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白乌鸦》 你不是人吗 你不是人吗 夜市河畔杨柳低垂,微风一过,空中散漫飞舞着细细的柳絮。 任思议放在小桌上的手机,嗡嗡嗡嗡震个没完没了—— “宝宝,宝宝,你还在吗?发个定位过来。” “我让我哥来接你。” …… 任思议正眼都没瞄一眼那手机,她正在坐在河边夜市摊位边,找人算塔罗。 算塔罗的家伙是个很年轻的男人,穿了件宽松的黑色短袖,可能比她大不了几岁,戴了个墨镜,人怪帅。 男人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牌,听着她嗡嗡嗡的手机震动声,又瞄一眼少女清丽耐看的容颜,懒洋洋问:“算姻缘?” “不,找人,帮我算他在哪里。” 任思议还挺信塔罗,以前自己在app上玩,算出来的模棱两可的回答都很准。 “简单描述一下关系,做什么的,为什么要找。” “我爸,建筑工人。”任思议说,“五年前失踪了,警方都找不到,我现在只想知道他死活。” 男人没再多问,问多了显得很不专业。 他随手从牌阵里抽出一张,翻了过来。 逆位的死神。 牌面上,披着铠甲的骷髅,骑在白马上,头顶的旗帜在风中倒悬,脚下的教皇跪地哀求。 “正位是结束、转变、新生,而逆位…”他思忖片刻,说,“不用找了,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任思议心一紧,嘴唇轻咬了下。 这个结局已经在她预料中了,一直负责帮她找父亲的小刘警官也曾暗示过,可能她父亲已经不在人世。 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现在凭空就人间蒸发了,她该如何接受。 男人透过墨镜,看着她这要哭不哭的一双小鹿眸,叹了口气,伸手把牌一推,牌阵直接散了:“算了,我这都是雕虫小技,骗人糊口的,不用信。” “你还怪善良。”任思议压住了心里的难受,看向他。 “看不得女人哭,尤其是漂亮女人。”男人身子往椅背上一靠,二郎腿翘起来,“要不还是算姻缘,我就擅长这个。” “我不是恋爱脑,不想花这个冤枉钱。” 说完这话,她“啪”地拍了下小腿,低头看了眼,皱起眉,从桌上抽了张纸巾擦掉脚踝上被咬出的血点和那只死蚊子。 就在这时,男人的鼻尖敏锐的动了下。 任思议准备起身要走了,一只手伸过来,猛地攥住了她手腕。 男人握着她刚刚拍蚊子的手,牵引着来到自己鼻尖之下,隔了大概一厘米距离,闭眼,嗅了嗅。 任思议:? 有病啊! 在她就要挣扎的时候,男人松了手,靠回椅背,嘴角勾出一抹笑—— “免费送你一卦,你要小心了。” “小心什么?”任思议警惕起来,已经不信这家伙了。 “血光之灾。” 熟悉的配方虽迟但到,她无语地说:“我没钱给你破财免灾。” 她跟表姐吵架,被姑妈赶出了家门,今晚吃什么、住那儿都是问题,现在肚子饿得咕咕叫,真是神志不清了才把卡里仅剩的十块钱拿来算塔罗… 被神棍骗已经很不开心了,没想到这神棍还有一套骗钱连招,她是真的有点生气了。 “我不收你的钱,只是好心提醒一句,你要当心…” 任思议等了大概五秒钟,才听见男人慢悠悠地吐出两个字,“蚊子。” “蚊子?” “你的血,甜美异常。”男人嘴角的笑加深,不太正经的样子,“会让无数蚊子为之疯狂。” 任思议想到自己o型血,从小就疯狂吸蚊子,简直就是移动血包,只要有她在,方圆几米内其他人都不用担心被蚊子咬了。 “这就是我的血光之灾,是吧。” 男人甜甜一笑:“是哒。” 任思议摸出手机,拨号12315:“喂,工商部门吗,护城河夜市上有人摆摊算命搞封建迷信诈骗…” “哎哎哎哎。”男人一把握住她的手,动作幅度太大,墨镜都掉了,挂在一边耳朵上,露出一双狭长漂亮的丹凤眼。 “有话好商量嘛。” “假一赔十,退我100。”任思议语气平和。 “你你你…你太狠了!顶多原价退。” 任思议讨价还价:“30。” 男人翻了个白眼,认命地说:“加个微,退退退…也是服了,好心提醒你,还要举报我。” 任思议低头扫了码。 叮一声响,三十块钱到账。 任思议轻哼一声,把那只沾着血点和蚊子尸体的纸巾团成一团,丢进桌角的垃圾桶里,转身走了。 男人摘下墨镜,从垃圾桶里把那个沾了血的纸团捡了起来,放在鼻尖又嗅了嗅。 好久没遇到过这种极品血液了。 …… 从江湖骗子那里怒赚30块,任思议在夜市街点了个炒河粉,填饱了肚子。 还剩二十块也住不了酒店,该去哪里呢? 她看着人来人往灯火热闹的夜市街,陷入了迷茫。 两年前,养她长大的爷爷奶奶让姑妈收留她在南市念高中,考大学,不想她在镇上跟一帮精神小妹鬼混没出息。 任思议脑子是好用的,成绩也好,就是脾气有点倔。 在姑妈家忍气吞声寄人篱下住了两年,今年考了631分,被南市大学录取了。 暑假,表姐诬陷她偷用她化妆品,换了平时,她也就忍了,想到爷爷奶奶不容易,供她生活费,还要求着姑妈,生怕把她撵回来。 毕业了就不一样了,还有两个月就去上大学,任思议可不想再受这个鸟气了。 两个人大吵一架,她行李都没拿就走了。 她一边吃炒粉,一边搜索着附近网吧,准备去网吧将就一晚,等明天再想办法找份暑假工赚点生活费。 sd(小气、但他哥有钱):“宝宝,宝宝理理我。” sd(小气、但他哥有钱):“【红包】” 任思议按下红包,屏幕跳出一串数字:“0.88元。” 任思议:…… 她就没遇到过这么小气的“老头”。 这“老头”并不老,但在她们崩老头圈,比她大的都叫老头。 他名字任思议都不太记得了,好像是个大学生,就是南市大学的。 高三那会儿,她放周末去就在本地的南市大学考察校园环境,路上,这大学生“老头”主动跟她搭讪,加了微信。 崩老头这招,是任思议跟镇上的精神小妹学的,钱也不多,每次十几二十块的,总之能够生活就行了,她负责提供各种情绪价值。 但是她有自己的原则,绝不发luo照,不聊骚,只正常网恋。(或者给老头一种在网恋的感觉) 所以她赚的钱也很少,毕竟现在“老头”也被崩精明了。 加了微信,这家伙第一句就是:“我哥巨有钱。【嘻嘻】” 所以,任思议把这句话也加入了备注之中。 虽然他哥巨有钱,但这家伙小气得要死,每次都是几毛几毛发红包。 因此,他家到底有没有钱,打个问号。 聊胜于无吧。 sd(小气、但他哥有钱):“给个位置,来找你。” 才不要!!! 任思议可不想跟“老头”线下见面,太危险了! 她的工作原则就只线上聊天,仅此而已。 可爱神经质:“宝宝我已经没事啦,不要担心噢,我准备去网吧过一夜,就是现在有点想喝奶茶,宝宝可以请我喝奶茶吗?【星星眼】” 他又果断地发来一个红包,任思议期待地戳开—— 2块钱。 sd(小气、但他哥巨有钱):“请宝宝喝蜜雪冰城。【嘻嘻】” 任思议:…… 谁家蜜雪冰城两块钱啊! 她删掉了“他哥有钱”的备注,直接改成了:抠搜男。 可爱神经质:“谢谢宝宝!爱你爱你爱你!【亲亲】” 发完,也就不理他了,她宝贵的时间一点也不想浪费在这抠门的家伙身上。 根据地图定位的“飞翔网吧”,拐进了一个乌漆嘛黑的小巷子。 巷子里的路灯大概是坏了,只有一点细微的月光。 太黑了,任思议脚下踩到一个什么东西,被绊了下,膝盖已经重重磕在地上。 “嘶!” 她摔了一跤,膝盖直接磨破了皮,流血了。 果然是血光之灾啊! 冤枉那个神棍了。 皮外伤,倒也不算什么,小时候她是村里数一数二的顽皮小孩,受伤是家常便饭。 任思议忍着疼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正想继续往前走。 莫名的,后背一阵发凉。 回头,巷子深处,月光照不到的阴影里,一个黑色的轮廓站在那儿。 看不清脸,看不清衣服,只能看出一个人形。 任思议心头一惊,加快了步伐往前走。 那个幽灵一般的影子,也跟着她加快步伐。 但如果真是幽灵,任思议倒不怕了,精神小妹专克鬼,鬼来了都要崩它点钱才能走。 大概率是流氓!!! 这里没人,万一被流氓占便宜,就完蛋了。 她加快步伐往前跑,膝盖的伤扯得生疼,但她顾不上那么多了。 而对方好像真的在追她,她能感觉到后面传来的急促脚步声。 “救命啊!”她慌张地大声呼救,然而就在这时…… “嘎!” 一声乌鸦叫,刺破了夜空的寂静,一只黑乌鸦,停在前方的路灯杆子上。 紧接着,一阵幽冷的风拂过,吹得任思议直哆嗦,毛骨悚然。 像小时候奶奶家那口古井里时不时吹出来的风,无论春夏秋冬,那风都是冰冷的。 任思议回头,那个黑影好像停下来了,不仅停下了,他在往后退,越来越快,最后几乎是落荒而逃,分分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任思议:? 见鬼了? 她愣在原地,心脏狂跳,大口大口喘着气。 这时,一辆黑色的迈巴赫,悄无声息滑到了前面巷子口的路灯下。 任思议对车没什么研究,但这款车她认识,因为学校门口经常停着同样标识牌子的车,接那些住在城东别墅区的同学上下学。 不过那些车,好像都没这辆车气派。 驾驶座的门开了。 一个身着西服的司机下了车,他戴着手套,绕道车后座,恭敬礼貌地拉开了车门。 一条修长的腿伸出来,黑色皮鞋踩在湿漉漉的地面。 巷子口的路灯忽闪了几下。 出来的男人很高,肩宽腰窄,五官轮廓深邃而锋利,他的皮肤苍白得仿若月光凝成。 偏偏他又穿了一身黑,黑色西装,衬衫也是黑色,领口包裹得很禁欲系。 他杵着黑色手杖,优雅端方地走到任思议面前。 任思议感觉到一阵寒冷,宛如他是从奶奶家古井里走出来的幽灵。 “我是沈慎。”男人开口,嗓音意外地好听,“我弟弟想见你。” “你弟弟?”任思议不觉得她认识这个陌生帅哥的弟弟。 唔…这男人还不是普通的帅,算得上顶帅级别了。 任思议自觉很有审美,最喜欢看的就是网上那些品鉴帅哥视频。 “帅哥,你弟弟谁啊?” “沈独。” 任思议在有限的记忆里搜索了一圈,好像没这个人。 她摇摇头:“不认识。” 沈慎又说:“sd,微信名。” “啊!他啊!”任思议拧了拧眉,心里默默吐槽,怎么这“老头”还真找过来了。 呃…还有,他哥真的有钱啊? 看那车,就不像普通豪车。 “对不起哦,我不太想跟你弟弟线下见面,我们只是普通网友关系。” “他腿断了。”沈慎说,“要坐轮椅,请了许多保姆都受不了他的臭脾气,如果没人照顾他,他可能会困在自己的屎尿堆里。” 男人露出嫌弃的表情,“而在他把家里搞成屎尿堆之前,我会先弄死他,所以…我需要请一个合他心意的保姆,照顾他两个月。” 任思议关注的重点也很奇怪:“怎么会没人照顾他,你不是人吗?” 沈慎:“抱歉,不是。” 任思议:…… 任思议索性就当他是不会照顾人吧,亲哥都不愿意照顾的家伙,肯定很难缠。 “专业保姆都搞不定,我不觉得我能搞定哎。”她有点不太想去,毕竟深夜跟着一个陌生男人回家,名义上是当保姆,但谁知道等待她的会是什么。 “没关系。”沈慎淡定地说,“工资日结,撑到哪天算哪天。” “日薪多少啊。”任思议随便问问。 “2k,一天。” 下一秒,一阵风擦过沈慎,沈慎回头,小姑娘已经自来熟地坐进了迈巴赫,对他露出甜美的笑容—— “老板,走吧!嘻嘻。” 第1章你不是人吗 血液 血液 车上,好冷好冷。 明明七月燥热的盛夏,在他的车上,任思议还是感觉到一阵彻骨的冷。 “麻烦关一下空调嗷。”她礼貌地对老板说。 “没开。”身边的男人静默端坐,也不刷手机,也不看杂志。 他与她中间隔了一个人的位置,坐姿十分规范,一双沉静的黑眸平视窗外夜色。 好像无事可做也不会觉得无聊。 任思议就不行,她坐下来就离不开手机,然后还对周围环境怪挑剔,不管是冷还是热,都忍不了一点。 “咦,没开吗。”任思议对前面的司机小声说,“麻烦开一下窗可以吗?谢谢。” 西装革履的司机透过后视镜,望了眼男人。 沈慎点了点头。 于是,任思议这边的窗户被打开了。 湿热的风吹进车内,顿时中和了车里寒冷的空气。 而风,从她的方向吹来,带着极其强烈的血腥气,吹向了沈慎。 其实沈慎一下车就嗅到了,她的血液气味…极其甜美。 自控力稍弱一点的家伙,恐怕会为此疯狂。 怪不得刚刚下车的时候,沈慎已经感觉到有其他同类在黑暗中窥伺了。 但不管多嗜血的家伙,也不会有胆子来他面前找死。 “哎呀。”任思议闲下来,才感觉到膝盖的疼痛。 她慢慢地卷起了阔腿裤边,果然膝盖被擦破了皮,有血渗出来,都弄脏裤子了。 沈慎扫了她伤口一眼,抬眸,看到后视镜里司机的瞳孔都已经开始收缩了。 很香,很甜的血液。 任思议“啧”了一声,也没太在意,农村长大的她小时候可不知道摔了多少次,这点小伤不算什么。 她将裤边放下来:“老板,你刚刚说的是日薪2000还是月薪啊?” 她有点不太敢确定,日薪的话,这也太太太太高了! “日。”男人惜字如金。 “那…工作的内容是什么啊?”她有点犹疑,毕竟这么高的日薪,涉h的她可不干! “上车了才问,会不会晚了。”沈慎嗤了声。 任思议偏头,男人那双黑沉的眸子,也缓缓转向她。 啊,他真的漂亮,甚至有点偏神圣感了,像画里走出来的神明,多看一眼都像亵渎。 任思议心虚地移开视线:“法治社会,我怕什么。” “你刚刚在躲什么?” “呃。” 法治社会,也免不了有小流氓作奸犯科。 所以,他会是流氓吗? 这么好看的人,就算对她耍流氓,好像也是她赚的更多点哎! 至于他弟弟…任思议还有点印象,比他颜值可差远了,但也还不错,皮肤也很白,但笑起来很阳光,眼神很魅。 任思议:“那个,请问有正规合同签吗?” 男人从前方座椅边的商务柜里拿出一份保姆雇佣合同,递给她。 任思议认真阅读合同中的注意事项,看起来还挺正式,就是纯当保姆,照顾患者饮食起居。 看到这份合同她就松了一口气,其实刚刚也有点懊恼自己太冲动,就这么跟陌生男人上车了。 果然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现在看来,如果是正规工作的话,就放心多了。 她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条规则,总结来说,就是要多多给客户提供情绪价值。 情绪价值,任思议可不要太会了,“崩老头”就靠这手艺吃饭。 “照顾饮食起居没问题,请问我需要给他擦大便吗?”任思议一本正经地问,“毕竟,你说他腿断了。” “噗。” 前面的司机没忍住笑出来,被沈慎望了眼之后立刻收敛笑容,故作严肃。 “如果他需要的话。”沈慎回答,“是的。” omg。 还要伺候这种活儿,任思议还没见过“真正”的男人呢!就要给男人擦大便了吗! 片里看的不算。 不过,2000。 什么护工保姆一天能赚2000! “你不需要担心。”沈慎说,“据我观察,他大小便暂时可以自理,只要情绪正常,就不会乱拉,可以自己擦。” 任思议:“那还有情绪不正常的时候?” “嗯,我弟弟做人性格并不稳定。” 不稳定到随地大小便,还不给自己擦pp也是…绝了。 算了算了,2000,活儿脏一点就脏一点吧。 任思议看到合同中有一条,不强迫乙方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她指着这条问沈慎:“他不会强|暴我吧。” 沈慎:“他目前是个残废。” “啊对。”她在想什么呢,断了一条腿的人,还能翻起什么浪来,还不是让她随便拿捏了。 任思议最大的担忧已经没有了,便又开始贪心起来。 “咦,合同只签两个月吗,两个月之后你们就不需要保姆了吗?”如果这份钱好赚,她还想长期赚呢。 沈慎:“不需要了。” 两个月,断掉的腿,就该长出来了。 但他没多说,任思议也不好再多问了,多问了显得贪心不足。 她在心里默默算着,两个月,每天2000,就算月休四天吧,她也能赚十万块! 大学四年的生活费说不定都有了,不需要爷爷奶奶再辛苦种地供养她,她要是成绩好能拿奖学金,还能给爷奶寄一些回去。 而且,有钱了,寻找失踪的爸爸也更容易些。 干干干,一定要努力干! 任思议心里美滋滋,满脑子都是大学的美好生活。 …… 车驶入了中央公园的私域小路,中央公园位于市区,但闹中取静,园区极大,部分规划作为公园,另一部分则是南市顶级富豪的别墅区。 沈家就住在这里。 夜间,公园路灯稀疏,间隔很远,才有一盏昏黄的孤光。 路两旁栽着高大的苍松和龙柏,枝叶层层叠叠压下来,在头顶形成一道幽深的拱廊。 夜风穿过林隙,发出低沉的呜咽。 任思议来过这里,白天的中央公园很热闹,晚上竟然如此阴森森。 车在道路尽头停下来,面前是一座别墅庄园,欧式风格,灰白色的石砌外墙,每一闪窗户,都是窄长的拱形,相当哥特风。 任思议推门下车,还没进屋,斜掩的门内,传来一道慵懒的声音—— “女人,还是让我逮到你了。” 任思议抬眸望去,一个男人穿着一件黑色丝绸睡袍,领口松垮地敞着,露出了冷白的胸肌轮廓。 他单腿倚墙站着,一个腿,裤管空荡荡,被风吹得乱飘。 即便一条腿金鸡独立,也不妨碍他的龙傲天的气质。 他有双漂亮的桃花眼,很魅。 因为之前见了惊为天人的沈慎,即便沈独的颜值也十分出挑,任思议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了。 “我找了你这么久,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跑掉了。”他用食指轻蹭过自己的下唇,眼神从下往上撩,望向她。 任思议:…… 只剩一条腿了,还能这么骚。 沉默了几秒钟,她转身面向沈慎:“老板,我可以要求加薪吗?” “加多少。”沈慎似乎早有预料,对这一切见怪不怪。 “每天多五百,算我的精神损失费。” “可以。”沈慎对她感同身受,毕竟,他已经忍受这个傻逼很久、很久了。 “成交。” 这时候,穿着黑色燕尾服的管家,推着一个坐在轮椅走出来,对沈独说:“少爷,您还是坐下来吧,您的腿不能站久了。” 沈独白了他一眼:“滚!” 别影响老子摆造型。 管家满脸担忧:“少爷…” 任思议牟足劲要好好表现,于是转身开始营业,眉眼弯弯,声音夹得很甜美:“沈少爷,正式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任思议,你可以叫我思思哦。” 说完,她接过了管家手中的轮椅,来到沈独面前,“少爷,请坐。” 沈独打量着她,她属于典型的淡颜系美人,皮肤白如冰瓷,整张脸干净又幼嫩。 偏她又瘦,肩膀窄窄的,锁骨小小一截,有种无端端就会激起男人保护欲的柔软气质。 上次见了一面,沈独就对她念念不忘的。 现在再见,她好像更漂亮了,真好,终于找到她了。 沈独没再拒绝,坐下来了。 她推着沈独进门,“以后,由思思来照顾你,有什么要求都可以对思思说哦。对了,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沈独玩世不恭地说:“叫我哥。” “好呢,沈独哥。” 就在这时,沈独似乎闻到了什么,鼻翼微微抽动,转过身,朝着任思议身上闻,仿佛一条金毛狗似的。 “好香,你怎么这么香!”他有点受不了了,如果不是腿脚不便,可能已经扑到她身上了。 “啊,可能是因为香水…”她出门前喷了点劣质浓香水。 沈慎经过两人身边,淡淡说:“来我书房,还有些事情交代。” 这句话,显然是对任思议说的,说完,他便率先上楼了。 老板叫,任思议当然不耽搁,松开轮椅,弯下腰对沈独甜甜一笑:“我先过去一下哦,等会儿再来找你。” 沈独已经被空气中弥漫的甜美气味迷呆滞了。 …… 沈慎的书房称得上壮观了,几乎三面都是巨大书架,而且有旋转楼梯直通三层,看起来简直就是个巨大的图书馆。 任思议记得来南市的第二周周末,去过南市一家网红图书馆,打卡拍照,那家垂直落地的网红图书馆,好像都没有他家书房大! 书架上放着各种语言的书,按照图书馆的编码顺序分门别类摆放着,社科类,文学类,金融类,珍稀古籍类… 有燕尾服管家推着长梯,爬上爬下,依次摆放着各类书籍。 任思议张大了嘴,走马观花地参观着这个漂亮的图书馆。 这么多书,他…他活到八十岁能读完吗? 更让她震惊的是他的书桌,那是一块巨大的蓝水晶桌,能坐下十几个人的样子。 灯光照耀下,水晶光滑流转。 她忍不住走过去,抚摸了一下光滑的桌面。 这到底是水晶,还是宝石,任思议傻傻分不清,如果是蓝宝石的话…… 她一整个刘姥姥进大观园了。 桌上,还有一颗十分漂亮的猫眼宝石,放在一个做工精美的小托架上,真像猫眼睛似的灵动。 她不敢碰这些东西,这房间里所有东西应该都是价值连城,碰坏了把她自己卖了都赔不起。 而桌对面前的沈慎取出了一个小型药箱,打开铜锁扣,从里面取出一个瓷药罐,又拿出一卷医用纱布。 “坐。” 任思议不明所以地在旁边软沙发上坐下。 沈慎用一支乌木药勺,从罐中舀出一团黑乎乎的膏体,带了点中药草木香,搅拌着。 任思议看着他慢条斯理地配药,那双修瘦冷白的手,骨节分明,优雅宛如艺术品。 “裤腿掀开。” “啊?” “你受伤了。” 任思议这才反应过来,他在说她的膝盖。 “啊没事的没事的,就是破了点皮,贴几个创可贴就好了。” 她以前受伤都是这么搞的,一个创可贴贴不住,她就贴好几个,拼接成一个超级大补丁。 表姐总嫌她土,又糙。 偏偏就是这个又土又糙的乡下少女,一来就成了班花,甚至校花,长得漂亮,成绩还比表姐好,表姐可讨厌死她了。 沈慎手里拿着瓷碟,瓷碟上站着那团黑乎乎的膏状物,并不因她的拒绝而放弃,耐心等待。 对于这种有钱人来说,时间不都是很宝贵的吗? 为什么他居然还有闲心关注一个小保姆微不足道的腿伤。 可能,他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有钱人吧。 也可能是因为自己长得太美了。 呸呸,想什么! 任思议不好意思再推辞,乖乖弯腰,将阔腿裤边重新卷起来,露出了微微渗血的膝盖。 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纵然是沈慎,也仿佛有些抵御不住,瞳孔微缩了一下,呼吸变得滞重,犬齿发痒。 好甜!好甜的味道。 他记不得多少年没遇到过如此香甜的味道。 他看了她一眼,少女还在专心致志地卷裤脚。 她的清丽干净的小脸蛋,完全配得上如此香甜可口的气味。 沈慎强迫自己收敛逸散的心神,单膝半蹲在她面前,将覆着药膏的纱布贴上了她的伤口,按压严实。 任思议有点飘飘然。 一个坐拥中央公园大别墅的顶级富豪,还是个极品大帅哥,居然,蹲下来给她处理擦伤。 任思议这辈子都没被人如此细致地对待过。 像在做梦。 她下意识地要接过纱布自己弄,沈慎喃了声:“别动。” 碰到他手的她,立马缩回手。 他手好凉! 像前几天任思议在爬行馆摸到的守宫蜥。 黑乎乎的膏体,透着丝丝凉意,原本隐隐的刺痛感瞬间被压了下去。 “这是什么药啊?”任思议从来没见过。 “云南白药。”沈慎剪掉绷带,淡淡道,“加了点其他草药。” 能够抑制她身上强烈血腥气的草药。 如果她再这样伤口外露,到处闲逛,恐怕他弟弟会疯。 他…也会。 沈慎不由得对她产生了好奇:“你以前受过伤吗?” “受过啊,我小时候经常受伤。” “那你还能活到现在。”他挑挑眉。 “老板,你说的这是什么话。”任思议坐直了身体,“皮外小伤也不会死翘翘吧。” 小伤不会死,但她的血液太异常了,一定会招来他的同类。 比如今晚。 “以前我在农村很顽皮的,爬树摘李子,跟臭男生打架,上山放羊。”任思议随口说道,“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 “农村?” “对啊,我是农村来的。”任思议大大方方地承认,“不过我照顾人还是有一套的,我奶奶以前干农活扭伤了腰,都是我照顾她,你完全可以放心。” “什么时候来南市。” “两年前,来读书。” “期间有受伤?” 任思议想了想,摇头:“好像没有了。” 离开了农村进了城,任思议的生活翻天覆地。 城里不能爬树摘果子,不能摸鱼,也没有羊群给她放… 每天就是学习学习学习…她的基础不好,所以十分刻苦努力,一放学就回家写作业了,也没机会在外面野玩了。 沈慎明白了。 同类几乎聚集在大城市,乡下人口稀少,极少有同类出没。 算她幸运,保住了性命。 “二十四小时内不要沾水。”他收起药箱,提醒了一句。 “哦,好,谢谢老板,您真是个好人。” “还有,为了你的小命着想,不要轻易让自己受伤。” “呃…”任思议觉得他说话怪夸张的。 她又不是受虐狂,哪能主动受伤,还不都是不小心嘛。 沈慎站起来,将药箱放回柜子里,背对着她说:“沈独说那些话,不用放在心上,他有点中二病,人不坏。” “没事没事,”任思议很大方地摆摆手,“拿钱办事嘛,什么甲方我没见过。他这样的,说实话,在我遇到的奇葩里,都不算什么。” 在她们崩老头赛道里,还有更油腻的。 她想了想,又补充道:“不过我提前声明啊,如果他对我动手动脚,我可能会忍不住使出女子防身术。虽然他腿断了,但我不保证不欺负残疾人哦!我力气很大的!” “随你。” “那老板还有别的事交代吗?” “没有了,你的房间在二楼左手第一间。” 任思议点点头,转身离开,心说这个老板还挺好说话的呢,人也正常。 不知道大不大方。 将来不干保姆工作了,也许能发展发展…成为客户。 不过,她的客户画像都是些缺爱的宅男,丑的居多,看他这冰山神颜,任思议打消了这个念头。 长他这样还能缺爱?倒反天罡了。 她出门后,管家关上了厚重的双开木质大门,转过身,望向了长桌边的沈慎—— “主人,从少爷出事以来,您已经给少爷换了八个保姆了,我有点担心。” 沈慎拿起一本厚厚的羊皮卷书,漫不经心问:“担心什么。” “进出人员太多,有暴露风险…” 沈慎淡淡道,“换得勤不会有危险,留得久,才会。” 管家似乎明白了什么,微微躬身,悄无声息退出了房间。 他呼吸着空气中残留那股令他心潮澎湃的甜美味道…… 每个同类都有自己的血液偏好。 譬如沈独,喜欢清纯大学生无论男女,而他…… 喜欢上位者的血液。 所以,很奇怪,嗅到这个小姑娘,他竟也会兴奋躁动,难以自抑。 第2章血液 Lucifer lucifer 这位长相十分端庄的年轻管家,带任思议大概浏览了一遍房间区域。 任思议算了算,她可活动的区域,不到整个大宅子的十分之一。 但是,其奢侈华丽的程度,已经让任思议心里无数个雾草雾草雾草冒出来了。 乡下少女误闯天家啊! 她特别在某小破站看“x叔带你看豪宅”的视频,见见世面开开眼。 但她发誓,视频上她看过的所有豪宅,跟这沈家大宅比起来,都是小巫见大巫了。 要在这么美好的大别墅里生活两个月,天哪,她不敢想她会变成一个多么开朗快乐的小女孩。 任思议想着想着,就忍不住笑出声来了。 管家严肃看向她,她立刻恢复表情管理:“咳,没事,您继续。” “三楼是主人的私人区域。”管家陆森板着脸,警告任思议,“没有主人邀请,绝不可进入,包括方才的书房。” “不能进去看书么?” “绝不能,除非获得主人允许。” 好吧… 爱看书的小女孩有点遗憾,但无所谓,拿了工资想买多少书没有。 “你叫他…主人?” “嗯。” “不能叫老板吗,这个称呼…” 任思议多多少少有点吐槽怪属性,笑道,“很不社会主义。” 管家依旧是扑克牌k脸,看着她。 任思议尴尬地咳嗽了一声:“当我没说。” 陆森管家继续道:“二楼有各种娱乐室和多功能区域,室内恒温泳池也有,你可以随意使用。” “都可以用吗!”任思议惊喜。 “在完成分内工作之后。”他补充。 “好的好的,当然当然。” 逛完一圈,任思议已经预感到自己未来的生活能有多幸福,她发誓一定要好好干,争取做到合同期满,如果能续约就更完美了。 她对管家打听起来:“陆管家,请问一下,家里两位主人平时都有什么喜好呢?” 投其所好,肯定没错。 陆森面无表情地说:“少爷喜好清纯大学生,至于主人,他喜好权势熏天的上位者。” 任思议:!!! 听听,这是人话吗? “我带你去二楼你的房间,稍事休息一会儿,您就需要去照顾少爷了。” “好的。”她还沉浸在管家刚刚那句话的巨大信息量里。 “陆森,不用你了,我带她去,” 沈独便倚在雕塑墙边,薄唇边衔了朵玫瑰,摆了个耍帅的造型,可是那个空荡荡的裤管依旧被穿堂风吹得乱飞。 任思议:…… 救命了,看到他就会被无语到想笑啊。 为了挣钱,她只能竭力忍住。 陆森:“少爷您需要坐轮椅!过度行走会影响您的恢复!请立刻停止这种危险的行为,否则我将报告主人。” “知道了知道了,一天到晚告老子黑状,跟tm个班主任似的。”沈独真的很烦他,吐了玫瑰,像个带了弹簧的圆规似的,一跳一跳地跳过来,把玫瑰送到任思议手边。 然后一跳一跳回到一楼房间里,滑着轮椅出来,管家陆森不想引起他的讨厌,已经识相地退下去了。 无声无息,任思议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就消失了。 她捧着玫瑰,对着沈独露出了标准营业的笑容,“谢谢哥送出的玫瑰!大哥长命百岁!爱你哦!” 沈独好像很吃她这一套,甚至很上头:“这是我哥在后花园种的路西法,”他又念了一遍英文名,“lucifer,我哥很喜欢这种花,要是被他知道我偷摘,肯定给我打断腿,但是为了你,我不怕,你喜欢我明天再去给你摘。” 任思议看着手中那朵淡紫丁香色的冷玫瑰,完全看不出来,楼上那位冷淡主人,竟然种出了这么漂亮的玫瑰。 她确实还挺喜欢的。 “你的腿,不会就是被你哥打断的吧?”任思议担忧地看向他,至少,装得很担忧。 “那不是。”沈独随口说,“是被那帮臭猎人…” 话音未落,管家陆森在阴影处“嗯哼”地咳嗽了一声,打断道:“少爷,您不该摘主人的花,我要去报告主人。” 沈独:…… “陆森一天不打小报告你会死啊!” 陆森离开了,沈独还在骂骂咧咧,而任思议不等他骂完就果断推着他进了电梯:“房间在二楼是吧?” “嗯呢,你的房间在二楼,就在我隔壁,方便我照顾你。” 任思议心想:我谢谢你了。 她笑着,用夹子音说:“期待呢。” …… 来到自己的房间,任思议小小的心灵,再度被震撼。 她原先想的是,普通佣人房吧,能有一个单卫就不错了。 没想到这个房间,简直堪比酒店总统套房了,她在小破站特别喜欢看豪宅啊探店高级酒店啊这类视频,眼前的房间,就算是拍视频也一定能有流量的奢华啊! 房间装饰是奶油色与淡金色的温柔搭配,脚下的羊绒地毯,软得像踩在云朵上,每走一步都陷下去一个小坑。 正中央是一张巨大的圆形大床,周围一圈香槟色的纱幔,像童话里的公主床。 除此之外,衣帽间,还有浴室与马桶分开的卫生间,圆形的大按摩浴缸,双人脸盆池带led补光灯。 在这样的房间里住上两个月,她何止会变成一个开朗快乐的小女孩,她简直要变成迪士尼在逃公主了! 如果不是沈独就在旁边,她真想跳上床,在床上来回打了两个滚呢。 沈独:“还满意吗?保姆小姐。” “很满意。”她保持着克制与冷静,不想显露自己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还不错呢。” “喜欢就行,上一个保姆在这里住得好像不怎么开心,走的时候还哭了,好像委屈了她似的。”沈独淡笑着,“还担心你不喜欢这间房。” 任思议心想,这么好的房间的,要走了谁不哭啊! 呃,听说这位少爷不太好伺候,前后都换了八个保姆了,任思议可不想中途就被换走,她谨慎地问沈独:“哥,前面的保姆哪里做的不好惹您不满意呢?” 前车之鉴还是得弄清楚的。 “没有不满意啊!”沈独漫不经心说,“都很好,一个比一个漂亮,还有个是我4号女友…” 忽然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他改口,“我对保姆的要求不高啦,漂亮,温柔,对我好就行。” 毕竟,他的4号女友住过来,活儿一天没干,每天陪着他吃吃喝喝开开心心,走的时候抱着他的仅剩的一条腿痛哭流涕舍不得走。 有时候,沈独觉得自己这该死的魅力,怎么这么让女孩着迷呢。 他真是一个都舍不得拒绝,可现代社会又不让三妻四妾,换在他出生的民国时代,也许还能考虑考虑一个个都要了。 任思议其实也觉得,沈独好像没那么难相处。 “但为什么前面换了八个保姆呢?” “是我哥啦。”沈独说,“他比较挑剔,有个保姆在他经过的时候,没忍住放了个屁,他就把人家辞退了。” 任思议:…… 记住了,冷淡哥面前不能放屁。 “所以,前面几个保姆,都是你哥辞退的?” “是啊。”沈独忿忿地说,“我都不忍心赶她们走,每一个走的时候都在哭,我最见不得女人哭。” 不哭才怪,让她离开这儿,她也要哭了。 “可保姆是请来照顾你的,不是应该以你的感受为主吗?” 沈独摊了摊手:“如你所见,我这位兄长十分强势,专制,霸道,我是反抗不了他一点。” 呃。 行吧。 看来的伺候好沈独不是第一要务,楼上那位…才是她要好好小心的对象呢! 沈独滑着轮椅,来到任思议面前,凑近她,轻嗅了嗅。 这举动,让任思议下意识地退了半步。 虽然心知肚明,这家伙肯定不老实想吃她豆腐,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才来的,但她没真的打算出卖自己。 她只做保姆的活儿,顶多辛苦自己多给点情绪价值。 想吃肉,门都没有。 “沈独哥,我有一点累了,头晕晕的。”她软软地说,装乖扮可怜最会了,“想休息一会儿呢。” 沈独有点奇怪,刚刚在她身上嗅到让他食欲大开的甜美气味,为什么凭空消失了。 现在闻她,没那种澎湃的感觉了。 就是一个普通却异常漂亮的人类雌性。 对于他们这来说,外貌很重要,他们是有极强审美力的物种,无论男女,留在身边的绝不能丑。 就算是家里的陆森管家,放在外面都是顶帅,去年好像还有个很出名的男模经纪公司想签他呢。 但除了容貌之外,旺盛的食欲往往伴随旺盛的x欲,所以其实他们选挑女人,气味也很重要。 沈独没再嗅到那种让他热血澎湃的气味,倒也没有深究,耸耸肩:“那思思宝你先休息,晚点再来陪我。” “恩!”任思议连忙问,“对了,沈独哥,想问问作息时间呢。” “我跟我哥,一般都是白天睡觉,晚上活动。不过这是暑假,开学了,我就恢复正常作息。” 好家伙,昼夜颠倒党啊。 居然两个都是。 看来任思议也要好好调整自己的作息了。 “知道了呢。”她推着沈独的轮椅出了门,关上门,转身直接一个弹跳发射,躺在了床上。 呜呜呜,大床的弹性好好哦,整个身下下去,丝滑的真丝床品包裹着她,好舒服! 这时候,任思议手机响了。 sd(抠搜男):【图片】 sd(抠搜男):【图片】 sd(抠搜男):“宝宝,工作制服你选一下~” 任思议都不用点开大图,直接就两眼一黑了。 第一张是黑色丝袜款女仆装,裙摆短到了大腿根,领口小圆领设计,配一双黑色丝袜,头戴白色蕾丝发箍。 很不正经。 第二张就更过分了,深v低胸女仆装,领口一路开到胸下,说是女仆装,倒不如说是某种角色扮演道具。 她都能想象自己穿上之后,弯腰擦个桌子会是什么灾难现场。 救命啊! 一套都不想选,这要是让爷爷奶奶知道她穿这么不正经的衣服,抄起扫帚追她三里地。 可是,看着这华丽的房间,羊绒地毯、真丝床品、圆形按摩浴缸…… 日薪两千五。 算了,穿就穿! 反正这里没人认识她,爷奶远在千里之外,总不会顺着手机爬过来揍她。 任思议选了黑色丝袜款,至少,比胸前门户大开要好一点。 不到一刻钟,敲门声响了。 管家陆森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外,双手捧着叠得整齐的衣物,黑色丝袜单独用一张雪梨纸包着,放在最上面。 “您的工作服。” 关上门,她抖开那套衣服。 裙子比她想象的还要短,站着不动还好,一旦弯腰或者蹲下,裙摆会直接缩到危险地带。 但幸好,幸好有安全裤。 黑色丝袜倒是质量极好,摸上去丝滑柔软,一看就不是便宜货。 女仆围裙是白色蕾丝边的,系在腰间,背后一个大的蝴蝶结。 她叹了口气,一件一件穿好。 站在衣帽间的大落地镜前,任思议看着自己。 不正经归不正经,好看是真好看,只在动漫里见过这样的装扮。 她对着镜子转了一圈,居然开始自我欣赏了。 “任思议你堕落了啊!” 但没办法,她得去照顾那位大少爷了。 她做好心理建设,拉开房门,走下楼梯。 却不想,高跟的小皮鞋踩不习惯,一下楼梯就把脚崴了。 任思议甚至连惊叫都来不及,身体跟着一歪,差点就摔下楼梯了,千钧一发之际,手臂被微凉的大掌稳稳拉住了。 任思议惊魂甫定地回头,与沈慎的视线,撞了个正着。 男人在她后方,身影修瘦颀长,低垂着头看她。 光从他背后的拱形窗招进来,在他身上勾出一圈浅金色的轮廓,面容藏在逆在光里,一双黑眸,沉静疏淡。 任思议:…… 她被他拉着,几乎无处可躲。 下意识地伸手,拉了拉裙子下摆,耳根红了。 沈慎顺着她的小动作看下去,那双笔直修长的腿,很美,脚踝纤细,踩着一双高跟黑色玛丽珍鞋。 他皱了皱眉。 沈独的品味一向令他嫌弃。 “能走吗?”他问。 “嗯,可以的。” 任思议踮着走了两步,刚刚崴了的腿一软,直接坐在了他脚边。 哎哟。 她揉了揉微肿的脚踝。 今天的血光之灾真不少啊。 沈慎垂眸,看向她。 她好怕被辞退啊,这么好的工作,错过了上哪儿找去! 于是,任思议爬行着准备下楼,像一条蠕动的黑色毛毛虫:“我没事儿,沈先生,一点事儿都没有,我能坚持工作!!!” 沈慎:…… 第3章lucifer 食物链 食物链 幸好,崴脚不算特别严重。 任思议脚踝处缠了一层纱布,沈慎给的药确有神效,不过几分钟便消了肿。 她一瘸一拐来到客厅,少年的轮椅停在落地窗边,看着窗外枯枝上一只寒鸦。 清冷的勾月悬于枝头。 房间没有开灯,月光衬得沈独皮肤苍白。 有一说一,其实这小子安安静静的时候,挺帅的。 但是呢,他显然知道自己帅,知道自己又帅又有钱,还特想以此展现魅力,就会有控制不住的油腻感扑面而来。 他回头,看到了“小女仆”任思议,眼前一亮。 然而,还不等他开口或动手,任思议走到他面前,收敛了前面阿谀或讨好的笑容说辞,一本正经地对沈独道:“沈少爷,在开始工作之前,我有一些话想跟您说。” 