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搜神记>搜神记卷十九
  东越闽中,有庸岭,高数十里,其西北隙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俗常惧。东治都尉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福,或与人梦,或下谕巫祝,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口,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已用九女。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
 
  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不可禁止。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用蜜(麦少)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铮咳缍呔担糯上闫揉⑹持<谋惴湃湍稣Γ拇雍笱械檬矗醇保咭蛴怀觯镣ザ馈<娜胧友ǎ闷渚排趋茫ぞ俪觯逖栽唬“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
 
  于是寄女缓步而归。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指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治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
 
  晋武帝咸宁中,魏舒为司徒,府中有二大蛇,长十许丈,居厅事平魃希怪辏瞬恢指惺《凹θ簟:笥幸簧咭钩觯嗌擞谌校〔荒艿怯谑蔷踔7⑼绞伲セ饕剖保蝗簧敝J铀樱趋烙钪洹S谑腔俑岣⒅
 
  汉武帝时张宽为扬州刺史。先是,有二老翁争山地,诣州,讼疆界,连年不决,宽视事,复来。宽窥二翁,形状非人,令卒持杖戟将入问“汝等何精?”
 
  翁走。宽呵格之,化为二蛇。
 
  荥阳人张福船行,还野水边,夜有一女子,容色甚美,自乘小船来投福,云:“日暮,畏虎,不敢夜行。”
 
  福曰:“汝何姓?作此轻行。无笠,雨驶,可入船就避雨。”
 
  因共相调,遂入就福船寝。以所乘小舟,系福船边,三更许,雨晴,月照,福视妇人,乃是一大鼍枕臂而卧福惊起,欲执之,遽走入水。向小舟是一枯槎段,长丈余。
 
  丹阳道士谢非往石城买台釜,还,日暮,不及至家;山中庙舍于溪水上,入中,宿,大声语曰“吾是天帝使者,停此宿,犹畏人劫夺其釜,意苦搔搔不安。”
 
  二更中,有来至庙门者,呼曰:“何铜:”铜应喏。曰:“庙中有人气,是谁?”
 
  铜云“有人。言是天帝使者。”
 
  少顷便还。须臾又有来者,呼铜问之,如前。铜答如故。复叹息而去。非惊扰不得眠。遂起,呼铜问之:“先来者谁?”
 
  答言:“是水边穴中白鼍。”
 
  “汝是何等物?”
 
  答言:“是庙北岩嵌中龟也。”
 
  非皆阴识之。天明,便告居人言:“此庙中无神,但是龟鼍之辈,徒费酒食祀之。急具锸来,共往伐之。”
 
  诸人亦颇疑之,于是并会伐掘,皆杀之。遂坏庙,绝祀。自后安静。
 
  孔子厄于陈,弦歌于馆,中夜,有一人长九尺余,着o衣,高冠,大咤,声动左右。子贡进问“何人耶?”
 
  便提子贡而挟之。子路引出与战于庭,有顷,未胜,孔子察之,见其甲车间时时开如掌,孔子曰:“何不探其甲车,引而奋登?”
 
  子路引之,没手仆于地。乃是大鱼也。长九尺余。孔子曰:“此物也,何为来哉?吾闻物老。则群精依之。因衰而至此。其来也,岂以吾遇厄,绝粮,从者病乎!夫六畜之物,及龟蛇鱼鳖草木之属,久者神皆凭依,能为妖怪,故谓之‘五酉。’‘五酉’者,五行之方,皆有其物,酉者,老也,物老则为怪,杀之则已,夫何患焉。或者天之未丧斯文,以是系予之命乎!不然,何为至于斯也。”
 
  弦歌不辍。子路烹之,其味滋。病者兴,明日,遂行。
 
  豫章有一家,婢在灶下,忽有人长数寸,来灶间壁,婢误以履践之,杀一人;须臾,遂有数百人,着衰麻服,持棺迎丧,凶仪皆备,出东门,入园中覆船下。就视之,皆是鼠妇。婢作汤灌杀,遂绝。
 
  狄希,中山人也,能造千日酒饮之,千日醉;时有州人,姓刘,名玄石,好饮酒,往求之。希曰:“我酒发来未定,不敢饮君。”
 
  石曰:“纵未熟,且与一杯,得否?”
 
  希闻此语,不免饮之。复索,曰:“美哉!可更与之。”
 
  希曰:“且归。别日当来。只此一杯,可眠千日也。”
 
  石别,似有怍色。至家,醉死。家人不之疑,哭而葬之。经三年,希曰:“玄石必应酒醒,宜往问之。”
 
  既往石家,语曰:“石在家否?”
 
  家人皆怪之曰:“玄石亡来,服以阕矣。”
 
  希惊曰:“酒之美矣,而致醉眠千日,今合醒矣。”
 
  乃命其家人凿冢,破棺,看之。冢上汗气彻天。遂命发冢,方见开目,张口,引声而言曰:“快者醉我也!”
 
  因问希曰:“尔作何物也?令我一杯大醉,今日方醒,日高几许?”
 
  墓上人皆笑之。被石酒气冲入鼻中,亦各醉卧三月。
 
  陈仲举微时,常宿黄申家,申妇方产,有扣申门者,家人咸不知,久久方闻屋里有人言:“宾堂下有人,不可进。”
 
  扣门者相告曰:“今当从后门往。”
 
  其人便往。有顷,还,留者问之:“是何等?名为何?当与几岁?”
 
  往者曰:“男也。名为奴。当与十五岁。”
 
  “后应以何死?”
 
  答曰:“应以兵死。”
 
  仲举告其家曰:“吾能相此儿当以兵死。”
 
  父母惊之,寸刃不使得执也。至年十五,有置凿于梁上者,其末出,奴以为木也,自下钩之,凿从梁落,陷脑而死,后仲举为豫章太守,故遣吏往饷之申家,问奴所在;其家以此具告。仲举闻之,叹曰:“此谓命也。”
 

本章节地址:https://www.zangdimima.cc/soushenji/47968.html

如果您喜欢本站,可以点击收藏本站或者设为首页,方便您阅读本站小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