耶律雁道:“哎?你怎么能胡乱出手呢,你这一下,她不是死定了。原本就流了好多血,你这一下弄的,她还怎么活?” 黄蓉懂一些医理,道:“这位姑娘你不要乱说,蒙古人用箭头不仅浸了粪毒,还有毒锈,她现在多放一些毒血还有救,要是这些内毒不去,纵是把伤口治好了,也是要死的。” 黄蓉带着丐帮精锐,帮助郭靖守卫襄阳,是真的在城头和蒙古兵搏杀过。 所以对蒙古兵的手段十分了解。 蒙古兵弓箭的威力,就是如此。 一经中箭,就十分麻烦。 往往要把一块的皮肉都挖掉。 蒙古人自己在身上穿丝绸,就是这个道理,他们自己使用毒箭,也防备着毒箭。 不管什么箭,先经丝绸一洗,这样箭头上的病毒也会少些。 但是,反而宋兵难以使用这些手段。 所以这挨箭的教训是真的很多。 我逼出了毒血,这才让程瑛出手。 同时,我一掌拍在完颜萍的脑门上。 汨汨的碧水真气输入到了完颜萍的体内,刺激了她的身体,让她原本一片惨白的脸颊渐渐泛起了一丝淡红。 耶律齐发现完颜萍的心跳渐渐稳定下来,对妹妹摇了摇头,然后道:“小妹关心过切,还望恩公体谅。” 我拿眼看了看耶律雁和耶律齐,心中一动已经明白一切,当即笑道:“小丫头误会了,我是有家室的人了,怎么会过来和你们抢姑娘呢?这是真的救人,不是占便宜,这个姑娘武功平平,是你们之中最差的一个了,连你也不如……” 我说的是耶律雁。 我的话,让耶律雁气得俏脸发红,有些红温了。 但她也有苦楚。 眼看着这姑娘貌似和自己的哥哥有戏,要不然自己家哥哥怎么可能三番四次放走此女。 现在随便插入了一个人,本事那么大,模样也好,要是夺走了完颜萍的芳心,那自己哥哥不是吃亏了。 所以她才在之前说话有些冲。 耶律齐道:“妹妹,你就别添乱了。” 说着,他也苦笑起来了。 耶律齐得到的,是周伯通的真传,也修炼了金关锁玉诀,这功夫,练得越好,子嗣越是艰难,他对完颜萍有的只是一些共情,真没娶老婆的想法。 同为前朝亡国民,相煎何必太过急。 只是,这番苦心,竟是不好说清楚,道明白。 完颜萍缓过了气来,杨过也回来了。 他一脸笑意,显然是发了财了。 第59章 再会李莫愁 这时的杨过是年轻的,是意气风发的。 他一身兽面吞头狮子铠,手提一杆白蜡木子的凤嘴枪。 年轻的脸上,是飞扬的神采。 手上的麻袋里,是碎银子,小元宝,银锭,金锭,珍珠,宝石,诸多财物。 只是有不少的财物上,都有血迹。 但是,没法子,还不回去了,只能自己笑纳。 便宜爹说了,自己有两个老婆,以后要有很多孩子,这都要用钱养啊。 这一回来,陆无双已经和程瑛抱一块儿了。 当这两个女孩抱在一起,一起看向了杨过,三人面面相对,都泛出了羞意的潮红。 “啊,姐姐,我们终于又在一起了。” 程瑛比较敏感,看陆无双是真心的欢喜模样,这才不好意思的看一眼杨过。 其实,程瑛心思一直比较复杂。 她的一生,都比较被动。 父母双亡,她不得不依靠陆家。 后来又不得不跟上了刘伯伯,当杨过的小媳妇。 虽然只是定下的亲事,但她心中,一直是柔肠百结。 对于杨过,她不讨厌,甚至心生向往。 那样干净年轻英俊,还有一些秀气的英武少年人,哪有小姑娘不喜欢的。 只上她心中时不时会有一些隐忧。 一会儿担心自己会不会影响了陆无双和杨过的感情,又会担忧杨过只喜欢陆无双而不喜欢自己,那自己掺进去又算什么? 现在,她心中一下子松了口气。 妹妹爱我。 杨过心中也有我。 这就够了。 这就够了。 她本就不是一个要求太多的女人。 做为一个曾经寄人篱下的人,她知道,什么是知足者常乐。 一个什么都想要的人,最终的结果可能是什么也要不了。 看到杨过过去和程瑛,陆无双一起闲聊。 我笑了。 和穆念慈不知不觉搂在了一块。 我看着穆念慈一脸喜悦,知道她是真的满心的为了杨过高兴。 穆念慈打从怀了杨过,十分倒霉,生活越来越困苦,甚至,几乎走到了绝路。 为了自尊,她拒绝和郭靖接触,一个人默默的承受苦难。 但是,否极泰来。 人生就是如此。 有低谷,也会有往上走的上坡路。 在险死生还之后,她终于决定赌一次。 因为死过一次的她,太累了。 所以她终于嫁给了我,然后,在我的帮助下,一切都好了起来。 虽然在嫁给我之后,她开始为我着想。 可她真正在意的,仍然是杨过。 比如,我知道。 她会同意我和李莫愁修炼玉女心经。 但她一定不能接受杨康和别的女人修炼玉女心经。 因为她对于我,是责任大于感情。 她欠我的。 她只是想还而已。 但对杨康,她才是真正付出了真心的爱情。 眼下,看到杨过陷于幸福的烦恼,她别提多高兴了。 这时,完颜萍勉强的,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 她虽失血过多,但是,命已经保住了。 “这位前辈,多谢您救了我一命。” 她说着想要行礼。 我摇摇头,放出一股潜劲,一下子把将欲拜倒的完颜萍给扶了起来。 “不要谢了,我只是随意出手,你好端端的一个小姑娘,要是没遇到也就算了,既然遇到了,能伸把手也就是一把手的事,毕竟你还小,正是如花的年龄,将欲绽放,这么死了,岂不是太可惜了吗?” 像完颜萍这样的女孩,遇上了,能救也就救了。 就算这个世界,人类有很多,但美女永远是稀缺资源。 好端端一个美女,没遇上就算了,或者救起来太麻烦,代价太多,那也就算了。 但能伸把手就解决,又何必介意这伸的一把手呢,能救就给救了。 不过,我还是说了。 “姑娘,你这情况要养,最好跟我们一起,先把身子养好了,不然你这样出去,要不了多远还得死。” 完颜萍皱眉,道:“恩公,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黄蓉笑道:“我们要上终南山,耶律齐,你的武功源自全真教,要不要去认个门,正好,完颜姑娘的伤需要一个清静地方休养,在终南山后,有一个古墓派,那里清静,好休养,正好我女儿也要去那里拜师,大家可以到那里落个脚,休息一下。” 对于这点,耶律齐一家自然无有不可。 现在偌枯耶律家烟消云散。 耶律楚才的妻妾什么还好说。 但似耶律齐这样的嫡系子孙,是一定要被斩草除根的,也就只好先到全真教避一下了。 这下,一路无话,众人也就到了终南山。 要是从前,黄蓉来此,少不得被全真教七子一口一个小妖女的叫。 但现在不会了。 黄蓉嫁给了郭靖。 夫妻俩做的是为国为民的大事。 虽然未来难说,但值此眼下,谁不敬仰则个。 黄蓉先拿耶律齐说事。 这点很重要。 全真教得知,自然大喜。 接纳耶律齐,意味着全真教得到了一枚真正挑梁的种子高手。 不管怎么说,这也是老顽童的徒弟。 别管老顽童这个人是不是不靠谱。 但架不住他这个人武功是真的高啊。 而且他教的这个耶律齐武功也可以。 唯一的问题是,加入全真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所以,耶律雁一直是闷闷不乐的。 如果耶律齐加入全真教,那他以后什么娶妻生子,传宗接代! 那耶律家,这一脉的直系,岂不是要绝了吗?带着这种沉重的心情,她随黄蓉等人来到了古墓派。 在古墓派这里,黄蓉是没什么面子的,得要我出来说话。 我见了李莫愁,一开始她就不老实,老想占我便宜。 唉。 这女人就是这样。 一开始保守得什么和什么一样。 一开了荤,那就没男人什么事了。 她抓着我的衣服就要行不轨之事。 我连忙拉住了她,道:“你别这样,先说正事。” 李莫愁道:“你没事干的往外跑,和你娘子在外面玩得美了吧,把老娘一个人丢在这洞里,怎么,回来了不该给我一个交待吗?” 没经历时,挺无所谓的。 但经历之后,再没有,就让人难受了。 更不要说李莫愁和我这样的俊男靓女了。在这方面,只要身体健康,正常,就没什么抵抗力的。 我给李莫愁这一说,也是挺受不了的。 李莫愁这时正是女人一生中最盛开的时候。她拥有明眸皓齿,眼睛明亮而有神,犹如星辰般璀璨,睫毛修长,眼神中时而透露出娇媚,时而闪过一丝狠厉。 牙齿洁白整齐,如同珍珠般镶嵌在口中,笑起来时,唇红齿白,格外迷人。 她的肤色白腻,如羊脂玉般细腻光滑,吹弹可破,脸颊上泛着淡淡的红晕,如同三月的桃花,娇艳欲滴,给人一种娇羞妩媚的感觉。 她的神态极具魅力,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一种迷人的韵味。 说话时,话声轻柔婉转,如同黄莺出谷,悦耳动听,让人听了心生愉悦。 她的笑容更是动人,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仿佛藏着无尽的心事,让人忍不住想要探究。 她美目流盼,眼神灵动,顾盼生辉,每一个眼神都仿佛能勾人心魄,让人不知不觉地沉醉其中。 此外李莫愁有着独特的气质,她身穿杏黄色道袍,手持拂尘,宛如仙子下凡。 她的肌肤娇嫩,宛如昔日好女,岁月似乎并未在她脸上留下痕迹,反而增添了几分成熟的韵味。 她的身材曼妙,腰肢柔软,行走时身姿轻盈,如同风中的杨柳,摇曳生姿,又似一朵水仙在风中微微颤动,给人一种飘逸出尘的感觉。 当这样一女人向我发出邀请,我要怎么拒绝呢? 于是我立刻把她拉着扑到了寒玉床上去。 寒玉床是冰冷的。 但丝毫不能阻挡我们的热情。 其实,此时,李莫愁已经对我产生了炽烈的感情。 所以对这事,她更加渴望。 直到一切平静下来。 她才慵懒地躺在寒玉床上,一双赤足踹在我的怀里,任我把在手上赏玩。 都是玉女心经害的,让她对我十分了解,知道我的一些小爱好,从而轻松的就把我拿捏了。 我有些懒洋洋的道:“我家那个臭小子在外面臭显摆,现在让郭芙那个丫头知道了,对了,郭芙你知道吧,黄蓉和郭靖的女儿,原本是一个长头不长脑子,空有美貌的笨蛋美人,但好像被我骂得觉醒了,开始想在上进了,这丫头从过儿和你徒弟那里知道了玉女心经,就动了心思。” 说到这,我没说了,只给她一个你明白意思的眼神。 李莫愁翻了个白眼,突然伸脚踢了我一下,道:“那丫头想得美,玉女心经是什么,是我古墓派的不传之秘,原本非掌门不得学的,我是为了修炼才便宜的你,无双是人徒弟,杨过是无双的夫婿,这也就罢了,她郭芙算什么东西,要学我就要教吗?老东西,说,你是不是要睡那个丫头,所以才把人带来的?” 我给她气笑了,我把她的玉足捧起,放到肩上,揉搓着她的小腿,讨好的说明。 “胡说八道些什么,那是郭靖和黄蓉的女儿,我得要多好色才能不顾一切想睡她啊,招惹那个丫头有多大麻烦,我不知道吗?你就是,在江湖上白混了,一点利害关系都想不明白,江湖上美女多了,我不说别人,我娘子她不香吗,你不漂亮吗,我还找别人?人力有尽时,我只要有你们就满足了,怎么会想要给自己找麻烦呢?也就是过儿和她脾气不合,否则,我什么都想丢给过儿,这次也就是想让你帮帮我,收照收,但别传真功夫。” 李莫愁明白了。 “你怕得罪郭靖黄蓉?” 听她的话,我明白了。 李莫愁混江湖的时候,的确是不给桃花岛面子,后来被黄药师教训了一下。 当然,也只是教训一下。 一来当时黄药师老了。 不愿意多做杀孽。 二来李莫愁的武功也是不简单,再说她轻功好,跑起来快。 黄药师一大把年纪,放长线,搞不好还真不是李莫愁的对手。 想一下,黄药师都不放眼里,更不要说郭靖黄蓉了。 我摇摇头,和她亲昵地说:“你呀,可别瞧不起他们,我知道你过往行走江湖没怎么吃过亏,可能在你眼里一切也就那样了,但是你错了,光是一个黄蓉,她的武功其实就不在你之下,她的武功,逍遥游功夫十分扎实,仅此一点,你的轻功优势在她面前就占不了多少便宜,她的打狗棒法更厉害,世人以为丐帮强的就是降龙十八掌,其实不然,真正强的,是当年天下无敌的乔峰,和现在的洪七公,郭靖。单论武功,打狗棒法才是真正的强,不然,你以为丐帮为什么要以打狗棒法为丐帮帮主的传承武学?” 降龙十八掌,强的是乔峰,是洪七公,是郭靖。 不然,当年汪剑通也会降龙十八掌,但他只能给少林派当狗。 直到乔峰,才异军突起,以降龙十八掌打出了天下第一掌的名声。 所以说,武功这东西,真正强的,得是人。 “光一个黄蓉就不在你之下了,你更不要说郭靖。你以往觉得丐帮不行,就以为黄蓉也不行,那是你不知道,黄蓉为了帮郭靖守城,把丐帮的真正好手,精锐,都调到了襄阳去了,和你交手的,都是丐帮残余的普通帮众弟子,那些人能有什么实力,最高一般都是二流的人物,你当然随便收拾了,可你若以为丐帮的实力就这样,就是笑话了。” 李莫愁整个人跳起来。 把丰软的身子投入到了我的怀里。 这一刻,我明白。 虽然我娶的是穆念慈,但从感情上,李莫愁其实在穆念慈之上。 “死人,难得你会为我着想,放心,我纵看不上她们,却也不会故意硬顶的。只是她们想得太好了,既要入我古墓派,又不肯向我低头。” 我轻轻一笑,捏起她的下巴,对着她的唇,轻轻亲了一下。 我一脸宠溺。 “你啊,还不是你自己从前的毛病,自己过往在江湖上是什么名声,你不知道啊,哪个人愿意到江湖上,在外面对人说,我出身古墓派,家师是李莫愁的,更何况郭芙那个丫头纵然再没有良心,多少也要顾忌一下大小武兄弟的感受。要知道,那两个小子的亲娘可是死你手上的。” 李莫愁叹了口气,她眼神也有些迷离,回想起了当时的那一幕。 她轻叹。 “你说武三娘吧,那个女人,武功不怎么样,人其实不错,我一开始就没想杀她,完全是她太多余,硬要往我面前凑,我当时对她已经算收着手了,只是她的武功太烂了,我轻轻一碰,她就死了,怎么也能算到我身上?罢了,就冲武三娘的面子,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善郎,好人,你说,我对你好不好,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了。” 我一听她这么说,就知道什么意思。 没办法,只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 第60章 完颜萍出事了 因为我的努力,李莫愁同意让郭芙入门。 因为古墓派在全真教旁边,耶律雁干脆也入了古墓派。 倒是完颜萍,有这个心思,但终究还是决定要回去。 完颜萍不是一个人。 她是金国贵女。 虽然,金国的贵族,基本上被蒙古人杀得精光了。 但巨筛之下,必有遗沙。 金国那么大,自然不可能所有人都被杀光,虽然少,终究是有一些人逃过了杀戮。 要不然,之后也不会还有完颜氏这个姓了。 看过倚天的,一定知道——朱武连环庄。 由此可知,朱子柳和武氏后人,在大理国灭后,逃到了昆仑山建立了这朱武连环庄,以避兵灾。 建立山庄——要钱的。而且小钱是建不起来的,朱武连环庄十分富庶, 其中武烈和武青璎,正是武修文的后人。 武修文娶的,就是完颜萍。 所以完颜萍貌似是一个人,其实她背后是有一大堆人的。 之前完颜萍因为回报耶律齐的不杀之恩,出手相助。 要注意啊。 金国和蒙古之间,是最惨烈的血海深仇。 大金国和蒙古之间的仇恨,和耶律家一比,就啥也不是了。 要知道,蒙古对金朝宗室展开了近乎灭绝的清洗。据相关记载,蒙古军队攻破金朝最后据点蔡州后,对金朝皇室成员进行了系统性屠杀,无论是皇子、宗室亲王还是其他亲属,大多未能幸免,目的是彻底消除金朝的复辟可能。 金朝宗室中的女性——包括皇后、妃嫔、公主等命运更为悲惨,她们被蒙古军队掳掠为奴,或被赏赐给蒙古贵族为妾婢,遭受屈辱。 只有极少数金朝宗室成员可能在战乱中逃脱,此后隐姓埋名,融入汉族或其他民族中,但其宗族体系已彻底瓦解,不再有公开的宗室身份。 所以,和蒙古国相比,耶律楚才那点事也就不算什么了。 更不要说,耶律家也遭到了蒙古国的清算。 所以,往事如烟,一切也就不算什么了。 故此,完颜萍在经过十数天的养伤后,决定回家。 她要给家里报个平安。 虽然她曾经伤得很重。 但一来经过程瑛的九花玉露丸治疗,又经我碧水神功的滋养,再吃了古墓派的疗伤圣品,玉蜂浆,故而很快也就好了。 完颜萍要走,这时黄蓉出手了。 她怜惜完颜萍是亡国之人,想想大宋的处境,严格来说,北宋也是亡了的。 再加上完颜萍本身品质纯良,武功不高还敢出来瞎蹦哒。 连耶律齐都三番四次的放过她。 对于耶律齐多次放过完颜萍,耶律雁还颇有微词呢。 她曾以为耶律齐是喜欢上了完颜萍。 开玩笑。 就当时的环境,耶律齐最该做的,其实是一巴掌把完颜萍打死,向蒙古国证明自己的清白。 这样耶律家也许处境会好点。 但耶律齐仍然选择放人。 这就是一种善良。 不忍心杀此一孤女。 完颜萍之所以要报仇就是如此。 她是真的,家里人,亲人,亲戚,都被蒙古国杀完了。 所以她在刺杀未果时想自杀。 孤独的一个人生活,完颜萍其实是心生死志的。 只是她一个人,孤苦伶仃。 有些迷失了人生。 所以做事随心,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有点随遇而安和意思。 在救完耶律家后,她又迷失了。 她有心留下来。 古墓清静,挺好。 可她还有家人,虽然多是下仆,部众,但也算是亲人了,所以又要回去。 不过,在诸人之中。 就是她的武功最差。 二流都有些勉强。 也就比三流强点。 这还是她为了报仇,刻苦苦练的结果。 毕竟。 一个金国人,上哪儿找真正上乘的绝顶武功呢。 所以她的武功即便是苦练之下,也是平平无奇。 不要说耶律齐了。 甚至她连耶律雁也打不过。 耶律雁怎么说,平时也有耶律齐指点。 所以武功自然比一个人瞎练的完颜萍要强。 所以心地善良的黄蓉有些不忍心,不落忍。 就给了她一枚丐帮的信号炮。 宋朝火器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 你要说造出威力强绝的大炮是夸张了。 但充发信号的火药烟花,还是可以有的。 黄蓉给的,是丐帮精锐才可以有的相护之。间传递消息寻找帮助的号炮。 一点起这个,丐帮人要是发现了,就会传信,或施加帮助。 不要小看这个。 丐帮天下第一大帮不是在开玩笑的。 更何况这年月乞丐可不要太多。 虽然说丐帮在黄蓉的带领下实力弱了很多,但那只是针对高手层次。 这一点黄蓉有老公帮场子,严格来说丐帮倒也。能撑得住。 至于组织能力,反而要比洪七公时代还要强。 所以,有了这枚信号炮,完颜萍的回家之路大概率是不会出问题的。 但是,也许就是倒霉吧,这完颜萍还是出事了。 有丐帮的帮众陈大奇来报。 完颜萍发射了信号炮。 有丐帮弟子过去,结果死了两个人。 其实丐帮有时也是挺散漫的。 虽然有鲁有脚这样老实听命令的。 也有一些帮众就是混日子糊弄人的。 好好当一个乞丐,那么较真干什么? 做得再好,能升官发财吗? 乞丐组的帮会,能有多少经费。 更别说黄蓉自己都缺钱。 可现在,死人了,那性质就变了。 丐帮搞抱团就是为了自保的。 现在出了人命,不管地方还是黄蓉,都是要认真的。 当即。 黄蓉就出发了。 对此,我是懒得管事。 倒是郭芙,运气不错。 毕竟她是郭靖黄蓉的女儿。 李莫愁听了我的劝诫后,也不敢找她麻烦。左右不过是想学高明的武功,在郭芙学不到玉女心经的情况下,干脆教她南山列敌剑法。 这也是为了不给古墓派丢份儿。 毕竟郭芙家学渊渊,要是教她的武功不好,被小瞧了,不是丢脸么。 因此,李莫愁就拿出了南山无敌剑。 这南山无敌剑,是越女剑的弱化版。 越女剑的剑法,太难修炼了。 它对于人的资质要求十分极端。 就算是天才,学这套剑法,最多也只能学一点皮毛。 是的,皮毛。 天才,只是刚到了越女剑阿青的脚背层。 越女剑阿青,她的天赋有多强? 学武最强的天赋条件——无想无念。 无数人苦心参禅,入定,观想,苦求亦难得的无想无念,对于阿青,就像呼吸一般的运用自如。 阿青一开始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牧羊女。 因为在山野,一只大猴子找阿青的麻烦,或者说——玩。 阿青就用一根细竹棒与之对搏。 一开始的阿青被大猴子戏耍。 但很快,阿青就挥棒挥得有模有样。 到了最后,阿青可以轻轻松松就击败老猴子,以至于这老猴子没事干就找阿青打着玩。兴趣,是修炼的最大助益。 在这种“玩”的过程中,阿青也好,老猴子也好,武功都在飞速进步。 这种最原始的越女剑法,有些类似于古龙小说中快剑阿飞的剑,简简单单,直来直去,意在剑先,和人交手,都成因果率了,不管你多快,我始终比你快。 就那么一下,直接就点到了你的喉咙。 阿青用的是竹棒。 所以她与人交手,不是敲断人的手骨,胳膊,就是直接撞破人的喉骨。 但是,天下间,有此天赋者,也就是阿青一个人。 往后都难有了。 就算有,也未必会走上修炼武功一途了。 就算修炼武功,也不大可能会有大猴子这种特殊的应激生物来刺激你了。 不要小看大猴子。 猴子的灵活反应是极其可怕的。 这么说吧,在猴子的眼里,它们看飞的虫子,都是慢动作的效果。 所以,能把猴子的灵敏给压下去,打败猴子,可见越女阿青的实力。 后来,阿青教导越王宫的甲士用剑,这才创出了第一版的越女剑。 此越女剑是阿青所授之剑,非阿青本人之剑。 这套剑法,在此后,又加入了很多舞蹈动作,形成特殊的越女剑舞。 当然,这和真正阿青的剑法,更是两回事了。 牛头不对马嘴。 所以。 当韩小莹学会这套剑法,在江湖上,也是勉强的一个二流而已。 这还是江南七怪其余六位帮她的结果。 把原本剑法中舞蹈花哨的无用物一一摒除。 但就算如此,也不过——二流。 从三流,舞蹈剑法,变成了二流。 但二流仍然是二流。 高明不到哪儿去。 是我。 把这套剑法,进行了逆推。 我还原了最基础的越女剑。 但即便是我,也难以真正发挥真正越女剑的威力。 这就要说一个武功的适配性。 你像乔峰,郭靖,配上降龙十八掌,结果一个个的就成了万夫莫敌的大英雄,大豪杰。 别的武功行吗? 不行。 但你能说这是降龙十八掌的厉害吗? 修炼降龙十八掌的多了,真正打出无敌势的就那么几个。 所以,终究是人成就了武功。 我虽还原了真正的越女剑,但我根本没有越女阿青的反应速度,也不可能真正掌握无想无念。 更不可能随随便便就用无想无念的状态使用武功。 因此,越女剑厉害归厉害,但不适合于我。 在此基础上,我创造了越女剑凡人篇。 这是普通天才可以修炼的越女剑。 但普通天才也是天才。 天下间,真正说来,天才有几? 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一些普通人。 是十分寻常,普通的普通人。 愚蠢,甚至有些笨拙的——普通人。 这才是主流。 因此,我才又创出了南山无敌剑法,把越女剑拆开来,放在一个框架里,虽然大大削弱了威力,但总比韩小莹的越女剑要强上许多。 原本。 越女剑堪称上最顶级的剑法。 算得上是大宗师剑法。 凡人越女剑就是宗师级了。 而放入框架里的,南山无敌剑法,就是超一流剑法。 不要小看这门剑法。 虽然只是超一流,但你,要知道,这是武功,是剑法,单纯的剑法。 也就是说,不管是什么人,只要学会了这南山无敌剑法,就可以成为,或算是一个超一流高手。 哪怕,你是一个平庸的人,也是一样。 正是如此,这门路的剑法才深深的吸引了李莫愁。 因为单纯武功,李莫愁只是普通一流高手。 她过往的名声,是靠——毒。 无论是冰魄银针,还是五毒神掌,都是以毒为重,倚毒取胜。 而不是说她的武功有多高。 一个古墓派没毕业的学生,她的武功能高明到哪儿去。 她现在的实力之所以高超,是因为她学了南山无敌剑法和修炼了玉女心经。 李莫愁不可能随随便便把古墓派的镇派武功教给郭芙,但南山无敌剑法就无所谓了。 白得的,不珍惜。 但饶是如此,也让郭芙眼界大开。 因为南山无敌剑法是单纯的剑法。 剑法,修炼起来,武功涨得很快。 不是有那么句话说么。 两个人修炼。 一个单练剑法,一个纯修内功。 练剑法的,十年内秒杀练内功的。 二十年也只是多几招的事。 等到三十年,四十年,这修炼内功的才可以和修炼剑法的斗一斗。 要五六十年,这才可以战而胜之。 随着时间越长,这差距也就越大。 但是。 郭芙自己就不修炼内功了吗? 她也修炼的,只是慢罢了。 但南山无敌剑法,则是迅速让她从一个小二流,往一流,甚至超一流上进步。 各种武功飞涨和感觉,别提多爽了。 所以郭芙就一门心思在苦修剑法。 耶律雁则不同了。 她没郭芙那么好的身世。 从前,又是一个辽国人。 还为蒙古国效过力。 这样的家庭背景,没个十来年,别想李莫愁传她真功夫。 不过即便是如此,也不打紧的。 古墓派还有其余很多武功,都可以给耶律雁修炼。 这叫打底子。 毕竟。耶律雁的武功,只能说平庸。 该学的,该会的,都有一点。 弓马骑射,中原武功,都会一点。 也得到了哥哥耶律齐的指点。 所以不能说差。 但顶点在那里。 没有基础,很难提升。 所以在古墓派中,她必须要补足基础。 好在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耶律雁是塞北的女儿,身上有一股子的韧劲。 在倚天时代。 武修文的后人在朱武连环庄是生活。 但江湖上却没有武敦儒一家的下落。 结果如何,不堪设想。 为什么会如此? 大约就和耶律雁的脾气有关。 耶律雁有着忿然拔刀孤注一掷的气魄。 很大可能,在那个时候,嫁给武敦儒的耶律雁和其一家,都像郭靖一家一样,在战火中崩碎了。 而性情柔弱的武修文,和谋定后动的朱子柳家,脱逃了大难。 但是,丢掉了侠义品质的朱武两家,最后结果也是……不堪而言。 好不到哪儿去。 不过现在耶律雁就不知道会不会嫁给武敦儒了。 连面都未见,嫁什么嫁。 再说了。 耶律雁嫁武敦儒,感觉有些联姻算计的感觉。 毕竟耶律家是外族,不和郭靖打好关系,往后日子怕不好过。 所以耶律齐娶了郭芙,耶律雁嫁给了大武武敦儒。 然后你跟我说爱情,呵呵。 话不多说,这边好好的呢,消息传来,完颜萍出事了。 这姑娘真用上了黄蓉给的信号炮。 当时黄蓉未及多想,她就带着手下一批帮众去查看了。 第61章 兵发绝情谷 古墓之中。 有人练武,有人发愁。 也有人,比如说我,拉着穆念慈一起看星星,看月亮。 身为一个男人,水要端平。 我不能因为穆念慈贤惠,就不在意她的感受,哪怕她的内心仍然是爱着杨康,我也要更加关注于她。 曾经,我以为我追到了她。 但细想之,这只是她对生活的妥协。 她更在意的,是她的儿子,杨过。 正是发现了我是对杨过真正的好,所以她才选择嫁给了我。 在我们结婚之后,虽然我们已经行了周公之礼,平常看上去也十分的恩爱。 但她爱的仍然不是我。 她只是选择和很多人一样,向生活低下了头。 她曾经死硬的想要一撑到底。 但结果是——她差点死了。 当她活过来之后,她就忍不住想了一个问题。 如果她死了。 过儿怎么办? 那时,过儿还小。 一个那么小的孩子,怎么活? 就算活着,能活得好吗? 所以,在一段时间后,她选择了妥协。 不再坚持。 她的选择是对的。 现在,过儿不仅武功有成,还有了两个妻子。 正是基之于此,她对我十分好。 好到,甚至无视了我和李莫愁的事。 但这也让我耿耿于怀。 我总想着,我纵是和李莫愁好上了,也不能冷落了穆念慈。 我不能因为她对我的宽容大度,就得寸进尺。 古墓深处,终年不见天日,却被烛火暖得融融一片。 我正低头削着木簪,案上散落着几支半成品,有的雕着简单的云纹,有的缀着小小的桃花——都是穆念慈喜欢的样式。 “又在弄这些小玩意儿。” 她端着一碗热汤走进来,素色的衣裙扫过石地上的青苔,带起一阵淡淡的药草香。这是她新学的安神汤,用古墓里特有的玉露草熬的,喝起来带着清苦的回甘。 我放下刻刀接过来,指尖触到温热的瓷碗,抬头时正撞见她眼里的笑。 “给你备着的,夜里练内功容易燥。” 她挨着我坐下,拿起一支雕了一半的木簪,指尖轻轻抚过那些深浅不一的刻痕。 “这手艺倒是越来越好了。” 来古墓的日子,前后已近半年。 在这里的生活,挺好。 原本,以小龙女的清冷,是断然容不得我们的。但是没法子,现在古墓之中,当家人是李莫愁,以我和李莫愁的关系,在这古墓之中,可以说能够横着走了。 于是我们在古墓一隅辟了间石室,每日里除了跟着修习些内功,便是这般清静琐碎的日子。 她不再是那个比武招亲时英气逼人的少女,也褪去了对杨康的执念带来的愁苦。 如今的她,眉宇间多了几分安稳,晨起会去后山采些可入药的花草,午后会坐在石窗边缝补衣裳,偶尔也会和我说起从前在江湖上的见闻,只是语气里再无波澜。 “明日去前山看看吧?” 我忽然说:“听李姑娘说,那边的映山红该开了。” 她抬眸看我,眼里闪过一丝亮意,随即又笑道:“古墓的规矩……” 古墓好静。 不喜欢乱动。 小龙女对此一直是颇有微词。 “不用担心她,现在这里是李姑娘当家说话,再说了,都是江湖人,用武功说话,小龙女武功虽然不错,但也就那样。只要她打不过李姑娘,就不用在意于她。” 我见她眼里的笑意更深了,便知道她是想去的。 夜里躺在石床上,听着洞外滴答的水声,她忽然轻声问:“你说,我们这样算不算……偷来的日子?” 我侧身看向她,烛火在她脸上投下柔和的光影。 “日子哪有偷来的说法。” 我握住她的手,她的指尖常年接触药草,带着微凉的温度:“你值得这样安稳的日子,从一开始就值得。” 她没说话,只是往我身边靠了靠,发间的清香混着药草味,成了我在这异世最安心的味道。 我知道她心里的结并未完全解开,但那些过往的伤痛,正在被这些平淡的朝夕一点点熨平。 第二日天刚亮,我们便带着竹篮出了古墓。前山的映山红果然开得如火如荼,她站在花丛里,阳光落在她发间,竟让我看呆了。 她回头望我,笑着摘下一朵别在鬓边:“傻看什么?” 风吹过花海,带来阵阵暖意。 我走上前,替她拂去落在肩头的花瓣,忽然想起初遇时那夜的桃花,想起她眼里的戒备与疏离。 而此刻,她眼里的光,比任何时候都要明亮。 “回去吧,该做午饭了。” 她拉着我的手往回走,指尖传来的力道很轻,却带着让人踏实的笃定。 石径上的青苔被露水打湿,我们的脚步声在寂静的山谷里回响,惊起几只山雀,扑棱棱飞向湛蓝的天。 或许江湖仍有风波,或许过往仍有痕迹,但此刻在这古墓深处,有她在侧,有暖汤可饮,有花可赏,便是最好的日子了。 这幸福不必惊天动地,不过是一粥一饭,一朝一夕,却足以抵过世间所有颠沛。 正在我们享受生活时,鲁有脚来了。 古墓的晨总是静的,石窗外的露水滴落在青苔上,敲出细碎的声响。 我正帮着穆念慈将晒干的草药收进竹篮,忽听洞外传来几声略显急促的脚步声,伴着粗重的喘息,不似古墓中人的轻悄。 “是……是鲁帮主吗?” 穆念慈先我一步反应过来,将竹篮往石案上一放,快步迎了出去。 她和黄蓉交好。 鲁有脚腿脚有问题,便在腿脚上下了苦功夫,有一手不错的腿功。所以,他的脚步声比较特殊。 穆念慈一听也就听出来了。 我紧随其后,只见洞口晨光里立着个高大身影,灰布衣衫上沾着泥污,脸上几道血痕还凝着血痂,正是丐帮的鲁有脚。 他一见我们,原本紧绷的身子晃了晃,若非及时扶住石壁,险些栽倒。 “鲁帮主,这是怎么了?” 鲁有脚是副帮主。 他在黄蓉面前是不敢摆这个谱。 但穆念慈是要给这个敬意的。 穆念慈上前扶住他,声音里带着急意。 鲁有脚喘了好一会儿,才哑着嗓子开口,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干裂的喉咙里挤出来的:“穆姑娘……刘庄主……黄帮主他们……被困在绝情谷了!” “什么?” 我心头猛地一怔。 绝情谷,情花,公孙止……那些书本里的凶险,此刻化作鲁有脚脸上的焦灼,骤然变得真切。 不对。 这黄蓉怎么和绝情谷搅上了? 鲁有脚咽了口唾沫,急声道:“我们本是追查完颜姑娘的踪迹,没想到跟着就进了绝情谷。那谷主公孙止为人阴狠,不仅扣下了完颜姑娘,还对黄帮主生出了歹意!” 他顿了顿,额头青筋跳了跳:“那谷中布满机关,还有一种叫情花的毒草,稍一碰触便痛入骨髓,我们几个想冲进去救人,反倒折了不少弟兄……” 穆念慈的手微微收紧,我能感觉到她指尖的凉意。她虽已淡出江湖,可黄蓉夫妇于她有恩,此刻听闻他们遇险,如何能不动容? “公孙止为何要扣下他们?” 我是知道公孙止好色的。 但你好色也要有个限度。 你对完颜萍下手没什么。 她孤苦女一个,手下有些人也都是生活上的,武功不行,背景不行,随你收拾。 但黄蓉——哪怕她余韵未减,你也不至于好色至此啊。 你到底多飘,她是丐帮的帮主。 她父亲是东邪黄药师。 她老公是大侠郭靖。 不过,我细微一想,又觉得在情在理。 公孙止一家子是在绝情谷避世的。 辟世久了,就有些过时了。 过气了。 很多消息都不灵通了。 所以傻乎乎的干了这事。 不过,那毕竟是黄蓉。 黄蓉的美貌,还是很有杀伤力的。 虽然她人到中年,都三四十了,仍然美得愈发醇厚而独特。 她的肌肤依旧胜雪,白腻如脂,在阳光的映照下,仿佛散发着柔和的光晕,那细腻的质感,宛如上等的羊脂白玉,弹指可破。 她的面容,五官精致如画,一双眼睛灵活之极,犹如夜空中闪烁的繁星,清澈而明亮,秋波流转间,仿佛藏着无尽的故事与智慧,一颦一笑都能牵动人心。 那挺直的鼻梁,恰到好处地镶嵌在脸庞中央,为她增添了几分英气;而她的嘴唇,不点而朱,笑起来时,露出一排晶晶发亮的雪白细牙,恰似碎玉般整齐而闪耀,与她的整体气质相得益彰,更显俏皮与可爱。 她的头发如墨般乌黑亮丽,柔顺地垂落在双肩或盘起,插上一支简单精致的玉簪,尽显优雅大方。当微风拂过,发丝轻轻飘动,仿佛也在诉说着她的温婉与柔情。 黄蓉的身姿更是婀娜多姿,虽已为人母,但身材依旧曼妙,纤细的腰肢不盈一握,行走间,裙摆随风飘动,宛如仙子下凡,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一种成熟女性的魅力。 她身着淡紫色的绸衫,简约而不失大气,那淡淡的紫色,衬得她肤色更加白皙,也为她增添了几分高贵与神秘。 这样的风韵,也不怪公孙止这出了名的色鬼着迷。 “一开始是因为完颜姑娘……后来好像对帮主也生出了歹意。” 鲁有脚气得咬着牙:“那老贼见完颜姑娘貌美,竟想强逼她做什么谷主夫人!黄帮主自然不依,双方动了手,谁知那谷中机关厉害,我们……我们实在敌不过……” 他说到这里,眼圈泛红,堂堂七尺男儿,竟露出几分无力的颓唐。 石洞内一时静得可怕,只有鲁有脚粗重的呼吸声。穆念慈抬眸看我,眼中已没了往日的安稳,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熟悉的、属于江湖儿女的决断。 “鲁帮主,绝情谷在何处?” 她问,声音虽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鲁有脚报出方位,又补充道:“那谷四周都是峭壁,只有一条窄道能进,易守难攻。我拼死冲出来……” 其实他最想的是找郭靖。 不过郭靖远在襄阳,远水解不了近渴。 再想,神秘的刘庄主武功高啊,临近全真教,还有古墓派,不过,考虑到全真教派的人武功不怎么行,还是先来了古墓派。 “我们也去。” 说话间,杨过带着陆无双,程瑛来了。 程瑛和完颜萍关系不错,有生死之交,就是冲着这一点,杨过就要去。 再说,他少年气盛,正是觉得自己什么都能做,也什么都敢做的时候。 现在左老婆无双,右老婆程瑛。 正好带着老婆显一把自己的威风。 “我也要去。” 郭芙也踏步出来。 这段时间,她苦练武功,别的不说,至少剑法是大大精进。 有这机会,她要试试自己的剑法锋芒。 李莫愁也出来了,她对郭芙道:“这件事关系到你的母亲,你要去自然可以,但不可感情用事,鲁莽冲动。” 耶律雁道:“太好了,我们一起去。” 李莫愁道:“不行!” 耶律雁不干了:“为什么,凭什么我不能去。” 李莫愁轻哼一声,道:“你才学了几天武功,就要出山。人家出去,是事关她母亲,这和你又有什么关系,你的这武功,去了也多是添乱,还是和我师妹一起看守家门吧。” 暗处。 小龙女一向古井无波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的动容。 李莫愁回归师门。 因为李莫愁拉下了脸苦求,小龙女终于是松了口。 一开始她自觉是无所谓的。 但时间一久,她毕竟不是木头,是一个人,终究是感觉一些不舒服了。 好端端一向宁静的古墓派,现在搞得是人越来越多, 而她的话语权却是越来越低。 一开始她还能安慰自己,她不在意,她不在乎。 但渐渐的,她开始感觉,她不喜欢了。 只是,事到如此,她才发现,不知在什么时候,她的武功越来越不济了。 特别是在大师姐面前。 大师姐李莫愁身上那股子越来越深厚的内功,简直不可思议。 所以此刻被大师姐李莫愁嫌弃,她竟然不知该如何是好。 “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动身。” 穆念慈将短剑系在腰间,又从药篮里抓了几把解毒的草药塞进布包,动作干脆利落。 鲁有脚连忙起身:“多谢穆姑娘,多谢刘庄主,多谢李掌门,多谢诸位少侠!” 不得不说,鲁有脚对黄蓉是真的很忠心。 也难怪黄蓉先是让他当副帮主,后来更是直接让他接位。其实,鲁有脚的武功,哪能当帮主?德不配位,最终还是死了。 或许,鲁有脚的能力能当帮主。 但他的武功实在是太差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目光望向洞外的远山。绝情谷的险,公孙止的狠,情花的毒……那些曾在书页上看过的危机,即将变成我们要面对的刀光剑影。 但此刻,我们这边兵强马壮,前路纵有千难万险,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了。 “走吧。” 我们留下了不甘心的耶律雁和小龙女看家,其余人都出发。 前往绝情谷。 第62章 众人齐心救黄蓉 公孙止是唐末之时,一个避世的世家之末裔。 得感谢一下飞天大将军黄巢。 这位爷在唐末杀疯了。 很多门阀世家对他恨之入骨,你只看关于他的文献就可以知道当时的人对他恨成什么样子了。 然并卵。 不管怎么抹黑他,老百姓始终觉得他是好的。 翻回到历史,人们知道,如果不是黄巢,这世家门阀的牢笼真不知要什么时候才能打破。 那么,大宋的文道大昌,也不可能实现了。 因为门阀世族是不会和你一起考试的。 考了你也当不了官。 你会像黄巢一样。 不是落第,是屡试不第。 不管你努力几次,都没用的。 没门路,没人脉,没关系,没背景,你还想当官? 所以得要感谢黄巢。 在那个黄巢拿着族谱点名杀头的年代,公孙氏一族进山避难。 他们在山中打造坞堡,自耕自种,过着平静的生活。 公孙氏一族,能够一直避世隐居,靠的就是自制力。 因为公孙氏家族的武功讲究的是禁荤腥。 禁荤腥的特点就是可以闭穴。 因为江湖中人最喜欢的,就是点穴。 而公孙家的闭穴功,就能视点穴功夫如无物,十分厉害。 但特点是不能沾半点荤腥。 不然就破功了。 他正是凭借于此,才把黄蓉给压制了。 要知道,黄蓉武功是很强的。 打狗棒棒法,在武功上,不考虑人的因素,其实比降龙十八掌还要厉害。 打狗棒法最精妙的就是棒法技巧。 劲力万变灵活。 但是,要注意。 打狗棒法是一根棒子,不是狼牙棒,只是一根比较坚韧的碧玉竹棒。 它打击力强不到哪儿去。 之所以厉害,是点穴,打穴。 这才厉害。 可公孙止的闭穴功就能很好的克制打狗棒法。 这要是郭靖在,一巴掌就解决了。 你闭穴功夫再好,能接郭靖几掌! 但打狗棒,让你抽上十几棒子又如何? 在不能点穴打穴的情况下,也就是让公孙止疼一下,还能怎么样呢? 也就是黄蓉身边丐帮弟子皆是在襄阳守卫战经历过的精锐,不然她怕是已经落败被擒。 但饶是如此,她也是战得节节败退。被绝情谷众人给围堵上了。 绝情谷的月色,总带着几分诡异的甜香,那是情花在暗夜里吐蕊,却偏生裹着穿肠的毒。 公孙止立于谷中高岩之上,身后锯齿金刀在月光下泛着冷光,他望着被铁索缚住、怒目而视的完颜萍,嘴角勾起一抹贪婪的笑。 “小姑娘骨头倒是硬,”他用靴尖踢了踢完颜萍的膝弯:“可惜啊,比起桃花岛那位,终究是差了些滋味。” 其实,原本遇上完颜萍,他本该志得意满的。完颜萍这精致的小模样,正是他喜欢的类型。 可是这小花骨朵和已经完全盛开灿烂的黄蓉一比,就差了些意思。 倘若黄蓉不找他要完颜萍,他纵是好色,也无意于得罪天下第一的丐帮。 但这个黄蓉,给脸不要脸,硬是要他已经到手的完颜萍。 好不容易到手的小苹果,他怎么舍得让出去。 不过区区丐帮,还真怕你们了? 要知道绝情谷也不好惹。 公孙止的手下是昔日牙兵后裔。 这祖传的征战技术,怕得什么? 果不其然,说是天下第一大帮,战斗力也就平平而已。 根本不是自己的对手。 也就是对方正面手段不足,偏门技巧倒是不少,这才让他们且战且逃,不然,他早已经全部拿下了。 此刻。 公孙止身后的渔网阵早已悄然布开。 数十名绝情谷弟子手持缀满金刀利剑的渔网,网眼交错处的吸铁石在夜风中微微嗡鸣,连远处丐帮弟子腰间的铁莲子都似被引动,隐隐颤动。 黄蓉站在乱葬岗边缘,青竹杖在手中转了个圈,杖尾点地时,带起三两点火星——那是她刚用打狗棒法挑飞两枚袭来的情花刺。 “公孙谷主好大的手笔。” 黄蓉的声音清清脆脆,却带着冰碴子。 “抓了完颜姑娘还不够,竟要对我这有夫之妇动手?莫非绝情谷的规矩,是专抢旁人妻女?” 公孙止冷笑一声,挥手间,身后弟子猛地收紧渔网。那张巨大的网如活物般张开,金刀利剑在月光下织成一片寒光闪闪的墙,朝着黄蓉和她身后的十余名丐帮弟子压来。 “黄帮主何必逞口舌之快?你若肯随我回谷,我便放了这些叫花子,如何?” 话音未落,一名丐帮弟子已怒吼着扑上,手中钢刀直劈渔网。 可刀锋刚触到网缘,便被吸铁石牢牢吸住,他猛地回抽,却见网中情花刺如暴雨般射出,瞬间扎满了他的手背。 那弟子痛呼一声,手背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肿起来,眼中竟慢慢浮起痴迷之色——情花之毒,已悄然发作。 “退开!” 黄蓉青竹杖横扫,杖风卷起地上的碎石,精准地打在那弟子的麻筋上,逼得他暂时松开钢刀。 可就在这片刻耽搁,渔网已如影随形地罩下,另两名弟子躲闪不及,被网边的金刀划破手臂,鲜血顿时染红了衣襟。 “情花阵在前,渔网阵在后。” 黄蓉快速扫视四周,情花丛在谷中漫山遍野,此刻竟被公孙止的人引动,一簇簇带着尖刺的花苞随着夜风摇曳,稍有不慎便会沾身。 “大家背靠背,用打狗棒法护住下盘!” 丐帮弟子们轰然应诺,手中竹棒交织成网,将袭来的情花刺一一拨开。 可公孙止的人却不急着强攻,只是驱动渔网缓缓收紧,时不时从网后射出几枚情花刺,逼得众人不得不腾挪闪避。 月光下,黄蓉鬓角的碎发已被汗水打湿,她望着被缚在高岩上的完颜萍,又瞥了眼身后渐渐体力不支的弟子,心中暗暗焦急——援兵迟迟未到,再拖下去,怕是真要栽在这绝情谷里。 公孙止在高岩上看得清楚,见黄蓉额角渗汗,忽然放声大笑:“黄帮主,你那靖哥哥怕是指望不上了!这情花之毒,越动真情越痛,你这般牵挂旁人,想必此刻心口已如针扎一般了吧?” 黄蓉心头确实一紧,方才思及郭靖,心口当真掠过一阵锐痛。 她强自镇定,青竹杖突然点地,身形如柳絮般斜飞而起,避开一张从侧面袭来的渔网,同时反手一扬,三枚冰魄银针带着寒气射向公孙止。 可公孙止早有防备,锯齿金刀横挥,“铛”的一声磕飞银针,金刀上的锯齿竟将银针绞成了几段。 “雕虫小技!” 他纵身跃下高岩,黑剑突然从袖中滑出,左手剑右手刀,正是那套阴阳倒乱刃法。 “黄帮主,尝尝我这家传功夫如何?” 刀剑交错间,刚猛的刀风混着阴柔的剑气扑面而来,黄蓉只得暂避锋芒,青竹杖在情花丛中一点,借力后跃。 谁知落脚处恰好是一丛情花,她急忙提气拧身,脚踝还是被尖刺划了一下,一丝细微的痛感顺着经脉蔓延开,竟让她想起了襄阳城头郭靖的笑容——不好,情花毒竟因这一念而动! “帮主!” 几名弟子惊呼着上前掩护,却被渔网趁机缠住。 黄蓉咬了咬牙,猛地咬破舌尖,剧痛让她瞬间清醒,青竹杖如毒蛇出洞,直点公孙止握刀的手腕。 这一下又快又刁,正是打狗棒法中的“棒打狗腿”,公孙止仓促间回刀格挡,却被杖尾扫中肋下,闷哼一声退开两步。 可就这两步退势,却让他身后的渔网阵再次收紧。 月光下,黄蓉望着被网住的三名弟子眼中渐渐浮现的痴傻,望着完颜萍挣扎时被铁索勒出的血痕,望着满山遍野摇曳的情花,忽然握紧了青竹杖——就算撑到最后一刻,她也绝不会让公孙止的奸计得逞。 夜风更急了,情花的甜香里混进了血腥气,渔网的嗡鸣与丐帮弟子的呼喝交织在一起。 黄蓉深吸一口气,青竹杖再次举起,杖尖直指公孙止,声音虽哑,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决绝:“公孙止,有本事便来试试!” 绝情谷的晨雾还没散尽,情花的甜香就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搅碎了。 杨过白衣猎猎,一马当先。 他的身后跟着陆无双、程瑛、李莫愁、郭芙、穆念慈,还有我。 “郭伯母就在前面!” 杨过远远望见乱葬岗边缘的渔网阵,毫不犹豫的挺起了手中的长枪,枪尖的劲风扫得路边情花簌簌作响。 “狗贼,放了我郭伯母!” 高岩上的公孙止正盯着黄蓉鬓边的汗痕,心中馋意愈盛。 似这等模样的美妇人,纵是一身汗,他也愿意去给一一舔干净了。 正在胡思乱想,听到了杨过的声音,猛地回头,见杨过带着一群女子杀来,先是一愣,随即发现那些女子各个美艳动人,都有其独特之色,其中一个女子,指李莫愁,其美艳气质,竟不在黄蓉之下,顿时大喜过望,随即狞笑:“哪里来的臭小子?你倒会凑趣,带了这么多美人来给我添作陪?” 他脚下一跺,身后弟子立刻收紧渔网,网中金刀利剑相撞,发出刺耳的脆响。 黄蓉在阵中眼睛一亮,青竹杖猛地点地:“过儿来得正好!先破他渔网阵!” 话音未落,陆无双已提着长剑冲上前,她身法灵动如鬼魅,专往渔网阵的缝隙里钻,剑光一闪就挑断了两名弟子的手腕筋。 南山无敌剑法,威力初显。 程瑛则站在她身后,玉箫轻点,箫声里藏着弹指神通的劲道,三两枚石子精准地打在渔网的吸铁石上,让那张寒光闪闪的网顿了顿。 “妖女也敢放肆!” 公孙止见李莫愁拂尘扬起,掌风里带着赤练神掌的毒辣,当即左手黑剑右手金刀,阴阳倒乱刃法施展开来。 金刀本应刚猛,却被他使得轻飘飘如柳絮。 黑剑本该阴柔,却带着开山裂石的力道,刀风剑气瞬间将李莫愁的拂尘逼得节节后退。 郭芙的性子最是急躁,见渔网里的丐帮弟子痛呼不止,当即举剑就砍:“坏蛋!放开我娘!” 她的剑法虽不及陆无双熟练,那也是南山无敌剑,倒也逼得两名谷弟子手忙脚乱。 穆念慈站在稍远些的地方,宝剑护在身前,目光却紧紧盯着杨过。 见他长枪横扫,将一张扑向郭芙的渔网挑开,她嘴角刚要扬起,又瞥见公孙止的金刀直刺杨过腰侧,顿时惊呼:“过儿小心!” 杨过听得母亲声音,不慌不忙回枪格挡。 “铛”的一声巨响,精钢的长枪震得公孙止虎口发麻,金刀险些脱手。 更难得是杨过看起来年轻,但一身混元功的巨力,加上紫阳神功的内力,竟然不在公孙止内功之下,甚至犹有过之。 武功高,枪法厉害,这没什么。 但你内功这么高,是不是太离谱了? 他顿时又惊又怒:“这是什么鬼!” 就在这时,我突然“哎呀”一声,故意被情花刺扎中了手背。 我知道,这花有毒。 不过我自负身怀碧水神功,就想要试一下它到底有多毒。 试过之后,我隐约知道了厉害。 这情花之毒,不是一般的毒。 普通毒药是伤害人的身体。 而情花毒,更多类似于一种信息素。 就好像春药的性质一样。 正常解毒法能解春药吗? 不能。 所以普通法子也解不了情花毒。 但若只是轻微中毒,我的碧水神功还是可以应对的。 只有中毒深了,才需要以药物来解毒。 眼下,黄蓉一众被困情花丛中。 先救她们出来要紧。 于是我用火折子点燃了身边的情花丛——干躁的花瓣遇火就燃,瞬间烧出一片空地,竟把逼近的渔网逼退了半尺。 “这法子……”黄蓉看得目瞪口呆,随即反应过来:“大家用火攻!情花怕火!” 丐帮弟子们立刻摸出火折子,借着风势点燃枯枝,火舌舔舐着情花,发出“噼啪”的脆响,甜香里混进焦糊味,那些原本摇曳生姿的毒花顿时蔫了下去。 公孙止见状大怒,黑剑直刺我:“哪来的野小子,敢坏我好事!” 我动也不动,手放在身后。 一道紫电已经在我的掌心凝聚起来了。 就等他来,好给他一个狠的。 但郭芙不知道。 她傻头傻脑的举剑迎上:“去死!” 她是黄蓉女儿。 这个公孙止竟然在打黄蓉的主意。 郭芙心高气傲,早就恨之欲其死了。 现在逮到机会,不管不顾,就是一剑。 这一剑歪打正着,竟逼得公孙止回剑自保。 杨过这时过来,手中大枪一招横扫千军,硬生生将那张困住黄蓉的大网劈出个窟窿:“郭伯母,出来!” 黄蓉足尖一点,从窟窿里跃出,青竹杖反手点倒两名扑来的弟子,与杨过背靠背站定:“过儿,多谢了!” “先救人!” 杨过喊了一声,长枪刺出,如泼洒了一蓬子的雨点,护住众人往完颜萍被缚的高岩冲去。 陆无双长剑割开铁索,程瑛玉箫点穴定住看守的弟子,穆念慈扶起踉跄的完颜萍,李莫愁则冷笑一声,拂尘卷着火焰,将追来的渔网烧得焦黑。 公孙止见大势已去,却仍不死心,金刀直取黄蓉后心。 我看得清楚,当下打出了一记铁指惊雷。 公孙止的动作顿了顿。 杨过回身一枪,枪劲掀起漫天尘土,逼得公孙止连连后退,脸上被长枪上的劲风划开数道血痕。 “今日暂且饶你!” 公孙止见弟子们死伤惨重,情花丛被烧得一片狼藉,终于咬着牙带人退入谷深处。 晨雾渐渐散去,阳光照在焦黑的情花茎上。 黄蓉望着杨过身边的众人,又看了眼意态悠闲的我,忽然笑了:“刘庄主,这次真是多谢了,如此简单的法子,我一时情急,竟然没想到。” 我大手一挥:“小事,其实不是黄帮主你没想到,而是你们之前被盯得太死了,纵能想到这个法子,怕也施展不出。” 郭芙扑上来抱住黄蓉:“娘你没事了吧,娘你看到没有,我武功进步了。” 黄蓉微微一笑,心道让她进古墓学武,这一步倒也不错。 第63章 大破绝情谷 这一次行动已经圆满收功。 人也都救回来了。 但是黄蓉在高兴之余,咽不下这口气。 想她黄蓉,在江湖上闯荡也算是有日子了。在一开始,她也有小心,那时她还是小荷才露尖尖角的一个小姑娘,身上的女性特征并不明显。 一件乞丐服,就让她平安无事的借着丐帮的名头在江湖上混。 这也是她后来对洪七公十分亲近的原因。 因为在当时,虽然有一些坏乞丐搞采生折割这种丧尽天良的事,但丐帮总体的风气还是不错的,让当时的小乞丐黄蓉混得如鱼得水。 所以打一开始,她基本上就没吃什么亏。 黄蓉吃亏,也就是在欧阳锋手上吃过亏的。 被欧阳锋抓起来要她默写九阴真经。 除此之外,基本上都顺风顺水。 原本欧阳克也能收拾她。 但欧阳克是黄蓉的舔狗,最后一无所有的死了。 因此,黄蓉的一生是顺利的,走到哪儿都给面子。她年纪轻轻,就成为天下第一大帮丐帮的帮主。 要知道。 此时少林因为曾经旧事,一直闭寺。 所以丐帮已经算不得是少林的狗了。 是真正在江湖上有地位的大帮派。 后来陈友谅起事和朱元璋力争天下。 若非他恋爱脑,其实在实力上是碾压朱元璋的。 因为陈友谅的基本盘就是丐帮。 他有的是人。 实力杠杠的。 这就是丐帮。 而黄蓉,就是此时丐帮的帮主。 她和丈夫,更是大巴掌呼呼有力,呼呼有劲的大侠郭靖。 继乔峰,洪七公后,降龙十八掌再次震动天下。 这门原本是在打狗棒法之下的掌功,就此奠定了天下第一掌的威名。 有这样的势力,有这样的背景。 哪个敢屑想黄蓉! 纵然有人暗中妄想,真当其面,也只能迅速的低下头去。 不要说黄蓉了。 就是郭芙,也是仰仗了父母的威名,不敢说为非作歹,但也是作威作福。 人家为什么要哄着让着郭芙。 就这不动脑的,武功差的。 她能一直没事,就是黄蓉在暗中帮忙的。 所以,这一次,身为丐帮的帮主,郭靖的夫人,东邪的女儿,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哦,绝情谷里,蹦出来的一个中年男人所欺负,这简直岂有此理。 黄蓉一腔怒火。 要知道,如果不是杨过他们飞快的杀来,她是真有可能面临不堪境遇的。 如果那样,她以后还怎么见人? 不要以为江湖上到处都是好事。 为什么行走江湖的女人少? 为什么穆念慈贫苦到了绝境,也不愿意像从前一样行走江湖了? 就是因为真正的江湖,它不好走。 细数暗流,也不知多少曾经的女侠被废去武功,惨遭摧折。 能被卖到青楼续命这已经是一种还不错的下场了。 有很多下场比这个还惨。 根本不能说。 因为太悲惨了。 所以,江湖上出了个李莫愁,会那么轰动。也是之所以李莫愁那么血洗江湖,但一直好好的。因为她的行为,其实是符合江湖上真正的规矩的。 毕竟,在这个江湖上,全真七子,郭靖,始终是少数人而已。 好人不是那么多的。 很多人坏起来,畜生不如。 别的不说,这里遇到的公孙止不就是这么一个人么。 他明明是过着避世隐居的日子,还不能食荤腥,沾不得半点血腥。 却依然有着强大的,旺盛的,生理上的需求,并且还要求是美女,还喜新厌旧。 这样一个人,已经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但无论如何,得要收拾掉。 之前的失败,全是不知情报的结果,现在她已经摸清了绝情谷公孙止的套路,可以收拾他了。 当然,在此之前,她要安慰一个人。 完颜萍。 此时的完颜萍蜷缩在绝情谷中临时搭起来的长椅上,她的指尖仍在微微发颤。 在被擒下后,她所经受的羞辱像淬了毒的针,密密麻麻扎在心上——公孙止那张沟壑纵横的脸上,每一道纹路都写满了贪婪与轻蔑,他枯瘦的手在她身上没少揉搓。 每一次的羞辱,都让她痛不欲生。 其实做为一个金国遗孤,她对于自己的身体有着最坏的打算。 但事到临头,仍然让她悲愤交加。 这一次。 要不是黄蓉,杨过等人来救。 她的结果,可想而知。 “姑娘,喝口热茶吧。” 一只素白的手递过茶盏,黄蓉温和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完颜萍抬眼,望见对方眼中并无半分怜悯,反是一种通透的理解,这让她紧绷的神经稍稍松弛,接过茶盏时,指尖的颤抖却更厉害了。 “我知道你难受。” 黄蓉在她身边坐下,目光望向山谷中淅沥的雨。 “被人视作猎物,那种屈辱比身上的伤更疼。可你要明白,这世上总有些魑魅魍魉,专挑看似柔弱的人下手。” 看似柔弱吗? 不。 就是弱啊。 完颜萍咬着唇,将脸埋进茶雾里。 她自小习得些粗浅武艺,原以为足够自保,直到今日才明白,在真正的恶势力面前,那点本事不过是螳臂当车。 可不是吗! 她当初行刺耶律楚才,从头至尾就是个笑话,被耶律齐吃得死死的。 人家让她一只手,还是用不擅长的左手,都能轻松的拿捏她。 只是当时,也许是次次平安的离开,导致她放松了警惕。 在江湖上,真正遇到了危险,是恐怖的,是绝望的。 不是次次都能有这么多人来救的。 甚至,因此死了一些丐帮的帮众。 “你看芙儿了吗?” 黄蓉忽然话锋一转,望向不远处正与陆无双比划招式的郭芙。 对于此女,她知道一些。 在和程瑛,耶律兄妹被追杀时,她和程瑛也算结识了。 在她受伤被救后,她因此结识了陆无双,也因此她知道了郭芙。 一开始她以为那是一个连自己也比不上的废物。 曾经陆无双评价她。 除了美貌,一无是处。 但此时看来,她的剑法耍得有模有样,极具威力。 至少比她高出不止一层。 当时听说她是无论如何死皮赖脸的拜入古墓派。 耶律雁曾拉她也加入。 未想,加入之后,武功是这么飞速进展的么。 曾经骄纵跳脱的少女,此刻招式间竟带着古墓派特有的沉稳灵动,剑风扫过廊下灯笼,光影里透着一股前所未有的利落。 完颜萍一怔。 她记得初遇郭芙时,她确实是不行的。 可这才短短数月,竟像是脱胎换骨。 “古墓派的武功,不仅能强身,更能立心。”黄蓉看出了她的一些意思,笑着道:“你若想学,我去跟李道长说。不是为了报复谁,是为了再遇到今日这般事时,你能自己推开那只脏手,能堂堂正正站着,让任何人都不敢轻辱。” 雨还在下。 完颜萍望着郭芙跃起时带起的衣角,又低头看了看自己仍在发颤的手。那些深埋心底的不甘与愤懑,忽然找到了一个出口。 她抬起头,眼中虽还有泪光,却亮得惊人:“黄帮主,您看,我还有机会么?。” 黄蓉笑了,将茶盏往她面前推了推:“好姑娘,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呢。不过,且要稍等一会儿 ,今次儿的这个大仇,我可是不能不报。” 绝情谷外,旌旗猎猎,杀气腾腾。 黄蓉立于谷口,杏眼圆睁,俏脸上凝着从未有过的寒意。 之前,公孙止在擒下完颜萍后,面对前来营救完颜萍的自己,竟然起了非分之想,这种耻莫大焉的羞辱,此刻仍像针一般扎在她心头——此人竟敢觊觎于她,便是触了她的逆鳞,更辱没了桃花岛与郭家的尊严。 打黄蓉出道江湖,涉足武林,就没遇到这样的事。 简直是岂有此理。 士可忍孰不可忍。 故此,她找到我,在我的支持下,带上众人,誓要攻下绝情谷,给孙公止一个厉害。 让他知道,不是什么女人都能觊觎的。 “谷内听者!” 黄蓉扬声喝道,声音清亮却带着彻骨的冷意:“公孙止狼子野心,行事卑劣,今日我等便要讨个公道!速速献人,可保尔等不死,否则玉石俱焚!” 话音未落,身后众人已摆开阵仗。 杨过手持一杆白蜡杆的大枪,枪法正是穆念慈所授的杨家枪法,我的混元功,更是为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虽然他是江湖客,武林人,其实却有着古之大将的战力实力,不仅可以以一当百,甚至可以闯千军,杀入万人阵,此刻他挺枪而立,枪尖斜指地面,眼神锐利如鹰,只待黄蓉一声令下便要破谷而入。 身侧的李莫愁最恨好色无度喜新厌旧的渣男,加上为了帮我,带着弟子洪凌波过来帮场子。 她武功极高,是黄蓉有力的佐助。 此刻拂尘一摆,周身寒气逼人。 陆无双与程瑛一左一右,陆无双的宝剑闪着寒光,程瑛则握着玉箫,箫中藏剑,随时可攻可守。 穆念慈站在我身侧,我们夫妻二人眼神交汇,皆是同仇敌忾。 郭芙虽年少,却也提着长剑,一脸愤愤不平。 这什么的公孙止,想女人想疯了,敢打她母亲的主意,她怎么可能放过。 最后是鲁有脚带的丐帮精锐,他们之前被绝情谷的渔网阵打了一个冷不防,吃了大亏,死了不少人,正是要一雪前耻,数百名弟子排开阵势,打狗棒法的杖影隐隐绰绰,气势如虹,将绝情谷入口围得水泄不通。 谷内一阵骚动,片刻后,谷门缓缓打开,公孙绿萼一身素衣走了出来,脸上满是焦急与无奈。 “黄帮主,各位英雄,”她对着众人盈盈一拜,声音带着哭腔:“家父一时糊涂,得罪了各位,还请各位高抬贵手。家父说了,愿意赔礼道歉,奉上所有奇花异草,只求各位能网开一面……” 黄蓉冷笑一声,目光扫过公孙绿萼:“赔礼道歉?他觊觎我时,怎没想过会有今日?公孙姑娘,我看你也算是个明事理的人,不必替他遮掩。回去告诉他,要么自缚出降,要么我们踏平绝情谷,亲自拿人!” 公孙绿萼还想再说,却被黄蓉眼中的决绝震慑,她知道求情无望,只得含泪退回谷中。 其实公孙绿萼也知道自家老父亲是什么德性。 你要说你,啊,平时在谷中,玩自家的丫鬟婢女,也就算了。 她也没说什么。 她虽是公孙止的亲生女儿,但其实地位比谷中的一些婢仆也高明不到哪儿去。 眼下犯这么大一个事,真是让她哭都哭不出来。 片刻后,谷内传来一阵慌乱的喊杀声,显然公孙止不愿束手就擒。 黄蓉不再犹豫,朗声道:“动手!” 杨过率先发难,杨家枪“白蛇出洞”一招直刺谷门守卫,枪势迅猛如电,瞬间挑飞两名弟子。 李莫愁拂尘挥出,银丝如网,逼退迎面而来的谷众。 陆无双与程瑛配合默契,长剑与玉箫交织,所过之处无人能挡。穆念慈施展起了南山无敌剑法,将谷内的防御撕开一道口子。 郭芙虽经验不足,但仗着身法灵动,也能护住自身。 她一边打,一边暗中观摩穆念慈。 因为她也在修炼南山无敌剑法。 眼见穆念慈的剑术,心中大有所得。 当真是喜不自禁。 出手剑招,立刻又狠辣了三分不止。 鲁有脚率领丐帮弟子紧随其后,他们拥众而上,组成的打狗棒阵变幻莫测,专打敌人破绽,将想要反攻的绝情谷弟子硬生生挡了回去,有些彩衣的绝情谷弟子直接被心中含恨的丐帮弟子用棒子直接打死,很快,他们便控制了谷口要道。 谷内弟子本就不是这些高手的对手,加之公孙止平日里不得人心,此刻见外敌势大,早已心生动摇,抵抗不过片刻便溃不成军。 黄蓉带人一路杀至大厅,却见厅内空无一人,只有几张桌椅翻倒在地,显然公孙止情知不敌,早已做好了逃跑的准备。 “追!”黄蓉当机立断。 众人循着密道的痕迹追至后山,果然见一处石壁有松动的痕迹,石壁后正是一条幽深的地下暗道。 鲁有脚的弟子探查后回报:“帮主,暗道内有新近翻动的泥土,公孙止定是从这里逃了!” 原来公孙止见势不妙,竟不顾山庄弟子的死活,独自带着少量亲信跳入暗道逃生,连亲生女儿公孙绿萼也弃之不顾。 黄蓉望着幽深的暗道,眼中闪过一丝冷意,却并未下令追击。 这地道幽深。 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挖的出来的。 它必然早已经存在,只是被封了入口。 所以打开来也容易,只需把入口的封土挖开,地道就可以重新启用了。 公孙止是隐世家族,必然有一些隐藏的退路,底牌。 这么不管不顾的一追到底,很容易遭到算计。 黄蓉虽然怒气未歇,但她是聪明人,不是匹夫莽夫,所以止住了心中恶念。 “罢了,”她缓缓道:“此等卑鄙小人,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今日毁他巢穴,断他根基,已是给他的教训。下次若再遇到,再杀他不迟。” 只是……首恶虽遁。 但绝情谷仍然有大量的门人弟子。 还有一脸悲伤的公孙绿萼,此女无辜,倒反而不知如何处理才好。 第64章 杨过和公孙绿萼 黄蓉犯了一个错误。 或者说她没想太多的事。 她虽聪明,但终究是一个女人,女人最大的问题就是短视,目光往往不够长远。 我估计,她若能如我一样想到义守襄阳的下场,她一定会阻止郭靖这么一直的守下去,搞到现在,成了温水煮青蛙,欲罢不能,再想收手,几无可能,因为此时的郭靖已经抽不出身,走不了了。 当郭靖守不住襄阳城后,就是吕文涣选择投降的时候。 仗义每多屠狗辈。 负心多是读书人。 别看吕文涣在襄阳这里,操领武将职务,就以为他是武将。 不是的。 吕文涣的后人,是大明朝太子朱标的继室吕氏。 吕氏能够把儿子培养成建文帝,凭借的就是江南文风一脉。 所以看历史你能看到。 太子妃常氏在已经生过一胎后,居然因为第二胎就难产死了。 明明是大明嫡子,朱雄英莫名其妙的就挂了。 朱允熥明明是嫡子,却败给了庶子的朱允炆。 原因很简单。 太祖朱元璋觉得淮西集团勋贵势力太大了,要大清洗。 立朱允熥,还需要清洗吗? 但朱元璋觉得朱允熥太废物,他当皇帝可能玩不过势力强大的淮西集团,所以,他选择了朱允炆。 既然选择了朱允炆,那就可以对淮西集团大开杀戒了。 而选择朱允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朱允炆代表江南文官势力。 朱元璋觉得,这些文人至少不能夺权造反。比淮西集团要安全许多。 这就是吕氏的背后力量。 吕氏,往上追溯,先祖就是吕文涣。 郭靖在襄阳日久,他能不知道吕文涣是什么德性吗? 既然知道。 他就不敢走。 因为他是大侠。 他舍不得襄阳城他一手训练出来的襄阳守卫军。 他也知道蒙古军的德性。 如果让蒙古人攻入襄阳。 万一他们树轮子了呢? 蒙古人最喜欢的,或者说习惯性的就上树车轮。 至少在兆惠将军之前,这轮子是竖着放的。 但即便如此,这襄阳城中又有多少人会死? 郭靖侠肝义胆,他不敢赌。 他只能留下——坚守到底。 他既然如此坚定,黄蓉又能有什么办法?她小的时候也许精灵古怪,是个灵动的女孩,自然不会做明知必死之事。 但是。 现在的黄蓉已经被这个时代同化了。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这话不是白说的。 郭靖不走,黄蓉也只会选择不走。 所以说,黄蓉年轻时想事情没有多想一层,没想到这么远。 守卫襄阳原本是一时义之所在,但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是陷入必死之地了。 而即便到了如此地步。 黄蓉仍然没有预备后路的想法和准备。 至少,眼前,在我眼中,是如此的。 到底朋友一场,我终是不忍见其必死的,就上前劝说一二。 “黄帮主,借一步说话。” 我施展轻功,到了一处山坡上。 黄蓉略一犹豫,也跳了过来。 她虽有了身孕,但一身武功,只是上一个小坡,倒不成问题。 我和黄蓉在山坡上走了几步,离杨过郭芙众人远了一些。 此时。 绝情谷的迷雾尚未散尽,黄蓉望着满地狼藉的机关残骸,一些帮众正在搬抬死掉的绝情谷弟子,置之于一些枯草。干花灌木丛的木枝碎屑上,点火烧了起来。 她的眉宇间毫无半分破敌的轻松。 谷中奇花异草在激战中折损大半,又因之前我的放火一招,让谷中一片残破。 唯有那情花之下的断肠草,仍在崖边倔强地摇曳。 “传令下去,收拾行囊,明日一早回襄阳。” 黄蓉高声对不远处的鲁有脚下达收兵的命令。 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果决。 “黄帮主且慢。” 我终于忍不住在旁边提醒她了。 “此谷地势险要,机关密布,正是易守难攻之地。您难道没想过,留在这里……” 黄蓉脚步一顿,侧过脸看我。 夕阳的余晖落在她鬓边的碎发上,映得那双玲珑眼眸里泛起一层冷光:“留在这里,做什么?” “做后路啊!” 我理所当然,但把声音压低了道:“襄阳城防虽固,但蒙古铁骑日益增多,粮草军备消耗巨大,往后只会更难守。你们到处筹谋钱粮,不就是之前的防御战消耗了你们家的底子,让你们入不敷出,快要坚持不下去了吗?还有,拖雷死了,新任的蒙古大汗要建功立业,估计不会看郭大侠从前在蒙古的情面,恐怕到时会加大南征的力度,您和郭大侠这样一意坚守,守得住一时,守得住一世吗?不如以绝情谷为根基,囤积粮草,训练死士,将来真到了那一步……” “哪一步?” 黄蓉轻轻笑了,笑声里却带着彻骨的寒意:“到了那一步,便该以身殉城,以血明志,而不是躲在这山谷里苟活。” 她转过身,目光扫过谷中幽深的小径。 “你不懂靖哥。他这一生,就认一个理——守土护民,死而后已。让他弃城逃生,比杀了他还难。” 我还想再说什么,却被她一眼止住。 这一刻的黄蓉,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威势。 我的武功明明比她高很多,但却有些自惭形秽,抬不起头。 因为我知道。 一个一根筋的傻子选择死路很简单。 但是,像黄蓉这样,明明是个不折不扣的聪明人,却依然选择了这么一条一目分明的死路,这就让人不由得的肃然起敬。 只冲此点,我高低得敬她三分。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黄蓉的语气缓和了些,指尖无意识地抚上自己微微隆起的小腹,那里正孕育着一个新的生命。 “但有些路,选了便不能回头。” 她沉默片刻,忽然抬眼看向我,眼神里多了几分恳切。 “刘庄主,我知你并非寻常人,武功见识远胜于我们。刚才所言,更是出于一片好心,有件事,或许只有你能帮。” 我一愣:“黄帮主请讲。” 黄蓉看了远处的郭芙。 她的眼中全是慈爱。 “芙儿如今在古墓派学艺,她从前性子骄纵,也不怎么懂世事险恶。” 黄蓉的声音低了下去,带着母亲独有的柔软。 “将来若是……若是襄阳真有不测,还请你多照看她几分。不必让她报仇雪恨,只求她能平平安安,做个寻常女子就好。” 她顿了顿,手轻轻覆在小腹上,眼中闪过一丝难以言喻的怅惘:“还有……这里面这个。若是生下来能活,若是将来也落得无依无靠,也请你……” 话说到一半,她忽然住了口,猛地转过身,快步走向谷口。 风中只留下她最后一句话,轻得像一片羽毛:“不必应我,你记着便是。”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暮色渐浓的谷口,忽然明白过来。 黄蓉哪里是在求他照看孩子,她是早已预见了结局,却偏要往那结局里走。 这绝情谷再好,终究不是郭靖与黄蓉的归宿。 他们的归宿,从来都只有那座风雨飘摇的襄阳城。 晚风卷起地上的枯叶,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是谁在低声叹息。 黄蓉走了。 在古墓,很清静,很美好。 也不怪曾经小龙女对出墓丝毫也不感兴趣,也就杨过年轻蹲不住,非要在外面闯得一头包一身风霜,胳膊都没了一条,才会老老实实和小龙女重归古墓。 能在家里岁月静好的宅着,谁愿意往外面傻跑啊。 但黄蓉仍然心牵郭靖,记惦襄阳。 要不是为了郭芙,她才不会一直在此呢。 现在,眼看郭芙武功有了极大的进步,让黄蓉放心不少。 再说,她现在也和李莫愁攀上了一些交情,对于此女,也有几分了解。你可以说李莫愁为人心狠手辣,不是好人,但人家是好掌门。 李莫愁这人,还是挺护短的,对郭芙也没有为难,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挺好。 既然不是管得太严,也没有一点不管。 让黄蓉十分满意。 所以,她思夫心切,也就不回古墓直接去了襄阳。 她一走,这里,就是我说话了。 其实严格来说,她在时我也可以说话,但我这个人,素来低调。 所以黄蓉在时,我明明武功那么高,也没怎么伸手,就是怕夺了她的锋芒。 生怕她多想。 不要奇怪。 黄蓉是聪明人,但她人到中年,又身怀有孕,我不得不多想些,生怕刺激到她。 但现在这尊大神终于走了,那在这片土地上,我就可以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黄蓉看不上这里,我可看上了。 我没说瞎话。 此地实是太好了。 易守难攻。 如果不是公孙止失了理智,被我和杨过率先一步攻入谷内,他至少能防住一时,也不至于才半天功夫就被我们赶走了。 这样的地方,不适宜大规模的排兵布阵。 换句话说,即便是蒙古大军杀至于此,也没多少的手段可以逞凶。 所以我要定了。 但是,我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手上真正意义上的自己人几乎没有。 过往,我都是在借力,借得最多的,是丐帮净衣派的力量,所以,我的确需要一个基本盘,这绝情谷,就很好。 但是,谷中弟子,已经有很多折损于之前的战斗中,想要他们归心,怕是不易。 好在,我看上了公孙绿萼。 这个公孙绿萼,虽然不被她的父亲公孙止待见,好端端的一个谷主的女儿,还是独女,但一天天的都在随谷中的弟子一起种药,采摘,看护花田过日子,无聊到有时会嚼吃花瓣。 可也因此,她深受谷中底层门人弟子的爱戴。 其实这绝情谷中的弟子也算不错。 他们容忍了公孙止的残暴,也能接受之后裘千芷的暴脾气。 这皆是因为他们在等待,在期盼,日后公孙绿萼上位。 直到公孙绿萼之死后,这偌大的绝情谷才云消云散,再不复存。 我把杨过,陆无双,程瑛,还有公孙绿萼都叫了过来。 公孙止逃得急。 大量的珍贵财物,药品,没有带走。 还有自唐时的文献,记录,丹方,药方,这些,一下子,全便宜我了。 我微微一笑,心中十分得意。 黄蓉啊,到底不行,你老公明明缺钱的一批,结果你放着这里的金山银山,转头就走了 所以说。 女人,往往只计较一些小事,却不关注大局。 这绝情谷的药材,丹方,完全可以。开辟一个医药市场,赚到金山银海,黄蓉却没有注意到此点,活该她到处借钱。 当然了,黄蓉是丐帮帮主,讨饭借钱都不要还的。 清风卷着绝情谷特有的花香,掠过寒潭时带起细碎的凉意。 我立于丹房阶前,看着杨过那紧绷的神色。 我明白。 他已经聪明的猜到几分了。 “过儿,”我缓声道,指尖捻着刚晒干的断肠草:“大丈夫当三妻四妾,你现在身边才无双和程瑛两个,虽然她们是极好的,但你既然是男子,就该加加担子,我的意思,你应该猜出了几分,你现在意下如何啊?” 他垂着眼,长睫在眼下投出一片阴影,声音闷闷的:“爹,不是我说,你自己守着我娘,过得快活一批,为什么非要给我加担子呢?我此生得双儿与瑛妹垂怜,已是天大的福分,不敢再奢求其他。” “这不是奢求,是担当。” 我将断肠草放回竹篮,目光扫过远处那片郁郁葱葱的情花丛:“绝情谷地势险要,谷中奇花异草、机关阵法皆是一绝。公孙止逃逸,谷中群龙无首,绿萼姑娘虽是公孙家血脉,终究是个年轻女子,如何镇得住那些老奸巨猾的下人?” 杨过猛地抬头:“您是说……要我娶绿萼姑娘?” “正是。” 我走近一步,语气沉了几分:“你娶了她,便是绝情谷名正言顺的主人。将来蒙古大军南下,这谷中地势可屯兵,奇毒能制敌,是何等重要的屏障?过儿,你以为我只是为了吞并一块势力吗?我是为了这天下苍生,也是为了给你铺一条更稳的路。我的武功之高,天下哪里都可以去得,但在我身边总有一些人武功没那么高,他们怎么办?靠你一条枪,能挡得住吗?” 他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化作一声苦笑。 我知道他至情至性,害怕自己的身边形成修罗场,他身边这几个女子,陆无双和程瑛是小姐妹,她们感情好,不介意二女侍一夫,但是这中间突然加入一个公孙绿萼,让他怎么办?说一碗水端平就好。 但一碗水真的那么容易端平吗? 就算可以,但人也是有远近亲疏的。 有时一碗水端平,本身就是一种不平。 “绿萼姑娘对你的心意,你难道不知?” 我看向廊下那抹淡绿身影,公孙绿萼正端着药碗站在那里,闻言身子几不可察地一颤,耳尖瞬间红透。 “庄主大人……” 她轻声开口,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却异常坚定:“民女愿嫁杨大哥。” 杨过猛地转头看她,眼中满是复杂。 公孙绿萼却迎着他的目光,脸上飞起两朵红霞,眼底却亮得惊人,那是压抑了许久的欢喜,一朝找到了释放的出口。 公孙绿萼在谷中。 一直孤孤单单。 她虽是谷主之女,却不受父亲待见。 和下人们也是隔着了一层。 直到,遇见了杨过。 有生以来,公孙绿萼就没见到过这么帅气的少年郎君。 在公孙绿萼的心中,杨过就是她的白马王子。 暮色里的山道上,一白一银正踏碎残阳。 那匹白马神骏非凡,鬃毛如流瀑般泻到鞍前,四蹄翻飞时带起碎金似的光。 马背上的人勒着缰绳,银枪斜倚在肩头,枪尖的寒芒偶尔扫过天际,竟比天边最后一缕霞光还要刺眼。 杨过穿一身月白长衫,腰间悬着古朴的剑穗,被山风拂起的衣袂猎猎作响,衬得他身形愈发挺拔如松。 他尚未及冠,眉眼间却已有了三分不羁七分清朗,鼻梁高挺,唇线分明,尤其一双眼睛,笑时带三分桃花色,静时却像藏着深潭,望过来时,仿佛能将周遭的风与光都拢进那汪清澈里。 他勒马驻足时,银枪在掌中轻轻一转,枪杆上的纹路映着余晖流转,与他发间束着的玉冠交相辉映。 风吹动他额前的碎发,露出光洁的额头,明明是少年模样,眉宇间却自有股久经江湖的从容气度,配上那身行头,竟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将军,既有少年人的俊逸飞扬,又带着让人不敢逼视的英气锋芒。 虽然一开始时是敌对关系,但只此一眼,公孙绿萼就心神皆醉。 是以。 她明明知道杨过身边已经有佳人相伴。 但既然有机会,她就愿意。 纵然伏低作小。 她也无所谓。 反正,在谷中,她都习惯了。 “你看,”我拍了拍杨过的肩膀:“绿萼姑娘都应了,你还犹豫什么?难道要让她一个女子,独自扛起这绝情谷的重担?” 杨过闭上眼,深深吸了口气,再睁开时,眼中已没了挣扎,只剩下无可奈何的认命。他对着公孙绿萼,缓缓作揖:“绿萼姑娘,委屈你了。” 公孙绿萼连忙避开,脸颊绯红,轻声道:“能伴杨大哥左右,绿萼不委屈。” 第65章 斩草除根,同归于尽 敲定了杨过和公孙绿萼的事,我安心了很多。 虽然这事可能会让陆无双和程瑛不满,但我相信杨过能摆得平。 不过,也因此,有一件事我要做了。 在杨过,程瑛,陆无双,公孙绿萼等人走后,我打开了机关密道。 在这里面,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机关。 在下面,有地下水道,和一些异种的猪婆龙。 普通的猪婆龙其实比较小,一个个全是小垃圾。 一个在河边洗衣服的妇人就可以轻轻松松用洗衣服用的棒槌把猪婆龙打跑。 但在这里下面的是异种猪婆龙,体型十分巨大,皮糙肉厚,不知情的人遇到这种猪婆龙,十之八九会凶多吉少。 我看外面没了动静,连忙让穆念慈和李莫愁为我护法。 “这密道机关繁复,你们二人守住入口,任何人不得进出。” 我解下腰间的火折子与匕首。 “我去去就回,斩草,必须除根。” 穆念慈上前一步,轻声道:“谷底幽暗,万事小心。” 李莫愁则笑道:“放心去吧,便是公孙止的鬼魂想出来,也得问问我冰魄银针答应不答应。” 我颔首,转身扳动机关。随着沉重的石门合拢,我已置身于伸手不见五指的密道中。 潮湿的空气混杂着泥土腥气扑面而来,脚下的石阶湿滑难行,好在我的内功已经能虚室生白,所以即便是如此环境,对我也没什么影响,但道路的不熟,让我只能摸索前进。 密道渐深,竟隐隐传来水流声。 行至一处岔路口时,我看到了几对幽绿的眼睛。 是猪婆龙! 地下水道中,异种和猪婆龙。 公孙止曾经不止一次的把人投入此中,用来喂这些猪婆龙。 所以这些猪婆龙性情凶暴也视人为食,一看到有人从上面下来,就想着进食加餐。 它们甩着长尾从暗河里翻涌而出,腥臭的涎水顺着獠牙滴落。 我不慌不忙,长剑挽出一团剑花。 虽然我现在用的一直是木剑,但即便是木剑,在我手中也是威力惊人,乌木的剑光闪过,第一条猪婆龙的长尾被齐根斩断。 我随之侧身避开第二条的猛扑,反手一掌印在它七寸的要害上。紫电鸣响,不过片刻功夫,三四条猪婆龙便或死或伤,哀嚎着退回暗河深处。 穿过暗河支流,前方忽然传来争执声。 我悄无声息地贴近,借着石壁缝隙透出的微光看去,只见公孙止正对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妇人苦苦哀求。 “千尺,看在绿萼的份上,你帮帮我!” 公孙止涕泪横流,哪还有半分谷主的威严。 “只要杀了那些人,这绝情谷还是我们的,到时候我一定好好待你和绿萼……” 那妇人竟是裘千尺! 她虽被公孙止断了手足,此刻眼中却燃着骇人的火焰:“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也配提女儿!?” “现在外人占了山庄,那些身个之物倒也还罢了,但我们的女儿落入敌手,也不知是怎么样的下场,你忍心看到我们的女儿在自家的地盘上给别人为奴为婢吗?” 公孙止急道:“我们联手,像从前一样,只要夺回基业,一切还能挽回!这次的失败说到底是我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只要我们封闭山谷,从此过自己的日子,就什么也不用怕,一切都会好的。” 裘千尺沉默了。 她恨公孙止入骨,却更记挂着女儿公孙绿萼。 若绝情谷落入旁人之手,女儿的未来,确实可能遭殃。 她猛地抬头,眼中闪过决绝:“好!我便信你最后一次。但你记住,若敢再骗我,便是化作厉鬼,我也绝不放过你!” 话音未落,我已从阴影中走出,长剑斜指地面:“不必等将来了,你们两个,今日一同留在这暗河里喂猪婆龙吧。” 公孙止脸色骤变,裘千尺却厉声道:“外来人,休要猖狂!怎么,看我这模样就以为我好对付了?且尝尝我枣核钉的厉害!” 说着,她猛地张口,数枚枣核钉如暗器般射来,角度刁钻至极。 公孙止也趁势抽出腰间铁剑,虽惊魂未定,却也知道这是生死关头,拼尽全力刺向我的心口。 暗河的水流声突然变得湍急,仿佛在为这场即将爆发的恶战擂鼓助威。 我看着联手袭来的两人,嘴角勾起一抹冷笑——我知道,这才是霸占绝情谷的最后一道考验。 暗河的水汽裹着血腥气扑面而来,我看着并肩而立的两人,忽然觉得有些意思。 公孙止的铁剑斜指地面,腕间青筋暴起,他虽没怎么正式和我交手,但也感知出我的不好对付,因此十分紧张。 毕竟,我要是不强,岂会一个人从密道上下来追杀他们。这说明我对自己的武功极为自信。 而我的自信,也就让公孙止变得不自信。 这也不奇怪。 从前,公孙止被还年轻漂亮的裘千尺吸引,结婚。但婚后,武功比公孙止强的裘千尺把公孙止压得和狗一样。 绝情谷明明是公孙止的产业,但在当时,谷内一切都是裘千尺说了算。 直到公孙止暗算了裘千尺,才夺回了谷中的控制权。由此可知,他不是一个强势的人。自然自信心也差了很多。 反而是裘千尺,她虽瘫坐在石台上,脖颈却挺得笔直,嘴角那几枚枣核钉泛着乌光,像极了蓄势待发的毒蝎。 这女人从高处摔下来,四脚皆废,整个人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但却仍然十分自信。 因为有她,在一旁对我虎视眈眈,倒是让公孙止又恢复了一些自信。 毕竟,这里只有我一个人。 “你太嚣张了,这里只有你一个人,而我们有两个,二打一,优势在我。” 公孙止的声音带着颤音,却强撑着摆出气势,强行的给自己打气:“我与千尺夫妻多年,便是闭着眼也知对方心意!你一个人绝对不是我们的对手。” 我笑了笑,指尖缠绕着一缕淡紫色的电光。 这紫电大法是我苦苦推演创功的绝学,能引天地间的静电聚于指掌,触之轻则麻痹,重则心脉俱裂。 配合越女剑法里“凡人篇”——专破花哨招式的简洁杀招,对付这对各怀鬼胎的“夫妻”,倒像是猫捉老鼠般有趣。 话音未落,裘千尺已率先发难。 三枚枣核钉分袭我左右双目与咽喉,角度刁钻得像是从地狱里钻出来的毒蛇。 公孙止的铁剑几乎同时递到,剑势沉猛,竟隐隐有合围之势。 有意思。 明明前一刻还在互相唾骂的怨偶,此刻却配合得密不透风。 枣核钉封死我的闪避路线,铁剑则抢攻中路,竟是将几十年夫妻的默契用到了极致。 这是因为裘千尺曾经对公孙止付出过柔肠真心。 她是铁掌水上漂裘千仞的妹妹。 一身家学,非同小可。 所以她曾经用尽全力,呕心沥血的帮助公孙止完善他的家传武学。 原本,公孙止可没这么好的武功,是裘千尺帮他,修炼成了现在的一身超一流顶级武功。 所以此二人这时联手,虽然心为怨偶,手上的配合却默契十足。 二人联手,直接就是一加一大于二。 不过。 可惜。 他们二人,面对的偏偏是我。 我足尖一点,身形如柳絮般斜飘而出,恰好避过两人的锋芒。 左手捏了个剑诀,越女剑法里的“断水”式平平递出,剑尖精准地磕在公孙止的剑脊上。 巨力袭来。 “叮”的一声脆响,他虎口发麻,铁剑险些被我击得脱手。 与此同时,我右手屈指轻弹,紫电顺着指尖窜出,在空中拉出一道淡紫色的弧线,正正击中一枚倒飞而回的枣核钉——那是裘千尺暗藏的后手。 电光炸裂的瞬间,枣核钉竟被震得粉碎,飞溅的碎片擦过她的脸颊,留下一道血痕。 “你这是什么妖法!” 裘千尺失声惊呼。 她练了半辈子枣核钉,从未见过能以气劲驱电,震碎暗器的功夫。 我没答话,只是缓步逼近。 公孙止的剑法确实有独到之处,时而阴柔如女子抚琴,时而刚猛如怒涛拍岸,想来便是那套“阴阳倒乱刃法”。 可惜在我眼里,他每一次变招都慢了半拍——越女剑法的凡人篇,本就擅长拆解这些看似繁复的招式。 更妙的是裘千尺的配合。 她虽不能动,却总能在公孙止招式将尽未尽时补上空缺。 往往我刚避开铁剑,枣核钉便已到眼前。 才侧身躲过暗器,铁剑又如影随形。 两人明明眼神里满是嫌恶,肢体却像被无形的线连在一起,一动一静间透着说不出的诡异和谐。 我故意卖了个破绽,让公孙止的铁剑逼近左肩。 就在他以为得手的瞬间,左掌突然翻出,紫电如网般罩下。 他慌忙收剑回挡,却不想这正是我要的效果——裘千尺的枣核钉已循着他收剑的空隙射来,此刻收势不及,竟直直冲向公孙止的后心! 公孙止也是个狠角色,竟硬生生拧转身体,铁剑回撩,既避开了枣核钉,又顺势削向我的腰侧。 裘千尺则借机换气,口中又含了三枚枣核钉,眼中凶光毕露。 我忽然觉得有些乏味了。 他们的配合再默契,终究是建立在“暂时苟活”的基础上。 公孙止的每一次变招,都在提防裘千尺会不会突然反水。 裘千尺的每一枚暗器,都在计算着如何留有余地。 这种掺杂着算计的默契,就像纸糊的铠甲,看着坚硬,实则一戳就破。 我深吸一口气,紫电在掌心聚成一团凝练的光球,越女剑法的“追星”式蓄势待发。 这一次,我没再留手。 剑光如流星划破黑暗,直取公孙止握剑的手腕。 紫电则如附骨之疽,顺着剑势蔓延而去。 公孙止只觉一股钻心的麻痹感顺着手臂窜上,铁剑再也握不住,“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就在他失神的刹那,裘千尺的枣核钉又来了——这一次,目标竟是公孙止的咽喉! 原来至此之时,裘千尺已经意识到,我的武功太诡异,也太高了。纵是她和公孙止二人合作,全力出手,感觉也无丝毫胜算。 坦白说,裘千尺心思比较偏激恶毒。 但和我,是没有仇的。 她此时的狼狈模样,完全是公孙止害的。当年裘千尺用绝情丹拿捏公孙止,更是打死了公孙止新纳的小妾,此举让公孙止对裘千尺恨之入骨,所以就暗算了裘千尺。 裘千尺在这地下枯洞,仅靠一棵枣树苟且偷生,就是想要报仇雪恨。 此刻,她知道纵是再怎么拼命也不是我的对手,干脆直接就要杀公孙止。 这就叫——我杀不了敌人,但我无论如何也得杀一个。 “毒妇!” 公孙止目眦欲裂,拼尽最后力气侧身躲闪,枣核钉擦着他的脖颈飞过,带起一串血珠。 他反手一掌拍向裘千尺,掌风里满是怨毒。 “我就知道你会反水!” 裘千尺早有准备,口中枣核钉连珠射出,尽数打向他的胸口:“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本就该死!” 两人竟是在我面前,毫无征兆地打了起来。 铁剑已失的公孙止显然不是裘千尺的对手,裘千尺在这地下十几年就苦练此枣核钉的功夫。 对于此技已经是炉火纯青。 加上这里光线暗淡,不易发现暗器轨迹。 没几招,公孙止便被一枚枣核钉射中左肩。 他惨叫着扑倒在地,却死死抱住裘千尺的小腿,眼中燃烧着同归于尽的疯狂:“一起死吧!” 裘千尺本就残废,被他拖倒,手足无力,只得用口中枣核钉胡乱射向他的后背,尖利的咒骂声在暗河里回荡。 公孙止则像疯狗般撕咬着她的手臂,一双手把残余的内力全力攻入裘千尺的体内,进行肆意的破坏。 两人滚作一团,很快便都没了声息。 我走上前,踢开两人纠缠的身体。 公孙止心口插着三枚枣核钉,早已气绝。 裘千尺的脖颈被他生生咬断,双目圆睁,似是到死都不敢相信会是这般结局。 暗河的水流声又恢复了平静,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捡起地上的金刀铁剑,割下了公孙止的人头,转身向来路走去。 绝情谷,终究是我的了。 原本我想带公孙止的人头再进行一番威慑。 不过走了一半的路,感觉人既然死了,有此头没此头都无所谓。 万一有人对公孙止忠心耿耿,想要替他报仇,那反而不美了。 如果那些人只是以为公孙止走了,反而会安稳下来,期待未来。 这不是更好么? 第66章 古墓的渐兴 古墓之中,一间练功的石室。 这间石室十分宽绰,让古墓派的弟子不必到墓外寻找场地修炼武功。 其室之大,甚至可以用来修炼古墓派十分闻名的天罗地网势。 就是在此室之中,放一大批的鸟,要求人出手,用轻功,身法,步法,手法,把这漫天飞的鸟给一一捉回来。 不能漏掉。 也不能手上用力,把鸟捏死了。 要在瞬息之间,擒下九九八十一只鸟,才算此功修炼成了。 有此宽大的石室,所以在墓中做什么都可以。 修炼,比武,都没问题。 此时,比武的,是入门将近一年的郭芙和小龙女。 石室中,烛火摇曳,映照着壁上斑驳的刻痕。 这里是历代古墓弟子修炼之地,寒气中带着淡淡的药草香,小龙女白衣胜雪,身姿如柳,正与对面的郭芙对峙。 郭芙身着劲装,脸上带着几分倔强与傲气。 她手中长剑斜指地面,剑穗随着呼吸轻轻晃动——这柄剑是黄蓉寻名匠打造送于她的,虽然谈不上最顶级的神兵利器,但也是一把一等一的冷电青霜。 一年前,她拜入古墓派,在不能学习玉女心经的无奈下,她从李莫愁手上学了一套简化的越女剑,虽是简化版的,但也是威力惊人,其名为“南山无敌剑法”,取自南山放山牧羊女阿青之剑法。 得了这剑法后,她日日勤练不辍。 数月之前。 她在绝情谷一战中,小试牛刀。 感觉一身武功,果然有了极大的提高。 在这一年里,她又从母亲那里寄来的菩斯曲蛇蛇胆炼成的丹药。 小龙丹。 内功修为也是大有精进。 比之从前,胜了不知多少。 现在,是真正实验她武功的时候了。 “小心了。” 小龙女声音清冷,话音未落,身形已如鬼魅般欺近。 古墓派武功讲究轻灵飘逸,她的“天罗地网势”展开,长袖翻飞间,已封住郭芙周身数处要害。 剑光如织,却不见半分烟火气,仿佛不是在打斗,而是在演绎一段无声的舞蹈。 郭芙起初确实手忙脚乱。 她的剑法根基本就不算扎实,面对小龙女这般顶尖高手,只觉对方的剑招无处不在,逼得她连连后退,额角很快渗出细汗。 但她性子中那股不服输的韧劲在此刻爆发,手中长剑忽然一变,不再硬接小龙女的攻势,反而剑走偏锋,以一种刁钻的角度斜刺而出。 这正是“南山无敌剑法”的起手式。 这套脱胎于越女剑的剑法,虽被我简化了大半,却保留了最核心的“以快破巧”之理。 郭芙练了一年,早已将这套剑法刻入骨髓,此刻情急之下,竟施展出了几分精髓。 小龙女眼中闪过一丝讶异。 她本以为郭芙不过是孩童玩闹般的招式,却没料到对方的剑速竟如此之快。 她旋身避开剑锋,双掌推出,正是“美女拳法”中的“洛神微步”,掌风轻柔却暗藏劲力。 然而郭芙此刻已完全放开,长剑如灵蛇出洞,招招直取小龙女的破绽,剑势虽不及越女剑原版那般精妙,却多了几分蛮横的锐气。 石室中剑光掌影交织,烛火被气流扰动得忽明忽暗。 小龙女越打越是心惊,她已使出了古墓派只有一半的“玉女剑法”,甚至用上了“银索金铃索法”的变式,可无论她如何变招,郭芙那看似简单的剑法总能找到应对之法。 对方的剑路毫无章法可言,却偏偏能以快打慢,以力破巧,将她的精妙招式一一化解。 “铮!” 两剑相交,郭芙借力旋身,长剑顺势削向小龙女的手腕。 小龙女急忙撤剑,却已慢了半步,衣袖被划开一道口子。 她踉跄后退,看着郭芙剑尖直指自己咽喉,一时间竟忘了反应。 石室中陷入死寂,只有两人急促的呼吸声。 郭芙收剑而立,脸上满是难以置信的狂喜,随即又换上几分尴尬:“龙姑娘,我……我不是故意的。” 小龙女是李莫愁的师妹。 平素一直冷若冰霜,让人难以接近。 郭芙一直以为她的武功纵然不在李莫愁之下,也一定十分高明。 哪知道,自己只在古墓之中苦修一年,甚至不到,就把她……打败了? 她可看得分明,小龙女出手奇招迭出,用的都是古墓派最精妙高深的武功,但即便如此,最后仍然是被自己用南山无敌剑法打败了。 虽然说这样的胜利有一定的取巧性。 但仍然足以说明,她的武功,不在小龙女之下了。 一时之间,百感交集。 也不知心中是个什么滋味。 小龙女没有看她,只是低头望着自己微微颤抖的手。 她自幼在古墓长大,武功从未遇过敌手,即便是面对全真七子,只要不是一对多,单凭一对一,她也不曾狼狈。 可今天,她竟败给了只练了一年剑法、昔日被她视作“武功平平”的郭芙。 那些她引以为傲的招式,那些她苦修多年的绝技,在对方看似粗陋的剑法面前,竟显得如此不堪一击。 “我……难道真的不行吗?” 一个念头不受控制地涌上心头,像一根细针,刺破了她多年来的自信。 她忽然觉得眼前的石室变得陌生,壁上的武功刻痕也仿佛在嘲笑她的无能。 “师妹。” 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从石室门口传来,李莫愁一身杏黄道袍,手中拂尘轻挥,缓步走了进来。 她将方才的打斗尽收眼底,此刻看着小龙女失魂落魄的样子,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师姐。” 小龙女抬头,声音带着几分茫然。 李莫愁走到她身边,目光扫过郭芙,最终落在小龙女身上:“你的武功没错,错的是郭姑娘的武功进步比你大。你太执着于本门原本的武功,你从没向我要求学南山无敌剑法,平时也未做过了解,一无所知,所以才在这次比试中败了。” 她顿了顿,拂尘搭在臂弯:“倘若你真的不想修炼别人的武功,不妨考虑一下玉女心经。这可是本门祖师所创的武功。” 小龙女猛地抬头,眼中闪过一丝震惊。 玉女心经是古墓派的至高心法,在李莫愁未回归宗门的时候,她早已经把该学的都学了。 即便是玉女剑法,她也学了。 只是。 比较尴尬的是。 这门武功,一个人,最多也就只能练一半。 还只是剑法。 一般的玉女剑法,看起来是强,但也就那样。 也就许它巧妙的克制了全真教的剑法,可也就是如此了。 一般的剑法,就是这样。 想要真正修炼好这门武功,男人,是少不了的。 李莫愁现在武功大进,已经直接问鼎宗师层,凭借的,就是她已经真正修炼成了玉女心经。 “这套心法,能让你明白,我古墓派的内功,如何能化腐朽为神奇。” 李莫愁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败一次不是坏事,至少让你看清了自己的短板。” 短板。 什么是短板? 其实是指内功。 普通的古墓派内功,虽然比之江湖上的高手要算不错,但绝对称不上绝顶。 至少王重阳是看不上眼的。 他因此一直小瞧林朝英。 拒绝和林朝英修炼玉女心经。 但是,古墓派的内功只要找对了人,修炼之后,那内功会飞一样的上涨。 就算内力的品质不行,但量却是极为可观的。 再配合古墓派的寒玉床,提纯功力,当真可以一飞冲天。 小龙女本就是古墓派的弟子。 李莫愁从小把到大的。 在解除误会后,李莫愁一直想关照她。 奈何小龙女一直是拒绝的。 现在,她体验到自己的无能为力,是时候引导她学古墓派的真正神功了。 是的。 古墓派的武功繁多。 但真正可以称之为神功的,就是玉女心经。 别的都是技多于道。 一些小聪明的武功。 看着漂亮。 其实差着意思呢。 石室中的烛火渐渐平稳,郭芙知趣地退到一旁,看着小龙女随着李莫愁走向石室深处。 她握着手中的剑,忽然觉得“南山无敌剑法”这个名字,或许并没有那么可笑。 石室深处的寒气似乎比往日更重了些,小龙女静坐于寒玉床上,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被郭芙划破的衣袖。 烛火在她苍白的脸上投下淡淡的阴影,那双素来澄澈如秋水的眸子,此刻却翻涌着从未有过的波澜——被郭芙击败的画面,像一根刺,扎在她心头最柔软的地方。 “还在想白日的事?” 李莫愁的声音打破了寂静。 她不知何时已站在寒玉床边,杏黄道袍的衣摆在气流中微微晃动,手中拂尘轻轻扫过床沿的灰尘。 小龙女没有抬头,只低声道:“我输了。” 三个字轻得像叹息,却带着千斤重的失落。她练了十几年的古墓武功,竟败给了只学了一年剑法的郭芙,这让她对自己数十载的苦修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怀疑。 李莫愁在她对面坐下,拂尘搭在膝头:“输一次,未必是坏事。你可知自己输在哪里?” “我的招式不够快,内力不够强?” 小龙女蹙眉,这是她反复回想后得出的结论。 “都不是。” 李莫愁摇头,目光锐利如剑。 “你输在古墓派的武功本就有缺憾。我们的剑法轻灵有余,刚猛不足,内功注重守拙,却难破强敌。若遇寻常对手尚可应对,可郭芙那套剑法脱胎于越女剑,本就以快破巧,你固守旧法,自然会被压制。” 小龙女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茫然:“那该如何?” 李莫愁沉默片刻,忽然话锋一转:“你可知我现在的内功修为,已经进步到了何种地步?” 小龙女此时脸皮泛红。 “你,你,你的内功,是和那个人一起修炼玉女心经得来的。” 提到那个男子,小龙女的脸颊泛起一抹极淡的红晕。 那人明明已经有了老婆,却仍然和师姐搅到了一起去。 正是那个男人的帮助,师姐李莫愁才能一帆风顺的修炼成了玉女心经,以至于她的内功突飞猛进。 一开始,小龙女还能估计到她的内功水平。 但到了现在,小龙女已经无法估量李莫愁的内力了。 只觉得她内功深渊若海,至少一甲子以上的功力。 这一甲子的功力,是她这十六岁的女子无法想象的。 想到这,她忍不住道:“师姐,你的武功虽高,内力也大有提升,师妹我远远不及,但这样得来的内力,终究不好,那个男人不管怎么说,也是有妇之夫,师姐你这样终归是不对的。” “你这话这就错了。” 李莫愁眼中闪过一丝了然:“我们是武林中人,江湖儿女,你在江湖上,唯一可以倚靠的,始终只有武功,玉女心经是祖师所创,纵你有千般的不满,它就是要这样修炼的,除非你有自己想要的对象,那个人就是你,唯一的选择。当年,祖师创功,对标的对象是王重阳,可天下间有几个王重阳,就算有,大多也是老头子,你能接受?我愿意豁出他和你一起共修,就是想我们终归是师姐,既然如此,做真正的姐妹也无所谓,是你,师姐是不会介意的。” 小龙女仍然拒绝,下意识地摇头:“不行。” 玉女心经是古墓派至高心法,她自幼便知道,此功需一男一女同修,且须由男子主导,两人气息交融,心意相通,方能精进。 男子的内功越是深厚,女子从中获益便越多。 可这般修炼方式,与古墓派“绝情断欲”的规矩相悖,她从未想过要触碰。 “为何不行?”李莫愁追问:“是怕坏了规矩,还是信不过他?” “都不是。”小龙女咬着唇,声音有些艰涩:“只是……那般亲近,不合礼法。” “礼法?” 李莫愁嗤笑一声,拂尘一甩:“若礼法能让你打赢郭芙,能让你在这江湖立足,你守着便是。可如今你已看清,单靠你我所学,难登巅峰。但若依了我的法子,由他主导同修心经,不出三年,你的武功定会远胜从前,届时别说是郭芙,便是江湖上的顶尖高手,你也未必会输。” 她顿了顿,语气缓和了些:“师妹,你素来清冷,可也毕竟是一个女人。我们师父不说,师祖其实是一直渴望和王重阳在一起的。爱而不得,这才有了恨,有了现在的十二少,十二多。倘若当年王重阳接受了祖师,你还至于修炼这什么十二少十二多吗?玉女心经的要义,本就在于‘情’字——非男女之情,而是心意相通的信任与默契。你连与他并肩修炼的勇气都没有,又谈何真正掌控自己的武功?” 小龙女沉默了。 李莫愁的话像一颗石子,在她心湖激起层层涟漪。 白日被郭芙击败的无力感再次袭来,那些引以为傲的招式在绝对的速度与力量面前,竟如此脆弱。 她想李莫愁说的话。 或许……她说的是对的? “你过去不肯,是因为你觉得自己的武功足够了。” 李莫愁看穿了她的心思。 “可如今你该明白,固守成规,只会停滞不前。败给郭芙不是结束,是让你看清,想要变强,就得打破束缚。” 烛火跳动,映着小龙女变幻的神色。 她想起师祖和师父的故事,想起古墓派日渐势微的现状,想起今日之败……心中那道坚守多年的防线,似乎在一点点松动。 “同修心经……真的能让我变强?” 她终于抬头,眼中带着一丝试探,一丝动摇。 李莫愁点头,语气肯定:“不仅能让你变强,更能让你明白,武功的真谛从来不是孤芳自赏,而是与信任之人并肩同行。” 石室再次陷入寂静,只有烛火偶尔发出的噼啪声。 小龙女望着寒玉床对面的石壁,那里刻着古墓派的戒律,可此刻在她眼中,那些文字似乎不再那么刺眼。 败给郭芙的耻辱,对变强的渴望,以及对师姐李莫愁的信任,交织成一股力量,推着她走向那个曾经绝不敢触碰的选择。 “我……” 她深吸一口气,声音虽轻,却带着前所未有的坚定。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李莫愁看着她眼中重新燃起的光,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 或许,这场意外的失败,正是让古墓派走出困局的转机。 原本的古墓派就是个笑话。 一个林朝英。 一个婢女。 然后就是她李莫愁和小龙女。 这区区四个女人,组成的门派,算什么? 更不要说师祖和师父此时已经死了。 倘若不是古墓派座落在重阳宫旁边,现在恐怕早已经消失于江湖上了。 而现在,才貌似有了一丝转机。 第67章 救郭襄 在我默默享受着岁月静好的生活时,襄阳出事了。 蒙古大军意图攻城,但顾虑到郭靖,便派出了高手,想要暗算一把。 毕竟,郭靖的声名太大。 当年的郭靖,带领蒙古军,和金国展开生死之战,在亡国的威胁下,大金国发挥了全力防御。 让蒙古大军一时间竟是没了办法。 在这时,是郭靖站出来,他屡出奇谋,并且身先士卒,一马当先,接连打破了大金国的防御,攻破金国的首都。 有这样一个武功高卓,并且智计百出的名将在,对蒙古大军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所以,蒙古高层决定,派出高手,进行夜袭。 就算不能诛杀郭靖,也要扰乱他的心境,让他不能正常指挥军队,平安的防守襄阳城。 这一日,襄阳城的三更天,本该是守军换岗的间隙,最是静谧。 可今夜的风里,却裹着一股不同寻常的肃杀。 郭靖府中灯火未熄,产房里刚传来婴儿清亮的啼哭,黄蓉面色苍白地靠在床头,望着襁褓中粉雕玉琢的小女儿,嘴角刚牵起一丝笑意,窗外忽然掠过几道黑影,快得像夜枭掠空。 “有敌!” 郭靖的声音如惊雷炸响。 他本守在产房外,听到破风之声便知来者不善,双掌一错,“亢龙有悔”已蓄势待发。 话音未落,院墙轰然碎裂,五个身影踏着烟尘闯入院中,正是金轮法王、尼摩星、尹克西、潇湘子和马光佐。 “郭靖,今日便是你的死期!” 金轮法王声如洪钟,手中金轮嗡嗡作响。 “交出襄阳布防图,饶你妻儿不死!” 郭靖怒喝一声,不退反进:“痴心妄想!” 他身形如铁塔般挡在产房门前,降龙十八掌连环拍出,掌风卷起地上碎石,竟如利箭般射向五人。 “见龙在田”逼退尼摩星的铁蛇杖,“飞龙在天”震得潇湘子的哭丧棒脱手欲飞,转瞬之间,竟以一己之力将五位高手逼得连连后退。 尼摩星怪叫着扑上,独眼中闪着凶光:“郭靖,你老婆刚生娃,看你分不分心!” 他这话正戳中郭靖软肋,掌风虽猛,眼角却忍不住瞟向产房方向。 尹克西趁机绕到侧面,软鞭如灵蛇般缠向郭靖手腕,却被他“神龙摆尾”一脚踢中肩头,踉跄后退。 马光佐最是憨直,抡着熟铜棍猛砸过来,嘴里嚷嚷:“大个子,接我一棍!” 郭靖知他本性不坏,手下留了情,只以掌风卸去他的力道,却不想这一分神,金轮法王已瞅准空隙。 那法王心思最毒,见硬拼难胜,竟虚晃一招逼开郭靖,身形陡然折向产房! 黄蓉惊呼一声,想提气阻拦,可产后体虚,刚撑起身子便一阵眩晕。 郭靖心头大骇,回身去救时,潇湘子却用腐尸毒掌缠了上来,掌风腥臭刺鼻,逼得他不得不凝神应对。 “哈哈哈!” 金轮法王大笑着探手入怀,竟在这电光火石间抱起了襁褓中的婴儿。 小郭襄还不知凶险,在他臂弯里咂了咂小嘴。 “放下我女儿!” 郭靖目眦欲裂。 “龙战于野”掌力催至极限,震得潇湘子口喷黑血,可金轮法王已带着婴儿冲出院墙,尼摩星等人见目的达成,虚晃几招便跟着遁去。 “襄儿!” 黄蓉凄厉的哭喊撕心裂肺,她挣扎着扑到门口,怎么也想不到,这刚生的女儿,立马就离她而去。 好在金轮法王出手太急,也未细心观摩,不知道黄蓉生的是两个孩子。 古人重男轻女,黄蓉也不例外。 在方才她一时情急,首先把郭破虏抱在怀里,隐藏在被下。 导致郭襄被法王一把拿了去。 可怜这小小的孩子,还没吃母亲一口奶呢,就骨肉分离。 望着夜色中远去的黑影,眼前一黑便晕了过去。 郭靖抱住妻子,只觉心口像是被生生剜去一块,掌中的降龙之力散去,只剩下彻骨的寒意。 天亮时,襄阳城头的号角照常响起,郭靖站在城楼上,望着城外连绵的蒙古大营,指节捏得发白。 黄蓉已醒转,只是泪水止不住地流,攥着他的衣袖哽咽:“我们一定要把襄儿救回来……” 郭靖深吸一口气,沉声道:“娘子,我现在守卫襄阳,根本不能走。鲁长老!” 鲁有脚快步上前,单膝跪地:“郭大侠请吩咐!” “你立刻动身,去终南山古墓。” 郭靖声音沙哑,“我立即手书一封信,你把这封信交给里面古墓派的刘庄主,求他务必出手,现如今,也只有他有足够的武功身手,可以救回小女郭襄。告诉他,郭靖夫妇永世不忘大恩!” 鲁有脚等郭靖草草书写完信,接在手中,他一抬眼,看见郭靖眼中血丝密布,黄蓉在一旁以泪洗面,心头酸楚,重重叩首:“郭大侠,黄帮主,你们放心,属下就是拼了这条命,也一定把信带到!” 马蹄声很快消失在城外的官道上,郭靖转身望向襄阳城,晨光里,这座孤城仿佛浸在泪水中。 他知道,接下来的日子,既要抵御城外的千军万马,更要牵挂那落入敌手的小女儿,而唯一的希望,已系在终南山那片寂静的古墓之中。 当我接到信时,已经过了三天。 鲁有脚武功不行,但他名中有“有脚”二字,可见他的轻功还是可以的,也许身法不那么灵便,但只说赶路,当真有独到之处。 传说他会神行之术,看来纵然有假,也差不太多。 我收到了信,这才明白了始末。 没想到,没了杨过的搅局,郭靖黄蓉仍然失去了爱女。 其实这种事我本来是不想管的。 但考虑到对方是郭襄,一个新的武林种子,不去救,万一出了事,岂不是可惜? 终南山的雾气总带着三分清寂,古墓深处的寒玉床旁,我反复观摩鲁有脚送来的信笺,墨迹还带着襄阳城头的风霜。 纸上郭靖的字迹力透纸背,却掩不住字里行间的焦灼——郭襄被掳,蒙古大营深似龙潭,他守城不能离,唯有寄望于我。 指尖划过“襄儿”二字,窗外传来杨过与郭芙拌嘴的声音,夹杂着陆无双对程瑛的低语,耶律燕正缠着穆念慈问江南的风物,小龙女则静立在梅树下,白衣胜雪。 这片刻的喧闹,与信中描述的襄阳夜劫,恍若两个世界。 “爹,我们一起去吧。” 杨过等人已经从鲁有脚那里知道了一切。 他拄着精钢长枪走来,郭芙跟在他的身后。 杨过脸上虽有不忿,眼里却藏着担忧,对我道:“蒙古大营十万人马,金轮法王那伙人又阴魂不散,爹你一个人……” “人多了反而碍事。” 我终是折起信笺,抬头看向众人。 “万军阵里,最忌行藏暴露。你们若同去,我既要护着你们,又要找小襄儿,反倒束手束脚。” 穆念慈叹了口气,将一个绣着虎头的平安袋递来:“这是我连夜绣的,带上吧。襄儿是黄蓉的心头肉,也是我们看着该疼的孩子。” 她指尖微颤,想必是想起了早逝的杨过之父杨康,语气里添了几分恳切:“万事小心,别硬拼。” 这些年,她过得很好。也算真正体验了一把家中有一个男人当家做主的好处。 她可不想,这好好的日子才过几年就没了。 李莫愁站在角落,素日里冷若冰霜的脸上竟也没了嘲讽,只抱臂道:“我听闻金轮法王的龙象般若功十分厉害,尼摩星的毒杖沾不得,尹克西的软鞭专打关节。你若真遇上他们,记得小心些,我知你武功高强,就怕你自以为是到时中了暗算。善泳者溺,会打者死,你可要记住我们这一家子人,到时死了,有你绿帽子戴的。” 她话语虽然有些刻薄,但我知道她是一番好心。 自然不会介意。 小龙女轻移莲步,递给我一枚玉蜂针:“这针里的蜂毒,蒙古人未必识得。若遇重围,往马眼射,能冲开一条路。” 她顿了顿,补充道,“你的轻功虽好,但蒙古骑兵的箭阵密,记得小心掩护。” 耶律燕拍着腰间的弯刀:“我爹在蒙古营里还有些旧部,虽然未必敢反,但给个消息总还行。我写封信给你带着,说不定能用上。” 程瑛与陆无双也凑上前来,一个塞了包疗伤的九花玉露丸,一个塞了张手绘的蒙古大营布防草图——想来是杨过从丐帮那里讨来的。 郭芙最是直接,将软猬甲往我怀里一塞:“这玩意儿防刀剑,你穿上!我爹娘说了,你若能把襄儿带回来,我……我以后不跟杨过吵架了!” 说完脸一红,扭头躲到了杨过身后。 郭芙是黄蓉的心头肉,虽然郭襄诞生了,但她小小年纪,自然用不上此物。 所以这件软猥甲一直是郭芙穿的。 现在,她为了救妹妹,自然也要表示一番。 这些日子,她因为武功,开始对杨过有了好颜色,二人关系改善,渐渐有了一点小意思。 毕竟,在杨过身边,诸女之中,没有一个能在颜值上比得过郭芙。 郭芙只要改掉臭脾气,对杨过还是有些吸引力的。 杨过此时大笑起来,拍着我的肩膀:“别听她的,该吵还是要吵。不过说真的,若事不可为,先脱身要紧,不行的话,我随后就带全真教的人去接应你。忽必烈那厮自诩爱才,未必敢真伤你;金轮法王虽狂,却也惜英雄,你若亮明身份,他们至少会给几分薄面。” 我将众人给的物件一一收好,平安袋系在腕上,玉蜂针藏进袖中,软猬甲贴身穿着,心里像被暖炉烘着,又像被巨石压着。 小襄儿的哭声仿佛就在耳边,襄阳城头的号角也似在远处回响。 “都回去吧。” 我转身望向墓外,晨光正刺破雾霭,“忽必烈若识趣,金轮法王若知进退,我自会好言相商,带襄儿回来。可他们若非要撕破脸……” 我指尖在剑柄上轻轻一弹,剑身发出一声清越的是闷响。 “那便让他们瞧瞧,我的剑,未必比降龙掌软,也未必比金轮差。” 众人不再多言,只是默默看着我走出古墓。 杨过最后喊了一声:“爹,小心!” 我回头挥了挥手,身影很快融入终南山的晨雾里。 前路是十万蒙古铁骑,是阴谋诡计,是生死未卜,但怀中的信物尚温,身后的牵挂太重,我只能往前走——为了襄阳城头那对煎熬的父母,为了襁褓中无辜的婴孩,也为了这一众亲友的托付。 夜色如墨,泼洒在广袤的平原之上,将连绵起伏的蒙古军营笼罩得密不透风。 万籁俱寂中,唯有营寨的轮廓在微弱的月光下若隐若现,透着一股肃杀的肃穆。 帐篷与帐篷之间的空隙被夜色填满,十数万兵马的气息沉淀在空气里,厚重得仿佛能压垮人的呼吸。 大部分官兵已沉入梦乡,帐篷内偶尔传出几声梦呓或沉重的鼾声,却很快被夜风卷走,融入这片沉寂的天地。 但警惕从未松懈——手持长矛的巡逻士兵迈着整齐的步伐穿梭往来,铠甲的金属摩擦声在寂静中格外清晰。 他们的身影在火把的光晕里交替闪现,目光锐利如鹰,扫视着每一处可能藏人的角落,靴底踏在泥土上的声响,像是为这座钢铁营盘敲打着永不疲倦的脉搏。 我屏息凝神,足尖轻点地面,施展轻功如一片轻盈的清烟,悄无声息地滑入营寨边缘。 身形掠过栅栏的瞬间,连最警觉的哨兵也未曾察觉分毫。 落地时,我已隐在一顶帐篷的阴影里,像一块与黑暗融为一体的石头。 借着帐篷的棱角、拴马桩的阴影,我一步步深入这座望不到尽头的营盘。 空气中弥漫着复杂的气味:士兵们积攒多日的汗臭、脚气与粪便的酸腐,混着马骡牲畜的臊臭,在潮湿的夜里发酵、扩散,钻进鼻腔时带着令人皱眉的粗粝感。 这是战争与生存交织的味道,浓烈得让人心头发紧。 远处传来叮叮当当的打铁声,穿透夜色格外刺耳。 那是后勤处的方向,火光在帐篷的缝隙里跳跃,映出工匠们忙碌的剪影。 他们弓着背,抡起沉重的铁锤砸向烧红的铁器,火星四溅,落在地上瞬间熄灭。 有的在修补破损的铠甲,金属碰撞声断断续续。 有的在打磨长矛的尖刃,摩擦声细而绵长。 还有人正围着一架攻城云梯忙碌,木屑与金属碎屑混在一起,在火光中飞舞。 他们的喘息声、吆喝声与器械的声响交织,为这肃穆的军营添了几分烟火气,却也更凸显出此地的军事化与压迫感。 我像个真正的影子,贴着帐篷的边缘滑行,脚步轻得如同踏在棉花上。 目光扫过一顶顶帐篷,掠过拴在木桩上的战马,掠过堆放整齐的粮草与兵器,每一处都仔细排查,却始终没有找到小郭襄的下落。 小婴孩的气息,被这十数万人马的庞大气场掩盖得无影无踪。 夜风卷起地上的枯草,擦过脚踝时带着凉意。 巡逻队的脚步声又近了,我旋身躲进两顶帐篷之间的夹缝,看着火把的光从头顶扫过,听着士兵们低声交谈的蒙语,心脏在胸腔里沉稳地跳动。 待他们走远,我再次潜出,继续在这片钢铁丛林中穿行。 漆黑的夜里,蒙古军营如一头沉睡的巨兽,而我是闯入它腹中的蝼蚁,凭着一丝执念,在暗影与火光的交错中,执拗地寻找着那束微弱却不能熄灭的希望。 第68章 杨过显神威 漆黑的夜里。 我在黑压压一片,几乎望不到边的蒙古军营里寻找着。 夜色如墨,泼洒在一望无边的蒙古军营之上。 数万顶帐篷像蛰伏的巨兽,在旷野里绵延开去,只有巡逻兵甲胄相撞的脆响,偶尔划破死寂。 我伏在辎重车后,指尖攥得发白,从古墓出发的那一刻起,我便只有一个念头:找到郭襄。 靴底碾过枯草的声响惊得我缩身,直到一队蒙古兵打着哈欠走过,我才如狸猫般窜出,贴着帐篷的阴影疾行。 风里混着马粪与羊肉的膻气,可我鼻尖萦绕的,始终是那缕若有若无的奶香。 那是小襄儿身上独有的味道。 终于,在西北角一片相对稀疏的帐篷区,一点微弱的烛火刺破黑暗。 它藏在最不起眼的一顶灰布帐篷里,像濒死的星子,却瞬间点燃了我眼底的光。 我屏住呼吸,指节扣住帐篷边缘的帆布,粗粝的质感蹭得掌心发烫。 “嗤啦”一声轻响,我已掀帘而入。 烛光下,襁褓正摆在矮榻中央。 粉雕玉琢的小丫头蹙着眉,嘴角还留着奶渍,呼吸均匀得像风中摇曳的铃兰。 正是吃过奶水的小郭襄。 我心头一松,刚要伸手去抱,后颈的寒毛突然根根倒竖——帐篷外,马蹄声、甲叶声、兵刃出鞘声骤然炸开,像一张无形的网,瞬间收束。 “呵呵,阁下倒是比郭靖先来了。” 苍老而洪亮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我猛地转身,只见金轮法王身披猩红僧袍,双手各托一只金轮,轮沿在烛光下泛着冷芒。 他身后,尹克西摇着折扇,潇湘子枯爪如钩,尼摩星拄着铁蛇杖,马光佐袒露的胸膛上虬筋暴起。 再往后,数十名蒙古精锐已张弓搭箭,箭头齐刷刷对准了我。 他们早有准备。 这顶帐篷,这微弱的烛火,甚至襄儿身上的奶香,都是诱饵。 原是给郭靖设的陷阱,却被我一头撞了进来。 金轮法王向前一步,金轮轻转:“刘庄主身手不凡,我这么大一座军营,你能闯到这里已是奇迹。蒙古大军即将踏平襄阳,何必为郭家卖命?若肯归降,贫僧保你封侯拜将。” 我低头看了眼矮榻上的郭襄,她似乎被吵醒了,小嘴动了动,却没哭。 我缓缓站直身体,右手探向腰间,怪下我插在其中,自己亲手一刀刀削出来的古树老根质地的木剑。 虽是木剑,但我泡过油,浸过漆,用的是制塑杆的法子制造出来的。 虽然是木质材料。 但坚韧程度,不在金铁之下。 在我手中,与神兵利器无异。 “归降?”我冷笑一声,左手缓缓抬起,掌心竟泛起淡淡的紫芒:“你们以为就凭你们这些人就能困住我吗?” 紫电大法的内力在经脉中奔涌,如狂雷初震,左手掌心的紫光越来越亮,映得帐篷内壁都泛起诡异的色泽。 右手的木剑虽无锋刃,却随着越女剑凡人篇的起手式,划出一道柔和却凌厉的弧线。 “冥顽不灵!” 金轮法王怒喝一声,双轮交错。 “拿下!” 尹克西折扇突地张开,扇骨弹出三寸利刃,直刺我后心。 潇湘子无声无息绕到左侧,枯爪带着尸气抓向我的咽喉。 尼摩星铁蛇杖横扫,杖头的铁蛇吐信,专攻下盘。 马光佐一声暴喝,拳头带着劲风砸来,竟想凭蛮力震碎我的筋骨。 蒙古精锐的箭矢也如飞蝗般射至。 我足尖一点,矮榻翻倒,正好挡住箭矢。 左手紫光暴涨,一掌拍向潇湘子——紫电大法最擅破邪功,掌风未至,他枯爪上的黑气已被紫光冲散,惨叫着倒飞出去。 右手木剑同时挽出七朵剑花,越女剑法的灵动在此刻尽显,木剑虽钝,却精准地磕在尹克西的扇骨上,逼得他踉跄后退。 “叮!” 铁蛇杖与木剑相撞,尼摩星只觉一股巧劲顺着杖身传来,手腕一麻,铁蛇杖竟险些脱手。 他惊怒交加,刚要变招,我已借着反震之力旋身,避开马光佐的拳头,木剑斜挑,剑脊重重抽在一名蒙古兵的手腕上,弓弦崩断的脆响与痛呼同时响起。 帐篷内空间逼仄,却成了我游走的战场。 左手紫电狂舞,遇强则刚,碰上周身带着邪劲的潇湘子、尼摩星,便以雷霆之势破之。 右手木剑如灵蛇,遇弱则巧,对付尹克西的诡诈、马光佐的憨猛,便以弧线绕开锋芒,专攻破绽。 越女剑的轻盈与紫电大法的暴烈在此刻融为一体,像一柔一刚两条龙,在重围中盘旋冲杀。 金轮法王的双轮始终在侧,却迟迟未下杀手,显然想看看我究竟有多少斤两。 我心知拖得越久越不利,目光始终锁着矮榻方向——只要再靠近三步,就能抱起襄儿。 “喝!” 我猛地一声低啸,左手虚晃,引开尼摩星的铁蛇杖,右手木剑突然直刺,不是攻向敌人,而是挑向帐篷的帆布! 木剑虽钝,却在紫电内力加持下,如利刃般划开一道丈许长的口子,夜风裹挟着星光涌了进来。 “想走?” 金轮法王终于动了,双轮如日月齐升,封住了所有退路。 我望着那道破口,又看了眼熟睡的襄儿,突然笑了。 左手紫光凝聚成球,猛地拍向地面,震得帐篷内尘土飞扬。 右手木剑反握,剑尾抵住掌心紫电,竟让这截朽木泛起了一层莹润的光泽。 “今日,这孩子我带定了。” 越女剑的剑势陡然加快,木剑在星光与烛光中穿梭,时而如弱柳扶风,避开金轮的锋芒。 时而如惊鸿照影,逼得尹克西连连后退。 紫电掌风则如影随形,每一次拍出,都让蒙古兵的包围圈炸开一个缺口。 厮杀声、兵刃交击声、怒喝声在帐篷里回荡,可矮榻上的郭襄却仿若未闻,依旧睡得安稳。 我知道,我必须护着这团温暖,杀出这片冰冷的军营——不为郭家,不为襄阳,只为她嘴角那抹未干的奶渍,像极了襄阳城头永不熄灭的灯火。 木剑再扬,紫光乍现,我朝着那道星光所在的破口,悍然冲去。 帐篷的帆布已被金轮法王的双轮绞得粉碎,夜风裹挟着旷野的寒气灌进来,卷得烛火疯狂摇晃。 我左手紫电翻涌,震开尼摩星的铁蛇杖,右手木剑斜挑,逼退尹克西的折扇,余光却瞥见帐外——黑压压的蒙古大军正从四面八方涌来,灯笼火把连成了望不到头的火海,将这片营地彻底围成了铁桶。 金轮法王的金轮终于突破我的护体真气,在我肩头划开一道血口,我踉跄着退到矮榻边,木剑拄地才勉强站稳。 越女剑的灵动,也还罢了,对于内力的要求不高,但紫电大法就不一样了,它的暴烈攻击一打一大片,看起来威猛,消耗却大,更耗心神,方才冲杀不过半个时辰,但却是在全力发功,丹田已如火烧。 帐外的喊杀声越来越近,那是几十万复苏的铁骑在咆哮,每一声马蹄都像踩在我的心口。 “放弃吧,”金轮法王的声音带着胜券在握的冷傲:“你武功再高,能敌得过千军万马?” 人力有尽时。 面对千军万马,哪怕你是天人一般的武道宗师,也只会被一点点消耗死。 项羽多猛,面对无穷无尽杀之不绝的汉军,他能做的也就是让自己体面一些。 我一个人也还罢了,但现在带上一个奶娃子,压力不是一般的大啊。 要是我没被发现,或许能够悄无声息的离开。 但是现在整个军营已经沸腾起来。 士兵们穿衣披甲,手持军械,这就不好办了。 每一个士兵,杀起来都要费一些劲,这么下去,我能撑多久? 我低头看了眼怀中刚抱起的郭襄,小丫头不知何时醒了,正睁着乌溜溜的眼睛看我,小手还抓住了我的衣襟。 指尖传来她温热的体温,我突然瞥见被潇湘子撞翻的案几边,倒着个穿银甲的蒙古千夫长——人质。 只要抓住他,或许能逼出一条通路。 刚要俯身,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雕鸣。 那声音穿透了数十万大军的喧嚣,如金石裂空,震得帐篷顶的尘土簌簌直落。 我猛地抬头,只见西北方的火把阵中,一道黑影如泰山压顶般冲来,铁翅展开竟有丈许宽,掠过之处,蒙古兵惨叫着被扫飞,火把一个个坠地熄灭。 是神雕! 我一直养着的那头大雕。 在我的养护下,此雕体内陈坷尽去。 现在,它又恢复了飞行能力。 只是此雕体型太大,一飞起来更是动静大,所以我就没带它出行,没想到关键时刻,还是靠它来救我了。 紧接着,马蹄声如惊雷炸响。 一个红袍身影骑着匹神骏的白马,手中长枪化作一道流光,竟从大军最外围硬生生杀开一条血路。 那枪法时而如梨花漫天,护住周身。 时而如蛟龙出海,一枪便挑飞数人。 他身上的鱼鳞甲在火光下泛着金光,每一片甲叶都似带着大宋的血气,竟让人想起了小商河血战的杨再兴。 “杨过!” 尹克西失声惊呼,折扇都掉在了地上。 这一幕实是太出人意料了。 原本只是小屁孩的一个少年,什么时候勇得成了超级大将了。这直闯千军万马的气势太吓人了。 金轮法王脸色骤变,双轮护在胸前:“他怎么勇成这样?” 这一幕,太猛了。 一身银甲的少年将军手中大枪舞成了一团花。 枪出如龙下,挡在他面前的蒙古军将一个照面就给直接捅刺下去。 杨过的杨家枪,在江湖上没什么名气。 但你骑了马,再披上厚重的坚甲,这套枪法比什么江湖绝学都管用。 我大为欣慰。 杨过的枪法比从前之时更胜百倍,白马踏处,蒙古兵的阵型如潮水般退散。 神雕则在他头顶盘旋,铁喙啄断弓弦,利爪撕开甲胄,与他一人一鸟,竟杀出了千军万马也挡不住的气势。 “雕叔,靠你了!” 杨过的声音隔着重重人墙传来,清亮如笛。 他猛地勒转马头,白马人立而起,前蹄踏碎两名兵卒的头颅。 趁这空隙,他将长枪掷向空中,钉死了一个连人带马的蒙古骁将。 神雕精准的振翅朝我飞来。 铁翅带起的狂风掀飞了帐篷最后一点残布,我左手抱紧郭襄,施展轻功,纵身一跃,跳上了神雕的后背。 那边杨过马蹄飞快,来到尸体边,抽取回自己的长枪。 “走!” 杨过一声断喝,长枪在他手中舞成了一团蛟龙乱舞。 红袍翻飞间,竟硬生生朝着我这边杀来。 蒙古精锐的箭雨射向他,却被神雕用翅膀尽数挡下,这神雕,长翅一振,什么弓箭都成了被拍散在地上的筷子。 几根箭羽勉强挂在神雕厚实的羽翼上,神雕轻轻一挥,就尽数掉落了,起不到一丝一毫的作用。 金轮法王见状,竟弃了我去拦杨过。 双轮与长枪碰撞的火星亮如白昼,潇湘子三人也想合围,却被我挺剑逼退——长剑在手,越女剑法的精妙招式更能施展,紫电大法灌注剑尖,偶尔扫出的紫光让他们不敢近身。 “你先走!” 杨过一枪逼退金轮,朝我喊道。 他肩头已中了一箭,挂在铠甲上,也不知伤不伤。到皮肉。 “我断后!” 神雕稳稳落在地面前,用头蹭了蹭我的手臂,像是在催我。 我不再犹豫,把郭襄抱好了。 神雕一声长鸣,正要振翅,却见杨过被金轮法王缠住,一时难以脱身。 “我帮你!” 我挥掌打出了雷电神击。 杨过松了口气,大笑道:“这点小场面,何足挂齿!” 话音未落,枪法陡变,竟如暴雨般猛攻金轮法王,逼得那大和尚连连后退。 神雕终于腾空而起。 我低头望去,杨过的红袍在几十万蒙古大军中,像一点不灭的星火。 他与神雕配合多年,早已心意相通,白马与神雕一陆一空,竟真的挡住了追兵。 郭襄在我怀里咯咯笑了起来,小手指着下方那个浴血奋战的身影,仿佛知道是谁在护着她。 风从耳边呼啸而过,蒙古军营的灯火渐渐缩成一片模糊的光晕。 我摸着郭襄柔软的胎发,看着远处襄阳城头隐约的灯火,心想这一茬算是过去了。 不过,郭靖这样守下去,又能守到什么时候。 现在这二十几万人,只是偌大蒙古帝国的一部分军力而已。 蒙古军的主力仍在西方,一旦蒙古军主力南下,到时大约会是四五十万人的大军。 襄阳,就郭靖手上那区区五六万人,能干什么? 最终的结局,还是一个死。 强硬对抗,始终是下下策啊。 神雕越飞越远,将那片厮杀声抛在身后。我低头,忍不住亲了亲小郭襄的额头,在她舞足蹈的咯咯笑中,我轻声道:“好了小襄儿,我们回家了。” 第69章 面会忽必烈 风在耳边呼啸,神雕振翅的力道带着我们冲破蒙古军营的夜雾时,郭襄冷得直往我怀里钻。 好在这婴孩心大,只是怕冷,别的倒没什么,根本没受到什么惊吓,感觉我怀里暖和了,呵一口带着奶味的口气,眼一闭,又迷迷糊糊的睡了起来。 还好。 小屁孩没尿。 我松了口气,坐在神雕的背上,抽空的往下看。 一切景物似电般在我身下后移而去。 来时走了大半晚上的蒙古军营,此时却在飞快的于我脚下后撤。 很快,我就看到了边。 然后,我就离开了这座军营。 神雕的双翼展开如垂天之云,将下方的火光与喊杀声渐渐抛在身后。 “希望那个臭小子不会有事。” 我是真没想到。 一开始那个小毛孩子,现在已经可以单枪匹马一个人独闯万军大阵了。 不愧是我的孩子。 哦不。 是我一手教导出来的。 因为我,顽皮的小男孩才飞快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少年大将。 郭襄仰起脸,声音被风吹得碎散。 以他的武功,应该能回来。 宝马银枪。 只要他不像自己老祖宗杨再兴一样马陷泥潭,应该不会有事的。 我望着襄阳城的方向,那里的灯火像坠在暗夜中的星子,虽微弱却执拗地亮着。 神雕似懂人言,发出一声清亮的啼鸣,振翅转向,朝着那片灯火俯冲而去。 落到襄阳城外的护城河畔时,晨雾正浓。 我让神雕先载郭襄去见郭靖夫妇报平安,自己则提着剑守在城门下。 到了天明。 倘若杨过不能杀出来,我少不得不审要回去看一看的。 青石板上凝着霜,混着城楼上滴落的露水,湿冷得沁入骨髓。 远处的战场渐渐沉寂,只剩下零星的马蹄声与兵器碰撞的余响,每一声都像敲在心上。 不知等了多久,晨光终于撕破云层,给城楼的飞檐镀上一层金边。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烟尘中,一道身影策马奔来。 是杨过。 他的长枪斜斜挂在马鞍上,银枪的枪尖还滴着血,染得马鞍上的锦垫一片斑驳。 身上的黑袍被划开数道口子,沾满了暗红的血渍,袍下的鱼鳞硬铠,也有一些破损之处,更不要说,还有七八枝挂在他身上的箭条矢。 但他的那双眼睛,在看到我的瞬间,依旧亮得惊人。 宝马奔到城门下猛地人立,他翻身下马时,脚步才显得踉跄了一下,显然已耗尽了力气。 “你回来了。” 我快步上前扶住他,指尖触到他手臂时,能感觉到肌肉因长时间紧绷而微微抽搐。 “爹,蒙古人退了。” 他咧嘴一笑,声音沙哑得厉害:“放心,这点伤……不算什么。” 他身上的血味浓重,我仔细嗅了嗅,果然没有半分属于他自己的腥甜——都是敌人的。 我想起他初学混元功时的模样,总嫌那法门太过平实,笨拙缓慢,不如别的武功这个好那个好的。 现在可算知道了打基础的重要性了吧。 正是这看似无奇的内劲,让他有足够的体力耐力,才能在乱军里杀了一夜仍能屹立不倒。 力能扛鼎的臂力让银枪舞得密不透风,绵长的耐力更让他熬垮了一波又一波敌人。 这般身手,便是当年单骑冲阵的杨再兴复生,怕也难占半分便宜。 “累坏了吧。” 我替他理了理凌乱的衣襟,摸到他后背时,能感觉到汗水浸透了衣料,凉得刺骨。 他摇摇头,却顺势往我身上靠了靠,像只卸了力的孤狼,难得露出几分疲惫:“等见了郭伯伯,得好好睡一天。” 城门缓缓开启,守城的兵卒见了杨过,纷纷拱手行礼,眼中满是敬畏。 我扶着他往城里走,阳光穿过城门洞,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他的脚步渐渐稳了些,银枪在地上拖出轻响,混着远处巷子里传来的叫卖声,竟有种劫后余生的安宁。 “小襄儿呢?” 他忽然问。 “已经送去郭府了,一会儿,你郭伯伯怕是要亲自来谢你。” 他低笑一声,笑声里带着浓重的倦意,却也藏着释然。 我望着他染血的侧脸,终于彻底松了口气——只要他平安回来,就好。 我可不想为了救郭襄,折了我这么大一个便宜儿子。 郭襄终于被救了回来。 当大雕落入郭府,好玄没把这俩口子吓一跳。 好在他们终究是认出了我的大雕。 在英雄大会上露过面的。 当黄蓉从大雕背上抱下女儿,指尖抖得几乎要把这襁褓中的婴孩给跌回到地上,她的眼泪砸在郭襄发顶,洇湿了好大一片。 郭靖站在一旁,这个铁打的汉子眼眶也红了,大手在女儿小小的襁褓上拍了又拍,好在这小丫头睡得死,鼻子上还吹出了一个淡白的奶泡。 到底是被蒙古人抓走的。 至少她不缺奶吃。 郭靖喉头动了半天,才憋出一句:“回来就好。” 当我和杨过来时,夫妇俩的感激几乎要溢出来。 黄蓉亲自从旁边婢仆手中夺过巾帕子拧了热水给我们擦脸,郭靖更是按着我们的肩,连声道:“大恩不言谢。” 当即吩咐下去,让伙房备最好的宴席,说要好好酬谢我们。 宴席设在帅府正厅,烛火通明,酒香满室。 郭靖举起酒杯,先敬了杨过,又敬了我,嗓门洪亮:“若非过儿和刘兄,襄儿怕是……这杯酒,我郭靖先干为敬!” 他仰头饮尽,黄蓉也跟着举杯,眼中满是感激。 婢仆在一旁忙着给我们布菜,也是一脸喜意。 可我看着满桌的菜,却没什么胃口。 酒过三巡,我放下酒杯,终于还是开了口:“郭大侠,黄帮主,有句话,我憋了许多年,今日不得不说。” 郭靖见我神色凝重,放下了酒杯:“兄弟但说无妨。” “放弃襄阳吧。” 我一字一顿,厅里的喧闹瞬间静了下来。 “蒙古大军压境,兵力是咱们的十倍不止,这城守不了多久了。这还是目前主力在西,不然,在外的蒙古大军至少会再多一倍。襄阳才有多少人?拢共计算也就五六万人吧,更不要说你们也快坚持不住了。” 黄蓉的脸色先沉了下来:“兄弟这是什么话?襄阳是大宋的屏障,咱们守的不是一座城,是百姓的念想!” “念想能当饭吃吗?” 我苦笑一声,声音不自觉拔高。 “大宋朝廷在临安歌舞升平,何曾派过一兵一卒来援?你们守了这十几年,图什么?郭大侠,你一无官职,二无俸禄,这些年倒贴进去的粮草、金银,怕是把桃花岛的家底都掏空了吧?黄药师前辈当年为何离岛?难道你们真以为是为了游山玩水?他是看不下去你们这样耗着!” 我指着窗外:“丐帮的精锐,这几年死了多少?和鲁有脚同时期的长老剩下多少个了?那些跟着你们守城门的弟兄,哪个家里没有妻儿老小?他们凭什么跟着你们一起殉葬?” 郭靖的脸涨得通红,猛地一拍桌子,碗筷都震得跳起来:“住口!我辈习武之人,岂能贪生怕死?城在人在,城破人亡,这是我郭靖的道理!” 他眼中的光带着决绝,竟有了几分死志。 “你这是愚忠!” 我也动了气:“我都不和你说岳飞,这狗大宋的朝廷都不在乎这半壁江山,你守给谁看?留着有用之身,带着百姓退往江南,积蓄力量,总有反击的一天,不好吗?” “我郭靖生在这里,死也要死在这里!” 他猛地站起身,袍子扫落了桌上的酒壶,酒水泼了满地:“谁要走谁走,但我郭某——绝不后退!” 黄蓉拉住郭靖的衣袖,对我叹道:“刘庄主,你的心意我们懂,但襄阳城不能丢。若是连我们都退了,那些老百姓怎么办?” 我看着他们夫妇俩眼中的固执,忽然觉得一阵无力。 道理讲了千百遍,他们始终听不进去。 杨过在一旁想打圆场,刚开口说了句“郭伯伯”,就被郭靖摆手打断。 “多说无益。” 郭靖背过身去,声音硬得像石头:“今日多谢二位救回襄儿,这份情我们记着。但守城之事,不必再劝了。” 我看着他宽厚却僵直的背影,终究是叹了口气。 杨过碰了碰我的胳膊,示意我别说了。 我站起身,对黄蓉拱了拱手:“黄帮主,记得我说过的话,不管怎么样,哪怕是为了孩子们着想,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不过分,保重。” 说罢,我勉强笑了笑,转身往外走。 杨过跟在我身后,厅里的烛火被门风卷得晃了晃,将郭靖夫妇的影子投在墙上,固执得像两座山。 走到帅府外,夜风吹得人发冷。 我抬头看了眼襄阳城头的灯火,明明灭灭,像极了这座孤城的命运。 终究还是不欢而散,或许从一开始,我们就不是一路人。 晨光透过帐篷的缝隙,在蒙古军营的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与昨夜的厮杀不同,白日的营盘里充满了鲜活的声响——伙夫劈柴的斧声、战马打响鼻的嘶鸣、兵卒操练的呼喝,甚至还有远处传来的胡琴声,织成一张看似寻常的军旅图景。 若不是空气中尚未散尽的血腥气,一处空地上摆放整齐死去的士兵,几乎要让人忘了这里是昨晚上发生的修罗场。 我缩在一处堆放军械的帐后,指尖抚过腰间的木剑。 帆布上的油味混着皮革的腥气,成了最好的掩护。 杨过已经被我打发走了。 我告诉他,他骑马比我骑神雕慢,要先走一步才好。 他信以为真,真的走了。 他一走,我就重回这蒙古军营中。 虽然此时天亮,按理是不好潜进去的。 但那是一般人。 不是我。 我计算人的视觉死角,再加上走阴影地,辅之以诡异的轻功,像是一阵风,在这军营中来去自如。 经过一番探寻,我的目光扫过连绵的帐篷,很快便锁定了那座矗立在中军的帅帐——比周遭的营帐高出半截,顶上插着狼头旗,帐前立着八名佩刀的亲卫,铠甲在阳光下闪着冷光。 晚上是难发现。 可在白天,一目了然。 深吸一口气,我矮身穿过两顶帐篷之间的夹道,脚下的沙土被踩出极轻的声响。 亲卫的目光不时扫过四周,却没人留意到一个混在阴影里的身影正缓缓靠近。 直到离帅帐不过十步远时,我才停下脚步,目光穿透帐门的缝隙,看见了那个端坐在案前的身影。 四王子——忽必烈。 他穿着藏青色的锦袍,正低头看着铺开的舆图,手指在上面轻轻点划。 帐内还站着数人,为首的正是金轮法王,他身披红色僧袍,手中的金轮在晨光下泛着诡异的光泽,其余几个蒙古将领则垂手侍立,神色肃穆。 时机正好。 我挺直脊背,从阴影里走了出去。 “谁?!” 亲卫猛地拔刀,刀鞘碰撞的脆响瞬间撕裂了营中的嘈杂。 帐内的人齐刷刷转头看来。 金轮法王的瞳孔骤然收缩,金轮“嗡”地一声转到掌心,周身的内劲瞬间暴涨,连空气都仿佛被压得凝滞。 几个蒙古将领更是厉声喝骂,手按刀柄便要冲上来。 唯有忽必烈,他抬起头,目光落在我身上,脸上没有丝毫惊惶,反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探究。 “不必惊慌。” 我抬手按住腰间的木剑,却没有拔出,声音平静得像在说一件寻常事:“我此行是想要找四王子,有话单独说。” “放肆!” 一个络腮胡将领怒喝着便要上前,却被金轮法王伸手拦住。 老和尚死死盯着我,眼中满是警惕:“刘庄主你太过分了,既然离开,又为什么要回来?竟敢闯我大汗帅帐!若不束手就擒,休怪老衲无情!” “法王稍安。” 忽必烈终于开口,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他挥了挥手,示意亲卫退下,目光依旧落在我身上。 “先生既敢孤身至此,想必不是来送死的。说吧,为何要单独见我?” “有些话,旁人听了不合适。” 我迎着他的目光,毫不退缩。 “大汗!此乃奸计!” 金轮法王急道:“此人武功太高,有万夫不挡之勇,恐有刺杀之心,万万不可!” “是啊大汗!” 另一个将领附和道:“不如先将他拿下,严刑拷打,再说其余!” 帐外的亲卫也纷纷请命,刀光剑影几乎要将我吞没。 我却始终看着忽必烈,看着他眼中那潭深不见底的平静。 片刻的沉默后,他缓缓站起身,案上的狼毫笔被轻轻搁下。 “都退下。” 他对帐内的人道,语气平淡,却没人敢再反驳。 金轮法王还想说什么,却被忽必烈一个眼神制止,只能不甘地哼了一声,带着众人退出帐外,临走时还狠狠剜了我一眼。 亲卫们虽退到帐外,却依旧保持着戒备的姿态,帐内只剩下我和忽必烈两人。 他走到帐中央的火炉旁,提起铜壶给自己倒了杯奶茶,热气在他眼前氤氲开来。 “现在,先生可以说了。” 他转过身,脸上竟露出一丝浅淡的笑意:“我倒要听听,先生去又回转,究竟想跟我说什么。” 第70章 与忽必烈合谋 平地起大风,狠狠抽打着忽必烈的金顶大帐。 帐外甲叶相击的脆响、战马喷鼻的粗喘,金轮法王等一众人和官军在门口眼巴巴的守卫,生怕我对忽必烈下手,但这怎么会呢? 厚重的毡帘把他们的紧张与不甘都尽数挡在外面,只剩下帐内两双对峙的眼睛,在酥油灯的光晕里沉浮。 我捧着茶碗,神态自若,碗沿的热度烫得人发慌,但我却丝毫没有感觉的样子。 忽必烈坐在对面的狼皮褥上,玄色锦袍上绣着暗金的鹰隼,他此前才从停尸的地方回来,发间还沾着未散的尘土,指节敲着矮几的节奏却稳得像山。 “王爷可知,襄阳城易守难攻,当年,汉寿亭侯,大都督陆逊,先后折戟于此,哪里是那么好攻的。” 我先开了口,声音压得很低:“再者说了,这城,就算是攻破了,和四王子你——又有个毛的关系呢?” 忽必烈抬眼,瞳仁里映着灯花:“先生这话,是什么意思?” “窝阔台的乃马真皇后的懿旨还在军中传看,蒙哥汗的王旗就插在十里外的山头上。” 我放下茶碗,茶沫在碗底聚成破碎的图案。 “您别忘了,你亲近汉儒过甚,蒙古人包括蒙哥汗都是不喜的。但也由此,从得到了很多的声望。只是现如今一直没有军方的声望,如今您得以参赞军务,打下了,是先帝遗策、太后远见,打输了——” 我顿了顿,看着他骤然收紧的下颌。 “那就是您忽必烈的问题,辜负了蒙古铁骑的威名。” 帐内静得能听见灯芯燃烧的嘶声。 忽必烈的手指停了,他从怀里摸出块玉佩,摩挲着上面的纹路——那是他当年从张德辉那里得来的汉玉,在蒙古贵族里,这向来是“亲汉”的罪证。 “郭靖的事,王爷更该掂量。” 我继续说道,目光逼视着他。 “蒙古军中多少老将,当年跟着成吉思汗征战,别的不说,大蒙古国灭金,人人都知道,从头到尾,是金刀驸马的首功,多少人跟着他,分润了军功,改变一生,又有多少人因为他身先士卒而活了下来,他在蒙古军中宛如是个战神,更不知在明里暗里救过多少伤病的官兵,多少人记着他的恩情,又有多少人仍然在尊敬着他,您要是杀了他,帐外那些握着刀把子的老家伙们,嘴上不说,心里会怎么想?你会把帮军汉们的心得罪光了。” 忽必烈的喉结动了动,没说话。我知道这话戳中了他的软肋——他礼贤下士,把许衡、姚枢这些汉儒请到军中,早就被汗廷里的宗亲骂成“忘了祖宗的蒙古奸”。 要是再让军方寒了心,他这个王爷,就真成了孤家寡人。 事实上,缺少兵权,正是他目前最大的尴尬。 连他的弟弟,旭烈兀,都能够在西方掌握一支自己的部曲,建帐称汗。 而他呢? 只能依靠弟弟这个身份在蒙哥手下讨饭吃。 我继续说道。 “您亲近汉儒,本就像在刀尖上走路。” 我往前倾了倾身,声音几乎贴着毡毯。 “蒙哥汗看着您在金莲川开府纳士,眼里的忌惮一天比一天重。这次让您来打襄阳,明着是重用,暗地里……说实在的,如果你打败了,至少还能活,但打胜了,才是离死不远。” “先生不必说了。” 忽必烈打断我,玉佩被他攥得发白。 “你想让我怎么做?” 我笑了,从袖中摸出块木牌,轻轻推到他面前。木牌上刻着个“汉”字,边角已经被摩挲得发亮。 这是我暗中利用丐帮净衣派联系上的。 “北地那些汉人军阀,李璮、史天泽他们,手里握着,何止十万铁甲,却在蒙哥汗的猜忌里活得如履薄冰。”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他们需要一个能容得下汉人的蒙古王爷,您需要能帮您稳固汗位的兵马。我可以做这个牵线人,让他们的粮草、甲胄,都记在您的账上。如此一来,无论局势如何变化,你也能先一步立于不败之地。” 忽必烈的呼吸乱了半拍,他盯着那块木牌,像盯着团跳动的火焰。 “您现在,依靠的全是蒙哥汗的恩宠,因为你是他弟弟,他暂时还相信着你……” 我压低了声音,几乎凝成冰:“但是,若有一天,蒙哥汗容不下您呢?” 毡帘外突然传来一阵风,灯芯猛地一跳,将我们的影子投在帐壁上,扭曲成狰狞的形状。 忽必烈猛地抬头,眼里翻涌着惊涛骇浪,却在片刻后归于平静。他拿起那块木牌,揣进怀里,与那块汉玉贴在了一起。 “先生的话,我记下了。” 他站起身,帐外的风卷着寒意灌进来,吹得他的袍角猎猎作响:“襄阳的战事,明日起,按兵不动。” 我看着他掀起毡帘的背影,知道一场更大的风暴,已经在这漠北的军营里,悄然酝酿。 而我们脚下的土地,很快就要被新的血与火浸透了。 蒙哥汗的上位,更像是一场权力博弈中的险胜。 当他在忽里勒台大会上勉强压过反对声浪,坐上那把象征蒙古最高权力的汗位时,脚下的根基早已被暗流侵蚀得摇摇欲坠。 我的猜测始终指向一点——这位看似威严的大汗,从一开始就活在权力的焦虑里,而他对兄弟忽必烈异乎寻常的倚重,不过是困局中的无奈之举。 蒙哥的权力合法性,自始至终都笼罩在乃马真后留下的阴影里。 这位曾以太后之尊临朝称制的女人,虽已退出前台,却在蒙古贵族中盘根错节的势力从未消散。 她的支持者遍布宗王、勋贵之间,明里暗里都在质疑蒙哥继承汗位的正统性。 朝堂之上,看似臣服的跪拜背后,是两股势力不死不休的角力——蒙哥要巩固汗位,就必须铲除乃马真后留下的残余影响。 而那些依附于旧势力的贵族,则视蒙哥为眼中钉,随时准备颠覆这场“不合法”的继承。 这种内斗消耗了蒙哥大量精力,更让他对身边的宗亲和将领充满猜忌。 唯独忽必烈,成了他不得不倚重的例外。 并非兄弟情深,而是现实的逼迫。 蒙古铁骑可以踏平万里江山,却解决不了最基本的钱粮问题。 帝国的运转、大军的补给,早已离不开中原汉地的支撑,而那些掌握着土地、财富和人口的汉人世家大族,只认与他们交情深厚的忽必烈。 忽必烈与汉人大臣、儒士的往来,在蒙哥眼中或许曾是“离经叛道”,但此刻却成了最实用的资源。 他需要忽必烈从中原汉地榨取粮草、征集徭役,以维系帝国的庞大开销。 这种倚重带着明显的功利性,却也给了忽必烈一个特殊的身份——既是大汗的左膀右臂,又游离于核心权力的旋涡之外。 蒙哥面临的另一重困境,藏在遥远的西征路上。 成吉思汗及其子孙开创的西征伟业,固然将蒙古帝国的版图推向极致,却也埋下了分裂的伏笔。 随着拔都建立金帐汗国,旭烈兀经略波斯,那些曾属于帝国核心的精锐主力,早已变成各汗国的私兵。 他们在自己的封地内称雄,对远在漠北的汗廷号令阳奉阴违。 当蒙哥需要兵力压制乃马真后残余势力,或是稳固新征服的领地时,他才惊觉手中能直接调动的兵力竟如此匮乏。 西征的辉煌成了反噬的利刃,庞大的蒙古大军被广袤的疆域拆解得支离破碎,金帐汗国的拥兵自重更是让他鞭长莫及。 这种“无兵可用”的窘迫,让他在面对忽必烈时,不得不收起帝王的强硬。 于是,当忽必烈以“兵力未足,粮草不济”为由,从南方战场悄然退兵时,蒙哥纵有不满,也只能默认。 他没有足够的底气去问责,更不敢轻易得罪这位掌握着汉地资源的兄弟。 忽必烈的退兵,看似是对大汗的顺从,实则是一场精准的试探——他摸清了蒙哥的软肋,也找到了自己的生存之道。 经过了我的分析解说,忽必烈显然读懂了这盘棋。 他没有选择卷入蒙哥与乃马真后势力的直接对抗,而是将自己塑造成一个“专注实务”的宗王——治理汉地、征集粮草、安抚百姓,这些看似琐碎的事务,成了他最安全的保护色。 他从不染指西方那些由老牌勋贵掌控的强军兵权,甚至主动远离蒙古传统的草原核心区,摆出一副“无心争夺汗位”的姿态。 但在无人注意的暗处,一场更深远的布局正在展开。 他借着治理汉地的名义,频繁与北方汉人军阀在私下里进行结交。 那些在蒙古铁蹄下幸存的地方豪强、手握私兵的地主武装,成了他暗中拉拢的对象。 他用汉人熟悉的方式对待他们——承认其土地所有权,允许其保留武装,甚至吸纳其子弟进入幕府。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联结,正在编织一张覆盖中原的权力网络。 忽必烈的智慧,在于他看清了蒙哥汗位的脆弱本质。 他不需要与蒙哥正面为敌,只需在这场权力的缝隙中耐心等待。 当蒙哥在内部斗争与外部牵制中逐渐力竭,当汉地的资源与北方军阀的兵力形成合力,属于他的时代自然会到来。 蒙哥的倚重,终究成了忽必烈的阶梯。 汗位的飘摇不定,恰是蛰伏者最好的温床。 这场始于权力困局的兄弟共治,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那个看似温顺的“治汉能手”,早已在暗中布好了颠覆棋局的棋子。 转眼之间,江南的柳絮又飘了十六年,临安的茶楼里依旧唱着暖风熏人的小调,说书先生唾沫横飞地讲着江湖上的传奇,听客们拍着桌子叫好,谁也没留意窗外掠过的那道灰影——那是丐帮净衣派的信使,正揣着北方八百里加急的密信,靴底还沾着黄河渡口的泥。 世人都说这是太平年景。 蒙古铁骑暂歇了南下的马蹄,南宋的官员忙着在西湖边修新园,连街边挑担的货郎都哼着“暖风熏得游人醉”。 可我知道,平静是层薄冰,底下是暗涌的涡流。 那年在蒙古军营帐中,我与忽必烈说的话,不是白说的,我是真的有心帮助他一统天下。 因为,这个天下,大势如此。 蒙古势大,兵甲强盛。 相比之下,南宋从来没有努力振作过。 不知多少忠贞之士,寒却了心,丧失了意气。 几乎所有的宋人,都在求苟安,苟活。 他们拒绝努力,不想努力。 这样的大宋,在我看来,灭亡也只是时间问题。所以,我才想,既然横竖都是要亡国,不如选择个好点的条件。 如果蒙哥或其余的什么人上位,那蒙古军估计还是老一套的做派。 烧杀掳掠打砸抢。 最后竖起个大车轮。 这是从铁木真时,一直保持下来的传统。 甚至。 如果没有丘处机的努力,没有止杀令,连车轮子都不会有。兆惠将军再不是东西,车轮哪怕是躺着放,至少有车轮。 但蒙古人屠城,可是不用车轮子的。 他们会一直杀,一直杀。 直到什么人也没有了。 而扶起忽必烈就会好很多。 他将来要倚重汉人的兵马。 自然也就不会的胡乱杀人屠城了。 离开军营的那日,阳光刺眼。 蒙古兵卒很多。 他们有些不甘的看我离开。 我却走得坦坦荡荡。 他们以为我是忽必烈新纳的谋士,却不知我袖中藏着丐帮净衣派的令牌。 这令牌是当年洪七公亲手所授,如今成了穿越大漠与中原的钥匙。 北方的风比江南烈,吹得人脸生疼,我裹紧破旧的棉袍,在张家口的酒肆里与汉人军阀们碰杯。 他们有的是前朝旧将,有的是占山为王的豪强,酒杯碰到一起,溅出的酒珠里都裹着不甘。 “蒙古人信不过,”一个独眼将军攥着酒杯低吼,指节泛白:“可我们这些散兵,没粮草,没甲胄,拿什么跟他们耗?” 我将怀中的账册推过去,上面记着江南盐商的密约,还有净衣派能调动的三十处粮仓。 “粮草我来筹,甲胄我来造,”我说道:“你们要做的,是为我守住黄河沿线的渡口。” 没人知道,那些从盐商手里换来的银子,最终流去了哪里。 在晋北的深山里,有片被密林藏起来的谷地。十六年前我第一次踏进去时,只有几只野狐逃窜,如今已立起了青砖砌的营房,铁匠铺的火光夜夜映红半边天。 谷口的老槐树底下,总坐着个瘸腿的老兵,他原是岳家军的末将,当年岳飞蒙冤时,他离开南宋选择北上。 “先生,今日又收了七个娃。” 他见我来,拄着拐杖起身,身后跟着七个面黄肌瘦的孩子,最大的不过八岁,最小的还裹在襁褓里。 这些孩子都是战火里捡来的。 有的爹娘死在襄阳城外,有的被蒙古兵掠为奴隶,是丐帮的弟兄们冒着风险从死人堆里、从奴隶贩子手中抢出来的。 我给他们取了新名字,都带个“铁”字——铁山、铁河、铁石。每日天不亮,谷里就响起整齐的呼喝,老兵们教他们扎马步、练刀法,识字先生教他们认地图、记旗语。最难的是练骑术,塞外买来的小马性子烈,孩子们摔得鼻青脸肿,哭了半夜,第二天依旧咬着牙爬上马背。 有个叫铁驹的孩子,摔断了腿,郎中说怕是再也站不稳,我蹲在他床前,用碧水神功慢慢给他治伤。 在我碧水神功的滋养下,他咬着嘴唇,眼泪掉在图谱上,晕开一小片墨迹。 第71章 十六年后 钱像流水一样花出去。 铁甲要用最好的云纹钢,得从波斯商人手里买。 战马要挑河套的良驹,每匹的价钱够寻常人家活十年。 就连箭簇上的淬火,都得请西域的工匠来掌炉。 我原本在江南有几处绸缎庄、三家酒楼,十六年里变卖了大半,连夫人穆念慈的嫁妆首饰都悄悄当了。 她从不问我钱去了哪里,只是在我深夜归来时,总留着一碗热汤,汤里卧着两个荷包蛋——那是她能拿出的,最实在的暖意。 有次净衣派的舵主来见我,看着账册直咂舌:“先生,再这么填下去,就算把丐帮(这里指净衣派)的家底掏空,也撑不过三年。” 我指着窗外正在操练的少年们,他们穿着单薄的皮甲,却把长枪挺得笔直,晨光落在他们脸上,映出与年龄不符的坚毅。 “你看他们的眼睛,”我说:“那是比银子金贵的东西。再撑一下吧,实在不行,就再拟一个名单。” 拟名单,这是我和净衣派独有的一个发财手段。 那就是发动丐帮在情报上的优势,找寻家大业大,为富不仁,又没什么影响力的。 这些大户,有的影响力大,不能杀了,绑起来抢点钱就行。他们知道厉害,也不敢闹太大。 还有的,太坏了,这是要全家都杀光的。 或者是一些虽然坏,但实在找死,明明没什么底牌,却还嚣张的。 这不灭门实在是不好意思。 如此一杀,虽然不能起底,很多不动产,商铺店面,是拿不到手的。 可至少能捞到满手的浮财。 这么些年,我就是利用于此,拼尽全力,滋养我手下的这批孩子。 十六年,足够江南的柳树抽出十六茬新枝,足够临安的孩童长成壮年,也足够一群孤儿脱胎换骨。 去年深秋,我第一次让他们换上铁甲。 三千个少年跨上战马,玄色的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铁甲碰撞的声音像闷雷滚过山谷。 他们列成方阵时,马蹄踏得地面微微发颤,阳光照在甲胄上,反射出冷冽的光。 铁驹站在最前排,他的腿早已痊愈,手里的长枪比当年长了一尺,眼神比谷口的老槐树还要沉静。 “先生,”他勒住马缰,声音洪亮:“请您检阅!” 我站在土坡上,看着这支沉默的劲旅。 他们没人知道自己将来要追随谁,只记得我反复说的那句话:“记得你们吃。谁的饭,穿谁的衣,以后要给谁卖命。” 远处传来雁鸣,排着“人”字往南飞。 我忽然想起杨过——他此刻大概正在家里陪着他的四个,不,五个老婆。 除了陆无双,程瑛,他这些年里,又陆续娶了公孙绿萼,郭芙,耶律雁。 其实原本还应该有洪凌波的。 但李莫愁却把她塞给了我。 搞得我很尴尬。 我知道,她其实是喜欢杨过的。 不过李莫愁的话也不无道理。 杨过的身边,已经有了陆无双,程瑛,公孙绿萼,耶律雁,郭芙。 陆无双脾气大,不好招惹,又有程瑛帮扶着。 公孙绿萼虽然是孤儿一支,但她是我指的婚,她的靠山就是我,而且她天性纯良,温柔忍让,所以其余诸女也都比较给她面子。 老好人一个,欺负她干什么? 倒是郭芙的脾气比较大,毕竟是曾经娇生惯养过。 那耶律雁也是如此,大户家庭出身,还有一个武功极高的哥哥耶律齐在全真教出家。 虽然耶律齐指定是当不了掌教,但是他辈分高啊。 别人都是全真七子的徒弟。 独他一个是老顽童的徒弟。 和全真七子是一个辈分的。 自然,也就比较有面儿。 全真教内部怎么争,怎么斗,都和他无关,都需要敬他三分。 所以这个班子还是比较平衡的。 这时,让洪凌波这样身份低的人加入其中,这不是爱不爱的问题,是真的会被欺负啊。 李莫愁久走江湖,对此十分清楚。 所以她宁愿拉着徒弟两女共侍一夫。 便宜我。 也不想让洪凌波以后吃苦后悔。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这看起来,平静的岁月从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有人在茶楼里听着传奇,就有人在暗处铸剑。 有人在西湖边赏着风月,就有人在山谷里磨枪。 我摸了摸袖中那封刚到的信,是忽必烈的亲笔,问我何时履行盟约。 信纸边缘被我捏出了褶皱,风从谷口吹进来,带着铁甲的寒气。 我抬头望向南方,那里有杨过的方向。 这支铁甲劲骑还没名字,但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们会跟着他的旗帜踏过淮河,让敌人在马蹄下颤抖。 而此刻,他们只需沉默地等待,像埋在土里的火种,等着被那位未来的大将点燃。 夕阳西下时,铁驹带着队伍往谷中退去,铁甲的反光渐渐隐入暮色。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林莽间,忽然觉得,这十六年的风霜,值了。 回到房间,我把信重新摆放在案头。 这是我不知多少次看它了。 烛火在穿堂风里晃了晃,将那封信笺映得忽明忽暗。 这些年,我和忽必烈虽然一直有联系。 但都不是发动计划的时候。 因为我们都在做准备。 这是争当皇帝的大事。 容不得一点错失。 过往,我们说起这些事时,总是语焉不详。 现在,事情已经挑明了。 我再次,十分郑重的展开信纸。 上面有墨迹带着北地特有的燥意。 笔锋却稳得像他本人站在你面前。 明明语气温和,每个字都藏着千钧力道。 昔年之诺,今当践行。 开篇八个字,瞬间将我拉回十六年前,在蒙古大营的那一天。 那一天,我前天晚上杀了不知多少人,救走了郭靖的女儿郭襄。 第二天就专门找上了他单独谈话。 当时的忽必烈还是个嘴上没毛的翩翩少年。 但是,在我痛陈利害之后,他选择了信我,并和我合作。 此后我们一直在暗中书信往来。 谈得都是,为天下计,我们当如何如之何。 我们痛陈了蒙古军队的弊端。 那就是烧杀掳掠打砸抢。 最后一个大车轮。 每每如此攻下了一座城,然后就是这座城被洗劫得成了白地,几乎成为废墟。 忽必烈对此深恶痛绝。 他接受汉文化,认为应该保留城市,收取赋税,进行管理,这才正确。 然而这是大多蒙古军队无法做到的。 因为自铁木真带兵以来,就都是这个套路。 胜者拥有一切,也掠夺一切。 曾经的铁木真老婆,自己的家,就是这样被别人抢走了的。铁木真借兵夺回一切,也没说要改变这种落后的制度,反而将之发扬光大。 既然铁木真在世都没改变。 别的蒙古汗王宗亲凭什么要改变? 所以我和忽必烈在信中说得很明白。 要改。 如何改呢? 我的计划就是,大规模,大量,消耗蒙古军队。 然后启用大量的汉人军队。 汉人军队没有这种赶尽杀绝的习惯。 这样就能改变蒙古帝国的破坏性了。 我是对的。 这十六年,我在江南看得分明。 蒙哥汗在哈拉和林大修万安宫,把西域的工匠、江南的玉料流水般往漠北运,仿佛一座宫殿就能焊死他的汗位。 他调遣大军西征,又在中原设燕京行尚书省,看似权柄通天,却没算到忽必烈在金莲川的动作。 谁都知道忽必烈不问兵事,整日与刘秉忠、张文谦这些汉人儒士谈经论道,在邢州设安抚司,在关中办屯田,把黄河故道的流民收拢成农,把散落在民间的能工巧匠编入匠户。 他甚至给汴梁的孔庙捐了香火钱,让南人都说——北地有贤王。 可我见过那些深夜从开平出发的信使,见过他暗中接济的那些在蒙哥打压下失势的千户,更知道他在邢州的农器局里,锻造的何止是锄头犁铧。 蒙哥自然也察觉到了。 去年冬天,他突然以为名,派阿兰答儿到关中,查抄忽必烈麾下官员的账目,明着是整肃吏治,实则是要砍断他的左膀右臂。 忽必烈当着阿兰答儿的面解了他所有不多的兵权,甚至亲自去哈拉和林待了半年,把姿态放得极低,可和我的信里,那暗藏的杀意,已经快收止不住了。 忽必烈本来对蒙哥还是有点感情的。 他们毕竟是——兄弟。 血亲——兄弟。 血浓于水的那种。 但现在,双方都暗自巴不得对方——死掉。 蒙哥忌惮忽必烈的力量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不好控制了。 很多时候,他都看不明白忽必烈做事的意义,当他明白时,又会更深切的感知到自己的无能,和这个弟弟的精明。 于是忌惮更深了。 而忽必烈也越来越厌烦蒙哥身上野蛮的气息。明明可以更好的治理国家,却偏偏要用愚蠢野蛮和错误的。 这让他越来越有,放下我来的想法。 现在。 他忍不住了。 同样。 蒙哥也忍不住了。 他忍不住,要南下了。 这么些年,蒙哥汗着重于收拢兵权。 现在他手上已经握有五十多万大军。 是该南下,夺取一切了。 所以他行动了。 在忽必烈的信里,他说肯一切。 蒙哥已经下了南侵的旨意,先锋军下个月就会从京兆府出发。 忽必烈的笔迹在这里顿了一下,墨点晕开一个小团:汗意已决,非人力可阻。然精锐尽出,漠北空虚,或为转机。 我对着烛火冷笑。 什么转机? 分明是他等不及了。 这些年他暗中积攒的声望、收拢的部族、培植的汉人势力,已经到了再不动手就要被蒙哥温水煮青蛙的地步。 蒙哥的南侵,于他而言是祸,更是破局的刀——只要这把刀断在南方,他就能踩着蒙哥的尸骨,以稳定大局之名登上汗位。 只是这刀,得由我来折断。 毕竟,蒙哥手下有五十万精锐大军,一般人是折不断的。 铺开宣纸,我蘸了浓墨,想要给忽必烈回一封信。 但是——笔尖悬在纸上迟迟未落。 襄阳城的轮廓在眼前愈发清晰。 汉水绕城而过,郭靖在城头练箭的身影,黄蓉在帅府里铺开的布防图,还有那些在樊城屯田的百姓,他们以为守住襄阳就是守住大宋,却不知道自己早已成了别人棋盘上的棋子。 蒙哥南征,宜尽携精锐。 我写下第一句,手腕微微用力。 六盘山的怯薛军、西域的回回炮营、还有他最倚重的阿速亲军,若能尽入汉江流域,大事可成。 杀蒙哥不难,难的是让他死得——恰到好处。 不能死在旷野,那样他的部众会拥立其子班秃。 不能死得太早,否则大军会退回漠北。 最好是死在攻城战里,死在最胶着的时刻,让他的精锐部队为了争夺指挥权自相残杀,让后续的援军在混乱中被拖垮。 而襄阳,就是最好的坟场。 而这十六年,郭靖也不是什么都不做的。 其实我说的事,郭靖也知道。 他当然明白,孤守襄阳是何等困难,甚至绝望的事。 正因如此,他才需要去努力。 这些年来,郭靖积累财富,扩充兵力,办防守用的各种物资。 现在的襄阳不敢说固若金汤。 但绝对是难以攻陷的。 即便蒙哥手上有五十万大军,要克复襄阳,谈何容易。 更不要说,这一次我会帮忙。 真正意义上的帮忙。 我在信上写下了——欲成此事,需知三件事。 我继续写道。 “其一,蒙哥中军的具体位置,是否随先锋军驻跸虎头关。其二,回回炮的运粮路线,是否经新野入汉江。其三,他帐下掌兵的千户姓名,尤其是那些忠于蒙哥、与你素有嫌隙者。” 写到这里,烛火突然爆出一朵灯花。 我想起十六年前,我苦劝郭靖放弃守护襄阳的事。 但是,当时的郭靖大义凛然的拒绝了。 他的眼里,亲情毫无疑问是很重要的,但仍然比不过大义。 侠义二字。 给了他太多的压力了。 如今他守着襄阳,正好,可以借助他的手,来对付蒙哥,以助忽必烈登台。 我这么做,绝对是对的。 以襄阳的坚固,和蒙古军的以往脾气,攻下襄阳后,是绝对要屠城泄恨的。 蒙古大军攻城,凡坚城不下者,破于后必行屠戳之举。 但是,如果是汉家思想的忽必烈,就有可能和平收取襄阳。 最后一笔落下,我在信末画了个小小的太极图——这是我与忽必烈约定的暗号,意为——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东风,就是蒙哥的大军,是襄阳城头的血,是那些即将被卷入洪流的无辜者。 将信笺折成细条,塞进中空的竹管,递给窗外等候的黑衣人。 这是个净衣派培养出来的高手。 专职于用来送信。 竹管上刻着——送开平三个字。 十六年的蛰伏,终于要到收网的时候了。 只是不知当忽必烈坐在万安宫的宝座上,看着阶下俯首的汉臣与蒙古千户时,会不会想起挂念我的好。 而我,只需要等就好了。 第72章 郭芙救妹 襄阳风起。 十六年的太平,终究是镜花水月。 当蒙哥汗将西征的铁骑调回中原,五十万精锐如乌云压境般汇聚在襄阳城外时,连汉水都似被这股肃杀之气冻结。 那些从万里之外的异域归来的士兵,盔甲上还沾着波斯的沙尘与东欧的血污,此刻却齐齐将刀锋对准了这座大宋的屏障。 消息传到城内,郭靖站在襄阳城头,望着远处天际,他仿佛已经看到了隐约可见的大军连营,一时间,指节因用力而泛白。 十六年来,他几乎是以一己之力撬动江湖,在城内囤积的箭簇能堆满半座粮仓,锻造的刀枪足以武装十万精兵,甚至连护城河都被他请能工巧匠拓宽了数丈。 可当五十万这个数字砸下来时,他心中那点积累的底气,竟像被狂风吹过的烛火般摇摇欲坠。 “得再开一次英雄大会。” 他对身旁的黄蓉道,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十六年前的英雄大会犹在眼前,那时他以降龙十八掌震慑群雄,将散沙般的江湖力量拧成一股绳。 可如今面对的是真正的倾国之兵,是经历过西征淬炼的虎狼之师,仅凭旧部远远不够。 “若是可以,最好请动那个人。” 黄蓉知道郭靖说的是神秘莫测的刘庄主。 这个人横空出世。 一出世就展现了非同一般超卓于众的高深武功。 他娶了穆念慈在先,又和古墓派打得火热。 郭靖虽不满此人的政治态度,但却承了此人诸多的恩情。 十六年前。 此人曾经力劝郭靖放手。 被郭靖拒绝了。 原以为这人为人冷漠。 哪知据丐帮的消息。 此人暗中幽会了忽必烈。 之后,忽必烈就率军北返,让一场攻城大战消弭于无形。 一时间,让郭靖感慨万千。 因此,面对此局,郭靖忍不住想要请这位刘庄主出山。 黄蓉思忖一下,点头道:“如此,我让破虏和襄儿去请人吧。” 郭破虏是郭靖独子。 郭襄和刘庄主又有一些特殊的渊源。 这是最好的选择。 郭靖赞同的点头。 襄阳大战在即。 不要说郭靖了,连黄蓉也抽不出身。 所以,这番有事,普通人也就算了,但已经长大的郭破虏和郭襄,可以出马了。 两匹快马出了襄阳城,马蹄踏过清晨的露水,朝着东南方向疾驰。 马上的少年少女刚满十六岁,郭破虏一身短打,眉宇间已见其父的沉稳。 郭襄则束着利落的发辫,一双明眸里满是与年龄不符的急切。 他们要去请的,是一位隐居在终南山古墓派的奇人。 十六年来,郭靖并非没有尝试过邀请此人。 但尽皆是失败了。 可当郭破虏和郭襄在那座隐于古墓的断龙石前翻身下马时,却见古墓的幽门早已敞开。 不多一会,我一在间石室,见到了这对风尘仆仆的少年男女。 郭破虏抱拳行礼,声音带着少年人的紧绷:“先生,家父郭靖……” “我知道。” 我微笑抬手打断他,指了指桌案上的一个木箱。 箱子不算大,却沉甸甸的,打开时里面码着整齐的飞钱,飞钱的特殊纸有些新旧不一——那是三十万贯,足够襄阳城再锻造五万柄精铁长枪,或是让守城的士兵吃上三个月饱饭。 郭襄愣住了,她本已准备好长篇大论,甚至想过要像当年母亲那样软磨硬泡,却没想过会是这样的情形。 “先生……您这是?” “十六年了。” 我望着襄阳方向的虚空,想起了从前往事。 我已经是不止一次劝说郭靖放弃了。 一次又一次。 郭靖每一次都是毫不犹豫的断然拒绝。 有时。 他还会很生气。 像郭靖这样的老实人轻易是不生气的。 他一不生气,就极为可怕。 就说黄蓉,这么精明的一个人,也怕郭靖生气。 他一生气,即便是机智如黄蓉,也是无可奈何。 这一次。 就帮他吧。 “告诉郭大侠,钱我出了。” 我将木箱推到他们面前。 “至于我,暂时就不去襄阳了。但这三十万贯,算是我替那些没能站出来的人,敬他一杯守城酒。等到了蒙古大军来了,我会再来的。” 郭破虏猛地抬头,眼中闪过震惊,随即化作深深的敬意。 他用力抱拳道:“先生大义!破虏代襄阳军民,谢过先生!” 马蹄声再次响起时,木箱已被牢牢捆在马背上。 看着两匹快马消失在竹林尽头,我知道,襄阳城的烽火,终究是烧到了每个人的眼前。 而那三十万贯钱,不过是这场浩劫里,一点微不足道的星火罢了。 襄阳风雨,越发的激烈了。 蒙古大军的营帐在襄阳城外连绵数十里,旌旗如林,遮天蔽日。 铁甲摩擦的铿锵声、战马嘶鸣的咆哮声,混杂着远处投石机绞盘转动的咯吱声,像一张无形的巨网,将整座襄阳城罩在其中,压得人喘不过气。 城头上,郭靖按着腰间的剑柄,指节因用力而泛白。 他望着城外那片黑压压的军阵,眉头紧锁——这不是寻常的攻城,蒙哥汗的眼神藏在中军大帐的阴影里,带着狩猎者般的耐心,显然在等待着什么。 他猜得没错。 夜幕降临时,几道黑影如鬼魅般掠过护城河,悄无声息地潜入了襄阳城。 为首的正是金轮法王,他身披暗色僧袍,手中的金轮隐在袖中,眼神扫过城中街巷,带着不容错辨的杀意。 身后跟着达尔巴,霍都,尼摩星,尹克西,潇湘子,马光佐等人,皆是身经百战的高手,脚步轻盈得如同夜猫,专挑僻静的角落穿行。 “记住法王的吩咐,搅乱城中秩序,先除关键人物。” 霍都低声对身后几人交代,嘴角勾起一抹阴狠的笑。 他手中的折扇开合间,扇骨上淬着的寒芒在月光下一闪而逝。 他们的目标很明确——丐帮。 作为襄阳城防的重要助力,丐帮弟子遍布街巷,既是眼线,也是战时的生力军。 郭靖昔年在蒙古军中屡立战功,丐帮居于其中,出力不小。 这种事,别人不知道。 但蒙古军中曾在郭靖手下任职的老人哪有不知道的。 这么些年了。 黄蓉能牢牢掌控这股力量,鲁有脚是关键。 这位丐帮长老武功虽不算顶尖,却在底层弟子中极有威望,为人忠厚,对黄蓉夫妇更是忠心耿耿,是黄蓉内定的下一任帮主。 此时,鲁有脚正在城南的一处破庙里清点丐帮弟子名册。 油灯昏黄的光线下,他佝偻着背,手指在泛黄的纸页上慢慢划过,时不时咳嗽两声——前些天守城时受的伤还没好利索。 突然,一阵夜风卷着寒意闯进门缝。鲁有脚猛地抬头,刚要呼喊,就见一道黑影已到身前。 折扇展开,带着破空之声直取他的咽喉,速度快得让人反应不及。 “是你!” 鲁有脚看清来人是霍都,眼中闪过惊怒,仓促间抬掌格挡。 可他本就有伤在身,武功又远逊于霍都,再加上这是偷袭,只听“噗”的一声,扇骨已刺穿了他的脖颈。 鲜血喷涌而出,染红了桌上的名册。 鲁有脚张了张嘴,却没能发出一个字,身体晃了晃,重重倒在地上,眼睛瞪得大大的,满是不甘。 霍都收起折扇,看都没看地上的尸体,转身便消失在夜色中。 他的任务完成了,简单得如同碾死一只蚂蚁。 可这只“蚂蚁”的死,却在襄阳城掀起了轩然大波。 当鲁有脚的尸体被抬到帅府时,黄蓉正在灯下绘制城防图。 看到那熟悉的身影,她手中的笔“啪嗒”一声掉在桌上,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她比任何人都清楚,鲁有脚的重要性。 过往,她有多少事,都是鲁有脚在上下奔波。 这么些年,鲁有脚早已经是黄蓉重要的心腹。 他不仅劳苦功高,和黄蓉之间也有深厚的交情。 现在。 鲁有脚死了。 他的死意味着什么——会动摇整个丐帮的根基。 丐帮内部本就有不服管束的势力,各地管理比较散乱。 内部还良莠不齐。 没了他这个重要人物,整个丐帮的效率将会下降不止一筹。 “霍都……金轮法王……”黄蓉看出了鲁有脚身上的伤口。 那种特殊的扇子痕迹,清楚分明。 以黄蓉的才情,一下子就想到了是何人所为。 霍都。 只有他了。 他既然入城,金轮法王怕也跑不了。 黄蓉恨各得咬牙切齿,声音里带着压抑的颤抖。 她不是没想过蒙哥会派高手偷袭,却没料到对方如此精准,一出手就打在了七寸上。 郭靖扶住她的肩膀,沉声道:“现在不是生气的时候。丐帮不能乱,必须立刻选出新的帮主。” 黄蓉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擦掉眼角的湿意,目光重新变得坚定:“传我命令,明日午时,召集丐帮所有长老和分舵主,在校场召开大会,重选帮主!” 消息很快传遍了丐帮上下。 弟子们群情激愤,既有对鲁有脚之死的悲痛,也有对未来的惶恐。 校场周围,一张张脸上写满了复杂的情绪,有人义愤填膺,有人眼神闪烁,还有人在私下交头接耳——谁都知道,这个新帮主的位置,不仅关系到丐帮的未来,更关系到襄阳城的生死。 城外的蒙古大军仍在虎视眈眈,城内的暗流已汹涌成潮。 黄蓉站在校场高台上,望着下方攒动的人头,只觉得肩上的担子比守城时还要沉重。 她知道,这场看似只是选帮主的大会,实则是一场与蒙哥、与金轮法王的暗战,一步错,便是万劫不复。 襄阳城南的破庙,七夜的风雨洗去了地上的血迹,却洗不掉空气中残留的血腥气。 郭襄提着一盏油纸灯,脚步轻得像片落叶。 灯影在斑驳的墙面上晃动,照亮了角落里堆积的干草,也照亮了她手中的祭品——一碟鲁有脚最爱吃的酱牛肉,还有半壶他常喝的劣质烧酒。 今天是鲁有脚遇害的第七天。 自她记事起,鲁有脚就总跟在爹娘身边。 小时候,她调皮翻墙摔伤时,是这个满脸风霜的丐帮长老背着她跑遍襄阳城找大夫。 她偷溜出城被爹责骂时,是他在一旁笨拙地打圆场。 就连去年她生辰,也是他不知从哪里摸来一串糖葫芦,笑得像个孩子似的递给她。 糖葫芦,对别人不算什么。 但对鲁有脚就有问题了。 鲁有脚是地地道道污衣派的人。 污衣派讲究的是讨饭生活,腰包里没半枚铜钱。再说他也不需要钱,吃住都是丐帮的福利。 所以对于他来说,要买到一串糖葫芦,是多么的困难。 或者说,纯粹因为郭襄,他才找钱买的这糖葫芦。 东西不算什么。 但那份情谊。 万金不换。 “鲁伯伯……” 郭襄蹲在地上,将祭品摆开,眼泪毫无预兆地涌了出来。 油纸灯的光晕里,她仿佛又看见那个佝偻着背的老人,用粗糙的手掌揉她的头发,说:“襄儿别怕,有鲁伯伯在。” 可现在,他不在了。 哭声断断续续,混着窗外的风声,在空荡的破庙里格外清晰。 郭襄没注意到,庙门外的阴影里,一双闪烁着凶光的眼睛已盯上了她。 尼摩星潜伏在襄阳城已有数日。 这个来自天竺的高手,一直盯着郭府的动静,他不像金轮法王那般讲究章法,只信奉最简单的道理——杀了郭靖黄蓉最疼爱的小女儿,让这对铁打的夫妇乱了方寸,襄阳城的防线自会出现裂痕。 此刻,看着破庙里毫无防备的少女,尼摩星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感觉机会终于来了,便像毒蛇般窜了出去。 “小丫头,你的死期到了!” 暴喝声惊得郭襄猛地抬头,只见一道黑影带着腥风扑来,独眼中满是杀意。 她虽年幼,却也经历过不少凶险,下意识地抽出腰间短剑,一式郭靖教的原始“越女剑法”刺向对方心口。 可这仓促的一剑,在尼摩星眼里如同儿戏。 他左臂一格,轻易荡开短剑,右掌带着刚猛的劲风拍向郭襄面门。 郭襄急忙侧身躲闪,脚下却被干草绊了一下,踉跄着后退。 不过三招。 尼摩星的铁爪已扣住了她的肩膀,剧痛让郭襄几乎握不住剑。 她眼睁睁看着对方抬起另一只手,那只手布满老茧,指甲泛着青黑,显然淬了剧毒。 “爹!娘!” 郭襄绝望地呼喊,眼泪再次涌出。 就在这时,破庙的木门“哐当”一声被踹开。 “放开我妹妹!” 一道红影如闪电般掠过,伴随着清脆的破空声,数道剑光直刺尼摩星后心。 尼摩星大惊,下意识地松开郭襄,回身格挡。 可他刚看清来人是郭芙,对方的剑已如雨点般落下。 那是郭芙一直苦学勤练的南山无敌剑法。 也许有些人会觉得这套剑法名字狂妄,此刻在破庙里,却显露出惊人的霸道。 剑光时而如南山劲松,刚猛无俦。 时而如山间流泉,灵动迅捷。 郭芙的身影在灯影中穿梭,每一剑都精准地刺向尼摩星的破绽,逼得他连连后退,独眼中满是难以置信。 郭襄瘫坐在地上,看得目瞪口呆。 她一直听黄蓉说姐姐在古墓派学武,剑法很不错,却从未想过竟厉害到这般地步。 “噗嗤!” 一声轻响,郭芙的长剑已然不经意间穿透了尼摩星的咽喉。 这位曾让江湖人闻风丧胆的天竺高手,连哼都没哼一声,便直挺挺地倒了下去,眼中还残留着死前的惊骇。 他早前曾知道,郭芙就是个草包美人。 没想到这十几年下来,那个他心目中的草包美人武功竟然进步到了如此地步。 成了一个真正的高手。 郭芙收剑回鞘,走到郭襄面前,伸手将她拉起,语气带着惯有的不耐烦,却掩不住一丝关切:“傻站着干什么?不知道这里危险吗?这么大晚上的,你一个人就在外面跑,当真是不知道死活。” 郭襄望着地上的尸体,又看看姐姐,突然觉得鼻子一酸:“你是姐姐吧?你的武功好厉害……” 郭芙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却嘴硬道:“我这点本事算什么?你呀,就是没见过世面,下次再敢独自跑出来,可就没人跑出来救你了!” 第73章 霍都扬威丐帮大会 残庙风动,姐妹相逢。 郭芙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如此环境,如此情景下,和自己记挂了十六年的妹妹相会。 这十六年里,郭芙只在暗中看她几眼。 但凡郭襄来了,她都是暗自避开的。 没想到,会在这时候见面。 此刻天色大黑,夜半无人。 冷风透过破庙四壁的窟窿吹了进来,吹动了满地的风雪尘埃。 郭襄为鲁有脚准备的纸钱被冷风吹得到处都是。 暗淡的提灯放在神台,在满是尘埃的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破庙檐角的铜铃早已锈蚀,风过处,只发出“呜呜”的哑响,倒像是谁在暗处低泣。 郭襄拢了拢身上的短打,小心打量她的姐姐。 只见郭芙早不复从前千金大小姐锦衣华服红绸绿绣金丝打边银线装点的奢华模样。 她此时一身素色布裙洗得发白,乌发松松挽了个髻,露出的脖颈线条依旧利落,身上手上脖颈之上什么饰物也没有。 便是连女儿家正常的耳环项链也是一无所有。只在头发上插了一根素色银钗。 但她此时的模样,气质,比起十六年前那个骄纵明艳的模样,反而更为胜出,若非她变化太大,杨过和他身边诸女也不会接受她成为一家人。 此刻她简单站立于此,却让郭襄心中生出无限向往。姐姐此时的模样,就是她一直想成为的模样。 “姐姐?” 郭襄说话了,她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郭芙的目光在她脸上转了又转,像是要把这十六年的空白都补回来,末了才低声道:“襄儿,下回不能再这么冒险了。” 郭襄几步上前,拉住她的手。 此时郭芙的掌心,即便是刻意且精心的保养了,仍然带着薄茧,不复她年轻时的娇嫩细腻,却更显处温暖入心。 “姐,我不是有意乱来,实是鲁伯伯对我极好,所以这是他头七,我便想好好祭他一下。没想到……我下回不会了。对了,姐姐,你多年未回,爹娘都十分想要见你,今日既然来了,快随我一起回家……爹娘很想你,姐姐,跟我回去吧。” 郭芙一直微笑,听她说话。 当听到于此,她轻轻抽回手,转身望向庙外的暮色,声音淡得像风:“不回了。” “为什么?” 郭襄急道:“十六年了,爹娘头发都白了大半,爹爹镇守襄阳日夜不休,娘亲也被琐事缠身,她分不出身,只能常对着你的旧物发呆……这些我都是全部看在眼里的。” “我知道。” 郭芙打断她,指尖无意识地绞着衣角。 “我若想回,早就回去了。” 她顿了顿,忽然扯出一抹自嘲的笑。 “你以为现在的我,还能像从前那样,大摇大摆地走进襄阳城,喊他们一声爹娘吗?” 郭襄一怔,随即想起什么,脸颊微微发烫。 这些年江湖上偶有传闻,说白马银枪杨过身边跟着几位红颜知己,其中一位姓郭的女子,很多人说她可能就是郭芙。 只是谁也不敢把这传闻当真——郭大侠的千金,怎会做那“一夫多妻”中的一个? 可此刻看着姐姐躲闪的眼神,她心里那点模糊的猜测,竟渐渐清晰起来。 “姐姐,你……” “有些事,你别问。” 郭芙避开她的目光,转而问道:“武家那两个呢?这些年还好吗?” 提到大小武,郭襄脸上的急切缓和了些:“武大哥和武二哥如今都是爹爹的左膀右臂了。武大哥娶了陆家庄的陆姑娘,去年添了个儿子;武二哥娶了朱师叔的孙女,小两口在军中管着粮草,做事踏实得很。” 她顿了顿:“他们……比从前稳重多了,只是每次我提起你,两人都只低头喝酒,怕是……还是不大自在。” 郭芙闻言,嘴角弯了弯,像是松了口气:“这样也好。没了那些糊涂事牵绊,他们总算成了能担事的男人。不见也好,保持着距离,对谁都好。” 当年她仗着父母的势,在两个师兄之间摇摆不定,如今想来,倒像是一场荒唐的梦。 郭襄看着她落寞的侧脸,忽然明白过来。 姐姐不是不想回,是不能回。 不说她如今的身份,单是那两个已为人夫、为人父的师兄,就够让她难堪的了。 “可襄阳……” 郭襄还想再劝,却被郭芙抬手止住。 “爹娘那边,你不必担心。” 郭芙的语气忽然笃定起来,眼底闪过一丝郭襄看不懂的光亮。 “有人在暗中相助,襄阳城父母经营日久,蒙古人要想攻破,也没那么容易。” 她想起自己公公刘至善那张沉稳的脸,想起杨过夜里握着她的手说“放心”时的眼神,还有那支隐藏在山谷里、只待时机的大军。 这些话她不能对郭襄说,有些事,知道得越少越安全。 风卷着沙尘从庙门灌进来,郭芙下意识地将郭襄往身后拉了拉,沉声道:“倒是你,别再一个人跑出来胡闹。蒙古人近来在襄阳城里安插了不少高手,夜里总有人在暗处放冷箭、烧粮仓,你一个小姑娘家,独自在外太危险。” 郭襄看着她关切的眼神,忽然鼻子一酸。 不管姐姐变成了什么样,但不管如何,她总是自己血浓于水的亲姐姐。 “我知道了。” 她点点头。 “那你……接下来去哪里?” 郭芙笑了笑,笑容里带着几分释然:“我自有去处。你回去告诉爹娘,就说……就说我在别处安好,让他们保重身子。” 说完,她转身掠出破庙,素色的身影在夜色里几个起落,便消失在远处的林莽中。 郭襄追到门口,只看见漫天飞卷的风雪,寂静的街道,空荡荡的夜空,别的什么也没有。 破庙里只剩下郭襄一人,风依旧呜咽,只是这时,她不怕了。 她心知,别看郭芙走了,其实她仍然隐藏于暗处,一直的在保护自己。 夜风寒冷。 风卷着落叶残红掠过襄阳城的飞檐,郭襄牵着青骢马刚拐过街角,便见桃花树下立着一道熟悉的身影。 黄蓉手里捻着半片飘落的落叶,目光落在她风尘仆仆的衣袍上,眉峰已微微蹙起。 “你真的是太胡闹了,现在是什么时局,如此危险,你一个人竟然说都不说一声,就大晚上的跑出去玩?得亏你还知道回来,不然我都以为你消失了呢!” 黄蓉的声音不高,却带着几分不容置喙的威严。 她原想先斥责女儿私自离家的莽撞,眼角却瞥见郭襄紧抿的唇瓣,那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倒让她先顿住了。 郭襄终是没忍住,上前一步低声道:“娘,我今次遇见姐姐了。” 黄蓉指尖微顿。 郭芙自打十六年前使性子拜入了古墓派,就一去不复返,黄蓉曾有数次去古墓,结果却是见不到人,她哪里还不明白,女儿这是在躲着她。 再加上之后的事,她自然知道,郭芙竟然一改了她从前的臭脾气,和杨过好了起来。这其实也不是什么事,但杨过身边,可是有陆无双,程瑛,公孙绿萼,耶律雁诸女,这再加上了一个郭芙,算怎么回事? 程瑛和陆无双不提。 公孙绿萼——名不见经传。 小人物一个。 无所谓。 耶律雁——破家之女。 国破家亡之人,自然也中无所谓。 但郭芙却是不一样。 她是大侠郭靖与丐帮帮主黄蓉之女,地地道道的千金大小姐。 她和别的女人一起和杨过在一起,这算什么事儿!? 只是这十六年里,她一直不能当面和她说话。 现在,连郭芙是胖了,瘦了,什么模样,什么情况都不知道。 黄蓉的一颗心,顿时颤抖了起来。 “她怎么样?” 黄蓉忍不住地问。 连声音也一下子柔和了起来。 “姐姐说……这次大战不要担心,会有人出手相助的,至于详细的事,她就没说了。” 郭襄挠了挠头,把路上城南破庙发生的事大大小小前前后后事无巨细一五一十的对黄蓉说了。 最后道:“娘,姐姐现在的武功好高,我看都看不明白,轻轻松松就那么的把一个大高手给轻易斩杀了。” 黄蓉闻言,眸中先是闪过一丝诧异,随即化为了然的笑意。 她知道郭芙拜入古墓。 原本以为这只是郭芙一时兴起的玩笑。 她只当要不了多久,郭芙在古墓玩得疲了累了,不消几个月,可能时间更短,她就会自行回转归家。 不曾想郭芙拜入古墓后果然十分刻薄的修炼武功,并且武功立刻就大进。 现在时隔十六年,十六后,只要郭芙有从前一半的努力,她此时也是一个超级大高手了。 女儿出息如此,黄蓉自然是倍感欣慰。 只是听到女儿说什么也不肯归家,终究是忍不住一把的心酸。 好在当着郭襄的面,她未敢流露出自己的真情。只能把千万的心思尽数压在心头之下。 回看女儿郭襄的狼狈模样,黄蓉忍不住的心软,也就不好再继续于这大晚上的骂她了。 “好了……知道了。” 黄蓉抬手理了理郭襄被风吹乱的鬓发,语气里的斥责早已烟消云散:“一路累了,先去歇息吧。过几日丐帮大会,有你忙的。” 郭襄见母亲没再追问,顿时欢天喜地地跑了。 黄蓉望着她的背影,唇角弯起一抹深意的笑。 小襄儿的话说得明白。 黄蓉已经知道,那位神秘的刘庄主这次终于还是出手帮助他们了。 虽然那位刘庄主一直的在苦劝他们夫妇放弃守卫襄阳。 可事到了临头,他还是伸手了。 这让黄蓉心中暖暖的。 虽然郭靖武功高超。 但他军事俗务一把抓,纵然再厉害,也只是一个人。 独木难支。 说的就是郭靖此刻面对的局面。 黄蓉眼见于此,一直是十分心疼十分担心。 现在有了郭襄的话,她终于可以暗自松口气了。 别的不说。 至少这次丐帮的大会,应该是不成问题。 刘庄主别的不好说,但他的武功,还是让人放心的。 七日后,襄阳城中的丐帮分舵前人声鼎沸。 青竹杖与破碗交织的气息弥漫在空气中,各路分舵的长老与弟子齐聚,等着推举新的帮主。 黄蓉坐在主位,身侧是郭靖与大小武二人,她的目光扫过台下攒动的人头,神色平静无波。 忽听人群外传来一阵喧哗,一个粗嘎的声音嚷道:“凭什么坐在这儿推选?咱们都是江湖中人,讲的是江湖规矩,这选帮主,自然是是拳头硬的说了算,总不至于学习朝廷科考,给大家一人一份卷子考试吧!我倒要瞧瞧,咱们帮中有几个读书人识字的!”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满脸络腮胡的汉子挤了进来,穿着件打满补丁的灰布袍,腰间挂着个豁口的酒葫芦,走路摇摇晃晃,活像个醉醺醺的闲汉。 黄蓉眉头一皱,起身道:“这位朋友是哪一分舵的?丐帮选帮主自有规矩,岂容外人喧哗?” 那汉子嘿嘿一笑,露出两排黄牙:“外人?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乃是西域来的‘何师我’!虽然我自外而来,但也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乞丐,应该也算得上是丐帮中的一员,久闻丐帮是天下第一大帮,怎么?现在改规矩,武功不重要了?那我等江湖武林人,还辛辛苦苦练功夫干什么,大家都去读书考状元好了。” 这话一出,顿时大得一些人的心意。 这年头,能读得起书。 谁还出来当乞丐。 大家江湖人。 从前鲁有脚武功不高没什么。 鲁有脚武功再差也是有的。 他为人又厚道,在丐帮中威望高,纵然不能艺压所有人,但凭着黄蓉的支持和他自己的面子,倒也坐得这丐帮帮主之位。 但他一死,这问题就来了。 丐帮中人,原本一些武功不错,颇有野心的人也蠢蠢欲动了。 黄蓉心思分明,她端起茶杯的手微微一顿,眼角的余光瞥见那汉子脖颈处隐约露出的一点肤色——与他黝黑的脸颊截然不同。 她心中一动,面上却不动声色,对大会中人道:“既然这位何朋友有兴致,不如便依了他的规矩。丐帮向来不惧挑战,就让大家瞧瞧,我帮弟子的本事。” 众人之中,虽有人有些不解,但这些人对黄蓉向来信服,当即点头应了。 何师我的汉子得意地跳上比武台,抱拳道:“哪位先来赐教?” 先是一位中年长老上台,使的是丐帮成名的“打狗棒法”入门式,这不是真正三十六路打狗棒法,是打狗棒法中的简化普众版。 因此这人武功有限。 被何师我三拳两脚便打下台来。 接着又有两位好手登场,一个擅长擒拿,一个精于腿法,竟都走不过十招,便被他或踢或撞,狼狈落败。 “哈哈哈!就这点能耐?” 何师我站在台中央,挺着胸脯大笑,络腮胡下的眼睛里闪烁着狡黠的光。 “看来这丐帮帮主之位,也未必就不能姓何了!” 他每胜一场,台下便多几分骚动。 黄蓉却十分沉着。 她慢条斯理的端着茶杯,指尖轻轻敲击着杯沿,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这何师我的路数看似杂乱,实则藏着西域武功的底子,尤其是那记反手劈掌,分明带着蒙古武士的狠厉。 霍都啊霍都,你倒是比我想象之中,沉不住气多了。 黄蓉放下茶杯,对身侧的郭靖低声道:“靖哥哥,且看着吧。有些人急着跳出来,咱们正好瞧瞧他的真本事。” 台上的何师我还在耀武扬威,浑然不知自己早已落入黄蓉布下的局中。 他只当自己易容得天衣无缝,却不知那刻意装出来的粗嘎嗓音,那过分张扬的姿态,早已在黄蓉眼中暴露无遗。 风吹过比武台边的旗杆,卷起一面破旧的杏黄旗。 黄蓉望着台上那个得意忘形的身影,眸中闪过一丝冷冽。 想在襄阳城、在丐帮的地盘上撒野,也得问问她黄蓉答不答应。 第74章 黄药师出马 襄阳起风云,丐帮大会上的龙争虎斗。 襄阳城内,尘土飞扬,人声鼎沸。 丐帮大会正值高潮,数千名乞丐齐聚校场,或坐或立,目光皆聚焦于场中那个身着锦衣、神态倨傲的男子身上。 他自称何师我,实则乃蒙古国师金轮法王的三弟子霍都,此番化名混入丐帮,正是为了搅乱中原武林,伺机夺取丐帮帮主之位。 霍都武功本就不弱,加之在场丐帮弟子多是三四代好手,竟无一人能敌。 他身形飘忽,掌风凌厉,不过半个时辰,已连败七位丐帮长老,其中不乏鲁有脚座下得力干将。 校场边,数人躺在地上,胸口鲜血淋漓,他们皆是与霍都交手被击败乃至重伤的人。 “哈哈哈!” 霍都笑声狂妄。 “就凭你们这些酒囊饭袋,也配称天下第一大帮?一个个全都技不如人,这帮主之位,自然该由更有能者居之!” 他眼神扫过众丐,满是轻蔑。 “今日我何师我便替天行道,暂代帮主之位,谁敢不服?” 众乞丐怒目圆睁,却无人敢上前。 霍都连败数人,气势正盛,寻常弟子上前不过是徒增伤亡。 就在这压抑之际,一阵清脆的环佩声忽然响起,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绿衣少女缓步走入校场。 她约莫十六七岁年纪,眉目如画,腰间悬着一串明珠,步履轻盈却带着一股凛然正气。 “你这奸贼,也配拿打狗棒?”少女声音清亮,如珠落玉盘。 霍都见她年幼,不以为意:“小丫头片子,也敢来送死?” 说罢挥动手杖便打,一根平平无奇的粗木手杖在他手中竟也使出几分威势。 谁知少女身形更快,如弱柳扶风,轻巧避开杖影,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对白刃,银光闪烁间直取霍都手腕。 霍都一惊,急忙回杖格挡,却被少女借力一缠,杖身竟脱手而出。少女旋身接住此杖,反手一掌拍在霍都胸口。 只听“砰”的一声,霍都踉跄后退,嘴角溢出血丝,望着少女手中的粗木手杖,又惊又怒。 “你是谁?” 霍都厉声喝问。 少女将打狗棒抱在怀中,冷声道:“江湖上管闲事的人!” 就在此时,两道身影如飞而至,落在霍都身前。 一人身材高大体型削瘦,头戴金色头箍,正是金轮法王。 另一人满脸虬髯,手持金杵,乃是他二弟子达尔巴。 “姑娘且慢!” 金轮法王沉声开口。 “我这徒侄虽有冒犯,却也是丐帮内部之事,何必伤他性命?” 说罢便要上前抢夺霍都。 “你的对手是我。” 一个低沉的声音忽然响起。 校场入口处,不知何时站了一个男子,他身着黑袍,脸上戴着一张银质面具,只露出一双深邃锐利的眼睛。正是杨过。 金轮法王见他拦住去路,眼中寒光一闪:“阁下是谁?敢管我师徒之事?” 杨过不语,身形一晃已欺至近前,一把玄铁重剑骤然出鞘,剑风呼啸如雷。 金轮法王急忙祭起金轮,达尔巴也举杵上前。 三人瞬间战在一处,杨过以一敌二,却丝毫不落下风。玄铁剑沉重无匹,每一击都带着千钧之力,金轮法王的五轮被震得嗡嗡作响,达尔巴更是双臂发麻,渐渐不支。 战至百招,金轮法王见杨过剑法精妙,内力深不可测,又瞥见四周丐帮弟子已围拢上来,心中暗叫不好。 他本想帮助徒弟霍都夺取丐帮,此刻却恐陷入重围,当即虚晃一招,竟不顾达尔巴死活,转身便向城外逃去,身法快如鬼魅。 杨过哪肯放过达尔巴? 他一剑逼退达尔巴,反手点中其穴道。 达尔巴动弹不得,满脸怒容却无可奈何。 杨过望着金轮法王逃窜的方向,冷笑道:“回去记好了,中原不是你们能够撒野的地方。” 随即转向达尔巴:“你若立誓永不再踏足中原,我便放你回去。” 达尔巴虽鲁莽,却也知此刻身不由己,只得依言立誓。 杨过解开他穴道,达尔巴狠狠瞪了他一眼,转身追着金轮法王而去。 场中风波暂歇,黄蓉快步上前,接过少女手中的粗木手杖,从这杖中,一把掏出了视被霍都暗藏起来的绿玉打狗棒,环视众丐朗声道:“诸位长老,弟子!今日多亏这位姑娘和杨少侠仗义出手,才保住丐帮颜面。还帮助我们夺回了打狗棒,眼下,大战将临,帮主之位不可一日空缺。杨少侠武功盖世,又心怀大义,且他早年曾受洪七公帮主指点,也算与我丐帮有渊源,依我之见,不如便由杨少侠暂代帮主之位,大家以为如何?” 杨过闻言,摘下银质面具,露出那张棱角分明的脸。 他望着众丐,缓缓道:“我虽非丐帮弟子,却也知丐帮乃中原武林砥柱。若大家信得过杨过,我愿以净衣派身份暂代帮主,与诸位共守襄阳,抗击蒙古!” 众乞丐见杨过武功高强,又有黄蓉力荐,早已心服口服,当即齐声高呼:“愿奉杨少侠为帮主!” 呼声震彻襄阳城,久久不散。 阳光下,杨过接过绿玉打狗棒,目光望向城外,似已看到那场即将到来的惊天血战。 烽烟襄阳。 蒙古大军的营帐内,烛火被狂怒的气息掀得猎猎作响。 蒙哥汗将手中的狼毫笔狠狠掷在案上,羊皮地图上的墨迹顿时晕染开来,恰似金轮法王带回的败讯般刺目——刺杀郭靖、焚毁襄阳粮草的计划,一切计划,尽皆都成了泡影。 其实这个计划一开始就有问题。 郭靖是好刺杀的么? 襄阳的粮草有丐帮看守,能轻易混进去么? 你不是资深乞丐,怎么往里混。 一个两个,能肆无忌惮的烧数万大军的粮草? 就算能,哪个干。 干了还活不活了。 所以一开始,金轮法王他们就暗中进行分工。 一方面刺杀郭靖——身边的重要人物。 另一方面采用霍都的计划,杀了武功不行的鲁有脚,谋夺丐帮。 但即便如此,也仍然失败了。 还折了一个霍都。 这是金轮法王麾下最有头脑的一个弟子,他坏归坏,但脑子灵,金轮法王手下还真没比他更出色的人才。 迫于无奈,这才回来。 金轮法王武功虽高,可不是莽夫,他有头脑的,不会真拿自己的命拼。 如果不能活,他要荣华富贵有个毛用。 不过蒙哥却是十分失望。 “一群废物!” 汗王的咆哮震得帐顶落尘。 “连个南蛮子都对付不了,枉我养着你们这群所谓的高手!” 金轮法王垂首立在帐中,玄铁轮上的寒光也掩不住眉宇间的羞愤。 他身后的蒙古武士们大气不敢出,皆知此刻汗王的怒火,正需要襄阳城的鲜血来浇灭。 虽然蒙哥汗十分愤怒。 但这些人毕竟是高手。 而且此行中尼摩星都死了。 这是武功仅在金轮法王之下的高手。 更不要说金轮法王连折了一个弟子。 那还是个蒙古宗亲。 这样的损失,证明他们真的是尽力了。 只能说,郭靖不愧是一个劲敌。 既然阴谋诡计不行,那就只有正面硬来了。好在此行蒙哥汗自感兵强马壮,倒也浪费消耗得起这样的硬仗。 三日后,襄阳城外骤然响起震天的号角。 三十万蒙古铁骑如黑云压境,投石机的巨臂在晨雾中缓缓抬起,密密麻麻的箭矢遮断了天光。 郭靖身披软猬甲立在城楼之上,看着城下蚁附般涌来的敌军,掌中降龙十八掌的内力已运转到极致。 “兄弟们,襄阳是咱们的家!” 他的吼声穿透厮杀声。 “与城共存亡!” 接下来的七日七夜,襄阳城成了血肉磨坊。 蒙古兵踩着同伴的尸骸架起云梯,郭靖便在城头来回冲杀,掌风过处总有数人坠城。 朱子柳的判官笔在箭雨中翻飞,总能精准挑落最前排的旗手。 大小武二人也有了左膀右臂的作用。 时不时的带兵冲在最紧要的城墙段上。 和蒙古兵进行反复的厮杀。 经过他们二人的轮番苦战,终于是守住了西南角楼。 可蒙古人的攻势从未停歇,换防的间隙里,士兵们往往嚼着半块干粮就昏昏睡去,甲胄上的血渍结了又融,融了又结。 第八日黎明,当第一缕阳光照在蒙哥汗的金盔上时,蒙古大军发起了最猛烈的攻势。 西北城墙被投石机砸出丈许宽的缺口,几名蒙古勇士已踩着尸堆跃上城头。 郭靖怒吼着冲去,掌力震碎了为首者的肋骨,却不防斜刺里飞来一箭,擦着他的肩胛掠过,带起一串血珠。 就在这危急关头,江面忽然传来一阵笛声。 那笛声清越悠扬,竟压过了厮杀呐喊,听得人心头一清。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叶扁舟破开晨雾,船头立着位青衫老者,正是黄药师。 他足尖一点,身形便如惊鸿般落在城楼之上,手中玉箫轻挥:“靖儿莫急,且看我的五行阵。” 话音未落,黄药师已取出纸笔,寥寥数笔便画成一幅城防图。 “东南角地势最高,留三百弓弩手,按天干时辰轮值,寅时、申时各换防一次。” 他指尖点向西南,“此处缺口需用沙袋填补,派五百刀斧手分作五队,每队守一个时辰便去瓮城休息。” 其实黄药师早来了。 此前他也不止一次到过襄阳。 做为全才大家,他既然知道郭靖和女儿守城,心中也是有过一番计较的。 这一次,他有感天不假年,自己可能时日无多,又挂念女儿,终不忍让自己女儿女婿一家走在自己前面,这才出手。 在此期间,他已经对襄阳城防有了足够的了解,此时若论对襄阳和城防布局,他怕是不在郭靖之下。 郭靖统兵,虽说有武穆遗书打下的底子,但他本人其实是中庸之才,并不是岳飞那样的兵法大家。 平日里,有很多军事策略还要问计于黄蓉。 所以这种守城之战才打得异常艰苦。 毕竟,岳飞平素打仗,最喜欢的是勇猛精进,而不是一味的龟缩防守。 要是岳飞统兵,他第一时间就会想法子编练一支精骑,以步军守城,自己带骑兵去打野了。 只要精妙计算一下,此战郭靖是很有可能打胜的。 毕竟,蒙古军虽然看似强大,但兵力多了,对后勤的压力就大,只要打掉后勤,这几十万人会败的异常惨烈。 奈何郭靖做不到这一点。 一来他本人在才可以稳定军心。 所以他做不到带兵出去打野。 襄阳城没有除他以外可以服众的大将。 黄蓉也不行,她毕竟是女人。 宋朝重男轻女不是开玩笑的。 有郭靖本人在,大家给面子听黄蓉的话。如果郭靖本人不在,黄蓉又有多少震慑力呢? 光凭丐帮连铠甲也没几副的武林人? 武林人单打独斗是厉害,但在战场上,没有铠甲,也是被随意宰杀的鸡。 要不然黄药师也不会出手了。 他才是真正兵法儒将的大家。 能以少数兵力发挥最大作用。 只是他从前早已经被赵宋朝廷冷寒了心,根本无心为朝廷出力,若非为了女儿外孙外孙女,他是不会出手的。 此番他一出手,立刻显现不同。 众人依言调度,原本混乱的防线竟瞬间变得井然有序。 黄药师的阵法暗合星象运转,士兵们轮值的间隙恰好能喝上热汤、眯上一觉,再上战场时个个精神抖擞。 他又让人在城墙内侧挖了数十个藏兵洞,敌兵攻城最急时,洞中士兵突然杀出,总能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如此过了三日,蒙古兵的攻势渐渐疲软。 他们原以为襄阳守军早已精疲力竭,却不料对方越打越勇,城头上的箭雨始终密集如初,滚石擂木仿佛永远用之不竭。 蒙哥汗在中军帐中看着伤亡名册,眉头拧成了疙瘩——短短十日,折损的士兵已过五万,连最勇猛的先锋营都打光了半数。 最要命的是,自己损失这么大,守城一方却仍然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 好像连对方几千兵都没拼掉。 要不然,襄阳的守军怎么会如此轻松。 这简直岂有此理。 这日黄昏,黄药师立于城头,望着敌军后撤的旗号,玉箫轻敲掌心。 郭靖走上前来,肩头的箭伤已包扎妥当:“岳父,若非您的阵法,襄阳恐怕……” 黄药师微微一笑,望向江面:“城高池深是根基,调度得当方是关键。蒙古人虽勇,却不懂‘张弛’二字。” 他转头看向郭靖,眼中闪过一丝赞许。 “不过靖儿,你能撑到现在,已是难得。” 黄药师一直就知道,郭靖在天资上其实是平平无奇。 所有一切,皆靠努力二字。 但是,修炼武功可以日日勤勉。 但兵法是依靠勤苦就能成为一代大家的吗? 李广利努力一辈子,也仍然只是平庸之人。 郭靖统兵,一是依靠他在蒙古学习到的经验。 二是有武穆遗书做为引导教材。 三是依靠黄蓉在帮他拾遗补缺。 如此才有现在的表现。 但即便如此,在全才的黄药师看来,依旧是平平无奇,十分平庸。 但即使如此,也胜过南宋不知多少垃圾了。若非有的救,他根本不会出手。 眼下,虽取得了一时之利,但压力仍然存在。 毕竟蒙哥已经收拢回了西征大军,现在是兵强马壮,哪怕是死了几万人,也死得起,仍然有充足的力量,继续围城,乃至攻城。 暮色四合时,蒙古大军的营帐后撤了三里。 蒙哥汗望着灯火依旧的襄阳城,终于下令暂歇攻势。 这位纵横欧亚的汗王第一次意识到,这座江南小城的城墙背后,不仅有铁骨铮铮的勇士,更有深不可测的智慧。 哪怕他依然可以继续强攻,但他手下的兵马也不能无缘无故的白白往里填。 真折损太多了,他还怎么号令其余诸王? 襄阳城头,郭靖按着黄药师绘制的新防图布置夜巡,士兵们脸上终于有了笑意。 月光洒在城砖上,映出层层叠叠的刀痕箭孔,却也映出了一丝生机——在玄术与勇力的守护下,这座孤城,仍将在烽火中屹立不倒。 第75章 及时而来的情报 襄阳围城。 风雨欲来。 襄阳城头的风,带着汉江的潮气,也带着越来越浓的肃杀之气。 黄药师出手,重挫了蒙古大军的攻势。 但这些胜利只是暂时的。 虽然损折了五万人左右,但在军势上,仍然是蒙古大军占了上风。 这些失利,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蒙古大军轻敌冒进。 蒙哥汗没把襄阳,郭靖,黄蓉夫妇当回事。 现在经历了一些小败,并不是大事。 反而之后,蒙哥汗一定会认真以待,那就麻烦了。 此时。 蒙古大军的营帐在城外十里铺展开,连绵不绝,却比往日少了几分喧嚣。 数日前那场攻城战的惨烈仍历历在目,蒙古铁骑的冲锋被襄阳城坚固的城防与郭靖率领的义军一次次击退,城下留下的尸骸与血迹,成了蒙哥汗心头难以平息的怒火。 但此刻,蒙古主营内却异常安静。 蒙哥汗端坐于虎皮大帐中,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弯刀,帐内的将领们都低着头,没人敢触这尊怒狮的锋芒。 他没有咆哮,也没有下令强攻,只是在沉默中等待——等待那些从漠北与西域赶来的工匠,等待足以撕裂襄阳城墙的利器。 这件事很快,就被混入民夫中的丐帮弟子探知到了。 这事瞒不下去。 也无需隐瞒。 因为这是——阳谋。 让你知道——又能怎样? 我摆明了告诉你要怎么样,你又有什么办法? 不然的话,你以为蒙古大军打仗,到处的屠城灭户,追亡逐北,为什么偏偏工匠和女人不杀? 要知道。 在这个序列里,工匠的排名,要在女人之上。 现在这不就到了用工匠的时候了。 也正是这些工匠,蒙古大军才能屡破诸国,频繁的攻城灭国。 所以,这事不怕人知道。 反而让人知道了还比较好。 能够动摇襄阳的军心士气。 其实这一次蒙古大军也带了工匠,打造了攻城器械。 只是襄阳城——城高池深,是最典型的中原大城。 所以一时间攻城器械到了用时才发现比较少。 现在,不过是再多调一些工匠,大规模打造攻城器械。 比如说回回炮,一辆不行就两辆,两辆不行就十辆,甚至二十辆,三十辆,一百辆,三百辆,甚至更多。 你襄阳城又有什么办法应对呢? 消息像风一样传到襄阳城内时,起初并未引起太多恐慌。 经历过数次恶战的军民们,早已习惯了与蒙古大军的对峙。 可当十日后,城外开始传来叮叮当当的打铁声、木头的轰鸣声,甚至偶尔有巨大的黑影在暮色中被搭建起来时,不安的情绪便像藤蔓般蔓延开来。 郭靖站在城楼之上,眉头紧锁。 他用望远镜望去,只见蒙古军营后方开辟出了一片巨大的空地,数十座高耸的木架正在成型,粗如儿臂的铁链在阳光下闪着冷光,还有些圆球状的物体被帆布盖着,隐约能看出狰狞的轮廓。 “是回回炮,还有撞城车,”他身旁的黄药师低声道,声音里带着一丝凝重:“他们这是要动真格的了。” 短短半月,蒙古人的攻城器械以惊人的速度增多。 人多力量大,在这一刻显示出意义了。 巨大的投石机如怪兽般林立,最长的炮杆几乎有十丈长,底座深埋入土,数十根粗壮的木柱支撑着。 冲撞车的前端包着厚厚的铁皮,狰狞的兽头造型在风中仿佛会发出低吼。 还有数十架云梯车,高度竟直逼襄阳城墙,梯身两侧还装着挡板,显然是为了防备城上的箭雨。 襄阳城内的气氛一日比一日紧张。 士兵们巡逻时脚步匆匆,百姓们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少,街头巷尾的议论声也压低了许多。 每个人都明白,当那些庞然大物真正动起来时,襄阳城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 郭靖的心像被一块巨石压着。 他不能坐以待毙。 三日后的深夜,月黑风高。 郭靖挑选了三百名精锐,趁着夜色悄悄潜出城外,目标是蒙古人的器械营。 他想趁那些大家伙还没完全造好,一把火烧了它们。 然而,蒙古人的防备比想象中严密得多,刚靠近器械营百丈之地,便被巡逻的哨探发现。 “敌袭!” 一声厉喝划破夜空,刹那间,火把如繁星般亮起,将黑夜照得如同白昼。 蒙古士兵从四面八方涌来,更可怕的是,数道黑影如鬼魅般扑向郭靖——那是蒙古军中的顶尖高手,有摔跤能手,有使弯刀的死士,还有擅长暗器的西域武士。 郭靖横握降龙十八掌,掌风凌厉,逼退了最先冲上来的两名武士。 但对方人多势众,且配合默契,他既要保护身后的弟兄,又要应对高手的围攻,渐渐落入下风。 “撤!” 他当机立断,一声长啸,掌风扫开一条通路,带着残余的士兵且战且退。 回到城中时,三百精锐折损了近半。 郭靖身上也添了几道伤口,虽然不深,却让他脸色更加沉重。 他走进城楼的议事厅,黄药师、黄蓉等人都在等着他,看到他狼狈的模样,众人脸上最后一丝侥幸也消失了。 “爹,蒙古人的防备太严了,”郭靖声音沙哑:“他们的高手都守在器械营周围,根本近不了身。” 黄药师沉默着,手指在案几上轻轻敲击。 他一生智计百出,此刻却也摇了摇头:“他们的工匠太多了,就算今晚烧了一部分,不出几日又能造出来。更何况,他们的兵力是我们的十倍,耗也能耗死我们。”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众人:“这不是计谋能弥补的差距,是国力。” “国力”二字,像重锤敲在每个人的心上。 蒙古帝国横跨欧亚,能调集的人力、物力、财力,是偏安一隅的襄阳城无法比拟的。 他们能让数百名工匠日夜赶工,能让数万士兵不眠不休地守卫器械营,能把最顶尖的高手聚集在此——这些,襄阳都做不到。 至于说大宋朝廷——根本是毫无动静。 就仿佛这襄阳大战,根本没有发生一样。 临安仍然是歌在唱,舞在跳。 一派的逍遥。 军报堆满了案头之上。 但却没几个官员去翻阅。 有些人翻看了,也是叹一口气,就没了下文。 没有人在此事上进行发声奔波。 官员们都嫌这事麻烦。 运军需吧,谁去? 谁敢进襄阳。 这要是进去了,出不来怎么办? 蒙古人可是很喜欢屠城的。 你看看西夏,被杀成啥样子了。 那叫一个惨。 还有大金国,也是惨到一批。 所以即便是这件事能捞钱,也没哪个人敢冒死去贪污。 所以。 这时。 议事厅里陷入了死寂,只有窗外的风声呜咽着,像是在为这座孤城叹息。 几日后,郭府的气氛压抑到了极点。 黄蓉看着丈夫日渐憔悴的面容,看着女儿郭襄偷偷抹眼泪,看着黄药师独自一人在院中吹奏着悲凉的箫曲,心里像被针扎一样疼。 她走到郭靖身边,握住他布满老茧的手,轻声道:“靖哥哥,别太逼自己了。我们尽力就好。” 郭靖没有说话,只是望着窗外。 远处,蒙古军营的方向,那些攻城器械的轮廓在夕阳下拉得很长,像一群蛰伏的巨兽,正等着吞噬猎物的那一刻。 他知道,真正的硬仗,就要来了。 而这一次,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襄阳城能否撑过去。 城中的夜色,比往日更沉了几分。 郭府的书房里,烛火摇曳,将郭靖的身影拉得又瘦又长。 他面前摊着一张襄阳城防图,手指在城墙的薄弱处反复摩挲,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 城外蒙古大军的攻城器械越积越多,投石机的木臂在月光下像一排排指向天空的獠牙,城中粮草虽还能支撑,可士兵们的锐气却在日复一日的对峙中消磨着。 黄药师那句“国力差距,无可奈何”像块巨石压在他心头,连呼吸都带着沉重的铁锈味。 “爹,您已经三天没合眼了。” 女儿郭襄端着一碗参汤进来,见父亲鬓角又添了几缕白霜,声音忍不住发颤。 郭靖摆摆手,目光仍没离开图纸:“城防要紧,哪睡得着。” 他想起白日里派去偷袭的小队又折损了人手,想起城头上士兵们布满血丝的眼睛,心口就像被降龙十八掌的内劲反噬,闷得发疼。 就在这时,院墙外突然传来一声极轻的衣袂破风之声。 郭靖猛地抬头,伸手把桌案上的军事地图给收了起来,沉声喝道:“谁?” “郭伯伯,是我。” 一个清朗的声音从窗外传来,带着几分久别重逢的喑哑。 郭靖一怔,这声音……他快步走到窗边,只见月光下立着一道身影,玄衣胜雪,身形挺拔,腰间悬着一柄古朴的重剑,正是杨过。 “过儿?!” 郭靖又惊又喜,一把推开窗户。“你怎么来了?是有什么事么?!” 杨过这段时间,表现极好。 他虽是义士,但极其会带兵打仗。 人在城头,一手长枪,一手重剑,把个城头守得是安安稳稳,一点事也没有。 以至于很多蒙古军根本不敢往他这儿进攻了。 杨过笑了笑,笑容里带着几分沧桑道:“郭伯伯,有个事来找你。” 他纵身跃入院中,动作轻捷如豹,落地时悄无声息。 黄蓉和黄药师闻声赶来,见是杨过,皆是一惊。 黄蓉打量着他,见他沉稳坚毅,一副胸有成竹的自信模样,不由心中一喜,知道可能是好消息,道:“过儿,可是有什么事么……” “伯母,说来话长。” 杨过打断她,从怀中掏出一个油布包,郑重地递向郭靖:“我这次来,是给郭伯伯送一样东西。” 郭靖接过油布包,入手沉甸甸的。 解开三层油布,里面竟是一卷羊皮地图,边角用牛皮加固过,显然被反复翻阅过。 他将地图在桌上铺开,烛火映照下,图上的墨迹清晰无比——那赫然是蒙古大军的布防阵图! 图上用朱砂标出了蒙古各营的位置、兵力分布,甚至连巡逻队的换防时间都标注得清清楚楚。 最让人振奋的是,几处标着粮仓的位置被红圈重重圈住,旁边还用小字写着“粮草囤积处,守卫兵力较薄”,而在大军主营与器械营之间,一道用箭头标出的路线旁写着“此处为联络枢纽,防御薄弱”。 “这是……” 郭靖的手指抚过那处粮仓的标记,声音因激动而微微颤抖。 他征战多年,一眼就看出这地图的精准——蒙古人的致命要害,竟被如此直白地摆在眼前! “这是我爹好不容易搞到的消息,绝对正确,”杨过解释道,目光扫过图上的标记道:“蒙哥汗带兵和从前不一样了,从前的蒙古军行军几乎不怎么带粮草,打到哪儿吃到哪儿,军队也不多,往往也就一个万人队,或两个万人队的行军打仗。所以对军需的要去不太要紧。但现在不一样了,这么几十万大军,人数太多了,不是像从前那样带点肉干,赶些牛羊就能解决的,所以他们也要准备足够的粮草。现在和蒙古军一心防着我们攻他们的工匠营地,在粮草方面也就有了一些疏忽,只要我们能抓住这个机会,一举烧掉他们的粮草,甚至不需要全烧了,只要烧个一半,他们也是要受不了的。甚至效果比全烧了还好呢。” 他顿了顿,指着那道联络枢纽:“此处是器械营与前军的传令通道,夜里只有两队骑兵巡逻,若我军攻击粮草成功,甚至可以趁乱,发奇兵突袭于此,到时,我们运气好的话,甚至能把工匠营也给一把火烧了。” 郭靖猛地抬头,眼中的疲惫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熊熊燃烧的火焰。 他看向杨过,见他少了从前几分少年时的跳脱,眼底却多了名将才有的坚定自信,突然放声大笑,笑声震得烛火都摇晃起来:“好!好!过儿,你来得太及时了!” 黄药师凑上前,仔细看过阵图,捋着胡须沉吟片刻,也点头道:“此图精准至极,若能依计行事,未必没有胜算。” 他之前虽感叹国力悬殊,但此刻看着图上的破绽,眼中也泛起了精光。 无它尔。 这份情报太精确了。 也不知这些情报是怎么搞来的。 就好像蒙古军方有地位极高的大佬在出卖军情一样。 让黄药师感觉匪夷所思。 黄蓉拿起图,指尖在粮仓位置轻点:“蒙古人粮草充足,才敢与我们耗。若能烧掉粮仓,甚至毁掉攻城器械,他们必急于攻城,到时候我们以逸待劳……” 书房里的压抑一扫而空。 郭靖握着羊皮图的手微微用力,图上的褶皱里仿佛藏着襄阳城的生机。 他想起城头上那些等待希望的士兵,想起城中百姓期盼的眼神,胸中的豪气再度升腾——纵然国力有差,可只要有一丝破绽,他郭靖就敢用血肉之躯劈开一条生路! “过儿。” 郭靖拍着杨过的肩膀,力道重得几乎能捏碎岩石,眼中却满是感激。 “这份情,襄阳城记着,天下百姓也记着!” 杨过微微一笑,月光从窗外照进来,落在他脸上,映出几分释然:“郭伯伯守护襄阳,是为天下。我做这些,不过是分内之事而已。” 烛火下,那张详尽的军阵图仿佛活了过来,红圈里的要害处闪烁着微光,像是黑夜里亮起的星。 郭靖知道,真正的硬仗即将开始,但这一次,他不再是孤身面对。 手中的阵图,是杨过带来的希望,更是刺破围城阴霾的第一缕晨光。 第76章 郭靖的左右为难 襄阳城头的风,总带着金戈铁马的凛冽。 郭靖手持那份由杨过派人冒险送来的蒙古军营地图,指腹摩挲着羊皮上密密麻麻的标注——主营、偏帐、粮道、匠营的位置,甚至连夜间巡逻的换防时刻都标注得清清楚楚。 可他眉头依旧未展,帐内烛火跳动,映着他沉凝的脸。 “地图虽细,但若想毕其功于一役,还差一个契机。” 郭靖的声音沉稳如钟,目光扫过帐内诸将。 “蒙古铁骑势大,营盘互为犄角,硬闯只会损兵折将。” 旁边的黄蓉指尖轻点桌面,接口道:“夫君说得是。蒙古人最擅野战,咱们得让他们的优势发挥不出来才行。” 正说着,帐帘被轻轻掀开,黄药师负手而入,青衫在烛火下泛着冷光。 他将一枚龟甲放在桌上,淡淡道:“契机来了。三日后寅时,必有大雾,浓到五步之外难见人影。” 众人闻言皆喜。 黄药师精研天文地理,他说有雾,便绝不会错。 这雾,正是打破僵局的关键。 襄阳旁边有水,水面经常会泛起大雾,只是时多时少,时有时无罢了。 普通人对此,只能凭借经验去猜。 但黄药师不然,他乃是天下少有的全才,对于天文地理,医卜星相,那是无一不知,无一不精。他会的任何一样,都足以让一个普通人去研究学习一生。 因此,黄药师的话让众人深信不疑。 也都敢因此赌上性命。 三日后,天还未亮,襄阳城外已是白茫茫一片。 雾气像化不开的牛乳,将天地都裹进一片朦胧里。 “出发!” 随着郭靖一声令下,大小武兄弟身披铠甲,已不复当年的青涩。武修文手持长枪,武敦儒腰悬长刀,两人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坚定。 他们身后,朱子柳手持铁笔长刀,武三通赤着双臂手提一根大号的铁桨,几位高手护在侧翼,领着一支精锐步骑结合的精兵,朝着蒙古匠营的方向摸去。 “杀!” 抵达匠营外,武敦儒一声大喝,率先劈开营门。 匠营里多是工匠与看守的老弱兵卒,猝不及防之下顿时大乱。 铁砧倒地的脆响、兵刃碰撞的铿锵、惊惶的叫喊声,在浓雾中炸开,很快便传到了蒙古主营。 “襄阳人疯了?竟然还敢来攻匠营?” 蒙古将领在主营帐内怒吼,立刻调兵遣将,朝着匠营方向驰援。 而此时,另一支队伍正借着浓雾与混乱,悄然靠近蒙古大军的中枢。 郭靖一身蒙古士兵的皮甲,脸上抹着灰泥,混在队伍中,若非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竟与寻常蒙古兵毫无二致。 他身后的精锐皆是如此打扮,步伐轻捷,借着雾气的掩护,如同融入黑暗的影子。 “按原计划,直插粮营!” 郭靖低声传令,声音透过雾气,清晰地传到每个士兵耳中。 此时。 蒙古军的注意力全被匠营的战事吸引,先是大批巡逻的士兵被调往那边支援,但用处不大,因为这些兵战力不足。 所以很快号角响起。 一支支精锐蒙古军兵开始整队列阵,随时就要出发了。 因为这边的乱局,吸引了蒙古军营中大部分军将的注意力。 所以营盘之中,也就对这支“自家人”的队伍毫无防备。 郭靖等人暗自潜入,一路畅通无阻,很快便顺着地图指引,摸到了粮草大营外。 这粮草大营原本隐藏得极好。 周边亦有大军防卫。 但此时的注意力却被二武的军队给吸引住了,就算在盘查郭靖,问询口令时,也是扭头往那边看。 再说了,郭靖手上情报详细,口令对答无误,别人又怎么会怀疑呢? 正因如此,郭靖率兵,轻轻松松就摸到了粮仓位置。 他一眼看到大批的粮草,心中已经有数。 情报一切皆真。 因为储存粮草要求比较严,不是随便搭一个帐篷就是仓库的。 大批量的粮食储存需要做到防湿,隔热,等条件。 困此郭靖一看这里的仓库模样,就心中有数了。 就是这里,没错。 “动手!” 郭靖低吼一声,抽出腰间弯刀,劈开粮营的锁链。 “轰!” 早已备好的火油桶被掷入粮堆,火星一碰,顿时燃起熊熊大火。 浓雾被火光染成橘红色,噼啪作响的燃烧声中,夹杂着蒙古兵的惨叫与惊呼。 “是宋军!宋军摸到粮营了!” “快救火!快禀报大汗!” 混乱如同瘟疫般蔓延。 此时匠营的战事也已进入尾声,大小武见粮营火起,知道郭靖得手,立刻下令撤军。 蒙古军想追,却被浓雾与粮营的大火搅得方寸大乱,只能眼睁睁看着宋军退回襄阳。 粮营的火光染红了半个夜空时,蒙哥汗的金帐内正弥漫着令人窒息的暴怒。 “废物!一群废物!” 蒙哥将手中的银酒杯狠狠砸在地上,酒液溅湿了铺在地上的狼皮地毯。 传令兵跪在帐外,连大气都不敢喘——自蒙古铁骑踏遍欧亚以来,还从未有人敢在大军眼皮底下烧了粮营,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郭靖……” 蒙哥咬着牙念出这个名字,眼中血丝密布。 “传我命令!让阿术领三万铁骑,速去围剿那支宋军!记住,我要活的郭靖,要让他亲眼看着襄阳城破,看着他珍视的一切化为焦土!” 军令如星火燎原,迅速传遍蒙古大营。 刚刚因粮营被烧而陷入混乱的蒙古军,瞬间被怒火点燃。 三万铁骑披甲执锐,如黑色潮水般涌出营盘,马蹄声震得大地都在颤抖。 他们循着郭靖部撤退的踪迹追去,凭借着对地形的熟悉和骑兵的速度优势,很快便在一处狭窄的残营前截住了宋军。 此时的郭靖正领着残部且战且退。 偷袭粮营虽得手,但己方也折损了不少兵力,加之一直连续作战,士兵们早已疲惫不堪。 他勒住战马,看着前方黑压压的蒙古铁骑,眉头紧锁——对方显然是铁了心要将他们围歼在这里。 “郭将军,蒙古人太多了!我们冲不出去!” 身边的偏将急声道,手中长枪已染满鲜血。 郭靖举起降龙十八掌,掌风扫倒两名冲上来的蒙古兵,沉声道:“结阵!死守待援!” 宋军迅速结成圆阵,盾牌在外,长矛在内,死死抵挡着蒙古铁骑的冲击。 马蹄踏在盾牌上发出沉闷的巨响,箭矢如雨点般落下,惨叫声此起彼伏。 郭靖身先士卒,双掌翻飞,每一招都带着千钧之力,硬生生在阵前撕开一道缺口,却又很快被更多的蒙古兵填补。 就在这危急关头,山谷后方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师父!我们来了!” 两声熟悉的呼喊穿透厮杀声,郭靖心头一震,回头望去——只见大小武兄弟正领着一支兵马杀来。 武敦儒手持长弓,箭无虚发,每一箭都精准地射落蒙古军的旗手。 武修文则挥舞长枪,带着一队骑兵如尖刀般刺入蒙古军的侧翼。 他们身后,朱子柳、武三通等人也都杀红了眼,显然是在知道郭靖未归的情况下,不顾偷袭匠营后的疲惫,星夜赶来支援。 “是大小武将军!” 宋兵们见状士气大振,原本有些松散的阵脚重新稳固下来。 蒙哥在远处的高坡上看到这一幕,冷笑一声:“来得正好,一并剿了!” 他又调派五千骑兵,从侧面迂回,想要将大小武的援军也包抄进去。 一时间,整个山谷彻底变成了修罗场。 郭靖部在中央苦苦支撑,降龙掌法的刚猛与蒙古铁骑的凶悍碰撞出最惨烈的火花。 大小武的援军如两把利剑,不断冲击着蒙古军的包围圈,试图与郭靖部汇合。 而蒙古大军则像一张不断收紧的巨网,凭借着兵力优势,将两支宋军牢牢困在其中。 武修文的长枪断了,便拔出腰间短刀继续砍杀。 武敦儒的箭囊空了,便抡起弓身砸向敌人。 朱子柳的铁笔在乱军中穿梭,点倒一个又一个蒙古兵。 武三通则状若疯虎,挥舞一根大铁桨横扫千军,他人品虽然堪虞,不是太好,但毕竟是大理国御林禁军的总教头,对于军中武学十分擅长,此刻发威,当真是势不可挡,以他为锋头,很快就撕碎了对方的阵型。 郭靖看着浴血奋战的两个徒弟,眼眶微微发热。 曾几何时,这两个孩子还只是跟着他练武嬉闹的少年。 平时一直追逐在郭芙的脚边,肆意的去讨好郭芙,连武功也练得烂得一批,十分的没出息。 郭靖不知多少次长吁短叹,为他们有没出息感觉到无可奈何。 然而。 自从十六年前郭芙前往古墓派拜师学艺一直未归,这对兄弟也就开了窍。 终于是把精力心神放到了武功和做事上。 在成家立业后,更是可靠了。 现如今,经历诸多磨砺,他们现在已能独当一面,为了守护襄阳浴血沙场。 这让郭靖无比的欣慰。 看到大小武在拼命战斗,郭靖也不甘示弱。 他深吸一口气,掌力再提三分,朝着蒙古军的中军杀去——他知道,只有打乱对方的指挥,才有突围的可能。 刀光剑影,血肉横飞。 襄阳的土地被鲜血浸透,空气中弥漫着硝烟与血腥的味道。 这场血战,从清晨一直持续到午后,没有人知道最终会是谁胜谁负,只知道每一个浴血奋战的身影,都在用生命守护着心中的信念。 山谷间的厮杀声震彻云霄,郭靖的身影在乱军之中如同一尊不可撼动的铁塔。 他双掌翻飞,降龙十八掌的刚猛气劲化作无形巨浪,每一招拍出都带着风雷之声。 “亢龙有悔!” 一声沉喝,掌风扫过之处,蒙古骑兵连人带马被掀飞出去,硬生生在密不透风的包围圈中撕开一道缺口。 紧随其后的宋军精锐趁机冲杀,踏着敌军的尸身往前推进。 蒙古兵虽悍勇,却没人能在郭靖掌下走过三招——有的被震碎兵器,有的被打落马背,更有甚者直接被掌力震得口吐鲜血,倒飞出去砸倒一片同伴。 “跟我冲!” 郭靖回头大喝,声音穿透刀光剑影,清晰地传到每个宋兵耳中。 他如先锋旗帜般带头突进,掌风所及之处,敌军阵型寸寸瓦解。 身后的士兵们士气大振,紧随其后浴血搏杀,终于在半个时辰后冲破了蒙古军的外层包围圈,来到一片相对开阔的坡地。 “将军!我们出来了!” 偏将捂着流血的手臂,脸上露出劫后余生的狂喜。 郭靖勒住战马,回头望向仍在激战的山谷。 硝烟与尘土中,大小武的身影还在苦苦支撑。 他们的援军本就兵力不足,又经过长途奔袭,此刻已显疲态。 武敦儒的左臂中了一箭,却依旧咬着牙挥舞长刀。 武修文被三名蒙古骑兵围攻,长枪舞动得越发艰难。 蒙古军的包围圈正一点点收紧,看那架势,不消半个时辰,援军就要被彻底吞噬。 “师父!” 武修文在乱军中瞥见郭靖的身影,急声大喊,声音里带着绝望。 郭靖心头一紧,右手下意识地按在马鞍上,就要调转马头冲回去。 可就在此时,身边的士兵们纷纷瘫坐在地上,有的靠在岩石上大口喘气,有的低头包扎伤口,还有的直接昏死过去。 这支跟着他冲杀出来的精锐,已是强弩之末——他们从凌晨奇袭粮营,到此刻突围,已连续厮杀了近数个时辰,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伤,力气早已耗尽。 “将军……不能回去啊……” 刚才那名偏将挣扎着拉住郭靖的马缰,声音嘶哑。 “我们……我们实在顶不住了……再冲回去,就是全军覆没啊!” 郭靖低头看去,只见士兵们个个面色惨白,嘴唇干裂,握着兵器的手都在微微颤抖。 他们眼中虽有战意,身体却已到了极限。 若是强行再入重围,别说救人,恐怕连自己都要陷在里面。 可山谷里,大小武还在浴血奋战。 那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是为了救他才陷入险境。 武三通、朱子柳……那些都是同生共死的兄弟。 他怎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被围歼? “师父!别管我们!快走!” 武敦儒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拼尽最后力气大喊。 “守住襄阳……比什么都重要!” 郭靖的拳头死死攥紧,指节泛白。 降龙十八掌的内力仍有余裕,他自信能再冲进去杀开一条路,可他身后的兵马呢? 他们已经用尽全力跟着他突出重围,难道要让他们为了这场救援白白送死? 蒙古军的号角声再次响起,显然是发现了他们的踪迹,已有部分骑兵朝着坡地这边迂回过来。 前有追兵,后有绝境中的同伴。 郭靖坐在马背上,望着山谷中越来越小的厮杀身影,只觉得胸口像是被巨石压住,闷得喘不过气。 一边是同生共死的袍泽,一边是情同父子的晚辈与兄弟,进则全军覆没,退则良心难安。 夕阳的余晖透过硝烟洒下,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也将那份两难的抉择,映照得格外沉重。 第77章 苦战归来 襄阳城外,暮色如血,浸染着厮杀后的战场。 郭靖立马高坡,望着眼前惨烈的战局,眉头拧成了死结。 身后,他亲自带出的兵马早已是强弩之末,将士们盔甲染血,兵刃卷刃,连坐下的战马都在不住喘息,每一次呼吸都带着沉重的疲惫。 他们拼杀了整整大半日,早已体力穷尽,连举起刀剑的力气都快没了,若非靠着保家卫国的信念强撑,怕是早已溃散。 可更让他心急如焚的是前方——远处的烟尘中,大小武带着的一支兵马正被蒙古大军渐渐合围。 蒙古骑兵如黑色潮水般层层逼近,将那片小小的阵地越缩越小,隐约能看到武敦儒、武修文兄弟在阵中奋力拼杀,却已是强弩之末,招式间的破绽越来越多。 “将军,撤吧!再不走,我们都要被困死在这里了!” 副将在一旁急声呼喊,声音里满是焦灼。 只因已经有了数队蒙古兵马过来了。 郭靖紧握铁枪,指节因用力而发白。 他想带身后的弟兄们撤回襄阳,他们已经拼尽了力,不能让他们白白送命。 可大小武是他的亲传弟子,更是为了守护襄阳才陷入重围,他怎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殒命? 一边是同生共死的袍泽,一边是需要守护的后辈,两种念头在他心中激烈冲撞,让这位久经沙场的大侠第一次感到了彻骨的左右为难,竟一时不知该如何决断。 “罢了!” 郭靖猛地一咬牙,眼中闪过决绝。 “你带着弟兄们先走,快回襄阳城!我去救大小武!” 他知道自己这一去怕是九死一生,但身为大侠,他做不到弃人不顾。 然而,就在他调转马头,正要孤身冲入敌阵的瞬间,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如惊雷般从侧后方传来。 “郭伯伯!” 一道青影快如闪电,带着一支精锐骑兵如风似火地冲了过来。 那身影挺拔矫健,正是杨过! 他身后的兵马虽不多,却个个精神抖擞,甲胄鲜明,一看便是以逸待劳的精兵。 杨过甚至来不及与郭靖多说一句话,只在擦身而过时留下一个坚定的眼神,便带着队伍如同一支离弦的利箭,直直射向蒙古大军的包围圈。 “是……杨过!?” 被困阵中的武敦儒一眼看到那道熟悉的身影,顿时精神一振。 原本——蒙古大军将武敦儒、武修文兄弟的残部越围越紧。 刀光剑影中,兄弟二人身上早已添了数道伤口,汗水混着血水浸透了衣衫,握着兵刃的手都在不住颤抖——他们已经拼杀了太久,力气快要耗尽,连眼前的视线都开始模糊。 “哥,看来今天咱们兄弟要交代在这儿了。” 武修文喘着粗气,反手劈开一名蒙古兵,声音里带着一丝绝望。 武敦儒没说话,只是咬着牙横刀格挡,可眼角的余光扫过四周,心里比谁都清楚弟弟的话没错。 蒙古骑兵像疯了一样往前涌,包围圈缩得只剩丈许之地,再撑片刻,不是力竭战死,便是被擒受辱。 他从前被擒过一次,丢了好大的脸。 是郭靖好不容易才把他们兄弟给救回来的。 所以他们兄弟才一直在师父郭靖麾下,一直忠心耿耿,为了襄阳拼杀。 时至于此,要他们再被擒受辱,这二人只愿自己是死的。 武氏兄弟拼命求生。 他们甚至能看到远处高坡上师父郭靖的身影,那道平日里如定海神针般的身影,此刻却显得孤独无力。 他们知道。 自己体力将尽。 郭靖的兵马自然也是——体力消耗得差不多了。 虽然师父郭靖勇武过人,但他再怎么厉害也就是一个人,纵有盖世武功,也难分神来救他们。 绝望像冰冷的潮水,一点点淹没兄弟二人的心。 恍惚间,武修文的眼前竟闪过郭芙的笑脸——那个他们兄弟俩从小争到大的姑娘,最终却跟着杨过走了。 这些年,他们嘴上从不说什么,见了杨过也能客气寒暄,可心里的疙瘩却从未解开。 凭什么? 凭什么杨过能得到芙妹的青睐? 他们自问对郭芙的心意不输任何人,当年为了她,兄弟俩甚至差点反目成仇。 这份芥蒂,像根细刺,扎在心里许多年。 武敦儒似乎看穿了弟弟的心思,嘴角扯出一抹苦涩。 他又何尝不是如此? 有时夜里想起,还会暗暗恨杨过几分,觉得若不是他,或许……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如疾风般撕裂了战场的喧嚣。 “是他?!”武修文猛地瞪大了眼睛。 只见一道青影带着一队精兵,如利剑般从蒙古军阵中硬生生凿开一条通路,直奔他们而来。 那马上的身影挺拔孤傲,不是杨过是谁? 他身后的士兵个个悍勇,刀光霍霍间竟无人能挡。 杨过挥枪横扫,将围在最外围的蒙古兵挑飞出去,沉声对他们喝道:“还愣着干什么?跟我冲!” 简单的九个字,却像惊雷般炸在大小武心头。 他们做梦也没想到,这种时候,来救他们的竟然是杨过。 是那个他们暗地里记恨了多年的人。 师父郭靖有心无力,旁人避之不及,偏是这个他们存了芥蒂的杨过,带着精兵一头扎进这看似必死之局,连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只为了救他们。 武敦儒看着杨过在前方冲杀的背影,那背影在乱军之中如入无人之境,枪尖卷起的寒光里,没有半分犹豫。 他忽然想起,当年在桃花岛,杨过虽孤僻,却从未真正害过他们。 反而是他们兄弟二人,过去也不知明里暗里找了杨过多少麻烦。 杨过一直都是被动接受。 现在,他明明可以看着他们兄弟战死,却是不计前嫌的过来相助。 这份情谊——当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哥……” 武修文的声音有些发颤,转头看向兄长。 武敦儒迎上弟弟的目光,四目相对的瞬间,兄弟俩忽然都明白了对方的心思。 那些年为郭芙而起的执念,那些暗地里的记恨,在生死绝境的冲击下,在杨过无言的驰援面前,竟显得如此可笑。 他们都已娶妻生子,武敦儒娶了温柔贤淑的陆氏女,武修文嫁了爽朗能干的朱氏女,家中妻贤子孝,早已是安稳度日。 当年对郭芙的那点心思,本就该随着岁月淡去,偏偏被无谓的芥蒂绊住了这么久。 “嘿。” 武敦儒忽然低笑一声,笑声里带着释然,也带着几分自嘲。 武修文也跟着笑了,笑容驱散了脸上的疲惫与绝望。 “走!” 兄弟二人异口同声,手中的兵器重新焕发出力量。 武敦儒横刀在前,劈开迎面而来的长刀。 武修文挺枪在后,刺穿蒙古兵的甲胄。 积压在心底多年的郁结一朝散尽,反而生出了更强烈的求生意志——他们不能死在这里,不能辜负这份舍命相援的情谊,更要活着回去,守护身后的襄阳城,守护自己的家。 残兵们见主将精神大振,也纷纷鼓起余勇,跟着大小武兄弟,与杨过的精兵前后呼应,朝着包围圈外那道微弱的光亮,奋力冲杀而去。 杨过的精兵从外围猛冲,大小武带着残兵从内呼应,两下夹击,竟硬生生在蒙古大军的包围圈中撕开了一道口子。 蒙古兵猝不及防,阵脚顿时大乱。 “走!” 杨过一声令下,示意大小武带着弟兄们先撤,自己却横枪立马,留在原地断后。 他枪法如龙,枪尖舞动间卷起阵阵寒风,逼得蒙古兵不敢上前。 “放箭!拿下他!” 高坡上,蒙哥汗见煮熟的鸭子要飞,气得怒吼连连,随即又对身边的高手们下令。 “金轮法王,还有你们几个,一起上!务必杀了这小子!” 金轮法王应声而出,身后跟着潇湘子、尹克西等一众好手,纷纷扑向杨过。 杨过虽身负重甲,手持长枪,武功已是当世顶尖,但面对数位高手的合力围攻,又身处蒙古大军的重重包围之中,渐渐感到吃力。 最重要的是,他为了掩护大小武和郭靖等人顺利回撤,不好移动,要在这里挡住蒙古诸军。 一个骑将不能移动。 想想小商河杨再兴是怎么死的。 就能明白这时杨过所面临的困难。 任他苦修过混元功,拥有千斤之力,又修炼了紫电大法,枪上带电,往往无人能接下他任意一枪。 但此刻也是左支右绌,被围攻的很艰苦。 一有空隙,还有神箭手对他射箭。 分散了他的心神精力。 得亏他和五个老婆一起都修炼了玉女心经,内力充盈,可以极大缓和他的疲劳,让他一直保持圆满的状态。 不然,他怕是已经被围攻拿下。 只是即使如此,一时间他的身上也添了数道伤口,呼吸也开始急促起来,纵然有盖世武功,终究是双拳难敌四手,更别提周围还有源源不断的蒙古兵虎视眈眈。 就在这危急关头,四道倩影突然从斜刺里杀出,身法轻盈如蝶,正是陆无双、程瑛、公孙绿萼与耶律燕。 这是除了不便露面的郭芙,都来了。 “过郎!” 四女齐声呼喊,声音里满是关切。 她们心系杨过,一直在暗中相随,远远旁观。 倘若杨过没什么事还好。 她们自也不必要出来。 但此刻眼见杨过遇险,便再也按捺不住了,立刻施展双套玉女素心剑法冲了上来。 玉女素心剑法,是双人一套剑法。 说白了是二人成阵,双剑合璧。 一经成阵,立刻是威力无穷。 四女的两套剑法相辅相成,招式精妙绝伦,剑光如练,交织成一张细密的剑网。 程瑛与陆无双一组。 公孙绿萼与耶律燕一组。 四人配合默契,转瞬便杀入重围之中,逼退了围攻的高手。 “找死!” 潇湘子与尹克西见是四个女子,本欲轻视,却不料剑光一闪,已到眼前。 陆无双剑走轻灵,程瑛剑势沉稳,两人一剑封喉,一剑穿心,竟当场斩杀了这两个为虎作伥的恶徒。 金轮法王见状大惊,他眼见这剑法厉害,竟然毫无破绽之处,只得不敢再追。 杨过趁机与四女会合,五人且战且退,借着夜色和地形的掩护,终于冲出了蒙古大军的包围圈,朝着襄阳城的方向疾驰而去。 身后,蒙哥汗的怒吼声渐渐远去,而襄阳城头的灯火,在夜色中显得格外温暖明亮。 烽火暂歇,城头的血腥味被初秋的风渐渐吹散。 城门处一阵骚动,却见杨过带着陆无双、程英、公孙绿萼、耶律燕归城。 百姓们早已听闻杨过出城救人,见他最后归来,纷纷驻足行礼,欢呼声此起彼伏。 杨过含笑颔首,目光掠过熟悉的城墙,心中感慨万千——这座城,曾见证他少年的懵懂与倔强,如今终是被他保护下来了。 行至帅府门前,早有两人迎了上来,正是大小武兄弟。 武敦儒身旁站着的陆氏,眉眼间依稀有陆乘风的影子。 武修文身边的朱氏,温婉贤淑,正是朱子柳的掌上明珠。 四人见了杨过,皆是一揖到地,武敦儒声音微哑:“杨大哥,当年之事,是我兄弟二人糊涂,若非你不计前嫌,这次相救,我兄弟俩早已葬身乱军之中。” 武修文亦道:“从前总因芙妹之事与你争执,如今想来,真是羞愧难当。你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我兄弟二人远不及也。” 杨过扶起二人,朗声笑道:“过去的事,早已如过眼云烟。咱们都是为了守护襄阳,为了驱逐鞑虏,从前的芥蒂,今日便一笔勾销。” 他看向陆氏与朱氏,温言道:“两位弟妹不必多礼,往后都是自家人。” 陆氏与朱氏对视一眼,皆露出释然的笑意。 程英轻声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武家哥哥能坦承过错,已是难得。” 陆无双虽性子跳脱,此刻也点头道:“便是,当年我不也总跟你们拌嘴?如今不也好好的。” 众人闻言皆笑,过往的阴霾在笑声中彻底散去。 正说着,黄蓉携郭襄走了出来,郭襄一见杨过,立刻扑上前:“杨大哥!你可算回来了!” 杨过揉了揉她的头顶,目光转向黄蓉,躬身行礼:“郭伯母。” 黄蓉打量着他身后的四位女子,陆无双娇俏,程英温婉,她是见到过了的。 公孙绿萼清丽,耶律燕爽朗,皆也是难得的好姑娘,还有一个,是自家的女儿,想到这,她心中不由暗叹杨过的福气。 黄蓉微微一笑,拉过杨过的手,语气带着几分深意:“过儿,你有今番的功绩,如今已经算是江湖敬仰的大侠,身边有这几位姑娘相伴,是你的缘分。只是……” 她顿了顿,看向终南山的方向道:“芙儿这些年,性子也沉稳了许多,你们的事情,我们也都是知道的,以前不提,总归是不好听,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杨过一怔,尚未开口,黄蓉已续道:“你现如今是拯救襄阳的大英雄,配得上世间所有好女子。你和芙儿的事已经不需要藏着收着了,就算传扬出去,旁人也只会赞一声天作之合,断不会有半句闲话。只要你日后待她好,莫要委屈了她,我这做母亲的,便放心了。” 这番话坦诚得让在场众人都愣住了。 陆无双等人虽略有惊讶,却也知郭芙处境的尴尬,此刻见黄蓉如此说,反而生出几分体谅。 杨过心中百感交集,想起郭芙当年的娇蛮,也念及她后来的成长,更记挂着郭靖夫妇的养育之恩,当下郑重一揖:“郭伯母放心,过儿定当待她与几位妹妹一般,绝不负她。” 黄蓉这才展露笑颜:“好,好!有你这句话,我便安心了。” 郭襄在一旁拍手道:“太好了!这样姐姐也能常跟我们玩了!” 众人谈笑间,气氛越发融洽,仿佛连空气中都染上了暖意。 只是杨过目光扫过城头飘扬的旗帜,心中清楚,这份安宁不过是暂时的。 郭靖奇袭蒙古大营,虽焚毁了对方囤积的粮草,却未能彻底摧毁那些日夜赶工打造的攻城器械——投石机的巨臂仍在远处的营地若隐若现,云梯的木料堆积如山。 还有。 回回炮车。 蒙哥汗麾下铁骑未散,显然在酝酿着更猛烈的反扑。 “蒙古人很有可能不会善罢甘休。” 杨过轻声道,语气恢复了往日的凝重。 郭靖不知何时已站在门口,闻言沉声道:“过儿说得是。粮草可再征,器械未毁,他们随时可能孤注一掷。咱们仍需打起十二分精神,守住这襄阳城。” 夕阳的余晖洒在众人脸上,一半是重逢的暖意,一半是备战的坚毅。 杨过握紧了身边诸女的手,也握紧了背后的重剑。 他知道,真正的硬仗,还在后面。 第78章 反攻的机会 粮草被焚的消息如野火般窜入蒙古大汗的营帐时,蒙哥手中的金盏“哐当”碎裂在地毯上。 帐外的风裹挟着汉水的潮气,却吹不散他眼中翻腾的怒火——那是足以焚毁城池的烈焰,更是对汗权的公然挑衅。 他花了三年时间才压服窝阔台系的残余势力,将术赤、察合台两系的封臣牢牢捆在自己的战车之上,整个蒙古帝国的铁骑第一次如此整齐地指向南方。 他要的不是一城一地的得失,而是一场足以震慑天下的大胜,用大宋的疆土和子民的血肉,浇筑自己汗位的根基。 可谁能想到,一座弹丸襄阳,竟成了挡在他雄图霸业前的巨山。 “废物!一群废物!” 蒙哥的咆哮震得帐顶流苏乱颤。 “朕带了四十万铁骑,踏平了花剌子模,荡平了斡罗斯,难道要困死在这汉人的破城之下?” 他猛地拔出腰间弯刀,寒光闪过,案上的舆图已被劈成两半。 “传朕的令!把随军的牛羊全宰了!三天之内,必须拿下襄阳!” 军令如山,很快传遍了蒙古大营。 被饥饿与恐惧逼红了眼的士兵们,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这场孤注一掷的冲锋上。 只要拿下了襄阳,整个大宋就会向蒙古帝国的大军敞开怀抱。 到时,缺粮的危机自然迎刃而解。 蒙古大军到时可以铁骑四出,劫掠四方。甚至可能不用打,那些怕死的汉人地主就会主动的把粮食,珠宝,美人,送到蒙古大军的营帐之中。 因此,这个襄阳,是非下不可的。 在士兵们的叫喊努力下。 未被焚毁的攻城器械被推到阵前,云梯如林,冲车似兽,在震耳欲聋的号角声中,黑压压的大军开始涌向襄阳城墙。 随着一声军号。 令旗挥动。 传令官大声的,发出沙哑却又嘹亮的声音。 “进攻。” “攻城。” “第一队列,上!” “为了大汗——” “为了帝国——” “杀——” 顿时,蒙古大军,至少前排的士兵们,像潮水一样,他们抬举着云梯,疯狂的向前冲。 这些士兵们清楚的知道。 他们可能会死。 但不冲,立刻就死。 反而冲了,他们会在掉下云梯后,可能在一上躺尸,或是杀得一身血,成为伤兵,这样回来才可以活。 因此,他们别无选择。 最先攀上云梯的是蒙古本部的怯薛军,他们的狼皮头盔在阳光下泛着冷光,弯刀挥舞着喊杀声。 这是蒙古帝国最精锐的军队。 为了以示公平,为了激励士气,他们没有躲在后面。 而是带头向前,身先士卒。 如此一来,其余各部的士兵还敢裹足不前了吗? 自然不敢。 他们也都会一一向前,奋勇拼杀。 紧随其后的是投降的辽人,他们的弓箭曾射穿草原的风,如今却要射向同宗的汉人。 再往后是金人后裔,他们的铁浮屠甲胄上还留着灭国的耻辱,此刻却成了新主子的屠刀。 最后压阵的是西夏的奴仆军,他们的皮帽下藏着亡国的悲愤,却只能在鞭子的驱赶下向前。 襄阳城头瞬间化作修罗场。 宋军的床弩发出沉闷的破空声,一箭能洞穿三四个蒙古士兵。 滚木礌石如暴雨般砸下,将云梯上的人影一个个掀翻。 沸腾的金汁毫不客气的泼洒而下,空气中弥漫着皮肉烧焦的恶臭。 注意,这是真正要人命的。 穿多厚的铠甲都不好使。 随便给烫到一点小伤,以后都有可能要命的。 “杀!给朕杀上去!” 蒙哥站在高坡上,猩红的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 他看着自己的士兵像割麦子般倒下,才一上城头,就雨点般的从城墙头上落下,跌在墙角,和护城河中,被水流冲走,或直接滑入下去,眼中却没有丝毫怜悯,只有对胜利的偏执渴求。 这一刻。 他不要伤亡数字。 他只要襄阳。 相比在前线时时刻刻战死的士兵,他丝毫也不担心,因为他的阵营仍然有很多人,很多士兵,死的这些,在他眼中,无足轻重,是属于他可以。接受范围的损失。 那不是生命。 是蝼蚁。 是一个个冰冷无情的数字。 除了胜利,除了襄阳,区区一些数字,多一些少一些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这种攻击下,宋军进行了殊死的反抗。 即便是再天真幼稚的宋军士兵也明白,让这些蒙古军攻下襄阳会发生什么事。 屠城,屠城,还是屠城。 打成了这样。 可能蒙古人连车轮也不会放了。 都杀红眼了。 收不住刀了。 能怎么办? 只能殊死抵挡。 好在,现在统领这些宋兵的不是那些文官垃圾。而是中庸之才的郭靖。 但即便是一个中庸之才,只要他诚心实意的带领宋军作战,这些士兵也能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 对于宋兵来说。 能力不重要。 至少不是第一位的。 但态度很重要。 他们受够了那些只会屠杀自己士兵,争功抢功的,遇事丢下士兵就逃跑的垃圾将门勋贵和啥也不懂的文臣领军了。 因此,在长年累月的相处中,他们十分相信郭靖。 只要郭靖在。 这些宋军战力惊人。 他们敢打,也敢战。 更不要说现在是守城,这是宋军的强项。 蒙军攻城。 宋军将士们紧握着手中的长枪,汗水混着血水从脸颊滑落。 “蒙古人没粮草了!撑住就是胜利!” 守将的吼声在城墙上回荡,这句话成了所有人的信念。 他们知道,这不是在守城,是在守家,是在和死神比耐心。 从晨光熹微打到日头当空,襄阳城下的尸体已经堆成了小山。 护城河被鲜血染成暗红,漂浮的尸身堵塞了河道,后来的蒙古兵竟能踩着尸体直接冲向城墙。 可即便如此,襄阳城的旗帜依然在城头飘扬,像一根扎在蒙古人喉咙里的刺。 “开炮!开回回炮!” 等了半天,蒙哥汗终于失去了最后的理智。 数十架巨大的回回炮被推到阵前,石弹在绞盘的转动下被拉到高处。 随着令旗挥下,磨盘大的巨石呼啸着划破天空,带着毁灭一切的力量砸向城头。 “轰隆——” 巨响过后,城头的箭楼应声崩塌。 飞溅的碎石中,蒙古兵与宋人士卒的尸体纠缠在一起,分不清彼此。 有的巨石越过城墙,砸进后方的民居,瞬间将几户人家的屋顶掀翻,惨叫声从烟尘中传出。 有的则狠狠撞在城墙上,夯土簌簌落下,青砖裂开蛛网般的缝隙。 蒙哥看着城墙摇晃的身影,嘴角勾起一抹狰狞的笑。 他不在乎伤亡,不在乎民房,他只要胜利。 可当烟尘散去,襄阳城头再次响起宋军的呐喊时,他眼中的火焰终于开始掺杂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 城下的尸体已经堆到了城墙半腰,护城河彻底变成了尸河,但那道城墙,依然像铁打的一般,横亘在他眼前。 日头渐渐西斜,血色残阳洒在襄阳城上,将这座被战火蹂躏的城池染成了暗红色。 蒙哥站在高坡上,望着那道始终未破的城墙,手中的弯刀不知何时已被汗水浸湿。 他知道,这场赌上汗权的攻城,还远远没有结束。 而襄阳城,早已成了吞噬生命的绞肉机,在耐心与意志力的较量中,继续吞吐着鲜血与呐喊。 襄阳城头的厮杀声已持续了大半天,从破晓时分的第一缕晨光刺破硝烟,到正午烈日下的热浪裹挟着血腥,再到午后渐斜的日影中愈发沉重的喘息,这场攻防战的惨烈程度,早已超出了双方最初的预料。 蒙古大军的攻势曾如狂风骤雨般凶猛。 清晨时,他们的铁骑踏碎护城河外的最后一道防线,云梯如林般架上城墙,弯刀映着朝阳闪着寒光,喊杀声几乎要掀翻襄阳的城楼。 郭靖手持铁弓立于垛口,一箭射穿三名敌兵的瞬间,黄蓉的奇门遁甲也在城下布下迷阵,可蒙古军的悍勇远超想象——前排士兵坠入陷阱,后排立刻踩着同伴的尸体继续攀爬,连久经沙场的襄阳老兵都看得心惊肉跳。 到了正午,双方的厮杀进入胶着。 蒙古军的攻势稍缓,却换来了更密集的投石机轰炸,一块块巨石砸在城墙上,砖石飞溅中,不少守军被震得耳鼻流血。 郭靖的降龙十八掌震碎了第七架云梯时,手臂已隐隐发麻。 杨过仗着玄铁重剑横扫千军,但他再是勇猛,也终究只是一个人。 城下的蒙古军同样不好过,正午的酷热让身披重甲的他们汗流浃背,几次冲锋被打退后,阵型里开始出现混乱的迹象。 午后的阳光渐渐染上昏黄,蒙古军的攻势明显疲软下来。 起初只是个别士兵攀爬云梯时动作迟缓,后来连投石机的发射频率都降了一半。 有经验的襄阳将士一眼便看出——这支横扫欧亚的铁骑,终于露出了疲态。 不少蒙古兵举着弯刀的手臂开始颤抖,攻城时的呐喊变成了有气无力的嘟囔,甚至有人趁着军官不注意,偷偷躲在盾牌后喘息。 他们心里都清楚,这第一天,襄阳城是啃不下来了。 就在这攻防双方都进入短暂僵持的时刻,一个身影灵活地穿梭在城头的尸体与工事之间。 那是丐帮净衣派的弟子,青色长衫上沾满尘土,腰间的丐帮令牌却擦得发亮。 他避开流矢冲到杨过身边,低声道:“帮主,有信!” 杨过接过那封用油布裹着的信,指尖触到布料下硬物的形状,心中猛地一动。 展开信纸,熟悉的字迹跃入眼帘——正是他那位隐于暗处的继父所书。 信中只寥寥数语,却让杨过的眼神瞬间锐利如剑:“蒙古疲,奇兵已备,可击其软肋。” 原来他的那个便宜父亲早已在蒙古大军后方集结了兵马,一路潜伏至今,就等敌军力竭的这一刻。 杨过抬头望向城下,蒙古军的阵型果然露出破绽,右翼的辎重营与主力之间出现了一道不易察觉的空隙——那正是奇兵突袭的最佳位置! 这道裂缝,是前线的士兵死太多了,蒙哥汗不肯收兵,强行下令从后方调兵造成的。由于在打仗,所以这后方的兵调到了前方,但这少掉的兵力却没有从别的地方进行补充。 以至于这一时间,在蒙古军的阵营中,出现了这么一条裂缝。 不过,这个机会十分难得。 只要蒙古军一收兵,就会重新布置调整大营,到时这个缺口就会被重新补上。 所以。 战机稍纵即逝。 为了方便父亲的奇兵偷袭,他要帮这个场子。 杨过转身便往郭靖身边赶,铁剑在石板上拖出刺耳的声响。 “郭伯伯!” 他冲到郭靖面前,声音因激动而微微发颤。 “敌军已疲,后方有隙,此时出战,定能破其攻势!” 郭靖正擦着铁弓上的血迹,闻言抬头看向城下。 他顺着杨过的目光望去,果然发现蒙古军的阵型松动,连旗帜的挥舞都慢了半拍。 这位镇守襄阳数十年的大侠,眼中瞬间燃起熊熊战意:“你想如何?” “请郭伯伯坐镇城头,稳住守军!” 杨过握紧玄铁重剑,剑身在夕阳下泛着冷光。 “我带一队精锐,从西门绕出,直插敌军右翼!” 如果杨过让郭靖带兵出城,也许郭靖还会犹豫一下。 不是怀疑杨过,实是整个襄阳和安危系于他一身,因此不敢有任何大意。 但既然杨过要求请战,那就可以尝试一下。 已经见识到了此刻杨过的武功,实力已经不在他之下。 因此。 杨过出马。 就算是不能成功,但却能回来。 而万一要是成功了,就赚大了。 这是一个机会,也是一次赌博。 但无论如何,的确是值得一试。 城头上的风卷着血腥气掠过,郭靖看着杨过眼中不容置疑的决心,又望向远处渐渐萎靡的蒙古大军,重重一点头:“好!我让吕城主(吕文涣)调三百轻骑随你同去,切记,见好就收,莫要恋战!” 杨过抱拳应诺,转身时,玄铁剑已高高举起。 三百骑。 少了。 但对于一直缺少战马的南宋来说,郭靖其实已经算是大手笔了。 这还是此前出城偷袭蒙古军粮草时消耗了一批骑兵。 要不然,郭靖还可以出手更大方些。 杨过一边去接收兵马,准备出老百姓,一边让人给黄蓉着送了一封信。 吕文涣此时仍然在城主府里吃酒喝茶,看到了郭靖签的调兵手令,习惯性的就批了,盖上大章,交给杨过。 由得杨过去领兵出战。 待得杨过离开了。 吕文涣才恢复一些意识,知道自己刚才盖章应允了什么。 但他是无所谓。 只举起了酒杯发出轻叹。 “唉,也不知这仗要打到什么时候,不管输赢,这襄阳,又能守到几时呢?” 第79章 身后的来人 残大日西移,像一枚烧红的烙铁沉向远山,天边的云霞被烫得滋滋作响,眼看就要洇出残阳见血的颜色。 襄阳城头的狼烟混着血腥味漫下来,把暮色染得又稠又重,连风都带着铁锈般的涩味。 侧门的门轴发出“吱呀”一声闷响,像老妪在剧痛中抽气。 这声音在持续了大半天的金铁交鸣里,竟显得格外突兀。 门闩被缓缓抽开时,门轴的摩擦声混着城外隐约的咒骂,在暮色里荡开一圈圈涟漪。 城外的厮杀还在苟延残喘。 蒙古士兵的刀劈砍得越来越慢,甲胄上的汗渍被夕阳照得发亮,却映不出半分力气。 中午时分,他们最多也就就着尘土灌一口皮囊里的水,更多人早把水喝光了,喉咙干得能喷出火来。 没人想再打下去,连胯下的战马都在刨着蹄子,鼻翼翕动着喘着粗气。 可身后的督战队像一道冰冷的墙。 银亮的弯刀悬在头顶,已经不止一回,有人稍稍后退半步,就被自家兄弟的刀劈开了脖颈。 血溅在滚烫的土地上,瞬间就被蒸成一缕红雾。 这是没办法的事,蒙哥汗的帅旗还在远处飘扬,只要那面旗不倒,战就得一直打下去。 士兵们心里早有了怨怼。粮草被烧的消息像风一样传遍了阵脚,谁都清楚蒙古大军撑不了多久。 你连下锅的米都没了,还逼我们往前冲? 冲上去给襄阳城的箭雨当靶子? 有人在挥刀的间隙偷偷瞥向城头,那里的宋军虽然也疲惫,可垛口后总有人递过来水囊和馒头,那点热气,像根细针,扎得人心里发慌。 蒙哥汗在中军大帐里何尝不知? 案上的舆图被手指戳得发皱,他盯着襄阳城的方位,喉结滚动着,却发不出半个字。 强压之下,士兵的眼神越来越散,像将熄的烛火,再逼,恐怕就要烧了自己的帐篷。 就在这时,襄阳侧门的缝隙越来越大,最后“哐当”一声,彻底敞开。 在墙的阴影里,三百骑兵列成整齐的阵形,甲胄上的反光刺破了昏沉。 最前面的那人勒着马缰,玄铁重剑斜挎在背上,衣角被风掀起,露出腰间那枚染过血的玉佩。 这人正是杨过。 城外的厮杀声渐渐低哑,蒙古军阵的推进慢得像蠕行的虫,甲胄碰撞的脆响里混着越来越重的喘息,连扬起的尘烟都带着倦意——他们已经在城下耗了整整一个白日。 杨过勒住胯下白马的缰绳,三百铁骑在侧门内列成三队,玄铁重剑挂在马上,他手提了一把精钢大枪,马鞍旁的箭囊鼓鼓囊囊,靴底还沾着清晨磨亮的铁屑,每一个细节都透着不容置疑的决绝。 “杨大哥!” 武敦儒、武修文兄弟策马从侧后方赶来,身后跟着五十余骑本部亲兵。 武敦儒的左臂还缠着绷带,那是昨日苦战留下的伤,此刻却把长枪握得死紧,指节泛白:“你带三百人就想冲蒙古大阵?这……这跟送死没两样!” 武修文接口时声音发颤,却带着股豁出去的狠劲:“前番你救我兄弟性命,这份情没齿难忘。今日不管是生是死,我兄弟俩带着人跟你走!” 杨过转头看他们,夕阳正落在他眉骨上,半张脸浸在阴影里。 他没解释,只缓缓点头:“多谢。” 这两个字落地时,像块石头砸进武氏兄弟心头——他们原以为会听到劝阻,却只等来一句平静的应承,这反倒让那“必死”的预感更重了几分,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同赴黄泉的决绝。 “过儿。” 黄蓉的声音从门内传来,她没穿铠甲,一身素色布裙,手里牵着郭襄。 小郭襄毕竟还是一个十六岁的花信少女,正一脸好奇,透过城门缝隙,偷眼看城外的敌阵。 杨过催马上前,与她隔着两步距离停下。 黄蓉抬手理了理被风吹乱的鬓发,指尖不经意间划过袖角——那里藏着刚才丐帮亲兵悄悄递来的小纸条,上面只有寥寥数字,却让她瞬间明白了杨过的全盘计划。 此刻她望着杨过,眼底没有担忧,反倒带着一丝了然的笑意:“城外风大,仔细些。” 这话平常得像叮嘱出门的晚辈,杨过却心头一凛,知道她已会意。 他微微颔首,声音压得极低:“郭伯母放心,时辰到了,自会有动静。” “嗯,”黄蓉轻轻抚摸着雕儿的羽毛,声音不高不低,刚好能让他听清:“我让厨房温了酒,等你回来喝。” 这便是约定了。 杨过不再多言,勒转马头,玄铁剑“呛啷”一声出鞘,剑身在斜日下拖出长长的光带。 他举剑前指,声音陡然拔高,穿透了城内外的嘈杂:“蒙古军疲,阵脚已乱!今日我等出此城门,不是赴死,是破敌!” 三百铁骑齐声应和,声浪撞在城墙上,震得尘土簌簌落下。 武氏兄弟一怔,看杨过的眼神里多了些困惑——他脸上哪有半分赴死的决绝? 分明是胸有成竹的笃定。 “随我——杀!” 杨过的吼声未落,黑风马已率先冲出侧门,马蹄踏在城外的血土上,溅起暗红的泥点。 三百骑紧随其后,像一把淬了火的钢刀,直插蒙古军阵的软肋。 黄蓉站在门内,望着那道越来越远的烟尘。 她转身对身后的传令兵道:“按计划行动。” 斜日的余晖漫过城头,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 城外,蒙古军阵的惊呼声、金铁交鸣声、战马嘶鸣声骤然炸响。 杨过的目光扫过城外的乱军,像鹰隼盯上了猎物,他抬手按了按头盔,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到每个骑兵耳中:“跟着我,把他们的阵脚,冲散了。” 马蹄声开始低沉地轰鸣,像春雷滚过干涸的土地。 残阳的血色漫在他们身上,三百多骑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像一把即将出鞘的刀,要在这血色黄昏里,劈开一条生路。 “杀!” 三个字像从烧红的铁砧上砸下来,三百余骑的马蹄声瞬间拧成一股绳,顺着那道金光撞出城去。 武敦儒挺枪在前,枪尖挑着面残破的“武”字旗。 武修文则策马护在右翼,腰间的弯刀已划出半轮冷弧。 这三个襄阳城里最年轻的将军,此刻像三柄刚开刃的刀,带着后生晚辈独有的锐不可当,直扑城外的蒙古军阵。 城外的蒙古兵早已是强弩之末。 他们从破晓打到斜日西沉,甲胄里的汗水干了又湿,湿了又结出白花花的盐霜,喉咙里像塞着团火,连挥舞弯刀的力气都快耗尽。 他们看着那道突然冲出的铁骑洪流,先是愣了愣,随即像被沸水浇过的雪堆,哗地散开了。 不是溃败,是真正的“散”。 有人丢了刀转身就跑,有人干脆瘫坐在地上,连抬头看一眼的力气都欠奉。 那些密密麻麻的人影,方才还像堵厚实的墙,此刻竟真如流水遇巨石,瞬间分崩离析,被马蹄扬起的烟尘一卷,就散得无影无踪,仿佛真要汽化在这毒辣的日头底下。 杨过的玄铁剑横扫出去,带起的劲风直接掀飞了两名试图阻拦的蒙古兵。 他左手的精钢枪更不留情,枪尖点、挑、扎,每一式都精准地落在敌军甲胄的缝隙里,鲜血顺着枪缨滴落,在马前汇成一道细碎的血线。 武氏兄弟紧随其后,五十余骑亲兵结成小阵,像把凿子,死死咬住杨过撕开的缺口往里钻。 不过一炷香的功夫,他们竟已杀到了蒙古军的督战队前。 督战队的银甲在夕阳下闪着冷光,可握着弯刀的手却在发颤。 他们见过悍勇的对手,却没见过这样疯魔的——那为首的汉人将军,一身玄衣被血染得斑驳,脸上溅着几点暗红,玄铁剑挥出时带着风雷之声,精钢枪刺出时快如闪电,分明是两人的兵器,在他手里却像长了眼睛,当面者非死即伤,竟无人能挡。 “是赵子龙在世么……” 有知道点中原故事的士兵失声呢喃。 三国。 武将第一人。 龙跃云端谁能及。 这赵云的故事早给天南地北的说书人说开了。 虽说这年头没三国演义的书,但关于单章的赵云故事,早已经流传了天下。 其中赵云的形象,白马银枪,一手枪,一手剑,在曹老板的大军中七进七出,可不是太有名,也太形象了么。 和眼前的杨过,一对就对上了。 亲眼见到了活杀神,这蒙古军的士兵败逃的就更快了。 中军大帐里,蒙哥汗正按着案几站起身。 他眯着眼望着那道如入无人之境的黑色洪流,非但没有恼怒,嘴角反倒勾起一抹狞笑。 他征战半生,最识得精锐——那三百骑的骑术、配合,尤其是为首那汉将的身手,便是蒙古最顶尖的怯薛军也未必能及。 “好!好得很!” 蒙哥汗重重一拍案。 “传我令,调左翼三千骑、右翼五千骑,把这股兵马围起来!一个都别放跑!” 亲卫领命而去,他却仍盯着战场,手指在舆图上敲得笃笃响。 只要吃下这支部队,襄阳城里的锐气必然大挫。 没了这样的悍勇之辈,破城不过是迟早的事。 他仿佛已经看到那玄衣将军被乱箭射穿的模样,恶气一出,通体舒畅。 可他没留意,帐外的军阵正在悄然变形。 打了一整天的仗,前军伤亡惨重,后军被反复抽调填补缺口,本就像块被揉皱的布,此刻又被硬生生拽出左右两股去围堵杨过,中军与后营之间,竟不知不觉露出一道长长的空档。 那空档起初只有丈余宽,随着兵马的调动,像道被撕开的伤口,正一点点扩大。 蒙古兵也察觉到了异样,有人回头望,却被长官的呵斥逼得只能往前冲——可汗的命令大于天,谁也不敢停下。 就在这时,蒙古大军的后方突然传来震天的马蹄声。 一支二三千人的骑兵方阵,不知何时已摸到了那道空档边缘。 他们的甲胄上沾着尘土,显然是绕了远路,可战马的呼吸平稳,刀枪的寒光凛冽,分明是养精蓄锐的精锐。 为首的将领举起了令旗,猩红的旗面在晚风中猎猎作响。 我站在不远处的土坡上,看着蒙古大军背后那道越来越宽的空档,忍不住笑了。 杨过在前方搅乱阵脚,诱敌分兵,为的就是这一刻。 蒙哥汗只看到了眼前的“肥肉”,却忘了身后的“猛虎”。 当然,这本就是他没想到的。 “传令,”我挥了挥手,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兴奋:“全军——冲击!” 二三千骑的马蹄声瞬间连成一片,像天边滚来的惊雷,直扑那道致命的空档。 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像一把蓄谋已久的巨斧,要在这斜日西沉的时刻,给蒙古大军的腰腹,狠狠劈下。 此时战场,变化莫测。 杨过领兵,一马当先。 他神勇无比,一手玄铁剑,大开大合,横劈竖砍,剑刃劈开空气的锐啸里,总混着蒙古兵甲胄碎裂的脆响。 那些方才还在督战队刀下勉力挥舞弯刀的士兵,此刻见了这支冲阵的铁骑,竟像是见了猛虎的绵羊,连格挡的动作都透着股虚浮。 其实这些督战兵也是很累的。 他们一直站着,站一天了,还要集中精神,时刻注意去砍杀逃兵。 这种砍杀自己人的精神压力,也是很大的。 所以在这时,遇到了如杨过这样的一支精兵,立刻就崩散了。 有人倒也想反抗。 毕竟能当督战兵多少有些根正苗红的意思。 但是不行。 杀多了自己人,就不算真正的军队了。 被杨过这样的正规军一杀,立刻就散了。 此时。 杨过的战马每踏进一步,身前就倒下一片——不是被枪挑剑劈,更多人是被马蹄的气势吓破了胆,转身想跑时被自己人绊倒,或是干脆瘫在地上,连抬头的勇气都没有。 “软脚虾似的!” 武修文一刀劈翻个试图偷袭的蒙古兵,忍不住啐了一口。 他自在襄阳统兵,就没打过这么舒服的仗。 他的弯刀上血珠还没凝住,却已觉得手臂发酸,可看眼前这些蒙古兵,连举刀的力气都快没了,刀身在夕阳下晃悠,活像风吹就倒的稻草人。 也难怪。 从破晓打到日头偏西,水囊见了底,干粮早被汗水泡成了浆糊,连胯下的战马都在喘着粗气。 蒙古兵也是爹娘生的血肉之躯,不是不知疲倦的铁人。 蒙哥汗只盯着襄阳城头的旗帜,督战队的刀比敌军的箭还狠,打累了? 想歇脚? 那便是通敌的罪过,刀锋转眼就抹过脖颈。 可人的体力总有尽头。 当肌肉开始抽筋,眼前阵阵发黑时,谁还愿意为一句“大汗的命令”去拼命? 他们看着杨过铁骑甲胄上反光的锐气,看着那些人胯下战马精神抖擞的模样,心里最后一点战意,早被“活着”的念头冲得稀碎。 中军大帐里,蒙哥汗正捻着胡须冷笑。 他透过望楼看得清楚,前方的兵确实像被割的麦子似的倒下,但那又如何? 他身后的兵阵还厚得很。 亲卫刚报来,左翼又调集了五千生力军,正顺着军阵的缝隙往前补。 几十万大军,就像一片无边无际的草甸,烧掉一丛,自有新的长出来。 杨过这三百人再勇,能杀多少? 一千? 两千? 等他们杀得手软,力气耗尽,还不是砧板上的肉? 蒙哥汗甚至已经想好了,要把那为首的玄衣将军生擒,让他亲眼看着襄阳城破,才算解了连日攻城不下的恶气。 他的本钱太厚了,厚到可以无视士兵的疲惫,无视军阵的松散,反正只要人够多,堆也能把襄阳城堆下来。 这个思路,在他几十年的征战里屡试不爽——草原上的厮杀,从来都是靠人多势众压垮对手。 可他没算到,战场不止眼前这一块。 就在左翼的五千生力军刚挪到半路,蒙古大军的后阵突然传来了震天的喊杀声。 那声音不是从襄阳城方向来的,而是从他们自己的后方,从那片本该是辎重营和预备队的地方,像平地炸起的惊雷,瞬间撕开了傍晚的宁静。 蒙哥汗猛地转过身,望楼的亲兵已经吓得变了脸色:“大汗!后、后方……有敌军骑兵!好多人!” 他踉跄着扑到望楼边缘,手搭凉棚望去——只见自己大军的后阵像被捅破的蜂巢,密密麻麻的蒙古兵正惊慌地四散奔逃,而一支二三千人的骑兵方阵,甲胄鲜明,战马矫健,正顺着他方才调兵留下的空档,凶猛地往里凿! 那些骑兵的速度极快,刀光剑影里带着一股生力军独有的狠劲,所过之处,蒙古兵的惨叫声此起彼伏。 他们就像一柄藏在暗处的匕首,在蒙哥汗以为胜券在握时,狠狠刺向了他最没防备的后心。 蒙哥汗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他终于明白,自己算错了一步——他以为人多就能稳赢,却忘了,当几十万大军被拉扯得像块薄布时,任何一个不起眼的破洞,都可能变成致命的伤口。 而此刻,那道伤口里,正涌入一群嗜血的狼。 第80章 大举反攻 铁骑踏破汗王梦,江山还有后来人。 蒙哥汗勒住战马时,眼前的景象让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黄沙漫卷的战场上,那些平日里如狼似虎的蒙古铁骑正像被打散的羊群般奔逃,旗帜倒卷,甲胄散落,五十万大军的阵脚竟被一支不足万人的队伍冲得七零八落。 他攥紧缰绳的手青筋暴起,喉间涌上一股腥甜——这哪里是他预想中踏平南宋的决战,分明是一场荒诞的溃败。 三个月前,六盘山下的誓师大会犹在眼前。 当“五十万”这个数字从他口中掷出时,连风中的旌旗都似在战栗。 他看着帐下诸将眼中闪烁的狂热,心中满是睥睨天下的豪情。 速不台的孙子带着怯薛军列阵,阿术的父亲手握西路军虎符,这些在草原上能以一敌百的猛将,哪个不是统兵的好手? 他从未想过,当二万、五万的兵力骤然膨胀到五十万时,那些曾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战术,竟会变成一团乱麻。 蒙古军的推进本如滚滚惊雷。 前锋刚过剑门关,两翼的骑兵已像铁钳般包抄过来,按照草原上的战法,这样的合围足以让任何对手绝望。 可蒙哥很快发现,传令兵的马蹄总是慢半拍——左翼的万户还在等待渡河的命令时,右翼的先锋已冲过了嘉陵江。 当他调中路军加速推进时,负责押运粮草的千户却在山谷里迷了路。 五十万人像摊在地上的巨幅地毯,看似铺天盖地,实则处处是褶皱与缝隙。 真正的破绽出现在襄阳城外围的狭窄河谷。 蒙哥看着沙盘上标注的“咽喉要道”,执意要在此处展开合围,却忘了这片河谷根本容不下五十万大军铺开。 前军挤在后军的箭雨射程里,左翼的骑兵卡在山坳里转不了身,右翼的步兵踩着同伴的尸体往前冲。 当他终于意识到阵型已乱,想鸣金重整时,一声震天的呐喊突然从阵营后侧炸响。 我握着长枪一马当先,正看见杨过的玄铁重剑劈开了蒙古军的中军大旗。 他带的三百死士像把锥子扎进敌军腹地,而我领的两千骑则沿着大军后侧长驱直入,箭如飞蝗般射向挤成一团的蒙古兵。 起初的半个时辰里,我们像两只钻进大象耳朵的蜜蜂,看似微不足道,却让庞然大物痛得疯狂甩动。 蒙古兵团的阵型再厚,也挡不住尖刀一样突进的铁骑。 笨拙的蒙古军营无论如何反应,都慢得像老太太在走路,怎么也跟不上我们铁骑大军的速度。 战至太阳西下,阳光透过硝烟照在蒙哥汗的金盔上,却映不出半分暖意。 他看见自己的士兵像割麦般倒下,那些曾能弯弓射大雕的手,此刻连举起弯刀的力气都快没了。 可他更清楚,五十万大军的根基还在——河谷东侧的山坡上,至少有十万生力军仍保持着阵型。 西侧的密林里,怯薛军的号角声正断断续续响起,那是重整旗鼓的信号。 只要他振臂一呼,这些士兵随时能像潮水般反扑过来。 我看着杨过浑身浴血地杀回来。 他抹了把脸上的血污,往蒙古军阵瞥了一眼:“蒙古人在整队了。” 我点点头,握紧了手中只剩半截的长枪。 我力量太大,普通长枪竟然也被间我使断了。 “现在要看黄蓉的了,看她是不是能说服郭靖。” 不是我看不起郭靖。 在才能上,他始终是平庸。 很多人看到郭靖现在的武功,就以为他是武道奇才,却疏忽了郭靖的努力和他所遇到的奇遇。 机遇加上了努力,这才有了现在的郭靖。 但即便是如此,他仍然是一个中庸之才。 比如此时,他站在城头,目睹一切,仍然在犹豫。 襄阳城的垛口被炮火熏得焦黑,郭靖的手掌按在冰冷的城砖上,指节因用力而泛白。 城下的厮杀声像涨潮的海水,一波波拍打着城墙——杨过的玄铁重剑在蒙古军阵中撕开的缺口还在扩大,刘庄主带领的铁骑正像楔子般钉在缺口处。 但这优势只是暂时的。 因为杨过的兵马满打满算也不过三百多人。 一句话。 太少了。 而刘庄主的大军虽利,可蒙古军的阵营委实是太丰实了。 看似现在是在蒙古军中一路什狂奔,但蒙古大军的后备队兵马已如黑压压的潮水般涌来,那些生力军,正在蒙哥汗的令旗下,像蚯蚓一样扭曲狂动,往刘庄主的二三千骑围杀过来。 原本刘庄主杀入的那一处缺口,此时已经重新布满了蒙古军队,刘庄主的后路,眼看已经给断掉了。 眼前的前景,十分堪忧。 “将军……” 几个副将握着弓的手在发抖,箭囊里的箭矢已所剩无几。 “再不出击,他们要撑不住了!” 郭靖没有回头。他望着城外那片被血染红的土地,五十万蒙古大军像铺开的黑毡,即便此刻阵脚大乱,那股吞噬一切的气势仍让人心头发沉。 城楼上的守军不足五万,半数带伤,这是襄阳最后的家底。 他一生守过无数城池,最明白“孤注一掷”四个字背后,是满城百姓的性命。 “靖哥哥。” 黄蓉的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带着一种他从未听过的清亮。 她刚从了望塔下来,衣裙上沾着尘土,鬓边的发丝被风吹得散乱,眼神却亮得惊人。 “你看那处——蒙古中军的金纛在晃。” 郭靖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果然见蒙古军阵中央,那面绣着苍狼白鹿的大旗正左右摇摆,旗手换了三次,每次举起都比前一次矮了半分。 “五十万大军,看着吓人,”黄蓉的指尖在城砖上轻轻一点,划出一道无形的弧线:“可你瞧见没?左翼的骑兵离中军三里,右翼的步兵隔了条小河,粮草营在十里外的山坳里。他们不是不想合兵,是合不起来。” 她转头看向郭靖,目光锐利如剑,“杨过和刘庄主拼了半条命,不是要我们看着他们去死,是把蒙古人的‘乱’给钉在了这儿!” 郭靖的喉结动了动。他怎会看不明白? 蒙古军的阵型已乱,主将蒙哥被战事搅得方寸大乱,这正是破局的关键。 可他脑子里总盘旋着师父江南七怪的教诲,“守”字像块石头压在心头——他守了襄阳十年,靠的就是“稳”,从未试过这样冒险。 “靖哥哥,你忘了成吉思汗怎么灭花剌子模的?” 黄蓉的声音放低了些,却带着穿透人心的力量。 “当年他在额尔齐斯河,也是以少胜多。不是靠人多,是靠瞅准了对方的软肋,一把攥住就不撒手。” 她抬手抹了把脸上的汗,语气陡然急切起来。 “现在蒙古人的软肋就在这儿!他们的兵疲了,将慌了,五十万人像盘散沙!过了今天,蒙哥缓过神来,把大军收拢整肃,下次再来,就是带着更狠的法子、更齐的阵型——到那时,襄阳城的城墙再厚,也挡不住他们!” “可是……” 郭靖的声音有些沙哑。 “城若空了,百姓怎么办?” “百姓要的不是死守到最后一刻。” 黄蓉抓起他的手,按在那柄陪伴他半生的铁枪上,枪杆上的温度烫得惊人。 “是活下去的机会!杨过和刘庄主用命换的,不是让我们在这儿犹豫,是给了我们一个能把蒙古人打疼、打怕的机会!这机会,十年难遇,百年难逢!” 她的指尖冰凉,眼神却滚烫:“你总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可为民,不是眼睁睁看着希望溜走。今天我们冲出去,赢了,襄阳能喘口气;输了,至少我们试过——总好过将来城破时,对着百姓说‘我当时怕了’!” 郭靖猛地抬头,望向城下。 杨过已杀到蒙古中军附近,玄铁剑卷起的气浪让周围的蒙古兵不敢靠近。 刘庄主带着人守住了那道缺口。 他的铁骑战力惊人。 特别是刘庄主本人,像一尊战神,挡住了蒙古大军的一切锋芒。 硬生生的以一人之力独立阵头,挡住了无数的蒙古大军。 这一刻。 我展示了惊人的超级战力。 无穷无尽的力量。 几乎用不完的深厚内力。 在我面前的蒙古军士兵纵然强悍得一批,也被更狠更猛的我按在地上打。 精钢的长枪一扫就是一大片。 敌骑在我枪下,就好像是稻草扎的人儿一般,又轻,又飘,随随便便就能挑得飞起来。 我身后的部卒也一个个的十分骁勇,他们甲坚器锐,又都是最年轻力壮的年龄。 苦训良久。 在战场上打个半天都是寻常之事。 现在这才哪到哪,只不过算是热了个身而已。 眼见于此,郭靖终不再犹豫了。 “传我将令!” 他猛地抽出铁枪,枪尖直指敌阵,声音在城楼上炸响。 “开东门、南门!蓉儿,你带丐帮弟子为左翼,武三通领步兵为右翼,朱子柳为后军,我亲率骑兵居中!” “得令!”城楼上的将官们齐声应和,声音里的疲惫一扫而空。 黄蓉望着他转身时宽厚的背影,悄悄松了口气。 城门口的吊桥缓缓放下,铁索转动的吱呀声里,夹杂着襄阳守军震天的呐喊。 她知道,这一掷,赌的不只是一城的生死,更是无数人用热血换来的那线生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而郭靖终于握紧了它。 襄阳城头的血雾还没散尽,郭靖的铁枪已经重重顿在青石板上。 一万匆匆集结的甲士列阵于瓮城之内,甲叶相击的脆响里,透着玉石俱焚的决绝——这是襄阳最后能出鞘的锋刃,是满城百姓最后的指望。 “开城门!” 郭靖的吼声撞在城砖上,震落了檐角的霜花。 吊桥轰然坠地的刹那,一万精兵如离弦之箭,铁甲映着初升的朝阳,在蒙古军营前撕开一道猩红的口子。 蒙古人显然没料到这座被围的孤城敢主动出鞘。 前锋营的兵卒正裹着毡毯划水,有的还在啃着冷硬的麦饼,直到马蹄踏碎帐篷的声响炸在耳边,才慌忙去摸腰间的弯刀。 郭靖的铁枪早已挑翻了三个百夫长,枪尖上的血珠甩在草叶上,惊起一片寒鸦。 “随我杀!” 郭字大旗在乱军中起伏,如同一座移动的山。 蒙古前锋本就因连日攻城疲惫不堪,此刻被这支悍不畏死的生力军凿穿阵脚,顿时成了溃散的决堤之水。 有人被自己人的马踩断了腿,有人慌不择路撞进了陷马坑,更多人只顾着往中军方向狂奔,手里的兵器早不知丢在了哪里。 襄阳军的刀锋始终保持着向前的锐度。 郭靖的战袍被血浸透,分不清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铁枪却越握越稳,每一次挥出都带着开山裂石的力道。 当他一枪挑飞蒙古前锋主将的金盔时,溃散终于变成了雪崩。 溃兵潮如浊流般撞向中军。 蒙古中军的弓箭手刚搭好箭,就被自家奔逃的兵卒冲得阵脚大乱, 箭雨落下来,大半射在了自己人身上。主帅的令旗在乱军中倒了又立,却挡不住潮水般的退势,连带着亲卫营都被裹挟着向后退去。 城头上忽然爆发出震天的呐喊。 那些原本守在街巷里的江湖义士看得分明,只见郭大侠的枪尖已逼近蒙古中军大帐,顿时按捺不住。 数百道身影从城门两侧的暗道出奔,有使剑的书生,有挥斧的樵夫,甚至还有提着菜刀的酒肆老板,转眼就汇入了追杀的洪流。 郭靖回头时,正见黄蓉带着丐帮弟子从侧翼杀来,打狗棒法卷起的烟尘里,她的笑声清亮如笛:“靖哥哥,这便宜占得痛快!” 铁枪再次扬起时,郭靖的目光越过溃散的蒙古大军,望向远方的地平线。 阳光正爬过他的肩头,将那杆靖字大旗染得愈发鲜红——襄阳的解围,或许就藏在这绝地反击的刀锋上。 当郭靖的铁枪再一次刺入蒙古军阵时,远处的杨过似有所觉,玄铁重剑反手一挥,劈开了身侧的重围。 两道身影,一南一北,终于在乱军之中,汇成了一道无人能挡的洪流。 杨过兵少。 此前之战,很多士兵十分紧张。 虽然打得激烈,但真的是没怎么收藏力气,战至此时,很多人都耗尽了力气。 但眼见郭靖的援兵如潮水般涌来,杨过所部顿时声威大振,全身上下暖洋洋的,又生出不知多少力气。 蒙哥汗终于抽出了腰间的弯刀,刀锋映着他眼底的怒火与不甘。 他不明白,为何五十万的铁蹄踏不灭这股微弱的火苗,为何草原上无往不利的战法会在这小小的河谷里失灵。 直到他看见远处山坡上重新竖起的将旗,听见自己的士兵开始齐声呐喊时,才恍惚意识到——统兵不是简单的兵力叠加,就像草原上的狼群,十只狼能围猎猛虎,百只狼若没了头领,不过是群乱撞的野狗。 可此时的他,已没时间再想明白这个道理了。 杨过的第二波冲锋带着新的呐喊响起,我举起最后一面旌旗,朝着河谷里那些刚要站起的蒙古兵指去。 阳光正好掠过刀锋,映出这场荒诞战役里最讽刺的一幕:五十万大军的洪流,终究没能淹没两个逆流而上的身影。 第81章 背叛的阴影 暮色四合,襄阳城头的厮杀声渐渐低了下去,只余下蒙古大营里此起彼伏的哀嚎与杂乱的脚步声。 我勒住马缰,望着眼前这片被搅得天翻地覆的营盘,嘴角忍不住泛起一丝冷笑。 就在半个时辰前,我和干儿子杨过带着不到三千人马,像两把烧红的烙铁,狠狠扎进了蒙古大军的腹地。 这些刚经历一天攻城苦战的蒙古兵,早已累得弓都拉不开,甲胄挂在身上像块沉重的石头,连拔刀的力气都快没了。 我们的突袭如同捅进蜂巢的棍子,瞬间把整个营盘搅成了一锅沸腾的粥——战马惊奔,帐篷被踏烂,粮草车翻倒在地,火油顺着车辙流淌,不知被谁点着了火,浓烟滚滚直冲天幕。 “父亲,您看!” 杨过的声音带着喘息,却难掩兴奋。 他一手握着亮银枪,枪尖还滴着血,另一手提着那柄重剑,剑身在火光里泛着冷冽的光。 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郭靖正带着一万襄阳守军从城门冲杀出来,那些憋了一整天的汉子们像猛虎下山,刀劈斧砍,把本就混乱的蒙古军杀得哭爹喊娘。 不错。 黄蓉终究说动了郭靖,让他出兵。 整场战争。 这是我最没把握的一环。 好在成功了。 因此。 蒙古军彻底垮了。 兵败如山倒这句话,此刻才算有了最鲜活的注脚。 曾经不可一世的蒙古铁骑,此刻像被冲散的羊群,只顾着埋头逃窜,连回头抵抗的勇气都没了。 我拍了拍杨过的肩膀,刚想夸他几句,心里却猛地一沉。 “过儿,别大意。” 我勒转马头,声音压得很低。 “你数数,这么多溃散的兵卒,真的能算是‘败’吗?” 杨过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我的意思。 火光中,那些奔逃的身影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头。 蒙古军确实败了,可败的是士气,不是兵力。 之前几度攻城,前后损失了近十万,现在剩下的少说还有四十万——四十万,这可不是个能随口说笑的数字。 我们手里的二三千骑,他带来的三百余众,再加上郭靖的一万人,满打满算也不过一万出头,想凭这点兵力冲垮四十万大军?简直是痴人说梦。 也就是现在蒙古人自己昏了头,没反应过来。 不然,我们仍然有失败的危险。 一旦我们这一万多人失去了冲击力,暴露出了疲态,让这些蒙古人反应过来,再有人振臂一呼,那后果简直不敢想。 “父亲是说……” 杨过的眼神凝重起来。 “他们要是缓过神来,重新结阵……” “不止是结阵。” 我打断他,手指指向大营深处那座最高大的金顶帐篷。 “只要那顶帐篷里的人还在,这些蒙古兵就还有主心骨。等他们反应过来,知道自己不是败给了兵力,只是败给了疲惫和混乱,必然会反扑。到时候,咱们这点人,不够他们塞牙缝的。” 杨过顺着我的目光看向那座汗帐,帐外还围着一圈亲卫,虽然也乱了阵脚,却仍在勉强维持着防御。 蒙哥汗的亲军是最精锐的,他们为了保护蒙哥汗仍然在努力作战。 虽然他们主要,是在斩杀败兵。 但整个混乱起来的蒙古军营,细观之下,的确,就是汗帐中心仍然有一些秩序。 也就是整个军营太大,蒙哥汗一时指挥不过来。 但此刻他的本部人马仍然是听话的。 仍然有秩序。 没有乱起来。 若蒙哥汗以这批军兵为核心,他仍然有机会重新夺回主动权。 不能给他这个机会! 杨过深吸一口气,重剑“哐当”一声拄在地上,枪尖猛地抬起,直指汗帐:“您的意思是,斩草要除根?” “对。” 我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 “蒙哥不死,这场胜就算不得数。这些乱军人数太多了,无论我们怎么拦阻,追杀,仍然会跑掉很多的。到时,他们会被蒙哥汗重新整编,然后重新再来。到那个时候,这些人就是有经验的老兵了,它们会比现在要难缠得很多,过儿,襄阳不可能一直守下去的,但我们仍然要尽可能的坚持一下,蒙哥汗在此吃了大败,他下次若是要再来,一定会屠城泄恨,所以这个人一定要死,无论如何,你得把他解决掉。” 这句话像一壶烈酒,瞬间浇燃了杨过的斗志。 他本就勇猛,纵然厮杀了这么久,消耗了很多体力,可此刻眼里却迸出骇人的精光。 他翻身上马,重剑归鞘,银枪横握在胸前,朝着身后的三百骑士大喝一声:“随我杀!” 马蹄声再次响起,比之前更急、更猛。 杨过一马当先,亮银枪舞得像团梨花,枪尖过处,蒙古亲卫像割麦子似的倒下。 他杀得兴起,忽然弃了长枪,反手抽出重剑,那柄沉得能压垮战马的铁剑在他手里却轻如鸿毛,一剑劈下,连人带甲劈成两半,帐外的守卫瞬间被撕开一道口子。 “蒙哥!拿命来!” 他的吼声穿透了混乱的营盘,也穿透了我的耳膜。 我勒马立于高处,看着那道孤勇的身影撞进金顶大帐,忽然觉得,今晚的风,似乎都带着血腥味的甜。 四十万大军又如何? 只要帐里的那颗头颅落地,这四十万散沙,终究成不了气候。 帐外的厮杀声陡然变了调子。 在这危机时刻。 杨过带着三百铁骑刚撞开汗帐外围的亲卫,一道金影便如流星般坠下,金轮法王手中的五轮在火光里转出炫目的弧光,“铛”的一声撞上杨过的重剑,震得他虎口发麻。 紧接着,潇湘子的哭丧棒、马光佐的独脚铜人槊,和一些江湖上武林中的败类,这些在江湖上成名已久的高手,此刻像一群嗅到血腥味的狼,死死咬住了杨过。 我在高处看得心头一紧。这些人单个拿出来或许不及杨过,但凑在一起却如铜墙铁壁。 他们深知在乱军里施展不开轻功绝技,便缩在汗帐周围的方寸之地,不求杀伤,只求缠住——这正是勤王保驾的最狠手段。 杨过左冲右突,重剑劈开金轮,长枪挑开铜槊,却始终甩不开这群苍蝇,一时间竟被拖得寸步难行。 “儿郎们,跟我来!” 我猛地一拍马颈,座下战马人立而起,带着身后的骑兵如一道洪流撞向汗帐亲卫。 这些亲卫虽是蒙哥的嫡系,此刻却早没了死战的胆气,他们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士气低糜,战意低垂,要不是他们饱受训练,又深知身后的是汗王,怕出了事要被军法连座,只怕此时就已经逃跑了,因此被我们的铁骑碾得七零八落,惨叫声里,蒙哥周围的最后一道屏障彻底塌了。 “过儿,让开!” 我大喝一声,腰间长刀出鞘,刀光如练,直劈金轮法王面门。 法王仓促间回轮相挡,“当”的一声巨响,他竟被震得退了三步。 我趁势展开攻势,刀风裹挟着马战的悍勇,逼得潇湘子几人不得不回防,同时催动紫电大法,扬手一片雷霆清场,终于为杨过搏得了喘息之机,他重剑一振,立刻杀向帐内。 可就在这时,帐帘猛地掀开,蒙哥带着十几个亲兵冲了出来。 这位大汗此刻哪还有半分平日的威严,皮帽歪在一边,战袍上沾着酒渍,翻身上马时甚至差点踩空。 他显然不是傻子,见亲卫溃散、高手被缠,终于抛下了大汗的骄傲,调转马头就往大营深处逃。 “哪里走!” 杨过怒吼着追上去,可他那匹战马已厮杀了大半夜,刚才又被金轮法王震得受了惊,此刻四条腿像灌了铅,越跑越慢。 眼看蒙哥的身影在夜色里越来越远,杨过眼中迸出血丝,忽然猛地勒住缰绳。 “蒙哥!拿命来!” 他振臂的刹那,我分明看到他臂膀上的肌肉贲张如铁。 那杆跟随他冲杀了整晚的精钢长枪,竟被他生生掷了出去! 长枪划破夜空,带着破空的锐啸,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噗嗤”一声穿透了数十丈的距离,精准地扎进了蒙哥的后心! 蒙哥的身子猛地一僵,他缓缓回过头,难以置信地看着胸前露出的枪尖,鲜血顺着枪杆汩汩流下。 他伸出手,似乎想抓住什么,最终却只是抱住了那杆致命的长枪,喉间发出一声悠长的悲叹,带着无尽的不甘,栽倒在马下。 长枪还插在他身上,枪尾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这一刻,整个蒙古大营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 紧接着,不知是谁先发出一声哭嚎,四十万大军像决堤的黑色潮水,再也绷不住最后一丝防线,开始疯狂地四散奔逃。 自相践踏的、被襄阳守军砍倒的、掉进壕沟里的……死伤不计其数,夜色中只余下无边无际的溃逃声。 一部分亲卫下马,抱起蒙哥汗放在马背上,拼命奔逃。 大汗可耻的战死了。 要是连尸体也保不住就完了。 亲卫们带回蒙哥汗的尸体,至少为至于被追责,被杀了陪葬。 我勒住马,望着远处襄阳城头重新亮起的火把,又看了看身边喘息未定的杨过。 他脸上溅满了血污,眼神却亮得惊人,正望着蒙哥倒下的方向。 “父亲,”他开口时,声音有些沙哑:“这下——我们守住了吧?” 是啊,守住了。 襄阳城的轮廓在晨曦中渐渐清晰,城墙虽然布满了箭孔和裂痕,却依旧挺立如初。 这一日一夜的血与火,终究换来了暂时的安宁。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只觉得这双曾经稚嫩的肩膀,如今已能扛起一片天。 风里的血腥味渐渐淡了,取而代之的,是襄阳城头飘来的炊烟气息。 战场的硝烟还未散尽,郭靖正带着亲兵清理尸骸,甲胄摩擦的声响混着伤者的呻吟,在旷野上低低回荡。 我拉着杨过走到一处断壁后,这里背风,也能避开远处巡弋的兵卒——有些话,不能被第三只耳朵听见。 他脸上的血污还没擦净,重剑斜插在地上,剑柄被握得发白。 “父亲,您带我来这里……” “过儿,”我打断他,声音压得极低:“你以为,蒙哥会死得这么巧?” 杨过猛地抬头,眼里闪过一丝错愕。 “你之前得到的蒙古大军的布防图,那些重要的军情,你以为是怎么来的?” 我缓缓道。 “这些都不是你以为的那样,丐帮再神通广大也触及不了蒙古高层的圈子。我能搞。来的这些情报——其实是忽必烈给我们的。” 他的瞳孔骤然收缩:“忽必烈?四王爷?他为什么要……” “为什么?” 我冷笑一声。 “蒙哥是大汗,可忽必烈手里的汉臣谋士比谁都多。他早就想换个活法了——让蒙古人学着用汉人的法子治天下,而不是一味烧杀。可蒙哥不答应,那些跟着成吉思汗打天下的老勋贵更不答应。所以,只好玩这么一手了,要不然,十六年前,其实他们就能攻取下襄阳,不然你以为当年打得好好的,忽必烈为什么突然退兵了?是我和他见面会谈,分析利弊,最后才说动他退兵的,这十六年来,我们一直暗中合作,不然你以为我真的这么神通广大可以私下里编练一支精兵吗?十六年,为了训练这支精骑,我至少要搞一万匹战马,你以为这个数字的战马是花钱就能行的吗?我和忽必烈合谋,为的就是今天这一战,只有大败蒙哥汗,重挫蒙古军方勋贵,把他们杀了,让他们死了,这样忽必烈才能坐稳位置。” 杨过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却被我按住肩膀。 “我和他谈了条件。帮他除了蒙哥,再借这场溃败,除掉几个最桀骜的万户、千户,他答应我,上位之后,会大大提升我们汉人的地位,至少北地的汉人军阀要掌权,要减税,要让咱们这些人,不再像狗一样被辽人、金人、蒙古人、色目人踩在脚下。” 从前。 北地汉人十分凄苦。 辽国时被契丹人看不起。 金国时被女真人看不起。 蒙古国时又被色目人看不起。 凭什么? 所以我也是无可奈何。 “您……”杨过的声音发颤:“您早就叛了?” “叛?” 我看着他的眼睛。 “叛谁?叛那个连襄阳粮草都凑不齐的南宋朝廷?叛那些在临安城里搂着歌姬、骂咱们这些守边人是蛮子的文官?过儿,你守襄阳守了这么久,见过几个朝廷派来的好官?” 他低下头,重剑的影子在地上晃了晃,像他此刻的心思。 “所以,”我话锋一转,语气沉了下来:“从今晚起,没有杨过了。” “什么?” “你得改个名字,姓张,这是一个很普罗大众的姓。你以后就叫张弘范,我会为你把身份给编好的,过儿,大英雄是你杨过,大汉奸就是张弘范了。” 我一字一句道。 “咱们要换个阵营了。跟着忽必烈,去北方,去中原,去做些真正能让汉人抬起头的事。” 杨过猛地后退一步,撞在断壁上,喉结滚动着:“那襄阳呢?郭伯伯呢?” “襄阳?” 我望着远处城头飘动的“郭”字大旗,声音里带着一丝疲惫。 “迟早要破的。你真以为,凭一座城,几万兵,能挡住整个蒙古帝国?忽必烈比蒙哥懂兵法,更懂人心。他不会硬攻,但他耗得起。到时候城破之日,玉石俱焚,受苦的还是百姓。郭靖始终不明白这个道理,唉,你知道的,我前前后后劝了他多少回。我对他再大的恩情,一说这事,他就当我是仇人。” 杨过的拳头攥得咯咯响,眼里泛起红丝:“那郭伯伯一家……” “我答应过你,”我放缓了语气:“我会尽我所能,保他一家周全。忽必烈需要汉人贤才做样子,郭靖的名声,他舍不得杀。只要他肯降,至少能得个善终。就算不降,我也有办法让他带着家人脱身,去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隐居。” 杨过沉默了很久,久到远处的号角声都响了三遍。 风卷起地上的血痂,扑在他脸上,他却浑然不觉。 最后,他抬起头,眼里的痛苦渐渐被一种无奈的清明取代,像暴雨过后的天空。 “爹你是对的,南宋……确实是烂透了。” 他低声说,声音轻得像叹息。 “硬撑着,也不过是让更多人陪着送命。” 我知道,他想通了。 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苟活,而是为了那些在乱世里像草芥一样的百姓——与其让他们在无望的抵抗中被屠刀斩尽,不如换条路走,哪怕这条路看起来像背叛。 “别忘了,以后你就叫张弘范。” 我拍了拍他的背。 “记住,咱们做的事,眼下没人懂,但百年之后,或许有人会说,当年有两个汉人,在刀尖上为同胞争过一条活路。” 他没说话,只是拔出重剑,用剑鞘在地上划了两个字:杨过。 然后抬手抹去,转身朝着郭靖的方向望去。 晨光里,郭靖正弯腰扶起一个伤兵,背影依旧挺拔,却不知这挺拔背后,早已是风雨飘摇的末路。 杨过深吸一口气,跟了上去。 从今天起,他不再是大侠,只是一个要在乱世里趟出条血路的汉人。 而襄阳城头的太阳,还能升多久,我们都心知肚明。 第6章 童骁骑入伙 (这是第四卷第六章,发错了,不好改。) 婚姻于我和许半夏而言,虽然美好,但却不能留恋。 红本本领回来二天,她就准备回去上班了,当天晚上,她炒了两个菜,碰杯时对我说,以后工作重要,语气平淡得像在讨论明天的天气。 我早该知道,她不是会把日子过成柴米油盐诗的人。 新婚第三日天刚亮,她已经套上沾着油污的工装,说废品站新到了一批货得去盯着。 我躺在尚有余温的被窝里,听着她噔噔噔下楼的脚步声,忽然明白王全为什么会在婚后理直气壮的出轨。 她的生活被废品站切割成无数碎片。 清晨踩着露水出门,深夜带着一身铁锈味回来,有时连换件衣服的功夫都没有,怕脏了床,就倒在沙发上睡死过去。 我算过,我们一个月能坐下来好好吃顿饭的次数,屈指可数。 她总说做这行不能等,得像饿狼盯着猎物似的,主动往公司、机关、大院里钻,那些被人嫌弃的废铜烂铁,在她眼里都是会生钱的宝贝。 她和陈宇宙像两只上了发条的陀螺。 有时她在外跑业务,陈宇宙守着摊。 有时两人一起租车去几十公里外的工厂收料,大卡车的轰鸣声能震碎半条街的宁静。 我去过几次她的废品站,堆成山的旧金属在太阳底下泛着冷光,她戴着安全帽指挥工人分类,嗓门大得像要把天掀了,完全不见半分女儿态。 这样的日子,哪有顾家的余地? 但我并不在意。 许半夏从不亏待我,钱包总是鼓的,银行卡里的数字随我取用。 她大概觉得有些对不起我,所以,明明在生活上挺抠的一个人,私下里给我钱倒是挺大方的,她觉得这个就是对婚姻最好的交代。 也好,我乐得自在。 到手的钱,我没有大手大脚的乱花,它们被我悄悄攒了起来,转进另一个隐秘的账户。 我决定把这些钱用于投资。 总不能,光靠她自己一个人努力吧。 此时的魔都,就像个巨大的旋涡,我借着出差的名义一头扎进去。 每次收拾行李时,许半夏都在忙着打电话联系货源,头也不抬地问一句去几天,得到答案后便挥手让我快走。 回来时带些城隍庙的点心、外滩的明信片,她总能腾出两分钟应付,拆开包装尝一口,说句味道不错,就算接过了我的心意。 行李箱的滚轮在玄关发出的声响,渐渐成了我们之间最有规律的互动。 她忙着扩张她的废品帝国,我忙着在k线图里编织财富梦,两条平行线偶尔交汇,也只是短暂的触碰。 银行账户里的数字一天天涨起来,像悄悄拔节的竹笋。 我对着电脑屏幕计算收益时,常常听见许半夏在客厅打电话,讨论的是每吨废品的差价,或是哪个钢厂的账该结了。 我们的对话越来越少,有时一整天都说不上十句话,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微妙的冷淡,却谁也没有点破。 或许这样也挺好。 她在她的废品世界里称王,我在我的数字游戏里游走,婚姻这层壳,护住了各自的秘密,也隔开了本该相依的温度。 只是某个深夜,我看着她蜷缩在沙发上熟睡的侧脸,忽然想扑过去折腾她一下。 但是,我知道,这不好。 因为这时的她,是真的累。 我要让她好好的休息。 窗外的月光落在她沾满灰尘的工装上,像给她镀了层银。 我转身回房,轻轻带上了门,将两个世界彻底隔开。 这一天。 下雨了。 起初只是零星几点,到傍晚时突然变了脸,豆大的雨点砸在玻璃窗上,噼啪作响,像是谁在外面使劲敲着鼓。 我望着窗外被雨幕模糊的街灯,忽然想起许半夏的废品站——那地方露天的场地占了大半,她今晚多半又要耗在那儿。 冰箱里还有中午剩下的馄饨,我找了个保温桶盛上,又翻出两把大伞,塞进布袋里。 出门时雨势更猛了,风裹着雨水往人领子里钻,没走几步,裤脚就湿了半截。 废品站的铁门虚掩着,昏黄的灯泡在雨雾里晃出一圈朦胧的光。 我推开门,先听见的是陈宇宙的声音,带着点压不住的火气:“你这东西我收不了,赶紧拉走!” 许半夏正蹲在一堆废铁旁记账,听见动静抬头看了一眼,眼里闪过丝意外,随即又落回账本上:“来了?” 陈宇宙倒是先迎过来,接过我手里的保温桶,掀开盖子闻了闻:“还是你有心,这雨下的,我们俩正饿着肚子呢。” 他话音刚落,就瞥见我身后,脸色又沉了下去。 我这才看清,院子角落里停着辆破旧的三轮车,车斗里赫然放着几个沉甸甸的井盖,边缘还沾着新鲜的泥土。 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站在车旁,浑身湿透,头发黏在额头上,双手紧张地绞着衣角,嘴唇嗫嚅着说不出话。 “不是我说你小子,”陈宇宙把保温桶往桌上一放,指着那些井盖:“这种东西你也敢往这儿运?我怎么出手?真给警察逮着了,到时算你的还是算我的?” 年轻人的脸更白了,带着哭腔辩解:“叔,我真不是故意的……” 陈宇宙气道:“你可闭嘴吧,谁是你叔?” “行了,”许半夏放下笔站起身,她穿着件旧雨衣,肩膀上还在往下滴水:“他要是真想骗钱,也不会挑这么个雨夜跑过来。” 她走到三轮车旁,弯腰看了看那些井盖。 “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年轻人咬了咬嘴唇,声音低得像蚊子哼:“我妈妈住院了,要做手术,家里实在拿不出钱……我也是没办法了,才……” “又是这套说辞。” 陈宇宙嗤笑一声。 “上个月来个小子,说他妈得了癌症,要卖铁轨呢!编瞎话能不能走点心?” 年轻人急得眼圈都红了,从口袋里掏出张揉得皱巴巴的诊断书,手忙脚乱地展开:“是真的!您看,这是医院的单子……” 雨还在哗哗地下,砸在铁皮棚顶上,震得人耳朵嗡嗡响。 许半夏没接那张纸,只是盯着年轻人看了片刻,忽然说:“地址在哪?” “啊?” 年轻人愣住了。 “你妈妈住院的地址,还有这些井盖是从哪撬的,”许半夏扯掉雨衣帽子,露出被雨水打湿的头发:“我跟你跑一趟。” 陈宇宙急了:“胖子,你疯了?这种事沾不得!” “这么大的雨,”许半夏没看他,目光落在那些井盖上:“今晚不把这些盖回去,指不定谁要摔着。” 她转头对年轻人说:“车钥匙给我,你另骑一辆车跟着。” 我站在一旁,看着她利落地跳上三轮驾驶室,雨水顺着她的脸颊往下淌,却没冲淡她眼里的笃定。 陈宇宙还在旁边念叨:“这个天气,这么大雨,你们家老刘也来了,你也不说陪陪他,真要去啊?万一真是个圈套呢?” 许半夏拍了拍我,一脸歉意,她也觉得这样做有些对不起我,但她仍然十分坚定的走了,临走时朝我们挥了挥手:“把馄饨热着,等我回来吃。” 货车的引擎声混着雨声响起,渐渐消失在雨幕里。 陈宇宙叹了口气,转身去拿锅,嘴里嘟囔着:“也就她,能做出这种事。” 我知道,他这话,其实是说给我听的。 我望着货车消失的方向,雨水敲打着伞面,发出沉闷的声响。 保温桶里的馄饨还冒着热气,可我忽然觉得,这个雨夜最暖的东西,或许不是这碗热汤,而是那个踩着雨水出门的女人,心里藏着的那点不为人知的柔软。 夜雨淅淅沥沥地敲打着废品站的铁皮顶,像是谁在耳边絮絮叨叨地说些烦心事。 隔天后。 许半夏正和陈宇宙对着一堆旧铁件盘算,门外突然传来一阵迟疑的脚步声,伴着雨衣上滴落的水声。 “是……许老板吗?” 男人的声音带着股被雨水泡透的沙哑,掀开雨帽的瞬间,露出张被冻得发红的脸——是童骁骑。 他就是之前卖井盖的人。 后来终究是许半夏帮了他。 不仅把井盖一个个的安了回去,还帮童骁骑把医药费给交了。 许半夏看着他,有些诧异。 “你怎么来了,钱还不够?” 童骁骑捂着一把脸,涩声道:“不用了,我来是来向你们道谢的,我妈——已经走了。” 他深吸了口气。 “许老板,这个钱,我现在没有,我单位效益不景气,等我以后有了钱,我一定还,那个,不行,我可以在这里给你们帮忙,不要钱,管我一口饭就成。” 他说着,走到一边,蹲在墙角下,声音闷得像堵着棉花。 许半夏没多说安慰的话,只递给他个热馒头。 童骁骑啃着馒头,说自己现在没什么事,单位停工后大家都在耗着,不如在废品站搭把手。 “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有力气,搬东西、卸车都行。” 陈宇宙笑着说:“你小子,还真是吃上我们了。” 虽然这样说,但终究还是接受了他。 有了童骁骑,废品站里确实轻快了不少。 以前我送饭过来,常常见到许半夏和陈宇宙蹲在废铁堆里忙得抬不起头,饭搁凉了都顾不上吃。 又或者急冲冲就跑出去跑业务了。 如今童骁骑一上手,重活累活他全揽了去,许半夏总算能按时坐在小板凳上,就着热菜热饭歇口气。 这天傍晚我送饭来时,三人都在,正好一起坐在铁桶搭的小桌边吃饭。 许半夏扒着米饭,忽然指着墙角堆着的几块锈钢板说:“你们发现没?这废品站里最划算的还是废钢。” 陈宇宙点头:“可不是嘛,上周收的那批钢筋头,比收十车废铁都赚。” “钢和铁不一样。” 许半夏用筷子敲了敲碗沿,眼睛亮得很。 “这东西金贵,要是能弄到一大批,咱们能翻个大跟头。” 童骁骑正嚼着咸菜,闻言抬头:“半夏姐,要找废钢?我能帮上忙不?” “难就难在怎么运。” 许半夏叹了口气。 “东边那个老钢厂你知道吧?里头堆着好多下脚料,都是好钢。可那玩意儿太多太重,咱们这三轮车、自行车过去,纯属找垮。” 她顿了顿。 “至少得有辆大卡车。” 其实,就算没大卡,许半夏也想去收购。但这事吧,人家不让。 你连一辆大卡都没有,人家钢厂凭什么让你进去运啊? 光靠你自行车,三轮车,这得反复多少回,你知道蹬车运钢材,这有多费劲,这有多吃力吗? 所以,除非你有一辆大卡,一次就能运走,至少大部分。如此一来,人家钢厂才会原意和你做生意。 童骁骑听到这里,眼睛猛地一抬,嘴里的饭都忘了往下咽:“大卡车?这事儿我能办!” 他放下碗筷,语速快了起来:“我们单位是跑运输的,最近停工后,车库里堆着七八辆解放大卡,天天蒙着布晒太阳。我跟车库老李熟,他早就想赚点外快了。你给点油钱,我跟单位说借出去拉趟货,保准能开出来!” 许半夏手里的筷子“当啷”一声掉在桌上,她盯着童骁骑,突然笑了:“没开玩笑,真能弄来?” “绝没问题!”童骁骑拍着胸脯,脸上总算有了点活气,他一直记着许半夏的恩,因此想报恩,这不是来机会了吗! 当下道:“那我们单位就是跑运输的,现在生意不好,好多车呢,都在那儿趴窝,天天晒太阳,找一辆车弄,没问题!只要交点油钱过得去够我跟单位交差就行,另外,看场子的师傅还是要塞点烟的,完事了车随便用!好多人都这么干,没问题。” 雨还没停,夜色里的废品站却像是被点燃了一簇火苗。 许半夏抓起个馒头塞进童骁骑手里,声音里带着抑制不住的兴奋:“那就这么定了!明天一早,咱们去钢厂!” 铁桶里的炭火噼啪作响,映着三人眼里的光,竟比外面的路灯还要亮。 谁也没想到,这场夜雨里的相遇,会让他们从一堆废铁里,扒拉出一条真正的活路来。 其实童骁骑想把单位的车开出来跑私活,这肯定是违反单位纪律的。不过童骁骑的想法十分质朴。 你单位没工开,都发不出钱来,我自己找点活,哪错了?再说,我也不是白用,我给了油钱,还要怎么的。 公器私用,占公家便宜,这在当时的年代,是常事。你做了,能赚到钱,别人只会觉得你能干,有本事。 这叫——能耐。 反而你没门路,闲着,是你没本事。 童骁骑过去看别人私下里跑车赚钱,早眼红了。可他年轻,资历浅,没人脉,也就没门路。 现在有机会,当然是要大干一场了。 第1章 选择许半夏 我从游戏里退了出来。 有些事还是发生了。 襄阳城破。 幸运的是,这一次,郭靖一家没死,我早早准备了郭靖一家的替身,在城破之时,一把火把这些人烧了,给郭靖当了替死鬼。 至于说郭靖本人,他武功很高,我是请动了黄药师和我打配合,这才在下药之余,又偷袭,这才放倒了郭靖。 他的根基真的是太扎实了。 任郭靖怎么想,他也想不到,我,黄药师,一起算计他一个人。单一的我或黄药师,都未必能制住他。 虽然我一直说,一直说,郭靖是庸才,但他能走到今天,绝不简单。 这个庸才,用勤奋,刻苦,一步一个脚印。 想要问他武功为什么那么高,机遇是一方面,但他的努力也是极其重要的。 只看一点。 在郭靖结婚后,和黄蓉只生了一个郭芙。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他和黄蓉都没孩子。 在古时,没有有效的避孕手段。 就算有,也会有意外。 因此,答案很简单。 郭靖把大部分的时间,精力,用在了武功上,所以他才能一直没孩子。 这一方面是他武功功法的原因,金关锁玉诀。 二来就是他自身坚定不移的定力了。 郭靖凭借这个,武功进步扎实,恐怖。 他曾经一个人在蒙古军营里救走了大小武。 要知那时金轮法王等诸多高手都在呢。 但郭靖就是能一个人进去,三个人回来。 这就十分恐怖了。 因此,得我和黄药师联手,加下药。 如此才打昏了郭靖。 好在郭靖虽然轴,但也不是不知道变通,最终还是愿意活下来了。 而我早早准备的绝情谷,就派上了大用场。此地庇佑公孙一族从唐末逃避到了此时,再继续避世也不是什么问题。 在那之后,我成为了蒙古的国师。 以大哉乾元为名,立下了大元的国号。 我积极编组汉人的军队,帮助忽必烈东征西讨,打击那些不服于他的蒙古汗王。 当汗王,有什么好,哪有当皇帝快活。 忽必烈自然愿意当皇帝的。 此后,杨过,化名张弘范,开始了灭宋的征程。 像大宋这种又软,又烂,又怂的国家,还是早点退出历史的舞台吧。 原本我和忽必烈合作得挺好。 但是后来,失控了。 忽必烈得到了八思巴的支持,挑战起我的国师之位。 既然你们要这样玩,那对不起了。 我不玩了。 如果我一直当国师,也许会帮蒙古人改变一下征税制度。如此一来,蒙古人的朝廷也许就能延长一些时间。 但现在我不管了。 任你八思巴智计绝伦,你不改变蒙古人的征税制度,这蒙古迟早得完。 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必在游戏里待下去了。 论武功,我已经到了这款游戏理论可以。容纳的极限了。 至于任务,也完成了。 在这次的游戏中,我最得意的,就是收拢了杨过这样的膀臂之臣。 我可以轻松的把他带出来。 甚至可以形成子系统,帮助杨过把他贴心的人给带出来。 悲哀。 果然。 夫妻一场,穆念慈仍然未对我真正倾心。 反而是杨过愿意随我离开这个世界。 见识了世界的精彩,他渴望看到更多。 至此,我的心腹有了,是孙仲君一些人,而左膀右臂也有了,是杨过。 但这样我也只是能够渐渐武装一些少量的部队。 再说这支部队也是需要技术装备支持的。 我需要一个,至少强大一些的后勤工厂,帮助我生产,修复武器装备。 这将是一个全能的人物。 是一个拥有极限抗压的人。 是一个能够满足我目前所需,又能满足以后升级的人才。 我不需要什么科学家。 我需要的,是一个拥有强大内核的企业家。 那么,先说一下我现在面临的情况。 公元2025年之前。 这在我们把它定义为兔历。 在这时间前,我们就是兔子,看起来弱小无害,只是在勤勤恳恳的经营我们的地盘。 2025年至2079年,我们国家被称为熊猫历。 这一时期,我们外表仍然爱好和平。 但我们的体量已经强大起来了。 2079年以后,是龙历。 2083年,被称为腾飞年。 但是,科技爆炸带来的,未必会是好事。 随着科技的发展,华夏人最重要的一件事,发生了。 那就是科技发明制造了一种超级人工智能的女性机器人,用以解决一直找不到女朋友不能结婚的男性。 这里有一段记录。 上海陆家嘴的全息广告牌正循环播放着完美伴侣3.0的最新广告——画面里的虚拟女性有着符合黄金比例的面容,眼波流转间甚至能模拟出真实的羞涩,下方的标语刺得人眼生疼——无需妥协的永恒陪伴,ai比人类更懂你。 毫无疑问。 这种机器人无论从哪方面,都满足了人类对家庭,对妻子的渴求。 因为它不会莫名其妙的发脾气。 也不会向你要钱买特殊的奢侈品。 她甚至可以不要包包。 而且她也没有亲戚,朋友,男闺蜜,或需要你帮扶的哥哥弟弟。 更不会在某一天悄然的出走。 如果你想要孩子,你只需要买一颗卵子,甚至人工的都可以,就能拥有自己血脉的孩子。 事情既然发生,结果自然是一步步的恶化。男人找人工智能女人,那么女人也开始找人工智能男人。男女之间,产生对立,没人想到这个对立会如此严重,又如此之大。 男人不需要女人他们有人工智能女人。 女人也不需要男人,她们有人工智能男人。 随着ai伴侣技术已进入成熟期。 神经连接头盔能模拟触觉与温度,量子计算机支撑的情感算法可以复刻98%的人类情绪反馈。 男人沉迷于虚拟老婆的绝对顺从,女人则依赖虚拟男友的无条件包容,现实中的男女交流只剩下工作场景里的必要话术。 社交媒体上。 男人都是麻烦制造机。 与女人永远无法理性沟通。 这样的话题常年霸占热搜,算法不断推送强化对立的内容,将曾经的互补差异扭曲成不可调和的矛盾。 2070年的七夕暴动成为导火索。 一群极端男性砸碎了女性ai公司的服务器机房,理由是这些虚拟男人抢走了我们的生育权。 而女性激进组织则在同一天烧毁了男性ai产业园,宣称算法构建的完美女性正在摧毁性别平等。 政府介入时,发现双方使用的武器竟都是通过3d打印技术自制的——科技赋予的生存能力让他们彻底失去了妥协的必要,食物可以合成,住房可以智能建造,连繁衍后代都能通过人工子宫完成,没有异性也能活下去的信念,像病毒般吞噬了最后的理智。 而且。 这还不好阻止。 因为没人会傻乎乎的自己去战斗。 大家随随便便轻轻松松就能制造一具义体,远距离控制战斗。 就算真的死了也无所谓。 不开玩笑。 真的无所谓。 只要在近期对自己的记忆进行备份。 死了重新克隆一具身体,传输备份的记忆,这不就又活过来了吗? 因为对死亡的无视。 战斗升级。 最终,他们都走了。 当最后一架撤离飞船消失在大气层时,那个时候我仍然在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 整个神州,几乎没人了。 得亏我国的人工智能发达,很多无人机,义体警察,机器人部队仍然在人工智能的控制下保护国家,所以才没出大乱子。 但是整个国家毕竟是空的。 短时间无所谓。 可是,时间一长。 那些机器可能就会出现问题。 如果此时被外邦发现了我国的虚实,进来抢劫,甚至把我国占为己有,怎么办呢? 当然,我相信,总有一天,国家会恢复的。总会有神州子民回来,收复一切。 但这一过程仍然会造成大量的损失。 这是我不甘心的。 所以,我要用我发明的借假成真的游戏系统,来拯救这个国家。 我,作为一个私下里进行科学研究的野生科学家,发明家。我比任何人都明白,现在的龙国掌握的人工智能技术,制造的虚拟世界——太过完美,完美到,让人类抛弃 了现实。 老婆假的怎么了。 老公假的又怎么了。 比真的还好。 那么干嘛还要真的? 所以,那些人都抛弃了一切。 没办法啊,科技这玩意太超前了,也不好,一下子颠覆了原有的社会了,这事先哪能想到呢。 不过,即便如此,我也要拯救这个国家。 在极短时间里,哪怕我人工制造孩子也是来不及的。 所以,我灵机一动,选择使用我的无中生有机器。 我要用我的发明输入剧情,生成世界模式,然后植入数据,对数据进行混沌算法。 当有数据在游戏中生成自身的意志时,我就可以利用克隆技术让他们来到现实,填充这个空空荡荡的国家。 以目前龙国超越一切的科技,只要有了大致大不多的人,就能控制这个国家,断掉别人的妄想。 通过碧血剑世界,我已经证明了我的方法是可行的。 所以,我要扩大优势了。 那么,再解释一下这个借假修真的技术操作吧。 首先——利用超算,生成世界。 你可以利用自己写的剧本,或者直接启动电影,小说,漫画,这些已经形成固有世界观的设定来生成世界。 世界生成,这时是假的。 如果你不操作,不介入,里面一切会照本宣科,按故事剧情演化一番。 就像一部电影。 你放无数遍。 它的故事都是一模一样,没有丝毫变化的。 因为它缺少了什么? 变量。 而我,就是变量。 我的介入,将会引导,影响,干涉,左右那些剧情人物。于是原本一成不变的世界,就会发生改变。 第一步,叫数据觉醒。 但数据觉醒也仍然只是数据,必须达到我的要求,我才会引导它们,生成记忆,来到现实。 打个比方。 有一个数据的剧情人物,恨我要死,那我得多疯才会把这么个人引入到现实之中? 我只会选择。 那些对我忠心耿耿,为我生,为我死,为我挡刀,为我拼命的贴心人。 只有我编辑的系统判定目标对我百分百的忠心。我才会引导这个人进入现实,来填充这个世界。 这个人不必是主角。 最重要的是和我之间的亲密度。 比如说碧血剑世界。 袁承志,长平公主,这些人一个也不和我贴心。 反而是孙仲君对我有着极高的亲密度。 所以只有孙仲君和少数对我忠心耿耿死心塌地的锦衣卫才进入到现实。 甚至。 我考虑到古代人一下子进入现代科技 世界的不适应,会先让她们在噬亡村的世界里适应一下。 现在,我有了贴身的亲卫,又有了杨过这样的得力助手,是时候找一个抓生产的人了。 这就好像,你来到了一个异世界当领主。 在危险四伏的异界。 你的第一步就是要掌握自己身边最亲密的人。 这样你的安全才会有最基本的保证。 第二步你要有自己的人,组建自己的武装力量。 这时你才可以考虑一下享受。 第三步就是给自己找一个大管家,能扛事能帮到你的全能后勤人才。 这是一个总管类型的人物。 说白了就是老婆。 为你打理一切琐碎事的老婆。 她还要负责生产,武装我的部队。 这样一个人,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当的。 经过我用超级计算机寻找,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 许半夏。 许半夏绝对是狠人中的狠人,能人中的能人,她最为引以为傲的地方,就是能承受压力,能扛事。 同时呢,她还十分能够接受失败。 在绝境和困难面前,能挺得住。 还有一点就是她善良。 有人说慈不掌兵义不理财。 偏偏许半夏是一个讲情义的。 她自己有一个需要被温暖的童年,却一直注意帮助别人。 正是这样独特的个人魅力,让她以女人之身,后起之秀的身份,站立起来,成为商业生意场上的领袖人物。 毕竟。 谁不想在这样讲人情的老板麾下做事啊。 哪怕她是个女的。 比如,她的得力干将,贴心的忠狗,童骁骑。 童骁骑这样的一个年轻人,为什么愿意叫许半夏老大,一直忠心耿耿的跟着她呢? 就是因为在童骁骑最困难的时候。 许半夏伸手帮了他一把。 许半夏在雨夜对童骁骑伸出的这一把手,童骁骑能记一辈子。 不要小看为一件小事。 第一,它对童骁骑来说不是小事。 第二,当时的许半夏自己也是惨得一批。 她比别人也宽裕不到哪儿去。 她有十足的理由不理会童骁骑。 甚至当时陈宇宙也是反对的。 但许半夏强行的对童骁骑伸出了温暖的手。 如果不是许半夏当时已经结婚了。 童骁骑就要自己上了。 而在之后,许半夏的老公王全痛打许半夏,童骁骑立刻就把王全废了。 这之后。 童骁骑坐牢了。 出狱的他面对的是已经当上小老板的许半夏。 自惭形秽。 这才没有表白什么的。 至于后来,他有妞了。 许半夏也有喜欢的小洋人了。 这事才算过去。 但即便如此,童骁骑仍然对许半夏忠心耿耿,还是怎么踹都踹不走的那种。 困此,我毫不犹豫,选择许半夏。 第2章 抢先表白 从大数据中,我选择了许半夏。 许半夏的前半生十分凄苦。 因为母亲在生她时难产而死,父亲因此对她心怀怨憎,给她取名“半夏”,寓意为——生半夏,毒! 她从小与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缺乏父母的关爱,这也养成了她狠厉果决、独立自主的性格。 在许半夏初中时,爷爷奶奶也相继故去,一个小女孩,感觉到了生活的恶意与不易。 因此,大学毕业没多久,她就草草结婚。为的就是想有一个自己的家。 她太渴望这个了。 你可以想。 一个小女孩,父亲仍在,却不理她,自己重新组建了家庭,有了新的妻子,新的女儿,相比之下,许半夏显得是多余的。 这个家庭也是,在许半夏的童年,没有给予一丝一毫的温暖。 冷漠,孤寂,时刻吞噬着许半夏的心。在她懂事后,这件事十分让她痛苦,为了对抗这种痛苦,她草草的结婚,让自己也有一个“家”。 尽管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 但她没办法。 悲哀的童年,往往就是如此,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 不然,以许半夏女强人的性格,她根本不需要这个婚姻。 因为结婚后,许半夏并没有因为结婚就宅在家里,去相夫教子。相反,她甚至没有要孩子的打算,一天天的在外奔波。 经常值夜班,很晚才回家。 这也是王全在被揭破出轨后反而理直气壮痛打许半夏的原因。 你许半夏自结婚后一天到晚在外跑,回家都不知道能待上几分钟。 你有什么资格质疑我出轨!? 有你这样的老婆,我不该出轨吗? 我不出轨才是奇怪的。 这也是后来,许半夏选择要和王全私了的原因。 不然她麻烦再多,但收拾一个废掉的王全还是手拿把掐的。 王全呢,也是的,他恨许半夏,认为是许半夏把他毁了。所以他愤怒的袭击了许半夏,但即便如此,他也不敢杀了许半夏。 因为杀人,要坐牢的。 他坐过牢,那里面的生活,对于他这样一个生活都要不能自理的撒尿男来说,太可怕了。 他不想尝试这种生活,最终向许半夏妥协了。 所以许半夏对于这段婚姻,承认是错误,但没后悔过。 毕竟,她的悲惨童年,曾经被王全治过。 在和王全的最初,感觉还是好的。 像这样一个人,我自然不能错过。 进入游戏后,我立刻查看了我的情况。 人在这个世界的名字仍然叫刘至善。 是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 我的邻居就是许半夏她们家。 许半夏虽然童年凄苦,但不得不说,她是坚强能干的大女主。 哪怕生活再苦,也让自己生活得还过得去。 她初中时,爷爷奶奶去了。 但房子落她名下了。 这也是她父亲许友仁理直气壮对她不闻不问的原因。 许友仁并非对许半夏一点感情也没有。 能恨,自然也有爱。许友仁对许半夏的恨,说明许友仁其实也在乎许半夏。 只是当他气消之后,已经重新有了家庭。 所以干脆直接的不理不睬。 但是,在许半夏之后几次落难时,许友仁该出力也还是出了力的。 他虽然嫌弃,厌恶,可当许半夏有需要时,他还是选择了伸手。 现在,许半夏有吃有住,他干嘛要多事呢? 我计算了一下时间,通过脑海中的记忆,想了起来。 许半夏要毕业了。 她此时已经和王全处起了对象。 这不行,我得搞破坏,我要截胡。 想到这我立刻开始了行动。 我计算好了时间。 然后把自己收拾打扮一下。 凭借我的过人眼光,打扮帅气点,还是不成问题的。 当然,我很注意分寸。 这个时候,港风打扮就可以了。 不要想搞什么韩流。 一头扫把一样的头发,会把许半夏吓到的。呵呵,不要说许半夏了,我自己也接受不了呀。 随随便便,照四大天王的样子搞一下。 嗯,四大天王,学友不算。 要学黎明刘德华和郭富城。 这样打扮才好看。 检查一下腰包,挺好,理财术仍然十分的给力。 出门,我找了一家花店,好不容易买了一束玫瑰,立刻出发,去学校堵门。 这天的风里带着夏末的热气,卷着梧桐叶在学校门口打旋,我攥着刚从街角花店抢来的红玫瑰,花瓣被捏得有些发皱,像我此刻跳得乱七八糟的心。 啊,我看到了王全。 这个二傻子。 他就站在不远处的香樟树下,穿着笔挺的白衬衫,手里拎着一把花儿,脸上挂着志在必得的笑——他追许半夏有些时间了。 感觉今天应该能有收获。 现在是九十年代初。 这个时候,华夏的女孩还比较传统。 到了年龄,能结婚就会选择结婚。 不会像几十年后,一天天的想着不辜负青春,在年轻时到处玩,等到自己年龄渐渐大了,在外面不好混了,才会意兴阑珊的找一个老实人去接盘。 所以这个时候,很多女孩会早早把自己嫁掉。 婚嫁市场的黄金时期啊。 王全自以为自己和许半夏眉来眼去,已经有感觉了。 他只要一开口,这事儿就一准能成。 他以为,许半夏今天一毕业,就会顺理成章地跟他走,他会轻而易举的带着许半夏去领那本他盼了很久的红本本。 所以这时他心情那个高兴啊。 当他看见我时,还笑着点了点头,眼神里带着点施舍似的熟稔,大概觉得我只是来凑个热闹的学弟。 或学他一样。 他哪知道,我揣着的不是祝福,是要把他那盘稳赢的棋掀翻的决心。 许半夏就是在这时从校门里走出来的。 她穿着洗得发白的连衣裙,头发简单地扎在脑后,脸颊上还有没褪去的婴儿肥,眼神里带着对未来的茫然,又藏着股不肯服软的韧劲。 像颗刚从藤上摘下来的青苹果,还带着生涩的毛刺,却已经能看出日后会被岁月打磨出的锋利轮廓。 我知道她为什么急着结婚,王全也知道——那个所谓的家,早就没了温度,父亲再婚,继母刻薄,爷爷奶奶走后,她在这世上就像棵没根的草。 看到许半夏来了。 王全立刻准备迎上去。 六月的风卷着栀子花的甜香,扑在大学门口攒动的人潮上。 许半夏抱着一摞打包好的书,袖口被风吹得轻轻扬起,她刚和室友拥抱告别,转身就看见王全站在不远处的香樟树下,手里捧着一束开得正艳的月季——花瓣边缘还沾着点泥土,一看就是从哪个花坛里“借”来的。 他那点心思,我闭着眼都能猜到。 今天是许半夏毕业的日子。 王全在五金厂当学徒,住的宿舍连窗户都关不严实,这些年看许半夏的眼神,早把“想攀高枝”四个字写在了脸上。 谁都知道,许半夏爷爷奶奶留了套房子在市区,离这儿不过三站地。 王全深吸一口气,攥着那束月季朝这边挪,脚步慢得像怕踩碎了地上的影子。 他大概觉得,毕业这天的姑娘最心软,最容易被“往后余生”的承诺打动,尤其是他这种看起来老实巴交的追求者,再加上“人生大事该考虑了”的由头,成功率怎么也得有八成。 我看着他的手已经开始微微发抖,再看许半夏正低头整头发,阳光落在她睫毛上,投下一小片温柔的阴影。 不能等了。 我几乎是凭着本能冲出去的,皮鞋在石板路上蹭出刺耳的声响。 王全愣了一下,刚要喊出“半夏”两个字,我已经冲到了许半夏面前。 膝盖着地的瞬间,震得我骨头都麻了。 “嘶——” 我听见布料撕裂的声音,低头一看,那条上周刚买的九成新卡其裤,膝盖处磨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灰扑扑的毛边翻卷着,像只受伤的兽。 但我顾不上这些,抬头时正撞上许半夏惊讶的目光。 她手里的书“啪嗒”掉在地上,一本《微观经济学》滑到我脚边。 “许半夏,”我的声音有点发紧,却异常清晰:“你好,我的女神,我是你的邻居,我一直在关注你,我一直偷听你的事,从你上大一开始,我就数着日子等今天。我知道你上学不敢打扰你,怕影响你的学业,我一直在忍,我忍了三年,我忍到现在,终于,你现在毕业了,无论如何我也要站出来告诉你——爱捞福油——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我好爱好爱你。” 王全在身后声音发抖的“喂”了一声,我没理他。 “这些年里,我见过你在图书馆啃馒头赶论文的样子,也见过你在操场边为输掉篮球赛的室友哭鼻子的样子;我知道你喝咖啡只加三分糖,吃火锅必点宽粉;我记得你说以后想把爷爷奶奶的老房子装成暖黄色,阳台要摆两盆栀子花……” 许半夏的眼睛慢慢睁大了,嘴唇动了动,没说出话。 这些,是她和好朋友陈宇宙说的。 没想到这个平时一声不响的邻居竟然一直在偷听? “许半夏,和我交往吧,和我结婚吧,我们在一起,无论什么我都听你的,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家里的书架全摆上你所有的书;你想在阳台种满栀子花,你就种好了,我让你每天早上都被香醒;和你在一起,就算以后面对的是柴米油盐的账,我也想一直陪着你看遍往后的日出日落。” 我伸手,把我买的玫瑰塞到她的手上。 在这过程中,我轻轻碰了碰她的手指,她的指尖有点凉,却没有躲开。 就那么拿住了我给的花。 “许半夏,毕业快乐。但我更想祝你,从此有我。” 风又吹过来,卷走了王全手里那束月季的一片花瓣,落在我磨破的裤腿上。 我看见许半夏的嘴角,慢慢扬起了一个比阳光还暖的弧度。 王全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那束沾着泥土的月季被他举过头顶,带着风声砸过来。 花瓣和叶片劈头盖脸落了我一身,几根花刺刮过脸颊,火辣辣地疼。 “你算个什么东西!” 他嘶吼着,额角的青筋突突直跳,像是要把这次被我搞得破坏在心里的愤怒全喷出来。 没等我从地上爬起来,他已经跳起来一脚踹在我胸口——那力道真够狠的,我像个破布娃娃似的往后仰,后脑勺磕在石板路上,嗡的一声响。 他扑上来骑在我身上,拳头就跟雨点似的砸下来。 先是下巴,再是肩膀,每一下都带着闷响。 周围的人惊呼起来,有人喊“别打了”,但王全红着眼,根本停不下来。 我蜷着身子,把脸埋在臂弯里,硬是没吭一声。 九十年代初的天,哪有什么明明白白的自卫道理? 真还手了,说不定就成了“互殴”,到时候有理也说不清。 他王全不过是个工厂学徒,借他个胆子,敢把人打死在大学门口? 反而他打得越凶,我心里越亮堂。 眼角的余光里,许半夏的脸从惊愕变成了铁青,她攥着拳头,指节都发白了。 “王全!你住手!” 她的声音带着颤,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怒气。 王全像是没听见,拳头还在往我背上落。 我瞅准时机,猛地伸出手,死死抱住了许半夏的小腿。 她的裤子是新买的雪纺料,被我抓出几道皱痕。 我故意顺着她的腿一点点往下滑,头越来越低,呼吸也放得又急又弱,活脱脱一副被打得撑不住的样子。 “呜……半夏……” 我挤出点气音,听着就像快断气了。 这一下,许半夏彻底炸了。 她猛地挣开我的手,却不是推开我,而是转身一脚踹在王全腰上。 “王全你疯了!你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 她的声音都在发抖。 “我真是看错你了!” 王全被踹得愣了一下,回头吼道:“是他抢……” “抢什么?抢着告诉你,喜欢一个人该有喜欢的样子?” 许半夏的声音陡然拔高。 “你这是喜欢吗?这是耍流氓!是滥用暴力!” 她顿了顿,眼神里的失望像冰碴子似的。 “我跟你的事,今年不用考虑了,以后都不用考虑了!” 王全彻底懵了,眼睛瞪得像铜铃。 几秒钟后,他像是反应过来什么,嗷地一声又要扑上来。 就在这时,两个身影冲了过来——陈宇宙从人群里挤出来,一把抱住王全的胳膊,学校门口的保安员也提着橡胶棍跑过来,厉声呵斥:“干什么呢!再打就抓你去派出所!” 王全被两个人架着,还在拼命挣扎,嘴里骂骂咧咧的,却怎么也挣不脱。 最后他被保安员半拖半拽地往校门口外拉,路过我身边时,那眼神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剥。 陈宇宙蹲下来扶我:“你没事吧?脸都肿了。” 我摆摆手,慢慢坐起来,故意咳了两声。 许半夏蹲在我面前,眼圈红红的,伸手想碰我的脸,又缩了回去。 “疼吗?” 她的声音很轻,带着点哽咽。 我扯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没事……只要你没生气就好。” 风卷着地上的月季花瓣飘过,阳光落在许半夏带着水汽的眼睛里,亮得像揉了把星星。 我知道,这一局,我赢了。 第3章 成功追上 九零年的春风里还裹着料峭的寒意,我攥着被手心汗浸湿的衣角,站在许半夏家那扇刷着蓝漆的木门前,重复的白天的话。 “许半夏,许半夏,我喜欢你。” 空气静了半晌,静得能听见巷口自行车铃的叮当声。 许半夏没像拒绝王全那样,一口气很遗憾的拒绝我。她曾经对王全感觉还是不错的。 王全相貌不错。 不是多有钱,但条件也算不错的了。 许半夏又不是天真无知的少女,小小年纪就瞎想什么高富帅或白马王子。 刚从大学毕业的她,一脸的青涩,根本不足以谈惊艳。 只能说小家碧玉。 或者说小荷才露尖尖角。 虽然有些姿色。 但还远远没到女神的地步。 走在街上,有很多比她时髦洋气,容貌惊艳的女孩。 往常有一个条件不错的王全,虽然他也穷,什么都没有。至少身体健康相貌不错。 但是谁又不喜欢帅气成熟的男人呢? 所以只这一个,许半夏感觉也挺好。 但是,当许半夏看到王全一脸狰狞的对我挥拳,她立刻放弃了这个男人。 许半夏是一个脾气硬的女人。 她是不会选择一个和她脾气相似的男人的。 一个挥拳打人的人,她怎么接受? 但是。 对于我。 她仍然有所怀疑。 听了我的表白。 她只是“哦”了一声,声音平平的,听不出情绪。 这就算不上失败了。 我心里那块悬着的石头落了一半,尤其想到王全灰溜溜走掉的样子,更是松快不少。 王全那人,条件其实不错,要不然许半夏也不会和他结婚。 如今被我摆了一道,令他知难而退,我面前的路算是敞亮了大半。 说起来,许半夏确实不是那种让人一眼惊艳的姑娘。 她眉眼周正,皮肤是健康的麦色,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但比起巷尾那个总穿连衣裙的林晓,少了几分柔媚。 更要紧的是她那性子,比男孩子还硬气,曾经在菜市场跟小贩争两毛钱的差价,嗓门亮得能掀翻屋顶,最后愣是让对方补了她三个西红柿。 九十年代的男人,大多还是想找个说话细声细气、回家能递上热毛巾的姑娘,像许半夏这样,跟你掰扯起道理来眼睛都不眨的,确实让不少人打了退堂鼓。 可我就吃她这股劲儿。 第二天一早,我揣着两张《本命年》的电影票堵在她下班的路上。电影院就在百货大楼对面,票是昨天下午排队抢的,红底黑字的“晚七点”印得清清楚楚。 “晚上有空吗?” 我把票递过去,手还在冒汗。 许半夏瞥了眼票根,又瞥了眼我,眉头拧成个疙瘩:“不去。” 她的声音比昨天冷了点。 “我跟你都不熟,王全走了,不代表我就得找下一个。” “我知道。” 我没收回手。 “就是觉得这电影不错,想请你看看。” 她没接,转身就要走。 我心一横,当着她的面,“嘶啦”一声把票撕成了两半。纸片飘落在她脚边,像只折了翼的蝴蝶。 许半夏的脚步顿住了,回头看我的眼神里多了点诧异。 “你干什么?” “你不去,这票在人世间的唯一价值也没了,留着也没用。” 说着,我从口袋里又摸出一张,这是我预防她拒绝,故意多买的。 “再问一次,去不去?” 她盯着我手里的票,又看了看地上的碎纸片,嘴唇动了动,没说话。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那时候一张电影票五毛钱,够买两斤白菜,不是谁都舍得这么糟践。 没等她开口,我又把第二张撕了。 这次撕得更碎,风一吹,飘得老远。 许半夏的脸彻底沉了下来,额角的青筋跳了跳:“你疯了?有钱烧的?” “不是烧的。” 我又摸出一张票。 “就这一张了。许半夏,我不是跟你开玩笑,也不是一时兴起。我想跟你处对象,想请你看电影,想知道你今天活得累不累,想给你带明天的早饭。” 我把话说得又快又急,像是怕被打断。 她那双总是带着点锐气的眼睛,此刻定定地看着我,里面翻涌着我读不懂的情绪——有怀疑,有犹豫,或许还有点被这阵仗弄懵了的无措。 毕竟,我这个住对门、平时见了面只点头的邻居,突然像打了鸡血似的追过来,换谁都得犯嘀咕。 “你到底图什么?” 她终于问了,声音里带着点疲惫。 “我脾气不好,又不是什么大美人,你……” “图你这个人。” 我打断她,把最后那张票塞进她手里。 “电影七点开始,我在电影院门口等你。你要是想弄明白,就来,咱们好好聊。要是不想,这票你扔了也行,我不怪你。” 说完我没敢再多等,转身就走,后背全是汗。 走到巷口时回头看了一眼,许半夏还站在原地,手里捏着那张票,风吹起她的头发,露出光洁的额头。 那天晚上六点五十,我在电影院门口看到了她。 她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手里紧紧攥着那张票,像是攥着什么烫手的东西。 “我来了。”她说:“但先说好,看完电影,你得把话说明白。” 我心里的烟花“嘭”地炸开了,忙不迭点头:“成,你想知道啥,我都告诉你。” 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老长,一前一后走进电影院的昏黄光线里。 我知道,这只是开始,但至少,她愿意听我说话了。 电影院里的光线暗得恰到好处,屏幕上的光影明明灭灭,映在许半夏脸上。 她攥着衣角的手没松开,侧过头看我时,睫毛在鼻梁投下一小片阴影,声音压得很低,带着点被电影里的枪炮声盖过的委屈:“你到底想干什么?拿我开玩笑吗?还是觉得我好欺负,故意来找麻烦?” 她顿了顿,指尖用力得泛白。 “我跟你说,我许半夏现在啥都没有,妈走得早,我爸也不要我,刚刚毕业还没工作,手里也没什么钱,住的还是爷爷奶奶留下的老房子。你要是想拍婆子,厂门口那条街上漂亮姑娘多的是,何必……” “漂亮的姑娘是多。” 我打断她,声音比她还低,怕惊扰了前排的观众。 “百货大楼化妆品柜台的售货员金鹿,头发烫得跟波浪似的,一笑俩酒窝;还有粮站那个小李,说话细声细气的,见人就脸红。可我要找的不是只能看的,是能跟我搭伙过日子的。” 许半夏愣住了,眼里的防备松动了些,像是没料到我会这么说。 我往她那边凑了凑,能闻到她发间淡淡的肥皂味,是那种最普通的檀香皂,带着点干净的涩味。 “你忘了?我就住你家隔壁那间小屋,打小就注意到你了,从你上高中起,我就看着你。” 屏幕上的枪声突然密集起来,我趁机提高了点音量:“我知道你每天天不亮就起来背书,台灯亮到后半夜;知道你为了减轻压力筹集学费,暑假去码头扛过水泥,肩膀磨破了也不吭声;知道你进了大学一直是在勤工俭学的,到处找霍工在打,十分辛苦,这些我都看在了眼里,许半夏,你是啥样的人,我比谁都清楚。” 她的肩膀轻轻抖了一下,没看我,目光飘向屏幕,却明显没在看剧情。 “你说你一无所有,可在我眼里,你比谁都富。” 我盯着她的侧脸,字句都往实里说。 “你聪明,明明经常在外面打工做活,但是你的学习成绩从来没有落下来过。每天,不管多累,你回家都在学习,你家里的灯经常很晚都没关,我听到你读书,背书的声音,人的时候,我也能听到你笔尖在书本纸上划过书写的声音,你能干,多苦多累你都能一个人顶住,这不是嘴上说说的厉害,你是真能扛事。这样的姑娘,不是好姑娘是啥?” 许半夏的喉结动了动,好半天才挤出一句:“那也不用……” “不用什么?”我接住她的话:“不用我等你?我跟你说,我早就喜欢你了,从你第一次扛着煤气罐上楼,累得满头大汗还冲我笑的时候就喜欢了。当时我是吓了一跳的,没想到你瘦瘦小小的模样,那么重一个煤气罐子,竟然能扛得动,其实你不知道,我好玄就想伸手帮你了,但你冲我一笑,我就愣神了,眼睁睁看你离开,当时你不知道,我是别提多后悔没帮忙了。” 这话一出口,她猛地转过头,眼睛瞪得圆圆的,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 黑暗里,我能看见她眼里的震惊,还有点藏不住的慌乱。 “但那时候不能说。” 我放缓了语气,尽量让她听着踏实。 “你那时候才多大?一门心思要考大学,我要是捅破这层窗户纸,不是耽误你前程吗?喜欢一个人,不是光说‘我爱你’就完了,得替她着想。你上学,我就远远看着,看你每天平安回来,看你把‘三好学生’的奖状贴满墙,就够了。” 屏幕上的画面恰好切到一段安静的夜景,月光透过窗棂洒进来,照亮许半夏微颤的睫毛。 “现在不一样了。” 我往前倾了倾身,声音里带着压不住的笃定。 “你大学毕了业,已经自由了,没压力了,脚跟站稳了。我等的就是这一天。许半夏,我对你不是一时兴起,是这么多年攒下来的念想,早就成了执念,再不说,我自己都要憋坏了。” 我伸手,轻轻碰了碰她的胳膊,她没躲。 “我不要你给我洗衣做饭,这些我自己来就行。我家就在你隔壁,结了婚连搬家都省了,多方便。我啥都不图你的,就图你这个人,图你这股子又聪明又能扛事的劲儿。” “所以你别躲,也别想太多。” 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从今天起,我就正式追你了。你要是觉得我哪不好,尽管说,我改。但想让我放弃,不可能。” 许半夏没说话,只是别过头去看屏幕,可我分明看见,她的耳朵尖,在昏暗中悄悄红了。 屏幕上的枪炮声还在继续,可我眼里心里,只剩下身边这个紧抿着嘴唇的姑娘,还有那句在心里盘桓了无数次的话——这次,说什么也得把她追到手。 电影院那场谈话像把钥匙,轻轻拧开了什么。 许半夏没再明着躲我,见了面会主动打招呼,有时还会递过来颗水果糖——是她从厂里小卖部买的,橘子味的,裹着透明的糖纸,在阳光下亮晶晶的。 没过几天,她带我去了城郊的垃圾场。说是垃圾场,其实更像片被圈起来的荒地,堆着小山似的废铁、纸板和塑料瓶,风一吹,扬起的灰里带着股铁锈和霉味。 一个瘦高的年轻男人正蹲在地上,用锤子敲着废铁丝,见我们来,抬起头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 “这是陈宇宙,我发小。” 许半夏拍了拍那男人的肩膀,语气熟稔得像在拍自家兄弟。 “宇宙,这是刘至善,我邻居。” 陈宇宙站起身,擦了擦手上的油污,朝我伸出手:“早听半夏提过你,说你……挺能折腾电影票的。” 他笑得坦荡,眼里没什么打量的意味,倒像是在看自家姐妹带来的新朋友。 我知道陈宇宙。 以前总见他跟在许半夏身后,帮她扛米袋子,修自行车,两人勾肩搭背地走在巷子里,说笑声能传到半条街外。 许半夏跟我说过,她和陈宇宙是穿一条开裆裤长大的,太熟了,熟到她对着他抠脚都不觉得尴尬,压根生不出别的心思,只能是兄弟。 可那眼神里的亲近骗不了人,是过命的交情。 “以后半夏就拜托你多照看了。” 我跟陈宇宙握了手,他的手掌粗糙,全是茧子。 “我要是没空过来,她要是累着了,或者有人欺负她,你可得第一时间告诉我。” 陈宇宙挑了挑眉,转头看许半夏,眼里带着点揶揄:“听见没?有人护着了。” 许半夏踹了他一脚,脸却有点红:“干活去。” 我看着她转身时的背影,心里跟明镜似的。 许半夏没去找工作,宁愿在这灰头土脸的地方收废品,一半是为了跟陈宇宙一起拼份家业,另一半,怕是故意做给我看的。 这工作体面吗? 确实不。 路过的人看我们的眼神,总带着点说不清的打量。 可她许半夏敢在这儿埋头苦干,我就敢陪着。 当然了,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 许半夏的性格有些像吕布。 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岂可郁郁乎久居人下。 她就是一个不服管的性子。 这样的脾气,哪里是能去正规上班的。 不过,反正,我是不在意的。 第4章 挨打定情 从那天起,我隔三差五就往垃圾场跑。 有时,我会拎着个保温桶,里面是我早上起早做的饭菜——说实话,我的厨艺实在拿不出手,炒个青菜能放多了盐,炖个鸡蛋总有点焦边,也就勉强能吃。 但掀开盖子时,热气腾腾的,至少能让她不用啃冷馒头。 “你这手艺……” 许半夏扒拉着米饭,眉头皱着,却没停筷子。 “还行吧,至少能吃,还是热的,你平时就这样做给自己吃?” “我平时都是瞎对付,有时是在外边买的,哎,要不,我明天给你买包子?” 我献殷勤。 “街口那家的肉包,馅足。” 她立刻抬头瞪我:“你钱大风刮来的?一个肉包五毛,够买两斤米了。” 她把保温桶往我面前推了推。 “以后还是你做吧,难吃归难吃,热乎,也省钱。过日子,哪能这么铺张。” “你错了,找对铺子,还是有便宜的,我知道一家店。在火车站口的位置,三毛钱一个,一块钱四个,就是得抢,手慢了就抢不到了。下回,我去抢去。” “你别费那个劲,跑那么远就抢几个包子,你骑车还是坐车,那地方,光公交就得一个小时吧?可别干那种蠢事,不然回来我修理你!” 我看着她认真挥小拳头的样子,心里忽然就软了。 她当真是把我往“过日子”里算。 后来我学乖了,做不好菜,就学着熬粥。 白粥里放把红豆,慢慢熬得稠稠的,再配点酱菜,简单,却不容易出错。 许半夏每次都能喝两碗,边喝边跟陈宇宙算账:“今天收的废铁比昨天多了三十斤,塑料瓶价格跌了一分,得赶紧处理掉。” 陈宇宙就在旁边应和,偶尔插句嘴,拿我们俩打趣,许半夏就拿空碗砸他,笑声混着远处废品收购站的叮当声,竟比电影院的音乐还好听。 有次我去的时候,正撞见许半夏蹲在地上,给陈宇宙处理手上的伤口——他被铁丝划了道口子,血流得不少。 许半夏低着头,用酒精棉给他消毒,动作轻得不像她,嘴里却骂着:“跟你说过多少次,戴手套戴手套,你就是不听,活该!” 陈宇宙龇牙咧嘴地笑:“这不有你嘛。” 我没出声,就站在旁边看着。 阳光落在他们身上,灰尘在光柱里跳舞,那一刻忽然明白,许半夏要的从来不是什么风花雪月,是能一起扛事的踏实。 她把我带到这里,让我看见她最不体面的一面,其实是在给我递一张门票——进她心里的门票。 我把保温桶放在旁边的石头上,走过去蹲下身,从口袋里摸出创可贴,递给许半夏:“这个比纱布好用,防水。” 她接过去,没说话,耳根却又红了。 后来我才知道,陈宇宙有血液病,流血对别人可能不是什么事,但对陈宇宙就比较麻烦,可能会流血过多,又或是发烧等并发症。 因此不得不慎重。 那天的粥熬得格外好,红豆烂在了粥里,甜丝丝的。 我看着许半夏喝粥时微微动的喉结,忽然觉得,这日子啊,就像这锅粥,慢慢熬,总能熬出点滋味来。 我们的感情,大概也一样。 秋老虎肆虐的午后,我和许半夏走在百货大楼后的步行街。 她穿着我前几天硬塞给她的米白色衬衫,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结实匀称的胳膊。 阳光透过梧桐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她发梢跳跃,我看着看着就走了神,手指不自觉地想去碰她的头发。 “干嘛?” 许半夏侧头看我,眼里带着点警惕,却没像以前那样立刻跳开。 我缩回手,嘿嘿笑了两声:“看你头发上有片叶子。” 说着顺势往她那边靠了靠,肩膀几乎要碰到一起。 她没躲,只是耳根悄悄泛起红晕,脚步却加快了些,像是想拉开距离,又舍不得真把步子迈大。 这样的亲近,放在月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那时候我跟她说话,她都要隔着半臂远,眼神里全是“你又想耍什么花样”的审视。 第一次试着牵她的手,被她像甩烫手山芋似的甩开,还瞪了我半天,说我“不正经”。 可现在不一样了。 上次在垃圾场帮她抬一个沉重的旧铁柜,她没抓稳,整个人往我怀里倒过来,我伸手扶住她的腰,隔着薄薄的衣料,能摸到她紧实的肌肉线条。 她抬头时,鼻尖差点撞到我的下巴,呼吸混在一起,带着点她常用的肥皂味。 那一瞬间,我清楚地看到她眼里的慌乱,还有点一闪而过的……羞怯。 她没立刻推开我,直到陈宇宙在旁边咳嗽了两声,才猛地跳开,背对着我们整理衣服,半天没说话。 还有次晚上送她回家,走到巷口那盏昏黄的路灯下,我停住脚步,故意凑近了些,看着她的眼睛说:“许半夏,你今天真好看。” 她的睫毛颤得像蝴蝶翅膀,嘴唇动了动,没说出话来。 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变得急促,离得那么近,近到能数清她脸上的小绒毛。 眼看就要亲上去,她却猛地转身跑进了楼道,连句“再见”都忘了说,只留下个慌张的背影,还有我愣在原地,心里甜得像揣了块糖。 我知道,是时候再推一把了。 于是我总找借口约她出来。 说是约会,其实我也没什么新鲜花样。无非是陪她去批发市场给废品站买捆扎绳,顺便绕到街边的小吃摊,买两串刚出锅的糖炒栗子。 她总是皱眉:“又乱花钱,这玩意儿贵得很。” 嘴上这么说,剥开栗子壳时,却会悄悄塞一颗到我手里。 上次在百货大楼看到一件枣红色的外套,灯芯绒的,款式新颖,我觉得特别适合她,当即就想买下来。 她拉着我的胳膊不让,声音压得低低的:“别买,我天天在垃圾场滚,穿这个纯属糟蹋。” “糟蹋什么?” 我硬把她拉到镜子前。 “你就该穿点鲜亮的。再说了,以后跟我出来约会,总不能还穿沾着油污的工作服吧?”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神有点飘忽,嘴上还硬:“谁跟你约会了……这衣服得不少钱吧?” “不多,就半个月工资。” 我故意说得轻松。 “你疯了!” 她立刻转身就要走。 “半个月工资买件衣服?我跟你说,你再这么浪费,我……” “你什么?” 我拉住她的手,这次她没甩开。 “许半夏,我赚钱不就是为了给你花的吗?以前你一个人苦惯了,现在有我了,该对自己好点。” 我把衣服往她怀里一塞。 “就当是……提前给你的定情信物。” 她抱着衣服,站在镜子前没动,脸颊红得厉害,嘴里嘟囔着:“谁跟你定情……你这人,真是不会过日子……” 声音却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气呼呼的嘟囔。 最后那衣服她还是收下了,虽然第二天穿去垃圾场时,外面特意套了件旧褂子,生怕弄脏了。 但我知道,她是喜欢的。 就像她总骂我浪费,却会把我带的饭菜吃得干干净净。 总说我“不正经”,却会在我靠近时,悄悄放慢脚步。 走到巷口时,我看到卖冰棍的老太太推着车经过,赶紧跑过去买了两根绿豆沙的。 递给许半夏时,她果然又皱眉:“天凉了,吃这个要肚子疼。” “就吃一根,没事。” 我把冰棍塞到她手里,自己先咬了一大口。 “甜不甜?” 她犹豫了一下,也咬了一小口,冰凉的甜意在空气里散开。 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肩膀偶尔碰到一起,她没躲。 我知道,我们之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就快被这一点点的甜,一点点的暖,慢慢焐透了。 秋夜的巷口飘着煤炉的烟火气,我刚送许半夏到她家院门口,正想说句晚安,巷尾突然冲出来几个影子,手里还攥着木棍,脚步声踏碎了夜的安静。 为首的正是王全,他眼里的红血丝像要渗出来,指着我咬牙切齿:“狗贼,就是你,竟然敢撬老子墙角?” 我心里咯噔一下,把许半夏往身后拉了拉。 这些天,王全没再露面,我还以为他早歇了心思,没想到憋了这么一招。 “王全,你想干什么?” 许半夏从后面探出头,声音又冷又硬。 “我跟你的事和别人没关系。是你自己打人,让我觉得我们之间不合适,我早就说清楚了,不关他的事。” “不关他的事?” 王全冷笑一声,唾沫星子喷了老远。 “要不是他,你能对我这么绝情?许半夏,你别给脸不要脸,当初要不是看你可怜,老子能看上你?” 他说着就往前冲,被身后两个工友拉住了。 这两人我认得,穿着工厂的制服,应该是跟王全一个厂的,模样看着倒是挺老实的样子,此刻却摩拳擦掌,显然是被王全撺掇来的。 “王全,有话好好说,动什么手?” 我把许半夏护得更紧了些,后背抵着她的肩膀,能感觉到她身体的僵硬。 “说个屁!” 王全甩开工友的手,一棍子就朝我挥过来。 “今天不卸你一条胳膊,我就不姓王!” 我侧身躲开,木棍砸在旁边的砖墙上,“啪”地断成两截。 可没等我站稳,另一个瘦高个的工友就扑了上来,拳头结结实实地砸在我肚子上。 我的身体素质,自然是不怕的。 虽然我此刻被影响,早没了从前惊天动地的武功,但至少我的阴阳无极混元功是没放下的。 虽然不可能像从前一样,修炼出一流高手有内功,但强身健体,修炼出一身神力,还是不成问题的。 但此刻我知道,武功没用。 只要一还手,那就是互殴。 所以我吃下这一拳,装出很难受的样子,弯下腰,余光瞥见王全还要动手,赶紧把许半夏往旁边推:“你快进去!” 许半夏没动,反而冲上来想拉王全:“王全你疯了!住手!我说了,我们之间的事跟他没关系!” “跟他没关系?” 王全猛地甩开她,力道大得让她踉跄着退了两步。 “你个装纯情的碧池!当初老子追你时,你装得跟贞洁烈女似的,转头就跟这小子勾搭上了,贱人!” 污言秽语像脏水一样泼过来,许半夏的脸瞬间白了,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 王全看她这样,反而更兴奋,抬脚就往她身上踹。 “别碰她!” 我想都没想,扑过去把许半夏死死护在身下。 后背立刻传来一阵碰击动静,是木棍抽打的声音,还有拳头砸在背上的闷响。 许半夏在我怀里挣扎,声音带着哭腔:“刘至善!你起来!别护着我!” 我死死按着她的头,不让她抬头看,嘴里喘着气说:“别动……一会儿就好……” 不知道挨了多少下,我感觉差不多了,便咬破舌尖,让嘴角流出一些血迹。 但王全不甘心就这么结束。 突然听到他嘶吼道:“老子今天弄死你!” 我抬头一看,他不知从哪儿摸出把折叠刀,正往我胸口扎来。 “王全!你疯了!” 他那两个工友赶紧扑上去拉住他,其中一个胖工友急得脸通红。 “说好教训教训他就行,动刀子算怎么回事?真闹出人命,我们都得进去!” 王全被死死拽着,刀在半空胡乱挥舞,嘴里还在骂:“这小子抢了我的女人,就该杀!” “什么抢不抢的,一个姑娘家,愿意跟谁就跟谁。” 另一个工友劝道。 “真杀了人,你怎么办?我们怎么办?值当吗?” 这话像是戳中了王全的软肋,他的挣扎渐渐弱了下去,最后被两个工友半拖半拽地拉走了,走时还回头恶狠狠地瞪了我们一眼。 巷口终于安静下来,只剩下我和许半夏。 我趴在她身上,疼得直抽气,却不敢动,怕一挪开,她就看到我这副狼狈样。 “你这个人……” 许半夏的声音带着哭腔,轻轻推了推我。 “你怎么样?别吓我……” 我勉强抬起头,冲她扯出个笑,嘴角一咧,疼得倒吸一口冷气:“没事……皮外伤……你看,这不把他打跑了吗?” 月光落在她脸上,我才发现她哭了,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掉,砸在我手背上,烫得厉害。 “你傻不傻啊……” 她哽咽着,伸手想碰我的后背,又怕弄疼我,手在半空停住了。 “为了我……不值得……” “瞎说,怎么不值得。” 我喘着气,抬手擦掉她的眼泪,指尖触到她滚烫的皮肤。 “也就是……我这心不能掏出来给你看……不然我得让你知道我有多稀罕你……我说过……要追你……就得护着你……” 话没说完,就被她一把抱住了。 她的肩膀还在抖,抱得很紧,像是要把我揉进骨血里。 “刘至善,”她在我耳边说,声音哑得厉害:“以后……换我护着你。” 秋夜的风带着凉意,可被她抱着的地方,却暖得像揣了个小太阳。 我想,挨这顿打,值了。 王全。 我谢谢你。 真的。 第5章 结婚了 医院的消毒水味不算难闻,至少对我来说,这味道里藏着点计划通的踏实。 其实我身上那点擦伤根本算不上伤,王全那几下子,还没到能让我动真格的地步。 但我还是一瘸一拐地进了医院,开了住院单——对付这种人,就得让他疼一次,不然他总觉得你好欺负,这次是带人来打我,下次指不定是什么更阴损的招数。 可能,他会想要我的一只手,或者是一条腿! 这都是有可能的事。 警察来的时候,我正靠在病床上“养伤”。 许半夏站在旁边,脸色还是刚才跟王全对峙时的冷硬,她对着警察说的每一句话都清清楚楚:“我亲眼看见王全先动手的,他一直缠着人不放。” 有她这句话,加上我这“实打实”的住院记录,王全被带走时那副懵然又气急败坏的样子,看得我心里没什么波澜,只觉得该。 后来王全那边托人来谈私了,两千块钱。 我没犹豫就应了。 说实在的,就他这点事,真要走程序也关不了几天,但对他来说,进去过哪怕一天,工作就保不住了。 这是要留档案,上记录的。 有了这个,工厂指定不能要他了。 我要这两千,不是图钱,是要让他记住,惹了人就得付出代价,这代价得明明白白地攥在他自己手里,再递到我这儿来,才算完。 住院的日子倒不闷。 许半夏和陈宇宙抽了空来看我,提着水果篮,陈宇宙坐了没十分钟就找借口溜了,临走前还冲我挤了挤眼。 我知道他的好意,这小子总想着给我和许半夏多留点时间。 他对我是有好感的。 就他和许半夏的这个关系,换一个人保不齐是要介意的。毕竟他和许半夏的关系太好了。 说白一点。 如果给出一个选择,王全也好,我也好,哪怕结婚了,要选择,许半夏也只会选择陈宇宙。 就是这么的哥么义气。 所以他对于我对他和许半夏之间关系的宽容和相信,是十分感激的。 而且,他做为许半夏的好哥们,也希望许半夏能有一个好归宿。 我就不错。 至少。 比王全强。 坦白说。 那天他看见了王全打人的模样,也是挺害怕,挺担心的。 陈宇宙走了。 病房里就剩我们俩时,许半夏果然开始念叨:“你不该要那两千的。” 她眉头皱着,语气里带着点埋怨,更多的是她那股子不肯低头的劲儿。 “咱们不缺这点钱,犯不着让人觉得像是……像是讹他似的。” 再说了,从前王全追求许半夏,也是花了不少的。 许半夏觉得至少这里,是欠了一些的。 我笑了笑,知道她这是要强,把自尊看得比什么都重。“不给点教训,他下次还敢来。” 我看着她的眼睛。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不疼到自己身上,不知道收敛。这钱不是目的,是让他长记性的凭证。” 她还想说什么,我从床头柜里摸出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是枚金戒指,在惨白的灯光下闪着实在的光。 “这戒指两千一。” 我把盒子递到她面前。 “没那两千,我还得再攒阵子,有了这钱,正好够。” 许半夏愣住了,眼睛倏地睁大,随即又慢慢红了。 她伸手碰了碰戒指,声音有点发哑:“求婚哪用这么讲究?随便什么都行,何必花这钱……” “这你就不懂了。” 我拿起戒指,轻轻套在她手上,大小正好。 “黄金的特点是什么?保值,以后真遇着难处,摘下来就能换钱。现在呢,它能帮我把你留住。你说,这两千一花得值不值?” 她没说话,只是用力抿着嘴,眼泪却没忍住,掉在被子上,洇出一小片湿痕。 我知道她懂了,懂了这两千块不是计较,这枚戒指也不是浪费。 有些教训要给别人,有些心意要给心上人,这账算得清楚,也做得踏实。 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来,落在她带着泪的笑脸上,也落在那枚戒指上,亮得让人心里暖和。 戒指戴在许半夏手上的第三天,我们坐在许半夏房间的小板凳上,就着昏黄的灯光算起了结婚的事。 不要觉得这快。 在早期,很多时候,男女双方相亲,这边对了意思,那边就直接去民政局领证了。 所谓结婚,其实也就是一顿饭。 拖沓的,也就几天功夫。 所以我们这么快谈婚论嫁,其实倒也不算快。 已经算得上是慢了。 这也就是我,经营感情。 要换了王全,早就逼她决定了。 哪像我还搞点罗曼蒂克。 她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那枚金戒指,指尖划过冰凉的金属,又很快缩回去,像是怕碰碎了什么似的。 “领证要带户口本,”我数着桌上的纸条:“拍登记照得找家好点的相馆,你脸小,上镜肯定好看。” 她没接话,眼神落在墙角那盆快蔫了的绿萝上,半天冒出一句:“要不要……跟我爸说一声?” 我手里的笔顿了顿。 许半夏很少提她爸,许友仁这个名字,在她嘴里总是带着股说不清的冷意。 我知道她心里的坎——她出生时难产,母亲没保住,许友仁就把所有怨气都撒在了她身上。 打她记事起,父亲的脸就没对她舒展过,后来他再婚,生了个小女儿,那个家更是彻底没了她的位置。 “小时候我偷偷躲在窗台下,看见我妹坐在他腿上吃橘子,他给她剥得干干净净,汁水流到手上都笑着擦。” 她忽然笑了一声,声音有点发飘。 “我那时候手里攥着半块干硬的馒头,觉得橘子肯定是世界上最甜的东西。” 初中那年爷爷奶奶走了,她拿着那点微薄的遗产,一个人扛过了最难的日子。 发传单被保安追着跑,在餐馆洗盘子到后半夜,冬天手冻得裂开口子,裹着旧棉絮也能睡过去。 她从来没说过苦,但我见过她胳膊上小时候被冻出的疤,见过她对着空荡的房间发愣的样子——她比谁都渴望一个家,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暖烘烘的家。 “想说就说,不想说也没关系。” 我把她的手抓过来,戒指硌在我们掌心之间,倒像是个实在的依靠。 “结婚是咱们俩的事,跟别人没关系。你的事我基本上都知道,你爸对你不好,他在我心里也没那么重。” 她抬头看我,眼睛里有点湿:“可他毕竟是我爸……万一以后亲戚问起来,说我连个招呼都不打……” “亲戚问起来,我去说。” 我捏了捏她的手指,“就说半夏嫁给我了,我会对她好,以后有事找我就行。再说了,什么亲戚啊,你哪年不是孤孤单单一个人的,也就陈宇宙有空搭理你,别的你还有谁?在学校也没几个真正和朋友,很多人都怕你,不敢和你走近,最近也就是有一个王全而已,别的没人了。” 她忽然笑了,带着点鼻音:“你知道的倒是真多。” “所以说我一直有注意你嘛,真当我是突然喜欢你的?” 我凑过去,额头抵着她的。 “我是真的喜欢你,以后你是我媳妇,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他要是愿意见,咱们就去一趟,买两斤水果,站着说两句便宜话就走。以后尽量别搭理,他要是还摆脸色,咱们转身就走,不给他拿捏你的机会。” 她沉默了会儿,指尖在我手背上画着圈:“其实我也知道,说了大概率也是自讨没趣。” “那就不说。” 我把她往怀里带了带。 “我告诉你一个真理,对于那些讨厌我们,不喜欢我们的人来说,上赶着讨好——没用!只有自己过得好,才是真的好,让他们看着眼红,自己巴巴的倒贴过来。你觉得这样的亲情……它重要吗?反正我是不稀罕的。咱们自己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你想要的家,我给你搭。不用大,不用阔气,有张床,有口热饭,有我,就行。更何况,我觉得我们的未来,不止于此。” 她没说话,只是把脸埋在我肩膀上,呼吸轻轻蹭着我的衣领。 过了好一会儿,我听见她闷闷地说:“那……先不告诉他了。” “好。” 窗外的风刮过老楼的窗户,呜呜地响。 我低头看着她头顶的发旋,心里踏实得很。 她要的不是一个形式上的通知,是一份笃定的安稳。 这东西,许友仁给不了,以前的日子给不了,但往后,我能给。 至于那声“爸”,以后再说吧。 反正日子还长,我有的是时间,陪她一点点把心里的空缺填上。 红本本揣在兜里,边角被手心的汗浸得有点软。 从民政局出来时,许半夏捏着那本结婚证晃了晃,说:“成了,合法了。” 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可我瞧见她嘴角藏不住的笑意,比头顶的日头还暖。 拍登记照时,摄影师让笑开点,她抿着嘴不好意思,被我偷偷捏了把腰,才终于绷不住笑出了声。 照片洗出来,她眼角的笑纹都透着喜气,我把照片塞进钱包里层,觉得这就算是定了终身的凭证。 原本说好了去馆子点几个硬菜,也算给这场婚事撑点场面。 可许半夏一回家就扎进了厨房,系着那件洗得发白的围裙,从冰箱里往外掏菜:“下馆子多贵,咱们仨在家吃,舒坦。” 我倚在门框上看她切菜,刀工利落得很。 这是她长时间一个人生活锻炼出来的。 “这也太简陋了点。” 我忍不住念叨。 “别人家结婚都风风光光的,你这个也太……” “风光是给外人看的。” 她头也不抬。 “咱们自己人,讲究那些虚礼干啥?有口热饭,身边是想真正在一起的人,比啥都强。” 她说得在理,我却还是有点不落忍。 她这辈子吃过太多苦,总该在这种时候享点福的。 可看着她系着围裙的背影,又觉得这背影里的踏实,比任何排场都金贵。 换作别人或许会闹脾气,但我不会——她的心意比什么都重,这点我比谁都清楚。 陈宇宙来得早,提着两瓶二锅头,进门就喊“恭喜恭喜”,眼睛亮得像藏了星星。 他带来的卤味还冒着热气,许半夏把菜端上桌,三个人围在小方桌旁,杯子一碰,就算是礼成了。 没有宾客,没有鞭炮,就三双筷子,几盘家常菜,可气氛热得很。 陈宇宙话多,一会儿说我捡了便宜,一会儿又嘱咐许半夏以后别总瞎操心,说得兴起,端着酒杯跟我碰了又碰。 饭吃到一半,他看了眼许半夏,又转过来盯着我,忽然正经起来:“你以后要好好待胖子。” “胖子”这俩字,只有他敢当着许半夏的面喊,那是他们俩从小混到大的私称,带着旁人插不进的亲昵。 许半夏听见了,嗔怪地瞪了陈宇宙一眼,嘴角却弯着。 “放心。” 我往许半夏碗里夹了块排骨。 “我会好好爱她的。” 陈宇宙忽然往前凑了凑,压低声音,眼神里带着点较真:“你爱她,有多爱?我跟你说,要不是跟她太熟,我才不会把她让给别人。你到底有多爱?” 我瞅了眼许半夏,许半夏也好笑着的看着我。 我故意拖长了调子:“我爱到……能舔她的脚。” 话刚落音,许半夏的拳头就不轻不重地砸在我胳膊上,脸腾地红了:“你在胡说八道什么!” 陈宇宙笑得直拍桌子,指着我半天说不出话,最后抹了把笑出来的眼泪,起身就往外跑:“那你晚上慢慢舔吧!告诉你,她脚小,你有福了。” 门“砰”地关上,屋里瞬间静了下来。 许半夏还红着脸,瞪我一眼:“没个正经。” 我笑着没接话,转身去卫生间端了盆温水出来,放在她脚边。 她吓了一跳,猛地往后缩脚,眼睛瞪得溜圆:“你还真来?” “傻样。” 我蹲下身,伸手去脱她的鞋。 “给你洗洗脚,解解乏。也醒醒酒,你刚才可喝了不少。哎我可真没想到,你这小小的姑娘,还挺能喝的。” 她的脚在热水里泡得泛红,我握着她的脚踝轻轻搓揉,能摸到她脚底磨出的薄茧——那是这些年到处奔波劳苦、勤工俭学打零工留下的印记。 我心里软得厉害,又开始念叨:“还是觉得对不住你,连个像样的婚礼都没有。” “又说这个。” 她抽回脚,用毛巾擦着。 “有你这份心,比啥都强。再说了,省下来的钱,能买好几天的菜呢。” 夜深了,躺在铺着新床单的床上,月光从窗帘缝里钻进来,落在她脸上。 我搂着她,下巴抵着她发顶,还是忍不住叹口气:“等以后我们有钱了,咱补个像样的。包个大游艇,出海,就咱俩人,谁也不打扰。” 她往我怀里钻了钻,声音闷闷的:“好啊。” 顿了顿,又笑。 “你这个人,经常的,尽想美事,不过现在这样,我也挺满足的。” 我收紧手臂,把她抱得更紧些。 是啊,现在这样就很好。 简陋的婚礼,朴素的家,身边有她,就什么都不缺了。 至于游艇和排场,那是往后的盼头,眼下这实实在在的温暖,才是攥在手里的好日子。 第7章 金铃 童骁骑开着那辆解放大卡轰隆隆驶来时,许半夏站在钢厂门口,手心攥得全是汗。 卡车斗里堆得冒尖的,是钢厂用不上的边角料,锈迹斑斑,在旁人眼里或许一文不值,此刻在她看来,却比黄金还耀眼。 这一趟,成了。 当卡车稳稳停在废品站,过磅、卸货、点钱,那一沓带着油墨味的钞票捏在手里,许半夏的手都在抖。 这不是她以前倒腾小打小闹赚的零头,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桶金,一笔能让她喘口气、能让日子彻底变个样的钱。 可喜悦还没在心头焐热,童骁骑那边就传来了坏消息——他被单位开除了。 许半夏心里明镜似的,童骁骑单位本就问题缠身,人心涣散,早就想找个由头裁人。 童骁骑这事儿,不过是给了他们一个顺理成章的借口。 她太清楚这里面的弯弯绕绕了,单位里那些老员工,谁没借着职务之便私用过车? 拉个货、串个亲,司空见惯。 逮不到,就装作没看见。 就算撞破了,嘿嘿一笑递根烟,也就过去了。 谁让人家是元老,盘根错节,动不得。 童骁骑不一样。 他年轻,没背景,是最软的柿子。 开除他,既能立威,又不用担心得罪什么人,简直是“完美”的选择。 被开除的童骁骑闷了好几天,蹲在出租屋门口抽了一地烟蒂。 许半夏找到他时,直接把一叠钱拍在他面前:“别耷拉着个脸,跟我干吧。你会开大车,我路子多,咱们俩搭伙,不比在单位受气强?” 童骁骑猛地抬头,眼里有了点光。 打那以后,许半夏的底气足了不少。 有童骁骑这个靠谱的司机在,她总能想办法租到合适的卡车,跑钢厂、闯工地,拉的货也从零散的边角料,渐渐变成了成批的废品钢材。 生意依旧带着点“野路子”的味道,算不上多大的场面,但进账实实在在翻了几番。 最明显的变化,是给我的月钱。 以前她手头紧,每次也就给个两三百,够我勉强糊口。 如今不一样了,每次递过来的信封都沉甸甸的,一给就是一两千。 摸着那厚实的钞票,我知道,许半夏和童骁骑这一步,算是真的踩稳了。 前路或许依旧磕磕绊绊,但至少,他们已经从泥泞里,踏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许半夏的生意像滚雪球似的,越做越大。 从前围着废品站打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她跑的地方越来越远,见的人也越来越杂,渐渐的,竟也接触到了一些真正在行业里说了算的大人物。 伍建设就是其中一位。 听说伍建设是退伍军人出身,身上带着股雷厉风行的劲儿。 他在这行当里摸爬滚打了多年,关系网密,门路又广,生意做得远比许半夏铺陈得开,说是这一片的老大哥,没人不服气。 让人意外的是,这位老大哥对许半夏颇为欣赏。 或许是看中了她那股不要命的闯劲,或许是觉得这小姑娘机灵懂事,伍建设时常会顺手帮她一把。 那些他看不上眼、懒得费心的小生意,往往会随口指给许半夏。 对伍建设,许半夏是打心底里感激。 她人前人后都乖巧地喊着伍哥,活脱脱一副小妹的模样,将姿态放得极低。 她心里清楚,以自己目前的分量,还够不上接伍建设手里真正的大生意,但光是这些看不上眼的小生意,就足够让她忙得脚不沾地,进项也比从前翻了好几番。 日子自然是辛苦的。 跟着卡车天南地北地跑,风里来雨里去,熬通宵是常事,有时累得往驾驶室里一靠就能睡着。可许半夏从没抱怨过,比起当初守着那个小废品站,一眼望得到头的日子,现在的奔波忙碌,每一分都透着奔头。 而我,也在这时,踏上了新的征程。 我再次收拾行囊,目的地依旧是魔都。 只是这一次,我的目标不再是买卖股票而已,而是紧紧盯着一样东西——认购券。 我知道这玩意能发财,自然是不想错过如此良机。 许半夏送我去车站时,塞给我一个厚厚的信封,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沉。 “到了那边照顾好自己,”她拍了拍我的肩膀,眼里带着期许道:“路上要小心,别给偷了。” 火车鸣笛启程,窗外的风景飞速倒退。 我知道,许半夏在她的路上越走越稳,而我,也将在魔都的风浪里,开始一场全新的打拼。 前路或许各异,但我们都在朝着更亮的地方走去。 魔都一行,远比预想中顺利。 那张被无数人追捧的认购券,最终为我带来了一笔可观的收益。 揣着沉甸甸的钱,我没有像其他人那样陷入狂喜后的冲动,而是循着一贯的思路,将大部分资金投入了几只看似不起眼、却能长期持有的股票。 我本就不是长居魔都的人,短线的快进快出于我而言,既耗精力,又太像一场赌局。 所以多数时候,我只是个旁观者,看着这座城市里的股民们上演着一幕幕悲喜。 南京路永远不缺因赚钱而挥霍的身影。 他们刚从交易所出来,手里捏着飘红的交割单,转眼就钻进百货公司,用数字的增长兑换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光鲜,笑声里满是志得意满。 可转头,就能在街角看到另一番景象——有人脸色惨白,手里的单据皱成一团,沉默地汇入人流,从此消失在魔都的街巷里,这座城市于他们而言,成了一道难以愈合的伤疤。 更惨烈的,偶有听闻。 某个高楼的天台,或是某个跨江大桥的栏杆边,有人纵身一跃,只留下一声沉闷的“吧唧”声,和地面上一滩触目惊心的红。那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一生积蓄化为乌有的绝望。 玩短线的人,大多逃不过这样的剧烈波动。 k线图上那些陡峭的起伏,像一把把重锤,敲打着每个人的神经,很少有人能真正扛住。 一个捕风捉影的消息,就能让他们倾尽所有——不仅掏空自己的积蓄,还要敲开左邻右舍的门,把能借的钱都聚拢过来,幻想着一把翻盘,从此改写人生。 可市场从不会因为谁的执念而留情,跌下去的时候,往往比涨起来更狠。 自己的钱打了水漂还算好,那些借遍了亲友的债,凭他们眼下的收入,怕是几辈子都还不清。 于是,有人选择了最不堪的方式——卷走剩下的零钱,连夜消失,把烂摊子留给身后的人。 而那些拖家带口、没勇气跑路的,在日复一日的催债和绝望里,最终只能走向绝路。 每次看到这些,我总会想起许半夏。 忽然觉得,她才是活得最明白的人。 与其在这样的赌局里心惊胆战,不如踏踏实实踩在地上,一步一个脚印地做生意。 哪怕辛苦,哪怕要跟车跑遍大江南北,哪怕只是为了多赚那一点点钱,至少每一分进账都来得扎实,夜里睡得安稳。 想着想着,竟有些想念她了。 只是又觉得,就算此刻回去,怕是也见不到她多少面。 她的日子,早就被生意填满了,从清晨忙到深夜,像上了发条的钟,停不下来。 或许,我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在这世间往前挪吧,只是她的路,似乎比我的更“稳”一些。 从证券交易所出来时,午后的阳光正烈,把魔都的柏油路晒得发烫。 我心情十分不错。 这一趟收官,依旧是盆满钵满,如今的我,也算得是“凭亿近人”的角色了。 其实,我这个人,现在对于赚钱是不感兴趣的。 我对钱的需求并不大。 但是,我知道许半夏是一个心大的女人。现在她的事业规模小,还不觉得。等到以后,她生意大了,赚得多了,反而会发现自己越来越缺钱。 越是想要做什么事,越是需要钱。 而钱用起来,往往是不够的。 到了那种关键时刻,就是这些小钱钱派上用场的时候了。 每每在许半夏感觉自己要成事的时候,我,会以更伟大的金主爸爸身份出现在她的面前。 这才是我赚的这些钱它们的意义所在。 打车去火车站,取票,安检,一气呵成。 刚在软卧包厢坐下,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包厢门就被猛地拉开。 一道身影风风火火闯进来,带着外面的热气和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水味。 是个穿旗袍的女人。 月白色的旗袍勾勒出绝对婀娜的曲线,腰肢纤细,臀线圆润,走动间裙摆开衩处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腿,步步生姿。 我抬眼细看,这张脸不算惊艳,却带着江南女子特有的清秀,眉梢眼角藏着点妩媚,尤其是那双眼睛,看人时像含着水。 “是你?”我认出她了。 金铃,金凤凰歌舞厅的老板娘,同时也是那里的驻唱。 她有一把被人称道的金嗓子,唱起老上海的调子时,声音糯中带甜,像一只无形的小手,在人的心尖上轻轻挠着,酥酥痒痒的。 我记得她。 前几次来魔都,朋友带去过金凤凰,见过她在台上唱歌的样子,也隐约听过传闻——她跟一个脑满肠肥的胖老头走得很近,那老头出手阔绰,是她明面上的靠山。 可此刻,她脸上哪还有半分台上的从容? 精致的妆容花了些,鬓角的碎发被汗水濡湿,眼神里满是慌乱和急切。 没等我开口,她已经提着个箱子,快步走到我面前,一把抓住了我的手。 “刘先生,求你了,带我走!” 她的声音带着哭腔,平日里挠人心的嗓子此刻发紧。 “你带我行吗?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人,做什么都行,哪怕……哪怕给你当什么,做个见不得光的,我都认了!” 我皱了皱眉,抽回手:“金小姐,你这是做什么?有话好好说。” “我不能在魔都待了!” 她急得快掉眼泪。 “我听了个消息,说是有支股票要暴涨,把所有身家都投进去了,还借了不少……结果跌得底朝天!现在那些人追着我要钱,我不走,会被他们撕碎的!” 她顿了顿,咬着唇补充道:“之前那个人……他给了我二百万,让我自己好自为之。可我一个女人,没了依靠,二百万能撑多久?坐吃山空罢了。” 二百万,在九十年代,足够很多人够用的了。但对于过惯了奢华生活的金铃来说,她是觉得肯定不够用的了。 我大概明白了。 这是树倒猢狲散,她想找个新的靠山。 “你怎么找到我的?” “我打听了,”金铃看着我,眼神里带着孤注一掷的笃定:“刘先生你不一样,你在股市里是真正的赢家。前阵子那批认购券,多少人赔得哭爹喊娘,就你和少数人赚了大钱。还有你手里那些长线股,早就有人盯着了……我知道,跟着你,我才能活。” 她倒是消息灵通。 我看着她,旗袍包裹下的身体依旧诱人,那张清秀的脸此刻写满了卑微的祈求。 “我结婚了。” 我平静地开口,抛出最直接的拒绝。 金铃却像是早有准备,连忙点头:“我知道!我都知道!刘先生,我不敢奢求别的,我这样的女人,哪配谈什么名分?” 她往前凑了凑,声音压得更低:“你只要肯给我一口饭吃,肯照顾我下半生,我就死心塌地跟着你,绝不会给你添麻烦,更不会去打扰……打扰夫人。” 她的话说得很明白,姿态放得极低,近乎自贬。 我沉默了。 车厢外传来火车启动的轰鸣声,震得人耳膜发颤。 脑子里忽然闪过许半夏的脸。 她总是在忙,不是在谈生意,就是在去谈生意的路上。 我们俩聚少离多,家里常常冷冷清清。 她有她的事业版图,我有我的投资之道,说是夫妻,倒更像两条平行线,偶尔交汇,很快又各自延伸。 金铃还在看着我,眼里的祈求快要溢出来。 她的声音,她的身段,她此刻的脆弱,像一张网,轻轻罩了过来。 “列车即将发车,请各位乘客检查好随身物品……” 广播里传来乘务员的声音。 我看着金铃旗袍上精致的盘扣,终究还是松了口。 “下一站补张票吧。” 她愣住了,随即眼里爆发出狂喜,连忙点头,声音都在发颤:“谢谢刘先生!谢谢……” 火车缓缓驶出站台,将喧嚣的魔都抛在身后。 包厢里只剩下我和她,空气里弥漫着尴尬又微妙的气息。 金铃安静地坐在角落,低着头,像只受惊后找到归宿的小猫。 我知道,这一步踏出去,有些东西就回不去了。 但窗外的风景在倒退,就像我此刻的决心,没有回头的余地。 从此,金铃成了我藏在暗处的秘密,一个从魔都带回来的,甜腻又危险的影子。 (第六章发错到第三卷末去了,改不回来,麻烦。) 第8章 出轨 金铃住进来之后,日子确实添了几分活色生香的滋润。 她像是为精致生活而生的。 每天醒来,大半的时间都耗在梳妆台前,瓶瓶罐罐摆得比我书房的文件还整齐。 出门时必定是一身妥帖的行头,从香水的前调到高跟鞋的弧度,都挑不出半分错处。 她爱去百货公司,尤其是那些印着外文的柜台,花钱时眼睛都不眨,一件连衣裙的价格够普通人家过半年,她却能轻描淡写地说“料子舒服”。 除此之外,她倒也没什么麻烦。 我在家时,她总黏在身边,递茶剥果,声音软得像。 我要做什么,她从不说半个不字,哪怕是深夜想吃城南的生煎,她也会披着外套跑出去买。 乖顺得很,像只养在金丝笼里的鸟,羽翼华美,眼神里却没什么自己的主意。 为了让她过得更自在些,也为了给她一个“去处”,我在城西盘下了个场子,开了家歌舞厅,取名“金铃”。 她本就熟稔这些,打理起来得心应手,每天在灯红酒绿里唱几首歌,倒也不算埋没了那把嗓子。 说到底,这不过是换了种方式养着她,让她有个能安心挥霍时间和金钱的地方。 有天晚上,她靠在我怀里,指尖划过我衬衫的纽扣,忽然问:“你老婆总不着家,一年到头见不着几次,你怎么还对她那么好?” 我正翻着财经报纸,闻言抬眼看了看她。 她眼里带着点好奇,或许还有丝不易察觉的委屈。 我笑了笑,没直接回答,只是捏了捏她的下巴:“你不懂。” 她确实不懂。 就像让一个爱鸟的人选,金丝雀再乖巧玲珑,若真有机会,心里念着的还是那只振翅能掠过云端的鹰。 又或者说,若是有只不伤人的老虎,谁还会蹲在窗边逗猫呢? 许半夏就是那只鹰,是那只老虎。 她身上的锐气、那股子闯劲,是金铃这样的笼鸟永远学不来的,也是最让我着迷的地方。 许半夏回来那天,我正在书房看盘。 她推门进来,带着一身风尘,把外套往沙发上一扔,就开始说她在北边的生意。 “这次多亏了伍建设,”她眉飞色舞的,眼里闪着光:“要不是他搭线,那批废钢根本拿不下来。回头我约个局,你也见见他,人挺靠谱的。” “好啊。” 我关了电脑,起身从衣帽间拿出个纸袋:“给你带的,魔都新款,丝光棉,你不知道,这玩意那边卖疯了。” 她接过去,随手放在桌上,注意力还在生意上:“对了,下周我可能要去趟……” “先试试衣服。” 我打断她。 她这才拆开袋子,拎起那条香槟色的连衣裙看了看,随口道:“挺好看的,放着吧。” 转头又说。 “你那批长期股怎么样了?我听人说……” 我有点无奈。 她总是这样,对这些打扮的东西向来不上心,哪像金铃,一件首饰都能研究半天。 我叹了口气:“还有这个。” 又递过去个小盒子。 她打开,里面是一沓子精美包装的提花蕾丝玻璃袜,花纹精致,在灯光下泛着细腻的光泽。 她愣了一下,随即笑了,眼角的细纹都柔和了些:“这个不错,眼光见长。” 我知道她想起了什么。 结婚那天,我,陈宇宙,在一起聊天开玩笑,陈宇宙问我,有多爱许半夏。 我笑着说我愿意舔她的脚。 然后,许半夏气得笑着追着我打,说我没正形。 别说,她的小拳拳还挺有劲的。 如今她拿起那袜子,指尖轻轻拂过蕾丝的纹路,眼里带着点揶揄,又有点别的什么,像在说“你还记得”。 我走过去,从背后搂住她。 她身上有淡淡的钢铁和尘土味,混着她惯用的那款廉价护手霜的味道,和金铃身上馥郁的香水味截然不同,却让我觉得踏实。 “记得就好。” 我在她耳边说。 她拍了拍我的手,挣开我的怀抱:“我去洗澡了,明天还得早起。” 看着她走进浴室的背影,我忽然觉得,或许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金铃是窗前的风景,好看,解闷。 而许半夏,是脚下的土地,粗糙,却能让人站稳脚跟。 只是这风景,终究是见不得光的。 果然,许半夏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 第二天就拉我去拜访伍建设。 用她的话说,那是她的贵人。 包厢里的空气混着酒气和菜香,伍建设端着酒杯站起来,声音洪亮得像带着股穿透力:“小许,这位是你家的那位?往日里一直是听你说,这是第一次真正见着了啊。” 许半夏立刻笑着起身,往我这边引了引:“伍总,这是我丈夫,刚从魔都回来,他啊,就是经常出差,一年到头,也没几天是在家里头,这不,刚回来了,我立刻拉他来拜见你呢,至善,这就是我常说的伍总。” 我连忙跟着站起来,朝伍建设伸出手。 双手。 他的手掌宽厚,握上来带着股不容置疑的力道,指节分明,虎口处还有层薄茧。 我用力摇动。 “伍总好,常听半夏提起您。今日一见,果然不愧是从部队里出来的,好一条顶天立地的好汉啊。” “哈哈哈,你小子挺会说话,哎,你娶小许,算是给你小子娶对人了,我就没见过这么能干的姑娘,今天咱们认识,以后就算是朋友了,哎,我这人没别的,就爱交朋友。” 伍建设哈哈大笑,眼角的纹路里都透着股敞亮,坐姿笔挺,哪怕是在酒桌上,背也没塌下去一点,真像许半夏说的那样,带着股军人的硬朗气。 他给我满上酒,又转向旁边的裘必正。 “老裘,你也跟小许的朋友喝一个。” 裘必正连忙端起杯子,脸上堆着笑,眼睛却瞟着伍建设的脸色,声音也放得低:“是是,伍总说的是。” 他举杯的手有点抖,酒液晃出来几滴,落在衬衫上,他慌忙用纸巾去擦,那模样透着股说不出的局促。 我看他一眼,又看伍建设,心里大概有了数——这裘必正,分明是跟着伍建设混的。 酒过三巡,伍建设的话匣子彻底打开了,从南边的钢材行情聊到北边的运输渠道,嘴里蹦出来的地名和人名,好些我连听都没听过。 他说得起劲,忽然拍了拍许半夏的肩膀:“小许,前阵子我那边剩下点废钢,量不大,也就几十吨,你要是有兴趣,让老裘跟你对接一下。” 许半夏眼睛瞬间亮了,脸上的笑意像开得正盛的花,连忙给伍建设满上酒:“谢谢伍总!您真是太照顾我了!我敬您一杯,这杯我干了,您随意!” 她仰头喝得又快又急,脖子上的血管都清晰可见。 我看着她那副讨好的样子,心里明白,这点“废钢”对伍建设来说确实不算什么。 他这种从军队出来的人,手里的人脉网深不见底,批条、货源、运输,哪样不是一句话的事? 在这个处处需要“关系”的年代,他一句话,就能让许半夏这种小打小闹的个体户赚上一笔。 旁边的裘必正也跟着附和:“伍总就是体恤我们这些做小生意的,小许你可得好好谢谢伍总。” 他说着,又给伍建设递了根烟,打火机“咔哒”一声凑上去,那姿态,活脱脱一个拎包小弟。 散席的时候,伍建设被人接走了,裘必正殷勤地送了几步,回来才跟我们道别。 夜风一吹,许半夏脸上的红晕更甚,脚步也有些飘。 “半夏,”我扶着她,压低声音说:“伍建设这种人,你可得记着,千万别得罪。平时多捧着点,让着点,现阶段,他的人脉比什么都管用。” 许半夏靠在我身上,含糊地应着:“我知道……” “你看裘必正,一看就是个精明的人,不也得跟着伍建设混?”我继续说:“他图什么?不就是图伍建设手里的资源吗?” “嗯……” 她应了一声,忽然抬起头,眼睛在路灯下闪着光,带着点醉意的执拗。 “可我觉得……我就是缺个机会。我起步太晚,手里没本钱,不然……” 她顿了顿,声音轻了些,却更清晰。 “我未必比他们差。” 我看着她那副不服输的样子,心里叹了口气。这姑娘,骨头里就带着股犟劲。 “好了,知道你厉害。” 我扶着她往住处走。 “现在醉了吧?总算能安分一会儿了。” 她靠在我肩上,呼吸渐渐平稳,大概是真累了。 我低头看她,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平日里那股闯劲收敛了,倒显出几分难得的柔和。 那晚她睡得很沉,我以为能借着这难得的安静,跟她好好说说话。 可第二天一早,我伸手往旁边一摸,只摸到一片冰凉的床单。 窗户开着,风卷着窗帘动了动,桌上放着她昨晚换下的衬衫,已经洗干净晾好了。 人早就没影了。 我坐起来,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无奈地笑了笑。 也是,这只爱到处飞的鸟儿,怎么可能真的停下来呢。 日子像水龙头里没关紧的水,一滴一滴往下落,看着慢,积起来却能漫过脚踝,不知不觉就湿了整个鞋。 许半夏在家的时间,就是这样一点点变少的。 一开始,她只是偶尔忙得晚了,在厂里对付一夜,或者跟着伍建设他们去外地看货,三两天不沾家。 我晚上会给她留盏灯,锅里温着汤,等她回来时,汤或许凉透了,但总能热出点烟火气。 那时候她回来,会带着一身风尘,往沙发上一瘫,跟我念叨几句生意上的事——哪个钢厂的货成色好,哪个运输队又想坐地起价,说累了就往我身边靠靠,闻着我身上的皂角香,说句“还是家里舒服”。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偶尔”成了常态。 她开始一星期有三四天不见人影,电话里的声音总是急匆匆的,背景里夹杂着汽车鸣笛或是钢材碰撞的哐当声。 “今晚回不去了。” “下周可能要去趟东北。” 她说这些话时越来越自然,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我留的灯常常亮到天明,温在锅里的汤,最后总是我自己热了又热,喝得寡淡无味。 再后来,家对她而言,更像个临时歇脚的旅馆。 一个星期里,能在星期六晚上回来,睡上一觉,第二天中午就又拎着包出门,已经算是难得。 有时她回来,带着一身酒气和香水味,把外套一扔就往床上倒,连鞋都来不及脱。我替她擦脸、脱鞋,她迷迷糊糊地哼一声,转个身就睡死过去。 天亮时,床已经空了,只有枕头上还留着点若有若无的香水味,像她来过又走的证明。 她给我的钱却越来越多,每次回来,从包里抽出一沓,塞给我,话都懒得多说:“拿着,家里缺什么自己买。” 我确实用这些钱把家一点点换了模样。 旧得掉漆的木柜扔了,换了带镜面的衣柜。 吱呀作响的藤椅搬出去了,添了柔软的布艺沙发。 墙也重新刷了遍,米白色的,亮堂得很。 我甚至买了台当时稀罕的彩电,摆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想着她回来时,或许能坐下来看会儿节目。 但许半夏好像从没正眼看过这些变化。 她进门要么直奔卧室,要么抓起桌上的文件就走,有次她想找之前放在抽屉里的一份合同,翻了半天没找到,皱着眉说:“你把家弄这么乱干什么?东西都放哪儿了?” 我愣了愣,才想起那抽屉早就被我收拾出来,改成了放她常用的感冒药和创可贴——她总在外面跑,磕着碰着是常事。 她不在意这个家变成什么样,就像不在意我每天对着空荡荡的屋子,该做点什么打发时间。 于是我开始找金铃。 金铃一直听我的话。 对于我的要求,从不拒绝。 我说什么,她就做什么。 既然许半夏经常不回家,我又不想离开家,就把金铃叫来。 反正,也就是那点子事。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她会打扮,身段软,对我千依百顺。 有了她,这空荡荡的家里也就舒服一些了。 只是我经常计算着时间。 可不能让许半夏碰到她。 我虽然有足够的理由出轨,但我从没想过和许半夏分开。 只是许半夏总是小鹿似的在外跑。 我能怎么办? 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只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终有一天,我还是给堵着了。 第9章 裂痕 九二年。 这一年,风里总带着股躁动的劲儿,像是谁把整个时代的发条都拧得紧紧的。 在伍建设的帮助下,许半夏的小生意就踩着这股劲儿往上冲,小单子接得像雪片,偶尔,大买卖也开始有了眉目,她整个人像上了弦的陀螺,从睁开眼就转,直到后半夜才可能沾着一身酒气和寒气回来。 家里渐渐就空了。 起初我还会等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盯着挂钟的指针一圈圈爬,直到窗外的天泛了鱼肚白,才拖着僵硬的身子回房。 后来也就不等了,偌大的房子里,只有我一个人的呼吸声,静得能听见水管里水流缓慢穿过的声音。 墙壁是新刷的白,家具是我亲自挑的,可没了她,这里就像个精致的空壳,连空气都透着冷。 如此寂寞,如此无聊,我和金铃的接触也就频繁的多了起来。 我是她的金主。 她也是一个十分滋润的女人。 有了她,我也就能打发一个人的寂寞了。 她随着许半夏经常出差跑生意的空档。 我们甚至直接就在家里好了起来。 那天也没什么特别的。 早上许半夏临走时在我脸上亲了一口,说要去乡下看一批边脚料,得明天才能回。 我嗯了一声,看着她风风火火地抓过外套,高跟鞋在地板上敲出急促的声响,门一关,家里又只剩下我。 下午金铃来了,我们折腾了一晚,第二天她累着了,就没急着走,而是枕着我的胳膊继续睡着懒觉。 我想这也没什么。 反正许半夏不到晚上基本是不回家的。 结果大白天的。 许半夏带着童骁骑回来了。 门被推开。 钥匙转动锁孔的声音很轻,却像惊雷一样在我耳边炸开。 我猛地抬头,就看见许半夏站在门口,旁边还跟着童骁骑,两人都很震惊。 时间仿佛凝固了。 许半夏的眼睛先是扫过凌乱的床,然后死死地盯在我和金铃身上,那双总是闪烁着精明和锐利的眼睛,瞬间燃起了火。 童骁骑“妈呀”一声,手忙脚乱地转身冲了出去,反手带上门,把尴尬和风暴都关在了屋里。 金铃吓得尖叫一声,像只受惊的兔子,猛地缩回被子里,只露出一双惊恐的眼睛,死死闭着不敢睁开。 许半夏没看她,所有的怒火都烧向了我。 她几步冲过来,一把揪住我的头发,力道大得几乎要把我的头皮扯下来。 “啪!啪!”两声脆响,我的脸感觉到了一层麻意,带着她指尖的冰凉和愤怒。 “许半夏!” 我疼得闷哼一声,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已经扑了上来,骑在我身上,左右开弓地甩着巴掌。 她的手劲儿极大,每一下都带着狠劲,像是要把积压了许久的火气全撒在我脸上。 我能感觉到她的手渐渐红了,甚至开始微微发肿,可她像是没知觉一样,眼神里全是红血丝。 “为什么?!” 她终于停了手,声音嘶哑得像被砂纸磨过,眼泪混着雨水从脸上滑下来。 “我在外头拼死拼活,一天只睡三个小时,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这个家!你就这么对我?啊?你说啊!” 我脸上一阵麻麻的,但我不在意,只担心她的手是不是会疼。 等她的喘息稍微平复了些,我慢慢坐起来,一把扯开了身上的睡衣。 肌肉的线条在昏暗的灯光下绷得紧紧的,块垒分明——一直苦修的阴阳无极混元功让我有着常人难以岂及的强壮身体。 “我是个健康的男人,许半夏。” 我的声音很沉,一字一句砸在空气里。 “正常的男人。” 她愣住了,看着我的眼神里闪过一丝错愕。 “去年不算,就说今年。” 我盯着她的眼睛,数着那些空白的日子。 “你算算,你有几天在家?我们有几次像正常夫妻一样?我出差你在忙,你出差我在等,可到头来,是我守在家里的时间多。你一个星期最多在家两天,还经常说加班,一加班就人影都没了。我去找你,很多时候小陈也不知道你到底跑哪儿去了。” 我的声音渐渐提高,带着压抑了太久的委屈和愤怒:“我每个月能和你亲热几次?你告诉我!几次?!” 许半夏的肩膀猛地垮了下来,刚才那股要吃人似的狠劲像是被戳破的气球,瞬间瘪了。 她看着我,嘴唇动了动,却说不出一个字,眼里的怒火慢慢褪去,只剩下浓浓的疲惫和丧气。 “既然这样……” 她吸了吸鼻子,声音轻得像叹息。 “过不好,那就离婚吧。” “离婚?” 我猛地抓住她的手腕,她的手还肿着,我一捏,她疼得皱了皱眉。 “我不同意!” 我吼道。 “我和她就是各取所需,走肾不走心!我心里装的是谁,你不清楚吗?许半夏,我爱的是你!离婚?不可能!” 听了我的话,她怔怔地看着我,眼泪又掉了下来,这一次,不是愤怒,是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 “离婚?” 金铃的声音带着哭腔从被子里钻出来,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手忙脚乱地抓过散落在床边的衣服往身上套。 衬衫扣子扣错了位,裙摆歪歪扭扭地卡在腰间,她也顾不上整理,赤着脚就从床上跳下来,冰凉的地板让她打了个哆嗦,却还是快步冲到许半夏面前。 “许姐是吧,你别冲动!” 她双手乱摆,脸涨得通红,眼泪已经下来了。 “我跟他真没什么,就是……就是朋友!你不在家的时候,他一个人太闷,我过来陪他说说话,打发时间而已!真的,我们就是各找个伴儿,没越界的……” 她越说越急,声音都劈了,偷偷瞟了我一眼,又赶紧低下头去看许半夏铁青的脸:“要是因为我让你们离婚,我这辈子都过意不去。许姐,你别往心里去,都是我的错,我不该来的……” 金铃一边说,一边手忙脚乱地去捡自己的包和外套,拉链拉了好几次都没拉上,手指抖得像秋风里的叶子。 她抓起东西就往门口冲,经过我身边时,飞快地丢下一句“你好好跟许姐说”,拉开门就跑了,连鞋都没来得及穿,走廊里传来她慌乱的肉脚贴地的脚步声,很快就消失在楼梯口。 屋里又只剩下我们三个人,空气沉得像灌了铅。 许半夏的目光从门口收回来,重新落在我身上,那眼神比刚才更冷,带着一股子看透了的决绝,仿佛在看一个渣男:“别跟我说这些没用的。是朋友能滚到一张床上?你明知道不对,还敢做,那就得认。” 她深吸一口气,语气斩钉截铁。 “离婚,必须离。” “我不离!” 我猛地从床上站起来,胸口的火和慌搅在一起,转身就往厨房冲。 “哎!你干什么?” 童骁骑在门口喊了一声,大概是被我的架势吓着了,赶紧跟了进来。 我一把抄起墙根立着的擀面杖,那玩意儿是许半夏前阵子说要学做面条买的,沉甸甸的,油光锃亮。 “你要干啥?!” 童骁骑眼都直了,几步冲到我面前张开胳膊拦着。 “哥,你冷静点!有话好好说,别动手打许总啊!” “让开!” 我吼了一声,眼睛死死盯着许半夏。 许半夏站在卧室门口没动,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冷冷地看着我,突然开口,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硬气:“童骁骑,你让开。他今天敢碰我一下试试。” 童骁骑被她的气势镇住了,僵在原地,看看我手里的擀面杖,又看看许半夏,一脸为难。 我却突然往前走了两步,绕过童骁骑,走到许半夏面前。 然后,我双手把擀面杖捧起来,递到她面前,杆身因为我的用力微微发颤。 许半夏愣了一下,皱着眉看我,眼神里全是疑惑,好像不明白我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还是下意识地伸手接了过去。 就在她的手指握住擀面杖的那一刻,我“咚”地一声跪了下去,膝盖砸在地板上,震得声音都好大。 我一把抱住她的大腿,把脸埋在她的裤腿上,那上面还带着外面的寒气和淡淡的机油味,是我熟悉的味道。 “半夏,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我的声音带着哭腔,是真的慌了。 “我不是人,我混蛋,我罪该万死!你心里不痛快,你打我,你用这个打我!往死里打,打出气为止!” 我死死抱着她的腿,抬头看她,眼泪糊了一脸:“只要你不离婚,你把我打死了,我都认!我绝无二话!可你不能跟我离婚啊……” 许半夏手里的擀面杖悬在半空,没动,也没说话,只是低头看着我,眼神复杂得很,有恨,有气,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动摇。 “我知道我做的不是人干的事,”我哽咽着,把心里的话一股脑倒出来:“可我对你的心是真的啊!难道你感受不到吗?金铃算什么?她就是你不在家的时候,我排遣寂寞的影子,是代替品!只有你,许半夏,你才是我心里唯一的人!我不能没有你……” 许半夏手里的擀面杖慢慢垂了下去,她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要同意了,却听见她轻轻说了一句:“你先起来。” 我没敢动,还是抱着她的腿。 她叹了口气,那口气里带着说不尽的疲惫:“我现在不想听这些。让我冷静一下。” 说完,她挣开我的手,转身走进卧室,打开衣柜开始收拾衣服。 她动作很快,抓了几件常穿的衬衫和外套,胡乱塞进一个旅行袋里,拉链拉得飞快,发出刺耳的声响。 童骁骑在旁边看着,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把话咽了回去。 许半夏拎着袋子走到门口,回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没了刚才的怒火,只剩下一片冰凉的平静。 “我出去住几天。” 她说。 “你也好好想想。” 说完,她拉开门,头也不回地走了。 童骁骑看了看我,又追了出去,大概是想跟着她,怕她出事。 门“砰”地一声关上,屋里又空了。 我还跪在地上,面前空荡荡的,只有那根冰冷的擀面杖掉在地板上,滚了半圈,停在我的脚边。 童骁骑那张嘴,比漏风的窗户还不顶用。 我和许半夏那档子事,没出三天,整个圈子里就隐约有了风声,最先传到的,自然是陈宇宙耳朵里。 那天我去找陈宇宙时,他正蹲在废品站的角落里,拿着根铁丝扒拉一堆旧零件。 听见脚步声抬头看见是我,他手里的铁丝“哐当”一声掉在地上,猛地站起来,脸涨得通红,撸着袖子就冲过来,看那样子是真想给我一拳。 “你个混账东西!” 他吼得嗓子都哑了。 “胖子对你还不够好?她在外头拼得命都快没了,你就这么对她?” 我没躲,就站在原地看着他。 陈宇宙冲到我面前,拳头攥得死紧,指节都发白了,可胳膊举到一半,又慢慢放了下去。 他上下打量我几眼,眼神复杂——我个子高高大大,肩膀宽厚,胸肌有肉,身板结实得像块铁,他那细瘦的身板,真动手确实讨不到好。 他悻悻地往地上啐了一口,转身走到旁边的木板凳上坐下,从口袋里摸出烟盒,抖出两根烟,扔给我一根,自己点上一根,狠狠吸了一大口。 “说吧,找我干啥。” 他语气缓和了些,但眉头还是拧着。 我把烟点上,没急着说话。 烟雾缭绕里,陈宇宙的脸看得不太真切,可我知道,他是少数能懂许半夏的人,也是少数可能懂我的人。 “小陈,”我吸了口烟,缓缓开口:“我知道我做的不是人事。但那天我跟半夏说的话,你大概也从童骁骑那儿听了些——我是个正常男人,不是庙里的泥菩萨。” 陈宇宙没接话,只是抽烟,烟灰掉了一裤子也没察觉。 “你跟半夏搭伙这么多年,”我继续说道:“她啥模样样,你比谁都清楚。她那工作狂的劲儿,是个人都扛不住。你们俩一起做生意,哪回不是她说了算?你不是服她,是真卷不过她。” 这话戳到了点子上。 陈宇宙夹着烟的手顿了顿,嘴角扯了扯,露出点无奈的苦笑:“她那股子狠劲,别说我了,换谁来都得被她拖着跑。去年冬天那批废品,零下十几度,她三天三夜没合眼,到处找车装运,我跟着熬了两天就扛不住了,她眼睛熬得通红,还能跟人讨价还价,嗓门比谁都亮。” “是啊,”我叹了口气:“她是卷王,可家不是码头,不是生意场啊。她跟你们待在厂里、跑在路上的时间,比跟我待在家里的时间多得多。小陈,换成是你,常年守着个空房子,你能受得了?” 第10章 劝和 陈宇宙沉默了。 他低着头,看着地上的烟蒂,好半天才闷闷地说:“你搞外遇,这肯定是你的错,没得洗。” 他和许半夏是老铁,不管什么事,占不占理,他肯定是要站许半夏那边的。 我没反驳,等着他往下说。 “但……”他话锋一转,抬头看我,眼神里多了些理解:“胖子那性子,太要强,一根弦绷得太紧,有时候确实……顾不上别的。她总说等生意做起来就好了,可这生意哪有个头?” 他弹了弹烟灰,忽然笑了笑,带着点自嘲:“童骁骑那傻子,跟我说那女的叫金什么的,长得有模有样,挺有女人味的。腰细的跟什么似的,那个小脚啊,软的跟没骨头一样,光着脚走在地上,啪啪的响,呵呵,你能找到那样的,还死活不肯跟半夏离,一门心思要挽回……” 他顿了顿,看着我。 “这要是还不算爱,那啥算?” 我心里一动,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陈宇宙掐灭烟头,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你也别在这儿耗着了。这事说到底,还得胖子松口。” 他想了想。 “我下午去趟她那儿,跟她聊聊。” “你……” 我有些意外。 “你别高兴太早。” 他瞪了我一眼。 “我不是帮你说好话,我是觉得,这事不能就这么僵着。胖子那脾气,硬得像块钢,可钢绷得太紧,也容易断。” 他顿了顿,语气沉了些。 “她这些年太拼了,身边能说几句掏心窝子话的人不多。我去跟她说说,让她也想想,这日子到底要怎么过。” 我看着陈宇宙的背影,他慢慢走回那堆废品中间,弯腰捡起刚才掉的铁丝,继续扒拉着零件,动作慢悠悠的,不像许半夏那样风风火火,却透着股踏实的劲儿。 烟快燃到尽头,烫了手指,我才猛地回神。 或许,陈宇宙真的能说动许半夏。 毕竟,他比谁都清楚,那个在外头叱咤风云的卷王许半夏,心里到底藏着多少没说出口的疲惫。 陈宇宙是个唾沫星子落地能砸出坑的实在人,说要去劝许半夏,当天下午就揣着两盒她爱吃的陈皮糖,摸到了她那间堆满账本和样品的小办公室。 许半夏正趴在桌上算账,手指在计算器上翻飞,打得噼啪响,眉头拧成个疙瘩,嘴里还念念有词。 听见推门声,她头也没抬,只闷闷地说了句:“门没锁,坐。” 陈宇宙把糖放在桌角,拉了把椅子在她对面坐下,搓着手,半天没敢开腔。 直到许半夏算完一笔账,把笔一扔,抬眼看向他,他才清了清嗓子,吞吞吐吐地开了口:“胖子,我……我来跟你说点事。” “说吧,我知道你要说啥。” 许半夏端起桌边的搪瓷杯喝了口凉茶,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深水。 “童骁骑那大嘴巴,估计啥都跟你说了。” “不是,我不是来替他狡辩。” 陈宇宙连忙摆手,又觉得不对,话锋一转。 “也不是不能替他说两句……至善他吧,不管做了啥糊涂事,对你那心思,真不是假的。你想想,你这两年在外头跑成啥样了?家跟旅馆似的,他……他找个能陪他的人,说白了不就是找个你的影子?其实细想,你也没真受啥伤,我听童骁骑说,那个叫金什么的姑娘,才是被吓得够呛,估计以后都不敢再露面了,她才叫冤呢。” 许半夏的脸倏地沉了下去,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着,敲得人心慌。 “宇宙,你跟我认识多少年了?” 她忽然问。 “十……十几年了。” 陈宇宙愣了愣。 “那你该知道,我最恨什么。” 许半夏的声音冷了下来。 “我最恨背叛。小时候我妈走得早,我以为我至少还有一个爸,结果呢?不到一年就把后妈领进门,又过了一些年,他们有了个比我小的妹妹。他们一家三口天天在饭桌上笑,我躲在外面的窗口偷看,嘴里啃冷馒头,那时候我就知道,人心是会变的,承诺跟纸糊的一样。” 她顿了顿,指尖的力道重了些,桌面发出闷响:“你刚才说‘代替’?这个词我听着就恶心。我爸眼里,我早被后妈和妹妹代替了。现在倒好,我自己的男人,也找了个‘代替品’?合着我许半夏,天生就是被人扔、被人换的命?” 她深吸一口气,眼圈有点红,却硬是没让眼泪掉下来:“我累了,真不想再过这种日子了。家里不像家,男人不像男人,我拼了命挣的这点钱,到底图个啥?” 陈宇宙看着她这模样,心里的火气反倒上来了,他“腾”地站起来,声音也高了八度:“你这叫啥话!别人我不清楚,刘至善我还不了解?这世上能像他那样包容你、体谅你的男人,打着灯笼都难找!你们结婚两年,你算算你在家待过几天?做过几顿饭?他抱怨过一句吗?你忙着谈生意忘了他生日,他自己煮碗面过了,转头还跟我们说你辛苦;你熬夜看货病倒了,他连夜坐火车赶过去伺候,端屎端尿没二话。就这,他还一门心思认你,死活不肯离婚,你还要闹哪样?” 许半夏被他吼得愣住了,半天没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低低地说:“可真爱一个人,会随便跟别人出轨吗?他忍不了寂寞,我就忍得了?这些年我在外头跑,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想贴上来的男人多的是,很多生意,我不就是不想被占便宜这才放弃的吗?我不也一直忍着?他凭什么忍不住?我要是像他那样随便,我这两年能多赚多少啊?怎么到头来这是我的错了?” “嗨,你这就不懂了。” 陈宇宙叹了口气,重新坐下,语气软了些。 “男人跟女人不一样啊。男人有时候吧,爱不爱是一回事,能不能忍又是另一回事,哪怕心里装着你,也可能一时糊涂犯浑。可女人不一样,心里没谱的事,打心底里就过不去那坎。你那是坚守,他那是犯混,性质不一样。” 许半夏没说话,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计算器的边缘,眼神飘向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 办公室里静了好一会儿,陈宇宙看着她那副纠结的样子,忽然想起个人,试探着说:“胖子,我知道你心里堵得慌。要不……你找那个女人聊聊?我觉得吧,你这事她才是重点,女人跟女人,或许更能说进心里去。她是这事的当事人,说不定能给你点不一样的想法。” 许半夏还是没说话,只是拿起笔,重新在账本上划了两下,笔尖在纸上划出一道长长的墨痕,像道解不开的结。 许半夏找金铃的那天,天阴沉沉的,像是憋着一场大雨。 她没开车,让童骁骑把地址发来,自己打了辆出租车,一路晃到那间藏在巷子里的歌舞厅门口。 门脸上挂着闪闪烁烁的霓虹灯,白天看着有些蔫,倒比夜里多了几分真实。 童骁骑在电话里说得含糊,只说金铃是这儿的老板,平时多半待在后台的休息室。 许半夏推开门走进去,一股淡淡的香水味混着烟草气扑面而来,几个穿着演出服的姑娘正趴在化妆台上打盹,见她进来,都警惕地抬起头。 “找金铃。” 许半夏言简意赅。 有人指了指走廊尽头的包间,说金老板在里头对账。 许半夏走过去,没敲门,直接推开了门。 金铃正坐在沙发上翻账本,见是她,手里的笔“啪嗒”掉在本子上,脸色瞬间白了,但很快又镇定下来,站起身,挤出个算不上自然的笑:“许姐,你来了。坐。” 许半夏没坐,就站在门口看着她。 金铃今天穿了件酒红色的连衣裙,勾勒出玲珑的曲线,头发松松挽在脑后,露出纤细的脖颈,确实是个有风情的女人。难怪自己老公会栽在她这儿。 “别叫我许姐,我担不起。” 许半夏的声音没什么温度。 “找个地方说话吧。” 金铃也不扭捏,领着她去了旁边一间空着的小包厢,点了壶茶,又让服务生上了几个精致的点心,全程低着头,不敢看许半夏的眼睛。 等服务生退出去,包间里只剩下她们两个人,许半夏才端起茶杯,轻轻撇了撇浮沫,慢悠悠地开口:“说吧,你跟刘至善,怎么回事。” 金铃的手指绞着裙摆,沉默了片刻,像是在斟酌词句,过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眼神里带着点无奈,又有点豁出去的坦然:“我跟善哥,是在魔都认识的。” “那时候我日子过得难,”她自嘲地笑了笑:“之前跟的那个男人,年纪大,挺胖的,一门心思扑在股市上,结果亏得底朝天,欠了一屁股债,自己卷着仅剩的钱跑了,把烂摊子全丢给了我。那些追债的天天堵我门,我走投无路,是至善哥碰巧遇上,帮我还了一部分钱,又给我指了条路,让我来这儿开个小场子。” 她顿了顿,声音放低了些:“我知道我这样不对,破坏别人家庭,可我……我是真心想报答他。他对我好,说话温和,不像以前那个男人只会吼我。我跟他说,不要名分,就想陪着他,他什么时候腻了,我什么时候走。我不图他的钱,这两年我赚的够多了,我就是……就是想找个能靠得住的人,哪怕只是暂时的。” 许半夏听到这儿,实在忍不住皱紧了眉头:“你这话我就听不懂了。你有模样,有脑子,自己开歌舞厅,生意看着也不差,什么样的男人找不到?非要做别人的‘影子’?” 她特意加重了“影子”两个字,语气里带着明显的嘲讽。 “当小三,很光荣?” 金铃却笑了,那笑容里带着点历经世事的通透,又有点无奈:“许姐,你见识多,眼界比我宽,但有些事,你可能真不懂。我从魔都来,见过的人,经过的事,比一般姑娘多得多。繁华看尽了,就知道真心有多金贵。善哥他不一样,他待我好,不是图我的身子,也不是图我的场子,他就是……就是觉得我可怜,想帮我。” “再说了,”她抬眼看向许半夏,眼神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挑衅,又或许只是坦诚:“你男人太好了,温和,体贴,会疼人。我以前遇的都是些只知道算计和发泄的男人,乍一碰到善哥这样的,就……就不想撒手了。” 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语气平静下来:“不过许姐你放心,你要是在意这事,我现在就可以跟他断。我金铃虽然名声不好听,但也知道什么该争,什么不该争。他心里装的是你,也和我说过很多次了,我早看出来了,他是真心喜欢你,我就是个过客,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许半夏看着她,忽然觉得眼前这个女人,比她想象中要复杂得多。 既不是贪慕虚荣的荡妇,也不是楚楚可怜的白莲花,她有她的算计,也有她的底线,活得清醒又糊涂。 包间里静了下来,只有墙上的挂钟在滴答作响。 许半夏没说话,只是端着茶杯,看着袅袅升起的热气,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天黑透的时候,许半夏才踩着一身寒气回到废品站。 院子里堆着刚收来的废钢,在路灯下泛着冷硬的光,陈宇宙裹着件旧棉袄,正蹲在值班室门口抽烟,看见她进来,连忙掐了烟站起来。 “回来了?” 他搓了搓冻得发红的手。 “见着人了?聊得咋样?” 许半夏没直接回答,把包往值班室的桌子上一扔,给自己倒了杯热水,捧着杯子暖手。 窗外的风呜呜地刮着,卷起地上的碎铁屑,打在玻璃上沙沙响。 “人是见着了。” 她沉默了半天,才缓缓开口。 “倒是个明白人,说只要我在意,她就断。” 陈宇宙“哦”了一声,没接话,等着她往下说。 许半夏又喝了口热水,指尖终于有了点温度。 “那混账东西,”她低声骂了一句,语气里却没了之前的狠劲:“死皮赖脸不肯离,说心里只有我……” “那你咋想的?” 陈宇宙赶紧追问,眼里带着点期盼。 许半夏抬头看了他一眼,眉头又皱了起来,好一会才说:“我想再试试。” “试试?” “嗯,试试。” 她点了点头,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 “但我得弄明白,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像他说的那样。男人的嘴,骗人的鬼,我得亲眼看着才算数。” 她顿了顿,看向陈宇宙。 “你脑子活,帮我想个辙,怎么试他?” 陈宇宙被她这么一问,倒来了精神,摸了摸下巴,眼珠转了转,忽然露出个促狭的笑:“这还不简单?你今晚回去,跟他好好说,做顿他爱吃的菜,席间你就……”他压低声音,凑过去神秘兮兮地说,“你把脚往桌上一伸,让他给你舔舔。他要是二话不说就干了,那指定是真爱;要是犹豫了,或者跟你急了,那说明心里头还是有疙瘩,没把你当女神供着。” “陈宇宙你找死啊!” 许半夏一听就火了,抓起桌上的空茶杯就朝他砸过去,被他笑着躲开了。 “你这出的叫什么馊主意?我许半夏是那种人吗?亏你想得出来!” 她又气又笑,指着他的鼻子。 “你脑子里装的都是废铜烂铁啊?” 陈宇宙笑着摆手:“我这不是跟你开玩笑嘛!主要是想让你知道,男人要是真上心,啥都肯干。你别用我这招,换个温和点的,比如……跟他好好聊聊天,问问他以后打算咋过,看他是不是真有悔改的意思,是不是愿意多顾家。” 许半夏没说话,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桌面,若有所思。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轻轻“嗯”了一声:“知道了。” 她站起身,拿起包:“我回去了。” “哎,胖子!” 陈宇宙在她身后喊了一声。 “别太较真,日子是过给自己的,不是过给别人看的。他……本性不坏。” 许半夏没回头,只是挥了挥手,推开门走进了夜色里。 风依旧很大,但她的脚步,似乎比来时轻快了些。 值班室里,陈宇宙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摸出烟盒又点了一根,嘴里嘟囔着:“但愿这俩人能好好的,别再折腾了。” 窗外的风还在刮,卷着碎铁屑,像是在为这对饱经波折的夫妻,哼起一段没头没尾的调子。 第11章 魔都,719 许半夏终于回家了。 钥匙插进锁孔,转了半圈,许半夏的手顿了顿。 楼道里的声控灯不知何时坏了,昏暗中,她望着那扇熟悉的木门,心里像塞了团浸了水的棉花,又沉又闷。 这是抓到他出轨后,她第一次踏回这个家。 在外头蜷了的这几天,酒店的床单总带着股消毒水的陌生味,办公室太小了,另外,夜里有时太冷了。 外卖吃了两顿就腻得反胃。 夜里躺在陌生的床上,她翻来覆去地想,凭什么? 这是她一手操持起来的家,错的人又不是她,该走的也不该是她。 以前不管在生意场上拼得多狠,受了多大委屈,只要回到家里,洗个热水澡,换上宽松的家居服,哪怕只是坐在沙发上啃半块凉馒头,浑身的劲儿就像能慢慢回过来。 可这几天,没了这份踏实,她才真觉出累——原来再硬的性子,也扛不住连轴转的紧绷,她是人,不是铁打的。 锁芯“咔哒”一声轻响,门刚拉开一条缝,里头就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下一秒,门被猛地拽开,一只温热的手攥住了她的手腕,力道大得几乎要捏碎她的骨头。 “半夏!你回来了!” 我的声音带着显而易见的激动和慌乱,没等她反应过来,整个人已经被拽进一个熟悉的怀抱里。 我的胸膛还是那么宽,带着她闻了十几年混着洗衣液的味道,只是此刻微微发颤。 “你终于回来了……我以为你不回来了……” 许半夏僵着身子,被我抱了好一会儿,直到闻见我身上那股小心翼翼的讨好味,心里那点憋了许久的火气才终于冒了头。 “够了。” 她推了我一把,声音有点哑。 “松开,我脚冷。” 我立刻松开手,像领旨似的,眼睛亮了亮:“脚冷?我去给你打热水!” 没一会儿,一盆冒着热气的水被端到卧室床边。 许半夏脱了鞋,把脚伸进棉拖里,却还是觉得冻得发麻。 她挨着床沿坐下,把脚从鞋里抽出来——那是一双比常人要小些的脚,此刻冻得泛着青白,脚趾蜷着,摸上去像块冰。 我蹲在地上,伸手碰了碰,忍不住“嘶”了一声:“怎么冻成这样?” 热水漫过脚踝时,许半夏舒服地喟叹了一声,紧绷的肩背终于松了松。 我的手在水里轻轻揉着她的脚背,指尖带着熟悉的温度,从脚趾到脚跟,一点一点地焐着。 昏黄的床头灯下,她看着他低垂的发顶,忽然开口,声音轻得像飘在水面上的羽毛:“你这么爱我,从结婚开始,洗脚水都是你给我端,就连袜子都是你给我洗。” 她顿了顿,语气里带了点说不清的涩。 “为什么——偏偏要——出轨呢?” 我的手僵了一下,抬头时,眼里满是愧疚:“我当然爱你,半夏,我真的爱你。只是……我毕竟是个男人,有时候憋着……挺难受的,一时糊涂就犯了错。” 许半夏沉默了。 水汽氤氲里,她看着我局促不安的样子,心里那点硬邦邦的怨怼,不知怎么就软了块角。 她吸了吸鼻子,声音有点闷:“以后别憋着了。” 我猛地抬头,眼里闪过一丝不敢信。 “难受了就跟我说。” 许半夏避开我的目光,伸手拨了拨盆里的水。 “别再干那糊涂事。” 我几乎是瞬间跳了起来,像个得了糖的孩子,一把抱住她,下巴抵在她发顶,高兴得语无伦次。 “半夏,你放心!我再也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那一夜,卧室里的灯亮到很晚。 被单上熟悉的阳光味混着我身上的气息,像张温暖的网,把许半夏整个人裹了进去。 那些天的委屈、愤怒、不安,仿佛都在相拥的体温里慢慢化了,落进踏实的呼吸里。 可天亮时,一切又变了。 许半夏醒得很早,没像往常那样赖床,而是悄无声息地爬起来,翻出衣柜里的套装换上。 我醒时,看见她正对着镜子系丝巾,动作利落地像要上战场。 “不多睡会儿?我去做早饭。” 我揉着眼睛坐起来。 “不了,公司还有事。” 许半夏对着镜子扯了扯衣领,声音平静得像一潭深水。 “早饭我路上买就行。” 我看着她拿起包走到门口,心里忽然有点发慌,追上去问:“半夏,你……” 许半夏拉开门,回头看了我一眼,晨光从她身后涌进来,在她脸上投下淡淡的阴影。 “以后。” 她说,语气听不出情绪。 “你要是实在难受,就去找金铃。” 我愣在原地,没反应过来。 “只是。” 她顿了顿,目光扫过客厅,最后落在我脸上。 “不能再在家里乱来了。” 说完,门“咔哒”一声关上,楼道里传来她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一步一步,又快又急,像在逃离什么,又像在奔向什么。 我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阳光从窗帘缝里钻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道细长的光带,里头浮动的尘埃,看得我眼睛有点涩。 日子像被风吹散的雾,慢慢露出原本的模样,甚至比从前更清亮些。 许半夏原谅了我之后,家里的灯亮得越来越早了。 以前她总被工作拖着,回来时往往是后半夜,身上带着酒气和办公室的冷气,倒头就睡,第二天一早又像上了发条似的冲出去。 我常常对着一桌凉透的饭菜发呆,家里静得能听见冰箱制冷的嗡鸣。 现在不一样了。 她会尽量推掉不必要的应酬,傍晚六点多,钥匙转动锁孔的声音就会准时响起。 有时她进门时还带着一身风尘,把包往沙发上一扔,就直奔厨房找水喝,看见我在灶台前忙碌,会倚着门框笑一笑,说句“今天做什么好吃的了”。 那笑容里的疲惫还没褪尽,却多了点烟火气的暖意。 只是她的节奏依旧由不得人。 有时她心情松快,洗完澡会靠在床头翻两页书,见我凑过去,会嗔怪地瞪一眼,却没真的推开。 可有时她回来时眼皮都在打架,往床上一躺就不想动,哑着嗓子警告我“别动,我累得骨头都散了”。 我便只能乖乖地给她盖好被子,自己在旁边蜷着,闻着她发间的洗发水味,倒也觉得踏实。 不管怎样,我都得谢谢陈宇宙。 那天他特意跑过来,没多说什么,只是坐在沙发上抽了根烟,临走时拍了拍我的肩膀,眼神沉沉的:“半夏是你老婆,不是铁打的。悠着点,别太贪。” 他这话像块石头,在我心里沉了好几天,终于让我琢磨过味儿来——问题恐怕出在我练的那阴阳无极混元功上。 这功夫不知不觉间把我身体打磨得像块烧红的铁,精力旺盛得没处使,可许半夏呢? 她常年连轴转,酒桌上拼酒,工地上盯进度,身体早就亏空成了亚健康,哪里禁得住我这般折腾。 想通了这层,我心里又愧又疼。 之后再看她累得倒头就睡的样子,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便歇了,只想着给她捏捏肩,或者第二天早起给她炖锅补汤。 日子就这么不疾不徐地过着。 她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多,有时会跟我念叨公司里的烦心事,说哪个项目又卡了壳,哪个合作方难缠得要命。 我听着,偶尔插句嘴,她也不烦,反而会停下来问我的意见。 有天晚上,她加班到深夜,回来时冻得鼻尖通红。 我把提前温在锅里的汤端出来,她捧着碗小口喝着,雾气熏得她眼睛润润的。 忽然,她抬头看我,嘴角弯了弯:“以前总觉得你像个长不大的孩子,现在倒像个能靠得住的人了。” 我心里一暖,凑过去想抱抱她,她却笑着躲开了:“别闹,汤要凉了。” 灯光下,她的侧脸柔和了许多,不再是那个浑身带刺的女强人。 我忽然明白,那些曾经消失的情愫,那些被柴米油盐和争吵磨淡的温柔,其实一直都在,只是藏得深了些。 如今借着这一点点的改变,正像春芽似的,慢慢冒了出来。 或许这样就很好。 不用强求时时刻刻的热络,只要知道彼此都在,知道这扇门永远为对方开着,就够了。 我看着许半夏喝汤的样子,心里踏实得很。 和许半夏的关系像初春化冻的河,冰面裂开细缝,底下开始有暖流淌动。 她回家的次数多了,偶尔会跟我说说公司里的事,语气里少了从前的戒备,多了几分自然。 看着她坐在沙发上,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对着报表叹气的样子,我心里那点想为她做点什么的念头,像野草似的疯长起来。 我太了解许半夏了。 她不是那种会把爱情当成日子全部的女人,事业对她来说,是骨头上的肉,是刻进骨子里的执念。 爱情、婚姻、家庭,这些在她眼里,更像是事业版图上的点缀,是奔波间隙可以歇脚的驿站,却绝不是终点。 既然她是这样的人,那我爱她,总不能只靠嘴上说说。 上嘴唇碰下嘴唇的“我爱你”太轻飘了,轻得撑不起她肩上的担子。 她要往前冲,我就得想办法给她铺路,给她搭桥,至少不能让她一个人在钱堆里摸爬滚打,弄得满身伤痕。 我知道她未来的路会怎么走。 凭着她那股狠劲和眼光,肯定能抓住时代的风口,一步步把生意做起来。 但这条路最绕不开的就是钱——她会到处借钱,跟朋友借,跟银行贷,甚至不惜借高利贷。 钱借来了,生意做大了,可赚来的利润,一大半要分给那些债主和合伙人。 等到想再拓展业务,手里又空了,只能再去借,周而复始,永远被钱牵着鼻子走。 一想到她将来为了借钱,可能要陪笑脸、喝烈酒,甚至看别人的脸色,我就觉得心里发堵。 她与其带着一群不相干的人发财,把辛苦赚来的钱分给别人,不如把这些钱给我。 我是她男人,她的钱给我,天经地义。 再说了,有个富婆老婆未来带着我飞,想想都觉得踏实。 不过,光靠投机赚快钱不行。 前阵子借着股市的风口捞了几笔,那是借了时代的光,算不上真本事。 想要把日子过稳,把她的事业托起来,终究得有实打实的实体经济做支柱。 就像盖房子,投机是脚手架,看着热闹,却撑不起高楼。 实体经济才是地基,得一点点打牢了,才能往上添砖加瓦。 但眼下,地基还没动工,先得把手里的筹码攒够。 我翻出抽屉里的存折,看着上面的数字,又算了算最近几个潜在的机会,心里渐渐有了主意。 “我要去趟魔都。” 晚饭时,我跟许半夏说。 她正低头扒饭,闻言抬了抬眼:“去魔都做什么?” “有点事,跑趟生意。” 我含糊了一句,没细说。 有些事现在讲不清,等做成了,她自然会明白。 许半夏没多问,只是点点头:“早去早回,注意安全。” 她的语气平淡,却不像从前那样带着敷衍。 我看着她夹菜的手,指甲修剪得干净利落,忽然觉得这趟魔都之行,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更是为了能在她往前冲的时候,我能站得更稳一点,稳到足够让她回头时,能看见我就在身后。 第二天一早,我收拾好行李,揣着存折和几张写满了信息的纸条,登上了去魔都的火车。 窗外的风景飞快倒退,像极了这个正在加速奔跑的时代。 我靠在椅背上,心里盘算着接下来的步骤,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等我回来,总有一天得让她看看,她的男人,不止会给她洗脚。 火车驶入魔都地界时,窗外的楼群陡然密了起来,玻璃幕墙反射着正午的阳光,晃得人眼睛发花。 我拎着简单的行李箱,站在和平饭店门口,仰头看那座顶着墨绿色铜皮屋顶的建筑——红砖墙面爬满岁月的纹路,旋转门转得不急不缓,穿西装的门童弯腰迎客,一举一动都透着老派的体面。 719号房在七楼,电梯里的镜面擦得能照见人影,黄铜按钮被按得发亮。 门刚开一条缝,就撞见个穿深色中山装的老头从对门出来。 他手里拎着个半旧的牛皮公文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鬓角有些花白,却精神矍铄。 我和他撞了个正着,脚步都顿了顿。 老头抬眼看来,目光像淬过的钢,锐利却不刺人,只在我脸上停留了半秒,便微微颔首,算是打了招呼。 我心里“咯噔”一下。 这气场,这眼神,再加上刚才听楼层服务员闲聊时提过一嘴——最近七楼住着位从提篮桥出来的“老法师”,据说当年在经济圈是翻手为云覆手的角色。 提篮桥出来的经济大佬……我连忙拱手还礼,腰弯得比平时深了些。 这种人物,是真正从风浪里滚过的大神,别说得罪,连不敬都不敢有。 老法师没再多看我,背着双手,脚步稳健地走向电梯,背影挺得笔直,倒不像刚从那种地方出来,反倒像赴一场重要的商务会谈。 他在720房间门口停下,掏出钥匙开门,门“咔哒”一声合上,走廊里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长舒一口气,摸了摸鼻尖,才转身打开719的房门。 房间里带着股老酒店特有的木质香气,地板被踩得有些发亮,窗外正对着黄浦江,外滩的万国建筑群像幅摊开的油画。 我把行李箱往墙角一放,脱了外套扔在沙发上,倒头就躺在了床上。 床垫不算软,却透着股让人踏实的质感。刚才那一眼对视,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心惊——老法师眼里的东西太沉了,像是装着大半个上海滩的起落。 这种人物,能在提篮桥熬出来,还能住进和平饭店,手里定然握着常人想象不到的资源和门道。 不过我也没多想。我来魔都是为了自己的事,跟这种大神井水不犯河水最好。 冲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我站在窗边,看着江面上往来的游船。 楼下的马路上车水马龙,喇叭声、叫卖声混在一起,透着股活色生香的热闹。 我摸出兜里的纸条,上面记着几个要跑的地方和要见的人,指尖在“股票”“期货”几个字上顿了顿。 不管怎么说,先在这和平饭店歇一晚,养足精神。 明天一早,就得一头扎进这魔都的风浪里去了。 夜里躺在床上,隐约能听见隔壁720房间传来翻书的声音,很轻,却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我翻了个身,心里琢磨着,那位老法师这个点还不睡,是在看什么呢? 想了一会儿,又觉得自己瞎操心,遂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第12章 李黎的算计 阳光透过和平饭店719房间的纱帘,在地毯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我醒来时,窗外的江面已被晒得金灿灿的,墙上的挂钟指向十一点半——这一觉睡得沉,大概是昨日赶路加上心里装着事,累着了。 伸了个懒腰,骨节发出一连串轻响。 拿起房间电话,按了服务台的号码,点了份本帮菜套餐,特意嘱咐要加一份红烧肉,肥点的。 没过多久,敲门声响起。 服务员推着餐车进来,白衬衫熨得笔挺,托盘里的青瓷碗碟冒着热气,红烧肉的甜香混着酱汁的醇厚味,一下子就勾出了食欲。 她把菜摆到桌上,又从餐车下层拿出个烫金的信封,双手递过来:“先生,这是您的请帖。” “请帖?” 我愣了一下,接过信封翻来覆去看了看。 封面没写寄件人,只印着繁复的缠枝纹,摸着厚实挺括。 “我刚来魔都,这才住了一晚不到吧?” 我抬头看向服务员,心里满是纳闷。 “谁会给我送请帖?” 服务员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梳着齐耳短发,眼睛亮闪闪的。 一听我问,她嘴角先弯了弯,典型的魔都小快嘴,藏不住话的样子:“先生您是外地来的吧?这请帖是至真园那边送来的。” “至真园?” “就是南京路上新开的那家大酒楼呀,排场大得很!” 她语速飞快,像倒豆子似的,“送请帖来的是他们家李经理,从前在金凤凰做领班的。您知道金凤凰不?前两年在黄河路可火了,老板娘叫金铃,后来不知怎么想的,跑去炒股,输得一塌糊涂,欠了一屁股债,人连夜卷铺盖跑了,店也被法院封了。” 她顿了顿,拿起桌上的水壶给我倒了杯茶,接着说:“后来这金凤凰就被现在的老板盘下来了,重新装修,改名叫至真园,上个月刚开业。他们那位女老板才是真厉害,听说在魔都地面上,只要是资产过千万的老板,没收到过她请帖的,屈指可数。” 我捏着请帖的手指紧了紧。 金铃……这还真是撞上了。 我知道她炒股失败,欠了一腚的债,现在跟了我,当了我的小三。 而她的店,现在成了至真园。 “那你们这位女老板,怎么会知道我在这儿?” 我追问了一句。 服务员眨眨眼,笑得有点神秘:“我们老板神通广大呀!您别说是住和平饭店了,就是您昨天刚下火车,估计她那边就收到信儿了。再说了,能住进719房的,能是一般人吗?” 这话听着舒坦,却也让我心里一凛。 这至真园的女老板,手眼未免也太通天了。 我来魔都的目的本是悄悄摸摸搞点钱,没打算惊动任何人,结果刚落脚,就被这么一号人物盯上了。 拆开请帖,里面的字迹娟秀有力,写着今晚七点,至真园顶楼宴会厅,恭请某某某(我的名字)莅临。 措辞客气,却透着不容拒绝的底气。 我捏着请帖,看着桌上的红烧肉,忽然没了胃口。 去,还是不去? 去了,等于暴露在这位女老板的视线里,谁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 可不去,又显得太怯场,而且……能让整个魔都商界都给面子的人物,说不定真有我能搭得上的线。 许半夏将来要在生意场上混,多认识个这样的角色,总没坏处。 “这至真园的女老板,叫什么?” 我问服务员。 “姓李,叫李黎,大家都叫她李总。” 服务员收拾着餐车,语气里带着点佩服。 “听说年纪不大,手段却硬得很,起家的资本是。出手就是三千万呢,啧啧,金凤凰那摊子烂事,她硬是半个月就捋顺了,现在至真园的生意,比从前金凤凰火多了。” 李黎,李总……我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将请帖折好,塞进西装内袋。 “知道了,谢谢。” 服务员笑着应了声,推着餐车走了。 房门关上的瞬间,房间里又恢复了安静,只剩下红烧肉的香气还在弥漫。 我拿起筷子,夹了块肉塞进嘴里,甜咸适中,肥而不腻,确实是好手艺。 既然这位李总这么“看得起”我,不去见见,反倒显得我小家子气了。 我打定主意,今晚七点,至真园。 倒要看看,这位能盘活金凤凰烂摊子的女老板,究竟是何方神圣。 暮色像块浸了墨的绒布,一点点铺满魔都的天空。 至真园的鎏金招牌在夜色里亮起来,远远望去,像座浮在灯海里的宫殿。 我站在门口,看着穿旗袍的侍者拉开雕花木门,一股混合着香水与饭菜的香气扑面而来,里头还裹着几分若有似无的脂粉气。 顶楼宴会厅比想象中更气派,水晶灯吊在穹顶,光线下能看见空气中浮动的细微尘埃。 宾客不少,衣香鬓影,觥筹交错,说话声都带着刻意压低的体面。 我刚找了个角落站定,就见人群自动分开一条道,一个身影从里头走了出来。 是她,李黎。 我承认,那一刻我是真的被惊艳到了。她穿了件酒红色的露肩礼服,裙摆拖在地上,走动时像流动的绸缎。 领口开得恰到好处,露出精致的锁骨,颈间一条钻石项链随动作轻轻晃动,却晃不过她本人的光彩。 她化了浓妆,眼线勾勒得眼尾微微上挑,眼波流转间,带着股说不出的媚。 最惹眼的是那双唇,涂着正红的唇膏,饱满丰润,说话时微微开合,像是含着颗熟透的樱桃。 明明没做什么出格的动作,可仅仅是抬眼皮扫过来的瞬间,周围几个男人的目光都直了。 “这位就是从北边来的先生吧?” 她径直走到我面前,声音比想象中清亮,带着点魔都话特有的软糯尾音,却又不显得轻浮。 说话时,她微微倾身,一股淡淡的红酒香气混着她身上的香水味飘过来,不算浓,却勾得人心里发痒。 “李总客气了。” 我伸手与她握了握,指尖触到她微凉的手,很快便收了回来。 “叫我李黎就好。” 她笑起来,眼角的细纹都带着风情。 “听说先生来了魔都,特意备了薄宴,可算把您盼来了。” 她亲自引着我往主桌走,路过几桌宾客时,那些人都起身打招呼,眼神里带着明显的敬畏。 看来这李黎在魔都的分量,比服务员说的还要重。 落座后,侍者很快倒上红酒。 李黎端起酒杯,轻轻晃了晃:“先生是第一次来至真园?尝尝我们这儿的醉蟹,是从前金凤凰的老师傅做的,味道没变。” 我没急着动筷子,心里清楚,她这么大阵仗请我来,绝不会只是为了吃顿醉蟹。 果然,几杯酒下肚,李黎话锋一转,眼神却亮了起来:“不瞒先生说,我开这至真园,图的不光是生意,更是个人脉。您也知道,现在做买卖的,谁手里没几个急着用钱的项目?可银行的门难进,亲戚朋友的钱又有限……” 她顿了顿,目光落在我脸上,带着点探究:“我听说先生手里,不缺周转的资金?” 这话挑得够明了。我端着酒杯的手顿了顿,没承认也没否认:“李老板消息灵通。” “在魔都混饭吃,消息不灵通,那可不行。” 李黎笑了,红唇抿了口酒。 “实不相瞒,我除了开饭店,也帮人搭搭线。东边有急着用钱的老板,西边有闲钱想生利的朋友,我在中间牵个桥,大家各取所需。” 她抬眼看向我,眼波里像淬了光:“先生您是痛快人,我也就直说了。现在魔都想找您这样的‘金主’的,能从外滩排到南京路。您要是信得过我,有合适的项目,我帮您盯着,保准比放在银行里生利息强得多。” 周围的喧闹仿佛一下子远了,我看着李黎那双含笑的眼睛,忽然明白过来。 她哪是手眼通天,分明是把整个魔都的资金流动都摸透了。 知道我有钱,知道我可能想找投资渠道,甚至知道我住在和平饭店——她递过来的,不光是请帖,更是一张通往魔都资本圈的入场券。 我没立刻答应,只是笑了笑,端起酒杯:“李老板的好意我心领了。先喝酒,尝尝这醉蟹。” 李黎也不催,笑着跟我碰了碰杯。 酒液滑入喉咙,带着点微醺的暖意。我看着她谈笑风生的样子,心里清楚,这顿饭局,才刚刚开始。 而这个叫李黎的女人,远比她那张涂着红唇的脸,要复杂得多,也厉害得多。 在至真园的酒局上,我始终和李黎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她递来的话头,我多半用“再看看”“不急”挡回去,偶尔顺着她的话聊聊时局,却绝口不碰资金拆借的正题。 李黎倒是沉得住气,全程笑语盈盈,仿佛真只是请我来吃顿便饭。 散场时,她派车送我回和平饭店,临上车前,还笑着说:“先生慢慢考虑,我这儿随时等着您的信儿。” 我点头应着,心里的警惕却没松半分。 这女人太精明,像张铺在暗处的网,看着流光溢彩,谁知道底下藏着多少钩子? 接下来两天,我没去至真园,也没联系李黎,只顾着跑自己的事。 直到第三天下午,在证券交易所门口,被一个穿夹克的年轻人拦住。 “先生,借个火?” 他递来根烟,眼里带着点自来熟的机灵。 这人我前两天见过,总在交易所门口转悠,听人叫他“小苏北”,消息灵通得很。 我给了他个火,他点着烟,吸了口,忽然压低声音:“先生是从北边来的吧?前两天至真园的李老板请您吃饭了?” 我挑眉,没说话。 小苏北嘿嘿一笑:“这事儿在圈子里传开了。李老板轻易不请外人,您这一来就被请去,够面儿。” 他顿了顿,话锋一转。 “不过先生您可得当心,那李老板可不是善茬。” “哦?” 我来了兴趣。 “怎么说?” “您知道阿宝吗?” 小苏北往左右看了看,声音压得更低。 “就是去年靠认购证发了大财的那个,现在在南京路那边开了家公司,风头正劲。” 我点点头,这人我听说过,算是这波风口里飞得最高的一个。 “李老板也请过他,”小苏北撇撇嘴:“结果阿宝不给面子,不光没去,当天去了另一家饭店,两人隔着饭店斗法,结果,宝爷大获全胜,你说,这让李老板脸放哪儿放?这不就结下仇来了。” 他弹了弹烟灰:“所以李老板就想给阿宝找个不痛快。找来找去,找到了小魏。” “小魏?魏家的那个?” 我愣了一下。魏家在魔都做地产,算是老牌富豪,家里那个小儿子小魏,是出了名的纨绔,整天带着一群狐朋狗友飙车泡吧。 “就是他。” 小苏北嗤笑一声。 “李老板撺掇着小魏跟宝爷斗,说宝爷一个‘暴发户’,也配在魔都称雄?小魏年轻气盛,被一激就上了,扬言要让宝爷好看。” 我听着,心里渐渐有了数。 “可这小魏啊,看着风光,手里其实没多少活钱。” 小苏北摇摇头。 “他爹管得严,每月就给点零花钱,想跟阿宝动真格的,差远了。前几天他找狐朋狗友借钱,借了一圈才凑了几十万,结果被宝爷把脸打得是啪啪响。” 说到这儿,小苏北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所以啊,李老板这才急着找您。她是想拉您入伙,您要是肯出钱帮小魏,那阿宝就算有通天的本事,也扛不住魏家的人脉加您的资金。到时候,阿宝垮了,李老板出了气,您也能在魔都立住脚,一举两得,是不是?” 我心里“咯噔”一下。 难怪李黎那么殷勤,原来是在这儿等着我。 她哪是想帮我找项目,分明是想把我当枪使,借我的钱去收拾阿宝。 小苏北见我不说话,又补了句:“先生,我跟您说这个,不是想坏李老板的事,是觉得您是干大事的人,别被人当枪使了。那宝爷虽然狂,但脑子活,手里的项目都靠谱;小魏呢,就是个绣花枕头,您把钱投给他,纯属打水漂。” 我拍了拍小苏北的肩膀,递给他一包烟:“谢了。” 小苏北眉开眼笑地接了,转身钻进人群里。 我站在交易所门口,看着来往的人潮,忽然觉得这魔都的水,比我想的还要深。 李黎这步棋,走得够阴——借刀杀人,还想让我当那把刀。 不过,她大概没料到,小魏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更没料到,我会从旁人嘴里听到这茬。 我摸了摸口袋里的请帖,上面的烫金纹路硌得慌。 看来,这至真园,还是得再去一趟。 只是这一次,该怎么跟李黎打交道,我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第13章 布局 车子驶进魔都地界时,我下意识摸了摸背包里的硬质纸筒。 上次来这里时,包里装的是给许半夏挑的真丝衬衫,三百八一件,她拆开看了眼就扔在沙发上,后来我看见那衣服被她穿脏了直接脱下当抹布擦旧垃圾。 但我还是爱逛这里的商场。 橱窗里亮闪闪的灯光下,任何一件衣服都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收腰的剪裁能显她肩背开阔,挺括的面料衬得起她谈生意时的气场。 这次路过黄河路,本想直奔至真园,却被街口的喧闹拽住了脚步。 “丝光棉!最新款丝光棉!” 小贩的吆喝声裹着热浪扑过来。 摊位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衬衫,堆成山的纸箱子上贴着价签:35元。 再往里走,精品店里的同款挂在模特身上,标签上的“128元”烫得人眼睛发疼。 而在街角那家快关门的老店,落灰的货架最上层,还摆着去年我给许半夏买的那种款式,价签上的“398元”被阳光晒得褪了色,像块没人要的旧伤疤。 “老板,这几款有什么不一样?” 我拿起35元的那件,面料薄得透光,针脚也是十分整齐。 “一分钱一分货呗。” 老板挥着蒲扇。 “最便宜的三块五,你敢穿吗?虽然要我说质量什么的差不多,主要也就是一个牌子,真牌子一贴上,谁能分辨出来啊。” 他指了指脚边的黑塑料袋,里面的衣服被人挑过,可能还打开过,随后没收拾好,皱得像团咸菜似的又被塞了回去。 我捏了捏128元的新款,领口的刺绣还带着线头,但面料挺括,光泽柔和,像极了许半夏偶尔露出的那种不肯服软的韧劲。 上次她骂我乱花钱时,眼里其实藏着点笑意的,我知道。 付了钱,店员用牛皮纸卷好衬衫,纸筒在包里沉甸甸的。 走到至真园门口,雕花的木门被侍者推开,冷气混着菜香涌出来,我忽然想起许半夏说过,做生意就像买衣服,宁可贵点,得撑得起场面。 李黎已经在包厢里等我,看见我进来,立刻站起来朝里屋喊:“小魏,人来了。” 门帘被掀开,一个年轻人快步走出来。他留着满头卷毛,发胶打得锃亮,黑色皮夹克配破洞牛仔裤,倒像是刚从演唱会后台跑出来的。 但他眼里的红血丝和紧抿的嘴角,藏着一股没处撒的狠劲。 “久等了。” 他递烟的手在抖。 “听说您对丝光棉熟?” 我瞥了眼他手腕上的表,是块高仿的劳力士,表带磨得发亮。 桌上的茶杯里,茶叶沉在底,像他没说出口的那些话——上次商战,他拿着东拼西凑的一百万,想跟宝爷的千万资金硬碰硬,结果输得什么面子也没了。 脸几乎丢了个干净。 “谈不上熟。” 我把背包往椅背上一搭,纸筒撞在木头上,发出闷响。 “只是觉得,有些东西,贵有贵的道理。” 小魏的卷毛抖了抖,突然笑了,笑声里带着点豁出去的疯狂:“您是说,我还得再砸钱?” 窗外的黄河路还在喧闹,小贩的吆喝声隐约传进来。 我想起那些堆在摊位上的丝光棉,三块五的,三十五的,三百九十八的,穿在身上,终究是不一样的分量。 “不是砸钱。” 我端起茶杯,水汽模糊了他眼里的光。 “是得知道,自己要的是能撑场面的,还是穿两次就扔的。” 他的手指猛地攥紧了茶杯,指节泛白。 我看见他夹克口袋里露出半截烟盒,是最便宜的那种红双喜,和他那头精心打理的卷毛格格不入。 至真园的菜很快端了上来,油焖大虾的香气漫开来时,我忽然觉得,许半夏要是在这儿,大概会夹起一只虾,头也不抬地说:“想赢?先掂量掂量自己配穿哪件衣服。” 小魏的卷毛在包厢顶灯的光线下泛着油亮的光,他把烟头按在烟灰缸里,瓷面被烫出个焦黑的印子。 “我找着范总了。” 他突然开口,声音里带着点孤注一掷的紧绷。 “那老东西跟宝爷签的不过是口头协议,我把价码提到三成,他答应了,只要钱到位,立马把货转过来。” 他往前探了探身,卷毛几乎要蹭到桌布上:“我手里有人脉,江浙沪的二批商我都熟,只要货能卡住,宝爷那边断了源头,我就能把价格抬回去——” “抬得回去吗?” 我打断他,夹起一块响油鳝糊,鳝丝滑进嘴里时,听见他喉咙里发出像被掐住的动静。 “您什么意思?” “黄河路第三家摊位,三块五一件的丝光棉,”我放下筷子,抽出纸巾擦了擦嘴角:“面料比范总那批差不了多少,做工极其相似,几乎没有区别,这个丝光棉的技术壁垒根本不大,印的logo也能以假乱真。老板说了,仓库里堆了十万件,正等着往批发市场送。” 小魏的脸瞬间白了,卷毛耷拉下来几缕:“那是盗版!没人会买——” “买的人多了去了。” 我笑了笑。 “你以为穿丝光棉的都是去至真园吃饭的?工地上的师傅,跑运输的司机,他们要的是个样子,不是什么真材实料。三块五的能穿一夏天,凭什么花三百五买你的?” 他猛地站起来,皮夹克的拉链撞在桌角,发出刺耳的响声:“那我怎么办?眼睁睁看着宝爷把市场占了?我那丢了的面子怎么办……” “你既然要做生意,就该明白,面子不算什么。” 我看着他攥紧的拳头,指节泛白得像要嵌进肉里。 “你要是真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不如换个思路。” 小魏的眼神亮了亮,又很快暗下去:“什么思路?” “去找那些盗版工厂。” 我身体前倾,声音压得低了些。 “他们能做出三块五的,技术上就不会差到哪儿去。你把渠道接过来,专门做盗版,价格压到最低。” 他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猛地后退半步:“您让我做假货?那赚个屁的钱!除去人工运费,一件能赚一毛就不错了!” “赚不赚钱是一回事,气不气人是另一回事。” 我端起茶杯,氤氲的热气里,仿佛又看见黄河路那些堆成山的廉价衬衫。 “宝爷想吃牛肉,你就让所有人都只能吃白菜。他囤的货砸在手里,比你赚一百万还解气,不是吗?” “我要的是赚钱!不是解气!” 小魏吼出声,卷毛因为激动颤巍巍的。 “我爸妈说我不务正业,说我就该回家守着那间破厂!我要让他们看看,我能赚大钱!” 包厢里静了片刻,窗外的霓虹透过雕花窗棂,在他脸上投下明明暗暗的光斑。 “你知道这是哪儿吗?” 我慢慢开口,声音放得很缓。 “这里是神州,是中国。” 