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眼下她有菲尔,账单可能会有人及时付掉,冰箱里会有吃的,汽车没油了有人加,迷了路也有人可求……她不再那么需要我。

“我真的想去。”我撒了个谎。我一直都不太会撒谎,不过这个谎,我最近一直在撒,撒了好多遍了,听起来都快跟真话差不多了。

“代我向查理问好。”

“我会的。”

“我很快就会来看你的,”她许诺道,“你想回家的话,随时都可以回——你说一声需要我,我马上就回来。”

不过,从她眼中我能看出这样的诺言会让她做出怎样的牺牲。

“别为我操心,”我劝她,“一切都会很好的。我爱你,妈妈。”

她紧紧地搂了我一会儿,接着我穿过了金属检测仪,她就走了。

从凤凰城到西雅图要飞三个小时,然后从西雅图换乘小飞机往北飞一个小时到天使港,再南下开一个小时的车就到福克斯了。坐飞机我倒不怕;不过,跟查理在车上相处的那一个小时却令我有点儿担心。

查理对这件事情的态度从头到尾都非常积极。我过来跟他一起生活,在某种程度上是永久地一起生活,这还是头一次,他似乎真的很高兴,而且他已经为我在高中注册了,还打算帮我弄辆车。

跟查理在一起肯定很别扭。我俩都不是那种所谓的性格外向的人——很可能跟我妈妈一起生活这个是必须的。但除此之外,我不知道有什么好说的。我不喜欢福克斯,这一点我从来都没有掩饰过。

在天使港着陆时,天正下着雨。我没有把它看作是某种不祥的征兆,下雨在福克斯是不可避免的。我已经跟太阳说过再见了。

查理开着巡逻车来接我,这也是我预料之中的事。查理是善良的福克斯人民的斯旺警长。我尽管手头不宽裕,但还是想买辆车,主要就是因为我不想让一辆顶上有红蓝灯的警车拉着我满街跑。交通不畅,警察的功劳谁都望尘莫及。

我晃晃悠悠地下了飞机以后,查理笨拙地单手拥抱了我一下。

“见到你很高兴,波,”他不假思索地伸手稳住了我,笑着说,“你变化不大嘛。雷妮好吗?”

“妈妈还好。见到你我也很高兴,爸爸。”当着他的面直呼其名总不太好。

“离开她,你真的还好吗?”

我们都心知肚明,这个问题跟我个人开心与否无关,而是与我是否逃避照顾她的责任有关。这也是查理从不跟妈妈争夺监护权的原因——他知道她需要我。

“是的。如果我不确定的话就不会来。”

“有些道理。”

我只有两个行李袋。我在亚利桑那州穿的衣服,对于华盛顿州来说大都太不挡雨了。我和妈妈把我们的钱凑起来,给我新添了冬天穿的衣服,但仍然不是很多。其实我自己一个人就能拿,但查理坚持帮忙拿一个。

突然间,我一个踉跄,差点儿失去平衡——其实我并没有真的保持过平衡,自从我突然开始猛长个子以来尤其如此。我一脚踩在了门的边缘,袋子抛了出去,砸到了正准备进来的一个男人。

“哦,对不起。”

那个男人比我大不了多少,他比我矮多了,他抬起下巴时差不多到我胸口的高度。于是我看见了他脖子两侧的文身。一个头发染得乌黑的小个子女人在他的另一边恶狠狠地盯着我。

“对不起?”她重复道,好像我的道歉有冒犯之意似的。

“呃,有事吗?”

然后这个女人注意到穿着制服的查理,她都没开口,只是看了那个男人一眼,就让那个男人后退了半步,而且突然显得稚嫩了好多,然后那个女人黏糊糊的红唇噘了起来。他们没有再说一句话,低着头绕过我,朝小小的航站楼走去。

我和查理同时耸了耸肩。我们待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但我们的某些举止却完全一样,真是有趣。

“我弄到了一辆适合你开的好车,真的很便宜。”我们系好安全带上路后,查理宣布道。

“什么样的车?”我问道。他放着简简单单的“好车”不说,偏说“适合你开的好车”,这让我起了疑心。

“噢,实际上是一辆卡车,一辆雪佛兰。”

“你从哪儿弄来的?”