好难得看她如此严肃,沈独忽然有点不知如何应对,连忙点头:“你说。” “我是来工作的,不是过来卖身的。”她顿了顿,“我说话比较直,抱歉,你哥哥的确给了我不能拒绝的薪资,但我签的工作合同,内容绝对不包括出卖自己的身体。你让我穿这样的衣服,我穿了,但我只穿今天这一次,以后我都只穿自己正常的衣服,希望您不要介意。” 沈独露出了遗憾的表情。 毕竟,她穿着一身黑丝女仆装真的,真的,真的好看到不行。 “另外,就是我的工作内容,我只做保姆应该做的活儿。工作中,我拒绝所有肢体接触,甚至有时候包括言语的杏骚扰,我也拒绝,如果您不能接受,那我现在就辞职。” 任思议虽然经常和镇上精神小妹玩,但爷爷奶奶都教过她,人穷志不穷,再穷都要活得有尊严有底线。 她不想让爷爷奶奶失望。 沈独忽然从轮椅上站了起来,轮椅都飞出去了。 他一只脚站着,金鸡独立一般,愤声说:“老子只是个长得帅的、有魅力又多情的高富帅,但老子不是杏饥渴更不是qj犯,不是谁来都行!你以为我只是贪图你的美色吗!不是!我还想吸…咳咳咳…” 他气得脸红,又咳嗽了起来,一只脚差点站不住。 “哎,你坐下吧。”任思议看他这样子,赶忙把轮椅推过来,让他坐下,“有话好好说,不要着急嘛。” “我不是你以为的那种人。”他红着脸。 “那你还让我穿这种衣服。”任思议撇嘴。 “这不是正常工作服吗?” “哪里正常了!” “哪里不正常了,你不就是来应聘女仆的吗,穿女仆装有什么问题。” 任思议无语。 沈独冷笑:“心脏,看什么都黄,年纪轻轻少看些不健康好吧,这么可爱的女仆装,你品味不行。” 任思议竭力忍住不要翻白眼,对他露出了营业甜笑:“好好好,那我不喜欢,可以不穿吗。” “可以啊,随你。” 说话间,任思议透过落地窗,看到迈巴赫停在了别墅前,一身黑西装的沈慎坐了上去。 司机关上车门,迈巴赫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这个晚了,你哥还要出去吗?” “是啊。”沈独说,“我哥是夜猫子,白天睡觉,晚上工作。” “什么工作要晚上做啊?” “你没听过沈氏医院吗?就是晚上还能挂到专家号的私立医院。” “我当然知道啊。”任思议说,“白天只能挂到普通号,好多知名专家都是夜间号呢,全国闻名了,我奶奶有风湿病,本来都想去这个医院,但是他们家私立的,收费好贵。” “也可以不收钱啊。”沈独漫不经心道,“献血就行了。” “诶?献血可以免费治病吗?” “对啊,不过也不是全额免,看量减免吧,具体细则我也不太清楚。” “那我可以献血,让我奶奶来治病吗?” “可以啊,不过…” 沈独看着她,莫名其妙的占有欲,让他舍不得让她去献血:“风湿病这种小病,你带你奶奶去普通医院就行了,沈氏私立医院只看人类治不好的疑难杂症。” 任思议点点头,倒也是。 她多赚点钱,让奶奶去公立医院,人家还能走医保呢。 “所以你哥是医生吗?要晚上去医院上班。” “我哥不是医生,他也懂医术,但好久没听说他上手术台了。”沈独说,“他是沈氏医疗的创始人。” “我去!”任思议睁大了眼,“难怪你们家这么有钱啊,这家医院全国都有连锁哎,他现在肯定躺着赚钱了。” “不是全国。”沈独纠正,“是全世界,我们沈氏私立医院已经快开到南极去了。” “厉害!”任思议捧场地说,“这么说你们是医疗世家咯!你也会看病吗?” “不会。”沈独抬了抬下颌,“我只是个废物富家子。” 任思议:…… 那你很骄傲哦。 沈独的作息也不太健康,晚上会熬夜打电动,任思议陪了两个小时,就呵欠连天地倒在沙发上,一秒就入睡了。 “诶!起来,起来陪我玩。”沈独一只手拿手柄,一只手推她。 任思议睡觉睡得跟死猪一样,很难醒,不管沈独怎么推,困极了都只是嗯嗯啊啊地敷衍,眼皮就只睁不开。 沈独只能一个人玩了会儿《塞尔达》,觉得很孤独。 他最怕孤独了,可惜,孤独是永生者永恒存在的人生课题。 放下了手柄,看向沙发上的任思议。 任思议蜷着腿,睡在沙发上,一只手枕在脸颊下,另一只手无力地垂在沙发边缘。 她的呼吸很轻很浅,嘴唇微张,颈间几缕碎发散落。 她睡得很沉,对外界毫无知觉,沈独刚刚游戏音量开那么大都没有弄醒她。 她漂亮的锁骨,在领口的蕾丝边下,若隐若现。 沈独鬼使神差地放下了手柄,撑着轮椅扶手,站起来,单脚跳了一下,勉强稳住身形,然后慢慢地、慢慢地靠近沙发。 俯下身,靠得极近,呼吸几乎拂到她的颈侧。 那股甜美的味道,距离动脉如此之近,也是能够嗅到的,只是没有刚进门时强烈。 他的犬齿微微发痒。 就在他即将碰到她的时候,门被推开了,沈慎走了进来。 “在做什么?”他随手扔了公文包。 沈独身子一僵,回过头,看向兄长。 沈慎站在夜色中,黑西装是一丝不苟的平整。 “哥,她好香啊!”沈独眼底是赤luoluo的渴望,“我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香的食物。” “人类不是食物。”沈慎沉声说,“注意你的态度。” “我知道我知道,只是想跟你说,她真的很特别,好香啊!” 沈慎白了她一眼,走进客厅,来到吧台边给自己接了一杯冷水,一饮而尽,优雅地坐在单脚椅上:“上一个,你也这么说。” “哥,我有分寸,你放心吧,不会把人弄没的,你看之前那几个不都好端端的吗,走的时候还恋恋不舍呢。” “我说过,想留住你喜欢的女孩,就忍住你的食欲。”沈慎利落地说,“除非,你想我明天就把她送走。” 那沈独还是有点舍不得,他哥是不想他太早下嘴,控制不住自己闹出事儿来。 可除了血液之外,沈独还挺贪图她美色的。 小姑娘不上钩,在他哥的约束之下,他也不敢乱来,只能用金钱和美貌慢慢俘获她,一切都需要时间。 他叹了一口气,忍住心里翻腾的渴望,坐回了轮椅上。 沈慎放下杯子,走上大理石的台阶。 身后,沈独忍不住问了一句:“哥,有一点我不懂,为什么你不允许我狩猎人类,我们不就是食物链上下级关系吗?” 沈慎回头睨他一眼,像在看白痴:“你挡得了子|弹吗? 沈独摇了摇头,在国外游学那几年,他可是亲眼见过有同类被枪打死的。 “咱们这儿不是禁|枪吗?”他摊摊手,无所谓地说。 “这是你的幸运,不是人类。” “呃…” 沈慎想要的从来不是战争:“既然人类有能力消灭我们,那就不是食物链上下级关系。” 沈独天真地问:“那我们和人类是什么关系?” 沈慎想了想,回答道:“命运共同体。” …… 任思议在沙发上睡了一晚上,一觉醒啦已经是上午了。 她揉揉眼,从沙发上坐起来,看看手机,消息提醒,昨天的工资2500已经到账了。 还真是日结啊。 真爽。 白天宅子空荡荡,只有她和管家两个人,宅子里昼伏夜出的两兄弟都要睡觉。 她很好奇,问花园里正在浇花的管家陆森:“这么大的宅子,只有你一个人服务吗?” “嗯,主人不喜欢人多。” 真是孤僻啊。 “所以,做饭打扫都是你做咯,你忙得过来吗?” 陆森:“你在质疑我的能力?” “啊没有没有。”任思议连忙摆手,“随便说说。” 陆森不理她了。 难相处。 任思议又问:“白天没活儿,我想出去逛逛,可以吗?” “随意。” 任思议离开了别墅,溜达着走出中央公园,这偌大的公园晚上阴森森的,上午有不少锻炼的人群。 她一路走出来都没看到其他别墅,好像整个公园只有沈家的别墅,坐落于森林内部。 很壕了。 任思议径直去了图书馆,找了本中医针灸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打发时间。 她没什么远大目标,志愿填报的是中医药学,准备大学多攒点钱,毕业了去中医馆工作,将来如果混得好,能攒点钱就自己开个中医诊所。 留在大城市很难,尤其是她这种乡下小地方来的女孩。 但她一定要站稳脚跟,将来把爷爷奶奶都接到城里来享福,找到爸爸,一家人就团聚了。 下午,手机里来了一条wx消息。 蜻蜓仙尊:“哈喽哈喽,在吗?” 任思议看着这个陌生的微信名,不太熟,点开对话框,两人没有聊天消息,除了昨天傍晚有个30块的红包领取记录。 想起来了,是昨天那个算塔罗的骗子。 不过…要真细说起来,她晚上被流氓跟踪,摔了一跤,膝盖都摔破了。 确实见了血,血光之灾也不算胡说。 可爱神经质:“在,有事?” 蜻蜓仙尊:“我的卦灵验了吗?【斜眼笑】” 任思议拧着眉头,随手打字道:“三十不退,灵了也不退。” 摸了摸膝盖,倒是不疼了,沈慎的药还真管用。 蜻蜓仙尊:“不是找你退钱的,今天还没开张,要不要再帮你算一卦。” 可爱神经质:“暂时没什么好算的啊。” 虽然她领了工资,但这神棍…休想再从她身上赚到智商税了。 蜻蜓仙尊:“你爸叫任屹,五年前进城务工,次年失踪,对吗?” 可爱神经质:“!!!!!!!” 任思议可没跟他说过老爸的名字。 可爱神经质:“你有我爸的消息?” 蜻蜓仙尊:“没有啊。” 可爱神经质:“那你怎么知道他的名字。” 蜻蜓仙尊:“算出来的啊,现在信了吧。【嘻嘻】” 大概半小时之后,蜻蜓仙尊来到了省图书馆。 因为省图就在中央公园,任思议跑不了太远,她雇主随时醒了可能都会找她,所以她下单了上门算命服务。 蜻蜓仙尊收了她100块,十五分钟之后,来到了省图三楼的自助饮水休息区。 任思议就坐在那里,焦急地等他,他出电梯,她一眼就认出来了,拼命招手让他过来。 他穿了件蜡笔小新卡通t恤搭黑裤,看起来又年轻了几分,任思议确定他根本可能跟她差不多年纪,五官倒是清秀白净,一米八的瘦高个子,有点小帅。 蜻蜓仙尊看到她之后,小跑过来,坐下之后,任思议把刚买的柠檬水推过去:“麻烦大师了。” 感觉到他确实有两把刷子,任思议对他的态度尊敬多了。 “不要叫我大师,听着怪像骗子的。”他笑了,“我叫李洱,洱海的洱。” “任思议。”她也自曝了家门,不再多寒暄,直入主题,“你再帮我算算,我爸到底在哪里?” 李洱从书包里拿出了那沓有点旧的塔罗牌,按照顺序摆开,中间让任思议配合的地方,她也慎重地配合摆放了。 最后,抽出了一张牌。 诡异的是,和昨天一样,抽到的仍旧是倒位的死神。 看到这张牌,任思议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李洱看了看那张牌,沉默了很久,任思议紧张地看着他,但是没有打扰他的思考,更加不敢追问。 她怕问出和昨天一样的答案。 良久,李洱终于开口:“你爸…尚在人间。” “啊,真的吗!”任思议大松了一口气,捂着砰砰直跳的心脏,“只要还活着就好。” “我说的不是活着,是在人间。”李洱那双狭长漂亮的丹凤眸,睨了她一眼,“但和死了…没什么两样。” 第4章食物链 上位 上位 任思议诧异地问:“什么意思?什么叫和死了没什么两样?” 李洱神秘兮兮地说了句:“天机不可泄露。” “……” 任思议摸出了手机:“要多少,开口就是了。” 反正她现在有钱。 “不是为了赚你的钱。”李洱慢条斯理收了塔罗牌,也没好好整理,乱七八糟忽然扔进他脏兮兮的旧书包里,“这世间,有些东西超越了你们普通人的认知范畴,知道了反而不好。” “你们算命的都这么谜语人吗?”任思议有点无语,抱着手臂说,“既然不能说,干嘛巴巴跑过来,我告诉你啊,你今天要是不说清楚,我是不会给你一分钱的。” 李洱揉了揉自己乱糟糟的短发,泄气地说:“这年头,赚点生活费真特么难啊。” “既然说了,干脆就直说好了。” “先v我50,免得你反悔。” “我v了你不说怎么办。” “那剩下50我不是也收不到了吗。” 她想想,有道理,于是给李洱转了钱:“好了,讲吧。” 李洱确认到账,稍稍坐直了身子,压低了声音:“你听说过,世界上有能把人吸死的蝙蝠吗?” “小时候看科教频道,有介绍过,叫什么吸血蝙蝠来着。我看了之后,还做了好几天噩梦呢,我们农村傍晚的时候经常有蝙蝠飞,吓死人了。” 李洱耐心听她说完,又开口道:“不用怕,吸血蝙蝠位于美洲中部和南部,中国是没有的。” “后来我就知道了。” “中国没有吸血蝙蝠,不代表没有其他东西,譬如…”他沉吟了片刻,喃了两个字,“蚊子。” 这已经是他第二次提到“蚊子”了,任思议拧着眉头,看着他高深莫测的样子:“你还真是很喜欢蚊子啊,难怪叫蜻蜓仙尊,因为蜻蜓专吃蚊子是吗。” 李洱笑了:“对。” “所以,吸血蝙蝠,蚊子蜻蜓,这些跟我爸的失踪,到底有什么关系啊?”任思议有点没耐心了。 “我说的蚊子,不是你理解的那种蚊子。” “退钱退钱退钱!”任思议已经不想听他打谜语了,伸手就要去抢他手机。 “哎哎哎!”李洱连忙举高了手机,“我是怕说出来吓着你。” “我从小被吓大的!”任思议鄙夷地看他一眼,“你知道我们农村经常闹鬼吗,我亲眼看到我奶奶被鬼上身过,什么东西还能吓到我。” “哇鬼上身这么疯狂的事你都见过,那你爸变成吸血鬼这种小事,应该还是很好接受的吧。”李洱语速很快,说完勾起嘴角,甜美地笑了。 “……” 任思议眨巴着眼,他也眨巴着眼,两人四目相对。 人上一次当是意外,上两次当就是蠢! 她真没想到自己能蠢到这种地步,竟然还能相信这个神棍! 任思议忍着火气,没拿着书包直接给他脑袋来一下子。 “吸血鬼,你妈才变成吸血鬼了呢!” 她起身怒气冲冲地走了。 身后,李洱冲她喊了句:“喂!剩下五十块,还没转呢!” 任思议:“等着吧你!” 小姑娘走远之后,旁桌一个白发老者缓缓放下了手中的古文竖版书,走到李洱身边,尊敬地唤了声:“小师叔,让血液如此珍稀的人类住在那只大蚊子家里,真的没问题吗?” “如果是一般的小蚊子,我倒还真不放心。”李洱冷笑了一声,“但那位…他的行事分寸,不用担心。” 老者眼底有了几分兴奋的光芒:“如果这只诱饵,真能帮我们把大蚊子引出来,消灭掉,那小师叔您就立大功了。” “立不立功无所谓。”李洱去自动售水机边,买了瓶冰可乐,“我只想让世界清净点。” …… 一不小心,就在图书馆呆到了傍晚,紧赶慢赶回去,沈慎已经在正餐厅用餐了。 他拿着银质刀具,优雅地切割着带血的牛排。 “对不起,对不起!我上班迟到了!”任思议一个劲儿道歉。 希望别扣工资啊。 沈慎睨她一眼:“去哪了?” “省图,去看书,距离本来不远的,但中央公园内部路太绕了,我差点迷路,就回来晚了。” “如果没重要的事,不要出去乱晃。”沈慎说。 “呃…” 在安全方面,沈慎相对比较谨慎。 因为她在他家工作,如果被人知道,大概会有很多人想和她建立联系。 甚至,一些烦人精也会找上门来。 他不愿意因为一个小女仆,产生这种麻烦。 任思议脑瓜子一转,试探地说:“那沈先生,请问…白天我可以在你的书房看书吗?” 静候一旁的陆森顿时睁大眼,不可思议地看向任思议,没想到这小姑娘竟然会提出如此大胆的请求。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沈慎点头:“可以。” 陆森:!!! 等任思议喜滋滋退下之后,陆森实在忍不住,问了句:“主人,她有什么特别?” “没有。”沈慎用餐巾拭了拭薄唇。 “那您为何对她如此特别,我为您工作了十年,您从未允许我在您的书房看书。”陆森尽可能用平静语气说出有点吃味的话。 沈慎睨了他一眼,放下餐巾:“你又没问。” “意思就是,如果我问的话,答案是可以的吗?!” 沈慎:“可以。” 陆森:…… 沈慎的书房是真的大啊,不仅大,藏书还多,任思议甚至找到了很多古籍珍本,真不真的也不知道,但是看起来很真,因为一翻都快掉渣了。 《黄帝内经》、《齐民要素》、《伤寒杂病论》……都不是现代印刷版,而是看不太懂的古文版。 除此之外,还有一大堆西方的典籍藏书,甚至连羊皮纸书都有。 他这一屋子书,与其说是书,不如说是古董吧!!! 任思议都不太敢碰那些看起来很古老的书,只看印刷书。 沉醉其中,不可自拔。 对于书籍爱好者来说,住在这里简直就是天堂了。 白天,沈独要睡觉,任思议没什么活儿干,就呆在沈慎的书房里,她发现沈慎并不是白天都在睡觉。 譬如下午,他会在书房里安静看书,不过好像不太喜欢阳光,只要他过来,整个书房的窗帘就会徐徐闭合。 任思议本来特别喜欢坐在落地窗边晒太阳的,只要看到窗帘阖上,就知道一定是主人来了。 任思议也有好奇地问沈独:“你哥晚上都在工作,白天只睡上午ok吗? 沈独摆摆手,漫不经心道:“老年人,觉少。” 任思议“啊”了声:“你哥看起来也不老啊,也就二十六七岁的样子,很年轻。” 年轻英俊,还很有本事。 “总之,他是个老东西,跟我没得比。”沈独凑近了任思议,“我又帅又年轻体力还好,要不要考虑考虑。” “考虑什么?” “当我女朋友。” “你不是已经把我备注成你十三号女友了?” 沈独:…… “你怎么知道!” 任思议:“我是个善于观察的保姆。” “……” 一整晚,沈独都在向她道歉,说自己现在绝对是单身,备注是很久以前、刚认识那会儿写的,现在她是一号,没有其他人了! 一号还是十三号,任思议并不在乎。 她不觉得自己会成为沈独的女友。 绝不和客户谈恋爱,她是很有工作原则的! …… 午间,任思议坐在落地窗边,手里拿着本旧版《呼啸山庄》,昏昏欲睡。 电动窗帘缓缓阖上,将阳光一缕不剩地赶了出去,厚重的丝绒帷幕就在她面前合拢,正好适合午休。 任思议偏头,看到沈慎走了进来。 平时他都穿西装,一丝不苟的禁欲范儿,但醒来之后,会穿偏柔和的居家衫,没了平日里的高冷疏离,显得温柔多了。 他皮肤真的好白啊。 看来夜间活动、不爱晒太阳是真的能美白,任思议有点羡慕他。 正欣赏着帅哥呢,手机铃声突兀地响了起来—— “客官不可以,你靠得越来越近,你眼睛在看哪里,还假装那么冷静。” 任思议吓了一跳,赶紧接听了电话,而书柜尽头,沈慎也朝她投来无语的一瞥。 她找了个没存在感的书柜角落,缩着,避开了他的视线。 是奶奶的来电。 “奶奶呀。”她压低了声音,只用呼吸说,“最近身体还好吗?找我什么事。” “啊,对,空调是我给你们买的,昨天刚下单呢,今天就到啦。” “不贵不贵,有补贴的,也才一千多出头。”任思议小声说,“天气热起来了,你们不要舍不得用电,今年夏天听说好热的,一定要开呀。” “放心吧我现在在外面兼职,能自己赚钱。” “姑妈找你了吗?哼,我才不回去,我讨厌许露露。” “幸好是表姐不是亲姐,算了不说了,反正你们不许心疼电费不开空调,家里电费我来交,就这样,挂啦。” 任思议三下五除二挂掉了电话,再抬头望过去,书房空荡荡,已经没有了沈慎的身影。 不过很快,就看到一个陌生男人在管家陆森的引导下,走了进来,朝着会客厅走去。 任思议蹑手蹑脚走出去。 本不该偷看的,但任思议就是个好奇宝宝。 她左右看了看,走廊空无一人,陆森不知道去了哪里,于是她屏住呼吸,悄悄凑近了门缝。 会客厅里,沈慎坐在主位的单人沙发上,姿态随意。 居高临下的从容,体现在对方见他需要穿最正式的西装。 而他,只需要穿休闲的居家衫即可。 刚刚进来那个人,坐在客位上,任思议觉得他很面熟。 陈远志,盛恒集团的董事长,身家几十亿,经常出现在财经新闻上。 不过,镜头前意气风发的中年男人,此刻面对沈慎,却双手紧紧交握,略显紧张和局促。 甚至,还有点恐惧。 “沈先生,这件事真的要麻烦您了。”陈远志声音里带着谦卑,恳求道,“我已经走投无路了,这世上,除了您,没人能帮我。” “啊对了,这是我备下的薄利,请沈先生笑纳。” 他从随身携带的黑色皮箱里,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东西。 那是一只通体金黄的乌鸦雕像,纯金打造,每一根羽毛都雕琢得纤毫毕现。 乌鸦的眼睛镶嵌着两颗深红色的宝石,宛如活物一般。 任思议:!!! 开了眼了。 沈慎却看也没看那只金乌鸦,仿佛那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廉价摆件而已。 “我不需要这些。”他说。 陈远志咽了口唾沫,脸色有些苍白。 这时,管家陆森从会客厅的另一侧走了进来,手中端着一个银质托盘。 托盘里盛着一只晶莹剔透的空高脚红酒杯。 酒杯旁边,搁着一把小刀,刀刃尖锐锋薄。 “你知道我的规矩。”沈慎坐姿放松,双腿张开,倚在沙发边。 俨然上位者坐姿。 陈远志咬着牙,拿起了刀子,眼神似下定了决心。 就在任思议看的津津有味的时候,管家陆森转身出来。 任思议来不及躲闪,和陆森撞了个正着。 陆森的脸色一沉,迅速将身后的门关上。 任思议想到自己失踪的父亲,腆着脸,好奇地问陆森:“那个人是盛恒集团的老总哎,他也要来求沈先生帮忙吗?沈先生真厉害啊!他能搞定很多事情吗?” 陆森冷淡地说:“不该问的别问。” 第5章上位 blood blood 虽然被陆森赶走了,任思议仍躲在车库回廊边等着。 约莫半个小时,盛恒集团的陈远志便从别墅大门走了出来。 庭院地灯照着他灰白的脸,他微佝偻着背,右手紧紧握着左手的手腕。 那里好像缠了纱布,隐约还渗着一点暗红。 但陈远志的表情并不痛苦,像是卸下了什么千斤重担似的,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站在台阶上,脸上还带了点笑。 显然,他用别的方式让沈慎帮了他。 看到盛恒集团老总这样的大老板,都要如此卑躬屈膝来求沈慎帮忙,任思议就知道家里这位“主人”不是一般人。 想到自己失踪多年杳无音讯的父亲。 如果沈慎愿意帮帮忙,帮她打听一下,说不定有希望? 不过,任思议转念一想,陈远志送他一座几公斤的金乌鸦像,他看都不多看一眼。 请他帮忙的代价不知道有多高啊。 她什么都没有,人家凭什么帮她呢。 算了。 走一步看一步吧,先干好自己的工作。 …… 她尽职尽责地给沈慎当保姆。 大部分杂活,譬如准备晚餐、或者擦拭家里古董打扫卫生这些事,都有管家陆森。 有时候,任思议真觉得管家陆森太六边形战士了,偌大的别墅,被他一个人管理得井井有条。 能留在沈慎身边的,果然没有一个是简单角色。 于是,留给任思议唯一的工作,就只剩下一件:陪大少爷玩。 沈独因为腿伤,被困在家里休养了快一个月。 他本来就是爱玩爱闹的性子,整天对着天花板和电视屏幕,闷得都快长白毛了。 这天后半夜,他接到一通狐朋狗友的电话,那头闹哄哄的音乐声顺着听筒传过来,勾得他心痒难耐。 不过,他一个人可走不了,得让人帮忙。 除了任思议,没人能帮他。 他哥禁了他的足,不让他出去乱晃,管家陆森绝对不会放他走,不过好在,陆森并不是全天二十四小时无休的超人,后半夜等他哥去工作之后,陆森会有一段休息睡觉的时间,趁着这个时候,让任思议推他出去。 计划很完美,只要任思议愿意配合。 任思议还不知道他哥禁他足,白天睡够了觉,晚上倒是不困,能陪他玩到日出。 所以晚上沈独一直竖着耳朵听听楼上的动静,直到楼上安静下来,确定陆森睡下了,他一边若无其事地操控手柄,一边用那种超绝不经意的语气开口:“诶,思思,我几个朋友约我出去玩儿,走啊,陪我去。” 任思议放下手柄,打了个呵欠:“去哪里啊?” “酒吧。” “你现在…能去吗?”她看了眼他腿上固定着的支架。 “不是有你吗。” “我是说,你哥让你去吗?” 沈独嗤了一声,不以为意:“有什么不让的?我是腿伤了又不是成废人了,总不能一辈子待在家里发霉吧。” 任思议想想也是,他都成年了,他哥也没说过不许他出去的话。 “好吧。”任思议绕到他身后,握住轮椅的推手,推着他轻手轻脚地出了别墅大门。 夏日的夜风很闷热。 出了大门,沈独对她说:“帮我叫个网约车,目的地设在blood酒吧。” “二少爷出门没司机吗?” 司机当然有,可他哪儿敢叫啊,前脚叫了司机,跟着他哥就知道了。 他用吊儿郎当的腔调说:“这么晚了把人叫起来干嘛?我又不是我哥那种资本家,我对佣人都很好的,他们也是人嘛,要睡觉的。” 任思议:…… 那我不是人嘛。 算了。 看在日薪两千五的份上。 她面无表情地叫了车,很快,一辆白色网约车驶过来。 她费了些力气把沈独连人带轮椅弄上车,关上车门,车子朝着夜色深处驶去。 blood酒吧开在郊外,并不在市区热闹的娱乐街。 这里好像是旧厂房改造的艺术区,从外面看,很低调,不像一家酒吧。 没有灯牌,没有店招牌,任思议推着沈独走进去,穿过一条幽深的走廊,进了大厅。 冷气扑面而来,任思议打了个寒战,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妈呀,好冷! 就把内部是黑白装修,穹顶很高,悬挂着几盏造型凌厉的金属灯具。 舞池里大家张牙舞爪忘情地跳舞,不知道是不是灯光的原因,每个人脸色都极致苍白。 任思议只觉得冷,冷得像是走进了一个冰窖。 这空调电费跟不要钱似的。 包厢在走廊尽头,门推开,宽大的环形沙发上坐着七八个年轻男生。 看起来年纪都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又帅的也有普的,大部分男生身边都有女孩陪坐着。 门一开,所有人的目光一起投来。 “沈哥!你可算来了!” “就等你了沈哥,快快快,坐这儿坐这儿。” 立刻有人起身让出最中间的位置,旁边的男生殷勤地递上酒杯:“沈哥,好久没见了,罚一杯啊。” “行啊。”沈独端起酒杯直接就喝了。 任思议注意到,沈独身边那种前呼后拥的架势,不像是在对待一个朋友,反而像在对待贵客似的。 任思议在沈独旁边坐了下来。 刚一落座,坐在她另一侧的一个瘦高个男生就歪过头来,直勾勾盯着她。 盯得她很不舒服。 还有更过分的,那人居然靠了过来,鼻翼轻轻翕动,在她颈上嗅了一下。 靠! 这么没边界感吗! 任思议身体条件反射地往沈独那边一歪,拉开了距离。 沈独的手臂靠了过来,搭在她身后的沙发靠背上,松松地揽着。 他掀起眼皮,看向那个瘦高个男生,随意却又带了点威慑:“我女朋友,都老实点。” 几个男生对视一眼,连忙点头应声。 下半夜,沈独和他们划拳喝酒,任思议唱了几首歌,有点无聊,唱完就窝回沙发角落里,托着下巴看他们玩闹,有点无聊。 但也必须陪着,这是她的工作。 她注意到角落里一对男女在接吻,他俩吻得很热烈,像是啃噬。 一缕殷红的血,从女孩嘴角溢出来,蜿蜒着淌过下巴。 那男人伸出舌尖,把那道血迹舔干净。 被咬破嘴唇的女孩,非但没有推开他,反而在笑,似乎一点都不觉得疼。 任思议看得一阵鸡皮疙瘩。 她小地方来的,哪见过这种花招! 那个男生一边舔着嘴角残余的血,一边撩起眼皮,目光直勾勾地望向任思议。 那眼神让她胃里翻了一下。 她再也没办法在这个房间里待下去了,拽了拽沈独的衣角,小声在他耳边说:“四点了,沈独哥,我们回去了吧。” 沈独喝得已经有些上头,脸颊绯红,含含糊糊地说再玩一会儿。 任思议又等了几分钟,看他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实在待不住了,只好道:“那我先出去透透气,在外面等你,你要走了就给我打电话。” 沈独仰头灌了一口酒,继续和朋友玩骰子,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任思议起身离开包厢。 外面太冷了,她抱紧手臂,低着头,往大门的方向走,穿过舞池大厅的时候,她感觉到有人在看她。 很多人,她经过的每一个人,无论是吧台边端着酒杯的男人,还是舞池边踩着高跟鞋的浓妆女人,都扭过头来看她。 一张张脸在冷白的灯光下显得毫无血色,惨白惨白的,像是戴了一张张面具。 任思议心跳骤然加速,头皮一阵阵发麻。 这里…太诡异了! 她感觉自己好像一只小白兔误入了肉食动物的巢穴。 任思议不敢再看,低下头加快脚步,通往外面的是一条狭长的地下走廊。 迎面一个高个子男人走过来,穿着一身黑色,很瘦,就在两个人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他忽然停了脚步,鼻翼动了动,像是捕捉到了什么气味。 然后,他冰凉的手攥住了她的手腕。 任思议惊得魂飞魄散,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往后一推,脊背重重地撞在墙面上。 那个瘦高的男人欺身上前,把她牢牢按在墙上,低下头,一张瘦削的脸凑到她的脖颈边,鼻尖几乎贴上她的皮肤,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那一瞬间,任思议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你干什么?!”她尖叫出声。 男人抬起头来,一双眼睛直直盯着她。 那双眼睛很黑,瞳仁却很小,不断收缩,宛如黑洞般吸住了她。 任思议想要挣扎,想要推开他,可好像被抽走了所有力气,意识迅速被一股巨大的困意淹没。 世界在眼前旋转、模糊、变黑。 她身子一软,什么都不知道了。 …… 包厢里,沈独喝得已经不知天地为何物,歪在沙发上,手里还拎着酒杯。 旁边一个哥们提醒道:“沈哥,天快亮了,你得回去了。” 沈独睁开迷蒙的醉眼,看了眼手机屏幕上的时间。 凌晨五点。 “卧槽。” 他酒意瞬间吓醒了一大半。 完蛋,得赶在他哥下班回来之前,赶回去。 他慌乱地摸出手机,拨了任思议的号码。 嘟嘟嘟,没人接。他挂断又打,连打了三个,一个都没接通。 “去,去找我女朋友。”他撑着沙发扶手坐直身体,有些急了,“快点,把她找回来。” 几个朋友起身出了包厢,沈独坐在沙发上,不停给她打电话,心里很不安。 过了几分钟,一个朋友快步走进来:“不好了,沈哥,有人看到你女朋友好像被带走了。” “靠!!!” 沈独的酒意完全醒了,只剩下铺天盖地的慌乱和恐惧。 完瘠薄蛋了。 …… 沈慎从医院走出来,黎明将至,天边泛起一线灰蒙蒙的微光。 沈独的电话打了过来,声音颤抖,很慌张:“哥!思思被人抓走了哥!你快想想办法!” “哪里被抓走的。”沈慎脚步没停。 “blood,就是…血族酒吧。哥,她是被同类带走的。”沈独声音似乎带了哭腔:“怎么办啊哥!要是…要是闹出人命的话,就完蛋了!” 沈慎揉了揉眉心。 一刻钟后,车子停在了blood酒吧门前。 穿过幽深的走廊,进入了就把大厅,大厅里还有很多人,但音乐已经停止了,大家都聚在大厅不敢走,窃窃私语地讨论着什么。 沈独的轮椅就靠在大厅吧台边,旁边站着酒吧的老板,正在慌里慌张给他调监控,额头上也有汗。 沈慎走进大厅的那一刹,所有人都停止了说话,一齐望了过来。 但是,当他走近他们之后,他们眼神中的虔诚变成了敬畏,回避了他的视线,低下了头。 没有一个人敢抬起头来,没有一个人敢和他目光接触。 沈慎没看周围人,他朝着沈独大步流星走过来。 沈独看到他,一声“哥”都还没喊出来,沈慎抬起了手。 沈独直接从轮椅上腾空而起,身体在空中划出一道直线,重重地撞在了身后的墙壁上。 轰的一声。 墙面以沈独为中心,凹陷下去一个巨大的坑! 第6章blood 不要抱我 不要抱我 沈独是个sb,沈慎一直都知道。 但他一直包容他,甚至有点溺爱他,把他保护得太好了,才让他在血族如此曲折苦痛的历史中,保留了这样一份天真无邪。 他们不是亲兄弟,他不可能有这么蠢的弟弟。 他是沈慎的同袍战友之后。 百年前,他出生入死的同袍战友,牺牲于抗击外敌的战场之上。 沈慎一直引以为憾,没能救得了他。 在战役全面胜利之后,他来到亡友所在的村庄,带着礼物和足以让他们富足地过完一生的钱财,去看望他的妻儿幼小,才得知他的妻子已经在战争中去世了,幼子也没养得活,仅剩了一个十九岁的大儿子,也重病缠身,将不久于人世。 那是沈慎第一次见到战友的大儿子,他躺在满是补丁的床榻上,被疾病折磨得瘦骨嶙峋。 即便有钱,也救不了他的病,何况那时生活实在艰难。 沈慎看得出来,他可怜的小命,也就这两天了。 他来到他身边,宛如如死神一般。 如果,他实在痛苦,沈慎可以帮他终结这一切。 可是少年那双瘦如枯骨的手,紧紧攥住了他的袖子。 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但是眼底,却满是求生的渴望。 这令他不禁又想到了炮火喧天中满身是血、却紧紧攥着他袖子的战友的脸。 他临终托付,若他能活着等到黎明的降临,求他帮他照拂一家幼小。 沈慎这一生,心软的时候太少了,这一次便是。 他“救”了那个孩子,让他成了自己的弟弟。 可后来,他后悔过很多次。 那不是活,他一直都知道,行尸走肉一般永生于这世间,直到时间的尽头,直到再一次陨石撞击地球让他们这被诅咒的生命如同恐龙一般彻底于世间绝迹。 沈慎思考过很多次生命的意义,得出的结论便是:没有意义。 既然如此,被他创造的生命究竟算什么… 他被这个问题困扰折磨了很久。 不过,做都已经做了,不管沈独如何愚蠢,好歹养着,他答应了好友要照拂他的后代。 沈慎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 他会用自己一生,去践行承诺。 …… 沈独滑落在地,捂着胸口剧烈地咳嗽起来,脸色惨白,嘴唇哆嗦着,却一个字都不敢辩解。 沈慎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沈独爬到他脚边,抱住了他的脚,额角青筋暴起,哀嚎着:“哥,你打死我都行,人没了,先把人找到好不好?我不想她死。是,我是想尝尝她,她很鲜美,可我从来都不想她死…” 沈慎没办法真的一脚踹死他,虽然有些时候,他真的会被这蠢货气到想杀人。 譬如被猎人的阵法困住,弄丢自己一条腿的时候。 这时候,店老板端着电脑过来,恭敬地将监控中的画面呈给沈慎:“沈先生,把人带走的是个新面孔…不是我们这一带的,才会这么不懂规矩,我现在就让人去找,您放心,我…我一定把人找到。” 人是在他的店里没的,店老板自知有脱不了的干系,现在他真是怕极了,心慌极了,好担心被大佬迁怒… 这时,一只黑色乌鸦穿过下场的通道,飞入舞厅之中,立足于沈慎的肩上,“渣”地叫了一声。 “不用了。”沈慎转身,大步流星走出门,“我知道人在哪里。” 身后,沈独被人扶上了轮椅,滑着轮椅追上他:“哥,我跟你一起去!” “滚回去。”沈慎头也没回。 …… 任思议完全是被疼醒的,手臂上有尖锐的刺痛传来,像有什么东西咬进了肉里。 她睁眼,头顶是灰色的水泥墙,昏黄的灯泡晃晃悠悠。 好几个男人围着她,有人在舔她手臂上的伤口。 她在流血,好疼啊! 又有个男人贴上了她颈子,轻轻舔了下。 一阵冰冷的鸡皮疙瘩升起来,任思议张了嘴想尖叫,可是她发不出任何声音,身体也好像不是她的了,完全动不了。 任思议眼睛瞪大,眼眶里迅速有了泪,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怕极了,这几个男的,是想轮j她吗。 她想喊救命,可她喊不出来,就像被鬼压床一样,意识醒着,身体却动不了。 天哪!这里是什么地狱! 在做梦,一定在做梦。 快醒过来啊! “砰”的一声巨响,门被人一脚踹飞。 是的,门飞出去了,撞在了墙上变得稀烂。 一阵冷风呼啸而来,灯泡剧烈摇晃,墙上男人们的影子也跟着跳动 几个男人顿时僵住了,甚至不用回头,便已经感受到了那股强大的力量压迫感。 他们忙不迭离开任思议,瑟缩在了角落里,挤成一团,连哆嗦都不敢了。 任思议看见门口站了一个人,逆着月光。 穿着黑西装的沈慎,缓步走了进来。 几个男人趴在地上,像五体投地在跪拜一样,他们把脸贴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也不敢抬头。 像极了鸵鸟感知到危险时把头埋进土里… 沈慎走到了那个瘦高的男人面前。 男人已经被吓得快尿裤子了,哆嗦个没完。 沈慎单手握着他的喉咙,像拎一只鸡一样,慢慢把他提了起来。 那人的脚离开地面,徒劳地蹬了两下。 毫无还手之力。 他惊慌失措,眼睛都仿佛要瞪裂了,发自内心的恐惧感。 月光照进窗户,将他们两个人的影子投在白墙上,一个高大不动,一个垂死挣扎。 “对不起…对不起…” 男人哭了,他嗓音破碎地哀求着,“我们没有想要做什么,只是想尝尝她,就把她放走,我们知道规矩,不敢要她的命,不敢…求您…” 就在这时,blood的店老板气喘吁吁地跑进来,满头是汗,忙不迭地躬身说:“沈先生,人是在我店里出的事,交给我处理,不必弄脏您的手。” 沈慎丢下了他,像随手丢掉一件垃圾。 店老板甚至都不用亲自动手了,那几个男人就如蒙大赦般连滚带爬地跟着他往外走,生怕慢一步,身后的大佬就会反悔。 屋子里空了。 沈慎走到任思议面前。 少女衣服被撕烂了,手上有血,缓缓淌着,一截纤薄的肩膀露了出来,裙摆被扯到了大腿根,一双腿蜷缩着,长发散乱。 她眼睛还睁着,湿漉漉的,恐惧,求救。 空气中弥漫着那股撩人的甜味,从她伤口里散发出来。 她的血,真是甜美至极啊。 沈慎忍着澎湃的心潮,垂眸看向她:“能动吗?” 任思议说不出话,她伸出手,指向沈慎,只有手指头能动了。 思维清楚,就是动不了,像麻|醉后还没完全恢复似的。 沈慎明白了,对方对她用了催眠,大概率要四五个小时才能缓解。 他很轻地叹息一声,脱下自己的西服外套,抖开,搭在她身上。 外套太大了,一下子把她整个人都裹了进去。 任思议嗅到衣服上有他清冽的气息, 他里面只穿了一件白衬衫,衬衫扎在西裤里,收出劲瘦的腰线, 沈慎俯下身,单手就把女孩抱了起来。 有点像公主抱,但又不完全是,因为他只一只手抱着她,让她坐在了他臂弯里,另一只手,他捡起了她遗落在地上的那双凉鞋。 他手臂很稳很稳,她对他来说太轻了,几乎感觉不到重量。 任思议坐在他手臂上,下意识伸手,搂住了他的颈子,靠进了他怀里。 还在淌着血的伤口,离他很近,那股甜香汹涌地灌入了鼻腔,近在咫尺。 沈慎的身体几乎是瞬间就有了反应,肌肉绷紧,呼吸变重,连带着喉结都剧烈地滑动了一下。 “不要抱我。”他沉声说。 可任思议实在没有力气,那只手没有松开。 “我…我坐不稳…”她终于出声了,很小声也很委屈地说。 