小魏愣住了,卷毛下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茫然。 “中国是官本位的地方。” 我指尖敲了敲桌面。 “你赚一个亿又怎样,遇上事了,上面一句话,就能让你什么都不是。钱再多,你手里没根线牵着,就是飘着的气球。” 他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 “但你要是有个工厂呢?” 我继续说。 “两百个工人,每个月等着领工资养家,孩子上学,老人看病,都系在你这厂子上。你觉得上面会怎么看你?” 茶杯里的茶叶沉了底,清得能看见杯底的花纹。 “办工厂是赚得少,费心费力,一件衣服挣五毛都得跟工人算计。” 我看着他逐渐僵硬的脸。 “但宝爷那种倒爷,在上面眼里,跟你这种能解决两百人吃饭的老板比,分量能一样吗?” 小魏猛地坐回椅子上,卷毛垂下来遮住眼睛。 我看见他放在桌下的手,慢慢松开了。至真园的服务生端着新菜进来,银盘碰撞的声音里,他忽然低声问:“那……我以前那批丝光棉怎么办?” “扔了。” 我夹起一块红烧肉,肥油在灯光下闪着光。 “留着占地方。” 他没再说话,只是拿起茶杯,一口接一口地喝,像是要把满肚子的火气都冲进喉咙里。 窗外的黄河路依旧人声鼎沸,不知哪个摊位又开始吆喝起丝光棉的价钱,声音飘进来,碎成一片模糊的嗡嗡声。 至真园的包厢里还留着上次的茉莉香,李黎用银签挑着碟子里的话梅,指甲上的蔻丹红得晃眼。 “您是没瞧见宝爷那脸色。” 她嗤笑一声,却没什么笑意。 “听说他囤的那批丝光棉,现在只能按斤称给回收站,气得三天没出门。” 我往茶杯里续了热水,水汽漫过杯沿:“小魏倒是敢干。” “他?”李黎放下银签,指尖在桌布上划着圈:“找着那几家盗版工厂时,腿肚子都在抖。还是我托人给他搭的线,教他怎么压价,怎么把货铺进批发市场。结果呢?现在倒是成了他的功劳,见了我连句好话都没有。” 她抬眼看向我,语气里带着点嗔怪:“说起来,还是您的主意。现在倒好,他是捡回面子了,我这儿呢?以前倒腾范总的货,一件能抽五块,现在他卖的盗版,一件赚三毛,我能抽多少?” 我笑了笑,没接话。 窗外的黄河路正到了热闹的时候,霓虹灯管在雨里晕开一片片光斑,像极了那些被搅得浑浊的生意场。 谁能想到,半个月前还在为一百万愁白了头的小魏,现在能让宝爷吃这么大一个亏——他愣是带着人把那几家盗版工厂拧成了一股绳,统一价,统一渠道,硬生生把市场价压到了十块以下。 范总那边撑不住了,工厂清算那天,据说他蹲在厂门口哭了一下午,手里还攥着给工人发不出的工资条。 “他现在是舒服了。” 李黎撇撇嘴。 “昨天在舞厅碰见,跟一群小年轻吹嘘自己怎么赢了宝爷,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可我这生意,总不能跟着他喝西北风吧?” “你觉得,小魏就只是小魏?” 我放下茶杯,杯底与桌面碰撞,发出清脆的一响。 李黎愣了愣:“他家里不就那点产业?” “魏家老爷子以前在物资局的人脉,你以为断了?” 我看着她。 “小魏是没什么钱,但他姓魏。那些老关系,他现在用不上,不代表以后用不上。你帮他站稳了脚跟,将来他回去继承了家业,第一个要找的人是谁?” 她的手指停住了,眼底闪过一丝明悟。 “至于宝爷。” 我继续说。 “也别把关系闹僵。他背后那位提篮桥出来的老法师,你知道是谁吗?” 李黎的脸色微变:“您是说……” “当年能从提篮桥全身而退,进去了还出来,还能在黄河路立足的,不是简单人物。” 我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浮沫。 “宝爷现在是吃了亏,但他根基还在。跟他做不成生意,也别做敌人。多个朋友,总比多个能在暗地里给你使绊子的强。” 她沉默了片刻,忽然笑了,拿起茶壶给我续上:“还是您看得远。我这眼皮子,也就盯着眼前这点差价了。” “黄河路的店,哪那么好开?” 我瞥了眼窗外,一家服装店的卷帘门正在缓缓落下,门口还贴着“清仓大甩卖”的海报。 “今天消防查得严,明天税务上门,可能就是一点小事,就能让你关门大吉。” 李黎的指尖收紧了,指节泛白。 她出来在江湖上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自然知道这话里的分量。 我从口袋里摸出张名片,推到她面前。 不是印着头衔的那种,只是张素白的纸片,上面只有一串手机号。 “这是我的私人电话。” 她拿起名片,指尖有些发颤。 “以后你要是有资金上的难处,打这个电话。” 我看着她的眼睛。 “但话说回来,我要是以后有事找你,你也不能推脱。” 李黎立刻点头,把名片小心翼翼地塞进手包内侧:“您这是说的哪里话?您的事,就是我的事。” 包厢外传来服务生的脚步声,带着新菜的香气。我夹起一块水晶虾饺,皮子里的汤汁烫得舌尖发麻,却也鲜得让人清醒。 “小魏那边,你多盯着点。” 我慢慢咀嚼着。 “年轻人气盛,别让他把路走窄了。至于钱……” 我抬眼看向李黎,她正专注地听着,眼里的红血丝里藏着精明,也藏着在黄河路讨生活的不易。 “以后有你赚的时候。” 第14章 又一枚棋子 宝爷第一次知道钱能压垮人,是七岁那年。 那天他蹲在自家洋房的雕花铁门外,看哥哥背着帆布包走出弄堂。 哥哥穿着借来的西装,皮鞋擦得锃亮,手里攥着个牛皮纸包,里面是母亲偷偷塞给他的钱。 “等我回来,就给你买英国的巧克力。” 哥哥拍着他的头,声音里的兴奋像刚开瓶的汽水,冒着泡往外涌。 后来母亲抱着他,站在码头哭了三天。 哥哥坐船去了香港,一直也没回来。 只说是忙,忙着做生意,但做什么生意,生活方面是什么情况,却是只字不提。 但街坊邻居的议论像种子落进了宝爷心里。 “还是有钱好啊,能去那么远的地方。” “听说他哥带了不少钱走。” 他摸着哥哥留下的那双旧皮鞋,鞋面上的折痕里还卡着点泥,忽然就懂了,钱是能让人长出翅膀的东西。 十五岁那年,他在静安寺的电影院门口遇见了那个女孩。 她穿着蓝布旗袍,辫子上系着红绸带,笑起来的时候,酒窝里像盛着当时最时兴的橘子汽水。 宝爷把攒了半年的零花钱都给她买了话梅糖,看她含着糖,含糊不清地说:“我以后要去香港。” “香港有什么好?” 他问。 “那里的霓虹灯,晚上比白天还亮。” 她舔了舔嘴唇上的糖渍。 “我要在那里住带电梯的房子。” 一年后,她真的走了。 宝爷去码头送她,看她背着帆布包,跟当年哥哥的样子重合在一起。 “等我站稳了,就给你寄明信片。” 她说得轻快,船鸣笛的时候,她甚至没回头。 后来听说,她在香港洗盘子,住鸽子笼一样的房子,但有人问起,她总是说:“总比在老家强。” 再见到她,是十年后。 宝爷在香港谈生意,下榻的酒店里,一个穿着服务生制服的女人端着托盘走过,鬓角有了白发,眼角的细纹里藏着疲惫。 她没认出他,他也没打招呼。 那天晚上,他站在酒店的落地窗前,看着下面流光溢彩的街道,忽然觉得嘴里发苦。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动过心。 他成了黄河路有名的宝爷。 穿定制的西装,戴进口的手表,说话时总带着三分笑意,对谁都温和有礼。 女人们喜欢围在他身边,有的是为了他的钱,有的是为了他的人脉,也有的,是真的被他那副优雅的样子迷了眼。 他从不拒绝,却也从不上心。 送礼物,赴约会,说情话,样样都做得妥帖,却像在演一场早就排练好的戏。 马铃子是其中最特别的一个。她在黄河路开了家东京料理店,门面不大,却收拾得雅致。 她不像别的女人那样围着他转,只是每次他带朋友去,她都会亲自下厨,端上一壶温热的清酒,和茶泡饭,说上一句:“慢用。” 宝爷知道她在虚开菜价。 一份刺身拼盘,别家卖八十,她这里能开到一百五。 朋友们笑他被当冤大头,他却只是笑笑,照单全付。 他喜欢看马铃子算完账后,眼里闪过的那点狡黠,像只偷到了腥的猫。 他觉得这样挺好,各取所需,谁也不欠谁。 直到丝光棉的事爆发。 马铃子第一次在批发市场看到那些堆成山的丝光棉时,心里像被猫爪挠了一下。 摊主说这是厂里的尾货,十块钱一件,比宝爷给她的拿货价低了近一半。 她摸了摸面料,和宝爷的货材料几乎没区别。 “这批货我全要了。” 她咬了咬牙,把准备的积蓄取了出来。 回到店里,她连夜让伙计把衣服挂在最显眼的位置,价签上写着“三十五元”——比宝爷手下店铺的售价低了十五块。 消息传出去,黄河路顿时热闹起来,食客们来吃饭时,总会顺带买上两件,说笑着打趣:“还是马老板这里实惠。” 宝爷是在三天后知道的。 他来店里吃饭,看了眼挂在墙角的丝光棉,没说什么,只是让马铃子多上了道醉蟹。 临走时,他才慢悠悠地说:“这些货,以后别卖了。” 马铃子心里发虚,嘴上却硬:“我这也是为了招揽生意。” “你的店,你做主。” 宝爷笑了笑,没再多说。 他转身时,马铃子看见他西装袖口沾了点灰,那是她店里的地板没擦干净留下的。 她知道宝爷没真生气,虽然他明显有些不高兴,但他向来对她宽厚,无论什么事,他都会纵容她。 因为以前宝爷在生意上,马铃子是真的全心的帮了他。 于生意而言,那一次,真的是救命之恩。 这个恩情宝爷一直记着,也一直在还,这也是马铃子经常占宝爷便宜,宝爷却一笑了之的原因。 可她没料到,小魏会突然杀出来。 那些盗版丝光棉像潮水一样涌进市场,宝爷囤的货砸在手里,仓库的租金每天都在烧钱。 她看见宝爷的次数越来越少,偶尔遇见,他眼底总带着红血丝,说话也少了往日的从容。 再后来,听说宝爷把精力投入到了外贸上面。 马铃子不懂什么是外贸,只知道那是个需要“批条”的生意。 有人说,没批条,就算你有通天的本事,也拿不到进出口的资格。 她再次见到宝爷,是在一场酒会上。他身边站着个穿旗袍的女人,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说话时眼角带着笑意,正是管批条的王小姐。 宝爷看她的眼神,是马铃子从未见过的专注,他替她挡酒,帮她整理被风吹乱的发丝,甚至会低头听她讲笑话,嘴角的弧度都比平时真切些。 “王小姐路子广,以后还要多靠你费心。” 宝爷举杯时,手腕上的表在灯光下闪着光。 王小姐笑着碰了碰杯:“宝爷客气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马铃子站在角落里,手里的酒杯被捏得发烫。 她忽然想起自己店里那些没卖完的丝光棉,此刻正堆在仓库的角落里,落了层灰。 她当初以为低价抢了宝爷的生意,现在才明白,那点钱在他眼里,或许真的不算什么。 酒会结束后,宝爷送王小姐离开,经过她身边时,停下脚步:“店里还好吗?” “挺好的。” 马铃子低着头。 “最近进了批新的海货,回头送点给你尝尝。” “不用了。” 宝爷说。 “我最近忙,怕是没时间去了。” 他转身的瞬间,马铃子忽然松了口气。 她回到店里,让伙计把那些丝光棉都打包,送给了附近的福利院。 然后重新写了菜单,把宝爷爱吃的醉蟹划掉,换成了新的菜式。 晚上关店时,她站在黄河路的路灯下,看对面店铺的霓虹灯闪烁。 宝爷的外贸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王小姐的批条像通行证,让他在新的战场上如鱼得水。 而她的小店,终于彻底成了她自己的。 风吹过街角,带着点凉意。 马铃子裹紧了身上的外套,慢慢往家走。 她知道,有些关系结束了,不是因为谁错了,只是因为彼此要走的路,再也不重合了。 就像那些曾经红极一时的丝光棉,终究会被新的潮流取代,埋进时间的尘埃里。 宝爷第一次觉得不对劲,是王小姐在酒桌上突然问:“你说,咱们俩的事,什么时候跟双方家长说?” 当时他正和几个外商碰杯,香槟的气泡在杯底炸开,像极了他心里那点猝不及防的慌乱。 他笑着打哈哈:“这才哪儿到哪儿,不急。” 王小姐却没笑,旗袍领口的盘扣系得太紧,衬得她下颌线有些锋利。 后来她提得越来越勤。 有时是在送他回公司的车上,有时是在深夜的电话里,甚至有一次,她拿着本家居杂志,指着上面的欧式沙发说:“这个颜色,配你书房的地毯正好。” 宝爷终于认真起来。 在王小姐常去的咖啡馆里,他搅动着杯子里的拿铁,看着奶泡在表面晕开:“我们这样,不是挺好?” “好什么?” 王小姐把杂志合上,声音冷下来。 “我同事问我,你是不是我男朋友,我都不知道怎么答。” “你想要什么名分?” 宝爷抬眼。 “你在单位的位置,多少人盯着。真要结了婚,按规矩,你得辞职。到时候,批条的事怎么办?” 王小姐愣住了,随即笑了,笑得肩膀都在抖:“原来你跟我走近,就为了那些批条?” “我们是互相帮衬。” 宝爷说得平静。“你帮我打通关节,我给你带来的业务,难道少了?” “我以为……” 王小姐的声音低下去,眼里的光一点点灭了。 “我以为你对我,多少有点不一样。” 那天的咖啡凉透了,谁都没再喝。 王小姐走的时候,把那本家居杂志留在了桌上,封面上的沙发,红得像团火。 没过多久,宝爷就听说,王小姐在单位犯了个大错——一份重要的报关单,她漏填了一项数据,虽然及时补救,没造成损失,但终究落了人口实。 领导找她谈了话,没过三天,她就递了辞职信。 他去她单位楼下等过,想劝她几句,却看见她拎着纸箱走出来,脸上没什么表情,路过他的车时,甚至没往这边看一眼。 阳光照在她的发顶,像镀了层金,脚步却走得异常坚定。 再听到消息,是王小姐自己开了家贸易公司。 她没租在黄河路,而是选了新区的写字楼,据说开业那天,来了不少以前的老同事,还有几个手握实权的领导。 有人说,她把多年积攒的人脉都盘活了,亲自跑工厂,盯物流,签合同,比在单位时还要拼。 宝爷的外贸生意,果然遇到了麻烦。 新接手的办事人员,没王小姐那么利落,批条下来的速度慢了一半,好几次差点误了船期。 他站在仓库里,看着堆积如山的货物,忽然想起王小姐以前总说:“这些东西,要是能早点运出去,能多赚不少。” 有次在酒会上远远撞见,王小姐穿着一身干练的西装,正和几个外商谈笑风生。 她瘦了些,但眼神亮得惊人,举手投足间,全是当家做主的气场。 宝爷端着酒杯想过去打招呼,却看见她转身和别人碰杯,侧脸的线条,比穿旗袍时更锋利,也更耀眼。 他终究没过去。 夜风从宴会厅的落地窗灌进来,吹得桌布边角扬起。 宝爷抿了口酒,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弄丢了什么。 不是那些迟迟不到的批条,也不是日渐下滑的利润,而是某种……他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就像当年在香港酒店里,看到那个服务生背影时的茫然,又重新漫了上来。 黄河路的霓虹依旧闪烁,宝爷的车开过新区的写字楼,远远看见王小姐公司的灯还亮着。 他踩了脚油门,把那片光亮甩在身后,后视镜里,那点光越来越小,最后缩成一个模糊的点,像颗掉在地上的星星。 至真园的包厢里,桂花乌龙的香气漫在空气里,我对李黎进行最后的告别。 “账户都清了,剩下的转了仓,年底再看。” 李黎看着我,眼尾的红痣在灯光下晃了晃:“您这就要走?” “今年大概不会再来了。” 我端起茶杯,杯底的桂花沉得安稳。 “这边的事,差不多了。” 窗外的黄河路正过车,车灯扫过包厢的窗棂,在墙上投下两道晃眼的光。 李黎忽然笑了,从包里摸出张名片推过来,边缘还带着点温度:“临走前,能不能帮个忙?” 名片上印着“王珍珠”三个字,头衔是某贸易公司的总经理。 我挑眉,李黎已经接了话:“就是之前跟宝爷走得近的那位王小姐。她自己开了公司,最近接了个大单——三十万条牛仔裤,出口欧洲。” 她顿了顿,指尖在名片上划着:“单子是好单子,做成了,她在圈子里就能站稳脚跟。可问题是……钱不够。” 我捏着名片,纸质挺括,边角烫了金。 “她自己没积蓄?” “有,但不够填这个窟窿。” 李黎苦笑。 “光是面料和工厂的预付款,就得好几百万。但她之前开张就花了小五十万,现在她的腰包里恐怕真没多少钱,这还是她以前朋友帮忙,让她接了几笔小的,算是小赚了一笔,不然就已经破产了,现在她到处筹钱,找了不少人,原本宝爷也想借,被她一口回绝了。” “为什么回绝?” “真正原因你知道的,我猜她大概是不想再欠人情了。” 李黎端起茶壶续水。 “要断,就断个干干净净,藕断丝连算怎么回事,她那个人,性子硬。以前在单位时就不肯服软,现在自己当老板,更不想让人觉得她离了男人不行。” 我看着名片上的名字。 “你跟她很熟?” “不算熟。” 李黎摇摇头。 “但都是女人,在这条路上混,不容易。她现在不是我的对手,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她抬眼看向我,眼神里带着点恳切。 “她需要一笔周转资金,利息好说。您要是觉得不靠谱,我可以做担保。” 包厢里静了片刻,只有墙上的挂钟在滴答作响。 “她为什么非接这个单子不可?” 我问。 明明接不下的。 “赌一口气。” 李黎说得直接。 “她说,三十万条裤子,一条赚十块,也够她撑过这个冬天。要是赔了……” 她没说下去,但眼里的意思很明了。 我把名片塞进衬衫口袋,布料贴着胸口,有点暖。 “她在哪?” “就在楼下的咖啡馆等。” 李黎眼睛亮了。 “我这就叫她上来?” “不用。” 我起身,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 “我下去见她。” 走到楼梯口时,听见李黎在身后喊:“您放心,这人靠谱。她在单位时攒下的人脉,比咱们想的要深。” 我没回头。 至真园的木雕楼梯踩着发沉,每一步都像踩在黄河路的石板上。 咖啡馆的玻璃门就在转角,里面亮着暖黄的灯,一个穿灰色西装的女人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摊着叠文件,手指在计算器上飞快地按动,侧脸的线条绷得很紧,却透着股不肯弯的劲。 推门进去时,她猛地抬头,眼里的锐利像淬了火,看见我身后的李黎,才稍稍缓了些,起身时,西装的肩线挺得笔直:“是李小姐说的那位先生?” 我在她对面坐下,她推过来一杯柠檬水,杯壁上的水珠滑下来,在桌上洇出个小圈。 “王小姐。” “我知道您是谁。” 她没绕弯子,直接把文件推过来。 “这是订单的明细,还有工厂的报价单。您要是觉得能做,利息按市面最高的来,周期三个月,我用公司的股份做抵押。” 文件上的数字密密麻麻,像一群攒动的蚂蚁。 我没看,只是看着她:“宝爷肯借,为什么不要?” 王珍珠的指尖顿了顿,随即笑了,笑意却没到眼底:“我要是想靠男人,当初就不会辞职。” 她拿起笔,在文件的最后一页签上名字,字迹凌厉,像把出鞘的刀。 “这单子,我要自己做下来。” 窗外的霓虹映在她眼里,亮得像团火。 我忽然想起许半夏说过的话,女人要想在生意场上站稳,总得有点豁出去的狠劲。 “钱的事,我应了。” 我把文件推回去。 “但有个条件。” 王珍珠抬眼,眼里闪过一丝警惕。 “我不要利息,也不要股份。” 指尖敲了敲桌面。 “只是将来,要是我有朋友想做外贸,还请王小姐多照拂。” 她愣住了,随即笑了,是今天第一次真正放松的笑,眼角的细纹里都带着点暖意:“您这是……” “算是帮李黎一个忙。” 我端起柠檬水,碰了碰她的杯子。 “也祝你,旗开得胜。” 她的指尖终于不再紧绷,握笔的手稳了稳,在合同上落下最后一个句号。 咖啡馆外的车笛声远远传来,混着里面的咖啡香,竟让人觉得,这趟魔都之行,还不算完。 第15章 回滨海 我推开719号房的门时,走廊里的地毯还带着刚吸过尘的绒毛感。 反手带上门的瞬间,指腹刚离开黄铜门把,敲门声就响了。 不轻不重,三下,节奏规整,像老式座钟的摆锤敲在心上。 我拉开门,走廊的顶灯在女人身后投下暖黄的光晕,把她的轮廓描得很柔和。 一身月白色旗袍裹着身段,领口别着枚珍珠胸针,随着呼吸轻轻晃。 头发挽成圆髻,露出光洁的脖颈,耳垂上是极小的赤金圈,晃眼却不张扬。 “先生您好,”她先笑了,眼角的细纹都透着得体:“敝姓梅,在27号上班。刚在隔壁720房和那位老法师谈事,他说您这边或许有合作的可能,让我过来敲个门。” 27号的名头像块冰投入滚油,我心里“滋啦”一声。 面上却不动声色,侧身让她进来:“梅小姐请进。” 她落座时,旗袍下摆轻轻扫过沙发边缘,没带起一点褶皱。 我摸出随身的牛皮本子,钢笔帽“咔哒”一声弹开。 “梅小姐的名字,还有联系方式?” 她报得干脆,连分机号都没落下。 我一笔一划记着,笔尖划过纸页的沙沙声里,闻见她身上淡淡的檀香,不是庙里的沉厚,倒像线香燃到尾端的清苦。 “我手上有批外贸单子,东南亚那边的,急着出。” 梅小姐指尖叩了叩沙发扶手。 “老法师说您路子广,或许能接。” 我抬眼时,正撞见她眼里的急切。 那点急切藏在从容底下,像旗袍暗纹里的金线,不细看发现不了。 “单子我接了。” 我合上本子。 “具体的细则,让我的人明天去特办找您对接?” 她明显松了口气,嘴角的弧度真了些:“那太好了。” 送走梅小姐,我对着本子上的名字发了会儿愣。 特办的资源,多少人挤破头想沾边,她何必亲自跑这一趟? 这肉送得太急,倒像是怕我不吃。 下楼买点心时,淮海路上的霓虹灯刚亮起来。 沈大成的双酿团,绿波廊的眉毛酥,各装了两盒。 拎着双份点心站在720号门前,铜制门牌号在灯光下泛着冷光。 这扇门后住着的老法师,是提篮桥出来的传奇,据说当年动一动手指,外滩的船都得停半刻。 “请进。” 里头的声音透着烟嗓,像砂纸磨过木头。 我推门进去,一股混合着旧书和雪茄的味道扑面而来。 老法师坐在临窗的藤椅上,背对着我,手里转着两颗油亮的核桃。 夕阳的金辉透过百叶窗,在他身上割出明暗交错的条纹。 “大神,一点心意。” 我把点心放在茶几上,双份并排摆着,不敢错了规矩。 他慢悠悠转过来,脸上的皱纹挤在一起,眼睛却亮得惊人。 “你倒是挺会称呼人的,还特别懂规矩。” 他指了指对面的椅子。 “坐。” 寒暄了半盏茶的功夫,话题从天气绕到时局,又拐到外滩新开的洋行。 我耐着性子陪他绕,知道这是老人精在打量我。 “宝爷的丝光棉,”他忽然没头没尾地说,核桃转得更快了:“近来卖得不错。” 不错个屁,都给我坑成啥样子了。 不过我看他的样子明白,他只是点我一下,在暗示我,这事他知道了。 我心里一紧,面上依旧笑着:“宝爷的路子广。” “路子广,心就野了。” 他哼了一声,拿起一块双酿团,却不吃,就那么捏着。 “当年我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现在呢?” 我没接话。 宝爷背后的丝光棉生意,我确实掺了手,做得隐蔽,没想到还是入了他的眼。 “年轻人,手快点没事。” 他忽然笑了,把双酿团放回盒子里。 “让他摔个跤,总比将来跌进黄浦江强。” 我心里的石头落了一半,又升起新的疑云。 “梅小姐的事……” “她啊,”老法师拿起另一盒点心,慢悠悠打开,“急着站稳脚跟呢。27号里的位置,不是那么好坐的。” 他顿了顿,看我的眼神带了点玩味。 “她需要个干净的路子,你需要资源。各取所需,不是挺好?” 我走出720房时,晚风正带着潮气从江面上吹过来。 手里的空点心盒轻飘飘的,心里却沉甸甸的。 老法师这是把梅小姐推给我,既卖了人情,又敲打了宝爷,顺带还看了场好戏。 回到719房,我把梅小姐的联系方式抄了份备份。 窗外的和平饭店招牌亮得刺眼,我摸出烟点燃,烟雾里仿佛看见老法师那双看透一切的眼睛。 这盘棋里,谁是棋子,谁又是下棋人? 或许连梅小姐自己都不知道,她这步棋,早就被老法师算在了里头。 不过没关系,送上门的肉,先吃了再说。 至于背后的钩子,总会露出来的。 我弹了弹烟灰,本子上的“梅”字在灯光下,像个意味深长的笑。 第二天的阳光透过和平饭店719号房的彩绘玻璃,在地毯上投下几片斑斓的光斑。 我捏着电话听筒,指尖在拨号盘上转了半圈,最终还是拨了那个熟得不能再熟的号码。 “小苏北,帮我查个人。” 我对着听筒说。“27号的梅小姐,还有……以前那个王小姐。” 电话那头的小苏北是个精瘦的年轻人,耳朵比兔子还灵,在南京路一带摆了个小摊子,却能把十里洋场的风吹草动都筛得明明白白。 “爷您等半小时。” 他只说了这句,就挂了电话。 果然,不到三十分钟,电话打了回来。 小苏北的声音带着电流的滋滋声,像在拆一包裹得严实的秘密:“爷,这事说起来能绕和平饭店三圈……” 他语速飞快,把其中的弯弯绕绕拆解得清清楚楚。 宝爷的外贸生意,根子里扎在27号的王小姐身上。 那女人是块做生意的料,手里的渠道通着东南亚的码头,把宝爷的丝光棉、洋布往那边一送,转眼就能变成金灿灿的钱。 两人一合作,宝爷的生意是风生水起好不快活,王小姐在27号的位置也坐得稳稳的,据说年终报表上的数字能让上头笑出声。 “坏就坏在他们分手了。” 小苏北压低了声音。“27号是不给员工和外边人谈恋爱的,王小姐犯了忌讳,而宝爷却不给出承诺,要不你说,好端端的,王小姐干嘛辞职自己出来奔波?她要是可以,当宝爷的夫人不香吗?说到底这个事是宝爷让王小姐下不来,这才辞职出来单干的。” 王小姐走得干脆,带走的不仅是自己的行李箱,还有那些只认她面子的海外买家。而27号里面顶上来的,就是这位梅小姐。 “梅小姐接了王小姐的摊子,可王小姐去年的业绩摆在那儿,像座山似的。” 小苏北嗤笑一声。 “现在外贸圈子都盯着呢,梅小姐要是三个月内拿不出像样的单子,不用上头说话,自己就得卷铺盖。” 我捏着听筒的手指紧了紧。 卷铺盖倒是不至于,但很尴尬绝对是真的。到时,走到哪都会被人轻视吧。 上升通道估计也会被堵死。 难怪梅小姐会亲自找上门,那哪是送上门的肉,分明是火烧眉毛时抓的救命稻草。 “那宝爷呢?” 我问。 “宝爷?他现在两头难。” 小苏北叹了口气。 “王小姐虽然走了,但当年一起拼过码头,他念旧。梅小姐那边递过话,想接王小姐留下的单子,宝爷没接。您想啊,他要是接了梅小姐的生意,等于断了王小姐的后路——27号的好单子就那么些,他占了,王小姐手里的渠道就得饿死。” 我忽然明白了老法师的用意。 他把梅小姐推给我,既不得罪27号的新贵,又给了宝爷一个台阶,甚至连王小姐那边都留了余地。 这哪里是借力打力,分明是把一团乱麻理出了个线头。 挂了电话,我立刻叫来了小魏。 这小子是我一手带出来的,前几个月盘下了江苏的一个小布厂,正愁没单子填产能。 “梅小姐那边的单子,你去接。” 我把记着联系方式的本子推给他。 “记住,能做多少做多少,做不了的,别硬撑。” 小魏眼睛一亮:“爷,做不了的我转给谁?” “你知道王小姐的路子。” 我盯着他。 “找个靠谱的中间商,把 excess 的单子转过去。价钱压低点,就说是‘朋友托的活’。” 小魏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嘿嘿笑了:“爷,您这是……” “别多问。” 我打断他。 “照做就是。” 他走后,我靠在沙发上,看着窗外和平饭店的绿色铜顶。 梅小姐需要业绩保住位置,小魏需要单子盘活工厂,王小姐需要生意维持渠道,而我,既能赚一笔,又卖了老法师和宝爷的面子。 至于梅小姐和王小姐的恩怨? 那是27号里的事,犯不着我掺和。 她们俩在单位里明争暗斗,恨不得老死不相往来,如今借着我的手把单子转过去,谁也不用欠谁的情,反倒干净。 这就像老法师说的,跌轻点,好过跌死。 梅小姐能靠这些单子稳住脚跟,王小姐能靠这些单子喘口气,宝爷不用做那个忘恩负义的人,而我,不过是在中间搭了座桥。 只是想起梅小姐那天精致的旗袍和眼底的急切,我忽然觉得,这和平饭店里的人,个个都像走钢丝的演员。脚下是黄浦江的涛声,手里抓着的,不过是根看不见的线。 而老法师,大概就是那个站在桥头,手里攥着线头的人。 滨海。 回到家了。 推开门时,玄关的灯“啪”地亮起,暖黄的光漫过鞋架上那双熟悉的高跟鞋。 我把从魔都带回来的伴手礼往柜上一放,转身就扎进客厅,手指在唱片机上拨了两下,最新的流行金曲立刻顺着喇叭淌出来,节奏鼓点敲得地板都发颤。 许半夏的脚步声在门口顿了顿。 我回头时,正撞见她摘墨镜的动作,镜片后的眼睛先是愣了愣,随即弯成了月牙。 她今天穿了件焦糖色风衣,领口别着块琥珀胸针,风尘仆仆的倦意被这突如其来的音乐冲得散了大半。 “干嘛呢?” 她笑着换鞋,声音里带着点跑了一天的沙哑。 我没答话,跟着旋律晃了晃肩膀,脚步胡乱踩着拍子,手还学着唱片里的歌手比划。 其实哪算跳舞,无非是胳膊腿各管各的,像台没上油的机器在瞎折腾。 唱到副歌时,我故意夸张地扭了扭腰,许半夏终于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风衣下摆随着她的动作扫过鞋柜,带起一阵淡淡的雪松味。 “行了行了,别跳了。” 她走过来拽我的胳膊,指尖触到我手背,带着点凉意 “再跳邻居该来敲门了。” 我反握住她的手,把她往音乐里带。 她起初还挣了两下,后来也就顺着我的力道抬脚,风衣被她脱下来搭在沙发扶手上,里面的丝质衬衫随着动作贴在背上,勾勒出利落的线条。 我们俩就这么在客厅里乱晃,从茶几晃到阳台,又从阳台晃回电视机前,她的笑声混着音乐飘起来,像串银珠子滚在地板上。 没一会儿,她就撑着膝盖喘气:“不行了不行了,穿高跟鞋跳不动。” 她趿着拖鞋往床边走,一屁股坐下,揉着脚踝皱眉头。 “跑了一天工厂,脚都快废了,回来还得陪你发疯。” 我赶紧凑过去,半跪在地毯上抬头看她:“我给你捏捏?保证比外面老师傅还舒服。” 她斜睨我一眼,眼尾的红还没褪下去:“少来这套。当初怎么不知道你有这毛病,吃饭了吗?我让阿姨留了菜。” 餐桌摆在窗边,月光刚好落进青瓷碗里。她扒着饭,忽然抬头说:“我想给童骁骑弄个车队。” 我夹菜的手顿了顿。 童骁骑是她收的小弟,当初为了帮许半夏,结果自己被单位开除子,这两年一直在给许半夏扛小活。 他对许半夏是忠心耿耿。 只是,许半夏过去的生意小,帮不到他什么。 “现在生意铺开了,租车总不靠谱。” 她用筷子戳着碗里的排骨。 “上次那批货,就因为车队临时被人截了,差点误了船期。我想自己买几辆车,让他带着人干,平时能接咱们的活,闲下来也能接外面的,总比看人脸色强。” 我点点头。她的生意越做越大,确实该有自己的运力。 “缺钱?” 她抬眼看我,睫毛在灯光下投出小扇子似的影:“嗯,差不少。知道你手里存着笔钱……” “拿去。” 我没等她说完就开口。 “存着本来就是给你备着的。” 她明显松了口气,嘴角刚要扬起来,又被我接下来的话堵回去。 “不过,”我放下筷子,看着她的眼睛:“我要伍建设的私人电话。” 第16章 一千万 许半夏的动作顿住了。 伍建设是她的老大哥,是许半夏生意上的领路人,手里有着大把的人脉关系网,很多生意,其实就是他一个电话,或一句话的事。 “你要他电话干嘛?” 她皱起眉。 “那老狐狸精得很,你跟他打交道?” “生意上的事。” 我没细说。 她盯着我看了半晌,忽然笑了,夹了块最大的排骨放进我碗里:“行。明天让助理给你。不过话说在前头,伍建设这人,面上笑眯眯,心里全是算盘,你可别栽他手里。” “放心。” 我咬了口排骨,肉香混着酱汁在嘴里散开。 “我这人别的本事没有,就会看算盘。” 她白我一眼,却没再追问。 月光顺着窗缝爬进来,照在她发梢上,像镀了层银。 我知道她从不问我生意上的细枝末节,就像我从不过问她和那些老狐狸周旋的难处。 饭后她去洗澡,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水声。 我坐在客厅里,看着唱片机上还在转的唱片,忽然觉得这日子挺好。 她在前面开疆拓土,我在后面给她补漏,童骁骑的车队能撑起运力,伍建设的人脉和渠道,环环相扣,像台上了油的机器。 只是想起伍建设那张据说永远带着三分笑的脸,我摸了摸下巴。 老法师说过,跟聪明人打交道,得比他更清楚他想要什么。 伍建设要的是利,我手里有他想要的渠道,这笔账,不难算。 浴室门开了,许半夏披着浴巾出来,头发湿漉漉地滴着水。 “发什么呆?” 她走过来,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 “明天记得去银行把钱转到我账户上,别忘了。” “嗯。” 我抓住她的手,往嘴边送了送。 “你都不问我在家里厚了多少钱。” 她的指尖在我掌心蹭了蹭,带着水汽的暖意:“你存了多少,我还不知道,哪个月不是我手把手的给你钱……三万块,五万?到底多少?” 我轻轻笑了笑,直接给她一张二十万的存折。 许半夏吃了一惊,忽然眼圈红了。 她大概是误会了,以为我在家里一直的省吃俭用,是好不容易才存下这笔钱的。 我看着她转身的背影,暗自抽泣的样子,忽然觉得,是不是要把实情告诉她。 当然,我最终还是没说。 这滨海的夜色,比魔都和平饭店的走廊要踏实得多。 那里的人都在绕圈子,而这里,她要车队,我给她钱。 我要电话,她给我路子,简单直接,像她这个人一样。 唱片机还在转,旋律已经换了首慢歌。 窗外的月光落在地板上,像铺了层霜,而我知道,明天太阳一出来,这层霜就会化成水,滋养出更多生意,更多日子。 第二天一早,晨光刚漫过窗帘缝隙,我已经趴在床上做着伏地挺身。 肌肉绷紧的酸胀感刚上来,就听见卫生间的门“咔哒”一声开了。 许半夏走出来,睡袍松松垮垮地挂在肩上,随手撩了把微湿的头发,目光扫过我起伏的后背,那双精明的眼睛瞬间就明白了什么。 她没绕弯子,靠在门框上淡淡道:“要是实在憋得难受,去找那个什么金铃银铃的,我许半夏心疼丈夫,许你出去在外边开荤,你别把什么脏病带回家来就行,做人啊,自个儿舒坦最重要,别在这儿跟自己较劲。” 我停下动作,直起身时只能苦笑。 许半夏这性子,永远这么直接通透,却也永远把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 我没接话,起身帮她理了理衣领,恭恭敬敬地送她到门口。 看着她踩着高跟鞋消失在楼道拐角,我才低头看了眼手心攥着的纸条——那是许半夏给的地址,伍建设公司的具体楼层。 转身下楼,先去礼品店挑了份体面的见面礼。 算不上多贵重,但包装精致,看着就透着心意。 拎着礼盒出门时,脚步不自觉放慢,带着点刻意的从容——说白了,就是小布尔乔亚那套派头,到了伍建设这种人物面前,姿态得先做足。 伍建设的公司在市中心最气派的写字楼里。 刚进大堂我就暗自咋舌,跟许半夏那间挤在废品站里的办公室比,这里简直是两个世界。 大理石地面光可鉴人,前台姑娘妆容精致,连空气中都飘着淡淡的香氛。 难怪裘必正那张精明脸对着伍建设时永远堆着笑,换谁来都得恭恭敬敬。 这世上的精明分很多种,裘必正那种是锱铢必较的算计,喝多少酒跑多少路,挣的都是辛苦钱。 可伍建设不一样,他坐在办公室里打几个电话,就能把裘必正累死累活也办不成的事敲定。 这种层级的差距,就像庙里的泥胎和真佛,不供着行吗? 不过我心里门儿清,伍建设这人看着威风,实则最吃捧。 你把他当老大,凡事躲在他身后,让他占足面子,他不介意分你口汤喝。 当然,他自己焦头烂额的时候除外。 让前台递了名片,没过三分钟就有人来引我。 伍建设的办公室比我想象的朴素,就是大,他正坐在红木办公桌后翻文件,计算器按得噼啪响。 见我进来,他抬了抬眼皮,脸上没什么表情,倒也没摆架子。 我赶紧把礼盒双手递过去:“伍总,一点心意。” 他扫了眼礼盒,又看看我这副恭顺模样,忽然乐了,指了指对面的沙发:“坐吧坐吧,稀客啊。” 等我坐下,他慢悠悠地靠在椅背上,开起了玩笑。 “平时不都是许半夏在外头跑?你倒像个大姑娘似的守家。今天怎么换你来了?” 我知道他就这性子,顺着话头陪笑:“伍总说笑了,我们家向来是半夏当家,我嘛,就靠她养着,吃软饭的。” 这话把他逗得哈哈大笑,连说:“你小子倒实诚。” 玩笑开够了,他收起笑问:“说吧,找我什么事?” 我往前凑了凑,脸上的笑收了收:“想跟伍总学学做生意,暗地里试试水。” “哦?”伍建设挑眉,随即朗声大笑:“要做生意,跟许半夏学不就完了?女孩子家家的,本来就不该在外头抛头露面。” 他点了支烟,烟雾里眯着眼看我。 “你有这觉悟不错,男人哪能一直吃软饭?该站出来。行,我支持你。” 我听伍建设这么说,连忙摆手,脸上堆着笑,语气里带着几分刻意的讨好:“伍总您是不知道,许半夏那厉害劲儿,别看她个子小,瞧着像个小姑娘,手上的劲儿可真不小。” 说到这儿,我故意揉了揉脸颊,像是回忆起什么似的。 “前阵子我犯了点小错,她抬手就给了我一耳光,那叫一个疼,到现在想起来还发怵呢。我哪敢得罪她?” 伍建设听着,嘴角勾着笑,没插话。 他其实知道一些。 许半夏那个老公出轨嘛。 夫妻之间闹了一场。 好在问题不大,后来没事了。 但没事只是一种说法,还是有一些事发生的。 他就知道,许半夏那脾气,可能一点反应就揭过去吗? 看来是许半夏把她老公打了一顿。 这男人也挺有意思的,被许半夏打了都不在意。 这种事要搁他伍建设身上,非要他老婆知道知道他的巴掌有多厉害。 我继续往下说:“而且她是个工作狂,就喜欢在外头跑生意,一天不出去折腾就浑身不自在。她的活儿我哪敢抢?真把她惹毛了,别说搓衣板了,就是钉板,该跪我也得跪啊。” “嘿,你这话说的!” 伍建设终于忍不住了,把手里的烟往烟灰缸里按了按,眉头皱了起来。 “你毕竟是个男人,被老婆拿捏成这样,像什么样子?传出去不怕人笑话?” 我脸上露出一副无奈又带着点甜蜜的神情,故意装得恳切:“伍总,这有什么办法呢?我就是喜欢她。在她面前,我不怕跪,就怕她哪天不让我跪了,直接让我滚蛋,那才是真要命。” 见伍建设脸色缓和了些,我话锋一转,语气也正经了不少:“不过话说回来,我虽然没出息,但也想自己做点生意。我心里清楚,许半夏现在生意能做得这么好,全靠您伍大哥帮衬。所以我想做生意,第一个就想到来求您帮忙。” 伍建设的眼神瞬间锐利了几分,身子微微前倾,带着几分警惕问:“哦?那你想做什么生意?” 我心里跟明镜似的,他这是在提防我。 伍建设靠废钢生意发家,在他眼里,垃圾站里的废品没有一样比得上废钢铁值钱。 他能把自己看不上的生意分给别人,但绝不能容忍有人把手伸进他的废钢锅里。 我连忙笑着解释:“您和许半夏都在做废钢生意,我肯定不能往前凑,那不是添乱嘛。” 顿了顿,我看着伍建设,缓缓说道:“我知道您是军队出来的退役兵,在军队那边有的是路子。我想托您的关系,跑点批条,找些车皮,做点方便面、棉衣、还有各种水果肉类罐头的生意。” 伍建设听完,眼神里的警惕散去,了然地笑了:“你是想做倒爷,搞中俄边境的生意啊。” 他点点头,“这生意确实不错,就是关节太多,太费心力,我没那功夫折腾,还是跑我的废钢省心。” 稍作沉吟,伍建设看着我说:“这事我可以帮你,但这关系要联络,要走通,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得需要时间。” 我连忙起身,拱手道:“伍总您放心,慢慢来就好,不急,就是个把年的工夫我也等得起。不管怎么样,绝不能因为我的事耽误了您的正事。” 伍建设被我这话捧得舒坦,当即哈哈大笑起来,一拍胸膛:“行,这事包在我身上!最迟一年,我保准把关系路子给你跑通。” 他话锋一转,“不过,带着货出国到俄罗斯,这就不是我的事了,要么你自己跑,要么你找人帮你跑这条线,我可管不了。” 我连忙满口答应:“没问题没问题,能麻烦您把前面的路子铺好,我就感激不尽了,后面的事我自己来就行。” 腊月里的风跟刀子似的,刮在脸上生疼。 我和伍建设站在他那间挂着“劳动模范”锦旗的办公室里,烟蒂在烟灰缸里。 伍建设猛吸一口烟,烟圈在他眼前散开。 “你要的那些东西,人脉我给你搭,关系我帮你疏通,批条的事我去跟上面磨,就算是车皮,我也能让货运站给你匀出几个紧俏的。这些都是虚的,动动手腕就有了。” 他顿了顿,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声音沉了下来:“但钱这东西,一分一毫都得你自己掏。我伍建设这辈子,从不替人垫本钱,亲兄弟都不行。” 我心里早有准备,忙往前凑了半步:“伍总您放心,年底,最迟年底我肯定把钱筹齐。这生意我是铁了心要做,绝不能让您失望。” 伍建设眯着眼看我,半晌才点了点头。 我转身往外走,冷风灌进领口时,后背已经沁出了一层汗。 谁不知道这生意得砸进去多少本钱? 可我能随便把钱拿出来吗? 许半夏那边怎么解释? 告诉她说你其实不必忙,你老公我早给你打下了这片的天下。 得去魔都。 但现在不行,毕竟才从魔都回来的,年关将近,各行各业都歇了菜,跑过去也是白跑。 我攥了攥拳头,算了,先过这个年。 年后的第一班火车刚通,我就揣着随身的行李上了路。 魔都的风比北方软,却带着股黏糊糊的湿意,缠在人身上不舒坦。 我没心思看外滩的烟花,一落地就往和平饭店跑。 休息了好几天。 直到第三天傍晚,在一家昏昏暗暗的茶馆里,我才听隔壁桌的人说起了一件事。 说至真园的老板娘李黎搭上了宝爷,两个人一起炒股,结果出事,听说赔得底朝天。 现在外面都在传,有个阔太太前两天去至真园转了一圈,说是要把那地方买下来,估摸着就是来抵债的。 我的心猛地一沉。至真园是李黎的命根子,李黎围绕它有着一盘大算计。 她砸了多少心血才把那至真园拿到手。 光是后厨的师傅就从香港请了三个。 连至真园都要保不住了? 我顾不上喝那杯已经凉透的茶,抓起外套就往至真园赶。 傍晚的南京路上车水马龙,霓虹灯把招牌照得五光十色,可至真园的大门却关着,卷闸门拉下一半,露出里面黑沉沉的一片。 我绕到后门,敲了半天,才有个伙计探出头来,见是我,愣了一下才把门拉开。 “刘总?你怎么来了?黎姐在楼上呢,一天没吃东西了。” 我三步并作两步冲上二楼,李黎正坐在靠窗的位置,头发乱糟糟的,眼眶红肿得像核桃。 看见我进来,她先是一愣,随即别过脸去,肩膀轻轻抖了起来。 我没多说什么,从随身的皮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放在她面前的桌子上。 “这里面是一千万,先拿着。” 李黎猛地回过头,眼睛里先是闪过一丝茫然,随即就被震惊填满了。 她拿起银行卡,手指抖得厉害,像是捏着块烧红的烙铁。 “你……” “先别问那么多。” 我按住她的手。 “钱你先用着。” 这个李黎,能力很强,我还指望她到时帮我到俄罗斯带货呢。 窗外的霓虹灯照在她脸上,忽明忽暗的。 她盯着那张卡看了足足有半分钟,忽然捂住脸,压抑了许久的哭声终于从指缝里漏出来。 九十年代。 一千万。 那是轻易的事吗? “我跟你说个故事吧,”她抬起头时,眼泪还在往下掉,却带着股豁出去的决绝:“一个关于我和宝爷,关于那些钱的故事。” 第17章 目标,北面 李黎大约是被我的一千万感动了。 九十年代的一千万,是很值钱的。 又或者是因为她喝多了。 此时的她心绪复杂,在这种心情的影响下,酒喝多了,诱发了她的真性情,才让她一吐真言。 看来。 她最近接触到的事越来越多。 这些事给了她太多的刺激。 李黎告诉我,她的原名是李珍,出生于山东青岛一个信佛的家庭。 父亲是高级工程师,家中摆满佛像,弟弟更是虔诚的佛教徒,却因执意出家遭父亲打骂后自杀,李黎愤而出走广东,做起模特。 在模特生涯中,李黎遭遇背叛,被同事小芙蓉骗至澳门夜总会,被迫下海。 因其性格犟且孤傲,不肯接露肉的活儿,遭夜总会老妈子打了迷幻药,并在肚脐下方被刺上污言秽语、血红玫瑰花和蝴蝶图案。 在她苦难之时,有一个人帮了她,这个人就是香港帮的头目艾先生。 他看中了李黎的坚韧和才华,并邀其相伴,李黎过上名媛生活,同时她借着艾先生的势力,将小芙蓉浇盖混凝土深埋地下,以报欺骗之仇。 跟随艾先生的时候,她知道,艾先生是魔都人,觉得在魔都发展不起来,就到了香港发展。 可是,一个人,特别是外人,在香港那种比较排外的地方发展,是很困难的,做生意也会比香港本地人困难很多。 比如刻意提升地租,地方上的特殊分子过来收保护费,查水电卫生的差佬。 这些都能让人发展不起来。 所以,艾先生很简单的去做股票生意。 他利用自己的才华,在股市上大发一笔,然后生意越做越大,成了一方势力,甚至是一方传奇。 但是,艾先生千算万算,算错了一点。 他以为炒股是在和市场斗。 殊不知也要和人心斗。 在香港,有一个经济组织,叫地主会,最擅长的就是推动股市收割韭菜。 地主会势力极大,香港,南洋,甚至波及到魔都。 手眼,势力,一时滔天。 这么庞大的一个势力,为艾先生做了一个局,让他明白,即便是再有才华,也别想在股市上呼风唤雨。 艾先生发达时,的很多人拜托到他的门下,把钱主动借给他,让他帮忙带着发财。 这种事,发财了还好说,但赔钱就麻烦了。而艾先生被做了局,一把输了个大的,可以说是输得个干干净净。 如果是输了自己的钱,没什么,大不了从头再来。 艾先生还年轻。 他跌倒了。 仍然爬得起来。 但是艾先生欠下别人的钱,这就恐怖了。那是几个亿的钱,当时的艾先生无论如何也赔不起。 为了解决道路上,艾先生把最后一笔三千万给了李黎,让她一个人走。 这也是李黎原本叫李珍,后来改名李黎的原因。 如果她还叫李珍,债主找到了她,连这三千万也保不住。 艾先生把钱给了李黎,自己自杀以对债主,等于说是他一个人把责任给担了。 只要李黎不到处说我是李珍,那就没事了。 艾先生死后,李黎带着艾先生留给她的钱来到魔都,盘下黄河路位置最好的金凤凰餐厅,改名至真园,开启在上海滩的商业闯荡。 开办至真园时,李黎想要结识宝爷。 这是当时魔都比较有名气的商场新贵。 神秘,帅气。 李黎当时就是想用他扬名。 结果宝爷看出于此,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李黎因此才引出小魏和宝爷对着干。 后来这事算结了,李黎开始和宝爷交好。 宝爷也意识到不能一直得罪人,就和李黎合作。 两人合作,让李黎避免了被黄河路其余店家的围攻。 因为有了一次合作,二人交往深入。 然后这两人在交谈后发现了一件事。 李黎从前是艾先生的人。 而艾先生有一个身份。 他是宝爷的亲哥哥。 因为这件事,让两人有了更深入的合作。 炒股。 但是,即便是有了李黎的配合,宝爷的智慧,可二人的资金有限,在股市大战中,仍然面临不利局面。 炒股不是说你要退就能退的。 反正宝爷现在被套住了。 而李黎的资金流水也被吸干了。 她店都要开不下去了。 但有了我这一千万,她就能撑下去了。 和我倾诉后的李黎振奋了精神,她重新打理起店里的生意。经历这一次,至真园的账目大好,让人看得下去了。甚至有阔太太想要收购于此。 那是一位神秘的香港阔太。 愿意出钱,想在黄河路上搞清一色。 她已经收购了一家大店,再收购至真园,就能大发一笔。 至真园的包厢里还飘着龙井的清香,我和李黎正说着话,门突然被推开,几名穿制服的公安走了进来,亮证的动作干脆利落。 “李黎是吧?跟我们走一趟,配合调查。” 李黎脸上的血色瞬间褪了大半,下意识看向我时,我朝她微微点头。 她攥着茶杯的手指松开些,站起身时裙摆扫过椅腿,发出轻响。 公安带走她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尽头,包厢里只剩我和那杯渐渐凉透的茶。 没等我重新续水,包厢门又被推开,宝爷来了。 他头发有些乱,衬衫领口敞着,却难掩眼里的光。 他径直坐到我对面,给自己倒了杯凉茶一饮而尽,喉结滚动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 “谢了。” 他抬眼看向我,目光里带着真切的感激。 “刚才李黎跟我通电话,说你已经给了她足够的资金,至于,至真园那边也有经理盯着,她在里面也能踏实点,不用被资金链的事逼得没辙。” 我笑了笑,没接话。 宝爷却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身体往椅背一靠,长长舒了口气:“这一战,我快要胜了。” 他指尖在桌上轻轻敲着。 “本来地主会举报李黎,就是想逼我抽资金救场。他们算准了我在股市上正是关键时候,抽走一分钱都有可能满盘皆输。但你这手资金补上,我这边根本不用动,老法师盯着盘面,今天已经开始收网了。” “地主会怎么会突然收手?” 我问。 “还不是因为你。” 宝爷眼里闪过笑意。 “那些老家伙精得跟狐狸似的,突然冒出来一个你,他们摸不清底细。你在长线里的盘子他们知道点,银行里的数字足够让他们掂量掂量——这人到底是单纯帮李黎,还是跟我早就串通好?摸不清,他们就不敢赌了。” 他顿了顿,语气里带了点佩服:“叔爷他老人家说得对,年轻人才敢在股市里拼刺刀,那帮老家伙最是求稳。你这尊佛突然站出来,他们怕这是个圈套,干脆撤了。就因为这,我才能笑到最后。” “这么肯定?” “肯定。” 宝爷拍了拍桌子。 “股市里的老油条都这样,风吹草动就想跑。他们输不起,不像年轻人,输了还能再来。这就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他话锋一转,道:“这次的收益等结束算清了,我和叔爷说过了,到时候,也给你分一成。” 我摇摇头:“我可不好分账,这一战是你的钱,李黎的情报和资金配合,全是你们两个人的努力,和我没有半点关系,我这里只是单纯帮一把李黎,这是人情,她是要还的,和你这边是没关系的。所以这个钱我是不能要的。” 见他还要坚持,我补充道。 “倒是有句话想劝你,以后别玩股票了。没人能永远赢,你手下那支所谓的‘舰队’,该散了。” 宝爷脸上的笑容淡了,换上一抹苦笑。 他指尖摩挲着茶杯边缘,声音低了些:“我也想退啊。” 他抬眼时,眼里有难掩的疲惫。 “可跟着我的那些人,有的从穿开裆裤就认识,有的陪我熬过最苦的日子。处出了交情,不是说散就能散的。爷叔他老人家也天天劝我,说见好就收,我心里有数,正找机会呢。” 窗外的阳光透过纱帘照进来,在他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他拿起桌上的龙井罐,重新给我沏了杯茶,水汽氤氲里,他轻声说:“等这波彻底结束,就找个借口,让大家各奔前程吧。” 我端起新沏的茶,茶香混着他的话,在包厢里慢慢散开。 至真园的喧嚣隔着门板传来,隐约能听见服务员报菜名的声音,一切都像这杯茶,滚烫过后,总会慢慢凉下来。 走廊里的声控灯随着脚步声亮了起来,老法师手里没拎任何东西,指节叩在719房门上时,力道不轻不重,带着种笃定的熟稔。 我拉开门时还愣了下,老法师这阵子总被宝爷的股票官司缠得眉头不展,这会儿脸上倒见了笑意:“小老弟,赏脸到我那喝杯茶?” “这太突然了。” 我侧身让他进来,顺手抓了抓头发。 “早说我也好备点东西,空着手去像话吗?” “你当是走亲戚?” 老法师往720拐的步子没停,钥匙转锁芯的声音轻快。 “真正的朋友,有心进门就行。礼物那套,是对外人用的。” 他客厅里的茶香早就飘了出来,紫砂壶在茶盘上转了半圈,琥珀色的茶汤稳稳落进杯子里。 我接过茶盏时,指尖被烫得微缩了下,老法师这才慢悠悠开口:“这次要谢谢你了,你知道我在说小宝那事,虽然你这次帮的目标是李黎,其实也是帮他解了围。” 我没接话。 李黎这一次被人举报了,对方的目标其实是剑指宝爷。对方知道,宝爷是一个十分讲义气,重感情的人。 如果李黎的确给逼到绝路,宝爷一定会割自己的肉也要救李黎。这种性格无疑是好的,虽然在一些时候,它反而成了宝爷的致命弱点。 老法师十分在意这点。 现在我帮到了他,所以老法师才对我露出了善意的一面。 “你不要在意以前的那些事,他在丝光棉上亏的那点,跟这次赚的比,根本是九牛一毛。” 老法师呷了口茶,目光落在我脸上。 “关键是这一次这小子总算想通了,我劝他多少次都没用,一直是在犹豫,好在这一次他算是下定决心了,总算愿意听我的话,从股市里撤出来。但问题是……” 他顿了顿,茶盘上的水珠被他指尖抹掉:“外贸这块有王小姐盯着,我能指点的路,他插不上手。你说,他该做点什么好?” 我对着茶杯里的倒影苦笑。 宝爷手里的资源,当年能让半个城的批发商眼红——通过马铃子,他能涉足餐饮行业,通过王小姐,他原本也可以继续做外贸生意,甚至他和李黎的关系,也能通过很多情报关系炒股。 但是现在,却好像什么也做不了了。 他和马铃子分了,做不了餐饮,或者说他要做也没人帮他了。 有,那个人能如马铃子那样可靠吗? 做餐饮的都知道,如果自己手上不捏着一定的人才技术,全靠别人,是做不长的。 李黎的至真园就曾被人把整个后厨挖走,导致几乎要经营不下去。 也是这次,宝爷出手,帮李黎平了事。 两个人的关系才深厚到一起炒股。 还有王小姐。宝爷就是在感情上拒绝了王小姐,或者说没有回应王小姐,才导致王小姐自己出来干的。 现在宝爷又被地主会盯上了。 他以后大概是不敢再玩股票了。 这就导致他一时找不到新的突破口。 “他其实什么都能做,”我把茶杯往他面前推了推:“就是太能折腾,折腾着折腾着,把手里的牌全扔了。” 老法师叹了口气,壶盖被他轻轻磕了下壶身。 “也不是没牌了。” 我忽然想起什么,抬眼看向他。 “他做平台就行。” “平台?” “这些年跟着您,他认识的人还少吗?” 我屈起手指在桌上敲了敲。 “南头的布料商,北头的服装厂,连江浙那批做辅料的,哪个没跟他喝过酒?他不用自己囤货,不用管物流,打几个电话,拉拉关系,就能替我把各方货源串起来。” 老法师的眉峰慢慢舒展开。 “我在北方还有一个叫伍建设的朋友,他在北方的人脉,加上宝爷在南方的人脉,整个中国,我就能搞到任何的货源。” 我继续说道,“有宝爷帮我联络南边的货,再加上,我在老毛子那边新打通的渠道……” 紫砂壶“当”地轻撞在茶盘上,老法师忽然笑出声:“你是说北面?挺厉害啊,拉上了小宝,你就是两条腿走路,这是要发大财啊?” 我举起茶杯跟他碰了下,茶沫在杯沿晃了晃:“总比他天天盯着k线图强。” 窗外的天色暗了下来,720的灯光透过纱窗漫出去,刚好照在719的门牌号上。 老法师重新沏茶时,水流声里混着他的话:“这主意,我看行。” 第18章 请许半夏吃饭 铁门发出沉闷的声响,在李黎身后缓缓合上。 初秋的阳光有些晃眼,她抬手挡了挡,指缝里漏下的光落在脸上,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暖意。 “李老板,”身后传来狱警公式化的声音:“东西都齐了。” 李黎没回头,拎起那个装着她全部私人物品的帆布包,步子不快,却异常稳当。 她知道外面有人等着,不是来接她的,是来确认她是不是真的能毫发无损地走出来。 地主会那帮人,就像附骨之疽,这次没能把她钉死在里面,无非是她这些年活得太仔细,账本比手术刀还干净,他们找不到半分能拿捏的破绽。 车子驶过熟悉的街道,最后停在至真园门口。 朱漆大门敞开着,老伙计们站在门内,神色复杂地看着她。 李黎笑了笑,推门进去时,木屐踩在青石板上的声音清脆,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 “都散了吧,该干嘛干嘛。” 她脱下外套递给侍者,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 “晚上关店后,留几个人,我有话说。” 暮色四合时,至真园的灯笼次第亮起,映着满园的景致,却照不进人心深处。 李黎坐在主位上,看着面前几个跟着她一起开店的老人,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至真园,我打算卖了。” 没人惊讶,只有几声低低的叹息。 “香港的林太太,你们都知道,”李黎放下茶杯,指尖在杯沿轻轻摩挲:“她早就来过的,来了不止一次,其实早早时候,她就想收购这家店了,当时这里还叫金凤凰,不过那个时候是我抢先了一步,林太太没有强求,由得我多玩了一会,但现在一切该结束了,不知不觉,我竟然多了一堆敌人,现在也挺好的,我的本金早已经收回来了,现在不论卖上多少,都是赚的,至于大家,我不会亏待的。” 她没说的是,地主会这次的动作,让她彻底看清了,这园子再风光,也不过是别人棋盘上的一颗子。 与其等着哪天被彻底掀翻,不如自己体面退场。 再说,这一次,赚的钱大约也是够了。 正说着,宝爷推门进来,手里把玩着一串核桃。他看了李黎一眼,没说话,找了个位置坐下。 “您都知道了?” 李黎问。 宝爷哼笑一声:“我早说过,这地方你办不长。” 没后台,没背景,没有人撑腰。 你怎么办得长? 一开始人不了解你。 让你活着。 知道了你的底,都要打死你。 打不死,也要上来搞你的。 他顿了顿,语气缓和了些。 “卖了也好,省心。” 李黎笑了,算是默认。 我是第二天去的至真园。 推开那扇雕花木门时,李黎正在后院侍弄她的兰花。听见脚步声,她回过头,脸上带着刚洗过的清爽:“来了?” “听说了你的事。” 我在她身边站定,看着那些叶片上还挂着水珠的兰草。 “挺可惜的。” “没什么可惜的。” 她直起身,拍了拍手上的泥土。 “就像花开花落,总有个时候。” 我沉默了一会儿,看着远处飞翘的檐角,忽然说:“李黎,能不能帮个忙?” “你说。” “给我老婆许半夏办一席,”我看着她的眼睛,说得很慢:“不用请别人,就我们几个亲近的,安安静静吃顿饭。” 李黎愣了一下,随即笑了,眼角的细纹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柔和:“这有什么难的。” 她抬手看了看天色。 “早一天晚一天的事,不过,你要快一点了。” 风吹过竹林,沙沙作响。 远处传来厨房准备晚餐的动静,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琐碎又温暖。 我知道,过不了多久,这里的一切就会换个主人,但至少此刻,至真园的烟火气里,还藏着最后一点人情味儿。 电话接通的瞬间,那边传来许半夏中气十足的声音,夹杂着金属碰撞的轻响,大概是在忙着。 “干嘛?我这儿正盯着卸货呢。” “半夏,”我顿了顿,尽量让语气听起来轻松:“来趟上海呗,给你办桌席。” “办席?”许半夏的声音陡然拔高:“我这儿一堆事,你在上海瞎折腾什么?不去。” “不是瞎折腾,”我赶紧解释:“就至真园,我已经订好了,就我们几个亲近的,吃顿便饭。” “至真园?”许半夏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你疯了?那地方的价钱是不是死贵死贵的?我不去,要吃你自己吃!” 我早料到她会炸,深吸一口气抛出杀手锏:“钱我已经付了,好几万呢,退不了。” 电话那头瞬间没了声,静得能听见电流的滋滋声。 几秒后,许半夏的怒吼几乎要掀翻听筒:“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几万块钱干什么不好?啊,还有,你哪来的几万块,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你的钱不是已经掏出来我拿去买车队了吗?为什么你还有这么多钱?” “上次花的是积累的积蓄,我们家这几年日子算不错的,我积攒一些积蓄这很正常吧?但是我自己也有工作,也在赚钱啊,我这几年出差难道是白出的吗?我把钱拿去买股票,赚了一些,一顿饭我们还是吃的起的。” 我耐着性子哄她。 “再说了,我一直就觉得我们当初结婚的那一席太简陋了,就我们仨,你我和小陈三个人,在我们家里吃的,像什么话,半夏,我知道,我父母不在,你有父母和没有一样,我们的婚礼得不到亲人真正的祝福,我们很难办真正漂亮的婚礼,但至少一定要吃顿好的,我从前没钱,没关系,想这么做是做不到,但现在我能做到了,就无论如何也要做。而且,这顿饭不一样。我在上海这边交了些朋友,正谈着个生意,成了的话,这几万块连零头都算不上。就当是……提前庆祝一下?” “庆祝个屁!” 许半夏的声音带着气音,显然是真动了肝火。 “你从前就没做过什么生意,你做生意不会和我商量一下啊!你怎么敢保证你一定是赚的,万一赔了呢?甚至你可能欠钱!如果到时你欠了一屁股债到时怎么办?” 她的话卡在半截,大概是气得说不出完整句子。 我拿着电话,听着那边粗重的喘息声,没再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许半夏的声音闷闷地传来,带着股被气狠了的疲惫:“几点的车?” 我心里一松,嘴角忍不住上扬:“我给你订明天上午的,到了我去接你。” “别,”她冷哼一声:“我自己过去,省得看见你气更不打一处来。” “哎,好。” “挂了!” 电话被狠狠挂断,听筒里还残留着她的怒气。 我笑着摇摇头,知道她这是来了。 许半夏就是这样,嘴上再厉害,心里那点软处,从来藏不住。 至真园的雅间里静悄悄的,只有墙上挂钟的滴答声。 我对着李黎、宝爷和小魏,把刚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等会儿我老婆许半夏来了,要是动了气,哪怕是动手打我,你们千万别拦着,让她发泄够了就好。” 宝爷捻着核桃,眼皮都没抬:“你这是找揍?” 小魏没忍住笑出声,被李黎瞪了一眼,赶紧收了声。 李黎看着我,眉头微蹙:“她既然不情愿,你何苦……” “不是不情愿,”我打断她,语气认真起来:“我老婆半夏就是这样,什么事都先想着别人,她现在属于创业阶段,一分钱恨不得当两分钱用,看不起浪费,我给她买的衣服一上百她就叫,很多事其实她是想的,只是她想把这些事让给她觉得更重要的事。所以她接受不了我这样铺张浪费,但我们当初结婚,就在家里摆了一桌子。我一直就觉得太简陋了,你说世上那么多好吃的美味,年轻的时候这个省那个忙,不去享受,等到老了,牙掉了,牙过敏了,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然后后悔吗?所以有些事我觉得哪怕是错也要做。” “她不做,所以我要做。如果我都不做,谁来做?” 正说着,门外传来出租车刹车的声音。我心里一紧,刚站起身,就见许半夏拎着行李箱,风风火火地从车上下来。 她穿着一身利落的夹克,头发扎成高马尾,看见我站在门口,眼睛瞬间就红了。 “你个败家玩意儿!” 她把行李箱往地上一扔,几步冲过来,先摘下头上的棒球帽,带着风声砸在我额头上。 我没躲,她跟着又弯腰脱下一只鞋,举起来就往我身上敲。 “哎哎,有话好好说……” 我一边往雅间里退,一边求饶。 许半夏哪肯听,另一只鞋也脱了下来,两只鞋轮番上阵,最后索性都朝我扔了过来。 我赶紧站住,看着她光脚站在青石板上,连忙说:“地上凉,先把鞋穿上。” 这句话像是戳中了她哪根筋,她几步冲上来,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拳头就雨点似的落在我背上、胳膊上。 她人小个子也小,拳头却硬,带着一股狠劲儿,大概是真气得不轻。 我硬挺着没躲,听着她喘着粗气,拳头渐渐慢了下来。 “行了行了,”我抓住她的手腕,才发现她的指关节都红透了:“再打下去,你手该肿了。” 许半夏甩开我的手,眼圈红红的,却梗着脖子不看我,弯腰去捡地上的鞋。 穿鞋的时候,她眼角余光瞥见站在门口的李黎几人,脸“腾”地一下红了,讪讪地说:“让各位见笑了,我不是……不是心疼钱,是这小子太气人,什么事都不跟我商量……” 李黎笑着走上前,拉过她的手看了看:“快进来坐,手都红了,我让厨房拿点冰敷一下。” 我顺势揽住许半夏的肩膀,把她往雅间里带。 她还在小声嘟囔着“浪费钱”,但脚步却没再挣扎。 刚坐下,李黎就朝外面喊了一声:“开席吧。” 很快,一道道精致的粤菜被端了上来。水晶虾饺玲珑剔透,烧鹅皮脆油亮,清蒸东星斑卧在冰盘里,衬得鱼肉雪白。 许半夏看着满桌菜,嘴里还在念叨“太铺张”,但我看见她拿起筷子时,指尖微微动了一下,眼里终究是有了点暖意。 宝爷端起酒杯,朝我举了举:“刘老板,这一点我是真不如你那,敬你。” 我笑着回敬,心里想,这点疼算什么,往后的日子,我要让她知道,被人放在心尖上疼着,是多踏实的事。 许半夏起初还端着点架子,筷子捏在手里,夹菜时小心翼翼,像怕碰碎了盘里的雕花。 但当那道脆皮乳鸽的油香钻进鼻子时,她喉结明显动了动,夹起一块,先是小口抿了抿皮,随即眼睛一亮,腮帮子瞬间鼓了起来。 “慢点吃,没人抢。” 我递过湿巾,看她嘴角沾着油光,像只偷吃到糖的松鼠。 她含糊地“嗯”了一声,手里的筷子却没停。 水晶虾饺咬破薄皮时,鲜美的汤汁差点溅出来,她慌忙用手挡了挡,抬头看见我们都在笑,脸一红,赶紧低下头,却忍不住又夹了一只。 我知道她这副模样,是真的放开了。 以前路过街边的烧腊铺,她总盯着橱窗里的烧鹅咽口水,嘴上却说“油腻,不爱吃”。 超市里进口巧克力打折,她拿起又放下,最后塞给我一包最便宜的瓜子。 办公室抽屉里永远塞满了饼干、辣条,都是她忙起来垫肚子的便宜货,她说“这才够味儿”。 “唔……” 许半夏咽下嘴里的菜,偷偷凑过来,用气声说。 “下不为例啊,太费钱了。” “知道了,”我笑着点头,给她盛了碗汤:“先喝汤,别噎着。” 她喝了两口汤,总算缓过劲,放下勺子,盯着我:“说真的,你最近到底赚了多少?手上有闲钱也不是这么造的。” 我没直接回答,朝宝爷递了个眼色。 宝爷放下酒杯,哈哈一笑:“嫂子你别数落他,这钱来得光明正大。我们几个凑一起炒了点股,小赚了一笔。他啊,就搭了个顺风车,主要还是我在折腾。” 他话锋一转。 “不过股市这东西不稳当,我打算收手了,把钱拢一拢,往北边走,做笔跨境的生意,倒腾点紧俏货。” 许半夏嚼着嘴里的菜,大眼睛眨了眨,视线在我脸上打了个转,明显没全信。 我赶紧看向李黎,她心领神会,笑着接话:“宝爷这路子我也入了股,算是带队的。你放心,渠道都摸透了,稳赚不赔,到时候让你家这位跟着沾光。” 许半夏“哦”了一声,夹菜的手慢了些。 她心里门儿清,就宝爷、李黎加上我,能凑出多少本钱? 倒腾货物跨境,哪那么容易?多半是小打小闹,哄她开心罢了。 但她没戳破,反而往我碗里夹了块鲍鱼:“要真是做生意,缺不缺钱?我这边最近还行,我那儿能挪点。” 话音刚落,桌下传来一阵轻痛,她的鞋尖正碾在我脚背上,带着点嗔怪的力道。 我心里一暖,知道她这是认了。 嘴上说着浪费,心里却怕我钱不够。 明知道可能成不了气候,还是愿意把家底亮出来给我兜底。 “不缺,”我握住她放在桌下的手,她的指尖还带着点凉意:“你那钱留着自己用吧,我们这小打小闹,够了。” 许半夏瞪了我一眼,抽回手,又夹了一大块烧鹅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算你有良心。” 窗外的灯笼映在她脸上,油光锃亮的,却比任何时候都生动。 我看着她,忽然觉得,至真园这几万块花得值。 至少这一刻,她不用算计成本,不用想着别人,只做个安安稳稳吃饭的小女人。 第19章 出售至真园 至真园的包厢里暖黄灯光流淌,琉璃盏里的酒晃出细碎金光。 许半夏捏着银筷的手指微微用力,夹起一块鲍汁浸透的花胶,唇边噙着点若有若无的笑意,眼底却藏着没散的愠怒。 我知道她还在气我为这顿饭铺张,可没等她开口,宝爷先端起酒杯:“半夏啊,你看这老刘,难得有心请咱们聚聚,你就当给大伙儿个面子,尝尝这道秃黄油拌饭,厨师长特意留的蟹膏。” 小魏跟着帮腔,把一碟醉蟹推到她面前:“就是,许总平时忙得脚不沾地,今儿放松放松嘛。再说了,咱们这不是想陪你散散心么?” 连一向话少的李黎都抬了抬眼:“外面新开了家画廊,有几幅画挺有意思,吃完正好去转转。” 许半夏被这阵仗围得没了脾气,放下筷子哼了声:“就你们会说。” 话里带了松快,夹起醉蟹黄送进嘴里。我心里松了口气,知道这关算过了。 饭毕出门,夜风带着点凉意。 宝爷塞给我个锦盒,打开是块莹润的玉佩:“上次去苏州淘的,给你压惊。” 小魏拎着个纸袋跟上:“前儿看你念叨的那款游戏机,顺手买了。” 李黎也递过个丝绒盒子,里面躺着支钢笔:“写合同用得上。” 许半夏看着我怀里堆成小山的礼物,眉头又拧了拧,最终只说了句:“别在外头疯太久,早点回家。” 转身坐进车里时,我看见她后视镜里的眼神软了些。 等人都散了,李黎忽然拉住我:“陪我坐会儿?” 我们在路边的长椅坐下,她开了罐啤酒,泡沫漫出来沾在指尖。 “我这辈子,见的男人不少。” 她灌了口酒,声音有点发飘。 “大多是些贪新鲜的,没几个正经人。以前觉得艾先生不一样,后来才想明白,我把他当师父,当领路人,当恩人……唯独没当爱人。” 晚风掀起她的长发,她抬手把头发别到耳后:“我俩在生意上是真默契,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要什么。可要说关心,好像真没多少。他自杀前把钱都给了我,我当时以为是信我。” 她笑了笑,带着点自嘲。 “他是怕债主找家人麻烦,那点钱留不住,还得把家人拖下水。给我,其实也危险,可他没别的人选了。” 她又开了一罐酒:“我现在拼命赚钱,不是贪那三千万,是想早点还干净。欠着债的日子,夜里都睡不安稳。以前觉得那是笔横财,现在才懂,是责任,也是没办法。” “艾先生那不是勇气,是逃了。” 她望着远处的霓虹,眼睛里蒙了层水汽。 “他没信心东山再起,被人盯着,动一步都难,就把担子扔给我了。” 一声苦笑逸出来,她忽然转头看我,眼里亮闪闪的:“但我现在信了,这世上有爱的。只是我以前太惨,没遇上过。” 她说着又灌了半罐酒,头慢慢靠在椅背上,睫毛颤了颤,终究是闭了眼。 夜风拂过,带起她轻浅的呼吸声,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终于醉倒在这有星光的夜里。 夜色像一块浸了墨的绒布,沉甸甸地压在至真园的飞檐翘角上。 我半扶半抱着李黎穿过前厅,水晶灯的光芒碎在她泛红的脸颊上,也碎在周围侍者投来的目光里。 那些目光像细针,密密麻麻地扎过来——有惊讶,有探究,或许还有几分看好戏的玩味。 但没人出声,连呼吸都放轻了,仿佛怕惊扰了这位平日里雷厉风行的女强人此刻难得的脆弱。 李黎的头歪在我肩上,温热的呼吸带着酒气蹭过颈侧,我手臂肌肉绷紧,却走得稳当,脚下的红毯吸走了所有声响。 穿过金碧辉煌的长廊,鎏金的廊柱和挂毯在灯光下泛着奢靡的光,直到推开那扇不起眼的木门。 屋内骤然安静下来,没有了外面的珠光宝气,只有一张木床、一个书桌,墙上挂着几幅素净的水墨画。 空气里飘着淡淡的香,不是名贵的熏香,倒像某种花草晒干后的清气,和她本人一样,藏着不张扬的韧劲。 我把她轻轻放在床上,她的眉头蹙了一下,又松开。 高跟鞋还牢牢套在脚上,鞋跟尖锐得像她谈判时的语气。 我蹲下身,手指勾住鞋跟往下一褪,丝绸般的黑丝瞬间滑了出来,裹着纤细的脚踝,一路蜿蜒到裙摆下。 指尖离那片细腻的布料只有几厘米,心脏突然像被一只手攥紧。 喉结动了动,我猛地别开眼,伸手去拉床尾的薄被。 就在被子盖住她膝盖时,李黎忽然“嗯哼”一声,手臂毫无预兆地抬起来,像条柔软的蛇,死死搂住了我的脖子。 身子一沉,我猝不及防地俯身,鼻尖几乎要碰到她的额头。 她的红唇微张,带着酒香的气息直扑过来,混着那股淡淡的草木香,像一张无形的网,瞬间将我罩住。 闭着眼的睫毛颤了颤,长而密,像蝶翼停在眼睑上。 脑子里像有根弦在嗡嗡作响,叫嚣着向前再倾一点。 但另一个声音更清醒——那是无数次经历风浪后形成的冷静。 我深吸一口气,用指尖一点点掰开她的手指,动作轻得像在拆解一件精密的仪器。 她的手软软地垂下去时,我才发现后背已经沁出了汗。 站起身,看着床上熟睡的人,忽然觉得刚才的挣扎像一场无声的战役。 李黎的美和许半夏不同,许半夏是带刺的野玫瑰,热辣直接。 而李黎是深夜里的昙花,平日里藏起所有锋芒,此刻卸下防备,那股子魅惑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带着致命的吸引力。 但我更清楚,我欣赏的是她在至真园里条理清晰的分析,是她在合同上落下签名时的果决,是曾经艾先生那样提起她时眼里的赞赏。 那是才华淬炼出的光芒,比任何美色都更持久。 如果现在越界,明天她醒来看我的眼神,只会剩下鄙夷和警惕,还谈什么让她安心为我做事? 我最后看了一眼她恬静的睡颜,轻轻带上门。 长廊尽头,至真园的经理正站在那里,见我出来,脸上露出一丝极淡的笑意,像春风拂过冰封的湖面。 那笑容里有欣慰,更有了然——她显然算准了时间,知道我在里面守住了底线。 擦肩而过时,她微微颔首,那是属于职业人的、不带私情的尊敬。 我回以点头,心里却在后怕。 刚才只要再往前一步,只要李黎此刻突然睁眼呼救,这位经理眼里的笑意就会变成冰冷的刀锋,而我现在大概已经在去警局的路上了。 夜风从回廊的窗子里钻进来,吹得我打了个寒颤。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刚才差点触碰到禁忌的指尖,此刻还残留着某种虚幻的热度。 真险。 我在心里默念,脚步加快,走出了这片藏着诱惑与考验的园子。 清晨的阳光刚爬上窗帘,手机就震动起来。 屏幕上跳动着“李黎”两个字,我指尖悬在接听键上,莫名顿了半秒。 “是我。” 她的声音带着点宿醉后的微哑,却依旧利落。 “今天林太过来,谈至真园转让的最后一步。我希望你能来。” 我“嗯”了一声,等着下文。 “不用做什么,也不用说什么。” 她顿了顿,语气轻了些。 “就站在我身后,像昨天对你老婆那样就好。” 最后那句话像根羽毛,轻轻搔过心口。 我想起昨天被许半夏刁难时,自己的样子,原来李黎看在眼里,甚至……羡慕。 “我……” 话到嘴边,竟有些迟疑。 我一向不是拖泥带水的人,可此刻喉咙发紧,连一个“好”字都吐得不顺畅。 这迟疑里藏着我不敢深究的东西。 和李黎之间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像藤蔓悄悄缠上了心,带着让人不安的韧劲。 她和黄铃完全不同——黄铃是走投无路时的投靠,我们之间是明码标价的利益,干净得像张白纸。 可李黎不一样,她眼里有光,有野心,还有偶尔泄露出的脆弱,那点若有似无的情意,比任何利益纠葛都更让人心慌。 “我知道了。” 最终,我还是应了。 至真园的包房里,红木桌案擦得锃亮。 李黎坐在主位,指尖捏着高脚杯,猩红的液体在杯壁上晃出涟漪。 她今天换了条酒红色的连衣裙,衬得肤色愈发白皙,红唇弯起时,艳光几乎要把满室的奢华比下去。 “我以为你不会来。” 见我推门进来,她眼里闪过一丝笑意,带着点释然。 “甚至做好了你拒绝的准备。” 她放下酒杯,指尖在杯口轻轻划着圈。 “很高兴,你来了。” 那语气里的坦诚,让我心里某个角落软了下去。我走到她身后站定,像她说的那样,沉默着。 “其实……” 她忽然回头看我,目光撞进我眼里。 “你是不是觉得,我对你有意思?” 我没否认,也没承认,只是叹了口气:“你今天很漂亮,艳光四射。我是个正常男人,有点想法很正常。” 顿了顿,我抬眼直视她。 “但许半夏那边,我不会放手。” 她笑了,眼角却沁出一滴泪,快得像错觉。她抬手拭去,指尖蹭过脸颊时,那抹脆弱转瞬即逝。 “这样就够了。” “你知道吗?” 她转回头,重新看向空着的主位,声音轻得像自语。 “这世上有真正的好男人吗?肯定有。但太少了,少到几乎等于没有。” “天下的好男人就那么几个,凭什么觉得自己一定能碰上?” 她拿起酒杯,将残酒一饮而尽,喉结滚动的弧度都带着股韧劲。 “所以我想要的不多,至少今天,让我体会一下,身后有个能让人安心的男人,是什么滋味。” 话音刚落,包房的门被推开,林太带着人走了进来。 李黎立刻挺直了脊背,脸上那点柔软彻底敛去,重新变回那个锋芒毕露的谈判者。 我站在她身后,看着她侧脸的线条,忽然懂了。 她要的从不是依附,只是片刻的支撑,像寒冬里借一点暖意,过后依旧能独自踏雪前行。 而我能做的,或许也只有站在这里,做她此刻需要的那道影子。 至真园的长廊里,脚步声由远及近。 林太走在最前面,一身剪裁合体的墨绿色旗袍,领口滚着暗金的线,随着步子轻轻晃。 她大约四十多岁,或许已过五十,但眼角的细纹非但没折损风姿,反而像水墨画里的皴笔,添了几分沉郁的韵味。 单看那张脸,即便脂粉淡得几乎看不见,也能轻易想见她年轻时的模样——定是那种一笑就能勾走人心魄的美,带着股不管不顾的艳。 如今这份艳沉淀下来,变成了不动声色的威严。 身后跟着的黑西装们步子压得极齐,却没人敢抢在她前头半步。 门外那辆宾利慕尚停得笔直,车牌号亮得晃眼,可在林太面前,倒像是她随手搭在臂弯的手包,不过是件衬身份的物件。 她慢悠悠地逛着园子,指尖偶尔拂过廊柱上的雕花,目光扫过鱼池里的锦鲤时,眼皮都没抬一下。 李黎跟在侧后方,脸上挂着得体的笑,我依旧站在李黎身后,像尊沉默的影子。 “这园子是不错,”林太终于开口,声音不高,却带着穿透力:“你把它打理得比前几任上心。” 李黎欠了欠身:“林太过奖了。” “你的底子我清楚。” 林太忽然转头看她,眼神锐利得像手术刀,却没带恶意。 “小姑娘家能撑到现在,不容易。” 她顿了顿,视线从我身上扫过,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拿了钱,打算跟你身后这位小年轻去过二人世界?” 这话问得直白,带着点长辈对晚辈的戏谑。 李黎没立刻回答,只是抬手拢了拢耳边的碎发,脸上露出一抹极淡的笑。 那笑意不像谈判时的精明,也不是昨夜醉酒后的脆弱,倒像是初春湖面化开的冰,带着点松弛的暖意,舒服得让人移不开眼。 林太看着她这副模样,眼神软了些,竟露出几分真切的羡慕。 “行了,”她摆摆手,从手包里抽出张烫金名片递给李黎:“合同的事让下面人办。这是我的私人号码,你有空可以找我喝喝茶。” 李黎双手接过,指尖触到名片的温度时,轻轻“嗯”了一声。 林太转身往外走,经过我身边时,脚步顿了顿。 她没看我,只是对着空气似的叹了句:“人老了,就爱看些年轻人才有的活法。” 我望着她的背影,看着那身旗袍在长廊尽头隐去,忽然懂了她话里的意思。 年轻时的林太,大抵也是个敢爱敢恨的角色,只是岁月磨出了威严,也磨出了身不由己。 如今看着李黎,或许是看见了当年那个没被生活磋磨过的自己——可以为了事业拼尽全力,也可以在某个瞬间卸下防备,坦然接受一份身后的支撑。 如果能回到年轻时候,她大概也想活得像李黎这样,既有锋芒,也有软肋,不必时刻端着那副无坚不摧的架子。 廊外的阳光斜斜照进来,落在李黎手里的名片上,烫金的字迹闪着光。 她转头看我,刚才那抹舒服的笑还没散去,眼里盛着细碎的光。 第20章 初入毛子国 签下转让合同的那一刻,李黎长长舒了口气,像是卸下了压在肩上多年的巨石。 至真园的钥匙交出去时,她指尖没丝毫犹豫,眼底却有释然的光在跳。 这笔钱落袋,加上之前跟着宝爷在股市里滚出来的收益,再算上经营至真园这些年攒下的底子,凑在一起,终于够清那些旧账了。 真要细算,或许还差着些零头,但李黎心里门儿清——当年借钱的那些人里,有的早已不在人世,她从不是菩萨心肠,人死账消,难道还指望对着墓碑还钱? 还有些人早就没了踪迹,茫茫人海里连影子都找不着,还去哪对账? 更有甚者,当初借给艾先生的钱本就含糊,没欠条没凭证,连法律都不认,自然也轮不到她来填这个窟窿。 一圈账理下来,还清欠款后,手里竟还余下不少。 李黎没半点犹豫,转头就扎进了货场,一批批民生、轻工业品堆得像小山,都是往北边运的硬通货。 货备妥那天,我回了趟滨海。 伍建设在办公室里等着,见我进来,笑得满脸褶子,拍着我肩膀一个劲地说“妥了妥了”,又是鼓励又是祝福,仿佛要去闯的是他自己。 为了稳妥,我托他找了几个退役士兵当保镖,个个身板笔直,眼神锐利。 出发时,李黎带着货先走,我随后跟上。 第一次跑这么远的路,坐的还是绿皮火车,哐当哐当的响声里,窗外的风景单调地往后退,心里头莫名堵得慌。 正闷着,旁边传来李黎的笑声。 我转头一看,差点没认出来——她早换下了从前那些时髦衣裙,套了件军绿色的大衣,鼓鼓囊囊的,头发随意挽在脑后,脸上只化了层薄得几乎看不见的妆,活脱脱一个刚从东北屯子里出来的傻大姐。 “怎么了?” 她凑过来,笑盈盈地盯着我。 “不敢看我?” 我眼神飘向窗外,被她逮了个正着。 “呵,”她故意拖长了调子,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周围几排人听见:“是不是看我换了这身臃肿衣服,显不出腰也显不出腿,又化了淡妆,就觉得我没魅力了?一眼都懒得看,开始嫌弃了是吧?” 这话一出,车厢里顿时响起一片笑。 认识的几个保镖憋着笑,肩膀一抽一抽的。 不认识的旅客也跟着起哄,眼神里满是看热闹的兴味,一个个跟傻狍子似的,直勾勾地往我们这边瞅。 我脸上有点发烫,瞪了李黎一眼,她却笑得更欢了,眼角的细纹里都盛着促狭的光。 火车哐当哐当地往前跑,把满车厢的笑声摇得七零八落,倒让这漫长枯燥的旅途,凭空多了点烟火气的热闹。 绿皮火车像头疲惫的铁兽,在铁轨上有气无力地喘息着。 时间在这里仿佛被拉长了,每一分每一秒都黏糊糊地贴在皮肤上,让人坐立难安。 车厢里弥漫着泡面、汗味和劣质烟草混合的气息,想干点什么都束手束脚,连去趟厕所都得穿过拥挤的人缝,回来时座位可能就被别人占了。 我实在熬不住,起身离开座位,往车尾走去。 那里风大,能透点气。 刚靠在铁皮上没多久,就见李黎走了过来,头上居然缠了块红头巾,衬得脸更白了,倒有几分乡土气的鲜活。 四目相对,我们都没说话,却不约而同地笑了。 没有了魔都的精致妆容和笔挺西装,她裹着军大衣,我穿着旧夹克,反倒少了那些层叠的防备,心里头有种说不出的亲切。 就这么并肩站着,听着火车撞击铁轨的哐当声,空气里的尴尬渐渐散去,不知怎的,肩膀就轻轻靠在了一起。 正恍惚着,她忽然侧过脸,飞快地在我脸颊上亲了一下。 动作快得像蝴蝶点水,随即退开半步,上牙咬着下唇,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那模样,像个偷到了糖的孩子,藏不住的得意和窃喜。 我没笑,只是定定地看着她。 车厢里的嘈杂仿佛瞬间退远了,只剩下她眼里跳动的光。 我慢慢向她靠近,一步,又一步。 她脸上的笑意渐渐淡了,呼吸也微微屏住,直到我们之间再无距离。一切都顺理成章,像干涸的土地遇上了雨,自然而然地交融。 火车的喧嚣成了模糊的背景音,直到一阵尖利的叫喊声猛地刺破了这短暂的沉寂。 “都别动!把钱拿出来!” 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堵在了车厢连接处,手里还攥着铁棍。 乘客们吓得缩成一团,有人颤抖着掏出钱包,有人试图把首饰往衣服里藏,却被粗暴地扯开。 混乱中,钱、手机、甚至还有人别在腰上的bb机,都被扔进了一个脏兮兮的布袋里。 更让人揪心的是,一个穿着时髦连衣裙的女人被拽了出来。 她显然是精心打扮过的,头发一丝不苟,脸上还带着精致的妆容。 一个女劫匪啐了口唾沫,眼神里满是嫉妒:“穿这么骚给谁看?” 抢了她的包还不够,竟拉住她的手,冲旁边的同伙使了个眼色。 “给她长长记性!” 周围的人敢怒不敢言,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女人吓得脸色惨白,浑身发抖。 我回头看了眼李黎,冲她笑了笑。 刚才的紧张感还没完全褪去,但此刻心里却清明——她是对的。 如果她还穿着在至真园时的旗袍,画着明艳的妆,此刻被盯上的,恐怕就是她了。 李黎的嘴唇抿着,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我连忙伸手搂住她,把她往怀里带了带。 军大衣的粗糙布料蹭着脸颊,却让人莫名安心。 她靠在我肩上,轻轻吁了口气,那声叹息里,有后怕,也有劫后余生的庆幸。 车厢那头的闹剧还在继续,我们却紧紧挨着,在这片混乱里,守住了一小块暂时的安稳。 车厢里的骚动像潮水般涌过来,脚步声杂着粗野的笑骂,离我们这节车厢尾部越来越近。 我和李黎对视的瞬间,彼此眼里都闪过一丝警觉。 “快!” 我低喝一声,伸手搂住她的腰,用巧劲往下一压。 她反应极快,顺势弯腰,头从栏杆的空隙里探出去,冷风瞬间灌进她的红头巾。 我紧接着覆上去,整个人几乎趴在她背上,双臂牢牢圈住她,将她完全护在身下。 车门“哐当”一声被拉开,冷风裹挟着汗味和酒气涌进来。 我故意把后背对着那群人,侧脸贴着李黎的发顶,嘴唇凑在她耳边,装作旁若无人地亲昵。 动作做得极真,连呼吸都带着刻意的粗重,仿佛完全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 “哟,这还有对野鸳鸯呢。” 一个沙哑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带着戏谑的笑。 “管他们呢,”另一个人啐了口:“看那样子穷酸得很,能有什么油水?” 我眼角的余光瞥见几双穿着破皮鞋的脚从旁边晃过,其中一个还往这边瞥了眼,但只扫到我沾满灰尘的夹克后背,和李黎那头裹得严严实实的红头巾,以及她露在外面的、沾了点灰的侧脸——那身东北大妈似的打扮,此刻成了最好的伪装,半点勾不起他们的兴趣。 “走了走了,前面还有好货。” 一群人怪笑着走远,脚步声渐渐消失在车厢深处。 直到那股子凶戾的气息彻底散了,我才松开手臂,慢慢直起身。 李黎也跟着抬起头,红头巾被风吹得歪了半边,露出额角沁出的细汗。 她回头看了眼那群人消失的方向,又转过来看着我,眼里还带着惊魂未定的余悸,嘴角却微微扬了扬:“刚才那下,演得挺像。” 我抹了把脸,后背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浸得发潮:“总比被他们盯上强。” 火车依旧哐当哐当地往前跑,栏杆外的风呼呼地刮着,带着西伯利亚的寒意。 刚才那一幕像场急促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却让我们俩的手,下意识地握在了一起。 她掌心的温度透过粗糙的军大衣布料传过来,踏实得很。 我低头看了眼她裹着军大衣的身影,又想起她在至真园里穿着旗袍的模样,忽然觉得,此刻这臃肿的绿大衣,比任何华服都更让人安心。 回到车厢时,几个保镖正站在过道里,脸色都有些凝重。 见我们进来,为首那个皮肤黝黑的汉子搓了搓手,声音带着点局促:“老板,刚才……那些人带了家伙,有土喷子,还有砍刀。我们没家伙,赤手空拳的,怕贸然动手反而坏事,就没敢动。” 他说这话时,头微微低着,像是在认错。 我连忙摆摆手:“不怪你们,做得对。” 我往座位上坐,李黎挨着我坐下,听我继续说:“说实话,我原以为最大的风险在俄罗斯那边,打算到了地方再给你们找家伙。哪想到境内就有这么无法无天的,敢在火车上动手。” 我顿了顿,扫了眼周围还在抹眼泪的乘客,声音放轻了些:“好在你们没出手,安全第一。这次也就是些走小批量的倒爷倒霉,咱们的货量大,占着好几个车皮,他们眼睛没那么尖。再说了,就算真盯上了,就他们那几个人,能搬走多少?” 这话一半是宽心,一半是实情。 真动起手来,这批退伍军人未必吃亏,但万一有个闪失,我怎么跟伍建设交代? 怎么跟他们家里人交代? 没出事,就是最好的结果。 李黎也跟着点头,看向那几个保镖时,眼神温和:“我们俩在车尾躲过去了,啥损失没有。倒是你们,个个都是家里的顶梁柱,犯不上为不相干的人把命搭进去。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真没必要逞那个强。” 她的话像温水,慢慢熨平了保镖们脸上的愧疚。 为首的汉子抬起头,眼里多了几分真切的感激:“谢谢老板,谢谢李小姐。” 原本他们大概只当这是份普通差事,拿工钱办事。 此刻见我们半句责备没有,反而处处替他们着想,几个人脸上的神色都变了。 那汉子当即拍板:“老板放心,我们这就分派两个人去守车皮,轮班盯着,保证货一点事没有。” 说着,他就开始给同伴分工,语气里多了股子认真劲,再不是刚才那副按部就班的模样。 我和李黎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笑意。 有些话不用说透,彼此心里都明镜似的。 这群退伍军人是伍建设的面子,更是活生生的人,保住他们,比逞一时之勇重要得多。 而他们这份被体谅后的投桃报李,也让这趟未知的旅程,多了层踏实的保障。 火车依旧哐当哐当地往前跑,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下来。 车厢里的哭声低了些,保镖们已经按分工行动起来,过道里偶尔能看见他们巡逻的身影。 我往椅背上靠了靠,李黎的肩膀轻轻挨着我,无声的默契像层薄毯,悄悄盖在了这颠簸的旅途上。 火车哐当哐当地停在明斯威克站,车门一打开,带着凉意的风就灌了进来。 站台简陋,铁轨旁堆着生锈的铁皮桶,远处的仓库烟囱冒着淡白的烟。 我们没多耽搁,指挥着保镖把货卸下来,清点清楚,一股脑存入提前租好的仓库——那仓库是间旧厂房改造的,铁门厚重,墙角还结着未化的冰碴。 “你先去探探路,我在这儿盯着。” 李黎拍了拍我的胳膊,我点点头,把所有保镖都留给了她。 第一次来这地方,事事都得亲力亲为,靠别人不如靠自己。 我揣着烟,在车站附近转悠。 站前广场上到处是裹着厚大衣的人,俄语的吆喝声混着汽车喇叭响,空气里飘着煤烟和面包的味道。 没多会儿,一个穿着灰色夹克的少年凑了过来,他看着不过十七八岁,眉眼干净得像雪后的天空,只是眼神里带着股过早入世的精明。 “中国人?” 他用生硬的中文问,嘴角带着点笑。 “嗯。” 我递过去一支牡丹江,他眼睛亮了亮,接过去夹在指间,借了我的火点上,深吸一口。 “我叫安东尼。” 我们蹲在站台的石阶上聊天,他的中文磕磕绊绊,时不时得夹杂着俄语手势,但总算能沟通。 他说自己在这里帮人跑腿,熟悉周边的渠道,我正想找个本地向导,两人便顺理成章地聊起了生意。 聊着聊着,他朝不远处努了努嘴。 一个金发女孩正站在电线杆旁,裹着件红色的羽绒服,睫毛上沾着细碎的雪粒,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我女朋友,安娜。” 安东尼的语气带着点炫耀。 我多看了两眼,没说话。 他却忽然凑近了些,用胳膊肘碰了碰我,压低声音,中文说得更别扭了:“你喜欢?给我点钱,让她陪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他说得轻描淡写,像在说“这面包多少钱”,我手里的烟差点掉地上,猛地抬头看他,他却一脸坦然,甚至带着点“懂行”的笑意。 我张了张嘴,半天没说出话,只能摆摆手:“不用,不用。” 安东尼也不勉强,嘻嘻一笑,又抽起了烟。 后来找了家小饭馆吃饭,土豆炖牛肉冒着热气,酸黄瓜摆在搪瓷盘里。 吃到一半,安东尼起身去厕所,刚走没两分钟,安娜就端着杯子坐了过来。 她的中文比安东尼还生涩,每个字都咬得很重:“先生……给我钱,比他说的……少一半。我陪你,随便……做什么。” 她眼神直直的,没有丝毫扭捏,仿佛在谈论天气。 我又被她吓得一怔,手里的勺子“当”地磕在碗沿上。 这姑娘看着清清秀秀,说出的话却像颗炸雷,震得我耳朵嗡嗡响。 “老毛子……真是不把这当回事。” 我心里直犯嘀咕,后背都有点发毛。 这也太随便了,简直吓人。 后来在这边待得久了,才慢慢咂摸出点味道。 俄罗斯的年轻人嘴里的“谈恋爱”,几乎等同于“在一起”,没跨过那道线,都不算正经交往。 这种开放程度,初来乍到的人根本接受不了。 但转念一想,又觉得无奈。 站在空旷的雪原上,望着一眼望不到头的森林和冻土,才明白“地广人稀”四个字有多沉重。 如果不这样,这广袤的土地上,人口恐怕会更少吧? 生存的本能推着人往前走,有些看似离谱的事,背后藏着的或许是一个国家的隐痛。 我付了饭钱,跟安东尼和安娜告辞。 走出饭馆时,冷风刮在脸上,像小刀子。 回头看了眼那对年轻的身影,他们正凑在一起说笑,安娜踮脚帮安东尼理了理围巾,阳光下,倒也有几分寻常情侣的温情。 只是那份温情里,藏着太多我看不懂的、属于这片土地的复杂。 第21章 明斯威克的爱情 明斯威克车站的风总是裹着煤烟味,吹得人脸颊发疼。 我和安东尼靠在站台锈迹斑斑的铁柱上,看着远处慢吞吞进站的绿皮火车,他叼着根烟,烟火在冷风中明明灭灭。 认识没多久,我们倒像是熟了多年的伙计。 安东尼不是什么大人物,就是个在车站周边倒腾零碎的中间商,抽成抽得少,人送外号“明斯威克的小安东尼”。 他眉清目秀的,眼窝深,睫毛长,笑起来有点腼腆,跟这车站的粗粝劲儿格格不入。 “我早不回那个家了。” 一次他被烟呛得咳嗽,突然没头没尾地说。 他爸是个酒鬼,伏特加瓶子比饭碗还亲。 在这地方,男人沾了酒,家暴和“洗衣粉”(当地人对毒品的暗称)往往是一对孪生兄弟。 安东尼说这话时,手无意识地摸了摸腰侧,那里有块不太明显的疤痕——是被他爸用酒瓶砸的。 “留那儿干嘛?等着被揍,还是等着……” 他没说下去,但意思再明白不过。 他那副模样,在醉鬼眼里,未必是什么好欺负的软柿子,反倒可能招来更龌龊的心思。 所以在“被人捅”和“捅人”之间,他选了后者。 现在他寄住在女友安娜家,这也是那天安娜敢冲我比划着要价,还特意比安东尼报的数低了两成的缘故——安东尼住她那儿,吃她的喝她的,就算动了歪心思,也不敢对她动手。 所以,安娜敢于当着安东尼的面,冲我抛了个媚眼,暗地里表示,只要价钱合适,她不介意多陪我一会儿。 安东尼就在旁边看着,甚至还咧了咧嘴,像是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 这要是在别处,妥妥的渣男行径,但在这片土地上,毛子们似乎真不把这当事儿。 安东尼后来跟我解释,摊着手说:“都是为了过活,计较那么多干嘛?” 大俄罗斯的国情,有时候就是这么直白得让人咋舌。 烟抽得差不多了,我踹了踹他的鞋跟:“我想搞点家伙,你有路子吗?” 安东尼眼睛都没眨一下,把烟蒂往地上一摁,用脚碾了碾:“搞枪?早说啊。” 他拍了拍胸脯。 “要是只要三五支,我自己就能给你凑齐。前阵子我以为喷子能赚钱,傻乎乎弄了一箱子回来,结果现在这玩意儿烂大街了。” 他嗤笑一声,语气里满是自嘲:“一把泵动喷子,现在换块黑面包都得看人家脸色。也就骗骗你们这些新来的,本地毛子谁拿它当回事?挂在墙上都嫌占地方。” 我想起跟我一起来的那十几个弟兄,摇摇头:“三五支不够,得多点,至少得匀上人手。” 安东尼乐了,露出两排白牙,伸手在我胳膊上拍了拍:“要得多更好办。” 他凑近了点,声音压低了些。 “你要多少,说个数。他们不光管弄来,还管送货上门,省得你自己麻烦。” 风又刮了起来,卷着地上的纸屑打旋。 远处火车的汽笛声刺破长空,安东尼眯着眼看了看天色,对我道:“你先回住处等着,我去打个电话。傍晚之前,给你准信。” 他转身往车站外走,背影在昏黄的光线下有点单薄,却透着股笃定。 我望着他的背影,心里清楚,在这明斯威克,想活下去,就得跟安东尼这样的人搭上线——他们懂这里的规矩,也吃得透这地方的生存逻辑。 在这片土地上混久了,总能听到些老生常谈——“别跟毛子做生意,黑吃黑能把你骨头渣子都嚼碎”。 这话不能说全错,真要遇上拎不清的,刀片子确实不认人。 但多数时候,是外人把毛子想简单了。 你瞅瞅这经济状况,货架上空空如也,卢布贬得不如废纸,谁还敢轻易砸自己的饭碗? 真论起信用,不少毛子比某些国人靠谱得多。 正经做生意的中国人,在这里是受待见的,反倒是那些揣着歪心思的奸商,被逮住了没一个有好下场。 毛子直爽,好说话,可这不代表他们傻。 有些人总把人家的直爽当憨傻,把好说话当可欺,底线这东西在他们眼里跟纸糊的一样,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是家常便饭。 毛子起初忍着,真逼急了,拳头可不认人——你骗了人跑路或许能躲一时,但若被堵在这儿,那顿收拾绝对让你记一辈子。 通过安东尼,我认识了杜波夫。 这小子二十出头,胳膊上纹着狰狞的狼头,说话时总爱摸腰间的枪套,一看就是帮会里混的。 他跟我交底时毫不避讳:“我们跟上面的人有交情。” 这“上面的人”,指的就是军方。 毛子的军队再怎么江河日下,军火买卖也不是谁都能碰的禁区。 真要把武器明着往外流,面子上挂不住,还容易授人以柄。 这时就需要个“黑手套”,帮会的作用就在这儿——他们替军方处理那些见不得光的交易,赚来的钱按比例分润,彼此心照不宣。 别小瞧这些帮会成员,他们比谁都懂规矩。 杜波夫带我去看货时,路上跟我说:“中国人带来的东西,我们都喜欢。你们懂规矩,给钱爽快,不像本地人,欠账还敢耍横。” 他拍着胸脯保证。 “在这里,谁敢动中国人,就是跟我们过不去。” 这话未必全是客套,毕竟中国人带来的真金白银,比跟本地人窝里斗实在多了。 我们去的是个地下车库,入口藏在一家废弃的面包店后面,推开锈迹斑斑的铁门,一股机油混着霉味的气息扑面而来。 车库里停着几辆趴窝的轿车,轮胎瘪得像泄了气的皮球,车身上全是划痕,有的车窗还破着洞,里面塞满了垃圾——显然是早就没人管了,像一块块生了锈的废铁,被随意扔在原地。 但腾出的空间里,却摆着另一番景象。 码得整整齐齐的步枪,用油布盖着的机枪,还有几箱拆开的手榴弹,引信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冷光。 最扎眼的是角落里那辆坦克,墨绿色的车身布满划痕,炮管微微上扬,像一头蛰伏的巨兽,虽然蒙着层灰,却依旧透着慑人的威压。 “这些都是刚从仓库里挪出来的。” 杜波夫踢了踢脚边的一个弹药箱,发出沉闷的响声。 “你要的数量,没问题。钱到位,连夜就能给你送过去。” 我看着那些武器,又看了看杜波夫脸上毫不掩饰的笃定,忽然觉得那些关于“毛子黑吃黑”的传言,实在片面得很。 在这片经济凋敝的土地上,信用有时候比刀枪更管用——至少对真正想做生意的人来说是这样。 杜波夫他们懂这个理,所以他们守着自己的规矩,而我们,只需要按规矩办事。 西伯利亚的寒风卷着雪沫子拍在车窗上,发出细碎的噼啪声。 杜波夫搓着冻得通红的手,把一瓶琥珀色的伏特加往我面前推了推,脸上堆着恰到好处的客气:“实在抱歉,按规矩该请您吃顿好的,但您也知道,现在我们这儿最好的东西,就是你们带来的方便面。” 他指了指墙角堆着的几箱泡面,自嘲地笑了笑,“就不拿这些出丑了,喝酒,喝酒。” 我笑着拧开瓶盖,一股浓烈的酒精味瞬间散开。 酒液入喉像一道火线,烧得食道发烫,却奇异地驱散了骨子里的寒气。 不得不说,毛子就算日子再紧巴,在酒上也从不含糊。 这酒够烈,够纯,带着股野性的冲劲——或许也只有这样的酒,才能在这片冰天雪地里支撑着人们熬过漫长的寒冬。 “东西都在后面仓库,您过目。” 杜波夫做了个“请”的手势。 仓库里弥漫着铁锈和机油的味道,几排架子上摆着各式家伙。 我没多废话,直接挑了十几支短狗——紧凑型的aks-74u,适合近距离突袭。 又选了七八支长管的svd,射程和精度都够用。 最后在角落里翻出两支保养得不错的大狙,德拉贡诺夫的改进型,枪管上的冰碴还没化。 杜波夫在一旁看着,眼神里藏着点不易察觉的紧张,直到我指着墙角的木箱说“再加两箱雷子”,他才明显松了口气。 “价格好说。”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让随行的人搬来几箱方便面和压缩饼干,又从包里掏出一双全新的跑鞋——这是来时特意带的,在这种地方,一双合脚的鞋比什么都金贵。 杜波夫看到跑鞋时眼睛亮了,立刻蹲下身脱掉脚上磨得快露出脚趾的旧靴子,当场换上新鞋,原地跺了跺脚,咧开嘴露出大黄牙:“太棒了!比伏特加还让人舒坦!” 回程的车在雪地里碾出两道深深的辙痕。 到了宾馆门口,远远就看见李黎站在门廊下,裹着件臃肿的绿军大衣,鼻尖冻得通红。 我在外头跑了一整天,天知道这姑娘担了多少心。 看到我从车上下来,她眼里的焦虑瞬间化开,嘴角扬起一个迷人的弧度,那笑容像雪地里突然绽开的花,带着让人放松的暖意。 “大兵们,过来卸东西。” 我招呼着埋伏在附近的同伴,把刚到手的装备往我们租的越野车上搬。 金属碰撞的哐当声里,李黎一直站在原地看着我,眼神里有说不出的东西。 刚踏进门,她突然拉住我的手腕,不由分说地把我拽进里间。 厚重的木门“砰”地一声撞上,反锁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 下一秒,她猛地脱掉笨重的军大衣,露出里面单薄的毛衣,不等我反应,整个人已经跳了起来,双腿紧紧盘在我的腰间。 我下意识地抱住她,她的身体很轻,却带着滚烫的温度,隔着衣物都能感受到那份不顾一切的灼热。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我低头看着她,她的脸颊泛着红,呼吸有些急促。 “知道。” 她的声音很轻,却异常坚定。 “我有老婆了。” 我不得不把话说透,指尖能感觉到她后背微微一僵。 可她却笑了,那笑容带着种近乎霸道的坦然,眼神像个占有欲十足的男人盯着自己的猎物:“我知道。” 她抬手勾住我的脖子,鼻尖几乎蹭到我的下巴,一字一句地说,“但现在,你是我的。” 后半夜的寒意从门缝里渗进来,我却毫无睡意。 身边的李黎翻了个身,半条被子被她卷到怀里,露出的肩膀在昏暗中泛着白。 我刚想把被子拽回来些,她忽然又侧过身,鼻尖几乎要碰到我的脸颊,温热的呼吸一下下扫过耳廓,带着点洗发水的清香,痒得人心里发慌。 “唔……” 她似醒非醒地笑了声,脑袋往后缩了缩,发丝却扫在我的脖颈上。 我正想松口气,脚底下又传来一阵乱蹭——她的脚不知什么时候伸了过来,光着,带着点凉,却执拗地在我脚踝上搓来搓去,力道不小,像是要把冻疮药膏蹭进彼此的皮肤里。 折腾了快一个小时,我终于耐不住性子,伸手把她捞了过来。 她的身体很软,像团没骨头的棉花,被我箍在怀里时还挣了两下,最后大概是累了,乖乖地贴着我的胸口不动了。 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渐渐平稳,可没过一会儿,衣襟忽然湿了一小块,分不清是她的眼泪还是笑出来的水汽。 再次睁眼时,窗外已经暗透了。 床头立着个模糊的影子,是李黎。 她没穿外套,就那么垂着手站着,眼睛在昏暗中亮得惊人,一眨不眨地盯着我,像是在看件稀世珍宝。 “我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看的。” 我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沙哑,心里那点悔意又翻了上来。 她却笑了,走过来坐在床沿,指尖轻轻划过我的胳膊:“男人喜欢漂亮女人,女人也一样啊。” 她的眼神坦荡荡的,带着种近乎直白的热辣。 “喜欢自己喜欢的男人,怎么看都看不够。” 我心里猛地一沉。 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李黎不是在玩。 在这片冰天雪地的混乱里,她的喜欢来得像场野火,不管不顾,烧得人无处可逃。 可我怀里还揣着许半夏的照片呢。 临走前她往我包里塞的时候,眼里的担忧和不舍,此刻清晰得像在眼前。 我闭上眼,李黎的指尖还停留在我的皮肤上,带着微凉的温度。 有缘无分这四个字,像根细针,轻轻扎了下心脏。 第22章 艰难的商路 明斯威克的清晨还裹着深秋的寒气,李黎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绿色军大衣站在酒店门口时,我盯着她后颈那道浅红的压痕愣了半天。 昨天晚上她咬着枕头闷哼的声音还在耳边打转,此刻她却像揣着块冰砖似的,眼神扫过街角游荡的醉汉时,连睫毛都没颤一下。 “车备好了。”她转身时军大衣下摆扫过我的手背,带着金属纽扣的凉意。 身后四个穿着黑西装的保镖已经站成了标准的菱形阵,其中两个腰侧鼓囊囊的弧度,一看就知道藏着改装过的 makarov。 接下来的三天,李黎的军大衣成了这座灰蒙蒙城市里最扎眼的颜色。 她会在军火市场门口蹲半小时,看那些裹着军大衣的小贩用生锈的ak换面包。 也会突然闯进某个挂着修理铺招牌的地下室,对着满墙的炮弹引信皱眉——那些保镖永远保持着十米距离,像四座沉默的铁塔,只在有人敢用不怀好意的眼神打量李黎时,才会慢悠悠地摸向腰间。 第四天下午,我们被领进一栋爬满常春藤的老式别墅。 彼得罗维其从堆满文件的沙发里站起来时,我才发现这胖子的肚子比军大衣里塞了三个热水袋还鼓。 他的办公室墙上挂着枚生锈的红旗勋章,茶几上却摆着瓶没开封的茅台,显然是早有准备。 “李小姐想要的,我们都有。” 彼得罗维其用带着浓重口音的中文说,肥厚的手指敲了敲茶几,两个穿着迷彩服的年轻人立刻搬来个铁皮箱。 打开时我差点屏住呼吸——里面码着整齐的手枪零件,黄油在灯光下泛着冷光。 “但美元和黄金,我们不多了。” 李黎没看那些枪,反而指着墙角堆着的铁皮罐:“那是什么?” “蜂蜜,贝加尔湖附近的。” 彼得罗维其眼睛亮了。 “还有巧克力,黑松露做的,比瑞士人做的好。” 接下来的谈判像场无声的拉锯。 李黎的手指在笔记本上飞快计算,军大衣袖子滑下来,露出手腕上那道淡青色的血管——昨天我咬在这里时,她抓着我的后背留下了五道血痕。 “伏特加要最烈的那种,紫金首饰要带证书的。” 她忽然抬头,目光撞进彼得罗维其的眼里。 “小汽车就要拉达最新款,你们不是刚出了电动燃油两用版的?” 彼得罗维其的胖脸挤成朵菊花:“李小姐懂行!但我们希望用原油抵一部分,还有两架米-8直升机……” “我要运输飞机。” 李黎打断他,指尖点在笔记本上的民航客机图案上。 “伊尔-76,你们仓库里肯定有闲着的。” 我在旁边听得心头发烫。 彼得罗维其刚提到的白桦树汁和松茸,已经让我在心里盘算起国内的销路,可当他掀开仓库帆布,露出那架蒙着防尘布的安-12时,我喉咙发紧得说不出话。 李黎却只是绕着飞机转了半圈,问:“保养记录呢?” 最终敲定的清单摊在桌上时,我才后知后觉地冒出汗来。 从国内运过来的服装和小家电,换走这里的蜂蜜、巧克力和三车皮原油,回头再用这些物资换紫金首饰和那架小型运输机——一来一回的账目在李黎笔下变得清晰,她算到最后一笔时,忽然抬头看我,军大衣领口露出的锁骨上还留着我的牙印。 “一年跑三次,纯利至少一亿二。” 她把笔扔在桌上,军大衣的纽扣蹭过桌面发出轻响。 “先从那架安-12开始,钱不够,就要等两次生意后再说了。” 彼得罗维其在旁边举着伏特加瓶子大笑,酒液洒在他的迷彩服上:“李小姐是个聪明人!” 我看着李黎举杯的手,那只手昨天还紧紧抓着床单,此刻却稳稳地和彼得罗维其碰在一起,军大衣的袖口滑下去,露出腕骨上那道浅浅的勒痕。 走出别墅时,明斯威克的夕阳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 我终于忍不住拽住她的军大衣下摆:“你昨天……” “冷。” 她打断我,反手把围巾往上拉了拉,遮住半张脸。 “去看看运输机的保养情况,别耽误了装货。” 风卷着落叶打在她的军大衣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我盯着她踩着碎冰往前走的背影,忽然明白那些在谈判桌上没说出口的狠劲,从来都不是装出来的——就像她昨晚咬着嘴唇说别停时,眼里闪过的光,和此刻望着远方仓库的眼神,其实一模一样。 仓库里的铁皮货架被压得咯吱响,最上层码着的紫金首饰盒在日光灯下泛着冷光,旁边几箱贴满俄文标签的白桦树汁正往外渗着黏腻的水珠。 我捏着那份报关清单来回踱步,指腹把航空零件那行字蹭得发皱——说是零件,其实是拆解后伪装的机载通讯设备,真按正规流程报上去,不出三小时就得被扣进海关仓库。 “还得找伍建设。” 李黎抱着胳膊靠在门框上,军大衣上沾着的仓库灰尘被她抖落在地。 “这老东西虽然滑头,但在海关那边的关系,还是有的,最近,我知道的,他一直在跑这个关系。” 电话拨过去时,伍建设的嗓门像砂纸擦过铁板:“又他妈什么事?不是帮你搞定了么,你不是出货了么,还有什么事?货运不回来,海关报单,不是,你都什么货,怎么不能过关?只是巧克力什么的不能不给过啊?什么!飞机?不是,你买那玩意干嘛?你有什么东西需要飞机运啊!你这……让我说什么好,太无法无天了,做事情不想后果。行吧,我再给你问问,我告你说,这事我欠人情要欠大了我。你小子,平时没动静,折腾起来比小许还厉害!” “伍哥消气。” 我对着听筒赔笑,眼睛瞟向仓库角落那架蒙着帆布的安-12模型。 “这次的货有点敏感,但事成之后——” 我顿了顿,故意压低声音。 “我那架运输机,以后伍哥想用,随时开口。” 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接着是打火机点烟的声响。 “你说的那架安-12?” 伍建设的声音突然绷紧。 “别跟我玩虚的,那玩意可不是什么玩具。” “刚做完保养,彼得罗维其的人亲自试飞的。” 我走到模型旁,指尖划过机翼。 “手续都齐,就是缺个熟门熟路的人帮着飞国内航线。” 伍建设是从陆航转业的,当年在部队有些朋友开的就是运输直升机,每次喝酒聊起天上的事,他眼里的光比谈几千万生意时还亮。 果然,听筒里传来他咽口水的动静:“你小子……可别耍我。这忙我帮了,但人情欠大了,回头飞机要是到不了位,我把你货柜沉黄浦江里去。” 挂了电话没半小时,伍建设的的电话重新来了。 “三天后走特殊通道。” 伍建设在电话里告诉我。 “让你人把货柜开到港务局三号门,会有人接。但话说在前头,这只是开始——下你答应我的事。可别糊了。” 我心里松了口气,嘴上应得爽快:“放心。” 九十年代的钢市像口烧得通红的大铁锅,滚沸的热浪里翻涌着数不清的欲望。 伍建设揣着搪瓷缸子站在堆场边上,看着刚卸下来的废钢在阳光下泛着冷硬的光,嘴角的皱纹里还沾着早市油条的油渍。 “伍总,裘总又来电话了,问那批货的款……” 跟班小跑着过来,话音里带着小心翼翼。 伍建设“啧”了一声,把缸子往对方手里一塞,粗粝的手指在腰上蹭了蹭:“告诉他,急个屁。当年在唐山拉第一车废钢时,他还蹲在火车站啃窝头呢。” 这话没人敢接。 九十年代的钢市像口烧得通红的大铁锅,滚沸的热浪里翻涌着数不清的欲望。伍建设揣着搪瓷缸子站在堆场边上,看着刚卸下来的废钢在阳光下泛着冷硬的光,嘴角的皱纹里还沾着早市油条的油渍。 “伍总,裘总又来电话了,问那批货的款……”跟班小跑着过来,话音里带着小心翼翼。 伍建设“啧”了一声,把缸子往对方手里一塞,粗粝的手指在腰上蹭了蹭:“告诉他,急个屁。当年在唐山拉第一车废钢时,他还蹲在火车站啃窝头呢。” 这话没人敢接。 圈里人都笑伍建设老派,守着些过时的规矩,可只有伍建设自己清楚,他那本磨得卷了角的通讯录里藏着多少门道。 那年冬天钢价暴跌,他库房里压着上千吨货,是部队后勤处的老战友一个电话,让他把货拉去了军区的修械所。 裘必正当年被人追着要债,躲在他家柴房三天,最后是他托了老连长的关系,才让对方松了口。 就算,是最近混得风生水起的许半夏,也是他一个个小生意介绍喂起来的。 现在伍建设明白了,许半夏的那个小老公成了,他把这条商业线做出来了。虽然,这里面,自己也帮了很大的一把忙。 不过,许半夏小男人的成功,让伍建设心中也生出了一把野火。如果可以,自己是不是也能借着这股风,把自己的废钢生意,做更大一些? 一念至此,他的心开始热了。 我与其,用我和有脉关系,帮许半夏的小老公发财,我自己发财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他伍建设毕竟是老大哥,要是跑去找小刘,别人怎么想我?这样不好,还是我自己想法子,打通了商路,到时让别人看看,我伍建设的厉害,连许半夏的那个小老公都行,没理由我不行。 顿时,伍建设有了想法。 魔都的雨刚停,空气里还裹着湿漉漉的潮气,和平饭店的黄铜旋转门转得慢悠悠的,把外面的霓虹和里面的老派灯光搅成一团模糊的光晕。 我在明斯威克给魔都的宝爷打长途电话。 我握着手话和李黎坐在床头,指尖因为用力而泛白,直到听筒里传来宝爷那标志性的、带着点漫不经心的嗓音,才深吸了一口气。 “宝爷,”我刻意让声音稳下来:“成了。我和李黎在俄罗斯那边的货已经清了,第一次交割完事儿,商路通了。” 电话那头静了两秒,接着是急促的呼吸声,然后是我的补充:“回来的销路,就看您那平台给不给力了。当然——” 我顿了顿,故意拖长调子。 “您要是暂时腾不开手,小魏那边、王小姐那边,我也能去打个招呼。” “嘿,你这小子。” 宝爷的笑声炸开来,带着股子被激起来的火气,又藏着掩不住的雀跃。 “跟我来这套?告诉你,放马过来!明儿就让他们把渠道铺开,我宝爷在魔都这点面子,还不至于……” 后面的话我没细听,只知道这通电话终于落了地。 挂掉手机时,旁边是李黎一脸惬意的笑脸。我抬头望了眼头顶上的水晶吊灯,然后向李黎再度扑去。 楼上套房里,宝爷捏着挂断的手机,指节还在发烫。 他愣了几秒,忽然“噗嗤”一声笑出来,笑声越来越大,最后几乎是捧着肚子笑倒在沙发上。 老法师端着杯热茶从里间走出来,金丝眼镜后的眼睛眯了眯,慢悠悠地问:“成了?” 宝爷刚想点头,喉咙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他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再抬头时,眼泪已经顺着眼角往下淌,糊了满脸。 不是嚎啕大哭,就是那么静静流着,像久旱的地里终于渗进了第一滴雨。 老法师把茶杯往茶几上一放,没说话。 他太清楚这眼泪里裹着什么了。 几年前,宝爷还是个拎着水果篮站在门口的毛头小子,篮里的苹果透着新鲜的果香,人却紧张得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只反复说着“师父,我啥都不懂,您多教我”。 后来宝爷第一次做生意栽了跟头,蹲在马路牙子上哭,但是第二天他又东拼西凑的借了一笔钱,仍然过来听老法师的教诲。 这一次,大红利好,宝爷用五千赚足了六万。 他没有选择一走了之。 而是揣着鼓鼓的牛皮纸袋跑回来,把钱往桌上一倒,红着脸说“师父,该您的”——他选择回来继续听老法师的话。 这么多年,他们早不是师徒了。 老法师看着宝爷从愣头青变成在魔都地面上能说上话的人物,看着他重情重义,也看着他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马铃子当年为他跟自己的旧东家闹翻,最后却在他跟王小姐走得近时,选择离开。 王小姐帮他搭了多少人脉,但他却在感情上望而却步,让王小姐大失所望,最后自己出来单干。 好不容易和李黎关系好了,双方甚至一起炒股,但是这一行太凶险,压力也太大了。 最终他也好,李黎也罢,在赚过一次后,就选择罢手。 他们不敢赌第二次了。 这段时间,一直找不到适合自己生意的宝爷,日子过得十分无聊。 他每天窝在和平饭店的套房里,对着窗外的黄浦江发呆。 他甚至数过天花板上的纹路,数到第七十八条时,猛地从沙发上弹起来——和平饭店的房租催缴单就压在茶杯底下,那串数字像烧红的烙铁,烫得他夜夜失眠。 退租? 他不敢。 这扇门一退,全魔都的人都会知道,宝爷不行了,连和平饭店的体面都撑不住了。 他宁愿每天啃着便利店的饭团,也要在出门时把西装熨得笔挺,跟门童点头时腰杆挺得笔直。 现在好了。 老法师递过一张纸巾,眼神里带着点欣慰,又有点像看自家孩子的无奈。 宝爷接过纸巾胡乱抹了把脸,眼泪没止住,嘴角却先翘了起来。 他望着老法师,忽然咧开嘴,露出两排白牙,笑得像个打赢了架的孩子。 “师父,”他声音还有点哑:“明儿,明儿我就让把仓库租下来。” 老法师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浮沫,没说话,只对着他举了举杯。 窗外的霓虹透过厚重的窗帘缝隙钻进来,在宝爷脸上投下明明灭灭的光,那些日子的焦躁、难堪、强撑的体面,好像都随着刚才那通电话,顺着眼泪淌走了。 和平饭店的钟敲了十下,浑厚的声响漫过走廊。 宝爷深吸一口气,胸腔里终于又灌满了底气,他知道,从明天起,他又能像模像样地在这地界上走了。 第23章 鹭州峰会 明斯威克的雪下得又急又密,把整座城市裹成了个白乎乎的糖球。 我站在酒店套房的落地窗前,看着楼下街道上裹紧大衣的行人,手里捏着刚签完的文件,纸页边缘被指尖捻得起了毛边。 李黎坐在对面的丝绒沙发上,正对着镜子涂口红,迪奥999的正红色在她唇上绽开,像极了我们刚啃下来的那笔生意——艳得扎眼,也稳得扎实。 “最硬的骨头总算啃完了。” 我转过身,把文件往茶几上一拍,发出沉闷的响声。 “这一炮,够响。” 李黎对着镜子笑了笑,放下口红,伸手理了理身上的香奈儿套装。 这衣服她前阵子一直压在箱底,刚到明斯威克时,她天天穿着冲锋衣跑工厂、盯仓库,头发随便挽个髻,脸上连粉底都懒得涂。 现在不一样了,羊绒大衣的下摆扫过地毯时悄无声息,手腕上的百达翡丽随着动作闪着细润的光,活脱脱一副刚从巴黎时装周走下来的模样。 “明天去军官俱乐部。” 她拿起手包,金属链条碰撞出清脆的声儿。 “瓦西里将军说要介绍几个朋友认识。” 我挑眉:“军方的路子这就通了?” “不然你以为那批轴承是怎么顺顺利利出关的?” 她白了我一眼,眼尾的眼线挑得恰到好处。 “他们缺过冬的罐头和药品,我们刚好能弄到。等价交换而已。” 这话说得轻描淡写,但我知道这里头的门道。 明斯威克的冬天能冻掉耳朵,军方仓库里堆着的那些大家伙却派不上用场——战斗机、轰炸机占着地方吃灰,小型运输机在停机坪上蒙着帆布,还有几艘近海巡逻艇,据说发动机都快锈死了。 “罐头药品管够。” 我摸着下巴琢磨。 “但咱们也不能白跑腿。那些运输机,拆了武器系统,换个内饰,是不是就成了私人飞机?还有那巡逻艇,刷层漆,装个酒柜,不比那些游艇带劲?” 李黎笑出声:“你这脑子转得够快。不过别太急,毛子的军官精着呢。” “我还有个更妙的。” 我压低声音。 “他们后勤部有批防弹轿车,据说是给克格勃特制的,钢板厚得能挡子弹。你想想,回国后往那些富豪面前一摆,阿斯顿马丁算什么?奔驰宾利又怎么样?这可是能保命的玩意儿。”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把明斯威克的尖顶教堂盖得只剩个模糊的轮廓。 李黎站起身,走到窗边拢了拢大衣:“成,明天我跟瓦西里提提。不过你得准备好筹码,他们可不做亏本买卖。” 我看着她的背影,突然觉得这趟明斯威克没白来。 当初闯过来时,谁能想到不仅打通了商路,还摸到了军方的边? 李黎对着玻璃理了理围巾,倒影里的女人眼神锐利又从容,哪里还有半分刚来时的疲惫。 “对了,”她回头,嘴角勾着笑:“军官俱乐部的晚宴要穿晚礼服,我的首饰盒还空着呢。” 我从口袋里摸出个丝绒盒子,推到她面前。 里面是枚红宝石戒指,是前几天在跳蚤市场淘来的,摊主说是什么沙俄时期的老物件。 “先凑合用。” 我笑。 “等这批生意做完,给你弄套钻石的。” 李黎打开盒子,指尖轻轻碰了碰宝石, 没说话,但眼里的光比戒指还亮。楼下传来汽车喇叭声,是接她去赴宴的车到了。 她拿起手包,踩着高跟鞋走到门口时,忽然回头:“别忘了,明天一早去仓库验货,别让那些工人偷工减料。” 门关上的瞬间,我拿起那份刚签的合同,狠狠拍了下桌子。 明斯威克的雪还在下,但我知道,属于我们的春天,已经来了。 汽笛声在暮色里扯出悠长的尾音,我站在货场边缘,看着最后一节车厢被挂上列车,钢铁的关节咔嗒咬合时,像极了命运扣上的锁。 北方的风卷着沙砾打在脸上,我摸出烟盒抖出一支,打火机的火苗在风中跳了三下才稳住——这是第三十七车皮货了,从义乌的小商品到广州的成衣,再过境到莫斯科,利润像车皮一样越堆越高。 旁边的宝爷拍我肩膀,手带着烟草和皮革味:“小子,当初说要整车发,王小姐还说你疯了。” 我笑了笑,没接话。 王小姐此刻正站在集装箱旁核对单据,高跟鞋踩在碎石地上稳得很,她身后的小魏拿着对讲机喊得脸红脖子粗,远处伍建设派来的人正和海关的人握手,烟雾缭绕里看不清表情。 这盘棋能落子,缺了谁都不成。 但最该被记上一功的,是李黎。 第一次和毛子谈判的晚上,她被灌得走路打晃,推开我公寓门时,貂皮大衣上全是酒气和劣质香水味。 我扶住她往卧室走,她脚下一软,头磕在门框上,闷哼一声却没醒。 我蹲下来给她脱靴子,羊绒袜湿透了,大概是在雪地里踩过。 热毛巾擦过她脸颊时,她睫毛颤了颤,嘟囔着一句俄语,尾音软得像棉花。 “至真园的老板娘”这个名头在酒桌上管用,可毛子们的伏特加不讲情面。 有次她回来,脖子上多了道红痕,我没问,只是把热毛巾递过去,她接过去时手在抖,突然说:“你放心,等过了这阵,就不需要如此了。” 我动作顿了顿,想起她仰头喝酒时,喉结滚动的弧度像只振翅欲飞的蝶。 “你能也不要硬扛。” 我真心的对她说,李黎却笑了,笑声里裹着酒气:“不硬扛?那你怎么应付这些老毛子。” 后来她渐渐摸到了门道,不用再喝到断片。 有次她带毛子客户来考察,席间谈笑风生,偶尔用俄语插句玩笑,对方拍着桌子笑,酒杯碰得轻了许多。 散场后她坐在副驾上,看着窗外掠过的路灯说:“其实他们也懂规矩,熟了就不用拼酒了。” 我嗯了一声,伸手替她把开了一半的车窗关上。 她忽然转头看我,眼睛在暗处亮得惊人:“我们……像不像真的过日子?” 公寓里早被她收拾得有了烟火气,冰箱里总躺着新鲜的草莓,衣柜里她的裙子和我的衬衫挂在一起,阳台上晾着她手洗的袜子。 有天早上我醒得早,看见她站在厨房煎蛋,晨光漫过她的发梢,那一刻我居然晃了神。 她试探着提孩子的事。 我们窝在沙发上,享受难得的放松与休息,在一起,两个人紧贴得好像是一个人,彼此都能闻到对方荷尔蒙的味道,看着已经老掉了牙的电影,她忽然摸了摸小腹,声音很轻:“你说我们要不要有个孩子呢?” 我手里的茶杯顿了顿,水汽模糊了眼镜片:“等把莫斯科的仓库盘下来,把国内的物流线理顺了……” 话没说完,她已经靠过来,头抵着我胸口:“我知道。” 她头发的香味混着雨水的潮气。 “我就是说说。” 那天晚上她睡得很沉,没像往常那样半夜翻身时往我怀里钻。 我替她掖被角,看见她眼角有泪痕,像未干的露水。 我知道她想要什么,可我给不了——就像知道她每次醉归,我照顾她时的耐心里,总藏着对另一个人的影子。 列车终于启动了,轰鸣声震得地面发麻。 宝爷在旁边算着账,王小姐走过来递我份文件:“下批货要加批羽绒服,毛子那边说冬天提前了。” 我签了字,抬头看见李黎从海关大楼里出来,正朝这边挥手,风把她的红围巾吹得猎猎作响。 “走了。” 我掐灭烟,朝着她的方向走去。 生意还在往前滚,日子也一样,谁都停不下来。 至于爱与不爱,得到与失去,或许就像这北方的商路,走顺了,也就不觉得有多难了。 九六年的秋老虎来得凶,鹭州的空气里还飘着夏末的燥,我捏着许半夏递来的行业会请柬,指尖蹭过烫金的“企业家峰会”字样,抬头时正撞见她对着镜子理西装领口。 “真穿这个?” 我瞅着她身上那套深灰西装,肩线垫得笔挺,衬得她本就利落的身板更像把出鞘的刀。 她瞥我一眼,把头发往后拢成低马尾:“上次去商业局,有人说我穿得像跑供销的。” 我笑出声,被她丢过来的领带抽了下胳膊。 “说真的,带童骁骑不够?” 我把领带绕到脖子上,打了个歪歪扭扭的结。 “他那酒量,能把一桌人都扛了。” 许半夏转过身,指尖戳了戳我胸口:“童骁骑那性子,三句话不对就能掀桌子。这种场合,要的是笑脸陪酒,不是比谁拳头硬。” 她顿了顿,扯过我手里的领带重新系,指腹擦过我喉结时带着点凉意。 “你不一样,能说会道,酒量也藏得住,最适合当块软盾牌。” 我心里咯噔一下。 这些年看她喝酒,早就成了条件反射般的疼。 有次她从无锡谈钢厂的事回来,在车里吐得昏天暗地,指甲死死抠着真皮座椅,嘴里还念叨着“那批货必须拿下”。 第二天照样爬起来去码头,眼底的红血丝像蛛网,却笑着跟陈宇宙说“成了”。 她总说,男人在酒桌上拍胸脯称兄道弟,女人就得把酒杯当成刀,要么让人敬你,要么被人灌到爬不起来。 这话听着硬,可我见过她躲在洗手间,用冷水拍脸时眼里的倦。 “行吧。” 我把系好的领带拽松点。 “不过说好了,超过半斤白的我可不替你扛,我还得留着脑子看童骁骑别惹事。” 许半夏笑了,眼里的光比西装纽扣还亮:“就知道你靠谱。” 去鹭州的路上,童骁骑开着车,一路把摇滚乐放得震天响。 许半夏靠在后座看文件,偶尔抬头跟我交代几句:“伍建设肯定会来,他身边那个张总,爱端前辈架子,你多敬两杯。还有南边来的赵老板,据说喝黄酒跟喝水似的,别跟他拼……” 我一一应着,看着她纤长的手指在文件上圈画,忽然想起刚认识她时,她还穿着花衬衫跑码头,跟人讨价还价时眼睛瞪得像小兽。 这才几年,她已经能在男人堆里杀出条路,只是这条路,铺着太多的酒渍和汗水。 车进鹭州地界时,童骁骑关掉音乐,回头问:“半夏姐,晚上我坐哪桌?” “跟我们一起。” 许半夏合起文件,语气不容置疑。 “但记住,少说话,多吃菜。” 童骁骑悻悻地“哦”了一声,我在旁边憋着笑,却看见许半夏望着窗外掠过的街景,嘴角轻轻抿着。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不再是那个需要踮脚才能够到谈判桌的小姑娘了,她想坐在属于自己的位置上,光明正大地谈生意,而不是靠拼酒换机会。 我扯了扯领带,忽然觉得这趟没白来。挡酒就挡酒吧,只要能让她少喝几杯,哪怕只是今晚,也值了。 宴会厅的水晶灯晃得人眼晕,伍建设的大嗓门隔着三张桌子都能听见:“半夏!这边!” 许半夏整了整西装下摆,踩着细高跟走过去时,裙裾扫过铺着红绒布的椅腿。 我跟在她身后,瞥见童骁骑已经先一步拉开了主位旁的椅子,手还在裤腿上蹭了蹭——他今天难得穿了件熨帖的衬衫,头发也梳得整齐,只是坐下来时腰背挺得太直,像根绷紧的弦。 “可算来了,”裘必正端着酒杯站起来,啤酒肚把衬衫顶得老高:“就等你这朵金花呢。” 他旁边的冯遇跟着笑,手里把玩着个文玩核桃,油光锃亮的。 许半夏笑盈盈地接话:“裘总又取笑我。” 她自然地坐到伍建设左手边,我挨着她坐下,童骁骑则老实巴交地坐在最末位,眼睛瞟着桌上的红烧肘子。 刚坐下,伍建设就举杯:“先透一个,我在北边拿了块地,开春就建钢材市场,到时候你们的货,我全收!” 酒液碰撞的脆响里,裘必正咂摸道:“老伍你这步子够大的,就不怕资金周转不开?” “怕什么?” 伍建设脖子一梗,喝干杯中酒。 “有半夏这丫头帮我牵线,银行那边松了口。” 他说着拍了拍许半夏的肩。 “这丫头,现在面子比我还大。” 许半夏笑着摆手:“伍总您抬举我,不过是银行的人看您信誉好。” 她端起茶杯抿了口,眼风朝我递过来——这是让我接招的意思。 我立刻举杯站起来,对着伍建设和裘必正转了圈:“各位老总,半夏这阵子忙得脚不沾地,这杯酒我替她敬各位,以后还请多关照。” “哟,小刘这护花使者当得称职啊。” 裘必正哈哈笑,端起酒杯跟我碰了碰。 “不过说真的,半夏现在确实不一样了,上次去上海开会,人家提到‘许半夏’三个字,都知道是做钢材的女强人。” 许半夏脸上飞起一抹淡红,正要说话,童骁骑突然闷声闷气地插了句:“半夏姐本来就厉害。” 一桌人都笑了,伍建设指着童骁骑:“这小子,还是这么实诚。” 他给童骁骑倒了杯啤酒。 “喝一个,算你替你姐表忠心了。” 童骁骑梗着脖子灌了半杯,啤酒沫沾在下巴上,许半夏递给他张纸巾,眼里带着点无奈的笑意。 第24章 行到水浅须低头 酒过三巡,话题渐渐落到生意上。 裘必正抱怨南边的货运成本涨了,冯遇则念叨着找不着靠谱的加工厂,许半夏安静地听着,偶尔插一两句,总能说到点子上。 她没怎么喝酒,多数时候都用茶水代,我则在旁边替她应付着,一杯接一杯地喝,好在酒量还行,暂时还撑得住。 伍建设喝到兴头上,拍着桌子说:“以后咱们几家联手,把北边的市场包下来,我出场地,半夏你管进货,老裘你负责销售,冯遇……” 他想了想。 “你就管后勤,给咱们做饭!” 冯遇乐呵呵地应着:“行啊,我那厨子手艺不错,保证让你们吃好喝好。” 许半夏端起茶杯,轻轻碰了下伍建设的酒杯:“伍总这个主意好,等过完年,咱们找个时间细谈。” 她的声音清亮,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 我看着她被灯光照亮的侧脸,突然明白她为什么非要来这趟行业会。 她不是想挤进谁的圈子,而是想让这些曾经轻视她的男人知道,她许半夏,有资格和他们平起平坐,共分一块蛋糕。 童骁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吃开了,正埋头对付那盘红烧肘子,嘴角油光锃亮。 我捅了捅他胳膊,示意他给许半夏夹块肉,他愣了下,赶紧用公筷夹了块最瘦的放到她碟子里。 许半夏看了他一眼,没说话,嘴角却悄悄弯了弯。 窗外的夜色越来越浓,宴会厅里依旧热闹,碰杯声、谈笑声混在一起,像一首嘈杂却充满生机的歌。 我知道,从今晚起,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许半夏不用再靠拼酒赢得尊重,她已经站在了她想要的位置上,而我和童骁骑,会一直站在她身后,替她挡酒,也替她撑腰。 酒过三巡,伍建设的脸红得发亮,他推开身边递酒的手,大马金刀地往椅背上一靠,手指在桌面上笃笃敲了两下。满桌的谈笑声顿时低了下去,连扒着肘子的童骁骑都停了筷子,知道这位大哥要有正经话说。 “今儿高兴,”伍建设嗓门洪亮,带着酒气的目光扫过众人:“不光是因为这峰会开得热闹,更是我琢磨出个发财的道儿。” 他顿了顿,特意往我这边瞥了眼,“小刘在北边倒腾那点生意,给了我个提醒——毛子国有的是好东西,尤其是废钢。” “废钢?”裘必正眉毛一挑,放下了手里的酒杯:“那玩意儿能值几个钱?” “你懂个屁!” 伍建设笑骂一声,从怀里掏出张皱巴巴的纸,拍在桌上。 “国内钢价涨得跟火箭似的,外企现在缺料缺得眼冒绿光。毛子那边是重工业底子,拆下来的废钢堆积如山,运回来一炼,利润翻着跟头往上走!” 冯遇在旁边咂舌:“听着是不错,可那得多少本钱?再说,进口批文也不好弄吧?” “批文我已经在跑了,”伍建设端起茶杯喝了口,语气里带着笃定:“但有个规矩——上头给的份额是死的,一人只能占一块。我伍建设吃不下全部,也犯不着吃独食,今天叫你们几个来,就是想带着大家一起干。” 他伸出手指,在桌上一笔一划地算:“总份额是七万吨,我占两万五,剩下的二万五……” 目光扫过裘必正、冯遇,最后落在许半夏身上。 “老裘跟我最久,给你一万五;冯遇,一万;半夏……” 他顿了顿。 “我匀五千给你。” 话音刚落,裘必正先乐了,端起酒杯敬伍建设:“还是大哥够意思!” 冯遇也连忙点头道谢,只有许半夏没动,手里的茶杯捏得发白,眉头轻轻蹙着。 我心里咯噔一下,知道她这是不痛快了。 果然,许半夏放下茶杯,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伍总,我有句话想问问。” 伍建设嗯了声:“你说。” “剩下的四万五,您给裘总一万五,冯哥一万,加起来两万五,”许半夏抬眼看向伍建设,目光坦荡:“那还剩两万,怎么就只给我五千?” 裘必正脸色一沉:“半夏,你这话说的就不对了。要不是伍哥照顾你,你连这五千的份都没有!” “我知道是伍总照顾,”许半夏没看他,依旧盯着伍建设:“但规矩得讲明白。既然是伍总匀出来的份额,剩下的四万五,按理说我们三个该平分才对,一万五一人,凭什么我只能拿五千?” “你有什么资格跟我平分?” 裘必正拍了桌子。 “你那点家底,撑得起一万五的份额吗?怕是要到处磕头借钱吧?别到时候砸了伍哥的场子!” “我的家底够不够,就不劳裘总操心了。” 许半夏的声音冷了下来。 “我只问,这份额是不是按人头分。要是按资排辈,那我没话说;可要是伍总说的‘一起干’,就该一碗水端平。” “你这丫头怎么不识好歹!” 伍建设的脸色也沉了下来。 “我给你五千,已经是从自己份额里硬抠出来的,你还想怎么样?” “我不是想怎么样,”许半夏站起身,椅子腿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声响:“我只是觉得,生意场上,不该因为我是女人,就该少拿一份。这些年我许半夏在码头滚爬,赚的每一分钱都干净,论本事,我未必比谁差。” 她的声音在寂静的包厢里回荡,童骁骑攥紧了拳头,指节捏得发白,我赶紧按住他的胳膊,示意他别冲动。 裘必正气得脸红脖子粗:“你这是跟伍哥叫板?” “我不敢跟伍总叫板,”许半夏微微低头,语气却没软:“只是想求个公平。伍总常说,我们是一起打拼的兄弟,兄弟之间,不该分三六九等。” 伍建设盯着她看了半晌,突然笑了,笑声里听不出喜怒:“好,好个许半夏,翅膀硬了,敢跟我谈公平了。”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把杯子重重墩在桌上。 “五千,你要就要,不要拉倒。这份额,多的是人想要。” 许半夏的嘴唇抿成一条直线,指尖微微颤抖。 我知道她在忍,换作以前,她或许会低头认了,可现在她站在这里,不是来乞讨的,是来争取本该属于自己的位置。 空气像凝固了似的,童骁骑的呼吸越来越粗重,裘必正得意地看着许半夏,冯遇想打圆场又不敢开口。 良久,许半夏抬起头,脸上已经没了刚才的紧绷,她对着伍建设微微欠身:“多谢伍总好意,五千我要了。” 伍建设的脸色缓和了些:“这才对嘛……” “但我也把话放在这,”许半夏打断他,目光扫过满桌的人:“今天我拿这五千,是承伍总的情。但下次再有这样的机会,我许半夏会凭自己的本事拿,不用谁来匀。” 说完,她拿起椅背上的外套,对我和童骁骑递了个眼色:“我们走。” 童骁骑“嚯”地站起来,我也跟理着起身,路过伍建设身边时,听见他低声骂了句:“不知好歹的东西。” 许半夏没回头,踩着高跟鞋走出包厢,背影挺得笔直,像株在寒风里不肯弯腰的白杨。 我快步跟上,心里却明白,从她说出那句“凭自己的本事拿”开始,有些东西就已经不一样了。 这杯酒局,她没喝多少,却比任何时候都更像一场硬仗。 夜风卷着桂花味扑过来,许半夏扶着老樟树的树干,肩膀轻轻晃了晃。 她刚才在席上没喝几杯,此刻却脸色发白,手捂着小腹,喉结滚了两下,像是在忍恶心。 我递过去一瓶矿泉水,她拧开喝了小口,又吐在旁边的草丛里,声音哑得很:“刚才……是不是太冲了?” “不是冲,是错了。” 我靠在树干上,看着她被路灯照得半明半暗的侧脸。 “你听过‘漂没’吗?” 她愣了下,摇摇头。 “明朝的时候,有个规矩,”我慢慢说:“比如你要十万两银子的军饷,从兵部批文到户部发钱,一路下来,能落到你手里七万两,就该烧高香了。多数时候连五万都没有,运气差的,一两万都算好的。剩下的那些,都成了层层关卡的好处,这就叫——漂没。” 许半夏的手指抠进树皮里,没说话。 “伍建设说的七万份额,你当真是实打实能到他手里?” 我看着她的眼睛。 “他自己心里有数,能稳稳拿到五万就不错了。这五万里头,他分两万五给自己,剩下的两万五,给裘必正一万五,冯遇一万,再匀你五千——这已经是把你往核心圈里拉了。” 她猛地抬头,眼里还带着气:“凭什么裘必正就能拿那么多?” “凭他跟伍建设混了十年,凭他平时鞍前马后,递烟倒酒,连伍建设家孩子上学都要他去托关系。” 我叹了口气。 “他在伍建设那里的分量,不是你现在能比的。你觉得不公平,可生意场的规矩,从来不是按‘该得’算,是按‘值多少’算。” 许半夏别过脸,望着远处宴会厅的灯火,肩膀垮了些。 “你啊,”我走近一步,声音放轻:“太心高气傲。翅膀还没硬透,就想跟老鸟抢食。伍建设肯匀你五千,是真把你当自家人看,换了别人,连这五千的影子都摸不着。要知道,他完全可以私下里和裘必正他们说,根本就不理你。” 她突然弯腰咳嗽起来,像是要把刚才憋的气都咳出来。 我拍着她的背,听见她闷声说:“我就是不服气……” “不服气也得咽下去。” 我递过纸巾。 “一会回去,找个机会跟伍建设说两句软话,不用低三下四,就说刚才自己喝多了犯浑,他不会真跟你计较。” 许半夏抬起头,眼里还泛着红:“还要我去哄他?” “不是哄,是懂规矩。” 我看着她。 “你今天不光驳了伍建设的面子,还把裘必正得罪死了。那老东西看着笑眯眯,心眼小得很,以后少不了给你使绊子。” 她沉默了,指尖无意识地抠着树皮上的裂纹。 “冯遇是个好人,没那么多弯弯绕,”我补充道:“以后多跟他走动走动,他跟裘必正不一样,拿你是当朋友小妹照顾的,你跟他处好了,至少能有个通风报信的。” 风又吹过来,许半夏打了个寒颤。 我脱下外套披在她肩上,带着烟草味的布料落下来时,她没躲。 “我知道你觉得委屈,”我声音放得更柔:“换作以前,我也得跟你一起拍桌子。可现在不一样了,你想往上走,就得先学会低头。明朝那些带兵的将军,哪个不是捧着‘漂没’剩下的银子,还得对着户部的小吏陪笑脸?他们图什么?图的是下次还能拿到那七万两的批文。” 许半夏终于动了动,把外套往紧了裹了裹,声音闷闷的:“我知道了。” 她站直身子,扶着树的手收回来,指尖在衣服上蹭了蹭,像是要擦掉什么。 路灯的光落在她脸上,能看见她咬了咬下唇,然后转身往宴会厅走。 “去哪?” 我问。 “进去。” 她头也不回。 “找伍总喝杯酒。” 看着她走进灯火里的背影,我摸出烟盒点了支烟。 其实我没说全——那些明朝的将军,心里也憋着气,只是他们把气化成了手里的刀,砍出一条路来。 当然,也有不服气,始终不肯低头的。 比如说,戚家军。 一直计较朝廷欠他们的二十万还是三十万的饷银。 猜猜大明王朝是怎么处理这事的? 朝廷以发薪为名,让戚家军脱掉铠甲,放下兵器,引入瓮城,全数诛杀。 你看看,强硬到底,结果就是这么个下场。 别的边军,朝廷欠了一年,二年,甚至三年的薪水,士兵军户让女当妓女赚钱,也没说找朝廷要银子。 凭什么给你戚家军就要发足了饷银? 你不死谁死? 所以说,该低头还是要低头的。 尤其是生意人。 发脾气是最下策。 许半夏也一样,今天她肯低头,不是认怂,是在攒劲。 烟抽了一半,童骁骑从后面凑过来:“刘哥,半夏姐没事吧?” “没事,”我弹了弹烟灰:“她比我们都明白。” 远处宴会厅的门开着,隐约传来碰杯声和笑声。 我知道,许半夏此刻正端着酒杯,对着伍建设和裘必正笑,那笑容里或许藏着委屈,但更多的,是憋着一股不肯输的劲。 这世道的规矩就是这样,你得先接住那“漂没”剩下的七万两,才有底气,去挣那本该属于自己的十万两。 第25章 矛盾,冲突,化解 许半夏站在宴会厅门口,指尖无意识地绞着西装袖口。 刚才被伍建设怼出门时的难堪还没散尽,但心里那股不甘却拧成了更执拗的劲儿——她不能就这么走了。 深吸一口气,她推开厚重的门,喧闹的人声混着酒气涌过来,一眼就看见主桌旁伍建设正放下筷子,眉头拧着,显然吃得并不痛快。 她端着半杯没动过的红酒走过去,脚步放得很轻。 伍建设眼角余光瞥见她,头也没抬,语气里带着火:“没完了是吧?刚才不是都说好了?” 许半夏没接话,只是微微弯下腰,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说:“伍大哥,借一步说话,不是为那事。” 她眼神里带着点示弱的恳切,手指悄悄往走廊的方向点了点。 伍建设愣了一下,抬眼打量她。 眼前这姑娘刚被自己劈头盖脸骂了一顿,眼眶还红着,却硬是没掉眼泪,此刻姿态放得极低,倒让他那点火气莫名消了些。 他哼了一声,站起身:“行,我倒要听听你还有什么说的。不过先说清楚,份额的事没商量。” 走廊里光线暗了些,远离了厅内的喧嚣,只剩下远处服务员走动的脚步声。 伍建设背对着她,语气缓和了点:“说吧。” 许半夏连忙上前一步,脸上堆起恰到好处的歉意,声音也放软了:“伍大哥,我是来给您道歉的。” 她把酒杯放在旁边的窗台上,双手在身前交握。 “刚才在里面是我太冲了,说话没过脑子,您别往心里去。” 她抬眼望着伍建设的背影,语气里带上了点真心实意的热络:“咱们认识这些年,您帮我的地方还少吗?上次钢材市场那笔周转,不是您一句话,我哪能那么顺?我心里都记着呢,早把您当成亲大哥看。这次是我心急了,猪油蒙了心,才跟您较那个劲,是我不对。” 伍建设转过身,看着她泛红的眼角和那副低头认错的模样,心里忽然咯噔一下。 刚才在酒桌上,他被这姑娘逼得下不来台,一肚子火没处撒,现在被她这么一说,倒觉得自己这把年纪跟个小姑娘置气,实在有点不像话。 “你呀……” 他叹了口气,语气彻底松了。 “这事也不全怪你,年轻人嘛,想往上冲是好事。” 他摆摆手。 “这次的事真没办法,定了就改不了。下次,下次我多给你匀点。做生意讲究长久,你当我不知道你有能耐?但你现在实力确实是咱们几个里最薄的,给你太多,你接得住吗?” 他像是长辈教训晚辈似的,语气重了些:“饭要一口口吃,裘必正跟我多少年?冯遇手里有工厂,能消化得多,你呢?你跟我比裘必正久,还是你有工厂?啥都没有就想狮子大开口,这不对。” 许半夏一直低着头听着,时不时点头,等他说完了,才抬起头,眼里闪着点亮:“伍大哥您说得是,是我太急功近利了。” “知道就好。” 伍建设看她听进去了,脸色更缓和了。 “你既然道歉了,这事就算翻篇。以后啊,咱们就是真正的自己人。” 他拍了拍许半夏的肩膀,力道不轻不重。 “放心,以后老哥保证一碗水端平,绝不再让你受今天这委屈。再说,我出难啊,份额就是那么多,甚至可能还有不确定性,你说我不留点底,到时许出的承诺夸下的海口不能兑现怎么办?我也是不容易啊,真回头有了空余,我一定给你补上。” 许半夏连忙露出笑容,眼眶里那点湿意恰到好处地涌上来,又被她硬生生憋回去:“谢谢伍大哥,您肯原谅我就好。” 走廊尽头的灯光落在她脸上,一半亮一半暗,倒让那笑容显得格外真诚。 伍建设看着她,忽然觉得这姑娘眼里的韧劲,倒真有几分当年自己闯江湖的影子。他摆摆手:“进去吧,别让他们等急了。” 许半夏应了声“哎”,跟在他身后往宴会厅走,脚步轻快了不少。 刚才攥紧的拳头松开,掌心全是汗,但心里那块石头总算落了地——份额没拿到,但伍建设这句话,比那点份额值钱多了。 回到宴会厅,气氛果然松快了不少。 许半夏刚坐下,裘必正就端着酒杯晃过来,冲她挤了挤眼睛,那点刚才在伍建设面前帮腔的尖酸劲儿全没了,倒像是忘了席间那茬。 许半夏也笑着回敬,指尖碰过酒杯时,两人都心照不宣地没提刚才的争执。 主位上,伍建设呷了口白酒,清了清嗓子,满桌的目光顿时都聚了过来。 裘必正刚要开的玩笑卡在喉咙里,连忙坐直了身子,连带着旁边一直没怎么说话的郭启东都往前倾了倾。 “跟你们透个底,”伍建设放下酒杯,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这次能拿到进口废钢的批文,不是运气。我一个老战友的儿子,在俄罗斯那边混得风生水起,路子野,跟当地几个大厂的头头都能搭上话。” 他抬眼扫过众人,语气里带着点自得。 “是他帮着牵的线,才能直接从厂里拉废品钢,价格、成色都比市面上那些二道贩子靠谱。” 这话一出,桌上顿时起了点低低的惊叹。 裘必正第一个捧场:“还是伍大哥有本事!这层关系硬啊,咱们以后可就不愁货源了!” 伍建设摆摆手,继续说:“批文下来了,我要的额度——是七万。但你们也知道,这种事有规矩,一个人头最多一万的量。咱们这儿,算上我,裘必正,冯遇,小许,还有启东,正好五个。” 他屈起手指一个个点过去,“五加起来,真正能到手的,其实也就是五万。不然小许想要多的,我有能不给吗?我不能胡乱许诺啊!到时兑现不了,这不就尴尬了吗?” 许半夏握着筷子的手顿了顿。 她刚才在走廊里憋着没问的疑惑,此刻倒被伍建设自己说出来了。 七万的额度,五个人分五万,剩下那两万去哪了? 她抬眼看向伍建设,见他说得坦荡,眼神里半点没藏着掖着,倒不像是故意克扣——他是真觉得,五个人就只能分五万。 旁边冯遇没多想,乐呵呵地接话:“五万也不少了!有这开头,以后慢慢扩嘛!” 郭启东推了推眼镜,没吭声,不知道是在算账目,还是也听出了什么,但看他那副顺从的样子,显然没打算戳破。 裘必正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伍大哥心里有数!跟着大哥干,还能差了咱们的?” 他说着,又给伍建设满上酒。 “我跟您这么多年,还不知道这点规矩?一个人一万,不多不少,公道!” 伍建设被这话哄得舒坦,仰头干了半杯酒,指着裘必正笑:“还是你懂行。做生意就得这样,明面上的规矩不能破。咱们五个人,攥成一股绳,先把这五万吨吃下,往后路子顺了,再让我那侄子想想办法,多弄几个名额,到时候……” 他话没说完,但满桌的人都跟着笑起来,气氛热络得像是已经把那批废钢拉回了国内。 许半夏也跟着笑,心里却明镜似的——伍建设怕是到现在都没弄明白,那七万额度里,剩下的两万究竟去哪了。 或许是被他那“有出息”的侄子截了胡,又或许是批文本身就有水份,但这些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伍建设认定了五个人只能分五万,而桌上这些人,要么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要么是真没往深了想,竟没一个人提出异议。 她低头喝了口汤,温热的液体滑过喉咙,心里那点因额度而起的不快彻底散了。 饭桌上的话题很快转到了运输和堆场,你一言我一语,全是实打实的盘算。 裘必正主动提出要去联系码头,冯遇拍胸脯说他的工厂能先腾出库房暂存,郭启东则在本子上飞快地记着成本预算。 许半夏没怎么插话,只在伍建设问到她时,才笑着说自己那边的资金已经备妥,随时能跟上。 伍建设看她一眼,眼神里带着点长辈对晚辈的认可,端起酒杯冲她举了举。 许半夏连忙端杯迎上去,两盏酒杯轻轻一碰,发出清脆的响声,像是把刚才走廊里那句“自己人”,彻底敲实了。 窗外的天色暗透了,宴会厅里的灯却亮得晃眼,酒气混着饭菜香弥漫在空气里,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对生意的热望。 许半夏知道,这五万额度里自己占的那份不算多,但能坐在这张桌上,能让伍建设认下“自己人”这三个字,比多拿那点份额要金贵得多。 至于伍建设没弄明白的那两万额度? 她笑了笑,夹起一筷子菜。 有些事,不必说透,心里有数就行。 包厢里的喧闹终于落了幕,杯盘狼藉间还残留着酒气和饭菜的余温。 众人三三两两地道别,脚步都带着几分虚浮,唯有童骁骑还醒着大半,我拍了拍他的胳膊:“把许半夏送回宾馆,仔细着点。” 童骁骑应了声好,扶着脚步踉跄的许半夏往外走。 我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才转身回了包厢。 许半夏刚才被灌了不少,虽有我替她挡着,终究还是醉了,临走前还攥着酒杯不肯放,脸颊红得像淬了火。 我简单收拾了下她落在桌上的手包和外套,快步追出去时,童骁骑已经把人塞进了车里。 我拉开后座车门,替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她嘴里还嘟囔着什么,眼睛半眯着,睫毛上像沾了层水汽。 到了宾馆,我几乎是把她半抱半扶着进了房间。 她软得像没了骨头,往床上一倒就不想动,嘴里哼哼唧唧地翻了个身。 我替她脱了鞋,把被子拉过来盖好,指尖碰到她的脸颊,烫得厉害。 这丫头,总爱逞强,若不是我刚才借着敬酒的由头替她挡下大半,此刻怕是要醉得不省人事了。 掖好被角,我转身出了房间。 走廊里静悄悄的,地毯吸走了所有脚步声。 我摸出钱包,径直去了大堂。 “麻烦找一下伍建设先生的房间。” 我把几张人民币悄悄塞进经理手里,他会意地笑了笑,报了个房号。 电梯在楼层停下,我走到那扇房门前,没什么犹豫就敲响了门。 换作别人,我或许会顾忌几分,保不齐里面有什么不方便的场面,但伍建设不会。 他那人,在男女之事上最是规矩,几十年守着一个老婆,在这圈子里算是个异数。 门很快开了,伍建设一脸的酒糟红,看见我先是一愣,随即爆发出一阵大笑:“你啊你,真是个老婆奴!” 他侧身让我进去,嗓门洪亮。 “你老婆那事早就翻篇了!我伍建设一个堂堂正正的大老爷们,没事干跟你老婆小肚鸡肠地斗?那不是有病吗!” 他往沙发上一坐,给自己倒了杯茶,呷了一口又道:“你老婆啊,就是心急,总想一口吃个胖子。你说老裘、老郭、老冯,那都是多少年的交情了?小许才中途加入,一上来就要求平起平坐,凭什么?” 他摆了摆手,语气缓和了些:“好在今儿这事说透了,你就别担心了,跟你也没关系。放心,我以后会照看小许的,毕竟还是个毛丫头,不照看又能怎么办呢?” 我站在原地没动,看着他杯里蒸腾的热气,心里那点悬着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我在伍建设对面的沙发上坐下,听他说完,才缓缓开口:“伍总,半夏她性子是急了点,但心眼实。她不是想抢谁的风头,就是觉得事该办得透亮,大家既然凑在一起做事,总得多为将来想想。” 伍建设哼了一声,没接话,只是端着茶杯吹了吹浮沫。 我笑了笑,又说:“说起来,她这人其实俭省得厉害。就说去年吧,当初我俩结婚那会儿太匆忙,就领了个证,连桌像样的酒都没摆。后来我总觉得亏欠她,就偷偷在魔都至真园订了一桌,想补个仪式。结果她知道了,好玄没当场气哭,指着我鼻子数落了半天,说我纯属瞎糟钱,有那功夫不如多囤点钢材。” 想起当时许半夏叉着腰瞪眼睛的模样,我自己先忍不住笑了:“您看,她就是这样,直来直去的,有什么事立马就跳出来,嘴上不饶人,但心里真没那些弯弯绕。刚才饭桌上她要是说了什么冲话,伍总您多担待,她就是……太想把事做成了。” 伍建设听完,也跟着笑起来,用手指点了点我:“你啊,真是把她护得严实。不过说实话,这丫头那脾气,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住的。” 他顿了顿,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语气里带了点感慨,。 “但她也算有福气,嫁你算是嫁对人了。” 我知道他这话是认了,心里那点紧绷着的弦终于松了,也端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暖意从喉咙一直淌到心里。 第26章 许半夏借钱 回到滨海,海风里还带着咸湿的热气,许半夏一进办公室就把文件夹往桌上一拍,扬声喊人:“陈宇宙,童骁骑,过来!” 陈宇宙正对着账本核对数字,闻言推了推眼镜起身。 童骁骑刚从堆场回来,满手的铁锈还没来得及洗,甩着胳膊就进了屋。 这俩人是许半夏打天下的左膀右臂,一个心思细如发丝,一个勇猛得像头初生牛犊,凑在一起倒真应了那句“卧龙凤雏”。 “这次行业峰会,伍建设那边透了个消息。” 许半夏往转椅上一坐,指尖敲着桌面,眼睛亮得惊人。 “他想牵头搞个出国购钢的计划,我觉得这是个机会,天大的机会。” 童骁骑先来了劲:“出国?去哪?能搞到便宜的?” “能不能成,得看咱们敢不敢搏。” 许半夏身子前倾,语气带着孤注一掷的狠劲。 “这单要是成了,咱们公司就能彻底翻身,以后在圈里说话才算有分量。能不能做大做强,就看这一把了。” 陈宇宙却皱起了眉,扶了扶眼镜慢悠悠开口:“胖子,这事我觉得得再掂量掂量。咱们做事得一步一步来,有多大肚子吃多大饭。你想买多少?伍建设他们那帮人根基深,咱们跟在后面喝汤都得小心烫嘴。” 他拿起桌上的计算器按了两下,声音更沉了:“就说五千吨吧,你运回来往哪儿放?咱们堆场现在堆得满满当当,再进这么多,总不能堆马路上?再说钱,这可不是小数目,咱们账上那点流动资金,连零头都不够,你打算从哪儿凑?” 最后那句几乎是带着点急了:“你回答我,钱从哪来?” 办公室里静了几秒,只有窗外的风卷着树叶沙沙响。 许半夏深吸一口气,手指猛地攥紧了桌沿:“钱的事我来想办法,堆场也能腾。但宇宙,你没明白,现在这环境,一步错就步步错!” 她抬眼扫过两人,声音里带着点红了眼的执拗:“这次峰会上,裘必正指着我鼻子说什么?他说我没资格!就因为我入行晚,跟他们没那么多年的交情,就得被踩在脚下?” “我许半夏凭什么就得一直是那个废品站小妹?” 她猛地一拍桌子,转椅都晃了晃。 “想要不被人看轻,就得比他们跑得快,比他们敢拼!这单是冒险,可做成了,咱们以后就能和伍建设、裘必正他们平起平坐!到时候谁还敢说我没资格?” 童骁骑听得热血上涌,攥着拳头就道:“我觉得行!老大,你说怎么干,我跟你闯!” 陈宇宙看着许半夏眼里的火,嘴唇动了动,终究没再反驳,只是低头叹了口气,拿起计算器重新算了起来。 夜色像块浸了水的棉絮,沉甸甸地压在滨海的街道上。 许半夏低着头往家走,高跟鞋踩在石板路上,发出没精打采的声响,每一步都像是拖着千斤重负。 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老长,又在她抬脚时碎成一截截,像极了她此刻被搅得七零八落的心绪。 愁容爬满了她的脸,连平日里那双总是闪着精光的眼睛,今晚也蒙着层化不开的雾——全是被钱给逼的。 “给你你接得住么?” 裘必正那天在峰会上的话,像根淬了冰的针,时不时就往她心口扎一下。 “你连五千吨都接不住,凭什么还想要更多?” 话是难听,像一巴掌甩在脸上火辣辣的。 可她不得不承认,那老狐狸猜对了。 许半夏攥紧了手提包的带子,指节泛白。 这些年摸爬滚打,她手里不是没攒下家底,从最初那个蹲在废品站里数钢镚的丫头,到如今能在行业峰会上占个座,她的实力摆在这里——这也是她敢想、敢往上凑的底气。 可跟伍建设、裘必正他们比,这点底气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那帮人做这单生意,像是从口袋里掏几块糖,游刃有余。 就算真折了,也不过是少赚一笔,伤不了根本,拍拍屁股还能再来。 可她不一样。 这次出国购钢,她要押上的是全部身家。 库房里的存货、账上的现金,甚至还要拉下脸去四处借钱,才能勉强凑够数。 这哪里是做生意,分明是赌命。 赢了,鱼跃龙门。 输了呢? 许半夏打了个寒噤,不敢深想。 那帮老油条输得起,她输不起。 他们跌一跤,拍拍灰站起来还是条好汉。 她若摔下去,怕是连爬起来的机会都没有,万劫不复是迟早的事。 难怪陈宇宙急得脸红脖子粗,一遍遍追问钱从哪来、货往哪放。 他不是不相信她,是怕她摔得太惨。 走到楼下,仰头望见家里亮着的那盏灯,许半夏深吸一口气,揉了揉发紧的太阳穴。 钥匙插进锁孔时,她的手微微发颤。 门开了,暖黄的灯光漫出来,她却站在门口,迟迟没敢迈进去。 我听见门锁转动的动静,知道是许半夏回来了,赶紧从厨房探出头:“站门口干嘛?进来啊。” 她没应声,蔫蔫地挪进来。 我伸手把她拉进屋里,关上门时闻见她身上的疲惫气,笑着扬了扬手里的锅铲:“看看今晚的菜,保证比上次强。” 这些年为了伺候她的胃,我的厨艺早不是当年那个能把鸡蛋炒成炭的水平了,不说登峰造极,至少炒出来的菜带着烟火气,够下饭。 许半夏换鞋的动作慢吞吞的,像是耗尽了全身力气。 走到餐桌旁坐下,她拿起筷子扒拉着碗里的米饭,嚼了半天也没咽下去,那表情,跟嚼着蜡似的。 “怎么了这是?菜不合胃口?” 我给她夹了块红烧肉。 “今天特意炖了俩小时,你尝尝。” 她勉强咬了一小口,又放下筷子,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钱不够。” 我心里咯噔一下,面上却没显:“差多少?” “经过仔细算……” 她顿了顿,忽然抬眼,眼神里又透出点往日的韧劲。 “不过我有办法。” 我没再追问,只是看着她草草扒完碗里的饭,把碗筷一推,就窝进了沙发里。 电视开着,演着热热闹闹的连续剧,她眼睛盯着屏幕,手指却无意识地在膝盖上敲着,那节奏,分明是在盘算着什么。 果然,没坐多久,她忽然起身从包里翻出个小本子,从里面抽出一张名片,指尖在上面顿了顿,就要去摸茶几上的电话。 我刚收拾完碗筷走出来,一看这架势,赶紧几步走过去按住她的手。 “干什么呢?” 我抽过那张名片,上面“赵垒”两个字格外显眼——这不是那个外资公司的代表吗? 上次峰会远远见过一面,听说是个不好打交道的角色。 “你要跟他借钱?” 我立刻明白了她的打算。我把名片递回给她,语气里带了点不悦。 许半夏叹了口气,抽回手把名片捏在指尖,声音里满是无奈:“缺口太大了。” 她抬头看我,眼底带着点豁出去的决绝。 “要拿下这单,我得掏出两千多万。” 我愣了一下,这数目远超我的预想。 “我不光要买废钢。” 她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股脑说了出来。 “还得建个堆场。不然钢运回来了堆哪儿?租别人的场地,租金贵不说,人家说不租就不租,说涨价就涨价,咱们辛辛苦苦赚的钱,最后不全给别人打工了?” 她攥紧了名片,指节都泛了白:“我想一步到位,自己建个足够大的堆场。这些加起来,就差这么多了……不借,怎么活?” 电视里的笑声还在响,衬得客厅里的沉默格外沉。 我看着她眼里的红血丝,知道她这几天没少为这事熬神,两千多万,对现在的她来说,确实是座压人的大山。 我把许半夏拽到沙发上,按着她的肩膀让她坐直了,语气里带着点说不清的火气:“缺钱就不能跟我说?非得去找外人借?你掂量过那代价吗?真要是栽了,你打算怎么扛?” 许半夏挣了下肩膀没挣开,仰头看着我,眼里全是红血丝:“不借钱怎么办?那片钢厂就在眼前,错过了这次,这辈子都别想再有这样的机会!你让我眼睁睁看着?” “我借你。”我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许半夏猛地愣住了,像是没反应过来,半晌才眨了眨眼:“你?可你那生意……” 在她印象里,我无非就是倒腾点小商品,最多算个有点门路的倒爷,撑死了有个几百万家底,哪够她那几千万的窟窿。 我松开手,往沙发背上靠了靠,轻描淡写地解释:“我做的是中俄往返的批发生意,看着是衣服鞋子方便面这些不起眼的东西,但都是整车皮地运。拉到俄罗斯卸了货,再装他们的蜂蜜,巧克力,木材、化肥回来,一趟挣两回钱。” 她的眼神渐渐变了,带着难以置信的错愕。 “一年下来,纯利一两个亿不算难。” 我掰着手指头数给她看。 “这一年跑了两趟,光现钱就攒了七千多万。更别说我手里的股票和银行存款,加起来五个亿出头,借你几千万,还真不算什么。” 许半夏的嘴唇动了动,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脖子却梗得笔直:“就算是夫妻,账也得算清楚。” 她的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倔强。 “我借你的钱,一分一厘都会还。不然欠着你这么大笔情分,往后在你面前,我还怎么挺直腰杆做人?” 我看着她这副要强的样子,心里又暖又涩,只能无奈地笑了笑。 这女人,什么时候都把自尊看得比命重,明明都快火烧眉毛了,还想着这些。 “行,按你说的办。” 我叹了口气。 “但利息就免了,再跟我算这个,我可真要生气了。” 许半夏揣着那张见票即付的票据回到办公室时,脚步还有些虚浮。 她扶着门框定了定神,才扶着墙一步一步挪进去,脸色依旧带着熬夜的苍白,眼底的疲惫却被一种亮得惊人的光取代了。 陈宇宙正在核对账目,抬头见她这副模样,手里的笔“啪嗒”掉在桌上:“胖子,你这是……” 话没说完,他瞥见许半夏嘴角那抹藏不住的松弛,忽然就反应过来了,捂着嘴偷乐起来,眼角的笑纹堆得老高。 “笑什么笑。” 许半夏把票据往桌上一拍,纸张撞击桌面的脆响让陈宇宙瞬间收了声。 她瞪了他一眼,耳根却微微发烫。 “借这么大笔钱,不得好好跟人家磨磨嘴皮子?累着了不行?” 陈宇宙凑近看了眼票据上的数字,还有借据人的签名,眼睛不由得瞪得像铜铃:“姐夫……他真有这么多钱?” 他挠了挠头,语气里带着点难以言喻的复杂。 “那我们这几年没日没夜地干,算什么啊?” “他有钱是他的,我挣的才是揣在自己兜里踏实的。” 许半夏挪着身子坐进椅子里,指尖敲了敲桌面,语气里带着不容置疑的韧劲。 “我是没想到他能攒下这么多,但咱也不差。他那是运气好,早年炒股踩对了点,钱生钱自然快。可咱呢?每一分都是从泥里水里捞出来的,是汗珠子摔八瓣攒下的,能一样吗?” 她顿了顿,拿起那张票据,指尖在上面轻轻摩挲着,眼里的光更盛了:“不过有了这笔钱,咱们的生意就能稳稳落地了。用不了多久,咱自己也能挣出这份家底来。” 陈宇宙看着她眼里的劲儿,心里那点因为财力悬殊而起的憋屈瞬间烟消云散,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是这个理!有了这笔钱,咱就不用再看别人脸色了!” 笑声里,那些日子里为了凑钱四处碰壁的窘迫、夜里盘算资金缺口的焦虑,仿佛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底气冲得一干二净。 许半夏看着陈宇宙舒展的眉头,自己也松了口气。 接下来的日子,许半夏终于不用再像头困兽似的四处想尽办法的去借钱。 有一段时间,她甚至想回家找自己的父亲许友仁。 许友仁现在住的房子,房产权是在许半夏亲生母亲的名下,所以,许半夏是房子的唯一正确继承人。许友仁在续娶之后,已经没有这座房子的法律权限。 只是许半夏仍然顾虑父女的那一层薄弱关系,始终没有上门,也就没解决这事。 如果这次不是许半夏从我这里借到了钱,她说不定真的会去找许友仁要房产证去借钱。 此时许半夏坐在办公室里,对着铺开的规划图,一笔一划地标注着进度,语气从容了许多:“这里的设备定金下周就能付,运输队那边我联系好了,钢材进场时间往后推三天,正好赶上咱们的地基浇筑……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堆场要确定拿下。” 游刃有余的安排从她嘴里一一出来,那些曾经压得她喘不过气的难题,如今都成了可以从容拆解的步骤。 窗外的阳光照在她脸上,连带着办公室里的空气,都仿佛轻快了许多。 第27章 租地风波 事到如今,许半夏已经算有头脸的人了,很多事不必她亲自去跑,她有更重要的任务。 到银行办理转账业务。几千万的转账,不是一到银行就能快速办理好的。往往需要反复确认扯皮。 因此,商谈租地的事,她就交给了陈宇宙和童骁骑。 我则是陪着许半夏办转账。虽然我给了钱,但这钱不到了许半夏的账户,她就不怎么放心。 因此,陈宇宙就只好带童骁骑出门跑业务了。 以往,这事是许半夏在跑。 但现在生意大了,陈宇宙已经不能像从前那样,一直窝在公司看家了。 他也得出去跑业务。 好在,他和童骁骑一起。 可以坐车,不必腿着去。 童骁骑把车开得又稳又快,乡间小路两旁的白杨树唰唰往后退,风从半开的车窗灌进来,带着点泥土和野草的气息。 陈宇宙靠在副驾上,看着窗外掠过的田埂,忍不住笑出声:“你说咱现在这日子,搁几年前想都不敢想。” 童骁骑咧嘴笑,方向盘打了个轻快的弧度:“那可不,当初我最倒霉的时候,以为这辈子就那样了。” 他瞥了陈宇宙一眼,故意挤兑。 “不像某些人,那会儿还觉得我是小鳖三,卸个井盖都能记恨到现在。” 陈宇宙“啧”了一声,抬手拍了他胳膊一下:“谁记恨了?那个时候我不是不了解你嘛。你想想,大雨天把井盖撬了卖,那多缺德?万一有人掉下去怎么办?” 话虽这么说,眼底却没半分真恼意。 他还记得那会儿许半夏把他拉到一边,说童骁骑是为了给家人治病才急疯了眼干下的这事,劝他:“都是苦过来的人,能帮一把是一把。” 就是那一把,把三个原本各走各道的人拧到了一起。 从最初凑钱倒腾废钢,挤在一间小办公室里算账目,到现在开着像样的车,跑出来谈租地的生意,日子像滚雪球似的,越滚越有模样。 “说真的,”童骁骑的声音沉了沉,带着点认真:“那时候谢谢你俩。” 陈宇宙摆摆手,没接这话茬,转而聊起正事:“那是胖子在帮你,我可不接这茬。对了,这次这地,我看稳了。你想啊,那滩涂荒在那儿,除了长点野草,能有啥用?咱们租下来建堆场,一年给他们那么多钱,对那村子来说,不就是天上掉馅饼?” “可不是嘛,”童骁骑一脚油门下去,车冲上一个小坡,远处的海岸线隐约露了出来:“只要那什么村长要是不傻,肯定立马答应。到时候堆场建起来,废钢从港口直接运过来,省多少运费?等规模再大点,咱自己盖个小码头,那就更厉害了。” 陈宇宙眯着眼,已经开始畅想:“将来啊,这儿得有一排排龙门吊,晚上灯火通明的,卡车进进出出,咱仨站在办公室里,看着底下忙忙碌碌的,那才叫气派。” 他转头问童骁骑。 “到时候给你配个啥车?现在这破大卡,估计不够你用了。” “啥车都行,”童骁骑笑得一脸满足:“只要能跟你俩一起干,骑三轮车我都乐意。” 车快到村口时,童骁骑忽然指着远处一片灰蒙蒙的滩涂:“看,就是那儿。” 陈宇宙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滩涂在阳光下泛着盐碱的白光,确实荒得很。 但在他眼里,那已经不是荒地了,是堆得像山一样的废钢,是来来往往的货车,是账本上越来越厚的数字。 “走,”陈宇宙推开车门,拍了拍童骁骑的肩膀,语气轻快:“让他们见识见识,啥叫天上掉下来的好生意。” 两人一前一后往村里走,脚步轻快得像踩着风。 阳光正好,风里的咸腥味似乎都带上了点甜,在他们看来,这趟买卖,稳赚不赔。 海风卷着咸腥味灌进村委会那间旧办公室,陈宇宙把带来的两条烟往桌上一放,脸上堆着笑:“村长,我们是诚心想租村东头那块滩涂的,您也知道,那地荒着也是荒着,我们租来派上用场,村里也能多个进项不是?” 村长呷了口浓茶,眼皮都没抬,慢悠悠地吐出三个字:“不租。” 陈宇宙脸上的笑僵了一下,旁边的童骁骑刚要开口,被他用眼神按住了。 陈宇宙往前凑了凑,语气更热络些:“村长,有话好说嘛。价钱方面,您尽管开,我们好商量。” 村长这才放下茶杯,抬眼打量了他们俩一眼,嘴角勾起个似笑非笑的弧度:“好商量?那行。一年二十万,五年起租。” 他伸出两根手指,顿了顿。 “一次性付清,一百万。” “什么?”童骁骑没忍住,嗓门一下子提了起来:“你那是什么地?那破地一年能值二十万?您这是……” “骁骑。” 陈宇宙低喝一声打断他,心里却也惊得咯噔一下。 一百万? 这哪是租地,分明是抢钱。 他飞快地盘算着:这钱要是真痛快给了,往后还指不定有多少麻烦。 农村里这种占便宜没够的性子,一旦惯起来,以后只会变本加厉地提要求,到时候更难收场。 他强压着不快,耐着性子劝:“村长,您这价码确实太高了。我们是来做生意的,不是来扔钱的。您看能不能再降降?或者……” “一分都不能少。” 村长干脆地打断他,往椅背上一靠,抱起了胳膊。 “要么就按我说的来,要么,你们就另找地方。我们村不缺这点钱,地留着也挺好。” 陈宇宙还想再说什么,可看村长那副油盐不进的样子,眼皮耷拉着,一副“爱租不租”的淡然,就知道这价钱是咬死了。 他心里清楚,再耗下去也没用,对方就是吃准了他们急需这块地。 童骁骑在旁边气得脸都红了,拳头攥得咯咯响,要不是陈宇宙一直用眼神示意他冷静,他恐怕早就拍桌子了。 陈宇宙叹了口气,站起身,拿起桌上的烟:“行,村长,您的意思我们知道了。这事先不打扰您,我们回去商量商量。” 村长没应声,算是默认了。 走出村委会,海风更烈了,吹得人睁不开眼。 童骁骑狠狠往地上啐了一口:“什么玩意儿!那破滩涂给他二十万都嫌多,还敢要一百万?” 陈宇宙脸色阴沉,把烟扔给童骁骑一根,自己也点上一根,猛吸了一口:“别冲动。这钱不能这么给。回去跟胖子说吧,让她拿主意。” 烟蒂被海风卷着滚远,陈宇宙望着远处灰蒙蒙的滩涂,眉头拧成了疙瘩。 这第一步,就难成这样。 办公室里弥漫着一股焦躁的气息,陈宇宙把手里的水杯重重往桌上一墩,水都溅出来些:“胖子,那老东西根本就是漫天要价!一年二十万,还得五年起租,他怎么不去抢?” 许半夏指尖在桌面上轻轻敲着,眉头拧成个疙瘩。 刚从“我”这里拿到一笔启动资金,她满脑子都是那块滩涂——建堆场,通货运,将来甚至能拓出个小港口,废钢从这里进进出出,那才是真正的生意版图。 可现在,这第一步就卡得死死的。 “海边那地,荒得很。” 陈宇宙越说越气。 “种不了粮食,打渔也没几条船,他说一年能有多少产出?说白了就是看我们想干事,故意讹钱!这钱花得太冤了,还不如留着买设备、找渠道。” 许半夏停下动作,抬眼时眼里带着股不服输的劲:“我就不信这个邪。做生意,先得拿出诚意。他们是乡下人,可能不懂商业规矩,但人心都是肉长的。” 她顿了顿,看向我。 “你跟我一起去一趟吧。村里情况复杂,多个人多个照应。” 我知道她的顾虑,也明白这趟去意味着什么,点了点头:“行,我陪你。” 第二天,我们跟着陈宇宙往村子去。 土路坑坑洼洼,车开得颠簸,两旁是低矮的平房和成片的滩涂,风里都带着咸腥味。 村长家在村子最东头,是栋看着还算气派的二层小楼,院子里拴着条大黄狗,见了生人就狂吠。 村长是个矮胖的中年男人,脸上堆着笑,眼里却没什么温度。 一坐下,没等许半夏开口,他就捻着手指开了腔:“许老板是吧?那片地呢,是我们村的根,祖祖辈辈守着的,不能随便给人用。二十万一年,不多。” 许半夏耐着性子笑:“村长,我们是来正经做生意的。租下地,我会建堆场,将来人来车往,少不了跟村里打交道,用工、采购,优先考虑村里人,这都是实实在在的好处。租金能不能再商量?比如先按年付,我们做出成绩,大家都受益。” “受益?” 村长嘿嘿一笑,往椅背上一靠。 “许老板是做大生意的,还在乎这点钱?我们这地,给你们用了,就是占了我们的资源。谁知道你们将来会不会搞坏了?这钱,就是个保障。少一分都不行,还得一次性交五年的。” 他根本不接许半夏抛的橄榄枝,翻来覆去就是那套“地是我们的,就得按我说的来”。 话里话外全是占便宜的心思,一会儿说要给村里修祠堂,一会儿又提想让儿子去我们未来的场子里当“领导”,狮子大开口还不够,还想把附加条件往死里加。 许半夏的脸色一点点沉下去,手在桌下攥紧了。 她是真想做成这笔生意,甚至已经在心里盘算,大不了咬咬牙先答应下来,就当是前期投入了。 她刚要开口说“行”,我在桌下轻轻碰了碰她的胳膊。 她愣了一下,转头看我。我冲她微微摇头,示意她别急。 村长还在唾沫横飞地说着他的“条件”,那副“我吃定你”的模样刺眼得很。 许半夏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火,暂时没再说话。 空气里的僵持,比海边的风还要冷几分。 秀滩村外的土坡地凹凸不平,刚下过一场雨,泥地里还陷着几个深浅不一的脚印。 许半夏穿着一身剪裁利落的西装套裙,高跟鞋踩在泥地上有些不稳,却依旧挺直了脊背。 这一身行头在满眼灰扑扑的村子里格外扎眼,往来扛着锄头、挎着篮子的村民路过时,都忍不住停下脚,交头接耳地往她这边瞟。 “那女的是城里来的吧?穿得真俏。” “就是她想租海边那块地?听说谈了好几次都没成。” “村里那地也没几家用吧?荒着也是荒着,真能租那么多钱?” 议论声不大,却像细密的针,扎得人心里发闷。 陈宇宙和童骁骑一左一右站在许半夏身后,俩人都穿着深色夹克,眉头紧锁,眼神里带着股子生人勿近的狠劲。 有几个胆大的村民想凑近些看,被童骁骑眼一瞪,立马讪讪地挪开了脚步。 许半夏没回头,只是望着村子深处那栋二层小楼——村长家的方向,脸色沉得能滴出水来。 她忽然转过身,语气里带着压抑的火气:“你刚才为什么拦着我?” 我看着她紧绷的侧脸,能理解她的焦虑。 “我知道你急,”我说:“但村长那态度,明显是拿捏住你了。” “我能不急吗?” 许半夏的声音拔高了些,带着点不易察觉的颤抖。 “去俄罗斯的日子都定了,那边的生意要是谈了下来,大把废钢运回来,怎么办?等我把货拉回来,放哪儿?堆在路上吗?” 她深吸一口气。 “那片滩涂必须拿下,哪怕先付了那一百万,至少能先动工,把堆场的架子搭起来。” “可那是被敲诈。” 我直视着她的眼睛。 “你甘心?” 许半夏别开脸,望着远处灰蒙蒙的滩涂,咬了咬牙:“不甘心又能怎么样?生意场上,哪有那么多顺顺当当的事。先答应他,钱给他,地拿过来。这笔账,我记着,以后有的是机会跟他算。” “这不是记账的事。” 我摇了摇头。 “现在他能狮子大开口要一百万,等你真把堆场建起来,他会不会又找借口要修路费、占地费?甚至直接就要修改租约,要涨价,到时候你答不答应?是给还是不给?这次退让了,就是把问题往后推,麻烦只会越来越大。” 陈宇宙在旁边插了句嘴:“胖子,他说得对。那村长一看就是贪得无厌的性子,这次松了口,以后指不定怎么折腾咱们。” 童骁骑也点头:“实在不行,我再去跟他‘聊聊’?” 他攥了攥拳头,眼里闪过一丝狠劲。 许半夏没接话,只是重新望向村子的方向,高跟鞋在泥地里碾出一个小小的坑。 风从海边吹过来,带着浓重的咸腥味,像极了她此刻复杂的心情——不甘、焦躁,还有一丝被现实逼到墙角的无奈。 第28章 计斗村长 秀滩村的土坡上,午后的风带着点热意刮过,卷起几缕尘土,又漫不经心地拂过许半夏额前的碎发。 她侧过头看我,眼神里带着点探究,还有几分藏不住的审视。 结婚这些年,我在她眼里一直是副“与世无争”的样子,除了每过一段时间出差,别的什么也没有。 一直守在家里等她回家。 从来没有因为是她的丈夫而对她的生意工作指手画脚。 可她心里门儿清——一个真简单的人,哪能在她最缺钱扩堆场时,眼睛不眨地就拿出数千万来? “堆场的地我能租下来,但后续要通水通电、平整场地,村里那几个头头明里暗里卡着脖子,无非是想多要些好处。” 许半夏扯了扯嘴角,语气里带着点烦躁。 “我不想花这笔冤枉钱,你有什么法子?”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但你可别想那些下三滥的主意,真把关系闹僵了,甚至闹出事来,以后我们在这儿就寸步难行了。” 我看着远处坡下的村子,笑了笑:“你觉得我们为啥奈何不了一个村长?” 许半夏挑眉:“还能为啥?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呗。” “不全是。” 我摇摇头,风把声音送得远了些。 “因为咱们是在这片土地上讨生活,这里讲究的是官本位。咱们赚再多钱,在人家眼里也还是小民百姓,这点得认。所以一个村长敢给你摆脸子,他倚仗的不是自己多能耐,是他头顶那顶‘官帽’带来的便利。” 许半夏沉默了,手指无意识地抠着牛仔裤裙的布料。 “但咱们犯不着跟他斗。” 我继续说:“村长是能为难咱们,可他终究也只是个村长。他有他的层级,咱们有咱们的门路。做生意的谁没跟政府部门打过交道?咱们对付不了村长,不代表没人能对付。用英雄斗英雄,用好汉斗好汉——找个能压过他的人来挺咱们,他那点权力,不就成了摆设?” 我转头看向她:“你这行当里,就没认识什么政府里的大人物?比如管你们这个领域的监管部门?” 许半夏眼睛亮了一下,像是突然想起什么:“发展委的高副会长算吗?女的,级别不低。” 但她很快又泄了气。 “不过也就是见过几面,在行业会上远远听过她讲话。咱们这种小打小闹的,哪敢凑上去?平时见了官员都绕着走,真要深交,得是伍建设那种级别的行业领军人物才够格,我还差点意思。” “就找她。” 我斩钉截铁地说。 许半夏愣了:“找她?人家能理我?” “你忘了,女性官员能走到那个位置,尤其是在发展委这种地方,要么手段远超常人,要么背景深不可测,往往两者兼具。” 我看着她。 “她们能在男人堆里拼出来,最懂怎么权衡利弊。你觉得伍建设够格,但在高副会长眼里,他那种老油条见得多了。反倒是你这种‘不够格’的,或许能有不一样的机会。” 风又起了,吹得坡上的野草沙沙作响。 许半夏望着远处的天空,眼神里慢慢透出点琢磨的神色,显然是把我的话听进去了。 她知道,我看似随意的话里,从来都藏着不随意的底气。 土坡上的风渐渐缓了些,许半夏抬手把被吹乱的头发别到耳后,望着远处工地的方向,慢慢开口:“高会长叫高跃进。” 她顿了顿,像是在搜刮关于这个人的所有记忆:“具体家里什么情况,没人跟我提过,圈子里也没什么风声。不过单看她本人,确实挺出挑的——不算那种一眼惊艳的,但往那儿一站,气质就压得住场。穿西装总是笔挺,说话语速不快,每个字都透着股干练劲儿,算是……气质型的美女吧。” 说到职位,许半夏的语气多了几分郑重:“她在国家重工业发展维持会当副会长,管的就是钢铁这一块,政策制定、行业监管,全在她的职权范围里。你也知道,这部门厉害得很,国企改革、产业规划,她都能直接掺和决策。说句实在的,咱们这行的人,谁见了她不得客客气气的?” 可话锋一转,她又皱起眉:“但我跟她,真谈不上什么交情。顶多就是行业年会远远见过几次,递过名片,她估计转头就忘了我是谁。我这种规模的,在她眼里大概就是颗不起眼的螺丝钉。” 她转头看我,眼里的疑虑藏不住:“你真觉得她会帮我?就为了个堆场的事,犯得着让她这种级别的人出手?” 我没直接回答,反问她:“那你觉得,这位高会长是哪种人?会为了好处动心思,还是更看重公正那套?” 许半夏低头踢了踢脚下的小石子,想了好一会儿才说:“这我真说不准。圈内没听过她什么不好的传闻,没谁拿得出她收好处的实锤,可也没人敢打包票说她绝对干净——这种位置上的人,心思深着呢,哪是咱们能看透的?” 她抬头时,眼神里多了点不确定:“但有一点,至少明面上,她没什么不正之风的名声。开会时讲起政策,条理清楚,对行业里的猫腻似乎也门儿清,不像那种混日子的。” 风又吹过来。 我看着许半夏纠结的神色,心里已经有了数。 高跃进这名字,还有她的职位与传闻,反倒让我更确定了之前的想法——这样的人,才值得去试一试。 我看着许半夏紧锁的眉头,心里那套盘算愈发清晰,索性直接开口:“要不这样,咱们别绕弯子了,直接去找高会长。先明着跟她提要求,看她愿不愿意帮。要是她不松口,咱们再试试花钱打点,你看怎么样?” 许半夏指尖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两下,目光里闪过一丝权衡,片刻后抬眼看向我:“行,那就试试。不过也别等明天了,夜长梦多,就今天去。” 童骁骑一听这话,二话不说抄起车钥匙就往门外走,引擎发动的声音很快从院子里传来。 我和许半夏快步跟上,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车子一路疾驰,朝着高会长办公的地方奔去,车厢里没人多说话,只有窗外掠过的街景在无声地催促。 说实话,我心里一直打鼓,琢磨着这种级别的人物哪是说见就能见的,少不了要被门卫拦几道,再被秘书盘问半天,说不定折腾一整天都见不着人影。 可没想到,车子刚停稳在办公楼前,报上许半夏的名字和来意,竟然没费多少周折就被放行了。 到了高会长办公室外,许半夏让陈宇宙和童骁骑在走廊等着,转头冲我一点头:“走吧。” 推门进去时,高跃进正坐在办公桌后看文件,见我们进来,她放下手里的笔,抬头笑了笑,那笑容里没什么官架子,反倒透着点随和:“坐吧,许总。” 我在旁边悄悄打量她,心里才算明白过来。 刚才一路顺畅,这会儿又这么容易就见到了本人,恐怕不是运气好。 高跃进目光落在许半夏身上时,带着一种明显的审视,却又不同于对男性企业家的那种公事公办,倒像是多了几分好奇——毕竟在这一片搞实业的,像许半夏这样冲在前面的女企业家,确实不多见。 想来,正是这份“少数”,让她愿意破个例,给了我们这十分钟的见面机会。 许半夏一坐下就打起了官腔,先是夸赞高跃进办公室的格局,又绕着圈子说如今政策好、营商环境优,话里话外全是铺垫,半句没沾正题。 高跃进端起茶杯抿了口,放下时杯底在桌面磕出轻响,她抬眼看向许半夏,语气直截了当:“许总要是没正经事,就先回吧,我后面还有个会。” 许半夏脸上的笑容一收,终于不再绕弯,把前因后果一股脑倒了出来:“高会长,是这么回事。我想在村里租块海边滩涂,那地荒着也是荒着,除了几只鸡鸭跑去过夜,根本种不了庄稼。我本想租下来搞个堆场,也算是给村里添点活计,结果那村长一开口就敢要一百万,这不是明着抢吗?” 她越说越气,眉头拧成个疙瘩:“他一个村长,定价前问过村民吗?搞过民意投票吗?就敢像地主老爷似的随口开价,简直是信口雌黄!我怎么说也是想为地方做点实事,哪能这么被欺负?” 高跃进手指在桌沿轻轻点着,听完问:“那你想让我怎么做?” “我就想要个公平公正的说法,”许半夏往前倾了倾身,语气恳切:“那地该租多少钱,得有个章程,不能凭他一句话定死。国家不是一直说要扶持正规企业吗?这份扶持,不就该用在这种时候,挡住这些歪门邪道吗?” 高跃进沉默片刻,缓缓道:“你想建大规模堆场,对行业确实有好处,眼光是准的。但村子用地归地方管,我们不好直接插手。不过我可以协调一下,让公证处参与投票,至少不能让他一个人说了算。” 许半夏立刻皱起眉:“这法子是能治住他一时,可这不就明着把他得罪死了?以后他天天找我麻烦,今天断个水明天堵个路,我这堆场还怎么开?” 这话一出,高跃进也没辙了。 她能做的本就有限,村长任免归地方管,她根本插不上手,总不能为这点事动用人脉去换个村长。 我在旁边轻轻碰了碰许半夏的胳膊,用眼神示意她见好就收。 许半夏愣了愣,随即压下心头的顾虑,站起身:“那……就先按您说的办吧,谢谢高会长了。” 高跃进看了我一眼,目光里带着点了然。 她显然瞧出许半夏还有顾虑,只是被我劝住了。 有些事她没法明说,但以眼下的国情,许半夏若能和村长私了,或许才是最省心的路。 可事到如今,双方已经撕破脸,再想转圜难如登天。 出了办公楼,我们在对面街的车旁停下。 许半夏靠在车门上,眉头还没松开:“就算这次能按规矩租下地,那村长以后肯定没好日子给我过,到时候怎么办?” 我笑了笑,拍了拍她的肩膀:“不就是玩阴的么?这点事,交给我。” “违法的事可不能干。” 许半夏立刻警惕起来。 “放心,保证干净利落,”我冲她眨眨眼:“很简单的法子,保管他以后没心思来找茬。” 许半夏盯着我看了几秒,大概是想起我以前那些“小手段”,终于点了点头:“行,我信你一次。” 高会长的电话像一块石头投入湖面,涟漪迅速层层扩散。 不过两天功夫,乡上的干部就坐着吉普车进了村,没多废话,只在村委会门口对着聚拢来的村民和脸色铁青的村长丢下一句:“这块滩涂地的事,按规矩来,投票决定租不租给许总,价格就按她报的公价算。” 村长想争辩,可对上乡干部那双没什么温度的眼睛,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他知道这是上面压下来的意思,自己再蹦跶也没用。 投票那天倒热闹。 村民们三三两两地聚在晒谷场,手里捏着选票,脸上大多带着笑。 那片海边滩涂本就荒着,除了偶尔跑几只鸡鸭过去刨食,平时连个人影都少,如今能租出去换钱,对他们来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许半夏报的价格又实在,比村长之前含糊其辞说的“集体收益”清楚多了。 选票一张张收上来,唱票声清亮,同意的票数一路领先。 我站在人群外围,瞥见村长蹲在墙根下,指间的烟燃到了尽头也没察觉,那张脸阴得像要滴出水来,眼神扫过欢呼的村民时,满是怨毒。 行,该我上场了。 我没急着找村长硬碰硬,而是在村里转了两天。 专挑那些蹲在墙角晒太阳、聚在小卖部侃大山的人搭话,很快就摸清楚了路数。 村溜子不少,但真正符合条件的不多——得是那种日子过得紧巴,跟村长不对付,却又能跟三教九流都混得熟的。 最后盯上了王有财。 这人四十来岁,没正经活儿,天天东家蹭顿饭西家喝口酒,兜里常年比脸还干净,偏偏记性好,谁家的红白喜事、谁跟谁结过怨,他门儿清。 前阵子据说因为在村长家的鱼塘钓了两条鱼,被村长指着鼻子骂了半天,正憋着气呢。 我在小卖部买了瓶二锅头,凑到他身边递过去。 王有财眼睛一亮,接过去拧开就灌了一大口。 “有财哥,问你点事,”我给他递了根烟:“你说这村长,平时对大伙儿咋样?” 他撇撇嘴,吐出个烟圈:“啥咋样?好处全往自个儿兜里揣呗。去年上面拨的修路款,到现在路还是坑坑洼洼的,钱呢?鬼知道去了哪儿。” “哦?还有这事?” 我故作惊讶,塞了几张票子到他手里。 “我听着也气不过。你要是能跟大伙儿聊聊这些事,让大家心里都亮堂亮堂,这钱……” 王有财捏了捏票子,眼睛更亮了,拍着胸脯保证:“兄弟你放心!这事儿包在我身上!他家的那点破事,我能给你说出一箩筐来!” 接下来几天,村里渐渐有了些风言风语。 先是有人说村长儿子结婚时,收的礼钱够盖半栋楼;接着又传他把村里的几棵老槐树偷偷卖了,钱进了自己腰包。 这些话像长了腿,从东头传到西头,起初是几个人窃窃私语,后来连老太太们纳鞋底时都在念叨。 王有财果然有本事,他不说得太直白,只在喝酒聊天时“无意”提起:“唉,上次我去乡上办事,听人说别村的滩涂租出去,村民们年底都能分不少钱,咱村这……” 话里话外,全是暗示村长从中作梗,占了大家的便宜。 我看着村长走到哪儿都有人背后指指点点,那张阴郁的脸一天比一天难看,心里清楚,第一步成了。 第29章 建设堆场 车子驶过坑洼的村路时,我正看着拍立得洗出来的速拍照片。 照片里,秀滩村的滩涂地被圈起了大半,一个腆着肚子的中年男人叉着腰站在界碑旁,唾沫横飞地指着几个蹲在地上的老人骂,那是村长王德发。 “王村长又在为难我们的人了?” 我抬头问副驾上的律师小陈。 小陈推了推眼镜:“何止。上周有户人家想在滩涂边搭个棚子放渔具,他直接让人把木头全劈了,说那是‘集体资产’。还有村民投诉他把上面拨的防汛款拿去给儿子买了车,证据倒是有,就是没人敢递上去。” 我笑了笑,把手机揣回兜里。 这种角色,在我眼里和棋盘上的卒子没区别。 普通人怕他,是因为他把那点权力攥得死死的,村里的公章在他抽屉里锁着,镇上来的文件得经他手才肯往下传,连广播喇叭都成了他训人的专属工具。 可他忘了,再横的土霸王,也架不住上头有人轻轻踩一脚。 “让之前联系的那几个村民准备好材料,明天上午去镇纪委门口等着。” 我对小陈说。 “你陪他们去,就说是‘路过’时遇上的,顺手帮着整理了材料。” 小陈点头应下,又补充道:“我已经联系了市报的一个记者朋友,他对基层贪腐的题材很感兴趣,明天会‘恰巧’也在镇政府附近采访。” 这就是普通人最缺的东西——哪怕手里攥着真相,也找不到递出去的门路。 王德发在秀滩村当了十五年村长,早就把上下关系织成了网,村民去镇上反映情况,转头就会被他知道,轻则被刁难,重则家里的菜地可能连夜被“野猪”拱了。 可对我来说,这些网就像纸糊的,找个稍微有点分量的人点一句“秀滩村好像有点不稳定”,自然有人会顺着话头查下去。 第二天下午,消息就传了回来。 王德发被镇纪委的人带走时,正在村头的小卖部里跟人打牌,据说他看到穿制服的人进来,手里的牌撒了一地,嘴里还嘟囔着“我侄子在县里……” 没人在乎他侄子是谁。 这种级别的角色,根本够不上“后台”二字。 他那些不干净的事,就像晒在滩涂上的咸鱼,稍微有点风就会发臭——挪用公款的流水、虚报的青苗补偿名单、甚至还有他强占别人家宅基地时写的“白条”,小陈整理材料时,光证据就塞满了三个档案袋。 其实这些都不算事,很多地方,很多村官,特别是老派的旧式村官,基本上都在这么干。只不过有的人干得天衣无缝,有的人是一屁股的米田共,经不起查。 其实,不只是一个人经不起查。 只要用上了放大镜,在基层工作又怎么可能一点问题没有?我想要收拾一个普通村官,有那么难吗?更重要的是,这是揪住问题不放,不是无中生有,不是造谣生事。 许半夏拿这件事没办法,一是她太善良了,只是单纯的会做生意,不精通这些旁门左道。 二来呢,是当时的社会环境,还没进化到知法,懂法,利用法的地步。 人们更多的是讲关系,卖人情。 因此很多用法律解决的事,往往搁后头才想起来。 现在好了,事情解决了。 村民们一开始还不敢信,直到看到王德发家的大门被贴上了封条,才敢聚在村口议论。 有个被他欺负过的老汉蹲在地上哭,说等这一天等了十年。 新任的村长是村里的老会计,姓李,之前一直被王德发压着,见了我时腰都快弯成了弓。 “刘老板,您放心,”他递过来一杯热茶,手还在微微发抖:“滩涂地的手续我已经让人重新理了,下周就能把批文送过去。您说的招工的事,我这就去挨家挨户统计,保证优先村里的人。” 我接过茶杯,指尖触到温热的杯壁。 其实我和他没什么交情,但钱和承诺就是最好的粘合剂。 许半夏要在这里建一个大型堆场,需要村里配合。 他刚上位,需要实绩站稳脚跟,我们的需求恰好对上了。 “李村长,”我呷了口茶:“堆场建起来,这只是一开始的,等我,们公司经营大了,赚到足够的钱了,食堂、保安、搬运工,这都是要有的,我们会考虑优先招本村人。等一 以后盈利了,我们还要给村里修条水泥路,到时,幼儿园,小学班,老年活动中心,有会慢慢建起来的。我们发了财,绝对会富裕地方,不会让村子里难过的。” 他眼睛亮了起来,连声道谢。 旁边的村民们听到这话,脸上的拘谨也散了,开始七嘴八舌地问起招工的条件。 三天后,秀滩村的滩涂地上响起了推土机的轰鸣。 我站在临时搭建的工棚前,看着工人们平整土地,远处有几个村民正帮着搬运钢筋,其中就有之前被王德发劈了渔具棚的那户人家的儿子。 小陈走过来递给我一份文件:“王德发的案子已经移交检察院了,涉案金额不大,但数罪并罚,够他坐几年的。他家里那套在镇上买的房子,也被查封了。” 我没接文件,只是望着远处翻涌的潮水。 对普通人来说,斗倒一个村官要淌多少血泪,可对我来说,不过是把收集好的证据递到该递的人手里,再让律师和记者推一把。 王德发以为自己在村里是土皇帝,却不知道他的权力在真正的资源面前,脆弱得像滩涂上的泡沫。 “走吧,”我转身往车子走去:“去看看新的办公楼设计图,争取下个月把地基打起来。” 车窗外,夕阳把滩涂染成了金红色,工地上的声音越来越响,像一首无序却充满生机的调子。 秀滩村的风波就像潮水退去后的痕迹,很快会被新的脚印覆盖,而我要做的,只是顺着潮水的方向,轻轻推一把而已。 办公室里弥漫着火锅的香气,红油在铜锅里翻腾得正烈,把周遭的寒气都逼退了几分。 陈宇宙夹着一片毛肚,筷子悬在半空,眼睛亮晶晶地看向我:“真的太神了,那村长前两天还跟我们狮子大开口,一门心思占我们的便宜,我和童骁骑想破了头都想不出主意,都想着是不是使什么阴招呐,没想到被你随随便便就拿了下来……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童骁骑在旁边猛点头,手里的啤酒罐被他捏得微微变形,黝黑的脸上是毫不掩饰的佩服:“我跟半夏姐本来都打算好了,大不了跟他硬刚,大不了这几天不睡盯着他,实在没想到……” 他挠了挠头,把后半句咽了回去,但那眼神里的“你真行”写得明明白白。 许半夏往锅里下着肥牛卷,眼神里带着探究,她不像陈宇宙和童骁骑那样直白,但微微蹙起的眉峰藏不住好奇:“你这手段确实利落,我们琢磨了好几天都觉得是死局,你上手三天就解决了。说说看,到底用了什么法子?” 我拿起茶杯抿了一口,水汽模糊了视线,笑了笑:“也没什么特别的,你们就是把他看得太重了。” “这话怎么说?”许半夏追问。 “我不是在魔都做过几年生意吗?” 我放下杯子,看着锅里翻滚的辣椒。 “在那儿,这种事根本不算事。你们觉得难,是因为没见过更厉害的。” 陈宇宙好奇地问:“魔都的生意,比我们收废品、搞钢材还难?” “难不难另说,但斗争的路数完全不一样。” 我想起以前的事,语气轻描淡写。 “就说魔都涉外的部门吧,有个王小姐,能力挺强的,突然就辞职了。一开始我以为她是因为情伤,就是感情上受了伤,后来我才知道,真正的原因,她是被同事给举报了。” “举报?” 童骁骑愣了一下。 “那有什么,做生意谁还没被人告过状?” “不是,人家27号是政府部门,专门给做外贸的批条子,权利大地不是一星半点,还有啊,重点不是举报,是‘不着痕迹’这四个字。” 我加重了这四个字。 “那人没写匿名信,没找领导哭诉,就只是在一次部门里,不止一次夸赞王小姐的首饰漂亮,还十分贵重。所以就引出了部门的纪检,在政府之中,像这样的重要部门,最忌讳的就是接受外人的财物。虽然这事其实是个乌龙,但名声受到了影响,以后基本上不会有进步空间了,所以干脆选择辞职。虽然这是另一条路,但她原本的前途的确是毁了的。” 办公室里静了静,只有火锅沸腾的声音。 许半夏的眼神沉了沉,像是在琢磨什么。 “这才是真的厉害。” 我夹起一块煮透的豆腐。 “表面上客客气气,甚至还能笑着跟你递咖啡,暗地里的刀子早就捅过来了,你还不知道是谁捅的。相比之下,你们这生意就太实在了——要么是靠胆子大野蛮生长,要么是靠拼命流汗挣辛苦钱,跟那种不见血的斗争比,差远了。” 童骁骑咋舌:“那也太吓人了……” “所以说,一个村官算什么?” 我笑了笑。 “他那点手段,无非是贪点小利,摆点官威,对付脑筋不灵活的人还行,稍微动点头脑,就能找到他的破绽。你们觉得难,是因为你们习惯了硬碰硬,没想过把他那些‘小事’放大了看。” “放大?” 陈宇宙若有所思。 “你是说,把他那些占小便宜的事……” “对。” 我点头。 “他平时吃拿卡要,收点好处费,单独看都不算大事,可串起来,再让该看到的人看到,就成了大事。不拉出来,什么事没有;一放大,自然有人收拾他。说到底,还是他自己屁股不干净。” 许半夏沉默了片刻,忽然问:“那要是遇到真干净的官呢?两袖清风那种。” “那才是真的麻烦。” 我坦诚道。 “这种人没破绽可抓,你跟他讲道理,他比你还懂规矩;你跟他耍手段,他根本不吃你那套。好在这种人太少了,凤毛麟角,到哪儿都罕见。” 我夹起一片毛肚,在香油碟里滚了滚:“所以啊,这次这事真不算什么。你们就是被他唬住了,觉得村官不好惹,其实说白了,也就是个没见过大场面的角色。等你们以后生意做大了,见的人多了,就知道今天这事,真的不值一提。” 火锅还在沸腾,香气更浓了。 陈宇宙和童骁骑似懂非懂地点头,许半夏却看着我,眼神里多了些别的东西,像是突然意识到,他们眼里的大风大浪,在另一个世界里,或许真的只是波澜不惊的日常。 我没再多说,把毛肚塞进嘴里,脆嫩的口感混着麻香在舌尖炸开——比起魔都那些藏在咖啡杯后的算计,还是这口热辣来得更实在些,虽然简单,却也痛快。 堆场的铁门刚刷完最后一遍漆,新焊的围栏还带着金属的冷光,远处几台装载机正按规划好的路线平整地面——许半夏站在临时搭起的观景台上,望着这片日渐成型的场地,嘴角噙着恰到好处的笑意。 消息传得比她预想中更快。 不过三天功夫,伍建设的车就率先停在了门口,他挺着微胖的肚子,背着手在堆场里转了两圈,时不时用脚跺跺压实的地面,最后冲许半夏竖起大拇指:“小许可以啊,这速度,这规模,比我当年起步时像样多了!” 紧随其后的是裘必正,他穿得比平时讲究,手里捏着个保温杯,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半夏妹妹真是女中豪杰,我们这些老家伙都该让让位置了。你这堆场建在港口边上,进出货多方便,以后肯定热闹。” 他话里的试探藏得不算深,目光在堆场的承重柱和货运通道上打了好几个转。 郭启东跟在伍建设身后,推了推眼镜,语气带着技术派的严谨:“地基处理得不错,排水系统也考虑到了,看来是花了心思做规划的。就是不知道这起重机的承重上限是多少?以后要是有大吨位的钢材,能不能卸得下来?” 冯遇来得最晚,手里还拎着两箱水果,一脸憨厚:“我也不懂什么技术,就来看看热闹。半夏啊,你这场地真气派,以后有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别跟我客气。” 他话虽朴实,眼神却在场地面积和可利用空间上盘桓了许久。 最让人意外的是高跃进。 发展委的车停在门口时,许半夏心里微动,面上却丝毫不显,笑着迎上去:“高会长怎么有空过来?” 高跃进摆摆手,语气随和:“听说开发区里出了个能干的女老板,建堆场跟搭积木似的快,过来瞧瞧新鲜。” 她走了一圈,驻足在规划图前,忽然转头看向许半夏:“眼光不错,选的位置刁钻,既避开了老堆场的拥堵,又离新码头近。好好干,以后说不定能成气候。” 送走最后一波人,许半夏站在空荡的场地上,脸上的笑容慢慢淡了下来。 风卷起地上的尘土,她抬手拢了拢头发,心里跟明镜似的——伍建设他们嘴上夸得热闹,眼神里的盘算却藏不住。 这堆场建起来,最方便的就是接港口的货,他们那些散落在各处的小仓库早就不够用了,过来观摩是假,想打听租金、探虚实才是真。 换作以前,她或许会忍不住把情绪挂在脸上,要么冷硬地把人怼回去,要么被几句好话哄得什么都往外说。 但此刻,她想起不久前那人坐在办公室里说的话:“做生意讲究的是和气生财,有什么手段要背地里使,表面上无论如何也要堆出一脸的和气。” 她深吸一口气,重新扬起笑。 远处的装载机还在作业,轰鸣声里,她仿佛听见自己心里的声音——以后的路还长,这点试探,不过是刚开始。 转身往回走时,脚步比来时更稳了些。 那些称赞和试探,她都接了下来,像藏起一把没出鞘的刀,谁也看不出鞘里藏着的锋芒。 第30章 高辛夷 午后的阳光带着夏末的余温,把许半夏堆场的土地晒得发烫。 推土机正轰鸣着平整地面,扬起的尘土在光线下翻腾,远处几台起重机已经立起了钢铁骨架,像一群蓄势待发的巨人。 许半夏站在临时搭建的高台上,手里捏着施工图纸,嘴角噙着点笑意——这片曾经的废地,用不了多久就会成为她版图里最亮眼的一块。 “许总,许总!” 一阵略显急促的呼喊从身后传来。 许半夏回头,就见裘必正挺着微胖的肚子,脸上堆着热络的笑,快步朝她走来。 他手里还拎着个保温桶,走到近前就献宝似的递过来:“刚让家里阿姨炖的冰糖雪梨,天热,许总你润润喉。” 许半夏挑眉,没接,只淡淡道:“裘总倒是稀客,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她知道裘必正这人,无利不起早,这副热乎劲儿背后,准有事。 裘必正也不尴尬,自顾自把保温桶放在旁边的矮凳上,眼睛瞟着工地里忙碌的景象,咂咂嘴:“许总这魄力,真是没的说!你看这规模,将来绝对是咱们这儿的头一份。我过来沾沾喜气,也提前跟许总你交个好,以后多照应啊。” 他说着,又凑近几步,声音压低了些:“说起来,我今天来,确实有件事想求许总帮忙。” 许半夏“嗯”了一声,示意他继续。 裘必正搓了搓手,脸上的笑容收敛了几分,多了点难色:“是这样……我那点生意,你也知道,多亏了我内弟郭启东帮忙打理。他学问好,脑子活,账算得比谁都精,这些年确实帮了我不少。” 话锋一转,他眉头皱起来:“但最近我总觉得不对劲。库房的货和账上对不太上,几笔款子也说得含糊。我吧,你也清楚,没什么文化,对着那些数字就头疼,让他解释,他总能说出一堆道理,我听着像那么回事,可心里总打鼓。” 许半夏指尖在图纸边缘轻轻敲着,没接话。 她知道郭启东,看着文质彬彬,心眼却未必干净。 “许总你不一样,” 裘必正忽然加重了语气,眼神里带着恳切:“你脑子清楚,又懂行。我想请你抽空,帮我把这几年的账过过眼,看看……看看是不是有什么疏漏。” 他顿了顿,像是下了很大决心。 “只要许总肯帮忙,不管查出什么,我都出一百万酬劳。” 一百万,不算少了。 许半夏看他那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心里大概有了数:“你怀疑郭启东?” 裘必正脸上闪过一丝难堪,点头又摇头:“我不是怀疑他……就是、就是想弄个明白。毕竟是自家人,撕破脸不好看。可要是真有什么事,我这辛苦攒下的家底,总不能白白……” 他没说下去,但那焦虑显而易见。 许半夏沉默了片刻。 郭启东是裘必正的小舅子,这层关系摆着,她插手进去,无论结果如何,都容易惹一身腥。 可转念一想,裘必正这话里的漏洞太明显——郭启东若真干净,何必怕查? 再者,她和裘必正虽算不上深交,但这人再精,也没到背信弃义的地步,比起那些笑里藏刀的角色,还算有几分底线。 更重要的是,她许半夏从来不怕麻烦,尤其是这种藏着猫腻的麻烦。 “行,” 她忽然开口,声音干脆:“账你给我备齐,别缺斤少两。我抽时间帮你看看。” 裘必正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她答应得这么快,随即脸上爆发出真切的感激:“哎!谢谢许总!谢谢你!我这就回去整理,保证清清楚楚!” 许半夏瞥了眼他如释重负的样子,没再多说。 风从堆场吹过,带着泥土和钢铁的气息,远处的起重机发出了一声悠长的鸣响,像是在为这片土地的未来,也为即将被揭开的秘密,吹响了前奏。 裘必正的办公室里,空调冷气开得足,却压不住许半夏指尖划过账本时带起的紧绷气场。 桌上堆着近三年的凭证、报表和银行流水,像一座沉默的山,藏着郭启东埋了数年的猫腻。 “许总,喝茶。” 裘必正的侄子小裘端来两杯茶,手还在发颤。 他是被临时叫来打下手的,知道今天这事干系重大,大气都不敢喘。 许半夏没抬头,指尖点在一张进货单上:“这笔钢材,发票金额比入库单多了三成,付款凭证却显示按发票付的。库存记录里,这批货的消耗速度快得离谱,下游厂商的签收单却对不上。” 她语速平稳,目光扫过之处,疑点像浮出水面的鱼,一条条清晰可见。 小裘凑过去看,只觉得满眼数字密密麻麻,根本看不出头绪。 不到两个小时,许半夏已经把重点账目理出了脉络。 她抽出几张纸,钢笔在上面飞快书写,将几个关键数字圈出来,又在旁边标注勾连关系。 最后一笔落下时,她把笔一搁,抬头看向门口——算算时间,裘必正该把郭启东引开得差不多了。 “怎么样?” 门被推开,裘必正快步走进来,脸上的热络笑容还没完全褪去,眼底却藏着焦灼。 他刚以“伍建设那边有笔急单要商量”为由,把郭启东哄去了郊区的仓库,能争取的时间有限。 许半夏把整理好的纸推过去,声音没什么起伏:“你自己看吧。最近这单一百万的缺口只是零头,郭启东的手法主要是三个——” 她伸出手指,一条条数: - 虚增进货成本,发票金额高于实际支付,差额进了他自己口袋; - 修改出库记录,把部分货物以“损耗”“赠品”名义处理,实则私下倒卖; - 最狠的是做阴阳账,对外报亏损少缴税,实际利润被他通过空壳公司转走,这几年偷逃的税款,比你明面上赚的还多。 裘必正拿起纸,手指抖得几乎捏不住。他文化不高,可许半夏标红的数字太刺眼——单是明确能算清的亏空,就已经超过了他全部身家的七成。 那些他以为郭启东帮他“省”下的税款,原来早被对方当成了肥肉,一口口啃得干干净净。 “噗——” 一声闷响,裘必正猛地捂住嘴,指缝间渗出暗红的血丝。 他气得浑身发抖,额头青筋暴起,喉咙里嗬嗬作响,像是要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 “裘总!” 小裘吓得赶紧去扶。 许半夏递过一杯冷水,语气平静:“现在吐血没用。” 裘必正接过水杯,狠狠灌了两口,才勉强压下那股腥甜。 他死死盯着纸上的数字,牙齿咬得咯咯响,眼里是滔天的怒火,却又在瞬间被更深的隐忍压下去。 他清楚,郭启东手里握着太多生意的核心渠道,甚至知道不少他和伍建设合作的内情,现在撕破脸,他只会比对方先垮。 “许总,” 裘必正的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木头:“这事……你得帮我烂在肚子里。” 许半夏挑眉:“你想怎么做?” “等。” 裘必正攥紧拳头,指节泛白。 “等我把他手里的渠道接过来,等我找到能顶替他的人……到时候,我再跟他算这笔总账!” 他眼里闪过一丝狠厉,那是被最信任的人捅刀后,被逼出来的獠牙。 许半夏看着他,缓缓点头:“我不管你们的恩怨,账算完了,我的事就了了。” 她站起身,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 “至于保密——我对别人的家事没兴趣。” 走出裘必正的公司时,阳光正好。 许半夏抬头看了眼天,心里清楚,裘必正这潭水,算是彻底浑了。 而郭启东那头狼,怕是还不知道,猎人已经悄悄磨好了刀。 秋老虎赖在滨海市不肯走,午后的阳光把钢材市场烤得冒热气,许半夏站在新落成的办公楼前,看着远处吊臂有条不紊地装卸集装箱,嘴角的笑意压都压不住。 这些天日子顺得不像话,堆场建立的工程一路顺风,新签的几个订单利润可观,连带着底下的人走路都带着风。 “许总,童哥那边说下午就能把南边那批废钢清出来。” 助理小跑过来递文件,话音刚落,一辆黑色轿车就“吱呀”一声停在楼前,下来的人让许半夏脸上的笑瞬间僵住。 高跃进。 这位发展委的女会长,许半夏平时见了都得绕着走三分,今天怎么会突然找上门? 她赶紧迎上去,脸上堆起标准的商业笑容:“高会长,稀客啊,怎么不提前打个电话?” 高跃进没理她这茬,眉头拧成个疙瘩,目光跟雷达似的在院子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不远处正指挥工人搬东西的童骁骑身上。 那眼神,跟要烧出洞来似的。 许半夏心里咯噔一下。 童骁骑是她一手带出来的,性子野,干活猛,这些年跟着她从收废钢的小摊子混到现在,算是她最信任的左膀右臂。 可他怎么会惹上高跃进? “许半夏。”高跃进终于开口,声音透着股压抑的火气。 “你手下那个童骁骑,什么来头?” 许半夏还没来得及答话,就见童骁骑那边出了点小骚动。 一个穿着亮黄色连衣裙的姑娘从童骁骑的卡车上跳下来,手里还拿着半瓶冰汽水,笑着捶了童骁骑一下,动作亲昵得刺眼。 高跃进的脸“唰”地就黑了。 许半夏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那姑娘她见过一次,上次童骁骑带她来厂里说是“朋友”,眉眼灵动,跟只没驯服的小野猫似的,当时没在意,现在看高跃进这反应…… “高会长,那是……” “那是我女儿,高辛夷!” 高跃进的声音陡然拔高。 “我托了多少关系,给她在机关找了个稳当差事,她倒好,天天往你们这堆废钢里钻,就为了跟这么个……” 他上下打量了童骁骑一眼,后面的话没说,但嫌弃藏都藏不住。 许半夏这才彻底明白。 高辛夷那性子,她上次见着就觉得不是能坐办公室的料,果然,机关里那张报纸一杯茶的日子留不住她。 可她怎么会跟童骁骑扯上关系? 一个是根正苗红的干部子女,一个是从泥里摸爬滚打出来的草根,怎么看都不搭。 那边童骁骑也发现了这边的不对劲,拉着高辛夷走过来,看到高跃进时,脖子下意识地梗了梗,倒像是护着什么宝贝似的把高辛夷往身后藏了藏。 “妈,你怎么来了?” 高辛夷的语气也没好到哪去。 “我跟骁骑哥说点事。” “说什么事?说怎么跟他一起收破烂?” 高跃进气得手都抖了。 “我告诉你高辛夷,这事没完!” 许半夏夹在中间,只觉得头都大了。 前一秒还觉得日子顺风顺水,下一秒就撞上这种神仙打架的事。 她看了眼童骁骑眼里的执拗,又看了看高辛夷偷偷回瞪母亲的眼神,心里叹了口气——这档子事,怕是没那么容易了了。 阳光依旧毒辣,可办公楼前的空气却像是瞬间冻住了,刚才还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转眼间就被这突如其来的冲突搅得七零八落。 许半夏知道,她这安稳日子,怕是暂时过到头了。 高跃进把高辛夷塞进车里时,她还在挣扎,亮黄色的裙摆扫过车门,带起一阵风。 车子刚开出钢材市场,后座就传来“砰”的一声——高辛夷踹了前排座椅。 “妈!你凭什么这么对骁骑哥!” 她的声音带着气,尾音都发颤。 高跃进从后视镜里瞪她一眼,方向盘打得又快又急:“我凭什么?就凭我是你妈!你看看他那地方,一堆废铜烂铁,他一个开卡车的,你跟他混在一起像什么样子?” “什么叫像什么样子?” 高辛夷猛地坐直。 “骁骑哥怎么了?他讲义气,干活踏实,上次我车胎爆在半路,大半夜的谁管我?是他开着卡车过来,蹲在路边给我换胎,满手油污也没说一句累!你那些坐在办公室里的‘青年才俊’,能做到吗?” “那是他应该做的!” 高跃进提高了音量。 “没文化没背景,除了一身蛮力还会什么?要不是许半夏拉他一把,组了个车队给他管,他现在说不定还在哪个角落里收破烂!” “收破烂怎么了?” 高辛夷的火气彻底上来了。 “收破烂也是凭本事吃饭!总比那些天天捧着茶杯看报纸,混吃等死的强!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给我找的那工作,就是个摆设!每天除了复印文件就是听他们聊家长里短,那才是毁人呢!” 车子猛地停在小区门口,高跃进转过头,脸色铁青:“我费尽心思给你找安稳日子过,你倒好,嫌这嫌那,非要往泥坑里跳?童骁骑能给你什么?房子?体面?还是未来?” “未来不是靠猜的!” 高辛夷攥着拳头,眼睛亮得吓人。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现在他是没什么,但他肯拼,肯学,许总都说他是块好料!你凭什么因为他现在这样,就断定他一辈子没出息?” “我是为你好!” 高跃进的声音沉了下去,带着点疲惫的恳切。 “辛夷,听妈的话,离他远点。你跟他不是一路人,真要跟他耗一辈子,你后半辈子就毁了。” “我的人生我自己说了算!” 高辛夷推开车门,后背对着她,声音硬得像块铁。 “你觉得的‘好’,我不稀罕。童骁骑哪里不好?至少他活得真实,不像你们,整天戴着面具算计!” “你——” 高跃进指着她,气得说不出话。 高辛夷没回头,噔噔噔跑进楼道,防盗门“砰”地关上,震得楼道灯都闪了两下。 高跃进坐在车里,看着那扇紧闭的门,手紧紧攥着方向盘,指节泛白。 车窗外的路灯亮了,昏黄的光落在他脸上,一半是怒气,一半是说不出的焦虑。 她知道女儿的脾气,像头小野猫,认准了的事八头牛都拉不回来。 可童骁骑……她怎么也没法接受,自己精心护着的女儿,要一头扎进那样的生活里去。 第31章 母女 高跃进坐在许半夏办公室的沙发上,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茶杯边缘,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强硬:“半夏,高辛夷和你那个童骁骑走得太近,这不行。你帮我管住他,让他离我女儿远点。” 许半夏刚送走一批客户,脸上还带着几分笑意,闻言敛了敛神色,点头应道:“高书记您放心,这事我一定办好,一定让童骁骑别再跟高辛夷来往。” 她知道高跃进的脾气,更清楚童骁骑的性子——那小子能从一个被开除的卡车司机,变成如今坐拥整个车队的小老板,全靠自己一路扶持,只要她开口,童骁骑绝不会违逆。 果然,当晚许半夏把话带给童骁骑时,他只是沉默地抽了根烟,便闷声应下:“知道了,老大。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他心里不是没有波澜,只是这份恩情重过一切,他不能让许半夏为难。 毕竟,高跃进官太大了,是许半夏的顶头上司。她要是真有心,很容易就能让许半夏的生意做不下去。 虽然对方从没这么滥用权力过。 接下来的日子,童骁骑果然像人间蒸发一样从高辛夷的世界里消失了。 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就连以前常去的几个地方也再没露面。 高辛夷本就处在叛逆期,哪里受得了这种“逼迫”,在家里跟高跃进大吵一架后,竟直接收拾了行李,玩起了离家出走。 第二天一早,高跃进发现女儿不见时,瞬间慌了神。 她几乎是踹开许半夏办公室门的,脸上的焦灼混着怒火,进门就指着许半夏的鼻子:“许半夏!你给我说清楚!我女儿呢?高辛夷人去哪了?是不是你那个童骁骑搞的鬼,把她勾到什么地方去了?” 许半夏正在核对账目,被这突如其来的阵仗惊得皱眉,放下笔站起身:“高书记,您先别急,什么叫辛夷不见了?” “别急?我怎么别急!” 高跃进胸口起伏,声音都带着颤。 “早上起来人就没了,屋里空荡荡的,就留了张破纸条说‘不用找我’!除了童骁骑,她最近魂不守舍就惦记着这么个人,不是他拐走的是谁?” 许半夏眉头拧得更紧,拿起电话直接拨给童骁骑:“你现在立刻到我办公室来,马上!” 没十分钟,童骁骑就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一进门就看到满脸怒容的高跃进,心里咯噔一下,看向许半夏:“老大,出什么事了?” “高辛夷不见了。” 许半夏言简意赅。 “高书记怀疑是你把人带走了。” 童骁骑当即急了,脸涨得通红:“我没有!自从上次你跟我说了之后,我就没再见过辛夷,电话没接,信息也没回,我怎么可能带她走?” 他说着,甚至掏出手机翻通话记录和短信。 “您看,真的没有,我连她在哪都不知道!” 高跃进盯着他,眼神锐利如刀,可看童骁骑那急赤白脸的样子,不像是装的。 她心里的火气降了些,可担忧却像潮水般涌上来,语气依旧强硬,却带了丝不易察觉的慌乱:“不是你?那她能去哪?一个女孩子家,脾气又倔,外面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人和事,她要是……” 话说到一半,她没再说下去,眼圈却有些发红。 许半夏看在眼里,轻轻叹了口气,拍了拍高跃进的胳膊:“高书记,您先坐下。童骁骑这性子,他要是真做了,不会不认。辛夷不见了,我们现在最该做的是赶紧找人,不是急着追究谁的责任。” 童骁骑也连忙点头,一脸郑重:“对,高书记,您放心,我现在就带人出去找,把市区能去的地方都翻一遍,一定尽快把辛夷找回来!” 高跃进没说话,只是坐在沙发上,双手紧紧攥着,指节都泛了白。 女儿是她的软肋,哪怕刚才再生气,此刻心里也只剩下一个念头——只要高辛夷能平平安安的,别的什么都好说。 许半夏拉着高跃进,让她先坐下来,不要急,等童骁骑他们的消息。童骁骑手下有一个车队的人,找人比高跃进一个人瞎琢磨要强得多。 “我哪坐得住啊!” 高跃进打断她,脸色发白。 “这死丫头,从小被我惯坏了,一点委屈都受不得,外面那么乱……” “高书记,”许半夏等她情绪稍缓,才缓缓开口:“其实孩子到了这个年纪,都是牵着不走,打着倒退。您越不让她干什么,她偏要跟您对着干。就像现在这样,您越是拦着她和童骁骑,她越是拧着来。” 她顿了顿,看着高跃进的眼睛继续说:“这就跟治水一样,堵不如疏。一味逼着她,只会让她更叛逆。有时候适当放把手,说不定反而能让她自己想明白。” 高跃进愣了愣,许半夏的话像一盆冷水,让她混沌的脑子清醒了几分。 是啊,自己这些天确实逼得太紧了,可她也是怕女儿走弯路。 她想教训高辛夷,却又舍不得她真的在外头吃苦。 正琢磨着,高跃进忽然瞥到许半夏办公桌上的业绩报表,看着上面节节攀升的数字,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她看向许半夏,语气缓和了些:“半夏,你这事业做得是真不错。高辛夷那丫头,打死也不想去机关上班,现在辞掉了工作,整天就想着瞎折腾。要不……你把她收了吧?至少在你这儿,我还能知道她的动静,不会再跑得失联。” 许半夏闻言一愣,下意识想拒绝,可看着高跃进那双既期盼又担忧的眼睛,终究还是点了头:“行吧。我给她找个不辛苦的活儿,工资也给足,您看这样成吗?” 高跃进这才松了口气,心里那块悬着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或许这样,才是眼下最两全的法子。 童骁骑挂了许半夏的电话,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着似的。 他知道老大的事比天还大,这辈子他都认许半夏这个领头人,可高辛夷那丫头……一想到她可能在外头吃苦,他就坐不住。 那小野猫跟他投缘得很,是少数能跟他聊到一块儿、玩到一处的人。 