“你还记得住在拉普什的邦妮·布莱克吗?”拉普什是太平洋岸边的一个很小的印第安人聚居区。

“不记得了。”

“夏天的时候,她和她丈夫常常跟我们一块儿去钓鱼。”查理提示道。

难怪我不记得了。不让痛苦、多余的东西进入我的记忆,是我的拿手好戏。

“现在她坐轮椅了,”见我没反应,查理继续说道,“所以开不了车了,她主动提出来要便宜卖给我。”

“哪年的车?”从他脸上表情的变化,我看得出这是个他不希望我问的问题。

“哦,邦妮已经在发动机上下了大力气——才几年的车,真的。”

我希望他别太小瞧我了,别以为我这么轻易就可以打发。“她什么时候买的?”

“她是一九八四年买的,我想是。”

“她买的是新车吗?”

“哦,不是新车。我想是一九六五年以前的新车——最早也是一九五五年以后的。”他不好意思地承认道。

“查……爸爸,我对车可真是一窍不通哟。要是出了什么毛病,我自己不会修,请机械师修吧,我又请不起……”

“真的,波,那家伙棒着呢。现在再也没人能生产这样的车了。”

那家伙,我思忖道,可能有好几种意思——最起码,也是个绰号。

“多便宜算便宜?”说到底,这才是我不能妥协的地方。

“噢,儿子,可以说我已经给你买下了,作为欢迎你回家的礼物。”查理满怀希望地用眼角余光偷偷看了我一眼。

哇,免费的!

“您不必这样破费的,爸爸。我本打算自己买一辆的。”

“我不介意,我想让你在这儿过得高兴。”说这话的时候,他两眼盯着前面的路。查理不习惯大声表达自己的感情,在这一点上,我完全继承了他。所以我回话的时候,也是两眼盯着正前方。

“那样真的太好了,爸爸。谢谢啦,我真的很感激。”没有必要再来一句:我在福克斯会感到高兴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不必跟我一起遭罪。再说,馈赠之马莫看牙——面对这白捡的卡车,我又哪能嫌发动机差呢?

“好啦,不必客气了。”他喃喃道,他让我谢得不好意思了。

我们聊了聊潮湿的天气,这可不是什么可以让人聊个没完的话题。接着,我们默默地看着窗外。

风景还算得上是漂亮。放眼望去,满眼皆绿:树是绿色的,树干上的苔藓是绿色的,树枝上浓密的树叶是绿色的,地上的蕨类植物也是绿色的。就连从树叶之间滤下的空气,也都染上了一层绿意。

太绿了——简直是另外一个星球。

终于,我们到了查理的家。他还住在那套两居室的小房子里,是他跟我母亲结婚之初买下来的。他们的婚姻也就仅有那么一段日子——新婚宴尔的那几天。在他那依旧如初的房子前面,停着我的新——对了,应该说是对我而言的——新皮卡。褪了色的红色,大大的流线型挡泥板,还有一个圆形的驾驶室。

我竟然很喜欢它。我对自己的这一反应倒有点儿惊讶,因为我对汽车真不在行。我的意思是,我不知道它开不开得走,但我能从它身上看到我自己的影子。而且,它是那种结结实实,永远也不会被撞坏的肌肉车,就是你在车祸现场看到的那种结实玩意儿:自己身上的漆都没被蹭掉一点儿,而周围却一片狼藉,全是毁在它手下的外国汽车的碎块儿。

“哇,爸爸,它超赞的!谢谢!”这次的热情可是真心实意的。这辆车不仅仅酷得非比寻常,而且我早上也不必冒雨徒步走两英里,或者同意搭警长的巡逻车去上学,显然,后者是最糟糕的情况了。