终于,沈慎也不再多说什么。 抱着她一步步走下楼,将她放进了黑色迈巴赫中。 动作很轻,就像安置一个会呼吸的洋娃娃。 第7章不要抱我 帮忙 帮忙 任思议被沈慎安置在书房的沙发上,分明是盛夏天,可是书房里还是冷得让人直哆嗦。 管家点燃了壁炉,窗帘紧闭,暖黄柔和的火光跳动着。 任思议仍然感觉自己下半身动不了,上半身,手臂手指倒是可以活动了。 手臂上有一个咬痕伤口,是被那群流氓中的一个弄伤的,万幸,只有这一个伤口,他们还没来得及对她做更多的什么。 沈慎用碘伏给她伤口周围消了毒,依旧是之前的黑色中草药膏,涂抹找了她伤口上。 那药确实厉害,没两天任思议的伤口就愈合了,结痂之后也完全没有留疤,皮肤完好如初。 想到他自己就是开医院的,这应该是他自己调配的药吧。 沈慎用纱布一圈圈缠好她手臂。 壁炉里的火光映进他的眼睛里,黑瞳被染上了一层暖色。 他眉骨的弧度生得极好,英挺,却不粗犷,垂眼看人时,眼睫会投下一小片阴影。 她不说话,他也便沉默,只剩包扎伤口时窸窸窣窣的声音。 她先打破了寂静的氛围:“沈先生,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手底下有人看到了。”沈慎随口说,不在乎她信与不信。 任思议没有多问,这也不是她发起对话的重点,她低头看着自己被包扎的手臂:“这段时间,我的血光之灾好像有点多。” 沈慎睨她一眼:“想说什么?” “我今天差点被人强bao了。”任思议只要一想到那个画面,就头皮发麻,“还受伤了,我觉得这算工伤,我是被沈独叫去那个很不正经的酒吧的,我以前从来不去那种地方。” 任思议极力想说明自己是个好姑娘,尽管她曾经的兼职是“崩老头”。 今天的事纯属意外,也绝对不是她自作自受,根本就是因为沈独的疏忽才导致可怕的事情发生。 “嗯。”沈慎认同了她的话,“要加薪吗?” 他看出了任思议心里的小九九。 “呃…”任思议的确是想用加薪当筹码,但这不是她的最终目的,“也可以不加薪!毕竟…我今天遭遇的事,已经造成严重的心理阴影了,再多钱都没办法挽救!” 在她嘟嘟哝哝说出这句话之后,沈慎就不觉得她真留下了什么心理阴影,真有阴影的人,是不会在这里欲言又止、话里有话地和他谈筹码。 “我可以给你请心理医生。”沈慎耐心说,“并且在工作期间,你受我的庇护,再会有人敢碰你。” 这句话,的确很给人安全感啊! 尤其是在看到出租屋里那帮流氓对他的畏惧态度… 这家伙,很像电影里黑白通吃的教父。 “不用那么麻烦请心理医生了,也不用加薪。”任思议连忙摆摆手,“我就是…想请沈先生帮我一个小小小小忙。” 她用手指比了一下,示意只是个小case,“想请沈先生帮我找一个人,我爸他失踪好多年了。” 说完这话,她忐忑地望向沈慎。 男人靠坐在沙发上,双腿分开,姿态慵懒闲散。 哼笑了一声。 很淡很淡的笑意,却驱逐了冷意,让他整个人都鲜活了起来。 “想让我帮忙?” “如果沈先生肯答应的话,我一定…” “想让我帮忙,这点筹码可不够。”沈慎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天真的小朋友。 “你…你想要什么。”任思议其实心里知道希望不大,终究还是想试一试。 沈慎端起桌上的红酒杯,轻晃了晃,看向她。 看向她手腕上的伤口。 良久,他还是将杯中殷红的酒液一饮而尽,放下杯子起身走出去—— “你没有我想要的东西。” …… 沈独直接被他哥揍到卧床了,根本起不来,手臂都骨折了,吊在胸前,鼻青脸肿的样子,看到任思议端着托盘,好端端走进来,他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哭丧着脸:“思思,对不起。” 任思议托盘里装好了鲜切的水果,放在床边。 当然,她收敛了之间对他温柔小意的姿态,用牙签串着苹果牙,面无表情往他嘴里塞,像在喂猪。 沈独根本不敢说什么,她喂给他,他就大口咀嚼,乖乖咽下去。 冷冰冰完成了工作,任思议端着托盘就要走,沈独拉住了她:“你原谅我,好不好。” “你哥根本不让你出去。”任思议说,“你骗我,害我差点被坏人给…” “我真的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喝这么多久了,真的。” 其实,受了天大的委屈,对雇主甩脸色不是一个合格保姆的明智之举。 更何况,任思议还不是一般的保姆,她出卖的是情绪价值。 她深深呼吸,坐到了床边,带了点没好气的语气:“我也没出什么事,只是受了点惊吓,可以当没发生过,但我要你帮我一个忙。” “你说你说你说!我一定帮!” “那些大老板,求你哥帮忙,你哥好像不收金银不收钱,那他收什么?”任思议故作好奇地问。 “你问这个干什么?”沈独皱了眉,“你也有事想求他帮忙啊?” 任思议点头。 沈独打量了她一眼,摆摆手:“你别想了,你没他要的东西,给不了。” 他也这么说,任思议更好奇了。 “到底是什么?” 沈独神秘一笑,凑近轻嗅了嗅她,表情暧昧,“你要帮什么忙,跟我说,我想要的…你一定给得起。” 沈独恰恰就喜欢干净的少女血。 任思议一阵鸡皮疙瘩冒出来,又想到那晚那一群男人围着她,嗅闻她的感觉。 恶心死了。 她连忙后退,和他保持了安全距离,沈独是个单腿残疾,倒也不怕他强行要对她做什么。 “算了。”她拿着托盘离开了。 她宁愿不找老爸了,也绝对不要跟这家伙上床。 “哎,你说嘛,说不定我真的能帮忙呢!”沈独的声音从房间里传来。 任思议重重关上了门:“不需要了!” …… 蜻蜓仙尊:“hello,hello,还找你爸吗,要算命吗。【可爱猫猫】” 任思议正等着烤箱里的烘焙马卡龙出炉,看到他的消息,随手回复道:“你是不是想说,我爸又变成狼人了。” 蜻蜓仙尊:“嗐,那是传说,世界上没有狼人。” 可爱神经质:“吸血鬼都有,怎么没有狼人。【白眼】” 李洱发来一张小粉熊挠头的表情包:“是你自己要问的,说了你又不信。” 任思议本来不想搭理他了,低头,忽然看到自己的手腕。 咬伤,已经结痂了。 虽然她还是不信这个世界上真有吸血鬼这种离谱的事情,可她最近的“血光之灾”,确实变多了。 那天在酒吧里,也看到男的咬破了女人的嘴唇,淌血了。 天!好离谱啊。 不会真的吸血鬼吧! 她心里种下了这样一种猜想,就跟她小时候总怀疑这个世界上有没有鬼一样,理智知道没有,可走夜路还是会有点点毛骨悚然。 可爱神经质:“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吗?” 蜻蜓仙尊:“你最近遇到什么事了?” 可爱神经质:“差点被人绑架qiangbao算大事吗?” 蜻蜓仙尊:“天!你没事吧!” 可爱神经质:“没事,我雇主救了我,他好像是个很牛逼的人物。只受了点小伤,也是被人咬伤了。” 她可真怕他说出什么她是被吸血鬼咬伤这种话。 幸好,李洱只是关心她的伤势,以及,还想趁机赚点钱—— “没事就好,要不要见面,我再为你算一卦。” 可爱神经质:“雇主不让我出去乱跑,算了吧,我还是呆在家里。” 蜻蜓仙尊:“行吧。【摊手】” 马卡龙烘焙好了,任思议正要放下闲聊的手机,却又看到屏幕上出现一个福袋—— 蜻蜓仙尊:“保佑你身体健康,体格强健,免受邪祟打扰,大吉大利福袋一个,只收5元。” 可爱神经质:【再见】 蜻蜓仙尊:“随喜随喜,随便给点就行。” 可爱神经质:“我是有点迷信,但不是没脑子!【微笑】” …… 任思议做噩梦了,梦里好几只会飞的吸血蝙蝠追着她,从村口一直追到镇上。 她连滚带爬,一路狂奔。 最后,那几只吸血蝙蝠变成了绑架她的流氓恶棍的脸,她摔在地上,被他们围了上来。 任思议猛地惊醒过来,坐起身。 距离绑架事件,已经半个月过去了,可她还是会做噩梦。 午后时分,盛夏正午的日光很强。 任思议准备下楼接点水,掀开被子,一滩血漫在洁白的床铺上。 !! 任思议摸了摸裤子,也是湿的,一股子暖流涌出来。 算算日子,的确是这两天来月经。 她赶紧从床上起来,挠挠头,翻遍了屋子里每一个柜子,都没找到卫生巾。 整个别墅,恐怕都找不出一片卫生巾。 而因为沈独外出事件,现在沈独已近完全被禁足了,任思议给自己换了条干净裤子,坐在马桶上,急匆匆地摸出手机点外卖。 焦急地等了半个多小时,等来外卖小哥暴躁的电话:“你家在哪里啊,中央公园路321号,找不到啊!” 别墅是有点绕,要进入树林小径,七拐八拐的,任思议第一次从外面回来也差点迷路。 她耐心跟小哥描述了大概方位,又过了十几分钟,看到外卖小哥已经把商品退回去了,理由是:找不到,没这地方。 任思议:…… 她又点了一单,结果还是面临了同样的问题,骑手根本找不到别墅的位置。 “搞什么啊!” 任思议实在无奈,只能扯了几十张纸给自己垫上,跑下楼。 发现别墅大门紧闭,而且是上了锁的。 出事之后,管家陆森在睡觉前都会给房门落锁,防止沈独再偷溜出去。 这个时间,管家应该在补觉。 整个别墅都是昼伏夜出,陆森一般下午三点起,沈独要傍晚才起床,而现在是中午的时间,家里唯一有可能醒着的… 她静悄悄地推开了书房门。 果然,沈慎坐在那张厚实沉重的红木桌边,手里拎着一卷陈旧的羊皮纸书阅读着。 容颜端方,气质沉静。 任思议一进来,他便敏感地抬起了头,鼻子轻轻吸气,语气似无奈—— “你又把自己弄伤了?” 任思议哭丧着脸,摇了摇头,小小声对他说:“沈先生,想请问一下,家里有没有卫生巾?” 第8章帮忙 日光 日光 家里三个男人,根本不可能准备卫生巾这种女性用品。 任思议这样问,其实,只是想获得能出去采购的批准,她可等不了陆森醒过来给她开门啊。 “点了好几个外卖,结果骑手都找不到位置,全迷路了。” “这里叫不了外卖。”沈慎说,“不用白费工夫。” “为什么?” “别墅在结界里,一般人进不来。” 他一本正经地说完这句话,和眨巴着眼的任思议四目相对。 半晌,任思议干笑一声,夸了下:“沈先生,哈哈哈,您好有幽默感。” 沈慎面无表情地说:“我不是沈独,不需要这些廉价虚假的情绪价值。” 任思议立马收敛了讨好的笑容。 沈慎没有为难她,从抽屉拿出一柄铜制钥匙,缓缓推了过去。 “谢谢沈先生!” 任思议拿到了钥匙,如获至宝,兔子似的急匆匆跑下楼。 趁着肚子还没有疼得要命的时候,赶紧出去把卫生巾采购回来。 别墅双开府门没有安装密码锁,用了非常传统的那种钥匙锁,内外反锁了都要用钥匙打开,任思议拉开厚重大门,正午的阳光淌了进来,照在身上热辣辣的。 家里现在有门禁,不让随便进出,任思议没觉得缺少自由。相反,出了那档子绑架的事儿,她愿意成天呆在别墅里不出去。 这里很有安全感。 现在要出去了,哪怕是大白天,她都有点犯怵,心理阴影还没消退。 不管怎么样,卫生巾是一定要买的。 她正要出门,身后,传来沈慎低沉的声音:“一起。” “诶?” 任思议转身,看到沈慎站在三楼栏杆边。 西裤白衬衫,踱步下楼,连走路都是那么优雅从容。 “您要陪我一起去吗?”任思议怕自己误解他的意思,问了一遍。 “嗯。” 他已经来到了她身边。 大部分时候,她都只是远远望他一眼,平时连对话都是隔着三五米远,很少,很少有站在他身边的时候。 才发现,他竟然这么高,任思议感觉自己只到他胸口的位置。 个子高,就会自然给人压迫感,靠近之后,身上那股冷调的气息越发强烈。 任思议脑子飞速运转—— 大佬要陪她去买卫生巾?! 这也太魔幻了。 不过她很快就想出了一种答案:大佬在家里呆得闷了,也想出去走走。 总不可能是担心她的安危吧。 现在是大中午,流氓就算再嚣张也不可能大中午当街耍流氓。 更何况那天的事,任思议只觉得是因为去的地方不对,小姑娘半夜独身在酒吧,就是有风险的。 沈慎看着小姑娘变幻莫测的表情,脑子里大概率胡思乱想了一堆东西。 他的确想出去透透气。 整个别墅弥漫着强烈血腥味,几乎令他坐立难安。 而更重要的是,那晚绑架事件之后,很多“人”都知道了他家来了个新保姆,甚至也知道了她的五官面孔。 大概会有很多“人”蠢蠢欲动想和她建立联系,无论是朋友,还是敌人。 沈慎需得谨慎些。 他随手拿起门口篓中黑伞,撑开,走了出去。 任思议赶紧跟上,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 黑伞遮住了他上半张脸,只露出线条冷冽的下颌,及一截苍白的颈。 任思议忍不住感慨了一声:“沈先生,怪不得您这么白,一点太阳都不晒的啊。” “没见过?” “真没见过男人撑阳伞的!” “现在你见到了。” “呃。” 大佬说话…怪呛人的。 好在任思议别的没有,就是脾气好,怎么说她都是不会生气的,毕竟人家是真给钱啊。 “沈先生,听说你是开医院的啊?”任思议追了上去,好奇地问。 “你都听说了,还问什么。” “……” 他是聊天终结者么! 每一句话都能聊死,任思议只是不想让两人独处的气氛变得尴尬才不断找话题的啊! 她太难了。 “沈先生,听说你们医院都上夜班的,只有晚上才能挂到厉害的专家号,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呢?” “错位竞争。”沈慎倒是没有再当终结者了,做出了比较认真的回答。 “明智。”任思议忽然觉得,他能成功是有道理的! 白天医院挤破头的抢不到的专家号,晚上去他的医院可以轻易抢到。 怪不得他能这么有钱呢。 没开车,从中央公园步行出去,穿过遮天蔽日一段林荫路,两旁参天树木合拥,一丝阳光都漏不进来。 从这段路出去,就到了中央公园的开放区域,就能看到行人了。 不过现在大中午,行人很少。 其实,也没有很绕嘛,刚刚那段林荫路也就两个岔路而已,外卖骑手竟然找不到,也是离谱了。 哦,可能是因为刚刚那个森林里没信号。 出了森林,在中央公园广场对面,省图楼下,就有一个便利店超市。 穿过偌大的广场,太阳灼人,任思议忍不住加快了脚步,走到了沈慎身边去,想在那柄大黑伞下躲躲太阳。 “自己出门不撑伞,来抢我的?”沈慎垂眸睨她。 小姑娘嘴角带了讨好的笑:“我敏感肌,很容易晒伤。” 沈慎没再多说什么,伞檐向她倾斜了,好在伞足够大,庇护他们两人绰绰有余。 “沈先生,您这么怕晒,也是敏感肌吗?” “嗯。” “那我推荐你一款补水面膜,很好用的,等会儿一起买了?” “随便。” “你出钱嗷!” “要不要卫生巾也帮你一起结了。”沈慎望向她。 少女对他甜美一笑:“谢谢沈先生!您真好,敬爱您!” 沈慎扯了扯嘴皮,在便利店门口收了伞,任思议走进便利店拿起了篮子,开始了疯狂采购模式。 虽然她这段时间赚了不少钱,这些钱,她都是要存下来当以后生活费的,还要给爷爷奶奶寄回一大半,所以能省就省了,日常对自己十分抠搜了。 即便身边跟了个大方的金主大佬,任思议也不大好意思买太贵的卫生巾,选了个中等价位的,然后又买了几袋安睡裤。 面膜也买了两盒,但她心虚地想,是给敏感肌的沈慎买的。 嗯…稍微买贵点的应该ok。 她选了32一盒五袋的面膜。 经过零食区,任思议看着架子上花花绿绿的各种小袋子,有点走不动道了。 小时候家里穷吃不起零食,每次去镇上赶场,任思议看着零食店那些花花绿绿的小袋子都会眼巴巴地流口水,可是她知道家里穷,爷爷奶奶收稻子那么辛苦,就算他们买给她吃了,她也会觉得自己很可恶,边吃边抹眼泪。 她曾为自己不该有的欲望而感到羞耻。 所以,任思议对这些小零食的感情,很复杂。 沈慎倚在柜台边看手机,余光瞥见小姑娘站在货架边不动,巴巴地望着那一袋袋五花八门的零食,挑来选去,似乎想要选出最最最好吃的一袋。 沈慎喃了声:“想吃就买,别浪费时间。” 任思议看向他:“沈先生,我可以选两袋吗?” 沈慎叹了口气,似乎有点不耐烦了:“五秒之内,你能拿多少拿多少,五,四,三…” 他倒数的时候,任思议就像个忙碌的八爪鱼,泡椒鸡爪、牛肉干、饼干、巧克力…拿了好几袋呢! 满满一篮子,拎都拎不动了,她开心得嘴巴都要笑咧开了。 沈慎看着她,感觉她笑起来有点像医院后花园养的那只小柴犬。 怪可爱的。 最后账单出来,营业员说:“190.3,我扫您。” “这么贵!”任思议都没觉得自己花了这么多钱,不过立马想到,身边跟了个金主大人。 她有点忐忑地看向沈慎:“谢谢敬爱的沈先生。” 敬爱的沈先生面无表情说:“我没带手机。” 任思议:!!! “说了,只是陪你。” 任思议尴尬地看了眼店员,脸蛋一下子就红了:“啊,那…那…那我拿一点出来嗷。” 她纠结地在篮子里东挑西拣,先把零食捡出来,又把面膜捡出来,表情痛苦极了。 这时,听他说道:“不用找了。” 抬头,看到沈慎递了两张红票子过去,然后一只手拎着口袋准备出门。 他在她眼底的形象,瞬间变得更加高大伟岸了起来! 哪怕他刚刚故意耍她,任思议也一点都生不起气来。 走在路上,任思议撕开了巧克力糖纸,将那颗饱满圆润的榛果巧克力放进嘴里,闭上眼,发出一声享受般的“嗯~~~~”。 其实,吃零食对于她来说,是一种童年的心理创伤补偿。 现在吃起来,会觉得特别香,特别甜。 她看向身边敬爱的金主大人,拆开一颗糖纸巧克力,递到他嘴边:“沈先生,您也吃。” “不…” 一颗糖已经塞进他嘴里了,沈慎:…… 他腮帮子鼓了起来,丝滑甜美的味道在味蕾间跳跃,那种感觉很美妙。 其实,他是嗜甜的。 但是他自己从来不会放纵这种欲望,所以很少吃,甚至不吃,他把这克制欲望当成了一种长期的修行。 这也是为什么他可以忍耐如此甜美的她一直在他身边晃来晃去,却不会碰她的原因。 人尚且要克制欲望。 而血族的欲望,是人类的千万倍,若不加以克制,会引发战争和灾难。 沈慎有生之年经历过太多战争,他绝不愿意再亲历这样的地狱。 任思议很会察言观色,看着他一点点将巧克力抿化,咽下,漂亮的喉结滚动。 他喜欢吃巧克力。 任思议又剥了一个,喂到他嘴边:“谢谢您帮我报销这么多东西,再请你吃一个。” “用我给你买的东西谢谢我。”沈慎移开了头,拒绝再食,“你算盘珠子拨我脸上了。” “这些都是工作用品啦。” “我不觉得卫生巾和零食是工作用品。” “工作的时候要使用的,统称为工作用品。”任思议理直气壮地说,“卫生巾是为了方便工作,零食是为了让工作时心情愉悦。” “如果我的每一个员工都像你这样算计,我大概率会破产。” “不会啦。”任思议甜美地笑着,“我会好好干活的,一定不会让您亏损。” 沈慎还想说什么,她一颗巧克力又喂进他嘴里了。 “……” 沈慎咬碎了混着榛果的酥脆巧克力,咀嚼的动作克制缓慢。 于是,任思议有了一个十分重要发现—— 巧克力,居然可以让他停止反驳和吐槽。 …… 回到家,任思议光速躲进了洗手间,给自己洗了个澡,把自己收拾干净,换上了她从没用过的贵价的卫生巾。 真好,有钱真好啊。 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变得更加幸福。 她想起自己来初潮的时候,甚至没有卫生巾可用,奶奶用家里的旧衣服做了条棉质月经带给她用。 后来是因为有一些公益机构的小姐姐们过来推广卫生巾,才知道月经带是很不卫生容易感染的落后物品。 可是,她也只买得起最最最便宜的卫生巾。 任思议发誓,一定要努力赚钱,让她自己,让爷爷奶奶都过上好日子。 晚上,肚子开始疼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受的要命。 刚刚便利店没布洛芬卖,药店在更远的地方,她也不好意思劳烦沈慎再陪他去。 卫生巾是刚需,布洛芬不是。 等会儿,沈独就要醒了,她还得强打起精神来给陪这个高精力少爷通宵玩游戏。 她蜷在床上,揉着肚子,希望可以缓解… 过了会儿,房门响了,她以为是沈独,有气无力地说—— “少爷等一会嗷!我换个衣服就出来陪你玩。” “是我,开门。” 听到那道低沉的声线,任思议有点诧异,连忙穿了鞋,捂着肚子走到了门边。 门外,沈慎已经换好西服准备要上班了。 肩宽腰窄,完美的双开门身材,穿上西装真的不要太禁制了! “伸手。”他说。 任思议伸出手,看到他在她手里放了一颗锡箔纸包裹的、有点像巧克力一样的东西。 “巧克力?” “不是,药。”沈慎懒得多解释什么,拎了手杖,转身下楼,“治生理疼。” 任思议睁大了眼,忽然有点感动,有点想哭。 她觉得沈慎对她真的好好…除了爷爷奶奶,很少有人对她这么好,从匪徒手中把她救回来、给她买卫生巾、零食,还给她药。 他真是个面冷心热的好人。 而事实上,那颗药除了缓解腹疼之外,沈慎在里面加了一味草药,可以暂时压住她身上疯狂弥漫的血腥气。 他只是不想黎明回来,看她变成一具干尸。 会很麻烦。 第9章日光 饥饿感 饥饿感 沈慎给的药太有效了,任思议吃的时候还觉得有点苦,那么大一颗,像泥丸搓成的,有点吃不下去。 吃过之后,肚子里的绞痛,真就一点点缓解了。 本来以为效用只有一阵,毕竟每次生理期,前两天都要死去活来地疼一阵子,布洛芬吃了也就只有四五个小时的功效。 但这一次,整个生理期,肚子都没疼过。 好厉害啊! 难怪沈氏私立医院能开到那个规模,挂号还一号难求。 这简直就是神医吧… …… 几日后,任思议收到她给自己网购囤货的卫生巾,只是,下单太快都忘了修改地址,所以东西直接寄到了姑妈家楼下的菜鸟驿站。 烦死了,不想回去,但又心疼花的钱。 任思议只好又跟陆森请了个小假,去姑妈家拿快递。 特意选了个大中午回去,菜鸟驿站人不多,也没碰上表姐姑妈。 回来的路上,阳光明媚,有点刺眼。 她去公交站等车,却在路边上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居然是那位算命的“蜻蜓仙尊”。 李洱坐在破旧的折叠椅上,面前摆了个小摊。 周围也有不少正统的周易算命先生,他没什么生意,因为他桌上摆的是塔罗牌。 任思议笑眯眯走过去,打了个招呼:“hello,好久不见。” “有缘自会相见。”李洱对她的到来并不意外,高深莫测地说完,看向她的颈侧。 皮肤白皙柔滑,没有破绽伤口。 真行啊。 住在两只大蚊子家里一个多月了,竟然完好无损。 他笑着调侃:“今天有缘遇见,要不要来一卦,免费。” “可以啊。”任思议在他对面塑料凳上坐下。 “还算你爸吗?” “说真的。”任思议来了几分好奇,“你到底是怎么知道我爸的名字的,真的是算出来的吗。” “天机不可泄露。” 又是这句,真讨厌。 “算了,不算我爸。” 找父亲这事儿,任思议不想再寄希望于这些神神鬼鬼的了。 爸爸失踪了这么多年,能找的地方都找过了,警察都找不到人,不是靠算命算一算就能算出来的。 每次算完,给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就没有然后了,除了让自己心欠欠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她把胳膊搭在小桌上,托着腮,打了个何倩:“那你算算我吧。” “算姻缘?” “你恋爱脑吗,就知道姻缘。” 李洱清澈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坦荡承认:“你怎么知道。” 他觉得自己还挺恋爱脑的,虽然没谈过,但看言情小说,有时候看到感人桥段都会哭。 任思议漫不经心说:“算算我的事业运,我以后能挣大钱吗?” 李洱熟练地洗牌,把几十张塔罗牌划开弧线,平铺开在小桌上,对任思议做了个“请”的手势。 “抽一张。” 任思议随手一指:“这张。” 李洱把那牌翻过来,牌的正面,一个身穿长袍的人左手持着一根权杖,桌台上摆着一枚刻着五角星的硬币、一把剑、一只圣杯。 而在那人身后,悬着一道缠绕着玫瑰花的拱门。 正位,魔术师。 “怎么样?”任思议忍不住催促,“是上上签吗?” 李洱低头看着那张牌,良久,对她说:“以后,你会大富大贵,成为这个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之一。” 这话,让任思议顿时开心了起来。 就算他是江湖骗子哄她开心的,她也愿意被骗。 “好好好,这话本姑娘爱听,那你看看我的中医馆能开吗?” “可以,诸事顺意。” “真的!太好了!” “只是…” “不要只是,没有只是,不听了!”任思议立刻打断了他,扫了微信,大大方方给他转了50块钱,拿起包站起身,“拜拜!” “哎!听我说完啊。” “不听啦。” 任思议已经过马路去了街对面的公交站。 李洱垂眸,看向那张牌,魔术师站在玫瑰与百合环绕的拱门之下,而远处,是昏暗浓重夜色,恶魔的轮廓,若隐若现。 他叹了口气,喃了声:“坐拥亿万财富,却囿于无边黑夜中,与邪恶共舞…” 他抬起头。 对面树枝上,一根横斜的枝丫上,不知什么时候落了一只黑色的乌鸦。 它歪着脑袋,一双黑豆似的眼睛直盯着他,一动不动。 李洱目光一沉,拈起桌上那张塔罗牌,破空而去,直射向那只乌鸦。 乌鸦“嘎”地一声,扑棱棱地飞走了。 几片黑色的羽毛从半空中飘落。 …… 转眼,到了八月中旬。 任思议算了算存款,给爷爷奶奶家里添置完各种家具电器,竟然还剩了六万块。 她真没想到这份工作能做满两个月。 也就最后半个月了,等开学,合同自动到期,她就该收拾行李去上大学了。 真是有点不舍这份高薪工资啊,如果能续约就好了。 不过,等上大学了,自己应该没什么时间来伺候大少爷了吧,他昼夜颠倒的时差,任思议也没办法随叫随到。 想想,刚见面的时候沈独确实把她雷到了,还以为他是个花心油腻小色狼。 相处了两个月,这家伙虽然有时候不招边际,脑子也不怎么聪明,但人品好像没什么大问题。 他哥看起来就是个很正直的人,确实养不出品格败坏的弟弟。 总之,沈独对她一直都很好,很暖男。 等结束这份工作了,任思议觉得这家伙还可以继续发展当客户。 虽然他确实有点小气,能崩到的钱不多,完全不像富家公子做派。 积水成渊嘛,任思议也不贪心。 那天下午,任思议在整理一楼的柜架。 沈独闲着没事,轮椅滑过来在她身边陪着,顺手从她整理的那摞东西里抽出一个信封。 他翻过来,看到那是她的录取通知书。 “南市大学?”他晃了晃录取通知书,“你也上南市大学?” 任思议手里抱着几本书,回头说:“对啊。” “巧了。”沈独往轮椅靠背上一靠,“小学妹,快叫一声学长来听听。” “不巧,我就是在南市大学遇到你的,还记得吗。” 沈独完全想不起来了:“我怎么记得,你是撞了我的车,加的我微信?” 任思议转过身来,靠在书架上,双手抱在胸前,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所以,撞你车的是几号女友?” “呃…”沈独咧嘴一笑:“不重要!这完全不重要,哈哈哈,反正以后见面的机会还多着呢。” 任思议好奇地问:“沈学长,你学的是什么专业啊?” “临床医学。”沈独说,“南市大学医学院在全国来说都是名列前茅的,我哥想让我以后来私立医院工作。” 任思议忍不住看向他的断肢,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了口:“你…还能上手术台啊?” “可以啊。”沈独理所当然地说,似乎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离谱的。 “可以吗?!” 都残疾了哎! 沈独双手捧着后脑勺,靠在轮椅上,用一种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语气说:“去年全国大学生作文大赛上,我写过一篇叫《我那手眼通天的大佬哥哥》,得了一等奖,我哥有多牛逼,我的舞台就有多大。” “……” 任思议沉默了两秒,然后郑重地点了点头:“没毛病。” 以后她要是生病了,可别遇到沈独这样的医生给她做手术啊! 不过,她注意到,沈独的腿好像慢慢长长了。 之前好像是在大腿膝盖上方被削断,但现在看,他连膝盖好像都长出来了。 她歪着头,盯着沈独的残肢看了好一会儿,以为自己眼花了:“沈独哥,你的腿好像自己在恢复哎。” “啊?”沈独低头,看到自己的腿比之前好像是长了一截,正在缓缓地生长。 开学之前,他就能恢复自由身了! 在家休养这几个月,可把他憋坏了!不能出门、不能见朋友、不能喝酒、每天就是在这个大宅子里转来转去,游戏都快打腻了,他也快憋疯了。 等腿长出来,他一定要好好出去逍遥一番。 他笑着对她说:“哥牛逼吧?” “牛…牛逼。” 这特么是牛逼不牛逼的问题吗! 这完全就违背常理了啊! 谁的断肢可以重新长出来啊,医学奇迹吧! 任思议有点困惑,不过,她转念一想,人家哥哥的私立医院都开遍全世界了,说不定掌握了什么前沿的生物再生技术呢? 那些顶级的医疗科研机构里,总有普通老百姓接触不到的黑科技。 任思议没再多想,心不在焉地擦着柜子,一不小心,被柜子上铜马装饰品尖锐的棱角给弄破了手指。 “哎呀,好疼。” 低头看,食指尖上拉开了一道口子,血珠从伤口里渗出来,顺着指腹往下淌,她赶紧用另一只手接住,别弄脏了桌子。 想着去找管家陆森要张创可贴,沈独在一旁翻书的,这时候,幽幽抬起了头,望了过来。 他鼻子,微微抽动了一下:“你怎么了?” “你家创可贴放在哪啊?”任思议把流血的手指给他看。 沈独没有回答,紧盯着她指尖那抹血红。 空气中,弥漫着让人溺毙的甜美味道,这种味道他不是第一次闻到了,任思议第一天来,他就嗅到过,可后来不知为什么,那股味道又消失了。 他找了很久都没再找到。 现在它又出现了。 他牵起她的手。 “诶…”任思议本能地往后缩了一下,但沈独力道很大,没有给她退缩的余地。 他把她的手拉过来,低下头,将她的指尖送到自己嘴边。 张开嘴。 手指一入口,沈独只觉得头盖骨像被人掀开了一样。 一股电流直冲天灵盖,他脑子一片空白。 啊啊啊啊啊! 好甜,好甜,好甜!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要死了!我爱她!我真的要死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的瞳孔,骤然收缩成针尖大小 “诶!沈独!你放开,放开我!”任思议用力往回抽手,但沈独像没听见似的,只吮吸着她的手指头。 就在这时,三楼卧房的门,打开了。 刚睡醒的沈慎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居家服领口敞着,露出一小截漂亮性感的锁骨。 他站在三楼走廊的栏杆边,看见了一楼的两个人。 他威慑的眼神一扫过来,沈独瞬间松开了任思议的手,整个人往后退了退。 收缩的瞳孔瞬间变回正常人,重新变得清澈而恭顺,笑着喊了声:“哥,你醒了。” 同时,舔掉了嘴边的血迹。 “思思手指破了,我给她…止血。” 任思议:…… 我谢谢你! 恶心死了! 她捧着自己的手指头,不满地撇了撇嘴。 沈慎踱步下楼,经过两人身边的时候,目不斜视,没有看任思议,只对沈独搁下一句:“要开学了,别再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去书房待着。” 很日常的一句话,却很有家长的威严。 “噢,好。”沈独又变回了乖乖男,操控着轮椅转了方向,往电梯滑去。 任思议的手指尖还在淌血,啪嗒,啪嗒…淌在地上。 她赶紧用另一只手捂住伤口,手忙脚乱地去找纸巾。 沈慎继续往外走,出大门,走下台阶,弯腰坐进车后座。 车门关上的那一刹那,他瞳仁猛然收缩,两根尖锐的犬齿从唇边伸了出来,抵在下唇上。 久违的、野蛮的饥饿感… 司机立刻反应过来,迅速打开扶手箱,从里面取出一只深红色的血袋,转过身,用双手恭敬地捧到沈慎面前。 血袋是医用级的密封包装,上面印着编码和日期,标准的储备血,是他的正餐。 沈慎却烦躁地抬手,一把挥开了。 跟甜美的她相比,这些…都是垃圾。 第10章饥饿感 异血 异血 回到医院的办公室,沈慎关上门,没开灯。 夜色漫入,他坐进椅子里,仰头闭上眼,轻咽唾沫,喉结滚动了一下。 才感觉澎湃的心潮稍稍平复几分。 私立医院并不在喧嚣吵闹的市中心,而是偏郊区,占地很广,是市公立医院的三四倍有余。 环境也很好,大片修剪得齐整的草坪缓坡,中央一座喷泉雕塑,水流昼夜不息。 门诊大楼是欧式建筑,许多落地窗,大厅明亮。 而且空气里没有医院那种生涩的味道,取而代之的是一缕极淡的草木调香氛。 住院部每一间病房,都是酒店配置,私密、安静。 所以南市的达官显贵都喜欢来沈氏私立医院就医。 不过环境好并不是这家医院的卖点。 他们能治疑难杂症,夜间专家号被传的神乎其神,那些在别处被宣判了死刑的疑难杂症,到了这里,时常有峰回路转的转机。 医院背后养着一座独立的医疗生物研究所,许多人类难以攻克的绝症,在这所研究所里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哪怕暂时无法根治,他们也有办法让病人的生命线被极大地拉长,体面地、有尊严地活下去。 而且,这家医院有个很牛逼的点。 因为诊金十分昂贵,穷人生了重病如果没钱住不起icu,很简单,自愿献血就行了。 不需要病人亲献,家人也可以为其献血,定期定量,会检测其身体状况,不会让其出现任何健康问题。 这就让很多穷得看不起病、但胜在家里亲戚多的病人,都可以得到很好的治疗。 然而,沈慎做的生意,远不止于此。 这家医院,只是个幌子。 他是现存最古老的血族,对一般年轻血族而言,他是宛如教父一般存在。 因为他会庇护族群。 他不禁止血族吸人血,但给出了限制:绝对不能被人类发现,且不能危害人类的健康。 族人在进食时会释放出大量的催眠素,被吸食的人类不会感到痛楚,甚至会在一种微醺的松弛感,昏昏欲睡。 所以,他们又被猎人称之为:“蚊子”。 悄无声息,饱餐一顿,而后离去,无人知晓。 沈慎经历过多次战争,且他眼睁睁看着人类的现代武器越发先进,真要打起来,必定两败俱伤。 正因如此,他才要压住所有躁动的同族,尽可能隐藏行踪,混迹于人类社会之中。 医院会为血族提供大量血液,用钱来买就行了。 过去的历史都被抹杀,现在的人类对血族一无所知。 除了某些代代相传的猎人。 大量新转化的幼年血族,还没来得及学会如何在人类世界里藏身,都是死于猎人之手。 血族虽然体格强于人类,但大自然仍旧诅咒他们,给了他们许多致命弱点。 阳光、桃木、艾草等… 而沈慎,已经在寻找破解之法的道路上,找到了方向。 …… 助理易默池走进办公室。 他穿着专业的白大褂,表情清冷,五官也很端正漂亮。 在沈慎身边的人,就没有不好看的。 他手中捧着消过毒的白色托盘,上面一管血液样本,递到了沈慎面前:“沈先生,这份血液样品里的hc值含量非常高,极大概率就是我们要找的异血者,请您过目。” 沈慎拧开盖子,放在鼻尖嗅了嗅。 味道的确甜美。 他微微仰头,饮尽了这一管血。然后他走到角落,打开了那盏模拟日光光谱的补光灯。 挽起一截袖口,将冷白的手臂放到了强光之下。 普通的血族在这样直射的光线下撑不过一分钟,就会全身溃烂烧焦,变成一具焦黑的干尸。 但越是高阶的血族,日光对他的伤害会逐级递减,支撑时间会更长。 片刻之后,沈慎的皮肤开始出现焦黑的痕迹。 他倏地抽回手,看着自己皮肤出现了烧伤的痕迹,表情略有失望。 易默池早已准备好烫伤药,半跪下来,托住他的手腕。 “不是。”沈慎嗓音很低,望着自己手上的伤,眼底有几分薄霜般的失望,转瞬即逝。 异血者的血液,能让血族在一段时间内不惧怕阳光的灼烧,短则几小时,长则几天,依量而定。 这种血液无法通过嗅闻辨认,仪器能检测出其中的hc值,数值越高希望越大,但究竟是不是,只能用身体去试。 大部分族人没有这个魄力,真用自己做实验去晒太阳,但沈慎必须这么做。 他的研究所已经做出了一种心脏培养仪。 只要能找到一个异血者,献祭心脏,将这颗心脏放在培养仪中持续造血,就能让所有血族在千万年的黑暗之后,像正常人类一样生活在阳光之下。 且异血者存在于世间,少之又少,沈慎上一次见到,还是百年前。 易默池望着空试管,叹了口气,还得从海量样本中继续寻找。 而这项工作,他们已经做了十年了。 异血者依旧杳无音讯。 …… 在沈家最后那几天的时间里,任思议总感觉自己精力好像有点不够用了。 蹲下身在茶几下面找遥控器,就那么一小会会儿,站起来,竟然会有一瞬间的眩晕。 身子晃了晃,得扶着沙发背才能站稳。 嗜睡,疲倦,常常一睡就是一整天。 以前她明明不会这样的,凌晨四五点撑不住就睡了,一般午后就会醒过来。 最近会直接睡到日暮黄昏。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色渐渐苍白,嘴唇也没了血色。 同时,她注意到自己身上多了一些蚊子包,除了颈子,手臂和腿上也会有,上面有血点,但是不痒。 而且蚊子包是成双成对出现,一个区域必定会有两个挨得很近的血点。 现在是盛夏天,别墅里有蚊子很正常,哪怕管家每天都会燃烧蚊香驱蚊,还是抵挡不住,毕竟这里是森林。 任思议摸了摸脖子,并没有多想。 不过,沈独最近对她倒是越来越好了,会邀请她和他一起用餐吃饭,之前她都是和陆森一起在地下室吃饭的。 他们每顿饭的餐食,都是陆森精心准备的,偏西餐更多一些。 都是餐厅里价格十分昂贵的餐食,牛排、芝麻菜沙拉、松露浓汤、焗虾一类。 陆森真是厉害啊,可以说是十项全能的神仙管家了,做出来的餐食,丝毫不输米其林三星大厨。 虽然任思议没吃过米其林大厨做的餐食,但她在视频里面刷到过,至少外观摆盘跟陆森做的毫无差别。 陆森给任思议做的餐食,会和沈独的餐食有所不同。 除了牛羊肉之外,还有猪肝、鸭血、牡蛎一类的食物。 她其实不大爱吃内脏,但陆森的手艺实在太好了,猪肝入口软嫩,一点腥气也无,她竟也吃得津津有味。 饭后,陆森一边收拾沈独面前的餐具,一边对正要起身离开的任思议说:“帮我把这些餐盘收到地下厨房的洗碗机里。” 