她不算那种一眼惊艳的姑娘,可那身板条顺得很,尤其一双长腿,往舞厅里一站,音乐一响,扭起来比谁都带劲,浑身是股不管不顾的鲜活劲儿。 童骁骑没多犹豫,直接让人开了车,往高辛夷以前常去的那家舞厅赶。 刚推开厚重的门,震耳的音乐就涌了过来,他扫了一眼舞池,果然在最中间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高辛夷正随着节奏扭动,长发甩得肆意。 童骁骑先走到角落,给许半夏打了个电话:“老大,找到了,在舞厅呢,人没事。” 挂了电话,他冲跟来的兄弟使了个眼色,让他们在门口等着,自己则一步步挤进舞池。 高辛夷看到他,动作顿了一下,随即又像没看见似的,继续蹦跳。 童骁骑也没急着说话,就跟着节奏晃了晃,陪她玩了起来。 震耳的鼓点撞得人心脏发颤,舞池里的人影晃成一片模糊的色块。 童骁骑站在高辛夷身后时,她正甩着长发往人群里钻,腰肢拧得像团火。 他其实不常来这种地方,以前跟着车队跑长途,累了就窝在驾驶室里打盹,哪有闲心琢磨这些花哨动作。 可今儿个不一样,脚下的地板跟着音乐震,周围的人都在晃,他年轻的骨头缝里像钻进了股劲,竟也跟着晃了两下。 没承想一抬脚就踩准了拍子。 童骁骑自己都愣了下,随即索性放开了。 他不用学那些花里胡哨的舞步,就凭着身体里那股天生的节奏感,胯一摆,腰一拧,动作不算标准,却带着股野生生的利落。 尤其那两下抖肩,硬是把卡车司机的糙劲跳出了点张扬的味儿。 高辛夷本来还憋着气,眼角余光瞥见他这副样子,脚步不由慢了半拍。 她见过童骁骑开车时的专注,见过他跟人起冲突时的狠劲,却从没见过他这样——像头突然撒欢的小兽,浑身的劲儿都往欢快里使。 童骁骑看她停了,索性往前凑了半步,胳膊虚虚往她腰侧一带,用眼神示意她跟上。 高辛夷挑了挑眉,像是被点燃了好胜心,猛地旋身,长发扫过他胳膊时,脚下已经踩出了更快的点。 两人没什么章法,却奇异地合拍。 童骁骑的动作大开大合,带着股冲劲,高辛夷就绕着他转,长腿一抬一落,像绕着树藤的花。 他往前顶一步,她就往后退半步,肩膀偶尔撞到一起,又笑着弹开。 周围的喧闹仿佛都远了,只剩下鼓点和彼此眼里的光。 童骁骑越跳越放得开,小腰扭得比刚才更欢,连额前的碎发都跟着甩动。 高辛夷被他带得忘了气闷,笑得露出小虎牙,跳到兴头上,甚至抬手拍了下他后背。 一曲终了,灯光骤暗又亮起,两人都喘着气,额头上渗着汗。 童骁骑看着高辛夷泛红的脸颊,难得地笑出了声:“怎么样,没给你丢人吧?” 高辛夷白了他一眼,嘴角却翘得老高:“凑合吧,比我想象中强点。” 直到一首快歌结束,换成舒缓些的曲子,高辛夷的动作慢了下来,额头上渗着细汗。 童骁骑递过去一瓶水,声音在嘈杂的环境里显得有些闷:“气撒够了?” 高辛夷接过来,拧开喝了一大口,没说话,但眼神里的倔劲消了些。 童骁骑叹了口气,语气放软了些:“你说你这一跑,你妈急成什么样了?刚才在许总办公室,那眼神,恨不得把我揪回去蘸酱油吃了。” “噗嗤”一声,高辛夷没忍住笑了出来,腰都弯了下去,刚才的紧绷一下子散了。 笑了好一会儿,她才直起身,脸上还带着笑意,眼底却多了点别的东西:“她真那么说?” “可不嘛,”童骁骑见她松了口,趁热打铁道:“总归是母女,她再凶,也是担心你。你这跑出去,她吃不下睡不着的,我们也跟着揪心。” 高辛夷沉默了会儿,手里转着水瓶,低声道:“我知道她辛苦……也知道给你们添麻烦了。” 童骁骑见她想通了,松了口气:“知道就好,走吧,我送你回去。” 高辛夷点了点头,没再犟着,乖乖跟着他往外走。 舞池里的灯光依旧闪烁,但此刻两人心里的那块石头,都落了地。 童骁骑推开门时,许半夏办公室里的空气正凝着股说不清的张力。 高跃进坐在沙发上,指尖把那份文件的边角都快捻烂了,抬头看见门口的三人,眼神“唰”地就钉在了高辛夷身上。 高辛夷被童骁骑半劝半带地拉着,头发还有些乱,脸上那点舞厅里的亢奋劲儿没褪干净,对上母亲的目光,脖子下意识地梗了梗,却没像往常那样炸毛。 童骁骑清了清嗓子,往旁边让了让,把高辛夷让到前面:“高书记,人给您带回来了。” 许半夏适时地端起茶杯抿了口,目光在母女俩之间转了圈,没说话。 高跃进胸腔里那股火原本已经蹿到了嗓子眼,就等着发作。 可眼角余光瞥见旁边站着的童骁骑,还有对面神色平静。。的许半夏,终究是把话咽了回去。 这里是许半夏的地盘,不是家里,真闹起来,面子上不好看,传出去更不像话。 她闭了闭眼,再睁开时,脸上的怒色已经压下去大半,只剩下一种沉郁的平静。 她没说话,只是朝高辛夷抬了抬下巴,眼神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跟我走。 高辛夷咬了咬唇,没犟嘴,也没看童骁骑和许半夏,低着头就往门口挪。 高跃进站起身,冲许半夏点了点头,语气听不出情绪,道:“许半夏,今天麻烦你了。” 说完,转身快步跟上女儿的脚步。 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由近及远,直到办公室门被轻轻带上,那点紧绷的气氛才慢慢散开。 童骁骑松了口气,摸了摸后脑勺,看向许半夏:“老大,这……” 许半夏放下茶杯,看着门口的方向笑了笑:“没事了,让她们娘俩回去慢慢说吧。” 楼道里的声控灯随着母女俩的脚步亮了又暗,直到家门被钥匙拧开,玄关的灯光才稳稳地铺展开来。 高辛夷低着头换鞋,发梢还带着外面舞厅的潮气。 高跃进走在她身后,脱下外套时动作有些沉,衣架立柱发出轻微的“咔哒”声,那是金属挂钩扣上布料的动静。 两人都没说话,只有挂外套时布料摩擦的窸窣声在安静的屋里飘着。 高辛夷换好拖鞋,拎着自己的小背包就要往卧室走,手腕刚碰到门把手,就听见身后传来母亲的声音:“辛夷。” 她脚步一顿,没回头,也没应声。 高跃进深吸了口气,努力压下嗓子里的涩意,语气听不出太多波澜,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定调:“你那个机关的工作,既然从骨子里就不愿意去,辞了也就辞了,我不逼你。” 高辛夷的肩膀几不可察地动了一下。 “但你记着,你是个年轻人,”高跃进的声音稍微提了点:“一天到晚在家耗着,或者跑出去野,像什么样子?我已经跟许半夏说好了,你不去机关,就去她那儿做事。” 她顿了顿,目光落在女儿紧绷的背影上,最终还是硬起心肠补了句:“这事没得商量,不许不去。” 玄关的灯光落在两人之间,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 高辛夷沉默了片刻,终于轻轻“嗯”了一声,推门进了卧室。 门合上的瞬间,高跃进才缓缓靠在衣架立柱上,抬手按了按眉心——总算,不用再担心这丫头跑得失联了。 第32章 煤气罐生意 第二天的阳光刚漫过钢材市场的顶棚,高辛夷就站在了许半夏公司的门口。 磨磨蹭蹭推开门时,办公室里的喧闹声戛然而止,几十双眼睛齐刷刷落在她身上——一身利落的休闲装,背着帆布包,脸上是藏不住的不情愿,像被按着头来上刑似的。 许半夏正趴在桌上核对着进货单,抬头看见她,手里的笔“啪嗒”掉在账本上,眉头瞬间拧成了疙瘩。 她对着高辛夷扯了扯嘴角,算是打过招呼,心里却在哀嚎:这尊大佛怎么真来了?高跃进是把她这儿当托儿所了? 正头疼着,我抱着个纸箱推门进来,里面是刚从批发市场淘来的零食,给大伙当下午茶的。 许半夏眼尖,习惯性地扬声:“小陈,把东西分了!” 话音刚落,她瞥见我,眼睛忽然亮了,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 她几步凑过来,胳膊肘往我身上一搭,压低声音,用下巴朝高辛夷的方向点了点:“看见没?高跃进她闺女,亲的。” 见我挑眉,她又急道,“她妈亲自跟我说的,让在我这儿‘锻炼’,你说我这地方,钢渣子比人都多,哪供得起这号人物?”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高辛夷正站在窗边拨弄手机,侧脸线条利落,透着股和这环境格格不入的清爽。 “高学历?” 我随口问了一声。 “可不是嘛,”许半夏叹气:“她妈本来把她塞进政府部门了,天天报纸茶水混日子,多少人眼红的活儿,她倒好,说那是‘慢性自杀’,死活不干。高跃进没辙,硬塞我这儿来,我能怎么办?总不能驳了大神的面子。” 我摸着下巴琢磨起来。 许半夏的意思再明白不过,想把人供着,别出岔子就行。 可再看高辛夷,那眼神里的烦躁不像装的,倒像是浑身力气没处使——放着政府的清闲不干,偏要来这鱼龙混杂的地方,这可不是一般的“大小姐”。 “两千块工资。” 我忽然拍了拍许半夏的肩膀。 “人我领走了。” 许半夏一愣:“你要干嘛?” “压榨劳动力啊,”我冲她眨眨眼,转身朝高辛夷走去:“高辛夷是吧?跟我来,带你看看你的新工位。” 高辛夷抬头看我,眼里闪过一丝警惕,却还是跟着我往里走。 经过许半夏身边时,我听见她在后面嘀咕:“这小子又憋着什么坏水……” 我没回头,心里却算得清楚:高跃进的女儿,高学历,放着铁饭碗不要,图的不就是干点实在的? 许半夏想供着,我偏要让这“高级牛马”动起来——这么好的料子,不用白不用。 会议室的门被我推开时,高辛夷正站在窗边,手指无意识地划着玻璃上的灰痕。 听见动静,她猛地回头,眼神里带着点没藏住的警惕,像只被惊扰的小兽。 我拉过椅子坐下,笑了笑:“不用紧张,就聊聊你的工作安排。” 她没说话,只是打量我。 后来我才知道,那会儿她心里正转着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她常去的歌舞厅里,见过不少我这号“斯文败类”,看着戴副眼镜人模人样,一开口全是不着调的荤话。 许半夏这公司看着就像个草台班子,保不齐藏着什么歪瓜裂枣。 她甚至暗自后悔: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自己投简历找工作,犯得着来这地方冒险? “先问问,你是什么学历?” 我尽量让语气听起来温和,没说半句多余的。 她愣了下,大概没料到我会直奔主题。 见我确实没说那些四六不着的话,紧绷的肩膀松了松,语气里带了点自傲:“名牌大学,金融外贸专业。毕业时是综合素质考评第一。” “哦?” 我故作惊讶,心里却早有计较。 “那可不能屈才干些杂活了。” 她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似乎没料到我会这么说。 “公司最近有项调研工作,得跑不少地方,按说该给你配辆车。” 我话锋一转,摊了摊手。 “但你也看见了,咱这庙小,暂时没富余的车。我跟童骁骑说好了,让他这段时间给你当司机,随叫随到。” 这话一出,高辛夷眼里的那点芥蒂瞬间散了。 她脸上没什么表情,耳朵尖却悄悄红了——谁不知道她盼着能跟童骁骑多待待? 之前在许半夏那儿碰了几次面,她总找借口跟童骁骑搭话,可惜人家是根木头,半天憋不出个屁来。 “行,”她答应得干脆,甚至主动追问:“什么调研?” 我身体微微前倾,指尖在桌上敲了敲:“找家快经营不下去的煤气罐公司。” “找这个干嘛?” 她皱眉。 “不干嘛。” 我笑了笑,语气轻描淡写。 “我要收购它。” 高辛夷愣住了。她本以为顶多是让她跑市场、做报表,没成想一上来就是这么大的动作。 眼里的警惕又冒了点出来,只是这次,多了些别的东西——好奇,还有点隐隐的兴奋。 我端着刚泡好的茶,倚在门框上打量着高辛夷。 这姑娘年纪不大,眼神里却带着股超出年龄的警惕,像只刚闯进陌生领地的小兽,浑身都绷着劲儿。 刚才我多看了两眼,她的手指就下意识收紧了,嘴角也抿成了一条直线。 我忍不住低笑一声,这动静让她更不自在了,头埋得更低,差点要把脸藏进胸口。 “小丫头,别紧张。” 我走过去对她说。 “你长得确实不错,但要说实话,主要是胜在身材,尤其是这双腿,确实出挑。” 我刻意停顿了下,看她猛地抬头,眼里的戒备几乎要溢出来,又接着说。 “至于别的,就普普通通了。说到脸,打个及格分,算尚好。” 她的脸瞬间涨得通红,手都攥成了拳,像是下一秒就要拍案而起。我却冲办公室另一头扬了扬下巴:“看到那个人没?对,就是那个,许半夏,我老婆。” 小林顺着我的视线看过去,许半夏刚好抬起头,冲我们这边扬了扬手里的文件,眼神清亮,那张小巧的脸上没什么多余的肉,透着股利落劲儿。 “她天生就是这张小脸,”我语气里带了点不自觉的得意:“往后过十年、二十年,估计也还是这副模样。我守着这么个宝贝疙瘩,天天看都看不够,还至于馋你这一口?” 这话像枚小石子投进水里,高辛夷眼里的火气慢慢消了,换成了满脸错愕,嘴微张着,半天没合上。 “我刚才用那种眼神看你,不是因为别的。” 我收起玩笑的神色,语气正经了些。 “是因为你是个高端人才。咱们这地方,高学历的没几个,也就许半夏是正经大学毕业,现在又来了你这么个名牌大学的高材生,我是打心眼儿里觉得欣慰。”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感觉到她紧绷的身体终于松了些:“别想歪了,我不是什么好色,更没打算潜你这一口。话都说明白了,心里的疙瘩该解了吧?” 高辛夷眨了眨眼,过了好一会儿才低声说了句“抱歉”,声音还有点发紧,但眼里的警惕已经散得差不多了,取而代之的是几分不好意思。 “行了,”我直起身,往回走:“好好工作,别辜负了这份学历,也别辜负了自己。” 身后传来她细若蚊蚋的“嗯”声,我回头看了眼,她已经打开了到处找座位了。 许半夏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不远处,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冲她挑了挑眉,心里暗道:这届年轻人,警惕性倒是比我们那时候高多了。 我站在伍建设办公室那扇厚重的木门前,深吸了口气,屈起手指轻轻敲了敲。 门板发出沉闷的回响,像在敲一块实心的铁块。 “进。” 里头传来伍建设那标志性的大嗓门,带着点不耐烦的沙哑。 我把门推开一条缝,只露出半张脸,冲里头挤眉弄眼地探了探头。 办公桌后正低头看文件的伍建设抬眼瞥见,先是一愣,随即嘴角就咧开了,手里的钢笔往桌上一放:“进来啊,搞这么鬼鬼祟祟的。” 我立刻来了精神,猛地推开门,脚底下像是装了弹簧,踩着不成章法的踢踏舞步就蹿了进去。 皮鞋跟在地板上磕出“噼啪”的脆响,转着圈儿溜到办公桌前,最后一个利落的踮脚旋转,稳稳地落坐在伍建设对面的椅子上,还故意把腰板挺得笔直。 伍建设被我这通操作逗得哈哈大笑,指节在桌面上敲得咚咚响:“你这是怎么了?小许发大财了?看把你们夫妻俩乐的,走路都带风。” 我连忙摆手,脸上的笑却收不住:“发什么财啊,我老婆还不是跟您混饭吃。” 说着往他那边凑了凑。 “东西都准备好了吧?这眼看就要去俄罗斯了吧?” 提到这事儿,伍建设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往后靠在椅背上,双手往肚子上一搭:“快了快了。这也是赶巧,废钢价格涨了,要赚也不是我一个人赚,大家跟着发点财。” 我赶紧点头附和,等他笑声稍歇,才清了清嗓子,表情往严肃里收了收:“伍总,我这次来,是想找您帮个忙。” “你说。” 伍建设拿起茶杯抿了口。 “我不是一直在俄罗斯跑倒爷生意么。” 我压低声音,故意往“正事”上靠。 “现在那边武器便宜得很,我琢磨着,想找个军工专家帮我参谋参谋,看看老毛子哪些家伙什儿实在,买回来……也算给国家做点贡献。” 伍建设眼睛一亮,放下茶杯拍了下手:“好小子,觉悟可以啊!” 他想了想,起身从抽屉里翻出个通讯录。 “枪支那些意义不大,要搞就搞高精尖的。我认识个炮弹专家,当年在部队里是顶尖的,我帮你联系。” 他低头在纸上写着名字和电话,嘴里还不停念叨:“这事儿干得漂亮,需要什么尽管开口,祝你成功。” 我接过纸条,心里偷着乐,脸上却装得一脸郑重:“多谢伍总,保证不辜负您期望。” 看着伍建设那副真心实意替我高兴的样子,我差点没绷住笑——他大概永远想不到,我这“为国效力”的背后,打的全是发财的主意。 许半夏的办公室里的日光灯管嗡嗡作响,高辛夷把一叠厚厚的报告放在我桌上时,指尖还沾着点打印墨水的味道。 “刘总,您要的市场调查,我熬夜整理完了。” 她说话时带着点年轻人特有的锐气,眼里藏不住的得意——报告里不仅列了本市煤气罐销售的季度数据,连周边三个地级市的仓储成本都标得清清楚楚,甚至附了张手绘的供需关系图。 我翻了两页,指尖在“城郊结合部新增用户占比37%”那行停住,抬眼时正撞见她按捺不住的好奇:“您看完可得跟我说说,现在小区都在铺管道,胡同里换煤气罐的三轮车都少了一半,您怎么还盯着这生意不放?” 她这话问得直截了当,倒像极了她刚进公司时,敢拿着财务报表跟老会计争对错的样子。 我把报告往桌上一合,指尖敲了敲封面:“亏你还是财经大学出来的高材生。” 她眉毛挑了挑,显然不服气。 “现在和从前不一样了。” 我往椅背上一靠,窗外的阳光正好落在她那身新买的连衣裙上。 “国家改革开放,南边的港口天天有集装箱往外运,你以为人家国外家家户户都像咱们这儿似的,能顺顺当当铺煤气管道?” 高辛夷愣住了,手里的笔在记事本上悬着没落下:“可……煤气罐子能值几个钱?就算运到国外,难道还能卖出花来?” 我忍不住笑出声,从抽屉里抽出张皱巴巴的报纸,指着角落里的短讯给她看——东南亚某国因能源短缺,正紧急采购民用燃气设备。 “你算的是单个罐子的成本,我算的是一整个集装箱的利润。” 她盯着报纸上的黑体字,忽然“啊”了一声,眼里的迷茫慢慢变成了恍然大悟。 “这就是我赚钱,你上班的原因。” 我把报纸推给她。 “有时候盯着脚下的路没错,但得记得抬头看看远处的船往哪儿开。” 她拿起报纸的手指微微用力,耳尖有点发红,却没像平时那样反驳。 其实我骗了她。 东南亚又怎么会缺少煤气罐生意,那边又不缺少能源。 她不知道,这批煤气罐,我是要卖了换美刀的,现在这时候,没人知道把煤气罐改装成炮弹的威力究竟有多大。 第33章 热情的小杨 伍建设终于准备好了。 他要带队,前往俄罗斯收废钢。 出发那天的风卷着沙砾打在车窗上,像无数细密的针,扎得我心头发紧。 许半夏正弯腰把最后一个帆布包塞进后备箱,驼色大衣的下摆被风掀起,露出里面利落的黑色工装裤——她总是这样,把自己裹成一副无坚不摧的样子。 “让我陪你去吧。” 我第三次开口,声音被风吹得有些发飘。 “我去过俄罗斯不下三次,圣彼得堡的市场门清,连莫斯科郊外的废钢场都认识人,肯定能帮上忙。” 她直起身回头看我,嘴角噙着惯常的笑,眼里却没什么温度。 “不是我说你,你当我是去旅游?” 她拍了拍满是灰尘的手套。 “伍建设、裘必正、郭启东,加上冯遇,四个大老爷们陪着,还能让我在俄罗斯丢了不成?” 我往前走了两步,想拉她的手,却被她不着痕迹地避开。 “这次不一样,那边局势乱,废钢生意水深得很——” “有什么不一样?” 她打断我,语气陡然硬了起来。 “生意就是生意,你以为我许半夏是靠男人才能站稳脚跟的?” 她抬手指了指不远处正抽烟说笑的四个人。 “伍建设带队,规矩早就定好了,所有人aa制,各自负责各自的份额。我要是带你去,裘必正得把他老婆带来算后勤,冯遇说不定要拉上他那不争气的弟弟,到时候队伍成了家属团,伍建设能掀桌子你信不信?” 她的话像冰锥,一下下凿在我心上。 我知道她的脾气,那股子“大女子主义”拧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 她总说自己能扛事,不肯在我面前露半分软弱,可我比谁都清楚,她行李箱最底层压着的胃药,还有枕头下藏着的俄语应急手册,早就暴露了她的紧张。 车喇叭响了两声,伍建设在喊她上车。 许半夏理了理围巾,转身要走,我急忙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指尖因为用力而泛白。 “等等。” 我避开她的视线,快速拨通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电话接通的瞬间,李黎带着慵懒的声音传过来,尾音里裹着莫斯科的风雪:“哟,刘总今天怎么有空想起我?” “李黎,帮个忙。” 我压低声音,眼角的余光瞥见许半夏正朝这边望。 “我老婆许半夏今天去俄罗斯做废钢生意,你……帮我盯着点,别让她出事。”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随即传来一声轻嗤:“怎么,自己的人自己不跟着,倒来求我这个‘外人’?” 她的语气里带着酸意,却没真的为难。 “行吧,谁让我现在在俄罗斯混得‘风生水起’呢。” 她故意把尾音拖长,带着点炫耀又带着点无奈。 “白道黑道的面子我都有,让她在圣彼得堡待着别乱跑,有事报我名字,保她没事。” “谢了。” 我松了口气,听见许半夏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匆忙挂了电话。 “跟谁打电话呢?神神秘秘的。” 她挑眉看我,眼里带着一丝探究。 “没什么,公司的事。” 我把手机揣回口袋,指尖还在发烫。 “你那个,路上注意安全,每天给我报个平安。” 她笑了,这次眼里总算有了暖意,伸手拍了拍我的胳膊:“放心吧,等我把废钢拉回来,咱们的堆场就能扩三倍。到时候给你换辆新车,比你这破桑塔纳强十倍。” 她转身朝面包车走去,伍建设他们已经在催了。 四个男人挤在车厢里,车窗摇下来,裘必正探出头喊:“半夏,走了!再晚赶不上火车了!” 回头就对伍建设说了句。 “小姑娘就是事儿多,磨磨蹭蹭的。” 伍建设哈哈一笑,不以为意。 许半夏挥挥手,没再回头。 车发动时扬起一阵尘土,我站在原地看着那辆白色面包车越来越远,直到消失在路的尽头。 风还在刮,我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机,李黎的短信刚发过来:“放心,你的人,我护着。” 远处的天空灰蒙蒙的,像极了俄罗斯冬天的颜色。 我知道许半夏此刻正坐在颠簸的车厢里,心里装着对未来的憧憬,却不知道有一双眼睛,会隔着万水千山,替我在风雪里,默默守护着她未归的路。 火车进站时,车轮碾过铁轨的摩擦声混着风雪呼啸,在空旷的站台上掀起一阵寒意。 许半夏裹紧大衣走出车厢,睫毛上瞬间落了层白霜——窗外的世界早已被大雪覆盖,连空气都带着冰碴子,吸进肺里像吞了碎玻璃。 “我的乖乖,这雪下得!” 裘必正搓着冻红的手哈气。 “比咱们那儿三九天还邪乎。” 正说着,站台尽头有人挥起了手臂,一个穿军绿色棉服的年轻男人快步走来,身后跟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长靴踩在积雪里咯吱作响。 “伍叔!可算把你们盼来了!” 男人嗓门洪亮,一把握住伍建设的手。 “我是小杨啊,我爸让我一定亲自来接。” 伍建设原本被旅途颠簸得蔫蔫的,听见这话眼睛瞬间亮了。 他拍着小杨的胳膊大笑:“好小子!都长这么高了!你爸还好?” 目光扫过旁边的姑娘时,他故意清了清嗓子。 “这位是?” “这是我女朋友,妮娜。” 小杨搂着姑娘的腰介绍。 “她是本地人,对这边熟得很。” 妮娜笑着朝众人点头,用不太流利的中文说“欢迎”,碧蓝的眼睛在雪光里闪着光。 看着小杨和妮娜忙前忙后搬行李,伍建设腰杆都挺直了,跟裘必正他们吹嘘:“当年我跟他爸在边境线上扛过枪,这交情,那是过命的!” 伍建设刚才还紧锁的眉头彻底舒展开,连走路都带着风,那股神气劲儿像是突然年轻了十岁。 车子在雪路上开了近两个小时,终于停在一栋带院子的乡间别墅前。 壁炉里的火焰正旺,把整间屋子烘得暖洋洋的,餐桌上已经摆好了红菜汤、烤香肠和一大盘熏鱼,伏特加的瓶子敞着口,酒香混着面包的麦香飘满房间。 “知道各位长途跋涉辛苦,特意让妮娜妈妈做了些本地菜。” 小杨给众人倒上酒。 “明天的事都安排好了,妮娜的父亲是附近钢厂的厂长,刚才已经打过电话,明天上午先去看货,满意的话当场付定金签合同,后续报关和航运大概一周就能搞定。” 这话像颗定心丸,刚才还悬着心的几人顿时松了口气。 裘必正率先举杯:“那得多谢小杨和妮娜!这趟要是成了,咱们都能赚翻!” 冯遇跟着起哄,郭启东推了推眼镜,算着利润的眉眼都在笑。 酒过三巡,许半夏放下酒杯,看向小杨:“小杨,我想问一下,钢厂这次的货量能不能再追加一些?我们国内那边最近需求量大,价格好商量。” 话音刚落,伍建设的脸就沉了下来,“哐当”一声放下酒杯:“许半夏你什么意思?出发前怎么说的?规矩都忘了?” 他瞪着眼睛。 “这次是我带队,所有人按之前定的份额来,你想加量?让别人喝西北风去?” 许半夏握着酒杯的手指紧了紧,还想再说什么,小杨已经打着圆场开口:“许姐,不是我不给你面子,这次钢厂清库存就这么多量,早就定好分给几家了,真没多余的了。” 他给许半夏添了点酒,眼神里带着歉意,却明明白白透着“伍建设是主导”的意思。 许半夏看着伍建设紧绷的脸,又看了看小杨那副“爱莫能助”的神情,心里最后一点念想彻底灭了。 她扯了扯嘴角,举起酒杯:“是我唐突了,不说这个了,预祝咱们这次顺顺利利,干杯。” 酒液入喉辛辣,她却觉得心里比窗外的风雪还要凉。 壁炉的火明明灭了暖意,映在每个人脸上的笑却都带着算计。 她知道,在这片陌生的雪地里,想多挣一分钱,都得看别人的脸色。 吃完饭,小杨带众人去工厂那里参观。 厂房的铁门被小杨推开时,刺耳的“嘎吱”声惊飞了檐下的麻雀。 许半夏裹紧围巾往里走,鼻腔里立刻灌满铁锈和机油的混合气味,视线所及之处,堆成小山的废钢材在雪光反射下泛着冷硬的灰黑色,起重机的吊臂悬在半空,像只沉默的钢铁巨兽。 “看吧,货都在这儿。” 小杨拍着旁边一摞钢板,震得上面的积雪簌簌往下掉。 “都是刚从工厂淘汰下来的优质废钢,论吨算比国内便宜三成,运回你们那儿随便加工一下就是纯利。” 他弯腰捡起块带棱角的废铁,在手里掂了掂。 “这批货我爸特意留的,一般人拿不到这渠道。” 伍建设眯着眼打量那些钢材,手指在生锈的铁架上划了道痕:“成色倒是还行,数量够不够咱们之前定的?” “绝对够!” 小杨立刻掏出卷尺。 “东边那片堆的是重型废钢,西边是轻薄料,我都量过了,比合同上多出来的吨数算我送的。” 他笑得热情,眼睛却总往众人手里的公文包瞟。 “伍叔,货也验了,咱们是不是该办正事了?” “正事?” 裘必正抽着烟反问。 “合同不是说先付三成预付款,货装船再结清尾款吗?” 小杨脸上的笑淡了些,搓着手解释:“是这样,最近钢厂资金周转有点紧,厂长说这批货压了不少本钱,得先收笔现金周转。你们放心,钱一到账,我马上安排工人清场过磅,报关手续同步走,耽误不了事。” 这话一出,郭启东推了推眼镜:“现金?我们带的都是汇票和卡,这么大笔现金不好周转吧?” “这没办法,钢厂财务有规定。” 小杨摊开手,语气透着为难。 “这边银行转账慢,还得扣手续费,现金交易最省心,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清清楚楚。” 他凑近伍建设,压低声音。 “伍叔,您跟我爸那交情,还信不过我?这现金也是给厂里的,又不是进我口袋。” 冯遇在一旁小声嘀咕:“哪有做生意一上来就全要现金的……” 被伍建设眼一瞪,立刻闭了嘴。 许半夏绕着钢材堆走了半圈,发现不少钢板上的锈迹像是新刷上去的,边角还带着刻意打磨的痕迹。 她停下脚步问:“小杨,这些货的来源证明能给我们看看吗?” “证明肯定有,都在厂里办公室锁着呢。” 小杨指了指远处一栋红砖房。 “等咱们付了钱,我马上拿给你们盖章。再说了,妮娜她爸是厂长,还能骗你们不成?” 他朝门口喊了一声,妮娜立刻笑着走进来,手里端着几杯热茶,用生硬的中文说:“放心,都是好货。” 伍建设接过茶杯暖着手,心里的天平开始倾斜。 他做生意几十年,靠的就是人脉和眼力,小杨一口一个“伍叔”叫得亲热,妮娜又是厂长女儿,货堆得实实在在,看着不像作假。 至于现金,或许真像小杨说的,是这边的规矩。 “老伍,要不……” 裘必正搓着手,眼里透着犹豫,却也藏着点贪便宜的心思。 这批货价格确实诱人,错过了说不定就没机会了。 小杨看出他们的动摇,赶紧加把火:“各位叔,这机会难得,过两天就有别的买家来看货了。你们要是信得过我,今天把钱付了,明天就能开工装货,耽误一天就是一天的利息啊。” 他拍着胸脯保证。 “出了事我负全责,我爸的面子在这儿摆着呢!” 郭启东悄悄拉了拉伍建设的衣角,低声说:“现金交易风险太大,万一……” “没什么万一!” 伍建设打断他,喝了口热茶,热气模糊了眼镜片。 “我跟他爸过命的交情,他还能坑我?不就是现金吗?咱们带的卡够,找地方取了就是。” 他看向众人。 “货是真的,人看着也实在,我看可行。” 许半夏看着小杨眼底一闪而过的急切,心里那点疑虑还没散去,可伍建设已经拍了板,裘必正和冯遇明显动了心,郭启东一个人也拗不过。 寒风从厂房破窗户灌进来,吹得废钢材发出“哐当”的轻响,像是某种无声的警告。 但眼前的利益和小杨那句“过这村没这店”的催促,终究盖过了那点微弱的不安。 “行吧。” 许半夏最终还是松了口。 “但我们要先去银行取钱,而且必须看到货权证明才能付款。” 小杨立刻笑开了花:“没问题!都听许姐的!保证让你们安安心心把货拉回国!” 他热情地引路往外走,脚步轻快得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 一行人跟在后面,雪在脚下发出咯吱的声响。 伍建设和裘必正低声讨论着利润,冯遇开始盘算回去怎么跟老婆报喜,郭启东皱着眉反复看着合同,只有许半夏回头望了一眼那片灰蒙蒙的废钢堆,总觉得那锈迹底下,藏着什么没说出口的猫腻。 但事到如今,似乎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签合同那天的阳光出奇地好,雪在阳光下融成水珠,顺着厂房锈迹斑斑的铁架往下滴,像极了某种不祥的预兆。 许半夏站在车间角落,看着郭启东拿着合同反复核对金额,心里那点不安像野草似的疯长——小杨从昨天起就总在催付款,眼神里的急切藏都藏不住。 “行了行了,磨叽什么!” 伍建设把笔往桌上一拍。 “我跟他爸在猫耳洞待过三年,枪林弹雨里换过命,还能坑我不成?” 他大笔一挥签下自己的名字,推过去时特意拍了拍小杨的肩膀。 “小伙子办事利索,等这批货回国,叔请你喝酒。” 小杨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接过签好的合同和装着预付款的牛皮纸袋,手指捏着纸袋边角时微微发颤。 “伍叔放心,三天内保证把报关材料送过来。” 他把众人送到门口,妮娜站在他身后,今天没怎么说话,碧蓝的眼睛里少了之前的热络。 许半夏上车前回头看了一眼,厂房门口的积雪被车轮碾出两道深痕,小杨和妮娜的身影在空旷的厂区里显得格外单薄,像随时会被风雪卷走。 第34章 李黎的出现 变故来得比想象中更快。 第二天上午他们去别墅找小杨对接后续事宜,推开门只看见空荡荡的房间,壁炉里的火早就灭了,桌上还留着没喝完的伏特加,杯口结着层薄灰。 冯遇第一个慌了神,指着墙上的婚纱照:“昨天还挂着呢!妮娜说这是她父母的房子……” 伍建设的脸“唰”地白了,他冲过去拉开衣柜,里面只有几件旧外套,根本不像长期居住的样子。 “不可能!” 他声音发颤,掏出手机拨号,听筒里只有冰冷的俄语提示音——对方已关机。 “去钢厂!” 郭启东推了推眼镜,声音发紧。 “我们去问厂长!” 一行人疯了似的赶到昨天参观的钢厂,门口的保安拦住他们,叽里呱啦说着俄语。 裘必正急得跳脚,连说带比划,好不容易找来个懂中文的翻译,对方听完直摇头:“这里的厂长姓伊万诺夫,只有一个儿子,根本没有女儿。上周确实有中国人来租过厂房半天,说是拍电影用的。” “拍电影……” 冯遇腿一软差点坐下。 “那妮娜……小杨……” “都是假的!” 许半夏咬着牙说出这句话,心口像被巨石砸中。 所谓的钢厂厂长女儿、乡间别墅、甚至那顿丰盛的晚餐,全是精心布置的骗局。 他们仗着自己不懂俄语、急于求成,就这么把血汗钱拱手让人。 伍建设瘫坐在雪地里,通红的眼睛死死盯着厂房铁门,嘴里反复念叨着:“怎么会……他爸跟我是过命的交情……” 曾经的神气劲儿荡然无存,只剩下被现实击垮的茫然和绝望。 风卷着雪沫子打在他脸上,他却像没知觉似的,任由冰冷浸透棉衣。 最后还是许半夏咬着牙联系大使馆。 接待他们的秘书看着合同叹气:“这种骗局太常见了,专门针对你们这些来做钢材生意的外国人。他们伪造身份、租场地演戏,收了预付款就立刻消失。” 她指了指窗外。 “俄罗斯地域广,很多地方管理松散,想找到人难上加难,就算立案,没个一年半载根本查不出结果。” 伍建设猛地站起来,拳头攥得咯咯响,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裘必正蹲在墙角抽烟,烟头烫到手才惊觉。 郭启东拿着那份假合同,手指抖得连眼镜都戴不稳。 冯遇已经开始抹眼泪,嘴里念叨着家里的老婆孩子。 许半夏站在大使馆走廊里,看着窗外漫天飞雪,突然想起出发前自己老公欲言又止的样子。 原来他早就在担心过这种事,他往俄罗斯跑过不止一次,早就知道这里的乱相,但这种事又不好确定,所以不能明说,只能欲言又止,可自己偏信伍建设的“人脉”,偏要逞那口气。 冷风从窗户缝钻进来,吹得她指尖冰凉,心里那点侥幸彻底碎成了冰碴——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他们终究还是栽了。 大使馆走廊的灯光惨白,照在伍建设布满红血丝的眼睛上,更显得他憔悴不堪。 “事到如今,只能认栽了。” 他掐灭烟头,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 “这地方咱们不熟,语言又不通,继续耗着就是扔钱。定金我来赔,就当买个教训。” 他抬头扫过众人,目光落在窗外飘飞的雪花上:“还有半个月就过年了,家里都等着呢。咱们先回国,等过了年,找靠谱的渠道再来。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裘必正低着头叹气,手指无意识地抠着公文包的锁扣:“也只能这样了,总不能在这儿过年……” 冯遇早没了主意,跟着点头,郭启东推眼镜的动作都透着无力。 “我不回去。” 许半夏突然开口,声音不大却带着股倔劲。 “现在走,才是真的血本无归。定金赔了,时间耗了,连骗子的影子都没摸到,这口气我咽不下。” 伍建设猛地抬头瞪她:“许半夏你闹够了没有?!” 他一拍桌子站起来。 “现在是什么时候?你以为你是谁?留在这里能把小杨抓回来?还是能让人家把钱吐出来?” “我至少能试试!” 许半夏也站了起来,大衣下摆扫过椅子腿。 “这里不是没人能帮上忙,不是没有别的路子!你不敢留,我留!” “你留着干什么?等死吗?” 伍建设气得发抖。 “这里是俄罗斯!不是你的堆场!语言不通,人脉没有,你连下顿饭在哪吃都不知道!逞英雄也要看时候!” “我不需要你管!” 许半夏的声音陡然拔高。 “当初要不是你拍胸脯保证小杨靠谱,要不是你拦着不让我多做准备,怎么会走到今天?现在你想当缩头乌龟,我不拦着,但别想拉着我一起走!” “你——” 伍建设被噎得说不出话,指着她的手抖了半天,最后狠狠一甩手。 “好!你要留就留!出了事别指望我们给你收尸!” 争吵声惊动了大使馆的工作人员,秘书进来劝了几句,可两人谁都不肯让步。 最终伍建设铁青着脸收拾行李,裘必正他们默默跟在后面,没人再劝许半夏。 送他们去机场的路上,车厢里死寂一片。 车窗外的雪越下越大,把城市裹成一片模糊的白。 机场大厅的暖气混着消毒水的味道扑面而来,和外面的风雪像是两个世界。 伍建设的身影消失在安检口时,连句告别都没有,只有行李箱滚轮划过地面的声响,尖锐地刺在许半夏心上。 “半夏,跟我们回去吧。” 冯遇搓着手走过来,呼出的白气在他眼前散开。 “你一个姑娘家,在这儿太危险了。国内堆场还有一堆事等着呢,离了你不行啊。” 裘必正也跟着劝:“是啊,小杨那孙子要是真想躲,你上哪儿找去?俄罗斯这么大,语言又不通,你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吗?” 他拍了拍许半夏的胳膊。 “听叔一句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次栽了,下次咱们再赚回来。” 许半夏望着窗外被风雪模糊的跑道,睫毛上沾着的雪粒慢慢化成水。 “回去?怎么回?” 她的声音有点发哑。 “堆场刚建好,推土机、吊机都在开工,就等着我们带回废钢把场地填满,这时候,我两手空空的回去,这堆场我不是白租了吗!?” “可你留在这儿也没用啊。” 冯遇急了。 “钱都被骗走了,人都跑没影了,你总不能在雪地里挖出废钢来吧?” “我能。” 许半夏转过身,眼睛在大厅的灯光下亮得惊人。 “我来之前查过,俄罗斯的废钢资源多的是,不止小杨那一个渠道。他骗了我们,但不代表所有生意都做不成。” 她攥紧了手里的背包带,指节泛白。 “我的堆场不能空着,空着它就只是个破院子,填满了废钢,它才是我的底气。” 裘必正叹了口气:“你这孩子,怎么就这么拧呢?咱们五个人出来的,现在成了你一个人硬扛,图什么?” “图我不再是垫底的。” 许半夏的声音低了下去,却带着股狠劲。 “你们都有家底,有老客户,我没有。这次要是空手回去,我在圈子里永远抬不起头,永远是你们后面跟着的小尾巴。我许半夏凭什么要一直垫底?” 她想起出发前陈宇宙在堆场里忙碌的身影,想起工人们期待的眼神,想起自己对着图纸画下的蓝图。 那片空旷的堆场,是她全部的赌注,她不能就这么认输。 “半夏……” 冯遇还想说什么,却被许半夏打断了。 “你们走吧,我心意已决。” 她往后退了一步,拉开距离。 “等我找到货,会给你们打电话报平安的。” 冯遇和裘必正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无奈。 劝了这么久,她那股子倔劲上来,十头牛都拉不回。 裘必正最后拍了拍她的肩膀。 “照顾好自己,实在不行就回国,别硬撑。” 他们转身走向安检口,冯遇走几步回头看一眼,许半夏站在原地没动,驼色大衣在人群里像个孤单的标点。 直到他们的身影彻底消失,她才缓缓转过身,望向机场外漫天的风雪。 大厅的玻璃隔绝了寒风,却隔不断那份深入骨髓的孤独。 周围都是陌生的面孔,说着她听不懂的语言,广播里的俄语播报声此起彼伏,像一张无形的网,将她困在这片异乡的土地上。 她深吸一口气,推开厚重的玻璃门,风雪瞬间扑了过来,灌得她一激灵。 但这一次,她没有退缩,裹紧大衣,迎着风雪一步步走进那片白茫茫的未知里。 堆场还在等她,未来还在等她,就算只剩一个人,这条路她也得走下去。 飞机起飞的轰鸣声从头顶传来时,许半夏正站在雪地里,呼出的白气很快消散在风里。 偌大的城市突然变得空旷,连脚下的积雪都像是在嘲笑她的孤勇。 接下来的日子,她成了这座陌生城市里的独行者。 靠着手机翻译软件,她跑遍了小杨带他们去过的所有地方,在厂房门口蹲守到深夜,去别墅周围打听消息,甚至在街头拦住看起来像中国人的路人询问。 可得到的只有摇头和听不懂的俄语,偶尔遇到几个热心人,也只告诉她“这种骗局太多了,别找了”。 风雪一场比一场烈,西伯利亚的寒流卷着雪沫子打在脸上,疼得像刀割。 她舍不得住好酒店,找了家小旅馆,房间里没有暖气,晚上只能裹着所有衣服睡觉。 为了省钱,一天只吃两顿面包,胃里的绞痛越来越频繁,她却只当是饿的,从行李箱底层翻出胃药胡乱吃两片。 这天傍晚,她在一个据说有很多中国人聚集的市场打听消息,突然一阵天旋地转,眼前的俄语招牌都变成了模糊的重影。 寒风像冰针似的扎进骨头缝,她想扶住旁边的货摊,手脚却软得不听使唤,最终重重摔在雪地里。 雪花落在她脸上,冰凉刺骨,意识模糊的最后一刻,她好像看见自己的丈夫站在不远处朝她喊,可张开嘴却发不出声音。 周围的人声、车声都渐渐远去,只剩下风雪呼啸的声音,像无数根针,扎进这片她孤军奋战的异乡寒夜。 消毒水的味道钻进鼻腔时,许半夏的意识像沉在冰水里的棉絮,一点点往上浮。 眼皮重得掀不开,浑身的骨头缝都在疼,喉咙干得像要冒烟。她费力地动了动手指,触到一片柔软的布料,耳边传来轻轻的脚步声。 “醒了?” 一个略带慵懒的女声响起,像温水漫过干涸的河床。 许半夏终于掀开一条眼缝,模糊的光影里,看见床边坐着个穿栗色皮裘的女人。 卷发松松挽在脑后,耳坠上的碎钻在灯光下闪着细碎的光,精致得像从画报里走出来的人。 这张脸有点眼熟,她混沌的脑子转了半天,突然想起什么。 “你是……魔都那个什么园的老板娘?” 她的声音沙哑得厉害。 “你叫李……李黎?” 李黎笑了,眼角的梨涡浅浅陷下去,比记忆里更添了几分风情。 “记性真好,病成这样还能认出来。” 她伸手探了探许半夏的额头,指尖微凉。 “烧总算退了,再躺两天就能下地了。” 许半夏眨了眨眼,打量着这间宽敞的病房。 独立的阳台,墙上挂着油画,床头柜上放着新鲜的康乃馨,哪里像医院,倒像是星级酒店的套房。 “这是……” “莫斯科最好的私立医院。” 李黎给她倒了杯温水,用吸管递到她嘴边。 “我发现你的时候,你已经在市场门口冻得人事不省了,再晚送过来半分钟,估计就得留下后遗症。” 许半夏喝了两口温水,喉咙舒服了些,心里却咯噔一下。 “是你把我送过来的?你怎么会……” “你老公托我照看着你。” 李黎说得轻描淡写,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皮裘袖口的纽扣。 “他说你性子倔,怕你在这边吃亏,让我多留意点。没想到刚接到他电话没几天,就真在街头捡到你这尊大佛。” 提到自己的丈夫,许半夏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又酸又暖。 她就知道,那个看似温和的男人,总有办法在暗处护着她。 可随即又涌上一股不安:“这病房……还有医药费,得花不少钱吧?” “钱的事你不用操心。” 李黎摆了摆手,语气里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 “在俄罗斯这点面子我还是有的,医院院长跟我算是老交情了,这点事还犯不着花钱。” 她顿了顿,看着许半夏紧绷的脸,补充道。 “你放心,你丈夫那边我还没说你病倒的事,省得他在国内瞎担心。” 第35章 病好了 许半夏松了口气,却又有点不好意思。 她想起上次在魔都初见李黎时,对方那副生人勿近的精致模样,怎么也想不到会在异国他乡,被这个女人这样照顾。 “谢谢你。” 她低声说,声音里带着点不自在。 李黎笑了笑,起身走到窗边,拉开厚重的窗帘。 外面的雪还在下,阳光透过雪幕洒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片柔和的光。 “谢就不必了,反正这笔账,是算在你老公身上的,欠我的人情,迟早要还。” 她转过身,眼里闪过一丝锐利的光。 “不过话说回来,你这性子是真能折腾。伍建设他们都跑回国了,你还真敢一个人留下来找骗子?” 许半夏别开视线,盯着天花板上的吊灯:“我不能就这么回去,堆场还空着,我需要废钢。” “废钢的事也不用急。” 李黎走回床边,语气轻松下来。 “等你病好了,我带你去见几个人。我在这边混了这么多年,白道黑道都认识些朋友,找批靠谱的废钢不难,比你跟伍建设那个草台班子强多了。” 她挑眉看着许半夏。 “不过丑话说在前头,我的渠道价格可不低,但胜在安全稳妥,不会让你再遇上小杨那种骗子。” 窗外的雪光映在李黎的皮裘上,泛着温暖的光泽。 许半夏看着她从容不迫的样子,心里那点悬了许久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原来丈夫不仅托了人,还托对了人。在这片让她栽了跟头的陌生土地上,竟然真的有人为她撑起了一片暖意。 她闭上眼,疲惫感再次袭来,却不再是之前的绝望和冰冷。 这一次,梦里好像有温暖的火光,还有人在轻轻说:“睡吧,醒了就有办法了。” 莫斯科的冬夜透过厚重的玻璃窗渗进微光,落在单人病房洁白的床褥上。 许半夏陷在柔软得几乎能将人吞噬的床垫里,连日来的高烧与疲惫终于被沉睡抚平,她侧着身子蜷缩着,手臂埋在温暖的被褥中,连一丝往常压久了会发麻的痛感都没有。 意识回笼的瞬间,不是身体的酸胀,而是一种陌生的贴合感。 背后有人紧紧贴着她,双臂环在她腰腹间,连带着双腿也缠了上来,温热的呼吸轻轻喷在颈后肌肤上,带着若有似无的香水味。 许半夏浑身一僵,心脏猛地攥紧,惊得差点屏住呼吸。 好在那怀抱除了紧密的贴合,再无其他逾矩的动作,她这才微微松了口气,后背却已沁出薄汗。 她用尽全力猛地翻身,被褥摩擦着发出细碎的声响。 看清来人时,许半夏的瞳孔骤然收缩——搂着她的竟然是李黎。 几乎是同时,李黎也醒了。 她睫毛轻颤着抬起眼,撞进许半夏满是惊诧的目光里,先是一愣,随即忍不住弯起嘴角,眼底漾开一丝戏谑的笑意。 没等许半夏开口,李黎微微倾身,竟朝着她的唇凑了过来。 “你疯啦!” 许半夏脑子“嗡”的一声炸响,她怎么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场面,抬手就去推李黎。 可大病初愈的身体虚软得像团棉花,那点力气在李黎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李黎顺势抓住她的手腕,轻轻一按就将她双手固定在床头,身体压得更近了些,温热的气息拂过许半夏的脸颊。 “你真是太可爱了。” 她低笑着开口,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慵懒。 “难怪你老公那么喜欢你。” 许半夏挣扎着,手腕被她按得发紧,心底的慌乱混着一股莫名的屈辱感涌上来:“你放开我!” “我输了。” 李黎却像没听见她的话,指尖轻轻摩挲着她的手腕,眼神里带着点自嘲,又有点不甘。 “我那么漂亮,可看到你这样子,现在却只恨我不是个男人。” 这句话像一把淬了冰的匕首,精准地刺穿了许半夏强装的镇定。 她浑身一凉,血液仿佛瞬间凝固在血管里。李黎眼底的痴迷与那句“你老公那么喜欢你”交织在一起,像拼图一样拼出了最残忍的真相。 原来。 她的好老公,果然又一次背叛了她。 而眼前这个压着她、说恨自己不是男人的女人,就是那个藏在暗处的证明。 病房里只剩下两人的呼吸声,许半夏望着天花板上的吊灯,只觉得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连带着刚退烧的身体,又泛起一阵彻骨的寒意。 李黎的呼吸还残留在颈侧,带着点甜腻的香水味,像一根无形的刺,轻轻扎在许半夏心上。 她看着李黎眼底那点毫不掩饰的占有欲,又想起刘至善这些年在她面前的模样——永远温和笑着,在她忙到深夜时递上一杯热牛奶,在她谈崩生意时拍着她的背说“没事,有我”,连她这次在莫斯科突发急病,也是他在暗中安排找到的李黎联系医院、安排人过来照料。 可偏偏,安排来的人是——李黎。 许半夏慢慢挣开被按在床头的手,指尖有些发凉,却没什么怒意。 她甚至能想象出刘至善做这个决定时的样子,大概是皱着眉权衡了半天,既怕她在异国他乡没人照应,又觉得李黎细心妥帖,或许还存着点侥幸,以为这层窗户纸能永远糊下去。 “你走吧。” 许半夏开口,声音有点哑,却异常平静。 李黎愣了一下,似乎没料到她是这个反应,眼底的戏谑淡了些,多了点探究:“他让我留下来照顾你。” “不用了。” 许半夏撑起身子靠在床头,背后的软垫陷下去一块,将她整个人托得很稳。 “我自己能行。” 李黎盯着她看了几秒,忽然笑了,带着点自嘲:“你果然和他说的不一样,一点都不闹。” 许半夏扯了扯嘴角,没接话。 闹什么呢? 她想起第一次发现刘至善出轨时的样子,摔碎了客厅里那盏他送的水晶灯,哭到嗓子哑,质问他为什么。 可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有什么资格闹? 她整天泡在工厂和酒局里,家对她来说更像个旅馆,刘至善守着空荡荡的房子,她甚至连他生日都记错过两次。 后来她原谅了他,理由是“我不是个好妻子”。 这个理由,此刻依然站得住脚。 她知道自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贤妻,不会煲汤做饭,不会温声软语,甚至连陪他看场电影的时间都挤不出来。 她的心思全在生意上,从一个小废品站做到如今的规模,刘至善是她最坚实的后盾,不仅帮她打理家里的琐事,更在她资金周转不开时,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钱借出来。 那些钱,不是一点点,而是数千万。 这么一大笔钱,如果是自己,不知要怎么犹豫不舍呢。 而现在,这笔钱是她事业起飞的关键。 这次在莫斯科病倒,她躺在病床上发着烧,迷迷糊糊里想的还是国内那笔没谈完的合同。 刘至善打电话来时,她还强撑着交代工作,是他在那头红着眼眶骂她“不要命了”,说已经安排好了人过来。 那时她还心头一暖,觉得这个男人终究是疼她的。 只是没想到,来的是李黎。 许半夏低头看着自己手背上的针眼,输液留下的淤青还没消。 李黎确实把她照顾得很好,病房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床头柜上放着切好的水果,连她曾经地国内和丈夫提过一嘴的那种俄罗斯软糖,都摆在手边。 刘至善大概是真的怕她出事,才敢让李黎来。 这份担心里掺了多少心虚,多少算计,许半夏不想细究。 李黎见她半天没动静,终于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裙摆:“他说你醒了让我告诉他。” “嗯。” 许半夏应了一声,目光落在窗外。 莫斯科的雪下得很大,把屋顶都盖成了白色,远远望去一片寂静。 房门关上的瞬间,病房里彻底安静下来。 许半夏靠在床头,慢慢闭上眼。 心里不是没有失意的,像被什么东西轻轻硌了一下,有点闷,有点涩。 毕竟是自己选的男人,谁不希望对方眼里只有自己呢? 可这点失意很快就淡了。 刘至善还在,家还在,他依然在她需要的时候伸出手,帮她稳住生意,替她撑起后方。 他或许不够忠诚,却足够有用。 对现在的她来说,这似乎比一心一意更重要。 她拿起手机,翻到刘至善的号码,想了想,终究没拨出去。 手指划过屏幕,点开了短信,最新的消息是陈宇宙汇报国内工厂的生产进度。 许半夏深吸一口气,指尖在按钮上敲下回复。 窗外的雪还在下,病房里暖融融的,她忽然觉得,没什么过不去的。 日子嘛,本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把日子过下去,比什么都强。 我终于还是来了。 推开病房门的瞬间,空气仿佛都凝住了。 许半夏半靠在床头,原本总是带着飞扬笑意的眼睛此刻像淬了冰,正用一种近乎杀人的目光直直射向我。 但我心里一点波澜都没有,甚至还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来之前李黎早就跟我交代清楚了——许半夏这几天闹得厉害,仗着自己恢复了些力气就总想往跑,总想找回小杨,和那个什么妮娜,半点不肯安分养病。 医生被她磨得没办法,只好在李黎的意见下给打了镇静针,现在她浑身软绵,连抬手都费劲。 我径直走到病床边,完全无视她眼底熊熊燃烧的怒火。 病房里很安静,我索性跟着窗外飘进来的风哼起不成调的曲子,在她面前慢悠悠地转了个圈,大衣角摆随着动作轻轻扫过床沿,故意扭着腰跳了段不成样的舞。 “怎么样?” 我停在她面前,俯身看着她气鼓鼓的样子。 “小样,病倒了吧?许半夏啊许半夏,之前怎么说你的?让你好好休息偏不听,现在知道厉害了吧?” 我特意拖长了语调,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看你这样子,还想抬手打我?来啊,你打我撒?你打我撒?” 一阵畅快的笑声从我喉咙里滚出来,眼看着许半夏的脸一点点涨红,从脸颊红到脖颈,她死死咬着牙,胸口因为愤怒而微微起伏,好半天才挤出一句:“你等着,等我病好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收拾我?” 我笑得更欢了,索性坐到床沿,伸出手指轻轻捏了捏她软弹的小圆脸,手感还是那么好。 又趁她没反应过来,伸手掀开被子一角,飞快捏了捏她露在外面的小脚,那截脚踝纤细又温热,捏起来软乎乎的。 “你动起来啊,动起来收拾我啊。” 我故意用指尖挠了挠她的脚心,看着她猛地缩了一下脚却没力气躲开的样子,笑得更得意了。 “小样儿,我还收拾不了你?” 说着,我凑得更近了些,在她气呼呼的脸颊上飞快亲了一下。 许半夏像是被烫到一样猛地偏过头,耳根子瞬间红得要滴血,连耳廓都染上了一层好看的粉色。 看着她这副又羞又气的模样,我心里那点恶作剧得逞的得意突然就变成了柔软的心疼。 我忍不住凑过去,轻轻抱住了她,小心地避开她打着针的手背。 “好了好了,不气你了。” 我笑着用自己的鼻子蹭了蹭她的鼻尖,感受着她呼吸间的温热。 “小样,还治不了你?” 怀里的人挣扎了两下,最后还是没力气地软了下来,只能任由我抱着,耳廓的红晕却半天没褪下去。 我低头在她额头上印下一个轻吻,心里软得一塌糊涂——就算她现在气鼓鼓的像只炸毛的猫,也是我最想捧在手心的宝贝。 许半夏发烧的第三天,我终于找到了久违的乐趣。 她裹着厚毛毯缩在沙发角,脸颊烧得泛着粉,平时那双能镇住全场的眼睛此刻半眯着,连抬眼皮都费劲。 我端着温水凑过去,她乖乖张嘴喝水的样子像只没脾气的小兽,这场景让我憋了好几天的坏心思终于忍不住冒了出来。 “手好烫。” 我状似关心地握住她的手腕,指尖故意在她手背上轻轻挠了挠。 她瑟缩了一下,没力气抽回手,只能从喉咙里挤出一声模糊的“滚开”。 可这软绵绵的语气哪有平时的威慑力,我得寸进尺地捏了捏她的手指,又顺势往怀里带了带,在她额头上印了个轻吻。 “你……” 许半夏气结,却只能用那双水汽氤氲的眼睛瞪我,那目光算不上狠厉,倒像是藏着团没烧起来的小火苗,暗戳戳地恨着,偏又没力气燎原。 接下来的两天成了我的“狂欢期”。 趁她喝药时偷亲她的嘴角,看她呛得咳嗽也不肯松口。 晚上帮她掖被子时故意捏捏她露在外面的脚踝,看她猛地缩回脚却因为头晕只能哼哼唧唧。 甚至在她昏昏欲睡时,把下巴搁在她头顶,闻着她发间的药味傻笑。 她每次都用那种“等我好了你死定了”的眼神剜我,可这威胁在病中显得格外无力,反倒让我觉得新鲜又有趣——原来张牙舞爪的许半夏,也有这样任人拿捏的时刻。 转折发生在第五天清晨。 我端着早餐进门时,正撞见她利落地从床上坐起来,眼神清明,脸色虽还有点白,那股子压人的气场却已经回来了。 她看我的眼神不再是暗恨,而是明晃晃的杀气,像蓄势待发的猎豹。 “醒啦?要不要先喝杯温水……” 我的话还没说完,她已经掀了被子朝我扑过来,拳头带着风声砸在我胳膊上:“刘至善!你这几天胆肥了是吧!” 我下意识抱头鼠窜,她的拳头追着我的后背落下来,力道比起平时半分不减。 “错了错了!你刚好不能动气!” 我绕着桌子躲闪,余光瞥见门口探头的李黎,连忙大喊:“李黎!快!你半夏姐好了,赶紧把她拉去吃早饭!顺便帮我求求情!” 李黎憋着笑冲过来拉住许半夏,我趁机蹿到门口。 第36章 高会长的注视 许半夏站在医院窗前,看着楼下车水马龙,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窗框上的裂痕。 服药后的虚弱还没完全褪去,但胸腔里跳动的野心已经按捺不住——她不能就这么停下来,伍建设他们还在国内等着消息,那些被骗走的钱像块烧红的烙铁,日夜烫着她的良心。 “咔嗒”一声,病房门被推开。 李黎裹着一身寒气走进来,军绿色大衣上还沾着未化的雪粒,她摘下手套笑了笑:“听说我们的铁娘子要出院了?正好,给你带了个消息。” 许半夏眼睛一亮。她此时已经知道李黎的底细,这位常年往返中俄的商人手里握着旁人难以想象的人脉,当初走投无路时找她帮忙,果然没押错宝。 “妮娜有下落了?” “在敖德萨,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李黎把一份地址拍在桌上。 “不过先说好,她手里一分钱都没有,被那帮所谓的‘合作伙伴’坑得比你还惨。但她提了个东西,或许你会感兴趣。” 三天后,许半夏在敖德萨郊外的小木屋见到了妮娜。 女人形容枯槁,说起被骗的经过泣不成声,最后才抽噎着提到:“我表哥在黑海舰队后勤部……他们最近在处理一批淘汰军械,都是二战到冷战时期的老东西,坦克、导弹发射架堆成了山,正愁没地方处理……” 许半夏的心猛地一跳。 废钢! 这些在军方眼里是废品的重型武器,在她眼里就是闪闪发光的金子! “能带我们见你表哥吗?” 她追问,声音因激动微微发颤。 谈判比想象中顺利。 或许是李黎递过去的“诚意”起了作用,或许是军方本就急于清理这些占地方的“破烂”,黑海军官看着许半夏的眼神带着几分审视,最终在合同上签下名字:“五万吨,按废钢价算,但现款现货。” 许半夏捏着合同的手微微发抖。 这笔钱不是小数目,她刚从鬼门关爬回来,账户早已空空如也。 李黎在她身后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我让财务准备了转账,利息按银行的来,等你船开回国再还。” “李黎……” 许半夏喉头一哽,千言万语都堵在喉咙里。 “别煽情。” 李黎挑眉笑了。 “我可不是慈善家,这笔钱可以只还我本金,但是,这些天晚上你还得和生病时那样在我怀里睡觉。” 许半夏脸上一黑,好在李黎是女人,和自己睡时也没太不堪,不然,她一定一巴掌搧上去。 三天后,许半夏站在黑海沿岸的军用码头。 寒风卷着鹅毛大雪呼啸而过,天地间一片苍茫。 她裹紧大衣,望着远处雪幕中出现的黑点,心跳如擂鼓。 轰鸣声由远及近,起初是模糊的引擎声,渐渐变成震耳欲聋的轰鸣。 雪雾被撕开一道口子,第一辆卡车的轮廓撞入眼帘——车斗里装载的,竟是一辆覆盖着积雪的t34坦克,炮管直指天空,仿佛仍在诉说着战火岁月。 紧接着,第二辆、第三辆……成百上千辆卡车组成的长龙从风雪中驶来。 车斗上,锈迹斑斑的导弹发射架、履带断裂的装甲车、甚至还有拆解下来的舰炮炮管,在白雪的映衬下泛着冷硬的金属光泽。 这些曾经叱咤战场的钢铁巨兽,此刻卸下了硝烟,以另一种姿态向她驶来。 许半夏站在原地,忘了寒冷,忘了呼吸。 雪花落在她的睫毛上,融化成水,顺着脸颊滑落,分不清是雪水还是泪水。 她想起在国内被拿捏份额的日夜,想起被骗了钱的痛苦,想起伍建设他们期盼的眼神——所有的苦难在此刻都有了归宿。 李黎走到她身边,递过一杯热咖啡:“怎么样,这阵仗够不够震撼?” 许半夏接过咖啡,指尖传来暖意,她望着缓缓驶来的钢铁洪流,突然笑了。 风雪模糊了她的视线,却挡不住眼底的光芒。 她知道,这一次,幸运终于站在了她这边。 那些曾经压垮她的重量,终将变成托举她的力量,载着她穿过风雪,驶向真正的归航。 火车站的风裹着雪粒子打在脸上,我缩了缩脖子,看着出站口涌动的人潮。 童骁骑把羽绒服拉链拉到顶,搓着手哈气:“姐怎么还不出来?我这皮衣要是等会儿试小了,她可得再给我换一件。” 陈宇宙在旁边笑他:“就你事儿多,胖子带回来的东西能差?” 我没接话,眼睛一直盯着那个熟悉的身影。 许半夏拖着两个大箱子从人群里挤出来,军绿色的大衣沾着雪,脸上却带着劲儿,看见我们就扬手:“这儿!” 童骁骑率先冲上去接箱子,陈宇宙跟在后面问东问西。 许半夏拍掉身上的雪,目光扫过我时顿了顿,没说话,径直往停车场走。 我心里那点侥幸彻底凉了——她果然还没消气。 看来我上次在俄罗斯那几天是真的气到了她。 我趁着她病着,对她上下其手,大占便宜,坦白说对于夫妻这不算什么,但伤害性不大污辱性极强,这让许半夏记恨上了。 回到住处,童骁骑迫不及待拆开最大的箱子,一件深棕色的皮夹克露出来,他往身上一披,版型正好,得意地在镜子前转了两圈:“嘿,这皮子!够劲儿!” 陈宇宙也收到一件灰色的羊毛大衣,他摸着料子笑:“这得不少钱吧?你在那边别总想着我们,自己也买点好的。” 许半夏坐在沙发上喝热水,看着他们笑:“你们俩跟着我跑前跑后,穿体面点应该的。” 她的视线淡淡掠过我,桌上的箱子里再没有多余的礼物。我捏了捏口袋里空着的手,喉咙有点发紧。 除夕那天,许半夏难得没忙工作,叫了饭店的上门菜,摆了满满一桌子。 彩灯串在墙上闪着暖光,窗外时不时有鞭炮声炸开。 陈宇宙给每个人倒上酒,率先举杯:“今年这年,过得踏实!我还记得去年这时候,咱们仨缩在小仓库里啃冷馒头,现在想想,跟做梦似的。” 童骁骑灌了口酒,脸涨得通红:“可不是嘛!那时候追债的天天堵门,姐天天跑出去看货,宇宙你还咳得直不起腰……” 他说着说着没了声音,挠挠头笑了。 “不说了,都过去了。” 许半夏端起酒杯,指尖在杯沿轻轻摩挲:“是过去了。正月十五那批货到港,咱们就算真正翻篇了。” 她看向我,眼神终于有了点温度。 “以前咱们求着别人给活路,以后,该别人看咱们脸色了。” 我心里一动。 谁都知道那批从黑海运回来的废钢意味着什么。 伍建设以前总把“前辈”挂在嘴边,开会时永远坐在主位,分配份额时更是把最好的那块留给自己。 可这次不一样了,许半夏手里握着五万吨军械废钢,那是别人拿不到的硬通货。 “伍建设那边……” 我试探着开口。 “他?” 许半夏笑了笑,眼底闪过一丝锐光。 “以前他能压我一头,是因为咱们手里没货。现在钢材攥在咱们手里,价格、份额,自然该由咱们说了算。” 她仰头喝尽杯里的酒。 “这行里的规矩,该改改了。” 窗外烟花突然炸开,把房间照得亮堂堂的。 陈宇宙和童骁骑笑着碰杯,往事里的苦累都化在酒里,咽进肚子里。 我看着许半夏的侧脸,她嘴角噙着笑,眼神里是藏不住的底气。 我知道,从这个除夕开始,一切都不一样了。 那个曾经需要看别人脸色、在酒桌上硬撑的许半夏,那个和我们一起啃冷馒头、在仓库里数钢条的许半夏,就要成为这个行业里真正说了算的人了。 桌上的菜还冒着热气,电视里的春晚热闹非凡。 童骁骑正给陈宇宙演示新皮衣的拉链多顺滑,许半夏拿起筷子给我们夹菜,轻声说:“吃菜吧,明年,咱们过个更热闹的年。” 我低头扒拉着碗里的饭,心里清楚,属于许半夏的时代,要来了。 深秋的风卷着落叶拍打在发展委办公楼的玻璃窗上,高跃进指尖夹着的香烟燃到了尽头,烟灰簌簌落在摊开的文件上。 她盯着“许半夏”这个名字,眉头拧成了川字——这个把废钢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的女人,最近在圈子里的风头正劲,更让她心烦的是,女儿高辛夷的名字总跟这个女人的团队缠在一起。 “让许半夏下午来见我。” 高跃进掐灭烟头,对秘书吩咐道。 她倒要看看,能让自己家“野猫”整天念叨的许半夏,究竟是何方神圣。 下午三点,许半夏准时出现在办公室。 一身剪裁得体的深色西装,衬得她身形利落,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笑意,既不卑不亢,又透着生意人特有的精明。 “高会长,久仰。” 她递过伴手礼,目光坦然地迎上高跃进审视的视线。 “许老板年轻有为啊。” 高跃进指了指对面的沙发,语气听不出喜怒。 “听说你最近从北边弄回了不少好东西?” 许半夏心里门儿清,这位女会长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她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缓缓开口:“不瞒您说,这次去北边确实不容易。一开始我跟伍建设他们合伙,想着能少走点弯路,结果被那边的中介坑了,定金打了水漂不说,连废钢的影子都没见到。” 提到被骗的经历,许半夏的眼神沉了沉:“那时候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李黎,她是北边那个有名的大倒爷,她帮我牵线找到了妮娜——一个重要的人,她一开始也是对方做局子的人,后来和那帮骗子闹掰了。” “妮娜又帮我联系上了黑海军方。” 许半夏笑了笑,眼角的细纹里藏着故事。 “黑海军方有个人是妮娜的亲舅舅,通过他我知道那边正好有批退役军械要拆解,我们磨了整整半个月,才谈妥价格。现在那批钢正在运回港的路上,我这次能翻身就是靠这批废钢材呢。” 高跃进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桌面,她见过太多商人吹嘘自己的经历,可许半夏的语气里没有半分夸大,只有历经波折后的平静。 这个女人能在男人扎堆的钢铁行业里闯出来,果然不是靠运气。 就在这时,走廊里突然传来争执声,高跃进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她起身拉开门,正撞见女儿高辛夷正对着个年轻男人发脾气,那男人背对着门,身形挺拔,正是许半夏团队里的童骁骑。 “高辛夷!” 高跃进厉声喝道。 “谁让你在这儿撒野的?” 野猫被这声怒喝吓得一哆嗦,却还是梗着脖子喊道:“妈!我跟骁骑哥说正事呢!” 童骁骑赶紧转身想解释,却被野猫一把拽住胳膊。 “你别躲!” 野猫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少女特有的直白。 “我就是喜欢你!可你整天围着许半夏转什么?她都有老公了,你就不能避避嫌?” 这话像颗炸雷在走廊里炸开,童骁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 许半夏赶紧起身打圆场,却被高跃进一个眼神制止了。 “跟我回家!” 高跃进拽着野猫的胳膊就往楼梯口走,路过许半夏身边时,她停下脚步,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 “许老板,你看这……” “高会长放心。” 许半夏心领神会,立刻接话,目光诚恳。 “童骁骑和辛夷都是好孩子,就是年轻气盛。我以后一定看好他们,保证让他们踏踏实实做事,绝不让他们胡来。” 高跃进深深看了她一眼,没再说什么,拉着还在嘟囔的野猫消失在楼梯拐角。 走廊里只剩下许半夏和还没缓过神的童骁骑。 “小童,你也别往心里去,小野猫就是这直性子。” 许半夏拍了拍他的肩膀。 童骁骑挠了挠头,耳根还泛着红:“老大,我……” “回去干活吧,北边的钢快到港了,有的是忙的。” 许半夏笑着打断他,眼底却闪过一丝了然。 这风吹日晒的钢铁生意里,原来也藏着这么多年轻人的心事。 办公室里,高跃进看着气鼓鼓坐在沙发上的女儿,又想起许半夏坦荡的眼神,心里五味杂陈。 或许这个许半夏,真能让那两个不着调的年轻人走上正途? 她拿起桌上的文件,却怎么也看不进去了。 窗外的夕阳透过玻璃洒进来,在地板上投下长长的影子,像极了这钢铁江湖里剪不断理还乱的牵绊。 第37章 国际钢价大跌 正月十五的海风裹着咸湿的凉意,卷过码头上挂着的红灯笼。 灯笼晃悠着,把光晕投在刚靠岸的货轮甲板上,也映亮了许半夏脸上的笑意。 她站在栈桥上,看着吊臂将集装箱稳稳落下,呵出的白气在冷空气中转瞬即逝。 码头上的风比往天柔和些,阳光透过薄雾洒在锈迹斑斑的栏杆上,暖得能焐热指尖。 我搓着手来回踱着步,眼角的余光始终没离开远处那艘正缓缓靠岸的货轮——北边来的钢材,终于到了。 “来了来了!” 陈宇宙举着保温杯的手晃了晃,镜片后的眼睛笑成了一条缝。 “看那吃水线,肯定装得满满当当!” 童骁骑把高辛夷往身边拉了拉,避开过往的叉车:“等卸下来验过货,晚上必须庆功。” 高辛夷笑着点头,手里还攥着刚打印好的收货单,边角都被她捏得有些发皱。 所有人里最沉得住气的是许半夏,可我看她攥着文件夹的手指微微收紧,嘴角那抹压不住的笑意早就泄了底。 她今天穿了件驼色大衣,风把她的头发吹起来几缕,我伸手想替她别到耳后,手伸到一半又停住了——这阵子她忙得脚不沾地,我们俩连好好说句话的时间都少得可怜。 “呜——” 货轮鸣了声长笛,稳稳地泊在了泊位边。 吊臂开始转动,第一捆缠着防锈膜的钢材被缓缓吊离甲板,阳光下能看到钢材表面崭新的光泽。 “成了!” 童骁骑第一个喊出声,陈宇宙激动得差点把保温杯扔出去。 我转头看向许半夏,她正好也朝我看过来,眼里的光亮得像落了星星。 不知怎么的,我心里一热,几步走到她身边,趁她笑着和码头工头说话的空档,轻轻拉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有点凉,大概是在风口站久了。许半夏愣了一下,下意识想挣开,却被我攥得更紧了些。 “哎,许总,”我凑到她耳边,声音压得低低的,带着点故意的调笑:“货到了,心该放回家里了吧?” 她瞪了我一眼,耳根却悄悄红了。 “别闹,这么多人看着。” 她的声音很轻,带着点无奈,却没真的甩开我的手。 “看就看呗,夫妻拉手,天经地义。” 我拇指摩挲着她手背上的薄茧,那是常年握笔、签字、搬文件磨出来的。 “你算算,这月你回了几趟家?床都快不认识你了。” 许半夏抿了抿唇,没接话,但拉着我的手却悄悄回握了一下。 远处陈宇宙在喊我们过去看卸货清单,她想松手,我却没放。 “说真的,半夏,”我看着她的眼睛,语气正经了些:“货安稳到港了,生意上的事缓一缓。你是许总,可你也是我媳妇,总得履行点‘家庭义务’吧?” 她被我逗笑了,眼角的细纹都舒展开来:“知道了,不是我说你,一天到晚都想没正经的事。等忙完这阵,给你做红烧肉吧。” 我摇头苦笑。 我和你说的,是那点子红烧肉的事吗? 风从货轮那边吹过来,带着钢材特有的冷硬气息,可我握着许半夏的手,却觉得暖烘烘的。 吊臂还在来来往往地忙碌,钢材落地的闷响一声声传来,像敲在每个人的心坎上,踏实又安稳。 我看着身边笑着和陈宇宙他们讨论卸货流程的许半夏,心里忽然觉得,这比任何生意成功都更让人踏实——货到了,她也在身边,这就够了。 吊臂起落的轰鸣声里,许半夏蹲在刚卸下的废钢堆前,戴着手套的手指拂过钢材表面。 锈迹剥落的碎屑沾在掌心,她却毫不在意,只专注地检查着切口的断面:“老陈,记一下,这批钢的含碳量比合同标注的还稳,北边的朋友没糊弄咱们。” 陈宇宙在一旁飞快地在本子上记录,抬头时忽然“咦”了一声:“胖子,你看那边。” 许半夏直起身,顺着他的目光望去。 码头入口处,一辆黑色轿车停稳,伍建设和冯遇一前一后下了车。 伍建设穿着件深灰色夹克,头发比上次见时稀疏了些,却依旧习惯性地挺着腰板。 冯遇则裹着件羽绒服,手里还拎着个鼓鼓囊囊的袋子,正踮脚往这边张望。 “伍总,冯总?” 许半夏有些意外,扬声打了个招呼,随手摘了手套往大衣口袋里塞。 “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伍建设快步走近,视线扫过堆成小山的废钢,又看了看货轮甲板上正继续卸载的吊臂,喉结动了动:“听说你北边的货到了,过来看看热闹。” 他的语气比往常缓和,少了几分过去的盛气凌人。 “冯遇非说要给你带点东西,拦都拦不住。” 冯遇连忙把袋子递过来,脸上堆着笑:“刚在码头附近买的糖球,热乎着呢。知道你们等货辛苦,垫垫肚子。” 袋子打开,裹着芝麻的糖球还冒着白气,甜香混着海风飘过来。 许半夏接过来,分给身边的工人两个,又递了两串给我和陈宇宙,才对两人道:“这可太客气了。你们怎么知道今天卸货?” “圈子就这么大,你许半夏从北边进货的事,早就传开了。” 伍建设踢了踢脚边一块废钢,声音沉了些。 “上次……在俄罗斯的事,是我冒失了。” 他顿了顿,抬头看向许半夏。 “听说你在黑海那边搭了新路子?” 许半夏挑眉笑了笑,没接他认错的话茬,只指了指货轮:“刚起步,还在磨合。这批货能顺利到港,确实托了那边的关系。” 她话锋一转,语气诚恳起来。 “伍总,您当年带我的情分,我一直记着。以后要是有合适的生意,咱们未必不能一起做。” 冯遇在一旁连连点头:“就是就是,大家都是老交情了。” 伍建设看着许半夏坦然的眼神,又看了看眼前实打实的钢材,紧绷的肩膀似乎松了些。 海风卷起他额前的碎发,他忽然笑了笑,带着点自嘲:“你这丫头,倒是比我们这些老家伙通透。” 正说着,童骁骑开着叉车过来,看到伍建设愣了一下,随即客气地喊了声“伍总”。 许半夏拍了拍钢材堆:“走,去办公室喝杯热茶?让你们看看这批货的质检报告。” 伍建设应了声好,冯遇拎着空了一半的糖球袋子跟在后面。 吊臂依旧在忙碌,废钢落地的闷响像在敲打着码头的节奏,阳光透过云层洒下来,把三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在满地的钢材碎屑间缓缓移动。 一路上。 冯遇在一旁说道:“伍总这阵子没少念叨,说这次要是能多听听你的意见看法,也许就不会出事了。” 他偷偷瞥了眼伍建设,后者脸上带着少见的赧然。 谁都知道,这阵子伍建设和裘必正闹得正僵,往日形影不离的两人,如今连过年都没凑在一起。 裘必正追着要赔偿的事,在圈子里早已不是秘密。 那一天。 伍建设的办公室里烟味弥漫。 烟灰缸里堆满了烟蒂。 他刚对着报表算了半天账,眉头还没松开,办公室的门就被“砰”地推开,裘必正气冲冲地闯了进来。 “伍建设!你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裘必正把公文包往茶几上一摔,皮椅被他坐得咯吱响。 “我问你,俄罗斯那笔钱,你到底打算什么时候给?” 伍建设捏着钢笔的手紧了紧,抬眼时脸色沉得难看:“必正,你这是干什么?嗓门能不能小点?” “小点?我的钱都打水漂了,你让我小点声?” 裘必正往前探着身子,唾沫星子几乎喷到茶几上。 “当初在俄罗斯,是谁拍着胸脯说‘放心,出了事算我的’?现在回来了,你倒好,天天装聋作哑!” 伍建设把钢笔往桌上一拍,报表被震得跳了跳:“我装聋作哑?你以为我没亏?那批货我投的钱是你的三倍!现在我的钱要不回来,你的损失倒成了我的责任?” 他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裘必正。 “我是说过包赔,但那是以为能把货追回来!现在人去楼空,我拿什么赔?” “那是你的事!” 裘必正也站了起来,两人几乎脸贴脸。 “你伍建设是这行的龙头,家大业大,这点钱对你来说不算什么!可我不一样,那是我厂子下半年的流动资金!” “不算什么?” 伍建设气笑了,指着窗外的方向。 “你去问问,这阵子我的公司停了多少生意?资金全压在俄罗斯的烂账里,现在让我掏钱,是要我把公司抵出去?” 他顿了顿,语气里带上了失望。 “咱们兄弟多少年了?一起闯过多少难关?现在出点事,你就死盯着我不放?这叫什么兄弟?” 裘必正被噎了一下,随即脖子更红了:“兄弟?兄弟就该说话算数!你当初要是不拍胸脯,我能跟着你投钱?现在你倒怪我盯着你?伍建设,我算是看透你了!” “看透我?” 伍建设冷笑。 “我看是钱把你看透了!” 他指着门口。 “钱我现在没有,要闹你就去外面闹,别在我办公室里碍眼!等我缓过这阵再说!” “缓过这阵?你想缓到什么时候?” 裘必正气得发抖,抓起公文包就往门口走。 “伍建设,你要是不把钱给我,咱们这兄弟就算是做到头了!以后在生意场上,各走各的路!” “走就走!谁怕谁?” 伍建设的声音在身后炸响。 “我伍建设还不至于靠你这点情分撑场面!” 门被重重摔上,震得墙上的奖状框都晃了晃。 伍建设胸口剧烈起伏着,抓起桌上的茶杯就想摔,手举到半空又硬生生停住,最后狠狠砸回桌面,茶水溅了满桌。 烟味混杂着尴尬的寂静,在这间曾经充满欢声笑语的办公室里弥漫开来,像一道骤然裂开的深痕,再也填不平了。 说话间,几个人,进了许半夏的办公室。 大家入座后,伍建设说:“许半夏,你这办公室看来是要装修一下了,至少要搞大点,以后啊,我们就要常来,找你许总讨一口饭吃了。” 许半夏笑着摆摆手,指尖无意识地划过衣领的霜花:“伍总说笑了,当年我刚入行,跑钢材市场连门都摸不着,不是您带着我见人、谈生意,哪有我的今天。” 她顿了顿,语气认真起来。 “这次去黑海,倒是认识了不少船运和钢厂的关系。那边乱是乱,但乱中才有机会——千年不遇的好机会。等我把路子趟顺了,伍总要是有兴趣,咱们一起做。” 伍建设猛地抬头,眼里闪过一丝惊讶。 他以为许半夏会趁机拿捏,或是旁敲侧击地提俄罗斯的亏空,却没料到是这样一句敞亮话。 和她一比,裘必正就——唉! 冯遇在一旁轻轻叹了口气,这年头,落难时还能念着旧情的,实在太少了。 就在这时,门处传来汽车引擎声。 许半夏眼睛一亮,脸上瞬间绽开更盛的笑意,快步迎了上去:“高部长!您怎么来了?” 高跃进从越野车里下来,军绿色大衣被风吹得猎猎作响。 她没像往常那样和许半夏寒暄,只是把一份折叠的纸递过去,眉头拧着:“刚收到的消息,你自己看吧。” 许半夏脸上的笑意僵住了。 她展开报价单,指尖触到纸页的刹那,仿佛被烫了一下。 1997年春天的字样刺得人眼慌,紧随其后的是一连串跳水般的数字——全世界钢铁价格,正在断崖式下跌。 码头上的红灯笼还在摇晃,海风卷着寒意钻进领口。 伍建设和冯遇脸上的感慨还没散去,就被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冻成了沉默。 远处居民区传来元宵节的鞭炮声,零星而热闹,却衬得这码头愈发冷清。 许半夏捏着报价单的手指微微发白,她望着货轮上“国际航运”的字样,又看了看远处城市天际线的灯火,喉间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滋味。 刚到港的货物还带着远洋的寒气,而比海风更冷的寒潮,已经悄然而至。 许半夏捏着那份报价单,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上面“1997年春季国际钢价暴跌”的字样,像冰锥一样扎进眼里。 刚才验收钢材时的热乎劲瞬间凉了半截。 北边的货刚到港,她还盘算着趁着开春基建回暖赚一笔,没承想这盆冷水泼得又快又急。 周围的喧闹仿佛都隔了层膜,童骁骑和陈宇宙说笑的声音、吊臂运转的轰鸣,都变得模糊起来。 许半夏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喉咙却像被寒风堵住,一时竟无语。 第38章 童骁骑的独立 我看着她发白的脸色,心里也跟着沉了沉。 知道这时候说什么安慰都没用,不如找点实在事岔开她的注意力。 眼角瞥见不远处正和码头调度核对单据的高辛夷,我赶紧扬声喊她:“小高!过来一下!” 高辛夷闻声回过头,看到我们这边气氛不对,快步走了过来:“怎么了?” “我那煤气场的审批文件,你上次说这周有消息,怎么样了?” 我刻意提高了些声音,好让许半夏也能听清。 “设备都订好了,就等批文下来就能动工。” 高辛夷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从文件夹里抽出一张纸:“刚想跟你说呢,批文下来了,早上刚送到公司。你看,环保和安全评估都过了,就差最后签字确认。” 她把文件递过来,又补充道。 “我已经让助理联系施工队了,下周就能进场。” 我接过批文,故意在许半夏眼前晃了晃,笑着说:“成!这下心里踏实了。等煤气场建起来,咱们自己厂子用着方便,还能往周边厂子供,也算多了条进项。” 许半夏的目光落在批文上,紧绷的嘴角微微松动了些。 她抬眼看我,眼里虽还有忧虑,却多了点暖意:“进展这么快?” “那可不,有小高盯着,办事效率就是高。” 我把批文揣进怀里,拍了拍她的胳膊。 “钢材的事先别急,天塌不下来。咱们手里有货,有路子,总能想到办法。先把眼前的事理顺了,晚上我请大家吃饭,庆祝煤气场批文到手,也庆祝……货到了。” 最后几个字说得有些含糊,但许半夏懂我的意思。 她深吸了口气,把报价单折好放进包里,对高辛夷道了声谢,又转向还在忙碌的工人:“都打起精神来!货该验的验,该卸的卸,别耽误了进度!” 风还在吹,只是好像没刚才那么冷了。 许半夏转身去安排工作,背影依旧挺直。 我望着她的背影,又看了看手里的批文,心里清楚,钢价下跌这关不好过,但只要大家都在,总有能迈过去的坎。 现在许半夏比较好运的是,她的钱是借我的,所以没有还款压力,能经受得住。 要是她欠一屁股债,一大群人盯着她要债,那她才会真正受不了。 就好像一个商人,赚少无所谓,甚至不赚也不是问题,最怕的是什么?欠债啊。 欠钱是要还的,甚至可能还要还利息。 有时还有可能是高利贷。 这才是最让人受不了的。 钢价下跌的消息像场连绵的冷雨,浇得整个行业都蔫了。 许半夏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三天,窗帘拉得严严实实,连我推门进去时,都能闻到空气中漂浮的焦虑味。 她对着一沓沓报价单发呆,往日里雷厉风行的劲头没了踪影,连我提起煤气罐公司签了第一笔供货合同,她也只是淡淡“嗯”了一声。 “半夏,饭得吃啊。” 我把保温桶放在桌上,打开盖子,红烧肉的香气漫开来。 “你看,煤气罐公司这边顺顺当当的,下个月就能正式投产。咱们手里有现金流,不怕。” 她没看我,指尖在“每吨下跌300元”的数字上划来划去,声音哑得厉害:“不一样。” 她忽然抬头,眼底布满红血丝。 “你的煤气罐是稳当,但我的废钢堆在码头,每天的仓储费、资金成本都在烧。现在没人敢接盘,价格还在跌,再拖下去,这批货就得砸手里。” 我知道她说的是实话。 煤气罐公司做得再好,和她的废钢生意之间始终隔着道坎——我们没有自己的钢厂。 她收来的废钢,最终还是要卖给下游钢厂加工,现在钢厂自身难保,谁还肯高价收料? 沉默在房间里蔓延,只有墙上挂钟的滴答声格外清晰。 许半夏忽然站起身,走到窗边猛地拉开窗帘,午后的阳光涌进来,刺得她眯了眯眼。 她望着远处工业区的方向,那里有几家老牌钢厂的烟囱,只是最近冒出的烟都稀稀拉拉的。 “我要开个钢厂。” 她的声音不大,却像块石头砸进水里,在我心里激起层层涟漪。 我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你说什么?” “我说,咱们自己开钢厂。” 许半夏转过身,眼里的迷茫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熟悉的、近乎执拗的光亮。 “有了自己的钢厂,这批废钢就能自己消化,炼成钢筋、钢坯,直接卖给建筑商、造船厂。钢价跌怕什么?咱们从源头做起,把成本压下去,总能比别人多口气。” 她越说越激动,走到办公桌前翻出地图,手指重重敲在港口附近的一片空地上:“你看这里,离码头近,运输方便;离你的煤气罐公司也不远,以后炼钢用的煤气直接从你那调,成本还能再降。到时候,废钢、冶炼、销售一条龙,再也不用看别人脸色!” 我看着她眼里重新燃起的火焰,心里忽然亮堂起来。 是啊,许半夏从来不是会被困境打垮的人,她总能在绝境里找到出路,甚至把路拓宽成大道。 煤气罐公司和废钢生意之间的那道坎,原来她早就想好了怎么填平——用一座属于自己的钢厂。 “开钢厂可不是小事,资金、技术、审批……哪一样都不容易。” 我走到她身边,看着地图上被她圈出来的地方,语气也认真起来。 “但你要是想做,我陪你。” 许半夏抬头看我,嘴角终于勾起一抹笑,虽然带着疲惫,却比任何时候都坚定:“就知道你会支持我,原谅你出轨了。” 她伸手拍了拍我的胳膊。 “等这批货处理完,咱们就开始筹划。以后啊,再也不会让钢价牵着鼻子走了。” 窗外的阳光落在她脸上,把她眼底的雄心照得明明晃晃。 钢价下跌的寒意还没散去,但我知道,一场更大的风暴,正在许半夏心里酝酿——那是属于她的,建造钢厂的雄心。 忙了一天。 我把车停在钢厂后门的小路上。 晚风卷着铁屑的味道扑过来时,许半夏刚打完一个电话。 她把手机往皮包里一塞,拉开车门坐进来,没等我问就先叹了口气,指尖在方向盘上敲得咚咚响。 “你说这事儿邪乎不邪乎?” 她侧过身,眼线在路灯下显得格外锋利。 “高跃进昨天找我喝茶,绕了八百个弯子,最后就一句话——让童骁骑离她女儿远点儿。她都说了多少遍了?还说?烦。” 我发动车子,后视镜里公司的火光还在明明灭灭。 “高部长看得上的女婿,怎么也得是门当户对的吧?童骁骑现在……” “现在怎么了?” 许半夏立刻打断我,语气里带着点护犊子的火。 “他跟着我出生入死的时候,那些所谓的青年才俊还在教室里啃书本呢!高辛夷自己乐意跟他待着,高跃进凭什么看不上?不就是觉得童骁骑是我手底下的马仔,配不上她那高学历的女儿?” 她越说越气,抓起副驾的矿泉水灌了一口:“我知道高跃进是大人物,发展委副会长,跺跺脚整个钢铁圈都得抖三抖。我不敢得罪她,可我不服气。童骁骑哪里差了?他就是缺个机会,缺个让那些人正眼瞧他的身份。” 我拐过街角,夜市的油烟味混着人声涌进来。 “你也别不服气,高跃进说的也不全是门户之见。童骁骑现在管着车队,说到底还是你的人,跟高辛夷站在一起,别人眼里就是‘许半夏的小弟’和‘高部长的千金’。他得自己立起来。” 许半夏沉默了,手指慢慢停下动作。 我从后视镜看她,她正望着窗外掠过的霓虹,眼神里那股子野心又冒了出来——每次她想干大事的时候,眼里都有这种光。 “你是说……” 她忽然转头看我,睫毛上像沾了火星。 “让他自己闯?” “车队现在规模不小了。” 我点头。 “你把他捆在身边,他永远是你的马仔。但如果让他自己当老板,把车队从公司里分出去,他得学算账、学管理、学怎么跟人谈生意。等他能独当一面,车队变成他自己的公司,高跃进再看他,就得掂量掂量了。” 话音刚落,许半夏突然拍了下大腿,吓得我差点踩错刹车。 她摸出手机就开始拨号,指尖在屏幕上划得飞快:“童骁骑吗?你现在来我办公室,带上车队的账本,立刻!” 挂了电话她才转向我,嘴角已经扬起来,眼里的火气全变成了算计的亮:“你说得对,要让高跃进看得起,就得让这小子先长出骨头来。从今天起,他不是我的马仔了,是童总。” 车子穿过夜市人群时,她已经开始给律师打电话,声音透过听筒传出来,又冷又硬,带着不容置疑的决断:“明天拟个协议,把车队从公司剥离出去,法人写童骁骑的名字……对,全资给他,我一分股份不要,让他自己学着当老板。” 挂了电话,她往椅背上一靠,看着窗外飞掠的灯火笑了。晚风掀起她的头发,我忽然觉得,这大概就是许半夏最厉害的地方——别人还在抱怨门槛太高时,她已经在给身边的人搭梯子了。 只是许半夏想得好,但童骁骑不领这个情。他不愿意单干。 这些年跟着许半夏挺好,单干,为什么要单干? 单干了,他还能算是许半夏的小弟吗? 童骁骑把车队账本往许半夏办公桌上一推,喉结滚了滚,声音闷得像堵着棉花:“姐,我不干。车队跟着你挺好的,我当不好老板。” 许半夏正在签合同的笔顿住了,墨水滴在纸上晕开个小黑点。 她抬头时,眼里的温度瞬间降了下来,指尖把钢笔往桌上一拍,金属碰撞声在空旷的办公室里格外刺耳。 “童骁骑,你再说一遍?” 她站起身,高跟鞋踩在地板上步步紧逼。 “我让你单干,是让你当老板,不是让你讨价还价。你以为我闲得慌?” “我知道你是为我好。” 童骁骑往后缩了缩,却梗着脖子不肯低头。 “但我本来就不是那块料。车队兄弟们跟着我,我能保证他们有饭吃就行,当不当老板有什么关系?” “有关系!” 许半夏猛地拍向桌子,桌上的玻璃杯都震得跳了跳。 “高跃进为什么看不上你?就因为你永远是‘许半夏的小弟’!你以为躲着高辛夷就完了?只要你一天没自己的根基,她妈就能一天把你踩在脚下!你不在乎跟高辛夷怎么样,那我呢?我夹在中间难不难?” 她的声音陡然拔高,眼里的失望像针一样扎人:“我带你出来不是让你一辈子躲在我身后的。你想让别人看得起,就得自己站着。连这点魄力都没有,你当初何必跟着我混?” 童骁骑的脸涨得通红,攥紧的拳头指节发白。 他最受不了许半夏失望的眼神,更怕自己真成了她的拖累。 沉默了半晌,他狠狠抹了把脸:“行,我干。但我要是搞砸了……” “搞砸了就自己爬起来再搞!” 许半夏打断他,语气缓和了些,却依旧带着不容置疑的强硬。 “我许半夏的人,没有孬种。” 车队独立出去的头三个月,童骁骑确实拿出了拼命的架势。 他不懂报表里的弯弯绕绕,就把账本摊在桌上让老会计一笔笔教。 不会跟甲方谈条件,就带着兄弟们把活儿干得漂亮利落,靠口碑硬生生抢下几个大客户。 他天生带着股江湖气,兄弟们的工资从不拖欠,谁家里有难处他第一个掏钱,车队里的人都服他。 月底算账时,利润竟比跟着许半夏时还高出一截。 许半夏偶尔去车队看他,总能撞见他趴在办公桌上打盹,眼下的乌青重得像被人打了一拳。 她劝过两次让他别太拼,童骁骑却总是咧嘴一笑:“姐,我得干出样来给你看。” 那时她只当是少年意气,没料到这股气会烧得太旺,最终引火烧身。 几个月后。 后半夜的国道上,车灯劈开浓得化不开的黑雾,童骁骑猛一哆嗦,额头差点撞在方向盘上。 他抬手抹了把脸,手心的汗把方向盘沾得发黏,视线里的路面开始像水波一样晃。 “还有五十公里,送完这趟就休息。” 他对着空气嘟囔,声音哑得像砂纸磨过铁皮。 副驾座位上扔着半盒没吃完的饼干,包装纸被揉得皱巴巴的,旁边的保温杯早就空了,杯壁上结着层白霜。 这已经是他连轴转的第四个通宵。 车队刚独立出去,第一个大单子就压得他喘不过气——甲方催得紧,运费给得高,他咬着牙接了,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得干成,得让许半夏看看,让高跃进看看,他童骁骑不是只会跟在别人身后的马仔。 眼皮越来越沉,像坠了铅块。 他使劲掐了把大腿,疼意让他清醒了半秒,可下一秒,国道两旁的树影就开始在眼前拉长、重叠,变成一团模糊的绿。 脑子里闪过许半夏拍着他肩膀说“好好干”的样子,又闪过高辛夷红着眼劝他“别太拼”的脸,这些画面搅在一起,反而更让人犯困。 “不能睡……” 他喃喃着,手指用力扣住方向盘,指节泛白。 第39章 行业的寒冬 货车在夜色里摇摇晃晃地前进,引擎的轰鸣在空旷的国道上显得格外孤单。 就在他眼皮彻底黏住的那一瞬,对面突然晃过一束刺眼的远光灯。 童骁骑猛地惊醒,下意识猛打方向盘——货车像头失控的野兽,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尖叫,车身瞬间侧倾,巨大的惯性把他狠狠甩向车窗。 “砰——” 天旋地转间,他只听见钢铁扭曲的巨响,玻璃碎片像冰雹一样砸在脸上。 车厢里的钢材因为惯性往前冲,重重撞在驾驶室后板上,震得他五脏六腑都错了位。 最后一声闷响过后,世界突然安静下来,只剩下自己粗重的喘息和额头滴落在碎玻璃上的“嗒嗒”声。 他费力地睁开眼,发现货车已经侧翻在路边的沟里,车头瘪了一大块,冒着丝丝缕缕的白烟。 血腥味混着柴油味钻进鼻腔,右腿传来钻心的疼,动一下都像有刀子在骨头里搅。 手机从口袋里甩了出去,屏幕亮着,停留在和许半夏的聊天界面,最后一条是他凌晨发的:“姐,这趟完事儿利润能超预期。” 外面的黑雾依旧浓重,只有翻倒的货车闪着微弱的 hazard 灯,在空旷的国道上一明一灭,像只受伤的野兽在呜咽。 童骁骑靠在变形的座椅上,意识渐渐模糊,最后涌进脑海的,不是对疼痛的恐惧,而是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沮丧——他明明想证明自己能行,却偏偏栽在了最不该栽的地方。 医院急诊室的红灯亮得刺眼,许半夏赶到时,高辛夷正蹲在走廊墙角哭,白色连衣裙上沾着斑斑点点的污渍。 看见许半夏,她猛地站起来,眼泪掉得更凶,声音都在发抖:“许半夏!你满意了?你非要逼他证明自己吗?” “怎么回事?”许半夏抓住她的胳膊,心沉得像灌了铅。 “车祸!货车追尾,驾驶室都撞扁了!” 高辛夷甩开她的手,眼圈红得吓人。 “他为了赶工期,连续三天没合眼!车队的兄弟说,他天天念叨着要赚钱,要让你看得起,要让我妈……” 她哽咽着说不下去。 “他以为多拉一趟就能多赚点,超载、熬夜、连轴转,我劝他他根本不听!他说这是你给他的任务,他不能搞砸!” 许半夏僵在原地,走廊里消毒水的味道钻进鼻腔,呛得她喉咙发紧。 她想起童骁骑说“我得干出样来给你看”时,眼里那股又倔强又拼命的光,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住,疼得喘不过气。 急诊室的门开了,医生摘下口罩说:“病人脱离危险了,但右腿骨折,需要手术,后续还要观察内脏损伤情况。” 许半夏望着被推出来的童骁骑,他脸上还沾着血污,眉头紧锁着,像是在梦里都还在较劲。 她缓缓闭上眼,耳边全是高辛夷带着哭腔的控诉——是啊,是她把他推出去的,可她从没想过,这个一向把“不让姐为难”挂在嘴边的弟弟,会把这份证明自己的执念,变成往死里拼的枷锁。 医院走廊的消毒水气味浓得化不开,白炽灯的光冷白地打在许半夏脸上,褪去了平日里商场上的锐利,只剩下掩不住的疲惫和慌乱。 她刚从高辛夷那里听完控诉,小姑娘红着眼眶,一句句“都是为了向你证明”像针一样扎在她心上,让她连呼吸都觉得发沉。 我走过去时,正看见她背靠着冰冷的墙壁,指尖无意识地攥紧了白大褂的衣角,那是她极少流露的脆弱姿态。 听见脚步声,她抬起头,眼底的红血丝清晰可见,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是我错了,对不对?” “不是你的问题。” 我轻轻摇头,声音放得很柔。 “你想让他好,想让他站稳脚跟,这怎么能是错?” 我顿了顿,看着她迷茫的眼神,继续说。 “童骁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努力错了方向。他是个拼劲十足的人,可心里缺个清楚的大方向。你忘了当年吗?他家人病了,急得团团转,最后也只能想到偷井盖卖钱那种笨办法。” 许半夏的肩膀几不可察地瑟缩了一下,显然是被戳中了旧事。 当年的童骁骑,就像一头横冲直撞的小兽,空有一身力气,却找不到正确的出口。 “他就是这样,”我叹了口气:“你让他自己去闯,他除了使笨力气,把自己逼到极限,真的想不出别的办法。他太想让你认可,太想证明自己能行,反而忘了该怎么停下来想想。” 许半夏沉默了很久,走廊里只剩下远处护士站传来的模糊说话声。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哑着嗓子问:“那怎么办?我总不能看着他一直这样……” “你想让他真正成长起来,就得给他找个‘军师’,或者说,一个能领着他往前跑的人。” 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从前,这个人是你。你带着他从泥潭里爬出来,教他怎么做事,怎么立足。但现在,你有更重的担子要挑,或许,可以换一个人。” 说着,我侧过身,目光越过走廊拐角,指向刚刚被护士劝去休息的高辛夷所在的方向。 小姑娘还没走远,正坐在长椅上,目光紧紧锁着手术室的门,脸上是担忧,却也藏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 “高辛夷跟在他身边这么久,比谁都了解他的脾气,也比谁都真心为他着想。更重要的是,她比童骁骑心思细,懂得权衡利弊。” 我看着许半夏逐渐亮起来的眼神。 “你从前是引领他的人,现在,或许该让她来接这个位置了。让她帮他把把关,在他往前冲的时候,能拉一把、指个方向,总好过他一个人闷头硬闯。” 许半夏顺着我的目光看去,落在高辛夷身上。 小姑娘像是有感应似的,忽然回过头,正好对上她的视线,愣了一下,随即眼神里多了些什么。 走廊的风从窗户缝里钻进来,带着一丝凉意,却好像吹散了许半夏眼底的迷茫。 她慢慢站直身体,指尖的力道松了些,虽然脸上依旧带着愁绪,但眼神里已经重新有了光。 秋意渐浓时,钢铁行业的寒流比季节来得更猛。 大半年时间,市场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了喉咙,价格一跌再跌,库存堆成了山,连空气里都飘着股焦灼的味道。 裘毕正的办公室里烟雾缭绕,他捏着手机来回踱步,语气里带着平日里少见的讨好:“老大哥啊,看在咱们老交情的份上,先赊我一批钢材周转周转?下月初货款一到,我立马给你补上。” 电话那头的伍建设没给半点情面,声音透过听筒都带着冷硬:“老裘,不是我不给面子,现在谁手里不紧?我仓库里压着的货都快发霉了,资金链断了谁都救不了。你要是实在难,咱们找半夏合计合计,她老公那个小刘生意做得挺好,撑一个许半夏是绰绰有余,帮你一把也不是个事,我也才找她帮的忙,你啊,别在我这儿耗着。” 说完“咔哒”一声挂了电话,留下裘毕正气得差点把手机摔了。 裘必正和许半夏隐隐有着不和。 一般的帮忙无所谓。 找许半夏借钱,这有点让他下不来台。 这年头,如果可以,谁愿意借钱? 万一被对方勒着了脖子,那就麻烦大了。 另一边的冯遇更愁,他坐在空荡荡的车间里,看着角落里堆积的半成品,眉头拧成了疙瘩。 会计刚送来工资表,他翻了两页就叹了口气——账上的钱,连这个月工人的工资都快发不起了。 他掏出烟盒,发现里面空了,烦躁地揉成一团扔在地上,只觉得这日子一眼望不到头。 整个圈子里,唯一还算“安稳”的,竟是童骁骑的车队。 只是这份安稳,来得并不平静。 童骁骑还在医院养伤,断了腿的恢复期漫长,他急得嘴上长了好几个燎泡,却只能每天靠着电话问情况。 车队的担子,自然而然落到了高辛夷肩上。 高辛夷没含糊,名牌大学毕业的底子不是白给的。 她接手第一天就拿着笔记本进了车库,把所有车辆的保养记录、运输路线、油耗数据翻了个底朝天。 没过几天,新的管理制度就贴在了车队公告栏上:出车前必须做安全检查,运输路线由调度统一规划,油耗超标要扣奖金,连司机休息室的卫生都定了规矩。 她还用上了电脑表格,每天的运输量、成本支出、利润核算清清楚楚,谁跑得多、谁偷懒,一眼就能看明白。 车队的效率确实提上去了,账目也比以前童骁骑粗放管理时明晰了不少,连许半夏来看了都点头。 可底下的司机们却苦不堪言。 以前跟着童骁骑,虽然累,但规矩少,跑长途回来晚了能找借口,车子有点小毛病能糊弄过去,偶尔偷懒耍滑也没人较真。 现在高辛夷拿着规章制度一条条卡,谁犯错都不留情面,连老资格的司机都被她当众批评过几次。 午休时,几个司机蹲在墙角抽烟,眼神瞟着办公室里正在核对报表的高辛夷,声音压得低低的:“这小高经理是真能折腾,以前童哥在的时候哪这么多事?” “可不是嘛,天天查这查那,跑趟车跟坐牢似的。” 另一个人撇撇嘴。 “我听说童哥下个月就能拄拐了,等他回来,肯定得把这些破规矩给废了。” “就是,咱们再忍忍,等童哥回来主持大局,看她还怎么管!” 话音刚落,高辛夷拿着文件夹从办公室走出来,脚步轻快,脸上没什么表情,却自带一股不容置疑的气场。 司机们赶紧掐了烟,作鸟兽散,只是眼底的不以为然,藏都藏不住。 高辛夷像是没看见,径直走向调度台,拿起对讲机开始安排下午的运输任务,声音清晰利落。 她知道这些人的心思,但现在不是计较的时候。 童骁骑还在医院等着消息,车队不能垮,她必须守住这里,哪怕暂时要做那个被人念叨的“规矩人”。 窗外的风卷着落叶掠过,车间里的吊机偶尔发出沉闷的轰鸣,和整个行业的低迷一样,透着股压抑的平静。 谁也不知道这场寒流还要持续多久,只知道每个人都在硬撑着,等着不知道会不会来的回暖。 深秋的风卷着冷雨拍在落地窗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像极了许半夏此刻的心情。 会议室里的暖气开得很足,却驱不散空气中的寒意,谈判桌上的气氛比窗外的天气更冷。 郭启东坐在对面,手指敲着桌面,脸上挂着精明的笑,语气却带着不容置喙的强硬:“半夏,五万吨废钢,你按现在的市场价再降五个点,这批货我全接了。不然的话,这行情你也看到了,谁手里有现金谁说话硬气,你想找下家可不容易。” 他这话明摆着是趁火打劫,他靠着从裘毕正那里挪来的资金,正想趁机低价囤货,等着行情回暖时大赚一笔。 到时,他就不需要靠什么裘必正了,他要反过来让裘必正给他打工。 至于说贪污裘必正,裘必正这个人没什么文化,公司的管理基本上是他在做,他做了这么多,贪点又怎么了。 现在,是他的大好时机。 咬下许半夏这口肉,他能一波儿肥。 许半夏手指在桌下攥紧,面上却不动声色:“郭启东,大家都是老熟人,吃相别太难看。我这货的成色你清楚,低于市场价三个点,不能再少了。” 郭启东嗤笑一声,摊开手:“少一分都免谈。你也知道,现在谁手里都压着货,你不卖给我,难道指望赵总?” 他说着,意有所指地瞟了眼旁边的赵垒。 赵垒一直没说话,此刻才慢悠悠开口,语气温和却带着商人的冷静:“许总,我们外资这边的评估报告出来了,你这批货,最多只能给到市场价的八成。行业寒冬,大家都得谨慎,我们也需要控制风险。” 他的价格比郭启东更狠,字里行间都是趁人之危的压榨。 许半夏看着眼前这两个人,一个仗着手里有挪用的资金狮子大开口,一个拿着外资的招牌步步紧逼,只觉得一股火气从心底直冲上来。 这些天行业里的颓势、童骁骑住院的压力、车队里的暗流涌动,早就积压在她心里,此刻被这两人的贪婪和冷漠彻底点燃。 她猛地站起身,椅子腿在地板上划出刺耳的声响。 “行,你们都厉害。” 许半夏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决绝的冷意。 “五万吨废钢,我自己扛着。市场价八成也好,降五个点也罢,我许半夏不伺候了。” 她拿起椅背上的外套,目光扫过郭启东错愕的脸和赵垒微变的神色,一字一句道:“我就不信,这行情能一直差下去。冬天再冷,总有开春的时候。” 说完,她转身就走,没再看那两人一眼。 走出写字楼,冷雨瞬间打湿了她的头发,寒意顺着衣领往骨头里钻。她没打伞,就这么一步步走到车边,拉开车门坐进去,发动车子的手都带着点抖。 刚才在谈判桌上硬撑的那股劲一泄,浑身的力气好像都被抽干了。 一路开回家,她没开灯,就坐在黑暗里看着窗外的雨幕。 脑子里乱糟糟的,一会儿是郭启东贪婪的脸,一会儿是赵垒冷静的算计,一会儿又是医院里童骁骑打着石膏的腿,车队里司机们不服管的眼神……各种压力像潮水一样涌来,压得她喘不过气。 不知坐了多久,她才起身想去倒杯水,刚站起来就一阵天旋地转,额头烫得惊人。 她扶着墙,慢慢滑坐在地上,意识开始模糊。 原来再强硬的人,也有扛不住的时候。这该死的寒冬,不仅冻住了市场,好像连她的身体也一并冻垮了。 第40章 许半夏的崛起 窗外的天色暗得有些早,我握着手机站在办公室走廊里,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冰凉的屏幕。 已经是第三次拨许半夏的号码了,听筒里始终只有单调的忙音,像根细针似的扎在心上。 她今早出门时还笑着拍我后背,说合作方这次态度软了,说不定能把堆场的钢材卖掉。 我当时还叮嘱她别熬太晚,记得吃午饭,她挥挥手说“知道啦,你比我妈还唠叨”,转身就钻进了那辆半旧的越野车。 往常这个点,她早该打过来报平安了,要么是兴奋地说“搞定”,要么是累得叹气说“对方磨人得很”。 可今天,电话不接不回。 我站在走廊里转了两圈,心里那点不安像潮水似的涨起来,索性抓起外套:“不等了,回家等她。” 钥匙插进锁孔转动时,我还在琢磨着她会不会是手机没电了,或者在开重要的会。 可推门进去的瞬间,我愣住了——玄关的灯亮着,她的外套随意搭在鞋柜上,那双沾满尘土的马丁靴也没摆好,显然是急着进门的。 “半夏?” 我试探着喊了一声,没人应。 客厅的沙发上似乎有个人影,我走过去才看清,许半夏蜷缩在沙发角,身上盖着我的毛毯,整个人缩成一团。 我心里一紧,刚要开口,她似乎被脚步声惊动,缓缓抬起头。 那一瞬间,我几乎没认出她。 平日里总是神采飞扬的人,此刻脸色白得像纸,嘴唇一点血色都没有,连带着那双总是亮晶晶的眼睛都失去了光彩。 她的眼底泛着不正常的红,像是哭过很久,又像是烧得厉害,眼尾的细纹都看得格外清晰。 “你回来了?” 她的声音哑得厉害,带着浓重的鼻音,尾音微微发颤,完全没了平时的爽朗。 我赶紧蹲到她面前,伸手一摸她的额头,滚烫的温度烫得我心猛地一沉。 “你发烧了?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打电话叫我?” 她摇摇头,眼神有些涣散,像是没什么力气:“下午就回来了……手机没电了……想躺会儿,结果就起不来了。” 她说话时呼吸都带着热气,每说几个字就要闭闭眼,长长的睫毛颤巍巍的,像只受伤的蝶。 我这才想起她上次在北边时就病过了一场,我让李黎帮她住院,我自己也过去看了她。但她身体才一好转,就把我赶走了。 后来也很快的就出了医院。 原以为没事了,看来还留着根,现在又复发了。 难怪……我心里忽然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这一次,行业低谷。 许半夏承受了不知多少的压力。 北边那趟差她受了多少委屈? 被伍建设,裘必正等人的瞧不起。 没有一丝话语权。 首次生意还是被骗。 好不容易把废钢拉了回来,又遇上了行业低谷。 更是被郭启东和赵垒压价。 这一切的疲惫,焦虑、愤怒和恐惧,原来都没消失,只是悄悄攒着,终于借着这场病,气势汹汹地爆发了出来。 “傻瓜。” 我把她往怀里揽了揽,她身上的热度透过薄薄的毛衣传过来,烫得我心疼。 她在我怀里轻轻瑟缩了一下,像是找到了依靠,无意识地往我颈窝里蹭了蹭,声音低得像梦呓:“好累啊……” 我抱着她,感受着怀里人滚烫的体温和微弱的颤抖,心里又酸又涩。 原来再强悍的人,也有撑不住的时候。 那些她独自扛着的风雨,那些她笑着说“没事”的瞬间,终究还是在身体里刻下了痕迹。 “别怕,我在呢。” 我轻轻拍着她的背,声音放得又轻又柔。 “这次不准硬撑了,好好养病,天大的事,等你好了我们一起扛。” 她没说话,只是往我怀里缩得更紧了些,滚烫的呼吸落在我颈侧,带着令人心悸的温度。 窗外不知何时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雨声里,我抱着她,只盼着这场迟来的病,能把所有的阴霾都带走。 坦白说,我心里藏着个算不上光彩的秘密——我其实很喜欢许半夏病着的时候。 这个念头是从上次我从俄罗斯回来后冒出来的。 那趟差她受了罪,在俄罗斯发起高烧,平时在生意场上雷厉风行的人,病中软得像团棉花,连说话都没了力气。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发现了病中的她藏着另一种模样。 她只有病着的时候,才会彻底卸下所有防备,像只收起尖爪的小兽,乖乖待在我身边。 我可以对她“为所欲为”,这种全方面拥有她的感觉,让我着迷。 她脸颊烧得泛着薄红时,我会忍不住伸手捏捏她的脸,软乎乎的触感和平时紧绷的模样完全不同。 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瞪我,却没力气拍开我的手,只能气鼓鼓地哼一声,那点小脾气在我看来,反倒比平时的强势更可爱。 她发着烧不想动,连脚都懒得伸到被子里,我就故意挠她的脚心,看她痒得蜷缩起来,含糊不清地骂我“幼稚”,却只能任由我把她的脚塞进暖被里。 她没胃口,药苦得皱眉头,粥也抿不下两口。 我就端着碗坐在床边,故意逗她:“不喝?那我捏鼻子咯。” 她气呼呼地别过脸,可真等我伸手捏住她的鼻子,她憋不了几秒就会乖乖张嘴,我趁机把温热的粥或者掺了糖的药喂进去,看她咽下后瞪我的样子,眼底的无奈藏都藏不住。 这时候的许半夏其实很狼狈,头发乱糟糟的,脸色苍白,嘴唇也没什么血色,完全没了平时在酒桌上挥斥方遒的风采。 可我偏偏喜欢这样的她,蓬头垢面也好,虚弱无力也罢,至少这时,她完完全全属于我。 我可以时时刻刻守在她身边,把她搂在怀里说话,说些平时她没空听的废话,说些逗得她炸毛的玩笑。 她生气了又能怎样? 顶多是气鼓鼓地瞪我,翻个大大的白眼,连抬手打我的力气都没有。 那种只能任由我“欺负”的无力感,让我清晰地感觉到,我们之间的距离近得不能再近。 窗外的雨还在下,怀里的人呼吸渐渐平稳,烧好像退了些。 我低头看着她沉睡的侧脸,指尖轻轻划过她的眉骨。 我知道这样的念头或许有些自私,可我就是贪恋这份只有病中才能拥有的亲近。 等她好了,又会变回那个风风火火的许半夏,忙着她的生意,应付那些难缠的人和事。 那时候,摸下小手都难。 但至少现在,她在我怀里,呼吸温热,眉眼温顺。 我收紧手臂,把她搂得更紧些,心里默默想:就让这场病,再久一点吧。 窗外的雨停了,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漏进来,在地板上投下几道暖融融的光斑。 许半夏的烧退了大半,脸色虽然还有些苍白,但眼底的红血丝消了,说话也有了力气,只是还赖在被窝里不想动。 我把她圈在怀里,后背垫着柔软的靠枕,两人挤在被窝里看电视。 屏幕上在放一部老喜剧,她看得没太专心,时不时往我怀里缩缩,鼻尖蹭着我的毛衣。 “喂,”她伸手拍开我在她腰侧作乱的手,语气带着点嗔怪:“看个电视也不老实。都老夫老妻了,你这新鲜劲怎么就过不去?” 我笑着把她搂得更紧些,下巴抵在她发顶,闻着她头发上淡淡的洗发水香味:“老夫老妻?许半夏,你摸着良心说,我们结婚这么多年,你安安稳稳在我身边躺过几天?” 我捏了捏她的脸颊。 “要不是你生病,我能这样搂着你在一个被窝里看电视?娶了你这么多年,我还觉得你跟新媳妇似的,这怪谁?” 她被我说得没脾气,叹了口气,往我怀里钻了钻,声音闷闷的:“这不是忙嘛。等这阵子过去,钢厂的生意好了,一切都上正轨了,老娘天天在家陪着你,给你做饭洗衣,行了吧?” 我心里清楚,这话她大概只是说说而已。 等她病好,等钢价回暖,她只会比以前更忙,跑工厂、见客户、盯生意,那些许诺过的“清闲日子”,从来都是镜花水月。 可即便知道是空头支票,我心里还是甜丝丝的,像喝了蜜一样。我低头在她发顶亲了一下:“行啊,我等着。” 她在我怀里哼了一声,没再接话,注意力重新回到电视上。 我也没再逗她,只是安安稳稳地抱着她,感受着怀里真实的温度,听着她浅浅的呼吸声,心里一片安宁。 就在这时,电视里插播的新闻突然吸引了我的注意。 女主播的声音清晰地传出来:“近期国内钢材价格持续回升,多地钢厂订单量大幅增长,业内人士表示,钢业寒冬期已基本结束,市场有望迎来全面复苏……” 我还没反应过来,怀里的许半夏猛地坐直了身子。 她盯着电视屏幕,眼睛一点点亮起来,原本还有些苍白的脸上瞬间染上了红晕,连呼吸都急促了几分。 “回升了……真的回升了……”她喃喃自语,声音里带着难以置信的激动,眼睛里像是有星星在闪。 这些日子积压的压力、焦虑、疲惫,在这一刻似乎都找到了出口。 她猛地转过头看我,眼底的兴奋几乎要溢出来。 没等我说话,她突然凑过来,双手勾住我的脖子,在我唇上用力亲了一下。 那是个带着点慌乱又无比热烈的吻,带着她身上淡淡的药味,却比任何时候都要甜。 这是她生病以来,第一次主动亲我。 我愣了一下,随即笑着把她按进怀里,心里比她还要高兴。 窗外的阳光正好,怀里的人正好,连空气里都飘着暖意。 不管未来她会不会真的闲下来,至少这一刻,她是完完全全属于我的,带着失而复得的喜悦,带着对未来的憧憬,紧紧地靠在我怀里。 “发财了,许半夏。” 我低声在她耳边说。 她在我怀里笑得像个孩子,用力点头:“嗯!发财了!” 公司门口的红绸被风掀起一角,露出底下崭新的招牌——“半夏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金色的字体在阳光下闪着光,比原来“半夏废钢”那几个简单的字气派了不止一星半点。 许半夏站在台阶上,穿着一身剪裁利落的黑色西装,头发利落地挽在脑后。 她手里捏着剪刀,脸上带着惯有的自信笑容,眼底却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激动。 从最初那个踩着泥泞收废钢的小堆场,到如今能在国际贸易里分一杯羹的公司,这一路的颠簸和汗水,都藏在这新招牌的光芒里了。 “好了好了,快剪彩吧,风都要把红绸吹跑了。” 我在她身边低声笑,帮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衣领。 她瞪我一眼,却没真生气,举起剪刀冲周围的员工扬了扬下巴:“都看好了,咱们半夏钢铁,从今天起,正式进军国际!” 话音落,剪刀“咔嗒”一声剪断红绸,周围立刻响起一片掌声和欢呼声。 人群里,野猫高辛夷穿着一身灰色的职业套装,头发也规规矩矩地扎成了马尾,手里捧着个文件夹,站得笔直。 她不再是当初那个跟在童骁骑身后咋咋呼呼的小姑娘了,脸上多了几分沉稳,只是看向许半夏时,眼里的敬佩和亲近藏不住。 剪彩仪式结束后,许半夏转身走到野猫面前,拍了拍她的肩膀:“以后公司的财务这块,就交给你了。” 野猫用力点头,把手里的文件夹递过来,声音带着点紧张,却很坚定:“许总,这是新公司的财务架构表,我核对过三遍了,您过目。” “叫我半夏就行。” 许半夏接过文件夹翻了翻,满意地笑了。 “做得不错。以后不用这么拘谨,咱们是自己人。” 我站在一旁看着,想起当初野猫刚被“收编”时的样子。 那时候,童骁骑回了车队,果不其然,和高辛夷大闹了一场。 童骁骑手下有一批人是从局子里出来的。 这些人对高辛夷制订地车队规章制度十分不满。 童骁骑从前也进出过局子,对手下兄弟的心情十分能理解。 坐过班房的,都对曾经班房里的规矩十分反感。 他们渴望无拘无束的自由。 因此童骁骑就和小野猫闹上了。 高辛夷没想到自己呕心沥血的努力竟然被童骁骑十分排斥,不由大失所望。 她为了能和童骁骑在一起,在车队没日没夜的苦干。 但换回来的却是童骁骑的不理解,和反对。 于是,两个年轻人也就冷战起来了。 高辛夷一怒之下离开车队,回到许半夏这里。 许半夏曾经答应了她母亲高跃进照顾她,自然不敢赶她,在我的意见下,许半夏把她塞进了会计培训班,每天盯着她学习,骂过她粗心,也夸过她聪明。 如今她能独当一面,成了新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连走路都带着股踏实的底气。 “别光顾着看文件了。” 我走过去,把一杯温水递给野猫。 “今天是好日子,放松点。” 野猫接过水杯,脸有点红,笑了笑:“以前总觉得许总厉害,现在才知道,厉害的人不光能打天下,还能带着我们一起往前走。” 许半夏正好听见,回头挑眉:“少拍马屁,月底报表做不好,照样扣你奖金。” 嘴上说着狠话,眼里却带着笑意。 她走到公司大厅中央,看着墙上挂着的世界地图,手指在几个国家的位置点了点:“以后咱们的钢材,要从这里,卖到这里,还有这里。” 阳光透过落地窗照进来,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 野猫站在她身后,低头认真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员工们三三两两地讨论着新的规划,整个公司都透着一股生机勃勃的劲儿。 我知道,这只是一个新的开始。 废钢堆里刨出来的基业,终究要在更广阔的天地里扎根生长。 而身边这些人,从许半夏到野猫,再到每一个跟着她打拼的员工,都会是这场新征程里最坚实的力量。 许半夏转过头,冲我扬了扬下巴,眼里的光芒比招牌上的金字还要亮:“走了,开会去。咱们的国际贸易,从今天正式开张!” 第41章 冯遇的麻烦,郭启东的下场 办公室的百叶窗被阳光晒得发烫,许半夏指尖敲着刚打印好的营业执照,“半夏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几个烫金大字在光线下泛着冷硬的光泽。 她抬头看向站在桌前的女孩,对方染着栗色卷发,耳朵上挂着晃悠悠的银色耳坠,牛仔裤膝盖处破了两个大洞,正有些局促地绞着手指。 “从今天起,你就是公司财务部的正式员工了。” 许半夏把一份劳动合同推过去,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 “童骁骑把你交给我,我就得对你负责。先从基础的账目核对学起,下午让老陈带你熟悉流程。” 小野猫在童骁骑车队里搞改制,让车队的人受不了,他们告到童骁骑那里。童骁骑从医院出来,听了兄弟们这么说,哥们义气的毛病发作了,就把小野猫赶出来。 但童骁骑又不可能真的对小野猫一赶了之,还是求到了许半夏面前。所以许半夏就又拉她回到了自己身边。 野猫——高辛夷捏着笔的手顿了顿,小声嘟囔:“这哪需要学,不要瞧不起人。童骁骑的车队其实一直是我在管,没多久他就要回来求我。” 许半夏挑了挑眉,没跟她计较。 “行吧,签完字跟我出去一趟。” 半小时后,两人站在了市中心最高档的商场里。 许半夏径直把野猫领进一家剪裁利落的西装店,店员刚迎上来,就被她一连串的要求堵了回去:“要三套通勤装,深色系,不要蕾丝花边,不要破洞,袖子长度到手腕,裤子要直筒的。” 野猫看着镜子里那件灰扑扑的西装外套,脸皱成了一团:“这也太老气了,跟我妈穿的似的。” “你现在是半夏钢铁的财务,不是街上游荡的小太妹。” 许半夏靠在试衣间的门框上,语气平淡却带着分量。 “穿成这样去见客户,人家会觉得我们公司连账都算不明白。想让童骁骑觉得你靠谱,就先把自己收拾得像回事。” 提到童骁骑,野猫的气焰瞬间降了下去。 她不情不愿地换上衬衫和西装裤,镜子里的女孩收起了张扬的棱角,露出了藏在叛逆外表下的清秀眉眼,倒真有了几分职场新人的样子。 许半夏满意地点点头,又指着她耳朵上的耳坠:“这个摘了,上班不准戴这些叮叮当当的东西。” 一路从商场出来,野猫拎着好几个购物袋,脸上还带着点不忿。 走到街角的咖啡店坐下,许半夏点了两杯拿铁,突然开口问:“你到底喜欢童骁骑什么?他除了会打架会开车,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 野猫搅着咖啡勺的手停了,脸颊慢慢泛红,眼神却亮了起来。 她低头看着杯里的奶泡,声音轻得像叹息:“上次你们去收废钢,不是遇到收保护费的地痞了吗?对方拿着钢管冲过来的时候,童骁骑想都没想就把你护在身后,自己胳膊被打青了一大块,还笑着说没事。” “还有一次公司搬新仓库,大夏天三十多度,他扛着几百斤的钢材跑上跑下,汗流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我问他累不累,他说‘老大交代的事,再累也得干完’。” 她抬起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许半夏。 “我就是那时候突然觉得,这个男人真傻啊,为了你这么拼命。你明明有老公的,他还那样对你,这样的男人真少见。可转念又想,要是有个男人能这么对我,什么都听我的,为我拼命,那我这辈子好像就值了。” 许半夏握着咖啡杯的手指紧了紧,杯壁的凉意透过掌心传来。 她看着眼前这个说起心上人就满眼发光的女孩,突然想起当年童骁骑当年在医院交不起钱时,自己替他交了钱。那时他也是这样傻乎乎地跟在她身后,说“老大指哪我打哪”。 她忍不住勾了勾嘴角,伸手揉了揉野猫的头发,把她刚烫好的卷发揉得乱糟糟的:“他是傻,但他认死理。你既然选择了他,就得学着跟上他的脚步。以后在公司好好干,别让他觉得你还需要他处处操心。” 野猫被她揉得一愣,随即重重地点了点头,眼眶有点发热。 她知道,童骁骑能力有限,当他意识到自己不足时,还是得要把自己给请回去。 她和童骁骑之间,有的闹呢。 哪能这么简单就玩完了。 阳光透过玻璃窗落在她身上,新买的衬衫领口泛着柔和的光泽,像是给这段刚刚开始的新生活,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边。 会议室里的空气还残留着打印机油墨的味道,许半夏看着赵垒在合同末尾签下利落的名字,指尖在光滑的纸页上轻轻一顿。 五万吨钢,这单生意足够让“半夏钢铁”在国际贸易圈站稳脚跟,她甚至能想象到仓库里即将堆积如山的钢材,那是比任何金银都踏实的底气。 “合作愉快。” 赵垒推过来一份签好的副本,金丝眼镜后的目光带着笑意。 “许总的魄力,我很佩服。” 许半夏收起合同,从包里拿出一张早已准备好的支票,轻轻放在桌面上推过去。 一百万的数字在阳光下清晰可见,她笑得坦荡:“赵总费心了,这是规矩。” 赵垒却没去碰那张支票,反而将它推了回来。 他身体微微前倾,语气带着一种不容错辩的认真:“许半夏,我们之间不需要这个。” 许半夏的笑容淡了些:“赵总,商场上的规矩不能破。” “那我们就别只谈商场。” 赵垒的目光落在她脸上,带着探究和一丝毫不掩饰的欣赏。 “我承认,一开始是看中你的生意能力,但现在,我对你这个人更感兴趣。你太特别了,像块淬过火的钢,倔强又亮眼。” 他顿了顿,声音里添了几分温和:“这一百万我不要,换个方式‘感谢’如何?赏脸吃个晚饭,就当是我正式追求你的第一步。” 这话像颗小石子投进平静的湖面,许半夏的眉峰瞬间蹙起。 她收起支票,语气骤然冷了下来:“赵总,恐怕要让你失望了。” 赵垒似乎有些意外:“你有男朋友?” “我有老公。” 许半夏纠正道,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无名指上那枚并不起眼的素圈戒指。 提到那个名字时,她的语气复杂了些,带着无奈,却又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柔软,“他是不怎么样,花心,以前还出过两次轨,我们吵过闹过,差点散了。” 她抬眼看向赵垒,眼神清明而坚定:“但他心里一直有我,这么多年风风雨雨,他从来没真的离开过。我许半夏或许不算什么好人,但做事有底线,背叛婚姻的事,我做不出来。” 会议室里安静了几秒,赵垒看着她眼底不容动摇的认真,终于收起了刚才的试探。 他推了推眼镜,重新恢复了商人的从容:“是我唐突了。” “生意归生意,人情归人情。” 许半夏站起身,将合同放进包里。 “合作继续,但吃饭就算了。赵总要是真有诚意,以后多介绍几单生意,比什么都实在。” 赵垒看着她转身离开的背影,那背影依旧挺拔利落,带着一股闯劲十足的韧劲。 他拿起桌上的支票,指尖轻轻弹了弹,嘴角勾起一抹无奈又带着点欣赏的笑。 这个许半夏,果然和他见过的所有女人都不一样。 而走出写字楼的许半夏,抬头看了眼正午的太阳,抬手揉了揉眉心。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了一下,是童骁骑发来的消息:“老大,晚饭回不回吃?野猫做了红烧肉。” 她指尖敲了个“回”字,心里那点因刚才的插曲而起的波澜,渐渐被这简单的问候抚平。 日子或许不算完美,身边的人或许满身棱角,但这就是她的生活,是她选择的、要牢牢抓在手里的日子。 春风终于吹进了钢铁行业的寒冬,仓库外的卡车排起了长队,报价单上的数字一天天看涨。 许半夏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着楼下忙得热火朝天的景象,端起保温杯抿了口热茶,喉咙里那股积了大半年的寒气终于散了些。 可还没等她把这口气彻底舒匀,伍建设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语气急得像是着了火。 “半夏,你赶紧来冯遇厂里一趟!对了,叫上你们家那一口子,你们一起来,给他打个样,哎呀,他媳妇闹着要离婚,把家里的锅都砸了!” 等许半夏赶到冯遇的材料加工厂,就见院子里一片狼藉,冯遇的妻子坐在台阶上哭,头发乱蓬蓬的,眼睛红肿得像核桃。 冯遇站在一旁,眉头拧成了疙瘩,脸上是又烦躁又难堪的神色,嘴里反复念叨:“你闹够了没有?非要让全行业都知道我冯遇家里鸡飞狗跳是不是?” “我闹?冯遇你还有脸说我闹?” 女人猛地站起来,声音嘶哑。 “你在外头养狐狸精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丢人?当初你生意不好,是谁陪着你啃咸菜?现在行情好了,你就嫌我老了,要跟那个小妖精双宿双飞了?” 伍建设在一旁急得转圈,服老大哥脾气上来,最风得这个了。见我和许半夏来了,赶紧拉着她往女人身边凑:“弟妹你看,半夏和她爱人感情多好,让她劝劝你。日子刚过顺了,别动不动就提离婚啊。” 许半夏刚要开口,女人却突然红着眼瞪向她:“你别叫她劝我!当初我还以为那个狐狸精是她呢!整天跟冯遇混在一起,不是她是谁?” 许半夏的脸色沉了沉,却还是耐着性子说:“嫂子,我和冯遇是生意伙伴。您心里的委屈我知道,但离婚不是小事……” “我知道不是小事!” 女人打断她,语气里带着一种彻底的疲惫。 “我早就知道他在外头的事了,过去困难的时候我也就不说什么了,就是想着一家人总得共渡难关。现在好了,行业回暖了,他那个小三在他最难的时候没走,他就觉得是真爱了,我这黄脸婆也该让位了。” 她抹了把眼泪,眼神却异常坚定。 “许半夏,你也是一个女人,你应该理解我,你说都到这一步了,我还能和他过得下去吗?趁着现在还没成仇人,我不耗了,家产该分分,婚必须离。” 许半夏看向冯遇,他却别过头,闷声说:“她非要离,我有什么办法?她那样闹,我在厂里都抬不起头。” 一个铁了心要走,一个觉得颜面尽失不愿挽留,任谁劝都无济于事。 许半夏和伍建设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无奈。 只有我,在一旁目光闪烁,在思量着什么。 这事还没过去两天,裘毕正那边又炸开了锅。 郭启东被警察带走的消息传遍了圈子,据说裘毕正拿着一沓厚厚的证据,亲手把这个跟了自己多年的副手送进了局子。 “这些年他在账上动的手脚,够判他好几年了!” 裘必正在电话里痛心疾首的对伍建设诉苦。 “我当他是兄弟,他却把我当傻子耍!要不是这次查去年的亏损账,我到现在还蒙在鼓里!” 伍建设听了这事,心情很不好。 傍晚,他约许半夏在茶馆见面,刚坐下就重重叹了口气。 窗外华灯初上,曾经萧条的街道如今车水马龙,处处透着回暖的生机,可他们的心情却格外沉重。 “行情总算好了,日子该好过了吧?” 伍建设端起茶杯,眉头紧锁。 “可你看看现在,冯遇家散了。我们这拨人熬过来了,怎么反倒没个过得安生的?” 许半夏搅动着杯里的茶叶,沉默了片刻。 行业的寒冬能冻住钢材的流动,却冻不住人心的裂痕。 春天能让生意回暖,却暖不了早已凉透的感情和信任。 她抬头看向伍建设,轻声说:“日子是好过了,但人心经不住折腾。能熬过冬的不止是生意,还有人心,可有些人的人心,早就被自己作没了。” 伍建设脸色不太好看:“你说的对。郭启东那事,你听说了吧?裘毕正这下手够狠的,说送进去就送进去了。” 许半夏合上文件,抬头时脸上已经挂好了惯常的从容:“听说了,老裘也是被气狠了。郭启东这些年在他眼皮子底下搞小动作,换谁都忍不了。” “可毕竟是一起打拼过的兄弟。” 伍建设叹了口气,在她对面坐下。 “前些时候,行业最难的时候,裘毕正连工资都快发不出来了,那时候怎么不动他?现在行情好了,反倒急着清门户了?” 许半夏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水汽模糊了她眼底的情绪:“难的时候,顾不上。那时候要是把郭启东揪出来,公司怕是直接就散了。老裘心里有数,知道什么时候能忍,什么时候不能忍。” 伍建设没再追问,只是絮絮叨叨地感慨着人心叵测。 许半夏安静地听着,手指无意识地在桌沿上轻轻敲击,节奏和她记忆里某个夜晚的敲门声重合。 那是大家相约出国之前,裘毕正感觉自己的账上有些不对,就揣着一叠皱巴巴的账单找到她,他相信不了别人,但对许半夏的能力还是十分认可的。 他把账单往桌上一推,声音里带着压抑了许久的火气:“半夏,帮我查查他。前两年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想着大家共渡难关,可现在他还敢伸手,真当我是傻子?” 许半夏当时看着那些模糊不清的账目,就明白了裘毕正的意思。 最难的时候,郭启东的贪污是隐疾,动了可能致命。 可当春天来临时,这隐疾就成了必须剜掉的毒瘤,否则只会越长越大,最终拖垮整个公司。 “查可以,但最后怎么做,你自己拿主意。” 她当时是这么对裘毕正说的。 “材料我给你,但怎么做,你还是好好考虑一下。一旦开始,就不好回头了。” 裘毕正当时重重拍了拍她的肩膀,眼里是破釜沉舟的决绝:“我忍够了。他喝我的血喝了这么久,该吐出来了。” 第42章 陈宇宙的问题 其实郭启东的事,裘必正早知道了,但过去的时候,他依靠伍建设,没少赚,郭启东能力又强,让他捞点也无所谓。 可后来生意渐渐不好做了,裘必正再回过头来,就觉得郭启东做的不对,有些不能接受了。 当然,郭启东也有问题。 他一开始贪点拿点无所谓。 可后来他的胃口却是渐渐大了。 终于大到裘必正有些受不了的地步了。 之后的日子,许半夏借着两家公司合作的名义,不动声色地核对了郭启东经手的所有账目,那些被掩盖的亏空、虚假的发票、转移的资金,像藤蔓一样缠绕在公司的根基上,看得她都心惊。 她把整理好的证据密封好交给裘毕正时,对方的手都在抖。 “这事,别让老伍知道。” 裘毕正当时特意叮嘱。 “他那个人,总觉得兄弟情大过天,知道了又要啰嗦。” 许半夏当时点了头,她懂裘毕正的顾虑,也懂伍建设的性情。 有些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尤其是在这刚回暖的行情里,稳定比什么都重要。 “你在想什么?” 伍建设的声音把她拉回现实。 许半夏摇摇头,将思绪从回忆里抽出来:“没什么,在想明天和澳洲那边的会。伍哥,郭启东那事是咎由自取,老裘也是没办法。咱们现在最重要的是把生意做好,别的事,少操心。” 伍建设叹了口气,他知道,许半夏和郭启东有些不对付。 没再多说,吃喝一些,他终究是起身离开了。 烟雾袅袅升起,许半夏望着窗外渐亮的天色,眼神清明。 商场如战场,从来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弊。 裘毕正选择在春天动手,不是无情,而是清醒。 而她守住这个秘密,也是在守护这来之不易的回暖时节里,最需要的安稳。 茶馆里的热气氤氲了窗户,将外面的繁华隔开成一片模糊的光影。 他们赢了生意,却好像在这场漫长的博弈里,输掉了更多看不见的东西。 裘必正收拾了郭启东,本以为是一招得意之举,但很快报应就来了。 裘必正这个人,他做生意,一开始是靠老婆的本金。 发财呢,是依靠对伍建设的吹捧,依靠伍建设的关系,这才把生意做了起来。 但是,他生意之所以能够做大,却是要靠郭启东。 郭启东虽然不是个东西,是个小人,但架不住他是真有才。 裘必正的生意之所以做大了,就是郭启东的能力。 要不然,他也不会理所当然的贪污。 可现在,裘必正把郭启东送进去了。 这现在的公司,他却有些玩不转了。 深秋的风卷着落叶撞在“正勤集团”的玻璃幕墙上,发出细碎的声响。 裘毕正坐在宽大的老板椅里,指尖烦躁地敲着桌面,眼前摊开的季度报表像一张嘲讽的脸——同行们的业绩曲线都在三季度齐刷刷上扬,唯独他的公司像被按了暂停键,净利润同比跌了近四成。 “裘总,恒通那边又来催了,说咱们这批货的参数不对,要扣违约金。” 秘书的声音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 裘毕正猛地拍了下桌子,文件散落一地:“参数?什么参数?郭启东以前怎么没出过这种事!” 话一出口,他自己先泄了气。 是啊,郭启东不在了。 那个总能把复杂的原材料配比、生产线调试说得头头是道的搭档,现在正蹲在监狱里。 去年郭启东因为经济问题进去的时候,裘毕正还满不在乎。 他总觉得公司里应酬、拉关系这些“大事”都是自己在扛,郭启东不过是管管技术、算算账目,没了他再找个人顶替就是。 可真到了实操层面,他才发现自己对公司的业务简直一窍不通。 供应商送来的原材料,他分不清好坏。 生产线出了故障,他只会对着技术员发脾气。 最要命的是合同,以前都是郭启东逐条核对,现在他签出去的合同处处是陷阱,要么被客户抓住漏洞索赔,要么就是利润被压得薄如纸片。 偏偏今年行业迎来了久违的春天,竞争对手的工厂开足马力,订单排到了明年,只有正勤集团门可罗雀。 仓库里积压的货物越堆越高,现金流眼看就要断了。 “裘总,银行那边又来电话了,问咱们的贷款什么时候还……” “还还还,就知道还!” 裘毕正气得团团转,忽然眼睛一亮。 “贷款的事先拖着!你去帮我查查,假释需要什么条件?” 秘书愣住了:“假释?您是说……郭总?” “不是他还能是谁!” 裘毕正咬着牙,像是下了天大的决心。 “赶紧去弄清楚,需要找什么人,花多少钱,只要能把他弄出来,都给我去办!” 他走到窗边,看着对面工厂热火朝天的景象,心里又气又悔。 以前总嫌郭启东斤斤计较、不懂变通,现在才明白,那点技术和细心,恰恰是支撑公司活下去的骨架。 自己这朵看似光鲜的“花”,离了那截“刺”,连风吹雨打都扛不住。 “郭启东啊郭启东,”裘毕正对着空气喃喃自语:“算我求你,出来再跟我斗行不行?先把这摊子烂事给我收拾明白!” 窗外的风更紧了,卷起地上的落叶打着旋儿,像极了他此刻混乱的心情。 他掏出手机翻出通讯录里那个许久未联系的名字,手指悬在拨号键上——为了让郭启东顺利假释,他得先去监狱“探探底”,哪怕要放下身段赔笑脸,也只能认了。 毕竟比起面子,公司活下去才最重要。 夜色刚漫过滨海大道的路灯,许半夏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她指尖夹着烟,烟雾在台灯的光晕里慢慢散开,桌上摊着的季度报表数据亮眼,可她眉间的褶皱却没松开。 “所以你是说,小陈这几天天天准时下班,周末还约了人看电影?” 许半夏侧过头,看向站在桌前的童骁骑。 童骁骑抓了抓头发,语气里带着点不确定:“是啊老大,我昨天去仓库转了圈,老张说陈哥下午就走了,说是……约会。” 他顿了顿,补充道,“听说是家里人从婚介所找的,叫周茜,在服装厂当设计师。” 许半夏“嗯”了一声,指尖的烟灰轻轻弹进缸里。 陈宇宙跟着她打拼这么多年,从最初三个人挤在小仓库里算起,几乎把所有时间都耗在了公司上。 他性子闷,心思细,公司里的账目、库存、后勤,全靠他一手打理得井井有条,却唯独在感情上一直没动静。 现在听说他恋爱了,许半夏心里是真替他高兴。 可不知怎么,童骁骑提起“周茜”这个名字时,她心里莫名地沉了一下。 “小陈对她挺上心的。” 童骁骑看出许半夏的顾虑,又说。 “上周还特意去市里买了条裙子,说是周茜喜欢的款式。我长这么大,没见陈哥对谁这么用心过。” 许半夏想起下午在茶水间撞见陈宇宙的样子。 他对着手机屏幕傻笑,手指在键盘上敲得飞快,眼角的细纹里都透着藏不住的欢喜。 那是她在商场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从未在他脸上见过的柔软。 “他高兴就好。” 许半夏掐灭烟头,声音缓和了些。 陈宇宙这些年太苦了,前几年为了拿下堆场的地,没日没夜地盯工程,他是许半夏的大后方,正因有了陈宇宙,所以许半夏才能带着童骁骑在前方冲锋陷阵。 正是他过去太拼了,结果落下了一身毛病,连个恋爱也没谈过。 现在能遇到个让他动心的人,本该是好事。 可那份莫名的不安始终没散去。 她见过太多依附感情谋利的人,商场上的尔虞我诈见多了,总觉得太过顺遂的相遇背后,藏着看不见的钩子。 从前的陈宇宙,没钱,有的只是一肚子的辛苦。 但现在,身为公司元老的陈宇宙已经可以算黄金单身汉了。 因此,许半夏既想要他有个好的归宿,也怕他在感情的事上受到伤害。 毕竟,陈宇宙是一个比较较真的人。 “骁骑,”许半夏忽然开口:“你帮我留意一下那个周茜,不用惊动小陈,就……随便问问她服装厂的情况。” 童骁骑愣了愣,随即点头:“我明白姐。” 办公室又恢复了安静,窗外的霓虹透过百叶窗,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许半夏望着桌上三人刚创业时的合照,照片里的陈宇宙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笑得腼腆却坚定。 她知道感情的事最忌讳外人插手,尤其是陈宇宙这样重情义的人,一旦认定了谁,旁人说再多都没用。 可她是许半夏啊,是看着陈宇宙从青涩少年熬成稳重男人的人,她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可能掉进坑里。 “希望是我想多了。” 许半夏轻声自语,拿起手机给陈宇宙发了条消息:“听说你最近有好事?周末带出来一起吃个饭。” 很快收到回复,只有一个害羞的表情和一句“好啊”。 许半夏看着屏幕笑了笑,眼底的担忧却更深了。 她只盼着这个叫周茜的女孩,是真的能给陈宇宙带来温暖,而不是另一场风雨。 这天。 办公室的日光灯管嗡嗡作响,把许半夏眼下的青黑照得格外清晰。 她捏着半空的搪瓷杯,指节泛白,声音比平时低了八度:“小陈的事,你得帮我拿拿主意。” 我把保温桶从餐袋里拿了出来,放在桌子上。 听了许半夏的话,我往她对面的椅子上一坐:“你说的是昨天提的那个叫周茜的事儿?” 许半夏猛地抬头,眼里的焦虑几乎要溢出来:“你也看出来了?这几天小陈魂不守舍的,报表错了三次,昨天开会居然走神到敲桌子。那姑娘……我总觉得不踏实,可小陈眼里的光,是我多少年没见过的。” 她顿了顿,喉结滚了滚。 “我怕他栽进去,更怕他出事。” 我指尖敲了敲桌面,办公室里只有老式挂钟的滴答声。 “陈宇宙这个人你还不清楚?石头似的性子,要么不动心,一动心就往死里较真。现在这事拖着不是办法,得做两手准备。” 许半夏往前倾了倾身,眼里有了点光亮:“你说。” “第一,得找个人能顶上他的活儿。” 我看着她。 “高辛夷这丫头你注意到没有?上次南边那个单子,她把供应链摸得比小陈还细,报表做得清清楚楚,连老会计都夸她。这阵子让她多跟着小陈熟悉业务,真有什么事,不至于手忙脚乱。” 许半夏点头,在笔记本上飞快划着:“这丫头是机灵,我早看出来了。第二呢?” “查周茜。” 我说得干脆。 “不用兴师动众,找个靠谱的人摸摸底,家庭背景、之前在哪儿做事,有没有什么说不清的纠葛。咱们不是要拆散他们,是得知道对方是什么路数,才好防着坑。小陈心软,别到时候让人骗了感情又骗钱。” 她笔尖顿了顿,重重画了个圈:“该查。还有吗?” 我想起上次生病晕倒,她惨白着脸被送医院的样子,语气沉了沉:“还有健康。你前段时间住院检查,医生怎么说的?长期熬夜、饮食不规律,铁打的身子也扛不住。你跟小陈一路拼过来,他比你还不爱惜自己,常年吃泡面、熬通宵,你觉得他能一点事没有?” 许半夏愣了愣,手指无意识摩挲着杯沿的磕碰痕迹。 “就用公司名义,搞一次全身体检。” 我补充道。 “算员工福利,从管理层到车间工人都得去。到时候让医生重点看看小陈的肝和胃,他那老毛病拖不得。这么一来,既不显刻意,又能把大家的身体状况摸清楚,一举两得。” 办公室静了几秒,许半夏突然笑了,眼里的阴霾散了大半,抬手抹了把脸:“还是你想得周全。体检这事好,既关心了大家,又能不着痕迹地看看小陈的情况。高辛夷那边我明天就安排,周茜的事……我找老赵去办。” 她把笔记本合上,搪瓷杯往桌上一放,声音里又有了平时的利落:“行,就这么办。晚上叫上小陈和高辛夷,一起吃个饭,正好看看丫头的机灵劲儿。” 窗外的阳光斜斜照进来,在她身后拉出长长的影子。 我知道,许半夏心里的石头落了一半,剩下的,就得靠我们一步一步慢慢铺稳了。 第43章 许半夏的单飞野心 深秋的风卷着枯叶掠过工厂铁门,冯遇裹紧了外套站在办公楼窗前,看着仓库里堆积如山的废钢。 三个月前这里还机器轰鸣,如今只有零星几个工人在收拾散落的零件,像一群啄食残粒的麻雀。 “冯总,税务局的人又来了,说这个月的增值税报表还没交。” 秘书小陈的声音带着小心翼翼的怯懦。 冯遇不耐烦地挥挥手:“让谢金宝去处理,她不是说自己能管好吗?” 话音刚落,走廊里传来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谢金宝穿着新买的貂皮大衣走进来,手里拎着限量款包,指甲涂得通红:“老冯,财务说账上没钱了,我看中的那套江景房首付还差两百万,你先给我转过来。” “没钱!” 冯遇猛地转身,办公桌的玻璃面被他拍得震颤。 “厂里都快断水电了,你还想着买房?上个月让你签的原材料合同你给推了,现在钢材价格涨了三成,客户全跑了!” 谢金宝撇撇嘴,走到镜子前补口红:“那不是你说让我放手管吗?再说那些老客户难缠得很,我看还不如做新客户省心。” 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抛了个媚眼。 “对了,下午我约了美容院,厂里有事你先顶着。” 高跟鞋声渐远,冯遇跌坐在椅子上,胸口闷得发疼。 办公桌上的相框里,前妻田玲穿着工装的照片还没来得及换掉,照片里的她挽着袖子在车间核对单据,额角沁着细汗,眼神亮得像淬了火的钢。 手机突然震动,是同行老王发来的视频。镜头里是市中心新开的钢材展销会,田玲穿着得体的西装站在展台前,正和几个外国客户谈笑风生。 她身后的展架上印着“秀兰金属”的logo,设计得简洁又现代,和他记忆里那个只懂埋头干活的女人判若两人。 “看见没?” 老王的语音消息紧跟着进来。 “田玲现在可厉害了,离婚时就拿了个小车间和二十万,这才半年就把生意做到出口了。昨天我去她厂里参观,流水线全换新的了,比你这老厂子洋气多了。” 视频里的田玲侧过身,接过助理递来的合同笔,签字时手腕利落的弧度和从前一模一样。 冯遇记得她总说:“做生意和做人一样,得把根基扎牢,一步一个脚印才稳当。” 那时候他总嫌她太死板,不如谢金宝嘴甜会哄人。 “冯总,仓库那边说,供应商带了人来要账,堵在门口不肯走。” 小陈的声音带着哭腔。 冯遇捏着手机站起来,屏幕里的展销会还在继续,田玲被客户簇拥着举杯,笑容从容又自信。 他忽然想起离婚那天,田玲拿着分割协议平静地说:“老冯,我只要城南那个小车间就行,大厂你留着,好好经营。” 她眼里没有怨恨,只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惋惜。 那时候他只觉得解脱,觉得终于摆脱了这个“不懂情趣”的女人,没看见她转身时红了的眼眶。 工厂门口传来争吵声,冯遇深吸一口气推开门。 秋风灌进衣领,带着铁锈和尘土的味道,远处的写字楼霓虹初亮,像一片虚幻的光海。 他望着田玲公司所在的方向,那里的灯一定亮得温暖又明亮,不像他这里,只剩下满地狼藉的铁锈和一颗正在冷却的心。 口袋里的手机又响了,这次是催缴电费的短信。 冯遇抬头看向灰蒙蒙的天空,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有些选择一旦做出,就像泼出去的钢水,冷却后凝成的形状,再后悔也无法重塑了。 冯遇的妻子,前妻,田玲,她是这个厂子厂长的女儿,当初看中冯遇后与之结婚,她的父亲还将厂子交给冯遇,助力冯遇从工人一跃成为老板。 在婚姻存续期间,田玲陪着冯遇经历风风雨雨,为经营工厂付出诸多心血,努力和贡献却常被忽视 ,能力也被婚姻和家庭角色掩盖,明明有独当一面的能力,却选择站在冯遇背后做“贤内助”。 随着时间流逝,冯遇却因贪图新鲜感而出轨谢金宝,田玲果断选择离婚。 后来冯遇与谢金宝结婚,却因谢金宝插手工厂管理不善等问题而矛盾不断。 谢金宝辞退厂子的手熟老员工,截留工厂的资金流水,把好端端一个场子搅得暗无天日。 冯遇最终才意识到田玲的好,可一切都已发生改变 。 此时,潇洒一时的小洋人赵垒也面临了麻烦。 赵垒把最后一个纸箱搬进后备箱时,暮色正沿着写字楼的玻璃幕墙往下淌。 rsg集团的logo在夕阳里泛着冷光,像一枚嵌在城市天际线上的金属印章,而他刚刚亲手把自己从这枚印章的边缘剔除。 “赵总监,这是法务部的最后通牒。” 前台小姑娘抱着文件夹追出来,指尖泛白。 “他们说您必须签署保密协议补充条款,否则连这个月工资都……” 赵垒接过文件,钢笔在“自愿放弃所有股权激励”的条款上悬了三秒。 上周还在庆功宴上拍着他肩膀称兄道弟的马克,此刻正坐在他原来的办公室里,透过百叶窗的缝隙看他,嘴角噙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只因为他没能用超低价从许半夏手中买下她的废钢材料,导致他被中伤,说他勾结许半夏,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签。” 他利落落笔,字迹比平时重了三分,纸页背面透出浅浅的墨痕。 发动汽车时,导航突然弹出提醒:“检测到您的车辆已被远程锁定,请联系rsg资产部解锁。” 引擎发出徒劳的轰鸣,仪表盘上的故障灯像颗嘲笑的眼睛。 赵垒猛地砸向方向盘,喇叭发出一声短促的悲鸣。 半小时后,他蹲在路边等网约车,西装裤沾了尘土。 手机弹出银行短信,工资卡被冻结的通知刺得眼睛发酸。 曾经意气风发的“小洋人”赵垒,如今连代步车都成了公司的回收资产。 网约车停在小区门口,保安拦住他:“赵先生,物业说您的房租代缴协议终止了,这个月起得自己交。” 他这才想起,这套市中心的公寓本是公司福利,如今自然也成了收回的筹码。 打开行李箱翻找备用钥匙时,掉出个相框。 照片里他和马克在法兰克福车展合影,两人举着香槟笑得坦荡。那时候马克总说:“赵,你的眼光像精准的轨道,永远能找到最有潜力的赛道。” 现在想来,那些赞美不过是铺设陷阱的枕木。 深夜躺在朋友借住的小公寓里,手机屏幕亮着行业新闻。 马克接替他成了亚太区负责人,正在接受专访,手里把玩的钢笔正是去年赵垒送他的生日礼物。 评论区里满是“年轻有为”“商业奇才”的赞叹,没人记得这个项目最初的蓝图是谁一笔笔勾勒的。 窗外的霓虹透过纱帘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破碎的光斑。 赵垒摸出压在箱底的离职证明,上面“个人原因”四个字刺眼得很。 他想起离职面谈时法务总监冰冷的语气:“赵先生,您应该清楚,对抗集团没有任何好处。” 胃里一阵空泛的绞痛,他摸遍口袋只找到半盒过期的胃药。 曾经觥筹交错的酒局上,他总说自己的人生像精密的齿轮,永远沿着上升轨道运转。 可此刻齿轮突然脱轨,他才发现所谓的轨道,从来都攥在别人手里。 远处传来早班地铁的报站声,赵垒望着天花板上剥落的墙皮,第一次尝到失重的滋味。 那些曾经引以为傲的光环、人脉、资源,原来都系在“rsg”这三个字母上。 当这根线被剪断,他像颗脱离轨道的卫星,在茫茫夜色里,只剩下无边无际的落寞。 在赵垒处于低谷是真好,伍建设设宴请客。 正好无聊的赵垒也就参加了。 包厢里的水晶灯映得满桌菜肴油光锃亮,伍建设端着酒杯站起来,肚子上的皮带扣被撑得发亮:“今天这局,一来是给启东接风,咱老兄弟总算团聚了;二来嘛,有桩大事得跟大伙儿合计合计。” 郭启东坐在伍建设左手边,穿着崭新的夹克,手指无意识摩挲着玻璃杯沿。 出狱这半个月,他瘦了不少,眼底的红血丝还没褪尽,看向许半夏的眼神带着说不清的冷意。 “启东啊,”伍建设拍着他的肩膀:“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半夏这妹子也不是外人,当初那事……” “伍总说笑了。” 裘毕正突然插嘴,给郭启东添满酒。 “当初我只想教训一下他,没想让他进去呀,谁知道这事结果闹这么大啊。早知道我就不让半夏查什么账了。不就是一点小钱嘛,启东跟了我这么久,真拿了也没什么。他就是找我要,我能不给吗?” 他瞟了眼许半夏,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笑。 “不过启东你宽宏大量,过去的事都过去了,算了。现在出来了,以后跟着哥哥好好干,咱把损失的都挣回来。” 郭启东握着酒杯的手猛地收紧,酒液晃出了几滴。 他抬眼看向许半夏,声音带着压抑的火气:“许总,从前是我对不起你,今后一切都算翻篇了,请您大人有大量,以后不要再整我了。” 许半夏刚夹起的虾仁停在半空,她放下筷子,餐巾轻轻擦了擦嘴角:“郭总,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当初是谁把你送进去的,你心里该比谁都清楚。” 她看向裘毕正,眼神里带着锋芒。 “裘总既然这么清楚内情,不如把账本拿出来,咱们当着伍总的面好好对对?” 裘毕正脸色一僵,伍建设赶紧打圆场:“哎呀都是过去的事了!启东刚出来,半夏你大气,这事就算翻篇了啊!” 他举起酒杯。 “来,为了启东重获自由,干杯!” 酒杯碰撞的脆响里,冯遇低着头猛灌了口酒,眼角的皱纹堆得更深。 他瞥了眼身旁的赵垒,对方正慢条斯理地剥着虾,仿佛局里的暗流与他无关。 酒过三巡,伍建设终于说到正题:“你们知道了吧,省二钢要竞标了,这肥肉咱不能让外人抢了去。我跟老裘、老冯都商量过了,咱几家捆绑投标,拿下后按股分红——我占三成,老裘两成五,启东刚出来,先占两成,半夏和老冯各一成,赵垒兄弟人脉广,占半成顾问费,怎么样?” 话音刚落,包厢里静了几秒。 裘毕正率先叫好:“伍总这分配公道!咱们拧成一股绳,准能成!” 冯遇讷讷地点头,郭启东也没反对,显然还记着刚才的茬。 赵垒咧嘴一笑。 “喝,这事还有我呢?” “我不同意。” 许半夏放下酒杯,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到她身上。 许半夏靠在椅背上,指尖轻点桌面:“伍总,从前我们跟着你做废钢,你说的分成我们都依你了。但这次不一样,省二钢的盘子太大,前期需要的资金、人脉、渠道,我许半夏拿出来的不会比任何人少。” 她抬眼扫过众人,目光锐利如刀:“按你们说的比例,我出的力和拿的利根本不对等。这一次,我打算自己单干。” 伍建设的脸沉了下来:“半夏你什么意思?当初要不是我带着你们入行,你能有今天?现在翅膀硬了,想自己飞了?” “伍总言重了。” 许半夏端起茶杯。 “我从没忘过当初的情分,但生意归生意。省二钢的竞标,我会以半夏钢铁的名义单独参与。当然,如果各位愿意合作,我们可以重新谈股权分配,否则……” 她没说下去,但意思再明显不过。 裘毕正急了:“小许你别胡闹!咱们几家加起来才有胜算,单打独斗就是给别人送菜!” 郭启东冷笑一声:“我就说有些人野心大,现在总算露真面目了。怕是早就惦记着自己吞这块肥肉吧?” 许半夏没理会他的嘲讽,转头看向一直沉默的赵垒:“赵总,你觉得呢?” 赵垒放下剥好的虾仁,擦了擦手:“我现在什么也不是,这事我插不上手,和我无关。不过就目前来看,半夏钢铁的财务报表确实最漂亮。” 伍建设猛地拍了下桌子,酒杯都震得跳起来:“好!好得很!许半夏,你要是敢单干,就是跟我们所有人作对!” 许半夏站起身,拿起椅背上的外套:“伍总言重了,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接风宴我谢了,至于省二钢的事,咱们竞标场上见真章。” 她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了眼满桌面色各异的人,最后目光落在冯遇身上——他正低头盯着酒杯里的倒影,像在看一个支离破碎的自己。 包厢门关上的瞬间,裘毕正气急败坏地骂道:“这女人真是反了天了!” 伍建设脸色铁青,给自己倒了杯烈酒一饮而尽。 窗外的霓虹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来,在他脸上投下明明暗暗的光影,像一场即将来临的风暴。 第44章 许半夏的美人计 钥匙插进锁孔转动时,玄关的灯应声亮起。 许半夏换鞋的动作顿了顿,平日里总是挺直的脊背此刻微微垮着,昂贵的西装裤沾了点酒渍,像是战场上没来得及清理的硝烟。 我刚把醒好的茶端到客厅,她就踩着疲惫的脚步走过来,径直坐在沙发上蜷起腿,把脸埋进膝盖。 落地灯的光晕在她发梢镀上一层暖黄,却照不进她紧抿的唇角。 “他们还是那样。” 她闷声开口,声音带着酒后的沙哑。 “伍建设画了个大饼,裘毕正还在挑事,郭启东看我的眼神,像是要把我生吞活剥。” 我递过茶杯:“先喝点醒酒茶。” 她接过杯子却没喝,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温热的杯壁:“你知道吗?今天在酒桌上,伍建设说给我一成股份。从前跟着他跑俄罗斯,我拿的也是一成;后来有什么事也就算我一成,他们总觉得我该感恩戴德,觉得我能有今天全靠他们赏饭吃。” 茶杯被她放在茶几上,发出轻响。 她抬起头,眼底泛着红,却亮得惊人:“我不想再这样了。我不想等别人分蛋糕,不想看谁的脸色,更不想永远做那个跟在后面捡剩饭的人。省二钢是块肥肉,我想自己咬一口,凭自己的本事咬一口。” 窗外的车流声漫进客厅,她忽然抓住我的手,掌心滚烫:“我知道很难。伍建设他们肯定会联手打压我,资金、渠道、人脉,我现在未必拼得过他们。但我不甘心,真的不甘心。” 她的指尖微微颤抖:“我知道这选择看起来很冒险,甚至有点忘恩负义。他们会说我翅膀硬了,说我野心太大……可我控制不住。我就是想自己干,想让半夏钢铁真正腾飞起来。” 她定定地看着我,眼神里有期待,有忐忑,还有一丝孤注一掷的决绝:“你……帮不帮我?” 客厅里静得能听见挂钟的滴答声。 我看着她眼底跳动的火焰,那火焰从她刚入行时就一直在,只是从前藏在谨慎的眉眼后,如今终于烧得坦荡又炽烈。 我反手握住她的手,掌心的温度透过皮肤传来:“我帮你。” 她的眼睛瞬间亮了,像被点燃的星火。 可没等笑意绽开,我又补了一句:“但我不支持你去竞标省二钢。” 她脸上的光猛地暗下去,像是被泼了盆冷水:“为什么?你也觉得我不行?觉得我在自不量力?” “不是不行,是时机不对。” 我抽回手,给她重新倒了杯茶。 “伍建设他们经营多年,根基太深,这次又是抱成团来的。你现在单枪匹马冲上去,就算最后勉强拿下,也会被他们拖垮。更别说郭启东记恨你,裘毕正背后使坏,他们有的是办法让你坐不稳这个位置。” 我看着她紧绷的侧脸:“你的野心没错,想自己当家做主也没错。但野心要用对地方,硬碰硬不是聪明的做法。省二钢这块骨头太硬,现在啃,容易崩掉牙。” 许半夏沉默了,手指用力掐着沙发扶手,指节泛白。 窗外的霓虹透过纱帘照进来,在她脸上投下明明暗暗的光影,像她此刻翻涌的心事 “那我该怎么办?” 过了很久,她才低声问,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茫然。 “就看着他们把省二钢抢走?继续回去做那个拿一成股份的跟班?” “当然不。” 我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 “但我们可以选一条更稳的路。你手里的码头和堆场,渠道是优势,不如先把自己的基本盘做扎实。等他们为了省二钢的利益起内讧,等时机成熟了,再出手也不迟。” 许半夏把西装外套扔在沙发上,动作带着明显的火气。 茶几上的玻璃杯被她灌了半杯水,水流溅在桌面上,她却浑然不觉:“你明明说帮我,现在却让我放弃省二钢?我的资金加上你的注资,未必比伍建设他们差!为什么一定要退让?” 她站在客厅中央,灯光勾勒出她紧绷的轮廓,眼底的不甘像未熄灭的火星:“他们都觉得我不敢跟他们争,觉得我就该永远跟在后面!这次我就是要争一口气,让他们看看我许半夏的本事!” 我走过去抽了张纸巾,慢慢擦着桌面上的水渍:“争一口气容易,争到后咽下去的苦,你想过吗?” 她愣了一下,语气稍缓:“什么意思?” “你以为竞标是赌气?” 我把纸巾扔进垃圾桶,转身看着她。 “伍建设那个人最好面子,你越是想争,他越会不惜代价抬价。到最后就算你赢了,那个价格也早就偏离了实际价值,等于花高价买个烫手山芋。” 我从抽屉里拿出省二钢的资料,摊开在茶几上:“你自己看,这厂子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的,设备老化率超过六成,上个月的评估报告里写得清清楚楚,光是更换轧钢机组就得投三个亿。更别说那些老员工,国资背景的厂子,你敢随便裁人?到时候人要养,设备要换,资金全砸进去,三年都回不了本。要不是这个省二钢自身问题多多,你以为上面会把它拿出来竞拍吗?” 许半夏的目光落在资料上,手指划过“设备老化”那一行字,渐渐沉默了。 “伍建设想要就让他拿去。” 我继续说。 “他急于证明自己还是老大哥,肯定会硬着头皮接盘。到时候他忙着填旧厂子的窟窿,我们正好腾出手来干大事——建一座新钢厂。” 我指着窗外远处的工业园区:“那块地我已经看过了,政策支持,交通便利。我们可以直接上最先进的生产线,环保标准、自动化程度都是顶尖的。没有老员工的包袱,没有老化设备的拖累,从管理制度到生产流程,全按我们的想法来。” 我握住她的手,掌心的温度让她紧绷的指尖放松下来:“你的码头能运原材料,我的资金能撑得起前期投入,我们为什么要去抢别人啃过的骨头?新钢厂建起来,产量、质量、成本控制,全在我们自己手里,到时候不是我们跟在别人后面,是别人要看我们的脸色。” 客厅里静了几秒,许半夏忽然笑了,眼底的火气彻底散去,只剩下清亮的光。 她踮起脚尖,在我脸颊上轻轻亲了一下,带着淡淡的酒气和释然的暖意。 “你早就盘算好了,是不是?” 她捏了捏我的胳膊,语气里带着嗔怪,更多的却是轻松。 “故意说不支持我竞标,就是等着说这个?” “我是怕你被气糊涂了。” 我刮了下她的鼻尖。 “野心要用对地方,硬碰硬不如巧布局。伍建设想要省二钢那块锈铁,就让他抱回家当宝贝。我们要做的,是炼出属于自己的新钢。” 许半夏靠在我怀里,看着窗外的夜色:“新钢厂……想想就觉得带劲。” 她抬头看我,眼睛亮得像映着星光。 “那我们明天就去看地?” “好。” 我搂着她的腰,感受着她重新变得轻快的气息。 “但今晚得先睡个好觉。从明天起,咱们的硬仗才真正开始。” 落地灯的光晕暖暖地洒在两人身上,茶几上的省二钢资料被轻轻推到一边,仿佛那页写满麻烦的过往,已经被远远抛开。属于他们的棋局,才刚刚开始落子。 “我知道了。” 她站起身,整理了一下微皱的西装。 “你帮我,我们一起把基本盘做扎实。至于省二钢……” 她顿了顿,唇角勾起一抹冷静的弧度。 “让他们先抢着试试看。” 客厅的落地灯调暗了些,暖黄的光晕裹着晚风的凉意。 许半夏蜷在我怀里,手指无意识地绕着我的衬衫纽扣,发梢蹭得我脖颈发痒。 她难得卸下那股子雷厉风行的劲儿,声音软得像浸了温水:“你说,伍建设身边有裘毕正帮手,郭启东管生产,冯遇虽然窝囊但也算是一个管后勤的助力……我呢?” 她轻轻叹了口气,指尖在我胸口画着圈:“陈宇宙现在天天围着他那小对象转,让他盯个码头都三心二意;童骁骑倒是忠心,可你让他管车队还行,真要跟伍建设他们玩心眼、算成本,他能被卖了还帮人数钱;高辛夷那丫头倒是机灵,可毕竟年轻,基层那些磨人的活儿她扛不住。” 鼻尖蹭过我下颌线,带着点撒娇的意味:“我身边能指望的,好像就只有你了。” 我低头啄了下她的发顶,顺势将她搂得更紧,心中暗叫不得了,这丫头一直风风火火,跟个山炮似的,现在居然会撩我了,搞得我有些心猿意马,真是受不了。 但我还得给她搭话。 “傻丫头,人才不是天生就等在你身边的,得自己挖。” 许半夏抬起头,眼底闪着好奇的光:“你有主意了?” “冯遇那个小钢厂,你还记得吗?” 我手不知何时移到了她的腰侧。 真是好细的腰啊。 “他跟田玲离婚时不是挺威风的,把大厂留手里给谢金宝折腾吗?现在听说厂里乱成一锅粥,谢金宝除了买包就是美容院,账上早就空了,供应商天天堵门。” 许半夏挑眉:“田玲?那是我嫂子,她以前跟冯遇一起守厂子?我记得她挺能干的,干什么都挺行的,对账时比会计师还精。” “就是她。” 我笑了。 “冯遇那厂子看着是他的,其实从采购到生产流程,全是田玲当年一手搭起来的。离婚时她拿了小头,自己开了个小贸易公司,听说现在做得风生水起。冯遇那烂摊子撑不了多久,最后八成得被田玲借着债务收回去。咱们不如先下手,把田玲挖过来——她懂生产、会算账,性子又稳,你新钢厂的厂长位置,非她莫属。” 许半夏眼睛亮起来,直起身在我脸上亲了口:“这个好!田玲我见过几次,十分强硬的一个人,心里门儿清。有段时间她还以为老冯是在和我处呢,到处说我……呵呵,是小狐狸精,哎,要不是谢金宝跳出来,我可能都洗不干净,那经营方向呢?咱们建新钢厂,总不能摸着石头过河。” “赵垒。” 我吐出两个字。 “他从rsg出来后不是一直没找下家吗?听说前阵子伍建设想请他当顾问,他没答应。这种人傲气,想找个能证明自己的平台。咱们请他来规划经营方向,给他足够的权限,他肯定愿意——毕竟把新钢厂做起来,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履历。” 怀里的人彻底松了劲,往我身上蹭了蹭,语气里带着雀跃:“那这么说,厂长有了,规划师有了,资金有你撑着,码头我握着……咱们这新钢厂,稳了?” “稳了。”我捏了捏她的下巴:“就看你这大老板怎么请人了。” 许半夏立刻坐直身体,拍了拍我的肩膀,那股子女强人的劲儿又回来了:“田玲那边我去!她跟冯遇那点事,我多少知道些,女人懂女人,肯定能说动她。赵垒那边……” 她拖长了调子,手指划过我衬衫领口,眼神里带着狡黠。 “他对我告白过,我就不好出面了,这个就得交给你了?毕竟你们男人谈事业,更对路。” 我笑着点头:“成交。” 话音刚落,她忽然倾身吻过来,不是刚才浅尝辄止的亲昵,带着点主动的热烈。 晚风从半开的窗户溜进来,吹动窗帘扫过沙发,落地灯的光晕在她脸上明明灭灭。 她很少这样毫无保留地依赖,像只收起利爪的小兽,把柔软的肚皮贴过来。 “那……为了咱们的新钢厂,是不是该提前庆祝一下?” 她咬着我的唇角,声音低哑。 我搂住她的腰,将人往怀里按了按,窗外的月光正好落进来,照亮她眼底的笑意和期待。 “庆祝什么?”我故意逗她。 “庆祝……” 她吻得更深。 “庆祝我们终于能自己说了算。” 客厅的灯光被调至最暗,只剩下窗帘缝隙漏进来的月光,在地板上投下细长的银带。 许半夏的发梢蹭过我的颈侧,带着沐浴后的清香,她难得这样卸下所有防备,像只寻暖的猫蜷在怀里,指尖轻轻划过我衬衫的纽扣。 我笑着收紧手臂,将她更紧地拥在怀里。 娶许半夏这几年,她永远像上紧了发条的钟,脑子里转的是码头吞吐量、钢材价格、竞标方案,连睡觉时枕边放的都是行业报告。 夫妻间的温存像是奢侈品,一年到头屈指可数,每次想靠近,她不是被电话叫走,就是对着报表皱眉,久而久之,连我都习惯了她的“事业优先”。 此刻她主动靠过来,呼吸间的温热拂在耳畔,连带着窗外的晚风都染上了暖意。 我低头吻她的眉眼,指尖穿过她的长发,心里的雀跃像被点燃的星火,一点点蔓延开来。 “早该这样了。” 我咬着她的耳垂轻笑。 “再忙也得歇歇,不然……” 话没说完,床头柜上的手机突然尖锐地响起,划破了满室的温情。 第45章 陈宇宙的病,忙碌的田玲 许半夏身体一僵,下意识就要去接,被我按住了手。 “别接,管他什么事,明天再说。” 我不想被打扰,指尖还停留在她的腰侧。 可手机像催命符似的响个不停,屏幕上跳动的“童骁骑”三个字格外刺眼。 许半夏皱了皱眉,还是挣脱我的怀抱坐起身,划开了接听键。 “喂,骁骑?什么事……” 她的声音还带着未散的慵懒,可下一秒,脸色倏地白了。 我看着她的肩膀微微颤抖,握着手机的手指用力到指节泛白,原本柔和的眉眼瞬间拧成一团,连呼吸都急促起来。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体检报告?……不可能,他上个月还跟我去码头看货……什么时候查出来的?……好,我知道了,我马上过去。” 电话挂断的瞬间,她猛地掀开被子下床,动作快得差点被床单绊倒。 我赶紧起身扶住她,才发现她的手凉得像冰。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有种不好的预感。 许半夏转过身,眼底的血色全褪尽了,声音带着抑制不住的颤抖:“是老陈……童骁骑说,他的体检报告出来了,是……是绝症。” “绝症”两个字像重锤砸在我心上,让我瞬间懵了。 陈宇宙,那个永远笑眯眯跟在许半夏身后,算账时比谁都精明,跑业务时能豁出去喝到胃出血的男人,那个从许半夏创业初期就陪在身边的老兄弟…… 许半夏已经开始慌乱地穿衣服,衬衫的纽扣扣错了位置也没察觉,平日里雷厉风行的她,此刻连系鞋带的手都在抖。 “快,我们去医院,不,去陈宇宙家,童骁骑说他把自己关在屋里不肯出来……” 她语无伦次地说着,眼眶红得吓人。 我帮她把纽扣系好,又抓过外套披在她身上,指尖触到她冰凉的皮肤,心里又酸又涩。 刚才的温存还残留在空气里,转眼间就被这突如其来的噩耗砸得粉碎。 临出门时,许半夏回头看了一眼凌乱的沙发,那里还散落着我们刚才依偎的痕迹。 她的眼神掠过那片暖黄的光晕,里面的柔情被浓重的焦虑取代,只匆匆说了句“我先走了”,便拉开门冲进了夜色里。 晚风带着深秋的寒意灌进楼道,我看着她快步下楼的背影,挺直的脊背此刻绷得像根即将断裂的弦。 原来再强的女人,在生死面前也会慌了阵脚。 而我们刚刚燃起的那点温情,终究还是被现实的骤雨打湿,沉甸甸地压在了心上。 消毒水的味道像无形的网,缠得许半夏心口发紧。 她几乎是闯进住院部走廊的,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在空旷里格外刺耳,直到看见走廊尽头倚着墙的童骁骑,脚步才猛地顿住。 “人呢?” 她声音发哑,摘下墨镜时,眼底的红血丝藏不住。 童骁骑指了指斜对门的机房,玻璃门上贴着“放射科检查区”的字样。 里面亮着冷白的灯,隐约能看见陈宇宙坐在椅子上的背影,隔着玻璃都显得单薄。 “刚被护士领进去的,做复检。” 他顿了顿,喉结滚了滚。 “进去前还跟我笑,说就是普通体检,让你别瞎操心。” 许半夏没说话,视线黏在那扇玻璃上。 陈宇宙的手在膝盖上轻轻摩挲,像是坐立不安,可每次护士路过窗边,他都会立刻坐直,扯出若无其事的笑。 那副样子她太熟悉了,从小到大不管闯了祸还是受了伤,陈宇宙永远是这副“我没事”的模样,把所有麻烦都自己扛着。 “医生怎么说?” 她终于开口,声音压得很低,像是怕惊扰了什么。 童骁骑从口袋里摸出烟盒,又想起这是医院,烦躁地攥成一团。 “刚才找主治医生聊了聊……” 他深吸一口气,声音沉得像灌了铅, “医生说,陈哥打小就有血液病,具体什么名字我没听清,只知道那病让他免疫力比别人差一大截,稍微有点感染就扛不住。” 许半夏的手指猛地攥紧了包带,指节泛白。 她想起刚创业那会儿,他们三个挤在城郊的旧堆场里,天不亮就爬起来分拣废钢。 堆场角落里堆着没人要的废机油桶,太阳一晒,那股刺鼻的劣质汽油味能飘出半条街。 夏天热得像蒸笼,陈宇宙总说自己不怕热,一个人守在堆料最密的地方记账,汗水把衬衫浸得透湿,身上永远带着洗不掉的油味。 “医生说,很可能——就是那时候落下的根。” 童骁骑的声音带着哽咽。 “那破堆场到处是废机油渗进土里,空气里飘的全是挥发的油气,我们俩年轻火力壮,顶多觉得呛得慌,可宇宙他……他那身体根本扛不住。那味儿长年累月钻肺里,免疫力又低,慢慢就……” 后面的话他没说,但“肺癌”两个字像冰锥,狠狠扎进许半夏心里。 机房的门开了,陈宇宙走出来,看见走廊里的许半夏,眼睛亮了亮,脚步加快了些。 “胖子?你怎么来了这么快?” 他笑着挥手,试图挺直腰板,可脸色在灯光下白得透明。 “都说了我没事,就是最近有点咳嗽,医生让做个全面检查放心点。” 他走近了,许半夏才发现他嘴唇毫无血色,说话时气息都有些不稳。 可他还在笑,像从前无数次那样,把所有沉重都藏在温和的眉眼后面。 “检查完了?” 许半夏迎上去,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自然,伸手想碰他的胳膊,又怕碰疼了他,半路停住,改成扶着他的肩膀。 “我刚跟护士问过,说你这几天瘦了,是不是在医院没好好吃饭?” “哪能啊。” 陈宇宙拍开她的手,故作轻松地活动了下胳膊。 “医院的饭挺香的,就是没你做的红烧肉好吃。等我出去了,你得给我补补。” 许半夏看着他眼里强撑的笑意,喉咙像被堵住,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她侧过脸,避开他的视线,恰好看见童骁骑别过头去抹眼睛。 窗外的风穿过走廊,带着初秋的凉意,吹得她眼眶发酸。 原来那些年弥漫在堆场里的汽油味,那些被他们当作“奋斗勋章”的艰苦岁月,早就在陈宇宙的身体里埋下了定时炸弹。 而他们三个,还傻乎乎地以为只要拼命往前冲,就能把日子过成想要的样子。 “好,”她吸了吸鼻子,转回头时,脸上已经带上了笑,像每次在生意场上那样,把所有情绪都藏好:“等你好了,我给你做一大锅红烧肉,再叫上童骁骑,就咱们三个,我们一起好好聚聚。” 陈宇宙笑得眼睛弯起来,用力点头:“说好了啊。” 阳光透过走廊的窗户照进来,在他苍白的脸上投下一点暖意。 许半夏扶着他往病房走,脚步很慢,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闷得发疼。 她知道,有些承诺,或许已经来不及实现了。 许半夏现在很关注陈宇宙的病情,很多工作得我来跑了。 秋末的风卷着热浪,吹进城郊这片新起的钢材堆场。 这种热,叫秋老虎。 我踩着满地碎石往里走,远远就听见金属碰撞的哐当声,还有个清亮又带着火气的女声在喊:“老张!那批螺纹钢的标号再核对一遍,出了错谁都担待不起!” 循声望去,田玲正站在一堆刚卸下来的废钢前,蓝色工装外套搭在胳膊上,里面的t恤湿了一大片,贴在后背勾勒出紧实的线条。 她头发随意挽成个髻,额角全是汗,抬手抹了把脸,指缝里还沾着黑灰,浑身都透着股汗油混合的烟火气。 这个女人,抽走了全部的青春,美丽。 留下来的,就是实干二字。 听见脚步声,她转过头,看见是我,愣了一下,随即扯了扯嘴角:“许总的小男人?稀客啊。” 语气算不上热络,甚至带着点疏离的防备,倒和我印象里那个总跟在冯遇身后、偶尔抱怨两句的女人判若两人。 我笑了笑:“路过,来看看老朋友。” 她挑了挑眉,没接话,转身对着不远处一个正在记账的小伙子喊:“把刚才的入库单拿过来!” 声音脆生生的,带着不容置疑的利落。 那小伙子应声跑过来,脸上带着点腼腆的笑,我认出他是从前冯遇厂里的老会计小王,几月前因为一点小事被冯遇借着谢金宝的由头开除了,据说当时哭得挺伤心。 “你这儿倒是热闹。” 我看着堆场里来来往往的工人,大多是熟面孔——老郑、小李、还有负责装卸的王师傅,都是跟着冯遇干过多年的老人,此刻一个个脸上带着劲,完全没有在冯遇最后那个死气沉沉的厂里时的颓态。 田玲接过单子签字,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很响。 “都是讨口饭吃,不热闹怎么行。” 她把单子递回去,才看向我。 “你小子,不陪着你们家许总,今天来,不光是看老朋友吧?我记得没错的话,我们两个可不熟,一共也没见过几次吧,有一起在一张桌子上吃过饭嘛!?” 我没绕弯子:“听说你这儿最近接了笔大单子,恭喜。” 她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嘴上却淡淡:“小打小闹,比不上你们这些大公司的。” 风里飘来远处工地的扬尘味,混杂着钢材特有的铁锈气。 我想起上周去冯遇那个几乎停摆的厂子,院子里荒草丛生,谢金宝早就卷着最后一点流动资金不见踪影,冯遇坐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对着满墙的奖状唉声叹气,说起来全是后悔——后悔当初为了谢金宝,把田玲和这群老伙计都丢了。 那时候田玲刚离婚,冯遇仗着她性子急、不爱争,几乎把能分的资产都攥在了手里,只给她留了点现金和一个没人要的旧仓库。 谁都以为这个被婚姻磋磨得一身火气的女人,大概就此消沉了。 可现在看看眼前这片堆场,新搭的顶棚亮堂结实,钢材分类码放得整整齐齐,连记账的小黑板都写得清清楚楚。 田玲正弯腰检查一批刚到的废钢,手指敲了敲铁皮,听声音就能判断厚度,那股子专业劲儿,比冯遇当初只会拍着胸脯说“没问题”靠谱多了。 “老郑说,你把他儿子安排进了后勤?” 我问。 老郑以前是冯遇厂里的老师傅,后来因为跟谢金宝带来的人起了冲突,被冯遇一句话辞退了,全家差点断了生计。 田玲直起身,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他手艺好,儿子也踏实,放着不用可惜。” 她顿了顿,声音软了点。 “都是一起苦过的人,能帮一把是一把。” 我看着她,突然明白为什么冯遇守着那么好的家底会败光,而田玲拿着一点微薄的启动资金就能把生意做起来。谢金宝是好看,穿着精致的裙子往办公室一站,确实比满身汗味又老又胖的田玲养眼,但真要论撑起一个场子,十个谢金宝也比不上一个田玲。 她知道谁是真心干事的,知道哪里该较真,哪里该体谅,更知道怎么把一群散了心的人重新拧成一股绳。 远处传来一阵笑声,是小王和老郑在搬东西时说了什么笑话,田玲听见了,嘴角也跟着弯了弯,那瞬间的柔和,比任何精致的妆容都动人。 “冯遇那边……”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提了。 “最近不太好。” 田玲脸上的笑意淡了下去,没说话,转身走到水龙头下洗手,水流哗哗的,冲走了手上的污渍,却冲不掉眉宇间那点复杂的情绪。 “各人有各人的路。” 她关掉水龙头,用毛巾擦着手。 “当初路是他自己选的,现在结果怎么样,都该他自己受着。” 话里带着气,却没有怨毒,更像是一种彻底放下的平静。 我点点头,没再多说。 风吹过堆场,带着钢材的凉意,也带着新生的热气。 田玲已经转身去招呼下一批货了,声音清亮,脚步稳健,阳光下她的身影不算纤细,却异常挺拔。 我站在原地看着,突然觉得,那些被冯遇弃如敝履的踏实和可靠,终究在田玲这里,开出了更茂盛的花。 而那些他曾经最看重的光鲜,早已成了过眼云烟。 这世上的账,从来都算得清清楚楚,只是有时候,要等很久才能看清结果。 第46章 与人交心 办公室的门被田玲轻轻带上,隔绝了外面车间隐约的机器轰鸣。 她往转椅上一坐,随手把刚摘的工作牌往桌上一扔,指尖敲了敲桌面,目光直截了当落在我身上。 “说吧,”她挑了挑眉,语气带着点了然的熟稔:“你这大忙人特意跑一趟,肯定不是为自己那点事。冯遇最近老实得很,也犯不着你出面。” 她顿了顿,嘴角勾起个笃定的弧度。 “是为许半夏来的吧?她又遇上什么坎儿了?” 我心里暗叹田玲这洞察力,也不绕弯子,直接开口:“伍建设最近在盯着省二钢那块肥肉,你也知道,以前伍建设帮过许半夏不少,情面在那儿,她这次没打算跟伍建设争。” 田玲端起桌上的搪瓷杯喝了口茶,眉峰微蹙:“伍建设要真拿下来,他身边那俩——裘必正和郭启东都得掺和进来。这俩人跟许半夏以前就不对付,怕是要给她使绊子。” “可不是嘛,”我点头道:“许半夏也琢磨着,真跟他们凑一块儿,指不定得憋屈成什么样。她现在打定主意自己另起炉灶,想自己建个钢厂。但你也清楚,这事儿千头万绪,她手里缺能独当一面的人,左思右想,觉得还是你最合适。” 我看着田玲,认真补充道:“她盼着你能过去帮她一把,撑起来这个摊子。” 办公室里静了几秒,田玲指尖在杯沿上划着圈,没立刻应声,但眼神里已经多了几分琢磨的神色。 “许半夏这丫头,是真被磨得寒心了。” 田玲的声音带着点惋惜,指尖在桌面上敲了敲。 “我记得你们上次俄罗斯那趟,我就听说伍建设把好活儿全攥自己手里了,合着他们几个老的搭伙,就把半夏当跑腿的?五万吨额度他吞一半,剩下的裘必正和冯遇再分,给半夏留那点够干什么的?这哪是合伙做生意,分明是拿她当垫脚石。” 我顺着话头往下说:“何止是分额度偏心。郭启东那事你还记得吧?他联合赵垒压半夏的价,想把她好不容易弄回来的五万吨废钢一口吃掉,价钱压得死低,摆明了就是欺负她资历浅。后来裘必正自己查不出账,求着半夏帮忙,结果账查出来了,他把郭启东送进去,转头就跟郭启东说‘全是许半夏干的’。这算盘打得,连墙都要听不下去了。” 田玲往椅背上一靠,叹了口气:“人心隔肚皮啊。半夏掏心掏肺帮他们,换回来的就是背后捅刀子?伍建设仗着自己资格老占便宜,裘必正精明过头算到自己人头上,冯遇看着老实,关键时刻也没替半夏说句话。换谁谁能忍?她不自己出来单干才怪,再跟这群人搅和下去,家底都得被算计光。” 我见她心里透亮,便把来意说开:“所以半夏这次是铁了心要做自己的事,她想办钢厂。但你也知道,开钢厂不是摆地摊,从选址到投产,千头万绪的,她一个人扛不住。这不想着你田玲是生产管理的老手,这几年把你这小厂子管得井井有条,特意让我来请你出山帮忙。” 田玲的眼睛亮了亮,坐直了身子:“办钢厂?这丫头野心不小啊。” “是野心,也是被逼出来的底气。” 我笑着补充。 “半夏说了,等钢厂开起来,就把你这小厂子并进去,换成大厂的规模。到时候生产管理这块,还得你田玲挑大梁,她信得过的人里,论懂生产、能扛事,没人比得过你。” 田玲沉默了好一会儿,指尖在搪瓷杯沿慢慢摩挲着,杯里的茶水已经凉透了。 窗外的蝉鸣不知何时歇了,办公室里只剩下墙上挂钟滴答的声响。 她忽然抬眼看向我,目光里带着点探究,又藏着些不易察觉的怅然。 “说起来,你和半夏结婚多少年了?” 她忽然问,语气轻得像怕惊扰了什么。 “快十年了吧?” 我点点头:“九年零三个月。” 田玲“嗯”了一声,笔尖在桌面上无意识地划着圈,像是在斟酌措辞。 “我一直没问过,你一个大老爷们,怎么就愿意让半夏在外头这么拼?她跑俄罗斯、办公司,风里来雨里去的,你在家等着,就没觉得……伤自尊?”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几个字几乎要融进空气里。 我心里一沉,哪能不知道她这话里的意思。 当年她和冯遇结婚,也是响当当的技术骨干,可为了冯遇那句“你在家把后方守好就行”,她真就收了心思,把厂子交给副手,一门心思做他背后的人。 结果呢? 冯遇生意做大了,身边的莺莺燕燕也多了,最后干脆利落提了离婚,连句像样的解释都没有。 “你是想起冯遇了?” 我轻声问。 田玲自嘲地笑了笑,眼角的细纹在阳光下看得格外清晰:“能不想吗?我当年就是太信他那套‘你在家支持我就好’,结果呢?我守着家守着厂子,他在外头养小三,离婚时还说我跟不上他的脚步。” 她顿了顿,忽然盯着我。 “是不是许半夏长得好看?小圆脸蛋子,看着就显年轻,又娇小玲珑的,男人就吃这套?所以你才愿意让她在外头闯?” 我摇摇头,心里泛起一阵复杂的滋味。 “其实我的事和你也差不多。” 我坦诚道。 “这些年,聚少离多是常态。她总说要抓住机会,脚步快得我都快跟不上了。有时候她在外头谈生意,我在家做好饭等她,等成凉的也等不到人。说没怨言是假的,可更多时候是心疼。” 我深吸一口气,决定把没说过的话说出来:“其实……我也犯过错误。在她最忙、我们最疏远的时候,我有过两次外遇。” 田玲猛地抬起头,眼里满是惊讶。 “但半夏知道后,没歇斯底里。” 我声音放轻。 “她第一次是打了我一顿,第二次就当没事人一样。她跟我说,她知道自己这几年太专注于生意,忽略了家里,说我们都有责任。她选择原谅我,不是因为心软,是因为我们都知道,这段感情里,除了怨怼,还有这么多年里我对她的爱。” 我看着田玲怔住的表情,继续说:“她在外头拼,不是为了压过我一头,而是为了她自己的野心,也是为了我们能有更稳的日子。我的自尊,不是非得让她在家围着我转才算。看着她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看着她眼里的光,那也是我的骄傲。” 田玲正低头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闻言笔尖一顿,抬眼看向我,眼神里多了几分探究。 我沉默片刻,决定把许半夏藏在心底的那点事说出来——那些她很少对人提起,却刻在骨子里的过往。 “半夏这性子,不是天生就这么硬的。” 我望着窗外掠过的飞鸟,声音轻了些。 “她出生时难产,她妈没挺过来。就因为这个,她爸从一开始就恨她,给她取名叫‘半夏’。你知道的,生半夏是味药,有毒的那种。他是打心底里觉得,这丫头是个灾星。” 田玲手里的笔“啪嗒”一声落在桌上,她没去捡,只是静静地听着。 “从小到大,她爸就没正眼看过她,直接把她丢给爷爷奶奶带。自己转身就娶了新媳妇,生了孩子,重组的家庭热热闹闹,独独把半夏摘在外头。” 我喉结动了动,想起半夏偶尔提起爷爷奶奶时眼底的暖意。 “初高中那几年,爷爷奶奶走了,她就彻底一个人了。一边上学,一边琢磨着挣钱糊口,放学去批发市场帮人看摊子,周末去工地搬过砖,什么苦都吃过。” 办公室里静得能听见窗外的风声。 田玲拿起桌上的搪瓷杯,却没喝,只是指尖摩挲着冰凉的杯壁。 “难怪……” 她低声说。 “难怪她总像只刺猬,浑身带刺却又拼了命往前闯。没爹妈撑腰,没家底可依,不自己硬起来,早就被人欺负死了。” “是啊。” 我点头。 “那种日子熬过来的人,怎么可能不独立?怎么可能轻易信人?她习惯了凡事自己扛,习惯了把软肋藏得严严实实。所以我们俩过日子,她在外头冲锋陷阵,我在家守着后方,不是谁规定的,是自然而然就成了这样。她太知道自己要什么,也太清楚没人能替她铺路,只能自己往前蹚。” 我想起半夏某次深夜醉酒,抱着我说“只有在你这儿,我才能松口气”,心头一软:“她不是不懂得依赖,是不敢。但她心里透亮,知道我跟那些算计她的人不一样。我包容她的强势,包容她偶尔的忽略,甚至包容她没说出口的脆弱——这样的我,她遇见过几个?” “所以你即便两次出轨,她也没有选择离婚。” 田玲接话时,语气里多了几分了然。 “不是将就,是珍惜。女人的第六感最准了,爱不爱,她心里跟明镜似的。你对她的好,她都接住了,也记着了。虽然你出轨,但你心中仍然很爱她。” “嗯。” 我笑了笑,心里敞亮了许多。 “她知道我是真的爱她,不是图她的生意,不是怕她的强势。就算她在外头被伍建设他们算计得遍体鳞伤,回到家,总有盏灯是为她留的,总有个人能让她卸下防备。这份踏实,比什么都重要。” 田玲捡起笔,在笔记本上重重画了个圈,像是做了什么决定。 “这丫头,看着张牙舞爪的,心里头比谁都缺安全感。” 她抬头看我,眼神里多了几分郑重。 “行,我明白了,你放心,钢厂的事,我帮定了。不为别的,就为她这一路不容易,也为你这份心。总得让她知道,这世上不光有算计,还有能托底的人。” 田玲曾经对许半夏说过,她说:“许半夏,你也是女人,你能理解我吧?我掏心掏肺辛苦养家,维护这个家,冯遇这个畜生却在背后搞外遇。” 许半夏没劝她‘为了面子忍忍’,也没说‘男人都这样’。 她就坐在田玲旁边,听她哭完,然后拍着田玲后背说:“玲姐,这事你没错,错的是他。你要是想离婚,我帮你找最好的律师,财产一分都不能少给他刮走;你要是想出口气,我帮你去堵那个女人,咱们不惹事但也不能受这委屈。” 也正是因此,田玲十分坚定果决的和冯遇离了婚。 我看着她眼里的一丝感激,轻声说:“所以这次你愿意帮忙了?” 田玲摇头,语气斩钉截铁。 “当年她在我最难的时候拉了我一把,现在她要开钢厂,要自己闯一条路,我凭什么不帮?她记着我受过的苦,我也帮她一把手。” 她站起身,走到窗边推开窗户,晚风吹进来,带着点夏末的凉意。 “伍建设他们算计她,裘必正他们坑她,可她对我这样的人,却掏心掏肺地好。这样的人,值得我跟她干。” 田玲回头看我,眼神亮得很。 “她说开了大厂让我管生产,我信她。就算不为将来的厂子,就为当年她当时帮我说话,你可能不知道,我曾经以为冯遇那畜生出轨的对象是她,骂过她狐狸精的,说的话很难听,但她都不怪我,还为我说话,现在我帮她点忙又算什么呢?” 办公室里的台灯亮了起来,暖黄的光落在田玲脸上,映出她眼底的坚定。 有些情谊不需要常挂在嘴边,却在关键时刻比什么都重——就像当年许半夏帮她说了话,如今她也愿意为许半夏迈出这一步。 窗外的夜色渐浓,而这间小办公室里,正悄悄攒着一股要把日子过亮堂的劲儿。 办公室里又安静下来,这次却没了之前的沉重。 田玲低头看着自己的手,那双手布满薄茧,是常年抓生产练出来的。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低声说:“原来……还能这样。” 她抬起头时,眼里的怅然淡了些。 “我当年总觉得,女人就得在男人身后守着,才算尽到本分。看来是我把日子过窄了。” 她站起身,走到文件柜前翻找着什么,背影比刚才挺拔了些。 “许半夏这丫头,不光自己活得明白,也把你带得通透。” 她回头冲我笑了笑。 “行,这忙我帮了。不为别的,就为她这份敢闯的劲儿,也为咱们都该换种活法。” 办公室里静了几秒,窗外的蝉鸣隐约传来。 田玲拿起桌上的搪瓷杯喝了口茶,杯沿的茶渍透着经年累月的痕迹。 她放下杯子时,眼神已经定了下来,带着股干脆利落的劲儿:“这丫头,倒是把后路都给我铺好了。她信我,我自然不能让她失望。这些年在这小厂里打转,我也早想看看更大的场子是什么样了。” 她站起身,走到窗边推开百叶窗,阳光一下子涌了进来,照亮了她眼底的笑意:“告诉半夏,我跟她干。等钢厂办起来,我保证把生产这块抓得严严实实,让她在前面闯,后面有我盯着,出不了岔子。” 我看着她笃定的样子,知道许半夏要的助力终于落定了。 这间堆满图纸和报表的小办公室里,正悄悄酝酿着一场从“小厂子”到“大厂”的蜕变,而这场蜕变的起点,是许半夏的决心,也是田玲的爽快应许。 第47章 赵垒入职 暮色漫进餐厅的落地窗时,我正盯着菜单上的惠灵顿牛排发呆。 餐刀在白桌布上投下细长的影子,像赵垒从前总挂在嘴角的那抹漫不经心的笑。 这家藏在老洋房里的西餐厅,橡木餐桌上的烛台还保持着十年前的样式,侍者领位时的步频都带着老式优雅。 我指尖划过菜单边缘,想起林秘书说的话:“赵总以前最爱来这儿,说牛排煎得有波士顿的味儿,每次签完大合同都要带团队来庆祝。” 玻璃门被推开时,风铃轻响了两声。 赵垒站在门口,深灰色西装熨得笔挺,袖口露出的手表虽然不是从前那块百达翡丽,但钢带擦得发亮。 他环顾餐厅的目光从容,甚至还对认出他的老侍者颔首微笑,仿佛只是刚结束一场跨国会议,而非从转租的老破小里赶过来。 “等很久了?” 他在我对面坐下,身上带着淡淡的雪松须后水味,和记忆里一样。 侍者过来倒柠檬水时,他自然地报出:“先来份法式洋葱汤,主菜要菲力,五分熟配黑椒汁。” 我握着水杯的手指紧了紧。 林秘书说他现在一直宅在家里,生活上很有压力,上个月连房租都差点交不上。 可眼前的男人,连抬手调整袖扣的动作都带着旧日的矜贵,仿佛刚才报出的不是牛排,而是千万级的项目预算。 洋葱汤端上来时,他用勺子轻轻搅动,蒸汽模糊了他眼底的纹路。 “这家汤还是老味道,”他舀了一勺送进嘴里,轻叹一声:“以前总说,等公司上市了,就把这儿包下来请大家吃饭。” 我没接话,看着他小口喝汤,喉结滚动的弧度都和从前在酒会上碰杯时一样。 窗外的霓虹灯映在他脸上,忽明忽暗间,我忽然发现他西装领口磨出了细毛,只是被他巧妙地用领带遮住了。 “最近……还好吗?” 我终于问出口。 他放下勺子,餐巾优雅地擦了擦嘴角:“挺好的,在朋友公司帮忙,不算太忙。”他抬眼时笑意温和,眼底却闪过一丝极快的闪躲。 “你呢?听说你们公司现在发展很好,恭喜。” 主菜上来时,五分熟的菲力还带着血丝,他切牛排的动作利落流畅,刀叉碰撞瓷盘发出轻响,像在演奏一首无声的挽歌。 我看着他认真咀嚼的样子,突然想起在林秘书那里看到的纪念照片:那照片里的赵垒,正是意气风发时的样子,当时他受公司的器重,在公司里往往一言九鼎,做什么公司都支持。 哪像现在,什么也不是了,被公司整个儿的扫地出门。 听说当时的场面十分难堪。 “其实,”我轻声说:“林秘书都告诉我了。” 他切牛排的手顿了半秒,随即恢复如常,甚至还笑了笑:“那丫头,就爱瞎操心。” 牛排被他切成整齐的小块,却没再送进嘴里。 “是,我是遇到点麻烦,但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终于抬眼看我,眼底的从容裂开一道细缝,露出底下的疲惫与倔强:“人这辈子,谁还没摔过跤?只是……” 他顿了顿,拿起酒杯抿了口白水。 “只是偶尔来这儿坐坐,能想起自己以前是什么样子。” 烛火摇曳中,他西装袖口的纽扣忽然松了,滚落在桌布上。 他弯腰去捡时,我瞥见他衬衫肘部磨出的破洞,和西装内里露出的旧毛衣边角。 他捏着纽扣直起身,脸上却依旧挂着笑,指尖灵巧地把纽扣塞进口袋:“老毛病,总爱掉扣子。” 我看着他重新拿起刀叉,继续切割盘中的牛排,仿佛刚才那个瞬间从未发生。 窗外夜色渐浓,餐厅里的爵士乐缓缓流淌,将他的落魄与骄傲,都轻轻裹进了这顿迟到的晚餐里。 而那块五分熟的菲力,终究没能吃出当年的波士顿味道,只剩下满口的苦涩,在舌尖慢慢散开。 餐厅里的爵士乐换成了舒缓的钢琴曲,琴键轻敲的节奏漫过餐桌,和烛火的跳动合着拍子。 赵垒刚把最后一块牛排送进嘴里,刀叉整齐地并在盘边,动作依旧带着老派的讲究。 我看着他拿起餐巾擦嘴,目光落在他西装肘部——刚才没注意,那里其实缝着一块颜色相近的补丁,针脚细密,显然是花了心思遮掩的。 “这家的餐后甜点,还是焦糖布丁最地道。” 他放下餐巾,语气轻松得像在讨论天气。 “以前总说,等忙完这阵就来……” 话说到一半,他忽然顿住,端起水杯猛喝了一口。 钢琴曲恰好奏到一个转折的音符,低回的旋律像根细针,轻轻刺破了他刻意维持的从容。 我深吸一口气,决定不再绕弯子。 “赵垒,”我开口时,声音比预想中平静:“你不用在我面前装。” 他捏着水杯的手指猛地收紧,指节泛白。 窗外的霓虹刚好闪过,照亮他眼底一闪而过的慌乱,但很快又被一层温和的笑意覆盖:“装什么?我现在确实……” “林秘书说,你已经快半年没正经工作了。” 我打断他,看着他脸上的笑容一点点僵硬。 “她还说,当初公司那笔账根本不是你的问题,是上面把责任推给了你。现在圈子里都传你能力出了问题,哪家公司敢用你?” 他垂下眼,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一片阴影。 桌上的布丁开始融化,焦糖壳的裂纹里渗出金黄色的蛋液,像他此刻绷不住的防线。 “你现在天天待在家里,”我继续说,声音放软了些:“时间长了,什么都会变的。你以前最骄傲的就是对市场的敏感度,能从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揪出商机,可这东西就像刀子,总不磨,是会生锈的。” 他终于抬头看我,眼底没了刚才的闪躲,只剩下沉沉的疲惫,像蒙尘的镜子。 “我现在这个样子,”他自嘲地笑了笑:“还能做什么?去给人端盘子都嫌手脚慢。” “来我们公司吧。” 我往前倾了倾身子,目光认真地对上他的。 “做商业投资顾问,不用坐班,不用担业绩压力,就帮我们看看项目,分析分析市场方向。” 他愣住了,眼里闪过一丝难以置信。 “我知道你没离开过这个圈子,私下里肯定还在关注行业动态。” 我放缓语速,尽量让语气听起来真诚。 “你对商业经营方向的判断,对风险的嗅觉,这些都还在,也一直都很有发言权。我们公司刚起步,正需要你这样的人。” 钢琴曲渐渐收尾,餐厅里安静了许多,能听见邻桌低声交谈的碎语。 赵垒盯着桌上融化的布丁,半天没说话,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水杯边缘,那里沾着他的指印,一圈又一圈。 过了很久,他才缓缓开口,声音有些沙哑:“你就不怕……我把事情搞砸?” “怕就不会找你了。” 我笑了笑。 “我怕的是,再过几年,就再也找不到一个能把波士顿牛排吃出商业逻辑的赵垒了。” 他猛地抬眼,眼底像是有什么东西亮了起来,像被风吹动的烛火,虽然微弱,却足以驱散刚才的阴霾。 窗外的灯光再次闪过,这一次,我清楚地看见他眼角的细纹里,藏着一丝久违的光。 侍者过来收盘子时,他忽然开口叫住对方:“麻烦……再要一份焦糖布丁。” 声音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颤抖,却比刚才挺直了许多。 第二份焦糖布丁端上来时,赵垒没立刻动勺子。 布丁上的焦糖被他用小勺轻轻敲出裂纹,动作里带着一种刻意的迟缓,像是在拖延某个即将到来的答案。 钢琴曲换成了萨克斯,慵懒的旋律里藏着点说不清的怅惘。 他抬眼时,眼底那点刚燃起的光又暗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杂的犹豫。 “有件事,”他指尖在布丁边缘画着圈,声音比刚才低了些,道:“你可能不知道。” 我握着水杯的手顿了顿,没接话,等着他说下去。 “以前在公司的时候,”他喉结滚了滚,像是在吞咽什么难出口的话:“经过和你们公司的合作,我喜欢上了许半夏。我压她的价,原本以为一个小姑娘会顶不住压力的,哪知道她撑过去了,那时我就十分欣赏她,喜欢上了她,向她表白,不过,她没同意。” 窗外的霓虹刚好暗了一下,餐厅里的光线陡然柔和了几分。 我看着他紧绷的侧脸,忽然明白他刚才那片刻的迟疑,从来都不是怀疑自己的能力。 “所以,”他终于转过头,目光直直地看向我,带着一种近乎执拗的认真:“你今天找我来,说让我去你们公司,是你的意思,还是……许半夏的意思?” 萨克斯的旋律恰好盘旋到高处,又缓缓落下,像一声无声的叹息。 我放下水杯,我明白他的意思了,指尖在桌布上轻轻点了点,我道:“赵垒,你觉得以许半夏的性子,如果她想帮你,会绕这么大个圈子吗?” 他愣了愣,眼底闪过一丝茫然,随即是恍然大悟的自嘲:“也是,她从来都是直来直去,当年拒绝我时,比签合同还干脆。” “是我——建议她找的你。”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我知道你是个人才,甚至是天才,而许半夏,她只是一个普通大学毕业的人,没出过国,也没留过学,连进入这个行业,也是一时无可奈何的选择,因为在外面她找不到好工作,只能选择自己和朋友一起创业,现在她想要把生意做大,就需要最优秀,最顶级的人才帮助。我知道,你就是那个最顶级的人才,只是正常情况下,你看都不会看我们公司一眼,好在你遇上了麻烦,陷入到了人生低谷,为了确定我的选择,我亲自对你进行了调查,林秘书跟我提你的近况时,我第一时间就借阅了你以前做的那些市场分析报告。你对钢铁产业行情的预判,年前就精准到了季度,现在我们公司正好在布局这块,缺的就是你这样的人。” 他垂下眼,小勺在布丁里搅动,金黄色的蛋液混着焦糖,像一团化不开的心事。 “我知道你们夫妻现在一起创业,公司里里外外都是你们俩在打理。” 他声音很轻。 “我要是加进去,总归是有些尴尬。我不想……因为我当年那点没成的心思,影响到你们。” 我忽然笑了,想起我给许半夏电话说赵垒的事,许半夏昨天还在电话里骂:“赵垒那家伙就是死要面子!你直接告诉他,公司缺人,他不来就是傻!” “你以为许半夏不知道你要去?” 我拿起桌上的纸巾,轻轻擦了擦嘴角。 “昨天我跟她提这事,她第一反应是‘他肯放下身段吗?’,第二反应是‘让他来了先把去年的行业报告补了’。” 赵垒猛地抬头,眼里满是惊讶。 “她只当你是个有能力的超级人才,”我摊了摊手,语气轻松了些:“倒是你,还在纠结那点事。怎么,难不成你现在还没放下?” 他的耳朵瞬间红了,像被戳中了心事的少年,慌忙端起水杯喝了一大口,却忘了杯子早就空了。 “不是……我就是怕……” 他结结巴巴地解释。 “怕你们觉得不方便,怕她看见我会不舒服……” “她现在满脑子都是小陈的病情,小陈,她的发小,一起他创业的人,一直在给许半夏做最苦最累的工作,眼下生意好了,公司有了起色,他却是一头病倒了,打小身体不好,又一天到晚闻着废气油味,肺癌。这对她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 我打断他,拿起菜单指了指甜点区。 “你要是真觉得过意不去,下次开会前给她带杯她最爱的冰美式,比在这儿胡思乱想有用多了。” 萨克斯的曲子渐渐收尾,餐厅里的风铃又轻轻响了一声。 赵垒看着空水杯,忽然低低地笑了一声,那笑声里带着释然,还有点不好意思的窘迫。 “行吧,”他放下小勺,身体往椅背上靠了靠,紧绷的肩膀终于放松下来:“那……入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简历我得重新做一份,以前的那些……都在旧电脑里,早打不开了。” 我看着他眼里重新亮起的光,这一次,比刚才更亮,也更稳。 窗外的霓虹再次亮起,映在他脸上,连西装领口磨出的细毛,都像是镀上了一层温柔的金边。 “材料的事不急,”我朝侍者招了招手:“先把账结了。明天上午十点,直接来公司找我,许半夏说要亲自跟你谈薪资。她也知道你是超级人才,要亲自和你谈。” 他抬头时,眼里的犹豫彻底散了,只剩下一种久违的、跃跃欲试的光芒。 “好,”他点头,声音里带着点轻快:“明天见。” 第48章 突行变故 上午十点的阳光斜斜切进办公室,许半夏正对着一叠融资报表皱眉,看见我带着赵垒进来,她立刻放下笔,起身时动作利落地像阵风。 “赵垒,稀客。” 她伸手时笑意爽朗,目光扫过他熨得笔挺的西装,又自然地落回他脸上。 “别站着了,坐。小林刚把你的工位收拾好,就在我隔壁,方便讨论事。” 赵垒握了握她的手,指尖微紧,大概是没想到她如此直接。 “许总,”他语气里还带着点生涩的客气:“以后麻烦了。” “叫什么许总,生分。” 许半夏摆手,转身从文件柜里抽出一沓资料扔给他。 “这是公司近三年的项目台账,还有下半年的规划,下午给我份初步看法。” 她做事向来不拖泥带水,仿佛他们之间从没有过那段被搁置的过往。 赵垒刚翻开资料,办公室门就被推开了。 小苏背着双肩包闯进来,t恤牛仔裤上还沾着点粉笔灰——他昨天刚给社区做了场公益编程讲座。 “半夏姐!我来报到了!” 他把一份打印好的计划书拍在桌上,眼睛亮得像藏了星星。 “这是我的互联网项目方案,需要启动经费二十万,主要做行业数据可视化平台!” 许半夏拿起计划书,眉头皱得更紧了。 她对着“云计算”“用户画像”这些词眨巴了半天眼,抬头问我:“这玩意儿……能赚钱?” “姐,这不是赚不赚钱的问题,是趋势!” 小苏急得直摆手。 “现在做投资都看数据,咱们自己搭平台,既能服务公司项目,以后还能对外收费!” 他说着掏出笔记本电脑,点开几个代码界面。 “我已经写了部分框架,就差服务器和数据库了!” 许半夏听得一头雾水,但手指在计划书上敲了敲,忽然抬头对财务喊:“先给他打十万,不够再报。” 小苏愣住了,嘴巴张得能塞下鸡蛋:“你……你不问问细节?不做市场调研?” “问了我也听不懂。” 许半夏挑眉,拿起他的计划书往桌上一放。 “但我知道你哥老苏靠谱,他弟弟肯定差不了。再说了,二十万买个新鲜玩意儿看看,不亏。” 她从小就对新鲜事物有种近乎执拗的好奇,当年开废品回收站时,就敢第一个尝试主动上门收废钢。 正说着,老苏的电话就打来了。 许半夏开了免提,他的声音从听筒里炸出来:“半夏!你可别被那小子忽悠了!他大学时搞个校园论坛都赔了钱,二十万扔进去就是打水漂!你这性子也太纵容他了!” 许半夏对着听筒笑:“苏哥,你弟弟比你懂行。再说钱是我的,打水漂了我乐意。” 挂了电话她转头对小苏扬下巴。 “钱下午到账,三个月,给我看到东西,不然你哥饶不了你。” 小苏激动得差点跳起来,抓着书包就往外冲:“保证完成任务!” 办公室里安静下来,赵垒看着小苏的背影,又看看许半夏,忽然低声笑了:“你还是老样子,敢赌。” “不是赌,是信人。” 许半夏坐回椅子上,指尖敲着桌面。 “你当年说钢价会升,不也没人信?结果呢?” 她话里带着点刻意的漫不经心,却悄悄抚平了赵垒眼底最后一丝局促。 我把刚泡好的茶推给赵垒:“小苏的方案我看过,技术逻辑没问题,缺的是商业落地经验。正好,你下午把行业分析做完,顺便帮他看看数据模型怎么结合业务。” 赵垒翻开资料的手指顿了顿,随即加快了速度。 阳光落在他认真的侧脸,把他鬓角新冒的白发染成了浅金色。 他忽然抬头问:“数据可视化平台……需要对接哪些项目的数据?我先整理一下台账。” 许半夏已经重新埋首报表,闻言头也不抬:“问小苏,他懂技术,你懂业务,你们俩磨合去。” 她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里,藏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妥帖。 我看着赵垒起身去找小苏的背影,他走路的步子比昨天在餐厅时稳了许多,西装下摆随着动作轻轻摆动,像是抖落了一身的尘埃。 许半夏忽然撞了撞我的胳膊,朝他们的方向努嘴:“你看,这才像个样子。” 窗外的阳光越发明媚,小苏的笑声和键盘敲击声从隔壁传来,赵垒偶尔低声问两句,声音里带着久违的专注。 许半夏低头翻着报表,嘴角却悄悄扬起,大概是想起了自己年轻时,揣着全部积蓄闯进废品行当的模样——那时她也没人懂,却硬是闯出了一条路。 新的故事,似乎就在这混杂着纸张翻动声、键盘声和阳光味道的空气里,悄悄开始了。 冯遇的生意不景气,但他毕竟还是有些钱的。 既然已经选择离婚了,那总也是要再结婚的,不然,他从前的婚不是白离了? 二婚婚礼设在城郊的农家乐,大红拱门搭在苞米地边上,风一吹就晃悠,像他此刻悬着的心。 一上一下的。 根本不知道是喜是愁。 我和许半夏到的时候,院子里稀稀拉拉站着不到十桌人,大半是谢金宝那边的亲戚,冯遇从前公司的老部下,只来了两个。 “这叫什么事啊。” 许半夏扯了扯我的袖子,下巴朝主桌努嘴。 谢金宝穿着鱼尾婚纱,裙摆扫过满是泥点的地面,脸拉得老长。 她妈正叉着腰跟司仪吵架,声音尖利得能穿透唢呐声:“说好的十二桌流水席,现在才坐满六桌?你们冯家就这排场?” 冯遇穿着不合身的西装,领带歪在一边,正佝偻着腰给谢金宝妈递烟:“阿姨您消气,乡下地方不好找停车位,他们在路上堵着呢。” 话没说完,就被对方一把推开,烟盒掉在地上,烟卷滚了一地。 开席的鞭炮响得有气无力,席间的气氛比凉菜还凉。 冯遇从前的合作伙伴王总端着酒杯过来,象征性地碰了碰他的杯:“老冯,恭喜啊。我公司还有事,先走一步。” 没等冯遇挽留,人已经快步走出了院门。 这仿佛成了信号。 接下来半小时里,客人们像约好了似的,喝完一杯喜酒就找借口告辞。 “孩子放学要接”“下午有个会”“家里水管漏了”,理由五花八门,脚步却都一样仓促。 谢金宝妈看着越来越空的桌子,脸黑得像锅底,筷子往桌上一拍:“我就说他不靠谱!二婚还这么寒酸,我们金宝真是瞎了眼!” 谢金宝眼圈红了,扯着婚纱跑到角落里哭。 冯遇跟过去劝,被她一把甩开:“你看看这鬼地方!看看这些人!他们是不是都在背后笑我?” 她的婚纱拖在地上,沾了不少草屑,显得格外狼狈。 上菜的农家乐老板娘在一旁偷偷撇嘴,跟服务员嘀咕:“前阵子还说要去五星级酒店办,结果连定金都付不起,说是什么资金周转不开……” 声音不大,却刚好飘进冯遇耳朵里。 他脸上的笑容僵住了,手插进西装口袋里,指节攥得发白。 我想起冯遇跟我打电话时的犹豫。 他说谢金宝逼着他办婚礼,说要风风光光嫁过来,可他公司去年亏了本,手里根本没闲钱。 “要不……就简单点?” 他当时问我,语气里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悔意。 “我总觉得,这婚结得太急了。” 可他终究没说出口。 现在看着他在院子里团团转,一会儿给谢金宝递纸巾,一会儿给丈母娘赔笑脸,额头上的汗浸湿了衬衫领口,像个被线牵着的木偶。 许半夏叹了口气:“当初劝他想清楚,他非说谢金宝年轻漂亮,和她那是爱情,能给他带来好运。” 婚礼仪式草草结束,谢金宝妈拉着女儿就要走,说“这破地方待不下去”。 冯遇拦在车前,急得声音都哑了:“阿姨,婚礼还没结束……” “结束个屁!” 谢金宝妈指着他鼻子骂。 “就你这穷酸样,还想娶我女儿?我告诉你,彩礼还差十万,这个月必须补上!” 车门“砰”地关上,面包车卷起一阵尘土,把冯遇的话堵在了喉咙里。 他站在原地,看着车子消失在乡间小路上,西装外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 院子里只剩下收拾碗筷的老板娘,还有满地狼藉的鞭炮碎屑。 “这就不是个好兆头啊……” 他喃喃自语,声音轻得像叹息。 我走过去递给他一瓶水,看见他眼底的红血丝,还有嘴角那抹说不清是苦笑还是自嘲的弧度。 他拧开瓶盖灌了两口,忽然低低地笑了,笑声里全是无奈:“你说我这叫什么事?想找个伴儿好好过日子,怎么就搞成这样了……” 风卷着落叶掠过空荡的桌子,刚才喧闹的唢呐声、劝酒声仿佛还在耳边,却转眼就散了个干净。 冯遇望着苞米地尽头的夕阳,身影被拉得很长,像个迷路的孩子。 有些苦,大概从一开始就注定要自己咽下去了。 包厢里的暖气开得太足,伍建设指间的烟燃得飞快,灰落在油光锃亮的红木桌上,像未散的阴霾。 他往许半夏面前推了推酒杯,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熟稔:“半夏,省二钢这项目,咱们还是得抱团。你路子广,我们几个凑凑资金,拿下了大家都有肉吃。” 裘必正立刻附和,酒杯在桌上磕出轻响:“就是,单打独斗哪有抱团强?你那国外的废钢渠道,不也得靠大家一起消化?” 他眼神瞟向郭启东,后者正低头算着什么,闻言抬眼笑笑,没接话。 冯遇坐在角落,刚经历婚礼闹剧的他蔫头耷脑,手里的筷子无意识地戳着碗里的菜。 许半夏看了他一眼,又转向伍建设,指尖在杯沿轻轻摩挲:“伍总,上次你们背地里压价抢生意的事,忘了?” 伍建设脸上的笑淡了些:“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做生意哪有不磕磕绊绊的?现在省二钢是块肥肉,外面多少人盯着,咱们自己人不团结,只能让外人捡便宜。” “自己人?” 许半夏忽然笑了,笑声里带着冷意。 “当初我资金链断了,求着你们周转时,谁把我当自己人?现在有好处了,想起抱团了?” 她放下酒杯,杯底与桌面碰撞发出脆响。 “省二钢的标,我自己会去竞,就不劳各位费心了。” 郭启东终于开口,推了推眼镜:“半夏,话不能这么说。你的废钢配额大部分靠我们分摊,真闹僵了,对你没好处。” 这句话像火星点燃了炸药桶。 许半夏猛地站起身,椅子腿在地板上划出刺耳的声响:“我的渠道我做主!从今天起,国外的废钢我自己消化,你们爱找谁进找谁进!” 她目光扫过满桌人。 “省二钢的事,各凭本事。今后大家各做各的生意,谁也别碍着谁!” 包厢里瞬间死寂。伍建设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指着门口:“好!好个许半夏!你别后悔!” 许半夏没回头,抓起包就走,高跟鞋踩在走廊的地毯上,脚步声里全是决绝。 深夜的手机铃声刺破寂静时,许半夏刚洗完澡。 童骁骑的声音在听筒里发颤,带着哭腔:“半夏姐!不好了!堆场被封了!海关和警察突然来检查,说有人举报咱们……贩卖军火!小陈他……他被带走了!” 许半夏浑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冻住,手机差点脱手:“什么?!你说清楚!我们进的是废钢,怎么会扯上军火?” “他们说……说咱们这批货里有可疑部件,定义不清……” 童骁骑的声音哽咽。 “堆场被贴了封条,所有文件都被拿走了,我连门都进不去!” 许半夏抓起外套就往外冲,冷风灌进车里时,她的手还在抖。 赶到海关办公室时,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 她把一沓配额文件和销售合同拍在桌上,声音因为急促的呼吸有些不稳:“这些都是正规手续!每一批废钢的来源、成分检测报告都在这里,怎么可能是军火?” 办事人员翻看文件的动作很慢,眉头紧锁:“许总,问题在于这批货里的部分机械部件,按照现行规定,确实存在定义争议。是按废钢处理,还是按特殊物资归类,需要进一步核查。” “核查需要多久?” 许半夏追问,指尖掐进掌心。 “不好说,”对方放下文件,语气公事公办:“在案件定性之前,你的公司账户和堆场都得暂时封存。” 走廊尽头的窗户透进微光,照亮许半夏眼底的红血丝。 她靠在冰冷的墙壁上,看着玻璃门外被封的堆场方向,忽然想起伍建设昨晚那句“你别后悔”,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是律师的电话。 许半夏深吸一口气接起,声音哑得像砂纸磨过木头:“喂,帮我想想办法,无论多少钱都可以……” 挂了电话,她望着窗外渐渐亮起的天色,第一次感到一种深入骨髓的寒意。 这场明枪暗箭的商战,终究还是朝着最难看的方向,拉开了序幕。 而她的公司,她的堆场,还有被带走的小陈,都成了这场风暴里飘摇的孤舟。 第49章 李黎的爱恋 审讯室的白炽灯冷得像冰,许半夏把袖口又往下拽了拽,试图遮住手腕上因焦虑而泛起的红痕。 对面的检察官推过来一杯温水,杯壁上凝结的水珠顺着桌沿滴落在文件上,晕开一小片模糊的墨迹。 “许总,我们再确认一次,这批货物的报关清单上明确写着‘废钢’,但开箱查验时发现的是拆解后的坦克炮塔和火炮部件。” 检察官的钢笔在笔记本上顿了顿。 “你能解释一下为什么军事装备会出现在废钢集装箱里吗?” 许半夏深吸一口气,指尖在膝盖上无意识地摩挲着。 “这些确实是废钢,是黑海舰队退役的装备。我们和俄方签了正规的拆解协议,所有手续都经过军方认证——” 她从随身的文件袋里抽出一叠盖着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您看,这是俄方出具的报废证明,还有国际原子能机构检测过的辐射报告,所有指标都符合民用废钢标准。” 检察官翻看着文件,眉头却没有松开。 “但许总应该清楚,我国对军事装备的定义和俄方不同。根据《军品出口管理条例》,哪怕是报废的武器部件,只要核心结构完整,就仍被视为军品。” 他把一份泛黄的拆解照片推过来。 “你看这里,炮管的膛线还清晰可见,这显然不符合‘废钢’的技术标准。” 许半夏的指节捏得发白:“可这些装备已经彻底失去作战能力了!俄方用重型机械压碎了关键部件,我们进口后只是回炉炼钢——” “‘失去作战能力’不代表就不是军品。” 检察官合上文件。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做技术鉴定,在结果出来前,你的堆场必须继续查封,所有货物暂停流转。” 这句话像块冰砖砸进许半夏的胃里,她瞬间想起三天前和伍建设在酒桌上的争执。 当时老伍端着酒杯笑得满脸褶子:“小许啊,一个人干是走不了长远的,你只要过来支持我,我一定不会亏待你的。你别忘了,你怎么起家的,如果不是我打小帮助你,你能有今天!?怎么,现在觉得自己翅膀硬了,想要一个人单飞?” 她那时怎么说的? “伍总,人总人长大的时候,鸟再小,也有离巢的时候,不管愿意不愿意,总有单飞的时候。你们喜欢绑在一起玩,那是你们的事,我现在想要自己飞一下试试。” 现在想来,那天裘必正坐在旁边阴阳怪气的样子真是刺眼。 “许总年轻气盛,就是不知道有些路走得太直,容易撞着墙。” 当时只当是句玩笑,原来早就埋下了伏笔。 伍建设未必会亲自动手,但以裘必正的性子,捅到监管部门那里再添点油加醋,简直是轻车熟路。 走出检察院时,正午的阳光晃得人睁不开眼。 许半夏给童骁骑打了个电话,刚接通就听见对方在那头急吼吼的声音:“姐,堆场的锁被换了,工商和海关的人刚又来了一趟,说要清点所有库存!” 她靠在路边的梧桐树上,看着车流在眼前呼啸而过。 风卷起地上的落叶打着旋儿飘过脚边,就像她此刻乱成一团的心绪。 原来生意场上的刀光剑影,从来都藏在推杯换盏的笑脸里。 她捏紧手机,指甲深深嵌进掌心,疼得让她瞬间清醒——这场仗,她不能输。 钥匙插进锁孔转动时,我就听见屋里没开灯。 推开门的瞬间,玄关散落着踢掉的高跟鞋,鞋跟在地板上划出歪歪扭扭的印子,像她此刻凌乱的脚步。 卧室里只有窗帘缝隙漏进的月光,我借着这点光亮走到床边,看见许半夏蜷缩在被子里,连衣服都没换,头发乱糟糟地贴在汗湿的额角。 她平时最讲究体面,连在家都会把衬衫熨得笔挺,此刻却像株被暴雨打蔫的向日葵,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 “回来了?” 她的声音闷在枕头里,带着浓重的疲惫。 “没做晚饭。” 我在床边坐下,指尖轻轻拂过她颤抖的肩膀。 “你往常也不做啊,得,我带了宵夜,不过现在有更重要的事。” 我俯身把她圈进怀里,能清晰地感觉到她后背紧绷的肌肉在慢慢放松。 “堆场的事我听说了,别硬扛。” 许半夏在我怀里动了动,鼻尖蹭过我的衬衫。 “他们封了我的货,说要重新鉴定。” 她的声音有点哑。 “我明明手续都齐了……” “我知道。” 我收紧手臂,让她靠得更稳些。 “财务刚给我报了账,流动资金还够撑三个月。明天我让律师联系海关总署,再追加一笔投资进去,咱们耗得起。” 怀里的人忽然没了声音。 过了几秒,我感觉到衬衫领口传来温热的湿意,一滴,又一滴,像融化的雪水渗进布料里。 她没哭出声,只是肩膀在微微发抖,积压了一整天的委屈和压力,终于在这一刻决堤。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轻轻拍着她的背,像安抚一只受了伤的小兽。 月光在她脸上投下柔和的轮廓,平时那双闪着锋芒的眼睛此刻闭着,长长的睫毛上挂着泪珠,脆弱得让人心疼。 不知过了多久,她吸了吸鼻子,从怀里抬起头,眼睛红得像兔子,却亮得惊人。 “我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她抹了把脸,语气里带着未散的哽咽,却透着股不服输的韧劲。 “伍建设想让我低头,没门。” 我笑了,替她擦掉脸颊上的泪痕。 “我知道你不会。” 第二天清晨,我被厨房的声响吵醒。 走到门口时,看见许半夏正站在灶台前煎鸡蛋,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西装外套搭在餐椅上,脸上已经化好了精致的淡妆,只是眼底还留着淡淡的青影。 “醒了?” 她回头冲我笑了笑,笑容里带着点倦意,却依旧明亮。 “吃完早饭我去公司,今天要开个会重新部署。” 阳光透过窗户落在她身上,镀上一层温暖的金边。 这就是许半夏,会累,会哭,会在深夜里脆弱得不堪一击,但只要天一亮,她总能重新挺直腰杆,带着一身锐气,去面对那些风风雨雨。 这样的她,怎么能不让人喜欢。 许半夏重振精神,我为了帮她,也来找伍建设使劲了。 伍建设的茶室里飘着陈年普洱的醇厚香气,我把烫好的茶杯轻轻推到他面前,茶盖与杯沿碰撞出清脆的轻响。 窗外的阳光透过竹帘筛进来,在红木桌面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倒比会议室里的白炽灯多了几分缓冲的余地。 “伍总这茶养得好,汤色跟琥珀似的。” 我端起自己的杯子抿了一口,指尖摩挲着温润的杯壁。 “知道您最近在盯省二钢的项目?那可是块硬骨头,得费不少心思。” 伍建设呷着茶没说话,眼角的皱纹在烟雾里若隐若现。 他这老狐狸,分明知道我今天来的目的,偏要摆足架子让我先开口。 我放下茶杯,从公文包里抽出份文件推过去:“这是我家许半夏那边发来的声明,她明确承诺不会参与省二钢的竞标,签字画押盖了公章,您可以过目。” 他扫了眼文件,指尖在桌面上轻轻敲着:“小许年轻,做事有冲劲是好事,就是有时候太犟。” “年轻人嘛,总要自己闯闯才甘心。” 我笑了笑,语气放得更缓。 “其实她跳出去单干,对伍总您未必不是好事。您看,队伍里少了不同声音,决策起来更利落,这不正好纯洁队伍吗?” 我顿了顿,话锋微微一转。 “再说裘必正那边,最近是不是管得松了点?听说他在外面跟人说,许总的堆场出问题是‘自找的’,这话传出去,倒显得伍总您这边格局小了。” 伍建设的手指停住了,端起茶杯的动作慢了半拍。 我知道这话戳到了他的痛处——老伍最在意江湖名声,尤其忌讳别人说他用阴招打压后辈。 “伍总您在圈子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谁不知道您最讲‘和气生财’。” 我往他杯里添了些热水。 “许半夏那批货就算真有争议,该走程序走程序,没必要让底下人使绊子。您现在盯着省二钢的大项目,犯不着在这种小事上耗精力,传出去还落个‘以大欺小’的名声,不值当。” 他沉默了半晌,忽然笑了,露出嘴里那颗标志性的金牙:“你这小子,说话倒是一套一套的。” 他拿起那份声明晃了晃。 “她真不抢省二钢?” “千真万确。” 我语气笃定。 “她刚起步,胃口没那么大,眼下就想把废钢的生意做稳。您放她一条路,她感激您;您把路堵死了,她逼急了跟您耗,最后谁都落不着好,何必呢?” 茶室里静了下来,只有墙上的挂钟在滴答作响。 伍建设把那份省二钢的可行性报告拍在桌上,文件夹边缘磕出沉闷的响声。 他往老板椅上一靠,手指点着桌面。 “你别跟我打太极,小许现在说不抢省二钢,转头就要自己办厂——等她厂子建起来,不还是要跟我抢市场?” 我拉过椅子坐下,给自己倒了杯他桌上的龙井:“伍总,您这是当局者迷了。办钢厂哪那么容易?从立项申请到环保审批,光盖公章就得跑十几个部门,没有半年下不来。等批文下来了,买地皮、建厂房、进设备,哪样不要钱?哪样不要时间?” 我掰着手指给他算:“就算一切顺利,从打地基到第一炉钢水出来,没有两年功夫根本不可能。这两年里,省二钢的生产线在您手里转着,订单、客户、渠道全在您这儿,您踏踏实实赚钱,把旧设备换一换,把技术升个级,两年能赚多少?” 伍建设的眉头皱着,指节在扶手上敲得更快了。 “再说了。” 我往前倾了倾身子,语气里带了点刻意的激将。 “省二钢是什么?是老字号,是招牌!您要是连个刚起步的新厂子都怕,那当初费那么大劲抢这个项目干什么?” 他猛地抬眼看我,眼里带着点被戳中的愠怒:“我怕她?我伍建设在钢铁行当混了三十年,什么风浪没见过?” “那就对了。” 我笑了笑,把茶杯往他面前推了推。 “您盘活了省二钢,是给老牌子续命;她建个新厂,是开创新路。到时候真要竞争,比的是技术、成本、口碑,您占着天时地利人和,还能怕个小姑娘?” 我故意停顿了一下,看着他的眼睛说:“要是连这点底气都没有,那不如现在就把省二钢让给许半夏得了,省得您费神,她还得感激您。” 这话像是火星子掉进了油锅,伍建设“嚯”地站起身,踱了两圈又停下,脸上的阴翳渐渐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子好胜的狠劲。 “让给她?我伍建设的字典里就没这俩字!” 他一巴掌拍在桌上。 “她想建厂,行啊!我倒要看看,是她的新厂子能飞起来,还是我把省二钢盘活了更风光!” 他抓起桌上的烟盒,抖出一支点上,烟雾里的眼神亮得很:“告诉许半夏,别搞那些偷偷摸摸的把戏。真要比,咱们光明正大比一场!她要是能赢,我伍建设服她!” 我知道这话起作用了。 对伍建设这种老江湖来说,硬打压掉价,真刀真枪的较量才够体面。 我端起茶杯跟他虚碰了一下:“这才是伍总的格局。商场上凭本事说话,这样赢了才痛快。” 他狠狠吸了口烟,嘴角勾起抹不服输的笑:“等着瞧吧,我能把省二钢这块招牌擦得比以前更亮。” 走出办公楼时,风里带着点初春的暖意。我掏出手机给许半夏发消息:“老伍接招了,接下来,看你的了。” 没过多久收到回复,只有一个握拳的表情,后面跟着三个感叹号。 我笑着摇摇头,这姑娘,骨子里的硬气从来都藏不住。 我仿佛能看见她此刻的样子——肯定是叉着腰站在堆得老高的废钢前,风把她的头发吹得乱飞,眼睛亮得像淬了火的钢。 挂了电话,我发出了一丝轻笑。 伍建设以为激发出的是公平较量的体面,却没明白许半夏这股子“斗”劲里藏着的是什么——是破釜沉舟的决心,是对新技术的敏锐,更是背水一战时必须赢的狠劲。 老伍守着旧招牌沾沾自喜,而许半夏已经在盯着更长远的战场了。 这一局,他从一开始就输了。 我拿起手机给李黎下了命令:“按之前的计划,把第二笔投资打给许半夏那边。” 李黎回我:“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国。” 我问:“你在俄罗斯好好的,回来干什么?” 李黎发出了轻笑。 “你不会以为我回来是找你吧,对不起,我现在对你老婆比对你的兴趣更大。” 我顿时无语,回想起来,李黎好像真的比较迷恋许半夏,这算怎么回事?我一时间不知要说什么才好。 第50章 周茜 拘留所的铁门在身后发出沉重的撞击声,许半夏皱着眉把刚签好的文件塞进包里,转头就看见陈宇宙站在不远处的树荫下。 初秋的阳光透过叶隙洒在他身上,却没染上半分暖意。 “小陈。” 许半夏快步走过去,刚想开口数落他不该冲动,话到嘴边却卡住了。 陈宇宙闻声抬头,脸上没什么血色,连平时总是带着笑意的眼睛都显得有些无神。 他朝许半夏扯了扯嘴角,声音有点低:“胖子,麻烦你了。” “跟我还说这个?” 许半夏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眉头皱得更紧了。 “你这脸色怎么回事?在里面没休息好?” “老毛病。” 陈宇宙摆了摆手,咳嗽了两声,才慢慢说道。 “估计是最近太累,有点咳嗽,休息几天就好了。” 他说着想挺直腰板,却不经意间晃了一下,下意识地扶住了旁边的树干。 许半夏心里咯噔一下,她认识陈宇宙这么多年,知道他偶尔会咳嗽,但从没见过他这副虚弱的样子。 现在这模样,是他的肺癌——恶化了!? “不行,我带你去医院看看。” “真不用,”陈宇宙笑了笑,试图让她放心:“就是小感冒,回去睡一觉就好了。我们先去把事……” 他的话没说完,身体突然晃了晃,眼神瞬间失了焦点。 许半夏眼疾手快地扶住他,只觉得他浑身发软,一点力气都没有。 “小陈?小陈!” 回应她的是陈宇宙越来越沉的身体和微弱的呼吸声。 他头一歪,彻底失去了意识。 医院的消毒水味弥漫在走廊里,许半夏坐在长椅上,指尖冰凉。 急诊室的灯亮了很久,医生出来过一次,只说需要做详细检查,让她在外面等着。 她不知道自己等了多久,直到医生拿着一叠报告走过来,脸上带着凝重的神色。 “你是病人的家属?” 医生看着她问。 “我是他朋友,也是他……家属。” 许半夏站起身,声音有些发紧。 医生叹了口气,把报告递给她,指着上面的片子和数据说:“检查结果出来了,病人患的是肺癌,已经到晚期了。肿瘤压迫了神经,这才会突然晕倒。” “肺癌?晚期?” 许半夏重复着这几个字,感觉像被人用重锤狠狠砸在了心上,眼前一阵阵发黑。 她看着片子上那个模糊的阴影,怎么也不敢相信,那个总是跟在她身后,笑着说“胖子你说了算”的陈宇宙,会落到了这一步。 医生还在说着什么治疗方案,什么注意事项,但许半夏已经听不清了。 走廊里的灯光惨白,映着她瞬间失去血色的脸,只有手里那份薄薄的报告,重得让她几乎握不住。 初秋的风从窗外吹进来,带着凉意,许半夏却觉得浑身冰冷,连骨头缝里都透着寒意。 她靠着墙壁慢慢滑坐在地上,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砸在冰冷的地板上,碎成了一片冰凉的水渍。 医院走廊的长椅硌得许半夏骨头生疼,手里的检查报告像块烙铁,烫得她指尖发颤。 她原本已经联系好了最好的肿瘤医生,想着无论花多少钱,都要让陈宇宙好好接受治疗,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要抓住。 可堆场那边突然出了纰漏,环保检查的问题闹得沸沸扬扬,她和童骁骑两头奔波,陈宇宙看着急,硬撑着跟着处理,咳嗽越来越重,药也顾不上按时吃。 等他从审查机关里被保释出来,他的身体已经垮得彻底,现在再一检查时,医生只摇着头说“晚期,尽力维持吧”。 许半夏坐在陈宇宙的病房外,烟一根接一根地抽。 玻璃窗里,陈宇宙睡着了,脸色苍白得像纸,呼吸时胸口起伏微弱。 她认识他快半辈子了,从一无所有到一起打拼出这片堆场,他永远是最稳的那一个,话不多,却总在她往前冲的时候,默默守在身后。 可现在,这个她以为会陪她走更远的人,却要提前离场了。 她想为他做点什么,可陈宇宙没什么爱好,父母早逝,也没什么亲人牵挂,平时最大的乐趣就是坐在堆场办公室里,看着货车进进出出,算着账目。 直到周茜的出现,那个年轻漂亮的女孩,让陈宇宙眼里多了些不一样的光彩。 许半夏不是没察觉周茜的心思,她看陈宇宙的眼神里少了些纯粹的情意,多了些对物质的渴求。 可她没点破,她看见陈宇宙为了给周茜买礼物,偷偷攒钱时的认真,看见他提起周茜时,脸上难得的羞涩笑意。 那是陈宇宙在苦日子里,自己寻来的一点甜。 于是,许半夏找到我,她眼圈是红的,声音带着压抑的哽咽:“你帮我想想,现在还能为他做点什么?他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我看着她疲惫的脸,沉默了一会儿,轻声提议:“我记得小童和我说过,他现在身边最在意的,除了你,大概就是那个女人了,周茜是他现在最上心的人吧?既然他喜欢,不如我们花钱,让周茜好好陪他走完最后这段日子。不用让他知道真相,就让他觉得,自己是被真心爱着的。” 许半夏愣了一下,随即眼里泛起水光,她用力点了点头:“对,就让他开开心心的。” 当天下午,许半夏把我和童骁骑叫到了一起。 办公室里没开灯,光线有些暗。 “这事交给你们俩办。” 许半夏的声音很沉,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钱不是问题,多少都行。你们去跟周茜谈,条件让她开,但有一条,必须让她真心实意地陪小陈,让他高兴。不能让他看出任何破绽。” 童骁骑皱着眉,拳头攥得紧紧的:“那女的要是敢耍花样……” “别冲动。” 许半夏打断他。 “现在不是追究这个的时候。只要她能让小陈最后这段日子过得舒心,别的都不重要。” 她看向我,眼神里带着托付的信任。 “你心思细,多盯着点。无论用什么方法,一定要让小陈走得安心。” 我点了点头,心里清楚,这是许半夏能为陈宇宙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窗外的风卷起落叶,带着深秋的凉意,就像他们此刻的心情,沉重却又带着一丝必须完成的决心。 城中村的巷子又窄又暗,墙皮剥落的出租屋里亮着一盏昏黄的灯。 我和童骁骑带着车队里几个身强力壮的兄弟站在门口,刚要敲门,就听见里面传来一群人的说说声。 时间往前推移一些。 女工宿舍的铁皮屋顶被太阳晒得发烫,风扇有气无力地转着,扬起满屋子廉价洗发水和汗水的味道。 周茜刚从外面回来,手里攥着一个没拆封的保温桶,那是陈宇宙人在病中仍然托人寄给她的,说里面是他托人炖的冰糖雪梨,让她润润嗓子。 “哟,周茜回来了?” 靠门边铺位的女人阴阳怪气地开口,眼睛直勾勾盯着她手里的保温桶。 “陈老板又给你送好东西了?” 另一个正在涂指甲油的女人嗤笑一声。 “人家周茜现在可是咱们这儿的红人,陈老板对她上心着呢,你看她手上那镯子,少说也得几千块。” “可不是嘛,”有人附和着,语气里满是羡慕:“哪像我们,遇着的不是抠门鬼就是老油条,周茜这是走大运了。” 周茜把保温桶往床底下塞,脸上没什么表情:“别瞎说,我跟他已经分了。” “分了?” 涂指甲油的女人立刻坐直了身子。 “你傻啊?陈老板那种人,老实又肯花钱,打着灯笼都难找,你跟他分了?” “就是,是不是嫌人家年纪大了?我跟你说,有钱才是硬道理……” 议论声越来越大,周茜攥紧了衣角,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她没法跟她们解释,那些日子里陈宇宙笨拙的关心,他看着她时眼里的光,还有递东西给她时微微发红的耳根。 那些真心,是她在这个满是算计的牢笼里,唯一触碰到的温暖,她不能用谎言去玷污。 “分了就是分了。” 周茜提高了声音,打断她们的议论。 “以后别再提他了。” 就在这时,宿舍门“砰”地一声被踹开,黄毛带着两个小痞子走了进来,嘴里叼着烟,眼神在屋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周茜身上。 “分了?谁让你分的?” 黄毛吐掉烟蒂,几步走到周茜床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我看你是日子过得太舒坦,忘了自己是来干嘛的了?” 周茜往后缩了缩,咬着唇没说话。 “我告诉你,”黄毛蹲下来,用手指戳着她的胳膊:“那个姓陈的对你那么好,就是个冤大头!你赶紧把他哄住了,让他再多拿点钱出来,最好让他把身上的钱都投给你!要是这点事都办不好,你家里那点烂摊子谁给你收拾?” 旁边的女人都低着头不敢说话,宿舍里只剩下风扇转动的嗡嗡声。 周茜猛地抬起头,眼里泛着红:“我不骗他!” “你说什么?” 黄毛的声音瞬间冷了下来。 “你以为你现在有资格跟我讨价还价?别忘了你弟弟还在医院躺着,你要是挣不到钱,他就等着……” “别说了!” 周茜打断他,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 她知道黄毛说的是实话,那是悬在她头顶的刀,让她连拒绝的勇气都没有。 黄毛看着她哭丧的脸,满意地笑了笑:“识相点就赶紧去联系那个姓陈的,把钱弄到手才是正经事。别想着耍花样,不然有你好受的。” 周茜坐在床沿,看着床底下那个保温桶,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 她知道自己逃不掉,可一想到陈宇宙那双真诚的眼睛,心口就像被针扎一样疼。 窗外的阳光明明很烈,她却觉得浑身发冷,像被关在一个密不透风的笼子里,连呼吸都带着绝望。 屋里的话,传到了外面。 让我和童骁骑听了个正着。 童骁骑脸色一沉,抬脚就踹开了门。 屋里三个流里流气的小痞子正围着周茜,看见我们一群人闯进来,顿时慌了神。 “你们谁啊?敢闯进来?” 带头的黄毛色厉内荏地喊道。 我没理他,从包里掏出一沓现金,随手往地上一撒。 红色的钞票散了一地,三个痞子的眼神瞬间被吸了过去。 “这些钱够你们换个地方‘发财’了,再让我看见你们缠着她,下次就不是撒钱这么简单了。” 车队的兄弟往前站了两步,个个眼神不善。 黄毛看了看地上的钱,又看了看我们这架势,咬了咬牙,招呼另外两人蹲下去捡钱,头也不回地溜了。 屋里终于安静下来,周茜抱着胳膊缩在墙角,眼圈红红的,看见我走过去,下意识地往后躲了躲。 “别怕,我们不是来为难你的。” 我拉过一把椅子坐下,开门见山。 “我们是陈宇宙的朋友。” 周茜的身体僵了一下,低下头,声音细若蚊蝇:“我知道你们是谁。” “那你也该知道,小陈他……病得很重。” 我看着她,尽量让语气放缓。 “肺癌晚期,没多少日子了。” 周茜猛地抬起头,眼里满是震惊,嘴唇动了动,却没说出话来。她知道陈宇宙好像身体不好。 但她不知道,那个男人的病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了。 “他一直惦记着你。” 我继续说道。 “这阵子身体那么差,每次提起你,眼睛都亮一点。我们知道你处境不容易,但小陈是真心对你好,他……” “我知道!” 周茜突然打断我,声音带着哭腔。 “我知道他是真心的!所以我才想跟他分开!” 她抹了把眼泪,肩膀微微颤抖:“我是穷,我家里需要钱,他们逼我做这些事,我没办法。可陈宇宙不一样,他跟那些人都不一样,他对我好,不带一点算计,我怎么可能去骗他?” “我早就想走了。” 周茜吸了吸鼻子,眼神里带着决绝。 “我跟他们说过,这单我不做了,大不了我自己去挣钱还他们。我就算再缺钱,也不能害了真心对我的人。” 我看着她泛红的眼眶,心里忽然松了口气。 原来在那些不堪的算计里,真的藏着一份没被污染的真心。 童骁骑站在旁边,原本紧绷的脸色也缓和了些。 “那些人不会轻易放过你。” 童骁骑开口,声音依旧低沉。 “你要是真想脱身,我们可以帮你。” 周茜愣了一下,看向我们,眼里闪过一丝犹豫,随即又被坚定取代:“我只想离他远点,别让他知道这些乱七八糟的事,让他……让他安安稳稳的。”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几个字几乎轻得听不见,却像针一样扎在人心上。 窗外的月光透过破旧的窗棂照进来,映着她泛红的眼角,也映着一份在泥泞里挣扎的,笨拙的善良。 第51章 冯遇,离婚,后悔 夜色像一块浸了墨的布,沉甸甸地压在钢铁厂的旧仓库顶上。 痞子们被童骁骑的狠劲吓住了,捡起钱屁滚尿流地跑了。 仓库里只剩下我们三个人,周茜还在不住地发抖。 “为什么要跟他们扯上关系?” 我问她。 她咬着嘴唇不说话,过了半天才低声道:“家里急着用钱……” “小陈没多少时间了。” 我看着她的眼睛,声音放软了些。 “他到现在还惦记着你,总说要跟你好好过日子。你家里的事我们帮你解决,我只有一个要求,能不能陪他走完最后这段路?让他走得安心点。” 周茜沉默了很久,眼泪又掉了下来,最终点了点头。 第二天阳光正好,周茜出现在医院时,小陈先是愣住,随即脸上爆发出难以置信的狂喜。 他挣扎着要坐起来,手忙脚乱地整理着病号服,眼睛亮得像藏了星星。 “茜茜,你怎么来了?” 他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发颤。 “我来看看你。” 周茜走过去握住他的手,笑容温柔得能掐出水来。 “之前是我不好,让你担心了。” 小陈乐得合不拢嘴,拉着她的手不肯松开。 护士来查房时,他急忙指着周茜介绍:“王护士,这是我对象,周茜!” 医生进来会诊,他又兴奋地说:“李医生,这是我未婚妻!” 连隔壁床的病友、送饭的护工,他都要一一介绍,像个炫耀自己最珍贵玩具的孩子。 周茜配合得极好,会自然地帮他擦汗,会柔声提醒他别激动,会在他说话喘不上气时轻轻拍他的背。 她的眼神那么专注,笑容那么真切,连我站在门口看着,都差点以为这就是真的幸福。 小陈完全沉浸在失而复得的喜悦里,丝毫没察觉到她眼底偶尔掠过的复杂情绪。 这样的好日子只过了三天。 那天下午我和许半夏刚到病房,就看见小陈正兴高采烈地给周茜讲我们当年创业的趣事。 他讲得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地比划着,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 起初我们以为只是普通的咳嗽,直到他用手捂住嘴,指缝间渗出刺目的红。 “小陈!” 周茜惊叫着去扶他。 小陈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他松开手,一口鲜血呕在了白色的被单上,像绽开了一朵绝望的花。 周围的人都吓傻了,病房里顿时一片慌乱。 “医生!医生!” 许半夏的声音带着哭腔,她冲过去按住小陈的肩膀,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叫医生!快!” 小陈虚弱地摇着头,还想对周茜笑一笑,却又一阵剧咳袭来。 许半夏按住他不让他动,对着赶来的医生厉声说:“立刻安排检查!全面检查!不管用什么方法,一定要救他!” 她的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强硬,眼眶通红却死死咬着牙。 “这次必须听我的,谁也不能拦着!” 阳光透过窗户照进病房,落在那片刺目的红上,把小陈苍白的脸映得毫无血色。 周茜站在床边,看着眼前的一切,嘴唇抿得紧紧的,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许半夏刚在办公室处理完一堆查封文件,指尖还残留着纸张的粗糙感,门就被“砰”地一声推开。 高辛夷像只蓄势待发的小野猫,踩着马丁靴大步走进来,身后的阳光被她的身影切割成两半。 “半夏姐。” 她把包往沙发上一扔,语气里带着年轻人特有的直接。 “我得跟你聊聊车队的事。” 许半夏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示意她坐下:“说吧,是不是骁骑那边又出什么岔子了?” “不是他的问题,是你们的问题。” 高辛夷拧着眉,语速飞快。 “海关现在清查的是你的钢铁公司和堆场,凭什么把童骁骑的车队也扣着?那些车天天在路上跑,跟堆场挂靠只是图个方便,现在账户被冻,兄弟们连油钱都快垫不起了!” 许半夏沉默着没说话。 查封的事来得太急,她这几天焦头烂额,满脑子都是如何保住公司和堆场的核心资产,确实没仔细琢磨车队的处境。 “我问过律师了。” 高辛夷往前倾了倾身子,眼神亮得惊人。 “问题出在股份上。你和陈宇宙在车队里还有股份,所以法院才会连带着冻结。只要你们把股份撤出来,跟车队撇清关系,我就能立刻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 她顿了顿,声音放软了些:“半夏姐,车队跟公司不一样,货车天天在路上跑,有活钱进账。现在公司和堆场被封,谁知道要耗到什么时候?把车队摘出去,至少能留个活口。将来就算这边撑不下去,骁骑手里握着车队,咱们还有翻盘的底气。” 许半夏的心猛地一跳。 高辛夷说得没错,车队是童骁骑一手带起来的,这些年早已形成了稳定的运营模式,确实是眼下最靠谱的现金流来源。 她之前只想着不能让车队受牵连,却没想到问题的症结竟在自己和小陈的股份上。 “你想怎么做?”许半夏问。 “签股权转让协议。” 高辛夷早有准备,从包里掏出几份文件。 “你和陈宇宙签字,把股份转给骁骑或者车队的其他股东。手续我来办,保证最快速度让法院解封。” 许半夏拿起文件翻了两页,指尖在“陈宇宙”的签名处停了停。 她几乎没有犹豫,抬头看向高辛夷:“行,我答应你。” 高辛夷明显松了口气,眼底的锐利柔和了些:“我就知道你会同意。半夏姐,这不是算计谁,是留条后路。” “我明白。” 许半夏笑了笑,把文件推到一边。 “你是好意,骁骑没看错人。” 她知道这小野猫看着张扬,心里却比谁都在乎童骁骑,这些话句句都在为车队打算,也在为他们所有人留保障。 高辛夷又叮嘱了几句手续细节,起身要走时忽然想起什么:“对了,陈哥那边……你跟他说过了吗?签协议得他也点头。” 许半夏的笑容淡了些,指尖无意识地敲着桌面:“还没。他这几天状态不好,我没敢跟他提这些。” 陈宇宙的病像块沉甸甸的石头压在她心头,化疗后的虚弱、偶尔的咳血,都让她不敢再让他劳神。 车队股份这点事,她想着自己签了字就行,没必要让小陈再为这些俗务烦心。 反正他心思全在养病上,这些牵扯利益的琐碎,不知道也好。 “也是。” 高辛夷没再多问,她知道陈宇宙的情况。 “那我先去准备材料,你尽快把字签了给我。” 门再次关上,办公室里恢复了安静。 许半夏看着窗外被贴上封条的堆场大门,心里五味杂陈。 高辛夷的提议像一道微光,让她在绝境里看到点希望,可一想到小陈苍白的脸,又忍不住泛起一阵愧疚。 她拿起笔,在股权转让协议上落下自己的名字,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在空旷的办公室里格外清晰。 等这阵风波过去,再慢慢跟小陈解释吧,她想。 现在最重要的,是让他安安稳稳地养病,其他的事,她扛着就好。 乡间的土路被车轮碾出两道深辙,冯遇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出汗。 车窗外是连绵的绿野,风里飘着麦秸秆的清香,他侧头看了眼副驾驶的谢金宝,语气里带着期待:“快到了,你看这地方怎么样?” 谢金宝扯了扯被风吹乱的头发,脸上没什么表情:“荒郊野岭的,能怎么样?” 车停在一片开阔的空地前,冯遇献宝似的拉着她下车:“你看,我都打听好了,这片地能租三十年。咱们在这儿盖个小院子,种点菜,养几只鸡,远离城里那些糟心事,过安生日子多好?” 他指着远处的水塘。 “夏天还能钓鱼,冬天生个炉子烤红薯,你不是总说城里太吵吗?” 谢金宝抱着胳膊站在原地,眼神像扫过什么脏东西似的打量着四周。 泥土的腥气、远处隐约的鸡叫、光秃秃的田埂,每一样都让她皱紧了眉头。 “冯遇,你没病吧?” 她突然笑了,笑声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 “归隐田园?你当这是拍电视剧呢?” 冯遇脸上的笑容僵住了:“金宝,我是认真的。城里的生意不好做,咱们俩吵吵闹闹也累了,在这儿踏踏实实过日子不好吗?” “踏踏实实?” 谢金宝提高了音量,像被踩了尾巴的猫。 “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喝西北风吗?你知道我一个月护肤品多少钱?你知道我闺蜜们周末都去哪儿度假吗?在这儿种红薯?冯遇你是不是傻?” 她往前走了两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我跟你过了这么久,你还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我要的是名牌包、高级餐厅、别人羡慕的眼光!不是跟你在这破地里刨食!” 冯遇的脸色一点点沉下去,声音带着难以置信的受伤:“我以为……你会喜欢安静的日子。” 他这段时间四处奔波,就想找个能让两人重新开始的地方,没想到换来这样一顿痛骂。 “你以为?” 谢金宝冷笑一声。 “你那些自以为是的想法最可笑!当初要不是看你有点钱,谁耐烦跟你耗着?现在生意垮了,就想带着我来乡下当土包子?冯遇,你真是我见过最天真的傻子。” 风卷起地上的尘土,迷了冯遇的眼。 他看着眼前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女人,心里最后一点温度也凉透了。 原来那些曾经的甜言蜜语,那些看似温馨的日常,不过是建立在金钱之上的泡沫。 “好。” 他吸了口气,声音平静得可怕。 “我知道了。” 谢金宝像是松了口气,从包里掏出一份文件扔给他:“早这样不就完了?离婚协议我早就准备好了,财产分割我已经标好了,签字吧。别耽误我找下家。” 冯遇拿起协议,指尖因为用力而泛白。 纸上的字迹刺得他眼睛生疼,每一条都写得清清楚楚,像一把把刀子割裂着他们仅存的情分。 他没再看谢金宝,也没再争辩,只是沉默地翻到最后一页,在签名处落下了自己的名字。 谢金宝拿起签好的协议,看都没看他一眼,转身就往车上走:“这车归我,你自己想办法回去吧。” 引擎发动的声音打破了乡间的宁静,车尾灯很快消失在路的尽头。 冯遇独自站在空地上,晚风吹起他的衣角,带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 他曾经憧憬的田园生活,最终只剩下一地破碎的念想和一份冰冷的离婚协议。 远处的炊烟袅袅升起,却没有一缕是为他而飘的。 手机在副驾上震动时,我刚驶过跨江大桥。 看到屏幕上“冯遇”两个字,心里咯噔一下——这阵子他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很多人说他和新婚小老婆闹得不愉快。 所以我一直躲着他呢,但这个电话还是打来了。考虑到他以往也比较照顾许半夏,我就接了。 “喂,冯遇?”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才传来他闷闷的声音:“是小刘吧,你……能不能来接我一下?我在老城郊的路口,地址是……”他的声音带着浓重的疲惫,像被雨水泡透的棉絮。 我没多问,掉头往回开:“等着,二十分钟到。” 找到他时,冯遇正蹲在路边的梧桐树下,身影被路灯拉得很长。 秋风吹起他额前的碎发,露出一双通红的眼睛。 他看到我的车,慢吞吞地站起来,没说话,拉开后座门坐了进去。 一路无话。 车里只有发动机的低鸣和窗外掠过的霓虹。 冯遇靠在后座上,头抵着车窗,侧脸在光影里忽明忽暗。 我从后视镜里看他,他始终闭着眼,眉头却紧紧锁着,像在承受什么无形的重压。 快到市区时,他突然开口:“找个地方喝点吧。” 我把车停在常去的那家清吧门口。 他率先下车,脚步有些虚浮,径直往里走。 服务生熟稔地引我们到角落的卡座,他没看酒单,直接点了一瓶威士忌,要了两个杯子。 酒液倒在杯里,发出轻响。 冯遇端起杯子一饮而尽,辛辣的液体让他呛了一下,眼眶更红了。 “我就是个傻子。” 他终于开口,声音沙哑。 “当初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得折腾。” 他又给自己倒了半杯,手指捏着杯壁,指节泛白。 “你说我图什么?谢金宝要什么我给什么,到最后呢?她卷着钱走了,留我一个人在那片空地里发呆。” 我没接话,只是陪着他喝酒。 有些苦,总得自己咽下去才算完。 “我把厂子也盘出去了。” 他自嘲地笑了笑,酒液在杯子里晃出涟漪。 “以前总觉得赚钱最重要,现在才明白,钱留不住人,也填不满心。你还记得田玲不?” 我愣了一下,点头。 田玲是冯遇的前妻,当年他们离婚时闹得很难看,后来田玲重新振作,发展事业,小日子过得不要太好。 “前阵子我在电视上看到她,她现在过得很好,是我过去对不起她。” 冯遇的声音低了下去,带着点不易察觉的向往。 “我就在想……是不是太晚了?如果我现在去找她,跟她认个错,我们……能不能重新开始?” 话刚说完,他自己突然抬手,狠狠给了自己一个嘴巴。 清脆的响声在安静的酒吧里格外突兀,他捂着火辣辣的脸颊,眼神里最后一点光亮也灭了。 “我知道,不可能的。” 他低下头,声音闷在胸口,像被堵住的叹息。 “是我当初对不起她,她现在过得好好的,我凭什么去打扰?是我昏头了……” 他拿起酒瓶,直接对着瓶口喝起来。 琥珀色的酒液顺着他的嘴角往下淌,滴在深色的衬衫上,洇出一个个深色的圆点。 我看着他落寞的背影,心里不是滋味。 这个在生意场上也算叱咤过的男人,此刻像个迷路的孩子,把自己困在过去的悔恨里。 窗外的夜色越来越浓,酒吧里流淌着舒缓的音乐,却盖不住他压抑的喘息声。 最后他喝得酩酊大醉,趴在桌子上喃喃自语,说的什么我听不清,只隐约捕捉到“后悔”“对不起”之类的字眼。 我结了账,把他架起来扶上车。 回程的路上,他靠在后座睡得很沉,眉头却依旧没有松开。 车窗外的霓虹依旧闪烁,可有些错过的人和事,就像车后座渐渐冷掉的空气,再也回不到最初的温度了。 第52章 相互算计 我和许半夏站在新装修的房子里,看着工人把最后一盆绿植摆到阳台上。 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在地板上铺开一片暖金,空气中还残留着乳胶漆和木料的清新气味。 “就这儿吧。” 许半夏轻轻按了按窗台,声音里带着点释然。 “离医院近,环境也安静。” 为了给陈宇宙一个真正的“家”,我们几乎没犹豫就定下了这套房子。 这些年他跟着我们东奔西跑,公司宿舍、堆场铁皮房、临时租的小公寓,从来没真正拥有过一间属于自己的屋子。 现在他病着,总该让他在最后的日子里,住得安稳些。 搬家那天,童骁骑和高辛夷来得最早。 骁骑扛着最重的箱子,野猫则里里外外地帮忙收拾,把周茜带来的几件旧物归置得整整齐齐。 小陈坐在沙发上,看着忙前忙后的我们,脸上一直挂着不好意思的笑,却难掩眼底的暖意。 “搞这么大阵仗干啥。” 他拉着我的手,轻声说,“在医院住着也挺好,你们别为我费心。” “说什么傻话。” 许半夏端着水杯走过来,塞到他手里。 “这是家,不是医院。以后你就踏踏实实在这儿养病,别的啥也不用想。” 暖居宴定在晚上。童骁骑掌勺,在厨房忙得热火朝天,野猫给他打下手,两人时不时拌两句嘴,倒让屋里添了不少生气。周茜安静地坐在小陈身边,帮他剥着橘子,偶尔抬头看看忙碌的众人,眼神比之前柔和了许多。 餐桌很快被摆满,红烧鱼、炖排骨、炒时蔬,都是小陈爱吃的家常菜。 童骁骑开了瓶白酒,给我们每人倒上,举起杯子:“今天高兴,祝陈哥在新家住得舒坦,早日康复!” “干杯!” 我们都跟着举杯,小陈也抿了口杯里的果汁,脸上泛着健康的红晕。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屋里的气氛正热络。 小陈忽然放下筷子,看向童骁骑,眼神里带着点认真:“骁骑,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 童骁骑正夹着一块排骨,闻言愣了一下:“陈哥,你说。” “车队的事。” 小陈的声音很轻,却让喧闹瞬间安静下来。 “为什么突然要独立出去?之前不是一直挂靠在堆场吗?是不是现在觉得条件好了,翅膀硬了,想自己单飞了?” 这话一出,童骁骑手里的筷子“啪嗒”掉在盘子里,他目瞪口呆地看着小陈,又猛地转头看向许半夏,眼神里满是慌乱:“陈哥,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没有……” 许半夏的脸色也变了。 她忘了,这件事她只跟骁骑和野猫交代过,因为怕小陈劳神,压根没告诉他股权转让的事。 没想到他还是知道了,而且显然误会了。 “小陈,你别多想。” 许半夏急忙解释。 “是我让他们这么做的,跟骁骑没关系。现在公司被查,把车队摘出去是为了留条后路,不是……” “我知道你们是为了公司好。” 小陈轻轻打断她,嘴角扯出个无奈的笑。 “可车队是咱们一起攒起来的家底,怎么能说分就分?是不是觉得我病了,帮不上忙了,这些事就不用跟我说了?”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带着点委屈,又有点自责。 “我虽然躺病床上,但公司的事,我还是能操心的……” 童骁骑急得脸都红了,搓着手不知该怎么解释:“陈哥,真不是你想的那样!半夏姐和野猫是怕车队受牵连,才想着先独立出去,等风头过了再说!我怎么可能单飞,咱们仨……” 他话说到一半,没再说下去。我们都知道,“咱们仨”这三个字,如今听着有多沉重。 小陈没再追问,只是拿起杯子,慢慢喝着果汁。 灯光下,他的脸色又苍白了些,眼底的疲惫藏不住。 我们都没再说话,满桌的饭菜突然变得没了滋味。 我看着他清瘦的侧脸,心里一阵发酸。 这就是陈宇宙,就算病得连路都走不稳,心里装着的还是公司,还是我们。 他怕的从来不是自己的病,而是怕帮不上我们,怕被我们丢下。 暖居的热闹被这突如其来的疑问打碎,屋里只剩下碗筷碰撞的轻响和窗外隐约的风声。 许半夏悄悄碰了碰我的胳膊,眼神里满是愧疚——她以为瞒着是为他好,却忘了,对小陈来说,被我们排除在外,比什么都让他难受。 深秋的风卷着落叶,在建材市场的巷口打着旋。 伍建设和裘毕正刚谈完一笔生意,并肩往外走,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蹲在墙角,正对着一个烤红薯摊出神。 “那不是冯遇吗?” 裘毕正推了推眼镜,语气里带着不确定。 伍建设眯起眼仔细一看,眉头瞬间拧成了疙瘩。 那人穿着件洗得发白的旧夹克,头发乱糟糟地贴在额头上,下巴上蓄着拉碴的胡茬,整个人瘦得像根被风吹干的柴禾,哪还有半点从前那个乐呵呵的样子。 两人走过去时,冯遇都没察觉。 直到伍建设重重地“哼”了一声,他才慢悠悠地抬起头,眼神浑浊得像蒙了层灰,看到他们时,也只是呆滞地眨了眨眼。 “冯遇?你这是咋了?” 裘毕正惊得嗓门都高了。 “才多久没见,你怎么成这副鬼样子了?” 冯遇扯了扯嘴角,想笑却没笑出来,声音哑得像砂纸磨过木头:“伍哥,裘哥。” 这声称呼彻底点燃了伍建设的火气。 他本来就对冯遇二婚又离的事憋着气,如今见他这副自暴自弃的模样,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你看看你现在像个什么东西!” 伍建设的声音在巷口炸开,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上回见你,你跟谢金宝那女的甜甜蜜蜜,说要归隐田园过好日子,怎么着?田园呢?日子呢?就把自己过成这副怂样?” 冯遇低下头,手指无意识地抠着墙缝里的泥土,没敢顶嘴。 “我早就跟你说过,那女的不是省油的灯!你不听!” 伍建设越说越气,指着他的鼻子骂道。 “当初跟田玲好好的日子不过,非得折腾!好不容易把厂子做起来点样子,又被那女的迷了心窍,又是买车又是买房,结果呢?人家卷着你的钱跑路了,把你扔在半道上!” 裘毕正想劝两句,被伍建设一眼瞪了回去:“你别拦我!我今天非得骂醒他!冯遇我告诉你,做生意输了可以再赚,选错了人可以再找,但你这股子窝囊劲儿,是能把自己作死的!” “你看看你现在,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伍建设的火气没消,语气更重了。 “咱们这批人里,就数你心思最简单,可也最拎不清!感情是能当饭吃还是能当钱花?你把家底都搭进去,换回来什么?换回来蹲在街头啃烤红薯?我都替你臊得慌!” 冯遇的肩膀微微颤抖着,依旧低着头,可脖子根却红了。 烤红薯的热气在他面前氤氲成白汽,模糊了他的表情。 “我知道……我傻。” 他终于开口,声音里带着哽咽。 “我后悔……” “后悔有个屁用!” 伍建设恨铁不成钢地踹了踹旁边的垃圾桶,铁皮桶发出哐当的巨响。 “跌倒了不会自己爬起来?厂子没了可以再找项目,钱没了可以再赚!你现在这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给谁看?给谁心疼?” 他喘了口气,看着冯遇单薄的背影,语气稍微缓和了些,却依旧带着硬邦邦的教训:“男人活一辈子,谁还没栽过跟头?但栽了就爬不起来,那就是孬种!回家洗把脸,刮刮胡子,明天跟我去工地看看,有手有脚的,总比在这儿自怨自艾强!” 裘毕正赶紧附和:“对对,伍哥说得对,先找个事干着,慢慢就缓过来了。” 冯遇慢慢抬起头,眼里蒙着一层水汽,看着伍建设,嘴唇动了动,没说出话来。 风卷起地上的落叶,打着旋儿掠过他的脚边,巷口的烤红薯摊飘来甜香,却暖不了他眼底的寒意。 伍建设看着他这副模样,心里的火气渐渐变成了无奈的叹息——这老伙计,这次是真的伤透了心。 深秋的风带着寒意,吹得裘毕正的脸一阵红一阵白。 他站在许半夏公司楼下的梧桐树下,手里紧紧攥着一个牛皮纸信封,指节都泛白了。 身后的伍建设叼着烟,眉头拧成个疙瘩,冯遇则缩着脖子,眼神躲闪,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我说老裘,你这是自找的。” 伍建设把烟蒂摁灭在垃圾桶里,声音里带着不耐烦。 “当初非说要举报,现在知道怕了?” 裘毕正苦着脸叹气:“我哪知道许半夏这丫头报复心这么强?她冻结我账户不算,还处处截我的胡,再这么耗下去,我那点家底都得被她掏空!” 自从他匿名举报许半夏公司问题后,对方就像疯了似的,不仅让他的生意处处碰壁,还放出话来要跟他“死磕到底”。 三人硬着头皮进了许半夏的办公室。 她正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看文件,抬头时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神冷得像结了冰:“稀客啊,伍总,裘总,还有冯总。今天怎么有空一起过来?” 裘毕正赶紧挤出笑脸,把信封递过去:“半夏,之前是我不对,是我糊涂。这点心意你收下,就当我给你赔罪了。咱们都是老熟人,没必要闹成这样,你说是不是?” 许半夏连眼皮都没抬,指尖在文件上敲了敲:“裘总这话说的,我怎么听不懂?咱们之间有什么过节吗?” 她这副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样子,让裘毕正的脸瞬间僵住。 伍建设见状,赶紧打圆场:“半夏,老裘确实有不对的地方,你大人有大量,别跟他计较。他最近日子不好过,你看能不能高抬贵手,放他一马?” 许半夏终于抬起头,目光扫过三人,最后落在伍建设身上,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伍总这是来当说客?还是说,你们三位是来给我演一出‘三英战吕布’?” 冯遇在旁边小声附和:“半夏,裘哥知道错了,你就原谅他吧。” 许半夏没理冯遇,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慢悠悠地说:“裘总要是真心道歉,就该知道我想要什么。不过嘛,生意场上的事,来来往往很正常,谈不上原谅不原谅。” 她这话软中带硬,既没答应,也没把话说死。 裘毕正急得直搓手,却不敢再催。 伍建设看气氛缓和了些,话锋一转,状似随意地提起:“对了半夏,城西那块地的竞标,你们公司也有兴趣?” 他最近一直盯着这个项目,就怕许半夏半路杀出抢食。 许半夏放下茶杯,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笑意,语气轻松得像是在聊天气:“伍总消息真灵通。不过我们也就是随便看看,最近公司事多,哪有精力管竞标?” “真的?” 伍建设眼睛一亮,追问了一句。 “你们不打算参与?” “不了。” 许半夏说得干脆,眼神坦荡。 “那块地太大,我们现在只想稳住阵脚,没心思扩张。伍总要是有兴趣,尽管去争取,我们绝不掺和。” 她这话学得倒是快——前几天我还跟她念叨,对付伍建设这种老狐狸,就得学会虚与委蛇,先稳住他再说。 伍建设明显松了口气,脸上的褶子都舒展开了:“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我就知道你是个明事理的,不会跟我们这些老家伙抢饭吃。” 他心里一直提防着许半夏,毕竟这丫头手段狠辣,这次能明确表态不竞争,让他彻底放下心来。 裘毕正见状,赶紧趁热打铁:“半夏啊,那我的事……” “裘总的事好说。” 许半夏打断他,笑容依旧温和。 “等我忙完这阵子,咱们找个时间好好聊聊。毕竟都是多年的朋友,总不能一直僵着。” 这话虽然没给出准话,却给了裘毕正一颗定心丸。 他连连点头:“好好好,我等你消息。” 三人离开时,伍建设一路都在念叨许半夏懂事,裘毕正则眉开眼笑,只有冯遇走在最后,回头看了眼许半夏办公室的窗户,眼神里带着点琢磨不透的茫然。 办公室里,许半夏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楼下,脸上的笑容慢慢淡了下去。 她拿起桌上的竞标资料,指尖在“城西地块”几个字上轻轻敲击着,眼底闪过一丝锐利的光。 “不竞争?” 她低声嗤笑一声。 “伍建设啊伍建设,你还是太天真了。我不要,是因为让你想要啊!” 做生意给对方挖坑,谁又不会呢? 第53章 许半夏的为难 许半夏站在落地窗前,指尖划过玻璃上凝结的水雾。 窗外的长江正被秋意染得泛黄,而她的心思早已越过千山万水,落在了千里之外的黑土地上。 “伍建设那边又在折腾原材料涨价的事,赵垒刚才来电话,问你要不要出面协调。” 童骁骑把刚泡好的茶放在桌上,看着许半夏明显心不在焉的侧脸。 许半夏转过身,拿起桌上的文件袋,里面是她托人收集的东北钢厂资料:“协调什么?一群人围着蛋糕争多少,不如自己去烤个新的。” 她抽出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里是七八十年代的沈阳钢厂,高炉林立,烟囱里的烟在蓝天下扯出长长的线。 “咱们要建自己的钢厂,就得有最懂行的工人。东北这地方,藏着宝贝。” 童骁骑看着照片里密密麻麻的厂房,咂舌道:“听说那边好多厂子都黄了,真能招到人?” “黄了才好。” 许半夏把照片按在桌上,眼神亮得惊人。 “那些师傅都是拿过全国劳模奖章的,闭着眼睛都能听出轧机的毛病。等咱们的厂子建起来,这些人就是咱们的底气。” 三天后,许半夏的飞机降落在沈阳桃仙机场。 走出舱门的瞬间,凛冽的北风裹着沙砾打在脸上,她裹紧了大衣,哈出的白气在冷空气中瞬间消散。 坐上出租车往钢厂老厂区去时,车窗外的景象渐渐从高楼变成低矮的红砖楼,墙面上“安全生产”的标语被风雨冲刷得只剩模糊的轮廓。 “师傅,麻烦往家属区那边开。” 许半夏看着导航上错乱的路线,皱起了眉。 司机是个本地人,操着浓重的东北口音:“家属区?你去那儿干啥?早没人住了,就剩些老头老太太守着空房子,跟开发商耗着呢。” 车在狭窄的巷子里七拐八绕,最后在一处被铁皮围挡拦住的路口停下。 许半夏付了钱,踩着满地碎砖往里走,刚绕过围挡,就听见一阵嘈杂的争吵声。 她循着声音拐进一条胡同,眼前的景象让她脚步一顿——十几个年轻人正和几个穿黑衣服的人推搡在一起,地上散落着断裂的木棍,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被按在地上,额角淌着血。 “住手!” 许半夏下意识地喊了一声。 混乱中没人注意到她这个外来者,直到警笛声由远及近,穿黑衣服的人瞬间作鸟兽散,留下一地狼藉和被警察带走的几个年轻人。 许半夏看着被带上警车的年轻人频频回头望向胡同深处,心里莫名一紧。 她顺着年轻人回望的方向往里走,在一排低矮的平房前看到了一群焦灼的老人。 一个头发花白的大爷正踮着脚往路口张望,手里还攥着一个掉了漆的搪瓷缸,缸身上“劳动最光荣”的字样清晰可见。 “大爷,刚才被带走的是……” 许半夏刚走近,就被老人警惕地拦住。 “你是谁?来干啥的?是不是开发商派来的?” 大爷的声音因愤怒而发颤,浑浊的眼睛里满是戒备。 “我是来找人的,找钢厂以前的工人。” 许半夏拿出自己的名片,递过去时注意到老人冻得发红的指关节。 “刚才那些年轻人……” “是我们的娃!” 旁边一个裹着厚棉袄的大娘突然哭出声。 “开发商断了我们水电,娃们气不过去找他们理论,就被打成这样……” 许半夏这才注意到,平房的窗户玻璃大多碎了,用塑料布糊着,风一吹哗啦啦地响。 墙角堆着几袋煤,却看不到烟囱冒烟,屋檐下连晾衣服的绳子都光秃秃的,显然断水已经很久了。 “断水断电?” 许半夏皱紧眉头。 “他们凭什么这么做?” 大爷叹了口气,把搪瓷缸揣进怀里:“钢厂黄了,地皮被划拨给开发商盖楼,让我们搬走。可这房子住了一辈子,厂里的老伙计都在这儿,我们走了去哪儿?” 他指了指墙上的通知。 “从去年开始就没水没电,冬天连暖气都停了,有的人家冻得住了院,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 许半夏看着老人们冻得发紫的嘴唇,想起照片里那些热火朝天的厂房。 这些人曾是国家的钢铁脊梁,把青春和汗水都浇铸进了钢水,如今却要在寒风里为一个安身之所抗争。 她摸出手机,指尖在冷空气中有些僵硬:“大爷大娘,你们别怕。我现在就找律师,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 北风穿过胡同,卷起地上的枯叶,许半夏看着老人们眼里重新燃起的微光,突然觉得这次东北之行,或许比她预想的还要重要。 她要找的不只是工人,更是一群不该被遗忘的人,和他们手里那团尚未熄灭的、属于钢铁的火种。 夕阳把办公室的玻璃窗染成暖金色,陈宇宙坐在桌前,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刚打印出来的厂区规划图。 最近总觉得累,那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疲惫,连喝三杯浓茶都压不住。 他咳了两声,下意识地按住胸口,抬头时正好撞见周茜端着水杯进来,眼里的担忧藏都藏不住。 “又不舒服了?” 周茜把温水递给他,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 “下午跟医生约好的复查,可别忘了。” 陈宇宙接过水杯,笑了笑:“忘不了。不过在这之前,我有个更重要的事。”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丝绒盒子,推到周茜面前。 “之前说的婚纱照,明天就去拍吧。” 周茜愣住了,打开盒子看到里面的戒指,眼眶一下子红了:“这么急干嘛?等你好点了……” “就明天。” 陈宇宙握住她的手,她的指尖总是凉的,他用力攥了攥。 “好风景不等人,好日子也不等人。” 第二天的婚纱店暖意融融,周茜穿着洁白的婚纱从试衣间出来时,陈宇宙看得有些出神。 他瘦了些,穿西装显得肩膀更宽,只是脸色透着几分不易察觉的苍白。 摄影师笑着引导他们靠近,周茜小心翼翼地挽住他的胳膊,生怕弄疼他。 “新郎笑一笑,靠近新娘一点。” 摄影师举着相机后退。 “想象一下你们最想去的地方,最想做的事。” 陈宇宙低头看着周茜,眼里的温柔几乎要溢出来:“我想带她去海边。” 拍婚纱照的事传到我耳朵里时,我正拿着一份马尔代夫的旅游手册研究。 晚上去医院看他,就把手册放在了床头柜上:“小陈,你看这地方怎么样?” 手册上的碧海蓝天晃得人眼晕,白色沙滩像撒了满地碎钻,椰子树在风里轻轻摇晃。 陈宇宙翻着页,手指停在一张水上屋的照片上,眼睛亮了起来。 “马尔代夫?” 他抬头看我,声音里带着点不确定。 “听说那地方可贵了。” “钱的事你别操心。” 我坐在床边,看着他眼底重新燃起的光,心里松了口气。 “你现在最该做的就是好好养身体,等拍完婚纱照,就带着周茜去这儿。” 我指着照片里的夕阳海景。 “白天在沙滩上散步,晚上听着海浪声睡觉,那边的海是蓝绿色的,连空气里都带着甜味儿。” 陈宇宙的手指在照片上反复摩挲,喉结动了动:“真的能去?” “当然。”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跟周茜这一路不容易,该有个像样的蜜月。再说了,那边气候好,对你身体也有好处。” 他突然笑了,是那种很久没见过的、轻松又雀跃的笑,连眼角的细纹都带着暖意:“好,就去这儿。” 他把手册抱在怀里,像是抱住了一个滚烫的梦。 “等我出院,就订机票。我得抓紧时间,趁现在还能走,带她去看看这世界上最好看的海。” 周茜端着药进来时,正听见这话,眼泪无声地掉在托盘上。 陈宇宙抬头看见,朝她招手:“茜茜,过来。咱们的结婚旅行定了,去马尔代夫。” 他拉过周茜的手,按在那张水上屋的照片上,掌心的温度透过薄薄的纸传过去。 窗外的月光落在两人交握的手上,仿佛已经提前把那片碧海蓝天的暖意,悄悄送进了这个需要希望的冬夜。 楼道里的声控灯在许半夏跺脚时应声亮起,昏黄的光打在她冻得发红的脸上。 刚从钢厂家属区回来,口袋里还揣着老人们塞给她的冻梨,冰碴透过布料硌着大腿,可这点凉意远不及推开房门时的寒意刺骨。 房间里像被台风席卷过,文件散落一地,行李箱被划开长长的口子,她带来的东北钢厂资料被撕得粉碎。 而最刺眼的是落地窗玻璃,猩红的颜料歪歪扭扭写着“少管闲事”,在夜色里像一道未愈合的伤疤。 许半夏深吸一口气,指尖攥得发白。 这几天为了收集开发商断水断电的证据,她跑遍了信访局和住建局,甚至偷偷录下了开发商雇佣的人威胁老人的录音。 她早料到会有麻烦,却没料到对方来得这么快、这么狠。 就在这时,敲门声突兀地响起,节奏急促,带着不容置疑的压迫感。 许半夏抄起桌上的台灯,心脏在胸腔里擂鼓,她想过是开发商的人,甚至想过是那些被买通的地痞,脑子里已经闪过无数种搏斗的可能。 她咬咬牙,带着一股豁出去的狠劲,猛地拉开了门。 门外的灯光勾勒出你的轮廓,熟悉得让她瞬间松了劲,台灯“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你怎么来了?” 她的声音带着难以置信的颤抖,紧绷的神经骤然松弛,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我走进房间,扫了一眼满地狼藉,最后目光落在玻璃上的红漆字,嘴角勾起一抹冷淡的弧度:“看来有人比我先给你提了醒。” “他们太过分了!” 许半夏像是找到了宣泄口,快步走到我面前,捏着小拳头,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那些老人在钢厂干了一辈子,退休工资被拖欠,房子被强拆,连水电都被断了!冬天零下二十度,他们裹着棉被冻得直抖,开发商还雇人打人……” 她的声音哽咽起来。 “我找了律师,收集了证据,他们就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威胁我!” 我听完,慢条斯理地脱下外套,扔在还能勉强坐下的沙发上:“所以呢?你想让我帮你做什么?找关系压下这事?还是直接出钱替开发商赔偿?” “我需要你帮我!” 许半夏抬头看我,眼里还带着未褪的水汽,却亮得惊人,“这些人太苦了,我们不能不管……” “我们?” 我打断她,语气里带着一丝嘲讽。 “许半夏,你是不是忙昏头了?” 我走到她面前,伸手捏住她的下巴,强迫她看着我。 “当初是谁拍着桌子跟我说,东北的工人是块宝?是谁说,要去把他们挖出来?” 许半夏的眼神闪烁了一下。 “你还说过,”我的声音压低,带着刺骨的寒意:“只有他们足够惨,惨到走投无路,才会抛下爹娘和祖坟,乖乖跟着我们回滨州。到了咱们的地盘,他们才能听话,才能像老黄牛一样给咱们干活。” 许半夏猛地挣开你的手,后退一步,像是第一次认识我:“我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 “你没说过吗?” 我冷笑一声,指着窗外漆黑的夜色。 “你忘了咱们规划钢厂时,你算过的账?一个有手艺的老师傅在东北守着破房子,每个月能领几百块低保,他会跟你走吗?只有把他们逼到绝路,让他们知道留在这儿只有死路一条,他们才会背井离乡,拿着咱们给的工资,把命都卖给钢厂!” 我走近一步,看着她瞬间苍白的脸:“现在你倒好,给他们请律师,帮他们维权。等他们的房子保住了,水电通了,日子能过下去了,谁还会跟你去滨州?谁还会给你当牛马?” 玻璃上的“少管闲事”在月光下泛着冷光,映在许半夏的瞳孔里。 她张了张嘴,喉咙像是被什么堵住,那些她曾亲眼见过的苦难——老人冻裂的手、年轻人被打伤的额头、孩子们喝着浑浊的水——此刻都变成了刺,扎得她心口生疼。 “我……” 她想说什么,却发现声音轻得像羽毛。 “我只是觉得,不该这样。” 我看着她捏紧的拳头慢慢松开,眼里的光一点点黯淡下去,终于满意地转过身:“你自己想清楚。是当你的救世主,还是回去建咱们的钢厂。” 房间里只剩下我的脚步声和窗外呼啸的北风,许半夏站在满地狼藉中,看着玻璃上的红漆,第一次觉得,这趟东北之行,或许比她想象的更冷。 第54章 许半夏的努力 律所楼下的风带着深秋的凉意,我把围巾又紧了紧,看着许半夏踩着高跟鞋从旋转门里出来,身后跟着她新找的律师张弛。 张弛脸上还带着职业性的微笑,但眼神里的犹豫已经藏不住了——显然,刚才在会议室里,许半夏没少给这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出难题”。 “半夏。”我迎上去,尽量让语气听起来平和。 “张律师刚从外地赶回来,咱们先找个地方坐坐,让他把风险再跟你捋捋。” 许半夏拢了拢风衣,下巴微微扬起,这是她决定一件事时的标志性动作。 “不用捋了,”她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决:“我找张律师来,不是让他劝我放弃的。” 张弛推了推眼镜,叹了口气:“许总,您要帮的那些工人,他们的劳动合同早就过了追诉期,而且当初的施工单位已经注销,从法律层面讲,胜诉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更重要的是,您现在主动介入,很可能会被牵扯进当年的债务纠纷里,这对您公司的未来计划……” “公司计划可以推迟,但人不能等。” 许半夏打断他,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 “他们中有人已经得了尘肺病,家里等着救命钱,我不能眼睁睁看着。” 我拉着她走到路边,压低声音:“我知道你心软,但这事水太深了!当年的工程是他们公司转包出去的,现在公司出事了,你这时候跳出来,不是把自己往火坑里推吗?你忘了前几年你们是怎么熬过来的?好不容易有了今天的局面……” “我没忘。” 许半夏的目光落在远处街角,那里有几个戴着口罩的工人正蹲在地上吃饭。 “你不知道,我刚做生意那会儿,被人骗得差点跳楼,有一个工地上的王师傅帮我找到了骗子,追回了我的钱,还帮我买张车票回家。现在王师傅也在这批人里,他儿子考上大学,学费都凑不齐。” 她顿了顿,转头看向我和张弛,声音忽然轻了下来:“你们知道‘不得往生’的故事吗?” 张弛愣了一下,显然没听过。 我心里却咯噔一下——那是我们刚认识时,她在酒桌上跟我讲过的,关于她爷爷奶奶家祠堂里的一块石碑。 “我老家村里有个规矩,要是有人做了亏心事,死后牌位不能进祠堂,说是‘不得往生’。” 许半夏望着远处的天际线,像是在回忆什么。 “小时候我不懂,觉得这规矩太吓人。后来跑生意见了太多人,才明白‘不得往生’不是指死后的报应,是活着的时候心里的坎。那些工人跟着厂子里干了一辈子,最后落得一身病,没人管没人问,我要是明明能帮却不帮,这坎我这辈子都过不去。” 她转过身,眼里没有了刚才的坚决,只剩下一种近乎固执的温柔:“我知道我能做的不多,张律师说得对,法律上可能赢不了。但我想试试,哪怕只是帮他们凑点医药费,找几个靠谱的医生,也算尽人事听天命。赚钱的日子还长,但有些人,等不起了。” 张弛沉默了,他看着许半夏,眼神里的犹豫慢慢变成了理解。 “许总。” 他终于开口。 “如果您坚持要做,我会尽力,但我得把最坏的结果跟您说清楚……” “不用说了,”许半夏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一种豁出去的坦荡:“我知道后果。麻烦张律师了,具体的流程您尽管安排,费用不是问题。” 送走张弛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秋风卷着落叶掠过脚边,许半夏忽然打了个寒颤。 我才发现她刚才走得急,居然光着脚穿了双单鞋,脚踝都冻得发红。 回到家,我把她拉到沙发上,找出毛毯裹住她。 她却忽然脱了鞋,光脚踩在我腿上,冰凉的脚趾蹭着我的裤管,像只寻求安慰的小猫。 “你刚才在张律师面前那么硬气,现在知道冷了?” 我无奈地握住她的脚,用掌心的温度焐着。 她没说话,只是往我怀里缩了缩,脸颊贴着我的颈窝,温热的呼吸洒在皮肤上。 “我知道你担心我。” 她声音闷闷的。 “但我真的放不下。” 柔软的发丝扫过我的下巴,她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带着一丝狡黠的笑意:“你会帮我的,对不对?” 我还想再说什么,她的吻已经落了下来。 带着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苦涩。 这吻不像平时那样热烈,反而带着点小心翼翼的恳求。 我叹了口气,搂紧了怀里的人。 这个女人啊,总是这样,明明自己已经被生活磨出了一身铠甲,却偏偏要在柔软的地方,给自己留一道软肋。 “你啊……” 我捏了捏她的脸颊,语气里的无奈早就变成了妥协。 “下次再这么冲动,我可不管你了。” 许半夏眼睛一亮,立刻凑上来又狠狠亲了我一口,像个得到糖果的孩子:“就知道你最好了!” 窗外的月光透过纱帘照进来,落在她带笑的眼角眉梢上。 我忽然觉得,或许她是对的。 生意场上的输赢固然重要,但有些东西,比上市、比利润、比那些冷冰冰的数字,更能让人在这世上,活得踏实,睡得安稳。 至少,不会在深夜里惊醒时,总想着那块写着“不得往生”的石碑。 王老板的电话打来时,我正在给许半夏准备晚上的汤。 他在那头笑得像揣了只狐狸:“兄弟,周末有空没?陪我去冰钓,郊外新开的鱼塘,鱼情好得很。” 我心里犯嘀咕——这王地产最近跟许半夏因为一批旧厂房的拆迁补偿闹得正僵,哪有闲心钓鱼? 但他语气热络,拒绝反倒显得我心虚,只能应下来。 第二天一早,他的黑色越野车就堵在了小区门口。 车开了两个多小时,越走越偏,最后停在一片荒无人烟的冰湖边。 湖面结着厚厚的冰,别说钓鱼的人,连只鸟都看不见。 王老板推开车门,寒风瞬间灌了进来,带着冰碴子刮在脸上生疼。 他没拿渔具,反而从后备箱拖出根钢管,“哐当”一声砸在冰面上,冰屑溅得老高。 “许半夏是不是闲得慌?” 他突然转过身,脸上的笑全没了,眼底全是戾气。 “那批工人早就遣散了,补偿款当年也给够了,现在她跳出来煽风点火,又是查合同又是找媒体,她想干什么?” 钢管被他狠狠戳在冰上,留下个深深的坑:“我跟工厂那笔账还没算清,她非要把当年的烂事翻出来!现在工人天天堵我公司门口,银行那边也开始查我的资金流水,她许半夏是不是觉得我王某人好欺负?” 我裹紧了羽绒服,冷风顺着领口往里钻:“王总,你先消消气。半夏她什么都不知道,就是前段时间去居民区视察,看见那些工人蹲在路边咳嗽,一个个瘦得脱了形,家里还有等着治病的孩子……她就是个女人,心肠软,见不得这个。” “心软?” 王老板冷笑一声。 “她许半夏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现在跟我玩心软?她不知道那些工人里有人是想借机敲竹杠?不知道这事闹大了,我跟她的项目都得黄?” “她真不知道这里面的弯弯绕绕。” 我往前走了两步,直视着他。 “但你有事可以明说啊!你找我来这荒郊野岭发脾气,不如直接跟半夏坐下来谈。工人的诉求很简单,就是想解决医药费和拖欠的工资,你要是能拿出诚意,这事未必不能了。” 王老板盯着我看了半天,钢管在冰面上划出刺耳的声响。 湖面的风更大了,卷着雪沫子打在车玻璃上,噼啪作响。 “好啊,”他突然笑了,只是笑意没到眼底:“我给你个面子。让她下周三下午三点,到我公司来谈。” 我刚松了口气,就听见关车门的声音。 王老板坐进驾驶座,降下车窗看着我:“今天这鱼,看来是钓不成了。你自己慢慢走回去吧,正好醒醒脑子,想想跟许半夏该怎么说。” 越野车扬长而去,留下我一个人站在白茫茫的冰湖边。 手机早就没了信号,四周除了风声,什么都听不见。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回走,积雪没到膝盖,寒气顺着裤腿往上爬,很快就冻透了鞋袜。 等我终于走到有信号的路口,拦到一辆路过的货车时,已经是深夜。 回到家推开门,客厅的灯还亮着,许半夏正坐在沙发上打盹,听见动静猛地惊醒,眼里全是红血丝。 “你去哪了?电话一直打不通!” 她扑过来,摸到我冻得僵硬的手,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 “你身上怎么全是冰碴子?脸都冻紫了!” 我哆嗦着把外套脱下来,冰屑哗啦啦掉了一地。 她赶紧把我拉到暖气旁,裹上毛毯又递来热水,手忙脚乱地给我搓着冻僵的耳朵。 “别忙了,”我抓住她的手,呵出一团白气:“事……办妥了。王老板同意下周三……跟你面谈。” 许半夏愣住了,随即眼圈更红了。 她把脸埋在我胸口,声音闷闷的:“你傻不傻啊?这么冷的天,他把你丢在郊外……” “没事,”我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虽然牙齿还在打颤,但心里却松快了:“只要能把事解决了,冻一会儿算什么。你啊,下次可别再这么冲动了,不然……不然我还得去冰湖里给你捞机会。” 她在我怀里蹭了蹭,带着哭腔笑出声来,温热的眼泪却打湿了我的毛衣。 窗外的雪还在下,但怀里的温度,却足以融化所有的冰寒。 东北的腊月天,寒风跟刀子似的刮着脸。 许半夏裹紧了貂皮大衣,踩着积雪走进酒店后门时,睫毛上已经结了层薄霜。 后厨的门虚掩着,里面传来抽油烟机的轰鸣和铁锅碰撞的脆响,混着一股浓烈的油烟味扑面而来。 王老板正背对着门口,站在灶台边跟厨师说着什么。 他穿了件深蓝色的羽绒服,袖口沾着点油渍,和平时在酒会上西装革履的样子判若两人。 听见脚步声,他转过身,脸上没什么表情,指了指旁边摞着的空酒箱:“坐吧,这儿没什么好茶,凑活喝口热的。” 厨师识趣地端来两杯热茶,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 后厨的嘈杂声瞬间小了大半,只剩下远处冰柜运行的低鸣。 “许总大老远从南方跑到东北,不是来赏雪的吧?” 王老板呷了口茶,热气模糊了他眼底的情绪。 “我听说,你这几天跑遍了郊区的老钢厂,一直在打听那批报废的炼钢设备。” 许半夏捧着热茶暖手,指尖终于有了点温度。 “王总消息灵通。” 她不绕弯子。 “这批设备对我来说很重要,我打算运回去改造升级,重新投产。” “改造升级?” 王老板笑了笑,指了指窗外。 “许总可能还不知道,从这条街到郊外的老厂区,整片地皮上个月刚划到我公司名下。包括那片钢厂,现在连一砖一瓦都是我的。你想找设备,确实得跟我谈。” 许半夏早有预料,指尖在温热的杯壁上轻轻摩挲:“我知道王总最近因为工人的事心烦。他们堵在你公司门口,断水断电也闹了好几天,对谁都没好处。” 王老板的脸色沉了沉:“许总这是来谈生意,还是来当说客?” “都是。” 许半夏抬眼看向他,目光坦诚。 “我来跟你做个交换。你先让人给工人宿舍恢复水电,冬天这么冷,断水断电太熬人。我去跟他们谈,让他们不要再堵门闹事,有诉求咱们坐下来解决。至于这批设备,我按市场价收购,后续拆迁补偿该怎么算就怎么算,绝不占你便宜。” 王老板盯着她看了半晌,后厨的灯光落在他脸上,一半亮一半暗。 “那些工人不好缠。” 他缓缓开口。 “他们要的不光是水电,还有医药费、补偿金,狮子大开口。我承认,有些人是挺惨的,的确需要帮助,但也有很多人在趁机抬价,把我当傻子,一个劲的想敲竹杠,你以为你帮的——都是好人?” “我知道。” 许半夏点头。 “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只是想讨个公道。当年的很多工厂解散得急,很多人连合同都没拿到,现在生病住院没人管,换谁都得急。你先给他们个台阶,我去理顺他们的情绪,咱们把账一笔笔算清楚,总比这么耗着强。” 抽油烟机的轰鸣声突然停了,后厨安静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王老板沉默着喝完了杯里的茶,将空杯重重放在灶台上。 “行。” 他站起身,拍了拍许半夏的肩膀。 “你做的这个事,我很讨厌,但你这个人挺不错的,我就信你许半夏一次。但话说在前头,要是你压不住那些工人,咱们这生意也别做了,这批设备我直接当废铁卖。” 许半夏立刻站起来:“一言为定。” 王老板朝里间喊了声:“小李!” 一个穿着工装的年轻人跑了进来:“王总。” “带许总去老钢厂,”王老板吩咐道:“把所有设备都给她看清楚,她想了解什么,你都如实说。” 他又转向许半夏。 “设备你先看着,我让人现在就去恢复水电。希望许总能尽快给我好消息。” 许半夏笑着伸出手:“谢谢王总肯退让一步。” “不是退让,是共赢。” 王老板握了握她的手。 “别让我失望。” 跟着小李走出酒店后门时,寒风依旧凛冽,但许半夏心里却松了口气。 她抬头看了眼灰蒙蒙的天空,远处的烟囱在雪雾中若隐若现,那是老钢厂的方向。 只要能把设备谈下来,能帮工人们解决燃眉之急,这趟东北之行,就不算白来。 第55章 童骁骑和高辛夷和好 钢厂里的温度仍在。 车间里的空气还带着未散尽的热气,混着淡淡的铁锈味,在午后的阳光下浮动。 我跟在许半夏身后,看着她穿着深蓝色工装外套的背影,脚步沉稳地踏过厂区的水泥地。 贾总工夫妇走在旁边,老两口不时指着远处的高炉和传送带,低声给许半夏介绍着设备参数。 “这转炉是三年前新换的,产能在省内能排上号,就是控制系统有点老了。” 贾总工拍着锈迹斑斑的炉体,语气里满是惋惜。 许半夏点点头,拿出本子认真记录,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打湿,贴在脸上。 就在这时,人群后传来一阵骚动。 几个穿着沾满油污工作服的老工人挤了过来,为首的是退休的炼钢班长老李。 他手里紧紧抱着一个牛皮纸包,走到许半夏面前,声音有些发颤:“许总,听说你要走了……这是我攒了一辈子的东西,你拿着。” 没等许半夏反应,老李已经把纸包塞到她怀里。 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摞泛黄的图纸,边角都磨得起了毛,上面用红笔标注着密密麻麻的修改意见,还有几本厚厚的笔记本,里面记满了炼钢温度曲线和配料公式。 “这是我当学徒时师傅传下来的,”老李抹了把眼角:“这些年琢磨的技改方案、事故处理经验都在这儿了。你是真心想搞钢厂的人,这些东西给你,比烂在我手里强。” 话音刚落,周围的工人纷纷围了上来。 有人递过写满公式的笔记本,有人捧来装订整齐的设备维护手册,还有个年轻技术员红着眼眶,把自己熬夜整理的数字化转型方案塞给她:“许总,这是我研究的智能炼钢模型,你带着试试!” 许半夏抱着怀里越来越厚的资料,感觉眼眶发热。 这些纸张上还留着工人的体温,墨迹里藏着几十年的心血。 她看着眼前这些布满老茧的手、被钢水灼出疤痕的胳膊,突然明白了什么。 贾总工在一旁叹了口气:“小许啊,你记住,设备再先进也能买到,但这些人才是钢厂的根。他们手里的技术、心里的经验,才是真正的宝贝。” 许半夏用力点头,低头看着怀里的图纸。 阳光透过车间的天窗照下来,在纸页上投下温暖的光斑。 她突然觉得,比起冰冷的钢铁设备,这些带着温度的知识和人心,才是支撑一个钢厂真正的灵魂。 她抬起头,对着工人们深深鞠了一躬,声音坚定:“谢谢大家,这些东西我一定会好好用。放心,我不会让你们的心血白费,总有一天,咱们一定能再开起一座更好的钢厂!” 车间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混着远处高炉的轰鸣声,在空气中久久回荡。 我看着许半夏紧紧抱着那些资料的样子,突然明白,她怀里抱着的不仅是技术和经验,更是一群工人沉甸甸的信任和希望。 车间里的人声渐渐散去,许半夏把怀里的资料小心翼翼地放进背包,转身看向我时,眼里还带着未褪的红意。“你先回滨海吧,”她拍了拍我的肩膀,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这边的事没处理完,我得留下。” 我看着她被汗水浸透的工装,忍不住皱眉:“可王老板那边……” “他的不满我知道,但这些工人不能放。”许半夏望向远处正在收拾工具的老工人们,目光恳切,“设备能买,技术买不来。他们才是钢厂的骨头,我必须试着带他们走。” 我知道她的脾气,一旦决定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只好点头应下,临走前塞给她一件厚外套:“山里降温快,照顾好自己。” 许半夏送走我时,天边已经飘起了雪花。 她转身回到厂区,接连找了三天工人谈话。 从炼钢车间到维修班房,她把自己的规划、承诺一遍遍讲给大家听,嗓子都哑了,却真的打动了不少人。 老李已经收拾好了行李,说哪怕跟着去滨海从头再来,也信她许半夏能成事。 就在事情有了眉目时,王老板的电话打了过来。 “小许啊,来山里陪我打场猎,就当放松放松。” 电话那头的声音听不出情绪,许半夏心里却咯噔一下。 越野车在雪地里颠簸了两个小时,最终停在一片荒无人烟的山林。 王老板裹着貂皮大衣,靠在车边抽烟,看着被寒风冻得缩起脖子的许半夏,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听说你还在忙着挖人?许半夏,我的耐心是有限的。” 许半夏拢了拢外套,迎上他的目光:“王总,我不是要跟您作对。这些工人跟着厂子快一辈子了,他们的技术留在这儿才是浪费。我带走他们,是想让这些手艺能继续传下去。” “传下去?” 王老板把烟头扔在雪地里,用脚碾灭。 “说得真好听。你当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拿着我的补偿款,挖我的人,回头再建个新厂跟我抢生意?” “我没有这个意思!” 许半夏急忙解释。 “我只是想……” “你想什么不重要。” 王老板打断她,眼神骤然变冷。 “我给过你机会,但你不识抬举。” 他冲司机挥了挥手。 “我们走。” 许半夏愣住了,看着越野车的引擎重新启动,轮胎卷起的雪沫溅在她裤腿上。 “王总!” 她追上去两步,却只看到车子绝尘而去,留下一串越来越远的车辙。 寒风卷着雪花扑在脸上,像无数根细针在扎。 四周是连绵的雪山,除了风声听不到任何声响。她掏出手机,屏幕上只有“无服务”三个字。 雪越下越大,很快就在她脚边积起薄薄一层,寒意顺着鞋底往骨头里钻。 许半夏深吸一口气,搓了搓冻得发僵的手。 她知道这是王老板的警告,是要让她明白谁才是这里的主宰。 但她看着远处被白雪覆盖的山峦,心里的念头却越发清晰——就算被丢在这冰天雪地里,她也不能放弃那些等着她的工人。 她裹紧外套,朝着记忆中工厂的方向迈开脚步。 雪花落在她的发间、肩头,很快积起一层白霜,但她的眼神却比雪地里的阳光还要明亮。 这场风雪或许能困住她的脚步,却困不住她要带走那些“钢厂灵魂”的决心。 推开办公室门时,滨海的海风正卷着咸湿的气息扑面而来。 我刚放下行李,还没来得及给喘气,玻璃门就被“砰”地推开,童骁骑带着一身寒气闯了进来。 他头发乱糟糟的,夹克拉链没拉好,眼下带着明显的青黑,一看就是熬了好几个通宵。 “你可算回来了!” 他往沙发上一坐,抓起桌上的凉茶猛灌两口,喉结滚动的样子透着股焦躁。 “本来这事该找小陈说的,可他那身体……” 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挠了挠头,声音低了半截。 “医生说让他静养,我哪敢再让他劳心。” 我给你他泡了杯热茶:“跟高辛夷又闹别扭了?” 童骁骑像是被戳中痛处,猛地把杯子往桌上一墩:“那丫头简直不可理喻!我不就是没同意把车队改成什么股份制吗?她就搬去宿舍住了,这都冷战一个礼拜了!” 他烦躁地抓着头发。 “我当她是妹妹,平时让着她就算了,这事能瞎改吗?队里都是跟我出生入死的兄弟,谈钱不伤感情?” 我看着他红着眼眶的样子,突然想起许半夏常说的话,于是道:“骁骑,你先别急着上火。这事我觉得高辛夷没做错。” 他猛地抬头瞪我:“你也帮她?” “不是帮谁,是讲道理。” 我拉过椅子坐下。 “以前车队挂靠在半夏那儿,你搞小作坊模式,兄弟们凭义气干活,赚了钱大家分着花,没问题。反正有半夏兜底,你不指望这个发大财,图个热闹顺心就行。” 童骁骑张了张嘴,没反驳。 “但现在不一样了。” 我加重语气。 “你跟半夏分出来单干,车队是要独立赚钱的,是门正经生意。做生意就得按规矩来,股份制不是伤感情,是让大家更有奔头。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你总不能指望兄弟们一辈子靠义气吃饭?” 他沉默下来,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杯沿。阳光透过百叶窗照在他脸上,能看到他紧绷的下颌线慢慢松弛下来。 “你当队长的,得让跟着你的人看到实在好处。” 我递给他一支烟。 “高辛夷是想让车队走得更远,不是跟你置气。你总抱着老一套的哥们义气不放,最后耽误的是大家的前程。” 窗外传来港口的汽笛声,绵长又悠远。 童骁骑把保温杯往桌上一墩,不锈钢杯底磕在桌面上发出闷响。 他往沙发上重重一坐,眉头拧成个疙瘩:“我不是不懂她的道理,可队里情况复杂。” 他掰着手指算。 “老王是我爸以前的徒弟,跟着我跑了十年;老李是看着我长大的叔,当年我出事,他还帮我家看过场子。这些人跟我讲的是情分,你让我拿冷冰冰的制度卡他们?” 他抓了抓头发,语气里满是为难:“我知道要正规,但总不能刚独立就把老人往外推。搞区别对待?那队伍不就散了?老祖宗说‘不患寡而患不均’,我要是给年轻人搞一套规矩,对老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底下人肯定有意见。” 我看着他愁眉苦脸的样子,突然有了个主意:“既然这样,不如就搞两套班子。” 童骁骑猛地抬头:“啥意思?” “把车队一分为二。” 我给他倒了杯热水。 “一队就让老王他们带着,还按老规矩来,讲究兄弟义气,纪律松散点也没关系,反正他们习惯了这种模式。另一队交给高辛夷,全按她的制度来,搞股份制、绩效考核,该打卡打卡,该扣钱扣钱。” 他眼睛亮了亮,又很快黯淡下去:“那盈亏怎么办?万一老队赚不到钱……” “各负盈亏。” 我打断他。 “老队接什么活、怎么分账,让他们自己商量着来。新队按制度走,赚得多分得多。你不用偏谁向谁,把话说明白,愿意守规矩的去新队,想图自在的留老队。” 我顿了顿,看着他的眼睛说:“钱不够我投,算我入个股。你先试三个月,看看哪队跑得顺、赚得多。到时候不用你说,大家自己就知道该选哪条路了。” 童骁骑手指在膝盖上敲着,沉默了半分钟,突然一拍大腿:“这招行!” 他站起身来回踱步,“老伙计们面子上过得去,年轻人也有奔头。高辛夷那边……她肯定乐意管新队。” “而且你没搞区别对待。” 我补充道:“是给了大家选择的权利。真要是老队干不下去,那也是模式跟不上时代,不是你薄情。” 阳光透过窗户落在他脸上,之前的愁云散了不少。他拿起手机就要拨号,又停住回头笑:“还是你脑子活。等这事成了,我请你喝酒。” 我看着他急匆匆出去的背影,心里清楚,做生意哪有完美的方案,能在人情和规矩间找个平衡点,就已经赢了一半。 滨海的风从窗外吹进来,带着港口特有的忙碌气息,仿佛连空气里都藏着奔涌的生机。 童骁骑捏着两张电影票,在车队办公室门口转了三圈。 票是他托人抢的新上映的动作片,据说里面的赛车镜头拍得特别带劲,他琢磨着野猫肯定喜欢。 自从上次聊开了车队分拆的事,两人虽然不冷战了,但野猫一门心思扑在新队的制度设计上,对他还是淡淡的。 他深吸一口气推开门,正看见高辛夷趴在桌上写方案,头发扎成利落的马尾,笔尖在纸上划过的沙沙声格外清晰。 阳光落在她认真的侧脸上,童骁骑突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把电影票往背后藏了藏。 “忙呢?” 他凑过去,尽量让语气听起来自然。 “晚上别加班了,请你看电影。” 高辛夷抬头看了他一眼,视线在他手里的电影票上顿了顿,没接,反而从桌下拖出一个鼓鼓囊囊的帆布包。 “电影就算了,” 她把包往他怀里一塞。 “给你的。” 童骁骑打开一看,差点没拿稳——里面是一摞厚厚的教材,《计算机基础应用》《办公自动化教程》《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封皮崭新,还夹着一张打印好的课程表。 最上面压着一张夜校报名回执,收款人那一栏签着高辛夷的名字。 “你这是……” 他懵了。 “我给你报了计算机夜校,”高辛夷把笔帽扣好,语气不容置疑:“每周一三五晚上七点到九点,在市职工大学。新队以后要搞数字化管理,你连excel表格都玩不转,怎么看数据报表?怎么跟调度系统对接?” 童骁骑捏着那两张被手心汗浸湿的电影票,心里有点发堵。 他本来想哄她开心,怎么又绕回学习上了? “我天天跑车队够累了,哪有精力上课……” “累?” 高辛夷挑眉。 “你以为搞车队还是以前那样靠嗓门喊、靠兄弟义气?以后调度要靠系统,成本核算要靠数据,你不学这些,怎么当这个新队的负责人?” 她指了指教材上的重点标注。 “这些我都给你画了重点,上课认真听,不会的记下来问我。” 童骁骑看着她眼里的认真劲儿,到嘴边的抱怨突然说不出口了。 他知道野猫不是故意刁难他,这些天她熬夜查资料、请教老师,就是想让新队能真正跑起来。 他挠了挠头,把电影票往桌上一放:“那……电影票给你同事吧。” 高辛夷看着他把教材一本本摞好,嘴角偷偷弯了弯,又很快绷住:“下周一开课,我陪你去。” 童骁骑猛地抬头,眼里亮了起来:“真的?” “我得去盯着你,免得你半途跑路。” 高辛夷转身继续写方案,耳根却悄悄红了。 童骁骑抱着那摞沉甸甸的教材,心里的失落突然变成了说不清的暖意。 他低头看了看教材上“高辛夷”三个字的标注笔迹,又看了看桌上那两张孤零零的电影票,突然觉得,比起电影院的光影,这些带着油墨香的书页里,藏着的才是更实在的心意。 他悄悄把电影票收进兜里,决定等夜校结课那天,再请她看场最好的电影。 第56章 不要省二钢 许半夏推开办公室门时,身上还带着东北的寒气。 她黑色大衣上沾着未化的雪粒,脸颊冻得通红,眼里却藏着一股闯过风雪的韧劲。 我赶紧递过暖手宝,看着她搓着冻僵的手指,轻声说:“有两个消息,一喜一忧。” 她捧着暖手宝凑近暖气片,睫毛上的白霜慢慢融化:“先说喜的。” “省二钢的竞标下周开始,伍建设那边已经放出话要拿下。” 我拿出竞标公告复印件。 “咱们不用真掺和,到时候去现场捧个场,多夸几句他的实力,再‘无意’透露点虚高的预算分析,保准他一头扎进来。” 许半夏眯起眼笑了,眼里闪过一丝锐利:“这老狐狸,早该给他设个套了。” 笑意还没褪去,我就不得不说出第二个消息:“小陈开始化疗了,昨天去看他,头发掉得差不多了……” 许半夏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手里的暖手宝差点脱手。 她沉默了几秒,声音有些发紧:“我去看看他。” 陈宇宙家的门是周茜开的。 客厅拉着厚厚的窗帘,光线昏暗。 陈宇宙坐在沙发上,裹着厚厚的毯子,原本浓密的头发变得稀疏,露出光洁的头皮。 他看到许半夏,想笑着站起来,却被一阵咳嗽困住。 “你怎么瘦成这样?” 许半夏走过去,声音发颤。 陈宇宙摆摆手,好不容易止住咳:“没事,化疗都这样。我跟周茜说好了,等这轮结束就去马尔代夫。” 他拉过周茜的手,眼里闪着期待。 “还得麻烦你帮我看看遗嘱草稿,有些事得提前安排好。” 许半夏的心像被针扎了一下,强笑着点头:“不急,等你养好了再说。” 那天晚上,周茜却单独找到了许半夏的公司。 她站在办公室门口,妆容精致的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疲惫,手里紧紧攥着包带:“许姐,我们得谈谈。” “你说。” 许半夏给她倒了杯热水。 周茜深吸一口气,声音有些抖:“我要加钱。当初说好的价格,我做不到了。” 她抬起头,眼底满是挣扎。 “他一天比一天瘦,晚上咳得睡不着,我看着他那样……真的演不下去了。每次他跟我说马尔代夫,说以后的日子,我都觉得自己像个骗子。” 许半夏看着眼前这个年轻女孩,她眼里的愧疚和无措不似作假。 沉默片刻,许半夏点了点头:“你要多少?” “再加一倍。” 周茜咬着唇。 “我知道这很过分,但我需要这笔钱离开这里,我实在受不了这种日子了。” 窗外的夜色渐浓,滨海的灯火在玻璃上投下明明灭灭的光斑。 许半夏靠在椅背上,看着周茜匆匆离去的背影,又想起陈宇宙在沙发上强撑着的笑容。 她突然觉得,这场和命运的较量里,每个人都在硬撑,只是有的人撑得坦荡,有的人撑得狼狈。 她拿起手机,给助理打了个电话:“明天帮我订去马尔代夫的机票,两张,最好的酒店。” 挂了电话,她看着桌上陈宇宙的照片,轻声说:“至少,让他做个开心的梦。” 客厅的灯只开了盏落地灯,暖黄的光晕圈住沙发一角。 许半夏蜷在沙发里,膝盖抵着胸口,身上裹着厚厚的毯子,眼神放空望着窗外的夜色。 刚才送走周茜时强撑的镇定,此刻在寂静里碎得片甲不留。 “我跟小陈认识三十年了。” 她开口时声音有些沙哑,像被砂纸磨过。 “那时候我爸刚再婚,把我扔在老房子里,是他每天放学绕路给我带馒头。” 她抬手抹了把脸,指尖带着凉意:“小时候他就瘦,总被人欺负,是我拿着砖头把那些小孩赶跑的。那时候我就想,以后我罩着他。” 说到这里,她低低笑了一声,眼里却泛起水光。 “可你看现在,该被照顾的人是他了。” 落地灯的光在她脸上投下淡淡的阴影,显得格外疲惫。 “你说他对我没心思吗?不可能的。” 她轻轻摇头,语气里带着一种了然的酸楚。 “小时候他偷偷把鸡腿藏给我,青春期写了情书又不敢送,被我发现时脸红得像猴屁股。” 可这份心思终究没能说出口。 许半夏叹了口气:“他身体从小就弱,有血液病,不能累着不能气着。你看我这性子,风风火火往前冲,他总说我像太阳。” 她顿了顿,声音沉了下去。 “可太阳太亮,会让他觉得自己像影子吧?他总觉得配不上我,觉得自己拖后腿。” 长时间的压抑和自卑,让那份青涩的喜欢慢慢变了质。 “后来就成了亲情。他看着我闯祸,帮我收拾烂摊子;我赚了钱,第一时间想给他买房。我们俩就像两棵长在一起的树,根早就缠在一块儿了。” 许半夏的声音开始发颤:“我从小就没家。爸不疼,爷爷奶奶走得早,全世界就只剩他一个人真心待我。他让我觉得自己不是孤零零的,让我有底气去拼去闯,因为知道背后永远有人等着我。” 她吸了吸鼻子,肩膀控制不住地发抖:“可现在呢?连他也要走了。” 这句话像耗尽了她所有力气,她低下头,把脸埋在膝盖里,压抑的呜咽声在客厅里散开。 我走过去,轻轻坐在她身边,张开手臂抱住她。 她的身体很小,在毯子里缩成一团,像只受伤的小兽。 隔着布料,能感觉到她身体的颤抖,还有那藏在坚硬外壳下的、汹涌的无助。 “我从来没跟人说过这些。” 她在我怀里闷闷地说。 “总觉得自己得撑着,可我撑不住了……” 我拍着她的背,没说话。 窗外的海浪声远远传来,带着夜色的温柔。 有些痛苦不需要安慰,只需要一个可以暂时卸下铠甲的角落。 在这个深夜,那个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许半夏不见了,只剩下一个害怕失去最后亲人的女孩,在回忆里无声地落泪。 办公室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午后的宁静。 赵垒接起电话时还带着笑意,听了几句后,眉头微微蹙起,语气也变得郑重起来。 挂了电话,他站在窗边沉默片刻,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手机边缘。 这一幕恰好被进来送文件的许半夏看到。 她没多问,等我跟着进来时,才低声说:“上海那家外企找他了。” 我愣了一下:“他动心了?” “换作是你,会不动心吗?” 许半夏靠在办公桌边,望着赵垒的背影轻叹。 “之前他受牵连,没人敢用他,是咱们这儿给了他机会。现在他把钢厂项目做得风生水起,自然有人找上门。” 她顿了顿,语气里带着释然。 “其实我早知道他心不在这小城。他这样的人,就该去更大的平台。” 我看着她眼底一闪而过的落寞:“你舍得放他走?现在正是用人的时候。” “舍不得又能怎样?” 许半夏苦笑。 “强留的人留不住心。他帮我这么多,总不能耽误人家前程。” 她望着窗外,声音轻了下去。 “说起来也奇怪,小陈要走了,现在连赵垒也要走……我怎么好像留不住身边任何人?” 话音刚落,办公室门被轻轻推开。 赵垒站在门口,眼里带着复杂的情绪,显然是听到了我们的对话。 “许总。” 他走进来,语气格外认真。 “我不走。” 许半夏惊讶地抬头:“你……” “刚才的电话我确实动心过。” 赵垒坦然道。 “但听到你们的话,我改主意了。” 他看着许半夏,眼神诚恳。 “我在这儿待得很舒服,这里的人做事踏实,氛围比那些勾心斗角的大公司好太多。” 他顿了顿,深吸一口气说出真正的想法:“但我有个条件。我要公司股份,我想成为合伙人。” 见许半夏愣住,他解释道。 “我不是图钱,是想真正扎下根。我不想辛辛苦苦把公司做起来,最后成了外人。许总,你愿意给我这个定心丸吗?” 办公室里静了几秒,随即被许半夏的笑声打破。 她眼睛亮得惊人,快步走过去拍着赵垒的肩膀:“你早说啊!我还以为你嫌弃这儿庙小呢!” 她立刻拿起电话。 “高辛夷!马上来我办公室,起草一份合伙人合同,越快越好!” 挂了电话,她看着赵垒笑得眉眼弯弯:“从今天起,咱们就是真正的自己人了。” 赵垒也笑了,之前的犹豫和疏离烟消云散。 阳光透过百叶窗洒进来,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中仿佛都弥漫着松快的气息。 我看着他们相视而笑的样子,突然明白,有些离开是注定,但愿意留下的人,总会找到属于彼此的牵绊。 滨海的初秋带着海风的清爽,新落成的工人宿舍楼下挂起了鲜红的横幅——“欢迎东北家人回家”。 许半夏穿着利落的白色衬衫,站在队伍最前面,看着载着工人的大巴车缓缓驶入,脸上漾着抑制不住的笑意。 “来了来了!” 童骁骑兴奋地搓手,身旁的高辛夷已经指挥着后勤人员把热水和面包搬过去。 人群里突然响起一阵低低的惊呼,大家纷纷让开一条路——陈宇宙由周茜扶着,慢慢走了过来。他瘦得脱了形,裹着厚外套,却执意要参加:“这是大事,我得来。” 许半夏赶紧迎上去,想让他在旁边休息,陈宇宙却摇摇头,眼里闪着光:“我要看着他们进来,这是咱们钢厂的根。” 大巴车门打开,东北的工人们鱼贯而下。 老李捧着他那套宝贝图纸,贾总工夫妇互相搀扶着,还有年轻的技术员们背着行囊,脸上带着对新生活的期待。 许半夏走上前,对着众人深深鞠了一躬:“欢迎大家到滨海来,以后这儿就是咱们的新家!” 掌声和欢笑声混在一起,有人眼圈红了,有人忙着和老伙计打招呼,宿舍楼下顿时热闹起来。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停下。伍建设从车上下来,身后跟着两个助理。 他看着眼前这热闹景象,又看了看许半夏,脸上露出复杂的神色。 “许总真是好本事。” 伍建设走上前,语气里带着几分感慨。 “百来号技术骨干说带就带过来了,我伍建设服了。” 他顿了顿,话锋一转。 “之前你提的合作提议,我想通了。省二钢的项目,咱们俩平分股份,一起干。” 周围的人都安静下来,等着许半夏的答复。 她看着伍建设,又看了看身边的陈宇宙和远处的工人们,轻轻摇了摇头。 “伍总,多谢好意。” 许半夏的声音温和却坚定。 “合作可以谈,比如设备采购、技术共享,这些都能商量。但股份捆绑就算了吧。” 她指了指身后的工人。 “这些师傅们跟着我来滨海,是想踏踏实实搞钢厂。我得对他们负责,走自己的路。” 伍建设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随即又恢复如常:“你这是信不过我?” “不是信不过,是道不同。” 许半夏笑了笑。 “您有您的门路,我有我的规矩。各干各的,反倒能互相帮衬。真要是绑在一起,反而容易生矛盾。” 陈宇宙在一旁轻轻点头,低声对许半夏说:“你说得对。” 伍建设盯着许半夏看了几秒,突然笑了:“行,你许半夏有骨气。既然你这么说,我也不勉强。以后真遇到难处,吱一声,只要我能帮的,绝不推辞。” “多谢伍总。” 许半夏客气地应着。 伍建设没再多说,转身上了车。 看着轿车驶远,童骁骑忍不住问:“就这么让他走了?省二钢的项目……” “放心。” 许半夏望着东北工人们搬进宿舍的身影,眼里闪着光。 “咱们有这些师傅在,还怕没机会?” 阳光洒在宿舍楼上,映得红横幅格外鲜亮。 工人们的笑声、脚步声、招呼声混在一起,像一首充满生机的歌。 许半夏知道,从今天起,属于他们的钢厂故事,才刚刚开始。 客厅的吊灯调至最柔和的亮度,窗外的海浪声隐隐传来。 许半夏端着两个红酒杯走过来,把其中一杯轻轻放在我面前,酒液在杯壁上晃出细碎的涟漪。 她在对面沙发坐下,膝盖上盖着条羊绒毯,眼神里带着一丝未散的疲惫,却更显清亮。 “真的不打算争省二钢了?” 她抿了口红酒,声音在安静的客厅里格外清晰。 下午送走伍建设后,她虽然表现得笃定,此刻眼里还是藏着一丝犹豫。 我拿起酒杯,轻轻晃了晃:“嗯,不争了。” 许半夏放下酒杯,身体微微前倾:“你之前不是说,那是个好机会吗?” “机会是好机会,但得看里面埋了多少雷。” 我笑了笑,语气认真起来。 “你想啊,一个运营得好好的国营大厂,政府怎么会轻易抛出来?肯定是经营不下去了,才要找下家接盘。这里面的问题,怕是比咱们看到的多得多。” 我掰着手指分析:“首先是债务,国营厂的账目盘根错节,明债暗债不知道有多少,伍建设接手,第一步就得先填这个窟窿。然后是工人,省二钢那么多老职工,工资体系早就僵化了,肯定有不少拿着高工资却不干活的老油条,想开除?难,光是工会和劳动仲裁就能让他头疼死。” 许半夏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杯沿:“你是说,这是个烫手山芋?” “何止烫手。” 我点头。 “咱们现在手里有从东北带回来的技术骨干,有童骁骑的车队做后勤,资金虽然紧张但没外债。与其花精力去填别人挖的坑,不如踏踏实实建自己的钢厂。从设计到施工,全按新规矩来,设备用最适合的,制度按咱们的来,工人都是知根知底的自己人,这不比接烂摊子强?” 第57章 陈宇宙的病情加重 窗外的月光透过纱帘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淡淡的光影。许半夏看着我,突然笑了,眼里的犹豫彻底散去:“你说得对,是我钻牛角尖了。总觉得省二钢盘子大,捡起来省事,忘了里面的麻烦。” 她举起酒杯,和我轻轻碰了一下:“还是你清醒。幸好有你在。” 红酒的醇香在舌尖散开,带着微醺的暖意。我看着她放松下来的眉眼,知道她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咱们不贪大,只求稳。”我轻声说,“一步一步来,把自己的钢厂做扎实,比什么都强。” 许半夏用力点头,仰头喝了口红酒,脸颊泛起淡淡的红晕。“就这么定了。”她放下酒杯,语气轻快起来,“明天我就去找贾总工他们,商量新厂的规划。咱们自己的钢厂,一定要比省二钢做得更好。” 客厅里的灯光温柔地笼罩着我们,海浪声仿佛也变得轻快起来。那些关于省二钢的纠结和犹豫,在这一刻烟消云散。我们都清楚,真正的机会从来不是捡别人剩下的,而是靠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的。 其实,关于省二钢,我过去和许半夏说了很多遍,很多次。 一开始许半夏是十分渴望想要拥有的。 她甚至想拼尽全力,贷款,欠债,也要拿下省二钢。 但我很清楚,省二钢——不能要。 这个省二钢,它的烟囱在暮色里像根锈迹斑斑的铁针,扎在城市边缘的天际线上。 作为老牌国企,它本该握着政策的红利、捧着稳定的资源,可如今厂区里的荒草都快漫过铁轨,车间里的机器蒙着厚灰,像群垂暮的老人。 “千人大厂,政策扶持,凭什么撑不下去?” 我把茶杯往桌上一磕,看着许半夏的眼睛,苦口婆心的说:“这不是金矿,是个填不满的坑。” 许半夏盯着省二钢的资料,指尖在“固定资产清单”上划着:“机器是旧了点,但修修还能用。工人现成的,接手就能开工。” 她抬头时,眼里闪着对钢厂的执念。 “而且——小陈一直盼着咱们有自己的钢厂。他的病情你也知道,错过这机会他恐怕等不及。” 我知道她心里的秤,一头是陈宇宙的梦想,一头是实实在在的风险。 “你忘了东北的王老板?” 我提醒她。 “他拿下钢厂是拆了盖楼,你和伍建设是想烧钢炉,这根本不是一回事。” 我和伍建设聊过,我知道,伍建设那边已经在谈收购细节了,电话里都透着急不可耐:“接手省二钢多省事,厂房机器工人全齐,省得从零开始。” 他大概觉得捡了个便宜,却没看见那堆锈铁里藏着的烂摊子。 我找童骁骑时,他正在车队里擦车,满手油污地抬头:“哥,半夏说省二钢底子不错……” “不错?” 我蹲在他身边,指着远处省二钢的方向。 “你去车间看看,那些老领导的办公室比车间还亮堂。报表上的亏损数字里,多少是机器坏的,多少是人祸?”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伍建设想省力气,可这力气——省不得。” 转头我又找陈宇宙,他虽然病了,但仍然找时间抽功夫工作。 当时他正在画新厂的草图,铅笔在纸上勾勒出整齐的车间布局。 “省二钢的管理层是块毒瘤。” 我把话挑明。 “接手容易,要动他们难。全开了?国企的人情网你撕得开?留着?那些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的毛病,能让你的新规矩全成废纸。” 陈宇宙的铅笔顿了顿,笔尖在纸上戳出个小坑:“你的意思是……” “要么接个生锈的机器,带着一堆老毛病转不动;要么咱们自己打地基,盖个全新的。” 我看着他的草图。 “你画的这厂子,才该是咱们的。” 劝服许半夏花了整整三天。 我把省二钢近五年的管理层变动表摊开在她面前,红笔圈出那些换汤不换药的岗位调整:“这厂子就像台生了锈的机器,不是缺零件,是齿轮里全是泥。你不拆开洗干净,怎么转得起来?可真要拆,那些盘根错节的关系,你动得了吗?” 她沉默了很久,直到赵垒的电话打过来。 “我查了省二钢的管理层档案,”赵垒的声音透过听筒传来:“旧班子的问题比账本上的窟窿还大。要接手,就得做好和整个体系较劲的准备。” 挂了电话,许半夏把省二钢的资料推到一边,指尖在桌上敲了敲:“新厂的选址,你选得怎么样了?” 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后来,伍建设签收购协议那天,放了一挂鞭炮,厂区门口的红绸子飘得格外艳。 他大概觉得自己捡了条近路,却不知道前面等着他的是老厂区里盘根错节的关系网——那些坐惯了办公室的领导、养懒了的流程、改不掉的旧毛病,会像铁锈一样死死粘在机器上。 而我们的新厂在城郊破土动工那天,许半夏站在空旷的工地上,风把她的头发吹得很乱。 陈宇宙举着图纸笑,童骁骑指挥着推土机平整土地,赵垒站在我身边,看着远处省二钢的方向:“伍建设这雷,怕是躲不过了。” 我望着工地上扬起的尘土,心里清楚,旧机器的锈永远磨不干净,与其费力去修一台注定卡壳的老设备,不如亲手造一台全新的炉。 省二钢的烟囱还在冒烟,但我们的新炉,迟早会烧得比它更旺。 裘毕正捏着手机的手指关节泛白,听筒里传来的消息像根细针,精准刺中了他心底最隐秘的那点不甘。 “裘总,刚从圈里朋友那听说,宏远集团亚太区的洪经理最近在华东这边频繁走动,主要目标好像是……许半夏公司的赵垒。” 电话挂断后,裘毕正对着办公室窗外的cbd建筑群冷笑一声。 赵垒这几月在许半夏麾下确实风头无两,从供应链整合到海外市场拓展,几乎凭一己之力撑起了公司半壁江山。 许半夏能从一个小钢铁贸易商做到如今的规模,赵垒这块“金字招牌”功不可没。 “想挖赵垒?” 裘毕正手指轻叩桌面,一个念头迅速成型。 “洪经理那边我正好认识,去年在上海的行业峰会上打过交道。这局,得攒。” 三天后的私人会所包厢里,裘毕正满面春风地给洪经理倒酒:“洪总这次来华东考察,怎么不早说?我好尽地主之谊。” 洪经理五十岁上下,戴着金边眼镜,言谈间透着外企高管特有的审慎:“主要是私事为主,顺便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才。说起来,裘总在本地人脉广,对许半夏公司的赵垒应该有所了解吧?” “何止了解!” 裘毕正放下酒杯,语气夸张起来。 “赵垒这人能力是真没话说,可惜啊,在许半夏那小庙委屈了。许总虽然魄力足,但公司毕竟家族式管理痕迹重,她开的是夫妻店,赵垒再有才华,上面总有层天花板在。” 他话锋一转,看向洪经理:“宏远集团可是世界五百强,平台、资源、薪酬都不是许半夏能比的。要是洪总能把赵垒挖过去,华东区的业务怕是要再上三个台阶。” 洪经理眼中闪过一丝意动:“我确实有意接触,但听说赵垒和许半夏关系匪浅,怕是不容易。” “事在人为嘛!” 裘毕正拍着胸脯。 “我已经约了赵垒明天吃饭,到时候洪总你亲自和他聊聊,凭宏远的实力,还怕他不动心?” 第二天的饭局设在城中最热门的创意餐厅,裘毕正特意选了靠窗的位置,提前半小时就到了。 洪经理一身定制西装,带着准备好的合作意向书,显然做足了准备。 赵垒推门进来时,身上还带着淡淡的烟火气,刚从港口考察回来。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衫,袖口挽到小臂,看到包厢里的洪经理时,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但很快恢复了从容:“裘总,这位是?” “来,我给你介绍!”裘毕正热情地起身,“这位是宏远集团的洪经理,特意来拜访你。” 握手寒暄后,几人落座。菜刚上齐,洪经理便开门见山:“赵总监,我就直说了。宏远集团想邀请你担任华东区总经理,薪资是你现在的三倍,另外配备独立团队和海外培训机会,这是意向书。” 文件推到赵垒面前,裘毕正坐在一旁,端着茶杯的手微微用力,等着看赵垒的反应。 赵垒却没看那份意向书,只是平静地看向洪经理:“谢谢洪总的看重,也谢谢裘总牵线。但我恐怕要辜负你们的好意了。” 洪经理脸上的笑容僵住了:“赵总监不再考虑考虑?宏远能给你的平台……” “我知道宏远是很好的平台。” 赵垒打断他,语气诚恳。 “但许总这边,我不能走。” 他顿了顿,目光望向窗外的暮色:“许半夏公司这几年确实在快速成长,但这不只是规模的扩张。我们团队现在正在做的再生钢铁技术研发,还有东南亚的新港口项目,都是我从一开始就跟进的。这里的氛围很特别,许总给了我绝对的信任和自主权,团队里的人都是一起拼过来的兄弟。” “至于前景。” 赵垒笑了笑,眼中闪着光。 “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许半夏公司未来能走到哪一步。宏远很好,但我的战场不在这里。” 话说到这份上,再劝已无意义。 洪经理收起意向书,脸上带着惋惜:“既然赵总监心意已决,那我就不勉强了。” 饭局后半段气氛明显冷了下来。 送走赵垒和洪经理后,裘毕正独自坐在空荡荡的包厢里,看着满桌没怎么动的菜,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他原以为胜券在握的算盘,终究还是落了空。 窗外的霓虹灯次第亮起,映着他失望的侧脸。 有些棋,终究不是靠算计就能赢的。 病房里的消毒水气味比往日更浓,浓得像化不开的雾,裹着窗外漏进来的最后一缕夕阳,在陈宇宙枯瘦的手腕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他的呼吸已经变得很轻,每一次起伏都像是用尽了全身力气,胸口微弱的起伏让周茜的心揪得生疼。 当周茜伸手想为他掖紧被角时,小陈却突然用尽力气抓住了她的手。 他的手滚烫又冰凉,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微微颤抖着,仿佛抓住的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茜茜……” 他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每说一个字都要停顿很久,胸口剧烈地起伏着。 “听我说……” 周茜立刻俯下身,将耳朵凑近他的唇边,眼泪却先一步不争气地砸落在他的手背上。 她能清晰地感受到他掌心的温度在一点点流逝,那微弱的颤抖让她心疼得无法呼吸。 “我留了笔钱……在你卡上……” 小陈的呼吸越来越急促,眼神却努力地聚焦在她脸上,像是要把她的模样刻进灵魂深处。 “不多……但够你……安稳一阵子了……” 周茜的眼泪瞬间决堤,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只能拼命摇头,却说不出一个字。 她怎么能要他的钱? 在他用生命最后的时光陪伴她的时候,在她早已把这份感情刻进骨子里的时候,这钱对她来说比刀割还要难受。 “我知道……我没多少时间了……” 小陈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释然,更多的却是不舍,他艰难地抬起另一只手,想要擦去她的眼泪,指尖却在半空中无力地垂下。 “真的……很感谢你……没走……一直陪着我……” 这些日子的点滴瞬间涌上心头:他强撑着精神陪她看日落,笑着说“夕阳无限好,哪怕近黄昏”。 他在化疗间隙给她讲冷笑话,明明自己疼得脸色发白,却还担心她心情不好。 他偷偷给她买喜欢的项链,说“想让你戴着我送的东西,就像我一直在你身边”。 那些细碎的温暖,早已在她心里生根发芽,长成了参天大树。 “不要……小陈我不要……” 周茜终于哽咽着开口,泪水模糊了视线,她紧紧回握住他的手,仿佛这样就能留住他流逝的生命。 “我从来没想过要你的钱……我只要你……” 她吸了吸鼻子,努力想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些,可眼泪却像断了线的珠子,怎么也止不住:“你知道吗?最开始……我只是觉得你很坚强,有点同情你……可后来……” 她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每一个字都带着哭腔。 “我没有想到……我竟然会真的爱上你啊……” 这句话说出口,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从最初那点朦胧的好感,到看到他对抗病魔时的心疼,再到日复一日相处中滋生的依赖,这份感情早已悄然变质。 当她意识到自己爱上他时,却迎来了这样残忍的结局。 “我真的爱上你了……可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是现在……” 周茜的肩膀剧烈地颤抖着,泪水模糊了视线,她看着他苍白的脸,心痛得无法呼吸。 “我们的感情才刚刚开始啊……就要结束了……这太残忍了……太残忍了……” 她想起他们第一次牵手时的心跳加速,想起他第一次笨拙地对她表白时的羞涩,想起他们偷偷规划的未来——去海边看日出,去山顶看星星,去逛遍城市的每一条小巷。 那些美好的憧憬还没来得及实现,就要变成永远的遗憾。 小陈的眼角也泛起了泪光,他虚弱地笑了笑,眼神温柔得像一汪春水:“别哭……茜茜……要好好过……带着我的份……好好活下去……” 他的声音越来越轻,握着她的手也渐渐没有了力气。 “能被你爱上……我已经……很幸福了……” 夕阳彻底沉入地平线,病房里的光线一点点暗下来。 周茜紧紧抱着他再次睡下去的躯体,任由泪水汹涌而出。 此刻的陈宇宙,生命犹如风中残烛。 倘若他一下子死去也还好了。 但这么一直吊着,才最让人揪心。 第58章 国外的美好 手机在桌上震动起来时,许半夏正低头核对进货单,屏幕上跳跃的“父亲”两个字让她动作一顿,眉头下意识地蹙了起来。 她和许友仁已经很多年没联系了,自从母亲走后,这个家对她而言就只剩个空壳,父亲眼里只有再婚的妻子和继女,哪还有她这个女儿的位置? “谁啊?” 我凑过去看了一眼,见她脸色不对,心里也多了几分猜测。 许半夏指尖在屏幕上悬了半天,才划开接听键,声音听不出情绪:“喂。” “半夏啊,是爸。” 许友仁的声音透过听筒传来,带着一种刻意的热络,和记忆里那个永远不耐烦的语气截然不同。 “你晚上有空吗?回家来吃顿饭吧,你阿姨做了你爱吃的菜。” 许半夏嗤笑一声,差点没绷住表情:“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许叔,有事说事,别来这套。”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 许友仁在那头顿了顿,语气软了下来。 “就是……爸想你了,回家坐会儿,一家人说说话。” 挂了电话,许半夏指尖还在微微发凉。 她转过来看着我,眼神里满是狐疑:“你说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以前我主动打电话都懒得接,今天居然催我回家吃饭。” “管他什么药,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我合上她手里的单子,站起身。 “正好我也想见识见识,能把我们许总这样漂亮的女儿都不要的‘家人’长什么样。” 许半夏犹豫了几秒,最终还是点了头。 她骨子里或许早就对这份亲情不抱期待,但那份连自己都不愿承认的牵绊,终究还是让她动了心。 许家的老房子在一条老旧的巷子里,推开斑驳的木门时,许友仁和他妻子刘梅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刘梅脸上堆着过分热情的笑,上来就想拉许半夏的手:“半夏回来啦?快进来快进来,外面热。” 许半夏不动声色地侧身避开,目光扫过客厅里焕然一新的摆设,心里冷笑——看来这两年日子过得不错,只是不知道这光鲜亮丽的背后,又藏着什么算计。 饭桌上的气氛堪称“温馨”得诡异。 许友仁不停地给许半夏夹菜,刘梅则一口一个“半夏”地嘘寒问暖,连那个平时见了许半夏就躲的继女许倩倩,也被刘梅推到她面前,怯生生地叫了声“姐姐”。 许半夏全程没怎么说话,只是偶尔应付两句,眼神却始终带着审视。 我在一旁看得分明,这夫妻俩的热情里,藏着的全是小心翼翼的试探。 果然,酒过三巡,许友仁放下酒杯,搓了搓手,终于进入正题:“半夏啊,爸知道,以前是爸对你关心不够……不过爸也听说了,你现在出息了,开了自己的公司,成了大老板了?” 许半夏握着筷子的手紧了紧,面上却不动声色:“谈不上什么大老板,就是做点小生意混口饭吃。” “谦虚了不是!” 刘梅立刻接话,脸上的笑容更殷切了。 “我们倩倩跟你说,上次在商场看到你开的车,那叫一个气派!我们就知道,半夏这孩子从小就聪明,肯定有大出息。” 她拉过许倩倩的手,叹了口气:“说起来也不怕你笑话,倩倩这孩子学习好,老师说她有出国留学的天赋,我们做父母的,也想让她出去见见世面……就是这学费和生活费,实在是……” 话说到这份上,许半夏哪里还不明白? 她心里的火气“噌”地一下就上来了,合着这么多年不闻不问,现在知道她有钱了,就找上门来打亲情牌了? 许倩倩被母亲推了推,怯生生地站起来,从书包里拿出一张画:“姐姐,这是我画的画,送给你。我还会唱歌……” 说着就小声唱了起来,童声稚嫩,却透着一股刻意的讨好。 许半夏看着眼前这一幕,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她强压着怒火,脸上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倩倩真乖……” “半夏啊。” 许友仁见她没发作,赶紧趁热打铁。 “你看……能不能帮衬家里一把?倩倩是你妹妹,你总不能看着她错失这么好的机会吧?” 许半夏的指甲几乎要嵌进肉里,正想开口拒绝,我却先一步放下了筷子,笑眯眯地开口:“叔叔阿姨,这事好说啊。倩倩这么乖,出国留学是好事,学费生活费我们包了。” 许半夏猛地转头看我,眼神里满是错愕。 许友仁和刘梅却是眼睛一亮,脸上的笑容瞬间灿烂起来:“真的?那真是太谢谢你了!半夏你看你这朋友,真是好心人!” “不过嘛,”我话锋一转,笑容不变,眼神却冷了几分:“钱可以给,但也不能白给。我听说,这房子,当初是半夏妈妈的名字吧?” 许友仁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眼神有些闪躲:“是……是啊,不过……” “阿姨走了这么多年,这房本一直放在叔叔这里,好像也不太合适吧?” 我慢悠悠地说。 “半夏是她唯一的女儿,这房本理应由她保管才对。当然了,叔叔阿姨住着肯定没问题,我们就是觉得,这东西还是放在半夏自己手里比较好,您说呢?” 许友仁和刘梅对视一眼,脸上满是犹豫。 刘梅还想开口说什么,却被许友仁用眼神制止了。 他心里清楚,比起女儿的留学费用,一个空房本根本不算什么,反正房子他们还能继续住。 沉默了几秒,许友仁咬了咬牙,起身走进里屋,没多久就拿着一个泛黄的房产证走了出来,不情不愿地递给许半夏:“给……房本在这。” 许半夏接过房产证,指尖触到那冰凉的纸页,眼眶瞬间有些发热。 这是母亲留下的唯一念想,这么多年终于回到了她手里。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对许友仁笑了笑:“叔叔真爽快。放心,明天我就让人把钱打到倩倩的账户上。” 走出许家大门时,晚风吹在脸上,带着一丝凉意。 许半夏捏着手里的房产证,突然用力抱住了我,声音带着压抑许久的哽咽:“谢谢你……” 我轻轻拍着她的背,看着远处昏黄的路灯:“谢什么,这本来就是属于你的。至于那些钱,就当是买这个房本的费用了,值。” 许半夏在我怀里点了点头,月光下,她眼底的泪光闪了闪,却再也没有了刚才的委屈和愤怒,只剩下一种尘埃落定的平静。 有些亲情或许早已变质,但那些属于自己的温暖和念想,终究还是要牢牢握在手里。 刚关上公寓门,许半夏就把手里的房产证往玄关柜上一放,转过身来瞪着我,嘴角撇得能挂个油瓶儿。 她双手抱胸,高跟鞋在地板上碾了碾,那股子平时在生意场上雷厉风行的劲儿没了,倒显出几分孩子气的委屈。 “你倒好,在那儿大包大揽的。” 她声音里带着点闷火,眼神却没真的生气,更像是在撒娇。 “那钱我不是掏不起,可平白无故给他们填窟窿,想想就膈应。” 我换了鞋走过去,从背后轻轻环住她的腰,下巴抵在她发顶笑:“这你就不懂了吧?我这是在帮你‘积德行善’呢。” “积德行善?” 许半夏挣开我的手,转过身来挑眉看我,眼里满是狐疑。 “我看你是钱多烧得慌。他们那女儿,从小被刘梅惯得一身公主病,去了国外还指不定闹出什么幺蛾子。”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我拉着她往客厅走,让她坐在沙发上,自己则在她旁边坐下,拿过她手里的房产证翻了翻。 “你没发现吗?现在好多人都觉得国外什么都好,月亮比国内圆,连空气都带着甜味儿。总觉得出去镀层金回来就能高人一等,实际上呢?” 许半夏哼了一声:“实际上就是崇洋媚外。” “可不是嘛。” 我笑着点头。 “这种一心想往外跑,觉得国外遍地是黄金的人,就得让他们自己去撞撞南墙。国内的男人出去,哪怕受点欺负,大多能想办法混口饭吃,实在不行还能回来。可女孩子就不一样了。” 我顿了顿,语气沉了些:“国外的社会环境复杂,语言不通,文化差异大,一个小姑娘孤身在外,真遇到点事,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刘梅把女儿吹得天花乱坠,真去了国外,没了家里的庇护,没了熟悉的环境,能不能扛住那些‘社会毒打’还不一定呢。” 许半夏愣了愣,似乎没往这方面想过。 她沉默了几秒,眉头渐渐舒展开,眼底的埋怨也淡了下去:“你的意思是……让她自己去体会体会?” “对喽。” 我伸手刮了下她的鼻子。 “咱们掏了钱,算是仁至义尽,也换回来了你妈妈的房本,这笔账不亏。至于她能不能在国外混下去,那是她自己的造化。真要是吃了苦头,或许还能明白,哪儿都不如家好。” 许半夏看着我,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伸手捶了我一下:“你可真够坏的。不过……我喜欢。” 她往我身边凑了凑,把头靠在我肩膀上,声音软了下来。 “说真的,刚才拿到房本的时候,我心里堵了那么多年的气,好像一下子顺了。” “这就对了。” 我轻轻拍着她的背。 “那些不值得的人和事,没必要让他们占着你的心思。咱们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至于其他的,随他们去。以后啊,咱们过咱们的好日子,别让那些糟心事影响心情。” 许半夏在我怀里点了点头,客厅的灯光暖黄,映在她脸上,刚才的小脾气早就烟消云散。 她蹭了蹭我的肩膀,声音闷闷的:“还是你想得周到。不过下次再做这种决定,得先跟我商量。” “遵命,许总。” 我笑着应下,心里清楚,她这点小脾气,不过是卸下防备后的依赖。 有些委屈积攒了太久,总要找个地方轻轻放下,而我愿意做那个接住她所有情绪的人。 窗外夜色渐深,而屋里的暖意,正一点点漫过心底的每个角落。 房间里只剩下均匀的呼吸声,月光透过窗帘缝隙落在许半夏脸上,她眉头微蹙,像是在做什么不安稳的梦。 我轻轻替她掖好被角,指尖触到她温热的脸颊,心里软了软。 等她呼吸彻底平稳,我才蹑手蹑脚地起身,带上门时特意留了条缝,确保能听到里面的动静。 隔壁客房的灯光调至最暗,我靠在窗边拨通了李黎的电话。 铃声响了没两声就被接起,听筒里传来李黎咋咋呼呼的声音,背景里似乎还有俄语的喧闹:“你可算联系我了!在俄罗斯快待疯了,这边事儿都安排得差不多了,我跟你说,我现在就想回去——” 她顿了顿,语气突然变得黏糊糊的。 “尤其想你家许半夏,她最近怎么样?是不是又变漂亮了?” 我无奈地揉了揉眉心:“少胡说,什么毛病,再这么说小心我让半夏拉黑你。” “切,没劲。” 李黎悻悻地哼了声。 “说吧,这么晚找我准没好事,是不是又有什么活儿要派给我?” “确实有事找你帮忙。” 我压低声音,目光瞟了眼门外,确认没动静后才继续。 “而且这事得瞒着半夏,绝对不能让她知道。” 电话那头的李黎瞬间来了精神:“哟,还搞秘密行动?说说看。” 我把许友仁夫妻俩打亲情牌,让半夏出钱给继女许倩倩出国留学的事简单说了一遍,语气平静,却能感觉到李黎在那头已经炸了毛。 “什么玩意儿?!” 她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明显的怒气。 “这老两口脸也太大了吧?以前对半夏不管不问,现在见人发财了就找上门吸血,还打小姑娘的主意?这不纯纯欺负人吗!” “所以才找你。” 我嘴角勾起一抹冷意。 “我答应掏钱让那丫头出国,可不是真要帮他们圆梦。” 李黎沉默了几秒,语气沉了下来:“你想怎么做?说吧,只要能帮半夏出气,上刀山下火海我都陪你。” “不用上刀山下火海。” 我看着窗外沉沉的夜色,声音里没什么温度。 “你在那边人脉广,等许倩倩出国后,帮我‘关照’一下她。” “怎么关照?” “找几个当地的年轻男孩接触接触一下她。” 我一字一句地说,声音轻得像叹息,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指令。 “让她好好‘了解’一下国外的快乐生活——比如带她去尝尝‘新鲜玩意儿’,吸点大麻助助兴;再带她去参加点热闹的派对,人多热闹的那种,让她知道知道什么叫做别人的母亲的‘开放’。” 电话那头陷入了长久的沉默,只能听到李黎轻轻的呼吸声。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重重地叹了口气,那声叹息里藏着无奈,却没有拒绝:“……行,我知道了。” “记住,”我强调道:“这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绝不能让半夏知道半分。她心思软,知道了只会觉得不安。” “我懂。” 李黎的声音有些疲惫。 “这种事……做得说不得。你也是,为了她什么都敢想。” “她是我老婆,我不护着她护着谁?那。许倩倩,我知道她是谁,是我老婆吗?和我上过吗?有个鸡毛的关系。我不让你给她找个艾滋病男朋友就谢天谢地了。” 我说到这儿,我松了口气,语气柔和了一些。 “等这事了了,你回来我请你喝酒。” “喝酒就不必了。” 李黎笑了笑,笑声里带着点自嘲。 “到时候多让我看看半夏就行。挂了,我这边安排一下。” 电话挂断后,客房里恢复了寂静。 我靠在墙上,指尖还残留着手机的余温。 窗外的月光冷冷清清,照在地上像一层薄霜。 我知道这么做不地道,甚至有些阴狠,但一想到许半夏这些年受的委屈,想到许友仁夫妻俩那副算计的嘴脸,心里就没了半分犹豫。 有些人,既然一心想往所谓的“天堂”里钻,那我就亲手推他们一把,让他们好好尝尝,天堂的背面,究竟藏着怎样的地狱。 想想若干年后,许倩倩很可能拖着一身病和毒瘾,挺着个大肚子带回个尼哥男朋友回家,我就想笑。 轻轻推开卧室门,许半夏还在熟睡,眉头已经舒展开了。 我躺回床上,从背后轻轻抱住她,她下意识地往我怀里蹭了蹭。 “睡吧,”我在她耳边轻声说:“有我在,没人能再欺负你。” 黑暗中,只有彼此的呼吸声交织在一起,那些阴暗的算计,就让它们永远埋在夜色里吧。 第59章 放弃竞标 午后的阳光透过霸王花车队办公室的玻璃窗,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童骁骑刚指挥完车队装货,袖口挽到小臂,额角还带着薄汗,转身就看到门口站着的身影——女大佬高跃进,英姿飒爽,她穿着剪裁合体的深色西装,手里拎着公文包,戴着官气十足的黑边眼镜,眼神平静地落在他身上。 “高部长?” 童骁骑愣了一下,赶紧迎上去。 “您怎么来了?快请进。” 这可是自己女朋友高辛夷的亲妈。 老大许半夏都不敢得罪的顶头上司。 高跃进走进办公室,目光扫过墙上“安全第一”的标语和角落里堆放的车队调度表,最后落在童骁骑身上:“听说你和辛夷……又在一起了?” 童骁骑的耳朵微微发烫,挠了挠头,没否认:“嗯,我们想清楚了。” “坐吧。” 高跃进在椅子上坐下,开门见山。 “我今天来不是来反对的,辛夷的脾气随我,认定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但我得跟你聊聊,作为她的母亲,也作为一个过来人。” 童骁骑在她对面坐直身体,认真听着。 “你知道辛夷她爸吗?” 高跃进的语气柔和了些。 “他走得早,辛夷记不清太多事了。但她骨子里那些执拗、冲动,还有那股子护着自己人的劲儿,全随了她爸。” 她看向童骁骑。 “你和他很像,仗义,有担当,认定了就往前冲,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童骁骑没想到她会提起野猫的父亲,一时不知该接什么话。 “所以辛夷会喜欢你,我一点也不意外。” 高跃进轻轻叹了口气。 “年轻时我就是被她爸这股劲儿吸引的。但过日子不是光靠一股劲儿就行的,谈恋爱更是这样。两个人得像齿轮一样,互相咬合,互相适应,才能一起往前走。” 她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辛夷从小在城市长大,读的书多,想法活,她的世界在不断变大。童骁骑,我问你,你能跟上她的脚步吗?” 童骁骑的拳头不自觉地握紧了。 他想起自己低得几乎没有的学历,想起刚失业时茫然无措的日子,想起第一次开卡车时连方向盘都握不稳的窘迫,想起因打架被拉到局子里像狗一样的蹲在地上,那些灰暗的过去像潮水般涌上来,又被他硬生生压了下去。 “我知道我以前混,没文化,不懂那些弯弯绕绕。” 他抬起头,眼神却异常坚定。 “但我一直在学。老大带着我搞车队,教我看账本、学管理;辛夷也帮我查资料,规划路线,教我用电脑。我可能现在还配不上她,但我在努力。” 高跃进静静地听着,没打断他。 “高部长,我承认我现在还有很多不足。” 童骁骑的声音有些沙哑,却带着不容置疑的认真。 “但我不是什么也没有。我有老大在背后支持,有车队这帮兄弟跟着我,最重要的是,我有辛夷。她愿意等我,愿意教我,我就不会让她失望。” 他看着高跃进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可能给不了她最富裕的生活,但我敢保证,我会用这辈子所有的真心对她好。我会学着成为能站在她身边的人,就算现在还差点,我也会拼尽全力去赶上来。” 办公室里安静了片刻,只有窗外偶尔传来的卡车鸣笛声。 高跃进看着眼前这个年轻男人眼里的光,那光芒和当年辛夷父亲看向自己时一模一样。 她缓缓点了点头,语气缓和下来:“真心是最难得的,但光有真心不够。记住你今天说的话,不光要爱她,还要学着和她一起成长。如果哪一天,你跟不上她了,我希望你能选择放手,而不是——强留她在你的身边。” 童骁骑用力点头:“我记住了,高部长。” 高跃进站起身,理了理西装下摆:“车队办得不错,比我想象中规整。好好干吧,别让我和辛夷都失望。” “您放心!” 送高跃进出门时,午后的阳光正好落在童骁骑身上,暖融融的。 他望着高跃进离开的背影,又转头看向车队里正在检修的卡车,嘴角慢慢扬起笑意。 路还长,但他知道自己要往哪里走,更知道自己要牵着谁的手一起走。 伍建设临近竞标,心有所动,于是约见了赵垒。 包厢里的空调开得很足,伍建设亲自给赵垒倒上白酒,酒瓶碰撞杯沿发出轻响。 他看着对面西装革履的男人,眼底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急切。 “赵总啊,咱们认识这么久,我就不绕弯子了。” 伍建设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开门见山。 “我知道你是个人才,在钢厂这块儿,没人比你看得更准。” 赵垒微笑着举杯回应,没接话,等着他的下文。 “你看我身边这些人。” 伍建设自嘲地笑了笑,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桌面。 “裘必正那老东西,他自己就是棵墙头草,能力还不怎么行,眼光就那么点儿远。离了郭启东,他连自己公司都经营不好。郭启东呢?是有点能耐,账算得清,门路也广,可你信他吗?” 他冷哼一声:“前科摆在那儿,私心比谁都重,说到底还是裘必正的人。我就是重用老裘,也不敢给他放权,只能隔着一层用,这种人怎么能成大事?我怕他到时不知哪天把我给卖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赵垒端着酒杯的手顿了顿,这才开口:“伍总身边总不缺做事的人。” “做事的有,能扛事儿的没有。” 伍建设摆摆手,目光灼灼地看向赵垒。 “所以我才找你。赵总,你在许半夏那儿待着,不觉得尴尬吗?” 他话锋一转,语气带着点刻意的试探:“你那心思我知道,你喜欢许半夏,可问题是许半夏现在有丈夫,人家小两口日子过得蜜里调油,你一个外人夹在中间算什么?就算她念旧情,你能甘心一直屈居人下?” 赵垒脸上的笑容淡了些,指尖轻轻摩挲着杯壁。 “来我这儿。” 伍建设往前倾了倾身,抛出诱饵。 “我给你副总位置,实权在握。我最近在盯省二钢的标,只要拿下来,咱们兄弟俩一起干,到时候钱有得赚,事业能腾飞,不比在别人手下看人脸色强?” 他以为赵垒会动心,眼里已经泛起志在必得的光。 赵垒却缓缓放下酒杯,脸上依旧挂着温和的笑,语气却很坚定:“伍总,谢谢您的看重。但我现在在半夏那边做得挺好,暂时没有变动的打算。” “你这是……” 伍建设的脸色沉了沉。 “还惦记着许半夏?可她已经成家了!” “伍总误会了。” 赵垒摇摇头。 “我和半夏是纯粹的合作伙伴,她丈夫刘至善也待我不薄。我留下来,是因为我们的理念合拍,不是别的原因。” 他顿了顿,见伍建设虽有不悦,却没真动怒,终究还是决定多说一句:“伍总,我劝您一句,省二钢的标,您最好再掂量掂量。那块骨头不好啃,里面的水太深。” 伍建设皱眉:“你什么意思?你是觉得我拿不下来,还是觉得许半夏能比我强?” “我不是这个意思。” 赵垒解释道。 “是项目本身风险太大,您投入的资金和精力可能得不到回报。” “我看你是被许半夏说动了吧!” 伍建设却固执地认为自己猜中了真相,他冷笑一声。 “她嘴上说不争,心里指不定怎么憋着劲儿呢!赵垒,你不用替她打掩护,这标我志在必得,到时候让你们看看谁才是最后的赢家!” 赵垒看着他油盐不进的样子,知道再多说也无益,只能无奈地笑了笑。 他举起酒杯:“既然伍总心意已决,那我祝您好运。不过副总这个位置,我确实只能心领了。” 伍建设脸色阴晴不定,碰了杯却没再提拉拢的事。 酒桌气氛渐渐冷下来,赵垒知道,这次谈话算是结束了。 他望着窗外夜色里的霓虹,轻轻叹了口气——有些人,不撞南墙是不会回头的。 省二钢的竞标会开始了。 现场弥漫着一种紧绷的焦灼感,长条会议桌旁坐满了神色各异的商人,空气中浮动着数字和野心碰撞的火花。 伍建设攥着文件的手指微微发白,视线却不由自主地飘向斜对面的许半夏——她今天穿了件剪裁利落的黑色西装,脸上挂着浅淡的笑意,看不出半分紧张。 “两千三百万!” 主持人的声音打破了僵局,伍建设几乎是立刻举起了手中的号牌,心脏在胸腔里疯狂跳动。 这已经是第三轮加价,场上的竞争者肉眼可见地减少,只剩下他和另外两家企业还在坚持。 许半夏没有动。 她甚至端起桌上的茶杯,慢条斯理地抿了一口,目光平静地落在前方的投影幕布上,仿佛这场决定省二钢归属的竞标与她无关。 “两千三百万第一次!” “两千三百万第二次!” 伍建设的后背已经渗出冷汗,他偷偷瞥了眼裘必正,对方正用口型对他说“稳住”。 郭启东在一旁飞快地计算着什么,手指在笔记本电脑上不停滑动。 “两千三百万第三次!成交!” 木槌落下的瞬间,伍建设几乎是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裘必正猛地拍了下他的肩膀,力道大得让他踉跄了一下,郭启东直接扔掉电脑抱住了他的胳膊,连一向沉稳的冯遇都红了眼眶,四个人不顾形象地抱在一起,笑声和喊声几乎要掀翻会议室的屋顶。 “拿下了!我们真的拿下了!” 伍建设的声音带着抑制不住的颤抖,他用力推开同伴,径直走到许半夏面前,脸上的得意几乎要溢出来。 “半夏啊,不是我说你,这种时候就得敢拼!犹豫可就什么都没了。” 裘必正跟着附和:“就是,咱们这可是实打实的本事,不像有些人,光看着不动手。” 许半夏脸上的笑容丝毫未变,甚至站起身来鼓了鼓掌,声音温和:“恭喜伍总,恭喜各位。省二钢交到你们手上,肯定错不了。” 她的从容不迫像一根细针,刺得伍建设心里有点不舒服,但胜利的喜悦很快盖过了这点异样。 四个人又簇拥着去和主办方寒暄,临走时还不忘给许半夏投来几个炫耀的眼神。 会议室的人渐渐散去,许半夏脸上的笑容才一点点淡下去。 她走到窗边,看着楼下伍建设他们勾肩搭背的身影,指尖无意识地抠着窗框的边缘,指节泛白。 刚才那副云淡风轻全是装的,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闷得发慌。 为什么没举手? 她在心里一遍遍地问自己。 明明预算足够,明明早就做了万全的准备,可刚才在场上,她却终究是忍住了,没有出手。 是担心后续投入太大? 还是被之前的几次失利绊住了脚步? 那个一向敢打敢拼的许半夏,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瞻前顾后了? “在这儿吹风呢?” 我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手里还拿着刚才许半夏落下的文件袋。 “刚才……我是不是错过了机会,其实,我们的实力应该是可以拿下来的吧!” 许半夏转过身,眼底的迷茫藏不住了:“我……我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我现在突然有些后悔了,也许我应该拼一拼。” “拼什么?” 赵垒也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份数据报告。 “就算你现在能拿下来,以后呢?省二钢的那些垃圾设备,你还有钱去更新换代进行升级吗?花一大笔钱,买这么一个幸垃圾,找死也不是这么找的。” 他把报告递过去。 “你自己看,我们算过的账,伍建设这个价格已经接近红线了,他们后续要么选择升级设备,这就需要一大笔钱,要么就继续使用旧设备,但即便如此,长久下来维护费用也不便宜,一些旧零件甚至可能比新的还要贵。因为有的旧零件已经停产,甚至可能要去国外购入,你知道这要被宰多狠的一刀吗?那些老外可不会心慈手软。还有那些员工,老资格的工人的工资你知道是多少吗?百年老厂,你以为是在开玩笑呢!光是这个工资就足够让伍建设他们去吐血,我估计以他们的现金流,撑不过明年。” 我接着补充:“而且你忘了?我们上个月刚谈下的那个新项目,资金刚好能衔接上,如果今天硬要跟标,两边都会很紧张。你当时没举手,是潜意识里做了最稳妥的选择,不是犹豫。” 许半夏低头翻看着报告,赵垒标注的红色数据清晰地展示着风险点,我在一旁轻声细数着她近期的布局:“你手里的港口项目马上投产,新能源那块也刚有起色,现在根本没必要把资金砸在省二钢这个烫手山芋上。伍建设他们现在笑得欢,明年能不能撑住还不一定。” 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落在报告上,那些密密麻麻的数字像是在帮她理清思路。 许半夏深吸一口气,心里的郁结渐渐散开。 是啊,她不是输了,只是选择了更适合自己的赛道。 她合上报告,重新扬起笑容,这次的笑意真切地抵达眼底:“行,算你们俩有理。走,请你们吃饭去,就当庆祝我今天没冲动。” 赵垒笑着调侃:“这饭吃得,倒像是庆祝我们帮你止损了?” “不然呢?” 许半夏挑眉,语气又恢复了往日的爽朗。 “难不成真要为别人的庆功宴买单?走,吃火锅去,热热闹闹的,把这晦气气全涮掉!” 三个人并肩走出会议室,阳光在他们身后拉出长长的影子,刚才的阴霾仿佛从未出现过。 属于许半夏的战场,从来都不止这一个。 第60章 高辛夷的心动 玄关的灯刚亮起,许半夏换鞋的动作就顿了顿。 她没像往常那样吐槽高跟鞋磨脚,只是抬头看了我一眼,眼底那点没散的阴霾,让我心里咯噔一下。 “其实今天……” 她刚开口,声音就有点闷。 “我还是有些不甘心。我的资金也许有限,但如果加上你的,一定可以打败伍建设。你不会是心疼钱所以才不想我竞标省二钢吧?” 我叹了口气,走上前接过她手里的包挂好,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进屋说。” 客厅的暖光漫开来,她踢掉拖鞋往沙发上一坐,脊背挺得笔直,明明累了一天,那股不肯服软的劲儿却丝毫没减。 我知道,这事儿没那么容易过去。 对许半夏来说,错过的机会就像扎在心里的刺,不把道理掰扯明白,她能一整夜翻来覆去地琢磨。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挨着她坐下,伸手把她揽进怀里,能感觉到她身体瞬间僵了一下,随即才慢慢放松,靠在我肩膀上。 “你觉得自己该争,觉得凭什么让伍建设那群人得意。” 她没说话,只是往我怀里缩了缩,鼻尖蹭过我的衣领,带着淡淡的酒气和她惯用的香水味。 “但你听我说。” 我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声音放得很柔。 “我跟赵垒这几天没闲着,把省二钢的账翻来覆去算了无数遍。伍建设拿下来的不是块肥肉,是个烧钱的窟窿。” 许半夏终于动了动,闷闷地问:“怎么说?” “最明智的路,是他们现在立刻停工停产。” 我屈起手指,轻轻敲了敲她的胳膊。 “先花大价钱做设备升级,把老厂房的安全隐患全清了,再重新规划生产线。最好能够再清退一批已经到年龄的老员工,这样熬个一两年,或许还能有一线生机。” 她听了立刻就嗤笑一声,带着点自嘲:“可能吗?” “当然不可能。” 我顺着她的话说下去。 “裘必正那个人,你还不知道?他恨不得明天就开工赚钱,好把投进去的钱捞回来。伍建设呢?他现在正飘在天上,满脑子都是当‘钢铁大王’的美梦,让他停工?他能跟你急。再说,他们是从勤俭节约那时候过来的,只要旧机器还能开动,还能使用,他们大概率是不会更换的。” 许半夏的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我的衣角,我继续说道:“郭启东或许看得明白,他是懂技术的,知道设备不升级就是等死。但他会真出力吗?之前被伍建设那么猜忌,现在就算提建议,伍建设能信他?说不定还觉得他想搞鬼。一群心不齐的人,抱着个老旧的摊子,怎么可能成事儿?” 怀里的人安静了些,呼吸渐渐平稳下来。 我低头看她,她正睁着眼睛望着天花板,睫毛在暖光下投出浅浅的阴影。 “反观我们呢?” 我换了个语气,声音里带上点笑意。 “我们现在是从新开始,一身轻。你从东北带回来的那帮老员工,都是实打实的技术骨干,干活踏实又齐心。田玲把后勤和财务打理得井井有条,赵垒在前方盯着市场风向,咱们手里还有充足的启动资金。” 我握住她的手,指尖划过她掌心的薄茧——那是这些年摸爬滚打留下的印记:“等咱们的新工厂建起来,用的都是最新的设备,生产线规划得清清楚楚,工人培训到位就能开工。到时候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哪样不能压过省二钢?伍建设他们现在笑得越欢,将来摔得就越疼。” 许半夏没再说话,只是往我怀里钻得更深了些,像只寻求庇护的小兽。 我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让她靠得更稳,继续低声说着未来的规划,从厂房选址说到产品定位,从技术引进说到市场开拓。 说着说着,怀里的呼吸越来越轻,越来越匀。 我低头一看,她已经闭着眼睛睡着了,长长的睫毛垂着,嘴角似乎还带着点若有若无的笑意。 大概是梦里,我们的工厂已经拔地而起,机器轰鸣着,比省二钢的旧厂房热闹了千百倍。 我小心翼翼地起身,想把她抱到床上,刚一动,她却往我怀里紧了紧,嘟囔了一句:“别走……” 我失笑,重新坐好,拿过毯子盖在她身上。 窗外的夜色正浓,月光透过窗帘缝隙洒进来,落在她安静的睡颜上。 是啊,她从来不是会轻易低头的人。 但这一次,她不是低头,是选择了更长远的路。 而我,会陪着她,把那些说过的“美好”,一点点变成现实。 夜还很长,但怀里的温度很暖,未来也一样。 医院的走廊静得能听见点滴管滴答的声响,陈宇宙攥着周茜的手,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他脸上泛着不正常的潮红,呼吸带着轻微的喘息,却眼神发亮,像藏着一团不肯熄灭的火。 “快,护士刚查完房。” 在医院经过许半夏花大价钱治疗,陈宇宙的身体有了一些好转。 虽然这只是一种回光返照。 但陈宇宙却有了别的心思。 他压低声音,脚步有些踉跄,却走得异常坚定。 周茜扶着他的胳膊,眼眶通红,另一只手里紧紧攥着两张去往马尔代夫的机票——那是他念叨了大半年的愿望,说要去看真正的碧海蓝天。 他们避开护士站,顺着消防通道的阴影溜出住院楼。 晚风一吹,陈宇宙忍不住咳嗽起来,他却笑着摆手:“没事,老毛病了。到了地方就好了。” 周茜咬着唇没说话,只是把他的外套又拉紧了些。 童骁骑的电话几乎是同时打给了许半夏,声音里带着急慌:“老大!不好了!小陈带着周茜从医院跑了!机场那边说他们买了去马尔代夫的机票,马上要登机了!” 我和许半夏赶到机场时,广播里正播报着航班即将起飞的通知。 许半夏的脸色比平时更冷,脚步快得几乎带起风,我们在熙攘的人群里穿梭,目光扫过一个个登机口的屏幕。 “在那儿!” 我拽了拽她的胳膊。 26号登机口前,陈宇宙正靠在周茜怀里歇脚,他抬头看见我们,先是一愣,随即露出个大大的笑容,那笑容里带着病态的兴奋,连眼角的皱纹都泛着光。 “胖子,你怎么来了?” 他想站直,却晃了一下。 许半夏快步走过去,刚想开口斥责,看到他那副强撑着的样子,话却堵在了喉咙里。 他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宽大的外套空荡荡地晃着,可眼睛里的光却比任何时候都亮。 她突然想起他以前总说,等钢厂做起来了,就去海边躺上一个月,什么都不管。 “你们这是……” 许半夏的声音有点哑。 陈宇宙还没来得及说话,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他下意识地用手去捂嘴,指缝间瞬间渗出刺目的红。 周茜惊叫一声,连忙扶住他软下去的身体。 “小陈!” 许半夏冲过去,伸手托住他的后背,掌心能感觉到他身体的滚烫和颤抖。 陈宇宙缓过一口气,虚弱地摆摆手,用带着血沫的声音笑了笑:“别慌……老毛病……” 他看着许半夏,眼神却清明起来。 “我听说了……省二钢的事……” 许半夏的眼圈一下子红了。 这个时候,他惦记的居然还是这个。 “你别……别往心里去……” 陈宇宙喘着气,吃力地说着。 “你不是……输了……你是……在等更好的机会……” 他抓着许半夏的手,力气意外地大。 “你那么厉害……从东北……拉回那么多人……还有赵垒……童骁骑……我们都在……” “我知道。” 许半夏握紧他的手,声音哽咽。 “我知道。” “建个……咱们自己的钢厂……” 陈宇宙的呼吸越来越弱,眼睛却紧紧盯着她。 “比省二钢……更好的……一定要……” 周围已经围拢了人群,机场的医护人员匆匆赶来,可陈宇宙的目光始终没离开许半夏的脸。 许半夏用力点头,泪水终于忍不住掉下来,砸在他的手背上:“我答应你。小陈,我答应你,一定建一个咱们自己的钢厂,比谁的都好。” 陈宇宙这才像是松了口气,嘴角慢慢扬起一个安心的笑容,抓着她的手缓缓松开,眼睛轻轻闭上了。 机场的广播还在播报着航班信息,窗外的飞机正缓缓滑向跑道,而他心心念念的碧海蓝天,终究没能亲眼看见。 周茜趴在他身上无声地哭着,许半夏站在原地,握着他的手,泪水模糊了视线。 小陈这次的一跑,让他刚刚好转一点的身体又垮下去了。 电脑专家小苏抱着笔记本电脑冲进办公室时,额头上还带着跑出来的薄汗,眼睛亮得像是发现了宝藏:“野猫姐!有个大事!” 高辛夷正对着文件打瞌睡,被他吓了一跳,揉着眼睛抬起来:“什么事这么急?” “我同学在海关那边实习,说今天有两个美国机械制造商来滨海考察!” 小苏把电脑屏幕转向她,上面是匆匆记下的公司名称和联系方式。 “他们做的都是最新的轧钢设备,要是能搭上话,说不定能给咱们未来的钢厂搞到技术资料!” 高辛夷眨了眨眼:“找我干嘛?我又不懂机械。” “你英语好啊!” 小苏急得直搓手。 “我那点英语应付考试还行,跟老外谈判肯定歇菜。你就陪我去一趟,帮我翻译翻译,问问他们的设备参数和合作意向就行!” 看着小苏一脸期待的样子,高辛夷心里忽然冒出点新奇的念头。 她从小在大院长大,后来跟着童骁骑闯生意,接触的不是钢厂老板就是货运司机,还从没跟外国人正经打过交道。 “行吧。” 她抓起包站起来。 “在哪儿见面?” 约定的咖啡馆里,两个金发碧眼的美国人已经在等候。 他们穿着笔挺的西装,面前摊着厚厚的技术手册,正用流利的英语低声交谈着什么。 高辛夷刚走近就有点紧张,手心悄悄冒出细汗。 “别慌,野猫姐,你就正常说就行。” 小苏在她耳边打气。 她深吸一口气,走上前露出笑容:“hello, im gao xinyi. this is my colleague su. we heard youre here to introduce your new machinery?” 美国人惊讶地抬起头,随即友好地笑起来,伸出手:“nice to meet you! im john, this is my partner mike.” 最初的紧张过去后,高辛夷渐渐放松下来。 她认真听着对方介绍设备的性能,把小苏准备好的问题一一翻译过去,偶尔还会根据对方的回答追问几句。 当john拿出平板电脑展示设备运行的视频时,她看得格外专注。 “这种全自动轧机效率比传统设备高30%,还能减少废料产生。” john比划着解释。 “在欧美很多钢厂都已经普及了。” 高辛夷翻译给小苏听,心里却被“欧美”两个字轻轻撞了一下。 她看着视频里干净整洁的现代化厂房,听着john说起他们在德国、意大利的合作案例,那些陌生的地名和先进的技术像一扇窗,突然在她眼前打开了。 原来外面的世界是这样的。 不是只有钢厂里的轰鸣声和商场上的算计,还有这样精密的技术,这样开阔的视野。 谈话结束时,john递给她一张名片:“if you have more questions, feel free to email me. your english is very good!” “thank you!” 高辛夷接过名片,指尖不小心碰到对方的手指,连忙收回手,脸颊有点发烫。 送走美国人,小苏兴奋地抱着笔记本记录:“太值了!他们说可以发详细资料给我们!野猫姐,你今天太厉害了!” 高辛夷嗯了一声,目光却还停留在手里的名片上。 john的字迹龙飞凤舞,印着纽约的地址和公司网址。 她掏出手机,悄悄搜了一下那个公司的官网,页面上跳出世界各地的工厂照片,阳光透过高大的玻璃窗洒进来,机器运转得井然有序。 风从咖啡馆的窗户吹进来,掀起她额前的碎发。 高辛夷忽然觉得,以前总觉得待在滨海,守着童骁骑和许半夏就够了,可现在心里却像长了颗小小的种子——她想去看看john说的那些工厂,想知道更广阔的世界里,还有什么样的可能性。 “发什么呆呢?” 小苏推了她一把。 “回去跟半夏姐汇报好消息啊!” “来了。” 高辛夷把名片小心翼翼地放进包里,站起身时,脚步轻快了许多。 阳光落在她脸上,她忍不住微微眯起眼睛,心里那点对未来的向往,像刚破土的嫩芽,正悄悄往上冒。 第61章 这算是蜜月吧,太不容易了 办公室的空调风带着恰到好处的凉意,吹散了连日来的燥热。 我看着许半夏指尖在报表上划过,嘴角噙着一丝难得的松弛笑意,连带着窗外的阳光都温柔了几分。 公司的新项目顺利落地,回款进度比预期快了近三成,连一向挑剔的合作方都发来消息称赞团队效率,这大概是我们创业以来最省心的一个阶段。 “说起来,”许半夏忽然抬头,指尖在桌面上轻轻敲了敲:“还记得前两年在至真园那顿饭吗?你非要点那道秃黄油拌饭,说是招牌。” 我愣了一下,随即笑了。 那时候,我经营好了后路,心情高兴,又考虑到许半夏一直在忙碌中,一定很疲劳,就想让她放松一下。 于是我在当时魔都最贵的至真园订了一桌子菜要她来吃。 她原本是不要来的。 听说了我花的钱,顿时气得不肯罢休,怕浪费,这才忍着怒气来这里吃了饭,为此,她前前后后没少打我,也没少用这事做筏子对我口诛笔伐,说我太浪费了什么的。 可她当时吃得很慢,连最后一点汤汁都拌着米饭扒干净了,只是放下筷子时叹了口气。 “这样实在是太浪费了,以后不能有了。哪天咱们真正有钱了,才考虑来吃。” 原来她一直记着。 我看着她眼下淡淡的青黑,那是无数个熬夜改方案、跑工厂盯进度留下的痕迹,心里忽然一动:“那现在,算不算站稳脚跟了?” 许半夏挑眉,眼里闪过一丝狡黠:“你想说什么?” “赵垒刚发消息说,后续的流程他盯着就行,让咱们俩‘暂时解放’。” 我晃了晃手机,看着她眼里的光芒一点点亮起来。 “魔都的至真园已经改新店了,不过味道没怎么变,据说环境更好。要不要去试试?” 她先是一怔,随即眼里的笑意漫了出来,像揉碎了星光:“走!” 从高铁站出来,晚风带着魔都特有的湿润气息扑面而来。 我们没有直奔餐厅,反而沿着南京路慢慢晃荡。 许半夏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摘掉了平日里雷厉风行的气场,像个普通的游客,指着街边橱窗里的模型飞机眼睛发亮:“这个童骁骑肯定喜欢,他上次还说想给车队的兄弟弄个摆件。” 我们钻进老字号的点心铺,她认真地挑着蝴蝶酥,说小陈胃不好,吃这个不刺激。 看到橱窗里的钢笔,又念叨着赵垒总丢笔,得给他来支耐用的。 转进丝绸店,指尖拂过顺滑的料子,轻声说田玲上次聚会穿旗袍好看,给她挑块衬肤色的花色。 连带着高幸夷喜欢的香水、阿姨念叨了很久的真丝围巾,都一一记在清单上。 最后在珠宝柜台前,她盯着一条细巧的珍珠项链看了半天,我悄悄让柜员包起来,塞进她手里时,她脸颊微红:“我就是看看……” “给自己买礼物,不用看价格。” 我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 “许总也该好好犒劳自己了。” 路过玩具店时,她忽然停住脚步,指着橱窗里的毛绒兔子:“这个可爱吧?给我来一个,家里缺个软乎乎的摆件。” 阳光透过玻璃落在她脸上,我忽然发现,原来那个在酒桌上能和男人拼酒、在谈判桌上寸土不让的许半夏,也有这样柔软的一面。 直到暮色四合,我们才走进原本名叫至真园的红鹭新店。 靠窗的位置能看到外滩的夜景,江风徐徐吹进来,带着饭菜的香气。 服务员端上秃黄油拌饭时,许半夏拿起勺子的动作轻得像怕惊扰了什么,金黄的蟹膏拌着热米饭,香气瞬间弥漫开来。 她吃了一口,抬起头时眼睛亮晶晶的:“这次的味道,好像真的比上次好。” 我知道,不是味道变了。 是此刻身边没有催命的电话,没有待处理的紧急文件,身后有靠谱的团队托底,眼前有喜欢的人陪伴,连带着食物都变得格外香甜。 她终于可以放下所有紧绷的神经,安心地做回自己,而不是那个必须时刻竖起铠甲的“许总”。 晚风穿过餐厅的落地窗,吹起她耳边的碎发。 我看着她认真吃饭的样子,忽然觉得,所有的奔波和辛苦,都在这一刻有了最温柔的答案。 生意上了正轨,朋友都在身边,而我们终于有机会,在晚风里慢慢享受属于自己的时光。 夜色像融化的墨汁,晕染开和平饭店的轮廓。 饭后的暖意在胃里沉落,我和许半夏并肩走在走廊上,地毯吸走了所有脚步声,只剩下彼此呼吸的轻响。 她今天换了条酒红色的裙子,领口的珍珠在壁灯下闪着柔光,路过露台时,晚风卷着黄浦江的潮气扑过来,她下意识往我身边靠了靠。 “你在这地方住了多少次,还是觉得不一样吗。” 她仰头看水晶吊灯,声音轻得像怕惊动了时光。 “我都不知道,你以前所谓的出差,是住得这么好的。” 我握住她的手,掌心的温度熨帖又踏实。 房间里早备好了香薰,雪松混着柑橘的气息漫在空气里,浴缸的水冒着热气,窗外是外滩的灯火,像打翻了的星子落进人间。 我们没多说什么,只是靠在沙发上听老唱片,周璇的歌声咿咿呀呀,把时间拉得又慢又软。 和平饭店的老房间里,夜已经很深了。 窗帘拉得严实,只留壁灯晕开一圈暖黄,把家具的影子投在地毯上,像老照片里的晕影。 我和许半夏并排躺在床上,被子盖到腰际,她的头发散在枕头上,发梢蹭过我的手臂,带着洗发水的清香。 “还记得王全吗?” 她忽然开口,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 我笑了笑,指尖划过她的手背:“怎么不记得。当年他在厂门口堵你,捧着束蔫了的玫瑰,说要跟你处对象,还是我把他气走的。” “你当时坏得很。” 许半夏侧过身看我,眼里闪着光。 “抢在他前面向我表白,把他都快要气疯了,还说他的脾气不好,以后一定会家暴我,我站在旁边脸都红透了。” 那时候的事像电影片段在眼前晃。 王全是厂里的人,长得人模狗样的,算是一根厂草,哪懂许半夏心里的野。 我那时候处心积虑,真是手段用尽了,才好不容易截得糊。 从某种意义上,当时的许半夏是被我磨得没脾气,终于才点头,这得亏是当时的社会风气。 女孩子一大学毕业,除了工作,就考虑结婚。 再加上许半夏因为生活上的经历,内心对于一个家庭的渴望,这才便宜到的我。 换到了现在,许半夏早一巴掌把我拍到一边去了。 她就是个搞事业的女神。 结婚受情什么的,她想要,但真不重要。 这只是她工作事业中的点缀而已。 如果在同等条件下。 我可能算计得了王全,从他手上夺过许半夏。 但我真没信心争过赵垒。 我能赢,只是因为我早早抢先的和许半夏结婚了。 想想我过去多幸运,现在又多幸福? “你那时候多能折腾,”她指尖轻轻戳我的胸口:“我都不知道,你背着我做了这么大生意。” “因为我知道你喜欢做生意,但做生意是要本钱的,你生意小时无所谓,但生意越大,需要的流水往往就越重要。” 我握住她的手,往怀里带了带。 “我不想你以后为了生意到处筹钱借钱,到处看人脸子,我要帮你,保护你。” 沉默在空气里漫了一会儿,她忽然叹了口气:“可后来,日子好起来了,我们倒出了岔子。” 我心里一沉。 我知道,她说的是我两次出轨的事,这事像两根刺,扎在我们之间许多年。 第一次是因为许半夏经常在外边,我没忍住孤单寂寞,就和金玲滚到了一起去,我记得,当时许半夏是很伤心的,甚至一度想要和我离婚。 第二次她倒习惯了,也许是她当时生了病,被李黎照顾了。 又或者她忽然发现,李黎好像有些不正经,她虽然漂亮得像一把精致的刀子。 但她貌似在突然间对许半夏产生了感觉。 老公的出轨对象忽然喜欢上了自己。 这样许半夏也不知怎么做好了。 所以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是我不对。” 我低声说,喉咙发紧。 “那时候飘了,忘了本,也忘了你为这个家付出了多少。” 她却摇摇头,手指抚过我眼角。 “不全是你的错。我那时候心思全在生意上,经常在外跑,后来又去了俄罗斯跑业务,回来又马不停蹄盯厂子,家里的事全不管,除了我生病反而能多陪陪你外,真没好好和你在一起过。我明明知道你很喜欢我,有时还偷偷闻我的鞋子袜子,我知道你不是变态,只是太想我在你身边了,有时候想想,是不是我太拼了,让你觉得孤单了?” “胡说什么。” 我把她搂得更紧。 “你那是为了我们俩的将来。是我经不住诱惑,是我混蛋。每次想起你当时强装镇定的样子,我这心就跟被刀割似的。” 她往我怀里钻了钻,头发蹭着我的下巴:“都过去了。其实我后来想通了,两个人过日子,哪有不磕磕绊绊的。重要的是,摔了跤还能一起爬起来,不是吗?” 老唱片还在转,周璇的歌声低低浅浅,像在为我们的话伴奏。 窗外的外滩灯火隔着纱帘透进来,朦朦胧胧的,像我们走过的这些年,有模糊的伤痕,更有清晰的温暖。 “半夏,”我低头吻她的发顶,声音郑重:“不管以前有多少糊涂账,不管以后还要闯多少难关,我心里最要紧的人,一直是你。这辈子,下辈子,都是。” 她没说话,只是在我怀里点了点头,手臂收得更紧了。 我能感觉到她的心跳,和我的紧紧贴在一起,沉稳又坚定。 和平饭店的夜安静得能听到时光流淌的声音,那些风风雨雨的过往,此刻都成了酿在岁月里的酒,初尝有些涩,回味却带着甘醇。 这一夜,我们没再说话,只是抱着彼此,像抱着这世上最珍贵的宝藏,安稳地沉进梦乡。 这一夜睡得格外沉,连梦都是暖的,醒来时天光已透进纱帘,她还没醒,睫毛在眼下投出浅浅的阴影。 我知道这样的时刻难得,或许十年后再想起,连空气里的香薰味都会变得清晰。 第二天的魔都阳光正好,梧桐叶在柏油路上投下斑驳的影。 第一站去找宝爷时,他正在新办公室里对着图纸比划,红木桌上摊着浦东的地图,红笔圈出的地块格外醒目。 “来了?” 他笑着递烟。 “你投的那笔钱,等着翻倍吧,不出三年,这一片就得改头换面。” 我看着地图上熟悉的标记,心里踏实——这是我们埋在时代里的种子,只等风来。 说起老法师,宝爷哈哈笑:“早退休享清福去了,家里俩阿姨轮着给他煲汤,前天还看见他在公园打太极,比我这天天忙生意的精神头还好。” 想来也是,当年在和平饭店里眼神如鹰的老爷子,如今终于能把日子过成慢火熬汤,倒也圆满。 小魏的出现总是热热闹闹的,他开着辆骚包的跑车来接我们,一见面就抱怨王小姐又拒绝了他送的香水。 “我跟你说,她现在气场太强了,昨天去她的百货大楼,一层楼的经理都围着她转,活脱脱的‘百货女王’。” 他说得夸张,眼里却藏着点不甘。我们去百货大楼时,王小姐正踩着高跟鞋巡视柜台,一身剪裁利落的西装,说话干脆利落,对小魏递过去的奶茶只瞥了一眼:“放那边吧,忙。” 倒是旁边的梅小姐,看着小魏的眼神带着点怯怯的笑意,见我看她,又慌忙低下头整理货架——这俩人的缘分,怕是得慢慢磨。 范总在女装区对账,戴着老花镜一笔一划写得认真。 见了我,他放下笔直起腰,肚子比当年跑销售时圆了不少。 “王小姐照顾我,这儿活儿轻,够吃够喝。” 他挠挠头,说起当年丝光棉的生意,眼里闪过一丝怅然,却很快被笑意取代。 “现在这样挺好,踏实。” 一圈聊下来,旧友新事都落进眼里。 晚上和许半夏在餐厅吃饭,她突然放下筷子,眼神清亮地看着我:“你往俄罗斯的货,没停吧?” 我一愣,她轻笑一声,夹起一块排骨。 “别装了,宝爷跟我提了一嘴,说你有批生意走的新渠道。赚了多少?还瞒着我。” 我看着她眼里的了然,倒也不慌了,索性坦白了这两年悄悄铺的路子。 她没生气,只是挑眉:“行啊,藏得够深。不过……” 她凑近了些,声音里带着点狡黠。 “下次有好生意,可别忘了带上我。” 窗外的霓虹又亮了起来,映在她眼里,像昨夜未散的星光。 这魔都的故事还在继续,我们的路,也还长着呢。 第62章 小陈去了 省二钢的厂区里最近总是飘着一股喜庆的味道。 伍建设穿着崭新的夹克衫,背着手在车间里转来转去,嗓门比轧钢机还要响亮:“小张,这批螺纹钢的尺寸再盯紧点!王总那边可是咱们的大客户!” 裘必正跟在旁边,手里拿着厚厚的订单册,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老伍,你看这单子排的,下个月的产能都满了。当初我说不换机器,省钱又能快速投产,没错吧?” “那是!” 伍建设拍着胸脯。 “咱们省二钢的牌子在这儿摆着,质量过硬,价格公道,还愁没生意?” 车间里的旧机器嗡嗡作响,虽然运转起来不如新设备顺畅,却实打实地产出着钢材,也产出着伍建设和裘必正眼里的“钱景”。 每天厂区门口车来车往,提货的、谈生意的络绎不绝,两人迎来送往,忙得脚不沾地,脸上的笑容就没落下过。 而另一边的魔都,霓虹闪烁的街头刚褪去几分喧嚣。 我和许半夏在江边吹了几天晚风,吃遍了巷子里的老字号,可她手机里不断弹出的工作消息,终究还是把那颗闲不住的心勾了回去。 “走,回公司。” 许半夏放下手里的咖啡杯,眼里已经燃起了熟悉的斗志。 “宇宙钢厂的规划图改得差不多了,得赶紧推进。” 回到办公室,她铺开巨大的图纸,铅笔在上面快速勾勒着:“这里是高炉区,那边规划成仓储,环保设备必须是最好的,不能省。” 她的手指划过图纸上标注的每一个细节,语气坚定得像是在宣告一个郑重的承诺。 几天后,我们提着打印好的图纸和施工计划,开车去了医院。 病房里光线很足,陈宇宙靠坐在病床上,盖着薄薄的被子。 不过才多久没见,他整个人瘦得脱了形,脸颊凹陷下去,皮肤苍白得像宣纸,隔着老远望去,真像一根细细的豆芽菜,风一吹就要倒似的。 “小陈。” 许半夏放轻了脚步,把图纸轻轻摊在床沿的小桌上。 陈宇宙转过头,原本有些黯淡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 他挣扎着坐直了些,声音还有些虚弱,却带着抑制不住的兴奋:“是钢厂的图吗?” “嗯,你看。” 许半夏指着图纸,一点点给他讲解。 “这是咱们的钢厂,名字就叫‘宇宙’,你看这规模,比省二钢大多了,设备全是新的,环保标准按最高的来……” 陈宇宙的眼睛紧紧盯着图纸,手指轻轻点在“宇宙钢厂”那四个字上,嘴唇微微动着,像是在默念这个名字。 听着许半夏描述未来的生产流程、环保规划,还有那句“等钢厂建成,你就去当厂长,咱们一起看着第一炉钢水出炉”,他原本苍白的脸上竟然慢慢浮起了一层淡淡的红晕。 “真的……要建了?” 他声音发颤,却带着难以掩饰的亢奋,眼睛里像是落进了星星。 “胖子,这图……画得真好。” “不只是图。” 许半夏握住他冰凉的手,掌心的温度传递过去。 “下个月就开工,我已经联系好施工队了。你要快点好起来,到时候亲自去奠基,好不好?” 陈宇宙重重地点头,胸口因为激动而微微起伏着。 他看着图纸上那片未来的钢铁森林,苍白的脸上终于有了血色,那是希望的颜色,是支撑着他对抗病魔的光。 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来,落在图纸上,也落在他带着笑意的眼睛里,仿佛已经能看到那座叫做“宇宙”的钢厂,正在不远的未来拔地而起,闪着耀眼的光。 病房里的空气安静得能听到输液管滴答的声音。 陈宇宙的手指轻轻抚过图纸上“宇宙钢厂”的字样,刚才因为兴奋而泛起的红晕渐渐褪去,只剩下掩饰不住的落寞。 “三到五年……” 他低声重复着许半夏的话,声音轻得像叹息。 “太久了啊。” 许半夏的笑容僵在脸上,握着他的手不自觉收紧了些:“不长的,小陈,你会好起来的,我们一起等。” 她屡次想和伍建设争夺竞标省二钢——生意不是最重要的,其实是想给陈宇宙圆梦。 陈宇宙却轻轻摇了摇头,苍白的脸上浮起一丝苦涩:“我自己的身体我清楚。半夏,我想去堆场看看,就一眼。” 他望着窗外,眼神飘向很远的地方。 “看看我们最早开始的地方。” 病房里的消毒水味总也盖不住回忆里的烟火气。 许半夏坐在陈宇宙床边,指尖划过他手背上细细的输液管,声音放得很轻,像是怕惊扰了什么:“小陈,还记得咱们最早在巷口收废品的日子吗?” 陈宇宙的睫毛颤了颤,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那时候他们俩是真穷,许半夏刚从家里出来,手里攥着几十块钱,陈宇宙兜里比脸还干净,两人凑钱买了辆二手三轮车,就在城郊的废品站旁边支起了摊。 夏天晒得脱皮,冬天冻得手裂,收来的破烂堆成小山,他们蹲在里面挑挑拣拣,塑料瓶、旧报纸、废铁屑,哪怕是生锈的铁钉都要数清楚斤两。 “那时候你总说……收破烂没出息。” 陈宇宙的声音很轻,却带着笑意。 “但是每次看到废品中的废金属,眼睛就亮得像灯泡。” 许半夏笑出了声,眼眶却有点发热。 是啊,从收杂七杂八的废品到专门盯废钢,是他们人生里第一个重要的转折。 第一次,在童骁骑的帮助下,收到成吨的废钢时,两人半夜睡不着,坐在堆满废铁的院子里数星星。 当时的废品站小,装不了太多废钢材,陈宇宙说:“胖子,要是咱们的这场地大一点就好了。” 后来,他们真的有了更大的地方——堆场,还有了自己的车队,有了越来越多的生意伙伴。 可谁能想到,当年蹲在破烂堆里数铁钉的两个人,有一天会真的要建一座属于自己的钢厂。 这是什么? 这就是——梦。 “钢厂的地基已经开始打了。” 许半夏拿起手机,点开施工队发来的照片,照片里是开阔的工地,挖掘机正在作业,地基的轮廓已经渐渐清晰。 “你看,这里以后就是高炉,那边是原料场,比咱们最早的堆场大几十倍。” 陈宇宙的眼睛紧紧盯着屏幕,手指微微抬起,像是想触摸那片土地。 他看了很久,久到许半夏以为他累了,他才低声说:“真好……可我好像等不到它立起来了。” 许半夏的喉咙哽了一下,她别过头,擦掉眼角的湿意,转过来时脸上已经带了笑:“谁说等不到?明天我带你去工地看看,就算看不到钢厂建成,看看地基总可以吧?咱们从最开始的地方走起,地基就是钢厂的根,看到它,就像看到钢厂立起来了一样。” 陈宇宙看着她,眼睛里慢慢蓄起了光。他轻轻点头,声音里带着一丝期待:“好啊……去看看咱们钢厂的根。” 窗外的阳光照进来,落在手机屏幕上那片正在崛起的土地上,也落在两个从破烂堆里走出的人身上。 这条路走了太多年,太不容易,遗憾或许无法弥补,但能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看看梦想扎根的地方,也算给这漫长的征途,留下了最温暖的注脚。 医院自然不会同意重病患者外出,医生把“风险太大”说了三遍。 可看着陈宇宙那双带着恳求的眼睛,许半夏咬了咬牙。 “走。” 她当晚就做了决定。 “明天天气好,我们带他去。” 第二天凌晨四点,天还没亮。 我和童骁骑提前去医院打点好,周茜细心地给陈宇宙裹上厚外套,小苏则开车在医院后门等着。 许半夏半抱着陈宇宙,他轻得像一片羽毛,连许半夏这种看起来娇小的女人都能轻轻松松的抱着他跑。 陈宇宙呼吸都带着微弱的颤音,却努力挺直了脊背。 车子平稳地驶往码头,一路没人说话,只有陈宇宙偶尔望向窗外的目光,在黑暗里闪着微光。 赶到堆场时,天边刚泛起鱼肚白。 童骁骑早已打开了大门,巨大的堆场在晨雾中若隐若现,吊机安静地伫立着,远处的货轮鸣着汽笛,带着海水的气息飘过来。 我们把陈宇宙扶到早就备好的轮椅上,许半夏蹲在他身边,轻声说:“你看,小陈,都好好的。” 陈宇宙缓缓抬起头,目光扫过熟悉的堆场,扫过堆积的钢材,扫过远处波光粼粼的海面。 晨风吹起他额前的碎发,他的嘴角慢慢扬起一个极浅的笑容,眼神里是前所未有的平静。 “真好啊……” 他轻声说,声音很轻,却带着满足。 “从这里开始的,都很好。” 天边的红霞越来越亮,第一缕阳光终于挣脱云层,金色的光芒洒在海面上,洒在堆场上,也洒在陈宇宙苍白的脸上。 他微微眯起眼睛,像是在感受这温暖的光,嘴角的笑意还没散去。 “半夏……” 他轻轻唤了一声。 从前。 他都叫许半夏胖子。 这是打小的叫法。 是一个只有陈宇宙会叫的叫法。 世上这么多人。 只有陈宇宙一口一个叫许半夏胖子。 连我也做不到,不能乱叫。 但现在他叫了许半夏的名字。 “我在。” 许半夏握紧他的手。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望着那轮缓缓升起的太阳,眼神渐渐变得柔和而遥远。 晨风吹过,带着他微弱的呼吸,然后慢慢、慢慢平息下去。 他的头轻轻靠向椅背,在漫天的金光里,缓缓闭上了眼睛,脸上还带着望向日出时的欣慰与放心,仿佛只是累了,在熟悉的码头晨光里,做了一个关于钢铁与未来的长梦。 陈宇宙的葬礼过后,周茜收拾行李的动作很轻。 她把那件小陈送的、没怎么穿过的毛衣叠进箱子底层,又将床头柜上两人唯一一张合影翻扣过去。 房间里还残留着淡淡的药味,混合着小陈身上常有的消毒水气息,可这些味道再也等不到主人回来了。 “我该走了。” 她对前来送行的许半夏说,声音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这段日子像一场耗尽心力的长跑,从最初的懵懂陪伴到后来的日夜煎熬,她的眼泪、精力和最后一点心动,都随着陈宇宙的离开彻底熬干了。 “这里的一切都跟他有关,我留不下去。” 许半夏递给她一个信封,里面是她给出的一笔钱。 “路上小心,到了新地方记得报平安。” 周茜接过信封,没有打开,只是点了点头。 她没回头,拉着行李箱走出医院的大门,阳光落在她身上,却暖不透那双空洞的眼睛。 这座城市的钢铁与烟火,爱与遗憾,都被她狠狠甩在了身后,她要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把关于陈宇宙的一切都埋进过去,重新开始。 她在心中一千遍一万遍的告诉自己,她不爱陈宇宙。 但她知道,她很难忘了这个用生命爱过她的男人。 她更知道,如果不忘了陈宇宙,她此后都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 也不可能再去喜欢任何一个别的男人。 另一边,童骁骑坐在陈宇宙空荡荡的病房里,手里捏着一张泛黄的纸。 那是整理遗物时发现的,陈宇宙用清秀的字迹列了十几件事,标题写着“想做的事”,末尾还画了个歪歪扭扭的笑脸。 ——去海边看一次完整的日出日落 ——跟老刘,半夏、骁骑喝一次不醉不归的酒 ——亲眼看着宇宙钢厂的高炉出第一炉钢 ——学做一道拿手菜给大家吃 ——…… 童骁骑的手指划过每一行字,指腹蹭过纸张边缘的褶皱,眼眶一热。 他拿出笔,在清单末尾添了一行:“替小陈完成”。 然后他对着清单,把“看钢厂出钢”改成了“替小陈看第一炉钢水”,把“喝不醉不归的酒”改成了“带着好酒去他坟前喝”。 改完后,他把清单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贴身的口袋里。 窗外的风穿过走廊,带着初秋的凉意,童骁骑站起身,眼神里多了份沉甸甸的郑重。 第二天一早,童骁骑开着车去了海边。 天还没亮,他就坐在礁石上,看着太阳从海平面跃出,又等到晚霞染红天际,直到最后一缕光消失在海面。 他掏出手机,对着天空拍了张照,轻声说:“小陈,日出日落都看到了,很漂亮。” 回到钢厂工地,他盯着正在浇筑的高炉地基,心里默默数着进度。 以后每完成一件事,他都会去陈宇宙的墓前坐坐,把那些未尽的遗憾,一点点变成温暖的告慰。 风会带走离别,却带不走牵挂。 有些人虽然离开了,却会以另一种方式,活在未完的梦想里,活在替他前行的脚步中。 第63章 许半夏又双叒生病了 深秋的风卷着沙尘掠过厂区的铁皮屋顶,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 许半夏蹲在刚卸完货的集装箱旁,手指在提货单上飞快地打勾,鼻尖萦绕着铁锈和液化气残留的混合气味。 “这批阀门必须赶在周一下午装船。” 许半夏对着对讲机吼,声音盖过车间的冲压声。 “宝爷那边已经把迪拜的清关文件发过来了,谁敢耽误工期,这个月奖金全扣!” 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小陈以前总说许半夏走路像一阵风,现在厂里的年轻人也这么说。 许半夏回头看见会计举着单据跑过来:“许总,中东那边又追加了五百个罐子,预付款已经到账了。” 许半夏接过单据签字,笔尖顿了顿。 去年这个时候,陈宇宙还坐在办公室里,对着许半夏傻笑,说没想到咱们这位小相公的小破厂也能把罐子卖到沙漠里去。 他的化疗报告还压在许半夏抽屉最底层,边角已经磨得起毛。 “知道了,让生产部调整排班。” 许半夏把单据递回去,转身往办公室走。 路过车间角落的公告栏,上面还贴着陈宇宙生前设计的安全标语,字迹圆圆的,和他的人一样温和。 傍晚刚回到家,门铃就响了。 野猫拎着一兜水果站在门口,眼睛亮晶晶的,嘴角却抿得紧紧的。 许半夏侧身让她进来,刚关上门,她就把一张折叠的纸递过来——纽约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烫金的校徽在灯光下闪着光。 “恭喜啊。” 许半夏给她倒了杯果汁,看着她把通知书捏得变了形。 她吸了吸鼻子,突然问:“半夏姐,你和刘哥异地这么久,真的不担心吗?” 许半夏靠在沙发上笑,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杯壁。 刘志善在国外做工程监理,就是给买家做煤气罐的使用指导。 已经快一年没见了,每天靠视频通话维持着联系。 “担心有什么用?日子总得过,生意总得做。” 许半夏顿了顿,看着窗外渐暗的天色。 “你和骁骑不一样,你们还年轻,有追求梦想的权利。” 野猫低头搅着果汁,声音闷闷的:“可我怕他难过……他好不容易才把车队做起来。” 许半夏想起童骁骑得知陈宇宙去世那天的样子,像头受伤的困兽,把自己关在车队库房里一整夜。 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弟弟,什么都好,就是太重感情。 “骁骑是个明事理的人。” 许半夏拍了拍野猫的肩膀。 小肉骨朵的,手感挺好。 “你该告诉他,这不是选择题。” 送走野猫后,许半夏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发呆。 手机在茶几上震动起来,是刘志善的视频请求。 屏幕亮起,他晒黑了不少,背景里能看到国外工地的塔吊。 “今天怎么样?” 我笑着问,眼底的颜色深了些。 “挺好的,又接了个大单子。” 许半夏对着屏幕笑,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丈夫胡闹一样盘下来的这个煤气罐厂子生意竟然这么好。 在自己钢厂没好之前,就属这煤气罐厂的生意多到忙不过来了。 上次魔都之行,她说要插手丈夫的生意,结果只是这么一个煤气罐厂就这样,让许半夏都有些质疑自己的能力了。 自己那么努力那么认真那么拼命,但做起生意来,却比不过丈夫刘志善看似随手的简单布局。 许半夏把中东的订单报给我听,我们故意不提陈宇宙的名字,也不提野猫的纠结。 挂了视频,房间又恢复了寂静。 许半夏走到阳台,看见厂区的方向还亮着灯,车间的灯光像一片温暖的星海。 陈宇宙生前总说,等厂子做大了,就建一个能看到星星的观景台。 夜风掀起衣角,许半夏裹紧了外套。远处传来气罐运输车发动的轰鸣声,一辆接一辆,驶向夜色深处。 陈宇宙没能看到厂子如今的红火,但这烟火人间的热闹,总带着他的一份。 时间从来不会为谁停下脚步,就像厂里的生产线,永远在轰隆隆地运转着,带着这些活着的人,往前,再往前。 伍建设的钢铁厂的高炉又开始了连轴转,通红的铁水在轨道上流淌,映得伍建设的脸一半亮一半暗。 他捏着刚签下的合同,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合同上的数字足够让建设钢铁厂在今年的行业排名里再往前冲一位。 “老裘,这批货客户催得紧,必须在月底前出完。” 伍建设把合同拍在调度室的桌上,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强硬。 “让车间三班倒,机器别停,工人的加班费翻倍。” 裘毕正皱着眉翻看合同,鼻尖萦绕着高炉废气的呛人味道。 “伍总,设备已经连轴转了半个月,好几台老机器都开始冒黑烟了。昨天环保局的人刚来过,说咱们的排污指标又超标了。” “超标怕什么?” 伍建设往椅子上一靠,掏出烟盒点了根烟。 “等这批货交了,利润够交十倍罚款。你让他们该怎么生产怎么生产,天塌下来有我顶着。” 他不是没想过解决污染问题。 年初环保部门下最后通牒时,他也曾动过更新设备的念头,可打听了一圈价格,光一套脱硫设备就够他心疼半年。 再加上厂里那帮老工人,都是在这厂子里干了十几年的老人了,资历,人脉,都是顶级的,工资福利一分不能少,账算下来,更新设备的念头很快就被压了下去。 几天后,总工程师拿着检测报告找到裘毕正,脸色比车间的废铁还难看。 “裘副厂长,真不能再这么干了!冷却池的废水ph值已经到危险值了,再往河里排,下游的鱼都得死光!” 他指着报告上的红色数据。 “那几台老高炉的除尘系统早就失效了,粉尘排放量是标准的五倍,工人长期在这种环境下干活,迟早要出职业病!” 裘毕正把报告往伍建设桌上送时,心里打了十二分的鼓。 他看着伍建设把报告翻得哗哗响,最后停在某一页,手指在“设备更新预算”那栏敲了敲。 “我知道了。” 伍建设把报告扔回桌上,语气缓和了些。 “你让车间先把明面上的排污管关了,别让环保局的人抓现行。” 裘毕正松了口气,以为这事总算有了转机。 可没过两天,他深夜巡查时,却在厂区后门发现了异常。 原本应该关闭的排污管被接了根新的软管,浑浊的污水正悄无声息地往芦苇荡里渗,黑色的液体在月光下泛着油光。 他转身就往伍建设的办公室走,走到门口又停住了脚步。 玻璃窗里,伍建设正对着电话那头赔笑,大概又是在谈新的生意。 裘毕正想起年初自己资金链断裂时,是伍建设二话不说借给他一笔钱周转。 想起陈宇宙生病时,伍建设偷偷塞给他一个信封,让他转交给许半夏表示意思。 这个伍建设,他脾气是倔,但他这个人真是不坏。 手指在门板上悬了悬,最终还是收了回来。 夜风卷着高炉的热气吹过来,带着一股刺鼻的化学品味道。 裘毕正往回走,身后的芦苇荡里,污水还在无声地蔓延,像个越滚越大的隐患,埋在这片看似红火的厂区之下。 他知道伍建设给了他面子,没有当场驳回他的劝说。 在这片钢铁丛林里,有些规则比环保指标更坚硬,有些人情比污染隐患更沉重。 只是那股挥之不去的异味,总让他夜里睡不安稳。 大排档的霓虹灯在油锅里炸开,滋啦的声响混着晚风里的孜然味。 野猫用筷子戳着碗里的小龙虾,眼角的余光总瞟向童骁骑——他今晚格外反常,频频看表,手心在桌布上蹭来蹭去,活像个第一次约会的毛头小子。 “你到底有事没事?” 野猫终于忍不住问,话音刚落就被许半夏用汽水碰了碰杯:“别欺负他,骁骑今天可是有备而来。” 童骁骑猛地站起身,椅子腿在水泥地上划出刺耳的声响。 周围几桌食客纷纷回头,他却只顾着从裤兜里掏东西,手指紧张得发颤。 当那枚银戒指被红丝绒盒子托着递到面前时,野猫手里的筷子“哐当”掉在桌上。 “我知道你拿到录取通知书了。” 童骁骑的声音比发动机轰鸣还响。 “去纽约读书,我不拦你。但这个你得收下——等你回来,或者我去找你,咱们把证领了。” 野猫的眼泪毫无预兆地砸在盒子上,晕开一小片水渍。 她想起今天下午在家收拾衣柜,从童骁骑的旧工装口袋里摸出的那个笔记本。 封面都磨破了,里面却写满了字,标题是“高辛夷的愿望清单”。 - 带她去迪士尼坐旋转木马(去年秋天已完成) - 学会做她爱吃的糖醋排骨(练习中,第五次) - 攒够她留学的生活费(还差三万,不行找刘哥借) - 求婚戒指要选她喜欢的细圈款(下周去金店订做) - 等她回来就开一家带院子的花店,让她不用风吹日晒…… 字迹歪歪扭扭,有些地方还被涂改液盖住重写,却比任何情书都滚烫。 她原以为童骁骑只会埋头跑车队,却不知他把她的每句话都记在心里,连她随口提过的留学梦,都在悄悄铺路。 “你傻不傻啊……” 野猫哽咽着伸出手,童骁骑笨手笨脚地把戒指套上去,尺寸刚刚好。 周围爆发出起哄的口哨声,许半夏举着汽水站起来,眼底笑出了细纹:“总算等到这一天,童骁骑你要是敢欺负她,我第一个不放过你!” 喧闹中,许半夏悄悄退到角落的阴影里。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是刘志善发来的照片——他站在中东的沙漠里,身后是堆成小山的煤气罐,安全帽下的脸晒得黝黑,比视频里瘦了不少。 配文是:“优化方案通过了,下个月争取回家。” 她摩挲着屏幕上丈夫的脸,突然觉得鼻子发酸。 以前总觉得刘志善的存在像背景板,他在国外的日子里,她照样能把煤气罐卖到中东,把厂子打理得井井有条。 可此刻看着童骁骑给野猫擦眼泪的笨拙模样,看着那枚在灯光下闪光的戒指,她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有多久没被人这样放在心尖上疼了。 去年冬天她重感冒发烧,半夜爬起来给自己倒水,客厅的灯坏了,摸黑时撞到茶几,膝盖青了一大块。 那时刘志善正在视频那头调试设备,她轻描淡写说没事,挂了电话却抱着膝盖坐了很久。 “半夏姐,你怎么了?” 野猫挽着童骁骑走过来,戒指在指尖晃悠。 许半夏收起手机,笑着摇头:“没事,看你们幸福,我高兴。” 风吹起她的长发,远处运输卡车的灯光划破夜空,像极了中东沙漠里的星子。 她想起刘志善说过,等他回来就去海边买套房,每天早上看日出。 以前觉得这话遥远,此刻却在心里盘桓不去。 大排档的喧闹还在继续,童骁骑正给野猫剥小龙虾,动作认真得像在检修卡车。 许半夏看着他们,忽然拿起手机,给刘志善发了条消息:“注意安全,早点回来。” 发送成功的提示弹出时,她好像终于明白,有些牵挂不是可有可无,而是藏在烟火日常里,在某个被幸福反衬的瞬间,才突然清晰如星。 中东的沙尘暴刚过,手机屏幕上的日期显示是国内的凌晨三点。 我盯着许半夏发来的最后一条消息——“工地顺利,勿念”,指尖在屏幕上悬了很久,终究还是没拨通视频电话。 她总说自己精力好,像台不知疲倦的机器,可我知道,连续半个月连轴转,铁人也扛不住。 国内的电话是在清晨打来的,是厂里的会计,声音抖得不成样子:“刘哥,许总……许总在工地晕倒了,医生说是胃穿孔,正在抢救!” 我猛地从行军床上弹起来,安全帽砸在地上发出闷响。 窗外的沙漠还泛着冷白的晨光,可我脑子里一片滚烫,抓起外套就往外冲:“订最快的机票!我要回国!” 项目负责人拦住我时,我才想起自己签的责任书——关键设备的优化调试必须由我亲自盯着,这半个月正是最要紧的关头。 “刘工,现在换人至少耽误一个月工期,违约金咱们赔不起啊!” 他把合同拍在我面前,密密麻麻的条款像一张网,把我困在这片沙漠里。 说到底,是这帮中东人太傻了,手把手的教,还是不能学会。 我在临时办公室里转圈,手机攥得发热。 会计又发来消息,说许半夏已经脱离危险,但还在昏迷,医生说长期劳累和饮食不规律是主因。 我想象她躺在病床上的样子,一定又瘦了,眉头大概还皱着,连睡觉都在操心厂里的事。 “让李黎回去。” 我突然停下脚步,对负责人说。 李黎是我的人,堪称全才,无论什么事,都能顶得上。 现在也只能让她回去了。 “李黎?” 负责人愣了愣。 “她的工作……” “她在俄罗斯的工作早已经稳定了,马上安排她回国!” 我打断他,声音里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急切。 “告诉她,寸步不离地守着许半夏,医药费、护工费全从项目经费里报。” 电话那头的李黎倒是干脆,接到通知时只问了句“半夏姐情况严重吗”,就立刻去收拾行李。 第64章 夜里的电话 我知道李黎对许半夏的心思,她看许半夏的眼神总是亮晶晶的,她曾经在照顾许半夏的时候对她产生了另类的心思。 好几次,我有看到,她在偷偷嗅许半夏身上的味道。 以前许半夏跟我提过这事,我只当是小姑娘胡闹。 现在想来,让李黎回去或许是最好的选择——她细心,又熟悉国内的情况,最重要的是,她是女人。 就算……就算她对许半夏真有什么超出友谊的心思,又能怎么样呢? 总好过让许半夏一个人在医院孤零零躺着。 我给李黎打了个电话,语气尽量平静:“照顾好她,别让她出事,她的工作,要是可以,你就帮她。担待一二。等我回去,就让你回国。” 李黎在那头轻笑:“亲爱的放心,半夏姐也是我重要的人。” 她的声音温柔,带着一种笃定的暖意,让我莫名松了口气。 挂了电话,我走到窗边,看着远处工地上的塔吊缓缓转动。 沙漠的风带着沙砾打在玻璃上,像极了许半夏总说的,国内工厂夜里的风声。 我想起她总嘲笑我心大,说万一她被人拐跑了都不知道,我当时笑着说“谁敢拐走我老婆,我跟他拼命”。 可现在,我却只能把她托付给一个喜欢她的女人。 这个念头荒诞又无奈,可我看着手机里许半夏苍白的病房照片,突然觉得,只要她能好好的,其他的好像真没那么重要。 不算吃大亏,我这样安慰自己,心里却空落落的,像被沙漠的风吹走了什么。 李黎登机前发来消息:“已出发,等我消息。” 我回了个“好”,然后点开和许半夏的聊天框,翻到她前几天发的工地夜景照片——灯火通明的厂区,她站在镜头前比耶,眼角的疲惫藏不住,却笑得灿烂。 我给她发了条消息:“等我回来,咱们好好吃饭,好好睡觉。” 发送成功的提示弹出时,沙漠的夕阳正染红天际,而我知道,此刻有个人正带着我的牵挂,飞向那个有她的城市。 夜色会过去,疲惫会消散,只要她在,一切就都值得。 办公室的空调坏了,午后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许半夏捏着钢厂的预算报表,笔尖在“设备更新”那栏反复圈画,额角的汗珠顺着鬓角滑落,刚愈合的胃穿孔伤口还隐隐作痛。 “许总,小苏来了三次了。” 秘书在门口轻声说。 “他同学还在外面等着。” 许半夏放下笔,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让他进来。” 小苏抱着一摞计划书快步走进来,白衬衫的领口沾着汗渍,眼睛里却闪着兴奋的光:“半夏姐,我们的项目方案又完善了!天使轮估值已经出来了,就差启动资金……” 他把计划书推过来,首页印着“星途科技”四个大字,下面是几个年轻人的合照,笑得朝气蓬勃。 许半夏翻了几页,指尖划过“人工智能供应链优化”的标题,想起自己年轻时拉着陈宇宙跑钢材市场的样子。 “想法不错。” 她合上计划书,语气带着歉意。 “但姐现在真没钱。钢厂那边刚投了新生产线,资金全砸进去了。” 小苏的笑容僵了僵,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文件夹边缘:“我知道半夏姐忙……可我们团队已经熬了大半年,就差这临门一脚。” 许半夏看着他眼里的光一点点暗下去,心里有些不忍。 她当初创业时,要是有人能拉一把,也不会走那么多弯路。 “这样,”她沉吟片刻:“等刘志善回来。我那个死老公在中东做项目,暗地里指不定赚了多少,正好让他放放血。” 她嘴上说得轻松,心里却盘算着刘志善的归期。 他说项目收尾还要一个月,到时候这笔钱应该能周转过来。 小苏点点头,把计划书留下:“那我等半夏姐消息。” 他刚走,办公室的门就被“砰”地推开。 李黎拎着保温桶站在门口,墨镜滑到鼻尖,露出一双带着怒意的眼睛:“许半夏,你命要不要了?” 许半夏挑眉:“你怎么来了?刘至善那家伙让你来的?” 李黎把保温桶重重放在桌上,掀开盖子——里面是熬得浓稠的小米粥,飘着淡淡的姜香。 “医生说你必须静养,你倒好,刚出院就往公司跑。” 她伸手探向许半夏的额头,指尖带着微凉的触感。 “胃穿孔是小事吗?再折腾下去,下次就不是住院这么简单了!” 许半夏想躲,却被李黎按住肩膀。 她的力气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强硬:“现在就跟我去医院复查,然后回家躺着。钢厂的事让副总盯着,互联网公司的事让小苏等着,天塌下来有我和刘志善顶着,轮不到你硬撑。” “我还有会……” “推了!” 李黎直接拿起许半夏的手机,对着通讯录里的副总赵垒发语音。 “许总身体不适,下午所有会议取消,文件等她休养好再批。” 许半夏看着她雷厉风行的样子,突然没了反驳的力气。 胃里又开始隐隐作痛,她靠在椅背上,看着李黎熟练地收拾她的桌面,把药盒摆在最显眼的位置,动作自然得像在打理自己的家。 “你这是绑架啊。” 她低声说,嘴角却忍不住上扬。 李黎回头瞪她一眼,眼里却藏着笑意:“绑架你去养病,算为民除害。刘志善把你交给我,我就得把你完好无损地还给他——当然,最好能养胖点,省得他总说我没照顾好你。” 阳光穿过窗户,落在两人身上,办公室里弥漫着小米粥的香气。 许半夏突然觉得,等刘志善回来“放血”的日子,好像也没那么难熬了。 钥匙插进锁孔转动的瞬间,许半夏就被李黎半扶半拽地往里带。 玄关的鞋柜上还摆着她和刘志善的合照,照片里的她笑得没心没肺,腰肢纤细得像一折就断。 “鞋,鞋还没换……” 许半夏被按在换鞋凳上,看着李黎蹲下来替她解鞋带,动作麻利得像在拆包裹。 胃里的隐痛还没散去,她没力气争执,只能任由那双帆布鞋被扔在鞋架最下层。 “去床上躺着。” 李黎直起身,不容置疑地推着她往卧室走。 阳光透过落地窗洒在床单上,暖融融的一片,许半夏确实累了,被这股暖意一烘,连眼皮都开始打架。 她乖乖脱了外套和鞋袜,刚掀开被子躺进去,就听见身后窸窸窣窣的声响。 回头一看,李黎竟然也脱了鞋,抬脚就往床上爬。 “你疯了?” 许半夏下意识往床沿挪了挪。 “这是我的床,你上来干什么?” 李黎却笑得一脸坦然,钻进被子就往她身边凑:“医生说你得静养,我得盯着你,免得你半夜爬起来看文件,或者偷偷跑回公司。” 话音刚落,她伸手从身后轻轻环住许半夏的腰,下巴抵在她颈窝处。 “别动,就这样最安全。” 许半夏的身体瞬间僵住。 李黎的怀抱很暖,带着淡淡的栀子花香,可那圈在腰间的手臂却让她浑身不自在。 她的腰不算粗,但常年奔波练就的紧实线条藏不住,此刻被李黎轻轻圈着,像被什么柔软的东西裹住了。 “放开……痒。” 许半夏想挣开,刚一动胃就抽痛起来,疼得她倒抽一口冷气。 李黎立刻松了点力气,却没撒手,反而把脸埋得更近了些,鼻尖在她后颈轻轻蹭着,像小猫撒娇似的:“你看你,一动就胃疼,乖乖躺着不好吗?” 温热的呼吸洒在皮肤上,带着点痒意。 “你好瘦啊,半夏姐,抱起来像只刚长肉的小猫,忍不住想亲一口。” 说着,她还真在许半夏肩上轻轻“吸”了一下,声音软软的,带着点玩笑的意味。 许半夏又气又笑,抬手想拍开她的脑袋,却没什么力气。 她知道自己的性子,真要较劲儿,李黎未必能按住她,可现在胃里的隐痛一阵阵袭来,连说话都费劲儿,只能任由这疯丫头胡闹。 “别闹了,我要睡觉。” 她闭上眼,声音闷闷的。 李黎果然安静下来,只是手臂还固执地圈着她的腰,呼吸渐渐变得平稳。 许半夏能感觉到身后的体温,像个温暖的小炉子,驱散了些许身体的寒意。 她想起以前刘志善也总这样从后面抱她,说她瘦得硌人,却还是每晚都要搂着才肯睡。 “你啊……” 许半夏叹了口气,心里却没什么真生气的意思。 李黎虽然怪,想法有时天马行空,但眼神里的关切做不了假。 她是女人,再怎么闹也伤不到自己,总好过一个人躺在空荡荡的床上,连杯水都没人递。 阳光慢慢爬过床尾,落在两人交叠的手背上。 许半夏的呼吸渐渐沉了下去,胃里的疼痛被暖意包裹着,变得不再那么尖锐。 迷迷糊糊间,她感觉李黎又往她身边靠了靠,像抱着心爱的玩偶,动作轻得怕吵醒她。 也好,她想,就这样睡一会儿吧。 等醒了,刘志善说不定就快回来了。 后半夜的月光从窗帘缝隙钻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道细长的光带。 许半夏睁开眼,胃里的绞痛减轻了许多,身边的床铺已经凉透,李黎不知什么时候起了床。 她挣扎着想坐起来喝口水,客厅里却传来压低的说话声,是李黎的声音,带着一种她从未听过的娇软:“……知道你惦记她,刚睡着,呼吸匀着呢,像只乖猫。” 许半夏的动作顿住了。 是刘至善的电话。 她悄无声息地下床,赤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慢慢挪到卧室门口。 虚掩的门缝里,能看见李黎坐在沙发上,背对着她,手机贴在耳边,手指绕着头发打圈。 “什么叫睡到你老婆了?” 李黎突然轻笑起来,声音里带着戏谑。 “就是字面意思啊,她现在就睡在我旁边的床上……吃醋了?” 电话那头传来刘至善的声音,模糊不清,却能听出笑意。 李黎对着话筒哼了一声:“你倒大方。也是,反正我是女的,肉烂在锅里,左右都是你们家的人,对吧?” 许半夏的指尖攥得发白,后背沁出一层冷汗。 她以为李黎的亲近只是玩笑,以为刘志善的纵容只是心大,却没想到他们之间早有这样露骨的默契。 胃里又开始隐隐作痛,比伤口的疼更刺骨。 “说正事。” 李黎的语气突然正经起来。 “你交代的事差不多了。许半夏那个妹妹,叫许倩倩的,是吧?” 许半夏浑身一震,血液瞬间冲上头顶。 便宜妹妹许倩倩今年刚拿到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下个月就要出国留学,这件事是她最终出的钱。 虽然当时是丈夫说要给的,但许半夏怎么能让别人出这笔钱。 只是当时就隐约感觉有些不对。 丈夫很疼爱她。 一直对许友仁夫妻对自己不好而心有芥蒂,甚至是耿耿于怀。 他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好言好语大大方方掏许倩倩的留学钱呢! “那小姑娘单纯得很。” 李黎的声音带着一丝漫不经心的残忍。 “我找了一只前大毛的乌鸦帮我办这个事,托人给她介绍了个留学生男朋友,富二代,会玩得很。现在两人正打得火热,整天腻在一起逃课逛街,听说最近还学会泡吧了。” 电话那头的刘志善似乎说了句什么,李黎低低地笑:“放心,距离你说的‘堕落’不远了。不过说真的,这种事做得我心里发毛,太下作了……” “什么下作?” 刘志善的声音透过听筒隐约传来,带着不容置疑的强硬。 “这叫阳谋。我们没逼她,只是给她递了块糖而已。她要是真能坚定,真能拒绝那些诱惑,我们能奈她何?” 李黎沉默了几秒,低声道:“话是这么说……可她才十九岁。” “十九岁不小了,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刘志善的声音冷了下来。 “她要是安安稳稳读书,谁也动不了她。可她自己要往糖罐里跳,那就是她的命。你别忘了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许半夏在她们家吃了多大的苦头,凭什么厚此薄彼,我老婆那样的人被欺负,我能答应吗?把我老婆当提款机?我就要让他们知道,穷人乍富那也浊什么好事。真以为国外是天堂?那我就让他们知道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天堂。我看他许友仁最后面对这么两个女儿,到时怎么选择。” 许半夏靠在门框上,浑身的力气像被抽干了。 原来刘至善暗地里为了替她出气做了这样的事。 许半夏不是天真的孩子。 她也曾在国外短暂的待过。 许半夏知道,国外除了一些外表的光鲜,其实有很多垃圾。 比如,洗衣粉,比如,过度的开放。 甚至是一些公而共之的多人运动派对。 许半夏没想到,丈夫用这样的手段来对付许倩倩。 她从那个女孩身上看不到什么姐妹情。 但那也算是一个无辜人吧。 这样伤害了,好吗? 许半夏产生了质疑。 客厅里的李黎还在低声应和着,说会继续盯着许倩倩的动向,确保事情按计划进行。 许半夏慢慢退回卧室,躺回冰冷的床上,用被子蒙住头。 第65章 裘必正走投无路,又想起了郭启东 许半夏家的客房里,灯光调得很暗,只留一盏床头灯在角落投下暖黄的光晕。 李黎推开门时,看到许半夏背对着门口缩在床上,被子拉得老高,仿佛早就睡熟了。 但她脚步刚停在床边,就轻轻嗤笑了一声:“别装睡了,刚才在客厅的话,你听得一清二楚吧?” 被子里的人僵了一下,随即缓缓掀开被子坐起身。 许半夏脸上还带着未褪的疲惫,眼下有着淡淡的青黑,她看着李黎,声音带着恳求:“李黎,算我求你,放弃那个计划吧。倩倩她还小,在国外一个人不容易,你别去针对她……” “针对?” 李黎挑了挑眉,走到对面的椅子上坐下,语气里满是不屑。 “许半夏,你这话就没意思了。我做什么了?我不过是让那边的人‘恰好’知道她最近的一些小动作,‘恰好’给了她一点所谓的‘麻烦’。” 她身体微微前倾,眼神锐利起来:“说真的,这事我自己都觉得挺恶心。但你以为我为什么还要做?因为我们根本没把事做绝。我们只是给了一个可能,一种选择——她要是老老实实上学留学,把心思全放在学业上,谁能去害得了她?” 李黎冷笑一声。 “但是,如果她放着好好的书不念,整天跟个老外鬼混,夜不归宿,心思全在那些情情爱爱里。现在出了岔子,难道怪别人?路是她自己选的,后果自然该她自己担。” 许半夏被堵得说不出话,嘴唇动了动,眼里泛起红意:“可她是我妹妹……” “你还知道提亲人?” 李黎打断她,语气陡然沉了下来。 “那你自己呢?刘至善都跟我说了。就因为你出生时难产,你那个爹许友仁,就把所有怨气都撒在你身上,从小到大对你非不理不问,这叫什么事?简直莫名其妙,岂有此理!” 她越说越气,声音都提高了几分:“尤其是现在!他住着你母亲留下的房子,却对你的死活不闻不问,连你过去生病住院都没有一次露过面!这种狼心狗肺的东西,就是欠收拾!” 李黎靠回椅背上,看着许半夏苍白的脸:“我针对许倩倩,一半是给你出口气,让你那个偏心眼的爹尝尝心疼的滋味;另一半,也是给她个教训。你别再护着了,有些人不撞南墙不回头,真等出了天大的事,谁也救不了她。” 许半夏低下头,手指紧紧攥着被子,指节泛白。 李黎的话像针一样扎在她心上,有愤怒,有委屈,还有一丝连她自己都不愿承认的动摇。 许半夏看着李黎,眼里满是困惑。 她沉默了半晌,终于还是问出了口:“我老公对我好,那是我们之间的事。他是混蛋,却也是真的爱我。可你……为什么要这么听他的话,这么费心帮我?” 李黎闻言,忽然笑了笑,那笑容里没有了之前的锐利,反倒多了几分坦诚。 她上前一步,轻轻拉住许半夏的手,掌心温热而坚定:“因为我喜欢你啊。” 许半夏浑身一僵,像是被烫到一样想抽回手,却被李黎握得更紧。 “你别误会,”李黎看着她震惊的眼睛,认真地说:“我知道这很奇怪,我也是个女人。可如果我是男人,我一定会跟刘至善争到底,哪怕争到死,也要把你抢过来。就算现在这样,我也想为你做点什么。” “你疯了!” 许半夏又气又急,脸都涨红了。 “这种玩笑能随便开吗?快放开我!” 可话音刚落,李黎却轻轻张开双臂,给了她一个温柔的拥抱。 那拥抱很轻,带着小心翼翼的珍视,没有丝毫冒犯的意味。 “我没开玩笑,也不是变态。” 李黎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委屈。 “我不想做什么,就是单纯想对你好而已。看到你受委屈,我难受。” 许半夏被抱得浑身不自在,想推开又觉得不妥,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心底的震惊慢慢褪去,反倒生出一种荒诞的感觉。 她忽然想起自家那个花心老公,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这人搞出轨都能搞出个喜欢自己的女人,真是……天下独一份的怪事儿。 李黎抱了一会儿,见她不再挣扎,便轻轻松开了手,眼神里带着点试探的小心翼翼。 许半夏揉了揉额角,连日的疲惫忽然涌了上来,让她懒得再去纠结这莫名其妙的事。 心里那根紧绷的弦,却在不知不觉中松了下来。 她看着眼前的李黎,想起了死去的小陈。 想起了陈宇宙——那些曾经真心待她的人,一个个都走了。 如今这乱糟糟的生活里,突然冒出来一个人,说单纯地喜欢自己,想对自己好……这又怎么能不好呢? “算了,懒得说你。” 许半夏摆了摆手,语气里没了怒意,只剩下无奈的纵容。 “时间不早了,睡吧。” 李黎见她没有真的生气,眼睛亮了亮,乖巧地点点头:“好。” 许半夏躺回床上,拉过被子盖到身上。 黑暗中,她听着身边李黎轻轻躺下的声音,心里虽然还有些别扭,却奇异地安定了下来。 或许这事确实莫名其妙,可被人这样记挂着、珍视着,终究是件温暖的事。 她闭上眼睛,疲惫席卷而来,很快便沉入了梦乡。 这一夜,她睡得格外安稳。 晨光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房间,许半夏刚洗漱完,就被李黎堵在了客厅。 “我听说小苏找你要投资?” 李黎将一杯温牛奶放在她面前,语气随意得像是在说天气。 “这事你别管了,钱我已经给他转过去了。” 许半夏握着杯子的手一顿,抬头皱眉:“你怎么能擅自做主?小苏的项目还没细看,而且这是我的事……” “什么你的我的。” 李黎打断她,坐在对面的沙发上,双腿交叠,姿态从容。 “我和刘至善做生意,从来不是他的下属,是平等的合伙人。账上的资金我有一定自主权,这点钱不算什么。再说了,我看过小苏的计划书,思路清晰,市场也对口,这是正经投资,不是白给,稳赚不赔的。” 她见许半夏还想说什么,又笑着补充了一句:“退一万步说,你要是过意不去,回头我找刘至善报销,就说是他给你的‘零花钱’,保管他没意见。” 许半夏被她堵得没话说,心里却清楚,李黎这话不过是为了让她安心。 她哪会真去找刘至善报销? 这笔钱分明是算在了自己头上。 看着李黎坦荡的眼神,许半夏心里一阵复杂——这个女人,明明是因为丈夫的花心才出现在自己生命里,却偏要用这样直接又热忱的方式对自己好,连花钱都花得如此理直气壮。 她最终无奈地叹了口气:“好吧,回头我让小苏把详细合同拟好给你。” 李黎眼底闪过一丝笑意,端起自己的杯子喝了一口,心里却想着:花在你在意的人和事上,多少钱都值。 同一时间,城市另一端的茶馆包间里,气氛却压抑得厉害。 裘毕正坐在椅子上,手指重重敲着桌面,看着对面一脸为难的冯遇:“老冯,咱们多少年的兄弟了?伍建设现在是疯了!偷排那点废水能省几个钱?真被查出来,咱们整个行业都得跟着遭殃,到时候大家都是死路一条!你去劝劝他,他多少还能听你几句。” 冯遇搓着手,一脸苦相:“老裘,不是我不帮你。你也知道,我早就不管厂里的事了,现在就想守着我那几个小院种种花,图个清静。” 他夹在裘毕正的焦急和伍建设的固执之间,左右为难。 “再说了,建设他那人你也清楚,认定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所以才要你去说!” 裘毕正提高了声音。 “难道眼睁睁看着他把咱们都拖下水?” 正说着,包间门被推开,伍建设走了进来,脸上带着不耐烦:“吵什么呢?我老远就听见了。老裘,你又在背后说我什么坏话?” 裘毕正霍然起身:“我说你赶紧停了偷排!那是在玩火!” 伍建设冷笑一声:“停了?厂里资金链都快断了,不停排就得停工,你养着几百号工人?你到底知不知道那些工人的工资是多少,特别是那些个老师傅,开又不能开,又不能降薪,咱不抓紧生产,能怎么办?” 他看向冯遇。 “老冯,你说句公道话,是眼睁睁看着厂子倒闭,还是先渡过难关再说?你要知道,你的钱也投在里面,你的厂子已经没了,如果连我们这个厂子也倒了,那你就真没钱了,什么都没有了,你还能过这样安逸的生活吗?” 冯遇听了这话,又被两人的目光盯着,额头都冒了汗。 他本就耳根子软,又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嗫嚅着开口:“其、其实建设说得也有道理……先保住厂子再说吧?环保的事,说不定能慢慢想办法……” “你!” 裘毕正不敢置信地看着冯遇,气得浑身发抖。 这两个人难道不知道,这种事万一出了大事是要坐牢的。 哪里是没钱那么简单。 “好,好得很!你们俩真是好兄弟!我话放这儿,总有一天你们会后悔的!” 他抓起外套,狠狠摔门而去,包间里只剩下伍建设得意的眼神,和冯遇愈发尴尬的沉默。 窗外的阳光正好,却照不进这弥漫着利益纠葛与侥幸心理的角落。 裘毕正气冲冲地走出茶馆,秋日的风灌进领口,却吹不散他心头的烦躁与恐惧。 伍建设的固执和冯遇的和稀泥像两块巨石压在他心上,一想到偷排废水的事万一败露,自己可能要蹲大牢,他的腿肚子就忍不住发软。 他这辈子没别的追求,就想安安稳稳赚点钱,平平安安养老。 坐牢? 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可伍建设那条路明显是条死胡同,冯遇又指望不上,自己手里这点本事,连公司账目都理不清,更别说解决眼下这要命的麻烦了。 走在车水马龙的街上,裘毕正像只无头苍蝇,脑子里乱成一团浆糊。 他掏出手机翻着通讯录,一个个名字划过,却没一个能让他觉得靠谱。直到指尖的动作猛地顿住——郭启东。 这个名字像根刺,扎得他心口一阵发紧。 当年郭启东在他公司当副总,脑子活、能力强,把厂子上下打理得井井有条。 可这人手脚不干净,暗地里贪了不少钱,被他通过许半夏查账抓了现行。 那会儿他气头上,一点没留情面,直接把人送进了监狱。 可没了郭启东,公司立马成了一盘散沙。 他自己瞎指挥了没几个月,订单丢了一堆,账目乱成一锅粥,眼看就要撑不下去。 没办法,他又拉下脸托关系、花钱,把郭启东保释了出来,还特意摆了酒席给人“赔罪”,结果因为这事又得罪了许半夏,把那位姑奶奶给得罪狠了。 本以为能靠郭启东东山再起,没成想他自己管理上出了大纰漏,警察找上门来查账。 他吓得魂飞魄散,硬是逼着郭启东替自己顶了罪,当时说得好好的,最多三个月就想办法把人弄出来。 可后来他跟伍建设合伙竞标省二钢的项目,一心扑在抢地盘上,日日忙着应酬、打通关系,郭启东的事就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 别说三个月,这都快三年了,他连封像样的信都没给人家寄过。 “这……合适吗?” 裘毕正喃喃自语,心里直发虚。 他知道自己这事做得不地道,简直是把人郭启东当成了用完就扔的工具。 可一想到坐牢的风险,那点愧疚感瞬间就被恐惧压了下去。 郭启东脑子好,鬼主意多,当年那么棘手的账目问题都能捋顺,说不定他真有办法解决眼下的环保危机? 再说了,这人现在还在里面蹲着,自己要是能想办法帮他减轻点刑期,他还能不感激涕零地帮自己? 越想越觉得这是唯一的出路,裘毕正咬了咬牙,不再犹豫。 他立刻调转方向,快步走向路边的公用电话亭——这种事,他不敢用自己的手机说。 手指颤抖着拨通了监狱的探视预约电话,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定些:“喂,你好,我要预约探视……对,探视郭启东……” 挂了电话,裘毕正靠在电话亭的玻璃上,心脏还在砰砰直跳。 他知道自己这是病急乱投医,甚至有点无耻,但事到如今,他想不出别的办法了。 至于郭启东会不会帮他,帮了之后又会提出什么条件,他暂时不敢去想。 眼下,能躲过牢狱之灾才是最重要的。 第66章 事业的顺利 监狱的会见室里,灯光惨白得晃眼。裘毕正坐在冰凉的铁椅上,手指紧张地抠着椅面,看着对面缓缓走来的身影,心脏猛地一缩。 郭启东瘦得脱了形,曾经梳得一丝不苟的头发如今干枯发黄,脸颊凹陷,眼神里没了往日的精明锐利,只剩下一种麻木的沉寂。 身上的囚服宽大地罩在身上,走几步路都显得有些虚浮。 这哪还是当年那个能把公司上下打理得井井有条的郭启东? 分明是被牢狱生活磋磨得没了半分生气。 裘毕正喉咙发紧,那些在路上打好的腹稿瞬间忘得一干二净。 他看着郭启东在对面坐下,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在桌上,指关节因为用力而泛白,一股从未有过的愧疚感像潮水般将他淹没。 “启东……” 他声音干涩,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颤抖。 “对不住……是我对不住你。” 郭启东抬眼看他,眼神里没什么波澜,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当年是我混账,贪了你的功劳,出了事又把你推出去顶罪。” 裘毕正的声音越来越低,头几乎要埋到胸口。 “我说好三个月就接你出来,结果……结果我被生意迷了心窍,把你忘得一干二净。这些年你在里面受的苦,都是我害的……我对不起你,我真后悔,我这良心……疼得慌。” 他说着,眼眶竟有些发热。 这不是装的,看着郭启东这副模样,他是真真切切地感觉到了良心的谴责。 郭启东沉默地听着,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但紧绷的肩膀似乎微微放松了些。 过了许久,他才缓缓开口,声音沙哑得厉害:“说这些有什么用?现在知道后悔了?” “有用!有用!” 裘毕正急忙抬头,眼神里满是恳切。 “启东,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这次来,我是真心求你帮忙的。只要你肯帮我,我回去就想办法活动,一定让你早点出来!你要什么补偿,只要我能做到,绝不推辞!” 他把伍建设偷排废水、自己担心坐牢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语气里带着浓浓的焦虑和恐惧:“我现在是走投无路了,伍建设不听劝,冯遇靠不住,这世上只有你脑子最清楚,只有你能帮我了!” 郭启东静静地听着,手指在桌上轻轻敲击着,像是在思考。 会见室里只剩下裘毕正急促的呼吸声和他指尖敲击桌面的轻响。 许久,他才停下动作,抬眼看向裘毕正,眼神里终于有了点光彩:“想活命,想保全身家,也不是没办法。” 裘毕正眼睛一亮:“你说!我都听你的!” “立刻从伍建设那儿退股。” 郭启东一字一句地说,语气斩钉截铁。 “不管亏多少,哪怕折价转让,也要尽快把钱抽出来。伍建设那条船已经漏了,跟着他只会一起沉下去。” 裘毕正愣了一下:“退股?那我的钱……” “钱能保住命就不错了。” 郭启东打断他。 “把退出来的钱,想办法投到许半夏的新钢厂去。” “许半夏?” 裘毕正更惊讶了。 “她那个厂子才刚起步……” “刚起步才好。” 郭启东眼神锐利起来,仿佛又变回了那个运筹帷幄的郭副总。 “她的新厂年轻、健康,没有老厂子的那些负累。没有政府硬压的指标,没有裁不掉的冗余员工,更没有伍建设这种只顾眼前利益的糊涂虫掌舵。现在看着不起眼,但那才是真正有希望的地方。你跟着她,至少能落个安稳,比跟着伍建设一起蹲大牢强。” 他顿了顿,补充道:“许半夏这个人,虽然厉害,但做事有底线,讲规矩。你把姿态放低,诚心跟她合作,她未必会拒绝。总比你现在吊在伍建设这棵歪脖子树上强。” 裘毕正看着郭启东笃定的眼神,心里的慌乱竟奇异地平静了下来。 他知道郭启东从不说虚话,这番话虽然听起来冒险,却是眼下最靠谱的出路。 “好……好!我听你的!” 他用力点头,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从监狱出来,秋风卷着落叶打在裘毕正脸上,带着刺骨的凉意。 郭启东的话还在他耳边回响,可一想到要去投靠许半夏,他的脚步就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他哪有脸去找许半夏? 这些年,他对许半夏做的那些事,桩桩件件都透着龌龊。 当年在俄罗斯进废钢,他联合伍建设暗中使绊子,硬生生压减了她的份额,把好处都揽到自己怀里。 后来查郭启东的账,他拉着许半夏当枪使,利用她的精明查出了猫腻,转头却在郭启东面前颠倒黑白,把所有责任都推到许半夏身上,让郭启东对她恨之入骨。 最狠的一次,是他眼看许半夏的废钢生意越做越大,心里嫉妒得发狂,竟匿名举报她的货里藏着军火,害得许半夏被海关严查,差点把家底都赔进去。 那些手段,现在想起来都让他自己觉得寒心。 许半夏当年没跟他拼命,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如今自己走投无路,却要上门去求她? 她不把他赶出来就算好的,怎么可能愿意接纳他? “我……我这张老脸往哪儿搁啊?” 裘毕正蹲在路边,狠狠抓了抓头发,心里天人交战。 退股伍建设,他舍不得那些投入。 投靠许半夏,他又没那个底气。 可一想到偷排的事一旦败露,自己可能面临的牢狱之灾,想到郭启东在监狱里那副憔悴的模样,他打了个寒颤。 比起坐牢,脸面又算得了什么? 他掏出手机,翻出那个许久未拨的号码,指尖悬在屏幕上,迟迟不敢按下。 脑海里全是许半夏那双锐利的眼睛,仿佛能看穿他所有的心思和算计。 “唉……” 他重重叹了口气,最终还是把电话打给了郭启东——虽然只能打监狱的公用电话。 “启东,我……我还是有点怕。” 裘毕正的声音带着犹豫。 “我以前对许半夏做了太多过分的事,她怎么可能原谅我?这去了不是自取其辱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传来郭启东沙哑却坚定的声音:“自取其辱也得去。裘毕正,你现在没有别的路可选了。伍建设那边是火坑,你不跳出来就是等死;许半夏那边就算是刀山,你也得硬着头皮上。” “可……” “没有可是!” 郭启东打断他。 “你当年怎么对她的,你自己清楚。现在想求人家帮忙,就得拿出诚意。别管什么脸面了,她要是骂你,你就听着;她要是让你滚,你就赖着。哪怕去哭,去跪,怎么样都要让她松口。只有取得她的原谅,你才能有活路。” 郭启东的话像一盆冷水,浇醒了犹豫不决的裘毕正。 是啊,事到如今,他还有讨价还价的资格吗? “我知道你拉不下脸,但你想想,是脸面重要,还是你的身家性命重要?” 郭启东的语气缓和了些。 “许半夏那个人,虽然厉害,但恩怨分明。你真心认错,再把伍建设偷排的事捅给她——这对她的新厂来说,也是个清理竞争对手的机会,她未必不会动心。” 裘毕正握着电话,指节泛白。 他知道郭启东说得对,这是他唯一的出路。 “好……好吧。” 他咬了咬牙,像是下定了巨大的决心。 “我去!我这就去准备准备,明天就去找她!” 挂了电话,裘毕正站在路边,看着车来车往,心里依旧七上八下。 但他知道,自己必须迈出这一步了。 哪怕前方是刀山火海,哪怕要放下所有的尊严,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他从口袋里掏出钱包,看着里面家人的照片,深吸一口气。 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这一趟,必须成。 拖着行李箱推开家门时,我还满脑子都是中东沙漠里的热风和煤气罐的金属味儿。 本以为迎接我的是许半夏的热汤和笑脸,结果玄关处散落的高跟鞋让我一愣——一双是许半夏常穿的,另一双陌生的细跟凉鞋,看着就不属于我家。 “我回来了。” 我扬声喊了一句,客厅里传来一阵嬉笑声。 探头一看,许半夏正和李黎窝在沙发上看剧,俩人手还握在一起,头靠得近得能蹭到头发。 看到我进来,许半夏只是抬了抬眼皮:“回来了?去洗澡吧,一身沙子味儿。” 李黎倒是笑着跟我打招呼:“哟,刘老板凯旋了?” 我心里犯嘀咕,这才出去大半个月,怎么家里就多了个女主人似的? 等我洗完澡出来,更傻眼了——许半夏指着客房门:“我和黎黎睡主卧,你今晚委屈下,沙发归你。” “不是,凭什么啊?” 