“我很高兴你那么喜欢它。”查理生硬地说道,又不好意思了。

只跑了一趟,我就把所有东西全都搬到楼上去了。我住西边面向前院的那间卧室,这间屋子我很熟悉;我一生下来,它就归我了。木质地板,淡蓝色的墙壁,尖顶型的天花板,褪了色的蓝白格子窗帘围着窗户——这些都是我童年的一部分。唯一变动过的地方,就是随着我慢慢长大,查理把婴儿床换成了一般的床,添了一张写字台。现在这张写字台上有了一台二手电脑,外带一根连着调制解调器的电话线,电话线是顺着地板走的,另一头插在离得最近的电话插孔里。这是我母亲提出来的一个要求,这样,我们联系起来就比较容易了。另外,我儿时的那把摇椅还放在角落里。

唯一的一间小浴室在楼梯顶上,我只好跟查理共用了,不过以前我也跟妈妈共用过,而那肯定更糟糕。她的东西多得多,并且顽固地抵制我整理它们的一切努力。

查理最大的优点之一就是爽快。他让我自个儿整理行李,安顿下来,这要是换了我母亲,是万万不可能的事。一个人待着真好,不必面带微笑让自己看起来很愉快。当我沮丧地凝视着窗外如注的大雨,任由自己的思绪变得沉重,倒也不失为一种解脱。

福克斯高中总共仅有三百五十七个——当然,现在是三百五十八个学生;而我家那里仅初中部就超过七百人。这里所有的孩子都是一块儿长大的——甚至连他们的爷爷奶奶在蹒跚学步的时候就在一起。我则是从大城市新来的男孩,这会招来别人的好奇,以及窃窃私语。

倘若我是那种酷酷的男生的话,说不定我还会很享受呢。像个万人迷,具有王者归来的气质。事实无须掩饰:我不是那种人——既不是足球明星,又不是班长,更不是骑摩托车的坏男孩。我只是长得好像很会打篮球的那种男生,但只要一走路就会露馅儿。我一直是那种被推进更衣室的小个子,但到高二的时候突然疯长了八英寸。我太安静,太苍白,对游戏、汽车、棒球统计数据或男生本该很着迷的其他事情一无所知。

不像其他男生,我没有许多发展兴趣爱好的闲暇时间。我得努力使收支平衡,下水道堵塞得自己动手通,还要负责采购一个星期的食品。

或者说,我以前一直是这样。

所以,我跟同龄人处不好。或许,事实是我跟谁都处不好,就这么回事。就连我妈妈——这个星球上与我最亲密的人——也不曾真正地了解我。有时候我在想,我眼里所看到的和世上其他人眼里看到的是不是同样的东西。就好比,我看到的是绿色的东西,而其他人看到的却是红色的。又或者,我闻到的是醋的味道,而他们闻到的却是椰子的味道。也许,我大脑中的一些地方短路了吧。

但原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明天不过是刚刚开始。

那天晚上我没睡好,当我终于迫使自己的大脑什么都别想之后还是睡不好。房顶上的风雨声一阵紧过一阵,根本就没有减弱的意思。我把旧棉被拽上来蒙住了脑袋,后来又在上面加了个枕头。可我还是直到后半夜,等雨好不容易减弱,变成了毛毛雨时才睡着。

早上,窗外除了浓雾还是浓雾,我能感觉到幽闭恐惧正在向我慢慢袭来。在这里,压根儿就看不到天空,就像我想象过的那个囚笼一样。

跟查理一块儿吃早饭是一件静悄悄的事。他祝我上学好运,我谢了他,知道他祝了也是白搭。好运总是躲着我。查理先出门去了警察局,那才是他老婆,也是他的家。他走了之后,我在旧橡木方桌边坐下,把屁股放在三把不配套的椅子中的一把上,端详起查理的小厨房来:墙上嵌着深色的护墙板,有几个鲜黄色的橱柜,地上铺着白色的油毡。什么都没变。橱柜上的漆是我母亲十八年前刷的,当时她是想给房子里面增添一些阳光的感觉。在微型家庭活动室里的小壁炉上方挂着一排照片,第一张是查理和我妈妈在拉斯韦加斯的结婚照,然后是一张我出生后我们一家三口在医院的合影——一个乐于助人的护士帮忙照的,接着的一连串全都是我在学校里的照片了,最晚的一张是今年才照的。这些照片上的我看起来好尴尬——发型一塌糊涂,戴着牙套,还有终于痊愈了的粉刺。我得想想办法,看怎么能够让查理把它们挪到别的地方去,起码我住在这儿的时候不能让它们就这样挂在这儿。