任思议还有些奇怪,以前这些事,陆森从来不假他人之手,今天怎么突然使唤起她了? 她也是好脾气,想着可能他忙不过来了,她顺手帮个忙也是应该的。 “好啊。”她应了一声,端起自己与沈独用过的餐具,沿着楼梯往下走,去了地下室。 穹顶餐厅里,沈独慢条斯理地用餐巾拭了拭唇。 陆森看着任思议下楼之后,才从上锁的冷藏血库中取出一袋冷冻血液,递到沈独面前:“少爷,您该用正餐了。” 沈独瞥了眼那袋暗红色的、让人毫无食欲的血袋,完全比不上他准女友的香香血。 真不知道,他哥是怎么忍住不去吸食新鲜血液,一天到晚吃这种冷冻血包的。 他这么强,要什么人的血没有啊! 沈独跟他哥不同,他哥苦修,他可是一贯奉行享乐主义,才不想这样没苦硬吃。 “不用。”沈独懒洋洋说,“最近不太饿。” 陆森面无表情看着他。 在楼上吃饱了,当然不饿。 陆森忍不住提醒了一句:“少爷,这段时间主人忙碌,没有时间管您,吩咐了让我盯着您。您对任小姐做的事,少量少次或许问题不大,但如果您控制不住自己,我会告诉主人。” 任思议最近的变化,陆森看在眼里,所以才做那么多补血的餐食给她吃。 沈独用叠好的餐巾优雅地擦擦嘴角,然后站了起来,绕过轮椅,朝着陆森缓步走了过来。 陆森惊愕于他的腿,竟已完全恢复了! “您…您…已经好了吗。” 沈独看了看自己腿上缠绕的纱布石膏,那是他故意缠上去作为掩饰的,他的腿已经长出来了,肌肉匀称,完好无损,一条新腿。 但他不想让任思议发现这件事。 他冷笑了一声,一步步靠近陆森。 陆森看着他眼瞳深处一抹逐渐蔓延的血色,感受到了危险,下意识地向后退。 直到后背靠在了墙壁上,无路可退。 沈独憋屈了几个月,被这讨厌鬼管了几个月,忍气吞声也是受够了。 他掐住了陆森的脖子,整个人提了起来,抵在墙上。 陆森双腿离了地,脸色霎时间变得惨白。 他是由沈慎这位祖宗爷亲手初拥转化的第二代血族,哪怕仅有百年生命,他的实力在诸多血族之中也属于中上,不容小觑。 况且,陆森只是个普通人类,在他面前毫无半分抵抗之力。 在极致的窒息间,看到沈独的瞳仁收缩,变得血红。 他脸上浮现了张狂恣肆的笑意:“陆森,这么喜欢告状是吧?去告啊,去啊!怎么不去呢?” “咦,你的脸好白啊。”他的笑容里有着天真的恶意,收紧了手指,欣赏着他的痛苦和恐惧,“你要死了吗?” 就在这时,少女清脆的声音从地下室传来,苦恼地喊道:“陆森管家,您的那个洗碗机,我不会用哎!” 陆森看着面前这个恶魔般的少年,眼底浮现了强烈的恐惧,浑身颤抖。 “陆森管家,您听到了吗?”任思议的脚步声传来,她正噔噔噔地上楼。 等她来到穹顶餐厅,沈慎坐在轮椅上用餐巾拭嘴。陆森背对着她,俯身擦拭着那张已经很干净的长桌。 脸色惨白,手在微抖。 “陆森管家,那个洗碗机好高级哦,我不会用…” “没事了,我去弄,你忙你的事。”陆森说完,转身快步朝着地下室走去。 任思议也注意到了他的不对劲,忍不住问道:“陆森管家,你生病了吗?你的手在抖。” “没事。” 任思议看着他背影,感觉怪怪的。 身边,沈独方才那股子阴鸷狠厉的劲儿,已经消失无踪,对她露出一抹乖巧的微笑:“思思宝,当我女朋友好不好,我好喜欢你。” 任思议叹了口气。 这句话,她最近每天都能听到。 “怎么办。”即便工期只剩最后几天了,她也没有懈怠,故作遗憾地拒绝他,“合同规定了,上班期间不可以谈恋爱哦。” …… 尽管,被沈独狠狠威胁了一把,陆森仍旧把这件事告诉了沈慎。 他是沈慎的契约仆人,从缔结契约的那一刻起,这条命就不再属于自己。 无论发生任何事,哪怕刀架在了他脖子上,他都必须对主人忠诚,只对他一人忠诚。 沈独叫他“告状精”,也是因为他对他的契约主人不可以有任何隐瞒。 其实他不说,沈慎也能注意到到任思议颈间不正常的红点子。 她的血,连沈慎自己都难以抗拒,更何况沈独那个毫无节制的家伙,迟早都会享用上。 之前请回来的女友或暧昧对象,大多也都被他上了手。 不过沈独是个很喜新厌旧的家伙,尝过一遍的很快也就腻味了,第二顿第三顿…几乎不会有第四顿。 次数有限,不需要担心这些女孩的健康问题,且沈独也很谨慎,绝不会让她们生出疑心。 任思议却成了例外,她的血液实在不一般,连沈慎都差点失控。 不知道沈独偷偷吸了她多少血。 他不能再让她留下来了,今天就得把人遣走。 第11章异血 吸血 吸血 午后,任思议疲倦地醒过来。 房间里厚重的帷幔窗帘,透不进来一缕阳光,仿佛仍旧置身夜色之中。 她睡得脑子昏沉沉的,眯眼看了看周围,什么都没看清,觉得眼皮很重,便又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摸过手机看了一眼,下午三点了。 可是她脑子还是很昏。 最近虽然嗜睡,但也从来没有睡过这么久。 她头重脚轻地起了床,洗漱之后换好衣服出门,却见陆森立在房间门口,不知道站了多久。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管家制服,肩线笔挺,面容肃穆。 任思议感觉他特别像一尊黑桃k的雕像。 “陆管家,您站在这里做什么?” “沈先生要见你。” “现在?” “对。” “请等一下!”任思议赶紧回房间,跑到浴室镜子前,对着镜子里那张苍白的脸,飞快地打理起来。 她的头发带着天生的蓬松感,睡醒之后会疯狂炸毛。 用手指梳了几下,从桌上拿起一个十字形闪闪小夹子夹住侧刘海,又给自己涂了个豆沙唇膏增加气色。 自从沈先生陪她出去买过一次卫生巾,她就一直在懊恼为什么那天没给自己化个妆开始。 只要沈慎在家,任思议都会简单打理一下自己。 三下五除二搞定之后,她走出房门,跟着陆森来到了沈慎的书房。 陆森叩门,推开,将任思议塞进去,然后替他们关好了房门。 “沈先生,您找我。”任思议有一丢丢小紧张。 说不上来是为什么,最近见他,总是有一点忐忑的。 沈慎坐在沙发的拐角位,双手摊开,一只手扶着软扶手,另一只手拿着一份合同。 姿态松弛,慵懒闲散。 柔和的灯光罩着他端方漂亮的五官,任思议瞄了一眼,然后迅速移开视线。 不太敢多看。 就像小时候跟着奶奶赶庙会,遇到别人抬着特别特别好看的观音座轿经过,她也会不好意思地移开视线。 美好的,珍贵的,漂亮的…好像都是她不配拥有的,多看一眼都是亵渎。 对沈慎,她也是这种感觉。 “过来。”他说。 任思议便头重脚轻地走过去,感觉仿佛每一步都踩在软绵绵的蘑菇上,摇摇晃晃。 沈慎放下了合同,同时抽出一张黑色的银行|卡,放在合同上,耐心对她说,“我们的雇佣合同,还有十天就到期了,你也要去上大学了,这张卡里的钱,足够支付你大学四年的学费和生活费…” 算是他表达的歉意,为她这段时间的健康问题。 “另外,你的工资我也准备翻倍…” 话音未落,任思议感觉一阵天旋地转的眩晕,身形不稳直接一头栽了。 沈慎眼疾手快,一把捞住了她。 臂弯里,少女脸色苍白,额前碎发都被汗润虚湿了,贴在皮肤上。 沈慎皱了眉。 任思议并非完全丧失意识晕过去,她能感觉到一个微凉的怀抱托着自己,也能嗅到他身上淡淡草木的气息,干净冷冽。 眼前是一片白雾,雾气缭绕中,看到男人宛若神明般的面孔。 她感觉自己的身体被轻轻放了下来,头枕着的地方很有弹性,等等,好像…是他的腿啊。 她还是很晕,但这种眩晕并不难受,反而很安心,好像在做一场美梦。 沈慎一眼便看出这小姑娘已经开始贫血了。 “任思议。”他一边按人中,一边唤她名字,试图唤回她的意识。 女孩微微睁开眼,瞳孔涣散,迷茫地望着他。 “任思议。”他沉声说,“看我。” “唔…”她软绵绵地出了声,然后一把搂住了他的颈子,“爸爸…” 沈慎:…… 她很软,却抱着他不肯放开。 这一抱,他鼻尖正好贴在了她颈侧的红点处。 鼻翼微动,那股香甜的气息扑面而来,像深海翻涌的巨浪,瞬间将他吞没! 他的犬齿开始发痒。 他张开了嘴,在挣扎,在撕裂,在抑制… “爸爸。”任思议依旧这样唤他,带了点哭腔,像一个孤零零的小女孩在乞求一点点稀薄的、温暖的父爱,“爸爸是你吗,你回来了吗?” 沈慎忽然想起来,她好像在找她的父亲。 她父亲失踪了。 沈慎齿间的痒散了几分。 伤害,对于血族而言,是再轻易不过的事了。 保护,才难。 沈慎无意做神明,却也不想当恶魔。 他轻轻放下了她,让她安睡在沙发上,然后叫来了陆森—— “去拿一根百年野参,炖汤送来。” “好。”陆森依言退下。 过了会儿,他端着一只小瓷碗上来,那支珍贵的野参已经熬成了浓稠的汤药。 沈慎已经走了,房间里只剩任思议一个,昏睡在独属于沈慎的沙发上。 陆森蹲下身,耐心地将药一点点喂给了她,全部喝完,那根老参也让她小口小口吃下了。 论及照顾人,陆森是一把好手,喂完汤药之后,还用餐巾给她拭了嘴,扶着她慢慢地躺下,盖上沈慎的小毯子。 药,当然也是绝世好药,任思议没一会儿就支撑着身子坐了起来。 看自己倒在沈慎的沙发上,又看到陆森关切地望着她。 “啊,抱歉陆管家。”任思议局促地站起来,“我最近有点打瞌睡,我是不是又睡着了!” “没事。”陆森按着她肩膀让她坐下来,“你可以在这里休息,今天不需要工作。” “可、可以吗?”任思议眨巴着眼,忽然想起,“诶,我刚刚好像做梦来着,梦到沈先生要辞退我了,但他给我一张卡让我随便刷,刷完再找他要,我开心得想尖叫,然后就醒了。” 她看了眼茶几,茶几上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她遗憾地揉了揉额头,“果然是做梦啊。” 很难得,陆森这张扑克脸居然笑了一下,虽然一秒恢复严肃,但他笑起来,整个人都变鲜活了。 “也许不是梦,总之你先休息,对于你健康的损失,沈先生一定会补偿你。” “呃。”其实也还好,最近感觉有点累,但她不觉得这是什么健康问题。 累了多休息,就好了。 当然,上赶着给钱,她肯定是不拒绝的。 …… 沈慎是准备直接辞退任思议,给钱了事。 但在此之前,他要知会沈独一声。 任思议的血很香甜,沈独控制不住自己,情有可原,所以沈慎不会重罚他。 尽管,他破坏了沈慎立下的规矩。 小惩大诫是需要的,避免在她离开之后,沈独会再控制不住找上她。 他没敲门,直接进了沈独的房间,本来以为这家伙还在睡觉。 没想到,门一推开,满室的日光涌了出来。 沈慎下意识伸手挡了挡,避免强光直射。 房间里阳光漫溢,明亮通透。 适应了片刻,他看到沈独颀长的身影,竟然站在拱形窗的烈日阳光之下。 整个人被金色的光线浸透了! 听到脚步声,沈独转过来,脸上带着一种炫耀式的狂喜—— “哥!我好像进化了!” “靠!我居然不怕太阳晒了!” “我好牛逼!” 沈慎讶异了几秒,没有大惊小怪,只问他:“多久了?” “不知道哇,今天才发现。” “你怎么发现的?” “嗷!我经常会用手去照太阳,测自己的耐力嘛。”沈独耸耸肩,傻兮兮地笑了。 “为什么要这样做,我请问。” “我看血族论坛上有人说多晒晒,可以增强免疫力。” “……” 的确是这傻逼做得出来的行为。 日光是血族天然的对抗力,越晒,越虚弱。 难怪这家伙一点都不像被沈慎这个老祖宗初拥转化的高阶吸血鬼该有的样子,弱得要命。 原来是他自己作的。 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现在不惧怕日光了。 “最高记录能保持多久?”沈慎问。 “这不正在试吗,我已经在这里晒了三个小时了,不仅不怕晒,而且体温也恢复成了人类的正常体温。”说话间他从腋下取出36.8的温度计。 “除了保姆小姐,你还饮用了谁的血液?” “没有了啊,这几天我都只进思思的房间…”沈独咳了一下,不想多说,立刻转移了话题,“哥,我是不是要进化成无敌暴龙吸血鬼了?果然,多晒真的可以提升免疫力!哥,你也来晒晒!” 说完,他便热情地过来,邀请他哥一起晒。 沈慎一抬手,这家伙一股无形的力量挡开了,被迫退后了两步,靠近不了他的身。 他身上日光的灼热感,依旧让沈慎感到不适。 “这么好的阳光,我不跟你争了,自己享受吧。” “好嘞!”沈独享受地坐上了飘窗,盘起双腿,开始了打坐。 沈慎退出了房间,感觉到心跳在疯狂加速。 已经多少年,他不记得有多少年没感受过这样的心跳了。 异血者,竟然让他找到了! 沈慎其实都不抱太大希望,异血者的血液能让血族见天日,这几乎约等于传说。 而现在,传说正在他眼前发生。 他亲眼见证了! 楼梯上,任思议慢慢走下来。 迎面遇到他,小姑娘苍白的小脸漾起微笑:“沈先生,我刚刚睡着了,不好意思啊,你要跟我说说什么?” “没事。”沈慎平静地说,“先回房间休息。” “呃……” 果然啊,那张巨额银行卡是做梦。 她还抱着一丝希望来着。 “您刚刚是不是想辞退我来着?” “没有。” “诶?” “对了,今晚不需要工作,放你几天假,好好休息。” “啊?那薪资…” “带薪。” “沈先生,敬爱您!”任思议不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开心不开心全挂脸上,此刻眉眼弯弯,高兴极了。 沈慎看着少女雀跃离开的背影,眼神渐渐凉下来。 人类异血者无法永生,心脏迟早有衰老的那一天。 但沈慎的实验却已经研究出了能够让心脏永远不停跳动的培养仪,可以提供源源不断的血液… 这个培养仪,便是为异血者准备的。 …… 当晚,任思议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白天睡太多,现在生物钟完全颠倒了。 明明白天很困啊,感觉随时随地都要晕过去,真要休息了,反而脑子很清醒。 身体倒是有点倦,四肢无力,所以她也懒得起来了,就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这时,她听到房门被打开的声音。 黑夜会放大所有细微的声响,而她记得,明明上床前,她反锁了房门。 是有人用钥匙打开的。 任思议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怦怦怦”地活蹦乱跳。 是谁?陆森?还是沈独? 总不可能是沈慎。 今晚没有月色,房间一片漆黑,她闭着眼不敢动,只透过眯起的眼缝,看见了那团黑色的轮廓。 一个人影,正站在她的床边,就在她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看清了那张脸,是沈独。 可是…不对…他的腿! 他怎么是走进来的?他明明是残疾啊! 恐惧如海潮般吞没了她,越怕,越不敢动,直到她感觉到男人弯下腰,伏在了她的身上。 他想干什么? 一直被拒绝,现在终于要对她来硬的吗?! 任思议正要一把推开他的时候,却恍然发现,自己好像被鬼压床了似的,完全动不了。 这跟那次被坏蛋抓走的感觉一模一样! 颈间传来一阵细微的疼痛,像她去医院体检抽血的时候,被细针扎了一下,不过疼痛很快就消散了。 不对,不对! 这个男人在吸她的血! 他的呼吸如野兽般粗重,贪婪。 任思议瞪大了眼,望着漆黑的天花板,满眼惊惧。 动不了!她动不了!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男人低沉的声线:“沈独,够了,停下来。” 沈独抬起头,满嘴鲜血,衬得他五官无比妖冶。 甜美的血腥味在房间漫溢,他的瞳仁缩成了一条竖线,宛如野兽。 “哥,她太美味了,你不要试试看吗!” “我说,停下!” 沈慎猛地抬手,一股无形的巨力袭来,沈独的身体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甩飞了出去。 “哐”! 玻璃窗碎裂,碎片四溅,冷风灌入。 沈独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整个人就从窗口飞了出去,消失在夜色中。 压迫感,笼罩了整个房间。 任思议才感觉到鬼压床被解除了,她猛地坐起来,拼命向后退,一直退到床头,缩成一团。 全身哆嗦,极度恐惧地望着这个朝她缓步走近的英俊男人。 她怕得说不出话来。 沈慎走到她面前,居高临下看着她。 “不要怕,我不会碰你。”这话,说得还算温柔,像在安抚受惊的猎物。 他抽出黑色手帕,擦掉了她颈间渗出来的血珠,垂眸看着她,眼神克制—— “从今晚开始,你来我房间睡。” 第12章吸血 逃亡 逃亡 任思议动不了。 准确来说,她是被吓得一动不敢动,任由男人将她横抱起来,走出她的房间,穿过漆黑阴冷的走廊,缓缓走上三楼。 三楼,是任思议从未去过的领域,连沈独都不被允许上去,那里是沈慎的私人空间。 现在,沈慎抱着她走了上去,进了他的房间。 房间很大,也很空,窗帘是厚重的黑色,遮住了所有窗外的光。深灰色大床,有种强迫症一样的平整感,好像从未有人睡过。 房间很冷,任思议确定是没有开空调的,所以那种冷嗖嗖的感觉,是从他身体里蔓延出来的。 令她哆嗦,手臂上全是鸡皮疙瘩。 沈慎将她放在了自己的大床上,任思议吓得往后缩,靠在床头的小角落。 她甚至不敢看他,也不敢说话。 只求他别过来,千万别过来。 沈慎走到酒柜边,用漂亮的琉璃方杯倒了一杯橙黄色的酒,递到任思议面前。 任思议根本不敢接,拼命摇头,回避了他的视线。 沈慎便将杯子放在了床头柜边,然后坐到了正对面的单人沙发上上。 “你们…不是人,你们是鬼吗?”良久,看到沈慎没有伤害她的意思,任思议才哆嗦着开口。 沈慎回答她:“不是,我们是血族。” “血族…” “你应该听说过吸血鬼的传说。” 任思议:…… 她恍然想起,那个李洱跟她提起过,说她爸变成了吸血鬼。 任思议根本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吸血鬼,只当他是神棍骗人的,没想到… 她抬头,望向面前的男人。 男人皮肤冷白,黑瞳幽异,一盏夜灯笼着他的脸,他单手支着头,歪头看着她,似在等她慢慢接受。 任思议摸到了自己颈间的鼓包,不疼,也不痒,跟蚊子包没有任何区别。 刚刚沈独就是在吸她的血! 不只是刚刚,她腿上,手臂上,都有好几个蚊子包,全都是… 想到这段时间她如此嗜睡,今天还晕倒了,是因为沈独吸了他的血! 他们真的是吸血鬼! 任思议眼神更加恐惧,她小时候在农村会怕鬼都不敢晚上走山路,可是她从没见过鬼,奶奶装神弄鬼不算,至少她最害怕的东西没有给她带来过实质性伤害。 可是眼前这两个“人”,他们是真的会吸她的血,会弄死她… 任思议怕得掉眼泪了,她带了点哭腔,说道:“你们…你们要杀了我吗?我是你们的…食物吗?” “不会。”沈慎说,“人类不是血族的食物,我们依附你们的血液生存,历史证明,任何竭泽而渔的行为都会带来毁灭。” “沈独的事怎么说?他刚刚就差点要我的命了。” “你的血,的确有与众不同之处,会让他难以自控。但有我在,你不会死。” 任思议抬起泪汪汪的双眼,看向他:“你不吃我?” “不吃。” “那你抓我来这里干什么?” 沈慎很轻、很轻地叹息了一声。 在今夜之前,他只想将她送走,可是知道她是异血者之后,沈慎动摇了。 “也许你不信,但现在,你在我的保护之下,不会有人伤害你。” 沈慎从一个陈旧的红木柜里,取出了一颗黑色的小泥丸,放在了陶瓷碟盘上,递到了任思议面前,“这是回血的药,你现在贫血了,还不算太严重,休养一段时间就会好。” 任思议拼命摇头,他的东西,她根本不敢碰。 完全不信任这家伙! 不过,沈慎并不打算给她选择的余地,走到她面前,伸手钳住了她的下颌。 微微用力,她的嘴便被迫张开了。 药丸被硬塞进了她嘴里,沈慎扣着她的下巴,逼她吞咽下去。 药丸微苦,带着涩味,任思议想吐可是被他钳制着张不了嘴,但她也是够倔强,含在嘴里就是不肯咀嚼。 眼泪顺着光洁的脸蛋流淌,而他宛如神明(也许是魔鬼)般,立在她面前,也不松手,耐心地等待着。 他不急,人类的生命是有限的,时间是宝贵的。 但他拥有永生,他最不怕浪费的就是时间。 两人对峙了一会儿,任思议感觉到药丸一点点融化,变成了汁液淌入她的喉咙。 没办法,就算是毒药,她也只能咽下去了。 沈慎见她吞咽,才终于放开手,面无表情对她道:“你要乖一点,知道吗。” 说完,他转身去吧台边倒了一杯温热的白开水,递到她面前。 任思议渴的要命,已经吃了他的药,想着就算是死,好歹也死的舒服点。 她接过杯子,咕噜咕噜地猛灌了一口。 抬起绯红湿润的眼,看向他:“你到底…到底想让我干什么!你动手就给个痛快!” 惶恐害怕散了些,取而代之的是强烈的愤怒。 “我说过,不会要你的命。” 至少,现在不会。 “那你放我走啊!” “你的血液跟其他人不太一样,放你离开,你会很危险。” 任思议根本不信他这句话,她长这么大,活了十八年怎么就没危险,到他这儿就变得有危险了。 呆在他身边才是最危险的,谁知道他会不会在她睡着之后吸她的血,谁知道他是不是个口蜜腹剑的伪善之徒。 虽然这样想,但任思议不想惹恼他,她只能继续可怜兮兮的哀求—— “你放我走,好不好,求你了沈先生,剩下几天的工资我也不要了,只要你让我离开。” “我放你走出这个门,会丧命。”沈慎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至少,这么多年没人敢和他讨价还价到让他失去耐心。 “就算、就算丧命,我也认了,你对我没有义务,只要你放我走。”任思议爬到他面前,跪在床尾,“只要你放我走,我保证不跟任何人说这件事,求你了!” 沈慎看着她惊惧的面孔,绯红的眼睛。 轻叹了一口气。 他不想强留她,甚至囚|禁她,如果她不愿意配合,会有一千种办法逃离。 恐怕以后会很难办。 他要她自愿跟着他,甚至要她求着他的庇护,寸步不离。 “既然如此,那你走吧。” 任思议讶异,没想到他答应得这么快:“真的?” “要走就走,我不会强留你,但我要提醒你,外面的世界比你想象的更危险,你需要我的庇护。” “我谢你了!不用!”任思议立刻从床上下来,步履还有些踉跄,睡裙都来不及换了,噔噔噔直接跑下了楼。 管家陆森便站在大门口,身后,大门紧闭。 任思议停住脚步,看着那个扑克脸男人:“他…他说我可以走。” 这时,沈慎出现在了三楼的楼梯口,陆森抬头看向他。 男人点了点头。 终于,他缓缓让开,别墅厚重的大门在任思议面前敞开了,月光透入这个密不透风的古宅。 任思议用了百米冲刺般的速度,跑出了别墅,脚上甚至都还穿着拖鞋。 跑到院子里,她瞥见了沈独,沈独就这样大咧咧坐在了花园里。 刚刚被沈慎击飞出去,好像还没恢复过来似的,他倒在沈慎种了满园的路西法玫瑰丛中,双手撑着地,迎面望着她,嘴角勾起了一抹妖冶的笑—— “思思宝,要走啦?” 任思议只觉毛骨悚然,不理他,狼狈地跑出了别墅,一头扎进那片葱郁茂密的树林里。 没想到沈慎会这么轻易放她离开,她很怕鬼打墙迷路在这片森林中,好在,并没有,顺着遮天蔽日的林荫路往外跑,很快,就来到了中央公园的广场区域。 路边偶尔有情侣挽手路过,现在不算太晚,十点多,花园里还有行人散步,也有穿运动衫的男人在夜跑。 任思议松了一口气。 “有吸血鬼,有…” 喊出这句话,没什么人搭理她,人们继续做自己的事,她的声音也渐弱了下来。 会被人当成神经病吧。 任思议住了嘴,羞耻心战胜了恐惧。 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报警,让警方去收拾那对嗜血两兄弟。 中央公园门口就有个警务亭,任思议就站在警亭门口。 她一直在脑子里打草稿,想着该怎么说,才能让他们相信她。 直接跑进去说,她遇到吸血鬼要吸她的血,这也太离谱了,正常人类都不可能信她。 如果他们不信,或者他们派人去了别墅,却证明不了这两兄弟就是吸血鬼,那他们会不会报复她? 好不容易逃出来,任思议根本不想再和他们有纠葛。 任思议属于典型的做得少,想得多的人。 说好听点就是深思熟虑,难听点就是缺少行动力。 哎... 她放弃了报警,离开了中央公园,来到了南市最热闹的商圈。 走在街上,走在人群中,还稍微有点安全感。 但也不能完全放心,因为只要人群中有人多看她一眼,她都会毛骨悚然。 她不知道人类之中到底混了多少吸血鬼,上次绑架他的那个男人,破旧出租屋里的那一群男人,他们全是吸血鬼! 天哪,任思议感觉好孤独。 没有人会相信她遭遇的事情,他们一定觉得疯了。 便在这时,任思议想到了一个人。 她摸出手机,翻开微信对话框下拉,翻到了李洱的vx名—— 蜻蜓仙尊。 她很急,急不可耐直接拨去了语音通话。 神棍哥居然还有语音彩铃声,是王心凌的《爱你》,悦耳的音乐响了几秒,他慵懒的声音响了起来—— “hello啊,怎么忽然给我打电话。” “我遇到吸血鬼了!”任思议站在公交站台边,避开人,捂着嘴小声说,“我现在信你了!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 “嘘,不要说那个字,注意你的周围。”李洱提醒她,“我们一般叫蚊子。” 任思议防备地看看四周,这个时间已经没有了公交车,因此站台边也没什么人。 “我遇到蚊子了。”任思议压低声音,改了口,“你能不能帮我,除了你,我找不到其他人帮忙了,去报警别人肯定不信。” 李洱没有犹豫,说道:“发个定位,我来接你。” 第13章逃亡 祖宗 祖宗 任思议坐在公交车站,焦灼不安地等待着李洱。 她手机里,沈独一个劲儿在消息轰炸她—— sd:“思思宝,我错了。【哭】” sd:“你不要害怕,我不会伤害你,我是好人。” sd:“【红包】【红包】【红包】” …… 任思议没接他的红包,爱钱如命的她,现在只想要命,哪里还敢收他的钱。 直接拉黑。 说自己是好人,谁家好人会半夜溜进她房间偷偷吸她的血。 不管他伪装得再好,任思议都不会再被他的花言巧语骗了。 真要说起来,他哥沈慎确实没碰过她,甚至还救过她。 呸,一丘之貉罢了。 亏她还对他颇有好感呢。 半小时后,李洱骑着他的小电瓶车来到了任思议所在的公交车站边,他摘下头盔,警惕地环顾周围,确定没人注意到他们,才对她说:“上车。” 任思议看看他的天蓝色小电驴,很可爱的卡通造型,跟他气质挺搭的。 她走到李洱面前,伸手摸他的脸,捏捏脸颊。 李洱被她冰凉的手指尖弄得一哆嗦,连忙仰头退开:“干嘛?” “看看你是不是吸血鬼。” “……” 下次上手前麻烦说一声好吧。 哥们还没被女人摸过呢。 他轻嗤了一声:“如假包换的人类。” 的确,他的皮肤是温热的。 任思议松了口气,跨上了电瓶车,双手攥住他腰侧的衣服:“现在去哪里?” “我家咯。”李洱说,“今晚暂时住我那里,没意见吧?” “可我们都不熟哎。” “你跟你上一个雇主老板很熟吗?” “也不熟,所以差点送命了。”任思议防备地说,“我怎么知道你不是坏人?” “如果你觉得我是坏人,就不会找我了。”李洱笑了下,“相信你的直觉,好吗。” 他还挺敏锐。 现在任思议已经无路可走,李洱看起来跟她年纪一般大,笑起来阳光灿烂,似乎没什么心眼的感觉。 除了信他,她无路可走。 好歹是人类,是她的同类,就算是坏人,总不至于送命吧。 李洱家住在市区最普通的刚需小区高层住宅里,32楼,电梯升上去任思议都感觉有点恐高。 一层有六户,任思议跟着李洱来到家门口。 隔壁邻居的鞋架上摆放着整齐的鞋子,但李洱这边,运动鞋、皮鞋、凉鞋、拖鞋全都胡乱堆在门前,毫无整洁度。 他输入密码开了门,任思议跟着走进去。 房间也乱得不行,茶几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零食啤酒罐和塔罗牌,门口有很多还没来得及拆的快递盒子,沙发上堆了衣服。 “有点乱,你随便找地方坐。” 任思议感觉自己毫无立锥之地,哪哪儿都堆着东西,连餐椅上都放了个猫砂盆。 一只黑猫“喵”地叫了声,从沙发上蹿下来,来到李洱脚边,躬起身,竖起尾巴蹭他。 李洱没搭理那只小猫,紧急地在沙发上收拾出一块小小的空间,让任思议坐下,又从门口纸盒里抽出一瓶怡宝矿泉水,递给她。 任思议打量着乱糟糟的房间,有点绝望。 因为这家伙怎么看…都不像是所谓的“高人”,真的帮得了她吗。 李洱看到她颈子上的蚊子包,说道:“你的雇主,终于对你张口了?” 任思议点点头,算默认了。 “你之前就说我的血有问题,很吸引蚊子,你一开始就知道了?” “嗯。”李洱承认,“我从小就跟蚊子打交道,知道他们喜欢什么样的血液。” “我的血,到底有什么问题?” “有的人,血液就是很香甜啊。”李洱用任思议能听懂的话,告诉她,“譬如o型血,会吸引更多的蚊子,这是正常现象。” 任思议哀叹了一声,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我现在还不敢相信,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明明是电影里才会出现的桥段啊。”任思议的认知都被颠覆了,一再地反问他,“怎么会是真的?” “很正常,现今人类已发现的物种,不足地球上已有物种的十分之一,你可以把它们当成尚未被大部分人类所认知接纳的新物种。”李洱解释道,“欧洲历史上有吸血鬼的传说,是因为那边的吸血鬼普遍比较高调,而国内…” 李洱想到自己一直在对付的那个老东西,冷嗤了一声,“国内的那位…太隐忍狡猾了。” “所以,你又是怎么知道的?”任思议又问。 李洱知道她问题肯定一大堆,拆开桌上一包浪味仙,递给任思议。 任思议摆了摆手,现在她哪有心情吃零食啊。 “我是猎人。”李洱咯吱咯吱吃着薯片,“专门收取佣金,猎杀蚊子的猎人。” 这句话,说得很是唬人。 但任思议看着他,怎么看都不像是电影里那种很有逼格的的猎魔人,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清秀男大的感觉。 “你…会法术吗?”她疑惑地问。 “谁会那种东西!”李洱仿佛受到了侮辱,“我只是个普通人类,不是哈利波特,好吗!” “不会你怎么猎吸血鬼啊?”任思议觉得很离谱,“我遇到的那两个吸血鬼,可都是会法术的,尤其是那个沈慎,一伸手,就可以把人打飞出去。” “不是所有吸血鬼都有力量。”李洱耐心地解释,“你运气好,一来就遇到了吸血鬼祖宗,就连他弟弟,力量比他都差了一大截,而混迹于人类社会中的吸血鬼,大部分是没有力量的,除了身体比人类强一点之外,体温低一点,几乎没差别。” 任思议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你说,那个沈慎,他是吸血鬼祖宗!” “他活了一千年,世界上现有最高阶吸血鬼之一,在中国,无人与他匹敌,国外的话,可能有几个,但孰强孰弱也说不准,总之,在我认知范围内,他就是最强的,几乎成了一个传说。” 任思议揉了揉自己乱糟糟的头发,长叹了一口气:“救命啊。” 怎么这么倒霉,一来就惹了个如此牛逼的。 “你也不用太焦虑哈。”李洱给她拧开了矿泉水瓶,递过去,“吸血鬼本身就是反自然的存在,所以自然界有很多东西都是他们的天敌,诸如阳光、艾草、桃木…我们猎人虽然是普通人类,没有法术,但我们猎人协会传承了千年,有很多古老的阵法借助自然的力量,都可以将它们置于死地。” 任思议抬眼看向他,终于眼底恢复了一点希望—— “你能杀死那个吸血鬼祖宗?” “不能。”李洱坦诚地说,“谁tm的活腻了,去杀他啊,我们见了他都是躲着走的。” “……” 任思议绝望了。 “不要露出那种表情嘛。”李洱笑着说,“有没有听过一句古老的话,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什么意思啊?” “沈慎在血族之中,是宛教父一般的存在,血族没有人敢忤逆他。他定下了两条规矩,第一,不能伤害人命(自卫除外),第二,吸血不能让人类察觉。这两条规矩,保证了吸血鬼种族在国内的安全延续,可以混迹于人类之中这么多年都不被发现。所以,他不会打破自己的原则,要你的命。” 李洱定定地看着她,“你去他的身边,比在任何地方都更安全。” 任思议一个劲儿摇头,她绝对不要再回到那个恐怖的别墅里了,给她一百万她都不去! “我觉得在你这里挺安全的。”任思议开始有点耍赖皮的感觉了,抱着沙发上的一个玩偶抱枕,“我不走了,我不信吸血鬼会跑到猎人家里吸血。” 李洱看着她,轻轻叹了口气:“实话实说,我保护不了你,没有阵法,我真就只是个普通大学生,只靠肉身,一个最普通低阶的蚊子都能把我掀翻撂倒。” “那就布阵呀。” “话不是这么说的,布阵需要风水排布,需要天时地利人和,需要选址…我们的操作方式,只能是引蚊子入阵,而不是随时随地拿着个阵法跑到大街上去杀蚊子,你明白吗。” 任思议听懂了他的话。 意思就是,他们正面硬刚打不过吸血鬼,也保护不了她。 “你觉得,那个沈慎,他凭什么把我留在身边,又不吸我的血,还保护我。”任思议拧着眉头说,“这就很离谱啊,他又不是慈善家。” “但他是领袖。” 李洱笃定地说,“我说了,你的血很香甜,所有吸血鬼闻到了都会趋之若鹜,只要有人控制不住,随时随地要你小命,这就会破坏他的规则。作为领袖,他绝对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所以他一定会保护你。” 即便如此,任思议还是摇头:“我才不回去,好不容易跑出来的…” 李洱并不着急,也不勉强她,只是略有遗憾地说:“那你先休息,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说完,他去了门边,反锁房门的同时,插上了保险杠。 然后检查了家里每一扇窗户,全部从内上锁,连洗手间的窗户都关了。 任思议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做给她看的,想让她知道,她自身难保的同时,还给他带来了危险。 相当于逐客令。 也许是她想太多,她本身就是个特别敏感的人。 …… 第14章祖宗 寸步不离 寸步不离 李洱家是个小两室,一个客厅一个卧室。 李洱唯一的卧室让给了任思议,他自己睡在沙发上,可惜,他家里没有多余的床单被套能换上。 她只能睡他的床。 搞得她有点难受,又很愧疚,明明占了他的床还嫌东嫌西。 她提出说让她睡沙发,他还回他自己的床去睡。 李洱无论如何也不同意,说什么“怎么能让客人睡沙发”之类的客套话,热情地把她推回了房间里。 任思议叹了口气,简单洗漱了,抱着膝盖坐在他那张单人小床上。 床单被套都不脏,也没有什么味道,但她睡不下去。 他卧室里有一整面的书架,上面的书籍类型涉猎颇为广泛,大部分是国学一类,易经论语,还有一些天文地理学,占卜占星类的也有。 甚至任思议还在上面找到本《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以及一堆高三复习题册。 他甚至有可能还是个高中生!或者大学生,她不确定。 反正,就给人一种特别不靠谱的感觉。 这么年轻,就算是所谓的“猎魔人”,实力应该也…不太行? 如他所说,他根本保护不了她。 她一直孤坐着,心里很乱不知道该怎么办,看着窗外那一轮清冷冷月光,低头抹了几滴眼泪。 很孤独,也很无助。 以前哪怕孤立无援,在姑妈家受尽委屈,但好歹不用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现在她自身难保,甚至都不敢报警,因为没有人会相信自己。 完完全全坠入了另一个未知、危险、恐怖的世界里。 她多么希望这是一场梦啊,等她醒过来的时候,世界重新回归正常,吸血鬼只存在于书本或电影里面。 迷迷糊糊地,她还是撑不住睡了过去,不过没有睡沉,一直在做噩梦,梦里全是吸血鬼,还有她小时候最怕的吸血蝙蝠…一起来追她,袭击她。 黎明时分,任思议醒了过来。 城市都还没有苏醒,32层高楼能看到城市天际线,渐渐泛起淡金色的晨曦微光。 太阳要出来了。 她记得李洱说过,吸血鬼怕太阳,只要她呆在阳光下,就是安全的。 任思议起床,整理了他的床铺,将被子叠好。 她很感谢李洱收留了她一晚,也许他说的是对的,他保护不了自己,待在他身边甚至可能给他来带危险。 任思议决定离开了,静悄悄推门出去。 李洱睡在客厅沙发上。 他很高,一条大长腿直接伸出沙发扶手,另一条腿耷拉在坐垫边缘,睡得很沉。 任思议没有打扰他休息,静悄悄地打开反锁的房门,离开了。 先去麦当劳吃了顿早饭,坐在店里刷手机,看最近回老家的火车票。 看到中午有一班时间比较合适,任思议果断买了票,现在不知道该去哪儿,只想到了回家。 她在老家农村长大,这么多年,从没遇到过吸血鬼。 现在农村人口越来越少,青壮年都去城市打工了,吸血鬼在农村也找不到食物。 任思议搭乘地铁过去,约莫十一点的样子,来到了南市的火车南站。 然而,一出地铁站,任思议忽然感觉到一阵阴恻恻的冷风从背后吹来。 一个男人与她擦身而过,上电梯之后,撑起了黑伞。 擦身的刹那间,任思议感觉到了他身上的冷气。 她顿住了脚步,而那个男人走了几步之后,也吸了吸气,偏过头望了任思议一眼。 只那一眼,心照不宣的默契在两人之间蔓延。 是野兽与猎物对视。 任思议瞬间鸡皮疙瘩爬满全身,她加快了速度,踉跄地跑到了阳光之下。 朝着入站广场狂奔而去。 回头,那个撑黑伞的男人仍旧站在原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 他就是个现实中再正常不过的中年男人了,这样的人,到处都是,有很多很多,在阳光下,所有撑伞的无论男女都成了她怀疑的对象。 而在室内,在黑夜,她无法分辨究竟谁是吸血鬼,谁是正常人类。 在刷身份证进站的时候,任思议又看到那个撑黑伞的男人了。 他在另一边的安检机器旁,等待行李过检。 任思议不确定他是不是跟踪她,心里已经埋下了这样的疑窦。 几乎是一瞬间,她就做出了决定,掉头就走。 不,她不能回去! 