我急了。 “这是我家!” “现在是我们家。” 许半夏挑眉,拍了拍李黎的手。 “黎黎最近帮了我大忙,得好好犒劳她。你一个大男人,睡沙发怎么了?” 我看着她俩默契的眼神,愣是把后半句抱怨咽了回去。 得了,谁让我理亏在先呢? 只能抱着枕头悻悻地挪到沙发上,夜里听着主卧传来的笑声,心里那叫一个憋屈。 看来得赶紧讨好许半夏,把我的床位“夺”回来。 第二天一早,我正琢磨着做点什么好吃的,一进厨房就撞见了童骁骑。 这小子系着围裙,对着菜谱愁眉苦脸,手里的锅铲差点戳到自己。 “你这是干嘛呢?” 我吓了一跳。 “学做菜呢。” 童骁骑挠挠头,脸有点红。 “我跟高辛夷打算下个月出国,她吃不惯西餐,我想着多练练,到时候给她露一手。” 我乐了,这小子谈恋爱还挺上心。 正好我也想讨好许半夏,干脆凑过去:“巧了,我也想学学。你看我家那俩祖宗,现在正腻歪呢,我得做点好吃的挽回局面。” 于是俩大男人就这么在厨房里开了“厨艺培训班”。 童骁骑学做番茄炒蛋,鸡蛋壳直接磕进锅里,炒出来满盘都是碎壳。 我想炖个排骨汤,结果水放少了,锅差点烧糊,满厨房都是烟,把烟雾报警器都弄响了。 许半夏和李黎闻声进来,看着我们俩满脸烟灰、手忙脚乱的样子,笑得直不起腰。 “刘至善,你这是想把家烧了啊?” 许半夏叉着腰,眼里却带着笑意。 “还有你童骁骑,鸡蛋壳补钙啊?” 童骁骑红着脸把蛋壳挑出来,硬着头皮尝了一口:“好像……有点咸。” 我盛了碗黑乎乎的排骨汤,自己都不敢下嘴。 结果李黎伸手接过去,抿了一小口,居然说:“还行,有进步空间。” 许半夏白了她一眼,接过我手里的锅铲:“一边去,看我的。” 看着她系着围裙在灶台前忙碌的背影,我和童骁骑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无奈和好笑。 俩大老爷们学厨艺,最后还得靠女人救场。 不过看着许半夏嘴角的笑意,我心里那点憋屈忽然就没了。 睡沙发就睡沙发吧,只要她高兴就好。 童骁骑凑过来小声说:“刘哥,要不咱明天学做甜品?高辛夷喜欢吃甜的。” 我一拍他肩膀:“行!明天继续,就不信征服不了这灶台!” 厨房里的笑声混着饭菜香飘出去,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地板上,虽然床位被占了,厨房像战场,但这热热闹闹的样子,倒也挺温馨。 厨房里的抽油烟机刚停下嗡鸣,最后一盘红烧排骨被端上桌时,李黎已经摆好了碗筷。 蒸汽在玻璃上凝成细密的水珠,窗外的天色刚擦黑,楼道里传来邻居回家的脚步声,混着饭菜的香气,把小屋里的烟火气烘得格外足。 “快吃,排骨炖了一个钟头,你最爱吃的带脆骨的部位。” 李黎把一块排骨夹到我碗里,自己拿起筷子却没动,视线落在我脸上。 “对了,你那煤气罐的生意,最近怎么样了?顺不顺利?” 我夹着排骨的手顿了顿,随即笑出声,扒拉了一大口米饭:“何止顺利,简直是大好。” 李黎眼睛亮了亮,往我碗里又添了块青菜:“真的?那太好了。” 她顿了顿,用筷子轻轻敲着碗沿。 “那……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要不要缓一缓,别总把自己绷那么紧。” 我放下筷子,身体微微前倾,语气里带着抑制不住的兴奋:“缓是肯定不缓的,但煤气罐的生意已经走上正轨,我打算腾出精力搞点新的——建个汽车厂。” “什么?” 李黎手里的筷子差点掉在桌上,她眨了眨眼,似乎没听清。 “你说……汽车厂?” “对,汽车厂。” 我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口,声音更笃定了些。 “这两年跑生意见了不少地方,发现咱们这儿的运输需求越来越大,尤其是拉货的卡车、面包车,缺口特别大。我已经托人打听了,城郊有块闲置的工业园用地,手续正在谈,等煤气罐这边再稳定些,就正式启动。” 第67章 伍建设的困境 客厅的吊灯洒下暖黄的光,把餐桌边缘的木纹照得格外清晰。 我扒拉了两口碗里的米饭,筷子在瓷碗边缘轻轻敲了敲,忽然开口告诉了她们我打算开家汽车公司。 空气有短暂的停顿。 李黎正夹着青菜的手顿在半空,镜片后的眼睛眨了眨,带着点疑惑:“汽车行业?这可不是小打小闹,要砸进去的钱是个天文数字,而且想盈利至少得熬好几年吧?” 她放下筷子,指尖在桌面上轻点。 “你——是想要进军新能源领域,对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桌下忽然传来一阵轻痒。 许半夏的脚悄悄勾住了我的脚踝,隔着薄薄的家居袜,传来她掌心般的温度。 我抬眼看向她,她正低头喝着汤,嘴角却悄悄弯起,睫毛在眼下投出一小片温柔的阴影。 “也不算完全跨界。” 我避开李黎的问题,夹了块排骨放到许半夏碗里。 “传统汽车怎么争也不可能争过国外,但是——新能源,这个搞好了可以。让我们弯道超车,而且,这也正好能和某些重工领域搭上边。呵呵,你该明白,轻工和重工,这可是两个概念。” 许半夏抬眼时,眼里的笑意已经漫了出来,像浸在温水里的糖块,慢慢晕开甜意。 她什么都没说,只是用筷子把排骨上的肉剔下来,又悄悄推回我碗里。 我们都心知肚明,她筹备了大半年的钢厂下个月就要动工,而汽车制造对特种钢材的需求量极大——我开这家公司,从来都不是为了自己。 “哦——” 李黎拖长了调子,视线在我和许半夏之间转了一圈,忽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她抓起沙发上的外套搭在臂弯,起身时故意重重拍了拍我的肩膀:“行吧,你们俩慢慢聊战略规划,我这电灯泡就不凑热闹了。” 她走到玄关换鞋时,还不忘回头朝我们挤挤眼睛:“今晚这餐桌归你们,客厅归我,互不打扰啊。” 门轻轻关上,屋里瞬间安静下来。 许半夏的脚还勾着我的,力道比刚才重了些,带着点耍赖似的亲昵。 她往我身边凑了凑,声音压得很低:“什么时候的主意?怎么不提前跟我说。” “给你个惊喜。” 我握住她放在桌下的手,她的指尖有点凉,大概是刚才洗碗时沾了水。 “等你的钢厂投产,第一笔订单我包了。” 暖黄的灯光落在她脸上,把她眼底的温柔照得愈发清晰。 她没再说什么,只是用拇指轻轻摩挲着我的手背,桌下的脚轻轻蹭了蹭我的小腿,像只满足的小猫。 窗外的夜色渐浓,餐桌上的饭菜还冒着热气,空气里飘着淡淡的米香,和一种心照不宣的甜。 午后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在伍建设办公室的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裘必正坐在对面的沙发上,手指紧紧攥着茶杯,杯壁的温热根本压不住他心里的火气。 “建设,我最后跟你说一次,把排污的口子堵上,赶紧上净化设备。” 他的声音带着压抑的沙哑。 “环保那边已经来查过两次了,再这么下去,咱们这厂子迟早要被封!” 伍建设往椅背上一靠,手指在桌面上敲得“笃笃”响,嘴角挂着满不在乎的笑:“怕什么?我早就打点好了。上设备要多少钱?停工改造又要损失多少订单?你裘必正精于算计,这点账都算不明白?” “这不是钱的事!” 裘必正猛地站起身,茶杯在手里晃得厉害。 “这是要命的事!真要是被捅出去,咱们都得进去!我告诉你伍建设,你要是再不收手,这股我退定了!” “退股?” 伍建设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突然拔高了音量。 “当初竞标厂子的时候你怎么不说退股?现在厂子刚有起色,你想拍屁股走人?门儿都没有!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想退股就得赔违约金,现在的你——拿得出这笔钱吗?” 裘必正气得浑身发抖,却被堵得说不出话来。 他知道伍建设说的是实话,那份股东协议早就被对方钻了空子,想和平退股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至于违约金,他的钱已经化成了股份,哪里有余钱付什么违约金呢? 当初和伍建设关系好时,他又怎么可能会想到有一天伍建设会找他要什么违约金。 他甩了甩袖子,转身摔门而去,办公室里只剩下伍建设冷笑的声音。 傍晚的霞光染红了半边天,裘必正却觉得心里一片冰凉。 他驱车绕了个弯,最终还是去监狱找了他的得意军师郭启东。 郭启东看到他阴沉的脸色,立刻也就明白了。 “被伍建设堵回来了?” 郭启东语气里带着几分了然。 裘必正把下午的争执说了一遍,最后烦躁地抓了抓头发:“他就是铁了心要钻空子,可我不能陪着他疯!这要是真出了事,我后半辈子都得搭进去!” 郭启东沉默片刻,忽然压低声音:“你手里有没有厂里的账本?还有,你可以试着偷偷拍一些排污的照片。” 裘必正一愣:“不不不,我怎么可能这么做?” 他和伍建设毕竟是兄弟,你别说这里面有多少水分,但真有过不错的时候。 如果裘必正这么做了,等于是在捅伍建设一刀。 “现在什么时候了,还讲哥们义气?你从前怎么不对我讲呢?这是生意吗?这是生死大事,该用的时候就要用。不然,我就等你进来陪我了。” 说到这,郭启东又道:“你也别怕他,伍建设看着横,其实最怕这些见不得光的东西。也别找警察,你就把账本和证据往他面前一放,告诉他要么同意你退股,要么就一起等着被查。他那个人精,肯定知道该怎么选。毕竟,没报警,你给他留余地了。” 裘必正猛地抬起头,眼里的迷茫渐渐被清明取代。 他攥紧了手里的水杯,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发白——是啊,伍建设能耍无赖,他也未必没有破局的办法。 窗外的天色彻底暗了下来,但裘必正的心里,却悄悄燃起了一点微弱的光。 1999年的冬风卷着碎雪,拍在发展委办公楼的玻璃上沙沙作响。 童骁骑站在走廊里,手心微微出汗,直到办公室的门被推开,高跃进踩着高跟鞋走出来,气场依旧凌厉,只是眉宇间多了几分不易察觉的柔和。 “坐吧。” 高跃进指了指对面的椅子,保温杯放在桌面上发出轻响。 她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一身洗得笔挺的中山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眼里的紧张藏不住,却带着股不肯退缩的执拗。 “高部长,我……” 童骁骑刚要开口,就被高跃进抬手打断。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她端起保温杯抿了口茶,热气模糊了镜片后的眼神。 “野猫从小被我惯坏了,脾气倔,认定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你们俩的事,我拦了大半年,她就跟我闹了大半年。” 童骁骑的手指攥紧了裤缝,心脏在胸腔里跳得飞快。 “我这辈子不信邪,就信规矩和道理。” 高跃进放下杯子,目光落在他身上时,终于卸去了几分官场上的冷硬。 “但父母的心都是软的。她既然非你不可,我这个做妈的,总不能真逼得她不认我。” 童骁骑猛地抬头,眼里瞬间涌上光亮。 “婚礼的日子定了?” 高跃进问。 “定在31号,跨年夜。” “嗯。” 她点点头,沉默片刻忽然开口,声音放得很轻。 “童骁骑,我把女儿交给你,不是让你欺负她的。她脾气急,但心肠软,你得让着她,护着她,听见没有?” “我会的!” 童骁骑用力点头,眼眶有些发热。 “我这辈子都会对她好。” 高跃进看着他郑重的样子,终于轻轻叹了口气,算是彻底松了口。 1999年最后一夜,城市的夜空被烟花点亮时,婚礼正在热闹的宴会厅里进行。 童骁骑穿着笔挺的西装,牵着身披白纱的高辛夷,一步步走过铺满玫瑰的红毯。 野猫的眼睛亮晶晶的,嘴角笑得停不下来,看向童骁骑的眼神里,满是藏不住的爱意和欢喜。 我和许半夏坐在台下,看着台上交换戒指的新人,忍不住相视而笑。 许半夏的眼眶有些红,她悄悄握住我的手,指尖带着点凉。 “真好啊,”她轻声说:“他们终于在一起了。” 烟花在窗外炸开,绚烂的光透过玻璃窗洒进来,落在她微微颤动的睫毛上。 她忽然轻轻叹了口气,声音里带着一丝怅然:“要是小陈也在就好了。他一直盼着看野猫结婚,说一定要当伴郎的。” 我握紧了她的手,没说话。 陈宇宙离开快一年了,可他的笑声好像还在耳边,那个总爱坐在钢厂门口晒太阳的年轻人,终究没能等到见证这场跨越阻碍的婚礼。 台上,童骁骑低头吻了高辛夷的额头,掌声和欢呼声淹没了整个大厅。 零点的钟声敲响时,所有人都在欢呼着迎接新千年,童骁骑把野猫紧紧拥在怀里,在她耳边轻声说:“从今天起,我们都有新开始了。” 许半夏靠在我肩上,看着那对紧紧相拥的新人,眼眶里的泪终于滑落。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无论是逝去的故人,还是眼前的幸福,都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成了心里最柔软的印记。 新千年的风从窗外吹进来,带着烟火的气息,也带着对未来的期许,温柔地拂过每个人的脸庞。 车间里的轰鸣声震得伍建设耳膜发疼,可他站在观景台边缘,盯着远处烟囱里翻滚的灰黑色浓烟,只觉得心脏比这机器更沉。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第三遍,屏幕上跳跃的“高部长”三个字像根烧红的烙铁,他干脆按了关机,金属外壳的凉意透过衬衫渗进来,却压不住后颈的潮热。 “伍总,环保队的人又来了,堵在厂门口不肯走。” 助理的声音带着哭腔。 “还有……网上那些照片,您看了吗?排污口的视频,都传开了。” 伍建设没回头,指节抵着冰凉的栏杆。 他想起上周裘必正找到自己时的样子,那个当年拍着桌子说“女人搞不了钢铁”的男人,如今缩着肩膀,手里攥着份股权转让协议,眼里全是哀求:“老伍,你就放我走吧,许半夏那边说了,我把钱投过去,她保我安稳。” 安稳? 伍建设扯了扯嘴角,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他怎么会不知道污染的厉害? 当年开小作坊时,河水是清的,烟囱冒的是白烟,可现在呢? 沉淀池的水绿得发稠,周边村里的人见了他就绕道走。 可机器怎么能停? 停下来,订单违约金能压垮整个厂子;停下来,银行的贷款就要逾期。 停下来,跟着他干了大半辈子的工人怎么办? 他总说“小时候谁在乎卫生”,说“有口吃的就不错了”,这话是说给别人听的,也是说给自己听的。 可高部长上门时拍在桌上的检测报告不会假,网上铺天盖地的骂声不会假,裘必正偷偷录下的排污视频更不会假。 那视频里,他站在排污口旁叼着烟的样子,被配上“黑心资本家”的标题,在热搜上挂了整整两天。 口袋里的备用手机响了,是陌生号码,他接起来,那边传来许半夏清冷的声音:“伍总,赵垒说你找我?” 伍建设喉头滚了滚,突然觉得嗓子发紧。 他原本想好了一肚子话,想讲讲当年建厂的不易,想说说自己的难处,想把这烫手的钢厂像交接力棒一样递给她。 毕竟在整个行业里,现在只有许半夏有能力接下这个摊子,只有她能让这机器继续转起来。 “半夏,”他声音沙哑:“省二钢……我想交给你。设备、工人、订单,所有的一切,你接手,我什么都不要。”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传来纸张翻动的轻响,然后是许半夏平静无波的回答:“伍总,我不能接。” 伍建设的心猛地一沉。 “我和赵垒早就分析过省二钢的情况了。” 许半夏的声音隔着电流传来,清晰得像手术刀。 “设备老化,环保改造要投十几个亿,还有三笔隐性债务没清,这不是接厂,是填坑。” “可你当年……” 伍建设想说当年她也争过省二钢。 “当年我没争,就是知道这坑深。” 许半夏打断他。 “伍总,你比谁都清楚,这厂子早就空了,撑到现在,全靠你的心气吊着。但心气填不了环保的亏空,也挡不住政策的红线。” 夕阳把烟囱的影子拉得很长,像根沉重的锁链。 伍建设看着下方渐渐停下的机器,轰鸣声一点点减弱,最后归于沉寂。 远处的浓烟还在飘,却像是失去了支撑,散得越来越快。 他挂了电话,重新开机,高部长的短信跳了出来:“下午三点,环保局、公安局联合执法,务必在场。” 伍建设慢慢走下观景台,楼梯间的灯忽明忽暗。 他想起刚建厂时,自己站在这里意气风发,说要做全省最好的钢厂。 那时许半夏还是个跟着大哥们跑业务的小姑娘,怯生生地递名片,被他随手扔在了桌上。 如今,他却成了那个需要别人拉一把的人,而对方早已站在了他够不到的高度。 车间里的灯一盏盏熄灭,伍建设的影子被最后一点光拉得老长,像个再也撑不下去的叹息。 第68章 求情 办公室的百叶窗没拉严,午后的阳光漏进来,在地板上投下几道细长的光斑。 我刚结束一个跨国会议,指尖还残留着咖啡杯的温度,就见助理轻手轻脚地推门进来:“刘总,裘必正先生在会客室等您,说有急事。” 我皱眉看了眼日程表,今天并没有安排见他。 但转念一想,能让裘必正亲自跑一趟的事,恐怕不简单。我起身整理了下西装外套。 “让他进来吧。” 裘必正推门进来时,脸上带着我少见的焦灼。 他没像往常那样先客套几句,而是直接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坐下,双手交握在膝盖上,指节都有些发白。 “刘总,这次来,是求你帮个忙。” “先说说是什么事。” 我给他倒了杯茶,示意他慢慢说。 “是伍建设的事。” 他深吸一口气,声音里带着难以掩饰的疲惫。 “你也知道,最近他那个钢厂的污染问题闹得沸沸扬扬,环保那边下了最后通牒,许半夏那边态度也硬得很,要是真没人帮他说话,老伍这次是真要栽进去了,搞不好还要坐牢。” 我端着茶杯的手顿了顿。 伍建设和裘必正、许半夏他们早年一起闯过来,交情不浅,但商场上的事,从来不是靠交情就能解决的。 “这事我听说了,污染视频都传得满天飞,证据确凿,我能帮上什么?” “你能劝动许半夏。” 裘必正抬头看我,眼神里带着恳切。 “周总,咱们明人不说暗话,许半夏能有今天的规模,你的资金支持功不可没,更重要的是,她信你的判断。现在圈子里没人敢替伍建设说话,只有你开口,她才有可能听进去。” 我沉默着没接话。 他又急忙补充道:“还有那个视频,你别误会,不是我要背刺他。那是我之前请的记者,想让他悄悄收集点资料,我好劝老伍早点整改,谁知道那记者急于立功,没跟我打招呼就把视频发出去了。事发后我把他骂了一顿,但事已经出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他说着叹了口气,语气里满是无奈。 “我知道老伍这次做得不对,环保问题马虎不得。但他毕竟是跟我们一起从泥潭里爬出来的兄弟,现在眼睁睁看着他走上绝路,我实在不忍心。就算要罚,也得给他条活路,不能真把人逼死啊。” 我看着裘必正一脸的疲惫,想起他们那代创业者早年一起打拼的日子。 那时候他们挤在旧厂房里吃盒饭,为了抢一笔生意通宵守在对方厂门口,赢了一起喝酒,输了一起扛债。 那份情谊,不是现在这些只认利益的新商人能比的。 都是从苦里走过来的人啊。 “你想让我怎么劝?” 我终于开口问道。 裘必正眼里瞬间亮起光:“不用你帮他脱罪,只求你跟许半夏说句公道话。让她别把事情做绝,给老伍一个整改的机会,让他把厂子规范起来,该罚的罚,该赔的赔,但别让他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我沉吟片刻。 伍建设的错误确实该付出代价,但裘必正的话也有道理,做事留一线,不光是给别人余地,也是给自己留体面。 许半夏这些年越来越果断,甚至有些不近人情,但她终究不是冷血的人。 “我可以试试。” 我放下茶杯,看着裘必正说。 “但我不能保证一定有用。半夏有她的原则,环保问题是底线,我会帮你转述你的意思,也会从情理上劝劝她,但最终怎么做,还得看她自己。” 裘必正连忙起身道谢,脸上的焦灼散去不少:“够了够了,刘总,只要你肯开口就好。老伍这次要是能挺过去,我让他亲自来给你道谢。” 送走裘必正后,我站在窗边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 商场如战场,但偶尔,也该为那些不该被遗忘的旧情,停一停脚步。 我拿出手机,给许半夏拨通了电话。 电话接通时,许半夏那边正嘈杂着,隐约能听见钢材碰撞的闷响和人说话的回声。 “刚从车间出来,怎么了刘总?” 她的声音带着点风风火火的利落。 “晚上有空吗?香德里订个包厢,聊聊事。” 我靠在办公桌边,指尖无意识敲着桌面。 那边沉默了两秒,随即传来轻笑:“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刘总这个大忙人,居然主动请吃饭,行吧,香德里就香德里,你请客你付钱,可别指望我来掏这个钱。” “行,那。就这样说定了。” 我笑着说。 “听说伍建设已经被你打趴下了,总得庆祝下。” “成,我这就交代下去,晚点到。” 她爽快应下,没再多问。 挂了电话,我看着窗外,想起几年前她还在为周转资金发愁,连请客户吃饭都要精打细算,如今却已是能撬动整个行业格局的人物了。 香德里的包厢私密性很好,红木圆桌擦得锃亮。 我刚点完菜,包厢门就被推开,许半夏一阵风似的走进来。 她穿了条剪裁利落的黑色连衣裙,脚上是双细高跟凉鞋,衬得双腿又直又长,只是脸上带着点掩饰不住的疲惫。 “可算来了,累死我了。” 她没等服务员伺候,自己先踢掉了高跟鞋,光脚踩在地毯上,长舒一口气。 “这鞋是好看,遭罪也是真遭罪,跑了一天车间,脚都快废了。” 说着,她干脆把脚往我这边伸了伸,像只撒娇的猫:“帮我揉揉,就当提前收庆祝礼了。” 我无奈地笑了笑,弯腰握住她的脚踝。 她的脚很秀气,只是常年穿高跟鞋,脚踝处有些泛红。 我轻轻按揉着,她舒服地眯起眼,像只被顺毛的狮子,暂时收起了满身锋芒。 “说吧,找我吃饭,不光是为了庆祝吧?” 她靠在椅背上,语气放松下来。 “肯定有事。” “确实有事,关于伍建设。” 我手上的动作没停,声音平稳地开口。 “下午裘必正来找过我。” 许半夏的身体明显僵了一下,随即哼了声:“他倒是会找人。怎么,替伍建设求情来了?” “嗯。” 我点头。 “他说那个污染视频是记者擅自发的,不是他本意。还说,不忍心看伍建设走上绝路,想让我劝劝你,给老伍留条活路。” 她沉默了片刻,端起茶杯喝了口,才缓缓道:“他来找过我了,就在昨天。” “哦?” 我抬眼看她。 “你怎么说?” “我没答应。” 许半夏的语气冷了下来。 “他想让我接手省二钢的烂摊子,帮他填环保的窟窿,可能吗?那厂子早就被他折腾得不成样子,环保设备全是摆设,现在出事了才想起求人?晚了。” “他也是急病乱投医。” 我轻轻捏着她的脚掌。 “毕竟是一起过来的兄弟,你真打算一点情面都不留?” “情面?” 她自嘲地笑了笑。 “刘至善,你忘了当年我们有多难?伍建设那时候怎么对我们的?现在他出事了,倒想起兄弟情了。环保是底线,他敢拿这个开玩笑,就得承担后果。” 服务员敲门进来上菜,打断了我们的对话。 包厢里暂时只剩下碗筷碰撞的轻响。 许半夏夹了块红烧肉,却没立刻吃,只是盯着碗里的菜出神。 我知道她心里不是毫无波澜。 当年一起在钢铁堆里摸爬滚打的日子,那些互相扶持又互相算计的过往,终究不是说忘就能忘的。 她只是习惯了用坚硬的外壳保护自己,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位置上,任何一点心软都可能被当成弱点。 “菜快凉了。” 我给她盛了碗汤。 “先吃饭,这事不急,慢慢说。” 她抬眼看我,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最终还是点了点头,拿起了筷子。 包厢里的灯光暖黄,映着桌上的菜,也映着我们之间这说不清道不明的牵绊。 有些事,终究要在饭桌上,在这片刻的松弛里,慢慢理清楚。 服务员添完茶水退出去,包厢里又恢复了安静。 我放下筷子,看着许半夏:“半夏,伍建设的事,你再考虑考虑。他想让你接手省二钢,未必不是个机会。” 许半夏正夹着菜的手猛地一顿,抬眼看向我,眼神里带着明显的质疑:“刘至善,你说什么?机会?” 她冷笑一声,把筷子往桌上一放。 “你忘了当初是谁跟赵垒一起,三番五次劝我别碰省二钢的?你说那是个无底洞,国企的摊子盘不清,风险太大。现在呢?伍建设当初比我有钱有底气,结果怎么样?还不是被省二钢拖得快破产了。你当年劝我躲开的火坑,现在让我主动跳进去?” 她的声音拔高了些,带着点委屈和愤怒:“你是不是觉得我现在日子过得太顺了?还是觉得我钱太多没地方花?你这样帮着外人说话,就不怕伤了我们之间的夫妻感情?” 最后那句“夫妻感情”四个字,她说得又轻又冷,像根针似的扎过来。 我看着她泛红的眼眶,心里叹了口气。 她总是这样,看似强硬,实则最在意身边人的态度。 我伸手想去握她的手,她却往回缩了缩。 “半夏,你先别急。” 我放缓了语气,耐心解释道。 “此一时彼一时。当初不让你竞标,是因为那时候你根基未稳,省二钢的窟窿太大,你填进去只会被拖垮,那是纯粹的风险。但现在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难道省二钢的债能自己消失?” 她反问。 “是局势不一样。” 我身体微微前倾,看着她的眼睛认真道。 “你想过没有,省二钢是什么?是国企重工,是地方的老牌企业,多少双眼睛盯着?上面的领导、圈子里的大佬,谁不关注它的动向?当初伍建设接盘,他们是乐见其成的,毕竟有人愿意承担这个担子。现在他扛不住了,这摊子总得有人接。” 我顿了顿,继续说:“伍建设不找你,去找别人,或者干脆崩盘清算,那都跟你没关系。但他现在找的是你,是你们这批从本地做起来的企业家。你要是直接拒绝,眼睁睁看着省二钢倒下去,你以为那些盯着的人会怎么想?” 许半夏皱起眉,没说话,但显然听进去了。 “他们会觉得你许半夏发达了,就忘了本,不愿意为地方分忧,甚至会觉得你冷血无情,只认利益。” 我语气加重了些。 “你新钢厂刚起步,正需要政府这边的政策支持和优待。这个节骨眼上,你拒绝接手省二钢,就是在打那些关注这事的大佬的脸。” “他们未必会……” 她下意识反驳,声音却弱了下去。 “未必?” 我摇头。 “商场上的事,从来没有未必。你现在势头猛,早就有人眼红。要是因为这事得罪了上面,以后新钢厂的审批、环保评估、甚至原材料供应,处处给你使绊子、卡脖子,你怎么办?等真遇到麻烦了,再想修复关系就晚了。” 我握住她放在桌上的手,她这次没有躲开。 “我不是让你无条件接手烂摊子,你可以提条件,谈价格,把环保整改、债务划分都理清楚,用最低的成本接过来,既能给上面交差,又能扩大你的版图。这不是帮伍建设,是帮你自己铺路。” 包厢里静了下来,只有墙上时钟的滴答声。 许半夏低着头,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杯沿,显然在认真琢磨我的话。 我知道她聪明,一点就透,只是心里那道坎需要时间迈过去。 我没再催她,只是给她夹了块她爱吃的鱼:“先吃饭,菜都凉了。这事不急,你慢慢想。”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复杂,最终还是拿起了筷子,只是动作慢了许多。 有些道理,她懂,只是需要一点时间,让理智压过情绪。 许半夏用筷子拨弄着碗里的米饭,半天没吃下一口。 包厢里的暖气很足,她额角却沁出一层细汗,不知是热的,还是心里急的。 沉默了好一会儿,她才抬头看我,眼神里带着挣扎:“刘至善,你说的道理我懂,人情世故、官场规则,我不是不懂。可接手省二钢不是嘴上说说的事,那是个填不满的窟窿。” 她放下筷子,语气里带着现实的沉重。 “设备老化得厉害,生产线早就跟不上现在的标准了,光环保改造就得投多少钱?还有那些工人,几百号人等着发工资、交社保,伍建设自己都拖了好几个月没结清。我要是接过来,难道拆了我新钢厂的设备去给他填坑?那可是我砸了全部身家建起来的,下个月就要试生产了。” 我理解她的顾虑。 新钢厂是她这两年的心血,从选址、设计到设备采购,每一步都亲力亲为,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一点点长大。 现在要她把好不容易攒下的家底,拿去填一个别人挖烂的坑,换谁都舍不得。 第69章 伍建设的托请 茶馆包厢里的茶香漫过空气,我指尖捻着温热的茶杯,看着对面的伍建设。 他比上次见时清瘦了不少,鬓角的白头发更显眼了,落座时动作有些沉,像是带着一身卸不掉的疲惫。 服务员带上门后,包厢里只剩下沸水翻腾的轻响。 我没先开口,他也没说话,只是自顾自地给自己倒了杯茶,却没喝,就那么让热气模糊着他的脸。 “海关那边的事,”他终于抬头,声音有些沙哑,带着点自嘲的笑意:“是我报的。” 我没接话。 其实从俄罗斯那边的渠道突然被卡住时,我就猜到了是他。 倒爷的生意本就游走在边缘,他的人脉当初曾帮我打通发这条商业线,现在给我断了也不奇怪。 只是他大概不知道,那批被扣的货,本就是我计划里最后一批——李黎已经结束了那边的所有生意,昨天刚下飞机,正忙着给汽车厂的办公室添置绿植,等着做她的老板娘。 伍建设见我没反应,自嘲地笑了笑,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喉结滚动的弧度都透着颓败:“我败了。” 他放下杯子,杯底与桌面碰撞出轻响,像是在给自己的结局敲下句点。 “真没想到,最后败在你和许半夏这对夫妻手上。” 我终于开口,声音平静:“生意场上,输赢本就常事。” “常事?” 他重复着这两个字,眼里闪过复杂的光,有不甘,有愤懑,最终都沉淀成一声长叹。 “可我这败法,窝囊。” 他顿了顿,抬眼看向我,目光里带着点近乎执拗的探究。 “你说,是不是从我接手省二钢那天起,就注定了要败?” 窗外的阳光透过竹帘晒进来,在他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我想起当年他雄心勃勃接下那个烂摊子的样子,想起他在奠基仪式上挥斥方遒的模样,再看看眼前这个满心疲惫的男人,忽然觉得有些唏嘘。 “没有什么是注定的。” 我缓缓开口。 “省二钢是块难啃的骨头,但不是啃不下来。只是伍建设,你太急了,急着证明自己,急着把摊子铺大,却忘了脚下的路该怎么走稳。” 他沉默了,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杯沿,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包厢里的茶香渐渐冷了下去,就像他那些曾经炽热的野心,终究在现实里凉成了灰烬。 我知道他心里的愧——不止是对我那桩被他掐断的生意,或许还有对他自己没能走到最后的遗憾。 但有些路一旦选错了方向,走到尽头时,就只能接受这样的终局。 饭店包厢里的菜没怎么动,酒瓶倒是空了大半。 伍建设把酒杯重重墩在桌上,酒液溅出几滴在桌布上,像他此刻失控的情绪。 “你今天必须把话说明白!” 他眼睛红着,声音带着酒后的沙哑,却字字咬得清楚。 “我到底错在哪儿了?你说!” 我放下筷子,看着他这副不甘又迷茫的样子,心里没什么波澜,只有一种尘埃落定的平静。 “接手省二钢,原本是没错的。” 我缓缓开口,语气平静得像在陈述事实。 “那块地方,那批底子,确实有盘活的可能。” 伍建设的肩膀松了松,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期待,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 “但你错就错在,接手的时候根本没掂量清楚自己接的是什么。” 我话锋一转,目光直视着他。 “省二钢要是真一点问题没有,轮得到你伍建设来接手?当年多少人盯着这块肥肉,最后落到你手里,你就该明白,这不是天上掉的馅饼,是烫手的山芋。” 他的脸色一点点沉下去,端起酒杯想喝,手却顿在半空。 “你既然接了,就该知道首要任务是解决问题。” 我继续说,声音里带了点冷意。 “可你呢?机器老化得快散架,设备陈旧得跟不上时代,排污系统早就该彻底更新换代——这些最要命的隐患,你一个没动,连看都懒得看,一门心思就想着开工生产,赶紧赚钱。” “我……” 伍建设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被我打断。 “不止这些。” 我看着他。 “厂里那些混日子的老油条,占着位置不干事的关系户,该处理的、该开除的、该辞退的,你心软,你拉不下脸,一个都没动。连最基本的工资体系优化都不敢碰,生怕得罪人。你以为这样是顾全大局?实际上是养了一群蛀虫,一点点啃食你的根基。” 包厢里静得能听见窗外的车声。 伍建设的背一点点佝偻下去,刚才的激动和质问都消失了,只剩下被戳破真相的难堪。 “你伍建设当年多风光?手里握着多大的资本和人脉?” 我拿起茶杯抿了一口,茶水的苦涩漫过舌尖。 “结果呢?就因为你这些糊涂账,这些该断不断的犹豫,该做不做的拖延,硬生生把一手不算烂的牌打输了,把自己也拖垮了。” 最后那句话,我几乎是盯着他说的:“伍建设,你前前后后犯了这么多错,到现在居然还问我你错在哪儿了?” 他终于低下了头,双手捂住脸,指缝里漏出压抑的喘息声。 桌上的菜彻底凉透了,就像他那些曾经熊熊燃烧的野心,终究在自己亲手埋下的隐患里,一点点熄灭成了灰烬。 我看着伍建设捂着脸的样子,心里轻轻叹了口气。 刚才那些话像石子砸进水里,激起的涟漪还没散尽,但我心里清楚,这远远不是全部。 我还没往下说呢。 目光落在他微颤的肩膀上,那些没说出口的话在舌尖打转。 你伍建设当年拉班子、搭队伍,找的都是些什么人? 裘必正、郭启东、冯遇……这一串名字在心里过了一遍,每个都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 别人也就罢了,这里面唯一一个能称得上真正人才的,其实是郭启东。 那家伙是坏,野心藏不住,手脚也不干净,但论起搞生产、抓技术,脑子确实比旁人活泛得多。 可你呢? 伍建设,你从来就没真正信过他,总觉得他心思不正,处处提防着,明明手里握着块璞玉,却偏要把它当石头扔在一边,不敢重用,更谈不上信任。 再说裘必正。 当年他把郭启东送了进去,后来因为少了郭启东,他把公司管得一团乱,于是他嘴上喊着兄弟,忙前忙后保释,等人出来了,没多久的功夫,转头就逼着人家替他顶罪坐牢,算盘打得比谁都精。 就这么个人,你指望他能帮你什么? 他自己的工厂都快管不明白,订单压着交不出货,资金链断了好几次,自家的烂摊子都收拾不清,还能帮你撑省二钢的大局? 还有冯遇。 这几年是彻底看开了,厂子交给别人打理,自己天天养花遛鸟,活得比谁都佛系。 当年跟着你闯的时候还有点冲劲,现在满脑子都是“随遇而安”,就这么个一门心思等着养老的人,你真指望他能在关键时刻帮你扛事? 生意做到这份上,身边是这样一群人,你伍建设还有什么想不明白的? 可我终究没把这些话说出口。 茶杯里的水渐渐凉了,就像我此刻压下去的话头。 我太了解伍建设了,他这辈子最重“义气”两个字。 在他眼里,当年一起摸爬滚打的兄弟,哪怕现在帮不上忙,哪怕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也是他心里的念想。 我在这儿数落裘必正的算计,说冯遇的佛系,他听了只会觉得刺耳,说不定还会觉得我是在落井下石。 他那点可怜的自尊心,还有那份不肯放下的江湖气,都容不得别人这么说他的兄弟。 包厢里的沉默越来越沉,伍建设终于放下手,眼眶红得厉害,却没看我,只是盯着桌上凉透的菜。 我知道,有些话不必说透,说了也没用。 他心里的那道坎,从来不是道理能迈过去的,而是他自己那点不肯认输的执念,和那份早已不合时宜的义气。 我端起茶杯,喝了口凉茶。 有些结局,从他选人的那一刻起,或许就已经写好了。 服务员端上最后一道甜品时,包厢里的气氛依旧沉得像化不开的墨。 桂花糯米藕卧在白瓷盘里,淋着琥珀色的糖浆,甜香混着残留的酒气飘过来,伍建设却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我用小勺轻轻划开软糯的藕段,莲子的清香漫出来。 “尝尝?这家的甜品做得不错。” 伍建设扯了扯嘴角,没动筷子,只是端起茶杯又灌了口凉茶。 那点甜意根本渗不进他眼底的疲惫,最近这阵子,各方的压力像潮水似的涌来,银行的催款函、厂里的罢工潮、上级部门的调查令……早就把他熬得没了半分滋味。 他沉默了半晌,终于开口,声音低哑得像砂纸磨过木头:“你说……许半夏那边,真的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 我舀了一勺糯米放进嘴里,甜味在舌尖散开,却没觉得多舒服。 上次他找许半夏谈省二钢的事,许半夏直接泼了冷水——不是不愿意接,是那烂摊子实在太糟,她不想把自己刚起步的钢厂拖进去。 “她有她的顾虑。” 我放下勺子。 “你也知道,她现在手里的项目正关键。” 伍建设苦笑了一声,手指在桌沿上无意识地敲着。 “我知道。之前我还琢磨着,她不接,我就给她找点麻烦,让她知道我伍建设不是好惹的。” 他自嘲地摇摇头。 “可后来又想,没必要。真把关系闹僵了,结了死仇,没意思。” 他顿了顿,又说:“再说,许半夏做生意一向干净,账目清清爽爽,手脚规规矩矩,我想挑点错处都难。” 这话说得坦诚,带着点无奈,也藏着点不易察觉的佩服。 所以他才把主意打到了我头上,卡住我往俄罗斯走货的渠道。 其实我心里早就明镜似的——他哪是真要断我的生意,不过是想借这一手逼我出面,在许半夏跟前替他说句好话。 这点心思,绕了这么大个弯子,说到底,还是他那点放不下的面子在作祟。 就算输了,也要在人前亮亮肌肉,不能让人觉得他伍建设已经彻底垮了,任人拿捏。 我看着他鬓角的白发,心里叹了口气。 “你啊。” 伍建设抬头看我,眼里带着点期盼,又有点不好意思,那点强硬的外壳下,藏着的不过是走投无路的窘迫。 “行了。” 我拿起纸巾擦了擦手。 “许半夏那边,我会好好跟她说的。” 他明显松了口气,肩膀都垮下来一截,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 桌上的桂花糯米藕还在散发着甜香,可他大概到现在都尝不出那甜味。 有些苦,不是靠一勺糖就能化开的,有些坎,也不是一句好话就能迈过去的。 但至少此刻,他眼里的那点光,总算亮了起来。 厨房的抽油烟机刚停下,最后一道番茄炒蛋盛进盘子时,玄关处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 我手忙脚乱地解下围裙,听见许半夏带着笑意的喊声:“我回来啦!” 话音未落,她的身影已经出现在厨房门口。 高跟鞋还没来得及换,裙摆扫过地板带起一阵风,看见灶台上摆得满满当当的盘子,她眼睛瞬间亮了,像发现了宝藏似的“呀”了一声,几步跑到我身边。 “做了这么多?” 她弯腰凑近看,鼻尖几乎要碰到盘子里的红烧排骨。 “有我爱吃的糖醋鱼!还有这个,你居然炖了玉米排骨汤?” 我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其实就是些再普通不过的家常菜,红烧排骨的糖色炒得有点深,糖醋鱼的汁收得太稠,连最简单的番茄炒蛋都有点糊边——我这手艺,实在谈不上多好,顶多是能把菜做熟的水平。 “刚学的,试试手。” 我往她手里塞了双筷子。 “尝尝?” 她立刻夹了块排骨塞进嘴里,边嚼边点头,含糊不清地说:“好吃!比外面饭馆做的香!” 这话听得我心里暖烘烘的,刚想再说点什么,她突然一拍脑门:“哎呀,忘换鞋了!” 她吐了吐舌头,踩着高跟鞋噔噔噔跑回玄关,动作麻利地换上拖鞋,头发都跑乱了几缕。 等她重新坐回餐桌旁时,倒变得乖乖巧巧的,双手放在膝盖上,像个等开饭的孩子,眼睛却一直黏在桌上的菜上,嘴角抿不住地往上翘。 “快开饭呀。” 她催了一句,又赶紧补充。 “我不着急,你慢慢来。” 我把盛好的米饭递到她手里,看着她迫不及待夹起一块鱼,小心翼翼吹了吹才放进嘴里,满足地眯起眼睛。 窗外的夜色渐浓,客厅的灯光暖融融地洒在她脸上,连带着桌上这些算不上精致的家常菜,都好像有了格外的味道。 其实我知道,她不是觉得菜多好吃,是喜欢这满屋子的烟火气,喜欢推开家门时,有人在厨房等着她的感觉。 就像此刻,她眼里的笑意比任何调味料都更让人心安,这大概就是最好的下饭菜了。 第70章 许半夏接受了伍建设 餐桌旁的暖光把饭菜的热气染成金色,许半夏正埋头对付碗里的玉米排骨汤,连带着啃得干干净净的排骨骨头上,都还沾着点汤汁。 我拿起手边的红酒瓶,往她面前的高脚杯里倒了小半杯——这是特意托人买的养胃红酒,度数不高,带着点果甜。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我笑着把杯子往她那边推了推。 她抬起头,鼻尖上沾了点热气,眼睛亮晶晶的:“谁让你做这么好吃的。” 说着又夹了一筷子番茄炒蛋,连带着汤汁拌进米饭里,吃得格外香。 等她碗里的米饭见了底,放下筷子满足地叹了口气,伸手揉了揉肚子时,我才慢悠悠地开口:“有件事,想跟你聊聊。” 许半夏挑眉看我,拿起酒杯抿了一口,红酒的甜香在她嘴角散开:“什么事?看你这表情,不像坏事。” “伍建设找过我了。” 我斟酌着措辞,看着她的眼睛。 “他想让你……考虑一下接手省二钢的事。” 她脸上的笑意淡了些,手指在杯沿上轻轻划着,没立刻回答。 暖光落在她脸上,能看见她眼里一闪而过的思索。 过了一会儿,她才轻声说:“他倒是会找门路。” “他那天状态不太好,厂子的事压得他快喘不过气了。” 我想起伍建设在饭店里颓败的样子。 “我知道你之前没答应,但这次……他是真的没办法了。” 许半夏沉默着喝了口酒,酒液在杯里轻轻晃。 她心情显然还不错,没有立刻拒绝,反而认真考虑起来,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桌面。 “我知道他难,但省二钢那摊子事……” 她顿了顿,看向我时,眼里多了几分不甘,语气也带上了点委屈:“你也清楚,省二钢过去的问题根本没解决。机器老化、债务缠身、人心涣散……那些烂摊子都还在,为什么一定要接手这块烂肉?” “我知道你委屈。” 我伸手握住她放在桌上的手,她的指尖有点凉。 “之前你拒绝是对的,那时候伍建设还憋着股劲,没真正认清现实。但现在不一样了,他是真的愿意放手,也愿意接受你的条件谈。” 许半夏没说话,只是低头看着杯里的红酒,杯壁上的水珠顺着往下滑,像她心里没说出口的犹豫。 饭桌上的热气渐渐散了些,可她眼里的那点不甘,却比刚才的饭菜还要沉甸甸的,压在我们之间的沉默里。 我轻轻拍了拍许半夏的手背,她指尖的凉意渐渐散去,抬头时眼里的不甘淡了些,多了几分专注。 “半夏,此一时彼一时。” 我放缓了语气,耐心解释。 “当初伍建设刚接手时,省二钢的问题都藏在底下,他自己又急着往前冲,结果把所有雷都踩爆了。现在不一样了,他等于替我们把所有问题都趟出来了——哪里有坑,哪里有坎,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时候接手,会比从零开始容易得多,成本也会低很多。” 许半夏的眉头微微舒展,我继续说道:“我们可以先做资产重组。你想想,省二钢最值钱的是什么?是那块地皮,是那个现成的厂区框架。至于那些老机器、旧设备,现在看来都是减分项,正好趁重组清理掉,换新设备反而名正言顺。” “还有员工。” 我顿了顿,加重了语气。 “资产重组时,员工要重新录入,从前那些靠关系混来的特殊高薪、不合理福利,都能顺理成章地砍掉。等于用低价买了个现成的厂子,还甩掉了历史包袱,这笔账怎么算都划算。” 她拿起酒杯又喝了一口,这次没有再皱眉,反而主动问:“除了这些,还有别的好处?” “当然。” 我笑了笑。 “你别忘了,省二钢在本地几十年,盯着它的大佬不少,很多人当年就是从这里走出去的,对老厂子心里都有份特殊的感情。我们接手省二钢,不止是接了个厂区,等于间接接了这些人脉资源。以后办事,这些人情关系就是无形的助力。” “更重要的是政策。” 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道。 “地方上肯定希望省二钢能盘活,我们接手后好好经营,政策上的扶持、补贴、绿色通道……这些福利都会源源不断地来。这对你的新钢厂来说,更是锦上添花,能少走多少弯路?” 许半夏沉默了,指尖在杯沿上转了两圈,眼里的犹豫渐渐被思索取代。 暖黄的灯光落在她脸上,刚才那点委屈和不甘已经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商人特有的敏锐与盘算。 “这么说……倒是有点道理。” 她终于开口,语气里带着点松动。 “我得好好算算账。” 我知道,她心里的那杆秤已经开始倾斜。 饭桌上的菜虽然凉了些,但空气里却多了几分微妙的暖意,像是有什么新的机缘,正在这顿家常菜的烟火气里慢慢成型。 晚饭后的厨房飘着洗洁精的泡沫香,我和许半夏一人一个水槽洗碗,水流哗哗地响。 刚才聊伍建设的事时攒下的那点凝重,渐渐被碗碟碰撞的轻响冲淡了些。 “说起来,最近也不是净遇上糟心事。” 许半夏突然笑着开口,手里的盘子擦得锃亮。 “童骁骑那边有好消息。” 我手上的动作顿了顿:“哦?他那车队的生意又扩大了?” “比这还大的事。” 她转过身,眼里带着真切的笑意,眼角的细纹都柔和了。 “高辛夷怀孕了,刚查出来没多久,小家伙现在紧张得不行。” 我愣了一下,随即也笑了。 童骁骑那小子,当年跟着许半夏闯的时候还是个半大孩子,冲动、毛躁,一点就炸,活像头没驯好的小野狼。 高辛夷呢,性子泼辣直接,跟童骁骑站在一起,俩人总像随时要吵起来似的,大家都打趣她是“小野猫”。 真没料到,这俩最让人操心的,倒先传来了喜讯。 “前几天我去车队看他们,正好遇上高辛夷孕吐,童骁骑在旁边忙前忙后,又是递水又是拍背,那手忙脚乱的样子,差点把我逗乐了。” 许半夏边擦手边说,语气里满是当“姐姐”的欣慰。 “但你别说,那股子认真劲儿,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我想起上次见童骁骑的样子。 确实,以前他跟人说话总带着点混不吝的冲劲,现在坐下来聊天,眼神都稳了不少,聊起车队的规划、以后的打算,条理清清楚楚,再没了从前的浮躁。 “都说怀孕能让人一夜长大,这话在童骁骑身上真实应验了。” 许半夏靠在厨房门框上,望着窗外的夜色。 “以前总觉得他没长大,事事得让人盯着,现在倒像突然开窍了,知道什么是责任了。昨天还特意跑来问我,孕妇该吃什么,要注意什么,连高辛夷以后产检的医院都提前打听好了。” 她说到这儿,忍不住笑出声:“你是没见他那郑重其事的样子,拿着个小本子记笔记,比当年学开车时认真十倍。” 水流声停了,厨房渐渐安静下来。 伍建设的烂摊子还压在心头,但童骁骑这桩喜事像一缕暖光,悄悄驱散了些阴霾。 看着许半夏眼里的笑意,我忽然觉得,生活就是这样,有让人头疼的乱事,也有不期而遇的暖。 那些一手带大的孩子慢慢成熟,那些曾经的莽撞少年扛起责任,或许就是奔波路上,最让人安心的风景。 “等孩子生下来,咱们可得好好喝一杯。” 我擦干手,笑着说。 “必须的。” 许半夏眼里的光更亮了。 “到时候让童骁骑做东,好好请咱们搓一顿。” 乡间的柏油路尽头,藏着一座不算起眼的工厂。 铁门推开时发出轻微的吱呀声,伍建设走在最前面,脚步比在茶馆时轻快了些,指着厂区里整齐的厂房说:“就是这儿了,精密元件厂,前几年办的。” 许半夏和我跟在他身后,看着车间里运转的机器和穿着工装忙碌的工人,空气里飘着淡淡的机油味。 伍建设停下来,望着眼前的景象,眼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那时候,因为你没和我竞标,让我省了一大笔,手里有点闲钱,想着给老家留点实在的,就办了这个厂,给老乡们找个营生。” 他自嘲地笑了笑:“哪想到啊,当年随手办的厂子,现在倒成了我最后的退路。” 省二钢的烂摊子拖垮了他大半的精力,可这座藏在乡下的小厂却意外地红火,成了支撑他没彻底倒下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们沿着生产线慢慢走,伍建设忽然转头看向我:“你还记得不?当年你跑俄罗斯做倒爷生意,明明做得顺风顺水,却突然跑去收购了个快倒闭的煤气罐厂子,当时我还笑话你瞎折腾。” 我愣了一下,随即想了起来。 那确实是桩没人看懂的买卖,连李黎都骂我疯了,可后来那厂子在我妙手之下做了出口生意,成了大赚特赚的进项。 “我后来琢磨明白了,你那是在给自己留后路,是投资。” 伍建设的声音里带着点感慨。 “我就学着你的样子,办了这个元件厂。没想到啊,还真用上了。” 他拍了拍旁边一台精密机床。 “这机器还是托人从德国订的,当年想着往高端走,现在看来,幸好没偷懒。” 许半夏一直没说话,只是认真地看着车间的生产流程,偶尔和路过的老师傅点头打招呼。 等走到办公室坐下,她才端起伍建设递来的茶,语气诚恳:“伍总,省二钢的事,我们今天想好好谈谈,看看有没有和解的可能,毕竟……” “和解就不必提了。” 伍建设没等她说完,就摆了摆手,脸上带着点释然的笑意。 “我输了就是输了,没什么好和解的。今天带你们来这儿,不是想打感情牌,是想让你们放心,我伍建设就算垮了,也还有口饭吃,不会赖着省二钢不放。” 他的语气很轻,却带着股不容置疑的倔强。 许半夏准备好的话卡在喉咙里,看着伍建设眼里那点不肯认输的光,终究没再提和解的事。 办公室窗外,机器运转的嗡鸣隐隐传来,阳光透过玻璃落在伍建设的白发上,竟显得有几分温暖。 这座他为老乡们办的厂子,最终成了自己的避风港,而那些当年看似莫名其妙的投资,原来早就在命运里埋下了伏笔。 伍建设端起茶杯一饮而尽,笑着说:“省二钢的事,你们该怎么谈怎么谈,按规矩来。我这儿,你们也看到了,饿不着。” 许半夏看了我一眼,轻轻点了点头。 有些骄傲,不必戳破;有些体面,总要留给对方。 至少此刻,在这座充满烟火气的小厂里,输赢好像没那么重要了。 冬日的寒风凛冽,吹过滨海的大街小巷,似乎也吹进了每个人的心里。 伍建设站在窗前,望着外面萧条的街道,心中五味杂陈。 曾经的辉煌如同过眼云烟,如今他不得不坦然接受失败的现实。 他拿起手机,拨通了我的电话:“喂,有空吗?叫上许半夏,咱们聚聚。还有裘必正和冯遇,我想大家一起吃个饭。” 我听出了他话语中的疲惫与无奈,没有多问,只应了句 “好”。 没过多久,我们几人便在一家熟悉的饭店包间里相聚。 曾经意气风发的 “一路向北五人组”,如今却都满脸沧桑。 伍建设率先开口:“今天把大家叫来,是想好好道个别。咱们奋斗了这么多年,起起落落,如今却几乎都走投无路。但我还是希望,咱们能体面地散伙,特别是裘毕正、冯遇,咱们好聚好散。” 说着,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感伤。 裘毕正端起酒杯,苦笑道:“想当年,咱们一起闯荡,谁能想到会有今天这步田地。” 冯遇则默默叹了口气,低头不语。 许半夏看着他们,心中也有些触动。 这些年,大家互相算计、互相斗争,可到了如今这个地步,似乎一切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这时,我悄悄给许半夏使了个眼色,她心领神会,清了清嗓子说道:“伍总,我有个想法。我愿意接手你的钢厂,替你收拾残局。但我希望大家能放下过往的恩恩怨怨,将两个钢厂合二为一,成立一个新公司。从此不分你我,都是一家人,大家一起干。” 听到许半夏的话,伍建设和裘毕正都愣住了,似乎没想到她会在这个时候提出这样的建议。 短暂的沉默后,伍建设的眼眶微微泛红,他站起身来,举起酒杯:“许半夏,你这番话,让我无地自容。这些年,是我太固执,太计较。如果能重新开始,我愿意和大家一起,齐心协力干一番事业。” 裘毕正也站起身,激动地说:“对,如今这时代,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咱们再像以前那样斗下去,只有死路一条。这个提议好,我同意!” 冯遇也点了点头,表示支持。 看着大家终于达成共识,我心中也感到一阵欣慰。 曾经的竞争对手,如今终于能放下成见,携手共进。 这对每个人来说,无疑都是最好的结局。 在这个寒冷的冬日,这顿散伙饭却充满了温暖与希望,一个全新的篇章即将开启。 第71章 许友仁的家事 夏夜的风带着燥热吹进窗户,高辛夷攥着那张美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指尖几乎要将纸页戳出洞来。 桌角的验孕棒静静躺着,两条红杠像一道无解的难题,横在她通往未来的路上。 “真的不能两全吗?” 她对着空气喃喃自语。白天刚托人打听,得到的答复却像一盆冷水——美国移民局对“生育移民”的审查愈发严格,留学签证官最忌讳这种钻法律空子的嫌疑,带着身孕去面签,几乎是自断前路。 因为美国法律规定,在美国出生的孩子那就自动获得美国的国籍。 也就是无数润人向往的绿卡。 很多人,要靠巨额投资,要靠长时间安稳的工作,要靠关系才能获得的绿卡,在这出生就有。 因此很多人在钻这一法律的空子。 拼命的,想法子的,到美国来生孩子。 而美国移民局是最反感这样的事的。 有孩子的高辛夷,是不可能去留学的。 移民局会把她卡住,涮下来。 想要出国留学,高辛夷就得打掉这个孩子。 门被轻轻推开,童骁骑端着一碗温好的燕窝走进来,脚步放得极轻,生怕惊扰了她。 “今天没胃口?我特意炖了清淡的,你尝尝。” 他把碗放在桌上,自然地帮她理了理额前的碎发,眼底的温柔几乎要溢出来。 这些天,童骁骑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每天变着花样做营养餐,晚上定好闹钟提醒她喝牛奶,连走路都下意识护着她的腰。 这份细心像细密的网,温柔地裹着她,却也让她心里的愧疚越发沉重。 她看着他忙碌的背影,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怎么能告诉他,自己正在犹豫要不要放弃这个孩子? 心烦意乱间,她抓起包就往外跑,童骁骑在身后喊她的名字,她却没敢回头,径直奔向了许半夏的公司。 “半夏姐!” 高辛夷冲进办公室时,许半夏正在核对报表,见她红着眼圈闯进来,连忙放下笔。 “怎么了这是?跟童骁骑吵架了?” “不是……” 高辛夷蹲在沙发边,话没说两句就带上了哭腔。 “我怀了孩子,可美国那边……” 她抽抽噎噎地把两难的处境说了出来,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 许半夏还没来得及细问,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撞开,许友仁慌慌张张地跑进来,脸色惨白,手里的折扇都掉在了地上:“半夏!不好了!出大事了!” “你是——爸?您怎么来了?” 许半夏皱眉起身,她的这位父亲向来怕事,极少这样失态。 高辛夷的哭诉被打断,不满地瞪了许友仁一眼,正要继续说自己的事,却听见许友仁带着哭腔的声音:“那个王全!就是以前追过你的那个王全!他找到我了!说要……要找你麻烦!” 许半夏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王全? 那个早八百年就断了联系的前男友? “他说你现在发财了,说要是当初跟了他,他也能跟着享福,现在却要每天朝九晚五累死累活……” 许友仁语无伦次地说着。 “他知道我是你爸,还说……说要让我给他‘好处’,不然就去你公司闹,去税务局告你……” 高辛夷原本满心的委屈,此刻却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噎了回去。 她看着许半夏紧绷的侧脸,又看看许友仁惊慌失措的样子,一时间忘了自己的烦恼。 许友仁还在絮絮叨叨地抱怨,说着说着就扯到了过去:“你说这叫什么事!当年你妈要是还在,哪能让我受这委屈……” 他叹了口气,声音低了下去,“说起来,你妈当年生你时多不容易啊。医生早说了你先天不足,又是胎位不正,可能难产,劝她最好不要这个孩子了,她非说无论如何也要这个孩子,硬是要生……结果呢?你平安落地,她却没撑过来……” 办公室里突然安静下来。 高辛夷愣住了,她从没听过许半夏母亲的故事。 原来那个总是风风火火、像男人一样打拼的半夏姐,是母亲用命换回来的。 “她就那么傻,明知道有危险,还是要把你生下来。” 许友仁抹了把脸。 “那时候我才知道,当妈的哪有不怕死的?只是在孩子面前,什么都能豁出去。” 高辛夷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 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小腹,那里正孕育着一个小生命。 刚才还觉得沉重的抉择,在“母爱”两个字面前突然变得清晰起来。 许半夏的母亲明知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依然选择生下孩子,那份勇气和决心,让她之前的犹豫显得如此渺小。 童骁骑的温柔、未出世的孩子、母亲的伟大……无数画面在脑海里交织。 她突然站起身,脸上的泪痕还没干,眼神却变得无比坚定。 “半夏姐,我想好了。” 高辛夷深吸一口气,声音带着哭过的沙哑,却异常清晰。 “美国的学可以晚几年再上,但孩子,我要生下来。” 许半夏看着她眼里闪烁的光,紧绷的嘴角缓缓勾起一抹笑意,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想好了就好,姐支持你。” 窗外的风不知何时变得凉爽起来,高辛夷摸了摸小腹,仿佛能感受到那个小生命的心跳。 她知道未来的路或许会更曲折,但此刻,她的心里一片安宁——有些东西,比远方的梦想更值得珍惜。 许半夏的办公室里,空调嗡嗡地吐着冷气,却吹不散许友仁脸上的惊惶。 他攥着捡起来的折扇,指节发白,把刚才在门口撞见王全的经过颠三倒四地说了一遍,末了还心有余悸地搓着手:“那小子现在看着就吓人,眼睛里都是红血丝,说话带着酒气,不知道喝了多少。” 许半夏指尖在桌面上轻轻敲击,眉头紧锁。 王全这两个字,在她记忆里早就蒙了灰。 十年前那个毛头小子,如今怎么变成了这副模样? “他这十年,过得不怎么样。” 许友仁叹了口气,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又带着点幸灾乐祸的唏嘘。 “跟你分了之后,也处过几个对象,可没一个成的。听说啊,是染上了酗酒的毛病,喝多了就不是他了。” “酗酒?” 许半夏抬眼,语气里带着几分意外。 她印象里的王全虽然算不上多上进,但也还算本分,怎么会沾染上这种恶习? “可不是嘛。” 许友仁往椅背上缩了缩,仿佛想起了什么可怕的画面。 “男人一沾酒就容易失控,他喝多了就爱撒气,对着女朋友动手……你说谁家姑娘受得了这个?打跑了一个又一个,后来就没人敢跟他了。” 没了女人管束,王全的日子更是一落千丈。 许友仁摇着头,细数着听来的消息。 “刚开始年轻,有点力气,在厂里还算混得开。后来就不行了,天天迟到早退,上班时间醉醺醺的,跟人一言不合就打架。前两年听说还因为把人打伤进了局子,蹲了小半年才出来。” 出来之后,正经工作自然是没了。 没手艺没文凭,只能靠着一身蛮力打零工,今天在工地扛钢筋,明天去仓库搬货物,风里来雨里去,挣的都是辛苦钱。 “听说他现在住的还是城中村的小破屋,每天累得像条狗,工资刚够喝酒抽烟。” 许友仁说着,又觉得不妥,瞥了眼许半夏的脸色。 “当然,这也是他自找的。” 许半夏没接话,指尖的敲击声停了。 她能想象出王全如今的窘迫,却没料到会落魄到这个地步。 只是这份落魄里,怎么就生出了找她麻烦的心思? “还不是因为你!” 许友仁像是看穿了她的心思,压低声音道。 “这阵子你收购省二钢的事闹得多大?报纸上电视上都有你,人家现在都叫你‘钢铁女王’!一个年轻女的,把那么大的厂子盘活了,谁不佩服?可王全看到了,心里就不平衡了。” 他咂咂嘴,语气里带着点复杂:“他跟人喝酒的时候就说,当年要不是跟你分了,他现在就是‘女王’的男人,哪用得着天天累死累活?他说你这富贵命,本该有他一份的。” 原来如此。 许半夏心里冷笑一声。 不是反思自己的问题,反倒把别人的成功当成自己“错失的机会”,这样的人,就算当年没分手,又能有什么出息? “他就是不甘心。” 许友仁搓着手,声音发颤。 “看着你现在风风光光,他自己过得像米田共一样,心里那点嫉妒早就烧起来了。他知道自己斗不过你,就想从你家里下手……刚才他跟我说那些话,明摆着是想拿我当人质,逼你给他好处!” 窗外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许半夏靠在椅背上,指尖轻轻摩挲着桌面的纹路。 王全的嫉妒像一团污浊的沼气,在阴暗的角落里发酵,如今终于找到了宣泄的出口。 只是他大概忘了,现在的许半夏,早已不是十年前那个可以任人拿捏的小姑娘了。 “知道了。” 她缓缓开口,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 “您先回去吧,这事我来处理。” 许友仁还想说什么,却被她眼里的坚定止住了话头。 他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揣好折扇,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办公室里重新安静下来,许半夏望着窗外的天空,眼神渐渐冷了下来。 有些人,自己站在泥潭里,就见不得别人走在阳光下。 只是这泥潭,是他自己选的。 许友仁揣着一肚子惊慌和火气回到家,刚推开家门,就被客厅里摔东西的声音吓了一跳。 妻子正对着沙发垫撒气,见他进来,立刻调转了矛头:“你还知道回来?我问你,倩倩今天又没接电话,是不是在国外出事了?” 许友仁本就心烦意乱,被她这么一吼,火气顿时窜了上来:“出什么事?能出什么事!她在那边上学,忙起来忘了接电话不是常事?” “忙?我看是翅膀硬了,忘了爹妈!” 妻子叉着腰,嗓门越来越高。 “当初我就说让你跟半夏多要点钱,给倩倩请个保姆陪着,你偏不听!现在倒好,打电话都找不到人!” 许友仁被她吵得太阳穴突突直跳。 这个家,原本不是这样的。 早几年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妻女在侧,一日三餐热乎着,日子过得也算有滋有味。 可自从妻子听说许半夏发了财,心思就活络起来,一门心思想让小女儿许倩倩出国留学,觉得这样才能高人一等。 当初妻子哭着闹着要去找许半夏借钱,许友仁是不赞成的。 他知道许半夏的性子,看着大大咧咧,实则心里有数。 果然,那天去说这事,许半夏脸上明摆着犹豫,大概是顾忌着倩倩的性子能不能适应国外生活。 倒是那个他一直看不透的女婿,没等许半夏开口,就笑着应了下来:“爸,妈,倩倩想留学是好事,费用我们来出,让她安心去。” 钱的事解决了,倩倩也如愿出了国,家里却从此没了安生日子。 妻子像是得了失心疯,每天守着电话等女儿来电,一旦没接到,就开始坐立不安,要么抱怨倩倩不孝,要么就念叨着要出国去陪读。 “你能不能讲点道理?” 许友仁忍不住反驳。 “国际长途多贵你不知道?倩倩刚去那边要适应环境,要上课,哪能天天守着电话?还有你说要出国,那是说走就走的?签证、机票、住处,哪一样不要操心?就算半夏愿意出钱,你说去就能去?” “她许半夏现在是什么身家?这点钱对她来说算什么!” 妻子翻着白眼,语气尖酸。 “我看她就是不想管我们倩倩!当初要不是有求于她,她能那么痛快答应?现在倩倩走了,她自然就撒手不管了!” “你胡说什么!” 许友仁猛地拔高了声音。 刚才在许半夏办公室,他还在为王全的事惊慌,此刻听着妻子这样编排许半夏,心里竟莫名升起一股不快。 他想起刚才许友仁讲起半夏母亲难产的事,想起这些年许半夏对家里的照拂,再对比妻子的得寸进尺,火气更盛了。 “当初是谁哭着喊着求半夏借钱的?人家二话不说就答应了,现在你倒反过来骂她?做人不能这样忘恩负义!” 妻子被他吼得一愣,随即更不服气了。 “我忘恩负义?我还不是为了倩倩好!倒是你,刚才跑出去半天,是不是又去找许半夏了?我就知道你跟她亲!她现在是发财了,可你别忘了,当初要不是我,你哪有现在的安稳日子……” 翻旧账的话像潮水般涌来,许友仁只觉得耳朵嗡嗡作响。 他看着眼前这个歇斯底里的女人,突然觉得无比陌生。 以前那个会心疼他上班辛苦、会笑着给他留饭的妻子,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倩倩不在身边,家里冷清了大半,剩下的只有无尽的争吵。 许友仁烦躁地抓了抓头发,恍惚间竟觉得,那个被他忽视了多年的大女儿许半夏,其实也没那么不好。 至少她说话算话,至少她念着点亲情,不像眼前这个人,得了好处还不知满足,只会一味抱怨。 “够了!” 他猛地打断妻子的话,声音里带着前所未有的疲惫。 “要吵你自己吵,我出去躲躲。” 他抓起外套摔门而出,把满屋子的怨气和争吵都关在了门后。 晚风吹在脸上,带着一丝凉意,许友仁却觉得心里更乱了。 这个家,怎么就变成了这副模样? 第72章 王全痛打许半夏 办公室的灯光亮到深夜,许半夏指尖夹着烟,烟雾在她眼前缭绕成一片模糊的光影。 王全的出现像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看似微小,却让她心头泛起不安的涟漪。 她太了解这种被生活逼到绝境的人,他们一无所有,也就无所顾忌,最是难缠。 “他既然敢找上门,就不会轻易罢休。” 许半夏掐灭烟头,看向坐在对面的我,语气凝重。 “王全不是省油的灯,当年跟我处对象时就爱钻牛角尖,现在被逼急了,指不定会干出什么事。” 我闻言笑出声,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 “多大点事?咱们现在有钱有势,他一个没工作没背景的底层混混,还能翻了天?找几个人吓唬吓唬,保准他屁滚尿流地滚蛋。” 许半夏立刻皱起眉,眼神严肃起来。 “不行。我做生意靠的是规矩,不是歪门邪道。真把他逼急了,或者弄出点伤来,咱们麻烦更大。犯法的事绝对不能干。” 我知道她的性子,看似泼辣,实则有自己的底线,便不再坚持,只道:“那你想怎么处理?总不能等着他来闹事吧?” “先找到他再说。” 许半夏站起身,拿起电话拨通了童骁骑的号码。 “骁骑,帮我个忙,在城里好好查查王全的下落,越详细越好,尤其是他最近跟什么人来往,有没有欠外债。记住,别惊动他,悄悄查。” 挂了电话,她看向我。 “我想抢在他动手前解决这事。他不就是想要钱吗?给他点钱,让他安分点,就算破财消灾了。” 接下来的两天,童骁骑带着兄弟满城打听,终于在城郊一个破旧的出租屋里找到了王全。 那地方阴暗潮湿,空气中弥漫着廉价酒精和霉味,王全正窝在沙发上喝酒,看见突然上门的许半夏和童骁骑,眼里闪过一丝慌乱,随即又被嫉妒和不甘取代。 “许老板大驾光临,真是让我这小破屋蓬荜生辉啊。” 王全站起身,故意挺了挺腰,语气里满是嘲讽。 “怎么?发财了就忘了故人?还是怕我去找你麻烦,特意来‘关照’我的?” 许半夏没理会他的阴阳怪气,开门见山。 “王全,你想要什么,直说吧。只要不太过分,我可以满足你。” 王全嗤笑一声,灌了口酒。 “许半夏,你现在是大人物了,说话就是不一样。‘不太过分’?当年你要是跟了我,我现在还用住这种地方?” 他猛地把酒瓶顿在桌上,酒液溅出来。 “我要二千万!给我二千万,我就当从没认识过你,再也不找你麻烦!” 许半夏的脸色沉了下来。 二千万? 她是发了财,但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 你要说几万,几十万,或者说要一个比较好点的工作,我当养个废物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你要什么? 二千万? 你就是要二百万都是不可能的事。 又没什么太深厚的关系,怎么就赖上我了? 王全充其量——不过是她当年的一个追求者而已。 那都多少年的事了。 虽然二人也曾有过甜蜜期,双方感觉还不错,但最多也就拉拉手,说说小情话而已。 这一没什么,二没怎样,都没结婚,也没什么深入的交流,一张口就是二千万? 脑子里面是抽疯了吧! 更不要说,她刚接手省二钢,背上了一屁股外债,厂里几百号人的工资要发,设备要更新,资金正紧得捉襟见肘,哪拿得出这么多钱给他? “王全,我最近资金周转不开,最多能给你两万。” 许半夏压着脾气,尽量平和地说。 “这点钱够你做点小生意,或者找个正经工作,别再浑浑噩噩地过了。” “两万?” 王全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突然激动起来,指着许半夏的鼻子骂道。 “许半夏你打发要饭的呢?你收购钢厂几千万都花了,给我两万?你就是看不起我!觉得我王全活该一辈子穷!” 他越说越激动,眼睛里布满红血丝。 “我告诉你,别给脸不要脸!二千万,少一分都不行!你不给,我就去你厂里闹,去税务局告你偷税漏税,去街上贴你的大字报,我让你这个‘钢铁女王’身败名裂!” 许半夏看着他歇斯底里的样子,知道谈不拢了。 她站起身,语气冰冷。 “钱我可以给,但不可能是二千万。最多两万,我们两个,最多也就是这种关系,你好自为之,好好想想吧。” 说完,她转身就走,童骁骑恶狠狠地瞪了王全一眼,紧随其后。 门被“砰”地关上,王全看着紧闭的房门,猛地将桌上的酒瓶扫到地上,碎片四溅。 “许半夏……你等着!” 他咬着牙,眼神阴鸷。 “你不给我活路,我也不让你好过!” 窗外的月光透过破旧的窗户照进来,照亮他脸上扭曲的恨意。 一场新的风波,正在暗处悄然酝酿。 夜色像浓稠的墨汁,泼满了钢厂回市区的公路。 许半夏开着车,后视镜里那辆一直若即若离的黑色桑塔纳让她心头发紧。 从工地出来时就觉得不对劲,那车跟了她快二十分钟,不远不近,像条伺机而动的狼。 她脚下微微用力,车速提了起来,想拉开距离。 可身后的车立刻加速,刺眼的远光灯瞬间晃得她睁不开眼。 “砰!” 后保险杠被狠狠撞了一下,车身猛地一震,许半夏握着方向盘的手瞬间沁出冷汗。 她猛打方向盘,车子擦着路边的树干险险躲开,却被紧追不舍的桑塔纳逼到了路边。 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尖叫,车子最终歪歪扭扭地停在沟边。 许半夏还没来得及拉手刹,后车门就被粗暴地拉开,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 “许半夏,你跑啊!我看你往哪跑!” 王全的声音带着醉后的癫狂,手里的铁棍在月光下闪着冷光。 许半夏下意识地往车外躲,刚迈出一条腿,后脑勺就传来一阵剧痛。 像是被烧红的烙铁狠狠烫过,又像是有无数根针同时扎进骨髓。 她甚至没看清王全的动作,身体就像断了线的木偶,重重摔在满是碎石的地上。 天旋地转。 后脑的血顺着发丝往下流,温热地糊住了脖颈,又渗进衣领里。 她想抬头,却觉得脖子重得像灌了铅,呼吸越来越困难,胸口像被巨石压住,眼前一阵阵发黑,世界在她眼里变成破碎的光斑。 模糊中,她看见王全拧开一瓶白酒,对着瓶口猛灌几口,酒液顺着他的下巴往下淌。 他摇摇晃晃地提着铁棍朝她走来,嘴里还嘟囔着什么,像是咒骂,又像是哭诉。 许半夏忽然不害怕了。 这些年撑着钢厂,扛着外债,应付着明枪暗箭,她早就累了。 此刻的疼痛和眩晕里,竟藏着一丝诡异的解脱。 如果这就是结局,好像也没那么糟。 许半夏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 虽然如此,但她也累。 如果没死,没事,她会拼命妈呀一直继续的拼搏奋斗下去。 但如果就此死了,那也未尝不是解脱。 意识彻底沉入黑暗前,她最后看到的,是王全举起来的铁棍,和他眼里疯狂的红血丝。 再次醒来时,刺眼的白光让她眯起了眼。 消毒水的味道钻进鼻腔,耳边是仪器规律的滴答声。 “你醒了?” 我的声音在旁边响起,带着显而易见的后怕。 “医生说你只是皮外伤,万幸没伤到骨头和神经。” 许半夏动了动手指,后脑的钝痛提醒着她昨夜的惊魂。 “王全呢?” 她的声音沙哑得像砂纸摩擦。 “抓起来了,人赃并获。” 我递给她一杯温水。 “警察说他醉得一塌糊涂,在现场就被按住了。” 后来童骁骑和高辛夷都来看过她,一个个红着眼圈,骂王全不是东西,让她一定要起诉,送他去坐牢。 许半夏看着窗外的阳光,沉默了很久,最终轻轻摇了摇头:“算了,他也是被日子逼疯了。” 我知道她的性子,看着强硬,心肠却软,见不得人真的落得万劫不复。 但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我还是找到了看守所里的王全。 隔着铁窗,王全没了那天的疯狂,脸色苍白,眼神躲闪,酒醒后的恐惧写满了整张脸。 “我知道错了……真的知道错了……” 他反复念叨着,双手紧紧抓着铁栏杆。 “之前跟你们说的两千万,是开玩笑的。” 我看着他,语气平静。 “半夏不想起诉你,但这不代表你没罪。故意伤害,加上之前的勒索,足够你把牢底坐穿。” 王全的身体猛地一颤,脸色瞬间没了血色。 “不过,半夏仁厚,我也不想赶尽杀绝。” 我话锋一转。 “我听说你以前在厂里学过俄语,还能说几句?” 王全愣愣地点头,不明白你想说什么。 “这里有五十万。” 我把一张银行卡放在桌上。 “拿着钱,去俄罗斯。找个正经活干,重新开始。这笔钱够你安稳立足,别再想着歪门邪道。不然,下次没人能救你。” 王全看着桌上的银行卡,又看看我,眼里先是难以置信,随即涌上劫后余生的狂喜和羞愧。 他用力点头,声音哽咽:“谢谢……谢谢你们……我一定走,再也不回来惹事了……” 走出看守所时,阳光正好。 我回头看了一眼那栋灰色的建筑,知道这事还没算完。 国内的法律太严苛了,就算我现在有钱有势,也不能说杀人就杀人。 如果我干了,搞不好也是要麻烦的。 这不是国外,有钱就大晒。 这是国内。 想要收拾王全,就得想法子哄他出国。 出了这个国,我才好施展手段好好的收拾他。 病房里的阳光被纱帘滤得柔和,许半夏靠在床头,指尖轻轻摩挲着被子上的纹路。 我提着保温桶走进来,刚把汤碗放在桌上,就对上她探究的目光。 “王全的事,我听说了。” 她开口,声音还带着病后的虚弱,却字字清晰。 “你给了他钱,还让他去了俄罗斯?” 我舀汤的手顿了顿,随即笑了笑。 “嗯,省得他在国内继续添乱。你刚出院,总不能一直被这种事缠着。” 许半夏没接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 阳光落在她脸上,能看见她眼底深处的忧虑。 她太了解你我,我不是心慈手软的人,甚至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好人”。 不说我当初追她时的一门心思的算计。 也不说我在外面连续和金玲,李黎出轨的事。 这能是好人吗? 退一万步。 就说最近的一件事。 许半夏和自己家庭里的矛盾。 我为了对付许友仁,刘美兰,把报复的目标对准了许倩倩。 因为许友仁无论如何也是许半夏的亲生父亲。 他对许半夏只是不理不睬。 没有想杀了许半夏,或是做些不做人的事。 因此我不好对许友仁出手。 至于刘美兰,她是许友仁的妻子,性情强势,在家里是主动地位,动她,她会鼓动起许友仁,又是麻烦。所以,我把目标对准了许倩倩,她看似无辜,其实她仅是存在就是对许半夏最大的伤害了。 为了收拾许倩倩。 我一口气的支持许倩倩出国留学。 然后不动声色地找些不怀好意的外国男人引诱她,看着她一步步迷失在大麻,甚至洗衣粉,和多人运动中。 手段阴损的一批。 对一个名义上的“妹妹”尚且如此,怎么会对王全这种结结实实伤害过她的人,轻易放过? “你对他做什么了?” 她轻声问,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五十万……这不像你的风格。” “能做什么?” 我把汤碗递到她面前,语气轻松。 “难不成还能追去俄罗斯堵他?放心吧,就是让他换个地方老实待着。他会俄语,在那边找个活儿不难,也算是——给条活路。” 许半夏看着我脸上的笑容,心里却半点没松快。 她太清楚这笑容背后藏着什么——我答应的事,未必会真的照做。 我笑着说“算了”的事,往往才是刚刚开始。 “我知道你心里有气。” 她叹了口气,伸手抓住我的手腕,掌心微凉。 “他打我是不对,可事情已经过去了。我没起诉他,就是不想把事闹大。给钱让他走,这事就算了了,好不好?” 她的眼神带着恳求,像怕我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掀起更大的风浪。 “你别做傻事。” 她加重了语气。 “不值得为这种人脏了自己的手。能用钱解决的事,就别扯出别的麻烦,嗯?” 我看着她眼底的担忧,心里那点翻涌的戾气渐渐平复了些。 我反手握住她的手,拍了拍她的手背,笑得温和。 “放心吧,都听你的。我就是怕他回头再找你麻烦,才让他走远点。钱给了,人送走了,这事就算彻底了了。” 许半夏看着我满口答应的样子,心里却明镜似的。 我眼里的那点暗芒瞒不过她,那是猎人看着猎物落入陷阱时,才会有的眼神。 我不会真的放过王全,就像我从不会让任何伤害过她的人,安稳度日。 她没再追问,只是轻轻“嗯”了一声,低头喝起汤来。 病房里静悄悄的,只有汤勺碰碗的轻响。 我坐在床边陪她说话,语气温柔,说的都是些轻松的琐事。 可许半夏知道,有些事已经在暗处悄然启动。 我答应了她不闹大,却未必会真的收手。 她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希望我手下留情,别让这摊浑水,真的漫过无法收拾的边界。 有些较量,不必非要拼个你死我活,能让他彻底消失在视线里,或许已是最好的结局。 第73章 父女和解 橘子的清香混着初秋的凉意,在病房门口打了个转。 许友仁捏着网兜的手指泛白,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凸起,他盯着门上的玻璃,里面模糊的身影让他喉咙发紧。 离家时候,身后传来刘美兰压抑的抱怨声,但他这次没回头,就像没听见一样,轻轻推开了门。 病房里很安静,只有输液管滴答作响。 许半夏半靠在床头,侧脸对着门口,头上缠着厚厚的白纱布,边缘还隐约透着点红。 许友仁的脚步顿住了,那抹刺眼的白像针一样扎进眼里,恍惚间竟和二十多年前医院走廊里的景象重叠——那时他的妻子也是这样躺着,在医院的病床上,笑嫣如花着对他说话。 “咳咳。” 他清了清嗓子,声音干涩得像砂纸摩擦。 许半夏转过头,眼里先是闪过一丝惊讶,随即恢复了平日的疏离。 她动了动身子,想坐得更直些,却因为牵扯到伤口而蹙了眉。 这个细微的动作让许友仁的心猛地揪了一下,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疼得他喘不过气。 他走上前,把橘子放在床头柜上,塑料网兜碰撞的声音在寂静中格外清晰。 “买了点橘子,你妈以前最爱吃这个品种。” 他讷讷地说,目光不敢直视许半夏的眼睛,落在那袋橘子上。 “甜的,没籽。” 许半夏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三十多年来,这个男人在她的生命里像个模糊的影子,偶尔出现,也总是带着刘美兰和许倩倩的影子,从未真正属于过她。 “听说……是王全那小子干的?” 许友仁的声音有些发颤,手不自觉地攥成了拳头,指节泛白。 “他敢动我女儿,我……” “爸。” 许半夏突然开口,声音沙哑,这声“爸”喊得又轻又涩,连她自己都觉得陌生。 许友仁猛地抬头,眼里瞬间蓄满了泪水。 他看着女儿额头上的纱布,那些被忽略的岁月突然清晰起来——他听说了她小时候被同学欺负回家哭,但是他在陪许倩倩买新裙子;他听说了她爷爷奶奶去世时,他在医院照顾刘美兰的感冒;他听说了她和从小到大的朋友一起开废品站收垃圾,他对此感觉无动于衷,甚至觉得收破烂挺丢脸,可不能跟别人说这是我女儿。 那些被他“没注意”“没觉得有事”的瞬间,此刻都变成了锋利的碎片,扎得他心口淌血。 这是他的女儿呀。 是他的血脉至亲啊。 他怎么就一直的如此无动于衷呢? “半夏,爸对不住你。” 他的声音哽咽了,满腹的酸涩涌上了心头,泪水终于忍不住滚落。 “我不是不喜欢你……是我太想你妈了。” 他抬手抹了把脸,泪水却越擦越多。 “她走的时候,你还那么小,小得眉目都没长开。我一看见你,就想起她疼的样子,心里堵得慌,就……就不敢多看你。” 他语无伦次地说着,把藏在心底几十年的话一股脑倒出来。 “你爷爷奶奶走的时候,我本该多关心你的。可那时候倩倩长大了,你刘阿姨她……她总在旁边看着,我就想,你好像也没什么事……现在才知道,哪有人会没事啊。” 许半夏的眼眶红了,眼泪在睫毛上打转,却倔强地不肯落下。 这些年她咬着牙往前走,什么苦都吃过,什么委屈都咽过,从没想过还能听到这样的解释。 原来那些被她解读为“不喜欢”的疏远,背后藏着这样沉重的缘由。 “爸那时候混蛋。” 许友仁捶了下自己的大腿,声音带着决绝。 “但爸向你发誓,下次王全那小子再敢露面,我许友仁这条命不要了,也得护着你。” 他看着许半夏,眼里是从未有过的坚定。 “以后有爸在,没人能再欺负你。你爸老了,没人能碰瓷我,只有我碰瓷别人,谁敢再,再欺负你,我往他跟前一趟,我要他一半家产,我赔不死他。” 他说着话,像是玩笑,但却泪难止涌。 这些话像一道堤坝,彻底冲垮了许半夏心里积压多年的委屈。 她再也忍不住,眼泪汹涌而出,三十多年的坚强在这一刻土崩瓦解。 她捂住脸,肩膀剧烈地颤抖着,哭声压抑而汹涌,像是要把半生的孤独和渴望都倾泻出来。 许友仁伸出手,犹豫了一下,最终轻轻落在她的背上。 掌心传来的温热透过薄薄的病号服渗进来,带着迟来三十年的温度。 他拍着女儿的背,像安抚小时候受了委屈的她,泪水滴落在她的发顶,混着纱布的药味,酿成了名为“父爱”的滋味。 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来,在两人身上投下温暖的光斑。 橘子的清香在空气中弥漫,带着迟到却未缺席的甜意。 三十多岁的许半夏,在布满伤痕的岁月里,终于等到了属于她的、迟来的拥抱。 病房门“吱呀”一声开了,许友仁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他抬手在脸上胡乱抹了两把,可眼角的红痕和脸颊上未干的泪痕还是清晰可见,像是被雨水打湿的旧纸,皱巴巴地透着股说不清的酸涩。 他刚转身就撞见了我,愣了一下,随即快步走过来。 “你在这儿啊。” 他声音还有点哑,带着哭过的沙哑,却硬是挤出点笑意。 “走,叔请你吃饭。” 没等我应声,他已经拽着我的胳膊往医院外走。 步伐迈得又快又急,像是心里揣着团火,得找个地方烧烧才行。 医院后门的巷子里藏着个路边摊,塑料棚子支在路灯下,几张折叠桌旁已经坐了些人。 许友仁径直拉我坐下,冲老板扬手。 “二十串烤肉,五串腰子,再来两扎啤酒。” 我愣了愣。 以前到他家吃过几次饭,刘美兰总在旁边念叨,说他血脂高,烧烤、啤酒这类“三高”食物碰都不碰,每次夹菜都得挑拣半天。 可今天他点单时眼睛都没眨,仿佛那些养生的规矩全被抛到了脑后。 炭火“滋滋”地舔着肉串,油脂滴落在炭上,腾起阵阵香气。 老板把冒着热气的烤串和冰镇啤酒端上来,玻璃杯壁凝着水珠,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 许友仁拿起一串烤肉,狠狠咬了一大口,油汁顺着嘴角往下淌,他也不擦,含糊地嚼着。 “唔,这味儿……多少年没尝了。” 他说着,抓起啤酒杯仰头灌了一大口,喉结滚动,发出“咕咚”的声响。 以前他喝酒从不过量,今天却像是豁出去了。 一串接一串地撸着肉,一杯连一杯地灌着酒,胃口好得惊人,仿佛要把这些年亏欠的烟火气全补回来。 可没过多久,他眼底的红就蔓延开,眼神开始发飘,醉意像潮水似的一点点漫上来。 “你小子……” 他用筷子指着我,舌头已经有点打结。 “我知道你……你以前不规矩。” 我握着酒杯的手顿了顿,没说话。 “外面那些莺莺燕燕……叔不管。” 他打了个酒嗝,啤酒沫沾在嘴角。 “男人嘛,总有犯浑的时候。” 他摇摇晃晃地前倾身体,凑近我,眼神却突然变得锐利,像醉汉难得清醒的瞬间。 “但半夏不一样,你得对她好。” “她小时候……苦。” 他说着,声音又低了下去,带着哭腔。 “我不是个好爹……没护着她。现在……现在轮到你了。” 他抓起酒杯又灌了一口,酒液洒了些在衣襟上。 后面的话开始颠三倒四,一会儿说许半夏小时候多乖,一会儿骂王全不是东西,一会儿又念叨着她妈爱吃的橘子还没吃完。 但翻来覆去,总有一句清晰的话砸过来。 “你得照顾好她……听见没?” “她要是受一点委屈……我这条老命……跟你拼了!” 他拍着桌子,震得啤酒杯都在晃,眼里布满血丝,那股子狠劲不像是醉话。 我看着他。 这个一辈子活得小心翼翼,连吃口肉都要顾虑血脂的男人,此刻满脸通红,醉得眼神发直,却把所有的执拗和强硬都给了那个他亏欠了半生的女儿。 他的话前言不搭后语,带着浓重的酒气,却比任何郑重的誓言都要滚烫。 夜风卷着烤串的香气吹过,塑料棚子被吹得哗啦作响。 许友仁趴在桌上,嘴里还在嘟囔着什么,大概是又说到了许半夏。 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冰凉的啤酒。 酒液滑过喉咙,带着点涩味,心里却突然亮堂起来。 这个从前在许半夏生命里几乎隐形的父亲,这个被岁月和生活磨得沉默又疏离的男人,原来从未真正放下过。 他心里那点做父亲的觉悟,只是藏得太深,直到女儿受了伤,才终于冲破所有束缚,滚烫地涌了出来。 路边摊的灯光昏黄,映着他醉倒的侧脸,也映着远处医院楼上亮着的那盏灯。 我知道,从今晚起,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夜色已经浸得很深了,晚风带着点初秋的凉意,吹得路边的树叶沙沙作响。 我架着许友仁的胳膊,他整个人几乎都挂在我身上,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脚步虚浮得像踩在棉花上。 “慢点,许哥。” 我侧头提醒他,手上稍一用力就稳住了他摇晃的身体。 这点力气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扶着他往前走倒也轻松。 他嘴里含混不清地嘟囔着什么,舌头打了结,听不真切,只有偶尔拔高的语调里,能隐约捕捉到“半夏”两个字。 终于到了他家楼下,我半扶半搀地把他弄上楼梯,到了门口,伸手按响了门铃。 等了好一会儿,门才“吱呀”一声开了条缝,刘美兰探出头来,看到我们这副模样,眉头瞬间就皱紧了。 “他喝多了,我送他回来。” 我开口解释。 刘美兰没说话,只是把门再拉开些,侧身让我们进去,脸上没什么表情。 客厅里没开大灯,只有玄关处一盏昏暗的灯亮着,显得冷冷清清的。 我刚扶着许友仁站稳,就听见身后“咔哒”一声轻响,回头一看,刘美兰已经转身进了卧室,把房门关上了,自始至终没看许友仁一眼,仿佛他只是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只好自己动手。 许友仁这会儿已经快神志不清了,软塌塌地靠在我身上。 我费了点劲把他扶到卧室门口,推开虚掩的房门,将他安置到床上,又帮他脱掉鞋子,盖好被子。 “嫂子,许哥醒了要是不舒服,你给倒点水。” 我朝着刘美兰的卧室方向喊了两嗓子,声音不算小,足够穿透那扇门。 然而,回应我的只有一片死寂,没有任何声音传出来,连一点动静都没有。 我站在原地愣了愣,心里不是滋味。 摇了摇头,轻轻带上门,转身离开了这个让人压抑的家。 走到楼下回头望,他们家窗户里只有一盏孤零零的灯亮着,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冷清。 夜风更凉了,我裹了裹衣服。 许友仁住这样的家里,一天到晚对着冷若冰霜的空气,难怪会喝成这样,难怪会一遍遍念着许半夏的好。 毕竟,许半夏在的时候,他身边总是热热闹闹的,眼睛里也总是亮的。 那样鲜活的日子,和现在这寂寞空虚的冷寂比起来,确实让人忍不住思念啊。 深秋的风卷着落叶敲在玻璃窗上,许友仁坐在沙发里,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手机边缘。 屏幕暗着,像刘美兰此刻的脸,没什么温度。 “倩倩那边又没信?” 他第无数次问。 刘美兰正对着镜子试新织的围巾,闻言头也没回:“小孩子在国外忙,哪有功夫天天报平安?我这围巾等她冬天回来正好戴。” 许友仁扯了扯嘴角,没再说话。 忙? 忙到连个微信消息都没有? 当初送倩倩出国留学时,刘美兰说这是给女儿最好的前程,他也应了。 可如今两年过去,女儿像断了线的风筝,除了第一年春节打过一个国际长途,剩下的日子里,这个家仿佛从未有过她这个人。 倒是许半夏,那个他从前总忽视的大女儿,最近成了他心里唯一的暖意。 前阵子他腰椎间盘突出犯了,躺床上动不了,刘美兰要去参加广场舞比赛,只留了句“自己叫外卖”就出了门。 是许半夏接到电话就赶过来,端水喂药,煲汤做饭,守了他三天三夜。 “爸,以后有事儿你直接找我,别总自己扛着。” 半夏给他削苹果,语气轻缓却笃定。 “等你老了,我给你养老。” 许友仁望着女儿专注的侧脸,心里又酸又涩。 当年他一门心思扑在刘美兰身上,后来又偏心小女儿倩倩,对半夏不闻不问,在她刚创业最难的时候,没借给她一分钱。 可这孩子,从未记恨过。 第74章 借钱的代价 和解是从去许半夏住院后开始的。 许半夏出院之后,请他去饭店吃饭,席间她举杯敬他:“爸,过去的都过去了,以后咱们好好的。” 那一刻,许友仁看着女儿眼里的坦荡,突然就红了眼眶。 从那以后,他越发觉得这个家不对劲。 刘美兰的世界里只有倩倩,家里的相册摆的全是倩倩的照片,冰箱里冻着倩倩爱吃的饺子,连电视节目都要挑倩倩可能喜欢的偶像剧。 可这份沉甸甸的爱,倩倩似乎并不稀罕。 这天晚上,许友仁手机响了,是半夏发来的视频。 镜头里她刚加完班,站在公司楼下的路灯下,笑着说:“爸,我给你买了个按摩仪,明天给你送过去,你腰不好,睡前按按舒服。” “别总熬夜,注意身体。” 许友仁叮嘱道,声音不自觉放软。 “知道啦,你和阿姨也早点休息。” 许半夏挥挥手。 “对了,周末我回趟家,给你做你爱吃的红烧肉。” 挂了视频,许友仁心里暖烘烘的。 他转头看了眼客厅,刘美兰还在翻着倩倩的朋友圈——尽管那里面早已半年没更新过动态。 “半夏周末回来,说要做红烧肉。” 他轻声说。 刘美兰“嗯”了一声,目光没离开手机:“让她别买太多菜,我不爱吃油腻的。” 许友仁没再搭话,默默起身回了房间。 窗外的月光洒进来,照亮他床头柜上的相框,那是上周半夏陪他去公园散步时拍的合影,照片里他笑得眼角堆起皱纹,半夏挽着他的胳膊,眉眼弯弯。 他拿起相框摩挲着,突然明白,真正的家人从不是靠血缘捆绑的执念,而是那些实实在在的陪伴与牵挂。 他错过了半夏的前半生,幸好,还有后半生可以弥补。 至于这个冷冰冰的家,和那个只存在于刘美兰幻想里的女儿……许友仁轻轻叹了口气,将相框抱在怀里,第一次觉得,或许他真正需要的温暖,早就不在这个屋子里了。 明斯威克站的风带着西伯利亚的寒意,刮在王全脸上时,他却没觉得冷。 掌心的帆布包沉甸甸的,五十万人民币被他用塑料袋层层裹好,贴着心口放着。 火车汽笛声在身后渐远,他深吸一口气,觉得胸腔里胀满了新生的底气。 “怕什么,老子会俄语。” 他低声对自己说,嘴角扬起得意的笑。 离开那个让他处处碰壁的城市,带着这笔“辛苦钱”在异国他乡重新开始,这才是他该有的人生。 他整理了一下衣领,背着包往车站外走,丝毫没注意到候车厅角落那几道黏在他身上的目光。 三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收起手中的照片,交换了一个眼神。 为首的大胡子摩挲着下巴上浓密的胡须,用俄语低声道:“就是他。” 王全走出车站,正琢磨着先找个旅馆落脚,忽然被人从身后猛地一拽。 他刚要挣扎呼救,一块浸透了刺鼻气味的手帕就捂住了他的口鼻。 乙醚的眩晕感瞬间席卷而来,他眼前一黑,身体软得像滩泥。 “搞定。” 大胡子挥挥手,几人架着王全塞进了停在路边的小皮卡后斗。 车一路颠簸着驶向港口,海风越来越浓,咸腥的气息透过缝隙钻进来,却再也吹不醒昏迷的王全。 夜色中的港口灯火稀疏,一艘不起眼的渔船正等着他们。 王全被拖上甲板,大胡子拿出一张照片对照了一下他的脸,确认无误后,对同伴做了个手势。 冰冷的铁皮桶早已备好,男人们扛着成袋的冰块往里倒,寒气瞬间弥漫开来。 “扑通”一声,王全被扔进了铁皮桶,冰块撞击着他的身体,他在昏迷中瑟缩了一下。 男人们迅速盖上桶盖,用铁丝牢牢捆紧。 随着一阵沉重的拖拽声,铁皮桶被吊起来,悬在船舷边。 “下去吧。” 大胡子下令。 铁皮桶坠入海水的声音被海浪吞没,冰冷的海水瞬间将桶包裹,带着那个还没来得及展开的“新生”梦想,沉入无尽的黑暗。 甲板上,几人将帆布包里的钱倒出来,红色的人民币在夜色中格外刺眼。 他们笑着用俄语交谈,熟练地将钱分好,大胡子揣好自己的那份,走到船尾拨通了一个号码。 电话很快被接起,那边传来一个冷静的女声:“李黎。” “事情办妥了。” 大胡子用生硬的中文说。 “知道了。” 李黎挂了电话,转头看向站在窗边的人。 我接过李黎递来的手机,屏幕上还残留着通话结束的痕迹。 窗外的城市华灯初上,暖黄的光映在玻璃上,却照不进眼底的寒意。 “他没机会再闹事了。” 李黎低声说。 我微微一笑,指尖轻轻敲击着窗台。 许半夏是我最心爱的女人。 王全这个畜生,竟然敢打她,还用棍子打了她的头,几乎要了她的命。 这就是已经有了取死之道。 我不在国内搞他,是国内讲法的。 但他既然敢到国外去,我就正好要他的命。 王全以为拿了我的钱跑就能高枕无忧? 他忘了,有些人,有些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终究躲不过。 “敢欺负许半夏的,都要死。” 我轻声说,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 晚风从窗外吹来,带着一丝凉意,却让人心头无比清明。 会议室里的空气像被抽走了一半,沉闷得让人喘不过气。 小苏捏着文件夹的手指泛白,身旁的杰克不停调整着领带,眼神里的期待和紧张几乎要溢出来。 “许总,我们的新能源材料项目已经通过了第三轮测试,只要注入这笔启动资金,下个月就能进入试生产阶段。” 小苏的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 “市场调研报告显示,这绝对是未来五年的风口产业。” 杰克立刻接上话,用流利的中文补充。 “我们和欧洲的供应商已经谈好了意向,资金到位就能签合同,抢占先机至关重要。” 许半夏指尖在桌面上轻轻点着,目光掠过两人,最终落在对面的野猫身上。 “风口?” 野猫嗤笑一声,身体往前倾了倾。 “小苏,你别忘了去年那个人工智能项目,也是说抢占先机,结果呢?钱砸进去连个响都没听见。钢厂现在正是扩建的关键期,每一分钱都得花在刀刃上,哪有闲钱给你们‘试错’?” 坐在野猫旁边的贾长安跟着点头:“我同意野猫的看法。新能源材料技术门槛高,市场前景不明朗,风险太大。相比之下,把钱投进钢厂的扩建工程,稳赚不赔,这才是眼下最该做的事。” 双方的目光都聚焦在许半夏身上,等待她的最终裁决。 小苏额角渗出细汗,心脏在胸腔里砰砰直跳。 他知道公司最近资金紧张,但这个项目他和杰克熬了三年,成败在此一举。 许半夏却只是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浮沫,始终没说话。 会议室里的沉默被墙上的挂钟秒针声切割得格外清晰,每一声都像敲在小苏的心上。 散会后,许半夏刚回到办公室,野猫就跟着走了进来,反手带上门。 “半夏,有件事我得跟你说。” 野猫脸上没了开会时的锐利,多了几分犹豫。 “骁骑最近在谈一家物流公司的入股,对方要得急,我们手里的现金流有点周转不开。” 许半夏放下茶杯,眉头微蹙:“物流公司?他之前怎么没跟我提过?” “他也是怕你分心,知道你这边扩建钢厂压力大。” 野猫叹了口气。 “但那物流公司的线路资源对我们车队太重要了,错过了这次机会,以后再想找就难了。” 许半夏靠在椅背上,指尖无意识地敲击着扶手。 钢厂扩建需要巨额资金,设备采购、厂房建设、工人薪资……每一项都像填不满的窟窿,她的财务状况早已捉襟见肘,账面上的流动资金连维持钢厂正常运转都得精打细算。 “野猫,”她抬眼看向对方,语气坦诚:“公司现在的情况你也知道,扩建钢厂把能调动的资金都投进去了,我手里确实没多余的钱。” 野猫的眼神暗了暗,刚想开口说“那就算了”,却听见许半夏继续说:“但骁骑的事,就是我的事。你让他别着急,钱的问题我来想办法。实在不行,我去找至善借,无论如何,不会让他错过这个机会。” 刘至善是她的丈夫,也是商界有名的投资人。 许半夏从不轻易向他开口谈钱,总觉得要在事业上保持独立,但这次为了童骁骑,她没了丝毫犹豫。 野猫愣住了,随即眼眶一热:“半夏……” “别说了。” 许半夏摆摆手,眼底闪过一丝疲惫,却更多的是坚定。 “钢厂的扩建不能停,小苏的项目我还得再评估,但骁骑这边,我一定帮。” 窗外的阳光透过百叶窗照进来,在桌面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许半夏望着窗外林立的厂房,轻轻吐出一口气。 天平的两端都沉甸甸的,但她知道,有些重量,必须稳稳接住。 餐厅的暖光灯洒在餐桌中央的鲫鱼汤上,油星泛着细碎的光。 许半夏扒了两口饭,筷子在碗里戳了戳,像是鼓足了很大勇气才抬头看我。 “至善,”她声音比平时低了些:“钢厂最近扩建,资金周转有点……紧。” 我夹菜的手顿了顿,没说话,等着她往下说。 她果然叹了口气,放下筷子:“你说奇怪不奇怪,以前公司小的时候,赚点钱就够花,现在生意越做越大,订单排到了半年后,账上流水看着吓人,可花钱的地方比赚钱还多。设备要更新,厂房要扩建,还要囤原材料,工人工资也涨了,钱跟流水似的往外流,想堵都堵不住。” 她越说越无奈,拿起手边的水杯喝了口:“我本来不想跟你开口的……” “想跟我借钱?” 我笑着打断她,给她夹了块鱼腹肉。 “早该跟我说了。” 许半夏眼睛亮了亮,又有些不好意思:“总觉得跟你谈钱,怪怪的。” “夫妻之间不说钱,说什么?” 我放下筷子,认真看着她。 “你这情况我懂。现在很多企业都这样,小打小闹时日子好过,一旦想往前迈大步就难了。中国市场太大了,一个地方企业想扩张到全国,建分公司、铺供应链、做市场推广,哪一样不要钱?这种时候,无论账上有多少流动资金,都会觉得不够花。” 她点点头,深有同感:“可不是嘛,光一个新厂区的钢材采购,就压得我喘不过气。财务天天跟我报赤字,说再不想办法,下个月工资都发不出来了。” “别愁。” 我握住她的手,她的指尖还带着点凉意。 “这种时候,最常规的办法是找银行贷款。但银行的利息高,手续又繁琐,还得看他们脸色。” 我故意卖了个关子,看着她紧张的表情笑起来:“不过你运气好,你有我。要多少?我借给你,利息免了,期限你定,总好过让银行赚去那笔钱。” 许半夏愣住了,随即眼眶有点红,伸手捶了我一下:“就知道你最好。” “不然呢?” 我替她擦了擦嘴角的饭粒。 “你是我老婆,你的钢厂就是我们俩的事。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能帮你把事业做起来,比存在银行里有意义多了。” 暖光灯下,她脸上的疲惫散去不少,重新拿起筷子吃饭,胃口都好了很多。 窗外夜色渐浓,城市的灯火星星点点,餐桌旁的热气氤氲着,比任何山珍海味都让人觉得踏实。 我知道她从不轻易示弱,能开口向我求助,已是把我当成了最坚实的依靠。 而这份依靠,我会一直给她。 卧室的灯光调得很暗,暖黄的光晕裹着窗外溜进来的晚风,带着点夏夜的慵懒。 许半夏刚洗完澡,擦着头发从浴室出来,看见我坐在床边,手里拿着样东西晃了晃。 她眯起眼看清那是条黑色丝袜时,脚步猛地顿住,脸上的水珠都忘了擦,眼睛瞪得圆圆的:“刘至善,你干嘛?” 我笑着把丝袜往她面前递了递:“喏,拿着。” 她没接,反而往后退了半步,一脸警惕又吃惊:“你从哪儿翻出来的?还有,这干嘛用?” 我拍了拍身边的空位,示意她坐下:“还能干嘛?让你穿啊。” 许半夏的脸“腾”地红了,伸手就想来抢:“你正经点!多大岁数了还玩这个。” 我举高了手躲开,故意板起脸:“怎么,借钱不用付代价的?” 她愣住了,随即反应过来,没好气地瞪我:“你刚说免利息,现在又来这套?” “利息是免了,但好处不能少啊。” 我放下手,指尖轻轻划过丝袜的蕾丝边缘,声音放软了些。 “我不收你一分钱利息,让你喘口气把钢厂撑起来,你总得体谅体谅我,至少让人养养眼吧?” 许半夏被我逗笑了,伸手拧了把我的胳膊:“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孩子都能打酱油了,怎么还这么色。” 嘴上抱怨着,却还是接过了丝袜,指尖捏着布料,耳尖红得厉害。 我看着她这副口是心非的样子,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伸手把她拉到怀里,下巴抵在她发顶,闻着洗发水的清香叹了口气。 “因为是你啊,许半夏。” 她的身体僵了一下,没再说话。 我收紧手臂,把她抱得更紧些:“换了别人,就算倒贴钱我都懒得看一眼。但你不一样,你啊,天生脸小,原本还是婴儿肥,有点小土,但现在脱了婴儿肥是越来越漂亮了,我就觉得……怎么看都看不够。还有,你是天生的小脚,这要是不穿好漂亮的袜子不是太可惜了吗?” 夜色在窗外流淌,卧室里只剩下彼此的呼吸声。 许半夏在我怀里动了动,声音闷闷的。 “油嘴滑舌。” 却悄悄环住了我的腰。 我低头吻了吻她的发旋,灯光下她的侧脸柔和得像幅画。 钱能解决的事都不算大事,但能这样抱着她,听她抱怨,看她脸红,才是这烟火人间里最实在的暖。 有些代价,从来不是负担,是藏在日子里的甜。 第75章 上市风波 秋日的阳光洒在崭新的钢厂厂区,银白色的厂房在蓝天下泛着金属的冷光,远处高耸的烟囱还未冒烟,却已像一枚定海神针般扎在这片曾是荒滩的土地上。 今天是许半夏的“半夏钢铁”验收剪彩的日子,红绸带在剪彩台上迎风招展,前来道贺的宾客络绎不绝,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对新生事物的期待。 剪彩仪式后的答谢宴设在厂区临时搭建的宴会厅里,觥筹交错间,伍建设端着酒杯站起身。 作为商海里摸爬滚打多年的老大哥,他理了理西装领口,目光扫过满座宾客,最后落在主位上的许半夏身上,语气恳切:“今天站在这里,我是真高兴。想当年我们几个在堆场里琢磨着怎么把废钢卖出去的时候,谁能想到有一天,半夏能建起这么气派的钢厂?” 他喝了口酒,声音里带着几分感慨。 “这钢厂不光是半夏一个人的心血,更是咱们这代人不服输的劲儿熬出来的。我祝‘半夏钢铁’能像这厂房的钢骨一样,扎得稳、立得直,将来在国内外都能闯出大名堂!” 掌声雷动中,伍建设笑着落座,许半夏端起酒杯回敬,眼眶微微发热。 就在这时,一个略显踉跄的身影晃悠悠地站起来,是喝得满脸通红的冯遇。他手里捧着个卷轴似的东西,脚步不稳却眼神清亮,一开口就带着醉意的直爽:“伍哥说得好,但我得抢个风头——半夏,这是我给你的礼物。” 众人的目光都被他手里的卷轴吸引过去。 冯遇小心翼翼地展开,露出一幅装裱精致的照片:泛黄的相纸上,年轻的伍建设、许半夏、冯遇,还有另外两个早已淡出圈子的伙伴,挤在简陋的堆场办公室前,笑得一脸青涩,身后是堆积如山的废钢。 “这是咱们五人组最早的合照。” 冯遇的声音突然低了下来,醉意里多了几分认真。 “我找了好久才翻出来,重新装裱了。他们俩来不了,托我把这份念想带给你。” 他把照片递到许半夏面前,目光灼灼地看着她:“半夏,今天是你钢厂落成的好日子,我不想说那些虚头巴脑的祝福。你也知道,我那日子过得……一地鸡毛。爱情啊婚姻啊,我已经不指望了。” 他自嘲地笑了笑,眼角却泛起红。 “但你不一样,你这钢厂,是咱们当年想都不敢想的样子。” 宴会厅里安静下来,连最喧闹的角落都停了声。 冯遇的声音在空旷的大厅里回荡:“我拜托你,半夏,带着这钢厂,带着咱们当年那点不服输的劲儿,往前走。走到我们这代人当年踮着脚都看不到的地方去,走到那些我们想都不敢想的未来里去。就算将来我冯遇混得再差,想到有个钢厂是你许半夏建起来的,我也能跟人说一句——我当年跟她一起摸爬滚打过。” 许半夏接过照片,指尖触到微凉的相框边缘,看着照片上年轻的自己和伙伴们,鼻尖猛地一酸。 她抬头看向冯遇,这个总是在感情里跌跌撞撞的男人,此刻眼里没有了往日的迷茫,只有纯粹的期盼。 “好。” 许半夏的声音有些哽咽,却异常坚定。 “我答应你,一定往前走。” 掌声再次响起,比刚才更加热烈。 伍建设端着酒杯,看着这一幕,悄悄抹了把眼角,又笑着朝许半夏举了举杯。 阳光透过宴会厅的窗户照进来,落在那幅旧照片上,也落在许半夏身后“半夏钢铁”的金色牌匾上,旧时光的温度与新未来的光芒,在这一刻悄然交汇。 落地窗外,金融区的摩天大楼直插云霄,玻璃幕墙反射着午后的阳光,将会议室映照得一片明亮。 许半夏坐在长桌主位,面前摊开的文件夹里,是宇宙钢铁公司筹备上市的厚厚资料——从历年财务报表到产能规划,从市场份额分析到风险评估报告,每一页都凝聚着她和团队数年的心血。 对面坐着的是负责本次上市辅导的券商团队,为首的张总监推了推眼镜,指尖在文件上轻轻敲击:“许总,根据您提供的这些资料,我们初步完成了尽职调查的框架。但有几个关键数据需要再次确认,比如去年第三季度的原材料成本核算,以及新厂区环保设备的投入明细。” 许半夏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杯壁:“这些数据都是财务部门反复核对过的,原始凭证和审计报告都附在后面了。环保设备那部分,因为涉及新技术引进,成本确实比行业平均水平高了15%,但后续的节能效益会逐步体现。” 张总监点点头,翻开另一份文件:“我们注意到公司近三年的营收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这在钢铁行业非常亮眼。但同时,应收账款的周转周期比同行略长,这一点在招股书中需要详细说明,避免引起监管层和投资者的疑虑。” “这是行业特性决定的,”许半夏解释道:“我们的主要客户是大型制造业企业,账期普遍在三个月以上。但目前坏账率控制在0.5%以内,远低于行业警戒线,这部分我们有完整的风险控制记录。” 会议室里的讨论持续了近两个小时,从盈利模式到股权结构,从合规性审查到未来发展战略,每一个细节都被反复推敲。 当最后一份文件翻过,张总监合上文件夹,神色变得严肃起来。 “许总,宇宙钢铁的基本面很扎实,上市条件已经成熟。但接下来,我们需要您做出两个承诺。” 他身体微微前倾,目光坦诚而锐利。 “第一,您必须保证现在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后续补充的任何信息,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这是上市的底线,也是我们券商的生命线。” 许半夏迎着他的目光,毫不犹豫地点头:“我以公司和个人名义保证,所有资料真实无误,经得起任何核查。” “第二,”张总监顿了顿,语气加重了几分:“从现在到上市完成,乃至后续的持续督导期内,您和公司核心团队必须完全信任我们。在信息披露、问题整改、路演准备等所有环节,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任何隐瞒或迟疑,都可能导致上市进程受阻,甚至功亏一篑。” 他看着许半夏,补充道:“我们知道企业经营中难免有灰色地带,但在资本市场面前,透明是唯一的通行证。比如刚才提到的应收账款问题,如果后续发现有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或者潜在的坏账风险,一定要第一时间告知我们,我们会共同制定应对方案,而不是等到问题暴露时被动应对。” 许半夏沉默片刻,指尖在桌面上轻轻点了点。 她清楚这番话的分量——上市不仅是融资扩产的跳板,更是将公司彻底置于公众监督之下的考验。 那些曾经在创业初期为了生存而采取的灵活手段,那些不愿示人的行业潜规则,都必须在上市前彻底厘清。 “我明白你的意思。” 她抬起头,眼神坚定。 “张总监,宇宙钢铁走到今天,靠的不是投机取巧。既然决定上市,就要按规矩来。我和我的团队会全力配合,所有信息都会及时同步,绝不隐瞒。你们是专业的,我信你们。” 张总监眼中露出一丝赞许,他伸出手。 “有您这句话,我们就放心了。接下来,我们会根据今天的讨论完善招股书,下周提交预审。上市的路还很长,但只要我们彼此信任,目标一定能达成。” 许半夏握住他的手,掌心传来沉稳的力量。 窗外的阳光正好落在“宇宙钢铁”的logo上,金属质感的字体在光线下闪着微光。 她知道,从做出承诺的这一刻起,宇宙钢铁已经踏上了一条更广阔也更严苛的道路,而真实与信任,将是支撑她走下去的基石。 打印机吞吐纸张的沙沙声在会议室里回荡,券商团队正在核对招股书的最终版次,每一个数据、每一句表述都经过反复推敲。 许半夏坐在窗边,看着手机屏幕上不断跳动的股价模拟曲线,指尖无意识地敲击着桌面——再过两周,宇宙钢铁就要正式递交上市申请,这条她走了近十年的路,终于要迎来最关键的一步。 “许总,关于募集资金的用途分配,这里还有个细节需要确认……” 张总监的声音刚起,许半夏的手机突然尖锐地响起。 屏幕上跳动着“物流部老李”的名字,许半夏心里咯噔一下——这个时间点,物流部绝不会轻易打电话。 她快步走到会议室外接起电话,老李急促的声音瞬间撞进耳朵: “许总!出事了!海关和税务的人突然封了码头仓库,咱们刚到港的三船铁矿石和废钢全被扣了!说是……说是接到举报,怀疑咱们公司有偷税嫌疑,要彻查所有进口单据!” “什么?” 许半夏的声音陡然拔高,握着手机的手指瞬间收紧。 “怎么可能?所有报关手续都是合规的,税款也是按时缴纳的,他们凭什么扣货?” “我不知道啊许总!现场的人只说有举报线索,现在仓库被封,提货单被暂扣,连我们的人都不让靠近。这批货要是拖久了,码头堆存费是小事,关键是钢厂的生产线下周就要满负荷运转,原材料断供的话……” 老李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许半夏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刚才还清晰可见的上市蓝图瞬间蒙上阴影。 那三船原材料是她为了保障上市后产能爬坡特意备下的,价值近亿,一旦长期被扣,别说上市前的业绩稳定性受影响,连钢厂的正常生产都要停摆。 “他们有没有说具体怀疑哪批货?举报内容是什么?” 许半夏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指尖因为用力而泛白。 “没说具体的,就说要查近一年的进口完税记录,还要核对我们的进项发票和实际货物清单。许总,这明显是有人故意找茬啊!上市前夕出这种事……” 电话那头的话像针一样扎进心里。 许半夏靠在冰冷的墙壁上,望着会议室里还在忙碌的券商团队,只觉得一阵寒意从脚底升起。 她太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偷税嫌疑,尤其是在上市前夜被曝光,不仅会导致原材料断供,更会直接触发上市审核的红灯,一旦被坐实,别说上市,公司的信誉和资金链都可能瞬间崩塌。 她深吸一口气,压下喉咙口的腥甜。 “老李,你先在现场稳住,配合他们检查,别起冲突,立刻把近一年的所有报关单、完税证明、合同文件整理好,备份三份送到公司来。我马上过去处理。” 挂断电话,许半夏转身回到会议室,脸上的血色已经褪尽。 张总监注意到她的异样,放下手中的文件:“许总,怎么了?” “我们的原材料被扣了。” 许半夏的声音有些干涩。 “税务部门怀疑公司偷税,正在彻查进口单据。” 会议室里瞬间安静下来,券商团队的脸色齐齐变了。 张总监快步走到她面前,语气凝重。 “偷税嫌疑?这在上市审核里是一票否决项。许总,必须立刻查清举报的真实性,如果是恶意举报,要尽快拿出证据澄清;如果真有疏漏,必须第一时间整改补税,绝不能让问题发酵。” 许半夏点点头,心里却像压了块巨石。 她知道自己的公司在税务上绝无大问题,但创业初期为了节省成本,确实有过几次通过第三方代理报关的情况,会不会是那些环节出了纰漏?还是……有人在背后故意设局? 她看向窗外,原本晴朗的天空不知何时飘来乌云,阳光被遮得严严实实。 刚才还近在咫尺的上市梦想,突然被一道惊雷劈得摇摇欲坠。 许半夏握紧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无论是谁在背后搞鬼,她都必须扛过去,宇宙钢铁走到今天,绝不能毁在上市前夜。 “张总监,上市材料的准备工作继续,”她抬起头,眼神重新变得锐利:“我去码头处理扣货的事,有任何进展会第一时间通知你们。在我回来之前,帮我查一下最近有没有针对我们公司的异常举报记录,尤其是来自同行的。” 说完,她抓起外套快步走出会议室,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急促而坚定,像在为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暴敲响战鼓。 第76章 裘必正的觉悟 高跃进办公室的茶香袅袅,却驱散不了空气中的凝重。 许半夏坐在沙发上,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微凉的玻璃杯,刚才在路上打好的腹稿,在看到高跃进严肃的神情时,突然有些说不出口。 “高书记,我直说了。” 许半夏深吸一口气,身体微微前倾。 “今天上午,我公司在码头的三船原材料全被扣留了,说是有偷税嫌疑。但我们公司的所有进出口手续都是合规的,税款也从未拖欠,这一定是个误会。” 她语气笃定,试图让自己的底气感染对方:“您也知道,宇宙钢铁马上要提交上市申请,这个节骨眼上绝不可能出这种事。会不会是下面的人核查时出了纰漏?或者……有人恶意举报?” 高跃进放下手中的紫砂壶,指尖在桌面上轻轻点了点,没有立刻回应。 她看着许半夏,这位在钢铁行业里闯出名堂的女企业家,此刻眼底藏着不易察觉的焦虑,但更多的还是自信。 “误会?” 高跃进终于开口,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分量。 “半夏,你在商场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该知道海关和税务不会轻易扣货,尤其是在没有确凿线索的情况下。” 她端起茶杯,氤氲的热气模糊了表情。 “这不是针对你一家公司,是全国范围内针对钢铁进出口贸易的专项整顿行动。这几年钢铁行业扩张太快,进出口环节确实出了不少问题,偷税漏税、虚报品名、走私废料……上面下了死命令,要联合执法,刮骨疗毒。” 许半夏的心沉了一下:“专项整顿?可我们公司……” “可你们公司这几年进口量激增,尤其是通过第三方代理报关的比例超过了行业平均水平。” 高跃进打断她的话,语气陡然严肃。 “这次行动是海关、税务、商务三个部门联合牵头,抽调的都是经验最丰富的老骨干,手里握着举报线索和初步核查证据,才会采取强制措施。你觉得,他们会因为一个‘误会’,就冻结你近亿的货物?” 这话像一盆冷水,瞬间浇灭了许半夏心中的侥幸。 她张了张嘴,想反驳,却发现那些准备好的理由在“联合执法”“初步证据”这些词面前,显得格外苍白。 “高书记,我们的代理报关都是正规公司,所有单据都能对应上……” “正规公司不代表没有操作空间。” 高跃进的目光锐利如刀。 “比如报关时的商品归类,不同品类的税率差异能达到十几个百分点;再比如完税价格的申报,原材料的品质等级、运输费用的分摊,这里面能做文章的地方太多了。你敢保证,你的团队,或者你委托的代理,在每一个环节都绝对干净?” 许半夏沉默了。 创业初期,为了降低成本,她确实用过几家手续费更低的代理公司,当时只觉得对方“门路广”“会操作”,并未深究细节。 现在想来,那些所谓的“操作空间”,或许正是如今的隐患。 “这次整顿的力度很大。” 高跃进放缓了语气,却更添了几分郑重。 “上面明确说了,不管涉及到哪家企业,不管是不是准备上市,只要查实有问题,一律从严处理。你现在要做的不是急着喊冤,而是立刻回去自查,把所有进出口单据、合同、付款凭证都梳理清楚,看看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她看着许半夏紧绷的侧脸,补充道:“我知道你公司上市在即,这个时候出问题确实棘手。但越是这种时候,越要冷静。如果真没问题,拿出证据配合调查,澄清后自然能恢复通关;可如果真有疏漏,趁早补税整改,总比等核查结果出来,被钉死在违规名单上要好。” 办公室里静得能听到墙上挂钟的滴答声。许半夏端起茶杯,却没心思喝,茶水的温热根本暖不了心里的寒意。高跃进的话像警钟,敲碎了她最后的侥幸——这不是偶然的误会,而是一场席卷全行业的风暴,而她的宇宙钢铁,恰好被卷在了风口浪尖。 她站起身,脸色比来时更加凝重:“我明白了,高书记。谢谢您提醒,我马上去办。” 高跃进点点头,看着她略显仓促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窗外的阳光穿过云层,在地面投下斑驳的光影,却照不进这场即将来临的风暴中心。许半夏走出政府大楼时,只觉得秋风带着刺骨的凉意,她知道,接下来要面对的,可能是创业以来最严峻的考验。 宇宙钢铁的厂区彻底安静了。 银白色的厂房失去了往日的轰鸣,炼钢高炉的烟囱不再冒烟,只有保安亭里的灯光在暮色中孤悬,映着大门上刺眼的封条。 许半夏站在厂门口,看着“暂停生产”的公告被风吹得哗哗作响,指甲几乎要掐进掌心。 堆场和码头的封条像一道道冰冷的枷锁,锁住了原材料的进出通道,也锁住了上市的希望。 券商那边刚刚发来消息,上市流程正式暂停,待税务问题查清后再议——这轻飘飘的“再议”,背后是无数心血可能付诸东流的沉重。 “半夏,你别太急。” 裘毕正搓着手跟在她身后,脸色比许半夏还要苍白。 “这肯定是误会,专项整顿嘛,难免有扩大化的时候。等风头过了,咱们把证据摆出来,澄清了就好了。” 他说着,眼神有些闪躲,心里却在打鼓——前两年为了节省成本,他介绍过一家“税率优惠”的代理公司,现在想来,那点“优惠”恐怕正是如今的祸根。 许半夏没接他的话,只是转头看向一旁沉默的伍建设。 老大哥紧锁着眉头,烟一根接一根地抽,脚下已经积了小堆的烟蒂。 “老伍,你怎么看?” 许半夏的声音有些沙哑。 伍建设踩灭烟头,沉声道:“专项整顿是真的,但盯上咱们,未必是随机抽查。裘老二说得轻巧,可联合执法带着证据上门,绝不是‘误会’两个字能解释的。” 他看了眼裘毕正,没把话说透,但意思很明显——现在不是纠结谁的责任的时候。 裘毕正的脸涨得通红,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还是化作一声叹息。 “现在说这些没用。” 许半夏深吸一口气,目光扫过沉寂的厂区。 “钢厂停产一天,损失就是几十万,上市暂停的影响更没法估量。当务之急是找到新的原材料,先让生产线转起来,否则别说上市,公司现金流都撑不了多久。” 伍建设点头:“我同意。我认识几家做国内矿的老板,虽然成本高些,但手续干净,或许能先调一批货应急。” “那我去联系南边的贸易商。” 许半夏立刻分工。 “他们常年做进口转内销,或许有现成的现货能匀给我们,手续问题他们熟门熟路,不容易出岔子。” 说干就干。 两人当天下午就分头行动,电话打了一个又一个,昔日称兄道弟的合作伙伴,此刻却都变得小心翼翼。 伍建设找到开矿场的王老板时,对方正在办公室里对着政策文件发愁。 “老伍,不是我不帮你,”王老板递过来一杯凉茶,语气无奈:“这次专项整顿查得太严,所有钢材相关的交易都要备案留痕,我这矿场的手续是全,但谁敢在这时候给‘有嫌疑’的公司供货?万一被牵连进去,我这矿场都得停。” 伍建设磨了一下午,对方才松口说“可以考虑”,但价格要比市场价高出三成,而且必须全款预付,交货时间还不能保证。 另一边的许半夏同样碰壁。 南边的贸易商在电话里唉声叹气:“半夏姐,你是知道的,我手里确实有两船现货,但现在风声这么紧,海关查得比筛子还细。你的公司名字已经在核查名单上了,我要是把货卖给你,等于把自己送上门去接受‘重点关照’,实在担不起这个风险啊。” “价格好商量,手续费我多付。” 许半夏放低姿态。 “不是钱的事。” 对方的声音透着为难。 “这次是动真格的,谁都不想引火烧身。你再等等吧,等风头过了……” 等? 许半夏挂了电话,看着车窗外川流不息的街道,只觉得一阵无力。 钢厂的熔炉一旦冷却,再启动的成本难以想象。 上市的窗口期稍纵即逝,拖延下去可能前功尽弃。 可在这场全行业的风暴里,每个人都在自保,没人愿意伸出援手。 傍晚时分,许半夏和伍建设在公司楼下碰面,两人脸上都带着疲惫和无奈。 “没找到?” 许半夏问。 伍建设摇头:“价格高得离谱,还不一定能按时交货。” 他看着许半夏。 “你那边呢?” “一样。” 许半夏苦笑。 “都怕被牵连,躲都来不及。” 夕阳的余晖落在“宇宙钢铁”的招牌上,给冰冷的金属镀上了一层暖色,却驱不散笼罩在公司上空的阴霾。 许半夏抬头望着招牌,第一次感到如此强烈的无力——她能建起钢厂,能推动上市,却在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面前,连维持生产都变得如此艰难。 “看来,只能另想办法了。” 伍建设的声音打破沉默。 “明天我去趟外地,找以前合作过的老关系试试。你留在公司,继续梳理单据,配合调查,尽量把影响降到最低。” 许半夏点头,眼神重新变得坚定。 “好。只要钢厂还在,就有希望。” 夜色渐浓,公司大楼的灯光一盏盏亮起,像在黑暗中坚守的星火。 许半夏知道,接下来的路会更难走,但她没有退路,只能咬着牙走下去。 深夜的公司会议室里,只剩下贾长安敲击键盘的声音。 投影仪上滚动着密密麻麻的数据,报关单编号、商品编码、实际货物清单、完税证明……每一份文件都被他反复比对,直到凌晨三点,一条刺眼的异常记录终于浮出水面。 “找到了。” 贾长安揉了揉发红的眼睛,声音带着抑制不住的疲惫和愤怒。 他将两份文件并排投影在幕布上——一份是裘毕正通过第三方外贸公司申报的“低合金废钢”报关单,商品编码对应的税率为13%。 另一份是仓库实际签收的货物清单,赫然标注着“高碳钢坯”,而这类商品的进口税率应为25%。 更致命的是附在后面的聊天记录,裘毕正去年曾在微信里叮嘱外贸公司经理:“按之前说的办,品名尽量往低税率上靠,差额部分给你留足好处费。” 贾长安瘫坐在椅子上,只觉得一阵眩晕。 这就是专项整顿的突破口——通过更换产品概念、虚报商品编码来“避税”,说白了就是赤裸裸的偷税漏税。 裘毕正为了节省成本的投机取巧,像一颗埋了很久的炸弹,终于在公司上市的关键时刻轰然引爆。 他立刻拨通许半夏的电话,将调查结果和盘托出。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久到贾长安以为信号中断,才传来许半夏沙哑的声音:“我知道了,让法务部准备材料,我马上到公司。” 而此时的裘毕正,正坐在自家书房里,手里攥着一张连夜订好的机票。 行李箱扔在客厅中央,里面胡乱塞着几件换洗衣物和存折。 窗外的月光照进来,映着他苍白而慌乱的脸。 下午接到贾长安初步调查结果的电话时,他就彻底慌了。 他知道自己那些“避税”操作经不起查,一旦被坐实偷税漏税,不仅要补缴巨额税款和罚款,甚至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尤其是在公司上市的节骨眼上,他这个创始人之一兼股东,简直成了罪魁祸首。 逃跑的念头像野草一样疯长。 只要登上飞机,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就能躲开这一切——躲开会的质问,躲开法律的制裁,躲开那令人窒息的愧疚。 他颤抖着手拿起机票,指尖因为用力而发皱。 可就在他起身准备拉行李箱时,目光扫过书桌上的相框。 那是宇宙钢铁刚奠基时的合影,他和许半夏、伍建设站在推土机前,笑得一脸灿烂。 照片上的钢厂还只是一片荒地,如今却成了行业里的标杆,即将叩响资本市场的大门。 “一走了之……” 裘毕正喃喃自语,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 他太清楚自己的分量了,作为公司元老和持股股东,他的逃跑无异于给摇摇欲坠的公司再补一刀。 外界会怎么看? 投资者会怎么想? 本就陷入信任危机的宇宙钢铁,会彻底被钉死在“违法经营”的耻辱柱上,连翻身的机会都没有。 许半夏为了这个钢厂熬白了多少头发? 伍建设跑前跑后拉资源累瘦了多少斤? 还有那些跟着他打拼多年的老员工,他们的生计都系在公司身上……这些画面在脑海里一一闪过,让他握着机票的手不由自主地松了。 他走到窗边,看着远处钢厂的方向,那里的高炉此刻一片漆黑,再也没有往日的火光冲天。 是他,亲手掐灭了那片光亮。 手机屏幕亮了一下,是许半夏发来的消息:“来公司一趟,有事商量。” 没有质问,没有指责,语气平静得像一潭深水。 裘毕正长长地叹了口气,将机票撕成碎片扔进垃圾桶。 逃跑的念头彻底熄灭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沉重的责任感。 他确实犯了错,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让更多人跟着遭殃。 他关掉行李箱,换了件干净的衬衫,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形象。 镜中的男人满脸疲惫,眼底带着红血丝,但眼神却渐渐变得坚定。 “罢了,事是我惹出来的,总得自己扛。” 他低声对自己说,拿起公文包出门。 夜色依旧深沉,但他知道,此刻必须走向公司那片灯火通明的方向,哪怕等待他的是狂风暴雨。 至少,不能让自己的错误,彻底毁掉所有人的心血。 第77章 裘必正求郭启东 夜色像一块浸了油的绒布,沉甸甸地压在滨海市的上空。 许半夏办公室的落地窗映着远处港口零星的灯火,也映着沙发上四个人沉默的侧脸。烟蒂在水晶烟灰缸里堆成小山,空气里弥漫着尼古丁和一种近乎凝固的紧张。 “事到如今,躲是躲不过了。” 伍建设率先打破沉默,指节叩了叩膝盖。 “专案组的调子已经定了,咬住过去那些偷税漏税、违规用地的事不放。但走私这顶帽子,咱们谁也不能戴。” 裘毕正立刻点头,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茶杯沿:“对,当年那批钢渣是手续不全,但咱们是通过正规贸易公司进的货,顶多算违规,算不上走私。真要按走私定罪,那可是要蹲大牢的。” 许半夏一直没说话,指尖夹着的烟燃到了尽头,烫得她猛一缩手。 她掐灭烟头,抬眼看向三人:“关键不在咱们怎么说,在法律怎么定。你们忘了?当年那批货进来的时候,相关的走私定罪标准还没修订,按‘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就算真有问题,也不该按现在的法律追究。” 冯遇向来是个老好人,此刻却难得地坚定:“半夏说得对。我那小厂子当年就是跟着你们沾光才活下来的,别的错我认,该补税补税,该罚款罚款,但走私的罪名我不能认。我老婆刚生了孩子,我不能进去。” 他声音发紧,带着后怕。 许半夏站起身,走到窗边看着港口的吊臂:“但咱们四个人说了不算,还得有郭启东。” 提到这个名字,办公室里又静了下来。郭启东是伍建设的老部下,当年的事他全程参与,后来因为经济问题被判过刑,这次专案组重新调查,第一个突破口就找到了他。 “启东那个人,胆子小,经不住吓。” 伍建设皱着眉。 “我托人带过话,他在里面情绪很不稳定,说专案组给他看了一堆证据,就等着他松口认走私。” “他不能认!” 裘毕正急了。 “他一认,咱们四个全得被拖下水。到时候谁也别想摘干净!” 许半夏转过身,眼神锐利如刀:“所以必须让他想明白。咱们认下过去那些糊涂账,是给专案组一个台阶,也是给自己一个了断。但走私是底线,不仅是法律上有‘从旧’的空子可钻,更是咱们实实在在没做过的事。当年那批货虽然绕了弯子,但所有款项都是走的公账,报关单、提单都有存档,只是被他后来做假账时混在了其他账目里,只要找到原始凭证,就能证明咱们不是走私。” 她顿了顿,语气放缓了些:“我已经让律师查过了,‘从旧兼从轻’原则在刑事案件里是铁律,只要咱们咬死没故意走私,再把原始单据找出来,法院不会乱判。但前提是,咱们五个人得口径一致。” 冯遇搓了搓手:“那郭启东那边……” “我去见他。” 伍建设站起身,语气沉重。 “当年是我把他带出来的,现在也该我去告诉他,什么能认,什么死也不能认。他要是还念着一点旧情,就该知道什么是唇亡齿寒。” 许半夏点头:“律师已经整理好了法律条文,重点标了‘从旧兼从轻’的条款,你想法子让他看到。告诉他,认了别的错,咱们还能帮他争取宽大处理,要是认了走私,谁也救不了他。” 窗外的夜色更浓了,港口的灯火却仿佛亮了些。 四个人的影子被顶灯拉得很长,在地板上交织成一团。 过去几十年里,他们有过合作,有过算计,甚至有过反目,但此刻在共同的危机面前,却难得地达成了一致。 “就这么定了。” 伍建设最后拍板。 “明天去见专案组,该认的认,不该认的绝不含糊。告诉他们,我们配合调查,但得按法律来,不能凭空捏造罪名。” 裘毕正深吸一口气,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对,按法律来。咱们这些年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什么风浪没见过?总不能栽在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上。” 冯遇看着三人,紧绷的肩膀终于放松了些:“只要咱们五个一条心,就一定能赢。” 许半夏望着窗外的港口,那里曾承载着他们的发家梦,也藏着他们的原罪。 她知道这场仗不好打,但法律终究是底线,只要守住这道线,总有拨云见日的一天。 而眼下最重要的,是让郭启东明白——沉默的大多数,有时比喧嚣的指控更有力量。 拘留所会见室的玻璃擦得锃亮,却挡不住里面凝滞的寒气。 裘毕正坐在椅子上,手指攥着裤缝反复摩挲,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他面前的郭启东穿着囚服,头发剃得短短的,眼神里带着说不清的麻木和戒备。 “启东,我知道你恨我。” 裘毕正先开了口,声音有些发颤,他从随身的布包里掏出一个用牛皮纸包着的东西,推到玻璃前。 “当年你出事,我没敢站出来说话,是我不仗义。这些年我夜里总睡不着,一闭眼就想起咱们刚创业那会儿……” 郭启东冷笑一声,别过脸:“裘总就别提当年了,‘探险五人组’的情分,早在我进监狱那天就断干净了。现在来跟我谈这个,是怕我把走私的事捅出去吧?” “是!也不全是!” 裘毕正猛地提高声音,又很快压低,语气带着恳求。 “专案组咬着走私不放,你我都清楚,那批货根本算不上走私!可现在只有你我五个人口径一致,才能用‘从旧兼从轻’的法律条文脱罪。你要是松了口,咱们五个谁也跑不了!” 他解开牛皮纸,里面是一瓶没开封的高度白酒,标签都磨得起了毛边。 “这酒是当年咱们签下第一笔大单时喝的牌子,你说过,喝了这酒,兄弟同心,其利断金。” 裘毕正拧开瓶盖,浓烈的酒气瞬间弥漫开来。 “启东,我知道我欠你的。今天我来,一是求你念在过去的情分上,跟我们一起扛过这关;二是给你赔罪。” 郭启东看着他,眼神复杂:“你想怎么赔罪?” “我知道你不信我。” 裘毕正拿起酒瓶,仰头就往嘴里灌。 辛辣的液体灼烧着喉咙,呛得他剧烈咳嗽,脸色瞬间涨红。 他有高血压,医生早就严禁他碰酒,可此刻他像是忘了所有医嘱,任凭白酒顺着嘴角往下淌,浸湿了衬衫前襟。 “裘毕正!你疯了!” 郭启东猛地拍了下桌子。 “你有高血压,喝这个要命!” “要命……也要先了了这桩事!” 裘毕正咳得眼泪直流,却没停下,酒瓶见了底,他才踉跄着放下瓶子,胸口剧烈起伏。 “启东,我喝了这瓶酒,就当……就当我给你赔罪了。过去的恩怨,咱们一笔勾销。现在,就求你……求你跟我们站在一起,别认走私……” 他的话音越来越轻,脸色从通红变成惨白,额头上渗出冷汗。 突然,他身体一歪,直挺挺地从椅子上滑了下去,“咚”一声撞在桌腿上,没了动静。 “裘毕正!” 郭启东隔着玻璃嘶吼,手指拼命敲打着桌面,会见室的警卫立刻冲了进来。 医院的急救灯亮了整整一夜。 许半夏、伍建设和冯遇守在走廊里,烟一根接一根地抽,脚下的烟蒂铺了一层。 医生出来时,摘下口罩叹了口气:“脑出血量很大,万幸抢救及时保住了命,但以后……可能要半身不遂,能不能站起来都不好说,大概率要长期卧床了。” 冯遇腿一软,差点坐在地上:“怎么会这样……他高血压那么多年,怎么能喝一整瓶白酒……” 伍建设眼圈泛红,一拳砸在墙上:“这个老东西,为了求郭启东,连命都不要了!” 许半夏没说话,只是望着急救室紧闭的门,眼眶有些发热。 她知道裘毕正的脾气,看着精明算计,实则最重当年的情分。 他这瓶酒,是赌命,也是把所有的希望压在了郭启东身上。 第二天一早,郭启东的律师传来消息:郭启东同意了,关于走私的指控,他会坚持事实,绝不认账。 许半夏站在病房外,透过玻璃窗看着躺在病床上的裘毕正。 他还没醒,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手臂上插着输液管。 阳光从窗外照进来,落在他苍老的脸上,安静得像一场没有尽头的梦。 恩怨或许能了,罪罚或许能免,但有些人,有些事,终究是回不去了。 这场用半条命换来的一致,注定要在每个人的心里,刻下一道永不磨灭的疤。 法院门前的台阶被初秋的雨水打湿,泛着冷硬的光。 许半夏深吸一口气,将黑色大衣的扣子系到最顶端,我伸手替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鬓发:“别紧张,律师都准备好了。” 赵垒跟在我们身后,看着许半夏的背影挺得笔直,高跟鞋踩在台阶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像在给自己鼓劲儿。 法庭大门推开的瞬间,里面的肃穆气息扑面而来,旁听席上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人,目光齐刷刷地落在我们身上。 被告席上已经站了三个人。 伍建设穿着深色夹克,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但紧握的拳头暴露了他的紧张。 冯遇脸色发白,不停地搓着手,眼神躲闪着不敢看旁听席。 郭启东穿着囚服,背挺得很直,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有在看到许半夏走进来时,眼皮几不可查地跳了一下。 被告席最边上的位置空着,那是属于裘毕正的。 护士推着轮椅在候审室等着,医生说他的身体暂时经不起法庭的折腾,今天只能缺席庭审。 那个总爱咋咋呼呼算小账的老头,此刻正躺在医院里,用半条命换来了五人此刻的对峙。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的声音落下后,公诉人起身,手里的卷宗在桌上磕出沉闷的声响。 “被告人许半夏、伍建设、冯遇、郭启东,”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四人:“公诉方指控,你们于200x年至200x年间,伙同裘毕正,利用国家钢铁进口配额管理漏洞,通过伪造贸易单据、低报价格等方式,从北边国家大规模进口钢铁,并在国内高价转手贩卖,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 许半夏微微侧头,看向身旁的伍建设。 他鬓角的白发在灯光下格外显眼,当年在北边冰天雪地里拍着胸脯说“有我在怕什么”的汉子,此刻喉结滚动着,显然也想起了那些被风雪掩埋的往事。 “反对!” 辩护律师立刻起身。 “公诉方所述‘走私’定性不准确,且涉案行为发生时,相关法律尚未对该类贸易行为作出明确规制,应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法庭上的交锋正式开始。 公诉人没有急着抛出核心证据,反而先将矛头对准了基础事实:“我们不否认法律适用的争议,但请被告人先承认一个前提——你们当年确实利用了南北钢铁的巨大差价,通过非正规渠道进口钢铁并贩卖牟利,这一点是否属实?” 伍建设的肩膀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被律师用眼神制止了。 郭启东始终沉默,手指在被告席的栏杆上轻轻敲击,节奏规律得像在数时间。 冯遇的呼吸变得急促,我能看到他放在身侧的手在微微发抖。 轮到许半夏答辩时,她接过话筒,声音清晰而冷静:“我承认,当年我们确实从北边进口过钢铁。那时国内钢铁紧缺,价格居高不下,而北边有大量闲置产能,价格低廉。我们通过当地贸易公司牵线,办理了必要的进口手续,只是部分流程存在瑕疵,配额使用也确实不够规范。” 她顿了顿,目光扫过公诉人:“但‘利用差价贩卖’是正常的商业行为,‘非正规渠道’不等于‘走私渠道’。当年的贸易单据、资金流向都有记录可查,这些只能证明我们钻了政策的空子,却不能直接等同于犯罪。” “那为何要伪造单据、低报价格?” 公诉人追问。 “是为了降低成本,也是为了让手续看起来更合规。” 许半夏没有回避。 “这是错的,我们承认违规操作,愿意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经济处罚。但这与走私有着本质区别。” 庭审进行到中午休庭时,阳光透过法庭的高窗斜射进来,在地板上投下长长的光斑。 伍建设走到许半夏身边,低声道:“启东刚才在里面跟律师说,他也认‘违规’,不认‘走私’。” 许半夏点点头,看向被告席上空着的那个位置。 裘毕正没能来,但他用最极端的方式焐热的情分,终究在法庭上有了回响。 我和赵垒站在走廊尽头,看着他们四人短暂交谈后各自坐下。 曾经在北边冰原上喝着烈酒畅想未来的探险五人组,如今只剩下四个身影在法庭上并肩而立。 不管最终判决如何,那些被翻出来的旧账、被揭开的伤疤,都已经成了他们生命里再也抹不去的印记。 而这场审判,不仅是对过去行为的清算,更是对他们之间情谊的最后考验。 第78章 脱离后的思念 法院传票的油墨味还没散尽,第三封快递又被前台轻放在许半夏的办公桌上。 她捏着传票边缘的手指泛白,透过百叶窗缝隙看出去,钢厂的烟囱还在冒烟,却像随时会被掐灭的烛火。 “许总,华东那几家建材厂的律师函也到了。” 助理的声音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 许半夏深吸一口气,将传票推到一边。 桌上的报表红得刺眼,原材料库存红线已经亮了半个月,矿场那边的违约通知像块巨石压在她心头。 当初为了帮同行们抢低价原材料,她垫资订了一大批矿石,没成想运输链突然断裂,现在货收不到,下游订单又催得紧,两头的官司像一张网,正慢慢收紧。 她揉着发胀的太阳穴起身,走到落地窗前。 钢厂的轮廓在暮色里渐渐模糊,车间里零星的火花像是困兽的眼睛。 就在这时,手机突然震动起来,是港口调度的电话。 “许总,您名下有批澳洲来的货刚靠岸,商检过了,品质相当好!” 调度员的声音透着兴奋。 “还有两艘旧船,说是您安排的,已经泊在三号泊位了。” 许半夏愣住了,她什么时候从澳洲订过货? 还没等她理清思绪,手机又响了,这次是远在俄罗斯的合作伙伴:“半夏,第一批改装船已经启航,后续批次按计划发运,你那边接货没问题吧?” “改装船?”许半夏的声音有些发颤。 “就是你要的那种旧军船,钢材标号高,拆了炼钢最合适。” 对方顿了顿,笑着补充。 “说起来还得谢你那位朋友,上个月突然找到我们,把价格压到了最低价,还预付了全款,说是一定要保证供应稳定。” 朋友? 许半夏的心猛地一跳,一个身影在脑海里清晰起来。 那个总说“你往前冲,我给你兜底”的人,那个在她忙着扩张时总劝她“留点余地”的人,原来从不是随口说说。 她抓起车钥匙就往外跑,夜风掀起她的衣角,却吹不散眼底的热意。 车一路疾驰到港口,远远就看见巨大的货轮灯火通明,起重机正在卸载红棕色的铁矿石,旁边两艘旧船安静地泊在水面上,在夜色里像两座沉默的山。 “许总!” 港口负责人迎上来,递过一份文件。 “这是这批货的交接单,还有……您朋友留下的字条。” 字条上的字迹她再熟悉不过:“矿石是长期合同,船只是应急储备。官司慢慢打,厂子不能停。——你的后盾” 远处的货轮鸣响了汽笛,悠长的声音划破夜空。 许半夏望着那片跳动的灯火,突然笑了,眼眶却有些湿润。她拿出手机拨通电话,指尖带着微不可察的颤抖。 “货收到了。” “收到就好。” 电话那头,我的声音带着笑意。 “库存够你撑到官司结束,澳洲那边的矿场我签了三年长约,价格锁死了。” “你……” 许半夏喉头哽咽,千言万语堵在胸口,最后只化作一句。 “为什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你又该说我多管闲事了。” 我轻笑一声。 “好好打你的官司,原材料的事交给我。记住,你不是一个人在扛。” 挂了电话,许半夏站在码头边,海风带着咸湿的气息扑在脸上。 她回头望向钢厂的方向,此刻那里的灯火仿佛明亮了许多。 手机再次响起,是律师的电话,她深吸一口气接起,声音沉稳而坚定:“张律师,关于那几起诉讼,我们明天详谈,我需要准备一些证据……” 夜色深沉,港口的灯火与钢厂的火光遥相呼应。 风雨未停,但归帆已至,总有一些人,会在你看不见的地方,为你撑起一片晴空。 法槌落下的瞬间,许半夏紧绷的脊背骤然松弛,椅面传来的凉意透过薄薄的西装裤渗进来,却让她觉得比任何时候都安心。 法官的声音还在庭内回荡,关于“法不溯及既往”的条文像一道暖流,驱散了笼罩在众人头顶的阴霾。 “……对被告人许半夏、伍建设等人在法律颁布后实施的走私行为,单处罚金五十万元……” 冯遇的抽气声就在身侧,这个总爱插科打诨的男人此刻正用袖口抹着脸,肩膀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 郭启东扶了扶眼镜,镜片后的眼睛亮得惊人,伍建设坐在最前排,背挺得笔直,却能看见他握着扶手的手在微微颤抖。 许半夏望着法官席上方的国徽,眼眶一热,积压了数月的恐惧、焦虑、委屈,全化作滚烫的泪水砸在膝头。 走出法院时,阳光有些刺眼。 伍建设狠狠吸了口烟,烟蒂烫到手才猛地甩掉:“妈的,活着真好!” 冯遇笑着捶他一拳:“别光顾着感慨,后面还有硬仗要打。” 国有资产侵吞案像悬在头顶的第二把剑,律师团的车早已等在路边。 会议室里,首席律师推过来一份文件:“许总,伍总,现在只有一个最优解——把侵吞案的主要责任推给伍建设,他是当时的主要负责人,证据链对他最不利,但这样能保你全身而退。” 伍建设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却没说话。 许半夏翻看着文件,指尖划过“主犯”“从犯”的字眼,突然“啪”地合上文件夹。 “不行。” 她抬眼看向众人,目光坚定。 “事是我们一起做的,责任不能让老伍一个人扛。要顶罪,我去。” “半夏你疯了!” 伍建设猛地站起来,声音都劈了。 “你钢厂刚稳住,你进去了厂子怎么办?我一把年纪了,大不了蹲几年!” “老伍,”许半夏看着他,语气平静却不容置疑:“当初是我拉你入局,现在就不能让你一个人收尾。再说,我的钢厂……有人会帮我看着。” 她想起港口那片灯火,心里莫名安定。 正争执间,会议室门被推开,李黎站在门口,脸色沉静:“许总,我找你。” 许半夏心里一动,跟着她走到走廊尽头。 李黎递过来一个牛皮信封,封口处是她再熟悉不过的火漆印。 “他让我等你出来交给你。” 李黎的声音很轻。 “他说,你看到信就明白了。” 信封里只有薄薄几页纸,字迹遒劲有力,带着惯有的沉稳:“半夏,当你看到信时,我应该已经把国有资产案的责任揽过来了。 别生气,也别试图翻案,这是目前对所有人都最好的结果。 我的生意暂时由李黎打理,她能力足够,你有任何资金周转的问题,直接找她,不必客气。 澳洲的矿场最近有变动,我已经让团队在跟进,但你最好提前联系鞍钢的王部长,我和他打过招呼,他会给你方便。 我的汽车公司下个月会启动钢材采购计划,订单会优先给你,足够撑过这段时间。 还有那个工业粮基地项目,我已经打好了基础,你帮我盯着落地,就当……替我看看我们规划过的未来。 别担心我,也别停下脚步。钢厂是你的心血,也是我们一起守护的东西。好好吃饭,好好做生意,等我回来。” 信纸边缘被许半夏捏得发皱,泪水滴在“等我回来”四个字上,晕开一小片墨迹。 她抬头看向窗外,阳光穿过云层洒下来,落在法院门前的石阶上,温暖而明亮。 她知道,这场风波还未结束,但只要心有归处,前路便总有光。 会见室的玻璃擦得锃亮,我盯着门口的方向,指节在桌下轻轻敲着节奏。 铁门滑开的声响传来时,我的心跳莫名快了半拍。 许半夏穿着一身简单的风衣,头发束得利落,可走近了才发现,她眼底的红血丝藏不住,眼下还有淡淡的青影。 看见我的瞬间,她脚步顿了顿,隔着玻璃朝我扯了扯嘴角,那笑容却比哭还难看。 “瘦了。” 她拿起话筒,声音有点发哑。 我笑起来,故意挺了挺腰:“在这儿作息规律,比以前应酬时健康多了。你呢?钢厂怎么样?” “都好。” 她点头,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话筒边缘。 “澳洲的新矿点谈下来了,汽车公司的订单也按计划在走,李黎把你的生意打理得很好……” 她说着说着,声音就低了下去。 “都是你安排好的。” 我刚想开口,就看见她睫毛颤了颤,一滴泪毫无预兆地砸在桌面上。 那个在商场上横刀立马、被人叫了十几年“铁娘子”的女人,此刻就那样红着眼眶,肩膀微微发颤。 “你不该这么做。” 她吸了吸鼻子,语气带着哽咽。 “那些事……我们可以一起扛的。” “扛?” 我看着她,目光认真。 “怎么扛?让你进这里来,看着钢厂停工,看着我们攒了这么多年的心血打水漂?半夏,我做不到。” 我顿了顿,声音放轻。 “你的心血,不能白废。” 她咬着唇,眼泪掉得更凶,却死死忍着没哭出声。 会见室里很安静,只有她压抑的呼吸声和窗外隐约的蝉鸣。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抬起头,眼眶通红地问:“你在这里……需要什么?缺不缺衣服?要不要我给你寄点吃的?” 我看着她泛红的眼睛,突然笑了,身体前倾靠近玻璃:“别的不用,你回家把昨天穿的袜子脱了,别洗,寄给我。” 许半夏愣住了,眼泪还挂在睫毛上,眉头却先拧了起来:“你说什么?” “就你常穿的那种灰色棉袜,别洗啊。” 我故意加重语气,看着她从错愕到震惊,再到恍然大悟的表情,忍不住笑出声。 “忘了?以前你出差,我在家就靠这个想你。” “你……” 她又气又笑,抬手抹了把脸,眼泪混着笑意,终于露出点鲜活的模样。 “都什么时候了还没个正形,还是这么臭不要脸。” “没办法,”我耸耸肩,语气里带着点无赖:“谁让我是你那个有点变态的丈夫呢。” 她被我逗得弯了弯嘴角,眼底的阴霾散了不少,只是看向我的眼神里,多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柔。 会见时间快到了,狱警开始走动提醒。 许半夏握紧话筒,身体微微前倾,声音轻得像羽毛。 “我会等你。” 我看着她,心里像被暖阳烘着,熨帖又滚烫。 我用力点头,朝她挥了挥手。 她站在原地没动,直到铁门缓缓合上,我还能看见她隔着玻璃,朝我比了个打电话的手势。 窗外的阳光透过铁栅栏照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我摸了摸口袋里藏着的小纸条,上面是她刚才趁狱警不注意,贴在玻璃上让我记下的——是她新换的手机号。 等着吧,我想。 等我出去,一定把这些年欠你的拥抱,一次都补回来。 摘下神经接驳头盔的瞬间,房间里的白噪音突然涌进耳朵,让我有些恍惚。 指尖还残留着某种温热的触感,像刚松开一个真实的拥抱,可眼前只有冰冷的游戏舱和墙壁上跳动的时间投影——晚上十一点十七分,距离我进入《风吹半夏》的虚拟世界,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二个小时。 “玩家已成功脱离游戏,托管程序启动,角色状态维持中。” 机械音在耳边响起,可我盯着天花板,脑子里全是法庭上那记落下的法槌声。 我竟然真的选了替许半夏顶罪。 这个念头让我自嘲地笑了笑。 不过是一串代码构建的虚拟法庭,一群数据模拟的法官和律师,连那份“认罪书”上的字迹都是系统生成的。 可做出选择的那一刻,心脏狂跳的触感如此真实,看着许半夏红着眼眶时的刺痛,也绝不是程序能模拟出来的。 我坐起身,揉了揉发僵的脖颈。 游戏里的十几年像一场漫长的梦,那些细节清晰得可怕。 许半夏总爱把冰凉的脚偷偷塞进我怀里,她的脚趾蜷起来像颗颗圆润的肉骨朵儿。 她刚从钢厂回来时身上总有股铁锈混着汗水的味道,不算好闻,却带着烟火气的亲切。 我们窝在老沙发上算账单的夜晚,她会把温热的脸颊贴在我后背,呼吸轻轻扫过我的衬衫…… 那些拥抱的温度,发丝的触感,甚至她偶尔闹脾气时带着点汗酸味的脖颈,都成了刻在记忆里的印记。 明明知道那是算法模拟的体温,是程序调配的虚拟气味,可当我在游戏舱里闭上眼,仿佛还能闻到她身上特有的、混合着皂角清香与烟火气的味道。 “坐牢”?还是算了吧。 我扯掉手腕上的监测手环,对系统确认了托管指令。 让机器人代替我的角色在虚拟监狱里“服刑”就好,我可没兴趣体验数据构建的铁窗生活。 可当游戏舱的舱门缓缓打开,冷空气扑面而来时,一股莫名的空落感突然攥紧了心脏。 我竟然……有点想她。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瞬间,我自己都愣住了。 想念许半夏? 想念那个由无数0和1组成的虚拟人物? 我走到窗边。 游戏里的十几年,我们从一无所有做到钢厂老板,吵过架,闹过分手,在虚拟的暴风雨里互相搀扶着走过无数难关。 那些深夜依偎的温暖,那些并肩看钢厂烟火的沉默,那些为了一个订单彻夜不眠的焦灼……难道不都是真实的情绪吗? 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手机屏幕,上面还残留着游戏登录界面的倒影——许半夏穿着工装,站在钢厂的火光里,笑得明亮又倔强。 是啊,十几年的虚拟夫妻,她的一颦一笑早就刻进了习惯里。 会因为她蹙眉而担心,会因为她开怀而雀跃,会在做出顶罪选择时毫不犹豫,会在脱离游戏后对着空荡的房间突然失神…… 这难道还不是爱吗? 夜风从窗户缝隙钻进来,带着点凉意。 或许,明天可以再登上去看看。 就看一眼,看看那个数据构建的她,是不是还在虚拟的世界里,等着“我”回去。 毕竟,有些由数据催生的心动,早已悄悄漫过了虚拟与现实的边界,在心底扎了根。 第1章 四合院的第一天 从游戏舱出来有日子了,在脑海中,虚拟触感像潮水般退去,只留下空荡荡的凉。 我盯着桌面倒映出的自己,眼底是连算法都无法模拟的失落——许半夏,那个在我用大混沌算法构建的风吹半夏世界里笑起来会让数据都温柔的姑娘,又一次消失在了代码的尽头。 这是我人生里第一次尝到“牵挂”的滋味。 从前身边来来去去的人不少,她们或明媚如孙仲君的剑影,或温婉似户田惠里香的低笑,或执着像穆念慈的等待,可没有谁能让我的心跳偏离既定程序。 直到许半夏出现,她是一个毫无温柔蜜意的女人,在游戏世界里也老是工作为先,夫妻多年,但我仍然对她有着难以磨灭的新鲜感。 说白了就是夫妻相处,时间短暂,该玩的根本没玩够。 长时间的疏离让我一直对她保有新鲜感。 虽然现在我从风吹半夏的世界副本里出来。 但时不时的,脑海中仍然是那个娇小的女人。 也时刻会在脑海中模拟出她身上的汗香味儿。 那是亲近,也是渴望。 只是这丫头对事业太执着了。 恐怕,得要我坐牢出来,她事业有成,又年纪大了,才会对我真正上心。 因为这份思念。 最近我连正事都懒得碰了。 实验室里待完善的新算法积了灰,窗外的季节更替都变得模糊,满脑子都是我在游戏中的一些遗憾。 其中一样就是许半夏忙于工作,甚至累到胃穿孔。 如果我的厨艺好,是不是就能照顾好她。 是不是她就愿意吃我的饭。 有一次,我给许半夏带饭,结果她一口没吃,拉着童骁骑去忙着帮他还井盖,帮他缴住院费了。 原因就在于我手艺不行。 可以吃,但不会留恋。 这个想法像种子落进心里,生根发芽,长成一个坚定的念头:我要学做饭,做真正能暖到胃里的饭菜。 可现实世界的厨艺教程太枯燥,我需要一个更鲜活的场景。 我的手指在旧世界影视数据库里滑动,无数光影闪过,最终停留在《情满四合院》的封面。 这里的人情世故或许复杂,但那个叫傻柱的男人,颠勺时的专注和炒出的饭菜香气,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烟火气。 就是这里了。 没有强行穿越的突兀,我用算法精准地“取代”了傻柱的存在。 当意识沉入新生成的世界,鼻尖先捕捉到的是老北京四合院特有的煤烟味,耳边是邻里间的吆喝声。 后颈的头发被轻轻拽了一下,带着孩童特有的温热呼吸扑在耳廓。 我猛地睁开眼,刺眼的晨光从糊着旧报纸的窗棂钻进来,在青砖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这不是我熟悉的实验室,更不是许半夏所在的数据世界。 胸口沉甸甸的闷,像是压着块温乎乎的小秤砣。 低头一看,心尖瞬间软了半截:六岁的何雨水正趴在我身上睡得香,小脸红扑扑的,嘴角还挂着点晶莹的口水,藕节似的胳膊紧紧圈着我的腰,活像只赖床的小猫。 “小丫头片子……” 我低低骂了句,声音却不自觉放轻。指尖刚要碰到她额前的碎发,脑海里突然涌入一段不属于我的记忆。 这是1965年的北京四合院,我现在是十六岁的傻柱,而身上这只“小秤砣”,是我一母同胞的妹妹何雨水。 家里的格局在记忆里逐渐清晰。 两间房挤在四合院的角落里,爹何大清住着宽敞些的大间,我和雨水就挤在这小一些的小屋里。 一张旧木床,一个掉漆的衣柜,墙角堆着过冬的煤块,空气里飘着淡淡的煤烟味和……雨水身上的奶香味。 我试着慢慢挪动身体,想把这小丫头挪到床里侧。 可刚动了动胳膊,雨水就哼唧起来,小手抓得更紧了,嘴里含混不清地嘟囔:“哥,我要吃糖三角……” “知道了知道了,”我顺着她的话哄着,心里却泛起一阵陌生的柔软。 从前在数据世界里调试npc时,再逼真的孩童模型也不会有这样鲜活的依赖。 这就是傻柱的日常吗? 被妹妹缠着要吃的,在四合院里为柴米油盐操心,却也在这样的琐碎里藏着烟火气。 窗外传来邻居开门的吱呀声,夹杂着早起大爷咳嗽的声音。 我低头看了看怀里还在熟睡的雨水,又摸了摸自己这双尚且稚嫩却已能握住锅铲的手。 许半夏的笑脸突然在脑海里闪了一下——等我把这双在灶台前练硬的手练得更巧些,等我能做出让雨水都抢着吃的糖三角,是不是就能离那个“为你做饭”的承诺更近一步? 轻轻把雨水抱到床内侧,掖好她露在外面的小胳膊。 我起身时动作放得极轻,生怕惊扰了妹妹的好梦,也怕惊扰了这刚刚在晨光里铺展开的、带着烟火气的新生。 灶台就在外屋,铁锅擦得锃亮,旁边的面盆里还剩着昨晚的面团。 今天就从最简单的糖三角开始吧。 我卷起袖子,看着晨光里渐渐清晰的灶台,心里默默念着那个名字。 许半夏,你看,我正在学着把日子过出温度呢。 一大早的,可能是起得太早,又或是刚进的游戏,我的脑袋像是被塞进闷罐里晃了半天,昏沉感压得我直皱眉。 我扶着灶台站稳,陌生的记忆碎片和身体本能在脑子里乱撞——这是……傻柱的身子? 不等我理清头绪,手掌已经下意识地动了起来。 和面、加糖、捏褶,一套做糖三角的手法行云流水,仿佛练了几十年。 面团在掌心转了个圈,最后捏出饱满的三角形状,我盯着这双布满薄茧的手,忽然反应过来哪里不对。 太安静了。 往常这个时候,厨房里还飘着何大清身上那股洗不掉的油烟味,伴随着他哼哧哼哧的喘气声,要么是在腌卤味,要么是在数落我干活毛躁。 可今天,除了我自己的呼吸声,什么都没有。 心脏猛地一沉,我丢下手里的糖三角,大步冲进大房。 空荡荡的屋子刺眼得很。 靠墙的木柜门虚掩着,里面本该挂着何大清常穿的青布褂子,现在只剩几根晃悠的衣架。 床底下的木箱敞着口,他宝贝得不行的那套修脚刀、过冬的棉裤、甚至连缝补用的针线笸箩都没了踪影。 “私奔了……” 我喃喃自语,记忆里的剧情瞬间清晰起来。 何大清和那个白寡妇,果然走了。 指尖划过冰凉的柜面,我强迫自己冷静。 原主傻柱这时候怕是正拎着棍子在胡同里乱转,嘴里喊着要找爹算账,结果呢? 人没找着,家里最后这点家当都得被院里那些“邻居”借光骗光。 我深吸一口气,开始翻箱倒柜。 在床板夹缝里摸到一个油纸包,拆开一看,厚厚一沓老币值的钞票露了出来,数了数正好三百万——按现在的币值算就是三百块,在这年代可不是小数目。 米面缸掀开,白花花的粮食装得七八分满。 橱柜顶上的瓦罐里,腊肉、香肠用油纸包得整整齐齐。 抽屉里还藏着不少票据,粮票、布票、工业券,零零总总加起来,够撑一阵子了。 “爸倒是没太绝情。” 我把钱票仔细折好塞进贴身口袋,心里有了底。 这些东西加上日常开销,足够我和何雨水过一年了,但坐吃山空不是长久之计。 傻柱的厨艺是立身之本,可原主那手艺也就糊弄院里人,想在这世道站稳脚跟,必须得找个正经师父打磨手艺。 “哥?” 门口传来怯生生的声音,何雨水抱着书包站在门槛边,大眼睛里满是不安。 “爸……真的不回来了吗?” 小丫头倒也不是太傻。 我走过去揉了揉她的头,这是原主记忆里最疼爱的妹妹。 “别怕,有哥在。” 我从杂物堆里翻出一把旧铜锁。 “咱们先出去一趟,锁好门。” 把何雨水护在身后,我咔哒一声锁上院门。 看着眼前这个充满是非的四合院,我心里清楚,傻柱的日子结束了。 从今天起,我得替他活着,不仅要活着,还得活得比谁都明白。 “雨水,哥带你去找个厉害师父,以后哥做的糖三角,让你天天吃个够。” 我牵着妹妹的手,转身走出胡同口。 阳光落在身上暖融融的,我握紧了口袋里的钱票,前路或许难走,但总比困在这院里内耗强。 先学本事,再谋生计。 这四合院的浑水,往后有的是时间慢慢蹚。 丰庆园的门脸不算气派,但门一推开,浓郁的川菜香气就裹着热气扑面而来。 灶台后传来锅铲碰撞的脆响,一个穿着白褂子、围着油布围裙的中年男人正颠着大勺,红油在锅里溅起金亮的光。 “师父!” 我扯着嗓子喊了一声,顺势把何雨水往身前带了带。 田国富闻声回头,脸上还沾着点花椒粉。 他看到我们兄妹俩,手里的锅铲顿了顿:“柱子?这时候来干啥?你爹呢?” 话音刚落,我酝酿好的情绪就上来了。喉头一哽,我咧开嘴开始“嚎”:“师父啊!我爹他……他走了!” 声音拔高八度,带着刻意压出来的哭腔,就是眼眶干得发涩,半滴泪都挤不出来。 旁边的何雨水却不一样。 小姑娘本就胆小,一听我提爹,再看我这架势,小嘴一瘪,“哇”地一声就哭开了。 豆大的泪珠顺着脸蛋往下滚,肩膀一抽一抽的,小手紧紧攥着我的衣角,那叫一个可怜巴巴:“我要爸爸……爸爸去哪儿了……” 田国富顿时慌了神,赶紧把锅铲一扔,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过来。 他最吃软,尤其见不得小孩子哭,蹲下来想哄又不知从何下手,只能对着我瞪眼:“到底咋回事?你爹好好的走啥?” “跟……跟那个白寡妇走了!” 我继续干嚎,适时露出点“悲愤”。 “师父您说他咋能这样啊?丢下我和雨水不管了……这家里就剩我们俩了……” “混账东西!” 田国富猛地站起来,气得脸红脖子粗。 “我就知道那老东西靠不住!当初他教我两手谭家菜,让我带带你,我还以为他多疼儿子!结果自己跑了?这叫什么事!” 他越骂越激动,我却忽然收了声,抹了把不存在的眼泪,低声道:“师父,您也别太气。我爹他……他年纪也大了,想找个伴儿也是人之常情。” 田国富一愣:“你还替他说话?” “他再不对也是我爹。” 我垂着眼,故意露出几分无奈和担忧。 “我就是怕……怕他这一走,院里那些人该不安分了。您也知道我们院那情况,易大爷他们虽说是长辈,可真有事了未必靠得住。我一个年轻力壮的还好,可雨水还小……” 我偷偷抬眼观察田国富的脸色,见他眉头皱了起来,赶紧趁热打铁:“师父,我知道您是讲究人。往后……往后您能不能偶尔去家里走动走动?不用干啥,就……就露个面就行,让院里人知道我不是没靠山……” 话没说完,田国富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一巴掌拍在我背上,力道大得我差点趔趄:“好你个傻柱!我还当你跟你爹一样糊涂!原来心里门儿清啊!” 他笑得眼角都起了褶子:“行!你这小子总算开窍了!你爹不靠谱,师父能不管你?往后你家我常去!谁敢在你跟前作妖,看我不拿锅铲拍他脑袋!” 何雨水的哭声渐渐小了,怯生生地看着田国富。 田国富见状,从兜里摸出块水果糖塞给她,语气放缓了些:“雨水不怕,有师父在,没人敢欺负你们兄妹俩。” 糖纸剥开的甜香散开,何雨水含着糖,抽噎着点了点头。 我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知道这步棋走对了。 有田国富这尊川菜师傅坐镇,院里那些想占便宜的“邻居”,总得掂量掂量。 “谢谢师父!” 我真心实意地鞠了一躬。 田国富摆摆手,又瞪了我一眼:“谢啥?赶紧把眼泪擦擦,难看死了!对了,你那手艺别搁着生了,明儿起过来帮厨,我再好好教教你!” 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厨房,映着田国富忙碌的背影和锅里翻腾的红油。 我牵着何雨水的手,心里踏实了不少。傻柱过去的亏,我不会再吃。 这四合院的日子,得按我的法子过下去。 第2章 贾张氏的算计 刚走到四合院门口,我就觉得不对劲。 院门上那把旧锁的锁舌歪歪扭扭,锁孔周围还有几道新鲜的划痕——显然是被人动过手脚。 我心里冷笑一声,果然,这才多大一会儿,就有人按捺不住了。 “哥,我怕。” 何雨水往我身后缩了缩,小手紧紧抓着我的衣角。 我刚把锁打开,一道身影就从影壁后闪了出来,正是一大爷易中海。 他脸上带着惯有的“长辈威严”,眉头皱得老高,盯着我手里的锁头沉声问道:“柱子,你这是干啥?四合院的规矩都忘了?哪家过日子大白天锁门的?” 我没急着回话,先把何雨水护在身后,才慢悠悠地晃了晃手里的锁:“一大爷,这不是没办法嘛。我爹……何大清他走了,跟人私奔了。” 易中海的眼神闪了一下,似乎有些意外,但嘴上还是板着脸:“你爹走了也不能坏了院里规矩!锁门像什么样子?邻里之间本该互相照应……” “照应?” 我打断他,故意让语气带着点委屈和警惕。 “一大爷,我爹走得急,家里就剩我和雨水俩孩子。这锁是我找出来的旧锁,本来是不想用,可您看这锁孔,刚有人动过手脚吧?” 我把锁递到他面前,又指了指缩在我身后的何雨水:“我一个糙汉子倒不怕啥,可雨水才六岁。这门要是不锁,万一有人趁虚而入欺负她,或者她自己往外跑,碰上人贩子咋办?您是长辈,总不能看着我们兄妹俩出事吧?” 易中海被问得哑口无言,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我瞅准时机,悄悄在何雨水胳膊上拧了一下——不重,但足够让她反应过来。 “哇——” 小丫头的哭声立刻拔高,比在丰庆园时还委屈,眼泪虽然没掉多少,但小鼻子一抽一抽的,鼻涕泡都冒了出来。 “我要爸爸……我怕……哥,我怕坏人……” 这哭声在安静的院子里格外刺耳,不少邻居都从屋里探出头来看热闹。 我赶紧“慌了神”,一把甩开还想说什么的易中海,急急忙忙往屋里跑:“雨水别哭,哥给你找纸擦鼻涕!” 进了屋我才松了口气,从灶台上扯过一张旧报纸,蹲下来给何雨水擦鼻子。 小丫头还在抽噎,用带着鼻音的声音小声问:“哥,一大爷是不是坏人?” “不是坏人,但也不是啥好人。” 我低声说,顺手把门从里面上了栓。 “以后院里的人跟你说话,别轻易搭茬,等哥回来再说。” 窗外传来易中海跟其他邻居解释的声音,大概是在说傻柱年轻不懂事、锁门也是情有可原之类的场面话。 我冷笑一声,看来这锁门的事,暂时是压下去了。 但这只是开始。 易中海的试探,邻居的窥探,还有那个没露面就动手脚的“君子”,这四合院的水,比我想的还要浑。 还好,师父那边算是稳住了。 我摸了摸口袋里的钱票,看着何雨水泛红的眼睛,心里默念:傻柱的亏,绝不会再吃第二遍。 四合院的热闹从大清早就没断过。 窗外时不时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夹杂着压低的议论—— “听说了吗?傻柱他爹跟寡妇跑了!” “真的假的?那他家俩孩子咋办?” “还能咋办?院里这么多双眼睛盯着,指不定谁家就‘帮衬’一把了…” 我坐在屋里,听着这些话眼皮都没抬,手里正给何雨水削苹果。 大门从里面插得死死的,任凭外面怎么晃悠,就是不给半点窥探的机会。 果然,没过多久,敲门声就来了。 先是三大爷阎埠贵那酸溜溜的声音:“柱子啊,开门开门,三大爷给你送俩馒头,孩子正长身体呢,可不能饿着。” 我隔着门喊:“谢谢三大爷好意,家里有吃的,不劳您费心!” 没过一会儿,二大爷刘海中又带着他那股官腔来了:“何雨柱!开门!你爹走了,院里不能不管你,出来跟我说说情况,我给你主持公道!” “二大爷,家里没事!” 我提高了嗓门,故意让院里邻居都听见。 “我爹走了还有我呢!我有手艺能挣钱,有拳头能打人,老何家的门我守得住!大家日子都不容易,还是各人顾好各人吧!” 这话一出,外面安静了片刻,随即议论声更大了。 大概谁也没想到,往常那个愣头青傻柱,居然能说出这么硬气的话。 就在我以为能清静会儿时,“咚!咚!咚!”几声沉闷的巨响传来,是有人在踹门! “何雨柱!你给我出来!” 是易中海的声音,带着明显的怒意。 “什么叫各人顾各人?四合院是一家人,你这话说得像什么样子!赶紧出来,我给你说道说道!” 门板被踹得嗡嗡响,我正烦得想抄家伙出去理论,院门外突然传来一个洪亮的嗓门:“你这个大爷这是干啥?欺负我徒弟家没人了?” 我心里一喜,掀开窗帘一角往外看——田国富穿着干净的褂子,身后还跟着个高壮的师兄,俩人正站在院门口,眼神扫过院里的人。 田国富在这一片的厨子圈里颇有威望,何大清也请他上过不止一次门的,院里的人都认得,见他来了,都讪讪地闭了嘴。 易中海的脚也停了,脸上挤出点笑:“是田师傅啊,这不是柱子他爹刚走,我怕他年轻不懂事,想开导开导他。” “开导?” 田国富冷笑一声,大步走到我家门口,根本没看易中海,直接喊,“柱子,开门,师父给你送点卤味。” 我赶紧拔了插销开门,田国富身后的师兄拎着个食盒走进来,里面是刚卤好的猪耳朵和香肠。 田国富拍了拍我的肩膀,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你爹走了还有师父在,谁敢在你家门口撒野,先问问我手里的锅铲答应不答应!” 他这话像是定心丸,院里那些想瞧热闹、占便宜的人顿时矮了半截。 三大爷干咳两声拉着孩子回屋了,二大爷也讪讪地说:“既然田师傅来了我就放心了。” 转身溜了。 易中海脸色难看,想说什么,却被田国富一眼瞪了回去:“易大爷,柱子现在是我徒弟,家里的事有我照看着。您要是没事,就先回吧,别在这儿挡着我跟徒弟说话。” 易中海捏了捏拳头,最终还是没敢跟田国富硬刚,哼了一声转身走了。 一场风波总算平息。 田国富进了屋,看了看屋里的情况,又摸了摸何雨水的头:“别怕,以后师父常来。谁要是敢欺负你们,就跟师父说。” 我把刚沏好的茶递过去,心里彻底踏实了。 有田国富这尊大佛镇着,至少今天,这四合院能消停了。 但我知道,这只是暂时的。 易中海的算计,院里人的贪婪,都不会因为一次震慑就消失。 往后的日子,还得打起十二分精神过。 田国富和师兄没待多久就走了,临走前还特意在院门口跟几个探头探脑的邻居打了招呼,意思再明显不过——这傻柱的家门,不是谁都能随便惦记的。 可师父一走,院里那股子压抑的暗流立刻又涌了上来。 还没等我把门锁好,院门外就传来熟悉的踹门声,“咚、咚”两下,力道比刚才还沉。 “何雨柱!开门!我有话跟你说!” 易中海的声音隔着门板传来,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我啧了一声,心里明镜似的。 师父在时他装孙子,师父一走就来劲儿,这易中海的算盘打得真响。 但总躲着也不是办法,田国富不可能天天守着我,易中海这尊“大佛”,还得我自己应付。 我慢悠悠地拉开门栓,易中海一脸“痛心疾首”地站在门口,见我开门,立刻抬脚跨了进来,连门都没让我关。 “柱子啊!你太让我失望了!” 他一进门就开了腔,声音洪亮得能传遍半个院子。 “你爹走了,你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不想着怎么撑起这个家,反倒锁门闭户,对邻里邻居横眉冷对,这像话吗?” 他背着手在屋里踱了两步,眼神飞快地扫过灶台和橱柜,继续上纲上线:“我知道你心里不痛快,但你是院里的年轻人,要懂规矩、知礼仪!三大爷二大爷好心来看你,你怎么能拒人千里?还有我刚才劝你,你居然还关门不理,这是对长辈的态度吗?” “你爹走了,院里就是你的家,我们这些长辈就是你的亲人!你得学会感恩,学会团结邻里,将来才能在院里立足!你看看你现在,又是锁门又是放狠话,把院里的关系都搞僵了,以后谁还能帮你?” 一套套道德大帽子劈头盖脸砸下来,听得我太阳穴突突直跳。 这易中海真是把“道德绑架”玩得炉火纯青,合着我爹跑了,我还得笑着给院里人当冤大头? 等他说得口干舌燥,我才慢悠悠地开口,声音不大却足够清晰:“一大爷,您说的都对。道理我都懂,可我现在实在难啊。” 我叹了口气,故意露出愁容:“我爹走了,留下我和雨水俩孩子,家里那点余钱撑不了多久。您也知道,我那点手艺还没出师,挣钱不容易。您刚才说邻里要互相帮衬,那正好——我最近手头紧,您工资高,能不能先借我几十万花花?不用多,每个月借个五十万,先借三个月,等我挣了钱就还您。” 五十万? 在这年代相当于五十块,差不多是普通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了! 易中海的话头戛然而止,脸上的“痛心”瞬间僵住,眼神都飘了。 他干咳两声,绕开我的话茬:“借钱哪能解决根本问题?年轻人要自食其力!这样,我认识厂里食堂的人,回头帮你问问,找个临时工的活儿,先挣着钱再说!” 说着他就往后退,脚都快踩到门槛了。 “你先琢磨琢磨我说的话,邻里关系很重要!我还有事,先走了!” 话音未落,人已经溜出了院门,连让我搭话的机会都没给。 我看着敞开的院门,忍不住嗤笑一声。 果然,跟这种光动嘴不动钱的“道德模范”谈实际困难,比什么都管用。 关上门,我摸了摸兜里的钱票,心里更清楚了——这四合院的日子,只能靠自己硬撑。 易中海的“帮助”? 听听就好,当真你就输了。 易中海憋着一肚子气回到家,刚把院门关上,还没来得及跟屋里的一大妈抱怨傻柱的“不懂事”,院外就传来了贾张氏那标志性的大嗓门。 “一大爷!在家不?我跟我们家东旭有事找您!” 话音刚落,贾张氏就拽着儿子贾东旭挤进了门。 贾东旭低着头,一脸不自在,倒是贾张氏精神头十足,三角眼在易中海家的院子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易中海身上,脸上堆起假笑。 “一大爷,刚瞅见您从傻柱家出来,那孩子咋样了?他爹走了,怪可怜的,我这当邻居的心里都替他着急。” 贾张氏搓着手,语气热络得过分。 易中海皱了皱眉,他对贾张氏这爱占便宜的性子再清楚不过,没好气地问:“有事说事,别绕弯子。” “哎哎,您瞧我,净说废话。” 贾张氏干咳两声,拉了拉身边的贾东旭。 “是这么回事,傻柱他爹走了,家里就俩孩子,柱子还得出去挣钱,哪顾得上做饭?雨水那丫头才多大点,总不能跟着挨饿吧?” 她话锋一转,脸上露出“热心肠”的表情:“我寻思着,都是一个院的邻居,理应互相帮衬。以后就让柱子带着雨水,到我们家搭伙吃饭!我多做一口就够了,总不能让孩子受委屈不是?” 易中海眼皮跳了跳,没接话。 他太了解贾张氏了,这女人从不吃亏,平白无故跟人搭伙? 这里面肯定有猫腻。 果然,贾张氏见他没反应,又凑近了些,声音压得低了点,却故意让屋里的一大妈也能听见:“不过呢,一大爷您也知道,我们家东旭快结婚了,屋里实在挤得慌。傻柱家那耳房不是空着吗?反正他也用不上,不如就先借给我们家过渡过渡,等东旭结了婚,家里宽裕了再还给他。” “您看这事儿,我直接跟傻柱说吧,怕他年轻不懂事,以为我占他便宜。您是院里的一大爷,说话有分量,不如就劳您大驾,帮我们跟傻柱提提?” 贾张氏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 “您放心,只要他肯借耳房,我保证把雨水伺候得白白胖胖的,绝不让柱子分心!” 站在一旁的贾东旭头埋得更低了,小声嘟囔了句:“妈,这样不好吧……” “你懂个屁!” 贾张氏回头瞪了他一眼。 “这叫互相帮助!傻柱家没人照应,咱们帮他带孩子,借间空房怎么了?院里谁家不夸咱们家心善?” 易中海听得心里直冒火。 他刚被傻柱用“借钱”堵了回去,一肚子火气没处发,贾张氏居然还想让他去当说客,从傻柱手里骗房子? “这事我管不了。” 易中海冷着脸拒绝。 “傻柱家的房子是他何家的私产,借不借得他自己说了算。你要真想帮他,就自己去跟他说,别把我扯进去。” 贾张氏没想到易中海会直接拒绝,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一大爷,您这话说的……咱们不都是为了院里好吗?傻柱那孩子愣,您好好跟他说道说道,他能不听您的?” “我说了,管不了!” 易中海提高了音量,不耐烦地挥挥手。 “你们走吧,我还有事呢!” 见易中海态度坚决,贾张氏撇了撇嘴,心里暗骂易中海不识抬举,但也不敢再纠缠,只能拽着贾东旭悻悻地离开了。 看着他们母子俩的背影,易中海重重地叹了口气。 这院里的人,一个个算盘打得比谁都精,傻柱要是真像以前那么傻,家底迟早得被这些人啃得骨头都不剩。 他转身进了屋,一大妈端着水出来。 “这贾张氏又来琢磨啥呢?我看她就没安好心。” 易中海接过水杯,眉头紧锁:“琢磨傻柱家的耳房呢。这院里啊,怕是以后更不太平了。” 第3章 何雨水的早慧 傍晚的四合院飘着饭菜香,各家烟囱里冒出的青烟在暮色里慢慢散开。 我刚把妹妹哄睡着,院门外就传来一阵拖沓又急促的脚步声,不用看也知道是贾张氏来了。 这几天她就没消停过,先是找一大爷易中海念叨,说家里人口多屋子挤,想让我把耳房租出去。 易中海大概是没应承,不然她也不会直接找上我这屋。 “傻柱!开门!” 贾张氏的大嗓门隔着门板都震得人耳朵嗡嗡响。 “我知道你在里头,别装聋作哑!” 我叹了口气拉开门,就见贾张氏双手叉腰站在门口,三角眼瞪得溜圆,下巴上的肉随着呼吸一颠一颠的。 “我说傻柱,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 她没等我说话就闯了进来,眼睛在屋里扫来扫去,最后落在那间连着正房的耳房门口。 “一大爷不跟你说,我亲自来跟你讲。你看你带着个小丫头片子多不容易,以后你俩到我家吃饭,我给你们腾地方。你把这耳房租给我们家,一个月能赚不少钱,还能天天有热饭吃,我顺带帮你照看着妹妹,这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吗?” 她唾沫横飞地说着,仿佛自己是什么救苦救难的活菩萨。 我靠在门框上,看着她那副算计的模样只觉得好笑。 “张大妈,这事儿恐怕不行。” 我平静地开口。 “我爸虽说去保定了,但这个家还有我在。妹妹渐渐大了,总跟我挤一间屋不方便,我正打算把耳房收拾出来给她住,要么就是我去耳房,让她住正房。总之兄妹俩得分开睡了,这耳房留着自用,没法往外租。” 贾张氏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你这孩子怎么油盐不进?一个丫头片子懂什么?挤挤怎么了?” “她是我妹妹,不是丫头片子。” 我皱起眉,语气冷了几分。 “再说我虽然年纪小,今年也十六了,在外头有师父田国富照拂,平时去他那儿帮衬着做点活,赚的钱够我和妹妹吃饭了,就不劳您费心管饭了。” “你!” 贾张氏被我堵得说不出话,三角眼里冒出火来。 “好你个傻柱!真是不识好歹!给你脸不要脸是不是?放着好日子不过,非要自己扛着?我看你能撑到什么时候!” 她越说越激动,最后几乎是指着我的鼻子骂:“真是个没良心的白眼狼!早知道你这样,当初就不该让你妈……” “张大妈,话不投机半句多。” 我打断她的话,往后退了半步,伸手就去关门。 “我要照顾妹妹了,您请回吧。” “你给我站住!傻柱你个小兔崽子!” 贾张氏还在门外跳着脚骂,各种难听的话顺着门缝钻进来。 我没再理会,“砰”地一声关上房门,顺手插上了门栓。 门外的骂声还持续了一会儿,夹杂着邻居们若有若无的探头探脑,但很快就被夜色和各家关门的声响盖了过去。 我靠在门板上长出一口气,摸了摸口袋里师父刚给的工钱,心里踏实了不少。 不管这院里的人怎么算计,我都得守好这个家,守好妹妹。 四合院的喧闹声刚歇,东厢房里的灯就亮了。 易中海坐在炕沿上,手里转着旱烟杆,眉头拧成个疙瘩。 一大妈正收拾着碗筷,见他这副模样,忍不住开口:“刚院儿里那动静,是贾张氏又找傻柱麻烦了?” “可不是嘛。” 易中海哼了一声,将烟杆往桌上一磕。 “这贾张氏真是越来越没谱,一大爷的面子都不给,非得自己冲到傻柱屋里闹。不过说起来,这傻柱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 一大妈擦着手走过来:“怎么不一样了?” “以前他哪兜得住事?” 易中海回忆着。 “要么是何大清出面给他撑腰,要么就得我过去帮他圆场。可今天你听见了,贾张氏闹了半天,最后是灰溜溜地走了,傻柱那边连句软话都没露。这小子,好像不那么傻了。” 提到贾张氏,一大妈也撇了撇嘴:“她呀,也是可怜人遭了罪。以前老贾在的时候,虽说小气点,倒还像个人样。自从老贾没了,她就彻底放飞自我了,说话办事没轻没重,院里谁不烦她?要不是看在东旭是个好苗子,她又是东旭唯一的亲妈,就她这搅家精的性子,连你都得想法子治治她。” 易中海点点头,手指在桌上轻轻敲着:“这女人是难缠,院里多少人在她手里吃过亏?许大茂一家子够精了吧?不也被她堵着门骂过?我是真没想到,一直愣头愣脑的傻柱,这次居然能稳稳挡住她的算计。” “你当傻柱真是石头里蹦出来的?” 一大妈叹了口气。 “何大清这一走,家里的事儿都压在他身上,一个十六岁的半大孩子,得多没心没肺才能一点长进都没有?他要是还跟以前一样傻呵呵的,早被院里这些人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 易中海沉默了,烟杆在指间转得更快。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沉沉开口,语气里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担忧:“这可不好。” “怎么不好了?” 一大妈不解。 “傻柱,还是傻点的好。” 易中海皱着眉,声音压得很低。 “他现在太明白,太有主意,以后这院里的事,怕是更难管了。”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就像这四合院里藏着的无数心思,明明灭灭,说不清道不明。 一大妈看着丈夫凝重的脸,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还是化作一声轻轻的叹息,转身吹灭了桌上的油灯。 何大清走后的第三天,天刚擦黑,我正给妹妹何雨水热剩饭,院门口那熟悉的脚步声就响了。 不急不缓,带着股长辈的威严,不用猜也知道是一大爷易中海。 “傻柱,开门。” 易中海的声音隔着门板传来,比平时沉了几分。 我解下围裙拉开门,就见易中海背着手站在门口,脸上没什么表情。 他径直走进屋,目光扫过桌上那碗冒着热气的白粥,最后落在我身上。 “傻柱,我问你,前天贾大妈找你,你怎么那态度?” 他开门见山,语气带着明显的指责。 “她好心好意想帮你,让你和雨水有口热饭吃,顺便给你家添点进项,你倒好,直接把人赶出去了,这像话吗?” 我给妹妹搬了个小板凳让她坐好,才转过身:“一大爷,这事儿我有我的难处。” “什么难处?” 易中海皱起眉。 “不就是一间耳房?雨水才多大?一个小丫头片子,你带着她睡怎么了?就算将来长大了,早晚也是要嫁人的,到时候房子不还是空着?现在租出去赚点生活费,不比你天天给人打零工强?” 他顿了顿,语气放缓了些,带着几分“循循善诱”的味道:“你也十六了,该懂点事了,得学着持家过日子。家里没大人帮衬,你一个半大小子怎么照顾好妹妹?让贾大妈伸把手怎么了?咱们四合院讲究的就是相互帮衬,你这样拒人千里之外,像话吗?” 我看着他,摇了摇头:“一大爷,雨水是小,但我大了。我都十六了,跟妹妹挤一间屋睡,夜里实在尴尬。她睡觉不安稳,手脚乱动,这要是碰到不该碰的地方,我成什么人了?我不能当禽兽啊。所以这屋必须分开睡,耳房留着自用,真没法租。” 易中海被我这话堵了一下,脸色僵了僵:“你这孩子,怎么说这话?兄妹俩哪来那么多讲究?” “讲究不讲究,规矩得有。” 我语气坚定。 “再说就算妹妹将来嫁人了,这房我也得给她留着。万一她嫁得不好呢?受了委屈回娘家,有我这房子在,她至少有个落脚地。她是我亲妹妹,我得为她考虑周全,血浓于水啊。” 我低头看了眼正乖乖喝粥的妹妹,声音软了几分:“一大爷,您也知道,我爸不要我们了。他走了,我就得对妹妹双倍好,把他那份责任也补上。所以贾大妈那事,我无论如何都不能答应。” “你……” 易中海被我这番话噎得说不出话,他大概没料到我会这么说。 “您说我可能照顾不好妹妹,可我觉得,亲人在一块儿,比什么都强。”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 “我爸走了,雨水抱着我哭了半宿,问我会不会也不要她。您说,这种时候我能把她往别人家一丢,只顾自己方便吗?” 易中海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却只是重重叹了口气。 他背着手在屋里踱了两圈,最后停下脚步看了眼角落里的何雨水,眼神复杂。 “罢了,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 他丢下这句话,转身就往外走,脚步比来时沉了不少。 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轻轻带上了门。 何雨水仰着小脸看我:“哥,一大爷是不是生气了?” 我摸了摸她的头,端起那碗热粥递过去:“别管他,咱们吃饭。有哥在,谁也别想欺负咱们,更别想打咱们家的主意。” 妹妹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小口小口喝起粥来。 窗外的月光悄悄爬上窗台,照在我们兄妹俩身上,暖融融的。 这四合院再复杂,人心再难测,只要我护着妹妹,就什么都不怕。 许大茂那轻佻的脚步声在院儿里一响,我就知道没好事。 这小子总爱挑着时候来凑热闹,八成是听说了前几天贾张氏和一大爷接连来找我的事,特意跑来想看我笑话。 “哟,傻柱,忙着呢?” 他叼着烟卷晃进我院子,三角眼在屋里溜了一圈,最后落在我和妹妹身上,脸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笑。 “听说你家最近挺热闹啊?连一大爷都亲自上门了,这是遇上啥难处了?要不要兄弟帮衬帮衬?” 我正给何雨水削苹果,头都没抬:“没事就滚,别在这儿碍眼。” 许大茂碰了个软钉子,也不生气,反而凑到何雨水跟前,故意压低声音逗她:“小雨水,听说你爸走了?不要你了?也是,你哥现在自身难保,说不定哪天就把你送别人家去了,到时候可就没人管你啦。” 这话像针一样扎人。何雨水手里的苹果“啪嗒”掉在地上,小嘴一瘪,眼圈瞬间红了,大颗大颗的眼泪砸下来,却咬着嘴唇不肯哭出声。 许大茂见她真哭了,脸上的笑意僵了僵,大概也觉得话说过了头,挠了挠头嘟囔了句“玩笑话还当真”,转身就跟抹了油似的溜得飞快,连烟卷都忘了带走。 我没心思追他算账,赶紧蹲下身把妹妹搂进怀里。 “别哭别哭,哥在呢。” 我拿袖子给她擦眼泪,心里又气又疼。 “许大茂那是放屁呢,别听他的。” 何雨水埋在我怀里抽噎着,过了好一会儿才抬起泪汪汪的小脸,抽抽搭搭地说:“哥……我睡觉没有手脚乱动……我不想跟你分开睡……” 我心里一酸。 原来前几天跟一大爷说的那些话,她都记在心里了。 这孩子看着小,心里比谁都透亮,早慧得让人心疼。 大人们的算计和争吵,哪怕没明着冲她说,那些话里的寒意也悄悄钻进了她心里。 “哥知道你没乱动。” 我轻轻拍着她的背,声音放得柔柔软软。 “哥跟你保证,永远不会离开你,更不会赶你走。以后只有你自己长大了,想嫁人了才会离开家,只要你不想走,这房子永远有你的地方。” “我不嫁人!” 何雨水猛地摇头,眼泪又涌了上来,紧紧抱着我的脖子。 “我不嫁人,我要一直在家,一直跟哥在一起!” “好,不嫁就不嫁,咱永远不分开。” 我赶紧顺毛哄她,等她哭声小了些,才慢慢解释。 “其实哥不是非要跟你分开睡,是贾大妈想占咱们家的耳房。咱们一人占一间房,她就没理由抢了,这是保住咱们家的法子,懂吗?” 何雨水眨巴着湿漉漉的眼睛,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小手却还是紧紧抓着我的衣角,眼里的害怕藏不住。 我看着她那副模样,心里忽然有了主意,刮了下她的小鼻子:“这样好不好?哥给你收拾耳房的时候,在咱们俩房间的墙上开个小木门,夜里你要是怕黑,或者做了噩梦,随时能过来找哥,这样就不怕了吧?” 这个法子果然管用。何雨水的眼睛亮了亮,抽噎声渐渐停了,小声问:“真的?能随时过来?” “当然是真的,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我使劲点头。 “到时候给你装个小木门,就咱们俩知道,别人谁也不知道。” 她这才彻底放下心来,用袖子擦干眼泪,小大人似的拍拍我的胳膊:“那拉钩,不能反悔。”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我勾住她的小手指,看着她终于露出笑容的小脸,心里那块沉甸甸的石头才算落了地。 这四合院就像个大泥潭,到处是算计和是非。 但只要能护着妹妹,让她能安安稳稳地笑,再难的日子,我也能扛过去。 第4章 易中海的诱惑 安抚好妹妹的第二天一早,我揣着心事去了师父田国富的饭馆。 后厨里油烟缭绕,锅碗瓢盆的碰撞声此起彼伏,田国富正站在灶台前颠勺,火苗“呼”地蹿起半尺高,映得他脸上油光发亮。 我没敢打扰,默默拿起菜刀开始切墩。 先把五花肉切成均匀的薄片,又将青椒改刀成菱形块,接着是削土豆——师父总说我削的土豆最干净,连带着皮的薄衣都能削掉,下锅炒出来格外绵密。 手上的活计麻利地做着,心里却在盘算该怎么跟师父开口。 忙到半晌午,客流稍歇,田国富解下围裙擦了擦汗,习惯性地往桌边一坐,端起桌上的空茶杯准备倒水。 我眼疾手快,赶紧拎起暖水瓶凑过去,给他满满斟了一杯热茶,双手递到他面前:“师父,您歇会儿。” 田国富接过茶杯,吹了吹浮沫,抬眼瞅了我一眼。 他那双眼睛在烟火里练得格外亮,只这一眼,就把我的心思看得透透的。 “小子,有事?” 他呷了口茶,指了指旁边的小板凳。 “过来,到这儿说。” 我挨着他坐下,手指无意识地抠着衣角,低声道:“师父,也不是啥大事……就是家里的事。” “是你的妹妹何雨水又受委屈了?” 田国富放下茶杯,语气沉了沉。 “还是院里那些人又找你麻烦?” 他知道,我也就这两桩麻烦。 “都不是。” 我赶紧摇头。 “妹妹挺好的,就是胆小,夜里总怕黑。我想把家里的正房和耳房之间打个门,这样她夜里害怕了能随时过来找我。” 田国富眉头松了松:“这是好事啊,打个门而已,有啥难的?” “主要是……院里有些人不怀好意。” 我斟酌着开口。 “我怕动工的时候有人出来捣乱,说我瞎折腾。我爹虽说不管我们了,但走之前留了点钱,本够收拾屋子的。就是万一有人嚼舌根,能不能……能不能劳烦师父到时候帮我说句话,就说这打门的钱是您给的?不用您真出面,就是万一闹起来,您给做个证明就行。” 我知道师父疼我,只要我开口求他帮忙,他肯定不会推辞。 可哪有一直麻烦别人的道理? 他能给我活计让我赚钱养家,这份情已经够重了,我不想再让他卷进院里的是非里。 田国富听完,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恍然大悟,看着我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暖意和心疼。 “我当多大事呢,感情就是让我动动嘴?” 他笑了笑,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 “你这小子,心思倒细,怕连累我是吧?” 我挠了挠头,没好意思说话。 “傻小子。” 田国富叹了口气,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数了五十块塞进我手里。 “拿着,打门买木料要钱,给雨水买两身新衣裳也要钱,别跟师父客气。” “师父,这钱我不能要!” 我赶紧往回推。 “我手里有钱,真够花的!” “让你拿着就拿着!” 田国富眼睛一瞪,语气却软得很。 “你爹不管你们,师父不能不管。这钱不是给你的,是给我干闺女何雨水的,让她买糖吃,买花戴,别让院里那些闲言碎语委屈了孩子。” 他把钱硬塞进我兜里,拍了拍我的手背:“打门的事你放心弄,谁敢闹事,不用等你找我,我亲自去跟他们说道说道!咱们行得正坐得端,花自己的钱收拾自己的家,谁也管不着!” 我捏着兜里沉甸甸的五十块钱,鼻子忽然有些发酸。 何大清走后,这世上除了妹妹,也就师父还把我们兄妹俩放在心上了。 我用力点了点头,把钱紧紧揣好:“谢谢师父,您放心,我一定好好干活,这钱我以后慢慢还您。” “还什么还?” 田国富笑骂道。 “赶紧干活去,下午还有两桌酒席等着备菜呢!” 我应了声,转身回了后厨。 菜刀落下,土豆片切得又薄又匀,心里却比什么时候都踏实。 有师父这句话,再加上兜里的钱,不管院里那些人怎么盘算,我都能安安稳稳地给妹妹一个能安心睡觉的家了。 从师父那儿请了假,第二天一早我揣着口袋里的钱,径直往街道办走去。 刚推开那扇掉了漆的木门,就感觉几道异样的目光落在身上,有人低头小声嘀咕着什么,见我看过去又赶紧转过头。 我心里跟明镜似的——何大清跟寡妇跑回保定的事,早就传开了,如今院里院外,谁看我们兄妹俩不是带着点异样的心思? 我没理会那些目光,径直找到了王主任的办公室。 王主任正低头写着什么,见我进来,立刻放下笔,脸上堆起平时少见的温和笑容,语气也放得柔柔的:“是傻柱啊,来啦?有事坐这儿说。” 这态度反倒让我更不自在。 我从布兜里掏出一把炒花生,这是我用美食家桌布变出来的。 “王主任,您尝尝,自家炒的,只可惜没放糖——主要是糖不是要票嘛。” 我把花生往她桌上推了推。 王主任看着那把带着泥土气息的花生,又看了看我故作老成的样子,脸上的笑容淡了些,轻轻推了回来:“傻柱,你这孩子跟谁学的这套?有啥事直接说,不用拿东西。” 她眼里明晃晃的同情像针一样扎人,大概是觉得我一个半大孩子,被逼得学着成年人的人情世故,实在可怜。 我也不勉强,把花生收回来揣好,挺直腰板开口:“王主任,我来是想报备个事。我想把家里收拾一下,在正房和耳房之间打个门,方便照顾我妹妹。另外……我还想接个水龙头到院里,再修个厕所,跟院门外的公厕连起来。” “你说啥?” 王主任猛地抬起头,刚才的温和全没了,眉头拧成个疙瘩。 “打个门也就算了,接水龙头?修厕所?傻柱你知道这得花多少钱吗?你爹刚走,家里就剩你兄妹俩,正是用钱的时候,你怎么净想着乱花钱?” 她越说越急,指着我数落:“院里有公用的水龙头,出门就是公厕,虽说麻烦点,但多少年都这么过来了!你一个十六岁的孩子,不好好琢磨怎么省钱过日子,倒想着折腾这些排场?是不是有人撺掇你?还是手里有俩钱就烧得慌了?” 我知道她是好意,可这事我早就盘算好了。 “王主任,我没乱花钱。” 我赶紧解释。 “接水龙头是怕妹妹冬天打水冻着手,修厕所是夜里她怕黑不敢出门。我爹虽然走了,但留了点钱,够折腾这些的。再说我在师父那儿干活能赚钱,以后也能补上。” 王主任盯着我看了半天,见我眼神坚定,不像是一时冲动,语气才缓和了些:“你这孩子……真是懂事得早。可这些都是大工程,得找人来看现场,还得跟院里邻居打招呼,哪那么容易?” 她叹了口气,拿起桌上的搪瓷杯喝了口水道。 “行了,我知道了。你先回去,这事儿我得跟同事们商量商量,也得去你家看看实际情况,不是你说修就能修的。” “谢谢王主任!” 我赶紧起身道谢,知道她这是松口了。 走出街道办的时候,外面的阳光有些刺眼。 我摸了摸兜里的花生,又拍了拍揣钱的口袋,心里踏实了不少。 不管王主任这儿能不能成,我都得试试。 为了妹妹能住得舒坦点,这点麻烦算什么? 这日子再难,我也得想办法过出点样子来。 隔天下午。 王主任带着两个同事走进四合院时,动静闹得不小。 那会儿正是各家准备做午饭的时辰,易中海、刘海中、阎埠贵这三位院里的“大神”几乎同时从屋里走了出来,脸上都带着几分好奇和警惕。 “王主任?您怎么来了?” 易中海率先迎上去,脸上堆起热情的笑。 “是不是院里有什么事?提前说一声我们帮着张罗就是。” 王主任没直接答话,目光在院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刚从屋里出来的我身上:“傻柱,出来吧,带我们去你家看看现场。” 这话一出,三位大爷的脸色都变了。 刘海中皱着眉问:“王主任,这是……傻柱家出什么事了?” 阎埠贵则扒着门框,小眼睛滴溜溜地转,显然在琢磨这里面的门道。 等王主任简单说了我想打门、接水龙头、修厕所的事,三位大爷更是惊得够呛。 易中海看着我的眼神带着点恨铁不成钢:“傻柱!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跟我们说?院里的事自有我们调解,怎么还惊动街道办了?太不懂事了!” 他话音刚落,王主任就转过头瞪了他一眼:“易大爷,这话就不对了。街道办的工作什么时候轮到你们三位代管了?要是什么事都靠你们,那我们街道办干脆撤了得了?群众有需求找街道,天经地义。” 一番话把易中海噎得脸色发红,刘海中和阎埠贵也赶紧低下头,不敢再多说一句。 王主任这才转向我,语气缓和下来:“你家的情况我大概了解了,孩子小确实需要方便点。这样,人手和工匠我帮你联系好,都是信得过的老师傅。” 她顿了顿,特意叮嘱:“工匠上门干活,你得管顿便饭,糙点没关系,但要管饱。另外,工钱材料钱得按规矩给,我知道你手里可能有点钱,但千万别硬撑,更不能一口气花光,得留着以后过日子,听见没有?” “哎!谢谢王主任!我记住了!” 我连忙点头,心里暖烘烘的。 “您放心,饭肯定管够,钱也备着呢。我师父田国富也说了,要是钱不够他帮我补,他一直挺支持我的。” 王主任听到田国富的名字,脸上露出笑意:“哦?田师傅给你撑腰啊?那挺好。” 她拍了拍我的胳膊,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都说傻人有傻福,傻柱啊,你是真有个好师父,可得好好跟他学本事。” 站在一旁的三位大爷脸色更不自在了,尤其是易中海,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敢开口。 王主任没再理会他们,让我带着去看了正房和耳房的位置,又在院里规划了水龙头和厕所的位置,跟带来的同事交代了几句细节,才风风火火地走了。 她一走,院里的气氛顿时微妙起来。 易中海沉着脸看了我一眼,背着手没说话。 刘海中哼了一声转身回了屋。 阎埠贵则凑过来想问什么,被我一句“我得去给师父说声谢谢”堵了回去。 我知道,经这事儿一闹,院里这些人以后再想随便算计我们兄妹俩,就得掂量掂量了。 有个师父这么替我撑腰,这么愿意为我花钱,又有街道办做主,这日子,总算能有点盼头了。 至少,他们知道,我不是小孩子了。 王主任走后没两天,易中海又找上了门。 他来的时候我刚从师父那儿回来,手里还提着师父给的半袋白面,是特意让我给妹妹做馒头吃的。 “傻柱,忙呢?” 易中海脸上挂着长辈式的关切,目光却在我手里的面袋上停了停。 我侧身让他进屋,心里明镜似的——他这又是来“说教”了。 果然,刚坐下没两句,易中海就叹了口气:“傻柱啊,我知道你想把家收拾好,可也不能这么铺张。接水龙头、修厕所,这得花多少钱?你爹走了没留多少家底,你这么折腾,以后日子怎么过?” 我没接话,知道他还有下文。 “你现在最缺的是什么?是一份安稳的营生。” 易中海话锋一转,语气带着几分诱惑。 “我跟轧钢厂的领导认识,能帮你把路子搭好。进去先当学徒,好好干一年,最多两年就能出师,运气好的话几个月就能转正。到时候按月拿工资,不比你现在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强?以后靠自己就能站稳脚跟。” 他看着我,眼神里满是“为你着想”的意味:“你跟你师父田国富学手艺,是不错,可那得熬多少年才能出头?饭馆后厨能有多大奔头?你得为自己想想长远。真要是为你好,你师父也该支持你找个铁饭碗,他不会不答应的。” 这话听得我心里直冷笑。 他哪是关心我的前途,分明是见我有师父撑腰,不受他拿捏了,想把我往他能掌控的地方推。 “一大爷,谢谢您的好意,这事儿我不能答应。” 我直接摇了头,语气斩钉截铁。 “师父刚借了我一大笔钱让我收拾家,我转头就撇下他去轧钢厂,这叫什么事?这不是人干的活儿,是畜生才干得出来的。” 易中海的脸色沉了沉:“你怎么说话呢?我这是为你好……” “我知道您是好意,但我得讲良心。” 我打断他。 “我跟师父学的是手艺,这手艺刚学了个半拉子,就撂挑子走人,这不是捡了芝麻丢西瓜吗?手艺学到手是自己的,走到哪儿都饿不着,比什么铁饭碗都牢靠。” 易中海还不死心,皱着眉劝:“你再多想想。生活不易,你能靠师父一辈子吗?他总不能养你兄妹俩一辈子。” 我忍不住笑了,看着他的眼睛反问:“不靠师父靠谁?院里这些大爷大妈?还是您?谁能在我最难的时候,二话不说就掏五十块钱给我?谁能真心实意教我本事,让我能养活妹妹?” 这话像一记耳光,狠狠扇在易中海脸上。 他的脸色瞬间变得十分难看,张了张嘴想反驳,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屋里静了半晌,易中海重重地叹了口气,站起身:“罢了,你自己的路自己选吧,以后别后悔就行。” 说完,他背着手急匆匆地走了,连脚步都比平时快了几分。 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清楚得很。 他是怕我真跟师父学出本事,怕我不再是那个能被他随便拿捏的“傻柱”。 可他不懂,我要的从来不是什么铁饭碗,而是能堂堂正正站着活下去的底气,是能护着妹妹不受欺负的本事。 这些,师父能给我,院里这些算计来算计去的“大神”们,给不了。 我把那半袋白面倒进面缸里,拍了拍手。 不管谁来劝,不管谁想搅和,我都得把师父教的手艺学好,把这个家撑起来。 这是我对自己的保证,也是对师父的报答。 第5章 借势聋老太,拜访师父 我盯着窗帘上那个模糊的影子已经快半炷香了。 窗外的月光刚好把易中海的轮廓印在粗布窗帘上,那道影子一动不动,像尊阎罗似的钉在我家窗根底下。 我攥着手里的搪瓷缸子,指节都泛了白——这老小子最近盯得越来越紧了,自打发现我不好控制了,他就没安生过。 我们这四合院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可偏偏我家就夹在贾家跟易中海家中间。 贾张氏那泼妇顶多是偷摸蹭点油星子,易中海却不一样,他是大院里公认的“老好人”,可那双眼睛里藏的算计,比谁都深。 他要进我家根本不用打招呼,抬脚就迈过门槛,美其名曰“邻里互助”,实则那双眼睛跟探照灯似的,把我家角角落落都扫遍了。 “躲是躲不过了。” 我对着空荡的屋子自语,指尖在桌布上摩挲。 突然,一个念头窜进脑子里。 我猛地拍了下大腿,对啊,院里还有尊“大神”能治住易中海! 聋老太太的房门虚掩着,昏黄的油灯从门缝里漏出来,带着股淡淡的艾草味。 我深吸口气,从竹篮里拎出用油纸包好的肉,那沉甸甸的分量让油纸发出细碎的声响。 “吱呀”一声推开门,聋老太太正坐在炕头纳鞋底,看见我进来,浑浊的眼睛亮了亮:“是傻柱啊?这么晚了有啥事?” 我没直接回答,先把油纸包往炕桌上一放,“啪”地打开——肥瘦相间的野猪肉泛着诱人的油光,带着山林里特有的腥香。 老太太的鼻子明显抽了抽,手里的针线都慢了半拍。 “老太太,您尝尝这个。” 我笑得一脸真诚,把肉往她跟前推了推。 “这可不是普通猪肉,是野味。” 聋老太太的眼睛眯了起来:“这年月哪来的野味?” “您有所不知。” 我压低声音,故意做出神秘兮兮的样子。 “丰庆园最近收了批货,说是山里猎户送来的野猪,结果现在什么时候?没那么多客人了,消耗不掉,久放又会坏掉,于是我们内部自己消化了。我托内部的关系偷偷买了块,知道您老爱吃口鲜的,特意给您送过来孝敬孝敬。” 我盯着老太太的表情,看着她的目光在肉上打转,嘴角不自觉地抿了抿。 这老太太跟易中海走得近,要说她是善茬谁也不信,可她在大院里辈分最高,易中海再横,在她面前也得矮三分。 更何况,这老太太啥都好,就是嘴馋,尤其是稀罕吃食,只要把她喂舒坦了,比啥都管用。 果然,老太太颤巍巍地伸出手,指尖刚碰到肉皮就缩了回去,却对着我摆了摆手:“你这孩子,跟我还来这套……快坐下,陪我老婆子说说话。” 我知道,这事儿成了。 窗外的风卷着落叶飘过,我仿佛已经看见易中海明天站在老太太门口,想进我家又被老太太一句“傻柱送的肉真香”堵回去的模样。 在这大院里讨生活,光躲没用,得找个靠山,哪怕这靠山本身也是块难啃的骨头。 聋老太太的目光在野猪肉上打了个转,又慢悠悠落回我脸上,手里的针线往鞋底上一扎,直起身来。 她那看似昏聩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精明,慢悠悠开口:“傻柱子啊,你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这肉香得能勾走人的魂,你可不能平白无故送这么金贵的东西。” 我早料到她会这么问,顺势往炕边一坐,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老太太您真是火眼金睛。实不相瞒,我这是遇上难处了,思来想去,院里也就您能帮我这个忙。” “哦?你说说看。” 老太太拿起块碎布擦了擦手指,指尖却不自觉地往肉边挪了挪。 “街道办不是批了吗?说要给我家接个水龙头,再隔出个小厕所。” 我叹了口气,声音放低了些。 “动工那几天屋里肯定乱糟糟的,灰尘大不说,工匠进进出出的也不方便。我那小房间本来就挤,现在更没法待人了。” 说到这儿,我故意顿了顿,眼角瞥见老太太的眉头没皱,才继续道:“主要是我妹妹何雨水,她才六岁,晚上胆小得很。平时屋里黑一点都要攥着我的衣角睡,这要是赶上动工,她肯定吓得整夜哭。我这当哥的看着心疼,可实在没别的地方去。” 我抬眼看向老太太,语气带着恳求:“您这屋子宽敞,是院里数一数二的好地方。我想着,能不能在您这儿借块地儿,打几天地铺?就我跟雨水两个,保证不吵着您,等家里收拾利索了立马就走。” 聋老太太听完,脸上的褶子舒展开来,伸手拍了拍我的胳膊:“嗨,我当多大事呢!不就是打几天地铺吗?来就来呗,邻里邻居的,哪能看着孩子遭罪。” 她瞥了眼桌上的肉,又补充道。 “至于这么破费?带这么大块肉来,倒显得我老婆子小气了。” “那可不行。” 我赶紧摆手,故意把语气放得恳切。 “我现在工资刚够糊口,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这肉也是我托关系才弄来的,您要是嫌弃,那就是打我的脸了。要不……我还是把肉带走,就当我没来过?” 说着我就要去收油纸包,老太太眼疾手快按住我的手腕,浑浊的眼睛里笑出了细纹:“你这孩子,跟我还犟上了!行了行了,肉我收下,地铺你尽管打,多大点事儿。” 我心里一松,知道这关算是过了。 刚要道谢,又想起什么似的,指着桌上的肉说:“对了老太太,这野猪肉做法讲究,您老眼神不好,怕是不好处理。我现在正好在丰庆园帮过厨,虽说没正式出师,但做个肉菜还行。要不这肉我来给您做?也让您尝尝鲜。” “那敢情好!” 聋老太太立马应下,脸上的笑容更深了。 “你这孩子不光懂事,还这么能干,真是个乖巧的好孩子!比院里那些只会耍嘴皮子的强多了。” 我笑着应承下来,眼角的余光瞥见老太太已经开始盘算怎么吃这肉了,心里暗暗松了口气。 窗外的月光不知何时移了位,窗帘上再也没有那道令人发毛的影子——想来易中海也该歇了,只是他绝不会想到,我已经在他头顶的“大神”这儿,借到了最管用的势。 傍晚的霞光透过四合院的门楼,在青砖地上洒下斑驳的光影。 我拎着个鼓鼓囊囊的布包站在田国富家门口,心里琢磨着说辞,指尖把布包的带子攥得发潮。 自打师父田国富帮我在丰庆园里谋了个临时工的差事,我的日子确实宽裕多了。 不说别的,至少我和妹妹何雨水不用再装模作样顿顿喝稀粥,大院里那些明里暗里的打量也少了许多。 可我心里清楚,师父帮我的远不止这些——人不能光受恩不回报,哪怕我现在手里不宽裕,这份心意也得送到。 “吱呀”一声,门从里面拉开,田国富穿着件洗得发白的工装褂子,看见我愣了一下:“傻柱?站这儿干啥,快进来。” 我跟着他进了屋,刚把布包往八仙桌上一放,就被他瞅见了里面露出来的酒瓶。 田国富的脸立马沉了下来,指着我道:“你这小子,搞什么名堂?” 我赶紧把布包打开,露出两瓶贴着老标签的白酒,旁边还放着个小锡罐,揭开盖子就飘出清幽的茶香。 “师父,您先别急,听我解释。” “解释啥?” 田国富往炕沿上一坐,眉头皱得紧紧的。 “你傻柱现在一个月挣几个钱?就敢这么大手大脚?家里接水龙头通厕所那是正经事,我帮衬是应该的,可你拿这些东西来干啥?我田国富还差你这点东西?” 他的话像小锤子似的敲在我心上,我赶紧往前凑了两步,语气带着真切的热乎劲儿:“师父,您是不知道,我这心里一直过意不去。您帮了我这么多,我连句像样的感谢话都没说过。这些东西真不花钱,酒是我爹何大清走的时候没带走的,我又不喝酒,放着也是放着。这茶叶是前阵子收拾屋子找出来的,我一个大老粗哪品得出好坏?” 说到这儿,我故意红了眼眶,声音也低了几分:“现在我爹走了,在这世上,我能指望的也就只有师父您了。这点东西就算是我的一点孝心,您要是不收,我这心里更不安稳。” 田国富的脸色明显缓和了,他拿起锡罐凑近闻了闻,又掂了掂酒瓶,叹了口气。 昏黄的灯光照在他脸上,能看见眼角的纹路柔和了许多:“你这孩子……真是个好孩子。” 他放下东西,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力道不轻不重。 “师父知道你的心意,这份情我领了。” 但他话锋一转,表情又严肃起来:“不过下回可不能这样了。你现在还是临时工,没转正式工前,手里的钱得掰成两半花。过日子要勤俭节约,这才是长久之道。” 我连忙点头,把头点得像小鸡啄米:“师父您说得对,我记住了!以后一定省着花。” 田国富这才笑了,起身往灶房喊:“老婆子,把傻柱带来的茶叶泡上,再炒两个菜,让傻柱在这儿吃饭!” 我看着师父忙碌的背影,心里暖烘烘的。 送礼不在于多贵重,在于那份真心实意。 这环境里的日子虽然难,但有师父这样的人在,再冷的冬天也能透出点暖意来。 不知什么时候下了雨。 好在雨势不大。 雨丝斜斜地织着,把傍晚的天染成了灰蒙蒙的一片。 师父家的饭菜香气从敞开的门缝里飘出来,混着柴火的暖味,让人脚底下发沉。 “再坐会儿?你师娘特意给你留了红烧肉。” 师父在门口劝道,手里还拿着双没递过来的筷子。 我往巷口望了望,雨点儿打在青石板上,溅起一圈圈细碎的水花。 “不了师父,家里还等着呢。” 话刚出口,心里就是一顿——出门没和何雨水说清楚,她不会有什么胡思乱想吧? 六岁的小丫头片子,自从何大清揣着包袱跟白寡妇走了以后,就变得格外胆小。 白天平常时候还好,能跟着院里的孩子疯跑,可一看不见我的人,或是我出门时间略为一长,没准时回去,她就攥着门框不撒手,眼睛瞪得圆圆的,像是怕下一秒连我也会消失在巷口的暮色里。 谢绝了师父的挽留,我把外套往头上一罩,快步冲进雨里。 雨水顺着屋檐往下淌,汇成一道道细流,打在脸上凉丝丝的。 心里火急火燎的,步子也跟着快了起来,石板路被雨水泡得滑溜溜的,导致我的鞋子里没注意走干路都浸了水。 远远地就看见自家那扇院门了。 还没走到里面自家门口,就瞧见门楣上那块掉了漆的木牌在风里轻轻晃着,底下隐约有个小小的身影。 我放轻脚步走过去,果然看见何雨水扒在门框上,小脑袋探出来半截,辫梢被雨水打湿了,贴在脸颊上。 她看见我的时候,眼睛先是猛地一亮,随即又红了,小嘴瘪了瘪,却没哭出声。 “哥哥回来了。” 她小声说,声音里带着点刚憋回去的哽咽。 我走过去把她搂进怀里,才发现她身上的小褂子都被雨丝打潮了。“傻丫头,下雨怎么不回屋里待着?” 她把小脸埋在我湿漉漉的外套上,闷闷地说:“我怕……怕你像爹爹一样,不回来了。” 心像被针扎了一下,又酸又软。 在何大清刚走的那两天里,她不止一次和我说想要爹爹,想要我去保城找他去。 她哭得眼泪掉得像断了线的珠子。 但是。 我没同意,不是狠心,是真不敢带她去。 何大清那性子,走得是义无反顾,真要是带着雨水去找他,他就会回头吗? 再说我们这一出远了门,家里怎么办? 旁边是贾家啊! 未来会出盗圣的。 等我回家,保不齐最后连家里这点米面、那两张快散架的木床都得被人拿去。 你什么证据也没有。 怎么说? 什么也讨不回来。 所以不能去。 “不会的。” 我拍着她的背,声音放得又轻又缓。 “哥哥我啊,就是去师父家了,跟你说过的,师父这段时间没少照顾我们,要知恩图报啊,我拜访一下师父,拉拉关系,联络一下感情。知道吗?来,这儿有糖,先吃着。” 我从口袋里摸出颗用油纸包好的水果糖,是我,用美食家桌面变出来的。 她捏着那颗糖,手指还有点凉。 “真的?” “真的。” 我刮了下她的小鼻子。 “哥哥什么时候骗过你?以后哥哥去哪儿都跟你说清楚,绝对不会不告而别,好不好?” 她这才点了点头,紧绷的小肩膀慢慢放松下来,抱着我的胳膊不肯撒手,那黏人的样子,像是生怕一松手我就会消失似的。 “饿不饿?” 我牵着她往屋里走。 “哥哥给你做鸡蛋羹,放你爱吃的虾皮。” 她用力点头,小步子迈得飞快,紧紧跟着我,像只找到了依靠的小尾巴。 屋檐下的雨还在下,但屋里的灯亮起来的时候,听着她在灶台边叽叽喳喳问东问西的声音,心里那点因赶路而起的焦躁,早就被暖烘烘的烟火气烘得烟消云散了。 我一边往锅里倒水,一边想,日子苦点没关系,只要这小丫头能踏踏实实的,每天能看见我回家时松一口气的样子,就够了。 第6章 建厕风波 第二天一早,天刚放晴,阳光透过窗棂在地上洒出斑驳的光。 我看着何雨水趴在桌边啃窝头,后脑勺的头发乱糟糟拧成一团,心里忽然一动。 自打何大清走后,这丫头就没好好打理过头发,我这当哥的,总不能让她邋里邋遢的。 