在这栋房子里,谁都看得出查理从来都没有真正把我母亲忘掉过。这令我很不自在。

我不想太早去上学,可我没法在这房子里多待了。我穿上了外套,是那种很厚且不透气的塑料质地,有点儿防护服的味道,然后一头冲进了雨里。

只是还在下着毛毛雨,房子的钥匙一直藏在门边的屋檐下面,我取下钥匙再把门锁上的工夫,是淋不透我的。我的新防水靴溅起的泥水很恼人,听不见一般情形下脚下小碎石发出的嘎吱声。

皮卡里面倒是挺干爽。显然,不是邦妮,就是查理,已经把车清洁过了,尽管装了软垫的皮座椅上还是能闻到些许的烟草、汽油和薄荷油的味儿。令我感到安慰的是,发动机一打就着,不过声音很大,刚发动时突突作响,空转时更是达到了最大音量。嗨,这么老的一辆车肯定有一两处缺陷的。嘿,那老掉牙的收音机还响呢,这可是一个意外收获呀。

找到学校没费什么事。学校和许多其他建筑一样,就在公路边上。只是它不太看得出来是所学校——只有一块牌子标示这里是福克斯高中,示意我进去。看上去就像一溜用栗色砖修建的配套用房。有许多树和灌木,我一开始没看清它们的规模。这哪儿像什么学校呀?我心想。铁丝网栅栏在哪儿?还有金属探测器呢?

我把车停在了第一栋楼前,楼上挂着一块小牌子,上面写有“行政办公室”字样。没看到别的车停在这儿,所以我断定这里是不让停车的,不过我还是决定去问问路,而不要像个白痴似的在雨中绕圈子。

里面灯火通明,而且比我想象的要暖和。办公室很小,有一个小小的接待区,那里放置着一些带衬垫的可折叠椅子,地上铺着带橘色斑点的商务地毯,布告和奖状混乱地贴在墙上,一个大立钟发出清晰而响亮的嘀嗒声,在大塑料罐子里的盆景生长得异常茂盛,好像这儿的户外缺乏植被似的,所以它们才在这里长得到处都是。这个房间被一个长柜台分割成两部分,柜台前凌乱地放着装满了纸张的金属网篓,台子的面板上用胶带胡乱地贴着色彩明亮的广告传单。台子后面有三张办公桌,一个身体浑圆、戴眼镜的秃顶男人坐在其中一张上。他穿着一件T恤衫,这件T恤衫使我立刻觉得自己穿得太多了。

秃顶男人抬头看着我问:“你有事吗?”

“我是波·斯旺。”我通报了姓名,并且看见他的眼中立即闪过明白了的眼神。大家都知道我要来,无疑我已经成为这个小镇上闲聊时的话题了。警长的儿子,那个跟警长那轻浮的前妻一起生活的儿子,终于回家来了。

“当然。”他说道。他在自己办公桌上那堆放歪了的文件中翻了半天,才翻到要找的那几份。“我这就把你的课程表给你,波弗特,还有一张校园的地图。”他把好几张纸拿到台子上给我看。

“呃,请叫我波。”

“哦,没问题,波。”

他帮我仔细检查了一下我的课程,在校园地图上把去听每一节课的最佳路线都一一标了出来,然后给了我一张纸条让每个老师签字,要我在放学前再把签过字的纸条交回来。就像查理一样,他冲我笑了笑并希望我喜欢福克斯。我也冲他笑了笑,而且尽了最大的努力让他相信我的微笑不是装出来的。