爷爷奶奶两个老人在家里,如果她真把吸血鬼这么恐怖的玩意儿给带回了家,爷爷奶奶一定会拼死保护她。 她不能把他们置于险境。 对,不能回去。 任思议匆匆退出了安检口,重新回到了广场上。 这下子,她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还去哪儿了。 就这么在暴晒的阳光下,漫无目的游荡了一天,黄昏时,来到便利店随便吃了点三明治填饱肚子,夜幕降临。 任思议好怕晚上,晚上于她而言便意味着危险。 她只能去人多的地方,先去商场大门口坐着,吸血鬼要隐藏行踪,肯定也不会当街就伤害她。 可是商场晚上十点就关门了,任思议又来了个看起来比较正经的清吧酒馆,团购外卖点了杯便宜的鸡尾酒,也不喝,就在外场的小花园卡座边干坐着。 有民谣歌手慵慵懒懒唱着歌,任思议防备地左顾右盼。 她的座位边每经过一人,她的心就提起来一分,看谁都像吸血鬼。 她毫不怀疑,再这么神经紧绷下去,人家没把她的血吸干净,她自己先疯掉了。 任思议只能低头刷手机,转移注意力。 她后排有几个闹得很欢的男男女女,在喝酒甚至划拳,喧嚣的气氛稍微给了她一点安全感,可是没多久,他们就相互搀扶着醉醺醺离开了。 没一会儿,有三个男的坐在了那个位置。 任思议刚好跟他们对坐,相互间能看到彼此,一抬头,就看到那三个年轻穿运动衫的男人好像也在看她,边看,还边低声说着什么,然后又是笑。 还用意味深长的眼神打量她。 会不会…闻到她的血了? 会不会在商量要怎么把她大卸八块。 任思议都要哭了,她只能低头假装刷手机,避开和他们视线接触。 过了会儿,其中有个瘦高个儿的男人朝她这边走过来了,端着酒杯。 任思议心跳如擂鼓。 “小美女,一个人吗?” “不是。”任思议想都没想,立刻回答,“不是一个人。” “我们观察你好一会儿了,没见你朋友来啊。” “我爸,我爸就要来接我了。”她嗓音微颤,“他等下就来了!” “不是吧,来酒吧玩还要老爹来接啊,你多少岁?” “不关你的事。”任思议抓起自己的布书包,起身就要走了。 那男人似乎不依不饶,拉了她手臂一下:“诶,我们没别的意思,你不要怕,只想跟你喝一杯交个朋友。” 他的手也是冷的!冰冷的! 任思议心里头一个哆嗦,几乎是下意识自卫的反应,抓起桌上的酒瓶子朝他脑袋砸了过去,惊声尖叫—— “别碰我!” 她力气不太够,酒瓶没碎,但他额头被砸了个乌青,还破了皮。 “我靠!”男人吃疼地捂着头,“看你这么漂亮,下手这么狠!” 任思议紧紧攥着手里的酒瓶子,如同应激的兔子般,防备地望着他。 如果他在敢上前,她一定还会反击。 另外两个男人见自己同伴挨打了,也跟着围了上来—— “哪里来的小仙女,聊下天都不行啊。” “这么清纯这么高冷,你来什么酒吧?不就是来钓男人的吗?” 任思议死咬着牙,换了以前她肯定反击,把他们骂得狗血淋头,但现在…她不敢。 她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是不是吸血鬼… …… 一阵凉飕飕的风吹来,黑色乌鸦停在了酒吧花园栅栏边,“嘎”地叫了声。 那三个男人忽然像是感知到了什么的,脸色渐渐变得很不安,相互对视了一眼,充满惶恐。 路边,迈巴赫黑车静静地停靠。 司机拉开后座车门,西装革履的男人走了出来,从他走出来,这一路便吸引了无数目光。 他冷峻的气质,天然和周围人有种无形的阻隔。 穿过花园小径,他来到卡座旁,来到了任思议的身边。 任思议看到沈慎的那一刻,反而有种心底的石头重重落地的感觉。 大概知道,他不会伤害她。 她虽然不信任沈慎,但李洱的话她是相信的,沈慎是血族领袖,他不会轻易伤害人类性命。 沈慎把任思议拉到了自己身后,再看向那三个男人。 三人同时流露出了敬畏的眼神,不太敢与他对视,纷纷侧开了视线。 但他们也不恐惧,因为他们没觉得自己做错事情,不过就是晚上找个小酒馆喝酒,遇到漂亮妹子搭讪几句。 的确,她很香,但也没准备用强“欺负”她,不愿意一起玩就算了。 只要没破坏规则,那位…是不会对他们做什么的。 那个主动搭讪任思议的瘦高男人,率先开口,对她道歉:“对不起,让您受惊了。” 与此同时,另外两人也都纷纷道歉:“不该说那种话,抱歉啊。” “反正让你打了一下,算扯平了吧。” “能扯平吗,女士。”瘦高男人捂着额头,甚至有点哀求的意思了,“算我的错,好不好,对不起了。” 他们没有资格直接与那位对话…只能寄希望于任思议能原谅他们。 沈慎微微偏头,视线扫向了任思议,似在问她的意思。 任思议已经百分之百确定这三个男人就是…就是吸血鬼了,她可不想得罪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没、没事了。” 三人同时松了一口气,屈着身,从沈慎身边恭恭敬敬地经过,然后一起跑出了酒吧,速度飞快跟百米冲刺似的,落荒而逃。 小插曲过去了,酒吧看热闹的人们重新散去,沈慎拉着呆呆的任思议,坐回了卡座边,按着她的肩膀坐下。 而他,则坐到了她的对面。 从始至终,他都处于绝对掌控的位置。 服务生过来,问他要喝点什么,沈慎先问任思议:“还想喝点什么吗?思议。” “思议”这么亲近的称呼,从他嘴里喊出来,她心里毛毛的同时,居然还有那么点…说不上来的愉悦。 啊真的是…她恨不得捶自己的脑袋。 看到帅哥就走不动道了是吧。 虽然他真的好帅,好有范,但他是吸血鬼,是吸血鬼老大啊草! “不、不喝了。”她小声说 “给她来杯热牛奶。”沈慎也不理会她的拒绝,替她做了主张。 “您呢?” “bloodmary。” “请稍等。”服务生恭敬地退下了。 沈慎清淡的视线瞥向了对桌的任思议。 小姑娘低着头,故意逃避他的视线,但她脸上已经没有了昨天晚上的恐惧和害怕。 “怎么,昨天还叫爸爸,今天就不认识了?” 小姑娘脸颊胀红了:“什么时候叫你爸爸了?” “昨天昏迷的时候。”沈慎温和地淡笑:“说实话,我年纪确实够当你爸爸了。” “你当我祖宗还差不多!”她好像…没那么怕他了,说话也放松了很多。 服务生将牛奶和鸡尾酒呈了上来,任思议看到他那端起了血红色的液体,轻饮了一口,顿时又是一整个石化。 沈慎看她又哆嗦起来,晃晃酒杯,解释:“这是酒。” 说完,还伸到她鼻尖,让她嗅了嗅。 的确是酒,带了点清甜的柑橘和葡萄味,任思议看着他冷笑的表情,怀疑他是不是故意这么吓唬她。 恶趣味。 她说:“你一直在跟踪我?” “没有。”沈慎说,“白天我在睡觉,晚上才有空出来找女儿。” “我有爸。”任思议嘟哝着说。 “我帮你找你爸。”沈慎爽快地说。 “什么?!” “不是求过我吗?现在我答应,帮你。” 任思议心脏噗通噗通乱跳了起来,有点兴奋。 她之前确实存过这样的念头,想求他帮帮忙,如果他能帮忙,肯定可以找到自己的父亲!他那么有势力! “你…你想吸我的血作为交换吗?”她防备又谨慎地问。 想起上次那个求他帮忙的老总,肯定就是给他吸血了。 “不用。”沈慎用黑色手帕矜持地拭了拭嘴,“只要你乖一点,留在我身边,别再乱跑了。” 任思议想到李洱说的,他不会伤害她,甚至,为了种族的秩序,为了他设定的规则。 他还会保护她。 她在心里纠结…要不要赌一把,要不要相信他。 抬头望向这位大佬,他虽然平静地等待着她的回答,但他的所作所为,好像根本没给她拒绝或者选择的权利啊。 都亲自来接她了,难不成还能放她走? “我有说不的权利吗?”她试探地问。 “没有。”沈慎果断道。 “……” 那还纠结个屁。 “你必须保证我的安全。”任思议看向他,“尤其是你弟弟!” “沈独虽然行为不端,随性恣意,但我还算管得了他。”沈慎说,“你要是实在怕,就多跟我待在一起,少与他独处。” 这是ok的,既然他愿意保护她,任思议是个胆小鬼,很惜命的,估计自己以后会直接变成他的腿部挂件了。 今天这一天,看谁都像吸血鬼,谁想要她的命,疑神疑鬼的状态她不想经历第二次。 任思议想了想,又问道:“那我就不能去上大学了,是吗?” 大学好难考啊,地狱般的高三,她好不容易才考上。 沈慎想了想,说道:“南市大学,是吗?” “是啊。” “不算太远。”沈慎回想起来,“上个月,南市大学医学院邀请我去当客座教授,当时我忙于别的事,没有答应。” “你的意思是...” 靠,他不会要变成她的老师了吧! “如果你想去念书,我可以答应南市大学医学院担任客座教授。”沈慎随口道,“有我在,你不用担心校园生活会有危险。” !!! 任思议心想,如果他不是嗜血吸血鬼的话,真的很难不爱上他。 这是什么甜宠小说剧情啊。 大佬要为了保护她,勉为其难答应去当大学教授。 哎,可惜了,他是个吸血鬼大佬。 “你怎么对我这么好?”任思议忍了一忍,还是没忍住问出口,“你这也太像个伟光正的大好人了,一点也不像吸血鬼祖宗。” “我待人一向如此。”沈慎对她露出一抹温和的微笑,“很多人都觉得,我是个好吸血鬼。” “……” 看着他的微笑,任思议哆嗦了一下,感觉有点点毛骨悚然呢。 聊的差不多了,她答应跟他回家,沈慎起身去吧台边结了账。 小姑娘乖乖地跟在他身后。 她很确定酒吧不止他一只吸血鬼,在他身边,她已经可以区分人类和吸血鬼了,如果是人类,尤其是女人,只要他经过,她们的眼睛一定是黏在他身上的,男人也一样,他的外貌如此优渥,很难有人不多看两眼。 可吸血鬼好像不太敢直视他,他有一种强大的力量气场,会有威慑,让这些家伙逃避视线,就像狼群之中,弱狼看到头狼也会下意识地低下头。 任思议见门口就有有一对儿情侣表现异常,所以在出门的时候,她故意三两步追上去,故意挽住了沈慎的手,故意装的很亲近的样子。 憋屈一整天,总算扬眉吐气了几秒钟。 在走出酒吧之后,她赶忙松开了他,面对他微微皱眉的表情,她不好意思笑了下:“没事,你别多想,狐假虎威一下。” “不用。”沈慎说,“你跟在我身边就行。” “那我多没面子,就像你的小跟班小助理似的。” “当什么有面子?” “女朋友。”任思议理直气壮地说,“我要让那些想吸我血的吸血鬼,都知道,我是他们祖宗罩着着,是老祖宗的心肝宝贝,这样他们就不敢对我做什么了。” 沈慎睨他一眼。 十分钟前害怕他怕的要命,现在就要当他的心肝宝贝了。 “我们年龄差太大了,许有代沟。”沈慎一本正经地说,“换个身份,我可以当你父亲。” “你当真啊?我开玩笑的嘞。”任思议拧了拧眉,“干嘛这么一本正经地拒绝我,说了只是狐假虎威一下嘛,啧。” 沈慎:…… 他一个1019后,跟00后果然存在代沟。 他懒得搭理她,径直坐进了路边的迈巴赫。 任思议也跟着进来了,这是她第二次坐上他的车。 真后悔,第一次要是不上他的车,也就没后面这些事儿了。 呃,仔细想想,要是不上他的车,她可能都已经没命了,李洱说的血光之灾,诚不欺她啊。 半小时后,她便又重新回到了别墅,本来以为会再见到沈独。 但别墅内空空的,除了管家陆森候在门后,别无他人。 “你弟弟呢?”任思议忍不住问身边人。 “关禁闭。”沈慎说,“为他这几天对你的所作所为。” 啊…真是好贴心啊! 不用见到那个混蛋,当然更好。 任思议打了个呵欠,有点困意了,于是向沈慎道了晚安,准备回自己的房间。 身后,男人低沉的嗓音传来—— “你的房间不在二楼。” “啊?”任思议不解回头。 “说过了,你最好寸步不离待在我身边。”沈慎理所当然地说,“睡觉,也是。” 第15章寸步不离 黏人 [VIP] 黏人 任思议就这么头脑发热地跟着沈慎进了他三楼的房间。2 说实话,有点怪不好意思。 但这点不好意思,抵不上前一晚被沈独偷袭的恐惧。 虽说他被关禁闭了,谁知道他能不能偷跑出来,而且,沈慎也不可能关他一辈子禁闭。 待在他哥身边目前来看,是最安全的。 任思议默默告诉自己,纯把他当成老年人对待就好了,他本来就是个活了将近一千年的老东西。1 就算睡在一起也没事的,她小时候还跟爷爷奶奶一起睡过觉呢。 就这么赤着上半身进了房间附带的巨大浴室。 他皮肤是如月光一般的冷白色,双开门背肌结实,腰线劲瘦,侧面还有明显游泳锻炼留下的鲨鱼肌。 谁家糟老头子长这样啊! 任思议根本不敢多看,看多了要喷鼻血了。 沈慎丝毫不在意她的存在,只当她是养在房间里的小猫小狗似的,进浴室前,想起什么,回头对她说:“你现在可以稍稍休息会儿,后半夜我要去医院,你跟我一起。” 任思议才想起,这家伙昼夜颠倒来着… 跟他待在一起,她也必须适应他的作息啊。 这倒不是难事,任思议住在别墅里,都快适应了两个月了。 她点头:“哦,好。” 等他去洗澡了,任思议在房间里随意溜达。 他的房间就很像之前她在短视频里看到过的误闯天家的超豪华总统套房,什么都有,古董名画自不必说,房间内还有不少功能性的小房间,衣帽间、超大浴室卫生间、书房及起居室。 他的房间算是整个别墅的最高档配置了吧。 任思议有点局促,感觉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不过,总算是有了一点安全感,很快,她就困了。 打了个呵欠,脱了鞋,趴在窗前松软的沙发上,准备小憩一会儿。 迷糊地醒来,微微睁开眼,看到男人还站在浴室镜柜前,一颗一颗慢条斯理地系着衬衫纽扣。 他做事好慢好慢啊,任思议摸出手机看了看,他洗澡居然洗了一个多小时。 不愧是长生者,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她打了个呵欠,转头又睡了过去。 沈慎还算是比较完美主义的一个人,从衣服穿搭,到领带配饰,都要一丝不苟地给自己挑选到满意的程度,连衣服上的褶皱都要压平了,才会出门。 活了这么久,他有太多时间可以用来浪费。 整理完毕,走出浴室,看到小姑娘如同猫儿般趴在他的沙发上,睡得很香甜。 沈慎走了过去,直接将她一个公主抱,抱了起来,出了门。 她睡得本来也不沉,醒过来,便看到男人漂亮优渥的下颌线条。 天空一轮纯白月光,正好安静地悬在他头顶。 好看得令人窒息。 “诶…沈先生,放我下来。” 已经到车门口了,沈慎直接把她放进了车里。 任思议感觉自己脸颊有点烫,哪怕在他身边完全不用担心炎热的问题,她还是全身燥燥的。 “沈先生,我要严肃地和你讨论一下你动不动就抱我的问题。” “嗯。”沈慎漫不经心放下手机。 任思议都快记不清他这样抱了她多少次了,这也太暧昧了吧! “公主抱,是专属于男朋友的特权。”至少,从小看言情小说的任思议是这样认为的,“在我们人类这边,是这样的!抱了就要当男朋友的!” 沈慎浑不在意:“少来,我当过人类,人类根本没这项共识。”3 “……” “那…算我个人的规矩,不行吗?” 沈慎其实根本没想那么多,他只是怎么方便怎么来。 抱着,拎着,扛着…都无所谓,就像抱小猫,他也不会去考虑要用什么姿势抱。 这小姑娘比猫的小心思更多一点。 沈慎同意了,耐心地问:“那你要我怎么抱你?” 任思议心说,就一定要抱,把她叫醒了一起走不行吗。 哎,这个吸血鬼boss,好像有点没边界感啊。 “不许抱我。”任思议一字一顿地说,“我有腿,又不是残废,干嘛要抱来抱去的。” “我不喜欢磨蹭。”沈慎说,“如果你让我多等,我也会无视你的抗|议。”1 任思议:…… 天,洗澡要洗一个小时,的家伙,到底谁才是磨蹭怪啊!!! 双标得可以。 任思议不再搭理他了,低头刷手机,过了会儿,轿车驶入了沈氏医院内部路。 私立医院,以前只在电视上看到过,知道这里是国内医院舒适度的天花板,医术自然也是天花板。 她曾经还想过,了,自己一定要多赚钱,带他们来这里看病呢。 现在,她竟然成了这家医院老板的腿部挂件。 跟着沈慎下了车,走进医院里,任了。 现在她已经练出了吸血鬼雷达,在医院大厅里,她一眼就看到大厅墙上的几个顶级牛逼专家,脸色明显都是跟沈慎一样的冷月光皮。 这家医院,绝对有不少吸血鬼! 当然不全是,譬如身边经过的一些白大褂医生护士,他们看到沈慎会礼貌地致意,唤他沈先生,但眼神里不会有那种畏惧感。 应该是人类。 不过沈慎的助理,目光一直在她身上逡巡的那个叫“易默池”的英俊男人。 百分之百吸血鬼! 沈慎和助理易默池去了隔壁病房谈工作。 任思议独自呆在沈慎的办公室里,有女助理端了果盘和点心过来,放在了茶几上。 任思议防备地看着她,因为她看起来也不大对劲,皮肤白白的,长得也漂亮。 任思议见过的吸血鬼,很少有丑的 特别是,她还带进来一股子冷风。 “沈先生吩咐给您拿的,怕您饿了。”她对她微笑。 “谢谢。”任思议往旁边蜷了蜷,离她远点。 “对了,沈先生说如果您困了,让我带您去他的起居室休息,那里有床。” “不用!”任思议可不想胡乱跟这个女吸血鬼走了! 女助理看出了她的局促,笑了一下,拿着托盘退了出去。 她走了,她才松一口气。 吸血鬼ptsd了! 一离开沈慎,她心里就毛毛的。 她来到隔壁办公室的窗边,沈慎和易默池还在谈话,他坐着,易默池站着。 注意到小姑娘偷看,沈慎对她点了点头。 隔音玻璃,任思议听不到他们聊什么,周围人来来往往,阴风阵阵,但在他视线之下,她稍稍有一点安全感。 易默池望了少女一眼,对沈慎说:“生物研究所那边的心脏培养仪还在测试中,尚不能百分之百保证成功率,实在没想到,会这么容易便找到异血者。” 他们找了十多年了,一无所获,心脏培养技术也在同一时间投入研究,但谁都没有做过这件事,也无法排除失败的可能性。 “是。”易默池压力也很大,除非万无一失,否则不敢轻易尝试,“沈先生,可能需要您再多看着她些许时日。” “尽快,夜长梦多。” “是。” “过段时间吧。”沈慎说,“她这几天身体略虚弱,养好了再说。” “好。” 易默池看向了沈慎,男人在看门外的少女,眼神柔和。 在他认知中,沈慎并不是一个心软的人,心软也走不到今天,走不到这个位置上来。 但他又很复杂,他不允许血族滥杀无辜,自己也从来不会滥用力量伤害他人。 异血者这件事,要让他亲手打破自己的规则,他知道沈慎一定做得出来,为了血族的利益。 可是…他心里未尝真的愿意做这件事。 “沈先生,也许您可以把她交给我,我会看管好她,保证绝对安全。”易默池建议道,“一旦时机成熟,我会送她上手术台,不必麻烦您亲自做这件事。” “不用。”沈慎拒绝。 “您不信任我吗?” “你抵挡不了她的诱惑。” 沈慎说完,走出了办公室,对着倚在窗边打呵欠的女孩说:“困了不去我起居室睡觉?” “没有安全感。”任思议问,“你的医院到底有多少吸血鬼?” “血族的族群没有你想的那么多。”沈慎说,“医院部分医疗专家是血族,部分护士和病人是,其余都是人类,大概三七开。” “三是吸血鬼?” “七是。”1 “……” 这还不多!!! 沈慎带着她朝起居室走去,这一路,任思议都在防备地左顾右盼。 “不需要这么紧张。”沈慎说,“在我身边,你绝对安全。” 虽然是这样没错,可任思议还没习惯被各种吸血鬼环绕这件事,需要慢慢习惯一下。 到了七楼的起居室,这里很像酒店套房,是他的私人领域。 巨大落地窗可以看到城市依然阑珊的灯火。 沈慎坐到办公桌前,打开了电脑,准备要办公了,对任思议说:“请自便。” 任思议坐到他的大床上,屁股弹了弹,很柔软的睡感。 他可真会享受呀,她这辈子都没睡过这么软这么舒服的床垫。 床品摸起来也如此丝滑,像是真丝的。 “那我睡觉了噢,晚安。” “晚安。” “对了,对了,如果你要走的话,一定要叫醒我跟你一起噢。” 沈慎抬头望她一眼,无奈地说:“思议,你比我想象的更黏人。”3 第16章黏人 戒指 [VIP] 戒指 他第二次叫“思议”,任思议躺了下来,心里嘴里都在咂摸这两个字。1 从他嘴里叫出来,感觉…有一点点异样感。 家里长辈,比如爷爷奶奶,会叫她思议。 任思议听着沈慎这样叫她,猜测他大概也是把自己当长辈了,肯定是。 她偷偷地观察他,他工作的样子很专注,也很认真,是谁说男人认真的样子最帅的? 以前任思议没有切身体会,他们班的最帅的班草哥跟她当过同桌,他认真学习的样子,她就完全不觉得帅。 现在,她还要在自己的择偶标准里加上一条:非吸血鬼。 约莫黎明时分,沈慎叫醒了她:“思议,回家了。” 任思议睡得迷迷糊糊的,眼睛睁开一条缝,看到一个神仙帅哥就这么闯进了她半醒的梦中。 “唔…” 起不来,睡不够… 任思议翻了个身,腿搭在了手中抱着的枕头上,她嘟哝,“再睡…三分钟。” 沈慎没耐心等她三分钟,窗外的城市天际泛起了朝阳的微光,天亮了,他必须要回家了。 他伸手就想把她抱起来带走,但转念一想,她谢绝公主抱,说这是男朋友的专属姿势。 沈慎的想法也比较简单,换个姿势就完了。 他见过街上有父亲抱孩子,而自己这年纪,当她爸绰绰有余了。1 于是有样学样地,双手伸到女孩腋下,直接将她迎面抱起来,手托住了她的臀部,让她趴在他肩头,走了出去。 任思议被他颠醒了,睁开眼,就看到自己双腿分开扣在他劲瘦腰间,他托着她的腰臀,让她双手搭着他的肩膀。 !!!! 这是什么变态姿势。 “沈慎!”任思议说,“你干什么呀!” “你可以继续睡。”沈慎浑不在意,抱着她穿过医院走廊,无视了所有医生护士病人那看“世界奇观”一般的惊愕眼神。 走进了电梯。 “不是…你…我…这…” 她脸颊火烧火燎起来,舌头都快捋不直了,“你怎么这么变态!” “我不接受你无端的评价。”沈慎觉得自己已经很有耐心了,她起不来,他就抱她走让她继续睡。 他对自己女儿恐怕都不会如此迁就,如果他有的话。 说话间,电梯叮地响起来,门打开了。 一群医护人员看沈慎抱着任思议出来,一个个都石化了似的,一路注目礼目送他们走出了医院大门。 任思议生无可恋地趴在他肩头,心想,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 至少,狐假虎威成功了。 虽然有一点点羞耻。 回去的路上,任思议严肃地警告沈慎:“以后,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你不可以这样自作主张地抱我。” “这恐怕有点困难。”沈慎说,“如果你要呆在我身边,就必须适应我的节奏。” 好像…没毛病。 但任思议自己也不想太难受,她大好的青春呢,陪在这个糟老头子身边,呃,陪在这个帅老头子身边… “那我觉得我们需要有一点约法三章,怎么样?”任思议脱了鞋,双腿盘在迈巴赫的真皮座椅上,看着他,一本正经地谈判,“相互适应,相互迁就。” 沈慎还算通情达理,也不太想跟这小姑娘计较太多,而且想到将来会发生的事。 他对她,于心有愧。 “怎么约?”他问。 “第一,不可以像刚刚那样抱我,那太暧昧了,我们还没有那么熟。”任思议说这话时,不禁有点耳热,都不好意思看他,兀自侧开了视线,“你要是实在很急,我又醒不过来的话,你…你可以公主抱。” “公主抱不是男友专属?” “可以…稍微为你破例一下。”她感觉耳根子更红了。 沈慎点头,严肃地记下了:“好,谢谢你,我很荣幸。” 任思议:…… 这礼貌得有点过分了啊! “还有别的吗?”他问。 “唔,让我想想。” 任思议被他刚刚的绅士态度给帅了一下,现在脑子空空:“呃,就是,那个…” 暂时想不出什么了哎。 对了,她忽然想到,刚刚在房间里,沈慎那么轻松地就把自己上身脱光了进浴室,好像一点也不在意她是不是和她共住一室。 所以吸血鬼把人类当 这可还行, 不过…不过… 她偷瞥了他一眼,看到他衬衫紧缚的纤长脖颈,脉络分明,锁骨也十分漂亮。 反正她又不吃亏,她赚了好吗! 沈慎见她话音卡壳,眼珠子盯着他像只狡猾的小狐狸似的,心里不知道在盘算什么,于是问道:“还有什么约法三章,一起说。” 任思议轻咳一声:“没、没了。” 有点心虚。 两人回别墅,在地下车库里,任思议听到一声又一声的狼嚎—— 呜~~呜~~ 凄厉极了。 她心头连忙靠近沈慎,抓住了他的衣袖:“不会是狼人来了吧!” “世界上没有狼人。”沈慎没有甩开她,耐心解释,“那是只存在于书中的传说。” “诶,那这是…” “是沈独。”沈慎走到偌大地下车库旁一个安全门前,狠狠用拳头敲了那扇门几下。 果然,房间里的狼嚎声消停了。 “他在向我表达不满,又不敢使用过激言辞,只能狗叫。”沈慎走回来,带着任思议进了电梯,“不用理他。”3 任思议:…… 回到房间,沈慎换上了睡觉穿的黑色睡衣。 他是真的拿她当小宠物,完全不避她的啊! 靠! 任思议只能自己控制自己,侧开视线不去看他一颗一颗解纽扣,扯皮带的样子。 但她不保证一次两次三次四次…还能这么“君子”! 哦不,“淑女”。 沈慎上了床,给自己整理好被单,望向屋子里手足无措的女孩:“你可以在别墅自由活动,沈独被关起来了,不用担心什么。” “哦!好滴!那我去书房看书。” “嗯。” “沈先生晚安。” “晚安。” 任思议去了书房,管家陆森也在书房对面的红木桌上看书,戴着个金丝眼镜,一副斯文败类的气质。 她没有打扰他,自己找了个小角落,挑了几本言情小说看。 这几本言情小说还是她前段时间网购来的,打发时间正好合适,正看着呢,奶奶给她发了条微信消息,是一张南市火车站的照片。 接着,又发来一段长语音—— “思议啊,我跟你爷来南市了,听你姑妈说,你和露露都要开学了,就在这两天。邻居你张大爷家张澎湃,也是今年高考上大学,张大爷就要亲自去送,我们一合计,干脆也来南市这边送你去学校,让你同学知道你虽然没爸,但有爷爷奶奶给你撑腰,不会欺负你。” 任思议眉头紧拧了起来。 不要吧…爷爷奶奶怎么就来了啊! 她现在处境这么…这么糟糕。 “不会有人欺负我的,这是大学。”任思议给奶奶发消息,“又不是初中高中,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奶奶继续发语音:“那我们给你拿行李也行啊,不说了,这会儿太阳大,先去你姑家里坐会儿,你做完工就回来一起吃饭啊,奶奶想你了。” 跟着,爷爷的声音也冒出来:“爷爷也老想你了!” 任思议放下手机,抬头看看管家陆森。 陆森扶了扶眼镜,也听到了奶奶给她的语音消息,不等任思议开口,便道:“我没有权限同意你外出,去问沈先生。” 任思议满心纠结地走到了三楼沈慎的房门边,轻轻推开了。 房间很暗,遮光帷幔窗帘遮掩得很严实,大部分阳光都透不进来。 但毕竟是白天,会有一点点暗沉光,并非伸手不见五指。 她站在床边,纠结来纠结去,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沈慎睡觉姿势也跟他平时一本正经的样子没差,睡得笔直,脸迎面朝上端端正正。 有点像棺材里的睡美人。 任思议觉得这个形容,很妥帖。 不过,他似乎睡不沉,很易醒,任思议只是站在旁边看着他,一点声音都没发出,他鼻翼微动了动,也嗅到她甜美的气息,醒了过来。 看到任思议一脸有求于他的小表情,沈慎伸手摸了床头柜的手机,才上午十点,还没到他应该醒来的时间。 被这小丫头弄醒了。 “怎么了?”他嗓音带了几分慵懒,半坐起了身,靠在床头。 黑丝绸睡衣胸口处完全耷着,露出了漂亮的胸肌和匀称的腹肌,十分诱人。 任思议控制着自己眼神别乱飘,咕咕哝哝地说:“我爷爷奶奶想送我上大学,已经来南市了,我可能…可能得去见一下。” 好怕他拒绝,幸而,沈慎只淡定问了句:“他们有住处?” “有的有的,住姑妈家。” 虽然姑妈对她凶巴巴,但爷爷奶奶是她亲生父母,她对他们不至于太差。 “爷爷奶奶知道我在别人打工当保姆,二十四小时待命那种。但是今晚,可能得回去一趟,他们想跟我一起吃饭。” 沈慎没有拒绝,只问她:“敢自己出门吗?” “白天,没事吧。”她不确定,其实也有点小忐忑。 很怕被坏吸血鬼跟踪,让爷爷奶奶有危险。 但如果不回去,爷爷奶奶肯定会担心她,说不定还会找上门来看看她到底在干什么工作。 沈慎沉吟片刻,将自己右手上一枚戒指,戴在了任思议手上。 戒面中央嵌着一颗黑曜石,宛如深夜的质地,戒托是由六片银叶交错缠绕而成,叶片彼此聚拢,将那颗黑曜石簇拥在中央。 “它跟了我数百年,有我的力量和气味,一般的血族不会敢近你的身。”1 这颗戒指本来戴在沈慎的食指上,套进任思议的大拇指正好合适,“但不绝对万全,因为你的血液很珍贵,也许会有亡命之徒。”1 “那…如果遇到了怎么办?”她赶紧问。 “真遇到不要命的,记得狐假虎威,报我的名字。” 其实沈慎并不太担心,在他的领域范围内,不会有胆子这么大敢挑战他权威的血族。 除非是欧洲那几个老东西过来,但即便是他们,也得要掂量掂量。 任思议如获至宝,赶紧把戒指戴上了。 “那我要怎么说呢?”她问,“说是你的小跟班,好朋友?” 沈慎双手捧着后脑勺,懒散地靠在床边,态度却很认真:“告诉他们,我是你父亲。”2 任思议:…… “明白了,男朋友。”1 同步进行 [VIP] 同步进行 戴着沈慎的戒指出门,任思议感觉安心多了。1 坐地铁回去,她一直在观察四周。 但不是前几日那种疑神疑鬼惴惴不安的观察,现在的她可有底气了,就想看看身边吸血鬼看到她手上戒指的反应。 没让她失望,地铁上人不多,很容易就观察到有人在偷看她,甚至还在吸气。 她索性大大方方走过去,准备就站他面前。 然而,还不等她靠近,男人似乎感知到了什么,立刻起身,步履匆忙地去了别的车厢。 边走还边回头看,明显就是怕了。 这个发现可把任思议爽到了。 憋屈了这么久,畏畏缩缩,走哪都担心被盯上,现在她总算出了一口气,现在要躲着她走的是吸血鬼了。1 嘿,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了这不是… 任思议扬起手,欣赏着大拇指上这枚纯黑戒指,透过黑曜石的反光她甚至感觉自己露出了有点傻乐的猥琐笑容。 呃,收敛,免得路人像看神经病一样看她。 任思议甚至在想,有没有可能她一直戴着这枚戒指,根本就不需要回到沈慎身边了? 对啊,这枚戒指就能帮她驱赶吸血鬼的话,她何必再去当他的贴身挂件呢,还要丧失自由。 任思议真就已经开始在心里盘算要逃离这个大魔王了,然而,这个想法的可行性,很快就得到了验证。 到了姑妈家,姑妈在爷爷奶奶面前对她展示出了截然不同于往日的热情,还拉着全家一起出去吃了顿好的。 她亲亲热热坐在爷爷奶奶中间,享受爷爷奶奶对她的嘘寒问暖的时候。 忽然感觉到戒指好像隐隐在发热。 任思议皱了皱眉,取下戒指往更冰凉的耳朵上贴了贴。 而且,有逐渐升温的感觉。 任思议奇怪极了,忍不住低头给沈慎发了条消息。 微信是昨天晚上加的,沈慎头像是一只白底黑乌鸦,微信名和他弟一样都是英文缩写,s。 可爱神经质:“沈先生,为什么戒指会发烫啊?怪怪的。” 约莫五分钟后,沈慎回复了她—— s:“哦,离开我太久,它会爆|炸。” 可爱神经质:?????????!!!!!!!! 这特喵的! 可爱神经质:“你这不坑我吗!qwq” s:“二十四小时之内,回我身边就会安全。” 可爱神经质:…… s:“怎么,你很失望?” s:“你不想回来吗?【笑脸】”1 可爱神经质:“没有没有,怎么会,吃完饭我就回。【憨笑】” s:“嗯。” 接着,任思议收到了一笔他给她的一笔五千的转账。 可爱神经质:? s:“爷爷奶奶难得来一趟,陪他们逛会儿街,买点衣服尽尽孝。” 可爱神经质:!! 可爱神经质:“谢谢!敬爱您,沈先生!” 看着那笔转账,还有那段暖心至极的话,任思议忽然有点感动,发自内心的那种… 沈先生真的对她很好很好哎,保护她,还给她钱,那她该怎么报答他呢。 任思议想不到吸血鬼大佬还缺什么,呃,她的血? no,no,no,这个是万万不能的。 诶,不是总自称她父亲吗。 任思议感觉,他可能真的很想要一个后代。 可爱神经质:“沈先生,你对我这么好,作为报答,我可以给你一个女儿。【可爱猫猫】” 当然,她单纯地发出这段话,完全没想到屏幕另一端男人的瞳孔地震。 沈慎站起来在红木桌边,思忖了很久,最终,一本正经地回复她:“吸血鬼不会拥有自然生育的后代,不过,还是谢谢你。”2 然后,他收到了任思议轻飘飘的一句—— “我说我自己,给你当女儿00”1 沈慎:…… 可爱神经质:“不然呢00”1 沈慎直接就不回她了。 …… 饭桌上,姑妈表现很殷勤,一个劲儿给任思议夹菜,嘘寒问暖,问她打工辛不辛苦。 她知道,都是冲爷爷奶奶来的,不想让爷奶知道他们以前如何苛待她。 她也懒得拆穿,不想让爷爷奶奶平白生气,所以照单全收了。 奶奶一直拉着她左手,心疼得不行:“兼职打工辛苦吧,要辛苦就别干了,看都瘦了,还节约钱给家里装空调,哎,你买了空调你爷爷也舍不得开。” “别舍不得开就是这点,“你们不用,那我不就白买了么。” “表妹还许露露阴阳怪气地哼笑了一声,“外婆,表妹打什么工啊,能赚这么多钱?该不会 饭桌瞬间安静了。 奶奶的脸色当场就沉下来,家,别乱讲话。” “我又没讲错。” 始,许露露就看不惯她。 这个土里土气的乡下表妹,凭什么长这么好看?凭什么成绩比她好?她考南市大学都是擦着分数线过的,任思议凭什么顺利就考进了最好的医学院啊? 太不公平了吧! 许露露望见了任思议拇指上的那枚戒指上,像是抓到了什么证据似的:“你看她手上那个戒指,一看就值不少钱,肯定是哪个金主大佬送的。” 说着,她还拿胳膊肘捅了捅她妈,“妈你说是不是?” 姑妈尴尬地笑了笑:“看着,确实不便宜呢。” 爷爷推了推老花镜,看向任思议:“思议啊,这戒指哪儿来的?” 任思议面不改色地抬起手,对着灯光转了转手指:“哦,这个啊,路边十几块买的。一块破石头,在表姐眼里就值钱啦?” 任思议本来就喜欢地摊买点几块几毛的小饰品,爷爷奶奶都知道,她老家柜子里一堆这种小玩意儿呢。 彩色玻璃珠、塑料发卡、陶瓷小挂件,乱七八糟什么都有。 小时候,还因为在小溪里捡了块绿色的破石头当宝贝,被村里小孩笑了好几天,这些姑妈许露露都不知道,但爷爷奶奶可太清楚了。 “行了行了,”奶奶转头就冲着许露露开火了,“你一天到晚打扮得妖妖调调的,怎么好意思讲你表妹?思议是我一手带大的,是个好姑娘,她什么人品我心里有数。” 许露露脸色铁青。 什么叫打扮得妖妖调调?她这叫时尚好不好! “你个老古董,你懂什么!”她嘟哝。 “好哇,任惠,这就是你教出来的好女儿!”爷爷拍了拍桌板,气的吹胡子瞪眼。 姑妈大概也是从小被父母“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育理念约束着,最怕的就是老爸生气。 她转过身拧住了许露露的脸颊,狠狠掐了一把:“让你没大没小!” “哎...疼!好疼啊!” “跟爷爷奶奶道歉!” “我们不需要道歉。”奶奶哼了声,“给表妹道歉。” 许露露委屈极了,抚着自己泛红的脸颊,只能嘟嘟囔囔跟任思议道了歉。 任思议慢悠悠地夹了块糖醋排骨放进嘴里,抬起头,正好跟许露露的目光相撞。 她微微挑了挑下颌,嘴角扬了扬。 带着点胜利意味的小得意。 许露露气得要死。 …… 这一顿饭,丝毫没有被许露露影响胃口,任思议吃的肚皮都撑了。 虽然还想多陪陪爷爷奶奶,但任思议心里一直想着沈慎说的超过二十四小时戒指就要爆|炸的事情,根本不敢耽搁太久。 而且爷爷奶奶住在农村为了节约电,从来都是天一黑就要睡觉的。 现在九点多,对他们来说依旧很晚了,他们也要回姑妈家去休息了。 任思议不舍地跟奶奶道了别,目送姑妈家的轿车一路疾驰远去。 她站在夜色笼罩、华灯初上的街头,深蓝夜空中忽然浥浥扬扬地飘起雨星子。 任思议站在街边正准备叫车,一辆黑色的轿车无声无息地滑到她面前。 车窗全开,沈慎一只手随意搭在窗边,腕上露出一截银色的表链。 他靠在椅背上,姿态有些懒散,目不斜视没看她:“上车。” 任思议赶紧跑过去,拉开车门坐上去,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你戴着我的戒指。” “诶,还有定位功能?” “类似,我能感知。” “哇,那我在哪里你都能找到啦。” “嗯。” 易默池发来的消息,心脏供养仪实验少说要三个月,慢则半年,沈慎不可能寸步不离盯着她,她也要去上大学。 有这枚戒指,他就不会弄丢她了。 任思议感觉拇指上的戒指,在靠近他之后,温度的确降下来了,看来是重置爆|炸时间了。 真是神奇。 她没管这么多,又问沈慎道:“沈先生,现在去哪里,医院吗?” “不是,今天我放假。”沈慎说,“有个聚会party,带你去玩。” “好哎!” 她先是开心地欢呼,但随即,脑瓜子似乎意识到了什么,鬼鬼祟祟的小眼神望过来,想问什么,又犹豫着不敢问。 沈慎免了她的提问,直接回答她:“是的,血族聚会。” “……” 任思议的表情垮了下来,露出一个可怜巴巴的哭唧唧脸:“可不可以不去啊?” “不是要狐假虎威?”沈慎欣赏着她的小表情,笑了,“会有很多血族来party上玩。如果你不希望以后走在路上被他们闻来闻去,最好跟我一起出席。” “呃…”任思议低着头,用拇指转着戒指,小声嘀咕,“我觉得…有戒指已经很可以了。 “随你。”沈慎不勉强,“先送你回家。” 可就是这一句无所谓的“随你”,反而让她心里有点空落落的,不是滋味。 偷偷睨他一眼,他低头看平板新闻,五官棱角分明,冷白肤配着那双深黑色的眼睛,带着极强攻击性的美人脸。 其实,其实她私心里还是想跟他待在一起的吧? 任思议不是个明明想要,却说不要的女孩。 想就是想,她从乡下来到这座城市,挑灯夜战努力学习,勤奋追赶,一路来到全国知名院校最顶尖的医学院,这些都是她想要的。 想要就去追! 于是她开口问道:“那什么…假如我跟你去参加聚会,以什么身份啊?就是说,你怎么跟别人介绍我?不会真说我是你女儿吧!” “哦,朋友。” 朋友挺好。 但听到他说这两个字,她心里有点涩涩的感觉。 任思议在心里疯狂摇晃自己,当然是朋友啊不然还能是什么任思议你在想什么!你清醒一点!他是一千多岁的老吸血鬼!你很有可能就是他的移动血包!忘了吗!警戒还没解除呢! 任思议默默地也不说话了,低头看手机短视频,拇指在屏幕上划来划去,其实什么也没看进去。 任思议心猛地一跳,强作镇定地望向他。 沈慎平静而理智地说:“我们血族绝不会侵犯被他人标记过的交往对象。这个身份,比‘朋友’更安全。” “噢,这样。” 