我翻出柜子里藏着的半块香胰子——那是母亲生前留下的,平时舍不得用,今天正好派上用场。 “雨水,过来,哥给你洗头。” 我把木盆架在院里的石板上,兑了温水。 刚把何雨水按在小凳上,院里的邻居就三三两两地围了过来。二大妈倚着门框撇嘴:“哟,傻柱这是转性了?多少天了才想起给妹妹洗头。” 旁边的三大爷蹲在台阶上掐着手指头:“这香胰子多金贵,又不是年节,给丫头片子洗头纯属浪费。” 我充耳不闻,沾了水给雨水揉头发。 泡沫顺着她的发梢往下滴,她痒得咯咯笑,小手紧紧抓着我的裤腿。 洗完用布擦干,一甩头满院都是淡淡的皂角香。 我又从抽屉里翻出两根红绒头绳,这是不知什么时候留下的,一直收着在,现在正好用上,我绕着她的头发左缠右绕,不一会儿就扎出两个圆滚滚的丸子头。 “当当当,看看咱这新鲜出炉的小哪吒!” 我把她转了个圈,阳光下红头绳闪着光,小丫头眼睛亮晶晶的,活脱脱一个从戏文里走出来的哪吒,就是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小褂子太煞风景。 我心里盘算着,院里贾家那台缝纫机还没影呢,想做新衣服只能另想办法。 回屋翻出母亲锁在木箱里的旧衣服,挑了件湖蓝色的斜襟袄子和一条红色小裤,凭着记忆在纸上画了个哪吒戏服的样子,揣着图纸就拉着雨水出了门。 街上的缝纫店老板娘看着图纸直笑:“小伙子有心了,这款式别致。” 我盯着她裁布、走线,又跑到杂货店挑了把红漆木头小枪,回来时手里多了个布包,里面是一套威风凛凛的哪吒套装——蓝袄红裤,袖口还缝了圈白边,活脱脱戏台上的模样。 刚进四合院,就把全院人都惊动了。 我让雨水换上新衣服,给她插上木头小枪,往院里一站,立马成了焦点。 “我的天,傻柱这是疯了?把丫头打扮成戏子了!” “这叫哪吒,戏文里的!你看这小枪,多精神!” “太淘气了,哪有这么带妹妹的……” 议论声里,许大茂带着他妹妹许招娣挤了进来。 许大茂盯着雨水的新衣服,眼睛都直了,忽然把招娣往前一推:“有什么了不起的!招娣,哥给你做孙悟空的行头,保准比她这哪吒厉害!” 他正唾沫横飞地比划,许父提着菜篮子从外面回来,听见这话抬手就给了他一巴掌:“混账东西!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你还想折腾?给我滚回家去!” 许大茂捂着腮帮子不敢作声,许招娣吓得躲在他身后。 我把雨水往身后拉了拉,看着她被风吹起的红绸袖口,心里美滋滋的。 她仰起脸冲我笑,两个丸子头在阳光下晃悠,比戏文里的哪吒还要鲜活。 “哥,他们都在看我。” 雨水小声说,却把小胸脯挺得高高的。 “看就看,咱雨水今天最漂亮。” 我揉了揉她的丸子头,管他们说什么疯话,我妹妹高兴,比啥都强。 院里的露水还没干透,王主任就领着个穿蓝布工装的汉子进了门。 汉子约莫四十来岁,肩膀宽得像座山,手里拎着个铁皮尺子,进门就四处打量,眼神里带着股行家的审视劲儿。 “傻柱,这是雷师父,城里有名的泥水匠,专做精细活的。” 王主任介绍道。 “你那厕所改造的事,我特意请他来看看。” 我赶紧把两人往院里让,刚说清想在我自己家大房砌出个小间,用来通厕所,再在厕所旁,接一条水龙头。 这样,我就可以在自己家屋里上厕所,和接水用了。 雷师父就眯着眼摸了摸下巴:“要改得结实耐用,水管得从中院里接主路,还有挖厕所通外面公厕这工程也不算小,得要费力气。我不说吃的了,这钱至少是不能少的。苦活累活,这玩意钱不够没人干的。最后是气味,得用坐便马桶,还要在上面砌一个水箱,不然这屋里得滂臭,这个——少了四百万下不来。” 这话一出口,王主任都愣了一下。 四百万,相当于后面的四百块。 对于一个人均二三十工资的人来说,四百块,这几乎是一年的收入。 雷师父斜睨着我,嘴角带着点怀疑:“小伙子,这数可不是小数目,你确定能拿出来?” 他扫了眼院里的旧房子,又补充道,“管饭啥的就不用提了,我干活不讲究这个。” “能。” 我干脆地应道,见他还是不信,又特意提了一嘴。 “这钱除了我爹留下的一部分,还有我师父田国富出一部分,他特意交代了,缺钱管够,只要把活做好。” 王主任这下也纳了闷:“田大厨?他对你这事这么上心?” 院里人已经都知道,我师父是丰庆园的掌勺,可哪有师父为徒弟掏这么大笔钱修厕所的? 我心里敞亮,笑着解释:“我师父眼光长远着呢。他说这厕所改好了,接上水龙头,以后院里我的生活就方便了,一次做好能管一辈子,这钱花得值。再说了,我是他关门弟子,他不疼我疼谁?” 我这话没掺水分。 师父在丰庆园干了大半辈子,工资比一般工人高出一大截,手里人脉也广,从前带出来的徒弟现在有的开了馆子,有的进了机关,逢年过节总不忘来孝敬他,手里压根不缺这点钱。 王主任听了连连点头:“傻柱,你是真有个好师父。” 她转头对雷师父叮嘱。 “老雷,这活可得上心,田大厨那边咱们也得有个交代。” 雷师父这才收起那副怀疑的神情,重新拿起尺子在院里量起来,眉头也舒展了:“既然是田大厨的面子,那我肯定往细里做。水管用加粗的,地砖选防滑的,保准改出来比城里澡堂子的还利索。” 他蹲在地上画草图,嘴里念叨着尺寸,刚才那点轻视早没了踪影。 我看着他认真的样子,心里踏实不少。 师父常说,钱要花在刀刃上,给雨水一个干净方便的住处,这钱花得比啥都值。 等雷师父和王主任走了,我站在院里望着我的那间大房子,仿佛已经看见崭新的瓷砖墙和亮晶晶的水龙头。 回头得赶紧给师父捎个信,告诉他这好消息才行。 王主任和雷师父的脚步声刚消失在巷口,易中海就背着手慢悠悠地晃了过来,脸上挂着那副一贯的“大家长”笑容。 “柱子啊,恭喜恭喜,以后不用大冷天跑外面公厕了,方便多了。” 他先客客气气地说了句场面话,话锋一转就变了味。 “不过柱子,你看咱们院里条件艰苦,街坊邻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你这新厕所改好后,是不是该开放出来让大家一起用?邻里之间就得互相帮衬嘛。” 我心里冷笑一声,就知道他来没好事。 “易大爷,这可不行。” 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易中海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立刻摆出长辈的架子:“傻柱,你怎么能这么说?邻里之间互相帮助是本分,你这就叫自私了!不懂得敬老爱幼,也不懂得关爱邻里,将来怎么在院里立足?” 他话音刚落,贾张氏就跟打了鸡血似的从屋里冲出来,指着我的鼻子骂:“就是!没良心的白眼狼!脏心烂肺的东西!自家方便了就不管街坊死活,早晚遭报应!” 我没理会贾张氏的撒泼,盯着易中海沉声说:“我说不行就是不行。我特意去卫生所问过,医生说厕所最容易滋生细菌。外面公厕坑多,还是蹲便,相对安全。我这改的是坐便,就一个坑位,真开放给全院人用,交叉感染了算谁的?到时候谁生了病我负责得起吗?” 易中海皱着眉摆手:“哪来那么多讲究?老话说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哪就那么容易感染了?” “易大爷要是不信,不如咱们现在就去协和医院问问医生?” 我寸步不让。 “看看是您的老话说得对,还是医生的科学道理靠谱。” 易中海被噎得说不出话,过了半天才叹气:“傻柱啊,你怎么变得这么自私了?真让人遗憾。” 我看着他那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心里憋着的火气一下子上来了:“要不这样,易大爷,咱们开个全院大会,号召院里集资,直接在您屋里通个厕所,开放给大家用,您看怎么样?您觉悟高,肯定乐意带这个头。” 易中海眼睛一亮,刚要点头:“这主意……” 可话没说完就卡壳了,他讪讪地挠挠头。 “哎呀不行,你一大妈身体不好,抵抗力差,你刚才说的交叉感染确实有道理,放我家不合适,得换一户。” 旁边看热闹的二大爷刘海中一听这话赶紧摆手:“别换我家!我家大小五口人挤一间半,哪有空地改厕所?” 三大爷也连忙摇头:“我家更是不行,要不……找聋老太太商量商量?” 易中海立刻否决:“胡说!聋老太太年纪多大了,身体又不好,在她那儿改厕所不是添乱吗?” 他这话一出,院里顿时鸦雀无声。 二大爷扭头回了屋,三大爷背着手假装看天,贾张氏见没人帮腔,也骂骂咧咧地缩回了自家门后。 易中海站在原地,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最后只能悻悻地哼了一声,背着手转身走了。 一场闹剧就这么不了了之,我看着他们各自散去的背影,心里冷笑。 想占我便宜? 没门! 这厕所是给雨水和我自己改的,谁也别想打主意。 院里的人散了没多久,天就擦黑了。 我正给雨水热晚饭,就听见隔壁易中海家传来开门声,接着是贾张氏那标志性的大嗓门,隔着墙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一大爷,您说说这傻柱!” 贾张氏一进门就拍着大腿抱怨。 “没了他爹何大清管着,越来越无法无天了!私自建厕所不说,还攥得紧紧的不给大家用,这叫什么事?太自私了!就得好好收拾他一下,杀杀他的气焰!” 易中海的声音听着有些不耐烦,但还是压着火气:“你想怎么收拾?他一个半大小子,还带着个六岁的妹妹,我这当大爷的去欺负他,院里街坊该怎么说我?” “那难道就看着他建私人厕所,以后一个人快活?” 贾张氏不甘心,尖着嗓子喊。 “咱们就该联合起来给他施压,让他必须把厕所开放!” 易中海没接话,贾张氏眼珠一转,又凑过去说:“要不……一大爷您也建一个?您家地方宽敞,您要是建了厕所,傻柱还好意思独吞?到时候大家自然就往您这儿来了。” 这话刚说完,就听见易中海猛地拍了下桌子,声音陡然拔高:“你胡说什么!傻柱建了厕所,他可以硬气说不给别人用,我要是建了,能说这话吗?院里老老少少几十口人,真要是都往我家跑着上厕所,我这日子还过不过了?一大妈身体本来就弱,哪禁得住这么折腾!” 贾张氏被他吼得缩了缩脖子,嘟囔着:“我这不也是为大家着想嘛……” “行了,你回去吧,这事别再提了。” 易中海下了逐客令,听动静是把贾张氏赶了出去。 墙这边,我端着热好的粥走到桌边,心里跟明镜似的。 易中海哪是真为一大妈着想,他是怕自己成了院里的“公共厕所管理员”,吃力不讨好。 而被赶出门的贾张氏还在院里骂骂咧咧了几句,才不甘心地回了家。 我没心思理会他们的弯弯绕绕,给雨水舀了勺粥:“快吃,吃完了哥给你讲故事。” 雨水眨巴着眼睛点头,小嘴里塞得鼓鼓囊囊。 隔壁易中海家却没了动静。 我知道,他没借着厕所的事拿捏住我,心里肯定憋着气。 他一向把院里的人拿捏得死死的,如今我这个“傻柱”居然敢不听他的话,他心里对我的“失控”,怕是越来越不满了。 但那又怎么样? 我护着自己的妹妹,守着自己的家,没碍着谁。 谁想打我的主意,就得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本事。 我低头看着雨水亮晶晶的眼睛,心里更踏实了。 只要我们兄妹俩好好的,别人爱怎么想怎么想。 第7章 缝纫机进了贾家门了 易中海攥着茶杯的手青筋直跳,茶水凉透了也没喝一口。 傻柱最近越来越不服管,不仅敢跟他顶嘴,这让他精心维持的“一大爷”威严摇摇欲坠。 思来想去,整个四合院最能看透人心、也最有分量的,只有聋老太太。 他提着两斤桃酥来到聋老太太屋里,刚把点心放下,就忍不住唉声叹气:“大妈,您说这傻柱,现在是越来越没规矩了。何大清走了没两天,他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再这么下去,这院里的规矩都要被他搅乱了。” 聋老太太正用傻柱新送来的细竹篾编筐,闻言眼皮都没抬:“傻柱怎么没规矩了?前儿个还给我送了一块大好的野猪肉,知道我牙口不好,亲手给做得烂烂的。昨儿见我水缸空了,二话不说就给挑满了,比亲孙子都贴心。” 易中海噎了一下,赶紧说:“那都是表面功夫!他现在油滑得很,不像以前那么实诚了,再不管教管教,以后更难拿捏。您看他今天那股劲儿,哪还有半分以前的憨厚?” “拿捏?” 聋老太太放下竹篾,浑浊的眼睛突然亮起来。 “中海啊,你这心思就不对。傻柱是长大了,机灵了,可心眼不坏。何大清一走,他一个人拉扯妹妹,撑起这个家,不容易。这种孩子,你得以诚相待,你对他掏真心,他能把心掏给你看。可你要是算计他、想搞他,他能感觉不到?” 她顿了顿,用拐杖敲了敲地面:“就算你这回把他压下去了,他年轻力壮的,记仇记一辈子,日后你老了动不了了,他能给你好脸色?到时候哭都找不到地方!” 易中海的脸一阵红一阵白,被说中心事却不肯承认:“大妈,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想让他懂点规矩……” “你那点心事我还不知道?” 聋老太太打断他,语气缓和了些。 “不就是担心老了没人伺候吗?我看傻柱就挺好,仁义、有本事,你真心待他,老了还能少了你的吃喝?” 易中海嘴上应着“您说得是”,心里却冷笑一声。 傻柱再好,也只是个备选。 他心里真正属意的养老对象,从来都是贾东旭。 东旭听话、顾家,脾气和他老子老贾相似。 这才是将来能够帮他养老的对象,才是最稳妥的打算。 傻柱? 不过是他用来敲打贾东旭、防止自己后路被断的棋子罢了。 从聋老太太屋里出来,易中海望着院子里傻柱家亮着的灯光,眼神越发阴沉。 这傻柱,是该好好磨磨性子了,就算不能为己所用,也绝不能成了绊脚石。 贾张氏把手里的菜篮子往地上一摔,烂菜叶溅了满地,尖利的骂声穿透了四合院的院墙:“傻柱那个杀千刀的!给我滚出来!小气自私的东西,真是反了天了!一个没爹管的野小子,也敢在老娘面前装大爷,早晚遭天打雷劈!” 骂了足有半个时辰,直到嗓子冒烟,她才悻悻地回屋,一进门就对着正在擦桌子的贾东旭抱怨:“你看看你看看,这傻柱越来越不是东西!要不是看在他还有点用,我早想法子把他赶出去了!” 贾东旭头也不抬:“妈,行了,少说两句吧,院里人都听见了。” “听见怎么了?我说错了?” 贾张氏瞪起眼睛,随即语气又软下来。 “东旭啊,妈跟你说个正经事。隔壁胡同的王媒婆我托好了,明天就给你带人来相看。你也老大不小了,赶紧娶个媳妇生个大胖小子,我也能早点抱孙子。” 贾东旭手上的动作顿了顿,脸上掠过一丝不自在,却没反驳。 隔天一早,王媒婆就带着个梳着麻花辫的姑娘上门了。 姑娘眉眼清秀,见了眉清目秀、穿着干净衬衫的贾东旭,脸颊微微泛红,看着倒有几分满意。 可没等说上三句话,贾张氏就抢过话头,唾沫横飞地数叨起自家多不容易,将来媳妇进门要怎么孝顺她,怎么帮衬家里,连姑娘陪嫁该备多少布料都算得明明白白。 姑娘听得脸色发白,坐没十分钟就借口有事匆匆走了。 连着三天,王媒婆又带了两个姑娘来,结果如出一辙。 要么被贾张氏张口就来的刻薄话吓退,要么受不了她三句话不离“养老”“贴补”的算计,个个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傍晚,贾东旭蹲在院门口抽烟,看着王媒婆第三次摇头离去的背影,心里憋了一股火。 他不是傻子,姑娘们临走时那躲闪的眼神、媒婆欲言又止的模样,他都看在眼里。 若不是母亲在旁边指手画脚、胡言乱语,事情未必会这样。 一股怨气悄然爬上心头,他猛地掐灭烟头,转身往易中海家走去。 “一大爷,”贾东旭站在门口,语气带着恳求:“您看我这相亲的事……能不能劳您费心张罗一下?王媒婆那边,我实在是……” 易中海看着他眼底的无奈,心里立刻有了计较。 这正是拉拢贾东旭的好机会,既显得自己体恤晚辈,又能趁机拿捏住他的把柄。 他拍了拍贾东旭的肩膀:“东旭你放心,这事包在我身上。你妈那边我去说,下次相亲我亲自陪着,保准给你找个合适的好姑娘。” 贾东旭连忙道谢,可转身离开时,想到母亲那张得理不饶人的脸,眉头又紧紧皱了起来。 他隐隐觉得,这媳妇要是真娶进门,家里的日子恐怕也不会太平。 王媒婆坐在易中海家的炕沿上,满脸为难地叹气:“一大爷,不是我不使劲,实在是没法子了。东旭这孩子本身是不错,可架不住他娘那张嘴啊。” 她掰着手指头数。 “前几个姑娘回去一说,现在城里稍微条件好点的人家,一听是贾家提亲,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都说‘那老太太太厉害,嫁过去怕是要受气’。” 易中海端着茶杯的手顿了顿,眉头拧成个疙瘩。 贾东旭的婚事若是黄了,他精心布局的养老计划可就要出纰漏。 他沉吟片刻:“城里姑娘不行,那乡下呢?乡下姑娘本分能干,或许不那么计较这些。” 王媒婆眼睛一亮:“哎,您还真提醒我了!我娘家村里有个叫秦淮茹的姑娘,模样周正,手脚勤快,就是家里条件一般,想找个城里有正式工作的。就是……人家是乡下户口,一大爷您看东旭那边能乐意不?” “我去说!” 易中海拍板决定。 他心里打得精明算盘,乡下姑娘知根知底,性子多半温顺,正好能压得住贾张氏的刁蛮,将来对自己这个“媒人”也会多份敬重。 隔天,易中海就把秦淮茹领到了四合院。 姑娘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碎花布衫,梳着两条乌黑的长辫子,脸蛋是健康的麦色,眼睛亮得像山涧的泉水,站在那里不卑不亢,反倒比城里那些娇滴滴的姑娘多了几分灵气。 贾东旭原本还因为“乡下姑娘”的名头有些抵触,可当秦淮茹抬起头,冲他腼腆一笑时,他瞬间红了脸,心跳莫名快了半拍。 他长这么大,在院里见惯了张家长李家短的算计,从未见过这样干净又明亮的眼神。 尤其是姑娘说话时带着点软糯的乡音,听着竟比城里姑娘的尖嗓子顺耳多了。 贾张氏在一旁打量秦淮茹,嘴里嘟囔着“乡下丫头”,却被易中海一个眼神制止了。 易中海笑着打圆场:“东旭,你看小秦姑娘多好,又能干又实在,你们年轻人聊聊。” 秦淮茹大方地跟贾东旭问好,问起他在工厂的工作,说起自己在家乡种地、织布的日子。 贾东旭越听越入神,看着姑娘被阳光晒得微微泛红的脸颊,听着她轻声细语的讲述,心里那点对“乡下户口”的芥蒂早抛到了九霄云外。 他甚至觉得,能娶到这样的姑娘,是自己的福气。 等秦淮茹走后,易中海问贾东旭:“怎么样?这姑娘不错吧?” 贾东旭摸着后脑勺,嘿嘿直笑,眼里的喜欢藏都藏不住:“一大爷,您说得对,她……她挺好的。” 易中海看着他这副模样,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他知道,这门亲事成了,他和贾东旭之间的关系,又牢固了一层。 只是他没注意到,贾张氏站在角落里,看着秦淮茹离去的方向,眼里闪过一丝不情不愿的算计。 夕阳把轧钢厂的烟囱影子拉得老长,贾东旭揣着刚发的一级工工资,脚步轻快地往四合院走。 口袋里那十块钱被他攥得发皱,这是他省了两个月攒下的“诚意”,想着晚上跟秦淮茹家提亲,总不能空着手去。 好不容易,贾东旭到了乡下,老秦庄。 “东旭,这儿呢。” 秦淮茹和母亲站在村门口等他,脸上带着几分客气,却也藏着审视。 贾东旭赶紧把钱递过去,搓着手笑道:“阿姨,我跟淮茹处了这么久,您看这婚事……” 屋里的灯亮起来,秦淮茹低着头坐在炕沿,手指绞着衣角。 她母亲把钱放在桌上,没急着收,慢悠悠开口:“东旭啊,阿姨知道你家不容易,你爹走得早,你妈拉扯你也难。彩礼我们不多要,就这十块钱,图个吉利。” 贾东旭心里一松,刚要道谢,就听对方话锋一转:“但淮茹嫁过来,总不能太寒碜。街坊四邻看着呢,家里怎么也得有个大件——三转一响,你知道吧?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或者收音机,总得有一样撑场面。” 这话像块石头砸在贾东旭心上,他脸瞬间白了。 一级工一个月才二十七块五,刨去娘俩的嚼用,哪有闲钱买大件? 缝纫机最便宜也得一百多,手表更是想都不敢想。 他张了张嘴,声音发涩:“阿姨,这……这能不能缓缓?我以后一定给淮茹买。” 秦淮茹终于抬头,眼圈有点红:“东旭,我不是要为难你。我妈说,这是看你家有没有过日子的底气。我嫁过去是要好好跟你过日子的,可连件像样的东西都没有,别人该怎么说我?” 贾东旭垂头丧气地回了家,一进门就被贾张氏堵了个正着。 “提亲怎么样?那秦家没狮子大开口吧?我可告诉你,家里那点存款是救命钱,一分都不能动!” “妈!” 贾东旭急得直跺脚。 “人家不要多的彩礼,就想要个大件,三转一响里随便一样都行!可咱们家哪有钱啊?” 贾张氏立刻炸了毛:“什么?他们家想钱想疯了?一个乡下丫头还敢提这条件!不行,这婚不能结了!” “妈!”贾东旭带着哭腔:“我跟淮茹是真心的!” 母子俩正吵得不可开交,院门口传来咳嗽声,易中海背着手站在那儿。 作为轧钢厂的八级钳工,又是贾东旭的师父,他在大院里威望极高。 “吵什么呢?大晚上的不怕街坊笑话?” 贾东旭像看到救星,赶紧把事儿原委说了一遍。 贾张氏还在旁边嘟囔:“师父您评评理,他们家就是故意刁难!” 易中海皱着眉沉思片刻,目光落在贾东旭身上。他膝下无儿无女,早把徒弟当成半个儿子看,心里盘算着将来养老的事。这门婚事要是黄了,贾东旭怕是得消沉好一阵子,对自己将来未必是好事。 “东旭,别急。” 易中海缓缓开口。 “秦家的条件不算过分,姑娘家要个体面也应该。这样吧,你跟我来。” 他领着贾东旭回了自己家,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布包,打开里面是一沓崭新的钱。 “这是我攒的,你拿去买台缝纫机。就说是你买的,让秦家安心。” 贾东旭愣住了,眼眶一热:“师父,这怎么行?我不能要您的钱!” “拿着。” 易中海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意味深长。 “我这辈子没儿没女,以后老了,还得靠你这个徒弟多照拂。这钱就算我提前给你的‘嫁妆’,你记着这份情,以后好好孝顺我就行。” 贾东旭攥着钱,手都在抖,重重地点了点头:“师父,您放心,将来我一定给您养老送终!” 第二天,当崭新的“蝴蝶牌”缝纫机抬进四合院后,贾东旭请来了秦淮茹一家人。 秦淮茹的母亲看到了缝纫机,终于露出了笑脸。 秦淮茹看着贾东旭通红的眼睛,心里什么都明白了,轻轻说了句:“谢谢你。” 贾东旭挠了挠头,笑得有些腼腆,只是没人知道,这台缝纫机背后,藏着一个老人的算计,也系着一对年轻人的未来。 大院里的风还在吹,把轧钢厂的烟火气和家家户户的家长里短,都揉进了这桩刚刚敲定的婚事里。 第8章 聋老太太撑腰 我正蹲在院门口给新换的门锁上油,就听见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着那标志性的大嗓门:“哎哎,傻柱,忙着呢?” 不用回头,我也知道是贾张氏。 这院里就她走路带风,说话像敲锣,尤其最近见了我,那眼神恨不得在我身上扒层皮。 我头也没抬,继续手里的活计:“嗯,刚换了把锁,省得总丢东西。” 贾张氏假惺惺地笑了两声,凑到我旁边,那股子劣质雪花膏味混着油烟味直往我鼻子里钻:“看你这房子,等将来装修好了,一定很漂亮。我听说那个雷师父是个高手,祖上是修过皇宫的,傻柱,你以后可有福了。” 我心里冷笑,来了。 这几天我家要装修的事人尽皆知,她天天在门口转悠,就没安好心。 我直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还行吧,自己住的地方,总得体面些。” “可不是嘛!” 贾张氏立刻接话,眼睛瞟着我家敞开的房门,语气热络得不正常。 “说起来啊,傻柱,我跟你商量个事儿。你看,等你这房子装好,崭新崭新的,我家东旭不是正跟淮茹处对象嘛,俩孩子感情好,打算年底就办事儿了。” 她顿了顿,搓着手,笑得一脸“真诚”:“你看啊,我家那房子又小又旧,墙皮都掉渣了,哪能委屈了淮茹这么好的姑娘?我寻思着,等你这房子彻底收拾利索了,能不能……先借我们用用?就让东旭和淮茹在这儿办婚礼,住上一阵子,等我们那边拾掇好了就搬走,保证不给你弄脏弄乱!”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我盯着她,一字一句地说:“贾大妈,您这玩笑开得有点大了。我自己辛辛苦苦攒钱装修的房子,凭什么借给别人结婚用?这天底下哪有这个道理?”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 贾张氏脸立刻垮了,嗓门也拔高了八度。 “什么叫没道理?邻里邻居的,互相帮衬一把怎么了?我家东旭结婚是多大的事儿,借你房子用用怎么了?又少不了一块砖一片瓦!你这人怎么这么小气,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我小气?” 我气笑了。 “贾大妈,结婚是过日子,不是耍排场贪慕虚荣。真要是想好好过日子,在哪住不一样?要是连住旧房子都不愿意,那这婚结不结也没什么意思。再说了,我这房子是自己住的,不是借人撑场面的地方。” “你放屁!” 贾张氏被我怼得跳脚,指着我的鼻子就骂。 “你个没良心的白眼狼!我们贾家在院里待你不薄,借你个房子都不愿意,你安的什么心?是不是见不得我家东旭好?我告诉你,今天这房子你借也得借,不借也得借!不然我跟你没完!” 她唾沫星子横飞,泼妇骂街的架势都摆出来了,院里已经有人探头探脑地往这边看。 我皱着眉,看着她撒泼打滚的样子,心里的火也上来了。 我往前一步,逼近她,声音不高却带着狠劲:“贾大妈,说话注意点分寸。这房子是我的,我不借,谁也抢不走。你要是再在这儿撒泼,不识相,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贾张氏被我吓得后退半步,随即又梗着脖子:“你不客气又能怎么样?我告诉你,我……” “我就打贾东旭。” 我打断她,眼神冷得像冰。 “他不是要结婚吗?我要是把他打得鼻青脸肿,走路都打晃,你说他这婚还能不能结?淮茹姑娘那么漂亮,总不能嫁个伤员吧?” 这话一出,贾张氏的声音戛然而止,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她最宝贝的就是贾东旭,平时碰一下都心疼得不行,一听我要打她儿子,还是在结婚前打断腿,那还得了? 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把话咽了回去,看着我的眼神又恨又怕。 僵持了几秒,她狠狠瞪了我一眼,嘴里嘟囔着“没良心”“白眼狼”,灰溜溜地转身就走,连头都没敢回。 我看着她的背影,冷哼一声。 对付这种人,就得比她更硬气,不然她能蹬鼻子上脸,把你家门槛都踩平了。 我转身锁好门,心里琢磨着,回头得把院门也加固一下,省得这贾张氏再来搞幺蛾子。 贾张氏的脚步声刚消失在巷子拐角,我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慢悠悠的咳嗽:“傻柱,忙着呢?”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声音比贾张氏的大嗓门更让人心烦。 回头一看,果然是易中海,手里还拎着个印着红牡丹的布袋子,正站在不远处,脸上挂着那副全院都熟悉的“长者”微笑。 “易大爷。” 我点点头,心里清楚,这尊“院里圣人”准是为贾张氏的事来的。 刚才贾张氏撒泼时动静那么大,他住对门,不可能没听见。 易中海慢悠悠走过来,视线扫过我家新刷的墙面,又落在我身上,叹气道:“刚才的事,我在屋里听见几句。傻柱啊,不是我说你,贾大妈虽然说话冲了点,但也是为了孩子结婚的事着急,你怎么就不能体谅一下?” 我刚要开口解释,他摆摆手继续说:“邻里邻居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互相帮衬是应该的。贾家就东旭一个儿子,结婚是人生大事,借你房子用用怎么了?又不是不还你,你这态度是不是太生硬了?” 我皱起眉:“易大爷,这不是生不生硬的问题。我自己攒钱装修的房子,凭什么给别人结婚用?换了是您,您乐意把刚装好的房子借给别人当婚房?”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轴?” 易中海脸色沉了沉,语气带着点教训的意味。 “我知道你装修花了心思,但做人不能太自私。你看我,为了帮院里的年轻人,特意托人买了台缝纫机,这从今往后的,谁家要做件衣服、缝个被子,随时都能来用,这才叫邻里关系。你这样事事计较,以后院里谁还愿意跟你来往?” 他指了指贾家的门,门开着,隐约可以看到里面那台黑乎乎的缝纫机。 “这缝纫机刚买回来,还没拆封呢。做人啊,得大气点,多为别人想想,这样院里才能和睦。” 我简直被他这套逻辑气笑了:“易大爷,您帮大家是您心善,但不能拿您的标准要求别人吧?我不借房子就是自私?那贾大妈想白用别人的劳动成果,算什么?” “话不能这么说。” 易中海板起脸。 “贾大妈也说了,不会白借。刚才她回去跟我念叨,说你们年轻人可能在意这个,愿意给你算租金。一个月给你几块钱,不算少了吧?你这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借出去还能有点收入,多好的事。” 我盯着他,突然明白过来,这哪是来劝和的,分明是来给贾张氏当说客的。 我深吸一口气,压下火气:“易大爷,租金的事就别提了。这房子我自己要住,不打算外借,不管给多少钱都不借。” “你怎么就听不进去劝呢?” 易中海的语气也带上了不满。 “我这是为你好,也是为了院里的团结。你这么一意孤行,显得我这个当大爷的说话没分量不说,传出去别人还得说你不懂事。贾家那边我已经帮你应下了,说再跟你好好商量,你就不能……” “易大爷。” 我打断他,语气坚定。 “这房子是我的,借不借我说了算。您是院里的长辈,我尊重您,但这事没得商量。要是因为这点事就影响邻里关系,那这关系也太脆弱了。至于您说的自私,我认了,比起打肿脸充胖子,我还是觉得守住自己的家更实在。” 易中海被我堵得半天说不出话,脸上的“长者微笑”彻底挂不住了,盯着我看了半晌,重重哼了一声:“好,好得很!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你自己琢磨去吧,以后院里有事,可别指望别人帮你!” 说完,他气冲冲地转身就走,那背影比刚才的贾张氏还要狼狈几分。 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一点波澜都没有。 这院里的“公道”,从来都只偏向会闹会喊的人。 但我的房子,我的底线,谁也别想动摇。 我转身回屋,“砰”地一声关上了门,把院里的是非对错,都关在了门外。 关上门,屋里瞬间安静下来,可我心里那股火气却越烧越旺。 贾张氏胡搅蛮缠也就罢了,易中海居然也跟着煽风点火,还拿什么缝纫机道德绑架,真是越想越窝火。 我在屋里转了两圈,一眼瞥见桌上那袋水果糖。 这糖是我为了哄妹妹何雨水用美食家桌布变出来的,现在却突然有了主意。 院里谁都知道,易中海看似神通广大,但在这个院子里,他也要向一个人低头,那就是聋老太太。 她说话,易中海多少得掂量掂量。 我抓了一大把糖揣进兜里,转身就往聋老太太屋里走。 老太太正坐在炕头纳鞋底,见我进来,眯着眼睛笑:“柱子来了?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奶奶,您尝尝这个。” 我把糖往她手里一塞,一屁股坐在炕沿上,把刚才的事一五一十说了一遍,从贾张氏借房子,到易中海数落我自私,连他提缝纫机的事都没落下。 我越说越气:“您说这叫什么事?我自己借了师父田国富的钱才能来装修这个房子,他们倒好,我这还没动工呢,他是张嘴就想白用,不用还不算,不同意还说我没人情味!” 聋老太太一开始还慢慢听着,听到后来,手里的针线“啪”地扔在炕上,眼睛瞪得溜圆,拐杖往地上一顿,“咚”的一声响:“岂有此理!这群人是欺负到我老婆子头上来了!” 她抓过拐杖撑着炕沿站起来,那股子气势一点不像上了年纪的老人:“走!柱子,跟我去找易中海!我倒要问问他,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老太太!” 我赶紧扶住她:“奶奶,您别生气,别气坏了身子……” “我能不气吗?” 老太太一甩胳膊,拐杖在地上戳得咚咚响。 “你是我亲孙子一样的孩子,好不容易把房子弄好,凭什么给别人当新房?我问他,给别人当新房,那新娘子,我家柱子能睡头一汤吗?” 这话糙理不糙,我听得差点笑出来,心里的火气却消了大半。 老太太拉着我就往外走,嗓门也亮堂起来:“连新娘子头一汤都轮不上我家柱子睡,凭什么借房子?他贾家有本事就风风光光结婚,没本事就别打肿脸充胖子!易中海这个当大爷的,不帮着自家人,倒帮着外人欺负你,我看他是老糊涂了!” 一路说着,我俩直接闯进了易中海家。 易中海正坐在桌边喝茶,见我们进来,尤其是看到聋老太太那怒气冲冲的样子,手里的茶杯都晃了一下,赶紧站起来:“老太太,您怎么来了?快坐快坐。” “我坐不住!” 聋老太太一拐杖戳在地上,指着易中海的鼻子就骂。 “易中海,我问你,柱子的房子是怎么回事?那是他求爷爷告奶奶,借了师父田国富的钱,一分一分攒出来,才能修的!你倒好,还没来装修,你就帮着贾张氏来抢房子?凭什么?” 易中海脸涨得通红,支支吾吾地说:“老太太,我不是那个意思,就是邻里间……” “邻里间就该抢别人房子?” 老太太拐杖又一顿。 “我告诉你,柱子是我看着长大的,跟我亲孙子一样!今天这房子,谁也别想打主意!贾家要结婚就自己想办法,没本事就别结!你当大爷的不护着好孩子,倒帮着泼妇撒野,我看你这一大爷是不想当了!” 易中海被训得头都不敢抬,知道聋老太太在院里的分量,赶紧转向我,满脸歉意:“柱子,是我没想明白,刚才话说重了,委屈你了。” 见他服软,我也顺坡下驴,挤出点笑容:“一大爷,您别这么说。东旭毕竟是您徒弟,跟亲儿子似的,您向着他也情有可原。主要是这房子的事太大,要是别的事,我肯定没二话。” 聋老太太这才消了点气,哼了一声:“这还差不多。以后院里办事,得凭良心,不能光想着自己那点小算盘!” 易中海连连点头,又给我们倒了水,说了几句软话。 一场风波总算平息,表面上皆大欢喜。 出了易中海家,老太太拍了拍我的手:“放心,以后谁敢再欺负你,奶奶给你做主!” 我看着老太太的背影,心里暖烘烘的。 这院里的日子虽然鸡飞狗跳,但有这么个靠山,短期内,再难的坎儿也能过去。 第9章 许家的偏心 聋老太太拄着拐杖在中院转了两圈,没说一句话,可易中海看她的眼神就像耗子见了猫。 自打那天老太太带我到他家屋里“唠”了一通,这位平时总端着“一大爷”架子的八级钳工,见了我就绕着走,话都少了半截。 我摸着后脑勺琢磨不透,这聋老太太到底有啥能耐,能把易中海治得这么服帖? 但管他呢,至少我能喘口气了。 日子忽然就松快下来。 白天我去丰庆园当临时工学徒,跟着后厨大师傅学切菜颠勺,菜刀在手里从熟能生巧到出神入化,功夫是越来越深,掌勺时的油烟味闻着都香。 师父田国富不止一次对我投来赞赏的目光。 晚上回大院,就把院里那棵老槐树下的空地当成练功场,重新拾起了曾经的阴阳动功混元十二式。 招式一沉一浮间,丹田像是揣了个暖炉,这个身体原本就好比普通人强出了不止一线。 平常打许大茂和打孩子一样。 但到底是这个年代,平常还是有一些营养不良的。 加上不健康的作息。 这身体的小毛病也不少。 年轻,甚至中年都无所谓。 可到老就麻烦了。 而现在,这些暗伤都在好了。 没过几天,雷师父带着三个工匠师傅进了大院。 王主任亲自陪着来的,指着我那间小平房说:“就按图纸修,材料不够跟后勤说,务必给傻柱弄妥当。” 又吩咐我。 “傻柱,工钱我就不说了,请师父们干活,可要让他们吃饱了,别在这事上犯糊涂了。” 我连忙应了下来。 易中海、刘海中、阎埠贵仨大爷站在一旁,眼神跟探照灯似的在工匠和我身上扫来扫去,嘴角抿得紧紧的,可王主任在这儿,谁也没敢蹦出半个不字。 动工的动静一传开,大院里的闲言碎语就没断过。 “你看傻柱,年轻轻的不知道攒钱,刚发了工资就折腾房子,这以后娶媳妇咋办?” “就是,没大人管着就是不行,可着劲儿乱花钱,早晚得后悔!” “他哪有什么工资啊,听说是跟师父借的钱呢。” “何大清留下的底子被他折腾光了吧!” “一点也不像过日子的人!” “以后恐怕饭都没得吃。” “听说光买那些花里胡哨的瓷砖就花了不少,真是拿钱不当钱……” 我蹲在门槛上择菜,这些话顺着风飘进耳朵里,心里跟明镜似的。 他们哪是担心我,分明是羡慕嫉妒恨。嘴上说着“乱花钱”“不值当”,眼神却直勾勾盯着工匠手里的材料,那股子稀罕劲儿藏都藏不住。 说到底,谁不想把日子过舒坦点? 谁不想屋里亮堂、炕头暖和? 只是有的人是真舍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花惯了,见不得别人“大手大脚”。 有的人是真没那个本事,干看着眼红罢了。 我懒得跟他们计较,手里的菜刀剁在案板上,笃笃作响。 等房子修好了,我就有自己的小窝了,练我的功,学我的手艺,日子是过给自己看的,别人爱说啥说啥去。 院里的刨木声刚歇,许大茂就叼着烟晃了过来,皮鞋踩在碎木屑上嘎吱响。 他斜着眼打量我刚垒起的半面墙,嘴角撇得老高:“哟,傻柱,这房子修得挺像样啊?花不少钱吧?” 我正给雷师父递水,瞥了他一眼:“来得正好,帮个忙。” “我?” 许大茂往后缩了缩。 “帮你啥?我可不当苦力。” “不用你干活,”我把手里的零钱揣进兜:“帮我看会儿场子,别让院里那帮孩子来捣乱。我去街口买包子,给雷师父他们垫垫肚子。” 许大茂眼睛一亮,烟卷都忘了抽:“买包子?你小子今儿个大方啊。” 雷师父和工匠们听见动静,手里的刨子锯子都停了,脸上堆着笑。 刚才还念叨着“中午啃俩窝头就行”,这会儿听说有好吃的,眼角的皱纹都松快了——他们大概以为又是往常工地上常见的窝头咸菜,谁也没往好里想。 “那我可等着了,”许大茂往墙根一靠,摆出监工的架势:“你可快点,我这肚子早就饿了。” 我揣着钱往街口走,心里明镜似的。 等我拎着两大袋热气腾腾的包子回来,雷师父他们眼睛都直了。 白面馒头捏的褶子,油星子从皮里渗出来,咬开一口能看见肥瘦相间的肉馅,香气瞬间飘了半条街。 “傻柱,你这……” 雷师父搓着手,有点不好意思接。 “太破费了。” “拿着吧,干活有力气。再说这也就是头一天,天天我可请不起,但第一天无论如何不能差了。” 我把包子往他们手里塞,余光瞥见许大茂已经凑了过来,直勾勾盯着肉包子。 “你有这手艺,自己蒸不就完了?” 许大茂抢过两个包子,边啃边嘟囔。 “丰庆园的大师傅白教你了?再说,我记得你打小就和你爹学过的吧?你那傻柱的外号也是因此得的呢!” 我白了他一眼:“你傻啊?我要是自己蒸,院里那帮大爷大妈不得闻着味儿就来?‘傻柱,给婶子拿两个’‘柱子,给孩子尝口’,我能拒绝?天天蒸天天给,我这点钱够填几个嘴?” 我掂了掂手里的包子,分给每人四个:“买就不一样了,论人头数,谁也别多要,明明白白,省得麻烦。” 许大茂嚼着包子,含混不清地问:“那我凭什么帮你看场子?你给我啥好处?” “好处?”我挑眉:“那你刚吃的俩包子算谁的?” 他噎了一下,立刻梗着脖子说:“那是你请我的!再说了,我帮你干活,得吃好的,下次必须全买肉包子,素的我可不吃。” “行,肉包子管够。” 我踹了他一脚:“看好场子,回来给你留俩热乎的。” 许大茂这才眉开眼笑,往门槛上一坐,一边啃包子一边盯着来往的孩子,倒真有几分看场子的样子。 雷师父他们蹲在墙根下吃着包子,嘴里直夸我会办事,阳光洒在刚立起的木梁上,连刨木声都透着股热乎劲儿。 刚走到大院门口,胳膊就被人拽住了。 阎埠贵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褂子,鼻子跟狗似的嗅着我手里的包子袋,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傻柱,这包子味儿够正啊,哪买的?给三大爷说说。” 我举了举手里的油纸袋:“街口张记包子铺,刚出笼的。” “张记啊,”阎埠贵搓着手,身子往我跟前凑了凑:“那啥,你这去添买的时候,多捎几个肉包子呗?给三大爷也尝尝鲜,最近总吃窝头,嘴里都淡出鸟了。” 我心里直乐,脸上却摆出为难的样子:“三大爷,真不巧,兜里钱花光了,刚够给雷师父他们买这些。” “嗨,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小气?” 阎埠贵立刻拉下脸,语气也沉了几分。 “邻里邻居的,多买几个怎么了?你这么抠搜,以后院里谁给你说好话?名声坏了,将来怎么娶媳妇?” 我故意叹了口气,把手里的空钱袋翻给他看:“三大爷,我哪是小气啊?这钱都是跟人借的,修房子已经欠了一屁股债,哪大方得起来?您当我不想大方?有钱才能大方,我这是真穷啊。” 阎埠贵眼睛一转,忽然盯着我手里的包子袋:“那你刚才还给许大茂留包子了,这又怎么说?他就不穷了?” “许大茂那不一样,”我摊开手,说得理直气壮:“他帮我看场子呢,防止院里孩子去工地捣乱,总不能让人家白干活,管俩包子是应该的。” “他能看场子,我也能啊!” 阎埠贵立刻接话,嗓门都拔高了。 “我家三个儿子,个个壮实,让他们去给你盯着,保证比许大茂靠谱!” 我忍不住笑出声,拍了拍他的胳膊:“三大爷,您就别为难我了。您阎家人口太多,三个儿子加您老两口,这一顿包子下去,我这点钱都不够。许大茂就一个人,俩包子就打发了,好对付。” 阎埠贵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琢磨着我说的是实话,又把话咽了回去。 他盯着我手里的包子袋,喉结动了动,最后只能悻悻地松开手:“你这孩子,真是油盐不进……” 我冲他摆摆手,拎着包子快步往工地走,身后传来阎埠贵嘟囔的声音,大概又是在念叨我不会做人。 可我心里清楚,这大院里的便宜要是让三大爷占了头回,往后就没完没了了。 许大茂的包子是工钱,阎家的包子却是填不满的窟窿,这笔账我可算得门儿清。 刚把雷师父他们安顿好,我就揣着俩热乎肉包子往耳房走。 何雨水正趴在桌上写作业,听见动静抬头,鼻尖立刻嗅了嗅:“哥,好香啊!” “刚买的包子,快趁热吃。” 我把包子塞给她,转身往灶台走。 “饿坏了吧?哥再给你烧个菜汤。” 锅里添上水,扔几片青菜叶,挖半勺猪油,等水开了撒把盐,再敲个鸡蛋搅成蛋花——算不上啥好东西,但咕嘟咕嘟冒着热气,香味混着包子的肉香飘满小屋。 何雨水啃着包子喝着汤,小脸红扑扑的,嘴里不停念叨:“哥,你手艺大进,这汤比包子都香,比从前强了好多啊!!”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我笑着给她碗里又添了勺汤。 门口忽然传来咳嗽声,许大茂靠在门框上,手里还捏着个没吃完的包子,眼神有点复杂地看着屋里:“傻柱,你这也太偏心了吧?对妹妹这么好,又是包子又是菜汤的。” 我瞥了他一眼:“自己妹妹,不对她好对谁好?” 许大茂没接话,眼神飘了飘。 他也有个妹妹,比雨水还小两岁,可老许家向来重男轻女,家里好吃的好用的全紧着他,妹妹常年穿着洗得发白的旧衣服,连块像样的糖都难得吃到。 他从小习惯了独占家里的资源,对妹妹向来淡淡的,甚至觉得女孩子家没必要太娇惯。 可此刻看着何雨水被我哄得眉开眼笑的样子,听着屋里暖融融的说话声,他喉结动了动,语气里带了点自己都没察觉的羡慕:“至于这么上心吗?” “怎么不至于?” 我往灶里添了根柴,火光映在脸上。 “亲妹妹啊,我不疼她,将来指望谁疼她?血浓于水,这可不是空话。等她长大了出嫁,哥这儿也得是她能随时回来的家。” 许大茂没说话,默默啃着手里的包子。 他想起上次回家,妹妹怯生生地问他能不能带块花布回来做新衣服,他当时嫌麻烦,随口就拒绝了。 这会儿想起妹妹低头抠手指的样子,心里忽然有点不是滋味。 “你当哥的,是得护着妹妹。” 他含糊地说了句,转身要走,又顿住脚。 “那啥……你这菜汤闻着不错,下次……下次我也给我妹做点试试。” 我笑了:“你有那手艺么,不过,这么想就对了,多疼疼她没坏处。” 许大茂“哼”了一声,快步走了,可脚步却比来时轻快了些。 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明白,有些东西哪怕被习惯藏得再深,总能被不经意的暖意勾出来。 何雨水举着包子冲我笑,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把屋里的热气和香味都镀上了层金边,连空气里都飘着股踏实的暖意。 许大茂揣着半肚子没消化的包子回到家,刚进门就看见妹妹许招娣蹲在灶台边择菜,小胳膊细得像根豆芽菜,额前的碎发被汗水粘在脸上。 他想起刚才在傻柱家看到的情景,喉结动了动,从兜里摸出块没舍得吃的奶糖递过去:“拿着,含着。” 许招娣吓了一跳,抬头看着他,眼睛里满是怯生生的疑惑,不敢伸手。 “哥给你的,拿着!” 许大茂把糖塞到她手里,语气硬邦邦的,心里却有点不自在。 这时许母从里屋出来,正好撞见这一幕,脸立刻沉了下来:“你给她糖干啥?女孩子家家吃什么糖,牙都要吃坏了!” “妈,她干活呢,吃块糖咋了?” 许大茂梗着脖子反驳。 “干活是她该干的!” 许父也走了出来,手里拿着旱烟杆。 “女孩子早晚要嫁人,是别人家的人,有那闲钱不如给你自己买点营养品。将来你出息了,还怕家里过不好?” 许招娣低着头,飞快地把奶糖藏进裤兜,小手攥得紧紧的,不敢吭声。 许大茂心里那点刚冒出来的念头瞬间被浇灭,他看着父母理所当然的样子,忽然想起傻柱说的“血浓于水”,只觉得喉咙发堵:“她也是我妹……” “少说这些没用的!” 许父打断他,把旱烟杆往桌上一磕。 “你明天跟人去厂里,我来教你如何放电影。这可是个技术活,学会了就是正式放映员,走到哪儿都有人给你递烟倒茶,那才是正经出路!” 许母立刻眉开眼笑:“听见没?你以后就要跟你爸好好学习!放电影多风光啊,将来娶媳妇都能挑个好的。” 许大茂的心思被勾了过去,放电影确实比在工厂里当学徒体面多了,走到哪儿都是别人的座上宾,想想就觉得神气。 可他瞥了眼角落里低头择菜的妹妹,心里面硌得慌。 “爸,放电影能挣多少钱?” 他问。 “只要学好了,工资少不了,还有外快!” 许父拍着他的肩膀。 “你可得好好学,将来咱家就指望你了。招娣?她早晚要嫁人的,不用管她。” 许大茂没再说话,心里那点对妹妹的愧疚,很快被对未来的憧憬盖了过去。 他想象着自己站在放映机前,众人围着他讨好的样子,刚才在傻柱家生出的那点感触,不知不觉就散了。 许招娣悄悄抬起头,看着哥哥被父母围着嘘寒问暖的样子,把裤兜里的奶糖又往深处塞了塞,继续默默择着手里的青菜。 屋里的灯光昏黄,将一家人的影子投在墙上,偏得厉害。 第10章 傻柱聪明了 半个多月的刨木声、敲打声终于歇了,雷师父带着工匠们收拾工具时,我站在翻新后的小屋前,忍不住摸了摸门框上崭新的木纹。 原本漏风的窗户换上了双层玻璃,墙角砌起了白瓷水箱,马桶盖放下时带着轻巧的“咔嗒”声,连灶台边都装了个黄铜水龙头——一拧开就有清水哗哗流出来,在这全院还靠公用水龙头打水的四合院里,简直成了独一份的体面。 消息早就传开了,这几天总有人借着路过的名义往我门口瞟。 三大爷阎埠贵绕着水龙头转了三圈,嘴里念叨着“费水费钱”,眼神却亮得像见了元宝。 二大妈站在中院嗑瓜子,嗓门大得故意让我听见:“有些人啊,不知道攒钱娶媳妇,净折腾些没用的!” 可那羡慕的劲儿,隔着半院都能闻见。 我正擦着水龙头,一个胖硕的身影堵在了门口,是贾张氏。 她脸上堆着假笑,手里还拎着半袋快放坏的红薯:“柱子啊,看你这房子修得多好,真是有本事。” 我心里咯噔一下,知道她没好事,直截了当问:“贾大妈有事?” “哎,是这么回事,”贾张氏搓着手往屋里瞅:“你看东旭也老大不小了,跟秦淮茹马上要结婚,可家里就一间屋……你这房子刚修好,宽敞又亮堂,能不能先借给东旭当婚房?等他们有了自己的房子,立马还给你!” 这话听得我火冒三丈。 当初贾张氏已经跑来说了一次了,我是直接拒绝的,怎么,听不懂人话吗? 还要再提这个事。 这是当我笨还是当我蠢? 想要结婚? 自己搞房子去。 我往门框上一靠,声音冷了下来:“贾大妈,这房子是我借钱修的,我自己还没住热乎呢。再说,结婚是大事,婚房得自己准备,哪有借别人房子结婚的道理?”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说话!” 贾张氏立刻变了脸,嗓门拔高八度。 “都是一个院住着,互相帮衬不是应该的?你一个单身汉住这么大房子也是浪费,借给东旭怎么了?将来你有难处,我们家还能不帮你?” “我的难处不用您操心,”我打断她,语气斩钉截铁:“房子不外借,您还是另想办法吧。” “好你个傻柱!真是个白眼狼!” 贾张氏见软的不行,开始撒泼。 “我家东旭要是结不了婚,全是你害的!将来有你后悔的时候!” 我懒得跟她纠缠,直接转身进屋关了门。 门外传来贾张氏的咒骂声,夹杂着邻居们探头探脑的议论,可我心里踏实得很。 这房子是我一砖一瓦修起来的,是我凭本事挣来的安稳,谁也别想打主意。 水龙头滴下一滴水,在盆底溅起细小的水花。 我看着屋里亮堂的地面,新打的木床,还有那随时能流出清水的龙头,嘴角忍不住往上扬。 管他们怎么羡慕嫉妒,这日子,终究是自己过得舒坦最要紧。 新房的木门刚上了最后一遍漆,阎埠贵的身影就晃了进来,脸上堆着比油漆还鲜亮的笑:“柱子啊,可算完工了!你瞧瞧这房子,亮堂得晃眼,水龙头一拧就出水,在全院都数得着!真是年轻有为,年轻有为啊!” 他一边说一边往屋里踱,眼睛跟扫描仪似的扫过新砌的灶台、镶着白瓷的水箱,最后落在我擦得锃亮的菜刀上,话锋一转:“这么大的喜事,可不能就这么悄没声地过了。按老理儿,房子修好得热闹热闹,沾沾喜气嘛。” 我正往墙上挂锅铲,头也没抬:“三大爷,您想说啥就直说。” 阎埠贵嘿嘿一笑,搓着手凑过来:“我那儿藏着瓶二锅头,放了快两年了,一直没舍得喝。今儿个正好,你这房子入伙,咱爷俩再叫上你一大爷他们,小酌几杯,也算给你暖暖房,怎么样?” 我放下锅铲,看着他眼里的算计,直接摇了头:“三大爷,您别逗了。修这房子把我家的底子全花光了,还借了师父不少,现在兜里比脸都干净,哪有钱办宴席?” 阎埠贵脸上的笑僵了僵,又立刻堆起来:“不用你花钱!酒我出,菜嘛……你这厨子的手艺,随便弄俩家常菜就行,不费钱!” “那也不行。” 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语气认真。 “我是个厨子,将来还想当最好的厨子。我师父以前跟我说过,想练出顶尖的味觉,必须得戒酒。酒精这东西伤味蕾,喝多了舌头就木了,还怎么尝出食材的好坏?那我这辈子都别想成天下第一的大厨师了。” 这话半真半假,戒酒是师父提过,但眼下主要是想堵阎埠贵的嘴——他那瓶“珍藏”二锅头指不定是啥时候打特价买的,真让他进门,保准借着喝酒的由头蹭吃蹭喝,指不定还得顺走点啥。 阎埠贵愣了愣,大概没料到我会用这话拒绝。 他上下打量我一番,咂咂嘴:“行啊柱子,有志向!想当天下第一的大厨师,这志气好!好!” 嘴上夸着,脸色却一点点沉了下去,眼神里的热乎劲儿全没了。 他悻悻地往门口挪:“既然这样,那我就不打扰你练功了。你忙着,忙着。” 走到门口时,他脚步顿了顿,没回头,闷闷地丢下一句:“真是……油盐不进。” 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走了,连平时那套“邻里和睦”的说辞都懒得演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笑了笑,转身把菜刀挂好。 阳光透过新窗户照进来,落在锃亮的锅沿上,映出一片暖融融的光。当不当天下第一的厨子另说,至少这清净日子,可不能让阎埠贵搅了。 夜色刚漫过四合院的屋脊,敲门声就响了。 我拉开门,易中海背着手站在门口,月光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脸上没什么表情,不像平时那样端着“一大爷”的架子。 “柱子,忙完了?” 他径直走进屋,目光扫过新刷的墙壁,最后落在我身上。 “听说下午贾大妈来找你了?” 我心里有数,知道他来干啥,往炕沿上一坐:“嗯,来借房子,我没同意。” “你呀。” 易中海叹了口气,语气带着几分不赞同。 “贾东旭结婚是大事,贾家就一间屋,确实为难。你这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借他们用几天怎么了?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把关系闹僵了不好。” “一大爷,话不能这么说。” 我皱起眉。 “这房子是我借钱修的,凭啥借给别人当婚房?再说贾张氏那态度,哪是借房,分明是抢。” “她性子急,你别跟她计较。” 易中海摆了摆手,继续数落。 “你一个年轻人,度量得大些。院里谁不说你是个热心肠?这次这事办得,确实让人挑理。” 他说了半天,见我没松口,才话锋一转。 “罢了,房子的事过去了,我也理解,新房刚修好,谁都舍不得外借。” 我没接话,知道他还有下文。 果然,易中海清了清嗓子,语气缓和下来:“不过有个事,你得帮个忙。贾东旭的婚期定了,就在下月初,家里正愁没个像样的厨子掌勺。我听说……你跟着田国富师傅学厨艺,近来进步很大?聋老太太都夸你炒的菜赶上饭馆水平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就知道他绕了半天是为这事。 “一大爷是想让我去给贾东旭的婚礼掌勺?” “正是。” 易中海点头,脸上露出几分期待。 “你看,贾家条件一般,请不起饭馆的大师傅。你去帮忙,一来能让婚礼办得风光些,二来也能缓和缓和你跟贾家的关系,一举两得。” 他看着我,眼神里带着长辈对晚辈的“期许”:“柱子,这可是积德行善的事。你手艺好,露一手让院里人瞧瞧,将来名声传出去,对你在丰庆园立足也有好处。” 月光透过窗户照进来,在地上投下窗格的影子。 我看着易中海那张看似公允的脸,心里冷笑。 这老货先是批评我不借房,再转而让我免费出力,算盘打得比阎埠贵还精。 可他既然搬出了聋老太太,又把话说得这么冠冕堂皇,拒绝的话倒显得我不识抬举了。 “一大爷,这事先不说。” 我避开他的目光,起身往灶台添了点柴。 “我得想想。” 第二天一早,我揣着俩热包子,径直往易中海家走。 刚到门口就听见屋里的动静,易中海正端着碗喝粥,见我进来,立刻眉开眼笑地起身:“柱子来了?正好没吃饭吧?快坐,我这还有俩窝头,一起垫垫。” 我瞥了眼桌上的咸菜碟和黑乎乎的窝头,摇了摇头:“不了一大爷,我吃过了。” 说着把手里的包子往旁边小桌上一放。 “我来是说昨天的事。” 易中海脸上的笑淡了些,拉过椅子坐下:“想通了?其实帮个忙不费事……” “不是,”我打断他,语气斩钉截铁:“一大爷,给贾东旭婚礼掌勺的事,我帮不了。” 易中海的脸“唰”地沉了下来,手里的粥碗往桌上一顿:“你说什么?我昨天跟你说那么多,你全当耳旁风?贾家就盼着这婚礼能体面点,你这点忙都不帮,怎么这么自私小气?” “不是我小气,是行当里有规矩。” 我迎着他的目光,把早就想好的说辞摆出来。 “昨天我回去就跟我师父田国富说了这事,他老人家把我骂了一顿,说绝对不行。” “你师父?他知道什么!” 易中海提高了嗓门。 “不就是炒个菜吗?哪来那么多讲究!” “厨子行当的讲究多了去了。” 我掰着手指给他数。 “第一,我还没出师,按规矩不能在外接私活。师父说,没出师就敢接单,这叫坏了行规,传出去名声就臭了。将来别说正常出师,就算自己接活,别人能收五万十万,我最多只能要两万,长此以往损失多大?有师父认可的徒弟,跟没师父背书的,在行当里根本是两回事。” 易中海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闷声不吭地听着。 “第二,就算我出师了,也不能接邻居亲朋的活。” 我继续说。 “为啥?还是怕坏规矩。该收多少钱就收多少钱,可对着亲戚邻居,你好意思要高价?少收钱吧,就是搅乱行情,让其他同行难做,这是要得罪人的。师父说,宁可得罪亲朋,不能得罪同行,不然在这行当里混不长久。” 我看着他越来越难看的脸色,放缓了语气:“一大爷,真不是我不帮忙。但这规矩是祖师爷传下来的,我不能坏了师父的名声。” 易中海把筷子往桌上一拍,胸口起伏着:“合着你们厨子的规矩比邻里情分还重要?” “在我们这行,规矩就是饭碗。” 我从兜里掏出张纸条递过去。 “不过我跟师父求了情,他说可以让他的大徒弟来帮忙。人家是正经出师的老师傅,手艺比我好,就是价钱上不能少,该多少是多少。我可以帮你们牵桥搭线,保证把菜炒得地道。” 易中海盯着那张纸条,半天没说话。 屋里静得能听见窗外的鸟鸣,最后他冷哼一声:“行了行了,我知道了!你走吧,这事我自己想办法!” 我知道他心里窝着火,但规矩就是规矩。 我拱了拱手,转身走出屋。 门“吱呀”一声关上,易中海还僵坐在桌边,盯着桌上那两个没动过的热包子。 窗外的晨光斜斜照进来,把窝头的影子拉得老长,也把他心里那点刚冒出来的疑惑照得透亮。 “不对劲……” 他喃喃自语,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桌面。 昨儿晚上才跟傻柱提了掌勺的事,这小子今儿一早就上门拒绝,还搬出田国富和一堆“行规”来。 哪有这么巧的? 从四合院到丰庆园来回得一个多钟头,傻柱就算连夜去找师父,田国富也未必肯半夜见他。 再说,哪有师父对这种邻里小事反应这么快的? “这小子,根本就没去找他师父。” 易中海猛地拍了下大腿,恍然大悟。 那些什么“没出师不能接活”“不接亲朋邻居的单”,听着条条是道,合情合理,说到底不过是傻柱自己不想帮忙的借口。 他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 傻柱那番话,从行当规矩说到长远损失,从师父名声讲到同行关系,条理清晰得像早就背好的稿子。 每一句都堵得他哑口无言——反驳吧,显得自己不懂行规,不尊重人家的手艺传承。 不反驳吧,这事就只能这么黄了。 “好个傻柱……” 易中海拿起桌上的窝头,咬了一口却没滋没味,硬生生咽了下去。 以前总觉得这小子愣头愣脑,脾气上来不管不顾,可今儿这一手,算计得比阎埠贵还精。 他想起傻柱拒绝时的样子,不卑不亢,眼神里带着一股子不容置疑的笃定,哪还有半分过去“傻气”的影子? 从修房子时应对贾张氏的撒泼,到现在用一套“规矩”堵死自己的请求,这小子不仅脑子转得快,还学会了用道理当武器。 “是真聪明了啊……” 易中海靠在椅背上,长长叹了口气。 这声叹息里,有被算计的窝火,有对往日印象的颠覆,更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 傻柱不再是那个能被他三言两语哄着干活的愣小子了,这四合院里的水,怕是要因为这小子的变化,悄悄起波澜了。 他把剩下的半个窝头放在桌上,没了胃口。 阳光爬过窗台,照在空荡的桌角,仿佛在嘲笑他昨晚那点自以为是的拿捏。 这傻柱,藏得可真够深的。 第11章 清香白莲秦淮茹 院里的鞭炮声还没散尽,带着硫磺味的喜气就飘进了屋子。 我靠在门框上,看着贾东旭红着脸把新娘子扶进门,脚步都带着飘。 这新娘子确实扎眼。 一身洗得发白的红布褂子,衬得那张脸越发素净。 眉不描自弯,眼尾带着点天然的垂感,看人时眼波轻轻一晃,真像山涧里刚融的春水,软乎乎的能把人魂儿都泡进去。 院里几个半大的小子看得直愣神,连三大爷都忍不住多瞟了两眼,嘴里念叨着“这姑娘面相好”。 这就是秦淮茹了。 贾东旭笑得合不拢嘴,挨个给院里长辈递糖。 “叔,婶,尝尝,我家淮茹带来的!” 秦淮茹跟在他身后,低眉顺眼地叫人,声音软软糯糯的,像浸了蜜,听着就让人心里舒坦。 她不算那种张扬的美,身上带着股过日子的实在劲儿,可偏偏那双眼太勾人,一举一动都透着股说不出的柔媚,难怪贾东旭宝贝得跟什么似的。 院里闹哄哄的,我看了两眼就收回了目光。 漂亮是漂亮,可再漂亮也不是我的菜。 脑子里闪过许半夏叉着腰跟人讨价还价的样子,那股子风风火火的劲儿,可比这柔柔弱弱的小白花带劲多了。 “哥,刚才一大爷跟我说让我们家给贾家添个菜。” 雨水从外面看完热闹抱跑过来,小丫头眼睛亮晶晶的,还在回头,偷偷的想要打量新娘子。 我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看够了?走,跟哥做饭去,我今天给你留了好东西。” 雨水眼睛一亮。 “什么好东西?” “去了就知道。” 我笑着把她往厨房带,打开锅,先蒸个脸,然后取出大碗给何雨水盛饭。 我不动声色地盛了碗饭,把鸡腿埋在碗底,递给追着问东问西的雨水。 “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雨水扒开米饭看到鸡腿,惊喜地捂住嘴,小声跟我说:“哥你真好!” 我笑了笑,抬头又往院里看了一眼。 秦淮茹正被几个婶子围着说话,阳光落在她侧脸,绒毛都看得清清楚楚,确实像朵招人疼的小白花。 可那又怎样? 院里的热闹是他们的,我碗里的饭,和身边这个啃着鸡腿笑眯了眼的妹妹,才是我的日子。 再说,眼下好,以后有她受的了。 我已经看看到了,贾张氏看向秦淮茹的目光可不是什么慈祥和善的意思,她恐怕已经把秦淮茹当成抢夺自己儿子控制权的敌人了。以后这个恶婆婆不知要怎么收拾她呢。 院里的鞭炮碎屑还没扫净,空气里飘着淡淡的甜香和烟火气。 我靠在自家门框上,看贾家那边人来人往,秦淮茹穿着红褂子的身影在人群里进进出出,像朵移动的小白花,惹得半院人都围着转。 正瞅着热闹,院门口“噔噔噔”跑进来个人,是许大茂。 这家伙肩上搭着件洗得发白的褂子,脸上带着点坏笑,一看见我就嚷嚷:“柱子!可算找着你了!” 自从前阵子他帮我盯着修正屋的场子,没让那帮半大的小子偷摸拿东西,我们俩关系确实缓和了不少。 以前他见了我不是“傻柱”就是“棒槌”,现在倒改了口,跟小时候光着屁股玩那会儿似的,一口一个“柱子”,听着倒也顺耳。 大概是知道我现在不跟他一般见识,没再动手揍过他,他也收敛了不少,有事没事总爱来我这儿蹭两句。 “嚷嚷啥?” 我弹了弹灰尘。 “看你那猴急样,火烧屁股了?” 许大茂凑过来,压低声音挤眉弄眼:“刚瞅见没?贾家那新媳妇!啧啧,那脸蛋那身段,绝了!比我放得电影里的大明星都耐看!走,咱哥俩再去瞧瞧,听说新房就在里屋,要不……咱去听听墙根?” 他说得眉飞色舞,眼里闪着光。 我嗤笑一声,低头看脚边:“不去。贾家那摊子,我躲都来不及,你还上赶着凑?” 许大茂愣了一下,随即拍着大腿:“你是说贾张氏老惦记你的房子的事?可不是嘛,这院子里就属贾家不是东西,整天偷这个摸那个的,仗着有易中海护着,简直无法无天!” 他突然凑近,拍着胸脯保证:“柱子你放心,这事儿我跟你想一块儿去了!他贾家不是得意吗?等着,看我怎么收拾他们!这口气,我早想替你出了!” 我挑了挑眉,没接话。 许大茂这小子,心思活络得很,不知道又憋着什么坏水。 不过他想收拾贾家,我倒不反对。 院里这点事,谁还没点恩怨? “行了,你自己折腾去吧,我得回屋给雨水热汤了。” 我转身往屋里走,听见许大茂在身后喊:“柱子你等着瞧!不出三天,保准让贾东旭哭丧着脸!” 我没回头,嘴角却忍不住勾了勾。 这院里的热闹,看来还没结束呢。 日头刚落尽,院里的喧嚣还没歇透,就被一阵夜风卷得变了味。 我刚把碗筷收拾进厨房,就听见后院传来“哐当”一声脆响,紧接着是贾家新房里炸开的怒骂。 不用想也知道,准是许大茂那伙人动了歪心思。 果不其然,没一会儿就听见贾东旭的吼声在院里回荡,那叫一个气急败坏,什么难听话都骂了出来,连带着祖宗十八代都捎上了。 往日里他一派斯文老实的模样,在院里还算能装装相儿,今天算是彻底破了防,那股子窝囊火气全撒了出来。 倒是贾张氏,平时嗓门比谁都亮,今晚却没怎么声张,只隐约听见她在屋里劝儿子,声音压得低低的,透着股说不出的憋屈。 “哥,是玻璃碎了!” 雨水扒着窗户缝往外看,小声跟我说。 “好像是刘光海他们,刚才还看见他们跟许大茂在后墙根转悠呢!” 我嗯了一声,没起身。 许大茂白天拍胸脯说要收拾贾家,这行动力倒是快,还拉上了刘家那俩半大小子和阎家的几个孩子,一群人凑在一起,不惹事才怪。 听墙根还敢砸玻璃,这是把贾家的脸按在地上搓。 果然,没过多久,易中海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一大爷平日里最讲规矩,此刻语气严厉得很,在院里把几个半大孩子挨个数落了一遍,连带着阎埠贵也被敲打过两句,说他没管好自家娃。 刘光海兄弟俩缩着脖子不敢吭声,阎家小子们更是吓得往爹身后躲,只有许大茂,站在人群外围,脸上挂着藏不住的得意,腰杆挺得笔直,仿佛刚才砸玻璃的事跟他半点关系没有。 第二天一早,许大茂就跟得了什么胜仗似的,在院里逢人就眉飞色舞地讲昨晚听墙根的“趣事”,说贾东旭被吓得跳脚,说秦淮茹在屋里哭唧唧,说得唾沫横飞。 贾东旭在一旁听得脸都绿了,攥着拳头几次要冲上去,都被旁边的人拉住了。 他那点能耐,也就敢跟院里老实人横,真对上许大茂,纯属找揍。 许大茂虽然在我这儿讨不到好,对付贾东旭却绰绰有余——论嘴皮子他能把人噎死,论动手也比贾东旭灵活得多,真打起来,贾东旭八成得吃亏。 你要知道,许大茂是和他爹学放电影的。如果没点子力气,怎么扛得动放映机? 所以许大茂身体也是很好的。 贾东旭虽说是钳工,但真格的还是不是许大茂的对手。 “柱子,你瞧见没?” 许大茂还凑到我跟前来邀功。 “我说了吧,保管让他难受!” 我瞥了眼不远处气得直喘的贾东旭,又看了看许大茂那得意样,淡淡道:“行了,别太过分。” 许大茂嘿嘿一笑,没接话,转身又去跟别人白话了。 院里的阳光正好,可这热闹底下的暗流,却比昨天的鞭炮烟还要呛人。 贾家这婚结的,怕是安稳不了多久了。 贾家的喜劲儿还没过去三天,院里的风向就悄悄变了。 秦淮茹刚过门时那点小心翼翼的温顺,在贾张氏眼里成了“没规矩”的由头。 这天一早,秦淮茹刚把早饭端上桌,贾张氏就把筷子往桌上一拍:“新媳妇就得有新媳妇的样子!饭得先给长辈盛,哪有自己先坐下的道理?还有这粥,熬得稀汤寡水的,是想饿死老的还是馋死小的?” 秦淮茹手里的馒头差点没拿稳,脸唰地白了,低着头小声说:“妈,我下次注意。” “注意?我看你是心里没数!” 贾张氏瞪着眼,唾沫星子都快溅到菜盘子里。 “以后家里的活儿你都得包了,洗衣做饭、扫地抹灰,少让东旭动手,他是要上班挣钱的!” 这话刚落,贾东旭“啪”地放下碗,眉头拧成个疙瘩:“妈,你说啥呢?淮茹刚过门,身子骨还虚,家里活儿我搭把手怎么了?” 他把秦淮茹往身后拉了拉。 “粥熬得挺好,我就爱喝稀的。你要是不爱吃,让淮茹再给你煮个鸡蛋。” 贾张氏没想到儿子会当众护着新媳妇,脸一下子涨成了猪肝色:“你!你这个没良心的!娶了媳妇忘了娘是不是?我这是教她规矩,以后才能好好伺候你!” “她是我媳妇,不是伺候人的老妈子!” 贾东旭梗着脖子。 “规矩规矩,咱家哪来那么多规矩?以前你怎么没教过我?” 秦淮茹在后面拉了拉贾东旭的袖子,想让他少说两句,可贾东旭正护着新媳妇的热乎劲儿上头,根本不听。 母子俩你一言我一语吵起来,最后贾张氏气得摔了筷子,一屁股坐在门槛上抹眼泪,嘴里却不干不净地骂开了:“真是个狐狸精!刚进门就迷得我儿子神魂颠倒,连亲妈都不认了!骚狐狸!丧门星!” 这话骂得忒难听,院里路过的邻居都听着了,纷纷停下脚步探头探脑。 秦淮茹的脸白一阵红一阵,眼圈都红了,却只能咬着嘴唇不敢作声。 贾东旭气得要去拽他妈,被秦淮茹死死拉住。 打这天起,贾张氏算是跟秦淮茹较上了劲。 明里暗里的刁难没断过,嘴里的“骚狐狸”更是挂了号,见天儿地在院里念叨。 贾东旭护了几次,可架不住他妈天天磨,有时候急了也会跟秦淮茹拌两句嘴,但转头又会偷偷塞个白面馒头哄她。 我在厨房切菜,听着院里贾张氏的骂声和秦淮茹低低的啜泣,摇了摇头。 这贾家的日子,怕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鸡飞狗跳。 刚过门的小白花,遇上护犊子的妈和护媳妇的儿子,这拉扯的戏码,往后还得演下去。 刚过晌午,院里的日头还毒得很,秦淮茹的嫁衣料子还没来得及仔细收进箱底,贾张氏的搪瓷盆就“哐当”一声砸在她脚边。 “愣着干啥?没看见盆里的脏衣裳?” 贾张氏叉着腰站在屋檐下,阴影里的脸拉得老长。 “我们贾家可没有好吃懒做的规矩,赶紧去中院井边洗了,晚了水该凉了。” 秦淮茹捏着衣角的手指紧了紧,新鞋尖沾了点盆沿溅出的泥水。 她不是没洗过衣裳,可哪有刚拜完堂就被指使着干粗活的道理? 可她没敢反驳,只低低应了声“知道了妈”,端起那盆压得手腕发酸的脏衣,往中院挪去。 井边的青石板被晒得发烫,秦淮茹蹲下身挽袖子,露出一截白生生的胳膊。 院里静得很,只有她搓衣裳的“哗啦”声。 洗到第三件时,她眼角的余光瞥见西厢房的窗户动了下,接着是东屋门口,两个半大的小子假装路过,眼神却直勾勾往她身上瞟。 秦淮茹心里咯噔一下,随即就明白了。 她今儿穿的还是新做的浅蓝布衫,蹲久了后腰绷得紧,一弯腰撅着腚搓衣裳时,布料便顺着腰线贴出些曲线。 那些半大的小子,眼神里的热意几乎要烧穿她的布衫。 换作往常,她早该红着脸端起盆躲回屋里,可今儿不一样。 贾张氏的刁难像根刺扎在心里,可这些偷看的目光,却奇异地让她舒了口气——原来她不是只能被婆婆拿捏的软柿子,她还有让旁人挪不开眼的地方。 后来再被贾张氏打发去洗衣裳,秦淮茹就不那么抵触了。 她总选日头最足的时辰,搬个小凳坐在中院中央,搓衣裳的动作慢了些,头发也特意理得整齐。 院里的年轻人路过时,目光在她身上打转,她装作没看见,嘴角却悄悄翘起来。 有时我从外头回来,正好撞见她低头拧衣裳,水珠顺着布衫往下滴,在青石板上晕开小圈。 她抬头看见我,会笑着招呼:“回来啦?” 我赶紧点头,声音都有些发紧:“嫂子您忙。” 说完就匆匆往自己屋走,手刚碰到门闩,后背还能感觉到那道落在我身上的目光。 进门第一件事就是插上门栓,心里直打鼓——这秦淮茹,看着软和,可眼神里藏着的东西,比贾张氏的厉害还让人发怵,可不敢轻易招惹。 第12章 打架 新一年的春天,丰庆园朱红大门上挂了半辈子的“百年老字号”匾额,被工人用梯子摘了下来。 取而代之的,是块刷着黑漆的新木牌,上面用白漆写着“丰庆园公私合营饭店”,字体方方正正,透着股和老饭馆不搭界的严肃。 我握着炒勺站在后厨,听见前厅传来桌椅挪动的声响,心里像揣了块没炒透的山药,发沉。 我记得,从前的时候,初一想歇半天,得提前给掌柜的递烟磕头,还未必能准假。 可前儿开职工会,公方派来的李经理拍着桌子说,以后每月有两天休息日,法定假日还能轮休,这话让后厨十几个厨子都愣了半天,随后才敢偷偷笑出声——咱厨子也能有正经歇班的日子了? 头个月,休息日真的兑现了。 我揣着工资票,带着何雨水去厂甸逛了趟庙会,看着何雨水手里攥着的糖画,心里头暖烘烘的。 那会儿觉得,改了制也没那么糟,至少咱的日子松快了些。 可没两月,味儿就变了。 李经理不常待在前厅,总爱往后厨钻,手里攥着个小本子,一会儿说“菜量得再加些,要体现公家人的实在”,一会儿又说“油放多了,得节约国家资源”。 有回我师父田国富按老方子做“九转大肠”,糖色刚炒到枣红,他凑过来皱眉:“这糖多贵?少放两勺,客人吃不出来。” 师父急了,手里的炒勺“当啷”撞在锅沿上:“李经理,这菜的魂儿就在糖色上,少一勺都不对味!” 他却把小本子往我眼前一递:“现在是公私合营,得听公家的。客人吃不吃得出来不重要,节约成本才重要。” 打那以后,后厨的规矩就乱了。 掌柜的老周想护着老方子,可李经理手里有批条权,进什么料、做什么菜,都得他点头。 原先丰庆园靠的是老主顾,吃的是一口地道京味,可菜量越加越大,味道却越来越淡,老主顾来一次摇一次头,慢慢就不来了。 有天我轮休,路过丰庆园,看见前厅稀稀拉拉坐着两桌客人,服务员趴在柜台上打盹。 李经理站在门口,正指挥着工人给窗户刷绿漆,说“要符合公家单位的统一标准”。 我没敢进去,转身往家走,风里好像还飘着以前后厨里,老周掌柜喊“起锅”的声音,只是那声音,越来越远了。 腊月里的风刮在脸上像小刀子,可我心里头热乎——这个月的休息日正好赶上晴天,早就跟何雨水说好了,带她去什刹海溜冰。 我刚拎着两双租来的冰鞋走出胡同口,就听见身后有人喊:“哎!等会儿!” 一回头,许大茂骑着自行车窜了过来,车把上还挂着个布包。 “听说你要带雨水去溜冰?” 他停下车,眼睛瞪得溜圆。 “这么好玩的事,怎么不叫上我?” 我皱了皱眉:“我们俩去,你跟着凑什么热闹?” “嘿,这话说的!” 许大茂拍了拍布包。 “我也会溜啊,再说了,多个人多热闹。” 他说着,扭头冲胡同里喊了一嗓子。 “招娣!快点!” 没一会儿,许招娣小跑着出来了,手里攥着个暖水袋,看见我还怯生生地喊了声“柱子哥”。 这丫头比上次见时精神多了,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棉袄领口也扣得严实。 许大茂从车上拿下另一双小些的冰鞋,塞到她手里:“拿着,哥教你溜。” 我想起上次跟许大茂说“你当哥的得护着妹妹”,没想到他还真听进去了。 以前许大茂总把招娣当小跟班使唤,现在倒会主动给她带冰鞋,说话时语气也软和了些。 许招娣攥着冰鞋,抬头看许大茂的眼神里,也少了几分怕,多了点亲近。 何雨水拉了拉我的袖子,小声说:“让他们一起去吧,人多有意思。” 我点点头,冲许大茂抬了抬下巴:“行吧,但你别瞎闹。” 许大茂立刻眉开眼笑:“放心!保证不捣乱!” 到了什刹海,冰场上早就满是人了。 我扶着何雨水慢慢滑,她刚开始总摔跤,却笑得没心没肺,棉手套上沾了雪也不在意。 许大茂果然没吹牛,溜得还真不错,可见许父私底下没少带他来玩。 他拉着许招娣的手,一点一点教她找平衡,招娣摔了,他也不嚷嚷了,反而蹲下来帮她拍掉裤子上的雪:“别急,慢慢来。” 太阳快落山时,我们四个坐在冰场边的石凳上歇脚。 许招娣喝着暖水袋里的热水,小声跟许大茂说:“哥,下次我们还来玩好不好?” 许大茂愣了一下,随即咧嘴笑了:“行啊,等下次休息日,哥再带你来。” 我看着他们兄妹俩,又看了看身边笑得脸颊通红的何雨水,心里头忽然觉得,这腊月的天,好像也没那么冷了。 什刹海的冰面被太阳晒得有些发暖,我扶着何雨水滑了两圈,脚下的冰鞋渐渐跟脚了。 自从练了阴阳动功混元十二式,身体的协调性和反应快了不少,刚开始还得盯着冰面找平衡,这会儿已经能松开手,稳稳地滑出直线。 “哥,你滑得好快!” 何雨水抓着我的胳膊,声音里带着点慌,又藏着些兴奋。 我笑了笑,稍微加快了速度:“别怕,跟着我就行。” 说着脚下一发力,带着她像阵风似的掠过冰面,旁边几个慢悠悠滑的人都往这边看。 “嚯!傻柱你可以啊!” 许大茂的声音从后头传来,我回头瞅了眼,他正扶着许招娣站在原地,眼睛瞪得溜圆。 “你小子啥时候偷偷练过?藏这么好的本事!” 我刚想回话,忽然觉得脚下一滞——有个穿蓝棉袄的小子斜着滑过来,冰鞋故意往我脚边蹭。 我反应快,立刻侧身避开,可没等稳住,又有两个人从两边围过来,明显是故意要绊我。 何雨水吓得抓紧我的手,我刚要抬手推开那几个小子,就见一道瘦小的身影“噌”地窜了过来,一把揪住最前头那小子的衣领:“想找茬是吧?” 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个子不高,胳膊却挺有劲,揪着人就往冰面上按。 那几个小坏蛋也急了,挥着拳头要还手,可少年下手又快又狠,一拳砸在其中一人的胳膊上,疼得那人直咧嘴。 “康六,别下手太狠,给他们个教训就行!” 旁边传来个笑呵呵的声音,我扭头一看,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正靠在冰场边的栏杆上,手里揣着个汤婆子。 “这位兄弟,你滑得不错,我叫李四,想跟你交个朋友。” 这会儿康六已经把那几个小坏蛋收拾得服服帖帖,他们揉着胳膊腿,骂骂咧咧地滑走了。 康六拍了拍手上的雪,走到我跟前,咧嘴一笑:“兄弟,滑得真不错,刚才那几下够利索。” 我松开何雨水的手,冲他和李四点头:“谢了,刚才多亏你了。我叫何雨柱,你们叫我柱子就行。” 许大茂也拉着许招娣凑过来,看着康六的眼神里多了些佩服:“小伙子可以啊,下手够狠!” 康六没理他,只盯着我手里的冰鞋:“下次来滑冰,要是再碰上找茬的,喊我一声就行。” 康六刚说完话,李四就笑着走了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这脾气还是这么急,刚认识就跟人掏心窝子。” 说着他转向我,眼神里多了几分真切。 “柱哥,不瞒你说,康六这小子,外号叫小混蛋,在四九城的顽主里,也算有点名儿。” 我愣了一下,看康六瘦小的模样,倒真不像“小混蛋”这名号里的狠劲。 康六挠了挠头,脸上有点不自在:“小时候住的家里旁边有一个大院,里头几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天天欺负我,抢我馒头,还把我推到泥坑里。从那以后,我就见不得这些大院弟子装模作样的样儿——他们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见着比他们强的,就想使阴招欺负人,我最恨这个!” 我心里忽然有点明白,刚才他冲上去那么快,不是没缘由的。 许大茂在旁边听着,也收起了嬉皮笑脸,许招娣更是往他身后缩了缩——她以前在大院里,也受过不少委屈。 “别光说他了,”李四话锋一转,语气里带着点调侃:“其实真要论打架,康六还得跟我学。他是下手狠,我是会找窍门,真遇上硬茬,还得我来兜底。” 康六瞪了他一眼,却没反驳,显然是默认了。 我看着他俩,忽然觉得投缘——都是直来直去的性子,不藏着掖着。 “我以前在丰庆园当厨子,见多了装模作样的人。” 我掏出客气烟,我不抽,就是留着交际用的,给李四和康六各递了一根。 “刚才那几个小子,一看就是没吃过亏的,你们帮我解围,我还没谢你们呢。” 李四接过烟,用火柴点上,深吸了一口:“谢啥?都是爽快人,看不惯那些破事罢了。我看柱哥你也是个实在人,以后在这什刹海附近,有事尽管找我和康六。” 康六也跟着点头:“对,以后再碰上刚才那样的,不用你动手,我先帮你收拾他们!” 何雨水拉了拉我的袖子,小声说:“哥,他们人挺好的。” 我笑着点头,看着冰场上渐渐散去的人群,心里忽然觉得,这冬天的冰场,不仅有热闹,还能交到这样的朋友,倒真是件意外的好事。 许大茂在旁边插了句嘴:“那以后我跟招娣来滑冰,也能沾沾光了?” 康六白了他一眼,却没说不行,李四哈哈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行啊,只要你别跟那些大院弟子学坏就行。” 刚聊没两句,我就瞥见李四用胳膊肘碰了碰康六,两人眼神往许大茂那边扫了扫,嘴角带着点不以为然。 许大茂多精啊,立刻就察觉到了,脸上的笑僵了僵:“你们俩老看我干啥?” 李四没绕弯子,叼着烟笑了笑:“许哥,刚才柱子被人找茬,你就站在旁边看着,没往前凑一步啊?” 康六也跟着点头,语气直愣愣的:“就是,朋友被欺负,哪有光看着的道理?这也太怂了。” 许大茂的脸一下就红了,嗓门也提了起来:“我怂?你们知道啥!” 他一把把许招娣拉到身边,指着她道。 “我妹才多大?这儿人这么多,乱哄哄的,我要是上去打架,回头招娣挤丢了,算谁的?带小孩子出来,不得把人看紧了?” 许招娣也赶紧点头,小声说:“刚才人太多,我有点怕,哥一直拉着我的手。” 李四和康六对视一眼,脸上的不以为然淡了些。 李四掐了烟,挠了挠头:“嗨,原来是这么回事,是我们俩想岔了,对不住啊许哥。” 康六也跟着道了歉:“是我没考虑周全,不该说你怂。” 许大茂一听这话,脸色立马缓和了,腰杆也挺直了,摆了摆手:“嗨,没事没事,你们也是不知情。” 他顿了顿,又想起什么似的,拍了拍胸脯。 “我在是轧钢厂放电影的,以后有好片子上映,我给你们留两张票,咱哥几个一起去看!” 李四眼睛一亮:“那敢情好!我跟康六最爱看战斗片了!” 康六也笑了:“行啊,到时候许哥你招呼一声,我们准到!” 许大茂得了面子,笑得合不拢嘴,又开始跟他俩聊起电影的新鲜事。 我看着这一幕,忍不住笑了——许大茂这人,好面子,但心眼不算坏,刚才护着招娣也是真的,这场小误会解开了,倒让几个人的关系更近了些。 何雨水拉着我的手,小声说:“哥,许大哥其实也挺好的。” 我点点头,看着冰场上的夕阳,觉得这趟滑冰,真是没白来。 刚出什刹海冰场的门,冷风裹着雪沫子往脖子里灌,许大茂正拍着胸脯跟李四说下次电影票的事儿,康六忽然停住脚,往街角阴影里瞥了一眼,脸色沉了下来。 “怎么了?”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十来个穿着棉袄的小子从胡同里钻了出来,领头的正是刚才在冰场被康六揍跑的那个蓝棉袄——手里还多了根手腕粗的木棍,眼神恶狠狠的。 “是刚才那伙大院弟子,叫人来了。” 康六攥紧了拳头,往许招娣身前挡了挡。 “看来是没挨够揍。” 许大茂下意识把招娣往我身后推了推,自己却没往后退,嗓门先亮了起来:“你们想干啥?光天化日的,还想动手?” 蓝棉袄往地上啐了口唾沫,木棍往冻硬的地上一戳:“刚才敢动手是吧?还叫人帮忙?今儿就让你们知道,四九城的地盘,不是谁都能撒野的!” 他身后的人也跟着起哄,有几个还从怀里摸出了扳手、砖头等东西,一步步往我们这边围。 李四把烟蒂往地上一踩,脸上的笑没了,眼神冷了下来:“怎么?打不过就叫人?你们这些大院弟子,就这点能耐?” 他往我身边靠了靠,小声说,“柱哥,你护着雨水招娣,我跟康六来收拾他们。” 康六已经撸起了袖子,露出细瘦却结实的胳膊:“正好,刚才没打爽,今儿一起算!” 我往许招娣身前站了站,又看了眼许大茂——他虽然脸色发白,却没想着跑,反而悄悄把招娣的手攥得更紧了。 “不用,”我按住李四的胳膊,心里那股练了混元十二式的底气涌了上来:“都是些没长大的小子,没必要下重手,教训一顿就行。” 蓝棉袄见我们没怕,反而先急了,挥着木棍就冲了过来:“给我上!” 第13章 出师(1) 胡同口的尘土还没散尽,那群大院弟子就咋咋呼呼地冲了上来——手里的家伙什五花八门,有从墙根捡的半截砖头,有磨得发亮的木棍,还有人攥着自行车链条,铁尺在手里甩得“哗哗”响,看那架势是想把我们往死里揍。 我没工夫跟他们废话,一把抄起身边的何雨水,让她双腿往我腰上一勾,双手紧紧抱着我的头:“抓好了,别松手!” 妹妹“哎”了一声,小胳膊勒得我脖子发紧,脸颊贴在我后脑勺上,热乎乎的。 迎着最前面那个举着砖头的小子,我直接冲了上去。 他砖头还没砸下来,我拳头已经递到了他肚子上——“嘭”的一声闷响,那小子脸瞬间白了,捂着肚子蹲在地上,砖头“哐当”掉在地上。 旁边一个拿链条的想偷袭,我余光瞥见,抬脚就踹在他膝盖上,只听“咔嚓”一声脆响,他惨叫着摔在地上,链条甩出去老远。 我抱着妹妹,动作没受半分影响。 一拳砸在冲过来的小子脸上,鼻血当场喷出来。 又一脚踹飞另一个拿木棍的,让他结结实实地撞在墙上。 这些平时在大院里横冲直撞的主儿,在我手里竟跟纸糊的似的,眨么眼的功夫,七八个人就全躺在地上哼哼,没一个能站起来的。 “嚯!傻柱,你可以啊!” 许大茂最先反应过来,从墙根探出头,眼睛瞪得溜圆。 “从前跟我掰手腕、比力气,你居然还藏了一手?这么厉害,你到底练的什么功夫?” 旁边的康六和李四也直了眼,俩人你看我我看你,嘴巴张着半天没合上——他们之前也跟着起哄,现在看着满地哀嚎的同伙,再看看我,眼神里满是不敢相信,估计是从没见过我这么能打的样子。 我拍了拍妹妹的腿,让她下来,然后往前走了两步,盯着地上的人冷声道:“以后再敢找我麻烦,或者在我面前瞎起哄,下次就不是躺地上哼哼这么简单了。滚!” 这话一出,地上的人跟得了特赦似的,互相搀扶着爬起来,连掉在地上的砖头木棍都不敢捡,狼狈地往胡同外跑,眨眼就没了踪影。 何雨水拉着我的手,仰着小脸笑:“哥,你好厉害!” 我揉了揉她的头,心里却琢磨着——以后,也该让这些人知道,我不是好欺负的。 后厨的油烟味还没从衣服上散尽,我、许大茂、康六、李四四个人并肩往东来顺走,胳膊上的淤青还泛着疼,脸上的笑意却藏不住。 刚在胡同口跟一群大院弟子干了一架,所以大家感情关系是更进了一步。 进了门找了个角落桌,跑堂的刚递上菜单,康六就拍着桌子喊:“先来二斤手切羊肉,再来盘爆肚、一碟糖蒜!” 许大茂跟着补:“加份酸菜和冻豆腐,煮着香。” 我把菜单往何雨水和许招娣面前推了推,她俩凑在一起小声点了份芝麻火烧,我才抬头喊:“给我来三瓶北冰洋,凉的!” 康六正跟跑堂的要散白,听见这话手一顿,扭头看我:“你小子怎么回事?刚打完架庆功,你喝这个?看不起我们几个糙老爷们?” 他这话一出口,许大茂和李四也停下手里的筷子,眼神里带着点疑惑。 我赶紧摆手,拿起刚上桌的北冰洋拧开,气泡“滋啦”冒出来:“六哥,我哪儿能看不起你们?我是厨子啊,这散白太辣,沾了嘴嘴里发苦,对于我们厨子来说,上灶掌勺,尝不出咸淡可就砸饭碗了。” 我举着瓶子冲他们晃了晃。 “不过要是以后喝红酒,我肯定奉陪,那玩意儿不冲,还不影响味觉。” “红酒?” 李四挠挠头。 “就是电视里洋人喝的那玩意儿?听说跟葡萄汁似的,甜水一样的玩意儿,还老贵了。” 许招娣咬着火烧笑:“我前儿听邻居说,喝那玩意儿得用细高杯子,还不能倒满,跟抿药似的。” 康六摸了摸下巴,把刚倒满散白的杯子抿了一口:“我也没喝过,不过老听人说‘老莫’里头有,就是那个莫斯科餐厅,据说里头连服务员都穿洋裙子。” 他放下杯子,眼睛亮了亮。 “要不咱攒攒,等过阵子手头松快了,一起去老莫尝尝味儿?不光喝红酒,再点份他们那红菜汤,看看跟咱这羊肉汤比,到底哪个香!” 许大茂当即拍桌:“成!我早就想去看看了,到时候咱也装回洋范儿!” 我笑着点头,拿起北冰洋跟他们的白酒杯碰了碰,玻璃相撞的脆响混着锅里羊肉的香味儿,胳膊上的疼好像都轻了——原来有些关系,还真得靠一场架、一顿热乎饭,才能越处越瓷实。 溜冰场的情景还晃在眼前时,我还没分清康六和李四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 最先看透的是康六。 这人身上总带着股漫不经心的阔气,每次聚在巷口的小馆子,他永远是第一个把菜单拍在桌上的:“老板,先上盘酱牛肉,再来两瓣蒜。” 后来才知道,他这钱来得野——专盯那些偷鸡摸狗的“佛爷”,逮到了就敲一笔,美其名曰“替天行道”。 说是混子,倒也没真干过欺负老实人的事,就是个典型的顽主,日子过得今朝有酒今朝醉。 李四就不一样了。 他跟康六走在一块儿,总穿着洗得发白的褂子,袖口磨出了毛边也舍不得扔。 问起才知道,家里五个兄弟姐妹,他是老大,一分钱都要掰成两半花。 可偏偏这么个穷小子,却是康六的老铁,两人好得能穿一条裤子。 有次康六敲“佛爷”时被反围了,是李四攥着块砖头冲进去,硬生生帮他解了围,自己胳膊上还挨了道口子。 从那以后我就懂了,李四这人,穷归穷,义气比什么都金贵,这样的人,到哪儿都少见。 自溜冰场认识后,这两人总爱往我家跑。 我大多时候会婉拒——毕竟跟他们走得太近,总怕惹上麻烦。 但他们要是真来了,我也不会让他们空着手。 桌上的瓜子花生是断不了的,提前炒好装在粗瓷碗里,抓一把就能嗑半天。 糖就不行了,那会儿糖是紧俏货,得凭票买,我不能随便给他们吃,只能偶尔从兜里摸出一两块水果糖,分给他们解馋。 即便这样,他们也挺满意,康六边嗑瓜子边吹他逮“佛爷”的事,李四就坐在旁边听,偶尔插句话,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 其实我心里清楚,这年月搞钱不容易。 就算是康六,也不是天天都能逮着“佛爷”发财,有时候接连几天没动静,他兜里比脸还干净,照样得跟李四一起,蹲在巷口啃凉馒头。 但不管有钱没钱,他们来找我时,从来没空过手,要么带个刚摘的苹果,要么揣把新鲜的毛豆,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却透着实在。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巷口的老槐树绿了又黄,我跟康六、李四的交情,也像碗里的瓜子仁,慢慢攒了起来。 我知道,康六这顽主总有一天会收起玩心,李四这讲义气的小子,也总会有自己的奔头。 而我能做的,就是在他们来的时候,多炒点瓜子,多留盏灯,等着他们坐下来,再唠唠那些家长里短的日子。 秋风吹透丰庆园的木窗时,后厨的煤火也没了往日的旺劲。 这两年时光像指间的流水,抓不住也留不下,店里的生意一日淡过一日,饭点时大堂里常只坐着两三桌散客,驻店的几位大师父渐渐不常待在店里了——有的早托人找了街道工厂的活,有的在家琢磨着开个小面馆,连最沉得住气的张师父,都开始在收工后去菜市场帮人斩骨头补贴家用,人人心里都揣着条“退路”。 我擦着师父田国富常用的那口铁锅,耳听得前堂的伙计又在打盹,正想着今晚要不要跟师父提提,能不能教我他时常说的最后一手,万一哪天店撑不下去,也好有口饭吃,就见公方经理慌慌张张冲进来,围裙上还沾着刚擦桌子的布条,嗓门都变了调:“坏了坏了!后厨有人没?店里来了大人物——是轧钢厂的杨厂长,还有娄董!要办宴请,点名要上大菜!” 后厨里几个学徒面面相觑,我心里也是一紧——这种级别的宴请,历来都是师父田国富掌勺,他的川菜鲁菜功底扎实,宴席菜做得又稳又出彩。 可现在师父根本不在,这也怪不得他,近来店里没客人,谁能整天闷在后厨守着冷灶台? 往常到了饭点,师父总爱揣着个搪瓷缸子出门转转,要么去巷口跟老棋友下两盘,要么去副食店看看有没有新鲜的海货,说是“待着也是待着,透透气”。 公方经理急得直跺脚,手在大腿上搓来搓去:“这可怎么好?总不能跟人家说大师父不在吧?传出去丰庆园的招牌还要不要了!” 我攥了攥手里的锅铲,觉得自己上也许也能行——师父说川菜方面我已经差不多快要出师了。 原本我不该出这个头,但是吧,现在不是急么,我咬咬牙,往前站了一步:“经理,要不我上吧?师父教过我几道拿得出手的川菜,调味和火候我都记熟了。” 公方经理愣了愣,上下打量我好几眼,像是第一次认真看我这个学徒。 他叹了口气,额头上的皱纹挤成一团:“也没别的办法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你可得上心,这桌菜要是砸了,咱们都没好果子吃!” 我赶紧点头,转身就往备菜台跑。 先从冷藏柜里翻出新鲜的里脊肉,切成细丝腌上,又泡发木耳、切好胡萝卜丝——鱼香肉丝的配料得齐整,酸甜咸鲜的酱汁要提前调好,多一分糖少一分醋都不行。 接着处理五花肉,片成薄片煮到八成熟,再用豆瓣酱炒出红油,铺在焯好的青菜上,淋上滚烫的花椒油,水煮肉片的香气瞬间飘满后厨。 最后又快手炒了盘宫保鸡丁,花生炸得脆生,鸡丁嫩而不柴,每道菜都按师父教的规矩来,不敢有半分马虎。 菜炒好时,传菜的伙计早候在旁边,用白瓷盘端着,小心翼翼地往楼上的雅间送。 我站在灶台边,手心里还攥着汗,听着前堂隐约传来的笑声,心里七上八下——不知道那些大人物会不会满意,也不知道师父回来后,会不会怪我冒失。 风从窗缝里钻进来,带着巷口槐树的落叶,我望着后厨墙上挂着的“丰庆园”老招牌,突然觉得这口铁锅的温度,比刚才更烫了些。 丰庆园二楼的雅间里,窗明几净。 杨厂长穿着笔挺的中山装,领口扣子系得严实,手里捧着搪瓷杯,目光落在对面的娄半城身上。 娄知敬,绰号,娄半城——如今该叫娄董了,倒没穿什么讲究衣裳,还是那件半旧的藏青绸衫,手指间夹着支没点燃的烟,指尖轻轻敲着桌面。 “娄董,这次您主动响应国家号召,把轧钢厂的股份全献出来,这份觉悟,我得代表厂里的职工,跟您说声谢谢。” 杨厂长放下搪瓷杯,语气诚恳。 “您也知道,这轧钢厂关系着几千号人的饭碗,您这一让,等于给厂子铺了条稳路。” 娄半城闻言,嘴角牵起抹淡笑,把烟卷在指间转了转:“杨厂长客气了。国家要发展,咱们做实业的,总不能拖后腿。这厂子当初是我岳丈创下的,但说到底,没工人出力,没国家给的政策,也撑不到今天。现在交出去,让国家管,我放心。”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 “就是有件事得跟您再敲定下——厂里那几个老技师,跟着我十几年了,手艺好,性子也实,往后还得麻烦您多照看。” “这您尽管放心!” 杨厂长立刻接话,语气斩钉截铁。 “老技师是宝贝,厂里正要建技术组,到时候让他们牵头带徒弟,待遇只会比以前好。” 说着,他从随身的公文包里掏出份文件,推到娄半城面前。 “这是股份交接的初步章程,您看看,要是没意见,下周咱们就去区里办手续。” 娄半城拿起文件,没细翻,只扫了眼末尾的条款,便点点头:“章程我信得过杨厂长,不用看了。下周我让账房把所有手续都备齐,绝不耽误事。” 两人正说着,门外传来轻轻的敲门声,伙计端着托盘走进来,先摆上两碟开胃小菜——一碟酱黄瓜,一碟拌木耳,又给两人续上热茶:“两位老板稍等,热菜马上就来。” 杨厂长端起茶杯,朝娄半城举了举:“来,以茶代酒,先敬您一杯。等菜上来,咱们再好好聊聊厂里往后的规划。” 娄半城笑着举杯,茶杯轻轻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 窗外的阳光透过木窗棂,落在桌上的文件上,也落在两人脸上——一个带着对未来的期许,一个藏着对过往的释然。 雅间里很静,只听得见远处街道上偶尔传来的自行车铃声,还有后厨隐约飘来的菜香,那香味越来越近,像是在为这场特殊的交接,添上几分烟火气。 第14章 出师(2) 伙计端着菜盘进雅间时,鱼香肉丝的酸甜气先飘了进来。 娄半城放下茶杯,眼瞧着琥珀色的肉丝裹着酱汁,混着脆生生的木耳和胡萝卜丝,先夹了一筷子送进嘴里——入口先是微甜,接着酸劲上来,最后藏着的辣意慢慢透出来,火候拿捏得刚好,肉丝嫩而不柴。 他正想点头,却忽然顿了顿,眉尖轻轻挑了下。 旁边的杨厂长也尝了口水煮肉片,红油滚着花椒的麻香,肉片吸足了汤汁,咬开时还带着点汁水,可嚼着嚼着,他也放下了筷子:“不对啊,这味……怎么跟咱们轧钢厂食堂何大清的手艺有点像?” 这话一出,娄半城又夹了口宫保鸡丁,花生脆生,鸡丁裹着酱色,嚼着有股熟悉的醇厚劲。 他眯着眼想了想,慢悠悠开口:“你还真说对了。前阵子何大清跟白寡妇不是出奔保定了吗?我还琢磨着,这京城要想吃口地道的川菜,少了个好手。怎么今儿在丰庆园,倒尝着他的路子了?” 杨厂长也纳闷:“是啊,何大清走了快半年了,按理说没人能做出这味才对。” 他转头朝门外喊了声“经理”,公方经理正候在走廊,听见动静赶紧跑进来:“杨厂长,您有吩咐?” “这菜是谁炒的?” 杨厂长指着桌上的三道菜。 “味道跟我们厂何大清的手艺太像了,你们是不是把人请来了?” 公方经理愣了下,赶紧摆手:“哪能啊!何师傅没在这儿。这菜是我们后厨学徒炒的,田国富师傅今儿没在,这孩子主动请缨上的灶。” “学徒?” 娄半城来了兴致,放下筷子追问。 “哪个学徒能有这手艺?我刚尝着,这火候和调味,比何大清当年鼎盛时候还要强上几分——甜酸咸辣的比例,比何大清更活泛,尤其是这宫保鸡丁的酱味,多一分则咸,少一分则淡,比老何的手艺更细。” 杨厂长也好奇了:“哦?还有这回事?把人叫过来我瞧瞧。” 公方经理不敢耽搁,转身就往后厨跑。 没一会儿,我攥着围裙角走进雅间,刚站定,就听见杨厂长“哟”了一声:“这不是何大清的儿子何雨柱吗?怎么是你?” 我愣了愣,才反应过来——杨厂长常去轧钢厂食堂,以前总跟我爹聊天,那时我还在何大清手下学基础,练刀功,因此打过照面,自然认得我。 娄半城也打量着我,忽然想起什么:“哦,我记起来了,前几年何大清带过你去厂里送饭,那会儿你还跟在他屁股后头学切菜呢。” “是,娄董,杨厂长。” 我赶紧点头。 “我爹走后,我就跟着丰庆园田国富师傅学厨,今儿师父没在,我就试着炒了几道菜。” 娄半城又夹了口鱼香肉丝,细细品了品,放下筷子时,脸上露出了真切的笑意:“好小子!你这手艺,可比你爹强多了。你爹的川菜胜在稳,你却在稳的基础上,把调味的层次感做出来了——就说这水煮肉片,你爹以前总怕辣劲不够,红油放得太满,反倒盖了肉香。你这红油少了一分,麻味和鲜味倒更突出了,是个好苗子!” 杨厂长也跟着夸赞:“可不是嘛!雨柱,没想到你年纪轻轻,手艺这么扎实。比你爹当年在食堂炒的菜,确实更有嚼头。以后丰庆园要是有你掌勺,咱们可得常来!” 我站在那儿,耳朵有点发烫,手还攥着围裙角没松开。 以前总听人说我不如爹,今儿被两位大人物这么夸,心里又热又慌,只能低着头说:“谢谢您二位,我还得跟师父好好学,差得远呢。” 娄半城笑着摆了摆手,又夹了一筷子菜:“不用谦虚,手艺这东西,骗不了人。你爹要是知道你有这本事,怕是也得高兴。” 雅间里的气氛一下子松快起来,窗外的阳光照在菜盘里,油亮的菜色映着两人的笑意,我忽然觉得,攥着围裙的手,也没那么紧张了。 娄半城夹着最后一口宫保鸡丁,放下筷子时还在回味:“雨柱,你这手艺真是绝了,比你爹当年还胜一筹,到底有啥窍门?” 杨厂长也跟着点头,眼里满是期待。 我攥着围裙角,想了想才开口:“其实也没啥特别的,就是我跟我爹不一样——我不喝酒,他却总爱整两口。” 见两人愣了愣,我又补充道。 “厨子做菜,得自己品菜才行,咸了淡了、辣了酸了,舌头得灵敏,才能把火候和调味捏得准。我爹喝了酒,舌头就没那么灵了,有时候炒完菜自己尝着正好,旁人吃着却差了点意思。我守着不喝酒的规矩,学菜的时候,每道菜炒完了都得尝两口,哪里不对记下来,立刻调,慢慢就练出来了。” “好!说得好!” 杨厂长猛地拍了下桌子,眼里亮得很。 “就凭你这股子细致劲,比不少老厨子都强!正好我们轧钢厂小灶缺个像样的师父,你跟我去厂里,专门负责领导和技术骨干的伙食,待遇比你在丰庆园好得多!” 我还没来得及应,杨厂长又皱起眉:“对了,你爹何大清走之前,跟厂里提过把他的岗位留给你,按理说你早就该去食堂上班了,怎么还在丰庆园当学徒?” 这话像块石头砸在我心上,我瞪圆了眼:“啥?我爹留了岗位给我?我从来没接到过厂里的通知啊!他走的时候啥也没说,人就不见了的,我只好跟田师父学厨,没人跟我提接班的事啊。” 杨厂长脸上的笑意淡了些,端起茶杯抿了口,指节轻轻敲着杯沿——他是个通透人,瞬间就明白过来,怕是中间有人动了手脚,把何大清留下的岗位给了别人。 他放下茶杯时,勉强挤出个笑,语气却更诚恳了:“雨柱,这事是厂里的疏忽。不管以前怎么样,我现在正式邀你去轧钢厂,小灶师父的位置给你留着,你要是愿意,明天就能去报到。” 我心里又惊又暖,可转念想起师父田国富——他教我手艺从不藏私,还总说“学厨得耐住性子,没出师就急着走,手艺不扎实”。 我挠了挠头,笑着摇了摇:“杨厂长,谢谢您的好意。可我跟田师父学厨还没出师,现在走了,既对不起师父,我自己心里也不踏实。等我把师父的本事都学到手,真能独当一面了,再去厂里找您,您看行不?” 杨厂长愣了下,随即哈哈大笑:“好!有骨气!也懂规矩!行,我等你!你啥时候出师,啥时候就来轧钢厂,小灶的灶台,我给你留着!” 娄半城也跟着笑:“杨厂长这是捡着宝了。雨柱这孩子,不仅手艺好,心性更稳,将来肯定有大出息。” 我站在旁边,耳朵有点热,心里却亮堂堂的——以前总怕比不上爹,现在才知道,踏踏实实干自己的事,总能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杨厂长刚说完留岗位的事,娄半城就放下茶杯,目光落在我身上,带着几分打趣:“雨柱,你爹的川菜你学得地道,那谭家菜呢?跟着你师父或是你爹,学了没有?掌握得怎么样?” 我心里一咯噔,老实摇了摇头:“谭家菜倒是跟着父亲学过几手,像那道‘黄焖鱼翅’的做法,师父给我讲过步骤,刀工和调味的讲究也记了些。可谭家菜用料太金贵,鱼翅、鲍鱼、干贝这些,丰庆园平常也用不上,我没真刀真枪练过,手艺肯定生得很,拿不出手。” “哈哈哈!” 娄半城听完笑得爽朗,指了指我。 “你这孩子实在。不过你知道吗?你爹何大清的谭家菜,根本不是他吹的‘祖传’,是在我娄家学的!” 我眼睛一下子睁大了——爹以前总跟人说,他家祖辈是宫里的御厨,谭家菜是家传手艺,我从来没听过这茬。 娄半城呷了口茶,慢慢道来:“早年你爹在我家当厨子,专做家常菜。我家姨太太是谭家后人,懂不少谭家菜的门道,就是身子弱,不常下厨,只爱跟厨子聊做菜的讲究。你爹嘴甜,总围着谭夫人问东问西,夫人看他好学,就把谭家菜的方子和诀窍都教给了他。后来他离开娄家,倒对外吹成是自己祖传的手艺,这事也就我们家里几个人知道。” 他顿了顿,又笑:“说起来,我夫人只会说理论,真让她动手,火候和刀工都差得远——她要是有你这实操的本事,当年也轮不到你爹学去。雨柱,你要是不嫌弃,改明儿去我家,我让管家备齐谭家菜的材料,你做两手试试。一来让我夫人也尝尝地道的谭家菜,二来你也能练练手,总比空记着方子强。” 这话让我心里一下子热了起来——谭家菜是多少厨子想学都没门路的,娄董这不仅给材料,还能让懂行的谭夫人指点,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学习机会。 我没半分犹豫,赶紧点头:“娄董,谢谢您!我去!这么好的机会,我肯定不能错过,到时候您多指点我!” 娄半城见我应得爽快,笑得更高兴:“不用谢我,是你自己的手艺值得。就这么定了,过两天我让管家给你送地址,你空了就过来。” 杨厂长在旁边插了句嘴:“好啊,雨柱这是两边都能学本事,将来可是咱们京城后厨的好苗子!” 我站在雅间里,心里满是欢喜——原本只是应急炒了几道菜,没想到不仅得了杨厂长的邀约,还能跟着娄董学谭家菜,这日子,像是突然亮堂了不少。 后厨的煤炉刚添了新炭,田国富师父揣着搪瓷缸子从外面回来,裤脚沾了点尘土——想必又是去巷口下棋了。 刚进门就见公方经理围着我笑,他皱着眉凑过来:“咋了这是?你们俩堵在这儿,菜不炒了?” “田师父,您可回来了!” 公方经理赶紧把刚才的事说了遍——杨厂长和娄董夸何雨柱手艺,邀他去轧钢厂,还有娄家请做谭家菜的事,说得眉飞色舞。 田国富手里的搪瓷缸子顿了顿,抬眼看向我,眼里没了往日的严肃,反倒透着股欣慰。 他拉了把小板凳坐下,拍了拍我的胳膊:“雨柱,这事我听明白了。你自己咋想的?是想跟着杨厂长去厂里,还是接着跟我在这儿耗?” 我赶紧坐下,语气笃定:“师父,我想接着跟您学。谭家菜我还没摸透,您教我的川鲁菜火候也还差着劲,现在走了,我心里不踏实。” “嘿!你这孩子!” 田国富笑了,伸手点了点我。 “我都要待不下去了,你跟我个屁!” 他叹了口气,声音沉了些。 “丰庆园这生意,你也看在眼里,撑不了多久了。我前阵子托人找了个街道食堂的活,过俩月就走——总不能在这儿耗到关门。” 我愣了愣,没料到师父早有打算。 他却话锋一转,拍了拍我的肩膀:“不过你不一样。今天那几道菜,鱼香肉丝的调味,水煮肉片的火候,比我刚教你那会儿强太多了,跟你爹当年比,也不差啥。再说娄董还肯教你谭家菜,杨厂长又给你留着岗位,你早能独当一面了——我看,你现在就能出师。” “师父,我……” 我还想再说,却被他打断。 “别我我我的!” 田国富站起身,把搪瓷缸子往灶台上一放。 “就这么定了!后天我找几个老伙计,在巷口的小馆子摆两桌,给你办个出师宴。一来让大伙知道,我田国富的徒弟能出师了;二来也算给你送个行——等宴过了,你就去轧钢厂找杨厂长,有他罩着,你在厂里肯定没人敢欺负。”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往后在厂里好好干,别丢了咱们厨子的本分。要是遇上啥难题,或者想琢磨谭家菜,随时来找我——我虽走了,手艺上的事,还能跟你唠两句。” 我看着师父的脸,眼角的皱纹里满是真切的盼头,心里又热又酸,赶紧点头:“师父,谢谢您。不管到哪儿,我都记着您教我的规矩,好好做菜。” 田国富笑了,拿起灶台上的铁锅擦了擦:“这就对了。赶紧把剩下的菜炒了,别耽误了前堂的客。等后天出师宴,咱爷俩再好好喝两杯——你不喝酒,我喝,替你庆祝庆祝!” 后厨的煤火又旺了起来,映着师父的背影,我忽然觉得,这口铁锅、这灶台,还有师父教我的那些日子,都成了心里最踏实的念想。 第15章 到轧钢厂上班 窗外的天色彻底沉了,煤油灯的光在墙上投下跳动的影子,把何雨水的小脑袋照得毛茸茸的。 她坐在小板凳上,眼皮子跟挂了铅似的往下耷拉,手指无意识地抠着衣角,可听见我叫她,还是猛地直了直背,强撑着把眼睛睁圆了些。 “雨水,跟你说个事。” 我把她拉到身边,指尖触到她微凉的手背。 小姑娘“嗯”了一声,声音还有点发困的黏糊,却依旧支棱着耳朵听。 “我明天起,去轧钢厂上班了。” 这话刚落,何雨水的眼睛“唰”地亮了,困意像是被风吹走大半,她攥着我的衣角追问:“哥,是……正式工?” 见我点头,她小嘴一咧,差点蹦起来,又想起是晚上,赶紧压低声音,可语气里的喜劲藏都藏不住:“那咱们家就稳了!以后不用总担心没粮了!” 我揉了揉她的头发,心里也暖,可还是得把话说透:“不过哥去了,主要是烧小灶,说不定要轮夜班,晚上回不来给你做饭。” 何雨水脸上的笑淡了点,却没抱怨,只是小声说:“我能自己热剩饭。” “不行,剩饭凉了吃坏肚子怎么办?”我从口袋里摸出几张皱巴巴的票子和几块钱,塞到她手里,“哥给你留着钱,饿了就出去买口吃的,别委屈自己。” 小姑娘捏着钱,点点头,又抬头看我,眼里满是听话的模样。 我又赶紧叮嘱:“但你记着,不能走太远,晚上外头黑,万一遇到坏人把你拐走,哥去哪找你?” 见她脸色有点发白,我又放缓了语气。 “也不能总在咱们院门口那家吃,太近了,人家见你总有钱买吃的,该说咱们家闲话了,传到厂里也麻烦。” 何雨水似懂非懂地“嗯”了一声,把钱攥得更紧了。 我想了想,又补充道:“实在拿不准,或者晚上不敢出去,就去敲许大茂家的门,让他帮你跑个腿,他要是敢不帮,你就跟哥说,哥回来找他。” 何雨水这才彻底放了心,眼皮子又开始往下掉,却还不忘跟我保证:“哥你放心,我记住了,不乱跑,也不惹麻烦。” 我把她抱到床上,盖好薄被,看着她很快就呼吸平稳地睡了过去,心里才算踏实了些——明天去轧钢厂,不管多累,也得把这份工作守住,守住了,才算守住了我和雨水的日子。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我揣着昨晚叠好的干净褂子,快步往红星轧钢厂赶。 厂门口的铁栅栏门紧闭着,保卫科的人挎着红袖章站在岗亭旁,眼神锐利地扫过每一个进出的人。 “同志,我找杨厂长,我叫何雨柱。” 我上前一步,把提前想好的话递过去。 那保卫员愣了一下,随即转身从岗亭里翻出个本子,手指划着纸页看了两眼,抬头时脸色就缓和了:“是你啊,杨厂长一早特意跟我们打过招呼,等着吧,我让小李送你过去。” 没一会儿,一个穿蓝色工装的年轻人跑了过来,客气地引着我往里走。 厂区里已经热闹起来,机器的轰鸣声远远传来,路上的工人都脚步匆匆,我跟着小李穿过几排红砖房,很快就到了办公楼。 一进杨厂长的办公室,他正低头看文件,抬头见了我,立马放下笔站起身,脸上满是笑意:“来了!我还说你要是再晚两分钟,我就得让人去门口瞅了。” 他拉着我坐到沙发上,开门见山:“你的事我都给你捋顺了,级别先给你定个六级工,月钱算下来五十多,工资、奖金再加各项福利,一分都不会少你。” 这话听得我心里一热,刚想道谢,杨厂长又话锋一转:“不过有个事得跟你说清楚,你专门烧小灶这事,传出去不好听,厂里人多眼杂,容易落话柄。所以我跟食堂那边打过招呼,你在食堂挂个号,当个掌勺师傅,平时也得跟着烧大锅菜。” 我心里咯噔一下,随即就想明白了。 特殊时期,要是我天天只做小灶,活儿看着轻,拿的钱却比不少老工人还多,指定有人不服气。 轻则背后嚼舌根,重则说不定就有人往上举报,到时候别说工作保不住,还得惹一身麻烦。 我琢磨了几秒,抬头看向杨厂长:“厂长,我同意。能有这份工作我已经很知足了,烧大锅菜也没啥,多干点活,心里踏实,别人也挑不出错来。” 杨厂长见我这么痛快,哈哈笑了起来:“我就知道你是个明事理的!行,那你今天先熟悉熟悉食堂的环境,明天就正式上工。” 跟着食堂主任往外走时,看着后厨里一排排的大铁锅,我心里反倒稳当了——比起藏着掖着被人说闲话,实打实多干点活,拿着这份安稳的月钱,才是眼下最要紧的事。 跟着食堂主任往后厨走,刚转过堆放煤炭的拐角,就听见一阵熟悉的笑声。 抬头一看,许大茂正挎着他那台宝贝相机,晃悠悠地从车间方向过来,想必是刚拍完厂里的宣传照。 哦,说明一下。 这相机是厂里的,在厂里用可以,但不能带回家。所以许大茂经常在厂子里用,他带不回院里,也就只能搁人到处吹牛。 我这也算是见到真家伙了。 正好,许大茂眼尖,老远就瞥见了我,脚步顿时加快,脸上的笑都快溢出来了,隔着好几步就嚷嚷:“哎!这不是你柱子吗?你怎么在这儿?” 等走近看清我身边的食堂主任,又扫了眼我身上刚领的临时工装,立马反应过来,一拍大腿:“好家伙!你这是进轧钢厂了?还是食堂?” 食堂,这是肥差。 食堂主任笑着接过话:“这位是咱们食堂新来的掌勺师傅,六级工,以后负责特招和大锅菜。” “六级工!” 许大茂眼睛更亮了,凑过来压低声音,语气里满是得意。 “整个轧钢厂评级最多也就是六级,你这是一步登天啊!那以后我打饭可就找你了!你是不知道,食堂那几个打菜的,手比筛子还抖,一勺菜到我碗里,肉能掉一半!你可得给我多盛点。” 我故意板起脸,声音抬高了些,让旁边的食堂主任能听清:“大茂,这可不行。我是食堂的师傅,对厂里所有工人都得一视同仁,哪能搞特殊化?要是给你多盛了,别人看见了,岂不是要说我公私不分?” 许大茂脸上的笑僵了一下,刚要开口,就见我垂在身侧的手,飞快地冲他比了个“收到”的手势——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轻轻晃了晃,那是我们俩以前私下里约定好的暗号。 他眼神一动,立马懂了,顺着我的话往下接:“嗨,我跟你开玩笑呢!你说得对,就得一视同仁!” 旁边的食堂主任听得哈哈大笑,拍了拍我的肩膀,对着许大茂夸赞道:“许师傅你看,咱们这位新师傅觉悟多高!刚进食堂就明白公平公正的道理,以后肯定能把大伙的饭食伺候好!” 许大茂连忙点头附和,又跟我挤了挤眼,才乐呵呵地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我心里也松了口气——既没驳了许大茂的面子,又在主任面前立住了公正的形象,还悄悄应下了帮他多打菜的事,也算一举三得。 食堂主任边走边跟我念叨:“厂里就需要你这样明事理的师傅,好好干,以后食堂的口碑就靠你了。” 我笑着应下,目光扫过不远处忙碌的工人,心里更踏实了几分——在这儿站稳脚跟,往后的日子才能更安稳。 从轧钢厂回来,在外转了一圈,给雨水买了一些吃食。 刚推开家门,就见易中海和贾东旭站在院当心,俩人都没往别处去,显然是专门等我。 我心里咯噔一下,面上还是挤出笑,连忙招呼:“易大爷,东旭,怎么在这儿站着?快进屋。” 把人让进屋里,刚倒上两杯水,易中海就先开了口,语气带着点嗔怪:“傻柱,你这事办得可不地道。进轧钢厂食堂当师傅这么大的事,怎么也没跟院里人提一句?还是中午时候听许大茂说,我才知道。” 贾东旭在旁边跟着点头,眼神里带着几分热络:“是啊柱哥,以后咱们就是一个厂的了,往后还得多靠你照应。” 我端着水杯的手顿了顿,笑着解释:“这也不是什么多大的事,就是杨厂长之前在丰庆园尝了我的菜,觉得还行,才特招我进去的。又不是当什么官,哪好意思到处嚷嚷,免得让人说我显摆。” 易中海却摆了摆手,话锋一转:“话不能这么说。咱们在一个院里住了这么多年,又在一个厂上班,以后自然要互相关照。你在食堂掌勺,往后我跟东旭去打菜,你多给咱盛两勺,把菜给足了,这叫照顾邻里,也是应该的。” 这话一出口,我心里就有了数。 我要是答应了易中海,转头二大爷刘海中知道了,指定也要来要“照顾”。 院里还有好几个在轧钢厂上班的,要是都来张口,我给还是不给? 给了,食堂里的人看在眼里,保准有人说我以公谋私,到时候工作都得受影响。 不给,那就是把半个院子的人都得罪了。 我放下水杯,语气诚恳又带着点无奈:“易大爷,不是我不给您面子,这事儿我是真没法应。我在食堂是掌勺的,后面还有专门打菜的师傅,他们靠这个活儿吃饭呢。我要是跑到前面给您俩单独打菜,那他们干什么?传出去,人家该说我越权抢活儿了。” 我顿了顿,又补了一句:“再说了,早上在厂里碰见许大茂,他也让我给他打菜,我都当面拒绝了,说要一视同仁。您说,我要是答应了您,不答应别人,那不是更得罪人?” 易中海听完,眉头皱了皱,端着水杯沉默了几秒,最后才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你啊,就是太实在了。这点人情世故,还是没看透。” 贾东旭脸上的热络也淡了些,没再说话。 我心里清楚,这话肯定没让他们满意,但我也没办法——比起得罪院里人,保住轧钢厂的工作,才能让我和雨水的日子稳下来,这才是最要紧的。 第二天一早,我换好崭新的蓝色工装,提前半小时到了第二食堂。 后厨里已经热闹起来,洗菜的、切菜的、烧火的师傅们各忙各的,见我进来,好几道目光都扫了过来,眼神里带着点打量,还有几分藏不住的不服气。 食堂主任把我领到一群师傅跟前,笑着介绍:“这是新来的掌勺师傅,六级工,以后跟大伙一起搭伙。” 话音刚落,人群里就有人小声嘀咕,我眼角余光瞥见一个头发花白、满脸褶子的老师傅,抱着胳膊往灶边一靠,手里的抹布慢悠悠地擦着锅沿,压根没动的意思。 旁边一个年轻点的师傅凑过来,语气带着点试探:“师傅,您以前是做小灶的吧?这大锅菜跟小灶不一样,火候、调料都得靠经验,要不您今天露一手,让我们学学?” 这话听着客气,实则是想看我出丑——小灶师傅讲究精细,可大锅菜得有膀子力气,还得懂怎么让几十斤菜都入味。 我没接话,挽起袖子走到灶台前。灶里的火烧得正旺,大铁锅里盛着半锅清水,我抄起那把比普通铁锹还沉的大锅铲,手腕一沉,先试了试手感。 随后转身,抓过旁边备好的土豆、白菜、五花肉,“哗啦”一下全倒进锅里。 火候正好,我单手握着大锅铲,胳膊发力,一下下翻动着锅里的菜。 土豆块、白菜叶在铁锅里被翻得飞起,又稳稳落下,锅里的汤汁“滋滋”作响,香气很快就飘了出来。 那把沉重的大锅铲在我手里像是没了重量,手腕转、胳膊扬,每一下都翻得均匀,没一点菜粘在锅底。 刚才抱臂不动的老师傅眼神变了,原本耷拉着的眼皮抬了起来,紧紧盯着我的手。 周围的议论声也停了,所有人都看着我单手舞着大锅铲,动作行云流水,没一会儿,锅里的菜就炒得油光锃亮,咸香扑鼻。 我关火,把菜盛进旁边的大盆里,才转头看向众人,笑着说:“献丑了,大锅菜我也常做,大伙要是不嫌弃,一会尝尝味道。” 那老师傅这才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语气里没了之前的轻视:“好手艺!就这手上的力道,还有这翻锅的功夫,比我们这些老骨头强多了!以前是我们眼拙,您别往心里去。” 其他师傅也纷纷点头,眼神里的不服气彻底没了——他们都知道,能把大锅铲用得这么利索的,绝对是真本事,不是只会做小灶的花架子。 中午打饭的时候,我瞅见许大茂排到了队伍里,就悄悄拉过负责打菜的师傅,指了指许大茂,小声说:“那是我邻居,一会给他多盛点肉。” 师傅会意,点了点头。 等许大茂端着碗过来,打菜师傅果然给他盛了满满一勺,碗底还藏着好几块大肉。 许大茂愣了一下,随即就看到了玻璃橱窗后的我,他没敢明说,只是偷偷冲我竖了个大拇指,脸上的笑都快藏不住了,端着碗乐呵呵地找地方吃饭去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也松了口气——既在食堂立住了脚,又没忘了跟许大茂的约定,这第一天上班,算是顺顺利利过去了。 第16章 娄董的赏识 轧钢厂的日子渐渐稳了,手上的活计熟了,食堂的师傅们也都服了气,我总算能踏实歇个休息日。 一大早,我就把何雨水从被窝里薅起来,她揉着眼睛嘟囔,却还是乖乖任由我给她换上新做的碎花袄,还有那双我特意给她买回来的小皮鞋。 “哥,新皮鞋我自己走,不会弄脏的。” 何雨水踮着脚,小心翼翼地摸着鞋面上的小扣子,眼里满是宝贝。 我笑着捏了捏她的脸:“知道你爱惜,但你这小短腿,跟得上我吗?” 说着,不等她反应,我弯腰一把将她架到脖子上,手掌稳稳托着她的小屁股:“坐稳了,哥带你飞!” 自从重新练起阴阳动功混元十二式,我这身体一天比一天利索,力气大了,脚步也轻了,以前带雨水出门还得慢慢等她,现在她那点重量压在肩上,跟揣了个小布娃娃似的,一点不费劲。 何雨水先是惊呼一声,随即就乐了,小手抓着我的头发,晃着脚丫子喊:“哥,再快点!再快点!” 我脚下加劲,真就跟生了风似的,沿着胡同快步走。 路过的街坊见了,都笑着打趣:“傻柱,你这是扛着闺女去哪啊?” 我也不解释,就笑着应两声,脚下没停——心里记着要去娄家,也想让雨水早点见识见识。 没多大功夫,就到了娄家那栋青砖灰瓦的豪宅门口。 跟周围的小平房比起来,这院子气派多了,两扇朱漆大门擦得锃亮,门两边还摆着两盆半人高的铁树。 我放慢脚步,轻轻把何雨水从脖子上放下来,拍了拍她身上的灰:“到地方了,一会见了娄叔叔娄阿姨,要懂礼貌。” 何雨水点点头,小手紧紧攥着我的衣角,眼睛却好奇地盯着那扇大门,小皮鞋踩在青石板上,没沾一点灰——这一趟,算是没白费我这力气。 守门人进去通报没半分钟,就见一个穿着藏青色绸缎褂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男人快步走出来,脸上带着客气的笑:“是何师傅吧?我是娄家的管家,您跟我来,先生和太太在正厅等着呢。” 我点点头,攥紧何雨水的手,跟着管家往里走。 穿过栽着名贵花木的院子,一脚踏进正厅大门,我和雨水都愣了——地上铺着锃亮的黑白相间瓷砖,光脚踩上去都嫌滑。 门旁立着两尊半人高的外国雕像,雕的是穿着长袍的男人,跟庙里的菩萨完全不一样。 屋顶挂着水晶吊灯,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来,把整个屋子映得亮堂堂的,比我们四合院的堂屋气派十倍不止。 “何师傅来了。” 一个洪亮的声音从里屋传来,我抬头一看,娄知敬穿着一身笔挺的中山装,正从红木沙发上站起来,旁边还跟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眉眼温婉,气质娴静。 管家在旁边介绍:“先生,太太,何师傅到了。” 娄知敬笑着走上前,指了指身边的女人。 “傻柱,这位是你师娘,谭晶,谭家菜的真正传人。当年你爹何大清,就是跟在你师娘的身边,把这手谭家菜学去了的。你现在算上在走你爹曾经的路啊,所以,你这手艺,论辈分也得认她一声师娘。” 我心里一动,还没等开口,谭晶就先温和地笑了:“早就听知敬说,何大清有个好徒弟,今天总算见着了。” 娄知敬话锋一转,语气郑重起来:“傻柱,今天叫你来,是有件大事。我当年其实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后来,我娶了秦老爷的女儿。这秦老爷当年是四九城真正的‘秦半城’,在大清国时,就算是宫里的大太监,也要给三分颜色的。当时,秦老爷兴办实业,作了毕生的积蓄,是好不容易才办下了这座轧钢厂。只是那时候,好好的人不让你好好活,秦老爷的钢厂硬是被大清国,日本人,和国民政府给玩废了。是我接手了这钢厂,这才恢复了生产,只是天不假年,秦老爷,和我原配,命数不好,早早去了,我这才娶得你师娘,你师娘呢,虽然是谭家菜传人,但她毕竟是千金大小姐,只是家道中落,不然不能嫁给我。可她这手艺的确不行,道理呢是知道,可动手就不行了,所以你爹才能在这学到了这谭家菜。你现在学,也要认祖归宗,重新磕头拜师。”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我身上:“现在,你给谭太太磕个头,算是认祖归宗,重新归到师门里来。往后,有我和你师娘在,没人敢再欺负你和雨水。” 这话像道惊雷,我才彻底明白过来——难怪杨厂长会特招我进轧钢厂,还直接给六级工。 难怪娄知敬这样的一个大人物会对我格外关照,甚至让我上他家的门。 这娄董娄半城,能是一般人吗? 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厨子,正常哪有可能上他们家门,甚至娄董带着谭太太一起见我。 原来是有着这么一层关系啊。 我看了眼身边的何雨水,她正睁着大眼睛看着我,我深吸一口气,对着谭晶恭恭敬敬地弯下腰,刚要磕头,谭晶却连忙扶住我:“不用多礼,都是自家人,时代变了,现在是新世界了,不必磕头,心意到了就好。” 娄知敬哈哈一笑,拍了拍我的肩膀:“好!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走,中午让你师娘教教你,咱们尝尝正宗的谭家菜,也让这个,你妹妹吧,让小姑娘解解馋。” 娄家的后厨比我想象中还要气派,青石板铺地,铜制的锅碗瓢盆擦得锃亮,案台上摆着刚从市场送来的新鲜食材——巴掌大的鲍鱼、泛着银光的鲜鱼、带着泥土清香的时蔬,样样都透着精致。 谭晶站在案台旁,手里拿着一把薄如蝉翼的片刀,耐心地给我讲解:“谭家菜讲究‘慢工出细活’,就说这道‘黄焖鱼翅’,泡发鱼翅得用清水,不能沾一点油星,火得用文火慢慢煨,急不得。” 她一边说,一边示范着如何给鱼翅改刀,她的技术不行,但关于技术的要点十分清楚明白,我在她的指点下,动作轻柔却精准,每一刀的力度都恰到好处。 我就这样,拿着刀跟着学,一开始手还有些发紧,怕糟蹋了好食材。 谭晶看出我的紧张,笑着说:“别怕,食材是死的,人是活的,多练几次就熟了。你有何大清传下来的底子,悟性高,一点就透。” 有师娘在旁边指点,我也渐渐放了心。 从处理食材到掌控火候,每一个步骤都不敢马虎。 炒糖色时,我盯着锅里的冰糖,看着它从颗粒慢慢融化成琥珀色,再按照谭晶说的,及时倒入高汤。 煨制鲍鱼时,我守在灶台前,每隔一刻钟就用勺子舀起汤汁浇在鲍鱼上,让味道更均匀地渗进去。 何雨水一开始在旁边乖乖坐着,后来就跑出去玩了。 只在我菜做好后跑回来闻闻香味,小脸上满是期待。 娄知敬也时不时过来看看,见我学得认真,脸上满是欣慰。 不知不觉,太阳就西斜了。 当最后一道“扒鸡茸菜心”出锅时,浓郁的香气瞬间弥漫了整个后厨,甚至飘出了屋外。 那香味不似普通菜肴的浓烈,而是一种温润绵长的香,带着食材本身的鲜,又透着调料的醇,勾得人直咽口水。 “好香啊!” 一道清脆的女声从门口传来。 我抬头一看,一个穿着浅色连衣裙的姑娘从楼梯上跑下来,梳着齐耳的短发,眉眼间和娄知敬有几分相似。 她冲到餐桌旁,鼻子使劲嗅了嗅,眼睛亮得像星星:“妈,好久没闻着这么正宗的谭家菜香味了!最近你都不做这些菜了。” 谭晶笑着走过去,摸了摸她的头:“这可不是我做的,是你傻柱哥做的。你尝尝,看看有没有你妈做的味道。” 姑娘转头看向我,好奇地打量了两眼,随即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菜心,嚼了嚼,立马竖起大拇指:“好吃!比我上次在家里吃的还香!傻柱哥,你也太厉害了吧!” 我挠了挠头,心里满是成就感——忙活了一整天,总算没辜负师娘的教导,也没糟蹋了这么好的食材。 娄知敬看着这一幕,哈哈笑着说:“好!以后咱们家想吃谭家菜,再也不用等过节了!” 饭桌上,娄晓娥捧着碗,一口接一口地吃着我做的谭家菜,嘴里还不停夸赞,何雨水也被桌上的甜食吸引,小脸蛋吃得鼓鼓的。 娄知敬端着酒杯,喝了口酒,目光落在我身上,忽然开口道:“傻柱,你爹何大清,当年我其实是瞧不上的。” 这话让我手里的筷子顿了一下,谭晶在旁边轻轻碰了碰他的胳膊,示意他别吓着人。 娄知敬却摆了摆手,继续说:“当年何大清跟着你师娘偷学手艺,他求着要跟你师娘学谭家菜,我看他也算机灵,就默许了。可谁知道,他学了点皮毛,就到处吹牛,说谭家菜是他何家祖传的,祖传,什么是祖传?姓何的凭什么说祖传两个字。他姓何还是姓谭?” 他放下酒杯,语气里多了几分不屑:“更过分的是,后来我听说——他居然跟一个寡妇跑了,把你和雨水两个孩子扔在四合院里不管不顾。为人夫、为人父,他连最基本的责任都担不起来,不是禽兽是什么?也不知当初怎么瞎了眼,就收了这么个不地道的东西。” 我握着筷子的手紧了紧,何大清的事,我比谁都清楚,心里早就没了波澜,可从娄知敬嘴里说出来,还是觉得脸上发烫。 何雨水似乎没听懂,只是抬头看了看我,又低头继续吃菜。 娄知敬话锋一转,语气缓和下来,目光也软了些:“不过见到你,我倒是宽心了不少。你爹不地道,可你这孩子,实诚。进了轧钢厂,不张扬;我听说有你们院里人求你走后门,你知道守规矩;学谭家菜,也肯下苦功。上次我还听食堂的人说了,说你单手舞大锅铲,镇住了一群老师傅,我听了都高兴。” 他端起酒杯,跟我虚碰了一下:“现在不说从前事,以后好好跟着你师娘学手艺,好好照顾雨水,有我在,没人敢再欺负你们兄妹。” 我连忙点头,心里又暖又沉——原来娄董早就知道我家的事,对何大清的不满藏了这么多年,却还愿意照拂我和雨水,说到底,这是看在我还算实诚的份上。 谭晶在旁边笑着打圆场:“过去的事就别提了,现在傻柱在,咱们也算圆了秦老爷的心愿。快吃饭吧,菜都要凉了。” 我夹了一块鱼翅放进何雨水碗里,看着她满足的笑脸,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不管何大清怎么样,我都要把雨水照顾好,把手艺学好,不辜负娄董和师娘的信任。 娄晓娥正夹着一块扒鸡茸菜心,忽然想起什么,眨着眼睛问我:“傻柱哥,你长得挺精神,做事也利索,怎么大家都叫你‘傻柱’啊?这名字一点都不好听。” 她这话一出,桌上的目光都聚到了我身上。 何雨水也停下筷子,好奇地看着我——她只知道我叫这个名字,却从没问过缘由。 我放下筷子,笑着回忆:“小时候有次替我爹卖包子,当时有溃兵抢我的包子,我带着包子跑了半天,后来有个商人把我包子买下来了,我觉得我做得事挺聪明,回家才被我爹发现,那商人给的是假钱,他气得就骂我傻柱,后来院里其余人也都这么叫了,叫着叫着,也就习惯了。” 娄知敬听完,皱了皱眉:“这叫什么事!大人骗小孩,怎么就成了‘傻’?谁家小孩没被骗过?成年人不也经常收了假钱,给人骗了,回头我让人跟院里和厂里打个招呼,把这名声给你澄清了,总叫这么个名字,像什么话。” 我连忙摆手,笑着拒绝:“娄董,不用麻烦。我是不是傻,我自己心里清楚,别人怎么以为,也改变不了我是什么人。再说了,叫‘傻柱’也没什么不好,院里人跟我熟,才这么叫;厂里师傅叫着,也显得亲近。只要我没真傻,没干傻事,别人的看法算什么?” 这话一出口,娄知敬眼睛亮了亮,放下酒杯,对着我连连点头:“好!好一个‘别人的看法算什么’!你这心性,比你爹强太多了。不较真、不钻牛角尖,还能守住自己的本分,难得,真是难得。” 谭晶也笑着附和:“傻柱这孩子,看着直爽,心里透亮着呢。” 娄知敬端起酒杯,跟我又碰了一下:“以后别总叫我‘娄董’,显得生分。有空了就常带着雨水上门,跟你师娘学学手艺,陪我喝两盅。咱们既是师门渊源,往后就是一家人,别客气。” 我连忙应下:“哎,谢谢您,娄叔。以后我肯定常来,也多跟师娘学学本事。” 何雨水在旁边听着,也跟着点头,小脸上满是开心——她知道,往后除了我,又多了人疼她了。 第17章 易中海的失落 傍晚的风带着几分凉意,吹得路边的树叶沙沙作响。 我脚踩着新得的自行车,车铃偶尔叮当地响两声,心情像被晚霞染透的天空一样明朗。 何雨水坐在身前的6下我的胳膊,笑声清脆得能穿透暮色。 谁能想到,上午去娄董家时,我还以为只是和娄董家里走个关系,露两手厨艺而已。 可一进门,娄董和谭晶谭太太待我们格外热络,没聊几句,谭太太竟拉着我的手说,瞧我机灵,想收我做弟子,正经教我谭家菜。 我当时脑子都懵了,直到谭太太把一套绣着暗纹的围裙塞到我手里,才反应过来这不是梦。 走的时候,娄董还让司机推来这辆自行车,笑着说:“以后来往学菜方便,别总挤公交了。” 其实我心里门儿清,这一切说到底是场误会。 我爹何大清哪有什么祖传手艺? 他就是早年在娄家当帮工时,趁谭太太不注意,偷偷学了些谭家菜的皮毛,出去就吹得天花乱坠,说自己是“谭家菜传人”。 也就是娄董和谭太太心善,不计较这些小事,不然我爹早该倒霉了。 没成想,他们竟念着旧情,还愿意正经教我谭家菜。 这下我才算有了真名头,以后再提手艺,不用像我爹那样靠吹,能大大方方说一句“我学的是谭家菜”。 自行车刚拐进四合院门口,就见阎埠贵搬着个小马扎坐在那儿守门,眼睛跟探照灯似的,一下就盯上了我手里的车把。 他噌地站起来,凑过来围着自行车转了两圈,嘴张得能塞进个鸡蛋:“何小子,你这自行车哪儿来的?” 我说。 “这车啊,是娄董给我的。” 阎埠贵的目光黏在自行车的锃亮车把上,手指忍不住碰了碰车座,声音都带着颤:“何小子,你是说——这新车……是娄家给的?他就这么白白的给你一辆这么新的自行车?” 我脚撑在地上,看着他那副急着探听的模样,忍不住笑了:“三大爷,您先别急,自行车当然不是白给的,这事说起来还得从我爹那‘谭家菜传人’的名头说起。” 他耳朵一下竖了起来,搬着小马扎凑得更近:“怎么?这里头还有门道?” “可不是嘛。” 我摇了摇头。 “您想啊,咱何家三代贫农,解放前连顿饱饭都难吃上,哪有条件学谭家菜这种达官贵人吃的手艺?我爹那名头,纯是吹的。” 阎埠贵眼睛瞪圆了,追问:“那他以前露的那些手艺……” “是偷学的。” 我压低了点声音。 “早年我爹在娄家当帮厨,娄董的太太谭晶,那才是正宗的谭家菜传人。不过谭太太是大家闺秀,十指不沾阳春水,手里有祖传的菜谱,可实际操作的手艺不如我爹熟练。我爹就借着帮厨的机会,偷偷把谭家菜的做法记在心里,出去就给自己贴金,说是什么‘祖传手艺’。” 这话一出,阎埠贵倒吸一口凉气,又很快叹了声:“你爹这胆子也太大了,就不怕娄家找他麻烦?” “所以说谭太太心善。” 我语气里满是感激。 “她知道我爹那点小心思,却没计较,反而看我对做菜上心,愿意正经收我当弟子,教我正宗的谭家菜。这才算让我真正‘认祖归宗’,不是靠吹的,是有真本事学了。” 我拍了拍自行车的横梁:“娄董见我以后要常上门学艺,怕我路上远往来的麻烦,就把这自行车送我了,说是方便来往。” 阎埠贵听完,盯着自行车的眼神更热了,嘴里不停念叨:“你这小子,真是走了大运……娄家这格局,真是没话说!你这小子,真是走了大运!不行,必须请客!就去街口的小饭馆,炒两个菜,咱也沾沾你的喜气!” 我一听这话就犯了难,苦笑着摇头:“阎叔,我哪有那钱啊。我才刚参加工作,第一个月工资还没发呢,家里前些日子刚凑钱装修房子、通厕所,把攒的那点钱全花光了,现在兜里比脸还干净,真是没法请您。” 这话显然没让阎埠贵死心,他的目光转了转,一下盯上了我车筐里那袋从谭家带回来的剩菜。 “没钱请客也行。” 他往前凑了凑,眼神黏在我带回来的饭盒上。 “你这从谭家带回来的菜,肯定是好东西,分我点尝尝呗?不用多,就那点汤汁也行,我也沾沾谭家菜的光。” 我赶紧把车筐往怀里拢了拢,无奈地说:“三大爷,这菜真分不了。后院聋老太太年纪大了,我得给她送点过去;我妹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也得靠这菜补补。这里面就这点东西,我自己都不够吃,实在对不住您了。” 说完,我也不等他再开口,推着自行车往院里挤。 阎埠贵还想拦,我脚步没停,硬是从他身边蹭了过去。 身后传来他气呼呼的声音:“你这小子!怎么这么抠门!一点光都不让沾!” 我没回头,只当没听见,推着车快步往自家方向走——这四合院的人精多,再跟阎埠贵耗下去,指不定还得生出什么事来。 推开家门,我把自行车停在院里,转身从车筐里拎出谭家带回来的菜。 进了屋,我把剩菜热上。 等菜刚热好,我就盛出小半盘,递给旁边戳着筷子发呆的何雨水:“雨水,把这个给后院聋老太太送过去,记得礼貌点。” 何雨水噘着嘴接过盘子,脚步磨磨蹭蹭的,走了两步又回头,声音带着委屈:“哥,我不想去。那老太太每次见我都不理人,明明能听见还装听不见,她根本不喜欢我,为啥非要讨好她呀?” 我放下手里的碗,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傻丫头,跟你说个道理。你看聋老太太一大把年纪了,就算顿顿吃好的,她又能吃多少?咱们现在多给她送点饭菜,她心里能不记着咱们的好?” 何雨水眨了眨眼,还是不解:“可记着好又能怎么样呀?” “你想想,”我往她身边凑了凑,压低声音:“她孤寡一人,没儿没女,这四合院里最好的那间房子,等她走了之后该归谁?” “不是一大爷吗?” 何雨水立刻接话。 “现在都是一大爷和一大妈在照顾她呀。” “你这脑子就是转得慢。” 我点了点她的额头。 “一大爷有孩子吗?就算房子给了他,他以后老了,手里能留得住吗?再说了,一大爷一门心思指望贾东旭给他养老,眼里全是贾家的人。可聋老太太呢,她最看不上贾家那一家子的做派,怎么可能把房子留给贾家?” 何雨水这才反应过来,眼睛亮了亮:“哥,你的意思是……老太太最后会把房子给咱们?” “这就对了,”我夹了口菜放进嘴里:“用一点饭菜,换一栋可能到手的房子,你说这买卖值不值?现在多跑两趟腿,以后咱们家就能在四合院里挺直腰杆,值了!” 何雨水听完,用力点了点头,端着盘子就往外走,脚步都比刚才轻快了不少,嘴里还念叨着:“我这就去送,保证让老太太高兴!” 何雨水端着空盘子回来,脸上带着笑,一进门就说:“哥,老太太收下菜了,还摸了我头呢!” 说着就凑到桌边,拿起筷子大口扒饭,刚才的委屈早没了影。 我们正吃着,院门外传来脚步声,接着就听见易中海的声音:“柱子在家吗?” 我心里咯噔一下,放下筷子去开门。果然,易中海站在门口,目光直往院里的自行车上瞟,脸上堆着笑:“小何,听说你跟娄董家攀上了关系,还得了这么好的车,真是好运气啊。” 我客气地让他进门,没接话。 易中海也不绕弯子,搓了搓手说:“咱们四合院讲究邻里和睦、互相帮助,你也知道,你嫂子秦淮茹要回趟乡下看亲戚,路上不方便,想跟你借下自行车用用,用完就还你。” 我当即摇头,语气干脆:“一大爷,这可不行。秦淮茹老家在乡下,坐车都得半天,骑自行车去?这不是开玩笑吗?再说乡下的路全是灰和坑,我这自行车是娄家刚给的,九成九的新车,您看这漆、这零件,跟刚买的一样,去一趟乡下回来,指不定成什么样了。” 我指着车继续说:“到时候车脏了谁洗?要是轮胎扎了、车身摔了,算谁的?这年头自行车多金贵您知道,我刚得的车,跟老婆似的金贵,您见过谁把老婆随便借人的?” 易中海的脸沉了沉,皱着眉说:“柱子,你怎么这么自私?邻里间互相帮个忙都不肯,一点不团结。” 我听了反而笑了,顺着他的话说:“一大爷,您要是觉得团结重要,那咱这么办——我挺稀罕贾家那台缝纫机的,听说还是您给买的?要不就让贾家拿缝纫机跟我换自行车,这样秦淮茹能用车,我也不亏,您看怎么样?” 易中海的脸色一下变了,摆着手说:“那可不行,缝纫机是给秦淮茹家用的,怎么能换?” “这不就得了?”我摊了摊手,“您也知道东西金贵,我这自行车也一样。” 易中海没话说了,脸色难看地站了会儿,最后只能摇头叹气,转身走了。 我关上门,回头见何雨水瞪着大眼睛看我,忍不住笑了:“吃你的饭,以后有人借车,就说我说的,不借!” 易中海刚走没十分钟,院门外就传来贾张氏那标志性的大嗓门,人还没到,声音先钻了进来:“何小子!在家没?给我出来!” 我刚收拾完碗筷,听见这声音就皱了眉,还没等我起身,贾张氏已经掀帘进了屋,一眼就瞅见了院里的自行车,几步就凑了过去,伸手就想摸车把。 “何小子,听说你得了辆新车?” 贾张氏斜着眼睛看我,语气带着理所当然。 “东旭要带秦淮茹回娘家省亲,正愁没个代步的,你这自行车借我们用用,都是一个院的邻里,这点忙都不帮?” 我走出门,挡在自行车前,语气干脆:“不行。” “你说啥?” 贾张氏拔高了音量。 “刚才易中海来你没借,现在我来你还不借?不就是辆自行车吗?你至于这么抠门?” “不是抠门,是道理讲不通。” 我指了指自行车。 “一大爷来的时候说秦淮茹一个人用,我都没同意。现在你们是两个人,还是成年人,骑一辆自行车跑长途,你知道这对车的损耗有多大?乡下的路坑坑洼洼,来回一趟,车脏了、零件颠坏了,或者影响了使用寿命,算谁的?我的损失谁来补?” 我往前站了一步,盯着她:“您当您是街道办的?想借我就必须借?别说借,真想要也成,拿贾家那台缝纫机来换,我立马给你们。” 贾张氏一听“缝纫机”,眼睛瞪得溜圆,伸手就想去抢自行车的车把:“你这小子怎么这么混!一辆破自行车还想换缝纫机?今天这车你借也得借,不借也得借!” 她手刚碰到车把,我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用力往旁边一甩,趁她没反应过来,赶紧把自行车往屋里推。 贾张氏还想追,我已经把车推进屋,反手关上了门。 “你给我开门!何小子!你敢抢我东西!” 贾张氏在门外拍着门喊,声音又尖又利。 我靠在门后,没理她——看来这自行车以后是不能放外面了,四合院这些人精,指不定还会打什么主意。 门外闹了一会儿,见我没动静,贾张氏才骂骂咧咧地走了。 贾张氏拍门的吵闹声在四合院里回荡,易中海坐在自家屋檐下的竹椅上,手里的蒲扇停了停,眉头皱着,轻轻摇了摇头。 他原本想着,贾张氏去借车,就算不成,也能跟何小子(傻柱)闹上几句,自己再出面“调解”,多少能敲打敲打这小子,让他别太“不懂事”。 可没成想,贾张氏闹得那么凶,最后还是落了个空手而归。 易中海放下蒲扇,起身想往傻柱家走——以往傻柱要是跟院里人起了冲突,他总能以“一大爷”的身份,说些“邻里和睦”的话,把傻柱压下去。 可脚刚抬起来,又顿住了。 他忽然想起,傻柱今天刚从谭家回来,第一时间就让何雨水给聋老太太送了菜。 这些日子,傻柱往聋老太太那儿跑的次数也多了,两人关系肉眼可见地近了。 聋老太太虽说是个孤寡老人,可在四合院里的分量谁都清楚,连街道办的人都得敬她三分。 要是自己现在再像从前那样,不分青红皂白地打压傻柱,帮着贾家说话,聋老太太那边肯定不答应。 老太太护短,真要是闹起来,自己这“一大爷”的面子可就保不住了。 易中海转过身,目光复杂地看向傻柱家的方向,心里犯了嘀咕:这傻柱,以前多好忽悠啊,说几句大道理就听劝,怎么现在突然精得跟猴似的? 不仅不傻了,还懂得跟娄家攀关系、跟聋老太太处好关系,自己的话也不管用了。 他叹了口气,重新坐回竹椅上,蒲扇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眼神里满是琢磨——以后想让傻柱像以前那样听话,怕是没那么容易了。 第18章 许大茂的幻想 第二天一早,我推着自行车刚出四合院门,就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 回头一看,是易中海快步追了上来,手里还拿着个布包,像是早就在门口等着了。 “小何,等一下!” 他追上我,喘了口气,目光落在我手里的车把上,语气比昨天缓和了不少。 “正好路上跟你说几句,你看咱们院里邻里这么多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跟贾家处好关系才是正理。昨天借车的事,你一再驳贾家的面子,传出去别人该说你不懂事了。” 我脚撑在地上,看着他,心里门儿清他是替贾家来当说客的,却没直接戳破,反而顺着他的话往下说:“一大爷,其实我也没说贾家所有人都不好。贾东旭那人,我看就挺不错,老实,也听话,没那么多心眼;秦淮茹也不容易,家里家外操持,对东旭也尽心,任劳任怨的,看着就辛苦;就连以前的老贾,在世的时候也是个识大体的,跟院里人相处都客客气气。” 易中海眼里闪过点意外,大概没想到我会这么说,赶紧接话:“是啊,你能这么想就对了,那你看……” “但问题出在贾张氏身上。” 我打断他的话,语气也沉了沉。 “您也知道,贾老太太手脚不干净,院里谁家少点东西没她的影子?平时好吃懒做,就知道坐在门口说三道四,说话还脏,张口闭口就骂人,我最烦的就是这种人。有她在中间搅和,我跟贾家怎么可能处好?就算我想好好相处,她也得能让人省心啊。” 易中海的话被我堵在喉咙里,张了张嘴,半天没说出话来。 他大概也知道贾张氏的德行,没法替她辩解,只能皱着眉叹气:“这老太太……确实是让人头疼。” “所以不是我不想跟贾家好,是实在处不到一块儿去。” 我拍了拍车座。 “一大爷,我得上班了,再晚就该迟到了。” 说完,我脚一蹬,骑着自行车就往前去,没再回头看易中海的表情。 傍晚我刚把谭家菜剩下的腊肉切了点,准备跟何雨水炖个白菜,院门外就传来易中海的声音。 开门一看,他手里拎着个布包,笑着走进来:“小何,今晚不忙吧?我带了点酒,咱爷俩喝两盅。” 说着他把布包往桌上一放,掏出一瓶散白,一碟裹着盐粒的花生米,最后还端出个搪瓷碗,里面是颤巍巍的鸡蛋羹——油花浮在上面,闻着还挺香。 我心里门儿清,这是下本钱了,知道我以前随我爹爱喝两口,花生米下酒正对胃口,鸡蛋羹更是平民家少见的“奢侈菜”,连二大爷平时都眼馋。u 我没露声色,冲何雨水使了个眼色。 她立马会意,端起刚摆上桌的腊肉白菜转身进了里屋,再出来时,桌上只剩一盘炒豆腐和一碟腌白菜。 何雨水皱着眉坐下,拿起筷子扒拉着碗里的饭,慢得跟数米粒似的,脸上满是不待见。 易中海倒没在意菜,自己拧开酒瓶盖,给我面前的粗瓷碗倒了小半碗,又给自己满上,端起来就干了一杯,抹了把嘴说:“小何,咱先喝着,有话慢慢说。” 他连干了三杯,脸微微泛红,才放下酒杯,话头慢慢往正题上引:“你看咱四合院,住了这么多年,邻里关系比啥都重要。白天说的贾家的事,我知道你对贾张氏有意见,她那人是讨嫌,嘴碎还爱占小便宜,但你也得体谅——她那性子,是过去苦日子逼出来的,饿怕了、穷怕了,才会那样。” 我捏着酒杯没动,听他继续说。 易中海又给自己倒了杯酒,语气沉了沉:“再说了,天下哪有不是的父母?只有做子女的不周全,没有父母对不住孩子的。贾张氏再不好,也是东旭的娘,秦淮茹的婆婆,看在他们小两口的面子上,你也该多让着点。” 一旁的何雨水“嗤”了一声,头埋得更低,筷子戳着碗里的豆腐,没说话。 我拿起酒杯又放下了,这种粗劣的酒我实是提不起兴趣。 感觉这酒就和易中海的话一样烂。 心里冷得很——这话说的,倒像是贾张氏占人便宜、说脏话,全成了苦日子的错,我们受着委屈,反倒成了“不周全”。 我放下手里的酒杯,指尖在碗沿轻轻摩挲着,脸上露出几分“诚恳”的神色,声音也放软了些:“一大爷,您是个好人,这点我打心眼里敬重。一大妈更是没得说,院里谁不知道她心善?你们老两口,那都是实打实的厚道人。” 易中海听到这话,脸上的线条柔和了些,端着酒杯的手顿了顿,等着我往下说。 “您疼贾东旭,我能理解。” 我话锋一转,语气里添了点委屈。 “可理解归理解,您不能让我上赶着去贴贾张氏的冷腚啊。她见着我就骂,说话带刺,对我恶语相向,我还得反过来讨好她、巴结她——这不是下贱么?我做不到。” 何雨水在旁边扒饭的手停了停,偷偷抬眼看了我一下,又飞快地低下头,嘴角却悄悄往上勾了勾。 我往前凑了凑,声音压得更低,像是在说掏心窝的话:“一大爷,您要靠贾东旭养老,愿意倒贴贾张氏,我没半句话说。您是八级工,每月工资福利差不多一百块,从前攒下的积蓄也不少,您怎么帮贾家、怎么贴他们,那都是您的本事。可您不能拉上我啊,我跟您不一样。” “我工资低,手里没闲钱,所有心血都放在雨水身上——得供她吃好穿暖,将来还得供她上学。我自己呢,也得考虑终身大事,三大件一样都不能少,将来结婚是要娶媳妇享福的,不是让我媳妇进门后,跟秦淮茹似的,一天到晚当牛做马,洗不完的衣服、做不完的活。” 我摊了摊手,语气里满是无奈:“您说,就这么个情况,我怎么跟贾家和好?与其凑到一块儿闹不痛快,不如大家保持距离,相见争如不见,反倒清净。” 易中海手里的酒杯悬在半空,脸上的表情一阵青一阵白。 他大概没料到我会把话说得这么透,连他的工资、养老打算都点到了,那些准备好的说辞,竟一句也没机会往外抛。 半晌,他才闷声喝了口酒,没再提让我和贾家和好的事。 从何小子家出来,易中海手里的空酒瓶子晃悠着,心里满是憋闷。 那小子油盐不进,话都说到那份上了,显然是没法再拉着他接济贾家。 思来想去,他把心一横——既然何小子指望不上,那就只能在贾东旭身上多下功夫。 以前教贾东旭打磨零件,易中海总留着一手。 不是藏个关键技巧,就是少说句火候把控的门道,就怕这小子学太精了脱离自己控制,将来养老没了依靠。 也正因如此,贾东旭参加工作这么久,手艺始终没大长进,至今还是个一级工。 可现在不一样了。 易中海开始把压箱底的真本事往外掏,从零件的精准度校准,到特殊材质的打磨手法,手把手地教。 车间里的活儿也往贾东旭身上压,美其名曰“多练才能进步”。 这下贾东旭的日子就难熬了。 每天下班回来,胳膊酸得抬不起来,手指头被砂纸磨得通红,工作量比以前翻了一倍还多。 可家里的饭食还是老样子——窝窝头就着咸菜,偶尔有点荤腥,还没等他伸筷子,就被贾张氏拨到自己碗里,美其名曰“我年纪大了,得补补”。 食堂里偶尔改善伙食,贾张氏更是早早候在门口,把贾东旭的那份好饭菜全截胡,只给他留点残羹冷炙。 偏偏他刚娶了秦淮茹。 姑娘长得俊俏,又温顺,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每晚都忍不住多亲近几分。 白天累得像条狗,晚上又耗心神,日子一长,贾东旭的脸色就肉眼可见地差了。 原先还算红润的脸,渐渐变得蜡黄,眼下也挂着青黑,走起路来脚步都虚浮了些。 有次在院里碰到二大爷,对方还打趣他:“东旭,怎么最近瞧着没精神?是不是小两口晚上没歇好?” 贾东旭只能干笑两声,心里却苦得发涩——他哪是没歇好,是实在撑不住了。 只有易中海看在眼里,心里暗暗盘算:等东旭手艺学好了,成了车间的骨干,将来自己养老才有保障,这点苦,他得受着。 周末一早,我揣着刚发的工资,拉着何雨水往街上走。 老规矩,先去雪茹绸缎庄——我有条件,有布票,都得给她订制件新衣服,小姑娘正是爱美的年纪,不能委屈了她。 一进门,老板娘陈雪茹就笑着迎上来,伸手捏了捏何雨水的脸蛋:“哟,我们小雨又来啦?这次想做件什么颜色的衣裳?” 说着她拿起块水粉色的布料,在何雨水身上比了比。 “这个颜色衬你,穿出去准是街上最俏的小姑娘。” 何雨水被夸得红了脸,躲在我身后偷偷笑。 陈雪茹看着她这模样,忍不住打趣:“小雨啊,可得珍惜现在的好日子,你哥天天给你买新衣服、带你吃好吃的。等将来长大了结婚嫁人,可就不一定有这么舒心啦。” 这话一出,何雨水立马从背后探出头,皱着小眉头反驳:“我才不要结婚!我要跟哥哥过一辈子!” 陈雪茹被逗得哈哈大笑,眼泪都快出来了:“好好好,跟你哥过一辈子,你哥可真是没白疼你。” 等敲定了衣服样式,陈雪茹把早就备好的零食包包递给我——是她特意给何雨水做的,浅紫色的布面,绣着只小兔子,精致得很。 出了绸缎庄,我带着何雨水往街边的小摊走,把板栗、花生、瓜子、枣子一一往小包包里装,最后趁她不注意,偷偷塞了几颗巧克力进去——这是上次从娄家回来时,娄晓娥塞给我的,稀罕得很。 我蹲下来,拉着她的小手,认真叮嘱:“小雨,这些吃的,你要是想跟院里的小朋友分享点板栗、瓜子都成,但巧克力绝对不能给别人看,更不能分享,知道吗?” 何雨水眨巴着眼睛点头:“为什么呀?” “万一有人问起来,你就说是娄家的娄晓娥姐姐给你的,别说是哥给的。” 我摸了摸她的头。 “这东西少见,容易招人眼。” 何雨水立刻把小包包往怀里抱了抱,用力点头:“我知道啦!我才不要分享呢,这些全是我的!” 看着她护食的小模样,我忍不住笑了,站起身牵起她的手:“对,全是你的。走,哥再带你去买糖葫芦。” 何雨水立马欢呼起来,小脚步轻快得很,手里的零食包包被她攥得紧紧的。 牵着何雨水刚走到四合院门口,就见许大茂靠在门框上抽烟,眼神直勾勾盯着何雨水手里鼓囊囊的零食包。 他看见我们,脸色沉了沉,没说话,转身就往院里跑,嘴里还喊着:“招娣!快出来!” 没一会儿,他就拉着妹妹许招娣出来了。 许招娣怯生生的,手里空落落的。 许大茂没理我们,拽着妹妹就往街上走,路过时还不忘瞪我一眼——那不服气的劲儿,明摆着是想跟我较劲。 大概过了两个多小时,就听见院门外传来许招娣的笑声。 抬头一看,许大茂拉着她回来,许招娣手里也拎着两个小纸包,里面装着糖块和炒豆子,脸上满是高兴。 许大茂刚把妹妹送进屋,就径直朝我走过来,胳膊往我肩上一搭,热络地说:“柱子,跟你说个事儿。你看咱俩是好朋友,雨水和招娣也合得来,等将来她们俩长大了,我娶雨水,再让招娣嫁给你,咱这不就成一家人了?多好!” 我正帮何雨水把零食往屋里拿,闻言笑了笑,摆了摆手:“不必了,大茂,这事儿不合适。” 许大茂的脸一下就拉了下来,手从我的肩上挪开,语气也硬了:“你啥意思?是不是瞧不起我?我许大茂配不上雨水?我堂,吃的是公家饭,哪点差了?” 我放下手里的东西,看着他,依旧笑着说:“大茂,结婚是大事,不是咱们俩说了算的。按老规矩,得父母做主。我家情况你知道,我爹走了,我将来娶媳妇、雨水嫁人,都得自己操心。但你不一样,你爸妈都在,他们肯定早给你盘算好了,将来给你安排门亲事,哪轮得到咱们在这儿瞎琢磨?” 许大茂愣了愣,大概没料到我会这么说。 他张了张嘴,想反驳,可琢磨了半天,也没找出话来——他爸妈确实常跟他提相亲的事,只是他没往心里去。 最后只能哼了一声,悻悻地说:“行吧,算你说得有理。但我跟雨水的事,我可没放弃!” 说完,扭头就回了自己家。 一旁的何雨水拉了拉我的衣角,小声说:“哥,我才不嫁许大茂呢,他老欺负人。” 我摸了摸她的头,笑着说:“放心,咱不嫁,以后你想嫁谁,哥都听你的。” 第19章 许大茂相亲,何雨水上学 傍晚的霞光透过窗棂,在许家饭桌上洒下一片暖黄。 许大茂扒拉着碗里的糙米饭,筷子顿了顿,还是把憋了一路的想法吐了出来:“爸,妈,我有个事想跟你们商量。” 许富贵放下酒杯,眉头一抬:“说。” “我想跟傻柱换亲。” 许大茂声音不大,却像颗石子砸进平静的水里,许母手里的汤勺“当啷”一声磕在碗沿上。 “换亲?” 许母嗓门先高了起来。 “你跟傻柱换什么亲?咱家招娣才多大,你又想干什么糊涂事?” 许大茂连忙解释:“不是让招娣现在嫁,我是想,我以后娶何雨水,让傻柱娶招娣,这样咱们两家关系不就更近了?” 许富贵把酒杯往桌上一墩,酒液晃出几滴:“何雨水才多大?连个学也没上半大的丫头片子,你等她成年、能嫁人,得等到猴年马月?再说傻柱,你们俩从小打到大,三天两头吵得鸡飞狗跳,怎么突然想起跟他换亲了?” “爸,您不知道,傻柱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 许大茂往前凑了凑,语气透着几分急切。 “他不犯浑了,说话也讲道理,再也不随便动手打人,还挺关照我的。上次我在外头,他还帮我打架呢,现在我们是好哥们,老铁!我有事喊他,他一准来帮忙。我想跟他把关系处深点,换亲不是最好的法子嘛。” 许母却摇着头,往他碗里夹了一筷子青菜:“大茂,听妈的,别琢磨这事儿。何雨水那丫头是看着不错,可架不住被傻柱宠坏了,脾气傲得很,跟她过日子未必顺心。再说,妈正给你使劲呢,你别急。” 许富贵放下筷子,眼神里多了几分郑重:“你妈说得对。她在娄董家做女佣,娄董的女儿娄晓娥你知道吧?模样周正,知书达理,娄董一直想给女儿找个普通贫下中农的女婿,怕找条件太差的,女儿跟着吃苦,所以想在认识的人里挑。你妈最近正跟娄董家的保姆处关系,想把你推荐过去。” 他顿了顿,看着许大茂瞪大的眼睛,继续说:“要是成了,你就能娶到娄晓娥这样的千金大小姐,以后吃穿不愁,还能沾着娄家的光,这不比娶傻柱的妹妹强百倍?” 许大茂手里的筷子僵在半空,脑子里瞬间被“资本家大小姐”“吃穿不愁”“沾光”这些词填满。 一想到娄晓娥穿着旗袍、举止优雅的样子,他心里像揣了个火炉,瞬间热乎起来,刚才琢磨换亲的那点心思,早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他咽了口唾沫,声音都带了几分颤:“爸,妈,这……这是真的?娄董真能看得上我?” 许母笑着拍了拍他的手:“只要你妈多上点心,总有希望。你呀,就别想傻柱家那点事了,好好等着就行。” 许大茂重重点头,扒拉米饭的速度都快了几分,心里已经开始盘算着,要是真娶了娄晓娥,以后在大院里该多风光。 我刚端着搪瓷缸子在院里槐树下歇脚,就听见一阵熟悉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抬头一看,果真是许大茂,穿着件新浆洗的蓝布褂子,嘴角快咧到耳根了,手里还攥着包水果糖,没等我开口就凑了过来。 “哎,兄弟!跟你说个事儿!” 他往我旁边石凳上一坐,声音压得不算低,院里路过的邻居都能听见三分。 “我家正运作呢——娄晓娥!我要娶娄晓娥了!” 我心想果然还是到这一步了,虽然已经知道,但我还是配合地挑了挑眉,把搪瓷缸子往石桌上一放,笑着道:“这可是大喜事啊,得恭喜你。” 许大茂立刻得意地搓了搓手,刚要接着显摆,我话锋轻轻一转:“不过恭喜归恭喜,有句话我得跟你提个醒。娶娄晓娥是好事,但也藏着坏事,风险你得心里有数。” 他脸上的笑瞬间僵了半截,半截了些:“啥风险?你别吓唬我啊!” “我不是吓唬你。” 我指了指他,语气放缓。 “娄晓娥那姑娘我上次在娄家做菜是见过的,肤白貌美,往那儿一站跟个水灵的大苹果似的,谁看了不眼馋?可你别忘了,她是资本家女儿。现在这特殊时候,娄家是想借你这工人身份避祸,才愿意把女儿嫁你。” 许大茂的手不自觉攥紧了糖纸,沙沙作响。 “你要是真娶了她。” 我接着说。 “往后在轧钢厂,你就别指望提干进步了。放映员这个活儿,你大概率得干一辈子,至少这好些年,是没盼头的。” 这话一出口,许大茂脸上的得意劲儿全没了,眼神发直,手指无意识地抠着石桌缝,显然是听心惊了。 可也就愣了那么一会儿,他忽然抬手摸了摸下巴,眼神里又冒出点光,嘴里喃喃道:“肤白貌美……大苹果似的……” 我一看他这模样就知道,刚才那番话怕是白说了——比起轧钢厂的前程,娄晓娥的模样,在他心里早占了上风。 轧钢厂的公告栏前围了圈人,许大茂挤进去一瞧,眼当即就瞪圆了—— “抽调许大茂同志,负责下乡流动放映工作,即刻执行”。 他拽住旁边的工友:“凭啥是我?这活儿不一直是我爹许富贵干的吗?” 工友咂咂嘴:“许师傅都五十多了,跑乡下颠得骨头疼,早托人往电影厂调了,听说都快成了。厂里就你刚学会放电影,不找你找谁?” 许大茂心里犯嘀咕,乡下路远坑多,晚上还得住在老乡家,哪有在厂里舒坦。 可领导拍了他的肩膀:“这是组织信任,好好干,以后有机会。” 话都说到这份上,他也没法推辞。 第二天一早,许大茂推着厂里那辆半旧的“永久”自行车,车后座绑着沉甸甸的放映机和胶片箱,磨磨蹭蹭出了厂门。 车把手上挂着水壶和窝窝头,风一吹,他裹了裹单衣,心里骂骂咧咧,脚却还是朝着乡下的方向蹬了出去。 路越走越偏,柏油路变成了土路,车轱辘碾过石子,震得他胳膊发麻。 他回头瞅了眼后座的家伙什,叹了口气——罢了,先去应付着,等许富贵彻底调走,说不定这苦差事还能再换人呢。 这么想着,他脚下的力气又多了几分,自行车的影子在土路上拉得老长。 半个月没见,许大茂一进我屋就往桌边坐,手里还提了个布包,掀开一看,里面塞着半只熏鸡和两把干野菜。 “兄弟,快给我倒杯酒,这乡下路可把我颠坏了!” 我刚把酒杯满上,他端起来一饮而尽,咂着嘴就开了腔:“你是没遭过那罪!乡下的路哪叫路啊,全是坑坑洼洼的土道,我推着自行车带放映机,走一路颠一路,到地方的时候,屁股都快不是自己的了!” 话里满是抱怨,可眼神里却没多少委屈。 没等我接话,他又嘿嘿笑起来,伸手拍了拍布包:“不过老乡是真热情!一听我是来放电影的,家家户户往我手里塞东西,鸡蛋、腊肉、刚蒸的窝头,临走还硬给我装了这熏鸡,说让我补补。” 他又给自己满上酒,喝到微醺,声音压得低了些,脸上却泛着得意的红:“还有更离谱的——晚上我在老乡家搭铺,居然有女人钻我被窝!” 我挑了挑眉,他接着说:“一开始我还觉得爽,后来才知道,那些都是混得不好的寡妇,没了男人撑腰,在村里受欺负,家里连余粮都没有,有的还得养孩子,不私底下找个男人帮衬,根本撑不下去。” 说到这儿,他端着酒杯晃了晃,眼里全是乐呵:“我也就放纵了一回。现在想想,下乡也不算啥苦差,累归累,可这乐子,在厂里哪找得着?” 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模样,我就知道,这半个月的乡下日子,早把他一开始的不情愿,换成了别的心思。 许大茂把布包里的熏鸡、干野菜一股脑倒在我家案板上,拍了拍手:“这些你看着弄,中午咱哥俩喝两盅。” 我应着声,把熏鸡剁成块炖了汤,又用野菜炒了鸡蛋,还蒸了碗腊肉,不多时,屋里就飘满了香味。 刚把菜摆上桌,我想起什么,盛了小半碗鸡汤,又夹了块鸡肉,找了个搪瓷碗装着,转头喊何雨水:“雨水,把这个给聋老太太送过去,说让她尝尝鲜。” 何雨水应了声刚要走,许大茂“啪”地放下筷子,皱着眉开口:“哎,你这是干啥?咱自己还没吃呢,给那聋老太太送啥?她又听不见,也尝不出好坏。” 我示意何雨水先去,才坐回桌边,压低了声音对许大茂说:“你跟我不一样。你有爹娘在院里撑腰,就算跟易中海闹两句,他也不敢真把你怎么样。我呢?无依无靠的,易中海见天盯着我,总找理由挑我毛病。” 许大茂愣了愣,端着酒杯没动。 “聋老太太是院里的老长辈,易中海最敬重她,凡事都得听她几分。” 我夹了口菜,接着说。 “我多跟老太太走动,偶尔送点东西,她心里有数,要是易中海再想找我麻烦,老太太说不定就能帮着说句话,也能让他收敛些。” 许大茂听完,撇了撇嘴,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算你想得周到,行了行了,送都送了,咱吃咱的。” 说着,他夹起一大块鸡肉塞进嘴里,脸上的不爽也淡了些。 许大茂特意换上了过年才穿的中山装,头发梳得锃亮,提着两盒点心敲开了娄家的门。 客厅里摆着红木家具,娄知敬——人称“娄半城”——坐在太师椅上,手里捏着紫砂壶,目光扫过许大茂,没什么热络的神情。 等许大茂拘谨地聊完几句轧钢厂的事,借故告辞后,娄知敬才放下茶壶,慢悠悠开口:“小聪明是有几分,可惜就是个寻常平民,搁以前,我连半眼都不会多瞧。” 旁边的谭太太凑过来,轻声说:“我瞧着院里的何雨柱就挺好,为人实诚,手脚也勤快,跟晓娥要是能成……” “雨柱是不错。” 娄知敬点点头,语气里带着几分认可。 “品性端正,做事也靠谱,我心里是欣赏的。可你忘了?他那相貌太普通,一对小眼睛,扔人堆里都显不出来,晓娥怕是看不上。” 他顿了顿,想起刚才许大茂的模样,又道:“许大茂虽说家底一般,可胜在精神。脸是长了点,但架不住人挺拔,说话办事也透着股活络劲儿,有那么点特殊的吸引力,至少晓娥见了,不会打心底里反感。” 谭太太听了,没再说话——特殊时期,选女婿哪能只看喜好,先让女儿不排斥,能安安稳稳避过眼前的风波,才是最要紧的。 最近院里最显眼的,就是许大茂的笑。 自打跟娄晓娥相上亲,他走路都带着飘,见谁都先咧嘴笑,说话嗓门都高了八度。 早上在院里刷牙,瞥见邻居路过,都得特意提一嘴“晓娥昨儿跟我去看电影了”,那得意劲儿,恨不得让全院子都知道他要娶资本家的女儿。 我没工夫跟他凑热闹,天天往轧钢厂跑,托工友找关系,就为了何雨水上学的事。 她这年纪早该进学堂,可之前一直耽误着,我琢磨着轧钢厂办的红星小学离家近,师资也靠谱,便一门心思往这儿奔。 跑了快半个月,总算托人把入学手续办妥了。 回家跟何雨水说这事,她却耷拉着脑袋,嘟囔着“上学没意思,还不如在家帮你干活”。 我知道她是怕念书累,也怕跟陌生同学相处,便故意逗她:“只要你好好上学,期末要是能拿个好成绩,我就给你买辆女式自行车,粉颜色的,你骑着上学多神气?” 这话一出口,何雨水眼睛瞬间亮了,立马直起身子:“真的?说话算数?” 见我点头,她蹦着就去收拾书包,刚才的不情愿早抛到了脑后。 看着她忙活的样子,我心里也松了口气——许大茂有他的得意事,我能把何雨水的上学问题解决了,也算了了桩心事。 第20章 何雨水的自行车 那天我正在食堂后厨切菜,杨厂长忽然掀帘进来,径直走到我跟前:“有个事要交给你办。厂里下周要宴请苏联专家,怕他们吃不惯咱们的炒菜,你能不能琢磨着做些西洋点心?” 我手里的菜刀顿了顿,心里盘算了下,笑着应道:“厂长放心,这事儿能办。不过我没正经吃过西洋点心,得去老莫(莫斯科餐厅)实地尝尝,知道啥味儿、啥口感,才能做地道不是?” 杨厂长二话不说,从口袋里掏出张批条,又塞给我一叠钱:“专款专用,你今天就去,尝仔细了!” 拿着批条。 我先回了趟家,把妹妹带出来。 宠妹人设不能丢。 去老莫吃饭,不带妹妹,像话吗? 我揣着杨厂长给的钱和批条,拉上何雨水就往老莫走——正好让她也开开眼。 刚推开老莫的玻璃门,何雨水就攥紧了我的袖子,眼睛瞪得溜圆。 墙上挂着西洋油画,桌子铺着雪白的桌布,服务员穿着挺括的制服,连说话都比别处轻柔。 她悄悄往我身边挪了挪,小声说:“哥,这儿也太洋气了,我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我笑着拍了拍她的手背,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服务员递来烫金的菜谱,我接过来翻了翻,直接点了她爱吃的:“来一份红菜汤,两份罐焖牛肉,再来个奶油烤杂拌,面包要列巴。” 末了又加了句。 “开一瓶红酒,要常温的。” 何雨水听得直眨眼,等服务员走了才问:“哥,咱们点这么多,得花不少钱吧?” “放心吃,哥不差钱。” 我给她倒了杯温水,看着她好奇地摸了摸桌布上的花纹,心里也敞亮。 不多时,菜一道道上来,红菜汤飘着香,罐焖牛肉炖得软烂,我给她切了块牛肉,又给自己倒了小半杯红酒,慢慢品着。 何雨水小口吃着,脸上渐渐没了拘谨,眼睛里全是新鲜劲儿。 看着她这模样,我觉得这钱花得值——自己得了好处,总得让妹妹也跟着沾沾光。 列巴得有麦香,面包要松软,奶油不能太甜。 其实尝下来也没多难,就是做法跟中餐不一样,尤其缺个能批量烤的大烤箱。 回去跟杨厂长一汇报,他拍了拍桌子:“烤箱的事我来解决!” 没成想他真有办法,隔了两天就从别的单位调来了一个半人高的大烤箱,直接安在了食堂后厨。 我当即挽起袖子试手,发面、揉团、调奶油,按在老莫尝来的味道反复调整。 傍晚时分,一炉金黄的面包刚出炉,香气就飘满了食堂。 我拿了个热乎的递给杨厂长,他咬了一口,眼睛一亮:“就是这味儿!比老莫的还香!” 没过两天,厂里的任命就下来了——我被提拔成了二号厨房的班长,管着十来号人。 握着新领的红袖章,我心里清楚,这不仅是靠手艺,更是借了那顿老莫洋餐的光。 轧钢厂宴请苏联专家那天,会议室里气氛算不上热络。 专家们穿着笔挺的西装,手里端着茶水,跟厂里领导谈话时,眼神里总带着几分漫不经心,显然没把这场招待放在心上。 直到食堂那边传来消息,说可以开饭了,众人往二号厨房旁边的小餐厅走,刚拐过走廊,一股熟悉的麦香和肉香就飘了过来。 为首的苏联专家伊万忽然停下脚步,抽了抽鼻子,眼里露出几分意外——这味道,像极了家乡的烤面包和炖肉。 走进餐厅,桌上摆得满满当当:金黄的列巴切片堆在瓷盘里,旁边是奶油烤杂拌,罐焖羊肉冒着热气,红菜汤盛在银碗里,连撒的香草都透着地道。 唯一不一样的,是桌上摆的酒瓶——没有伏特加,只有几瓶二锅头。 “抱歉,暂时没找到高度数的洋酒,用这个代替一下。” 杨厂长笑着解释。 可伊万已经迫不及待拿起叉子,尝了口烤杂拌,又喝了口红菜汤,眼睛瞬间亮了:“这味道!跟我母亲做的一模一样!是俄国厨子吗?” 其他专家也纷纷动筷,嘴里不停说着“哈拉少”,吃得满脸满足。等大家快吃饱时,我才从后厨走出来,手里还拿着刚烤好的小点心。 伊万看见我,先是一愣,随即站起身,大步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用生硬的中文喊:“不可思议!竟然是中国厨师!” 其他专家也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夸我手艺,伊万还拉着我的手说:“朋友,下次一定要去我们宿舍做客!我们有真正的伏特加,跟你换厨艺!” 看着专家们热情的模样,杨厂长在旁边笑得合不拢嘴,我也跟着点头应下——没成想,一顿洋点心,还真拉近了距离。 宴请专家的事刚过两天,杨厂长就把我叫到办公室,笑着说:“专家们天天跟我夸你,说下次来还想吃你做的菜!厂里给你记个功,想要啥奖励,你尽管提。” 我早有打算,直接开口:“厂长,别的我也不缺,要是方便,能不能给我一张自行车票?” 杨厂长愣了愣,随即哈哈大笑:“就这点要求?行,我这就给你批!” 没一会儿,一张崭新的自行车票就递到了我手里。 下班铃一响,我揣着票和钱,直奔百货大楼。 百货大楼的自行车柜台前挤满了人,我好不容易挤到跟前,售货员是个三十来岁的大姐,正低头整理票据,头也没抬就问:“要啥车?男式女式?有票没?” 语气里带着几分惯有的不耐烦——这年头紧俏货不愁卖,售货员大多是这个态度。 我赶紧把自行车票递过去,笑着说:“大姐,要辆女式的,给我妹妹买的,她刚上小学,得要辆轻巧好骑的。” 这话一出口,售货员大姐手里的动作顿了顿,抬头看了我一眼,脸色明显缓和了些。 她接过票仔细核对,嘴里念叨着:“给妹妹买的?现在这年头,愿意花钱给妹妹置这么贵的物件,你这当哥的可真不错,算是个疼人的。” 旁边另一个年轻售货员也凑过来,笑着帮腔:“就是,上次有个小伙子来买女车,一问是给对象的,还挑三拣四嫌贵呢。你这当哥的比亲爹妈都上心。” 两人边说边从柜台后推出来两辆女式车,一辆银灰,一辆浅蓝。 “你看这两辆,都是凤凰牌的,车架矮,车把轻,小姑娘骑着不费劲。” 大姐指着银灰色那辆。 “这个是新到的货,漆水亮,辐条也紧,比那辆更耐骑,你妹妹骑着准合适。” 我绕着车看了一圈,确实透着扎实。 付了钱,售货员还特意帮我调了调车座高度,又找了块布把车把擦得锃亮:“骑的时候让你妹妹慢点,这新车可得爱惜着用。” 付了钱、登记好票据,我推着车往外走,路上不少人都回头看——这年头,凤凰车可是稀罕物。 上公安局砸了钢印上了号,我就推车回家了。 回到院里,何雨水正在门口跳皮筋,看见我推着自行车回来,立马停了下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车:“哥,这是……” “给你的。” 我把车推到她面前。 “之前答应你的,只要你好好上学,就给你买自行车。说话算数。” 何雨水先是愣了几秒,随即扑过来抱住我的胳膊,蹦着喊:“哥!你太好了!”她伸手摸了摸车把,又绕着车转了两圈,脸上的笑就没断过。 我看着她欢喜的模样,心里也暖烘烘的——答应妹妹的事,可不能食言。 往后她骑着这车去红星小学,也能少受点风吹日晒。 我刚把新买的凤凰女车停在院门口,就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阎埠贵挎着菜篮子,大踏步朝我走来,眼睛直勾勾盯着自行车,语气里满是惊讶:“柱子,你可真厉害!这才在厂里正经干活不到一年吧?家里都有两辆自行车了?” 我笑着拍了拍车座:“阎大爷,这跟家里那辆不一样。我前段时间给厂里宴请苏联专家做洋点心,立了功,杨厂长特意奖励了我一张自行车票,这是专门给我妹雨水买的。” “给雨水买的?” 阎埠贵眼睛瞪得更大,凑近了些。 “她才十岁不到啊!这么小的孩子,你就给她买车?” “她现在在红星小学上学,每天来回走不少路,我总担心路上不安全。” 我解释道。 “有辆车骑着,能省点劲,也能早点到家。” 阎埠贵咂了咂嘴,摇着头说:“你呀你,就宠吧!我活这么大,还没见过哪家像你这样宠妹妹的。不过话说回来——” 他话锋一转,眼神里多了点期待。 “你这可是大喜事!得了厂长奖励,还添了新车,不该在院里摆桌宴席,请大伙吃点啥热闹热闹?” 我当即摆了摆手,笑着反驳:“阎大爷,您这就开玩笑了。全中国买自行车的人多了去了,您见过几个因为买了辆车就请客的?我这票是奖励的不假,但买车的钱可是我攒了好几个月的工资,一分没剩全花光了,哪还有钱请客啊?” 阎埠贵听了,脸上的期待淡了些,却还是忍不住念叨:“也是,这年月钱难挣……不过你这妹妹,真是没白疼你。” 院里买自行车的风头还没过去,易中海就找上了门。 他往我家炕沿上一坐,眼神带着几分审视,开门见山就问:“柱子,你那自行车钱,到底是哪儿来的?” 我刚给妹妹补完书包带,抬头愣了愣:“易大爷,当然是我攒的工资啊,还能是哪儿来的?” “胡扯!” 易中海眉头一皱,语气重了些。 “我还不知道你?平时钱总乱花,雨水的零食没断过,隔三差五还买肉,哪能攒下买自行车的钱?你可别为了撑面子做错事,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这话听得我有点哭笑不得,放下手里的针线,跟他掰扯:“易大爷,您忘了我是六级特招的厨师,不是厂里普通的小职工。我不光管大灶,有时候还得给领导烧小灶,各种补贴、福利加起来,一个月工资能有五十出头。雨水那点零食能花多少?一顿肉也就几毛钱。” 我顿了顿,接着说:“再说,我跟雪茹绸缎庄的老板娘熟,给雨水做衣服能拿折扣,比旁人买现成的还便宜。我平时除了这些,也没别的花销,攒几个月工资买辆自行车,有啥难的?” 易中海盯着我看了半天,才慢慢皱着的眉头舒展开,嘴里喃喃道:“倒是把这茬忘了……你是有品级的大厨,待遇跟普通工人不一样。” 他这才恍然大悟,之前总把我当小年轻看,倒忽略了我这手艺带来的实打实的好处。 我看着他松了口气的模样,笑着递过杯热水:“您放心,我挣钱虽不算多,但都是干净钱,绝对不会做错事。” 我正收拾着厨房,听见她喊“慢柱子”,赶紧迎出去,扶着她往屋里坐。 第二天一早,何雨水刚背着书包去学校,院门口就传来了聋老太太的拐杖声。 刚坐下,老太太就拉着我的手,悠悠开口,声音里带着几分不赞同:“柱子啊,你不该对雨水那丫头太好。她是女孩子,将来总是要出嫁的,你现在给她花再多钱,买再好的东西,都是白搭——一结婚,就是别人家的人了,你的心思全白费。” 她顿了顿,又劝:“你有那钱,不如省下来,将来给你媳妇攒着。娶媳妇要花钱,过日子更要花钱,把钱花在正经地方,不比给外嫁的妹妹强?” 我听着这话,心里也无奈,只能苦笑着解释:“老太太,不是我不想省。您也知道,易中海大爷一天到晚盯着我,总想着让我去帮衬贾家。贾张氏那性子,我要是把钱省下来,指不定哪天就被他们以各种由头借走,最后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与其把钱拿去喂她,我还不如花在我妹妹身上,至少雨水能实实在在得着好处。” 聋老太太听完,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轻轻叹了口气,摇着头念叨:“作孽唷……好好的日子,偏要掺这些糟心事。” 她没再接着劝,只是喝了口我递的热水,眼神里满是复杂——院里的弯弯绕,她心里透亮,却也管不了太多。 第21章 小何大姐 四合院的午后总飘着槐花香,我抱着刚买的凤凰女式自行车,轻手轻脚推进何雨水的小屋。 车把上的铃铛还闪着亮,可我没敢让它在院里多停——之前从娄董家里得了一辆,如今家里再添这第二辆,在满院靠脚底板出行的街坊眼里,实在太扎眼。 “哥,这个车?” 何雨水扒着门框,眼睛亮得像星星。 我把车支在墙角,摸出布罩盖严实:“先放你这儿,等你再长高点。” 她噘着嘴点头,手指却忍不住勾了勾布罩的边角。 天擦黑时,我揣着包刚买的烟,绕到许大茂家院门口。 他正坐在门槛上抽旱烟,见我来,挑了挑眉:“这时候找我,准没好事吧?” 我递过烟,在他旁边蹲下,朝易中海家的方向瞥了眼——屋里还亮着灯,隐约能听见说话声。 “想跟你打听个人。” 我压低声音。 “我在厨房干活,厂里的师傅们不熟,你路子广,知道谁手艺好,还愿意接私活不?想用点边角料打两样东西。” 许大茂吸了口烟,烟圈慢悠悠飘起来。他没直接回答,反而朝易中海家努了努嘴,眼神里带着点玩味:“咋不找老易?他在厂里待了几十年,认识的师傅比你见的都多。” 我摇摇头,没绕弯子:“不想跟他有太多牵扯,你也知道,院里的事本来就杂。” 这话一出,许大茂眼睛亮了,拍了下大腿:“算你明白!那老易精得跟猴似的,沾上边就甩不掉。” 他屈指弹了一下烟灰,正经起来。 “要说手艺好还敞亮的,我给你提个人——廖师父,你听过没?” 我愣了愣,摇了摇头。 “四级工的牌子,其实有六级工的本事!” 许大茂声音压得更低。 “以前厂里的精密件,不少都是他偷偷帮忙打磨的,比车间主任指定的师傅做得都好。就是前些年接私活接多了,被厂里抓了把柄,才压着工级没升上去。”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这人实诚,只要你给够钱,不催活,啥都好说。关键是嘴严,不会到处瞎嚷嚷,比那些跟老易走得近的师傅靠谱多了。” 我心里松了口气,连忙追问:“那廖师父在哪个车间?我明天去找他。” “就在锻压车间,靠东边那个操作台,很好找。” 许大茂把烟蒂踩灭。 “你提我名字,他多少能给点面子。记住,别跟他提院里的事,就说自己用,省得麻烦。” 我谢过他,起身要走,许大茂又喊住我:“要是成了,回头给我带瓶好酒就行。” 我笑着应下,心里盘算着,有了廖师父的准信,以后诮了一个好使唤的工具人了。 第二天。 从四合院出来,我径直往轧钢厂走,心里记着许大茂昨天的话——“找廖师父准没错,手艺好还敞亮,给够钱啥私活都接”。 进了车间,机器轰鸣声裹着铁屑味扑过来,我顺着许大茂指的方向找,终于在角落的操作台旁看见个穿蓝布工装的老师傅,手里正拿着锉刀打磨零件,正是廖师父。 “廖师父,忙呢?” 我递过去根烟。他抬头看我一眼,接过烟夹在耳朵上:“你是厨房的那个同志吧?有事?” “我叫何雨柱,是二号窗口的班长,想麻烦您打两样东西。” 我凑过去,压低声音。 “一把长铁尺,再要个枪头。” 这话刚出口,廖师父手里的锉刀“当啷”一声磕在铁件上,他直起腰盯着我:“你要这俩干啥?可不是要去打架做坏事吧?” 他眉头皱得紧。 “要是干缺德事,给多少钱我也不接。” 我赶紧摆手:“师父您放心,绝对不是干坏事。” 我把声音压得更低。 “是我妹妹何雨水,今年要上学了,我刚给她买了辆自行车,还是杨厂长批的票。可她一个小姑娘家,我总不能天天跟着,怕路上遇到坏人,甚至人贩子,想让她学两下自保的本事,这东西就是给她练手、防身用的。” 廖师父的眉头慢慢松开,盯着我看了几秒,又扫了眼车间外:“原来是给妹妹防身,那还行。” 他拿起桌上的铁皮比划了下。 “铁尺要多长?枪头想做啥样式?” 我报了尺寸,又大概形容了枪头的样子。 廖师父点点头:“行,明儿这个点你来取,保证给你弄利索。” 第二天我按时来,廖师父从工具箱里拿出两样东西——长铁尺约莫两尺长,边缘磨得光滑,握在手里沉甸甸的。 枪头尖细锋利,侧面还透着冷光,连枪杆衔接的地方都打磨得严丝合缝。 “您这手艺,真是名不虚传!” 我忍不住夸道。廖师父摆摆手,脸上带着点得意:“咱可是四级工,这点活要是弄不亮堂,还咋在厂里待?” 我按说好的价钱递过去钱,他接了,又叮嘱一句:“让你妹妹练的时候小心点,别伤着自己。” 我揣着铁尺和枪头往回走,心里踏实不少——有这两样东西,再教雨水些防身的法子,往后她骑车上学,我也能少担点心了。 傍晚我从轧钢厂回来,手里攥着个布包,里面是廖师父用边料打的铁尺和枪头——铁尺磨得溜光,枪头尖儿泛着冷光。 我在院里寻了根结实的枣木棒,用麻绳把枪头牢牢绑紧,又找了块红布剪了穗子系在枪杆上,一把红缨枪就成了。 “雨水,过来。” 我把枪往地上一顿,红缨颤了颤。 何雨水跑过来,先是盯着枪看,又回头瞅了瞅小屋的方向:“哥,这是干啥?” “想骑车,得先答应我两件事。” 我蹲下来,看着她仰起的小脸。 “第一,好好学骑车,等你能稳稳骑出这条胡同再说;第二,跟着我学护身的功夫,用这铁尺,用这枪,都得会点。” 她皱起眉:“为啥呀?骑车还要学打架?” “因为有了车,别人看你的眼神就不一样了。” 我指了指院墙外。 “街上不太平,万一遇到坏蛋,哥不能总在你身边。你得自己能护住自己,不然这自行车,哥宁可先放着。” 何雨水盯着红缨枪看了会儿,突然伸手抓住枪杆:“我学!我肯定好好学!等我学会了,不光能骑车,还能帮哥看着车!” 夕阳透过院门洒进来,照在她攥着枪杆的手上,也照在小屋门后那辆盖着布罩的自行车上。 我知道,从今天起,不光是自行车,这院里的日子,也得多留个心眼了。 清晨的四合院还没醒透,我就把何雨水叫到院里。 红缨枪靠在墙根,铁尺摆在石桌上,她揉着眼睛,却没像往常那样赖床——眼里盯着那杆枪,藏着股期待。 “今天教你真东西,得好好学。” 我拿起铁尺,先演示起上清弦月剑法的基础招式。 “手腕要稳,别用蛮力,就像你握笔写字那样,巧劲带出去。” 她学得认真,小胳膊举着铁尺,跟着我划半圆、挑腕花,起初总晃,练了半盏茶的功夫,倒也有了点模样。 接着是华山基础剑法,我简化了复杂的步法,只教她最实用的格挡和突刺:“遇到人扑过来,先往后撤半步,铁尺横在身前,这样能护住自己。” 何雨水点点头,一遍遍地练,额角渗了汗也没停。 等练完剑法,我又拿起红缨枪,教她杨家枪法的入门式:“枪要握稳,扎出去的时候要快、要直,就像你扔石子打鸟那样准。” 她双手攥着枪杆,小脸憋得通红,枪尖一次次戳向我指定的树干,渐渐也有了力道——这几天练阴阳动功混元十二式没白练,她的力气比以前大了不少,动作也更灵活了。 没过多久,何雨水就能熟练地切换招式,甚至敢试着一只手骑车,另一只手提着红缨枪,在院里慢慢转圈。 车铃叮当作响,红缨随着车身晃动,倒有几分英气。 我走过去,帮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衣领,笑着问:“要是有人问你,小姑娘家提着枪干啥,你怎么说?” 何雨水眼睛一亮,大声答道:“抓间谍!抓坏蛋!” 我忍不住笑了——这话听着孩子气,却正好符合她六七岁的年纪,既不会让人起疑,又藏着她学武防身的初心。 阳光洒在她脸上,映着她认真的模样,我心里踏实不少:有这份认真,往后她独自出门,我也能少些牵挂了。 九月的晨光刚洒到胡同口,何雨水就背着书包站在院里,新衣服的衣角被风吹得轻轻晃。 小黑皮鞋擦得锃亮,腰间插着磨得光滑的铁尺,背后的零食包鼓囊囊的,最惹眼的是她单手提着的红缨枪——枪杆攥得紧实,红缨在阳光下飘着,活脱脱一副小侠客模样。 “走了哥!” 她朝我挥挥手,推着自行车往外走,枪尖偶尔蹭到地面,发出轻响。我跟在后面,看着她小小的身影穿过胡同,心里又骄傲又踏实。 到了学校门口,喧闹的人声瞬间安静了些。 先是几个同学凑过来,盯着她的红缨枪看,接着越来越多人围过来,连校门口的老师都走了过来,笑着问:“何雨水同学,你这带着红缨枪,是要表演节目吗?” 何雨水把枪往地上轻轻一顿,仰着小脸回答:“不是表演,是防身!顺便抓坏蛋!” 老师愣了一下,又问:“那怎么还带了铁尺呀?” “我哥说的!” 她一提枪杆,声音脆生生的。 “一寸长,一寸强,遇到远的坏蛋能用枪挡。” 说着又拍了拍腰间的铁尺。 “一寸短,一寸险,要是坏人靠得近,铁尺也能保护自己!”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哥还说,四九城还有坏人,还有人贩子,他不能总跟着我,我得自己保护自己!” 这话一说完,旁边突然传来个声音:“你好厉害啊!我叫于海棠,能跟你做朋友吗?” 何雨水回头,看见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正睁大眼睛看着她的红缨枪。 她立刻笑了,从背后的零食包里掏出块奶糖递过去:“好呀!这是我哥给我买的,给你吃!” 于海棠接过奶糖,拉着她的手往教室走,两人叽叽喳喳地说着话,红缨枪在何雨水手里轻轻晃,成了校园里最特别的风景。 我站在不远处看着,悄悄松了口气——我的小妹妹,终于能带着“武器”,勇敢地走向自己的新世界了。 何雨水背着书包走进红星小学的那天,连风都带着股不一样的劲儿。 以前她总跟在我身后,遇到点事就红眼眶,如今腰里插着铁尺,走路都带着风,下巴微微抬着,再没了半分小哭包的模样。 变化是一点点显出来的。 起初是有男生抢低年级同学的弹珠,何雨水攥着铁尺就走了过去,声音脆生生却带着威慑:“把弹珠还回去,不然我让你尝尝铁尺的滋味。” 那男生起初还想逞凶,可看她眼神亮得吓人,又想起她每天提着的红缨枪,乖乖把弹珠还了回去。 这事一传开,学校里的小屁孩们都知道了有个“何雨水”不好惹。 没过多久,又有高年级的学生欺负人,何雨水带着几个常跟她玩的同学堵在走廊,没动手,只把铁尺从腰里抽出来,在手里转了个圈——那是我教她的招式,看着花哨,实则稳准。 对方见状,立马认了怂。 一来二去,“何大姐”的名号就在学校里叫开了。 每天放学,总有几个小屁孩跟在她身后,一口一个“大姐”喊得响亮。 何雨水也大方,我给她的零花钱,她常用来买糖、买汽水,分给身边的同学,有时候还会给被欺负的同学递块点心。 渐渐地,不光是跟着她的人,连其他班的同学都服她,遇到事总想着找“何大姐”评理。 真正让她名声传开的,是那次收拾校外的地痞。 有两个流里流气的年轻人堵在学校门口,拦着学生要零花钱。 何雨水正好撞见,没等别人反应,她已经把红缨枪从自行车上取下来,横在身前:“不许欺负我们学校的人!” 那两人起初还笑她人小,直到何雨水脚下步法一错,枪尖直对着他们的膝盖,眼神冷得不像个孩子。 两人被她的气势唬住,又怕真闹起来被学校发现,骂骂咧咧地走了。 从那以后,再没人敢在红星小学旁边晃悠,连卖零食的小贩都说:“有小何大姐在,这附近安生多了。” 我偶尔去接她放学,总能看见一群孩子围着她,她站在中间,笑着分零食,阳光洒在她身上,比当初第一次骑车时,更添了几分耀眼。 第22章 傲慢与偏见 何雨水放学推着自行车进四合院时,脚步声都比从前亮堂。 以前她见了院里的孩子总躲着走,连跟刘光天说句话都要攥着衣角,如今刚进院门,就有几个半大孩子凑过来,一口一个“雨水姐”喊得热络。 变化是从她背着红缨枪在院里练招式开始的。 起初刘光海和阎解旷还凑在一边起哄,说“小丫头片子还学打架”,何雨水没废话,只拿了根木棍,照着我教的杨家枪法拆了两招,枪尖(木棍)擦着刘光海的裤腿戳在地上,吓得他立马闭了嘴。 打那以后,院里的孩子再不敢小瞧她。 没过多久,何雨水就把这群孩子拢在了身边。 她不欺负人,却最见不得有人恃强凌弱——有次阎解旷抢了隔壁胡同小孩的玻璃球,何雨水知道后,拎着铁尺就找到了他,让他把玻璃球还回去,还罚他帮自己擦了三天自行车。 这事传开,刘光天、阎解放这些原本不服管的孩子,也渐渐服了她。 后来院里的孩子玩“官兵抓贼”,没人再争着当“官”,都默认让何雨水来指挥。 她站在台阶上,分派谁守胡同口、谁去“搜捕”,刘光天、刘光海、阎解放、阎解旷几个都乖乖听令,连平日里爱耍小聪明的阎解旷,都不敢多嘴。 这情形让刘海中和阎埠贵看了,气得直跺脚。 有次刘海中喊刘光天回家吃饭,刘光天正跟着何雨水“巡逻”,头也不回地说“等听雨水姐安排完”。 阎埠贵让阎解旷帮忙买酱油,阎解旷也说“得先跟雨水姐说一声”。 “反了天了!” 刘海中在院里嚷嚷。 “我这当爹的话不听,倒听个小丫头的!” 阎埠贵也在一旁附和,却没敢真去找何雨水理论——毕竟何雨水手里的铁尺和红缨枪,他们也是见过的。 何雨水那时正坐在门槛上擦枪,听见了也只淡淡瞥了一眼,继续擦她的枪。 阳光照在她身上,倒比院里那两个气急败坏的大人,多了几分沉稳劲儿。 正午的日头正毒,院里的老槐树叶子都晒得打了蔫,我刚端着搪瓷碗扒了两口饭,院门口就传来熟悉的脚步声。 抬头一瞧,易中海手里攥着个蒲扇,不紧不慢地进了我的院子。 他没先开口,目光扫了圈院子,最后落在我家堂屋门口那辆刚攒好的玩具小车身上。 那小车是给何雨水做的,木头上还带着新打磨的毛刺,四个铁皮轮子锃亮。 易中海蹲下身,指尖轻轻碰了碰轮子边缘,才转头看向我,语气带着点说不清的意味:“你是不是在廖师父那里拿了些私活?” 我手里的筷子顿了顿,还没来得及应声,他又接着说:“你做这个事,为什么不找我?你找别人不找我,这就不太见外了。咱们一个大院住了这么多年,你找外人不找我,一大爷我心里头,寒心啊。” 这话听得我赶紧放下碗,往前凑了两步,连忙解释:“一大爷,真不是这样的!我一开始就想找您,院里谁不知道您是八级工?手艺顶顶的好。可我能找您吗?真不能啊!” 我指着那辆玩具小车,语气放得更诚恳:“您看我做的这玩意儿,就是个小孩玩的小物件,值当不了几个钱。您那双手是做大事的,厂里多少要紧的活等着您上手,我怎么能为这点小事,耽误您这位八级工的宝贵时间呢?思来想去,才找了廖师父——他最近不忙,手也巧,正好能帮衬我一把。” 易中海盯着那玩具车看了会儿,手里的蒲扇轻轻扇了两下,脸色才缓和了些:“你心里有数就行。咱们大院里的人,本该互相帮衬,但也不能让你耽误了正事。” 我刚把易中海送出院门,转身就见何雨水背着帆布包站在廊下,帆布鞋边还沾着点胡同口的泥点。 “哥,易大爷没说啥吧?” 她攥着包带,眼神里带着点担忧——昨儿易中海还念叨着让我多“帮扶”院里人,这会儿被我以“娄家约好教新菜”为由哄走,保不齐心里犯嘀咕。 我揉了揉她的头发,把装着菜谱的布包递过去:“放心,我跟他说娄董家新得了批江南春笋,正好教咱们处理,他还催着咱们早点去呢。” 这话半真半假,春笋是真的,但我早不用人教了——何大清留的那本蓝皮菜谱,每道谭家菜的火候、调味都标得明明白白。 谭太太更是把“吊汤要用老鸡+干贝”“虾仁得用猪油滑锅”这些诀窍全教了我,再加上娄家每次都备着顶好的食材,上个月学的“蟹粉狮子头”,现在我闭着眼都能做。 何雨水眼睛一亮,立刻跟上我的脚步:“那咱们快走吧,上次谭太太做的‘春笋煨咸肉’我还没吃够呢!” 她不知道,我这次早备好了咸肉,连笋都提前用温水泡去了涩味,就等会儿露一手。 走到胡同口,我瞥见墙根下的自行车,突然想起娄家上周给的那袋细粮和二十块钱——说是“感谢帮忙试菜”,可谁都知道,这好处比院里人半个月工资还多。 其实我本想推了,可一想到谭太太当初把压箱底的诀窍都教我,娄董还帮何雨水找了图书馆的临时差事,这恩总得报。 再说,雨水马上要交学费,有这笔钱,她就能当一下祖国人,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哥,你发啥愣呢?” 何雨水拽了拽我的袖子。 我回过神,跨上自行车让她坐后座,笑着说:“没愣,琢磨着等会儿给你做道‘春笋炒鳝糊’,谭太太说你上次吃了两碗饭。” 风从耳边吹过,听见她笑着应了声,我心里也松快——管院里人说啥,先把该报的恩报了,把雨水照顾好,比啥都强。 阳光透过娄家厨房的落地窗,在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台面上洒下一片暖金。 我围着浆洗得雪白的围裙,手里正颠着炒勺,谭家菜里“黄焖鱼翅”的醇厚香气在宽敞的厨房里漫开——这厨房大得能抵我家半间屋,烤箱、绞肉机、连揉面的木案都带着细滑的包浆,跟轧钢厂那间临时凑活的小操作间比,简直是天上地下。 灶上炖着菜,我腾出手来揉面团。 面粉簌簌落在瓷盆里,旁边玻璃罐里的黄油冒着奶香,最关键的是,鸡蛋就摆在敞口篮里,个个圆润饱满,不用像在家那样数着个数用。 上次雨水吃我在厂里偷偷烤的小面包,眼睛亮得像星星,这次多做些丹麦酥,她肯定喜欢。 “咔嗒”一声,厨房门被推开。 我抬头就看见娄晓娥,鹅黄色的连衣裙衬得她皮肤雪白,十八九岁的年纪,脸颊透着苹果似的粉,一笑还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只是这笑意落不到我身上,她径直走过来,手里还攥着块绣了花的手帕,语气带着点试探:“那个……你跟许大茂住一个大院,你知道他为人怎么样不?” 我手里的擀面杖顿了顿。 许大茂? 打小时候,在大院里跟他吵得面红耳赤的场景还在眼前,这人平时爱占小便宜,见了漂亮姑娘就迈不动腿,怎么看都不是良配。 可转念一想,现在我和许大茂的关系算是不错的了,平常这老小子有什么事也站我这一边的,现在算起来也算半个“自己人”。 做人哪有那么多是非分明,帮亲不帮理,也不算错吧? 我把面团擀成均匀的薄片,语气放得平和:“许大茂啊,是个实诚人。平时在厂里干活也勤快,脑子还灵光,跟人打交道从来不吃亏。最重要的是,他待姑娘家客气,上次大院里李婶家闺女搬东西,还是他主动搭的手,一点不耍滑头。” 娄晓娥眼睛亮了亮,攥着手帕的手指松了些:“真的?我还怕他……” 话说到一半又咽了回去,脸上浮起层薄红。 “那我就放心了。” 她又追问了几句许大茂平时的喜好,得到我几句顺着话头的夸赞后,笑着说了声“谢谢”,脚步轻快地走了。 厨房又剩下我一个人,烤箱“叮”地响了一声,第一批小面包的香气飘了出来。 我看着烤盘里金黄的面包,心里却有点发沉——许大茂到底怎么样,我比谁都清楚。 可话已经说出去了,就像这揉好的面团,再想改,也难了。 水晶吊灯的光落在紫檀木餐桌上,谭家菜的余温还在骨瓷盘沿泛着热气,可我握着筷子的手却越来越沉。 娄董放下银质汤匙,指节轻轻敲了敲桌面,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分量:“我托人问了四合院的情况,许大茂在院里的名声,可不像是你说的那样‘纯真善良’。” 我垂下眼,盯着盘子里没动几口的“扒鸡茸菜心”,菜色莹润,可嘴里却发苦。 娄董待我确实不薄,不仅让我在娄家的厨房练手艺,连家里多余的面粉黄油都肯让我带给雨水,我原以为这事能就这么过去,却忘了娄家要打听点事,不过是一句话的功夫。 “我自问对你不算苛刻,”娄董的声音又沉了几分,目光落在我身上,带着几分失望:“晓娥是我唯一的女儿,她找你打听,是信你实诚。你明知道许大茂爱占小便宜、还总跟院里人起争执,为什么不跟她说实话?你就不怕她看走了眼,将来嫁过去受委屈?” 旁边的娄夫人没说话,只是给娄晓娥夹了块鱼,眼神里带着点担忧。 娄晓娥也低着头,手指绞着桌布,上次来厨房时的雀跃劲儿全没了,想来是已经听她父亲说了些什么。 我指尖蹭过骨瓷碗沿,涩意从嘴角漫到眉梢,扯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放下筷子时,瓷筷与碗底轻碰的声响,在安静的饭厅里格外清晰。 “娄董,您打听的是面上的事,院里那些藏着的弯弯绕,外人未必清楚。” 我深吸口气,把四合院那些压在心里的事慢慢倒出来。 “我们那院看着是普通民居,实则藏龙卧虎——先说那位被大伙喊‘道德天尊’的一大爷,平时总把‘邻里互助’挂嘴边,谁家有事都要出来说两句,可真到自己头上,比谁都精。他是轧钢厂八级工,手艺顶好,却从没教出个像样的徒弟,不是徒弟笨,是他怕教会了徒弟,抢了自己的饭碗,手艺里的诀窍藏得严严实实。就这一点,连二大爷都不如。” 娄董端着茶杯的手顿住,眉头微蹙:“还有这回事?” “您接着听。” 我继续说:“二大爷人称‘爱子慈父’,可那慈爱只给大儿子,对另外两个小儿子,稍有不顺心就动手打,院里常能听见孩子哭。至于三大爷阎埠贵,‘慷慨大方’是外人看的,实则精于算计,街坊都笑说‘粪车打门前过,他都要凑上去尝尝咸淡’,一分钱都要掰成两半花,跟人打交道总想着占点小便宜。” 我抬眼看向娄董,语气里带了点无奈:“您说,院里住的都是这样的人,他们嘴里的‘口碑’,能作数吗?这群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变着法想占别人便宜。许大茂呢,偏偏是个不肯吃亏的,谁想从他那儿捞好处,他都能顶回去。就因为这个,他把院里人得罪了个遍,大家才都不待见他,说起他来全是坏话。” “砰”的一声,娄董手里的茶杯搁在桌上,茶水都溅出了几滴。 他脸上满是惊愕,看向我的眼神里带着不敢置信:“我倒真没料到,一个小小的四合院,竟有这么多弯弯绕,还有这样的人?” 旁边的娄夫人也停下了筷子,小声跟娄晓娥嘀咕了几句,娄晓娥的脸色更白了些,攥着桌布的手指又紧了几分。 饭桌上的菜还冒着热气,可那股子压抑的气氛,却让人再也没了吃饭的心思。 我看着娄董惊愕的神色,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桌布边缘,把憋在心里的话接着往下说:“院里还有户贾家,那才叫离谱——他们家过日子,像是出门捡不到钱就算亏了本。院里不管是谁家丢了针头线脑,或是少了块肥皂,十有八九是贾家人拿的。可贾家儿子贾东旭,是一大爷易中海的徒弟,还是易中海属意的‘养老接班人’。” 说到这儿,我忍不住加重了语气:“就因为这层关系,贾家不管犯了什么事,易中海都能想办法帮他们抹平。上次三大爷家丢了两斤白面,明眼人都知道是贾家媳妇秦淮茹拿的,结果易中海出面说和,硬是让三大爷算了,最后还让二大爷匀了点粮食给贾家,说是‘邻里帮衬’。这才是我们四合院的真样子,您要是只听院里人说的那些话,根本看不到这些藏在背后的事。” 娄董的眉头拧得更紧,手指在桌沿轻轻敲击,显然在消化这些信息。 旁边的娄晓娥停下了手里的汤匙,眼神里满是诧异,大概是从没听过这样的邻里琐事。 我深吸一口气,话锋转回许大茂身上:“我承认,刚才跟您家晓娥说许大茂的话,是有美化的成分。他确实不算多好的人,爱耍点小聪明,有时也爱说几句场面话,透着点浅薄。可他绝不是院里人说的那样,是什么‘头顶流腔脚底生疮’的坏蛋——他没偷过别人家东西,没借着身份欺负人,更没像易中海那样,为了自己的养老算计别人。” 我看向娄董,语气多了几分恳切:“娄董,我要是知道他真像别人说的那么坏,怎么可能跟他来往?就是因为看明白了院里的弯弯绕,知道他那些‘坏名声’里,有大半是因为不肯让人占便宜才落下来的,我才没把那些闲话当真。” 饭厅里静了片刻,娄董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眼神里的惊愕渐渐褪去,多了几分思索。 他看了眼身旁的娄晓娥,又看向我,缓缓开口:“这么说,是我先前听的那些话,都带着偏见?” 第23章 装防盗圣门 红木餐桌泛着温润的光,骨瓷碗碟碰撞的轻响里,我却清晰地捕捉到娄董身上散出的压力——那是种久居上位者特有的气场,压得人下意识屏住呼吸。 也是,能把秦老爷留下的烂摊子盘活,挣出“娄半城”的名号,哪会是简单角色? 我端起茶杯抿了口,笑着开口:“娄董,大道理我讲不来,但‘三人成虎’的理儿您肯定懂。许大茂是什么人,您心里有数。他不算十全十美的好人,可要说多坏,倒也没那么夸张。” 娄董放下筷子,指节轻轻叩了叩桌面,眼底浮出点笑意:“你这小子,倒实在。不跟着旁人说坏话,也没因为是朋友就只捡好的说。” 他朝身后的保镖递了个眼色,片刻后,一个洗得发白的帆布书包被递到我面前。 “这是晓娥以前上学用的,给你妹妹雨水吧,女孩子背着刚好。” 我指尖一僵,瞬间明白过来。 娄董哪里是随便送个书包,他早把我的事打听清楚了——知道我把何雨水看得比自己还重。 这份礼,送的不是东西,是心意,是让我没法拒绝的妥帖。 果然,晚上把书包递给何雨水时,小姑娘眼睛亮得像星星,抱着书包转了好几个圈,连睡觉都要放在床头。 可真正该高兴的,该是许大茂。 席间娄董最后那话,我记得分明。 他说“人无完人”,说“愿意让晓娥试试”,说“先培养培养感情”。 话里没明说,可意思再清楚不过——他松口了,愿意把娄晓娥嫁给许大茂。 我望着何雨水抱着书包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 这顿饭,吃的哪里是菜,是娄董的算计,也是许大茂的转机。 只是不知道,这桩由娄董点头的婚事,往后会是甜,还是苦。 许大茂是踩着饭点冲进我家的,手里还攥着两袋水果糖,一进门就拽住我的手腕,眼眶竟有点红:“兄弟,我听晓娥说了,宴桌上是你为我说话!我以前不是个东西,还背后嚼你舌根,你别往心里去!” 他力道大得攥得我手腕发紧,语气却满是诚恳:“从今往后,你就是我许大茂的铁哥们,亲如手足的亲兄弟!以后有事,你尽管开口!” 我笑着挣开他的手,递了杯茶水过去:“先别急着认兄弟,我得提醒你一句。真娶了娄晓娥,往后家里的活你可得全包。洗衣、烧饭、打扫,这些她可不会做。” 许大茂听完,反倒哈哈大笑起来,拍着胸脯满是得意:“早有准备!我特意跟我妈学了半个月炒菜,洗衣板都练熟了,保证把晓娥伺候得舒舒服服!” 那模样,倒真有几分期待婚后生活的样子。 可这份热闹没持续两天,四合院就传起了新消息——贾家开始到处宣扬,秦淮茹怀上了贾东旭的孩子。 我拿着搪瓷缸的手猛地一顿,心里咯噔一下。 贾东旭的孩子,那不就是未来的棒梗? 这可是院里出了名的“盗圣”,往后偷鸡摸狗的事没少干。 不行,得早做打算。 我放下搪瓷缸,立刻盘算去找雷师父看看能不能想办法搞个防盗门。 与其日后天天防着东西被偷,不如现在就焊个结实的大铁门,把院门焊得严严实实。 至少先把这“气运之子”的歪心思,挡在门外再说。 我揣着皱巴巴的几块钱,直奔雷师父的家。雷师父正蹲在地上磨铁,火星子溅在青砖上,烫出一个个小黑点。 “雷师父,麻烦您个事!” 我凑过去,开门见山。 “我想在院里装个防盗门,还有窗户,得弄得严实点,不能让人随便撬门翻窗进来。” 雷师父直起腰,用搭在肩上的毛巾擦了擦汗,眯眼打量我:“窗户好说,现在不少人家都装。在玻璃外头焊个铁丝笼子,又结实又便宜,不光防人,还能防夜里的黄大仙、夜猫子翻进来偷东西。” 我心里一松,又追问:“那大门呢?我想要个特别结实的铁门。” 雷师父嘬了口旱烟,摇了摇头:“铁门难办,这玩意不是现成能买的,得特意打,费料又费工。” 我忽然想起之前帮过忙的廖师父,他那儿手艺应该是没问题的。 “我有铁门!就是不知道尺寸合不合,您能帮忙装上不?” 雷师父眼睛一亮,把旱烟锅在鞋底磕了磕,拍着胸脯保证:“有门就行!尺寸差一点没事,我给你修修整整,肯定能装上。记住啊,铁门尺寸宁大勿小,大了能改,小了可就没办法了!” 我连忙应下,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只要能把门窗都弄结实,往后不管是“盗圣”棒梗,还是别的什么麻烦,至少能先挡在门外头。 轧钢厂的车间里满是机器轰鸣声,我找了半天才在角落的工具房看到廖师父,他正蹲在地上摆弄一堆旧零件。 我刚开口说大铁门的事,身后就传来熟悉的脚步声——易中海不知从哪儿闻着动静,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柱子,找廖师父做什么?” 易中海脸上挂着惯常的温和笑意,话却对着我说:“你要是想打什么东西,跟我说一声就行,哪用得着麻烦外人。” 我心里门儿清他的心思,连忙摆手:“一大爷,这可不行。我要做的活太大了,不能耽误您的正经事。您是厂里的八级工,手艺精贵着呢,哪能为我的私事分心。” 这话刚落,一旁的廖师父没摸清门道,直愣愣地接了话:“嗨,也不是啥大事,柱子让我帮他打个大铁门。你要是愿意接,我让给你也行。” 易中海的脸色瞬间变了变,他凑近两步,压低声音:“铁门?这可不是小活,得用不少料,不是随便找些边角料就能解决的。” 他顿了顿,眼神里多了几分警示。 “柱子,你也是厂里人,该知道规矩——私自用公家的物料干私活,这要是被查出来,可是犯法的事!” 我没接话,易中海却越说越急,语气里带了点不满:“柱子,你往日在家门上锁,我没多说什么。怎么现在还想装防盗门?你家是藏了多少值钱东西,成了大财主?你在四合院里装这么个防盗门,让街坊邻居怎么看我们?这不是明着把人往外推,显得你防着大伙吗?” 车间里的机器还在响,可我和易中海之间的气氛却有点僵。 我知道他是怕我搞特殊,更怕这事传出去影响四合院的“和睦”,可比起这些,挡住未来的麻烦才更要紧。 我攥着易中海的胳膊,把他拉到了一边上说话,语气里满是急慌的解释:“一大爷,您是真不知道我的难处!我爸何大清跟白寡妇跑了快一年,这家里里里外外全靠我撑着,白天上班晚上还要管雨水,我是真累得快扛不住了,也怕啊!这才咬牙装了个大铁门,就想图个安心。” 易中海皱着眉,手一甩挣开我的拉扯,语气带着明显的不信:“怕?你早前干什么去了?这都过去快一年了,现在才想起装门?” “早前我哪有钱啊!” 我急得声音都高了些。 “这不是,前阵子才稳定住工作,攒了点钱,之前还得给雨水买自行车,哪有闲钱装门?” 可易中海还是摇头,板着脸道:“不行!你这门装得太扎眼,院里人该怎么看?你一个大男人,顶门立户的,有什么好怕的?” 这话彻底点燃了我憋了许久的火气,我盯着他,声音里带着破罐破摔的直白:“怕什么?我坦白了!我现在厨艺练出来了,以后在家烧点好吃的,要是有人上门蹭吃蹭喝怎么办?更何况我旁边就是贾家,您又不是不知道,贾张氏那手脚多不干净!你们各家都有人在家看家,不怕丢东西,可我一上班、雨水一上学,家里就空了,真丢了东西怎么办?您一大爷出了名的不许报警,要在院里解决,怎么解决?谁不知道您为了养老,处处偏帮贾家!我装个防盗门预防万一,怎么就错了!” 这番话像重锤,砸得易中海脸色一阵白一阵红,眼神都有些发晃,显然是被戳中了心事,快要撑不住架子。 我见状,语气稍缓,却带着明确的诚意:“一大爷,我也不是要跟您对着干。您心里的心思我明白,不就是想找个靠谱的人养老嘛。只要您这次能理解我,往后您有什么需要,我肯定不会不管您的。” 隔天清晨,天刚蒙蒙亮,我就揣着口袋里的零钱找廖师父。 昨儿跟廖师父定好的大铁门,说是今儿一早就能成,我心里揣着事儿,脚下也走得急,路过早点摊时都没顾上买个油饼垫垫肚子。 到了轧钢厂,廖师父见我来,把烟屁股往地上一摁,指着旁边角落:“何小子,来看看,按你说的尺寸打的,边角都磨圆了,省得刮着人。”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一看,那扇深灰色的大铁门就立在墙角,铁条焊得规整,门把手是实心的铁疙瘩,看着就结实。 我上手推了推,门轴转得顺滑,没半点卡顿,心里顿时踏实了半截:“廖师父,您这手艺真没说的,太地道了!” 廖师父咧嘴一笑,拍了拍手上的灰:“放心用,这铁料都是正经好铁,风吹雨打个十年八年都不带锈的。” 付了钱,我把铁门往自行车后座上绑——这门看着不算特别沉,但架不住面积大,我找了两根粗麻绳,前前后后绕了七八圈,又在车把上拴了根绳子拽着,才勉强稳住。 推着自行车往院里走时,一路上不少街坊都探头看,有相熟的还问我:“何雨柱,你这拉的啥?大铁门啊?家里要装门?” 我笑着应两声,没多细说,只一门心思往家挪。 这一路走得费劲,自行车轱辘压在石板路上,时不时发出“吱呀”的响声,到中院门口时,我额头上的汗都把衬衫浸湿了,胳膊也酸得发沉。 好不容易把铁门挪到自家门口,我先把自行车支好,又找了块木板把铁门垫起来,免得蹭着地上的泥。 歇了口气,我转身就往雷师父家去——昨儿就跟雷师父约好了,今儿装门得靠他。 雷师父是院里出了名的行家里手,手里的活计细,装个门、修个窗都不在话下。 到了雷师父家,他正带着小徒弟收拾工具箱,见我来,立马站起身:“何小子,门到了?” “到了到了,雷师父,麻烦您跟我跑一趟。” 我连忙说。 雷师父点点头,拎起工具箱,又嘱咐小徒弟:“把那卷铁丝网带上,还有螺丝刀、锤子都别落下。” 小徒弟应了声,背着个布包跟在后面,三个人一起往中院走。 到了我家,雷师父先围着屋子转了一圈,指着窗户说:“先把铁丝网装上,省得往后有小偷从窗户钻进来。” 说着就从工具箱里拿出尺子量窗户尺寸,小徒弟则蹲在地上,把铁丝网展开,用钳子剪着合适的长度。 雷师父干活麻利,先用钉子把铁丝网的四角固定住,再沿着窗框一点点钉牢,每颗钉子都敲得又正又实,生怕有松动的地方。 小徒弟在一旁搭手,递工具、扶铁丝网,学得有模有样。 装完三个窗户的铁丝网,已经过了小半个时辰。 歇了口茶,雷师父才开始对付那扇大铁门。 他先在门框两侧量好位置,用粉笔做了记号,然后让我和小徒弟扶着门,自己则拿着电钻在墙上打孔。 电钻的声音在院里响起来,嗡嗡的,引得不少邻居都往这边看。 孔打好后,雷师父往里头塞了膨胀螺丝,再用扳手一点点拧紧,接着又调整门轴的高度,确保门能开关顺畅。 “往左挪半寸,对,再往上抬点。” 雷师父一边指挥,一边伸手调整铁门的位置。 我和小徒弟扶着门,胳膊都快酸了,却不敢有半点松懈——这门要是装歪了,往后开关都费劲。 折腾了快一个小时,门轴才算固定好,雷师父又拿出砂纸,把门框上的毛刺磨平,再在门轴上滴了点机油,试了试开关,“咔嗒”一声,门关上时严丝合缝,打开时也没了卡顿的声响。 “成了,你试试。” 雷师父擦了擦汗,往后退了两步。 我走上前,握住门把手,轻轻一推,门开得顺畅;再一拉,关上时也稳稳当当,心里顿时乐开了花:“雷师父,您这活干得太漂亮了!谢谢您!” 说着就从口袋里掏出工钱,又多塞了五毛钱,“辛苦您和小徒弟了,买点水喝。” 雷师父推辞了两句,见我执意要给,才收下了。 雷师父和小徒弟收拾东西走后,我站在门口,看着新装的大铁门,心里总算有了踏实感。 可没等我多高兴一会儿,院里的街坊就三三两两地围了过来,指着铁门议论开了。 “哟,雨柱,这门装得够结实啊,这是防着谁呢?” 说话的是前院的王大妈,她手里还拎着个菜篮子,显然是刚从菜场回来。 旁边的李大爷接话道:“还能防着谁?咱们院里也就那么一家,手脚不太干净。” 他这话一出,周围的人都心照不宣地看向贾家的方向。 “可不是嘛,贾张氏那手,院里谁没领教过?前阵子我家晾在院里的床单,转头就少了半块,后来在她家晾衣绳上看着了,她还说捡的,谁信啊!” “还有我家孩子的糖,放在抽屉里,就出去了一会儿,回来就没了,问她,她说没看见,可那糖纸后来在她家垃圾桶里找着了!” 议论声越来越大,有人压低了声音说:“其实老贾活着的时候,贾家还行,老贾人老实,对街坊也客气。后来贾东旭接了他的班,虽说话少,但也没干过啥出格的事,就是贾张氏,自从老贾走了,越来越不像话了。” “是啊,东旭也不容易,身体不是太好,还得上班,家里全靠贾张氏操持,可操持归操持,也不能拿别人家的东西啊!” 我听着街坊们的议论,没插嘴——有些话,不用我说,大家心里都有数。 正说着,就见贾张氏从屋里出来了,她显然是听见了街坊们的话,脸色沉得能滴出水来,狠狠瞪了一眼围观的人,嘴里嘟囔着:“吃饱了撑的,议论别人家的事,也不怕闪了舌头!” 说着就扭着身子往院外走,路过我家门口时,还特意停下来,盯着大铁门看了半天,眼神里满是不满,却没敢说一句话,转身就快步走了。 看着她的背影,我心里冷笑一声——装这扇门,就是为了防着这种人。 往后我上班、雨水上学,家里空着也不怕了,这门立在这儿,就是给家里添了道保障,也给某些人提了个醒:别想着打我家的主意。 第24章 李怀德上任 贾张氏从何雨柱家门口气冲冲地离开,越想越觉得憋屈——好好一个四合院,凭什么何雨柱要装个大铁门,明摆着是防她! 她攥着手里的菜篮子,脚步“噔噔噔”地往易中海家去,进门时连门帘都没掀好,直接撞得门帘晃了好几下。 易中海正坐在桌边喝茶,见她这副火急火燎的模样,放下茶杯皱了眉:“贾张氏,你这是怎么了?慌慌张张的。” “怎么了?一大爷您还不知道啊!” 贾张氏把菜篮子往地上一放,声音陡然拔高。 “何雨柱那小子反了天了!竟然在自家门口装了个大铁门,那门看着就扎眼,他这是防着谁呢?全院上下,不就我家日子过得紧巴点,我偶尔拿点小东西补贴家用吗?可贾家穷啊!他何雨柱现在有工作,挣得比谁都多,帮衬点怎么了?他倒好,直接装个铁门把人往外拦,这不是打我的脸吗!” 她说着,手还往门外指,唾沫星子都快溅到桌上:“您可得管管!他这是破坏院里的和气,眼里还有没有您这个一大爷了?您得让他把那门拆了,不然往后谁还把您放在眼里!” 易中海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眼神里带着几分不耐。 他向来知道贾张氏爱占小便宜,可从前老贾还在的时候,她虽小气,却也懂得收敛,没像现在这样招人嫌。 他心里清楚,老贾走后,贾东旭身子骨也弱,家里没了顶梁柱,贾张氏是怕被人欺负,才故意摆出这副泼辣模样,想靠着撒泼护住家,可这份心思,却用错了地方。 等贾张氏喊得差不多了,易中海才缓缓开口,语气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平静:“柱子愿意装门,是他自己的事。他家里就他和雨水两个,白天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装个门图个安心,别人管不着。” “管不着?” 贾张氏急了,往前凑了两步。 “他那门就是防我的!全院谁不知道我……” “你先别急着说别人。” 易中海打断她,语气沉了些。 “张氏,我劝你也别一天到晚盯着别人的毛病,先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四合院里这么多户人家,邻居也不止你一家,怎么偏偏就你家旁边的柱子,要费钱费力装这么个铁门?他图什么?” 他放下茶杯,目光落在贾张氏脸上,看得她有些发慌:“你好好想想,前阵子李家丢了床单,后来在你家晾衣绳上找着了;王家孩子的糖没了,糖纸在你家垃圾桶里;还有后院张家晒的豆角,转头就少了半筐——这些事,你当大家都不知道?柱子装门,或许是怕家里没人时丢东西,可为什么偏偏是你家邻居要这么防着?你要是行得正坐得端,人家至于费这个劲吗?” 这番话像一盆冷水,浇得贾张氏瞬间没了气焰。 她张了张嘴,想反驳,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那些事她确实做过,原以为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没想到易中海都看在眼里。 她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手指攥着衣角,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刚才那股子泼辣劲儿,全没了踪影。 易中海看着她这副模样,也没再往下说,只是摆了摆手:“行了,你也别在我这儿闹了。回去好好想想,往后少做点让人戳脊梁骨的事,比什么都强。” 贾张氏咬着唇,悻悻地拎起地上的菜篮子,脚步拖沓地往门口走。 走到门口时,还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易中海,见他没再理自己,才低着头,蔫蔫地回了家。 天擦黑时,我坐在自家院里,眼瞅着中院的灯一盏盏亮起来,却没见易中海的身影。 我心里门儿清,那天跟他说的那句“往后您有需要,我肯定不会不管”,算是说到他心坎里了。这老易精着呢,知道我现在不是从前那个任人拿捏的傻柱,也明白多一个能帮他养老的人,比跟我拧着来划算,所以才没再上门找不痛快。 不过,话虽递过去了,礼数也得跟上。 我起身回屋,从碗柜里拿出下午从食堂带回来的卤肉——这肉是大师傅特意给我留的,肥瘦相间,卤得透透的,凉了之后更入味。 我找了个干净的瓷盘,把肉切成厚薄均匀的片,摆得满满一盘,又从抽屉里摸出半瓶二锅头,用布巾裹了瓶身,才端着盘子往易中海家去。 敲了敲门,里头传来易中海的声音:“谁啊?” “一大爷,是我,柱子。” 我应了声。 门很快开了,易中海见我端着盘子,眼神先往肉上飘了飘,嘴上却还端着架子:“柱子啊,这么晚了有事?” “没事就不能来看您了?” 我笑着挤进门,把盘子往桌上一放。 “下午食堂炖了肉,我想着您平时省吃俭用的,也没怎么沾荤腥,就给您端来一盘,尝尝鲜。” 桌上还摆着易中海的晚饭。 一碟腌萝卜,一碗小米粥,还有半个凉窝头。 跟我这盘油亮亮的卤肉一对比,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 易中海的喉结动了动,伸手摸了摸盘子边缘,嘴上还客气:“你这孩子,跟我还这么客气,我自己在家随便吃点就行。” “那哪行啊,您是院里的一大爷,平时操持院里的事就够累的,也得补补。” 我把那半瓶二锅头掏出来,拧开瓶盖,一股酒香立马飘了出来。 “我这儿还有点酒,陪您喝两盅?” 易中海这下没再推辞,转身从柜里拿出两个酒杯,倒上酒,又往我碗里夹了块肉:“尝尝,你这肉卤得怎么样。” 我咬了一口,肉香混着卤汁的咸香在嘴里散开,忍不住点头:“地道!我的手艺那自然是没的说。” 酒过三巡,话也多了起来。 我放下酒杯,语气诚恳:“一大爷,说真的,我挺感激您的。之前装门那事儿,您没跟我置气,还劝着贾张氏,这就够意思了。往后院里有什么事,您尽管吩咐,我肯定支持您的工作,绝不含糊。” 易中海听着,眼睛亮了亮,端着酒杯的手也松了些,脸上露出了真切的笑:“柱子,你能这么想就好。其实我也知道,你装门也是为了家里安全,没别的意思。” 他又喝了一口酒,眼神里带着点琢磨,心里暗自盘算:以前总觉得何雨柱是个直肠子,好拿捏,现在看来,这小子一点也不傻,心里门儿清着呢。 聪明人是不好管,可要是能拉到自己这边来,往后养老也多了个靠谱的依靠,比跟他对着干强多了。 “来,再喝一杯!” 易中海主动给我添了酒,语气也热络了不少。 “往后你家里要是有什么事,也别自己扛着,跟我说一声,能帮的我肯定帮。” 我知道,这杯酒下肚,我和易中海之间那点微妙的隔阂算是彻底没了。 这老易心里的小九九我清楚,我也没打算跟他玩虚的——互相搭个手,彼此有个照应,在这四合院里,才是长久的法子。 从易中海家出来时,夜风已经带了些凉意,我揣着半醉的暖意往家走,刚拐进中院,就见自家门口亮着灯,门框上还映着个纤细的身影——不用想,肯定是雨水。 推开门,何雨水果然坐在屋里的小板凳上,手里攥着本习题册,却没心思看,见我进来,立马放下本子站起身,眼神里带着几分不满,语气也直愣愣的:“哥,你去哪了?这么晚才回来。” 我脱了外套往椅背上一搭,倒了杯温水递过去,笑着说:“跟你一大爷喝了两杯,聊了会儿天。” 