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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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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回鹊注意到了,他的嘴唇从指节移到指尖,从指尖移到指腹,一个一个,慢慢地,像在品尝一道需要慢慢回味的菜。


    正华的指尖在他的嘴唇里微微颤了一下。


    “你干嘛?”正华问,语气平淡,但他的耳尖红了一点点。


    “尝尝你的味道。”言回鹊说,声音低低的,带着一种alpha特有的、理直气壮的、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的随意。


    正华看了他三秒,然后把手抽回来,转过身,走回椅子旁边,坐下来,拿起平板电脑,继续写训练总结。


    但他的耳尖,一直到写完最后一行字,都没有褪色。


    言回鹊出院那天,正华来接他。


    小电驴停在医院门口,正华坐在上面,穿着一件浅蓝色的t恤和黑色的工装裤,头发被头盔压得扁扁的,脸上那道擦伤的痂已经掉了,留下一道浅浅的粉色痕迹,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


    言回鹊拎着一个纸袋走出医院大门,穿着一件白色的亚麻衬衫和深灰色的西裤——让人从家里带来的,衬衫的扣子只扣了下面三颗,领口敞着,露出里面薄薄的一层纱布。


    他的头发没有打理,碎发随意地搭在额前,被风吹得微微飘动,显得很随性慵懒。


    即使刚出院的脸色还有些苍白,即使右胸还缠着纱布,这张脸依然好看得让路过的护士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他走到小电驴旁边,低头看着正华。


    正华抬起头,看着他,“上车。”


    言回鹊看了看小电驴的后座——窄窄的,没有靠背,没有扶手。他想起上一次坐这辆小电驴的时候,正华的冲锋衣被风吹得鼓起来,他把下巴抵在正华的肩膀上,说“冷”。


    他给正华买了车的,但是正华说没小电炉方便,车就在车库里停着落灰。


    他跨上后座,长腿蜷缩起来,膝盖几乎要碰到把手,他伸出手,从后面环住了正华的腰,手指搭在正华肚子上那层柔软的脂肪上,掌心贴着t恤的布料,能感觉到里面的体温。


    正华发动了车子,“嗡”的一声,小电驴晃晃悠悠地驶入了车流中。


    言回鹊把下巴抵在正华的肩膀上,嘴唇贴着正华的颈窝,闭上眼睛,风从耳边吹过,带着初秋的凉意和正华身上的洗衣粉味道,他收紧了手臂,把正华整个人圈进怀里。


    “你勒到我了。”正华说。


    “没有,我在保护你。”


    “保护我什么?”


    “保护你不被风吹走。”


    正华沉默了一秒,“我一百八十斤,风吹不走。”


    “那保护我不被风吹走。”


    正华没有再说话。


    但他把车速放慢了一点,从四十码降到了三十码。


    小电驴在空旷的街道上慢慢地开着,两个人的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很长,一个修长的,一个圆滚滚的,叠在一起,像一幅不太协调但莫名和谐的画。


    言回鹊闭着眼睛,嘴角的笑容一直没有消失。


    七天,正华瘦了七斤,不是因为生病,不是因为训练,是因为他。


    因为他差点死了,因为正华用了三天时间,把那个差点杀了他的人的手筋脚筋全部割断,然后在对方心脏的位置划了两刀。


    言回鹊把脸埋进正华的颈窝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正华。”


    “嗯?”


    “回家想吃什么?”


    “红烧肉。”


    “好。”


    正华不说话了,但言回鹊能感觉到他的身体放松了一点。


    小电驴在夜色中继续前行,载着两个人,慢慢地、稳稳地,驶向家的方向。


    言回鹊出院后的第三天,正华把那七斤瘦掉的肉吃回来了。


    言回鹊说到做到,回家之后每天变着花样地做饭,每一道都是正华爱吃的,每一道的火候和调味都比上一次精准了一点。


    正华坐在餐桌前,一块接一块地吃着红烧肉,腮帮子鼓鼓的,嘴角沾着酱汁,眼睛微微眯起,言回鹊坐在对面,双手交叠放在桌上,看着他吃。


    正华把最后一块红烧肉塞进嘴里,嚼了嚼,咽下去,然后端起碗喝了一口汤,紫菜蛋花汤,言回鹊做的,紫菜撕得碎碎的,蛋花打得薄薄的,汤清味淡,刚好解了红烧肉的腻。


    他把碗放下,靠在椅背上,摸了摸肚子。


    肚子又回到了原来的尺寸,圆滚滚的,把t恤撑出一个柔和的弧度。


    言回鹊看着那个弧度,喉结滚动了一下。


    “吃饱了?”


    “吃饱了。”


    “那轮到我了。”


    正华看了他一眼。“轮到你什么?”


    言回鹊没有回答,他站起来,绕过餐桌,走到正华面前,弯下腰,双手撑在椅背上,把正华整个人圈在椅子和他的身体之间,他的脸离正华很近,近到正华能看到他瞳孔里自己的倒影。


    言回鹊凑基尼,吻了上去。


    正华没有动。他看着言回鹊的眼睛,那双浅褐色的眼睛此刻变成了深褐色,瞳孔微微扩张,眼底有火焰在烧,不是发情期的那种火,是一种更深层的、更本质的、像是要把人吞进去的火。


    “言回鹊,你大病初愈——”


    “好了,”言回鹊打断了他,声音低得像耳语。“医生说可以正常活动了。”


    “正常活动不包括——”


    “包括,”言回鹊的嘴唇贴上了正华的嘴角,轻轻地蹭了一下,“老婆,夫夫义务。”


    言回鹊不撒娇,但是欲求不满的时候除外。


    正华沉默了一秒,然后他站起来,椅子在地板上发出一声轻微的刮擦声,“那先去洗澡。”


    言回鹊跟在正华后面走进卧室,看着他的背影,他的目光在正华的屁股上停了两秒。


    正华走进浴室,关上门,水声哗哗地响起来,蒸汽从门缝里渗出来,带着沐浴露的香味。


    言回鹊站在浴室门口,听着水声,手指在门框上轻轻敲了两下。


    他想起之前做爱的时候,正华射在他手上,他嫌弃地偏过头,“呸”了一声,把精液吐在地板上,之后几乎都没有吃过正华的体液。


    那时候他觉得吃别人的体液是一件恶心的事,是本能,是刻在骨子里的、无法改变的东西。


    但现在,他站在浴室门口,听着正华洗澡的水声,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想尝尝他的味道。


    不是手背,不是指尖,不是嘴巴,是真正的、属于正华的味道。


    浴室的门开了,正华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色t恤和灰色的运动短裤,头发湿漉漉的,碎发搭在额前,水珠从发梢滴下来,落在t恤的领口上,洇出一小片深色的水痕。


    他的脸被热水蒸得微微泛红,圆润的脸颊上透出两团健康的、像苹果一样的粉色,他的眼睛比平时亮了一点,瞳孔微微收缩,虹膜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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