任思议按捺住疯狂跳动的心脏,弱弱地举手,“那个、请问一下,对你们而言,交往对象和食物有区别吗?” 沈慎想了想,说道:“区别不大,我们吸血之后会有强烈的杏愈,一般会同步进行。”4 任思议:……1 第18章同步进行 初拥 [VIP] 初拥 沈慎先带任思议去了一家高定晚礼服店。 这家店藏在一条安静的街巷深处,没招牌,只有门楣上一盏冷紫的灯,幽幽地亮着。 整扇门是哑光黑,把手是一只展翅的乌鸦造型。 推门进去,店内光线很暗,墙面是深灰色的裸砖,一件件礼服像影子般,悬挂在衣架上。 店员是个中年女人,瘦高,超模似的,很高级一张脸,只是脸色苍白,眼线拉得又长又黑。 她看见沈慎的时候,头微微低垂,态度很谦恭,甚至有点畏惧。 沈慎不需要换衣服,只让店员给任思议找一件。 店员不说话,沉默地对任思议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然后走向内间。 任思议跟了上去,开门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女人的手,她的手也很凉。 她的手猛地缩了一下。 所以...她也是吸血鬼! 她有点害怕,下意识望向了身后的沈慎。 沈慎带了点安抚的语气,对她说:“不用怕,我在外面。” 任思议缓缓呼出一口气,点了头,想着他在总不能出什么事。 任思议挑的眼花缭乱,她多少有点受精神小妹熏陶,就喜欢花里胡哨的衣服,拿了件大紫色的在自己身上比了比。 这时,店员已经不声不响地取了一套过来,递到她面前。 “呃,你推荐我穿这套吗?”她问。 她点点头。 任思议听话地换上了,那是一条纯黑色的晚礼服,裙摆蓬松地散开,覆着一层又一层的黑色羽毛,像是乌鸦翅膀。 好好看! 任思议欣赏着镜中的自己。 这时,店员终于用很低哑的声音,说道:“这是沈先生第一次带女士来,我给你搭他的风格。” 咦。 会说话啊,她还以为她是哑巴。 不过她嗓音的确不太好听,很嘶哑。 “他的风格,你是说乌鸦吗?” 店员点点头,又拉她坐到镜前,开始给她上妆。 她化妆很细致,一层一层地晕染,像在制作一件艺术品。 化完妆,店员把她领了出去。 沈慎坐在外间的一张单人沙发上,单手搭着扶手,姿态松弛在看手机。 听见脚步声,抬头望过来。 少女穿着那身黑色羽毛裙,漂亮的锁骨露在外面,线条纤细,脖颈修长。 脸上的烟熏妆,让她那双本来清澈单纯的眸子,多了几分冷意和妩媚。 她从身后暗影般的帘幕里盈盈地走出来,像一只刚刚苏醒的黑天鹅。 沈慎是个审美极其苛刻的男人,他从不觉得沈独看上的女人能有多漂亮。 但这一刻,他看着面前的少女。 也不得不承认,有几分被惊艳到。 大概,是她天生适合这一身黑鸦羽。 “沈先生,怎么样?”任思议紧张地问。 “可以,很漂亮。” 任思议“嗯”了一声,低下头假装整理裙摆,很开心很雀跃。 也很奇怪,以前开心的时候会情不自禁的想笑,可现在,她的开心变得更加隐秘,偷偷藏在了心里,还生怕面上表现出来被他察觉。 自己怎么会变得这么别扭呢。 她不懂。 沈慎准备带她离开,这时,店员赶紧上前,拦住了他。 她不说话,只是伸出手,指了指他身上那件衣服。 沈慎明白她的意思,摇头:“我不换。” 店员似乎很坚持,转身拿起旁边衣架上的一套纯白西装,双手捧着,示意他看。 意思是,换上这个,和那位小姐才更搭。 她看起来是个完美主义吸血鬼,任思议在她给她化妆的时候就感觉到了,艺术家一样追求极致的完美,所以才会鼓起勇气,违逆沈慎不愿意换装的意图。 沈慎看了眼身边的少女,任思议期待的小眼神也望着他:“沈先生,既然是party就不要穿那么工作装那么严肃嘛。” “好吧。”沈慎妥协了,只是对店员说,“找件黑色,跟她搭一套。” 他不愿意穿白西装。 店员快步走进衣架之间,身影在暗色灯光下来回穿梭。 很快,她取出了一套黑色西装,胸口别着一片乌鸦羽毛。 沈慎进去换衣服。再走出来,他低头整理着袖口。 目光扫过镜中的自己,又着的任思议。 任思议觉得他穿西装真的好好看,他肩宽腿长,更加矜贵疏淡。 而她站在他身后一步远的地方,黑裙曳地,妆容冷艳。 说不出的登对。 ,黑与黑的叠合更暧昧,更隐秘,也更默契。 出门的时候,沈慎支付扫码购买了套装,任思议看到他支付软件上输入了好多个零。 妈呀,不敢想身上这件衣服有多贵! 拖尾的黑鸦羽一看就不便宜。 她小声问沈慎:“沈先生,衣服穿过一遍可以退吗?” “为什么要退,不满意?” “啊不是不是,是觉得好贵,可能也没有机会穿第二次,日常也穿不出去。” “晚礼服,穿一次就足够抵消它的价值了。” 任思议三观崩裂。 这么贵的衣服只穿一次? 还抵消它的价值? 她还不如吃一千顿火锅呢! 甚至也不如折现给她算了。 “我要多穿。”任思议低声说,“以后在家里,我都穿这个,一定要穿够本才行。” 的确,她穿这件很好看,好看到让他都忍不住多看爱看的程度。 街巷因为小雨有了积水,迈巴赫开不进来,只能停在巷子口,任思议不想弄脏这么贵的裙子,于是双手抱起裙摆往外走。 不过,不管她怎么整理,好像都有点难hold住巨大的裙摆。 “需要帮助吗?” “昂!你帮我整理一下…” 话音未落,沈慎便又将她梗抱了起来。 任思议:!!! 不是,又来? 抱上瘾了是吧? 沈慎依旧是单手抱她,让她坐在自己的臂弯里,然后拎起了她的黑色高跟鞋。 他的臂力真是强得有点恐怖啊。 任思议怕坐不稳所以搂住了他的颈子。 他上不上瘾,她不知道。 但如此近距离地贴近看他那锋利英俊的脸庞,任思议感觉自己是有点上瘾了。 …… 车停在了blood酒吧门口。 这不是任思议第一次来这里,现在她百分百确定了,这就是个吸血鬼酒吧,穿梭其中的全是吸血鬼。 里面人很多,灯光暗红,今天的音乐不像那日的重金属那样嘈杂,反而,放着慵懒的爵士乐。 沈慎一走进去,周围的目光便纷纷聚过来,那些散落在各处的吸血鬼们,不约而同地停下了交谈,敬畏地望向他,微微低头,向他致意。 沈慎目不斜视,带着她穿过人群,走进一个被路西法紫玫瑰层层环绕的卡座包厢。 舞台上有人在唱歌。 任思议坐下之后,才看清台上那个人的脸,不禁瞪大了眼睛。 她认得她,最近华语乐坛最当红的一个女歌手,她走清冷路线,声线很是空灵。 每一首单曲都霸着各大榜单的榜首,炙手可热。 任思议惊愕地望向沈慎。 她...也是?! 沈慎淡笑,靠在沙发背上,默认了。 任思议简直不敢想,人类世界里面究竟混了多少吸血鬼啊! 之前沈慎说不多,但…他们完全和人类共生,一起吃饭、工作、娱乐…每个行业每个圈层,都有。 而人类竟然毫无察觉。 这时,有人穿过人群走了过来,态度恭敬地弯腰,低声对沈慎说了句:“沈先生,这场初拥仪式,新人想要得到您的祝福。” 沈慎听完,对任思议道:“我过去一下。” “哎?你就走啦?不管我了?” “放心,每个人都看到你跟着我进来,不会有事。”他温柔地说。 好吧... 任思议一个人留在卡座里,端起桌上的杯子无聊地喝了口。 很快,她注意到对面包厢,坐着一个女人。 那女人极美,五官如瓷,黑发妩媚地笼着美艳的脸庞,露出修长的脖颈。 她一个人坐在那里,周围没有同伴,面前放着一杯暗红色的酒,手指慢慢转着杯脚。 她一直在看任思议,盯得她头皮麻麻的,很不自在。 一个过来给她送零食盒果盘的服务生小妹,压低声音说了一句:“你最好不要惹她,也别离她太近,别去看她。” 任思议赶紧抽回视线:“她为什么一直盯着我?” 任思议:!!! 手里酒杯都差点洒了。 “为什么,我和她无冤无仇!” 服务生小妹向她解释道:“我们血族按照代数论尊长,沈先生是初代,我们是二十代之后了,至于她嘛,” 她努努嘴,“她是这里唯一有资格、配站在沈先生身边的女人。” 任思议:“呃……” 她忍不住又偷偷往对面瞟了一眼。那女人还在看她,眼神不像是要吃了她,完全是要刀了她啊! “她也是初代?”任思议问。 “不是,她是三代。”调酒小妹也不敢往那边看,只敢小声蛐蛐,“初代及五代之内的血族,已经很少很少了,几乎绝迹。所以我说,她是唯一配站在沈先生身边的女人。” “那她为什么没有跟沈先生在一起?” 调酒小妹笑了,挑起一边眉毛看她:“你当沈先生是什么人?女人是想跟他好,他就答应的吗?那血族里喜欢沈先生的女人多了去了,人类女人就更多了。” 她拉长了调子,来了句粤语,大概是她家乡话,“沈先生眼光很挑剔的啦!” 任思议又偷偷看向那女人。 那个女人坐在暗红色的灯光里,像一朵开在深渊的彼岸花,那么美。 沈慎竟然都不喜欢吗。 天哪,他还要怎么挑剔啊,除非喜欢男的。 调酒小妹像是看懂了她的想法,凑近她,补了一句:“其实人类对血族的吸引力更大,你的血液如此美味,难怪沈先生喜欢你。” “呃。” 任思议心想,他也没咬过我啊。 其实她也挺纳闷的,沈慎从来不吸她的血,却又如此迁就她,保护她,走到哪里都把她带在身边。 真的只是因为作为领袖的责任,要维护那些所谓的规则,不让别人伤害她性命? 任思议想不明白。 他总不能真的喜欢她吧,感觉也不像啊。 正胡思乱想之际,那个三代吸血鬼女人端着酒杯站了起来,她似乎喝了不少,脚步有一点点不稳。 踉跄地走到沈慎身边,拦住了他,眼睛很红,睫毛上还挂着碎碎的水光。 她对沈慎说了几句话,嘴唇轻微颤抖着。 沈慎表情冷淡,克制礼貌,只说了没两句,便侧身从她旁边走了过去。 那个女人低头擦了擦眼泪,身影很凋零,很落寞。 任思议忍不住感慨。 喜欢沈慎这样的人,真是一件很让人心酸的事。 沈慎的确是个很绅士,很礼貌的男人,但任思议也感觉到他骨子里的那种疏离感,就像悬于天边的明月。 明月会照亮每一个幽暗的角落,但角落里卑微的生灵永远只能仰望他,却走不到他身边去。 所以,不管他对她再好,或者两人平时开什么玩笑,任思议都很清醒,知道他不可能对她有什么别的想法。 想到这一点,心里也有点酸。 沈慎回到卡座,服务生小妹立刻给他递上一杯血红的鸡尾酒,端着托盘识相地退了下去。 “在聊什么?”他问她。 “聊你啊。” “哦,打听到什么?” “打听到,你很难追。”任思议托着腮,歪着头看他,“有个三代的漂亮姐姐追了你好几百年了。” 沈慎睨她一眼:“你很八卦。” “八卦让我快乐,小时候我最喜欢坐在村头听大爷大妈蛐蛐别人了,谁家媳妇又红杏出墙,谁家男人又偷情被打。” 沈慎淡笑了一下,仰头喝酒。 任思议看着他杯中的嫣红酒液,忽然问:“沈先生,你喝的是血吗?” “不是。”沈慎无奈地说,“我不会当着人类的面进食。” “我不信。” 沈慎正要说爱信不信,任思议忽然把他的杯子接了过来,嗅了嗅,然后贴着他喝过的杯口,仰头喝了下去。 “咳咳,咳咳咳。”烈酒的辛辣冲上喉咙,咳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他的酒好烈! 沈慎拍了拍她的背:“现在信了?” “嗯。”她脸颊微微红,“信了,是酒。” 她把杯子递给了他,杯子里还剩了三分之一。 这时,音乐停了,周围的血族们纷纷安静下来,望向舞台。 初拥仪式要开始了。 沈慎仰头将剩余的酒一饮而尽,放下空杯,问她:“想看吗?” 任思议的小心思,仍旧在那个杯子上,他一点都不在意被她喝过的杯子啊。 以前听村里一个上大学回来的姐姐说过,男人只要愿意跟你用同一个杯子,喝你喝过的饮料,吃你吃过的冰淇淋,说明你有戏! 任思议牢牢记住这句话,奉为圭臬一般坚信着,因为那个姐姐交往了好几个男友了,经验十分丰富。 虽然,是毫无依据的话,她就是固执地相信。 “看不看?”沈慎见她发了好呆,抬手在她面前打了个响指,“不看就走了。” 任思议回过身:“是什么啊?” “初拥。” “那是什么啊?” 沈慎解释道:“人类变成血族的转化仪式。” 任思议:!!! 她转头朝舞台忘了过去,看到一男一女站在舞台上。 他们开始拥吻,亲昵。 然后,女孩微微偏过头,嘴唇贴上了男孩的颈侧,张开了嘴,露出了犬齿,一口咬下。 任思议没有一点点防备,吓得直接尖叫。 沈慎眼疾手快地搂过她,一把抓过来,捂住了她的嘴。 “嘘。” 他贴在她耳畔,宛如恶魔最温柔的低语,“害怕就不要看。” 说完,他捂住了她的眼。 永生 [VIP] 永生 任思议在电影里看过所谓转化的过程,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 可是电视小说里看到,跟亲身经历完全不是一回事啊! 而就在几天前,她自己都差点沦为吸血鬼的食物。 全程都不敢睁眼睛,只能通过周围人的声音,猜测台上发生了什么。 他们在一阵哄闹声中渐渐安静下来,似乎在紧张地等待着什么。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一分钟,也许几分钟,又开始了喧闹与欢呼,就知道紧张的时刻过去,转化已经成功了。 沈慎的手也放了下去,任思议睁开眼,看到台上那一对男女重新拥抱在了一起,互相亲吻对方。 而这个时候,音乐变成了《结婚进行曲》,初拥仪式一秒切换成了婚礼仪式。 生死,情爱…无缝衔接。 这对任思议来说,却只觉得割裂,因为空气中的血腥气都还没有散尽… 她忽然想呕吐,胃里翻江倒海。 吐在人家的婚礼现场也实在是很过分,任思议捂着胸口,躬着身子一路狂奔,跑了出去。 外面就是荒地,她恶心得胃里一阵痉挛,吐了个干干净净。 沈慎跟了出来,走上前,轻拍她的后背。 任思议不想让他靠近,躬着身子,拼命摆手让他不要过来,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眼泪鼻涕一团糟的样子。 沈慎似乎并不介意,摸出黑手帕递给她,同时,酒吧里有人拿了矿泉水出来,礼貌地递给了沈慎。 沈慎拧开瓶盖,递给任思议。 水是救星,任思议赶紧接过,咕噜咕噜地漱口吐掉,然后又猛喝了一气,直到瓶子见了底。 沈慎让人再拿了一瓶过来,倒没有马上递给她,自己拿在手上备用。 “我陪你周围走走。”他提议道,“呼吸一下青草,树木的气息?” 这个提议十分有诱惑力,任思议连忙说:“那我先去洗个手,洗把脸。” “嗯。” …… 他真的很贴心。 任思议甚至自己都有点想不明白,如此英俊、优秀、有钱,温柔的男人,怎么会陪她走在郊区荒无人迹、但微风和煦月光温柔的小径边。 难道她上辈子真的拯救了银河系吗? 虽然刚刚吐了很难受,但现在,她又是如此满足,心里充盈着小小的幸福感。 “差点吐在别人的婚礼上,真的很不礼貌。”任思议懊恼地说。 “你很讨厌血腥味?”沈慎问。 “不是,就是…”她低着头,看着自己月光下的影子,“因为想到自己前几天也…也被吸血了,有点生理性反胃。” “抱歉。”沈慎说,“但这就是我们的存在方式。” 任思议抬头望他,月光笼罩着他,清清冷冷,她从他眸子里感觉到了一点孤单。 “啊,干嘛抱歉啊!”她忽然有点心疼,“我没有怪你啊!真的,是我自己的问题啦,我打针都会有点晕血的。” “那你一定不会想要变成血族。”沈慎带了点玩笑的语气。 小姑娘脑袋拼命摇着:“不要不要不要。” “永生,也不要?”他问。 “呃……” 长生不老,谁不想,秦始皇汉武帝…哪一个不想长生不老? 但如果是要吸血裹腹的话,任思议还真是要好好考虑一下呢。 她眉头蹙了起来:“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呢。” “难回答就不要回答。”沈慎说,“长生所带来的痛苦与孤独远胜过幸福,我也不希望你变成血族。” “刚刚那个新郎,他为什么要接受变成吸血鬼呢?”任思议好奇地问。 “他想要和爱的人永远在一起,不愿分离。” “哦,所以仪式完成,他们就结婚了。”任思议忽然想,如果是为了跟喜欢的人一直一直在一起,好像…也没那么糟糕。 “世界上知道血族存在的人类很少,部分与我们维系了百年友好关系的人类世家后代,他们保守着我们的秘密,同时有不少人都在渴求着长生。” “你会转化他们吗?”任思议好奇地问。 沈慎摇了摇头:“我是初代,想成为二代血族的人很多,但不是谁都有资格,他们想拥有我的力量,先要侍奉我。” 任思议忽然想起来:“陆森管家的人?” “嗯,五十年之后, “五十年, “这是规则。” 个服务生小妹说的,血族之中也有等级制度,初代力量最强,以此类推,代,力量逐级削弱。 想成为血二代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啊。 比当富二代还难。 “诶。”任思议忽然想起了刚刚一直用眼神刀她的女人,“刚刚酒吧里跟你说话的那个吸血鬼姐姐,是不是很喜欢你啊?” 沈慎没想到她话题转得这么快,明明在给她介绍血族的事,怎么忽然又扯到其他事情上了。 “问这个做什么?” “好奇啊,八卦一下。”任思议说的云淡风轻,一点也不想表现出自己有点在意的样子。 “不许八卦。”沈慎终结了这个话题,加快步伐。 远处,黑色迈巴赫在路边等着他了。 他不愿意说,任思议也不敢追问了,不想让他讨厌自己,乖乖跟着他上车回家。 回去才看到,沈独已经被放出来了,站在门口笑嘻嘻地迎接他们。 任思议怕了他了,一看到他带了点邪性的笑容,就冒鸡皮疙瘩,赶紧躲到了沈慎的背后。 沈独的腿已经完全修复。 笔直逆天的大长腿,他站起来比他哥稍矮一点,但预估也有一米八七这样。 “哥,你终于舍得放我出来啦。”沈独似乎一点也不记仇,不怪他哥哥关了他几天禁闭,“这几天,憋死我了!商量一下,以后别动不动就关我,我是人,又不是你养的小狗!关禁闭难受死了。” 沈慎穿过花园小径,径直往别墅走:“可以,只要你以后乖一点。” “我一直都很乖啊,只是…”他看了眼像个小挂件一样紧贴着沈慎的任思议,“我太喜欢思思宝了,一时没控制住,对不起啊,思思宝,你千万别怕我,你知道,我平时不这样的。” 说完,就是一个浮夸的九十度大鞠躬。 任思议不怕他是不可能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但现在,她已经不再是他的女仆了,也不需要照顾他,给什么情绪价值。 “啊!” 沈独天都塌了,张开双手,夸张地控诉,“给钱的时候让人家叫思思宝,现在跟了我哥就让人家叫大名,哪有你这样的。” “对啊我就是跟了你哥。”任思议继续拿出狐假虎威那一套,反正这已经是被沈慎默许了的,“我现在是你嫂子!明白吗!不许对我有任何非分之想!否则你哥关你禁闭嗷!” “嫂子…”沈独的天又塌了,不可置信地看向沈慎。 沈慎没多的话,揽住了任思议的肩,说道:“以后对嫂子尊重点。” 说完,便带着任思议进了屋,走向电梯,径直回了三楼房间,丝毫不在意背后沈独的心碎成了一片片的。 有人心碎,就有人偷偷窃喜。 任思议嘴角都快压不住了,强压下去。 他揽着她进屋的动作真的太帅了,比她看过的任何一本言情小说都更浪漫,任思议感觉每一步都踩在彩色泡泡上。 “那…以后在你弟弟面前,我们要假装情侣吗?”她问。 “其实不太需要。”沈慎走出电梯,淡定地说,“经过这件事之后,他不会再有胆子对你做什么,当不当嫂子无所谓。” “噢,那你弟弟还是蛮听你话的。”任思议脑子飞速地转着,筹措着语言。 “他不敢不听。” “可我还是不太安心哎。”她试探地小声说,“毕竟…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而且他也是南市大学的,我们还要一起上学,所以…所以就还是…假装一下比较好。” 她小表情挺丰富,其实很容易就会被看出一些少女的小心思。 但沈慎没看她,脱了外套,摘了颈上束缚了一天的领带,用遥控关上了窗帘,平淡地“嗯”了一声。 默认了继续假扮情侣这件事。 任思议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感觉自己有点…怎么讲,猥猥琐琐的感觉。 这时候,门被叩响了,沈独怨念的声音传来:“哥,你出来一下。” 沈慎转头对她说:“你先洗澡。” “哦,好!” 他走后,任思议进了洗手间,看着镜子里有点花妆的自己。 完蛋了。 她真的要完蛋了。 从怕他到有点喜欢他,好像只用了两三天不到…? 但她真的抵抗不了他这么温柔地对她,对于一个很早老爸就进城务工,后来还失踪的极度缺乏父爱的小女孩来说,有这样一个时时刻刻无微不至关心她、照顾他,不仅照顾身体还照顾情绪的大daddy在身边。 根本抵抗不了一点啊。 可是她也知道,沈独对她这样的小女孩,毫无兴趣,对她温柔,只是因为他本身就是温柔的人。 她轻轻叹了一口气,心里酸酸的。 …… 沈独把沈慎叫到了书房,关上了门,一脸严肃甚至带了点质问的语气:“哥,你想对思思宝做什么?” 沈慎懒怠地坐到了沙发边,松了松衣领:“质问我?” 一股子威压迎面而来。 沈独的气势撑不过两秒,瞬间破功了,直接半跪在了他哥的膝盖前,语气放软了下来,甚至有点撒娇:“哥你到底想想干什么嘛,你这样我很慌哎。” “慌什么?” “思思宝,我真的很喜欢她,真的。” “喜欢她,你差点弄死她。” “我……” 这件事,沈独确实没什么可说的,就是自己不对。 这几天关禁闭,他也在反思自己,以前都是可以控制的,怎么唯独到她这儿控制不住了,喝了一口还想要第二口,第三口… “我不会了,我不会再吸她的血了,哥你把思思宝还给我好不好,求你了,求求你了,我以后再也不出去乱找女生了,我只想要她。” 沈慎双腿交叠,淡定地说:“任思议对你没意思,与其在她身上费心思,还不如你去找其他女生。” “她之前对我很好的啊。” “钱换来的好,也就值那几个钱。” “……” 沈独对此无话可说,他看向沈慎:“哥,你也不是无端对别人好的人吧,木涟姐追了你几百年,你一个眼神都舍不得给她,现在让我认新嫂子?” “想说什么?”他扫向他。 “任思议就是你一直在找的异血者,对不对,我吸了她的血就能晒太阳了,但断了这几天,又晒不了,一晒就疼,我一下就想到了思思宝,是她的血液不对劲!” 沈独一直都知道沈慎在做什么事,他的生物科技研究所研究出了一种培养液和培养皿,能持续供养异血者的心脏产出血液,而这些血液,能让血族永远站在阳光之下。 这么多年,他花了多少资源和心血在寻找异血者上,沈独都是清楚的。 如果能做成这件事,说大赚特赚那都是小格局了,沈慎能够借此掣肘整个血族。 他哥这个活了千年的老东西了,这世间除了最至高无上的权力,还有什么能让他心动? “哥…”沈独发现他没说话,明显是默认了,他嗓音有些颤栗,一字一顿地说,“我只是不小心,你是真的想要她的命啊!” 沈独表情激动,眼睛都要瞪裂了。 然而,沈慎只是笑一声,手按在了他肩膀上。 凑近,在他耳旁轻描淡写地说了句—— “听话,去找其他女孩玩。”1 第20章永生 嚣张 [VIP] 嚣张 本来爷爷奶奶要陪任思议去大学的,结果前一天晚上,接到电话说邻居家建新房,围墙都修到自家院子里来了,直接圈进他们家院子里去了,占了两米多宽的地。 把爷爷气得不行。 当天晚上就火车一路杀回家,去跟隔壁邻居干架了。 农村时常有这些事,你占我了我的路,我挡了你的光,你的鸡跑到我家了,有时候就连争路边一棵树,都能闹得鸡飞狗跳。 任思议只在电话让奶奶劝着爷爷一点,不要动气,能调解就尽量调解,身体要紧。 挂了电话下楼,看到沈独笑嘻嘻等着她。 少年身形劲瘦,懒洋洋地靠在车门上,笑容明亮张扬:“我哥吩咐过了,让我好好保护你。” 任思议都有点没崩住。 他保护她,真不是贼喊捉贼吗。 不过懒得多说什么,提着自己的行李出了门,车旁,管家陆森正把五六个大箱子一个一个往车上搬。 这辆车是大容量的保姆车,后排空间被塞满了。 任思议看向沈独:“你东西这么多?” “对啊。”沈慎理所当然地说,“都是我的鞋,还有衣服,我是个精致boy。” “行吧。” 上了车,沈独坐在她旁边,保姆车驶出中央公园。 任思议低头看班群里辅导员发来的入校报道攻略,不过半小时,车就开到校门口了。 沈独一直等司机和佣人把他行李拿去了宿舍,他看看四周,小声对任思议说:“任思议,你离开我哥吧。” 任思议像看神经病一样看他一眼。 沈独像是有什么话想跟她说,又不敢说,斟酌着措辞,最后干脆一咬牙:“实话告诉你,我哥不是什么好人,总之你离开他就对了。” “不要。”任思议拒绝,“我喜欢你哥。” “你喜欢他什么啊,他一个老东西。”沈独都急了。 “成熟男人的魅力,好不好。”任思议不以为然,故意慢悠悠地说。 沈独简直要抓狂了:“我告诉你,他是那种为了得到什么可以不择手段的家伙。你想想,现在初代几乎绝迹了,他能活这么多年,他能是吃素的吗?” “听你这么说,我觉得他更有魅力了。”任思议面不改色说,“我慕强。” 沈独:…… 抓耳挠腮,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异血者的事,他不敢轻易开口,只能用一些其他的办法劝退她。 可这小姑奶奶,真是油盐不进。 最后,他红着脸,憋出一句:“如果你想私奔,随时来找我。” 任思议:“谢谢你,会考虑。” 白眼狂翻,迈步走进学校里。 沈独全程追着任思议,报道、找学院大楼、拿资料…她走到哪儿他跟到哪儿,像一个过分尽责的保镖。 “不用陪你陪着啊,我自己也可以找到。” 沈独双手插兜:“没关系,我又没事,而且我不放心你。” 任思议晃了晃左手拇指:“有你哥的戒指,怕什么。” 沈独看到那枚黑曜石戒指,脸色骤变:“我靠,他把这个都给你了!” 任思议看他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这枚戒指大概对那个人来说,可能很重要吧。 忽然有些小开心。 大学的宿舍区占地非常广,任思议走了半个多小时,才从教学区走过来,才发现其实是有校园公交车的。 她看向沈独:“有车你不告诉我,还跟我走路?” “跟你一起走路我觉得很开心啊。” “我不开心。”任思议很无语,腿都酸了。 一栋栋宿舍楼层叠排开,红砖墙面,楼与楼之间是窄窄的绿化带和晾晒区,横七竖八地拉着晾衣绳。 任思议来到14栋楼下,看了看指引单,确定她住的是双人间。 她在网上刷到的大学宿舍,不都是四人间、六人间,甚至还有八人间的。 南市大学的居然是双人间! “条件这么好啊!”她感慨了一句,“神仙大学了!” “只有我们医学院是双人间。”沈独替她解惑,“这边的医学院,直接对接沈氏私立医院,拿了集团的投资。” “是吗!” “我哥在这方面很大方的,投了很多钱改善医学生的生活学习环境,提高科研和教学环境,所以南市大学医学院凭什么成为全国顶尖医学院,全靠我哥不遗余力地砸钱诶。” 听他这么说, 业了,会进你们医院?” “那不是,择优录的。” “呃…” 她的猜想, 从她踏入宿舍楼开始,就明显感觉到,医学院宿舍楼的温度,比外面低了很多,像走进了地下室。 楼里来来往往全是提着行李的学生和家长,走廊里说话声、笑声,吵闹声混在一起,闹哄哄的。 而她面前忙忙碌碌提着行李的学生中,明显有几个,好奇地回头看她了。 不知道是感知到她的血液,还是感知到她手上戒指的力量。 眼神,颇有点… 怎么讲,以前任思议看高中校园里那些风云男生,风云女生,就会用那种眼神。 而她手上的那枚戒指,足以让她变成他们眼中的风云人物了。 任思议拖着行李箱快步往前走,内心疯狂呐喊—— 她是捅了什么吸血鬼老巢了吗!走哪儿都摆脱不了这些人的阴影! 电梯门开了,她逃命一般跑进去,按下楼层键,在心里默默祈祷:老天爷,拜托了,室友千万不要是吸血鬼。 求求了,什么都好说,室友做个人就行! 钥匙拧开宿舍门,她几乎是用一种奔赴刑场的心情走进去的。 宿舍很漂亮,墙面雪白干净,两张床靠墙摆放,对面是一整排书桌。 窗户很大,午后的阳光毫不吝啬地洒进来,房间宽敞又明亮。 而她的室友,正在打扫卫生,一见她就绽开一张灿烂的笑脸。 那女孩脸蛋圆圆的,很可爱,像颗热乎乎的小太阳。 她热情地主动迎上来,接过任思议的行李叽叽喳喳地自我介绍:“我叫陈姝姝,你叫什么呀?” “任思议。”任思议现在还有点防备。 “真好听的名字,你是哪里人。” “我在南市念了两年高中,之前是任家镇上的,家住农村。” “诶!我们离得很近哎!”陈姝姝一把抓住了她的手,激动地说,“我周家镇的!就在你隔壁,离得很近!” “天!这么近!”任思议也激动了起来,而且,最重要的是,她感觉到女孩柔软的掌心的温度, 她是人类! 呼~~ 她终于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就算是吸血鬼老巢,至少她室友是个正常人类女孩。 两个女孩热热闹闹地寒暄了一阵,收拾完东西,陈姝姝提议一起去吃饭,说要带她去一家很厉害的干锅店,是她在学校贴吧做了好久功课才锁定的。 到了地方才发现,店里人巨多,人山人海,门口等位的塑料凳上坐满了人。 空气里漫着干锅的麻辣香气,闻着就让人咽口水。 坐下来,陈姝姝把菜单翻开,任思议起身说去一趟洗手间。 刚走没两分钟,店门口进来了三个女孩。 她们实在太漂亮了,身形高挑,五官精致,尤其是皮肤,冷白色。 三个人并肩走进来,扫了一圈之后,来到陈姝姝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中间最漂亮那个直刘海的女孩冷冷说:“让一下,这位置归我们了。” 理所当然,像在吩咐服务员似的。 “凭什么啊?我们等了半个多小时才有的位置,凭什么让你?”陈姝姝撇嘴。 那女孩似乎觉得她的反抗很有意思,嘴角微微勾了一下:“多少钱?让这个位置。” 陈姝姝把手机往桌上一方,生气地说:“今天是我请我新室友吃饭,多少钱都不行。” 女孩的表情冷下来,她没有再说话,而是直接拉开陈姝姝对面的椅子,坐了下来。 轻蔑嚣张。 她看陈姝姝的眼神,就想看路边一只挡路的虫子:“你知道我是谁吗?” 陈姝姝是个脾气硬的,说道:“凭你是谁,位置我不让,你找别人吧。” 旁边桌上有一个认识陈姝姝的同班女生,挪过来小声劝她:“算了姝姝,她是木漪,她姐…她姐很厉害的,是学校高层领导,你惹不起的,你过来,我们拼桌坐。” 陈姝姝哪里受过这种气,倔强地说:“说了不让就不让,这里是大学,大学是要讲道理的地方。” 要好好说话,什么都好商量,但这女的要压她,她就偏不低头。 木漪身边的女孩冷笑了一声,尖酸刻薄地说:“哪里来的乡巴佬,还不知道这里谁说了算呢。” “我不知道这里谁说了算,也不认识什么木一木二的,反正我领的号,就是我的位置。” 话音未落,木涟反手一巴掌,直接甩在了陈姝姝脸上。 嘈杂的干锅店,瞬间安静。 陈姝姝都被打懵圈了,耳朵里嗡嗡作响,她捂着脸,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你…你凭什么打人!” “打你怎么了。”木漪气焰嚣张,活动着手腕,冷笑,“你再不滚蛋,我让老板把你轰出去。” 这时候,脸色苍白的老板从后厨跑出来了,他可惹不起木漪大小姐,用四川话对陈姝姝说:“这位客人,我送你十张代金券,要得不?你把位置就让给木漪小姐嘛,实在不行,下次来,让你免费吃?” 要是早这么说,陈姝姝也许就让了。 但现在,她巴掌都挨了。 要她走!门都没有! 而就在这时,人群往两边让了让,让出一条窄窄的通道。 因为有人正走过来,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压迫感。 现场围观的学生,又以血族居多,他们对力量的感知十分敏感。 任思议穿过人群,走到陈姝姝面前,把她拉到了自己身后,正面迎向木漪。 任思议感知到了木漪身上属于血族的冷意,而木漪也是同一时间察觉到,面前这个人类女孩身上,涌动着一股让她很不舒服的力量。 但她不怯,因为面前的根本就是个人类,是人类她有什么好怕的。 任思议其实心里有点怯。 因为这家店四面八方都是冷气,显然,血族含量超标了。 她和陈姝姝两个都是人类,根本就是羊入虎口的感觉。 她唯一的倚仗,就是手上那枚正微微发烫的戒指。 但再怕,都不能输了这口气。 任思议一直就是个极度要强的女孩,小时候在村里,有个比她小的小耀祖,想抢她刚从小溪里抓的螃蟹,仗着自己是男孩,上来就给了她一下。 她扑上去把小耀祖骑在身下,抡起拳头狠揍了二十拳,打得他眼泪鼻涕乱流,一个劲儿求饶。 现在是她刚认识的新朋友被欺负了,任思议也是忍不了一点。 她抬起眼,冷冷望向木漪:“跟我朋友道歉。” “道你妈个…”木漪话音未落,任思议揪住她的头发,直接把她脸往桌上狠狠一撞。 在场所有血族,顿时寂静无声。 店老板吓得膝盖一软,直接给俩姑奶奶跪了。 她可是木漪,她姐可是…可是高阶三代吸血鬼… 这人类女孩,完蛋了! 第21章嚣张 告状 [VIP] 告状 不是因为打不过这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正因为打得过,才不敢让木漪对她们动手。 因为她姐木涟的三代高阶吸血鬼身份,木漪从刚被转化开始,就处处受优待,处处受尊敬,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千金大小姐,而且她本身是四代血族,虽然转化时间很短,但无论是力量还是地位,都是高于身边这些二十代三十代吸血鬼。 从来没有受过这种委屈,没被人这样欺负过。 所以,她同伴必须赶在她闹得天翻地覆、闹出人命之前,把人拖走。 血族就算力量强大,在人类社会中也绝对不可以仗势欺人,为所欲为。 这是沈慎早在百年前就立下的规则。 正因为这些规则,以及规则制定者的强大力量,才让血族在百年间免于战乱灾祸,混迹人类之中得到了持续稳定的发展,迎来了族群最鼎盛的繁荣期。 上一个胆敢违逆他的,是欧洲另一位来头不小的初代伯爵。 那家伙,最后消失在世界上连一根骨头都没留下。 沈慎的力量就是最强的,这是共识,毋庸置疑。 所以,就算木漪嚣张至此,在大学中,在人类的生活空间中,她也得有一定的约束。 平时嚣张跋扈欺负欺负同学,可能大多数人类碍于她家有钱有权也就忍气吞声算了,谁知道今天碰到个硬茬子。 硬碰硬的情况下,血族真得让着人类…不然暴露了行踪,引起人类大范围恐慌甚至战争。 那就真成历史的罪人了。 木漪爆着各种不堪入耳的粗口,诅咒,谩骂m,要让任思议不得好死。 然后…被她的同伴和店里其他血族同学合力拖了出去。 任思议拉着陈姝姝坐下来,关切地摸了摸她的脸。 她左脸颊有很清晰的巴掌印,她赶紧让老板拿来了冰袋,给陈姝姝敷脸。 老板现在还还有点懵,闻言,也赶紧照做,没有冰袋,只有冰可乐拉罐,勉强能用用, “思议,你好勇敢啊!”陈姝姝拿着易拉罐贴着脸,很崇拜地看着她,“她身边那么多帮手,说实话,我心里还犯怵呢。” “我也怕。”任思议一边用手机点菜,一边心有余悸地说,“我现在心跳还很快呢。” 只是她知道吸血鬼不敢在人前暴露端倪,而且,最讨厌女生扇女生耳光这种带有羞辱性质的行为了。 两人美美地吃了一顿麻辣干锅,又去学校对面的商业街买日常生活用品,尤其是防晒和补水面膜。 任思议和陈姝姝是一个地方来的,家境背景相当,因此消费水平也差不多,尽管任思议暑假打工赚到一些钱,依旧很节约。 真是老天爷对她格外优待,让她在吸血鬼堆里找到一个这么契合的人类室友啊。 牵着手逛完街,收到一条来自沈慎的消息—— 戒指越来越烫了,大概等不到明天,也住不了宿舍。 今晚她就得回家,回到他身边。 不想和陈姝姝分开,她恋恋不舍地拉着她的手:“我今晚不住宿舍,可能以后大部分时间也不在宿舍里,不过明天肯定回来。” 陈姝姝也舍不得,不过立马露出的八卦的表情:“你是不是有男朋友呀?” “呃…没有吧。” “没有…吧?怎么你自己都不确定。” 她跟沈慎经常假扮情侣,有时候扮着扮着,任思议都快要入戏了,因为他的演技真的很好。 “实不相瞒,我正在接触一个高段位的。”任思议一本正经地说,“但我不一定拿得下,搞得定,所以…” “年龄大的?”陈姝姝顿时秒懂,“很有钱?” 任思议点了点头。 “不会有家庭吧!” “那没有!” 陈姝姝松了口气,又问道:“那他究竟有多大?” “呃…我还没见过呢。” 陈姝姝:…… 不是问那个! …… 木漪跟个鱼|雷似的,风风火火直接冲到了她姐木漪的公司楼下。 长这么大,从人类转化到血族,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窝囊气。被一个有体温有心跳的普通人类女孩当众叫板。 偏周围血族没一个帮她,全站在那里看热闹。 真是奇耻大辱。 她闯进公司大堂,前台小姐闯进来,吓得手里咖啡都洒了。 没敢多问一句,卡,给她刷了。 电梯门一开,木漪直冲姐姐木涟的办公室。 门口助理小妹听见动静,急忙从工位上站起来,挡在门前:“二小姐,” 便,手按在了门把上。 助理急了,拉住她的胳膊想把她拽走,木漪被这不知好歹的家伙惹毛了,低头一口,咬在助理的手背上。 锋利的牙齿划破皮肤,鲜血立刻冒了出来。 助理疼得掉眼泪了,木漪粗暴地甩开她,推门走了进去。 办公室气氛暧昧,桌面上文件被扫到了一边,木涟正伏在宽大的办公桌上,像一只慵懒而餍足的猫,刚刚从一个漫长的美梦中醒来。 她身后的男人,身材绝佳,腹肌胸肌都很漂亮,正在为她“服务”着,而房间另一侧的沙发上,还坐着一个男人,蓄势待发等待着。1 吸血鬼很难被满足,木涟这种级别的尤其如此,男人即便已经结束,但她还是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 所以一个男人走了,另一个男人本来打算接续上,却因为木漪的闯入而中断,犹豫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木漪也不避开,就在边上看她姐,似乎对这种场面见怪不怪了。 女人慢条斯理地撑起身体,抬起手随意拢了一下散落的长发。 她就这样懒散地靠在办公桌边缘,修长的手指从桌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细烟,夹在指间。 