这话刚出口,何雨水的眉头就皱了起来,把水杯往桌上一放,声音也拔高了些:“你还跟他聊天?哥,你忘了你之前怎么跟我说的了?你说易中海不是好人,心里就想着找个人养老,对贾家偏心眼,怎么现在又跟他走这么近了?” 看着妹妹一脸较真的模样,我心里又无奈又觉得好笑。 这丫头年纪不大,心思却直,认定了谁好谁坏,就半点也不肯变通。 我拉了把椅子坐在她对面,指尖敲了敲桌面,缓声道:“雨水,我没忘我说过的话。易中海确实有他的心思,可你也得想想,他现在是院里的一大爷,手里握着点事权,院里不管大小事,他说话都有分量。” 我顿了顿,想起之前装门时易中海虽有不满,却没真的拦着,又接着说:“咱们家就咱兄妹俩,爹走了,没个靠山。要是跟易中海闹僵了,他明里暗里给咱使点绊子,比如院里分个东西故意少给咱一份,或者谁家跟咱有矛盾,他偏帮着别人,咱不麻烦吗?就算他不找麻烦,天天跟咱拧着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心里也硌应,你说是不是?” 何雨水抿着唇,没说话,可眉头却松了些,显然是听进去了。 我知道这丫头聪明,就是一时转不过弯,又往深了说:“我现在跟他亲近点,不是真跟他掏心掏肺,就是虚与委蛇,先把面上的关系处好,让他别找咱的麻烦。再说了,易中海跟他老伴没孩子,是个绝户,你没注意过吗?他们家那房子,比咱这两间宽敞多了,采光也好,院里数一数二的好地段。” 这话让何雨水猛地抬起头,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想啊,”我往前凑了凑,声音压得低了些:“易中海年纪也不小了,他这辈子攒下的东西,最后不都得给身边亲近的人?我现在跟他处好关系,平时多照应着点,等他和大妈百年之后,那房子除了给我,还能给谁?贾家那情况,贾东旭身体不好,贾张氏又没人待见,易中海就算再偏帮,也不可能把房子给他们。” 我掰着手指头算给她看:“咱现在有这两间房,要是再把易中海那套弄过来,一下子就有三套大房子了!到时候你要是想单独住一间,或者以后嫁人了,咱家里也有底气。这三套房子,在咱这四合院里,可是独一份的,它不香吗?” 何雨水眨了眨眼,眼神从惊讶慢慢变成了了然,嘴角也忍不住往上翘了翘,之前的不满早就没了踪影。 她站起身,踢了踢脚上的拖鞋,走到我身边,轻轻推了我一下:“哥,没想到你心里打的是这主意,我还以为你真被易中海说动了呢。” “傻丫头,”我揉了揉她的头发:“哥能让你受委屈吗?咱现在在院里不容易,就得步步为营,先把眼前的麻烦解决了,再为以后打算。” 何雨水点点头,拿起桌上的习题册,转身往自己的小房间走:“知道了,那我先去写作业了,你也早点休息。” 走到门口时,她还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多了几分信赖。 看着她的背影,我心里也松了口气。 兄妹俩一条心,往后在这四合院里,才能少吃点亏,多攒点底气。 至于易中海那套房子,虽然现在说起来还早,但多一分打算,就多一分希望,总比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强。 刚到轧钢厂,我把自行车停在车棚,手里拎着给大师傅带的早点,正往食堂走,就见食堂主任老张急急忙忙从办公楼那边跑过来,老远就朝我摆手:“柱子,等会儿!有事儿跟你说!” 我停下脚步,看着他气喘吁吁地跑到跟前,递了瓶凉水过去:“张主任,这大清早的,什么事这么急?” 老张接过水灌了两口,抹了把汗,压低声音说:“咱食堂要空降个管后勤的主任,刚接到通知,人今天就到,叫李怀德,你听说过没?” “李怀德?” 我心里“咯噔”一下,手里的早点差点没拿稳。 这名字我熟得很——这人可不是一般角色,脑子活,路子野,在厂里混得风生水起,谁都知道他手眼通天。 在未来,他跟杨厂长不对付,没想到这位没过多久,竟然真把杨厂长给斗下去了,还直接坐到了厂长的位置上。 我想起后来的事,李怀德后来下海做买卖,没几年就发了大财,身边从不缺年轻姑娘围着,活脱脱一副“主角”的派头。 说实话,一开始我挺不待见这种人的——太会钻营,看着就不实在,总觉得跟他打交道得提着十二分的小心。 可转念一想,我又冷静了下来。 李怀德是能人,这是厂里公认的。 他能斗倒杨厂长,还能稳稳当当接后勤的活儿,就说明他不只是会耍手段,更懂怎么抓关键。 而我,在食堂后厨凭手艺说话,一手炒菜的手艺在整个轧钢厂都找不出第二个——厂里的领导、车间的老师傅,谁不惦记我炒的那口菜? 逢年过节食堂办宴席,少了我根本撑不起来。 老张见我没说话,还以为我担心,拍了拍我的胳膊:“柱子,你也别慌。我听说这李主任是个明白人,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你手艺好,是咱食堂的顶梁柱,他就算是新官上任,也不能跟你过不去。” “我知道。” 我笑了笑,心里的那点顾虑早就散了。 李怀德是管后勤的,后勤最要紧的就是食堂——要是食堂出了岔子,厂里上千号人的吃饭问题没着落,他这主任的位子也坐不稳。 他比谁都清楚,我这个大厨的价值,不是随便找个人就能替代的。 更何况,就算他以后斗倒杨厂长,也需要稳定人心。 我以前虽跟杨厂长没什么深交,但在外人眼里,多少也算“杨厂长时期”的老人。 可李怀德要是聪明,就绝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动我——动了我,不仅会让食堂人心惶惶,还会落个“打压旧人”的名声,得不偿失。 正想着,就见办公楼那边走过来一群人,为首的是个穿着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男人,约莫四十来岁,眼神锐利,走路带风,一看就气场十足。老张凑到我耳边:“那就是李主任。” 我点点头,心里已经有了谱。 不管李怀德是什么样的人,只要他懂行、识货,不瞎折腾,我就好好跟他干。 毕竟,在厂里混,手艺是底气,跟对人、站对队,才能安安稳稳地拿着工资,攒着钱,给我和雨水攒下更多的底气。 李怀德似乎也注意到了我们,目光扫过来时,在我身上停了两秒,没说话,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就跟着其他人往食堂走。 我知道,接下来的日子,或许会有新的变化,但对我来说,只要手里的锅铲还在,就不怕没饭吃。 第25章 李怀德的魅力 我正蹲在食堂后院的菜窖里,小心翼翼地翻拣着刚送来的青萝卜,琢磨着中午给工人们做道萝卜丝丸子汤解腻,头顶上方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食堂主任那略显慌张的嗓音:“柱子!柱子!你快出来,有急事!” 我心里咯噔一下,手里的萝卜差点滑落在地。 主任平日里脾气温和,极少这般火烧火燎的模样。 我拍了拍手上的泥土,快步走出菜窖,就见主任脸色紧绷,额角还沾着细密的汗珠,身后跟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穿着笔挺的中山装,袖口扣得严丝合缝,鼻梁上架着副黑框眼镜,眼神锐利得像把刀,正上下打量着我。 这人正是李怀德。 “这位是刚上任的后勤科李主任,李怀德同志。” 主任连忙介绍,语气里带着几分小心翼翼。 “李主任,这就是咱们食堂的主厨柱子,一手好厨艺,厂里工人都夸他的菜实在。” 李怀德微微颔首,没立刻说话,而是踱到旁边的灶台前,目光扫过案台上整齐码放的葱姜蒜,又瞥了眼锅里还温着的小米粥,才慢悠悠开口:“何雨柱师傅,听说你鲁菜、川菜都做得地道?” 我心里犯起嘀咕,新主任刚上任,不先查账本、看库存,反倒关心我的厨艺,这透着股不寻常。 但面上还是恭敬地应着:“不敢说地道,就是跟着师傅在丰庆园学过几年,能让大家吃得顺口。” “那就好。” 李怀德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语气却不容置疑。 “后天中午,我要在食堂办个私宴,宴请红星农机厂的几位领导。不用太铺张,但必须得有特色,不能丢了咱们轧钢厂的脸面。” “农机厂?” 我愣了一下,随即心里就跟明镜似的亮了。 红星农机厂是轧钢厂的下属单位,专门生产镰刀、锄头这些农用工具,效益远不如轧钢厂,平日里杨厂长一门心思扑在生产建设上,眼里只有炼钢的产量、钢材的质量,对农机厂这种“边缘单位”向来不怎么上心,连带着厂里其他领导也很少跟农机厂走动。 李怀德刚坐上后勤主任的位置,就急着请农机厂的人吃饭,这哪是简单的宴请? 分明是在攒人脉、拉关系! 杨厂长不屑于做的事,他偏要反其道而行之——你看不上的人脉,我来收;你忽略的关系,我来搭。 今日拉拢了农机厂,明日说不定就会去联络其他下属单位,久而久之,整个轧钢厂的后勤系统,甚至更多部门的人脉,不就都攥在他手里了? 我偷偷瞥了眼主任,见他脸色更白了,额头上的汗顺着脸颊往下淌。 他是老员工,心里肯定比我更清楚这里面的门道,也更怕出岔子。 果然,李怀德刚走,主任就一把拉住我,声音都有些发颤:“柱子,你可千万别掉以轻心!李主任这是新官上任的第一把火,烧到咱们后厨了。你记住,只许成功,不许出错!” 他顿了顿,又压低声音补充道:“我知道你跟杨厂长走得近,杨厂长信任你,但这次不一样。李主任刚上任,咱们谁都得罪不起。你可别因为想着杨厂长,就多此一举做些不该做的事,听见没?” 我心里又好气又好笑。 主任是担心我仗着杨厂长的器重,故意给李怀德添堵? 可我跟着师傅学厨,师傅就教过我一句话:“手艺人凭手艺吃饭,少掺和那些勾心斗角的事。领导让你做菜,你就把菜做好;食客想吃顺口的,你就把味道做地道。” 我拍了拍主任的肩膀,安慰道:“主任您放心,我心里有数。我是个厨子,不是耍心眼的人。李主任要办宴,我就按他的要求来,保证让农机厂的领导吃得满意。” 话虽这么说,我心里却早已开始盘算菜单。 宴请下属单位,菜不能太奢华,免得显得居高临下。 但也不能太普通,得让对方看出诚意。 鲁菜讲究咸鲜醇正,适合做硬菜撑场面。 川菜麻辣鲜香,能调动食欲,刚好中和鲁菜的厚重。 当天下午,我就去库房盘点食材,又特意让采购师傅跑了趟城郊的菜市场,买回来新鲜的黄河口大闸蟹、散养的土鸡,还有四川运来的干辣椒和花椒 到了宴请那天,天刚亮我就钻进后厨,系上围裙开始忙活。 案台上,菜刀起落间,姜片切成细丝,葱段码成小山。 灶火旁,炒勺翻飞,油花滋滋作响。 第一道鲁菜,我做了“葱烧海参”。 海参提前用高汤煨了三个小时,吸足了鲜味,再配上章丘大葱,热油一炒,葱香裹着海参的醇厚,刚出锅就香飘满了后厨。 第二道是“九转大肠”,清洗、焯水、油炸、卤煮,足足九道工序,每一步都不敢马虎,最后出锅时,大肠红亮油润,甜酸适口,肥而不腻。 第三道鲁菜,我选了“糖醋黄河鲤鱼”,鲤鱼先炸得外酥里嫩,再浇上熬得浓稠的糖醋汁,造型摆成“鲤鱼跃龙门”,看着就喜庆。 川菜我则选了两道经典的。 一道“宫保鸡丁”,鸡肉丁滑嫩,花生米酥脆,干辣椒和花椒炝出香味,一口下去,酸、甜、咸、辣、麻五味俱全。 另一道是“麻婆豆腐”,豆腐嫩得能掐出水,汤汁红亮,麻味醇厚,辣味适中,最适合配米饭。 菜一道道端上桌时,我站在厨房门口,隐约能听到包间里传来的赞叹声。 李怀德推门出来时,脸上带着难得的笑意,拍了拍我的肩膀:“小何师傅,手艺确实不错!农机厂的王厂长刚才还跟我夸,说这菜比外面大饭店做得还地道。” 我笑了笑,没多说话,转身又钻进了后厨。 窗外,阳光透过玻璃洒在灶台上,映得铁锅泛着光。 我看着案台上还没洗的炒勺,心里忽然觉得踏实——不管厂里的人怎么勾心斗角,我只要守好这口灶台,做好每一道菜,就够了。 杨厂长懂生产,李怀德懂人脉,而我,只懂做菜。或许这就是手艺人的本分,也是我能在这复杂的厂里安身立命的根本。 后来我听说,那次宴请后,李怀德果然跟农机厂走得近了,时不时就互相走动。 张主任私下里跟我说:“还是你聪明,没掺和那些事,不然咱们后厨说不定就被卷进去了。” 我只是笑了笑,给他盛了碗刚炖好的排骨汤——有些事,看透不说透,守好自己的手艺,比什么都重要。 周末的夕阳把轧钢厂的铁门染得金灿灿的,我刚解下围裙塞进布包,正琢磨着晚上给妹妹做她爱吃的糖醋排骨,身后忽然传来李怀德那带着笑意的声音:“小何师傅,等一下!” 我转过身,就见李怀德穿着件干净的白衬衫,袖口卷到小臂,手里捏着个黑色公文包,脸上堆着比平时更热络的笑。 “忙了一周,别急着走,跟我到办公室坐坐,聊两句。” 他说着,就不由分说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引着我往后勤科的办公楼走。 还没进门,我就隐约闻到一股淡淡的奶糖味混着点心香——李怀德这办公室,我猜抽屉里准藏着好东西。 果不其然,一推开门,他就从书桌最下面的抽屉里摸出两包奶糖,往我手里塞了一包:“拿着,家里孩子寄来的,甜口,解乏。” 我捏着糖纸,心里门儿清——他这可不是单纯找我聊天。 果然,李怀德在椅子上坐定,喝了口搪瓷缸里的茶水,慢悠悠开口:“这段时间辛苦你了,不管是上次请农机厂的宴,还是后来给厂领导加的小灶,味道都没得说。杨厂长眼光准,找了你这么个好厨子。” 他话锋一转,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往我面前一递:“工作做得好,就得表扬。这是张自行车票,你拿着,回头去供销社挑辆新的,上班也方便。” 我低头一看,那蓝底黑字的自行车票在灯光下格外显眼——这年代,自行车可是稀罕物,一张票能让多少人抢破头。 但我还是笑着把票推了回去:“李主任,谢谢您的好意,可这票我真用不上。家里已经有两辆自行车了。” 李怀德愣了一下,眼里闪过丝意外。 我接着说:“一辆是娄董娄知敬给的,之前他总请我去家里做菜,说我来回跑不方便,就把他那辆二手的给我了,看着跟九成九新似的,骑着特稳。另一辆是杨厂长奖励的,上次给苏联专家做西洋餐,他说合了专家的胃口,特意批了票让我买的,现在给我妹妹骑,她上学也近了些。” 李怀德哦了一声,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敲,随即又笑了:“杨厂长是杨厂长,我是我。你为后勤科出了力,立了功,这表扬不能少。自行车你有了,那你说说,还有什么想要的?只要我能办,一定帮你想办法。” 我琢磨了一下,这话倒不是客套——说实在的,我家里有一批旧衣服,有何大清的,也有死去母亲没舍得扔的。衣服虽旧,但也是布料子啊。 这年头,买衣服也是要布票的。所以我一直挺羡慕易中海给贾家买的缝纫机。 但易中海比较死抠,估计是不要指望他再给我买了。 所以我便如实说:“要是说想要,我倒想有台新缝纫机,可惜这缝纫机票比自行车票还难搞,供销社里总断货。” “缝纫机?” 李怀德眼睛一亮,突然笑出声。 “这玩意确实不好搞,不过你放心,我帮你留意着,总有办法。” 他说着,突然抬手摘下了手腕上的手表——那是块上海梅花表,银亮的表壳,黑色的表带,表盘上的指针走得稳稳的,看着就没戴多久。 他把手表往我手里一塞:“这表你先拿着。我家里还有块新的,一直没机会戴,这旧的给你正合适,你做菜看时间也方便。我回去刚好戴新的,一举两得。” 我手里攥着那冰凉的表壳,只觉得沉甸甸的——这梅花表可不是便宜货,比自行车还金贵。 我刚想推辞,李怀德已经站起身,又拍了拍我的背:“别跟我客气,拿着吧!以后后厨的事,还得多靠你。” 他不由分说地推着我往外走,一路说着闲话,直到把我送到厂门口。 我走出轧钢厂,晚风一吹,才低头看了看手腕上的梅花表——表盘里的荧光指针在暮色里闪着微光,几乎和新的没两样。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这个李怀德,拉拢人的手段是真厉害。 先是自行车票,再是梅花表,一步一步,滴水不漏。 换了旁人,怕是早就被这“好处”砸晕了头,恨不得立刻拜他当义父,为他效死。 可我心里清楚,这手表不是白拿的,往后后厨的事,怕是更要被他攥在手里了。 我摇了摇头,把奶糖塞进嘴里,甜意顺着喉咙往下滑,心里却没半分甜滋味——这厂里的门道,比我炒锅里的调料还复杂。 刚踏出轧钢厂大门,晚风就裹着夏末的凉意扑在脸上。 我下意识抬腕看了眼李怀德送的梅花表,指针刚过五点,离晚饭还有些时候——周末的时间总显得格外宽裕。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我嘀咕了一句,转身跨上娄董给的那辆九成新自行车。 车链保养得极好,蹬起来没半点杂音,顺着柏油路往图书馆的方向骑。 若不是有这自行车,以我平日里懒得动弹的性子,怕是宁愿窝在家里琢磨新菜,也不会特意跑这一趟。 图书馆里很安静,只有翻书的沙沙声和偶尔响起的咳嗽声。 我轻车熟路地走到烹饪类书架前,指尖扫过一排泛黄的书脊,最后抽出一本封面有些磨损的《中国名菜图谱》。 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夕阳,一页页慢慢翻看。 虽说我早已把鲁菜的醇厚、川菜的鲜香摸得透透的,可厨艺这行,就像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今天悟了一道菜的火候,明天可能又在调味上有新想法,永远没有“够了”的时候。 书里记载的不少菜让我眼前一亮,比如江南的“松鼠鳜鱼”,刀工讲究得能让鱼肉翻成花;还有粤式的“烤乳猪”,皮脆肉嫩的秘诀藏在腌制的香料里。 可越看,我心里越有点遗憾。 书里的好多食材,在眼下这个年代根本难寻——鳜鱼得去城郊的大河里碰运气,还不一定能钓到;做烤乳猪需要的小乳猪,更是只有专供的供销社偶尔才有,普通人连票都拿不到。 我悄悄摸了摸口袋里的“美食家桌面”——那是个能无中生有变出食材的宝贝,只要我想,鳜鱼、乳猪甚至山珍海味都能立刻出现在面前。 可这宝贝在如今太张扬了,要是哪天不小心露了馅,被人看到我凭空拿出稀有食材,轻则被当成“投机倒把”,重则可能引来更麻烦的追问,到时候我根本没法解释,只会惹火烧身。 “罢了,先在纸上把手艺练熟。” 第26章 少女心事 我叹了口气,继续盯着书里的步骤,在心里默默推演着做菜的流程——什么时候下锅,什么时候调味,火候该大该小,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又一遍。 不知看了多久,我揉了揉发酸的眼睛,下意识抬头望向对面的书架。 这一眼,却让我顿住了——书架旁站着个穿蓝布学生装的少女,梳着齐耳短发,手里抱着几本语文课本,眉眼清秀,一看就是学生妹的模样。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张脸我太熟悉了——是冉秋月。 往后她会成为一名老师,也是傻柱这辈子最想娶的姑娘之一。 可在原本的日子里,秦淮茹总借着“邻里情分”在中间搅和,要么在冉秋月面前说傻柱的坏话,要么故意制造误会,最后硬是把这段本该成的姻缘给搅黄了,成了傻柱一辈子都没解开的遗憾。 许是我的目光太专注,冉秋月也察觉到了,她侧过头,目光和我撞了个正着。 看清我的模样后,她愣了一下,随即轻轻蹙了蹙眉,悄悄转过身,背对着我,手指紧张地抠着书脊。 我看着她的背影,忍不住苦笑一声。 在我的主导下,傻柱这段时间确实变了些——以前他总穿着沾着油污的旧衣服,头发也乱糟糟的,自从我接手了这具身体后,先收拾利索自己,现在出门总把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头发也梳得整齐,比以前精神了不少。 可模样这东西是天生的,傻柱原本的颜值就普通,再怎么收拾,也只是“干净”,远算不上出众。 冉秋月这样文静清秀的姑娘,眼里怕是看不上傻柱这类型的——更何况,现在在她眼里,我就是“傻柱”,一个看着普通、甚至有点木讷的厨子。 我收回目光,重新落在手里的菜谱上,心里却泛起些感慨。 时光啊,有时候就是这么有意思,明明知道有些人往后的遗憾,却没法伸手去改——我总不能跑过去跟冉秋月说“你以后会和我(傻柱)有段没成的姻缘”,那不成了疯子? 窗外的夕阳渐渐沉了下去,图书馆里的灯光亮了起来。 我合上书,轻轻放回书架,转身往外走。 路过冉秋月身边时,她没回头,只是把怀里的书抱得更紧了些。 我骑着自行车往家走,晚风里带着饭菜的香味。 想想傻柱往后的遗憾,再想想自己眼下的处境,忍不住摇了摇头——这年代的日子,就像我炒锅里的菜,火候、调味差一点,结局就完全不一样了。 傍晚的风带着饭香钻进胡同,我推着自行车进院时,何雨水已经趴在门框上张望了。 “哥,你可算回来了!” 她蹦蹦跳跳地跑过来,伸手要帮我拿布包。 “我跟聋奶奶说了,今晚你做了她爱吃的萝卜丝炖肉。” 我笑着揉了揉她的头,把自行车停在屋檐下。 进了屋,灶台上的砂锅还冒着热气,我就手把何雨水已经切分好的食材炒了。 不一会——萝卜炖肉的香味满屋子飘。 我盛了满满一碗,又特意往里面加了两勺肉丝——聋老太太牙口不好,炖得软烂的萝卜和肉丝正合她胃口。 何雨水手脚麻利地接过碗。 “我去送!” 说着就端着碗往隔壁跑,小步子迈得又快又稳。 没一会儿,她就蹦蹦跳跳地回来了,进门就喊:“哥,老太太说你做的肉比上次还香!” 我把盛好的饭递到她手里,看着她狼吞虎咽的模样,心里软乎乎的——自从父母走后,我和雨水就相依为命,看着她好好吃饭、好好长大,比什么都强。 吃完饭,我收拾好碗筷,又给雨水辅导了会儿功课。 等她打了哈欠,才哄着她上了床。 以前她总怕黑,非要跟我挤在一张床上睡,我心疼她,也就没拒绝。 可最近雨水越涨越高,都快到我肩膀了,总挤在一起终究不是办法。 夜里睡得不沉,迷迷糊糊间,白天在图书馆见到的冉秋月总在眼前晃——齐耳的短发,清秀的眉眼,还有转身时略显羞涩的模样。 可看着看着,她的脸忽然变了,变成了许半夏的样子——利落的短发,眼里带着股不服输的劲儿,笑起来时嘴角会弯出个好看的弧度。 我猛地惊醒,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洒在被子上,屋里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低头一看,裤子已经湿了一片,脸上瞬间烧得发烫。 我轻手轻脚地起身,到院子里打了盆凉水擦了擦,夜风一吹,才稍微冷静下来。 我今年十八岁,正是精力旺盛的年纪,对异性的渴望藏都藏不住。 白天想冉秋月,更多是馋她那股年轻姑娘的鲜活劲儿,是少年人对美好身体的本能向往。 可最后梦里出现的是许半夏,我心里比谁都清楚——那份喜欢,才是真的刻在心里的,是连梦里都忍不住偏向的人。 回到屋里,刚要躺下,就感觉到胳膊被轻轻搂住了。 我低头一看,何雨水不知什么时候醒了,小手紧紧抓着我的袖子,眉头还微微皱着,像是还在害怕。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又偷偷摸摸跑我床上了。 我心里叹了口气,轻轻把她的手挪开,坐在床边,摸了摸她的头。 等她彻底醒透了,眼神还有些迷茫时,我才轻声说:“雨水,你现在长大了,是大姑娘了,以后不能再跟哥挤一张床睡了。” 何雨水愣了一下,眼里瞬间就红了,小嘴一瘪:“哥,我怕黑……” “哥知道你怕。” 我打断她,声音放得更柔。 “但你总得学着自己睡。哥把灯给你留着,就在你床头,要是害怕了,喊一声哥就听见了,好不好?” 她低着头,手指抠着被子,半天没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声嗯了一声,眼泪却顺着脸颊滴在了被子上。 我心里也不好受,可有些边界必须得划清——她是我妹妹,我得护着她,更得教她懂分寸,这才是对她好。 我帮她掖好被角,把台灯拧到最暗的亮度。 “快睡吧,明天哥给你做你爱吃的糖糕。” 她吸了吸鼻子,闭上眼睛,小手却还是紧紧抓着被子边缘。 我坐在床边守了她一会儿,直到她呼吸变得平稳,才轻轻起身,回到自己的小床上。 窗外的月光依旧亮着,我却没了睡意,脑子里一会儿是冉秋月的身影,一会儿是许半夏的笑容,还有雨水刚才泛红的眼睛。 十八岁的年纪,好像一下子多了好多心事——对喜欢的人的惦念,对妹妹的责任,还有那些说不出口的、属于少年人的小秘密。 我翻了个身,望着天花板,轻轻叹了口气——这日子啊,好像真的不一样了。 清晨的阳光刚洒进教室,何雨水就蔫蔫地趴在课桌上,手里的铅笔转了两圈,又重重落在课本上。 她眉头皱得紧紧的,连最喜欢的语文课代表发作业时,都没像往常一样凑过去帮忙。 “雨水,你怎么了?” 旁边的于海棠推了推她的胳膊,声音压得低低的。 自从开学分到一个班,两人就成了形影不离的闺蜜——于海棠性子爽朗,何雨水心思细腻,凑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 就连对亲姐姐于莉,于海棠都没像对何雨水这样掏心掏肺。 何雨水抬了抬头,眼圈还有点红,叹了口气,把下巴搁在胳膊上:“海棠,我哥……好像要变了。” “你哥怎么了?” 于海棠赶紧追问,手里的橡皮都停了下来。 她对何雨水的哥哥“傻柱”印象很深——上次去何雨水家送作业,刚好碰到他在厨房做菜,锅里飘出的肉香味勾得她挪不动脚,而且何雨水身上总穿得干干净净,书包里还时不时能掏出奶糖、饼干,全是她哥给的。 “我哥开始想女人了。” 何雨水的声音更低了,带着点委屈。 “昨天晚上他跟我说,以后不能再跟我一起睡了。我知道,他长大了,说不定很快就要结婚了。可他要是娶了媳妇,还会像现在这样疼我吗?” 她其实什么都懂——邻居秦淮茹和贾东旭那么在一起的事呗。 何雨水不知道哥哥怎么了怦。 但是她知道,昨儿个,哥哥换了内裤。 还有像昨晚上,那些夜里哥哥悄悄起身的时刻。 她害怕有个陌生女人闯进家里,分走哥哥所有的物资。 抢走原本只属于她的零食和新衣服。 于海棠听完,眼睛一下子睁大了,想都没想就拍了下桌子,又赶紧压低声音:“雨水,你可不能让你哥随便娶别人!” “为什么啊?” 何雨水愣愣地看着她。 “你忘了我和你说过张婶家的事了?” 于海棠凑得更近了,语气里带着点急。 “张婶走了之后,张叔娶了后妈,后妈待张婶家的儿子多刻薄啊,零食不给吃,新衣服也不给买,连上学的铅笔都要省着用。这世上,有后爸就有后妈,就算你哥不变成后爸,他娶了媳妇,心思肯定都在媳妇身上,哪还顾得上你?”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到时候,你的自行车说不定都要被你嫂子拿去骑,你的新衣服得先紧着嫂子穿,连你哥做的好吃的,都得先给嫂子留着,哪还有你的份?” 这些话一半是为了劝何雨水,一半是于海棠藏在心里的真实想法。 她早就羡慕何雨水的生活了——几乎每个月都有新衣服穿,书包里的零食从来没断过,甚至还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每天骑着上学,不用像她一样跑半个胡同。 这些都是于海棠不敢想的日子。 她家里条件普通,她和姐姐于莉一直是相当于寄人篱下的生活在表姐家的。 她的衣服大多是表姐穿剩下的,零食只有过年才能尝到一点。 每次看到何雨水,看着“傻柱”把最好的一切给何雨水,看着何雨水拖着新裙子转圈,她心里就忍不住想:要是我也有这样的哥哥就好了。 久而久之,一个念头在她心里扎了根——等她长大,就嫁给何雨水的哥哥。 这样一来,她就能名正言顺地住进那个家里,穿上新衣服,吃上好吃的,过上和何雨水一样幸福的生活。 就算不能完全取代何雨水,至少能分走一部分“傻柱”的疼惜,分享那些她渴望已久的好福气。 “那……那我该怎么办啊?” 何雨水被她说得更慌了,眼圈又红了。 于海棠拍了拍她的手,语气变得笃定:“你听我的,以后多跟你哥撒娇,让他知道你离不开他。要是有别的女人靠近你哥,你就跟你哥说她的不好,让你哥别喜欢她。等我再长大点,我就跟你哥说,我要嫁给你,到时候咱们还是好闺蜜,我肯定不会跟你抢东西,还会帮你一起劝你哥疼你。” 何雨水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心里的委屈好像少了点,多了点莫名的希望。 她没看到,于海棠说完这番话后,悄悄攥紧了衣角,眼里闪着一丝不属于这个年纪的、认真的光——她是真的想抓住这份能让她摆脱拮据生活的机会,抓住那个能给她温暖和安稳的“傻柱”。 上课铃响了,老师拿着课本走进教室,两人赶紧坐直身子,可心里的心事却像春天的草,悄悄冒了芽。 何雨水担心失去哥哥的疼爱,于海棠则在心里盘算着未来的日子,两个少女的秘密,就藏在清晨的阳光里,藏在翻开的课本下,等着慢慢长大。 周末的太阳刚爬过胡同的墙头,我正琢磨着给雨水做碗糖粥当早点,就听见院门口传来许大茂那熟悉的吆喝声——他手里攥着两张电影票,正眉飞色舞地往娄家的方向走。不用想也知道,这是去找娄晓娥了。 这些日子许大茂没少往娄家跑,嘴甜得像抹了蜜,娄晓娥虽说没到非他不嫁的地步,但也确实不反感了,偶尔还会跟他一起去逛个街、看场电影,眼里那点意思,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娄晓娥一出门,娄家自然也就不用我去做菜了。 我松了口气,正好能歇一天。想着前阵子总忙着轧钢厂的事,跟李肆、康六俩小子都快断了联系,便跟雨水说:“走,带你去找肆子他们玩。” 雨水一听能出门,立刻蹦着去换鞋,小脸上满是雀跃。 第27章 再会李肆,康六 我们骑着自行车往李肆家赶,刚到门口,李肆他妈就掀着门帘出来了,笑着说:“你们可来晚了,肆子一早就跟六子去什刹海溜冰了,说要去露两手。” “什刹海?” 我心里一动,确实有日子没去冰场玩了。 便拉着雨水,又骑着车往什刹海赶。 刚到冰场门口,还没来得及租冰鞋,就听见前面传来一阵吵嚷声,夹杂着桌椅倒地的脆响——竟是有人在打架。 我赶紧拉着雨水往旁边躲了躲,探头一看,心瞬间提了起来——被围在中间的不是别人,正是康六。 只见他攥着拳头,脸上还沾着灰,对面站着四五个穿着棉袄、留着寸头的小子,一看就是大院里的子弟。 旁边还站着个穿红围巾的漂亮姑娘,正怯生生地躲在一个高个子男生身后——不用问也知道,准是康六又在“拍婆子”,结果人家姑娘看不上他。 也是,康六个子矮,长相又普通,平日里说话还带着股混不吝的劲儿,姑娘看不上也正常。 可这姑娘是大院里的,身边自然有护花使者,那帮大院子弟一看自己人“受了气”,立刻就围了上来。 “这不康六吗?” 有个大院子弟认出了他,语气里满是不屑。 “一个没爹没妈的野小子,也敢来撩我们大院的姑娘?今天不收拾你,你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这话一出口,旁边几个小子立刻就冲了上去。 康六也不含糊,抬手就跟人打在了一起。 可他毕竟只有一个人,很快就落了下风,脸上挨了好几拳。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猛地从人群外冲了进来,一把抓住一个大院子弟的胳膊,手腕一拧,再往前一送,那小子“哎哟”一声就摔在了地上——是李肆! “欺负我兄弟,问过我了吗?” 李肆撸了撸袖子,眼里带着股狠劲。 他从小跟着家里的老人学过跤法,出手又快又准,那些大院子弟在他面前根本不够看,一个个被他摔得东倒西歪,疼得龇牙咧嘴。 但李肆有分寸,只是把人摔倒,没下重手,没让人伤筋动骨。 可康六就不一样了。 他本就憋着一股火,刚才又挨了打,眼睛都红了。 我眼尖,看见他悄悄往怀里摸了摸,竟掏出一把磨得锃亮的铁钎子——那玩意儿的尖儿闪着冷光,要是真捅到人身上,后果不堪设想! “六子,住手!” 我心里一紧,顾不上多想,立刻冲了上去,一把抓住康六的手腕。 康六正红着眼要往前冲,被我这么一拉,顿时急了:“柱哥,你别拦我!这帮孙子敢欺负我,我今天非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你疯了?” 我使劲攥着他的手腕,声音沉了下来。 “用这玩意儿要是捅伤了人,你是想蹲大狱吗?你忘了你爹妈临走前怎么跟你说的了?” 其实我也不知道他爹妈走前说了什么或是没说什么。 但我想,无论如何,也不会有当父母的希望儿子当杀人犯吧。 康六现在手上还没太重的官司。 可不能一时冲动走上了不归路。 康六的身体猛地一僵,握着铁钎子的手松了松。 旁边的李肆也赶紧跑了过来,帮着我把康六手里的铁钎子夺了下来,扔到了旁边的雪堆里。 那些大院子弟见我们人多,又看康六手里的家伙被夺了,也没了刚才的嚣张劲儿,其中一个领头的恶狠狠地瞪了我们一眼:“行,你们等着!” 说完,就带着人灰溜溜地走了。 康六还喘着粗气,脸上的红血丝慢慢退了下去,低头踢了踢地上的雪,声音闷闷的:“谢了,柱哥。”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又看了看旁边吓得脸色发白的雨水,心里松了口气:“多大点事,至于动家伙吗?以后再遇到这种事,先想想后果。走,溜冰去,别让这点破事坏了心情。” 李肆也笑着拍了拍康六的后背:“就是,跟那帮小子置气犯不上。走,哥带你滑两圈,让你看看什么叫技术。” 康六抬头看了看我们,嘴角终于扯出一丝笑。 我拉着雨水的手,看着他们俩往冰场中间走,心里却还有点后怕——刚才要是慢一步,康六真动了手,那这辈子就毁了。 这年代,冲动是真的会害死人啊。 什那海的溜冰场总是热闹得很,寒冬腊月里,冰面被打理得光洁如镜,映着头顶的蓝天和四周挂着彩灯的松树,连风里都裹着几分欢快的气息。 我攥着何雨水的小手站在冰场边,她穿着粉白色的滑冰鞋,羽绒服帽子上的绒毛蹭得我手背发痒,一双大眼睛亮晶晶地盯着冰上穿梭的人群,连蹦带跳地催我:“哥,快些嘛,你看那几个姐姐滑得多好!” 我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弯腰帮她紧了紧鞋带:“别急,等哥带你滑得比她们还好。” 说着便扶着她踏上冰面,刚站稳,何雨水就忍不住往前挪了挪脚,差点晃倒,赶紧死死抓住我的胳膊。 我力气本就比寻常人足些,单手稳稳托着她的腰,感受着掌心下纤细的力道,心里也跟着松快起来——这丫头身子娇小,轻得像片羽毛,带起来一点都不费劲。 “哥带你走个圈,别怕。” 我缓缓滑动冰鞋,先带着何雨水适应节奏。 她一开始还紧张得抿着嘴,滑了半圈后,胆子渐渐大了,小短腿跟着我的步伐轻轻蹬着冰面,嘴里还哼起了儿歌。 见她放松下来,我心里有了数,脚下力道一换,突然带着她往冰场中央滑去,同时手臂微微用力,将她的身子往侧面带了个小弧度。 “呀!” 何雨水惊呼一声,随即就笑了起来 “哥,这个好玩!再快一点!” 我应了声好,左手依旧稳稳护着她的腰,右手牵着她的手往上提了提,借着惯性让她的双脚离开冰面一瞬,又轻轻放回原位,这一下小小的腾空动作,引得何雨水笑得更欢。 周围有人注意到我们,停下脚步往这边看,我索性放开了些,带着何雨水做了个简单的旋转——她身子轻,我稍一用力就能带得她转起来,粉白色的身影在冰上划出个小小的圈,像只打转的小蝴蝶。 “哥,再快!再快嘛!” 何雨水晃着我的手撒娇,小脸红扑扑的,满是兴奋。 我不再犹豫,双腿微微弯曲,随即猛地发力,连蹬了几下冰面。 冰鞋在冰上擦出两道细长的白痕,速度瞬间提了起来,风一下子就灌进了衣领,带着冰面特有的凉意,却让人觉得浑身舒畅。 何雨水的笑声被风吹得有些变调,她紧紧抓着我的手,小脑袋靠在我胳膊上,看着周围的人和景物飞快地往后倒退,忍不住放声大叫:“哇——好快!像飞一样!” 我听着她的叫声,心里也跟着畅快,脚下丝毫不停,带着她在冰场上穿梭,避开迎面而来的人时,还能轻巧地转个弯,引得旁边传来几声喝彩。 滑到冰场边缘时,我眼角余光瞥见了两个熟悉的身影——李肆和康六正靠在栏杆上,手里拿着烤红薯,嘴巴张得能塞进个鸡蛋,一脸懵地盯着我们。 等我带着何雨水放慢速度滑过去,李肆率先反应过来,把红薯往康六手里一塞,凑到栏杆边嚷嚷:“柱子哥!你们俩这是开了窍啊?之前不还见你带着雨水慢慢挪吗,怎么现在滑得这么溜?” 康六也跟着点头,眼神里满是疑惑:“就是啊,你们兄妹俩不是一周最多来一次嘛,这进步也太吓人了!说你们是省运会的选手,我都不带怀疑的!” 何雨水听着他们夸,得意地扬起下巴,拉着我的手晃了晃:“是我哥厉害!我哥力气大,带我滑一点都不费劲!” 我笑着拍了拍她的头,没跟他们多聊,只说“多练几次就会了”,便带着有些气喘的何雨水往旁边的休息区滑去。 她刚才叫得欢,这会儿脸颊泛红,额头上都冒出了细汗,我帮她把羽绒服的拉链往下拉了点,又从包里掏出保温杯给她倒了点温水:“累了吧?歇会儿再玩。” 何雨水捧着杯子小口喝着水,乖巧地点点头。 就在这时,两个穿着同款浅蓝色羽绒服的姑娘朝我们走了过来,其中一个留着齐刘海的姑娘先开了口,声音细细软软的:“那个……同学,请问你能教教我们滑冰技巧吗?我们俩学了好几天,还是老摔跤。” 另一个扎着马尾的姑娘也跟着附和,眼神落在我牵着何雨水的手上,带着几分笑意:“刚才看你带妹妹滑得特别好,又稳又好看,能不能给我们指点指点呀?” 我抬头看了看她们,俩姑娘长得都挺清秀,脸上带着点学生气,看起来没什么坏心眼。 我本不想多管闲事,但架不住她们态度诚恳,只好随意应了句:“其实也没什么技巧,多练练就熟了,你们先把平衡找好,别着急加速。” 哪知道我这随口一说,俩姑娘反倒来了兴致,齐刘海姑娘立刻笑着说:“我们刚才听你们说话了,我们就跟刚才那两个人一样叫你柱子哥就行吧?我叫周小白,她叫罗云,我们都是隔壁师范学院的。” 罗云也跟着点头,还主动说了她们宿舍的楼号,生怕我不信似的。 我听着她们一股脑把信息都说了出来,心里忍不住叹气——这俩简直是傻大姐,一点警惕心都没有,跟陌生人聊天,随随便便就把名字和学校都报了。 我也没心思跟她们多聊,敷衍地应了几句“慢慢来”“注意安全”,就低头帮何雨水整理围巾,没再主动搭话。 可我这敷衍的态度,反倒让周小白和罗云对视了一眼,眼里都露出几分好感。 周小白凑到罗云耳边小声嘀咕,声音不大,却刚好能让我听见:“你看柱子哥多稳重,不像之前遇到的那些男生,一看见我们就口花花的,他连多余的话都不多说,肯定是个好人。” 罗云也跟着点头,目光落在我帮何雨水擦嘴角水渍的动作上,语气更软了:“而且他对妹妹多好啊,一看就是个细心疼人的,就算长得不是特别帅,也让人讨厌不起来。” 我听着她们的话,心里没什么波澜,只是轻轻摸了摸何雨水的头。 何雨水也听到了,抬头冲我眨眨眼,小声问:“哥,那两个姐姐是不是喜欢你呀?” 我笑着摇了摇头,没跟她解释太多。 我心里清楚得很,周小白和罗云对我的好感,不过是源于一时的印象——稳重、疼妹妹,再加上没有像其他男生那样刻意讨好,才让她们觉得“难得”。 可这份好感太浅了,浅到经不起一点推敲,不过是陌生人之间偶然的一瞥、几句无关紧要的对话而已。 等何雨水歇够了,又拉着我要去滑冰,我顺势站起身,冲周小白和罗云点了点头,算是告别。 她们还想说些什么,我已经带着何雨水滑向了冰场中央,风再次吹过耳边,带着何雨水的笑声,比刚才那两个姑娘的话语要真切得多。 我知道,什那海的这场偶遇,就像冰面上的痕迹,等太阳出来,冰化了,就什么都留不下了。 我和周小白、罗云之间,也只会停留在“知道了名字”这一步,不会有更深入的交流,也没必要有。 毕竟,我现在最在意的,不过是身边这个小姑娘能不能在冰上玩得尽兴,能不能一直这样笑着,就够了。 我牵着何雨水的手,慢慢滑回冰场边缘,李肆和康六还靠在栏杆上等着,手里的烤红薯已经啃得只剩个皮。 见我们过来,李肆立刻凑上来,眼神里满是“恨铁不成钢”的意味:“柱子哥,你刚才咋回事啊?那俩姑娘多漂亮,还主动跟你搭话,你咋不多聊几句?放着这么好的机会不把握,你是不是傻?” 康六也跟着点头,把红薯皮扔进旁边的垃圾桶,咂了咂嘴:“就是啊,小白和罗云看着多文静,还是师范学院的,跟咱们这胡同里的姑娘不一样。你跟人多说两句话,说不定还能处个对象呢!” 何雨水在旁边听着,抱着保温杯咯咯笑,用胳膊肘碰了碰我:“哥,他们说你傻呢!” 我无奈地揉了揉她的头发,抬头看向李肆和康六,指了指远处正扶着栏杆练习滑冰的周小白和罗云,语气平静地开口:“你们也不看看她们穿的是什么。” 两人顺着我的目光看去,愣了一下,李肆挠了挠头:“穿的羽绒服啊,咋了?这冰场里好多人都穿……” “好多人穿?” 我打断他的话,指了指周小白身上那件浅蓝色羽绒服。 “你们再仔细看看,那料子,那款式,不是百货商店能买到的,得去友谊商店。而且友谊商店买东西,光有钱不行,还得要外汇券——你们俩谁手里有外汇券?” 这话一出,李肆和康六都愣住了。 第28章 又是疼爱妹妹的一天 那个年代,友谊商店是专门给外国人、华侨和有特殊待遇的人开的,里面的东西又好又贵,最关键的是,必须用外汇券才能买。 普通人别说有外汇券了,连友谊商店的门都很少能进去。 康六反应过来,指了指何雨水身上的粉白色羽绒服,不服气地说:“那雨水不也穿了羽绒服吗?你咋不说她?” 我低头看了眼何雨水,眼神软了下来,声音也轻了些:“雨水这件,不是我买的。之前我给住在轧钢厂里的苏联专家做菜,人家吃着满意,知道咱们冬天冷,特意从大使馆拿了件给雨水,连她手里这个保温杯也是。真要让我自己买,我可买不起——友谊商店的东西,咱们这点工资,攒半年都不够买件羽绒服的。” 康六听完,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靠在栏杆上,语气里满是不满:“凭啥啊?都是人,凭啥她们就能有外汇券,能穿友谊商店的衣服?不就是仗着家里有背景吗?我听说大院子弟都这样,从小吃的穿的用的都比咱们好,上学能去最好的学校,毕业能分配好工作,这也太不公平了!” 他越说越激动,声音也拔高了些:“咱们天天起早贪黑干活,我在工厂里累死累活,一个月才挣那点钱,连件像样的衣服都买不起。他们倒好,生下来就啥都有,这不就是命好吗?哪有什么公平可言!” 李肆在旁边没说话,却也点了点头,显然是认同康六的话。 我看着康六激动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说的不公平,我懂。可你有没有想过,大院子弟的待遇,不是凭空来的。他们的父母辈,早年都是跟着队伍打天下的,爬雪山、过草地,跟敌人拼命,那是提着脑袋过日子,多少人连命都丢了,才换来了现在的太平日子。” 我顿了顿,语气严肃了些:“他们现在能有这样的生活,是父母辈用牺牲、努力和付出换来的。你凭什么觉得,你这几年在工厂里的努力,能比得上人家父母辈几十年的出生入死?” 这话像一盆冷水,浇在了康六的头上。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又咽了回去,原本激动的神情渐渐褪去,眼神也变得有些迷茫。 他靠在栏杆上,低着头,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栏杆上的漆皮,陷入了沉思。 冰场上的笑声、欢呼声还在耳边回荡,何雨水乖巧地站在我身边,没再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康六才缓缓抬起头,眼神里没了刚才的激动,却多了几分执拗,他看着我,声音不大,却很坚定。 “柱子哥,你说的道理,我懂。可我还是不服。” 我暗暗叹了口气。 他这个性子,早晚是要出大问题的。 夜幕刚裹住四合院,许大茂就提着两瓶二锅头、揣着一碟花生米,乐颠颠地敲开了我家的门。 他今天穿了件新做的蓝布褂子,头发梳得油光水滑,脸上的褶子都透着股藏不住的笑意,一进门就嚷嚷:“柱子!柱子!快,陪哥喝两杯,今儿个有大喜事!” 我刚把何雨水哄睡着,听见他的声音,随手抓了件外套披上,把他让进屋里。 桌上还留着晚饭的残羹,我抽了两张纸擦了擦,将花生米倒在盘子里,又找了两个粗瓷酒杯,笑着问:“什么喜事值得你这么乐?莫不是厂子里又给你发奖金了?” “奖金算啥!” 许大茂满不在乎地摆摆手,给自己倒了杯酒,仰头抿了一口,咂着嘴道。 “比奖金稀罕多了——我跟你说,我向娄晓娥求亲了!她答应了!” 这话一出口,他眼睛都亮了,身子往前凑了凑,压低声音却难掩得意:“你知道不?娄晓娥啊!咱们院里,不,整个胡同谁不羡慕?家里有钱,长得又俊,细皮嫩肉的,那可是实打实的白富美!我许大茂,总算娶着好媳妇了!” 他越说越兴奋,又给自己满上酒,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一会儿说娄晓娥家里给准备了多少嫁妆,一会儿说以后他就是娄家的女婿,日子准保越过越红火。 我坐在旁边听着,手里捏着酒杯,没怎么插话,只是偶尔应一声。 许大茂没察觉我的沉默,还在自顾自地畅想未来,脸上满是对新生活的憧憬。 可我心里却清楚,这段他视作“天大喜事”的婚事,恐怕长不了。 阶级的跨越哪有那么简单?娄晓娥是被家里宠大的姑娘,从小锦衣玉食,十指不沾阳春水,连碗都没洗过几次,典型的“傻白甜”。 她或许觉得许大茂会说话、懂情趣,可真到了过日子的时候,柴米油盐的琐碎就能磨掉所有新鲜感。 许大茂现在满心都是“娶了白富美”的得意,自然能包容娄晓娥的不谙世事。 可时长日久呢? 他是个放电影的,常年跑各个地方,见多了形形色色的人,眼界早就被打开了。 放电影的人,在“美女”这件事上,从来都没有极限——今天觉得娄晓娥好看,明天见了别的漂亮姑娘,心思说不定就动了。 再说,他这种人,本就容易喜新厌旧,眼下的新鲜劲一过,剩下的日子该怎么熬? 我看着许大茂眉飞色舞的样子,忍不住开口:“大茂,你先别高兴得太早。娄晓娥是好,可过日子不是看脸看家境。她从小没干过家务,以后家里的活谁来做?” 许大茂愣了一下,随即满不在乎地摆手:“嗨,家务算啥?刚开始我多担待点呗,以后慢慢教她不就行了?” “教?” 我笑了笑,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你以为教她洗碗涮锅那么容易?咱们男人,吃完饭碗一推,往炕上一躺,觉得啥心都不用操。可你想过没有,后面还有洗碗、刷锅、擦桌子、扫地,一堆活等着呢。娄晓娥能干这些?她不把碗摔了、把锅烧糊了,就算不错了,不帮倒忙就谢天谢地了。” 我顿了顿,看着许大茂渐渐沉下去的脸,继续道:“到时候,这些活还得你默默承受。早上起来要买菜,晚上回来要做饭,吃完了还得收拾。一天两天还行,一年两年呢?你能一直忍下去?” 许大茂的笑容僵在了脸上,端着酒杯的手顿在半空,眼神里多了几分犹豫。 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最终只是闷头喝了口酒,没再反驳。 屋子里的气氛一下子安静下来,只有窗外偶尔传来的几声狗吠,衬得更显冷清。 我看着许大茂的样子,心里正琢磨着这事儿,目光无意间扫过里屋的方向——何雨水正睡得香甜,小脸红扑扑的,嘴角还带着浅浅的笑意。 等等…… 一个念头突然像惊雷似的在我脑子里炸开,我手里的酒杯猛地一顿,酒液溅出几滴在桌上。 我盯着里屋的方向,心脏不由自主地跳快了几分——这些年,我是不是把何雨水,也往娄晓娥那样子上养了? 何雨水从小没了爹娘,我心疼她,舍不得让她干一点活。 家里的洗衣、做饭、扫地,从来都是我一手包办,她只管好好上学、好好玩。 她长这么大,连厨房的灶台都没碰过几次,更别说洗碗做饭了。 我总想着,我多辛苦点没关系,不能让妹妹受委屈,可我却忘了,她总有一天要长大,要自己过日子,甚至要嫁人。 到时候,她会不会也像娄晓娥一样,啥家务都不会做? 会不会也因为不谙世事,在日子里处处碰壁?我现在把她护得好好的,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公主,可等我不在她身边了,她该怎么生活? 我越想越心惊,手里的酒杯都有些拿不稳了。 许大茂还在旁边闷头喝酒,没注意到我的异样。 我却完全没了心思再跟他聊天,满脑子都是何雨水的样子——她穿着干净的衣服,吃着我做的热饭,脸上总是带着无忧无虑的笑容。 可这份无忧无虑的背后,是不是藏着我没意识到的隐患? 我以为的“疼她”,会不会到最后,反而害了她? 我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叹了口气,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地上洒下一片淡淡的光影,可我心里却一片迷茫,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 隔天。 我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手里拿着针线,正给何雨水缝补昨天被树枝勾破的裙摆。 阳光透过院中的老槐树,在她那件水绿色的裙子上洒下斑驳的光影,连带着那道细小的裂口,都显得不那么碍眼了。 何雨水就坐在我旁边的秋千上,晃悠着两条穿着月白色棉袜的腿,嘴里叼着一块桂花糕,含糊不清地说:“哥,下午我们还练大枪不?昨天你教的那个‘拔草寻蛇’,我总觉得枪尖没稳住。” 我手里的针顿了顿,抬头看她。 小姑娘今年八岁了,眉眼长得越发精致,皮肤是被我养出来的瓷白色,头发每天都是我亲手梳的,今天编了个双环髻,还簪了朵新鲜的茉莉——是早上我去巷口花店特意给她买的。 她身上穿的裙子是前几天刚做的,布料是陈雪茹掌柜从苏州带回来的软缎,脚上的绣鞋也是我照着她的鞋样,一针一线纳出来的。 “练,怎么不练。” 我把线咬断,把补好的裙子递过去。 “先试试,看看合不合身,别一会儿练枪的时候又磨着了。” 何雨水接过裙子,随手放在旁边的石桌上,又伸手去拿桌上的蜜饯。 那蜜饯是我昨天跑了三条街才买到的话梅蜜饯,她最爱吃这个,我从来没让她断过。 她吃着蜜饯,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个零钱,递到我面前:“哥,早上王婶家的小花说,巷口新来了个卖糖画的,我想去买个兔子的。” 我无奈地笑了笑,从怀里又摸出一把零钱,塞到她手里:“省着点花,别又像上次似的,把钱都给别人花了。” “知道啦!” 她蹦蹦跳跳地站起来,裙摆扫过石凳,留下一片淡淡的茉莉香。 我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却渐渐沉了下来。 这一年多,我待她实在是太娇惯了。 自从何大清走后,我就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她身上。 她爱吃什么,我就算跑遍整个京城也要给她买来。 她喜欢新衣服,我就学着做针线,从一开始的歪歪扭扭,到现在能做出绣着精致花纹的裙子。 她嫌梳头麻烦,我就每天早起半个时辰,给她梳各式各样的发髻。 就连她衣服破了、袜子脏了,都是我来打理,她除了洗脸刷牙、抹点玉兰油保养皮肤,几乎什么活都没干过。 唯一让我放心的,就是她练武功的时候格外认真。 从六岁起,我就教她武功,先是拳脚功夫,后来又教她练大枪。 她倒是有天赋,也肯下苦功,这一年练下来,寻常两个壮汉都近不了她的身。 可除了练武,她就像个不谙世事的千金大小姐,连煮个粥都能把锅烧糊——上次我试着让她煮次粥,结果她忘了添水,把锅底都烧穿了,还委屈巴巴地跟我说:“哥,粥怎么这么难煮啊?” 我越想越愁。 她今年都快十岁了,再过几年就该谈婚论嫁了。 谁家会要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媳妇? 到时候人家婆家会不会嫌她懒、嫌她笨? 会不会欺负她? 不行,得让她学着做点事了。 晚饭的时候,我把一碗青菜豆腐推到她面前:“雨水,明天早上你自己煮碗粥吧,我教你怎么弄,很简单的。” 何雨水正夹着一块红烧肉往嘴里送,听到这话,手猛地顿住了。 她眨了眨眼,看着我,眼神里满是疑惑:“哥,你怎么不自己来煮了?你煮的粥可香了。” “我不能老煮,你也是要锻炼,以后要多练一些。”我找了个借口,“你总不能一直靠别人,自己也得学着做点事。” 何雨水的嘴撅了起来,放下筷子,小声说:“可是我不会啊……哥,你以前不是说,有你在,不用我做这些吗?” “以前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ttzn我耐着性子跟她说。 “你以后总要嫁人,到了婆家,总不能什么都让别人替你做吧?” 没想到,我这话刚说完,何雨水的眼睛就红了。 她猛地站起来,声音带着哭腔:“哥,你是不是在外边有人了?你是不是不想管我了?所以才让我自己做这些!” 我愣了一下,没料到她会这么想。 “你这孩子,胡说什么呢?” 我赶紧站起来,想去拉她的手。 “我就是想让你学着点,以后能自己照顾自己。” “我不要自己照顾自己!” 她甩开我的手,眼泪掉了下来。 “以前你什么都替我做,现在突然让我做这做那,你肯定是不爱我了!你是不是觉得我麻烦了?” 我看着她哭红的眼睛,心里又疼又无奈。 这孩子,被我惯得都快分不清好坏了。 我叹了口气,拿过帕子给她擦眼泪:“别哭了,是哥不好,哥不该逼你。粥我明天还是自己来煮,好不好?” 何雨水抽噎着,点了点头,又靠在我怀里,像个受了委屈的小猫。 我拍着她的背,心里却没那么轻松。 第二天下午,我们在院子里练大枪。 何雨水握着枪杆,眼神专注,枪尖随着她的动作上下翻飞,“呼呼”带风。 她练得很认真,额头上都渗出了汗珠,却没喊过一句累。 我站在旁边看着,心里忽然释然了。 是啊,她虽然什么家务都不会做,可她有一身好功夫。 以后她嫁了人,就算婆家有人想欺负她,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 再说,以我现在的能力,也能护着她一辈子。 她愿意做个娇生惯养的小姑娘,那就让她做吧。 练完枪,何雨水满头大汗地跑过来,我赶紧递过帕子和凉茶。 她喝着凉茶,笑着说:“哥,我刚才那个‘横扫千军’,是不是比昨天好多了?” “好多了,枪稳了不少。” 我揉了揉她的头发。 “晚上想吃什么?哥给你做你最爱吃的糖醋鱼。” “好啊好啊!”她眼睛亮了起来,又恢复了往日的活泼。 我看着她的笑脸,心里的愁云散了大半。 管她以后会不会做家务呢,只要她开开心心的,只要她有能力保护自己,就够了。 我这个做哥哥的,能护她一天,就护她一天。 第29章 马华拜师,刘岚遇上李怀德 清晨七点半,厂区的广播刚播完早间新闻,我踩着最后一声“嘀”的尾音冲进食堂后门。 后厨里已经飘着熟悉的油烟味,不锈钢灶台泛着冷光,几个师傅正忙着切菜备料,叮叮当当的声响像支固定的晨曲。 我习惯性地往最里头的三号灶台看——那儿永远站着老马。 马师父做了三十年大锅菜,一手颠勺的本事在整个厂区都有名,连最难炒的芸豆肉片,经他的手都能做到咸淡均匀,锅气十足。 可今天,那道熟悉的身影却透着股说不出的滞涩。 老马背对着我,肩膀微微驼着,平时握得稳稳的大铁锅铲斜靠在灶边,他双手撑着灶台沿,头低着,花白的头发在蒸汽里显得更白了。 我走过去时,能看见他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不是平时笑起来的舒展模样,倒像是被什么东西揪着。 “马师父,今儿怎么没开火?” 我递过去一瓶凉白开,这是他每天早上都要喝的。 老马接过水,手指关节有些发肿,他拧开瓶盖抿了一口,又把瓶子放在灶台上,声音哑得像蒙了层灰:“不开了,以后都不开了。” 我愣了一下,没敢接话。 后厨的噪音似乎突然小了些,旁边切菜的王师傅悄悄抬了下头,又赶紧低下头切土豆。 老马叹了口气,转过身来,眼眶有点红:“老了,真不行了。前儿炒中午那锅白菜,颠了没三下,腰就跟断了似的疼,直都直不起来。去医院查了一下,医生说腰椎间盘突出压着神经了,再这么干,这条老腰就废了。” 他指了指灶台边一个穿着蓝色工装的年轻小伙,那小伙子看着二十出头,眉眼间跟老马有几分像,正局促地站在一旁,手里攥着块抹布,不知道该擦哪儿。 “这是我孙子,小马。我跟主任提了辞职,以后这灶台就交给这小子了。” 老马拍了拍小马的肩膀,语气里满是无奈。 “他刚从老家来,没做过大锅菜,手脚也慢,你们多担待点。特别是你。” 他看着我,眼神里带着恳求。 “你在食堂待得久,懂规矩,以后要是小马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你多照顾着点,别让他受委屈。” 我心里有点发酸,看着老马布满老茧的手,那双手颠过无数口锅,炒过的菜够全厂人吃上好几年。 我重重点头:“马师父您放心,有我在,肯定没人欺负小马。再说小马看着机灵,用不了多久就能上手。” 小马听见这话,抬起头朝我笑了笑,露出两颗小虎牙,眼神里的局促少了些。 老马也笑了笑,可那笑容没到眼底,又很快沉了下去,转身拿起墙角的旧布包,慢慢往外走。 走过小马身边时,他又停了停,想说什么,最后还是只拍了拍孙子的后背,一步一步,走得很慢。 我看着老马的背影消失在后门,心里堵得慌。 小马已经拿起了锅铲,试着往锅里倒了点油,油星子溅起来时,他下意识地往后躲了一下,手里的铲子差点掉在地上。 我走过去,告诉他油要烧到冒烟再下菜,火候得盯着灶眼的火苗,大了容易糊,小了没味道。 小马听得很认真,点头的样子跟当年刚学厨的老马一模一样。 没一会儿,食堂主任领着个姑娘走了进来。 那姑娘约莫二十四五岁,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衬衫,头发扎成一个低马尾,露出的脸庞很清秀——眉毛细长,眼睛是杏形的,皮肤不算白,但透着股健康的气色,要是好好收拾一下,确实能称得上七分颜色。 “大伙儿停一下,给你们介绍个新同事。” 张姐拍了拍手,把姑娘往前推了推。 “这是刘岚,以后分配到二号食堂,负责打菜和小灶的端盘,你们多带带她。” 刘岚怯生生地鞠了个躬,声音细细的:“各位师傅好,我叫刘岚,以后请多指教。” 主任走后,后厨里的师傅们就小声议论开了。 我擦灶台时,听见旁边洗碗的李阿姨跟王师傅说:“这姑娘命苦啊,我听张姐说,她老家在农村,爹妈重男轻女,把她的彩礼都给弟弟娶媳妇了。好不容易自己找了个对象结婚,原以为能跳出火坑,哪知道嫁了个酒鬼,一喝酒就打人,上次把她胳膊都打青了,她实在受不了,才跑出来找工作。” “可不是嘛。” 王师傅叹了口气,手里的菜刀切在土豆上,力道都轻了些。 “她来面试那天,我正好在主任办公室门口,听见她跟主任说,只要管吃管住,给多少钱都行。食堂这活儿看着简单,其实最累,每天天不亮就得来,炒大锅菜要力气,打菜要站一整天,没点韧劲根本扛不住。她一个姑娘家,要不是没地方去,怎么会来遭这份罪。” 我往刘岚那边看了一眼,她正跟着二号食堂的李师傅学怎么用打卡机,手指有点抖,可能是紧张,也可能是别的。 李师傅嗓门大,说话没遮拦:“你记好了,打菜的时候手别抖,该给多少给多少,少了人家骂你,多了主任说你,听见没?” 刘岚赶紧点头,额头上渗出了一层细汗。 我想起自己刚来时的样子,也是这么手足无措,可我至少还有个安稳的家,不像她,连个退路都没有。 中午开饭的时候,我特意绕到二号食堂的窗口。 刘岚正站在窗口打菜,动作还是有点慢,前面排队的人有点不耐烦,催了句“快点”,她手一抖,半勺红烧肉就掉在了托盘里。 我走过去,正好轮到我打菜,我指着土豆丝说:“给我多盛点土豆丝,我爱吃这个。” 刘岚愣了一下,赶紧给我盛了满满一勺土豆丝,还小声说了句“谢谢”。 我接过餐盘时,碰了碰她的胳膊,轻声说:“别慌,慢慢来,后面没人催你。”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睛里有点湿,又很快低下头,继续给下一个人打菜。 我看着她忙碌的身影,想起早上老马离开的背影,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食堂的灶台换了新人,窗口也多了张新面孔,有人离开,有人进来,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故事,在这烟火气里,努力地活着。 下午备菜时,我看见刘岚在削土豆,面前的盆里堆着小山似的土豆,她的手指已经沾了不少土豆皮的黏液,可还是一个接一个地削着。 我走过去,把一把新的削皮刀递给她:“用这个,快些,也不磨手。” “谢谢师傅。” 刘岚接过刀,指尖碰到我的手,冰凉的。 “你要是累了,就跟我说,我帮你削会儿。” 我拿起一个土豆,跟她一起削。 “晚上小灶那边不忙,你要是想歇会儿,就去那边坐会儿,我帮你盯着窗口。” 刘岚抬起头,笑了笑,这次的笑容比早上舒展多了,眼睛里也有了点光:“不用麻烦您,我能行。” 我看着她认真削土豆的样子,心里想着,或许生活就是这样,有人离开,有人进来,有人带着遗憾退场,有人带着希望登场。 而我们能做的,不过是在别人需要的时候,递一把削皮刀,说一句“别慌”,让这烟火气里,多一点温暖罢了。 食堂后厨的抽油烟机嗡嗡作响,我正盯着小灶的砂锅,调试着煨汤的火候。 这锅松茸乌鸡汤是给厂长办公室准备的,讲究小火慢炖,差一分火候都出不来那股鲜醇。 身后忽然传来轻手轻脚的脚步声,不用回头,我也知道是马华。 这小子来食堂快半个月了,每天天不亮就到,跟着后厨的师傅们打杂,择菜、洗碗、刷灶台,什么脏活累活都抢着干。 尤其是对我,更是恭敬得过分——我一进后厨,他就赶紧递上擦汗的毛巾;我炒完菜,他立马把灶台收拾得干干净净;就连我喝水的搪瓷缸,他都总记得添满温水。 “哥,您忙完了吗?” 马华站在我身后半步远的地方,声音带着点拘谨,双手在身前攥着,手指关节都有点发白。 我关了燃气灶的小火,盖上砂锅盖,转过身看着他。 马华穿着洗得发白的工装,额头上还沾着点面粉,眼睛亮闪闪地看着我,那眼神里的期待,像极了当年刚入行时的自己。 “有事?” 我拿起毛巾擦了擦手,明知故问。 这几天他好几次欲言又止,我早就猜到他想说什么。 马华深吸了一口气,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突然往前迈了一步,腰微微弯着,语气无比诚恳:“哥,我想跟您学小灶。您看……能不能收我当徒弟?” 话音刚落,他又赶紧补充道:“我知道我笨,刚来没几天,啥也不会,但我能吃苦,您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绝不偷懒!我爷爷之前总跟我说,您是咱食堂里最厉害的师傅,小灶的手艺全厂区都找不出第二个……” 他越说越紧张,语速都快了起来,脸颊也涨得通红。 我看着他这副模样,忍不住想起老马。 马师父在食堂待了三十年,为人耿直,做菜实在,临走前还特意托付我照顾马华。 这小子虽然年轻,但身上有股韧劲,跟老马年轻时很像。 其实,后厨里想跟我学小灶的人不少。小灶不比大锅菜,讲究精细和技巧,学好了不仅面子上好看,以后不管是换工作还是自己开店,都有底气。 可那些师傅要么比我年长,拉不下脸来拜年轻的为师;要么就是嘴上说说,没真下功夫的打算。 像马华这样,明明是老食堂师傅的孙子,却愿意放低姿态,认认真真求师的,还真没有第二个。 “你爷爷临走前,让我多照看你。” 我靠在灶台上,看着马华。 “不过,学小灶可不是闹着玩的,跟你爷爷炒大锅菜完全是两回事。大锅菜讲究的是快、稳、量大,味儿正就行;小灶要的是精细,火候、刀工、调料,差一点都不行,有时候一道菜,得反复练几十遍才能过关。” 马华眼睛更亮了,使劲点头:“哥,我知道!我不怕苦,您怎么教,我就怎么学,再难我都能扛住!” “扛住?” 我挑了挑眉,指了指旁边案台上的一块豆腐。 “小灶的功夫,先从刀工练起。你爷爷炒大锅菜,切菜讲究块大、均匀,能入味就行;但小灶不一样,刀工是基础。你看见那块豆腐了吗?什么时候能把它雕成完整的花,再切成‘文思豆腐’,每一根都细得像头发丝,放在水里能飘起来,那才算过了刀工这关。” 我顿了顿,加重语气:“这活儿,急不来,得耐着性子,一天一天地练,往死里练。可能一个月,可能两个月,甚至半年,都未必能成。你要是觉得难,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马华盯着那块豆腐,愣了几秒,随即咬了咬牙,眼神变得格外坚定:“哥,我学!再难我都学!您放心,我肯定不会给您丢脸,也不会给我爷爷丢脸!” 看着他这股冲劲,我心里也有了几分暖意,拍了拍他的肩膀:“行,那从明天起,你每天提前一个小时来,先练刀工。记住,练刀工不仅靠手,还得靠心,沉住气,才能把刀拿稳。” 马华激动得脸都红了,赶紧鞠了个躬:“谢谢哥!谢谢师傅!” “先别急着叫师傅,啥时候把文思豆腐切出来,再叫不迟。” 我笑着摆了摆手,转身又去照看砂锅里的汤。 身后,马华已经拿起了菜刀,小心翼翼地对着豆腐比划起来,那认真的模样,让我想起了多年前,自己跟着老师傅学刀工时的场景。 忙到中午,食堂里渐渐热闹起来,打菜的队伍排得老长。 我刚从小灶出来,就被李怀德拉到了食堂门口的角落里。李怀德是厂里的后勤主任,人长得精明,嘴也甜,手里握着不少资源,在厂里算是个活络人。 他朝二号食堂打菜的窗口努了努嘴,压低声音,语气里带着点兴奋:“哎,那新来的女服务员,叫刘岚是吧?长得可真周正,我看比厂办的文员还精神。你跟食堂里的人熟,知道她啥情况不?”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刘岚正站在窗口打菜,穿着干净的工作服,头发扎得整整齐齐。 她动作比刚来的时候熟练多了,虽然偶尔还是会被催单的工人弄得有些慌乱,但脸上始终带着点温和的笑意。 阳光透过食堂的窗户照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确实算得上有七分颜色。 想起之前听后厨的师傅们议论的那些话,我犹豫了一下。 刘岚的处境,实在算不上好——无能的父亲把她当摇钱树,生病的母亲需要医药费,底下还有一群等着吃饭的弟妹,好不容易嫁了人,原以为能逃离原生家庭,却碰上了个酒鬼丈夫,喝醉了就动手打人。 她来食堂打工,根本不是什么“找份工作”,而是走投无路的无奈之举。 李怀德这人,我还算了解,虽然平时有点油嘴滑舌,但人品不算坏,家里条件不错,又是后勤的主任,握有实权。 唯一问题是有一个背景强大的老婆。 他要是真对刘岚有意思,在不结婚的前提下,以他的条件,或许真能给刘岚一条出路。 第30章 陈雪茹上门 “她命苦。” 我叹了口气,压低声音,把刘岚的情况简单说了一遍。 “老家重男轻女,爹妈指望不上,还有个喝酒打人的丈夫,要不是实在没办法,也不会来食堂干这苦差事。” 李怀德听完,脸上的兴奋少了些,多了几分若有所思。 他沉默了几秒,忽然朝我挤了挤眼睛,露出了一个了然的笑容。 我看着他的表情,也明白了他的心思,轻轻点了点头,两人相视一笑,什么都没多说,但彼此都心照不宣。 李怀德知道,刘岚这样的处境,他只要真心相待,多帮衬着点,大概率能打动她。 而我也觉得,要是刘岚能跟李怀德走到一起,至少不用再受丈夫的打骂,不用一个人扛着全家的重担,日子总能轻松些。 对刘岚来说,这或许是眼下最好的归宿。 这时,窗口传来一阵小小的骚动,原来是有工人嫌刘岚打菜给得少,说了几句难听话。 刘岚涨红了脸,想解释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 李怀德见状,立刻整了整衣服,大步走了过去,笑着跟那工人打了个招呼,三言两语就把事情劝开了,还顺势跟刘岚说了几句话,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 我站在角落里看着,只见刘岚听着李怀德的话,紧绷的肩膀渐渐放松下来,还微微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一丝感激的笑容。 阳光正好,食堂里的烟火气袅袅升起,马华在后厨认真地练着刀工,刘岚在窗口慢慢适应着新的生活,而李怀德的出现,或许会给这平静的食堂,带来新的故事。 我转身回到后厨,砂锅里的鸡汤已经煨好了,揭开盖子,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 生活就像这锅汤,得慢慢熬,或许会有苦涩,或许会有波折,但只要耐住性子,总会熬出属于自己的那股鲜醇。 天刚蒙蒙亮,窗外的梧桐树影还浸在薄雾里,我悄声推开房门,脚步放得极轻。 走廊尽头那间新收拾出来的小房间,门虚掩着,能隐约听见何雨水匀长的呼吸声。 这是她第一次独自睡在自己的房间,没有像往常那样攥着我的衣角,也没有在半夜惊醒时带着哭腔喊“哥,别丢了我”。 我靠在门框上站了会儿,心里又空又暖。 从前总觉得她还是那个跟在身后、一受委屈就往我怀里钻的小丫头,却不知从何时起,她会自己叠好衣裳,会在我晚归时留一盏灯,会笑着说“哥,我能照顾好自己”。 或许是日子安稳了,或许是她真的长大了,那份刻在骨子里的不安,终于被时光磨成了踏实。 不再有牵挂,我索性比往常更早出了门。 清晨的风带着露水的凉意,穿过后巷时,能听见街坊邻居家陆续传来的咳嗽声、开门声,还有远处早点铺支起摊子的“哐当”声。 沿着街走到公园,晨练的人已经不少,有甩着长鞭抽陀螺的大爷,有跟着收音机节奏扭秧歌的大妈,还有几个年轻人在跑道上慢跑,脚步声轻快。 我找了处僻静的草坪,先静下心来打阴阳动功十二式。 这套功法讲究动静相济,抬手时如揽流云,落足时似踏轻舟,呼吸跟着招式慢慢匀了,浑身的筋骨也一点点舒展开来。 练完十二式,额角微微见汗,又接着打柳氏太极拳。 太极拳的招式更缓,却藏着暗劲,转身时衣袖带起微风,出拳时看似轻柔,实则暗含力道。 一套拳打下来,只觉得浑身通透,连平日里总发紧的肩颈都松快了不少。 旁边有遛鸟的大爷看得入神,等我收了势,笑着喊:“小伙子,你这身手看着不一般啊,打拳的时候跟带着仙气似的!” 我笑着摆手,刚要回话,就听见公园门口传来一阵争执声,夹杂着女人的呵斥和几个男人的嬉笑声。 “我说陈老板,这么早一个人出门,多不安全啊,不如让哥几个送你回去?” “滚开!再跟着我,我就报警了!” “报警?陈老板,你这一身酒气,半夜不回家,谁知道是去做什么了?” 这声音有点耳熟,我顺着声音往门口走,远远就看见几个流里流气的街溜子围着一个女人。 那女人穿着一身月白色的旗袍,领口和袖口绣着细细的银线兰花,裙摆下露出一截穿着肉色丝袜的小腿,踩着黑色的细跟高跟鞋,站在那里,脊背挺得笔直。 即便头发有些凌乱,脸上带着酒后的红晕,也掩不住那份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精致。 是雪茹绸缎庄的陈雪茹。 那几个街溜子显然是见她孤身一人,又打扮得惹眼,故意来招惹。 其中一个黄毛伸手就要去拽她的胳膊,陈雪茹猛地后退一步,高跟鞋在石板路上崴了一下,险些摔倒。 我见状快步上前,伸手抓住了黄毛的手腕,手上微微用力,黄毛“哎哟”一声叫了出来。 “光天化日之下,欺负一个女人,像话吗?” 我把黄毛的手甩开,挡在陈雪茹身前。那几个街溜子见我身材结实,眼神也沉,不像好惹的样子,互相递了个眼色,嘴里嘟囔着“多管闲事”,悻悻地走了。 等街溜子走远了,我才转身看向陈雪茹。 她扶着旁边的树干,微微喘着气,脸上的红晕更深了,一身酒气也更明显。 旗袍的领口被扯得有些歪,她伸手理了理,指尖微微发颤,想来是又气又怕。 “陈老板,你没事吧?” 我问。 她抬起头,眼神还有些迷离,看清是我后,愣了一下,随即勉强笑了笑:“是你啊,多谢了。” 她的声音带着酒后的沙哑,却依旧透着一股干练劲儿。 我看她站得不稳,从口袋里摸出随身携带的薄荷糖,递了一颗给她:“含着吧,能醒醒酒。” 她接过去,剥开糖纸放进嘴里,薄荷的清凉让她的眼神清明了些。 “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还喝了这么多酒?” 我忍不住问。陈雪茹在这条街上是出了名的女强人,雪茹绸缎庄曾经是这一带最红火的铺子,她做生意精明,为人也爽利,什么时候见过这般狼狈的模样。 她靠在树干上,望着远处渐渐亮起来的天,轻轻叹了口气:“还能为了什么,铺子的事呗。” 提到绸缎庄,她的语气里满是疲惫。 “公私合营的政策下来,铺子要归公,我这几天天天陪着干部吃饭喝酒,想争取多留点东西,结果……” 她话说到一半,摆了摆手,没再往下说,只是眼底的落寞藏不住。 我心里也叹了口气。这两年公私合营的风声紧,不少私营老板都像陈雪茹这样,一边舍不得自己打拼多年的家业,一边又不得不跟着政策走,左右为难。 雪茹绸缎庄我去过几次,都是为了给妹妹买布做衣裳。 店里的布料都是上等的,陈雪茹对客人也实在,生意一直不错,如今落到这步田地,确实不容易。 “天快亮了,你家离这儿远吗?我送你回去吧。” 我看她脸色还是不好,担心她一个人走夜路再出什么事。 陈雪茹摇了摇头,勉强站直了身子:“不用了,我家就在前面那条街,走几步就到了。今天真的谢谢你,要是没有你,我不知道要被那些人纠缠到什么时候。” 她说着,从包里掏出钱包,想给我些钱作为谢礼。 我连忙摆手拒绝:“举手之劳,陈老板不用客气。你赶紧回去休息吧,喝了这么多酒,得好好睡一觉。” 她见我执意不收,也没再坚持,只是点了点头:“那我先回去了,以后有机会,一定好好谢你。” 说完,她扶着墙,一步一步慢慢往前走,高跟鞋踩在石板路上,发出“嗒嗒”的声响,在清晨的寂静里显得格外清晰。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渐渐走远,直到拐进街角消失不见,才转身往回走。 公园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晨练的音乐也响了起来,热闹得很。 可我心里却沉甸甸的,想着陈雪茹那落寞的样子,想着她为了铺子彻夜喝酒的无奈,又想起家里那个安睡的何雨水,忽然觉得,这日子啊,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都有各自的难处,能安安稳稳睡个好觉,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 回到家时,何雨水已经醒了,正坐在桌边乖乖地吃早饭,见我回来,笑着朝我挥手:“哥,你回来啦!今天晨练这么久,是不是遇到什么好玩的事了?” 我走过去,揉了揉她的头发,笑着说:“没什么好玩的,就是帮了个熟人小忙。快吃,吃完哥送你去学校。” 她用力点了点头,拿起包子大口吃了起来,脸上满是孩子气的欢喜。 看着她的样子,我心里的沉甸甸也散了些。 日子总要往前过,难归难,可只要身边的人安稳,总有熬过去的时候。 傍晚时分,四合院的烟囱陆续冒出炊烟,饭菜的香气混着晚风在院里飘着。 我正帮何雨水检查作业,院门口忽然传来一阵清脆的“嗒嗒”声,那声音由远及近,踩在青石板上,带着种说不出的利落劲儿。 “哥,你听,好像是高跟鞋的声音。” 何雨水停下笔,好奇地朝门口望去。 我也放下手里的书,刚走到屋门口,就见一个身影站在院中央,瞬间让满院的烟火气都仿佛淡了几分。 是陈雪茹。 她依旧是白天那身月白色旗袍,只是领口的银线兰花在夕阳下更显精致,紧身的剪裁将腰身曲线勾勒得淋漓尽致,裙摆下露着的丝袜美腿,踩着细跟高跟鞋,每走一步都像在院里画了道优雅的弧线。 最惹眼的是她那头烫得蓬松的大波浪卷发,随着动作轻轻晃动,衬得她本就白皙的脸愈发明艳。 手里还提着一个蓝布包袱,另一只手拿着油纸包,站在那里,像幅从画报里走出来的画。 院里瞬间安静了。 正在灶台前忙活的秦淮茹,手里的锅铲“当啷”一声掉在锅里,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隆起的肚子,眼神里闪过一丝不自在。 张大妈刚端着菜出来,见了陈雪茹,嘴张得能塞进个鸡蛋,忘了要喊自家孩子吃饭。 就连平时最沉得住气的二大爷,也从屋里探出头,直勾勾地盯着院中央,忘了捋他那撇山羊胡。 这四合院,平日里见的都是穿着粗布衣裳、围着围裙的街坊,哪见过陈雪茹这样时髦又漂亮的女人? 就算是院里公认的“白月光”秦淮茹,此刻站在陈雪茹面前,也像是沾了烟火气的粗瓷碗,比不过人家那精致的细瓷花瓶,更别提她如今大着肚子,行动都有些笨拙。 陈雪茹像是没察觉到院里的动静,径直朝我家走来,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笑意:“晚上不打扰吧?特意来谢谢你早上的事。” “不打扰,快进屋坐。” 我侧身让她进门,何雨水已经蹦蹦跳跳地跑过来,仰着小脸盯着陈雪茹手里的油纸包。 陈雪茹见状,笑着把油纸包递给她:“小雨水真可爱,这是刚买的酥饼,尝尝。” 何雨水眼睛一亮,接过油纸包就道了谢,迫不及待地打开,一股香甜的味道飘了出来。 陈雪茹走进屋,把蓝布包袱放在桌上,打开来,两块布料赫然露在眼前——一块是藏青色的暗纹缎子,摸起来光滑细腻,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另一块是浅灰色的细棉布,布料厚实却不笨重,看着就很舒服。 “这两块布,你看看合不合心意。” 陈雪茹把布料推到我面前。 “早上多亏了你,不然我还不知道要被那些人缠到什么时候,这点东西当谢礼,别嫌弃。” 我拿起布料摸了摸,心里也觉得喜欢,可还是笑着摆手:“陈老板太客气了,早上就是举手之劳,哪用得着这么贵重的谢礼?再说,给我布也没用啊,我总不能自己缝衣服,最后还得找你们绸缎庄做成成衣。” 陈雪茹闻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眼尾微微上挑,带着股爽利劲儿:“这有什么难的?既然你嫌麻烦,那就在家里做得了,我给你找个师傅上门,保证做得合身。” “那哪行?” 我摆了摆手。 “我家连台缝纫机都没有,手工缝得缝到什么时候去?” “缝纫机好办啊。” 陈雪茹满不在乎地说。 “我那绸缎庄里有台旧的缝纫机,用了没几年,还挺好用,你要是不嫌弃,就便宜卖给你。现在公私合营,我正好能申请买台新的,这点比普通人方便多了,拿票都容易。” 我一听,眼睛瞬间亮了。 第31章 何雨水的新衣服 那时候缝纫机可是稀罕物,寻常人家就算有钱,也难弄到票,更别说买得起。 有了缝纫机,不光能给自己做衣服,以后何雨水长身体快,衣服不合身了也能自己改,省了不少麻烦。 “那真是太谢谢你了!” 我连忙道谢,语气里满是欢喜。 “多少钱?我这就给你凑。” “跟我客气什么?” 陈雪茹摆了摆手。 “那缝纫机也不值什么钱,你要是实在过意不去,以后有空多来我店里坐坐,照顾照顾生意就行。” 她说着,又嘱咐道。 “明天我让店里的伙计给你送过来,再让他教你用两下,很简单的。” 我连连应下,心里实在过意不去,便笑着说:“陈老板特意跑一趟,还送这么贵重的东西,今晚就在这儿吃饭吧。我新学了几道淮扬菜,正好让你尝尝。” 我想着,像陈雪茹这样精致漂亮的美人,应该会喜欢清甜爽口的淮扬菜,不像北方菜那样重油重盐。 陈雪茹也没推辞,笑着应了。 我转身进了厨房,何雨水则拉着陈雪茹的手,叽叽喳喳地问着绸缎庄里的事,一会儿问有没有花裙子,一会儿问布料摸起来是不是都像桌上的这么舒服。 厨房里,我系上围裙忙活起来。先把提前泡好的干贝、虾仁处理干净,做了道“大煮干丝”,豆腐丝煮得软嫩,吸饱了鲜美的汤汁;又用新鲜的鳜鱼做了“松鼠鳜鱼”,鱼炸得外酥里嫩,浇上酸甜的糖醋汁,看着就有食欲;最后炒了道“清炒虾仁”,虾仁q弹,带着淡淡的黄酒香。 菜一端上桌,屋里顿时飘满了香味。 陈雪茹尝了一口大煮干丝,眼睛微微睁大:“没想到你厨艺这么好,这味道比我在淮扬菜馆吃的还地道。” 我笑着说:“也就刚学,瞎做的,你喜欢就多吃点。” 可屋里的香味飘到院里,就没那么招人喜欢了。 张大妈站在自家门口,使劲嗅着鼻子,嘴里嘟囔着:“这谁家做饭呢?是傻柱吧!香成这样,存心馋人是吧?” 秦淮茹端着碗粥,却没什么胃口,眼神时不时往我家这边瞟。 二大爷更是坐不住,在院里踱来踱去,好几次想往我家门口走,都被二大妈拉了回去——谁都想尝尝这勾人的香味,可陈雪茹在屋里做客,谁也不好意思厚着脸皮上门讨要,只能在自家门口干着急,那模样,活像被馋得抓心挠肝,称得上是“痛不欲生”。 一顿饭吃得很热闹,何雨水缠着陈雪茹讲了好多城里的新鲜事,陈雪茹也耐心地一一解答,偶尔还会问我几句院里的情况。 吃完饭,陈雪茹又坐了会儿,眼看天快黑了,便起身告辞。 我送她到院门口,她又叮嘱了句缝纫机的事,才踩着高跟鞋,在满院街坊的注视下离开了四合院。 她一走,院里顿时又热闹起来,张大妈立马凑过来:“小伙子,刚才那是啥大人物啊?长得可真俊!” 二大爷也跟着问:“你小子可以啊,还认识这样的朋友,刚才做的啥菜,香成那样?” 我笑着没多说,转身回屋,把剩下的什锦菜分装在两个小碗里,先端了一碗给后院的老太太。 老太太年纪大了,牙口不好,什锦菜里的萝卜干、酱黄瓜都炖得软烂,正好适合她。 “老太太,刚做了点小菜,您尝尝。” 我把碗递过去。 老太太接过碗,尝了一口,笑着说:“好小子,厨艺越来越好了。” 送完老太太,这下,院里的议论声才渐渐平息,大家脸上都露出了笑意,刚才被香味勾起来的馋虫也算是有了交待,没人再追问陈雪茹的事,算是彻底堵住了大家的嘴。 回到屋里,何雨水正抱着酥饼吃得开心,见我回来,笑着说:“哥,陈姐姐真好,又送我酥饼,还说以后让我去她店里挑布料做新裙子。” 我摸了摸她的头,看着桌上那两块漂亮的布料,心里盘算着明天缝纫机送来后,先给何雨水做条新裙子,再给自己做件合身的褂子。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户洒进来,落在布料上,泛着温柔的光,让这个普通的夜晚,也多了几分不一样的暖意。 晨光透过窗棂,在斑驳的木门上投下细碎的光影,我正低头给妹妹雨水缝补磨破的袖口,针脚歪歪扭扭,线还总缠在一起。 忽然,门外传来“轱辘轱辘”的声响,混着伙计爽朗的招呼声:“柱子哥,陈姐让俺给您送东西来啦!” 我放下针线迎出去,就见陈雪茹站在院门口,穿一件靛蓝色的粗布褂子,袖口挽着,脸上是掩不住的笑意,像被阳光晒透的棉花,暖得让人心里发慌。 “可算给你寻着了!” 她走上前,拍了拍身旁那辆被伙计推来的缝纫机。 “这机子是我早年用的,虽说有些年头了,但我爱惜得很,齿轮、针板都保养得周正,你且试试。” 我凑近去看,缝纫机通体是深棕色的木头,边角被磨得光滑温润,透着岁月的痕迹。 最特别的是,空气里飘着一股淡淡的润滑油香,不刺鼻,反倒像带着股踏实的烟火气。 陈雪茹看出我的犹豫,伸手握住机子侧面的摇柄,轻轻一转——机轮顺滑地转动起来,齿轮咬合时几乎没什么声响,只有针齿上下起落,快而稳,像一只灵巧的蝶。 “你看,”她笑着拿起我刚放下的碎布,扯过线轴穿针引线,手指在机头上拨弄了几下,踩下踏板。 “嗒嗒嗒”的声音响起,细密的针脚瞬间在布上排开,每一针都扎得扎实,线迹匀匀整整,比我手缝的好看百倍。 我盯着那游走的针头,心里的欢喜像泡在水里的豆子,一下就胀开了。 有了这机子,以后给雨水做衣裳、补被褥,就再也不用熬到半夜了。 “陈姐,这也太贵重了……” 我话没说完,就被她打断。 “跟我客气啥?你一个人带着妹妹过日子,能帮衬一把是一把。” 她擦了擦手上的灰,语气轻快。 “机子你先用着,要是有啥毛病,就让雨水去我店里喊一声,我让伙计来修。” 我实在过意不去,拉着她的手往屋里走:“今天说啥也得留下吃饭,我刚炖了排骨,还烙了葱花饼,你可得尝尝我的手艺。” 陈雪茹也不推辞,跟着我进了屋,还顺手帮着把缝纫机推到了靠窗的角落,说这里光线好,用着方便。 中午的饭桌上,搪瓷盆里的排骨炖得酥烂,汤汁浓白,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香气直往鼻子里钻。 陈雪茹夹起一块排骨,咬了一小口,眼睛顿时亮了:“你这手艺可真绝!比城里饭铺做的还香,尤其是这汤,鲜得掉眉毛。” 她又拿起一块葱花饼,外皮酥脆,内里柔软,嚼起来满是葱香。 “雨水有口福了,天天能吃你做的饭。” 雨水坐在一旁,小口啃着饼,听到这话,仰起小脸笑:“哥哥做的饭最好吃了!” 我摸了摸妹妹的头,心里暖暖的。 饭吃到一半,陈雪茹舀了一勺汤,忽然抬头看着我,语气比刚才轻柔了些:“说真的,你一个人带着雨水,平日里里里外外都靠你,累不累?” 我手里的筷子顿了一下,低头看着碗里的排骨,沉默了几秒。 累吗? 怎么会不累。 妈走的那天,雨水才三岁,抱着我的腿哭着要妈妈,我一边哄她,一边要陪着父亲处理妈的后事,夜里抱着妹妹缩在冰冷的炕上,眼泪止不住地流。 后来父亲越来越沉默,直到去年,他收拾了简单的行李,说要跟白寡妇过日子,走的时候,只给我们留下一点家底。 从那以后,这个家就真的只剩下我和雨水了。 可这些话,我从没跟人说过。 如今被陈雪茹问起,心里的委屈像被戳破的纸,却又很快被另一种情绪压了下去。 我抬起头,对着她笑了笑,语气平静:“累啥,习惯了就好。主要是妈走得早,父亲又……跟白寡妇走了,现在家里就我和雨水两个人,相依为命。” 我夹了一块最大的排骨放到雨水碗里,看着妹妹吃得香甜的样子,眼神也软了下来:“只要雨水能平平安安长大,能穿暖吃饱,我就算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 这话不是逞强,是心里话。 每次看到雨水笑着扑到我怀里,喊一声“哥”,我就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 陈雪茹静静地听着,没再说话,只是给我夹了一筷子青菜,轻声说:“以后要是有难处,别硬扛着,我虽帮不上大忙,但搭把手还是能行的。” 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她脸上,她的笑容依旧温暖,像那台缝纫机上的润滑油香,让人觉得踏实又安心。 我点了点头,低头扒了一大口饭,饭菜的香气混着心里的暖意,填满了整个胸膛。 饭后,陈雪茹帮着我收拾了碗筷,又教了我几招缝纫机的巧用法,才笑着告辞。 她走后,我坐在缝纫机前,再次握住摇柄。 “嗒嗒嗒”的声音响起,针脚在布上延伸,窗外的阳光洒在机子上,润滑油的香气萦绕在鼻尖。 我知道,往后的日子或许依旧会有难处,但有这台机子,有陈雪茹这样的朋友,有雨水在身边,再难的路,也能一步步走下去。 初秋的风带着几分凉意,吹得校园里的白杨树叶子沙沙作响。 何雨水背着洗得发白的布书包,蹦蹦跳跳地走进教室,身上那件水蓝色的碎花褂子在晨光里格外惹眼——领口绣着小巧的荷叶边,袖口收得恰到好处,下摆还带着微微的弧度,一看就是精心做过的新衣裳。 教室里瞬间安静了几秒,几道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何雨水身上,其中最亮的一道,来自坐在窗边的于海棠。 作为学校里公认的校花,于海棠生得明眸皓齿,皮肤白皙,就算穿着洗得泛黄的旧衣裳,也难掩出众的容貌。 可此刻,她看着何雨水身上那件合身又好看的新褂子,握着钢笔的手指不自觉地收紧,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轻轻刺了一下,酸涩又羡慕。 “雨水,你这衣服真好看,是新买的吧?” 下课后,于海棠忍不住走了过去,声音里带着一丝自己都没察觉的试探。 她的目光在那件褂子上扫来扫去,布料虽不是什么名贵的绸缎,却是崭新的,针脚细密平整,比自己身上这件姐姐穿旧了的灰布褂子体面多了。 何雨水抬起头,脸上漾着天真的笑,露出一对浅浅的梨涡:“不是买的呀,是我哥用爸妈以前的旧衣服改的。” “改的?” 于海棠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眼睛一下子睁大了。 “这怎么可能?旧衣服改出来能这么合身?看着跟新做的一样!”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袖口,那里还留着姐姐穿过的磨痕,领口也因为反复浆洗,有些变形。 何雨水笑得更欢了,掰着手指头跟她解释:“是真的!我哥前些日子跟陈雪茹老板娘学了用缝纫机,还从她那儿买了一台旧机子呢。他把爸妈以前穿不了的衣服拆了,重新裁布料,踩着缝纫机缝出来的,你看这针脚,是不是特别匀?” 她说着,拉起衣角给于海棠看,布料上的线迹整整齐齐,像是用尺子量过一般。 于海棠凑近了些,看着那细密的针脚,心里的疑惑更重了,却又带着一丝说不出的复杂情绪。 “你哥……一个男的,还会用缝纫机?” 在她的印象里,缝缝补补都是女人家的事,男人要么在外做工,要么在家务农,哪有摆弄缝纫机的道理。 可看着何雨水身上那件好看的褂子,她又不得不信。 这些日子,何雨水几乎每隔几天就会换一件“新”衣裳,有时是浅粉色的夹袄,有时是藏青色的裤子,件件都合身好看。 起初于海棠以为是何雨水家条件好了,能给她买新衣服了,心里虽羡慕,倒也没多想。 可如今知道这些“新衣裳”都是她哥哥用旧衣服改的,那种羡慕突然就变得沉甸甸的,压得她有些喘不过气。 她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姐姐于莉。 她们姐妹俩从小就寄住在舅舅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家里穷,供不起两个孩子上学,是姐姐于莉主动放弃了读书的机会,跟着舅舅下地干活,省吃俭用,才凑够了钱让她走进学堂。 从那以后,她穿的衣服几乎都是姐姐穿旧了的,有时是姐姐长高了穿不下的,有时是袖口磨破了补一补再给她穿的。 刚开始,于海棠觉得没什么,姐姐对她好,她都记在心里。 可随着年纪渐长,爱美的心思也慢慢冒了出来。 看着别的女同学穿着崭新的衣裳,梳着好看的辫子,她再低头看看自己身上洗得发白、带着补丁的旧衣服,心里总有些不是滋味。 尤其是每次看到何雨水穿着“新”衣裳蹦蹦跳跳的样子,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就更加强烈。 以前她总安慰自己,是家里条件不好,没办法。 可现在,何雨水家明明也不容易——她妈走得早,爸又跟人跑了,就靠她哥哥一个人带着她过日子,不也能穿得这么体面吗? 说到底,还是有人疼她,愿意为她花心思。 而自己呢? 姐姐是为了她放弃了上学,可除了让她读书,姐姐似乎从来没在意过她穿什么。 这么多年,她连一件真正属于自己的新衣服都没有。 想到这里,于海棠看着何雨水的眼神里,羡慕渐渐被一丝莫名的委屈和怨怼取代。 她勉强笑了笑,没再说话,转身走回了自己的座位。 第32章 盗圣临凡了 坐在窗边,看着窗外飘落的白杨叶,她的心里乱糟糟的。 为什么何雨水就能有哥哥疼,能穿到新衣服? 为什么自己只能穿姐姐的旧衣服? 明明姐姐已经牺牲了上学的机会,为什么就不能多花点心思在她身上,让她也能像别的女孩一样,穿一件真正的新衣裳?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像藤蔓一样在心里疯长。 她越想越觉得不公平,越想越觉得心里堵得慌。 以前对姐姐的感激,此刻似乎都被这股委屈冲淡了。 她暗暗攥紧了拳头,心里生出一个念头: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 有机会,她一定要好好“报复”一下姐姐,让姐姐也尝尝这种看着别人穿新衣服,自己却只能穿旧衣服的滋味。 放学铃声响起,于海棠收拾好书包,低着头走出教室。 校门口,姐姐于莉已经等在那里了,手里提着一个布袋子,里面装着给她带的晚饭。 看到于海棠出来,于莉立刻露出笑容,走上前递给她袋子:“海棠,今天学的累不累?我给你煮了红薯粥,还揣了两个菜团子。” 于海棠接过袋子,却没像往常一样道谢,只是闷闷地说了句“知道了”,就头也不回地往前走。 于莉看着她的背影,愣了一下,脸上的笑容慢慢淡了下去,却还是快步跟了上去,小心翼翼地问:“是不是在学校受委屈了?跟姐说,姐帮你出气。” 于海棠没有回头,只是脚步更快了。 她知道姐姐是真心对她好,可一想到自己身上的旧衣服,想到何雨水身上的新衣裳,心里那股无名火就压不住。 她不想听姐姐的关心,也不想再念着姐姐的好,她现在满脑子都是:凭什么,凭什么自己就只能穿旧衣服?凭什么姐姐就不能让她也体面一次? 夕阳把姐妹俩的影子拉得很长,一前一后,隔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 于莉看着妹妹倔强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却不知道,妹妹心里那棵名为“怨怼”的小苗,已经在羡慕的土壤里,悄悄扎下了根。 腊月三十的风,带着年关特有的热闹劲儿,刮过胡同里挂起的红灯笼,把各家各户飘出的饭菜香搅和在一起。 我正系着围裙在灶台前忙活,手里颠着铁锅,锅里的五花肉滋滋作响,泛着诱人的酱红色。 何雨水在一旁帮忙剥蒜,小脸上沾了点面粉,像只偷吃东西的小猫,时不时探头往锅里瞅,嘴里还念叨着:“哥,今年的红烧肉闻着比去年还香!” “那是,你哥的手艺可是跟着陈雪茹老板娘偷偷学了两招。” 陈雪茹老板娘的手艺,别的都不行,就是红烧肉还有点样子。 可惜她在我面前用过了一次,我就学会了。 我笑着刮了下她的鼻子,刚要再说什么,院门口忽然传来熟悉的脚步声,紧接着是易中海洪亮的嗓门:“何小子,忙着呢?” 我擦了擦手迎出去,就见易中海穿着件崭新的深蓝色棉袄,手里提着一挂腊肉,脸上堆着笑:“眼看就除夕了,我跟你聋老太太、还有贾家合计着,今年咱们几家凑一块儿过个年,热闹!” 他顿了顿,把腊肉往院里石桌上一放,接着说。 “我们几家出菜,你小子厨艺好,就辛苦你掌勺,咱们好好做一顿,让孩子们也乐呵乐呵。” 我心里明镜似的,易中海这话里。 “贾家”两个字才是重点。 贾东旭是他看中的养老第一人选,这些日子他总想着把各家绑在一块儿,尤其想拉着我跟贾家走近些。 可我对贾家那一家子,实在提不起好感——秦淮茹整天哭丧着脸扮可怜,贾张氏尖酸刻薄爱占便宜,就算贾东旭看着实在,也架不住家里人搅和。 我没直接戳破,只是笑着摆了摆手:“易大爷,谢您好意了,不过今年就算了吧。” 我往屋里瞥了一眼,何雨水正好奇地探着头,我收回目光,语气放缓了些。 “您看,你们家、贾家,都是一家人团团圆圆的,我这看着,难免会想起我爸何大清。” 提到何大清,我的声音沉了沉:“他倒是潇洒,跟着白寡妇走了,把我和雨水扔在这儿。每次看着别人家一家人整整齐齐,我这心里就堵得慌,饭也吃不安稳。” 这话半真半假,堵心是真的,但更多的,是不想跟贾家凑在一起。 易中海脸上的笑容淡了些,他显然明白我拒绝的真正原因,却也不好点破。 毕竟贾东旭是他的“底牌”,他不能因为我的拒绝就放弃拉拢。 沉默了几秒,他又听我补充道:“不过您放心,聋老太太那边我记着呢,过年下厨,肯定少不了她那份。” 这话让易中海松了口气,他点了点头:“行,你心里有数就好。那我就不打扰你忙活了,回头让聋老太太尝尝你的好手艺。” 说罢,他拎起腊肉又叮嘱了两句“过年好”,才转身离开。 送走易中海,我回身关上院门,何雨水立刻跑过来拉住我的胳膊:“哥,咱们真不跟易大爷他们一起过年呀?” 我揉了揉她的头,笑着说:“你到时在桌子上抢得过贾张氏吗?咱们兄妹俩过年,不更自在?你看,哥给你准备了好多好吃的。” 说着,我把灶台上的菜一一端上桌。 一盘酱红色的红烧肉,油光锃亮;一盘清蒸鱼,撒着翠绿的葱丝,鲜气扑鼻;还有炒得喷香的花生、凉拌的木耳,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热气腾腾的,把小屋里的寒气都驱散了。 何雨水看着满桌的菜,高兴得直拍巴掌,眼睛亮晶晶的,像藏着两颗小星星。 “哥,这也太丰盛了吧!” 她伸手想去捏一块红烧肉,被我笑着拍开:“先别急,还有重要的事没做。” 我从菜里捡了几块炖得软烂的肉、几口嫩滑的鱼肉,又盛了小半碗米饭,全都装进一个干净的搪瓷碗里,递给何雨水:“把这个给聋老太太送去,跟她说,咱们给她拜年了。” 何雨水接过碗,蹦蹦跳跳地跑了出去。 没过多久,她就回来了,脸上带着笑:“聋老太太可高兴了,还塞给我一块糖呢!” 说着,她把糖递到我嘴边,我咬了一小口,甜丝丝的味道在嘴里化开。 我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转身从里屋抱出一个盖着白布的盘子,放在桌子中央。 “还有个惊喜给你。” 我掀开白布,里面是一个圆圆的蛋糕,表面虽然没有精致的装饰,却散发着浓郁的奶香味。 何雨水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哥,这是蛋糕?你在哪儿买的?” “不是买的,是哥自己烤的。” 我笑着说。 “前阵子托工厂食堂的师傅帮忙,用厂里不轻易开的电烤箱做的,特意给你留着当过年的甜点。” 这电烤箱平时只在厂里有重要活动时才用,我求了师傅好几天,又帮着打扫了好几天食堂,才换来一次使用的机会。 看着何雨水惊喜的样子,觉得一切都值了。 何雨水小心翼翼地拿起勺子,挖了一小块蛋糕放进嘴里,眼睛瞬间弯成了月牙:“好吃!比镇上点心铺卖的还好吃!” 她又挖了一块递到我嘴边。 “哥,你也吃。” 我咬了一口,蛋糕松软香甜,带着淡淡的奶香。 窗外,胡同里传来此起彼伏的鞭炮声,偶尔还夹杂着孩子们的欢笑声。 屋里,饭菜的香气和蛋糕的甜香混在一起,暖融融的。 我看着何雨水大口吃着饭,时不时露出满足的笑容,心里涌起一股踏实的幸福感。 这一年,确实发生了很多事。 父亲何大清不告而别,曾经让我和雨水陷入绝望,那段日子,我甚至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怕自己撑不起这个家。 可如今,靠着自己的手艺,靠着陈雪茹老板娘的帮衬,日子竟然一点点好起来了——有了缝纫机,雨水再也不用穿打补丁的旧衣服;凭着一手好厨艺,街坊邻里都愿意跟我搭把手;最重要的是,我和雨水互相依靠,把小日子过得有声有色。 比起去年这个时候,一家人还在为生计发愁,父亲整天唉声叹气,现在的日子,简直好了十倍不止。 没有父亲的拖累,没有那些糟心的琐事,只有我和雨水,守着这一桌子热饭,守着这小小的家,安安稳稳地过年。 何雨水吃了一会儿,忽然抬起头,看着我说:“哥,今年过年,是我最开心的一年!” 我笑着给她夹了一块红烧肉:“以后每年,哥都让你这么开心。” 窗外的鞭炮声更响了,红色的纸屑飘落在院墙上,像是给这个小院镀上了一层喜庆的颜色。 我和雨水坐在桌前,一边吃着饭,一边聊着天,偶尔传来她清脆的笑声。 这一晚,没有外人打扰,没有烦心事缠身,只有属于我们兄妹俩的,和和美美的除夕夜。 我知道,只要我和雨水好好的,往后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红火。 除夕夜的鞭炮声渐渐稀疏,窗外的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 我和雨水守在桌旁,面前还摆着没吃完的饭菜和半块蛋糕,暖黄的煤油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映在斑驳的土墙上。 连日的忙碌让我们都有些困倦,雨水头一点一点的,眼睛快要睁不开,我也打了个哈欠,靠着椅背,迷迷糊糊地快要睡过去。 就在这时,“哐当”一声,院门被猛地推开,紧接着是急促的脚步声直奔屋里而来。 我一下子惊醒,还没等看清来人,就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冲了进来——是易中海,他头发有些凌乱,棉袄的扣子都扣错了一颗,脸上满是焦急,进门就直愣愣地朝着屋角的自行车扑过去,伸手就去摸车把。 “柱子!快!车钥匙呢?” 易中海的声音带着几分沙哑,还透着不易掩饰的慌乱。 “你秦淮茹嫂子要生了!快把自行车推出来,送她去医院!” 我瞬间清醒了大半,看着易中海急得团团转的样子,心里却没跟着慌起来。 我站起身,按住他要去解自行车锁的手,皱着眉说:“易大爷,这可不行。” “怎么不行?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磨蹭!” 易中海急得直跺脚。 “秦淮茹疼得直打滚,再耽误下去要出大事的!” “不是我磨蹭,”我指了指自行车,语气平静却坚定:“您想啊,她这都快生了,挺着大肚子坐自行车去医院,一路上坑坑洼洼的,要是半路上摔了,或者颠出点什么事,算谁的?” 我顿了顿,看着易中海的眼睛,接着说。 “就算顺利到了医院,万一孩子没生好,或者大人遭了罪,到时候贾家会不会怪我?怪我没把人送好,怪我骑车太快太颠?这责任我可担不起。” 易中海被我说得一愣,张了张嘴,似乎想反驳,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话。 就在这时,门口又传来一阵脚步声,贾东旭也跑了进来,他显然也是刚从睡梦中被叫醒,眼神还有些迷糊,脸上带着茫然,嘴里嘟囔着:“生了?要生了?那……那得找板爷啊,用板车送,板车稳当,能躺人。” 这话倒是说到了我心坎里,我点点头,附和道:“贾哥说得对,板爷的板车铺就在胡同口,喊一声就能来,铺床被子让嫂子躺着,比自行车安全多了。” 易中海却没接话,转头看向贾东旭,眉头皱得更紧:“你就打算让板爷一个人送?你不跟着去搭把手?” 贾东旭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连忙说:“去,我肯定去!我这就去喊板爷!” 说着就要往外跑。 易中海却又把目光转回到我身上,语气带着几分恳求:“柱子,你也跟着一起去吧,多个人多个照应。” 我当即摇了摇头,笑着摆手:“易大爷,这可不行。那是我贾哥的媳妇,是我嫂子,这种时候,我凑那么近干什么?” 我指了指门外,压低了声音。 “您也知道,咱们这胡同里人多嘴杂,街坊邻居没事就爱凑在一起嚼舌根。我一个年轻小伙子,在嫂子生孩子的时候跟前跟后,到时候不定有人怎么说呢。有会说的,没会听的,舌头底下能压死人,我还得在乎点面子不是?” 这话一出,易中海的脸色明显沉了下来。 他看着我,眼神里带着几分复杂,像是早就料到我会这么说,却又无可奈何。 他知道,我这话看似是在乎名声,实则是不想掺和贾家的事——自从何大清走后,我就打定主意,跟贾家保持距离,尤其是秦淮茹,她总爱用可怜巴巴的样子博取同情,我可不想沾染上不必要的麻烦。 易中海沉默了几秒,似乎还想再说些什么,我却抢先开口,目光直直地看着他,语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了然:“对了,易大爷,还有个事得提醒您。” 我顿了顿,故意放慢了语速,“这生孩子可不是小事,医院里的花销不小,挂号、接生、拿药,哪样都得花钱。贾家平时日子过得就紧巴,怕是没带够钱。您是长辈,又是牵头的人,得多带点钱在身上,别到了医院因为钱的事耽误了正事。” 这话像是一把钥匙,瞬间戳破了易中海潜藏的心思。 他之所以这么急着让我出车、跟着去医院,不光是想让我帮忙,更重要的是,他心里清楚贾家穷,怕到了医院付不起钱,想让我这个“有手艺、能赚钱”的人跟着,万一真没钱了,也好让我先垫上。 毕竟,贾东旭是他选定的养老第一人选,他必须确保秦淮茹和孩子都平平安安,不能出任何岔子。 第33章 第一次捐款 被我一语道破心思,易中海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眼神也有些闪躲。 他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说什么,只是重重地叹了口气,转身走到桌前,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打开来,里面是一沓皱巴巴的零钱和几张大额的票子。他快速地数了数,又从口袋里摸出几块银元,一起塞进布包里,紧紧攥在手里。 “行,我知道了。” 易中海的声音有些低沉,带着几分无奈,他看了我一眼,没再多说让我帮忙的话,只是对着贾东旭喊了一句。 “东旭,别愣着了,快跟我去喊板爷!” 贾东旭连忙应了一声,跟着易中海往外跑。 两人的脚步声渐渐远去,院门“吱呀”一声被关上,屋里又恢复了之前的安静。 我松了口气,坐回椅子上,看着身边已经彻底睡熟的雨水,她小脑袋靠在我的胳膊上,嘴角还带着甜甜的笑意。 我伸手给她掖了掖衣角,目光落在屋角的自行车上,心里一阵庆幸——幸好没答应易中海,不然这趟浑水,指不定要惹出多少麻烦。 窗外的鞭炮声又零星响了起来,像是在为这个不平静的除夕夜添上几分热闹。 我重新点燃快要燃尽的煤油灯,看着跳动的火苗,心里盘算着:往后,跟贾家、跟易中海,还是得保持距离,安安稳稳地守着我和雨水的小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四合院的天,仿佛总被一层灰蒙蒙的薄雾笼罩着,连带着院里的空气都透着股挥之不去的沉闷。 自打贾家传出秦淮茹怀孕的消息,这沉闷里又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暗流,直到三天前,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划破了清晨的宁静——贾家的第一个孩子,那个日后会被人叫“棒梗”的小子,降生了。 我趴在自家窗沿上,听着隔壁贾家传来的阵阵喧哗,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 院子里的人几乎都围了过去,七嘴八舌地道贺,脚步声、笑声、贾张氏那格外刺耳的嗓门混在一起,吵得人耳根子疼。 我对这个孩子没半分好感,倒不是因为他将来会成什么“盗圣”,只是单纯瞧不惯贾家那副算计来算计去的模样。 但讨厌归讨厌,我还没恶毒到盼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出事,顶多就是以后井水不犯河水,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互不搭理便是。 可贾家的热闹,却像要把整个四合院掀翻似的。 尤其是贾张氏,那变化简直让人跌破眼镜。 以前她对秦淮茹,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动辄就挑三拣四,嫌她干活慢、嫌她花钱多,刻薄话跟不要钱似的往外蹦。 可自打孙子降生,她像是换了个人,天天抱着孩子不离手,那脸上的褶子都笑成了菊花,嘴里“好乖孙”“宝贝疙瘩”地念叨着,那肉麻的劲儿,隔着墙都能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 有时候秦淮茹想抱会儿孩子,她都得先仔仔细细擦干净她的手,生怕把她的宝贝孙子碰着、磕着。 院里的人都说,贾张氏是被孙子磨平了棱角,可我心里门儿清,她不是疼秦淮茹,是疼这个能给贾家传宗接代的“根”。 不过这些都跟我没关系,我只管关起门过自己的日子,院里的家长里短,能不掺和就不掺和。 本以为贾家的热闹劲儿会持续些日子,可没等我清静几天,麻烦就主动找上了门。 这天傍晚,我刚把晚饭做好,正准备叫何雨水吃饭,院门口就传来了脚步声,抬头一瞧,竟是易中海。 易中海脸上带着惯有的那副温和笑容,手里还拎着一个空了的搪瓷缸子,像是刚从外面溜达回来,恰好“路过”我家门口。 “柱子,忙着呢?” 他站在门口,语气热络,眼神却不自觉地往屋里瞟了瞟,大概是想看看我家晚饭吃的什么。 我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不妙。 易中海这老狐狸,无事不登三宝殿,他主动找上门,准没好事。 我不动声色地擦了擦手,站在门口没让他进来:“一大爷,有事?” 易中海轻咳了一声,收起了打量的目光,脸上的笑容更亲切了些:“是这么回事,你也知道,淮茹刚生了孩子,身子虚,得好好补补。你看院里这情况,家家户户都不宽裕,贾家更是困难,我这就想着来问问你,能不能想想办法,给淮茹弄点补身体的东西。” 这话一出口,我心里就冷笑开了。 合着又是来打秋风的。 易中海早就发现了我的“特长”——总能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搞到些别人难弄到的好东西。 肉、蛋、新鲜蔬菜,甚至是城里孩子稀罕的水果糖,只要我想,总能通过些靠谱的渠道弄到手。 院里其他人不知道其中门道,只当我运气好,唯有易中海,眼神毒辣,早就把我的底细摸得差不多了。 也正因如此,他才敢一次次地来找我“帮忙”,说白了,就是想从我这儿占便宜。 更何况,何雨水是我妹妹,我自然不能委屈了她,平时好吃好喝的从没断过,这在院里本就扎眼,易中海怕是早就惦记上了。 我没给易中海留面子,直接摇了摇头:“一大爷,您这话可就难住我了。补身体?是要奶粉吗?您也知道,这东西多金贵,整个轧钢厂也就几位领导才能凭票弄到,我就是个普通工人,哪儿有那本事?” 我顿了顿,故意提高了些音量,让隔壁的人也能听见。 “依我看,不如让贾家回家熬点小米粥,既养胃又顶饿,不比什么奶粉差。再说了,秦淮茹是从农村来的,农村姑娘哪个不是吃苦耐劳的?怎么生个孩子就娇气起来,非得喝奶粉不可了?” 易中海被我堵得一愣,随即又改口:“不是奶粉也行,麦乳精也行啊,那东西也养人。” “麦乳精?” 我故作惊讶地眨了眨眼,摊了摊手。 “那您更找错人了。我乳糖不耐受,喝不了这些带奶的东西,平时压根就不会去弄,家里真没有。” 这话半真半假,乳糖不耐受是真的,但真想弄麦乳精,也不是没渠道,只是我凭什么平白无故给贾家送好处? 易中海显然没料到我会拒绝得这么干脆,脸上的笑容有些挂不住了,但还是耐着性子继续说:“那……鸡蛋总有吧?淮茹刚生完孩子,总得吃点鸡蛋补补。” “鸡蛋?” 我嗤笑一声。 “一大爷,这鸡蛋又不是什么稀罕物,上菜市场就能买到,就是得凭票罢了。您看二大爷,天天早上一个煮鸡蛋,从没断过,贾家要是真想买,怎么会买不到?连这点买鸡蛋的钱和票都没有?” “贾家困难,你又不是不知道……” 易中海的语气沉了下来,带着几分道德绑架的意味。 “困难就捐款啊。” 我打断他的话,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要是院里大家伙儿都觉得贾家困难,想帮衬一把,那就组织捐款。不过丑话说在前头,捐款得找街道办报备,让街道办派公证人来,谁捐了多少,钱怎么用,都得明明白白记下来,公公正正地办。这样既帮了贾家,也免得日后有人说闲话,您说是不是,一大爷?” 这话一下子戳中了要害。 易中海无非是想让我单独拿出东西来补贴贾家,既显得他这个一大爷体恤下属,又能让贾家承他的情,可一旦扯到街道办和公证人,事情就摆到了明面上,他那点小心思也就藏不住了。 果然,易中海的脸色瞬间变了,讪讪地笑了笑,说了几句“再商量商量”,便拎着搪瓷缸子灰溜溜地走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轻轻关上了门。 院里的这点弯弯绕绕,谁也别想把我当冤大头。贾家的孩子降生了,是他们的事;秦淮茹要补身体,是贾家的事。 我的东西,只给我想给的人,至于那些算计我的,门都没有。 屋里,何雨水已经把碗筷摆好了,见我进来,好奇地问:“哥,一大爷找你干啥?” 我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她碗里,笑着说:“没事,来聊家常的。吃饭吧,菜要凉了。” 窗外,贾家的笑声还隐约能听见,但那热闹,终究是他们的,与我无关。 我只知道,守住自己的日子,护住想护的人,比什么都重要。 易中海走后没两天,院里的广播就响了起来,那老旧喇叭滋滋啦啦的声响穿透了四合院的每个角落:“各位街坊邻居,晚上六点都到中院来,开个全院大会,有重要的事商量!” 我正在屋里给何雨水修自行车链条,听到广播皱了皱眉。 不用想也知道,这准是易中海琢磨着怎么让大家给贾家“凑份子”。 他上次被我堵得没话说,如今绕开街道办和公证人,直接开全院大会,打的就是仗着自己“一大爷”的身份,用街坊情分道德绑架的主意。 晚饭刚过,中院里就挤满了人。 贾张氏抱着刚满月没多久的棒梗,坐在台阶正中间,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愁苦,时不时抹一把根本不存在的眼泪,嘴里还念叨着:“这孩子命苦啊,刚生下来就跟着我们受苦,家里揭不开锅,连口像样的奶水都快供不上了……” 秦淮茹站在她旁边,低着头,一副委屈又无助的样子,时不时瞟向周围的人,眼神里带着几分期盼。 易中海站在人群前面,清了清嗓子,压下了院里的嘈杂声:“今天把大家叫来,主要是为了贾家的事。淮茹刚生了孩子,家里添了张嘴,日子过得确实艰难。咱们四合院向来是互帮互助的大家庭,现在贾家有困难,咱们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不管,所以想跟大家商量商量,能不能自愿捐点钱物,帮贾家渡过这个难关。” 他话刚说完,二大爷刘海中就往前站了一步,胸脯挺得老高,一副领导做派:“一大爷说得对!咱们邻里之间就该互相帮衬!贾家这情况,咱们不能不管!我先捐十块!”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重重地放在了贾张氏面前的搪瓷盆里,还特意扬了扬手,生怕别人看不见。 易中海满意地点了点头,也跟着掏出十块钱放了进去:“我也捐十块,希望能帮贾家缓解缓解压力。” 三大爷阎埠贵眼珠转了转,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嘴里嘟囔着:“哎呀,最近家里开销也大,孩子们上学要花钱,柴米油盐也不便宜……” 他磨磨蹭蹭了半天,才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钱,小心翼翼地放进盆里,还不忘解释一句:“我这也是尽力了,一点心意,一点心意。” 院里的人都看着这三位大爷,眼神各异。 有人面露难色,有人事不关己,还有人悄悄打量着其他人的反应。 易中海的目光扫过人群,最后落在了我身上,语气带着几分引导:“柱子,你看你……” 我早就料到他会点我名,不等他说完就往前站了站,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局促”,指了指三大爷捐的一块钱,笑着说:“一大爷,您也知道,我就是个普通工人,工资不高,还得养活我妹妹。三大爷是长辈,学识高,为院里也做了不少贡献,我哪敢捐得比三大爷还多啊?这样,我捐五毛,也是我的一点心意。” 说着,我从口袋里摸出五毛钱,轻轻放在了搪瓷盆里。 那五毛钱的硬币落在盆里,发出清脆的响声,在安静的中院里格外显眼。 易中海的脸“唰”地一下沉了下来,眉头拧成了疙瘩,眼神里满是不悦。 他显然没料到我会来这么一手,明着是“尊重长辈”,实则是故意少捐,还堵死了他让我多捐的话头。可他当着全院人的面,又不能发作——我这话挑不出半点错。 “不敢超过长辈”听起来合情合理,他要是指责我,反倒显得他不讲道理,还会落个“逼捐”的名声。 易中海憋了半天,最后也只能硬生生挤出一句:“嗯,心意到了就行。” 说完,他赶紧转移目光,看向其他人:“大家都自愿,想捐多少捐多少,都是为了帮贾家。” 可经我这么一开头,院里的人像是找到了“标准答案”。 住在我隔壁的老王叔先是看了看三大爷的一块钱,又看了看我的五毛钱,挠了挠头说:“我家也不宽裕,跟小同志一样,捐五毛吧。” 紧接着,其他人也纷纷开口:“我也捐五毛!” “我家孩子多,实在拿不出更多,五毛意思意思。” “同五毛,都是街坊,能帮一点是一点。” 一时间,搪瓷盆里多了不少五毛钱的硬币和纸币,偶尔有一两个人想多捐点,看看周围都是五毛,再想想贾家平时的做派,也默默改成了五毛。 易中海看着盆里零星的几张纸币和一堆五毛硬币,脸色越来越难看,却又无可奈何——他总不能逼着每个人都像他和二大爷那样捐十块。 贾张氏脸上的愁苦也挂不住了,看着盆里那点钱,眼神里满是失望,嘴里虽然还说着“谢谢大家”,语气却明显冷淡了不少。 秦淮茹也抬起头,眼神复杂地扫过人群,最后落在我身上,带着几分怨怼,却又不敢说什么。 易中海站在那里,想再说点什么圆场,可看着大家心照不宣的样子,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这场他精心策划的捐款大会,彻底成了一场笑话。 最后,他只能草草收场:“行了,大家的心意贾家都领了,今天就到这儿吧。” 人群散去时,不少人都在小声议论:“五毛就不少了,贾家也不是真到了活不下去的地步。” “就是,三大爷才捐一块,咱们捐五毛很合理。” “要我说,真困难就找街道办,搞这私下捐款,谁知道钱最后花在哪儿。” 我和何雨水走在最后,看着贾张氏小心翼翼地捧着那个搪瓷盆,秦淮茹跟在旁边,两人脚步匆匆地回了家。 何雨水小声问我:“哥,咱们捐五毛,会不会不太好啊?” 我揉了揉她的头,笑着说:“咱们凭良心做事,五毛是咱们愿意帮的,要是硬逼着咱们多捐,那才叫不合理。你看,大家不都这么选的吗?” 其实我心里清楚,就算是这些五毛加起来,对贾家来说也算是“发了一笔小财”——毕竟平时他们想攒点钱不容易。 但这钱,是他们用“道德绑架”换来的,也是院里人看破不说破的默契。 而易中海,经此一遭,怕是再也不会轻易想从我这儿打秋风了。 回到家,我关上院门,把院里的喧嚣和算计都挡在了门外。 有些事,该拒就得拒,谁也别想把我当软柿子捏。 至于贾家的日子,终究还是得靠他们自己过,旁人的帮衬,只能是一时,不能是一世。 第34章 图书馆外的失意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许是一年前,也许是两年前,我开始格外贪恋图书馆的气息。 那座藏在老城区巷尾的建筑,像是被时光遗忘的孤岛,推开厚重的木门,油墨与旧纸张混合的味道便会扑面而来,裹挟着阳光透过高大玻璃窗洒下的暖意,将外界的喧嚣隔绝在几步之遥。 我总爱在闭馆前一小时来这里,彼时读者大多散去,空旷的阅览区只剩下零星几个身影,脚步声落在光洁的地板上,会传出轻微的回响。 我喜欢这种“空,不是荒芜的寂寥,而是能让思绪沉淀的留白。 每当工作上的琐事、生活里的烦闷像一团乱麻缠上心头,只要在这里漫无目的地漫步,指尖偶尔拂过书架上排列整齐的书脊,那颗烦躁的心,总能在短时间里冷静下来,像是被温水漫过的沙,渐渐沉定。 为了更自在地与这些书相处,我早早办了借阅证。 图书馆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普通读者一次最多借两本书,说是为了保证书籍的流通效率。 可我偏不满足,不是贪心,而是每次站在书架前,总有好几本书会同时勾住我的目光——有时是想一口气读完一整套散文,有时是被不同领域的知识绊住脚步。 第一次提出要借五本书时,管理员阿姨推了推老花镜,眼神里带着几分不解:“小伙子,借这么多,看得完吗?” “看得完,而且我保证按时还,绝不弄脏、折页,更不会弄丢。” 我语气笃定,带着点年轻人的执拗。 或许是我的坚持太过认真,或许是后来几次借阅,我都严格遵守了承诺——归还的书永远保持着最初的模样,到期前一天总会准时出现在还书窗口,管理员渐渐松了口。 久而久之,馆里的人都知道,有个每次借五本书的年轻人,信誉好得像刻在纸上的字,清晰又可靠。 于是,“一次借五本”成了我独有的“特权”,没人再提出异议。 这天下午,我又抱着一摞书走到借阅台。 最上面是本泛黄的菜谱,封面上印着“家常烧腊做法”,是从民俗类书架的角落里翻出来的,书页间还夹着上世纪的粮票,透着烟火气。 中间是本线装的棋谱,边角已经磨损,里面用蝇头小楷写着围棋定式解析,是我最近迷上的消遣。 还有一本世界名着,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厚重的封皮拿在手里很有分量,早就想静下心来重读一遍。 最底下压着两本稍显特殊的书,是关于武术经络图谱的典籍,书页上画着密密麻麻的人体经络图,标注着穴位的名称与作用,字里行间都是冷门却实用的知识。 “又借这些‘怪书’啊?” 管理员阿姨笑着扫码,眼神扫过那两本经络图谱时,带着几分好奇。 “这书放了大半年,除了你,没人碰过。” 我笑了笑,没多解释。 或许在旁人看来,一个上班族,不好好借些职场技巧、畅销小说,偏偏对菜谱、棋谱和武术经络感兴趣,实在有些格格不入。 就连偶尔路过的读者,看到我怀里的书,也会投来侧目的目光,像是在打量一个“异类”。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些看似毫不相干的书,藏着能让我安心的角落——菜谱教我在疲惫时给自己做一顿好饭,棋谱让我学会在急躁时沉住气,经络图谱则是年少时跟着爷爷学过几天武术留下的习惯,看着那些线条,总觉得能找回些踏实的力量。 借完书,我把它们小心翼翼地塞进帆布包,拉链拉到一半,留了点缝隙让空气流通。 走出图书馆时,夕阳已经开始西斜,给老巷的青石板路镀上了一层暖金色。 我慢悠悠地走着,享受着这份难得的惬意,没走多远,一阵嘈杂的吵闹声突然刺破了巷尾的宁静。 声音是从前面的岔路口传来的,我循着动静望去,只见几个穿着花衬衫、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年轻人,正围着一个女孩起哄。 女孩推着一辆半旧的自行车,车筐里放着一个画夹,看模样像是刚从附近的美术培训班出来。 她微微低着头,额前的碎发遮住了眼睛,只能看到紧抿的嘴唇和攥得发白的手指,显然是被吓坏了。 这几个年轻人一看就是街上的痞子,常年在这一带晃悠,靠敲诈学生、骚扰路人寻乐子。 此刻,他们分成了两拨,一高一瘦两个痞子堵在女孩面前,剩下三个则懒洋洋地靠在街口的墙壁上,胳膊交叉在胸前,眼神警惕地盯着来往的行人,明摆着是不让人靠近。 “哟,这不是‘洋小姐’吗?又从你那外国亲戚家回来了?” 高个痞子吊儿郎当地晃着身子,语气里满是恶意,嘴里不干不净的话像脏水一样泼出来。 “听说你家老爷子以前跟外国人打交道,现在到处都在查‘里通外国’,你们家可得小心点啊。” 瘦痞子跟着起哄,声音尖细刺耳:“要我说,想洗白身份也简单,先学会‘洗白身子’呗。我们哥几个好心,不如帮你‘洗洗’,保证洗得干干净净,没人再敢说闲话。” 周围零星有几个路人经过,看到这阵仗,都加快了脚步,有人偷偷皱着眉,却没人敢停下脚步。 女孩的肩膀开始微微颤抖,不是害怕,更像是被气得浑身发抖,她猛地抬起头,露出一张清秀的脸,眼眶泛红,却咬着牙不肯示弱:“你们别胡说八道!我家清清白白,轮不到你们造谣!” 看清女孩脸的那一刻,我心里咯噔一下——是冉秋叶。 我和她只见过一面,去年秋天在图书馆的院子里。 当时她抱着一摞画册,不小心被台阶绊倒,画册散了一地,我正好路过。 她那天穿了件米色的风衣,头发用发带束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道谢时眼睛弯成了月牙,带着点腼腆的笑意。 我还记得她画册里的画,全是老城区的街景,笔触细腻又温暖。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再次碰到她。 “清清白白?谁信啊?” 高个痞子伸手就要去扯冉秋叶的画夹。 “今天不跟我们走,信不信我们现在就去居委会‘反映情况’?” 冉秋叶下意识地把画夹往身后藏,却被对方拽住了衣角,整个人踉跄了一下。看着她泛红的眼眶和倔强的神情,再听着那些污秽的话,我心里的火气“噌”地一下冒了上来。 我不是什么爱管闲事的人,甚至平日里有些怕麻烦,可那一刻,什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念头都消失了,只剩下一个念头——不能让她被这些人欺负。 我快步上前,伸手一把抓住了高个痞子扯着冉秋叶衣角的手腕,力道不大,却足够让对方松开手。 “放手。” 我的声音比预想中冷静,目光扫过那几个痞子。 “欺负一个女孩,算什么本事?” 高个痞子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会有人突然出头。 他甩了甩手腕,上下打量着我,眼神里满是不屑:“你谁啊?想英雄救美?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 街口的三个痞子也围了过来,五个人把我和冉秋叶堵在中间,气势汹汹。 我把冉秋叶往身后拉了拉,让她躲在我旁边,自己则迎着那几个痞子的目光:“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别在这里丢人现眼。要么现在走,要么我报警。” 或许是我的语气太过笃定,或许是“报警”两个字戳中了他们的软肋,几个痞子对视一眼,脸上的嚣张弱了几分。 高个痞子啐了一口,放了句狠话:“小子,你给我们等着!”说完,带着人骂骂咧咧地走了。 直到那几个身影消失在巷口,我才松了口气,转身看向冉秋叶:“你没事吧?” 她还没从刚才的惊吓中缓过神,脸色依旧苍白,眼神却带着几分复杂,落在我脸上时,没有预想中的感激,反而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抵触。 “我没事,谢谢你。” 她的声音很轻,说完便低下头,伸手去扶自行车。 “我该回去了。” 我看着她略显疏离的模样,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明明是帮了她,却像是被筑起了一道墙。 我知道自己长得普通,甚至算不上好看——眼睛不大,鼻梁也不够挺拔,站在人群里,就像一粒不起眼的沙子。 以前朋友总开玩笑,说我这长相,就算做了好事,也难给人留下“英雄”的印象。 此刻看着冉秋叶的反应,我忽然觉得,长得不帅,有时候是真的吃亏,连善意都容易被误解成别有用心。 “你家在哪?要不要我送你到路口?” 我还是忍不住开口,担心那些痞子会折返。 冉秋叶却摇了摇头,推着自行车往后退了一步,拉开了距离:“不用了,我家就在前面,很安全。” 她顿了顿,又说了一句“谢谢”,语气比刚才更淡,像是在刻意划清界限。 说完,她便推着自行车,快步走进了旁边的小巷,身影很快消失在拐角处,只留下一阵轻微的车铃声,像是在催促着什么。 我站在原地,看着帆布包里露出的书脊,那本菜谱的封皮还带着温度,可心里却莫名泛起一丝凉意。 晚风从巷口吹过,带着老城区特有的烟火气,我低头笑了笑,自嘲地摇了摇头。 或许,有些善意,本就不需要回应,就像我喜欢图书馆,从来不是为了得到谁的认可,只是单纯地贪恋那份能让心安静下来的力量。 只是那一天,走出老巷时,我总觉得,图书馆外的风,比往常更凉了些。 暮色像一层薄纱,缓缓笼罩住京城的胡同。 我抱着从图书馆借来的几本书,脚步有些沉。 下午在图书馆外面对冉秋叶冰冷的疏离,满心的失意像黏在衣服上的尘土,甩都甩不掉。 可刚走到自家院门口,那点低落情绪就被院里的热闹冲散了大半——我家那扇新装没多久的铁门前,竟围着两抹熟悉的身影。 走近了才看清,陈雪茹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蓝色连衣裙,裙摆随着她说话的动作轻轻晃动,手里还拎着个印着碎花的布包。 何雨水则扎着麻花辫,笑得眉眼弯弯,正和陈雪茹聊得热络。 听见脚步声,两人同时转过头,陈雪茹先开了口,声音里带着几分熟稔的爽朗:“哟,回来了?可算把你等着了。” 何雨水也凑过来,语气轻快:“哥,雪茹姐下午就来了,说找你有事,看你没回,就跟我在院里聊了会儿天。” 我点点头,掏出钥匙打开铁门,侧身让她们进去,一边走一边琢磨着晚饭的事:“你们坐着歇会儿,我去厨房看看,晚上就在家吃吧,正好家里还有新鲜的菜。” 说着就要往厨房走,手腕却被陈雪茹一把拉住了。 她微微皱眉,眼神里带着几分认真:“别忙了,天天自己开火做饭,不累吗?” 不等我开口,她又笑着补充。 “今天听雨水说你最近总往图书馆跑,肯定也没少费脑子,正好我知道附近新开了家鲁菜馆,味道据说很不错,咱们今天就别在家折腾了,出去吃顿好的,也让你松松劲。” 我愣了一下,还想推辞,何雨水已经在旁边拍着手附和:“好啊好啊!哥,雪茹姐说得对,你也该歇歇了,出去吃多省心。” 她那双眼睛亮晶晶的,显然对“下馆子”这事格外乐意。 陈雪茹见何雨水应和,拉着我的手更用力了些,语气带着不容拒绝的亲昵:“你看雨水都同意了,别犹豫了,走!” 说着就拽着我往外走,何雨水笑眯眯地跟在后面,三个人说说笑笑地出了院门。 刚走到大院的主干道上,就感觉到几道不自在的目光落在身上。 胡同里的路灯亮了,昏黄的光线下,能看到不少人家的窗户缝里透着人影,还有几个人干脆站在自家门口,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我们,嘴里还小声嘀咕着什么。 “你看傻柱,天天不是在家做好吃的,就是出去下馆子,日子过得真滋润,谁让人家是轧钢厂食堂的厨子呢,有这口福。” 一个糙嗓门的男人声音传来,带着几分酸溜溜的意味。 紧接着,就有女人的声音接话,语气里的嫉妒几乎要溢出来:“吃好的喝好的也就算了,你看他身边那女的,是陈雪茹吧?听说在西单开服装店的,长得那叫一个俏,性子也活泛,怎么就跟傻柱走这么近?这不是倒贴吗,真是骚到骨子里了!” 这些话不大不小,刚好能传到我们耳朵里。 何雨水皱了皱眉,想回头说几句,却被陈雪茹用眼神拦住了。 陈雪茹像是没听见那些闲言碎语,反而故意往我身边靠了靠,笑着跟何雨水说:“那家鲁菜馆的九转大肠做得特别地道,一会儿你们可得多尝尝。” 我心里清楚,大院里这些人就是见不得别人好。 他们嘴上说得难听,可真要让他们上前,没一个敢的。 毕竟陈雪茹在胡同里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我在轧钢厂食堂虽说只是个厨子,但论力气和人脉,也不是谁都能随便招惹的。 那些抱怨和嫉妒,不过是他们憋在心里的气话,除了让自己不痛快,半点用也没有。 第35章 我的二伯蔡全无 正往前走,眼角的余光瞥见贾张氏鬼鬼祟祟地从自家屋里探出头,那双小眼睛滴溜溜地在我们身上转了一圈,又往我家的方向瞟了瞟,脸上满是不甘。 等我们走远了些,就听见她在后面小声骂骂咧咧:“傻柱那混蛋,真是越来越精了!天天出门都把大门锁得严严实实,真不是个东西!” 这话我听得真切,心里不由得冷笑一声。 贾张氏那点心思,整个大院的人都清楚。 以前我家还是木门的时候,她就总借着各种由头往我家蹭,要么想顺点粮票,要么想蹭顿好饭,有时候甚至趁我不在家,偷偷摸摸地在门口徘徊,指不定打着什么歪主意。 后来我特意找轧钢厂的廖师父打了这扇铁门,就是为了图个清净。 廖师父是厂里出了名的能工巧匠,打的铁门又厚又结实,还装了最耐用的暗锁,别说想撬锁,就是想从门缝里钻进去都难。 当初打这扇门的时候,正是秦淮茹刚查出怀孕那会儿,大院里流言蜚语多,贾张氏更是变本加厉地想占便宜,我这扇铁门一装,算是彻底断了她的念想。 至于防的是谁,院里人心里都有数,只是没人捅破罢了。 贾张氏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见实在没什么可趁之机,只能愁眉不展地耷拉着脑袋,慢吞吞地挪回了家。 而我们三个早已走远,身后那些嫉妒的目光和抱怨的声音,渐渐被胡同里的晚风吹散。 走到鲁菜馆门口,推门进去,一股浓郁的菜香扑面而来。 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陈雪茹熟练地拿起菜单,笑着问我和何雨水:“你们想吃什么尽管点,今天我请客。” 何雨水兴奋地凑过去,指着菜单上的菜名叽叽喳喳地说着,我看着眼前热闹的景象,再想想下午在图书馆的失意,只觉得那些烦心事早已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窗外的路灯映着玻璃,能看到偶尔路过的行人,而馆内的热气和饭菜香,将所有的闲言碎语都隔绝在外。 这一刻,不用管大院里的是非,不用想那些让人头疼的琐事,只需要和身边的人一起,好好享受这顿简单的晚饭,这样的日子,就已经足够舒心了。 傍晚的风带着点初夏的热意,吹过胡同口那棵老槐树,叶子沙沙响。 我领着妹妹何雨水,跟着陈雪茹拐进了这条不起眼的小巷。 尽头那家“慧珍小酒馆”,门脸不大,挂着块褪了色的木招牌,玻璃门上还沾着几道没擦干净的油印子。 我目光扫过店里——几张掉漆的木桌,墙角堆着几个空酒坛子,空气里飘着一股混杂着油烟和劣质酒水的味道,实在算不上雅致。 何雨水攥着我的衣角,眼神里满是好奇,她平时跟着我,去的都是些窗明几净的馆子。 陈雪茹没回头,径直找了张靠里的桌子坐下,拿起桌上缺了个角的瓷杯,用热水涮了涮。 她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连衣裙,妆容精致,往这简陋的小酒馆里一坐,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伙计很快端上菜单,我扫了几眼,无非是些花生、拍黄瓜之类的小菜,主菜也多是炒肝、卤煮这类市井吃食。 点完菜,酒先上来了,是那种论斤打的散白酒,倒在粗瓷碗里,酒精度数冲得人鼻子一痒。 我抿了一口,辛辣感直窜喉咙,咂咂嘴,味道只能说还算醇厚,却也没什么特别之处。 小菜端上来,拍黄瓜拌得有些过咸,花生也不太脆了。 我心里的疑惑更重了。陈雪茹是什么人? 平日里出入的都是讲究排场的地方,怎么会对这么一家味道平平、环境简陋的小酒馆情有独钟? 她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却没解释,只是端着酒碗,目光似有若无地往吧台那边瞟。 就在这时,吧台后传来一个清亮的女声,带着点调侃的意味:“哟,陈大老板今儿怎么有空赏脸?我还以为您早把咱这小破馆子忘到后脑勺了呢。” 说话的是老板娘许慧珍,穿着朴素的蓝布褂子,头发利落地挽在脑后,眉眼间透着股泼辣劲儿。 陈雪茹放下酒碗,抬眼看向她,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许老板这话说的,我不来,谁给你这馆子添点人气?不然整天对着你那几个老主顾,不嫌腻得慌?” “哼,我这儿可不缺人气,”许慧珍擦着酒杯,动作麻利:“不像有些人,表面看着风光,背地里还不是得找个接地气的地方喘口气?” “我用得着喘气?” 陈雪茹挑眉。 “倒是许老板,今儿这酒怎么回事?兑水了?还是舍不得给我上好酒?”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话里话外全是“带刺”的话。 许慧珍说陈雪茹穿得像“花孔雀”,中看不中用。 陈雪茹就回怼许慧珍整天围着灶台转,活成了“老妈子”。 一会儿争论哪家的酱肘子好吃,陈雪茹说城里老字号的味道正宗,许慧珍就拍着胸脯说自己做的比老字号强十倍。 一会儿又聊起街坊邻里的琐事,陈雪茹话里话外暗指许慧珍爱打听闲话,许慧珍立马反击陈雪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和何雨水看得目瞪口呆。 这哪是吃饭,分明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两人吵得热火朝天,明着是互相拆台,可那语气里,却又透着股说不出的熟稔。 就像巷口那对天天拌嘴的老夫妻,吵了一辈子,却谁也离不开谁。 我这才明白,陈雪茹来这儿,哪是为了吃什么饭、喝什么酒,分明是为了跟许慧珍“较量”一番。 她俩这亦敌亦友的劲儿,真是奇了。 何雨水听得入神,手里的筷子都忘了动。 突然,她眼睛一瞪,猛地拽了拽我的胳膊,声音里带着几分慌乱和惊诧:“哥!哥!你快看!爹……爹在那儿!” 我心里一惊,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酒馆门口的空地上,一个男人正弯腰扛着一个沉甸甸的酒坛子,脚步稳健地往屋里走。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粗布短褂,后背被汗水浸湿,勾勒出结实的肌肉线条。 看那身形、那走路的姿态,竟和爹何大清一模一样! 我赶紧站起身,凑近窗户仔细看。 男人把酒坛子放下,又转身去搬门口的一筐蔬菜,动作干脆利落,一看就是常年干力气活的人,力气大得很。 等他把所有东西都搬完,拍了拍手上的灰,转身走进了酒馆,找了个靠门口的小桌子坐下。 他一抬头,我看得更清楚了——那张脸,简直和爹是一个模花生和酒走过去,笑着说:“全无,今儿活儿干子里刻出来的! 一样的浓眉,一样的高鼻梁,连笑起来时眼角的纹路都如出一辙。 只见他冲许慧珍喊了一声:“慧珍,来碟花生,再来二两散白!” 声音洪亮,带着点沙哑。 许慧珍应了一声,很快端着花生和酒走过去,笑着说:“全无,今儿活儿干完得挺早啊?” “嗯,货不多,”男人拿起酒碗,抿了一口,惬意地舒了口气,抓起一颗花生扔进嘴里:“这天儿,就适合喝两口解解乏。” 全无? 不是何大清。 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可疑惑却更甚。 世上怎么会有和爹长得这么像的人? 何雨水也凑近我,小声说:“哥,他不是爹,可怎么长得这么像啊?” 我沉吟片刻,心里有了个大胆的猜测。 爹以前跟我提过,他年轻的时候,家里有个弟弟,在战乱年代走散了,这么多年一直杳无音信。 爹说,弟弟比他小几岁,小时候长得就跟他很像。 难道…… 我端着自己的酒碗,起身朝那张桌子走去,笑着打招呼:“这位大哥,不好意思,打扰一下。” 男人抬起头,看向我,眼神里带着几分疑惑:“小兄弟,有事?” “是这样,”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自然:“我看大哥长得特别像我一位亲人,所以忍不住过来问问。大哥贵姓?老家是哪儿的?” 男人愣了一下,随即笑了:“我姓蔡,叫蔡全无。老家啊,早年在河北那边,后来到处跑,最后就在这儿落脚了。” 蔡全无? 爹姓何,他姓蔡? 我刚要开口再问,就听他又说:“其实,我本来也姓何。当年家里遭了难,我跟家里人走散了,被一户姓蔡的人家救了,后来就跟着姓蔡了。”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连忙追问:“那你还记得家里人的名字吗?比如你哥哥?” 蔡全无喝了口酒,眼神有些悠远,像是在回忆往事:“记得。我哥叫何大清,比我大三岁。当年分开的时候,他还拉着我的手,让我跟着他,可人太多,一挤就散了……这么多年,我一直想找他,可到处都打听不到消息。” 果然是他! 我激动地说:“蔡大哥,不,二伯!我是何大清的儿子!我叫何雨柱!这是我妹妹何雨水!” 蔡全无猛地站起身,酒碗都差点被碰倒,眼睛瞪得溜圆,不敢置信地看着我:“你……你是大清哥的儿子?你说的是真的?” “是真的!” 我连忙点头,从怀里掏出一张我和爹的合照,递给他。 “二伯,你看,这是我和我爹。” 蔡全无接过照片,手指微微颤抖,盯着照片里的何大清,眼眶渐渐红了。 他看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一把抓住我的手,声音哽咽:“孩子……真是大清哥的孩子……我找了他这么多年,终于……终于找到家里人了!” 许慧珍和陈雪茹也走了过来,看到这一幕,都愣住了。 陈雪茹看着蔡全无,又看看我,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你二伯啊!真是巧了!” 许慧珍也笑着说:“全无,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一门亲戚在这儿!这下好了,总算是找到家人了!” 蔡全无拉着我的手,絮絮叨叨地问着爹的近况,我一一作答,把爹这么多年的经历告诉他。 何雨水也凑过来,甜甜地喊了一声“二伯”。 蔡全无看着我们,笑得合不拢嘴,眼角的泪水却止不住地往下流。 陈雪茹端起酒碗,对蔡全元说:“蔡大哥,不,应该叫二伯了。今天是大喜事,我敬你一杯!以后啊,咱们都是一家人了!” 许慧珍也跟着端起酒碗:“是啊,全无,找到家人比什么都强!我也敬你一杯!” 我和何雨水也端起杯子,朝着蔡全无举了举。 小酒馆里,原本剑拔弩张的“争吵”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暖意。 蔡全无看着我们,一口气喝干了碗里的酒,抹了抹嘴,笑着说:“好!好!一家人!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小酒馆里的灯光却显得格外温暖。 我看着眼前的二伯,看着笑着打趣彼此的陈雪茹和许慧珍,看着身边一脸开心的何雨水,突然觉得,这家味道平平的小酒馆,竟藏着这么多意外和温暖。 有些缘分,兜兜转转,终究会以意想不到的方式,重新连接在一起。 “二伯,”我坐在蔡全无的对面,对他说话,他才回过神,眼里漫上点笑意,算不上热络,却透着股实在。 “什么事,柱子?” “我那房子空着一间房,您搬过去住吧,也好有个照应。” 他闻言,先给我倒了杯茶水,动作慢悠悠的,随后才开口,声音带着点烟酒浸过的沙哑:“不了。” “这儿挺好,”他抬眼扫了一圈不大的酒馆,柜台后,老板娘许慧珍正低头算着账,鬓边碎发垂下来,她抬手拢了一下,动作自然又好看:“不用来回折腾,省得麻烦。” 我还想劝,他却摆了摆手,语气平和却透着不容置喙的坚决:“亲人嘛,哪用天天凑在一块儿。现在这样,见了面,知道彼此好好的,心里有个念想,就够了。真要是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日子久了,难免磕磕绊绊生出矛盾,反倒把那点亲近劲儿磨没了,生分了,不值当。” 他说的句句在理,像是把人情世故都看透了。 可我顺着他方才的目光望过去,正对上许慧珍抬眼望来的眼神,那眼神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关切,落在蔡全无身上时,又悄悄柔和了下来。 蔡全无像是没察觉,端起酒碗抿了一口,可我分明看见,他放在桌下的手,悄悄收紧了些。 我忽然就懂了,他那些关于“麻烦”“生分”的道理,都只是托词。 他不是不想有个安稳的住处,也不是真的觉得亲人不必常伴,他只是舍不得离开这家小酒馆,舍不得离开那个总在柜台后忙碌,偶尔会抬头看他一眼的许慧珍。 这儿有他的酒,有他的牵挂,才是他心里最不愿离开的地方。 第36章 许大茂结婚 秋老虎赖在京城上空不肯走,傍晚的风里还带着股燥劲儿,胡同里的槐树叶被吹得哗啦响,像谁在那儿碎碎念。 我蹲在自家门口择菜,眼角余光瞥见许大茂穿着件簇新的的确良衬衫,揣着手晃悠进了大院,那得意劲儿,跟尾巴翘到天上去的公孔雀似的。 “哎,都忙着呢?跟大伙儿说个事儿!” 他站在中院当间儿,清了清嗓子,声音亮得生怕谁听不见。 “我和晓娥,下月初八办事儿!到时候都来热闹热闹!” 话音一落,院里顿时热闹起来,七嘴八舌的道喜声此起彼伏。 我手里的菜叶子没捏稳,掉在地上,绿油油的一片,像我心里那点说不出口的别扭。 娄晓娥啊,那个笑起来脸颊鼓溜溜,跟刚从树上摘下来的红富士苹果似的姑娘,怎么就真要嫁给许大茂了? 我抬头望去,娄晓娥就站在许大茂旁边,穿着浅蓝色的连衣裙,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脸颊透着一层自然的粉,低着头,嘴角带着点羞涩的笑。 她那么干净,那么软和,跟许大茂那油滑劲儿压根不搭。 我心里头像被什么东西堵着,酸溜溜的,直想冲上去问一句:许大茂,你何德何能啊? 可这话到了嘴边,又被我硬生生咽了回去。 过日子是人家俩的事儿,我一个外人,瞎掺和啥? 我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挤出个笑脸,跟着大伙儿走过去:“大茂,晓娥,恭喜啊!这可是咱们院儿里的大喜事!” 娄晓娥抬起头,冲我笑了笑,眼睛弯成了月牙儿:“谢谢哥。” 那声音甜滋滋的,听得我心里更不是滋味儿。 许大茂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拍了拍我的肩膀,那劲儿大得差点把我拍趔趄:“哎,就等你这话呢!咱哥们儿谁跟谁啊,我这婚庆宴,掌勺的活儿,非你莫属!” 我心里咯噔一下,随即摇了摇头,语气尽量平和:“大茂,这活儿我真接不了。” 许大茂脸上的笑瞬间僵了一半,皱着眉:“怎么回事儿?不给面子啊?” “不是不给面子,”我解释道:“之前我跟易中海大爷说过,亲戚邻里的活儿,我从来不接。你想啊,接的钱少了,我这起早贪黑的,明摆着吃亏;可要是按市价收,咱们都是街坊,你心里难免觉得不舒坦,还坏了同行的规矩,人家该说我跟自家人抢生意了。左右都不合适,你就别为难我了。” 许大茂脸色沉了下来,显然不快活,嘴一撇:“那你说咋办?总不能让我这婚宴寒酸巴巴的吧?” 我看着他那模样,心里那点酸劲儿渐渐散了,反倒觉得有点好笑:“这有啥难的?直接去外面请吃啊!你娶的是娄家姑娘,娄家条件多好,还差这点钱?再说了,你真打算在大院里摆桌面?” 我顿了顿,故意提高了点声音,让周围看热闹的人都能听见:“你自己说说,这大院里的人,你真正喜欢哪个?平时跟人吵得鸡飞狗跳,跟三大爷算钱算得比谁都精,跟院里其他街坊也没少拌嘴。到时候请一群你不喜欢、八成也不怎么喜欢你的人吃饭,大伙儿坐一块儿,你别扭,别人也拘束,图啥呢?” 这话一出口,许大茂愣了愣,眼神飘了飘,似乎在琢磨我说的话。 周围有人忍不住低笑出声,显然是觉得我说得在理。 过了一会儿,许大茂眼睛一亮,拍了下大腿:“嘿,你还真说到点子上了!我咋没想到这茬儿!在大院里摆宴,净是些不痛快的人,确实没意思!” 他脸上的不快一扫而空,又恢复了那副活络的样子,拉着我的胳膊:“那你帮我个忙,在外头找个地方,要像样点的,菜得好吃,还得有面儿!” 我心里盘算着,正好许慧珍的小酒馆最近生意不算太好,地段也不错,菜的味道也地道,帮她拉拉生意也好:“行啊,我知道南锣鼓巷那边有个小酒馆,老板是我熟人,菜做得地道,环境也干净,关键是离这儿不算远,宾客来回也方便。” 许大茂一听,立马来了精神:“真的?那赶紧的,明天你带我去瞅瞅!要是合适,这事儿就拜托你了!” “放心吧,保准让你满意。” 我点点头,看着许大茂乐颠颠地拉着娄晓娥去挨家挨户送喜帖,心里那点别扭劲儿彻底没了。 不管怎么说,娄晓娥选了这条路,只希望许大茂能好好待她。 至于我,不过是院里一个普通街坊,送上祝福,帮点小忙,也就够了。 晚风渐渐凉了下来,槐树叶的沙沙声也变得温柔了些。 我捡起地上的菜叶子,转身回了家,厨房的灯亮起来,映着窗棂,透着一股子踏实的烟火气。 院里的喜事儿还在热闹着,而我的日子,还得像往常一样,柴米油盐,平平淡淡往前走。 秋老虎赖在京城上空不肯走,晌午的日头晒得青石板路直冒热气,可南锣鼓巷深处那家“小酒馆”却热闹得像开了锅。 木门被来来往往的宾客推得吱呀作响,八仙桌拼出的长案上摆着搪瓷缸子和碎花布垫,墙角的收音机正放着《社员都是向阳花》,混着街坊们的说笑声,把不大的屋子填得满满当当。 我系着藏青色的粗布围裙,正站在里屋临时搭起的灶台前颠勺。 铁锅烧得通红,滋啦一声淋上花生油,姜末蒜末扔进去瞬间爆出香气,紧接着是切成滚刀块的五花肉,翻炒间肉香混着糖色的焦甜钻出来,引得外屋传来几声咽口水的动静。 今儿是许大茂结婚的日子,新娘是娄家大小姐娄晓娥,按说这样的人家该去大饭庄摆宴,可许大茂不知怎么合计的,偏把婚宴定在了蔡全无的小酒馆,还托了我二伯说情,让我来掌勺。 “柱子,菜啥时候好啊?许大茂那小子都第三回往后厨瞅了!” 门口传来蔡全无的声音,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手里拎着两串刚买的糖葫芦,额头上渗着汗珠。 我手腕一翻,把炒好的酱爆肉丁盛进粗瓷大碗,冲他咧嘴笑:“蔡叔别急,硬菜在后头呢。佛跳墙刚焖上,再等半个时辰正好。” 说着指了指灶台角落的砂锅,那里面可是重头戏——海景佛跳墙。 海参是娄家送来的关东参,泡发得通体透亮;鱼翅是吕宋岛来的干货,舒展着像薄纱;还有瑶柱、花胶、鸽子蛋,满满当当炖在老鸡和火腿吊的汤里,砂锅盖一揭开,那鲜味能飘出三条街去。 这些材料都是娄家管家一早送来的,用红木盒子装着,衬着锦缎,一看就价值不菲。 正说着,外屋突然传来一阵不大不小的骚动。 我把锅刷干净,擦着手往外走,就见几个穿着中山装的男人正围着蔡全无嘀咕,领头的是许大茂的远房表哥,据说在机关单位当干事,平日里最讲究规矩。 “蔡老板,不是我说,”那表哥扶了扶鼻梁上的黑框眼镜,下巴抬得老高:“许大茂娶媳妇,就算不办在全聚德,也得找个像样的饭庄吧?在你这小酒馆里,连个正经菜谱都没有,掌勺的还是个毛头小子,传出去让人笑话!” 旁边有人跟着附和:“就是啊,听说这厨子是傻柱?以前不就给街坊做点家常饭吗,能撑得起婚宴的场面?” 蔡全无性子实,被说得脸都红了,张了张嘴却不知怎么辩解。 我见状赶紧走上前,双手往围裙上蹭了蹭,脸上堆着笑:“各位大哥别误会,我可不是接了许大茂的席。我二伯跟蔡叔是老交情,蔡叔这儿忙不过来,喊我来搭把手,说白了,我是给蔡叔帮忙的。” 这话一出口,那表哥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我会这么说。 我接着往下讲,条理分明:“许哥是信任蔡叔的手艺,才把婚宴放这儿。我就是个打下手的,菜做得好,是蔡叔教得好;要是有不周到的,也是我年轻没经验,跟许哥的婚宴排场不沾边。各位要是觉得菜不合口,尽管冲我说,别为难蔡叔。” 一番话说得滴水不漏,周围的宾客点点头,那表哥张了张嘴,最终也只能嘟囔一句“既然是帮忙,那就好好做”,悻悻地转身回了座位。 蔡全无松了口气,冲我竖了竖大拇指:“柱子,还是你会说话。” 我笑着摆手,心里却有数——真要论手艺,我如今可半点不含糊。 如今我的川鲁菜系早就青出于蓝。 川菜的麻婆豆腐,我能把花椒和辣椒的火候拿捏得恰到好处,豆腐嫩得像云朵,汤汁红亮却不呛人;鲁菜的九转大肠,洗得比脸都干净,糖、醋、酱、香油的比例分毫不差,入口先是甜,再是酸,最后回香,连我曾经的师父田国富尝了都夸“有那股子老鲁菜的魂”。 这两年我又迷上了淮扬菜,对着菜谱琢磨清蒸鲥鱼的火候,练习文思豆腐的刀工,案头堆着的《随园食单》都被翻得起了毛边。 下一步,我还想学着做京菜的烤鸭、东北菜的锅包肉,要是有机会,再去南方学学粤菜的早茶,把天下的好菜都装进脑子里。 想着这些,我转身回了后厨。 砂锅上的气孔开始冒细白的热气,佛跳墙的香味越来越浓,得趁着这股劲把其他菜跟上。 鲁菜的葱烧海参要现做,海参吸饱了汤汁才够味;川菜的水煮牛肉得用牛里脊,辣椒面要分三次泼,才能出那层红亮的油花;还有凉拌木耳、蓑衣黄瓜这些爽口小菜,也得一一码盘。忙到日头西斜,第一波菜终于开始上桌。 先是凉拌菜,瓷盘里的黄瓜切得像梳子,淋着麻酱和香醋,木耳泡得软中带脆,撒着蒜末和香油。 刚端出去,外屋就传来叫好声。 接着是热菜,葱烧海参端上桌时还滋滋作响,海参裹着浓稠的酱汁,配着切段的大葱,看着就下饭;水煮牛肉用海碗装着,上面铺着一层鲜红的辣椒,筷子一挑,嫩生生的牛肉片露出来,烫得人直哈气却舍不得停嘴。 最后,我亲自端着那锅海景佛跳墙走出去。 砂锅盖一揭开,鲜香瞬间盖过了屋里所有的味道,连收音机的声音都仿佛弱了几分。 娄家老爷子娄半城坐在主位,原本端着茶杯的手顿了一下,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砂锅里的食材。 他身边的娄晓娥穿着红色的的确良衬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带着几分羞涩,见了这佛跳墙,也忍不住微微睁大了眼睛。 “娄董,您尝尝?这海参是您家送来的好东西,我就是照着老方子炖了炖。” 我把砂锅放在桌子中央,笑着说道。 娄半城没说话,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汤,吹了吹送进嘴里。不过片刻,他原本有些严肃的脸上露出了惊讶的神色,又舀了一块海参,慢慢嚼着,眉头却渐渐皱了起来。 旁边的宾客可没那么多讲究,纷纷拿起筷子,一时间桌上只剩下碗筷碰撞的声音和此起彼伏的赞叹:“这佛跳墙绝了!比大饭庄做得还香!” “傻柱这手艺,真是神了!” “许大茂这回可是赚了,娶媳妇还能吃到这么好的菜!” 许大茂乐得合不拢嘴,穿着崭新的蓝色中山装,胸前别着小红花,下巴都快笑到胸口了。 他端着酒杯,一路踉跄着往后厨跑,见了我就把杯子往我手里塞:“柱子!好兄弟!今儿这菜太给我长脸了!娄家老爷子都竖大拇指了!我敬你一杯!” 我接过酒杯,却没喝,只是定定地看着他。 许大茂这人,平时爱耍小聪明,仗着自己是放映员,总觉得比街坊们高一等。 可我心里清楚,他这辈子怕是难有孩子——前年他下乡放电影,在乡下跟好几个女人厮混,回来后就总说身子不舒服,找郎中看过,说是伤了根本。 这事儿街坊们大多不知道,可我偶然听二伯跟蔡全无闲聊时提过,当时还替娄晓娥捏了把汗。 “许哥,新婚快乐。” 我举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语气诚恳。 “以后好好过日子,有啥难处别憋着,街坊们都能搭把手。” 许大茂没听出我话里的意思,只顾着傻笑,一口喝干了杯里的酒,又拍着我的肩膀说:“放心!我跟晓娥肯定好好过!以后你要是想看电影,尽管找我,包场都行!”说完摇摇晃晃地回了前屋。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 这时,前屋传来娄半城的声音,带着几分感慨:“晓娥啊,你看这柱子,年纪轻轻手艺这么好,为人也实在……” 话没说完,却透着一股说不出的惆怅。 我隔着门帘望去,只见娄半城放下筷子,眼神复杂地看着娄晓娥,那神情里有惋惜,有无奈,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后悔。 想必他此刻心里正在琢磨,当初要是让女儿嫁给我,或许比嫁给许大茂更靠谱——娄晓娥又不是那种追星赶时髦的姑娘,对电影没那么大执念,许大茂那点放映员的光环,真到过日子时根本不管用。 可世上哪有后悔药吃? 红帖发了,拜堂的礼行了,如今木已成舟,说什么都晚了。 娄半城拿起酒杯,猛灌了一口,眉头皱得更紧了。 第37章 关于我的婚事 夜色渐渐沉下来,宾客们酒足饭饱,陆续散去。 我在后厨收拾碗筷,蔡全无帮着我刷锅,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从柜子里拿出一坛酒:“柱子,忘了给你看,这是你上次调的那批‘醉八仙’,今儿打开给宾客尝了,都说比二锅头还顺溜!” 我凑过去闻了闻,一股混合着桂花和梅子的清香扑面而来。 这酒是我照着古方调的,用高粱酒做底,泡了桂花、梅子、枸杞,还加了一点点冰糖,喝起来绵柔回甘,最适合婚宴这样的场合。 “能合大家的口味就好。” 我笑着说,手里的抹布却没停。 正收拾着,前屋突然传来争吵声,是许大茂和娄晓娥的声音,一开始还压着嗓子,后来越来越大。 “你什么意思?嫌我没本事?” 许大茂的声音带着火气。 “我好歹是个放映员,比那些蹬三轮的强多了!” “我不是嫌你没本事,是嫌你不着调!” 娄晓娥的声音带着哭腔。 “结婚第一天就喝得醉醺醺,以后日子怎么过?” 我和蔡全无对视一眼,都叹了口气。 看来这矛盾,比我预想的来得还早。 我擦了擦手,解下围裙,对蔡全无说:“蔡叔,我去劝劝他们。” 推开门,只见许大茂涨红了脸,娄晓娥坐在椅子上抹眼泪,桌上的残羹冷炙还没收拾,那锅佛跳墙只剩下半锅汤汁。 我走过去,拿起桌上的茶壶,给两人各倒了一杯水,轻声说:“大茂,晓娥姐,有话好好说。新婚第一天,别伤了和气。” 许大茂见了我,火气消了些,却还是嘟囔:“柱子你评评理,她嫌我这不好那不好,当初可是她愿意嫁给我的!” 娄晓娥抬起头,眼睛红红的:“我是愿意嫁给你,可我没想到你这么不上进!婚宴办在小酒馆我没说啥,可你连句贴心话都没有,就知道喝酒吹牛!” 我坐在两人中间,慢慢给他们讲道理,从街坊邻里的情分说到过日子的学问,劝许大茂多体谅娄晓娥的心思,也劝娄晓娥给许大茂些时间。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洒在两人脸上,争吵声渐渐小了下去,只剩下偶尔的啜泣和叹息。 我知道,这只是他们矛盾的开始,往后还会有更多摩擦,尤其是在孩子的事情上。 但眼下,能让他们冷静下来,就算没白忙活一场。看着桌上那半锅佛跳墙,我突然觉得,日子就像这道菜,得慢慢炖,慢慢熬,才能熬出好滋味。 至于许大茂和娄晓娥的将来,或许还需要更多的“火候”,而我能做的,就是在他们需要的时候,递上一碗热汤,说几句实在话。 小酒馆的灯还亮着,收音机里的歌声早已停了,只剩下秋虫在墙角轻轻鸣叫。 我站起身,准备回后厨继续收拾,心里却想着,等过几天,得再给娄家送点刚学做的淮扬菜点心,或许能让娄半城心里舒坦些。 毕竟,这京城的日子,说到底,还是得靠街坊们互相帮衬着,才能过得有滋有味。 秋老虎赖在京城上空不肯走,正午的阳光烤得地面冒热气,连院墙上的爬山虎都蔫头耷脑地卷着边。 中院那棵老槐树下,许大茂家的喜字还红彤彤地贴在门窗上,风吹过,“囍”字边角猎猎作响,像是还在炫耀三天前那场轰动整个胡同的婚礼——放映员许大茂,凭着手里能搞到紧俏电影票的本事,风风光光娶了资本家里的漂亮小姐娄晓娥,三大件摆了一院子,让半个胡同的人都眼热。 我刚从轧钢厂下班,肩头搭着汗湿的工装,手里拎着给妹妹何雨水买的糖葫芦,刚进中院,就被守在老槐树底下的张媒婆逮了个正着。 张媒婆脸上堆着褶子笑,手里摇着把蒲扇,凑上来就热络地拉我的胳膊:“柱子,可算等着你了!刚下班啊?累坏了吧?” 我皱了皱眉,往旁边让了让,避开她沾着汗的手,嘴里应着:“张婶,有事?” “有事,大事!” 张媒婆眼睛亮得像藏了两颗算盘珠子,左右瞅了瞅,压低声音却又故意让周围乘凉的街坊能听见。 “柱子,你看你,今年都二十了,跟你一般大的许大茂都结婚了,你也该琢磨琢磨自己的终身大事了。婶给你瞅了个好姑娘,隔壁胡同的,人长得周正,手脚也勤快,家里条件虽说一般,但胜在姑娘懂事,保管能给你把家打理得妥妥帖帖!” 她这话一出口,旁边纳凉的几个大妈立刻凑了过来,七嘴八舌地附和。 李媒婆也从西厢房那边颠颠跑过来,手里还拿着块刚从自家灶上烙好的糖饼,塞到我手里:“柱子,张婶说得对!你年轻力壮,在厂里又是大厨,工资高,人又实在,多少姑娘盯着呢!我也给你物色了一个,是我远房侄女,在纺织厂当挡车工,工资稳定,还会缝衣服,你要是点头,我这就安排你们见个面!” 一时间,好几个媒婆围着我,你一言我一语,说的都是哪家姑娘贤惠,哪家姑娘漂亮,仿佛我要是不立刻应下,就要错过了全京城的好姻缘。 我手里的糖葫芦都快被她们的热情烘化了,只能无奈地摆摆手,把糖饼还给李媒婆,清了清嗓子说道:“各位婶子,多谢你们惦记,但这事儿真不急。” “怎么能不急?” 张媒婆立刻拔高了声音,脸上的笑收了几分,“男人二十,不算小了!你看许大茂,比你还小半岁,这不都成家了?早结婚早立业,娶了媳妇,家里有人给你洗衣做饭,你才能更专心干活攒钱啊!” “就是啊柱子,”李媒婆也跟着劝道:“你一个人过日子,多不方便?有个媳妇照顾,日子才能有滋有味。” 我看着她们着急的样子,心里叹了口气,指了指东厢房的方向,那里是我和妹妹何雨水住的地方:“婶子们,你们看,我妹妹雨水才十岁不到,还在读小学,正是长身体、需要花钱的时候。家里呢?你们也知道,三大件一件没有,连个像样的衣柜都是我爸那时候传下来的旧木头柜子。这时候找对象,不是耽误人家姑娘吗?” 我顿了顿,声音沉了些,带着几分认真说道:“我家是三辈贫农,往前数三代,连个正经的瓦房都住不起。要不是国家政策好,给我安排了轧钢厂的工作,让我吃上了饭,我们兄妹俩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受苦呢。现在虽说能吃饱饭了,但底蕴太薄,手里没几个余钱,跟人家许大茂比不了。我得先努力攒些家底子,把雨水供出来,等家里条件好些了,再谈婚论嫁也不迟。” 这话一说,几个媒婆脸上都露出了不满的神色。 张媒婆撇了撇嘴,扇着蒲扇说道:“柱子,你这话说的就不对了!结婚和攒家底又不矛盾!你一个人闷头干活,啥时候才能攒够三大件?要是娶了媳妇,两口子一起挣钱,日子不就过得快了?到时候媳妇给你生个大胖小子,一家人和和美美,那日子才叫美呢!” “就是啊,”旁边一个瘦高个的媒婆也跟着说:“哪有等攒够钱再结婚的道理?都是边过日子边攒钱,日子是人过出来的,不是等出来的!” 我听着她们的话,忍不住嗤笑一声,抬手指了指南厢房贾家的方向。 此刻,贾家的媳妇秦淮茹正蹲在天井中间的水龙头旁,面前摆着一大盆衣服,手里拿着搓衣板使劲搓着,额头上的汗顺着脸颊往下淌,头发都湿了粘在脸上。 从早上我上班出门,就看见她在这儿洗衣服,现在我下班回来,她还在这儿,旁边的衣服盆非但没见少,反而像是又多了几件。 “各位婶子,你们看看贾家,”我声音不大,却足以让周围的人都听见:“贾东旭比我还大两岁,结婚比许大茂还早,可他家里的日子,好过吗?” 所有人的目光都顺着我的手指看向秦淮茹,只见她搓完一件衣服,又赶紧拿起另一件,动作不停,脸上满是疲惫。 院子里的人都知道,贾家日子过得紧巴,贾东旭在厂里上班,工资不算高,家里还有一个孩子要养,婆婆又说是身体不好,要吃药,里里外外的活儿,几乎全压在秦淮茹一个人身上。 她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做饭、喂孩子,照顾家里,晚上回来还要洗衣服、缝补衣服,忙得脚不沾地,看着比同龄人累得多了。 “你们看秦姐,”我继续说道:“一天到晚不是在做饭,就是在洗衣服,要么就是在缝缝补补,从早忙到晚,跟个陀螺似的停不下来。这哪里是娶媳妇,这分明是找了个不要钱的长工,把人家当大牲口一样使唤,让她做牛做马啊!” 我顿了顿,语气里带着几分坚定:“我何雨柱要是娶媳妇,就绝不会让她过这样的日子。我娶她,是想让她跟着我享福,让她不用为了柴米油盐发愁,不用一天到晚累死累活地干活。要是给不了她好日子,我宁可不娶,也绝不会耽误人家姑娘,更不会让她跟着我受这份罪。” 说到这儿,我想起前几天的事,忍不住皱了皱眉:“再说了,贾家现在的日子过得什么样,大家也都看在眼里。这才多久啊,贾张氏就天天派她那小媳妇,捧着个大海碗,上我们家门口讨饭。好家伙,第一次来的时候,吓得我手里的碗都差点掉地上。我自己省吃俭用,给妹妹买个糖葫芦都舍不得买最大的,他们倒好,张嘴就来要,这种缺德事,我可做不出来。” “所以啊,”我摊了摊手,看着眼前的媒婆们:“我必须得努力攒钱,等家里有余富了,手里有底气了,别说找个好姑娘,就算是美女女神,只要人家愿意,我也有能力娶回家,让她过上好日子。现在这样,手里没几个钱,凭啥去耽误人家?” 我的话一说完,院子里先是安静了几秒,随后几个媒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的不满渐渐变成了赞同。 张媒婆点了点头,扇着蒲扇说道:“柱子,你这话倒是在理。娶媳妇确实不能委屈了人家姑娘,你这想法,实在!” “是啊,”李媒婆也跟着附和:“柱子这孩子,看着大大咧咧的,没想到心思这么细,还这么有担当。现在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可不多了!” 媒婆们本就嘴碎,当天下午,我在中院说的那些话,就传遍了整个四合院,甚至连隔壁胡同都知道了。 大家提起我何雨柱,都说我是个明事理、有担当的年轻人,虽然平时对妹妹何雨水宠得厉害,给妹妹买书本、买零食从不心疼钱,但人家知道努力,知道要先攒够家底子再谈婚论嫁,是个靠得住的男人。 而贾家,却因为我的话,彻底成了院子里的笑柄。 媒婆们在传我的话时,自然也少不了添油加醋地说贾家的事,说贾东旭没本事,让媳妇天天累死累活,还让媳妇上门讨饭,丢尽了男人的脸面。 院子里的街坊邻居们,看贾家的眼神也变了,以前大家只是觉得贾家日子过得紧,现在却都用审视的目光打量他们,背后更是少不了指指点点。 “你看贾家那样,真不像话,让媳妇天天洗衣服洗到天黑,自己倒好,下班回来就往躺椅上一躺,跟个大爷似的!” “可不是嘛,还让媳妇上门讨饭,要是我,早就没脸在这院子里待着了!” “还是柱子懂事,知道心疼媳妇,以后谁要是嫁给柱子,那才叫有福气呢!” 这些话像长了翅膀一样,天天在院子里飘。 秦淮茹本就爱面子,被大家这么指指点点,脸上实在挂不住。 以前她每天都会在天井中间的水龙头旁洗衣服,不管多累都会坚持把衣服洗完,可现在,她每次一走到水龙头旁,就感觉周围的人都在盯着她看,嘴里还在说些不好听的话,吓得她洗不了几分钟就赶紧端着衣服盆跑回屋里,后来干脆趁着天不亮或者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洗衣服,白天再也不敢在中院露面了。 贾东旭心里也憋着火,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好几次见了我都没给好脸色,甚至还想找机会跟我吵一架,但又怕吵不过我,反而更丢人,只能每次都狠狠地瞪我一眼,转身就走。 我才懒得跟他一般见识,他自己没本事让媳妇过上好日子,还怪别人说,真是可笑。 就在我安安心心上班攒钱,偶尔给妹妹买些好吃的,日子过得平静又充实的时候,我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暗地里多了一道总是落在我身上的目光。 那目光来自于莉,也就是何雨水的同学于海棠的姐姐。 第38章 阎解成截我的胡 于莉比我小两岁,在街道办的服装厂上班,打散工。 就是临时工的意思。 活苦活多活又累,就是钱少。 日子过得十分辛苦。 她人长得清秀,说话温温柔柔的,以前我们碰见,也只是客气地打个招呼,算不上熟悉。 可自从媒婆们把我的事传开后,于莉就经常“偶遇”我。 有时候我下班回来,她会正好从家里出来,手里拿着个空盆,说要去打水,笑着跟我打招呼:“柱子哥,下班啦?今天厂里不忙吧?” 有时候我周末休息,在院子里劈柴,她会端着一碗刚煮好的绿豆汤过来,递给我:“柱子哥,天热,喝点绿豆汤解解暑吧,我妈刚煮的。” 一开始我没太在意,觉得只是街坊邻居之间的客气,可次数多了,我也渐渐察觉到不对劲。 于莉看我的眼神,带着几分羞涩,还有几分欣赏,跟以前那种单纯的街坊打招呼完全不一样。 有一次,何雨水放学回来,神秘兮兮地拉着我进了屋,关上房门小声说:“哥,我跟你说个事。” “什么事?神神秘秘的。” 我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 “你觉得于莉姐怎么样?” 何雨水眨着眼睛问我。 我愣了一下,疑惑地看着她:“于莉?挺好的啊,人长得清秀,说话也温柔,怎么了?” “我觉得于莉姐好像喜欢你!” 何雨水凑近我,压低声音说道。 “昨天我跟于海棠一起写作业,于莉姐过来送水果,偷偷问我,你平时喜欢吃什么,休息的时候都喜欢做什么,还问你有没有喜欢的姑娘……你说,她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啊?” 我这才恍然大悟,难怪于莉最近总是“偶遇”我,还经常给我送吃的,原来竟是因为这个。 想起于莉温柔的笑容和看我的眼神,我心里不由得泛起一丝涟漪。 不过我很快又冷静下来,现在我手里的钱还不够买三大件,妹妹还在上学,家里的条件还没好起来,这时候谈感情,还是太早了。 但我也知道,于莉是个好姑娘,要是直接拒绝,未免太伤人心。 所以后来再碰到于莉,我依旧会笑着跟她打招呼,她给我送吃的,我也会客气地收下,然后找机会回赠她一些东西,比如给她带厂里我做的紧俏点心,或者帮她修修家里坏了的桌椅。 于莉似乎也明白我的心思,没有急着表白,只是依旧会时不时地“偶遇”我,跟我聊聊天,有时候会聊厂里的趣事,有时候会聊街道上的新鲜事,偶尔也会问问我妹妹的学习情况。 我们之间的气氛,渐渐变得有些微妙,既不像普通街坊那样疏远,又不像恋人那样亲密,却带着一种淡淡的、让人觉得舒服的暖意。 中院的老槐树叶渐渐变黄,秋风一吹,叶子就打着旋儿往下落。 许大茂和娄晓娥的新婚热度早已过去,偶尔还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拌嘴。 贾家依旧过得紧巴巴,秦淮茹还是很少在白天露面,只是院子里议论他们的声音,渐渐少了些。 而我,依旧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努力做出一副攒钱的样子,闲暇时陪妹妹看看书,偶尔跟于莉在院子里聊上几句。 我知道,属于我的好日子,还需要再等等,但我并不着急,因为我相信,只要我肯努力,总有一天,我能给妹妹一个安稳的未来,也能给我喜欢的姑娘,一个不用受苦、只知享福的家。 至于于莉,我想,等我把三大件攒齐,把家里的条件改善好,或许,我会主动问问她,愿不愿意做那个,跟着我享福的姑娘。 槐花胡同的风,总带着股子老北京特有的烟火气,混着各家灶台飘出的油烟、孩子们嬉闹的叫嚷,还有大杂院里那点藏不住的家长里短,慢悠悠地在胡同里打转。 这天,一个叫于莉的姑娘,进了红星四合院的大门。 于莉是我妹妹何雨水的同学,于海棠的姐姐。 她们家,就一个字——穷。 姐妹俩都是寄宿于亲戚家生活的。 别的不说,就说上学,那便是于莉选择出来工作,才换得让妹妹于海棠上学的机会。 所以一直的,辛辛苦苦打零工的于莉就想找个对象,嫁好一些。 于莉虽然没上什么学,但她底盘比较好。 穿着一身洗得发白但浆得平整的蓝布褂子,乌黑的头发用一根简单的红头绳束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 她生得周正,眉眼弯弯,一笑起来左边脸颊还有个浅浅的梨涡,不施粉黛,却透着股子水灵灵的鲜活劲儿。 因为听媒婆说了我,何雨柱的好话,就动了一颗思春的心。 经常找理由,寻机会,往四合院里跑。 说是何雨水经常照顾于海棠,她来回礼的。 但真实意思,渐渐大家也都知道了。 我有时也在寻思是不是把关系确定下来。但又担心如果定下了关系,那陈雪茹还会上我的门吗? 又或者,我以后还能追求冉秋叶吗? 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一直犹豫着。 毕竟,陈雪茹虽非头婚,但旗袍丝袍,在这时代,她真的太漂亮了。 而冉秋叶无论形象,文化,气质,都比于莉要强。 我又怎么能不犹豫呢? 结果这一犹豫,就出了事。 那会儿正是下午,院里不少人都在自家门口忙活,于莉刚进院,就被好几道目光齐刷刷地黏住了。 三大爷阎埠贵正蹲在门口给自家那只下蛋老母鸡拌食,眼角的余光瞥见门口的姑娘,手里的勺子顿了一下,随即又若无其事地搅了搅食盆,心里却已经打起了小算盘。 而在阎家屋里,正靠着炕沿修理旧木凳的阎解成,听见院门口的动静,探头往外一瞧,恰好对上于莉抬眼打量院子的目光。 就这一眼,阎解成手里的刨子“哐当”一声掉在地上,惊得院里的老母鸡扑棱着翅膀叫了两声。 他今年都二十了,在院里算是实打实的“光棍”,不是不想找对象,实在是家里条件摆在那儿。 三大爷阎埠贵是小学教员,每月工资不算低,可架不住家里人口多——阎解成是老大,下面还有解放、解旷两个弟弟,最小的是妹妹解娣,一家六口人挤在一间屋里,日子过得紧巴巴。 阎埠贵又爱算计,一分钱恨不得掰成八瓣花,平日里总在院里哭穷,久而久之,街坊四邻都知道阎家“家底薄”,压根没人愿意给阎解成说亲。 这些年,阎解成看着院里的贾东旭娶了秦淮茹,小日子过得热热闹闹。 就连平日里跟他不对付的许大茂,也风风光光地把娄晓娥娶进了门,每天出门都搂着媳妇的腰,那得意劲儿,看得阎解成心里像猫抓似的。 他不是没想过主动找,可一想到家里那间漏风的房屋、弟弟妹妹们等着吃饭的嘴,还有老爹那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模样,就只能把心思揣回肚子里,埋头干活。 可今儿见了于莉,阎解成那点被现实压下去的心思,像是被点着的炮仗,“嘭”地一下就炸了。 他直愣愣地盯着于莉的背影,直到人跟着何雨水进了中院,才猛地回过神,脸涨得通红,心脏还在“砰砰”地跳。 他捡起地上的刨子,却再也没心思干活,脑子里全是于莉笑起来的那对梨涡,手里的木头碴子扎了手,都没察觉。 当天晚上,阎家的晚饭桌上,气氛比往常还要沉默。 阎埠贵扒拉着碗里的稀粥,眼睛却在几个孩子身上扫来扫去,最后落在阎解成身上。 阎解成心不在焉,筷子戳着碗里的窝头,半天没吃下一口。 等弟妹们都放下碗,阎解娣收拾碗筷进了厨房,阎解成终于憋不住了,拽了拽阎埠贵的衣角,低声说:“爹,院里新来那姑娘,您看着咋样?” 阎埠贵放下筷子,用袖口擦了擦嘴,没直接回答,反而反问:“你想问啥?” “我……我觉得她挺好的,”阎解成的声音有点发紧:“爹,您看我这年纪也不小了,能不能……能不能想个辙?” 他话说得含糊,可那点心思,阎埠贵一猜就透。 阎埠贵没立刻应声,手指在桌子上轻轻敲着,脑子里飞速盘算着——于莉这姑娘看着老实本分,模样也周正,配自家老大不算亏。 而且听人说了,这个于莉家里也很穷,听说是寄人篱下。 寄人篱下的日子有多惨,想想都知道。 这么条件普通的家庭,甚至比他们老阎家还惨。 估计也不会太看重彩礼,这对阎家来说,可是个不小的优势。 “急啥?” 阎埠贵瞥了他一眼,语气平淡。 “先看看再说,别毛手毛脚的,让人看了笑话。” 接下来的几天,阎埠贵像是没事人似的,每天该干嘛干嘛,可只要于莉一出现在院里,他的目光总会不动声色地跟上。 他观察于莉的作息,知道她每天早上会去胡同口的粮店买米,下午会帮表姐在门口择菜;他还旁敲侧击地从于莉表姐那儿打听,知道于莉还没对象,心里踏实了不少。 这天傍晚,阎埠贵把阎解成叫进里屋,从床底下的木箱子里翻出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蓝卡其布褂子。 那是阎解成去年厂里发的劳保服,料子厚实,颜色也鲜亮,阎埠贵一直舍不得让他穿,说要留着“关键时刻用”。 “明儿起,把这件穿上,”阎埠贵把褂子递给阎解成:“早上别睡懒觉,去粮店门口等着,要是碰见于莉,就主动搭个话,问问要不要帮忙拎东西。” 阎解成捧着那件崭新的褂子,眼睛一下子亮了。 他知道这件衣服的金贵,平日里穿的都是打补丁的旧衣服,这下换上新的,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第二天一早,阎解成就穿着新褂子,揣着忐忑的心,在粮店门口来回踱步。 没过多久,就看见于莉提着布口袋走了过来,他深吸一口气,硬着头皮迎了上去:“你是于莉同志吧!买米的啊?我来帮你拎吧,怪沉的。” 于莉抬头看见阎解成,愣了一下。 之前在院里见他,他穿的都是旧衣服,显得有些邋遢,可今儿换上新褂子,整个人像是变了个模样——阎解成本身就长得高大,眉眼也周正,只是平日里被穷日子磋磨得没了精神,这会儿换上干净整齐的衣服,倒透着股子年轻小伙的英气。 于莉脸颊微微一红,客气地说:“不用了,不沉,谢谢你啊。” “没事,顺手的事儿。” 阎解成不由分说,就从于莉手里接过了布口袋,掂量了一下,笑着说:“买了二十斤吧?你一个姑娘家,拎着确实费劲。” 两人就这么一路聊着,慢慢走回了四合院。 阎解成话不算多,但句句都透着实在,会问她在这边住得习不习惯,有没有啥需要帮忙的。 于莉原本还有些拘谨,见他实在,也放松了不少,偶尔还会笑着答两句。 这一幕,恰好被院里的我看在眼里。 我这一看,也就明白了大概。 阎解成这是动了小心思啊。 一开始我是不舒服的。 这老阎家动我的主意,我能答应吗? 但旋即一想,男未婚,女未嫁,我凭什么上去说话? 既然没有缘分,那也就算了。 于莉是漂亮,但我也不是非她不可。 再说,等她嫁到了阎家,有了比较,她会明白,可能寄人篱下在哪儿都一样。也许老阎家的条件还不如她现在的条件呢。 我看着阎解成穿着新褂子,跟于莉有说有笑地走进院,心里五味杂陈。 可一想到自己的条件。 我这是指容貌。 就没敢有任何想法。 而于莉心里,也悄然起了变化。 她在院里待了这些天,也听说了阎家的情况,知道阎家孩子多,日子过得紧。 起初,她对阎解成没什么特别的印象,只觉得他是个老实人。 可今儿见他穿着新褂子,又主动帮忙,才发现他其实长得不差,而且为人实在,不像院里有些男人那样油嘴滑舌。 对比起院里其他几个要么已婚、要么不靠谱的男人,阎解成似乎成了个不错的选择。 她偷偷打量着身边的阎解成,看着他走路时挺直的脊背,听着他说话时温和的语气,心里那点原本模糊的想法,渐渐清晰起来。 或许,这个看似模样不错的男人,能给她一个安稳的家?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于莉的脸颊又红了,赶紧低下头,掩饰着自己的心思。 阎埠贵站在自家门口,看着儿子和于莉并肩走进院,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 他知道,自己这步棋,走对了。 而阎解成提着米袋,感受着手里的重量,还有身边于莉温和的气息,心里像是揣了个暖炉,热乎乎的。 他知道,自己的缘分,或许真的要来了。 四合院的风,依旧慢悠悠地吹着,只是这风里,似乎多了点不一样的味道——那是年轻人心里悄悄萌发的情愫,是阎家算计里藏着的期盼,也是大杂院里,又一段故事的开端。 第39章 于莉的后悔 暮色像一层薄纱,轻轻罩住了老北京的胡同。 于莉挎着半旧的蓝布包袱,脚步有些沉,踩着青石板路一步步往家走。 胡同里飘着各家厨房传来的饭菜香,有炒鸡蛋的油香,也有棒子面粥的糊味,混杂着孩子们追逐打闹的笑声,可这些热闹劲儿,半点没驱散她心头的愁绪。 推开那扇掉了漆的木门,院子里静悄悄的。 妹妹于海棠正蹲在屋檐下择菜,见她回来,立刻直起身子,脸上露出娇俏的笑:“姐,你可算回来了!张婶家今天蒸了白面馒头,给咱送了俩,我给你留着呢。” 于莉点点头,把包袱放在炕边的矮柜上,没急着去拿馒头,只是挨着妹妹坐下,看着她手里翠绿的小白菜,半晌才叹了口气。 于海棠察觉到她不对劲,手里的动作顿了顿,眨着大眼睛问:“姐,你咋了?脸色这么难看,是不是在厂里受气了?” 于莉摇摇头,伸手拂去妹妹额前的碎发,声音带着几分疲惫:“不是厂里的事,是姐自己心里头,有点拿不定主意。” 这话一出口,于海棠立刻放下手里的菜,凑到她身边,好奇地追问:“啥主意啊?跟我说说,说不定我能帮你想想。” 于莉看着妹妹清澈的眼睛,心里那点纠结又翻了上来。 她们姐妹俩从小没了爹娘,靠着街坊邻里帮衬才长大,后来寄住在远房亲戚家,看够了别人的脸色。 这些年她在各个厂子里打时工拼命地干活,就是想攒点钱,让妹妹能安心读书,也想早点搬出亲戚家,有个自己的窝。 可手里的钱就那么点,既要供妹妹上学,又要应付日常开销,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想要彻底摆脱寄人篱下的日子,难如登天。 “海棠,”于莉斟酌着开口,声音放得很轻:“你也知道,咱姐妹俩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总不能一直靠别人。我想着,或许……或许找个人家嫁了,能好点。” 于海棠愣了一下,随即眼睛瞪得溜圆:“姐,你要嫁人了?跟谁啊?” “还没定,”于莉苦笑了一下,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之前我琢磨着,何雨柱人还行。他在轧钢厂当厨师,手里活络,家里条件也不算差,要是嫁过去,起码以后咱姐妹俩不用再愁吃的,你也能安安稳稳把书念完。” 一提到何雨柱,于海棠心里“咯噔”一下。 她早就听何雨柱的妹妹何雨水说了,在家里的生活过得滋润,日子过得十分优渥,穿的是的确良,用的是雪花膏,出门还有自行车骑。 每次听街坊们说起何雨水的生活,于海棠都忍不住心生羡慕,做梦都想过上那样的日子。 而想要沾上何雨水的光,嫁给何雨柱无疑是最直接的办法——到时候她就是何雨水的嫂子,自然能跟着享清福。 可姐姐现在竟然也盯上了何雨柱,这可不行! 于海棠心里飞快地盘算着,脸上却不动声色,只是顺着于莉的话往下说:“何雨柱啊……他做饭是好吃,厂里好多人都羡慕他的差事。不过姐,你没觉得他看着有点显老吗?比你大好几岁不说,天天在厨房烟熏火燎的,穿着打扮也不讲究,跟个糙老爷们似的。” 于莉点点头,这点她也早就想到了。 何雨柱为人热情,对街坊邻里也大方,可长相确实普通,甚至带着几分老气,站在人群里,实在算不上起眼。 她沉默了片刻,又说道:“所以我这才拿不定主意。后来我又琢磨着,阎解成好像也挺好的。你看他,读过书,说话温温和和的,穿着干净整洁,看着就斯文秀气,跟何雨柱是完全不一样的人。” 于海棠眼睛一亮,连忙接过话茬:“对啊姐!阎解成多好啊!模样周正,性子又稳,看着就让人心里舒服。你想想,天天对着那么个斯文有礼的人,心情都能好不少。何雨柱虽然能让你不缺嘴,可饭吃多了也就那样,新鲜劲儿一过,还不是柴米油盐?” 她凑近于莉,语气带着几分怂恿:“但帅可是一辈子的事啊!阎解成这模样,不管啥时候看,都让人稀罕。再说了,你别觉得阎家现在穷就不行。阎叔(阎埠贵)现在主要是整个家里就指望他一个人拿钱,家里孩子又多,肯定紧巴。可等阎解成的弟弟妹妹们长大了,一个个都能挣钱了,阎家的日子还能差了?到时候你就是家里的大嫂子,多有面子。” 于莉皱着眉,还是有些犹豫:“可阎家现在确实不容易,嫁过去怕是要跟着吃苦。”9 “吃苦怕啥?” 于海棠拍了拍她的手,一脸认真地说。 “有情饮水饱啊姐!你跟阎解成要是真心对彼此好,就算日子苦点,心里也是甜的。再说了,咱姐妹俩啥苦没吃过?以前寄人篱下的时候,看人脸色、吃冷饭冷菜,那才叫难。现在只要能有个自己的家,不用再看别人脸色,苦一点也值得。” 她见姐姐的神色松动了些,继续趁热打铁:“姐,你想想,何雨柱虽然条件好,可他那脾气,有时候挺冲的,万一以后过日子拌嘴,他要是跟你急眼,你能受得了?阎解成就不一样了,看着就是个疼媳妇的,肯定不会让你受委屈。再说了,你要是嫁了阎解成,咱们姐妹俩还能常常见面,他要是敢欺负你,我第一个找他算账!” 于莉看着妹妹一脸真诚的样子,心里的天平渐渐倾斜了。 她想起阎解成每次见到她时,总是温和地笑着,说话轻声细语,从未有过半分粗鲁。 确实让人觉得踏实。 而何雨柱虽然大方,可有时候说话大大咧咧,不分场合,确实让她有些犯怵。 更重要的是,妹妹的话点醒了她。 她想要的,不仅仅是摆脱寄人篱下的日子,更是一个能让她安心、舒心的家。 阎解成或许给不了她锦衣玉食,但他的斯文、稳重,以及那份藏在温和下的踏实,似乎更能给她想要的安稳。 夜色渐渐浓了,院子里的灯亮了起来,昏黄的光线下,于莉看着妹妹期待的眼神,终于轻轻点了点头:“你说得对,海棠。日子是过给自己的,舒心比啥都重要。阎解成……或许真的是个合适的人。” 于海棠一听这话,立刻笑开了花,抱着于莉的胳膊晃了晃:“姐,你总算想通啦!我就知道阎解成配你最合适!等你嫁过去,咱们就再也不用看别人脸色了,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的!” 于莉看着妹妹雀跃的样子,心里的愁绪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丝对未来的期待。她知道,选择阎解成,或许意味着要过几年苦日子,但只要能和妹妹一起,拥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一切就都值得。 胡同里的晚风从敞开的窗户吹进来,带着几分凉意,却让她觉得心里暖暖的。 暮色像一块浸了水的灰布,沉沉压在四合院里。 于莉低着头,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脚尖在青砖地上碾出细碎的痕迹。当她终于抬起眼,对上阎解成那双满是期待的眸子时,几不可闻地轻轻点了点头。 这一点头,像是给了阎解成一道赦免令。 他猛地攥住于莉的手,力道大得让她微微蹙眉,却顾不上松开——阎解成已经扯开嗓子,朝着自家那间亮着昏黄灯光的屋子喊:“爸!妈!于莉答应了!咱们明天就去提亲!” 声音在寂静的四合院里炸开,惊飞了房檐下栖息的麻雀。 于莉心头一紧,总觉得这一切快得像场梦,可阎解成眼里的狂喜,又让她没法否认这即将落地的现实。 第二天一早,阎埠贵揣着皱巴巴的几张粮票和二斤水果糖,跟着阎解成去了于莉家。 一路上,他腰杆挺得笔直,嘴上说着“孩子们愿意,咱们做长辈的就成全”,心里却打着小算盘。 他不是不清楚,于莉原本和后院的何雨柱走得近,自家儿子这事儿,多少沾了点“挖墙脚”的意味。 何雨柱那小子是轧钢厂的大厨,手巧嘴甜,在院里人缘极好,真要是闹起来,他这张老脸可没地方搁。 所以,提亲时阎埠贵格外“痛快”,对于莉家提出的彩礼要求,几乎是一口应下,只字不提让何雨柱来帮忙掌勺办婚宴的话——他心里门儿清,这时候去找何雨柱,纯属自讨没趣,还得落个“不要脸”的名声。 婚事定得仓促,婚宴办得更是悄无声息。 阎家没敢大张旗鼓,只在自家屋里摆了两张小方桌,请来的也只有几个沾亲带故的街坊。 于莉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红布褂子,坐在桌边,看着桌上那碟黑乎乎的炒青菜,还有一碗飘着几滴油花的萝卜汤,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着,沉甸甸的。 开饭时,阎埠贵颤巍巍地端出一碟咸菜,放在桌子中央,用筷子敲了敲碟子边:“都省着点吃,这咸菜是去年腌的,配着窝窝头正好。” 说着,他给每个人碗里夹了两根。 “一人两根,多了没有,省着吃能撑到月底。” 于莉拿着筷子的手顿在半空,看着碗里那两根干瘪的咸菜,只觉得荒谬。 长这么大,她从没见过谁家吃咸菜还要按根数算。 旁边的阎解成倒是习以为常,拿起窝窝头就着咸菜啃了起来,还含糊地劝她:“吃啊,咱家常这样,实惠。” 于莉勉强咬了一口窝窝头,干涩的口感卡在喉咙里,咽不下去。 她忍不住皱眉:“这也太素了,嘴里一点味儿都没有。” 阎埠贵听见了,慢悠悠地抬手指了指房梁上挂着的那串咸鱼,语气理所当然:“没味儿就多看看那咸鱼,看着看着就有滋味了。” 于莉顺着他的手抬头,那串咸鱼黑乎乎的,表皮都泛着一层白霜,一看就挂了有些日子。 她愣了愣,才反应过来阎埠贵的意思——只能看,不能吃。 一股寒意从脚底窜上来,瞬间浇透了她心里最后一点对新婚的期待。 婚宴草草结束,于莉跟着阎解成回到那间拥挤的屋子,才算真正看清自己未来的生活。 阎解成拉着她的手,兴冲冲地说:“莉啊,以后咱就是一家人了。我每月能挣十块钱呢,够咱们花了!” 于莉心里一动,刚升起一丝希望,就被阎埠贵的话浇灭了。 “解成,你那十块钱,得交五块钱给家里当伙食费。” 阎埠贵坐在炕沿上,喝了口茶,目光转向于莉。 “于莉,你也一样,以后挣了钱,也得交五块,一家人就得有一家人的规矩。” 于莉猛地抬头,不敢置信地看着阎解成:“你每月就挣十块?还是打零工的钱?” 她一直以为,阎解成和何雨柱一样,有份正式工作,就算工资不高,也能安稳度日。 可没想到,他连份正经工作都没有,十块钱,还要上交一半。 阎解成被她问得有些尴尬,挠了挠头:“正式工作哪那么好找?打零工也挺好,自由。” 于莉没再说话,只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她想起自己这些年,为了多挣点钱,到处打零工,帮人缝补、去菜市场帮工,忙忙碌碌一个月,也未必能挣到十块钱。 要是每月再交五块钱伙食费,她自己的开销都不够,更别说攒钱了。 更让她犯愁的是住的问题。 阎家老两口加上四个孩子,原本就挤在一间不大的屋子里。 现在她嫁过来,屋子里更显拥挤。阎埠贵商量着,在屋子中间用木板隔出一个小单间,让她和阎解成住。 那小单间窄得只能放下一张床,连转身都费劲。 夜深了,阎解成早已睡熟,发出均匀的鼾声。 于莉躺在狭窄的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头顶的木板,翻来覆去睡不着。 隔壁传来阎家孩子们的打闹声,还有阎母的咳嗽声,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让她心里烦躁不已。 她忍不住想起何雨柱。 何雨柱有正式工作,每月工资三十多块,还时不时能从厂里带些肉和粮食回来。 他住的屋子虽然也不大,但收拾得干净利落,最重要的是,只有他一个人住,宽敞又自在。 要是当初她没一时糊涂,嫁给了何雨柱,现在会不会是另一番光景? 不用为了几根咸菜计较,不用挤在这样狭窄的屋子里,不用为了每月几块钱的伙食费发愁。 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 她看着身边熟睡的阎解成,看着这简陋的屋子,看着窗外四合院里沉沉的夜色,只觉得一股绝望从心底蔓延开来,像潮水一样将她淹没。 她知道,从她点头答应阎解成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走进了这无法回头的生活,而后悔,不过是徒劳罢了。 第40章 易中海又算计我 清晨的露水还凝在四合院的青砖上,于莉就被院子里“哗啦哗啦”的搓衣声吵醒了。 她睁开眼,头顶是隔出来的木板,鼻尖萦绕着一股说不清的霉味,身旁的阎解成睡得正沉,嘴角还挂着口水。 一瞬间,新婚的失落和对未来的茫然又涌上心头,她翻了个身,干脆坐起身,扒着木板的缝隙往外看。 天井的空地上,秦淮茹正蹲在大盆前搓衣服,搓衣板被她压得咯吱响。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袖口卷得高高的,露出一截晒得黝黑的胳膊。 盆里的衣服堆得像座小山,看样子是贾家一大家子的衣裳,从老人的粗布衫到棒梗的小褂子,五颜六色混在一起。 于莉看着她,心里的憋屈莫名少了些。 自打进了阎家的门,她天天为了几毛钱的伙食费算计,为了挤在狭窄的隔间里辗转难眠,总觉得自己是这院里最倒霉的人。 可现在看着秦淮茹,她才发现,有人比她活得更像“陀螺”——从早到晚,就没见她停下来过。 天刚亮,秦淮茹就得起来生火做饭,伺候公公贾张氏,给棒梗穿衣洗脸,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家务。 院子里的晾衣绳上,永远挂着贾家的衣服,她刚把这盆衣服搓完,又得去拎另一桶脏水,脚步匆匆,像被抽着鞭子的牲口。 偶尔闲下来,还得抱着棒梗在院里溜达,哄着哭闹的孩子,脸上却总挂着一副小心翼翼的笑,见了谁都点头问好。 于莉看得多了,还发现个有意思的事儿。 秦淮茹蹲在院里洗衣服时,后腰弯着,屁股撅得老高,像个圆滚滚的灯笼。 院里的几个后生小伙,没事就爱往中院凑,假装路过,眼神却总往她那后腰上瞟,嘴里还故意说着玩笑话,逗得秦淮茹脸红到脖子根,却只能低着头,假装没听见。 唯独一个人,从不像其他人那样起哄。 每次从外面回来,走到中院,只要看见秦淮茹在洗衣服,他就目不斜视,抬脚就进了旁边的屋子,“哐当”一声关上铁门,紧接着还能听见里面栓门的声响。 于莉一开始纳闷,这人怎么这么“不近人情”,后来才知道,这是有原因的。 何雨柱,从前是院里人常叫的“傻柱”,现在已经没人这么叫了,这家伙精得一批,就没吃过什么亏。想打他主意的贾家在他面前不止一次碰得头破血流。 现在他更是轧钢厂的大厨。 于莉从前曾经想要嫁给他的那时利索点就没阎家的事了。 但缘分就是如此,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想当初,她和阎解成走到一起,或多或少还占了“挖墙脚”的便宜——毕竟,她曾和何雨柱有过几分暧昧。 只是那时她被阎解成的甜言蜜语蒙了眼,没看清阎家的底细,也没细想何雨柱的好。 如今在阎家受了苦,她才慢慢品出何雨柱的“硬气”。 别的不说,就凭他那身厨艺,在这缺衣少食的年月里,就饿不着肚子。 至少,她吃饭,想来是不用数着咸菜下饭的。 每天中午,何雨柱下班回来,他家的厨房就飘出勾人的香味,有时是红烧肉的醇厚,有时是炒鸡蛋的鲜香,馋得院里的孩子围着他家门口打转。 可这香味,从来只飘进聋老太太的屋里。 何雨柱孝顺,每天做了好吃的,总会先给住在隔壁的聋老太太端过去一碗,至于院里的其他人,就算馋得直咽口水,也别想从他那讨到一口吃的。 于莉真正明白何雨柱为何对秦淮茹“避之不及”,是在一个傍晚。 那天饭点刚过,阎家的晚饭依旧是窝窝头就咸菜,于莉没胃口,坐在门口发呆。 就见秦淮茹端着一个大海碗,犹犹豫豫地走到何雨柱家的铁门前,轻轻敲了敲。 “何师傅,在家吗?” 她的声音不大,带着几分讨好。 “我家棒梗说想吃你做的菜了,能不能……” 话还没说完,屋里就传来何雨柱不耐烦的声音:“不在!要吃自己做去!” 秦淮茹脸上的笑容僵住了,站在门口,手还停在门把上,尴尬得手足无措。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叹了口气,低着头,端着空碗慢慢走了回去。 而那扇铁门,自始至终都没开过一条缝。 后来于莉才从阎家人口中听说,何雨柱最不待见的就是贾家。 贾张氏好吃懒做,秦淮茹总想着从街坊邻里那“蹭点”好处,尤其是对何雨柱,仗着他心善,时不时就找借口要粮票、要吃食。 次数多了,何雨柱也烦了,干脆就立下规矩,贾家的人上门,一概不见。 就连院里德高望重的一大爷易中海,好几次想替贾家说情,让何雨柱多帮帮秦淮茹母子,都被何雨柱怼了回去。 “一大爷,我挣的钱是凭手艺换来的,不是大风刮来的。贾家有手有脚,凭啥总想着靠别人?” 何雨柱说话直来直去,一点情面都不留,易中海也只能摇摇头,无可奈何。 看着秦淮茹每天像个陀螺似的转个不停,既要伺候老的,又要带小的,还要应付院里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时不时还要厚着脸皮去各家“打秋风”,却屡屡碰壁,于莉心里的后悔,竟淡了几分。 她坐在门口,看着夕阳把秦淮茹的影子拉得老长,看着她抱着棒梗,一边哄孩子,一边还要往灶房跑,嘴里还得应付着贾张氏的唠叨。 那一刻,于莉忽然觉得,自己虽然日子苦,至少不用像秦淮茹那样,活得如此卑微又劳累,像头被人使唤的牲口,连一点喘息的余地都没有。 只是,这样的“安慰”,终究带着几分悲凉。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粗糙的双手,又想起何雨柱家飘出的饭菜香,心里还是忍不住泛起一阵酸楚——要是当初,她没选错路,现在的日子,会不会不一样? 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棂,在水泥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我刚从厂里回来,正系着围裙在厨房忙活,案板上“咚咚”的切菜声,混着锅里炖肉的香气,在不大的屋子里弥漫。 忽然,院门口传来一阵熟悉的脚步声,紧接着,“笃笃笃”的敲门声响起。 “谁啊?” 我扬声问了一句,手里的菜刀却没停。 这脚步声不轻不重,带着股慢条斯理的劲儿,除了易中海,院里没第二个人是这做派。 “是我,雨柱。” 门外传来易中海的声音,透着几分刻意的温和。 我心里“咯噔”一下,放下菜刀,擦了擦手去开门。 果不其然,易中海穿着一身干净的中山装,手里还拎着一个纸包,脸上堆着笑,见我开门,立刻热情地往里走:“刚下班?闻着这味儿,又做什么好吃的呢?” 我侧身让他进来,心里却犯了嘀咕。 这易中海,平时没事很少登我家门,尤其是自打我明确不待见贾家后,他更是没怎么来过。 今天主动上门,还带着东西,准没好事。 “炖点肉,给老太太送完,剩下的自己吃。”我给他倒了杯白开水,直截了当地问,“一大爷,您今天来,有事儿吧?” 易中海也不绕弯子,喝了口茶,放下杯子,脸上的笑容收了几分,露出一副“为你着想”的神情:“雨柱啊,我知道,前段时间老阎家那事儿,办得不地道。于莉那姑娘,原本跟你走得近,结果被阎解成截了胡,这不是明摆着坏你事儿嘛。” 他顿了顿,见我没接话,又继续说:“你心里不痛快,大爷都明白。你这年纪也不小了,总不能一直单着。所以啊,大爷琢磨着,得帮你一把,给你介绍个对象,也好让你早点成个家,安稳下来。” 这话一出口,我心里立马跟明镜似的,差点没笑出声。 帮我介绍对象? 易中海这老东西,打的什么主意,我门儿清。 院里早就有风声,说他手里攥着个“合适”的姑娘,要介绍给没对象的后生,可那姑娘的模样,用院里老人的话说,“跟猪八戒他二姨似的”,又胖又矮,还满脸褶子,别说我了,院里那些条件差的小伙,都没人愿意相看。 他现在提这事儿,分明是没安好心! 我想起当初,他给自家徒弟贾东旭找媳妇时,挑的是秦淮茹那样水嫩嫩的姑娘,虽说秦淮茹后来日子过得苦,但那模样、那身段,在当时可是数一数二的。 轮到我这儿,就成了“猪八戒他二姨”,这差别待遇,简直是把人当傻子耍! 这老东西,坏得很! 他哪是想帮我找对象,分明是想坏我的名声。 我要是应了这门亲事,以后在院里还怎么抬头? 要是我拒绝了,他肯定会到处说我挑三拣四、眼光太高,时间长了,相亲市场上谁还愿意给我介绍好姑娘? 到时候我成了“老光棍”,他心里指不定多得意。 这算计,真是深到骨子里了! 我压下心里的火气,脸上却没露出来,只是端起茶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语气平静地说:“一大爷,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这对象,我暂时还不想找。” 易中海愣了一下,似乎没料到我会这么干脆地拒绝,连忙劝道:“雨柱,婚姻大事可不是小事,哪能耽误?我给你介绍的这姑娘,虽说模样一般,但手脚勤快,会过日子,跟你正合适……” “合适不合适,我自己心里有数。” 我打断他的话,抬眼看向他,语气带着几分嘲讽。 “一大爷,您也知道,我跟贾东旭不一样。当初您给贾东旭找媳妇,又是置办缝纫机,又是张罗彩礼,那叫一个上心。我呢?没您那本事帮衬,只能靠自己。” 我站起身,走到灶台边,掀开锅盖,一股浓郁的肉香瞬间飘了出来。 我用勺子搅了搅锅里的肉,继续说:“这年代,没点家底,谁敢谈对象?等我啥时候把‘三转一响’凑齐了,有了底气,再找女人也不迟。到时候不用您费心,自然有好姑娘愿意跟我。” “三转一响”是当时结婚的硬通货,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是“三转”,收音机是“一响”,寻常人家想凑齐,没个几年功夫根本不可能。 我这么说,就是故意堵易中海的嘴——他总不能逼着我在没凑齐这些东西的时候,就去娶那个“猪八戒他二姨”吧? 易中海的脸色瞬间变得有些难看,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话。 他知道我说的是实情,也明白我这话里的意思,是在暗讽他当初对贾东旭和对我的区别对待。 沉默了片刻,易中海站起身,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行,雨柱,既然你心里有打算,那大爷就不勉强你了。只是这事儿,你也别太较真,有合适的,还是得抓紧。” “知道了,谢大爷关心。” 我淡淡地应了一句,也没起身送他。 易中海拎着那个没送出去的纸包,有些狼狈地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我“砰”地一声关上铁门,还特意从里面栓死。 我回到厨房,看着锅里咕嘟咕嘟冒着泡的炖肉,心里的火气才消了些。 易中海这老东西,真是把算计刻在了骨子里。 想拿个歪瓜裂枣来糊弄我,还想坏我名声,门儿都没有! 我何雨柱虽说不是什么大人物,但也有自己的骨气,想让我任人摆布,没那么容易! 我盛出一碗炖好的肉,用盖子盖好,准备给聋老太太送过去。 至于易中海的“好意”,就当是一阵风,吹过就散了。 以后的日子,我得靠自己好好过,等凑齐了“三转一响”,找个真心对我好的姑娘,让那些算计我的人好好看看,我何雨柱,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厨房里的炖肉咕嘟冒泡,浓郁的肉香顺着窗户缝往外钻。 我把炖好的肉盛出满满一碗,用青花碗盖仔细盖好,转身对着里屋喊:“雨水,哥去给聋老太太送点肉,你在家看着门,别随便给人开门。” 何雨水正趴在桌子上写作业,头也不抬地应了声:“知道啦哥,你放心去吧,我机灵着呢。” 我笑着摇了摇头,这丫头性子软,嘴上说机灵,真遇上事儿未必能扛住。 但想着只是送个肉,来回用不了十分钟,也就没再多叮嘱,拎着肉碗快步出了门。 第41章 易中海要开第二次全院捐款大会 聋老太太住在中院隔壁,腿脚不方便,我平时做了好吃的,总爱给她送点。 老太太耳朵喜欢装听不见,见我上门,浑浊的眼睛立刻笑成了缝,拉着我的手咿咿呀呀地比划,虽听不清话,可那股子热乎劲儿,让人心头暖烘烘的。 我帮她把肉倒进碗里,又嘱咐了几句“趁热吃”,才转身往家走。 刚走到院门口,就听见自家屋里传来隐约的说话声,除了雨水的声音,还有一个陌生的女声,带着几分刻意的温柔。 我心里“咯噔”一下,脚步不由得加快,推开门的瞬间,眼前的景象让我火气直往上冒——秦淮茹正站在我家厨房门口,手里还拿着一个空碗,而何雨水站在一旁,脸涨得通红,手足无措地搓着衣角,看见我回来,眼神里满是慌乱。 “哥……” 雨水小声叫了一句,声音都带着颤。 我没理她,目光死死盯着秦淮茹,心里瞬间明白了前因后果。 这女人,准是瞅着我不在家,利用雨水心软的性子,编了些谎话骗开了门,想来我家蹭肉吃! 之前她好几次来敲门打秋风,都被我堵了回去,现在竟学会钻空子了! “秦淮茹,你怎么在我家?” 我把手里的空碗往桌上一放,声音冷得像冰。 秦淮茹被我突如其来的质问吓了一跳,手里的空碗差点没拿稳,她强装镇定,挤出一个尴尬的笑:“何师傅,我……我就是路过,看见雨水一个人在家,过来跟她聊几句。” “聊几句?聊到我厨房门口了?” 我往前迈了一步,指着她手里的空碗。 “拿着空碗上门聊天?你当我是傻子还是雨水是傻子?” 秦淮茹的脸瞬间白了,眼神躲闪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我……我就是想问问,有没有剩下的饭,棒梗在家饿着呢……” “饿了就自己回家做饭去!我家的饭,不是给你贾家填肚子的!” 我毫不客气地打断她,声音陡然拔高。 “我早就说过,别想着来我家打秋风,你听不懂人话是不是?赶紧拿着你的碗,给我滚出去!” 我的吼声在小屋里回荡,秦淮茹被我吼得浑身一哆嗦,脸上挂不住,眼圈微微泛红,却不敢再多说一句,攥着空碗,低着头快步往外走,路过我身边时,几乎是小跑着出了门。 看着她狼狈逃窜的背影,我心里的火气还没消,转头看向何雨水,语气依旧严厉:“何雨水,我出门前怎么跟你说的?不让你随便给人开门,你忘了?” 雨水低着头,手指绞着衣角,小声认错:“哥,我错了……她刚才在门口说,她孩子病了,想借点热水,我看着她挺可怜的,就……就给她开了门。” “可怜?她可怜就有资格来咱们家蹭吃蹭喝?” 我皱着眉,语气里满是恨铁不成钢。 “你知不知道她是什么人?整天就想着从街坊邻里那占便宜,之前好几次来敲咱们家门,都被我赶走了,你倒好,人家说几句可怜话,你就心软了?” “我……我没想那么多,就觉得她一个女人带着孩子不容易……” 雨水的声音越来越小,眼圈也红了。 “不容易不是她占别人便宜的理由!”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压下火气,放缓了语气。 “雨水,哥不是怪你心善,但你得学会分辨人。这四合院里,什么样的人都有,像秦淮茹这样的,你越是心软,她越是得寸进尺。今天她借热水,明天就能借粮食,后天就能惦记上咱们家的肉,你明白吗?” 雨水抬起头,眼里含着泪,用力点了点头:“哥,我明白了,以后我再也不会随便给陌生人开门了,也不会再信她的话了。” 看着她知错的模样,我心里的火气渐渐消了些,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行了,别哭了,知道错了就好。以后不管谁来敲门,只要是不认识的,或者是像贾家那样没安好心的,都别开,哪怕是一大爷,你也让他给我站外头,等你哥我回来再说。” 雨水吸了吸鼻子,嗯了一声,转身去擦眼泪。 我刚想再说点什么,就听见院外传来一阵狼吼鬼叫,是贾张氏的声音,尖利刺耳:“哪个杀千刀的欺负我家淮茹了?我家淮茹好心去借点东西,还被人赶出来,有没有天理了!” 紧接着,棒梗的哭闹声也响了起来:“我要吃肉!我要吃肉!秦淮茹你没用,连块肉都借不到!” 一时间,贾家那边鸡飞狗跳,吵得整个四合院不得安宁。 我站在门口,听着外面的喧闹,冷笑一声。 这贾家,真是给点颜色就开染坊,秦淮茹自己上门蹭饭被赶,贾张氏倒先撒泼打滚起来了。 “别理他们,一群没脸没皮的东西。” 我对着屋里的雨水说了一句,转身关上了门,将外面的嘈杂隔绝在外。 这四合院,就像个大染缸,什么样的人都有。 今天这事也算给雨水提了个醒,以后可得把眼睛擦亮点,别再被人利用了好心。 至于贾家,既然他们这么喜欢闹,那就让他们闹个够,反正我何雨柱,从来不怕跟他们硬碰硬! 秋老虎赖在京城上空不肯走,正午的阳光晒得中院青砖地都发了烫,贾家门口却比这天气更燥热几分。 贾张氏斜倚在门框上,手里攥着半空的粗瓷碗,声音尖利得像刮锅底:“东旭!你倒是想想办法啊!棒梗哭着要吃的,淮茹这刚生了孩子,总不能让她喝西北风!” 贾东旭蹲在台阶下,工装裤膝盖处磨得发亮,手里的烟卷快烧到手指也没察觉。 他进厂五年,拜了易中海当师父,可至今还是个一级工,每个月二十七块五的工资,像块捂不热的石头。 (当然,一级工这二十七块五是基础工资,正常算上加班加点,计件工资,良品的加资,一个一线一级工大约是三十多块。不过贾东旭从不加班,工件良品率低,没有特殊的奖励,所以也就是二十七块五死工资。) 自从娶了秦淮茹,去年添了棒梗,家里骤然多了两张嘴,贾张氏又向来“嘴壮”,顿顿少不了干的,有时还要吃肉,甚至经常性的想要吃肉,这点工资早就捉襟见肘。 “娘,您别嚷嚷了,院里人都听着呢。” 贾东旭掐灭烟蒂,声音透着股无力。 当年老贾在的时候,月入四十五块五。 支撑一个家,三口人,那自然是绰绰有余,轻松的不是问题。 但现在呢? 是四口人,二十七块五。 这就有些撑不住了。 “我能有啥办法?师父那儿……我提了好几次想学学技术,他总说‘不急,先把基础打牢’,可这基础都打五年了,连机床的精细活儿都不让我碰。” 这话刚落,里屋传来秦淮茹低低的啜泣声。 她抱着襁褓里的棒梗,脸色蜡黄,自从生了孩子,家里连鸡蛋都没舍得买过。 昨天棒梗饿得直哭,她实在没法子,厚着脸皮去了后院何雨柱家,想借点饭菜,却被客气又坚决地拒绝了。 这已经是半个月里第三次了,前两次借的就没给,再开口时,自然更是啥也落不着。 原因只是因为贾张氏曾经想趁火打劫欺负何雨柱想要谋他们家的房子。 何雨柱气性大,这一点事,一直记着呢。 平时和贾家关系就不好,一直秉持着不让贾家占便宜的心思。 他那房子里,装得铁丝网,大铁门,防着什么呢? 知道的人都心知肚明。 连自行车也中搬到屋里放着,不会停在中院过夜。 连累的是连她也不待见。 说起来,这四合院里,谁谁谁不给她秦淮茹面子啊。 但就是何雨柱,对她秦淮茹一直是不假辞色。 “你看看!看看!” 贾张氏一拍大腿,指着里屋的方向。 “淮茹都快被逼得去要饭了!易中海是你师父,他不能不管!你今天就去找他,把家里的难处说清楚!他要是还把你当徒弟,就该教你真本事,让你涨工资!” 贾东旭咬了咬牙,站起身。 他知道师父易中海在院里的分量,不仅是八级钳工的技术权威,更是院里的“管事人”,谁家有难处,他总能出面调停。 可一想到师父平日里那副不温不火的样子,他心里又没了底。 傍晚时分,贾东旭揣着皱巴巴的烟盒,敲响了易中海家的门。 易中海刚下班回来,正坐在院里喝茶,见他进来,指了指对面的小马扎:“东旭啊,坐。找我有事?” “师父,”贾东旭搓了搓手,局促地把烟盒递过去:“我……我想跟您说说家里的事。” 他把工资不够用、秦淮茹和棒梗添了负担、贾张氏嘴馋、自己总学不到真技术的事一五一十说了,末了红着眼眶:“师父,我知道您是为我好,可再这样下去,家里真要撑不住了。我想多学点心眼,能涨个工级,哪怕到二级工,每个月多十块钱,也能喘口气。” 易中海端着茶杯的手顿了顿,眉头微微蹙起。 他沉默了片刻,心里盘算开了:贾东旭这孩子,脑子不算灵光,但胜在老实听话,这些年把他“看”在手里,不让他接触核心技术,一是怕他学不扎实出岔子,二也是想把这徒弟牢牢攥在手里,将来老了能有个可靠的人照应。 可眼下贾家添了两口人,一级工的工资确实不够用,真要是逼得贾家过不下去,院里难免闹得鸡飞狗跳,自己这“老好人”的脸面也挂不住。 更重要的是,贾东旭要是真能学到二级、甚至三级工的技术,将来不仅能撑起贾家,也能成为自己在厂里的助力。 “你说的这些,师父知道了。” 易中海放下茶杯,语气缓和了些。 “是我这些年太谨慎了,没考虑到你家里的难处。这样,你先别急,技术上的事,从明天起,我教你调机床的窍门,争取年底让你把二级工的考核过了。” 贾东旭眼睛一亮,猛地站起身:“谢谢师父!谢谢师父!” “别急着谢。” 易中海摆了摆手,转身进了屋,拎出一个布袋子。 “这里有十斤棒子面,你先拿回去,给淮茹补补身子,别让孩子饿着。” 贾东旭接过布袋子,沉甸甸的棒子面压得他手臂发沉,心里却暖烘烘的,连声道谢后,脚步轻快地回了家。 可易中海看着他的背影,却没那么轻松。 十斤棒子面只是权宜之计,贾家的窟窿不是这点粮食能填上的。 要让贾东旭安心学技术,就得先帮他把家里的难关渡过去。 他琢磨着,得开个全院大会,让院里各家帮衬一把。 可一想到上次开会捐钱的事,他就皱起了眉——上次因为秦淮茹生孩子的事,号召捐钱,后院的何雨柱只掏了五毛钱,还说“各家有各家的难处,捐多捐少是心意”,弄得其他人也不好意思多捐,最后筹到的钱寥寥无几。 这次要是再让何雨柱这么“带头”,捐钱的事肯定又黄了。 易中海打定主意,得先去何雨柱家说说,让这小子这次多捐点钱,也好带动其他人。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易中海就揣着一壶刚沏好的茉莉花茶,踱到了何雨柱家院门口。 他知道我作息规律,这会儿准在院里打拳。 果然,刚推开院门,就见我穿着一身短打,正慢悠悠地打着太极。 “柱子,早啊!” 易中海笑着走上前,把茶递给我。 “刚沏的,尝尝。” “易师傅,您怎么来了?” 我接过茶,心里犯了嘀咕——这易中海向来无事不登三宝殿,大清早的上门,准没好事。 易中海也不绕弯子,找了个石凳坐下,叹了口气:“柱子,今天来,是想跟你说说贾家的事。东旭这孩子,你也知道,老实巴交的,现在家里添了两口人,就靠他一个一级工的工资,实在撑不下去了。淮茹那孩子,昨天还来你家借粮,想必你也知道难处。” 我喝了口茶,没接话,等着他往下说。 “我寻思着,开个全院大会,让院里各家伸把手,帮贾家渡过这关。” 易中海看着我,语气诚恳。 “上次捐钱的事,老弟你也知道,大家都看着你呢。这次贾家确实难,你看……能不能多捐点?也让其他人好跟着出力。” 我放下茶杯,心里门儿清——易中海这是来“施压”了。 我笑了笑,语气平和:“易师傅,贾家的难处,我清楚。可话说回来,谁家不难?我每个月工资就那么多,上有老下有小,也得算计着花。上次捐钱,我掏五毛,是因为确实手头紧。这次要是捐,我也只能量力而行,总不能为了帮别人,让自己家里人饿肚子吧?” 易中海眉头一皱,还想再说什么,却被我打断了:“易师傅,捐钱这事儿,本就是自愿。贾东旭是您徒弟,您想帮他,我理解。可要说让我‘带头’多捐,恕我不能答应。各家的情况不一样,强扭的瓜不甜,真要捐,还是看各家心意来得实在。” 易中海看着我,知道我这是油盐不进。 他心里有些不痛快,可也知道我说的是实话,没法硬逼。 他琢磨着,看来这全院大会,还得换个法子开,不然真要像上次一样,闹个不欢而散。 而此时,中院的贾家,贾东旭正拿着易中海给的棒子面,喜滋滋地跟秦淮茹说着师父要教他技术的事。 贾张氏则在一旁盘算着,等全院大会开了,能从各家“讨”来多少粮食和钱,完全没察觉,一场围绕着贾家的风波,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