我出来朝车边走去时,别的学生开始到校了。我开车沿交通线绕学校转了一圈。我高兴地看到多数车都跟我的车一样破,一点儿不浮华。在家里,我住的居民区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低收入区之一,而这些居民区都隶属于天堂谷行政区管辖范围。在学生停车区,看见一辆新梅赛德斯或者保时捷是很寻常的事情。这儿最好的车是一辆亮闪闪的沃尔沃,鹤立鸡群。不过,一到停车位,我还是马上就把火熄了,省得它那雷鸣般的声音把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我身上来。

我在车里看了看校园地图,想当时就在车上把它记住。这样的话,就有希望不需要一天到晚走到哪儿,都得把它贴在鼻子前面了。我把所有东西都塞进了书包,又将书包带子挎在了肩上,吸了一大口气。不会那么糟的,我对自己撒了个谎,不过,老实说这可不是什么生死攸关的情况——不过是高中罢了。没有人会咬我一口。最后,我深呼一口气,从车里走了出来。

我往人行道那边走去的时候,脸一直缩在帽兜儿里。人行道上挤满了十几岁的孩子。我开心地发现这件朴素的黑夹克并不显眼,尽管我对自己的身高无能为力。我耸起双肩,一直低着头。

一到自助餐厅,三号楼一眼就可以被看到。东边的角上有一个白色的方块儿,方块儿上用黑漆写着偌大的一个“三”字。快到门口时,我觉得自己的呼吸渐渐有点儿急促了。我跟在两个穿着男女皆宜的雨披的学生后面走进门。

教室不大。我前面那两个人一跨过门就停下来,把雨衣挂在了一长排钩子上。我也照他们那样做。那是两个女孩子,一个肤色瓷白,头发金黄;另一个皮肤苍白,头发浅棕色。起码,我的皮肤不会很显眼了。

我把纸条拿上去交给了老师,她身材瘦削,头发稀疏,桌上的名牌显示她是梅森女士。看到我的名字后,她呆呆地看着我——不是什么鼓励的反应——我自然唰地一下红了脸,我的脸颊和脖子上毫无疑问形成了不好看的红点点。至少她没有把我介绍给全班同学,而是直接把我打发到后面一张空着的课桌旁去了。我努力使自己缩在这张小小的课桌里,尽可能不引起别人的注意。

坐在后面,增大了这班新同学盯着我看的难度,可是不知怎么回事,他们还是做到了。我一直低着头,看着老师发给我的阅读书目清单,都是相当基础的:勃朗特、莎士比亚、乔叟、福克纳。我全都读过了。这很令我欣慰……同时又让我觉得无聊。我不知道妈妈会不会把我原来写的那一夹子论文给我寄过来,或者说不知道她会不会认为那是作弊。老师嗡嗡嗡地讲课时,我在脑子里跟妈妈进行了各种各样的争论。

下课铃响了,一个身材瘦长、像是有皮肤病、头发黑得像抹了发油一样的女生从过道的另一边倾过身来对我说:“你是波弗特·斯旺,对吧?”她看上去过分热情,像那种典型的象棋俱乐部成员。

“波。”我纠正道。距我只有三张课桌之遥的同学,全都扭头看了我一眼。

“你下一节课在哪儿上?”她问。

我不得不与书包里的课程表核对了一下。“嗯,政治课,有关杰弗逊政府的,在六号楼。”

这时,不管往哪个方向看,我都避不开好奇的眼神。

“我去四号楼,可以告诉你怎么走……”确实是过分热情,“我是艾丽卡。”她补充道。

我很勉强地笑了笑。“谢谢。”

我们取了上衣,走进了雨中。上课时,雨早就又下起来了。我们后面好像有几个人跟得非常近,就像在偷听我们说话似的。我希望自己不是在犯多疑症。

“这么说,这儿跟凤凰城很不一样喽?”她问。

“非常不一样。”

“那儿不怎么下雨,是不是?”

“一年三四次。”

“哇,那会是个什么样子?”她感到很惊讶。

“阳光灿烂。”我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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