门被轻轻合上。 木漪靠在门框上,双手抱臂,她笑嘻嘻地开了口:“姐,恭喜啊,终于找到两个长得有点像你梦中情人的情人了。” “差远了。”木涟冷哼一声,看向面前这个急吼吼闯进来的小姑娘,弹了弹烟灰,“找我什么事。” 木漪立马一秒变脸,一屁股坐在宽大的办公椅上,开始告状,哭哭啼啼说了前因后果,说自己在那家干锅店里怎么被一个人类女孩当众顶撞,怎么说都不肯让位置,怎么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让她下不来台。 周围那些血族一个个袖手旁观,没有一个人帮她出头,最后那个贱人还敢跟她动手,她现在脑门还鼓着一个包呢。 木涟都懒得理她。 从小学到高中到大学,她一直都是学校里的霸王花,霸凌过的人类女孩多不胜数。 “你以前欺负其他人类的时候,没人敢跟你叫板,让你欺负了,怎么现在就来了个硬气的,搞不定了?”木涟淡淡地说。 这时候。门被轻轻推开,助理端着一杯酒走进来。 她的手上还包着一圈纱布,将酒杯恭敬地递到木涟手边。 杯中液体浓稠殷红,分不清是血还是酒。 木涟接过来抿了一口,唇瓣更加艳丽。 “谁说我搞不定!我是懒得跟她搞!那位沈先生说了,不许伤害人类,周围那些家伙,一个个看我要发脾气了,全他妈帮着那个贱人!气死我了!”她越说越激动,真恨不得手刃了任思议,“我真要和她动手,再来十个那样的,也不是我的对手。” 木涟睨她一眼:“平时你在学校嚣张跋扈,也就算了,我不管你,但规则你得守住,不许闹出什么乱子,否则我也帮不了你,会有人收拾你。” 木漪知道她姐痴迷那位沈先生,一心想讨那个人的欢心 他说的话,她唯命是从,无不照做。 她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木漪又换上一副撒娇的嘴脸,凑过去抱住木涟的胳膊摇啊摇:“姐,我就是气不过。你帮我把她开除了好不好?不能要她的命,至少让她从我眼前消失!我再也不想在校园里看到她那张恶心的脸!” 木涟被她晃得烟灰都掉了,不耐烦地把胳膊抽出来:“你以为是你以前的高中啊,你想开谁就开除谁?这里是大学,人家是正经高分考进来的,而且,医学院一直是沈先生罩着,我不许你搞出太离谱的事。” “那…那总有办法对付她吧!”木漪红着眼睛说,“我不能平白受人类的气。” “你刚从人类转化过来,也没几年,怎么,已经看不上人类了?” “哼,这个世界就是强者为尊,难道不是吗!如果不是那位护着人类,哼,人类早就灭绝了!” “闭嘴!” 她一把拧住木漪的脸颊,手指用了力,捏得木漪嗷嗷叫。 “这种话,你给我少说,否则我也救不了你。” 木漪被吓了一条,赶紧收敛了张牙舞爪的姿态,可怜兮兮地叫了一声:“姐……” 木涟松开手,又变回了那个慵懒的女人,漫不经心说:“行了,不就是个区区人类大学生,你自己想办法。这点破事儿也来烦我,我忙着呢。” 木漪仿佛得到了特赦令一般,兴奋地说:“姐,如果在学校搞她,你不许阻止我,不许说什么低调点之类的话哈。” “别出人命,别闹大,其他的随便你。”木涟已经懒得考虑她日常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姐你最好了!”她凑过去在木涟脸上亲了一口,欢天喜地出了门。 …… 沈慎在车里等着她,任思议一出校门,就看到那辆黑色迈巴赫,和半开的车窗里,他那双狭长漂亮的眼。 竟然才分开一天,任思议感觉已经好久好久了。 她渐渐也习惯了拇指上的戒指微发烫,提醒她,她应该回到他身边去了。 所有离谱的厄运,好像也因为他的出现而渐渐变得可以接受。 任思议三两步跑过去,打开车门熟稔地坐进来:“沈先生,好久不见!” “只是一天没见。”沈慎看着手里的笔记本电脑,没抬头。 他也习惯了身边有个叽叽喳喳小麻雀一样的跟班了,今天从午间醒来,空气就一直很安静。 到此刻才恢复正常。 “我们现在去哪里呀?”她问。 “医院。” “噢,好。” 任思议乖乖地坐在他身边,想偷偷靠他近一点,又怕被他发现,反正就一点点地挪着,直到手臂碰到他的西服袖子。 偷偷占便宜。 “第一天开学顺利?”沈慎问。 “昂,认识了新朋友,学校里发现了好多吸血鬼啊,不过还好,我室友不是吸血鬼,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看来你很讨厌跟吸血鬼待在一起。” 啊,这… 任思议连忙找补,贴上一句好话:“沈先生,是唯一的例外。” “为什么要给我这样的例外。”沈慎望抬眸,望向她。 其实理由很简单,也不需要遮遮掩掩,任思议坦率地回答:“因为你对我很好啊,除了爷爷奶奶,你就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 这句话,让沈慎沉默了 他并不好,迟早有一天她会知道。 但在这之前,他愿意倾其所有对她好。 试探 [VIP] 试探 沈慎带她去了医院,夜晚是两人难得的相处时光。 他在办公室处理工作事务,手里握着笔,偶尔写几个字。 他工作的时候眉头会微拧着,很专注。 任思议就坐在小凳子上,手托着下巴,一会儿看他,一会儿看看书。 中医药的教材已经发了,很厚一本,但还没有开始上课,她就自己先翻着看,那些密密麻麻的经络图、药性归经,她看得半懂不懂的,时不时也会问问他。 他好像什么都懂,就跟豆包一样,问他什么都能得到回应。1 夜深了,她禁不住打了呵欠,接着呵欠连天,没完没了。 她揉揉眼睛,装出一副很精神的样子。 沈慎看了看手表时间,已经凌晨一点了。 她今天去学校报道,一大早就出门了,这个时间早该犯困了。 他放下笔,平淡地开口:“去睡。” 任思议私心里其实有点舍不得睡觉,一睡下去,这个夜晚就结束了,于是道:“我不困啊。” 话刚说完,一个呵欠又涌上来。 “去睡觉。”沈慎的嗓音严厉了些,“熬夜对身体不好。” 啧,他可真是... 当爹上瘾了。 “你不是我爸。”任思议强撑着精神,拖声拖气抬杠道,“我也不是沈独,怕你怕得要命什么都听你的。所以,你不能强迫我去睡觉。” “今年几岁?” “十八,怎么了?” “还这么逆反?” “明明是你身边的人都太顺着你了,所以你受不了别人说不。”她轻哼了声,“如果是我不想做的事,我就会拒绝,你最好习惯这一点哦。” “那你千万别睡。” “绝不睡。”她用手指头撑着自己的眼皮,盯着他。 沈慎收回目光,重新落到笔记本电脑上,像是懒得再搭理她。 小姑娘眼皮子可没嘴这么硬,过了会儿就撑不住了,趴在了桌边,上下眼皮打了会儿架,睡了过去。 呼吸变得绵长而均匀。 沈慎很轻地叹息了一声,他起身走过来。 椅子推开时没发出一点声响,脚步也很轻,他走到她身边,将她从桌边捞了起来,抱到了床上,小心地安置了,捻好被单。 站在床边,他居高临下地看着面前这个熟睡的少女。 她蜷缩在床上,像一只终于找到安全角落的幼兽。 她的皮肤不算特别白,是一种天生天养的蜜色,像刚从枝头摘下来的果实。 眉毛也没有精心修饰过,带着野生的张扬。 毫无疑问,她的生命力是沈慎所不曾拥有的,沈慎时常感觉自己像一只死物,尽管,他永远不死。 可他的生命在定格的那一瞬间,就已经不再拥有生命力了。 所以他极其不愿意轻易剥夺任何有生命力的动物,植物。 ……人类。 眼带怜悯地看着床上的少女,尽管这一瞬间的不忍,也真的显得很虚伪。 他有不得不做的理由,一想到就难受。 …… 任思议被疼醒。 感觉自己手臂像被虫子咬了一口,醒了过来。 后背贴着一片温热、坚实。 眨眨眼,视线渐渐清晰,看到一双修瘦漂亮的手,正按在她小臂,针管插在她皮下,鲜血顺着管子缓缓淌出来。 大惊失色,正要抗拒,却发现她被圈在坚实有力的手臂之间,根本无处可逃。 沈慎就在她的身后。 后背贴着他的胸膛,她的脑袋靠在他的肩窝,他就这么、就这么抱着她! 任思议直接一个灵魂出窍了,脑子宕机了。 “沈先生,男女授受不亲,你这样…会不会太亲密啦!” “我在抽你的血,你的关注点要不要转移一下。”他手中针管缓缓淌出血液。 任思议甚至来不及大惊小怪哼哼唧唧喊疼,血已经抽完了。 只有小小一管,沈慎把它放进旁边的冷藏箱里,合上盖子,让助理易默池拿走了。 “干嘛偷偷抽我的血!”她凶巴巴瞪着他。 沈慎摘下白色医用手套,扔进垃圾桶:“用作实验研究,抱歉,先斩后奏。” “我看你一点也没有抱歉的意思。”任思议咕哝着,很不满。 “以为你睡熟了,不会发现。” “不被发现,就随便可以抽别人的血吗?” 沈慎坦率地说:“我们吸血鬼一直都这样偷鸡摸狗。” “……” 说她的话,让她无话可说是吧。 “那以后呢,还要这样偷偷抽我的血吗?”她没好气地问。 “你的血很特殊,我,以后可能还会用到。” “啊。” “两三个月一次,每次不超过5ml,” 任思议听着,似乎也还好,她入学体检抽血, 沈慎表情柔,但又不想让你恐惧,想着你睡着了,,对不起,思议。” 他都这样说了。 很难让人不原谅啊! 任思议这个人就是这样,别人硬她也硬,别人一软,她立刻就变软了。 低头看了看那个小小的针眼,确实也没出多少血,连创可贴都用不上。 于是她摆了摆手,做出一副“大人大量”的样子:“算了,也没多少,这点血,就当我送你啦。” 他的手温度不高,凉凉的,落在她有点烫的皮肤上,甚至觉得很舒服。 神情专注,怕太用力弄伤她,小心地控制着力道。 任思议看着他如此温柔细致的样子,心跳噗通、噗通、噗通。 她从来没有被人如此细腻地对待过。 爷爷奶奶当然爱她,可他们那代人表达爱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她小时候调皮,从树上掉下来,膝盖摔了好大一条口子,血顺着小腿往下淌。爷爷看见了,去院子里拧开了水龙头,拖着水管子就往她腿上冲。 凉水浇在伤口上,疼得她龇牙咧嘴直抽气。 奶奶去山上揪了几片草药叶子,放在嘴里嚼烂了,啪地一下糊在她的伤口上,就算完事了。 以至于她总觉得,受点小伤,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不死就行了,哪有那么娇贵。 她就像根野草,一直在野蛮生长。 可是,刚刚她是真的在沈慎的眼底,看到了珍视。 一丁点小伤,在他眼底都是重要的事,值得被认真对待、谨慎呵护。 她好沉迷于沈慎这样的温柔啊。 不知足,得到了一点,就会贪心,贪心地想要更多,全部… 啊不行不行不行。 任思议心里面另一个小人跳出来,开始疯狂摇晃已经晕晕乎乎的她。 他是吸血鬼!你清醒一点。 吸血鬼天然就是想要吸你血的。 不可以爱上吸血鬼! 这是底线。 沈慎看到针眼没再渗血了,松开手:“好了,继续睡吧。” 他把棉签拿开,准备去扔掉。 可任思议做出了一个极其大胆的行为,她把那根沾了血的棉签接了过来,伸到了沈慎的鼻下。 沈慎脸色骤变,侧开脸,避免去嗅闻那令他沉醉的甜美气息。 可是,刻在骨血里的本能渴望,根本无法抵挡 他呼吸瞬间变得粗重,变得贪婪,变得紊乱。 随后,任思议只觉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人就像落水了似的,陷入柔软的床垫里。 沈慎冰凉的身体压了上来,将她一整个压在身下。 她试图起身,可他的手抓住了她的手腕,摁在了头顶。任思议惊恐抬眼,正对上他的眼睛。 他瞳眸似乎变了,变成了宛如野兽一般细长的竖瞳,金色。 沈慎匍匐在她身上,全身肌肉绷紧,粗重的呼吸拍着她的颈窝里。 尖锐的齿已经抵上了她颈子上最柔软的那块肌肤,就这么贴着,隔着薄薄一层皮,底下就是她奔流的血脉。 是的,任思议完全确定了。 他很想吸她的血,很想很想很想,是因为这个,他才对她这么好的吧。 他不让别人碰她,是因为,他想要… 任思议全身的血都停滞了,一动不敢动,连呼吸都不敢。 仿佛一柄锐利的刀正贴着她,随时划破,送命。 她闭上了眼,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等待最终审判的降临。 然而,没有等来预想的疼痛,沈慎的身体在抖,始终,没有咬下去。 任思议不需要看他的表情,也能知道他在忍。 那一瞬间,除了恐惧之外,还有别的情绪涌动着,是他压着她的身体,是他的呼吸,是他身上的味道…… 沈慎猛地撑起身体,一把推开了她,动作甚至有点粗暴。 他背对着她站在床边,像刚经历了一场殊死搏斗。 半晌,他开口:“不要试探我,任思议,我不一定忍得住。” 无论伤她,还是要她。 说完,他转身走出了门,门被他反手带上,“嘭”地一声。 房间里静下来。 任思议趴在凌乱的床上,后背一片冰凉,全是冷汗。 她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软软倒在被子里,心有余悸。 妈耶,吓死了! 还以为今天晚上死定了。 …… 虽然有点后怕,任思议还是睡着了,梦里都是刚刚的剧情。 只是,只是梦里沈慎没有吸她的血,而是在做别的事…别的…令她无法招架的事。 这一觉,直接睡到了次日清晨。 八点,沈慎将她送回到了校门口,一路都没说话,似乎是在生气。 任思议也不敢说话,低眉顺眼地…靠着窗,离他远远地坐着。 回味梦里的情节。 她到底是有什么受虐狂啊,明明差点就被他吸血了,结果还做关于他的chun梦。 正懊恼着,车停了下来,已经到学校大门口了。 任思议推门出去,不想,沈慎一把握住了她的手。 她诧异回头。 “你给了我一些确定的感觉,无论如何都不会离开,所以我放纵自己,越界了。”沈慎理了理她有些凌乱的发梢,松了手,“保证不会再有下一次,别怕我。” 外面阳光明媚,暖洋洋的。 任思议冲车里的沈慎挥了挥手。 他坐在车里,车窗贴了深色的膜,阳光照不进去。 他永远只属于黑夜,他也黑夜里凝望她。 和他呆在一起,好像是一件会上瘾的事。 老天爷!真的要喜欢上这只千年吸血鬼吗。 谁来救救她。 …… 进了校门,走了几步路,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同学,算塔罗吗?我算姻缘准极了。” 任思议转头,看到李洱的算命摊位,居然摆到了学校来了。 他的小桌上摆着一副塔罗牌、几块水晶、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小物件。 他穿了一件白色的盘扣衬衫,看起来人模人样的,清隽斯文。 “诶,同学,你的正缘近在眼前了,注意观察,带妆出门哦。” 对面一个女生盯着他清隽的面庞,被逗得直发笑:“帅哥大师,你不会再说你自己吧。” 他很帅,所以桌前围着的女生还不少,叽叽喳喳的,排着队等找他算塔罗 李洱正经地说:“对不起,在下孤辰之命,注定一生孤寡,无儿无女,无福消受。” 下一位,来的是任思议。 李洱从书包里摸出录取通知书,晃了晃:“不好意思,在下是今年应届大学生,国学院的。” “这么巧?” “是啊,就这么巧。”李洱收好通知书,看向她,“上次不辞而别,我还以为你死定了,今日一见,气色不错嘛。” “借你吉言,本姑娘天生命硬,没那么容易死。” “你回到沈慎身边去了?” 她点头。 要是不回去,她活不到今天。 “明智的选择。”李洱淡淡评价。 “诶,说起来,这学校吸血鬼超多。”任思议小声对他道,“来这里上大学,是来当吸血鬼杀手的?” “我们猎人不是公益组织,想让我们猎鬼,需要佣金。”李洱笑着对她说,“听说你昨天一来,就得罪了一位厉害的,要不要考虑下雇佣我,保护你。” 又想来赚她的钱。 “对不起,我跟你一样都是穷而逼之。”任思议翻了个白眼,准备离开,“谢谢你的好意了。” “诶,看在我们这么有缘的份上,再给你推荐个好东西。” “什么?” “秘银小刀。”李洱说,“我跟你讲过,他们是反自然的存在,而大自然中有很多东西都是他们的天敌,譬如银。” “又骗我,他家里就有很多银制品,我见过的。” “一般的银制物伤不了吸血鬼,但苗疆秘银可以。被秘银刺中的伤口,吸血鬼没办法用自愈能力快速修复,只能跟人类一样,经历漫长的痊愈期。” 李洱的确是个很好的销售,“你可以信不过我的保护,但绝对信得过它。” 任思议想到昨天那位吸血鬼暴躁姐看她的怨毒眼神,犹豫了一下,觉得自己的确需要一点防身的东西。 沈慎给她的这枚戒指,他说过,只能作为身份的威慑,却没有实质性的力量。 昨天那个吸血鬼暴躁姐,就很不服管的感觉,嚣张跋扈,不是别的吸血鬼拦着,谁知道她会对她做什么。 而且昨晚看到沈慎那般失控,她的血,对血族吸引力真的很强。 她需要一些护身符。 任思议看着他手里精美漂亮的小刀,忍不住问他:“这多少钱?” “呃,让我看看。”李洱摸出手机,翻了翻,“今天银价是88一克,这东西65克,应收5720。看在好朋友的份上,我给你打个折,只收你零头720好了,这是关键时刻能保命的东西,720不算贵吧。” …… 天天上一当,当当不一样。 任思议节约得要命,身上裙子没买过超100,在外面吃饭也都是各种团购优惠券叠加,能省则省。 结果,被江湖骗子忽悠花巨资买了个传说中的秘银小刀。 买回来之后,就有点回过神来,拍照在某多多上一搜。 一模一样的同款苗疆秘银小刀,浙江温州发货,38包邮送到家。 约会 [VIP] 约会 任思议在图书馆逮到了刚看完书走出来李洱。 李洱手里抱着两本旧书,脸上挂着他一贯悠哉悠哉的欠揍表情。 任思议合上书,连忙跟上。 李洱拐进男厕所,任思议一心想要拿回自己的血汗钱,也没多想,顺势跟了进去。 里面几个正在小便池前的男生,不约而同地回头,其中一个“卧槽”叫了声,手忙脚乱地拉拉链,另一个手机都差点掉进池子里。 “抱歉抱歉。”任思议对他们作揖,然后一把拽住了洗手池边的李洱,拉着他后衣领走出男厕所。 “出来!” 李洱被她这气势吓了一跳,直接滑跪求饶:“女侠饶命。” 任思议还气鼓鼓的,脸颊泛着红,怒声道:“骗子,还钱。” “我骗你什么了。” “你买我的削铅笔小刀,七百块。”任思议翻出网上的同款装饰刀,甩他脸上,“网上同款,三十八买两把,你还我七百!” 李洱叹了口气,委屈地说:“我这是秘银,跟网上的塑料品能比吗,我这小东西对吸血鬼很有用的,我还专门浸了秘制药水,外加一层灼烧伤害buff,绝对物超所值,关键时候保命用的。” “我不信,”任思议双手抱胸,“除非你证明给我看。” 说话间,就有个男生从他们身边经过。 男生脸色苍白,眼下一团浓重的乌青,撑着一把黑伞,步履缓慢。 看起来,像十天没睡过觉似的。 他经过的时候,自带空调冷气,任思议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 两人盯着他,他也察觉了两个人不对劲。 任思议手里还拿着一柄银质小刀,指头上有枚黑曜石戒指。 男生瞬间色变,见了鬼似的。 李洱对他友好地笑了一下,那人防备地加快步伐,离开。 “不管,你要是证明不了这是真东西,就跟我去见你辅导员,告诉他你在学校宣传封建迷信。”任思议说完就要走,李洱急了,一把拉住她胳膊。 这一拽力道没控制好,任思议被他拽得脚下不稳,整个人往后倒了一步,李洱下意识去扶,结果两个人一起撞在了墙上。 两人差点贴在一起。 任思议的后背墙砖,面前是他微微起伏的胸膛,隔着t恤薄薄的布料,也能感觉到他身上温度很高。 完全不似吸血鬼那样冰冷。 李洱的手臂也正压在她胸口。 疼死了。 任思议还没来得及踹他呢,就听到沈独和同学说笑的声音,由远及近—— “沈哥,消失一个暑假去哪儿了?发消息也不回,群里都在猜你是不是被绑架了。” 少年混不吝的声音传来:“去南极滑雪了。” “南极?暑假去南极滑雪??” “嗯哼,极夜很适合我。” 沈独笑着经过楼梯间,忽然,闻到一股异样的气味,忍不住多嗅了嗅。 “咦?” “怎么了,沈哥?” “好像闻到我嫂子…不是,我crush的味道了。” 同学门都惊了—— “crush?!沈哥你有crush?!” “卧槽信息量好大!” “你对你嫂子有想法啊?” 任思议都快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了,咚咚咚咚敲大墙。 李洱大概也听见了,他低头看了她一眼,轻轻覆住了她的嘴。 掌心干燥,有一点艾草味。 可任思议只觉得自己胸口被他有劲的手臂压得疼死了。 只是她不敢动,因为不想让沈独看到他和猎人在一起,哪怕沈独可能根本不认识李洱。 “思思宝?”沈独的声音带着回音,对着楼梯间喊,“你在这里吗?” 任思议浑身绷紧。 李洱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小的香水瓶,拇指大小,单手拧开盖子,在她肩膀上悬了一滴,掩盖住她的味道。 “咦?”沈独吸吸气,又闻不到了。 “这儿没人啊沈哥,你是不是搞错了?” “可能吧,走了走了,打球去。”一群人说说笑笑地上了楼梯。 任思议松了口气,看到李洱还抵着她,骂了句:“耍流氓啊你!” 李洱瞬间弹开,退后了几步,脸红了:“对不起对不起,没反应过来,真的,抱歉抱歉。” 任思议嗅嗅自己的衣服:“你刚刚给我滴的是什么?” “放心,没味道。”李洱说,“血族嗅觉很灵敏,我们跟他们斗了上百年,总西。” “噢。” 银小刀,转了两圈,抵到了李洱颈子上,“言归正传,退钱!” 李洱叹了口气,拿她没办法,妥协道:“退一半吧,总之你先试用,别这么早下结论。如果试过真的有效,给我补一半,没效果我全额退。” “行吧。” 能拿回一半也不错。 确定退了三百多,,威胁他:“要是没用,我再来找你算账。” “只能用来防身自卫啊!”李洱补充了一句。 “还用你说。” 任思议觉得自己一直都是个“与人为善”的人。 别来惹她,不然同归于尽。 …… 军训前夜,任思议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想到明天六点半就要起来集合,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给沈慎发消息—— 可爱神经质:“今晚待在学校嗷!要和室友去看电影,那我明天抽时间中午回来刷新戒指。” 可爱神经质:“不会打扰你睡觉啦。” 趁他睡着,回去偷偷贴贴一下。 念及至此,任思议禁不住偷笑起来。 s:“不用。” 任思议看了看这言简意赅的两个字,不用什么?不用刷新吗? 陈姝姝火急火燎从外面跑进来,一进来就跪在任思议床边:“宝宝我对不起你,晚上的电影去不了了。” “啊?”任思议等了她大半晌呢。 “有个学长,约我去聊聊学生会的事,给我讲讲入会的须知,我想去听一听。” “你想加学生会啊?” “重点不是学生会,重点是…学长很帅!” 任思议:…… 好吧。 她大方地摆摆手:“去吧去吧,为了你的脱单大业。” “谢谢宝宝,你最好了!”陈姝姝抱着任思议亲了一口。 她不去,任思议就打算自己去,她可不像城里的孩子看电影是家常便饭,她小时候所在的小镇上是没有电影院的,后面来了南市,也因为囊中羞涩只跟朋友去看过一次。 看电影,对她来说是特别特别快乐和期待的一件事。 半个小时之后,她却接到了沈慎的消息—— “下来。” 她愣了下,翻身就从床上弹起来,跑到阳台趴护栏边往下一看,路灯下站着一个人,身影颀长高挑,单手拎着个袋子,正仰头看上来。 天哪! 任思议那一瞬间心蹦跶得跟兔子似的。 他竟然主动来找她了,做梦一样。 她赶紧手忙脚乱地整理仪容,对着镜子理头发,陈姝姝正敷着面膜追剧,见她这反应,也去到阳台往下瞄了一眼。 面膜掉了小半。 “我去,思思,我我以为你男朋友是个高段位的中年男人,这也太帅了吧?!” “有这样的,谁不当恋爱脑啊!” 任思议把自己头发全部捋到右边,扎了个小麻花:“不是我男朋友。” “都追来学校了还不是?” 任思议没空跟她解释,换了拖鞋就往外跑。 “还回来不?”陈姝姝追问。 “待定!” “啧!” 沈慎站在路灯底下,即便是夏夜,他似乎也不觉得热,依旧是一身西服,只是外套没系扣子,衣摆被风吹动了。 周围有几个路过的吸血鬼,大约是感知到了什么,不约而同地低了头,绕开走了。 但是人类,尤其是人类女生,反应就完全不一样了,叽叽喳喳地偷看帅哥,还有偷拍的。 他的回头率不要太高了。 任思议小跑过去,怪不好意思的:“你怎么来了。” “你没时间回来,我就来见你。”沈慎把手里的袋子递过去,“给你买了点物资,军训用。” 任思议接过来看了看,里面是几瓶护肤品,防晒的、晒后修复的,都是好牌子,连晒后修护面膜都准备了。 “很懂女生咯!”她酸酸地说,“谈过几个?” 沈慎还没开口,她立马道:“别说一个都没有,我不信,三个也不行,答案太标准了,两个有点不现实,十个二十个我觉得可能都不止,毕竟沈爷您年龄在这里……” 叽里呱啦说了一堆,把沈慎逗乐了,淡笑看向她:“你希望我说几个?” “这这这,这又不关我的事,又不是相亲,随便聊天嘛,你就说实话就好啦。” “一个也没有。” “是吗?”任思议不信,“可我觉得您不太老实哎!” “有没有可能,不老实的人是你?” 怎么可能,她最老实了,最单纯了,最好骗了。 有些时候,懵懂无知被人骗,和心甘情愿被人骗,性质还是不一样的。 任思议感觉,如果自己是后者的话,好像不至于显得很蠢吧。 她把袋子抱在怀里,跟抱了一袋子宝贝似的:“那我就不客气了,谢谢啦。” “不谢。”他依旧礼貌,不亲近也不疏远… 真是让人摸不清他的想法啊。 东西给了,面也见了,戒指时长也重新刷新了,照理说就该各自回去了。 任思议却不愿意结束,沈慎也没有要走的意思,他安安静静的陪在她身边,像是在等她说话。 她看看手机时间,忽然提议:“你不忙着上班吧?” “不忙。” “想不想看电影?”问出这句话,任思议发现自己心跳加快了。 是因为自己本来就要去电影院的,才顺嘴问出,可问出口之后,才感觉到有一点点…不妥。 虽然他之前也带自己去过一些什么party或者工作的地方,但看电影这种活动,无论怎么看都像是…情侣约会啊。 完了,完了不该这么直接,时间能不能倒退啊! 他肯定会拒绝的吧! “什么?”沈慎有点意外。 “就是…那个…我们学校有个小电影院,可以免费看电影的。”她指了指大学生活动中心的方向,竭力把这件事说的很稀松平常,“我本来和室友约了一起去,结果她放我鸽子了。” “你想去吗?” 什么意思,有戏吗? “想。”她用力点头,“我特别喜欢看电影。” !!! omg。 他不会也喜欢我吧! 任思议晕晕乎乎地…和他一起穿过操场,朝大学生活动中心方向走去,走了两步又怕跟不上似的,伸手拽住了他的西装衣袖。 沈慎也不介意这样被她拉拽着。 天哪,更像约会了。 任思议小鹿乱撞。 她感觉沈慎是不是也对她有意思,可又觉得不太可能… 对她的血有意思还差不多! 任思议赶紧给自己泼冷水,让自己清醒过来。 很巧,电影院今晚放的是《暮光之城》。 这片子在任思议初中的时候可火了,学校里那么多吸血鬼,居然放这片子啊。 而且任思议都不需要观察,这里的温度比外面低了十几度不止,明显就是吸血鬼含量超标。 吸血鬼都要看这种的吗? 不会尴尬吗?! 她这替人尴尬的毛病。 任思议问沈慎:“你看不看这个?不看也无所谓我们去逛街…” 沈慎:“这是我最喜欢的电影。” “……” 你一个吸血鬼祖宗,你说你喜欢《暮光之城》。 行吧。 任思议跟沈慎一起进了影院,坐在了靠后的角落位,人不太多,座位倒有很多,任思议就想找个没人注意、没人打扰的角落缩着。 但她失策了。 电影开始之后,就有情侣三三两两进来,不约而同都选了她附近位置。 然后…因为是学校影院嘛,大家都比较开放,而且默认一起来看电影的都是情侣,于是左邻右舍们互不干扰地互啃了起来。 任思议:…… 和有点喜欢吸血鬼一起来看吸血鬼跟人类谈恋爱的电影,已经很尴尬了。 周围还都是“嘬嘬嘬”的声音。 任思议尴尬得头皮发麻。 更离谱的是她正前方那两位,女生坐在男生腿上,动作幅度真的让任思议毫不怀疑,那男的什么已经进去了。 这是看什么电影,看“动作片”的表演现场啊。 吸血鬼同学尺度…好大。 她偷瞥了眼身边的沈慎,他平视前方,似乎在看剧情,一点也没被周围小情侣们干扰。 不愧是千年boss,什么大场面没见过! 任思议佩服。 过了会儿,她小声对身边的男人说:“沈先生,要不要…换个位置啊?那边没人。” 沈慎同意了:“好。” 任思议支着身子,坐得笔直,好像是要故意和边上那些小情侣区分开来,好让身边男人知道她没有任何不正经的想法,只是单纯来看电影的。 不过,支了一会儿,就感觉颈子有点累。 她上下左右地活动颈部,发出一声“咔”,十分清脆。 “……” 不是被别人尴尬到,就是被自己尴尬到,电影都快三分之一了,她什么剧情都没看到! 过了会儿,感觉到身边男人的手臂,搭在了她的座椅靠背上。 任思议不太敢刻意地偏头看,只用余光快速偷摸扫了眼。 他的手搭在她后面,虽然没碰到,但这个动作,很像把她揽入怀里,没差了! 她猜测,他一米九,手长,这样搭着应该更舒服吧。 这样一来,任思议就更加不敢往后靠了,强撑着坐直身体,硬撑着。 直到沈慎出言提醒她:“如果不舒服,我肩膀可以借你。” 第24章约会 于心有愧 [VIP] 于心有愧 任思议比陈姝姝更晚一点回来,一进宿舍,陈姝姝就八卦地迎上来:“才回来,干什么去了?” “看电影啊。”任思议无奈地说,“下次不许放我鸽子啦。” “我不放你鸽子,你能跟帅哥一起去看电影?”陈姝姝坏笑着,“我在楼上都看到了,你们一起去活动中心哦。” “还说呢,学校的免费电影院里太多情侣了吧,而且还有人在电影院里…”任思议小声附在她耳边说了刚刚看到的“奇观”。 陈姝姝捂着胸口:“靠!还有这种事,早知道跟你一起去看了。” “一点也不好看。”任思议懊恼地说,“尴尬死了。” “说回帅哥。”陈姝姝表情暧昧,“你们这算约会了吧,有没有确定关系啊?” “没有。”任思议说,“不算约会,就是朋友间约着看场电影啊。” “朋友?”陈姝姝有点不大信呢,“敢问一句,帅哥何许人也?” 任思议当然没跟她说他是沈氏医疗的大boss,只说道:“一个品德优良的…总裁。” “品德优良,且有钱?” 任思议点了点头:“有钱,是他诸多优点中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陈姝姝看了眼她提回来的护肤品袋子:“所以,一个品德优良的有钱总裁来学校给你送礼物,陪你看电影,只是为了跟你交朋友?” “也可能是想认我当女儿。”任思议说,“毕竟,我真的太可爱了。”1 而他年龄也太大了,而且断子绝孙。 “哈哈哈哈。”陈姝姝也不再多说了,“谁不想当富二代呢。” 熄了灯,任思议躺在床上,抱着手机,页面是沈慎的微信对话框。 她满腹心事地叹了口气,然后给他发了两个字—— “晚安。” …… 沈氏私立医院顶层办公室,沈慎刚坐下,手机屏幕亮起,是她的消息。 他正要回复,这时,沈独叩开了他的办公室大门。 他穿一身休闲潮牌运动衫,戴着鸭舌帽,一只耳朵上还挂了个蓝牙耳机,俨然一副年轻大学生的造型。 他走进来,双手一撑坐在了沈慎的办公桌上,盯着他哥的眼睛,一脸严肃—— “你们,去看电影了。” “嗯。” “还看《暮光之城》!” “怎样?”沈慎靠在办公椅上,姿态懒散放松。1 “再好都不过分。”沈慎说。 她是他宛如无期徒刑的漫长岁月里,唯一可能辜负的人。 “于心有愧是吧。” 沈独冷嘲了一声,“觉得对不起她是吧,要亲手夺取一个喜欢你的女孩的性命,沈慎,我跟了你一百年,我太了解你了,你要是真的做了这件事,你会为此愧疚直到世界末日。而你所追求的权力、野心,真的值得你付出这么大代价吗?”1 沈慎缓缓站了起来,而站起来的那一瞬,强大的压迫感迎面袭来,仿佛压顶的黑云笼罩在沈独上空。 沈独依旧会下意识地逃避他的视线,哪怕,他已经是世间罕有的高阶二代血族了。 这次,他强撑着,逼迫自己迎上沈慎的目光。 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错。 沈慎转过身,看向窗外,无边的夜色笼着花园里盛开到极致的路西法玫瑰。 良久,他缓缓道:“人的选择无非就是取舍,而我选择的那条路,值得舍弃一切,包括我自己。”2 …… 第二天军训,任思议和陈姝姝早早地按时到操场整队集合。 她想挣个好表现,加分拿奖学金,将来还想保研呢。 医学院是南市大学最顶级的大院,就因为人多,学校给学员安排了整个c操场,供他们军训。 可是…到了集合时间,太阳冉冉升起,操场上,起码有三分之一的同学没来。 陈姝姝低声对任思议吐槽:“还生怕迟到了,闹钟一响就起来,好家伙,原来大多数人都起不来啊。” 任思议看向东方天际冉冉而升的朝阳,低声说:“恐怕不是起不来,是根本不会来。” 让学校里那些个吸血鬼同学们,顶着烈日军训,画面不知道有多惨烈。 等了约莫半小时,陆陆续续地人类同学基本都来齐了。 ,不用数,看一眼就知道。 任思议他们中医药班,来。 而更加草台班子的是,来训练他们的教官不是真正的军人,而是大三年级的学长,穿了个迷彩装,就当上教官了。 有个女生打了个呵欠,举手说:“教官,我肚子痛,” 学长教官也没说什么,点点头:“去吧。” 陈姝姝实在忍不住了,对任思议说:“这军训也太轻松了吧,想请假就请假,我明天也不来了。” 任思议点了点头:“我看行。” 因为吸血鬼不可能顶着大太阳军训,所以,所谓的“军训”可能也只是学校走个过场,对人类学生也不可能太严格,否则大家肯定不满意。 “第二排第三个女生,站出来!”学长教官忽然厉声喊道。 任思议还东张西望呢,发现教官说的就是她自己。 她不明所以地站了出去。 “我又没有说过,军训不许说话!”2 “报告教官,你没说过!”任思议中气十足地回答。 “噗!”周围同学逗笑了。 教官眉毛一竖,明显生气了:“安静!你叫什么名字。” “报告教官!任思议。” “好,任思议,你去操场边,围着操场跑十圈!” 任思议:??? 搞针对是吧。 队伍里说话的人又不止她一个,教官根本不管,凭什么要罚只罚她一个。 “不服气?”教官看向她。 “是有点。”任思议说,“你针对我?” “我又不认识你,干嘛针对你。”教官冷笑一声,“再废话,加十圈。”1 任思议只能憋着一口气,围着操场慢吞吞地跑步。 好在她身体还不错,从小就是漫山遍野地跑,十圈对她来说不算什么。 跑步的时候,恰好看到c操场外,国学班的迷彩军绿色队伍小跑着经过。 任思议看到了排头的李洱,李洱也看到她了,对她绽开一抹清朗阳光的笑容。 她没搭理他,气喘吁吁跑了十圈,回到队伍里。 教官问她:“服不服?” 任思议喘着气,连忙道:“服了服了。” 她骨头有点硬,但不蠢,不会在这种时候跟教官硬碰硬。 本来以为服软了就可以躲过一劫,没想到教官根本就是已读乱回,直接道:“不服是吧,好,其他同学原地解散,任思议,你继续在太阳底下站军姿,站到服为止!” 任思议:??? “不是,教官,我说我服了,的确不该在军训的时候讲话的。” 陈姝姝看不下去了,站出来说道:“教官,你也太欺负人了吧,这么多同学不遵守纪律,军训都不来,你不罚他们,却罚任思议,还有公平可言吗?” 学长教官望向她:“好朋友是吧,行,你也来,陪她一起站。” “来就来!”陈姝姝气呼呼走到了任思议身边,陪她一起笔直地站军姿。 而其他同学都解散了,有的担忧,有的看好戏一般看向她。 不只是今天,一连好几天,教官都在刻意针对任思议,不是罚她晒太阳,就是罚她跑步。 别人军训完累得四脚朝天,她军训直接就没了半条命。 一开始,任思议觉得可能就是教官单纯看她不爽,才这么针对她,直到那天晚上宿舍门口遇到了久违的木漪,她看着脸颊明显晒伤泛红的任思议,露出了痛快的表情—— “诶,乡下来的,军训好玩吗?” 任思议瞬间明白过来,停下脚步,望向她:“是你让教官针对我的?” 木漪撩着刚刚染烫过的精致卷发,轻蔑地扫了她一眼,“别急啊,我们来日方长,后面有你的好日子过。” 说完,撞了撞她的肩膀,扬长而去。 …… 一切都豁然开朗了。 难怪那位学长教官从军训第一天开始,就各种找茬处罚她,还不只是教官,辅导员也是一丘之貉,每次她去请假,都是各种理由不批假。 而其他人类同学请假,不管多么离谱的理由,都能获得批准。 搞得好像全医学院只有她任思议一个人是在正经军训似的。 她能吃苦,所以忍耐了这么久。 但如果是木漪的刻意针对,任思议就有点忍不了了。 “这个木漪啊。”食堂门口,李洱端着碗狼牙土豆,对她说,“她姐姐叫木涟,是位高阶血族,在南市颇有地位人脉,也是咱学校的校领导之一。” “所以,学校的人,不管老师同学都要听她的话咯?她妹妹在学校那就是横着走了,谁都管不了。” “那不是。”李洱叼着土豆,一口吞了下去,“医学院教授大佬也很多的,哪怕没她姐地位高,但也不会轻易听从木漪那么个小丫头片子的话。” “那就好。”任思议还担心,如果学院所有老师辅导员都是木漪那边的人,惹了这么个暴躁姐,那她大学四年可真就难过了。 李洱睨了眼任思议拇指上的那枚黑曜石戒指:“你不是跟那位大佬关系好吗,你要是真受了委屈,让那位给你撑腰啊。” “那算了。”任思议才不想用这点屁大的事,去请那位帮忙呢。 说白了,就是女生之间的小恩怨,根本不值一提。1 其实从小就这样,因为爸爸妈妈不在身边,任思议在外面就算跟小孩打架打得头破血流,都不会回家告状,只说是自己摔了,或者让牛踹了。 爷爷奶奶保护不了她,她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不让他们担心。 沈慎已经帮她很多了,没必要为这点小事去麻烦他。 “对方可是吸血鬼。”李洱看出了她心里的想法,“你要是跟人类发生纠纷,好歹还能有个说理的地方,吸血鬼可不会跟你讲道理,跟那位大小姐硬碰硬,小心死无葬身之地。” “吸血鬼也要受约束的吧。”任思议看向李洱,“所以木漪才不敢明着来,只能背后收买教官耍阴招。” “话是这样说没错…”李洱话没说完,任思议就转身跑开了。 “诶,干嘛去!” “我已经想到办法了。” 任思议径直来到了辅导员办公室。 辅导员是个很严厉的中年女人,不苟言笑,第一天大会上就拿迟到的人作筏子,给了所有同学一个下马威。 现在是六点半,她正要下班,看到任思议进来,又坐了下来,戴上了桌上的金丝眼镜,问道:“什么事?” “不行,不批假。” “真的生理期!”任思议说,“昨天来的。” “裤子脱了给我看看,不然不批。” 任思议心里默默地已经爆粗口了。 辅导员望了她一眼,直接将桌上的请假条揉成团,扔进了垃圾桶:“任思议同学,是不是想军训成绩拿零蛋,我可以满足你的愿望,整个军训期间就你表现糟糕,教官都跟我说了,你要是觉得这个大学念着不爽,你可以走啊,没关系的,全国那么多人挤破头想进我们医学院,不缺你一个。” 任思议看着她,忽然冷笑了一声:“全国那么多人想进医学院,他们要是知道医学院有一半的同学,白天都不敢在太阳底下露面,你觉得他们还敢来吗?” 此言一出,辅导员眼神锐利地扫了她一眼:“你说什么!” 任思议摸了摸辅导员的手。 女人连忙抽回手,但她的手是温热的,人类的手。 “辅导员,我也不兜圈子了,我知道学院的秘密,也知道那么多同学军训请假的真正原因,更知道,为什么我会被你,被教官针对…”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要是精神病就去看医生,别在这里跟我发疯!”辅导员说完,起身就要走。 “你要是不批我的假,我有很多办法让木漪在人群中露出她血腥的真面目。” 任思议在她身后,冷笑着,“要死一起死。”1 会很美味 [VIP] 会很美味 任思议掀桌后,辅导员一分钟都不敢耽搁,联系了木涟。 木涟坐在窗边,指尖拎着一个修甲磨砂板,远眺夕阳,不太把这事儿当回事儿。 “知道吸血鬼存在的人类还少吗,也值得你大惊小怪跑过来汇报。” 辅导员望了眼正在她办公室电脑边玩lol的木漪:“那个女生,是大小姐吩咐让我们…别让她好过,可如果她知道血族的事,再要针对她,恐怕,她会出去乱说。” “她去乱说,谁会信?”木涟似乎经历过不少这种事,完全不放在心上,“网上还有人说自己见过外星人呢,谁信了?大惊小怪。” “可是她说,如果再这样,她说她有很多办法,让木漪小姐…暴露。” “靠!”木漪听到这话,直接坐不住了,游戏刚好也打输了更是火上浇油,“让她来试试!我分分钟把她吸成干尸!” 木涟轻蔑地望了木漪一眼。 这沉不住气的家伙,倒还真是有可能着了那女孩的道。 木涟终于对她有了点兴趣:“那姑娘什么人?哪来的,家境怎么样?” 辅导员连忙把任思议的个人信息档案发给她:“农村女孩,没什么家世,不过有人看到她…看到她…” “看到什么?”木涟不耐烦地点来她的电子档案。 “看到她和沈先生…一起去活动中心看电影。”她压低了声音,虚虚地说。 就连刚刚还嚣张跋扈的木漪也顿时失声,不敢说话了。 因为在看到任思议那张清丽证件照的那一瞬间,整个房间的温度,起码直线下降了八度。 木涟掌心的手机,直接被她捏碎屏了。 …… 掀桌后,辅导员果然批了任思议的假,被变|态教官折磨了小半个月,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任思议也没说谎,的确是生理期来了。 一整天都躺床上休息,窗帘拉着,宿舍里很安静,只剩下空调嗡嗡的送风声。 但是肚子不疼。 提前问沈慎拿过药了,他柜子里的小药丸治痛经简直奇效,比布洛芬还管用。 傍晚,手机震动,她翻了个身,看到沈慎给她的消息—— s:“到了。” 任思议从床上爬起来,在衣柜里精挑细选,找了件自认为跟他很搭的黑色小裙子穿上,对着镜子整理了头发,兴冲冲地往外走。 每天见面的时间,是最开心的。 沈慎的车停在校门口,黑色的车身融于暮色里,很低调。 她拉开车门坐进去,车里没开空调也不热,和外面的闷热完全是两个世界。 吸血鬼真是行走的空调制冷剂。 沈慎偏头扫了她一眼,看到她脸颊上有团浮红,还起皮了。 “晒伤了?”他问。 任思议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摸到一片粗糙,果然有点掉皮。 可恶的变|态教官。 “给你的防晒没涂?”他问。 “是吗。”沈慎皱了眉,接过她书包,很自来熟在她书包里翻出了护手霜。 挤了一点在指尖,偏过身来,很轻地擦在她脸颊破皮的地方。 他的手指是冰的,指腹在她脸上慢慢抹开,真舒服啊。 护手霜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奶香味。 任思议心里美滋滋的,闭眼享受起来。 “沈先生,我手也晒伤了。”任思议伸出了自己没什么大碍的手爪爪,递到他面前。 沈慎没说什么,挤了一坨在她手背上:“自己擦。” “军训太累了,手用不上劲儿。” 他看了她一眼,小姑娘狐狸般狡黠的目光观察着他。 他还是用掌腹给她摸匀称了护手霜。 就像在对待自己娇纵任性的小女儿似的,摸匀之后,他问她:“颈上要不要来点?” “好哇好哇!” 她脖子伸了过来,沈慎刚要凑近,任思议像是反应过来什么,连忙缩回去:“啊颈子上不用了,不用了不用了,谢谢沈先生,敬爱您!” 沈慎笑了下,拧上了护手霜,放进了她书包里。 “沈先生,我感觉…你对我过分温柔了。” “有什么问题。”沈慎像是没明白这句话有什么值得特意说出来的必要。 “你就不怕我喜欢上你吗玩笑的朋友语气说。 “……” 的话! 别人喜欢他,都成他的家常便饭了,听说还有个吸血鬼大了呢! 所以,被喜欢根本就是理所当然。 所以…她的一系列示好行为在他眼里,太正常不过了。 念及至此,任思议忽然觉得有点不公平。 什么嘛,她的好感在他眼里如此稀松平常,根本不值一提。 可是她也从没喜欢过谁啊,她眼光也是很高的,她的喜欢也是很珍贵的。 任思议才不想他太嚣张呢,故意云淡风轻地说:“放心吧,我是不会喜欢吸血鬼的,我又不是受虐狂。” “那就好。”沈慎笑了一下,“学校里很多血族,我也不希望你多跟他们交往。” “单人旁的他们,还是女字旁的她们?”她歪头。 “单人旁。” 啧! 不娶何撩!1 果然,顶级帅哥天生就有当渣男的潜质。 肚子就在这时候咕噜叫了一声,她有点不好意思,转头望向他:“我饿了沈先生。” “我也饿了。”沈慎说。 小姑娘立马躲远他,背都贴上车门了,警惕看着他,生怕被当成食物。 沈慎又笑了,对司机说:“去luka他家的餐厅。” “好。” 司机透过后视镜,忍不住助攻了一句,“沈先生,和任小姐在一起,您最近笑的次数都变多了。”4 任思议抓马得头皮发麻。 这吸血鬼司机是不是言情小说看太多了,这种小说里的npc台词放在现实中说,很尴尬的!1 …… 任思议跟着沈慎下车,左右看了看,没见到什么显眼的招牌。 只有一扇很不起眼的木门,嵌在青砖墙里,门边立着一盏暖黄色的落地灯。 “这是饭馆?” “嗯。”沈慎推门进去。 任思议想起了上次他带她去的晚礼服店,也是这种开在巷子里很低调的店,她小声问他:“这也是吸血鬼餐厅吗?” “嗯。” 任思议忽然有点怕了,踟蹰着不敢进:“不会上一些特殊食材吧?” “我们只是吸血鬼。”沈慎望她一眼,“不是变态。” 呃... 一步之遥啦。 推门进去,里面别有洞天,里面是园林的风格,回廊曲折,白墙黛瓦,特别雅致。 服务生引着他们穿过回廊,进了一间临水的包厢。 任思议坐下来,东张西望四处看,溪水对面的包厢也有人在用餐,像是一家老小,斜对面还有一对情侣,店里生意似乎很好。 沈慎坐下也没拿菜单,直接跟服务生报了几个菜名。 很快,菜端了上来的时候,任思议有些意外。 每道菜看着都很素雅,一道白嫩嫩的蒸鱼,上面搁了两根细细的姜丝,汤色清亮,还有一道炖品。盛在小巧的紫砂盅里,几碟小炒,都很寻常。 任思议还想着,这么寻常的菜,好像不太配这家店的格调呢。 知道吃进嘴里,才发现牛逼之处。 她夹了一筷子蒸鱼,鱼肉在舌尖上几乎是化开的,鲜中还带了点甜味。 好吃得说不出话来。 她以前在老家,奶奶也经常做鱼给她吃,鱼也是池塘里捞出来的野生鱼。 可以前吃过的鱼加起来,都比不上这一口的鲜美! 她惊愕地望向沈慎,沈慎嘴角浅抿了一下,似乎知道她会是这样的反应。 “喜欢吗?”沈慎问。 “绝了!”任思议又飞快地夹了其他菜放进嘴里,含含糊糊地说,“好好吃哦沈先生!” “沈先生不好吃。”沈慎拿起公筷,从容地替她又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她碗里。1 任思议忽然好奇地问:“沈先生,你也需要吃这些饭菜吗?还是说,只要吸血就够了。” 这是她知道有吸血鬼以来,第一次,对吸血鬼产生了好奇。 而这种好奇,是源自于他。 她想了解他。 沈慎用餐巾矜持地擦了擦嘴:“只吸血便可以,不过,口腹之欲并非只为了填饱肚子,血族也会享受美餐。” “哦。”任思议顺势说,“那吸血鬼跟人类没什么区别嘛。” “有,吸血鬼的欲望远强于人类。” “什么欲望啊?” “食欲,贪欲,爱欲,杏愈…”沈慎一本正经地说。1 “杏愈。”任思议忽然有点脸红,想起来,“可是你们不能繁衍后代哎。” “所以,只为享乐。” 这个话题有点犯规了,听得任思议小脸红红,不敢再细问下去了,但又实在忍不住好奇。 再问一个,最后一个就好。 “你们一般是不是只跟同类交往啊。” 沈慎放下了筷子:“当然不是,血族也会与人类恋爱,譬如上次我带你去的初拥仪式,据我所知,他们在一起五年了。” 一个人类和一个吸血鬼,在一起五年。 任思议禁不住想,他们…应该很相爱,相爱到其中一方宁可变成可怕的吸血鬼,也要和另一人在一起。 “那…”任思议看向他,小心翼翼地试探,“沈先生,假如你要找女朋友的话,会倾向于同类,还是人类啊?” 问完这话,感觉心脏又开始活蹦乱跳了。 脸也红了,幸好灯光黯淡,他看不出来。 沈慎没有犹豫,回答她:“人类。” 任思议:!!! “为什么?” “和人类恋爱。”沈慎放下餐巾,微笑着,“会很美味。” “……” 懂了。 任思议瞬间祛魅:“所以单身了一千年是还没找到愿意变成你口中美味的人类女友是吧?” “是的。” 出于礼貌,沈慎又问:“那你呢?” 任思议清醒过来,双手在胸前比了个大大的“x”—— “美味本人,找男友坚决远离吸血鬼。” 沈慎端起酒杯,微微致意:“明智的选择。” …… 任思议其实挺迷茫的,告别了沈慎,独自走在校园里梧桐参天的林荫道上。 心事一堆,暂时还不想回去。 所以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带她去party,带她吃美味大餐,她如果忙见不了面,还会亲自来学校找她刷新戒指时间,还一起看电影… 搞得这么暧昧,想干什么啊。 是为了她的血吗,即便自己不吸,可他还想用她的血做研究呢。 所以才对她这么好。 任思议揉了揉脑袋:“哎呀,考虑这么多干什么,只要我不动心,他怎么想的一点也不重要。” 她像在说服自己似的。 没错,主动权必须拿回来,她才不要喜欢上吸血鬼呢。 就算他真是个君子,一辈子不吸他的血,那她将来七老八十了,他还是现在这样年轻多金又帅气。 画面过于惨烈,任思议都不敢细想。 对对对,他们有一千一万个不合适,绝不能沦陷了,他只是她的保命护身符,仅此而已!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宿舍楼后面的湖边。 白天这里很多人,到晚上可能因为树太多,显得阴气森森的,几乎没什么人。 任思议换了条路,往宿舍方向走,却不想,她的正前方无声无息地站了个人。 一个女人,漂亮,冷艳。 木涟几乎是一瞬间飞到了任思议面前,在她来不及反应的时候,与她脸贴脸。 任思议吓了一大跳,赶紧后退,可木涟根本没给她反应的时间! 她抓住了她的颈子,掐着她,将她举了起来。 任思议能从女人眼中感受到她滔天的怒火。 那次,在party上遇见的女人也是她,那时候她的眼神…就很想刀了她。 任思议快不能呼吸了,死命挣扎,可惜在木涟的手中,她根本就是个待宰的小鸡仔,毫无还手之力。 木漪费解地看着她:“他喜欢你什么?告诉我,好不好?” 虽然是这样问,可是,她根本就不给任思议说话的机会,掐着她喉咙的手收紧了。 忽然,似嗅到了什么。 木漪凑近了她,闻她的颈子:“好甜美的血液啊,原来是因为这个。” 疯批美人笑起来,“原来你就是用你的血液让他对你欲罢不能,那我就把你的血吸干好了…” 说完她张开嘴,一口咬在了任思议的颈子上。 任思议睁大了眼,她似乎已经看到死神就在不远处对她招手了。 血液在流失,而且,流失速度非常快,手很快就没有力了,失去了挣扎的力气。 可她不甘心,凭什么,她凭什么要死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手里啊! 好不容易才考上大学,爷爷奶奶还等着她衣锦还乡… 爸爸…爸爸还没有消息。 她不想死! 撑着最后一口气,她的手伸进书包侧兜里,摸到了那枚李洱送她的秘银小刀,向前猛地一挥。 “啊!”一声凄厉的惨叫。 女人猛地甩开了她。 任思议趴在草地上,大口喘息,头晕目眩… 颈子还在不断渗血。 她抬起头看向木涟,木涟脸上有一道很深的血痕,是被她手中的秘银刀所伤。 “你自己…” 任思议剧烈呼吸着,咳嗽了几声,对她怒声道,“你自己没本事追了几百年都追不到的男人,关我什么事啊!我又没抢你男朋友,你这人真是搞笑…”2 第26章会很美味 永夜 [VIP] 永夜 木涟摸着自己脸上那道深深的伤口,伤口从额头起划烂了大半张脸。1 秘银灼烧的痛感,让她整张脸都在扭曲,但比这更让她发疯的,是任思议的话。 简直是杀人诛心了。 任思议这人嘴巴挺歹毒的,毕竟从小就和村里那些长舌妇吵架,长舌妇都吵不赢她。 “你算什么东西。一个低贱的人类,也配对我说这种话!” “人类才不低贱,你知道他怎么说的吗,人类女孩和吸血鬼,他更喜欢人类哦。”任思议笑了起来,故意刺激她。 知道今天肯定死定了,但临死前,她一定要让这个女人痛苦。 否则就对不起她今天吃的苦。 “因为人类有生命,有活力,更有青春。”她望着脸部已经扭曲变形的木涟,继续恶毒发挥,“跟一团死肉谈恋爱有什么意思?还是团死了几百年的老腊肉,想想都恶心啊。”1 木涟活了几百年,都没人敢对她说如此歹毒的话。 五指成爪,指甲瞬间暴涨,身形如鬼魅般,朝草地上的任思议飞扑而去。 任思议想躲,可是失血过多的身体根本不听使唤,她连再一次抬手再给她一刀的力气都没有了。 眼前一阵阵发黑。 要死了吗? 真遗憾啊,死前没能和家人团聚,爷爷奶奶一定会伤心死的吧,要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 任思议忽然觉得自己很可恶,与其这样,还不如不要出生了。 为什么爸妈要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却又不管她啊。 她好难过。 眼泪涌了出来。 这时,一阵冷风从湖面吹来。 风里裹挟着某种压迫感,压得人连呼吸都困难。 木涟的身形硬生生滞住了。 她抬起头,看见了枝头上不知何时落了一只黑乌鸦。 歪着头,直勾勾地盯着她。 木涟的脸色一瞬间变了。 深入骨髓的恐惧令她后退了一步,没有任何犹豫,她转身便消失了。 任思议趴在草地上,什么都看不清了,视线里只剩下一团团模糊的光晕。 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有人在大声叫她的名字。 好像…是沈慎的声音。 好少听到他这么大声喊她啊,他一直都那么淡定,那么从容,那么优雅。 她想回应他,叫他别担心,她听得到,但喉咙像被堵住了,只能发出一声很轻的叹气声。 唉。 真是无妄之灾。 颈子上还在往外渗血,血痕顺着脖颈淌下来,将领口的黑色蝴蝶结染得更深。 她被抱起来了,费力睁开眼,看到了沈慎担忧的眸光。 认识他以来,第一次看到他脸上出现这种表情。 是在担心她吗? “沈先生…”她声音像蚊子哼哼,“你的乌鸦…好吵啊…”1 说完这话,就晕了过去。 沈慎抱着她,大步流星地往校外走。 他的车停在路边,司机远远看见这一幕,脸色大变,连忙拉开车门。 “去沈氏医院。”沈慎脸色低沉,“快点!” “是!” 黑色轿车以最快的速度驶了出去。 沈慎低头看着怀里的人。 她脸色苍白,嘴唇没有一丝血色,脖颈上的齿痕还在往外渗血。 他按住了她脖颈上的伤口,压住血。 “别怕,思议,我会救你。”他在她耳边,温柔地说。 一路疾驰,轿车不到十分钟就飞进了沈氏私立医院大门。 沈慎抱着任思议下车,直奔急诊大厅。 值班的护士长看见他抱着女孩进来,立刻迎上前,帮着将女孩放在了病床上,另一名护士已经接上了监护仪。 任思议陷入了失血性休克,需要立刻输血。 沈慎沉声说:“去血库调血,立刻!” “哦!好!”护士取了血样跑出去,不到五分钟又跑了回来:“沈先生,血库里o型血的血袋,跟她好像配不上。” “配不上?” “交叉配血失败了,这姑娘的血不是普通o型,我们在血库里没找到能适配的血液。”护士打量着沈慎低沉的脸色,都快哭了。 “没有就继续找,南市没有,就全国调,全国没有,就全世界调,必须给我找到。” 他要救她,不惜一切代价。1 护士跌跌撞撞地跑出去,在门口差点撞上一个人。 口,没有进去。 乳酸林格液,给她紧急补液,针管刺入少女手腕,他不断呼唤她名字,试图唤醒她的意识。 脸上的紧张…是显而易见的。 么人。 真的吗。 …… 任思议做了个漫长的梦,梦到一只乌鸦飞到了村头的黄葛树上。 而她也坐在黄葛树上,颈子上系了一朵清香的黄果兰。 她笑吟吟地看向那只黑乌鸦:“哇,你好丑哦,身上那么黑。” 乌鸦冲他“喳”地叫了声,小脚丫跳了两下,跳到了她的膝盖上。 任思议摸了摸乌鸦的小脑袋,它很亲昵地蹭蹭她的手。 远处,她看到爸爸牵着爷爷和奶奶,离开了村子,朝着远处的稻田走去,离她越来越远。 她低头看看脚上的乌鸦,乌鸦也在看她。 一瞬间,天黑了。 她在无尽的夜色中,失去了她至爱的亲人。 “你会一直陪着我吗?”她哭着问它,眼泪弄湿了它的黑羽毛。 乌鸦跳到了她的肩膀上,用脑袋抵着她耳后。 便在这时候,任思议醒了过来。 模模糊糊中,她看到了男人纯白的身影,他穿着白大褂,正在检查床边的输液点滴。 生命检测仪上的数值已经倾于稳定。 任思议保住了一条命。 “沈…先生…” “感觉怎么样?”他坐下来,柔声问。 “我梦到爷爷奶奶了。”任思议眼角还有泪珠,“我好怕死,我死了,爷爷奶奶怎么办。” 沈慎攥着被子的手,握紧了,喉咙似乎哽了什么。1 “你还活着。”他艰难地说出这句话。 “谢谢沈先生…救我。” 沈慎摇了摇头,脸色有倦意:“我搜遍了沈氏私立医院所有的血库,但是找不到适配你的血液,是你自己救了自己…任思议,你真的很不可思议。”1 这时,易默池轻敲了敲房门。 沈慎立刻侧过头,闭上眼,收敛了方才有些失控的情绪。 易默池端着一碗中药走进来,把药放在了床柜上:“沈先生,药煎好了,我在里面配了一支参。” 沈慎点头,他便识相地退了出去。 只是,看向他们的最后一眼,多了几分担忧。 …… 幸运的是,任思议的失血量并未超过全身血量百分之三十,只是一时间流失得太急太快,才会陷入休克。 所以,在搜遍了全世界的血库,都依旧找不到可以替代的血液的情况下,仅仅依靠止血和补液,还是稳住了她的生命体征。 四十八小时后,她的血浆容量基本恢复了。 任思议本来以为自己是最最普通的o型血,不应该找不到同类型血液啊。 想到吸血鬼对自己的血液趋之若鹜的疯狂。 妈耶,以后还真不能轻易受伤。 否则真是没人能帮得了她。 任思议在医院躺了一周,不幸中也有万幸,不需要去军训了。 这一周,沈慎几乎寸步不离她,即便白天要休眠,都在她病房隔壁的陪房。 护士每天按时送药来,虽然她自己就是学中医的,可是喝中药也很痛苦啊,每次都推三阻四,磨来磨去…沈慎什么话都不说,把碗推到她面前,盯着她喝完。 这男人有时候挺能压力她的,任思议认命地捏着鼻子灌下去,喝完就龇牙咧嘴地找糖吃。 沈慎亲自下楼去买了一大袋大白兔奶糖,放在她床头柜里,每次吃完药就亲手剥开糖纸给她喂一颗。 慢慢地,任思议居然开始期待每天的吃药时刻。 …… 那几天,木涟都没出门,私人医生跪在地毯上给她换药,额头上全是冷汗,医美专家也候在旁边。 木涟面前摆着一面镜子,几百年来,她靠着这张脸让无数男人为她神魂颠倒,无论是人类,还是血族,没有人不爱她。 可现在,那张脸上横亘着一道深深的伤口,从额头斜划而下,一直延伸到下颌。 秘银的灼烧,让伤口边缘泛着焦黑色。 更可怕的是,伤口上还沾着一层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药水,像是专门针对血族皮肤的腐蚀剂,不断发出细微的滋滋声,让伤口根本无法愈合。 像在烧,很疼很疼。 医美专家也救不了木涟的脸,木涟抓起面前的镜子,狠狠砸在地上。 她像一头失控的野兽,把所有能看到的东西全部砸了个稀烂。 私人医生和专家们早已连滚带爬地逃了出去。 木涟站在满地碎片中间,胸口剧烈起伏着。 几百年来,她第一次感受到屈辱。 区区一个人类。 一个她动动手指就能捏死的低贱人类。 居然毁了她的脸。 她发誓,绝对不让她好过!必要她加倍奉还。 就在这时,别墅大门被推开了,沈慎走了进来。 看到他进来,木涟害怕极了,侧着脸,试图用头发遮住那道丑陋的伤口。 他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身形颀长,步履从容。 木涟却步步后退。 沈慎走到她面前,冷着脸沉声说,“你差点毁了我的计划,也毁了血族的未来。” 木涟没有忍住,癫狂地笑了起来,“沈慎,你竟然爱上了一个人类,多么可笑啊,世界上唯一仅剩的初代血族,居然爱上了一个低贱的人类,你的计划,就是把那个女孩宠在手掌心,是吗。” 沈慎没有回答。 “我不会放过她,绝对不会。”木涟收起笑容,一字一顿地说,“我要让她痛不欲生,让她求死不能。” 沈慎闭上了眼睛。 下一秒,整个房间都昏暗了,黑暗从四面八方向木涟涌来,木涟仿佛被拖入了另一个空间。 没有光、没有温度、没有任何生机的永夜。 木涟抬头,看见沈慎站在他面前,周身散发极强的压迫感,她恐惧地环顾四周,想要逃。 可她逃不出他的永夜。 沈慎都没有碰她,一根手指都没有动。 可木涟清晰地听到了自己身体里传来一声—— “咔嚓。” 而她身上的骨头,一节一节地断裂,咔咔作响,像有一双手在拆卸她的身体。 木涟张开嘴想要尖叫,可喉咙里的骨头也在那一刻碎裂了,她连惨叫都发不出来。 全身唯一能动的,只有眼睛。 她那双漂亮的眼睛,此刻盛满了泪水,像在看一个负心人。 沈慎居高临下看着她。 他的眼神里没有愤怒,没有怜悯,甚至没有任何情绪。 这个爱慕了他几百年的女人,于他而言,无甚重要。 “木涟,你喜欢我是你的事,这并不意味着我欠你什么。”沈慎的声音冷漠无情,“你再敢动我的人,我会将你挫骨扬灰。”1 第27章永夜 爹味略重 [VIP] 爹味略重 陆陆续续,有一些班上的同学来医院看望任思议,陈姝姝是最早来的,在她苏醒之后没多久,关切地问了一通,任思议也只能说是军训太累了,导致突然间的休克。 “啊,说起这个,”陈姝姝神秘兮兮对任思议说,“我们那个教官啊,好像被记过了,保研名额都没了。” 任思议惊讶:“为什么?” “就说军训体罚学生来着,是不是你举报他的?他好像也只体罚过你。” 的确,军训那几天,任思议天天被他各种借口,各种理由罚跑,罚晒太阳,有次还被罚吊单杠不准下来呢,手臂都要断了。 不过她真的没举报,或者说,还没来得及举报。 活该! 这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做坏事就总会遭报应的。 陈姝姝走了之后,没多久,李洱也来了。 任思议有点惊讶,赶紧跑过去关上了门,甚至上了锁:“你怎么来了?” “看你啊。”李洱手里拎着一袋水果,里面有猕猴桃,“本来想买个果篮子,但果篮又贵又不新鲜,还不如现买的,我喜欢吃猕猴桃,请你吃,都是很高品质的红心猕猴桃。” 任思议没管什么猕猴桃,她谨慎地看看外面,压低声音:“这里可是吸血鬼开的医院啊,你就这么进来了?” 她可没忘李洱是吸血鬼猎人的身份。 在此之前,可能还有所怀疑,觉得他是嘴嗨,根本没本事。 但他给她的那把秘银小刀,居然让那只百年老吸血鬼女人受了那么重的伤,关键时候保住了她一命。 任思议对李洱再没有任何怀疑了,这家伙是很厉害的。 “我们叫吸血鬼蚊子,你知道吸血鬼叫我们什么?” “什么?”她有点好奇。 “阴沟里的老鼠。”1 任思议观察他的表情:“你还挺骄傲?” 李洱的确很骄傲:“我们从不与他们正面对决,所以,血族从未见过真正的猎人,更不会知道我们现实中的身份。” “是吗?一个猎人都没暴露过?” “那倒不是,有的。”李洱从容地说,“暴露的都嘎了。” “……” “我们利用阵法对付他们,但我们自己几乎不会露面,我们在暗处,他们在明。” “诶,我要是跟外面的人举报你,你是不是就无了。”任思议好奇地问。 李洱点点头:“应该是,哪怕他们现在不会做什么,但我可能活不到明天太阳起之时。不过,我相信你不会这么做。” “为什么。”小姑娘坐在病床上,笔直的双腿垂在半空,饶有趣味地看着他。 “因为你是人类,我也是人类。”李洱笃定地说,“我们天然就是在同一阵线,而血族,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这么说,好像也没错,任思议还差点丧命于一个吸血鬼女人的手上。 “你给我的刀,还真是有用哎,我还以为你浪得虚名。” “那你欠我的三百块,是不是该还我了?”李洱坐到了沙发边,翘起二郎腿。 “急什么,我会还你的。” “那就是不会还了。”李洱表情颇为无奈。 “哎,你这人,我现在在医院哎,你就这样过来催债了吗。”任思议抱着手臂,不满地说,“有没有同情心。” 李洱翻了个白眼,语气有点酸:“你住院又不是我害的,全血族都知道木涟喜欢那位沈先生,你不低调点,还跟他看电影,不搞你搞谁。” 任思议一时语滞,然后强辩道:“我只是单纯喜欢看电影!不行吗,刚好室友水了我,刚好那位沈先生有时间愿意陪我,怎么了,我又没跟她抢男人。” “是吗?你对他一点意思也没有?”李洱眯起眼。 任思议故意大声说:“我才不会喜欢吸血鬼呢!别忘了,我们人类是统一阵线。” “你最好说到做到。”李洱收敛了玩笑的语气,认真看向她,“就算是沈慎,也不一定控制得住自己。爱欲与死亡,有时候只在一线之间。” 任思议想到了那晚被他扑倒在床的情景,仍是心有余悸,重重点头。 绝不会,她绝不会爱上吸血鬼。 李洱看看窗外,最后一丝暮光也渐渐消散,黑夜将至:“我该走了,你自己小心点。” “学校见。” 这时,病房门被叩响了,李洱打开房门,正好与西。 沈慎给人的压迫感真的很强,李洱比他稍矮一些,站在他面前,只觉得心里寒浸浸的。 他对他露出一抹阳光灿烂的微笑,然后侧身离开了房间。 沈慎没有多想,最近学校里来探望任思议的朋友不少,男生女生都有。 李洱走后,他走进来,看到床柜上的水果袋子。 “同学?” “是啊,紧张,但看起来,他好像确实不知道李洱的身份。 探望,需要锁上门?” “呃…” 抬眸,打量男人沉沉的表情,虽然他大部分时候都是这副好像被人欠了几百万的表情。 …看起来, “他在追你?” “啊?” 沈慎不等她回答,拎起李洱买的猕猴桃水果袋,转身出门,递给了外面的几个小护士,让她们拿去分了。 “谢谢沈总。”护士小姐姐们很开心。 任思议心疼地嘟哝:“人家送我的!” “我不建议你一入学就谈恋爱。”他说,“现阶段,是人类体力和智力最巅峰时期,主要精力都应放在学习上,尤其是你所选的中医,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去钻研。”3 任思议:…… 爹味略重。 虽然如此,她倒是一点也不排斥沈慎身上的爹味,可能因为自己很早就失去爸爸的缘故吧。 她挺喜欢听他说教,说些好好学习啊之类督促的话。 所以她故意说:“大学不谈恋爱干什么,等毕业了直接相亲结婚么,那太没意思了。而且,说不定我明天就死了呢,早谈早快乐。” 本来以为他还会叨叨叨地反驳两句,没想到,他竟然沉默了,好像默认了她的话似的。 过了会儿,他问她:“你喜欢刚刚那个男生?” “呃…” 那倒没有,她只把李洱当成朋友。 比一般朋友可能还更信任些,毕竟,他和她都知道吸血鬼秘密。 “可能,有一点?”她故意说,“我也不知道,反正,他挺帅的,比我周围的同学都帅。” “帅不能当饭吃。”沈慎说,“品格,能力比较重要。” 干嘛。 真当爹啊? “你不想让我谈恋爱,可以直说呀,干嘛挑刺。”任思议看向他,模仿着霸道总裁的语气,“你就直接说,任思议,我不准谈恋爱,立刻停止和其他男生的交往!” 沈慎:“倒也没那么夸张,我只是给你提建议,采纳与否自己考虑。”1 “你觉得我同学这样的不行,那什么样的男生行啊?” 沈慎一本正经地说:“学识渊博,情绪稳定,能力出众,家境优渥,事业有成,心态成熟。”1 “最好还是吸血鬼。”任思议补充了句,“最好是最厉害的那只,你要不要报自己身份证号码。”1 沈慎淡笑了一下,站起身准备离开:“明天可以出院了,军训正好结束,回去上课吧。” “哎哎哎!”任思议叫住了他,“要回去了吗!我不想回去哎!” “好不容易考上的大学,不读了?” “那肯定要读的,可是…”任思议还是挺怕死的,“我得罪了木涟,她不是学校的领导吗,我怕我回去了死无葬身之地。” “放心。”沈慎说,“她不会出现在你眼前了。” 任思议:! “你…把她鲨了?!” “没有,我废了她。”沈慎面无表情地说,“百年之内,她恢复不了。” 任思议:…… 操!好狠的男人! 不敢想,如果自己不小心得罪了她,会面临怎样恐怖的后果。 “对了,”出门的时候,沈慎忽然想起什么,兜里摸出那柄秘银小刀,回头问她,“这刀子,哪里来的?” “诶?”任思议摸摸自己的兜,刀子没了,竟然在他手里。 她连忙伸手去夺,沈慎扬了扬手,没给她。 “这是我的!” “先回答我的问题。” 任思议顿时紧张起来。 知道吸血鬼和猎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她可不敢把李洱卖了。 穷尽毕生的演技,任思议大大方方承认:“猎人那里买的。” 沈慎微皱眉:“你知道猎人?” “昂,我逛论坛无意中看到的啊,有个猎人的匿名论坛,上面全是怎么对付吸血鬼的攻略嘛。” 确实有这么个论坛,李洱发她的,推荐她有事没事多逛逛,学点防吸血鬼的本领,上面时不时会有人发布售卖一些猎鬼小物品。 “我知道自己的血很特殊,是吸血鬼眼中的香饽饽啊。”任思议翻出手机,打开论坛给他看,“所以就在论坛里找人买了把小刀,花了大几百呢。其实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用,死马当活马医这样…谁知道真管用。” 沈慎扫了眼那个红黑配色的论坛界面。 他一直知道这个论坛的存在,这里是猎人线上交流的聚集地。 刀子在他手中转了个刀花,他拎着薄如蝉翼的刀刃,将刀柄这一头递给了任思议。 任思议赶紧接过,但沈慎并没放手,刀刃往自己身边一拉,任思议便被她拉近。 沈慎在她耳畔,沉声警告:“思议,不要和这些人接触,他们不是好东西。” “是因为和你们对立面,才这样说吗?”任思议小心翼翼问。 “不是。”沈慎说,“他们手上沾染的鲜血,比我们多多了。” …… 任思议出了院,回到了学校。 学校里所有人都在讨论刚出的新通告,高层领导木涟因严重违纪被开除了,而她的妹妹木漪,也因为校园霸凌,现在也是留校观察和记过的状态。 人类学生当然不知道怎么回事,血族那边倒是有一些同学在传,说木涟攻击了人类学生,被那位…给亲手料理了。 本来,那位早就立下的规矩,近几十年已经没有胆大妄为的血族敢这么光明正大地违逆。 现在自食其果,没什么好惊讶的。 学院的课程安排很颠覆人类学生的常规认知了,白天的课程少之又少,上午的课程几乎没有,下午稀稀拉拉倒是有两三节。 一周,一共两三节。 其余课程全部安排在晚上,最晚的课,甚至要上到凌晨1点。 陈姝姝看到这课程表,惊得说不出话来。 “等于说我们整个学期,都没有夜晚的时间了,全是课!这是谁排的啊,这也太不科学了吧!” 不管是早睡党,还是熬夜党,对这课程都很不满意。 早睡的肯定受不了12点之后才回宿舍,熬夜的,晚上还想跟朋友开黑打游戏呢,也不爽这课程安排。 甚至有人还把课程表发到了网上,让网友来品鉴品鉴,这离谱逆天的时间安排。 这事儿,确实在网上引起了一些讨论度,甚至引起了舆情。 辅导员们焦头烂额,挨个宿舍谈心,软硬兼施地强调“课程改革试点”、“学院特色安排”。 严禁同学们把学院课程表传到网上去,如果有被逮到的,记过处分。 任思议冷眼看热闹。 南市大学医学院,都快成吸血鬼老窝了,学院里的高层领导中也不乏吸血鬼的存在,做出这样的安排太正常不过。 闹了大概两周,声势就渐渐小了下去。 熬夜党发现凌晨一点下课也不是不能接受,反正白天可以睡到自然醒。 早睡党在试过几次白天补觉之后,也只好认命。 大家都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考进来的,总不能为了一张课表退学。 周三傍晚,学校各大社团开始了招新活动。 大学生活动中心前的广场上灯火通明,各个社团的摊位按顺序排列,像一条热闹的集市。 任思议和陈姝姝挽着手臂在摊位之间闲逛,左看看右看看,什么都觉得有意思。 吸血鬼阴影渐渐散去,终于,有了点上大学的快乐。 俩人正商量着要不要去汉服社试试,迎面就看见了李洱。 他站在一处相对人少的地方,手里拿着一杯柠檬水,隔着人群朝任思议扬了扬手,算是打招呼。 “诶,那个男生,”陈姝姝立刻拉了拉任思议,“你认识?好帅啊。” “呃,一个朋友。” “介绍一下嘛。” 任思议倒也没拒绝,带着陈姝姝走过去,三个人寒暄了几句,她便顺势帮两人介绍了,陈姝姝大大方方地掏出手机,跟李洱互相加了微信,还说“有空一起吃饭”之类的话。 李洱也很配合地笑了笑,说了声“好啊”。 “那边,我遇到个好玩的社团,一起去看看?”他提议。 “什么社团?” “去了就知道了。” 三个人穿过喧闹的主干道,往广场边缘走,越往外围,人就越少。 广场最边缘,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里,孤零零地立着一张折叠桌。 旁边连个小凳子都没有,更别提什么灯光、音响了,一个黑t恤男生趴在桌上睡大觉。 海报上印着着社团的名字:南市大学异闻研究社。 任思议好奇地望向海报,海报上写着一行行宣传语—— “军训开业典礼合照里明明有三百零一个人,结业合照上,却只有一百六十三张脸?你想过这是为什么吗?” “你的室友,每晚都在你睡着之后悄悄起床。ta说ta是去上厕所,但有一次你半夜醒来,发现ta蹲在你的床边,安静地看着你,就像看着一盘美味盛宴,你有类似经历吗?” “三更半夜还在上课的教授,昼伏夜出的学生,离谱的课程表,背后究竟藏着什么颠覆认知的真相?” 最下面一排字最大,几乎占了半张海报—— “你身边的同学,真的是你的同学吗?” 陈姝姝看得后背一阵发凉,下意识地往任思议身边靠了靠,小声道:“这什么啊,恐怖社团?怎么会有这种社团啊?” 任思议和李洱意味深长对视了一眼。 李洱上前一步,对那个趴在桌上睡觉的男生道:“社长,你调查这些,查出什么来了吗?” 男生这才慵懒地醒过来,打了个呵欠。 他看着像大三大四的学长,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头发有点长,随意地扎在脑后,很有点不拘一格的感觉。 他大概是没想到会有同学真的对他的社团感兴趣,愣愣地望向三个人。 “本社团,仅限人类加入。”他把桌上的收款二维码往前面推了推,面无表情说:“加入社团,我才能分享秘密。入社费用,每个人20。” 陈姝姝当场翻了个白眼:“骗人的吧,思思,我们走。” 任思议和李洱都没走。 两人一起扫了码,付了钱,十分痛快。 陈姝姝没想到任思议居然对这么个灵异事件社团感兴趣,叹口气,只好跟着付了钱。 “收钱包到账,二十元。”智能提示音响了三次。 “欢迎新社员,嘿嘿。”他从桌下抽出三张折叠椅,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本社团唯一的三个新社员了。” 陈姝姝难以置信地问,“你这社团,一共多少人?” “算上我,现在四个。” “……” 陈姝姝感觉自己上了贼船。 “没办法嘛,社团人少。”社长脸上毫无愧疚之色,“对了,这周每天傍晚,你们都要过来帮忙招新哦,多拉几个人进来,人多才热闹嘛。” “既然我们是社员了,社长,能分享秘密了吗?”李洱说。 社长脸上的玩笑神色也收敛了几分,伸出手指,在他们每个人的小臂上快速蹭了一下。 “喂!耍流氓啊!”陈姝姝赶紧后退,站了起来。 任思议和李洱都没有什么反应,似乎见怪不怪。 社长确定了他们的正常体温,然后,防备地望了望周围,压低声音道—— “据我的观察和调研,我们学校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学生,不是人。” 陈姝姝愣了下:“不是人,那是什么?” 社长扶了扶眼镜片,一字一顿地说:“是妖怪。”1 第28章爹味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